如何看待 17 岁女生指控被江西财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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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沉默的大多数 发表
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 5 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 500 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 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 wx 还是 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知乎用户 88303T 发表
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知乎用户 宝宝巴士维修员 发表
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知乎用户 战力旺盛的波伏娃 发表

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 “站出来公开指控” 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 “站出来公开指控” 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知乎用户 陆仁贾 发表
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 NGO 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知乎用户 反对恩情捍卫自由 发表
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知乎用户 竹板那个一打呀 发表
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知乎用户 东林书院旁听生 发表
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知乎用户 灬奕灬 发表
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 2000 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知乎用户 Mordred 发表
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知乎用户 菜花花花菜 发表
最烦看到说性犯罪 “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 “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 “取证难” 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知乎用户 我不吃海鲜 发表
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知乎用户 下辈子当座桥 发表
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知乎用户 鹰之宏图 发表
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知乎用户 华夏大丈夫 发表
又开始诬告咯。
知乎用户 天天向上 发表
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 “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 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 “勇气” 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 “勇气” 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强奸罪刑事立案需要达到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 “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知乎用户 Jam 唐 发表
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知乎用户 小糊涂大迷糊 发表
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 “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 “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 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 “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 “(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 是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 “翻译” 成了↓这样,23 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知乎用户 泥爪 发表
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 “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 “恋爱关系” 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知乎用户 周圣和不是粥剩盒 发表
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 1000 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知乎用户 一个大芒果 发表
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知乎用户 ccxdhcc 发表
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知乎用户 熊叔 发表
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 8 月 12 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 22 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知乎用户 Only Human 发表
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 “恋爱关系” 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 “恋爱关系” 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 " 不予立案 " 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 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 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 “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 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 “双方关系暧昧” 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 “不予立案” 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 “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 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 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 “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 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 “双方关系暧昧” 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 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 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知乎用户 冷吃兔油 发表
“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 补充分割线 —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 “一个 35 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知乎用户 hong zuo 发表
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知乎用户 阿巴保平安 发表
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知乎用户 千叶真名 发表
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 / KTV / 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 VPN 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 “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知乎用户 青玄 发表
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 17 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 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 SM 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 M 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知乎用户 雷蒙的曹 发表
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 “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 或”女学生”的 title 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知乎用户 雪花梨 发表
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知乎用户 zojjah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 “不予立案” 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证据标准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 “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知乎用户 哦哦哦哦 发表

知乎用户 拆你的台 发表
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 2025 年 6 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 12 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知乎用户 何可可 发表
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知乎用户 黑色郁金香 发表
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 “只相信司法机构,XXN 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 ta 们又不是没干过。
知乎用户 十口 发表
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知乎用户 黑森林的男污 发表
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知乎用户 穷男人 发表
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知乎用户 休言 发表
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 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知乎用户 大可 Duck 发表
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 a 眼 b 眼看,难道你用 c 眼看?
知乎用户 林蛋大 发表
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知乎用户 斩杀帝海角 发表
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知乎用户 九六梓 发表
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知乎用户 海洋女性物种 发表
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 “恋爱关系” 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知乎用户 mbti 区的 goat 文无 发表
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知乎用户 银帆 发表
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知乎用户 排长龙 发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执念 发表
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 m 身上的伤,m 只能全盘托出…… 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 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 A 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 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知乎用户 大熊喵 发表
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知乎用户 顺丰小赵 发表
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知乎用户 大颗毛豆 发表
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知乎用户 阅读修身 发表
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知乎用户 Joker 发表
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知乎用户 日正当中 发表
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知乎用户 中二少女露露子 发表
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 500 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知乎用户 约瑟大叔 发表

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知乎用户 撒哈拉的雪 发表
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 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知乎用户 馘粉兜嗣瓿苪 发表
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知乎用户 素琴知妙音 发表
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知乎用户 apewest 发表
【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 这样的表达。
知乎用户 chen 发表
“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知乎用户 ARPK 发表
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知乎用户 难说 发表
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知乎用户 难受 扎心 发表
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知乎用户 水帘 发表
提问者是水军吗?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知乎用户 某某 发表
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知乎用户 和平世界 发表
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 8 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 15 天
知乎用户 菩提公子 发表
“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 50 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知乎用户 羽灵喵喵 发表
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知乎用户 艾恩 发表
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知乎用户 nihao2323 发表
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知乎用户 粗俗生存者 发表
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知乎用户 何夕 发表
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知乎用户 老游条 发表
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知乎用户 小 sheng 发表
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 xx。
知乎用户 kaqhan 发表
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 zs 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 zs 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知乎用户 晨间的青柠 发表
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 xsr 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知乎用户 江万里 发表
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知乎用户 民科院首席 发表
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 SM 圈子里来了。
知乎用户 mystia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知乎用户 差不多先生 发表
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知乎用户 宁古塔流放者 发表

知乎用户 鐂畱 发表
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 “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知乎用户 一秋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知乎用户 zsm 发表

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 “巨大的勇气 “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知乎用户 滚滚 发表
17 岁就开始诬告了
知乎用户 醉卧红尘 发表
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知乎用户 没穿袜子 发表
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 2 次,申诉成功 2 次

知乎用户 鸿豆芽 发表
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知乎用户 忽然之间 发表
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知乎用户 education 发表
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 no,你就停下呗,说 yes 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 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 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 和 yes 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知乎用户 承畴给玄烨带帽子 发表
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知乎用户 刹那清英 发表
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知乎用户 烤面包 发表
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 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 “多次暴力性侵” 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 1000 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知乎用户 自旋回波 发表
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知乎用户 游楚 发表
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知乎用户 宇果 发表
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知乎用户 胡一 发表
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知乎用户 隔壁的那个胖子 发表
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知乎用户 粉红兔子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知乎用户 唯敬亭 发表
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知乎用户 泫水町 发表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知乎用户 一针见血容嬷嬷 发表
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知乎用户 闪动 发表
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知乎用户 沐雨林风 发表
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知乎用户 旅游达人 发表
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知乎用户 常州啊牛牛 发表
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 SM 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 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 “互动” 后报警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iwR6w 发表
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知乎用户 怪诞影人 发表
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知乎用户 剑心通明 发表
女诬 + 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知乎用户 平均乎 发表
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 (DEF 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 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 C 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 C 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 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 C 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 G 男来放了,还训 G 一通,G 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 你跟她换一下他们 2 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 girl help girl 呀。我直接说不行让 A 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 C 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 C 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 C,幸好对面 B 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 C 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 C 对 A 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 C 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 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 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 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 C 旁边的过道,C 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 xx 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 C 和大妈说: 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 A 呢?A 没那么恶心,其次是 A 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知乎用户 张梓朕 发表
南京,年仅 17 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 16 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 2020 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 11 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 年 8 月 7 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 2025 年 2 月 3 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 16 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 年 6 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 16 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 年 2 月 9 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 月 9 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 月 18 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 2 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 2025 年 6 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知乎用户 失路旅人 发表
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知乎用户 夏蝉与鹰 发表
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知乎用户 便携式核聚变电池 发表
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 X 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知乎用户 夏眠 发表
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知乎用户 一念生 发表
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知乎用户 大明朱公子 发表
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知乎用户 绝命大西瓜 发表
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知乎用户 松哥哥呀 发表
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知乎用户 人无再少年 发表
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知乎用户 凉辰 发表
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知乎用户 咔擦卡池 发表
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知乎用户 第四季豆 发表
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知乎用户 去富士山的路就在 发表
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知乎用户 像人一样 发表
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 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知乎用户 肥龍 发表
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知乎用户 天蓝河绿 发表
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知乎用户 唯心 发表
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知乎用户 清风抬绿穗 发表
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知乎用户 巅峰赛 发表
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知乎用户 黄大懒 发表
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知乎用户 独树青峰 发表
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知乎用户 大号改名了 发表
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知乎用户 ufojin814 发表
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知乎用户 slr 发表
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知乎用户 橘子 发表
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知乎用户 搞笑但要服从 发表
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知乎用户 陋四儿 发表
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知乎用户 词不达意难解忧伤 发表
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知乎用户 123456789 发表
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知乎用户 Haha 发表
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 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 谴责犯罪嫌疑人
3. 地域黑
4. 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 / 我听说 / 男性应该 / 那咋了 / 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知乎用户 八目 发表
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 我 50 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知乎用户 瘦冬瓜 发表
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知乎用户 陌上笑 发表
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知乎用户 啦哒啦 发表
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知乎用户 厂长老陈 发表
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知乎用户 路修远 发表
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知乎用户 张义成 发表
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 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 11 岁,叶某某 13 岁)。
2024 年 8 月 7 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 15 岁,叶某某 17 岁)。
2025 年 2 月 3 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 年 6 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 “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 年 7 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 年 8 月 2 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 年 12 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 年 2 月 9 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 年 4 月 9 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 年 6 月 27 日,警方对叶某某 2 月 9 日打人的行为罚款 1000 元。
2026 年 4 月 18 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 11 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 15 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 年 2 月 3 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 2025 年 6 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 年 7 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 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 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 2025 年 6 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 “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 “强奸” 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 “免责书” 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 “免责书” 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过天涯 发表
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知乎用户 小木子 发表
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知乎用户 故里 发表
看到 “女生”“指控” 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知乎用户 控油二哥 发表
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 GIRLS HELP GIRLS 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 BOYS 都像这样保护 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 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 “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 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知乎用户 为何取不到好名 发表
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知乎用户 花石坎之鹰 发表
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知乎用户 梅花大炮 发表
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知乎用户 豆浆 发表
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 “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 “弱者正义” 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 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知乎用户 上官喧嚣 发表
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知乎用户 都会发生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知乎用户 禾漫 发表
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Sis 又在诬告男人了?
知乎用户 虫豸疑似太多了 发表
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知乎用户 凌风 发表
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 <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 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知乎用户 范进 发表
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知乎用户 患者 发表
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知乎用户 卜是安定牢卜 发表
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知乎用户 甘道夫 发表
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 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 SM 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 telegram 交流 (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 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 L 或 G,但是不应该成为 B 和 T,更不应该接触 SM 这些。小孩子不要玩 X,不要玩 tele 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 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群众 发表
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知乎用户 白斯文 发表
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Sw49s0 发表
快进到 “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知乎用户 隘口 发表
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知乎用户 KamiL 发表
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知乎用户 QQ 生命体 发表
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知乎用户 莫问天 发表
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 “强奸案” 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知乎用户 老好已疯 发表
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知乎用户 落叶 发表
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知乎用户 幽魂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知乎用户 叶问 发表
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 17 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知乎用户 剧情需要 发表
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 岁?妳在 7 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 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知乎用户 笑红尘 发表
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知乎用户 手写彩虹 发表
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知乎用户 独钓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 抛开事实不谈!
知乎用户 民族英雄彼得 发表
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知乎用户 身体里三千个暴君 发表
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 “高考毕业礼物” 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知乎用户 天狼星人 发表
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知乎用户 苏先生 发表
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 APP 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知乎用户 才不是路人呢 发表
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知乎用户 fyb txt 发表
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 00 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知乎用户 文文 发表
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知乎用户 知荒 发表
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知乎用户 Harry012 发表
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知乎用户 光伊 发表
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知乎用户 卡佛里亚 发表
平权任重而道远。
知乎用户 星猫 发表
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知乎用户 行走的五十万 发表
快进到武士决斗
知乎用户 空棘鱼 发表
诬告の勇气
知乎用户 罗德里格斯 发表
幽默媱子
知乎用户 文不对味 发表
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知乎用户 老牛 发表
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知乎用户 孙正义 发表
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知乎用户 索莫菲的门徒之一 发表
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知乎用户 独立团 发表

