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区物业退出不干了,称业主拖欠物业费 1200 多万元,具体是怎么回事?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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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整体来说东大社会今天运行规则里有一个巨大的现实问题:通过系统正常维护权益在商业上不具备可持续性。也就是在东大你进行任何自身权益维护,从商业角度上看结果,都是严重亏本的,连离保本都相去甚远。

在这个案例里我们看到的是物业公司懒得打官司维权催交,因为打官司不合算,不如直接退场。但如果我们把主客体对掉,换成物业公司乱作为,业主来维权呢?也一样没有商业正收益。

从结果来看不管是烂尾楼还是违反劳动法,是工资拖欠还是网络诬告,女性骗彩礼到男性骗婚,东大任何实际权益受损方通过社会规则挽回损失时其实都不存在商业可持续性。被损害方能获取的最好结果也不过是 “双输”:而且是对方小输你自己大输的那种。

即使小部分人按照流程成功维护权益,也远远补偿不了精力和机会成本的损失。因为填平原则写在法律的底层代码上。更近一步,即使填平都填的不够,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制造损害的一方即使被 “wq” 成功,只是从大赢变成小赢而非变输。典型的例子就是拖欠工资或者非法裁员,最坏的情况公司最后把钱付了,但至少钱免费拿来周转了几个月。而只要 10 个里面有几个不 wq 的,公司就赢麻。

一个最近又最极端的例子就是前两天快递站扣快递员工资,快递员不走流程直接 x,快递员不告官的原因就是告官结果没有商业价值(说个笑话,讲师作为黑户在加州被拖欠工资还能告官)。

这会导致一个什么结果呢?就是看明白这点以后,全社会所有能突破道德底线的人都会去抢占伤害位,让对方去承担实际损失。因为这里伤害位就是发家致富位,不管对方是维权(小赢)还是放弃(大赢),都稳挣不赔。最后实现一个在道德层面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杀人放火……vs 铺路修桥……,在这个模式下可不是段子。

正常来说,一个社会的商业道德底线应该是随着社会富裕程度提高而提高的,中国这些年居然似乎还有下降趋势,主要就是这个底层规则的影响。因为在这个规则下富人的道德观念比正常规则下富人道德观念要坏的多。

知乎用户 假酒​ 发表

以前认识一个领导,他让我采购别付钱

当时年轻的我完全是震惊的:“啊?”

他是这样解释的:

买任何东西都尽量赊账,等对方起诉再付。这样不会有任何额外损失。如果有人懒得起诉,那就赚到了。

知乎用户 晏律师 发表

有个个回答非常好,中国的整体社会道德一直在下降,倒退。

核心原因就是维权成本由被害人承担。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只能不要脸。

比如我一个律师,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我忙几天,我为维权支出的费用都自己承担。

下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不要脸了

知乎用户 凌云 发表

所以我说过很多很多次,中国的强二线以上的城市,租房是最优解,买房的人纯粹就是被 “传统观念” 弄坏了脑袋而已。

杭州哪怕是临平,120 平的三方怎么也得 200 万吧?一个月一块八的物业物业费,也就 200 块——住 200 万房子的人,200 块一个月的物业费都舍不得交。那这个小区以后的维护会到什么水平?10 年以后水系干枯、绿化破坏以后会掏钱重新修补吗?15 年以后电梯故障了有钱换吗?20 年以后外墙脱落了有钱大面积更换墙体吗?

你是租客的话,小区的衰败跟你毫无关系,租几年不行你直接跑路,毫无损失。你是房东呢?

尤其是掏几百万去接盘人家一手买来的几十万二手房的,这种问题更严重:首先这种小区的一手业主购入成本很低,人家根本就不觉得房子多金贵、多值得心疼,更容易出现什么不交物业费,或者主张只交个五毛钱让人收垃圾的心态;其次这些人的收入很多也没有随着房价而增长,支付能力本来就有限。

知乎用户 伏罗希拉宾诺维奇​ 发表

物业费,是普通人最大概率能遇到的与所在地有关的 “直接税”。

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就是一个超级简化版本的 “税收” 矛盾。

知道我国为什么以流转税和以代扣形式存在的个税为主了吧。

知乎用户 503349 发表

集体住宅就是反人类的。

对于这种房子。最好是租,而不是买。

物业管理、维修保养,都从租金里面出。

面对不道德邻居,不作为的物业,随时可以抽身走人

知乎用户 古都闲云​ 发表

在先前,我还会继续提醒拒缴物业费的最终结果就是物业撤场、房价下跌。但从实质上看,物业模式的固有缺陷,几乎注定会导向这样的双输结局。

从这次的案例其实我们也能看到,这次选择撤场的物业公司自身是上市公司、有一定的经营能力,而小区方面其实也已经送走一家物业;

在 2021 年新物业接受时物业和小区业主也是能够和谐相处的,甚至物业还有过大力整治小区环境并且得到业主满意的 “蜜月期”;

但四年多之后,新来的物业公司却还是落到大多数住户不主动缴纳物业费、催缴之后收缴率也不到一半,而且提供物业服务水平也大幅度下滑的双输结果。

现在物业方面推出《退出告知函》,声明小区历史欠费合计达到 1200 多万,物业继续做到今年年底,就要撤场跑路了。

物业撤场之后会怎么样?无非就是三个结局,一是再找一家物业公司,然后如本案例一样重蹈覆辙;二是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初期当然是其乐融融甚至还可以给业主发钱,但长期屠龙者终成恶龙(不要问为什么);三是没有物业公司接盘,小区房价比周围明显下跌。

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们当然可以说,业主里面就是有人不愿意交物业费,开了坏头;物业确实没有把工作做到位,让更多的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

但是,这样的说法就过于流于表面了,因为它能解释一家两家物业的问题,却解释不了为何绝大多数物业都会出现类似的问题(至于那一小部分没出问题的物业,往往只是因为小区还比较新)。

我们不妨直接给一个结论:

现在的物业模式,从取费与权责等方面都有显然的缺陷,所以即使初期物业和业主有过你侬我侬的蜜月期,最终也会出现物业费欠缴率走高、物业难以为继且服务质量下降的结果——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第一个固有缺陷,是权责明显不对等。

首先,现在新建小区的配套设施非常精细,实际维护成本很高。

根据最基本的物理学原理,世界是熵增的,所以越精细的设施,就需要越高的维护成本,而人们往往只重视沙盘和刚交付时的情况,只看到眼前的光鲜,却对相关维护成本不甚了解。

许多设施本身就有固有的合理使用期限,而且这个期限会远小于住宅楼本身的寿命,并不是单纯 “妥善维护” 就能始终保持交付水准;

甚至许多设施都只是表面光鲜,实际质量也存在问题,是把建设环节的坏账丢给维护环节。

如果这些方面的损坏都用物业费来维修、要求完全保持交付水准,实际上就要带来填不满的黑洞。

其次,物业本质上只是一个企业,没有行政权力。

按法律规定,对业主的违规乃至柔性的破坏行为,物业只能劝阻、寻求有关部门解决,而不能强制制止乃至责令赔偿。

但在小区其他业主看来,包括设施的老化和一部分业主的违规等在内所有的现象,都会是判定 “物业不作为”、拒绝及时交物业费的依据。

更不用说本来就有一部分业主有固有的占小便宜的人性之恶,即使没有任何理由,对物业费也是能拖则拖、能不交就不交。

第二个固有缺陷,是物业费的 “税收” 性质。

我们知道,物业费虽然从名义上是一种使用物业服务的付费,但从它收归 “集体” 并从 “集体” 的层次发挥效用的原理来看,可以认为它其实是一种对持有房产者的变相 “税收”,并且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的作用,就是用于成本越来越高的维护与修缮。

而从经济体的角度看,如果有这么一项税收,它的税基与税率均是固定的,而与此同时对它的纳税人给予的承诺范围却不断扩大,那么这则名义税收实质上就是一种福利——而这就与物业公司作为商业经营的模式严重背离了。

可能有人要说,难道就不能和业主协商提高物业费征收标准吗?

其实这个问题从 “税收” 的角度就非常容易理解,对真正的税收而言,各经济体不是试图把税收分散到更隐蔽的环节做到“既要拔鹅毛、又要鹅不叫”,就是**设立专门的税警加强稽查确保征收到位。**像是刚当选日本首相的高市,还多次亲口对民众承诺不提高税率。

那么一个物业公司而已,它何德何能,能够确保增加 “税收” 呢?如果要精细化收费标准,就必须明确 “税基” 和“税率”,甚至还要确保某种程度上的“强制征收”,这就更是它无权置喙的了——这个悖论,比先前的权责不对等还要致命。如果真的有可行性,相关的真正的税收也应该已经上马了才对。

当然,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不能轻易拒缴拖欠物业费、物业也可以选择起诉业主。但在实践中,追索成本高、周期长,而且往往是拖到事情不可挽回、实际物业服务质量大幅下滑的地步才会走到起诉的地步,此时双方都已经是一身泥、谁也摘不清了,即使物业胜诉,收缴也很困难。


所以,完全可以说具有显著的权责不对等、也具有 “税收” 性质的物业模式,从源头上就有固有缺陷,所以时间一长,自然是运转不下去。

联系到实际再看,现存的商品住宅,多数都是 2015 年及之后建设的,实际使用时间在 10 年以下,其实还没有来得及普遍迎来设施明显老化导致 “物业不作为” 和拒缴物业费明显抬头的现象,从表面上维持了双方的体面。

而且,正是房地产去库存之前 2013-2014 年的危机,使得不少房企强化了品牌意识、加强物业建设,开始有意识地把物业品质作为销售新房的亮点乃至王牌,实际上是用其他板块对物业板块进行反哺,才维持了物业的有效运转,以此能够继续在同城开启新楼盘。

但现实显然是时间不等人。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商品房、特别是高层商品房,会逐渐退出 “次新房” 的序列;一方面,即使是头部房企,也会加速产品迭代、积极拥抱 “好房子” 甚至是进行战略收缩退出绝大多数城市,越来越不必再去维持老业主的口碑

所以,物业模式的固有缺陷,将会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更不用说,现在是加推新房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小区陷入物业收费难——“物业不作为”——拒缴率上升乃至物业撤场、小区房价贬值的死亡螺旋,实际上只会加速富裕人群集中到 “好房子” 的新楼盘,对于新房销售其实是非常有利的。

知乎用户 被网暴的人 发表

无解。

在一个小区,只要不交物业费成为一个风气,那么对于认真缴纳物业费的人来说就是不公平,因为事实上变成小区环境靠他们缴纳的费用维持,老实人倒霉吃亏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人不愿当老实人,所以最近几十年老实人从老实踏实变成了傻比代名词。

知乎用户 徐斌​​ 发表

我讲三个故事,你们就当笑话听。

说有个老王,是个业主,对物业很不满意,揭竿而起,发动小区 2/3 的业主投票成立业委会,维权前后历经两年时间,经历了层层险阻。

老王上台之后,决定接下来就开始干物业,把物业换掉。没曾想,5 个业委会成员,有两个辞职了,理由是上班忙,老王就赶紧和街道申请,对业委会成员进行补选,物业就一直拖,拖了半年,又有两个业委会成员辞职了,按照业主大会公约议事规则,业委会人员不足只能解散,街道高高兴兴的宣布了这事。

老王下台之后,来了一个马总,马总是当地出了名的混混,周围四五个小区,都是马总的地盘。

小区经历了半年的混乱之后,由马总在背后支持,成立了新一届的业委会,快速换掉了开发商的物业公司,换成了马总的物业公司,马总在小区临街盖了一圈违建,作为商铺出租出去,一年光租金就有两三百万收入。

老王不服气,一直举报马总的违建,马总找人把老王揍了一顿。老王住院的时候,很多热心业主去看老王,跟老王说,王哥你好好养伤,你在医院我们群龙无首,等你出院咱们继续维权。

老王出院之后立马卖房走了。业主群有人说,老王拿了马总的钱了,当了小区的叛徒。

由于马总只管挣钱,不管小区环境,业主们非常不满,再加上之前老王被揍,业主们就不愿意交物业费。马总找了个牛律师,律师答应给马总风险代理,把几百个业主告上法庭,每打赢一场官司,提成 30%。律师算了笔账,小区 1000 户,400 家没交物业费,一家一年 2000 块,就是一年 80 万,只要他年年打 400 场官司,就能得 24 万每年。

但是一想到 400 场官司开庭有点辛苦,他就找了个大学刚毕业的小陈律师,一个月给 3000 块钱,让小律师去负责这 400 个案子。

牛律师没想到的是,法院搞司法改革,要实现天下无讼,降低案件数量,从牛律师代理之后,3 年时间总共开了两次庭,原计划要立 400*3 等于 1200 个案子,没想到总共立了两个,剩下的都放在立案庭吃灰。

牛律师就找到小陈,说,你看你来了也没事做,不如咱们商量一下,你从原来的工薪制转为提成制吧。

小陈一想,我都忙了半年把 400 套立案材料给准备好了,你现在让我自己交社保我可怎么活!

小陈立刻想到三个方案,

其一,和老牛打劳动仲裁

其二,去司法局举报老牛。

其三,坚决离职,换一家所。

打劳动仲裁,去司法局举报的事儿,小陈爸妈都不同意,他们担心小县城圈子小,抬头不见低头见,牛律师在本地律师圈子盘踞多年有头有脸,还在律协担任要职,得罪人实在没必要。

离职小陈去问了一圈,没有律所给的工资比牛律师高。

最后,思来想去,小陈决定去考公务员,把律师证给注销了。

知乎用户 盖因斯 iFortune 发表

之前我经常讲,目前在整体性房价泡沫(一二线城市虽然跌了很多,但泡沫仍然很大)上,还有三个额外的泡沫。其中之一就是那些极度依赖物业维护来维持某些价值点的盘。

这两年某些中产定位的新房,为了维持虚高的价格,拼命卷公区(尤其是小区大门和会所之类)。但公区这种极度依赖物业管理维护的,在目前这个物业费低且收缴困难、业主组织度差的背景下,是诸多价值点中最不扛折旧的,很容易被公地悲剧毁灭价值。哪怕很多 “豪宅”,因为业主和物业的矛盾、物业费收缴困难,公区都维护的一塌糊涂,交付后不断衰败。何况中产盘…… 那些看起来高大上(实际没什么实用)的公区和设施,在大家被工作和生活耗尽大部分精力的背景下,真的有那么多人齐心协力地付钱维持?

虽然中国的业主权利在某些方面比美国业主权利大,但美国很多业主权利受限的方面,比如必须修剪草坪、不准晾晒衣服、维护外立面和景观、高昂的物业费 / 房产税(用于维护社区环境和配套)、不交物业费会被拍卖房屋、业委会对房产交易有审核权利(筛选业主成员),其所有指向,都是为了维护长期的居住价值、资产价值。

中国业主没有上面很多约束,但实际上,中国式的居住形态(多高层公寓小区)其实是更需要强势、组织度高的业委会来进行各方面维护的。现实中这种业主高度自由(连物业费都想不交就不交,大多数物业也管不住包阳台)的状况,和 “多高层公寓小区的长期维护” 是矛盾的。

另外两个泡沫,就是学区房和伪 “不可复制” 地段房。

学区房不存在真伪学区房之辨,除非 “学校经费和房价(房产税)挂钩”,否则所有所谓学区房都是伪命题),这块在之前多次论述,详见:

为什么我感觉到学区房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

另一个就是 “伪不可复制地段”。

李嘉诚式地段论(被很多国内炒房客视为圭臬的 “地段,地段,还是地段”)本质上是香港极度饥饿供地的产物。表面上内地和香港的土地财政很类似,但内地城市的土地财政核心并不是饥饿供地,而是 “城市经营”。(这方面与其说是学香港,更像是学迪拜,00 年代杭州就是很高调地 “学习迪拜”)

饥饿供地模式下,老城区 “好地段” 有极高的城市更新价值,可以视为“不可复制”。但城市经营模式的核心,就是“好地段可以复制”。

从资产负债表看,内地的地方政府是全球最强地方政府,掌控着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各种核心资源,可以通过对各种国有单位(包括教育医疗机构)的搬迁、高强度的基建、高规格的规划,不断复制出 “好地段”(作为不以利润为目标的组织,其首要动机并不是赚钱,而是要政绩)。老城的“好地段” 没啥不可复制性,但新城的 “好地段” 同样没有不可复制性。

过去几十年,大多数城市都经历过 “郊区的不毛之地在城市经营下变成城市新中心” 的历程(京沪这种老城区真的有 “不可复制的好地段” 的除外,但广州深圳这种,老城区就被新中心迭代了)。但这些 “城市新中心” 也不是高枕无忧的“不可复制的好地段”。

以杭州为例,既然可以通过砸钱建场馆、建 CBD,在钱江两岸的滩涂地上搞出 “第二中心”。那同样可以通过砸钱建场馆、建 CBD,在大城西的沼泽地上搞出 “第三中心”。如果说西湖边的地段真的是 “不可复制”,但钱塘江边、湿地边的地段那真是要多少有多少……

知乎用户 来自未知 发表

商业社会讲的是信用,我们社会没有信用共识

有钱人大多数都是不讲规则不讲信用的人

你再让底层人讲规则就搞笑了

这是叫求仁得仁

知乎用户 Simon 发表

买房子的时候

看小区的物业是不是换过

如果是换过,特别是业主们吵吵换了的

建议就不要买了

凡是这种换过的

基本后面只会越来越差

不会有变好的

除非一种情况

有当地街道介入了的

不然,绝对绝对不要尝试

知乎用户 王增理 发表

因为中国法律被大法党植入了私货,打官司的费用是按案件涉及金额定诉讼费的。

导致很多人打不了正常的维权官司。

对诬告,打官司成本又低,又没有惩罚措施。

知乎用户 奥特之父​​ 发表

物业费,东大大概是 36 元 / 平 / 年。

对于现在普遍性违约的东大民间经济,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欠物业费断水断电断气,断水电期间不用缴纳。这样很好地解决了未入住房主也要交物业费的问题。

但没有这层强制措施(现在不允许物业断水断电),最好的方式就是在购房和缴纳电费 / 网费时把物业一起收缴了。这其实是一个双赢的操作。很多小区的物业都因为部分住户不缴纳费用,陷入恶性循环,最终贫民窟化。这也是东大大多数房产最终会变成白菜价的必经之路。

几年前,物业起诉业主补交物业费是必胜的。现在老赖普及化,根本起诉不完。我身边被欠钱的,最好的结果是抵债了一车葡萄酒,其他都是赔了律师费最后一地鸡毛的,老惨了…… 包括我。

很多人觉得你怎么帮物业说话。我还真不是。在拒缴物业费的人,物业,交物业费的人这三者中,最受伤的是守规矩交物业费的,他们交了全额的物业费,却被迫只能得到半额(一半人不交)*7 成左右(物业要利润)=0.35 成的物业服务。最倒霉的是他们。我作为一个从不拖欠物业费的人深有体会。

知乎用户 touchfat 发表

在物业这个问题上,你能很明显看出来打工仔转身成为恶老板的过程。

上班的时候:我干活了,你就得给钱!你觉得我干得不好可以辞了我,但不能不给我工资还让我干活!

回家的时候:你们每天什么事都不做,还收这么高物业费,姥姥!什么时候把事情做好了我再给钱!

知乎用户 黄大懒 发表

就一句老话:

民事不当原告,刑事不当被告。

知乎用户 琳琳 发表

预算不足还来玩人工湖是吧

1 块 8 的物业费大头拿来玩人工湖是吧

人工湖好呀,人工湖得学啊

水、电、打药、灯光维修哪一样都比地库日光灯管和电梯维保来钱快

建议街道出面先把人工湖填了,找外包清洁工清运垃圾,每家收个 500 块垃圾费用一年,剩下的交给业主自己表决


灵光一闪:填平的地面可以划成露天停车位,产权归小区全体由街道代管出租给需要的住户,产生的收益说不定能够自力维持垃圾清运

知乎用户 鲁作人 发表

看了好多回答,发现大部分人都没有房子,或者说没有套房,估计都是住的别墅。哈哈哈哈哈!物业公司不是白莲花,这种临时退出肯定是有目的的,是博弈的一种手段而已,你傻乎乎在那里一通分析,都可笑至极。房屋维修基金这么大的小区,平均一户 1 万算,3800 万以上了,光这部分产生的利息一年 80 万以上,物业每年会把这笔钱按照固定掏出来,不信可以官网上查下自己小区。我之前一个卖掉的小区为例,700 户左右,10 年被掏出去 100 多万。后面被业委会赶走,马上起诉业主,准赢,业主不交钱是不可能的。自己不懂的都查下上市物业公司,利润有多高。物业公司把自己员工当傻子整,让他们冲前头和业主闹,自己老板躲后面偷笑。

知乎用户 秦风​​ 发表

物业费、业委会自治这种模式纯属过家家搞笑。

现在还是新房多问题少,等以后新增人口少了、房龄普遍上去了,这套玩法就完全玩不下去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里边问题多了。

参与物业的各方至少包括:业主,租客,业委会,街道办居委会,住建局,物业。

产权不清楚,法律不健全,行政命令一大堆。

法律在这里就是个葫芦僧。

知乎用户 据说他姓 feng 发表

一平方 1.8 都不交??????那是业主有点过分了。

我们这里是一平 4.9。。。。。。。。33 层,一层 6 户,9 栋楼。。。。

粗略算了一下,我就算按 80 平建筑来计算,4.9 x 80 x 6 x 9 x 33 = 69w 8544 元

这笔钱究竟怎么花?是否业主才赚税前 1w 多,但物业给自己开 3w 一个月工资?你不说清楚,我不说完全站在业主这边,但至少责任各打 50 大板。

有句话说得好,一旦在物价上贴上税收,容易唤醒纳税人的意识。物业费,就是这样一笔实打实的 “看得见的税收”。

知乎用户 硅谷码农 发表

国内一直说国外地税高,hoa 高,持有成本高。国内房子虽然贵,但是买好就不用花钱了。其实都是经济上行期的美。都是房子大开发房子新的短期错觉。

很简单的道理,学校的钱谁出,门口的路绿化谁维护,房子漏水怎么修。这些都很贵的。有多贵,按国外标准,2-3% 的成本,就是 1000 万的房子要 30 万一年,300 万的房子要 9 万一年。比房租还贵。不搞也行,就是房子 10 多年就变成老破小,跌的价格比维护成本高多了。

所以国内租房子很划算的,就是你交的房租比维护房子还便宜。

知乎用户 安妮斯朵拉​ 发表

不过生气归生气,很多事确实没办法。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美国 3 亿人口占世界人口 4%。

然而关押了全世界 25% 的囚犯,卖血占 50%,消耗的毒品 60%。

就这依然有润人。

以下是原答案

物业费 1200 万,居民 3800 户。大约一半不缴物业费。

平均一下,这些不缴物业的节约了 7000 元。

杭州的房价一套最少 300 万。没有物业,遍地垃圾,化粪池坏了没人管,电力设施老化维修慢,房价掉个 10% 很正常吧。

平均一家损失 30 万。

为了鼠目寸光的一半业主每家节省 7000,全体业主每家损失 300000。

知乎用户 鄂豫皖复汉军 发表

高房价时代以前,城市的居民小区,也就是现在的 “老旧小区”,也都没有物业公司,怎么一直什么问题都没有?

