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前16天,有人’完美’做空了富途、老虎:华尔街巨头都亏麻了!
🕐 建议阅读时间:约 9 分钟 | 全文约 3452字 — 目录 — 一、事情的始末:一场太"干净"的做空 二、背景:为什么这次监管动了真格 三、为什么是华尔街巨头亲自下场告? 四、延伸:美国中小投资者,能一起告吗? …
此前《已向港交所、香港证监会实名提交 “小红书主体上市合规投诉”》发布后,收到大量网友、媒体关注,先做基础身份澄清:
我并非所谓小红书高管,仅为前普通员工,劳动合同岗位为 “生态销售 Leader”,负责华南本地直客销售部。初期管理广州团队,试用期内新增重庆团队管理权限,统管 26 名一线销售和 4 名销售组长,也是北上广三地本地直客团队里唯一跨两地的业务负责人。

今天微信收到二十余位亲友、网友私信提醒我注意安全,在此统一公开说明:本人陈浩,心态积极、生活自律,无抑郁、消极轻生等心理问题,遵纪守法、行事谨慎;30 岁前已配齐知名保险公司全部人身、健康类保险。如若后续我出现任何非正常意外,背后缘由不言而喻。
我想反问所有人几个切身问题:
1、若你踏实履职、业绩产出稳定,拥有清晰职业上升路径,却无端遭受职场恶意打压,你会甘心吗?
2、若你只是在绩效互评客观陈述同事真实工作表现,事后就遭到 HR 针对性报复辞退,你会妥协吗?
3、若靠业绩谋生的销售,被企业凭空捏造 “业务不达标” 作为解约借口,你能接受这份污蔑吗?
4、上述所有不公,全部集中发生在我父亲病危、离世的艰难阶段,换作是你,能默默咽下所有委屈吗?
5、当初向上海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对方告知无法核实,只能走仲裁诉讼,你会放弃维权吗?
6、全程诉讼过程中,企业各类答辩说辞前后矛盾、漏洞百出,面对明显的诚信瑕疵,你会视而不见吗?
7、维权公开后,已有五十余名前同事联系我哭诉,大部分遭遇行权前被无故辞退、期权清零的相同对待,我能坐视不理吗?
我十分热爱生活,过去两年走访多国,始终认定祖国是最安心的归宿,也是广州两级法院给出公正判决,还给我公道。
人活着,钱财只是一部分,公道与一口气,同样值得全力争取。八十多万赔偿仅弥补我直接经济损失,却抹不掉恶意裁员、失信陈述、批量侵害员工权益这一系列客观合规缺陷,这些风险理应完整披露给港股投资者与社会公众。
维权这两年半,我虽暂未入职全职工作,但财务状况平稳,也对人生、职场有了全新思考。专业深耕广告行业,从一线业务成长到团队管理者,依旧满怀热忱,愿意寻找契合的新机会。附上个人简历,若有理念契合、内容有趣的合作,欢迎联系沟通。求职核心诉求:薪资不是核心,优先看重职场公平、工作内容有意思、团队三观契合。若无,完全没关系,我不会因此懊恼和内耗。
两类主体请勿私信打扰:
1、某类大厂 HR:深知大厂人事体系约束,我过往维权经历会带来管理顾虑,彼此不必消耗;
2、依靠低价讨好、过度压榨客户的公司:业务应当依托产品实力与差异化竞争力,我无法接受靠妥协、乞求维系客户的工作模式。


小红书在打劳动仲裁的时候,跟法院说境外期权和境内用工主体是两家独立公司,国内法院管不着,但法院没理这套说辞,2026 年初终审判决认定小红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境外期权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判赔 85 万
而小红书的港股 IPO 招股书写的是,境内外主体是统一控制的一家人。
陈浩这个人到底冤不冤不重要,重要的是小红书在两个法律场景里给了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这叫信披一致性出了问题
VIE 架构的发明初衷很好理解,国内某些行业限制外资进入,企业需要境外上市通道,那就用协议控制把利润和决策权从境内主体转移到境外上市公司。过去二十年,几乎所有中国互联网公司都靠这个结构完成了海外上市
但这个架构有一个天生的矛盾点,当公司需要隔离风险的时候,VIE 架构是最好的盾牌,国内主体干的事跟境外上市公司无关。当公司需要展示规模和控制力的时候,VIE 架构下的境内外主体又必须是一家
小红书的问题不在于它用了 VIE,几乎所有中概股都用。问题在于它在两个场景里分别扮演了两个角色,而一场劳动仲裁的官司把这事摊在了桌面上
说白了,VIE 架构的制度成本以前是理论层面的,大家都知道有风险但没人真较真。现在陈浩把法院判决卷宗打包送到了港交所案头,这个风险变成了需要港交所正面回应的合规问题
港交所对拟上市公司最在意的三件事: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合法合规、以及上市后是否会因为历史问题被监管叫停
陈浩的举报恰好踩中了前两项。招股书说自己是统一控制,法院判决认定境内外主体切割劳动责任,这两种说法至少有一种在误导投资者
港交所不会直接帮你裁判谁对谁错,但会要求公司在回复中给出一个前后一致的解释。如果解释不通,就要加风险提示,估值就要打折
具体到节奏上,三季度上市的难度加大了。说 IPO 一定会黄,那是危言耸听,港交所的历史记录里,因为前员工举报而终止的案例极少。但多轮合规问询几乎是板上钉钉的,每轮问询都要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回应材料,时间成本按月计算
而中国互联网企业用了二十年的 VIE 架构,第一次在司法层面被拆穿了「选择性关联」的把戏
法院判决说得很清楚,你不能在打官司的时候说「我们是两家公司」,在招股书里又说「我们是一家公司」,然后让员工承担这种架构选择的所有代价
以前企业在 VIE 架构下赖掉境外期权补偿,员工连国内法院都告不进去,这个判例出来之后,这条路堵死了。对所有用了 VIE 架构的互联网公司来说,这不是小红书一家的事
至于小红书的 IPO 大概率还是会上,但时间和估值都得往后退,更关键的是,这家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被一个离职员工和一份法院判决,扒了个干干净净
越是到了上市关口,以前那些没人追的小账越容易被翻出来。你觉得陈浩的举报,到底是个人复仇还是有人在后面推了一把
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人的经历。
2022 年 5 月,陈浩入职小红书,担任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
入职时,公司承诺给他一笔福利,30000 股境外控股公司的期权。
当时 HR 明确帮他算过,这笔期权年化价值约合 48.7 万元。
2023 年 12 月,眼看就要熬到满两年,马上可以第一次把期权变现,公司突然通知要开除他,理由是不胜任工作。
然后双方在期权补偿上谈崩了。
小红书不仅强行解雇他,还在开给他的离职证明上,罕见地写上了汰换,意思是被淘汰,替换两个字。
这两个字成了他背调时的巨大污点,导致他后续整整两年都找不到新工作。
陈浩拿着劳动合同和期权协议,把小红书告上了法庭。
这场官司打得异常艰难,经历了一次仲裁,三次庭审和一场长达两年的拉锯战。
在法庭上,小红书为了赖掉这笔期权,使出了互联网大厂最常用的 VIE 架构隔离挡箭牌。
简单来说就是故意把名义老板和实际干活赚钱的公司拆开,中间不用股权绑定只用合同代管。
国内生意闯的祸,欠的债,尽量封在底层公司里,烧不到上层上市公司和老板个人资产。
小红书的法庭辩词是跟你签劳动合同的是我们国内的运营主体,但给你发期权的是我们海外的壳公司。
这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你想打期权官司,国内法院管不着,你得去香港仲裁。
2026 年初,终审判决,法院二审最终一锤定音,认定小红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认定境外期权也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小红书败诉。
最终被迫向陈浩赔偿了违法解约金和期权损失费共计 85 万余元,并且必须把离职证明上带有侮辱性的汰换两个字删掉,重新开具无争议的离职证明。
这是国内首例明确判决境外 VIE 架构期权属于劳动报酬,境内主体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判例。
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胜诉。
但真正的商战在 6 月底爆发。
2026 年 6 月中下旬,媒体曝光小红书已经和高盛,中金等顶级投行合作,准备在 6 月底前保密递表,冲刺香港 IPO,也就是准备上市。
6 月 28 日,陈浩在个人公众号发文,宣布自己已经向香港交易所,香港证监会实名提交了全套合规投诉材料。
举报的核心内容是陈浩把当年打官司的卷宗全部打包交给了监管层,举报小红书打官司时说国内外公司没关系,招股书里又说是一家亲,涉嫌信息披露欺诈。
并指出小红书存在恶意裁员,劳工合规有巨大系统性漏洞等问题。
目前,香港监管系统已经确认签收了这套司法材料。
上市也许还能上市,就是本来顺理成章的事被拖延了,甚至市值之后也会缩水。
而且以前大家觉得期权被作废了只能自认倒霉,现在发现原来告赢能拿这么多钱,大批前员工可能还会组团去告小红书。
小红书接下来不仅要面临打不完的官司,还可能要掏出几千万甚至几个亿来赔偿,公司的名声也会一降再降。
一句话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在国内 VIE 资本架构领域还算有点权威,我可以说说这个事情的影响!
简单而言,如果举报属实,小红书或触碰了 37 号文和 2023 年《境外上市管理》新规的线,还碰了一个最新的司法案例:其通过 VIE 切割境内外主体,主张 “境外期权和境内用工无关”,**但当下监管文件本身就不允许企业借 VIE、境外 SPV 隔离用工责任,**因此才导致小红书招股书 VIE 权责描述与监管文件相悖的现象。
这中间最麻烦的是 VIE,因为在 “Manus” 事件后,正好处于监管会重点穿透核查和严控时期,但毕竟小红书事情不算大,加上当下政策面对优质企业的保护导向未变,所以,上市依然会成功,但时间上在三季度上市的难度较大!
至于 VIE 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协议控制,**核心就是不碰股权,而是通过境外离岸公司(上市主体)与内资主体和境内名义实控人之间的贷款、独家服务、股权质押、委托投票等协议,完全拿走境内公司全部利润、决策权、资产收益。

从历史看,当初发明 VIE 模式的初衷,其实是 3 个:(1)绕开内地外资准入禁令,让境外美元基金能投资、控股国内互联网公司,同时搭建境外主体赴美 / 港上市通道。(2)受 37 号文的影响,部分行业外资禁入,比如互联网行业取得的 ICP 资质,在过去是无法由外资获得的。(3)2010 年之前 A 股上市规则对互联网企业极不友好,企业只能去美股 / 港股上市,但直接架构行不通,必须配套 VIE。
因此,小红书也不例外!
而当企业选择用协议绕开股权限制,就等于用内资主体保住了经营资质,又能通过外资主体去海外上市,但这里面依然会涉及到不少的境内外资金兑付池子的问题,同时 VIE 也天然存在一定的税务、法律责任主体、财务确认口径、ESOP 等问题。

但 37 号文实际上是对 75 号文的优化,等于是监管层承认红筹 / VIE 的商业现实,是用 “登记制” 把境内自然人境外持股纳入监管,打通资金合法出境、回流的通道,主要是为实现 “透明可监管” 的目标。
而后续随着 2023 年《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落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 37 号文的落地场景,VIE 又被纳入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制!
并且,只要行业不在新的外资禁止清单,那公司完成安全评估、完整披露 VIE 全部协议与风险,即可合规备案上市!但新办法,其实也表达了要堵住了旧漏洞的预期**,即不能用 VIE 规避劳动、税务、数据安全、用工法律责任等事项!**

因此,小红书原公司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陈浩向香港联交所上市部、香港证监会实名提交的合规投诉威力还是很大的,因为会影射小红书有 “上市动机”、“内控失控”、“保荐机构失职” 的嫌疑,通常会影响其上市速度,但我不认为会导致小红书上市失败!因为其本身是保密上市,资本高度集中,且相关不确定性和或有损失是可控的。
目前麻烦最大的无法是陈浩的举报材料里附带两级法院生效判决书、近 50 名员工佐证材料作为证据,其诉求是:(1)要求保荐机构与境外律师就 VIE 主体陈述前后矛盾出具专项说明;(2)强制披露报告期内全部劳动仲裁、批量裁员、不实离职证明等用工违法记录;(3)核查 ESG 劳工合规缺陷并披露整改方案。
这三样直指 VIE 架构内可能的信息披露矛盾、行权节点集中裁员、用工合规系统性漏洞**!**如果操作不好,最大可能会引发撤表,延缓最多 1 年的上市时间,但从小红书的机构配置来看,这步可能性不大。

