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可以吸引全世界的精英?
知乎用户 GARY 发表 我是沈阳 160 中 97 届的,我们班有 58 个同学,今年过年差不多有 28 个人参与了聚会。然后很多照片发到了群里,大伙儿感慨颇多,冷清的群一下子热闹起来。 后来大伙儿聊到现阶段生活,才知道已经噶了的有三个 …
哎呀我的妈呀,这通报真能扯。。。这么报复社会,通报定性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就是事实上故意报复社会故意冲撞人群啊
我手机里面还有视频呢,马路上电瓶车上两个人
这个新能源轿车直接就瞄准了对着电瓶车很直接,就直接怼了上去,油门到底,刹车都不带刹的,其中一个人被撞的飞了起来掉在了轿车上又掉在了地上,另外一个人被撞的挡在在了新能源轿车前面,这辆轿车一直把那个人顶着往前冲。。。
昨晚 6 点多刷到,说是晚 5 点的时候发生的,一看到就截屏和存图了,果然几秒钟就删得干干净净了,连浏览记录里都已无影无踪。
几个视角拍到一辆淡紫色的电车先是把一个女的撞上了人行道,这女的爬起来也不懂往旁边跑,一直呆呆看着车头,不知道是不是吓傻了。还好可能司机觉得离得太近了就没有继续撞她,而是暴力倒车,然后瞄准一辆坐着两个人的电驴,旁边有人对电驴大喊:快走啊!但还是迟了,车子加速撞上了电驴,电驴上一个男的飞起来旋转 365 度砸在风挡上又掉地上,另一个人被车子撞着一直加速往前拖行,万幸的是中间有电驴隔着,希望人没事。
还有几个视角拍到好几个人横七竖八倒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上,有一个电杆也被撞倒在地上,其中一个人盖了布,一个人满身是血,还有几个躺着一动不动。
司机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一脸无所谓,手上还拿着长刃的刀,淡定的打电话。在他旁边居然还有围观的,我是真的服。前面撞了女孩,车子还在人行道的时候,旁边围观群众里也有一个爸爸拉着孩子还在观望,直到看到车子加速倒车冲回车行道,才抱起孩子死命往前跑,吃瓜群众胆子是真的肥。
如果我是陪审员,起诉罪名是故意杀人,我绝对投一票 guilty!
那一片都是牛马住的密集型社区,一栋栋高楼住宅,30 年后不值钱的那种,下面是各种底商,还有流动摊位,
故牛马加班一个月后,都趁今天放假出来放松一下,街上很多人,
至少从我观察的情况,不像是开车技术差而右转时与行人碰撞,也不是为了逃逸而慌乱中撞上其他人,
真事
年初一月份,我打车去成都北门那边修电脑,司机开始挺正常,接了个电话,我带起耳机的,没注意,突然司机就爆发了和电话那头吵了起来,我就把耳机取了想吃瓜,结果是催收电话。然后司机说你把我弄死嘛,弄死了一了百了。我当时脚趾母儿就抠紧了,电话一挂,司机就一坨子打在方向盘上,当时还在二环高架,我吓得不行。然后他就拿了支烟出来点上,我真的大气都不敢出。
如果我是个二逼这时候要投诉他车上抽烟,估计坟头草已经半米了。
四轮这么危险,要不还是禁了吧
就还是那句话
他是来报复社会的,不是来报答社会的。
我都不知道该说啥……
你要是在通报里说 “这是报复社会”,那么罪名就是危害公共安全,可以判死刑吧?
现在你在通报里说,“这是肇事逃逸”,那么按肇事逃逸,最多坐几年牢就出来了吧?
如果你通报里说 “肇事逃逸”,实际判决用 “危害公共安全”,那么这算不算造谣传谣?
你通报里说这是 “肇事逃逸”,是不是那些想报复社会的人一看,突然明白了,“原来我报复社会才不过判肇事逃逸”?
可能会促进意料不到的 “美国化”?也就是 suburban 化,中产阶级开始搬往可以低密度居住的城市近郊,同时 “大都会” 的居民提高心理素质。
这种事件中,现场资料之一是位于肇事车辆之后的另一辆路过的车行驶记录仪拍到的,那么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你此时不是路上的行人,而是开着另一辆车路过,他是否就无视你或者起码威胁不了你了呢?当然,一个司机躲避突然发癫的另一辆车也可能出事,随机撞人的人也可能去撞别的车,但这些总是更少见的。也就是说,“当一个司机”在某些时候开始变得比 “在路上行走” 更安全。
那这就是牢美的心态。牢美在 90 年代打黑除恶之前几乎默认不驾驶私家车的人没有安全从 A 移动到 B 的权利,尤其是在城市里,地铁站,包括时代广场这种地方都是字面意思的战场。警方的侦办思路中明确指出,hitch hiking&hiking 文化 (搭便车 / 单人徒步) 造就了 70 年代开始的连环杀手黄金时代,也就是警察当时公然认为,你坐他人的车 / 没有车单人在路上走是一种类似集美在城乡结合部酒吧穿比基尼的逆天行为,是邀请别人来杀。虽然今天的牢美并不敢这么说,但在很多地方还是没车等于是残疾人。
那对于无法搬走 / 买车的牢美来说,显然他们也并没有不活了。这就是传说中的 “平平无奇的哥谭市民上班下班” 嘛,小场面,什么没见过?哎你看蝙蝠侠过去了,哎你看企鹅人的小弟又过去了…… 换句话说,“大都会市民”(人口密度和发展度,以及所谓 “戾气” 达到一定水平以上的城市的居民)会成为一种独特的身份和标签,这个群体自己和旁观者都会自然地接受“我以我可能在任何时间因为随便什么原因死掉为代价交换神迹一般的极度繁华生活” 这一点。你还别说,这就是不少洋人背包客眼里的中国人,起码是上海或重庆人,他们是觉得 oh,so coool 的。这也是洋人自己从 “逆城市化” 后对大都市的刻板印象之一,从搏击俱乐部到移魂都市,心慌立方体的电影都传达着这种氛围。
那一个需要突击的知识点其实是 “有时候看着严重的伤可能就那样”,2017-2021 前后赛博朋克一般的治安让很多本国人已经失去了这种 “街头知识”,是的,**我的意思就是 “1 死 11 伤” 可能没什么阴谋论,有可能后续变成 2 死 10 伤,3 死 9 伤,但你直接说说变成 12 死就是神神胡言乱语了。**一个人满头是血躺地上可能是需要进 ICU,也可能就是…… 头皮撕裂加普通脑震荡,一个人被磕掉一颗牙也可能吐血,结果是轻微伤,这在 90 年代中后期的治安魅力时刻算是常识,一群打群架回来满身是血的小混混可能只需要一些绷带和躺平一周后就又纵横烧烤摊了,所谓 “故意被菜刀砍到屁股上最厚的肉” 是这样的。
如果想速成这一点可以看一些镜头构图相对简洁,光线不暗的经典军旅作品,比如随便说一个,电视剧《兄弟连》第二和三集就不错,如果你认真看下就会发现:
流血很多不等于要死了。
弹幕都在说倒霉被一枪打死了的小兵只是被打到腿以后倒在地上,由于一瞬间太疼喊不出来也动不了。英文把中枪后这个状态就叫 shock,休克也叫 shock。
满身满脸是血不等于马上要死了,可能就是一些浅表伤口;
甚至断胳膊断腿也不一定就会死,然而看起来可以非常可怕。
包括这次的视频片段,肇事者撞飞了本来在看热闹的电动车二人组,你看完的话会发现,被撞飞的二人之一在视频末尾已经从地上自己站了起来 (当然,他需要后续医疗检查)。
也许几年之后这些会变成常识,路人会对牢美日常有更清晰的理解吧。
支持全民基本收入的一个原因——在现代社会,一个人所能造成的破坏可以远远大于他所创造的价值。
现代社会太精密了,这种精密带来了复杂细致的分工协作,也极大提高全社会的抗风险成本。独狼式的袭击根本就没有办法预防,唯一能做的就是赎买稳定性。
这事情可怕之处就在于,无论刑罚多重,司机本人就是求死的,无所谓。
古人云悍不畏死,人都到了这地步,你还能怎么吓唬?
有人把死刑看成威慑,有人把死刑看成最低消费。
杜琪峰有部很著名的电影《大只佬有智慧》
那里面的因果观很有意思,恶行必然带来恶果,但恶果却未必报应在恶人身上
日本兵屠杀百姓,然后李凤仪(女主)就要死,李凤仪跟日本兵的恶行没有任何关系,但有人作恶就要有人承担恶果,只是李凤仪倒霉,这次的恶果报应在他身上
有人贪污下岗工人的遣散费,工人下岗后化身刨根党,你刚准备去银行给被自己资助的贫困生汇款,结果出门被抢劫犯打死
最后贪污犯每月拿着大几万的退休金安享晚年,下岗工进监狱,你死在小巷里,被你资助的贫困生成了知名外科医生救了很多濒死患者
你没做错什么,但贪污犯的恶果报应在了你的身上,没有为什么,就是运气不好
你资助的学生救了很多人,他们没做对什么,只是的善果帮他们,没有为什么,他们运气好
普通人在这个社会上遇上恶果有什么办法吗,其实并没有太多办法,因为很多时候就是运气不好,非要说的话只能是尽量多结善果,阻挡恶果
如果那名官员在贪污的时候有人能稍微制止到他一点,也许你就不会死,如果那名学生在行医期间遇到些行政打压,也许就会少救很多人
马逆有句名言:“保卫我们的现代生活”
虽然语境不太相同,但这句话放在这里我觉得还是很合适的
我在想这次为啥会有通报,传播太广,瞒不住了?
每年五一十一都要搞个重大事故,已经城惯例了
那些视频我不太愿意再看第二遍,因为真的是太惨了。从目前流出的多段画面来看,这起事件的行为轨迹已经相当清晰,绝不是什么操作不当然后肇事逃逸。
首先是一段其它车上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最初撞击过程:车在接近路口时突然转向,直接冲向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且车速明显较高,导致多人被撞飞甚至在空中翻转后落地。这种路径选择和撞击强度,本身就已经超出了常规交通事故中操作失误的范畴。
紧接着车辆并没有停下,而是在街道上继续反复冲撞,只要有行人和电瓶车的地方他都不放过,呈现出明显的无差别攻击特征。换句话说,如果是一般意义上的 “肇事逃逸”,其核心特征应当是尽快脱离现场,而不是在有人流的区域继续高速冲撞,这一点在行为逻辑上是存在明显差异的。
再看另一段较为关键的视频:该车在一棵树下撞击一辆电瓶车后迅速掉头,再次加速撞向另一名骑电瓶车的人,整个过程几乎没有任何减速或避让动作,被撞者来不及反应即被抛起落地。这明显是主动选择目标并实施撞击的行为,而非慌乱状态下的失控。
最后驾驶人在事后下车时,一手持有刀具,一手从容的打着电话,眼神非常凌厉凶狠。
综上所述,这起事件就是一起具有明显无差别攻击属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其实在国外完全够得上孔袭标准了。
最后希望大家走路时多留意周边环境,保持对异常情况的敏感,未必能完全避免风险,但至少能在关键时刻多一分反应空间。
刚好在我楼下不远发生的
如果我在国内的话,这个时候大概率带着我妈去银泰城吃饭逛街……
他撞人的那个天桥下刚好是民乐地铁站某出口,如果是上班期间,不敢想有多少人
还有天府三街四街全是牛马,有本事别撞牛马啊
还有为啥是肇事逃逸,后面车辆行车记录仪都放出来了,就是故意的,行驶轨迹绝对不是失控了、开错车
把人都撞飞天上了,没有一丝减速的意思,且从民乐地铁站附近一路撞到银泰城门口
又怪智驾?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社会主义新中国
任何一个成年人,碰到问题时,应该找到政府。
我相信政府一定会帮助你的。
而不是去伤害一样的普通人。
新能源车 加速声音小 加速快 是很大的隐患
但凡是燃油车 那个油门踩到底的轰鸣声都能让一群人警惕
而且我看了第二个视频,看呆的骑电动车的两个人就离车子 50 米不到,那车子从人行道倒车下来后瞄准加速,1 秒不到时间就撞上去了。根本没反应时间
但凡是个油车,这两个人都有很大概率能躲开。
提醒各位出门走马路上千万别看手机,关注路况,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列位,不要在车辆非常容易驶入的地方多待,不要随便扎堆,看热闹。 平时出门尽量穿运动鞋,有条件的练练短跑。
其他宣泄情绪的话说了太多,再怎么谴责施暴者,同情受害者都说腻了,自 24 年开始,关注社会事件的都懂。
前两年有个残疾低保户,好不容易存了 2 万被取消低保,把网格员刀了的,回答大部分都是骂的。
论可怜,残疾低保户比开得起车的人更可怜;
论无辜,被撞的路人比吃财政饭的网格员更无辜(虽然低保不是她管的)。
按理来说这次应该骂得更狠,但没有。
老哥们真要提高防 gank 意识。人马开大太哈人了。
以前这里圣诞市场也有这种,后面在路边人行道就拉满防撞杆了。
汽车真的该禁
如果你准备一直采用堵的话
汽车是和平年代除了生化最大武器
不用担心本案以交通肇事结案,后期检察院是会变更罪名的,甚至公安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在《起诉意见书》中就会变更罪名。
给大家画了一张刑事案件流程简图,目前本案才处于刚立案后的进一步侦查阶段。

前期通报涉嫌 “交通肇事罪”≠后期判刑罪名为 “交通肇事罪”
这个案子妥妥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警方目前是用一个指定成立的罪名把他给刑拘起来了,至迟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是会变更罪名的,早的话公安在《起诉意见书》中就会变更罪名了。所以说不用担心这个人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只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是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所以说警方通报中用得是交通肇事罪(逃逸),未必最后审查起诉阶段的罪名仍然是交通肇事罪,这一关需要检察院来把握,毕竟检察院比公安部门更懂法,更能选择合适的罪名,公安部门只负责初始的判断,不负责最后的结果,在尚未查明案件的情况下,无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如果主观上是故意的,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主观上是过失的,那就是交通肇事罪。
对于警方而言,以交通肇事罪进行前期的通报,一般是不会出错的,因为此人兜底也是个交通肇事罪,故这样通报对他们而言是稳妥的选择。在尚未查明案件的情况下,采取更加保守的前期通报,是可以理解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比如当时景德镇撞死一家三口的那个案子,一开始警方也是以交通肇事罪进行通报的,只不过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变更了罪名,变更成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不必担心此人最后仅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司机在道路上撞死一人,但没有逃逸,法定最高刑只有三年,再叠加自首、认罪认罚从宽、受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形下,量刑只会在三年以下,甚至同时宣告缓刑,乃至检察院直接不起诉,比如前段时间江苏连云港高三女生涉嫌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案子。

