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by , at 05 August 2026, tags : 牡蛎 优雅 吃法 高贵 雅高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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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朵旗 发表

吃牡蛎,不优雅。

我是沿海城市的人,也爱吃牡蛎,剥壳的时候很脏,一点也不优雅。

但是:

让别人给你剥牡蛎壳,很优雅。

知乎用户 Prochnost 发表

“我大姐那时候二十八岁,二姐二十六岁。他们都没有对象,这是全家都十分头疼的事。终于有一个看上二姐的人了上门提亲了,他是一个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我认为他之所以能看上二姐是因为我爸爸给他看了我叔叔于勒的信。”

至今忘不了这段。

知乎用户 沃得基尔邦英 发表

歪个题

学了这篇课文以后

一度让我觉得海蛎子的价格非常贵

海参肩并肩的那种

直到上大学有一次放寒假回家

去了趟海鲜市场

嗯???四块一斤?这么肥???

卧槽来十斤

知乎用户 魔力三世 发表

18XX 年,别说生蚝了。。

你就是喝上一口蒸馏水都难。。

而现在,500ML 的蒸馏水只要 2 块钱。。

还送你个塑料瓶子。。

就这塑料瓶子,在 18XX 年都是能震动科学界的存在。。

18XX 年,生蚝的养殖和育种可能都没有规模性。。

就那么几个地方有吃的。。

送进内陆还没有冷链。。。

想吃可太难了。。。

好比以前妃子笑进贡给皇帝。。

皇帝才给每个妃子分几个。。

而你现在,手机下个外卖,一天可以吃 5 斤。。。

知乎用户 logos 发表

稀缺性。

在乡下的时候看到城里人吃 KFC 就会觉得高贵。

如果有一天辣条变得及其昂贵,你可以看到这样的描写:

他缓缓从那精致的包装袋里抽出一根辣条,不疾不徐,姿态优雅。他用拇指和食指优雅的轻轻提起辣条的一端,那诱人的汁液在他的指甲上显出闪亮的光泽,与他无名指上的鸽子蛋钻戒折射的阳光相得益彰。

知乎用户 Cheng Huang 发表

《我的叔叔于勒》无删减版有这么一句:「我们家的日常饮食就是肉汤,以及只能在调料上换花样的牛肉,据说这既卫生又营养,不过我还是宁愿吃点别的。」

19 世纪的法国一家人吃牛肉吃到厌自我认知是穷人,因为太 zz 不正确,作为教材就删了这句,以免恶意联想。

知乎用户 奥蕾迦娜 0032 发表

因为那时候牡蛎非常贵,一只牡蛎一法郎,基本上相当于一个巴黎人一天的开销,一只牡蛎就一口肉,小小一口下去花的钱相当于三餐饭……

emmmmm……

等等

这么想想看于勒这货说不定真的很有钱,卖牡蛎给游客,一天算他卖 30 个,这就是一般人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他写的信说不定是真的,穿的又破又脏只是因为工作环境如此,毕竟不可能穿着西装革履的蹲地上卖牡蛎,不然沾到衣服上那就得目力咆哮了,就像那种一个月赚十万块钱的程序员上班的时候也穿着几十块钱一件的格子衫几天不洗澡还掉头发一样

搞啥啊这是……

知乎用户 阿锦 发表

这个问题要回到莫泊桑那个年代看,小说出版于 1883 年,处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 (1871-1940)。

吃牡蛎之所以优雅高贵,首先牡蛎得贵,不然吃田螺能吃出那种感觉?

1、3 只牡蛎 = 60 条法棍面包 = 10 条羊排 = 缝纫工 5 天工资 = 3 天日常开销

从原文看,应该是 3 人(父亲、两个姐姐)各吃了 1 只牡蛎,总价 2.5 法郎。——但我怀疑女婿也吃了一只,根据是父亲 “瞪着眼看着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

当时货币,1 法郎 = 20 苏 = 100 个生丁。

《悲惨世界》写于 1862 年,早于《我的叔叔于勒》约 20 年,可以参考其中记载的物价 [1]

1 条法棍面包 = 1 苏 = 0.05 法郎;
1 条羊排 = 6~7 苏 = 0.3~0.35 法郎
17 小时缝纫工薪水 =12 苏 = 0.6 法郎
每日饮食 = 18~20 苏 = 0.9~1 法郎

《我的叔叔于勒》第三段提到,“姐姐们自己做衣服,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时还常常要在价钱上争论半天”,十五个铜子英文版是 “fifteen centimes”,即 15 个生丁。

15 个生丁尚且要讨价还价,吃 2.5 法郎(250 生丁)牡蛎,还给 0.5 法郎(50 生丁)小费,这 3 只牡蛎实际花去 3 法郎,相当于吃掉 60 条法棍面包或 10 条羊排或缝纫工 5 天工资或 3 天日常开销。

可见,勒阿弗尔一家确实没什么钱,而且吃牡蛎非常奢侈。

吃牡蛎奢侈有两个现实原因。

一是当时经济不好。

1883~1896 年,法国经济几乎停止增长,并且《我的叔叔于勒》发表前一年还发生一次经济危机,7000 多家企业倒闭。

二是当时牡蛎产量并不高 [2]

1836~1847 年,法国渔港和牡蛎中心康卡勒每年捕捞约 5000 万 - 7000 万只欧洲牡蛎。到 1856 年,年平均产量下降到 1800 万,最终在 1860 年代初达到每年约 100 万 - 200 万只的谷底。直到 1868 年,一艘船将约 60 万只变质的葡萄牙牡蛎倒海里,一些小牡蛎繁衍下来,产量才开始恢复。

牡蛎贵使得吃它成为上流社会风俗,对于穷惯了的勒阿弗尔一家来说,看别人吃自己没有吃过的贵东西,怎么吃法都觉得新鲜吧。

2、怎么吃牡蛎才算优雅?

我们先不妨回忆下,怎么吃西餐高贵优雅?

餐厅档次得够,气氛得有感觉,侍者服务要好,刀叉有不同用途,菜品精美份量小,爵士放着,就餐者妆容精致……

《我的叔叔于勒》怎么写?

我的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撬开牡蛎,递给了两位先生,再由他们传给两位太太。他们的吃法也很文雅,一方精致的手帕托着蛎壳,把嘴稍稍向前伸着,免得弄脏了衣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喝了进去,蛎壳就扔在海里。

妆容、菜品、服务都有了,然而环境、气氛什么的差太多。

实际上,太太的吃法也不算 “文雅”,嘴向前伸,微微一动,让我想象到青蛙捕食, 这样做主要避免弄脏衣服,而非真的文雅。再说把蛎壳丢到海里,有何文雅可言?

那为什么这种吃法,还是使 “我的父亲” 觉得好?

首先是太太打扮得很漂亮,漂亮的人吃什么都赏心悦目

**还有比勒阿弗尔一家 “更优雅” 的吃相。**勒阿弗尔一家怎么吃?饿惯了,大概食物一上桌,大家就抢,吃得狼吞虎咽,还发出声音。相比之下,太太这种品尝美食的吃法无疑是 “更优雅” 的。

再就是,蛎壳是从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经由先生传给太太,用手帕托着,很绅士,很讲究。这背后代表的是上流社会派头,这才是最吸引勒阿弗尔一家的地方。

那《我的叔叔于勒》那个年代,真正优雅高贵的吃法应该是怎么样呢?

BelleÉpoque 时期 [3] 的明信片可以看到,应该坐在餐厅里,牡蛎配 Demi-Sec 香槟,并且使用专门的牡蛎叉。


这个去年的回答突然被翻了出来,点赞一夜爆增几千!多谢各位捧场!

闲来无事找到了一点牡蛎叉的资料 [4],图形蛮好看的,放在这里算是一个补充吧。

下面几张出自罗杰斯兄弟(Rogers & Brother,国际银饰公司)1882 年的目录。

然后,这个是牡蛎盘,由牡蛎化用而来,1874 年 6 月 16 日授予美国华盛顿特区的 John W. Boteler。

最后,来张胃口大开的图~

参考

  1. ^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26416407/
  2. ^https://oysters.us/france-18-19.html
  3. ^ 意为美好年代,约 1871-1914 年。这个时期被上流社会称为 “黄金时代”,此时欧洲处于一个相对和平的时期。
  4. ^https://queenofsienna.wordpress.com/2014/09/03/aw-shucks-its-an-oyster-obsession/

知乎用户 梏权​ 发表

在运输技术与冷藏技术不发达的年代,任何海鲜只有两种结局:

一种是成为沿海居民的日常饮食,另一种是成为内陆居民的贵族食品

有诗云:日啖牡蛎三百只,不辞长作海边人

知乎用户 嘌呤 0.5L​​ 发表

在南法海边,带爸妈度假,试了一下生吃牡蛎

就是开了壳,放在冰上,挤点柠檬汁,然后一口嗦进去。

我想要试试《我的叔叔于勒》里面的优雅吃法,我说:给我整个生的。

法兰西小伙肃然起敬:这是最美味的吃法,你是懂行的,生吃那叫一个地道。

利索地开了壳,放在木盒子里,盒子里一堆冰,然后切了几个柠檬放在一旁,然后优雅地递给我。

我在我爸妈的注视下一仰头干了,味道嘛,肥大的白色嫩肉里有有一丝甜美,一点海腥味在柠檬的酸里,但是——怎么可能比蒜蓉粉丝烤出来的好吃嘛???

于是我对我爸说:好吃的,你快来试试。

我爸试完之后眉头紧锁,表情凝重,他看了我一眼,流露出父慈子孝的情感——

然后我爸扭头对我妈说:亲爱的,味道还可以,快来试一口吧。

我妈实在是太懂我爸了,她连忙拒绝。

最终,剩下的牡蛎放在冰上带了回家,加了蒜蓉酱油清蒸,他娘的,这不比生吃好吃多了!!!

知乎用户 骑着草莓打奶油 发表

笑死,路易十三时期,一盒杭州装船,漂洋过海到了塞浦路斯,又不知道陆上折腾了几个月的糖腌梅饼终于到了王后奥地利安娜手里头,然后被手下女官嘴馋偷吃了一个而大发雷霆。

知乎用户 猫猫手 发表

这小说最逗的是主角一直描述家里穷,吃也吃不起穿也穿不起,但是日常吃牛肉吃到腻。

然后出去散心掏了五两银子吃了几个生蚝

同时代大清朝的地主肯定会大骂,死洋鬼子不把钱当钱!

知乎用户 南山伯爵欧根 发表

日本德川幕府曾经流传着一句广为人知的名言。

鸭蛋莫鸭蛋,牡蛎莫牡蛎

代表着两种日本最美味最营养的食物

鸭蛋莫过于鸭蛋,牡蛎莫过于牡蛎

两种食物过于顶级,非常的新鲜,非常的美味,以至于最好的食材莫过于此。

这也是牡蛎高雅的原因

知乎用户 还是不注名好 发表

我小学时候,班里一个有钱的女生很喜欢我,就请我去当时的豪华餐厅——必胜客。

我在餐桌上表现出了对餐桌礼仪的不熟悉,于是她以后就觉得我是土老冒,再也不理我了。

知乎用户 三失人员 发表

我以前看小说,说山里的人过得很苦,来了点亲戚,买点好菜——豆腐。

一块豆腐就足够奢华了。

我看以前八路行军,有干部带着警卫员在老乡家吃饭,老乡给饭菜,菜是个黑黑的鸡。

干部没吃这个鸡,警卫员吃了。回头警卫员肚子疼。

干部说,这鸡是摆盘用的,你吃了他们的鸡,他们来客人就没肉放菜了。

我小时候的经历,农村穷,说一句啥玩意没有是很正常的。

这家里来人干活,没什么菜,没有肉,怎么办呢,开水鸡蛋加红糖,就是一道荤菜了。

这还是给干活的人吃的,小孩子都吃不到。

····················

再说一个,也是小时候,过年的时候,有人送了点桂圆干。

然后放着,后来夏天发现被老鼠咬了,我妈把坏的扔掉,剩下的就分了吃了。

我没吃,这桂圆干就一点肉,有点腻。

我妈和我姐姐,坐在小板凳上,笑眯眯的吃了一下午。

知乎用户 Daniel FC​ 发表

这个问题一定是男孩子问出来的!

但凡有过穿着 lo 裙吃冰淇淋的生活经历的人,都会知道这件事优雅在哪里。

我们来看原文:

“她们用一阵优雅的姿态吃起来,一面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了牡蛎,一面又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她们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了牡蛎的汁子,就把壳子扔到了海面去。”

吃牡蛎的优雅,全在于这几句里的。

优雅其一在于贵,没有冷链运输的近代,新鲜海产价格高昂;其二还关乎于洁净,轻灵,还有与相对优厚的生活环境相联系的隐形门槛。这种平常不吃牡蛎的人轻易训练不出来的技术活,就是一个很好的技术门槛:

牡蛎水汪汪,船上比地面颠簸;欧洲贵妇人们顶着大钟一样的裙撑,还能敏捷地把牡蛎吃到嘴里去,既没有弄脏手,也没有汁水顺着有繁复装饰的袖子流到手臂,或者滴到裙子上。

不翻车,就是优雅。

知乎用户 也说 发表

妙就妙在,吃牡蛎其实并不算真正 “优雅高贵” 的美食。

它只是故事里,那个破落又虚荣的家庭唯一能见识到的,和幻想的 “上流社会” 沾边的一件事罢了。

故事中 “我” 所在的,其实是一个拮据的家庭。

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
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日用品和店铺里铺底的存货。
姐姐们自己做衣服,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时还常常要在价钱上争论半天。

当然,在当时这种家庭和吃 “木屑面包” 的底层比起来要好一些,但这也正是小说人物的悲哀。真的在底层,反而释然了。“上不去,又怕滑落”,是家庭内心的写照。

他们在当时应该算是 “小资产阶级” 的代表,我们后面再说那个旧封建向新工业时代变化的背景。

而因为虚荣,在母亲的要求下,大家要经常装作很体面的样子。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防波堤上去散步。
我的父亲穿着礼服,戴着礼帽,套着手套,让我母亲挽着胳膊;我的母亲打扮得五颜六色,好像节日悬万国旗的海船。
姐姐们总是最先打扮整齐,等待着出发的命令;可是到了最后一刻,总会在一家之主的礼服上发现一块忘记擦掉的污迹,于是赶快用旧布蘸了汽油来把它擦掉。

这本书写于 1883 年。当时的法国,已经通过大革命废除了贵族头衔。但实际上依然保留下来了大量贵族阶级,他们中的很多人依靠财富正在工业化时代变为 “资产阶级”。

这个背景下,资产阶级不仅和工人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激烈,而且也和 “小资产阶级” 的矛盾日益尖锐激烈起来。小资产阶级贫困破产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这些小资产阶级家庭上不去,又怕下滑,所以极力保持着外表优雅的生活方式,梦想着有一天重新获得跻身上流的契机。(书中全家都盼着于勒从南美带回财富)

家庭的这趟旅行,是他们难得的比较奢侈的,能贴近想象中 “有钱人生活” 的一次出游。

我们家赶忙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且决定婚礼之后全家都到哲尔塞岛去小游一次。
哲尔塞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地点,路并不远;
哲尔塞岛的旅行成了我们朝思暮想、时时刻刻盼望、等待的一件事了。

通过前面的剧情背景,大家可以想象这个家庭在旅途船上的情况——

既勉力在新女婿面前保持着外表的 “体面”,又担心自己没有见识或大惊小怪的暴露了虚有其表的光鲜。

全家口袋里没有几个钱去像同行的有钱人享受船舱里真正的高消费,但又要装作不是消费不起的样子。

实际上对所谓的 “上流生活” 充满了憧憬与好奇。

打个比喻的话——

就像是你小时候攥着兜里的 5 毛钱的零花,第一次走进了 “大孩子” 才能进的游戏机厅,发现大厅随便一台游戏机就要三个币、五个币,又怕别人看不起,装作自己常来的样子,看着别人玩。

而更里面的房间,是推币机、麻将机之类成年人才玩得起的机器,你连进都不敢进门。

这个时候,你发现了两个只比你大一点的孩子,在玩一台只要 5 毛钱的 “三国志”。

嗯,就是爸爸发现的,甲板上老水手伺候两个女士吃的牡蛎。

我的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
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撬开牡蛎,递给了两位先生,再由他们传给两位太太。他们的吃法也很文雅,一方精致的手帕托着蛎壳,把嘴稍稍向前伸着,免得弄脏了衣服;
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喝了进去,蛎壳就扔在海里。
在行驶着的海船上吃牡蛎,这件文雅的事毫无疑问打动了我父亲的心。
他认为这是雅致高级的好派头儿。

真正的上流社会人眼里——

在船甲板上吃牡蛎,当然并不是什么 “文雅” 的事情,最多和野餐、花园里的 BBQ 一样,算是一种有点旅游趣味的,上不得厅堂的 “趣味儿活动” 罢了。

要是论的上优雅,那至少要在有数百年历史的家族建筑中,用着百年历史的瓷器和银餐具,在几倍于餐客的仆人伺候下,一道、一道的品尝鹿肉、鸭肉这些精心烹饪的传统美食。

而在一艘不知名的游船加班,顶着海风,探着脖子去嘬牡蛎吃,肯定和上流社会的 “优雅” 完全不沾边。

但是,在这对父母的眼里——

能在路途中,有人伺候的情况下(虽然只是一个褴褛的老水手),吃新鲜的牡蛎,这已经是超过他们想象力的 “上流人” 的生活了。

这让我想起一件事:

90 年代初的时候,我爸爸在一家国营老厂。

那年厂子完成转型,进了两条进口生产线,第一年扭亏为盈。厂里领导很高兴,年底说要在食堂搞一次 “自助餐”,让员工把家属也可以带来。

我爸爸提前几周就和家人说了这件事,当年我和妈妈穿着最好的衣服,和他一起去了工厂食堂。

一个个大瓷盘里,摆放着切好的午餐肉罐头、桃罐头、炸鸡蛋,凉拌菜、油条,肉包子。

工人们可以随便夹在自己盘子里,端走坐在食堂的餐桌和家人吃个痛快,不要肉票、油票。还有冲好的雀巢果汁、奶粉,可以随便喝。

这就是当时 90 年代初,所有人能想象的发达国家奢华的 “自助餐” 的样子。

后来知道,是厂里专家出国买设备时,在酒店吃的免费早餐场景。

但当时没有人提出异议,而且每个家庭都兴奋不已,吃的畅快淋漓。大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

放在今天,这充其量叫 “东北十元盒饭”。

我们回到小说。

即使这样,“父亲” 也出了丑,学着两位太太优雅的样子,结果弄脏了自己唯一的礼服。

灰头土脸。

先前的那两位太太已经走开,我父亲就教给姐姐怎样吃才不至于让汁水洒出来,他甚至要吃一个做做样子给她们看。
他刚一试着模仿那两位太太,就立刻把牡蛎的汁水全溅在他的礼服上,于是我听见我的母亲嘟囔着说:“何苦来! 老老实实待一会儿多好!”

而实际上,上流社会有一套更复杂的礼仪训练,比如怎么穿着鲸骨裙侧鞍骑马,怎么用刀叉来分离龙虾肉,如何摇晃酒杯来品酒。

两位太太之所以能如此 “优雅” 吃牡蛎,很大可能是因为从小就千百次熟悉了怎么尽可能不把汤水洒在礼服上。

而不是 “吃牡蛎” 这件事本身优雅。

但是,“父亲” 在这里固执的认为——吃牡蛎本身是一件优雅的事,所以他执意要带着两位姐姐去尝试,结果还出了丑。

小说的情节是为了角色服务的。

这段 “吃牡蛎” 的戏,其实刻画的是 “父亲”,既有和“母亲” 一样爱慕虚荣,好面子,时刻希望用礼帽和用餐在女婿和外人面前获得一些面子。

又有他面对母亲怯懦而孱弱,对儿女希望尽可能照顾,对兄弟保留着一丝亲情,但最终因为缺乏勇气而始终没能活好自己的人生的形象。

这也为他后面发现叔叔于勒,但最终怯懦的没有敢于去相认,打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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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村长大人 发表

穷啊,看什么都高贵。。。

20 几年前上海刚开肯德基,我每天就想去吃,最好住在里面,但吃不起啊,每个月一次顶多了。

那时候有小朋友在里面办生日宴,甚至有人婚礼在肯德基里办。。。

当时我们都觉得好高贵高贵啊,或者直白点说好贵啊。。。

现在呢?肯德基的吃法有什么变化吗,还不是拿着鸡翅膀塞嘴里啃。有人觉得这玩意高大上吗。。。

现在要是跟未婚妻说婚礼办在肯德基,丈人估计提着刀来问问你什么意思。

另外,我当年一直不知道牡蛎就是生蚝,一直脑补出牡蛎应该是河蚌造型的极其鲜美奢侈的一种贝类

知乎用户 张佳玮​ 发表

提问是:“《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其实重点其实还不是吃,而是吃法;目的其实也不是吃,是(没钱但是希望)摆阔的心思。


小说里吃牡蛎,2 法郎半,主角给了 3 法郎。

小说是 1883 年 8 月 7 日写完的。故事讲述人 Joseph Davranche,说的是自己年少时的往事。则这 3 法郎还比 1883 年要值钱些。

1860 年,法国平均男一天 2.76 法郎,女 1.3 法郎;1891 年,男 4 法郎,女 2.2 法郎。

3 法郎差不多一个男人一天的收入,一个女人两天的收入,差不多。

所以主角爸爸提议吃,主角妈妈却不舍得,也是有道理的:他俩收入差距在那儿,看价格也不同。

然而贵不贵,其实还不是关键。

当时主角爸爸被吸引,别有重点。


法语原文:

Mon père, sans doute, 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 de manger des huîtres sur un navire en marche.

“毫无疑问地,我爸被航行之中吃牡蛎这种高雅的行为勾到了。”

关键是 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译成英语就是 was seduced by this distinguished act。

——老爹是被这种摆阔行为勾引了,重点倒不在牡蛎本身。

即,他的重点不是想吃,而是想乘机摆阔。


咱们联系下小说前文。

主角一家是勒阿弗尔小市民,先前一直在盼望于勒叔叔衣锦还乡。

题外话,勒阿弗尔在海边,是莫奈的故乡,也就是他画《印象 · 日出》的地方。那地方产贻贝和牡蛎。

主角家大姐 28 岁,二姐 26 岁。家里为了婚事头疼。

终于有人来求婚了:一个公务员,没啥钱,但可靠。

主角说了,他认为这个姐夫肯求婚,是因为有天晚上,看了于勒叔叔的信——也是个向慕富贵的人。然后家里迫不及待接受了这个求婚。

为了钓住这个女婿,全家婚礼后去泽西岛(我们中学的译本写作哲尔塞岛,是译法不同)玩儿:那是穷人们去的地方。

全家平时都不太旅行,于是兴高采烈去了。

这就是当时的情况:

全家难得出门,正急于穷人摆阔,也好巩固新女婿对家里的信心。

绝对要注意,父母之后的所作所为,都考虑到这个女婿的存在。


于是来到了牡蛎段落。

法语原文:

Tout à coup, il avisa deux dames élégantes à qui deux messieurs offraient des huîtres. Un vieux matelot déguenillé ouvrait d’un coup de couteau les coquilles et les passait aux messieurs, qui les tendaient ensuite aux dames. Elles mangeaient d’une manière délicate, en tenant l’écaille sur un mouchoir fin et en avançant la bouche pour ne point tacher leurs robes. Puis elles buvaient l’eau d’un petit mouvement rapide et jetaient la coquille à la mer.

忽然他注意到两位优雅的女士——注意哦,优雅——和两位先生。一个老水手用刀撬开牡蛎,递给先生,先生将牡蛎递给女士。女士们优雅地用手帕接着牡蛎,吸进嘴里,很快地吸了汁儿,壳扔进海里。

这里的关键,是场所和方式。

法国人一直也会用乱七八糟的方式吃牡蛎,煎烤炸的都有。

生鲜吃法最贵:因为当时还没有现代冷藏技术。

开过牡蛎的诸位也知道,开牡蛎是要有点刀工的,反正我是开不好……

在岸上吃海鲜,和在游船上吃新鲜的海鲜,价格差异多大,出门旅游过的诸位,一定都懂。

当时吃牡蛎,对一个海边居民而言,贵还是贵的,不一定吃不起。

但在出游船上,吃新鲜的牡蛎,而且风度潇洒,对一般小市民而言,就很拉风啊。

主要是,还能乘机跟刚结婚的女婿炫富,进一步巩固感情,一举多得啊!

当时主角母亲出于吝啬,是反对的;主角的姐姐却赞成。毕竟对其中一位而言,这就算新婚旅行了。

3 法郎当然不便宜,但这趟炫富之旅,花 3 法郎就能在女婿面前摆谱,是很合算的——这才是主角爸爸的真实想法吧。

所以他是这么问女眷们的:

—— Voulez-vous que je vous offre quelques huîtres ?

——想要请你们吃一些牡蛎吗?

老爹之前之后,说话都挺口语化的;就这句说得,稍微还有点拿腔拿调,不是 “你们要不要吃牡蛎”,而是 “你们要不要给你们买点牡蛎”。大概说这话时,老爹自我感觉挺好的,有种当了阔佬的幻觉。

小说也写了,买牡蛎吃,也就是给两个女儿和女婿吃了。儿子都没得吃。

其实炫富的对象,还是女婿


所以这事,重点倒不在牡蛎贵不贵好吃不好吃,而是为了描述:

一家小市民在招来向慕富贵的女婿后,一起出游,看见有钱人摆阔吃海鲜,也想跟风。

重点是,这份其实没啥钱,但想乘机跟风显摆的心思。

结合之后的情节:

认出了于勒叔叔、知道(盼望中于勒衣锦还乡归来的)富贵无望,同时还面对着女婿呢,不能把家里的情况摊牌,于是执意不肯相认。

母亲之后还吩咐了重点:

Il faut prendre garde surtout que notre gendre ne se doute de rien.

尤其小心,别让女婿起半点疑心。

是的,“要让女婿继续觉得我们是有钱途的人家”,是这趟剧情的隐藏重点。

这个女婿是靠于勒的一封信才勾来的,这趟航程也(起码有一半)是为他安排的。千万不能出问题。

牡蛎是剧情的起源,又是剧情的终点。

而无论是勾来女婿、出门旅行、炫富买牡蛎,还是不认卖牡蛎的叔叔,都多少与这个女婿有关;小说关键词,都是金钱撑起来的体面。

就像同样莫泊桑著名小说《项链》的女主角,向慕的说是华服美食珍宝首饰,核心道具是项链,但我们都知道,关键词其实还是被人羡慕这件事本身。

知乎用户 扩散性百万辣面包​ 发表

我相信在 1995 年的中国吃 KFC 也是非常优雅高贵的。


更新一个 1986 年中国北京首次引入肯德基的时候的品尝会邀请函。

那个时候吃肯德基比 1995 年更优雅,更有逼格~

知乎用户 当时年少 发表

这段描写不仅心酸,而且也有暗讽在里面:

这条船上的游客都是哪些人呢?大部分都像若瑟夫家人一样,过着清贫的日子但也希望好好出去走走看;

而牡蛎对大家来讲,无疑是奢侈的,而船上那两个所谓 “文雅” 的女士,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文雅,只是在若瑟夫和家人看来,是十足文雅了:不信你试着按照书中介绍的样子脖子往前伸,屁股撅起来,然后把生蚝和汤汁一起吸进嘴里,吃完了,还要来一个优雅的把生蚝扔进海里的动作…… 额,是不是随意扔垃圾也让人觉得优雅了呢?

莫泊桑的讽刺艺术,就在这里。

包括父亲看到女士文雅的吃法,他问家人的是: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贫苦大众的心酸,都在这 “要不要” 三个字里面。一声叹息。

当时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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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天国的 502 发表

首先,需要纠正一个认知:

《我的叔叔于勒》里面说的牡蛎,是欧洲平牡蛎,它长这样

而不是我们现在吃的牡蛎。我们现在吃的牡蛎是太平洋牡蛎,它长这样

放在一起一下就能看出区别。

看到很多回答中说看完这篇文章后,对牡蛎的价格产生了无解,直到去菜市场才知道牡蛎这么便宜。

但是实际情况是,欧洲平牡蛎一直非常贵,而且现在也基本买不到,因为这玩意容易死。

而太平洋牡蛎,长得快,抗病。所以现在的养殖生蚝,基本都是太平洋牡蛎。

所以如果你看到有个人框框的翘乳山蛎子,那确实不优雅。

但是如果看到穿着华丽的贵妇人,手捧半个贝壳,用精致的叉子,那确实是优雅的。

说到底,吃啥不重要,优雅的单纯是那个范儿。

如果高档餐厅把乳山蛎子的价格提到 998 一只,你放心,餐厅会让你吃的比《我的叔叔于勒》里面所有人都优雅。

知乎用户 米娃 发表

**“牡蛎又名蚝,是一种贝类生物,生活在海洋沿岸,肉供食用,又能提制蚝油,在咸淡水交界处的生蚝肉尤为肥美,肉质丰腴,嫩若羊脂,营养价值堪比牛奶。**结合课文可见,牡蛎的特点是是折射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拜金实质和人民唯利是图之本性。” 我仍然记得我的初中语文课上,张老师介绍牡蛎时那扭曲的神情。

我们那一代成都人,在中学时代连生蚝长啥样都没见过,更别提生啖其肉啦。我们对牡蛎的全部印象,仅仅来自于课文《我的叔叔于勒》。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张老师读到这里,明显能感觉到他的喉结在起伏,作吞咽之状,有同学举手问道:“张老师,为什么要把蛎壳扔到海里啊?”