知乎用户 徐徐赵赵 发表
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 xxn 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知乎用户 和光同尘 发表
不是,SM 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知乎用户 zzzzz 发表

知乎用户 黑猫警长 发表
木勾之力,启动!
知乎用户 新征程新起点 发表
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知乎用户 电 poi 发表
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知乎用户 躲在星空下 发表
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知乎用户 心同野鹤 发表
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知乎用户 APPLEXIAO 发表
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眉清目秀 发表
“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知乎用户 大开杀戒 alone 发表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知乎用户 新郑老爹 发表
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知乎用户 Phantom Monster 发表
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知乎用户 Miracle 发表
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知乎用户 观察者 发表
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知乎用户 卡夫 发表
“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知乎用户 没什么 发表
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知乎用户 358 帮场子团 发表
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知乎用户 超级社大 发表
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知乎用户 平淡无奇的夜晚 发表
[老祖宗的智慧. jpg]
知乎用户 唠唠嗑 发表
你选的嘛偶像
知乎用户 夏钱 发表
诬告
知乎用户 Tony 发表
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知乎用户 真不会玩标马 发表

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知乎用户 Saber Alexander 发表
诬告的,下一题
知乎用户 素质有待降低 发表
一眼诬告
知乎用户 诺布诺 发表
很明显的,诬告
知乎用户 Eve.kudos 发表
诬女创业了
知乎用户 啊啦偶滴肺 发表

知乎用户 millbilltrill 发表
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知乎用户 群众里面有坏人 发表
我不信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知乎用户 有野 发表
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知乎用户 何宇澄 发表
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知乎用户 小明的猫窝 发表
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 qj 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知乎用户 浞采青 发表
“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知乎用户 秋天我是西瓜 发表
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 KPI 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知乎用户 engfd 发表
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 t0
知乎用户 符符符符符符符 发表
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 sm 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 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知乎用户 胖还没力气 发表
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 2016 年的,狗屎的勇气。
知乎用户 芝士改变命运 发表
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知乎用户 河南精神病院主任 发表
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知乎用户 路边的陌生人 发表
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知乎用户 冷眸 发表
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小章鱼 发表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知乎用户 天涯 发表
在 2026 年 6 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 1000 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 “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 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 2026 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 2026 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知乎用户 牙牙 发表
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知乎用户 龙十三 发表
诬告确实需要点 “巨大的勇气”。
知乎用户 吃着火锅唱着歌 发表
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知乎用户 peter pan 发表
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知乎用户 夜色如莫 发表
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知乎用户 哎呦吗呦 发表
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知乎用户 墨南栀 发表
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知乎用户 郭知乎 发表
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知乎用户 精神科喵主任 发表
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 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 nm 呢
知乎用户 阿紬 发表
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知乎用户 为之不厌 发表
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知乎用户 轮回的魔女 发表
这是 XXN 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知乎用户 bobo 发表
诬告的 s8s 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知乎用户 Kococo 发表
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知乎用户 若虚五十弦 发表
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知乎用户 丽万象 发表
字母圈而已
知乎用户 狮驼岭小钻风 发表
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知乎用户 交界地耐杀王 发表

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 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 “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 “学新闻学的” 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 “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 “受害者叙事” 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 “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 low。
而且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 “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 “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 “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知乎用户 树下野鸡 发表
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 “某性别” 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 “某性别” 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 案”
知乎用户 你有大麻烦 发表
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知乎用户 看不了一点 发表
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 qj 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知乎用户 阿爬 发表
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知乎用户 666666 发表
默认诬告
知乎用户 我不知道 发表
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知乎用户 艾艾 发表
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知乎用户 旦云幕雨 发表
0 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知乎用户 神采莹然 发表
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知乎用户 大胖疣猪 发表
“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知乎用户 涅人 发表
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 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 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 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知乎用户 发表
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知乎用户 发表
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知乎用户 发表
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知乎用户 发表

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知乎用户 发表
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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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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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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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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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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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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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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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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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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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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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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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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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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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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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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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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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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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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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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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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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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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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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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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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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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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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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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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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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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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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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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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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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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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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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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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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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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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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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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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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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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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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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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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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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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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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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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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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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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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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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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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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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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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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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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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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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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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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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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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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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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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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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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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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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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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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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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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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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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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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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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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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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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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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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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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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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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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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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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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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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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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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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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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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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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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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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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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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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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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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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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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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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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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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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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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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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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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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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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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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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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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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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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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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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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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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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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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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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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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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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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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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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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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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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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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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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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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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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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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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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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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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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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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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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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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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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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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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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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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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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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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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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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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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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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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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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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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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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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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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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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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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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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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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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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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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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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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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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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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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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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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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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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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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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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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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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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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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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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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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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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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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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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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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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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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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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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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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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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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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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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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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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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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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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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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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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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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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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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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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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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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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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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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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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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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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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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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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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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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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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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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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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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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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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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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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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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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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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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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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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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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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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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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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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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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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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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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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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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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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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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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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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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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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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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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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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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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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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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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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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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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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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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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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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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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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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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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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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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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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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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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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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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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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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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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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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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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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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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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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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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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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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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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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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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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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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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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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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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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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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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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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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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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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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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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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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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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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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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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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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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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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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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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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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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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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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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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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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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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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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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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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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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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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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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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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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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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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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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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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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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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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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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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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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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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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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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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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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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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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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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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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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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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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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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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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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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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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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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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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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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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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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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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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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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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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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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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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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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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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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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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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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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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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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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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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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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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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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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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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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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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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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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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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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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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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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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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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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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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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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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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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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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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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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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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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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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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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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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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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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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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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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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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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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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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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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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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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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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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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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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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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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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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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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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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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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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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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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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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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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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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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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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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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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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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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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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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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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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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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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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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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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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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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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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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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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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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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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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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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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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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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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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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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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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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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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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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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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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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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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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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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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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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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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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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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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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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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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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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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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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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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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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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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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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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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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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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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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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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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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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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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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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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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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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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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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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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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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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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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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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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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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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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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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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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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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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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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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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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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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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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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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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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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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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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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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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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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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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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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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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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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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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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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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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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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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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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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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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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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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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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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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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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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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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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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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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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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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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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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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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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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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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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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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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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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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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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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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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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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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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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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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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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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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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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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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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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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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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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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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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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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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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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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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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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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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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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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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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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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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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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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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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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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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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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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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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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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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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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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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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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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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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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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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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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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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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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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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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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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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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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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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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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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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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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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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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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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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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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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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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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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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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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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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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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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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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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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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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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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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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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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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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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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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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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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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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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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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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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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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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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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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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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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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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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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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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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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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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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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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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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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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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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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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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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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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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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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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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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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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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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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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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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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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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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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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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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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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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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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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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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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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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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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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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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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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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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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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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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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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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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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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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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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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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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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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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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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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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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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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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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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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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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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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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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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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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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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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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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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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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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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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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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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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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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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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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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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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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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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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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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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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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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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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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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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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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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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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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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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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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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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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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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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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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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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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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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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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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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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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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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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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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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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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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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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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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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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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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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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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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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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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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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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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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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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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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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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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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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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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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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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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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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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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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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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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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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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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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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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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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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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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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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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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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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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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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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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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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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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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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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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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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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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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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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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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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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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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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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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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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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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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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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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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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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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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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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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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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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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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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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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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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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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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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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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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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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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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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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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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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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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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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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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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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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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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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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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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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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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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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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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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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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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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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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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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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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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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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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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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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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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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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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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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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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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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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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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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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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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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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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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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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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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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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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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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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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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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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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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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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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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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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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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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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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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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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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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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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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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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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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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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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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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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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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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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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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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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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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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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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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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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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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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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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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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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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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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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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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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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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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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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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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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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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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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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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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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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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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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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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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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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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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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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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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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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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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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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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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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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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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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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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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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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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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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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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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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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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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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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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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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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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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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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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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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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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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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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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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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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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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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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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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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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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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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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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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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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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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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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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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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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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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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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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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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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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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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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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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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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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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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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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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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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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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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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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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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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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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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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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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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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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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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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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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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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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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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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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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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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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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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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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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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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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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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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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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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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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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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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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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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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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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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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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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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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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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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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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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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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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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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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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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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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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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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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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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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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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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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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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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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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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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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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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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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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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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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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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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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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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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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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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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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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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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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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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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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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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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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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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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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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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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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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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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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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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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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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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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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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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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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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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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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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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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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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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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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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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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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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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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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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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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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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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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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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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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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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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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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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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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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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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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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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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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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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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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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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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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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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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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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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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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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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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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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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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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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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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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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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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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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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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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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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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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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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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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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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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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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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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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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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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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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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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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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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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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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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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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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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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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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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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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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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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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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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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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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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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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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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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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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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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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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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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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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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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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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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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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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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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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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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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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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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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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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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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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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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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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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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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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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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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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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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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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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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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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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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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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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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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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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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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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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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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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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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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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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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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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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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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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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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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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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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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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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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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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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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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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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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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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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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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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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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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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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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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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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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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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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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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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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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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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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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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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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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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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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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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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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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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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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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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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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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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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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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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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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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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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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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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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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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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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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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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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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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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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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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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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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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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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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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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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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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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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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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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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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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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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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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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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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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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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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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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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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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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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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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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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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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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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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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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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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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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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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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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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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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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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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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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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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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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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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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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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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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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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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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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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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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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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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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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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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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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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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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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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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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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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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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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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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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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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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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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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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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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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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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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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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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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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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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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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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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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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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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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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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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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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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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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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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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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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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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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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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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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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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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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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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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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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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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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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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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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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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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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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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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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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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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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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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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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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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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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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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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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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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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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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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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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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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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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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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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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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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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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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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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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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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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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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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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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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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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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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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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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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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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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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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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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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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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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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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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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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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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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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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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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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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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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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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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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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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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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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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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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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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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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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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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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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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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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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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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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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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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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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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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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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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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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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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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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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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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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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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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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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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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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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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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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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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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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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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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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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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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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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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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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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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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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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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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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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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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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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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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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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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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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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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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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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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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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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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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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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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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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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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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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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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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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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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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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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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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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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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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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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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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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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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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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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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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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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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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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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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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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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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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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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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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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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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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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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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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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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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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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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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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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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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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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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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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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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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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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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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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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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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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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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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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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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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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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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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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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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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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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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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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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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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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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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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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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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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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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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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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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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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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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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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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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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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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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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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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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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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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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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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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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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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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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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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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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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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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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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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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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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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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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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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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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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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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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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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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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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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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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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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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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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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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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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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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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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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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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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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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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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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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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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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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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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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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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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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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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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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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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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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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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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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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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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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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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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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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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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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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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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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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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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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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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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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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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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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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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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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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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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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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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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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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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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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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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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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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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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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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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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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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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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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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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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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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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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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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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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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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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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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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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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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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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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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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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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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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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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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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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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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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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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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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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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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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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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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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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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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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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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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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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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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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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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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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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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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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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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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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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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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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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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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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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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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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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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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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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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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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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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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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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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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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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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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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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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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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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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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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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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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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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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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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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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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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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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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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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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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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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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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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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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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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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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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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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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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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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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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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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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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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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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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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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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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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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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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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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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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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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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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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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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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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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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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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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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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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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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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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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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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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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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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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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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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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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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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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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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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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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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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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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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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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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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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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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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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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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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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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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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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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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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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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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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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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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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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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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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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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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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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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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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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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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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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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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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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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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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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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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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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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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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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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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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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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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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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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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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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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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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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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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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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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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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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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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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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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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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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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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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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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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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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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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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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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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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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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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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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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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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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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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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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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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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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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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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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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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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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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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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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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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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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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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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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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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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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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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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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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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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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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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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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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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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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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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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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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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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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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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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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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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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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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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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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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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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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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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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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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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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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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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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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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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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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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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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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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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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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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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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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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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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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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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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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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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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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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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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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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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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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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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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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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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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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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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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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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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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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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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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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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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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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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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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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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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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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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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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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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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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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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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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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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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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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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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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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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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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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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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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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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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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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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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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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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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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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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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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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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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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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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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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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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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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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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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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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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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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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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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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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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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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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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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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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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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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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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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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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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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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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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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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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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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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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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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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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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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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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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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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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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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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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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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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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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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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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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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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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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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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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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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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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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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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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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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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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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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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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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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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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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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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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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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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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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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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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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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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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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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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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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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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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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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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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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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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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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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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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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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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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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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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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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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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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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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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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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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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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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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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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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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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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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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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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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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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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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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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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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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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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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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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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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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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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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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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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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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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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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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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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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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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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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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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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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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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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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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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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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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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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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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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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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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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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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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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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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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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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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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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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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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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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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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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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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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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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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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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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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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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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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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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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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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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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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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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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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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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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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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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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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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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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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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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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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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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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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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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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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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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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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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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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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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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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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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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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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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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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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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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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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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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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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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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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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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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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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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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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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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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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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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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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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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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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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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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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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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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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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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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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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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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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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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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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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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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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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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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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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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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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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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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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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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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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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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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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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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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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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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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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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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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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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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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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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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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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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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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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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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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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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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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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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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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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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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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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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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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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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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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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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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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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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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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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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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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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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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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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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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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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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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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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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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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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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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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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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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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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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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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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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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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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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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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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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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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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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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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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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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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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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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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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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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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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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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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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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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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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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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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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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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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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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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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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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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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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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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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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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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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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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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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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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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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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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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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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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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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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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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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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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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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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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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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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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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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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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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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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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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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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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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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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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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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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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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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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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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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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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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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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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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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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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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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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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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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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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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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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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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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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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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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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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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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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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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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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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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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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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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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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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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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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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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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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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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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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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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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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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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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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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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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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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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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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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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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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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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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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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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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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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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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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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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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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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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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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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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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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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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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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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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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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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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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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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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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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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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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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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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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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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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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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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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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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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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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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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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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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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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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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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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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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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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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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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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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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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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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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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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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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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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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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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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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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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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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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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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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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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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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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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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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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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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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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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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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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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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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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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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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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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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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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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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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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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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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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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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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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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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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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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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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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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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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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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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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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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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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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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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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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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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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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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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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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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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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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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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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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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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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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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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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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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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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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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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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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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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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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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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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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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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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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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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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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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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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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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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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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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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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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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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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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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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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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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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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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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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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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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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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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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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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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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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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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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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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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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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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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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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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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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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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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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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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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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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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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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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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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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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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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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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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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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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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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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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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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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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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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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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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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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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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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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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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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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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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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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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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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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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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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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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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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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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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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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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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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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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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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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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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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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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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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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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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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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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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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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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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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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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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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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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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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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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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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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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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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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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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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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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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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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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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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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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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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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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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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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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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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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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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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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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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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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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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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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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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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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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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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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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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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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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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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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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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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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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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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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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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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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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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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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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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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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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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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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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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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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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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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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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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兄弟更新版本,拿下首杀