知乎用户 勇闯异世界二号 发表

这就是我曾经说过的,网上的人们非常喜欢讨论特朗普和拜登谁好,民主堂和共和堂哪个更傻,支不支持打爆米英鬼畜,国家大政方针,但是却对近在咫尺发生的事情毫不了解,他们对于本市学区如何划分、小区如何治理、本街道今年扶贫专项资金如何分配、本街道今年帮助创业名额如何获得,完全没有最基本的认知。虽然他们往往自诩为懂政治的人,但实际上他们对政治的了解根本比不上任何一个为孩子的小学入学名额钻研得焦头烂额的宝妈。他们的政治显然是无根之木,空中楼阁,毫无疑问是一个空洞的麻醉剂。

首先可以从最基础的小区业委会管理说起,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是否有一个良好的业委会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例如业委会直接决定了对小区物业公司的选聘、管理,也决定了每年物业费要收多少、怎么收,还包括对小区的维修基金进行管理。任何稍有社会经验的人都能发现,有的小区业委会选得好,运行高效公开透明,往往物业费的拖欠率也就比较低,物业公司会更加尽职负责,对小区绿化环境和修缮都更加到位。甚至包括在烂尾楼的处理中,知乎上有很多律师都指出如果业委会选出了负责、尽职的代表,并且业主团结一致,那么往往更有利于烂尾楼的事后处理,而有的地方业委会搞得一团乱,居民不团结整天互相挖坑捣乱,开发商收买业主潜伏在业主群里通风报信,往往就会导致烂尾楼处置失败。

对于楼龄较长的住宅来说,维修基金是一个更重要的项目,虽然你买的房子有 70 年产权,但是楼龄超过 10、20 年,房子的顶层必然严重漏水,外立面往往破损严重,这些都需要使用维修基金进行修缮。还有小区的电梯,使用寿命往往也就十几年左右,超过就理论上得换新电梯了,换电梯是一比巨额开支,掏空维修基金还不够,还需要每一家住户都补出一部分钱,那么业委会如何决定小区是否要换新电梯,决定采购哪一家公司的电梯,如何动用维修基金以及如何让全体住户同意出钱,这就是一个大问题。

那么现在的实际情况又是怎么样呢?大家都可以发现,很多新世纪 0 几年左右新建的住宅,在二十年后的现在已经和鬼屋没有什么区别,外立面残破不堪,电梯摇摇欲坠也始终不见换新,楼道里贴满小广告,小区绿化杂草丛生。

究其原因,往往是因为人们对小区的公共治理漠不关心,觉得出了自己的家门以外,楼道、花坛、电梯等等怎么样了都和自己无关,他们对于自己所属的社区没有任何归属感,他们也觉得自己的意见从来没有也必然不会得到尊重和听取,他们从来没有参与过集体的民主决策,最终导致普遍的社区治理失败,而最直观的反映在了物业费交费率的低下,正是因为人们认为小区不是在为自己治理、不是在为自己服务,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因此他们不交物业费、不愿意动用维修基金、不愿意出钱换电梯,宁可自己居住的楼房变成鬼楼。

任何稍有一点远见的人都能看出,你现在买的新房,理论上是 70 年产权,刚交房的时候一切看上去都光鲜亮丽,但实际上若没有良好的小区治理,现在那些崭新的小区游泳池、健身房、绿化会以肉眼可见的光速变得破败不堪,仅仅二三十年以后你花几十万几百万买的房子,其实际价值就可以归零了。

现在有远见卓识的人看到了这一切,之所以呼吁要完善社区的治理模式,正是因为他们绑定了自己购买的 70 年产权,而不希望自己的房产价值迅速归零。他们也看到在一些地方,通过良好的治理,有的公寓住宅楼即是经过 40 年,50 年的历史,仍然能够维护得和崭新的几乎一样。

那么是谁在反对这一切?我们发现当有人称赞一些地区的小区维护得很好,即使经过 50 年历史也和新的一样,建议学习他们的治理模式的时候,往往会有人跳出来激烈反对,言必称日本的房产持有成本过高,一年要交太多维修费房产税,因为更好的社区治理就是意味着更高的持有成本,小区物业费不能再拖欠、还需要交高额的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甚至还需要交房产税。在这个群体看来,我国的一大优势就是房产的持有成本很低,可以不交物业费,没有房产税,在很多地方可以看到这个群体嘲讽外国的房产税,在我国计划推行房产税的问题下也可以看到这个群体的激烈反对。

同时我们可以发现,这个反对群体往往属于基层的街道工作人员,我从他们的知乎发言可以看出,他们平时的工作接触对象主要就是基层小区物业、居委会、业委会等等。在这其中他们最为仇恨业委会这类基层治理组织,他们都认为业委会都是一群牛鬼蛇神,应该彻底废除,把权力全部集中到他们自己的手上。

如果再加上这些基层人员根本不在本地的小区居住,因此也就不具备 “身土不二” 的属性,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维护小区基本环境的工作实际上是困难重重,首先是不同治理组织之间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例如业委会想要推进小区换电梯,而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则只可能是跟着上级发文走,例如今年要创建文明城市等繁多工作,因此申请换电梯完全是在给他们添麻烦的,基层人员只会觉得业委会想了个办法要敛财了。那么什么时候有可能换了呢?那就是只有等到区里面某日发了个文件,推进全区老旧电梯换新,那么这项工作突然就开始推进了,那么显然对于一个大城市无数的楼盘来说,每个楼盘建成时间楼龄不一样,如果今年不符合文件资格的楼盘,就得等不知道猴年马月会出现的下一轮改造了。这就是这种结构性矛盾下必然出现的结果,对楼盘进行及时的维护的可能性是基本不存在的,只可能是大多数小区房产的实际价值随时间逐步归零。

知乎用户 指尖奶茶 发表

我们物业顶着 30% 的物业费收缴率还不肯走呢

知乎用户 老板看大海 发表

房地产就是庞氏骗局,尤其是二线城市一线城市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业主把阳台洗衣服的废水使用水管排泄到小区的人工湖里面”,很普遍啊,

知乎用户 到此为止 发表

据我现实中了解到的,物业费这东西,是最接近抢劫的一种收费。

打个比喻:每个月收你 500 块,一年收你 6000 块,一年之中,只在你门前打扫几次卫生。

然后对方还觉得自己服务极其到位,这个价格还收低了,说别的物业公司有一年收 12000 的。时间久了,他们连这几次打扫卫生都敷衍了事,时间更久了,小区的各种公共设施直接摆烂不管了。

知乎用户 kawasaki 发表

东大的高层住宅小区是一个四不像产物,这种需要物业高度参与管理公共区域的一栋楼住几十户乃至上百户人的楼房,应该叫 “公寓” 才对。

另外物业费随着楼房老化应该逐年提高才对,否则无法提供各种修缮服务。但这样一来东大的房子似乎更像是一种 “消费品”,而非是 “投资”,这和当初宣传的人人应该买房的理由不一样了啊,怎么办呢

知乎用户 孤思 发表

物业亏损了多少,要都交了,那它得赚多少?

现在地产公司的优质资产就是它旗下的物业,你想想,你愿意交物业费么

知乎用户 任公子​ 发表

南方系做个一个调查,中国所有小区的物业正常周期是 7 年。

七年之后物业公司的服务就会下降,小区租户渐渐增多,更加恶性。

这就是个死结。

据说某小区业委会自己管,还有盈余。

未来就是这个方向,欧美也是。

但是 hoa 的转职业化也会变成一种霸权。

总体来讲就是一种基层治理难题。

靠 AI 吧,可预见的将来,以我的水平,个人想象不到如何解决得更好。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你如果真正想解决,那就是四年业主公投选一个物业公司,然后每年年底要过下一年物业公司的预算并做当年的决算,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物业公司报表,物业公司总经理定期接受业主代表质询。

民主嘛,对吧。搞不起来的小区就被淘汰好了。

知乎用户 车行 发表

新建小区前五年除了垃圾清运,几乎不需要物业。

五年后各种维修物业能做的实际只是中介

再后十五年维护保养物业也做不了特别是电梯防火等特种设备

所以物业是什么呢?相当于你花钱请了个中介

知乎用户 男科博士白衣极客​ 发表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其实也玩明白了,故意在政策上打压物业,让老小区社区居住体验崩坏掉,有助于卖新房。。

前段时间某市还推出物业大降费活动,逼迫很多已清盘的高物业费次新小区降费,本来这些小区入住率、缴费率就低,再来个强制降费,物业直接就崩了。这下和新盘的差距一下子就出来了。

知乎用户 常盤貴子 发表

主要就是中国这些商业小区居民大都是以机械连结而非有机连结的形式存在,也就是大部分人仅限于 “住在一起” 而非自发地形成群体认同,这种情况下当然会出现不交物业费却没有后果的问题。

物业服务是没有排他性的公共产品而私人物品,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出现集体搭便车、指望别人交物业费自己免费享受物业服务的现象,无法通过机制设计将愿意缴费和不愿意缴费的人区分开来。而且,物业不是政府,没有强制力进行选择激励,即无法强制惩罚那些不交物业费的家庭来迫使他们交物业费。这就陷入一种囚徒困境中,理论上所有人选择的占优战略均衡是每个人都不缴费,避免我缴费别人不缴费于是我吃亏的问题。

那么只能依靠社区的自觉,换句话说,必须要靠小区里面那些积极分子对不交物业费的人进行惩罚。在博弈论中,如果社会规范本身包括不履行惩罚责任的人也应该受到惩罚,每个人既有合作的积极性,又有惩罚违规者的积极性,这个社会规范就是一个精炼纳什均衡,可以自行实现。

但是,让每个人有交物业费的积极性和惩罚不交物业费的积极性是很难的,这是一个二阶囚徒困境问题:社区第三方(即其他业主)惩罚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是缺乏利益作为驱动力的,因为在短时间内这些业主不会因为少数人不交物业费而受到物业服务质量下降的影响,而且惩罚他们说不定还会给自己结仇,也消耗自己的时间成本,因此他们缺乏利益动力去提高物业费缴纳率。解决这个问题高度依赖社会规范,也就是社区里面存在一种社会规范,当有人违背的时候,别人可以站出来抵制。但是在现在这些小区,这种社会规范很难看到,人与人之间接触太少,根本无法形成集体认同,那又有什么人愿意出来担任这样的秩序维护者?

于是,通过演化博弈突破囚徒困境最重要的 tit for tat(针锋相对 / 一报还一报,艾克斯罗德实验)策略就无法被履行,因为参与博弈的合作者无法报复那些不参与合作的人,人家可以继续搭便车不合作(不交物业费)。久而久之,那些一开始愿意交钱的人会觉得自己很亏,他们很可能也会选择不交,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水平下降(或者物业费提高),这下一直愿意交的人也觉得自己交的很亏了,结果物业无法经营小区,不得不退出小区服务市场。这就是小区物业崩溃的主要原因,这一点在新闻中明确说了。

根据小区公众号公布的信息,去年,业委会在对物业服务抽查和巡查中,发现车库乱停车、客服回复处理无执行力、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一直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业委会对物业处罚 1 万元;今年,因卫生问题未达标、物业人员配置不到位以及物业因拖欠外包保洁、保安工资导致小区出现大面积保洁、保安罢工等行为,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业委会又相继给物业开出罚单。
而人员配置不到位、客服回复处理无执行力等问题,或与物业费收缴率长期偏低不无关系。 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将近 3800 户,主动缴纳物业费的只有几百户,一些住户需要时不时催一下才会缴,还有不少住户哪怕催了也不缴。
有知情人士透露,该小区近年来的物业费收缴率不到 50%。
在《退出告知函》里,该物业坦言:“因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持续处于过低水平,加之运营成本刚性上涨,虽经我司多方努力、竭力维持,项目仍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因为亏损,预算压缩、人手精简就变得不可避免,由此带来绿化养护频次降低、保洁人员减少,安保巡逻稀疏等问题。记者在小区现场看到,入口处的人工湖区域杂草和芦苇丛生,园区内不少区域露天堆放着各种垃圾。
服务质量的下滑,又进一步激化业主不满,形成恶性循环。最终,该物业选择止损离场。

除了缺少社区规范对不交物业费的惩罚导致太多都搭便车陷入囚徒困境,太多搭便车的人的内在逻辑也是相信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好以后是不需要花钱维护的,因此对交钱这一块非常排斥,只要扫好门前雪就行了,维护不需要成本!。

知乎用户 暖暖​ 发表

这事儿看着是钱的事,其实是人心的事,最后还得回到法上说事。​

杭州临平有一小区,物业公司近来不干了,径直给业主们发了一份《退出告知函》​

通告中明确表明,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起,物业正式撤离,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怎么回事?物业称自身亏损严重,因为截至今年 10 月,业主们所欠的物业费累计已超过 1200 万了​

这个数字一出来,所有人都惊了。​

一个小区竟会欠下如此多物业费,听来着实令人感到诧异​

此小区规模较大,约有 3800 户居民,是个拥有上万人口的大型社区​

高层住宅,一个月每平米一块八的物业费,其实不算贵​

可就是这笔钱,收不上来。​

物业工作人员称,在这 3800 多户当中,能够主动交钱的仅有几百户​

多数人得催促才会提交,催一次提交一次;还有不少人,即便催了也不提交​

据有人知情透露,这个小区这些年来的物业费收缴率连 50% 都不到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做了所有的工作,却仅仅能获取不到一半的钱​

长此以往,换谁都得黄。​

物业公司也曾想过办法,然而却收不到钱,最直接的便是削减开支​

亏本买卖没人做,这是最简单的商业逻辑。​

于是,预算一砍再砍,人手一减再减。​

小区本应保障的环境与秩序,便逐渐难以为继了

业主们多有不满,抱怨之声渐起

他们的理由颇为直接:垃圾桶满了却无人倾倒;报修某样东西,十天半月都没人来处理;保安如同摆设一般,而且客服的态度也不佳​

甚至由于物业未给外包公司发放工资,保洁与保安都集体罢工,致使整个小区陷入混乱​

业主认为自己未获取应得服务,凭什么得交钱​

这就形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循环。​

若物业收不到费用,服务品质便下滑;而业主由于服务质量欠佳,就愈发不愿缴费​

如今呈现的结果便是这般,物业全然不再过问,遗留下诸多烂摊子​

从业主的视角来看,服务欠佳便拒交物业费,这件事究竟合不合理​

从情感角度而言,许多人会认为能够理解:花钱去购买服务,倘若服务未达到要求,那我肯定是可以不付钱的​

但法律不完全是讲感情的。​

你与物业公司处于的是如同物业服务合同所界定的那种关系​

一旦你收了房并签了字,此合同关系便已然成立​

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此乃最基本之合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履行合同,按时缴纳物业费

若你觉得物业服务存在问题,那么这便属于物业公司违约之事​

若物业出现违约情况,切勿采用 “拒交费用” 这般自行设法应对的方式​

法律给了你别的途径。​

你能够收集证据,诸如小区环境脏乱的照片、报修无人回应的通话记录这类的​

接下来去联系业主委员会,让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若物业不进行整改,业主大会可做出决议,将这家物业公司辞退,而后寻觅新的物业公司

你还可去法院提起诉讼,让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诸如赔偿损失,甚至还可要求降低物业费​

依据服务质量的折扣状况,法院或许会裁定你少缴纳些许费用​

然而关键之处在于,此事需由法院来裁定,并非由你个人独自决断​

没等法院作出判决,你自己就不缴纳费用,从法律层面而言,理亏的是你​

物业公司完全能够去法院状告你,要求你支付欠款以及违约金​

若法院判定你败诉,你需偿还所欠之款,且得缴纳一笔额外的违约金​

若判决生效后你仍不还钱,那么后果将会更为严重​

法院会对你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并且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人们俗称的 “老赖”

届时乘坐飞机、搭乘高铁、进行高消费,乃至子女上学都会受到影响​

因此将服务不佳作为借口而直接不缴纳物业费,在法律层面是行不通的​

那再谈谈物业公司,难道他们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吗​

当然不是。​

拿到钱财,便需提供与费用相匹配的服务,此乃合同之关键所在​

若服务确有重大问题,致使业主基本生活均受影响,那么物业公司便是明显违约之方​

然而物业公司也存在自身的困扰,长期亏损数额巨大,这真的会致使任何市场主体都无法持续维持下去​

不过法律也有规定,即便业主欠费,物业公司也不可采取过激手段,诸如停供电、供水、供热这类方式来催缴物业费,此乃明令禁止之事​

截至目前的状况,业主与物业双方都没有获得好处​

物业公司亏损达上千万,无奈撤离;小区失去物业后,处于无人管理之态,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以及设施维护均会出现问题,最终受影响的是全体业主的居住品质与房产价值​

这是一种典型的双方皆无益处的状况,乃因沟通欠佳、程序有失妥当所引发的恶性循环​

它向所有小区提示:业主与物业并非生来对立,而是利益一致的群体​

小区环境若要愈发优良,需双方均遵循契约,依规定行事,遇问题经正常途径沟通解决​

业主不可将个人感受当作法律,随意不缴纳费用;物业也不能因成本问题毫无底线地降低服务标准​

不然到最后便会如同这个小区一般,彼此各行其道,双方均无益处,

参考法律文献及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2018 年修订)**​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司法解释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具体指导,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认定。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这个其实想细了很有意思。

最前面那个回答里,

那个说:不要付钱,等对方起诉,万一对方不起诉就赚到了的领导,不是少数。

那么,这种逻辑是怎么在东大盛行起来的呢?

或者说,我再扩展一下,

你的老板,难道没有这么想过吗?

让你加班,不给加班费,等你劳动仲裁,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去劳动仲裁的,包赚……

那么,为什么绝大多数人不会去仲裁呢?

你仲裁过就知道了,因为并不一定能赚钱,维权成本太高了。

为什么维权成本那么高?

我要说一个爆论。

因为,在社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售价里面,利润空间太低,没有给维权成本留任何空间。

所以很多时候你会发现,不维权,等于吃亏,维权,亏不吃了,但没苦硬吃。

两头都讨不到好。

生活里这种现象太多了……

换言之,从另一个角度看,

企业利润空间太低了,根本赔不起让维权人士可以有利润的赔偿款……

知乎用户 阿白 发表

业主视角:物业明明服务差,依然 “难撼动”,想换掉物业难如登天。

物业视角:我什么都做好了,就是有人不交物业费,想收到钱难如登天。

本质就是 “治理失灵 “。这种业主制社区是从单位制断裂后,直接嫁接西方产权制城市模式,但配套法制、组织、自治能力没跟上。所以形成:假自治,其实是真空。

没有真正的自治组织(业委会多数没有,少数形同虚设),没有有效制衡体系,只有双方互相内耗。

现在双方都可以 “躺着不动”,而且躺着比行动成本低。制度本身不是解决问题,而是稳定压倒一切,鼓励 “不作为”,所以冲突长期化、僵局化。

知乎用户 三味小狗 发表

物业费就是合法外衣下的强迫交易,只有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公摊面积,要收百分百的管理费,水电气费都是业主自己给钱。

其实不交物业费是在变相为物业攒钱,业主不交钱,物业可以名正言顺的降低服务支出,到了年底一次性起诉收回,收回来的钱,物业可不会用来弥补服务,只会作为利润留下来,所以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其实是物业的帮凶。如果真的对物业不满,应该把精力放在团结业主,集中力量淘汰物业上。

物业是赚钱的,有的一旦把维保基金用完了,加上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什么油水了,否侧亏钱也不轻易退出。

知乎用户 泰菲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这年头还有跟物业公司共情的?

我们小区,今年新换了物业公司。物业费直接从 1.2 每平涨到了 1.9 每平。涨幅超过 50%。

我只能说,杭州这个小区的业主干得漂亮。

年年抢钱抢习惯了,今年抢不到了,就哭着说自己亏了是吧?

