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事的人 〕个人影响系统,一个罕见病患者教科书式的公共实践
〔 做事的人 〕 今天诸多的烦恼和想法,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下,那就是“没有什么可做的事情了。”因为人微言轻,因为大环境压力巨大,因为对他人完全没有信心。很多人的观点是:我并非没有善念,也并非没有做事的想法,但是“无力感”太强,我无法撼动这个时 …
这个问题本质上就是制度设计不合理。
这些义正辞严地将这种用个人账户余额的人钱购买日用品护肤品的行为,定义为薅羊毛,破坏**公共医疗资金池**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我严重怀疑这些人到底有没有交过五险一金,知道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什么是医保统筹账户么?什么是个人账户余额么?
虽然我不屑于做这种事情,因为现在个人账户余额其实可以直接转给家人使用,我自己身体健康,家人可能有点小病小痛。
说到底,我觉得还是医保这种双账制度设计的问题。放着极其高价的中药,中成药进医保不敢吱一声,缺盯着普通打工人套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这点小心思。
个人账户余额有钱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连自己交的个人账户的钱都没花完,而公司帮你交的统筹账户的钱就相当于白送进了公共医疗资金。
这些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人,他们才是公共医疗资金池的纯粹贡献者,用一下自己交的个人账户余额买点日用品,需要上升到这么高度么?
以前在上海公司,按三倍基数顶额给交的五险一金,统筹账户里单位一个月给我交好几千,我一分没用过,这些钱全进了医保的公共医疗资金池。我去药店买药,进医保的药里面,随随便便一盒中药,喷剂啥的,就是几十上百,而且他们就推这些,你问西药?他们要么说没,要么说没进医保,反正啥病都有进医保的中药,中药才是医保的吸血鬼。所以我宁可买的商业保险再自己花几块钱买药,也不用哪怕我的个人账户去买那些高价没用的中药。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可以看出医保确实缺钱了。因为其实套刷医保卡的行为已经极大地减少了,过去都是明着在药店刷医保买米面油副食品。
而且这都不是太久以前的事情,**就在六七年之前,许多药店都会用比较大的一部分营业面积或货架摆放所谓的 “保健食品” 和“康复器材”,甚至干脆就是在超市能够大量见到的米面油和普通的副食品,供顾客刷医保卡套刷,这是非常公然且司空见惯的情况。**当然,刷医保卡购买的价格会比正常去超市购买的价格上浮 10%-25%,但依然有很多人愿意买,无他,很多人认为余额放着只是数字,不如变成看得见吃得着的米面油。
从 2019 年开始,各地医保部门几乎同步采取不留痕的窗口指导的方式(极少数地方下发了正式文件),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食品、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化妆品等非医药商品,药店公开供顾客套刷医保卡的行为大范围绝迹。更不用说,近三四年来,为了进一步杜绝刷医保卡购买非医药商品行为,医保方面还设置了新的支付规则,原先基本上是即时结算,后来改为要求从用户刷卡支付到医保真正完成结算、向定点药店进行资金支付还需经过审核环节,并且时间还比较长。
正是由于这个资金支付需审核的新规,直接导致不少连锁药店资金回笼缓慢、不得不通过医保购药价格和现金支付购药价格的进一步的区分定价,引导买药顾客使用现金支付、而非医保支付。所以,许多人都会发现一个现象,那现在在药店刷医保卡购药,会明显比现金支付更贵一些。
更不用说,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层面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落地,要求严格区分医疗和生活消费,医保刷卡支付进一步全面收紧。比起原先地方上较模糊的窗口指导,无论是适用范围还是处理方法,新条例都完全做到了有据可依。
所以,相对于六七年前的情况,现在敢于顶风作案的药店必然只余下一小部分,危害性大幅削弱。如果仅是出于纯粹的对 “老百姓的看病钱和救命钱” 的保护,目的其实已经基本达到了。而且我们要认识到,“老百姓” 本身其实就有充分的把医保余额套现的动机,因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在法律上是专款专用的基金,但在参保人看来它其实有个人储蓄的性质。所以无论怎么看这则记者调查节目,包括 “群众反映” 环节和严厉的定调,都只能愈发使人形成这样的印象:看来医保是真的缺钱了。
医保从六七年前普遍被公开套刷的情况转为目前明显收紧使用的 “缺钱”,关键就在于用户的人口结构变动,或者说是人口的硬约束。
长期以来国内的人口年龄结构也比较年轻,所以从机制上医保的缴费就要远大于支出,而且再考虑到城镇医保缴费的覆盖面包括了大量的新市民,但实际支出的覆盖面却只集中在群体规模较少的城镇老人,这就使得许多城市居民的医保卡中逐渐积累了可观的余额。这些余额正常来说当然是不能提现的,这些城市居民的年龄也暂时还没到需要频繁求医问药的阶段,自然有强烈的套现动机。所以,药店自然会迎合市场需求,双方一拍即合,通过非医药的食品消耗医保卡余额。
给大家回忆一下医保政策这些年的变化:
最早的时候,企业缴费是有一定比例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还很高,最高的地方有 40%,少的地方也有 20%,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直接取出来的,其他地方不清楚,至少北京、天津都是可以的,放在账户里按正常的银行存款计息,取出来直接就是自己的钱。
但是没过多长时间,个人账户的钱便不给取了,到 2022 年 9 月,全国最后一个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城市北京,个人账户资金也不给提取了。
2023 年,医保又退出新政策,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一下子缩水了一大半;

医保不准提取个人账户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可以在药店购买米面油等日常用品的,这个过程长达十多年,全国的药店都可以购买,在 2019 年之后,各地医保部门几乎同步采取不留痕的窗口指导的方式,下架了药店的米面油等日用品,换成了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等泛医疗设备,比如过去配眼镜是可以用医保的,现在也不行了。
再往后则是进一步收紧医保政策,进入药店出售的医疗器械,必须有药监局的批文,这样一来就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医用面膜敷料、营养补充剂和辅助医疗器材可以销售,也就是这次曝光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东西都是有医疗器械备案号的,都是药监局承认的医疗器材:

下一步就更简单了,就是正常的药品也不让购买,比如河南新乡的最新政策,居民限额 50 元,职工 150 元,退休职工限额 200 元,池子里没钱了,也只能这样了。
什么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仅限医疗相关支出纯粹是胡扯,就在短短五年之前,北京的医保个人账户还是可以提取的,天津医保更干脆,个人缴费部分是直接打到银行卡上的,个人账户就是自己的钱,能直接提取出来才是正常的,什么 “我们的医保”,这是个人自己的账户:

爸爸帮你存压岁钱,都是为你好,你如果偷拿,爸爸要打你屁股
说几个冷知识
1. 能在零售药店使用的医保卡里面的钱,是个人账户,不是统筹帐户。个人账户的钱来自个人缴费。(曾经企业为员工缴费也有 25% 归属个人账户。从 23 年开始改革,改为全部归属统筹账户。23 年这个年份大家都很熟悉,是 22 年全民自我居家隔离不去医院看病花医保的钱之后的第二年)
2. 北京曾经是全国唯一一个允许居民直接去银行提取个人账户的钱的城市,政策执行长达十多年。
3. 曾经全国所有药店都可以用个人账户买米买油,长达十多年,现在则严格只允许买药品和医疗器械。
4. 医用面膜敷料,真的算医疗器械,是需要经过药监局审批发放批文的。至于媒体强调说企业把普通消费品注册成医疗器械,这种故意诱导,实际上是在污蔑药监局放松监管要求,doge。
有部分人将我们的医保卡当作提款机
这件事听起来有些玄乎,然而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不少知名的药店和企业都与此相关
他们耍了个 “偷天换日” 的把戏将牙刷、面膜、防晒袖套这类压根不能算作药物的日用品、护肤品变更成、申请成了“医疗器械
拥有 “械字号” 这一身份后,那些物品便能够在药店里堂而皇之地使用医保卡进行结账
在甘肃兰州,记者于佛慈大药房内,发现 “兰肌慕” 与“医妍集”这两款所谓“医用护肤品”,摆放在最醒目之处

连锁药店海王星辰的店员也会主动跟你讲,某款 “牙科用毛刷” 其实就是牙刷,因其办理了医疗器械备案,所以能够走医保
事情便是如此,简单且直接,然而性质极为不佳
这不应被称作薅羊毛,这是在损害我们所有人的救命钱
医保基金是啥?是我们每个人和国家一同存入一个大池子里的钱,其目的在于:当你或家人突然患重病、急需治疗时,有笔钱可作兜底,能让人得以生存
和民生保障相关的是这笔钱的每一分,它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
当下有一些人想要多获取钱财,便将普通商品伪装成医疗器械,以此谋取那部分钱财
例如一款防晒口罩、一款护肤品,这些物品和你生病治疗能有什么关联
可他们做了一番操作,在产品包装上把 “预期用途” 与“产品名称”写得和医疗器械备案信息丝毫不差,竟能骗过医保核验系统,从而进入结算目录
针对某一品牌,于某地采用这般 “套” 的方式刷了 600 万
这六百万,也许是一位癌症患者好几年的靶向药花销,也许是几十位心脏病患者的手术费用,也许是上百个家庭在绝望里瞅见的一线希望
可如今这笔钱成了部分企业口袋中的利润,成了消费者手中不太急需的 “护肤品”
这种行径,正在破坏我们社会最根本的医疗保障信任
当真正有急需钱救命之人,发现医保里的钱不够用、报销比例降低,或有些救命药不在目录中时,这事该由谁来管