双方处在密闭的车里,女的打了男方一巴掌,男方本能的回一巴掌,后来女的诬告男方,但由于帽子已经进行互殴判定,所以对于诬告内容不予支持,最后男方行拘5日,然后男方赔偿医药费,女方也被罚款500元。
如果女方毁容更多会被认为是因为仇恨或者报复,而不是qj,因为没人会对毁容的感兴趣。所以如果都往脸上招呼,这种殴打和诬告内容是相冲突的,帽子更多是在互殴和诬告内容之间二选一,而且无论是wx还是qj,标准很难确定的,但是互殴就简单多了,这也是给帽子台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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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
在中国大陆法治最健全的上海,空口白牙公然构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在诬陷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仅仅只被行拘三日,罚款两千。
如果成功了,收益怕要六位数起步,被构陷方要被千夫所指,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整个人生被毁灭。
这样高收益低成本的事情,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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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同类案例

一,只要拿出手机就打,制造互殴事实
二,摧毁其一切证据让其无法带节奏
三,提前打好招呼做好拘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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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有任何一个女性,不管她是未成年女孩也好是成年女子也罢,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遭受过一分钱的损失,一星半点的损失吗?
哪怕是那些根本没有被侵犯,而是为了炒作或者牟利做出虚假指控做出诬告的女子,什么杨景媛,什么周晓璇,什么小慧君,什么无锡蛋糕店女宝妈,她们有哪个因为“站出来公开指控”这件事承受了一毛钱风险,付出了一分钱代价?
做一件零风险的事情,做一件只可能有收益不可能有风险的事情,为什么居然有脸说勇气?做这种事到底需要些什么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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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下沉速度的加快,很多事情的推进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象。
比如城市小资产阶级吵了好多年都没吵明白的男权女权问题,下沉领域的人群两三年就给整明白了。
比如性别议题中经典的性侵相关话题,兄弟们给出的结论是:你不用跟我讲事实,也不用跟我讲道理讲法律,咱爷们儿就无条件地不站女方。
除了这种显而易见的防守策略之外,线上的兄弟们还在找证据、思考法条、罗列流程、进行逻辑相关分析。但目的已经不是要去跟某些人讲道理或者谈对错,而是论证男性可以重拳出击的合法性,并支持线下的涉事兄弟直接物理意义上重拳出击。
城市小资产阶级男性与女权主义者辩经因其阶级妥协性而节节败退。
基本盘的兄弟们坚定地使用魔法进行对轰,打得对方一脸懵逼。
接下来,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再次被广泛使用?我说不好。
我能够友情提示大家的内容是:目前部分男性开始认为,个体的有限暴力可以相对有效地对冲性侵相关诬告。但问题是,什么叫做有限暴力?这非常难以定义。
这里的定义并非法律或医学意义上的有限暴力,而是大多数普通人下手根本没个轻重,如果再上头的话,一下或者几下下去,造成什么后果根本不好说。
整个事件的主导逻辑从批判的武器到纯粹物理批判就在这两年,接下去可能要担心的就是过度物理批判了。
两三年前我有一系列被荒原的回答,里面提到过很多次,在性相关犯罪中,由于很多男性没办法得到公权力的庇护,所以私力救济逻辑会螺旋上升,而这种逻辑演变到最后就是私人暴力,而私人暴力演变到最后就是恶性事件。
到底有多恶我就没法说了,否则这个回答又荒原了。
这个趋势不仅我看到了,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包括一些境外的NGO和部分女权组织,他们给出的对应策略是《来自监狱的破玩意儿》,主要想宣扬的就是家暴有罪,反杀有理。当然,原型不太正常,导致整个逻辑在初始就崩溃了。
由于性别对立发生发展的过于迅速,导致两性关系正在被快速解构,未来基于感情以及社会契约的两性关系,很可能会被各种意义上的解构掉。这就意味着所谓家这个概念被稀释掉了,从而间接地稀释掉了家暴这个概念。
综合来看,好日子和大乐子还在后边呢,兄弟们可不要着急,一定拭目以待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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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媛错在提供证据太多穿帮了,要是不提供,根据非亲历不可知原则,肖同学早就蹲局子了。
毕竟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都已经预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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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没门槛,没任何后果或代价,就是鼓励诬告陷害。
这样的诬告陷害大规模集中发生于某一类刑事犯罪的方面的时候,就是在给这单一类别的刑事犯罪洗白白。
现在大家听到这个罪名就默认等同于诬告陷害。
长此以往,总有公权力的信誉背不起这份沉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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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案例,只不过编造的太虚假太夸张,连公安机关都实在是没法办下去了。
只要诬告不需要支付代价,那么此类诬告的风气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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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去街上扶老头老太,成功了我顶多得到一句谢谢,失败了被讹上我就身败名裂,赔几十上百万
我如果去救落水的女孩,成功了我也就得到一个不能侵犯她人隐私,肖像权,被迫道歉的结果,失败了我可能被水鬼拖下水,整个人生结束了
但我依然奋不顾身的去干了,这说明我有勇气
干一件成功了能赚几十上百万,失败了最多也就罚款2000的事儿
这叫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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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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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看到说性犯罪“发生在私密场所”“证据难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取证难”,所以要降低证据标准,甚至要求被告自证清白。
我问你,行贿受贿是不是私密场所?
深山老林里的凶杀案取证难不难?
是不是只要“取证难”就能降低证据标准?谁来判定“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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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看正文,
但我几乎百分百肯定,这又是一起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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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诬告啊, 没玩了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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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会很震惊,现在嘛第一反应: 是不是诬告?太多的类似案件让网友都脱敏了。
没任何证据只有指控,一律视作诬陷。警方怎么说不管,网友这边就是怀疑该女子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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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诬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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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都什么年月了,经历了这么多案件,居然还有人持有这么荒谬的观点?!

