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从 2026 年开始施行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知乎用户 普通人 发表 容我问一句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嫖娼是治安违法。 但是人要出来的话,需要通知单位和家人,那现在封存了,你这个嫖娼的违法行为,还通知单位吗? 知乎用户 伤心的小草莓 发表 普通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可以理解,也能接受,但是 …
绝大多数人误以为法学界的问题在于
脱离群众
能力低下
跪舔西方
错了。
法学界及其遍布各级、各地立、司法机构的高级子弟们的问题不是能力,而是
站位人民群众的立场和利益,还是精英豪强的立场和利益。
站位中华民族的立场和利益,还是西方世界的立场和利益。
当你真正意识到他们的 立场、站位、追求 后,你对他们的各种疑惑会
那几个有关问题都已经被关闭了,我在此先给大家的思想打个预防针,以后的几年内会出现这样标题的洗白文章,视频,伪科普… 大家一定不要相信和共情。
比如:
《给轻微违法者的一次机会》
《“吸毒”,被妖魔化的药物滥用》
《大麻和烟草哪个对身体伤害更大?结果震惊你!》
……
网友讽刺:国外专家研究的是军工、重工、轻工、经济和怎么对付敌对国家。可是我们的某些专家只研究怎么对付老百姓、如何让吸毒者等违法人员 “干干净净” 的回归社会,甚至传出为外国留学生大声疾呼,要求给外国留学生解决就业问题,还要给他们事业编并且待遇要优厚,这样才能留住外国人。
最近曝出北大给汉语不达标的留学生发了 47 万奖学金。
普通中国学生拿国家奖学金,一年最多 8000 元。留学生奖学金平均却超过 6 万,有的甚至到 10 万。

你把这个言论和基督教义所有人都有原罪都需要被上帝使者拯救联系起来就看懂了。
他们这是传教士的价值观,和我们不一样的。
这 800 万治安处罚的人里面,吸毒的是 20 万,鉴定为为了 20 万吸毒的这碟醋包了 800 万档案封存这顿饺子。
更进一步,20 万吸毒人员也是一顿饺子,另外一个为了一碟醋包了一顿饺子的故事,至于醋,就是回国戒不掉的爷爷的孙子们。
综上,就是为了爷爷的孙子们这碟醋,包了 800 万治安处罚档案封存这顿饺子。
反正这种事又不是没有先例。
难绷。

装都不装了,下一步就是彻底消除吸毒记录。

因为你不懂基督教。
而法学博士,基本上都是基督教徒。
哪怕是入了党,当了高级公务员,也是一个隐藏的基督教徒。
现在的大陆法学思想,是基于西方的,来自基督教的。
大家可以看大学《法原理》的教材。华夏的法原理不讲,讲的都是西方法的逻辑。
知乎以前经常有人说:社会上只要有一个人犯罪,我们就都有罪。
赵专家对国家发展没有信心,她觉得我们国家风气差到 14 亿人均违法,以至于没人可以考公了
我劝同志们多读点书,以免上了知识分子的当。
谁把她选上去的?这么喜欢帮助吸毒者,可以去戒毒所当护工啊。
讲三个搞笑的点。
第一,800 万是 5 年时间的平均年犯罪件数,件数更偏向人次,而非人数。
实际犯罪人数要低于 800 万。
第二,由于出生死亡,人口的数量是会发生变化的。
就算年增 800 万人违法,事实上也没法达到覆盖 14 亿的程度。
第三,就算真的人人违法,更早崩溃的应该是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都没了,谁还会操心能不能考公?
按赵宏的理论,现在是北大肯定已经是人均违法分子了。
不是坏就是蠢
我猜她不蠢
跟咱们玩诡辩呢,还有那每年 800 万违法的,有多少是重复违法的,纯诡辩。
你看,法律专家将法理中最基本的原理和价值抛弃了。即抛弃了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引导、教育和警示等规范作用基本前提和价值取向。抛弃了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需要以法遏制不法的基本逻辑。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对处罚进行记录,恰恰就是对违法之人或者潜在违法之人以震慑,增加违法之人的违法成本,降低守法之人守法的成本。
惩处违法之人,并进行记录,会使违法之人减少违法的可能性,使守法之人更加信赖法律的公正性格严肃性而更加维护法律的尊严。而所谓的 “800 万人违法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这样的表述是在公然否定法理原则和价值。你一个搞法学法律研究的学者,否定法理基础,违反法学研究的基本科学原理和逻辑范式,你还搞什么法学法律研究?这就好比一个人否定科学原理而搞科学研究一样可笑。
他们的法律药方是建立在否定法理基础之上的,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当的法律学者和法学研究人员的。
无怪乎法律学者被质疑不站受害人、守法人立场,尽站违法人的立场。那么不难看出,这些人的立场一直都是支持少数人统治多数人。是现在人民立场的对立面。
没啥好说的了。
现在当务之急是推动吸毒入刑。
而且对诱骗强迫他人吸毒 一律死刑。
就像有人解释考公军队还是会审核,不允许吸毒者进入一样。
你猜美国最初有没有类似的条款。
总有些人自以为是,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惜践踏关键红线。
当吸毒真正泛滥起来,你猜你还找得到足够符合条件的兵源吗,到时候你就只能放宽条件了。
有些人非得等着自己的保姆自己孩子的老师给自己做饭的厨师开车的司机给自己看门的保安吸毒了,才知道自己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后悔不应该往池塘里投毒。
我不反对轻罪可以封存档案,很多人是在特定环境下激情犯了罪,甚至是某些画二次元的,不小心打鸟打到保护动物的,某次开车犯路怒症打了别人的,家人受欺负还手还重了的,这些如果一罪定终身确实缺少温度。
但是吸毒…… 我就说一条,阿片类的复吸率是 90%,其他的毒品是 50%,在国内毒品的如此打击力度,想买到应该价格不便宜吧,那就现在牛马的薪水水平,他们工作之后是无法获取足够收入去完成这个事情的,接下来要发生的就比较让人担心了……
我不歧视任何人,但是这个客观数据必然带来这个问题,这些专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要么跟欧美学习~毒品商品化,把价格打下去!要么生物科技工程得到质的飞跃,能够创造出让他们的身体摆脱复吸困境的药,要么安排进大院给到高收入➕好吃好住福利待遇➕足够人文关怀➕每周心理健康疗愈➕丰富的团建活动,防止他们再次复吸,让复吸率再创历史新低,给世界一个震撼!
不然咋办……
和于北辰大将军的 “三发导弹成功率 210%” 一样振聋发聩
西方人权从来都是这样: 为了极少数人的权益而放弃绝大多数人的正当权益……
而我们的法学界正在全盘照搬西方
现在的 “专家” 完全是反讽代名词~你心疼吸毒人员的时候,可能有缉毒警察正在死亡线挣扎~普通的违法行为都可以理解,一过性强,危害低~吸毒也纳入,完全理解不了~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吸毒人员的毒品哪里来?大家可以去微信“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去看下新规的 83、84、85 条~我被拐带吸毒了,拐带的人就关几天罚点款~那我要是上瘾了咋办???~

吸毒入刑,两难自解。
终于理解了他老人家,高瞻远瞩,真正明白历史规律,宁可不被千万人所理解,背负骂名也要放手一搏,试图打破那个铁一般的规律
现在我们看到了,什么叫反动学术权威
想起了 3000 万理工科人才缺口
都是拍脑门想出来的数
赵某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夸大事实,滑坡谬误,说大部分守法者未来会违法,这是典型的人身攻击。
等于说支持赵某者所批驳的反对者观点,赵某全占了。
所以支持者想要站在言论制高点和道德制高点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你们占的最高点只是和大部分反对者同一水平。
这位专家完全无视这些年国内治安管理和禁毒上巨大进步和显著成绩。
可以说,除了个别类案件,国内治安一直在持续改善,违法犯罪数量和违法犯罪人数都稳步降低。
中国如今已成为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家之一,中国的治安管理经验和禁毒防毒策略也是世界很多国家学习借鉴的典范。
而这都是在没有所谓 “封存” 时实现的。
所以,根本不存在这位专家说的 “800 万人违法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事情。
恰恰相反,如果真的封存,违法的成本会大大降低,非常容易引发再犯率高涨,和年轻人 “学坏” 成本降低,导致初犯率激增。
就像美英法等国的吸毒嗑药偷盗抢劫已经到了泛滥成灾、无法治理的地步,最后只能用 “合法化” 强行吞下苦果。
她这是在公然污蔑社会主义,说我们是一个犯罪分子国家,人均犯罪,以至于没人能考公
按她的观点只能说明现行的普法教育宣传的力度还不够,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还不够,对于违法犯罪分子处罚的力度还不够。
打个比方,对于禁毒,只抓吸毒不抓贩毒,吸毒人员被抓后第一次强制戒毒+社区关怀,第二次 5 年有期徒刑,第三次直接枪毙,你看还会有多少人去吸毒。没人吸了自然也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毒贩也就没必要在国内开展业务了。
那,原话在此。听后只觉荒唐。想笑又笑不出来。感觉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作为人民的感情被深深伤害了。