知乎用户 苦老师 发表

我居然对这个事一点都不意外。

因为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一直严重落后于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的。尤其是房地产突飞猛进的时候,这玩意甚至直接搁置了。

最要命的就是税收系统,甚至说中国当前绝大部分问题都和税收系统及其畸形有关。因为走直接税不至于搞成现在这样,走直接税老百姓能够意识到社会运行需要成本,这个成本是自己支付的,自己也有权询问这个成本咋花的、值不值。

但很不幸,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最后走的是房地产模式的快乐税收。

难绷。

知乎用户 四白 发表

无解的问题。

恶性循环一旦开始,最终的结果一定是鸡飞蛋打无人幸免。

收缴率低于 50%,除非政府补贴托底,否则不会有大善人物业公司接手。

小区环境会更差。

这还是小事,十五年以上的小区了,管线老化才是最大的问题。

电梯应该不用怎么担心,国家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这个小区建成 15 年,电梯大概率超过了 15 年,符合要求,当地住建部门会负责推动相关更新改造。

至于其他,小区业主们自求多福吧。

——

我现在想知道业委会在整个事件中做了些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对物业公司罚款,除此之外呢?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有没有进行过沟通?如果业委会屁股一边歪,那就真是自作自受了。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因为正经途径解决不了问题呗

业主有问题物业不解决,那就是没办法

但业主如果因为物业不解决问题不交物业费,物业其实也没办法

所以有相当多的小区就会在这种情况下陷入死亡螺旋

知乎用户 乖乖七七 发表

物业先把各种广告费用公示一下。

然后停车费用公示一下。

再把各种进驻费用公示一下。

嗯,再把各种支出公示一下。

各种该有的服务做到了多少。

你只要做好了物业费,没几个人不会不交吧?

我记得有一些小区自己选的内部管理业委会替代物业公司,不仅管理的风生水起,年底甚至还有大几十万广告结余,分红给业主来着。

知乎用户 蜀山三叔 发表

没啥可看的,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现象。

物业,本质上就是业主请来的佣人,为业主们服务的。

是一种雇用关系

就好比,你是老板对方是打工者,或者你是主人对方是保姆。

现在物业嫌钱少了,或者你做为老板不给人开工资,那他自然会不干走人了。

当然,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肯定签订有合同,按合同办就没有任何毛病。

甲方会违约,乙方也会违约。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不再履行合同都很正常,甚至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知乎用户 神也累了 发表

宁当被告不当原告的含金量还在提升。维权成本太高导致进一步的道德滑坡。按我说中国每年这么多大学生无处就业,不如把法院的一部分工作公司化运作,招一堆大学生去协助处理各种民事纠纷案件,毕竟以我国的人口基数,指望法院实在是进度太慢了。

知乎用户 富瑞德睦​ 发表

很多人以为 “楼房只要买了、住着、交物业费,就能一直好好用下去。” 错得离谱。真正的问题还没开始。

我先说结论吧,没有政策下场干预,只靠市场化,让 “业主自治”,**大型公寓的宿命只有三个阶段:——岁月静好,20 年坏掉,40 年烂掉。**一个新建公寓,前 15-20 年是蜜月期,整体比较省心。20 年以后,维修需求开始排队出现,电梯,外墙,防水与保温,管道系统,电路系统,消防,都会迎来设计寿命,维护费用大涨一波。30-45 年以后,正式迎来大修阶段。而且这时,楼内业主结构已经彻底变了(整体阶层下移),同时会叠加整个社会经济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改善性维修需求。

我给大家说个前车之鉴,德国。

我在德国投资了不少公寓。可能有人迷信,觉得德国人收入高,公寓建设发展早,法律产权保护又完善,物业管理这块就会解决的很好。没用的,这么多年,德国物业里狗屁倒灶的事情我经历太多了。因为损失实在太大,我索性考了张德国物业管理专业执照(Zertifizierter Verwalter IHK gemäß § 26a WEG),自己撸袖子下场斗天斗地。

德国也是经历过几次公寓物业管理危机的。

德国在二战后,50 年代左右从废墟中重新开始建设,为了应对住房紧缺,修建了大量公寓楼盘。那时候解决住房是第一要务。所以物业法更多关注的是产权这部分。对于物业管理这块,法律没有很清晰的规定。好在战后那代德国人能吃苦,经济发展快,人工便宜,加上新房子问题少,所以这些问题都被掩盖了。
直到 20 年后,也就是 70 年代,公寓维修扯皮的问题开始大量爆发,迫使德国在 1973 年颁布了比较务实的德国公寓法修正版本。对于物业管理,尤其是对于业主大会的组成与投票权,物业管理人的职责权限,欠费业主的处理流程,有了成文的法条,具备了可执行的基础。在此之前很多事情需要民法或法院解释。换句话说,从 1973 年开始,德国就有明确的法条可以参考执行了,如果个别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业主大会可以依法申请拍卖欠费业主的房子。我想这个可能会吓很多中国人一跳。不光银行可以拍卖你房子。一旦欠物业费,你的邻居们就可以合谋,拍卖你房子。但是设身处地想,不就只能这么解决么?好在那时候德国正是经济黄金期,房地产泡沫,银行房贷利率高到 15%,老百姓和银行都不缺钱,房价也高涨。所以这次危机也算糊弄过去了。

下一波的危机,出现在又 20 多年后的 2000 年初,那时候德国人口老龄化,房地产比较低迷。这一波维修来临时,问题不再是个别业主不交钱了,而变成了业主之间扯皮,无法通过决议,大量一时半会死不了人的损坏,普遍都搁置着。所以德国物业法在 2007 年进行了一个次大修改,这次主要降低了业主大会决议通过的门槛。将以前很多决议要求的一致通过,改为了 “多数通过”。同时放宽了物业管理人的财务权限。算是一次改良与补救吧。

之后世界就进入了经济危机和疫情时代。我不得不说,德国在这个领域又做了件 “雷声大雨点小” 的事情,为了推动建筑物节能环保,以公寓法作为抓手,对公寓相关的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基本原则就是,政治导向,强迫业主大会对公寓进行节能改造。但是德国不管是补贴力度,还是人工成本,其实都不再支持社会推动这样的大规模能源改建了。所以现在造成了非常大的问题。新法之下,大量老公寓,其实都有点违规违法。但是又法不责众。老百姓承担了大量的转型成本,但谁最听政府的话,先花钱改造走在前面,谁先傻逼。所以德国的很多公寓,就在人力成本,能源危机,住房短缺,房贷利率等因素的来回拉扯下,卡在一个不死不活,能苟就苟的状态里,不知道未来怎么样。


然后来说说我对中国物业的预测。
1. 中国城市化 + 基建全面启动,大概是从 2003 年开始。最早这一批楼,开始到了出问题的时候,近期这种新闻和事情会越来越多的。

2. 历史最大规模的 “房地产 + 基建刺激”,是从 2008 年开始的。所以物业问题会集中在 2030 年之后开始大量爆发。

3. 以现行的制度,单位楼好一些。商品楼想长期维持高品质物业,没可能的。自救的办法,就是解放思想,不要把房子当能住一辈子的东西,就是个消费品 + 理财产品。手机要换,车要换,房也要换,住 15 年左右就要置换了。

4. 制度上,可能会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的机制,将欠物业费,引入个人破产制度和房产拍卖中来。但是现在房地产低迷,像是德国 70 年代和 2000 年初问题叠加的情况。我对该政策的普适性不乐观,估计只能拯救地角比较好的小区。
5. 更大的可能性,还是发挥咱们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房产税代替物业费。由政府出面进行如外墙,防水等核心重要建筑部件的强制维护。由市政公司承担主要水电暖网的维护。剩下的,其实也无伤大雅。最差不过垃圾多点,绿化少点,搬不走,就关起门窗凑合过呗。苟到机器人出来,就是另一套玩法了。

知乎用户 武川城外​ 发表

想到商业和法律两个角度。

商业上,我合理猜测,因为至今为止我国纯商业治理还是个新鲜到大多数人应该都没体验过的玩意,许多人对社会运行的成本可以说是完全没概念。尤其是新高层住宅铺开也就不过十多年,第一批高楼正在变老,很多问题刚爆发出来,怎么和这些人解释,涨价是合乎经济学规律的,而不是杀熟 / 黑心 / 商业腐败?

而在商业之上,很多问题与其说是法律问题,不如说是公共管理或者治理问题。比如,在地下车库里公共区域乱停车,物业怎么解决呢?拖车的依据有哪些?就算是根据物业合同里可能存在的条款,物业代表公共利益拖走了车,这个时候被拖车车主要是闹一下,我猜还得是物业吃瘪吧?假如是个人车位停了别人的车,这事可以直接视作他人对个人物权的侵犯,理论上应该直接报警。但帽子叔叔一般会管么?然后找物业就会回到上面的问题,咋管?

从观察到的实际现象来看,大权威已经无力包管一切了,有些事情不得不放开或者交给看不见的手,但交权还不是很彻底。原因是复杂的,一部分是有人不愿意交,有一部分是有被管理者不希望管理者交。造成的结果,就是在一团混乱的权利关系之中,事情拧成死结。怎么办?参考欧美经验,有钱的搬走,没钱的耗着,好生活是需要支付成本的。公地悲剧问题倒不是没有解,就是对某些人来说不怎么好看罢了。

知乎用户 黑白年代 发表

我也不想交,但是不交他们停我电梯卡

知乎用户 长安失败者 发表

笑死 还以为怎么回事呢 一看到业委会就绷不住了,这不就是很多小区遇到的问题。

小区面积大住户多 但住户杂 里面有很多人不交物业费,业委会看准机会找小区里面一些不交物业费的老皮换物业。换物业的过程中业委会大概率通过煽动业务不交物业费等手段逼迫原物业离开,于是不交物业费的人越来越多。 换了物业那些老皮依然不交物业费,因为业委会靠那些基本盘才能坐稳位置 于是也管不了那些人。小区继续恶化搞不下去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现在很多所谓的维权律师 所谓的物管大 v 动不动就是鼓动业主建立业委会 鼓动业主不交物业费,人家靠这个玩意儿吃饭 光跟原物业打官司一年保底能拿 20w 的律师费 这钱都是从公共收益里面出的 业委会啥都不用出输赢都是不亏。

知乎用户 居叔​ 发表

“我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起,正式停止对小区的物业服务,并完成人员撤场。”

最近,杭州某小区的业主们收到这样一份《退出告知函》,瞬间在物业圈里炸开了锅。为啥?就因为这封告知函里,物业公司白纸黑字地写着:截至今年 10 月,小区业主们累计拖欠的物业费,竟然高达 1200 多万元

好家伙,1200 万!这个数字一出来,不少网友的第一反应是:“物业不是一直被认为利润挺高的吗?怎么还能被欠费欠到干不下去?”

01、一个大型社区的困局:欠费如山,服务 “缩水”

咱们先来看看这个小区的基本情况。这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型社区,早在 2010 年左右就交付了。

总建筑面积超过 51 万平方米,由 32 幢高层住宅和 1 幢单身公寓组成,算下来有将近 3800 户人家,常住人口超过一万人,规模相当可观。

2021 年,一家总部在上海的上市品牌物业公司,在当时的物业选聘中胜出,风风光光地入驻了小区。

当时高层住宅的物业费定价是 1.8 元 /㎡/ 月,在同类小区里算是中规中矩。

刚进来的时候,物业和业主也曾有过一段 “蜜月期”。

新物业针对前物业留下的各种 “烂摊子”,确实下了一番功夫整改。比如小区入口处那个人工湖,以前疏于打理,湖里垃圾堆积,水质发臭,甚至还有临湖住户把阳台洗衣机的污水直接排进去。

新物业进场后,一番治理,湖水重新变得清澈,当时赢得了不少业主的点赞。

02、服务滑坡与缴费率暴跌的恶性循环

可惜,好景不长。近两年来,业主们的抱怨声开始越来越大。

根据小区公众号公布的信息,业委会在多次抽查和巡查中,发现了不少问题:车库乱停车现象屡禁不止、物业客服对业主报修回复拖拉、执行不力、园区卫生也时常出现脏乱差的情况。

因为这些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业委会去年对物业开出了 1 万元的罚单。

到了今年,矛盾更是集中爆发。

先是卫生状况持续不达标,接着是物业人员配置明显不足,最严重的是,物业因为拖欠外包的保洁、保安工资,导致小区一度出现大面积的保洁、保安罢工,严重影响了业主们的正常生活。为此,业委会又接连开出了罚单。

那么,为什么一家品牌物业的服务会下滑得如此厉害?

一位物业工作人员道出了背后的辛酸:小区近 3800 户,平时主动来缴物业费的只有几百户,一部分需要三催四请才肯缴,还有相当一部分,任凭你怎么催,就是一分不缴。

有知情人士透露,这个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近年来连 50% 都不到

在《退出告知函》里,物业公司也坦承:“因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持续处于过低水平,加之运营成本刚性上涨,虽经我司多方努力、竭力维持,项目仍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这个逻辑其实很简单:**收不上来钱,公司就亏损;一亏损,就只能压缩预算、精简人手。**随之而来的,就是绿化养护次数变少了,保洁阿姨见不着了,保安巡逻的密度也降低了。

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就看到,曾经被治理清澈的人工湖区域,如今又是杂草和芦苇丛生;园区里不少角落,都露天堆放着各类垃圾,显得有些破败。

服务的下滑,进一步加剧了业主的不满,更多的业主选择用拒缴物业费来抗议。

这就陷入了一个 “收费率低→服务差→更不愿缴费→服务更差” 的恶性循环。最终,物业公司选择 “及时止损”,抽身离场。

03、物业撤场并非孤例,但这次情况更棘手

其实,物业公司主动撤场的事情,在杭州之前也发生过,但情况各有不同。

比如去年上半年,萧山的华瑞晴庐小区也出现过物业 “撂挑子”,但那主要是由其他矛盾引发的,跟物业费收缴率关系不大。

再比如去年底,杭州宸瀚里小区,它的前期物业因为开发商欠了 400 多万,业主又因房屋质量问题迁怒物业而拒缴费,导致交付才一年多的新小区,物业就撤场了。

但那个小区后来引入了荣安物业进行临时托管,托管期间,物业费收缴率奇迹般地从不到 5% 飙升到 75%。

为啥?因为新物业用行动赢得了业主的信任。而且宸瀚里是次新小区,物业费加能耗费一共 3.2 元 /㎡/ 月,只要业主愿意缴费,盈利是有希望的。

相比之下,咱们现在说的这个杭州小区,情况就棘手多了。

首先,它是个交付了十多年的老小区,早已过了开发商的质保期。很多公共设施设备,比如电梯、水泵、监控系统等等,都已经开始老化,后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修和升级改造。

这对于任何接盘的物业公司来说,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其次,它的物业费标准相对较低,1.8 元 /㎡/ 月的价格,在如今的人力、物料成本下,利润空间本身就被压缩得很薄。

如果收缴率再上不去,那基本就是稳赔不赚的买卖。

所以,对于追求利润和品牌形象的大牌物业公司而言,这样的小区吸引力不大;而其他有意向的物业公司,也会被那低得吓人的历史收缴率 “劝退”,不敢轻易接手这个 “烫手山芋”。

04、物业利润真的那么高吗?算一笔明白账

看到这里,可能还是有网友会疑惑:物业费听着是按月收,体量这么大,利润能低到哪儿去?

这其实是个普遍的误解。物业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它的成本构成非常刚性。咱们来粗略算一笔账:

①人力成本是大头

保安、保洁、客服、工程维修、管理员,这一个庞大的团队,他们的工资、社保、吃住行,是物业支出中最重的一部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上涨,这部分成本每年都在增加。

②公共能耗支出

小区的电梯运行、楼道照明、水系循环、监控用电…… 这些公区电费,通常都是由物业公司先行垫付的,是一笔巨大的固定开销。

③设施维护费用

绿化要浇水施肥修剪,设备要日常保养检修,还有公共区域的日常耗材,这些都是真金白银。

④管理费和税费

最后剩下的,才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费和应缴的税款,这部分才是其真正的利润。

当一个小区收缴率低于 50%,就意味着物业公司是在用一半业主的钱,试图去承担为全部业主服务的成本。

这就像一家餐厅,一半客人吃了饭不给钱,这生意怎么可能做得下去?长期巨额亏损之下,服务质量断崖式下跌几乎是必然结果,最终只能选择退出。

05、出路在何方?临时托管与未来之选

那么,这个小区未来该怎么办?

根据杭州市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原物业正式退出之前,小区需要完成新物业的选聘工作。目前,好消息是,属地街道和社区已经介入,正在积极协调。

小区业委会也已经行动起来,着手准备召开业主大会,公开选聘新的 “管家”。

如果到了原物业撤场的截止日期,新物业还没能及时选定,为了保障小区的基本运转和上万居民的正常生活,相关部门会按照程序,引入一家临时物业进行托管,确保垃圾有人清、安全有人管,不至于陷入瘫痪。

这场 “欠费 1200 万,物业被逼退场” 的风波,说到底是一个 “双输” 的局面。业主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物业公司也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损伤。

它给所有小区都提了个醒:物业服务和缴费,是相辅相成、互为唇齿的关系。

业主通过合法渠道监督物业、要求提升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但同时,履行缴费义务也是保障服务能够持续的基础。

知乎用户 格物 发表

目前这个阶段,欠费这玩意,真的有点脑残。

手机话费,欠费了给你停机。

水电欠费,给你停了。

但是像路边停车费,物业费这种,不交也能继续使用。因为这是基本是人权。物业基本对这些欠费没有反制

这玩意,在公司本身没错的时候,起诉一起一个准。咱讲究人性化执法,千把块这种小额欠费,中间的过程还是挺麻烦的。收益不成正比

上面是在物业的角度。

在业主的角度,也是坑的不行。

物业费使用,未得到有效监督。基础设施损坏,物业不作为。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与物业推诿。未入住享受基础设施,也要缴纳管理费用

然后然后最坑爹一点。我是真见过,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到时候一起诉,调解,打个七八折。老老实实缴费的变成二傻子了。最差的情况也不过是该交多少交多少,又不会有罚款,最好的情况打个几折,血赚。

没错,就和你起诉公司拖欠工资一个情况。

是我我也不想交。

这玩意,真不好调节,感觉以后慢慢的大多数物业都得烂完了

知乎用户 likst 发表

万科收我五块钱的物业费照样搞得稀烂 特别是这两年 钱给它们结果服务是几乎没有的,让他们修个啥反应慢的要死。

现在的物业公司就是收不收钱都不好好干,我们是大户型两百多到三百多平的小高层,围着八百多平的别墅区那种,像我们收费算高层里面比较贵的了还是搞得差的不行,那个水池也是臭的,真的是没救了。

知乎用户 水帘花果山​ 发表

房吹们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

“你不买房是因为你穷买不起”

(潜台词:有钱人都买房,买了房就是有钱人就是成功人士)

很好的反映出房吹自以为是的心态

房产证在他们的幻想中成为了某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似乎这种 “奉献 15%首付+逐月还月供” 的自我献祭行为可以给房吹制造颅内 “跨越阶级高人一等” 的精神满足

然而我们都知道

客观现实不以房吹们的主观幻想为转移

春秋大梦也没办法一直做下去

梦醒时分只能悲哀的发现

趾高气昂的房吹们

这群 “有钱人”“跨越阶级” 的“成功人士”

实际上每个月还完贷款

已经穷的连几百块的物业费都交不起了。

知乎用户 鹰之宏图 发表

其实日本一户建才是最理想的,无须物业没有物业费,日常维护修理都是业主自己。在日本只有高档住宅楼才收物业费,这些高层豪宅坐落于市中心,只有富人会买。由于住的都是不差钱的,也不在乎那点物业支出,所以越高档的楼房反而维护的越好,日本物业大多积极负责,账目也是公开透明的,业主很信任,故而也不会出现拖欠的现象。

知乎用户 超人强 发表

物业费不透明,一年物业费几千块了,养几个保安啥的能花几块钱大头还不是被公司贪了,本身就不合理为啥要交而且买笼子本来就没钱了哪儿还有钱交物业?贷款都没钱交了

知乎用户 阿飞 发表

从法律角度解读就是广泛传播的:宁当被告,不当原告

我今年也停缴物业费了,因为这两年我因为车库被挡,单元门长达两年没有修理,负二漏水并且水一大就流进我家地下室,顺丰小哥来拿件但是被门卫挡在外面等问题不断找物业交涉,得到的答复就是实在不行你去起诉我们吧

今年开始轮到我说这句话了:你去起诉我

知乎用户 JAMESJW 发表

上海很多老房子产权是国家的,每个月只要交象征性的,几十元房租,物业费全部靠政府补贴,修缮房子也全靠政府出钱,水平还不算很差,据说发的工资水平也不低,维护 / 工资水平,还不比一些交物业费的产权房低……

知乎用户 Gaarmat 发表

物业费收不上来是第一步,然后就是螺旋下降。

依我看,必须保证物业费征收,哪怕物业公司比较差,比较垃圾,比较不做人,但那也比没有物业公司要好。很多设备一旦停了维护,那就再也说不清了,后面接手的物业公司也会找理由,说是交接期间缺乏维护导致不可逆伤害。

首先保证物业费征收,然后才是对物业公司的筛选和管理。

知乎用户 不明觉厉中 发表

我个人来说,是好事呀。

因为我自己这边的物业不管事的,物业经理还来的个会骂人,和小区里很多人吵过架。

搞卫生的阿姨楼梯里坐一会也被骂半天,气不过不干了,我就在旁边等电梯看着骂了半天,也上去劝了两句,没用。

我这边小地方,想换物业都不可能。本地大公司搞的小区,物业就是大公司下面的弄的物业公司。想换都换不掉,业委会?从来没听说过,前几个月修水管,说是地面沉降要全换了,我是直到挖机在挖了才知道。

一开始上门来签字,保安啥都没说,就说让签字,我直接就签了,也没问,当时脑子都闷的,不知道干什么。还以为是什么消防满意度调查呢。

后面才知道,贴出公告住户 80% 多同意,然后动用维修资金 90 多万来修的。

小区群里有几个人跑去政府反应和问的,照样没用。

杭州这个小区还能换物业,至少比我这是好多了。

知乎用户 Jkron​ 发表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你以为小区缺了你就不转了吗?