交通肇事罪理论上无论造成多少人的死亡,法定最高刑只有七年,只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才会来到七年以上。
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造成重伤、死亡的结果就是十年以上。
类似案例的罪名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后的判决结果也大都是死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作为成都人我觉得这个人选择成都目前商业颇为繁华的剑南大道作案,且时间定在人流量密集的五一假期,那么就是奔着最大程度的伤害他人的目的去的。居心叵测,用心狠毒,适用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且事后逃逸,应当按照最高顶格判决,直接枪毙。
不过看到这个人的年龄 31 岁时,我突然心里面不由自主的冒出了一个想法:如果这个人在这里工作,且前两年在房价最高点买了这里的房,背上了高额房贷。最近终于不幸被裁员,然后女朋友又因为彩礼没谈妥分手了………… 我蓦然打了一个寒颤,决定不再为这些有的没的的事情耗费精力。这个人干了这么一件灭绝人性的糟烂事儿,就该承受法律的惩处。
我只想说冤有头债有主,请放过老百姓。咋们是无辜的
肇事司机的动机是什么呢?
2015 年国学大师曾仕强曾经说过的一段话,现在听来简直讽刺
人多的地方不可去,因为老天收人是一群一群的收,他没有办法分好人坏人,让你的小孩不要凑热闹,本来是个好好的人,无缘无故的被抓去也是最冤枉的。歌星一大堆,你喜欢可以在家看看电视就好了,千万不要去,这是我给各位的劝告
曾仕强还是有些货的,玄学玄学,就是玄啊。不可琢磨但是又能未卜先知,也许到了一定境界层次自然就明白了,不到就只能受限于当前了。不过现在确实很符合所谓末法时代的描述,之前看曾仕强视频,不知道是真人还是 ai,说人类已经快灭绝了,不过,种种迹象倒也不像是虚言。上世纪电影小说中人类已经进行星际移民星际开发了,然而现实却是人类一直在吃老本,从科学技术物理基础方方面面都是如此。依旧被困在受限于重力大气,与之前并无什么区别不同。至于社会层面,情况局面不但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恶劣了。春秋流转,我们终究迎来历史也将见证历史
这就是我为什么支持全民基本收入。
一个人造成的破坏往往远大于其带来的价值。
我们唯有给他希望,让他觉得造成破坏面临法律制裁不划算。
当然全民基本收入给多少,怎么给,这个可以讨论,但不能没有。
我的建议是每月每人限免水 6 吨,电 120 度,流量 100G。
然后再给等价于 500 元货币购买力的米面粮油,肉蛋奶菜(肉蛋奶菜一周发一次,一次差不多 80 块左右)
再给 300 块现金,随便你干什么。
为什么不直接全给现金?
因为我担心这会导致更多的诈骗,赌博,超额消费。
到最后还是没钱,还是要走极端。
这几年,几乎每一年都有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
无论它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逝去的人和被影响到的人原本的生活都已经被改变了。
普通人有的是一种无力感,改变不了什么,也无法预知类似的意外何时发生。
眼看着微博热搜的爆,一瞬间消失了,甚至话题都打不开了。
可是这件事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人脆弱又渺小,可无论受到了多么大的压力,也不该拉普通人垫背。
我记得有一部电视剧叫《我们与恶的距离》,里面有一位律师,想通过帮凶手辩护的方式,了解为什么会有无差别伤人的心态,从而去避免下一次发生类似的事情。
提示我违规了,我不知道在违规什么…
什么叫交叉路口右转时,与行人发生碰撞并逃逸。
这应该不是描述的道路最左侧车流中,一辆车弹射起步右拐连跨 4 车道把通过人行道的人群撞成飞天陀螺的事吧😓
————
另外。
开车撞群众报复社会并非人民内部悲剧。
而是反叛的原子人对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的攻击。
是恐袭,也是威慑。
是五月花的船
是 911 的飞机
是爱尔兰共和军的炸弹
是单一个人个人对集体发起的一次恐怖袭击,用以威胁集体的管理者,而人质是所有人。
危险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这个人背后的思想。
抛弃了社会共识与认同的人,在社会中无异于行走的定时炸弹。
像是大汉天兵杀夷族不会有任何心理压力,这种人的屠刀伸向日子人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因为我们在他们眼中是夷族,是非人
不能坐以待毙了,所有人都在危险中,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团结起来,揪出所有游离社会的人!!保护我们的家人,保护我们的街道!保护我们的现代化生活!!
国家没有权限,在事件发生前对守法公民动手,能保护我们的,只有自己。
上面现在估计都在想,无人机新规实在是太好了
“毁灭你与你何干”,“遇到强者不知位卑”,“对强者没有敬畏之心”,“有本事你去 XXX”,别人 XXX 凭什么对你 XXX” 等等
你不能在你嗨皮时信奉社达,你也要在别人嗨皮时同样信奉社达……
我不从任何角度批判他,如果我也是受害者。因为我就在这个社达社会,我也在这个漩涡。
但是我是支持从严从重依法判刑,仅从法治出发。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是在五一的天府四街而不是工作日的天府四街。
奇怪
这话题允许公开讨论已经是有点奇怪了,
还能允许公开挂这么久的热搜,属实奇怪。
看了视频,通报还是含蓄了。
倒也不必担心,这只是警方的一个初步通报,后续还要调查再移交起诉,让法院判决。
这几年,几乎每逢节假日都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整得人心惶惶。
令人发指的暴行!法律分析放后文。
「人多的地方不可去,因为老天收人是一群一群的收,他没有办法分好人坏人,让你的小孩不要凑热闹,本来是个好好的人,无缘无故的被抓去也是最冤枉的。歌星一大堆,你喜欢可以在家看看电视就好了,千万不要去,这是我给各位的劝告」
这是 2015 年国学大师曾仕强曾经说过的一段话,现在听来简直讽刺。
以下是法律分析。
驾车撞人后不仅没有立即停车救人,反而选择逃逸,并在逃逸过程中接连制造新的惨祸,目前通报导致 1 死 11 伤。

我不认为是第一个交通事故之后慌张中错把油门当刹车,然后能造成的这么多人的伤亡,通报中驾驶逃逸的文字描述给人直觉判断就是故意为之,漠视生命、践踏法律。
说句丧尽天良都不为过。
整个过程中至少可以分为两个行为。
前面第一个行为构成了交通事故罪,并且逃逸,这是要加重情节,如果到此为止,都不算太过严重。
毕竟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可能是故意的,但对于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则是持否定态度,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案已造成 1 人死亡、11 人不同程度受伤,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基本入罪条件。
结合后续行为一体分析。
后续逃逸的过程中又造成其他人员的伤害,性质就完全变了,就不只是交通肇事罪。
本案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最恶劣的情节在于,李某某在第一次撞人后并非意外后的过失继续,而是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并在逃逸过程中又先后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发生碰撞。
如前文所说,这种逃逸后继续冲撞的行为,在主观上发生了质的转变,从最初的过失转变为对危害结果的放任,具有明显的间接故意。
与之高度类似的一个案例。
是最高人民法院第 48 批指导性案例 268 号「严某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被告人严某聪第一次撞人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加速逃离,在距现场约 950 米处又连续冲撞多人,致 4 人死亡。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核准死刑。
比较确认后,本案与严某聪案的核心情节高度一致。
都是第一次事故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继续冲撞造成多人伤亡。
李某某的行为在危险程度上,已经达到了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的相当性。
在城市道路交叉路口这一人员密集区域驾车连续冲撞,其危害具有扩散性和难以控制性,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李某某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 115 条第一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造成 1 人死亡、11 人受伤,后果极其严重,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逃逸过程中继续冲撞,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
参考严某聪案,这个案子中造成 4 人死亡被核准死刑,李某某的量刑起点应在无期徒刑以上,极有可能面临死刑。
遇害者的赔偿方面,基本只能靠政府救助了,哎。
贫富、男女、996、无业、社会关系,这些压力都在层层把人往悬崖上推。
这个事不是孤例,最近几年会越来越多。当然,这种做法不对,但是对于已经无所谓的人来说,再多的谴责和责骂也没有意义,甚至反而会成为骆驼背上的那根稻草。
对于普通人,最好的建议就是远离人堆,随时保持警惕。发现苗头不对立刻跑路,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以及最重要的——学会闭嘴。
不要评价他人的行为,不理解不喜欢的敬而远之即可。
类比以前举过的一个例子:面对高速上的大货车强行变道,你要做的就是减速让行。当然,你可以选择不让它,毕竟它违反交规了负全责,并且它于情于理都不对。
但是对方全责这几个字就得刻在碑上了。
看了几个视频,与行人发生碰撞…… 一看就是故意报复社会的,特别是撞树后倒车,继续撞一个看热闹的电动车,撞飞一人 + 推行一人…… 看热闹有风险啊,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赶紧远离,现在疯子神经病太多了。
我们还是关心一下日本东京的交通事故吧。
2026 年 4 月 29 日,东京板桥区发生的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撞了 4 辆车两辆自行车(两辆自行车上面还有俩警察)。
算上俩警察总共伤了 6 人,而且现场还没有刹车痕迹。

尽早给四轮儿车配上安全员吧,以前是揶揄,现在看很有必要。
我们是社会主义人民幸福、满足,不存在对社会不满的情况,结合最近境外势力资助躺平,这件事大概率也是境外势力在捣乱。
十年前,我读大学时,宿舍六人间。
一个重庆男的经常打鼾,声音有点大。
我上铺还有个胖子姓陈,脾气非常爆,你可以想象为 uzi 短发版,那股劲儿一模一样。
有天半夜,我正睡得迷迷糊糊,被一声巨响惊醒。
原来是陈胖子坐起身来双手砸床,你可以想象那个力道,如惊雷一般。
神奇的是,重庆男没醒,鼾声只小了一会儿,如蚊蝇之声。一分钟不到,鼾声又大如蛙鸣。
于是陈胖子继续重锤床板,砰的一声,吓得我心惊胆战,不敢再睡。
因为重庆男的鼾声是持续的,可习惯的,总还是能睡着。
但陈胖子的惊雷是随机的,无法预测何时落下。
过了很久,陈胖子自己说起此事,他说他故意的。
既然我们要忍,我们要放任,我们不当回事,我们无所谓,那我们就都别睡了。
我当时觉得,我有点无辜吧,我招谁惹谁了,我悄么声的,我谁也没得罪过。
但在他的视角,没有人是无辜的,都该。
多年过去了,回想起来,我或许也想不明白了,我到底无辜吗?
……
看了很多评论区的讨论,发现好像在人们眼中,确实不存在无辜的人,无人不冤,都该。
大致可模拟共情为:
你们虽然没有参与直接迫害我,甚至没有直接因为你们,给我添任何不痛快。
但你们还在好好活着,熬着,努力着的动作本身,就是在内卷。
会不会你们只要还在呼吸,那就如同千里之外的蝴蝶扇动翅膀,间接造就了崩坏我的风暴?
蝴蝶效应是吧。
亦或者,你们还在努力好好活着,乐观活着的那份小确幸,幸存者心态,潜意识隐隐庆幸坏事没发生在自己头上,要好好认真过日子的心态。
是不是就是在潜台词说,都是怪我不努力?
是了,你们虽然没开口,但你们所有人都是这意思。你们只顾着自己,你们还活着就是对我的蔑视,对我的嘲讽,你们觉得自己现在过得很不错是吗?
所以全都不无辜。
……
可是,真的都要这样吗?
何至于此啊
历史的因果会通过整体播撒给个人,它不容淹没,却从未一一对应。
以前不理解,为什么近两年中小学校门口的道路放学时间段不允许机动车驶入了,开了灵视就懂了。
1 死 11 伤,逃了,又撞了,再被抓,
这个案子从头看下来,李某某接下来的处境,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难得多,
法条是死的,但量刑是活的,关键就在几个细节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说得很清楚,交通肇事后逃逸,基础量刑就从三至七年起算,如果因为逃逸导致被害人没有得到救助、最终死亡,直接跳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有上限,