专家口中中国人是如何人均违法的
如归 14 亿人都违法,那肯定是法律的制定有问题。所以别吓唬我,不吃这套。800 和 140000,少数服从多数,给他豆沙咯也是正义的举动,你在说什么呢
她一个人不识数不奇怪,怎么央视编导,相关审核人员都不识数,我觉得不太可能。
我国在改开后的四十年里,一直在抵御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攻击,现在东升西降趋势明显,怎么这个时候会让在西方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毒品去罪化在我国实行。
大胆猜一下,国家要打扫屋子,得师出有名,让蟑螂从犄角旮旯里爬出来。所以,让相关法规先发出来,再让各种管号顶 “吸毒封存” 问题,又让赵发这种逆天言论。最后,很可能这个法规执行不了,而且还会处理一批人。(要是打脸了,各位手轻点)
荒唐至极,毫无逻辑。他考研时数学咋过的?
我们学理工科的有时候喜欢较真一下。
比如,所谓 800 万人说的我印象里是每年 800 万人违法对吧?
那么拉开时间,以 5 年为期(国家规划也以 5 年为期)来做整体性统计,这总共的 5 年内,到底真实的违法人数是多少?
把这个数据得出来之后,咱看看占全国人数占比岂不是更好?
另外,这 800 万人里,再按照违法的类型、违法人员所处年龄段、违法人员自身学历 / 专业、是否党员,筛选之后再看看有多少人符合可以让他们奔向关键岗位的条件,再看看对应的整体比例呗?
只要这个数据出来,那么到底是为了醋包顿饺子,还是真正的想吃饺子过个团圆节,这不就一目了然了么~~~
有没有可能与数学无关,专家就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专家身边的人就是这么发展的。
一开始只是有人做了些违法违规的事,诶,没事。
然后犯的事越来越大,犯事的人越来越多,都是一个圈子,大家互相帮忙,真出了事想办法一起解决。
推己及人,我身边这样,你们到时候也是。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不过为了达成某些正当途径实现不了的目的,故意夸大事实,好编出一些合理性。
反正睁眼说瞎话、发表逆天言论对他们也没什么影响,毕竟他们早就 “名声在外” 了。
“800 万人违法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800 万人违法记录不被公开反而受到封存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只要专家想记录你闯红灯 / 违章停车 / 乱丢垃圾 / 随地吐痰 / 打电子游戏 / 在公共场所放屁 / 偷瞄美女…
违法记录很难找么?

北大法学院教授居然不懂 “人数” 和“人次”的区别,我能怎么看?
你下去我来?
闯红灯违法、看片违法、电信诈骗…… 种类多了去了,怎么能一概而论,而且单位是每年多少人次,又不是每年多少人,再者增长也不能按 800w 算啊,基本上都是些原班人马同样套路违法,怎么可能那么递增,观察观察周遭生活,怎么可能。还说什么发展到公务员无人可考,真是可笑,公务员绝大部分是应届生岗位,哪来的无人可考?况且也没听说过谁会因为骑电动车没带头盔被罚 50 等问题被禁止考公,太离谱了,一点常识都没有。根本是混淆视听,避重就轻,关键在于同样是违法,种类不同性质就不同,又怎么能简单平均?所以说到底与毒沾边的都应该入刑,而不是放在违法里为其打掩护。
今年最炸裂的组合,最神交的 CP 出现了:

为了给后面毒品合法化铺平道路,不识数怎么了?
八百万人次,为什么被赵宏扭曲为八百万人,因为她根本不考虑分级或延迟封存。
在正常分级或延迟封存信息下,其他所有轻罪违法者,全都是受益者。完全没有影响,无人讨论。但是,吸毒根本就是最恶劣的,为保护他们,封存信息就必须一刀切到底,提都不能提分级或延迟封存。
八百万人又被赵宏扭曲成,不用多少年,就无人能够考公。这段有意思。
汽车保有量不支持人人酒驾,文化和基因不支持人人打架,摄像头和电子支付系统不支持人人盗窃诈骗。只有所有人都染毒才支持她的这种,不用多少年,就无人能够当公务员的说法。除非明天违法就会感染丧尸病毒,不然只有这一种可能。
要么这 “所有人”,指的是富人阶层无人接班,尤其是公务员。要么就是她赵宏想让中国变成清末。只有这两种可能。
关于治安法的一些问题已经都和谐掉了,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结合多方分析来看,这明显只是第一步,后续这些人一定会不遗余力地把毒这个东西搞成合法的。
这位专家眼里的违法犯罪分子画像:
1. 身体健康(能过体检)
2. 大脑聪慧(能考过笔试)
3. 适龄(学生老人永远不会犯法,违法还要年龄歧视是吧?)
4. 一生只违法犯罪一次(什么叫自制力啊)

努力相信赵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过她的论据很有意思。她说,
“每年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数差不多是 800 万人左右。如果这个记录永久都不消除,以后是不是到哪年,我们没有人可以考公了,人均违法了。”
根据人民法院的数据,
2024 年全国判刑人数 160 万。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罪犯 139.9 万人,占比 87.27%。
中国 14 岁以上人口约 12 亿,按赵女士的算法,用不了 800 年,全国人均都判刑了?

