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街道网格员深夜入户查消防,遭拒后仍入内,谁给了网格员强制入户的权利?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我就在深圳,什么网格员,被我怼了几次,再不上门了。 不要和我谈 “网格员就是一份工作,难为人家干啥?” 既然选择这份工作,既然他都不顾及难为我,我凭什么给他留体面。 补充一下,避免杠精发癫: 正常、合理的工作诉求 …
不管是不是网格员,入户检查消防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扯淡。这次是消防,下次可以是食品安全,再下次就是卫生检查。怎么?把家庭住宅当饭店查?
2019 年,刚来深圳工作时,办完了落户手续,租住进了自如的合租房后,没多久,便有自称街道网格员的人加微信,要求进行房屋租赁信息登记。
我问网格员,持有深圳户籍需要登记吗?
网格员回我,不论哪的户籍,都要登记?
我说,那要求深圳户籍人员进行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格员说不要问依据,自己去查,让你给信息就老老实实给信息……
态度这么嚣张,我一下子就火了,直接说给不出依据,我就不给个人信息(“谁执法,谁普法” 早就是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最基本原则和要求了)。
结果,网格员更嚣张,问我你是不是不配合,不配合,就叫警察上门,把你拘走。
我说好啊,快点叫警察来,我倒要问问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拘我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说不出来法律依据,我从派出所出来第二天,我就去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的起诉状……
然后对方就怂了。
好奇之下,我自己检索了一番广东和深圳的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相关规定,并给他科普了一番,然后重申了一遍 “谁执法,谁普法” 的基本原则。
以上是我从法学院毕业后,在一线城市的第一次与网格员之间的 “法律交锋”,后来再没跟网格员打过交道,在那个“奇妙” 的特殊时期,我连疫苗都没打过。
所以呢,网格员这种基层治理下的产物,它既不是公务员,也没有编制,连行政执法证都没有,遇见他们,请大胆质疑。
如果去检索网格中心的章程文件,它是按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换言之,它不是行政机关。
这年头反诈宣传这么猛,凭什么给一个没有执法证件的人交出自己的个人信息?又凭什么给一个陌生人开门进屋?
至于什么叫公安,罚款拘留之类的,都是吓唬吓唬普通人罢了,但凡在体制内待过或者打过交道的话,就会知道,别说网格员了,就是正儿八经其他行政机关部门,想指使警察配合你工作,得有多难。
我就在深圳,什么网格员,被我怼了几次,再不上门了。
不要和我谈 “网格员就是一份工作,难为人家干啥?”
既然选择这份工作,既然他都不顾及难为我,我凭什么给他留体面。
补充一下,避免杠精发癫:
正常、合理的工作诉求我都会配合;态度端正,不拿腔拿调的我也会礼貌回复;
那种一上来吆五喝六、拿鸡毛当令剑、假传圣旨、连蒙带骗的我是绝不给好脸的。
包括但不限于:
1、让我下反诈 APP 的;
2、让我加派出所副所长微信的;
3、让我加其他乱七八糟微信的;
4、一周来三次敲门要我提供常驻人员名单的;
5、急速敲门,不懂敲三下,间隔 2 秒,再重复敲门的,一顿敲门像擂战鼓的;
。。。
这件事情除了涉及侵犯隐私、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住宅不被侵犯的权利之外,还存在一个长期被忽视、但极其敏感的边界:公共治理与私人生活之间,到底应当有什么样的界限。
当地街道的回应,也只停留在 “工作方法确实有问题,但基层工作还是请大家理解包涵” 这种层面。
网格员的问题,本质上和城管是一样的,就是他们都没有执法权,实际上却在 “执法”。网格员还多了一层身份: 属于基层政策传达和执行体系的一部分。
但网格员实际上又属于一个政府聘用的工种,是普通的打工人。那么他们面临工作界限上的模糊地带,就是必然。
这就是为什么网格员无处不在却又面目模糊。社区里经常转悠、有时候会上门、会接到他们电话、微信群里也加过好友——他们似乎无处不在,却又身份不确定。
说白了,网格员既不像警察,也不同于物业;说他们是 “政府工作人员”,却又没有明确的权力范畴。
正是这种模糊性,让问题在日常运行中不断被掩盖,直到一次次的冲突,把所有隐忧同时推到舆论面前。
网格员出现,本来是为了城市治理越来越强调 “精细化”。越是在人口流动大的城市——比如深圳,网格员越有存在感。
上门、入户、摸排、走访,这些工作内容看表面是一种社会关照,充满善意: 为了安全和预防风险、为了服务居民和解决问题。
但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有抱怨: 深夜的敲门声、未经同意的进入、被拍摄的私人空间。
网上这种吐槽非常多,但大家也很困惑——我到底有没有拒绝的权利?
其实网格员自己都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不被你拒绝的可能。因为在这个岗位的设计中,就没有说清楚,也没有法律支持。
网格员不是个例。很多基层工作,都被默认拥有一种 “善意免责权”。只要目的被认定为正当,过程似乎就可以被适度忽略。这次深圳的事件,当地街道解释是为了宣传防火。
防火重要吗?当然重要。安全宣传必要吗?毫无疑问。但正当目的,并不会自动生成合法手段。公共事务中最危险的逻辑,恰恰是 “我这是为你好”。
所以对一些矛盾的解释,也往往停留在 “请大家理解我们的工作”,问题是,这么一句话根本解决不了背后的权力边界困局。
现代法治社会对 “住宅” 的保护之所以极为严格,因为住宅代表着一个人最低限度的自主空间,是“最后的城堡”。所以我国宪法也对公民住宅权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旦住宅这个屏障可以被随意突破,那么任何人都可能在 “工作需要” 的名义下,被迫让渡私人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对陌生人进屋充满本能的警惕——包括权力机构的进屋。你必须获得司法支持,才有这个权力。
但这类问题,往往被轻描淡写为 “沟通方式不当” 或者“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这样的回应其实是在回避问题的核心:当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在被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然进入住宅,这已经不是技巧问题,而是边界问题;不是态度问题,而是权力问题。
最终,是一个法律问题——到底有没有违法?该不该被惩处?