严选请以此为题作诗一首

知乎用户 小叶子长大了​ 发表

经常看浙江台的 1818 黄金眼就不会觉得奇怪。

网友调侃说,在杭州不理发,不健身,不整形美容等等。

很多都是充了卡过两天商家就跑路了。

对于很多受害者来说找 1818 黄金眼曝光,是在走完正常维权途径发现无果后最后的一丝希望。

讽刺的是,这种通过媒体维权很多情况下竟然会成功。

这种成功只是要回来了本该就是自己的钱,对于骗子也只是退回了不属于他的钱,对于骗子没有任何损失,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惩罚措施。

这还是媒体帮忙维权成功的情况,对于那些不了了之的受害者来说,骗子就赚麻了。

总之,对于受害者来说维权成本太高,对于施害者来说违法成本太低。

才会给 1818 黄金眼提供源源不断的素材。

知乎用户 木荣雨北 发表

我在之前就想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一个物业公司。那时候我就说,咱们这种没有经营公司水平的,开物业公司肯定只能选择一些老破小。

但老破小,不是 2006 年之前修的那种国家分配住房,那种是正儿八经的老破小,我说的老破小,就是像这个杭州小区一样,就是 2006-2015 年之间修起来的房子,这种房子因为房地产公司通过预售制度扩张的很快,同时因为各种规章制度其实并不完善,所以会有很多小小瑕疵。会在交房后 8-10 年后集中爆发。

为什么是 8-10 年以后呢?因为这个时间正是小区第一个维修维护的高峰期。

比如说,小区最重要的公共设施设备——电梯——会在 8 年以后开始进入大修周期,主要就是更换电梯的曳引轮,钢丝绳等,每一项,至少都是一两万以上。即便电梯质量非常好,曳引轮之类的不会坏,那钢丝绳作为耗材,也是必然要更换的。

这就需要动用维修资金。而且不修好,就会被特检所的勒令停止使用。一旦停止使用,那么整栋楼的业主,除了 3 层以下,所有人都会受影响。

正所谓谈钱伤感情,所以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一旦涉及到大规模维修维护,需要用钱的时候,就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冲突最大的时候。

我查了一下新闻,杭州的这个小区,叫连成国际小区,搜索这个小区的新闻,确实还挺多的。

这个小区是 21 年把之前开发商的物业公司换成现在的物业公司,这个新公司就像新闻讲的,刚入驻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挺满意的。但在 23 年,该小区进行外墙的防水修补工程,花费超过 3000 万元。

我不清楚杭州是不是按房价的 3% 来缴纳维修资金,还是像我们这个小城市一样,是按每平方 70 元缴纳维修资金。如果是像我们这来算,3000 万的维修费用,差不多就要把维修资金消耗大半了,即便是按 3% 的房价计算,这个费用也非常高。

按照新闻里的说法——经过 10 个多月时间里,大家先后开了 19 次专题议事会,最终达成了 “三方共担协议”,即开发商承诺承担 65% 的维修费用,余下的 35% 由社区负责协调从维修基金中提取,其他像空调外机拆装等费用则由业主自行承担。

即便是开发商仍然出了大头,没有把维修资金消耗大半,那大多数人家肯定也要拆空调外机,来配合外墙修复,而且因为这其实属于违建——空调外机要放空调机位里,很多人装修都会拆空调机位,比如说飘窗,所以很多空调外机就直接安装外墙,这属于违建,虽然不会被强拆,但遇到这种事,就必须配合拆除,费用还要业主付——这种事,肯定会受到很多业主的不满。

当然,这事其实和物业公司关系不大,物业公司主要就是协调,维修资金在业委会成立之前是属于城建局管的,业委会成立以后,是交业委会的。但有些业主不清楚,把开发商,把维修资金的使用等等,都算物业公司头上也正常。不过都是些小事。

但是,物业公司在这个维修维护过程,确实是有重大过错的。空调的铝合金保笼拆下来以后,这些铝合金保笼却不翼而飞了。其实就和业主群里业主讨论的一样,因为这种又大又沉的东西,不可能简单的不翼而飞,这最大的可能,还是物业公司的保安,监守自盗,毕竟没有保安首肯,铝合金保笼是不可能运出小区大门的。

因为看新闻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物业公司,应该是除了客服之外,其他部门都外包了,保洁保安都是外包的(一般工程师傅也不会外包),保安属于另外一个公司,那么即便保安出现监守自盗,物业公司也非常难查。

根据《民法典》946 条,物业公司要退出小区,需要提前 60 天公告,所以该物业公司退出其实合法。但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明显的服务质量问题,该公司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物业费的过程中——也就是打官司——丢了东西的,应该找物业公司赔偿,没有丢的,也应该要求适当减免物业费。

我个人,也非常讨厌那种喜欢把保洁保安等部门都外包出去的,物业公司对这些外包员工的控制力非常小,尤其是极限压低压榨员工工资,保安偷东西,保洁打扫为生捡到钱包,公文包不上交,都会极大的破坏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对于业主来说也是,那些把保安保洁外包出去的物业公司就不要聘请,民法典也明确有不允许物业公司把所有职能部门外包,但物业公司留个经理也是不算全部,实在太容易规避了。

这样的小区,其实如果能够涨一点物业费,其实还是可以接手的。毕竟从新闻里也看得出来,小区所在的社区,开发商,还是挺靠谱的,没有两手一摊,让物业自己想办法。

知乎用户 见相非相 发表

如果允许物业发债

并且水电气,必须在物业缴,而且物业有定价权,

就不会有物业退出的问题了。

知乎用户 iCtrl-c 发表

看到过一句话:放下个人素质,享受缺德人生。

初看觉得嗤之以鼻,后来发现简直是真理。

比如小区物业说物业费收不齐,所以服务质量不保证,一些业主说服务质量都不保证,我当然不交物业费。

他们两手一摊,就在那里混。

但他们混的代价全由守规则有素质的业主承担了,这些人老实的交物业费、买车位、交车位管理费。结果小区卫生不能保证,公共设置不维修,电梯三天两头坏,乱停的车把车库门口都堵住,哪怕你有车位,回来晚了你都不一定进得去。

这一点不夸张,我们小区之前就是这样,以前我加班晚了,到车库门口还得给物业打电话,让物业叫人把车挪开,相当无语。

我甚至见过一个大聪明,他去车库里拍了一张车牌照片,然后拿着手机在入口扫,那个闸机居然开了…… 他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开进去,停在车库里边的路上。

这就叫放下个人素质,享受缺德人生。一分钱不花,但比花钱的业主还自在,想停哪就停哪,想怎么停就怎么停。

后来小区里出了几位有魄力的业务组织起了业委会,把物业赶走换了个新物业。

新物业也有魄力,上台后立即着手规范停车的问题,终于在经过前期的天天吵架天天报警的阶段后,那些乱停车的也老实起来了。

但是我依然感觉暗流涌动,因为不止一次在楼下听到有人在抱怨物业不人性化,同时抱怨小区里的年轻人居然还在交物业费,一点不团结不懂事……

我相信他们只要动员的足够多,到一个临界点之后,就会进入 “两混一亏” 的状态。

然后在没有外界干涉的情况下,两混一亏大概就是系统的稳态。

知乎用户 lllm 发表

物业是利润率很低的行业,住宅物业率在 10% 左右,也就是小区只要有 10% 之一的人不交物业费,这个项目就是不赚钱的

收支不平衡,能做的就是开源节流,物业的开源是难上加难,只能是节流

节流必然从精简人手开始,人手不足服务质量就会下降,质量下降就会有更多的人不交物业费,陷入恶性循环

能够预想的是有人尝到了不交物业费的好处,后面换什么物业来他们都不会交的

即便是让业委会自己管理,他们也不会交

这个小区的将来可想而知

知乎用户 文科 985 小仙女​ 发表

某国产文化输出游戏巨作中把东大设定为最重信誉的商业国度。

老外信没信不知道,反正我是信了。

知乎用户 kkookk 发表

1. 这个物业是谁请进来的?比如物业招标,全体业主有参与投票吗?物业服务标准全体业主有参与制定吗?物业服务费的价格全体业主有议价权吗?

2. 这个物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没有问题?比如说服务质量的问题,业主向物业反馈过吗?向社区反映过吗?向市长信箱或者街道反映过吗?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以我自己的经验,一般街道和社区都是偏袒物业的。

3. 这小区的物业费价格如何,是当地政府指导价还是协议价格,如果是协议价格,比指导价高,服务质量如何,有监管吗,有审计评估吗?

4. 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业主享受过吗?

5. 是那种老小区,然后政府来组织的物业进场还是新小区?如果是老小区的话,那确实无解,因为都是出租房或者都是老年人,或者都是低收入群体。

6. 大家可以看到一点,就是物业的利润其实是很大的,普通公司一年欠费 100 万,早就撤场了。这个物业要等到上千万才撤场,可见一定有什么东西支撑他们下去,要么就是他们的成本极低,这 1000 多万对他们来说都是值得等的,要么就是有其他的收益,不然的话 1000 多万这可不是低的费用。

知乎用户 Endless 发表

那我就想问下物业公司,你走了那些交了物业费的业主和他们交的物业费怎么处理?以及拖欠这 1200w 怎么算出来的。

因为我小区也是这样,只不过小区广告费和停车费一直在物业手里,现在物业除了清理垃圾外差不多停止服务了。

大家不交物业费也是因为物业不作为,提了意见物业不改从而拒交物业费抗议,然后物业又以收不到物业费停止大部分服务,业主又更加拒交物业费,物业然后又更摆烂。进入了死循环。

物业和业主斗,受伤的只有老实交物业费的业主。

明明一开始错的是物业,到头来全体业主承担。

知乎用户 陈十五 发表

物业费是自动扣的,电梯卡是自动停的。这个破小区太大了、大到甚至拥有自己独立的街道社区

每次得跑到小区另一头去重新刷电梯卡,每隔几个月就得来一次,很麻烦。

但这也是一种制衡。

如果物业稍有懈怠,它的旁边就是街道社区,投诉是真的有用;而如果我拒交物业费,物业也能直接停我的电梯卡。

换句话说,双方手里都握着制约对方的手段。

诉讼成本过高、制度性解决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这种互相制衡的机制,无疑是一种具有现实价值的社会实践。

知乎用户 yada 发表

物业问题,从根本上看,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也不是高赞所说的维权成本问题,更不是单纯的 “税收” 问题。而是基层治理问题。

现实里,很多工作传到街道办,街道办还会向下传到社区,社区再往下传,就是物业。

但问题是,物业作为管理的最后一级,这一地位还未得到实质意义的确认,很多地方没有物业,或者物业不承担管理职责;业主去闹,就能换个物业;还有些地方,靠的是业主委员会。

这问题也没那么无解,把业委会办好,哪个地方的业委会能发挥积极作用,往往哪个地方的物业工作就能搞得好。很多地方物业出问题,说白了是业委会不靠谱不作为,甚至是没有业委会

更说白了,这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问题,而是一个自下而上的问题。

万事都想找 zf,那 zf 只会永远让人不满意。

知乎用户 断西风 发表

未来是必须躺平的时代,因为大家都没钱了。老登中登们爆出金币了,那些靠老登中登们爆金币的行业自然要完蛋。

09 年刚到杭州的时候住农民房。自行车电瓶车一夜就丢几道锁都没用。除非自己搬到床前。城市马路各个路口有修车胎的,路上都是黑心钉。每个桥洞下面都有带孩子卖黄碟的年轻妈妈,每个城中村都有一条红灯街……

后面房地产起飞大家都有工作,工资也一直涨。这些问题都没了,人也有礼貌了。

现在房地产没了,没有产业能支撑未来预期了。一方面想保级,一方面又没钱付现保级。像物业行业中,服务溢价收费高的首当其冲。也是各行各业的缩影。

知乎用户 随风起 发表

很多人就觉得小区压根不需要维护,也懂什么叫保养,觉得自己掏尽全身家买房,就应该不在花一分钱,而且房子还要无限升值。这种人就是小区变成老破小,房价下跌的最主要原因。这就是之前的力里工思维

让我们把房子换车车子,老王倾尽全力花了 30 万买了一辆 mpv,开了 3 年了,从来不做保养,加油也只加最便宜的小加油站的油,后来四处漏风,发动机哒哒哒响,最后甚至一直抛锚,老王去卖这辆车,结果因为需要大修,只能卖出废铁价 2 万块,老王就到处说得车商简直就是黑心贩子。

其实说到最后房子和车子都是消耗品,老小区的房价下降本身也是缓慢下滑的,但是一个好的物业,和谐的邻里关系,优美的小区环境,完善的小区底商和配套都是需要业主共同去维护保养的,这些才能让你的小区保持价格高位,不然就只能卖废铁价,一墙之隔的小区卖 15000,你的贫民窟只能卖 8000

知乎用户 keith199 发表

越是大的小区,越是合规的小区,越会有这个问题。

单位房,村委统建楼,就没有这个问题。

你敢不交,明天就会有人堵你家门,领导就会找你谈话,然后网上就说我就硬刚到底,私底下有几个人敢这样?

买房的都是拖家带口,一家老小你不害怕?

就算有一两个刺头,大多数人也会遵纪守法,因为不守法会有代价。

正规小区你有什么代价?不能停水,不能断电,不交也就不交了,最多你家东西坏的时候,物业不提供有偿上门服务。。。物业也是收钱,找外面人也是收钱,那为什么不找外面人呢?

当然现在好一点的情况会把小区拆分成多个物业公司,由不同的物业公司分别起诉恶意拖欠的业主。

即便如此,法院也不允许群诉,每年有名额限制,最终还是依赖大多数业主的自觉。。。就算告赢了,也没有惩罚性措施,滞纳金之类的,而是把原来欠的钱交上就行了。。。

所以以后这个行为建议纳入征信,让他们公司老板也看看,你员工连物业费都敢不交,你还敢把工作交给他。

知乎用户 肥龍 发表

小区的各种设施都是需要维护的,越漂亮的维护费用越高,你不缴我不缴,维护费用难道要别人自掏腰包来倒贴你么?

未来啊,人越来越少,这么多基建设施我不知道谁来维护,甚至有没有人用可能都存疑呢

知乎用户 轻狂 124​ 发表

法律角度来说就是,现行司法体系根本不支持许多企业合法维权。

以物业费为例,首先,能在法院诉讼、成功判决的案子,基本不可能全额支持物业公司诉求,至少也得给物业费打个七八折。

从明面上解释,逻辑是这样的:都能闹到诉讼催缴这一步了,小区的拖欠率一定是较高的。而物业费收不上来,公司也一定是不可能保持高效服务的,甚至因为本身物业费标准就低,哪怕全额收了,客观上也是不可能保持小区设施不退化的。所以一定存在物业公司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地方,那自然得打个折扣。

除此之外,业主单户是无所谓,但小区内欠缴物业费的时常上百,你如果一户判了全额缴纳,另外几百户是不是都要判全额缴纳?那不说集体闹事了,就是里面有二三十个集体上诉的,上诉率也够你考核吃挂落了。

所以哪怕判决里也要讲究双方各退一步,业主这边嘛反正给你打折了,物业公司嘛好歹给你追回了一点钱,估计够你成本吧,差不多得了。

而这对物业公司来说还属于最好结果了。

贯彻枫桥经验以来,既为了诉源治理控制收案数,又因着确实案多人少没有办案法官,所以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这种敞开收随便一个小区就一两百件起的案子,我们总是严防死守的。

你送管你送,我不立归我不立,柔性一点的会要求你先走各种前置调解,拖完一年后再告诉你排期,硬气一点的直接收都不收。——最后拖到没脾气了,再一个公司立那么一两户,美其名曰示范案件,小小安抚一下。

堪比靠拿筷子尖蘸水喝来解渴。

而这,才是物业公司缺乏合法维权渠道的最主要原因,不然,哪怕再怎么填平,也不可能诉一户亏一户的,好歹能见到回本钱吧。

当然我也不是说物业公司一定是弱势群体,如果换个方向,业主是受害方那就不一样了。

如果物业公司作了什么严重影响业主利益的事情,惹得业主来诉,那我们就会更有底气的告诉业主,你单个业主,七八个业主,甚至几十个业主来诉主体肯定也不适格啊,至少得以业委会为原告吧?或者成立了业委会后直接去换物业公司啊,上法院来干嘛呢?

也不独是物业公司,人人租上各种租机公司,各种小额贷款也是一样。

批量案件,多数法院都是一视同仁,能拒则拒(当然总有些和法院关系处得好的金融机构可以批绿灯送案子)。

尤其是那种经过债转的案子,法院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批量买债权的第三方公司了,银行的案子诉讼立不上案,打个折卖给各种金融公司,金融公司那就更加立案无门,别说执不执行的到钱呢,立案这一步就先卡死吧。

所以只要胆子大,那些小商户的租机你租了不还都大概率没事,实在运气不好,无非是原价买断嘛。

当然法院自己也确实很苦,员额就这么多,增加一个都是天方夜谭,案子嘛又越来越多,只能认为设门槛。

但不管有多少苦衷,最后的结果都是被动者永远受欺负,老实人也永远受欺负。而最无奈的就是,这都不是哪个人有意作恶,纯粹系统性困局,根本看不到改变的那天。

知乎用户 哭泣小恐龙 发表

说明影响中国房价的一堆黑天鹅又被挖出来了一个。

中国被用于投资的房产比例太高了,大多数小区房的业主素质都还过得去的,抗拒物业费的是少数,但问题是,如果小区里本来就很多房子是没人住的呢?买来炒的房子、已经断供的房子、长期无法租出去的房子,你猜业主还交不交物业费?

如果某小区非自住房的比例过低,必然会导致断 / 拒物业费的业主比例过高,这会反过来使得正常缴纳的业主成了实际上吃亏的一方,他们按规矩交了钱,却无法得到应有的无业务费,于是会反过来倒逼他们离开,选择更好的小区。

这就带来了一个恶性循环

实际住户少→物业费不够→物业越来越差→小区更加卖不出去→小区房价更低→小区物业拒缴的更多→环境更差→实际住户更少

总之,这个新闻根本不能往深了想,严重利空郊区、老小区、邻深 / 邻沪 / 燕郊 / 各种郊区等附属板块。不过大家也不必太慌张,毕竟这只黑天鹅,既不是鹅群里最大的,也不是鹅群里最危险的,甚至都不是鹅群里藏的最深的。

知乎用户 路人丙 发表

不是挺好,喜迎业主自管,每年还能分红一大笔钱,该放鞭炮庆祝

知乎用户 不知天命​ 发表

近年来,物业纠纷数量猛烈上升

一是很多楼房进入老化期,电梯 管道 灯具 等老化,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而新楼维修成本是很低的,主要是做保洁,利润是很高的

二是很多房地产倒闭了。物业是房地产的招牌,如果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物业频频传出丑闻,大家就不买。房地产公司卖楼的收入足以覆盖物业,物业都是房地产公司的。有时候房地产公司宁可不赚钱也物业做好。房地产倒闭,新物业接手,常常出现恶性循环:房东以物业没做好为理由,不交物业费;物业收入下降,降低服务标准 — 然后导致跟多人不交物业

从法律上看,业主个人没法跟物业谈判,需要建立物业委员会,但原子化的今天,多数都没建立物业委员会,多数人愿意搭便车,因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没有工资奖金,都白白付出时间精力

从法律讲,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起诉业主,不能降低服务标准

从业主看,不能因为服务不满意就不交物业费,只能向物业反映,谈不成通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谈判

从法律讲,如果业主因为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法院一般判物业胜诉!可以强制业主交物业费

但如果数量多,法院也怕业主上访闹事,有时候不立案,希望调解解决

有的地方试点 居委会代替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谈判,但法律上,这个不合适,居委会从法律上也没有这个权力

从国情上看,我们也不鼓励大规模自发的群众组织,一个小区楼盘可以上万人,自发成了一个团结组织,其实我们不鼓励。5 人以上聚餐体制内都是违纪

总之,我们要修改现行法律才可以解决问题


杭州这个物业纠纷的小区,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3800 户,上万人,成了业主委员会很不容易。但成立以后作用不明显。他没法强制收物业费。唯一的权力是换物业,其他物业不愿意接盘。

欧美的业主委员会是可以强制收物业费的,甚至可以把长期拖欠物业费的房子拍卖

-——————-

中国的物业问题,近年来数量猛增。因为中国原来都是公房,房子是工作单位的,物业也是工作单位的,矛盾由工作单位解决。私人产权的楼房成为主体,是近 30 年的事情,而 30 年,就是进入老化期,物业成本上升 – 原来房子是新的,只要做保洁就能赚钱,现在钱不够了!

法律上,这个问题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谈判解决,或者提高物业费,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但中国的选举,主要是一个组织领导下的选举,完全自发的选举,多数失败的。比如原来农村选举,出了很多问题,后来都村支书 村主任一肩挑了。居委会的选举常常是走过场,我从未有人通知我参加居委会选举

所以,中国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极端困难,

而中国的物业法律,确是业主委员会负责矛盾解决

西方的业主委员会权力是非常大的,你不交物业费,最后可以把你房子拍卖!