建议专家们尽快想办法制止污蔑或造谣诬陷他人的比如杨硕士那种,否则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差。
另外建议尽快把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条修改一下,尽快立法让小恶魔受到该有的惩罚。
男婴遭两名不满 12 岁女孩杀害公安决定不予立案,法律规定的一刀切不予追责是否合理?还有其他维权途径吗?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咋说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 玻璃商盼望天天大风冰雹,律师希望家家打官司。
如果真要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这些资本主义律师不是老鼠掉进米缸里了?做梦都要流口水了。
是的,她能说出这种言论,要么是她理屈词穷实在找不到借口了,要么就是她天生大脑发育不全,一大把年纪连基本的小学知识都不具备了。
当然,也可以能是两者都有,简称:又蠢又坏!
说明法学还是得收理科
在中国,你学法学学多了,学深了。你就会成为西式权力精英份子,搞法学学术的更是这样,别人哪里希望什么为人民服务?那是为权力释法,是想成为权力三元中的一元好不。
他说这话,压根不是和你谈算术,就是用一个夸张场景恐吓你这小老百姓。无限扩大打击面,让你同意他的封存提议。他那 800 万件治安案件 = 有 800 万人留下犯罪记录,纯粹把当下的老百姓当四十年前忽悠呢。这个数量是一大堆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治安出警,还有的人是一年之中小错不断,都是派出所老熟人了好不,屡犯才是绝对主力。
他其实也没想和你们谈法律问题,而是谈情怀,做这件事,满足了他自个的道德虚荣心。在描述这些数字和事件时,跟你讲了很多种类和各种区别,等到下手出台法规时一刀切了,全封不算,还得加上不得向任何单位公开????那这一个惯犯,全拆成单次被封存的个案了,以后这刑是加还是不加?同样的这人有犯过罪,但遇着要开无犯罪证明的时侯,那这封存的行为,到底是公安机关作伪证,还是由封存制度判定无犯罪证明的开具是违法的?
当讲师时都懂的,当教授了,不是不懂这些,是不屑讲这些细枝末叶的事,得干大事,就跟侯选人演讲时,难不成上两技术型官员,摆数据、推模型、论成果?得讲故事,讲情怀,谈概念好不。
谁曾想,这特么天天骂的中式教育,教出这么多牙尖嘴利的屁民来。你问征信的事,你看为什么是人大代表在提,法学的不吱声了,谁是大客户?银行呗。
数不数学不需要关心,我个人建议是,这些人应该发配到基层去真正接触管控涉毒人员,至少要有 5 年基层工作经验以后才能参与相关法律法规修订。
吸毒涉毒的人由于相关经历,在社会遭到无限逻辑循环,造成就业受阻从而造成只能去犯罪,这种情况有没有?答案是:有
但是吸毒的人为了毒资来源进行违法犯罪或者以贩养吸的情况才是现金社会吸毒涉毒人员的常态情况。这种事实常态情况直接被这些所谓推动的人直接忽略掉了,有没有? 答案是:有
这些所谓的教授为了所谓的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直接选择了对法律撕一条口子,那造成的结果就是第二种事实常态化的情况出现扩大化,恶劣化!
首先第一点会造成因为要遏制第二种情况的扩大化跟恶劣化,公安机关要付出大出比原先几倍的努力去遏制源头,造成的结果就是更大的牺牲伤亡! 贩毒制毒的都是不要命的,人家上来就是刑法,需求量增大利多造成的结果就是毒贩更多了,毒贩更多了个线参与禁毒的民警,辅警牺牲率跟危险系数是不是成倍增加! 没有严重社会后果那些吸毒的会给你线索?
教唆跟收留吸毒的就十几天治安拘留,怕不是要拼命的教唆人吸,毕竟吸的人多,层级多圈子大以后以犯养吸容易。
好奇的更不怕了,因为没有社会后果,好奇的放心大胆试。
我压根就不信,上面的这些讨论的时候没人提!
当众偷换概念以争取话语权,这不就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包藏祸心。
他自己就知道自己做的这事不站法理,单纯想在律法圈里圈自己的利益和话语权。
她不是蠢,是坏。揣着明白装糊涂。复制加麻大放开毒品管制那一套,为的是推开中国禁毒高墙,让中国同欧美一样,遍地瘾君子。
这个汉奸常年接受反华组织资助。
但问题是,谁把这种国外势力代言人推到了中国立法咨询专家的位置?
据说已经有人在北大官网留言,要求开除汉奸了
明目张胆地偷换概念。人均违法 和 人均被治安行政处罚 是两个概念。记录封存针对的是被治安行政处罚过的人员,而不是违法人员。大部分所谓的违法行为并不会必然引发被治安行政处罚的后果,比如按照教育法第 44 条的规定,所有学生都应当努力学习完成学业,不努力学习就是违法,然而不努力学习并不属于行政法规的调整范围,学生并不会因为不努力学习遭受治安行政处罚
被治安行政处罚也是有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之分,骑电瓶车不戴头盔被罚款是处罚,吸毒被行拘也是处罚,被处罚的这两个行为对社会和对个人的危害性天差地别,然而都可以得到记录封存的待遇,这真的符合公平原则吗?这些人将来是不是还准备推犯罪记录封存?盗窃和故意杀人都是犯罪,所以在他们法学界看来也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封存待遇?
另外只有个别类型的行政处罚记录可能会导致未来职业受限,大概限于以下四种:黄、赌、毒、迷信活动。而且也只有体制内的岗位会去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上述违法行为。这位教授在违法后果上面也在偷换概念,把最严重的吸毒导致的违法后果扣到了所有违法行为头上,说的好像一个人只要因为违法被处罚过就无法求职一样,比刑满释放人员都惨
用偷换概念的方式来论证封存的正当性,同时完全无视封存对象公平性的讨论,他们不是蠢,他们就是单纯的坏
道德是法律的基石。
要么选择自然道德,要么选择宗教道德。
改革开放后,全面学习西方,竟然把宗教道德也全学了进来。
只有在中国这片土地上,道德和法律是对立的。
我们的法学专家,本质上是宗教道德的传教士,所以才要极力摧毁自然道德。
基本上国内法学界都是以跪舔西方为主。基本上洋大人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然后跟着学。现在思考问题的立场基本上都站在权贵的角度。根本没有从国家民族立场考虑任何问题。更不会从中华文化的角度来考虑中国的法学发展方向。
不敢说所有人都是,但是可以肯定这样的人是法学界的主流。因为只有走上西方的道路,法学人才能过上人上人的生活,像美国一样。
真正令我震惊的是
群众居然才知道 “法学专家” 都是一群蠢货
一些人赶上了时代的红利,大学生少,起步早
迂腐脑袋毫无学识脱离社会,熬到头成权威了
反倒觉得老百姓是 “有组织地围攻”,而自己是理性的化身
如果你看过他们的论文,你会发现
人五人六的 “法学专家”,只是对着一些德、日、美等国的经书反复念经。
甚至有些人经都念不明白,像罗翔罗圣,纯正的基督教徒,拿着宗教搞法律
但可惜我们文科,没有一个健康的淘汰机制
这帮子战犯把持着对 “学术权威” 的解释,小团体共振,越振越脑残。
基本常识匮乏、脱离社会现实,只知道在那边发论文,闭门造车。
这次舆情爆发只是这种畸形结构的必然结果罢了。
中国的法学界,早该洗一洗了。
本质就是西方白左那套,为了少部分人利益,牺牲集体利益,消解集体主义精神,同时用行政霸权,舆论霸权等为他们的颠覆手段铺路。资本主义,资本财阀对国家和人民颠覆渗透的一种形式。
这不是一个是数学问题。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
法学专家认为,PRC14 亿人,是没有一个可以人在法律、社会规则、道德自律的约束下,不做对他人「显然」有危害的事情。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里面,,大多数是民事上的一些小问题。而要够到「轻微犯罪」已经是显然和刑法搭上边了。
道德沦丧的人称为了法学专家。这才是荒唐的事情。
啊是是是,我一辈子兢兢业业遵纪守法,突然就被人均违法,均摊犯罪了?
拿着高福利高待遇胡说八道惯了。但是大家看看他们偷偷摸摸、龌龌龊龊地将 “未成年人” 取消掉,将 “吸毒行为” 在最后卡着时间点塞到条款里,说明她知道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很缺德的。
支持毒品买卖同罪
微信小程序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的四点意见
一、功能改进方面
二、法律内容方面
三、更新及时性方面
四、其他方面

听着好像 “他去了就等于我去了。”
也不一个宏啊!
什么样的人才能臆想到几乎所有人,都没有法制观念,没有道德约束,在法制社会人均违法?
抑制违法不是靠建立并巩固公序良俗,提倡遵纪守法,提高道德水平,而是需要依赖对违法网开一面?
不学无术和愚弄百姓必居其一
她的言论是对党和政府几十年如一日的法治建设、全国公检法体系执法工作、全国各级政府普法宣传的三大成果的全面否定,也是对所有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的极大否定。
结合她采访前后文来说~她的推断逻辑是
1. 中国人无论男女至少都会违反一次治安管理法。
2. 每年都有八百万新增的处罚人数(首次)。
结论:
1. 在 X 年后,全国人民男女老少都被处罚过。
2. 无人能考公。
你说她这言论是没有学过数学?
居然没有专家指出这货说的话是没有逻辑的
能力暂且不论,北大教授,这头衔也是各种考核筛出来的。说出这句话说明实在没有什么能佐证自己的言论了,词穷了。
我猜这位法学专家一定记得那句 “鸦烟流毒,为中国三千年未有之祸” 吧。

考个公务员都要政审,立法这么重大的事情,影响亿万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不查一下这些人的背景吗?发表的论文,历年来的公开言论,受到教育的背景,这些都是摆在桌面上的东西。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来了?