“小资产阶级的通病,自由散漫”,张老师强作镇定地回答。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张老师继续往下读。

“不要!不要!” 那是 1998 年,13 岁的我们也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纷纷举起稚嫩的拳头,在张老师的带领下控诉起了于勒一家人的虚伪善变,发誓此生一定要和这种腐朽的生活划清界限。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生物专业,实事求是地讲,这个选择和当年张老师的谆谆教诲干系不小,当时满腔热血和求知欲的我,一心想要深入研究牡蛎和资本主义的神秘联系。我当时想,也许勘透了牡蛎,就能找到解救全世界三分之二水深火热人民的方法。

研究生我选择了贝类养殖学方向,师从中科院海洋研究生副所长。

**我对牡蛎的第一个了解,来自于它能自由转换性别。**牡蛎能够根据环境转换性别,至于为什么要转换性别?我的老师,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副所长都没有研究出结果,我就更没发言权啦。有研究人员认为其性别转换和水温有关,理由是在月平均水温为 13-20℃时,雄性个体比例高;月平均水温升高至 20-30℃时,两性比例接近,当水温下降时,雄性比例又增高。我曾经问过所长为何水温低时雄蚝比较多,所长说因为女的比较怕冷。

还有一个研究结果:在养殖场作对比试验,发现在优越环境条件下,雌性牡蛎占多数,而在营养条件差时,雄性牡蛎占多数。所长告诉我这是因为女儿要富养。

最后我把所长问得不耐烦了,他说你还有啥问题一起问了吧!我扭扭捏捏地说,我有一个大胆的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什么?”

“雄蚝要是在水里遗精,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它又变成了母蚝,那它那些在水中飘零的精子能让自己怀孕吗?”

所长沉默了,他说你这个问题有点超纲,学术界还没有进行过相关研究。他建议我将此问题立项,作为我的硕士论文题目。

我谢绝了所长的建议。因为我害怕出现这样一种极端的情况:经过 DNA 检测,我发现天下所有的生蚝都拥有完全一致的 DNA 序列,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同一只生蚝的后代,大家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反复怀上自己的孩子,然后形成了今天的庞大种群。这样的结果会让我崩溃的,我是个传统的男人,接受不了这种伦理怪象。

**我的第二个待选毕业论文方向是《生蚝为什么这么紧》。**众所周知,生蚝之所以蛎壳禁闭,难以开启,是因为它有着强悍的闭合肌,(见下图,图片来自网络,)而经我考察文献研究发现,18 世纪之前的生蚝,其闭合肌是远比现在弱小的,究竟是什么事情造成了那短短几十年中生蚝的突变?

我在 18 世纪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注意到了这个名字:贾科莫 · 卡萨诺瓦,意大利大情圣,欧洲陈冠希,自称一生中有 116 个情人,其中不乏叶卡捷琳娜大帝这种显赫人物。据说卡萨诺瓦为了维持自己的性能力,每天要吃 40 个生蚝。欧洲的生蚝大概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对人类的疏远,它们的求生欲导致自己进化出了更坚韧的闭合肌,虽然这对为了吃能够造出个戴森球的人类来说不算啥技术难题,但是毕竟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对自身的保护。

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把卡萨诺瓦的画像放在一盘生蚝面前,然后用有道词典里的意大利语发音反复播放 “Giacomo Girolamo Casanova”,这盘生蚝当时就怒了,以至于我把他们放到烤箱里烤了 20 分钟都无法将壳撬开。-—- 在杀父之仇面前,生蚝们突破了自己的生理极限。

我的第二个实验被称作 “薛定谔的蚝”,生蚝作为宏观物体,和基本粒子具有一种近似的属性:在观察之前,生蚝可能处于开壳和闭壳两种状态,但人类一旦进行观察,生蚝的未定状态立刻塌缩为闭壳。——- 是不是很像薛定谔那只不知死活的猫?至少在摄像机发明之前,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得知一只生蚝的开闭状态的,因为你看见生蚝的同时,生蚝也看见了你,它一定会闭壳。后来我用摄像机完整记录了生蚝的日常生活,发现在无人状态下,它们壳的开闭就跟人眨眼睛一样寻常,一旦有人进入视界内,所有的生蚝都会立刻塌缩成闭壳。-— 和基本粒子具有波的属性不一样,生蚝的这种性质是因为它看穿了生活。

我顿时有点讨厌卡萨诺瓦这个人,你说你乱搞就乱搞吧,为啥对生蚝这么狠,害得现在人类和生蚝搞这么僵。我对 18 世纪之前的那个田园时代悠然神往,那时候没有喊麦、没有雾霾,开生蚝也没这么费力。

后来我还是放弃了这个研究方向,因为越是深入研究,就越觉得人类对它们不住,每次开蚝时,我就能感觉到那小小的闭合肌里蕴含着的强大力量,乃是数百年来的血海深仇。这让我不寒而栗,甚至后来我都不敢吃生蚝了。这个后果很可怕,好在我及时悬崖勒马,改换了研究方向,毕竟为了吃我可以出卖灵魂,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的第三个论文方向,是《论生蚝和环境保护》。**生蚝的鳃可以吸水,它的黏液能捕获浮游生物和微粒,再吃下去。就这样,它们在吃饱的同时也净化了水里的沉积物和藻类。一英亩礁群上的牡蛎一天可以过滤水 2400 万加仑。— 这也是为何世界各地的生蚝具有不同味道的原因,咸味、黄油味、甜味、金属和淡味的,甚至是香瓜、黄瓜或者福建人味。那是因为它们吃进的海水和食物味道不同的原因,和自身品种无关。

同时,生蚝在礁石上聚集形成的天然屏障可以抵抗巨浪,能够从波浪中吸收最多 93% 的能量。这减少了海水侵蚀或洪水带来的财产损失。有人甚至考虑用生蚝代替乱石堤和防水壁,从而降低花费。——–《进击的巨人》里人类用巨人筑墙,现实生活中人类用生蚝筑墙。每当洪涝灾害来临时,人们在堤坝上边抗洪还可以边吃生蚝,岂不美哉。

可事实上,人类是一个完全不懂得感恩的物种。— 前段时间丹麦海滩生蚝大量繁殖,丹麦人非但没有感谢生蚝们净化了他们的海域,还试图引进中国人来消灭生蚝。— 我在论文结尾作出如下结论:正如同《进击的巨人》里人类创造巨人用于战争需要,结果被巨人反噬。结合生蚝的美味、净化海水、阻挡水灾等天使般的特性,我认为生蚝是史前文明人为创造的生物,如果我们继续肆虐下去,恐将遭到生蚝的殊死反扑。

最后我的论文没获得通过,所长说我学的是生物专业,不是社会学,让我将研究方向回归到生蚝的生物属性上面去,而不是成天纠结于人类和蚝类的外交关系。

**最终,我将论文题目定为了《牡蛎的利他属性》,**这看上去是在研究生蚝的群体行为,实际上我的初衷是研究生蚝的社会属性 — 吃。我想知道为何生蚝在秋冬季最为可口。大家都知道,北半球的吃蚝季是 9 到 12 月,南半球则在 4 到 7 月。有人认为冰冷的海水中细菌含量较少,所以这段时间的生蚝最适合生吃。— 但这跟味道和口感没有关系,顶多是更加卫生而已。

我在研究中发现,之所以春夏的生蚝肉质不好,很可能是因为生蚝在 4 月进入交配期,它们为了吸引异性,拼命减肥,故而脂肪含量降低,吃起来就像在嚼鸡胸肉。为了找到支撑我这一假设的论据,我对发情期的生蚝进行了跟踪观察,在其间我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事实:生蚝是人类之外,唯一真正具备利他主义的生物。

我们知道,很多动物都有看上去无私的行为,比如一种叫 Desmodus rotundus 的蝙蝠。群体穴居的蝙蝠在某些个体未找到食物的情况下,会吐出自己的食物分给它们。但实验表明,这不是一种纯粹的帮助行为,而是类似囚徒困境的博弈,“利用重复的博弈打破相互背叛的僵局”,这就是这类 “利他” 行为的实质。简单地说:你饿肚子的时候我帮了你,当我找不到食物的时候你也得帮助我。

又例如某些昆虫在交配完成后,雄性会当场被雌性吃掉,这种牺牲纯粹是为了让雌性获得能量完成怀孕和生殖,以保证物种延续,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 “无私” 的利他行为。

**而我认为,生蚝具有真正的利他主义。**我在跟踪发情期生蚝时发现,同一片海域的生蚝,其交配频率是大相径庭的。某些生蚝拼命地日,某些生蚝则对打炮完全没有兴趣,其他生蚝在身旁徐徐蠕动,它完全置若罔闻。我把性交频率高的生蚝和性冷淡生蚝分开做了体检,发现前者的健康和强壮程度普遍超过后者,一开始我认为是机体强健导致前者性欲更强 — 就和运动员由于大量的运动和健身,使得雄激素分泌过剩,导致性能力高亢一个道理。后来我在对照中发现两个事实,一是那部分性冷淡的生蚝即使不落入人类之口,其平均寿命也比炮王生蚝们短得多。第二个事实更让我震惊,一个炮王生蚝要是生了病或者受了伤,它立即就会变成性冷淡生蚝,而其性欲的下降和伤病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我得出一个结论,生蚝们在漫长的同人类斗争史中,发现了交配期的自己不适合食用的事实。于是,生蚝群体就作出了这样的选择:老弱病残的生蚝主动放弃交配,让自己的肉质变好,适合食用,从而被人类吃掉,而那部分年轻强壮的生蚝则在看似狂欢的交配中偷生。只有我知道,交配只是生蚝的保护色。

在论文答辩时所长问我,生蚝何不全部投入交配?那样所有的生蚝都不适合食用,岂不是能集体活过春夏。我反问所长,传说中青藏高原上的驴群和狼群打架时,常有老弱之驴强行突围狂奔,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不?所长说我知道,这是在用自己当诱饵,分散狼群主力,过去的人类在突围战中也常这么干,这是真正大无畏的牺牲精神。

我说,生蚝也是如此。

“你的意思是,生蚝阳痿,是一种诱敌?”

“是的。”

“也就是说,生蚝先进化出了自由变性,以保证死得只剩一个了也能自体繁殖,然后又进化出了主动阳痿以保留有生力量。这一切仅仅是为了从人类的血盆大口中生存下去?”

“是的。”

“越了解生蚝,我就越不了解人类。”

最后这句话,我写进了我的毕业论文摘要。从那时起我就坚定,我的生物学家职业生涯还未开启就已结束。因为我学生物的初衷是了解生蚝,进而找寻到解救三分之二人类的方法,而现在我已经了解了它全部的故事,并且得到了答案:人类没救了。

我没必要再继续研究下去了。

但我和生蚝的故事并未就此终结。回到成都,我开了全成都第一家生蚝馆,起名 “于勒小馆”。我的馆子只卖生蚝,世界各地的生蚝,法国的吉拉多奶香浓烈,澳洲的 Tasmania 甜如苹果,日本的 Senpoush 口感嫩滑,巴西的圣卡塔琳娜细腻鲜美。反正大家都没救了,还是吃才是正事。

每年春天,我的于勒小馆都会闭馆小半年,改卖羊腰子。因为我不忍在那个时节吃掉那些舍己诱敌的伟大生蚝,有人偏爱阳痿生蚝是他的事,我做不到。

去年 12 月,正是馆子生意最好的时候,某天深夜,在打烊前来了一个老年客人,带着他的儿子。

我只觉这戴着金丝眼镜的老头十分面善,但又想不起来是谁,于是我躲在柜台里偷偷观察。我听见他问儿子,知不知道这家餐馆为啥叫 “于勒”?,儿子说不知道。他说:“爸爸当年当语文老师的时候,印象最深的课文就是那篇《我的叔叔于勒》,课文里面,于勒叔叔穷困潦倒,以卖牡蛎为生。牡蛎又名生蚝,是一种贝类生物,生活在海洋沿岸,特点是。。。”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好吃”。他盯着手里的生蚝说道。

我终于认出了他,他就是我当年的语文老师张老师。

张老师没有认出我,而是继续给儿子上课,“这课文我至今都能背得,尤其是这一段: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爸爸,为啥要把蜊壳扔进海里?” 儿子提问。

“原汤化原食。” 张老师边吞下一大坨蚝肉边含糊不清地回答。

张老师您变了,您也开始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了,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

我们都会变的,不是么?

————————————

本文来自拳王李淳

公众号:拳王的故事

知乎用户 墨西哥卷饼哥 发表

法语生必须怒答一波。

去法国之前,一直以为法国的生吃牡蛎是一种高级的存在,不仅仅局限于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很多影视作品里也有体现,比如憨豆先生系列的《憨豆的黄金周》:

是的,冰上那个黑不溜秋的就是法国人视为珍馐的 “牡蛎”,旁边是普通的海白虾和鳌虾,作为英国人的憨豆完全不知道该咋吃,算是英国人的一种黑色幽默,顺便把法国美食黑了一遍。

那么,牡蛎到底是什么玩意?说白了,其实就是我们中国人夜晚常在烧烤摊上点的 “生蚝”。

生蚝,其实是个不准确的说法,在中国不同地区,这个玩意有不同的称呼,有的叫海蛎子,有的叫蚝,有的叫蚵(台剧里经常出现的蚵仔煎)还有叫牡蛎的,等等。准确来说,只有生吃,才能叫生蚝,如果是加热的方法,应该叫蒜蓉烤蚝等等,但现在生蚝已经被人叫习惯了,所以叫蒜蓉生蚝也没什么毛病。

那么,法国人是怎么吃生蚝的呢?莫泊桑小说里是这么写的:

“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这种吃法,在如今中国的很多西餐厅也能见到,厨师清洁好牡蛎,用刀背撬开,摆放在冰上保持低温,还会配上去腥的柠檬。至于中国的太太姑娘们会不会用手帕托着吃,就不知道了。

但这种蚝的价格往往不菲,因为是从国外运来的。什么?进口?我国这么多牡蛎,为什么一定要吃进口的?

这是因为,莫泊桑笔下法国人的吃法,对牡蛎的产地和品种有着一定要求:

牡蛎的通常在夏季、海水温暖的时候啪啪啪,繁衍后代,进入秋季以后,由于水温变冷,牡蛎的生长速度会放慢,相当于退休的空巢老人,开始冬眠了。

而秋冬季节,恰好是北半球欧洲人吃牡蛎的季节。法国有几个比较有名的牡蛎产区,如图所示,这些产区基本都在大西洋一侧和加莱海峡之间,南部地中海只有靠近马赛一个产区,可见法国人很在乎水温对牡蛎的影响,海水越冷,牡蛎的口感越脆嫩鲜美,越适合生吃。

我在巴黎的时候囊中羞涩,再加上已经过了季节,就没有吃。(法国高级的生蚝通常在 9 月份到 12 月份供应)后来和朋友去意大利坐邮轮玩,路过马赛时吃了一顿比巴黎便宜一半多的牡蛎大餐,说实话,可能我是中国胃,没有吃出什么美味,法国朋友却很兴奋。

他说不同产地的牡蛎口感不一样,马赛的要软塌塌一些(我估计憨豆吃的牡蛎也是这样),他觉得法国北部布列塔尼地区(靠近英国)的牡蛎更好吃,更鲜,更有口感(可以理解为嚼劲?)

据说,不同产区的牡蛎还有不同的风味,有的是大海的气息(腥味?)有的是奶油味,有的是松针的味道…… 我吃马赛的牡蛎,没有中国这边的海腥味浓,也可能是经过处理的,不过也没什么特别的味道,不好吃也不难吃,吃起来像是一个滑溜溜的舌头一样……

至于小说里的 “母亲” 为何觉得太太们吃牡蛎的行为高贵?我想不完全和牡蛎的价格有关系。

法国固然有高级餐厅的限量牡蛎,但是你在马赛街头的海鲜小馆一样能吃到牡蛎,价格也会差好多,按理来说,住在法国沿海城市的人不会觉得牡蛎是个多么稀罕的玩意,当然,这里我没有研究过小说里人物的背景,如果是内陆城市的人,或许会觉得很稀罕吧。

其次,高贵不在于吃的什么,而是吃的动作。小说里说的是,一个水手用小刀撬开牡蛎,这可和我们平时在烧烤摊吃的水平不同。

生吃的牡蛎,第一不能有碎壳混进去,所以要干净利落,其次不能把汁水洒出来,精华就在于牡蛎壳里汁水,而非放火上烤烤还能烤出汁。

那个年代,像这种水手肯定是不能直接接触贵妇人的,所以文章里还写道得有先生接过去,再给夫人。作为市井平民,哪有过这样的待遇,更不可能带着白手套、用着蕾丝手帕,把牡蛎一饮而尽。

所以,文章中母亲羡慕的,不是牡蛎本身,而是吃牡蛎的方式。

最后,说个题外话

中国的牡蛎能不能直接生吃呢?

我建议:不能

曾经在广东吃过生的牡蛎**,说实话,确实比在法国吃到的要腥好多**,口感也逊色一些,感觉可能真的和法国人说的一样,这个小家伙是看产地的,广东的水温比较高,或许海里面的微生物成分也不同,牡蛎的品种不同,导致最后口感不一样。

不过我在广东吃的蚝个头比法国的个头大,更适合蒜蓉或者豉汁蒸烤后吃,把肉弄出来摊鸡蛋也很好吃。

如果一定要说生吃的话,大概大连产区的纬度是更接近法国产区的,不过北部地区工业污染比较重,不确定这种海物生吃真的好,还是烤熟了保险,我想法国人当年是不知道还能加蒜蓉葱花辣椒烤着吃,所以才觉得生吃鲜美,有机会应该邀请我的法国朋友来中国吃吃蒜蓉生蚝!!!

知乎用户 雲绯​ 发表

我是戳中了吃货的神经么?这么多点赞的……

在《我的叔叔于勒》中,男主人公的父亲看到贵妇在船上吃生蚝姿态优雅高贵,于是产生了强烈的模仿冲动,其实莫泊桑的讽刺意味也展现在这里。《我的叔叔于勒》前面有大段描述达弗朗什一家生活拮据的糟心状态,证实了他们属于普通小市民,对一厘一毫都计较得要命。而牡蛎这种海产,我想还是因为物以希为贵的缘故让部分住在内陆不了解海产的读者误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昂贵美食。作为从小生长在沿海地区的本人,表示牡蛎只要到了收获季节(往往是冬季),基本上在海鲜市场上如萝卜白菜一样稀松平常的存在。还记得那年丹麦牡蛎泛滥成灾根本无人清理的新闻么?

知乎上很多谈到学过语文课本《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章节后贪馋牡蛎的情况,而且相当多的人把牡蛎与蚬子、蛤蜊甚至鲍鱼等搞混。由于牡蛎确实非常好吃,经常出现在法国上等宴席上,久居内陆的读者就把它人为捧高了。但是在沿海城市,牡蛎这种便宜货什么人都吃得起,坐着渔船随便捞,敲开就能吃。

视频摘自 “有书快看”

在男主人公父亲眼里,船上 “贵族” 吃牡蛎之所以看上去很优雅,主要是这些人的行为举止打动了他。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我的叔叔于勒》

一个人的贵族气质是要看他举手投足的修养,老水手于勒脏乎乎的,他直接把挖好的牡蛎递给衣着考究的太太们肯定是不合适的,所以由先生们转交。这种间接的方式也能展现出这几位食客的素质。像笔者这种难登大雅的俗人,肯定会直接用手托蛎壳,讲究一点就戴上一次性手套。但是用小巧的手帕托蛎壳这么有教养的动作,不是我这市井小民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同样对于达弗朗什老爹来说,食客太太的优雅动作在他的生活圈子里是十分罕见的,因此他也很容易把这归纳为高雅举动。如果在船上吃牡蛎的是鄙人,约瑟夫父亲大概就不认为我是什么优雅富贵的阶层了。

再加上牡蛎这种东西在法国的沿海城市恐怕还是属于相对昂贵的海产,不会像笔者故土即蛮夷渔猎的僻壤穷乡这样被当作普通食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达弗朗什老爹眼中牡蛎的逼格。

贵妇太太们吃牡蛎动作优雅,只怕是吃手扒鸡也能吃出个伯爵夫人的威风来。这些动作来自于她们的社交环境的熏陶,在她们看是和呼吸一样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放在没见过世面的约瑟夫父亲这样的小人物眼里,那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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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louzhiguo0000 发表

因为当时的牡蛎穷人消费不起啊,那么穷人看见吃牡蛎,当然觉得很高贵了。

《我的叔叔于勒》发表于 1883 年。原文里若瑟夫一家吃牡蛎花了 3 个法郎,将近当时 1 个巴黎人 3 天的生活费(衣食住行都包括),当时 1 个巴黎人 1 天的生活费大约 0.89 法郎。

首都 1 个人的 1 天的生活费,相当于小地方 1 个人 1 天的收入。

原文里可能吃了 3 个牡蛎,2 个女儿和 1 个女婿每人 1 个,每人 1 口吃 1 个(前面两位太太吃牡蛎,1 口 1 个),吃了 3 口,花掉了若瑟夫父亲 3 天的收入。

如果你 1 天至少工作 10 个小时(若瑟夫父亲很晚才能回家),工作 3 天,换来的收入吃了 3 口高档食物,那么吃这 3 口高档食物的行为当然觉得很高贵了。直截了当的说吧,若瑟夫这个小地方的工薪家庭,去旅游,1 口 1 个吃了 3 个牡蛎,花了 3 个法郎,就相当于现在我国小地方的工薪家庭去旅游,150 元人民币 1 个牡蛎,吃了 3 个共 450 元人民币,1 个 1 口的感觉

若瑟夫付款时用的是 5 法郎的银币,不是现代的纸币 5 法郎。他家吃牡蛎花了 2 块 5 毛,若瑟夫看见他叔叔可怜,于是给了叔叔 5 毛钱的小费,总共花了 3 块钱,这 3 块钱是个什么概念?

…………………………………………………….

我以上的估计是差不多的,具体的数字可以用以下的数据估算一下:

在上海或者北京一个月生活费大概是多少?

访问验证 - 安居客 ws:2584249191

………………………………………………………………….

本来是穷人或者顶多普通人家庭,却要装作有钱人的架势,这可能是当时法国社会的普遍现象吧。菲利普为了向女婿展示自己是个未来有钱人,一下花掉三天的收入,还算是好的。《项链》里的女人就惨了,为了几小时的装逼,把自己和丈夫十年的青春都搭进去了。

知乎用户 小鹿飞飞 发表

利益相关。

我超爱吃生蚝

煮熟的不要,就要生吃。

我之前去法国最大的目的就是吃生蚝,在马赛吃生蚝,在尼斯吃生蚝,在巴黎吃生蚝。

我罗浮宫都没看过,生蚝吃了不少。

那边生蚝便宜,差不多一欧一只。

原文里的 huître 就是生蚝的意思。

就长这样。

这玩意吃起来一点都不优雅。

拿起来嗦一口就一只。

图的就是那个鲜美多汁冰凉口感瞬间充斥口腔,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我的朋友里能生吃生蚝的不多。

但我是真爱啊。

什么米其林高级法餐

我全部不喜欢,只爱吃生蚝。

牡蛎这个词我用起来不习惯。

文章里的 huître 就是生蚝的意思。

国内大把湛江生蚝青岛生蚝等等,没啥特别的。

只是他们那边能生吃而已。

再回到《我的叔叔于勒》里的描写。

吃生蚝不优雅。

只能说有钱人拿着一把草吃,别人都能说他们优雅。

写这个回答写馋了。

周末得去下个馆子吃点生蚝。


更新一下哈。

没想到大家都是吃货。

我随手答的一个问题那么多点赞 hhhhhhh。

我先回答一下国内和国外生蚝。

国产生蚝我只吃过一次生的。

可能是水域水质的问题,那时候我吃的国产生蚝生吃会有一股很重的煤气味和腥味。

千万别上升到中外饮食的比较。

我还觉得法国的蜗牛难吃一批,一股泥土味。

他们做的大鸭腿一股腥味。

还有他们的奶酪火锅简直黑暗料理。

但就生蚝而言,生吃的话,还是要挑国外的生蚝吃。

另外,法国他们做熟的生蚝我也欣赏不来,只能吃生的。

我们国内湛江生蚝,放点辣椒蒜末油铺在上面烤来吃,好吃一批。

再说说生蚝的品种。

在国外我没研究过生蚝的品种。

和几个老美在马赛聊过天,他们和我说大西洋的生蚝比太平洋的生蚝好吃。

马赛是靠地中海的,我也不知道当时吃的生蚝是来自哪里的。

你在哪个地儿吃的生蚝,可能产地不一定就是那个地方的。

我看评论区有人告诉我干嘛跑去南法吃很差的生蚝,还真不是。

南法的生蚝绝对说不上差劲,当然靠大西洋那边的法国城市我没去过。

南法首先好玩,气候适合,北边那时候有点冷了,南边还有普罗旺斯大区,蔚蓝海岸,摩纳哥还和尼斯那么近,坐个巴士就去到,顺便又可以去多一个国家。

一路从德国玩到到瑞士再杀去里昂,去到南法最后回到巴黎回国。

但最好吃的生蚝我是在瑞士吃的,我那时候问了他们生蚝的产地,现在忘了。

是在日内瓦一家餐厅,生蚝个头肥美鲜嫩多汁,一盘端上来 12 只,一口一只大生蚝,配上白葡萄酒和黄昏日落的美景还有天上飞的天鹅,舒服一批。

回到国内。

生吃生蚝的,一般是吃这个。

Gillardeau

怎么翻译大家自行百度哈,我在深圳广州厦门青岛香港都有吃过。

是不是真的是这个品种的生蚝,我没法查证,但是挺好吃的,除了沙子没清干净以外,口感和我在国外吃的没差多少。

生吃东西的话,大家还是要严谨。

肠胃不适应生冷食物的或者不喜欢吃的,就别吃了。

我单纯是个人爱好。

马赛和尼斯吃的海鲜拼盘类似于这样。

只是他们的龙虾比较大只,还带龙虾籽。爆浆的那种,也非常美味。


再更新一下。

这是我在日内瓦拍的傻天鹅。

另外,这个是我在日内瓦吃生蚝餐厅拍的。

差不多十年前的事了。

所以具体哪家餐厅我想不起来,但是通过图片应该可以找一找哈。

知乎用户 Dick Chadson 发表

因为这是贵妇人的日常

知乎用户 两把刷子 发表

有空看看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或者大仲马的小说,里面的故事背景基本上都发生在 19 世纪初或上半叶,里面有几件事让我印象深刻:

1.《欧也妮 · 葛朗台》:把女儿关在楼上,天天只给她吃面包,就被邻居们认为是虐待孩子;出了名的吝啬鬼葛朗台,每天都是要吃肉,甚至是野味的

2.《贝姨》描绘过一个绝望的、贫穷到丑陋的小职员家庭晚餐的餐桌:没有肉汁的烩牛肉、樱桃、劣质葡萄酒,而且这些食物都是吃剩下的;被丈夫遗弃的老妇过着穷酸落魄的生活,早饭就只有面包和牛奶,这就让人落泪了

3.《戈布赛克》里面极其富有和吝啬的犹太放债人,他吝啬到极点,而每天晚饭吃的是做烤肉的饭店送来的饭菜,就是这种饭菜,也被认为是相当节省

4.《基督山伯爵》里面,银行家丹格拉尔饥肠辘辘地被关在洞穴里,看见强盗在门口用葡萄酒就鹰嘴豆炖肥肉,就安慰自己这是底层劳苦大众吃的

由此可以反映,19 世纪初,也就是咱们清朝嘉庆、道光年间,法国的穷人吃什么:面包、牛奶、红酒、奶酪、牛肉…… 而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汽车、农药、化肥、流水线工厂这些黑科技吧

有意思的是,我们直到近二十年,才实现了大米白面自由。所以说呀,贫穷还是富裕,不是生产力和生产技术的问题,纯粹就是社会分配问题

知乎用户 玄袂临风​ 发表

牡蛎高贵个屁。这玩意儿就是海蛎额。

我小时候带个军用水壶,带块儿苞米面饼额,搁海边儿用小片儿刀撅腚在那抠一天,能抠一饭盒额。

长大了去多高贵的餐厅,吃多贵的海鲜自助。跟小时候吃的感觉比,都稀碎。

这玩意儿只有刚抠下来的,才够劲儿。在海鲜市场买回来的,管他是北欧的还是阿拉斯加的,越大越难吃。说那些死贵死贵的好吃的银,就是矫情外加装大尾巴狼,那个价格就算给他上一道猪肉炖粉条额,这帮银也能编出花来,说好歹。

真正去海边抠海蛎额,手上喇个三五个口额,拿嘴咂咂。就着海蛎额一起歹。溜鲜溜鲜。涨潮的(水下)比退潮的好,中午比早晚的好。

空口吃比放一切调料和一切烹饪技法好。


以上的话请用大连方言朗读。

大连方言,就是一嘴海蛎子味儿。我给你们简单翻译一下。


在我小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到海边。在礁石的缝隙中寻找牡蛎,用小刀撬开它的壳,将沾满海水的蛎肉一口吞下,锋利的牡蛎壳,总会在我的指掌间留下血痕。

唇齿之间,尽是生活的味道。

很多年后,又在西餐厅中见到了阔别多年的牡蛎,不远万里从北欧空运而来。配上嫩绿的生菜,金边的餐盘,还有悠扬的小提琴声和侍者的微笑。

只是没有了我的童年。


高贵二字只是形容词。

牡蛎和海蛎额是名词,只不过看起来观感不一样。就像我看起来像是个文青, 其实就是个腆着大肚子的中年油腻流氓。

知乎用户 Mr Poopybutthole​ 发表

高贵么?优雅么?你看描述: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你仔细把这个场景在脑海里还原一下,头往前伸,滋溜一下把汁水连同灰绿相间的肉从壳子里面吸出来,然后把拉进扔海里。怎么想都不高雅吧?如果实在不能想象,来,我给你个视频(牡蛎就是生蚝)

试吃法国顶级绿翡翠生蚝,蚝肉真的是绿的吗?_哔哩哔哩 (゜ - ゜) つロ 干杯~-bilibili

莫泊桑在这里这段描写的用意就是:写一段明明非常丑陋的场景,身为穷人的我们一家,却看出了高贵和高雅。营造了一种反差,讽刺的是奢靡的消费主义对人心智的腐蚀。高雅的是姿势么?不,是这个花得这个钱的地位!消费主义最危险的一点在于把 “富有” 这件事美德化,一开始他们告诉你,富有的人财产来源于他们的奋斗;后来还要把他们的挥霍无度的行为注入文化、注入品味、注入美德;让你崇拜他们的光辉、让你艳羡他们的地位、让你认同他们财富的合法性,最终消磨你的意志。

来来,看看刚刚那个 视频下面的留言,是不是和 “父亲” 一模一样,被这种高贵打动了?经典之所以为经典 ,其皆出于此乎?

