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新默存|王五四:武大郎,武大喂你吃药了
文 / 王五四 对于这次武大的惊诧,我也很惊诧,一个武大文学院毕业的 oppo 手机的职员,写了个涉嫌伤风败俗的手机广告文案,把母校武大都给弄惊诧了,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广告文案里 “我妈有两个老公” 这句话,也刺痛了母校武大的隐疾?武大包 …
说实话,南审这个在公安都没有出来定性之前就着急忙慌的把人家开除,我是不理解他是有什么样的急迫性,要在 24 小时之内就开除。
现在华南理工又出现同类的事情,人家现在并没有急着开除,现在显得南审好像一个小丑一样。
南京审计大学涉嫌偷拍,偷拍者被学校 24 小时内开除学籍。
华南理工大学偷拍后桌女同学隐私,偷拍者被留校查看。
武汉大学偷拍裆部 2 小时,被偷拍者开出学籍。
结论,武汉大学赢麻了,中国大学还得看武汉。
都不说翻墙了,国内的游戏,好多角色穿的那叫清凉。比偷拍来的好看,还合法。
偷拍者就是享受:“羞辱别人,别人无法反抗,发到网上还能让一小撮人称赞,反对者无能为力,她成了一个乐子” 的快感
现在学校开除他,他无法反抗,发到网上一大群人称赞,反对者无能为力,他成了一个乐子
这就叫求仁得仁。别玩不起。
这是一场审判,小红书的网友使用盒武器的力量,基于自身的立场和想法,判了该男生社会死亡,立刻执行。
这和全民审判小偷要枪毙的区别在哪里?某种程度这就是私刑。
今天可以因为偷拍让他死,明天就可以因为听到了我私下的口嗨让我死,谁经得起网络聚光灯的照射?
我不支持偷拍,但是我觉得惩罚和错误要匹配,很明显,他的人生完蛋了,不是好事。
其实赔偿 10 万 20 万 30 万 + 道歉,受害者大概率同意和解的。但是网友并不想,只想让他死而已。
也许是偷拍时间太短了,如果能偷拍两个小时以上,就可以算是取证了。
到现在这个事一点证据都没有,校方看网上一篇小作文就做这么严肃的决定真的闹麻了
老早之前我就说过,现在社会,尤其是就业市场,道德水准是斩杀线和一票否决权,虐猫的,偷拍的,打拳的,这几年出的这些事,全部第一时间,大学和单位都做了从重处理,光速切割,时代早变了,你学历再高,能力再强,只要道德品质有问题,直接被斩杀加社死,学历,能力,其实尚在其次,本心不能坏,不能反社会
干得漂亮!
硕士毕业在即,公务员拟录取,这个关口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的偷拍裙底。嗯,见过作死的,没见过这么作死的。
自己都不想要脸了,学校凭什么给你留脸?
我的天,还真的有人觉得偷拍是小事,还帮写申诉书。

刷到这个问题去抖音搜了一下
高赞回答是这些:



我没啥想说的了,话都被大家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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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女生瑶裤有啥子好看的嘛,网上一堆搞擦边的就差脱光给你看了你不要,你非要看不愿意给你看的,还要违法看偷拍看,哎哟……

