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患精神分裂症失踪 15 年被找回,已有一儿一女,具体情况如何?有哪些信息需进一步关注?

by , at 05 February 2026, tags : 收留 拐卖 孩子 女硕士 这个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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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不对劲吧,前两年做核酸是怎么躲过去的?

多少罪犯都因此落网,这么一个没身份的大活人就被无视了?

突然发现自己有点不认识中文了

知乎用户 九如 发表

张某的侄女:我勉强承认我叔收留她是不对的。但是,我叔叔收留了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他们一家人和全社会都得感谢我们啊。她清醒的时候不走,就说明我们对她很好,她不想走。

但看过卜女士的哥哥嫂子的视频和直播就能知道,这完全是胡说八道。卜女士和家人见面的时候,站都站不起来,穿得破破烂烂,面黄肌瘦,到医院一查,是严重的营养不良。

在肉体和精神上对卜女士进行了长达 13 年的摧残折磨之后,他们又试图将她污名化,好把自己的罪恶与无耻,包装成感动中国的好人好事。

如今,孩子都已经生完了,长大了,卜女士的价值已经利用完了。可她又疾病缠身,精神不正常,帮她找家人,刚好可以把这个没用的包袱甩出去。

从肉体到精神,再到最后的名声和新闻,卜女士被他们一家人安排得明明白白,吃得干干净净。

知乎用户 Beckett​​ 发表

她被 “收留” 的这么多年时间里一直都能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

但是男方一家从没有给她寻找过亲人

现在她老了,她被迫生下的一儿一女也大了,她生活不能自理了,需要人照顾了

男方家庭的人开始给这位婶婶寻找家人了

拐卖去关押起来生完孩子,最后扔掉,美其名曰:帮忙找亲人。

知乎用户 一名友好人士 发表

弱弱地说一句,我想收留几家银行。

知乎用户 黑猫警长 发表

不是说什么 “当地公安系统吓得睡不着觉”,什么“通稿一个字消耗多少个干部” 吗?这下好了,是好心收养,可以上感动中国了。

知乎用户 仓鼠不吃瓜 发表

望周知,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小时候看 “忠厚” 牛郎“收留” 织女,生下一儿一女。

长大了看 “老实” 瘸子 “收留” 女硕士,也有一儿一女。

知乎用户 凤皇远望可当归 发表

我靠,那个嘲讽热血青年的答主,回答也太抽象了。这个女硕士家人到处找她找了十几年,这女孩根本就不是被卖掉的,不存在什么被拐卖赖活着比跟在父母身边强。

而且比起被人锁着十八年生八个孩子,很多人会觉得还不如去死。

知乎用户 滑马他是天子啊 发表

建议扒一下当地的基层生态和根植于当地的家族,说不定会像铁链女案一样有惊喜

知乎用户 wmtssss 发表

年迈的老父亲,智力残障的母亲,还有智力超群的他们,走出大山的励志故事。

细思极恐。

建议调查一些这些群体的母亲。

知乎用户 一方通行 发表

中国妇联似乎并不在乎真正需要保护的女性…

知乎用户 Sclound 发表

收留二字用得妙,以后类似的男性被收留打黑工,女性则被收留生孩子,大家都有美好的未来。

知乎用户 观棋 发表

凡收留良人家迷失道路、乡贯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

——《 大清律例 · 户律 - 户役》

知乎用户 东逝水​ 发表

太阴间了

怎么想出「走失后被收留」这种话术的??

最恶心的是这种美化式的说辞还真能误导人。这位女子 2008 硕士毕业,她父母和哥哥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放弃寻找她,她需要被人收留吗??小孩子都知道失物要交给警察。这就是拐卖 + 非法监禁,说收留的人你咋不去被缅北收留收留呢。

收留 13 年,孩子 12 岁,这就是被拐卖之后被强奸生下了孩子。孩子的身份是怎么处理的,疫情三年核酸排查都没查到她吗,她从来不出门?整个村子都在包庇?不管哪个推测都太可怕了。怀疑这个村子不止一位被拐卖的女子

2008 年的研究生,她当时还准备读博,她的父母得对她倾注了多少爱。全被一个拐卖犯毁了

可怜女子一家人,被一百多公里的路阻隔了十三年

=====

评论区居然被关了,不是我关的

知乎用户 多由也​ 发表

好多人提问,街上为什么很少见女流浪汉?

这不有答案了,她们被好心人收留了。

早晚还给你送回来。

知乎用户 蟹花飞舞​​ 发表

新闻中描述卜女士的情况相当详尽,有两处特别奇怪:

一、卜女生第一次参加高考时少了两页试卷,更换试卷后答卷时间不够用,导致少了 2 分没考上理想的高中。高考考场,居然能出 “某个考生少了两页试卷” 这种重大事故?这个事故直接导致卜女士患上精神分裂症,其中是否存在隐情?

二、因为未能及时更换二代身份证,导致卜女士失去考博的机会。这就更离谱了!重大考试前的身份证居然没办好?卜女士就读的学校档案部门是干啥的?我所在的苏南某村小,每年两次检查所有职工身份信息,查档案跟过筛子一般细。校长、书记亲自开车陪同身份证件有问题的职工走访以前的单位、学校,办到挑不出一丝毛病才罢休。

三、卜女士离家失踪之后的情况,新闻语焉不详,仿佛一个大活人就凭空蒸发。黑幕之深,令人不寒而栗。我们这儿就算是三十年前,医院送养被遗弃的婴儿都有记录在案和回访的。

知乎用户 土星角宿球小仙辉 发表

缅甸 kk 园区 “收留” 多位出国旅行迷路青年

黑煤矿老板好心 “收留” 多位青年男子

知乎用户 甘城​ 发表

还是我说的那句话

个体滥用蓝底白字是会导致整体公信力的伤害的

当地卫健委跟扶贫办 现在慌不慌啊

除非孕妇跟扶贫都没建档

那就更有意思了

知乎用户 闲鱼 800 分 发表

真正可怕的是,“有问题的女人” 是能够人为制造的

知乎用户 迷糊千秋 发表

收留这个词真恶心啊。女硕士又不是他父母不要她了,或者她没有家了。再说就算收留,也轮不到他收留。这男的要真是老实人,正常不应该是送派出所吗?派出所联系女方的家人,如果找不到家人,派出所自然会把女生送到收留所。他家这么爱收留,怎么不收留农村的孤寡老太太?

知乎用户 全世界最可爱 发表

更奇怪的是卜女士失踪的时间。

报道中张女士称是 15 年,

家里收留了两年后她才跟二叔一起生活,

但警方通报里 2011 年 5 月至今,

满打满算 13 年半,儿子却已经 12 岁了。

知乎用户 Anastasia 发表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被拐卖之后逃出来女孩的节目,她是想方设法跑到一个外省人的货车上,出了这个省才敢报警。

包括很多问被拐卖之后如果逃跑的问题下面,很多人的回答也是跑出市甚至省才能报警。

现在看来,还是保守了

最新的。

说句题外话。现在经济不好,不管是女的也好,男的也好,出门在外都要小心。

昨天和朋友们聊天谈起这个事情。说现在女孩子太不安全了怎样怎样的。结果才知道现在男的也不安全,其中一个朋友说她们那一个男的,中年,开厂。监控里看着他开车半路上不知道听到什么,下车走入监控盲区。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包括我们这前几年几个小伙子,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一米八多的大高个。也是,说是有人介绍打工。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总而言之。注意安全。

知乎用户 嗯嗯 发表

通告用词是收留。

褒义词。

既然这男的做了这么一件大好事,那不如把他收留到监狱吧。

知乎用户 墨迹路上 发表

之前有两个女大学生爬野山,迷路了。天要黑了又冷又饿又没力气。恰巧被山上一个男的收留到他的临时住所里。给热水给干粮。第二天天亮了给送到大路上下山了。

同样是陌生男性收留女大学生,人家这才是真正的收留。

收留是在对方有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而不是占有对方

知乎用户 夏天​ 发表

看到所有人都在 讨论整个 “收留” 的问题,真的很开心大家脑子都在线!

没有收留,只有买卖,或非法拘禁。

正常人遇到走失的成年人会怎样?

女性,成年,衣着干净

报警啊!

警方很快就能找到家人

如果没有人把她带走,以精神不正常的状态,短时间不会离家太远

很快就能被找到

如果真的有所谓的收留,也是短暂休息一晚,然后马上报警,而不是发生性关系,然后拘禁对方这么多年。

希望更多人关注

补充一下

1。当地警方有没有接到帮助女硕士寻亲的报警?如果没有,就是所谓的老公根本没有帮她寻亲,只是囚禁。

2。如果说女硕士没有自我意识,那发生性关系是否经过女方同意?如果不能表达自我意愿,那就是强奸

3。所谓的收留,女硕士没有户口本身份证,那孩子在哪里出生?大家都知道出生需要有一系列登记手续,才能有出生证明,孩子有出生证明,才能有户口,有户口才能正常入学,对不对?

那这些手续哪来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追问责任人!

4。一个小村子,多出一个人,村长啊等干部会不知道吗? 他们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是否有上报?

5。新冠那阵多严格啊,都是责任到人,所以呢,这个女硕士没有被人发现吗?

6。有人发过那个村子的俯视图,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你让我走我都走不进去,这个女硕士是怎么过去的?

知乎用户 风间澈​ 发表

当地的这个通报,真的是可以载入史册的程度。

重新定义《收留》

今天前,收留是一个褒义词。

今天后,人们得找个更加正面的词来代替收留。

否则

“哇,你收留了一个女人,你真善良”

“你骂谁呢?”

最新消息,已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

知乎用户 朝暮寒 发表

男方的侄女说,为什么她清醒的时候不走。

从大家的描述里,卜女士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高的人。可能在她不清醒的时候,她经历了自己不想经历的事情。毕竟大儿子已经 12 岁了,几乎刚刚走丢不久,她就怀孕。

那性行为的发生只会更早。

可能她清醒的时候也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不想接受这样的自己。或者说,清醒的时候发现这一切,给她造成了更大的刺激。

我看到那个 ** 对着卜女生的父亲说,爸爸我敬你的样子,我都想吐在他的脸上。

补充:

有的人说神经病不可以工作,有的人说原生家庭有问题,有的人说这个那个。

我想说,这件事情最根本的问题难道不是人权吗?不管男生女生,都会面临这种困境,这和性别无关。

她的原生家庭把她培养成一个女硕士,张瑞军又怂又老实把她变成住在垃圾堆里的俩孩子的妈。你告诉我是她清醒的时候自愿的,还是她为了逃离原生家庭自己选的。

退一万步讲,她的原生家庭有问题,这也不是洗白张瑞军的理由。他洗不白,他的侄女洗不白,村里的领导干部洗不白,当地执法人员洗不白。

知乎用户 饭饭儿啦 发表

一个断了一条腿 + 瞎一只眼的老实农村男人

于十三年前

好心 “收留” 了一位 2008 年就取得硕士学位的女性。

目前儿子十二岁多。

这是什么鬼畜新闻?

知乎用户 袁素衣 发表

天天提问「农村妻跑族为什么这么多?」「女性为什么爱往大城市跑?」,答案就藏在这个新闻里。

知乎用户 老陈跨国婚介​ 发表

给山西警方一个范例, 湖北女孩去漠河旅游,家长联系不上以为走失,警察找了一晚上,发现她在别人家里干饭,这才叫 “走失女孩被收留”,

https://v.douyin.com/iDvrrUEe

知乎用户 emily nara 发表

你的意思是你一个在农村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光棍在某一天突然遇见了一个超高学历精神失常走一百多公里走到你村子里的女硕士她还心甘情愿地给你生了三个小孩她的家人从来不上门期间还躲过三次人口普查你一直都不知道她的身份善意收留她十五年?

知乎用户 中老年人养生协会会长 发表

我理解的收留:带到家中休息,打电话报警说有人走失。

官方理解的收留:女方识字能说出自己的名字、父母、哥哥名字、就读的学校等信息,但是被带到男方家里十几年却从未联系警方。

以后人贩子记住了吗,你是好心收留孩童不是拐卖!

知乎用户 psychoo 发表

前有黑砖窑收留智力障碍人士一天工作 20 小时

后有老实人收留精神分裂女硕士 13 年生 12 岁孩子

挺好的,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jbnw9Z​ 发表

“收留” 前为什么不报警?

13 年,孩子 12 岁,一 “收留” 就怀孕了?

这都上不去热度,反而日本一个女星去世都能当热榜第一?

知乎用户 王小米 发表

1. 卜女士的老家和 “收留” 地同属山西晋中市管辖,却有 13 年找不到家。

2. 卜女士被志愿者问了几个问题,3 天后就找到了家人,其他人相处 13 年却 “无计可施”。

3. 卜女士 2011 年走失,目前最大的孩子 12 岁,加上怀胎 10 月,这速度计生办都害怕。

4. 卜女士被 “收留”13 年,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却能轻松躲过 2022 年的全民核酸。

和顺县 4 月 18 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有这么多疑点的情况下,和顺县公安局居然给了个 “收留” 的结论,到底是谁精神分裂?

知乎用户 梁月 发表

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回答很多知乎提问,比如:

为什么流浪汉都是男的,极少见女流浪者?

答:因为女流浪者一被发现,就会被某些 “好心人收留”。

为什么女性缺乏安全感?

答:因为她们真可能被 “好心人收留”,而且跑都跑不了。

农村的上千万光棍有什么安全隐患?

答:可能导致被 “好心收留” 的女性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代马依风 发表

山西老乡还是不如英国老乡热心肠啊。大英博物馆收留了不少文物呢,多亏了英国老乡的好心收留。

还有俄罗斯老乡在冬宫也收留了很多,感谢感谢。

我想收留北京两套三百方大平层,收留上海独栋别墅两套,收留香港豪宅两套,再收留三百亿现金

我是好心人,有没有人愿意帮我成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知乎用户 魔法大蟑螂妮大勇 发表

这问题放在以前 大概率就是清一色的吐槽媒体春秋笔法的话术

但是现在不一样 有相当多的性别对立的回答 点赞量还很多 回旋镖开始出现 国内舆论激烈程度更进一步了 极端的一方不会实现目的 只会催生出更极端的另一方

“你不能只在权威媒体发布对你有利信息时,才选择信任它”

拜登真是个天才

知乎用户 饿就嗷嗷吃 发表

或许我很悲观,但现在的社会情况让我真的很害怕,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希望大家都注意安全吧,尽量少去偏僻无人的地方,离开视线的食物或者饮料都别喝了,男人们也别觉得只有女人才会被卖,自己能反抗,别忘了双拳难敌四手,而且国内喜欢男人的变态挺多,黑砖窑啥的说不定也有,大家都注意安全。

知乎用户 喵喵​ 发表

可不得这样说么,不说收留,难道要当地基层干部承认在这十几年里明知道那家有天莫名多了个很像从大城市来,没有身份证户口本的陌生年轻女人,却毫无作为的事实吗

知乎用户 蹲野莓丛边狂炫 发表

这次事件的舆论中有个很滑稽的点,就是某些群体能想到的最邪恶的异性形象,居然是谭竹

这种荒唐的程度相当于什么呢,相当于我在劳荣枝的相关报道下面评论 “不要针对这位女性了,男性当中也有很多恶人,比如广西周某”。

在某个群体眼里,谭竹、张薇是真的可以和董志民对标的,他们也是真情实感地认为他们所恐惧的骗感情、捞女、彩礼、“爆金币”、诬告等,和众多女性所恐惧的拐卖、囚禁、强暴、身体伤害、强迫生育,是可以等同的。

也侧面反映出,在女性当中还真找不出一个和董志民同等恶劣的人。

知乎用户 偏离者​ 发表

我在网上看到好多精神分裂患者自己拍视频,给大众讲解自己犯病的样子,讲解这是什么情况下发生的,随便在 B 站搜索都能搜得到。

总结:精神分裂症不等于智力障碍

所以他们说她说不清楚不成立,哪怕她说个大学名字,你去大学问问都能找到,大学硕士在那个时候不可能烂大街。

民间拐卖纪录片说过,很多拐卖人都会看中精神有问题的女人,是因为那时候大众普遍学识底下,基本上对于精神方面有问题的人都是一刀切:

“那是个疯子,别理她”

精神病 = 智力低下,是很多人的认知。

所以你一旦被确诊为精神分裂或者任意精神方面的疾病,在当时的人眼里,你已经跟傻子没有区别了。

人性之恶你想不到,我们专门做女性自媒体的,底下有四五个残疾人的女博主。

你想不到她们的残疾会给她们带来什么,通常情况下不是带来 “他人的歧视”

而是无数的骚扰私信,“我愿意照顾你,我不嫌弃你的残疾。”“你建议你考虑嫁给我,不要当抖音博主。”“我要娶你!我们全家都答应了!”

还有男的跑到她们工作室去找人,嘴里说要娶她们,本质上差点就要抢人了。

就是残疾博主的残疾,在他们眼里是 “你残疾了,你废了,那你就是我能更好得到的物品”

大概嘴脸就是 “你已经没有腿了,不如嫁给我,给我生儿子,我还会好心赏你一口饭吃”

“看我多伟大,我不嫌弃这个女人少了腿,我还给她一口饭吃。”

你要是拒绝了,他们就暴露真面目,扬言要举报你毁了你,还要带着人去打假。

打假的意思就是:

你不愿意嫁给他们,说明你就是假的残疾人。

同类问题还有 “街上怎么看不到女流浪汉?”