其中,美国的物业制度(HOA:Homeowners Association)

  • HOA 是业主共同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律人格,通常在开发商建完房后由业主接管。 它不是 “政府机构”,但有很强的自治权和契约约束力

  • 业主购买房产时,必须签署《社区公约(CC&Rs)》——相当于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业主必须缴费、服从管理。不交 HOA 费属于违约,HOA 可以通过法院获得 “留置权(Lien)”,最终强制出售房产以偿债。

  • 因此,业主几乎不敢拖欠物业费

  • 欧洲德国的业主组织叫 Wohnungseigentümergemeinschaft(业主共同体)。

  • 业主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聘请物业公司(Hausverwaltung)执行管理。

  • 每年必须召开会议,预算和账目必须经业主表决通过。

  • 若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大会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法律非常明确,欠费业主也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国际惯例就是业主委员会负责,但中国成立不起来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高层 超高层 物业问题 基本无解

物业越黑 小区业主圈层越低 问题越严重。

物业要盈利 但物业没有强权解决业主不缴费问题

国家税收是有强权

你不能因为觉得国家不好 不纳税 直接给你扣了的

有的业主对物业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

一不高兴 就不缴费

有的物业实在黑,但很多业主不明白问题出在监督上。

搞了业委会,结果你懂的,赶走虎又来了狼。

解决办法只能是

1 去买一些质量品质 依然够用的 公务员小区 老步梯 低层。

这种老小区物业不比那种商业小区 但足够便宜。

比如 我住过 昆明白龙潭俊园 物业费 8 毛钱 学校 医院 购物都行

就是大步梯楼

这里 初始进入的是公职群体 即使很多人已经搬家了

维护的还是不错的 破窗效应不明显

2 去买真高档小区,位置资源不容易替代的

有钱牛逼的业主,自然会想办法解决各种问题

3 买大独栋

物业问题 是大独栋最小的问题了

知乎用户 nix 发表

物业根本没亏 名义上欠 1200 万物业费 实际上物业公司完全就是按收缴的费用提供服务 收不来钱 小区绿化不管 公共设施不维护 保安保洁全部裁掉。。他们还有多少成本? 退出也就是老实人都不愿意交物业费 实在没钱赚就跑路了呗 顺便搞个 1200 万的 “大新闻”

知乎用户 三金又三斤​ 发表

物管的成本被高估了。

物管企业高度冗余,也是现状问题。

知乎用户 钱堂​ 发表

目前很多一两万的楼盘,都追求游泳池、会所、健身房都配套,其实交付后大概率物业费都收不齐,过不了几年,能对外收费的就对外收费,不能对外收费的就荒废。然后荒废的公共配套,会进一步激发物业费缴费矛盾,成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以及业主不缴费的铁证。

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在小区设计之初,就在外围建设大规模底商,然后强制由全体业主出资买入底商,让小区的公共服务能够自己造血。

此外,刚需盘压根不需要那么多绿化,应该多建设遮雨走廊,把绿化地块建设成光伏发电场、储藏室租给业主不香么。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啊 发表

拖欠物业费 小区,

一般空置率非常高,一般很老小区,一般还建房小区。

买二手房,这个小区换 2 次物业了,但街道社区没有参与。

我建议不要买这个小区,无论那家物业,你也不要买这个小区。

因为这个小区很可能频繁换物业。

街道不参与的时候,换物业的时候,

90% 的业主委员会存在利益输送,

因为这个利益大。

以 1000 户为例,每月每平米 2 元收费小区,

武汉这边一般会给进场费 5 万左右,

目前武汉普通人到时候收入一年就 5 万,你们可以想一想,利益多大。

有些大的小区,高档小区,

物业进场费可以 10 万,20 万。

这只是物业进场费,

比如随便停车(现在许多小区车位没有买完),

他们是可以免费用的,这相当于免费松一个停车位(你家有几个,还是可以停)

反正这车位空着不是空着,有的给一个管理费,有的管理费都不用。

还要一笔大帐,你去用物业维修基金维修房子,

业主委员会是可以多少有红包的,看工程大小

下次没有竞选的业主委员会的人,他们会尽力去选

他们上马,其就会想各种办法换物业。

物业大多数是不愿意离开的。

他们会说一些居民物业费每月交,

一些维修花钱是他们给的,居民没有给钱。

不管怎么样,

国内而言,大多数新小区物业是赚钱,且利润不低。

这时候物业进场两边几十个人打架,打官司都有。

所以两边会撕逼,

最后各种危害小区行为出现。

购房薅羊毛

知乎用户 城市拂晓 发表

都在说物业亏了,业主无赖

但我想说,杭州这家物业我不了解,我了解的物业 90% 都是不请自来的,不需要你签字同意,而且你想赶都赶不走。就跟你家电梯里的广告一样,同样不需要你签字就能播放,你还得掏电费。

那些物业都有病是吧,主动跑到你这强迫自己受苦

另外,物业在今年年底疯了一样的催缴 2025 年的物业费,看样子母公司大概也是受不住了,未来大家都不会好受。

至于收缴依据是什么,自然是物业合同,但绝大多数人没见过这合同长啥样,而且不需要自己签字就能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亏了,那应该确实是亏了

知乎用户 未名游侠 发表

不用解读

看到业委会,直接尊重祝福!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堪称大时代 发表

中国的物业就是个笑话,连业委会的附庸都算不上。甚至连一起因为欠物业费,最终法院判决(强制拍卖)业主产权的成功例子都没有。。。

纽约曼哈顿荷兰雪梨酒店某个中国富豪,据说和特朗普团队关系都很好,美国各界名流经常给他站台。这个富豪欠了人家十多个月物业费(物业费大概 8 万美金一个月,一共欠了百来万),物业提告后,5000 多万美金的房子就被法院强制回收拍卖了

5000 万美金,可以把那个临平小区整个买下来了

知乎用户 玄奘骑驴 发表

大部分小区业主除了通过不交物业费表达不满还有其它简单的路径吗?

很多小区连成立业主委员会都会被街道政府各种卡。

有多少物业公司能把真实收支情况和做了哪些服务给公开出来?

大部分的物业都是开发商当初指定的

现在楼盘普降,物业费价格要不要降?

知乎用户 精神自由之路 发表

说明高层住宅 私人产权的矛盾从底层是无解的

这只会让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陷入无休无止的扯皮之中

高层住宅作为工业化集中生产过渡性产物本身没有问题

它解决了低成本高密度 产业工人居住问题

但这种房子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把产权出售给个人

如果仿照新加坡模式 大部分人租政府的房子

少数有钱人自己买商品房

根本不会出现物业扯皮的问题

高层住宅 产权出售 作为地方财政来源的一种妥协性产物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其本质就是牺牲居民未来的居住质量来填补财政亏空

我的建议是普通人已经上车的 能卖就卖

还没上车的 租房子住 未来住宅出任何问题跟你都没有关系

不行就换一家

有钱人请无视

未来公租房廉租房势必会大规模入市

有钱人搞一户建也是大势所趋

私人产权的高层住宅客观上已经成为了地方政府未来收租的竞争对手

不打压你都是我佛慈悲了 还指望给你护盘?

洗洗睡吧 梦里啥都有…

知乎用户 小超 发表

啥时候物业服务跟网购商品一样,有标准的售价和服务介绍,有用户的反馈机制,有每个月的开销和详细的工作报告,小区业主消费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时候,就不会存在这些问题了,因为中国人的劣根性决定了凡是看不见的通通都是很恶劣的经受不起考验的,毕竟中国不是发达国家,穷人还很多,没有完善的商品透明机制,实在很难达成信任。

知乎用户 哈欠狗 发表

说个我家几年前发生的事情,你在瞅瞅自己家的物业。

早些年我们家都是在外面租房,父母在老家买了套房子,很多年都没住,后面近几年才开始装修,打算回老家住。

一开始,无论是租的房子,还是买的毛坯房,俩边都交了物业费。直到装修回老家后,事情发生了转变。

外面租的房子,物业特别喜欢盯着收,因为很多业主不交。

我们虽然一直交,但是感觉划不来。因为一栋房子,只要有一户不交,楼道的灯就不会亮。交的业主,除了不停的让你交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电梯里的广告,公共区域的停车位,这些本来是属于业主的收益,物业全拿走了,没给过任何东西。

老家自己的房子,一楼装修完就漫水淹了,装修全部作废。

找物业负责,检查完后发现,原因是下水道被瓜果蔬菜堵住了(我们还没搬进去呢)。物业除了踢皮球,就是装死,然后继续找你要物业费。问他为什么不提醒?为什么不梳通?小区有很多户都是一楼,在最近几年装修的,全都淹了。装修你物业是知道的,很多户都被淹过,你也是知道的。收了这么久的物业费,提醒都不提醒的?物业本该有的定期检查下水管道的义务,你们都不管的?还有脸来要物业费。拒绝了,就叫嚣着我要告你,你吼那么大声是觉得自己有理?

说这些不是说物业都不行,只是说,在物业和业主双方中,但凡有一方不负责,那这种信赖关系就直接崩溃。然后就是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大家都不交物业费,双方中,只有老实交物业费的业主受伤。

更重要的是,在这场权责本应该平衡的关系中,没有相应的权力去维护它,去监督它。最后的结果,只能是物业和业主相互比烂。谁坚持不住,谁主动退场。

知乎用户 西部点子王 发表

挺好的啊,我就喜欢看这种新闻,相互博弈。

业主不满意物业,业主觉得物业费贵,业主觉得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可以不给钱。

反之同样,物业也可以跑路。

反正双方的契约精神都不高,都有问题。

为啥我给别人买房提供建议的时候,一直再说物业和邻居素质一定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点,特别是买二手房,有以下现象的小区,先不管是业主不缴费还是物业不作为的原因,尽量避开,包括不仅限于:

物业方面: 物业确实维护差,诸如从不清洗外墙,外墙都掉砖也不补,除了打扫卫生扫地拖地啥都没有,电梯框框响,地面都包浆了……

业主方面: 事儿逼贼多,每天就纠结成不成立业委会,群里讨论的永远是屁大点儿事,电瓶车像个宝贝一样进电梯进房间,公区永远有贪小便宜的人放鞋子还做柜子,到处都是遛狗乱拉屎不清理没有素质的人……

一个好小区,一定是物业和业主共建的。

知乎用户 飞翔的河南人 发表

迟早全面铺开,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如今,正义,个体都显得无足轻重,社会道德也逐渐滑坡。正如我理解的插队现象一样,零星几个人插队不影响排队积极性,插队人数突破一定阈值,则会没有人排队。

知乎用户 yzy0011 发表

说明了 1 物业费太高了

说明了 2 物业运营成本其实很低很低

知乎用户 桃矢王唯​ 发表

高赞的观点其实也是我们国内律师的结构性困境。个人因为只能从维权由大输变成小输成本高不打官司。企业道德低下也只能是从大赢变成小赢而不怕打官司疯狂压价律师。一根筋变两头堵了

知乎用户 小胖哥​ 发表

就看拖欠金额这事,这物业的老板还是尽早别干了。你不适合干这行。

知乎用户 张梓朕​ 发表

杭州一小区,业主竟欠物业费 1200 万元!是的,大家没有听错,几乎是整个小区的人都拒不缴费啊!物业甚至迫于无奈,只好退出!

这事儿近日也是挺轰动的,已经上了热搜。据说,这小区住了一万多人,有整整三千多户!

物业表示,其中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仅有几百户。有些业主反复催促才会缴纳,还有些业主,甚至无论怎么催促,也不缴费!令物业十分无奈!

时至今日,整个小区,已经欠了物业费整整 1200 万元!

据了解,其实这家物业公司,已经不是该小区的第一家物业了。这小区开盘时间是 2010 年,而该物业入驻时间是 2021 年,此前的 2010 年到 2021 年间,这小区其实是另一家物业公司在管理。

但当时,业主对第一家物业,怨言颇多,认为物业管理有许多不足之处。因此旧物业只好离开,这才迎来了这家新物业。

一开始,这家新物业,由于积极整改旧物业留下的弊病,确实是和业主有过一段时间的 “蜜月期”。

但好景不长,业主们竟也逐渐,对新物业有了怨言。

怎么回事呢?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们发现小区停车场管理混乱,经常有车子乱停,小区内卫生条件堪忧。向物业客服反映问题,也迟迟得不到解决。

大家不满之声渐起,逐渐地就出现一些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情况。随之,越来越多的业主加入其中,形成从众心理。

这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局面:3800 户,仅有几百户缴费,物业入不敷出难以为继,只好撤场

撤场公告在小区内贴出后,大家一片哗然,毕竟这已经是,该小区撤走的第二个物业了。

这事儿也确实挺特殊,毕竟平日里见诸报端的多是业主声讨物业的新闻,而这种物业对业主无可奈何,甚至被被迫离开的事儿很少。

作者觉得这种情况,首先物业公司自身肯定是存在问题的,如果将小区停车场和卫生的问题管理得好,业主们就算想赖物业费也无处找茬啊,只能说物业自身不给力,管理存在问题

其次,这 3800 户业主们,其实我觉得也不一定完全是对的。物业维护需要成本,雇保洁和保安也需要费用。

如果缴纳物业费,物业有资金,也不会出现如此局面。只能说业主、物业、业委会这三方明显协商不到位!才导致互生怨言、互相为难!

所以和谐社会,需要人们遇事多沟通、互相理解,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更美好!

对此,广大网友们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讨论哟

知乎用户 冲锋号 发表

还是恢复居委会管理,加强基层治理才是王道

把一个小区几千号人交给私人公司管理,本来就是懒政

知乎用户 ookikun 发表

昨天我思想过:

“三个和尚没水喝——从传统童谣看冰汽时代中的人性弱点:都内涵了一种社会学现象——公地悲剧
一个人流落在冰天雪地的荒原中时,会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地求生。一群人待在蒸汽城市当中时,宁可和不公的社会(他人)同归于尽也不愿意再出力。这个时候就真的要祭出拉康主义了,何种大他者的绝对律令能让人宁可玉碎?”

从三个和尚没水喝到冰汽时代的 “崇高反抗”,我们继续用拉康主义来分析,这些都是 “主体的欲望” 异化为 “他者的欲望” 的现象:

1. 在 “三个和尚” 的具体场景分析——

初始状态(一个和尚):欲望是直接的——“我渴,我需要水”。这是生存本能,是 “主体的欲望”。

异化状态(三个和尚):欲望变得复杂。它不再是简单的 “我需要水”,而是变成了 “为什么他们不去挑水?”、“我挑水他们会不会占我便宜?”、“他们是不是想让我当冤大头?” 。此时,主体的欲望(喝水)被对他者欲望的猜度所覆盖。主体真正的欲望对象,从“水” 变成了 “在他者眼中占据一个公平 / 不吃亏的位置”。

2.“大他者” 的登场与绝对律令

当简单的协作崩溃时,一个无形的 “大他者” 便登场了。这个 “大他者” 是社会规范、符号秩序和他人目光的集合。

在 “三个和尚” 的故事里,“大他者”的律令是:“谁也不应被占便宜” 或 “付出必须得到承认” 。当这个律令无法被满足时,宁可全体忍受干渴,也要维护在这个符号秩序中的 “正确位置”。喝水(主体的真实需求)的重要性,已让位于在“大他者” 面前维护一个 “不被剥削的主体” 的象征性姿态。

《冰汽时代》的 “崇高反抗” 中,这种异化达到了顶峰:

“大他者” 的律令变成了:“任何形式的妥协或牺牲,都是对人性和尊严的背叛”。这个律令被升华为一种崇高的意识形态客体。

主体的欲望(生存、温饱)被彻底异化。主体不再欲望生存本身,而是欲望 “成为大他者所认可的那个‘捍卫尊严的英雄’” 。为了完美地契合这个他者的欲望,主体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以及整个城市的生存)。“宁可玉碎” 的本质是:为了在他者的欲望场景中扮演一个完美的角色,而消灭了欲望最初的、真实的主体。

3. 从自我欲求到自我毁灭的辩证

所以,“三个和尚没水喝” 正是 “他者的欲望” 在微观人际层面的异化,表现为协作的失灵。其悲剧性是温和的、慢性的。

冰汽时代的 “玉碎” 是“他者的欲望” 在宏观意识形态层面的异化,表现为一种以毁灭为终极形式的“实现”。其悲剧性是激烈的、终极的。

两者共同揭示了拉康主义的那个悲观洞见:我们常常为了满足那个由 “大他者” 为我们设定的欲望剧本,而背叛了我们自身最真实、最根本的需求。我们不是在追求“我想要什么”,而是在绝望地追寻 “他想要我成为什么” ,并最终可能为了这个虚幻的答案,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真实代价。

这就是所谓” 敌对性的服从 “,这确实是一个矛盾的修辞,因为其杂糅了不同范畴。”敌对 “是政治的范畴,而” 服从“是哲学与心灵的范畴。但也揭示了一点:政治上的自由与敌对,背后精神动力也总会是观念上的奴役与合群,以下——

比如说知乎,我刚看到同一个问题下,上一个回答还在夸旧金山和日本某处的街景并以此为例骂中国,下一个回答就以某处全部硬化了的农村为例骂中国。

旧金山和东京的街景是以缺少绿化、光效丰富、基底灰白著称(基于早期理念重社会经济而非自然体验)。在这时,骂中国的宽路疏网或者 “过度绿化”。

日本的农村以错落有致庭院森森著称(人力与财力投入较高的景观精工)。在这时骂中国农村的 “过度硬化”。

至于是不是过度,谁知道呢?谁知道你是普遍同感和广泛代表,还是个人私情和片面断章?

古人崇古,凡有不满必借古讽今。今人崇洋,凡有不满必媚外仇华。

新的天命,新的礼乐,新的华夷,以及新的士大夫阶层。

当你舒朗,他以繁茂为美;当你繁茂,他以舒朗为美。

当你自然,他以精致为美;当你精致,他以自然为美。

当你劳心费力中庸调和,他骂你腐朽不堪内卷匠气。

以文化领域为例,质疑中国没有哲学,就像质疑西方没有仁义。做题者永远是出题者的客体,出题者手握权柄,只要你愿意做题就出不完的题。

他们有一种批判的姿态,但其批判并不在于解构话语权力,而是在塑造自己和自己背后主子的权力,最终就体现为出题。

我也骂过中国农村房子丑,这甚至是我本科时期的毕业论文。

让我想想,好像将中国农村自建房的功能总结为 3 点

1. 侵占公耕,连天接日的农村自建房,把每一块田野与乡道都变成了城镇

2. 生祠牌坊,以大洋怪为审美形式,作为邻里间攀比争风的象征。

3. 倾耗私财,在外务工人员耗费巨大倾尽家产,在家建了这么一栋巨宅安置老幼。空空荡荡。

我也确实引入了德国和日本,对农村建设的经验参考借鉴。并给出了具体的意见,就是政府给予补贴和加强监管以及设计指导。

以上的文字,是我两篇文章缝合起来的,所以读者你会感觉有奇怪的撕裂 ···

但回到话题将其统一,起来我们就能够发现,从三个和尚到业委会,从冰汽时代到当下反贼舆论的撕裂,主体们早已不再为水、不再为费,而是在争夺那个象征秩序中 “谁代表理性、谁代表正义” 的命名权——于是公地悲剧便成了意识形态的悲剧。

最后不论那些形而上的抽象的。

中国这种集体物业制度算是成本比较低的了,规模效应且经济理性下,集群(服务产业)必然低于个体维护。

你要是真搞成一户建或者独栋别墅,要想有相同的运营状况与环境景观,每个月的维护费肯定不止 200。

但这偏偏就违背了个体的自私与侥幸心理,并在防御心理下升华为反抗与正义。反贼舆论同样如此。人的欲望是他者的欲望,人所展现出来的 “精明”、“强硬”、“反抗” 又是在迎合谁人的期待或命令?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摒弃大家长思维,任由人民的生灭,你再怎么为 “子民” 设计长远的理性蓝图,不如放任其复杂的人性湍流,让其自我探索碰壁。

当然你也可以主张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但问题是既然这样你还骂物业制度干啥?

知乎用户 柯晓林律师​ 发表

曾经有物业公司来谈合作,想委托律所对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直接通过诉讼方式清收。

我问物业公司的人,有没有拿不该拿的钱?

物业公司不懂,我解释说,比如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等等,这些收入一般来说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收也仅仅是代收,按照法律规定还是要交给业主的。你不告业主,业主也不会咨询律师,你告了业主,业主咨询完律师,发现物业拿了这些钱,在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时候,就可能会被业主反诉,最后谁给谁钱还真不好说。

更为现实的是,在多数三四线城市,大部分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直接聘用的,甚至就是开发商自己在做,像上面我说的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业主不满意物业也没办法,因为更换物业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成立业主委员会对我这种做律师的人来说都称的上是件费时且费力,而且成功率低的工作,对于普通人来说,即使有了这个念头,在一次又一次碰壁之后,心气也就磨平了,不交物业费算是业主最后无声的抗议了。

知乎用户 魔法披风 发表

物业费跟经济学中的搭便车类似,有人交了,我就不交,我就搭上了别人的便车,同时物业公司在还能盈利的前提下也懒得计较,甚至到最后通过成本核算,减免一部分物业费让不交的人交一部分。这本质上助长了不交的风气,对按期交付的人是一种不公平。

道理谁都懂,提出问题不难,难的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这里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即物业费转化为水电费

第一,物业费拖欠了,业主根本无所谓,因为反正物业拿业主没办法,很多地方欠的人多了法院也不管了。但如果你欠水电费,那水电局是真的能给你断水断电。从实际来看解决了老赖就是不交的问题。

第二,物业费是居住在小区的人为服务缴纳的费用,换言之,如果你享受的服务多,你就应该多交。而这一服务与你在该小区的生活频率息息相关,你只要居住在小区,那必然用水用电,那么你的水电用量越高,你就应该缴纳更多的物业费。以往使用面积计算物业费的方式其实并不科学。

第三,这一制度保障了闲置房人群的利益,闲置房人群并没有居住,从物业费的基本概念出发,他们没有享受到服务,就应该不交少交物业费。当然,可以设置一个底价,即你即使不住,也需要缴纳最低服务金。具体金额可以具体分析。

第四,消除了缴费人群与老赖人群的矛盾。认真按时缴费的人群,往往存在一种矛盾心理,隔壁不交还跟我一样享受,甚至物业到最后还给他减免。现在好了,你交多少只跟你自己有关,邻居不交钱那是因为他不住,他住了不交钱那自然会给他断水断电。

知乎用户 风行云墨 发表

我认为,没必要从法律角度解读,因为东大不是法治国家,而且我觉得这件事,从法律层面是解决不了的。

所以我从经济角度和社会角度去讲。

首先,物业是富人区才应该存在的一个机构,这个认知很多人可能没有,觉得小区就应该有物业,但其实不是的,物业就是花钱找人管理小区,但实际上,物业权力很低,同时高昂的物业费,也让普通居民没办法长时间负担,所以只有富人公寓才能长久负担起物业。

中国的普通小区,都是几十年房贷,说难听点,很多人觉得自己跟上世纪比,富裕了,但实际并没有很富裕,靠背着贷款买的贫民区,鸽子楼,这样的小区,根本没办法长时间维持物业机构的运转,物业费的大面积拖欠,是必然会发生的事,而且,我再强调一遍,这东西跟经济有关系,居民没钱,用法律是解决不了的。

小区物业的崩溃,随着房地产的落幕,是迟早的事,物业体制也需要改革,现在的物业,根本没有严格的收费标准,好的小区跟差的小区,价格都一样,这样怎么可能长久呢,应该根据小区内部业主经济状况和业主的诉求,去定制合适的物业价格和服务。

比如小区内部业主有钱,通过调研和沟通,大部分业主都愿意选择价格高服务全面的物业,那就进驻高端物业公司,提高高质量服务。

如果小区内部业主,经济状况不好,想选择实惠一点的物业公司,那就进驻中端物业,降低价格和服务,尽量只提供必要的服务。

如果小区内部业主,觉得经济压力太大,不愿意花钱找物业,愿意组成业委会自治,那就自己内部解决问题。

还有很多细节问题。

比如,现在物业公司都是按照面积收费,其实我认为这种收费方式也过时了,物业费又不是政府纳税,政府纳税按百分比收费,挣得多缴纳的多,也是为了一定程度缓解贫富差距,但是物业公司又没有这个责任去缓解贫富差距,所以没必要去按照业主购买面积去收费,而应该是按照小区大小,由物业公司评定价格,按均摊到每户的头上。因为每个业主享受的公共区域服务是一样的,不应该价格有差别。

其次就是业主投票选择高中低档次物业或者不要物业,等等,最后就是选择好物业之后双方签署法律协议,明确价格和服务等等。

所以,这是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无关法律,不是法律能解决的事。

还有一点,我觉得很重要,但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就是国内不是内需型经济,工资水平低,公众穷,没钱,没钱的社会是无法支撑服务行业发展的,而物业的本质就是服务行业。

知乎用户 素还真 发表

物业最大的作用是管理群众而不是服务群众。

物业公司知道这个道理,他不敢跟业主集体撕破脸。因为这种事情上秤了千斤打不住,是能做不能说的秘密。所以赔钱不划算主动走人,比闹大了被当成替罪羊优化了好多了。

知乎用户 wangfind 发表

小区这种居住形式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存在,算是建国后各种大院的遗留。往后取消物业,按照公共绿地和公共区域,全部政府统一管理就行,如同没有物业的老小区,政府负责卫生,治安,各国企负责水电气暖等等,也挺好的,物业其实真管不了什么。

物业这种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除了能给业主添堵,有啥不可或缺的?一般小区就最好不要存在物业,事情通通交给政府,该纳税纳税。

知乎用户 三眼观翎​ 发表

这不是好事吗?