最初涉足这类事情的企业确实令人痛恨,那些为了些许小利帮忙推广的药店,也难辞其咎
就连那些明明知晓却仍故意用医保卡购买这些日用品的消费者,同样是这个链条中的一部分
此背后所彰显的是对规则的轻忽,对公共利益的侵害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绝不是那种钻空子的灰色情形,而是清清楚楚的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国家药监局已然明确表明,压根不存在所谓的 “械字号面膜” 或是“械字号化妆品”
“妆字号” 所指为化妆品,“械字号” 所指为医疗器械,此二者全然不同
医疗器械的命名有着严格规定,不可包含 “美容”“保健” 此类词汇,也不可宣传化妆品所具备的功效
将医疗器械当作化妆品来售卖,本身就是违法之举
其次最为关键的是,此行为存在 “骗取医保基金” 的嫌疑在刑法当中,这属于一个罪名
无论你是凭借虚构医疗服务,还是伪造票据,亦或是采用其他欺诈手段,只要是为了非法占有医保基金,便已构成犯罪
那些企业将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显然属于 “其他欺骗手段”
他们就是妄图让本无法用医保报销的商品,占用医保基金,以达成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与医院挂床骗保、虚开药品倒卖的行为,本质上并无不同,全是在窃取全体参保人的 “救命钱”
涉及案件的企业以及负责人,等待着他们的,将会是法律的严肃惩处
依据涉案金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而言,他们或许会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得承担刑事责任
参与此事的那些药店,不仅会遭受行政处罚,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人员也极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事实上像一心堂这类上市药店,此前就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约谈并受到处罚,此并非个例
这件事情给我们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
医保基金的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守护它便是守护自身及家人的未来
监管部门需加大打击力度,以更严厉的惩处及更智能的监管手段,将那些漏洞填补,使不法分子无隙可乘
每一位普通的我们也需擦亮双眼,坚决抵制此类行为,莫因贪图小利,而沦为侵害公共利益的帮凶
下回若你瞧见药店里有可凭医保卡购买的 “神奇” 日用品得明白那并非福利,而是通向犯罪的陷阱,
参考法律文献和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将多种骗保手段纳入打击范围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的定义、分类、生产、经营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的定义、功效宣称、标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但是现在,牙刷、面膜、防晒袖,这些跟治病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正在光明正大地掏空这笔救命钱。把普通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拿到医保编码,然后在药店里刷医保卡结算。消费者觉得自己薅到了羊毛,企业赚得盆满钵满,药店提成拿到手软。可没人想过,这笔账最后谁来买单。
是那些真正需要救命药、做手术、看大病的普通人。
这个事情大致是,一些企业为了使商品可以刷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将牙刷、面膜等非医疗作用的产品申请为医疗器械,以此规避生活用品类不能刷医保卡的问题。即,直接用医保卡购物,买个人生活用品,这肯定是违反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正当使用规定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仅限医疗相关支出,骗保行为将面临法律惩戒。但是时至今日,这样的违法行为,依然在一些地区的药店和生产企业里上演。
商家为了能让自己销售的商品和医疗相关产品挂上钩,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把普通牙刷改个名字叫牙科用毛刷,这玩意立刻就从普通商品变成医院用品了。
但这里面有个非常关键的地方是:为什么商家只是改个名字,消费者就可以用医保卡消费了呢。要知道,医保卡的使用,是由专门部门严格管理的,哪些医疗物品可以纳入医保,哪些不能,都是由这个部门严格掌控的。只有被国家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用品,这个部门才有权力让消费者使用医保卡消费,否则消费者即便使用医保卡,也没办法支付。
所以这里的核心问题仅仅是:管理医保卡的相关部门的权力掌控者,出问题了。
记者在大参林连锁药店荔湾四季花园店见到货架上的医用隔离垫,询问店员得知这其实是一款防晒冰袖。记者询问这款防晒冰袖有何特别之处?为何产品名称叫医用隔离垫?店员坦言,特别之处就是能刷医保结算,为了能刷医保,只能打上医用名称。
关键问题并不是说,只要把商品换个名字,就能刷医保卡。开超市的,把超市里的面包换个和医疗相关的名字,他就能让消费者刷医保卡了吗,显然不能。所以将重点放在商家,实际上就是避重就轻和掩人耳目,因为商家根本没有这项权力。
记者根据产品包装背后的信息,以进货为由来到了生产商河南省超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但记者注意到,公司的产品宣传页上,直接将这些有医疗器械备案的医用隔离垫,标注为防晒口罩和防晒袖。
看到这里不难发现,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一旦将这些产品标注为医疗品,就能这么干了。这说明这些企业将自己的产品申报给医保相关部门的时候,这些相关部门的责任人,要么因为不负责而直接予以通过,要么因为和这家企业存在行贿受贿关系,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么通过了。
记者查阅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医用隔离垫” 这一品名,属于病人护理防护用品,在器械说明中也明确标注了应用场景为 “主要在医院普通病房内使用”。超亚公司生产的这些产品与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根本不一样。
超亚公司许总向记者透露,将普通的日用品,打造成医疗器械进行生产,再以 “医用级更干净、更安全” 为噱头进行宣传,便能抢占更多市场、获得更多利润。
许总得意地向记者介绍,今年公司与一头部连锁药店合作,生产的防晒口罩和防晒袖进入了全国将近 2 万家药店,这笔订单的合同金额达到了 9000 万元。
记者随即询问这款设计初衷实际为 “防晒” 用途的产品,用医保结算的事宜。许总告诉记者,在部分地区,“医用隔离垫”被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但如果是日常使用的防晒用品,属于日用品,则被明令禁止刷医保卡结算。
但许总强调,自家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完全合法合规,每一款 “医用隔离垫” 都有唯一的 27 位医保编码,符合药店刷医保的条件。
问题出现了,为什么他的产品都拥有 27 位医保编码呢,这个医保编码是什么部门批准的呢,问题的核心全在这里。所以就像我上面说的,很可能就是企业和医保管理部门之间存在行贿受贿问题,他们联手通过这种方式,干这件事。
许总告诉记者,“医用隔离垫” 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风险较低、简单易用,不会涉及严格的临床试验和安全性评估,只要按要求进行备案即可在医疗器械工厂内生产。许总正是看到了这样的机会,才设计了这款拥有医疗器械 “身份” 的防晒口罩和袖套,堂而皇之地挣消费者医保卡里的钱。
注意 “只要按要求进行备案即可在医疗器械工厂内生产” 这句,也就是所,只要在医疗器械工厂能生产的,就很容易通过医保部门检查了,那医疗器械工厂,极有可能也参与了这类欺骗事件。
至于后果,大家应该都明白,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普通人和穷人,因为对于条件好的人来说,他们的医保卡里可能有很多钱,他们本来不需要用这些钱消费,也能拥有很强的购买力,现在能用医保消费了,那购买力自然更强了。
但是对于没有医保或者穷人来说,他们就指望着那一点点医保钱保命,一边是拥有大量医保钱的人挥霍着,一边是没有医保的人在死亡线上挣扎。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但是现在,牙刷、面膜、防晒袖,这些跟治病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正在光明正大地掏空这笔救命钱。把普通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拿到医保编码,然后在药店里刷医保卡结算。消费者觉得自己薅到了羊毛,企业赚得盆满钵满,药店提成拿到手软。可没人想过,这笔账最后谁来买单。
是那些真正需要救命药、做手术、看大病的普通人。
别在这攻坚舆论了,知道的人不会被你洗脑。
我在浙江,浙江医保有个非常垃圾的规定
个人账户有余额,则不会报销,个人账户本年余额用完之后再用 600 才能有机会用统筹。
这就会造成浙江医保无限的薅年轻人的羊毛,来供那些退休人员使用
不公平至极
个账本来就是个人的钱,拿来刷你还不乐意了?
公共账户你收走了,大家啥都没讲,爆出来老干部住 icu 一两年的,高干病房论年住的,那不都是花大家的钱吗?
大家都没说啥!
结果个人账户里的钱,你加各种限制,不让取,不让花,天天惦记着,
你就只敢开源普通老百姓,不敢节流一下老干部?
和挪用养老金是一个道理。区别是养老金是现用现付制老人花着年轻人交的钱,医保是全体国民使用制。
上面可以挪用养老金,底下也可以挪用医保金啊!这种事屡见不鲜了。
前几年经常有年轻人去医院开比较贵的安宫牛黄丸,然后转卖给 xx 套医保金。医院更是如此。
随手写的,没想到这么多人点赞。
评论区骂我脑残是什么情况?是没断奶的精神小伙小妹吗?
有些人破防了。
说医保里的钱是自己的原则上没问题,但是医保不是养老金不是生育险,不能取现金。没病一直不用也不能取现,以前可以取余额,这个是合理的。医保是为了治病的,每人每年门诊报销额度 2000-5000 元吧,用完了就没了,多次套刷医保卡,等到真的得病或者受伤了,没有门诊额度就哭去吧!如果所有人都套医保卡,医保制度也就没用了,到时候所有人都哭去吧!
现在这个阶段经济差套刷是一个生存的办法,可也改变不了是违规违法的事实。
套刷现在在医院基本上行不通了,几年前还可以,医疗反腐后,得什么病就开什么药,多开一点都不行,各科室都有限制,病人需要反复去医院开药。但是东边不亮西边亮,药店可以刷医保卡后,旁门左道就跑到那边去了!(上海可以刷医保卡的药店,药卖的很贵,比社区医院贵 1.5 倍,比其他大城市还要贵。估计是有猫腻!)
医保账户里就那点钱,再买日用品,保健品能花出天去吗?
我觉得国家专款发放到位之后,至于怎么使用就应该把这个权利给消费者,消费者心里没数这是使用的未来看病的钱吗?不过是左兜掏右兜的道理。
国家已经在逐渐扩大医保卡的消费面积,从之前的医院,到社区门诊,现在到买药,其实应该是一个好的趋势。
我倒不觉得应该限制的这么窄。
先聊现行政策依据,也是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
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改革始于2021 年,政策依据是 2021 年 4 月 13 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职工医保账户调整: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定额或人均养老金比例划入。
划定一下范围
没有工作或者未成年人购买的 “居民城乡医疗保险” 是没有个人账户进项的。
能有医保卡余额的人群是 “职工”,也就是有工作,单位缴纳医保的人。
职工医保分为 “个人缴纳部分” 和“单位缴纳部分”
已知医保改革之后
职工缴纳的医保,按计划比例打进职工个人账户中,用于个人医疗消费
单位缴纳的医保,全额打进统筹账户中,国家再补贴一部分,组成所谓的 “公共医疗资金池”,用于医保报销。已经变成企业的一种专项税了。
个人只有去医院、门诊,才能使用统筹账户资金 “报销一部分看病费用”
在药店买药或者买医疗器械,是全款使用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没有 “报销部分”
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就是使用自己预存的钱,和别人无关。
只要持有职工医保卡,去药店买过药,就能理解我说的话。
有几个高赞长篇大论 “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损害了公共医疗资金”,真不知道是蠢还是坏。
可能有朋友会问,那改革之前呢?
2021 年之前,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是打进个人医保卡账户(经评论区老哥指正不是全部)。单位缴纳部分算为一种职工福利。
而当时的 “医保资金池” 是由国家全额承担,只能住院使用,门诊和药店都用不了这个池子。门诊报销是后来才改的。
2021 年医保改革就是把本应该给个人的单位缴纳部分挪给国家,分配给有需要的人用。
至于为什么呢,因为 2021 这个时间节点,既是土地财政的末尾,又是口罩期。医保池子进账减少又大额支出,至今都没缓过来。
不管愿不愿意,职工们都是牺牲了个人福利,为社会做了贡献。
最后再说企业将日用品申请为医疗器械这种情况
现在是科技时代,只要能在药店扫描刷卡,那都是经过审批之后进入数据库的
谁要是反对,去攻击审核部门,去攻击企业,让商品下架。
消费者端没有审核责任,没有分辨义务,购买系统认可的市价商品,无任何过失。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拿这种事攻击缴纳医保的个人使用自己账户资金的行为是 “薅羊毛”“破坏公共资源”。
翻了不少答案,我看没人敢说,症结在于一类医疗器械和部分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部门的审评职能出了问题。
直白一点就是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场局及其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中心,与医疗器械生产 / 经营企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但是从审评流程和技术方案上又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医保局又不能跨部门职能去对医疗器械注册乱像进行处理处罚。
我个人账户的事,怎么花关你屁事
明显舆论导向式新闻,刷医保个人账户自己的钱买东西,关 “套用” 医保统筹账户什么事?口罩时期挪用统筹账户的事什么时候清算一下?
1. 刷的是个人账户的钱,这部分钱在部分城市以前是可以取出来的,比如北京。
2. 个人账户的钱,不要买非必须品浪费掉。这部分钱是自己个人储蓄的医疗资金,早晚都会用上,现在使用掉了,将来去医院就得花现金。
3. 举个例子。我父母去医院,个人账户付一部分(自费部分),医保报销一部分,完全可以做到不用花现钱。
4. 买非必须品浪费掉个人账户医保资金,就是浪费掉自己的钱,并没有薅到医保基金的羊毛。只是便宜了药店,因为他们赚到钱了。
5. 为啥说是浪费呢?一是买的不一定是必须品,很多是为了花掉这部分钱而买;二是药店往往利润定的比超市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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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高干病房花钱如流水,老百姓买点日用品就不高兴了,还是自己的余额,真尼玛贪婪无度
实际上,这件事情早已存在数十年,为何偏偏在这个节点被曝光,开始上纲上线,感觉还开始往严重的层面去定性处理呢?这一情况着实说明医保资金情况不容乐观啊,大概知道那三年掏空了吧
个人账户进不了统筹,不走报销,只用于自费项目。
我觉得这个被刷危害性有限。
如果医保真的缺钱,能不能把医保目录里占一半比例的中药的药效好好验证一下?尤其是那些只起 “辅助治疗” 的药物,有必要占用医保资源吗?
和中药比起来不过是小屋见大屋罢了。

热知识:在 2022 年 9 月 1 日之前,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直接在银行提现的。
也就是说,个人账户余额现在虽然不能提现,但仍然是你自己的钱,与统筹账户无关,更无关套保。
笑死了,医保药品目录是国家定的,药店能有多大能量,能改写国家医保目录?
媒体现在就这水平?
不能取现,是希望你把这些钱花在医院,但仍然是你个人的钱,与你自己的现金无异。
但是很多人暂时不看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较大,药店不过是钻空子搞了一个把医保余额取现的机会,与 2022 年 9 月以前你自己把个人账户余额从银行取出来买这些东西是一样的。
在义愤填膺之前,先明白你自己讨论的是什么东西。
去药店拿过药的就知道,价格会比网上贵很多
去医院?改后很多药医院没有,没熟人的话有也不给开
这才是大头好吧?
该查的不查,查的都是些性质恶劣但危害不够大的
果然在让人失望这件事上,它们从没有让人失望过
医保池子真的没钱了。。。。我今年遇到的。
我是河北居民医保,因为患病办理了门慢特,之前每次复查都可以报销大部分,后半年开始不行了,我那个复查项目被移除了门慢特。
这个事情气就气在——套医保基金的都是有门路的上层人,而最终受害的,却是我们没犯法的下层人。
所以那?
要不让医保和药监好好的扯扯皮,掰扯掰扯?
商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了,那它不就是正规的医疗器械了吗?
那正规的医疗器械进入医保不是很正常的吗?
医保要是觉得有问题的话,那就在进医保目录审核的时候卡住它不就行了?
这也得甩锅到药监吗?
觉得有问题,第一时间不是应该查查到底是谁批准它进的医保目录?
这时候为啥不 **“刀刃向内,重塑信任;刮骨疗毒,壮士断腕;正本清源,海晏河清。”,**好好的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了?
药监什么时候能管医疗器械进医保目录这件事了?没听说药监还兼着医保的差事啊。
到底是不是医疗器械不应该是药监说的算吗?医保什么时候兼着药监局的差事了?
你要说药店的宣传有问题,那不也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该管的事情吗?医保什么时候又兼着市监的差事了?
人家按照要求备案生产,还有证,那人家生产的不就是正经的医疗器械吗?
怎么就又给扣上了 “堂而皇之消费医保” 的帽子了?
这医保真是甩锅甩到飞起了。
就好像之前医保集采的游戏规则是价低者得,毕竟都是由药监局审批的正规药企嘛,产品再怎么次,也是有个限度的。奈何,正赶上郑局长滥发批号的余毒。手续都是正规的合法的齐全的,产品如何,可就真的成了谜团了。
在献祭了一位敢发声的郑委员之后(知道我说的是哪位医生了吧),舆论滔滔,推着医保开始打补丁,修改了超低价中标的 BUG。