最恶心的是,我们一个残疾博主打算去农村拍摄,租了个小院子,隔天村里有人上门来做工作问她相不相亲,相村里光棍,我们不干。

隔三差五我们院子还被人砸,被扔东西。

残疾博主拍个 vlog,去村里赶集,路上遇到个老头非要帮她搬背篓,扯着她要 “帮她”,后来老头看到我们团队的车在背后,跑得飞快。

不信的人,去小红书微博 B 站搜索 “残疾女博主,被骚扰” 等关键词。

那时我们才知道,拐卖的人最喜欢拐卖 “残疾”“精神有问题” 的女人。

因为那样的女人,一进了男人家,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给邻居说:“她残疾 / 精神有问题,她们家里人不要了。”

所有人都会相信,都会相信。

你换成个正常人反而起疑。

但凡是残疾人,连当地 p c s 都不会管。

因为他们也觉得一个残疾女人有人照顾下半生挺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农村把残疾女儿 / 智障女儿丢给老光棍很正常。

至于调查身世?有时候看心情吧。

后来我们也感到后怕,要是没有团队,那个残疾女博主会不会遇到人贩子?

说句实话,精神有问题的女人跟身体有问题的女人是不会有人帮的,因为帮了你就不知道该怎么安顿你,丢给男的一劳永逸,反正你们是名义上的夫妻,挨打挨骂死了活了都不关他们的事。

基层难做我也承认,但这件事,绝对不能这么算了。

我知道官方为什么要用 “收留” 的字眼,因为用拐卖就是扯开 “不管事” 的遮羞布。

知乎用户 正闪的妙笔​ 发表

捡到一分钱需要交给警察,捡到一个大活人不用

知乎用户 哒啦啦 发表

好他妈震撼,震撼到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另外真害怕知乎上的那群傻逼男说她走失的时候是大龄剩女,有人收留她,还生了一儿一女。这群垃圾搞不好真敢这么想。

知乎用户 咖啡依赖症​ 发表

我一直觉得人在拐卖问题上还是要有一致的底线和 0 容忍度的,现在看来我还是肤浅了

感觉支持的都是有过这种找不到老婆干脆就去拐一个这种卑劣想法的人

我通篇皆未提到任何男女对立的思想,只是认为坚决抵制拐卖,反对强奸是做人的基本良知,没看懂我意思就急着攻击我的人,莫非是被戳中了?

知乎用户 雪花脆炸鸡​ 发表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反正这类问题多数也就只能是情绪性回答,我姑且试着按自己的思路来解释一下。

首先要明白,不存在所谓的公安机关不重视拐卖类案件的情况。

这是今年的夏季专项巡防工作里面解救的妇女儿童人员。

实际上历年来工作都没有放松过。

这就是现实,刑事案件一直都是存在的,哪怕是你鳖这样技术侦查加专项整治加日常巡查,也只能做到压低,而做不到不存在犯罪。

比如我们就说上面的夏季专项整治工作。

连同民警和辅警一共出动了 1000 万人次,这才能解救个 2500 人。

但问题是,夏季专项整治不光要完成拐卖解救工作,他什么都得干。

这也就回到我们的没有情绪的老生常谈的话题里面了,你鳖的警力不够。你鳖的刑警和民警已经是一个人当八瓣用了,

指望在这种高压力 KPI 的情况下,不出纰漏那是不可能的,知乎所有的用户都是人,刑警也是人,你们讨厌 996,别人就不讨厌早晚通宵班吗?一样。

所以这就是现实,即便是现在治安环境已经改善的情况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是唯一选择。要明白你现在的环境已经是各路公权力能做到的极限了,你奢望他能再加把劲,不如期待自己能天天打 10 个小时螺丝还能活蹦乱跳。

这是基本的数据了解,然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警力分布问题,城市和农村的分布不均情况已经非常夸张了。

不要说什么为啥不增加农村警力,我们在知乎能看见无数的回答,告诫各位不要去乡下教书,不要去边远地区当兵,不要去穷苦地区当医生,对你的个人发展不好,所以除了当兵这事国家靠强制保障兜住了,剩下的乡下的教书和当医生基本都是勉勉强强招人维持,招下的多数也肯定不是最顶尖的,那么警务机关也是同理,你不想分配去穷地方,别人就想吗?照样不想,所以客观来说,基层警力肯定素质是比不了大城市的。

这就是第二层要打破的幻想,城市相对安逸和安全的环境,给了多数人不切实际的幻想,让他们天真的认为这个世界是一个只要拨通电话,就能随时随地召唤到公权力和纯净水的美好世界,但现实是,当你走出城市并离开铺装铺面 10 公里以上后,这一切都不再是唾手可得的东西,离开城市铺装路面后的公权力和纯净水比宝石更珍贵。

这还是你鳖常年保持高压打击犯罪的前提下的结果,如果说针对案件本身去批评,那是各位的权力,但请不要把这种问题作为警方本身完全不作为的证据去试图推翻警方努力,知乎发个回答非常简单,但做具体工作很难。

然后就是更现实的矛盾,也是现在所谓的依法治国的最大的难点,即你无法用同一组法律同时解决两个完全相反的群体的矛盾。

实际上对于中国的管理者来说,当把农村的妇女情况和城市的女性情况同时放在面前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无法用同一种妇女权利来给两者做具体的法律工作。

比如我们常说的女性权力过大,比如不退彩礼或者离婚后财产的法官自由裁量问题,明说了这些玩意,就不是给你城里人准备的,所有偏向女性的财产分配政策,实质上是给农村女性做的兜底政策,包括各种法条上面的女性政策,实质上就是给最底层农村女性留的,农村的恶劣社会环境就是现实,如果你在这种地方倡导所谓的男女平等,那么基本就是自欺欺人。

但问题是,当你用法条和司法实践里面给了底层女性基本的法律层面的保障后,就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你的保障能延伸到底层吗?非常困难,结合上面的第二部分,向下渗透的公权力是需要配套的警力和基础设施投资的,不会有人觉得把警力配到上海那种万人 23 警力加摄像头加新款警车加畅通道路是个很容易的事吧?不明白这点的可以去看看专业户外探险的视频,当然如果有勇气也可以试试离开铺装路面在野外度过一个晚上看看是什么感觉,也就是说,无论你在法律上试图向农村的底层女性如何让利,都面临一个公权力无法快速延伸过去的现实。第二,当你给农村底层女性在法理层面合理保障后,就面临着对城市的中产男性的不合理保障的现实,同样的法律,彩礼和离婚分钱,在穷地方是正确的,因为农村最大的财产——土地本身是无法分割的,甚至可以说,农村的女性出轨,一样有着部分正当性,本身由于受教育的局限,包办婚姻的现状并不少见,最终情感破裂后女性另寻他人,在农村包办婚姻的前提下是有合理性的,但在城市,男性就得面临三重压力,彩礼,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完全无保障的婚姻关系。

是不是听起来很扯,扯就对了,这就是现实,现有的法律配套试图向底层做兜底,但越做兜底,就会越伤害中层,但如果你把中层利益合理化后,就一定会面临的底层女性被抛弃,比如我们就说出轨有罪,或者怀他人孩子有罪这条,如果你放在农村包办婚姻里面,就会变成农村妇女在无法得到国家公权力帮助的情况下,追求个人情感变成犯罪行为的情况。这就是现实,你无法用同一套法律来约束两种不同矛盾的人群,甚至可以说,这还是现实的社会矛盾,之前和一位知乎网友讨论过有关于对于不同道德偏向的的人群适用于不同婚姻法的可能性,但只能限于讨论,永远无法实践。

说实话,不实际接触法律的人群遇到社会不公,会骂法律不公,但如果你真的去学一学法律,法理学,多看看案例书,最后得出的结论应该大差不差,法律是有极限的,法律的力量真的是有限的,哪怕是所有执法人员都一点问题都没有,法律照样是有极限的,这个世界不存在法律万能论这玩艺,法律甚至无法同时调节一个高道德和一个低道德的两个人共处的问题。

回到本案,说实话普通人群情激愤可以理解,但如果你把上面的全国统计表看一看,看上几百个案例,看多了自然就麻了,别说你麻,所有人看多了都麻,包括各级法院,警察,甚至认真学习的法学生,法律学多了就失去人性,有些时候如果你带着情绪去看这些事,你自己就会扛不住的。

最后就是生态取代问题,别看网民对于警方和妇联如何骂的欢,我就说个现实问题,女权组织和女拳大 V,能替代警方妇联的工作吗?不能,不但不能,打拳还会加重警方和妇联的工作强度,这个事情还是第三条导致的,当你试图用法理去给底层女性兜底,就会有人利用这个攫取个人利益。

对吧,打拳打到飞起,会有人按计划和进度加层层压力去解救拐卖人员吗?大概率是不多的,真正去基层解救拐卖人员的志愿者,反而并不会搞太多这类网络议题设置,光基层面临的各种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够所以人头大了,没人会关心网上说啥,但凡能在网上搞事的,核心并不是所谓保护别人利益,你没那个能力,网上发个帖子骂骂人就能解决刑事犯罪问题了?不好意思,去买包烟的帮助可能比你发 100 个打拳贴都有用。

但现实是,该打拳的照样会打,原因同理,法律无法用同一标准来解决两套不同的矛盾,保护女性权益和打拳只差别与目的性,而表现形式是一样的,但法律本身又无法惩罚动机,也就到此为止了。

想必看了这么多废话,也该觉得累了,没错,我认为这就是废话,网上的不管是长篇大论还是短篇高赞,都可以归为废话,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你哪怕知道原因,却完全无能为力,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各位口诛笔伐的 “收留” 一词,我都不好去摆出一副义正言辞批判他的态度,我选择等等,因为我知道基层工作不好做,我也知道看案例看多了真的会麻,历年的解救妇女儿童的案例汇总证明各级警方并不是不干活,而是这个世界太复杂,太残酷,导致了我们对这个世界总是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我们幻想着所有案件都完美无缺的解决,我们幻想着所有人贩子都枪毙,我们幻想着每一个妇女儿童都被解救。

但现实是,如果你去关注余案量,你去关注总量,你去关注每年的专项行动,你去看看现实的底层,你很快就会麻的。我的建议是,如果你真的觉得这事很重要,去给全国搜寻拐卖妇女儿童的志愿者捐点钱,或者哪怕买包烟,也比单纯网上空谈要强,买了后别吸,不要污染环境,泡泡水当植物驱虫剂,效果很好。

知乎用户 李毅 发表

每次这种新闻下面总是有说孩子无辜的,还左一个社会现实右一个人情人性,就主张不追究以免影响孩子未来考公考编。

我真的想对那种人说,把冷血无情、麻木不仁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那种人闭口不谈受害者遭受的痛苦。人一旦老了没价值了,受害者也是该不追究的,这个时候受害者怎么能当人来看呢?受害者的人的尊严是可以不顾的,孩子的利益是一定要管的。

就跟孩子长大一点去电视台找所谓 “跑了” 的母亲,这群人就跟那群张嘴闭口就是母爱、母职的网友一样。这就是女人的遭遇是不管的,母爱是无私的,孩子是要养的,女人不是人的。

那些人就是冷血无情、麻木不仁的 “人”,哪里是什么拥有智慧和理性的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AuoZl 发表

我很震惊的是,很多男答主在底下说什么女神经病、女流浪汉有托底,要换成男的早死了。

忍不住又想起某些男人说女人活不下去还可以去卖。

每次看到这种言论,就觉得 TG 七十多年思想教育全白费了,社会思想居然已经堕落到这种程度了。

没救了,毁灭吧,赶紧的。

——

别跟我说什么狗屁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建设社会主义不是为了让你在这两者之间选的。

哪天你实在活不下去了,就去找收容所,福利院,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在不行就去公安局食堂偷吃一百个饺子,公安局你总知道在哪里吧?

敦促政府和社会完善保障机制,这才是正常思路吧——羡慕女流浪汉可以靠被强奸囚禁生孩子活下去,希望获得能去卖的 “后路”,还没意识到自己思想堕落,九年义务教育白上了。

最后,遇到走投无路的人,恳请把她 / 他送公安局,打 110,至少别趁着她 / 他神志不清强奸她 / 他!这点都做不到吗?

以及,被囚禁强奸不叫失节。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8ZAiL0 发表

“收留”?

老实人就是被你们这样污名化的。

哪个老实人看见女精神病会抱回家生孩子啊?

知乎用户 大咸鱼福尔摩鹿 发表

原来真能有人为了自己的立场 说出一些明知荒谬的事情啊

我的这条知乎我敢原封不动地发在朋友圈,这些认为是收留而不是拐卖的人 敢吗?如果你敢 那我敬你表里如一;如果你不敢 那是不是因为你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合理的呢?

知乎用户 秋秋不是球球 发表

在中国动乱的战争年代,“大英博物馆好心收留中国文物 ”

知乎用户 是不是油饼 发表

把 这种问题的回答往下翻翻就会发现有人开始扯什么胖猫转移话题啦。脖子上长了个歪屁股,还在言之凿凿说什么为立场代言呢。感觉就像是穿越了一样,女人裹脚,男人裹脑。

够丢人的。跟这种玩意打开同一个问题。

知乎用户 断清秋​ 发表

这事现在在舆论上的反映看了很无奈。

丰县小花梅(也就是 “铁链女”,先说清楚,我是很反感这种形容的,她是有名有姓的受害人,不该用这种指代来将她的形象固化)案发的时候,网上都是对此事的谴责,不管是指责当地部门为什么现在才发现,还是指责涉案人毫无人性等等,都是没有争议的。

即使这件事在当时被一些人曲解为中国男性对女性的迫害,大多数人也对这种声调保持了容忍,毕竟要分清主次矛盾。

但是这两年里,由于大量存在争议的判决、案件和事件(比如货拉拉跳车案、“胖猫” 事件成都地铁诬告事件)被置于醒目位置,国内在男女话题上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已经到了 “连翻番” 的地步,加上媒体推波助澜,一些声量极大的争议言论没有得到重视和遏制,性别议题正在越来越尖锐。

就比如几个月前,阿富汗塔利班颁布了大量有浓厚宗教极端色彩的、对女性极为不利甚至已经构成迫害的政策。

如果是在几年前,这种新闻必然会在国内引起一系列谴责。

可是在今年我在许多平台看到了让人极为震惊而且不安的讨论,我按照自己的回忆说一下其中一个有代表性的声音:

“这其实是一种在个人能力有限的前提下对于女性的保护,思路是善意的,只是方法有点极端…… 如何在保护女性的同时避免男司机们成为下一个货拉拉司机?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限制女性人身自由,让女性不要踏足于容易受害的场所…… 丰县八孩那件事,其实男方是尽到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这里针对的是货拉拉跳车案中所说的‘此事件中, 货拉拉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 则应该对于乘客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这也是为何一开始当地部门没有积极响应……”

这种巧舌如簧的说法当然是强词夺理,但是如果要反驳却非常棘手,因为这个说法其实是逆练了货拉拉跳车案的判决——既然有 “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是不是义务方可以扩大自己的权力?

所以很无奈地,这套说法在各大平台都有海量支持者。

威尔史密斯十多年前演过一部电影《我,机器人》,这个故事就是讲机器人公司的中央控制系统为了完全贯彻机器人三定律,擅自扩大了自己的权限,准备利用机器人全面接管人类社会,试图强迫人类社会按照自己设计的方案生活,以最大程度保障人类安全。

最鸡贼的是,威尔史密斯最后毁掉中央控制系统的时候,甚至没直接说中央控制系统是错的,而是说它 “太极端了”。

然后到了这次 “女硕士患精神疾病失踪十余年、育有一对儿女” 的案子上,谴责的声音固然还是主流,但是同时却产生了大量不一样的声音,比如有一些人说 “既然之前蓝底白字通告说谭竹与胖猫是‘正常谈恋爱’,那么这次蓝底白字通告说是‘救助’也没问题啊”。

这些人真的是不同情受害者吗?

其实不然,这类人的态度大多极为清晰:

在正常讨论下谴责地方部门办事不利,谴责此事涉嫌人口拐卖,质疑通告避重就轻;

在将此事上升为男女对立的话题下却会变得尖酸刻薄,甚至残忍地开许多玩笑。

这说明一些争议判决,以及官方对于某些事的定性已经引起了社会极大的不安,造成了社会风气的变化。

这最后会造成什么后果还有待观察。

知乎用户 织工 发表

说真的,虽然现在经常搞男女矛盾,不过我觉得大家吵吵彩礼冠姓权购买力啥的就得了,看见这种情况值得暂停一下,一起大骂特骂人贩子。

拐卖人口这种事无论男女得一致对外,把招子擦亮,不被残疾男光棍救助回家怀两孩的也要面对女老板的黑矿洞招聘,都逃过了说不定还得一起去缅北被噶腰子呢。

看见评论里男女对立的不多,我很欣慰。

从高赞往下看了一圈评论,没有几个男答主,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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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是我没有写清楚,似乎引起了一些误会。

首先,我认为强奸和拘禁都是犯法的,这位强奸犯毫无疑问是令人厌恶的,希望他早点坐牢最好牢底坐穿。

其次,所有人都不应该以这位强奸犯身体差没有钱没有文化为缘由来美化和掩饰他的过错,以及说为了孩子的未来为了经济来源所以不审判他,错误就是需要被更正的。

最后,就是我欣慰的点,大多数高赞答主都没有把问题简单归咎为施暴者是个男的,而是很认真地在分析事件,并且为受害者鸣不平,大家的重点在于怜悯和提供帮助而不是性别攻击,并不是像某个男性答案的评论里说的那样是女人找个话题骂男的,所以我很为我善良的女同胞高兴。

如果走失的是我,有人愿意怜悯我的不幸的话,我当然会很高兴的。

知乎用户 万籁俱寂 发表

失踪地与寻获地相隔 120 公里,还称是 “好心收留” 了这位女硕士。

到底是收留,还是拐卖、非法拘禁?