再说这个案子。
这女的指控男生多次性侵殴打,可她身上没伤,连侵犯的痕迹都没有。要知道,即便是正常发生关系,男性动作稍大,女性都会出现部位水肿。
此外,没人限制她人身自由,没人阻止她报案,她完全可以保留一些证据立刻报案,可她提供的基本只有口供。
但由于现在真有一些案件是“靠非亲历者不可知的口供”就能定案。
所以,这女的去报案也不是空穴来风。
而这,可能就是她的“勇气”吧?
如果一件事搞成了对方坐牢,人生尽毁,但搞不成,自己也一点事没有,那是个人都会有“勇气”做这件事情。
最后,观察者网大谈:强奸罪取证极其困难:
这个似乎是说反了。
现在难道不是男方“在私密空间发生的案件中”,极难取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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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一个司法机关敢于站出来不予立案,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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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上一个这么说话的,是“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出自小慧君),还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出自某大张薇)来着?想不起顺序了
连亲生女儿都能拿来用,再往前的懒得说了,你“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这话,还站得住脚吗?
闲来无事鼓捣着玩,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知乎直答的资料库…… 这么怪吗?
我在上面提到的“(蛋糕店老板被诬陷事件)”是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7543745619527264&wfr=spider&for=pc

知乎直答给“翻译”成了↓这样,23年事发地是无锡,硬给翻译成了山东,招笑不招笑?主角成女儿被父亲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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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不只讲一次,不用好好听。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事是真的,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对一个人提起法律上如此严肃的指控,需要的不是证据,不是事实,而是“勇气”?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实”,写个小作文还反复给自己留后路,是什么让一个女拳都这么没自信,好难猜啊。
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
这里有引用源,是全文最专业的部分,值得表扬。
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
注意这个手法叫诉诸感受,感受是主观的因此无法证伪。但这也反衬出,他知道受害者不保真,只能讲感受了。
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系统性、复杂性,很简单的事情要整一堆名词,这才是一种复杂化。而复杂化除了水字数以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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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事儿应该是女博主出来发声,是妇联发声,这种透支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是损害的所有妇女的利益。
那你说妇女们都不在乎,那就让这种事儿多来点呗。
指控的是八大重案的强奸罪呀,最后男方被判罚1000行政处罚。行政啊,行政处罚啊。
妇女都被人竭力的透支社会公信力了,妇联都不出面谴责害群之马。
其他有名望的妇女也不出面维护自己的利益,那还能说啥呀。
希望这种事儿多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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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又是小作文,美美一波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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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发小作文
我默认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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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就说过,字母圈是高危圈子,一告一个准。我看是凶多吉少了。
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于8月12日开庭,此案发生于离婚冷静期第22天,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男方会被判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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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着屁股打字谁不会?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蔑,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是污蔑,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诬告与迫害。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被诬告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有问题么?抛开事实不看是吧?假设是吧?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强奸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而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极其困难——缺乏DNA、新鲜伤痕鉴定、第三方证言等客观证据时,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性侵指控,“违背意志"的证明难度极高。 施暴者逼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令人纠结的地方。诬告陷害罪的刑事立案需要达到"认定诬告者有主观诬告陷害的动机"的证据标准,而动机在脑子里,完全无法取证——缺乏开颅看脑、脑电波看脑、核磁共振看脑识别记忆和思考的能力。仅凭被害人陈述确实难以满足立案门槛。
但这恰恰暴露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在亲密关系背景下的诬告陷害指控,“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极高。 诬告陷害签的"不追究法律责任文书"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受胁迫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在实际办案中,这类材料可能被用作"双方关系暧昧"的佐证,进一步增加受害者的举证困难。
有问题么?就你举证难?我容易是吧?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女面对年长者的暴力与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性侵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这是几个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
- 未成年人在亲密关系中的保护缺位:17岁的少男面对女性的诬告控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社会支持系统(学校、家庭、司法)能否更及时地介入?
- 诬告案件的取证困境:如何在保护被告人权利与降低受害者举证门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 高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边界:学生在校外的严重不当行为,学校是否应当有更积极的干预机制?
有问题么?就你会赖?我不行么?
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还在这假设,虚拟开庭,M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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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想笑
-–补充分割线—
为什么想笑,因为这句话就是预设立场,无形宣判女生就是无过错方了。典型拉拢型的拉偏架。
换句话试试“一个35岁的一路艰辛天天加班肩负房贷和家庭的苦命男人,敢于站出来公开反对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是战士,需要点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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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吹奸出妇人口那套呢
其实啊
你们这些所谓进步人士,其实宣传的玩意特封建特落后
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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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现在对这些小作文我是一毛都不信。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对同性进行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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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大魔王,我要说一下私人影院是什么意思。
一般在居民楼里,不作为民宿/KTV/电影院注册。
- 本质上是一间有电视机游戏机的民宿包间,部分私人影院是有床的。大概就是没有监管的非法电竞酒店那种。
- 不查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过夜。
- 很少有监控,因为这种影院会播放没有审查的海外影视剧,一般是店主自己用硬盘拷贝的盗版影片或者店内连着VPN直接看马桶台,搞这种灰色生意装监控是给自己找事。
- 没有保安,你叫破喉咙也就店主一个人在,由于隔音做得好店主可能不会在意包厢里在干啥。
一般约会的理由是“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海外电影哦”。
但是女孩子发现男孩子想约你去这种地方自己脑子先过一下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当清洁工那会整天从这种地方打扫出安全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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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一个大学生,长期性侵一个17岁的女生,并且在微信中毫不掩饰地发出含有虐待、性侵的聊天记录是吗?