一定要吃得起才能批判,否则就是酸,也是他们故事中的一环,并由穷人自己强化。

如果你没吃过高级食材,但是听着高级食材千篇一律的 “鲜,甜,弹牙,奶香,入口即化” 之类的形容词,有着:“听这个描述,能好吃到哪里去啊?”的疑惑的话,我以个人经验保证,你的猜测确实没错,那些个玩意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拥有巨量财富的有钱人的困境在于,他们已经被他们的肉身限制住了 – 他的财富是你我的数万倍,但是器官的限制导致这些财富并不能换算成数万倍于你我吃麻辣香锅的享受的强度。所以他们需要雇皇帝的裁缝过来给他们编一套故事来合理化这些消费行为,来塑造一种文化,不管他们能不能自我催眠成功,反正得先让你我这样的穷逼相信,富人们的确享受是我们的数万倍 – 可谓是浑身上下都是 G 点,每时每刻都在高潮中度过。迪拜土豪吃金箔冰激凌,用金纸擦菊花,是彻彻底底暴露这种心态的行为,是在穷人面前出丑的行为。

知乎用户 苏格拉底咖啡馆 发表

因为牡蛎异常得新鲜,异常得美味。

知乎用户 鈢水灶 发表

不知道有没有相同认知的人。

在我中学时代,我对牡蛎的唯一认知就是来源于莫泊桑的这一篇《我的叔叔于勒》。不,应该说,我的人生对牡蛎、生蚝随便叫它什么,对它的认知将永远建立在这篇文章上。

我不需要去搜索,就靠几十年后的回忆,我记得那是一个岛屿,好像还有监狱,有坐船、有好像什么十二便士、还有把牡蛎吃下去。

什么?优雅高贵?在我的字典里,从未记得这篇文章里有什么优雅高贵的字眼,满篇都是对生的、一口干下去超满足的牡蛎的向往。

从此以后,我的世界里生蚝只有两种。一种是随便什么市场上销售的,随便谁捞起来送到手边的,随便什么价格的,随便生吃还是熟吃的,随便是金属风格还是海水风格,这都是一个档位。这个档位的评语都是,比起莫泊桑的十二便士,还是差那么点点。

莫泊桑的牡蛎,闰土的豆角,羊脂球的野餐盒,老班长的草地晚餐,有且只有这四个是我一生的向往。

什么,高贵?吃货的世界谁会去管什么高贵。今天关注高贵,因为今天的吃货都是莫得灵魂的吃货。

知乎用户 老蛮腰​ 发表

看完问题我蒙了。

看完回答我更蒙了。

赶紧查看了下问题日志,我彻底蒙了。

问问题的,答问题的,你们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先说问问题的。我目前看到的题目是 “《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可是原文根本没这么说呀。“她们用一阵优雅的姿态吃起来,一面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了牡蛎,一面又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她们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了牡蛎的汁子,就把壳子扔到了海面去。我父亲无疑地受到那种在一艘开动的海船上吃牡蛎的高雅行为的引诱了。他认为那是好派头,又文雅,又高尚。” 这明明说的是吃牡蛎的姿势很优雅高贵,什么时候说是吃牡蛎优雅高贵了?

基于这样的一个问题,回答的十几个答案都跑题到什么地方了?

知乎用户 肉桂姜黄热可可 发表

他们吃牡蛎是吃生的,就是拿小刀开一个,挤点柠檬汁,用小叉子挑着吃,还要配口白葡萄酒,总之就是主打一个优雅。

另外就是牡蛎在当时普通人吃不起,这可以参考契诃夫的《牡蛎》,主人公是个小孩,他父亲失业了,好几天找不到工作,实在吃不起饭去高档饭店要饭,有食客看父子俩呆头呆脑的,就像逗狗一样给小孩拿了几个牡蛎。他不会吃,就带着壳一起吃了。这也引得食客哈哈大笑,对父亲的乞求视而不见。然后孩子回家发了高烧,不知道是吃牡蛎中毒还是因为饿的。

知乎用户 风云 发表

五星级酒店,一名身穿洁白整洁服装的法国厨师当着我的面打开一个生蚝,恭恭敬敬的递给我时,我也想到了这一段文章。

餐厅号称这个生蚝是从遥远的某国空运过来的,你不光可以吃到肥美的生蚝,还能品尝到新鲜的海水。

靠,海水很好喝么?

一个破生蚝,装个毛线装。

知乎用户 烟之骑士蕾姆 发表

大家别跑偏了。

莫迫桑是谁?和欧亨利契科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宗师,短篇小说家和擅长讲故事的长篇小说家还不一样,这帮人最擅长的就是阴阳怪气。

所以碳烤生蚝的优雅高贵,是为了接下来菲利普夫妇失败的装逼行为做铺垫。

吃牡蛎这个动作本身越不高贵,小说家就得渲染的越高贵。

这样一来,主角他爹装逼失败之后的反讽效果就越明显。

至于牡蛎本身……

随便找个海滨城市的夜市摊,花 100 块钱就可以吃到吐。

知乎用户 懂酒的胖子​ 发表

就好比我们调侃芒果沾酱油吃是城里人的吃法一样—— 我说的是莫泊桑的视角。

知乎用户 南行兮​ 发表

人对于自己从没吃过的东西,会表现出一种异常的拘谨。尽管这种食物的食用方式或许非常简单。

比如我第一次给爷爷吃大虾的时候,他根本不敢吃。不是害怕虾,而是他从没接触过大虾,他不知道怎样吃才是对的。我给他把虾剥好了,让他直接吃,他像一个猫一样,偏着头看红红的虾肉,然后小心咀嚼一口。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对于安全感的感知最丰富的动物。

任何未知,未曾经历的人事,都会激发他们的安全感,从而产生一种基于自我保护的微妙反应。

哪怕是吃非常安全的东西,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进城,同学请我吃火锅,火锅这个词语我在书中已经读到了无数次,甚至在《今古传奇》中,我还读过一篇 “重庆火锅王”,对 “三五火锅” 畅想了无数次。

这篇小说,让我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脑补了火锅的滋味,鸭肠的滋味。

然而正经坐在火锅店,看到一锅红汤翻滚,热辣飘香,我却不知道该怎样下筷子才是对的。

我畏手畏脚,像被无形的绳子从头绑到尾,连呼吸都是僵硬的。

那一顿火锅,自始至终我都在想办法让自己表现出就食的体面,我以为真的要把鸭肠放在锅里七上八下,才是对的。

在成都生活这么多年,对于老家的人来说,我是见过 “大世面” 的了。

每次我回到老家,总会给弟弟妹妹们带各种各样的零食,他们吃得特别开心。但是,如果有的零食他们从来没见过,吃起来就会明显不一样。

我记得第一次给他们带夏威夷果的时候,最小的弟弟拿着开果器,表现出罕见的羞涩,他似乎生怕一不小心把果子丢在了地上。拿得紧紧的,脸红红的,动作特别笨拙——他在极力表现一分斯文。

你看,一个家庭从老到少,一旦吃到他们从未吃到的食物,整个人无不小心翼翼。

《我的叔叔于勒》,描绘的不只是贫穷那么简单。还有一种人在接触超越自己当下物质条件的食物时,所表现出的就食的安全感的缺失,礼貌性的试探。

并不是吃牡蛎优雅,是在他们的世界里,这种没有吃过的食物,有他们不敢冒犯的就食的体面。

知乎用户 ertysdfgvsxg 发表

这是家里的洗脸盆,这玩意就是自己小时候的心理阴影

你知道刷这玩意的时候有多高贵优雅吗

老爸在家没事,冬天去海边挖了几天生蚝,

过年时,用车拉到北京

200 公斤,没错,200 公斤,不乏一些超大的

我吃了一盘,老婆吃了一锅

剩下的分给了小区里的邻居

再剩下的,全倒垃圾桶了,天气转暖后,已经无法保存了

知乎用户 孩童只盼望欢乐 发表

不是街边随便买的生蚝刺身,是日料店里吃的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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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块钱一斤的时候,一次性买了五斤清蒸,吃的那叫一个爽。

一直就认为自己是个生蚝爱好者。

直到尝试了一次刺身的生蚝。

大概体验就是:闻着腥,边边咬了一小口很脆,入口咸、腥,基本就是憋着气一口下去,嚼都不敢嚼就囫囵吞下去了。

吃过同等体验的食物:没烤熟的蚕蛹,一口咬下去爆绿色的汁,苦。

曾经看憨豆先生,一直觉的豆先生吃生蚝的反应过于夸张了。

后来才知道这东西对于吃不来腥的人,真的是吃一口能把饭都吐出来。

知乎用户 一横 发表

这不就是田女士被银盘呈上的 WIFI 密码震撼了么。

重点是 WIFI 么,重点当然是哈利波特城堡、男管家、银盘子,和这种无时无刻不在装 x 的 “贵族气质”。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OWbaI 发表

因为吃牡蛎有一定的门槛。

有钱人经常吃知道其中套路,没钱人没吃过所以觉得高贵。

就像西餐刚进入中国,刀叉不会用,显得没吃过而低级。

如果大闸蟹在当时的欧洲流行,且非常贵,那估计门槛更高,剪刀,钳子,刀叉,棍棒一堆餐具,吃完还能完整拼出一整只蟹,穷人更觉得高贵无比了。

知乎用户 巨山超力霸​ 发表

因为娱乐他弟弟压根就没吃过,充满了幻想

真要是吃一口就知道那玩意什么情况了,我想起了一个英国人,抽奖抽到了去法国旅行,路过一家法国餐厅,人家给他上了一盆生蚝,他吃了一口就知道自己享受不了这种高贵的食物,但是他又不好意思吐了不吃,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用餐布接着,把生蚝都扔在餐布里

知乎用户 Spark 发表

是这样婶儿的不?

知乎用户 见字如面 发表

相对于当时是真的奢侈。

但是随着国内的生蚝养殖技术在国际上的一骑绝尘,已经把生蚝打成白菜价了。

法国的那些卖的贵的生蚝,其实跟你平时一块钱一个的生蚝是同一个品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的大爷于谦》里说吃大肠刺身也非常优雅高贵。

他的吃法很文雅,用手捏住刺身的一头,头稍微先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微微一动,就把馅料吸进去,大肠扔回盆里。

知乎用户 老僧也有猫儿意​ 发表

就法国塞纳河那水质

他们水产品质量比中国高怕是造假

知乎用户 黄亮 发表

有请法国国王,“尊严王” 菲力二世演绎一下吃牡蛎啥感觉。

知乎用户 简昔 发表

我来挨打啦!!!!!!

找了一下这段原文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我打开画板看了试了一下(学院派轻喷我是不会画画派 x)大致可以长这样。那条线体现出不会沾到裙子上的理解。

理论上应该是不会优雅的,身体前倾应该没有挺胸抬头站好看吧(x

但是牡蛎在那贵啊,所以爸爸就觉得自带光环非常优雅。

让我们来看这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 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父亲问的其实很有意思的。他说 “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不是 “我想吃” 而是我想实施请你们吃这个行为

原因在于父亲看到的是两个有钱男子(x)给他们的夫人们买了牡蛎,这个花钱行为(x)让父亲非常心动。

(想想你们看到别人买买买自己是不是也心动的时候 x。

找原文的时候看到百科有这么一段解读。

虽然我不大喜欢这种过度解读的死板的教科书式的解读,但确实这段话说的没错。

这也就是吃牡蛎 “高贵” 的根本原因。

父亲:我买了就可以假装自己很有钱很高贵很上流阶层绅士

母亲:给我的两个女儿吃,在他们丈夫面前有面子。

我说:“我给了他 10 个铜子的小费。” 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 10 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牡蛎代表着父母心中的一个幻想,对于上流阶层的渴望——吃牡蛎就仿佛自己腰缠万贯有钱贵族。最后这种牡蛎所代表的幻想破灭。当发现 “卖牡蛎的邋遢老头” 是父母幻想的最大依靠“于勒叔叔” 时,幻想在这一刻粉碎。

最后感兴趣的话同样安利短篇四巨头之一的另一位契诃夫的这篇《牡蛎》,题目就叫牡蛎 (「・ω・)「,感兴趣可以去找原文看——破灭牡蛎幻想第一文。

(港真海鲜不弄熟我是不爱吃 x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3Gq8p1 发表

就是因为这篇文章,我一直以为欧洲人吃的 “牡蛎” 跟我老家 20 块钱一斤的生蚝(已去壳的)不是一种东西,对书中被称之为 “牡蛎” 的神奇海鲜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向往。

知乎用户 j 猫 dora 发表

既然牡蛎那么贵,为啥他们又觉得卖牡砺的很穷?

知乎用户 客村奶油猪 发表

因为法国人不懂吃生蚝。

别的地方不好说,广东吃生蚝绝对是世界领先地位,我们做出了蚝油这种调味品,这是对生蚝生命的赞扬。

知乎用户 王君晗 发表

我一开始看到作者的提问我很差异,因为我记得这是他爸爸这么觉得 不是他妈妈。

这文章是我初中看过的,因为要回答问题,于是又去读了一遍,果然是他爸爸觉得很高雅。原文如下:

“突然他望见了有两个男搭客正邀请两个时髦的女搭客吃牡蛎。一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用小刀一下撬开了它的壳子交给男搭客们,他们跟着又交给那两个女搭客。她们用一阵优雅的姿态吃起来,一面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了牡蛎,一面又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她们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了牡蛎的汁子,就把壳子扔到了海面去。我父亲无疑地受到那种在一艘开动的海船上吃牡蛎的高雅行为的引诱了。他认为那是好派头,又文雅,又高尚。”

首先,我们从价格方面来谈,从文章中我们得以知道他们一行四个人 (父亲 ,2 个女儿 ,一个女婿) 吃了生耗,而且父亲是庄严的引着他们去的。共花费 2 个半金法郎,从文中的前后文感觉是每个人只吃了一只。2 个半金法郎是什么概念呢? 从《过去的钱值多少钱》一书中可知,去饭店的话,相对高档的饭店,2 法郎可以享用 1 瓶红酒、1 份汤、三份菜(自选)、1 份甜点、面包(不限量)。因此可以看出 2 个半金法郎真的是不少钱,而他们只吃了四只生耗。

即便是现在,牡蛎在法国的价格应该依旧很贵。众所周知,牡蛎是比海虹贵的。而我在一部旅游纪录片中看过,沿海的意大利一盘海虹都要 30 多欧元,牡蛎岂不是更贵?所以说,牡蛎这东西在以前的法国是高档的物品。文章中母亲也因为价格而不让儿子去吃,显然也是为了省钱。

其次,我们从吃的人来分析,父亲是看的两位美女吃的,她们的动作如下:

她们用一阵优雅的姿态吃起来,一面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了牡蛎,一面又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她们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了牡蛎的汁子,就把壳子扔到了海面去。

可以看得出作者对于动作的描写很细致,而对于一篇短篇小说而言,这么多字的描写无疑是奢侈的。重点也就是为了突出她们吃牡蛎的动作极其优雅,而父亲觉得她们吃牡蛎优雅,高贵也就顺理成章。

这么做也是为了引出叔叔于勒这个卖牡蛎的老人,是一个铺垫。另外,这种高贵,文雅的感觉,与于勒的落魄岂不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的感觉作者的用心也在这里。 于勒象征着社会底层小人物无奈人生中的灰色希望; 是希望,但不可能实现,一经触碰就化为虚无。而用这种鲜明对比来让这个希望粉碎无疑是让人印象深刻的。 希望回答能给你帮助。 求关注。

知乎用户 譬如朝鹿​ 发表

首先这玩意儿得稀缺,然后就有人变着法儿的赋予它无数种看上去优雅高贵的吃法。

在文中的时代背景下,男主一家吃了 3 个牡蛎,花费 3 法郎,能买 5、60 根法棍

一根法棍的重量在 250-300g 之间,算半斤,3 法郎够男主一家这种底层人吃好多天了。

由此可见,当时的牡蛎价格是非常昂贵的,远超男主家的消费水平。

以前学这篇课文的时候,解析里对男主一家尤其是男主父母的行为全都是贬低和嘲讽,说他们贪慕虚荣非得吃那么贵的牡蛎,又说他们眼馋弟弟于勒的钱多么贪婪。

我的想法却是,我™不偷不抢花自己的钱,想出去玩玩吃点好的怎么了?好东西我没那么多钱当饭吃我还不能尝尝?

再说男主父母惦记于勒的钱,还想买大别野,这样确实离谱。可这里面还有个前提,于勒当初吃喝玩乐把父辈留给他们的遗产里属于自己的那份花光了,又花了属于男主父亲的一大部分遗产,于勒在信中也说过,会还这个钱。

男主父母因为拮据,朋友请客从来不去,担心没钱回请。从这一点来看,男主父母并不是一味贪便宜的人。

知乎用户 牛克思 发表

优雅的是有下人专门给你撬开,然后会由衣冠楚楚的绅士用手帕托着递给你,如此一来你连手都不会碰到牡蛎那粗糙的外壳。

如果没有这些,可以参考憨豆先生的黄金周,看着内脏还在蠕动的牡蛎,为了不在外面丢人,你只能深吸一口气,然后硬着头皮用颤抖的手将牡蛎拿起,最后眼睛一闭将蠕动的肉团吸入口中。

知乎用户 小璟同学 s​ 发表

原文说得很明确啊

她们的吃法很文雅, 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 头稍向前伸, 免得弄脏长袍; 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 就把汁水吸进去, 蛎壳扔到海里。 毫无疑义, 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

父亲主要不是觉得牡蛎高贵,而是觉得两位漂亮太太的吃法很高贵、很有腔调

父亲是虚荣心和炫耀欲引发的附庸风雅

举个例子:

小时候,我和姐姐随爷爷拜访一位老教授,老教授泡茶招待我们,我姐想帮忙

老教授说:你掌握不好火候的,还是我来吧

我当时觉得老教授这话温柔、儒雅,泡茶的动作也很有腔调,深深打动了我

后来,有个我暗恋的女同学来我家玩,我就拿出爷爷的茶叶招待她

她想自己泡,我意识到,显摆的时候到了,等了多年,我终于有机会对心爱的姑娘说出这句话了,眼神、语气、呼吸、角度我已经练了好多遍!

于是我温柔地对她说:你掌握不好火候的,还是我来吧

她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我

我们后来结婚了,每次回忆起这事,她看着我的眼神就像关爱智障儿童

因为我当时拿的水壶是这样的

我给女儿冲奶粉的时候,她模仿我当年语气

你掌握不好火候的,还是我来吧。

请大家以我为戒,不要附庸风雅

知乎用户 当时 发表

原文:“父亲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

根据语文断句和联系上文,只是那几位太太吃牡蛎的方式很优雅,所以父亲认为这种吃法显得人很高贵,并不是吃了牡蛎就显得人高贵了,跟牡蛎啥的毫无关系。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吗?为什么那么多人在认真分析牡蛎?

知乎用户 铁右 发表

我第一次吃法国生蚝的时候觉得太腥了不敢多嚼,然后一下咬破了它后面肥肥的那一团,米白色粘稠的不明液体直接从我嘴里喷射出来。。。

后来又吃过几次,感觉法国生蚝和国内的比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除了法国生蚝的血腥味更重一些。

知乎用户 凌二风 发表

我一直对三文鱼之类的无感

自助餐也吃过,超级难吃

直到,我吃过一次贵的,真好吃

统一回复一下

半内陆地区 没有吃刺身的饮食习惯

去一百多的自助和当地饭店都当作稀罕物吃过金枪鱼 三文鱼之类的刺身

很难吃 一股子腥味 感觉这玩意没啥可吃的

直到一位大佬请我们吃饭

那次的刺身终身难忘

至于价格不买单不知道

喝的酒是茅台 1573 等


那种好吃是无法形容的

林正英有一部电影说过 好吃到让你飞起来

入口即化 又软又香

林正英第一次吃生鱼片,好吃到发抖

知乎用户 第四次被改名​ 发表

我们当初也脑子抽筋的想学于勒的吃法。

一帮不懂法语的中国佬,驱车上百公里到了地中海海边。

拿着螺丝刀,撬棍,水桶,爬上海边刀子一样锋利的礁石,撬下一个个牡蛎

我们踢掉脚上已经破烂的拖孩,哆哆嗦嗦的摸出几个柠檬,一人半个,挤在自己挖来的牡蛎上。

怀着虔诚的心态,准备享受老法兰西上流社会的优雅美味。

“噗——!”

巨他妈恶心!

结块的浓痰鼻涕口感加上海货的腥咸,柠檬的酸涩,让所有人都吐了出来。

一脚踩烂剩下的柠檬,所有牡蛎装进水桶。

回工地的路上,花巨资买了一挂大蒜。

晚上大个的烤,小个的炖汤。

第二天,整个项目部全员阵亡,全部拉肚子进医院。项目部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拍着方向盘笑。

知乎用户 乙希​ 发表

公元 2010 年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绿豆羹。一个衣服褴褛的老人拿汤匙舀满一碗绿豆粥,轻轻刮了刮碗沿,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碗,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喝绿豆汤?”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蒜泥。一个衣服朴素的中年服务生端来一小碟蒜泥,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餐盘,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大蒜皮扔进垃圾桶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大蒜?”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喝姜汁。一个衣服朴素的中年服务生端来一小杯姜汁,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杯子,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姜片扔进垃圾桶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喝姜汁?”

公元 2019 年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大肉。一个衣服朴素的中年服务生端来一小盘烤熟的猪肉串,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盘子,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猪肉吸进去,竹签扔进垃圾桶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猪肉串?”

知乎用户 乱花迷人眼 发表

因为当时比较贵吧,毕竟湛江的生蚝到了应季的时候 1 块钱一只,怎么也吃不出高雅来。

但是在湛江街头吃法国吉拉多生蚝,就高雅了

知乎用户 不信谣不传谣 发表

大概是这个样子吧:

…… 两位衣着入时的太太吃牡蛎…… 她们吃牡蛎的方式十分讲究,用一方精美的手帕托住牡蛎壳,嘴向前伸,免得弄脏连衣裙;然后,轻快地一嘬,把汁水喝了,再把空壳抛进大海。

AI 忘了画手帕,另外,她们的嘴应该更前倾一些,就像喝水一样。

此外,这边吃生蚝一般浇一些柠檬汁,辣椒酱,Mignonette 酱之类的,或者喝酒去腥,否则单吃生蚝味道还是太冲。

知乎用户 淳安县丞田有禄​ 发表

老莫的讽刺小说之所以经典,就是因为他的著作与现实总是惊人的相似,但又不是简单的重复。

后来这事穿越时空来到了东方大陆,并换了个家伙事: 喝咖啡高雅。这还没完,得拉踩一下: 吃大蒜低俗。


咖啡在上世纪粮食短缺时期曾被当做一种兽药,能让牲畜吃得少干得多,至今很多外企保留着提供免费咖啡的传统。而这被当做一种高雅的福利。

知乎用户 铁猫 发表

现在的日料店新鲜生蚝大概十块钱二十块钱块一个。

莫泊桑那个年代按照法国当时的购买力。

放到那个年代相当于五百块一个。

知乎用户 朱锡贤 发表

不是吃牡蛎优雅,是因为有钱所以优雅。

比如穷鬼备胎为了请相亲女吃一顿米其林三星,自己咽白米饭三个月,最后评价也得不到优雅两个字。

巴菲特去吃麦当劳,光是这个标题就会让人觉得很优雅。

知乎用户 土方岁三 发表

因为菲利普那一家人虽然穷。但是颇有模仿有钱人的习惯,即日耳曼学说的达利特模仿婆罗门行为,下位者模仿上位者来获得某种高级感,也就是所谓的追求 “梵化”。吃牡蛎就是这一家人梵化行为的一种,这家人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梵化行为,只不过有时候模仿的不太像,所以有点似是而非罢了。

比如这家人曾经出国旅游,这就是很明显的模仿当时欧美贵族或者有钱人的行为。当时沙俄和德国的贵族就很喜欢出国旅游,德国文豪歌德就曾经辞去自己担任的小公国的首相职务,只为去意大利旅游,他的理由是 “我的心生了病,只有意大利能医治我的创伤”。

沙俄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贵族之家》就写过这样一段情节。主人公儿子夭折了,为了缓和心情,夫妻两人就去了德国法国做长途旅行,当然屠格涅夫并不喜欢这种行为,他认为这种行为会离古老节俭而淳朴的俄罗斯乡村文化越来越远。

夏天和秋天, 他们是在德国和瑞士度过的, 而过冬, 正如应该料想到的, 他们去了巴黎. 在巴黎, 瓦尔瓦拉. 帕夫洛芙娜像玫瑰盛开那样, 心花怒放, 神采飞扬, 而且跟在彼得堡一样, 很快就为自己构筑了一个舒适的家.
不到一个星期, 她就已经披着披肩, 撑着小阳伞, 戴着手套, 招摇过市, 与真正的巴黎女人相比也毫不逊色了.

而这家人是法国人,在女儿结婚的时候也曾经去英国的海峡群岛的哲尔赛岛旅游。这就是很明显的模仿当时欧美贵族旅行的行为。

我们家赶忙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且决定在举行婚礼之后全家到哲尔赛岛去游玩一次。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但是这种模仿行为又是模仿的很不像的,因为欧美贵族和有钱人虽然喜欢去国外旅行。但主要目的不是单纯好奇外国的习俗,而是追求一种更典雅的古典文化或者追求新的进步的文化。

歌德要去意大利旅行,是因为他认为文艺复兴发生于意大利,罗马教皇也在意大利。要创造出德国新的文化,得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文化中和罗马教皇保存的古罗马文化中找灵感。《贵族之家》的主人公夫妻也不是光去德国法国玩乐,而是当时沙俄贵族认为西欧有更多的保守的俄国没有的进步的东西。

而菲利普这家人是法国人。论传统文化,法国保存的古罗马文化要远远好于英国,法国人和古罗马人都是罗曼语系的民族。论近现代进步思想,法国大革命引领了世界潮流,也远远强于保守的英国。这家人去英国旅行研究英国文化特点,就属于上位者去研究下位者了,完全就是模仿欧美贵族或者有钱人但又模仿的不像。

海峡群岛位置

当然如果说他们去英国是为了省钱,海峡群岛距离更近。那么德国的小城特里尔就在德国靠近法国的边境线上,也不是很远。特里尔还曾经是古罗马四帝共和制时期罗马副皇帝的首都,去那里还可以说是探索古典文明。因此这家人刻意的模仿有钱人的某些行为,但欧美有钱人的思想却并没有模仿到。

话题回到吃牡蛎这个问题上,菲利普要给孩子和自己买牡蛎吃也不是他真的喜欢吃牡蛎,他是看到贵族太太也吃牡蛎,于是内心痒痒的想要模仿贵族太太吃牡蛎的作法。这其实也是一种达利特模仿婆罗门的梵化行为,原文已经明确点出来了。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而牡蛎并不是当时欧美底层百姓和中层小公务员的常见食物。完全可以排除菲利普是因为平常喜欢吃牡蛎或者经常接触到牡蛎的个人爱好的可能。他买牡蛎吃完全就是一种梵化行为。

当时欧美底层农民常见的食物是面包和大葱,如沙俄文豪托尔斯泰的《一个地主的清晨》是这样提到沙俄底层农民的伙食。

今天我们守斋,老爷,” 楚里斯补充老婆的话说,“面包加大葱,这就是我们庄稼人的伙食。感谢上帝,我们靠您的恩典至今还有粮食,可是好些农民弟兄连粮食都没有了。今年各地大葱都歉收。前天我们到种菜的米哈伊尔那里去,他的大葱一把要一个铜板,这样我们就没法买了。

欧美中层的小公务员的伙食也不是牡蛎,而是蘸着樱桃酱的鸡肉。如沙俄小说家肖洛霍夫写的世界名著《静静的顿河》所记录的沙俄哥萨克低级军官结婚宴席上的伙食是这样的。

但是巴克拉诺夫斯基团的老爷爷正拿着一块鸡肉,把樱桃酱当做芥末蘸着。

沙俄在近代欧洲是有名的粮食出口大国,在吃喝方面农村的低级军官要比法国小城市的市民要滋润的多。因此菲利普一家平常经常吃的饮食不太可能会是牡蛎,他们家平常的饮食应该介于沙俄农民常吃的面包和大葱与沙俄低级军官宴席上吃的樱桃酱鸡肉之间。菲利普买牡蛎完全就是出于一种炫耀的和希望向有钱人靠近的心理。

而这就是莫泊桑写这部小小说的精妙之处,他在开头反复渲染这一家虽然不太有钱但是很喜欢装有钱装大款,不但出国去英国旅行还学法国富翁买牡蛎吃,这样就给了读者这家人虽然穷,但似乎还有点底子的印象。

而在结尾菲利普看到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却赶紧让儿子扔下买牡蛎的钱就离开,这样的结尾生动的说明了两个道理,这家人完全是在装阔,实际上一点底子都没有。这家人也薄情到了顶点,口中天天自豪的有钱人于勒,真的碰到了却一点钱都不肯给。也许于勒奢侈浪费,但那一家也着实不是什么好人。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好面子的虚荣和完全凭金钱决定亲情的薄情寡义,就这样三言两语写在笔下了。

知乎用户 毕竟群众 发表

我第一次知道牡蛎就是海蛎子的时候那也是非常吃惊的。

知乎用户 打尔纹 发表

除了之前答主硬核科普的物价等因素,还因为要用 “吃法文雅” 这个修饰作前缀,形容 “我们一家” 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撬开牡蛎,递给了两位先生,再由他们传给两位太太。他们的吃法也很文雅,一方精致的手帕托着蛎壳,把嘴稍稍向前伸着,免得弄脏了衣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喝了进去,蛎壳就扔在海里。

可以看看一段仿写:

“一个衣服朴素的年老商贩用圆头紫铜薄刃分割开蒸腾馥郁滑嫩如羊脂的 “透佛儿”,熟练的分块,排在两块古色古香的薄木板上,递给了一位远东绅士,再由他传给两位小姐。她们的吃法也很文雅,一方精致的手帕托着薄板,把嘴稍稍向前伸着,免得弄脏了衣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 “透佛儿” 喝了进去,古雅的木板还由那位远东绅士交还回去。”

这是一个鲁西北小城的父亲给两个女儿买热豆腐吃的场景,讲究的是鲜嫩烫嘴,当地叫 “托板豆腐”,又叫 “蹶腚豆腐”,因为要想“免得弄脏衣服” 就得弯着腰,撅着腚。

由此可见,他们那种优雅高贵的牡蛎吃法,在山东也许应该叫 “撅腚海蛎子” 吧。

知乎用户 小仓朝日​​ 发表

朝日参加过自己表姐举办的 18 岁生日宴会

她穿着闪闪发光的裙子,化妆是从早上五点开始的,甚至头发都是昨天刚做的

然后亲戚朋友们轮流为姐姐庆祝

那个时候,朝日并不觉得姐姐十分美丽,但是十分羡慕她能够穿上这些裙子,化着妆,然后踩着高跟鞋接受别人的恭维

直到后来自己买了裙子,找人化了妆,甚至习惯了用高跟鞋走路的时候,突然觉得这一切似乎并没有意义,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向往呢?为什么自己一点也不开心,一点也不激动呢?