而这件事,我觉得核心是小红书的人力部门缺乏资本部门的上市思维造成的,本身事情不大,但结果居然成了案例法依据,这对小红书的资本部门而言,真的是感谢 “好队友”!
从陈浩的举报内容看,2023 年 12 月,陈浩在首批期权成熟仅剩 5 个月时,被小红书境内运营主体薯一薯二文化传媒以 “不胜任工作” 为由单方解雇,其持有的 3 万股境外主体 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期权随之失效。
在历经两年五场庭审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同时一审法院明确境内运营主体与境外期权平台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掌控、存在紧密关联,判决小红书赔付期权损失 66.15 万元,加上劳动赔偿金合计赔付 85 万元。

最关键的是,金额没多少,但由于该案是国内首例生效的 VIE 架构下跨境期权劳动报酬认定判例,直接击穿了小红书此前主张的 “境内外主体隔离、期权境外管辖、未上市无价值” 抗辩逻辑。
而从 IPO 进程来看,小红书已聘请高盛、中金作为联合保荐人,原计划最快 6 月底以保密形式向港交所递交申请**,2025 年底,其私募二级市场估值约 500 亿美元,被视为今年港股规模最大的科技 IPO 之一**。
而香港 7 月开始即将进入全年科技板块解禁期,小红书不在 7-9 月上市,对于资本市场资金面而言,倒是一种变相的利好。

最后,简单聊下,大概会对上市时间有多大影响!
由于,联交所上市审核规则中,附带生效司法判决的实名合规投诉会触发专项问询机制。
联交所通常会要求保荐人、境内外律师针对举报事项逐一出具核查意见,补充披露相关诉讼的背景、判决依据、潜在连锁风险,同时验证招股书相关表述的真实性。
这一流程至少会增加 1-3 个月的审核周期,原本预期的四季度招股、年底挂牌的时间表大概率将延后。

这里面诉求(1)的 VIE 架构的披露是核心,若监管认定公司存在重大信息遗漏或不实陈述,不仅需要补充修订招股书,还可能被要求就潜在集体诉讼风险计提预计负债,直接影响财务报表呈现。
同时,港股市场是一个基于 ESG 投资框架下的资本市场**,劳工权益合规是外资定价的重要考量因子**,这期间是否会影响小红书原本 500 亿美元的估值预期值得观察!
而更重要的是,监管是否会查漏补缺,因为根据现行规则,境内企业赴港上市需先完成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未来监管部门可能就 VIE 架构是否被用于规避法定用工责任、是否符合外资准入与数据安全要求进行更严格的穿透核查**,从而拉长整体备案周期。**
投行、律师、核数师此时都已经哭晕在厕所…… 相比企业,真正面临大风险的是他们,这问题该怎么破,确实不简单!

说白了,大厂法务和 hr 也是打工的
也是草台班子
反正她们的 kpi 就是少赔钱,能赖就赖
当初为了赖什么话都敢说
后面为公司埋雷跟她们也没啥关系
平均在职时长也就一两年,脉脉这种红薯的帖子也很多
当初这么说的人恐怕早也不在红薯了
我觉得是好事。既然法院已经判了小红书败诉,申诉到香港证监会就是合理手段。
上市公司不但 IPO 过程中,哪怕 listing 以后,大家也可以打官司。这样股东和管理层就有甩不完的 N 多麻烦。也影响股价和再融资。
打工人就是应该这样捍卫公众权利。
很奇怪,一共也没有一百万(我的意思是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花销年前,一百万可能都是杯水车薪),小红书为啥非得把老实人往绝路逼呢?
是不是这只是个开头,因为不想赔更多的几十万,所以把事情做这么绝?
那会不会最近有很多人也着手拿回属于自己的几十万?
画大饼不可靠啊。。。。。。。。
应该不会因为这个事成为下一个🐜吧?除非,小红书上面爆另一个大的,谁能说得准呢。
这么看 pony 在做人程度上还是领先一众互联网豪杰,腾讯系是该给你的一分不少,离职了也会把当年奖金算好补给你,跟员工好聚好散也是广东老派商人的一种智慧了,无意中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多人总觉得 小红书家大业大 为了 80 万 得罪死了一个前员工
你不想想,小红书是一个组织,它不可能有整体意识,小红书有 100 亿
当值的这个 HR 没有 100 亿的权限,这个 HR 接到的指令是不花钱开掉这个人
如果赔了这 80 万,HR 就是下一个被汰换的人
小红书能不能上市,和这个 HR 关系不大,但是花了 80 万和这个 HR 有直接关系
你企业死不死 ,关我 HR 什么事,不免费开了他,我这个月工资怎么办?
说不准这两年这个 HR 都离职了。
仲裁的法务也是同理
公司仲裁案子多了,不可能都赔钱,公司给我这个法务的要求就是不赔
那么好了,我就往不赔那边举证,什么两套壳什么的我就说,怎么有利怎么说
至于公司上市不上市,和我法务有什么关系,我输了官司,下一个汰换的就是我
评论区真有意思,你们是从哪看出我洗白 HR 或者洗白高层的了
要不然你们两伙人打一架,决定好我到底洗谁??
我描述了一种大型企业的病态, 和洗白谁有什么关系。
而且不光私企有,国企也有,当然国企不以这种克扣薪资的形式出现,
主要特征是,企业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个体无法获得正确的支持,只能向上妥协,保护自己
我 TM 真蚌埠住了,知乎真 · 有能人。


上海是不是因为在第一轮移动互联网产业潮里面没赶上趟,忙着找补不择手段了?拼夕夕,小红书和阿 B 都是这德性,完全不像是国内市场经济最成熟的老钱培育出来的企业。
挺好的,本人也来回答问题了,我断定知乎不会删回答。
大公司其实都是这样,很草台班子的,问题不是小红书花不起这几十万,而是大公司所有人都是螺丝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 kpi 考核,锅是一层层背下来的,如果赔了钱,一条链上的人都要倒霉。
这件事妙在哪里呢,因为这件事透露给了港交所,虽然没办法阻止小红书 ipo 上市,但是聆讯时间会变长,而小红书已经等不起了,这次已经不合时宜地买下了世界杯去充门面拉流量,就是为了 ipo 铺垫。
官方还拿他没什么办法,因为都是事实,搞这种阴阳公司虽然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但是你不能上称,一旦曝光那就没法解释了。
虽然最终什么也不会改变,但是这种傲慢的大公司,还是希望能让它吃点苦头,打工人已经很不容易了。
陈浩,于 2023 年 12 月被小红书以 “不能胜任工作” 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其离职背后涉及复杂的劳资纠纷与维权背景。
公司声称其业务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并在初期出具的离职证明中标注 “汰换” 字样 。但陈浩否认不胜任说法,指出其团队业绩曾达标的,离职实因参与内部背调后遭报复及客观评价试用期员工后遭遇 HR 打击报复,属于违法解除 。
解雇发生时,距离其首批期权成熟仅剩5 个月,导致 3 万股境外期权权益灭失,引发后续长达两年的诉讼 。
2026 年初,法院终审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陈浩获赔共计85 万元(含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期权损失),并重新取得无争议离职证明 。
现在陈浩实名举报,说小红书在 VIE 架构信息披露、行权节点集中裁员、劳工用工合规等方面存在系统性漏洞和经营问题,秋后算账,不是公司清算员工,而是前员工清算公司。
这是典型地裁员裁到大动脉。因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违法,陈浩获赔 85 万元,说明小红书确实有见不得光的地方。在小红书冲刺港股 IPO 关键窗口期遭到实名投诉,妥妥地有预谋、有准备地行为。小红书 IPO 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这件事也给其他公司高层以提个醒,裁员分流,一定要全方位考虑,单方面解除合同往往存在重大隐患,今天埋下的雷,若干年后可能就是个原子弹。
小红薯遭遇了非常典型的小红薯式回报。
小红书 IPO 被干碎了我也不奇怪。
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一波律师在 IPO 时主张境内主体和境外 VIE 主体是协议控制、实际是一家公司;而另一波律师在劳动中主张两家主体之间毫无关系。
是,劳动案件中你确实可以因此而占据上风。但庭审笔录俱在,双方签字确认,且均有权复制。你猜会有什么后续剧情?
一方面,你要作废人家的期权,说白了就是克扣工资。人家又没有什么拿的上台面的过错,所以到最后只能说人家业绩不达标。业绩不达标的法律后果是 N+1,是要给额外补偿的,不是你反过来还有理由去扣人家的工资。你觉得劳动者一方会不会想要报复?
另一方面,国家难道不允许举报了?要不是举报,我们还不知道原来你背后玩得这么花呢。
你可以说劳动律师不专业,但问题劳动案件平均一个案件才五千块,IPO 一单至少是五百万起步。你拿 IPO 的标准去要求劳动律师,你是不是有点吃错药。
让你用 IPO 律师去打劳动官司吧,那你又舍不得这个预算。
甚至说,你的法务总监在里面也不把把关,诉讼策略什么的也看不出有法总沟通协调的痕迹。
草台班子呗。

甚至我也跟大家说一下,我五年前在一个名誉权纠纷案中也涉及到过小红书。
大家都知道网络侵权的规则,如果平台方及时删贴,那么就不担责。如果接到通知后仍不删帖,则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连带责任。而在这个案子中,我方作为受侵权主体,在发现后先是向小红书平台举报,要求删除笔记。问题是,小红书先是删掉了笔记,过了两天,又恢复了——这很明显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对吧。
结果小红书在庭审中的抗辩是:无论是删除还是恢复,都是算法的自动行为,平台不知情,所以平台不应担责。
我 RM 这把我三观都给干碎了。

我还把当初的庭审笔录也给找出来了,真的牛逼,非常牛逼。
除此之外,我还写了篇相对情绪色彩不太重的小文,欢迎点点赞:
能不能顺利 IPO 就看资本运作能力了,但就算小红书最终上市了,估值也会大幅缩水的,拖得越久,缩水越多。因为其目前并不具备宣称的那种健康运营持续盈利的能力,为上市临时做得装扮过多。
一副好牌打成这样,甚至被前高管举报,用一句话描述我觉得很贴切 “一将无谋,累死三军”。
创始人是做内容的绝顶高手,这是小红书能成长起来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当一家企业大了后,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发生了质变,更需要专业人员正规化操刀,而不是小作坊式的折腾。创始人过度神化自己,过于独裁,虽然保持着掌控力,企业在商业层面却无法形成竞争力。
一个业余人士,无法判定企业的战略方向,只好去试探;因为不专业,所以不自信,所以每次试探两三年没有好的结果,就会放弃,尝试新的方向。这里面不仅仅耽误了企业的成长,更是对人才的浪费甚至是践踏。
我一向认为,企业想行稳致远,方向和人才是最核心的两个要素。小红书这两个方面做得都不好。因为战略方向不坚定,所以无法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真的人才来了这个企业发现做不了事、做不成事,甚至努力了几年成功在望,创始人一句话就直接解散团队,一切归零,这对真正的人才来说不仅是打击,更是羞辱。优秀的员工很难对这样的企业有什么好感。
小红书以高薪著称,也很喜欢高薪从外部引入人才。问题是,有本事的没有干事的空间,不计较空间平台的又多半没本事或没有干事的意愿,白花钱。此外,大量从外部聘请人才,和内部团队不容易顺滑磨合,也不容易真正和企业价值观念对齐。
反观字节张一鸣,企业做大后能意识到自己的能力边界,及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顺利进入正循环。仅从商业运营来看,我非常看好字节,我认为这个企业真的很有生命力,字节在海外的扩张,也验证了这种生命力。

至于多多,我对它评价是冷酷的人性高手,在有 Z Y 大佬撑腰的当下,它肆无忌惮且过得很好。但是这种玩法,在国外就不灵了。(看看在海外的被罚记录就知道了)