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了价差计算的 “锚点”,不再以简单的最低价作为参考,同时报价最低企业要公开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就是希望以后遇到了问题直接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解决提问题的人。还有遇到了问题,别第一时间想着甩锅。
把 95% 的中药砍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说这个我可不困了

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每个月自己交的,医疗器械也是你国家审批的
用医保个人账户自己的钱买医疗器械怎么就产生危害了呢?
看了好几个回答,都在说什么占用公共医保,影响其他人救命了巴拉巴拉的,我有个大大的疑惑,去药店买东西走的是医保个人账户不是吗?对大众或者其他人有什么影响的?花的都是自己的钱。
我不觉得是危害。
在那些挪用,不知去哪个口袋和不知给了哪个特权人士的情况面前。
拿去买护肤品,那只能叫平衡和止损
你不能在已经没有公平的时候,还用公平去约束别人。
医保对年轻人来说差不多就是税,80% 都给别人看病了,20% 才能存起来,就现在这个新生儿数量等自己年纪大了谁给医保基金充值啊
好歹刷的还是个账,而且这点钱在中成药面前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还有高档电子产品可以刷医保呢,价格将近 3000。日用品才多少钱。
部分武汉药店出售华为 WATCH D2 智能手表,官方回应_腾讯新闻

我就在药店买牙膏。
药店叫牙齿脱敏剂,18 块钱。
同一个牌子同样量的牙膏,在超市要卖 20 多。
药店的牙膏膏体很软,清香,刷得干净。
超市的牙膏有一种什么味道,说不上来,膏体很硬,都刷半天了还没有完全化开。刷完以后嘴里有残渣。
我牙齿有点不好,过敏,有时候有出血,但是用了药店的牙齿脱敏剂以后没有这种情况。
我觉得合理吧,一个叫牙膏,一个叫牙齿脱敏剂。
牙齿脱敏剂是按照药用的做出来的,包装什么的都符合医药类规范,为什么不能在药店售卖。
不是同一个东西换了个包装,完全就是不一样的东西,牙齿脱敏剂更好用。
我还在药店买维 c 糖,超市也有卖的,药店是 6 块多,超市是 10 块钱左右。
药店每颗单独包装,吃起来有一种药味儿,没有那么甜,适合我。
暖宝宝我也在药店买。
就是每次去买药的时候,收银台附近放的那些东西我都会看一下,有合适的就拿上。
我还给别人安利药店的东西比超市的好。
你把这些东西都赶回超市去,可能就消失了,超市的东西还是那么差。
只要手续都合法,质量没问题,完全可以在药店售卖。
既然申请为医疗产品医疗器械被批准了,就说明它合法合规啊。
这些媒体无聊了怎么不去医院里面调查一下,为什么在医院检查完开了单子,大夫让到指定药店去买药,而且那些药一开就是三盒起,贵得要死。
第一次老老实实地买了,回家吃了一次还过敏了,亏了我 600 多块钱。
第 2 次大夫还让去指定药店买药,说医院没这个药,你可以开其他同样药效的其他药啊。
这些无聊的记者,不能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吗?医保不是你交的?医保不是用在你自己身上的?
好事他给你说成坏事,坏事他说为了你好。
真的不需要,只需要能用很少的钱买到很好的东西,就够了。
麻烦报点我们不知道的或者知道不敢说的。
比如:中成药?
比如说我昨天喉咙疼,医生看扁桃体看着有点红肿就给我开了两盒蓝芩口服液让我搭着家里的阿莫西林喝,然后一结算发现花了 100 多的事?
最有意思的是我居然没有诧异和觉得不合理,仿佛这些都是规则
我就想问不管看什么病都是一瓶十来块钱的西药搭配一两百的中成药的操作真的合法吗?我一年医保卡里的 1680 还不够我看三四次感冒。这事你们能回答下吗?