但是自己找不到答案,只好继续模仿着身边的女性们,模仿着那些美丽的女孩子们

直到有一天,有几个记者采访朝日,而朝日尝试模仿着小红书里的精致感,在星巴克尝试拍照,试图证明自己变成了一个 “精致的城市女孩”,却只感受到了空虚和迷茫的时候,无意中看向窗外。

星巴克巨大的场地在人行道上凸出了一块,人们不得不刻意绕开一小段距离,阳光从外面直射而入,让这块场地像舞台一般耀眼,裙子上玻璃水晶反射出小小的光芒,外面的人偶尔带着好奇的眼神注视着窗边的朝日,朝日也透过那个巨大的窗子注视着他们,才意识自己真正憧憬的是什么

是无数次幻想中的,“那个被众人簇拥的,爱慕的,闪闪发光的自己”

我们向往的,只是一份幻觉而已

知乎用户 天下为公 发表

不理解,作为海边长大的,非常不理解

在烤生蚝流行起来之前,对我来说,牡蛎带来的画面是这样的

在堆成黑乎乎小山的牡蛎壳旁边,一位从头戴草帽,红底白花的围巾包住头和脸,胳膊上带着橡胶套袖,踩着水靴的大姐,拿着凿子一样特制的工具,一个个撬开牡蛎,麻利的剔出肉,拨到一个小水桶中。如果有人来买,会用小勺舀到塑料袋中,称重后把塑料袋系得像个小气球

我爸爱吃生的,特别爱就着饼子吃,我吃不了生的,所以我爸会分出一部分来,裹上面粉炸

炸出来的牡蛎几乎没有了腥味,一口一个还爆浆,我觉得这种吃法可能不优雅,但确实好吃

知乎用户 王者 发表

还没拜读过莫泊桑的著作,不过说到吃牡蛎

我想到了憨豆先生吃生蚝。。。

这种东西并不是吃个心情

而是身份

他们认为如果能优雅的吃下去至少说明一点

他们不是乡巴佬

还要在不经意间露出一个赞许的眼神

让别人觉得他很有品味

而且不能让别人发现

知乎用户 平老虎​ 发表

先说结论:

牡蛎并不贵,外地朋友几块钱一斤也可以买到

生吃高贵在用手帕托着

我还有更加德味的海蛎子料理的制作方法推荐!


牡蛎就是我们青岛人喊的海蛎子。非常便宜啊,几块钱一斤,我们都是买好几斤然后煮着吃。

但是由于海蛎子的气味和某种 XXXX 类似,所以在沿海有海蛎子壮阳的说法。

毕竟春节的餐桌,还是对虾才够排场,这样大小的一斤 100 元:

可能用手绢托着这种吃法比较高贵吧,毕竟手绢现在是不太常见而且不便宜的东西。原文 [1]

青岛的常见蒸海鲜中,海蛎子因为壳比较大,如果太多会被认为不实在

在青岛,人均一百元,优雅高贵的吃法是这样的:

有机会去农村给你们拍一下处理不掉、堆积如山的海蛎子皮的照片给诸位大人开开眼。

现在大家只需要不到二斤猪肉的价格就可以买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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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蒸着吃,注意不要火太大了。

还有芝士焗海蛎子的做法,比较德味,:

百度的芝士焗海蛎子的做法 [2]

想要优雅高贵:

买来,用手帕托着,拍个抖音,明显就高贵了啊!

生吃不要吃太多,记得备好腹泻药品。

欢迎大家来青岛品尝海鲜。

平老虎:来青岛,吃什么

参考

  1. ^ 我的叔叔于勒
  2.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359911f58782aa57fe0306f9.html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359911f58782aa57fe0306f9.html

知乎用户 阿姆斯特丹阳光正好 发表

吃大闸蟹一只一百来块,但是蟹八件一套要好几千!吃完还能拼出一只蟹

知乎用户 风也哭 发表

我怀疑你没有好好读原文,你引用的原文本身就是错误的。

先引原文: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错误:是父亲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不是母亲;同时,父亲觉得高贵的吃法是整个吃牡蛎的过程,而不是单单吃牡蛎这件事,吃牡蛎原文用词也很准确 “她们的吃法很文雅”。

再结合父亲后面那句话: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这样看起来 “这种高贵的吃法” 才算完整。

父亲觉得高贵的是像那两位先生一样请太太小姐们们吃牡蛎,牡蛎由水手递给他,再由他递给太太小姐。在这个过程中,他有一种绅士的感觉,就有一种上等人的感觉了吧。

毕竟,六七块钱一斤的东西,能有多高贵!装 B 才高贵。

知乎用户 有志不在年糕 发表

吃牡蛎并不算是一件高贵的事情,重点在于他们依然对富足的生活充满期待,并要求自己保持一个高贵的姿态。

原文中首先提到,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所以他们这一行人,无论穿戴得多么整齐,表现再怡然自得,却始终绷紧着神经,因为这只是窘迫中仅有的喘息。

当我们知道他们的处境之后,我们再来看原文中所谓的高贵吃法: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正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递给两位太太,他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块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微先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毫无疑问,父亲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身边的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不管牡蛎对于他们来说是不是一个昂贵的东西,但是父亲会问:“我要不要” 那他们不常吃这个东西。

另外免得弄脏长袍,首先是为了保证衣服的干净整洁,另外也会是因为长袍很贵重,是平时很少穿的衣服,所以才会那么谨慎小心。

而最深刻的描写是在于,一块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这和我们以前讲究的女人笑不漏齿如出一辙。

笑不露齿的出处:《女论语》:“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

笑不露齿是女德的范畴,凡是德就是一种约束性,这种约束对象不管东西方针对的人群,主要还是贵族,是有身份,有头脸的人物。而这种来哲尔赛岛旅行的人都是穷人啊!!!

而父亲也是穷人,也希望得到于勒叔叔的赞助重新成为过着优渥生活的人,而于勒叔叔的信正是遮掩父亲头脸的手帕,他为父亲保持着最后的文雅高贵。

父亲当然感动,因为他看到还有很多和他一样的人,用最后的小心翼翼维护着内心深处仅有的体面。

知乎用户 烈月​​​ 发表

多年以来,我一直对一个问题心怀疑惑,就是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对于 “中产” 这个词的微妙反感。

因为正常来说,中产只是对于一个家庭资产状况的客观表述,它可能不够富裕,但也脱离了贫困,或者换一个词,可以说叫小康,但你听小康这个词就不会觉得那么反感,但换成中产就会本能的厌恶,那么,这种厌恶感究竟是从何而来?

要说是因为仇富,似乎不至于,因为中产还没有富到让人仇恨的程度,要说是鄙视他们无能,也不至于,因为中产也算是不错的家庭,怎么也到不了招人鄙视的程度。

但现在回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我突然意识到了这种鄙视感的来由,不是因为客观上中产家庭的资产多少,而是在于自认中产的家庭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态度,在正常人看来,就是特别拧巴和虚伪,几乎达到了某种反人性的程度,是因为这种伪人一般的生存表现,才引起了人们的反感。

就比如吃牡蛎这件事,如果真的是一家人高高兴兴出海旅游,看到牡蛎大家馋了,父母出于对孩子的爱以及自己的好奇和食欲,买上几只来尝,那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偏偏他们把这东西视为某种身份的象征,吃个牡蛎还吃出礼仪派头来了,结果还装逼失败溅了自己一身……

虽然一样是花了钱旅游吃东西,但整个过程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常压抑烦躁,再结合他们出游本身也是为了在未来女婿面前装样子,就让人觉得这一家人活的太累太假,真是何苦。

更别提后面他们还为了这种装样,无视了亲人的困境,牺牲了亲情只为维持中产表象,每时每刻都活在战战兢兢的扮演和恐惧被拆穿当中,如此看来,这种中产式的生活方式,简直算得上是人类社会最大的悲哀了。

知乎用户 马飞飞 发表

苏联的汽车工厂属于全体工人,但只有领导才有小汽车。

万恶美帝的汽车工厂居然只属于老板自己,可是每家每户都有至少一辆汽车。

知乎用户 君言 发表

优雅不优雅的不知道,烤了吃是真好吃。。。

知乎用户 忘了庄渔 发表

因为在那个时候,在法国的很多地方,牡蛎很贵。

一种食物只要够贵,而且大家都接受它是很贵的这个设定(重点:设定),那么吃它自然就优雅。

和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无关。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6f7LdD 发表

因为在现代化养殖技术普及之前,别说是中国内陆老百姓,就算是法国平民也不是能吃得起这东西的

现代冷链储运下,我们吃一盒 N1-N0 的吉娜朵还要四五百开外,同样仍然不是不 “优雅高贵” 的普通老百姓能吃得起的,而莫泊桑发布这部小说的时候,东方战场上中法战争法国刚刚 “不胜而胜”

19 世纪后期是法国文学勃兴期,这种勃兴是新资产阶级文化的勃兴,和同时代的德国、奥地利音乐、德法意热力学、电学经典物理的完善一样,是一种新资产阶级文化视角

小资产阶级、或者像若瑟夫家里这种算不上真穷的平民阶级吃得上吃不上?要吃肯定是能吃的,譬如说你现在月入百万你每个星期逛几次盒马鲜生直接现吃现取都没压力,但是上班族小个体一个星期吃一次火锅就算改善生活了,真要吃,一个月两个月去淘宝去盒马定一份,也不是买不起,但绝对是和他妈一样的反应,觉得这个玩意儿 “高贵优雅打动人”

-————————————

其他的回答里我也说过小时候记得最囧的一篇课文就是这个,这是我们这些十八线县级农村小孩儿甚至大人都不敢想的

当时我们语文老师对这个东西也很感兴趣,就问我们知不知道牡蛎是什么?当时啥海蛎子啊啥蛎蝗啊啥生蚝啊这种别称,我们哪知道那么高端的东西,牡蛎别说实物,就连我们这个穷农村接触到的课外读物里面都没见过啥样子的

有的同学回答是鲍鱼吧,老师说不是

还有的同学回答是蛤蜊吧,老师也说不是

我呢,属于我们那个没见识的农村小孩儿里也算走南闯北见世面读过闲书(小时候在天津和辽宁来回转学),于是我就挺着胸脯说——扇贝!

老师欣喜地点点头——没错就是扇贝!!

……………………

然后大学到了威海,海边有那种海鲜自助,我们新生入校他们进来发广告单,我看到上面有个看起来灰灰绿绿的半球形卵层结构的东西,就说你看他们家皮蛋都抽抽了,然后我们新舍长用看傻子的语气问我 “难道你没见过鲍鱼?”

我脸腾地就红了,蓦然想起初中自夸显摆胡说八道的时候,也为我的初中老师同学们捏了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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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牡蛎养殖大兴盛,从街边拍档烧烤到高端洋酒蚝吧,从一块钱的本地生蚝到三五块的湛江蚝,再到生着吃仍然高贵优雅打动人的粉钻贝隆吉娜朵,这就给了我们一种阶级错觉,但只要我们心里仍然还是觉得吉娜朵 “高贵优雅打动人”,这种经济基础构建出来的意识形态分割就会一直存在,这就是莫泊桑巴尔扎克福楼拜们这些法国文学勃兴期大佬们看得到,讽刺得到,但却浸淫其中无法自拔的资产阶级生态

一如寿司之神的超高技艺和对食物的憧憬与执着,从来都不应该是资产阶级审美的专利,因为很多对食物有天然崇敬文化的文明体,其本质上都有一个底层化的逻辑,深知一粥一饭来之不易方才对其钻研不辍

我们很多美食节目都用民以食为天做抬头,其实虽然这句话本身与食物逻辑反而并不直接相关,而是纯粹说的民生,但是确实从高视角反映了一种对食物的文明心态,而这种文明心态也着实反映在我们对美食文化的推崇上

但客观的事实告诉我们,阶级叙事贯穿人类文明史始终,很多对食物的坚持与精研,往往都被披上了一层小资产阶级消费主义优越感的外衣,所谓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包子好吃本不在褶上,可是当一种食物被 “优雅高贵打动人” 包装起来,它就反而失去了最本质的华彩,而只是一种阶级标签的丑陋道具罢了。

我又想到之前探索发现有个纪录片,川菜江湖,里面史正良大师说他小时候学厨,问师父海参是啥,在哪里有,师父说在绵阳北河里…………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993876

知乎用户 仕外闲人 发表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于勒那里是穷人?

以前读到这文的时候对法郎没概念,感觉就跟小商贩卖个几块钱一个手抓饼的概念差不多。

现在想想这生意可真不小啊,三个生蚝只是开个盖几分钟的时间,成交额就高达 3 法郎,还供不应求,一圈人围着买,要知道法国当年平均男一天 2.76 法郎。。要按中国人平均收入按 150 元每天来算(知乎年薪百万就别笑了),于勒一天开个 100 单客流,日营业额换算一下就是 1 万 5 啊,年营业额随便都是 500 多万了。食品行业利润通常近 4 成左右,一年利润最少也有 200 万了。

不管放那个时代都是妥妥的中产阶级吧。

退一万步讲,当年经营环境比现在差得多,被敲诈利索,收各种税,那怕是十抽其九,一年也有 20 万利润,远远谈不上穷吧。

其实谁也不知道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说白了就是个小家族嫉妒有钱亲戚,结果看到亲戚没落的爽文。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玩意叫酸枣,1 斤能买我家楼下 5 斤牡蛎。

上学路上,走一路吃一路。

这玩意叫牡蛎,99 块钱自助还得搭点牛肉、鱿鱼、小点心。

一顿饭,一个人轻松几十个。

知乎用户 Gavin Huang​​ 发表

普通人用手拿牡蛎吃,小资用一次性手套拿牡蛎吃,贵族用手帕拿牡蛎吃;成本渐渐升高,行为逐渐优雅高贵。正比如普通人用洗衣机洗优衣库,小资干洗蔻驰,贵族根本不洗香奈儿。

优雅不优雅,都是钱说了算。

知乎用户 Atropa​ 发表

偏个题,以及稍微反对一下高赞答主。对不住,我又来实名反对您了。

高赞答主,严重混淆了菜市场不到十块钱一斤的海蛎子,和西餐厅的生蚝

他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根本不可以生吃。

这里面的区别,我理解,类似菜市场的青虾仁和日餐店里的牡丹虾。

青虾仁确实很便宜,论斤称着卖,不贵。所以可以推断出牡丹虾也很便宜很常见很平民么?

菜市场的海蛎子**基本没有带壳卖的。**都是摊主拿个小刀给肉抠出来,泡在生水里,卖的时候拿笊篱一捞,塑料袋一装,这样。这种海蛎子,我们买回家基本上就是炖酸菜,炖白菜,下火锅,炸蛎皇几种吃法。再就是小摊子上烤蒜蓉海蛎子了。

我们食堂的炸蛎皇,3 块钱 8 颗。我买过一次。不得不说,这种海蛎子跟西餐店的生蚝**绝对不是同一个种类。**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便宜海蛎子个头虽小,但是肚子里粑粑贼多。

(暂时无图,不过过两天我要涮火锅,到时补个图吧。)

on the other hand,生蚝,尤其是我们这边的珠玉蚝,獐子岛大生蚝…… 生着吃是真 tm 好吃!确实好吃!

尤其挤上柠檬汁,再加上醋蒜汁。绝了。人间美味!

这不是 “内陆人民想象中的牡蛎”,这就是,海滨城市海边西餐厅售卖的,生吃牡蛎。一只 16 块。是真的好吃。

再配上啤酒和海边夜景。

赛过活神仙啊!


接下来我来正面答一下题吧,为什么别人会觉得吃牡蛎的姿态很优雅?

因为牡蛎贵。

就这么简单。

你看,都是用筷子。

吃茄鲞和鸽子蛋就显得比吃炸酱面优雅。

都是用刀叉。

吃牛排就显得比吃披萨优雅。

都是用小勺子。

吃半熟的鸡蛋就显得比吃果冻优雅。

都是用手。

吃牡蛎就显得比吃炸鸡优雅。

优雅的不是食物,是那个买得起贵食物的人。

我在家吃超市打折的 19 块 9 的便宜冷冻牛排,我也用刀叉,你会觉得我优雅么?

或者说,所谓的用餐姿态的 “优雅” 一开始从定义上开始,就是用来形容,那些能够慢条斯理如家常便饭一般吃一般人觉得很贵的食物的人的。

知乎用户 烟雨平生 发表

因为吃牡蛎一点也不优雅高贵,莫泊桑这样写只是为了讽刺当时社会的现状和自己对这个社会的不满。

倒是吃牡蛎的小片段为什么能引起人们深思挺值得我们多想想的,莫泊桑通常可以把普通的主题表达的很深刻,可见其运用文字水平的高明。

女士们的吃法很是优雅,她们先用一块精致的手帕托着牡蛎壳,把嘴稍稍向前伸,以免弄脏裙子,然后轻快地一吮,一下子就把肉和汁水吸进嘴里,再把空壳抛向大海。我父亲无疑是被航船上这两位牡蛎食客高贵的动作迷住了。
他觉得这种吃法有档次、高雅、有派头,

为什么 “我的父亲” 会觉得吃牡蛎很优雅、高贵呢?

我想,单单就是那两个小姐吃的比较优雅高贵吧。想过富人的生活,看富人无意间的一个举动都会觉得优雅高贵也是说的过去。

更能进一步体现了菲利普认钱不认人,有钱人干什么都是优雅高贵的!写出了当时人们之间纯粹的金钱关系。

知乎用户 乔加西 发表

因为花钱买的是一种感觉。

写个段子:《至尊之水》

甲:我想成为一个有身份的人。

乙:你不是有身份证吗?

甲:我觉得,有身份,是指高贵优雅、品味非凡,和芸芸众生不一样,我想要这种感觉。

乙:这有何难,你可以的。

甲:可我很穷啊,我啥都没有啊,优雅不起来。

乙:“优雅” 有很多种定义嘛,比如乐观自信就是一种优雅,腹有诗书也是一种优雅。

甲:你不要糊弄我,我是个俗人,我想要的就是世俗意义上超越芸芸众生的优越感、优雅感。可我现在啥也没有。

乙:你面前不是有杯白开水吗?

甲:白开水能让我变得优雅吗?

乙:你可以把这杯白开水想象成至尊之水嘛,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喝的那种。

甲: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喝的才不是这种呢。

乙:你喝过玉帝和王母娘娘的至尊之水?

甲:没喝过。

乙:对啊,那你怎么知道不一样?我说是一样的,那就是一样的嘛。

甲:那我可真荣幸。

乙:对啊,你要代表地球人,品尝这杯美容养颜 · 延缓衰老 · 防治癌症的至尊之水!它能让你相信,你是优雅高贵、品味非凡的有身份的人!

甲:真的?

乙:那当然,几十亿人都喝不到这种至尊之水啊,只有你能喝到。你是金字塔尖的塔尖,你是时髦领袖的领袖,你是品味非凡的天之骄子,你是优雅时尚的特殊存在,你是熠熠生辉的人类之光,有钱、有闲、有身份、有地位、有品味!

甲:真的?听起来不错。那我得喝一口尝尝。

乙:等等!你现在不配喝这神圣优雅的至尊之水啊!你应该先洗三十遍手,再细细品味。

甲:你说的对。

乙:洗每一遍手,应该用不同的肥皂。

甲:啊?为啥?

乙:得有点仪式感嘛。不用三十块肥皂,能对得起这杯伟大、优雅的至尊之水?

甲:你说的是,我先去买肥皂,再去洗手!

(三个小时后)

甲:我洗完手了!

乙:现在是下午四点半,不吉利。你应该找个吉利的时辰,来品味这杯尊贵无比的至尊之水。等到下午六点零六分再喝。

(甲死死地盯着钟表,等待着。)

(终于等到了六点零六分。)

甲:时间到了!到了!

乙:现在,你可以把杯子端起来,细细品味这至尊之水了。你要小心翼翼地端这个杯子。

甲:那是当然,这杯子沾了这至尊之水,也高贵、优雅起来了,不可小觑。

乙:你轻轻抿一口吧,用水沾一沾嘴唇。

甲:(轻轻抿了一口)哇!

乙:什么感觉?

甲:我的嘴,再也不是我的嘴了!优雅起来了!哇!这种感觉,就像飞在天上一样!

乙:对,你本来就是地球上最厉害的人啊,所以才能代表人类喝这杯至尊之水。

甲:哇!我觉得,我脱胎换骨了!

乙:那是当然,喝了至尊之水之后的你,和喝至尊之水之前的你,完全不同了!

甲:对,我现在觉得,没喝至尊之水之前的人生,都白活了。喝了这至尊之水,我就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人间最高贵的存在,我在闪闪发光,我在俯视苍生!

乙:那当然了,你都喝了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才能喝的至尊之水了,你就是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啊!

甲:不,我比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还高贵、优雅许多呢。

乙:为什么?

甲: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喝至尊之水的姿势,肯定没有我优雅!

乙:那是当然,他们哪有你这么有品味?

甲:这水,我舍不得喝了,不如分批卖掉,让大家都感受一下这种高贵与优雅。

乙:你打算卖多少钱呢?

甲:便宜卖,一万元一滴吧。

乙:真便宜啊。

甲:我也要舒展一下灵魂嘛,便宜点卖,就当做好事了。先卖给你一滴吧。来,一起体会这种超凡脱俗,一起来睥睨众生,一起来脱胎换骨!

乙:哦,我不是很想买,我还有事,先走了。

知乎用户 Run 鸽鸽 发表

提醒年轻人一句生蚝是一种仅限于有厨师为你烹饪才好吃的食物。

你可能喜欢在烧烤店吃蒜蓉的,

也可能喜欢在法餐店吃生的,

止步于此,不要尝试买生的回家自己弄。

这东西买来太脏了,还伴随着臭味。

要用刷子刷很久才能把外面刷干净,一旦你自己烹饪过一次,你可能就再也不爱吃生蚝了。

但凡你尝试过一次自己清理生蚝,我觉得你就不可能尝试生吃它。

它属于你因为急性肠胃炎进了急症室后医生问你吃没吃过的 “不洁食物”。

知乎用户 咕咕喜欢吃西瓜​ 发表

学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什么可以生吃的蛤蜊

后来发现是生蚝…… 顿时觉得好可怕的味道。

知乎用户 季图南 发表

恰恰相反,在小说的语境里,发生吃牡蛎那个情节的环境完全是平民的,底层的。在这样的环境里 “高贵” 的吃牡蛎不过是种做作罢了,是种平民对贵族高贵举止生活的想象。

试想真正贵族社交的场合,牡蛎也是被衣着体面的侍者放在精致摆盘的食器上端上来的。而一个衣着褴褛的老人开着贝壳,面前的妇人哪怕摆出再优雅的姿态,也和环境格格不入,但是这正是平民的追求,对华丽高贵生活的想象和简单模仿。

这些人,和于勒叔叔并没有本质区别。

知乎用户 呵呵哒 发表

你好,我是你小学语文老师,当时我上课的时候你听什么呢?

知乎用户 芒果树​ 发表

我的叔叔于勒中描写的大概是 gillardeau 生蚝这个等级的,这是大西洋沿岸出产的特产,可生食,价格适中,大约人民币 70 多一斤,卖到中国 100 多一斤。品质比我国产的好很多,希望各位答主了解一下法国生蚝再评述。

知乎用户 苏素念 发表

学这个课文的时候,我得知牡蛎=生蚝,也是有点不理解他们吃个生蚝,还是生吃,有啥优雅高贵的……

知乎用户 VirtusYoung 发表

我唯一感慨的是:

学这些的时候,几乎所有学生不具备了解这些文章内涵的能力。

不管是木兰从军,还是牡蛎的讽刺,老人与海的孤独与坚强,都太遥远了。

大家感受最深的还是朱自清的父亲,鲁迅的闰土,地里的

恐怕未来城里的孩子也难以理解回乡是个什么事儿。

(各种坑蒙拐骗说闲话的奇葩,也有田地里的朴素,和阶级的差异)

人生在不同年龄阶段所能看到的东西不一样。

其实教育也要从感受和体验教起。

没有阅历的人,又怎么懂得了戏子的眼泪。

不如让学生上台扮小丑体验被嘲笑的感觉。

扯远了。

——

牡蛎正是代表了一个时代极其弱智的东西。

从我市场人的角度来看,就好像当代的王八,燕窝,铁皮石斛

过去的上海,螃蟹比米便宜。

每个时代总有一些食物精贵。

这精贵的,其实也不是食物。

而是阶级。

如果你多学点知识,探求本质,很多食物本质就是蛋白质与糖,人的脸也不会吸收什么东西,过于高深的名次其实与老百姓都无关。

但是有些人用着上千的面膜,把脸泡肿点,白点,那就是比你十块钱的嘚瑟。

再整点名词,你就更信了。

贫民的生活,其实不会比有钱人差,除非特别有钱。

但是你得明白,生命中有哪些东西真的有用。

牡蛎只是一种象征。

聊着聊着我想吃鳗鱼饭了。


20220419 更:

最近发现这个答案被很多人关注,很多人点赞。

然后时隔 2 年多,还是一大堆人去喷 “贫民的生活不会比有钱人差,除非太有钱这句话。”

我以前经常说一句很嘲讽的话:

XX 一辈子是 XX。(友善度词汇)

这句话时值今日我依然当作圣经,如果我不做解释,那么恐怕相当多的人只会理解为简单的低素质。

可是

XX 之所以是 XX,不是因为它们有什么人体缺陷,认知不足,知识匮乏之类的特性。

人体缺陷,认知不足,知识匮乏之类的特性并不会让一个人 XX。

XX 之所以是 XX,是因为它们一辈子不会用脑子思考,所以永远是 XX 的行为和思路,导致终生无法改变。

那么就会有人说了,你前面答案那么好,那么友善,跑来骂人是怎么回事。

我只是在讲道理。

咱就说面膜吧。

说,面膜没用,也不需要用到什么人民日报,世界联合国主席,上帝或者原子科学家背书。

说干货就是,皮肤是个排泄器官,别说面膜,面霜精华啥的只要深入不了真皮层,真正吸收的屈指可数,而面膜核心有效成分就是把皮肤泡发的水。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论证和了解的过程,对不对还另说,你是科学家可以更新我的认知。

所以我说这件事不需要本书,大家都有脑子不是么?

另外化妆品乱宣传真皮层是会被罚到破产的,所以厂家甚至没骗人都是 XX 自己一厢情愿的。

可怕不可怕?

这个事情的性质相当于什么?就相当于之前那些反对药物的。

相当于一群小学没毕业的人去质疑科学家级别的人研发的药物没用。

他们说,你给不出证据。

但是别说证据给你你看不懂,随便一个流程的报告文件你都别指望看懂。

我上面说什么真皮层,表皮层都已经算是通俗易懂的了,自己不去了解,我真不知道嗷嗷叫什么,好像自己能拿出什么惊天科学依据一样,唰的一下给我拍出来一个厂家宣传。

亲,我做市场写过的产品宣传比你吃过的烤串都多,除非你顿顿都吃烤串。

唉,说的我想去吃烧烤了,真提不起劲聊这个。

你们知道,这个过程是搞笑的,搞笑的并不是他们自不量力胆敢提出问题。

提出问题是健康的,愚昧无知是健康的。

但是同样是愚昧无知,有些人的交流方式是

“没钱人和有钱人生活质量差不多这一块我理解的没那么透彻,可以给我讲讲吗?”