知乎用户 偶尔咪莫 发表

漆一昂,强。几一安,奸。

“强奸”两个字,还不至于念作 “收留” 吧。

知乎用户 二十四线民谣作词 发表

阴间新闻。

把个非法拘禁罪美化成收留

我呸!

不花钱有了个胎器,这家人喜出望外。你猜它们遇到男硕士会不会收留。

知乎用户 又忘记了 发表

某些 xxn 真是被害妄想症,没有任何证据就造谣是拐卖。

当事人亲属都说不是拐卖了

知乎用户 科技李太白 发表

咱们用关键词一个一个地解析。

先是女硕士。这位女硕士出生于 1979 年,2000 年 - 2004 年本科,2004 年获得学士学位,2008 年获得硕士学位。2000 年是大学扩招第二年,当年大学无论专科本科录取总人数也不过区区 221 万人。

同龄人 90% 不上大学,女孩子早早辍学打工更是当时农村再常见不过的现象,这位女硕士能在中考失利后复读一年上高中,能上完本科不去工作继续读硕士,她家人对她的感情毋庸置疑。但凡真的像某些人以为的把她当做累赘,没考上高中又发病的那个时机,就该收拾收拾让她嫁人了。何必供她上了多年学,看了几回病,拖到她 31 岁再甩开这个包袱呢?中间十几年的付出是闹着玩的?

再看精神分裂症

这明明是可以治疗可以控制,大概率会有所好转的疾病。要不然宛平南路 600 号那么多医生在忙活个啥。

以强制性的外力剥夺一个病人的治疗环境和药物,并施加会加重其病情的强刺激,然后这个病人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再跳出来说他就是病重不治了才被家人抛弃的,实属无耻。

照这么说,一个高血压患者哪天没吃降压药头晕眼黑了,来一个人把他拖走,天天给他吃咸菜,灌他酒精勾兑酒,让他熬夜打螺丝,过了几年他脑溢血偏瘫了,也可以说是他瘫痪了家里人才不要他的。

照这么说,一个糖尿病病人哪天没打胰岛素昏迷了,来一个人把他拖走,天天给他吃高淀粉喝劣质糖水,鞭打着他让他搬砖,过了几年他胰腺癌了,也可以说是他得了癌中之王家里人才抛弃他的。

如今读硕士博士的年轻人,沾点抑郁、双相症状的比例不要太高。要是再给他们严重的外部刺激,比如抢走他们的近视眼镜,把他们关进猪圈,让他们饥一顿饱一顿,发疯的一定也不少。

一群 “对社会对国家没用” 的人,是这个意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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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又到了 “一定是受害者家人当年有意遗弃她” 的环节了。

如果家里人有意遗弃,就绝不会采集血样入库留下后患,不靠 DNA 比对,谁有那个通天之能确认这位经历 15 年风霜、面目全非的受害者是他们家的女儿和妹妹?

从 11 月 25 号犯罪嫌疑人家属在网上替婶婶寻亲,到 12 月 3 号红星发这个受害人回家的新闻,哪怕志愿者马不停蹄,警方追星赶月,一共也就 8 天时间,这个效率不靠 DNA 比对也达不成。而没有血库留样,上哪儿比对 DNA 去?

知乎用户 byron 发表

尼玛。老子昨天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千把块钱,第一反应就是找最近的派出所。怕人家失主着急,马不停蹄地交了出去。

你捡到一个大活人,就把她留下来,让她生娃生娃生娃。

这特么怎么还成 “好心”,“收留” 了?

这是拘禁+强奸啊。混蛋!

还有,真的是你捡的吗?

知乎用户 雲川 发表

“你为什么要拐走别人家女儿?”

“我没有拐走,我看她孤苦伶仃,于是善心大发收留了她,她为了报答我给我生了个孩子”

“那你还真是个大好人,我这就通知女方家人给你送面锦旗”


以后拐卖都按这个流程走,国泰民安指日可待

知乎用户 猫是没有坏心思的 发表

和我对象讨论过这个问题,答案是无解。

我们国家对精神病这些弱势群体的关注是很畸形的,并不侧重于关爱照顾,而是侧重于维持稳定,不让这些人闹事。

所以对于老爷们来说,多一个老头栓走一个精神病女,等于是给社会少了一份不稳定因素,仕途也少了一份变故。

老爷们并不喜欢游荡在外的精神病,有碍观瞻。栓住的才是最好的,栓在格子间里是栓,栓在小山村也是一样的。

而且在小山村甚至还能生儿育女,为社会消灭一个单身汉和一个精神病,增添几个新生人口,实现了生产工具的有效利用。

呵,这显然是值得鼓励的啊。

知乎用户 似是不分 发表

清嘉庆十八年,刘大收留迷失幼女双姐,想把她卖为奴婢,还没出手,就被拿获。

只是 “欲卖”,还“未成” 呢,就判的这么重,不愧是带清,够野蛮,居然这么对待收留小女孩的好心人。

PS: 收留迷失子女律源自汉唐时期的略人略卖人律,到明朝的时候分离出来单独设立律条,规定

凡留人家迷失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得迷失奴婢而卖者,各减良人罪一等,被卖之人不坐,给亲完聚。

此后的《大清律》也因循了《大明律》。

知乎用户 朱权 发表

女硕士收留到小山沟,男硕士收留到黑砖窑,缅北。

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知乎用户 Duang 发表

种田,然后捡到女研究生是吧。

果然真情流露是串子这辈子无法超越的巅峰,就这新闻你让 bbc 和 1450 这帮人想破脑袋也编不出来,他们最多编个晶格办案不负责,谁知道。。。

知乎用户 正宗啃鸡​ 发表

你的意思是这位离家只有十几分钟车程,家里人不是故意遗弃,自己记得家人老师名字知道家庭住址还会写字的人类,生下的孩子能上户口,人口普查没问题,疫情普查没问题,15 年了才被发现原来是黑户???

这 TM 哪里是农村啊,我 TM 上次见到这种规模的 “人类失踪” 是在杀人灭口的刑事案件里面啊,这条村的封闭能力 TM 就是卖 dp 也没人知道吧——

下面那个 Dong,回答是受害者不应该钻牛角尖死读书害得自己精神分裂那个,你把答案修改两次,把反驳你的人设为不可回答,再自己反驳一次,又是为什么。

知乎用户 伊丽莎白鸭 发表

我是女的,00 后,出生于农村,村里也有一个大龄单身汉找了一个精神病人当传宗接代的工具(至于为什么不说是妻子,因为我始终觉得对于老一辈的农村男人来说不存在爱不爱的,没爱就不算是夫妻)。

50 多岁的年纪生了个男孩,家里穷的要死,男孩估计是有点遗传病,从上学就一直有点不对劲,处理不好人际关系,被同学嘲笑,活的很消极,他那个精神病妈妈在他上初中时候走丢了,后来说是冻死在了镇上的一个牛棚里,他爸爸去过外地打工,但是不知道是偷窃还是什么原因,在局里蹲了两年,男孩才十来岁家里断了一切经济来源,为了上学村里人给他出了个在街上跟他七十岁的瞎子伯伯一起乞讨的主意,我们那地方太小,方圆十几里都互相认识,十来岁的年纪自尊心还没成型就被踩在地上,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无穷无尽的自卑。

职高辍学后, 北京江苏到处跑,说是在工作,实际也攒不到钱,隔三差五的找我借点钱,活的挺难的,今年年初他爸爸去世了,村里人凑钱给他爸办了个葬礼,至此男生在 24 年的人生里,没尝过一点甜,失去了双亲,现在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很丧的文案,大部分内容是埋怨老天不公,自己如何沮丧。

这些情况我想不是个例,农村大龄男光棍找个精神病生孩子绝对是大概率事件,对于他们而言,他们不会管你是什么硕士,家里还有没有亲人,他们只知道你是个精神病,你流浪了这么多年,没人找你,报警警察也不管,我收留你,你给我生孩子,是理所应当的事,至于强奸,不做那事怎么生孩子,什么强奸不强奸的不存在,你说我虐待她,我家条件就那样,我自己吃的穿的也不好,你说我肯定打她了,农村打老婆多了去了,何况她还有精神病犯起病来了惹我烦了我怎么就不能打?

作为女生,起初看到这个信息我是愤慨的,甚至是恶心的,但是越了解越觉得可悲,因为不管是我在的农村,还是山西和顺,帽子叔叔,基层,妇联,统统都跟隐形了一样,也许他们不是不管,而是管不了,(说不了太明显)中国人口基数大,放到任何一个县级部门村级部门,这种事情绝对不罕见,有几个被解决了?

现在网络上大部分人群起而攻之的原因是,她是一个女硕士啊,家里够重视也有学历,她只是有一点精神疾病,她只是走丢了,怎么就要被困在一个跟她完全没关系的村里面?怎么就要活着但是要离开父母十几年?怎么有些人收留了她就要让她生孩子?谁给这些人的权利?为什么没人帮她?这也是我感到无力的原因,因为目前的现状就是这样,改变不了

我几乎没在知乎上答过题,也不知道这个回答能被多少人看见,只是看了这个问题下面的一些回答,真的被恶心了,有些人说,活着有孩子比身为精神病人关在养老院里好。对于孩子来说,一个精神病妈妈,一个穷懒汉爸爸,你有想过这个孩子愿意出生吗?这样的家庭能对孩子负责吗?你这样的答案跟那些没接受过教育不知道人权为何物的文盲有什么区别?对于精神病人来说,一直疯疯癫癫的还好,但对于时而清醒的她们来说,离开父母,莫名其妙生了孩子,她们自己真的不会难受?换成你们,你们能接受?反正我要是这样,我会在清醒的时候放火烧了这家人包括我自己,能烧几个就是几个。

还有些人在人家的回答底下跳脚,说胖猫事件人家怎么不发声,且不说两者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事情,再去看看胖猫事件有多轰动呢?短视频上多少视频点赞过万甚至过百万?那时候不发声不代表没关注,现在发声是因为关注的人太少,有些人太离谱,有些人擅长把事情对立化,把女性苦难合理化,再说个更可笑的事,男性苦难往往会有更多的人为其冲锋陷阵,你们是为爱奋斗的勇士,你们把胖猫事件当成女性制造给男性的悲剧,然后把帽子扣在所有女性头上。

但是这个女精神病硕士呢?讨论的大多是女性,热度不高,还有人在里面浑水摸鱼挑起对立,你们关注不到某些正副机关在里面的不作为,也意识不到基层治理的不全面,也许你们意识到了,但是你和我一样,知道无力,知道改变不了,所以选择合理化这个事情,但是实际上呢,你我都知道,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无论 ta 是男是女,是精神病还是正常人。

悲哉.

通报改了,大家可以看看,那些扯胖猫的趁早闭了吧

针对花花这个事件本身而言,案件过程中违法行为肯定是存在,但是不能仅仅对男的采取刑事措施就结束,从走丢到找回,中间有关的所有部门机构,是否尽职尽责,才是最重要的

知乎用户 晚上几点你不想 发表

知道为什么关于这种事,官方的说法大家都不信吗?

还记得当年八孩案爆发的时候,丰县是这样说的。

结果呢?闹得太大了,兜不住了,稍微判几年意思一下。如果闹得不够大,等热度过去了就行了。

一个女硕士和一个农村老光棍,我倒是想看看他们想怎么圆成一个逻辑通顺的故事。


更新,这件事目前看来没有圆过来,只是拼命的顾左右而言他,还有一些媒体狠命夸两个孩子成绩好,不知道意义在哪里。

还有,这个侄女不如闭嘴不说话,高级黑一样。还准备直播带货了,特别光荣是不是? 真的牛批。


更新,看目前的趋势,如果要判刑,大概率按照强奸判。

这份通报出来之前,我看到好多认为不存在犯罪的,今天都被官方打脸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RrIOFZ 发表

他这算好心的话,那本人可随时收留他人遗失财物金条还有汽车,我是不是就是圣人了。

知乎用户 我所谓无所谓 发表

多翻两下底下的回答,已经有人迫不及待想去收留几个 “精神分裂” 的女人了,真得说,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中国以后再也不会有拐卖强奸,只会有收留走失女人的好心人和老实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4KBBlX 发表

和这件事比怎么样?

知乎用户 莫得累德 · 忒修斯 发表

我有个疑问:女硕士的一儿一女,大的已经 12 岁了,是怎么上的户口上的学?上户口的时候当地警方真的没有过怀疑吗?

知乎用户 火之高兴 发表

与没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

知乎用户 山顶绿 发表

更新一下,统一回复一些问题

1,有关男女对立的

首先,男女对立这件事情并不是今年才开始出现的,不过是今年对立现象更加严重,即不是挑起男女对立,而是加重男女对立,而在这加重的过程中,境外势力,意见领袖,参与的群众,谁发力比较大,就有的讨论了。

其次,一直有人说性别矛盾是资本家为了转移阶级矛盾而挑起的,那我就比较好奇了,这种大范围,影响深的现象资本家都能控制的话,资本家这么厉害,咋不挑动一下消费,生育等,这不是更能实现资本增值的东西吗?只能说男女矛盾一直都有,资本的挑动只是导火索,最后火烧到哪里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

再然后,性别对立现在已经是一种现象了,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能无视的了,与其当个鸵鸟假装不存在,不如分析分析这其中的原因以及后果。

2,关于本次新闻的现象

感觉可以大致得出一个结论,即一些女性消耗了男性大量的同理心,如胖猫事件,小作文等,导致部分男性开始不再付出同理心,甚至开始嘲讽或对等反制。

3,一些想法

部分女性的共情感觉是将自己带入到事件当中的女主视角,然后开始思考,即 “我以为”,如胖猫事件中,部分女性可能是觉得男友为自己花钱不是应该的吗,他跳桥了和我有撒关系。这种“我以为” 的现象貌似还带一种模因感染,会让一些看到的女性也这么认为,直接省去思考这个步骤,如退货率事件中,主流的看法就是商家商品差,所以要退货,但是完全不思考为什么能存在 8 成的退货率,而对标的男装只有 2 成左右的退货率。

我感觉这也是一种有趣的现象,并且能解释一些事件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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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趣的现象,回答区里主要分为两派,一派在嘲讽 “收留”,一派在嘲讽“你不能在公告有利的时候才相信公告” 以及妇联,且呈现完美的男女分别趋势,可以中国在男女对立上一年走完了其他国家 10 年的路

知乎用户 200 斤胖子 发表

我将收留一个长相帅气身材倍儿棒的 185 工科硕士研究生,如果他后面精神不正常了我再报低保继续收留他

知乎用户 Johnny 发表

好好好

“收留” 二字用的极好

人家是间歇性精神疾病,不是永远犯病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硕士毕业,什么不懂?

你 “收留” 了 2 年,收留出 2 个孩子出来?

此事当中,不论是发表 “收留” 言论的当地派出所

还是最后发表文章的媒体

我觉得可以参评 2024 年官方最强十大言论。

跟什么

“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

“如春风一样的法官”

等等同台竞争

真是让人目瞪口呆

就这样的话,真的敢出现在媒体上吗?

知乎用户 饲养员大叔 发表

更正一点,好像是 13 年,这个数字很重要。

因为,她大儿子,12 岁。

十月怀胎,整好 13 年……

一个女硕士,能考上硕士,大概率智商没问题,眼见应该也没啥大问题。

应该不存在缺爱缺到看上一个三无老男人……

所以,那些人是如何气定神闲的用收留两字的。

原来大马路上的拾金就昧的行为叫收留。

我好像收留一个劳斯莱斯…… 毕竟我家门口整好停了一辆走失的劳斯莱斯,停了有五小时了……

我好像收留它,给它一个家……

我家对面的银行开了三四年了,我好想收留那 ATM 机……

男性是想要把女人裹上小脚,任人宰割才心满意足吗?

全世界只有中国有拐卖罪,因为拐卖的前提是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猥亵,勒索,恐吓,绑架,非法人体买卖……

怎么到了我国,就叫拐卖了呢?

拐卖妇女儿童判刑多少年?

绑架罪,猥亵,勒索,非法拘禁这些又判多少……

怎么这罪越大,判的年限越少啊……

这个社会的稳定全靠女人来维持吗?

就像古代打仗,冲在第一排的是妇女,是这个意思不……

知乎用户 小囡囡的妈妈​ 发表

一个三十一岁的女硕士,有精神疾病但始终保留基本的交流能力,被拐卖到一百多公里外的村子里生下一儿一女,总共 “失踪” 十五年,期间一直杳无音讯。

我看的是恐怖片么?