典型的西方原罪论那一套嘛,什么货色什么水平一下子就漏出来了。
北京大学的教授原来就这个水平呀。
一年 800 万,就算他们只一次性犯罪,10 年 8000 万,100 年 8 亿。 就怎么人均违法了。
你被骗了。
法学家最喜欢玩概念了。
“人均违法” 不等于 “人均被处罚”。
这类人精明的很,知道说什么能够应付同行,同时达到误导大众的目的。
看新闻里面那段。
她前面明明引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次(不是人数),但是下面马上就滑到了 “人均违法”。
严格来讲,这两段之间没有什么逻辑关系,而只是两段描述而已。
“人均违法” 并不是什么可笑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就单单这一条,应该就足够干掉百分之 99 的人了。
努力学习,尊敬师长,良好道德和行为习惯……
每次看到这个法条,我都觉得非常好笑。
反正我肯定是违法了,身为学生,不努力学习也就算了,还经常在班里说脏话…….
法学从业人士的收入来源之一,不就是违法犯罪吗?
法学人均本科,北大更是我国顶级的高校之一,这些顶尖高校的其中一个收入来源就是成功校友的捐款,北大的成功校友很多都在国外,尤其是各种 ngo 校友组织最喜欢捐款了。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中国法律是为谁(哪个阶层)服务的?我觉得,中国大陆是为中国人民服务的!中国人民喜欢毒品么?不喜欢!所以原则上沾染上毒品的人不属于人民,就应该严厉打击管制!
舆论也好,信仰也好,都是需要占领的,但虚假的占领是无效的。
去年在学校门口闯人行道被罚了 500 卢布,在银行 app 在线缴了罚金。那个人行道就在学校门口,在这个学校上学教书的每周必闯。和我一起被拦下的还有一个老教授,那个老教授拿着护照和警察说 “快点,我下面还有研讨会!”
闯红绿灯也是违法,朴堵也是违法,吸 d 也是违法。都没上升到犯罪(不过吸 d 很容易上升到容留他人吸毒罪,以贩养吸的贩毒罪…)。现在把这些违法都放在一起处理,合适吗?
第一次读毛选的时候特别疑惑,毛主席为什么要说学习马克思主义,首先是要学习马克思的立场、理论、方法,理论和方法我都能理解,为什么要把立场放在最前面呢?
现实的一桩桩一件件都在说明为什么要首先强调立场。
现在的人大代表,究竟代表代表的是谁?是什么立场?都是怎么被选上的人大代表呢?我个人不记得投过票啊?
历史课本上说的窃取革命果实,说的是不是就是这样一件事呢?
另外这个治安处罚法里边比隐藏吸毒记录更恶劣的包含在八十四条到八十六条里:强迫他人吸毒,和为他人提供毒品都从刑法中移到了治安处罚里,这绝对不是为谁家公子吸毒的庇护,这是对毒枭控制下线和贩毒脱罪。

就是夹带私货,想推迟我们华夏复兴的计划.
我想问一下提案的 “专业人士” 和投赞成票通过的“代表”。
“中国治安状态,是否属于世界前列”。
如果是,中国对于治安的治理制度、治理能力,需要学习那些治安状态不佳国家的治理制度与手段吗?
如果不是,中国需要学习、引进哪些国家的治理制度与手段,请举例说明。
司法界多年来的通病,就是无差别学习西方,好坏全照搬西方。
在提案、立法、实践多个环节,忘记了中国国情,不坚定中国特色。
在假想中虚构人文关怀去推进法制,而不是深入社会调研,解决真实社会问题的角度推进法制。
把立法当成实现个人自我道德感动的途径,枉顾真实社会需求。
最近三十年,西方国家的社会乱想与其说是经济下滑带来的后果,不如说是司法领域的制度性放松带来的后果。
真实情况摆在那里,却假装看不见,继续拿糟粕当圭臬。
你们到底是为社会、为人民,还是为满足不可名状的私欲。
人民不傻,自有判断。
若将推动这些事的法律教授,比作中世纪奔走的传教士,一切荒诞便豁然开朗
这群人的核心执念,正是把法律锻造成至高无上的 “圣经”,而解读这部“圣经” 的唯一权力,恰恰牢牢攥在他们自己手中。
封存吸毒记录的理由合理吗?有哪些封存吸毒记录的国家犯罪率下降了?吸毒人员的复吸率是多少?有相关数据支撑吗?那些国家的社会现状如何?!
法学专家不是没学过数学。它们只是一切向欧美看齐。欧美干了什么,我们也必须干什么,比如女拳、比如毒品合法化、比如轻犯罪封存、比如动物保护法。它们在国内不需要遵守道德,而普通老百姓有最基本的道德。
“800 万人违法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这是连坐,可是打击毒品犯罪的时候为什么不搞连坐了呢?
严重怀疑它们的金主爸爸家的毒儿子毒女儿要回来了。
虽然感觉这位教授说得很搞笑,但是本着认真的态度,按照她的方案做下算术题:
按照每年 800 万违法总名额不变,且每个人一生只违法一次,不准重复违法(否则占用违法名额)要使中国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一遍需要 175 年。现在人均寿命才 70 多岁,明显达不到她的结论要求。所以也别说 WW 一发导弹命中 70%,三发导弹命中 210% 的结论不行,我们也有这样的人才。
所以只要先默认十四亿人口均违法八百万人的问题就解决了
我就很好奇,文科除了部分经济学哪有讲数学的?社会科学问卷自己编那不叫讲数学。
全球皆然
修改,语言学确实正经讲数学了的,把它忘了。
当年基辛格说过一段话,“中国人民总是被他们之中最勇敢的人保护着”
但是老头儿没说后半句。
“也被他们之中最恶劣的人迫害着。”
姐们的意思:中国记录在案的吸毒人口 500 万,如果定义吸毒即违法,那全民皆违法。
所以,吸毒不算违法,大家才是最好的
以后黄赌毒必将泛滥,毕竟档案可以封存,对个人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很多人在违法之前,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有些人真是看不得老百姓,过太平的日子,他们已经脱离了人民,站在对立面了。人民的代表心里没有人民,却只有犯罪分子。人民的法律听不到人民的声音,那还是人民的法律吗?
把我另外一个回答直接贴过来:
现在的这些公知为主的行业,还掌握这着话语权,言必称国际接轨,保护人隐私。tmd,你接个 p 轨呀,幻想去萝莉岛吗?要不是中国现在强了,出去你们也是当猪猡的命,还幻想和白皮猪平起平坐,简直可笑。说起来保护隐私就更 tmd 的可笑,不保护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反代假惺惺去保护加害者和潜在加害者的。以后是不是还要把他们供起来养?不去提高犯罪成本,反倒去养出一批新的天龙人吗?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加麻大和美国也不是一直都是到处吸大麻的。
(鹿)有四蹄,(马)也有四蹄,还都有尾巴,所以 “指鹿为马”。
普渡医药集团的壮大,靠的是为 “致瘾剂量” 站台推动的“学者砖家”。