XX 的方式我就不复述了,基本是上来就骂,就 YYGQ。

所以是 XX,所以一辈子是 XX。

就那么一点点不同。

就那么亿点点点点点点不同。

所以我说我吃的肉,和有钱人吃的肉,本质上真的没区别,它或许更好吃,但是也是蛋白质。

你知道。

知道自己生活和有钱人生活本质的区别点,和相同点的意义是什么吗?

并不是说 “我安慰自己我活的不差”

而是说 “当事情变糟糕的时候,我知道反抗”

我在举例说电车插广告这事情很严肃,本质上我们彻底被侵略了。

很多人的反应不仅是不反抗,还第一时间去洗地,说什么过去别的厂家都这么做。

你会发现,这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

整天在知乎当小将,事实上攻击的对象全部错了,保护的对象也全部错了。

他们并没有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市场理论里最简单的价格歧视,还有阶级对立戏法,他们如饮甘泉。

资本家拿 2 块粪坑的石头,说一块是贱民版 20 元,一块是尊贵科学版 2000 元。

他们会第一时间跳出来说,2000 元的就是好。

我评论区就是这样啊,面膜大师,优秀的面膜就是好。

这些人拿来和科学家对比,简直脏了科学家,自己甚至斗不过稍微比你会点市场心理学的应届生。

所以我说务实点,上学那年代就该学点有用的。

你相信知识反刍吗?我不相信。

知乎用户 萧虫子爱吐槽​ 发表

“优雅高贵”,在食品领域,从来都是一个收割中产阶级装逼犯韭菜们的精准标签。

莫泊桑笔下的那个年代,能出海旅游、在游轮上现场生吃海鲜的是极少数人,正在从富人向中产人群扩散。

等到住在巴黎下水道里的泥腿子都能吃的上的时候,它就自然而然变成了粗鄙不堪。

麦当劳、肯德基刚进入中国的那几年,家长带小朋友去吃个汉堡,小朋友回幼儿园可以炫耀一个月;男女约会去喝可乐吃薯条,女生会觉得男生非常绅士而浪漫;甚至有好几个城市里都出现了在麦当劳 / 肯德基包场举办婚宴的新闻,而新闻主角都是当时城市里比较体面富裕的家庭。

现在谁要是把约会地点定在金拱门,怕是想单身想疯了。

更早的时候,80 年代,今天被朋友圈营养师们炮轰的方便面,曾经是过年串门送礼的首选。

更晚一些,开始破产的童话还有哈根达斯、依云水之类。

最近几年,则是牛油果、脏脏包、脏脏茶、某茶连锁店等。

恕我直言,我丝毫看不出,在腥臭的海风中,撅着嘴发出 “刺溜” 声吃一个臭烘烘的海蛎子,有啥高贵优雅的。

就好像,排半个小时长队花高于合理价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冤枉钱,吃个啥水果、喝点兑添加剂的糖水,怎么就看出高贵优雅了。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烧炭他高贵不高贵?

高贵啊。

附诗一首: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

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

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

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

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知乎用户 Ice man 发表

如果回顾前两年丹麦生蚝泛滥的新闻其实就知道为什么了,法国生蚝是生吃,吃的是大西洋生蚝品种,腥味会比太平洋生蚝的腥味小得多。而且在法国菜里这玩意儿确实是高级货。但是欧洲吃货太多了,把这玩意儿快吃绝户了。于是就贸然引进太平洋生蚝,太平洋生蚝腥味比较大,咱们都是蒜蓉什么的去腥。欧洲那帮缺心眼儿的不会。所以那生蚝就无人问津了。然后随它长… 然后… 就泛滥了。

这里就是蔡澜老先生吐槽的——欧洲人吃鱼怎么吃?煎一煎,翻个面,撒柠檬汁。烤一烤,翻个面撒柠檬汁。不撒柠檬汁会死么?

放生蚝上其实也是这个道理,你拿蒜蓉烤不香嘛?非得生吃!不就是为了装 x 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2g3Wkf 发表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个非常有品位的人。他总是穿着一身光鲜亮丽的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就像是走出了时尚杂志一样。不仅外表优雅,他的举止言谈也总是那么得体,让人感觉仿佛置身于贵族之家。

叔叔于勒最喜欢吃牡蛎,他说吃牡蛎是一种高贵的享受。每次在家里吃饭时,他总是会点上一份新鲜的牡蛎,然后用精致的餐具慢慢地品尝。他告诉我,牡蛎是一种珍贵的海鲜,富含各种营养元素,对身体非常有好处。而且,吃牡蛎需要用专门的工具打开,这种独特的吃法也增加了吃牡蛎的仪式感和高雅感。

叔叔于勒说,吃牡蛎不仅是一种味觉上的享受,更是一种心灵上的愉悦。他告诉我,每一口牡蛎都蕴含着大海的味道,让人仿佛置身于海边,感受到大自然的宁静和美好。他说,慢慢地品尝牡蛎,不仅可以享受美食带来的愉悦,还可以让心情变得更加平静和愉悦。

叔叔于勒还告诉我,吃牡蛎需要细细咀嚼,慢慢品味,不能匆匆忙忙地吞下去。他说,这样才能真正感受到牡蛎的鲜美和细腻,才能体会到吃牡蛎的高雅和优雅。他总是用优雅的动作,慢慢地将牡蛎送入口中,然后闭上眼睛,细细品味,享受那一刻的美好。

叔叔于勒的言谈举止总是那么得体,让人感受到一种高贵和优雅。他说,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以体现一个人的品位和修养,吃牡蛎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例子。他希望我也能像他一样,学会欣赏生活中的美好,追求高尚的品味和优雅的生活方式。

叔叔于勒告诉我,吃牡蛎不仅是一种饮食习惯,更是一种生活态度。他说,只有懂得欣赏生活中的美好,才能真正体会到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他希望我能像他一样,用优雅的姿态面对生活,用高贵的品味品味生活,让自己的生活充满美好和幸福。

知乎用户 鑫淼 发表

在莫泊桑的经典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吃牡蛎这一情节看似微不足道,却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和象征价值。吃牡蛎被描述得非常优雅高贵,这背后有着复杂而多元的原因,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阶层差异、人们的心理状态以及生活方式的巨大反差。

一、社会阶层的严格划分与对上层生活的渴望

小说所描绘的时代,社会有着严格的阶层划分。上层社会的人们过着奢华、精致的生活,他们的行为举止、生活习惯成为中下层阶级羡慕和模仿的对象。对于主人公一家所代表的中下层阶级来说,他们整日为生计奔波,生活充满了琐碎与无奈。然而,他们内心深处却渴望着能够摆脱这种平凡的生活,体验上层社会的优雅与高贵。

吃牡蛎在当时被视为上层社会人士的一种消遣方式。这种认知并非偶然,而是社会阶层差异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上层社会的人们有足够的财富和闲暇时间去享受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美食,他们将吃牡蛎视为一种生活品味的展示,一种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对于主人公一家来说,看到那些优雅的有钱人吃牡蛎,就如同看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这种梦想不仅仅是对美食的渴望,更是对上层社会生活方式的向往。他们希望通过模仿上层社会的行为举止,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获得他人的尊重和认可。

二、吃牡蛎的具体行为表现所展现的优雅

文中对吃牡蛎的过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一描写生动地展现了吃牡蛎的优雅之处。“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这种细腻、讲究的吃法与主人公一家平日较为随意、粗糙的饮食方式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在主人公一家的日常生活中,饮食往往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缺乏仪式感和精致感。他们可能会在简陋的餐桌上匆匆忙忙地吃完一顿饭,没有时间去品味食物的味道,更不会在意吃法的优雅与否。而看到上层社会的女士们吃牡蛎的场景,他们被这种文雅的吃法所震撼。手帕的使用、头的微微前倾、嘴的轻轻一动,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从容与淡定,体现出对细节的关注和对生活的尊重。

这种优雅的吃法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表现,更是一种内在修养的体现。上层社会的人们通过这种文雅的吃法展示了他们的良好教养和高贵气质。他们懂得如何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不失去自己的风度和尊严。对于主人公一家来说,这种优雅的吃法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它代表着一种他们渴望拥有的生活品质。他们在内心深处渴望能够像那些上层社会的人士一样,用优雅的方式品尝美食,享受生活。

三、特定环境氛围的强化作用

吃牡蛎的场景通常出现在特定的环境中,如海边的高档场所。这些场所往往充满了浪漫的氛围和优雅的气息,周围的环境与吃牡蛎这一行为相得益彰。海边的微风、海浪的声音、美丽的风景,都为吃牡蛎增添了一份诗意和浪漫。在这样的环境中,吃牡蛎不再仅仅是一种饮食行为,更是一种享受生活的方式。

主人公一家在这样的环境中,被这种氛围所感染。他们看到那些穿着华丽的人们在海边悠闲地吃着牡蛎,享受着美好的时光,心中充满了羡慕和向往。这种环境氛围进一步强化了吃牡蛎的优雅高贵感,让他们觉得吃牡蛎是一种与他们平凡生活截然不同的体验。在这个特定的环境中,吃牡蛎成为了一种象征,象征着上层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四、心理层面的影响与自我认知的转变

主人公一家对吃牡蛎的优雅高贵的认知,不仅仅是对外在行为和环境的观察,还涉及到他们内心深处的心理变化。看到上层社会的人们吃牡蛎,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是如此的平凡和无趣,缺乏优雅和高贵的元素。这种反思引发了他们内心的不安和焦虑,同时也激发了他们对改变生活的渴望。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吃牡蛎成为了他们改变自我认知的一种方式。他们希望通过模仿上层社会的行为举止,能够让自己看起来更加优雅高贵,从而提升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这种心理需求在小说中得到了深刻的体现。当主人公的姐姐看到那些女士们吃牡蛎时,她发出了羡慕的感叹:“要是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这句话不仅仅是对叔叔于勒的期待,更是对上层社会生活的向往。她希望于勒的归来能够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有机会体验那种优雅高贵的生活。

五、社会现实的反映与批判

吃牡蛎被描述得优雅高贵,不仅仅是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更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映和批判。小说通过这一情节,揭示了社会阶层的差异和不平等,以及人们对这种差异的无奈和渴望。主人公一家对吃牡蛎的向往,实际上是对社会公平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们希望能够打破阶层的束缚,过上与上层社会人士一样的生活。

然而,这种向往在当时的社会现实中是难以实现的。社会的阶层差异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中下层阶级的人们很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小说通过主人公一家的遭遇,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呼吁人们关注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知乎用户 白鹭 发表

《我的叔叔于勒》中吃牡蛎的优雅与高贵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吃牡蛎这一行为被描绘为一种高贵的享受。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得深入文本,挖掘作者的用意和当时社会背景。

首先,牡蛎在 19 世纪的法国被视为一种奢侈的美食。它不仅味道鲜美,而且在当时并不容易获取,因此成为上流社会餐桌上的宠儿。在小说中,牡蛎的食用方式——直接从壳中取出,蘸上柠檬汁或特制酱料,再优雅地送入口中——这一系列动作本身就是一种艺术,需要一定的餐桌礼仪知识和优雅的举止。

其次,小说中父亲被牡蛎的高贵吃法打动,实际上反映了当时社会阶层的差异和对上层社会生活方式的向往。在那个时代,餐桌礼仪是区分社会阶层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描绘对牡蛎的享用,莫泊桑不仅展示了主人公家庭对上层社会的羡慕,也揭示了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卑与渴望。

此外,牡蛎在文学作品中常常象征着某种诱惑和欲望。在《我的叔叔于勒》中,这种高贵的吃法可能也隐喻了主人公家庭对更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以及他们对现实的不满和对未来的憧憬。

总结一下,莫泊桑通过描述吃牡蛎的场景,巧妙地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阶层差异、餐桌礼仪的重要性以及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描述不仅增加了故事的深度,也使得读者能够通过一个简单的饮食场景,感受到更丰富的情感和时代背景。

特点描述
牡蛎的奢侈性牡蛎在 19 世纪法国是昂贵的美食,不易获取,象征上流社会的享受。
社会阶层的象征高贵的吃法反映了主人公家庭对上层社会生活方式的向往和羡慕。
餐桌礼仪的展示牡蛎的食用方式体现了特定的餐桌礼仪,是区分社会阶层的一个标志。
文学象征意义牡蛎的享用可能隐喻了对更好生活的渴望和对现实的不满。

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我的叔叔于勒》中吃牡蛎这一行为背后的深层含义,而不仅仅是表面的优雅与高贵。莫泊桑的笔触细腻,通过细节描写展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社会的复杂面貌。

知乎用户 量子财富笔记 发表

在《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里,吃牡蛎被看作是优雅高贵的,主要是因为在当时的法国,牡蛎不是每个人都能随便吃到的。它稀有,获取起来也不容易,所以吃牡蛎就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想想看,能够轻松享受这种美味的人,通常都是有钱人,这自然让人觉得吃牡蛎是一种高级的享受。

小说里,主人公一家在海边看到别人吃牡蛎,那种优雅的场景让他们羡慕不已。主人公的母亲甚至希望自己的家人也能体验一把这种高贵的生活。这种对牡蛎的追求,其实也是对更好生活的向往。

而且,吃牡蛎的过程也很有讲究,要用专门的小刀开壳,然后直接吸食,这种吃法在当时被看作是一种很有品味的餐桌礼仪。所以,小说里说吃牡蛎优雅高贵,不只是因为食物本身,还因为吃的方式和背后的社会意义。

莫泊桑在小说中用这个细节来讽刺当时的社会现象,通过主人公一家对牡蛎的渴望和最后发生的尴尬,揭示了人们对上流社会生活的盲目模仿和虚荣心。这种描写手法,既幽默又深刻,让人在笑中带泪,体会到了作者想要传达的深层含义。

知乎用户 古月​​ 发表

在《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由法国作家莫泊桑创作的小说中,吃牡蛎被描绘为一种 “优雅高贵” 的行为,这一描述背后蕴含了丰富的社会、经济和心理层面的原因。

一、社会背景与经济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小说所处的时代背景。《我的叔叔于勒》发表于 1883 年,正值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1871-1940)。这一时期,法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经济变革和社会分层。小说中的勒阿弗尔一家,作为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他们的生活充满了艰辛与窘迫。

  1. 经济不景气:1883 年至 1896 年间,法国经济几乎停止增长,甚至在《我的叔叔于勒》发表前一年还发生了一次经济危机,导致大量企业倒闭。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普通家庭的生活更加艰难,每一分钱都需要精打细算。
  2. 牡蛎的稀缺与昂贵:牡蛎在当时并非普通家庭能够轻易消费得起的食品。尤其在产量不高的时期,牡蛎更是成为了上流社会的专属美食。小说中提到,勒阿弗尔一家在购买牡蛎时,需要支付相当于他们数天生活费的费用,这足以说明牡蛎的昂贵。

二、心理与情感的投射

小说中,勒阿弗尔一家对吃牡蛎的 “优雅高贵” 看法,实际上是他们内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的一种投射。

  1. 对富人生活的幻想:勒阿弗尔一家生活拮据,他们渴望能够体验富人的生活。在船上看到两位打扮漂亮的太太 “文雅精致” 地吃牡蛎,这种场景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他们通过模仿富人的吃法,试图在心理上获得一种短暂的满足感和优越感。
  2. 自我认同的建构:对于勒阿弗尔一家来说,吃牡蛎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消费行为,更是一种自我认同的建构过程。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向自己和他人证明,自己也有能力过上优雅高贵的生活。尽管这种证明是短暂的、虚幻的,但它却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自卑感和挫败感。

三、文化与习俗的影响

吃牡蛎之所以被视为 “优雅高贵”,还与当时的文化和习俗密切相关。

  1. 上流社会的风尚:在当时的法国社会,吃牡蛎是上流社会的一种风尚。这种风尚不仅体现在食品的选择上,更体现在吃牡蛎的方式和场合上。比如,在高档餐厅里,牡蛎通常与香槟等高档饮品搭配食用,同时还需要使用专门的牡蛎叉等工具。这种吃法不仅体现了对食材的尊重,也展现了食客的身份和地位。
  2. 社交礼仪的体现:吃牡蛎还涉及到一系列的社交礼仪。比如,用餐时需要保持优雅的姿态和举止,不能发出声音或弄脏衣物等。这些礼仪要求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形象的维护。对于勒阿弗尔一家来说,他们虽然无法完全掌握这些礼仪,但通过模仿和尝试,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体验到了上流社会的社交氛围。

四、文学手法的运用

莫泊桑在小说中巧妙地运用了对比和讽刺等文学手法,使得吃牡蛎这一行为更加凸显出其 “优雅高贵” 的特质。

  1. 对比手法:小说中通过对比勒阿弗尔一家的贫困生活与富人的奢华享受,突出了吃牡蛎的 “高贵” 感。比如,勒阿弗尔一家在购买牡蛎时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而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富人们则可以轻松地享用这种美食,甚至不需要过多地考虑价格问题。这种对比使得吃牡蛎的行为在勒阿弗尔一家眼中更加珍贵和难得。
  2. 讽刺手法:莫泊桑还通过讽刺手法揭示了勒阿弗尔一家对吃牡蛎的过度幻想和笨拙模仿。他们试图通过吃牡蛎来体验富人的生活,但这种体验却是短暂的、虚幻的。他们的模仿不仅显得笨拙可笑,还暴露了他们内心的自卑和虚荣。这种讽刺不仅加深了读者对勒阿弗尔一家性格特征的理解,也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阶级矛盾和社会不公。

我们更详细地解析一下《我的叔叔于勒》中为何吃牡蛎被描绘为 “优雅高贵” 的多种因素。

社会背景与经济因素

1. 社会分层与经济压力

在 19 世纪末的法国,社会分层明显,贫富差距巨大。勒阿弗尔一家处于社会的底层,他们的生活充满了艰辛。在这种经济压力下,每一笔支出都需要精打细算。而牡蛎作为一种相对昂贵的食材,通常只有上层社会才能轻松享用。因此,当勒阿弗尔一家在船上看到别人吃牡蛎时,这种奢侈的行为在他们眼中自然就被赋予了 “优雅高贵” 的标签。

2. 经济危机的背景

小说发表前的经济危机加剧了社会的经济困境,使得普通家庭更加难以负担非必需品。在这种背景下,牡蛎的昂贵和稀缺性更加凸显,进一步加深了它在勒阿弗尔一家心中的 “高贵” 印象。

心理与情感的投射

1.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勒阿弗尔一家虽然生活贫困,但他们内心深处对美好生活有着强烈的向往。吃牡蛎这一行为,在他们看来,是接近富人生活、体验优雅的一种方式。通过模仿富人的吃法,他们试图在心理上获得一种满足感和优越感,仿佛自己也暂时成为了那个阶层的一员。

2. 自我认同的建构

在社会分层明显的社会中,个体往往需要通过某些行为或物品来建构自己的身份认同。对于勒阿弗尔一家来说,吃牡蛎就是一种尝试建构自己 “优雅高贵” 身份的方式。尽管这种建构是短暂的、虚幻的,但它却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自卑感和挫败感。

文化与习俗的影响

1. 上流社会的风尚

在当时的法国社会,吃牡蛎确实被视为上流社会的一种风尚。这种风尚不仅体现在食品的选择上,更体现在吃牡蛎的方式、场合以及所伴随的社交礼仪上。对于勒阿弗尔一家来说,他们通过观察和模仿这些风尚,试图融入上流社会的圈子,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2. 社交礼仪的体现

吃牡蛎还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社交礼仪。这些礼仪要求食客在用餐时保持优雅的姿态和举止,不能发出声音或弄脏衣物等。这些要求不仅体现了对食材的尊重,也展现了食客的身份和地位。对于勒阿弗尔一家来说,他们虽然无法完全掌握这些礼仪,但通过模仿和尝试,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体验到了上流社会的社交氛围和礼仪规范。

文学手法的运用

1. 对比手法

莫泊桑在小说中巧妙地运用了对比手法来凸显吃牡蛎的 “优雅高贵”。他通过对比勒阿弗尔一家的贫困生活与富人的奢华享受,以及他们在购买牡蛎时的犹豫和挣扎与富人的轻松自如,使得吃牡蛎的行为在勒阿弗尔一家眼中更加珍贵和难得。这种对比不仅加深了读者对勒阿弗尔一家生活困境的理解,也突出了吃牡蛎在他们心中的特殊地位。

2. 讽刺手法

莫泊桑还通过讽刺手法揭示了勒阿弗尔一家对吃牡蛎的过度幻想和笨拙模仿。他们试图通过吃牡蛎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形象,但这种尝试却显得笨拙可笑。他们的模仿不仅暴露了他们内心的自卑和虚荣,也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阶级矛盾和社会不公。这种讽刺不仅加深了读者对勒阿弗尔一家性格特征的理解,也引发了读者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深刻思考。

总结

综上所述,《我的叔叔于勒》中吃牡蛎之所以被视为 “优雅高贵”,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既包括社会背景和经济因素的制约,也涉及到心理与情感的投射、文化与习俗的影响以及文学手法的运用。通过这一描述,莫泊桑不仅展现了勒阿弗尔一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也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阶级分化。

知乎用户 无敌铁憨憨 发表

举两个例子吧:

其实换到现在,假设你带着你爹去某个地方旅游,然后你们买了某高端饭店团购券进去参观。

店家为了让你们这人均一百多的券儿多那么一丝丝体验感,亲切的给你发了一瓶矿泉水,和一块儿面包。

但不允许你在这儿吃,你们也无所谓,就拎着这东西来回溜达。

你看到一个姑娘在吃生蚝… 生蚝这种东西当然你也吃过。

但是这姑娘是怎么吃的?服务员小弟打开壳子,然后把壳子上的泥水脏东西都处理干净,接着递给一个带着帽子的洋人大厨开始加工:洋人大厨倒了点儿你不知道的名贵红酒,又挤了几滴一些你没见过但看起来感觉不会便宜的水果的汁儿…

接着定了个秒表,拿着喷火的工具左三下右四下… 完成。

接着大厨把这个生蚝递给餐厅经理。

然后餐厅经理递给这姑娘。

姑娘怕烫手拿着丝巾垫在手里接过这个生蚝,眼神很好的你发现这丝巾上还印着 lv 的 logo。

这个 logo 你认识的原因是你没少在网上跟找对象居然敢有条件的 “拜金女” 对过线…

姑娘拿到这个生蚝之后就吸了一下,就扔了。

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对,所以人家实际上没吃,实际上就这么复杂的一套流程,人家只是吸了一下就扔了。

吸这个动作还是头稍微向前伸,而不是两手捧到嘴边儿啥的… 说明这姑娘脖子长,可能是传说的天鹅颈

这时候饭店经理在旁边儿讲解:我们用的是多少年的哪个酒庄的酒,以及滴了哪个国家进口的比如说 888J 车厘子的汁,包括这个生蚝是哪个国家的渔民在极端恶劣的天气出海捞的 “耐冷抗热跑贼快还非常机智” 的超级大生蚝… 在我们精确到毫秒级的火候下,激出来的汤汁会更有层次感。

代入一下,你觉得这吃东西的姑娘,是不是早就亮瞎了你的钛合金眼睛?


第二个:

你去夜店,开了个牛逼卡座。

你想抽烟,眼睛不自觉的看向桌面寻找烟盒的位置。

然而敏锐的服务员早已经猜透了你的意图,一把拿起烟盒取出一根烟递到你手上。

同时 5 个服务员纷纷右手拿出打火机点出 5 朵火苗左手帮遮着火,就这么等着你下一步动作。

你没说话,只是把烟叼嘴上,几个服务员开始将手里的火苗朝你凑近。

你略微低头脖子前伸,快速吸两口吐了一口烟…

他们赶紧关火将打火机装到兜里,这个帮你倒酒,那个捧着芥末黄瓜,还有用牙签扎着西瓜的拿在手里等着随时递到你嘴里的…

这场景,谁看了不觉得你优雅?

知乎用户 英式松饼 发表

先不说背后的意义

单说稀缺性就足够珍贵了

小时候我一次吃麦当劳是积水潭那家

我爸带着我从鼓楼一路溜达过去

只吃了一个巨无霸

我觉得这玩意可太他妈好吃了

考好了我要去吃,过节了我要去吃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

实在没得吃了我才去吃

你不能用 2025 年的生活水平对标 18XX 年,在那个年代,你就算用脚后跟吃牡蛎他都是高贵的

知乎用户 董 charge 发表

我就说我隐约记得我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

大概讲的是我的叔叔养了一个牡蛎叫于勒,在一个游轮上吃了富豪一家人

知乎用户 小隐 发表

吃龙虾高贵吗?

二战前,在欧美,龙虾一直是大兵和囚犯的专供,目的是节约因人道主义不得不配给的最低肉食品的替代品。为啥现在成大款专供了?几十年间龙虾异变了?还不是 60 年代日本经济腾飞后,他们的饮食偏好开始影响西方了。等中国世界老二位置坐稳另一个 20 年,麻辣烫和鱼香肉丝没准也是上等人才能优雅地体验的菜品了。

A 是一样的 C,

装上看高低。

最牛属宾利,

插翅带你飞。

知乎用户 DRAGON 发表

这就和现在很多人大多数时候坐火车时时只想着带泡面,甚至自己带点干粮水果上车。甚至个别奢侈的也只是在车上买个盒饭……….. 而只你却奢侈的去餐车点了个四菜一汤的点餐,还点了一瓶茅台…….. 还有列车上服务员给你在众人注视下直接推着餐车送到你的座位上……….

知乎用户 FireToad 发表

那是因为在当时的法国,牡蛎是一种稀缺资源。

既然稀缺,那吃起来要用十分或者九分的态度去对待。

后来日本拍摄的讽刺喜剧《会员制餐厅》里也出现了牡蛎,可早就不是什么高贵的物产,被当做一种小菜来招待客人。

两个附庸风雅的 “美食家” 捏着鼻子,为了证明自己的品味,付出了难以置信的代价吃下了 “牡蛎”,还发出“非常的新鲜,非常的美味” 的叹词。

可见任何一个时代,总是有往鼻子里插大葱装象的人。牡蛎也好,项链也好,反应的都是这种人为了彰显身份和虚荣的心理。

知乎用户 Peps 发表

巴黎时间 5 点半,起来睡不着,知乎给我推了这个,兴起回答一下。

莫泊桑葬在蒙帕纳斯墓地,我住在十四区的那几年,常常去看他。自从来了法国,我意识到从小课文里学的所有法语作品,对中国学生的重要性远不及法国学生。女朋友是法国人,她对我对法国文学偏好性的了解感到好奇。比如说她从没有读过都得的《最后一课》,哪怕我 16 年去阿尔萨斯地区的朋友家过圣诞节,他们对这篇小说也没有特殊情感。

这篇文章也是一样,于是怀着好奇的心理,我和她一起用法语重读了一遍,Mon oncle Jules.

我复制一下原文的这一段:

Tout à coup, il avisa deux dames élégantes à qui deux messieurs offraient des huîtres. Un vieux matelot déguenillé ouvrait d’un coup de couteau les coquilles et les passait aux messieurs, qui les tendaient ensuite aux dames. Elles mangeaient d’une manière délicate, en tenant l’écaille sur un mouchoir fin et en avançant la bouche pour ne point tacher leurs robes. Puis elles buvaient l’eau d’un petit mouvement rapide et jetaient la coquille à la mer.

Mon père, sans doute, 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 de manger des huîtres sur un navire en marche. Il trouva cela bon genre, raffiné, supérieur……

你们可以看到原文使用了 “délicate” 来描述两位贵妇的吃法,也就是 “小心的,精致的”,还没有到高贵的地步。两位妇人也并没有“伸出头去”,而是“en avançant la bouche” 也就是把嘴稍向前倾,类似于拿个勺子喝汤的动作。

而我的父亲,被这种 “acte distingué” 给吸引了,我们可以译为,优雅的,讲究的。我的父亲觉得这个动作“bon genre, raffiné, supérieur”,可以说是有修养的,讲究的,高雅的。我们不妨译为高大上,凸显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对略微更富有的阶层的带有幻想加成的印象。

文中其实提到了他爸爸最后付的钱,两法郎多一点的样子。你要说贵吧,价格上来说还行。

显然,我是生活在 21 世纪的巴黎,如今菜市场上的生蚝,从十几欧元一打卖起,贵到 40 欧多也是有的,也就是 300 人民币一打,当然上不封顶。我也是看了国内网红才知道他们把很多东西忽悠的这么屌,比如吉纳朵生蚝,gillardeau, 被网红忽悠成蚝中极品,搞得我兴致冲冲下楼买了一打,也就 20 几欧,味道还可以,没有我去年夏天跑到海边吃渔民直接海里捞起来的好吃。

忘了自我介绍…… 我确实是生蚝忠实爱好者,然后曾经是供应链工程师。生蚝的奢侈和珍贵并不在于价格,这个价格可以说谁都有这个钱,但是不是谁都会去这样消费。

生蚝是必须活体食用的,所以生蚝对于生鲜冷链配送要求极高,送达后从储藏到打开到食用,都只有非常短的时间。有人提到饭店里生蚝放在一层冰上,那不只保鲜,还得保活。

因此,我们不得不加上昂贵的物流成本,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我刚才说了菜市场直销价格,到了饭店里,这个价格可以直接翻 2 到 3 倍,上不封顶。同样的价格,你可以点差不多两个人的主餐。我举个例子,好比快餐店里,你的酱油碟 20 块,值了两个小菜,你说是不是酱油之王,奢华高大上。

当然 21 世纪的生鲜冷链技术今非昔比,所以我可以想象,19 世纪,要把这么难搞的东西放到一艘船上去卖,确实挺作死,哦不对,奢侈。

其次,在法国日常生活,生蚝的季节是九月到 12 月,传统上来说是圣诞节前餐常有的一道。所以在大部分人心中,是 “过年才吃的好东西”。跟鹅肝酱类似。

综上所述,直到今天,生蚝仍然并非是日常大众食品。但是单从价格上来说,完全是负担得起的。因此,像我这样的老饕,就会经常下班路过菜场来一套。女朋友非常不屑,认为这样过度吃会使这特殊的食物失去它的意义。

我才不管,我爱吃咋滴。我买了她还不照样真香。

顺便说一下,生蚝喜冷,生长于法国北大西洋沿岸。我和同好的朋友去年夏天深入自然养殖基地去吃新鲜的,那真的是,捞上来,打开就吃,感觉直接在吃大海(这话从海边的人口里说出来是最高赞誉)。

贴点图怎么样?