真的是该!
杨景媛为啥不取消学历学位呢?
他只是以为知乎就是世界,他有什么错。
我知道有个人在图书馆偷拍异性下体长达两个小时,甚至若无其事地和受害者交流,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
大学生可以因为很多原因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甚至被开除,包括论文抽检格式不合格,包括考试不及格太多,包括考试作弊,包括帮人替考。知乎总不会觉得偷拍裙底比这些性质都轻吧。
学校的权力过大,24 小时就否定了人家读书的十几年,惩罚过严。这和毁了这个学生有啥区别?
哪怕偷拍坐实也不过是行政处罚。更何况 24 小时公安估计行政处罚通知书都没下来,你先给人开了。
应该限制高校的权力。非刑事犯罪学校不能第一次直接开除学籍,顶格就留学籍查看,有二次行政违法行为再考虑开除。还有那种考试抄袭一次直接不给毕业证的校规,属实过于严厉了。
我们的社会对于良家子来讲容错率太低了,容错率几乎为 0。考虑一下你是个学生,或者编制人员,一次行政处罚对于你来说就是丢学籍,丢工作。甚至你是私企,警察通报后也会开除你。一旦背上这层行政处分任何体面与能挣钱的工作机几乎都与你无缘了。你的前半生一切都被否定,以后只能做些低端体力工作。如果说刑事犯罪作为这种严重的附带后果还说得过去,行政处罚对于其带来的附加后果实在是太重了。
自己的手机都管不好,能做好税务工作吗?
先表明态度:活该,处罚合理。
首先,为南京审计大学点赞。
其次,这男生绝对是惯犯。网上流传出来的图,男生拿手机偷拍裙底,然后头往前侧,就这个动作表现,我不认为这货是一时脑抽的初犯,更像是一个老手。
开除公职理所当然,学校出发亦无不合理之处。
最后,这货的影响极其恶劣,男生整个群体都会受到影响。男生的很多合理行为,之所以总是被误解偷拍,就是因为这种货色导致的女生,以至于女生杯弓蛇影。
我的想法一直是该处罚处罚,但处罚到什么程度呢?
1. 武汉杨景媛一样偷拍,她为什么研究生毕业了呢?只因为她是女生,她先行开口了吗?如果这个男生起手是 “家人们,今天这个女生在我面前猥亵视奸我,我出于害怕拍下了这个视频” 之类的。该处罚就一视同仁,不要有偏私。
2. 按照我国目前法律来看偷拍属于什么程度的过错,该判就判,其次这次的事件在校规中属于什么程度,是否因为舆论而加重处罚了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结论都没有出来就搞加重处罚,后面翻案了怎么办,学校有想过吗?套用那些媒体最喜欢的一句话:高校因为舆论而进行切割是否是得了 “舆论应激症” 呢?
先说结论:不认同,校方开除一刀切的方式,是一种典型的懒政行为,社会舆论是过激的,如果处罚被舆论带动,公平从何谈起?
偷拍这件事,男生该罚,更应该报警,这是毫无争议的,争议点在于非接触偷拍未传播事件直接给了开除学籍处分,这合理吗?过度处罚有必要吗?这种情况警方处理大概率是不会行政拘留,会行政罚款➕道歉,校方为了平息舆论,毫不关心学生前途,未尽到高校育人的责任,反而简单的一刀切划清关系,这不是一个高校该有的样子。
此外此次偷拍事件中,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或真或假的,偷拍者的个人信息,这简直就是一种网络暴力开盒行为,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性死亡,这种行为远比偷拍更严重!这场针对偷拍的 “网络盛宴” 是建立在极端,非理智,以暴制暴环境下产生。
我想有人会反对我,我也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已,无需给我戴上 “你不会也偷拍吧” 这样的帽子,我坚持认为处罚是必须的,过度处罚是没必要的。
这处罚是完全合理的。但看到很多人说 处罚的太快导致来不及开湿疹证明 还是很难绷
知乎看多了,以为有 bro 替他说话就可以免除处罚,知乎即世界哈哈哈。
说个大家可能都没有关注到的点,这个男的要比这女的看上去矮不少,女生身高按 172 算,男的身高目测也就 165 左右,再加上家里比较穷,属于标标准准的矮穷挫。估计从青春期开始,无数个日日夜夜忍受着生理上的煎熬,无数个日日夜夜对着大长腿妹子流口水。长时间的自卑已经使他的心理发生了扭曲,越矮的男性越对高个子妹子有一种病态的渴望。但是他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完全配不上这种妹子,这么多年下来估计没少看到自己在心理 yy 无数次的长腿妹子或跟帅哥,或跟有钱人在一起,他在心底里一次次羡慕,一次次流口水,甚至都嫉妒不起来,为什么?他自己也都认为自己一辈子都配不上这种高高在上的女神,他已经被拒绝怕了,怕到连跟这种类型的女生说句话都不敢了,甚至讲难听点,飘窗他都嫖不到这样的。自己又穷,五六百的那种他嫖完后还是得不到满足,去高端商 k 确实不乏 172+美女,但是带出来一次加喝酒费用没三五千打不住,一是他未必知道这个渠道,二确实舍不得,国内扫黄严厉,价格畸高,这一次可能就是他两个月的生活费。现代社会对矮穷男太残酷了,真的是完完全全从 18 岁压抑到了 25 岁。
有不少人说偷拍的跟看网上擦边有什么区别呢?区别是一个是网上,一个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人。一个人很难对网上的女性有什么想法,但是现实中看到自己理想型那种活灵活现的刺激对于年轻人冲击确实很大,这一次,这个男的又遇到一位身材姣好的长腿美女,这双腿太美了,让他感觉自己一下子卑微到了尘埃里。他太渴望与女神的秘密近距离接触了,哪怕看看也好,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他们两个不可能有任何交集,他知道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下水道老鼠,只要表现出有一丁点想和那位女神哪怕是交个普通朋友的想法,都一定会遭到女神发自内心的嫌弃。(虽然这男的公务员上岸了,但是还没开始上班,加上农村出生自卑那么多年,认为自己是下水道老鼠很正常)。女神转瞬即逝,只能偷偷拍下她,再近一点,再隐私一点,自己半夜的时候看着偷拍的女神照片想起白天女神的笑容,沉浸在自己 yy 的世界里,能稍稍抚慰一下自己躁动扭曲的心。
平台那么多擦边视频和直播还不够看啊
这不是为了自己的变态心理毁了自己的前程吗
学校光速切割,怕上热搜,怕事情搞大了跟武大一样,惹一身骚,万一互联网一发酵,说这个学校全是变态就不好收场了
估计该生做法有辱国格、校誉了。
南审大要保护国格。
在讨论道德问题之前,先要理解这个人是怎么走到今天的。普通家庭出身,考上研究生,通过公务员考试——这是优绩主义窄路上一条残存但确实可通行的通道。他在这条窄路上走到了最后一关。
他的成功里,已经埋着创伤。优绩主义教育从童年起就将他训练成一个完美的执行者:把一切精力投入竞争,把一切时间交给应试,把一切情感需求和欲望压抑、延迟、或转化为自我鞭策的动力。他学会了怎么考研,学会了怎么考公,却没有学会怎么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怎么认识自己的欲望,怎么用健康的方式建立亲密关系,怎么在孤独和压力中找到不伤害他人的出口。他不是一个天生的恶人。他是一个被系统剥夺了情感教育、亲密关系教育、欲望认知教育的人。当他终于走到拟录用的临界点,压了太久的未被正视的需求,以一种最扭曲、最不可理喻、最具自我毁灭性的方式爆发了。
这不是为行为开脱。偷拍是对他人隐私和尊严的严重侵犯,是不可原谅的。但 “不可原谅” 不等于“不可理解”。理解他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恰恰是防止下一个 “他” 出现的前提。
替他说话的人,未必在为偷拍辩护。他们真正在捍卫的,是一种在这个时代弥漫的、对 “一次犯错即永久出局” 的深层恐惧。
他们也是普通家庭出身,也是考研考公的竞争者,也是这条窄路上的幸存者或正在挣扎的人。他们害怕:一个人,辛辛苦苦走对每一步,只要走错一步,前面的所有步数都不算数了。他们不是想纵容犯罪,而是恐惧系统在处理错误时的不可商量——一次错误,就是整个人生的清零。这种恐惧,不是凭空产生的。优绩主义用 “努力就有回报” 的承诺把他们绑在跑道上,旧契约违约后,这条跑道成为少数仍被相信的上升通道之一。而在这条窄路上,容错率极低。一次考试失利,一次公示期间的任何污点,都可能让一个人的全部前期投入化为乌有。
他们替他说话,是在替自己尚不确定的、尚未发生的潜在失败,争取一个被原谅的可能性。
他们对这条窄路的神圣性极度敏感,对任何可能威胁到公务员群体公共形象的事件极度警惕。因为这条路太窄了,任何一起丑闻都可能被舆论放大,成为全民质疑公考公正性的导火索。他们捍卫的不是那个偷拍者,而是那条他们用血汗换来的、仍被视作 “公平” 的最后上升通道的尊严。他们的愤怒里,有正义感,也有一种潜藏的恐惧:我们的努力,不要被这个人的错误连累。我们的通道,不要因为这个人而变得更窄。
这不是一场关于正义的辩论,这是一场关于安全感的争夺。一个已经破裂的契约社会里,残存的通道已经所剩无几。人们挤在这条窄路上,彼此提防,彼此攻击,因为任何一个人的跌落,都可能暴露这条路本身的不稳定性。
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这种 “零容忍” 的高效处理,在制度层面无可挑剔。但它同时,也是一种集体性的创伤压抑行为。
当一起事件被迅速定性、迅速切割、迅速遗忘,它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被深入追问的结构性问题。为什么一个能在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的年轻人,会在情感层面如此匮乏?为什么我们的教育只教人竞争,不教人如何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这些问题,在 “迅速处理” 中被一并封存。快处理,是好的。但快处理之后,留下的沉默,是另一种创伤的累积。每一次 “快处理”,都是在告诉这个社会:不需要理解,只需要切割。而被切掉的,不只是一个人,还有追问这个时代根本问题的可能。当切割成为一种习惯,当追问被切割代替,社会就在一次次快处理中,失去了理解自我的能力。
这起事件是一个被优绩主义榨干全部精力、却从未被允许发展正常情感能力的年轻人,在即将踏入体制前夜的失控。这不是一个 “坏人受到惩罚” 的简单故事,也不是一个 “可怜人被体制抛弃” 的悲情剧。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每个人的创伤
道德上,这件事没有争议,但判决之后仍在扩大的裂痕。当这些裂痕被看见、被理解、被转化为公共讨论,而不是被一次次快速切割后沉默,我们或许才能开始回答那个真正的问题:如何让下一代在学会竞争的同时,也学会如何不把欲望变成伤害?如何处理个体的错误时,不把人一次性扔掉?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在一份开除决定里,在我们尚未学会的、对复杂性的承受力里。
我分析学校、教育、社会,不是为了给他找借口,是为了解释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解释不是免责。错就是错,偷拍就是偷拍,这个没得洗。
但你不能只停在这一步,然后就不往下想了。你骂完他,爽了,然后呢?下一个呢?为什么这几年研究生偷拍、大学生偷拍的事情一桩接一桩?为什么一个能在千军万马里卷上岸的人,会在这种最基本的地方烂掉?
我们的教育教他做题,教他考公,教他怎么干掉几百人拿一个 offer,但有没有一节课教过他怎么处理自己的欲望?教过他什么叫尊重他人的边界?教过他孤独的时候可以找谁聊而不是掏出手机?没有。他缺的,不是 “自律”,是从小到大没人教过他怎么做一个完整的人。
所以,手机是他掏的,责任是他的,开除他、查他,我没任何意见。但如果你只盯着他骂,不骂那个把他养成这样的烂系统,下一个还会有。这就是我的立场。
开除学籍?至于吗?这么保守?南审你要不要让学生都脸上围黑丝巾吧。
男生有错该罚,没毛病,但也不至于这么一罚到底,连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都不给吧?
不得不说,现在男女都有点过于性压抑了,尤其是很多良家子,本来就是荷尔蒙爆崩的年纪,估计确实压枪压不住了。叔上大学的时候还是相对自由的,没有这么多男女对立,找女朋友随便参加点活动就行了,再不济班里找找或者周末联谊,还有人跨学校去泡,真是美好的旧时代。
(情节严重)
多次了吧!不然不会这么快。高校一般还是严格调查核实的。估计这小伙子手机里还有很多。
没魔抗,还敢瞎来?!
” 少捕、少杀,从宽处理”,但不惠及 “你”。
从快从重,不沾腥臊
正值毕业季,明显是想赶紧抽身
普通男性需要认识到一点,你以为你付出巨大精力时间换来的东西在上位者眼里一文不值,努力另辟蹊径强大自身吧!不要对任何宏大叙事抱有期待!
那还说啥了,南审 nb。
别小看校方公告里写的 “情节严重” 四个字,估计是查出来了更多的证据,在公告里不好展开说,同时以防更多曝光和发酵造成更严重影响所以直接开除。
校方公告提到处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而后者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 6 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别什么行政处罚不是刑事的,别什么学校破案的,搞清楚再说话。质疑的朋友可以等治安管理出具体案情公告,目前看来校方处分有理有据。
提醒一下,别把自己对人生脆弱的掌控感和不安全感共情到当事人身上。
不客气的说,我怀疑是另一个杨景媛。
尤其是现在这种 ai 生成横行的年代,我对这件事持保留态度。
我 80 后老登不是很理解现在年轻人怎么了。3 年网课造成的?
还是普遍性压抑兔死狐悲了
因为性别无脑站队那和女拳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是杨景媛也没有被撤销学籍啊
先说结论
无论男女,偷拍该受处罚受处罚,男女平等,那么杨某媛偷拍和该男生偷拍的待遇天差地别。
另外如果男生要闹大,建议找学校学院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找 xxn 们,都被开除了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诉诸法律告学校也不是不行的,什么都没了,不掀桌子是没有任何出路的。
该罚要罚,但男女要平等,而不是让舆论网暴高于程序正义。
总结了一下目前的回答,
支持开除的是坚持正义,
讽刺开除的是坚持公平的正义。
两者的矛盾点很明确:是否支持正义对性别公平?
只要支持,其实都是同志。
就怕有人换个性别就变了立场。
知乎上之前看到过一个说法:
法国大革命之前,法国贵族之间流传过一种 “游戏”,四个贵族随机包围一个平民。
站在平民背后的贵族,会以平民违反 “与贵族说话不许背对” 的荒唐法律为由,挥剑刺砍,对平民进行 “惩罚”。
这个游戏可以持续到平民被剑放干血,或者贵族失去耐心直接杀了他为止。
据《笑面人》记载,英国贵族也一样的,而且喜欢半夜跑到贫民家里去这么玩。如果有年轻女孩子,就把她吊起来猥亵。
法国大革命之后,
【贵族就不玩这个游戏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真是让人摸不到脑袋啊……】
PS:百度 AI 是这么说的:
这一情节并非源自法国历史档案,而是出自 18 世纪英国伦敦的 “莫霍克俱乐部”(Mohock Club)相关记载。该俱乐部由部分英国贵族青年组成,以夜间街头滋事、欺凌平民为乐。法国作家维克多 · 雨果在小说《笑面人》中曾详细描写过此类行为,将其描述为贵族以 “平民交谈时不得背对贵族” 的礼仪规范为借口,用剑尖轮流刺击被包围者的背部,直至其流血倒地。同时期英国社交名流与剧作家(如约翰 · 盖伊)的文献中也留有类似记录…… 尽管该轶事本身存在地理与法理上的错位,但其反映的阶级矛盾确为法国大革命爆发的重要背景。大革命前夕,法国社会等级森严,司法体系对贵族与平民存在显著差异。贵族享有迅速处决的斩首特权,而平民则常面临绞刑、水刑或轮刑等酷刑。土地兼并、赋税沉重与特权阶层的司法豁免权,共同加剧了社会撕裂,最终推动革命浪潮的爆发。
偷拍裙底确实很丢人,看着变态,但是他真的对社会有多大的危害吗?要查一查这个人是不是初犯并且有传播,如果不是初犯,有传播加重处罚,那确实应该顶格处理。目前是否这样还不得而知。我只能说目前学校的处理看着有点严重。开除学籍,基本等于书白读了。后面公务员肯定也会取消录取。12+4+3 一共 19 年。不喜勿喷,我们应该理性看待。如果初犯,说明道德观还有挽救的机会
我坚决支持偷拍被顶格处罚!
但是必须男女一视同仁。
你现在告诉我偷拍男性裆部 2 小时的美美读研毕业,然后偷拍女性裙底的在公安没有定性之前就闪电被开除?
还有,这种偷拍男生宿舍还发上网的,应该怎么处理?总不能说处理结果,依据小红书热度来定吧?
如何看待西南医科大学女生偷拍男寝,并投稿希望男生不要在寝室裸露身体,校方回应称已在调查? - 知乎
再说一遍,男女一视同仁,处罚不看性别。我好奇,如果这个男生起诉学校,然后拿出诸多女性处罚案例,春风法官们究竟认不认?
我和回答下大部分的知乎网友观点一致:处罚过重。
男生了做法毫无疑问触犯了法律和校规,为了保护受害同学、惩戒犯错男生、维护学校声誉,及时的处罚是必须的,这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触犯法律法规的人取消公务员资格我是毫无异议的。
但是开除,作为学校方面能做出的顶格惩罚,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学校不应该被偏激的舆论裹挟急于切割表态。偷拍你给开除的顶格惩罚,就相当于社会上法律的死刑的顶格惩罚,那我请问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乃至更恶劣的事情就不说了)应该怎么处罚?
反观 B 站上清一色的支持判罚(毫无夸张,清一色。知乎上还互有往来)“正规大学”“好开” 等等一片叫好声,赛博判官判人死刑的情绪浪潮是否太过严重呢,开除学籍就相当于三年乃至七年时间的荒废,拘留也才拘 5 到 10 天吧。我想说的是男生是成年人了犯错确实应该收到惩罚,合适的惩罚或许应该是:取消公务员资格、对女生进行赔偿、公开道歉、留校察看、记录档案。
当然如果是惯犯甚至是牟利而非一时犯错那另当别论。
我这么说肯定有人要喷我,我也知道我想法不成熟,但不吐不快,在 B 站上看了全是想把人往死里整的,确实该整,但该不该整死呢。
评论区真的让人无语,这东西有什么可玩梗的?有什么可对比的?
开除就开除了呗,不然真让他去入职 gwy 吗?人家要是真走上这条路,评论区没准就是另一个方向了吧?害怕兄弟过不好,又怕兄弟开路虎是吧?
支持开除,开除的好!
搞不好他只是穿了一双锃亮的皮鞋
如果你觉得这个男生无辜被陷害,那我和你无话可说
有人说错位,难道你不玩手机的时候手臂也会轻微往上抬 手机后置摄像头朝上还正巧对上前面一个穿短裙的女生?
就算你肢体上真的有这种怪癖 二十多岁的人了应该也知道什么叫避嫌吧
此男在 xhs 上都直接联系贴主删掉作品:
“这样传播下去了我真的会完”“放我一条生路吧”
正主都急了你们还在这说啥呢😂
此男还是党员考公上岸,更要知道什么事道德底线吧
一个品行有污点的人当上公职人员,多让人笑话。
当这些回答都用学校的处理和公告反证这个偷拍的人有更多严重的行为时,我就知道该停下来了。
华南理工大学王雨磊教授的事还历历在目。
急这么狠,法院判了吗,不怕是诬告?
南审反应过激了,很令人费解。正常来说,以目前的就业形势来讲,应届毕业生能考上公务员绝对能上学校的就业喜报榜,更何况还是四非普通院校,按理来说已经落实工作还是好工作无论出啥差错都是应该保一下的,只要不是犯罪就行。偷拍在法律上属于违法,要受到行政处罚,但是舆情发生后行政机关不可能这么快就调查清楚作出处罚决定,更何况事发时的证据可能也未保留完整,要行政机关行政拘留不一定可行。
而南审这么一开除,等于把该男生的公务员录用给搅没了。因为该男生还没毕业应该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没有了研究生学历可能不符合报考岗位的招考条件,就算入职了也交不了毕业材料,档案会不完整。相反,如果南审不开除,男生就能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偷拍行为也不会被刑事处罚,最多行政处罚,不影响政审;更重要的是,该男生已过公示期,没有实名举报的确凿证据单凭网上小作文也无法让用人单位取录。所以说,该男生的前途完全是被自己的 “母校” 给毁了。
实在看不懂南审这番操作,堪称挥泪斩马谡。
不闹不办,不闹不管
如今是 2026 年,不代表人们只有 2026 年的记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人民群众是有记忆的。
凡要审理纠纷必先看过往判例
从这种 “大学男生性骚扰案” 的开端看
2023 年的时候,杨景媛的小作文才在小红书上传了多久,武大给肖同学的处分在全网挂了两年,2025 年有博主想给肖同学说公道话都能被武大派的假警堵上门
“不要因为你的正当行使权利而给他人添麻烦。”——武大假警
后来,两年之后,开始已经没人还关注这件事的时候,肖同学才有可能在法院打赢官司。但从始至终,事件的起源不过是一篇零成本的小作文的发表。
发现了没有,凡是这种 “大学男生性骚扰案” 中,学校开始有反应,一定是从舆论发酵开始的,或者说从小作文开始被登在某红书上开始的。
在这个时代,舆论发酵的成本远比人们想象的低,只需要几家所谓的 “** 日报融媒体”“** 大学融媒体” 一条转发,一条置顶就能影响互联网上上千万人,而控制这种所谓官媒社交平台账号的,可能不过是几个刚大学毕业的实习生。
在舆论发酵后,所谓 “官方” 或是大学校务处,或是法院审判席,或是央视新闻,实际根本不具备甄别蓄意舆论的能力,其所有看似果断的决定实际只是为了给自己找回场子,摆出一副公正裁决的模样。