知乎用户 竹节虫 发表

不要像第一天当中国人一样,这种事情有什么奇怪的,中国就是这样的。

知乎用户 羊村吃瓜群众 发表

看了一堆回答。

嗯,我现在相信了,墙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它不是限制思想的,它是保护世界上的其他人的。

克苏鲁大本营了属于是。

知乎用户 流光飞舞​ 发表

《大英博物馆收留中国文物》

私人黑煤矿老板收留男青年》

《缅甸园区好心为国内青年提供工作》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本子上第一个字就是 “跑”,上面清清楚楚的记着家人的信息,导师的信息,甚至被拐的地方离自己家也不是很远,为什么十几年都找不到?

“收留”,呵,写这种词的也不怕天打雷劈,当然最该挨劈的是 “老实人”

知乎用户 梦想做咸鱼之王 发表

“收留” 是又一次伟大的文字发明

黑砖窑 “收留” 残障工人

南方种植园 “收留” 黑奴

知乎用户 Dolphin 发表

在这扯什么胖猫的脑子里只有打拳没有半点同理心见的要死了。

我不说别的胖猫他精神没问题吧能正常生活吧,谈个恋爱不想谈了能分手吧,他自己想走就能走吧,这个女硕士你让她怎么走,她有办法逃吗?

知乎用户 李玉禾 发表

那些用胖猫来类比这个事情的人省省吧。

一没死人,二没有几十万的血汗钱,哪里能算是 “正常恋爱关系” 呢

知乎用户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发表

这个问题底下的评论区就没几个状态正常的,这才是最让我感到恐惧的。

知乎用户 洛嫣凌 发表

一句话就是被拐卖后锁起来了,十五年六个孩子,两个夭折两个送人两个留下,还记得哥哥父亲老师的名字怎么写真是太心酸了。

支持买卖同罪,人贩子轻判,买方不判,合着好人就该被枪指着。

多出点人贩子,买妇女儿童的买家被灭门,被反杀的 “恶性案件”,还敢不立法么。

反家暴法不就是这么来的。

知乎用户 岐月宴​ 发表

跟那些黑心老板收留智障儿们当苦工 20 年有异曲同工之妙

知乎用户 会飞的西兰花儿 发表

1984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 #84 年司法解释) 也指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这条法律是废弃了吗?)

知乎用户 快乐天使 发表

“收留” 这个话术,说实话好恐怖

知乎用户 贝多 van 发表

经网友提醒,好多名校凤凰男都有个疯妈或跑了的妈,他们的妈是哪里来的?他们的高智商又是遗传了谁?仔细琢磨下感觉后背发凉

为什么只有凤凰男?因为女孩子没有读书的权利,有些早早出去打工为兄弟凑学费,有些早早嫁人换彩礼钱,甚至有些一生下来便被溺死

以下原回答 ————

制度该改改了,某老光棍没娶媳妇却有孩子,村干部不知道咋回事儿?邻居不知道他家突然有孩子哭?小孩户口怎么上的?应该以村干部为首实施罪行连坐,并且对举报者发放奖励

虽不一定能止住人口拐卖,但最起码能尽量解救受害者

不过,上面貌似不想管,不然就不会用 “收留” 一词

08 年的燕大工科研究生,她正常生活的同学估计都年入百万了

我是秦皇岛人,在我们这边燕大是个很牛的大学,谁家孩子要是考上燕大了家里人出门能横着走,脸皮上都镀层金

刚刚又刷到了当事人的视频,受害女士一露脸就诠释了 “腹有诗书气自华” 这句话,即使身患重病即使被藏匿村中多年仍能看出是个饱读诗书的人

没有血缘关系的嫂嫂说要先卖房给她治病,爸爸妈妈和哥哥都很爱她,如果没有被拐,家里该有多幸福

知乎用户 一只小仙女 发表

好一个收留,深得新闻学精髓。

《 民营企业砖窑老板 好心收留迷路男子并提供工作》《 缅北园区好心收留失业男青年 》《 大英博物馆好心收留中国文物 》《韩国好心收留中国文化》,感动中国啊。

知乎用户 Diana Levity 发表

这下真的是新闻学魅力时刻了

知乎用户 Bayes’theorem 发表

没关注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这个是 “正常恋爱” 吗?

知乎用户 华复 发表

非法拘禁加多次强奸强迫生崽说成收留,这和把日本侵略中国说成建立大东亚共荣亲善一样恶心。能指黑为白发明收留这个词以及认同这个词的人,祝他们全家人都被收留。

看了下,玩忽职守罪是判刑的,这难道不属于?

知乎用户 克克汀汀 发表

“收留”

知乎用户 去动荡的远方 发表

你好,写这么多字也掩盖不了字里行间的 “吃人” 二字。

她的笔记第一个字就是跑,这是收留还是囚禁拐卖

女硕士间歇性精神病走丢,还走丢到某个村落,被捆起来生了俩?你还不如相信彩票中心主任弄错号码,把我买的数字当成他们内部号,给我中了一个亿。

这姐们可是二十年前的硕士,不是现在扩展后的水硕。

**冷知识:正常人遇上走失人口,一般是报警,帮助他们找回家人,而不是带回家捆起来下崽。**走失十三年,孩子十二岁,这位 “好心人” 张某,一直都抽不出三分钟打 110 吗?

新闻界,文学界像贾平凹一样的人太多了,他们不在乎女性同胞的苦与泪,只想拿她们的血肉填写他们眼中的和平乡村。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6gnzwt​ 发表

我滴乖 怎么又一个董志民被刨出来了

知乎用户 SDJ 孙帝杰 发表

那可是 2011 年的工学理科硕士啊!

本可以给国家做很多贡献、本可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却被无耻老农当做一个生育工具…

《大明律 · 户律 · 户役 · 收留迷失子女》条规定:凡收留人家迷失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

《大清律》规定: 凡收留良家迷失子女,杖一百,流放三年;收作妻妾子孙,杖九十,流放两年半。

如今对名为收留实为强奸、监禁的罪行居然可以宽容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报导了?

这个世界太颠了。

更新:

评论区的人脸疼不?说我造谣的呢?人公安自己说该男子涉嫌犯罪,不知道你们总代入罪犯干嘛?

知乎用户 薇薇不爱吃糖​ 发表

你要信蓝底白字,你就得全信

你要用独立思考的眼光看待蓝底白字,那你就不能选择性失明

不过不管咋说,你可以按着我头强行让我认蓝底白字的正常谭恋爱

但是这波蓝底白字的收留我也认不了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知乎用户 方邪真的真邪 发表

我只是在想一个更可怕的情况

如果这个事情作为开端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然后现在婚姻登记也不需要户口本了

那么后面是不是会有底层光棍效仿 “收留” 女的回家生孩子

反正也不会有什么惩罚,还会被人说 “老实人”

想到这个,不会冷汗直流吗?

且不说女性,各位正常男生难道没有母亲,姐妹,女儿吗?

分割线

最新官方通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知乎用户 不重要的人生 发表

@Jo CN

你看,你用知乎举报功能让我把答案删了,这就是有规则的好处。如果今天知乎也是你希望的那个凡事和稀泥的态度,那你被骂了也就只能龟着,这就叫不公没砸到你头上前你想不起法治的好。

回到正题,出了这种事情居然还能有人用 “精神病人不好养” 或者是 “爸爸坐牢孩子怎么考公” 这种事情来和稀泥,只能说法治社会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今天不追究拐卖强奸妇女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明天不追究强迫劳动就不能是因为保护营商环境稳定就业了?自以为男性不会被锁链拴着当子宫,在社会生产里你比这女硕士又好到哪去呢

至于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的护理问题,如果连最基本的人口买卖和遗弃都不打击,那建设再好的看护机构,提供再好的医疗服务都没有用:因为会买精神病回家当媳妇的家庭不可能把买来的媳妇往里面送,遗弃精神病孩子的家庭也不会把孩子往里面送。如果连最基本的犯罪问题都不打击,反而叫嚷着没有解决上层问题所以我们就该对犯罪视而不见,那我只能怀疑你的立场到底是想买个精神病媳妇还是想把家里的精神病遗弃出去了。

知乎用户 小羽喵​ 发表

我记得前几年某几天各大社交平台的头条是,呼吁人贩子死刑。

现如今某个团里公然为人贩子洗地,点开他们的账号一看,不是三无就是高强度键政。

妥妥的 16 亿,1450,蛙蛙

知乎用户 刀爷 发表

此时此刻知乎两性关系领域大神终于达成了一致

那就是胖猫真的是正常恋爱

不过考虑到知乎广泛的反减脂基本盘,我马上就能看到 “你不能只在对你有利的时候才支持蓝底白字” 回旋镖了

不过就过往来说,马上一词有失偏颇,因为乎人又不是第一次无条件相信蓝底白字甚至在其基础上发展二创了,正如哈雷彗星被观测到的时候不是它第一次路过地球,此时的回旋镖也只不过是在进行它的第 N 次回旋

知乎用户 牢山 发表

丰县喜欢用铁链的董某民被判了九年

是不是加上一个忠厚老实,他就无罪了?

知乎用户 金陵小老头​ 发表

呵呵呵呵,这么多人说这新闻 “阴间”,我看很阳间啊。

这人能活到现在,全是因为她是女的,而且走丢在中国。

如果她走丢在日韩,那肯定是真的被 “拘禁” 被变态玩弄了,如果走丢在美国,早就染上毒瘾了,如果走丢在东南亚欧洲,早就被卖到妓院了。一个年轻的精神不正常的女性,只有走丢在中国这样的全世界女权最高地,还能有一个家庭,过着类似正常的生活。

还有人说:“男硕士看这家人会不会收留”,废话,男硕士这样犯神经病乱走早就死了,当然没人收留,可能有人觉得死了比较好?

知乎用户 雨中 发表

收留,呵呵

明明是被拐卖

知乎用户 额外的呼吸 发表

光看你们在这儿义愤填膺了,你们谁娶?

你们说拐卖,有没有证据?他和精神病人发生关系这种,你说强奸还说得通,但是拐卖这个你要有证据。

一个二个都在这里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家属都没说什么,瞧把你们激动得,别人娃都多大了,你们捐款不?你们去帮忙不?你们去介绍医生不?

没事儿搁这装什么大聪明。

知乎用户 白牧云​ 发表

你得明白一个道理,法律是人定的。既然如此便必然会有不完善之处,会有照顾不到的地方。但这不等于黑暗,真的黑暗是无秩序,法之不可及之处,它一样会自发地形成秩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灰色地带,或许它不合法,但这不代表它就一定是错误的。如水往低处流,法律也没有过规定,但是重力决定了它就会如此。这也是我们社会的一部分,只是平时我们不怎么注意罢了。

精神病人的安置问题也是如此。说白了,生活不能自理,时刻需要看管的精神病人对于社会是纯纯的负资产。不要试图在这里讲什么人道。如果你要讲,那么我建议你跑到精神病院做个志愿者或者直接大气一点开个精神病院。否则,就是空谈,于现状无益。

而如果塔真的把这个供养了这位精神病患者这么些年,还帮她找家人,最后自己把自己送进监狱的 “qjf” 判刑入狱,或许现在是解气了,但后果必然是贻害无穷。因为以后和她一样的精神病人肯定是嫁不出去了,毕竟你说精神病没有自理能力,只要敢发生关系就肯定是 qj,没跑的。那传统观念再重的男人也不会愿意捡一个随时会被引爆的炸弹回家的。没了精神病人,要用什么人代替?我想也不用多说了。本来不太可能会危害到社会的人,经这么一折腾,反而可能会危害社会了。

而这个原本可以让这些 “大怨种” 承担的社会安置成本,将来也会全部转移到了精神病人的原生家庭和政府身上,财政支出增加,又得加税,羊毛毕竟出在身上,最后每一个人都会被影响。就这还是乐观的,觉得只要出钱能解决问题。然而现实绝对不会是如此,有些问题那是给钱也解决不了的,想想现实里精神病院对待精神病患者的态度就知道了,大概率是钱掏了,事也不一定能给你办好。

“久病床前无孝子”,哪怕有着家庭的纽带,孝顺也是被当作美德赞颂的,这说明不孝的人从古至今大有人在,不然也不至于需要特地作为 “美德” 来强调。人们对于正常人都是这么个尿性,何况要人去照顾的是一个可能对你使用 “圣水” 的疯子呢?经次一判,原本靠着生育能力还能在这个社会苟延残喘的女精神病算是彻底没了一条生路,最后的结局大概率是和男精神病一样横死街头,被人遗忘吧?不过这也是件好事,人们最后还是以另一种方式 “消灭” 了精神病,没有了人,自然也就不存在人道危机。她们本来就是就是被社会遗忘的,现在只是被社会从一个有那么一点光的角落扫到一个更加黯淡无光的角落,再一次隐入尘烟罢了。这也是命毕竟她们又不像你我有能力为自己的权利作斗争。

下面的文字和配图或许可以更直观地说明这个道理。

理想的情况:路不拾遗。

现实的情况:有偿归还。

上秤的情况: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AXM00T 发表

《保护战乱中的文物,大英博物馆让中华文明焕发新生》

《世间总有爱温暖你,无子夫妇收留走失男婴》

《低门槛好福利异国就业,男子表示在缅工作充实且富有挑战性》

《正能量!人间自有真情在,窑厂老板助力智障男青年自食其力》

《变废为宝,地沟油走进餐桌的故事》

《中日一家亲,回顾皇军在东北建设的十四年》

《韩国申遗汉字成功,数千年中华文化得意传承》

知乎用户 yoyo 发表

诺,谁说汉族男性作为基本盘不被优待啦?

只要你能犯罪,那还是会被优待滴。

知乎用户 薛七夜 发表

有些人不知道男性精神病的下场,刚好我也不知道。

我从未参加过任何精神病男性的葬礼,因为他们没有任何价值可言。

苟活 15 年和当年就死在无人知晓的角落哪个惨,这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知乎用户 黄浩 发表

qwq

这样的新闻越多

程朱理学区的评论越逆天

女生跑大城市和海外的就越多

越利好大城市男生和海外华人男生

程朱理学区的耀祖只能去当契弟了(乐)

知乎用户 网瘾少女​ 发表

我看到一个人问是被强奸好,还是被饿死好。

我突然想到警察局的饺子了,只能说连洗这件事的人都知道警察局没有免费的饺子。

那些说快饿死了可以去警察局吃 “饺子” 的,是怎么绷得住的。

知乎用户 Carver 发表

刚开始我看这个新闻标题,我以为是女硕士精神失常走丢后被老夫妻认女儿收留了,心想还挺暖心,点开实况一看全身都发寒了

知乎用户 苍琼 发表

看官方后续处理了,私以为这事处理不好,社会影响很恶劣。

一码归一码,如果打着收留的名号就能把人带回家给自己当老婆生孩子,那以后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会被以 “收留” 的名义压榨价值。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PQFVAG 发表

真是大开眼界,精神分裂的人闯入自己家中

不是报警帮忙寻找家属,而是收留下来给自己生孩子

官方这种通报,在侮辱谁的智商

知乎用户 观自在​ 发表

三年疫情连罪犯都躲不了跑出来自首,当地是个人都在隐瞒吧,人家找上门了才知道发个通告

知乎用户 东方的辉阳 发表

本神经病有点怕,我是双向情感障碍,从医学角度来说也是精神病,但是我还没到精分的地步,万一哪天走在路上跑出个男的把我抢走或者拐走,美其名曰 “收留” 我,我真的会发疯的

知乎用户 楠意​ 发表

油罐车好心收留食用油

知乎用户 棋落无悔 发表

不要急着地域黑,中国农村都是这样的

如果生不出孩子,结局参考方洋洋

有人还记得四年前这个新闻吗,山东禹城,智力残疾,22 岁被虐打致死,配阴婚。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太离谱了。真的?我也可以去收留 atm 机上的钱吗?我看这个 ATM 机迷路了。我把它收留回家了。干嘛要报警抓我?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ZWxesH 发表

恶心他爹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知乎用户 君清明​ 发表

缅北园区好心收留男大学生那种收留是吧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LGqM2S 发表

一位智力障碍的老人家走失

被包工头收留

家里人找到后

包工头给了家里人几万块钱工钱

一个年轻女性走失

被人收留

家里人找到后

给了家里人两个孩子

到底哪个是收留

哪个是拐卖

知乎用户 moonlight​ 发表

牛郎织女当代新编

一些网友已经开始审判起找了女儿十几年的王母娘娘了,收留 13 年孩子 12 岁高知女性一见钟情瘸腿农民多年寻亲居心叵测要求回家不识好歹

古代人写百花羞公主生下强奸犯的孩子都是被孙悟空摔死当场的,换个被收留的字眼怎么就温情脉脉起来了呢,说句不好听的,精神分裂具有遗传性,老了之后老精神分裂指望小精神分裂给自己送终?零几年供女儿读完硕士的家庭,走了之后遗产放信托一样能把女儿好好送走,死在精神病院可比死在俩小精神分裂和瘸子老公的妥帖照顾下靠谱多了

知乎用户 爱伦坡害人不浅 发表

我身份号铁链市的,就此事我觉得我可以简单说两句道听途说的知识。

首先精神病人在乡下的流浪范围是很有限的,离家一百多公里正常人感觉近,但病人靠无意识流浪不等走到就被掳走了。

如果说的 “收留”、“报警未查到家人” 属实,那么还有一种可能是从真正买家手里跑出来的,跑出了村子的势力范围,而且在当前人家 “收留” 并报警的既成事实下,前买家不敢再去主动索要,也就闷不吭声隐匿自己身份。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冷知识:有些 “讲信誉” 的贩子还会包售后,如果短时间内出现逃跑这类情况,实在逮不回来,还会给买家再补一个。

但这依旧是个才出狼窝又入虎口的悲剧。而且如果我的猜测属实,那就又多出一个不知名的受害者。

知乎用户 W 氏渔夫 发表

现在知道为什么大英博物馆能厚着脸皮不归还文物了。

因为它们觉得,它们是 “收留” 了文物。

知乎用户 符拉迪沃斯托克 发表

这个收留,我倒是记得一例。

有一个中老年哑巴男性,走失在某地。

当地的一个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主看到,把那个男性收留到他家里干活,并且一日三餐平常冬天买衣服,夏天买裤衩汗衫。

而且每月给他开了工资,工资是符合当地的标准的,而且略高于最低工资。我印象中是 1700 还是 2700。

10 多年后那个走失者的侄子看到新闻报道找了过来。

那个老板拿出存折,存折里每个月都有一笔一笔的工资到账。

最后那个人走的时候抱着老板夫妇哭的要死。

这才叫收留。!!!!!