去年法国国庆,我们俩去海边找好吃的,找到这个好地方,有好货,渔船靠岸,一哄而上,直接买下来。当然照片是饭店里的,除了柠檬,还可以用这个淡红色的加了小洋葱末的醋祛腥。吃生蚝可以配白葡萄酒,个人喜欢微甜的阿尔萨斯产区的。

呐,19 年老丈人家里过圣诞,前餐长这样,两大盘生蚝。

哇,写了一小时。还是得睡一会儿。

附上法语原著链接。

http://maupassant.free.fr/textes/jules.html

知乎用户 铁齿铜牙​ 发表

知道扑克牌里那张大小王吗?

虽然大小王的装扮,现在看来和小丑非常接近,几乎就被默认为小丑了。

但那大小王牌上画的并不是小丑,而是法国皇帝,原因是欧洲的帝王将相也想和穷人打扮的不一样,以拉高自己的逼格。

但那边又没有于僭越之罪这个说法,所以身为时尚最前沿的法国皇帝不停的给自己换衣着风格防止被追上,法国贵族们则紧跟着皇帝的步伐防止被甩掉。

白假发、香水、蕾丝、紧身裤、丝袜、高跟鞋等事物,都是这么从法国宫廷到全世界流行开来的。

其中某个时期法国皇帝整了个在今人看来很搞笑的造型,因为这一套行头完全就是给不用自己动的人准备的,穷人根本不可能穿这种款式的衣服和鞋去干活。

不久后法国皇帝按惯例又换了服饰风格,但马戏团觉得这一身打扮的舞台效果好,就一直保留到现在。

很多答题者说生蚝价格并不贵,更谈不上高贵的观点并没有错,只是时代变了,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而已。

知乎用户 毛毛球​​ 发表

首先,他们吃的蚝和我们夜市上的蚝不是一种蚝。中国人常吃的蒜蓉生蚝,个大,肉厚,烤得火候刚刚好时口感和味道都是恰到好处的完美。于勒里面吃的蚝,个头小,肉就一小口,要是真做成烤生蚝,大概受热收缩完就泯灭于蒜末中了。那种蚝,生着吃是真的美味,至于优雅不优雅,贵的东西怎么都会很优雅。

不一样的东西,不一样的料理方式,都没错。

知乎用户 挽袖予卿歌 发表

在很久以前,当老师要求念课文,读到这一篇的时候,我的印象并不在于勒到底是谁,整篇课文到底有什么意义,揭示什么样的社会状况,而是让我对 “牡蛎” 这个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种高雅的吃法打动的并不只是作者,还有我这样的土鳖,这篇文章也和贾平凹那篇荔枝一度成为我上课时候饿了就会去回顾一下,画饼充饥的存在。

比起荔枝我还是每年能吃到的,牡蛎是什么玩意听都没听过,我在乎的不是高雅不高雅,而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作为一个内陆长大的崽,那会我还不知道牡蛎就是生蚝….

然后牡蛎两个字就成了我的执念…. 虽然也没少吃蒜蓉烤生蚝,但是我压根不知道两个就是一个东西…..

直到有天我到沿海地区…. 看人挂了个牡蛎,整个人眼睛就一亮好吗!!

传说中的牡蛎!

我童年的梦想啊!

我仿佛闻到了海洋的气息

看见了自己坐在海边,也掏出来了预备已久天天揣身上的苏绣小手绢

来了!来了!

然后….

我一看…..

害,蒜蓉烤生蚝。

好吧所以我感觉我被骗了

但是

真香…..

于是为了报仇我网购了十斤… 店家还买十送一… 然后我和我家男票一天干完….

是酱婶的

第二天….

在公司 wc 闹肚子的时候,我闻到了海的气息…..

虽然我跑题了,但是我就是想说!

真香!

咳咳,貌似我应该回归正题,严肃一点来说,优雅的永远不是某种食品的什么吃法,而是那种意境。

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这样享受美食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奢侈,不一定是食材贵重,而是对他们来说,那种不为生计所困本身就是一种优雅和高贵。

而对于我这种吃货来说,高贵优雅的也是这个在脑海里没有概念的食材,就好像代表了一种执念,一种对美食的向往。

所以能把我自己嘴馋这件事情说的那么清新脱俗我真的是好棒棒呢⊙▽⊙鼓掌!

知乎用户 关关鞠鸠 发表

说句题外话

莫泊桑好像是对 牡蛎有种特别的 “怨念”

初中学完《我的叔叔于勒》后语文作业有道题是莫泊桑的《牡蛎》他笔下那奇异的牡蛎给我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冲击,尽管当时我对这篇文章一窍不通 ,下不了笔。但多年后,一提起牡蛎 我就想起这篇文章

我不需要过分地回想,就能记起那个阴雨连绵的秋天的黄昏的全部详情细则。当时我和父亲就站在莫斯科一条人群拥挤的大街上,我感到有一种奇怪的病逐渐控制着我。没有任何痛感,但两条腿却直不起来,话也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脑袋无力地耷拉在一边…… 眼看我马上就要倒下去,失去知觉了。
这时候我若被送进医院,大夫准会在我的病号牌上写明:fames,这可是在医学教科书上所没有的病。
我父亲和我挨着站在人行道上。他身穿一件破旧的夏天的长衫,头上的花呢帽子已露出一小块白花花的棉花,脚上是一双又大又笨重的套鞋。他是一个无谓奔忙却又爱虚荣的人,害怕有人看出他赤脚穿着套鞋,便在两个小腿上套了一副旧皮靴筒。
这个贫穷潦倒、有点糊涂的怪人把那件时髦的夏天长衫弄得越是破旧和肮脏,我倒反而越发地爱他。五个月之前他就来到了京城,向往着谋到一个文书的职位。整整五个月,他都在京城里东奔西走,四处求职,只是到了今天才决定上街乞讨……
我们对面是一座高大的三层楼房,楼上挂着一块蓝色的招牌:“旅馆”。我的脑袋有气无力地往后仰,向两边歪,不由自主地往上看,盯着旅馆那些被灯火照亮的窗口。窗口里闪动着人影,可以看见一架轻便管风琴的右侧面、两幅石印油画和几盏吊灯…… 从其中一个窗口往里看,我发现了一块白色斑点,这斑点一动不动,方方正正,在整个深褐色的背景上特别显眼。我睁大眼睛看,才分辨出,它原来是挂在墙上的一块白色的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字,但究竟是什么字看不清楚……
足足有半个小时,我的眼睛都没有离开这块牌子,它以其洁白的颜色吸引着我的目光,似乎在对我的脑子施催眠术。我竭力想读出上面的字来,但这种努力却是徒劳无益。
这种怪病终于开始行使自己的权利了。
这时,马车的辘辘声我似乎觉得是雷鸣,从街上的种种恶臭中我能分辨出几千种气味来,我的眼睛能在旅馆的灯光和街道的路灯中看到耀眼的闪电。我们的五种感官都很紧张,过度灵敏。我开始看见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
“牡蛎……” 我终于认出了牌子上的字。
一个怪词!我在人世间活了整整八年零三个月,但从未听见过这个词,它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老板的姓呢?不过,要知道,带姓的招牌是挂在门上,而不是墙上的呀!
“爸爸,牡蛎是什么意思?” 我竭力把脸转到父亲这边来,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我的父亲没有听见,他正仔细地注视着人流,目送着每一个从他身边走过的人…… 根据他的眼神,我可以看出,他想对行人说点什么,可是那句重如秤砣的话却留在了他那发颤的嘴唇边,怎么也说不出口,他甚至迈出步子追上了一个行人,并且碰了碰那个人的袖子,可是当那人转过身来时,他却说了声 “对不起!” 不好意思地退了回来。
“爸爸,牡蛎是什么意思?” 我又问了一遍。
“这是一种动物…… 生活在海洋里……”
我立刻想象着这种海洋动物的样子,它应该是介于鱼和虾之间的某种东西。它既然是海洋动物,那么当然就可以用它来做成鲜美的各种菜肴,配上香香的胡椒和月桂叶可以做成热鱼汤,配上一些脆骨可以做成酸辣汤,还可以做虾酱,做加洋姜的凉盘…… 我活灵活现地想象着,人们如何地从市场上买回这种动物,快速地把它收拾干净,快速地下锅…… 快,快,因为大家都很想吃了…… 饿极了!从厨房飘来了炸鱼味和虾汤味。
我感到,这种香味正在使我的上颚和鼻孔发痒,并逐渐地控制了我的全身…… 饭馆、父亲、白色的招牌、我的袖子,全都散发着这种香味。这香味是如此强烈,使得我都开始咀嚼起来了。我在咀嚼,在吞食,就好像我嘴里真有一块海洋动物的肉似的……
我感到味道太鲜美了,因此双腿直往下弯,为了不至于倒下去,我抓住父亲的袖口,紧偎在他那件湿漉漉的夏天的长衫上。父亲在发抖,缩成一团。他感到很冷……
爸爸,牡蛎是素的,还是荤的呢?” 我问。
“这东西是生吃的……” 父亲说,“它包在硬壳里,像乌龟一样…… 不过,它有两片外壳。”
一瞬间,这些鲜美的香气再也不使我的肉体感到愉快了,幻觉也消失了…… 现在我全明白了!
“真恶心,” 我小声说,“真恶心!”
原来牡蛎竟是这种东西!我想象它是像青蛙一样的动物。青蛙蹲在硬壳里,用一双闪亮的眼睛往外看,不断地蠕动着其令人讨厌的两片颌骨。我想象着人们从市场上买回这种带壳的、有螯的、眼睛闪着亮光,皮肤滑腻腻的动物…… 孩子们看了要躲着它,厨娘则厌恶地皱着眉头,抓住这动物的螯,搁到盘子里,再端到餐桌上去。大人们拿起来就吃…… 吃生的,连同其眼睛、牙齿、爪子一块儿吃!这动物呢,吱吱地乱叫,拼命螯他们的嘴唇……
我皱起眉头,可是…… 可是为什么我的牙齿却开始咀嚼起来了呢?这动物令人讨厌、嫌恶、可怕,但我还是吃它,急忙地吃,生怕尝出它的味道,闻出它的味道来。我刚吃完第一只,已瞧着第二只、第三只的闪亮的眼睛…… 我把这些全都吃掉了…… 最后我吃餐巾、盘子、父亲的套鞋、白色的招牌…… 只要我眼睛能看到的东西,我统统都吃,因为我感到,只有吃东西,我的病才能好。牡蛎可怕地睁着眼睛,而且很恶心,一想到它们,我就发抖,但我还是想吃!吃!
“给我牡蛎!给我牡蛎!” 我的胸中发出一声又一声呼叫,并向前伸出双手。
“帮帮忙吧,诸位先生!” 这时我听见了父亲低沉、喑哑的声音,“真羞于求人哪,可是,上帝啊,这孩子实在饿得不行了!”
“给我牡蛎!” 我揪住父亲的后襟,大声嚷道。
“这么小的人,难道你也要吃牡蛎?” 我听见我旁边有人在笑。
两位戴高筒礼帽的先生站在我面前,笑着打量着我的脸。
“你这个小家伙也要吃牡蛎?真是有意思!你怎么吃呢?”
我记得,不知是谁的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把我拉进了有亮灯的饭馆里。过一会儿就围上了一大群人,他们都好奇地笑着看着我。我坐在桌子旁边,并吃着一种滑溜溜的、咸咸的、带有潮湿味和霉味的东西。我狼吞虎咽地吃,不咀嚼,也不看,根本不知道吃的是什么东西。我似乎觉得,如果我睁眼一瞧,必定会看见那闪亮的眼睛、螯和尖利的牙齿……
我忽然嚼到一种坚硬的东西,听到一种清脆的声音。
“哈哈!在啃壳呢!” 观众在笑,“小傻瓜,难道壳也能吃吗?”
后来,我记得我口渴得要命。我躺在自己的被窝里,由于烧心和感到发烫的嘴里有一种怪味,所以睡不着。我的父亲在屋里走来走去,并且在打手势。
“我好像感冒了,” 他嘟哝道,“脑袋里有一种感觉…… 似乎里面有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今天我没有…… 那个…… 没有吃东西…… 不错,我是有点儿古怪,有点儿傻…… 我看着这些先生为牡蛎花了十个卢布,我为什么不过去向他们要几个…… 借几个钱呢?他们必定会给的。”
快到天亮时我才入睡。我梦见一只带螯的蹲在硬壳里的青蛙,两只眼睛在不停地转动。中午由于口渴我才醒过来,一睁开眼睛就寻找父亲。他还在不停地走来走去,并且在打手势……
(1884 年)

知乎用户 Wizard 发表

法国的是甜蚝,比如吉拉多生蚝,这价格放到现在也不便宜。那时候恐怕也就贵族吃得起

知乎用户 奥特之父​​​ 发表

国外分本地小蚝和吉拉多生蚝

后者五十块左右一个,在国内分等级,有镭射标的,分 N0,N1,N2。数字越小越大,也越贵。现在也有叫吉娜朵的。

二十年前,第一次在上海见到,当时是 72 块一个,我以不习惯生吃为由遁逃,实际上是认为蒜香的烤生蚝才三块我都不怎么舍得吃。

大学赚了点钱,一直想吃帝王蟹,最终还是去铜川路海鲜市场买了波龙。正儿八经吃活的帝王蟹(非冰鲜),大概是 16 年,也就分到一条腿,真的好吃。

大多时候,也就吃吃雪蟹。正牌的吉拉多生蚝终于在 16 年末也吃上了,收入爆发期,踌躇满志,但骨子里普通家庭的节省改不掉,吃了一个,体验完了觉得也没那么好吃,就这样了。

昨天在伊势丹买和果子,一盒合人民币 180 块左右,六个糕点,算了一下,一大口三十块,真的有点太贵了,遂作罢。

回到原题,即使在现在,一个零食,吃一口或者至多两口的东西,要花 50 块或者更多,我认为不是特别富裕的公子哥都做不到,反正我是不舍得。吮指原味鸡,我童年时期的梦想美食,人类美式工业的集大成之作,一块肋排也就 12 块左右,可以吃很久还可以填饱一半肚子。

重点不是这个!

而是在当时,2.5 法郎大概相当于 0.7 克黄金!也就是说 这四只牡蛎,按现在算,一只 150 块!

什么家庭啊这!?

知乎用户 阿力克斯 发表

因为当时的牡蛎贵啊,是奢侈品!

一口牡蛎的价格,

得一个穷人付出一整天的劳动才能买得起。

那个年代,吃牡蛎吃得不像是吃现在的海蛎子

吃得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啊!

当然也要感谢后来的工业化,把曾经的野生奢侈高档品,活活干成了 4 块一斤的海蛎子。

知乎用户 天际省疯人院院长 发表

因为只有高贵的下北泽会员制餐厅的会员才有资格品鉴牡蛎

知乎用户 白鸦​ 发表

跑题:我理解很多答主是成年之后口味定型了,通过阴阳外国饮食来烘托咱国美食文化也不能算错,但生吃生蚝 / 海蛎子也是咱国很多沿海地区人民喜闻乐见的吃法。

知乎用户 知名不具​ 发表

因为稀缺呗。

我小时候,我姑和我姑父搞对象,我深度参与的一次约会,是跟他俩逛沈阳北站家乐福。后来很多年里,家里人还把我当时又累又困,被他俩一人拎着一只胳膊在地上拖行的样子当笑话说。我姑说,那回她印象极深,记得俩人在超市里东看西看,什么都觉着新鲜,可也觉得贵,终于没舍得买任何东西,回家时坐的也是又破又旧,晃晃悠悠的公交。

蒜薹炒肉是很多东北家庭年夜饭必备的一道菜。原因之一就是那会儿入了冬几乎没有什么 “细菜”,土豆,白菜,萝卜都是用倒骑驴往家里运,靠着墙码成一垛。秋天互相帮忙搬白菜,建立起我们这拨儿家属楼小孩儿最初的阶级友谊。我爷专门在家里用木板钉了个大盒子,里边用沙子埋了好些心里美萝卜,配着土豆白菜,够吃一冬。

跟我妈逛市场,有人摆摊卖桶装泡面。我没见过,心里惦记了好几天。终于忍不住问我妈,那是啥味儿的?我妈后来说她那会儿一下就觉得很心酸,去给我买回来,完成了一种 “祛魅” 的仪式。

我第一次请人吃饭,是小学三年级。那会儿我姑父的侄子二年级,我攒了二十块钱,放学路上,我俩守在烧烤摊前,一人干了一条铁板鱿鱼,两根羊肉串,两根烤香肠。后来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串。

我表弟还小的时候,我姑爱上了肯德基和麦当劳。当时中街有个大店,长客总站也有一个,我姑隔一段时间就带着我们俩去猛吃一顿,还要叫上很多人——我姑父的侄子,我姑父的表弟们。我姑跟我说过,大侄儿啊,将来你有出息了,能不能给老姑在肯德基楼上买个房子?我睡醒了下楼就能吃上汉堡包!后来我长大了,提起这事儿,我姑笑了半天,然后说自己,“那会儿我咋那么没出息呢?”

铁西有个群乐饭店,这两年挺火爆。好些个外地游客慕名而至,吃鸡架,吃茄子,然后败兴而归。我寻思那玩意儿的名气,还不就是二十多年前,趁着老百姓兜里没啥钱,胃里没啥油水,靠着重油重盐重糖重辣,给挣下的?眼下大伙儿的日子都好了,谁还吃那个?

有一年到岛上去玩,因为是家属楼的老邻居在岛里开的店,所以给我们优惠了许多。我第一次真正见识到用盆吃海鲜,吃得我跑肚拉稀,难受了两三天。后来给女魔头讲,女魔头一撇嘴:那玩意儿有啥稀奇的啊?她家挨着海边,家里有买卖,从小就没缺过海货。

我不怎么爱吃水果,但菠萝、草莓和樱桃,逮着了总是能吃一会儿。尤其菠萝——在我小时候,这种南方水果还是挺金贵的。至于什么莲雾、芭乐…… 这些玩意儿我都没听说过。女魔头现在差不多每天要干掉三斤芭乐,有一回她问我,是不是有点儿奢侈了?我一挥手:“去你 m,这玩意儿稀烂贱的,想吃多少吃多少,吃没了再买,撑死你个王八犊子!”

我爸前阵儿胃不太好,加上血糖也挺高。我就建议他说,你买点儿苞米面,蒸个窝头吃,或者我给你买点苞米面面条,凉水下锅煮,浇上肉卤或者鸡蛋酱——我这么吃了三个多月,真挺好吃,排便也通畅了,肚子也小了…… 我爸瞪着一双牛眼打断我:“拉 ×× 倒吧,我就是死了也不吃那玩意儿!这辈子我是吃够苞米面了!”

牡蛎,我的理解就是海蛎子,我们家那边叫 “蛎蝗”。这玩意儿在我小时候已经不算新鲜了,涮火锅的时候,总得来一盘借个味儿。我第一次生吃蛎蝗是上大学那年,本地同学怂恿我们试试,腥得反胃!不过有来自西部省份的同学,直呼鲜美。大如儿手的海蛎子,在我出来上学以前从未见过,不过到今天,我已经开阔了眼界,在烧烤店点一盘蒜蓉生蚝,端上来,要是个头不大,我也会嘲讽一句:“怎么的,咋还把人家海蛎子第一实验幼儿园给梭哈了呢?”

哎,看见这个问题,勾起我一点儿叨逼叨的心思,说一千,道一万,终于还是已经过上了物资供应充足的好日子。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只要肯花钱(并且不需要很多),几乎没有吃的什么是买不到的。

感谢菜篮子工程吧,我们这批,以及比我们年长的前辈们,算是占了国家的便宜喽。

我侄女今年三岁,她肯定不会像我似的感慨颇多,无病呻吟。因为她吃的第一个樱桃,就是 3 个 J 的,她吃的第一粒葡萄,就是晴王,她四个月大的时候,我就把一整个大榴莲摆在她跟前了——她爸,我表弟当时问我:“你是傻 × 不?她能吃吗?”

然后他都给吃了。

知乎用户 胡明威 发表

我也曾有这疑惑,在接触这个企业之前,一家做高端生蚝的连锁店。所以后来审贷官阿亮提出这个疑问的时候,我完全理解他的感受。

这是审贷官的第一个疑问。除此之外,他还有两个经典问题。

1. 从现金流来看,这个企业不缺钱啊,为什么还要贷款?

2. 这个企业规模还比较小,为什么要做它?

第一个问题是审贷官的经典之问,是市场团队必然要面临的灵魂拷问。背后的逻辑是银行业务与风险的永恒对抗。现金好的企业,不给贷款;现金流不好的企业,给不了贷款。

而第二个问题,就是团队和个人的选择。所有人都在提新动能,都要求支持新的行业,但因为单位收益偏低,所以做的人很少。但总得有人去做,总得有人去接触这些新的事物和行业里的新姿势。

因为太过熟悉,所以这两个问题我根本没有搭理他。

在接触这个客户之前,我认知里也只有烤生蚝。生蚝上撒上一层蒜蓉、点点剁椒,在炭火上烤熟,一口把它连肉带料吃进嘴里,这就是夜晚的快乐。**而如果让我生吃这些生蚝,我也会拒绝,那种海腥味也让人难以下咽。**一般来说,半打烤好的生蚝大概三四十块,与优雅高贵根本扯不上关系。生的还要更便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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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把阿亮约了出来,在一个美丽的晚上。各国鲜活刺身生蚝是必点的,有个别种类已经售完了。99 元一只,稍稍有点高端的感觉了。

阿亮有点诧异:“99 元一只,还是生的,有人吃吗?”

但当他抬头看了下坐满的人,后半句话就咽了下去。生蚝很快就端上来了,一盆冰上面摆满了一打生蚝,分六个种类。不像市场上买的生蚝,脏兮兮的,这生蚝洗的很干净,有的肉里带着淡淡的绿色,有的肉质透亮,看上去很有食欲。

我往一只黑珍珠上生蚝上挤了点柠檬汁,递给审贷官。

他有点疑虑:“不会腥吧。”

我就跟他说:“你是不是也经常感觉到空虚,特别是否决掉一笔业务的时候。

他说:“你错了,否决掉一笔业务的时候都是成就感,又为行里防住了风险;而当我同意一笔业务的时候,却往往充满了空虚感和失落感,看着客户团队赚那么多钱却与我无关,想到也许两年之后他就变成了不良,特别空虚。”

我跟他说:“那你特别适合吃这个生蚝,你知道吗,海明威就是在特别空虚的时候,来吃生蚝的。海明威在巴黎的时候,曾经说,‘当我吃下带浓烈海腥味的生蚝时,冰凉的白葡萄酒冲淡了生蚝那微微的金属味道,只剩下海鲜味和多汁的嫩肉。我吸着生蚝壳里冷凉的汁液,再藉畅快的酒劲冲下胃里,那股空虚的感觉消失了,我又愉快起来’。

连着生蚝的汁液一口塞进嘴里,肥美鲜甜,没有半点腥味。那种感觉,仿佛过上了巴黎的贵族生活。

无论是牡蛎、海蛎子还是生蚝,都不稀罕,但巴黎的人们讲究的不只是肉质,还讲究水质。旁边的店长说:“这种情形之下,纽西兰的生蚝最为上等,澳洲次之,把法国、英国和美国的比了下去。日本生蚝尚可,香港流浮山的已经没人敢吃了。”

而我知道,说到肉的鲜美,当然首选法国的贝隆 Belon。它生长在有时巨浪滔天,有时平滑如镜的布列塔尼海岸。样子和一般的不同,是圆形的,从壳的外表看来一圈圈,每年有两季的成长期,留下有如树木年轮般痕迹,每两轮代表一年,可以算出这个蚝养殖了多久。

贝隆蚝产量已少,在真正淡咸水交界的贝隆河口的,更少之更少了,有机会,应该一试。吃这样的一只生蚝,不仅要优雅,还要配上加冰的白葡萄酒。只有这样,才能抵抗空虚,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

我端起冰好的白葡萄酒,敬了阿亮一杯。他说:“唉,确实,好像今天的空虚感确实没了。” 我觉得大功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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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最后项目给否了。阿亮说:“我空虚已久,希望能够从工作中找回成就感。” 我对他的说法耿耿于怀。

谁能想到,就在两个月之后,疫情就这样不期而遇。所有的消费类的企业都会受到影响,而那些来自新西兰、法国和日本的生蚝,在这样的疫情里,纷纷地死去,就像獐子岛的扇贝一样。社会的发展难以预料,企业的生死存亡又如草芥。

知乎用户 玩吾伤智 发表

不是牡蛎优雅高贵,是吃牡蛎的人优雅高贵。

当 “吃牡蛎” 这一行为成了优雅高贵的象征的时候,“吃牡蛎”的仪式感也就优雅高贵起来了。

和今年的,出国旅行、网红 xx 等是一个道理。

给消费定义一个场景。

知乎用户 王口嗨 发表

这玩意儿我感觉和鱼子酱,红酒一样,吃之前感觉多么高大上,各种吹捧的文章很多。然后自己吃到嘴里,这什么狗屁玩意儿,一股子怪味儿,还不如楼底下烧鹅好吃。也可能是我焚琴煮鹤,牛嚼牡丹。

知乎用户 Ming Ali​​ 发表

看你咋吃了,我第一次去赌场自助餐,原本想优雅高贵一下,结果… 真尼玛好吃,吃了六盘…. 发现和好吃沾边,和优雅不沾边。

知乎用户 声声慢​ 发表

还是觉得蒜蓉烤才是王道啊,加一点点泡椒

知乎用户 代香格 发表

因为有钱人都在那样吃,所以【父亲】这个穷人觉得那样吃很优雅高贵。

知乎用户 叄罣灋蓍 发表

下图出自《憨豆的黄金周》

说真的虽然是搞笑情节,但我真不知道这个情节设计到底是嘲笑法国人吃的生猛还是英国人自嘲没吃过好东西没见过世面。

知乎用户 陪你看四十四次日 发表

现在的你吃肯德基和麦当劳,你觉得就是快餐甚至垃圾食品,到了疯狂星期四还打折促销

你把时间调回 90 年代,看看第一家肯德基和麦当劳的时候就知道了

同样的道理

我第一次吃鹅肝是吃一包一包的卤鹅肝,味道真心不太行

后面是盐水鹅肝,不能说好吃,只能说不适合

后面吃了法式鹅肝

如此。。。。。甚好

知乎用户 凡叔 发表

吃过同款的来了。。。

24 年 10 月去墨尔本开 MM,会场的招待就是生牡蛎加一些酱料,说实话腥味还是挺重的。。。不过确实是主办方很重视的活动,应该算是款待客人的一种手段

知乎用户 旧青年 发表

我所在的县城,是个侨乡,在这里,喝意式浓咖,被当地的人们认为是一件很优雅的事情,它具备以下特征:

1. 近乎仪式感的简洁流程:可以根据喜好选择加糖,加奶,轻轻搅拌均匀,浅尝一小口随后喝干,或直接一饮而尽。

2. 适宜的价格:一般在十元左右,小小一杯,高于超市里三五块一大瓶的饮料,低于普通人一顿饭钱。

3. 具有一定稀缺性:意式浓咖的原料,咖啡豆讲究进口,由埃塞、肯尼亚等地漂洋过海而来,颗粒饱满,颜色大小均匀,依赖冷链或航空运输,好豆子脂香浓郁,差豆子寡淡无味,变质豆子霉味明显。

4. 并非所有人都喜欢:大部分习惯于喝意式浓咖的,一般是旅欧华侨,生活习惯所致,他们甚至会用一杯咖啡来代替早餐。而有些人,特别是外地人,则不太习惯这种苦味,甚至会出现肠胃不适,睡不着觉等咖啡因不耐受的情况。例如我。

5. 需要他人服务:浓咖制作需要一台至少万元的咖啡机(对应开牡蛎的水手?),一般家庭不会配备,所以都是选择去店里消费,由老板或前台小妹,拿一个小杯打好咖啡,用小碟盛着,上面提前摆好一条糖和一个奶泡,有些店会配一块小饼干,亲自端到你面前来。

以上每一点都能精确对应《我的叔叔于勒》时代背景下所描述吃牡蛎的情形。

知乎用户 李狗蛋​​ 发表

吃过一次贝隆铜牡蛎 (¬_¬)ノ

贝隆是产地,贝隆河

铜… 是浓郁的风味。

有一种小时候舔电池的感觉,不如小学门口五块钱一个的炸鸡腿。但这个跟饮食习惯有关,有些人就喜欢舔电池。

吃的时候那个女生坐我对面,穿着紧身束腰加低胸装。她仰脖的时候整个胸部有种呼之欲出的动态,用来掩着的手帕也随着动作上抬,又有种揭幕的仪式感。而且我坐在对面可以放心大胆地看,不必担心有被她发现的风险。但你也知道,她明明知道你会看向哪里。或者说,她希望你知道她知道你会看向那里。

从着装和仪程上,这就完成了一层暧昧的默许了,跟进了商务 KTV 不主动跟你十指紧握的公主一样。对男人来说逼良为娼和劝妓从良都是一码事,控制欲望、征服别人是永恒的主题。

所以这种老欧罗巴凡尔赛文化民俗体系下高贵,你统一理解为咸湿猥琐就对了。

这时候,吃的那哪里是牡蛎?谁忒么还光顾着吃那破牡蛎。那是花想容,那是露华浓。那是轻云之蔽月,那是流风之回雪。那是鬓垂香颈云遮藕,是香软欲浮雪压梅。

这肥的也不是牡蛎,其实肥的是她的胸,肥的是你的胆。再配上红酒。这叫酒酣胸胆尚开张,一树梨花压海棠。

知乎用户 Raboxer​ 发表

虽然住在浙江沿海,从小就吃蛎蝗,但我从来没敢把这种一坨一坨的廉价海鲜和高贵的法兰西生蚝联系起来。

自从看了于勒叔叔,想吃法国生蚝的执念一直萦绕在脑海,在我幼小的印象里,这就是最高端豪华的天然食材之一。

以至于长大后我专程去了趟康卡勒,牡蛎的家乡,法国的湛江。

朝辞汉堡暴雨间,千里诺曼一日返。为了心中的高贵生蚝,一口气飙 1200 公里

齁咸,吃了四打以后就咸得受不了了,因为据中国朋友说,地道法国吃法要连着壳里的海水吞下去,可能季节不对,生蚝瘦的像没发育好的柴火妞,腥味超过了鲜甜,小时候的美好印象被冲了个七零八落。

不过小说里有一点说的没错,确实是吃完就把壳扔在海边的。

补充一下,后来在国内吃的法国生蚝还是不错的,有可能是因为我学乖了,没喝海水。有些鬼话还是少听,欧洲人这么干可能是因为他们味觉钝化很严重,西欧大部分地区的人可能都尝不出咸淡,做的饭菜咸的要命,从路边小店到巴黎银塔都这样,连带着欧洲的部分中餐都很咸。

知乎用户 ewww 发表

鸭蛋莫鸭蛋,牡蛎莫牡蛎(悲)

知乎用户 朝露颂歌 发表

小说《驴皮记》里有这样一段

“三个铜子面包,两个铜子牛奶,三个铜子猪肉就能使我不致饿死…… 我住的房间每天花三个铜子,灯油费三个铜子,洗衣费两个铜子”。

当时一法郎是 20 苏,也就是上面说的铜子,他一天花了 16 个铜子,连一法郎都不到!

