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判 20 年有期徒刑,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by , at 16 February 2026, tags : 黎智英 香港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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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123456789 发表

其实由于香港的法治化程度高,反而造成了一种很滑稽的局面,就是实行国安法后,自由程度还远不及内地了。

是,你没听错,不是和内地持平,而是远不及内地。

这是因为香港法治化程度高,香港会严格执行任何成文法律。

所以你普通人在内地发表一些恨国言论,可能也就拘留几天或批评教育(内地基层比较灵活)。但是完全一样的言论,你在香港可能会面临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牢狱之灾。

其实内地高层的初衷只是希望香港变成和内地城市一样,能灵活视情况维护国安,该严严,该松松。

但他们没想到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国安法糅合在一起后产生如此神奇的化学反应,以至于自由港瞬间变成 “严管港” 了。相比之下,大陆反而是更像 “自由陆” 了。

知乎用户 野狼獾 发表

人,必须开眼看世界。

我觉得黎智英一把年纪其实很幼稚,对局面评估的能力完全不行。

我经常翻墙看油管,外面的中文世界反贼,一个个都很奇怪,他们对中国马上要灭亡这件事深信不疑,预期没有超过 3 年的。都是上半年就会乱…… 最多下半年就要完…… 一年反攻,两年扫荡,三年成功。不是经济崩溃,社会动乱,就是人民暴动,军队造反。国内风吹草动,哪哪儿火灾了停电了,贪腐犯被抓了,立即开始往崩溃上解读。有点赢学成瘾的意思,一天不在精神上胜利一次,就浑身不舒服。

即便在一些与键政无关的中文视频下面,也一样。凡有中国比较好的镜头,很容易引出应激的人群。人一旦进入这种暴躁、愤怒、亢奋的状态,是会变笨的。

黎智英自己做媒体的,可能给别人灌迷魂汤灌久了,自己也信了。说起来显得荒诞,但是就跟传武大师天天讲顿悟、禅境,天发杀机,说久了自己都迷糊了,是不是自己真的很行?于是下场和武夫打一架,被锤的鼻青脸肿才发现,那些什么洞察宇宙洪荒,领悟天地玄黄的寸劲,化劲其实都没沙包大的拳头有用。但是这种认知是怎么形成的?就是编造那些细节满满的,高层内斗的听床师谣言太多,导致自己完迷失其中了。当时上街的港人,现在海外的一些坚信自己会赢的华人,何止偏听偏信,简直是迷信。

其实复盘当时的情况,黎智英这帮人怎么赢?不可能的事情。英国都衰弱成什么样了,怎么可能来干涉。无非是想用黎智英这样的炮灰来恶心一下中国。

其实看多了就发现,墙内媒体真的算比较有节操的,有时候会遮掩,会回避,但是不会把黑说成白,把输说成赢。海外华人看的那些一惊一乍,今天政变明天大乱的赢学上头的东西还是太多了。说起来他们不翻墙,什么真相都知道,其实一脑子的浆糊,什么真相都不知道。

知乎用户 刹加利奥 发表

黎智英案后,英国计划扩大 BNO 签证,可以让 2.6 万人移英。

——这应该是英国的报复措施了。


英国首相刚访华不久,老中就宣判了黎智英。虽说宣判一个中国人,不用看英国佬脸色。

但从英国佬角度,这好歹是欧美扶持的….

欧美连这大神都保不住,更何况其他小卡拉米。

这估计会触发他们内部之间的猜疑链。

再到,

现在英国也不敢拿出报复措施,一个是中英刚谈好了贸易。一个是也没啥报复的好方法。

贸易制裁、金融制裁,这些老中都可以反击。

但~~

不排除,英国党派会对斯塔默发难,逼迫他辞职。

知乎用户 Charnychi 发表

我还是那句话,这种人判不判刑的我无所谓。

但 2019 年香港动乱导致我货柜被退运,损失 30-40 万,这个损失能不能让这帮人承担一下?

知乎用户 和花花我的爱 发表

警示作用不太好

正宗的英式玩法应该是让黎志英一生都在诉讼奔波中折腾,永无宁日,又不见天日

而不是让他舒舒服服的躺监狱里

知乎用户 thinkpol 发表

所以我一直觉得闹钟在上三常里算仁慈的了

如果一个人,和对手国家情报机构深度合作(而且还是路人皆知,演都不演的那种),在本国煽动暴乱试图瘫痪当地立法机关,并且在公开场合呼吁对手国干涉甚至使用核武攻击本国

这种人在俄罗斯,大概率被抓起来判个几年的 “有期徒刑”,随后扔到北极圈以内的某个监狱,几周后因为“突发心脏病” 或“急性食物中毒”挂掉

要是在美国,那就在家中背后身中八枪自杀,出门被神经病枪手狙击,入狱后自己绑住双手双脚上吊自杀,三种死法中自己选一个

相比之下,老登能在赤柱监狱老人病房里颐养天年已经很不错了,反正七十多岁已经过平均寿命,活一天赚一天


评论区有人拿他后来在法庭上找补的托词说他呼吁核打击的原意不是如此,实际上他在采访的原话后面还跟了一句 “你们在一分钟之内就能解决他们”(“You can finish them off in a minute”),基本可以肯定说的是核武

另外,大家没注意到的是,在同一段采访中他还完全不开玩笑地说了一段更抽象露骨的话:

and we’re on your side sacrificing our life, our freedom, everything we have, fighting this war in the frontier for you, should you support us?(我们早就站在你们那一边了,替你们卖命、替你们流血,在前线替你们打这场仗,把命、把自由、把一切都搭进去。难道你们不应该给我们点支持吗?)

如果说前面核武那句有歧义,那这段话一出基本可以坐实公开叛国了。而且我还真没见过西方哪个和他一样身份地位的人敢发表相同性质的言论,即使是像 Hasan 这样专门批判美国制度的鉴证网红都没说过。在我印象里唯一下过类似论断的是美国边缘炒作人 Jackson Hinkle(他好像还在 B 站有号来着),而这人现在已经跑路莫斯科了

知乎用户 绝对客观公正 发表

颜色革命每次都少不了美国在背后推波助澜

下图是当时的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政治组主管(The political unit chief of USCG)Julie Eadeh 接见两个乱港头子

真奇了怪了, 怎么自由派大本营美利坚, 老百姓上街游行的时候就那么和平? 怎么美国老百姓自己不扔燃烧弹, 不开黑枪射箭?

知乎用户 徐磊 发表

特区律政司指控他的不仅是国安法,还有一项刊发煽动刊物罪 ,这是英殖时期针对言论反对攻击英女王而立的法,其实是一项僵尸法条,就是立法后几乎从来没有实施过。估计法官要带老花镜从故纸堆里翻找,算是前朝的剑斩本朝的民。

TVB 有句老话 “我哋香港係一个讲法律嘅社会”

肥佬黎已经 78 岁老人了,还患有糖尿病,估计会老死在狱中。,这个 20 年徒刑和无期徒刑差不多,不过有个好处是监狱的饮食有利于糖尿病的健康

知乎用户 郁州牧​ 发表

黎智英这个事情,已经没有评价的必要了。

而且,从近期英国来访时候的表现看,他们很老实,没有再提香港问题。

这就说明,香港大局已定,内外部已经达成共识:香港形式上的回归发生在 1997,思想上的回归发生在 2019。

从此以后,不会再有妖魔来祸乱,根本原因就是香港在一步步接受社会主义的再教育,这里面包括执政者和香港人民。不过,香港人还是落后于执政者。

这是迟来了三十年的结果。

虽然迟了一些,但是香港也付出了代价,发展延缓了很多年。但是相信高层的智慧,香港在社会主义建设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知乎用户 暖暖​​ 发表

二十年

黎智英的结局就是这样

都已经七十八岁了,却得坐二十年牢

这代表着什么,不用我多说,大伙心里都明白

这并不只是单纯的数字

这是对他后半辈子的完全盖棺论定

很多人在问,这二十年的判决到底算不算重

一点都不重。

甚至可以说,这是法律在有所克制地精准打击他

看看他都干了些什么

勾结外国势力,这并不是随便吃个饭,也不是在推特上随便发发牢骚什么的

这是实实在在的出卖

他在家中密会外国政客,他在媒体上公开呼吁制裁。

他把香港的前途命运,当成了他在国际政治牌桌上的筹码。

他以为自己是 “操盘手”。

结果

他只不过是西方反华势力眼里的消耗品罢了

现在判决出来了,那些曾经还非常推崇他的外国政客都跑到哪儿去了

除了发布几篇没什么用的声明,除了在社交媒体上点上几根蜡烛, 他们还能做什么

什么都做不了

黎智英在法庭之上或许还做着梦

做着这仅仅是一场政治博弈的梦,做着会有天兵天将来救他的梦

然而现实给了他最响亮的一记耳光

法律就是法律

不管你身后是谁, 不管你有多少钱财身家,不管你掌控着多大的媒体话语权,只要你触碰了国家安全的红线,那么结果就只有一个,就是得待在监狱里。

这次判决最关键的一个警示, 便是打破了法不责众以及名人特权的幻想,以前有些人老觉得,只要我有知名度,只要我有国际影响力,政府就不敢动我,他们觉得传媒大亨这四个字是铁饭碗,他们觉得披着新闻自由的外衣,就能够随便煽动暴乱。