何德何能啊?我居然也能吸引到这样的人来回答我。

估计是收留两个字处罚了他们的关键字。

知乎用户 油手耗咸赵小姐 发表

连知乎都打上顺风局了,这下不得不收留一下当地公安局的全家了。

知乎用户 赤道长尾马熊 发表

关于某些答主认为谈性别矛盾是在掩盖主要矛盾,阶级矛盾的个人观点:

真的很奇怪,为什么总有人会觉得阶级矛盾可以掩盖性别矛盾,如果我连性别矛盾上的利益都拿不到,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协助你处理阶级矛盾呢?你说两句口号就值得让我让渡利益,放下矛盾了。

知乎用户 潦草小狗 发表

公信力是一点没有也无所谓是吧?真特么好笑

知乎用户 麦兜兜 发表

“收留” 原来是这么用的。

官方通报……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

捡到个大活人不用报警,“收留” 了完事儿。

知乎用户 知归 发表

呵呵

祝这些个新闻记者和编辑文案,也被农村老光棍收留,并整出一儿一女

知乎用户 昏晓沙痕 发表

我家邻居收留了一个女孩子,因为女孩子遇到坏人敲了我邻居的门,只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送她回去了,这才叫收留。

把一个女孩子禁止在家,疫情都查不出来,还跟她生孩子。

警察应该管着叫非法拘禁,强奸,拐卖,如果这叫收留,那我在大街上是不是可以随便捡人了?反正都是收留啊!人贩子到时候可以说看到小孩没人管,所以帮他找了个收留所,那不是买家是收留咩,人贩子不叫人贩子,是好心人呢

知乎用户 葡萄的森林​ 发表

10 多年了就没想到帮女方找亲人的 “收留” 哈

知乎用户 xchllllo 发表

看照片房屋的情况,就能知道这家人在多年前能够毅然决定支持女儿读博,就能想到父母有多疼爱这个女儿了,结果一句 “走失”“被好心人收留” 我就真呵呵了!

知乎用户 熠熠生辉 发表

百花羞公主救了唐僧,孙悟空摔死了她的两个孩子算是投桃报李……

至于收留,收留人体器官指日可待呀,奇葩用词。所有的 “收留” 都会让人精神失常,不分男女,这种话题下,打男拳的请 GUN。

知乎用户 李小 发表

“收留” 这个词被污名化最严重的一次

知乎用户 潘德克顿潘 发表

每到这个时候,妇联就不出动了。我想不通集美们是觉得自己这辈子没有碰到这种危险的可能吗?

知乎用户 待到秋来九月八 发表

2008 年,大家有手机,能上网,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报警,也可以发布寻人启事,而不是把一个没有自理能力的女子带回家生孩子,这女子连自己亲爹都不认识,她有这个想法和男人谈恋爱生孩子吗!拐卖就拐卖,强奸就强奸,无非心怀鬼胎把这个女子诱骗回家让她给找不到媳妇的老光棍当生育机器,然后看现在网络发达了想着凭借着这个事情吃一波流量罢了。

我看过一个事例,一个老大爷,也是智力有问题,被人收留了很多年,等他的家人找过来的时候大爷还是精精神神的,他家人那是感激不尽,这种情况我相信他们是真的善良,还有一个,女孩因矛盾离家出走,结果迷路了,被一个大姨收留,卖服装挣钱,过了一段时间大姨说要不要给她在当地介绍个对象,她答应了,大姨给她介绍了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二人结婚生子,这些年女孩也想回去看看,婆家很理解她,她老公和她到处打工找她的老家在哪里,后来通过媒体终于找到了,她激动的带着老公孩子回家见亲妈,母女多年没见那是激动万分,她亲妈天天拉着她,上厕所都跟着,就怕女孩又离开了,这种情况那也算,毕竟是女孩自己愿意找对象结婚生子,婆家也很厚道,带着她找回家的路。

上面那个呢?08 年硕士给老光棍生孩子?拐卖妇女!强奸犯!

知乎用户 佑蹊 发表

中国女权都不关心,我一普信男更说不上话。

知乎用户 若有战 · 政治避难 发表

收留这两字真是太讽刺了,居然还是 2024 的蓝底白字通报用语。

躲过了第七次人口普查,躲过了三年疫情,躲过了孩子出生上户口上学?

很显然这里面有一大片的基层人员失职,希望后续官方能重视,上级派人来调查处理吧,不然真的太讽刺了太讽刺了太讽刺了!!

知乎用户 开心最重要 发表

大概率是嫁给大山 2.0 了……

按照拐卖传统,弄不好这村里有不少人有份……

知乎用户 死螳螂 发表

你当女硕士是海南的芒果呢?

寻思没人要了就揣兜里了是吧?

知乎用户 卡斯特梅的雨季 发表

我就想问:

对于精神分裂或其他精神疾病的患者,是可以 “合理收留”13 年同时与之生儿育女的吗?

ATM 吐钱不能 “收留”,但是路上的人可以?

过了三天官方才介入刑事调查也是看包不住火了吧,

我能不能正常推断一下在和顺当地 “收留女子几十年” 是稀疏平常的行为?

知乎用户 土澳布村社会人 发表

15 年才找到被拐卖的人员,还要被说是 “收留”?

这样的办案效率和这种敷衍的态度,看得都上头。

我如果是这个姐姐的父亲,高低请这些尸位素餐的吃一辆歼 35

没有所谓 “通蘸价值”,管你多惨,人家照样该吃吃该喝喝,当做无事发生,没准还假惺惺地感叹两句太可怜了,当你哭天抢地的样子是笑话呢。

知乎用户 fakenews 发表

拐卖这两个字怎么写需要我教教你吗?啊?

知乎用户 星沉 发表

法治这东西,真是道阻且长。

据说是黑户上不上户口,享受不了政府补贴,才给她找家人的。

真想找帮她家人,十年都不行动?

就看让写字,潜意识写的第一个字,是跑,就知道她吃了多少苦。

人家原来能上完研究生,能自己出门回家。甚至能记住所有亲属名字,要你个老光棍收留?

也许家里人多陪伴,病就会好呢?


无非是现在有孩子,女方父母又年龄大了。没办法了,所以成默认事实了。

但这个收养真是太他喵扯蛋了。

知乎用户 刻舟求剑​ 发表

性侵类案件三不碰:

醉酒女、精神病女、幼女。

这三类案件的辩护空间非常小,小到只能考虑自首、立功这些减刑情节,不敢轻易做无罪辩护

法律一致认为这些女性在特殊状态下,缺乏对性行为的认知和同意能力,法律要给予她们特殊的、高强度的保护。

先说醉酒女。

有的男的认为,这个女的喝酒是自己愿意喝的,因此和他没有关系,而且在彻底陷入酒醉状态之前,女方可能向男方表达了一些暧昧的意思或行为,或实际发生了一些亲热动作或行为,那么女方就是同意在醉酒之后,和其发生性关系。

这是一种严重的过于自信、错觉和误解。

法律不认为醉酒女具有对性行为的认知和同意能力,除非女性事后追认或不追究。

有一些仙人跳的场景,女方会在进入宾馆时,表现得已经彻底醉酒、不清醒,导致宾馆的前台可以作为案发证人,宾馆走廊和电梯录像可以作为视听证据,最后醉酒女在第二天早上出具被害人证人证言,以及查验 DNA。这基本就是一个强奸罪完整的证据清单。

在监控看不到和没有人证的时候,就是一个非常清醒的人,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除非留有录音录像以证明,但是那种情况下,大多数人又怎么可能去留有录音录像呢?

这种案件,刑事谅解的金额非常高,可能要几十万起跳,而且即便谅解,也还是要承担好几年的刑事责任

再说精神病女,和醉酒女类似,无论如何美化对精神病女的所谓救助,都要回到一个问题上,精神病女缺乏对性行为的认知和同意能力。

除非你可以证明,该女当初并没有患有精神病,是个正常人,后来才变成了精神病人。

这个无罪辩护要点在本案中,显然已经不成立了。

王慧玲说,女性有两大价值,第一是性价值,第二是生育价值

精神病女并没有丧失这两大价值,本案中,还育有两名子女。

明知其患有精神病,还依然收留,并和其发生关系以及育有子女,这就是犯罪,没有什么可辩驳的。

唯一要说的可能是法律意识淡薄,但 “自诩法盲” 显然不是什么立得住的辩护要点。

最后说说幼女。

有一个案例,是一名幼女,长期的卖淫,且嫖资是直接转到她母亲账户,案发后,以一己之力拉几十人下水,构成强奸罪,平均刑期是:4 年 - 4 年半。

正常情况下是 5 年,但是法官显然考虑了卖淫幼女的过错问题,长期浓妆艳抹以及自认谎报年龄。

自认谎报年龄是多么有利的一个辩护要点啊,还在询问笔录中被记录了,但是法官不支持。

这么说吧,如果法官判无罪,可能要解释很多,包括向审委会解释,以及在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写出一篇大论文,但是如果法官判有罪,则符合基本刑事政策、立场正确。

法官在判决书中就说了一句话:没有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

但是在嫖娼的场景下,如何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法院又没有详细释明。

比如要求必须出示身份证,以及怀疑人证不一,以及怀疑证件造假等等。

发生关系之间,坚决要求对方出具身份证,如不出具,坚决拒绝发生关系。

即便拿出了身份证,也怀疑照片和本人不是一个人。

即便照片和本人看起来像一个人,但是怀疑身份证件造假,谎报年龄。

这现实吗?

案情就这么玄幻。

涉案的几十口子都哭了,明明就是一个嫖娼,10 天的行政拘留,罚款 1500 元,甚至不涉及单开和双开的问题。但是却喜提大几年刑期。

难道不知道你可能冤吗?(疑罪从无)

冤枉你的人最知道你有多冤。(疑罪从轻)

疑罪从无是坚决不可能了,疑罪从轻是法官对你最后的宽宥和仁慈。

没办法,刑事政策和法益保护的角度,这块就是高压线。

面对高压线,你是坚信自己铜头铁臂要以身试法呢?还是离得要多远有多远呢?

答案不言而喻。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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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北京师范大学 刑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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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发表

好一个收留

无偿收留上海北京市中心毛坯房

无偿收留无人继承的存款保险房子车子

知乎用户 小脚丫啊 发表

她写的第一个字是 “跑”,

她没有跑掉,

毕竟这么多新闻里侄女这样的伥鬼

“收留”,多么恶毒的文字。

新闻媒体现在已经无下限到这种地步了。

补一张 AI 的分析:

所有那些装做看不懂这件事情的人,真的是人么?

知乎用户 yi ke ll 发表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是可以留校的。

再在职读个博,现在估计已经是教授了……

因为被拐卖,变成了生育工具。

真是太让人唏嘘了。

非法拘禁就非法拘禁,

什特么的好心收留!

但成年人的世界不只有公平正义,更多的是权衡利弊:

这个可怜的女子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年迈的父母在世时能照顾她,以后可能还要靠哥哥接济,如果带上她的孩子,可能就没办法养活了。

再说,孩子极可能是多次强奸后的产物,她的家人养着估计会膈应……

所以,与其为了正义让那个男的入狱,还不如留着他抚养孩子。

所以,非法拘禁妥协成了收留。

知乎用户 拂晓​ 发表

有没有什么渠道能投诉当地警方的?还有这个男的

知乎用户 马洛卡海盗酱 发表

在街上看到一个精神失常,衣衫整洁的陌生女子,报警,送到警察局。❌

在街上看到一个精神失常,衣衫整洁的陌生女子,把她带回家好心收留,并生下几个孩子。✔️ ​​​

知乎用户 pameqan 发表

用我家乡的一个故事对比一下,

家乡河道交叉,在大河中间有几个岛屿,在最大的一个岛上,一户老渔民偶然捞到了一个女人。

据那个岛的渔民们描述,是老渔民夫妇晚上下网河里捞上来的,这女人神志不清,说话我们这听不懂应该是个南方女孩,她年龄不大,模样还好。从发呆样子来看是个半傻女人。

老渔民夫妇把她放家里养了一些时日,介绍给了岛民亲戚,亲戚疤瘌脸,一只手,偶尔有点癫痫

疤瘌脸亲戚到处拼凑借钱 7000 元给老渔民夫妇,把半傻女人接回家,没几年生了俩娃儿,都是在岛上接生婆接生,没去医院,

等第三胎的时候,是生产有点情况,家里人送去了医院生产的,结果孩子刚生下来三天,产妇不见了,

按照岛民的描述,这应该是女人又犯了病,疯跑了。

据我们所知,他男人爱喝酒曾经把她打成羊羔疯,打的女人如绵羊一样咩咩叫,披散头发,光着身子钻到猪圈里。

没过一个周,当地的派出所,把女人给送了回来,说是跑到相邻村镇,想借过路车去外地,但是表述不明,当地警察好心帮她各乡镇询问,这才找到了回路。

我和她的二儿子做过短暂小学同学,他们家孩子都学习特别好,尤其是大女儿,常年学习第一名,我曾经登过他们岛上的家,他母亲待在一个半地下的房子里 (地窨子),手里做着手工活。

饭菜都是孩子们给母亲送过去,母亲打开窄窄的门洞接进去碗筷,又关上。我见到一双消瘦发抖的手,出奇的白。

小学同学的作业本,偶尔有她妈妈的辅导的痕迹,娟秀有力的铅笔字,但是明显被同学擦了去的,留下一点点痕迹,在我要挟逼问下,同学说他妈妈会写字,而且还会读诗。

我上初中前离开了家乡,高中时候回一趟老家见到小学同学,他母亲在一次涨大水淹了岛的时候,又跑不见了,

他们家的几个孩子,都考了名校,他们的父亲很高傲的说,这几个孩子都随母亲,

别人问为啥,疤瘌脸说,我女人,别看经常是个傻子,但她可是:女,大,学,生。。。

知乎用户 执金吾​ 发表

知乎用户 每天只睡 23h 发表

“收留” 载入史册的一天。

多数被生物家庭抛弃的都是女婴,但是就儿童人口贩卖而言,男婴更受欢迎。

此词一出,城市家庭生养男婴的要做好准备,自己的独苗搞不好十几年几十年后就会出现在农村 / 县城官方通报里。被好心人 “收留” 的后果,会不算平等但算均衡地落在每一种性别身上。

好家伙,遥遥领先。

知乎用户 雪雪梨梨 SW​ 发表

又是和稀泥……

最可怕的是,这些被拘禁的女性,生的孩子根本不把她们摆在母亲的地位,在孩子眼里,她们有时都不算人……

知乎用户 深蓝秘境 发表

更新:
张先生侄女认为自己的叔叔把 “婶婶” 照顾的很好,同村人也站出来说张先生是一个老实人,疼爱花花,会当着他们面买好东西给花花吃,被花花骂也不生气,还想直播带货。

但后续是女硕士的哥嫂带去医院检查发现妹妹严重营养不良,这是长期挨饿缺乏蛋白质摄入导致的,头发被剪掉是长了虱子无人打理,生的孩子不止两个,其余孩子有的死了有的送人了,家属在直播时痛哭怒斥,拒绝承认张先生是自己的妹夫,也对县 zf 处理方式严重不满。

这件事情会不了了之吗?
我认为张先生人前假装疼爱 “老婆”,结果“老婆” 在如今这个年代还能严重营养不良,张先生侄女面圆体胖,人前也是爱心人士,但没有想过让 “婶婶” 吃饱自己却想借机带货真的是中式恐怖故事。

以下是原答案:

回忆起过去和张先生打交道的经历,村里人称,张先生是老实人,为照顾 “妻子”、孩子没有外出打工,平时靠种玉米为生。村里人看他家不容易,还给打包食物、赠送衣物。两个孩子经常东吃一顿西吃一顿,村里人看孩子可怜,孩子走到谁家就给点吃的。

诗在远方、与人为善、紫梦这些词原本都是美好的词汇,但被说一套做一套、俗而不自知的人用多了,给人的感觉就截然不同了。

作为张先生的侄女,张女士称,二叔家庭困难,一年收入不到两万元。张女士还在和顺县妇联做志愿者,想以此帮助可怜的人。她称,自己接下来打算通过网络直播带货赚钱,改善家庭条件,让二叔的两个孩子好好上学,“两个孩子学习都很好,第一二名的成绩”。张女士告诉九派新闻,寻亲成功后,婶婶住进了医院治疗。二叔因想念婶婶,前些天和张女士一同前去医院,来回十个小时左右,但因非监护人不能见面,只能返回家中,继续照看两个孩子。妇联的人准备这周六(12 月 7 日)去帮二叔收拾房子,等二婶回来也有个整洁的居住环境,有利于病情恢复。