《我的叔叔于勒》第三段就有介绍

“姐姐们自己做衣服,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时还常常要在价钱上争论半天”

你能想象大街上花几百块就为了买一个牡蛎,吸溜一口,没了!而这一口半天工资没了……

而作者是怎么描述的?

精致的妆容、手帕、高贵的衣服、轻轻一嗦然后一丢。

对于她们来说,吃不吃这一口无所谓。但姐姐们就为了 15 个铜子都要争吵,对比之下自然就显得高贵了。

如果平时只能花五块钱买一杯蜜雪冰城,今天我突然想奢侈一下买杯星巴克,我能不能买的起?

能买!但是我心疼,收入不匹配,那么就恨不得把杯子切开兑水喝掉最后一口,喝酸奶都得舔盖。

对比一下别人喝了两三口扔了!你什么心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优不优雅高不高贵我不知道。

我只记得当年看完文里描述,我特想吃牡蛎。。。

知乎用户 清平安乐公​ 发表

首先,于勒这篇文章,是法国作品。吃牡蛎这个事,可能也就是在法国才那么流行。

牡蛎,在中国南方叫生蚝,我们从不生吃,原因是,我们的海水质量不行,中国的生蚝达不到生吃的标准,但是在法国,他们是有一片海域,生蚝是可以生吃的,而且还诞生出一个职业,开壳师。要求这种生蚝新鲜,并且壳里饱含海水。说白了,这是个地域性的小吃,你放之全宇宙,也就法国这块地方的牡蛎吃起来优雅高贵。在中国就是蒜蓉辣椒炭上烤。

相当于天津人写了一篇煎饼果子的文章,相当于北京人写了一篇喝豆汁的文章,他们表示,这个煎饼果子和豆汁,到了外边,都是渣渣,不正宗的玩意,只有老天津吃绿豆面的煎饼果子才是最棒的,老北京人才能高贵地享用豆汁,大概就那么回事,写的是个乡愁,是个爱家的情绪。因此,我的叔叔于勒表面上它是说自己叔叔装逼的事,实际上是强烈的爱国主义。

我们常去争咸甜之分,实际上不就是想说自己的喜好是跟着自己的生长地走,我们爱它们,就是因为家在那里。

知乎用户 野安 发表

?不是我的叔叔于勤吗

知乎用户 SCP 收容失效者 发表

因为他没在海边自己吃过

我对海蛎子最初的印象,基本上就是小学时候在海边,捡块石头对着礁石上的海蛎子几下砸开,伸手把肉抠出来,海水里把壳得碎屑涮涮然后扔进嘴里。

又腥又辣,连给扇贝提鞋都不配

结果就是我现在走到哪看见生蚝都皱眉头

烤生蚝除外,蒜蓉确实拯救了海蛎子这个毫无价值的物种

知乎用户 疯死沃 发表

这叫拜高踩低。

不是觉得某个行为优雅,而是想要模仿有钱老爷们,然后自以为这样便沾了所谓上流社会的风貌

那便 “优雅” 了起来。

知乎用户 陈俊金 发表

那是因为生吃加点柠檬汁,端个银盘,再加点冰碴子一包装,那肯定就得上档次了。

然而,还是比不了加点蒜蓉碳烤香。

再比如,欧洲老爷们在往前推些年,很喜欢一件事,那就是灌肠,往大肠里面灌各种液体,比如往大肠里面灌菊花茶,这种自信的医学精神,曾也被打上过贵族标签,再比如加的饮料,大多数穷人是买不起的,但是事实证明,受伤的总会是老爷们。

所以呢,今时不同往日了,倒回去几百年,给皇帝老爷们喝口可乐估计都能给你加官进爵。

知乎用户 zhangqingmatrix 发表

当时,穷人吃不起,富人的生活代表高贵。

就像今天,很多人把 “高尔夫,马术,无 logo 定制” 看作 old money,看作贵族生活。

这其实是在贬低贵族气质,真正的贵族气质,门槛不在钱上。

比方说,打高尔夫,开保时捷,你给一个流浪汉一个亿,他马上就能学会如何使用,并且不输于 old money 的优雅,这玩意没有任何技术门槛,很弱智的。

真正的门槛是,智识,是脑子。

比方说,能看一遍《金刚经》就能背诵,你给我一百亿,我也做不到,这才叫门槛。

比方说,焦裕禄,能全身心为人民服务,这种境界,你就算天天给我发嘉奖令,我也做不到,这才叫门槛。

真正的贵族,高贵,屈原才能算,人家智商超群,高尚爱国,才华横溢。

如今的,自诩为 “贵族,高雅” 的一帮人,充其量是一群智力普通的人,不过是有了钱,觉得自己和普通人不一样,其实他们的智商可能不如工地上的农民工伯伯,不信你让他们做图形推理题,他们绝对不如农民工做得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多回答都写得很好,不过,我个人并不喜欢这种没有针对原文的解析方式。

这里还是贴一下原文全文,并且逐段解析吧。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 15 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解析:这段直接点明了我家的家庭情况是比较穷苦拮据的,没钱。

家庭环境往往是塑造一个人的价值观、金钱观和世界观的根本原因。

没钱的人的价值观就是没钱的那样子。

我举个典型的案例,之前苹果公司出了一个 15 万元的手表,轰动一时。过几天 CCTV 有个新闻主播就戴上了这个手表,很多网友认得这只手表,于是这个女主播就被网友声讨她在炫富。

现实是什么呢?现实是,人家平时做新闻主持时,就 一直戴着一只几十万上百万元元的手表百达翡丽,只是很多人压根就认不出那些真正名贵的手表的款式,反而以为她没在戴名贵手表。现在人家戴了一直(相对于她而言)便宜的手表(15 万元),反而被说炫富了。

对于男主一家来说,他们比较穷,所以看到一些稍微比他们富余的饮食方式,就觉得比较优雅高贵。

现实是,这怎么可能是真的优雅高贵呢?

真正高贵的饮食,理应是有技术高超的厨师烹饪、稀有高贵的品种、优雅舒适的餐椅,以及昂贵的价格。

于勒只是一个流浪汉一般的人,生蚝估计也是海边或者哪里随处打捞的,品种自然没什么特殊的,还是在甲板上站着吃,吃完随便扔垃圾,最重要的是价格真的低。

这样的吃生蚝的方式,压根就不高贵,不如说就等同于在火车站买方便面、热狗肠或者玉米条吃一样低廉平民。

这其实就相当于男主一家太穷了,好不容易出一次城,坐上火车,途径火车站,看到别人买泡面、玉米条和热狗肠吃,自己从未吃过,于是嘴馋了,就说吃一下。大概就是这样的平民饮食。

接着分析一下这部作品其他的内容。题主的问题已经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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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 “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
  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
  我这位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钱,并且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切感动。于勒,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
  有一位船长又告诉我们,说于勒已经租了一所大店铺,做着一桩很大的买卖。
  两年后又接到第二封信,信上说:" 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
  果然,10 年之久,于勒叔叔没再来信。可是父亲的希望却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于是每星期日,一看见大轮船喷着黑烟从天边驶过来,父亲总是重复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那时候大家简直好象马上就会看见他挥着手帕喊着:" 喂!菲利普!"
 ** 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我不敢肯定父亲对于这个计划是不是进行了商谈。**
  我大姐那时 28 岁,二姐 26 岁。她们老找不着对象,这是全家都十分发愁的事。
  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
  我们家赶忙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且决定在举行婚礼之后全家到哲尔赛岛去游玩一次。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哲尔赛的旅行成了我们的心事,成了我们时时刻刻的渴望和梦想。后来我们终于动身了。我们上了轮船,离开栈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正如那些不常旅行的人们一样,我们感到快活而骄傲。

分析:这里就直接体现了穷人家庭的苦痛,因为太穷了,所以两个姐姐都成大龄未婚女青年了,还嫁不出去。为什么呢?因为男人娶老婆,也是看重女方家的家庭环境的,很多人都希望老婆娘家有个强力支援。

同时,这里也展现出了父母对于叔叔于勒的贪得无厌。

人家有钱没钱,都是于勒的事情吧?怎么也轮不到「我」的父母对人家的钱指手画脚吧?还直接计划用人家的钱来买别墅?这真的是搞笑的思想。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 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走去。

这里就是经典的片段,也就是吃牡蛎的片段。这里讲的很清楚,在甲板上一个流动小摊贩卖生蚝,老水手随手弄两个生蚝给两个太太吃。这其实并不优雅,也不高贵。

  我父亲突然好象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 就是我的弟弟呀。…… 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可是父亲还是放不下心,他说:" 克拉丽丝,你去看看吧!最好还是你去把事情弄个清楚,你亲眼去看看。"
  母亲站起来去找她两个女儿。我也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
  母亲回来了。我看出她在哆嗦。她很快地说:“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可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
  父亲赶紧走去。我这次可跟着他走了,心里异常紧张。父亲客客气气地和船长搭上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有关他职业上的事情,例如哲尔赛是否重要,有何出产,人口多少,风俗习惯怎样,土地性质怎样等等。后来谈到我们搭乘的这只 “特快号”,随即谈到全船的船员。最后我父亲终于说:“您船上有一个卖牡蛎船的船员。” 最后我父亲终于说:“您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那个人倒很有趣。您知道点儿这个家伙的底细吗?”
  船长本已不耐烦我父亲那番谈话,就冷冷地回答说:" 他是个法国老流氓,去年我在美洲碰到他,就把他带回祖国。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他叫于勒…… 姓达尔芒司,– 也不知还是达尔汪司,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那么一个姓。听说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
  我父亲脸色早已煞白,两眼呆直,哑着嗓子说:“啊!啊!原来如此…… 如此…… 我早就看出来了!…… 谢谢您,船长。”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是那么神色张皇。母亲赶紧对他说:“你先坐下吧!别叫他们看出来。”  他坐在长凳上,结结巴巴地说:“是他,真是他!” 然后他就问:“咱们怎么办呢?” 母亲马上回答道:" 应该把孩子们领开。若瑟夫既然已经知道,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女婿起疑心。"
  父亲突然很狼狈,低声嘟哝着:“出大乱子了!”
  母亲突然很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现在把钱交给若瑟夫,叫他去把牡蛎钱付清。已经够倒楣的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船上可就热闹了。咱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 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 5 法郎的银币,就走开了。我问那个卖牡蛎的人:“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答道:“2 法郎 50 生丁。”
  我把 5 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 10 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 2 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 3 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
  我说:“我给了他 10 个铜子的小费。” 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 10 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下面的不再赘述,「我的父母」发现了于勒,就立刻逃也似的走开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4lzqjs 发表

从书里的描述看,他们吃的牡蛎应该不是海边随处可见的那种。

我的叔叔于勒写于 19 世纪末,正是法国野生平牡蛎因为种种原因大规模消失的年代。所以价格高于平民消费水平,也有一定道理。

后来法国从多个国家引进了各种牡蛎,人工养殖繁衍,最终形成了现在绵延上千公里的海岸线养殖场以及各种风味不同的美味牡蛎。

国内的海边野生牡蛎,我小时候也吃过。对比法国的牡蛎。口味差别不小。当然价格差距也很大。

大家如果不信,可以买点不同品种的生吃尝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原文已经说了:

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 “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

我小时候玩游戏,家里学校里社会里就说打游戏会学坏,荒废学业!

可是到了王思聪玩游戏,电竞这个词一下子就高大上了起来。最近几天微博热搜更加是 “# 中国电竞人才缺口达 50 万 #”!!!

高雅与否,看的是谁在吃!

穿阿玛尼在米其林餐厅吃牡蛎和大排档吃生蚝,本质上其实还是一样的,而已你知道我知道,一个是高富帅一个是穷屌丝。

知乎用户 北平车夫文三爷​ 发表

有些明星给孩子取小名时候,又是土豆、豆芽,又是木耳、饺子的。粉丝听到后,就会觉得好可爱,好有趣,反正就是各种高大上的称赞。

其实呢,回家问问自己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知道。以前的孩子,叫地瓜、砖头、狗蛋、尾巴等类名字特别多,说是好养活。

转过头来想想,门口的保安大叔就叫地瓜,你还觉得高大上吗?地瓜和土豆,这两者又有多大区别呢,不过是个人的滤镜罢了。

知乎用户 暴力小清新 发表

可不是很优雅…

我吃过一次,据说深海各种好… 个头很大,我切了 3 刀还每一口都觉得大…

吃完饭没多久,我优雅的在地铁站厕所吐了… 朋友给我一瓶水,我喝了半瓶继续优雅的吐…

然后优雅的擦擦嘴,以后再也不敢优雅的吃生蚝了。

知乎用户 深渊​ 发表

写这个问题,一是惊异于某个西南地区人类的无知抬杠,二是看到诸多回答大都是在不明所以的瞎解释,所以觉得有必要跟大家科普一下。

先上图,如下:

此巛人说他们那 “乳山生蚝” 合六元一斤,二元一只。并且瞪着眼抬杠到七十多楼。(是不是辣椒吃多了的都是这样?)

根结在于,大家都搞不清楚 :

海蛎子,牡蛎,生蚝的区别

海蛎子

是长在礁石上的,个头小,腥味重,最大不会超过鸡蛋大,都是野生的。要用螺丝刀撬下来,或者用专用钩子直接击碎外壳把肉挖出来,熟练的赶海工人一天就可以打几十斤肉。

市场上一般只卖肉,用盆装着,30-50 一斤。这个价格很便宜了,毕竟只是肉。多用来回去做汤或者煎炸。

这玩意不能(最好别)生吃或者说不太适合生吃。

牡蛎

算是野生的生蚝吧,长在滩涂泥地里的。价格也很便宜,你们遇见的那种 10 元三斤四斤的就是它没错了。

这玩意也不能生吃(做熟了吃都嫌脏),它活跃的舞台在各个农村大集以及内陆地区的海鲜市场,最好别吃这玩意。

防杠准备:我知道无论什么东西哪怕是谢特肯定也有大神会生吃的,就如第一个海蛎子一样,喜欢生吃的出门右转不送。

生蚝

这个算是养殖的牡蛎,采用吊笼方式养殖

主要产区在山东,广东,福建,台湾,辽宁

区别在于北方的生蚝多采用远海二吊笼法

南方台风多,生蚝多采用近岸扎木桩捆绑法

这玩意也不能生吃

看到这是不是会有不少读者发疑问:你扯了半天,最后意思是国内没有能生吃的?

是的,没有,或者说,不建议生吃。

最优质的乳山蚝,生吃起来还是口感偏腥,胶东地区贝类就是这个特点,鲜味极重,这也导致生吃很难让人接受,太腻太腥,开锅清蒸二分半才是对它最大的尊重。

至于湛江蚝,生吃的话直接卫生条件都不达标。

生蚝价格,福建产的是最便宜的,味道口感也是最差的(基本没有鲜味,尴尬。。。)

用京东快递说明一下,生蚝产区运往内地的价格

三两一只 150g 的小规格蚝

福建产的运往重庆 大概 2.5~3 元一只

福建因为水温太高和品种问题,基本只能长这么大

150g 的乳山蚝是未成年体,价格也很便宜,从胶东发往重庆 ,大概 5 元一只

但是乳山生蚝成年体 350-450g,运往重庆的价格是 20~30 元一只。青烟威当地也要 10-15 一只。

这个价格便宜吗?便宜个锤子。毕竟这玩意 95% 都是水分,你一口气嗦十只没吃饱不说,还越吃越馋。

舍得买 30 元一只烧鸡或者猪肉的人,并不见得舍得买 30 元一条的鱼,更不用说花 20/30 买一只贝类了。不要用肉类的价格去类比海鲜。

不能生吃的生蚝在我们国家都不是平民可以随意敞开消费的

那更不用说可以生吃的品种了

至于人家于勒叔叔撬的哪种蚝啊?

贝隆生蚝

更是生吃蚝里的优等生

这吃的时候姿势不优雅的话能配得上碧格吗

知乎用户 庾如寄​ 发表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问:这个问题是否成立?

法语原文和中学课文中关于吃牡蛎这一段描写的对比:

Tout à coup, il avisa deux dames élégantes à qui deux messieurs offraient des huîtres. Un vieux matelot déguenillé ouvrait d’un coup de couteau les coquilles et les passait aux messieurs qui les tendaient ensuite aux dames. Elles mangeaient d’une manière délicate, en tenant l’écaille sur un mouchoir fin et en avançant la bouche pour ne point tacher leurs robes. Puis elles buvaient l’eau d’un petit mouvement rapide et jetaient la coquille à la mer.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 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Mon père, sans doute, 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 de manger des huîtres sur un navire en marche. Il trouva cela bon genre, raffiné, supérieur, et il s’approcha de ma mère et de mes sœurs en demandant : « Voulez-vous que je vous offre quelques huîtres ? »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Ma mère hésitait, à cause de la dépense ; mais mes deux sœurs acceptèrent tout de suite. Ma mère dit, d’un ton contrarié :« J’ai peur de me faire mal à l’estomac. Offre ça aux enfants seulement, 10 mais pas trop, tu les rendrais malades. » Puis, se tournant vers moi, elle ajouta : « Quant à Joseph, il n’en a pas besoin ; il ne faut point gâter les garçons. »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 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 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文中提到吃牡蛎高贵优雅的有两处:

1.“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

2.“她们的吃法很文雅”

那么,我们再来看这两处译文正确吗?答案是:并不十分准确。

首先,“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并不是母亲。父亲想吃,母亲却很犹豫——吃牡蛎是笔不小的花销。这篇小说选入课文时做了大量的删减,吃牡蛎的这段出入不大,但是这一句删掉了后半句,造成了很大的误解。我重新来原原本本翻译出这句话:

Mon père, sans doute, 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 de manger des huîtres sur un navire en marche.
在航行的轮船上吃牡蛎,我的父亲无疑对此雅致之举颇为心动。

那么,这就很明白了,课本上的译文译错了,把 cet acte distingué 错译成了 “这种高贵的吃法”。父亲并不是被两位贵太太的高贵吃法打动了,真正令他心动的是——趁着扬帆远航,在这碧海蓝天之中,带着家人吃上一口新鲜的牡蛎。

然后,再来看文中有说两位贵太太的吃法优雅高贵吗?答案是否定的。

形容她们吃法的词是 “文雅”,我们去法语原文里找对应的词——délicate。该词的意思是精致的 / 讲究的,在这里应该译成 “她们的吃法很讲究”,跟高贵优雅或是文雅都不沾边。所以,课文中这里的翻译也错了。而且这段还有个小错误,原文中说的不是 “头稍向前伸” 而是“伸嘴”(en avançant la bouche)。

因此,在《我的叔叔于勒》法语原文里,可没有说过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也并没有说母亲(或父亲)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事实上,法语原文中吃牡蛎与优雅高贵毫不沾边,这个印象完全源自于中学课本的错误翻译!

所以,这个问题从头到尾都是个错误问题。

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问呢?可以有这三种问法:

1.《我的叔叔于勒》中吃牡蛎的方法高贵优雅吗?

2. 吃牡蛎高贵优雅吗?

3. 在《我的叔叔于勒》中,为什么父亲想要在船上吃牡蛎?

实际上,答主们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对上述三个问题其中之一的解答。所以,答案自然而然分成三派:

  1. 第一派在讨论两位贵太太用手帕托着牡蛎这种矫情的吃法优雅吗?高贵吗?
  2. 第二派在讨论牡蛎不就是生蚝吗,我寻思着跟街边大排档 X 元一打的是一种玩意儿吧?吃这玩意儿优雅吗?高贵吗?
  3. 第三派在做阅读理解,吃这个牡蛎体现了 XXX,讽刺了 XXX,表达了作者 XXX 的思想。

那我就来系统回答一下上述三个问题。

1. 《我的叔叔于勒》中吃牡蛎的方法高贵优雅吗?

答:生吃新鲜牡蛎不都差不多这样吃吗?正常操作,除了费帕子,没啥毛病。可你去西餐厅吃生蚝,不都有老大一块帕子给你垫着呢嘛,就是怕你弄脏衣服啊!那些说这样吃牡蛎矫情做作的,合着你家衣服三元一件天天换,脏了就扔不用洗的?

我本人吃生牡蛎的操作:腿上铺好餐巾,左手托起牡蛎,右手用小刀或者叉子切断瑶柱,挤上柠檬汁,淋上其他佐料,连肉带汁一口吸进嘴里慢慢嚼。

2. 吃牡蛎高贵优雅吗?

答:分场合,分吃法。街边大排档烤生蚝,就是烤出花来也不高贵不优雅啊!首先,牡蛎一定要生吃,而且,一定是刚从海边捞上来新鲜牡蛎,它才能优雅高贵。其次,你得在高贵优雅的地方吃它才能高贵优雅啊!你在高大上的地方就是啃个面包也能逼格满满好吧。而且,吃牡蛎费钱啊,吃一打牡蛎好几百是常事。这么费钱,它能不高贵吗?为什么文中母亲不让多吃牡蛎——因为它贵啊!坐游轮出去玩都是攒了好久的钱,哪儿来那么多闲钱买这玩意儿吃!

3. 在《我的叔叔于勒》中,为什么父亲想要在船上吃牡蛎?

答:因为太 TM 好吃了!在一片碧海青天之中,合家出游,船上卖新鲜的牡蛎,况且还有人正在吃得那叫一个香,是个人都会馋。如此良辰美景,美味珍馐,客官您真能忍住不吃点么?文中母亲不让 “我” 吃,“我”可是忿忿不平呢——“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想想那满嘴鲜嫩爽滑的口感,清甜的软肉带着海水的咸味,还混着柠檬汁的微微酸味,光看着人吃都流口水了。

好,回答完毕,我来瞎扯点别的。

我吃过最好吃的牡蛎是在摩洛哥。第一次去了 rick’s café ,就是电影《卡萨布兰卡》里的那家咖啡馆。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店里正放着那部老电影,一切陈设就如影片中一样,楼下摆着 Sam 的钢琴,楼上摆着 Rick 的赌桌。

我点了半打生蚝,一份烤羊排,一瓶苏打水。我习惯于独来独往一个人旅行,所以在外面不太敢喝酒,所以就用苏打水佐餐。

来咖啡馆之前在街边找一个当地老婆婆给我画了手纹,画得不太精细,认认真真画一个这东西太费时间。

随手拍的照片调个黑白滤镜就仿佛回到了二战时期。

第二次是去港口旁边一家专门吃生蚝的店。餐厅就在码头上,天色有点阴沉,微微有雨,海边有许多海鸟在飞。

我去的时候还没到饭点,但是我又很饿了,就先进去坐着。餐厅里服务员都还没上班,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哥,他对我说:

“Madame, je ne peux que vous préparer des huitres, rien d’autre.”(夫人,我只能给您开牡蛎,没法做其他吃的。)

于是,我就直接把生蚝当饭吃,吃到饱~(要不是不差钱的主,千万别学我,我饭量小,生蚝当饭吃也吃不了多少,换个饭量大的估计要吃破产。)

可惜的是,那天没有最大号的 0 号生蚝了,只好点了 1 号。都是刚从海里打上来的,小哥一个个给我现开。

看这肉嫩的,是不是很想咬?

这家佐料还给了洋葱酱,非常美味。虽然这里的生蚝比国内空运的法国生蚝便宜,不过我一个人一餐下来要吃饱还是得花上几百大洋的。

吃完饭后沿海边散散步就会到了哈桑二世清真寺。宏伟的建筑群临水而建,波涛之声层层叠叠。

吃过美味的生牡蛎之后,就会觉得烤生蚝索然无趣。会时时怀念唇齿间那鲜甜的口感,还有一个人独自出游的心境。

你要问吃生蚝高不高贵优不优雅,这在人不在耗。

知乎用户 袁蛋蛋 发表

在电影牧马人里有这样一段话:

“秀芝煮的茶叶蛋,我没有敢拿出来孝敬她的公公,我自己把它吃掉了,太可惜,可怜的秀芝,你怎么能想到三个人吃一顿饭要四十块钱!”

在许灵均的心里,秀芝做的茶叶蛋那就是最好吃的东西了,也是十分奢侈的食物了。

但是在许灵均父亲的心里,一顿合格的饭就是要花上八十多块钱的,在吃饭之后许灵均和父亲交换了双方的思想。

剧本如是描写:

// 许景由惊愕地从床上坐起,象受伤似地用手支着额头思索着:“我知道你的日子不好过。作为一个父亲,我感到内疚!不过,灵均,你难道也不能理解我吗?你现在四十岁了,不过,我还要把你放在摇蓝里,我要恢复你作为一个人的价值!我要树立你的信念!我要赎我的罪!”//

这段文学描写告诉我们,一群思想不完整、不坚定的人他们所追求的只能是在物质世界的成就,而这些成就直观的体现就是《牧马人》里一顿八十多块钱的饭、《我的叔叔于勒》中和富人一样吃一吃昂贵的牡蛎。

不管饭好不好吃,牡蛎是否甜美,但是这些条件可以让很多人望而退却,少数人享受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就是高贵的,与这些东西沾边他们自然也是高贵的。

那些所谓的高贵从不在乎你所赠送的东西包含了多少的人性的情谊,就看它贵不贵,能不能让很多人受用不起,如果是那就是 “高贵” 的

知乎用户 孙镇方 发表

牡蛎,这词完全是中国词,牡的意思是雄性,牡蛎是指它能雄性自我繁殖。和牡丹一样。为什么牡蛎会被认为是贵族帝王的食品?古人早就说过了,帝王领主们一般都住在远离海洋的大山城堡里,能够经车马长途运输而不死的海鲜,主要就是龙虾和牡砺,而且它们还比较大而壮观。

所以价格炒高,成了奢侈食品。

优雅高贵是由价格赋与的,其实就是海蛎子,只要有礁石都能生长,产地种类都是营销模式,法国人用历史文化收的智商税。

知乎用户 挖掘机技术哪家强​ 发表

不知道。小学学这篇课文的时候老师说牡蛎就是海蛎子。但是我们这当时没什么人吃海蛎子,海蛎子是用来喂猪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92wcZt 发表

阿黛尔的生活》里用来表现两位主人公的阶层差异的,就是餐桌上是否有海鲜~蓝头发艾玛请阿黛尔去她家用餐,递给她一个牡蛎,阿黛尔拒绝了,说她不吃海鲜~

所以,食物的确是有阶层属性的~这跟丰收季节你家附近的海域是否牡蛎泛滥成灾没有一丁点关系~并不是说咱能把蚝壕气万千地做成蚝烙,能把蚝壳砌成一堵墙,法国人就一定不能以蚝来指涉阶级身份~

法国生蚝有不同的品种和等级,有些确实比较难养,有的得养 4-6 年才成,有的品种成长过程一直得不断地换水域~物以稀为贵呗~

至于我们家那儿的生蚝,那确实谁都可以壕~我邻居就是养蚝的,她每天都往家里拖回一车蚝,夫妻俩就坐在门口一直撬啊撬,从早撬到晚~我妈说,撬完了再把壳一个个串起来丢回海里,明年到季节就站在海岸上拉呀拉,半个下午就能拉出一车蚝……

知乎用户 东风三丈 发表

呃,说个大家没注意到的点,我读过相关的分析文章,有点印象,大概如下: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写于 1883 年,当时法国的内陆河已经污染十分严重了,虽然各排水口区域能挖到牡蛎,十分肥大,但吃起来非常臭,基本无法入口,要吃到新鲜无异味、特别是大小一口一个,滋味还不错的,就只能乘船去海上玩的时候买到,而这种游玩的花费很高,全家有空闲、有钱出去玩,那是很可以拿来吹嘘的事情,所以顺带着吃牡蛎也就显得十分上流且优雅了。

知乎用户 青冰白夜龙​ 发表

题主自己都说了,原文是 “父亲被这种高贵吃法打动了”,

而不是 “父亲被这种高贵的**牡蛎**打动了”。

重点是高贵和吃法,而不是牡蛎本身。

他先是看到几位打扮很漂亮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先生太太,

然后又看到这几位大人物用一种他没见过的吃法吃东西:

有专门的人给撬开牡蛎壳,撬完了还不是直接递给太太,

而是先递给旁边的先生,由先生转交给太太,

而且太太还不是直接用手去接,要拿一方精致的手帕托着。

最后吃的时候还要摆出一个特殊的 POSE,前倾身体微微张口一吸。

这一套折腾下来,有这层身份地位的额外仪式感加成,吃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原文是:“我父亲无疑是被航船上这两位牡蛎食客高贵的动作迷住了,他觉得这种吃法有档次、高雅、有派头。”

你看,他关注的重点是人家动作高贵,吃法有档次,而不是牡蛎本身。

哪怕他们吃的是**王致和臭豆腐**,

“父亲” 都得叹为观止,想尝尝这种 “来自神秘东方的精制植物奶酪”。

很多回答里都误把重点放在牡蛎上面,而且还钻了牛角尖,拼命想证明牡蛎本身有多么高贵珍惜。

那不是瞎扯淡吗?完全是南辕北辙啊!