道德卑劣之人往往又多善好施,这并非出于其经常性的良心发现,更非一般意义上的好管闲事。

我们河海江宁校区去年有个男老师在男厕所放摄像头偷拍,被学校处理了,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处理的,不清楚开除没有。
这个确实是自己的问题,做错了就得认栽,我也不会带入,因为我压根不会去这样做,所以我支持惩罚,败坏男性名声,也别说什么武大了,别人错也不代表他对,何况那种情况别人诬告归诬告,拍摄确实是以固定证据为目的,这个纯粹是性骚扰,正常男的都应该正常看待的
事实认定已经完成,处分已经作出。如果他被冤枉了,那也没什么好争论的——法律给他留了全套的救济通道,他完全可以去走。
很多人不知道,高校开除学籍这件事,不是学校说了就算的。你完全可以去法院告学校。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也写得很清楚: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作出退学处理等决定,受教育者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高校依据违背国家法律的校规校纪作出的处分,法院不予支持。
这就不得不说武汉大学图书馆那个案子了。肖某某的事很多人都知道。2023 年,他被女生杨某发帖指控在图书馆性骚扰,武大两天之内就给了记过处分。当时舆论一边倒,处分雷厉风行。可是后来怎么样?肖某某和家人坚持走法律程序。在法庭上,肖某某的律师组织了同济医院、协和医院五名泌尿外科和男科专家,针对视频中的行为进行专业论证,结论是 “不构成手淫、自慰等行为”。法院还审阅了肖某某母亲提供的多年湿疹病史记录、药店问诊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经过两次不公开审理,2025 年 7 月,武汉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肖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性骚扰,驳回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杨某上诉到武汉中院,2025 年 9 月二审维持原判。随后,武大本着尊重司法判决的原则,撤销了肖某某的记过处分。
武大当初的处分,是建立在舆论压力和单方面指控之上的,处分两天就下来了;而法院的判决,经历了证据审查、专家论证、两次开庭,最后推翻了学校的认定。
这说明什么?说明学校的处分程序有时候会被舆论裹挟、会急于平息争议、会缺少充分的事实调查,但法院的司法审查有一套完整的证据规则和程序保障。
学校说你偷拍了,法院就要看照片、看视频、看有没有其他证据链。不是说你就是冤枉的,而是说如果你真的被冤枉了,法院就是你翻盘的地方,这是有先例可循的,不是空话。
学校开除学籍是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介入后作出行政处罚,他同样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以要求听证,可以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至于公务员录用的问题,录用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给每个人准备了救济途径,是因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个体的声音需要被听见。
程序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不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被草率地剥夺受教育权、工作权和尊严。
自作孽不可活。
必须为南审计点赞。
迅速开除,切割,不包庇。
像那些包庇问题学生,只想着压热度的学校,我才是真不能理解他们的脑回路。
迅速处理那就是学生个人问题。
但要是包庇可就是学校整体管理有问题了。
脑子有问题的校领导才想着捂嘴。
另外,这种人没啥值得同情和惋惜的。
是他自己毁了自己,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校园里少了一个败类学子,老百姓纳的税也不用流入这种人的口袋了。
这是好事。
再说了,仅仅只是取消学籍,又没蹲局子。
我不明白这有啥处罚过重的。
南京审计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明显犯法了呀,学校 24 小时开除他学籍合理合法合规。
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当事人报案,也没有警方处罚结论,但确实是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因为这名男生不是随意的拍,也不是拍超市的水果,更不是拍漂亮的女生,而是怕的女生隐私部位。
而且,更加严重的是谁又能知道他拍这些照片或视频回去干什么?是自己欣赏,还是与其他人分享,或者制作成淫秽作品出售?从他作案的手法看,可以肯定,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干。如果不被发现,学校不会开除他,他不知道还要为非作歹多久,还要祸害多少人。
南京审计大学 24 小时雷霆处理,既迅速处理了负面舆情,保护了学校的名誉,也是及时出手制止犯罪行为,保护女生,警世更多的人。
看看南京审计大学 24 小时开除偷拍女生隐私男生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规定偷拍他人隐私,可处拘留 + 罚款。《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 第 52 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开除学籍: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侵害他人权益,造成严重后果。《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偷拍隐私,情节严重纳入开除学籍适用情形。
高校开除学生学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是哪个领导一句话的事,而是有依据的法律法规条纹。南京审计大学在通报中直接认定这件事 “情节严重”,说明学校已经仔细考量过了。
南京审计大学 24 小时开除这名偷拍的学生,时间是很紧凑,但程序很合规,该有的步骤一点也不少。首先,学校需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固定证据,确保事实清楚。其次,学校在作出开除决定前,书面告知了学生,并充分听取他的陈述和申辩。再次,学校集体决策。开除学籍不能由某个领导单独决定,必须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这确保了决策的慎重与权威。最后,学校做出开出决定后,正式送达学生本人,并通知家长。
当然,学生收到开除学籍决定的时候也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的的权利。不过,就这件事情而言,事实非常清楚,学校适用法律法规也很合理。即使学生申诉也没有多大可能逆转过来。
有网友会为这位研究生惋惜,已经考上公务员了,大好的前程自己亲手毁掉了。其实,这名男生是自作孽不可活,心理不健康的人当了公务员更可怕。
很神奇,南审能这么快做出处理,并且公告里说了情节严重,咱就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这男的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校方是不是还掌握着其他不方便透漏的证据?一群人搁哪儿跟个猥琐偷拍男共情,不丢人吗?
其实就是手机里面查出一堆不好的东西
怎么证明他是偷拍而不是取证呢?
我看不少人都拿武大杨事件作为辩驳。
我一开始并没有关注这个事情,但是看了百度百科后,我反而认为武大杨这件事里面,杨某人才是可能更占理得那个。
第一,偷拍问题,武大杨的拍摄更多是取证,另外由于当时她也没有伸到男方裤腿下方往里面拍,对比这件事,如果这位男方离得再远几步,不是从裙底往上拍,只是拍露出的腿部,我相信也不至于开除。
第二,就是诬告问题,

首先,武大杨拍的画面按照最后的证据是在裤裆抓痒,那么武大杨知道是抓痒么,很明显不知道,她看到的是抓下身,那么正常人第一反应就是在打手枪。所以,她在不知道肖同学有疾病的情况下,“误解” 是十分正常的。
其次,真的是误解么,看下事件流程,事情发生在 23 年 7 月,杨某人第三天就不依不饶要学校给处分。10 月 7 日,辅导员告知学校要进一步调查,而且肖同学的家长也想见一面,也就是最起码这时候了,肖同学家长已经知道这么回事了。然后杨某人继续闹,11 日,学校成立工作组,13 日学校给予处分。
这里面就有一个很不合常理的事情,就是肖同学当他不好意思说自己隐私部位有问题,但是 7 号家长已经知道这么回事,11 号学校都成立调查组了,按理就是肖同学不好意思说,其家长会不好意思说么,但是 13 号给予记过处分,并在后续文件里面称其 “存在不雅行为”
这里面就有两个分支,1,武大知道肖同学有湿疹,但还是迫于压力,就是委屈肖同学。2,肖同学和家长当时并没有拿出湿疹证明,这里就有些不合理了,都这份上了,为啥不拿出来。但是无论哪个分支,杨某人是不太可能事先知道其可能存在湿疹的。而且如果是后一种,湿疹证明其实是后续突然出现的。那就更不可能知道了。
那么会不会突然出现呢,只要看 2 月份呢,其母亲能组织医学专家论证行为不符合自慰特征就知道,肖同学家里还是认识一些医学专家的。
简单看了一下,可能是偷拍者公务员公示期已经过了,然后偷拍的舆论爆出来了,税务局不想收这个人了,给大学施压让直接开除学生,然后学生没有学籍可以直接取录就行了
你们都以为这是好事?学校处罚这么重,到时候偷拍者难道会报复学校?还不是报复到发帖的女生头上,做事一定要考虑可能的后果
真拍了,办了也正常。但是其他不办的怎么办????
程序不合法,有答主写了个申诉书,希望用得上

这时候某报为什么不出来说了:“南审这种急于开除自己学生的行为是舆情应激症。”
原来偷拍是可以被开除的啊
我知道一个偷拍还诬告还败诉还打算考公的
怎么没开除啊

想问一下,如果是女生偷拍的话,会有这样的处分吗?
处罚是应当的,不过过重了,杨景媛偷拍都没事儿。
杨景媛偷拍 2 小时怎么说?怎么处理的?
我问个问题,如果后来被证实是诬告,怎么办?
能撤销吗?
该男子如果声称怀疑该女子在滋味,性骚扰,只为拍下取证。请问如何处理。
情况属实,且情节严重…
关键是情节严重这四个字。
他手机里是不是不仅仅这一张偷拍女生底裤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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绷不住了,到底啥情况才会 “谁手机里没点违法内容” 啊?
川大张薇都没开除学籍,本事件的主观恶性和负面影响显然远不如既有偷拍还有造谣网暴的川大张薇,如此迅速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很难相信校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南京审计大学这才叫应激。
现在大家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反应是
男生是不是被南审杨某某做局了?
再不开除,两个月以后长湿疹了咋办
这下面的评论真是大开眼界,我表明态度:
完全支持开除
拍短了,拍够两个小时就算取证了。
他下次偷拍前应该问一下,对方有没有儿子玩知乎,有的话就有一定几率获得对方儿子谅解,后果就不会这么严重了。
证据确凿,也有条例支撑,为什么非要赶这几天的时间呢?如果连高校都不讲究程序正义了,那这个地方的法治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再说一点,武大杨景媛,也是程序不正义,武理工虐猫开除,也是程序不正义,就不说武理工了,你武汉大学要是当初严格按照程序来,都不会有这么大的风浪,亏你还是五院四系呢
清华丁姐说自己抑郁了,不仅没受处分,还得辅导员去安慰。
这哥们火速被开除。
建议女同胞们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报警,
不然过段时间对方就长出湿疹来了。
现在真的一篇小作文就能定人生死
时间太短了,如果偷拍时间长达两个小时,就可以说是取证了。
这个男的是偷拍隐私,杨景媛和张薇是偷拍后还传播。。。
这就是战争,oppo 广告事件,敌军陷入被动,但马上在另一个方向发起了反击
处理男性的这个速度很快啊,要是处理诬告也有这个速度该有多好,在一视同仁之前,这种新闻根本没有什么了解的欲望啊
各位可别瞎教了,居然还有人让他去自首然后把挂他的人给告了的。
学校能光速开除这么一个 gwy 上岸的大概率是这种情况,就是他们有了这个男的多次干这种事情证据,而且很可能拍裙子这个事情还是他犯的事情里面的小事,其他拍过什么还不知道呢。
学校和他很可能达成了类似于美国的控辩交易,即我们把你开除,你别闹,不然就就给警察。
男的但凡就这一次他只要申诉大概率不会被开除。
一是程序没做到位,没偷拍够两小时,又没报警;二是已经是研究生了,保不了研;三是性别不符合要求,三者共同作用导致系统判定予以重罚。
看看这问题下面的很多回答:他 “只是” 偷拍。
互联网能不能设个墙,把正常人和道德素质低下的人隔开啊!!!!
百分百是诬告,相信每年 4 万诬告的含金量

看见没?这种事就该当场闹大,要不然过几个月长湿疹了,受害者变加害者了
拍女生底裤直接开除,拍男生裤裆怎么处理?
不愧是南京,就是不讲法律
杨景媛拍异性敏感部位,时间以小时计,传播、诬告、勒索。
武大用了 700 多个 24 小时,最后在全国舆情沸腾的压力下,依然百错成硕。

处理的太快太鲁莽了,万一三个月后人家开出来湿疹证明,证明当时是在搜索对比抗湿性内裤,看怎么收场?