失踪女子智力没有问题,受过高等教育,在纸上写的第一个字是跑。我想问一下万能的知乎用户,在被拐卖的情况下,智力能发挥出多大的作用?在把人当成子宫的情况下,暴力反抗也可能被弄断腿弄瞎眼,吞下不致命的农药送到医院洗胃,脱离了被严格控制的环境求助医务人员报警或许是一条出路。

我看了一下这位被 “好心农村老实人” 收留的卜女士的走失之前经历:她从小品学兼优,全家人都宠着她。最为难能可贵的地方在于,她第一次精神异常时没有放弃学习,而是在家中休息了一年后,不仅考上了理想的高中,还在研究生毕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后准备继续博士深造,她的父亲哥哥很开明,虽然家中不富裕,但当时全家都支持她的决定。

结果她却在走失多年以后精神病更严重了,虽然她被 “好心收留” 后能准确说出自己家人的信息,还使用过暴力反抗,但 13 年来却始终无法摆脱 “老实人” 一家的控制还生下来了一儿一女,直到她病情严重到大小便无法自理,“老实人”才想到寻找到她的亲人照顾她。

我根据卜女士走失的人生经历,以及她本人较为严肃的面部表情,认为她的 mbti 很可能是 intj 5w6 说到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我想到了另外一个 intj 5w6,他叫约翰 · 纳什

纳什 20 岁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为研究生,患精神分裂症最严重时无法工作甚至想要伤害自己的儿子,但他很幸运的遇到了具备美貌头脑与爱意的妻子艾丽西亚,她同样优秀是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

在纳什患上精神分裂症以后,妻子不离不弃,把家搬到纳什的母校普林斯顿大学附近,她坚持认为,普林斯顿宽容的数学圈子于他的健康有益:“在别的地方,如果你行为古怪,人们可能把你看作疯子,但在普林斯顿,如果你行为古怪,人们会想,你可能是一个天才。”

她重新把到处流浪的他接回家中,形影不离的跟在他身后保护他,并发誓再也不会把他送进医院:“我有时觉得这是一种义务,会为了想离开他而内疚,有时会对上帝和约翰感到愤怒,但当我注视着他,把他想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时,渐渐地,他就变成我所深爱的人,而我也会变为深爱他的人。”

最终奇迹终于出现了,在和精神疾病斗争了 30 年之后,纳什的理性回归了,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根据他们的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美丽心灵》荣获四项奥斯卡大奖,艾丽西亚的名字开始被世人熟知,她被认为是 entj 3w2

这也证明了外部环境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性情古怪不合群的天才来说,是否会遭遇误解、被边缘化甚至是被迫害,不仅取决于他们本身的精神状态,也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身边人的支持密切相关。

约翰 · 纳什的经历让我们看到,当一个 “疯子” 身处于一个能够容忍、甚至欣赏不同思维方式和异常行为的环境时,他更有可能获得新生,卜女士的经历则揭示了当一个 “疯子” 处于缺乏理解和包容的环境时,甚至是被媒体认为是好意的帮助,也不能为她提供足够的治疗和支持,更别提发挥自己的天赋和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了。

知乎用户 心安乃近​ 发表

牢猫时这么多 cmg 信通告,搞得我也信了

知乎用户 八八八八毛 发表

《憨厚老实》

《收留 13 年,儿子 12 岁》

知乎用户 啊咧​ 发表

我想要收留 985 硕博毕业,身高 180 八块腹肌,月入 10w 的美貌无家可归男生,女生的话身高标准可以适当放低,有人有什么渠道吗?

本人一事无成但是保证绝对善良,而且生活能够自理,目前未来可期。

知乎用户 L 洛 发表

各位,作为知乎这么一个用户普遍高学历的平台,你们难道没发现一个问题吗?那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是怎么在十几年前当上硕士研究生的?

要知道一件事情,一个正常人,在经历过高强度或者长时间的殴打,囚禁等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的话,是会患上某些精神类疾病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 “神经病”。

不信?还记得那个被中国传统医学酒精饮料所跨省的医生吗?

后面那个形象,像不像个神经病

知乎用户 善良的阿修罗 发表

看到依旧有人往两性的方向去讨论,实在是不禁感叹,恐怕只有咱们的塔能做到明目张胆的不作为后,还能把锅甩出去吧。

知乎用户 Grand 发表

官方新闻说 15 年,我却看到某些人在说 13 年,其实可以很好理解它们的小心思,因为它们的内心深处,希望甚至是渴望这个女硕士是被拐卖的。

她的儿子 12 岁,如果是 13 年,就刚好从时间上证明是拐卖,毕竟收留不能一来就发生关系,而如果是 15 年,就存在收留的可能性。

但是,2010 年年初失踪,到今年的 11 月 25 号,时间跨度起码是 14.5 年。她生下孩子前的 2 年多的经历,才决定这件事是收留还是拐卖。

这个真相,也只能由官方来揭开了。

知乎用户 白相宜 发表

我恶心得想吐,怎么这么恶心呢?应该把这一家子抓起来判刑,而且要从重判,简直是罪大恶极。

知乎用户 皦如也 等一万人 发表

我家里也有女性成员,人贩子也不会不迫害男性,因此我支持把所有相关人士及知情不报的村委干部法办。

但我不会为回答区进步人士们 aoe 全体农村人甚至是全体国男买账。似乎大家都在抠字眼认为蓝底白字公告 “收留” 一词不当,但胖猫谭竹是正常恋爱关系了……

回答区还有个挂 momo 头像的朋友认为要把所有不先进的农村户口黄脖子全部送出去以 “排毒”,比美国民主党看待红脖子的态度都要傲慢的多(至少哈里斯没有说红脖脱美国后腿了),也难怪这片土地上进步派向来无法成事。

知乎用户 时间分流指导员 发表

欢迎回旋镖

认真点回答其实就是这位已经得了精神病无法自主生活的女士很难说最后在哪边会有更好的归宿。如果治不好的情况下接回去等她的父母过世剩下她哥接着照顾她… 根据男女平均年龄她哥大概率走了之后她至少还有 10 年该怎么办?

相反可能在另一边可能有子女照顾晚年可能会有所不同。

知乎用户 jkaf777 发表

看完了小红书看知乎,我以为这次两个平台的言论应该会相对统一一点,实际结果是:这底下回答里有中正之士的松弛,但是实在逆天的人又弥补了这一点。

以下为气愤之言:

我不赞同女方如果不走失一定会拥有光明未来这事,同样我也不赞同这句 “饿死事小,失节是大”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事从头到尾都不是 “失不失节”!

有的人就是在偷换概念!失节这个词瞄准的永远是受害者,哎呀哎呀你失去贞节了,你脏了!讨论这事是在说这个吗?!我们在说可能存在强奸!强奸啊!是那个人可能在犯罪啊!!!

我批评 “失节” 这句话的逻辑,意思是,只要让她活下来,对她做什么都可以哦?强奸精神病人这个事比起让她活下来,当然不值得一提哦

哦,合着你把她收留了,养着,然后大头里永远都只有那个小头吗?!还用 “失节” 这么真裹脚布的老话,她没被饿死给了口饭吃生了那么多孩子(我一开始以为只生了俩逆大天生了六个!)所以她是非意愿生子这个事就可以忽略了!就哎呀,“事小”了。

这是强奸!强奸!还强奸的非民事责任人!!!

还真是遵从了绝对的动物本能然后不当人啊!

我这下真的很想建议实名制上网,谁啊?哪里来的东西有这么拟人的逻辑?

说那么多,修饰那么多,养了十五年,说得好听,不就抱着让她给你 “传宗接代” 吗?女方的笔记顶头就是个 “跑” 字看不到是吧,我在我的回答里尽量减少使用了男女这类性别叙事,因为我只想声明我的观点,她作为一个人的基本尊重,有谁给她了吗?

认为她生子自愿的,说明她会清醒,那么给她作为人的尊重,天经地义。

认为她生子非自愿的,说明她完全没有自理能力,那么优先为她找回家人,而不是自作主张直接 “传宗接代”

志愿者上门问她半天,就把什么家庭信息都问出来了,整整十五年啊,零几年科技不发达,你不好用网络搜索还说得过去,现在是 2024 年了啊!农村里总有人会上网啊!导师的名字一搜,哪个大学哪个专业什么都出来了啊,不过哎呀呀孩子都生了那么多了,一切都定型了,再回去有什么用呢?不问了不找了。

没有人觉得这个理所应当的逻辑很可怕吗?还较什么真?来都来了,都已经这样子了,算了算了…….

可是凭什么?她的真实想法,真实的未来,有谁在乎呢?哪怕她不走失,哪怕她实际过得也不会好,但那至少是她的意愿,她的选择!

不是一定的光明的未来才值得人扼腕。一切不是她自己选择的,一切妨碍她做自己的选择的,才让人扼腕。

我承认我的很多态度是过于理想化,但是就是因为我现在只用评论,所以我想至少我的态度观点要是正义的啊,或者至少要是句人话啊!有的人都没叫他去做脑子里就全是下等废料了!

最后叠甲:一、之所以通篇围绕 “强奸” 这个事,纯属被 “失节” 这个词恶心到了,不代表这个 “收留” 事件里没有别的更严重的情节!

二、所有想法就目前已知信息得出,哪怕未来子弹再飞一会儿,我也不改变我对 “失节” 论的批评和厌恶。

三、我强烈建议实名制上网 + 男拳女拳都不要存在,女性权益是要靠争取,但是打拳并说出类似 “xxn 是这样的”、“zng 是这样的” 搞得我都只想拿子弹精准核爆这些人的脑袋,我的意思是,所有的这些人!不管男的女的!

知乎用户 顾朝慵 发表

大型表演 — 道德下限如何一步步刷新的!

新闻学的魅力!

知乎用户 咸鱼王 发表

魔怔了吧,怎么这么多蠢货刷起 “不能只在正常恋爱的时候相信通报”,怎么,“正常恋爱” 的时候不相信通报,现在倒相信起来了?如果只是为了所谓的恶心♀拳而搞起这种魔怔来,未免太愚蠢了吧?——难道你们的良心、价值观如此廉价,总是为了反对别人而反对自己吗?有种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的滑稽感。

知乎用户 风与枯叶​ 发表

《收留》

蚌埠住了,这不得颁个奖来段 “感动中国”

这男的全家做了这么一件大 “好事”

知乎用户 秦政 发表

缅北不也是好心收留男女无业人员吗,还免费给工作,还对你掏心掏肺,纬纱要打击哦

知乎用户 天涯海角无处寻 发表

能说出 “被收留” 这种话的是人啊,“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几十年以来宣传没给这种人一点教化?

知乎用户 精致利己主义者 发表

我其实觉得婚姻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真的说不清是干什么用的。

非法拘禁 + 强奸 + 婚姻关系 =“好心收留”

故意伤害 + 婚姻关系 = 家暴

好像是创造了一个新词,就弱化了原本存在的主观恶意。

知乎用户 香甜咪子 发表

女硕士患精神病后失踪 15 年被找回,已生两娃,和精神病人结婚生子要担责吗?

一、双方应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据女子侄女表述,女子是十五年前流浪到他们家,当时已患有精神疾病。女子没有户口,且不配合警方寻亲,他们便将其收留,和她的二叔一起生活,并有了两个孩子。以当时女子情况来看,女子与二叔不可能办理结婚登记,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真若办理了结婚登记,该婚姻关系也应属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也就是说需要结婚人员能够正常做出意思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无法做出有效的意思表示,所以无法结婚。

二、男方一家的 “收留” 行为真实性有待商榷,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可构成强奸罪。

男方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应分为两种情况来看。首先若是事实真如女子侄女所说,女子流浪至他们家时已报警寻亲但未果,因此男方一家只能收留女子,则收容流浪精神病人这一行为并不违法。但女方两年内便为男方产下两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女方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其不能作出有效的性同意,男方行为将涉嫌构成强奸罪。该种情形并非个案,安徽农民刘华姬与从路边领回家的精神病女子同居 13 年,安徽省亳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刘华姬犯强奸罪,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对被害人长期照顾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养育多名子女,刘华姬构成强奸罪但可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判处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84 年 4 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该规定虽然已经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失效,但规定中的此项内容一直被司法实践和理论所秉持。精神病女子没有性防卫能力,因此只要发生了性关系,即使双方共同生活并抚养小孩,男方也构成强奸。

至于侄女所述内容真实性,应查询当年报警回执便可知晓。值得深思的是,侄女所言寻亲理由是 “家里条件不好,婶婶没有户口,我就想着帮婶婶找到家人,把户口上了,才能享受相关政策” 简而言之就是想以女子精神疾病身份领取国家补贴,享受优惠政策。而文中又提到女子儿女正处于 8 岁、12 岁,正是需要读书花钱的年龄,且女子此时 “病得更严重了”,可以看出其在男方家庭应并未得到善待或无力善待。女方家庭“曾四处寻找妹妹并报了警,但一直没有她的任何消息” 是否可以据此揣测,这么多年来男方一家并未持续尝试为女子寻亲,而是经济情况无法支持,且女子病情持续加重的情况下,才想起为女子寻亲呢?

若是第二种情况,女方并不是真如侄女所说是流浪至其家被收留,而是被拐卖至此,则男方不论是作为拐卖方还是买方,都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前两年徐州丰县女子遭铁链囚禁生八孩一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判决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对于其在男方家庭的具体情况我们尚不得知,但若是女方真是遭拐卖而并非流浪被收留,则男方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蔡思斌​​ 发表

各位网友,你们给俺评评理。是这样的,俺是一个憨厚善良的老实人,

俺在街上收留了一些小朋友,并好心地把他们带给其他老实人收留,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

大街上的奔驰宝马风吹雨淋地真可怜,俺好心地收留了一些,还天天开出去带它们散心;

银行里的钱孤伶伶地放在那里,没有人理,真令人心疼,俺好心地收留了它们,并用了出去帮助它们实现了钱生的意义。

俺做的可都是大好事啊!但是帽子叔叔们不但不给俺发锦旗,还要抓俺。这不是欺负俺们老实人吗?

知乎用户 Helianthus 发表

全国无拐了,都是收留,这张某不上一下感动中国年度十大人物不合理啊,做出了这么大贡献

以后谁还敢说疫情期间找人牛逼,做那么多次核酸,这人不也没找着嘛,逃犯不得和张某进修学习一下,藏这么多年还能让官方出警情通报是收留,牛的嘞,以后还有啥故意杀人,杀人抛尸啊,你打成纸张收留一下,官方还能专门出一个蓝底白字说你好心收留呢

知乎用户 磔 ​ 发表

不是… 我在路边捡到一只找不到家的狗,还得给点吃的喝的第二天帮忙找主人完好送回去呢

怎么一个大活人一找就是十几年???

什么叫收留?

翻译翻译,什么,他妈的!叫收留!

知乎用户 Se7en 发表

“婶婶十多年前开始跟其叔叔一起生活,但家里不知道婶婶的任何信息,希望帮婶婶找到亲人。”不是谁好人家遇到不知道任何信息的人第一反应是 “收留” 在家中?十多年后再去报警

知乎用户 千叶忠策 发表

不要掰扯这些那些有的没的,就从最基本的牟利和人性出发,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就问你一个人在文凭漂亮原本前途大好,未来一片蓝海的时候,是谁愿意进入穷乡僻壤还要遭受生育的摧残?

在化粪池警告之后,已经看到有畜牲用祝你被收留来骂人对网友进行恐吓了,看来他们心知肚明,这样的收留不是一件好事

不然他们会祝自己被收留 ​​​

知乎用户 清新脱俗小郎君​ 发表

总以为自己已经很悲观了

可现实总是意想不到地魔幻

知乎用户 黎小白 Narcissus​ 发表

女硕士被收留?!

满纸荒唐言,

曾经竟觉得指鹿为马可笑!

知乎用户 玛卡巴卡 发表

我翻开新闻一查,这新闻明确标注着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 “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吃的还都是女人。

知乎用户 简筱素​ 发表

大英博物馆好心收留大量中国文物

知乎用户 饭草兔米 发表

据说事发地是牛郎织女的故乡。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没有可能,

这件事在千百年人类 “重启” 后,

会成为传说中的《牛郎织女》

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圆。

知乎用户 慕言​ 发表

我收留你 xxxx 的,看到这种把拐卖当收留、把人贩子当成好心人的报道我能不喘气的国骂十分钟

知乎用户 风动 发表

我翻开历史一查, 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 个字。 我横竖睡不着, 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 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知乎用户 望舒 发表

这个事情最可笑的地方就在于,他们措辞的时候就知道了你们会如此愤怒,但是他们并不在乎。因为他们知道你们怎么地也不了他们,反而会跪拜着祈求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

知乎用户 穆然 发表

“收留”?!NTM 管绑架加强减叫 “收留”?!谁要管萝莉岛叫幼儿园会被中美人民一起骂死,但这呢?复联呢?晶哥哥呢?“绝不容忍” 呢?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在哪里?15 年啊!一个人啊!