以上内容纯粹是基于公开资料的个人观点,后续内容也是。本人只是抖、书、多的季活用户,分析也仅从商业视角,不涉及道德。
此前曾写过一篇关于小红书发展战略的分析。
小红书当年手握天胡开局,只要战略定力够、敢放权给专业团队,完全有能力改写电商格局,甚至挤压后来者的成长空间。
小红书电商起步碾压所有同期对手,开局是绝对的王炸。2014 年 12 月小红书福利社上线,2015 年上半年零广告投入销售额就突破 2 亿元,郑州保税仓落地后,2015 年下半年单半年销售额做到 7 亿元。
作为对比,拼多多 2015 年 9 月才正式上线,当年还在做水果拼团的冷启动;抖音 2016 年 9 月才诞生;淘宝直播 2016 年 5 月才正式上线,前两年都是边缘业务,2019 年 GMV 才破 2000 亿;抖音电商 2020 年才切断外链做闭环,比小红书晚了整整 6 年。
此外,小红书的用户质量和心智壁垒,称得上电商领域的顶级资产。早期小红书手握一二线高净值女性用户,客单价、品牌认可度远高于同期做下沉市场的拼多多;更关键的是,用户打开它的核心目的就是做消费决策、找购买参考,不需要教育用户,不需要扭转心智,天然就适合做交易。
如果小红书在 2016 年跨境政策调整后,不收缩电商、不反复横跳,反而顺势开放第三方商家、搭建商家生态、坚定做站内闭环,用 3-4 年时间有能力把 “种草 - 交易” 的全链路焊死。等到抖音、淘宝要做内容电商的时候,小红书已经在优质品牌、种草达人、消费心智端建立了足够壁垒。
如果小红书当年走对了路,电商基本盘跑通后,稳定的现金流和交易数据会反过来吸引更多博主、品牌入驻,内容生态会更丰富,形成 “内容越全→交易越多→内容生态越强” 的飞轮,不至于陷入 “怕商业化破坏社区” 的内耗;有了万亿级的电商基本盘,拓展本地生活、品牌营销服务、出海、自有品牌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 就像字节靠广告长出电商、云业务,腾讯靠社交长出游戏、金融一样,正向循环会不断打开业务边界,不至于局限在 “垂直社区” 的小圈子里。
所以我才惋惜说,一将无谋,累死三军,小红书今天的被动局面,完完全全是人的问题。10 年电商至少 5 次大转向,每次都是顶层拍板改方向,团队干两三年刚摸到门道就打散重来;外部高薪挖来的专业人才,没有长期决策权,方向一变所有工作全部作废;组织能力沉淀不下来,优秀人才留不住,最后变成了 “谁来都干不好” 的死循环。
关于抖和小红书对比,有朋友提到抖也有人才流失。人才是否流失不是个关键问题,只要保证 “谁离开都能转的好” 就行。这也是张一鸣让我极为佩服的地方。
字节的组织机制化、去个人化治理,让它把握住了每一波商业化窗口期,人为失误大大降低。张一鸣很早就搭建好数据驱动、中台支撑、内部赛马、权责清晰的整套组织体系,后续管理层只需要依托成熟机制做落地迭代。这套机制有效规避了单一管理者个人认知局限、主观偏好带来的战略失误。
小红书拿着这么好的牌,现今无论营收还是利润都远不及字节十分之一,甚至很多业务模式没有完全理顺,着实可惜。
关于多多,它是多个维度的应运而生。其中一个维度,是回应了魔都老书记之问:上海为什么没出马云。这和东哥中后期费劲巴拉的拜码头完全不一样。当然,多多能做得这么大,切入点、商业模式、消费降级大势、人才都不可或缺,都做得很好。之前还有猎头替多多联系我试图收编,它很中意有体质资源的人。
我不看好 TEMU,不是因为国外买家大量吐槽,也不是因为大量卖家咒骂,而是因为它没能力搞定海外特别是欧美的权贵。在中国,多多的工商投诉信息已经爆表,它仍有能力稳坐泰山;但是在中国所有的出海平台里,近两年 TEMU 是被惩罚最多的,欧、美、韩都开出了罚单,惩罚理由都是国内消费者习以为常的。
TK 的风险也有,不过我个人认为不在它的商业模式上,而在于我国的国际地位。毕竟,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被他国企业洞察过半数国民的人物画像和心智,都是极为恐怖的事。这个 “他国” 是大哥的话,另当别论。
大家还记得去年小红📖因频繁炒作明星动态被约谈么?
开除员工,不兑现承诺期权,还恶意在离职证明上写上 “汰换”,让人后续找不到工作… 陈浩打官司两年才成功维权,你就说这平台有多不厚道吧。
这波前员工举报多少会影响公司上市进程、公司市值的,不过也算自尝恶果了。
小红书这家公司早就该倒闭。
向社会输送不良价值观的同时,还向互联网职场上持续输送只会搞人不会做事的员工,从上到下都烂透了,IPO 要是不成功纯喜闻乐见,雇主品牌 0 好评的公司不多,贵行吟科技算一个。
恶心。
我觉得主要还不是 VIE 架构的问题,而是以小红书为代表的互联网大厂,习惯了低成本用工,用高期权来引诱人才,然后以不合格为由解雇,期权自然就不用兑现了。
这种思路放 10 年前没人管,现在就撞枪口了。
现在法院认定,期权也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跟你是不是 VIE 架构没关系,哪怕你不写在合同里,只要有书面证据,法院都认定。
除了期权,很多公司还刻意压低基本工资,把大量报酬放在绩效奖金和补助里,减少社保缴纳和仲裁赔偿,这种操作和期权是一个性质,属于投机取巧,法院不认可,照价赔偿,还惹得员工一肚子怨气,得不偿失。
中国法院是结果导向,不是程序正义,法官从法理上认定你违规,你强调协议怎么签都没用。
广大 HR 同学要引以为戒了。同为牛马,你压榨他人,就是给自己埋雷,真是何苦来。
这算不算裁员裁到大动脉的一个典型案例?
PS
说一个不相关的例子,我以前的老东家,干二手车金融行业的,它还准备上市呢,上市好像有一个静默期,都知道二手车金融那就是一大摊屎,禁不起一点点查。
结果就是静默期内,被同行举报的 CEO 创始人逮进去了,几万员工的公司在一个月之内散伙了,我也趁机捞了个便宜,以 100 元的价格把办事处办公室的台式机,桌椅板凳搬走了。
另外一个同事以 200 元的价格连夜把办公司的格力柜机给扛回家了。
第二天,手脚慢的同事一到办事处,麻了,办公会空荡荡的,啥也没有了。
我真心希望,小红书因为这个大哥的发力,直接散伙。
小红书自己整烂活,当初为了赢官司耍无赖,还把法院当猴耍,前前后后浪费了法院和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然后被法院正义铁锤暴锤。
如今你要 ipo。那不好意思,人家当成被你欺负的,现在只是把你做过的事情说出来,谁对谁错群众自然会判断,投资人亦如此,压你的估价是难免咯。
小红书真是我见过最垃圾的平台,开店交保证金的时候要手续费,2026 年了,真的离谱
上市前,律师和投行一定要定期循环给公司内部做辅导。
不要因为小事、小钱,公报私仇撕破脸。
董事会也要告诉下面的 “高级打工仔”
谁要因为这些破事影响公司上市节奏,公司 “弄死他”。
我感觉会有哪些影响我不知道反正举报整改也是好事情。因为小红书比较多乱象营销号带节奏的造谣的。
而且还是女权聚集地搞对立获得流量的特别多这种真的巨恶心。有的还举报不成功里面也有擦边视频。
真的好奇,这个小红书前高管小红书还有号么?
听说小红书上有个赛道是从大厂离职,维权攻略啥的。
建议这个前主管搞搞,发发文啥的。
没事儿!这又不是去美国上市
这是港交所,不怕丑闻,不影响的
某种程度上法院也是救了小🍠一波。
他们的抗辩理由法院并没有接受,也就是说,法院认定 vie 架构是形成控制的。
所以能举报🍠的主要问题就是治理混乱,不诚信等负面影响。小🍠还能拿自己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沟通不足,对公司架构理解有误说事情。
要是法院直接判 vie 架构无效,那才是搞笑了,自己的法务说无效,法院也认为无效,那怎么给港交所解释,说法院也没搞明白?
我印象中去小红书的同学的大包也差不多是这个级别啊。。。
怎么就这小红书还真要闹到法庭上去?
说穿了,这 80 多万对小红书来说真的算事么。。。
年会少抽几个奖也就出来了。
怎么就能折腾成这个鬼样子。。。
完全无法理解。
小红书被称作毒厂不是没缘由的,我身边听说到的一些关于这家公司的事,包括但不限于:
1. 连续几天通宵加班,公司发零食积分补偿
2. 广招实习生获取大量廉价劳动力,某些组实习生人数比正式工还多,开始监管就直接裁实习生
3. 某朋友在小红书拿了一个不错的包,入职两周后,被通知表现不符合预期,要么降薪要么离职
4. 小红书的平均在岗时间是七个月,待两年以上的都能算老资历了
终于有新话题可以转移裁员的注意力。
但讲道理,年初 VIE 就已经是风口浪尖,一众公司都被指导拆 VIE。
小红书没有道理不清楚,应该也跟上面通过气。
当然,舆情大于一切,无论 VIE 与否,这几天的舆论定调更重要。
作为女多男少的平台,小红书为了 ipo 强拿世界杯转播权来充数据,说明实际上内部压力已经很大了,小红书与抖音快手拼多多几乎同时创建,这几家都早上市了,作为坐拥 3 亿高收入群体用户的平台,却不能实现应有的发展价值,这就说明这个公司的管理是有问题的。
陈浩,我谢谢你,你干了一件和爽文一样的真实事件,我也亲自去打过劳动仲裁,也赢了,但真如你说的这样,赢了也只是得回应得的,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什么损失。凡是像这种恶心恶意裁员的公司,我都希望它们早点消失。