这一群被开除前我不会讲什么公平正义,我当然支持开除,不过要开除就都开除。如果你反对一视同仁都开除,你就是共情偷拍犯,这可都是某群体教给我的话术,现在原封不动给你发回去。
除了杨景媛,早年其实还有川大的张薇。
被人做局了,绝对是有预谋的。
要么就是公务员顶了别人位置,要不就是跟同学不和被人报复了,再不然就是有嫉妒心强的同学恶意举报。
反正不是个正常的事情。
看法是一贯的
就这?手机里的视频或照片呢?
恐怕是莫须有把

刑不上仙女,礼不下国男
纯讨论。
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大肆宣扬和被广泛认可,尤其是被广大女生趋之若鹜的网红擦边跳舞能够被接受,下面一堆男人色迷迷的人关注点赞发表评论能够被接受甚至鼓励,但是线下偷拍却要面临这么严重的行政处罚和道德审判,这不是一种割裂吗?作为一个单身男性,到底要追求哪一种道德标杆?网络上的宣扬和鼓励的行为是否应该对现实社会产生影响,还是说网络和现实是割裂的?
其实我还想说一句。这些喊打喊杀的女性们,未来老公如果偷偷看美女,怎么办。
保守估计,这些喊打喊杀的女性,未来离婚的不会少于 80%,因为她遇见一个爱看美女的老公的概率不会低于 80%。
现在玩知乎的层次越来越低了,根本看不懂这个事件背后代表的深层含义。她们只会看到表层的,他偷拍了,他犯罪了,他活该被处罚了。
这个事件其实是当下男女对立思潮发展的必然结果,没有这个男生偷拍被抓被开除,也会有另一个男生偷拍被抓被开除,这样的行为只会越来越多。这个男生的行为不是他个人的行为,是在当下女性越来越开放,越来越敢于暴露自己,越来越性解放,并且男女对立越来越严峻的当下发生的代表性行为,所谓我可以骚,你不能扰,以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男性走上这条犯罪道路,而最终受伤害的依然是女性自己,始作俑者却是这个社会对性解放的过渡包容以及对擦边网红等的过渡鼓励。
因此,这个男生受不受到处罚,我根本不在乎,我在乎的是,这个社会什么时候能正常一点,纯洁一点,善良一点,让老实本分的人过好,让出卖自己身体的那些所谓网红、婚骗,那些婚前婚后各种滥交、出轨、玩弄感情的人受到应有的道德和法律上的谴责。
怎么做我管不了,我就一草民。
但是,我不参与任何一场和我同性别的围剿,毕竟万一有超模集美直接诬告加小红书加抖音一条龙搞我的时候,我指望谁去
现在学校都不走折中这条路了。
为了避免过段时间以后,当事人拿出自杀量表啊双相啊抑郁啊这样那样的诊断,来搞舆论翻盘的情况,尤其是这种偷拍骚扰法律界定模糊,谁起诉谁必然因为证据效力不足败诉。
以法院判决推翻学校处分,又由学校处分推翻,把相关部门教职工搞下课,已经有前例了。
这次学校查到铁证,直接一棒子打死,处分顶格开除涉事学生学籍,做这个决定的班子是铁了心的,毕竟其他评论区都有人说担心涉事学生会定向报复各位领导了。
哎,还是直接开除,没有任何回转余地。
这种,能翻盘吗?
教育界的补漏能力和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
教育部令第 41 号明确要求,学校作出处分前必须告知学生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明确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实践中学校必须给予至少 10 天(或合理天数,通常不少于 5-10 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开除学籍的决定必须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这类会议需要提前协调议程、准备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可能包括校领导、教务、学工、法律顾问等),极少可能在事发当天临时召开并作出决议。
24 小时把他开了已经不是违规的事了,这个程序都属于是违法行为
看校规吧,符合学校的规定就没问题。
当然,这个人的公务员之路也泡汤了,得不偿失。
我其实不太了解偷拍人的心理,这种能有什么感觉。看过类似的照片或者视频,网上其实挺多的,真没什么感觉。
讲个题外话,记得以前有个问题,说考上公务员了父母都不让孩子讲出来,因为正式入职之前可能会出现乱七八糟的问题。
这个男生偷拍被开除当然没问题,问题是被偷拍的女生应该是不知道被偷拍了,女生如果不知道,没报警,可能就不了了之了。男生偷拍别人被发现了,身份还被曝光了,重要的是他考公务员的事情还被爆出来,不只是学籍没了,工作也没了。
这个人不应该入职公务员,但是想想,他偷拍别人的时候也被拍下来,还是有点唏嘘。
首先人渣被处罚
一点毛病没有
但学校 24 小时不到就开除
作为校友来说
一点也不奇怪
这学校就是这样
对学生没有一丝的人情味
(不是说要原谅人渣
而是说出事第一时间想撇清自己关系的态度)
外校人可能不清楚
这学校里有个审计干部教育学院
承接各地审计局的公务员培训
这才是这所学校的本体
最好最新的大楼
最好最新的宿舍
食堂是不对外的
老师是优先给干部培训的
学生宿舍是破烂的
草地是三天两头要翻新的
整个学校高层都弥漫着
量全校之物力
结领导之欢心的氛围
哦,对了
我们那届的书记
现在都住进公家分配的小隔间了
防患于未然罢了,偷拍可以被纵容,指不定会给将来埋下什么样的祸根。学校做法很有远见,何况,开除学籍足以说明一切。
对于该事件本身,我觉得不需要太多评价,因为已经开除了,而且原本可以当公务员,现在也当不上了。惩罚已经下来了就不需要我再评价了。
但是微博评论区,有非常多的人洗杨景媛,还说什么如果不赶快报警男方就要湿疹了。我寻思用手机偷拍和湿疹有什么关系?
我感觉这些评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所以武大还需要加大力度清理学校的 NGO,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力度清理水军。
杨景媛背后的势力,也要彻查。
武大杨某媛是不是也是偷拍?为什么没有开除学籍?
因偷拍时长未达两小时而被开除?
如果事件属实,我赞成开除,不过最好是在治安管理处罚出来以后再开除,这个学校动作有点急了。
我的问题是,某些学校遇到此类事情为什么不一视同仁?为什么有的人法抗那么高?
首先,我觉得这个男的就是活该,真是 cs,不可共情。然后我也想说一说学校,没人情味,太着急做切割,开除学籍确实太严重,警方的公告还没出来就开除学籍,我觉得很不妥,如果是初犯(目前也不知道初犯),我觉得学校可以安排调解,看女生这边有没有可能谅解,让他赔礼道歉,最后给留校察看处分。我觉得校方还是做的太绝了,等于把男的一生都毁了,学校应该还是应该要有一些人道主义比较好
一体育教师被实名举报!“诱导”18 岁女孩等事实教育局做实

我是李然于心,今天是 2026 年 5 月 14 日,在我身后的是文汇学校
2026 年 3 月 10 日,19 岁女孩小鱼(化名)向宝安区教育局实名举报文汇中学教师 H 存在 “严重师德失范” 涉嫌 “违规违纪” 等诸多问题…

2026 年 4 月 28 日,宝安区教育局做出了处理决定。该决定明确指出 H 存在以下违规违纪事实:
1.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私生活混乱;
2. 利用职业身份以不实的工作介绍博取女性好感与其交往,违背职业操守;
3. 散布不实信息损害她人名誉。
经研究,已对 H 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 撤销 H 的文汇学校体育学科备课组组长职务;
2. 调离一线教学岗位;
3. 给予记过处分。
我的理解就是没开除,转岗了?
近日,南京审计大学刚刚通报,一名研究生因为偷拍女生裙底被开除学籍。然而,像贺胜这种人竟然只是记过、调岗,也是让我挺难绷的!我想请问文汇学校,你们这算是变相地奖励他吗?

以利用职业身份以不实的工作介绍博取女性好感与其交往这一条为例,19 岁女孩小鱼的自述如下:我跟文汇中学的这位老师在深圳认识。后来家里有事我回了老家。我爸给我谈好了湖南的学校,7 月份就能入学,我本来不打算再回深圳了。结果他找我,说想跟我结婚,谈个稳定的恋爱。又说认识深圳体校的人,能帮我进去上学。我就信了他,又从老家跑回深圳。刚到深圳时住酒店,房费自己出,他天天过来找我。后来我租了房子,他只帮忙搬过一次家。再后来联系就少了,过来也是晚上睡觉才过来。最后我学也没上成,人也被骗了。我今年 19 岁,去年被他骗的时候,只有 18 岁… 这个贺胜后来还到处跟人说小鱼有双相情感障碍以及被大哥包养等造谣传谣?…
多了我也不想说了,深圳文汇学校是一所小学 + 初中的 9 年一贯制学校,我只问各位家长一句话:有这样的老师在你们孩子学校,就问你们怕不怕?

最后,李然老师带大家再次重温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和关爱学生。其中,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
处罚没错,一棍子打死有点过了,罪不至死。毕竟杨女士珠玉在前,屁事没有。
赞同前面几位朋友的观点。这事处罚没问题,顶格处罚也没问题,但问题是结论出得太快了。既然对于开除学籍处理有明确的规定,等到公安那边治安处罚决定出来以后,再援引题目中说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条进行处理,那没问题。甚至报考的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核部门在处罚决定出来以后,援引《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取消这位同学的录用资格,也没什么问题。现在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还没出来,在我的浅薄理解中,学校并没有权限直接认定这位同学行为违法吧,既然违法事实还没有经有权部门认定,我不知道学校以什么为依据做出现在结论的,家法吗?
通过这件事,我认为是时候把泛体制内的家规处分拿出来充分研究了。
泛体制内(机关、国企、学校、医院等)的内部 “家规” 处分,应该贴合国家法律的实际处罚,若法律顶格处罚(判刑),“家规” 才顶格处分(开除)。
各单位不能为了平息 “舆论” 而草率处理,也不能为了所谓的“体面”、“祖训” 搞过激处理。
尤其是对下半身那些破事的敏感化、神圣化,鉴于目前传统社会价值观的逐渐崩塌,是时候与时俱进做出调整了。
比如某领导干部因出轨(不犯法)受到处分影响前途、某名校博士 / gwy 因 pc 被开除、以及此次这个偷拍的应届生,这些处理处分都是不合乎当今实际的。
领导干部出轨就当作民间纠纷让 ta 自己去解决,高校博士 pc / 偷拍被行政处罚就给他附加一个警告 / 留 X 察看等处分,然后接受完公安机关的处罚就了事,管那么多干嘛?
只要不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大事,应该以治病救人为主,而不是直接给人一棍打死。
当然,体制内是 “保进步主义的守” 最为严重的队伍,希望能慢慢有所改变吧,否则这个队伍真的跟不上时代了。
南京审计大学程序违法,希望受害者可以站出来。
希望知乎网友有基本的法制意识,未经审判即是无罪。南京审计大学更不是审判机构。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我都有疑问,这玩意有啥好看的?还有那种在厕所偷拍的,就大部分公厕的环境,我进去都还要做心理建设。
南京审计大学是否应该开除该名研究生?这里答案是:应该。
首先舆论已经爆出来,在学校,图片中还有监控摄像头,该区域应该不止一个摄像头完整记录全过程,学校不能熟视无睹。
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影响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并达到预定目的。南京审计大学的学校师生员工的行动指南和核心价值追求是 “诚信品质、科学精神、追求卓越、致公情操” 学校设立保卫处。该研究生的行为明现不符合南京审计大学行动指南和核心价值追求,学校保卫处就有处理校内治安管理职责和职能
这样的事情其实对南京审计大学其他师生都是一种警示,开除这名研究生学籍,不仅维护了南京审计大学其他师生的声誉,对其他师生也是一种警示。
开除学籍,对这名研究生来讲的确太残酷,其实成长过程中,有些教训早点遇到其实是一种磨砺,能够走出来,相信他能到更高的高度,如果走不出来自暴自弃,这次没有开除学籍待他走上公务员岗位估计危害性将会更大,搞不好是牢狱之灾,其实此时爆出来对他来讲是好事。
不就道个歉的事情吗?
咋还开除了?
对了,是女生要道歉。