大错特错

法官在判词里说得清清楚楚,他把媒体当作工具来运用

这压根就不是在做新闻

这是在进行政治对抗

这是在煽动仇恨

那些还在观望的乱港分子,现在不要接着犯迷糊了

看看你们的精神领袖,看看那个曾经气焰嚣张的肥佬黎

他现在的下场,就是你们的前车之鉴

别再指望什么外国救援了

在大国博弈这个棋盘上面,弃子永远是大部分情况

你也别觉得这是针对某一个人这类的…… 实际上就是在确立规则

是在给香港确立规则,是在给所有妄图挑战国家底线的人确立规则

这二十年,不只是惩罚之类的…… 更是对香港法治尊严来一次有力修复,它是要让所有人都清楚,香港是中国的香港,

这里的法律,不是摆设。

我也看到网上有些人在那里阴阳怪气。

说什么 “寒蝉效应”,说什么 “打压异见”。

收起那一套吧。

正常的批评和监督,法律一直是给予保护的,可要是你想要搞颠覆、搞分裂、卖国求荣,那就不要埋怨法律不留情面。

黎智英的案子,办理得非常扎实,从搜证到审理,从控辩到判决,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控方列出来的证据,那些密谈记录,那些资金往来, 哪一个是冤枉他的

他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

他在法庭上哪里是在辩护,简直就是在做最后的政治表演, 可惜,观众早就走了,剩下的,只有冰冷的铁窗,这二十年,足够让香港社会完全换个样子。

那乱 78 糟的时代,算是结束, 那个只要闹事就能得利的时代,再也回不来,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这可是大好事。

不用再担忧出门被暴徒堵路,也不用再担忧打开报纸全是煽动仇恨的毒鸡汤

至于黎智英本人。

他将在赤柱监狱里,度过他人生最后的时光。

也许在某个深夜,他会回想起自己曾经的选择。

后悔吗?

我想他会的。

但这个世界上,最缺的就是后悔药。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实施以下各种行为之一的,均属犯罪。犯前款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
第九条及第十条:煽动意图及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或输入煽动刊物(除非他无理由相信该刊物属煽动刊物),即属犯罪。

知乎用户 优质资产盗窃者 发表

不要相信有些人的承诺,有些人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信

你一旦被他们掌控,他们就把你当成蛆

知乎用户 安静的秦淮河 发表

没有实力的愤怒毫无意义,一群跳梁小丑而已

这货根本就没弄清楚自己的工具价值,还以为自己是棋手

但凡有一点了解,也会跑路保平安

不过也不一定,说不定是背后的推手,不让他跑路也不一定

知乎用户 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发表

黎智英不过是白皮对老中表达无能狂怒的工具,实际上对白皮没有一点价值。老中如果愿意用黎智英换取一些利益,白皮没一个愿意应承的,因为一个被判刑的黎智英才是有价值的。

知乎用户 大明朱公子 发表

还是老钟是人类唯一的文明大国

放美国那边,这种里通外国吃里扒外煽动反政府的,早就被抓到监狱里然后一周内然后摄像头全坏,守卫当时肚子痛都在厕所,犯人双手被绑在身后状态自己自杀身亡了

老钟就是人类文明之光

我说的,而且就是事实

知乎用户 我的页 发表

道德权威自家都不吹一分钟解决问题

他就敢

这种批话一出谁还理他。。。。

知乎用户 断水流大师兄 发表

香港监狱有空调吗这是我最好奇的,伙食怎么样啊

之前我看新闻说越南黄每天就会有人探视,跟做客一样,上午探视,下午睡觉,好开心哦,每天。

知乎用户 林夕 发表

真是弃如草芥

他各种认识的人,见过的人,没有一个愿意捞他的

别说不可能,肯出代价,决定可能

比如,美国把半导体产业给我们,把他转交美国,同不同意

肯定同意,签字画押,谁反悔谁孙子

但所有国家就是张张口一点实际利益不肯出,张张口谁会理你

其实也正常,所有人都会算账的,黎智英这些人现在没价值了

知乎用户 03309 发表

对一个从小看香港电影长大的大陆人来说,我真心不希望香港集大清旧习和欧美新病于一身,不管过去如何,人都是要往前看的,而放眼整个世界,共产党已经被证明了是最有能力的执政党。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比较遗憾的就是国家还是决定救救这个崛起根子就不正的半死之城,我还期待着彻底放养成为制度对照组呢

知乎用户 沉默的寒蝉 发表

恭喜中国又预订一位诺奖得主

知乎用户 摆渡 发表

垃圾没有任何探讨价值

社会主义新青年不是一代一代的

每分钟都有人出生 一岁两岁… 十八岁

润物无声

知乎用户 树新蜂 发表

反华媒体德国之声是一天一个文章关注这个事。天天报道欧美各国 zf 和欧洲议会官员批评中国香港的判决。但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们从来都不敢采访中国人对这件事的看法。。。

中国发生的事情,最基本的不是应该先问一下中国人的态度吗?天天推动欧洲政府干预中国香港司法,民主精神都活到狗身上去了么?

知乎用户 这辈子能破 3 就行 发表

如果英国能让中国海军在直布罗陀建个军港,那放了黎胖子,也不是不能谈

知乎用户 Ashin 发表

说些可能有不少人还不知道的冷知识。

黎智英,原先也是社团中人。

据说他是 14K 德子堆的叔父辈,大水喉。早年是走粉起家,花跺叫做粉佬黎。

《古惑仔》里卖色情杂志的肥佬黎,就是映射的他。

后来这扑街洗白上岸,开始做公司,搞服装生意。

看似从良,可暗地里,依然还是内地沿海地区的六合彩最大庄家。

他那本周刊,其实就是一些港英份子的喉舌。

还有个八卦,这条友,喜欢在自己别墅养一些猛兽,据说还有黑熊白虎,渔农处去查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

知乎用户 梦里看花 发表

看了高赞回答,看着我衣柜的几条佐丹奴衣服陷入了沉思,这品牌居然是他创建的?难绷啊

知乎用户 倬彼昊天 发表

大家可以不用考虑香港会流失人口。

贫贱不能移,很多人在香港还可以是中等收入的劳工阶层(美欧日韩等将其美其名曰中产阶层)。

除了金融相关人才有竞争力,那些医生、护士、律师、教师、记者等到了西方世界注定要阶层滑落。

尤其是香港的医生和护士,他们绝对不会大量跑路的。实际情况是香港的医护人员一直都各种使绊子,阻止境外的医护人员进来抢饭碗,即使是公立医院十分缺人手。

至于记者、律师、教师,那些人走了就走了,没什么好留恋的。

关键是那些人没有在走,只是在网上喊得震天响。

知乎用户 陈老师的忠实粉丝 发表

目前来看,他在监狱里面呆着,符合中美双方的共同利益

中国可以让他来作为警示,警告那些想再搞事的汉奸,震慑 gd 和 td 势力

美方可以用来具体发挥出中国,不讲言论自由

双方都可以借题发挥

因此他坐牢是最好的,双方都有好处

捞他出来?

双方都不会同意的

说白了,黎智英这种人,就是这样的作用

双方博弈的炮灰

知乎用户 杨庚 Marcus 发表

50 年弹指一挥间,以 Jimmy Lai 的岁数来说 20 年等同于无期徒刑了。

其实我更好奇大家对于他为什么会选择回来怎么看待,他明明能走 却选择归港 他是否追求的就是殉道呢?他的罪有应得是否也是他本来目的呢?

知乎用户 李浩 发表

挺佩服他的,都那么大年纪了,而且也不缺钱。

知乎用户 何弹头​​ 发表

美国人撤退越南的时候,大量南越的员工被滞留在当地,导致北越统一越南后出现各种人道危机。

美国人突袭本拉登时候,把两名巴基斯坦籍向导直接丢在现场,最终导致两人被巴基斯坦判了死刑。

美国人撤退阿富汗时候,大量的本地阿富汗籍员工信息泄露,也不把这些人和他们的家人带走,导致这些人很多下落不明。

美国人突袭委内瑞拉时,身为总统马杜罗的贴身卫队队长也是 CIA 线人的哈维尔,信息被泄漏,引发委内瑞拉举国哗然,其本人也变成阶下囚。

出卖队友早就已经是美军的传统艺能了,何况黎智英可能连队友都还算不上,只能算工具人吧。

知乎用户 风过耳畔 发表

美国在 1938 年就出台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防止外国势力干涉本国政治,因为美国太知道颜色革命的危害。