你注意这个逻辑,
不是 “撞死了人” 就到七年以上,而是 “撞了以后跑了,导致被害人没有得到救助,然后死亡”,才触发最重那档,泰州中院在 2025 年的一个案子里把这条梳理得很清楚:张某堂撞人后逃跑,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被二次碾压死亡,法院认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 成立,在七年以上量刑,
成都这个案子里,有一个人已经死亡,警方通报目前没有确认死亡和逃逸行为之间的直接因果,但这正是接下来调查的重中之重,
这个因果链一旦确认,李某某面对的不是 “最高七年”,而是 “七年起步”,
很多人以为逃跑了被抓回来,只要主动认罪态度好,就能轻判,这是最普遍的误解之一,
态度好在司法实践里确实可以作为酌定情节,但它改变不了基础罪名的定性,如果 “因逃逸致人死亡” 这个事实成立,认罪认罚能做到的,也只是在七年以上的区间里往低走一点,出不了这个区间,
说到这里还得多说一句,有人可能注意到了通报里写 “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很多人一看到这句话,下意识会觉得——“那就没醉驾,没那么严重”,
这个判断是错的,而且错得很彻底,
酒驾毒驾是一种加重情节,排除掉它,不等于排除了其他的严重性,眼下这个案子,1 死 11 伤这个后果本身、逃逸之后继续撞击其他车辆和行人这个行为,才是法官量刑时最重要的砝码,
另外还有一条,很多人根本没晓得,
逃逸之后继续驾车、再次撞人,这个行为在司法实务中有可能被拿出来单独讨论一件事:这已经是 " 交通肇事罪 “,还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这两个罪名差距巨大,
前者最重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最重可以判处死刑,
区分的核心在主观故意,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就是你不小心导致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还继续干,
那么问题来了,
李某某第一次撞人以后选择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又撞了其他车辆和行人,这个 “又撞” 是什么性质?在逃跑状态下继续驾车行驶在人群密集区域,当时的主观状态是什么?这是检察官在起诉时必须拿清楚的问题,也是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将来会死死咬住的核心争点,
民事赔偿这块,也有很多人犯迷糊,
有人以为肇事逃逸了,保险公司就不赔,受害人拿不到钱,
这个认知要修正一下,
交强险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必须先在限额内赔偿受害人,逃逸不影响这一块,商业三责险的情况复杂一些,有些保险公司在条款里写了 “肇事逃逸免责”,但法院的态度是:这类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在投保时做到充分的单独提示,免责条款本身就不产生效力,仍然需要赔,
但就算交强险和商业险都赔了,1 死 11 伤的民事赔偿金额,大概率会超出保险限额,超出的部分,全部压在李某某个人身上,
更要命的是,一旦被认定逃逸,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逃逸的当事人直接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才能减轻,
换句话说,受害者哪怕当时过马路的位置不对,哪怕手机在刷,只要李某某逃逸的事实在,这些细节在责任认定上基本派不上用场,
这个规定,对于普通的出行者是保护,但它同时也清楚说明了一件事:一旦你逃跑,接下来所有的后果,无论大小,全部由你一个人扛,
以前有人觉得撞完以后跑,说不定能躲过去,现在人脸识别、车牌识别、每条路的监控密度,让 “跑了能不被抓” 这件事,变成了一件在中国境内几乎不可能成立的幻觉,
李某某最终被当场抓获,通报上写得很平静,但那个 “当场”,两个字值得每一个坐在方向盘后面的人想清楚,
逃,根本就不是一个选项,它只是把一件可能还有挽回余地的事,变成了彻底无法挽回,
这种恶性案件肯定是不会让大肆传播的。官方写的含蓄也正常。就怕有跟风的,很多事就怕有人开头。
这种亏又不是没吃过。之前读书的时候有一年校园暴力杀人事件贼多,就是因为到处都在报道,导致跟风的特别多。后面每个学校开始给保安配警棍防爆盾,出入校门都查的很严,好多学校还把练体育的都拉出来组成巡逻队,配武器。这才慢慢少下来。
再比如之前的幼儿园袭击案件,也是爆出来一个,紧跟着就有第二个第三个了。好多人都说是之前压热度。其实大部分都是跟风的多。
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有这心没这胆,但是有人先去做了,剩下的就会有样学样。
中国人口 14 亿,很多人都不了解这是什么概念。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这不是百,不是万,这是亿,还是 14 亿。这不是倍数增加,这是指数级增加。这么多的人,肯定有一群想报复社会的人。
怎么有些人好像还很惊讶的样子。
小区楼底下,每天都要走那个斑马线去对面的地铁站。小车转进去的地方应该反方向车道,他看到行人过街直接转弯、加速、逆行进去!!!
真的很愤怒、很害怕、很无助,这种事谁又能预料得到,谁都有可能在这个平常的下午走在你家楼下的斑马线上,不知道被怎样带走……
利好新能源,可以远程智能锁车
中好,大好,特大好
很多人说美国不禁枪,很危险。其实枪如果掌握在好人手上是很安全的。但如果在坏人手上…… 车辆其实是一个大型杀人武器,如果车掌握在坏人或者一个精神病的手上,那对好人来说也是非常危险的!远离有车辆穿行的人群扎堆的地方且不要看手机!
不敢想象如果大车司机上是啥效果
本地的事情,第一时间看到了很多现场视频。
个人判断是故意撞人。针对的就是普通群众,随机杀人,不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
犯罪嫌疑人在剑南大道转弯到四街撞人,再逆行到少年宫门口又撞人,再回到右边冲到银泰城那边,撞到车才逼停下来。
少年宫那一段经常有非常多的孩子出入。这段路线应该也是设计过的,以便最大程度制造社会恐慌,增加伤亡人数。
看视频精神挺正常的,还跟那打电话呢 。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告虽然信息不多但能够排除酒驾、毒驾。
那这次事件不是独狼式恐袭就是反社会人格宣泄屠杀欲报复社会,看后续调查吧。
如果是为信仰单干的,有一定政治诉求,那就是独狼。
如果只是单纯过不好想乱杀人 ,那就是报复社会。
这里纠正一个误区,普通人过不好是不会采取这种方式乱杀人的,通常是针对有关联个体进行报复。
我国的刑事案件连续多年下降了。这得益于天网等刑事科技发展和闭环式的基层社会治理。
但值得警惕的是,社会戾气不会消失,只会用另一种方式呈现。伴随恶性刑事案件下降的同时,个体暴力型犯罪与由网络极端思想言论煽动而起的 “独狼式” 个体恐怖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合流。
从社会学层面看,有一定必然性。
现代社会本身具有个体化、扁平化社会结构,实际上助推了被社会孤立的反社会情绪,互联网时代更是让这种状况持续扩散。
同时,全球性与地区性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了失业问题、贫富差距,使得本来被边缘化的反社会人格愈演愈烈。
反社会人格只是病态不是愚蠢。
随着天网等刑事侦查技术发展,个体犯罪几乎是动手就被抓。这种情况下,独狼式恐怖主义和反社会人格的暴力犯罪可能出于犯罪动机而 “情投意合” 地发生勾连。
网络极端思想中其实已经透露出,以伤害普通群众倒逼政府满足一定群体政治诉求的恐怖主义思潮,需要收集反社会人格和社会边缘化个体来执行所谓的殉道,而反社会人格个体也需要寻求一个终极价值诉求与群体性认同。
而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的一幕戏剧性的出现了,即反社会人格者首次获得了庞大的网络社群在思想上的支撑。
将他们伤害普通人群的欲望与带有极端色彩和蛊惑性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
然而其本质还是变态哦。并不会因为为其赋予一定政治诉求就变得合理。
我很好奇,这个回答下面说没有人是无辜的人,你们自己是不是无辜的呢?
你们有没有因为自己的不无辜就去给受害者帮助,或者体谅加害者,给他帮助呢?
你一方面觉得大家都不无辜,自诩为被叫醒的人,那么你怎么什么都不干呢?
说两句话就觉得是帮助了?这什么廉价的帮助,我看是廉价的自我满足。
行动胜于发声。
要不然考虑一下把四轮车的最高时速限制在 15 公里每小时?然后强制换新车,不换新车不给上路?
看了很多回答,就没一个人谴责这种行为吗?把哪些无辜的人作为报复对象?你在怎么受委屈求死,这能作为你故意伤害别人的理由?
怎么都在说是抽刀向更弱者。
一边是大概率没工作没家庭没存款,连活下去的希望都没有的人。另一边是有工作有家庭,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到底哪边才是更弱的那个呢?
最近几年,此类案例越来越多,从杭州到自贡,现在又轮到了成都。
其实这已经不是成都发生的第一次这种案例,从 2024 年至今,印象里这是第四起了。
关键是这类突发事件,你根本无法防备,也就是说跟 “抽盲盒” 没有区别,你遇到了只能说自认倒霉。
2024 年那起,一次性带走了 3 个人,同时重伤 3 人,轻伤 5 人,坊传事主是生意倒闭加负债 200 多个。
加上离婚和其他琐事,一气之下走了极端。
但问题是:你自己失败,想不开,为啥要带走无辜的人?!
冤有头,债有主,谁让你这样,你该去找谁,为啥无故泄愤到跟你没半毛钱关系的人身上?!
只能说,现在这个社会,戾气太重的人越来越多。
出门在外,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吧。
这种情况有时候真的感觉很难受,明明路人什么错都没有,假期想着逛逛街,生命这样就莫名其妙的逝去了,感觉很绝望。
为什么这件爆出来了我可是看了好多一点消息没有的。
只能说国外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为什么零百加速几秒只有在豪车上,因为豪车的人惜命也不会那么容易报复社会。便宜汽车上不上零百加速是对的,几秒零百加速这种不应该下放。
现在车企还在自豪的宣传自家 2.5 吨以上大电车 0-100 加速 5 秒内,这些大家伙冲起来不敢想
按大明律,本人凌迟,家产全赔。妻子流放 2000 里。
这就是一场独狼式的恐怖袭击。
我印象里,近几年已经发生了好几起开车无差别撞人的恶性事件,影响最大的要数珠海那次。大洋彼岸,这类事常见的形式是时不时有人拿把枪上演 “绝地求生”;而在我们这边,近年的恶性事件中,好几次都是开车撞人。弱者抽刀,挥向的终究还是更弱者。
像我们普通人害怕的是,防不甚防。好不容易五一放假,出去放松放松,走在人行道上就被撞死撞残了。
现在社会的戾气一年比一年重,结婚率一年比一年低。真不敢想二十年后会是什么光景,满街都是五十多岁没结婚的光棍和 “剩老太太”,没有家庭的束缚又没有未来,不知道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我是一个卷狗,今天都还在加班干活。如果某天有个被公司裁退的开车创死我了,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也是搞坏大环境的人,也是造成雪崩的一片雪花。
好久没听到这类新闻了,自珠海事件后,我还以为没有了呢
看了视频,那个电动车真的惨,应该夫妻两人。男的受伤,女的应该过世了。
真的只想说。冤有头,债有主。放过我们这些底层人民。
我们努力的活着已经够辛苦了,还要防备天降横祸。
误导性好强的蓝底阿。
根本就不是逃逸,而是一直在那块转圈撞,奔着撞人去的。
最后车撞烂了才停的。
应该就是报复社会了。
社会救助法救助的范围还是更小
应该建立福利制度,给因失业,创业失败,加杠杆买房导致返贫的人一个兜底
另外社会资源像年轻人倾斜一些,那些拿 2 万元退休金的老人躺赢人生,本质上是对年轻人生存的挤压。
如果不重视,那么人人自危
四川对舆论把控真有点说法啊,上次的江油这次的成都都一点风声都没有
当务之急,应该查一下有没有境外势力
你看看五一审核员一放假什么都出来了
这种事以后只会越来越多。
结婚率大幅度下降,单身的人越来越多,再过二十年左右,这些人上没老的,下没小的,一无所有,也就没有顾虑无所畏惧了,一旦不顺或者受委屈,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
看了这么多评论得到一个结论
所有人都在害别人,但是又祈求老天爷让别人别害自己
举个例子:有些人 996,让别人失业,但又让老天爷保佑别人失业走极端的时候别害自己
扩大一点:有些人觉得种的农药菜,弄得地沟油自己不吃自己,就没事了,没想到买的 304 不锈钢碗是高锰钢,甚至重金属超标,你自己不吃自己种出的农药菜,但是用了别人的重金属碗
每个人都是雪花,但是求雪崩的时候不要赖上自己
什么叫做秩序?
秩序就是你按照我的规矩玩你有好果汁吃,你不按照我的规矩玩你没有好果汁吃。
但是如果有人发现我按照你的规矩玩也没有好果汁吃的时候,他就会选择破坏秩序让大家都没有好果汁吃。
对于不准备遵守秩序的人来说,法律不过是一份菜单,刑罚只不过是价格。
我第一反应是不是大同订婚那啥案男主
谁还记得 24 年成都横扫非机动车道的迈巴赫?司机肇事后原地跳舞疑似毒驾那个。
两年多了,就这么过去了。
这警情通报和视频是一件事吗?
据说是因为滴滴出租没赚到钱,要退租车押金,不退冲昏头了。经常打车就发现一个小时才 10 几块利润,遇上违规基本几天白干,滴滴司机戾气很大。我经常打车和这些人聊天,发现各种阶级滑落的事迹。
每次发生这种事情都能看到有人把鲁迅那句弱者抽刀向最弱者拿出来说
都这种时候了,别人都已经走投无路到想报复社会了,还要来一句名人名言来言语羞辱一下,对他的经历遭遇如何改善这种社会环境增加福利完全不关心,只想踩一脚这个人。真是把人气笑了
我就住这附近,有视频,和图片,这不是逃逸,交通肇事,这是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对老百姓滥杀无辜。这里的行人都是你我一样的人,这附近的人,大家都会去哪里,上班,跨商场,去吃饭,陪孩子去辅导机构。谁能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在这个分配不公,极度内卷的时代,老百姓承受着极大压力,焦虑,生活成本极高,而维系生活的工作不稳定。社会上戾气高,这已不是个案,时常发生在我们这帮牛马身边,牛马既要承受上边人的不要躺平,要有放着自爆的牛马。
建议严查境外势力,这背后肯定是美国人搞的鬼
感觉就川蜀对网情的把控力度,这提问可能很快会无。
以前看到这种事,或许还会 balabala 讲什么建议发福利啦,建议不要歧视甘地啦。
现在麻了。
小人物什么都改变不了,小人物只能适应。
出门注意安全,别去人多地方,过马路要看车。
说不定以后的电车系统预装反诈 ai,与公安部门联网,大数据分析驾驶员意图、发现有中式居合的风险,直接远程锁车。
我觉得现在应该真在开发中。
所以未来不一定会禁止四轮车,但肯定会大范围推广无人驾驶。
更远的未来,汽车的地位可能就像如今的无人机。
每次出行都要报备,有些人员密集区域直接禁止过去,一旦靠近就触发警报,只能在人少的郊区享受驾驶乐趣。
视频我看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故意撞人,现场躺地上的人犹如刚结束的战场。如果以真实视频报道,四川的各方面都会受影响,也会动摇民心。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和谐安稳的社会。
这个地方正在变为一种处境
没说什么车,那肯定不是小米。
谢邀,简单根据视频说一下个人分析:
1. 视频中司机是突然右拐冲向行人,当场压过去一个人,还把一个人创飞,这两个人我感觉生还几率很低,飞起来那个人几乎飞到相当于 4 倍车身高度的程度,这就有接近 6 米了。此后司机驾驶车辆试图逃窜,视频显示他在一次转弯过程中再次创飞 2 人,因此总的来说司机的攻击是两次,合计导致至少有 4 人产生严重的生命危险。
2. 司机似乎是临时起意,因此没有特别周密的行动计划,他在实施行动以后尝试开车逃离,在逃离的过程中因为想闯红灯而创了另外 2 人,但是最终还是停在道路边上,因此本次行为理论上也缺乏周密计划,司机还是典型的’一怒之下,一脚油门,一瞬停车,一下被擒‘的模式,只不过本次事件里面,司机的第一次攻击并没有让车丧失行驶能力,而其他类似事件里面,车辆多半高速撞到树上或者墙上,这些撞击损害了车辆的发动机和轮毂,使得车辆无法倒车,而本次司机驾驶的车辆在第一次撞击以后并没有严重损坏到无法行驶,所以后面司机才会慌不择路,在逃窜过程中再次创人,但是第二次袭击理论上不是蓄意的,这和前些年樊某制作的,绕着塑胶跑道持续攻击的模式是完全不同的。
3. 总的来说,目前的汽车创人的最大问题还是,司机在实施攻击的时候,是情绪高度不稳定的,且绝大多数攻击是司机瞬时起意的,因此这些行动也就表现为类似模式,即只攻击一次后,汽车就会失控撞墙或者撞树进而停下来,司机的 KD 绝大多数也就聚集在第一次攻击。
总的来说,目前发生的所有还是和两年前的那次类似案件有本质差距,后者的 “车轮战” 目前没有被成功仿制过,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看公安机关的警情通报,这应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逃逸。
这里很关键的一点,是「二次冲撞」,也就是在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逃逸,明知道可能会造成不特定的人员伤亡情况下,仍强行启动车辆,恶意冲撞,最终导致多人伤亡的情况。
形式审判参考有类似案例:
2006 年 9 月 16 日 18 时 50 分许,被告人黎景全大量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粤 AIJ374 的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碧华村新路治安亭附近路段时,蹭倒骑摩托车的被害人梁锡全(系黎景全的好友),其随即下车查看,见未造成严重后果,便再次上车发动引擎,继续快速前行,从后面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李洁霞及其搭乘的儿子陈柏宇撞倒,致陈柏宇轻伤。黎景全继续开车前行,撞坏治安亭前的铁闸及旁边的柱子,又掉头由北往南向穗盐路方向快速行驶,车轮被卡在路边花地上。梁锡全及其他村民上前救助伤者并劝阻黎景全,黎景全加大油门驾车冲出花地,碾过李洁霞后撞倒梁锡全,致李洁霞、梁锡全死亡。黎景全驾车驶出路面外被抓获。经鉴定,黎景全血液酒精含量为 369.9 毫克/100 毫升,案发时处于急性醉酒状态。
该案的裁判意见是:
对黎景全酒后驾车冲撞的行为进行分析,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黎景全驾车行驶过程中,先是蹭倒骑摩托车的梁锡全,其随即下车查看,见未造成严重后果,便再次上车发动引擎,继续快速前行。后又从后面撞倒同向行驶以正常速度骑自行车的李洁霞、陈柏宇母子,致陈柏宇轻伤,黎景全随即踩下刹车。从黎景全撞上梁锡全后下车查看,以及撞上李沽霞母子后立即采取制动措施的行为看,其在事故发生时虽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但仍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其并不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对碰撞持过失心态,且此时造成的后果均不严重。故其行为仅属于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在第二个阶段,黎景全撞倒李洁霞母子后,多名群众见其已经刹车即上前劝阻、包围车辆,此时黎景全所驾驶车辆的车窗是打开的,其并不是处于封闭的环境中,而是具备感知、认识周围环境和人员的条件。从事后勘查发现主要是右后车轮碾压被害人的情况看,黎景全撞人时正在掉头转弯,说明其对外界事物有认识,知道自己被众人围堵并急于离开现场,其对自己的行为仍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黎景全出于逃离现场的动机,不顾站在车旁群众的生命安危,锁闭车门、打转方向、加大油门继续行驶,导致未及躲避的李洁霞和在车旁劝阻其继续驾驶的梁锡全被车撞倒死亡。此时黎景全对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持放任心态,其主观罪过已转化为间接故意。另有多名目击证人证实,如果不是上前劝阻的其他群众躲避及时,本案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每次看到扯什么 “冤有头债有主”、什么 “无辜之人”,我就无语。
我不说其他任何人,我只说我自己:多么不无辜,多么罪孽深重。
一、 内卷工贼
我作为小镇做题区,狠狠做题,狠狠内卷,害的同届其他人也不得不头悬梁锥刺股、睡眠不足脸色苍白,健康垮了,还不一定能上好学校。
我作为码农,接受了 996,天天加班,拉长组里工时,为码农行业 996 的共识添砖加瓦。
二、 贪婪
我在周围高价租房,拉高房租,那其他人,要么被迫租到更偏远的位置,要么付出更高的房租,拉高了生存成本。这些成本,是不是应该算到我头上?
三、 为虎作伥
我做了需求,敲代码开发系统,狠狠压榨商家、网约车司机、外卖员,让他们一天天的戾气深重。虽然我只负责执行,需求是产品提的,但你不会觉得我这就无辜了吧?
四、 剥夺生存权
我开发一些系统,替代了客服、运营、审核人员。导致人家被迫失业。人家本来就没啥特长,现在连低门槛的审核客服都干不了,要怎么生活?你说人家该不该恨我?
但我跟那些自称无辜的人不同,我自知啊,【人啊,认识你自己】,我知道我多么坏。
所以我担心人家报复,我恶人不立危墙下
我不在人多处聚集,走路逛街随时观察周围
点外卖不催促、去一楼接外卖,打网约车不打特惠车
情况不对先跑路。
当然我也不会因作恶而愧疚,因为这并非我主观作恶。社会规则就这样,你死我活,底层互害,生机一线,大道唯争。落后就要挨打,怕落后就撕咬别人。
但如果你自觉无辜,觉得人家不会弄你,然后就没有防范意识,那…… 随你吧。
说个有意思的事:犯罪心理学专业经常被指责 “与罪犯共情”。
即使说过很多次,犯罪心理学的核心目的是防范于未然,也没有用。
你会听到:“他怎么能这样”“社会害虫”“懦夫 “废物”,各种直白的 “锐评”
但是如果有人说:“他为什么这样”“他受不了了不想活了”“他挺惨的”
马上就会有人说:“那就能这样了?”“你共情了?你也过的惨”“还在洗,报复无辜就是不对”
正确的废话谁都会说,表达情绪也是很多人的基本精神需求,有这种回复不奇怪。
但有一点被忽略了:我们当然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但假如我们思考的稍微多一点点,我们想想怎么减少这种事发生呢?
那我们就有必要了解这种事为什么发生吧?那我们得知道行为人的心理动机吧?
有人说那还不简单,不就废物一个嫉妒别人过的好呗。
这么说很爽。既宣泄了心底的不满和恐惧,又通过贬低他人获得了满足感。
但是问题解决了吗?没有。
甚至没有触碰到问题的皮毛。
我们不在这里展开 “人为什么会干坏事”,这太复杂了。
我们先问一句,什么是 “废物” 呢?
有人说那还不简单,报复无辜的就是废物,废物才会报复无辜。这基本等于没说,但可以开启一个思路:“废物”和 “报复” 有没有关联呢?一个被定义为 “废物” 的人,是否有更大的倾向去实施报复行为?
那结果我们还是得先解决这个问题:“怎么定义废物”。
其实,公安部门已经帮我们提供了一个回答。方便起见,我们就先用这个定义吧。
公安部门的回答是 “四无五失”。这个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说法,这里就不详写了,可以自行搜索。
公安部门认为,这类人报复的可能性很大,需要重点关注防范。
这类人在国内的一般语境里,是 “典型的失败者”,是 “社会的渣滓”,是承受无数恶意且不能还手的目标。
他们的一切境遇几乎都会被归为个人。个人认知,个人选择,个人能力,个人形象,个人素质,都是他们失败的所有原因。总之,是咎由自取,是罪有应得。
我们不讨论是不是个人原因,那有点复杂。
我们先问一个问题:一个社会是不是一定有这样的 “失败者”,而且有很多。
我想这应该没人反对,哪个国家都有。
好,那我们应该怎么做,来减少他们社会报复的可能呢?
不妨来看看有一些国家采取过的措施。
一,直接除掉他们。问题直接解决了()
二,给他们发毒品。这样没有闹腾的精力,并且也活不了多久。
三,给他们活下去的基本保障。能活下去,有一口饭吃,就还有盼头。
四,给他们与尊重和精神慰藉。来自他人的恶意,往往是报复的导火索。
五,给他们 “重新再来”,摆脱“失败者” 身份的机会。天无绝人之路,有希望就有动力。
我们不在这里讨论孰优孰劣,哪个能用,哪个现实。这永远讨论不完。
只是希望,大家多思考一点,不要骂上几句就完事了。思考问题的人多一点,社会更能往好的方向进步。
电车在这种时候,马力大吨位重,简直事半功倍,以往需要越野造成的效果,现在轿车就行了,这就是科技的进步吗?这就是时代的 “车轮” 吗?
要不咱还是禁车吧。鼓励全民摩托车或者电动车。至少两轮撞人没那么大杀伤力。😑
两轮车撞人基本就是 1 换 1,撞一个还能自己不翻车的已经是两轮驾驶高手了,汽车这种只要会踩油门,对准人群,不会开车的都能有不小的杀伤力。
近段时间以来,日本社会治安不靖,针对中国公民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在日本中国公民面临的安全环境持续恶化:
在此郑重提醒中国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并严厉谴责日本长期进行仇华教育的行为,才会导致短期之内在日公民频繁遭受袭击,日本政府在事件发生后不思悔改,反而企图封锁媒体报道,更是错上加错,体现了军国主义复苏的严重危害。
昨天还在某个也是四川的不过是关于禁烟的话题下说过,法律只是价目表,不是防弹衣。