我真的很怀疑一个学历还算高的大学生,居然会这么蠢…
居然不知道在明知道犯法的情况下,尽可能隐蔽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说为他说话,只是在心中复盘犯罪者当时行为时的合理推导,对其行为感觉很反常。
比如这些话仅在微信电话中说,或者为了保险起见,只在女孩面前说,尽可能不留下把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证据是那种在男方不知情时的录音、录像反而更合理,而不是如今的聊天记录,作为一个心智没有什么毛病的大学生不应该这么蠢才对…
综上所述,再加上近年来诬告案频出,我有一个猜测,在这里说给大家听(仅做假设):
这一对男女正在交往中,且迷恋上了SM(这样那些聊天记录也就合理了,因为有些SM通常会伴随着辱骂和轻微暴力,目的是让M形成一种被羞辱的刺激感)。
但因为近期某些原因,两者发生了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孩临时起意之下便指控男方对其进行长期的侵犯。
Ps:以上仅为我在目前极其有限的信息中产生的片面猜测,期待后续报道。
只希望法律不要放掉任意一个坏人,但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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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提供一个视角:叶某是江西财大学生。而小李是“未成年女生”“校外人员”,为什么她没有“女高中生”或”女学生”的title呢?
有没有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遭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陷害的情节。
合理推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们要像相信大同法院一样相信南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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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你以为我到江西之后,学到的只有财经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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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国内正当防卫都很难认定!结果,诬告都能说成是勇气!黑的说成白的!
她所描述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属实,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
“如果属于实”,这不纯纯是预设立场吗?那现在被证明不是属实,这不就是为了诬告,捏造的证据吗?
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困境
为什么会认为达到"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标准,会是法律困境啊?
合着“法律困境”,说白了就是必须得讲证据、不能没证据就给人定罪呗!
这下懂了,难怪现在会有这么多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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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大家看聊天记录就能大概了解。
这就是个小众性癖发生后,一方忽然反悔的故事。
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案?
因为这案子就不涉嫌犯罪。
按她的说法,她是2025年6月被强奸,就算当时以为免责书能免除法律责任,同年12月为什么又要复合呢?
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的。
警方不是傻子,这种事情匆忙立案以后,将来在舆论上是要吃大亏的。
所以我们才看到,直到如今,也仅有南京警方以殴打他人行政立案,并对男生做出罚款的处罚。
刑事立案根本不现实。
话说,记者写类似稿件时,能不能多问问?
别阿巴阿巴跟个傻子似的,对方讲啥你信啥。
你是媒体,不是复读机,有疑惑要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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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出确实的铁证之前,一律是女方诬告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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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速度比你想的还要快。什么“只相信司法机构,XXN的一个字都不会信”的都属于落伍了。现在是哪怕出现了蓝底白字公告大家也照样怀疑你是诬告,毕竟把公告写成小作文的事情ta们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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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信不行呀,男女授受不亲领先世界几百年好吧。
只要接触就逃不开强奸性骚扰指控,这套打法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即使她证明不了你真的强奸或者性骚扰了,但你同样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没干。
所以退一万步说,她告了你,虽然没立案或者法院判了你无罪。但是她本身毫发无伤,你却可能背上强奸犯或者性骚扰的嫌疑。到时候她小作文一写,起号带货一条龙,你还要被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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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细通告出来之前,小仙女的小作文一概不信,一概以造谣论处。
不论这个仙女有多小。
我只相信官方通告
另: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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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师明明是版本最强职业,居然被描述成弱小可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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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知道咋啦,密集发布这类新闻:
新京报等发布《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
大象新闻等发布《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被判故意杀人》
观察者网等报道《17岁女生指控被男大学生多次性侵殴打》
……
又有什么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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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予立案,那说明帽子初步调查与这女的描述不符呗。
怎么看,用a眼b眼看,难道你用c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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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高赞的回答,武士决斗真的有用。
其实这个做法,向帽子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是高赞说的,往脸上打,往毁容打,这样从动机上和性侵是互斥的。想性侵是因为长得好看,但是毁容是破坏这个,逻辑上说不通。
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动手表明了当事人是一个不好惹的人,不会轻易服软,表明了态度。如果真的按性侵甚至强碱判三年,出来后大概率会报复。那么帽子本着维稳的原则,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于按互殴定性。这样就从刑事转民事了,反而大事化小。
虽然这样仍然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比起自损一万,已经好很多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距离真正的平等还有很长距离,但是这样已经是进步了。
暂时来说,武士决斗是最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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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指控均视为对男性诬告,永远站在自身性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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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大姐姐帮不上,叔叔业绩都做不了,建议多练练,太丢人了。但凡做得有点水平,已经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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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污告,本身就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所臆想的控制手段——暴力、威胁、限制通讯自由、逼迫签免责书——如果不属实,已经对被诬告者构成了系统性的侵害与精神控制。即便在"恋爱关系"的外壳下,这些行为的恶劣性质也不会改变。诬告受害者的痛苦是真实的,不应因为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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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女,看见性,看见讼。
我已经懂了。
我花五秒判断出了这件事的性质。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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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在邢台长发男子踢人事件时候我们看待过了,然而有人说姐姐好飒。
潮水涨起,连成一片的陆地只会成为座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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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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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但是圈子里的片当年还是看过几部的
应该是家人意外发现m身上的伤,m只能全盘托出……家人哪见过这个,直接报钩了……奈何对方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全程录像,说不定还有专属律师指教过怎么规避风险,就像牢A说的那样……
换成普通人,强钩加虐待,估计五年起步……但是在资本眼里,女人都不如充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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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录像的重要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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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小慧君投胎转世了,又开始用处女的身份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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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诬告者美美隐身,屁事没有,被诬陷者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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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一律当成嫖资纠纷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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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版本只利于两种人:一种是性侵者,一种是诬告者。清白人没办法保持清白。
因为武器库里能掏出来的就只有双输好过单赢了,这已经足够悲壮了。
即便明知道你是冤枉的,警方也真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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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于女性指控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诬告
具体的事情我都已经懒得去看了
不是都报警了吗?法院怎么判的就是怎么回事
我是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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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第一手信息,不然我会暂且先相信男生一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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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母校的新闻竟是因为这个
不过还是要为我这位学弟点个赞啊,被霸凌了就应该打回去,被诬告了就不要认怂!
但还是要批评两句,打轻了,而且没有做好自我保护,应该先逃跑,诱敌深入摄像区域,假装不敌,然后假装乱挡,伺机给她来一下狠的,还能争取个正当防卫。
就算判互殴,也不至于你进去了她赔500嘛。
就算帽子叔叔真猪油蒙了心,她写小作文,你也可以发视频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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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一下题主
的观点: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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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说明了一切。还用看待啥,办八大罪升职加薪都不愿意,手眼通天读江财是吧。26年了还搞没有人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嘛。
当然打人被处罚了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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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那么建议恢复下诬告反坐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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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殴,男性拘留赔偿,女性诬陷造谣先动手仅罚款,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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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是一个绝对正面意义的词,只能用来形容【为了做正义的事情而不顾危险】。
如果是想表达【做不正义的事情不顾后果】,可以用【悍然】【大胆】【胆敢】【乖戾】【肆无忌惮】【丧心病狂】……这样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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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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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去年就有人做出正确解法了,有人要诬告你,你被动反而容易进入,直接上去打,才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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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不想高考,准备保送江西财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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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敢想性别对调,这个问题还能不能出现了,那个男生会被多少人骂懦夫和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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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是水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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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需要的是狼心狗肺
不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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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权群体基本是诬师,说的写的一律视为小作文,任何常人信了必受害
2.失权群体的唯一活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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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一根肋骨,脸上疤痕不超过8厘米
是轻微伤,最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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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干嘛不跑,被打出习惯了?!
我与人打交道50年,除非是疯子,没人会无缘无故上来就动手的;疯子的话,一接触感觉怪怪的,自然远离啊。被打,而且是多次被打,会不会是因为本身就有点欠揍,对方情绪上来就赶紧闭嘴啊,你针锋相对、他拳头上来,两个人脑子都有病。
我还是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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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中
第一,诬告失败已经让当事人很受挫,网友再继续痛打落水狗就是网友缺德了啊
第二,为什么法院不是我家开的我想抄谁家就抄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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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大学男生,面对诬陷的时候敢于动手,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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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创伤文化
味对了。
能不能真点新活啊,我都能背出来了。
啊啊啊啊这个男权社会系统性压迫我们,系统性忽视我们的需求和痛苦,我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我们的创伤不应该被忽视,你们这些活在清朝的人什么时候能懂啊,要睁眼看世界,要是是女性当家做主,女性安全一定立刻就能解决。
大致就这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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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诬告罪的实质性的门槛过高,在实践中往往走到调解阶段或者行政处罚阶段就结束了,最后变本加厉的结果是诬告罪的约束力被弱化到实质上诬告无罪
先是为了维护强奸罪的打击力度,正义就要向诬告倾斜;然后为了限制诬告罪的海量个例,公平又要向强奸罪相悖
天平被人为拨向某个方向,然后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一些砝码,这个就是当代男性失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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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可能有反转。
反转的新闻事件太多,现实生活也多少受了影响。
以前出差的时候,行李箱如果大一点重一点,找人帮忙抬一下很容易。
时不时还能遇到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忙的好心人。
这两年出门的时候,感觉距离感变得明显了些。
有一次行李箱脱手滚下十几级台阶,发出很大的声响,前面一个中年男性回头看了眼,犹豫一下走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碰瓷的人,但别人不知道,谨慎是最安全的选择。
包括我自己,好像出门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热心,而是在结果可控的情况下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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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干嘛,我又不是法院,警察,检察院,他们自己看证据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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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是真的看不上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和殴打未成年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事有什么可同情男方的。这男的在我眼里就是纯纯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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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的回答,就知道北大包丽案女主角为什么要zs了,也知道房思琪为什么要zs了,法律不惩罚人渣,如果她们不死,舆论都未必站她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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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一个女生写小作文,而其他男性响应她的时候。
男性是真的觉得女生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产生的共情,还是说只是要批判那个不守规则的男性?
在多年的学生时代里,我一直以为是前者,男性是因为同情和共情那些女生。
也就是说,虽然她已经破破烂烂,但总有人愿意缝缝补补,世界总是美好的。
现在来看可能是错误的,很多男性会是后者。
他们只是去斥责不守规则的人,保障的是自己未来的利益,对于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关心很少。
甚至他们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曾经受过这样的伤害。
而一旦当男性寻找异性愈发困难时,这种为了保障自己利益的虚假关心就直接暴露。
他们并不关心每年被xsr的女性有多少,以及强奸罪的取证有多难。
只是随便给女性扣个会诬告的帽子,伪装自己真实的心理而已。
真正客观理性与善良的男性还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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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官方通报,官方通报出来之前,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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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终于还是跳到SM圈子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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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家和父母告一个外人的状还需要勇气的。
鉴于有些人连这种最直白的隐喻都看不懂,阅读能力低下到我都已经没眼看的程度了,我直白点说。
一个女生去控告男生,就等于和家长告状一个外人。
哦其实也不是,和家长告状家长可能还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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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给大家翻译一下,避免你们浪费时间。
她敢出来指控就很不容易了,你们就不要在意事儿是不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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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默认诬告定律就是有用。
在现代检测手段面前,只要没有長期非法拘禁,没有手段可以消除多次性侵殴打的生物学证据。
小作文是说:该女性被性侵殴打之后,没有被人身控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本身殴打的伤痕全部消失了,任何证据有没有了,期间一直没有告诉监护人也没有报警?
这不就是典型的“当初我是心甘情愿,但是现在你没有让我满意,我就心不甘情不愿,以前的心甘情愿我要撤回。”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毕竟污蔑性侵不需要真的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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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题主的辟谷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直接连司法认定都不管了,反正先狠狠共情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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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不是说一个女性只要有了“巨大的勇气“就可以随便把男人当做强奸犯送去拘留,审讯,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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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开始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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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任何一次,对男性的围剿!兄弟们,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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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小圈子里游戏,结果变成了殴打?
有个小圈子确实是这样的,奴需要签订契约认主。
这个免责书不会就是契约吧?

然后主人对奴犯错时进行惩戒,这个惩戒可以主打奴,远程的时候可以奴打自己。
……
这种互相情愿的事情,虽然小众,奈何有些人心理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这是不是因为奴怕家里人知道了,所以变成了殴打?
————————————————
这个回答这么敏感?删除2次,申诉成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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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后无墙建,绝不奋勇救女水鬼。这都已经属于这个时代的口号宣传语、保护自身的安全标语了,怎么还有人问这种问题?
这种,默认诬告。
对了各位,拳头有时候要用,不是拳头别老自己锤自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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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古代确实很有勇气,毕竟就算指控成功也是失节,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留给她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杀殉节博个贞洁烈女的名声。现在又不会逼着她去死,甚至就算诬告也没什么惩罚,她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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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其实我觉得很简单,男女都可以录音,录音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录音反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说实话一个私密空间,全凭口供是不行的。
录音中女的说no,你就停下呗,说yes就更大力一点,男的说no,女的就下来呗,男的说yes,女的就更卖力一点呗。
no和yes均代指真实意愿。
明明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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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看前因后果,事实真相,直接鉴定为诬告,
不要去看蛇类的头部形状,身体花纹,去分辨是无毒蛇还是毒蛇,直接通通认定为毒蛇,然后远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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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出可以让我无可辩驳的铁证之前,在我心里永远就是诬告,法院判了我也不认,大同案给的启示
如果,万一,真的有这些铁证,真的不是诬告,我就美美隐身,不打逆风局,并到处举报指责对方制造对立破坏团结,这是她们教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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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那伙计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在没动手没性侵的情况下被硬判了三年。
这位西财江的兄弟,被女友以几乎同样的罪名控告,女方叠加未成年buff,结果是行政处罚加罚款。罪行还是“多次暴力性侵”哦,这么大的罪名,死活罚1000下坡了。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而且十七岁的人居然没有上学(有的话肯定写出来了),初中辍学?在社会浪荡三年早就是老溜子了,纯粹的闲散人员骚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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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成本,何来需要勇气。
感觉更像一次不需要投入的创投项目,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收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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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证就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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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科普下。易经中最不吉的一卦,天地否卦,帛书易经原版叫做妇卦。
老祖宗有没有智慧,我不知道,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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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又出新花样了?大家积极学习,积极防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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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都是无论、如果、即便这种假设性词汇。
这种纯主观臆想的东西就不要发表在法律执行层面了吧,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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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描述,就能确定是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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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诬告,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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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太多,反而让真正被狼咬的人受到无妄之灾,请问你是谁?是喊狼来的说谎小孩还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知道,我唯一的善良就是不站边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被狼来了的故事骗了太多次。
大众已经不敢再轻易因为一个标题就去无脑帮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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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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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本质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妥协方案,你越强硬,越容易得到正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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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诬告这么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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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有人信小作文不信司法机关,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就算一审判决有问题,二审也会纠正,不行还有检察院抗辩等司法救济途径
不应该任由一些喜欢春秋笔法、博人眼球的无良媒体去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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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小作文太厉害,等公安部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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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限的聊天记录,大概率搞SM的吧。
其实不仅女的会小作文,男的也会,给大家看个好玩的。
【【1818黄金眼】小伙称踩背馆消费几天后查出骨折,记者震惊“互动”后报警-哔哩哔哩】 https://b23.tv/I8O5N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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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事件后,你觉得我会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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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家里乐滋滋地看。
无论事情的真假,我都不会谴责同性,只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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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诬+新闻学的再一次媾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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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好打,仙女就得练练才行。
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个别人坐普快硬座遇见的事情。