其实还有更深层的一个矛盾在于,网格化治理本身是一套高度依赖执行者判断的体系。它强调的是覆盖、及时、“不能遗漏”,这些也对工作人员造成很大的压力。
但对 “不能越界” 的规定,却异常含糊。
在绩效、考核、任务压力之下,一线人员很容易形成一种潜规则意识:不进去就算没完成,不拍照就算没落实。久而久之,“是否被允许” 让位于 “是否被要求”。
很多人说网格员也不容易,是的,他们是不容易,但依然不构成可以侵犯公民住宅的理由。这个问题需要网格员管理机构的解释,而不是由基层工作者自己来承担。
如果只笼统地规定可以 “采集信息” 或者“入户宣传”,但没有清晰划定哪些情形必须征得同意、哪些行为构成越权、拒绝之后应当如何记录和免责,那么基层只能在灰色地带自行摸索。
而灰色地带,恰恰是冲突最容易发生的地方。
现实中,很多居民其实并不是不愿意配合公共事务,他们反感的是被默认 “必须配合”。
当拒绝本身不被尊重,当不同意被视为 “不理解工作”,信任就会迅速瓦解。社区治理原本追求的是熟人社会的温度,结果却演变成彼此防备的博弈,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败。
社区治理应不应该有?应该。在发达国家,社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工作。但他们的社工有着非常详细而明确的司法解释与界定,工作内容也是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的。
如果说执法者尚且需要严格授权、明确程序,那么不具备执法权的服务岗位,更不应游走在 “半执法” 的状态中。否则,责任会被不断向下转移:出了问题,说是个人行为;没出问题,就当作默认惯例。
这样的逻辑,对居民不公平,对工作人员同样不公平,也是对法律威信的伤害。
面对冲突矛盾,真正有效的解决路径,不应当是呼吁 “请大家多一点理解”,而在于把规则说清楚: 哪些情形可以上门?是否必须提前预约?拒绝之后如何备案?是否可以拍照?信息保存多久?谁来监督?这些都不该依赖经验,而应当写进明确、可执行的规范之中。
当边界被法律清晰划定,基层反而更容易开展工作。因为 “不能做” 的部分被剥离,“必须做”的责任也就更加正当。
居民知道了自己有哪些权利,工作人员也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冲突自然会减少。
很多社会摩擦,并不是恶意的对立,而是规则的缺席。当规则不清不楚的时候,善意就可能变成冒犯,服务也会变成一种干扰,社会治理就可能逐步滑向越界。
深圳这起事件的真正意义,不在于追究某一次具体行为,而在于一种提醒: 再宏大的公共目标,也必须以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为前提。法律不是效率的障碍,而是信任的基础。只有当每一个 “为了你好” 都被限定在合法边界之内,城市治理才能真正走向成熟。
依法而治,不应当是一句口号,而是一条需要不断补细、补实的现实路径。
我擦,这事太具有现实意义了。抛开网格员这种极具特色的权力毛细血管管理方式不谈。只从最表层的人的角度最肤浅的揣度一下:
大领导: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中领导:保一方平安,别出事,对下要检查检查,各级都不能懒政。
小领导:确保乌纱帽,检查时不能被通报问责,人命关天,更不能死人,死人就完蛋了。
网格员:傻 AC 领导,上边动动嘴下边跑断腿。
居民:傻 AC 网格员,你违法了你知道吗?你私闯民宅了你知道吗?放美国能一枪崩了你。
越是非正式的,路子越野。
前年,小区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警察挨门询问。到我家时,我看天攒冷的,让两个民警进屋说。无论我怎么让,俩警察坚持站门外完成了问话。
小狐为知友们带来独家深度报道~
文丨布丁
深夜入户检查,网格员这么 “卷” 了?
据南方都市报,家住深圳光明区马田街道的一位居民,近日在深圳论坛留言称,网格员在晚上 11 点多敲门称要检查消防安全,“因为第二天孩子还要上学,怕把孩子吵醒,开门后明确拒绝了”。但网格员仍进入了房间,并在卧室、卫生间等区域拍照记录。该网友认为网格员此举不仅扰民,也涉嫌侵犯隐私。
马田街道办事处对此回应称,因秋冬季节火灾易发多发,街道为此组织网格员集中开展 “敲门入户” 行动,宣传家庭用电安全知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网友的投诉,街道已加强对网格员的入户指导和业务培训,要求网格员在入户过程中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居民意见。
在社交平台上,反映网格员深夜敲门、入户检查被打扰的网友,不在少数。从街道的回应看,网格员的越界之举,似乎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只是方式方法不够柔和,以后 “加强培训” 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 9 月,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和此次被提及的光明区马田街道,先后被居民留言反映 “网格员频繁上门、电话联系并要求添加微信”,给日常生活造成困扰。当时,街道办事处同样给出“加强培训”“感谢理解” 之类的回应。

时隔几月,又出现类似的投诉,让人怀疑,网格员的扰民,不是 “加强培训” 就能解决。
都知道网格员工作繁忙。此前,网格员主要负责动态采集网格内的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现在,这一群体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巡查、核实、上报、处置市政工程(公用)涉事、市容环境、社会管理事务等方面的问题,可以说是事无巨细。这就让人不解,这些网格员白天应该也没闲着,也没几个人喜欢加班,他们为什么要顶着被投诉的风险、深夜入户检查呢?