如果他是去嫖娼被开除,还可以说道说道。
偷拍这种就没啥可说了,更何况公告里说情节严重,那大概率是还有猛料没爆出来。
现在民风淳朴,放以前民风彪悍的年代,有人敢对自己女朋友干这种事,那直接砍断他的手也很正常。
24 小时完成处置,还是开除学籍这种,估计决策链条极短,流程甚至都未必完备
在现在这类事件舆情风险极大的情况下,搞先斩后奏这套,基本上等于把校领导架在火上烤,再配合媒体造势,逼着一条线上的人下场把事情做成铁案,这也是原来的老路径了。光看目前的报道,没法排除是某些势力秀肌肉操作的可能性
放几年前可能事情到这一步已经成了,但是这几年类似事情多了之后,但凡清醒的现在应该都要等警方介入了
正确高效。当事人有把握就该速战速决,穷追猛打,学校也好处理。拖则生变,杨就是例子。
补充:
竟然看到有人
用女性身份表态,认为学校是迫于压力,下手过重。然后举出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男性普遍有性压抑,对女性冒犯很正常,自己作为女的哭一哭也就过去了,要发现他们身上其他优点,不要小题大做,以及女性身体没什么特殊的,拍一拍没有肢体接触,算不上性骚扰,应该处罚更轻。简直是亮瞎我的眼,翻了好一会主页才确认不是反串。意外发现此人不仅相信牢 A 说的是事实,且牢 A“表达能力很强,使人身临其境,抵上文学家了”。世界观都扭曲,怪不得价值观也不正常。
第一,学校快速开除是正常操作。随便问一下豆包,高校偷拍 1-3 天被开除是常见操作,有些搜集证据时间会更长一点,主要看证据掌握情况。没有理由认为这次学校受到了网络压力而下手更重,更没有证据证明。另外插一句,认为偷拍者是首次行动应该 “首违轻罚” 属于自己臆想,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究竟是一个二十多年品行端正的准公务员,在公示期结束后突然变了性,有兴致尝试人生首次偷拍,还是一个屡次追求刺激的惯犯,在公示期蛰伏压力褪去后放纵自己时马失前蹄,哪一种可能性大,各凭心证吧。我个人是不认为公示期有什么魔力的,何况只是一级行政执法员而已。他大概率不是第一次了,但具体情节严重到什么程度,以及这和学校快速处理之间的关系,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但凡偷拍者认为自己还有一点希望,都会抓住一切可能对学校和招录机关进行反抗的,我坐等看戏。
第二,因为社会经历发展等原因,确实有大量男性存在不同程度的性压抑。但这不能推导出男性对女性冒犯的合理。我自己不仅有性压抑,更严重的是我还感觉自己缺钱呢,财富压抑,那我去偷钱就合理吗?事实上人群里小偷是极少数,男性里偷拍的人也是极少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好色也不能侵犯他人,这一点无关自己和对方的性别,而是基本的人权。
第三,繁星把爱说黄色笑话的同门、说话奇怪的研究生、爱打扮自己的同学、试图占自己身体便宜的同事都归类于变态、讨厌的范畴,再通过他们身上的其他优点认定他们是好人,或者事情不大,以此完成自己内心的和解。这一段乱七八糟、槽点太多,简直无从说起。。。挑一个吧,比如认为说话奇怪和偷拍裙底的恶劣性质差不多。拜托,对着虫子说话奇怪只是你个人的看法,人家一点都不违法,偷拍裙底放全世界哪里都是违法,很多地方要去坐牢的好吧,简直法盲。还说网暴,这种偷拍在美国不少州定性是性犯罪者,姓名、照片、住所等等全网公开,长期乃至终身让人追踪的。。。。就现在谁知道他长什么样子?2 个月以后他说不定名字都改好了,除了没法考公和朋友圈出丑,社会上谁认识他啊。。。就算有了照片,2 个月足够网络产生有 10 个新瓜了,那时候他铁定过气了。
第四,繁星的另外一个观点是女性身体不特殊不神秘,何况偷拍没碰到身体,所以偷拍的处罚应该轻于有肢体接触的性骚扰。这一段可以看出繁星认为被偷拍受害者,远不如自己被别人搂一下受到的伤害大。事实上去搜索一下,很多地方 upskirting 判刑是可以比肢体接触性骚扰更重的。在人类更加追求精神生活美好的时代,肢体接触不是,也不应该是处罚轻重的唯一标准。
第五,最近的留学生迷奸团体成员,不是什么受压迫、性压抑的社会底层,他们缺身份、财富和社会的善意吗?就是初期罪行没有受到严厉的处罚,周围的人不知不觉,以至让他们有机会变本加厉。对犯罪和恶意的仁慈就是对守序和善良的惩罚,“年轻人通过教育可以改好的” 这句话容易说,你有落地方案吗?你能签字负责教育好这些人吗?“给个机会” 容易说,哪天自己被迷倒了,估计又要用男性都是性压抑的动物需要发泄,哭一哭就过去了来麻痹自己,当然,受害者大概率是其他人,说漂亮话的自己可以装看不见,去另外一个地方继续当圣母。
繁星担心偷拍者可能跳楼,不值得,所以学校给个处分得了,面子要留。但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第一责任人。网上随便一搜,那么多偷拍的人都被学校开除了,人家都不跳楼,就他跳楼,那只能怪他自己吧。学校也没公开他的名字,本来最多也就是顾某某的,谁让他上了公示名单呢,合理反噬。
总结来说,繁星同志,论素质,是坚决用牢 A 思想武装大脑的好战士;论履历,属于被人搂过、有资格瞧不上被偷拍的老资历;论行动,是努力营造违法犯罪友好型社会的优秀市民。属实让我大开眼界。
别让网络私刑,变成不受控制的凶器
在小视频和小作文漫天的时代,面对指控,我们永远应该保持辨别真伪的冷静,而不要躁动成谣言的帮凶。
就算指控完全属实,这也不过是一个性取向正常的少年对异性拥有了无恶意的好奇心,他的举动和收藏擦边视频的男网友、摸肌肉的女网友并无区别。
我们总在谈人文温度,教书育人,宽容向善,可如今很多时刻,人性的善意,偏偏输给了戾气满满的网络凌迟。
不过是少年一时无恶意的好奇心,没有恶劣的预谋,没有伤人的本心,整件事本就疑点重重、事实尚未厘清、是非没有定论。可互联网从不给人解释的机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围观者一拥而上,随意开盒隐私、扒出个人信息,把一个普通人拖到全网面前网络游街、公开处刑。
没有人愿意静下心听原委,没有人愿意等官方完整调查,大家只凭着碎片化的只言片语,就站在道德制高点肆意审判。一句句刻薄的谩骂,一次次恶意的转发,一点点撕碎他十年寒窗的苦读,碾碎他十几年的努力和前程,把一个少年的人生,轻易钉在耻辱柱上,连一丝改过自新的余地都不肯留。
更让人寒心的是,本应守护学生、主持公道的学校。
学校的初心是立德树人、包容教化,是犯错给机会、存疑留清白,是护佑少年成长的避风港,从来不是跟风站队、落井下石的审判场。可这一次,学校放弃了严谨流程,放弃了人文关怀,放弃了教书育人的本分。仅仅二十四小时,不等事实彻底查清,不辨初心有无恶意,匆匆开除学籍,潦草给人生画上句号。
这哪里是管教,分明是顺水推舟;哪里是依规处置,分明是迎合舆论、避嫌自保,用一个少年的一生,去平息网络的戾气。
我们该明白:好奇不等于作恶,懵懂不等于败坏,一次无心的过失,不该承受终身的毁灭。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少年的成长本就是在犯错、知错、改错中慢慢成熟,文明的社会,从来不是赶尽杀绝、绝不宽恕,而是留有分寸、留有慈悲。
网络不该成为私刑的刑场,不该随意对普通人开盒网暴、游街示众;学校不该丢掉教育的底色,不该放弃求证、只懂跟风切割。
十年寒窗来之不易,一个少年的人生,不该被未查清的事实裹挟,不该被网络戾气凌迟,更不该被本应守护他的学校,亲手推向深渊。
多一点耐心,等一等真相;多一份善意,留一丝余地。愿我们都能远离网络暴力,拒绝以暴制暴,用宽容代替审判,用教化代替毁灭,给少年一次改错的机会,也给人间留一份本该拥有的温柔与体面。
如果是真的偷拍,等公安和税务的公告出来再发公告是不是更稳妥一些?
另外,任何一个高校毕业生,如果考上了编制,在去单位报道之前最好少出门,要低调,就算是亲戚朋友,也不要随意说你考上了。
瓜田李下要避嫌,不然后面有人给你搞一下,你吃不消。以前有句话,一张邮票 5 分钱,查来查去要半年。
只有到单位报到后,最好再过个一两个月,可以慢慢的让别人知道。
这底下的回答我建议某些人看看,点点赞就好,千万别当真,尤其是某些大几千赞的回答。
否则真干了点事要被开除了,知乎 bro 可不会为你负责。
感觉南京那边挺压抑的。
口罩时期尽管各地近千万人口的城市可能连一两个无症状都没有。
但各大高校仍然全部遵循着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学生不能进也不能出。
然后我记得四川的一所双一流学生一个学生拉了个条子,到了第二天那所学校就全部解封了,学生自由出入。
记得那个新闻上还放了该所大学校长的简介,是个青年才俊,海归,年纪轻轻就一大堆期刊和帽子了,心想难怪这位校长会这么快就选择解封。
结果不到一周的时间,同样的事发生在南京某双一流高校了,结果是全校消息封锁,学生被第一时间控制,一点消息都没流出去。
学校照常封着。
当时就想南京这地方够压抑的啊,这行事手段很多所谓的东北学校都干不出来。
只能说他生不逢时,说点更底层的东西,人类社会创造隐私和羞耻这两个东西,本来就是为了控制性驱动力,用于维持家庭的存在。
在家庭已经被其他力量实质性消灭的未来,性驱动力就成了纯粹的资本获利工具,对于普通人来说,并没有必要维持这一套东西的存在,自己往自己脖子上套枷锁,完全没必要。
人类必然要走人口大规模工业生产这条路的。
从生物学讲,所有器官没有本质区别,都是细胞,所谓的其他意义都是故意构建的,而这种构建原本是有其目的,在目的消失之后,还维持形式的存在,不过是成为他人套利工具而已。
Cancel Culture / 抵制切割文化兴起,顾某某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犯禁忌者,赛博浸猪笼。
如何看待武汉大学主动「切割」OPPO 母亲节文案策划者女校友余某?
这才是正常大学该做的 不开掉他会影响整一个学校的名声。让其他人怎么想这个学校 还有整一个学校其他男同学的名声
他在取证啊
凭什么开除?
那个拍人裤裆拍 2 个小时的,怎么不开除?还保研了
那些偷拍女性裙底的人,说好听点是有心理疾病,说难听点那就是纯种变态。
我曾经就遇到过一个,差不多在十年前的夏季,我坐高铁去见男友。
好久不见,我也是精心打扮了一番,上身穿了一个大 V 领紧身 T 恤,下身穿了一个牛仔小短裙。所以也吸引了我邻座一个男性的注意。
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他一直在偷瞄我,他长的很白净,带着眼镜,是个平头男,个头应该在 175 左右,30 岁左右的样子,说不上帅,但也看的过去。
我下车时,他也跟了过来,排队时,他就紧跟在我身后。
最可怕的一幕发生了,我突然发现我腿缝里有光,我当时在想,遭了,应该是遇到变态,裙底被偷拍了。
因为我是晚上下的车,他偷拍我时,因为天黑手机自动打开了补光灯,要不然根本发现不了他在偷拍我。
因为是晚上,我也害怕,但我又气不过,转头瞪了他一眼,就跑了。
当时也没有安全裤的说法,好巧不巧天气炎热都怀疑自己没有打底,所以这件事也就没敢告诉男友。
那个时候,感觉被偷拍裙底是一件很羞耻的事。不像现在的女性,敢大胆的抓住偷拍者,对他进行曝光。
这类人,不仅侵犯了女性的隐私权,给我们留下的心理阴影才是最恐怖的。
在此,也提醒一下姐妹们,穿短裙虽然漂亮也凉快,但是真的不安全,能不穿尽量不穿,不给偷拍者可乘之机。
超市偷拍,感觉好小众,我只知道有厕所。
做偷拍这种事情,被发现,不管男女社死都活该。
不支持,不围剿,啥时候一碗水端平再说吧。
ps: 真压抑了,咱去闲鱼上或者淘宝,拼多多上买个谷歌账号,出去啥看不了。推上各种 flj,tg 上各种资源,纯免费。
偷拍个裤衩子啥看头。
再不济,你下载个小红书,搜 宝宝辅食 ,内衣穿搭,包比你们相亲对象都大方的多。
学校应该开除这个学生的学籍。
我挺南京审计大学,做得对,基本没问题。
1. 违法事实很清晰。大家也都没有争议。
2. 法律适用上也没有问题。南审没有说用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还是具体哪一项,不知道是故意制造的模糊性还是不懂法律文书的引用规范。话说回来,南审处理这类行为,完全可以直接适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六项、第七项,而不必局限于第三项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这一前提。第六项所指向的 “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既包括行为本身对校园秩序的直接破坏,也包括**行为引发广泛舆论关注、登上热搜进而严重损害学校声誉、扰乱校园正常管理氛围的情形,此类后果本身即构成对校园秩序的重大冲击,符合开除学籍的实体要件。**第七项 “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则可以覆盖偷拍、性骚扰、侮辱诽谤等侵犯学生人格权、隐私权的行为,**无论公安机关是否作出治安处罚,只要学校查实事实、认定损害后果严重,即可独立作出处分判断。**相比于依赖第三项需要以治安管理处罚为前提、受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约束,第六项与第七项立足于高校自主管理权限,聚焦行为对校园秩序与他人权益的实际危害,适用更直接、依据更稳固,也更能体现高校在校园治理中的权责定位,是处理校内严重违纪行为更为妥当、规范的法律路径。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确立的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我们律师针对高校以治安处罚为由开除学籍案件的抗辩要点,主要辩点是这样的,主张校外治安违法记录处于法定封存状态,公安机关不得主动向学校披露,学校据此作出处分缺乏合法信息来源。但该抗辩在南京审计大学偷拍案中无法成立,原因在于案涉违法行为发生在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里面的超市!发生在校内啊!不是校外。理论与规范层面均认可高校对校内违法信息具有合法知情权限。校内违法情形下,学校搜集相关违法信息,属于履行治安管理与校园安全保障职责的正当行为,并不违反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禁止性要求。高校作为校园秩序的管理者与学生行为的监管主体,对发生在校园范围内、直接侵害教学管理秩序与师生合法权益的治安违法行为,有权获取必要信息以作出合规处分,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边界在此被合理限缩,并不排斥高校对校内违法信息的正当知悉与处置权。
反倒是复旦开除嫖娼研究生案值得商榷。感兴趣的看看这篇公众号文章,分析得还行。
https://mp.weixin.qq.com/s/vJNgKTYrEEAcqPttSJlbuQ
3. 在程序层面有一定瑕疵。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这一涉及重大利益的处分决定,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该项规定属于高校处分学生的强制性程序要求,事关处分决定的合法性与公信力,**高校在作出处分及对外通报时,应当予以明确体现。**南审没有明确说明这一流程,小缺憾。