坐火车遇见一个小仙女不奇怪,遇见三个算我真倒霉。我刚上车时候,最开始一个中年大妈一直一个人占三个位置躺着睡(DEF三个位置包括我的位置)我没说她,反正对面有C座位空着我就坐下了,过了几站后上来了两个年轻女的大概二十多岁,说C座位是她们的(说话口气挺不客气)的,我就让大妈起来,然后我回到原来自己的位置坐下了。对面刚上车其中一个女的称为A 拿个箱子,半天不往行李架上放,一直看着我,大概率心里想这个男的也不知道主动帮下忙(一般我都会主动帮忙,但是她让我从C座位起来的态度很不好,加上她金口不开),看我半天没反应,赶紧叫她的G男来放了,还训G一通,G男还说我给你们拿的零食(二个女的一个男的,这男的一看就像伺候小姐一样,图啥呀),看她磨磨唧唧半天,我就出去上厕所,回来她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然后之前占我座的中年女的对我说:你跟她换一下他们2个女生想坐一块(慷别人的慨),中年妇女也知道girl help girl呀。我直接说不行让A从我座位上起来了,我看见她顿时脸都黑了,平时让我换一下无所谓,我上个厕所你就占我位置,也别怪我脾气不好,然后她坐到对面C座位,气鼓鼓让她闺蜜回到别的位置上去,大概是她闺蜜说和她想做一块她才换位的以至于有点丢脸,然后她闺蜜说对面C座位是自己的,她闺蜜称为C,幸好对面B座位的男的有眼力劲主动跟C换了座位,我不乐意当龟有的是人愿意当好人,然后坐下来之后,手机好像视角一直斜着,恶意猜测一下可能是发小红书呢?她和她闺蜜都刷小红书,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听到C对A说你别看小红书了,本以为C是个正常人,实际上更是逆天,晚上她们俩不休息刷视频声音大大的,C背面座位的大爷说声音小一点,C不仅不理而且很生气,看看视频敲敲靠背生怕大爷睡着了,A好像说了她闺蜜一下可能她还要点脸,她闺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更逆天的在后面,一个没座站的大爷站在C旁边的过道,C直接说别拿你的屁股对着我,大爷只是靠着座位边根本没碰到她,那大爷说你不能好好说话,说一下我就走了,然后大爷就走了。如果大爷如果正面对着她,是不是她要说别拿你的xx对着我,这种女的看见路边的公狗估计看见都得被她踹一脚,我旁边靠窗的座位来人之后,我就坐在中间,我旁边的大妈说你别靠着我,火车硬座中间座位怎么能不挨着两边座位,这大妈开始占位座位躺着睡觉都没让她起来,她既然这么说了,反正坐着久了,我也难受就起来站着,把书包放座位上,她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半位子,心里估计舒服了,我下车时候对C和大妈说:有些人长得不好看还不善良,为什么不说A呢?A没那么恶心,其次是A坐的座位来人了,她回到原来座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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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仅17岁的女孩,长期遭受男友的控制。早在她16岁时,就被男友强行发生了关系,还被对方逼迫写下免责书。除此之外,男方还长期线上操控女孩,逼迫她自行抽打手臂,打出淤青必须拍照报备。多年隐忍后,女孩报了警。目前,男方的殴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而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当中。
小晟(化名)是南京本地人,男生叶某某(化名)老家在杭州。
两人2020年网上认识,那时候小晟才11岁,年纪小不懂人心,叶某某当时还在上初中。
俩人就一直在网上聊天谈心,聊了四年多,从来没有线下见过面。
2024年8月7号,他们才第一次线下碰面,那会叶某某读高二,聊了这么多年,小晟打心底里信任他。
事情慢慢变味是在2025年2月3日,二人第二次见面。
那时候叶某某升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脾气变得很差,一点小事就容易发火。
见面的时候,他跟刚满16岁的小晟提出发生关系,小晟心里害怕,直接拒绝了。
从这之后,他心里所有的坏情绪,全都撒在了小晟身上。
2025年6月中旬,小晟一个人坐车去杭州找他,俩人单独待在房间里。叶某某又一次提出同样的要求,被小晟拒绝后,当场动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他抓住小晟年纪小、不懂法律、胆子小的弱点吓唬她,逼着她写了一张免责书,想靠这个躲开自己的违法责任。
就算小晟被迫签字,他还是强行和16岁的小晟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七月,俩人又在杭州见了一面,叶某某情绪还是控制不住,又动手打了小晟。
接连两次挨打,小晟实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回家之后直接拉黑了叶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但叶某某没有就此放手,频繁来找小晟道歉诉苦,说自己只是压力太大控制不住情绪,舍不得分开。小晟心软,又重新和他联系上了。
复合之后对方变本加厉折磨她,俩人不在一块的时候,叶某某也会线上控制她,让她自己打手臂,打出淤青拍照发给他检查。
后来怕手臂上的印子被别人看见,又让她打大腿,每次打出伤痕都要拍照发过去。
长期的压力也让叶某某患上严重的焦虑和抑郁,但是他不会自己调节,所有负面情绪全都发泄在小晟身上。
2026年2月9日,当时已经在读大一的叶某某专门跑到南京找小晟,又一次动手殴打她。
一次次忍让只换来不停的暴力和精神折磨,小晟彻底失望,积攒多年的委屈无处排解,把所有经历告诉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在朋友的劝说和陪伴下,4月9日小晟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警。4月18日她去医院做心理检查,确诊重度焦虑、重度抑郁。
这么多年身上反复出现淤青,小晟一直瞒着父母,每次被家里人发现痕迹,她都随便找理由搪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报警之后,针对2月在南京发生的殴打行为,派出所已经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至于2025年6月在杭州发生的殴打、胁迫以及性侵相关案件,现在还处在刑事复议流程中,没有最终结果。
叶某某目前在读大一,他的学校表示,会等公安出具完整调查结果,再根据校规对他进行相应处分。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身份,就是违法的免死金牌。
但法律的底线从不迁就感情,关系再亲密,权利也不容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恋爱可以豁免性侵罪责。强奸罪的核心要义只有一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本案叶某某面对明确拒绝的小晟,强行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很多人天真以为,私下签一张免责字条,就能抹平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清楚,私权不能豁免公罪。
强奸是侵害社会法益的公诉案件,绝非两个人的私事。
小晟在被暴力压制、精神恐吓、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签署的字条,自始无效。
这份文书不仅脱不了罪,反而坐实了叶某某刻意规避法律、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同时要厘清,刑法的胁迫,从来不止当场的暴力威胁。
叶某某长期对小晟精神操控、心理打压、逼迫自残、远程管控,让被害人长期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刑法认可的胁迫手段,也是司法裁量的从重情节。
多次殴打小晟这件事,公安已经对叶某某作出一千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倘若后续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殴打行为还会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性侵相关案件正在刑事复议流程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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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被性侵是假的,难道就没有其她女的被性侵吗?能在这个巨大的爱男世界站出来就已经很勇敢了。
姐妹加油,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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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录音录像,医学认证我都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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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战↓,,,哎呀哎呀,但凡被告强X前少打一下,,,,还必须得是殴打,不能是撒娇挠痒那种打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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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辈已经把年轻女性的社会信用花光了,变成负数了。
没人敢相信,万一又是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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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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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待的
是不是强✓,由司法部门去判断
普通人就别参与了
这么多年小作文太多了
谁还去上心?
我只相信司法机构的蓝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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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那边的老登们,远远预想不到网上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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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小圈子里面的特殊癖好吧😓,看那个聊天记录就感觉味儿太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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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女性上传的小作文指控,可以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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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证据就是诬告;
拿出来证据就是有预谋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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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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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例诬告啊,我再说一遍,男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同意,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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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德才会在这里吹鼓犯罪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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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大恐怖 中式克苏鲁
只要被诬告 人生就毁了
感谢这位兄弟提供的解决方案
不敢想要是我得多么恐怖
我的工作 我的名誉 我的生活 我的自由 我的梦想
将因为克苏鲁的勇气全部毁于一旦
如果没有重拳出击保护自己
被它得逞后 仇恨将吞噬我i 它必死!!!
所以我是在保护它 快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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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诬告,没什么好看的,赢了几十万揣兜里,输了不过回家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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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发展到武士决斗了?版本迭代也太快了吧?后发优势➕优越性,简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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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再次更新,恭喜这位兄弟首次通关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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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可怜的孩子被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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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猫:我永远站在女性那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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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小作文,不值一哂
“无论司法认定如何”=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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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过去受害者有罪论是怎么进化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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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希望所有对题主有故意伤害倾向的人都能鼓起足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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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不说是舆论裹挟司法了?我只信这一份官方通告,后面再出的一律视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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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更何况,现在媒体都断章取义,包括……
看到标题我都没兴趣去搜新闻,
狼来了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狼来,也没人会相信,更何况自媒体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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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脑已经宕机。
这个男大是尤里吗?能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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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条件的站在我的性别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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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就是更新成日服版本了嘛。
我觉得这事不敢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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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得拿出打沉中洲的态度别人才会坐下来和你好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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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判,字母圈的事拿出来讲是有点扯了,差点成为字母圈⭕的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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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一个诬告。
要不这样吧,男生家里面出点钱,把女生送戒网瘾学校去行了,魔法对魔法,总比花钱去请求谅解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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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真的好奇怪
什么叫看了这里的话才知道她们不死舆论都不站在她们这块
小红书的话叫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之前此类事件的评论基本都是:
1.学校怎么出培养人渣,我们的教育确有问题
2.谴责犯罪嫌疑人
3.地域黑
4.法治体系需日益完善
风向怎么变得妳们心理没数吗
保护正常女性的最好方式是严惩诬告者,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我听说/男性应该/那咋了/我只站在我的性别
有些话就像巧克力,人吃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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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病了?
我现在在网上看到女生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是病吧……
我大抵是病了,v我50买药,我需要喝急支糖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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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新闻,默认都是诬告,区别只在于是不是武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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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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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待的,报警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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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直接打脸,总不可能看着猪头强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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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题目对真相就有预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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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什么巨大的勇气,整的好像诬告反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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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女方小晟(李某某)自述的时间线:
2020年,小晟与叶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并持续保持网友关系(此时小晟11岁,叶某某13岁)。
2024年8月7日,两人首次见面并确认恋爱关系(此时小晟15岁,叶某某17岁)。
2025年2月3日,两人第二次见面,叶某某要求发生关系遭小晟拒绝,此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
2025年6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拒绝叶某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叶某某第一次殴打,并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之后强行发生关系。
2025年7月,两人在杭州见面小晟再次被殴打后,小晟拉黑了叶某某。
2025年8月2日,叶某某发微信要求小晟打自己手臂打到淤青。
2025年12月,叶某某找小晟哭诉后,小晟心软恢复了联系。
2026年2月9日,叶某某和小晟在南京私人影院看电影期间发生争执,叶某某对小晟进行殴打。
2026年4月9日,小晟在朋友鼓励下报警,2026年6月27日,警方对叶某某2月9日打人的行为罚款1000元。
2026年4月18日,小晟就医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以下是我划的重点:
1 叶某某的家在杭州,小晟的家大概率在南京。
2 小晟11岁小学五年级就玩异地网恋,有点东西。
3 小晟15岁就能与异地网友见面并确定关系,相当有东西。不过前两次见面没说地点,后续见面明确了地点是杭州,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蹊跷?
4 2025年2月3日之后,叶某某每天辱骂小晟,但是小晟仍继续跟叶某某交往,并且于2025年6月不远千里去杭州跟叶某某见面并且发生关系。这两人是不是在玩字母游戏?
5 2025年7月小晟拉黑叶某某之后,8月叶某某还可以给小晟发微信,12月还可以向小晟哭诉,不知道拉黑持续几分钟?
而本案最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后续的强奸指控能否成立。
根据小晟的自述,她指控叶某某强奸的最主要依据应该是2025年6月叶某某殴打小晟后逼迫小晟签下“免责书”,随后叶某某强行与小晟发生关系。
由于警方对强奸案不予立案,可以推测所谓“强奸”的证据根本没有,但是“免责书”大概率是存在的。
这就是我觉得本案最有意思的地方。
之前很多人说,这样搞下去是不是以后性交都要先签一个书面的《性同意书》?本案中的“免责书”应该就是类似《性同意书》的文件。
先不说《性同意书》能不能达到免责的目的,但是你们应该都想不到《性同意书》也可以成为集美主张强奸罪成立的有罪证据吧?
如果这个案子成了,那强奸案的逻辑就彻底闭环了:如果没有书面的《性同意书》,那说明你没有取得对方的性同意,强奸罪成立;如果有书面的《性同意书》,肯定是集美被殴打后迫签下的,正常人不会多此一举签这玩意,强奸罪也成立。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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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得是学习日本先行服。
要是不动手互殴,这一下岂不要死,直接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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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性小作文状告强奸,一律当成诬告
第二,哪怕真的存在强奸,也无条件站在男性身边
第三,女性站出来指责男性诬告不需要任何勇气
上海的案件已经证明了资本家也打不过女性。
第四,我之前也是龟男,我当时的逻辑是,我捍卫女性的权利,女性也会反过来帮助男性捍卫权利
但是很显然,女性不愿意捍卫男性的权利
我反应也是比较慢,现在才意识到我不应该捍卫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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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生”“指控”之后该如何做出对事件叙述完整度和真实度的预判,大家应该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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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点赞,是他们坚持了实事求是秉公执法,顶住了诬女的压力没有刑事立案。