有人说,可能是街道对网格员的考核方式所致。有的街道把网格员当成 “六边形战士”,要求他们按时按点完成任务。像检查消防安全这种,很多家庭白天没人,网格员只能晚上去拜访,一家家走下来,总有家庭轮到最后,可不就得十一二点了。
全国层面,目前没有针对网格员的统一考核办法。怎么考核,很多时候取决于街道等基层机构。如果考核办法机械死板,把入户频次、拍照留痕作为考核指标,甚至规定每天必须完成多少户,完不成就扣钱,治理行为便容易滑向侵扰。毕竟,比起居民被打扰,网格员们更在意工资能不能足额。如果是这种情况,进行再多的培训也是白搭。

资料图片 图文无关
也有人怀疑,不管是去年网格员频繁要求居民加微信,还是现在被曝的深夜入户调查,背后可能得到了街道的默许。或许,在有的管理者看来,重要的是效率,居民的感受可以放在一边;被投诉了,事闹大了,出来道个歉,说几句套路话就行了。这当然只是一种猜测,但如果接二连三闹出类似的事情,街道把锅甩到网格员的个人素质上,就行不通了。问题的核心,不再是怎么培训,而是基层治理到底以何为重。
网格员大都不是专业消防人员,半夜上门检查消防安全,在外人看来,不过是扰民和形式主义。家庭内部的消防安全隐患,比如线路老化、燃气外漏,往往比较隐蔽,一个非专业人员随便看两眼,拍个照片上传,除了证明 “我来过”,还有什么用?要居民注意消防安全,社区定期举办宣传讲座、组织消防演练,在群里发布消防注意事项,比这种挨家挨户的查,管用得多。
早在 2022 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一份通知中就提到,要 “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如果精细化治理,更多体现在“数据表格” 和“拍照留痕”里,网格员越努力,结果就越荒唐。
社区治理不应该是 “自上而下” 的管控,而是居民共建共治共享。如果个人权利得不到尊重,后者就无从谈起。几次三番出现扰民事件,该培训的人或许不是网格员,而是那些把数据当政绩、对社区治理抱持 “管控思维” 的人。
来源:搜狐《狐度》
网格员的合同甲方是第三方公司,但是是为街道办工作,平时接街道办的命令。
这种入户是网格员经常去做的事情,尤其是香港大火之后,各地各机构入户的频率都增加了,因为要排查火灾隐患,顺便摸排一下居民信息,借这个机会,掌握一下这里住的都是什么人。
能不能随便入户,这本身就是灰色地带,执行者是编外人员,命令发布者是基层。这就非常灵活了,首先不可能明文规定 xx 人员就可以随便进屋检查这个那个并拍照,但是街道办发了指令,网格员不能不听,网格员自己不可能没事闲的入户去。一旦居民有了不满,那就可以拉出网格员挡口水,假装发公告整顿网格员,其实背后什么都不做,一点实质处罚都没有。等事情过后了,一切照旧。网格员和街道办其实就是共生关系,你替我干脏活挨骂,我给你发工资,并假装表演处罚你,实际还是保护你。这就是体制内的生态,看看北京昌平某姐,其实没受什么影响,你替我挡骂了,我保护你。
这事大概逻辑就是,入户率要作为考核依据,但是不会给你合法的令牌,出事了,你替我扛下来。
只能说深圳太嫩了,不论居民还是街道办,处理问题手段太僵化。我们这里老百姓可以不开门的,可以紧锁门,在屋里骂大街。网格员、社工、各类民生服务人员一旦面对不开门的住户,根本不较劲,直接回复街道办对方不开门,街道办视问题严重程度处理,问题不严重的,就不管了,爱开不开,编个数据交给区里完事。如果问题严重,必须开门处理,那就必要的时候叫上茶艺师,或者有处罚措施,比如燃气安全类的入户,实在不开门,那就停气。如果一个区域不配合的比较多,那就开展 “xx 区域 xx 入户行动攻坚战” 之类的动员会,领导们在会上慷慨陈词,什么要刺刀见红了,要拳拳到肉了,不知道的以为要导弹洗地呢,其实就是安排各路人员进家门。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网格员夜里 11 点多敲门,住户明确拒绝,人家还是自顾自走了进去拍了一些照片,排查家庭安全用电情况……
媒体披露之后,街道办回应对此事表示负责。
近期,街道办组织了网格员开展敲门入户行动。
入户初衷是好的,排除消防隐患是必要的。后续将规范要求、注意方式……
读到这个新闻的人,大概有两种反应。
第一种反应,是正常人的反应——深更半夜,敲门入户,先不说什么法律精神、程序正义,单说这个夜里十一二点敲门且强行入户,脾气不好的人直接拿擀面杖给丫打出来也一点毛病都没有,谁给你的这种威权半夜闯到别人家里面去的?咱们社会的老百姓真的是太善良了太老实了太有软肋了有没有?
第二种反应,是基层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反应——你没做过基层工作不知道这里面的苦楚,网格员也不愿意半夜三更干这种事,他们也是被逼的,时间紧任务重,只能苦一苦老百姓……
也就是说,网格员心知肚明自己的这种行为是千夫所指的行为,但迫于某种压力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干——干不过上面,只能干老百姓啦。
对于此类事件,我们并不陌生,而是时有发生,尤其是前几年基层工作在经历了短期的爆发式增长引发了足以动摇社会根基的种种矛盾之后,此类事件已经成为一种深深的伤疤,大家不愿意提,也不让提,但不提不等于它消失不见了,它留在了历史的柱子上,希望全社会能够因此而铭记历史,可现实情况却是,类似的事件依旧时不时地见诸报端。
这是为啥呢?
是因为我们是一个善于遗忘的社会吗?