就是这个高管被开了,高管说那把期权违约金付了,小红书说期权都签在 VIE 结构下的开曼群岛公司,国内法律管不着,就不给违约金
高管急眼了,不止举报了期权的事,连相关的 VIE 协议签署、不合规裁员、薪酬绩效体系不透明等等,一股脑举报了
说实话要是走法律程序,这事真有点麻烦,即便高管占理,证据也很难落实
但高管很聪明,举报给证监会,别说处罚了,哪怕就是能恶心一阵,就可能是分分钟上亿的估值波动
一般来说上市冲刺期的公司,也没必要为了几十万违约金,冒险损失几个亿估值,后续只要高管别太贪,公司大概率出钱私下和解
一般人打劳资纠纷
内行人打融资渠道
我支持这位高管。
因为年前我刚打赢并完结劳动仲裁官司,二审判决后公司才服判息讼赔钱,之前都是精准卡着仲裁裁决和一审判决生效的最后期限去起诉。折腾了一年多,所以我对某些私企这种恶心人的玩意儿,是有切身体会的。
你们平时在知乎上,可能会认为知乎的审核和客服不可理喻。
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和小红书的客服与审核相比,知乎的审核和客服基本上就是个圣人。
举个,比如我有一条评论,很多人点赞评论,忽然间所有评论都显示被删除,也没有人点赞了,评论只有你自己能看到,这时候你去找客服,典型的对话是这样的:
我:我的评论之前一直正常,为什么忽然不给展示了?哪里违规了?
客服:薯宝,如果发现评论不能展示,请调整内容重新发布。
我:我评论违规了没有?违规了你就通知我哪里违规了,没违规就展示出来。
客服:您这边是没有违规的,账号是正常的。
我:没违规为什么不给我展示。
客服:您可以调整一下重新发布。
我:我到底违规了没有?没有违规为什么我要重新发布?
客服:如果您的发言被限制,请您调整描述后重新发布。
我:交警对你说,你没违章,但是你必须重新走。正常不正常。
客服:薯宝,队长理解您的心情,建议您参考队长的建议。
更重要的是,比上面这对话更让你崩溃的有的是。
知乎小管家起码在很多时候可以正面回答你的问题,有些时候你的申诉他们会认可,他们会纠正自己的错误。
但小红书的客服完全是只会复制粘贴的机器人。你和知乎客服说话,可能会有些时候耽误一整天都不能解决问题,但有些时候说几句话可以解决问题;但你和小红书的客服说话,基本上你不可能有解决问题的时候。
我不谈论此事,仅谈谈某类大厂存在的相同问题,请勿对号入座。
某类大厂的 HR 群体,基本属于人性黑暗面的底线了。
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报复、腹黑、宫斗、栽赃、陷害。
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向上谄媚,帮资本家节省成本。
有的时候资本家也不想这样,可能老板看不上某个员工想着大家好聚好散,但这些人就会冲出来拍胸脯:交给我让他一分钱拿不到滚蛋。
所以这类 HR 群体还非常受某类资本家的喜欢,因为真的能省钱。
如果事情真的闹大了,那就当个替罪羊一脚踢开。
你跟这类公司的 HR 打交道,可以深刻的体会很多老祖宗的成语:杀鸡儆猴、卸磨杀驴、敲山震虎、釜底抽薪、口腹蜜剑。
如果你是一个有点良知的人,想着枪口抬高一寸做事留一线。
那么只会有两个结果:1. 枪口被调转指向你,2. 沦为边缘人物爬不上去。
最后必须要毫无底线才能够在这类公司的 HR 群体爬上去。
得罪了这个群体,你不是离职就能完事的,他们会想方设法找到你下家然后竞业你。
所以很多地方流行花名,你新入职的同事工作了 2 年,但你连他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得罪这些人跟缠上诅咒一样。
真的只有像陈浩这样的人多一些,才能让这些人的底线提高。
只有不怕浪费时间精力跟这些大公司磨一磨的人越来越多时,这些人才会更收敛一些。
如果只是 hunter 的投诉举报,未必能伤到小红书的核心。
但是那可是小红书啊,只要集美们群策群力,助力小红书,用心帮忙的话,
小红书才是真的死定了。
所以当务之急是尽快动员起这股力量。
理性讨论,不好的评论我会删。
#女性力量 #宝宝辅食 #ghg
小红书不是境外主体吗,搞不好就是第二个宝可梦
先叠个甲:美国法律有很多弊端,比如律师费高、诉讼周期长、效率不高。我并不是想比较哪套制度更优。
只说我最欣赏美国法律的一点,集体诉讼(class action)制度。
当你起诉一家公司的时候,争取的不只是自己应得的赔偿,凡是和你有相同遭遇的受害者,都有机会一起获得赔偿。这样一来,企业违法时就不得不考虑后果:得罪一个人也许还能赌他放弃维权,得罪成千上万人,就可能面临巨额赔偿,违法成本会被真正抬高,这对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是有利的。
反过来说,如果每个人都只能为自己的损失单独维权,从公司的角度看,反正不是所有人都会起诉,那些因为金额太小、时间成本太高而放弃维权的 “沉默的受害者”,就等于被默认吞掉了。企业甚至可能把这种“维权率” 计算进商业决策,把违法当成一种可以接受的经营成本。
我现在怎么一看见这三个字就生理性反感和不适呢?我对象和我说谁谁说了个啥,我都认真听一听,但是一和我说从那三个字看了什么观点,我立马就浑身难受,恨不得没长耳朵,想马上离开这个空间。。。
和她说了 N 次不要看这些玩意,但是就是不听,戳穿 N 次谣言也不好使。
有没有哥们和我一种感觉。。。。。。
小红书: 男性的最佳择偶指南
我花了几个晚上看完了整个事件的判决书和举报材料。
最让我后背发凉的不是 85 万赔偿,而是一个细节:
陈浩离职证明上写的是 “汰换”。
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被定义为 “被淘汰、被替换” 的人,下家 HR 一看就懂。
但陈浩当年绩效 120%,拿了公司创新案例奖,距离首批期权成熟只剩 5 个月。
这不是裁员,是精准收割。
而这个操作,正在给小红书的 IPO 挖一个大坑。
先说最致命的——VIE 信披矛盾。
小红书现在面临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死结:面对员工,它说 “境内公司和境外期权平台没关系”;面对投资人,它又要说 “境外上市主体对境内运营实体有完整控制”。
同一家公司,同一套架构,两套完全矛盾的表述。
港交所的信息披露要求是 “真实、准确、完整、一致”。你在法庭上签字说的话,和招股书里写的话,必须是同一件事。
但我说——这根本不是法务疏忽,是系统性的信息披露矛盾。
一旦港交所启动合规问询,小红书需要解释:为什么对同一套架构有两套完全矛盾的表述?这个解释如果说不通,上市进程至少推迟 3-6 个月,甚至可能被要求补充大量核查材料。
再说用工漏洞。举报材料里提到,近 50 名员工都在行权前被无理由辞退,期权直接归零。还有不实的负面离职证明。
港交所对 ESG 劳工合规的审核标准持续收紧。机构投资者现在看 ESG 比看财务报表还仔细。
你觉得,一个把期权当画饼工具、在行权前清退员工的公司,机构投资者会怎么评估?
答案很简单:估值下调,甚至直接放弃投资。
还有或有负债。陈浩一案,小红书赔了 85 万。如果近 50 名有类似遭遇的员工都按此判例索赔,按每人平均 60 万元计算,潜在赔付金额将超过 3000 万元。
而小红书在职 + 离职持未行权期权的员工有数千人。
这笔或有负债,招股书里提了吗?
如果没提,就是重大信息披露遗漏。一旦被监管查实,可能直接暂停 IPO 受理。
最后说品牌。小红书的社区公约写着 “真诚分享,友好互动”。但对内,它把期权当画饼工具,在行权前清退员工。
上市不是终点,是镜子。它照出的不是商业模式有多好,而是一家公司对待员工的真实态度。
最可能的结局:上市进程推迟 3-6 个月,估值下调,需补充大量合规材料,与涉事员工达成和解。
不过有个细节我觉得很有意思:
陈浩胜诉后,小红书给他重开了一份无争议的离职证明。
这说明什么?说明小红书知道自己理亏,但它选择的不是改正,而是 “花钱消灾”。
但资本市场不吃这一套。你可以花钱消灾,但你没法花钱消掉你在法庭上签字说过的话。
你觉得,港交所会允许一家在法庭上说 “没关系”、在招股书里说“紧密关联” 的公司上市吗?
投行、律师、核数师此时都已经笑晕在 ktv 了,又多一笔收费了。
很有小红书特点,只是反噬的还不够。
小红书的问题很多的。最近在小红书上买了直播上的瑞幸咖啡券,然后人家跑路了找平台,平台让我们去报警。平台一点不担责。真是牛逼了。
见小利而忘义
为了省合规裁员的小钱,30000 股权 合计四十多万
把本来上市的几千几百亿的市值 甚至可能上万亿的市值给搞黄
也是人才
为了省点瓜里的瓜子,直接让人把瓜给碎了
也是人才 多行不义必自毙
事情原委:
裁高管,赶在上市之前为了省那点许诺在合同里面的期权
还说人家是被淘汰的,导致人家两年找不到工作
把人裁掉,不给合同里期权,然后打官司还输了
临上市, 被人家举报到港股证监会了
本人回答:
小红书遭前高管举报,被指存在 VIE 信披矛盾和用工漏洞等问题,会对其 IPO 产生哪些影响? - 跑者 Hunter 的回答 - 知乎
小红书遭前高管举报,被指存在 VIE 信披矛盾和用工漏洞等问题,会对其 IPO 产生哪些影响?
大概原委:
小红书遭前高管举报,被指存在 VIE 信披矛盾和用工漏洞等问题,会对其 IPO 产生哪些影响? - 晓小夭的回答 - 知乎
小红书遭前高管举报,被指存在 VIE 信披矛盾和用工漏洞等问题,会对其 IPO 产生哪些影响?
这是好事儿啊. jpg
这个问答的妙就妙在
1. 前员工本人现身说法,公开了信息讲诉了事情的缘由;
2. 在这个问答下面,只看了
这一个财经专栏的答主在回答,还科普了 vie 架构;
3. 那些平日挂标签为 注册会计师 或者 四大(八大)的会计师没一个敢来回答的
以上是感慨
再说一个题外话,很多人说小红书 IPO 该上还会上,其实是不会的,
小红书既然选择在香港上市,那么其背后股东诉求是要境外市场套现才可以的,去境外上市就绕不开 vie,一旦有 vie,那份判决书上小红书公司的自证部分就是其上市的硬伤
船大根本调不了头的
支持举报小红书,骂两句女性就给我封号,受不了
我看了看回答,没多少集美替小红书说话
毕竟要 IPO 了,进入闺蜜挣钱我眼红模式

小红书最恶心的是莫名其妙封号删评论删帖。
我看完了当事人的公众号文章,感想是:做人得积德。
首先,小红书的期权归属制度就很不积德。
从判决书来看,小红书第一批归属期是入职满 2 年。这个不能说市场上没有,但红筹 /VIE 架构下,期权归属期常见的还是入职满 1 年归属第一批期权。
本来小红书就挺卷的,估计平均入职时间也没 2 年。所以设置第一批期权 2 年后归属,本身就是纯画大饼。
其次,期权归属前裁人也很不积德。
我也不确定陈是否能够胜任。但合理推论,小红书这个地方,如果入职后两三个月都适应不了,估计公司早开掉了,哪里等得到一年半以后?白干一年半,期权一毛没有,这个就很坑了。
第三,诉讼策略也很不积德。
声称 domestic company 和开曼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这个纯属搞笑,上次遇到这么搞笑的事情貌似还是小米法务说 “雷军他不懂技术”。
此外,要求员工去香港起诉开曼公司这个也很不合适。境外诉讼挺贵的,HKIAC 仲裁费动辄几百万,这不就摆明了赖账嘛。幸亏咱法院还是公正的,没理公司的胡扯。
话说这事情最后是调解结案的,我很好奇,小红书没有要求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保密吗?这个是工作失误了吧。
但话说回来,我认为这个举报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小红书能不能上市。为说白了,除非财务报表造假,或者公司被制裁了,或者创始人进局子了,否则别的都是小事。只希望 HKEX 多问几轮,让公司多出点血。
我反复讲了一件事,就是中国很大一部分的企业家(除于东来和张雪这样的人外),骨子里还是个小农。有些人见了再多的世界,也改不了骨子里小农的寒酸气。我们长沙话叫乡里别。
形式上的主体分离不能对抗实质上的劳动关系关联。
希望被坑期权的劳动者别一下子集中去举报,可以大家商量好,分批向香港证监会举报~ 每次境内外主体及裁员和期权问题为主,每次另外找个不一样的添头,嘻嘻。
这个事情,让我想起了两个有趣的事情,所以我来歪个题了。
第一个是,十多年前有一个视频网站叫 “土豆网”,他们的口号是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当年和优酷都很火,都准备着冲击上市。
然后呢,上市失败是因为 “创始人和前妻离婚纠纷”。

4. 最终被收购上市后的土豆网因资金不足、用户流失,持续亏损。2012 年 3 月,优酷以 100% 换股方式收购土豆网,王微失去公司控制权后淡出互联网行业。这场离婚纠纷不仅让土豆网损失了约 20 亿美元的潜在市值,还催生了创投圈著名的 “土豆条款”——要求创业公司创始人在婚前做好股权隔离,防止婚姻变动影响公司上市
土豆网上市失败并非技术或市场原因,而是创始人个人婚姻危机外溢为公司系统性风险。王微当初用 10 万元 “打发” 前妻的算计,最终导致自己付出了 700 万美元和解费、错失上市先机,并亲手葬送了亲手创立的公司。这一案例至今仍是创业者婚姻财产风险管理的经典反面教材。
这个事情在创业圈子都成了典型了,
某个程度上国内的投资条款越来越奇葩,也是从这种事情开始的。
就如我看过
能咋办呢?没得办法。jpg
另一个事情是,我去年做一个神奇需求的时候,看到过一个行政许可的内容。

这个行政许可应该是一年一次复核的,我看到的时候还是 24-25 年的。
然后,这家公司就是本题的相关了。

So…
“准予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决定书”
合规,一定合规。
这玩意意味着什么呢? 我都不敢说话了。
只能说我们的想象力还是没那么大。
就这样,跑了跑了。
有趣的事情,这个文章我发在公众号了,
然后被举报侵权了~

哈哈哈,侵权!!!!
狗头护体。
干得漂亮
必须不能让这些资本家吸血鬼过的太舒服
太舒服了它们就会选择不当人
2026 年 6 月 15 日,彭博社爆料小红书将在月底港股递表 IPO,然而就在 6 月 29 日,前员工陈浩却向港交所举报小红书系统性地欺诈员工,在期权行权之前取消劳动合同,否认境外期权平台与境内运营主体存在关系。
小红书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落到如此境地?