还有何不食肉糜的大神在跟我表达医院哪有这么贵,恳请我不要章口就莱,刚好手机里还有凭证,一个挂号费 10 块,一个血常规 50,那个 130 多就是这两盒药,如果还有信不过的也不怕,单据应该还在医保本里夹着。
这一次看病的费用是 200,这还是我没有什么明显症状,血常规也正常的情况,如果不正常少不得又得做些 ct b 超之类的检查,不过检查我还真无所谓,有病就要仔仔细细的排查一下源头这个钱我不觉得心疼。但我的话题也不是抨击过度医疗,而是这些五花八门的中成药。
还有大善人给我说可以在医院开方子,然后再去网上买药。我刚一听觉得好有道理,然后就开始蒙圈了。这就好比你抱怨某个人整天打你,旁边一位大善人告诉你下一次垫上沙袋被打就不那么疼了???那为什么不去试着让别人不再打你?如果再碰到更高端的反思怪,这个时候应该要说为什么他不打别人专打你?
那我这还就真没法儿了,所以不生病是最好的吧
就很逗,这种消息我觉得都没有必要向社会公布,而应该在体制内强制学习。
老百姓拿医保卡去药店买东西,药店卖得是有批号得医疗器械,和这些普通人有啥关系呢?搞得好像老百姓和药店钻空子一样,不应该问问谁审批的吗?
医保资金不够了,关我啥事,我每个月也没少交钱,凭什么要限制我的权益,还把原研药驱逐出去。不应该去找找钱弄哪去了吗?
非常不合理的 “曝光”。
1. 报道说得很清楚,都是有正规医保码的,是医保管理部门明确允许使用医保的。
而且实际购买的产品,与上传医保系统的产品信息(对照要素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厂家、批准文号、包装材质)是一致的。报销流程是完全符合江监管规范的。
何来 “套” 刷之说呢?
2. 所谓 “脱离医疗场景” 是语言艺术,比如牙科清洁器、牙科毛刷,其功能就是清洁牙齿,认为在牙科诊室就是医疗场景,在家就是“脱离”,实乃无稽之谈。
只要使用的功效与该医疗器械申报、批准的用途一致,谈何 “脱离”?
4. 所谓 “即使是个人账户,也是保命钱,不能乱用” 更是封建思想残余,家长主义过剩,老想当别人的爹。
且不说个人消费自由;刷牙、防晒、护肤,此乃天经地义之日常生活所需,怎么就不能花钱呢?既然确实该花,那左口袋、右口袋都是自己的钱,你管我从哪儿出呢?(第 1 点已明确没有 “套刷”,就是合法地刷)
对个人没危害
人家没治病想花点钱不是很正常嘛
没住院的交的那钱这辈子都回不来
对医保基金,花的那点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刷的不是个人医保的钱吗???
和用医保购买质优价廉的闹钟原研中成药、中药一样大。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是走非法渠道,正常流程登记成了名正言顺的医用品,医保可报销的药品或器械?人们正常刷医保?
这样的话,那监管之责在哪里?如何能登记成功?是监管之责,怎么能怪到群众头上?纳入了医保,就是能报销的,上了药店的架,就是能买的,那群众买又有何错?这就是监管之责。
如果换个医用的名称,没有纳入医保,卖家串换药品刷医保,那医保相关规定,也是可以直接处罚的,那监管之责同样存在。
与其说是曝光企业,不如说是曝光监管漏洞处处在。
这有什么危害了?
之前还能把各种中药刷医保买出来,直接在门口就有人回收的。
在药店买的医疗器械(包括面膜、华为血压表等)用的是医保个人账户,是从打工人工资里扣的钱交的医保,并不是单位交的,也不是统筹池子里的,而是打工人自己的钱。
那我问了,我交了我不能用?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来华为手表刷医保卡的那个事儿了,赶紧去问了问豆包答案是有些地方已经停止医保卡刷华为手表了,但是有很多地方还是可以刷的。
那这个危害性到底是还是套了不该套的钱了,还是僭越了?你什么等级就敢套刷医保卡?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说什么都没用,这些又不是近几年才有的事,这么多年我就不信上面能一点消息都没有
还是那句话,过去经济增长快,一切都要为发展让路,一些灰色甚至黑色的区域国家没空管,也懒得管
但现在不一样了,经济开始下行,跟美国也对上了,这种时候就要开始 “补课” 了
十八大后大规模查贪腐,把事情摆到明面开始上称
医疗反腐这方面更是重中之重,甚至把积水潭院长这种院士都给弄进去了
医保卡套刷乱象发展到今天,是生产企业、药店和监管漏洞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是生产企业的制度套利:部分企业钻医疗器械备案制度的空子,将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有些医疗器械风险较低,只需备案而非严格审批。
有企业就会特意设计拥有医疗器械身份的防晒产品,就是为了挣消费者医保卡里的钱。
其次是药店的利润驱动:药店通过销售这些伪医疗器械可以获得更高利润。有品牌方向药店供货时明确表示,药店盈利与医保结算息息相关,单纯卖药利润不高,只有拓展新的渠道才能赚更多钱。
最后是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当前医保系统主要依赖产品编码和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缺乏对产品实质用途的辨别能力。这使得有明显防晒用途的医用隔离垫仅因拥有医保编码,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医保结算系统。
这些危害除了会破坏医疗体系,扰乱市场秩序,对我们职场人权益保障也是影响极大的
⭕️医保权益受损:职场人是医保基金的主要贡献者,也是医保基金的潜在使用者。医保基金被侵蚀意味着当你真正需要医疗保障时,可能会面临报销范围缩小、报销比例降低的风险。
⭕️劳动关系中的变相侵害:部分用人单位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侵害劳动者权益。有的单位会口头解雇员工,或通过拆分工作年限规避承担社保责任,导致其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受到影响。
⭕️职场人维权困境: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常常面临维权成本高的困境。在医保基金被滥用的情况下,作为参保人的职场人却难以直接介入监管,形成了权益保障的盲区。
也正因为套刷医保卡是涉及到多方主体,所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多方面的
从行政责任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骗取医保基金将面临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看,如果套刷医保卡行为涉及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诈骗罪**
那面对这些乱象,作为职场人和消费者,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呢,我说几点建议
⭕️正确使用医保卡:严格遵守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的规定,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医保卡套现或套刷行为。医保卡里的钱是救命钱,不是零花钱。
⭕️辨别产品真伪:
仔细查看产品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
区分医疗器械与化妆品,医疗器械功能主要是辅助疾病治疗,而化妆品主要功能是日常面部护理,不迷恋品牌,不轻信医用级日常用品的宣传
⭕️保留维权证据:妥善保留购买小票、在线交易记录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证据。
⭕️关注自身劳动关系:确保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保,核对离职证明中的工作年限是否准确 -5。如有不实,及时与公司沟通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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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劳斯莱斯和海豚交一样的保费,还不允许海豚用保险买俩座椅垫。
医保医保,既然是保险,保费根据风险浮动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哪有出险频率更高,出险费用更多的群体缴纳更少保费的道理?关键是你这玩意还是强制投保。
都在说走个人账户不存在 “套” 刷。
那我有个疑问,为什么要设置个人账户呢?自己交的钱存自己账户,图个啥呢?直接发我手里不好吗?
比某些人住 ieu 一天几十万好多了吧
早都有了,感觉,只是现在医保钱不够用了,才报出来了。
米面粮油你要骂,批下来的正规产品你要骂。你骂吧,反正我流程上是正规的。
一个小感冒。
发票面额 350,
氯雷他定 10 块,
布洛芬 10 块,
各种清热解毒中成药 320 块。
自费 18 块,医保统筹 280。
还看不出问题?我刷日用品那也是我缴的钱。你这又算什么?
我提一个疑问,药店里刷医保买药用的是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这个余额是个人交的,不进统筹,去药店买啥玩意也不影响统筹大池子里的钱,这有什么危害?
我们要搞好食品安全,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取消特供食品。
但是现在外资各类药企退出,慢慢的药品都要出现特供了。
医学不分中药和西药,只分现代和古代,想支持中医简单啊,让老中医进特供恢复御医的身份,让老百姓安安稳稳的吃点西药。
你以为上面不知道?上面全知道,申明了不干涉他国内政,实质上就是告诉他国,这是我的一亩三分地,你们也别来插手。
写的有点乱,请当笑话看,等药品特供渠道出现了,再来回复。
我不到四十岁,有些东西见第二回了。
我小时候,我爸妈单位效益还能维持的那些年,单位职工可以拿内部联单去定点药房开药,单位全部报销。小到米面粮油,大到电器。领导吃肉职工喝汤。
当时人心里大概都知道,这点东西不算什么。还有点单位能分房子。大势所趋之下,这些钱省下来又能怎么样。
能刷日用品的钱是医保账户上盈余的,并且全自费的,就是老百姓每月几百块加上公司贴的,每月小 1000 块每年 1 万块交给医保,然后你又没生病,医保象征性地给你账户上放几百块钱
我好几年没生病,用医保账户上的几百块买点润喉糖怎么了?我每年交的几千块钱下班你看不到,我买点日用品你给我上纲上线;现在硬性要公司交社保,那我年轻我不交社保行不行,我剩下钱买点啥不好,非要去药房刷点润喉糖
为什么我们普通人想刷医保钱买点创可贴啥的就这么难呢
自己的钱竟然还有 “套刷” 概念,看来已经承认这些保险是税收了
这事本质上就是 “劣币淘汰良币”。报销时,先用个账,再用统筹。结果一部分人,先报个账套刷干净了,等生病了直接用统筹。相当于老老实实按规矩使用个账的人吃大亏,医保统筹基金吃大亏。
建议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个账并入统筹,降低中低收入群体、提高富裕人群的起付线。不然每月往卡里打的钱,天天被各种药房惦记。与其花在药房的日用品、电饭锅、大米、洗衣液上。不如收归统筹,实实在在给病人多报销点看病钱。
个账本质上就不是医疗保险,因为它没有多少共济性,只可以本人和家庭内使用。
最初个账的诞生是建立医疗保险制度时,面对保险意识不强、对保险保持观望甚至不信任态度的国人,所采取的折中行为。所谓个账,就是一种 “医疗金强制储蓄”。
所以未来改革的方向一定是取消个账,并归统筹,按收入设计不同的起付线。
医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不就是可以自己消费的吗,有时候去中医院买中药,熬药也可以个人医保账户。严格意义上来说,一些修复的面膜,就是二类医疗器械,买来刷医保账户,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牵扯到统筹账户,那就是违法犯罪,恶意骗保了。
这种问题出现,怎么好像把职工的个人账户,当做统筹账户的感觉。
个人账户本来就是自己的钱,这个也要管
医保个人账户限制使用的途径合法性归根到底来自这笔钱是不交个税的,有点限制理所当然。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也是类似的逻辑。
好处别乱拿,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更喜欢公事公办,别给我搞特殊,就是怕这个,拿了好处以后让你付出代价的时候,你未必受得了。
少见多怪了,这些企业这么玩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医疗器械监管条例第十八条写得很清楚,受理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既然敢发证,就是符合注册要求的。国家局负责进口注册和备案和三类注册,省、直辖市、自治区药监局负责二类注册。市级负责一类备案。医保那边又是在目录里就可以进,谁发证谁负责,证不该发发了找药监,东西不该进医保进了找医保。
这些企业按照我这个从业者来看,如果本身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那就是 “思路比较开阔”,多渠道发掘市场,就是有点耍滑头;如果本身是没有从事过医疗器械生产的日化企业,那应该表扬,主动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建立更严的质量体系保障产品。
一个二、三类器械从注册到批证,政务中心受理,审评中心技术审评,药监局过会,怎么着也得经手两三个人,这这种能批,要么是药监觉得风险可控,要么是企业关系够硬,要么是整个审评的人水平太次发现不了问题。
一类就很好操作了,因为是备案,非行政许可,很多地市州市场局把这个权责放到行政审批单位,没有监管处室参与评审,只审资料完整性和与备案要求符合性,对技术要求,形态结构,真实用途等不审或没能力审,就有很多企业钻空子,我曾经在药房见过把备案为 6840 IVD 的清洗液做成洗衣液包装的,把喷剂敷料(升二类前)做成花露水的,把一类隔离面罩做成口罩样式当二类卖的,2020 年清理贴敷类产品前各种医用敷料,退热贴做成面膜的,卫生巾备成医用隔离垫的,电子烟备案成口腔给药器,被国家局专项清理,一查所有备案描述与分类目录一致,资料形式符合备案要求,根本没法处罚,唯一能想办法的就是看是否满足技术要求,按照这一条去处罚。
要解决也有方法,参照药品,把所有器械的注册备案事权收回国家局,全国统一一个标准,省局只负责变更、延续和生产,市局只负责流通环节。
除了化妆品和日用品,还有消毒剂也经常冒充药品卖,比如炉甘石和二硫化硒这一类外用的,打个 XX 苗王的商标,做成药品的包装,就敢卖 88 一盒。
媒体也就欺负下企业,药监局的电话是网上查不到么?注册备案信息都会查,下面的发证机关是看不见吗?
说到医保基金,在并不富裕的当下,想节流是可以理解的,堵上医保基金的漏洞,对绝大多数人都有好处。既然都说到这了,那就不得不提大量吞噬医保资金的中成药。我支持中药进医保,前提是必须验药,连双盲实验都不做,副作用不明的神秘主义大力丸,凭什么进医保?在其他民族仍处于蒙昧时代,中医药的理论与实践非常了不起,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与《金匮要略》,是近两千年前的伟大成就,文明之所谓也。一切科技都需要进步迭代,中医亦不例外,想要发扬光大中医这一民族瑰宝,验药与进一步研发,搞清楚有效成分是必由之路。建国初期乃至战争时代,缺医少药,依靠赤脚医生与中药普惠医疗,功莫大焉。如今经济发展了,科技昌明,是时候用当代中国的科研实力来反哺中医,建立可以量化的现代医疗评价体系将中医发扬广大,而非让几无科研投入可言,以传统文化为幌子,侵蚀医保基金的蛀虫企业继续吸血。
所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我的钱吗?
这里面只是医保账户个人部分
跟公共医保基金没有关系。
一方面盯着老百姓银行账户里的钱,希望拿出来花掉,促进消费;
另外一方面医保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又不让动。
我知道,名义上,这是为你好,希望你病了不会一分钱没有。
但是问题的重点不在老百姓身上。
我不是为这些企业开脱。
我想,如果国家审批机构连日用品,护肤品都能分不清,列为医疗器械。
相关的审批机构是不是人员该下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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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刷的都是个人账户的钱啊。能理解吗?就是每个月从我们自己工资里面扣除的部分。
有些人可能直到老死都不一定用得完。。。为啥不能自由支配?
花我个人账户的钱,关你屁事。
起码还申请了医疗器械不是???现在有的药店明目张胆的用医保药抵价替换实际购买了。就是我虽然买了一盒六百块保健品,但是给我打的单子是买了十盒胃药。就问你怕不怕?
得买多少支牙刷,才抵一只某牌智能手表
不谈理论,谈个人经历。
我 22 年以前,身体健康,医保有三万块,每天看得我心里直痒痒,想方设法想用掉。
23 年一场病,三万块正好刷完。
今年又一场大病,花了十万,其实我个人医保已经没钱了,但还是报了 6W,这时我才知道医保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的钱,只要价格合理,能在药店买点日用的东西也没啥。
但从我的经历来看,为了花而花就没必要了。
个人缴纳部分,买自己需要的东西,这叫套?
我看像是有些人挣不到老百姓血汗钱,开始作妖了。
店员证实,他咋证实医用牙刷跟普通牙刷一样,那只能要么是国家监管不力这么多年容忍普通用品标注为医用品,要么店员说谎,那是那一种呢,我怎么感觉医保怕是缺钱了
总比去药店买那些溢价几倍的药划算吧?
我就奇了怪了,有些急救产品想申请医疗器械就死活申请不了。
然后化妆品就可以申请为医疗器械。
请问这到底是骗医保的问题,还是我们医疗器械管理的问题?
现在的药也是啊,同样的药,医保刷随便就小一百了,美团买都能打个对折了差不多
媒体能不能先曝光医保潜规则里即使是慢性病住院最多一周就必须出院的 cao 蛋操作!
中成药骗医保更多。点名就是那个蒲地蓝。啥玩意 又贵又没效果还要消耗医保和普通人的钱。这是沆瀣一气
1、对企业应该法无禁止即可为 监管不到位就赶紧补漏洞
2、D 管一切 就说明在这个土地上任何犯罪 必然有 D 参与的某一环出问题了
这个时候应该查漏不出 该查查 该抓抓
而不是在知乎上让网友道德审判
企业申请 你不批不就完了吗?如果是企业自己印的字 你抓企业不就完了吗?
3、别说日常用品套医保了 以前大规模老人用医保开药出来卖
难道这种老人是养老补助一两百的那帮人吗?他们医保里就没有钱 开不出来那么多药
该抓抓 该查查 别天天统一词汇 把犯罪分子放群众里 让群众背锅。
4、考上公务员后 多少干点事吧 哪怕天天刷知乎 也找不到事做吗?
核心问题是谁让他们有这个医疗器械许可证的?谁在审核?把关的人出了问题,才会让这些玩意儿有机会!
医保个人账户现在都是个人交的钱了,单位交的已经不存放在个人账户了。剩下的我就不说了,懂得都懂
监管过度的必然结果。
前二天有一则提问,就是某部希图将网络健康业务进行监管。问题就来了:健康是属于什么范畴?
人们最早的健康需求,就是吃饭穿衣。不吃饭就要饿死,不穿衣可能会冻死。因此,吃饭穿衣也是健康的范畴。那么这个吃饭穿衣应该归哪个部门来监管呢?哪些事情需要由部门来监管呢?一般来说,品质、供应能力等达到标准,就可以了。特殊的情况下,例如严重供不应求,当然可以采取特殊的监管措施,例如供给制。但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过度的监管。
题主提到的这个,其实也是监管过度所导致的问题。如果我们换一种思路:部门只监管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而将保健品纳入市场自主经营的范围,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药品的监管假定是正常的,那么医疗这个需要特殊监管的需求就得到了满足。
但保健品不是药品,为什么能够进入药店呢?这就非常奇怪。保健品能够进入药店,那么大米面粉是不是也要进入药店呢?因为这些东西也对 “健康” 有重要作用。央视中发现的什么卫生巾、化妆品、防晒品等等都能进入药店,而事实上,我们可以轻易地看到什么电饭煲、卫生纸、椅子、脸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在药品也是可以经常看到的。我不清楚这些非药品进入药店有没有明文的限制,如果没有限制,那么其它的日用品进入药品就是合法的,是不能处理的。那么结果就是药店与超市、百货公司没有什么区别了。
所以,本质的问题就是监管过度。如果规定药店只能经营药品,这类问题根本就不会存在。如果现在还要提出对药店的 “加强监管”,结果就可想而知。因为并无如果出现这类问题,监管部门要不要承担责任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监管人员从中谋取了利益,才会进行行政问责。而一般的 “不作为”、“乱作为”,是不承担责任的,最多也就是一个“警告” 之类的名义上的处分。这样权力与责任就没有对等的关系。
每次去药店,店员一个劲地推销药品以及非药品,特别是保健品,一种进入超市的氛围,心中总不是滋味,因此在这里也就多说两句废话了。敬请不要太在意。
不是,这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药监局怎么让日用品、护肤品申请为医疗器械的么,跟药店刷医保卡有啥关系。
用个人账户的钱买个人想要的东西没什么问题啊,这些钱本来就是从个人的工资里扣的。非要说危害的话,最多就是一个个人消费安排的问题了,你用医保卡里的钱刷了牙刷面膜,那需要买药的时候,只能从口袋里掏钱了。
建议还是少点染指老百姓的私人账户吧,包括银行卡、医保卡这些。而把监管力量用到统筹账户上面去。。。
“都是被这些人套现的,所以医保基金没钱了”
但人家花的是自己账户里的钱,除非个人账户的钱也被刷光了。
又到了一年年底医保报销困难的时候了。