可能有这样的原因。
但更深层的原因,恐怕还是利益驱动——如果某件事,所有人都知道吃力不讨好,都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却还是有人三番两次地去做,除了背后有利可图,我想不出还有什么魔力能驱动他们如此 “舍生取义”……
这里的 “利益”,倒不单单是金钱利益,更是一种体制性的、系统性的治理利益,也就是网格员的 “苦楚”——上面逼得紧,俺也没办法。
这个 “上面”,就是这样的一种体制性、系统性的治理利益发起点。
从逻辑上来讲——加强社会基层治理,排查家庭用电安全隐患,是一种正当的不能再正当的集体利益出发点,通过这样的方式能不能杜绝家庭用电安全暂且不提,但至少在 “政治资本” 上,能够为其赢得足斤足两的正义秤砣,你看,我们花了多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将用电安全的真实情况牢牢掌握在了手里。
但这样的逻辑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程序。
在一个法治相对而言比较完善的地方,正确的东西必须全程正确,出发点正确、程序正确、结果正确。
而在深圳的这起事件中,只能看到出发点正确,为了这个正确的出发点,程序可以不要、结果也可以不要(老百姓的结果就是深受其绕,并且正当合法权利受到了无情侵扰)。
一件事,如果对于当事人毫无好处,只有一种屈辱感,那这件事有什么脸面声称自己是正义的?
更让人不理解的是,这种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地方可能都相对让人哭笑不得,说出一句 “唉,哪儿不一样啊”,可它发生在深圳,就让人很不理解。
在我的认知里,深圳是中国现代社会治理之光,这里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追求现代性的中国人,深圳的管理者也是当下治理者群体中最有现代视野、最讲法治精神、最会服务人民的一群人,深圳取得的历史成就绝不仅仅是因为它地理位置好、它政策倾斜多……
如果深圳都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不知道我们的现代性还能去哪里寻找。
几千年了,还在围绕着 “人权” 问题纠缠。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悲哀。
就一句话:法治社会,没有特权,谁违法,谁就要付出代价。
不用纠结谁给他的权利,违法直接处理违法事实。他想供出来谁,那是他自己的问题。
谁给了网格员强制入户的权利?
这还用问吗?
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很滑稽吗?
网格员强行入户的合法程度比川普抓牢杜都低。
反正初来深圳时网格员会更强化你的深圳牛马的感觉,无尊重可言,他们横冲直撞而入,把自己当个掌权者的,还想要你敬畏她。
看了半点都没有说到点子上。
网格员要负责的东西很多,包括不限于,消防、流口、安监、食品安全、吸毒人员管控等。
总之,本应该是驻村干部的事情,全部变成了网格员的事情。
搞笑的是,街道办事处搞去责任化,他们只负责下放任务,不负责执行。
出了事全部都是网格员背锅。
偏偏网格员都是临时工。
以前网格员还分消防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公安),现在是什么都管。
这群人还负责人口统计,地方企业财政收入表报之类的..
说实话,基层提供的消息有一半是真的,那就是网格员认真的在工作。
…
有个网友说网格员有编制。
地确,网格长都是驻村干部,要吗就是村委会委员、村书记接任,普通村干部也是网格员。
但是,你猜他们干事不?
一看就是当过大白的。霸气
马田街道是吧。
我可能有点发言权,我曾经住过那片。那边都是城中村居多,有些自建房的一楼铺位闲置太久租不出去,房东会将其改造成住所租给租客,根据法规,一楼默认都是商业用途,不允许住人。
因为二楼往上都需要门禁才能进,这个被强制入户的家庭大概率是住一楼,可能本身就违规了。
是网格员,算是编外的编外。
我国的最低级行政单位是街道,对应的是乡镇的镇级别。
而社区工作人员就属于街道的编外人员,没有编制的合同工,所以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很低。
而网格员则属于特定小区的传达员,通常是编外人员管理的编外临时工,属于义工岗位。
有人把网格员比喻成保长,那是错误的。
保长相当于社区主任的级别,属于合同工,而不是临时工。
消防部门查消防我懂,这网格员是什么部门的?
鉴于肯定有人说 没犯罪怕什么检查
我可以告诉你,我冒充过网格员
街道让的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国补嘛,有一项是 老年人家装改造,各个街道有指标,各个城市也有
一开始,标准很高。结果钱发不出去,后面最高是补 80%,就 上面压力给的很大,补贴款 必须花掉
然后呢
我凑巧就是有家装的业务,随便改改就能做适老化家装改造,就报名去了
一开始去街道发传单啥的,被物业赶出来… 然后去街道摆摊,效果很差
想放弃了
当时和街道的 沟通了一下想法
街道的人 直接掏出一叠马甲,说:你们就穿这个,我把这一片老人的地址给你们,你们挨家挨户上门说网格员上门做调查,然后给他们宣讲
所以,我就成网格员了
您别说,嘿,绝大部分老人 都开门了,让我进去
看来还是反诈骗 app 没下够
所以,你开门,你见到的 不一定是网格员,还可能是啥路边公司的推销的
顺带一提
去年适老化改造商家入驻,真的不难
有点施工能力的,有点相关产品经销能力的
当然,我还是最佩服贵州
苹果手表 是适老化产品,享受 30% 的补贴
真牛逼
是谁授予的网格员强制入户的法律权力?
需要宣传家庭用电安全知识可以选择在公共场合,需要消除家庭内安全隐患,可以告知居民先自己排除,确定业主拒不执行的,那也应该是执法机关上门执法。
换做是我~
好好说话也许我也会同意让对方进门配合一下,半夜惊扰?那不仅不可能开门、还会立刻 110 报警。
事后,我还会产生后续行为,确定让这个网格员付出代价承担后果。
反正我家大门内外、都有对着房门的实时监控在时刻交叉拍摄着,即便是断电断网也可以继续拍摄。
……………..