香港曱甴的 “屠龙小队”,准备向警察和游行人群扔炸弹、开枪,制造仇恨、扩大事端、栽赃现政府。

小队头目已被抓受审,供述了这一切。

小队成员还在台湾、以色列接受了 CIA 培训。

这是美国操纵颜色革命行之有效、屡屡得手的成熟手法,这个手法 30 多年前就在中国用过。而最成功的当属 2014 年乌克兰那场颜色革命,也注定了乌克兰今天的悲剧。


帕卢比是 2014 年美国操纵颜色革命的核心成员,乌克兰人今天的悲剧就源于此。

他是 2013-2014 年乌克兰亲欧盟示威运动(“广场革命”)的核心组织者之一,被称为 “广场自卫队” 的指挥核心。

2018 年他曾称希特勒是 “20 世纪 30 年代最伟大的直接民主实践者”,在国际国内引起批评。

他被指控参与 2014 年敖德萨工会大楼纵火案(该事件导致 48 名反 “独立广场” 活动人士丧生,240 多人受伤)。

他不仅没有受到清算,还做到了最高拉达主席。

2025 年,他被人当街枪杀,也算罪有应得。


2004 年,美国通过橙色革命,打败了亚努科维奇,推上了美国人女婿尤先科。

尤先科的老婆,正宗美国人,在白宫工作过,尤先科当选总统后,她才加入乌克兰国籍。

尤先科全面倒向美西方,并激烈反俄,失去了俄罗斯廉价能源后,经济极速恶化。

他还是加入北约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

2008 年,经济危机爆发,美国为了引祸入欧,操弄让乌克兰加入北约,被默克尔几乎凭一己之力阻止了。

2022 年,泽联斯基为此还对默克尔爆粗囗。说明泽联斯基和中国乌蛏母一样,是对国际政治一无所知的滞胀,是个认贼作父的处生。

这和 2021 年 6 月,美国又一次操弄让乌克兰加入北约如出一辙。俄当即强烈反对,称乌克兰加入北约是其红线。

因为,2021 年 5 月,欧元取代美元成为世界第一支付货币,所以,美国再一次引祸入欧,这就是拜登所说的 “乌克兰新保守” 方案。

在美国操弄下,执意加入北约的泽联斯基,只给了俄罗斯人两个选择,要么在乌克兰加入北约前打俄乌战争,要么在乌克兰加入北约后,和北约几十个国家打第三次世界大战。

因为控制乌克兰将彻底控制俄罗斯人的命运,这是布热津斯基《大棋局》中的结论,也是国际共识,这也是美国在乌苦心经营 30 多年,多次颜色革命的原因。

2013 年,作为放弃加强欧洲经济联系协定的条件,亚努科维奇从俄罗斯拿到如下交换条件:

俄购乌国债 150 亿美元援乌,俄已购买了一期 30 亿美元,因反对派上台暂停了第二期。并将输乌油汽价格下调 1/3,而之前每年俄给乌管道过境费数十亿美元。

当年,俄罗斯财政收入才 3000 亿美元,还是赤字运行,可见,俄为了拉拢乌可是拼了老命。

2013 年 12 月 11 日,美国助理国务卿纽兰前往基辅独立广场,为示威者分发面包、饼干。被示威者亲切地称为 “饼干女王”,但也被后人称为 “最廉价的狗粮”,因为这其中许多人是拿命去换的。

在亚努科维奇已与反对派达成提前大选协议的背景下,乌反对派雇枪手朝自己的游行队伍和警察分别开枪,打死 80 多人。(信息来自欧安官员视察乌克兰后的电话录音)

制造仇恨,扩大事端,栽赃现政府,背负 80 多条人命的亚努科维奇不仅铁定下台,还有性命之忧,只能跑路。

2014 年 2 月初,美国助理国务卿纽兰打给驻乌大使的电话录音被人披露在网络上,这个被纽兰确认的录音证明了四件事:

一是美国在全程操纵指导乌克兰反对派;

二是美国提前近 1 个月给新政府分配权力,新政府总理亚采纽克就是在这个电话中,由纽兰钦定的,新政府彻底沦为美国的傀儡;

三是美国提前近 1 个月知道亚努科维奇会下台;

四是欧盟反对美国在乌克兰搞颜色革命。

被纽兰指定的亚采纽克上台不足 1 个月,就将乌 33 吨黄金储备打包运往了美国。

傀儡政府上台后,还准备毁约,邀请北约入驻克里米亚,北约军队也早做好了强行接管克里米亚的准备。

此举不仅相当于乌克兰配合北约掐住了俄罗斯的脖子,还用一把尖刀直插俄罗斯的咽喉,这让相安无事 23 年的俄乌爆发了激烈冲突。

克里米亚是俄罗斯祖辈几代人流血争来的,当年,为了克里米亚打仗,俄罗斯不惜将阿拉斯加贱卖给了美国,可见克里米亚对俄罗斯多么重要。

苏联时期由俄罗斯划给了乌克兰,苏联解体后,俄乌一直为克里米亚争扯不断,乌克兰也承诺让俄罗斯驻军。

自此,乌克兰已沦为美国威逼俄罗斯、祸乱欧洲的棋子,乌克兰人今天的悲剧已经注定。

当年,在广场上热血沸腾、慷慨激昂的年轻人,现在,要么在在俄乌战场的死亡线上挣扎,要么已化为了尘土,历史已不给他们后悔的机会。

知乎用户 吴越兴 发表

知乎用户 润人目的地推荐家 发表

这个下面竟然没人团建?是真不敢还是咋滴?

知乎用户 风啊 发表

对他来讲,算是非常幸运了,至少还在世界上保留了点颜面,没被一枪崩了。

他其实只是明上出来乱港的人,还不算真正的黑手

真正背后出钱的、组织的、策划的人,那才是真正的黑手,可惜的是那些人在第一时间跑了。

这次没能让他们得到教训。

老共还是在仁慈了。

不过对于香港人来讲,可能警示作用才是巨大的。

首先是香港乱了那么久,死伤了不少人,金融中心的功能和作用也被新加坡抢跑了大半,经济代价这么大,结果就是几个小丑付出了这微不足道的代价,香港人应该明白谁才是真正希望香港好了。

其次是,稍长点脑子的人香港人可能都明白了,香港以后再也不是西方用来和中国博弈的筹码了,时代真正的变了。谁乱港祸港,谁就要付出代价,你外国主子也保护不了你。

最后是,香港经过那么长时间的暴乱,香港在大陆人心中的良好形象基本失去了,没有谁愿意赶着往你那里送钱了。香港的未来怎么办?可能还是要深度融入珠三角经济区,寻找到合适的城市和产业定位才行。

一撮小丑搞垮一个城市,市民还纷纷叫好,以后可别这样了。

知乎用户 田君良​ 发表

下面这条,就是黎智英。

它因为与苹果日报三家公司违反香港国安法等案件,被香港量刑裁决了。罪名是: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和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判监禁二十年。同案其余被告,还有一个是陈梓华,被判监禁六年三个月,李宇轩被判监禁七年三个月。

顺便,一九八一年,这个玩意创立了连锁服装品牌:佐丹奴。

这条玩意,是有组织、有预谋、有外部支持的乱港头目。它用苹果日报当掩护,表面上是办报纸,实际上干的是勾结外国势力、煽动暴力、分裂国家的勾当。触碰了最核心的底线,国家安全。所以还能捡一条烂命,已经是匪夷所思了。

二零一九年七月,美国副总统彭斯和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和它见了面。第二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左右,警方准备以非法集结罪名拘捕它,但当时它不在家。下午返回家的时候,警察随后到场,在下午三点左右,把它从家中带走。

它以为自己是媒体人,可以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搞事,以为自己有外国势力支持,可以逃脱制裁,以为自己能煽动暴力、制造混乱还能全身而退,结果它以为的这些东西,都是错的。而且这条东西在法庭上毫无悔意,这成了法院从重处罚的依据。犯了罪还死不认账,还觉得自己有理,那法律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铁面无私。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以涉勾结外国势力,违反《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即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涉及串谋欺诈及煽动罪为理由逮捕它后,苹果日报大楼也被警察搜查了。它的两个崽子,也就是黎见恩及黎耀恩,也因为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然后多名壹传媒高层也被捕了,包括首席执行官张剑虹、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身处海外的黎智英左右手马克西蒙被警方通缉。

它三天后要求归还苹果日报的新闻材料,法庭随后下令,暂时封存这些资料。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根据《国安法实施细则》,警察获得新的搜查令,容许搜查从它的手机中获取的、大概八千多项新闻材料。然后这个玩意提出司法复核,败诉,又上诉,又被驳回。然后它还是不服,就向上诉庭申请上诉到终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及朱芬龄,在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拒绝其上诉。

知乎用户 清风 发表

任何情况下,卖国都是不能容忍的。判轻了

知乎用户 木星轨道 发表

不会有警示作用的。对于老中而言兹油皿煮不过是另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能被现实转变与击败的存在。

而对于黎这些达利特邻班而言,兹油皿煮是一种宗教。而宗教的强大韧性与对现实的抵抗能力是我们这些习惯了唯物主义的理性人难以想象的。

举个例子,巴勒斯坦人天天被犹太人屠杀,有影响到他们的虔诚吗?也没见着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跑去找个拉比皈依有更强大现实力量的犹太教

知乎用户 万事不求人​​ 发表

这老 BK 七十多快八十了吧?