这种行为的危害为 0,
但余额变成了 “实际的人民币流动” 危害巨大。
这个事情,应该去上层找原因,为啥监管部门能让这些牙膏牙刷护肤品面膜成功申请械字号?成功纳入医保支付范畴?
而不是从消费者层面找原因,让大家别买别刷。
最重要的一点是,医保账户真的亏空得特别厉害,
民众在医院看病,医保结算的那部分,基本都是要么拖欠,要么克扣。
既然庞大的缴费人群在承担缴费压力,医院也在承担不结算的资金压力,那这医保收上去的钱,都去哪里了?
现在医院也一样乱刷,我老妈住院,二级医院,30 天,乱七八糟的治疗加药花了医保 7w,然后里面 2w 是重要,3k 是贴耳朵帮助睡眠的贴,3k 是康复按摩(实际不用)虽然和老人说的额,但是老人又不懂,这种也应该查
通过医保卡来买日用品的,都是普通人。
这些是普通人唯一唯二薅到的羊毛。
并且,用的也是医保个人账户,说到底还是自己的钱。
对比那些
ICU 住 4 年花 7000 万的厅级干部;
批发假病人住院,套取 XX 万医保资金的;
这都不值一提。
更应该整治的是线下药店价格上天,而同样的要在外卖平台和京东药房淘宝药房仅仅需要一半甚至更少的价格
企业交的全额上缴也就罢了,个人交的是实打实工资里扣的这三瓜两枣才几个钱?这都要惦记
进了个人账户的难道不是我的钱吗?我愿意买啥不可以吗?
农村还有不少诊所一个社保家全家用,套慢病套统筹的,要不要搞搞清楚先?
这些东西又是如何注册成医疗器械的呢,怎么审核通过的呢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且极具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
媒体曝光企业将日用品、护肤品等普通商品包装成 “医疗器械” 或 “药品”,通过医保定点机构刷医保卡套现或消费,本质上是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行为,不仅扰乱医疗保障秩序,还直接侵害了全体参保人的共同利益。
一、这种行为的危害有多大?——四大层面的严重后果
1. 损害国家医保基金安全(公共财政流失)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 “救命钱”,来源于个人缴费 + 政府补贴 + 单位缴纳。
用护肤品刷医保卡 = 把公共医疗资金用于私人消费,属于变相贪污公共财政资源。
长期泛滥会导致医保池枯竭,影响真正需要看病的人报销。
2. 破坏医保制度公平性与公信力
医保本意是 “互助共济、救急扶危”。
当有人拿医保卡买面膜、洗发水时,制度就被异化为 “购物卡”“福利卡”,失去其社会保障本质。
公众对医保的信任下降,可能导致改革阻力加大。
3. 助长灰色产业链和腐败风险
这类行为背后往往存在完整的黑色链条:
生产企业 → 虚假注册二类医疗器械批文 → 药店 / 诊所(定点机构)→ 对接系统,伪造处方、虚开项目 → 消费者 / 黄牛 → 刷卡套现或换购礼品 → 利益分成 → 医保基金受损
4. 误导消费者,可能引发健康风险
护肤品宣称具有 “治疗湿疹”“修复皮肤屏障” 等功能,并作为 “医用冷敷贴”“术后修复膜” 销售:
实际无临床验证;
成分不明,可能含激素(如地塞米松),长期使用导致依赖或皮炎;
延误真实疾病治疗。
二、涉及哪些法律责任?——从行政到刑事全面追责
此类行为涉及多个主体,各自承担不同法律责任:
生产企业
将非医疗器械申请为医疗器械注册证;虚假宣传疗效 行政处罚 + 吊销许可证 + 刑事责任
药店 / 诊所(医保定点机构)
虚构医疗服务、串换项目、协助刷医保卡买非药商品 解除医保协议、罚款、吊销执照、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
医务人员
开具虚假处方、协助套刷 吊销执业资格、暂停医保服务资格
参保人
明知故犯,主动刷医保卡买护肤品 追回费用、暂停医保结算 3-12 个月、纳入信用记录
以上相关人员若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害就是:药店变成综合超市,医保资金缩水救命药自掏腰包。
财经调查干了一件大好事,曝光了部分 “头脑灵活” 的企业:把面膜包装成医用隔离垫,还拿到了医疗器械的医保编码,实在是太聪明的、太厉害了,不得不佩服许总等人的聪明才智。
当你发现有一家企业这么干的时候,实际是还有更多的日用品企业在这么干。什么冰袖、口罩、沐浴露、牙膏、牙刷,甚至还有彩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知情的知友可以留言,我也无法核实,但我相信他们不会骗人。

药店就正在蜕变成综合超市,能买牙膏、牙刷、面膜、冰袖。。。
虽说有医保的人可以不用自掏腰包,划医保个人账户的钱爽得很,但出来混都是要还的,药店、医院、企业套的欢,吃亏的还是个人。
有人说没有吃亏,我这不是省了钱吗?那是板子目前还没有打到自己身上,以深圳医保不能报的药为例:
账单 1:
进医保了,但医院买不到
患者:肺癌晚期,需用奥希替尼(泰瑞沙)
医保目录:已纳入医保
(乙类,报销比例 70%-80%)
实际经历:
医院没进货,医生让去院外药店买
药店要求全自费,一盒 1.5 万元
医保一分钱没报
原因:医保目录虽纳入,但医院药占比考核、医保总额控费,导致 “有药不进院”,患者只能自费。
账单 2:限定支付
患者:乳腺癌术后,需用进口赫赛汀和升白针
总费用:30240 元 → 医保报销 3000 元
进口赫赛汀 2.5 万 / 次(目录外,全自费)
辅助升白针 2240 元(超限支付,全自费)
血常规、肝肾功能 3000 元(门诊特病已备案,全额报销)
高价药为什么不报?
1. 赫赛汀虽曾进医保,但 2025 年限定 “晚期 HER2 阳性且既往未接受靶向治疗”,术后辅助不在支付范围
2. 升白针 “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属于“超限定支付”,门诊特病也不予报销。
看完之后有什么感觉,是不是觉得脊背发凉?需要救命的时候,这里限制,那里不能报,都得自掏腰包。
如果不对这些曝光企业动手,那对医保资金安全的威胁就会反映在老百姓的救命钱上面,医保资金报不了,只能自掏腰包。
有些司法机关已经注意到了问题,并严厉打击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

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严重地可能构成犯罪。
药店和企业共同涉嫌诈骗罪。药店违规刷医保卡,为持卡人购买生活用品等非医用药店,是医保骗保行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将日用品谎报申请为医疗器械,与药店合作共同套取医保资金的,涉嫌共同犯罪。
在医疗器械审批环节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追究背后审批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最后总结一下:药店、企业、个人的小聪明,坑的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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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了,别搞医保了,留着看病买药吧,一群老鼠坏了一锅汤。害的现在干啥都得花现金,都不能用医保,统筹啥的。服了。
呵呵,医保账户的钱少得可怜
报销比例比以前低得多,以前觉得哇看个病这么便宜,现在每次就少个十块二十块
我是真服了
这些人还拿去套现日子是真不错
典型的医保欺诈行为,医保基金是专款专用,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企业的这种行为是 “以损害全体参保人员利益为代价的精准偷盗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现骗保行为,应当责任退回骗取的资金并且处骗取金额的 2-5 倍罚款。暂停相关责任人员服务资格。
根据《刑法》第 266 条的规定,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实务中,企业实际控制人,店长,参与的员工都会面临追责的风险。
裁判文书网有相关案例,浙江某连锁药店,将面膜、漱口水申报为 “医用冷敷贴”“口腔护理液”,2 年套刷医保 1600 万元,7 人被以诈骗罪判刑,企业罚款 4800 万元并吊销执照。
2024 年国家医保局通报:某某化妆品公司与 200 余家药店合谋,虚构医疗器械备案号,涉案金额超 3000 万,移送公安 32 人。
发现此类行为,应立即拨打 12393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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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个人账户的钱,又不是统筹账户。
搞清楚、想清楚再回答吧。
还是先查一查中成药吧,去医院开药,必开中成药,一开就是上百块,也不知道有什么鸡毛用
医保资金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自己交,统筹账户企业交。
个人账户是你自己的钱,可以随意支配。 你去医院看病,如果个人账户没钱了,你就得交现金。
我不知道花自己的钱,怎么就叫套刷。 个人账户的钱花完了,生病自己掏现钱就可以了。
医保账户不是分两个部分的吗?
企业缴纳的不会进入自己的账户内,自己能够刷出来的才是自己的缴纳部分。
首先声明啊,我是省直医保,我的医保卡没有钱,个人缴纳的医保资金是进入一个存折里面,这个存折的钱我随时可以取出来,就仅仅是个活期存折而已,我能自由使用的就是这个部分,那么我取出来我自己存折的钱,爱买什么不就买什么嘛,也没有影响单位缴纳的那部分啊。
然后我们这边市医保,也是个人部分在医保卡里面可以刷着用,单位缴纳部分是日常用不上的,只能住院看病用,个人用自己的部分买什么,挺正常啊。
所以对这个新闻我其实不太理解。
非杠,纯不理解,有理解的,欢迎解答,勿上升勿扣帽。
几年前北京地区,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直接取出来的
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就在上周遇到一个咨询的当事人。感觉还在热乎的,就控制不住表达欲要写个回答。
当事人来咨询的是劳动仲裁相关法律帮助,说她就职的公司被查封了,她需要怎么做提诉讼让公司主动辞退她然后可以领取失业金。这种描述显然太笼统了,我也听的一头雾水。于是问查封的情况,她说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封了,具体情况不清楚。只知道是虚假宣传,公司主营的是一种售价 29.9 元的前列腺贴,宣传有医疗器械的功效。现在公司已经摇摇欲坠,她想保住工资的同时,失业后领取失业金。想法也无可厚非,这种既要又要还要的诉求,对于律师已经见怪不怪。倒是勾起了我对这款有神奇功效的贴贴的好奇心,主要还是功效太超模了,而且貌似价廉物美的让人难拒。
该起案件中的公司也是把前列腺贴当做医疗器械出售。虚假宣传可能会涉嫌诈骗,通过定义产品是医疗器械获得向医保伸手拿要的资格,也像是诈骗罪的一般构成。
至于医保,其实我们大部分身体健康的普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于自己个人的医保账户,很多时候都会发现医保虽然交了,但是会产生自己貌似没有用上的不爽,于是很多药店、诊所等都会推出定制产品:本店可刷医保卡,或者医保刷卡换米换油换洗衣粉。这种情形还是常见的。把自己钱用于交换自己最需要的物品,乍一看还无可厚非,只是悖逆了医保的初衷。如果医保的使用能更便捷更简单明了更让大众熟知一些,会不会就可以杜绝这种现象?
没点关系,谁敢套国家的钱,咱们中国人最讲究人情世故,站队,护短,
特地问了 deepseek,上边是说个人账户相当于就是别人的统筹账户,你再非必要的时候使用个人账户那就是损耗别人统筹账户的权益,本质上就是互助
我自己掏的钱为啥不能用医保刷?这只是支付方式的问题,我去医院也可以用支付宝、微信、现金结算啊。又不是某一家超市卡,只能要这家用。我认为只要是用于个人身体的钱都能刷医保
医保捅喉咙就对了?
华为有一款智能手表是不是就这么干的?
曝光的果然都是小喽喽
坐标帝都,反正我能找到的任何一家线下药店,都不允许用医保卡,全自费
连现在药店接入医保卡都没搞定,居然搞定了日用品,护肤品可批医疗器械
我觉得可以查查怎么批的
刷自己账户的钱危害有多大呢,危害到哪些群体的利益了呢,真好奇啊
问题披露得很复杂,但个人愿意简单去思考:
第一:对刷卡者本人而言,这是个愚蠢的行为。但是账户上的钱,是他个人的钱,他有愚蠢的权力;
第二:对于企业来说,固然行为固然是违法的。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此进行了规定和约束;
第三:对于政府分管部门来说,有必要厘清事情的根本事实:是企业自己完全的私自行为?还是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是私自行为,有私自行为的处罚,而且是极其严厉的处罚,才能杜绝;而如果是得到了批准,那么就有必要一并追求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执法必严,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
就不能真的买保健品吗?就不能去隔壁搞个保健品收购点吗?把保健品卖了换钱吗?
还法律责任呢?你多问一句号给你封了。

都多少年了,老家小镇上,药店卖日用品,过年甚至年货都可以刷医保的,你们看见人管了??市区没少看见医保套现的小广告吧
虽然各地都在查出,但是,药店药房公开或者遮遮掩掩地用医保卡买口罩,买面膜,买防嗮衣屡见不鲜。
你要说口罩面膜防嗮衣多多少少跟医疗保健有一点关系,那么,刷医保卡买米面粮油,买牙膏,买卫生纸,把药店完全当成了生活超市,那就太离谱了。

医保是大家的医保,就好比地球是大家的地球,可是他住在上游明明知道排污影响下游,最终影响整个流域,影响地球生态,但是他不管,反正在他的有生之年不大会因为生态变坏而影响寿命,这是极度的自私行为!
把医保卡当做提款机,正是这个道理。

目前的医保体制还存在较大的漏洞,跟社保的道理一样,越是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保障健全的群体,个人医保账户越多,积累余额,不在自己手里总是不放心,总想拿出来花掉或者变现才心里踏实。于是,医保卡套现成为一项利润丰厚的灰产,有的是直接套现,有的是通过购买生活用品,购买跟医保没半毛钱关系的用品来实现套现的目的。