在检察院GIRLS HELP GIRLS的情况下,
如果公安的BOYS都像这样保护BOYS,
法律最后的公正还有救,BOYS还有救。
中国诬女之所以盛行,原因就是法律界那群老登一边口喊着和西方接轨,一边脑子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奸出妇人口”,把诬女捧上贞节牌坊肆意攻击男性,导致系统性的性别迫害。
所以越是这样就越要保护公安系统的BOYS,他们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决定都是在顶住系统性压力做出的,都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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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产阶级有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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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对男性围剿,我只站我性别这一边。(文献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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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锜振东同志被迫害三辈子的城市吗?
这种地方还有人敢于性交,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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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这是常态化的性诬告。
有了巨大利益的可预期,
性诬告已经不是一种“羞耻”,
所谓的勇气是一种自我偏见概念扬弃后的心理陷阱,
是一种刻板“弱者正义”的独门暗器和公开的秘密
是一种傲慢和鸡贼,轻描淡写理所当然的残忍。
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它哇哇叫。
不要试图辩经,
辩经就是你输,
包括女的和社会第三者,
都不要和它们辩经,
你这让它成既得利益者,
它就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得意洋洋。
你不是它们的npc,你是你,包括它们要你同理对待,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它们有没有这样,这就是政治正确的伪善与恶毒。
社会最需要警惕就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出生理中客媒体,它们异常鸡贼、恶毒与残忍。
永远不要容忍这种媒体。
它们想要自我世界中心的特权,精神隔绝的利己的无限自洽,全能自恋的优越感,和对现实利益以退为进的半推半就,或理所当然的豪取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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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站男方,基本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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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什么叫【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意思是虽然它在诬陷别人,但是值得夸奖,因为它很有勇气?
况且,既然【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那我想事件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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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那么多诬告陷害造黄谣的女性小作文,
我就没见到几个处罚过的,
甚至祖师奶周晓璇还因此名利双收,
今年才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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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又在诬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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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别再自以为是把女的当弱势群体,很多看上去女的是受害者的事件男的其实只要挑开本能反应诈骗的滤镜不去帮不去跟风不在乎离得远远的,哪怕闲得蛋疼只拿望远镜瞧后面的反转自动更新可有趣了
女这个性别的母信力是负数的,男的应该远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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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下一步的发展就是正常恋爱关系,发生关系。女方自愿签署<不追求法律责任文书>后,反悔了。女方告男方强奸,春风法官会让这份文书失效或者不予采纳,原因就是存在逼签情况,判决男方为强奸罪。希望不会发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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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单方面的话一概不能信,这世界上最魔幻的事情是哪怕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国女也非要给你隐瞒一些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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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钕诬诬告男人的案件。
钕诬年纪开始呈现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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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个例证明了,遇到这种事默认女方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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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新闻果然不出意料的上热搜了。
前两天已经看到这个小姑娘在微博发的帖子,心想按照这种货色的尿性,一定是要撒泼打滚把事情闹大的。果然,今天上了头条热搜,知乎上也看到了这个问题。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不反对SM,这是个人行为,但能否把SM等同于性侵殴打,这是个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而不是靠舆论影响去达成目的。
第二,碰瓷很有技术。知道公安机关惹不起,怼着学校薅。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立案,我相信是有原因的。至于是否应该立案,如何推动立案,这是律师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作为一个大学,在校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学校的任务是配合公安机关,在形成确定结论后再根据校规予以处理。学校不是司法机关,对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学校也没有评判是非对错的责任。这件事情和江西财经大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现在的小作文和聊天截图都不可信,小作文可以胡编乱造,聊天截图可以删掉一部分避重就轻,让子弹飞一会,耐心等反转才是正确的吃瓜方式。正经人家的小孩会有微信,但不应该用telegram 交流(怎么搞定注册问题的)。等待公安部门作出最终结论再说。
第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小朋友。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观点:正经人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先天的原因是L或G,但是不应该成为B和T,更不应该接触SM这些。小孩子不要玩X,不要玩tele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健康成长。
第五,未来各种强奸的新闻会更多,底线也会越来越突破大众的想象力。已知现在已经有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男女朋友强奸,仙人跳强奸,SM强奸,未来可能会出现非接触式强奸,意识强奸等等突破物理极限的操作。小仙女们的骚操作会越来越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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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洗,现在小仙女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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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打人认定了,性侵果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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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拒绝诬告羞耻”
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事实,但是表子们还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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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未成年小孩发视频就是你惹我我就强奸告你,如果指控强奸算是什么莫大的勇气,那这些未成年小孩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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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管他干啥。只要是在辶畐方面女告男,管他是诬是真,统一按小作文视之