知乎用户 春日桥 发表

电影 《盲山》2007 年

李金铭 参加综艺 《明星到我家》“嫁” 到农村 2014 年

铁链女事件 2022 年

女硕士被 “收留” 2024 年

再之前的记录肯定因为技术原因不够全面

可是后面呢?

2025 年?2026 年?又会爆出什么……

知乎用户 zhou 发表

经研究决定,此系正常恋爱、结婚,不存在收留或拐卖等其他情况!

知乎用户 钢铁般的费利克斯 发表

一直没敢碰这个话题,唉!

1、她被强奸囚禁 13 年,恰好说明了为什么我们很少见到女流浪汉,因为女性但凡还有点生育价值,都会被带回去榨干殆尽。

2、志愿者只是稍加引导,她就能很顺利的写出很多很多的关键信息,我不信这 13 年,她一次都没有写出来过。

3、她的两个孩子,最大的已经 12 岁了,这个年纪,已经上完小学了吧?

这个孩子真的理解不了母亲所遭遇的一切吗?还是说明知道,但无动于衷?

4、这家人帮她寻找亲人有两个目的,其中一个是她现在又犯病了,生活不能自理,这家人想甩掉这个包袱。

反正孩子已经生完了,照顾病人这事,还是由她的父母亲人来吧。

还能告我们咋地,这是你外孙外孙女,亲的!

5、官方通报,用的词语是 “收留”,这个词真的吓到了很多人。

6、新闻发生后,这家人一点害怕的想法都没有,甚至还想着把热度变现,直播带货。

7、即便相关人员已被控制,但对方的子女,依然会得到政府的人道主义援助。

有人帮这个犯人生孩子,有官方给这个犯人养孩子,后继有人啊!

8、在这件事发生后,我其实做过一些努力,但都没起到作用。

这也是我一直回避这个话题的原因。

就这样吧。

知乎用户 1k 小路子​ 发表

在胖猫和谭某的官方通告以及后续的转账明细公示以后

说实话

我并不觉得这个官方通告有多离谱

我们认不认不重要

反正我们又不能翻出多大的浪花

他们能发个通告算是给面子啦

知乎用户 无悔四月 发表

警方蓝底通报 2011 年 5 月失踪,在离家 120 多公里的地方被 “收留”,“收留人” 据说”忠厚老实“。一个 12 岁的儿子,8 岁的女儿,突然找亲人是为了上户口,享受相关政策,之前一直都是黑户。生活十多年不知道任何信息,志愿者一引导就啥都说了。

抖音上可以搜搜”花花 " 和 “女硕士失踪” 评论区宛如两个世界。

在抖音上在发短视频,有 “好心人” 号召交款,后续目测直播带货。真是榨干所有价值。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nf8Nul 发表

缅甸园区和黑煤窑企业家免费为失业男女提供食宿和就业岗位,以缓解就业压力。

被救助男女称:感谢,愿意以肾报恩。

知乎用户 123456 发表

看了看评论区,胖猫事件过后男女对立程度陡然加剧。

假如了解胖猫事件的女性齐齐反对警方通告,那这问题下的评论区会清净不少。

知乎用户 张望 发表

2007 年,我在小区公园里捡到一只断了一根肋骨的流浪狗,之后大半年里我到处打听并张贴告示仍然无人认领。

接下来的 17 年,我和爸妈总共花了一万四五给它看了三次病。

每天两次遛弯,每周一次洗澡,每年两次驱虫和防疫,并在能力范围内给它最好的饮食,曾开车带它去了五省一市探亲和旅游。

三九天里,我们会为它点上小太阳取暖器。

三伏天里,家里没有一个人,也会给它开着空调。

没有给它做绝育,也没有意图让它产子贩卖,在这 17 年里,我们全家不曾以任何形式用它牟利。

2023 年底,狗狗老去之后,我们把它好好安葬,感谢它这 17 年的陪伴。

我认为我们家这种行为才担得起 “收留” 二字!

拐卖不是 “收留”!

囚禁不是 “收留”!

强奸不是 “收留”!

知乎用户 毒菇不败​ 发表

真正的收留,是至少报警联系家人,是定期看医生服精神病药,而不是困在农村生两个娃,精神问题恶化也没救治。有的人是不是觉得给口饭吃就可伟大了。

知乎用户 yourlori 发表

以后光棍再也不用担心找不到老婆了,政府都说了, 可以收留啊

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就通过牺牲女性来解决吧

知乎用户 直狗 发表

没有人举报这个发通告的单位吗

知乎用户 千乐​ 发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该规定虽然在 2013 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199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中被集中清理,但其原则依旧在实践中继续保留。

即使从最善意地角度去理解、完全相信「收留者」的说辞,「有精神病(故无法送归)」和「收留后生育两个孩子(即收留后至少发生了两次关系)」都是不能兼容的。

即使不考虑妇女买卖 / 拐骗,本案也至少存在强奸罪的刑事风险。

以上。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山西晋中市和顺县好样的,是一个文明、安全、有秩序的模范县城,人民淳朴善良,警察负责,领导有担当,媒体公正,都是好样的,祝你们在外遇到困难,都能有好心人收留。

知乎用户 在异世界开泥头车 发表

如果真是 “收留”“两年后走到一起”,那么请问第七次人口普查和疫情期间的核查排查以及疫苗普及是怎么躲过去的?

一个黑户女人在一个地方莫名其妙出现,生了两个孩子,孩子出生证和上户口是怎么搞定的?村长,村委会以及涉及的基层干部是否对此现象视而不见习以为常,这是否说明这不是个例,这样的现象在当地不足为奇?

一个陌生的寻亲志愿者稍微引导一下,卜小花就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多信息,只要有一个人真的想帮助她回家,她怎么可能被困在那里十几年?!她第一个写的就是 “跑” 字啊!

知乎用户 不知 发表

正常人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所谓 “收留”。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yVAcd 发表

这种事情村里的官员呢,医院的孕妇建档呢,无处不在的面部识别呢,碰到有利益的事情一个个奋勇争先,出了事了一个个都缩头了,能不能全撸了。

知乎用户 摸鱼的胖胖​ 发表

不确定是不是收留,如果是 “收留”,警方这手《收留》我强烈建议申遗。前段时间选 2024 年网络十大词汇还是选早了

以下哪种请况构成强奸罪?

A:收留走丢的精神分裂女硕士并生育一儿一女;

B:跟认识但没准备处对象的同学上床,并且用了女上位,事后不置可否是否成为男女朋友被举报强奸;

C:订婚后因部分彩礼内容没谈妥但企图发生性关系被举报强奸;

D:相亲当天在车上发生关系事后对补偿谈不拢被举报强奸。

这要是一道法考题我绝对选 A,多选我撑死加一个 C

但实务告我们答案是 BCD,C 存在一定争议,但也能判

知乎用户 桃矢王唯​ 发表

今天居然看到张某的侄女在那说 “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

怎么说呢,说觉得悲哀或者觉得愤怒好像都完全没什么意义了

这种认知、你觉得再荒谬、你也要明白它客观上就是如今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普遍情况。你觉得悲哀你又能改变什么呢?你觉得愤怒你难道还能去把他们全都鲨了?

。。。。。。。。。。。。

根本就并不存在一个人对于国家或者社会是否有用这种问题,反之只有国家或者社会对于人是否有用才是个有意义的问题

但是确实存在某些人对于国家或者社会可能有害的问题。比如与本事件有关的所有人中,除了有 “精神病” 的那个,全都是

知乎用户 花生米拌豆干 发表

明眼人一看关键信息,精神疾病、走失 13 年、孩子 12 岁、七次人口普查、离家一百多公里…… 这些都能算是正常婚恋关系?一些难拳大师又开始了,搬出胖猫来批判那些为女硕士发声的人,真是健得不能再健了。

这次 “收留” 事件如果大家再不发声,以后就会出现多少以 “收留” 为名义的拐卖啊?那些打拳的,你们以后儿子女儿都有可能在街上“不小心走失”、“被好心人收留”,你说不定哪天也会突然“昏迷”,“被好心人收留救助”,最后拿走你一个器官作为报酬哦。

知乎用户 星熠 发表

我想收留路边的现金珠宝豪车豪宅,请问犯法么?不犯法我就要去挑我喜欢的收留了

知乎用户 宋想云 发表

不请自来,看到了蓝底白字的通报,用到了收留,非常愤怒,仿佛在暗示,这户人家真是好心人啊,这个男的好心收留精神分裂的女性,然后这个女人非常感动就嫁给了这个男的,这个世界疯了吗,这是个精神病人,她去领结婚证都要被怀疑是不是被胁迫,更何况她还生了两个孩子,你们家收留人收留到这个地步啊。这个通报感觉是个人都会怀疑那不是收留。可能是我理想主义,我不能接受这出现在一个蓝底白字的通报上。试想一下,要是我们身边的人遭遇这样的情况,结果被定义为 “收留”,这可真是天塌了,强奸,非法拘禁,拐卖妇女都是不能容忍的。能不能仔细查查这个男的啊,做过的事就一定有马脚,罪名落实了能不能给他送进去啊,还有之前出来蹦跶的那个拐卖女性后生了七个还是八个孩子的,能不能把他也送进去,司法体系不完善那就完善司法体系,这种人必须严惩。

知乎用户 努力搬砖 发表

非法拘禁加强奸这叫收留,那我去银行想收留点钱,为什么他们要判我抢劫?

是因为钱生不出我的孩子吗?

知乎用户 豀颕訢 发表

我小时候看过漫画,讲的是一个女的被拐到山里卖给别人做老婆,想逃逃不出去,教山村小孩让他们走出家乡,最后获奖了才被发现。

没到长大了还能看到这种新闻,还用了 “收留” 的字眼。

哪种老实人发现了走失人员不报警?反而是 “收留”?

再没文化 15 年也会报警吧?

把精神分裂的女硕士换成老年痴呆的七旬老太,没准就不用花 15 年就找到了。

知乎用户 红龙与黑猫 发表

贫困山区大龄光棍没了盼头,闹事概率高?

还是丢了孩子,到处寻找的父母闹事概率高?

答案就在其中

知乎用户 怒吃鸡胸肉 发表

建议监狱好心收留此女子的 “丈夫”。

知乎用户 琅琊棒 发表

这公告就是甩锅呗

牵涉到拐卖妇女、强奸的话,当地公安局肯定算渎职,如何办的结婚证?孩子又是如何上的户口?当地想冷处理奈何现在社交媒体发达,一个县局还没权限封锁消息,所以就先人一步,丧事喜办,说成 “收留”。

恶心至极!

知乎用户 过青 发表

你是说一个女硕士去考博的路上突然精神失常并且走到了离家 160 公里村庄被好心人收留 13 年甚至有个 12 岁的儿子逃过了 7 次人口普查,疫情三年的核酸检测这不是拐卖是什么?

更恐怖的是我问了我身边的男性朋友,他们都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这就是一个针对女性的信息茧房

知乎用户 爱唠嗑的小狸 发表

有点触动,因为毕业年份和年龄差不太多,,这女生年龄比我略大几岁,毕业比我晚几年,但不超 5 岁 3 届, 也算同届同龄人吧,要是我,清醒的时候非把所生的孩子掐死,肯定灭门,绝对的,太恶心。

这事不知最终会如何处理,说的倒冠冕堂皇 “好心收留”,非法拘禁、强奸,正常点的人都会想到,也有可能涉及到买卖人口,那么短的时间不大可能走很远,所以是否有中间人贩卖过去不好说。

国家层面对废品通常是冷处理,这些废物才是明目张胆的特 quan 阶层, 别的可能还会装装,最终大概率不会涉及到刑事处罚,最后女孩可能会受到福利机构及家人相助。

我想借楼问问,是不是只要没有实质肢体伤害,就任凭这群披着弱势群体外衣的废品随便造谣?

当然,我并没有任何证据,也从来没听清过具体说的什么,可能只是废品间口口相传,但肯定是存在的,我其实很想知道废物究竟在说我什么。

还有身份证的事,这没办法,我遇到过类似问题,因为户口迁出后,我没有及时到工作单位落户,几年后离职,后需要办护照,落户有点困难,也没太上心,所以我也长期没有户口。但我知道最终会解决的。

知乎用户 碗碗​ 发表

正文开始前,有件事不吐不快。

因为写女硕士被 “收留” 一事,而被人冷嘲热讽,我是万万没想到的。

我一直以为,在这样的事情面前,每个人都能表现得像个人一样的。

但事实证明,有些人的麻木与冷血,已经超出了人类理解的上限。

在他们看来,有些人做了恶事倒没什么,可你要是把这事写出来,就成了讽刺这个、抹黑那个了。

于是,你就有了罪,而且因为没拿到一分钱而变得可笑。

哈哈哈,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挺好笑的。

说实话,我倒是想有人收编我呢,那样,我也不用被人这么奚落,还回不了一句。

写《文字游戏,可算被他们的通报玩明白了》一文时,我就看到所谓 “收留者” 张某的侄女要直播带货,没想到今天就看到了她真的直播和发视频了。

但张某的侄女(我不愿说她是卜女士或花花的侄女)的话却让人大跌眼镜:

花花(女硕士)也有清醒的时候,她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走?

为什么毕业了 31 岁都没有工作?因为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哪个单位会用一个精神病患者工作?

我承认我二叔收留她,这个事是不对的。”

我给大家翻译一下:

你们都在骂,我勉强承认我叔收留她是不对的。但是,我叔叔收留了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他们一家人和全社会都得感谢我们啊。她清醒的时候不走,就说明我们对她很好,她不想走。

但看过卜女士的哥哥嫂子的视频和直播就能知道,这完全是胡说八道。卜女士和家人见面的时候,站都站不起来,穿得破破烂烂,面黄肌瘦,到医院一查,是严重的营养不良。

看到张某的侄女说 “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我想起曾经有个类似境遇的女人,说过一句 “这个世界不要俺了”。

后一句,让人无比心酸;前一句,却让人出离愤怒。

这种高高在上的无耻姿态,我在羊毛月和李佳琪身上看到过,但他们的无耻程度,却不及张某侄女之万一。

在肉体和精神上对卜女士进行了长达 13 年的摧残折磨之后,他们又试图将她污名化,好把自己的罪恶与无耻,包装成感动中国的好人好事。

这是对卜女士的二次伤害。

之前看新闻,说是张某的侄女拜托寻亲志愿者帮她寻找家人,我还以为她是个多少有点良心的人。

但看到她这番话,我越来越相信网友的说法了:

如今,孩子都已经生完了,长大了,卜女士的价值已经利用完了。可她又疾病缠身,精神不正常,帮她找家人,刚好可以把这个没用的包袱甩出去。

然后,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积累流量,直播带货,又能赚一笔。

卜女士最后一点点残存的价值,也被他们榨干了。

从肉体到精神,再到最后的名声和新闻,卜女士被他们一家人安排得明明白白,吃得干干净净。

而这一家子人,非但不用承受法律的制裁,反而在等待赞美与掌声中,美美地把钱赚了。

这黑白颠倒的世界,艹!

—The End—

作者:魏春亮

首发:亮见,ID:liangjian0624

知乎用户 魏春亮​ 发表

中国经济发展、教育深化,给中国人带来了更高度的文明和思想。现在的人已经拥有了很强的文明意识,看到这类新闻,简直生理性不适。中国人,接受不了这样的新闻案件

新闻里,把强奸、拐卖、控制人身自由二次定义成了 “收留”,看样子文明进展上,有人落下了

他老公怕她跑了,也不外出打工,就种地。全村知道他家困难,还给物资。换句话说,全村都知道他 “收留” 人家了。整个村都是大善人,朴实善良、纯朴厚道、浑然天成。良知的发展上,有的地方,是以村为集体,全村落了文明的发展

我建议,出城入村的所有监控删除修改权限,交付于市,而不是村里有自主权。未来结婚率低,农村想要孩子的欲望更高,点到为止,不予置评

虽然会被骂,但是我还是强调,女孩子不要去不安全的地方活动。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然而部分女网友非要二次定义为 “限制女性活动范围”。中国逻辑发展上,也有人掉队了

最后,基于网上看到很多拦路要钱的视频。所以我以后旅游,坚决不去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去文明落后地区。我只去北上广深、江浙、以及各省省会,还有部分口碑不错的地区旅游。其他地方,倘若不改变当地法治意识,安全系数,我是不愿意去的

知乎用户 陆可水​ 发表

看看这说话的艺术,我也学一句: 缅甸园区好心收留失业青年。

一般这种话题知乎都是骂女的居多,现在主流回答都在批判官方,那说明官方真的离大谱。

知乎用户 就想吃烧烤 发表

你不能只有在蓝底通告有利于你的时候才相信蓝底通告. jpg

一个从意识形态、社会文化再到工业能力都堪称混沌状态的克苏鲁,居然会有白痴天真的认为:自己可以只从里面占便宜而不会受到打击?