网文西幻次元世界里,“定义规则”者为神国创世主。修仙次元世界里,炼 “万魂幡” 独霸一方者,必以亿万生灵为祭品。
历史上,秦国 / 秦朝有着完善的法律,然而,刘邦入关中,仅仅约法三章就收服了关中父老们的心。
为啥关中父老们不感恩大秦帝国先进的法律呢?
为啥关中父老会对刘邦的约法三章感恩倍至到死心塌地的地步呢?
好好复习一下历史,你才能明白法学专家在给你讲什么
北大法学院赵宏和清华大学的劳东燕等法学教授的目的,就是,迎合西方,搞吸毒去罪化。
当前,我国很多法学教授专家,仍然喜欢抱着欧美的裹脚布,他们的论文都是这么写的:希腊如何,罗马如何,德国如何,日本如何,台湾地区如何,英美如何…. 中国落后的原因就是和欧美不一样,中国现在这个样子就是不民主,不法治。
众所周知,中国各高校法学院的公知最多。就喜欢批评中国体制,鼓吹欧美的民主政治。
中国当前提倡学术话语权,就必须压制这帮没有脊梁的法学教授。中国不需要那么多法学院,北大清华人大武大等高校应该集中精力搞其他学术,参照垃圾分类方法,法学集中到中国政法大学,集中监管起来。
我猜,赵宏和劳东燕教授一定也支持同性恋婚姻和女权至上。
她说的其实是对的,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其实很差很差的,而且确实是人均违法。光是小孩放学违停车辆,你要真执法必严各个都能贴罚单。但是实际情况是警察还要搁边上疏散根本不可能会贴。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因为规划有问题。那你让接孩子的停哪呢,问题总要解决吧,周边没地方造停车场只能下午四点堵到六点。不是我们不想守法,而是我们守不了法,或者是这个法根本就不适合中国。为啥不适合呢,因为都是拍脑袋定的。
原来这就是北大的法学的教授啊。
赵宏的长相,一看满清余孽
这专家连一年以后的事情都预测不准
唯独对自己死后才会发生的事那么在意
why?
有三四五代呗
法学专家可能会骗你,但数学不会,数学不会就是不会。
一股法律婆罗门的臭气。
好消息是这位赵宏主任没说:“800 万人违法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坏消息是这位赵宏主任所谋者甚,人家呼吁的是对所有违法和犯罪前科者及其家人。
“他们已经承受了与其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违法成本,也为自身过错付出了包括人身自由在内的代价;倘若再对其进行过度惩罚,毋宁是对个体人格尊严的严重贬损。”
“国家和社会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这些有违法和犯罪前科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且应尽力使其不受歧视。”
呼吁要让违法犯罪人员子女有和其他人一样的考公考编的资格,因为我国宪法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还是那句话,搞不清楚现在这些干法律的为啥总是站在违法者的角度去看问题,而不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看问题。
真的是屁股决定脑袋,因为违法者才能为他们提供律师费吗?
她的原话是:“我们官方统计,每年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数,差不多是大概是 800 万人左右,如果永久不消除,以后是不是到哪年,我们就没人可以考公了,人均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 26 条关于不得录用的描述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轻微行政处罚(如交通违章罚款、小额治安罚款、警告等)本身不构成考公的资格障碍。
那么 “未来会因为治安处罚记录过多而无人可考公” 的说法并不存在依据,可以说是缺乏事实支撑的夸大论断。
进一步推论的话,她的说法似乎暗含着一种前提:即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群,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 “不得录用” 为公务员的那类人员。
那么为了满足原本不得录用的人,可以招入政府部门,是否有可能会尝试通过修法清除相关记录,或通过内部制度设置 “非必要不得查询” 等机制,从而达到避免她口中的 “无人可考公” 局面?
总之,中国只有一个于北辰,中国也只能有一个于北辰。
真的无语,这就是等于扩大了吸毒市场需求,贩毒更加猖獗,艾滋病会更快的传染,艾滋病从十多万人到目前统计的 180 多万才多少年?如果 15 年后艾滋病达到 1000 万人,然后在几何式传播下去?还继续这样保护艾滋病人隐私,不去保护健康人群吗?可笑不可笑?世界艾滋病第一大国?到底哪些人最希望这样?哪些人得到了利益。好好查查吧
这老登还是北大教授,800 万人次的违法几年后会发展成 14 亿人,这违法比新冠都牛逼,北大教授就这么个逻辑
她要是个什么 XXX 中专的也就算了
试想一下,一个不怎么富裕地区的家庭突然祖坟冒烟文曲星下凡生了个天才出来,然后从小到大一直年级第一
高考时以全县第一成绩进了北大,全家甚至全村都盼着孩子以后出息了回来建设家乡,结果分到了这么个玩意手底下
小文曲星从小尊师重道,在老登手底下受了几年熏陶最后变成这么个玩意
尽是些一派胡言的论文 正常人都不支持封存违法记录!这些老登如此明显的内鬼竟然不处理?




这种不学无术的人是怎么评上教授的?
连 比例与 总量、人次与 人数都无法区分,又怎么能够基于数据提出科学的制度建议?而且刻意将 800 万普通治安违法与吸毒违法混为一谈。事实上,记录公开是遏制违法的关键 —— 醉驾入刑后违法率下降 70%,证明 “公开追溯” 是威慑而非诱因。法治社会的核心是违法必究,800 万违法记录恰恰体现法治有效运行,将其歪曲为 全民违法前兆,完全颠倒因果、误导公众。
另外:强烈建议不要在本科阶段设立法学专业,另外所有文科生都要继续学数学。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
你 Y 这毒汉迢迢暗度啊……
按它这统计法,全世界人口都填不满中国这春运潮
这人莫不是法律界的董小姐吧
中国目前的法学界存在很深的问题,受到了西方法学思想和白左思想的渗透和毒害,总是站在违法犯罪分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
他们这样日拱一卒,只会让法律的铁拳变成软弱无力的充气锤,对违法和犯罪分子起不到任何惩戒作用,也对潜在违法犯罪分子起不到警戒作用。
他们为了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代言,损害的是全社会的利益,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损害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导致的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本质上是慷全社会之慨,为极少数人降低违法犯罪的成本。
西方可是律师能当总统,大法官终身制的理想乡。他们钻墙打洞就为了建设法律界的理想乡。我接触过的法院人士无不对西方法律界的收入权势羡慕推崇,六朝何事,只为了门户私记,这就是一场和人民的战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战士!
跟 jumping 一个水平
挺好的采访,让人民看看清楚什么叫又蠢又坏的嘴脸
一个学法出身的,还敢在公开场合宣扬这种滑坡谬误,这种专家是怎么当上去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骂他不如查查爱恨情仇从哪来的。
他的发言一点问题都没有。
只是屁股歪而已。
我以前在网上和外国人辩论过。
关于死刑犯废死的问题?
我的逻辑就是一个人犯了死罪,那就应该去死。
而外国人的回答是。
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人类不可以,未经过上帝的允许,剥夺他人的生命。
人类生来就有原罪,本身就是罪犯,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没犯罪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我们中国人看待法律问题是从实用主义出发,而法学家是从神学的角度出发。
从这个角度出发,他说的话一点问题也没有。
默认全体中国人都是罪人,都是罪犯,只是你现在还没开始犯罪而已。
就好像西方人默认中国人都在偷西方的科技。
为什么呢?因为科技本来就是上帝恩赐属于西方人的,只是西方人现在还没发明出来而已。
换句话说,科技本身就是西方人专属的产物,中国人研发科技,只是在偷西方人还没有发现的东西而已。
这都是同一个逻辑。
她本人就是违法人的代表?
法律并非由立法者凭空创造,而是对客观社会关系及其内在本质的发现与表达,最终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意志与根本利益。然而,当下一些法学家却终日钻研如何将罪行轻刑化、如何在惩处中保留违法者的颜面。试问,若违法者仍可保全体面,又有何约束能阻止其继续逾越界限?法学家更应聚焦于如何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如何维护既有法律秩序的正当性与有效性,而非一味主张修改法律。今日可推动修改此法,明日便可推动修改彼法,长此以往,法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将何以维系?
国内的法律界,学的全是西方那一套法律逻辑。自然的,西方的各种弊病他们也要复制。因为带着西方先进的思想钢印,这些法律从业者的终极目标就是全盘照搬西方的法律体系。当然 最核心的原因他们不敢讲,那就是西方的律师对法律有绝对的解释权,可以主导案件的审理,且拥有非常高的收入。说来说去,都是一己之私
这是在把文科生,活生生的搞臭。大教授数学能力这么差,弄的法律能服众吗?难道我们的法律专家不识数,想想有多可怕。但是执行白左意志无限坚定,毫无胆怯。当群众知道是她搞的,要和她当面交流时瞬间怂了。说这是人大通过的,和自己无关。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那这种行为在中国就应该叫 “合法” 行为!
我们中国的法律,应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
赵砖家心中的 “法” 是白皮法吧?毕竟人家从我们建国以来就不停以 “违法” 为由制裁我们。
现在吸毒也是违法行为哦,“14 亿人口人均违法”?那不就是回到了大清嘛!
白皮列强最爱我大清!
欧耶!欧耶!欧耶!
800 万通常是某类违法的人次统计(比如多人多次闯红灯、同一人多次偷税),而非 800 万独立违法个体;而 “14 亿人均违法” 是按人数推导,用 “人次” 数据推导 “人数” 结论,本身就是统计错误。就像某餐厅一天接待 800 万食客,不能说 800 万人每天都去这家店,更推不出 14 亿人每天都去。
“照你这推导,现在每天有几百万人迟到,是不是未来 14 亿人每天都得迟到?每月有几十万人丢东西,是不是早晚 14 亿人都得丢光家产?违法是有门槛和原因的,不是流感会传染。800 万轻微违法就推导全民违法,纯属把概率当必然,逻辑都站不住脚。
因为有 1 个人吃屎,按比例 175 人吃屎,按比例 30625 个人吃屎 ,按比例 5,359,375 吃屎,按比例 937,890,625 个人吃屎,按比例 1641 亿人吃屎。