法律?法律只能事后复仇,没办法事前制止。既不能复活死者也不能痊愈伤者。
大家不要以为一个死者少,伤者也要多关注。
我有个楼下邻居,经常在电梯帮他推出推入。
听说 2004 年,他遭遇严重车祸。没死,但从 40 岁开始坐轮椅,坐了 22 年。
我觉得这个男人真是生不如死。。。
司机的问题我就不说了。
把自己代入一下路人角色,以后过马路真的不要看手机了,然后骑自行车过马路也要很小心,要盯着那些还在动的汽车,随时预防万一有哪些新手司机一慌张把刹车踩错了。
首先,为了防止有人抬杠,我先表明态度:这个凶手该判死刑。
好,接下来说问题:孤狼式攻击怎么破。
我之前写过一个关于孤狼式攻击的答案,被定向隐藏了。
说简单点就是,原子化短期内看似降低了治理成本(每个个体在一个组织化的系统面前几乎没有任何议价的能力),但是长期来看,治理成本一定会飙升到远超当下的水平。
当前维稳模式说到底就是防止成规模的问题,个体的问题主要靠人民群众自觉。当群众愿意配合治理的时候,这个模式是很高效的。一个片警负责一大块地方的管理模式就是这么来的。
到这,都和原子人没什么关系。因为无论是不是原子人,只要群众愿意配合,这个模式都可以运转下去。
但是你不能指望一边压缩原子人的生存空间,一边又指望原子人配合治理。一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 “我凭什么要配合呢”,那问题就来了。
成规模的治安事件是可预见的,有预兆的,可以定向防治。但个体独走是完全不可预测的。当这种个体数量少的时候,你可以说是个例,凶手判个死刑,大家围着骂一骂,这事就过去了。
但是当这种独走越来越多的时候,哪怕脑子最不灵光的人,也会开始思考:为什么这种事越来越多了?而不解决这个 “为什么”,在当前原子化的大环境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独走凶手。
这才是未来社会治理最大的挑战。
完。
他在连续跨越几条车道选择从最左边车道加速右转冲向人群那一刻,在兜着圈子乱撞那一刻,在冲上人行横道一棵树下又迅速倒车到主路撞飞电瓶车上一人并把另一人继续朝前撞那一刻,在被当场抓获手上还有刀那一刻:
“请勿传播图片视频”,大家也不用说通报含蓄,因为帽子叔叔压根不用从网传视频去分辨这事,各种街道摄像头都记录下来了。
以前有个游戏叫《罪恶都市》,和这个事差不多。
我们越野群的很多哥们义愤填膺的表示:
如果在现场,绝对给他一个截停,避免伤及更多无辜。
我想,这是作为普通人在自己能想到面对这类事情时,尽自己最大可能的力量去维护正义了。但如果他是开的大货车呢?
实话说,内心挺无力的。
微信群里的同事转发了几条现场视频,现场画面十分混乱。
官方通告说是初步排除酒驾和毒驾的可能,但是我更希望是司机出现毒驾或酒驾的可能,如果真的是人主观原因导致的,那就太可怕了……
这年头这种事越来越多了,走路上都感觉那些开车的一股子戾气,搞得我最近彻底改掉了走路戴耳机听歌的坏习惯
有时候人可能缺少一个躺平的机会。
曾经我有个回答,意思对各种自杀的人宽容点,评论下面还尽是批评的,我不知道那些批评的人看到现在这种无差别袭击人的,会不会感觉到害怕?会不会觉得对于自杀的人耽误他们一点时间也没什么了?
人在成都,我只有 4 个字:令人发指。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我不在现场,那段时间我在电影院看《10 间敢死队》。
但我朋友在现场,他没被撞到,但通过他的描述,真的就是惊魂未定。
所以人流聚集真的是太吓人了,我放假一般都是一个人去找电影看,而且走的大部分是地铁。
至于说法律责任,人家这个李某某就是独狼袭击,就是故意来求死的,就算法律惩罚了又怎么样?
我只能寄希望我不会遇到这样的人罢了,哎。
其他的都没话说了,哎。
五月一日,下午五点二十分。
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与天府四街交叉口。
一辆小轿车右转。撞了人。
司机没有停车。他踩下了油门。
逃逸途中,又撞。再撞。一次,两次,三次。
一人死亡。十一人受伤。
这是劳动节的傍晚。本该是回家的路,吃饭的路,散步的路。
变成了一条血路。
通报说,司机李某某,三十一岁,男性。排除酒驾、毒驾。
那他为什么要逃?是慌了?是怕了?还是根本不在乎?
三十一岁。不是冲动的少年。该有驾照,懂交规。知道撞人要停车,知道逃逸罪加一等。他知道。但他还是跑了。
撞了第一个人,不停。撞了第二个人,还不停。撞了第三辆车,仍然不停。
那一脚油门,不是失误。是选择。
他选择逃跑,而不是救人。选择逃避,而不是负责。选择把别人的命,押在自己的侥幸上。
结果呢?当场抓获。
一死,十一伤。这个数字,比任何判决都沉重。
死者是谁?不知道。通报没说。也许是个正要过马路的父亲,也许是个刚下班的年轻人,也许是个去买菜的老人。一切都没了。因为一辆车,因为一脚油门。
伤者呢?十一个人。有的断了腿,有的伤了头,有的可能要躺几个月,有的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他们的五月一日,从此变成另一个日子。
而李某某,此刻应该在看守所。他会想什么?后悔吗?也许。但后悔换不回一条命。
这件事,不只关于一个司机。它关于我们所有人。
我们开车的时候,是不是也焦虑?赶时间,看手机,抢黄灯,右转不减速。觉得没事,觉得不会出事。但出事的人,也都觉得没事。
我们遇到麻烦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是 “怎么脱身”?而不是 “怎么承担”?肇事逃逸,是这种心态的极端版本。极端但并不陌生。小到剐蹭后溜走,大到撞人后逃跑。跑得掉吗?跑不掉。但还是要跑。因为面对比逃跑更难。
通报最后提醒:不传播现场图片视频,避免二次伤害。
是的。那些画面,会变成网络上的流量,会变成评论区的口水。会有人骂司机,会有人同情伤者,会有人转发,会有人遗忘。但死者的家人不会遗忘。伤者的疼痛不会遗忘。
一个母亲失去儿子。一个孩子失去父亲。一个家庭破碎。十一个家庭陷入煎熬。
这一切,始于一次右转,一次不停车。
有人说,交通肇事是意外。逃逸不是。逃逸是选择。选择冷漠,选择自私,选择把自己的自由看得比别人的命重。
三十一岁。也许他有工作,有家庭,有朋友。也许他以前没犯过事。但这一刻,他选了最错的一条路。
剑南大道。名字挺好听。剑南,剑气,豪迈。可那一天,只有血腥。
路还在。车还在。人会继续开。
但愿每一个握着方向盘的人,在右转、加速、犹豫的那一刻,能想起这个五月一日的傍晚。想起那辆没停的车,想起那一脚不该踩的油门,想起一个死去的人,十一个受伤的人。
停一下,不会耽误太久。
但不停,可能就是一辈子。
愿逝者安息。愿伤者康复。
愿路上的每个人,都记得——车可以修,路可以重铺,人没了,就是没了。
踩刹车,比踩油门更需要勇气。
应该所有的汽车加一个功能,撞人前自动停止。
人工智能就应该是干这个的嘛。
—————————补充————————
你们说的惯性也有道理,那就加上市区严格限速。
只要进了两边有房子的地方,不管油车还是电车,通通锁死 30 上限。
大面积放石墩子、铁柱子、路障的时候,我就在想斑马线是不是防不了?而且斑马线大概率人员密集,能轻易打出更高的 KDA。
斑马线全换过街天桥也不现实,只能说过马路的时候要更小心一点。
人人有车,他才不乱?
充分证明纵容汽车,打击电瓶车的错误性,如果这人是骑着电瓶车,那八成只有撞倒,p 事没有,以后应该对汽车驾驶者进行严格审查,扣分罚款加倍!限制汽车使用!对汽车伤人从重处罚!
通报最后一段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让人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绝不是简单的肇事逃逸。
人在成都,距离事发地一个路口,下午出门吃饭的时候就发现银泰门口异常的堵,路上还有两辆破碎的共享单车,当时心大还以为拉共享单车的大车司机不作为,运单车的时候把单车掉下来了,然后吃饭的时候就看到几个群里的视频了。
这司机真是畜生,官方措辞很谨慎,但是这逼绝对是故意的,遇到这种事不要看热闹,第一时间跑,保护好自己。
这种没有预谋,看起来更像是激情报复,可能是一个电话一条微信。
被抓后没面有拉扯,束手就擒。
是个懦夫,所造成的后果不如珠海事件,死刑是没跑的。
事件就发生在我住处两公里范围内。
首先他是肇事逃逸的过程中继续撞人,还是有主观故意?
是否受人指使?
这一切不能靠猜测,要等待进一步的警方调查结果。
我个人认为是恶性公共安全事件。
根据网络上流传的片段来看,司机有意识的驾驶汽车,调整方向撞向躲避的路人,此其一。
下车后司机手持菜刀,此其二。
近期成都此类事件较多,大家注意安全。
这是成都另外一起近期的恶性公共安全事件:

冤有头债有主,自己生活中遭受的不公,从哪来的你就还到哪去,报复无辜的陌生人算什么本事,这种人就是个垃圾、懦夫。
我咋感觉司机是临时起意?因为开始的时候在最左边道,如果提前规划有预谋,应该就在右边道直接往人行道开。司机在最左边还让右边的车开走了才加速,我大胆猜测是和家人打电话,被惹恼了,不想活了。就像一些中学生被父母吵了就跳楼一样。
美国每天都有枪击事件,少关注国内的交通事故!多关注美国斩杀线。
23 年广州天河 6 死 20 余伤,死刑
24 年珠海 35 死 40 余伤,死刑
25 年好像没有
这次的死伤人数,不算太多,不过按照社会影响层面来讲,估计也是死刑了
按照过失伤人,赔钱就好了
看到有人说会使得中产生活方式美国化
从 23 年到现在,也三年过去了,似乎大城市核心区人口一点也没见减少,也许还需要更多的事故来推动这次转型
不管怎么说,冤有头债有主,无差别报复社会的人值得死刑
我看了肇事车辆后车的行车记录仪,那右转加速朝人撞去,绝对是故意报复社会的。现在这种挥刀向路人,报复社会的,我只希望死立执,别给我谈什么苦衷,什么工作压力,贷款什么的,想逃避责任,可以自己找机会找地方去默默离开人间,而不是去向路人施暴。
看到了一些视频,主要有两段事故,第一段是后车视角,肇事车本来在左侧车道正常慢速行驶,突然急打方向猛踩油门向右,撞向了人行道上的若干个人;第二段是路人视角,事故车侧塞进了草坪,有个电瓶车主带着小孩还停在路上拍摄,这时候还真的有大概率是车主病了造成意外事故,没想到事故车慢条斯理地打方向,倒车,又推到 D 档开始猛踩油门,此时电瓶车主意识到危险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被撞飞在空中转了一圈,他的孩子被夹在两车之间推行了几十米远。
美国要向日本投放第二颗原子弹,就是因为两颗才能体现出绝对的意志。在他连撞了第一波的十几个人的时候看到自己都干了什么,此时停下的话社会都还愿意相信他只是病了,可是这个倒车、二次冲撞,展现了清醒的判断力,他很明白自己在干什么。我真的心痛,我们的城市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按照某些人禁止摩托车给电瓶车限速的所谓安全性逻辑,四轮机动车岂不是应该被按照防枪的强度禁止?这俩东西有可能被人拿去报复社会吗?伤害自己的被禁止,伤害社会所有人的不禁止是吧
戾气怎么这么重?
如果我们这里和美国一样不禁枪,后果不堪设想。
人工驾驶太危险,普及智驾。危险的永远是人,不如交给机器,识别前面有人,把油门踩死也不能撞上去。
未来逐步禁止人工驾驶,立法大力补贴发展普及智驾。
宁愿赌一把相信算法,也不愿相信人性!
说难听点,给他一把🔫他都不一定能造成这么大伤害,但木仓可以禁,汽车这个大杀器的使用却没什么有效的限制。
不知道是不是知乎太下沉了,感觉好多评论都没逻辑,纯情绪化表达,感觉和史前人来沟通一样。还是关闭评论。
我的这编回答自认为还是有点逻辑干货,希望赞同这篇回答的朋友,在工作或者其他场景,大家一起默默努力,宣传人工驾驶汽车的危险性,智驾一定是未来的方向。
不让汽车上路根本不可能,智驾才是限制汽车成为恶人报复社会的有效办法。希望智驾越来越成熟,早日达到 L5 级别。
可以定性为独狼式恐袭么?或者叫 “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平世界谬误又一次发威了。
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理论,基本内涵是:认为这个世界是公平公正的,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一个人得到了好处肯定是因为做对了什么,一个人遭遇了不幸肯定是咎由自取。
一个人戕害社会,一定是因为他 “遭遇了不公”,才“报复社会”;而一个社会人被“报复” 了,一定是因为他也是“搞坏大环境的人”。

他们宁可躲在被窝结界里自我麻醉,也绝不愿意承认,公平世界信念本就是谬误,人类本就是充满缺陷的,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因果报应,只因这样才能给自己一种自欺欺人的心理安慰。
其实是自由社会的必要的代价,解决的方法很简单,1. 把四轮拴起来。2. 提供 ubi 维持最低限度的现代生活,也就是有净水有网络有电力。3. 禁止个人从事任何投机活动,只能够购买一些低风险理财和国债,时时刻刻监控那些私下炒币或者把杠杆拉爆的人。4. 严格管控化学材料与电子元件,个人购买需要备案而且出事追责到当地的晶格身上。等等。5. 禁止谈恋爱和随意上床,要么排期走公立服务,要么花钱买市场服务,不准私下不花钱或者不报账交往。
不这么做总有人会因为过不下去,投资失败,吃醋等等各种原因开獻。
又一起汽车撞人的悲剧,交通安全漏洞太多,亡羊,何时补牢?
第一次撞击说是意外,按交通肇事算, 也就认了。事故后逃逸,明显故意为之,在此过程中,通常可能伴有会慌不择路,激烈驾驶。最终致 1 死 11 伤,显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从 5 月 1 日傍晚 5 点 20 事发,至当晚 9 点本提问发出,才 3 小时多,在短短的几小时内,就能定性为交通肇事?有没有认真调查审讯其他的可能性?
若按交通肇事算,所谓的法律责任就是,判几年就可以出来了。还可以用谅解书减刑缓刑甚至免于起诉。这对于死伤者而言,是不公平的,是天大的冤屈。
交通事故案例视频,在各大视频网站上发布,是常态,以往并不算违规。连 “墓志铭对方全责”“不冤” 之类的话都不会被判定违规。为何本通报要求大家切勿传播现场照片和视频?究竟是为了避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还是为了阻碍受害人维权?阻碍公众监督?
总之,其中槽点太多。可怜无辜冤死、伤残的人。

再者,这类事件频发,我们是否也该反思一下:这类事件是意外?还是司机玩忽职守?甚至故意为之?
若是故意(或玩忽职守,是间接故意),该判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何允许用交通肇事罪做挡箭牌?
若是意外,汽车的意外也太多了,造成的伤害也太大了。是不是应该对私家汽车采取更严格的管控措施?120 的限速器也不装,零百加速 3 秒,如此过剩的性能用在公共道路,如何确保安全?难道要牺牲大家的生命安全,满足部分人的信仰?放任 “天龙车” 存在,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现在有一大瓶带了超多汽的瓶装可乐。
而且这瓶可乐刚被剧烈摇晃过,如果不马上处理,就会爆炸。
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没事,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
通报发得早,死伤人数少
这件事情又为成都禁摩做出了贡献,司机应该被判终身禁止骑摩托车。
我不同情被撞的人,但我憎恨那个司机。对于被撞的人来说,他们和司机和我都是一样的人,都是奉行弱肉强食和社会丛林法则的人,只是自己被撞的时候恰好不在铁包肉里坐着而已。
作为一个摩托车骑手,我每天都在经历这个社会对摩托车深深恶意,不是来自于汽车司机,而是大多数普通人。被撞飞的风险每天都在我自己身上存在,城市规划不给我们划路,还设置禁行区,普通市民在网上对我们摩托车出事故各自咒骂和幸灾乐祸。
只是这次,步行的他们被更厉害的铁包肉撞飞了。以后摩托车还会被汽车欺负,行人还会被四轮送走,但我希望你们和和我们被送走的一定要记得 “结局舒服,对方全责” 这几个字。
四轮这么危险吧发个新国标要求时速降到 25 千米每时
一个好好生活的人基本不会驾驶新能源快速眼动体出门搞不规则摆线运动的。
如果一个人没有后代,亲友不在,自己的生活也是糟心的很,这样的人在遭遇重大变故之时作出什么事也不奇怪。这样无牵无挂生死都无意义的無敵の人往后会越来越多,无论怎么谴责唾骂都显得可笑,因为人死了什么都感觉不到。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没有人能够绝对脱离人群,也许你觉得无辜只是被裹挟着前进,但是没有任何办法。生活在大社会享受社会的利益就要为无序的社会变动承担风险,任何人都只是这个社会渺小的一份子,转瞬即逝。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想要活着的人制定规则维持社会运转。对于真正想要死去的人来说,法律只能尽力去避免人们疯狂的念头,律法的惩戒最多只能剥夺生命,无法剥夺放弃生命的生命。
要不还是考虑限制一下新能源汽车吧,这玩意儿加速快 + 加速过程中毫无声音。如果肇事者想要在 50 米内没有任何急转弯的距离内内进行冲杀的话那被害群体是躲无可躲的。
等进一步调查通告吧,事发下午 17 点,是不是劳动节还在加班又被领导骂了一顿,气昏了头
其次就是 是不是单身,有没有孩子,有没有情感纠纷,有没有工作,工作是否顺利,是否炒股亏了,是否背负了巨额贷款,父母是否健康。这类无敌的存在,平时还是得让着点。😂
服务器算法,随机一位司机转暴躁哥,最好祈祷你住的小区,不是服务器算法里,压力最大的那些人。
比如,高位买房那种,算法会让他们拥有斩杀技能的概率大大增加,附近十字路口也会是算法里最热闹的地方。
我来站在司法鉴定的说几句吧
因为这人是必然会送去司法鉴定的,如果家属有一些莫名其妙想法的话,可能会送 3 家以上
这必定也是未来检方和代理律师会反复拉扯的点。
在已经排除了醉驾,毒驾的情况下,那就是必须得排除精神类疾病了
在即将进入匝道的时候,突然猛打方向盘驶入行人区,然后后续的行为可以统称为逃逸所造成的后果。
司法鉴定的最终思路就是判定驾驶者在那一个连续的瞬间到底有没有所谓的主观性
接下来就是看他有没有既往史,如果有既往的精神疾病史,这个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发病时有没有视听幻觉,有没有感被害,被监视,被议论,有没有焦虑抑郁,治疗期间有没有按时服药,按时复查相关量表。
如果没有的话,在长期处于压力,情绪高压的情况下,是否会考虑急性精神障碍,这就需要了解他在平时的言行了。
我记得之前有个病人,癫痫性精神病,这是属于精神病重精之一。
第一眼见他的时候,老实巴交一个人,他给我的描述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醒来就发现在派出所了。
然后警方告诉我,他在大街上用筷子插进了一个路人的眼睛,被其他路人打跑了,后来被警方抓到送进来。

只要不定性是恐怖袭击,就没有恐怖袭击
还是要进行阶级教育啊!
再怎么样不能窝里横!
忽然明白了国内全面普及《智驾》《自动驾驶》的紧迫性
每台车车主自己掏钱装一个《智驾》,要是车主开车疑似不规矩,车厂系统直接锁死车门,车自动开到最近派出所。
无人机都禁了,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还不禁?
而且禁止之后,能够解决城市拥堵、车道被占用问题等,更何况现在地铁公交共享单车发达,大城市有必要禁止普通人开车,不管电车还是油车。
这样对于路人和城市都是好的,除了特殊用途的消防、医疗、团体用车等,个人就不该允许随意开车去人多的的地方。
虽然但是,老百姓是无辜的。
这个灾舅子确实可恨,自己想死还要拉垫背的。
不过居庙堂之高的大人物些,确实应该多关注社会底层或是社会普遍的人的一些生存状况,很多人都已经达到情绪的临界点,这不是好现象,是不是要做得什么?
写的这么温和还是如临大敌…… 在心虚什么呢

01
成都的事,你肯定看到了。
5 月 1 日下午,一个 31 岁的男人开车,撞了人,然后跑了。
跑的过程中,又撞了。
目前报道,1 死 11 伤。

一个人,在清醒的状态下,选择了最坏的那个选项。
消息出来之后,我刷到一条评论,心里咯噔一下。
有人说:不是到处都在宣传白衬衫警官站马路吗?当时如果有白衬衫在,是不是就不会出事了?
说这话的人,可能没有恶意。
但这个逻辑,太要命了。
02
先说我站哪边。
白衬衫警官节假日执勤这事儿,我旗帜鲜明地支持。
不是因为他们帅,不是因为他们警衔级别高,更不是因为什么 “领导视察摆拍”。
谁不烦那些前呼后拥、拍完照就走的作秀呢?
但警务执勤,和领导视察,是两码事。