要是全国的物业都不干了,那岂不是的锣鼓喧天,像过年一样庆祝?

“你不干,有的是人抢着干”

知乎用户 终北 xxxovo 发表

现在的小区,配套众多,设施复杂,人员数量庞大。确实需要一个专业化的机构来负责维护。物业的存在,在大型社区,尤其有必要性。

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优秀的物业,也存在不需要物业也自治得很好的社区,但是,这都是少数,非常之少数的少数。活在这个世界里,治理的着眼点是解决多数的问题,用很不完美的妥协方案,去帮多数人解决问题才是治理存在的意义。就像总有些白痴提出一个 “正确的废话” 论断:“只要你足够优秀,就不愁没有好工作,不愁赚不到钱”。一个负责治理的如果只用对优秀的负责,他就不配去治理天下了,让绝大多数的群众日子过得好才是他的着力点。

当下这个问题,着眼于两点:

1. 收上来的钱是否花在社区维护上了,这需要一笔清楚帐。法律需要完善。

2. 怎么保证物业费有效收缴,需要法律执行层面有保障机制,不然死赖着不交物业费的,总能占其他住户的便宜。法律需要完善。

我认为这个问题,短期内在我国是不具备解决好的条件的。因为我国当下遇到矛盾,尤其是社会顽疾,最擅长的解决办法就是和稀泥和运动型执法,无法哪一种,都解决不好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hj banana 发表

政府能不能统一标准规范下市场。我经历好的也有不好的物业(仅限于打扫卫生)。坐标广州第一年租房子在黄埔大道边上老小区,那时候还没搞垃圾分类,楼道里有垃圾桶。打扫卫生的阿姨每天从顶楼用水冲到一楼,垃圾桶也没出现过啥异味。记不清半年三百六,还是一年三百六得物业费。每次都是清洁阿姨敲门来收,我们都是很愿意给,因为老房子破,但是楼道收拾的很干净,你觉得别人付出了劳动,给钱是应该的。

辗转后面在上社金雅苑租房。140 平的老房子,一年物业 2100。服务有多搞笑:我们住五楼,租房第一年,打扫卫生有五楼,我没上去过,不清楚是否打扫,就是扫扫楼道。第二年打扫卫生到三楼,再后面打扫卫生到一楼,在后面打扫卫生到架空层的半楼不到。你在五楼抽烟扔一个烟头测试,三个月后可能发现烟头在三楼楼梯或者二楼楼梯。垃圾都是自己带下去扔村里的垃圾的地方。看大门的大爷十二点或者十一点多关门。至于你开车回来,自己先用门卡开小门进来,去门卫室,打开大门。再开车进院子。停好车,在来门卫室关大门。就这么一个几乎不服务的物业,年年催交物业费。我唯一见过的物业人员,就看门那个大爷,收物业费也是去门卫室,他收。三年我没见过其他物业相关的人。疫情期间更是管都不管,有卡就随便进,没卡进不来。外卖小哥送过来的外卖没地方放。你回来想自己报备下,自己去门卫室自己写,体温计自己量一下。你不去报备也没人管。大爷只是在门卫室,抽烟喝茶笑看人生。我都不知道,物业费的作用在哪里!除了一个不看门的看门大爷。

知乎用户 七个伤疤的男人 发表

法律一规定小区的广告、对外收入都归所有业主后

一场声势浩大的小区物业自检行动在各地如火如荼展开

其他地方不知道,郑州新闻持续揭露小区物业的收入和开支就是不断的闹笑话

一查一个亏损,就没有一个物业说自己盈利的

一查一个电梯广告,小区广告都是免费的

就没有一个说是广告公司有固定的开支和利润分成给到物业公司

最神奇的是,现在很多小区物业费上交率其实并不高

如果外面的广告没有收入,物业费又收不到

为什么物业公司还有免费甚至亏损的来干这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呢?

难道是我们又回到了那个人人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年代?

不透明,喜造假,不公开,常隐瞒

这才是目前大多数物业公司的经营常态

有些朋友说,可以成立物管会业委会啊?

实际是啥?物管会和业委会主任是谁选的不知道

每次物管会和业委会召集业主一起开会

物业有物业经理、社区有居委会主任

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时候

就发现不对劲了,怎么从语气到解决问题

本来代表业主的物管会和业委会主任

明显都是偏袒物业?

里面的内幕不得而知

有一次是亲眼看到,去物业办公室

物管会主任和社区主任正好在和物业开会

结束的时候,每个人提了一个物业标识的手提袋

瞥了一眼,好像有一台平板电脑还有一些礼品

这个世界,没有人是真正的傻子

人在做天在看大家都懂

越来平时抱怨不赚钱的公司,如果一直还经营着

就是在赚钱

真真正正学习胖东来这种,把自己底裤都扒干净的好公司真的是百万种挑一的存在!

刚刚昨天的新闻,胖东来想把年销售人控制在 200 亿以内,又失败了

大败一众老牌,大牌超市的竟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民营小超市

说明什么?

老百姓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清醒

越来越崇尚真正的道德和爱

知乎用户 价值投机 发表

如果一个商品或者服务,你享受完了说不好就可以不交钱。

那估计没多少人会交钱。

物业就是这种模式。

所以做这个生意,可能本来物业公司只是想拿点政府补贴,估计没想到自己要贴那么多进去吧。

知乎用户 清徽 发表

法律是人制订的。

光讲法律是没用的。

解决问题,要从实际出发

物业收不到足够多的物业费,或者是物业收到物业费,干活质量差。

原因都在于小区太大。

一个小区有多少人?这个根据不同的小区情况不同。

但小区哪怕真能落实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但因为业主大会人数太多,也搞不好。

业主大会是直接民主制度

直接民主制度是最基础最公平的。

但缺点就在于怕人多。

所以搞直接民主制度,就需要人少

但也不能太少,人太少,运行成本太高

那么多少人数合适?

这就要看看专家的研究与实践了

150 定律,又称 " 邓巴数字 “,由英国牛津大学人类学家罗宾 · 邓巴于 20 世纪 90 年代提出。该定律认为人类受大脑新皮层认知能力限制,可维持的稳定社交网络人数上限约为 150 人,其中深入交往的核心群体约 20 人。

而在实践中,毛主席确立的支部建在连上

一个连的人数,也正是 100 到 120 人

所以需要把小区再微型化,让其变成微型区,业主就一百多号人,再去搞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

然后对接物业公司

这样无论是交费,还是监管物业公司,都方便许多。

其次再是法律问题

在填平原则的时候,要考虑到索赔的成本,以及违法者的加重惩罚

为什么消费者保护法要假一赔三,原因就在于不能是一赔一,那么就让违法者出现违法后,损失也不会大于不违法的情况。

知乎用户 云孤意 发表

出租收益,广告收益和其他与物业相关收益,有没有分配给业主?

有没有套取,占用房屋维修基金

真当物业服务公司是受害者?

知乎用户 风来运转 发表

多大点事,我这住了三十年,就没有过物业,不也过的好好的

知乎用户 丙火 发表

该背时,你以为不交费业主赢了?这可是高层小区,设施设备必须要维护,没人维护设备停摆,路灯都不亮房价崩盘,你觉得这个楼盘哪家物业公司会愿意来接?到时候家家户户亏几十万上百万都不卖不出去,和那点物业费比算个屁。

知乎用户 litmoment 发表

国内高层住宅就是噩梦。说设计小区这个土地制度的始作俑者贻害中国百年都不为过。

每个人的品行收入生活习惯都不能保证,非要把一群人圈在一个楼里生活,利益交叉太多了,根本就是无解的。往楼道里扔垃圾,放杂物的,在家跺脚的,不交物业费的,交了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贪污的。有无数种矛盾你想都想不到。

要么就直接立法,不交物业费直接违法,对物业费用途成立专门部门严格审计。要么趁着房价跌了,赶紧把小区全拆了,改成一户建吧。

知乎用户 冰果 0412 发表

浙江经营环境好,怎么欠那么多钱?

知乎用户 kimi 发表

很正常,希望这方面越来越多也挺不错的。其实我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硬配物业公司?人一开始拥有了,没有体会到从无到有的过程并不会理解有物业的好处。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物业,小区也没有人管,车随便停、车随便开、人随便进,小区里的垃圾没有人处理,没有人管理。让业主自己成立业委会自己去收物业费去管理,那不挺好的嘛,我相信,没有几个人干得下去。毕竟没有人那么闲,花时间在这上面,有时间去休息玩儿不挺好的嘛。

然后无非就是这群业主受不了,自己找物业公司去管理,这不挺好的嘛,让物业公司去竞标好了。

业主买了房,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又不能怎么样,起诉费时费力还不讨好,整得那么痛苦。

知乎用户 行人 发表

房价高低从来就不是影响买房决策的唯一因素,反对买房也不全是因为房价没调整到位。

一直不喜欢房子的资产属性,哪怕房价横盘或微涨也不愿意持有房子。

买房投资的逻辑已经不成立了,沿着买房自住的逻辑看,会发现:

1. 老生常谈的房价问题。

2. 维护机制不完善,和友人仔细探讨过更换住宅电梯在香港和大陆流程上的异同点,只能说大部分大陆住宅没有维护建筑的意识和习惯。

如果想维持建筑质量,充足的钱 + 较低的达成合意的成本缺一不可,目前看来都很难,更别提未来人口断崖式下降的背景下,入住率都无法保证,一起出钱维护小区就更不可能。

3. 流动性差,交易成本太高,就是字面意思,税费成本时间成本双高。

4. 自住成本除了房子还要算上装修 家具 电器,如果因为工作等原因改换居住区域,只有空置住房 出租 出售三个选择。出租等于室内布置成本全部打水漂,后续改回自住完全要重新投入;出售很难给布置成本回报,也几乎是相当于打水漂;空置住房,除非预判期限不长,不然。。。如果长期空置,买房的意义又在哪?持有流动性更好的资产难道不好吗?话说回来,谁又能保证自己一直稳定在一小块区域工作?

如果认可房子是一种商品,买房是买了居住品,不以资产的视角看待房子,那我觉得可以买,随便,消费快乐就行。

但凡把房子视作资产都应该慎之又慎,比房子更优质的资产实在是太多了。想清楚是自己的需求还是被社会叙事绑架了,不要倒在黎明之前。

知乎用户 守株待兔等风起 发表

合则双赢,斗则业主伤。这是所有小区未来的局面。

不交物业费,“物业不作为” 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受伤的只能是业主。

物业公司大不了不赚钱,生活还要继续。

而住户的体验下降和业主的房产贬值是显而易见、板上钉钉的。

不交物业费,理论上是违法的,但是相关方面的 “裁判” 也是和稀泥,做好人。谁愿意做坏人呢?

能咋样呢?最受伤害的还是交物业费的业主。

我们这小区维护的挺好的,在本区域算是优秀的运营了。当然我也希望能够继续顺利运行下去,不管未来换房还是继续住,对我都是有好处的。

换房:物业把小区维护的好,我这旧房子也好卖,能卖出比周边贵的价格。

继续住:居住体验也好。

很多人要说了,物业费太高,那你可以去买物业费低的房子啊。

物业的隐性运营成本很高的,各种设施齐备、还有消防系统,反而是大家看得见的显性成本很低,比如保洁。

…… 物业负责人不会精打细算的话,就算收缴率 100%也赚不了什么钱。

知乎用户 猫爪突袭 发表

收不上来物业费说明 2 点:

1. 物业公司没有强制收费的能力

2. 物业服务没有达到让小区居民自愿缴费的满意度

1200 万不是小数,3800 居民一半以上欠缴也要有个几年时间,如此程度的不满相当于是居民在用实际行动行使投票权

于是得出初步结论:

1. 物业公司提供了完全符合要求的服务,但是遇上了 1900 户流氓不肯付费;或者是 2. 物业公司提供不了承诺的服务,居民用拒绝缴费来表达不满。

从拖欠保洁保安工资导致垃圾不收,车乱停放影响居民生活不难看出结论是 2

这再次强调了以下结论:

1. 物业不是小区的主人,小区居民才是;

2. 小区居民交了钱,就有权要求物业提供承诺过的服务;

3. 居民个人或许无法正面对抗物业,但很多居民可以选择集体不合作的方式来消极对抗;

4. 物业当初能靠着提供比前任物业更好的服务上台,就能因为再也提供不了好的服务滚开

知乎用户 锐鸣​ 发表

主要原因,就是住户拖欠物业费:

我有朋友住的小区,也曾经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出现业主退出。

原因很简单:这套房子在三线城市,20121 年卖完,2022 年交房,购房者高位买入房子,一部分都断供了,另一部分是毛坯房,也拿不出钱来装修。

物业在住户群里 @各位住户,住户说:我们也有自己的苦衷。

后来更换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人员少了一大半,小区环境当然变差了。

但是杭州这个小区不一样:

小区业委会认为物业不作为,对物业公司罚款!

物业公司认为物业费收缴率太低,精简员工、不发工资,员工因为没工资,直接罢工!

这是一个高层小区:

我曾经在一个回答李提到,高层住宅,极易出现公地悲剧

都说高层住宅几十年后会变成贫民窟,但是我国几乎全是高层住宅,总不能全变成贫民窟吧?

先说别墅区为什么不容易出现公地悲剧。别墅区的人,相对有钱,物业费只占他总现金流的极低百分比,并且富人相对于周中低收入人群,更不容易陷入贫困。富人在自己的别墅区里挖地下室,即使把自己房子挖塌了,也很难影响到周边别墅。

而高层就不一样了。

一个住户乱停电动自行车,就会引发另一个住户跟着乱停;

一个住户不交物业费,只要大部分人都在交,他就能享受物业服务,所以越来越多人会模仿他;

随着房子慢慢地老化,居住体验变差,房子价值下降,有钱人会把房子降价卖给(或出租)稍微不那么有钱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那么有钱的人又会把房子卖给穷人;

……

像杭州这个小区,只是很多高层小区的一个缩影。未来会越来越多老化的小区,都会面临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围城的青蛙 发表

小区就是一个聚集人群居住的小社会。

就是一个的自发组织的群体聚集。

现行的物业是在小区管理权缺失情况下的,灰色地带。

按照通行的政治制度来看。

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对全体业主进行自发的管理组织。

并且,业主应当对自发的聚集行为的后果负责。

比如,垃圾收集,小区广告商业,小区停车场,小区绿化,小区健身器材,小区运动场等进行自我维护和自我管理。

国内的业主出于不理政治或者不愿屈服于政治的态度下。

物业暂时获得了对业主的全体代管理权。

以前经济好的时候,交点就交点别,又没多大事,管点就管点别,行政工作不影响日常的正常生活。业主也就无所谓了。

现在经济下行,物业的类似于代行的行政管理权,也就是自上而下的平然的权威。

已经逐渐影响到了业主的正常生活。

物业走了,说明灰色地带的管理权所带来的收入完全不能抵消损耗。

所以,代行管理权没有屁用,不如跑路。

很多人总以为,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自己做自己的事情,意味着你是整个良好运行系统中的一个链条。

但当整个系统都出现一定的问题,你是必须要了解除了自己以外的事务的。

就比如,秋冬小区地上的厚厚的树叶,你说你自己上下班,就能解决么??

物业嘴里拖欠的 1200w 是物业暂行管理权下的自己给自己报的数字。

物业报 1 个亿都可以。

啥时候,国内政治意识高到愿意自发组成自治委员会,对自己所在的全体服从投票选出来的代表,并积极地自我管理。

这种就物业和业主的纠纷才可能明面上讨论个所以然出来。

现在纯属糊涂账。

物业说业主欠一个亿都有可能,反正都要跑路了,欠的数额越大,跑路越具有正当性。,。。

业主当然也可能真的很过分,但也可能是正常的没办法的对抗。

谁知道呢?

顺带 diss 一下某个拉黑我的作家,这个干掉物业是这位作家的曾经的愿望。

这就是例子。

一个灰色地带下暂行管理权的物业都主动离开,除非业主积极进行自我管理,已经显性地说明了小区管理制度的失灵。

连带而来的效果就是,这个小区的房价在没有有效自我管理制度下会暴跌。

不知道这种结果是不是喊着物业离开的某作家想要看到的局面。

知乎用户 伴雨听风 发表

民事案件中,利益受损方,通过法律维权,几乎已经失去意义。

那么,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无法无天。

知乎用户 纠缠在苍穹​ 发表

从法律角度解读——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在我们身边看看,哪个小区没有【拖欠物业费】的现象?