阿媲们不要指着男人信且为它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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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女性指控一律视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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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
建国以来努力几十年的妇女解放成果,被女拳狗几年就折腾的摇摇欲坠
这几年仙人跳太多了,狗特务太多了,现在每次看到所谓的“强奸案”都先琢磨一下是不是奸出妇人口,倘若,真的有女同志被强迫该怎么办?
女拳狗真的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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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版本日本武士决斗确实管用。
如果女人诬告你强奸,不要拉拽她,直接对着面部重击,这样撕不破衣服还能毁容,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了,强奸可比互殴罪过大多了。毕竟现在没性接触也可以判定为强奸未遂,所以直接殴打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
为江西财大的男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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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圈子游戏,还是真实案件?这种话谁都不敢说。就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看一眼都有可能被告的风险,多次性侵殴打?你猜猜这玩意儿几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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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站出来诬告还需要厚实的脸皮。这帮女人就像年糕一样,只有打才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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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网上认识,认识时候在高中时期都是未成年,所以过分强调17岁没意义,符合青梅竹马的范畴。所谓性侵如果有事实证据男生早被刑拘了,新闻用词太不严谨。另外最早认识发生关系时候男生没考进大学,和大学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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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生就有诬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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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不是澳门,她需要什么勇气?
在澳门妳会因为诬告被逮捕,但在这里妳会得到恶臭仙衄权团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肮脏的包庇和赞美,妳需要什么勇气?
17岁?妳在7岁时就已经熟知如何撒谎、诬告、栽赃、凭空捏造和颠倒黑白了。
暴力倾向?90%的家暴事件都是女性先动手,都是女性先使用暴力,都是女性先挑起的。谁更有暴力倾向,当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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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成功发财泄愤,失败了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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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春风这一次没帮她
坏消息: 没帮是因为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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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
给大翻译一个熟悉的版本:抛开事实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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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定要有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像这个老哥勇于回击,就避免了蹲监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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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女生连亲爹都敢诬告的,何况外人。
抖音上一个要“高考毕业礼物”的,威胁她爹,如果不给钱,就伙同她妈,告这个爹之前猥亵过她,证据是她爹带她去万达的冲浪泳池玩,抱着她了(爹妈离异)
然后她爹给了两万块,双方写了个保证书之类的
四年上大学,她爹还得出每年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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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还不够多。继续。然后有些女人就会盯上有钱人和有权人诬陷了。物极必反。还没极。仙人跳做证据很简单,都会有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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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上来先扣个诬告的帽子,让潜在受害者直接不敢发声报警。事实真相是什么?它们一不清楚,二毫不关心,无论什么强奸案,它们先直接把帽子扣下来,百分之九十九是冤案,女诬。现实生活中,除去性侵案,家暴案这类,其他方面的诬告案列,不分男女老少,职业高低,各个职业群体都有恶意诬告他人。这个时候他们不扣帽子了,也不站在受害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战,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诬告者不是好鸟。
我想问下那些言之凿凿说诬告的,是亲眼见到的吗!是了解双方吗!还是从头到尾关注案情了,中国的警察只要你报了一次警,你才知道社会现状是什么样!
是不是冤案,也要等调查清楚。再下言论,如此言之凿凿,如果真的是家暴性侵,那各位可全是畜生败类同伙。上次云南奸杀案你们大多数说冤案,符月华你们说冤案,房思琪你们说小作文,老师强奸五名幼女,法庭上狡辩,你们又说冤案。
在你们眼睛里,只要是个强奸案都是冤案,世间没有受害者。
没有哪个APP的用户有你们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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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强奸案,默认诬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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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性把中国女性想得太好了,他们认为她们会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所以男性现在开始展现男性的立场。现在的00后观念已经变了,女性没有资格在男性的面前说,她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对他进行无理要求。
三十年前女拳刚兴起时候,她们就没有这个地位讲这个话,虽然男性虽然一直善良, 但最终男性们都是劳动人民价值观,根本不吃这一套的。如果女权要跟男性好好地打交道,那么男性们就相互尊重打交道,合作对双方有利。
我劝,女权们好好反思,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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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过,当一桩买卖成本为零,还无任何风险,那它的利润空间就是接近无限大!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去做这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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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这种直接把撰稿人的大名贴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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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互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好像现在同是互殴对不同性别的处理也根本不一样。这个案例是不是就是,判定互殴,但是男方拘留,女方罚款,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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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叠甲
无论真假
一律按小慧君处理
一个被诬告的倒霉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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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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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用暴力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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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武士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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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の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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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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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是真的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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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消息就感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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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诬告啊,建议先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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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吃到学弟头上了日。。再看看再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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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这种第一反应就是,又是xxn诬告陷害。
可是真的对吗,如果有哪一天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我们还怎么信任受害者。
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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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SM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么,这也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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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勾之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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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评论区还有年轻男性站在体制这边
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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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还是是前辈有经验,打一顿简单处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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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得多绝望才会哭泣着用手去接触对方身体,告诉对方请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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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迷药,想性侵,必须要殴打,不殴打很难性侵。
验伤结果。。。
法学院的发力啊,对于诬告这块法律的缺位,赶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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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日服就有这个案例,被告骚扰,不如互殴!!!男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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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认识,系私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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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一个17岁的未成年女孩敢于站出来公开指控,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有点恶心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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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相信机构,毕竟公安是要接触群众的,太脱离群众会导致无法开展工作,没有诬告罪,已经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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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博弈。
只有对方相信你真的敢同归于尽,博弈才能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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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一种性别 男人更像是一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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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标题,就知道是小作文,男的一定是被诬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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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怎么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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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强奸犯的判决,或者事实,都懒得理会
我都下意识认为这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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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的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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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确的官方放出的证据,不然不信一切小作文,更不相信她们说的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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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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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的嘛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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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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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可以调查清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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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默认了提告者被害,被告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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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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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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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的,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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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女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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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机器狗是性诬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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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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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需要什么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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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帅们选了一个后果最轻的代价,做到了利益最大化。
以后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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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还在以和女性结婚当作人生最大的荣誉吗
我号召所有中青年在生活中一起厌女
因为厌女如今是男性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不主动靠近她们,且主动压缩她们生存空间,才能限缩她们对男性的恶意,否则只要有一点机会,她们就会对男的下手
要平等地厌每一个与你没有交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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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让这些诬告的付出点代价,新闻各种报导都太利好女性了,我们男性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
现在在外面和女生稍微亲密点都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就在心底就很膈应,这种无成本、很明显的诬告,能不能拘留几个。
这种女的不仅压榨我们男性生存空间,也压榨了真正的受害者们,她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提出qj两字的时候,就是狼来了现实版。如果再不惩治这些小仙女们,我们男生谁敢出去约会,本来社会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连这方面都不敢玩的话,活着还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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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巨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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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网友回答
放以前说强奸都会默认女方是受害者,现在一提强强奸默认诬告,司法系统强奸罪是上升的阶梯啊,务必要坐实罪名,毕竟其他KPI大业绩考核都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把强奸猥亵直接换成一种打法变成互殴是最小的自我保全避免系统性迫害的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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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被诬陷造成的损失,男子竟鼓起莫大的勇气痛击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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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犯罪团伙呢?
用sm勾引压抑男,玩完后,直接告qj。
身上有伤痕,百分百被判。
这不玩仙人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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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气在哪里?
呵呵,写小作文谁不会,她付出什么成本了吗?真以为现在是2016年的,狗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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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
当你要弄死她的时候她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你别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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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这位女士
我想您误会了一点
我不是相信司法机构说的
我只是不信女人说的
如果司法机构里都是女的
那她们说的话我也是照样不信的
还有
装男人不能上桌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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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法认定如何 你说出这句话时候已经变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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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女性造谣诬告太多了,没有证据的一律视同于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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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以♀为受害者的控诉可以直接推定诬告了,然后再等待是否有反方证据。
这原本就是无罪推定该做到的事儿,如今我这么讲却接近极端男权发言,令人发笑。
这波江西财经和南京确实还算良心,但诬告闹事依然毫无成本,版本更新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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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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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底的当下,一看到女性、性侵、控诉等字眼,已经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心里只有疑问: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故意卖惨,心思不正?
因为当前社会,女性造谣式指控零成本,司法背书很容易被舆论架空。
现代社会,对女性太过度纵容了。
因为她们说谎是零成本,伤害值却拉满。
司法机关早已给出了结果,南京、杭州两地警方先后核查,均对强奸指控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复议后依旧维持原判,核心依据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性侵犯罪事实成立。唯一实锤的,仅有轻微肢体冲突,男生最终仅被罚款1000元。
而评论区那句清醒热评,说的好,只相信司法机构的判决,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当下社会,女性亲密关系指控,是门槛最低、成本最小、杀伤力最大的万能杀器。
不需要铁证,不需要严谨逻辑,不需要事实闭环。只要打出“性侵、暴力、未成年、精神控制”这些流量密码,只要塑造弱者人设,就能瞬间占据道德高地。全网舆论天然倾斜,网友天然共情,男方天然有罪,无需调查、无需取证、无需等待司法结果。
这是精准利用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善意,进行的夸张叙事、舆论构陷。
这类操作的核心逻辑,真话不够,假话来凑,事实不够,情绪来补。亲密关系的私密属性,成了部分女性信口开河的天然保护伞。
胜诉无奖励,造谣零成本,抹黑无惩罚,这就是2026年亲密关系性侵指控的真实乱象。
为何2026年网友越来越不信女性单方面控诉?
是因为翻车案例太多,是套路早已被看穿。
真正的受害者,靠证据维权;虚假的控诉者,靠情绪杀人。
别再用年龄、性别、情绪,绑架事实与法律。
建议国家用法律严惩这帮子小仙女造谣诽谤故意陷害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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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精神小妹真是一股清流,她们不会诬告,你给她们崩金币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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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确实需要点“巨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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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建议直接枪决男方。保护女性权益,保护不绝对,就是绝对不保护。
至于男性权益,现在还在男性权益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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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年头,性侵诬告已经太多了。
没有蓝底白字,小作文毫无可信度。
更何况这次还出了,只剩殴打,确实是小仙女的一个字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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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动不动就未成年人干嘛?脑子有问题吗?人家早就有性自主权了,为什么又是这种伪装弱者叙事,女的是啥子脑瘫吗?早点承认你们就是把女的当神像拜就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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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一律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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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告个强健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本万利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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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喜闻乐见越来越多的女性按下了快进键!好日子在前面等着呢!但我们真正善良本分的女性会受到无差别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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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首先我得排除一下是不是又是巫女杨景媛plus
其次我得判断一下是不是又是创业爆金币
所以我看n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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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假,姆人张口就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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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相信,凡是小仙女的话,我半个字都不信。
第二,哪怕是以后有很多证据证明题主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站在妳们的立场上去指责任何一个男性,包括这个当事的男生,我也不会有半句指责。我永远不会参与针对男性的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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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XXN看到隔壁山西可以按闹立案后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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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的s8s能不能自动去董志民那里报道啊?古人还是有智慧的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读过几本书的都道德被狗吃了张口就诬,反正对它们来说是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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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聊天记录,你难道没有笑出声吗?那很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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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爱的你情我愿,
恨的时候,就希望法律站出来主持公道,
动不动就打性别,打弱者牌,
合着法律是专为她服务的是吧!
可以抛开事实不谈的是吧!
法院是她家开的是吧!
以前看到这类新闻我可能会同情一下,谴责一下,
现在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有人出来作妖了,
又有价格没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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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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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诬女又出来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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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后面搞岁月史书瞎改问题,我先截图存档。
怎么看?你这问题里不都说了吗?“媒体报道”了,所以:一定是法律不健全,一定是女性受压迫,一定是管理不到位。
至于法律本身说“这只是冲突殴打,但证据不够成那啥的事实”,这不重要。
What can i say?
我只知道张雪峰虽然人没了但“学新闻学的”这句话含金量还在提高。
什么字数不够?那我再凑个字数: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顺从你的看法的时候,才出来呼吁尊重法律。
最后补充说明,问题开头这种“抓住一个言论试图扩大到群体”,然后“受害者叙事”的标准手法,现在人都快脱敏了。
也不是说你们媒体不能“设置议题带节奏”,毕竟这算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但是就不能更新一下打法吗?整点上档次的,别这么low。
而且“无论最终司法认定如何”?你确定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接受法律怎么判,我的叙事才是真的”。如果官方已经给了明确结论,还要说"无论认定如何”,这不是讨论,这是用舆论叙事架空司法结论。
简单地说就是:法律已经说话了,但"法律不重要”。
只能说,普通人口嗨也就图一乐,真胆大还得看你们这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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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诬告反坐
什么时候“某性别”的话才能有一丁点可信
其他的?我左脚剪下去的脚拇指甲都不信,
毕竟“某性别”眼珠子一转就是一起“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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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那就别怪我也无论司法认定如何咯。
你们都玩到这份上了。
就是真的我也帮男方。
说得谁不会似的,不就是抛开事实不谈嘛。
这位男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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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作吧 使劲砍树吧
都说现在遇到小作文一律默认诬告
我觉得这才哪到哪 信不信再这样诬告下去
以后真被qj也会发展成活该 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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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为社会的免疫气抖冷,
为仙女的诬陷勇气泪纵横。
你们是一伙的还是你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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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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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常的恋爱关系,都不会有签免责书这种事情,找警方和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吧。
免什么责,必然是强奸的责,所以是不是强奸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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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就默认为是诬告
没办法,毕竟仙女诬告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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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风险高收益不过限制性别的高收入产业
当年美国经济危机前的金融也是这样
不过我们的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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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鼓吹勇气本质上不就和春秋两不沾说的没有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巴拉巴拉一样么。
在现在的舆论共识下早就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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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的话一个字也不信”——这句话多少有点偏激,但是不这样做绝对要吃很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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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答一下,我认为就是狗咬狗然后小作文加上知心姐姐。
不予立案:说明连诬告都漏洞百出。多次性侵殴打,这种必胜稳赢的案子怎么可能会拒绝?
未成年的性保护:17岁,不是高二就高三,高中牲出去开房这么容易吗?如果是去家里,KTV甚至是路边绿化带,那怪谁?
最后是取证困难,山西大同案告诉我们诬告强奸不需要证据,多次性侵加殴打,只要有精液,身上有伤,男的进去是稳稳的。有什么取证困难?女的只要完事在自己内衣上擦一下分泌物,证据很难吗?
说白了,就是职高太妹和大学生约炮玩的花,然后诬告强奸,甚至分手以后时间过的很久了。久到没什么证据只能喊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