如果牡蛎本身真是什么高贵的东西,能是一个 “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 在船边上卖的吗?

诸位去吃海参鲍鱼燕窝熊掌的时候,都是去路边摊上吃吗?

所以这件事情不是底层人士看到了大人物吃高贵的牡蛎,羡慕之余想尝试一下高端食材

而是底层人士看到了大人物屈尊来吃路边摊,羡慕之余想尝试学一下大人物的高端吃法

这就好比大家看到一张王思聪在路边吃盒饭的照片,诸位关注的重点是王思聪还是盒饭?

大多数人都是看个乐子,个别嫌贫爱富三观不正的人可能会觉得王思聪吃盒饭的姿势很优雅高贵。

但是,真的有人会觉得他吃的盒饭有多么优雅高贵吗?

另外还有一些人的关注点更奇怪,

他们最在意的是约瑟夫一家吃也吃不起穿也穿不起,但是顿顿牛肉汤

觉得 150 年前的法国,比现在的中国都富裕。

诸位,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因为国情不同,牛肉在当时的法国也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原文里约瑟夫自己都吐槽 “据说这样又卫生又营养,不过我宁愿吃点别的”。

约瑟夫顿顿牛肉都快吃吐了,而且吃不到别的,说明在当时的法国,牛肉就是最便宜的食材了。

现在印度年人均牛奶消费量是 170 公斤,中国是 15 公斤,不到印度十分之一。

请问,这能证明印度人生活水平比中国人强十几倍吗?

显然不能,这只能证明印度牛多,中国人不爱喝牛奶啊!

中国人过去讲究开门七件事 “柴米油盐酱醋茶”,穷人家里也基本都有。

但是《我的叔叔于勒》里全文没提过茶叶,约瑟夫一家大概率是从来都不喝,而且也喝不起茶的。

如果约瑟夫一家看到中国清末的小说,里面的主人公穷得一年到头吃不着肉,每天只能喝最破最贱的茶叶末子,可能也会破防:

“好家伙,我们家一辈子都买不起茶叶,你天天喝还在这里哭穷!”

同样的道理,现在美国的底层甚至中产看到中国人抱怨说吃不起肉蛋奶,只有新鲜蔬菜能管够,可能也会破防:

“好家伙,我们家一辈子只能吃保质期 24 个月的冷冻西兰花,你各种新鲜蔬菜随便吃还在这里哭穷!”

这能证明中国人生活水平比美国人更好吗?

显然也不能,这只能证明中国新鲜蔬菜远比美国便宜而已。

有一张著名的老照片,

是 1945 年的上海穷人小孩吃大闸蟹。

当时的配文就是上海穷人没东西可吃,只能靠吃大闸蟹艰难度日

你能说 80 年前的上海穷人比现在的上海富人生活水平都高吗?

显然更不能,这只能证明当年的大闸蟹不值钱而已。

你拿俩窝窝头出来,吃腻了大闸蟹的孩子都愿意用这一桌子大闸蟹跟你换。

据说这样又卫生又营养,不过我宁愿吃点别的”。

知乎用户 常世水天日光 发表

其实看这些回答比回答本身更好玩

有说牡蛎昂贵的

有说牡蛎廉价的

(也有说牡蛎在中国沿海便宜在法国沿海昂贵)

有说原文里的吃牡蛎的动作描写很高贵,一个人高贵与否看的是动作而非漱口的水啊吃的东西啊什么的

有说文里的描写是反讽,撅着屁股啊怎么的还把牡蛎壳往海里一丢,很讽刺

嗯,因缺斯汀

知乎用户 易小冉 发表

法式牡蛎的吃法,印象最深的就是憨豆先生去法国度假的时候吃过的那一次,当时让我觉得一个英国人跑法国去吐槽法餐,这得多大的勇气。

第二次是在《燃情主厨》里 Cooper 吃的那一次,直接撬开一个牡蛎混着壳里的海水一股脑塞嘴里,什么柠檬黄油啥都没,甚至没吐沙。

反正这两次都让我觉得谈不上优雅。

知乎用户 鹿惊​ 发表

是人优雅高贵啊。说白了夫人小姐们打扮得光鲜亮丽,就算什么都不吃,光是站在那你扫一眼也会觉得赏心悦目真漂亮。再就是类比吃螃蟹,我这种粗人吃螃蟹啥都不用就两只手,洗手液洗干净手捏住螃蟹嘎巴一掰两半就塞嘴里库库造,你再看红楼梦里贾母怎么吃螃蟹,王熙凤亲手剥蟹给老太太,再想想平时贾母吃饭身边站着一群人,要吃什么都有人替她夹碗里,这样一辈子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老太太,看起来能不优雅高贵吗。

知乎用户 老佛爷的少女心 发表

能把英国人干成这样的吃法能不优雅吗?

知乎用户 我没病快放我出去 发表

《我的叔叔于乐》

第一章:挂在嘴边的 “希望”

我们家的日子,像大多数三线城市的普通家庭一样,过得紧巴巴的。父亲李强在厂里干了二十年,工资刚够糊口;母亲王丽在超市收银,下班回家总要对着账本算半天,连买棵白菜都要挑带土的——能多蹭两口分量。

家里常年弥漫着一股 “省” 的气息,直到叔叔于乐的名字,像颗没拆封的辣条,成了我们家饭桌上最常被提起的 “盼头”。

于乐叔叔是父亲唯一的弟弟,年轻时在老家是出了名的 “混不吝”,抽烟喝酒,把爷爷留下的几间老房子都折腾没了,最后灰溜溜地南下打工,好几年没跟家里联系。直到我上小学那年,他才从广东寄来第一封信,信纸上印着花花绿绿的椰子树,说他 “在南方闯出名堂了,很快就能衣锦还乡”。

从那以后,于乐叔叔就成了母亲嘴里的 “福星”。

“等你叔叔回来,咱们就换个大点的房子,” 母亲擦着桌子,眼睛亮闪闪的,“他说那边遍地是机会,随便抓一把都能发财。”

父亲则会掏出那张被摸得卷边的信纸,指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对我们说:“你叔叔说了,等赚够了钱,要带你们去吃‘高级货’,比学校门口的辣条上档次多了。”

那时候,“辣条” 是我和姐姐李明红眼里的奢侈品。五毛钱一包的 “大面筋”,能让我们在课间跟同学炫耀半天。而叔叔描绘的 “高级货”,成了我们想象中最遥远的幸福。

母亲甚至把于乐叔叔后来寄来的几张照片镶在镜框里,摆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照片上的于乐叔叔穿着西装,站在高楼大厦前,虽然背景看着像某个批发市场的广告牌,但母亲逢人就夸:“看我小叔子,在深圳当老板了!”

于是,每到家庭聚会,七大姑八大姨总会围着父亲问:“于乐啥时候回来啊?他可别忘了帮衬帮衬家里。”

父亲就会拍着胸脯:“快了快了,他在信里说,最近谈了个‘大项目’,成了就回来接我们去南方享福!”

日子就在对 “大项目” 和“享福”的期盼中,一天天过去。我和姐姐渐渐长大,知道那些话多半是母亲给自己打气的念想,但谁也不愿戳破。毕竟,在平淡无奇的生活里,有个能挂在嘴边的“希望”,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第二章:渡轮上的 “偶遇”

那年暑假,父亲单位发了两张去海滨城市 “银滩” 的渡轮观光票,母亲犹豫了好久,最终咬咬牙,又添钱买了两张半价儿童票,说是 “就当提前沾沾你叔叔的福气,去海边见见世面”。

渡轮挺大,甲板上挤满了拍照的游客。母亲紧紧攥着钱包,生怕被偷,嘴里还不停地念叨:“这船票够买多少包辣条了……”

姐姐李明红望着大海发呆,我则缠着父亲要买甲板上卖的棉花糖

就在这时,母亲突然拽了拽父亲的袖子,压低声音说:“哎,你看那边卖东西的…… 是不是有点像……”

父亲顺着母亲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船尾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褪色 T 恤的中年男人,正佝偻着腰,拎着个旧竹篮,向游客兜售着什么。他头发花白,脸上刻满了皱纹,汗水顺着下巴滴在胸前,手里举着的竹篮上贴着歪歪扭扭的纸条:“手工辣条,五块钱三包。”

那男人一转身,露出半张脸——塌鼻梁,厚嘴唇,正是照片里那个穿着西装、站在 “高楼大厦” 前的于乐叔叔!只是眼前的他,比照片里矮了大半截,也老了十多岁。

父亲的脸 “唰” 地白了,手里的棉花糖掉在地上。

母亲的嘴唇哆嗦着,半天挤出一句:“这…… 这怎么可能?他不是当老板了吗?”

就在这时,于乐叔叔也看见了我们。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亮了起来,咧开嘴想笑,却又好像想起了什么,笑容僵在脸上,显得有些局促。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拎着竹篮朝我们走过来,声音有些沙哑:“强哥?嫂子?红红?小明?”

我那时候小,还没反应过来,看见竹篮里油亮亮的辣条,馋得直咽口水,脱口而出:“叔叔,我想买辣条!”

“别去!” 母亲一把将我拉到身后,像躲什么脏东西似的,往后退了一步。她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嫌恶又尴尬的表情,声音冷冰冰的:“你认错人了吧?我们不认识你。”

于乐叔叔的脚步停在半路上,举着竹篮的手僵在那里,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最后只剩下难堪的灰败。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低下了头,喃喃地说了句:“哦…… 对不起,是我看错了……”

说完,他转过身,佝偻着背,继续拎着竹篮,朝着甲板另一头走去,苍老的身影在人群里显得格外单薄。竹篮里的辣条在海风里飘出一股熟悉的、廉价的香味,那是我们平时在学校门口买的味道,此刻却像一根刺,扎得人心里发疼。

第三章:被 “辣条” 戳破的幻梦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那可是于乐啊!” 父亲压低声音,带着点埋怨,又带着点恐慌。

“于乐?” 母亲冷笑一声,狠狠地瞪了父亲一眼,“你看他那样子,像是能发财的吗?穿得比叫花子强不了多少,卖辣条?亏他以前还吹自己当老板!我看他就是个骗子,骗了我们这么多年!”

母亲的声音不大,却像针一样扎在每个人心上。她拉着我和姐姐,不由分说地往船舱里走,边走边嘀咕:“真晦气,出来玩还遇到这种人。以后离他远点,别让邻居知道我们有这样一个叔叔,丢人!”

姐姐李明红回头望了一眼甲板,于乐叔叔还在远处兜售着辣条,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她没说话,但我看见她偷偷抹了抹眼睛。

从那以后,于乐叔叔的名字就成了我们家的禁忌。

客厅里的照片被母亲收了起来,塞进了衣柜最底层。

饭桌上再也没人提起 “去南方享福” 的话,连偶尔买包辣条,母亲都会不耐烦地说:“吃什么辣条,不卫生!”

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于乐叔叔。听老家的亲戚说,他在南方没混出名堂,做生意赔了本,欠了一屁股债,只能靠做点小买卖糊口。他似乎也知道我们的态度,再也没往家里写过信。

再后来,我和姐姐长大了,离开了那个三线小城,去了更大的城市读书、工作。我们渐渐明白,当年母亲的嫌弃、父亲的恐慌,并非仅仅因为于乐叔叔穷,而是因为他打破了我们家多年来赖以支撑的 “希望”——那个关于金钱、关于“出人头地” 的幻梦,被一篮五块钱三包的辣条,轻易地戳破了。

直到现在,每次在超市看到货架上琳琅满目的辣条,我总会想起那个在渡轮甲板上卖辣条的身影。那股廉价的、油辣的香味里,藏着一个普通家庭曾有过的期盼与虚荣,也藏着人情冷暖中最现实的一面——当金钱成为丈量亲情的标尺,再亲的血缘,也可能在贫富差距面前,变得薄如蝉翼。

而我的叔叔于乐,他或许从来都不是什么 “福星”,只是一个在生活里摸爬滚打、最终没能“衣锦还乡” 的普通人。只是我们曾把他当成了摆脱平庸的寄托,当寄托破灭时,剩下的只有难堪的回避和不愿承认的现实。这,大概就是生活最真实的样子吧。

知乎用户 萝魏紫 发表

大哥,原文是父亲被打动,不是母亲好吗。何况父亲是为了泡妞去的,就算当时在吃臭豆腐也要编个理由好吗…

知乎用户 反对历史虚无 发表

不是牡蛎优雅

是贵妇人坐在游船上吸撬开的牡蛎优雅

贵妇人坐在游船上吃猪下水他也优雅

要是大老爷们坐在渤海湾海边的烧烤摊吃烤生蚝 你看他优雅不优雅

知乎用户 DeanDa 发表

牡蛎不是牡蛎

是皇上锄地用的金锄头

是皇后解闷吃的大肉包子

是宫廷玉液酒配上群英荟萃

是地道八分熟的牛排配上海盐和现磨胡椒

是牛津腔的英式管家用银盘子端来的 WiFi 密码

非常

优雅

高贵

知乎用户 kiddo 发表

重点不是牡蛎。

从小在沿海地区生活,学到这篇课文的时候我们全班都嗤之以鼻且不能理解,牡蛎算什么?唾手可得的东西。尤其我小时候特别厌恶吃牡蛎,每次家里煮了我都不要吃。但是谁要是有一个新出的别人都没有的玩意,确实能在班上风光一阵子。

可见课本里早就教了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稀缺性可以塑造商品的价值。

而这个简单又经典的道理在身边屡见不鲜,且百试百灵。

比如限定、限时、永不返场、限量供应。

而这些具有稀缺性的商品又会和一些氛围感和正面标签挂钩,带给拥有者物有所值的感觉,其中包括未拥有者的羡慕、渴望和追求。

很多消费行为是氛围消费,就像 sam 在欲望都市里说的,当我拥有一个铂金包,我知道我已经飞黄腾达。

知乎用户 艹日月 发表

所谓的优雅高贵只是 “我” 一家的看法而已,但实际上 “我” 一家也不是大富大贵,还指望于勒提携呢,哪懂什么是真的优雅高贵?

知乎用户 善解人衣 发表

赶巧今天在读到过这句,我也是被这段描写打动了……

看这书有些年头了,不知道是父亲的还是爷爷的哈哈哈

知乎用户 Depp 发表

不推荐大家拿《我叔于》《项链》或者《基督山伯爵》这些十九世纪初作品去类比当时的清朝普通人生活,然后得出分配论问题,清朝问题很大,可用这种例子不只是欺负人的问题,用这种例子得结论是错误的,因为你的例子是错误的,得出来的结果往往也只能是错误的

首先,大家不要异化提得最多的吃牛肉的问题,在当时西方吃牛肉的难度,可能和我们这吃猪肉差不多。西欧纬度和蒙古差不多而且有大量草场和平原,此时一次工业革命早结束而二次工业革命也差不多了,光法国的自然资源就能养活四亿人,而当时的法国只有大概 3000w 人,养牛吃牛肉的难度和我们这里吃猪肉差不多,毕竟猪还得吃饲料泔水,而牛可以吃草。

看文中的生蚝和牛肉对比就知道,生蚝这种自然长在岸边不用养殖的东西,在法国一个三面环海的国家,理应比牛肉便宜才是(至少在武汉的美团小象超市,等重生蚝是比猪里脊便宜的),但是主角的两个姐姐花了好几天生活费却只能尝一次,不是吃而是尝,甚至没有带上最小的弟弟,而主角一家却能每天都吃牛肉汤,可见在当时法国,牛肉并没有生蚝贵,甚至大概远远便宜,只是一种普通的肉类,并不如国内那般昂贵。

诚然,和清朝比这些人的生活估计只有小地主往上才能赶上,可清代是并没有工业化的,大概一百年后的民国初步工业建设后,北京的车夫祥子想吃肉也是能晚上去吃两羊肉包子的,和巴黎小职员比,两者阶级应该差不多,甚至你口中的小职员阶级有可能还高一点。

而且这些作品里主要是美法国家的人,且往往是城市文职人员而非工人农民,美法这两玩意到现在生活都算最顶尖的那一批,**这两国家在西方都算是资源富足,早早拥有大量市场和殖民地,且早早转入工业化的国家,**把这两代表整个西方做比较,就像把新加坡的白领和伊拉克的农民做比较,得出东南亚倍强于中东的观点,东南亚可能确实比中东强,但这样比较是很欺负人的,结果并不错误,但也不是对的。

不妨看看隔壁的三国,德意英

比如德国人有 4w 种香肠,也就是说什么猪牛羊鸟能做成肠的肉和杂碎都有被做成肠的历史,而能吃上鲜肉的人往往不会去主动做香肠,事实上一战前的德国,普鲁士地主出生的容克贵族,宰相卑斯麦吃的新鲜蛋白质也就是一份黄油煎鸡蛋

诚然俾斯麦做为宰相,肯定不是只吃鸡蛋,吃饭自然有波罗的海的鲜鱼和奥地利小牛肉作伴,但是他一个地主出生,上学时能和英国皇室谈恋爱的普鲁士人,吃黄油煎蛋很可能是小时候留下来习惯。而且这道菜在他小时候估计也算好吃的,不然不会长大了还要天天吃。

如果黄油煎蛋才算德国普通人平常能吃上的一道好菜,那么可见德国普通人平常吃的本来也不怎么样。

意大利就更惨点,披萨一开始也就是一种起源于南意大利佛罗伦萨穷人吃的发酵奶大饼,我们现在吃的鸡肉,菠萝披萨都是经过现代化改良的,和最早的披萨弗如远甚。

而当时意大利人吃的披萨,估计也就是撒点香肠和奶制品,别说比美法了,德国人都比不了。德国人一个人吃的香肠,意大利人切成小碎块,放到饼上一家人一起吃,穷点的估计连香肠都没有。

居住环境就更弗如远甚了,看过《天堂电影院》,《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或者《教父》这些电影的人都会发现这些作品对一百年后二战前的意大利城镇描写惊人的一致:一旦没有强烈日照,就只是漆黑发青的砖瓦和盖的像毛胚房一样的街道,人们也是嘈杂混乱,贫穷和混乱似乎永远是意大利小镇的底色。

最重量级的是英国,做为君主立宪最锋利的剑,英国普通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拿不到什么好的食物,对于这些食物的烹饪技巧直到现在都很糟糕,很多人说英国人没有烹饪天赋,其实这是很错误的观点,英国对于土豆的烹饪可以说是如数家珍,现在餐馆里土豆的做法也基本都是学英国人的,几乎每一种英国国内有的土豆在英国都有属于它的独特做法,比如皇家泽西土豆,英国人要用骨头汤先煮四十分钟再用浓缩的汤汁和香葱碎煮勾芡二十分钟;再比如育空土豆,英国人把它先烤,再去皮过滤网搬黄油与糖做土豆泥,还有专做薯条的土豆和专烤黄油的土豆,不同种类的土豆有不同的做法,但几乎每一样都能在英国找到极佳的做法,这样的民族你说他没有烹饪天赋,我是不太相信的

但是英国人长期困扰于一个问题就是没有好的食材,工业时代的英国人均身高甚至相较农业时代下降了,BBC 拍过纪录片,直到一百年后,1920s 的一个普通英国伦敦打工的四口之家每周要吃掉大概 50 磅的食物,而其中约 49 磅是土豆或者面包这种碳水,一家人弄到兔子肉都不知道怎么做好吃,因为没有这种肉类的食用经验,父亲眼中的好饭则是北方的馅饼与白面包。整个国家的财富被掏空拿去造军舰到非洲殖民,造宫殿给贵族享乐,造货轮到亚洲倾销。

人惨成这种状况,对于国家利益也就无所谓了,所以十几年后当希特勒在欧洲野心勃勃的时候,英国人民对此无动于衷甚至主动求和,都是很好理解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曾惊讶。

知乎用户 一叶知秋 发表

巴黎街头一个酷似于勒的人在开生蚝。点了最便宜的产自诺曼底的一种蚝,16 欧六个。

吃起来像黄瓜,论味道不如黄瓜,但是口感很奇特。吃起来确实方便,含住蚝肉的一角,像接吻一样轻轻一吸,整块肉就到了嘴里,不用咀嚼可以顺着嗓子眼滑下去。如果把肉咬开,会有一种海水的盐卤味,些许苦涩。

随餐还吃了生的牛肉沙拉,这里叫靼坦牛肉,口感像果冻,味道像凉拌海蜇。不过比凉拌海蜇好吃。值得一提的是没拉肚子。还吃了一份炖羊肩,味道和高压锅炖的红烧羊肉一个味儿。另配三分之二高脚杯的赤霞珠葡萄酒,土豆泥一份,面包若干。

人均 30 欧,窥见了曾经想象中的资本主义国家中产阶级的一餐。

总体来看中规中矩,以欧洲的物价来看,物有所值。至于优雅高贵与否全看吃饭的人,而并非所吃的饭。不拿外国人举例子,就拿这顿饭我碰到的两桌同胞来说。

一桌附庸风雅,上来一道菜不让别人吃,先拍很多张照,再让对面的人帮她拍几张半身照。倘若她不满意还要重拍,等开始吃的时候,下面的冰融化的水都已经溢出盘子,牡蛎已经不新鲜了。这样的人实在算不得高雅。

还有一对小情侣,席间一唱一和,举手投足落落大方,甚是幸福。这时美景美食倒成了点缀。

以上均是亲眼所见,绝无虚构。

但那天最让我高兴的,是吃完饭后,与友人喝上一大瓶气泡葡萄酒。沿着塞纳河边,边散步边喝啤酒。大有 “酾酒临江,横槊赋诗” 之感。

估计在别人眼里我俩是结伴而行的 homeless。

故此,虽然我们也吃了生蚝,但与 “优雅高贵” 无缘。

知乎用户 王若枫 发表

咸亨酒店里站着喝酒的短衣帮,认为穿长衫的在隔壁雅间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喝,就是非常优雅高贵的了。

在电影《黄金大劫案》里,小偷儿子对乞丐父亲讲起上流社会,父亲问:“上流社会啥样?” 儿子答:“上流社会…… 天天疙瘩汤!” 父亲不屑地哼了一声道:“哼,吹吧,还天天儿疙瘩汤……”

在于连父母这种底层里面略微高一点的人来看,花钱在一艘拥挤的木船上出海逛一圈儿,吃个新鲜牡蛎,就已经是很高贵的享受了。再往上的档次他们没见过,毕竟那个年代没有电影电视也没有互联网,除了亲眼见,没人能了解到自己无法接触的事物。

知乎用户 鬼火​ 发表

因为人家不是单纯整了个生吃牡蛎,而且单论牡蛎这个东西以当时的捕捞技术就已经不便宜了。人家是在甲板上,在海风海景中,坐下来享受着,还穿着精致的衣服,用精致的法国手帕托着牡蛎(之前阿加莎 · 克里斯蒂吐槽过法国手帕又小又不耐用,洗几次就坏了,纯纯就一个好看功能,还贵),有于勒伺候着,还有两位绅士发挥风度一递一接,避免高贵的上流社会女士和于勒这种肮脏的下人有接触——这整个一套东西下来那可不优雅高贵。

你穿个几十块钱耐脏耐洗的牛仔裤蹲在海口南渡河小渔船上吃新鲜牡蛎,东西未必就比法国的差,但是未必能打动一心眼热富贵的人。

知乎用户 发光的汪汪汪汪酱 发表

我之前不太清楚牡蛎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后来查了一下百科。发现牡蛎,是个 “科”!

牡蛎科动物!其中包含: 生蚝,花蛤,这种贝类动物,我寻思,这玩意儿除了传说是 “男人的加油站”,吃这玩意儿有什么优雅的?夜市烧烤摊,点个生蚝 花甲 很难吗?😓

知乎用户 ZOGIN 发表

高不高贵我不知道,反正生吃牡蛎容易感染海洋弧菌

知乎用户 待雪草 发表

长得好看是前提,吃得慢 + 吃得少 + 价格贵只有辅助效果——没有后面几项可能也不妨事。

我的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撬开牡蛎,递给了两位先生,再由他们传给两位太太。他们的吃法也很文雅,一方精致的手帕托着蛎壳,把嘴稍稍向前伸着,免得弄脏了衣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喝了进去,蛎壳就扔在海里。

不信请参考《第一炉香》的 uncle:

这声音就很灵性 ( ̄▽ ̄)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 “脂粉香娃割膻啖腥”,女孩子们在芦雪广烤鹿肉,卫生条件堪忧(游历四方的宝琴都觉得脏),吃相更是豪放,但读者还是觉得雅兴;

《金瓶梅》里干饭,不乏炸螃蟹、衣梅、鲥鱼、酥油泡螺之类的精细食品,西门庆一般也就随便吃点,可读者很难联想到 “高贵”、“优雅”。

知乎用户 kev121 发表

因为确实又贵又好吃啊,上海餐厅一般卖的是法国牡蛎,个头大,汁水足,58-88 人民币一个。 美国餐厅卖的一般是产自北美的,3-4 美元,但是小不少。

说生蚝不好吃的那些位,应该有点开放式的思想:老外也不傻,那些美食存在都是有道理的。

知乎用户 鳄鱼汤泡饭 发表

对的,优雅的本质是高贵。

重点的是最后一个字:

这是核心。无论你吃啥,无论你吃相如何,要被评为优雅,必须:

知乎用户 王小贝 发表

我第一次吃生蚝是在德国。我记得清清楚楚: 一到秋天科隆市中心 kaufhof 食品部就有卖一套生蚝的。六个生蚝 一瓣切好的柠檬 一片摸了黄油的黑面包 一杯气泡酒,一共六块钱。现在早就没这价格了。现在不喝酒六个生蚝也得卖 12 欧。

也可能是因为我真心喜欢生蚝的味道吧,每年都会去饭馆吃。

杜塞尔多夫老城有一家法国海鲜餐馆里面有各种各样从法国来的生蚝。不光生蚝 还有其他海鲜都做得很好吃。晚上六点前还有各种 Crêpes ,做的跟在法国一样好吃: 当饭吃的那种咸口的。我经常去吃 以至于那个女服务员都认识我了。他家的 Austern 都是 Bretagne 来的,有不同的价格,最便宜的是 1.8 欧一个。我一般都是吃一个稍微贵点的,但是只吃半打 6 个,留着肚子再吃个其他海鲜。

有一天我突然疯狂的想吃生蚝,于是一路开车过去。没想到好事多磨路上净堵车了,到了饭馆女服务员一见我就笑着说,又来啦? 可是无奈我憋着紧急要去厕所,没有半秒钟时间跟她客气。我就大喊了一声: 一打最贵的 Austern 一杯气泡酒 一杯水。。。同时冲进了厕所。等我回来后小面包和黄油已经准备好了,女服务员给摆上了气泡酒和水。过了一会儿 12 个生蚝也上来了。

那天的生蚝简直美味极了。我还琢磨怎么这么好吃,莫不是因为先去了厕所释放了的原因? 结账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账单吓我一跳,96 欧元。我心说我没点香槟啊 怎么这么贵。一看明细才发现他家最贵的生蚝 6.8 欧一个,怪不得这么好吃呢,跟之前上不上厕所没啥关系哈。我不动声色的付了帐,装出我已经很习惯这种价格一样。。。

回家就给我妈打了个电话叙述了我这辈子吃的最贵的生蚝一事。我妈问我说好吃吗,我说简直好吃极了,虽然价格吓了我一跳。我妈说那就值了

从此我才知道生蚝的口味可以有这么大的区别。也许于勒叔叔就住在 Bretagne,开的就是那最好吃的生蚝吧。

话说德国这疫情没完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去那家吃生蚝,回忆我的叔叔于勒

更新一下:去年我自己去了 Bretagne 的生蚝海滩 终于圆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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