那他应该是出不来了,除了保外就医。

知乎用户 369369 发表

说白了就是一堆不看历史的狗腿子。

大英帝国,从来就是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任用的狗腿子,都是喜欢扔在当地而不是带到英国国内的。

美利坚,上个世纪,好歹还是一个真正的老大哥,小弟有事,美利坚是真上。韩国,越南出事,美利坚都是直接下场,哪怕真的败了。也会尽力把那些想跟着走的带走。

黎胖子就是一个纯不看历史的傻子,以前,邓能够收回香港,那今天,东大更不可能怕英国。特别是 19 年,彻底的撕破脸了,东大已经忍无可忍了,国安法 + 李家超上台。很明显就是要整治香港的乱象。但这胖子。还在那里上蹿下跳,想拉英国人来救自己。但现在是什么形势?都撕破脸了,胖子这种狗,就是用来杀的。英国那可是出了名的没道德,胖子这种狗,用完就要扔。这是常识。

知乎用户 橙三岁 发表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NSL 不具有追溯力,且不会因为政治思想而受到惩罚,但是黎智英仍然在 NSL 颁布之后,继续采取违反 NSL 的行为。

NSL 颁布之前的行为构成现在犯罪行为的背景,应该影响量刑。

That is not to say that what had happened before the enactment of the NSL are irrelevant. This is because the defendants’ pre-NSL acts and activities formed part of the context in which their offences took place. It is well-established that in sentencing, the context of the offence is relevant to the assessment of the gravity of the offence and the culpability of an offender……

黎智英的求情理由包括:年事已高、健康不佳、单独囚禁。

但是其实他比一般的 78 岁老人来说要健康很多,不然不会搬出甲沟炎作为支持健康不佳的理由之一。

As regards his health condition, we are told that he has thefollowing conditions:
(a) in January 2024, Lai was diagnosed to have right eye branch retinal vein occlusion with macular oedema. He has been receiving intravitreal injections since October 2023;
(b) since June 2024, Lai has elevated blood pressure;
(c) between June 2024 and May 2025, Lai experienced weight loss;
(d) in July 2025, Lai experienced heart palpitations. The blood tests indicated that he had deficiency in an enzyme; haemoglobinopathies (a blood disorder) and splenomegaly (enlarged spleen) and first-degree heart block (a benign finding);
(e) in September 2025, Lai was found to suffer progressive hearing loss; and
(f) in September 2025, Lai was found to have paronychia (infection and inflammation of the skin around fingernails), onychodystrophy (abnormal change in nail shape, colour or texture) and onycholysis (separation of fingernails from the nail beds)

法官相信 “並無任何跡象顯示懲教署向黎先生提供的醫療照顧不足以應付其病情”。且无论如何,基于以下理由,法官不倾向于因赖某的健康状况而减轻其刑罚。首先,法官注意到一般原则是:医疗理由极少(甚至从未)成为减轻严重罪行刑罚的依据——参见叶启芬诉香港特别行政区案。法院指出:現實情況是,大多數囚犯在獄中獲得的醫療照顧,與他們在獄外獲得的醫療照顧相比,水平相若甚至更佳。

知乎用户 林楹绿 发表

其实 2016 年某荣基书店这个事就有苗头了

游行只是一个导火索

黎某人的报纸连续抹黑三十年,迟早也要被搞的,只是这个人骨头太硬不思悔改才被判这么重

知乎用户 轻松输入 发表

发动暴乱后竟然没有外逃方案,应该是有境外势力给了他安全承诺。不过就国际实力来说,目前已经没有国家能介入中国内部事务。黎最后明显也是错信承诺,牢底坐穿。展示了一些谋独分子过分相信外部力量,最后自取灭亡的局限性,对台独分子很有警示作用。

知乎用户 lei 发表

唯有枪毙黎智英,才会有警示作用

知乎用户 脚脖子也是脖子 发表

我他喵的最不屑外面那帮人莫名其妙的冲简中网络大喊:你们在信息茧房

我干,个人因私出入境平权的年代,所谓的信息茧房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伪概念好不!一线城市飞邻国热门旅行目的地机票比很多国内航线都便宜、广东居民港澳自由行出境方便到哪边的消费品相对更实惠就去哪边,你告诉我阿共仔信息封锁?!

指甲盖大小的 TF 卡能存储的文字,一个人这辈子都读不完,你告诉我阿共仔信息封锁?!

哪怕最毒的毒草——台独党报《自由时报》,在深圳图书馆的港澳台图书刊物专区都是可以随便阅览的好不,哪来的什么信息茧房和信息封锁?!

这帮人是在混淆一个概念,他们的宣传只要不能登上简中舆论的头版头条就是阿共有意封锁,它们的毒草只要不能病毒式传播到简中舆论的角角落落,就是阿共仔不民主?!问题是信息爆炸的年代,个人的精力注意力是有限的啊,个人在本专业本行业的信息都消化不完,这个世界每天那么多信息你要全部都了解?不了解难道是全世界对你封锁特定消息?

你上不了头条占 C 位,就偷换概念说阿共仔在封锁?淘宝开店免费,但是你不能因为你的商品上不了首页橱窗位(我之前做电商知道那位置一天几十万推广费好不?!)就抱怨说淘宝官方在封锁打压你的店铺!

到最后诚如野狼獾老师所言,自己把自己忽悠的失智了,整的比人更加能够共情人间疾苦,问题是你首先要做个人好不,少装神弄鬼!

知乎用户 希腊奶 发表

有什么意义呢,香港问题有解决了吗,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拦不住的

知乎用户 Friedrich Hayek 发表

我就想看看他到底干啥坏事了? 底下没几个人说清楚的。

知乎用户 伊东美绪 发表

这个人明显就是个前台嘴替而已。

而且看他自传啥的多少脑子有点不聪明 + 和这边有点过节,但至少这边也没亏待过他。

然后么,他自从卖掉手下产业之后都多少有些精神异常了,再加上钱袋子也被捏死了,所以确实就那德行了。

这刑期已经约等于关到死了——香港上限大概也就是终身监禁。

事后看苹果系的净收益都是负的,被查之后不但没啥财产而且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基本就是拿钱办事。

壹传媒大概 21 年之前六年就亏了毛 20 亿港元了,毕竟光苹果日报社最高峰的时候有 1000 人,没人输血肯定是转不起来的,所以也就配个 20 年而已。

就那种小丑罢了,既然有被人利用的觉悟,那最后被抓被判不也是很正常的?

知乎用户 王立 发表

香港乱港事件都是七年前的事情了,一晃好快

知乎用户 耶律楚材​​ 发表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此人已经 78,判他 20 年,如果墩满,大概率结束在里面。

此人的过往言行,理论上判终身监禁也不过分。

但是毕竟是有 HK 身份,施纪贤爵士访问也降低了调门,只是提了一嘴。

大统领四月份也可能提一下。

zz 上必须处决,但是处于人道主义,可能过两年改为软禁,折磨他已无必要。

知乎用户 烈烈冷风 发表

不管怎么说,自己不跑路把牢底坐穿的人怎么也比那些让别人流血自己跑路嫁人发财再蛐蛐的好多了。。。还是要钦佩一下子。。。

不过,要是被主子抛弃了无路可走只能进监狱的这种的话,那太可悲了。。。。。

知乎用户 没错这是一个小号 发表

现代香港人是我见过的最精明、最现实、最利己、最讲究效率、欲望最直白的群体。

当然也是因为香港这个城市的位置太特殊,历史太特殊,在一个很小的地方,涌现了太多的财富。在这里,人的欲望是直白的、赤裸的,没有什么力量能够约束这种欲望。或者说各方为了维持力量平衡有意不做约束。

所以,现代香港人并没有真正的信仰(无贬义),什么是效率最高的、最赚钱的,他们就信什么。这就是这个城市的底色。

因此,现代香港人不可能有真正的爱国主义理想主义。你跟他谈这些,他会说你一年赚的钱还不够在香港买一间厕所,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但同样的,现代香港人也不可能真正被西方颜革洗脑。喊喊口号,出门走走路可以,但现在这份工实打实发工资的,不做工光站街喊口号,没钱捞,这是低效的,愚蠢的。聪明而高效的香港人会选择去捞钱,然后赚的钱拿 30% 请两个大陆仔、东南亚人去战。

知乎用户 灭五贼 发表

当年这些人可是说,敢抓他们全世界都会出兵围攻,虽然我不信,但我想开开眼。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说个题外话,香港是废除了死刑的,不知道香港群众对于死刑是什么看法?