三年的疫情时我就有遇到过一次。
随便来了一个人就说自己是啥啥啥部门的,要进门让我拿出身份证原件登记,那怎么可能呀。
我立马就投诉了,对方没进门就灰溜溜的走了,当然,我也明确提示他,在他的前后左右都有监控在对着拍摄(即便是一个标点符号也要承担法律后果)。
事后了解到此人确实是真的,但肯定程序不合法,后来重新安排了几位带好胸牌的、由居委会陪着的工作人员上门登记,这次在我确定身份后倒是欢迎让他们进门的,但他们坚持就站在门外完成了登记。
把他们当要饭的就行了。
上次来个说社区要选新的班子,说这个谁是党员那个谁是热心公益的,我直接说我不认识,干嘛要选?她居然说她们认识,你直接勾一下就行了!哦豁,这下我可来劲了,立马拿起手机录音对她说:你刚刚的话再说一遍呢,你这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了你知道不知道(我猜她肯定不知道,我也是吓唬吓唬他们)!
之后她就不敢正面回答,开始东拉西扯的,什么工作不容易,什么她一年也来我们单元两次什么的,好了,这下又被我抓住漏洞,我说你一年才来两次也好意思说和我们熟络?你一个网格 1000 个人,一年都不只和我打两次招呼吧?
最后我说我没签字,我都录影了,要是你们冒充我签字后果自负!直接把她们赶走。
其实是事后追责赋予他的职权。
这里的事后追责不是单纯指来自他上级主管部门的追责,而是指群众(含网友)和受难群众对职能部门的追责和舆论压力。
因为发生事故(尤其是超大的、舆情很严重的事故)之后,往往追责的就是有没有日常做消防检查和宣教,有没有布设消防措施,哪怕是都有那也要追主管安全的主官的责任。
比如深圳上次煤气 boom,物业、燃气公司是否有权进入长期不在、联系不上的业主家里检查,是否有权要求厨房封闭呢?出事之前是没有的,出事之后有的。
简单来说,没出事的时候说网格员没有权限检查,但是出事之后政府要负责买单、安置、赔钱、拉人下马等等的情况,都赋予了网格员相应的职权。
同样的场景适用于安检、反诈、消杀蚊子、倒积水、清理阳台垃圾之类的,街道办居委会不想干,但是还是要捏着鼻子干的事情。
权利义务相统一真的是贯穿我们的政治生活呢~
1.《宪法》第三十九条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3.《行政强制法》第二条与第四十三条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5.《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网格员的权限范围是所属街道里什么都可管可查并上报。包罗万象,消防、安全、计生、黄赌毒、人口调查等。这些权利当然不是人民群众给的。
这个治理方法不行,建议参照发达国家的优秀治理经验,改成定期申报制度的,如果没按规定做直接罚款,到时候换个对象急就行了。
我观察的这些年在网上的各种涉及政府的示例,发现都很统一的,谁最后着急,谁操作就会变形,和身份无关,政府要是慢悠悠的做事,那老百姓就急,老百姓要是慢悠悠的做事,那上门必须完成工作的执行人员就急,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相互不体谅就全是事,最典型的就是新农合医保了,一到最后,急得都是办事的工作人员,他们想催么,实际上多数都是不想的,不交的最后生病用不上了看笑话还来不及,但是这个就是政府替他们急,然后催着他们干,结果被催的人是越催越不想交,最后还成仇了,没事就知乎提问 “是不是有人想害我”。
记得前些年用日本有素质宣传的一环,就是这个垃圾管理,说是日本人素质高,要分类,要定期扔,深入了解下之后,就是如果不按规定扔,逮住了要罚钱。
这件事如果反过来说一下的话,就是本身上门案例检查消防问题的话,对政府基层人员本身就是吃力不讨好的活,但同时也是一个必须要做的活,换个角度来想的话,没人会想晚上十一点还要上门去别人家检查这个检查那个的,十一点了居民想睡觉,网格员不想睡觉么?所以要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是谁硬让网格员做检查的?为什么检查要搞到这么晚?是因为领导的不合理要求,还是白天没人只能等到晚上来检查?
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就简单了,所以应对措施也简单,改成申请制度的,就是让居民自己去申请,去预约,保证白天上门的时候有人能开门就行了,而且这样申请制度的也算是留档了,证明确实检查了,给足了申请的时间,也能提高效率,省的知道人白天不在家的时候也要砰砰砰的敲几分钟的门,最后留个处罚就行了,没按期完成年度消防检查的罚钱。
因为没办法,你以为网格员想深夜入户查消防?白天家里没人只能晚上查,你以为他想进去没办法脑袋有病的领导一句话下面干活的就要跑断腿
基层做事很难,他们也是没办法。
着火了只要不找,没人管你,烧光了最好,这样你们满意吗?
最后还不是怨天怨地怨社区,能赖上一定会赖上的。
这都是被逼的。
之前嘲讽人家国外,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这下轮到自己了,网格员真进一下,你又不高兴。
不开门完事了,哪有什么权利。
疫情期间让我打疫苗,我说就不打,问我 “出了事谁负责”,我说 “反正你不会负责,我打了疫苗出事你要负责我就打”。
就没有然后了。
以前疫情 3 年,他当过大白吧
再怎么也比美帝 ICE 半夜上车把美国人从自家车里抓走强制隔离审查强!
美国人要是不开车门 ICE 就踹门,车踹坏了不管老人小孩都集中到一辆密不透风的大巴上,丝毫不顾美国人安危半夜走美国高速公路运至非法移民隔离中心!