如大家有兴趣,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反馈
典型脱离群众太久了,应该下放去基层好好改造一下
又来人均把戏了,外国人对中国人玩,中国人也对中国人玩?
人均每个人都有一颗睾丸,不知推行立法的有几个?
要善于斗争,也要勇于斗争。
既然他们喜欢封存,我们就可以 “帮扶”,招有吸毒史人员,积极应聘北大 / 清华 / 武大等高校食堂的后勤 / 财务岗,或者北大教授赵宏家的家庭保姆,应聘成功凭每月工资记录领取补助,视岗位重要程度补助上下浮动,最高没有上限 [吃瓜]
建议专家们去内蒙古草原那边,因为有草,有泥,有马,有戈壁
我们在等美国崩溃的时候,美国也在等我们崩溃。
我们以为美国人内斗,但其实美国人也往我们的文科养狗。
现在这些狗长熟了,可以开始咬人了。
这不是学没学过数学的问题了,这是强盗逻辑吧!
她这样说对遵纪守法的人公平吗?建议严查这个人的背景是否有涉毒史。
如果真如赵专家所言,将来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那大家觉得是 14 亿人有问题还是令 14 亿人人均违法的法律有问题?
就这些个专家,屁股都歪到天上去了,装都不装了,明牌跳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走狗身份,最 tm 扯淡的是还拿它没办法。
革命尚未成功,我辈仍需努力。
北大为什么会容留这种乐色?
理工科努力打造六代机与 ai,
法学科,新闻学努力建设美好中国。
如果确定他说的是 “800 万人”,而不是 “800 万人次”。
则:
他故意混淆 “人次” 与“人数!
他作为专业人士不可能不懂这其中的区别,行为人明知仍传播!
以虚假数据作为证据传播,是为事实。
应该以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进行处罚,并吊销法律资格。
要法学界观测到不同数据间的客观联系从而制定出合适的法条,是不可能的,没这个能力,这是数学家的事,而法学界完全是为意识形态服务的。
但是又不能彻底拉下脸来,把法律说成是完全屁股优先的暴力规范,所以总是要把自己包装成一副哲学家的样子。
但是很可惜,法学界在哲学家面前,愚蠢的像个草履虫
这次把强迫他人吸毒首次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进行治安处罚;这本是刑法已有内容 那么后期会不会推动把强迫他人吸毒从刑法中删除?从而推动强迫他人吸毒等非罪化!
总之涉毒的轻罪化,无罪化,合法化恐怕是他们长期的打算和目的,到时候迎接老百姓的就是涉毒泛滥化。
知识分子最大的恶,不是蠢,是坏!
满清历史上 800 万人吸毒到时有过,800 万人违法是她的杜撰吧。
800 万人是 800 万人被查。真正违法的远大于这个数,比如下载一些不该下载的,一些不合适的言论,都是典型的违法。
赵宏说人均违法,有个大前提,一是法网会越织越密,比如新增的遛狗不栓绳,二是今后技术手段可以追踪到每个人的违法动作。三是影响三代。
我一直说,现在是个法学家乱国的时代。
和那个笑话中老师说耽误一个人一分钟就是耽误一个班一节课一个道理,纯粹是为了自己的理论找借口罢了
吸鸦片本来就是八旗的传统文化。
而且八旗遇到锅,就喜欢赖在汉人身上。
首先,这位专家混淆了违法的概念。
她说的 800 万违法指的是违反治安处罚法,
事实上违法人群要多的多,
比如说闯红灯就违反了《交通法》,
网购白嫖党就违反了《合同法》,
学生不认真学习就违反了《教育法》。
现在这种环境下,几乎可以说只要是成年人,人人都有过违法行为。
但是,这些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要小得多。
而她担心的治安处罚法的违法人群却是完全不一样。
治安处罚法其实是刑法的一种补充,所以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行为,往往都是比较严重的主动的违法行为。只不过这些行为还够不上刑事处罚,所以采取了一种比较折中的拘留处罚。
可以说,绝大多数人是不会主动地去触犯治安处罚法,毕竟这社会上顺民还是占绝大多数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群会迅速增多,
第一,法律过分的严苛。
比如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严打期间,把很多未婚同居,爱交异性朋友的人都打成了流氓罪。
第二,法律过于宽松失去了威慑力。
比如说近年来碰瓷事件的增多,很多老年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就出现了大量的老年人专门从事碰瓷事业。
按照目前法律的发展态势,法律大概率不会收紧,而是 “以人为本” 不断放宽松。所以赵专家,所说的全民人均违法反而会是她所推动的结果。
当然,也有可能这就是她的目的。当全民人均违法的时候,这条法律就必然会取消掉。到时候没有了相应的法律,也就没有了违法人员,真就 “天下无贼” 了。
白左思想入脑的法律老登,国贼啊简直!
再次感叹教员的眼光看得真准!
终于有人怀疑整个法律界的智商了!
我以前读这群智障脑瘫们写的书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世界上怎么会有,三权分立的海洋法系国家,民主自由的君主国,这不是瞎扯淡吗?还有最高法 2021 年 27 号文这种何不食肉糜的文件。
现在看来,法律界确实是由一群智障脑瘫组成的神棍骗子界!
真理的反合性,是典型的基督教神学理论!
啥呀就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了
天安门每天参观人数那么多,这么多年了,也不见得 14 亿人个个去过
知乎上不是有很多人喜欢玩滑坡谬论吗?什么今天敢吃肉明天就敢吃人,今天敢怎么着明天不敢想象。
用这套荒谬逻辑,真能推出来今天一个国家有 800 万违法,明天有多少人违法都不敢想象的暴论。
说法夸大了局部问题的严重性,忽视了社会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和法律的约束作用,属于逻辑上不严谨的推断。在分析社会问题时,应基于具体数据和多元因素,避免简单化的线性推理。
逻辑是法学的 “骨架”,赋予法律以理性、精确和可预见性;但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亦需在逻辑基础上融合价值权衡与现实考量。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保障法律系统在稳定中适应社会发展。正如法学家魏德士所言:“法律逻辑是正义的工具,但并非正义本身。” 在法治建设中,逻辑能力是法律人的基本素养,也是法治走向精细化、科学化的关键支撑
她这是线性思维,缺乏逻辑推导,是机械思维,难怪把欧美罪行轻量化奉为圭旨,视欧美大麻合法化后丧尸横行,泰国大麻合法化后又取消的事实而不顾,陶醉于自己拯救犯罪者的"人文关怀"荣誉里,而漠视她所作所为给社会带来的巨大伤害。
14 亿人违法是不是表示 “法学专家”也包括在这 “14 亿” 里面??违法的 “法学专家” 还算法学专家吗??
这个封存我觉得利好灰产,暴力讨债,专业打人等轻微暴力违法,他们知道轻重,每次只违反治安处罚。没有封存之前,这些人是重点监控,出行刷身份证都有提示,封存之后,可以随便全国接业务。
我跟她平均,还平均每人一个蛋呢,她的蛋在哪里,拿出来看看
这个人百分之百有问题,不仅要封存,还要消除

部分建制和粉红天天和自由派、网右、网左、皇汉对线,殊不知法学界都被人偷家了,让你们震惊和难以接受的法律会不断地从后方推出的
当初马督工在深圳推出禁食猫狗肉的有关规定的时候,隐晦地提到过,你作为老百姓,你不去争话语权,不去争权利,你就会被人所 “代表”,事实上那些口口声声代表你们的人,根本不在乎你们的意见,这次也一样。网上铺天盖地的反对声,又能怎?
表面上是义务教育的九漏鱼,实则心怀鬼胎,混淆视听,脸都不要了。
人民群众反对吸毒封存,其他轻微违法没太大的意见。而且 800 万是案件数不是人数。我说 Z 某和毒贩平均,是不是也去平均几颗花生米?
吸毒一旦封存,就是破坏了我国禁毒的共识、决心,吸毒的 “第一口” 代价会极大降低,被人劝诱“吸一口,被发现了反正也会封存,没影响”,尤其是对未成年人、大学生等群体造成极大危害。现在她想封存,下一步是不是轻罪化,无罪化?
有没有哪位老哥把她论文给查一下?我觉得肯定有问题
一说人均,我就不困了。
法外狂徒违法十次,我违法 0 次。我和法外狂徒平均违法 5 次。
扯啥犊子呢?
看了她的言论,这是个高智商的殖人
北大法学教授是不是间谍啊
下面只是我的猜测:
法学家要做的就是与人民大众的朴素正义背道而驰
毕竟如果一个高学历的精英法学家,和一个文盲老农,面对同样的案件,做出的判决是一样的,那法学家就要失业了
所以法学家为了获得财富和地位,就要与人民大众背道而驰:
人民大众痛恨毒品,法学家偏要鼓励毒品传播
人民大众痛恨各种无 / 限定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者,法学家偏要保护这些人,希望这些人尽快重返社会
人民大众觉得嫖娼问题不大,法学家偏要从重惩处
……
总之就是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宽恕恶人,严惩老实人,“每与民反”,这样人民才会认为他们有普通人没有的才能,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长远目标,从而供奉着他们