业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愿意缴纳物业费。

大部分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无法解决的问题。

举个栗子

某个居民反应,每当下雨时,家里墙壁渗水。物业上门检查很快就找到原因了。

外墙时间长了,需要重新做防水层——外墙维修。

而做外墙维修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动用维修基金则需要全体业主投票表决,超过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才可以执行。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联合编制表格,一家家上门征询。

其中有一批业主就是不同意。

他们的房子处于中间,没有迎风墙,至少目前还没有遇到渗水的问题。

或许他们和一墙之隔的邻居有矛盾,故意为难。

不能达成,那问题就拖着。

那些家里渗水的居民就到处投诉,去打市民热线,去新闻媒体,但法律就是法律,没有达成大多数业主同意就是无法动用维修基金。

接下来,就是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说等外墙维修好了再缴。

【不交物业管理费 】像一个病毒,传播很快。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有矛盾了,就用不交物业管理费作为施加的压力。

不交物业费,对业主是没有什么后果的。

物业该提供的服务,不会因为一家不交而享受不到。

物业公司去起诉,大不了就是补交。

这些钱本来就是应该交的,对业主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上述的物业问题,实质上是邻里关系的问题。

法律上没有对邻里关系有明确的界定和强制措施。

知乎用户 小楼卧听雨 发表

维权是公民意识觉醒的先兆。

你今天感维权,明天想干什么?简直不敢想。

知乎用户 乌合 发表

这是近 30 年才出现的问题。

简单来说吧,这种事最好结合起居委会一起说。以前的基层管理,居委会并不是主流,什么是主流呢?单位才是主流。这里可能很多人都有过印象,自己可能都是某某大院的子弟,至少沾点边呗。

比如说法院会有自己法院的小区大院,公安也会有自己的宿舍大院,国有企业更加不用说了。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大进城的过程。原来中国的城市规模并不大,在解放前而言吧,解放后有一个大规模进城的过程,那时候还没有户口,进城的主要还是相关的工作人员。他们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单位。

那时候没有物业,包括现在叫社区的居委会组织,管理的地方也不多,他们主要是管单位,不管的零散区域。

其实不仅仅现在有房屋的人会纳闷,物业是干什么的,如果放在三四十年前的老居委会,看回现在的居委会,也会纳闷,现在的居委会干什么的。

因为取消了福利分房,进行货币化分房,市场化房地产以后,发生了一个新的变化,第一,原来的单位大院解体了。部分还保留着 很多大下岗的出现,连单位都破产了。

然后很多人开始在房地产市场购房,这些就是一个又一个单独的产权了。而原来并不是处于主要地位的居委会一下子变得管理的地方多起来了。

这就是一个城市变迁的过程,以前房屋会有点问题,小区会有点问题,谁管呀?单位管单位挑起了一些物业管理的工作,内部相对还好解决一些,都是一个单位的。

然后呢,居委会会管理一些不是楼宇内的问题,比如说放放老鼠药。像以前南方地区,老鼠咬断电线的事会有发生的。而且居委会还会上门收卫生费,收水电费,因为以前水厂电厂也是国营的呀。

所以居委会会把这些活也肩挑起来了,但问题是他们管理的范围不大。就是说他们管了一部分现在物业管的事,但他们以前并不是城市基层管理的主力,以前城市基层管理的主力是各个单位。

后来房地产可以自由买卖了,一开始就是一栋又一栋单独的房子。这种事还得分南北,因为男方是自由的购房。而在北方地区,很多是单位集体购房,特别在北京地区。所以北京地区在福利分房后,还能勉强维持一个单位的雏形,就是说这个单位的人可以集中居住在一两栋楼房里面,虽然小区的产权会有问题,就是这块地可能不单独属于这个单位的,可能会拼。和几个单位共享了这个地区,有些是属于市政路。但问题是基本上本单位的人还能集中在一块。这是北方特色。

但在南方又是另外一种情况,南方基本上还是以个人购房主为主。特别是流动人口多的时候,为了保证一定的生活质量,配套小区又出来了。就是说你购买了这个地方的房产,不仅仅拥有这栋楼宇里面的房屋面积,其实还拥有一部分共享的小区,花园面积。就算是产权不属于你的,但它其实属于这个小区业主的共享空间,外人进不来的。

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一个物业管理的问题,公共的设施谁去管理。特别是很多房地产,初期的时候很还很不规范,导致了公共设施是自己建立的,比如说北方的供暖,很多地方是小区自己建一个锅炉房,而不是城市集中供暖。

又或者一个小区一栋楼,可能只有一个阀门,供暖的公司根本就没办法统计每一户的供暖情况。这导致了整个单位所有人都在欠了供暖费,这是一历史遗留问题。这叫做整个单位一起耍赖呗。

就是说因为以前是单位分房,归单位管理,所以也不用分那么清,后来出现了房地产市场,大家可以产权分配到户了。这就来问题了,所有事情都要分得一清二楚了。什么是归公共的,什么是归市政的,市政其实就是整个城市公用嘛。

这个时候可以分割责任,分割费用了,物业这份工作的内容一直都存在,只不过以前是大锅饭,大家一起吃。现在既然已经包房到户了,这就得分清楚了。

这是物业工作产生的一方面,但产生了房地产以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因为以前不存在房地产市场。在房屋可以自由交易以前也没有这种情况,这也是新的问题。

就是说很多的物业管理公司其实是房地产商的售后部门。其实很多小区的物业是怎么来的,不是业主自己选的,而是买房子的时候就有了。那这个物业是怎么来源呢?其实就是建设这个小区的房地产商指定的。

一开始房地产商作为一个配套服务卖给小区业主的,刚开始也想的没太清楚。因为房地产商一开始觉得房地产利润很高,先把房子卖出去再说。

简单说,先把大家坑进来,先把购款房款坑进来再说。所以一开始的物业管理肯定都是很好的,而且价廉物美,性价比特别高。如果一开始物业就不行,大家还买房吗?你以为。

所以中国的物业大多数从产生那一刻开始就是一个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产生房地产市场才没几年了。其实目前绝大多数的房地产物业都是地产商指定的,这是现现实的存在啊。

而地产商在建设小区的时候,其实偷工减料的事,在允许范围内的偷工减料啊,时不时还是存在的,但以前因为房价涨,所以业主们也忍下来了。

但业主总是会有情绪的呀,而在这个过程中售后情绪安抚工作的,其实就是物业管理。

所以说绝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其实是房地产商的售后部门也就是这么回事。说这句话,也是因为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也没几年,物业问题,也就是这几十年产生的问题。

所以说一开始房屋交易的时候,也就是新房交易的时候,房地产有些时候是故意压低了物业管理的费用,先达成。购房款的回款,这是第 1 个问题。第 2 个问题,这几年是通货紧缩,但前面这几十年可是通货膨胀的,原来的物业管理费用,适合当时的年代,后来是不适合的,但大家希望永远不要涨价,这哪可能呢。

站在业主的角度,总是希望提供优质的服务,但价钱永远不要涨,甚至最好是免费。站在物业的角度,一开始是有钱挣的,但后面是越来越苦,但还不能吭声,因为他在帮他的大股东,也就房地产商在擦屁股,到后面扛不住了。就动手了。

然后这个时候又要涉及到居委那一边了,居委其实和局外人。问题是居委其实是行政的编外组织没有名分,但干的都是上面派下来的活。上面有经费,但不足以支撑起那么大的一个盘子和管理责任,所以经常这里蹭那里蹭。

由于资源不足,又要兼任起很大的管理责任,所以很多地方的社区或者居委会是偏帮物业这一边的。因为社区或居委会很好收买。

社区居委会,号称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所有你能想到的政府部门,最后完成工作可能都会由基层的人员去负责,他们承受不起那么大的责任,而且他们的素质也没那么高。

不给资源却人家完成任务,所以有些时候他们会能蹭就蹭,偶尔还得和物业合作一下,那业主就吃亏了,因为业主太散了。

其实还可以多说一句的,今天其实被限流了,因为讨论一个民国时期的历史问题。结果被警告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公有和私有的边界在哪。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其实已经实质上承认了产权的存在。包括颁布了物权法,承认了私有制。

但这对我们来说其实是一个新的事物,上面有些时候虽然承认了所有权,但总是忍不住管一下,有些时候是管过界了?基层的普通家庭,其实也想多占有一些私人空间,但其实有些时候也支撑不了那么大的空间。因为产权,有些时候也意味着维护的责任,维护的责任就成本。

大家一直在拉扯,大家都是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辩护。大家都有过火的时候。就拿前几年比较流行的反诈 app 来说吧,居然有年轻的小公务员跳出来说,如果大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什么不能告诉给国家呢?这有毛病吧。

同时像物业这种事情,如果撇开房地产商售后这种事,维持一个那么大的小区,有些时候就是需要那么那么多的成本,占有的区域越大,需要维护的成本越高。

其实如果不算楼宇外的小区,光算楼宇内的公用位置,比如电梯,电梯有使用寿命的吗?到了使用寿命期限,维护那笔费用也不少。

即使我们不算公用的区域,就算自己家庭吧,现在都是二三十层的高层楼宇。现在家家户户有空调了,二三十层的高层楼宇,连换个空调都很难,现在大家还在笑香港人,用不起空调,再过 10 年吧,空调坏了,你想换一台都没人帮你换。因为换一台空调,空调本身不值钱,但换空调,其实就好像攀岩一样,是高空作业。现在人还多,有人干这个的,再过 10 年你以为有人干吗?

现在维护一个小区都在吵,再过 10 年,你光维护自己那一套房子都未必维持得下去。

知乎用户 李悦 发表

从法律角度来说就是,法律不管用了,别讲法律。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一方面是物业没法保证业主足额缴费,另一方面是业主无法制约物业

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现实生活中就有很好的实践

北方冬天要缴暖气费,不缴费不给你供暖,冬天冻得跟冰窖一样,这个必须得缴吧?

而且这个缴费是预存的,就可以做到多退少补,连物业费一并代扣

然后成立业主委员会直接管辖物业,最好是由德高望重有关系的人担任委员

如果是事业单位家属院就更好了,直接把老领导拉回来发挥余热就行

大家都是同事关系,也不好撕破脸面

就算有无赖,也是极个别人,不影响物业的正常运转

但如果是大城市原子化的个人,呵呵,自求多福吧

知乎用户 麦克柯察金 发表

有没董哥说下,不交物业费是违法行为吧?

知乎用户 追不上胡萝卜的驴子 发表

怎么说呢?

既然无人机、无人狗把对抗的人类军队和武器都能一一搞定。

既然未来高铁、高速公路、高架桥的维保工作也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机器来搞定。

既然 xiaopeng 的机器人都会走猫步了,yushu 的机器人都能上擂台打拳击了。

那解决物业中所需要的保洁清扫、安保、垃圾清运以及其他工作也是轻轻松松吧。

知乎用户 张 Ender 发表

物业费缴费比例可以当做一个地区个人素质和社会互信程度的一项指标,越低这个地方越糟糕。

我在我小区业主群就能看到不少人煽动业主问责当前物业,这些鼓动最得力的人,有几位不经意暴露自己物业费未缴被物业起诉到法院,法院已经准备强制执行了。

我也力阻了这些人员疯狂鼓动成立业委会的努力,我主要针对这伙人成立业委会的理由及后续进行了驳斥:

成立业委会理由:

1、推动业主自身管理小区内部和周边的商业区域的租赁,并要求将租赁费用作为物业费用,甚至还可以将利润分配给业主。

2、要求追讨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号称物业私吞了公共维修基金。

3、目前物业对夜晚噪声骚扰、墙壁和地面修缮等公共问题处理不力,成立业委会协调处理该类问题。

反驳理由:

1、小区内外商业区域经营权和经营所得收益归属是否为业主所得,需要依据产权归属来确定,并非全由业主所有,本小区大部分可租赁商铺都有独立产权,并非公共所有,租赁权和收益皆非业主共有。且具体收益金额也未做测算,该提议的实际付出和收益到底如何完全不清楚,未考虑确实收入有限,不抵支出的情况,可行性很差。

2、公共维修基金由政府住建局管理,追讨私吞一说缺乏明确证据和依据,属于尚未确认正确与否的说法。

3、噪声骚扰等问题,即使成立业委会,也属于不好处理的问题,业委会并未比当前物业更有能力处理该类问题,甚至还不如当前物业。当前物业对小区公共卫生、公共装饰物等的维护尚可,没有明显和显著的失误,没有必要因为尚有不足就进行更换。

其他反对成立业委会原因:

1、业委会权责无明确法律法规约束,对业委会的工作无法形成实质的监督和约束,纯凭业委会代表的个人品德和个人能力作为履行职能的保证,殊不可靠。

2、目前鼓动成立业委会的倡议,无明显的纲领和目的,尤其是当少数业主与其他业主出现分歧时,按目前的少数服从多数规则,少数业主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证,其必然退出。届时业委会也将失去存在意义。

3、鼓动成立业委会的人员,其他业主对其缺乏了解,观其强硬态度和偏激作风,恐无法服众,更别提有几位一直拖欠物业费未缴,其成立业委会弹劾物业为己谋利的私心明显,大众应明眼观之,勿受其裹挟。

4、即使更换物业,或物业功能由业主自持,共性问题依然存在,并不会因为更换物业而有所改变,当前物业也并非不可沟通,与其更换,不如就具体问题与当前物业进行协商沟通,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

知乎用户 风云再起 发表

我来说一句吧,,,物业公司销售(提供)服务为卖点的企业,竟然没有一家公布自己物业费的构成,,,,打个比如说 2 块的物业费,其中垃圾清运 0.5,门岗 0.3,打扫卫生 0.5,绿化维保 0.5,管理 0.2 等等这个意思。有企业公布这个嘛????大部分就给个笼统的总额,做销售的?不知道分层销售???分类别收费为啥会收不上???物业明显就是浑水摸鱼。

补充一下,说到底,服务行业没有量化指标,,,又不能引入多家竞争,,,物业做的最多的就是垃圾清运,打扫卫生,站岗,,,但这些服务又能值多少呢?而且这些服务又多带有点公益性质(政府居委会职责),,其它服务就是个传声筒,二道贩子。。。然而物业公司又要赚钱,,,一个要赚钱而又没竞争的公司,服务能好的哪里去呢。

知乎用户 万虑拾得​​ 发表

这事儿到底卡在哪儿了?

说白了,这就是个死循环。一开始,物业觉得收不上钱,服务就打了折扣;业主一看服务这么差,就更不想交钱了。结果呢?服务越来越烂,交钱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彻底掰了,谁也别想好。


从法律上讲,这事儿该怎么看?

1. 业主不交物业费,到底行不行?

  • 结论:不行,这是违约。
    你跟物业之间有个合同,交钱是你的义务。法律(《民法典》)也写了,不交就是违约。

  • 那什么情况下能不交?
    你不能光说 “我不满意” 就不交。得是物业烂到家了,比如小区垃圾堆成山、大门没人管,让你住着都没安全感了,这种“根本性违约”才行。而且,你得自己拿出证据,照片、视频什么的都得有。像 “邻居违建物业不管” 这种,一般不算数。

  • 硬扛着不交,会有啥后果?

  • 钱得照交,还得赔钱:物业告你,你肯定输。本金一分不能少,还得按合同付违约金。

  • 打官司的钱也得你出:诉讼费、律师费,败诉了都得你掏。

  • 可能上 “黑名单”:法院判了你还不给,就可能限制你坐飞机、高铁,连贷款都受影响,孩子上学都可能牵连。

2. 物业想走,拍拍屁股就能走吗?

  • 走是可以走,但得有规矩。
    一直亏钱,干不下去了,当然可以撤。但走之前,得找好下家,跟新物业交接好,还得跟街道、社区报备,不能把小区一扔就不管了。

  • 那 1200 万的欠费,是不是就打水漂了?
    想得美! 物业走了,但这笔钱还是他的,他有权继续要。

  • 怎么要? 发律师函、去法院告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会过期吗? 别以为拖几年就没事了。物业每次在楼下贴催费单,或者给你寄催费信,这个 “有效期” 就重新开始算。所以这 1200 万,他随时都能告。

  • 告了也白告? 这倒是个问题。物业打这种官司,赢面很大(超过 90%),但问题是赢了钱也要不回来(执行到位的不到 40%)。很多人名下是真没钱,最后只能成一张 “法律白条”。

3. 业委会呢?他们干啥的?

  • 业委会是代表业主的,有权监督物业,甚至能炒掉物业。
  • 但! 业委会不是 “替罪羊”,他没有义务帮所有欠费的业主还钱。物业找业委会要钱,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 不过,物业要账的时候,业委会得配合,比如提供业主信息什么的,不能故意使绊子。

4. 那新来的物业呢?

  • 新物业没有义务替老物业还债。这钱不是他欠的。
  • 但他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一进来,面对的还是一堆不交钱的业主,信任感也差。如果搞不定,很可能重蹈覆辙,干不了多久也得跑路。

那这死局,到底怎么破?

这事儿得大家一起想办法,光吵没用。

  • 对业主说:得明白 “一分钱一分货”,服务是花钱买的。有意见,就通过业委会去沟通、去监督,别动不动就拿“不交钱” 当武器,最后坑的是自己。
  • 对业委会说:别光想着跟物业对着干,得当好 “和事佬” 和“传声筒”。既要监督物业干活,也得跟业主讲清楚,钱都花哪儿了,争取大家的理解。
  • 对物业说:别老摆着一副 “管理者” 的架子,你是来服务的。服务好了,沟通到位了,业主自然愿意交钱。有困难,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别自己偷偷减人减服务,把关系搞僵。
  • 对政府和街道说:物业要跑路了,不能看着不管。得赶紧介入,帮着小区成立新的业委会,或者找个临时物业先顶着,保证小区能正常运转。

总之一句话:这事儿就是个教训。大家都不按规矩来,不守信用,最后的结果就是小区越来越差,房子贬值,谁都是输家。

知乎用户 solo 发表

一个舒服的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缺一不可。守规矩的业主,靠谱的业委会,尽责的物业缺一不可。这其中最麻烦就是业委会和物业不对付,如果有这种情况,那这小区算是完了,物业开展工作需要业委会支持,各种支出都需要业委会盖章。业委会想维护好小区的设施完善等又需要物业来实施。所以一个好的小区,必须业主们把小区当自己家,别拖欠物业费,业委会最好监督和审查工作,物业做好物业份内的工作。然并软,这三个环节一个出问题,小区环境就会越来越差,有钱的会搬离,没钱的会不交物业费,小区会越来越烂,最后物业撤走,没人接盘,以前还能指望政府的物业部门来托管,但是就现在这个经济情况,政府多半不会来托管。所以各位碰到靠谱的业委会,负责的物业就珍惜点吧。这两个现在同时靠谱的真的很稀少。

知乎用户 HK417 发表

说的好想交物业费了物业就履行义务一样

知乎用户 不会游泳的鱼 发表

发现我们十八线小城和杭州的物业费竟然差不多。。。

这玩意儿没标准吗?想收多少收多少?

定价那么高只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越来越多人不想交。

知乎用户 迎风飘扬 发表

市场经济,对应收账款的风险,当然是自已承担了。

如果你连款都收不回,还想学别人开公司,只能说前期市场调研有问题。

是谁给了你开公司的勇气?

能让业主拖欠到 1200 万元还没有办法的老板,脑子有问题。要不是这 1200 万元是虚的,要不就是老板脑子不好,不适合这个行业。

不要像某个高赞回答一样,社会主义巨婴,动不动就说我国维权制度不行。

市场经济,老板是公司的第一责任人,应收账款的风险,不是由自身承担,甩锅给社会。

知乎用户 一步之遥 发表

自古以来王朝的崩溃都离不开无法收到足够的税,税多到一定程度就是民众造反。

你觉得现在的物业管理水平能超过古代官僚阶层?哪怕就是共产党有刀有枪,也一堆人偷税漏税。

知乎用户 书生抗枪 发表

我们小区刷卡电梯,物业费交到那一天,就给你授权到那一天!

打过市长热线、社区协调都没有解决……

一个将近 2000 多户的小区,被物业拿捏的死死的!

知乎用户 Prometheus​ 发表

有时候现实比我们想象更残忍。

首先楼主说的这种事情是有一个存在范围的。

真正的权贵,从来不会遇到这种事情 [惊喜][惊喜][惊喜][惊喜][惊喜][惊喜][惊喜][惊喜][惊喜]

权贵不会拖欠物业管理费,为权贵服务的物业公司也不会有任何怠慢权贵的情况,也也不敢有任何怠慢权贵的情况。

或者我们从更残忍的自然科学角度来讲,这何尝不是一种降维打击?如果只用钱去解决钱以内的问题,那永远都不能解决问题。[惊喜][惊喜][惊喜][惊喜][惊喜][惊喜]

我掌控了比钱更高维度存在的资源或者其它。浪么?不管是需要花多少钱解决的问题,永远都可以彻底解决 [可怜][可怜][可怜][可怜][可怜] 甚至可以预防这些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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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cat mad 发表

物业费都这么难收的地方,有人还想着收房产税

知乎用户 jdbdbdjd 发表

我这个人就是犟,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业主为什么要拖欠物业费?如果业主无源无故拖欠物业费,我支持物业起诉追缴物业费,并让业主赔偿损失。可是物业放着钱不要,自己退场了,为什么?

知乎用户 发表

维修基金花完了吧?

知乎用户 小新 发表

现在大部分物业都是垃圾,只收钱不想干事

知乎用户 whhema 发表

物业退出不干的话,之前交过物业费的住户怎么算,给退钱吗?

知乎用户 天宇树莱 发表

反对高赞答案所说的法律缺失(他也没说具体啥漏洞),尤其是反对那位贬低中国人道德水平的答案!

直接说答案,恰恰是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搞不清楚业委会和家族长的区别。

不说复杂的业委会,小到小学班级,大到单位团建,中国人基本都觉得组织者 = 带头大哥 = 亲爹管饭。简单说从小学开始直到走上社会,我们并没有接受自治有关的训练,甚至成年后全靠自学的还是西方选票那一套。

打个比方,业委会是票选出来的,但本质上都是普通业主出于热心的兼职。但是绝大多数业主骨子里认为业委会就要负责所有人的屎尿屁。你把这叫业委会的权利?

而没有自治意识的人一辈子只能在被别人统治或自己统治别人之间反复横跳。所以才会有人一方面诬陷业委会中饱私囊(其实很多时候歪打正着?),一方面又对小区事务漠不关心,总以为自己的投票权等于白嫖权。

一个乌合之众的业委会,物业当然不鸟你。这里要说明一下,大家不要以为和物业硬刚才叫团结,也可能是猪。

再比如业委会和物业沆瀣一气贪污资金,业主只会在群里面骂人,所有人想的不是怎么改变,而是熬,熬到换届用选票解决问题。这精神是何等的美利坚

所以按照目前国人对业委会的概念,基本就是滑入美利坚快车道了,物业和业委会联合起来坑你再合理不过。如果现在大多数小区尚未诞生特朗普,我反而要说中国人的道德水平之高。

知乎用户 五十一百 发表

体现了法治的可靠与值得信任,以及慢慢赶走私营企业,以国企取代的步伐。

知乎用户 牛了个牛 发表

依法治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大家按规矩来办事,其实对彼此都好,但就是有些人喜欢破坏规矩,以此走捷径占便宜。

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小区的物业费是收齐过的。

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我们小区以前几个业主不想交车位管理费,堵在停车场进出口几天。

导致大家几天都没办法开车出去,上下班,接送孩子只能打车。

而且每年都会闹几次。

让那几个堵门的业主去打官司,也不愿意,就是抱着能闹的孩子有奶吃的想法。

物业刚开始还和他们讲道理,但没用,被逼无奈就起诉了这几个业主。

而且都赢了,法院通知也下达了几次。

但那几个业主鸟都不鸟。

前两年警察来了很多次,也是不管,就把警车停在路边。抱着民事纠纷不管的原则维护治安。

后面大家实在受不了,不断向社区和政府施压。

正好那时候评选文明城市,政府非常重视这次评选。

于是警察终于出手了,把带头闹的抓进去拘留了几天。

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再也没有人堵车库进出口了。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说老祖宗看人的一些智慧真的有用。

对于那些不讲规则破坏秩序的刁民,不要和他们讲理,要用拳头让他们怕。

苦口婆心讲一百遍,法院通知下达几十遍,不如抓进去待几天管用。

他们不怕道理只怕真理(拳头)。

知乎用户 在下抖音瞄人缝 发表

物业退出就赶紧退出,最后滚远点,很多人其实不知道,不知道物业是靠吃拿卡要套取大修基金来发财的,新楼盘的物业没哪个不涉黑,没官房和黑社会背景的根本就接不了新楼盘。

知乎用户 杨先森 发表

维护公共设施,罚抄乱停乱建,本来就是政府的义务,也只有政府有这样的权力。

但问题是,现在没有房产税,你要地方政府去花钱干这些事情,人家根本没有动力,更没有财力。

而问题的问题是,你现在收房产税,那现有房主也要反对,大家会说之前高昂的土地转让金里,就包含一次性房产税收,你凭什么二次征税?