知乎用户 Angus​​ 发表

我觉得李世默说得有道理:不要去鼓吹什么言论自由,言论就是行动。

从李世默的话引申出来的是:既然没有任何人享有绝对的行动自由,那么也不应该有任何人享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发表了会引发不良行动的言论,就理应受到惩处。

公开言论等同于会产生社会后果的行动,我原以为这是李世默的个人见解。查了一下发现不是,原来这在西方政治学、法学、公共治理等学科里面,是个非常经典的观点。

比如在美国最高法院的经典判例里,就有这样的原话:在拥挤的剧院里谎报着火,不属于言论自由,因为它直接导致危险行动。当然上面这段话是法官做的比喻,这个案件本身并不是审判谎报着火案件的。

当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德国的哈贝马斯也指出:言语行为本身就是社会行动,用于达成理解、协调行为,生成交往权力。

黎智英的行为,且不说他和国外情报机构接触已经构成了行动,仅仅他在自己所控制媒体上发表的各种言论,也已经构成了危害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行动。

所以这件事对所有人的警示就是,不要再听那帮蠢货所说的什么言论自由了,公开言论即行动,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动负责,也要对自己的公开言论负责。

知乎用户 kkkk666 发表

黎毫无疑问是标准的跳梁小丑,自取其辱,牢英的 bno 政策更是损人不利己,搬石砸脚的愚蠢政策。但是啊,但是,香港居民是全球人均 gdp4 万美元以上的地区中,唯一一个没有居民直选的地区,在香港的网络环境下,很难避免另一个更隐秘,更有迷惑性,危害性更大的黎出现。

知乎用户 半坡十三少 发表

彰显法治精神,震慑犯罪行为。

坐等西方国家汪汪叫。

知乎用户 帝国凝视 发表

香港和台湾的人口加起来差不多 3000 万,这是什么概念呢?769 万平方公里的澳大利亚和 998 万平方公里的加拿大也不过各有 3000 万左右的人口,说起来也都是发达国家,只不过这跟 14 亿人比起来又算什么呢?

实际上不算什么,毕竟大陆一个直辖市的人口就可以超过 3000 万,所以说实在话没多少人在乎,不管是香港还是台湾,其实都只不过是一块试验田,让大家看清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如果香港没有 2019 年的黑暴事件,那搞起来也许真的很麻烦,但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好办多了,最近黎胖子被判 20 年监禁,西方很多国家还跑出来叫嚣,其实啥用都不会有,如果没有黎胖子说不定我们还会考虑一下。

如果台湾没有什么台独,那搞起来也是个麻烦事,不过既然他们都这么嚣张,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嘛,试验田的目的就是要看看到底收成如何,结果最后是杂草丛生那就只能铲掉重新布局。

那些还试图借助西方势力来搞事的已经走投无路,什么斩杀线爱泼斯坦案都够他们喝一壶,在中国人看来,这些都不是符不符合周礼的事了,实在是连商礼都不符合,真没什么可说的。

中国人原本的弱点是道德底线太高,阻碍了我们的杀伐果断,结果试验田表示他们喜欢按照西方的模式来,那就妥了,看看老特是怎么玩的,不止是针对国内,连欧洲这些国家都一并痛击。

人啊,不能太幼稚,看看老美手里有枪又如何?他们连谁是敌人都分不清,北美懦夫这个名字不是白来的,老特也得乖乖来中国朝拜,前一阵英国首相不是先来了嘛,敢当面提香港这事吗?不敢。

几千年的文化跟文明领先咱都不说,就说搞革命这事也得看中国人的,真以为是请客吃饭呢,还勾结外部势力,这不是标准的汉奸那是什么?真正的中国人也许会不说话,但绝对不会把黑的说成白的。

留给殖狗的时间不多了,那些纯正的老外都在想成为中国人而不得,有些纯种的中国人却还在拼命舔西方,只能说该长点眼力劲了,睁开眼看看世界吧,如果只是想恶心下中国人,那恭喜你们做到了。

代价就是试验田的使命已经完结,甚至都没有评价的必要,从此以后西方的妖魔鬼怪再想祸乱中国,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消灭,其实这一切本应该在几十年前就结束的,只不过中国人心善,留了块试验田。

还真以为自己是棋手呢,实际上连棋子都不是,即使在西方反华势力的眼里也不过就是消耗品,试图用来抹黑中国而已,只不过事实证明根本不可能奏效,毕竟为人民服务并不是虚的。

对美英来说,还是日本更给力一点,你看高市早苗一呼百应至少有一战之力,虽然结果会更惨,但重在过程不是嘛,那些殖狗该早点跑到日本去,还可以赶上最后真正的清算,毕竟对试验田我们还是留了一手的。

知乎用户 冰糖小西瓜丶 发表

可以保释吗?

可以保释的话可以刑期毫无意义。

黄河童还在外面活蹦乱跳呢

知乎用户 不要看我头发 发表

黎肥佬可不是嘴炮反贼,他是直接给第一任期的川普政府送钱的,和共和党关系缜密,反倒是和民主党政府没啥合作,所以川普本人多次表达对黎的关切,甚至口头替他求情,但能力有限起不到任何作用,海外反贼这么多,黎能干到这个级别也是不简单

知乎用户 风竹秋韵 发表

喜评四句:

横扫邪祟靖乱烟

法不容恶莫胆寒

今宵好向铁窗月

断尽白头老尸干

知乎用户 小鸽鸽 发表

就跟尹锡悦政府时期韩国申办世博会,自认为跟美国关系密切,韩国偶像还在美国受追捧,全世界西方国家都会支持他,结果拉了坨大的…

知乎用户 清平乐 发表

只有一点点警示作用,没有寒蝉效应

香港发生那么大的混乱甚至暴乱,就应该枪毙一批。那些黑暴分子,不杀真不足以平民愤。

知乎用户 星星知我心 发表

请问后面还有其它刑罚吗?

要不然感觉不够让他死在里面啊。

知乎用户 皇上的迈巴赫 发表

让他写大义觉迷录

知乎用户 跃渊​​ 发表

这是真苹果人

知乎用户 杨仔侃天下 发表

2026 年 2 月 9 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当日宣判,黎智英因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判监禁 20 年。

黎智英恶有恶报,罪有应得。有期徒刑 20 年,这是他应该为自己所犯罪行而付出的代价,香港市民拍手称快,都无比激动。

靴子落地之后。不出所料,判决结果一出来,欧美国家就迅速跳出来要求放人,替黎智英 “抱打不平”。这就有点,猫哭耗子假慈悲。

黎智英,自以为是欧美国家口中的 “英雄”,实则只是欧美国家手中的 “工具”。为何他们如此热衷于炒作此事,为何会集体破防?

黎智英和他的 “壹传媒” 是乱港的中坚力量,宣扬乱港反华言论,还请求外国势力对中国内地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判决结论很明确。黎智英被认定组织和参与非法集结,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而且情节严重。法院最终裁定,判处 20 年监禁。

百度百科是这么介绍他的。黎智英,1948 年 12 月出生于广东广州,广东顺德人,汉奸、香港佐丹奴、壹传媒创始人,“祸港四人帮” 之一。

78 岁年龄,按照 20 年刑期计算的话,他可能要老死于监狱了。

黎智英说是 “媒体人”,干的却是龌龊勾当。他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新闻工作者,而是拿着欧美国家的钱,做反华势力的“代理人” 和“马前卒”。

黎智英的心腹马克 · 西蒙,曾是美国海军情报局潜艇分析员。2000 年,马克 · 西蒙加入壹传媒集团,对外宣称负责广告事务,实际就是为黎智英牵线搭桥,攀附上了美国驻港领事馆,成为其 “反华代理人”。

黎智英出生于广东广州,1960 年,12 岁的黎智英只身一人,携带 1 元港币偷渡到香港做童工为生。从底层做起,创办佐丹奴服装起家,后创办壹传媒集团,转行做起了 “传媒大亨”。

为了让壹传媒在港媒有一席之地,黎智英采用了走偏门的方式。反正就是宣传一些能够 “吸引眼球” 的内容,吸引读者,内容不求真伪。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壹传媒逐渐变味,成为 “西方代言人”。

黎智英口中的新闻自由,不是真的自由,而是彻头彻尾的叛国行为。

第一,他是主动对外游说。并且多次接触外国政要,请求对中国实施制裁。这些行为不是推测,而是有记录、有证据、有往来。

第二,他出钱出力目标不是政策调整,而是通过外部压力,制造对港府系统性冲击。而且还亲自到场鼓动乱港分子冲击港警。

第三,他把自己控制的媒体体系,直接当成工具来使用。利用壹传媒洗钱,将资金用于支持乱港分子,作为媒介进行串联。

判决公布后,美国、日本、英国、欧盟、澳大利亚等 29 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先后表态,要求释放黎智英。美国国务卿卢比奥声称判决 “不公正”,甚至还要求给予黎智英 “人道假释”。

欧美国家无视证据,无视叛国行为,只是反复强调 “媒体人”“人权”“自由”。如果这个人在他们国家搞这些罪行,他们又当如何?

英国的叛国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日本叛国相关罪行最高可判处死刑,《美国法典》规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最高可判处 20 年有期徒刑。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国政府有能力也有决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任何外部势力的干预都是徒劳的,只会自取其辱。

知乎用户 大家小心 发表

借题问一下:hk 监狱用不用蹬缝纫机?