我认为唯一认同的一点是,目前对于吸毒的惩罚力度太轻,吸毒的违法成本较低,应当推动吸毒入刑,再去研究吸毒应不应该属于轻罪封存的范畴。毕竟,没有吸毒就没有制造、运输、贩卖等后续一系列犯罪行为,吸毒仅仅是拘留 15 天的治安违法行为,惩罚力度较轻。
至于不会人均违法,大家还是把自己想的太高尚了。你有没有浪费过粮食?可能违反《反食品浪费法》。有没有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业任务?可能违反《教育法》。有没有闯红灯、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坐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有没有随地吐痰、在网络上攻击他人、打游戏开麦辱骂、在家装修扰民、访问境外网站、公共场合抽烟?谁敢说从来没违过法,请出来受我一拜。都装什么道德楷模。
关于复吸率的说法,好多人举例所复吸率高达 99%,人家论文题目叫《阿片类依赖者脱毒后复吸情况及复吸原因的流行病学调查》,先不谈这篇论文发表于 1999 年,实验数据比在座各位的年纪都大了,单论实验本身,阿片类毒品是成瘾性最高,是最能改变神经递质的一种毒品,是能产生生理依赖的,并不是我国吸毒人群的主要吸食物(我国主要以丁烷、笑气这种为主,严重一点的是大麻类),事实上关于复吸率的报道《京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3 年未复吸率位于全国前列》2023 年,京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满 3 年保持操守未复吸率达 80.51%;《2024 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公安部 / 国家禁毒委发布摘要)载:截至 2024 年底,现有吸毒人员 74.7 万名;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 428.6 万名(同比上升)
这才是最让基层工作人员寒心的地方,他们勤勤恳恳这么些年的工作,把戒毒率提高到了 80%,结果有些人嘴一张一闭复吸率就变成 99%,简直闹麻了。
疲民战术, 步步蚕食, 就是他们每一步都按照规则去做, 你挑不出来一点理, 但是结果就是你的利益没了
我觉得这个采访绝对是赵专家口无遮拦,而不是本来的水平的体现。
而且实际上,人人违法并不是什么夸张的事儿。罗翔教授就说过,好好学习也是法律规定的。只要不好好学习就涉嫌违法了。
更何况,横穿马路,未按红绿灯通行,骑自行车逆行,公共场合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都可能涉嫌违法。
但是违法行为未必都会被执法,都会被处罚!因为压根没有那么多人力物力去做这个事儿!
所以,实际上我国可能早已经出现人人犯法的情况,但是绝对不存在,以后也不会出现人人被罚且有记录的问题。赵专家作为法律专家,不可能不知道这个
我坚决支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精神,就是轻罪封存。这个说的是,普通用人单位,比如某个私企,以后不能因为某个人曾经因为治安法处罚过就拒绝入职。这个从各个角度都没啥太多毛病。对应的军警,公务员以及其它单位依然有查询的权力,所以不存在吸毒的太子变成公务员的问题。关于吸毒艺人的问题,我看了一些博主的解释,特殊行业法规高于普通法规,因此从道理上也应该不会出现。
但是我认为这个法律在修改的时候,针对吸毒、醉驾等少数几个也是治安法处罚但是人民深恶痛绝的问题,是否应该考虑加以例外。
更重要的是,这个法律的宣传做的太次了!让很多人都误解了!
试问这 800 万违法人员当中,有多少符合公务员年龄以及公务员资格,它赵宏凭什么把这个 800 万等同于公务员行列??这不是在混淆概念的搅屎棍吗?这就是北大法学院的水平?!一个正常人能说出来这种话??一个连最基础逻辑都搞不通的人,是如何做到北大法学院居然还参与立法的,法律最需要的难道不是逻辑吗?这样的人在参与立法,你不觉得脊梁骨发凉吗?!
罪恶会传播是正常的,最高的行为是把这八百万人全部处死,这样再也不会继续传递,除了那些新增的非传递。
但是法律的处刑情况也有着正义的约束,因此法律分条设置,对这八百万人不同情况不同处罚,以达到正义的效果。
在我说的行为之外的扩充则需要多加论述。
这是辩论常用的逻辑滑坡和错误归因,这玩意以为这是只有他了解的不传之秘。
按照这个说法,赵臭虫的全家的五谷轮回之地在明年至少要被光临一千人次。
啊,目前是 0?
没发生?没听说过莫须有吗……
这玩意就是在玩莫须有啊。
我国一年多少人死亡?按赵教授的理论,若干年后我们是不是没活人了?
不要去纠结 “违法”,现在质疑的不是违法封存
而是涉毒封存
话题扩大化之后,毒品问题就有挡箭牌了
如果 “人均违法”,那么还要“法” 这个东西何用?
那就意味着法律脱离了群众,很多法律人都觉得法律至上,但实际法律依旧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当绝大多数人都反对时,那需要改变的是法律本身
人均违法?
我的意见 北大可以从地球上消失了
2022 年中国死亡人口 1041 万人;2023 年死亡人口 1110 万人;2024 年死亡人口 1093 万人;
14 亿人口人均死亡怎么看也比人均违法早得多。
请专家建议立法,要求人不要死,死了信息也要做封存,全部列为 “失踪”!
不是没学过数学,大概是从新教学的那套 “我们都是罪人” 的说辞。
作为教友,说我们都是 “罪人” 确实没问题,但这个 “罪” 和大家认为的违法犯罪的罪不是一个意思。上来就给所有人扣上一个违法犯罪份子的帽子,确实让人没法接受。
法应该是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而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的,
南通文旅的粉丝暴涨和全体人民的普遍反对说明,现在的法院、法律界的高层们,已经离群众太远了!
现在研究制定法律的人,根本就没有基层经验,没有基层接触,十指不沾阳春水,完全脱离人民生活,
而且只是为了这个目标不择手段,一意孤行,认为反对者都不懂法,把自己置于普罗大众之上,针扎不进、水泼不入,
但是他们只要看看历史、看看人民英雄纪念碑、看看美西方实施后的恶果,只要还心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不可能犯这种本质性的错误。
法应该源自生活,当一个法被绝大多数民众所反对的时候,说明这个法已经脱离了实事求是的运行基础,是无根之木,只会带来倾覆的危险。
专家说出 “800 万人违法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 这种违背客观事实的话,是不是属于传谣?改不改法办?本人知不知法?是否应该罪加一等?
最后说句难听话,这些跳出来的所谓法律专家,怎么都是半天天?这个系统里的另外半边天都哪里去了?
再次印证了 “如果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的正确性。
伟人看得就是远。
知识越多,危害越大。
因为他站在人民的对立面。
一个职业团体,有了国家暴力的背书,且没有第三方制衡,那一定会走 “地租”“山头” 路线——没有买路财,休想就此过。
好处全拿走,黑锅 “集体” 背,人代也是集体,国家也是集体。
法律的释经权,和土地、黄金、生产资料一样宝贵。
其拥有者,其实等同于 “地主”“资本家”“牧师”。
阶级性上,法律界会成为统治阶层,靠各种 “地租”“赎罪券”“份子钱”“买路财”,成长为贴着“高尚” 标签的蛆。
当然也有很多好律师,当然也有很多好法官。
就像明末有那么多背叛阶级的士大夫,但不影响士大夫集体的反动。
勿覆南明旧事,牢记洪清教训。
以下图片是
2025 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解读
作者:张义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处长
解读全面 脉络清晰
有一定篇幅写了 “封存”。
各位千万不要被网络上断章取义的错误解读迷惑。
图片看不清地可以搜索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评论 搜索该文章标题
或者点击下面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XettE_wu0ln4mXO_bv4_g