而问题的问题的问题是,即便用 “老人老规矩,新人新办法”,从今天起,所有新出让土地,降低土地出让金,同时对新建住房,开征房产税,那中国城市化率已经超过了 60%,人口还进入了下降阶段,咱们想靠时间,这新轨什么时候才能代替旧轨?

总是想做最简单的事情,然后把问题留给后人的智慧,结果就是屎山代码越堆越高,谁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哪一天崩溃。

知乎用户 番茄牛腩 发表

物业公司在设置物业费标准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考虑到有些人不会交物业费?

假如所有人都交物业费,那么 1.5 块一平就能够把小区服务得很好,物业也有钱挣。

但假如只有 60% 的人交物业费,那么物业费就必须要收 2 块才能不亏本。

但是显然每个小区都有很多人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那他也没办法。实际上就是老老实实交物业费吃亏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继续往下会越来越多

经济下行期,什么妖魔鬼怪都会出来

知乎用户 大的来了 发表

1. 我个人名下先后拥有过五套房,一号房是没有物业的那种特别老的房子,剩下四个小区的物业没有一个公开账目的

2. 三号房的物业是本地著名的无赖公司。这个小区比较高端,业主有不少律师,顶住各种压力力战八方死磕到底成立了业委会,把物业换成了万科。万科来接手的时候原物业公司组织保安暴力对抗,拒绝撤离。后来居委会出面要求万科安置了一批原保安,才算 “和平” 解决。目前万科物业管理良好,这个小区房价没有明显下跌。

3. 四号房的开发商是市属国企,物业也是集团旗下的兄弟公司。这个物业作风霸道,爹味很足:比如快递外卖不能进院、小区只有一个垃圾集中丢弃点…… 还强行安装了门禁和梯控,不交物业费的直接全停,跟很多业主闹的不可开交。有业主组织业委会,立刻被工作单位和派出所轮番 “劝阻”。但很有意思的是,这个小区的一层不是私自围个大院子,就是住宅商用开美容院小卖铺,物业从来不管。

4. 五号房被我戏称为小天通苑,仅大高层就有一百多栋,整个小区少说一万两千户,可以想见物业根本管不过来。所以小区完全处在失序状态,到处是群租房,车辆想停哪就停哪…… 目前房价已腰斩。

知乎用户 贾斯汀​ 发表

说真的,我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都是能不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就不走,尽量协商(妥协)快点解决。

知乎用户 4thever 发表

业主合同失信,人家物业也是人。

类似的还有东北的包烧费问题,也有的是年年不缴纳的。杭州只是脏乱差,东北可是会冻死人的。

不要低估人性里的贪婪。

知乎用户 锅底灰 发表

这种物业公司我啥时候遇到啊。

我们小区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大半年了,物业公司有各种方法赖着不走。

知乎用户 浮萍 发表

看了下收的好像确实不多,反正我交不起。

这 1200W 大概是少赚 1 年的钱。

要算的话属于是跑路了。

说明物业没本事赚这个钱呗,中国有的是人,你不赚,有的是人赚!

知乎用户 保函百事通 发表

杭州这个小区物业撤场的事儿,说白了就是 3800 户的小区只有几百户主动交费,物业收不上钱亏损严重,干脆不干了。
从法律上看,业主不交物业费确实违约了,物业可以起诉追讨,但要是过半业主都拖欠,执行起来特别困难,容易陷入 “服务差 - 不交费 - 服务更差” 的死循环。

知乎用户 季风 发表

翻了很多回答几乎全都是发泄式口嗨,我来尝试提一个治理方案:

三权分立:强化社区在基层管理中的监督作用

业主:负责缴费和服务质量反馈

社区:作为第三方支付担保,管理物业费,并监管物业绩效

物业:按月提取基本物业费保障公司运转,年终进行绩效审核

实际上社区脱胎于村委会 / 居委会,本身就有基层管理职责,所以本来就是应该社区来监管物业的,形成业主 - 物业 - 社区彼此牵制的局面。

而现在的核心问题就是社区的管理缺位,基层管理职能全部推给物业,而社区本身越来越政治化,越来越编制化,除了上传下达,创建各种活动,接待领导,根本就没做什么实质进行基层管理的事情,除了又花费了大量财政资金几乎没有什么用处。

让社区来承担基层管理中的担保和监管职责,可以做到三赢:

1. 解决了业主一次性缴费,无法制约物业服务质量的问题;

2. 由官方的社区负责物业费收纳,解决了物业缺乏强制力的部分问题;(虽然没有明确的执法权,但也比物业好一些)

3. 解决了社区只能务虚开会,干不了实事,只能浪费财政预算的问题;

该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了现有的组织架构,可以循序渐进式推广,且不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资金,只要别整天让社区疲于创建各种卫生社区、文明社区、未来社区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原来是七七啊 发表

要么是业主的问题,要么是物业的问题,参考:swsh.500mm.cn 相关问题和资讯 - 有驾

知乎用户 容我三思 发表

叫业主滚呀!

知乎用户 枫林 发表

物业公司选择跑路,而不是降标到最后被驱离,实际上还是自己想保留点体面。

物业费对收入占比变高才是问题的核心。

房价经过前几十年的彪涨,必然带来物业费的彪涨,而人们收入并没有跟随涨幅,物业费支出权重变的越来越大。加上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必然会出现类似的矛盾。两边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且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这种情况普遍出现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领域,比如:教育,医疗,社会普遍对其服务的期望值大于甚至远大于其能提供的结果。这也能解释一种现象,尽管社会在努力改善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但舆论反馈出来满意度似乎还在降低。

这种微观层面的新型社会矛盾,短期内是没有多少解决的办法的(无解的)。也许会随着社会心态的普遍平和得到改善吧。

知乎用户 普通电商人​ 发表

杭州一小区物业退出不干了,称业主拖欠物业费 1200 多万元。

几乎任何一家物业公司都对外声称是亏本的买卖,公司是在长期收不到物业费的情况下支撑的。

但事实上不是如此,不但小区物业公司收到的广告费停车费都去向不明,并且绝大多数的业主都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现实中的情况是,业主花钱找了败家子,或者是小偷,在暗暗使用业主们的各种费用。

换位思考,如果业主物业管理费长期不缴纳,物业公司早就把业主告上法院了。

说白了,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大多数业主不能统一思想,或者无能,不能及时找出那些被物业公司所隐匿的属于所有业主的费用。

比较好奇的是,那些业主不能抽时间为自己利益维权吗?

那些业主里从事法律、审计和财务,或者建筑施工的人员,不能为广大业主服务吗?

知乎用户 混元 发表

房价持续会下跌

知乎用户 趣闻乐事​ 发表

杭州某小区物业公司的一纸《退出告知函》引发轩然大波。这家上市物业公司宣布,因业主累计拖欠物业费高达 1200 余万元,将于 2025 年底撤场。建筑面积超 51 万㎡的大型社区,正陷入 “欠费 - 服务差 - 更多欠费” 的恶性循环。物业合同中的服务标准条款显示,高层住宅物业费定价 1.8 元 /㎡/ 月,处于杭州同类小区中等水平。入驻初期,物业曾有效治理人工湖污染问题,获得业主好评。但近两年服务质量明显滑坡:业委会抽查发现车库乱停车、客服响应迟缓、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连续两年开出罚单;最严重时因拖欠外包人员工资,导致保洁保安大面积罢工。

物业公司坦言,小区 3800 户中仅几百户主动缴费,近年收缴率持续低于 50%。运营成本刚性上涨与收费率过低形成剪刀差,项目长期严重亏损。为缩减开支,物业不得不降低绿化养护频次、减少保洁人员,导致园区出现露天堆放垃圾、人工湖杂草丛生等现象。服务质量下滑进一步加剧业主拒缴情绪,形成难以破解的恶性循环。

业委会维权与业主欠费的边界值得探讨。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对未达合同标准的服务开具有据罚单属正当维权。但部分业主将房屋质量问题迁怒物业,或因服务缩水拒绝缴费,实则构成合同违约。法律专家指出,长期欠费可能面临起诉风险,杭州已有业主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案例。

类似物业撤场事件在杭州并非首例。参照宸瀚里小区案例,临时托管后收缴率能从不足 5% 提升至 75%,但该小区作为次新小区,3.2 元 /㎡/ 月的收费标准更具盈利空间。反观涉事小区,交付十余年设施老化,1.8 元的收费标准在成本上涨背景下利润微薄,对新物业吸引力有限。

住建部门调解案例显示,建立 " 服务达标保证金 “制度或是破局关键。建议新物业合同中设置” 收缴率达 70% 即恢复绿化频次 " 等弹性条款,物业需定期公示支出明细。某小区通过张贴保洁工资单使缴费率提升 15%,证明财务透明化能增强互信。属地街道正协调按条例推进新物业选聘,若撤场前未能交接,将引入临时托管避免服务真空。

这场纠纷本质是物业服务契约精神的集体考验。物业公司需明确服务质量是收费基础,业主也应当认识到缴费是获得服务的保障。只有打破 “收费率低→服务差→更不愿缴费” 的死循环,才能重建社区管理的良性生态。

知乎用户 Stars-L 发表

双输好过单赢

知乎用户 予拾地理迷 发表

那些缴物业费的亏死。

知乎用户 vivian​ 发表

物业这个问题肯定是一个之后需要解决的大问题。我们国家的房地产行业也就是最近三十年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的。现在物业费,估计赶不上房子修缮保持的速度。

我坐标所在地物业费一个月 3000-5000 不等,如果业主违反社区公约一定程度(比如欠费,破坏公物等),是可以强制房屋售卖的。欠费太多还会被转到专门的催债公司,要上征信名单的。收到法院传票估计是肯定的,会不会税收强制缴纳不太清楚,但是直接从养老金或者工资里面扣钱我也是不意外的。好处是房子社区确实维护的好,快十年过去了,依然跟新的没区别 (隔几年都花大钱涂补外立面)。

知乎用户 米西呜呜 发表

还是农村好,。,。,。,。。error_code=1601 cluster THRIFT_INGRESS|ad.site.star:default:anony:|toutiao.passport.gobiz:shark_relation:lf::|MGetAccountSensitiveBaseInfoByUserId|prod| is forbidden by acl, authentication error: AUTHENTICATION_DENY, tag: IDENTITY_EMPTY, reason: empty token, authorization error: , rip: [2605:340:cd51:4800:9bc9:91cc:804b:d410]:49244, hypervisor: , reference linking: http://go.bytedance.net/ACL[20251103001222AF7D0D3F0F50F14D5BF4]error_code=1601 cluster THRIFT_INGRESS|ad.site.star:default:anony:|toutiao.passport.gobiz:shark_relation:lf::|MGetAccountSensitiveBaseInfoByUserId|prod| is forbidden by acl, authentication error: AUTHENTICATION_DENY, tag: IDENTITY_EMPTY, reason: empty token, authorization error: , rip: [2605:340:cd51:4800:9bc9:91cc:804b:d410]:49244, hypervisor: , reference linking: http://go.bytedance.net/ACL[20251103001222AF7D0D3F0F50F14D5BF4]

知乎用户 以者可 发表

今天看了《北京法源寺》,有一句话很受用:“先开制度局”
论改革——政府主导下的公共物业制度重构
现在的城市住宅制度中,土地归政府,建设归开发商,物业归企业,而由于土地溢价,居民既要缴纳高房价,又要长期缴纳物业费,却无法真正参与 “公共空间” 的管理和收益。
这形成了 “产权个人化,管理私有化,业主物业对立化” 的社会格局。

由于居民居住空间不再是个人的空间,而是集体的空间,个人与集体的分裂由于物业的存在,日益割裂。怎么让这种关系重归依旧,集体是个人的集体,个人是集体的个人密不可分呢?

先开制度局

土地开发阶段,政府把地出让给开放商,在这之前政府设定好中标者的公共责任,建好房,做好基础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学校修建等,建好的经政府验收以后无偿转移政府使用,这些要求备案抄送各个部门,

开发商交房,政府协同各部门验房。做好消防,公安,城建,水利,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对接。

政府和开发商签订物业协议,政府负责处理公共卫生,绿化,水电气网,给排水,安防,等,此时,由开发商向政府缴纳物业税

开发商销售房屋,销售出去的房屋所有权归业主以后,物业税的缴纳责任转移到房屋归属人手中。

此般制度规范下,完全可以做到社区空间开放——“拆除小院墙,建造大社区”,这样小区道路回复公共道路属性,让人人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性。

社区设置志愿者机构,公民自发维护公共环境,到达 “全民共有,分区自治”。

“市民之家” 甚至可以达到,为人民修电路,为人民通下水,为人民做实事的繁荣景象。

制度局开了以后,用什么工具呢?

接下来就是:论建立个人开票系统的重要性——人人有纳税责任,人人是国家的主人

知乎用户 百里坡旧院黑鸡​ 发表

物业费向来是住宅小区的一个大通病,有的物业是做的真好, 有责任心有担当,有矛盾沟通解决,有的物业是真的拉,有问题就踢皮球甩锅,然后在小区里各种手段恶心人逼着业主交。这个物业还算是体面,把问题事实都摆在桌面上,至少是合理合规的退场了。

知乎用户 刘先生 发表

如果一个小区的业主不交物业费,要么物业是垃圾,要么业主是垃圾。最终的结果是都变成垃圾!

知乎用户 择偶与进化论说​ 发表

业主认为物业除了看大门,啥都不干,

物业认为业主吹毛求疵,到处找事,借机不支付物业费,

双方一开始就是对立的,

一旦信任彻底消失,就是恶性循环的开始,

这种事在西部某直辖市特别明显,天天都有新闻,

业主和物业为这事打架,一会儿帽子就来了,

帽子也是疏导为主,他也管不了,

最后街道社区介入,大概率各说各的,继续谈不拢,

上一轮循环继续。

知乎用户 帮看看 发表

物业这玩意儿,想做好,成本极高,但是做也可以成本极低。。。

这 1200 多万,也许他成本就 120 万,也可能他们通过其他手段早就把钱挣了。。。

知乎用户 Buaa. 日 发表

物业退晚了,应该首战即决战,拖欠一万物业费时就退场

知乎用户 王越明. old 发表

我建议直接走公积金化解矛盾 w

知乎用户 人类一匹​ 发表

我原来也是交物业费积极分子,直到我某次报修了两个礼拜没来,打了投诉电话才来,还是某我曾入职的深圳某大牌物业,从那以后我每年交一次,能拖则托。

知乎用户 Estimation​ 发表

强上车的人本就不是能够享受该收入段位生活品质的人。时间会显示出他们的现金流所应该对应的生活品质。

知乎用户 一江春水​​ 发表

一毛钱一平方米是合理价格。

知乎用户 律师那点事​ 发表

不要什么事情动不动就找法律

法律不背这锅

法律不是万能的

很多事情

期望通过法律能解决

结果往往注定让人失望


提起物业

绝大多数业主都可以不吃不喝

骂他个三天三夜

就像某些网友比喻的

本来花钱买条狗

用来看家护院的

结果倒好

狗子几乎成精了

比主人还要凶

整天喂它吃香的 喝辣的

不但不好好看家

还时不时对主人狂吠

最气人的还不是这

最气人的是

这条狗

主人想杀又杀不了

还必须忍受者

这不是花钱买了爹嘛

真是活受罪

这些网友比喻的不太恰当

当也道出了当今物业管理的奇葩现状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怪状

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业主当不了主。

面上说是业主,连自己的物业服务都决定不了。

还算真正的业主嘛?

业主想真正当家做主,必须翻过成立业主委员会这座大山

法律上 理论上可行

现实上几乎不可能

小区业主不团结,人数达不到

原物业拼命抵抗,到手的肥肉,岂能放弃,想尽各种歪招、损招阻止

有关管理部门 不是沦为了资本的帮凶

就变成了事不关己的看客

任由业主和原物业闹腾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 不出手 不发声

所以业主想当家做主,真难。

二是物业市场化太低。

物业服务市场化太低,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成立的物业公司,只管理服务

自己开发的楼盘,基本上都是这样。反正业主也决定不了

到手的肥肉不能让出去。

单独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水平 服务能力有限,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物业服务市场看似很大,其实很小。

都被那些原开发房地产的物业公司保持着

所以就出现了

就算极少数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赶走旧的物业公司

新招进的物业公司未必有原来的好

三是管理部门的缺失

多头管理 往往意味着无人管理

物业的市场化 规模化发展

尤其是前期必须有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引导

没有管理部门的引导和支持

业主委员会基本上成立不了

物业的健康发展 业主大家做主都无从谈起

知乎用户 康律助理 发表

杭州该小区里,物业因业主拖欠超 1200 万元物业费,加上运营成本攀升而陷入亏损,进而导致服务质量下滑。从法律层面讲,物业未完全履行服务约定,业主也未按时缴费,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化解矛盾。

知乎用户 断红线的蓝风筝​ 发表

长期来看,豪宅跑输次新跑输老破是全世界的统一规律,大陆这个过程特别快。

知乎用户 费逸凡 发表

与其说是物业费问题,不如说是小区位置太过偏僻,都靠近杭州边界了,这就导致整个小区必须依靠物业费才能维护

如果是市中心的小区,就算没有物业费,杭州市政府为了城市的门面,也会加大维护和改造

但在郊区就不一样了,对于杭州市政府来说,一个郊区的小区,压根不需要花大价钱维护,反正就算变废墟了也不影响城市形象。

市中心的小区里的烧钱的花坛啊、水池、楼房外立面等小区环境的维护很多都是政府维护,但在郊区,失去了政府的资助,物业就不得不将仅有的物业资金投入在小区环境维护,一旦资金减少,整个小区质量就会断崖式下降,导致业主与物业对立,最终物业退出小区。

郊区的小区物业维护是很难有其他的解决的方法,唯一的办法就是业主们按时,完整的教物业费,不然因为资金不足,小区的衰退将是必然性。

如果不像让你家郊区的房子的房价暴跌,我个人呼吁还是按时教物业费,至少物业的维护能改善小区的环境,也能减缓房价下降(就算这个小区旁边就是地铁站,如果小区环境不行,房价也不会太高)

知乎用户 写论文 ing 发表

很正常,北京有些小区就是这么把自己房价都搞没了的。

反正是自己作死自己负责。

小区如果不交物业费成风,就尽快卖房走吧,现在这小区房子也卖不上价的

知乎用户 edff 发表

宁当被告不当原告

知乎用户 南风 发表

少数服从多数的经典案例。

知乎用户 星火 发表

城市基层治理,先从关注钢筋水泥的高楼层小区的管理工作做起,尤其是那些 08 年以后修建的楼盘,只要能把这里面各种奇葩的人,奇葩的事都弄服贴,弄明白了,再往上去治理城市的外围结构问题不是很大。什么政治站位,经济发展之类的东西,重要是重要,可他本来就不在基层政府考虑的会议上,是上面才能决定的。

知乎用户 你好啊 发表

这不就是以前说的平民窟 贫民窟效应

知乎用户 金玉满堂 发表

物业就该取缔。

生于不义,死有余辜。

知乎用户 梦如韶华 发表

你不干,____________

知乎用户 山城恋​ 发表

国内社交媒体上盘踞着大量的网络 baomin,这些人就喜欢胡咧咧,拿着一些毫无根据的猜测胡言乱语。

发现新闻上报道有一家物业公司收钱不干活:立马延伸到全国物业公司都收钱不干活。

要他拿证据就顾左右而言他,实在说不过干脆把人拉黑了。

这些小丑搞笑的很,上班的时候对公司没啥贡献,平日以混日子为主,公司不发工资立马就去闹。

回到家,自己立马变成公司,拒绝交物业费,理由就是物业啥也没干,凭什么交?

很多国人都是这鸟德行,我在评论区都发现一大堆。

自己欠别人工资,行,别人欠自己工资,不行。

双标的可以。

知乎用户 炽热的心 发表

穷成这样,这点物业费交不起?

知乎用户 大老师重新出发 发表

目前来看,双方基本上各执一词:

业委会认为物业没有达到服务要求,接连开罚单;物业认为业主长期不交钱,所以我们没办法只能压缩成本。

典型的鸡生蛋蛋生鸡问题。

按照大多数花钱者的思路,这笔应该是赚到了,毕竟这 1200 万目前人家没有通过各种手段追讨。

但是我想请问,还有哪个物业敢继续接手这个项目吗?

知乎用户 衡阳封云凯律师​ 发表

杭州这起小区物业退出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物业称业主拖欠物业费达 1200 多万元,这背后涉及多方面法律问题。

物业服务合同角度看,物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则需依约提供相应服务。若业主确实拖欠物业费,物业有权依据合同追究业主违约责任。但物业也不能仅以拖欠为由简单粗暴地直接退出。

首先,物业有提前通知和告知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若未履行此告知义务,直接撤离,属于违约行为。

其次,即使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也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例如,可以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了解拖欠原因,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未通过这些正规途径妥善处理欠费问题前,擅自停止服务是不被允许的。

再者,物业撤离后,小区的基本服务保障不能缺失。如果物业突然撤离导致小区垃圾无人清理、安保缺失等,损害了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及时介入,协调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入驻,保障小区正常运转。

对于业主而言,拖欠物业费也并非毫无后果。除了需承担违约责任,可能还会面临物业的催缴、起诉等。若被起诉,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缴费义务,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个人信用。

从法律层面综合来看,这起事件中物业和业主都存在一定问题。物业应依法依规处理欠费问题,不能擅自撤离;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若对物业服务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业主委员会在此过程中应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维护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规范物业企业和业主行为,避免此类纠纷频繁发生,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在类似事件中,各方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矛盾,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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