知乎用户 涅恰耶夫 321 发表

绝大多数的中国文化的人形成了其独特的民族性

然而香港人显然也是中国人,而且还本质上很多是中国农村人

所以我个人认为香港人具备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民族性,尤其是很多中国底层的民族性。事实上,在中国的话,很多底层他们是不发声的。然而,在香港这样一个社会,似乎每个人都有发声渠道,于是导致太多老鼠上桌了。

所以很多香港人说,他们凭借着他们自己的独立思考去追求所谓的自由民主这种话,对此我是一概不信的

事实上,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的话,他们所谓的追求自由民主只不过是寄存自己大脑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它假定了一种价值观是对的,这样就不用自己去思考了,只需要自己全心全意的去追寻这样一种价值观去做事,那么就一切顺利且感觉自己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于是他们就可以天天对着这个高潮了。实质上,这和国内的那些底层在每天看美国要崩溃了,日本要崩溃了是一种心态的一体两面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国内的底层即使看完这些,他第二天也有工要打。事实上,他只是用这些东西来麻痹他的神经,而香港人真的是会老鼠上桌的。

所以总的来说,香港人甚至还不如国内底层

当然,黎智英这种人肯定不是这种心态,他可能算是一个观察者网的一体两面。也就是说呢,他利用了广大香港老鼠的这种心态来赚自己的钱甚至更大的政治资源。但是事实上,正如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决策。而它和观察者网的最大差别就在这里了,因为观察者网最后才真的是有国家给它兜个底。而对于黎智英自己而言呢,他完全确是站在国家的对立面,所以他这个钱实际上是赚不得的。于是落到现在这样一个结果这也是完全不令人惊讶的。

多说一句,其实不光是香港人,绝大多数的海外华人,所谓的反贼们,绝大多数也都是这样一种中国底层的心态。

知乎用户 猫奶 发表

甜甜圈都知道,先得出去,才能胡说八道

这老黎头,走都不走,直接开大

他有几个师?

知乎用户 善了个哉 发表

重点是看以后会不会保外就医

知乎用户 孙德就 发表

判决里面没有不得减刑这一条,感觉不是很解气。

知乎用户 丹东骨科张主任 发表

说实话,我的感觉是 “迷幻”

毒果的负面影响力不小,这个老嘢早就是中央的眼中钉肉中刺是肯定的,不过中央在雨伞时没出手、黑暴时没出手,甚至在毒果都冧釉执笠了这么久才出手,可以说真的是太晚太晚了;同时,对于一个曾经靠搞媒体鼓吹呐喊那一套,影响力早就过气,而且今年 79 都半截入土的老坑公,一下手又判了 20 年,力道也是出奇地猛

正义来得太晚太晚,而且(对于这个时间来说)又太狠,多少还是很迷幻的

知乎用户 面团跳得高​​ 发表

这位是 “多出去看看” 看得最多的人

结果自己被 “外面” 的团建大军骗了

知乎用户 岭南草民二号 发表

老钟还是太善良了,才 20 年。

知乎用户 ShuunGItFLat 发表

警示作用肯定是有的。算是 “杀” 鸡儆猴了。

只可惜,香港没死刑,顶格也就是无减刑的无期,他们叫终生监禁。所以没真杀。

但显然是出于人道原则,没给肥佬判终生,虽然也不知道 20 年之后这货还有没机会活着出来,但是还是希望它牢底坐穿。

其实,在我看来,国安类刑事,应该要体现中国刑法的属地与属人原则,这样才能判死刑,才能有真正的威慑力。港版还是太仁慈了。

知乎用户 马踏壹 发表

邪教徒失败了是邪教徒,成功了就是先知。

知乎用户 布达佩斯大饭桶 发表

我不太关心这个人结局怎样。但我觉得可怕的是:这个问题下面居然会有一堆 “你给我 xx 钱 / xx 条件,我就放人” 的言论…

如果这个人祸国殃民该抓,那凭什么因为 xx 条件就能让他脱罪?

如果这个人不该抓,那这是什么意思?是要赎金思维?还是说想污蔑我们国家和行政区的法律判决可以谈条件推翻?

知乎用户 希望很大的资金池 发表

警示作用不清楚,香港人民有好日子过了,以后经济越来越好遥遥领先

知乎用户 雨落雨后 发表

香港的房价甚至还在涨,也不知道跑了什么人

知乎用户 荣辱总虚名 发表

有一个真理——将孩子托举到一个不需要讲人情世故的地方,可能是你这辈子最大的成功

黎智英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不到一个不需要讲人情世故的地方,非要在香港混呢?

我始终想不通,一个不需要人情世故的地方,对他那种层次的人来说

是很容易找到的,远离是非,远离政治,难道不是好事吗?

知乎用户 有一点抽象 发表

美英 不整个特种部队救一下啊

知乎用户 小太阳 发表

应该判重一点儿的,这样会有更多人跑去英国

知乎用户 feisfw liu 发表

应该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知乎用户 Hikaru03​​ 发表

警示作用?

黎家在湾湾的长房嫡子黎少康,得知这个判决后,瞬间又老了十岁,为他精神爹的遭遇,又兔死狐悲之感

知乎用户 痛风三世​​ 发表

再次印证我说的那句话:造反也分三六九等,谁玩真的谁第九等。

有图一乐的,有找宣泄口的,有骗钱骗名或者骗色的…… 反正 “反贼” 俩字就是个旗号,主要是打着这旗号干点自己的事。

你真造反?你真信那套?不好意思,那你不被嘲笑谁被嘲笑,你不被抛弃谁被抛弃,你牢底坐穿,大家又可以借着哭你的机会继续骗钱骗名骗色…… 皆大欢喜嘛。

还有没有真信的?有啊,Akid 嘛,在日本给饿死了之后一群 “好友” 出来办丧事收帛金,至于 Akid 活着的时候怎么这帮人不跳出来?拜托,她真信那套,我们也很无奈呀,总不能跟她说 “我们玩的都是假的,你丫也别魔怔了” 吧?

知乎用户 螳螂 发表

美国如果愿意换这个间谍。

少于中校,中方未必答应。

这种人貌似值钱,其实并不值钱。

美国先败于南越,后败于阿富汗,狼狈逃窜不可名状,丢了多少跟随者。立功最大的人勉强坐上了离去的飞机,最后也被美国警察枪击丧命。

美国的奴才黎智英,不值钱。

知乎用户 楚河 发表

西方媒体愤怒的双重标准:黎智英案与美国自身镇压的幽灵

在新闻自由的神圣殿堂中,西方媒体常常将自己定位为对抗威权阴影的坚定守护者,而香港媒体大亨黎智英被判处 20 年监禁一事引发了可预见的道德谴责风暴。黎智英根据香港国安法被定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和发布煽动性刊物罪名,被《纽约时报》和 BBC 等媒体描绘成民主的殉道者,北 j 铁拳镇压异见的受害者。然而,这种道德愤慨的选择性发作方便地忽略了一个明显的伪善:如果类似人物在美国出现,从事相似的外国勾结和煽动行为,后果可能远为严重——从严苛判决到法外清除的阴影。这种选择性愤怒不仅扭曲现实,还暴露了西方对自身宣扬原则的脆弱承诺。

黎智英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审判被斥为 “闹剧” 和“对言论自由的公然攻击”。西方报道强调他与美国官员如迈克 · 彭斯和迈克 · 蓬佩奥的会晤,将其框定为 2019 年香港抗议中对国际支持的无辜呼吁。他的《苹果日报》被争辩为新闻灯塔,而非煽动动荡的工具。人权观察和国际特赦组织谴责判决为 “政治动机”,警告这标志香港在“一国两制” 框架下自治的丧钟。然而,这种叙事光滑地忽略了法院的详细证据:黎智英积极协调邀请外国对中国制裁,他放大破坏呼吁的作用,以及煽动对当局仇恨的刊物。在西方视角中,这些被斥为过度,而类似行动在其他地方被贴上国家安全威胁的标签。

现在,想象一个平行宇宙,一个美国媒体巨头——让我们叫他 “詹姆斯 · 李”——在美国本土镜像黎智英的行为。李由外国势力如中国秘密资助,与北京高层官员会晤游说对华盛顿实施制裁,或许针对种族不公或美国外交政策。他创办媒体帝国,煽动公众对政府和“白人精英” 的仇恨,鼓励抗议升级为骚乱、财产破坏和混乱。加上嫌疑——虽缺乏铁证——他为外国特工在美国组织这些动荡提供便利。西方媒体会称他为自由斗士吗?很难。美国的司法系统,配备《间谍法》和《外国代理人注册法》(FARA)等法律,很可能会穷追不舍。

根据《间谍法》,被视为援助外国对手的行为可能导致 10 至 20 年或甚至终身监禁,正如涉嫌中国代理人的案件如徐延军,被判 20 年经济间谍罪。如果李的媒体煽动暴力——直接或间接——他可能面临煽动叛乱指控,最高 20 年,呼应 1 月 6 日暴动者被贴上 “国内恐怖分子” 的起诉。即使缺乏更严重嫌疑的铁证,司法部可能叠加指控如洗钱或仇恨犯罪,将 “温和” 案件转为终身监禁。这假设了一个公平审判;历史表明不然。