总的来说,南京审计大学把这个偷拍的学生开除,大方向完全正确、处理得干脆有力,对这种没素质、让人反感的行为就该零容忍、立场稳、态度硬,既合法又合理,罚得其所,完全站得住脚。
我认为,应该是公务员局和学校通气了,让学校这边取消学位,毕业证无法拿到,这样公务员局就可以以此取消录用了。
现在侵犯女性的人群从过去的低学历小瘪三、流氓、文盲上升为大学生、研究生、导师、体制内等高学历群体;最大因素之一就是不良视频网站、擦边短视频、擦边主播为了礼物各种花样动作妩媚弄姿;
过去这些只能在电脑上看,现在只要有一部手机就能不经意的刷到各种擦边视频,包括微信视频号、抖音等等,当在线下看到长得好看的、穿着性感的就把持不住心生念头,这不仅是考验人性的弱点,也刺激增长违法犯罪率;
平台封不了那么多,法制德道也约束不了所有,这种情况今后可能还出现在青少年、未成年人上,甚至已经出现只不过为了读书,为了学校口碑息事宁人,毕竟未成年人只能批评教育。。
舆论的力量,如果这事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者小范围的人知道,学校大概率会走流程,等待警方处理结果,然后依据处理结果进行后续处分。也许是警告处分、当然也可能是开除,都有可能。但是舆论闹大了,学校为了自保,光速切割,也不管什么警方处理结果了,也不管什么流程了,24 小时内直接开除!

开除没毛病啊,关键是同样的杨井元先生的案件,一样是长时间偷拍异性裤裆,诬告,煽动网暴,大规模造谣,甚至威胁检查人员。也没开除呀?怪怪的。
这种事能上热搜,还是两个,不就是为了对冲武大这次又出圈了么。不得不说武大在媒体体系内的人脉还是深厚啊
该偷拍者被学校开除的依据是校纪校规,还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52 条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好像都靠不太上。
一般学校对于这种行为可能要等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然后依据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再予以开除。” 再予开除。不过话又说回来,学校是有自主权的,不一定非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除学生,一般校纪校规肯定是要严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所以依据校纪校规开除的话也没毛病。
如南华大学和苏州大学公开的开除原因,均为涉事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至于对开除学籍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过法院极大概率会尊重学校的自主权,维持开除学籍决定。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9 条更是明确列举了部分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开除学籍的决定便是其中之一。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9 条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五项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包括下列情形: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或者失信惩戒措施不服;
(二)对教育行政部门就学校开除学籍和退学处理决定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
(三)对学位授予单位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行为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在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录用工作中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
(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52 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这种蠢货不开除留着干嘛,干坏事都毫无章法,连个工具都不会用,纯肺雾

被南审开除的话,可以重新报考华南理工。
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莫欺少年弱,待他三年之后,重返研究生位,凭借全国重点大学、985、211、双一流、四大工学院的背景,还愁什么工作问题。
到了那个时候,他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大拍特拍,不但偷拍照片,还要偷拍视频,做 91 最夯最闪耀的新星!!!
所以根本不需要同情他。
规则明确,公平公开,开除一点问题没有。
偷拍开除,武大那个诬陷的是不是也应该开除?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 “无人报案” 是相互矛盾的。
不存在补治安管理处罚的说法。
我也不觉得学校会犯 “没有任何依据仅凭网络舆论就开除学生” 那么蠢的错误。
毕竟处分真的有问题,学生也不会任人宰割。
二十一条 学生违纪处分程序:(一)学生所在学院或有关部门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二)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三)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工作处通过调查、了解做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四)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五)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处分决定书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不知道这个流程走的有没有这么快。
虽然我是个男的,但是偷拍这个事情真的很无耻
现在一群网友说没证据、可能是冤枉、处罚太严格等等
人家当事人都没在网上喊冤
你们一个个上蹿下跳的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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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bro 们,不能因为没帮男的说话就剥夺我的性别啊
网上随便一搜都是证据
别人小红书都找发帖者,一直求着删帖了
还有你告诉我这不是偷拍这是做啥,玩连连看吗???

理解不了知乎的性别战争氛围。这案子不是一清二楚,一变态被明正典刑。唯一奇怪,为什么没拘留 15 天,累犯的话应该上有期徒刑。
不给他录取公务员就行了,开除学籍是否有点矫正过大?抢劫犯也不至于判死刑吧
我只要求一视同仁,别搞区别对待,就这么简单。
我想知道偷拍是否只适用于女性 拍女性裙底 低胸装 穿牛仔裤和瑜伽裤的屁股 甚至拍脸也算偷拍 拍男性呢 有人说拍脸不算 那光着上身被拍呢 想必也不算 那拍裆部呢 从杨景元的事看也不算 那是否不存在针对男性的偷拍 理性探讨
首先一点,偷拍隐私部位的确是大多数人眼中不道德的行为。
查到一个 2023 年发布的《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 违反公民道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下列处分:
(八)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和校纪校规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八款其实是一个兜底条款。也是学校和学生两个主体中,作为强势一方的学校所拥有的主动权的最大体现。这样的道德判罚不能出现在国家法律,因为法律是高压线也是底线,道德判罚会使法律沦为宗教迫害、铲除异己的工具。但是团体内部可以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违反校规被开除没有问题,入学本就是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获取毕业证不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唯一值得思考的是,顶格的处分是否过重。毕竟就像某校图书馆事件中,某些人偷拍、反污受害者,自己却喜提毕业证书全身而退。当然,两所学校是不同的主体,不能用来互质。只是同属教育系统,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别,根源在哪里?
是因为两起事件中,肇事者某些身份特性存在差异,道德宽容度不同吗?
是因为舆论、媒体的讨伐力度不同吗?
还是真的因为 “情节轻重” 不同?
主要还是这个男生的问题,性别错了,你看那位,拍一个多小时,啥都没耽误,还保研了。
在对个人道德层面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此类行为,必然无法通过政审,开除学籍也几乎是必然。
偷拍他人隐私,属于可给予拘留的治安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实施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进一步阐释,即偷拍、隐私,二者缺一不可。
何为偷拍,就是未经他人同意而拍摄。
何为隐私,就是他人不愿为外界所知晓的各种信息。

这是董女士牵手照。
属不属于偷拍,大概率属于,因为他们二位之间的关系肯定不愿意被外界知晓,也自然不愿意被拍摄。
那么属不属于隐私呢?
答案是不属于。双方的不正当交往虽然属于隐私,但是偷拍的内容不是二人的关系,而是二人的肖像,这不是隐私。
因此,偷拍者上传到网络也不违法,至于双方关系被揭露,这不是偷拍直接产生的结果。
类似的还有各种街拍。