听说有的美国人让折腾一周放回去,发现车里的东西让动过,还能是谁?ICE 干的呗。
美国人敢怒不敢言水深火热,让 ICE 欺负成这样,真不知道她们手里拿的是家伙事还是烧火棍。
压根不是扰民的问题,而是违法的问题。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简单的以扰民来结案,那就太便宜这帮人了。
因为实在太便宜了,所以以后这种事儿,还会发生。
深圳联防队查暂住证抓人才过去几年啊,都忘了?
你以为你在深圳可以有啥权利,别闹了。
好奇网格员是什么东西 做什么的?
如果没有能力,制定出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建议相关领导就不要一拍脑袋瓜子,就给下面发任务、要结果!
你们是位置稳了,但对社会运行的破坏却是隐形的,后患无穷的。
现在公信力都什么样了,还这么不讲究方式方法的蛮干呢?
城中村呗,违规租房呗!
说实话 这种地方,确实人多人杂,且比较杂乱无章,违规用电啊,电动车入户啊,杂物堆积占道啊,等等,隐患多多,对基层管理者来说,压力巨大。一旦出现火灾等意外,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绝对比正规小区严重。
但是网格员做法也是非常不合理,已经严重侵权和扰民了,这也是基础街道管理人员的责任。
另外,是网格员一周内只去了你家三次,还是整个片区都去了三次?如果整个片区的话,那就是管理有问题,如果是仅限你家的话,可能你家问题比较大。
如果只去你家三次,是不是有什么地方让整改,三次都没改呢?网格员到底说了什么?
直接揍一顿就好了。扯东扯西的
社区网格员压根就没有强制入户的执法权。所以碰到这种蠢人,最佳处置方案就是先大喝一声 “滚出去!” 丫要是耳聋就直接抄板凳。擅闯民宅,那不是找打吗?
权利?不好意思,权利可不敢随随便便侵犯权利,能侵犯权利的叫权力。
模糊与较真,这是两种治理模式。
大家天生喜欢较真的模式,但天道其实是模糊的模式。
“谁给了 xx 权力”,这个就是较真的模式,法学家和学舌法学家的人常常这样想,我们也这样想,我们的先辈(革命的和被革命的)也都这样想,但这些看似很有道理的道理 “是给人看的,拿来办事百无一用”。
所有较真的模式在实操中都会模糊化,进而出现了
较真导数派~在规则上加一层保证规则彻底执行的规则,后果就是繁复的文件把整个系统拖入低效和过度复杂,然后只能被极少数释经人把握住话语权进而让整个体系走偏。
虚伪较真派~就是定了一个规则,但其实完全不执行,一切都是不确定的。后果就是没了规则的束缚,奔放的系统很快就走向崩溃,整个社会处于互害的状态。
调和派~大部分体系都会走到这个地步,太较真不行,太模糊也不行,两者之间求个中庸。但实际上各个文明对待调和的态度也不一样。
有偏向较真的,建立起高度复杂的体系,那需要模糊的地方怎么办?靠实力拿到尽可能高的释经权。
有偏向模糊的,靠实力硬解决冲突,带来庞大的怨恨。
还有一种需要探索的,就是科学地制订较真与模糊的边界的层次。做到这一点很难,使用既要又要来制约基层的执行,需要基层有很强的判断力,能够 case by case 地处理。
这表明未来可能要经历很多曲折探索,无法一步完成转型,因为大量基层网格员可以全国范围内异地派遣
基层工作者的一些经验,当你觉得某项政策和要求很不合理,又不得不去执行的话。最好的搅黄的方法就是加倍去执行它,执行到所有人都觉得荒缪甚至离谱引起争议的程度。上面可能就把这个政策叫停了。。
看到这个标题,我第一反应就是这样。因为我不相信一个网格员自己愿意大晚上去敲别人家的门去讨骂
一周三次,还是半夜 11 点… 这个事儿大概率是网格员第一次上门的时候住户非常不配合甚至呵斥网格员了,然后网格员记仇了,后面两次都是网格员在利用制度漏洞在刻意报复住户呢。
人不是机器人,都有七情六欲,性格也各不相同,个别爱记仇的人钻空子搞点坏水,故意来点小报复是常有的事儿,用东北话说叫蔫坏蔫坏的,我就被一个同事用类似的手段报复过的,都是钻制度漏洞,让我还无话可说。
领导当然有锅,但再蠢的领导都不会安排这么工作的,不要觉得半夜 11 点就不是报复了,人做坏事的时候其实开心着呢,精神着呢。
要不是街道逼着网格员完成硬性指标,网格员至于 11 点去敲住户门吗,出了问题意识不到自己错误还要加强网格员管理,真 TM 牛逼!
得到多少就要付出多少,你要国家啥都管你就要让步权力,这就是大政府;你要国家这也别管那也别管,那天灾人祸啥事你自己认倒霉就行,这就是西方的小政府。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玩意肯定是少数服从多数,如果大多数人需要的是大政府,你不支持受不了你就憋着,如果大部分人需要的是小政府,你不支持受不了你也憋着。根据我多年分管消防安全的经验,这件事有几个点:1、香港大火那件事弄的 2、这地方属于城中村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容易群死群伤事故的高风险区域 3 一贯不自觉区域 4 岁末年初属于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高风险时间。说句不好听的话,大型火灾或者说大型事故哪次不是政府兜底?指望惹事的赔他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更别说有些自己都死了个屁的了,有多少人真能接受家里因为火灾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或者有人员销户一毛钱拿不到赔偿自认倒霉的?我不接受,所以我是支持大政府自愿让步一部分权力的。什么时候中国人能做到出事了不哭不闹自认倒霉,我就支持小政府了。各位法盲们普法时刻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人家检查正查,你配合,是义务
这么卖力的查消防,想必火灾的时候消防栓里一定有水吧
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
中国传统讲究一个中庸,不是指和稀泥,而是凡事把握一个度。
但想要凡事把握一个度这是最难的,毕竟享受到好处的时候,有多少人能同时去担心潜在的危害呢?几千年来也没有哪个统治者能把握的好。
我怕若干年后,成也集体主义,败也集体主义。
这么容易忘?