2013 年,创始人毛文超和瞿芳在上海创立小红书。为了进行初步的市场验证,小红书最早的产品是一份名为 “小红书出境购物攻略” 的 PDF 文件,试图解决国人出境 “不知道买什么” 的痛点。这份攻略上线一个多月就被下载了 50 万次。
2014 年后,创始人发现了移动互联网红利,团队迅速转型,推出 App 切入社区赛道,用户可以在线上分享购物笔记。这吸引了大量乐于分享的用户,初步形成了 “种草” 氛围,之后还补足了自营电商闭环,但这部分就没内容分享那么耀眼了。小红书的真正破圈还是在 2018 年之后的事情了。
2018 年,小红书通过赞助《偶像练习生》、《创造 101》等爆款综艺,用户量突破一亿。成功从美妆购物垂类社区,破圈为覆盖了美食、旅行、穿搭等领域的主打年轻 “生活方式” 的社区。之后,平台放弃自营电商为主的重模式,转而大力发展 “号店一体” 的轻模式,将流量引入品牌账号和店铺,通过广告和抽成完成商业化。
当然,这种成功和它的人才战略是分不开的,互联网在这方面的特点就是愿意给钱。我们常常听说的哪个大厂的员工有百万年薪甚至是几百万年薪,这里面很大一部分就是各式各样的股权激励金。

现在,它坐拥超 3 亿月活用户,彭博社又在今年 6 月中传出小红书最早在月底向港交所递表上市。估值不确定,但根据 2025 年上一轮融资估值算,起码在 500 亿美元以上,员工们的期权价值也是水涨船高,上市之后不知道又能造就多少富翁。
然而就在这个档口,小红书却爆了个大雷,准确来说,这个隐患在三年前埋下,一年前公开,最后又在现在成为可能影响小红书上市的实质性阻碍。
陈浩是广告营销行业的 11 年老兵,根据他昨天公布的简历,他在 2015 到 2022 年的 7 年内先后在阿里巴巴、字节跳动任营销专家和销售总监的职位。
2022 年初,小红书又邀请陈浩担任 “小红书商业生态业务华南直客销售负责人”,书面沟通确定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和期权协议,底薪、绩效奖金、期权总包 163 万年薪。
这里补充说明一下陈浩在小红书的期权激励是什么样的,协议约定的是,在公司干满两年,并且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三万股的期权成熟 50%,再干满一年再拿 25%,第四年在干满又能成熟 25%。
陈浩看到这么大额度的激励,就疯狂给公司做业绩,带领华南团队从全国垫底逆袭到全国前茅,还获得了全国本地直客销售业务首个 Redcase 公司级案例大奖,由我招聘并培养的销售和销售 leader 至今还是前司的业务创新骨干。
然而在 2023 年底,陈浩在年度绩效超额完成 120% 的情况下,被 HR 以 “不能胜任工作” 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距离价值 193 万的期权行权还有五个月。 具体原因很复杂,可以看这篇报道 [1]。

更关键的是,2024 年 1 月给出的离职证明上,写着的是 “汰换”,意思就是你的业绩不达标,给你辞退了。那陈浩当然是不服了,除了失去期权外,一个销售被污蔑为业绩不达标,以后找工作也不好找了。
于是陈浩提起上诉,先是控告小红书公司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2025 年 2 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小红书违法解约,判令支付赔偿金 152,324 元及服务奖金 37,000 元,并判其支付该案的受理费。

后是在 2025 年 4 月起诉小红书在期权行权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红书在一审、二审上诉全程书面否认双方任何控制关联,意思就是你的期权协议是跟我的开曼公司签的,关我薯一薯二有什么关系?
你要仲裁得去香港仲裁,然而 200 万的标的,在香港都付不起律师费。
还有一点是小红书都没上市,没上市公司的期权没有市场价值,你连诉讼标的都没有,怎么起诉?很多大厂都用的这些理由,当然,这些理由都站不住脚,我们后面再进行分析。
总之,广州天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境内薯一薯二文化传媒与境外期权平台由同一创始人控制、存在紧密关联,一审判赔 73.05 万元「《 (2025) 粤 0106 民初 7713 号》」,二审调解后企业赔付期权损失 661545 元。
这还没完,自 4 月份陈浩在个人公众号上公开这件事以来,已收到近 40 名小红书在职员工反映遭遇类似不公正对待,他们的经历和陈浩高度重合,都是在期权即将进入归属期的关键节点,被公司以解除劳动关系、无故调岗或者刻意拔高考核目标等方式施压,逼着员工离职。
陈浩在接受《今朝新闻》采访时说,部分员工已拿 50% 期权,临近第三批期权归属期时被施压。另有约 20 名离职员工正处于诉讼或曾遭遇和解欺诈、高额赔偿禁言条款限制。
最后,除了向港交所上市部、香港证监会举报之外,陈浩还在个人公众号上计划向内地的监管机构全面地举报小红书。可以说,陈浩的行为将会给小红书可能存在的上市进程带来极大的阻碍。

在分析为什么小红书在法院上的说法站不住脚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小红书的股权架构是怎么样的。
小红书的上市股权架构,是典型的中国互联网公司为境外上市而搭建的 “红筹 VIE(可变利益实体)架构” ,可以参考我们之前的系列文章 [2]。境外部分是开曼群岛的上市主体,股东除了有腾讯、阿里和淡马锡这些鼎鼎大名的投资机构外,不过本文的重点还 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这个员工期权的持股平台。

而开曼群岛的上市主体又控股这一家香港控股公司,香港的控股公司又和创始人和早期股东一起控股着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也就是小红书科技有限公司。国家为了防止信息泄露,禁止持有 ICP 等关键互联网牌照的企业直接被外商独资企业控股,又在小红书科技和实际业务主体中间插上了一个境内运用实体(行吟信息科技),并且通过 VIE 协议控制。

相关的裁判文书并未在裁判文书公开网上披露。根据王亚龙律师的说法,广州法院的判决依据是这样的:虽然签协议的是开曼公司,但招聘、用工和考核都是境内公司干的,那实际上履行合同的就是境内公司,你用 VIE 协议控制了也没用。
最后,哪怕是非上市公司,期权也是有价值的,HR 在面试后发邮件,还给陈浩算过了,期权价值就是 48.7 万,那广州中院判决的标的基础就是 48.7 万。
还有一点,哪怕是非上市公司的期权也有公允价值,只要承诺了,就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修改。主动违约则视为期权成熟,可以直接归属。
《今朝新闻》认为,这意味着,期权不再是企业可随意解释、单方面撤销的 “福利激励”,而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法定对价,这一定性,从根本上改变了互联网行业对期权的认知与定位。法院同时给出了关键的规则界定…… 认定非因劳动者主观过错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不得剥夺员工已经获授的期权权益。
当然能做,期权激励属于股权激励的一种常见类型,适合成长型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公司用的比较多。非上市公司一般会承诺在期权行权后回购股票,这种回购是自愿的,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参与全部、部分或不参与。
回购式期权激励的好处是能够为流动性较差的非上市公司期权提供变现通道,同时员工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对公司前景的判断,自主决定参与回购的比例。
没有上市规划的企业做股权激励灵活度较高,需要关注的更多是如何把期权激励的效果做好。
已经做过期权激励的企业可能会有上市的需求,除了激励效果外还要关注资本合规。资本合规最主要的就是有一个拟上市的意识,监管在股权激励方面最关注的问题一定是股权是否清晰。小红书这种故意违法解除劳动,自己给自己埋下股权不清晰隐患的,在什么地方都是大忌。 我们从 A 股和港股的适用法律法规、总量个量、行权价格等方面进行对比:

从这些角度上来看,H 股带期权上市的难度比 A 股高,且设计方案的空间更加狭窄。
对于拟上市企业,如果激励对象包含外部顾问、外籍员工,或希望在设计上有更大自主空间,港股是更具吸引力的选择。而对于 A+H 两地上市的公司,则需同时遵守两地规则,且以较严格者为准。
当然,除了这些表面的规则外,还要重点考虑的是,企业的股权激励绩效申诉渠道是否畅通、进行业绩考核时有没有与激励对象进行面谈、期权的加速成熟(Vesting)条款是否合理以及出现纠纷后能否以一个合理的方式协商解决。
陈浩和小红书的纠纷看似即将翻篇,他本人也在昨天发布了求职信息。

但对小红书而言则完全不同,一家估值超五百亿美元的超级独角兽,上市进程很可能因一笔不足百万的期权纠纷而被实质性狙击。 这一案件具有深远的意义,它以司法判决的形式,在三个关键层面重新界定了期权的劳动报酬属性:
1、跟谁签激励协议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用工、谁考核,哪怕是跟境外主体签的协议;
2、其次非因劳动者主观意愿导致的劳动关系终止,不应当影响其已授予或即将授予的期权权益,在期权即将行权或归属的节点,企业以 “不能胜任” 为由恶意淘汰员工,要把业绩考核复核机制做好。
3、非上市公司的期权也有价值,无论是招聘时的估值承诺,还是通过二叉树、倒推法等公允价值评估,期权都可以成为法院认可的损失标的。企业主动违约,不仅不能免除义务,反而可能触发期权的加速成熟。 对即将迈入资本市场的公司而言,股权清晰、激励合规、争议解决机制健全,远比上市本身更值得提前补课。
不会有啥大影响。
小红书在中国大陆没有竞品,已经成为利维坦了。
除非上面想办它。
小红书是我用过最辣鸡的平台,在 24 年夏天在上面刷本地附近二手电脑,加了 q 发现是骗子,然后我去帖子那里评论告诉别的看中的人,说这是骗子,别信。
然后被封号了,永久禁言,然后申诉,变成禁止登陆,在抖音找教程发现可以起诉。直接上海互联网法院起诉,花了 50 块钱,立案成功。
开庭之前有调解联系人给我解封账号和退诉讼费。
折腾几个月,没见过这么操蛋的企业。
原来是乎友的建议
蓝色软件:鬼点子生成器
私企扣工资、赖奖金都是常规操作,批量裁员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在离职证明上还要恶心人,这就颇有点 “褫夺诰命,打入贱籍” 的味道,不过这倒也符合这个企业的调性。
不仅在物质上对员工的苛待,还要在精神上对员工进行打压折辱。
这一点反映出了公司的决策层不仅仅要在这个事件中得到经济利益,还要取得精神上的满足,着实令人作呕。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行为即便过分,大多也是资本为维护自身利益导致,是一种集体的无意识行为,与公司决策者、执行者个人的道德水平无关。但在这个行为中,可以很明确的看到,这家公司的决策层在道德上也是极为卑劣的。
还是站长的话对,没有人情的政治是短命的,你当年搞的别人难受,别怪别人砸你招牌
就是欺诈。
其本质还是为了逃避责任,逃避监管。
看起来只是一个员工的几十万。
背后是整个公司的全部资产都试图逃避监管,整个公司的用工责任都企图逃避监管。
这是对法律的严重挑衅。
如果这都可以轻松上市,那法律就是厕纸。
在该公司不做出全面检讨,不给出书面承诺,不做出深度整改之前,我不认为该公司有资格上市。
我不信资本可以如此傲慢。
它必须接受处罚。
没影响,小红书早就大而不能倒了。
手动狗头
举报得好,小红书太恶心了,想封号就封号,根本就不顾用户的死活,连客服都不知道什么原因封号,申诉都从来没有成功过,就是吸血的平台。像这种吸血的平台,为什么要让他上市再在股市里害人
目前第一的回答说了为什么国内会存在 vie 结构的问题。
但是他没说 vie 这东西现在存在还有用没用,适不适合的问题。
2011 年爆发的支付宝拆分 vie 事件,当时的认知停留在金融,支付行业不能 vie 就完事了。
随着中美关系的破裂,贸易战升级,两国对待各行业公司都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美国要求你来上市,中国境内运营公司的数据,资产等内容都要合并呈报给美国(国内收益也得美国交税),而国内则要求敏感数据等客户信息不得移交国外。
2021.6.30 滴滴违规抢跑赴美 IPO 被罚就在这。
但是当时的说法没说死,仍然肯定了 vie 存在有价值。2022 年底滴滴启动美股退市,推进港股上市整改,全面重构数据跨境、VIE 合规体系;全国出台新规:强调了 VIE 架构、掌握海量地理 / 人口敏感数据企业境外上市强制事前网络安全审查。
还有就是,vie 公司在中国赚取的所有利润可以通过授权费等各种操作,不交税全部被外资转走。
典型案例:陌陌 VIE 架构因空壳离岸主体不满足受益所有人条件,被追缴近 5.5 亿税款。
最后一个,vie 架构的公司是甩锅大户。其天然的三层隔离防火墙,导致客户,小股东维权极难,中国法院判决执行到其海外 “主体” 成本高昂且难以实现。
例如,京东,小米,把所有责任归属境内运营实体,把品牌、销售、收款、售后、生产拆分至不同境内法人,利用独立法人有限责任互相切割责任。
- 小米案例:收款是「小米景明」、签约主体「小米汽车科技」、品牌持有方「小米科技」、整车代工北汽集团;出现质量问题,各方互相推责:收款方称仅代收货款、销售公司称只是渠道、生产方称按技术方案制造。
- 京东案例:京东集团港股为境外上市主体;自营销售主体是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第三方店铺又是独立商户;平台、仓储、售后分属不同子公司,消费者分不清该起诉哪家。
昨天我刚看见一个京东维权视频失败的案例,法院判决驳回的理由是消费者告错了运营主体。
vie 还有一个类似乐视,恒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在国内祸害的一地鸡毛,实际掌权人拥有者,往国外一跑,依旧花天酒地,国内的烂摊子便与他们无关了。
这种结构天然的就让人不会长久好好的经营业务。
裁员?哈哈哈哈笑死,该。
本来好聚好散赔偿给到位,啥事没有,偌大的公司全是小人,市值缩水,祝破发退市
小红书擦边博主多,极端动保多,田园女权多这些特点在 ipo 的时候是优势还是劣势?不知道券商路演的时候怎么介绍的。
难绷,小红书这公司价值观和用户高度一致,都是白嫖。
小红书还是头铁啊,这个关键节点敢整这种事儿。
作为前 IPO 律师,做 IPO 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劳动仲裁以及诉讼。因为不知道会捅出什么篓子。商事纠纷可能还好,公司跟个人的纠纷,最终会上升为个人恩怨。
看这个举报的员工也是一个市场区域主管,搞市场的怕过谁?
感觉这次裁员不仅是为了省钱,更像是内部斗争。所以员工胜诉之后还是要复仇。
另外这个员工举报的是三项内容。一个是 VIE 架构信息披露与判决前后矛盾。一个是行权节点批量裁员要进行信息披露。一个是 ESG 劳动用工的合规性。
开弓没有回头箭。很麻烦。
其实去年这位老哥在知乎上问过,知乎热心网友多,手把手给建议,没想到时隔一年后成功了