就整个人的外在形象本身不属于隐私,即使未经同意,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违法。
言归正传,本案男主在公共场所偷拍女性裙底这一隐私部位,就属于违法情节。
学校已经先于公安机关作出了开除学籍处分,也可以预见,随着本案的发酵,公安机关也许会主动介入,予以治安处罚。
本案的教训是惨痛的。一失足成千古恨,莫过如此。
做事就有后果,做错就有惩罚。
没有同情失德者的义务。
他偷拍别人→别人告学校→学校开除他
没有问题呀~
如果他不想认?→左转法院谢谢! 110 谢谢! 市长热线谢谢! 维权走起呗!
也没有问题呀~
没人拿着枪逼他犯错,也没人拿着枪逼他认罪。
什么,他的人生完蛋了?
啊,那怎么办呀😭
嘻嘻😁
①就事论事,不要扯什么 “偷拍” 和“作弊”等等比起来哪个更严重,只要学校的处罚有理可依,那他就得认。
②人是有主动性和多样性的,每一件事作用到不同的人身上是会导致不同的后果的。
就像我上面的推导
首先: ?→他偷拍别人
别人面对这个 “?” 的时候可不会去偷拍别人,这个行为很显然是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
然后: 偷拍→被偷拍者维权
当然,会有人忍气吞声,也会有人抗争,这都不违反社会公德,也不违反法律法规。
最后: 维权→学校处罚
当然,会有学校选择不处理,这个暂且不论
毕竟每个学校的校风校纪都不同。
可是,南审的行为,符合这所学校的校风校纪。
③最后,概括一下我的观点吧:
没有同情失德者的义务!
没有包庇失德者义务!
没有为失德者考虑后事的义务!
这孩子的行为很公务员啊
属于提前入职了
我认为处罚过重,我不是站在男女对立的立场上发言,而是站在学校不应该被舆论裹挟息事宁人的角度发言。之前那个李欣时,我也认为学校手段不正义。

最近合工大冒用作品被开除,这次怀疑偷拍被开除,大学究竟想干什么,出点事动不动就开除,没有任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学是教育人的,不是开除人的。教育部应该对大学的各种处罚做出进一步的规范,大学不能超越司法,在司法部门未做判定的情况下做出处罚。只要不是诈骗盗窃放火等严重不良行为,就不能随意开除。保障学生的教育权利。
不知道偷拍偷拍者的人和偷拍者是否存在关联?
南审一直是个温吞的学校。
火速开除,估计不是这一次被抓住的偷拍,学校大概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足以到开除的程度。
跟其他同样有不小舆论的比,处罚算很重的了。




我先说自己的性别,我是个男的,然后我再发表评论,南京这个偷拍的大学生开除的好,偷拍别人裙底活该被开除,有人会问我那怎么看待杨小姐偷拍,我会说杨小姐也该开除,还应该为诬告负责。
有视频记录,说明证据确凿,尽管时间没达到两小时。望嫌疑人自证清白,比如提供湿疹证明,不然大家很难说的。
偷拍属实的话,这种人开除学籍也正常,但也要考虑该人家庭情况,防止产生过激行为。
看到评论区风向,真的是感叹礼崩乐坏。请不要用武汉的大学标准要求南京的大学,南审自身实力和口碑是响当当的,不需要容忍臭鱼烂虾。
成年人为自己错误行为付出代价,这个道理可能很多巨婴不懂。这个人在做出偷拍行为的时候,就代表他缺乏道德自我约束能力甚至是缺乏法律的约束能力,南审是什么学校?为什么机构培养人才?开除学籍是正确的,因为他不仅不配做公务员,更不配扛着南审的学位进入审计企业。
审计人员是干什么的?是机构医生,机构把自己的报表重大合同等商业机密或者运营机密都完全呈现在审计人员面前,是底线守门员,今天他可以拍女生裙底,明天是不是保密协议也无法约束他出卖被审计机构的内部消息?
南审做的对,有正确三观的校领导做的对。
此类问题其实没什么好评论的,其实核心问题是国内大学的处分问题是高度飘忽不定的。以相似案例来说,我校这几年就出现过不止两起。我了解的一起是在女厕被发现在门口被堵住,事后找警察掉了监控。一起是在女生宿舍被抓了现行。两起论证据强度恐怕比这个高多了,但两起除了在本校圈子里引起关注基本没有外溢。当事人 xhs 帖子之后也被消失了。事情后续处理没发通告但小道消息是休学了。
其实延伸开了就会发现学校这种缺少规范的态度对每一方都是不好的并且客观上加剧了对抗。学校以舆论为重不同学校不同时间同罪不同罚就会给受害人带来一个想法就是 “公正的惩罚” 只能靠把事情闹大网暴来处理,学校永远扮演一个和稀泥的角色,辅导员等学校工作人员的处理在冲突中必然被当事人所排斥。这种问题当然也不只会出现在此类事件的处理上。
如果没有更多的证据能证明这个男生存在长期,多次进行偷拍,甚至以此牟利的加重情节。
我个人觉得,校方对其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明显过重,我也建议该男生就校方的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予以撤销。
至于 B 站上对校方的处罚一片叫好的人,应该很少有这个男生读到研一,并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能力和经历的。
很简单的事情啊,有啥好讨论的。犯错了就要挨打立正,况且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一纸毕业证而已,不代表没有能力,只要在大学学到真本事,不怕在社会上做不出一番事业。没能力就算有毕业证一样的家里蹲
无数冤假错案的一例罢了
查了下,南审应该是依据《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作出的开除学籍决定。
偷拍隐私部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是拘留+罚款。但要说构成 “性质恶劣”,恐怕还谈不上。一是社会危害性不是特别大,能确定的偷拍受害者只有一人,不是惯犯。二是没有拍到特别敏感的内容。如果是偷拍裸露的隐私部位肯定就非常恶劣了,但他偷拍的是裙底内裤。
我感觉开除学籍的处理过重了,留校察看比较合理。
这么快速的开除,会不会是和当年武大一样啊?害怕舆论,被小作文卷着行动,即刻处理迎合舆论。
然后学校领导两边谈话了,和男生说你不要闹否则我移交公安,通过恐吓威逼压制下去(毕竟肖同学就算清白了人也快没了),和女生说你不要给公检法提交证据上升事态裁决交给我。
只要这个诬告犯不像杨景媛一样愚蠢到赶尽杀绝上升事件到公检法,还把自己偷拍证据给法官,学校怎么样都能够给这个事件完美闭环。
学校又不是审判庭,学校是官僚体系。就算有不利于学校当时处理的证据,也当然是无视证据保自己人。
这是高校从武大事件中学到的打法:一定不能让学生把事件上升到公检法层级,判决万一反转,控制不住舆论的同时自己还被动。
依据是什么,流程走完了吗,法院定罪了吗?程序正义吗?
行为不妥,处罚过重。但是,如果抛开事实不谈和武大对轰。也未尝不可。
这个事南京审计处理的太过了。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八个字是一起的。现在惩前毖后了,治病救人体现在哪?
大学是在党的领导下为国家,为人民培养人才的。
现在这个男生因为年轻在激素作用下个人道德出现松动,犯下错误,学校应该一方面对他做好批评教育,引导建立正确的恋爱观,另一方面也警示其他同学不要犯类似的错误。
现在学校因为这点小错直接将其开除,国家损失一个人才的同时,还将一个心理建设不完善的人直接推向社会,其个人未来前途近毁,社会也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因此,学校应该担负起教育的主体责任,取消开除这一错误决定,通过批评教育,让该男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道德观,挽救其个人的前途,也为国家保留一个人才。
香港:诬告 “偷拍 + 非礼”,判囚 4 个月(实刑)
2025 年青衣商场案(区域法院)
https://www.stnn.cc/hongkong/20250411/3931234.shtml
澳门:诬告 “强奸 + 偷拍”,移送检察院,最高可判 3 年
2025-12 平安夜诬告案(澳门司警)
https://www.macaodaily.com/2025/12/31/123456.shtml
大陆案例极其少见诬告获刑。
港澳的做法:
真偷拍:港澳法律零容忍,男必刑责 + 留案底。
真诬告:港澳司法证据至上、诬告必惩,女必坐牢 + 留案底。
不存在 “诬告成功让无辜者背锅”,也不存在 “真偷拍者靠反咬诬告脱罪”。
抖音都这么发达了,还在偷拍找刺激,本身就是心理不正常。开就开了,南审的毕业证没这么大用处,不用过度放大毕业证的价值。什么年代了,还在当毕业证书是个宝贝,本身就体现了国家一定程度的落后。现在研究生也很难找工作,开除了研究生学籍对该男生未尝是一件坏事,他毕竟还有本科学历的,这次经历能学到很多东西,能成长很多。
这个处罚过于严重了
网上现成的一大堆,角度更好更清晰,非要自己来,傻不傻,可惜了。当然我个人觉得开除学籍重了点,给个留校察看合适点,对于还木有走进社会的人,学校更应该是把人教育好而不是把人一棍子打死。
看吧,这个时候他们可团结了。因为他们打心底的觉得这不是个事儿,说不定半夜窝在被窝里偷看的也不少。
在超市人那么多的地方都偷拍了,不会有人觉得是偶然行为吧。
杨景媛:原来偷拍异性裤裆是不对的吗?姐明明偷拍了两个小时,还发把视频发网上,还煽动网暴,不也照样正常毕业!
我抖个机灵。
拍这张照片的人难道不是偷拍吗 [doge][doge]
小红书上口述 “让他删除了照片”,这句话难道就不是小作文了吗 [doge][doge]
当事博主指控他偷拍裙底,有证据吗 [doge][doge]
当事博主未经允许在网络上发布对方的照片,引导网络暴力这块是不是实锤了 [doge][doge]
哈哈。纯抖机灵,轻喷。

他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赶紧和武大杨景媛或川大张薇组 cp 出道。
命理学可不是简单八字,是天地人神鬼五维的能量,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毁了自己。偷拍女生裙底,就是邪淫,是最损福报的行为。很多处处不顺的男性,虽然没这么极端,也沾邪淫的边。
有人说,明明研究生马上毕业,公务员拟录取,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啊?因为邪淫心重的人,到一个节点,根本忍不住。这是鬼维的力量,我劝一些年轻朋友,要明白这个道理,一定要戒掉邪淫,否则必招邪魅,坏自己气运。
精亏则神浮,神浮则欲炽。当一个人先天元精被过度耗散,心神失去根基,会像无根的浮萍一样被欲望的洪流裹挟,明知是万丈深渊,也会身不由己地跳下去。
精满不思淫,气满不思食,神满不思睡,我不宣扬禁欲主义的教条,只想说说人体生命能量运行的客观规律。精满不思淫,不是说变成没有七情六欲的木头人,而是能量充足到自然向上升华,欲望从不可控的洪水,变成可引导的溪流,人重新成为自己身心的主人。
精满,不是说精液攒得多,不思淫,也不是强行压抑性欲。精满是先天元精充盈,不思淫是欲望自然淡化且可控,道家将精,分为泾渭分明的两层,后天浊精,是有形的生殖之精,有欲而刚,伴随淫念、发泄欲,越攒越烦躁,越压抑越反弹。
先天元精,是无形的生命本源能量,无欲而刚,就能引动活子时,心中一念不生,精力充沛,内心清明,欲望淡而不扰。
那个即将毕业的研究生,看似前途光明,实则早已精亏神散。他多年熬夜刷题、焦虑内卷,耗损了大量先天元精;心神长期处于浮躁状态,对低级感官刺激的抵抗力几乎为零。当邪淫之念升起时,他的理性根本无力对抗,这就是鬼维的力量,当自己的心神失守,阴性的欲望能量就会乘虚而入,操控人的行为。
从补漏到精满,我和朋友们说说实操路径。
道家修炼讲究性命双修,先修命功补满精气,再修性功净化心神。对于现代人来说,第一步不是打坐炼丹,而是先堵住身体的漏洞,把流失的精气补回来。
堵住三大漏精口,先做到精气不亏。
咱们先不用谈炼精化气,能先做到不随便耗精,就很好了。
第一漏,是眼漏。久视伤血,更伤神。长时间刷短视频,特别是看色情内容,眼神外驰,心神被色相牵引,元精会暗中转化为浊精向下泄漏。目为心之窗,收心先收眼,不看不该看的东西,是固精的第一要务。
年轻的朋友,一定要切记这一条。
第二漏,口漏,多言伤气,饮食伤精。暴饮暴食、嗜食辛辣厚味、酗酒,都会加重脾胃负担,导致后天之精不足,进而透支先天元精。清淡简约,七八分饱,就是为了减少精气的消耗。
第三漏,心漏,妄念伤神,神耗则精散。焦虑、恐惧、愤怒、过度思虑,这些负面情绪是耗损精气的最大元凶。很多人没有纵欲,但依然精神萎靡,就是因为心漏太严重。

那杨景媛偷拍为啥没被开除?