讽刺加深,当我们面对美国自身的幽灵时。西方媒体的选择性失忆忽略了美国如何通过远比法庭更阴险的手段沉默异见者。以 20 世纪 60-70 年代的黑豹党为例:如弗雷德 · 汉普顿这样的民权领袖,倡导黑人赋权,不是仅仅被起诉,而是被 FBI 的 COINTELPRO 程序策划的预谋突袭暗杀。汉普顿在睡梦中头部中枪,他的食物被线人下药确保无抵抗。官方报告称其为 “枪战”,但解密文件揭示这是针对“颠覆” 声音的清除。数十名黑豹党成员遭遇类似命运,他们的死亡被粉饰为自杀或意外。如果 “詹姆斯 · 李” 被视为现代汉普顿——以外国支持煽动种族紧张——剧本可能重演:监视、渗透,如果威胁升级,法外措施。

然后是那些威胁权贵的 “自杀” 模式令人寒心。金融家杰弗里 · 爱泼斯坦纠缠精英恋童丑闻,于 2019 年在曼哈顿监狱 “上吊自杀”,尽管在自杀观察名单上。摄像头故障、狱警打盹,他的颈部骨折更像扼杀而非自缢。爱泼斯坦的知识牵涉比尔 · 克林顿和安德鲁王子等人物——类似于李的假设外国联系可能暴露美国腐败。他的法国同伙让 - 吕克 · 布鲁内尔于 2022 年遭遇相同命运,同样“故障”。克林顿白宫助手文斯 · 福斯特掌握金融丑闻,于 1993 年“开枪自杀”,但法医异常引发疑问。记者加里 · 韦伯曝光 CIA 贩毒联系,于 2004 年“头部两枪” 死亡,被裁定自杀尽管不可能。

这些不是边缘理论,而是由调查、解密文件和民事诉讼支持的模式。然而,西方媒体常常斥其为 “阴谋胡说”,同样方式挥手撇开北京对黎外国纠缠的担忧为偏执。当俄罗斯或中国起诉异见者时,头条尖叫“威权镇压”。但当美国这么做——无论是通过《爱国者法案》下的无尽监视还是神秘死亡——叙事转向“必要保障” 或孤立事件。这种双重标准不是偶然;它是维持道德优越感的工具,同时忽略内部腐朽。

黎智英案凸显更广泛的伪善:西方愤怒服务于地缘政治目的,而非普世原则。通过执着于香港国安法为 “镇压工具”,如《华盛顿邮报》这样的媒体回避对美国自身武库的审视——《间谍法》用于对付如朱利安 · 阿桑奇的告密者,或 FARA 用于打击感知外国影响者。如果黎智英是美国的“李”,他的命运可能不是 20 年判决,而是可疑“意外” 或 FBI 监视下的终身偏执。西方的选择性视野——国外捍卫 “言论自由” 而国内压制——揭示了一个脆弱帝国,快速谴责他人的阴影却对自身视而不见。

随着全球紧张升级,或许是时候自我反省了。在此之前,黎智英案仍是一面镜子,不仅反映北京的行动,还反映西方自身未承认的威权冲动。

In the hallowed halls of press freedom, where Western media often positions itself as the unyielding guardian of truth against authoritarian shadows, the sentencing of Hong Kong media mogul Jimmy Lai to 20 years in prison has ignited a predictable firestorm of condemnation. Lai, convicted under Hong Kong’s national security law for conspiracy to collude with foreign forces and seditious publications, has been painted by outlets like The New York Times and BBC as a martyr for democracy, a victim of Beijing’s iron fist crushing dissent. Yet, this chorus of moral indignation conveniently overlooks a glaring hypocrisy: if a similar figure emerged in the United States, engaging in analogous acts of foreign collusion and incitement, the consequences could be far graver—ranging from draconian sentences to the shadowy specter of extrajudicial elimination. This selective outrage not only distorts reality but exposes the West’s own fragile commitment to the principles it preaches.

Lai’s trial, held in Hong Kong’s High Court, has been lambasted as a “sham” and a “blatant assault on free speech.” Western reports emphasize his meetings with U.S. officials like Mike Pence and Mike Pompeo, framing them as innocent pleas for international support amid Hong Kong’s 2019 protests. His Apple Daily newspaper, they argue, was merely a beacon of journalism, not a tool for fomenting unrest. Human Rights Watch and Amnesty International have decried the verdict as"politically motivated,“warning that it signals the death knell for Hong Kong’s autonomy under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framework. Such narratives, however, gloss over the court’s detailed evidence: Lai’s active coordination to invite foreign sanctions against China, his role in amplifying calls for disruption, and publications that stoked hatred against authorities. In the Western lens, these are dismissed as overreach, while similar actions elsewhere are branded as threats to national security.

Now, imagine a parallel universe where an American media tycoon—let’s call him"James Lee”—mirrors Lai’s actions on U.S. soil. Lee, funded covertly by a foreign power like China, meets with high-level Beijing officials to lobby for sanctions against Washington, perhaps over issues like racial injustice or U.S. foreign policy. He launches a media empire that incites public hatred toward the government and “white elites,” encouraging protests that spiral into riots, property destruction, and chaos. Add the suspicion—though lacking ironclad proof—that he’s facilitating foreign agents in organizing these upheavals. Would Western media hail him as a freedom fighter? Hardly. The U.S. justice system, armed with laws like the Espionage Act and 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FARA), would likely pursue him relentlessly.

Under the Espionage Act, actions perceived as aiding a foreign adversary could lead to sentences of 10 to 20 years or even life imprisonment, as seen in cases involving alleged Chinese agents like Yanjun Xu, who received 20 years for economic espionage. If Lee’s media incited violence—directly or indirectly—he might face sedition conspiracy charges, carrying up to 20 years, echoing the prosecutions of January 6 rioters labeled as"domestic terrorists.“Even without concrete evidence of the graver suspicions,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could layer on charges like money laundering or hate crimes, turning a"mild"case into a lifetime behind bars. And that’s assuming a fair trial; history suggests otherwise.

The irony deepens when we confront America’s own ghosts. Western media’s selective amnesia ignores how the U.S. has historically silenced dissenters through means far more sinister than a courtroom. Take the Black Panther Party in the 1960s and 1970s: figures like Fred Hampton, a young civil rights leader advocating for black empowerment, were not merely prosecuted but assassinated in a premeditated raid orchestrated by the FBI’s COINTELPRO program. Hampton was shot in the head while asleep, his food drugged by an informant to ensure no resistance. Official reports called it a"shootout,“but declassified documents revealed it as a targeted killing to neutralize"subversive"voices. Dozens of Panthers met similar fates, their deaths whitewashed as suicides or accidents. If"James Lee” were seen as a modern Hampton—stoking racial tensions with foreign backing—the playbook might repeat: surveillance, infiltration, and, if threats escalate, extrajudicial measures.

Then there’s the chilling pattern of"suicides” among those who threaten the powerful. Jeffrey Epstein, the financier entangled in a web of elite pedophilia scandals, “hanged himself” in a Manhattan jail cell in 2019, despite being on suicide watch. Cameras malfunctioned, guards dozed off, and his neck fractures suggested strangulation rather than self-inflicted harm. Epstein’s knowledge implicated figures like Bill Clinton and Prince Andrew—much like how Lee’s hypothetical foreign ties might expose U.S. corruption. His French associate, Jean-Luc Brunel, met the same fate in 2022, with identical “malfunctions.” Vince Foster, a Clinton White House aide privy to financial scandals, “shot himself” in 1993, but forensic anomalies fueled doubts. Journalist Gary Webb, who exposed CIA drug-running ties, died from “two gunshot wounds to the head” in 2004, ruled a suicide despite the improbability.

These are not fringe theories but patterns backed by investigations, declassified files, and civil lawsuits. Yet, Western media often dismisses them as “conspiracy nonsense,” the same way it waves away Beijing’s concerns over Lai’s foreign entanglements as paranoia. When Russia or China prosecutes dissidents, headlines scream “authoritarian crackdown.” But when America does it—whether through endless surveillance under the PATRIOT Act or mysterious deaths—the narrative shifts to “necessary safeguards” or isolated incidents. This double standard is not accidental; it’s a tool to maintain moral superiority while ignoring the rot within.

The Lai case underscores a broader hypocrisy: Western outrage serves geopolitical ends, not universal principles. By fixating on Hong Kong’s security law as a"tool of repression,“media outlets like The Washington Post evade scrutiny of America’s own arsenal—the Espionage Act used against whistleblowers like Julian Assange, or FARA wielded against perceived foreign influencers. If Lai were “Lee” in America, his fate might not end in a 20-year sentence but in a suspicious “accident” or a lifetime of paranoia under FBI watch. The West’s selective vision—championing"free speech"abroad while suppressing it at home—reveals a fragile empire, quick to condemn others’ shadows while blind to its own.

As global tensions rise, perhaps it’s time for self-reflection. Until then, the Lai saga remains a mirror, reflecting not just Beijing’s actions, but the West’s own unacknowledged authoritarian impulses.