我几乎每次都会告诉我的当事人
在某些核心事实上,你可以模糊、沉默,但一定不要说谎
今天的谎言或许可以让你赢得今天的官司
明天这个谎言一定会向利箭一样杀死明天的你
你的代理词、答辩状,生效的裁判文书,每一个自认的事实,查明的案情都会在某一次纠纷中开花结果
关键是这个时点,女、动保等斗争白热化前期,小红书一定是战场,上市? 大起大落?
这人很聪明
半个月前有消息出来小红书 ipo
然后今天就刷到被举报了
但是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
虽然涉及了 vie 但并不是资方团队洗钱之类的活动
如果是的话会引起北京的注意 到是可以借力打力
可惜只是通过 vie 欺负劳动者
这就完全无所谓了。
我相信国家,小红书这种社交媒体,手握这么多的国内民众数据,国家一定要警惕这种平台,把数据卖了,给某些人谋私利。
建议直接把小红书国有化。
小红书肯定算国外代理人的,不信就查。
这种垃圾公司不少。
先许期权,然后快成熟落地时开除。
有很多回答以及当事人已经把事情说的明明白白
没什么好说的
有一个庆幸的是这次是在香港 IPO
大局为重的影响因子没有内地大
但同样的,合规一票否决也不像内地那样严厉
带风险提示上的概率大
最惨的是其他没有大背景的 VIE 架构企业
VIE 的路子越来越窄
我有一计,发给他们的欧美等地发达国家用户看看,国内人不在乎这个,他们很重视劳工权益的
前文回顾:小红书 IPO 遇到麻烦了
最大的麻烦,往往来自你最熟悉的人。
在硅谷,人们常说:“你的下一个竞争对手,可能是一个坐在车库里的年轻人。”
但在中国互联网世界,小红书正在学到一个更痛的教训:你 IPO 路上最大的麻烦,可能是一位刚刚被你 “汰换” 的前中层员工。
陈浩,这个名字现在成了小红书董事会会议室里最不想听到的词。他不是黑客,不是监管官员,也不是华尔街做空机构的分析师。他只是一个曾经拿着 120% 绩效、却在期权即将到手前不久被扫地出门的前员工。

他用两年的时间打赢了一场官司,然后用一封举报信,让小红书上市陡升风险。
这就是全球化时代的悖论。一个个体,借助法律和社交媒体,可以瞬间把一家准上市公司的秘密摊在阳光下。
而小红书,这个教别人如何精致生活的平台,此刻正狼狈地学习如何面对自己的粗糙管理。
1
让我给你讲一个简单的故事。
2022 年,陈浩加入小红书,带着满满的干劲。他带领团队拿下公司级创新奖,绩效超额完成 20%。按照任何正常公司的逻辑,他应该得到期权,应该被奖励,应该被留下来。
但小红书或许不是一家 “正常公司”,它是一家正在准备上市、想把每一分成本都压到最低的公司?于是,在陈浩的境外期权还有五个月就要行权的时候,HR 找他谈话了:“你不胜任工作。”
理由是——没有理由。

这像是一次精准清除。小红书用一套精心设计的 VIE 架构,把境内的劳动合同和境外的期权协议彻底割裂。他们在法庭上说:期权是境外的事,跟境内公司无关。
但在给港交所的招股书里,他们又说:这些都是我们集团的一部分。
两副面孔,一副用来对付员工,一副用来欺骗市场。
更令人震惊的是,陈浩的离职证明上赫然写着两个字:“汰换”。
这像是一个宣言。它告诉所有员工:你只是一件可以随时丢弃的工具。
而那个签字批准 “汰换” 他的华南大区负责人,那个设计这套制度的集团 CHO,那个在境外期权协议上签字的高管——至今没有一个人受到任何处分。至少我们没看到。

公司赔了陈浩 85 万元,然后继续沉默。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就是小红书的公司文化:对外,它是温暖的种草社区;对内,它是冰冷的成本机器。
小红书从来没有承认过 “我们欺负员工”。陈浩案撕开了这一帷幕。
2
胜诉后,陈浩用一封发给港交所的举报信引发了连锁反应,像一块巨石砸进玻璃屋。


港交所近年对红筹 VIE、ESG 劳工、或有劳动负债审查极严,陈浩提交完整一二审判决书,法院已认定小红书行权前违法裁员、境外期权属于劳动报酬,且有近 50 名员工同类受害佐证。
监管大概率会向保荐人高盛、中金、内外律所发多轮专项问询,要求:
解释境内运营主体与境外期权公司信披矛盾;完整披露所有劳动仲裁、批量裁员、潜在赔付负债;出具劳工合规全面整改方案;大量补充材料、专项核查会直接延后原计划 6 月底保密递表节奏,年内挂牌预期承压。
批量行权前裁员带来群体性劳动诉讼、大额或有赔付。ESG 劳工合规重大瑕疵,港股机构、长线外资对用工问题敏感度极高。
每个大厂都有类似的 VIE 架构,每个大厂都在行权前裁过人。陈浩的案子成了一个判例,一个信号:劳动者终于有了武器。
以后,任何一个被卡点裁员的员工,都可以拿出这份判决书说:你看,法院认了。
那些等着上市的基石投资者,现在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你们还有多少隐藏的期权官司?
小红书的 IPO 计划,有可能要因此推迟一到三个月。估值则可能从市场所传 500 亿美元下跌,至于跌多少,市场会给出答案。
小红书花了十年时间,建立了一个让 4 亿人相信 “这里的生活是真的” 的品牌。但现在,连自己的员工都不相信公司了。
小红书以为自己可以在法律和道德的灰色地带悄悄操作,但它忘了,每一个被伤害的员工都是一个潜在的举报者,每一个举报者都有一部手机,而每一部手机都能连接全世界。
3
陈浩的举报,最终会不会叫停小红书上市?大概率不会。
但这件事会让小红书付出昂贵的代价:时间、金钱、声誉,以及最重要的——人心。
小红书的价值观,不是 “真诚分享”,而是 “精致利己”。它不是装,是装得太久,把自己都骗了。
你打开小红书,首页全是岁月静好:小姐姐在洱海边喝咖啡,博主教你做 ins 风早餐,仿佛全人类都活在滤镜里。这就是它卖给用户的东西——一种可购买的理想生活幻觉。
但你走进它的办公楼呢?那是另一个世界。高压、内卷、对绩优者汰换、大小周刚取消一年。据网易科技《锐度》报道,小红书内部人员流动频繁,平均司龄仅半年左右,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被戏称为 “活化石”。
说白了就是:对外卖生活方式,对内搞生存游戏。
这叫价值观分裂。你一个靠 “真实” 起家的平台,内部管理却假得要命。你教几亿人怎么活,自己却不知道怎么对待活人。
陈浩不是个案。近 50 个同样遭遇的人,说明这不是某个 HR 手滑,是写在制度里的算计。公司算得清清楚楚:你在行权前被裁,期权自动清零,公司省一大笔钱。至于你干了多少活、创造了多少价值?不重要。在账本上,你只是一笔 “待优化的成本”。
这就是它的核心价值观:所有人的努力,最终都要换算成老板的利润。 温情是表演,算计是本能。
我认识一个小红书的前高管李文凯,此人情商极高,曾任南方都市报评论部主任,在阿里巴巴负责过飞猪公关,后因飞猪总裁更换,他接近闲置了大半年。
后因阿里巴巴公关负责人王帅遭举报 “违背公司高压线,干预员工绩效申诉”,而那个举报人恰好是李文凯的朋友。李文凯帮王帅铲平了此事,由此成为王帅助理,且拿了丰盛的年终奖(嗯,绩效在这里和年终奖不挂钩)。但他对朋友的承诺却全无兑现。
就是这样一个人精,后来跳槽到了小红书,也是难以适应高度内卷的公司文化,后来被下属当众殴打,没过多久就离职了。据说长期陷入抑郁。
陈浩那封举报信,撕开的就是这张糖纸。如果真的想做一个受人尊敬的公司,就别一边教用户怎么生活,一边把员工当耗材。
在这个透明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永远隐藏它的黑暗面。
你种下的是草,还是刺,最终都会长出来。
小红书还是先解释一下,little red book 这个名字碰瓷经典名著的问题
上次出圈的时候,连夜发通稿要求主流媒体把英文都改成 red note
要是 little red book 都能上市,那 brass buckle belt 也能上市了
这老哥国内的劳动仲裁 / 诉讼是打赢了的。
举报到港交所到时候影响股价也是损失的他自己了的利益。
先生为了一个公道,不惜牺牲时间和利益。
先生大义!
那咋了受着呗
破乎是有能人的