领导视察,看的是展板,听的是汇报,走的是规划好的路线。
警务执勤,面对的是实打实的百万客流,是随时可能发生的纠纷、走失、踩踏、甚至暴力事件。
杭州西湖断桥边,白衬衫警官杜玉泉给人手绘地图,一站就是一天。
上海外滩的十字路口,白衬衫在人潮里扯着嗓子喊 “靠右走”,汗把后背溻湿一片。
他们站在那里,本身就是一种信号——
告诉一线民警:大仗硬仗,领导跟你在一起。
告诉潜在的闹事者:这个点位有人管事,而且能管得了事。
这不是作秀。
这是身先士卒。
古今中外,带兵打仗最好的办法,就是指挥官站在士兵看得见的地方。
因为安全感这东西,是给自己人看的,更是给对手看的。
03
但问题来了——
身先士卒,能防住一切吗?
说回成都。
我们来做一个残忍的假设。
5 月 1 日下午 17 点 20 分,剑南大道与天府四街交叉口。
如果当时,那个路口恰好站着一位白衬衫警官,会怎样?
他能第一时间认出那辆车要肇事?
不能。
他能在车辆加速冲撞的一瞬间,拦住它?
也不能。
这不是拍电影,没有慢镜头,没有人能在零点几秒内预判一个陌生人脑子的疯狂念头。
他能做的,是在碰撞发生后的第一时间——
接管现场指挥,呼叫拦截追捕,协调 120 急救,在最短时间内把应急响应效率拉到最高。
换句话说。
如果他在,伤亡能不能小一点?有可能。
但事故能不能避免?不能。
这就是现实。
现实就是,有些恶,是防不住的。
一个清醒的、没有喝酒的成年人,突然决定把车变成武器。
这种恶,不是靠加几个岗亭、派几个领导站街能挡住的。
就像你装了防盗门,挡不住一个执意要砸墙进来的人。
这不是警方的错。
04
我还想说一个角度。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警察这个职业,有一个很残酷的规律:
越到节假日,他们越忙。
我们在团圆,他们在执勤。
我们在看烟花,他们背对烟花看着我们。
这套白衬衫执勤机制,从上海杭州铺到南京、武汉、成都,铺到全国越来越多城市,本身就说明一件事——
节假日的安保压力,是真的很大。
不是一般的大。
是百万级客流涌过来,任何一个摩擦都可能引爆的那种大。
在这种压力下,他们做到了什么程度?
今年五一,全国治安秩序整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在绝大多数地方,在绝大多数时刻,他们挡住了绝大多数风险。
但做不到百分百。
没有任何一个城市的警方,能拍着胸脯说:我这儿绝不出事。
因为完美的安保,从来不存在。
那是一个神话,一个我们一厢情愿相信的神话。
而神话破灭的时候,我们不该把气撒在离我们最近的那个人身上。
05
我见过一种说法,说白衬衫站街,不过是一种 “象征性执法”,真出了事没用。
我想反问一句——
你希望出事的时候,现场最高指挥官在哪儿?
在办公室喝茶?在会议室开会?还是在现场,能第一时间拍板?
答案不言自明。
象征,有时候就是力量。
但它不是万能的神力。
白衬衫是一种态度,一种机制,一种把指挥链压到最前沿的做法。
但它不是一道魔法结界,不能把这座城市所有疯狂的念头都挡在外面。
06
成都那起事故,肇事者已经被抓了。
等待他的,是法律。
而我们该做什么?
理解那些穿白衬衫、穿蓝衬衫的人,不是神仙。
肯定他们在烈日下、在人潮里站过的每一班岗。
然后,接受一个有些残酷的事实——
这个世界的恶,有时候来得没有道理,挡也挡不住。
但那些试图挡住它的人,不该因此被苛责。
至少,他们在努力。
07
最后说一句。
我希望有一天,白衬衫不需要站在路口。
不是因为不需要,而是因为无险可守。
那是真正的太平。
但在那天到来之前,如果你在某个拥挤的景区,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满头是汗、正在喊话的中年警官——
请在心里,说一声辛苦了。
不是因为他是领导。
而是因为他在。
本可以不站在那里的。
事情原因还没确凿定性,但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放在这仅供参考:
吓我一跳,我昨天下午才开车经过那段😭😭😭😭😭😭😭😭🙏🙏🙏
开车经过那段路,我差点以为自己穿越到了赛车电影现场,结果是现实版 “速度与激情”。刹车踩到底,心都提到嗓子眼了,还好只是虚惊一场。以后经过那里,我得多备几个 “护身符”,免得再被吓得魂飞魄散。开车的朋友们,路上小心,别让惊吓成为日常啊!
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太依赖人心的胜负欲了,城市越大,人们踩头赢的欲望就越强,以此带动的经济增量也越大,但从长期来看,这种 “孤独强者” 们的聚集地最终会变成一片光鲜亮丽的废墟,因为筛选出的每个神人恶棍都极端信奉社达,我谦让就是你赢两次的价值观,博弈的稳态结果就是所有人都不择手段的践行双输,叠起来所有人一起输 N 遍。
举例说,是超大城市高层小区的垃圾处理、电梯维修公摊难,还是中小城市的?是哪里的司机更容易谦让行人?是哪里的外卖员动不动就要跟人爆了?哪里的公共交通早高峰像斗殴现场?
这并不是说大城市坏,小城市好,核心始终是人,想要踩头赢的毒血赢到哪里,哪里的生态环境就烂成臭水沟,包括不限于城市、生态圈、行业、游戏。
如果有人允诺你去某个地方或者做某件事可以通过赢 / 骗 / 伤害其他人来获得收益,那你最好祈祷自己永远能赢下去,或者有一天被回旋镖的心理准备。但 99.9% 的人两件事都做不到,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看了视频,应该以故意杀人,危害社会安全来判处死刑
其实这种事儿解决方案挺简单:
之前一些品牌的高配功能有个**行人保护**,直接把这个功能强制推给所有车。一旦行人保护被触发,车会自动打双闪熄火,发动机锁功率,再次启动车速被强行限制在 30 以内。
然后车主可以通过在后台自行提交资料、照片、视频,等待审核通过恢复发动机功率,或者自己靠着这个 30 的速度一路滚去就近店里进行恢复。
就行了。
这么改,车主能避免不慎碰撞受惊导致二次碰撞…
而且恢复成本也能让车企分担。
以及很多车企本来也有那个什么 sos 什么的,反正碰了他们也能知道还能主动把电话打过来对车主进行一个慰问… 那正好让他们再把后台审核的责任也担当起来得了。
至于有人可能会说万一误触什么的…
首先车企可以测试调整灵敏度嘛。
很多车企不天天吹牛逼自己这强那强各种遥遥领先,那么在这种人道主义功能点上花点心思调调怎么不比把车开去冰天雪地冻三天有意义有价值?
毕竟 99% 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去零下 50 度的地方,但大家都难免步行出个门啊!
至于非要说调了也一样无法 100% 免误触的群体…
现在这新车都有地图很先进了,完全可以在市区把行人保护灵敏度高一些,高速啥的调低点儿就行…
日常误触也不会耽误大事儿。
即便真遇到算你倒霉就行。
反正这辈子也不可能不遇倒霉事儿,换个角度想就当拿小倒霉事儿冲抵大倒霉事儿了…
包括其实现在的一些新车,零百加速低于多少秒这种,应该要让用户主动打开开关申请才对。
用户申请时候弹框问他 “审核需要上传信息以检测车辆位置是否合规”…
他同意了这就不算偷他隐私,不同意那就不能打开。
做个垃圾 app 恨不得把能要的权限都要了,做这么个大东西,反而啥都不管这合理吗?
而且车辆如果在市区、主干道就压根不许打开…
也不用让他考专门的驾照,就直接位置不对不给开启就行,本来也没人支持丫红绿灯崩一把的沙雕行为…
以前弄个油车什么的,声音大而且加速也慢。
现在特么动不动千匹马力还没什么声音,这不是搞笑吗这?
我看居然还有哪个车号称零百加速 0.9 秒,人能想出来这玩意儿也是多少沾点儿的……
所以说实话,限制是必然的趋势…
但禁车不可能,纯 ai 那也一时半会儿达不到。
限零百也没意义,毕竟又不是只有一百能创人… 加声音也效果不大,听声儿也不一定反应过来。
也很难做到每个路口都建好桩子… 毕竟真这么干,怕是约等于车企交的税全换了桩子。
所以唯一可行的,基本就只有强制加装行人保护和 “氮气加速” 要申请这两个点了。
很多古车没这个功能…
只要把设备价格打下来,那要求必须加装相应设备不然逮着罚款就是了。
你看很多大巴车滴滴车出租车啥的,你以为那录音录像装备是出厂自带的?
成本这东西,只有几家比如 bba 搞那贵,但如果每家都必须要搞那特么最后可能便宜的飞起… 就跟行车记录仪似的…
实在就是那种连个车机都没得古古车加装不了:首先估计这类玩意儿也跑不快…
其次给点以旧换新补贴拉去报废算了… 讲真这类车开出去也是个影响市容。
对本案凶手谴责,对本案受害者表示同情
问题底下无数人在共情凶手,核心可以概括为 “啊啊啊郭嘉太坏了,这个凶手是被压迫的。你们这些不共情凶手的人犯有原罪”。依我之见,这种观点的成因,是在厄运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自己家人身上的前提下,想要通过类似案件发泄自己的不满。发泄不满当然是正常且合理的,但通过支持凶手这一方式我不敢苟同,万一共情凶手而日后遭厄运,就有些黑色幽默了。
同时,对于报复社会的案件在知乎上产生的不同评价,我之前也有所思考,可以看看我之前的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35453054259388745/answer/1939380991782261916?share_code=qHP7WNVWHkCM&utm_psn=2033903205634011339
1 如果定性不明,有利秩序稳定和普通人利益的做法是:尽量先定性为意外个别事件和孤立事件,普通刑案。尽可能不上升到报复社会问题。
2 如果真的是报复社会,说明这个罪犯心狠手辣,主观恶意极大,残酷无情,是一只彻底的畜生。
冤有头债有主,谁惹了你,欺负了你,去找他啊!跟无辜的路人有何关系!
3 如果涉及故意杀人或其他严重犯罪事实,像这种明确已经致人死亡的,必判死刑,且需要在认定清楚案情,以免冤假错案前提下从重从快,以防止裂变效应发生。
4 叫好的,风凉话的和让反思的,不用脑子而是用脚趾思考的吗?就算是无差别袭击案件你福利做的再好也有可能发生,你反思了下一个事件也是完全随机,甚至也有可能降临到你身上,跟你怎么想无关。
疯狗咬人还分人?谁碰上谁倒霉罢了。
5 羊毛出在羊身上,想因为这事吵吵公共议题,最后就算有公共举措,无非是加强安保和转移支付 –
落在你自己头上的就是加税。
四个轮子无解。
普通人能掌握的最可怕武器。
我们只能自求多福,提高警惕。
冤有头债有主,这种无差别伤害无辜人群的货,不可能是什么好人。他是不是受到 “不公正待遇” 而报复社会严重存疑,大概率只是他自己觉得他受到了 “不公正待遇”,其实是活该。
我昨天本来和朋友约好了,下午去银泰那边看电影吃饭,然后我困得不行,睡了一下午,也算躲过一劫?
之前写过,准备截图贴过来,搜了下又没了,那就不做评论了