刷医保卡购买非医保药品屡禁不止,成为全国各地的通病。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诈骗医保,骗医保里的救命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批准企业将日用品、护肤品申请为医疗器械的部门的所有领导自上而下全部下台,一层一层往上追责,一直追究到最高领导人。企业承担什么责任?当官的批准的!
真 ** 有病,之前个人部分还能自己取出来,现在不让取了,还管别人怎么花。吃人不吐骨头
中成药能不能刷医保卡?能的话那就不奇怪了。
你们就庆幸还能从药店用个人医保账户买药吧,内蒙古这边已经不让在药店用个人医保账户买药了,想买药只能去医院挂号排队,管水龙头的人把水池里的水快放干净了,然后所有人承担后果。
过些天也可以再起一个标题:媒体曝光某某企业,协助个人套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来进行生活开支,这样危害多大,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保基金仅限用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于涉案的药企、药店已经想方设法规避这样的责任,卖的确实是 “医疗用品”,只不过可以拿来日用而已呀!
个人建议探讨 “疏” 的途径
1. 确实需要堵死不规范的药企、药店,**重点是其卖的东西比超市日常用品还要贵 10%-15%,就因为这些日用品 “可刷医保”?**这才是其心可诛!
2. 建议扩大医品类。个人医保内的钱是自己每月足额缴纳,是为未来可能生病的一些预存,理论上可以归为自己使用。明确哪些类别日常品、护肤品可以使用医保刷卡,让市场充分竞争,把价格打下来。大家既可以用个人医保账户内预存的钱购买这些生活必须品,降低生活压力,又不会比超市的品类贵。
3. 建议参照公积金可用于租房的政策,医保个人账户内的钱每个月设置限额,避免高消费。
个人账户的钱本来就是自己的啊,爱买啥买啥,又不是统筹账户
立贴预测一下吧,在不远的将来。
个人账户制度将越来越紧,最终变为全统筹账户。
统筹账户报销也将越来越紧,最终变成基本医疗保障。
止疼药、布洛芬之类的会成为最终选择。
核心矛盾在于制度设计的 “初心” 与公众普遍认知之间存在巨大的“理解鸿沟”。认清医保本质,它是 “保险” 而非 “福利”
医保基金是全民医疗保障的核心,需要明确的是资金有属性: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虽然在你名下,但具有强烈的社会共济和公共属性。它的设计初衷是 “一人参保、全民共济”,是为了汇聚每个健康人的 “小钱”,去帮助那些正在患病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 “大病人群”。将它用于日常消费,无异于拆掉了社会互助的基石。
举个例子:
可以把整个医保体系比作一个 “互助大家庭”。每个成员(参保人)都定期往 “家庭应急金库”(统筹基金)里放一部分钱,同时自己也有个 “零钱罐”(个人账户)。平时头疼脑热用自己的“零钱罐”,但当有家庭成员得了大病需要花很多钱时,就启动“家庭应急金库” 来帮忙。这样,大家就能理解,单位交的大部分钱本来就是进入 “大家庭” 池子的,不是他个人的储蓄。
允许用个人账户的钱买米面油,短期内看似 “惠民”,长期却会引发灾难性后果:
(公共池里的资金被稀释,必然需要全民为此买单)
这本质上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牺牲了未来的重大保障。
当然医保的不断改革,也在使 “保险” 的作用更加贴切务实,让 “沉睡” 资金焕发活力
除了一直在谈论的强化保障功能:引导资金优先用于医疗需求,避免因非必要消费侵蚀保障能力之外, 还有:
医疗、健康范围内的保险 + 保障的作用正在被放大。只是要谨慎的是越是放大,越是要规避 “政策空转” 和“执行扭曲”的困境。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只靠单向的 “宣传”,而需要一个系统的 “沟通策略”,让医保从一份冰冷的文件,变成一个鲜活、可感知的公共契约。
顶层设计者应该放下身段,完成语言的 “转译”;需要宣传机构深入生活,讲好共济的 “故事”;需要制度改革刀刃向内,创造真实的 “获得感”。
谁审批的抓谁,哪个企业违规的罚哪个企业,哪出的漏洞补哪。跟骗保有啥关系?就跟电动车限速不从厂家,经销商抓起抓消费者一样。
药店卖化妆品,在这个黑白颠倒的世道倒显得很正常。
要是你说出现一家不黑心的药店,那才是令人惊奇。
企业将一个日用品申请为医疗器械,
就能刷医保了?
然后是企业的问题么??????
去街道卫生院打流感疫苗都不能使用医保个人余额支付更别提统筹报销了。真能医未病的地方不好好投入,之后定成死亡之后方能报销算了。
不提这事还真忘了自己医保账户里有钱,谢谢提醒
这不正常么
媳妇去某三甲看皮肤,开了五百多的面膜
那玩意儿,真的没有屁用
但是就问你钱是不是人家赚到手了
重要的不是赚钱,是谁能进去赚钱,这可是块大蛋糕,你还独享,这手段想不发财都难啊
这事从根上就是某菊花厂带来的不良风气,君不见,某菊花厂出的手环已经进医保一年多了!
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个人账户不能个人完全支配,导致去消费这种无意义的产品。其次医保资金不足。
在人口话题下大家都还不着急,在这着急个啥?
就是金字塔阶级模型叠加老年化,严重入不敷出了。
医保社保透支又不是今天才爆的,现在收紧了这个窗口,开始节流了,高干病房准备节流不?
虽然碰到的医保卡买面买米的也多是中老年,但是这些消费体量远没有高干消费得多。
年初想要的逼缴外卖员,搞得送外卖的个个一两万似的,金字塔底的那些外卖员能拿个两千就不错了,再捐缴一部分钱,更难活。又因为是年轻人,所以医保社保肯定大项支出少。就是来填充医保社保亏空的。
还是那句话,医保社保的,只会是金字塔结构。年轻人不够,老年人太多,不论咋玩,都是撑不住的。
不知道啥情况,我现在去药店买药,都统筹不了,说必须得要医院的处方。
给我玩命的罚,往死了罚!
前段时间工作日请假去医院,因为离医院比较远,所以是一起看了一下之前的脂肪肝,前期糖尿病复检,以及腰疼。
最后看到腰疼的时候,医生和我说你很聪明啊只挂了三个号。
我一脸疑问这个咋的了?
医生说如果挂号超过三个科室,医生会被要求写检查。因为套医保的人太多了。
医保亏空到这种程度,很大原因是这群人作怪。
请给我往死里罚!
1. 医保骗保刑事案件,是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犯罪案件。
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等。
2. 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8)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实施前款规定行为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应当予以追缴。
3. 定点医药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4.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2)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5)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等,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6)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5.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关键是,这些日用品是怎么申请到医疗器械批准文号的!
当这个被曝光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不是个别现象了,应该是愈演愈烈了。
可以看出——
生意不好做了。
老百姓没什么钱了。
有些不良商家,已经不断地处心积虑的薅国库的羊毛了。
那么问题来了,资金都去哪了呢?
刷自己的钱,怎么就不行了?你医保要是真不够钱,应该考虑的是把中药这种负作用的东西砍掉
牙刷、牙线、洗脸巾、美瞳都要用医保卡刷,且不说不合规,本质上是大家对于医保卡里的钱存在一种错误认知,觉得钱闲着也是闲着,不用就是浪费了。
这种 “薅羊毛” 的想法,完全忽略了医保资金的公共属性,医保的每一份钱都相当于是参保人共同缴纳的“医疗互助基金”,是大家面临重大疾病时的救命钱,而非日常消费的零花钱。
至于这笔钱的用途,法律明确规定,只能用于门诊看病、购药、住院报销等关键医疗场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而日常刷医保买日用品这种做法,细究起来,并不合法。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部分大药房为了追逐利润,刻意放大这种错误认知。用刷医保省钱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与医疗无关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了造成公共医疗资源的无端浪费,这种行为应该严打。
据央视报道,在四川成都、河南郑州、甘肃兰州等地的海王星辰、大参林、张仲景大药房、佛慈大药房等连锁药店中,均出现了被包装成医疗器械的牙刷、牙线、护肤品套装、面膜等日用品的情况,宣传噱头是可以刷医保。

另外,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不久前曝光丰原大药房佳山路店存在慢病药品进销存台账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并决定追回违规费用约 329 万元、支付违规费用 20% 的违约金,合计约 394.83 万元。
小查发现,涉事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鞍山佳山路连锁店今年 8 月变更负责人,其总公司为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药店的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医保基金的使用秩序,长远来看,还会稀释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最终为其买单的是所有参保人。
本来应该被用在医疗保障上的资金被消耗在非必要消费上,势必会导致那些真正需要医保报销的患者,面临基金支付压力增大、报销效率降低等问题。
很多人年轻时感觉不到,等到年纪大了,就医次数变,发现医保钱不够需要自掏腰包时,才能真切尝到 “个人占小利,集体蒙受大损失” 的恶果。
最后提醒大家,医保基金里的钱是救命钱,是用来为 13 亿多参保人健康兜底的,不要随意消耗。
五险一金无非都是收税的形式罢了
各个口子都想收点,才有了这么多类别
买卖自由,我个人觉得没什么不好。拓宽医保能买的东西挺好,只怕价格不合理。
前两天去上海出差,嗓子疼,刷个人医保想买点药。网上卖几块钱的药,华氏大药房卖 89,我扭头就走。
医保里的钱也是钱,支持实体成本高多收取,不能这么高吧,没人管价格
和华为手环那次一样。一群《正义人士》闻着味就来批判了。《破坏公共医疗资金池》
?????
要在医保目录里面才能用统筹。
谁告诉你认定为医疗产品,等于进了医院的医保目录?
要是有这种好事,药厂得笑醒。
你不交统筹医保没几个月就用不了,你个人账户的钱这辈子都跟你绑定,明白吗?
之前某地方医保个人账户还能直接取现金。
这种个人行为,用个人资金,又不损害公共利益,公共资金池,人家爱怎么用关你屁事。
专款专用?以前还能直接取现呢,只要该产品经过医疗认证,我买它怎么了?
那也有人认为这种是打擦边球,不是非必要,必须的医疗品,
那完犊子了,第一个就得把保健品全给砍掉,很多高端医疗,进口药品,都是非必要必需品,要求全自费也可以用个人账户,这些也叫做医疗??建议全部砍掉。
还有住房公积金,建议直接跟房贷绑定,只能用来买商品房贷款,让你背上债务。
无论是公积金还是医保个人账户,都是我自己交的钱,没有占用额外的公共资源,一群人还指点上了。

有啥危害?这不是故意的?扩大医保支出,搞垮你,搞私有化,这不 70 年代就开始用的套路?
什么?你不清楚?街上药店开了 10 多年,屡屡扩张,你说你不知道?搞笑。
医保,甭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交的,不都是这个人的钱?他怎么花也没花别人的钱,危害谁了?
这个问题显示出制度的不合理,以及上层人士相关掌权者对此事的掩面不看。
今年全国不少地方,超亚公司、慕雪时代等企业联合药店,把牙刷、面膜等日用品伪装成医疗器械,让消费者刷医保卡购买。
记者调查坐实这些违规行为,涉事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相关违规者将面临法律惩戒。

第一个观点,医保基金是 “救命钱”,不是人人可薅的 “羊毛”。
这就像小区里的公共健身器材,本是大家锻炼用的,有人却搬回家占为己有,让其他人无器材可用。
医保基金是所有参保人凑的 “互助金”,少数人违规套刷,只会让真正生病需要报销的人受影响,长期下来基金池缩水,大家的保障都会打折扣。

第二个观点,商家逐利不能踩法律红线,别把消费者当 “冤大头”。
就像菜市场里,有人把普通蔬菜标成 “有机菜” 卖高价,本质都是忽悠人。
超亚公司把防晒冰袖叫 “医用隔离垫”,慕雪时代将护肤品扮成 “医用敷料”,都是换汤不换药的套路,既骗了医保,也让消费者误以为买了 “医用级” 好东西。
给大家提三条实用建议,守护好自己的医保钱。
首先,买药时多留个心眼,看到 “医疗器械” 却像日用品的,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别让商家钻空子。
其次,自己别主动用医保卡买非医疗用品,小便宜背后可能有法律风险,还会损害自身长远保障。

其次,医保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不光查药店,还要追根溯源查生产企业。
就像查假货要端掉生产窝点一样,只有上下游一起查,才能彻底杜绝违规行为,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最后,建议优化医保备案审核,明确医疗器械和日用品的界限。
别让商家轻易就能 “换个名字” 就把日用品塞进医保目录,从制度上堵住漏洞,让违规操作没机会发生。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商家别违规,个人别跟风。
提醒大家:医保卡要专款专用,守护好 “救命钱”,就是守护自己的未来保障。
媒体曝光企业将日用品、护肤品申请为医疗器械,「套」刷医保卡,这种行为危害有多大?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今年早些时候,全国多地医保局陆续发布了 “禁止将医保卡变为‘购物卡’” 的预警提示。提示中明确提到,部分企业为了使商品可以刷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将牙刷、面膜等非医疗作用的产品申请为医疗器械,以此规避生活用品类不能刷医保卡的问题。这种行为违反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正当使用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仅限医疗相关支出,骗保行为将面临法律惩戒。但记者的调查显示,时至今日,这样的违法行为,依然在一些地区的药店和生产企业里上演。
日用品穿 “马甲”
明目张胆宣传 “可刷医保”
近期有消费者向《财经调查》栏目反映,有人在网络平台上放出 “医保卡薅羊毛攻略”,公然分享在药店里刷医保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经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可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相关费用。

而视频中的博主们却在纷纷教唆消费者,在完全脱离医疗场景的情况下使用医保卡支付购买牙线、牙刷、洗脸巾、护肤品等日用品,将医保卡里的钱当零花钱用。

在海王星辰连锁药店锦绣半岛店,记者刷医保卡买到了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 “牙科用毛刷”。经过店员证实,这款医疗器械其实与普通牙刷无异,由于被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所以名称不一样。

在另一家连锁药店大参林银湾店,记者刷医保卡买到了同样是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牙科洁治器,店员称这其实就是牙线。