我以为大厂都是讲究好聚好散,毕竟一旦出问题,对这种公司影响至少几个亿起步,超级不划算。
没想到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法务部门是个草台班子…… 两年时间?多次庭审拉锯,居然案件标的只有 80 几万人民币…… 还输了…… 自己出具的口径还有连锁反应,耽误了 IPO 上市。下个被裁掉的估计是法务……
小红书干的这个事就很小红书
小红书:姐妹们,我有个裁员不用给期权的办法…
知 乎:兄弟,等它 ipo 的时候狠狠举办
VIE 实不应存在。表面中国企业实外资法人全部利润汇出境外分配由境外资本实控影响越来越大。
英雄所见略同。
目前正在等火花思维的 IPO,攒了一堆证据。
美中不足的是,我的劳动仲裁和一审都没赢,哎。
《置身书内》和《置身书外》即将震撼首发!
知乎不赚钱的原因找到了。
我 2011 年被知乎员工发邀请码,成为知乎的忠实用户,和知乎第一批员工有很多交流。后来他们也有不少离职的,但是离职都是好聚好散,没见过说老东家坏话的。
知乎一开始就是一批员工因为情怀创立的,而第一批知友也是因为情怀过来的。第一批知友们甚至不允许任何人给自己所在公司打广告,甚至隐形广告。当我们人人喜爱的田浩老师因为知乎的影响力挣了点钱时,大家还在激烈的讨论利用知乎挣钱对不对。如何看待田浩的《边境缉毒实录》的出版,知友利用知乎答案挣钱合适吗?
现在来看,小红书这么短时间就开始挣钱,而且挣的比知乎多的多,原因很明显了。情怀人 “高道德劣势” 太大了。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著名评论家豆腐西施杨二嫂
不知道当时和这哥们谈离职条件的 HR 后不后悔,是不是还在公司任职。也许当时她 / 他还洋洋自得把开除你不用赔偿当成战功向上汇报呢。
这件事的逻辑和我最近在公司看到的一件事逻辑很相似。
一般规模大一点的公司都会有非常完整和严密的保密制度,IPO 这种事肯定是高度保密的,从这个案子的标的来看,负责这件事的法务大概率也不是什么核心高管,因此作为打工人选择一个在当时看起来的最优解,毫无问题。我相信假如这个负责的法务知道公司有 IPO 计划,应该不会这么做,或者会向上汇报
所以就是,当这家公司选择了这种价值观的时候,已经注定了会埋下雷
公司不义,不诚,就要承担对应的后果。在外面混,不能总觉得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欺负人的时候,就要想到未来可能的回旋镖了。
刚开始用知乎,还不懂这个 Poseidon 是属于什么级别的大佬?能让管理员亲自开门关门的。

这是好事啊,不要让这种罕见企业外逃了
坚决支持中国人民捍卫权益
公司筹备上市,过往多年的财务、法律、劳工、供应链、政府关系、业务等各维度的敏感问题,都要被翻个底朝天。
为此,公司通常要成立**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人力、财务、法务、业务、销售、研发、市场等各部门负责人均须无条件配合。外部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行及各类专业顾问——同步介入,协助完成全面尽调与申报材料准备。
这一整套工作的成本,往往达到数千万甚至上亿元——2025 年 A 股 IPO 企业的中介费用(含承销保荐、审计、法律等)从最低 1842.6 万元到最高 2.12 亿元不等;港股 IPO 的保荐承销费通常占募资额的 5%–8%,法律与审计费各约数百万至千万港元。按中性估算,一家中型企业赴港上市的中介费用合计约在 1.4 亿元左右。
小红书港股上市的各类成本预计在 10 亿以上。
我非常疑惑:
可能性一:并非 “没发现”,而是 “没法处理”。
这不是 HR 或法务部门能私下解决的劳动争议——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小红书在诉讼中为了 “切割” 境内外关联以逃避期权赔付,当庭做出了 “境内境外无控制关系” 的书面陈述。这个陈述写进了生效判决书,成了公开的司法记录。
一旦判决生效,这个矛盾就无法 “处理” 了——你不可能让法院改判,也不可能撤回自己在法庭上的陈述。陈浩拿着生效判决书去举报,小红书没有任何私下和解的空间能抹掉这份司法记录。如果是在诉讼前,或许赔一两百万就能解决;但判决已下、举报已发,这就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了。
可能性二:IPO 专班低估了风险的严重性。
VIE 架构下的信披一致性是港交所对红筹上市的核心审核要求。小红书在诉讼中否认控制关系,在上市申报中要证明控制关系——这个矛盾是结构性的,不是靠补充材料能圆回来的。IPO 专班或许知道有这个劳动争议,但未必意识到它会成为 VIE 信披一致性的致命证据——直到陈浩拿着判决书精准 “狙击”。
可能性三:战略决策的代价。
小红书在劳动诉讼中选择 “切割境内外” 的法务策略,可能在当时看来是理性的——用最小的成本打赢劳动官司、避免期权赔付。但这个策略的代价是:在司法层面留下了一个与 IPO 申报逻辑完全相反的官方陈述。这不是某个负责人 “无能” 或“隐瞒”——这是公司层面的法务策略选择,最终在 IPO 这个更大的战场上反噬了自己。
正如有评论所说:“小红书为了一场劳动官司,当庭否认境内外主体控制关联,却在上市申报时强调全域合并报表,不仅输了司法判例,更踩中港股信披致命红线。”
陈浩被解雇后、尚未提起劳动仲裁之前,是唯一能彻底消除风险的黄金窗口。
应做事项:
为何这是最优解: 此时没有生效判决,没有 “境内境外无控制关系” 的司法记录,没有任何可供举报的“白纸黑字矛盾”。一个百万元级别的和解,就能彻底封死所有后续风险。
如果错过诉前窗口,陈浩已经提起仲裁或诉讼,小红书仍有调整诉讼策略的机会。
应做事项:
为何这只是次优解: 诉讼策略调整虽然能减少伤害,但 “无控制关系” 的主张可能已经在仲裁或一审中留下记录。风险敞口已经打开,只是尚未完全暴露。
广州中院二审判决已下,“境内境外无控制关系” 的主张已经写入生效判决书。此时再想和解,已经无法消除最核心的矛盾——司法记录是公开的、不可撤回的。
能做但已不够的事:
为何仍然不够: 即便陈浩个人签了和解协议、撤回了举报,生效判决本身不会消失。港交所如果启动专项问询,小红书仍然需要解释 “为什么在法庭上说没有控制关系,在招股书上说有控制关系”。陈浩个人的撤回,无法消除这个结构性矛盾。
归根结底,小红书最大的失误,不是在 IPO 前夜没能搞定陈浩,而是在 2023 年底选择了解雇 +“切割境内外” 的法务策略。 这个策略在当时看来是用最小成本打赢劳动官司,但它以牺牲 IPO 信披一致性为代价——代价是 3500 亿估值的上市进程。法院解决的是劳动纠纷,IPO 解决的是信息披露,小红书赢了一场 85 万的官司,却输了一场 3500 亿的信披大考。
问题不出在 “没人知道风险”,而出在 “知道风险的人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法务部为了赢劳动案选择了切割策略,IPO 团队可能发现时已经晚了,决策层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选择了继续打而不是和解。
这不是某一个人的 “无能” 或“隐瞒”,而是一个组织协同失效的典型案例:劳动法务、上市筹备、外部中介、决策层,四个环节各管一摊,没有人把 “陈浩案” 和“VIE 信披”这两条线串起来看,更没有人提前预判到 “万一二审败诉” 的连锁反应。
小红书的教训在于:在 IPO 筹备期,公司内部没有一个 “红线议题审查机制” ——即把一切可能影响 VIE 架构、信披一致性、劳工合规等核心议题的争议案件,在诉前就拉通 IPO 专班、法务部、外部中介三方会商,评估 “这个案子怎么打对上市影响最小”,而不是 “这个案子怎么打能赢”。如果 2024 年初有这个机制,陈浩案大概率会在仲裁阶段就被按下去,而不是一路打到二审,成为公开判例。
说到底,这不是法务部一个人的错,而是公司从 “未上市思维” 切换到 “上市思维” 的过程中,跨部门风险协同机制的缺失。 董事长和总经理没有建立起一个能让 “劳动案里的那句话” 和“招股书里的那句话”相互对照的决策流程——而港交所,恰恰会做这个对照。
世界是一个草台班子!
知乎平台卧虎藏龙,一定有很多未来要上市公司的老板、高管,给大家
这种互联网粪坑公司应该直接取缔。
这种垃圾平台还是别上市了,让她快点自生自灭吧!去股市割韭菜偏股民的钱!你问问 14 亿人民有那个喜欢小红书!一起去举报到它关门
如果 VIE 架构下的境外主体跟境内主体无关,那就意味着境内主体的资产和利润也跟境外主体无关,等于投资者买的就是什么资产都没有的空壳公司的股票…
ESG 只能算是添头,信息披露欺诈可是红线——小红书整了这么个烂活之后,虽然应该不至于彻底上不了市,但是按原计划和原估值上市已经没有可能了,起码得扒层皮
这件事对小红书 IPO 的影响,我的判断是:不太可能单独改变上市结果,但会增加审核沟通、风险披露和估值谈判的变数
我以前在一家拟 IPO 企业做过三年多证券事务代表,长期接触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关联交易、财务底稿、董监高任职文件和 IPO 申报材料
后来我也在上市窗口期经历过劳资纠纷和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 “终止劳动合同”,没有写辞退,也没有写协商解除
所以我看陈浩这件事,会更关注它进入 IPO 最后流程之后会怎么被处理。前员工和公司的纠纷本身并不少见,关键在于投诉材料能不能指向招股书里的核心披露事项
我前东家 IPO 被否,真实原因是现场检查发现了严重财务合规问题。我也不认为一个前员工单靠投诉信,就能决定一家大平台能不能上市
但上市窗口期有一个特点:任何新增材料,只要碰到申报文件的关键表述,就会被重新拿出来核
招股书要求发行人把股权结构、控制关系、重大合同、诉讼纠纷、或有负债、业务风险讲清楚。监管和市场关心的是,同一家公司在不同场景下的说法能不能对得上
陈浩公开提到的三个方向,分别是 VIE 架构信息披露矛盾、行权节点附近裁员、劳工用工合规问题
这三个点都可能进入上市审核的关注范围
VIE 架构关系到境内运营主体和境外上市主体之间的控制关系,以及合并报表逻辑。港股对 VIE 并不陌生,很多互联网公司都采用过类似结构,但结构常见不等于披露可以含糊
行权节点附近裁员,表面看是劳动关系,但会牵涉员工期权权益、股权激励安排、潜在赔付义务,以及这些事项是否需要在招股书里充分披露
劳工用工合规,会进入企业治理和 ESG 风险的框架。单个劳动争议通常不至于成为否决项;如果纠纷数量较多、模式相似、金额可观,投资人会重新评估公司内部治理
这件事最现实的影响,就是让原本可以概括处理的风险变得更具体
发行人可能需要补充说明,保荐人和律师可能需要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招股书里的诉讼、用工、股权激励和潜在负债披露也可能需要调整
IPO 审核里的时间成本很敏感。多一轮问询,多一次律师核查,多一份保荐人说明,都可能影响节奏。互联网平台公司的估值又高度依赖增长预期、市场窗口和投资人情绪
节奏一慢,承销商会重新看定价,投资人会重新看风险,发行人也要重新评估上市窗口
这就是实名投诉最直接的影响:成本增加,节奏打乱
再看陈浩的身份
他是销售负责人,岗位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内部人和外部人的区别,手里有没有材料
外部人只能根据公开信息推测。内部人可能接触过合同、邮件、制度、审批记录、离职处理材料、期权授予文件。哪怕本人不是法务或证券岗,也可能在劳动纠纷过程中拿到关键材料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他提交给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的材料,能不能支撑这些描述
如果只是情绪表达,影响有限。如果材料能和司法文书、期权协议、公司历史陈述、未来招股书披露内容相互印证,发行人就需要面对这些问题
我之前做证券事务代表时,最深的感受是:很多风险并不因为第一次发生才危险,麻烦在于它过去被低估、被轻描淡写、被处理成 “不重要”
等到有人把它带着证据链放到监管面前,它就不再只是公司内部可以消化的问题
这也是拟 IPO 企业通常很重视离职员工、劳动纠纷、历史诉讼和股权激励争议的原因。单个事件金额可能不大,背后如果有相似模式,就会影响投资人对公司治理的判断
再看陈浩已经获得赔偿这一点
按公开报道和其本人说法,他已经在劳动纠纷中获得法院支持,赔偿总额大约 85 万元左右。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拆分,还要以裁判文书和调解材料为准
这个事实很关键
他已经拿到阶段性结果,还继续把材料提交给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诉求就从个人补偿延伸到了信息披露
港交所不会因为一个人觉得委屈就影响一家公司的 IPO。监管更可能关心的是:这些事项是否影响招股书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我当年也经历过类似的无力感
仲裁前,我准备了大量材料,希望至少把事情说清楚。但现实流程不会因为材料多就一定给出理想结果。后来前东家 IPO 被否并放弃上市,我手里的材料也失去了原本可能产生的外部压力
更骚的操作是,老板在 IPO 被否以后,选择了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谴责交易所,甚至去深圳对深交所发起了诉讼,实在是百年难得一见
相比之下,我个人劳资纠纷在企业眼里就完全不是个事儿了
所以我能理解陈浩为什么选择在 IPO 窗口期提交材料
这不代表他的所有指控都已经成立。只是从时点上看,上市前是材料最容易被看见、也最可能被认真处理的时候
公司上市之后再说,影响会小很多。上市之前说,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至少需要解释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离职证明和解约理由
我当年的离职证明写的是 “终止劳动合同”。这类表述很中性,看起来像一个普通流程,也避免了“辞退” 带来的争议
陈浩这件事里,公开报道提到公司曾以 “不能胜任工作” 或类似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这个理由在劳动争议里很常见,因为企业可以围绕绩效、岗位要求、考核标准展开抗辩
问题在于理由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规,证据是否充分
员工确实不胜任工作,公司当然可以依法处理。所谓不胜任如果只是为了覆盖其他目的,比如规避期权行权、降低补偿成本、减少股权激励兑现,它就会从劳动关系问题延伸到公司治理问题
这也是它和 IPO 发生关系的地方
上市审核不负责替每个员工判断委屈,但会关心公司是否存在系统性合规风险,是否有潜在负债,是否有需要披露而没有披露的事项
所以,回到题目:这会对小红书 IPO 产生哪些影响
第一,增加问询和解释成本。发行人、中介机构可能需要就 VIE 架构表述、期权安排、劳动纠纷和潜在风险作出说明
第二,增加披露压力。如果相关事项被认为具有重要性,招股书里对诉讼、劳动纠纷、股权激励、ESG 风险的披露会更具体
第三,影响上市节奏。这类问题一旦进入正式沟通,会消耗时间和管理层精力
第四,影响估值和投资人判断。投资人买未来增长,也会看公司治理是否稳定。风险越难解释,估值谈判里折价理由越多
第五,可能引发更多同类纠纷被看见。如果陈浩所说的 “五十余名前同事联系他” 属实,后续是否有更多材料、诉讼和监管投诉,会成为新的观察点
整体看,这件事大概率不会单独决定小红书能不能上市
一家公司的 IPO 能不能过,最终看业务质量、财务表现、合规基础、股权结构、监管沟通和市场窗口。前员工投诉会增加变量,但不是唯一变量
更准确地说,它可能不会改变小红书上市的大方向,但会改变上市难度、节奏和议价环境
这就是这次实名投诉的实际影响
以现在资本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现在已经很难区分国资和外资了。
但是还是有其他办法的,比如看这个企业是如何对待劳动权益的相关法律的。
如果一家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无论是开除裁员不续签,都老老实实给赔偿,甚至还多给,不想着找漏洞钻空子,那大概率就是外企。
红薯这次犯的错,影响有多深远,恐怕现在很多人还没意识到。VIE 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现在劳动者掌握了这条路径,以后企业赴港上市融资难度将会大大提升,甚至可以说 VIE 从此开始走向消亡也说不定。
尽管香港是中国的,但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港交所面对的是全世界投资者,是不可能像 A 股那样胡来割韭菜的。
红薯这次能估值腰斩顺利上市,可能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这件事有点意思了。如果属实
直接击中了港股 IPO 审核的三根软肋
1.VIE 架构信披自相矛盾
在内地诉讼中主张 “境内运营主体和境外期权平台没有控制关系”,但港股红筹上市恰恰要求通过 VIE 协议实现境内控制并合并报表,有点矛盾了
2. 行权节点集中裁员的模式风险
近 50 名离职员工反馈类似遭遇,全部在期权行权前夕被辞退、期权作废
更关键的是,广州法院一审认定 “境内运营主体与境外期权平台存在控制关联”,这成了国内首例(似乎是)VIE 跨境期权属于劳动报酬的生效判例
如果其他员工参照此案集体索赔,潜在负债可能是数亿级别,而招股书大概率没有充分披露这块或有负债
3.ESG 合规在港股越来越敏感
港交所近年对互联网企业 ESG 审查持续收紧,行权期裁员、不实离职证明这类问题属于明确的 ESG 负面瑕疵
最终大概的影响是:
大概率不会直接叫停上市,但审核周期可能拉长 1-3 个月
挺奇葩的,小红书最后那个 85W 也没省下来,还是被法院判决赔了。那到底小红书想要什么啊,钱也没省,IPO 也卡了,这不是全是损失吗
小红书作为一个社交平台有一个我特别不能理解的,我发一个作品,显示发表成功,一切正常。但是我用小号去搜居然搜不到(即使标题关键词写得再冷门)我发现的原因是一个同事问我玩不玩小红书,我说玩,我让他去搜我最新发的那个作品她说搜不到,我不信注册了一个小号搜确实搜不到。社交平台最重要的是什么?发的作品都不给展示,甚至都搜不到那说明平台可以决定用户看到什么,不看到什么。这是很恐怖的一件事。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中美对账要选在小红书的原因之一吧。国内所有的社交平台中我觉得知乎和 b 站是相对比较良心的,至少不刻意掩盖不和谐的声音(不可抗力那些没办法)。
你看,这下买下世界杯就不一定赢了吆
但是和买世界杯无关,所以还是得炒股票,要不然你都不知道很多事情的关联性和世界的运行规则