汽车现实危害比无人机更大,建议严格管理,每次启动汽车都要经警察部门审批。
千刀万剐吧,然后世界就安静了,安全了
直到下一次
但这至少给麻木的看客多了一点乐子
成都不止一起报复社会的案例了,成都还安全吗?
利好大石墩子生产商。
未来城市真正的核心区域都得上石墩子了。
PS 看评论后补回答:有些人还是脑子不过弯,一要纠根源就在说只有被撞的人是最冤的,撞人的罪大恶极,就应该下地狱下油锅,说我要分析原因是烂好人。
你考试得了个❌你还要回来看看你错在哪?现在不会了?还要说我是反思怪?我说了国外管的好国内管的差?
说白了就是纯纯的情绪输出,这也是当前女频思想(单纯针对思想不针对人)腌入味了的结果。认为制定了规则,你必须执行,不然就是不讲规矩,就该死。
你也不想想,你最大的处罚就是死,但是这个人死都不怕了,还怕法律?对于这种不要命的犯罪分子来说,你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对于一个不要命了拿刀乱砍的人来说?你去站在他面前骂他说杀人是违法的,你要被关进去枪毙!
有用吗?还不是墓碑写对面全责!
真正有用的是以案促改!全国住建、消防、应急系统,每天都在做的事情,到你这里就反思怪了?
原有正文:死的人绝对不止这点,应该是当场 1 人,多少人送医后在医院死亡另算。
说句讲道理的话。
骂这个人是一回事,更主要的找到他撞人的原因。
个人气愤?个人头脑发热?
是否还有其他原因造成。
我们要做的,是追根溯源,把这些问题扼杀在萌芽中,而不是一味的喊打喊杀但是不找原因。
如果出了这事骂一顿,下面继续出继续骂,不思考问题根源。
那么只能说,到时候谁运气不好,谁墓碑上刻对方全责就行了。
首先,这个通报还是很含蓄的,毕竟还没到移送检方检方定性的阶段。
但是,如果有看过现场的几个视频,就会发现,不论首撞还是后面的连环撞,以及撞停下车后手里的东西,就显而易见知道这孙子就踏马的是故意的!
看后面检放的起诉通报吧,以及最后法院怎么判了。
只说我的想法,如果这孙子只被判个肇事逃逸,而不是故意伤害 SHA 人 & 危害公共安全的话,以后我走路过马路口会有一辈子心理阴影。
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冷眼旁观,有人站出来的时候你劝他顾全大局别闹了,你被连坐波及了怪他瞎胡闹
很多受害者其实是不自知的加害者,你说罪不至此,那有没有一种可能,这才叫 “必要的牺牲”?
不幸中的大幸,
幸好不是发生在小学门口,步行街,广场。
这个和前几年河南玛莎拉蒂案有些像,都是肇事后逃逸,造成多人伤亡。
河南那个是富二代犯案,2 死 4 伤,通过骚操作判了无期徒刑。
河南玛莎拉蒂案: 2019 年河南永城,一个叫谭明明的姑娘,喝得烂醉还开着玛莎拉蒂出门。先是在街上蹭了好几辆车,被路人拦下来后,她不但不停车,反而一脚油门冲出去跑了。结果在路口一头撞上了一辆等红灯的宝马车,把宝马撞得起火,里面两个人当场被烧死,还有好几个人受伤。最后她被抓了,因为性质太恶劣,按 “危害公共安全” 判了无期徒刑。
我很好奇,国王你能不能在这种事情反复发生之后,还能继续坚持自己 “后现代独狼路边一条” 的观点
这哥们儿倒是不平躺了,你又不乐意了
中国不可能出现独狼式恐怖袭击,所以成都是美国的哪个州的城市?
这话我已经说过很多次
“反正你不怕死,你为什么不去干掉那些有问题的人,而是要干掉无辜的人呢?”
这句话的混蛋程度等同于你对着一个准备投河的女性说
“反正你要死了,为什么不让我爽爽再死”
这种 “既然你要离开人世,为什么不当我的工具人给我起点作用” 的思想有两个十分致命的地方
于他人,不要说人生的压力来自于你口中所谓 “有问题的人”,你这种“哪怕你要去死也最好给我发挥点作用才死” 就是最直白地告诉对方:我不会帮你,你有这个能力或者置生死度外的心态理应给我起点作用
于是他确信你和那个有问题的人都该死
于自己,你这种独善其身煽动别人去自爆的本质,其实就是 “第一个冲出去会被枪打死,所以我只要撺掇别人去冲最前面,我就能活着享用胜利果实” 的劣等思想
五个士兵拿着单发步枪处决一百个无辜人,你知道第一个冲出去必死,所以内心期盼着有人能第一个冲出去,这样躲在后面的你可以活着打赢这五个人
但是这一百个人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到最后没有人愿意第一个出来反抗,五个士兵毫发无伤屠掉了你们所有人
你们要知耻
rider 职阶新增一人
天天有人说 冤有头债有主 俺们只是 “岁静”
🤣🤣 望周知 “岁静” 就是最该死的 “岁静”就是主子最大的基本盘 所以说没有一个蘑菇的
有点失望,可能成都为了城市形象,为了 “维稳”,为了 “和谐社会”,或者为了什么,选择在通报里避重就轻。
我下午看了好几个视频,这人渣倒车出来继续撞人,根本就不是 “逃逸”,是故意撞人,gouniang 养的,千刀万剐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你以为你做的每一件 “小恶事” 与他无关,与全世界都无关么?
不。
你的每一个动作都与全世界有关。
压迫永远是系统性而不是个体性的。
冤有头债有主,不解决产生问题的环境,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到偶然个例、精神失常上是不负责任的。
回答里那些疯狂谴责嫌疑人显得自己好似正义使者的人,说实话我都觉得好笑。
建议政府推出一个补贴政策,给所有购买了爆雷造车新势力汽车的受害者们,一次以旧换新的机会,让他们用已经爆雷的电动车,换一辆入门的汽油车,可以代步就行。
听说车主开的是哪吒汽车,这就知道为什么了吧。
我一直觉得有个事挺恐怖的,就是打网约车的时候,能打着哪吒,威马,高合,甚至还有极越汽车,就这些报废的电子垃圾,怎么还能上路呢?
这些打车平台是对乘客的安全负责的吗?
建议把所有爆雷造车新势力的汽车都禁止上路。
第一是这种汽车智能化程度太高,一旦没有后台网络就容易失控。
第二是买了这种爆雷车的人,心里总会出现不平衡,就容易报复社会。
我早就说过:在报复社会者手里,汽车比枪支好用一万倍,因为会被 idiot 误以为是交通肇事罪。
这个案件,谁敢打包票说其撞的第一个人是无意撞的?如果是故意撞的呢?涉嫌 “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证据证明罪犯是 “交通肇事” 的?
后续能撞死撞伤 11 人,更是匪夷所思,基本可以认为是连环杀人的持续。
至于 “排除酒驾、毒驾”,更是可笑。如果报复社会者故意饮酒或吸毒后再开车撞人,这些 idiot 是不是又被误导了?
所以这个案件从根子上说,就不是 “交通肇事逃逸”,而是报复社会。
所以该罪犯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判死刑,偿命!
如果我是死者家属,该罪犯已经变成细细的臊子了。
反社会性格的人都是天生的罪犯,不要试图跟天生罪犯去讲道理。
对待反人类分子,必须严打。
试图洗白反人类的,都是泯灭良知。当然,这些东西可能也不是人。
我很好奇到时候怎么判
明明是报复社会,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给定个交通肇事逃逸?
估计也是左右为难,按前面判怕模仿犯,按后面判过几年出来接着创并且出了蠢人看不懂聪明的模仿犯反而更来劲(反正最多关几年就出来了)
肇事者死刑是必然的。
但希望查查这个肇事者背后,到底发生过什么?
如果他遭受过不公,能不能把那些给予他不公平的人,也一并惩处?
天府四街,公司楼下……
上次的广州天河那起事故就是在我常住的酒店楼下,这次直接在成都研究所楼下
我假期还是老实的在家加班吧
我之前和同事算过一笔账
国内这帮名列前茅的企业,如果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招人,最起码还要招三分之一的人
比如 a 企业在 1000 人的小镇,招 300 人,只要 996,工资开每年 30w,动不动就裁员,员工压力非常大,传递到家里,就是 1000 人的小镇压力非常大,会有人走向极端
如果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那就是 400 人,每年开 22,工作轻松,压力不大,整个小镇周么都是放松状态,一片享和,也不太会有极端事件。
那么谁的利益会受损呢?企业主,老板的利益
几年前写过的一个日记,成都的 angry driver 是惹不起的。。。
地点万卉三路黄土街路口,今天受到严重惊吓,路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绿灯骑小黄车直行当中突然一辆吉普车从我左侧向右转弯差点给我接触到,虽然速度不快,但给人吓到爆出一句口头禅 “我草”。
司机一听,立马刹车狂跑而来,大呼 “你 cao 谁,我打死你”。还好我近来勤奋锻炼,思维敏捷体力尚可(当下就构建了三个用户画像~A:某官二代猛人;B:某富二代执绔;C:某社会势力人士),猛蹬两脚脚踏板飞速远离了。
事后回想,阵阵后怕,此刻仍然身体略微发抖,无论哪种情况皆非我等草民可安然处之的,还好经过多年实践和思想觉悟锻炼,及时避险了。此外,今后要努力纠正不文明口头禅、常用语等话术,发扬五四新青年精神,进一步锤炼提高自身思想觉悟。
啊对对对,你说的都对,都是交通肇事而已,人也就挂了一个,其他都是受伤擦罢了,
绝对不存在任何一丁半点儿故意报复社会的意思。
这个社会濒临崩溃边缘的人很多很多,你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就突然发疯了。
行车记录仪没有加速,从他展现出撞人的意图,到撞上人也就两秒钟。
那些说走路别看手机,看路的,以后过任意斑马线,一定要在两秒钟发现四面八方可能来的车,然后快速闪避。


如果是交通肇事,会不让发视频?
不让发视频,那能叫交通肇事吗?到底谁在伤害家属,我不好说
昨天暗黑四免费,在家玩了一天,不然我都有机会躺现场,
我看的二手视频这车都至少主动冲撞了三处地方
有个电瓶车小哥强势近距离围观,车被冲得稀烂,电车加速就是快,那么近的距离油车还没挂二档
那么话说回来,如果官方认为不是车主的问题
是不是表示官方认为是车的问题?《汽车终结者》?
法律责任无非死刑。
他又不怕,有什么用?
他不如这个

正常情况还要准备雷管,鸡尾酒,手铳。
很多人还是没意识到载具实际上是最容易接触到的的县中利器,看到拿🔪靠近的人很多人会害怕,但是对一个轻易能献多人的铁疙瘩很多人还是没一点警觉。
大家出门小心一点吧,这种事情那年不发生几起啊
养懒汉的意义就在于此。
现代社会稍微受过理科教育的人,如果他想报复社会,太简单了。
国人有两个极大的误解。
一说懒汉,大多数人认为懒汉就是天生的懒,完全忽略懒汉的处境,其实把你我换到懒汉的处境,大概率我们也是懒汉。即便懒汉是天生的基因,如同犯罪基因那样,你别忘了,发现犯罪基因的人本身就携带犯罪基因,但他是位科学家,终其一生都没有犯罪,所以他才说出了那句名言:基因负责上膛,性格负责瞄准,环境扣动扳机。
二是严刑峻法,朴素的农民大都认为严刑峻法能吓住罪犯,错了,严刑峻法只是提高了犯罪成本,罪犯也是人也要考虑风险和收益,成本高了,犯罪的人就少了。总有些人没有成本,他没有任何可以失去的,也没有希望,所以剥夺自由甚至生命对他来说并不可怕。如果他没有犯罪成本,我们就要给他一点犯罪成本,如果他没有希望,我们就要给他一点希望,这些才是制止他犯罪的根本。
如果有机会问这些死者,你愿意拿出收入的万分之一养这个肇事者,为这个肇事者提供长期的心理帮助,还是省下这万分之一让他把你怼死,我相信他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可惜,人类不能复活。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这都是小概率事件,高速发展的经济是一切问题的解药,但现在的发展速度已经迟缓下来了。
骂我是左派也好,说我是圣母或危言耸听也罢,从逻辑上说,破坏永远比保护简单,对我们来说是,对潜在的罪犯来说也是。
为什么咱们不禁止汽车上路呢?大家都用两条腿走路不就都安全了吗?
我建议禁车
古龙《碧血洗银枪》,有言:
她忽然又问:“你们知不知,三十年前,江湖中有个叫‘无十三’的人?”
“吴十三?”
大婉道:“不是周吴郑王的吴,是虚无的无。”
“他为什么要叫无十三?”
“因为他自己说他是个无名无姓、无父无母、无兄无弟、无姐无妹、无子无女、无妻无友的人。”
“这也只有十二无。” 马如龙问,“还有一无是什么?”
“无敌!”
最开始看到这句话,只觉得挺装比又酷炫。
到了今天,才慢慢明白,这段装比的话,藏着那么多不浪漫与无奈。
大多数人都有崩溃的时刻。如果这个崩溃的人,恰好是个无敌之人,是个活着已经死了的人,恰巧他又开着车,恰巧旁边又有密集人群。
那么他会做什么,已经显而易见了。
出门带头盔,
穿全覆盖的高强度钢外骨骼护具,
全防护防毒面罩背上……
哎….