给你看个以前的新闻:
https://view.inews.qq.com/k/20220511A01YM800?web_channel=wap&no-redirect=1
我在上海上班的时候,尤其是升职之后。到家都是 9 点半。这都是正常状态。
同小区的其他人大差不差。
如果网格员真每户必查,估计也会有十一点敲门的时候。
宪法里写的很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所以,网格员强制入户的权利应该是人民给的。
我猜这个网格员的领导大概率岁数不小了。
我本人也碰到过一些这样的领导,有的现在五十多了,有的干脆已经退休了。这些领导的共同点就是基本学历不高(你说什么本科,研究生?那些不是函授就是党校),权力意识有问题,法治观念薄弱。
好几次接到指令处理某某情况,我一听就不靠谱,你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种情况我第一和业务领导商量,这事没有法律依据,没事最好,有事就是违规起步。这种时候如果业务领导扛的住最好,无事发生。
如果业务领导也扛不住,那没办法,现场得去,和当事人商量一下,当事人好说话还行。不好说话那就拍张照片撤退。
你说领导不满意?不满意就不满意,我能力不足,最好你别让你出外勤。你要真的强行把事干了,那锅尼是不是也得背?严重了牢是不是也得蹲?

还是那句话,领导可以没有法律意识,你得有,领导可以是 SB,你不能是 SB。
回到这个问题,网格员几点入户都没有法律依据,你问问正经公安,在没有手册的情况下,能不能随便往别人家里硬闯?
记住,即使是警察,进入私人住宅也需要具备一下条件:第一,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第二,在执行逮捕、拘留任务时,若遇紧急情况,警察可凭警察证件进入住宅,但事后应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场所(住宅),警察在出示搜查证或检查证明文件后,可进入住宅进行搜查。
换句话说,这个网格员运气好,不然的话住户正当防卫,对网格员进行控制并报警,那事就真闹大了。
你觉得你不听领导命令,可能职位不保。问题是事闹大了你位子就保得住?你一辈子都毁了好吗?
看看有没有傻福说 “你没问题为什么怕入户查”
有阵子我比较忙,每天晚上 9 10 点才到家,周末也不例外。
然后那阵子燃气公司安全检查,上门总没人,最后和我约了晚上 11 点过来,整的我怪不好意思的,感觉耽误大哥下班了。
遭拒后仍入内? 这家没男人了吗?
去年某天晚上,家里人都准备睡觉了,有人咣咣砸门,卧槽尼玛,厨房的剔骨刀一拿,直接门打开,外面站着两个人,看我拿着刀冲出来,都吓得往后退了几步。 问他们干吗?说是街道登记暂住人口。 我登记尼玛个笔,我说这是我买的房子,还有事吗? 说没事了,走了。。。
所以,不说了,唉。。。
治安维持会。
其实我挺好奇,是怎么拒绝的?以我的经验,只要是我拒绝的,还真没人能进得来。包括:街道办、燃气公司、保安、警察,甚至是在疫情期间也是,我不让他们进他就只能站在门口!我让他换鞋套,他就得怪怪换鞋套。这么多年进家里最多次数的是燃气公司人员,每隔几个月手里拿个表直奔厨房煤气管道,测完就走。
至于网格员接触过两个,一个是关内家里的,一个是关外公司的。关内的基本就打过几次电话,疫情期间询问跨省旅行和老家来人报备的事儿,见是没见过的;关外的加过微信,头像是穿身像制服的衣服,也无外乎就是疫情期间那点旅行报备的事儿。至于网格员在主人明确拒绝情况下敢硬闯进家里,我感觉有他们没那么大本事。
就是欺负人。
在咱们这,有些时候你得看上去就像个泼妇流氓,才能过上文明礼貌的生活……
还好查消防,这要大半年前查登革热,高低的抓起来抽几管血。
网格员是喜欢深夜工作吗?
不是。
那为什么深夜到访?
因为打工人只有深夜在家。
换位思考一下,就能发现深夜入户查消防这件事,并不是不能理解,也不存在什么网格员就是喜欢折腾人,你不喜欢晚上被打扰,人家更不喜欢晚上工作,网格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属于社区的社会工作者,相当于 “村官”,人家既没有高薪,更不会有加班工资。
至于有没有权利的问题,事实上,深圳市人大只要立法授权一下,网格员立马就可以获得权利。但你们真的希望网格员拥有权力吗?我不希望。因为授予权力,必然会导致权力滥用,而网格员在没有权力的情况,晚上敲门来查消防,我是很愿意配合的,因为他们没有权力,他们的言行也会收敛,我没有义务配合,但我愿意配合,我愿意卖他们面子,大家可以客客气气的。这是社会治理的良好状态。
你要是非要扯网格员没有权力,所以你可以拒绝,那事实上要赋予网格员权力并不难,就像特朗普能赋予 ICE 特工权力一样,美国这样的 “民主国家” 都能做到的事,中国做不到?如果拒绝的多了,导致网格员的工作开展不下去,那么网格员自然会得到授权了。
毕竟,对城市管理者来说,授权网格员导致权力滥用可能导致的风险是可控的,大不了出了问题后把人开除了,反正网格员基本等同于临时工,你不干有的是人干。而发生严重火灾被摘帽子甚至被纪监委调查甚至要坐牢的风险是不可控的。
另外,消费安全检查的职权原属于消防员,但是——消防员的时间和精力更应该花在火灾现场和日常训练中,我们不应该把成吨的工作量压在消防员头上,对于某些通过我们自愿配合网格员就能解决的问题,实在没必要让消防员挨家挨户来查消防安全。
我咋只记得江苏有个网格员被砍死了
这种搞扩大化的,就是和领导有矛盾
为何不给打出去?配合网格员查消防并非公民的法定义务。
以前社区片警也跟我说要进家门来查人口信息,我都直接拒绝。最初他们还曾在楼下堵我人的。我反正告诉他们只提供信息,若要闯门就投诉他们,后来就没人来烦我了
非常怀疑很多人是不是真人, 还是网评员.