各种合规问题,暗箱操作不止这些。说多了也怕被告诽谤。互联网从毕业者,同时有朋友也在小红书投广告。以前社交网络平台上升期什么都好说,上市总是涨的。但是时代变了,别去接盘。
求仁得仁,
岁月史书,
回旋镖

没啥大用,该上还是会上市,晚半年,然后估值打点折扣而已,资本的力量是强大的
只是国内这些公司老板啥时候能改变一下自己 “奴隶主” 的思维
觉得只要自己付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结果现在钱都不给,还想为所欲为
喜大普奔,小红书又走了土豆网的老路…
最近有一阵子,网上抱怨大厂的高管能力不行,只是大厂平台好,跳个公司立刻就显原型了。现在看起来,大厂的高管战斗力很强啊,哈哈。
不过某书也是的,讹了别人期权就算了,还在离职书上做手脚,这不是把人往死里逼吗。你做人不留一线,那别人不就舍得一身剐也要把皇帝搞下马了
少把锅甩给什么 HR 还是法务的 KPI。一个公司的文化就是自上而下的。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HR 和法务这么没有职业道德。少扯什么上面不知道,上面可太知道了。
据我所知小红书的期权归属有说法的,归属前裁掉是常规操作,后面是有戏看的。
XHS 上市受阻,骚操作证明追觅俞浩说法可信!
最近某知名网络平台 XHS 在港股上市被调查,这个事情本来没啥,但是背后的故事却非常戏剧性。

据传是因为它在 IPO 前夕这个时间节点突击开掉了一批有原始期权的员工,结果被员工仲裁举报。这个时本来也没啥看点,也就是公司老板格局小了点,卸磨杀驴呗,这还没上岸就要先斩意中人。

不过被调查的缘由确是非常狗血,因为它法务在这仲裁抗辩的时候称跟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国外公司,跟国内公司不是同一主体,且无任何关联。本来这也是狡兔三窟的操作,结果没想到却牵连了 IPO。

因为去港股上市用的 VIE 架构,如果两家没有任何关系那这个架构就从根本上说不成了,那现在这个事就成了左右互搏了,这个事现在在行业内成了笑柄,典型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这个事让人想起来前段时间网上非常火的追觅俞浩跟这家平台的事件,俞浩多次发声说这家平台很烂,社会价值观导向有问题,盈利模式有毒等,结果被这家平台投诉导致被禁言。

现在这个事真是回旋镖,证明俞浩之前的发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好像确实有点问题。上梁不正下梁歪,老板这个样子,平台内容能好的了那就真的奇怪了!

hhh 我现在终于知道小 X 书上风气为什么原来那么奇怪了 原来企业就是这样的
所以现在是证明大陆法庭证据在香港是不是有效的时候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解法,不知道香港这边会不会吸取先进经验。或者在香港,怎么定义历史文件和现实意义。
他们互联网公司是这样的,扩大规模的时候高薪招人当耗材用,基本到点大都会换掉,就像电车换电池一样的。连续签到第三个合同就是无限期合同了,所以三年一期的合同都很少到第二期。因为会赔付更多。
画位更牛逼,干脆逼老员工辞职(你莫非觉得他们真是自愿的?)然后重新入职。还冠冕堂皇叫出来什么年轻化,可不就是为了省裁员费用么?
所以大家脑子要清醒,被裁、没工作真的大概率不是你的错。你别看那些并没优秀到哪里去的同龄人在你面前炫耀 996 拼搏未来工资高的,他们几乎一定是死得比你早。那帮全世界最狠的资本家老板的高薪是那么好拿的吗?你真以为自己是天线宝宝啊?
我以前带的一个实习生小弟,本来都内定转正了,疫情前正好字节扩招进去,一个月 997 居然能干到两万,好不风光。哪想到这不才干了 9 个月,被 PUA 到怀疑人生,自己辞职跑路了,觉得自己还能拿两万呢…… 得了吧,人家 HR 一看就知道你是用废掉的电池好吧。
我怎么知道?上个月跑到我这来问;哥,你们那还招人不?
哈?
你看看有一个算一个,中国有哪家互联网大公司不想放贷给你的?
最后还是地主老财那一套,半夜鸡叫甚至连鸡都不扮了。
这叫奋斗、催人上进。
要我给建议我是真的给不出,除了学好外语。可外语也不是那么好学的。
千万要苟着,别想不开,活着就赢过早死的。好死不如赖活,这绝对是至理名言。
没认真看,看成陈浩南举报的小红书。

说难听点越南一个公司能不能 ipo
和尊重越南劳动法和越南用工漏洞有个鸡毛关系
真觉得知乎没有干律师金融的了
这事儿好像和我这进不了大厂的牛马八竿子打不着,但是为什么感觉有一丝丝大仇得报、双输好过单赢的爽快?
我想说点别的,作为一个打工人,是不是就不能惩罚一些你看不惯的企业了?
我理解其实是可以的。
要义就是你不买它以及它上下游的产品,也持续给身边人这样宣传就行,当然不要像祥林嫂那样宣传,点到为止。
举个例子,有个企业,曾经是某 X 的生态链,被全资收购后又被砍掉,当时我还在网络上为其打抱不平。
后来了解后才知道,这种公司居然公然宣称不会招 35 岁以上的人。
那事情就简单了,我从此再也没买过它家的东西,哪怕再便宜,我永远不会买,我算是个电子小达人,有人问我它家的东西值不值得买,一律不推荐。
大概逻辑就是这样,其实还有很多其它例子,我不想举了,打工人你要明白你屁股在哪里。
个人的力量虽然有限,但我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教员教我们的。
举报的好,就需要这样较真的任,普通人真跟他们耗不起
前小红书开发表示 干得漂亮
小红今年可交了不少保护费。。。
虽然看起来很爽,不过按照我的了解
所有的诉讼,都会被两套分别独立的中国法律顾问团队,反复查核讨论。然后编撰招股书
所以这个举报会导致港交所的问询,但如何回答理论上应该在律师的计划内,
要不然这也太草台了
置身书内
没想到俺两个月前
就诅咒了一次,
这红小书就灾难临头了。
看来俺还是应该心平气和,
不要随便诅咒。
小🍠这时候不展示一下 “她力量” 吗?
拖一波,万一拖到这轮 ai 泡沫破了,市场下行,那更精彩
如果 vie 架构下境外境内实体无关 死的就不止一家小红书了 那就太好笑了 本来 vie 就摇摇欲坠 这下真的要上称了
一开始以为是用户提纯导致价值观有问题,结果是公司烂根与奇葩用户共振罢了
🕐 建议阅读时间:约 9 分钟 | 全文约 3452字 — 目录 — 一、事情的始末:一场太"干净"的做空 二、背景:为什么这次监管动了真格 三、为什么是华尔街巨头亲自下场告? 四、延伸:美国中小投资者,能一起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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