现在节假日经常有这种事发生,反正离人群远一点。
现在这种事,网上连视频都不让发了
我一直很反感那些动不动让吐槽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的高中生,大学生退学的评论,这些人呆在学校和呆在社会,对社会及大多数社会上的人来说,哪个危害性小?
这段时间出了几个劝退高中 / 职高 / 中专生的新闻,为啥是劝退不是直接开除?某些评论动不动就高中不是义务教育,那学校为啥不直接开了?义务教育,更强调义务,学生不想念都不行。不是义务阶段,更强调学生自己可以不念,但高中开除学生,很难。劝退,说白了就是建议转学或者在家自己学,起码还有个高中学籍,能考大学,至于是公办还是民办,本科还是专科,无所谓了。上了大学以后,大概率不会报复高中(老师,领导什么的),真要是直接开除了,人家哪天回来报复咋办?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还有那些动不动拿处分,毕不了业说事的辅导员们,你们是真不怕学生报复吗?为啥研究生要扩招,这又搞了个大学生回技校深造,说白了不就是怕大学生们无所事事么。
别说报复这事不存在,18 年常仁尧,去查查吧,那还是打,如果是拿刀子了呢?没有处分的顺利毕业的学生,和挨了处分,甚至开除的学生,哪个将来报复的可能性大?
既然没喝酒也没嗑药,那么我们基本可以确定,这就是主观恶意极强的恶性事件,我知道这样说很像一个地狱笑话,但是这次确实比之前一把带走几十人的大规模恶性事件幸运得多。
我前两天在回答里讨论过这样一个问题—因为我过不下去,所以我要让所有人都过不下去,这种思维方式和因为我过不下去,所以我要让所有让我落到这个地步的人都过不下去,这两种思维的区别,我的原话是说过不好,现在之所以要改口,就是因为国内版本已经从过不下去所以报复社会退化到过不好所以报复社会了,而这比原来那种很显然更糟糕。
上一个因为我过不好,所以所有人都要过不好的家伙是祖鲁王沙卡,这位所谓黑人拿破仑干过这样一件让所有人都无法为他辩护的事—在他母亲去世时,有大约七千人因为所谓不够悲伤而被他下令处决,当然这不够悲伤只是为他大规模屠杀找的一个借口而已,他的行为内核就跟这次成都的这人是一样的,因为我一个人倒霉,所以我要让尽可能多的不相干的人都倒霉,实际上回到这事本身来看,能有汽车开的人远远到不了过不下去的地步,因为过不好就要无差别报复社会,这不就是鲁迅先生说的弱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以自己过得不如意为理由随意报复社会,那么整个地球将彻底退回野蛮时代,至少那人不明白不能随意祸及无辜这个道理,只能说幸好他还没来得及作更大的恶就被抓了。
这种明显的报复社会,死刑没跑!
说实话这几乎可以算是报复社会,我看了原视频,我认为如果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将把这定性为恐怖主义,但是目前官方通报下来竟然算成了肇事逃逸,有点好笑🗿至少也应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 死的一路走好。
倒霉到家了真是。
最近各位注意出行安全。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吧,可能这就是个人原子化的危害,你永远不知道哪个人会在什么时候做出危害社会的事,因为他不属于集体主义,往往这种事的发生都是随机性的。个人原子化杜绝了集体暴动,却杜绝不了某个原子人的爆发,因为这是毫无征兆的,不像一个集体如果暴动总会有一些征兆,以后大家还是自求多福吧
完完全全的恐怖袭击。从最左边一根车道,突然直冲人群,很明显是选择了人多的地方来撞的。这™叫交通肇事逃逸?后面还对准一个电动车又撞,这是哪门子逃逸?
我最近想做一个网约车的代理性质的项目,看看成都这环境,让我怎么敢去赚底层的钱,还是算了
太恐怖了,就成都高新图书馆附近,步行仅 3 分钟。虽然不是做生意加盟搞代理而导致的这个结果,一想起济南市输出了那么多破产的家庭,都是风险因素,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能重视
昨天本来想说去银泰城(事故地点附近)逛逛,但是早上 7 点半睡醒后打游戏连输 5 把,于是打了一天游戏,躺到晚上。
看了一些媒体转发的信息,应该是报复社会。不幸的是肇事者看着没有伤,具体的伤亡情况不知道。
怎么说呢,不知道社会戾气是历来如此还是这些年变本加厉了,总之走路少看手机,多观察周围环境,愿社会越来越好吧。
这个应该够得上恐袭了吧,什么肇事逃逸,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都轻了。
昨晚刷到的,看得我心惊肉跳
昨天我们本来打算去银泰城玩的,起晚了没去
晚上路上就有反恐特警巡逻车,不知道是不是和这件事有关
看他开车路线肯定是蓄意报复社会,没得洗
说好听点是肇事逃逸,说难听点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预测一波执死,最低也是无期。
心情难受,我的游戏搭子很多都是四川人。
我为死者感到痛苦,对凶手感到无比愤怒,这是个懦夫,有能耐报复社会咋不去征服鸡冠门口去盯梢?
建议把视频放出来,让大家看看交通逃逸是多么恶劣的行为!
这地就在我之前住的银泰城附近,最后他停下来的路口就是我以前上班的必经之路上,想想真是后怕,万一他是之前我上班途中突然发作,万一我那时候还没搬走,现在三街那块天天上班人挤人的情况可不是开玩笑的,我一直认为当法律没法给人公平那受害者执行自己的私刑就是正确的,但是无差别撞人,报复社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都是被欲望裹挟的人,所以过的不好。
一切痛苦都来源于对比。
国家干脆把四轮工具关不换成四足工具
好处 1,四足工具速度再快也快不上百公里
好处 2,不用再去维护公路了
好处 3,可以大量减少石油,橡胶,塑料消耗
首先,我对于这类问题真的不想回答,因为你在这个问题下看到的回答几乎在以前类似的问题中都有看到。
但是看到一些人的回答,简单粗暴愚蠢傲慢又忍不住回答的冲动。
天,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地震洪水,不因你善不因你恶不因你老少妇孺,不因你上有老下有小。
肇事,对谁导致后果,也不因善不因恶,只因在那里。
我怎么看?不因他杀人,不因他被杀。
你把肇事者相关的所有事情,摆出来,才可以看。
如果判他是交通肇事,那以后会有一堆交通肇事。
两个坐摩托车上的小伙子或者其中一个小女孩,看见车撞那不动了还停下来看热闹,结果那车回过头就给他们两个人撞了,一个撞飞最多是骨折反正无大碍,另一个直接卷入车头拖行那么老远,估计就是这个被拖行的没了,所以看热闹一定要在安全位置啊。
如果你不想活了,又没有勇气去伤害那些坑害你的人,你就不要去伤害无辜的人!
有些人说什么 “原子弹下无冤魂”,刀没砍到你身上都不知道疼。
勇者挥刀向更强者,怯者挥刀向更弱者。
就是滥发驾照惹得祸。
驾照考试制度还是不够严格。
感觉有人在等自动驾驶和 AI 调度。
这样所有驾校全崩,买的起车不用会开,消费就完了。
这应该是 2025 年的通报吧!
汽车的威力,越来越多的应用
咱们已经做的够好了。
一个倒霉的司机,因为一时大意撞了人,然后在惊慌失措下准备开车逃跑,最终发生了一连串交通事故,被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当场逮捕。
按照最重的刑罚,这个司机将会面临 7 年有期徒刑。司机和他的孩子,以后也无法考公了。可以说,这个司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辈子都已经完蛋了。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被及时赶来的执法人员迅速控制,倒地伤者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大街上的交通就恢复如常,路面焕然一新,车流熙熙攘攘。
本次事故的处理过程专业而又高效,成都市民遇到危急情况沉着冷静,热心市民挺身而出救助伤者…… 这一幕幕的温情瞬间让人热泪盈眶。
这是一座用人情味编织的城市,不止有美食美景,更有烟火气下的秩序井然。
在这个地球上,即便强如美国,遇到这样的突发事故,都不可能做的这么好。
就在前几天,美国白宫晚宴有枪手蓄意闯入会场进行报复,对人群开枪扫射,白宫参会人员四散奔逃,执勤特工惊慌失措胡乱开枪。
堂堂美国,可以说是丢尽了脸面。
孰优孰劣,对比之下一目了然。
他肯定是不想活了,但是为什么只敢冲着一群无辜路人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人啊,最怕就是没有了希望…
这种事情,低调处理是正解。
现在对社会不满的人越来越多,就怕有人有样学样,跟着来。
这种有样学样,报复社会、伤害无辜人士的现象全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如此。
1990 年台湾省媒体报道了一条烧炭自杀的新闻出现后,媒体对其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报道——详细描述手法、地点、过程。结果,烧炭自杀迅速成为湾湾地区最 “流行” 的自杀方式,至今仍在延续。
2014 年,台北捷运站内发生一起跳轨自杀事件。第一起发生后,监控拍下的跳轨画面被电视台反复播放。当天下午,就有一名女子在另一车站 “重演” 了同样的画面。第二天,时任台北市长郝龙斌公开呼吁媒体不要再报道跳轨细节——话音刚落一小时,又有一名女子在台大医院站跳轨。
去年,英国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17 岁的阿克塞尔 · 鲁达库巴纳在一场泰勒 · 斯威夫特主题舞蹈课上持刀杀害 3 名女童,被判处终身监禁。
接下来不久,英国警方先后逮捕了两名企图模仿该案的青少年: 一名 17 岁的威尔士少年,手机里存有标注为 “攻击地点” 的笔记,包含其家附近舞蹈学校的图片和地址,定位数据显示他曾多次前往踩点。他还计划攻击自己的学校,并在社交媒体上讨论攻击绿洲乐队(Oasis)在加的夫的重聚演唱会。
一名 16 岁的默西赛德郡少年,被控计划穿着与鲁达库巴纳相同的绿色连帽衫,对泰勒 · 斯威夫特主题活动发动 “模仿式袭击”。警方发现他下载了与鲁达库巴纳同样的恐怖组织手册,并研究过美国高中枪击案。
2023 年,塞尔维亚发生校园枪击案后,巴尔干地区出现了一波模仿式威胁:
阿尔巴尼亚:一名 20 岁男子进入校园对空开枪(事后证实为假枪);另一地一名 15 岁少年在学校附近吵架后被刺身亡
黑山:一名 13 岁学生发帖 “表示理解枪手,我也想这么做”,并晒出枪支照片
克罗地亚:一名女生列出包含同学姓名的枪击名单;一名八年级男生吵架后立即拍摄家中枪支照片发到群组波黑:有年轻人声称 “要在经济学院搞大屠杀”
……
这些案例都有共性:当极端暴力或猎奇行为被曝光、讨论、甚至娱乐化时,它就具备了传染性——而这种传染,不会因国界而止步。
2023 年,美国国会提出法案,明确呼吁媒体 “拒绝给大规模杀人犯他们渴望的关注”。法案基于多项学术研究,直接将此类报道与“增加未来犯罪可能性” 挂钩。
大家好像都误会我的意思了,之前有个路虎车帮助制服持刀的匪徒,所以我就很意外没有人去截停他,另外真的不应该把怒火发泄到无关的人身上。虽然在我们的社会结构中,已经整体进入了无责任状态,但是这样做确实也是不对的。
为什么没有人截停他呢?就这么肆无忌惮的七进七出?我真的很意外。
现在知道为啥不报道美团洛杉矶游行了吧
这种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起了,必须向受害者道歉
无恒产者无恒心,没有经济基础与道德的缓冲,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矛盾终究会将脆弱的条文规定撕破。法律是人定的,终究有人的价值倾向,不是灵丹妙药。
知道为什么要推电车和自动驾驶了吗 车上全是摄像头和麦克风
建设很困难,破坏却很简单
这就是 ubi 能存在的现实基础
Ubi 是人道主义关怀,也是安全税,是沙漠里的甘泉,也是鳄鱼的眼泪
这种非特定目标和非定点清除的行为,每一个普通路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只能少出门降低概率了。其他的没招,要不还能禁车是咋滴。
这种事以后只会越来越多,很早之前就有共识了,能不去人多的地方尽量不要去,在外面和别人尽量少起冲突,还有一点,汽车作为报复社会的一种杀伤性工具实在太容易了,人群密集的地方都应该增设拦截的东西
向弱者挥刀,可耻
结合最近几年的数据,虽然这类极端事件属于小概率事件,但一旦遭遇就是灭顶之灾,日常出行大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尽量少去人员高度密集、车辆管控不严的露天场所;遇到大型活动、节假日人流扎堆时,提前规划远离车流与人流混杂的区域,切记切记。
再者,除了主动规避,把自己的身体素质搞一搞,关键时候还能救自己一命,我们虽然无法预知意外,但至少能做点规避风险的措施。
国家真该管管了,汽车这种危险的东西就应该禁掉,给我们造成了夺么大的伤害呀!
弱者挥刀向更弱者,大家都在努力的活着,因为自己的不顺就肆意伤害底层老百姓,毁掉数个家庭,这种人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有什么不比早早赚到钱回乡下屯粮,再制备武器修建末日避难所更美妙的事呢?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十四亿人难免出几个变态杀人狂,平时治安好的时候压抑着,谁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就报复社会了。这种就防不了,只能事后枪毙。除非安装心里测量者那种提前预测每个人的犯罪机率的,但是那样又会出现新的问题。
看了视频,倒车直接奔电动车去了,不像逃逸,完全躲得开
节假日少去人多的地方()
冷知识,人只能被枪毙一次。
这个人有没有驾照?车是不是自己的?
提醒一下,没有驾照,车不是自己的,也可能干出这种事
这竟然只是交通肇事罪吗?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最多判 7 年。
为什么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第 1 次撞人的时候是交通肇事行为,但是撞人之后逃跑,逃跑过程中又撞其他人,这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国内这类事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为什么不能定性为恐怖主义?
此外,能不能对车辆加强管理,比如强制安装限速设备,在高速路扫码解锁。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自由驾驶,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临时解锁。
我说了很多次了,这样的事件,没法预防,都自求多福吧,每个人都一样。
常有人说,当代不需要道德,因为是 “法治社会”。
他们说不需要道德的时候,意思是不需要儒家思想。
凶手也是这么想的。
凶手,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他是这片土地上极致反儒的剧毒土壤里长出来的无数毒作物
之一而已。
反儒爱好者,看看自己的手吧。
梁太傅贾谊上疏曰:“臣窃惟今之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为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 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时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资治通鉴. 汉纪六》
董仲舒对曰:……“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臣闻圣王之治天下也,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武王行大谊,平残贼,周公作礼乐以文之;【至于成、康之隆,囹圄空虚四十馀年。此亦教化之渐而仁谊之流,非独伤肌肤之效也。】至秦则不然,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趋利无耻,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资治通鉴. 汉纪九》
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缪以千里。」此之谓也。——《礼记. 经解》
看了视频,不敢说话。不然…
每次遇到这类事,你乎永远是那三板斧,要么声讨 “抽刀者”,要么等“雪崩” 发生,要么喊着 “禁车”。毫无新意。先说“抽刀者” 专挑弱者这件事。你首先得承认,印度本质是个社达社会,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所谓普通人,不过是挑了个更弱的虾米下嘴罢了。
再看 “雪崩”。很多人一见不公就上网高谈阔论。可真有人站出来维权时,他们只隔着屏幕敲几行字,什么勇士为了正义,然后因为不可抗力妥协的时候,就说什么背刺,没准还得被攻击。
要么就是大家都是普通人,瞬间成为旁观者。事情若成了,他们坐享其成;若失败了、维权者被惩罚,他们又开始顾左右而言他,玩 “房间里的大象”,阴阳怪气一番,仿佛自己从来都是清醒的旁观者。跟清朝老登看别人砍头一样,有理无理,正义与否,不如看人头落地好玩。
什么马配什么鞍,什么人配什么主子。难道我大清入关,不是天命所归么。几十万人统计那么多人口,哪怕里面有一部分站出来,我大清也难入关吧。怕不是也人人心理想着,总有人会站出来,最后就是一起汪汪汪了。
宏观层面,没有人是无辜的,人人都是受害者。微观层面,我个人觉得路人是真无辜啊。
禁车就别提了,这种无差别根本防不胜防。你不可能 24 小时活在《心理测量者》里。路边一块砖、背后一下重击,命就没了。真正想动手的人,永远有办法。
真是无法无天了,还有没有尺度和底线了?请立刻停止主观臆断的鲁莽言论!一切以通报为准,一切以通报为准!人人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蓝底白纸写的清清楚楚:“事故共造成 1 死亡,11 人不同程度受伤”“涉嫌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不容篡改结果清楚明白,不容置疑!这就是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完全无需过度过分的解读展开,不要做 “递刀子” 的行为,哪怕是退一万步讲,即便是造成了两位数甚至是更严重的结果,无非也就是 “非常复杂、极为罕见” 的交通事故而已。
回归本质,咱们和外面那些落后的、偏远的、极端的、底层的、包装的、伪善的、虚假的、欧美日韩等等所谓的先进的不一样,东方是领先的是高贵的,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优越感和克制矜持。
划重点:我们和他们不~一~样~
到了 2026 年的今天,我们要时刻认清一个客观现实:
在这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东方大国才是世界上仅存的最安全最平等最安逸最富饶最自由的真世界第一强国。要持续保持自身的威严,坚决要把坐山观虎斗闷声发大财稳坐钓鱼台的精神贯彻到底!
让情绪落地,理性看待问题,四下观望便知,海外一片水深火热,风景这边独好!
知乎用户 GARY 发表 我是沈阳 160 中 97 届的,我们班有 58 个同学,今年过年差不多有 28 个人参与了聚会。然后很多照片发到了群里,大伙儿感慨颇多,冷清的群一下子热闹起来。 后来大伙儿聊到现阶段生活,才知道已经噶了的有三个 …
知乎用户 小葫芦 发表 四川阿坝跟了个团,导游是藏族大叔,在车上很狂妄,还故意漏出藏刀给大家看,说让大家一会该消费就消费,不要小气,别等到时候不好收场。 一路上给我们讲,每次都有被赶下车的旅客,这外面很冷,而且连人都看不到。 拿着刀从前到后 …
知乎用户 南条蘭 发表 如果穷人全部停止生育,然后死亡 整个世界不会因为穷人消失而实现共同富裕 而是会立刻有一批相对底层的富人阶层下滑成为新的穷人 填充原本的穷人生态位 周而复始 知乎用户 王鑫然 发表 这货叫北极旅鼠,自然界已知繁殖能力最 …
知乎用户 童子鸡 发表 欧洲这边应该是没人关注这个事的。 十几年前,我刚出锅住大学宿舍第一年,对门有个法国童景程,每天早上必跟俩随机金发白妞一起开门做早饭。 后来混熟了,我俩成死党,他纠正了我很多跟妞相处的观念,受用至今,感恩。 “砸钱只会 …
愿张雪峰主义一路走好 作者:一粒盐 人需要牛奶和面包,也需要成就和自由,前者是物质的,后者是精神的。选专业这种事必然涉及填饱肚子和精神追求这两方面。在中国这个社会,大部分人对于学科的认识都异常浅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那些真正热爱一个学科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