幽默哈集美,只能说。

把某些金箔糊屎的手段理解为克苏鲁为你站台,也是没谁了。

知乎用户 山海 发表

哥布林的老乡说,这是一只老实憨厚的哥布林,他是为了提高人类女性的生活水准才收留哥布林的。

知乎用户 炎热的瘦虎 发表

这就是伥鬼眼中,一个精神病女子被人 “收留” 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生活的样子。

这帖子地下评论区很多人都不觉得这事情,如果是真的,这个村子的人都在美化这事情,整个村子都如同伥鬼般在欺压这个弱女子,他们都觉得是这女子是何其幸运的遇见了这个 “懒汉”,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作者也不觉得这叫做 “强奸”,一直在给找补说明这人过得很幸福,所以不叫强奸和囚禁。

这帖子有过千的赞,点赞的没有一个人考虑过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发生关系叫强奸,考虑过这个所谓的被 “收留” 的精神病女子到底过着什么生活。

文里又生了几个孩子,短短几个字,就让人汗毛竖立。这是一个病人,没有人关心过她的病需要治疗需要吃药,只关心生孩子,而且那是在计划生育时期,但凡她去过一次医院生产,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就可能结扎了,不会不顾身体生几个孩子。

一个健康的女子,在家生几个孩子都是命悬一线,她是一个没有自理能力的病人啊,还要她生生生

知乎用户 Echo 发表

志愿者沟通一下午,能核实的人名都是对的。

“大概 80 年左右出生”,通报里是 1979 年出生。“2003 年大学毕业”,实际是 2004 年。

真名是卜晓华(只记得自己叫卜小花),的确是榆次一中上的学,父亲叫卜天贵,母亲叫刘凤英,哥哥叫卜先兵,在燕山大学读研究生学的理工科工程力学,燕山大学读硕士期间的导师叫白象忠,周小利是她在燕大时候的闺蜜。张丽华是她现在的名字。

这已经是走失 15 年之后了,以这个准确度,我觉得剩下几个人名可能也都是亲戚老师或者同学的名字,或者那几个姓张的是现在户主这边的亲戚,只是现在没被核实。不禁感叹当地帽子对待当地走失人口的管理措施就这么松懈?十五年前这家的户主报警时,只要民警耐心点聊一下就能找到家属信息,然后因为不配合就不了了之了?期间作为黑户,生两个孩子时怎么住的院上的户口?女儿出生都已经是 2016 年了,脱贫攻坚战都已经开始了,村里有一个不明人口,就没有驻村干部汇报一下吗?(顺带,铁链女是有户口的)

几条视频看下来我个人感觉不是铁链女人口拐卖那种。看完寻亲博主后续视频是大概是明白为什么新闻转载时把这个图删掉的,“跑” 意义不明但不是逃的意思,这个字虽然是在最上面,其实是后面写上去的。这女的表现确实就是传统印象里的精神病人,对陌生人有攻击性,并且已经没有常识了,第一条视频里有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铁链女最初生活可以自理且是人口拐卖到了徐州,且在户籍管理松懈时有了新的户口,是后续生孩子过程中精神状态恶化的。这个女硕士是生活不能自理,自行跑到这边,但一直没有户口,像是活在一个无政府社会,哪怕生孩子都没有人查询一下她的信息,细想起来比铁链女更加魔幻。

以及,这么近的距离寻亲一直没找到,我还是有点阴暗的想法。

-—————

更新以及补充一些新的信息,根据寻人志愿者朱玉堂)的说法,三年前疫情期间女硕士是采血入库了的,但是没有结果,严重怀疑家属并没有向公安提供 DNA。以及,家属已经开始扯淡了,她嫂子的说法是 “营养不良到站不起来,要喝牛奶吃牛肉先补起来”,朱玉堂的视频里有大小便失禁,但没有走路问题。

以及,即使是他们家属到现在也没有提过 “长虱子” 或者 “生好几个有送人有流产” 的说法,大概率是谣言。

现在我更倾向于那个侄女说的是真相,卜晓华一路流浪(165km)到达土岭村,此时卜晓华和长期流浪的精神病人并无区别,在张某给卜晓华提供食物后卜晓华赖着不走,报警后警方也没有耐心收集身份信息,于是顺水推舟就让这个老光棍收留下这个精神病人。期间应该是采过血的,但家属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提供过 DNA,所以一直拖到现在。这个说法在其他村民处也得到了佐证,只是这个真相并不合新闻学的胃口。

至于家属,土岭村前面就只有一条 x349,出行大概率是集中在青城镇,我不认为家属在卜晓华失踪后有真的用心寻找或者到处贴寻人启事。阴谋论一点的猜想是,卜晓华初中毕业后就有征兆,在 2008 年初硕士毕业后考博失败再次犯病,直到 2011 年走失(警方说法),中间家人也很受折磨,所以在走失后,家属并没有真的大力气寻找,也没有采血。过了十五年找到后非常愧疚,所以才这么激动。以及卜晓华的嫂子也太激动了吧?这才哪到哪就开始卖房子了,表演痕迹有点重。

以及,即使是铁链女事件里的董志民,他也是判的虐待和非法拘禁,而不是强奸。我认为张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但我不认为张某会以强奸罪被起诉,强奸罪取证很困难,具体可以参考铁链女事件后的司法讨论。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之后应该还会有通报。

-————- 目前时间线是对不上的,来一个合理的猜测。

新闻里都是报道失踪 15 年,这个说法应该是来自于家属描述的 2010 年初走失。但通报里说 “于 2011 年 5 月从家中走失,后被张某收留”,时间线是对不上的。警方可能会春秋笔法,但我不认为警方会在具体事实上直接说谎。我倾向于的确在 2010 年初走失,但此后家属并没有报警(晋中市下辖和顺县,不可能查不到),卜晓华在流浪一年多以后到达了和顺县,2011 年 5 月张某报了警,但警方并没有询问到身份信息,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少这在河南农村基层很常见)。在疫情期间警方采集了卜晓华的 DNA,但并没有结果,直到张某的侄女联系朱玉堂帮忙寻亲。

现在三个选项:

1. 张某和张某村里的人在说谎,张某在捡到卜晓华后并没有报警,三年前公安也没有来采集过卜晓华的遗传信息

2. 警方的信息联网不够,和顺县警方看不到晋中市的报警记录,或者和顺县警方只是走个形式没有记录辖区内的不明人员。

3. 卜晓华的家人在说谎,他们既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给警方提供过 DNA。

目前卜晓华家属的说法不合理的地方有点多,我是选 3 的。
-—————- 最后更新

看起来不会再有官方通报了,其家属的抖音也没有说张某被判刑,和顺县公安系统也没有变动,“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和顺县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后续调查情况及时通报。” 那我依旧是认为张某和警方的行为没有被调查组认为有违法犯罪和失职失责的地方,我还是要选 3。

知乎用户 稻草君 发表

我爹和我说 “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我那时还嘴硬嚷嚷什么 “人文主义是进步火种”“哲学为时代掌舵” 的屁话。我现在要诚恳地鞠躬道歉,真的,浏览这个回答的评论区,让我对技术的敬畏和期望的心情达到了顶峰。

我觉得人文教育已经没救了,我佛不渡傻 *,教化根本没用,这块还是得靠法家。未来掌握在理工科手里,学大数据专业的同学能不能加把劲,咱们争取这两年开展实名制上网呢。

就抄瑞典的作业就可以,全网实名,发言可查。我花钱查你一次,同时平台自动提醒你我在何时何地查了你,顺便赠送你免费查我一次的机会。只在政务建设、全民监督等敏感话题下面设置匿名,然后加大对网络暴力的监查惩罚力度,设立专门的部门,轮班制,全天时刻关注个人信息的暴露情况,警惕恶意开盒,避免线上纠纷演变成线下暴力。

我之前是不支持网络实名的,我觉得会伤害人民的言论自由,也不利于全民监督广泛吸取民意。但是舆论空间成现在这样我只能说,我真傻,真的。

在这个官方定性 “强奸” 的评论区,在这个可能涉及人口拐卖和非法拘禁(十年啊兄弟)的评论区,竟然真的有人用屁股思考。我先前以为我们的网民,虽然攻击力强,也不太正经,经常笑眯眯看乐子,被地狱笑话逗笑然后敲赛博木鱼,但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还是拎得清的,还是能坚守住人的底线的。

我又太乐观了。我经常这样。我对世界总是抱有很多幻想。年轻人常犯的错误。谢谢拳师让我走向成熟。

全网实名至少可以带来以下几点好处。

1. 全民监督由线下拓展线上,推进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公知里的间谍,群众里的坏人,阿美莉卡的阴谋,层层交织的官场关系网,都在朝阳群众的眼睛里了。谁是一锅好汤里的老鼠屎,一目了然。

2. 刺激新兴行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企业发展网络分析师,体制内专门的网络安全督察小组,都会带来一大批新岗位。

3. 提高结婚率和生育率,缓解两性信任危机。谁是 “捞女”,谁是 “渣男”,大家凭借查到的信息自行判断,谁也不能再轻易的扣别人帽子,谁也不能傻傻地掉进自证陷阱。你的 crush 到底是什么样?ta 值不值得你喜欢?这个女孩能不能娶回家?这个男人能不能嫁?这些适婚男女的疑惑都可以得到解决,这不比乱七八糟的相亲网要准。丁克找丁克,同找同,大家就省去了试探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多适合这个需求多元化、个人孤立化、且效率至上的工业社会啊,被催婚但整天泡在实验室的大龄博士和 996 还要心存感谢的社畜都哭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下男女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了。不是都说灵魂交流吗,不是都说精神世界吗?那让我扒开好好看看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们终于可以抛开社交人设,和沉默回避的皮好好聊聊了。这下谁还能说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

这对我很重要,因为我现在非常害怕。我觉得真实的男性群体和女性群体都被极少部分傻叉代表了。要么我就得相信这样一个事实:男人天生是我的敌人,并且天生将我视作敌人;我首先是一个女人,然后才是一个有良知和原则的人,然后才是遵守公序良俗的中国公民,性别叙事高于一切;我们之间只有剥削和被剥削两种关系,赢或者输,a 或者 b,没有中间态;我们永远不能成为朋友,永远不能达成共识,即使组成家庭,那也只是输者向赢者的匍匐和妥协,是一种自愿或非自愿的牺牲;我永远要提防他们,并且抓住可能的一切机会伤害他们、污蔑他们、打压他们,否则他们就要这样对我——谁说零和博弈只属于阿美莉卡?老中早就已经进入了 next level。

我不愿意相信这一切。我不相信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但我上网,证据摆在这里。我还是相信傻叉是少数,但是我的梅林,至少让我知道他们是谁吧,不要告诉我,他们就是我身边的人;不要告诉我,他就是我同组的同学、同行的志愿者、路过的工人和警卫室的保安——老天,那也太可怕了。

看网上的抽象言论看的多了,就会怀疑到底是 2% 的群体发出了 98% 的声音,还是我曾经从生活经验了解的、接受教育形成的对男性群体的印象只是个幻想。这个所谓正直坚强、快意恩仇的战士群体其实只是个欺软拍硬、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随时准备对老人,儿童和妇女实施暴力的所谓 “无敌之人”。不是,我以为大家叫自己鼠鼠是自嘲调侃呢,你来真的啊。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形容现在的男女群体再恰当不过。

我一见到他就预设他会伤害我,正如他一见到我就预设我想从他这里得到些什么。这样的情况下,建立信任成本太大了,男男女女需要怎样的勇气和幸运,才能满怀爱和希望地进入婚姻,建立幸福的家庭。反正我做不到。

我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极个别分子到底有多少。我不敢再抱有幻想了。

我不知道这些年到底有多少拐卖人口的案件被轻轻带过,又有多少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寒门贵子,他们残疾的、可怜的、有精神病的母亲曾经是他辛苦考上的名校的硕士。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被骗了。假如这个世界其实真的是个性别叙事的世界,假如两性战争从古到今从未停歇,那我读到的那些故事,敬仰过的形象,是不是都是肉食者试图让我相信的假象。不看血缘,不看脑子,不看良心,只看鸡吧。

而我也在不知不觉中被规训成他们想要的样子,我的三观,我的未来规划,我希望组成的家庭,我接受的传统习俗——我成功长成了一个半新不旧的传统女性。

要么全网实名,要么就赶紧找到自己的阵营,全民拳师对打。别再提你那下降的结婚率和生育率了,什么身份证就结婚,什么私生子合法,什么高校婚恋课,什么严控流产和避孕。资源收缩情况下男女撕咬激烈,两性信任已经成这个样子了,你再整这个有什么用。信息工业时代整不明白干脆大家都回归原始部落时代吧,整一个女儿部、男儿部和 LGBT 部,大家各玩各的,互不干扰,在交配季节齐聚秦岭淮河,为生育后代恋爱繁衍,十月过后,男儿部想要新生儿就要用劳动力或者其他资源来交换,这样多好,反正男的天生理科天赋就比女的强、动手能力也比女的强,科技进步肯定嘎嘎快,直接进入歌者文明,说不定大家都直接人造子宫,最后好吃懒惰和不够团结的全女国家就灭绝啦!一碗红烧牛肉面买一个女性奴隶啦!这世界只剩下伟大的男人啦!再也没有上野千鹤子和结构性压迫啦!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我倒要看看这个世界到底会乱成什么样子(盯)

知乎用户 留白 发表

只能说阴间新闻

建议直接把这个 “收留” 家庭的人全逮进去

知乎用户 风眠 发表

其实这个事情透露出一个大家其实都知道但是又有意无意忽略的事实。

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会牺牲无关紧要的底层平民的利益的。

正如法律是为了维护秩序而不是维护正义一样。

政府维护的是秩序的稳定而不是普通百姓的利益。

只是秩序与人们的价值观大致符合才是最利于执行的,所以法律总体上看起来也确实是正义的。

而大部分百姓的基本利益保证了,才是最稳定的,所以大部分时候 ZF 也确实是维护了老百姓基本利益。

可是凡事总有例外。

自己的母亲被人害死,儿子为母复仇,是绝对的正义之行,然而依然会被法律判处死刑。因为他破坏了秩序。法律是维护秩序的而不是正义,所以他受到法律的惩处。

一个女精神病人的利益维护起来实在是太麻烦,甚至会牺牲许多相关人员的利益,这一家子 “收留” 别人的好心人,当地的村委组织,公安机关,都势必牵连进来。追究起来只会极大地破坏秩序的稳定。

所以她的利益毫不犹豫地就被牺牲了。

其实无所谓的,也跟我们普通人不相干。

虽然时代的一粒沙砸到普通人的头上,就是一座山。可是十几亿人,平摊下来砸到普通人头上的概率还是比较小的。

只是衷心地希望大家小心行事,不要成为那个秩序的破坏者,进而被牺牲掉。

毕竟我们普通人,都只是无足轻重的耗材而已。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觉得还是先骑墙,说不定并不是人口贩卖之类的,说不定真的是男方这十五年来一直坚持报案,请求警方和当地政府帮助这位失踪者找到父母,但是当地有关单位受限于线索不足或者人手不足或者” 涉及个人隐私”,真的没办法解决问题呢?

建议还是先调一下报警记录看看吧。

———————-

从别处看到的截图:

我觉得后续还会有报道。

知乎用户 阳光开朗孔乙己 发表

煞笔媒体不要再粉饰太平了

明摆的就是拐卖妇女的犯罪

知乎用户 白衣战神冷锋​ 发表

这件事能被大众知道,是男方主动自愿请求别人帮忙女硕士寻亲!!!!不存在隐藏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网上大部分人活在城市太久不知社会的残酷,我去过丰县,那边就是男流浪者饿死女流浪者被捡走,谁更惨?我知道你要谈人格尊严什么的,可你知道很多女神经病都是家人故意遗弃的吗?精神病院就更好笑了,你知道里面的人有多惨吗?很多人一想到被捡走就是拘禁,你知道他们怎么生活吗?你看过他们的生活场景吗?她们在精神病院和家里就活得很好吗?你以为的天堂是天堂吗?地狱就一定是地狱吗?你有没有亲眼见过还是仅靠自己的臆想情绪坐在大城市里指点江山?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网上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实际情况只会凭自己的臆想宣泄情绪,哎。

知乎用户 织毛衣 发表

卜女士和胖猫都是可怜人。认为某些 “进步” 人士在同样漏洞百出的官方通告上搞双标,而愤愤不平也正常。但给这件事情的村民洗地就属于是毫无底线了,你已经可以跟声称杀男婴的极端女拳一桌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KfuUk5 发表

捅了马蜂窝了。我实在没想到一篇立足于帮助病友角度的,中立客观的回答,会让如此多的女性看不过眼。

我实在弄不清你们是在共情她女硕士的身份,还是女病人的身份。毕竟网友的回复在我看来还是很抽象的。

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如果中立的回答,你们都无法接受,只能接受对自己有利的回答。那你们所在群体的极端性就显而易见了。

以下是原回答

作为一个硕士毕业于 985 的精分康复者,我来说几句。

所谓收留,可以质疑的地方确实太多了,怀疑她是被拐卖的是合理的。

如果是男病友的话,确实不太容易被拐卖,毕竟患病的男病友也没有作为劳动力的价值。

但是也正因为如此,如果男病友无人照顾,大概率是死局。落得个惨死街头的下场,也少有社会关注。

女病友存在生育价值,虽说她们因此受到了伤害,但是起码她们的生存能有个兜底。就比如这个女硕士,虽然一直想逃离去寻找自己亲人,但是这些年的吃穿住都相对有保障。

相对而言,你很难想象一个男病友,在脱离了亲属照料的情况下,独自在社会上生活如此之久。

所以,固然我们需要同情这位女硕士,尽力帮助她逃脱困境。我们也更应该关注那些被忽视了的男病友,给与他们生存的机会。

这才是我们作为旁观者应当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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