在四川成都的泉源堂大药房高新区天华路店,美瞳隐形眼镜也可以刷医保卡购买。使用医保支付的药品或医疗器械,都应当有收费项目和对应的医保目录名称,可这款 “美瞳” 竟然显示为“000”。

记者拨通了四川省医保局的人工客服电话,询问 “美瞳” 究竟能不能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工作人员明确给出了 “不能” 的回答。

在杏林大药房和海王星辰连锁药店,记者刷医保卡买到了各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 “敷料”,而经过店员的介绍,这其实就是护肤品套装。


在河南郑州的张仲景连锁药店,记者刷医保卡买到了被包装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医用敷贴。店员直言,这种医用敷贴其实就是面膜,功效和普通面膜一样。

防晒冰袖变 “医用隔离垫”
送入全国 2 万家药店
企业获 9000 万元大单
记者在大参林连锁药店荔湾四季花园店见到货架上的医用隔离垫,询问店员得知这其实是一款防晒冰袖。记者询问这款防晒冰袖有何特别之处?为何产品名称叫医用隔离垫?店员坦言,特别之处就是能刷医保结算,为了能刷医保,只能打上医用名称。


记者根据产品包装背后的信息,以进货为由来到了生产商河南省超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但记者注意到,公司的产品宣传页上,直接将这些有医疗器械备案的医用隔离垫标注为防晒口罩和防晒袖。

记者查阅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医用隔离垫” 这一品名,属于病人护理防护用品,在器械说明中也明确标注了应用场景为 “主要在医院普通病房内使用”。超亚公司生产的这些产品与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根本不一样。

超亚公司许总向记者透露,将普通的日用品,打造成医疗器械进行生产,再以 “医用级更干净、更安全” 为噱头进行宣传,便能抢占更多市场、获得更多利润。

许总得意地向记者介绍,今年公司与一头部连锁药店合作,生产的防晒口罩和防晒袖进入了全国将近 2 万家药店,这笔订单的合同金额达到了 9000 万元。

记者随即询问这款设计初衷实际为 “防晒” 用途的产品,用医保结算的事宜。许总告诉记者,在部分地区,“医用隔离垫”被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但如果是日常使用的防晒用品,属于日用品,则被明令禁止刷医保卡结算。

但许总强调,自家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完全合法合规,每一款 “医用隔离垫” 都有唯一的 27 位医保编码,符合药店刷医保的条件。

许总告诉记者,“医用隔离垫”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风险较低、简单易用,不会涉及严格的临床试验和安全性评估,只要按要求进行备案即可在医疗器械工厂内生产。许总正是看到了这样的机会,才设计了这款拥有医疗器械 “身份” 的防晒口罩和袖套,堂而皇之地挣消费者医保卡里的钱。

护肤品成 “重灾区”
一品牌 “套” 刷达 600 万元
在甘肃兰州,记者连续进入几家佛慈大药房的连锁店,都在店铺内最醒目的位置看到了 “兰肌慕” 和 “医妍集” 品牌的所谓 “医用护肤品”。

无一例外,这些 “医用护肤品” 登记的都是医疗器械产品,都可以刷医保进行购买。但在销售人员的口中,产品则是完全被当作护肤品进行宣传,和医疗用途没有任何关系。



在与店员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产品包装上 “预期用途” 和“产品名称”的写法必须和医疗器械的备案信息一致,这是为了能让这些护肤品顺利通过医保系统的核验,进而纳入当地医保结算目录当中,药店销售这样的产品,盈利更多,因此也在卖力推广。



是时候要出手整治了!!
为啥医保卡不可以刷疫苗费?
这都是套现的人在团建吧?
都什么逻辑?
我就问一句,为何药店能刷医保卡,医保就医,只能在医院看不可不可以吗?
这种行为危害极大且需承担严厉法律责任。危害上,其一,会直接侵蚀医保基金,单家企业单渠道套刷就可达 600 万元,大规模蔓延将导致医保基金收支失衡,损害全体参保人利益。其二,扰乱市场秩序,模糊日用品与医疗器械边界,还会误导消费者。其三,冲击医保制度根基,削弱医保对患病群体的保障能力 。
法律责任方面,涉事企业属骗取医保基金。依据《社会保险法》,需退回资金并付 2 - 5 倍罚款;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也会被追责。参与的消费者也需退回资金,情节严重者会被暂停医保支付资格,影响后续医保待遇,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20 年前就有的事现在还没解决?
只是冰山一角。不少地区可以套刷医保卡买药,现场药店低价回收,或者更隐蔽的现场有三方回收。之前有技术可以识别是否真实需求药品,建议医保局尽快推进方案。
我见到过用医保刷华为手表的,说是测血压、心率的医疗器械……
赶紧普及医保线上支付才是当务之急
保险,应该是参与者支付一小部分钱,以解决小概率面临重大风险时的问题。这个机制应该是互助的,而不是公平的,必然有人获得赔付,有人白交钱。
如果每个人都期待至少获得保费的受益,那保险必然亏损,不应该存在。如果真的这么认为,就应该不参与保险,直接依赖二次分配。
遵守规则是应该的,不能因为以前有人违反规则,我们也跟着违反。那样只会导致最终没有规则,而理想发展应该是人人遵守规则。
根源之一是医疗器械注册环节出了问题
有医疗器械批文 医保管理办法 就能刷 找问题找源头 批文是药自己贴的吗 如果药店贴的可以罚它骗保 保哥内部应该严查 到底谁在骗保
为啥问申请的啥责任,不应该是批准的啥责任吗
谢邀。我想从普通老百姓的视角,谈谈这种 “挂羊头卖狗肉” 的医保欺诈行为对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影响。
一、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 “救命钱”,不是 “唐僧肉”
医保基金的本质是全国参保人共同筹集的健康保障资金。根据国家医保局数据,2022 年我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 3.06 万亿元,相当于每位参保人平均贡献约 2200 元。这些钱本应用于保障重大疾病治疗、慢性病用药等刚性医疗需求。
但当企业将日用品伪装成医疗器械骗取医保报销时,就像在集体食堂里,有人用饭卡刷走了本该大家共享的肉类,却只留下青菜。长此以往,真正需要救命钱的患者可能面临 “无钱可报” 的困境。我国医保基金累计结存已呈现增速放缓趋势,这类欺诈行为正在加速消耗基金安全垫。
二、老百姓承受的三重隐性伤害
保障水平被稀释:某三甲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曾透露,因为基金被违规消耗,他们不得不对部分高价抗癌药的报销设置更严格门槛。普通患者为获取本应享有的报销,需要提供更多证明材料。
个人账户变相缩水:虽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个人所有,但药店将洗发水、护肤品等伪装成医疗器械销售,诱导消费者刷卡消费,实质是提前透支未来的医疗储备。某省会城市调研显示,约 23% 的参保人曾被动参与过此类消费。
推高整体保费压力:医保基金穿底风险最终会通过提高缴费标准转嫁给参保人。就像小区物业费,如果总有人偷用公共水电,最终全体业主都要分担更高的费用。
三、法律利剑如何斩断骗保黑手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涉事企业将面临:
骗保金额 1-2 倍的罚款(第四十条)
吊销相关经营资质(第四十一条)
5 年内禁止从事医保相关业务(第四十三条)
对于老百姓而言,我们既是受害者也是监督者。建议:
消费时主动索要明细小票,核对商品类别与医保目录一致性
发现可疑行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 APP"打击欺诈骗保" 专栏举报
对药店推销 “医保可报” 的非医疗商品保持警惕
四、制度完善的方向
从德国等国家经验看,建立 " 医保智能审核系统 “+” 第三方神秘顾客 " 的双重监管机制效果显著。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医保消费人脸识别系统,有望从技术上封堵这一漏洞。
医保基金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是我们每个人用健康承诺共同构筑的生命防线。守护这份保障,需要执法者的铁腕,更需要每位参保人的火眼金睛。当企业把牙膏标榜为 “口腔治疗器械” 时,损害的不仅是基金安全,更是社会最基本的健康公平。
说点儿我们不知道的。
这种行为危害特别大,直接把大伙儿的看病钱、救命钱当成了商家的提款机。像牙刷、面膜这些日用品披上医疗器械的 “马甲” 来刷医保,每一笔都是在侵蚀医保基金的根基,真等到急需用钱的人要用时,钱可能就被掏空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这种骗保行为轻则罚款、追回医保基金,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企业负责人和药店都得承担刑事责任。最近曝光的案例里,有企业靠这一手就签了 9000 万的大单,可见处罚力度还得跟上,不然违法成本太低了。
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具有正规资质的医疗器械。怎么看都没问题。
保险这种有暴利可图的产业,监管不好很容易发展成美国那种毒瘤产业。公有制的初心无疑是好的,但大家不满的是贡献给了可疑昂贵的中成药
能不能不交了?还不如买商业保险,白花花的都是税。年轻人一点资产都没有,税倒是没少交
申请没问题 谁审核 谁同意的找谁去
我因为皮肤过敏,现在用的护肤品是械字号的
那为什么我一定要用这个护肤品呢?我不能买其他护肤品呢。两个原因
第一,我必须要用护肤品。 因为我是由于屏障受损导致的皮肤过敏,那我必须要用一些护肤品来保护我自己的皮肤,减少皮肤敏感性, 相当于你的皮肤很薄,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所以这个时候要用人造的一层膜来保护你脆弱的皮肤,否则他三天两头就过敏,天天过敏,痒的你晚上都睡不着。严重影响病人的生活质量。
第二,高度过敏的皮肤对于很多东西都是过敏的,比如说香精,酒精或者是某些防腐剂。所以在产品的选择上的话,肯定是医生开的械字号的护肤品是最好的。
很多人可能没有得过这个疾病,或者是不知道这个疾病,所以认为护肤品对病人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就是为了套医保,其实不是的。他跟消炎药也好,感冒药也好,是一样的,对病人来说都非常重要,能够极大的缓解病情。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有些医用护肤品超级贵,我觉得这里呢确实是存在很大的问题的。 比如我举一个例子,某一个以医用护肤品出名的企业,上市公司,他的毛利是高达 80%。我觉得这个肯定是很不合理的。 所以我觉得对于这一类的产品应该进行一个集合竞价。也就是把价格打下去,不是说不应该纳入医保,而是说把它的价格恢复到一个普通人能够接受的正常的水平。明明他的成本就十几块钱,非要卖 200 多,这个对社保也好,对于病人也好,负担都太重了。
这就是社会发展一停滞,
就有人开始从边边角角找钱啦。
就说北京,
以前最阔气,
个人缴费部分,
直接打到银行卡里。
害的我隔三差五的,
还得去北京银行取钱。
只有统一办的存折,
所以取成现金,
做了每年给娃们的压岁钱。
话说回来,
医保就是国家强制个人储蓄的救命钱,
统筹部分来自用工单位,
有转移支付功能,
可以认为健康税。
收入高的接济收入低的,
我一个月 2000 多,
应该暂时还支出不了这么多。
个人 400,基本上慢性病的药就花完了。
这个作为储蓄也是不错的。
我老婆之前几年没看病,
今年胆结石手术,
也是一下清零。
不过相当于没给日常支出增加负担。
说明国家的比例计算的还是挺合适的。
如果不是揭不开锅,
就别搞些竭泽而渔的事情。
爱用就用吧,医保会比养老金更快亏空
谁批准的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还是先把医保该买什么药弄清楚吧,去药店买盒头孢都三番五次推荐我配上中药好的快,去医院看病医生也是一两个西药里面夹杂着多种中成药,这种安全无效的安慰剂究竟浪费多少钱?中医在我国快赶上宗教了。
相关博主看到以后,居然是带着自家粉丝薅羊毛,而不是去举报。。。
从整体出发,“医保套现” 行为必须要遏制,否则会引起共识崩塌全民挤兑。
这个问题下有些回答阴阳怪气发泄情绪,除了拉低道德水准破坏共识往比烂的道路上狂奔,并不能解决客观问题。我国的医保、养老…… 不避讳的说,就是寅吃卯粮这是事实。其主体除了社会缴纳,还有一部分来自财政划拨与转移支付,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填窟窿,通过其它名义 “征税”…… 可以说为了维持社会兜底保障,宏观层面已经在尽可能的闪转腾挪来维持脆弱的平衡。
在制度无法卡死的情况下,只有保持大多数人一定道德水准的共识,才能继续维持这种走钢丝的状态。而一旦大家形成了他盗刷我也刷,刷少了是我亏了的共识,除了便宜某些企业将其库存产品高价倾销到消费者手中,用来兜底的医保会被大量 “蚁群” 蚕食殆尽,成为到处漏水的无底洞。这时候参与盗刷的人会 “惊讶” 的发现,自己不过盗刷了几只牙刷,而某些人已经盗刷了一辆法拉利制造原装进口的“代步轮椅” 出来!真比烂,普通人拉到底线的道德水准还是太高了!
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更大的问题是需要医保的人怎么办?
哪怕某些人已经将自己缴纳的医保全部套了出来,各位设身处地的想一下,这些人生病的时候会反思自己的烂事?必须要再吃一口医保!
这些人就是 “饥民”!是整个社会体系中最不稳定的因素——反正社会不公,已然经时日无多,这种人干点什么出来都不奇怪吧?
我们且不谈建设的事,砸烂现有的盘子,纵容盗刷医保的人真以为自己能过的更好?上一个 “甜甜圈” 音容宛在,只看眼前利益的思想也确实配的上他们的苦难。
刷自己个人账户的钱,关你什么事
这样的事情在这里不是司空见惯了,有啥大惊小怪的,能承担啥后果也不是键盘敲几下就作数的。
这就要提到某为的手表非凡大师了。
没见过这么害人的,你用了医保,但这可能是别的底层的救命钱。
喝人血的公司是这样的。
满大街的药店医保支付高价药就不算套刷了
曾经全国 80% 药店都可以用个人账户买米买油,长达十多年,现在则严格只允许买药品和医疗器械。
买非必须品浪费掉个人账户医保资金,就是浪费掉自己的钱,并没有薅到医保基金的羊毛。只是便宜了药店,因为他们赚到钱了。
有些事,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有些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现在一些人把这个事曝光出来,大部分人都知道了
当你发现个漏洞的时候,偷偷开心就好了,你非要广而告之,号召大家一起,,,
先解决中药套医保卡的问题再说吧。
现在医保还有个大问题,就是在线下药店买药,价格贵的离谱,就是瞅准了你在线上买药不能刷医保卡
白白的浪费钱
多新鲜, 医保卡出生的那一天开始不就这样
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上纲上线没必要的。。。
只要不是统筹报销了一部分
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医保个人缴纳的部分,是自己的钱。
要真医保缺钱,去查一查中成药吧。。。 那才是真正消耗医保统筹经费的大头。
8 小时工作制你不关注,竟然关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我给我娃买个钙片,维生素 ad 都不让刷,这钱不是我自己交的?
多大?!!!
让俺猜猜~~
是不是这两年社保费翻翻往上涨,就和这帮挖医保社保墙角的,
有关?!!!
能不能曝光点有用的
咋不问问监管部门呢?他能批我咋不能买呢?这些东西花的是医保个人账户,一辈子不用就当捐国了是吧
取又取不出来,最后这钱不知道被那个领导拿去洗澡了
每次弄这些垃圾制度,不晓得脑子是哪来的坑
这事是不是应该先看看谁审批同意成为医疗器械的?
表双标,表开先河
可以看下 AI 的回答:



更多生活或者学习上的问题都可以问当贝 AI,15 个 AI 大模型在线给你答案:
前段时间不是有提议洗脚,按摩,正骨纳入医保
上岗上线,那么多房地产储备金不翼而飞,导致那么多烂尾楼,现在去关心这点医保
不许百姓点灯?
现在药店就是要那些老头老太太去买药,还帮助他们怎么操作可以用医保,所以医保账户的钱就这样被套走了。
另外就是药品的价格,用不用医保完全是两个价,明目张胆啊!
医疗器械是辅助治疗疾病的,注意只是辅助。
医疗器械类牙刷和工业产品牙刷,消费者更愿意选择哪一种不言而喻。
基层的个人医保报销关乎国家统筹基金什么事?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去购买高价的日用品,可以去神经科看看。
我们需要防止的是,去各级定点医院开药的猫腻。
一款药,京东美团上卖 10 块,药店卖 15,去医疗机构开药个人医保账户 6 块,医保基金支付 18 块,这是普遍现象。
为什么医保是冤大头?就不用说啦。
反正医保局是拿他们没办法,都是正规发票,程序上没问题,你能怎么样?
医药公司也是国企,也要吃饭。民营医院也能容纳就业,那么多人怎么安置。
在这个问题下兴师动众的人
都是没买过医保或者自己没用过医保,没用过统筹基金的。
要来辩驳合理性,可以
你先搞懂了再来
什么? 你不懂?
那你叫个毛线
这个问题更能体现新闻学的危害。
这不是典型的头痛医脚么。你都批准成为医疗器械了,我用医保购买医疗器械有什么问题吗?现在指责大家不该用医保购买医疗器械?
要么认真把关医疗器械的审核,要么重新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分级以及对应医保的使用规则。
看到下面的答案,知乎上沙避这么多了吗?
个人账户是给你治病的不是让你拿去花钱的,强制你存一部分钱,别到时候没钱看病耍赖。
到时候需要看病了,往大街上一躺,为什么不能学免费医疗
要是这些企业为你好不应该免费给你吗,秀逗
建议举一反三查一下各个系统
如银行、运营商,是不是存在监守自盗的情况。
这不是有病吗?看了半天花的是个人账户的钱怎么能叫套刷。再者那些物品能刷医保账户也是医用物品审核部门的锅,这也能怪到平头百姓?
再说消耗统筹账户的事情,个人看病体验下来,每次花钱最多的就是中成药,看了下药品说明,感觉是否有用真的要打个问号,有时候和医生说不要中成药,回答就是可以不要,医治效果不敢保证。
还有一个,有些人会医院去做按摩针灸,这部分也能医保报销,其实大家都能用的情况下,算是一种福利。但我作为上班牛马,正常的工作日时间根本没时间去医院,周末这类按摩门诊又不开。总的来说,辛苦的体制外上班牛马作为缴纳医保的主力军至少在交满年限之前纯纯的做贡献,真正浪费医保资源的是哪些人我不说。
套 nmlgb 那是老子的钱
药店各种手段套医保,日用品护肤品只是其中一环,药店员工的工资构成通常为底薪 + 提成,底薪低是常态,店员的工资主要靠向用户宣传毛利高的药,达成交易后拿高提成,花百元买的维 C 咀嚼片,真的太可笑了。穿上白大褂后总会让人有不自觉的相信人家的话,一句你说的那个药药效一般,用这个,然后你就拿上了人家能拿提成最多的药。说实话,现在看病,自己能明显感受到是感冒,中暑之类的自己去取一些这类常用药,其他病一律去正规医院吧。
看来是上面想要推动医保个人账户 “活水化” 了
这种其实一直都有啊,像以前买过泡脚的按摩器。
相当于也是一种套现吧。
日用品护肤品这种几十块的垃圾也配?快来刷伟大我为的手表,延年益寿增长智慧。
妈帮你存着,等你老了给你买中药吃哈
无论是护肤品还是电子产品既然申请成功了就是法律上的医疗器械。刷医保购买当然是合规合法的。这些新闻媒体偏偏挑这个报道,完全是无事生非,没事找事,寻衅滋事. 挑动社会对立. 扰乱社会治安。这些新闻媒体应当予以严惩。
这个各地肯定不包括东莞,咱没个账,都是统筹。
医保名单一年一变
医保账户专年专用
医保药价稍溢三成
医店资格血脉传播
非著名媒体央视财经,
藏头露尾,倒打一耙
账是谁的,钱是谁的
从来不谈来龙去脉
光天化日,堂而皇之,
乾坤倒转,江河逆流
你说害有多大
占位符占位符占位符占位符
牙线牙刷对健康的作用不比中成药保健品大?
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个人账户的钱是个人交的,想买什么买什么,要你管?????????????????????
套的好,套死它。
难道用的不是个人账户的钱吗?什么叫套刷医保卡,自己的钱想给谁花 怎么花 难道是不是自己说了全嘛。这件事情哪来的危害。
作为一个药店从业者,都知道这个记者曝光的压根没道理,所谓的套刷,是那种把非医保用品,比如米面粮油保健品之类的,通过刷其他药品,比如卖的快的感康,感冒灵颗粒等等这些药去等额替换,这种才是套刷医保。
正常刷医保,国家有一个医保目录,地方也有自己的医保目录,目录里有的产品,能查到医保代码的,就属于可以刷医保的产品。所谓的生活用品,他们能批文成医疗器械是各地药监局审核过的,能进到医保目录,也是医保局审核过的,药店只是正常刷卡而已,最后曝光之后,又由药店来承担舆论了?真不允许刷,药监局不要批这类医疗器械,医保局也不要加到目录里,自然就没有这些问题了,不要一出问题,一有舆论就拿药店开刀。
用自己的钱薅自己的羊毛怎么了??
非蠢即坏。。
用个人账户怎么了?又不是刷的统筹账户,个人账户要是能不交我绝对不存一分钱
这种新闻不用看,属于垃圾新闻。
要么蠢,根本不了解医保;要么坏,说话说一半藏一半,诱导并且弱智化你的大脑;要么别有用心,当别人的传话筒,向社会传递消息。
能进医疗器械,这是需要审核的,很严格。这新闻的意思就是在怀疑行政审批人员很蠢,很坏,搞腐败。
为了回答个问题,还专门去买了点药。


另外,这个事情我也说不明白。
前年的时候,这边的共享电动车上面都是医保套现的广告。
本质上是某些审核人员的问题,他们为什么可以把日用品、护肤品申请为医疗器械?为难普通人前,请先抓某某员
某品牌手表不都可以在医保卡买吗
有这个闲心不如去治理一下天价的维生素钙片保健品和乱七八糟没啥用的药
小白瓶维 C 两三块钱一瓶,药店随便推荐的都是小白瓶的几十倍差价
看到这个问题,估计是有人在想着把个人账户的钱往自己口袋里面装,能用得尽快用完 别充公了
文|李羿桦
近期有消费者向《财经调查》栏目反映,有人在网络平台上放出 “医保卡薅羊毛攻略”,公然分享在药店里刷医保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经验。今年早些时候,全国多地医保局便陆续发布了 “禁止将医保卡变为‘购物卡’” 的预警提示。提示中明确提到,部分企业为了使商品可以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将牙刷、面膜等非医疗作用的产品申请为医疗器械。时至今日,这样的违法行为,依然在一些地区的药店和生产企业里上演。这一现象屡禁不止,背后隐藏的是多方主体的利益驱动与监管执行的多重困境。(11 月 9 日 央视财经)
医保卡摇身一变 “购物卡”,看似荒唐,深究下来无非是有利可图。从表面看,药店利用消费者“不愿闲置医保余额” 的心理,将普通日用品“医疗机械化”,诱导其刷卡消费,从中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财政补贴。而消费者不愿让个人账户中闲置的医保基金浪费,“刷点别的也无可厚非”的心态,让他们掉入了药店设下的陷阱。这种 “各取所需” 的背后,既无视医保基金的公益本质,更践踏了全民医疗保障的底线。看似双赢的短期利益,最终会侵蚀医保体系的可持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相关费用。医疗保障惠及民生,医保基金更是人民群众的 “看病钱”“救命钱”,每一分都关乎民生福祉与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绝不容许挪作他用。任何将医保基金挪作他用的违规操作,都是对法律红线的公然触碰,更是对全体参保人共同利益的损害。把“救命钱” 变成满足日常消费的“零花钱”,看似小事,实则动摇了医疗保障体系的根基。
然而,这类问题的出现,不能仅归咎于药店 “黑心” 和消费者 “贪小便宜” 的心理。作为关键环节,地方药监部门是否存在审核不严、标准模糊的问题?更深层的症结还在于监管源头的治理难题——药品生产批次繁杂、药店布局分散,这无疑加大了监管难度,要实现全面有效监管,亟需更强的决心与更实的举措。医保事关百姓健康保障,容不得半点马虎,监管工作更需细致入微,从源头上严查严堵,杜绝不合规生活用品通过任何渠道流入医保定点药店。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 “救命钱”,不是药店的 “提款机”,也不是参保人的 “消费券”。
要真正守住这笔 “救命钱”,一方面,消费者需形成共识,国家的医保基金是为了保障民生健康,而非满足个别人的私心;另一方面,生活用品并非药店的主营品类,本属超市等商超的经营范畴,药店应坚守本职,将药品及合规医疗产品销售作为核心业务;最后,药监局作为“把关人”,需对医保范围内的品类进行更严密的审查,从源头杜绝“马甲产品” 上市。只有各个主体形成合力,才能堵塞漏洞,让医保基金真正回归 “医疗保障” 的核心定位,而非沦为某些人眼中的“牟利工具”。
凡是广大老百姓支持的我们就要反对
现在的那些药店,哪家不是明目张胆,让老百姓刷医保卡(其实就是购买日用品)。
其实绝大多数公务员,包括医保办的工作人员,上至领导,下至一般员工,谁没有去这样刷医保卡。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有漏洞,国人一定不会放过。
这就是有特色的时代。
同样的药品在不同药店价格不同,如果在 a 买药贵点送日用品、护肤品是否可行呢
菊花厂的 watch
在医保这个池子捞钱的到处都是
〔 做事的人 〕 今天诸多的烦恼和想法,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下,那就是“没有什么可做的事情了。”因为人微言轻,因为大环境压力巨大,因为对他人完全没有信心。很多人的观点是:我并非没有善念,也并非没有做事的想法,但是“无力感”太强,我无法撼动这个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