新华社抖音里发的这个视频有什么深意
居学堂之高,世所罕见。但,不知道她是怎么推导出来没人考公结论的。

国家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从 2022 年起,我们国家高校毕业生突破千万。毕业即失业的焦虑影响到的,决不仅仅是这千万个家庭。但是,根本就没有影响到北大教授赵宏。
下两图全国高校毕业生数据来源于网络。


救救孩子们,在北大赵宏的心目中,是否排在救救黄堵毒的治安处罚人员之后的第几位?
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峰值,据说要到 2035 年才会回落,建议召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时,国家教育部、人社部还是邀请北大教授赵宏参加。
全国 14 亿人口人均违法,这就很方便国家机器搞 “选择性执法”、“双标式执法” 了。
周秀娜,你今次仲唔死?[DOGE]
还有站 jumping 的牢东燕都挺赵宏了,那大概率是不会懂的
140 万人患艾会发展到 14 亿人口人均患艾,这个逻辑说得通吗
中国最不需要的就是那群研究人权的律师教授,在他们眼里国外法律就是人权权威,他们不熟悉国内环境只会一味瞎搞
因为这就是张雪峰唾弃的新闻学力量所在。
不让我发挥正面作用,那做搅 S 棍不行吗!误导乌合之众不行吗!
法学专家的本意是把治安处罚和违法区别开来,在国内吸毒是治安处罚,贩毒才违法。
另外,治安处罚这个就广了,比如酒驾,比如你参与集体散步,酒后斗殴……
所以,你觉得法学专家数学水平没你好吗?逻辑水平没你好?对社会认识没你深?
就算吸毒、PC 的人越来越多,那应该采取的措施也应该是严打,而不是轻罪化,要不然岂不是越放松越多了。
赵女士思维之偏执,逻辑之混乱,钢印之深刻,学识之浅薄,mian 目之 chou 陋让人瞠目结舌,自叹不如。
她深知没有数据依据,随口一诌,扯大旗谋虎皮。这招应该没少用,信手拈来。平日里堂堂北大叫兽,谁敢质疑她。
我们一直强调三个自信,什么叫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我们不是美国,我们不是加麻大,我们有自己的国情。
如今东升西落,这些打了思想钢印的学阀仍在照抄西方普世观愚弄公众。
甚至想把西方那些老掉牙的已经造成巨大的深远的不良后果的东西挪过来。
却不知道中国老百姓不是西方几千年来宗教教化的教民,中国人从来都是唯物主义者,从来不相信什么” 绝对权威”。
顺民意者昌,逆民意者亡!
我们知道,在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以及很多时候的实施上,我们常常遵循一种 “设计富余” 的法则,为的就是预防在实际执行和实行应用过程中的效果由于客观和主观上的种种原因而打折扣——这种打折扣事实上成为不可控因素,我称之为实践滑坡——而在严格程度和强度上特意留下的富余。
我刚在房子装修时踩了个坑。燃气热水器售后来安装时,告知预留的电源插座位置离热水器燃气管过近,远远低于燃气公司通报的不得低于 30 厘米标准。我说那应该把插座移一下位置,工作人员告诉我,移位置很麻烦,燃气公司来接通燃气时,会要求用户购买有关保险,那么这个问题就不会成为通气的障碍。我说我在意的是能不能通气吗,我在意的是安全。我选燃气热水器和燃气灶时拒绝了多个品牌的推销,宁愿花更多钱特意选了大品牌,就是图一个品质可靠使用安全。结果在这里掉进坑里了。原因也在于最初改装水电时,水电工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售后安装师傅宽慰我说,没事没事,以前没有推行这个要求时,电源插座这么近的多了去了,也都没问题的。
看,在实际执行操作中,就有两个环节产生了实践滑坡。
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实践滑坡,就是对于交通法规的遵守。
交通法规一条条看过去,如果要完全地全部地严格地遵守,大部分人会觉得简直要如履薄冰甚至寸步难行。法规的定立已经够细致严格够到位了,但在实际生活中呢?就算一些很基本的、完全称不上严格、遵守和执行起来没有难度的法规,都仍然总是有很多人去违犯,并且没有受到制止纠正和处罚。
现在可好,某些辣鸡老逼登,不知道出于什么用意什么心态,竟然直接从设计环节就开始滑坡了。
我国涉及禁毒的法律和执行标准已经够严格了吧?但是仍然止不住有很多人违犯。
如果把法律和执行标准算百分百,那么到了现实中达到的效果可能是不到九十分,不到八十分,不到七十分?
现在你要直接把规范和标准的设计直接滑坡到百分之六十以下,那到了实际执行中的效果,能有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玛德一帮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老畜生。
她可能是吸毒吸多了脑子出了问题
把我们普通老百姓都当傻子!
删话题,删评论。。。。都阻止不了老百姓的愤怒!
在越来越多的知心姐姐集美们威力下,不是没可能
紫腚是学过的,就是没想到群众也学过,学的还不赖,感谢九年义务教育。
北大文科,哪看得上数学。
放屁,放臭屁。
如果人均违法,那肯定是法律的问题,或者道德等于零。
这样的社会就是丛林了。
这样的人类连存在的可能性都没有。
看看,我们就是被这样的煞笔影响着生活。
赵老师那个年代是法学是文科吧,,,完了刻板印象又加深了
从八百万跳到十四亿,他知道这是多大工程量吗,瞪眼胡吹。
这个教授上媒体说这种狗屁不是的话
简直和前段时间那个严实教授洗地操作一模一样。说着连初中生的逻辑都不如的话,却仗着教授的身份以及媒体四处传播试图让人民闭嘴。于是我就去搜了一下这赵宏哪个民族的,嘿果然又不显示民族。
沈逸评论:用巨大的社会隐患去满足自己救赎极个别案例的道德虚荣感。
你们现在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的人舞起铜头皮带来毫无心理负担了吗?
这样的白痴为什么也可以任教?还是北大的?
法学界的反动和腐败触目惊心,应该进行整顿和肃清!
他们好歹有个量刑概念吧?
闯红灯和涉毒是一个概念吗?
你北大出门看看你们牌匾行吗?
前有翟天临,后有赵宏。
我就问一句,真松了口子折腾成 1840 鸦片战争第二次,你赵宏领个袁崇焕的待遇能力挽乾坤吗?
不行就闭嘴!
领你退休金退休行了。
不是,你以为中国人不学逻辑学
还玩滑坡悖论这一套真地是觉得智商有问题
文化工作者一定要有文化
法学教授一定要要懂法
当老师一定要有师德
显然她既没文化,又不懂法,还道德败坏
知乎用户 普通人 发表 容我问一句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嫖娼是治安违法。 但是人要出来的话,需要通知单位和家人,那现在封存了,你这个嫖娼的违法行为,还通知单位吗? 知乎用户 伤心的小草莓 发表 普通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可以理解,也能接受,但是 …
我反应比较慢,一件事除非特别重要,又特别异常,我都懒得写。 这次闹得沸沸扬扬的“吸毒记录封存”,跟郑智化机场事件很相似:郑智化干了一件特别好的事情,全网都在骂;这次是难得的一次制度进步,全网都在骂。确实让我看得瞠目结舌。 这件事的核心,就是 …
知乎用户 丁一川 发表 说实话,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这个事儿前几个月就有看到过了,当时并不知道涉毒违法记录也包含在内。 只是觉得有些轻微的治安违法行为进行封存也是好事儿,毕竟谁都有可能犯错,一些轻微不涉及原则性的过错给人家一个改正的机会也 …
知乎用户 光明磊落 发表 海南前几年搞了三年禁毒大会战,非常有成效。把所有吸毒崽登记造册,隔几个月查一次血。吸毒崽哪怕坐高铁都有管控。出门社区或者村委会都要过问。以前海南贩毒吸毒率居高不下,以贩养吸,小毒贩没有钱买卖毒品就把面粉混在白粉里 …
知乎用户 云杉 发表 辟三个全网谣言。 一,因为省级警务自媒体精简合并,很多省份的禁毒账号去年甚至更早就注销或者停止运营了,比如 “云南缉毒”2024 年 4 月就停止运营了,缉毒禁毒信息在 “云南警方” 账号上发布。 二,吸毒记录「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