知乎用户 巴啦啦小死鬼​​ 发表

黎智英好歹还能在牢里吃国家饭,在英国的黑暴手足可真的是会活活饿死啊。

知乎用户 桃梨杏梅 发表

说实话,黄皮白心的确是耗材的,你看看加拿大能够让一个贩毒 200 多公斤的白皮免除死刑,就没有人下死力气保黎智英。

不过黎智英还有点不同,毕竟涉及到内乱政治因素,现在就拿他做典型,谁也救不了他了,哪怕是美军。

知乎用户 一步 发表

警示个 p,直接就暴露出了香港法治的弊端,成为了富豪和外国势力的自保工具。

勾结外国势力,祸害了整个香港,令香港形象、经济、民生等各方面都受到相当大的损失,我问大家,这是不是汉奸?是不是港奸?实锤的结果就判 20 年?别说什么黎智英 20 年后出不出得来,哪怕他进去立马挂掉都没用,这是判罚合不合理的问题。

当汉奸,煽动黑暴,造成这么多伤亡,这么严重的罪行你告诉我判个 20 年,那以后比当港奸更轻的罪行麻烦都不要超过 20 年,以后杀人放火偷呃拐骗全部低于 20 吧,终身监禁取消算了,因为我实在想象不到比卖国贼更严重的罪行了。

从开审开始,像挤牙膏一样审问,公开审讯了足足 156 天,浪费了多少法庭资源?这些资源是应该用在更多需要伸张正义的人身上,而不是陪着一条狗在那做猴戏。

香港法治还是学学中国吧,进步点吧,人家英治时期为外国人服务的法律你还拿来治理自己,也够讽刺的。

知乎用户 某人 发表

一群鼠辈有资格评论人家吗?

知乎用户 zhiCRAMBf 发表

祸国殃民 不得好死

知乎用户 湖海散人​​ 发表

勾引外国用核弹炸自己的国家

任何国家都会判他死刑。中国还是太仁慈了。

知乎用户 别急 发表

战情妇的黎少康又 又 又要在节目上发癫了

知乎用户 陈俊男 发表

他说,50 年香港不变(不用 50 年时间,现在大家其乐融融大湾区了)

我们确实需要点时间,慢慢调理,这就是大国的智慧

知乎用户 Zh Min​​ 发表

明珠柿油什么的暂且不提

一个响指判 20 年不冤吧

2 个 40 年 😂

知乎用户 渔舟唱晚 发表

肥佬黎已经 78 岁,多少年已经无关紧要,陈枢机不也 90 岁了吗。这不就和中欧投资协定审议前制裁欧洲议会议员一样吗。

知乎用户 haozheyan97​​​ 发表

作为一个 7 年前真正经历过黑暴的人来说,大快人心。

当然来的太晚了。

知乎用户 木木 Jay 发表

警示就是你要搞 evo,绝不能待在会被抓住的地方。

知乎用户 Chu Wingchiu 发表

美国有 11 个航母联队,同时围攻赤柱监狱解救自由英雄,为自由世界而战!

知乎用户 普凡 发表

西方人闻之丧胆,望风而逃。中国人欢欣鼓舞,喜形于色。

知乎用户 白一风 发表

应该几年接着几年的判,不断折腾,不断榨钱包

知乎用户 日新 发表

50 年的保证都弹指一挥间呀…

何况 20 年

知乎用户 随心飘摇 发表

所以说他做了哪些乱港的行为?他为什么乱港?他出生家庭是怎样的?想来大众对这些内容会更感兴趣。

知乎用户 楊锦荣 发表

赌输了,就要付出代价,很简单的道理

知乎用户 猪猪 发表

判得太轻了,感觉像是鼓励。

知乎用户 路人甲甲 发表

办报还是要挑时间的

知乎用户 Stonehead159 发表

知乎用户 来呀快活啊么么哒 发表

少康可能有生之年见不到 他父亲了

知乎用户 huyou 发表

如果真要警示作用,枪毙比较合适

知乎用户 149088 发表

就这点惩罚,吓着谁了

知乎用户 胡汉三 发表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犯罪。位列刑法分则第一章,故意杀人罪 强奸罪在第四章。你可以想一想,一旦认定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多么严重! 而且,即使判 1 年有期徒刑,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知乎用户 種花家的可愛兔兔 发表

建议如果台湾可以和平回归

香港完全取消国安法 但要严惩港独分子

台湾 允许反台独或者是维持现状的台湾政党参政,但必须有大陆政府审批。

澳门 维持现状,提升福利。

知乎用户 钦烤冷面 发表

估计得老死在里头了

知乎用户 譬如朝露 发表

他没有跑路

知乎用户 AI 留学专家菊叔 发表

升国旗

奏国歌

唱国歌

请肃立

……

知乎用户 宝宝 发表

祝福香港人民早日过上大陆的生活

知乎用户 阿笨​​ 发表

谁敢在国家统一这个问题上,跟政府对着干就抓谁、就判谁!

黎智英今年 78 岁,以让他老死狱中不是判罚太重,是判罚过轻,应该枪毙才对,他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浪费空气。

知乎用户 王亚宁​​ 发表

一个卖国贼,叛徒才判 20 年有个屁警示作用

知乎用户 明镜磨心 发表

赤柱监狱地下,一个任何监测器也探测不到的,就是黎智英所在。

music!川皇入阵曲!

四个穿很少布的大只佬,比十亿个法官更可怕!

他们在暗黑基界的地位,就好比 Van木吉那样的强者啊!!

哦,哈尼,你全身都是松弛的 fat 啊~

强而有力,强而有力啊~

哈哈哈哈哈我要把视频拍下来,万一你被特赦出狱还敢再当卖国贼,我就要把你这三个月的经历放给全世界看啊!

知乎用户 刘纪庆 发表

突然发现罗某翔前不久说 ,教唆(他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不应该重判。细思极恐,他们的策划时间线卡的很完美。

但就在大功告成,能掀起滔天巨浪让对黎某的判决引起舆论漩涡的前几天,牢 A 横空出世,让罗某只能三缄其口,让人们迅速达成共识,黎犯的就是弥天大罪。

知乎用户 法律通​​ 发表

2 月 9 日,香港高等法院对黎智英案作出终审判决。作为香港历来涉及国家安全最严重的案件之一,经法院审理认定,黎智英主要触犯两项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整体犯罪性质极为严重,因此量刑起点定为 15 年。此外,他还涉及一项 “煽动罪”,该罪量刑基准为 21 个月。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法院在判决中特别强调了黎智英在案件中的角色。法官明确指出,黎智英并非被动参与者,而是在整个串谋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主要的组织者与推动者。

正是因为这一认定,法院在基准刑期基础上依法予以加重处罚,最终合并判处其 20 年监禁。此次判决体现了香港司法机关依法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坚定立场,也向世界传递了清晰信号:任何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行为,都将严惩不贷。

针对黎智英所涉两项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院将量刑起点从 15 年提高至 18 年;对其所犯“煽动罪” 的量刑起点,也从 21 个月调整至 23 个月。

在综合考量刑期合并执行规则、有限度的减刑情节等因素后,法院最终判处其总刑期 20 年。

黎智英本人的言行早已为其行为定性。2019 年 7 月,他在访问美国期间,先后会见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等政要,并公开出席美方组织活动。在 “保卫民主基金会” 的场合中,黎智英曾明确声称:“我和香港人是在美国敌人的阵地里,为美国而战。”彻底揭示了其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本质,卖国行径无可辩驳。

警示作用

1,任何挑战国家主权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惩罚黎智英的目的也是警告台独分子,国家主权一不可逾越的红线。此案审判的意义不仅限于香港,而且大陆可以直接适用台湾,任何危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岛内台独分子,认为只要配合美国、日本立场、持续对抗大陆,便能获得所谓的 “政治庇护”。黎智英案的判决以最直接的方式打破了这种台独分子的幻想。事实证明:任何人一旦越过国家安全红线,无论其在外部世界中拥有多少所谓 “盟友”,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顽固台独分子,苏贞昌 游锡堃 吴钊燮 萧美琴 顾立雄 蔡其昌 柯建铭 林飞帆 陈椒华 王定宇 沈伯洋 曹兴诚 刘世芳 郑英耀都是打击的对象。

知乎用户 元子攸 发表

这么说吧,当年靓坤砍死陈奇也只是蹲了 5 年苦牢,等量代换黎智英≈靓坤 ×4。

知乎用户 Bkornblume​​ 发表

这下他彻底完蛋了。二十年有期徒刑,这让我想起开枪打死了斐迪南大公的那个普林西普,但是这位还没在监狱里待多长时间就死了。这姓黎的要是能在里面待满二十年,他出来的时候都快八十岁了,我估计他是撑不到那个时候的,而且恨他的人也绝对不少,说不定他哪天不知怎么就没了,如果真的这样,也算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还是那句话,永远不要以为背后有西方的所谓支持就能为所欲为,最近发生的事情已经证明了,西方人根本没把我们中国人乃至东方人当人看过,他这就是典型的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还把自己也给赔进去了,活该。

如果说这件事另外还有什么警示作用的话,那恐怕就是又引来了一小撮给他哭坟的孝子贤孙,也让我们看到了这群人到底有多可笑。

知乎用户 薛冰 发表

黎胖子,你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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