“遭拒绝后仍入内” 最大的问题不是合法问题吗?
这是我的房子, 我不想谁进来谁就不能进来.
为什么就一定要别人配合你工作? 别人该的?
人在深圳!!!
这么说吧,网格员可能都有工作任务,上个月底搬完家,网格员两三天里来了两次,现在月中,一次没来敲门!!!
理解一下,网格员也是人,也有领导管理,也有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的!!!
而且我印象里网格相当专业员,第二次敲门时看到我还是登记的一个人,只问了一句话就走了,我想人家进来拍照,指导一下工作,关怀一下单身同志的生活,人家根本就没有那个时间!!!
至于为啥人家是深夜敲门,有没有一种可能,白天人家也来敲门了,那时这个市民还在工地搬砖或者在车间打螺丝呢,晚上 11 点敲一下怎么了,没过零点在深圳都算正常工作时间,地铁不停运绝对不回家的人多得去了,谁给这位市民权利跟和谐社区的管理工作唱反调!!!
好在深圳是个很会变通的地方,城市发展靠的是不断地创新,遇到问题只需开个会讨论一下工作方法就行了。换作其它地区,说不定就是一出开除,道歉,追责三连的戏码上演了!!!
深圳的文明都用在关心狗了,跪舔西方价值观,对猫狗极尽文明,对人极其粗暴无理。
所以说为什么公务员要招录本科以上的,为什么多读点书是有用的。
读书多了,领导给你画饼,说什么使命感责任感时,你也分得清一二三四,知道这是工作。
读书多了,领导给你派活儿,你也知道分清楚轻重缓急,知道工作需要方式方法。
就不会出现这种领导一忽悠就以为自己人五人六的,大半夜上门飞扬跋扈还要强闯民宅。谁给你的权力?你有执法权吗?你有强制权吗?
你都没有,你只有领导忽悠你的话语,和你自以为掌握了权力的热血感。你觉得别人都要配合你,不配合就要锒铛入狱。殊不知早就实现了依法治国的今天,这种想法无异于痴人说梦。
诸位,还认为公务员高中甚至初中生就能干吗?这网格员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现在看来连深圳这个经济发达城市离依法行政都距离不小,这种扰民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群众投诉了也只是说一下加强培训连罚酒三杯都没有,有扣违规网格员的工资吗,有关领导下达的可能不合理的任务,不然我是不相信网格员吃饱了撑着做这种事,一定有下达这种不合理任务的领导,相关领导有没有检讨自已下达的不合理任务,理论上来说消防检查也不应该网格员做,他也没这个能力呀,这种不合理的任务有没有停止做,说白了还是相关单位没有将网反正深圳都这么敷衍了。
我尝试提出一种解决办法,具体可不可行请各位部长、局长、委员…. 研究,就是限制政府权力的同时呀,不要去无限追责政府,问题基本就解决了。
或者呢,倒置一下举证责任就好简单举个例子,只要住户不能证明网格员没有联系通知他,那发生对应事故,就算是网格员履职到位,基层政府免责。
什么网格员,那是入室抢劫犯罪分子。
深圳这地方特殊,
作为开放的窗口,
他有两个需要,
一,展现足够友好。
二,保证绝对安全。
现在这阶段,二的权重比一大。
网格员配置还是太稀疏,应该配置到单元楼栋。
网格员的权力也太小,应该赋予执法权。
现在的年轻人可以享受到更好更细致的服务,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健康更积极更便于赢的生活环境。
她们不用戴头巾了,我是不是快要戴头巾了。
差不多得了,感恩吧。隔二十年前,联防队长来了,别说你家的户,你媳妇的户也得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好像那三年你不在国内似的
人最应该关注的就是自己的基本权利,不论你是哪个国家的公民。
可惜我们社会里有一部分人既不关心自己的基本权利,也敌视那些关心人家自己基本权利的人。
这些人会说网格员做的是对的,如果消防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好像只要是跟官方沾点边儿,他们都一律支持。只要你敢反对或者质疑,你就是不老实,就是境外势力,就是收了西方的钱。
这帮人真是可悲。
需要谁给吗?他本身就代表着公权力,是公权力的化身,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群众,他敢强制进入别人家检查吗?
肯定有傻波一领导呗。
我就这么跟你说,这种傻波一政策,百分百是个新上来的一把手定的。
他应该是今年刚当一把手,在得知 2025 各种消防安全时间后(尤其是香港),也比较怕出事,所以这个领导在开会上,一拍脑门子,他规定本市各个区的所有网格,要充分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入户走访,切实做好应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必须保证全部入户,保障居民安全,谨防冬季小火亡人情况发生,再发生安全事故,要对相关人员追责。
完成率不高的区,要被市里领导批一顿。
完成率不高的街道,再被区里领导批一顿。
完成率不高的社区,再被街道领导批一顿。
那肯定有不配合的居民,肯定有完成率不高的街道。
居民也有话说,我 996 忙完 10 点多到家,你说入户就入户啊?白天没人,你还能强行入户怎么滴?然后街道再折磨网格员,居民不让你入你就不入啊,居民是你爹啊?干点这种事也挑三拣四。
网格员内心一万种草泥马,挨两头骂,然后还得十一点入户检查,还得被举报,还得被警告一次。
拍脑门想出来这个检查方案的领导,肯定屁事没有。
开门,我是来服务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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