有武大杨景媛先例, 我永远站在男性的一边
指不定是女的做不雅行为男方取证却被诬告呢
开除学籍只能是因为性别男,不然解释不了为什么其他恶劣得多的事件都无事发生偏偏这个能被开除学籍,毕竟无论是法理、情理还是舆论关注度上都远远比不上下面这几个,唯一变量是性别,所以一定是因为性别男才会被开除学籍。
武汉大学偷拍俩小时 + 诬告 + 舆论引爆,无事发生。
大连工业大学直播援交视频全网传播,无事发生,最后开除是因为当事人失联。
华东理工大学偷窃耳机,无事发生。
仔细看了很多遍事情经过,其实是那女生裙子太短了,腿很漂亮,忍不住多看几遍。
但是,有一处蹊跷,本案中的顾某,在偷拍当场即被发现,谎称自己是校外人员,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但他的真实身份是怎么暴露的呢?是自己交代的?是被调查发现的?举报人在现场抓住他偷拍,这个毋庸置疑。但是,举报人又不认识他,是怎么调查发现顾某的真实身份呢。
总不能说是从税务局的录用公示名单里调查发现的吧,举报人又不认识顾某,又怎么得知他在税务局的公示名单里面呢?
按照常理来说,在公共场所抓住一个偷拍裙底的变态,不是应该制止,删除,报警,交给警方处理么?如果你抓了一个偷拍的变态,你又不认识他,你是不是按常理应该这么做?
可是你没有报警,而是自己在他隐瞒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在小红书发帖举报,还调查出了他录用公示人员的身份,作为一个在网上发帖举报的陌生人,你不认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我自认为,如果我在公共场所抓住了一个偷拍的变态,他还隐瞒了真实身份。我在几个小时后,通过小红书发帖举报,是查不出他公示人员的身份来的。
这是我的疑惑,我不禁脑补了一部荒诞剧情,有人想把他从录用名单里拉下来,就费劲心思寻找他的弱点,发现他痴迷女生裙底,于是故意设计,找来一个美女,穿上很短的超短裙,在他眼前晃,制造机会让他偷拍,就看他忍得住忍不住。于是他没忍住,偷拍了,现场被抓了,当晚就被举报了,第二天就被开除了,神速,效率。
而且,事件双方全程都是举报人和偷拍者,被偷拍的美女,似乎完成了诱惑偷拍的使命后,就销声匿迹了,就像工具人一样。
难道最应该气愤,愤怒,声讨偷拍者的,不是被偷拍的人么?
疑点 a,到底拍到啥了,到底是拍大腿了还是拍隐私了?偷拍者的行为到底触犯了道德还是治安法规?现场删除的照片,究竟是女生的腿部照片?还是女生的隐私照片?那个距离和角度,恐怕就可能没有真的拍到隐私,只是拍到了女生的腿。但无从证实了。
疑点 b,为何被偷拍的女生不报警,不声张,和之前社会上抓到变态马上由被侵犯者报警追究的做法完全不同。追究偷拍者的一直是旁观的人,被侵犯者本人没有任何表示。到底是旁观者在追究,还是旁观者在替被侵犯者追究?
疑点 c,如果素不相识,举报者如何识破偷拍者谎报的假身份,并且在几小时后就进行了举报?毕竟只是在现场偶尔恰逢其事,旁观者又怎么得知这个偷拍者被税务局录用公示呢?
疑点 d,为何被偷拍的女生像完成任务的工具人,穿着超短裙和超薄肉色丝袜,露着肉色丝袜美腿,引诱了顾某的偷拍行为后,就销声匿迹,和之前的上海射手男等其他被害人当即报警且强烈要求追究的做法完全不同。
再仔细看看现场抓包的照片,我最关注的还是:
1. 被拍女生很漂亮,比偷拍者更吸引我的目光。
3,请问在座所有的女生们,你们都在什么时候和情况下会穿包臀超短裙和肉色丝袜?如果你平时日常闲来无事,只是去超市买个水果,你会穿这样超短裙 + 肉色丝袜的穿搭么?
4,有感兴趣的男生或女生,可以对着自己老婆或者镜子试一试,偷拍男所持手机的角度和距离,能拍到什么?我试过,拍到的是腿,而不是隐私,这个距离和角度,拍不到裙底的隐私。那么小红书里举报口口声声说偷拍裙底隐私,是否有夸大嫌疑?
5. 女生确实很漂亮,很吸引人,不然我也不会看这么仔细,以至于看出一些不解的疑点。但是,为啥被偷拍的是她,但是在呐喊追究的始终是旁观的人呢?
6. 不报警,不让警方介入,而且自己代替警方进行追究,代表警方进行处置的做法,有些让人费解,之前同类事件大多是由警方处理的。为什么这次要避开警方呢?难道是因为警方一般不喜欢制造舆情,以及警方会不允许围观群众在网上随意发布信息吗?

回答区的在惋惜什么?还没有社会危害性?合着你不是被偷拍的就搁这慷他人之慨了?
明摆着违法的人违法的事,让他进体制内你们觉得很 OK?
就这么说吧,这偷拍癖要是拍的你闺女裙底你也能心平气和上知乎来一句这个没有社会危害,学校怎么能处理这么重呢?
于处罚和结果,我相信自有公断,我来给大家讲一讲为什么会有人做偷拍裙底这种行为,如果他要看性感美女,他完全可以看比基尼美女或者擦边视频,如果他要排解欲望,完全可以看小电影,何必为此一失足成千古恨呢?原因在于,长时间的看小电影,看各种男频小说,让他彻底模糊了对人的边界感。
实际上,这也是很多长时间看小电影,小 H 文的重要危害之一,小电影里为了迎合男观众,都是会把女人要么描述成欲求不满,要么描述成欲拒还迎,长时间被这些东西影响,他们就会代入到现实,认为所有的女人都和小电影里一样,都是欲拒还迎,因此他们内心里对女人的边界感已经彻底降低。再加上知乎等平台,动不动就推送一些男女对立的内容,让他们对女人一方面处于瞧不起,厌恶的状态,另一方面又极度性压抑,渴望释放,这种偷拍就是一种典型情况,偷拍会让他们有一种把身边的女人侵犯的真实感,他们会意淫这个身边真实出现的女人,比小电影更真实,比女主播更贴近,此外,更加恶劣的是,这种偷拍往往是集体犯罪,他们大多有偷拍群,偷拍之后还会分享到群体给其他人一同意淫。因此,偷拍这种严重侵犯女生权益和隐私的行为,必须重拳出击,有些人觉得处罚过重,害怕他报复社会,但是法不可能向不法让步,如果按那些人的逻辑,给所谓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你觉得会是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大概率会鼓励所有蠢蠢欲动想要偷拍的人,更加肆无忌惮,甚至有些有贼心没贼胆的人也会付出行动,毕竟按他们的逻辑,偷拍没被抓血赚,被抓了也没啥处罚,这无异于助长这种行为。
万一是男的发现女的在对他闹挠痒性骚扰?万一男的是在调查取证呢?普通人没有取证的权利吗?
杨景媛开除了吗???
清华腚姐开除了吗???
甚至于大连工业大学那个李时 xin,也只是留校察看吧???
凭什么这人就要加码到 开除 啊???
因为他是男的??????
性别不对
低等性别在闹钟的大学里还是老实一点好
换高等性别就自由很多了
可以对着异性裤裆偷拍录像两个小时,诬告网暴,也可以美美毕业
在没有确定女生当时是否在挠痒之前,我对此不做评价
我对这件事本身没啥看法,但每次出现这种新闻知乎 er 总要假设施害者 “被社会逼到绝路以后奋力反击”,然后劝受害者 “你要原谅他,因为你不原谅他他就要报复社会,所以为了避免他报复社会,你要先原谅他,什么你是受害者?不不,他才是”。
我的评价是,希望你们有一天被打断腿的时候也记得自己曾如此善良。
我其实知道中国很多男人偷拍或者在 telegram 群里传播没有被执法的,某些人在这拿 “性压抑”,执法者“和稀泥” 来搅和舆论。没有用啊。
这只会是个开端,偷拍,猥亵,强奸,造女性黄谣,我们可以集体把你们一个一个揪出来,送进监狱😁

要是偷拍两个小时,就保研了
南京审计大学好样的,在最快的时间出了通告,跟这个犯事的男学生做了切割,开除学籍,你爱咋咋地,丢人现眼,你给我的学校抹黑了,有多远滚多远,我可没那个心情来保你,我有道德洁癖,管你男学生,还是女学生,有道德瑕疵的一律让你社死,早点教你做人,总比你到社会上去害人要好。

这个男学生硕士学位拿到手了,而且考公也过了,处于拟录用的状态,这下好了,寒窗二十年,一朝化为灰烬。他犯了啥事呢,就是在学校超市里,趁人不注意,拿手机去拍女学生的裙底,经过监控证实,以及后来在他手机里的发现,事情属实。最终的结果,他将会是啥也没有了,单位也不会要的,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没啥罪,甚至没有什么特别的法律上的处罚,但在社会层面上,他已经死亡了。
这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有人可能会很疑惑,这偷拍的意义在哪?人家穿个大裤衩子,裤衩子外面还套安全裤,你拍这个干啥,你随便刷一个正规平台的短视频,衣服穿的比她少的,还搁那瞎蹦乱扭的人多的是啊,或者以你现在的学历,以及即将进入体制内的前景,找个女朋友也很轻松呢,为啥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呢?

其实就是变态,高学历变态,或者讲叫 “精英阶层变态”,是全球社会的通病,这就是脱离劳动之后,精神空虚的必然结果,比如印度的什么圣雄甘地,就喜欢赤条条的和侄女睡在一起;欧洲贵族和自己亲生子女睡在一起的太多了,因此欧洲富豪权贵的后代鞋拔子脸太多了;然后就是美国的事情,议员至今互相换老婆的也不少;那个萝莉岛上,有小男孩,有小女孩,都被美国权贵糟蹋了。很多人不理解,他们想找啥样的没有,怎么能对小孩子下手呢?因为变态,用专业的术语讲,叫刺激的阈值提高了,他们只能找一些新花样。
专业术语上的阈 yu 值啥意思?阈值,在学术上常被称为临界值,具体是指能够触发特定效应或反应的最低限度或最高限度。小时候你给我一颗糖,我能高兴半天,现在饭店门口碟子里面的糖免费拿,我从来都不要。小时候黑白电视机上放的啥烂片都看,连广告也看,现在好莱坞大片我都不爱看了;这就是刺激一个人的兴奋点的临界点变高了。那后面的走向就会变成两种方向,一个就是追求更刺激的,然后成为变态,另一个就是修炼,也就是自律,后面一个最难了,往往还不是主动的,是 “贫贱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贫贱不能屈。” 是被迫提高的修炼和自律。
有人讲 “贫贱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我能理解,但是 “贫贱不能屈” 咋理解呢?因为你没有利用价值,谁有事没事的屈服你啊,因此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我虽然穷,但是我的骨头很硬!”但是你换了环境就不一样了,比如当了美国的议员,环境跟一个酱缸一样,你说“我出酱缸而不染”,谁信呢?李白为啥那么清高,是他跑官、要官没要到,没有环境污染他,他自然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中国有个古诗,是这样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就是阈值提高后的现象,曾经到临过沧海,别处的水就不足为顾,若除了巫山,别处的云便不称其为云。为啥我现在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呢,诗人是这样解释的,这缘由,一半是因为修道人的清心寡欲,一半是因为曾经拥有过的你。
其实这话讲的都是很虚伪的,就像开车不敢闯红灯,并不是素质高,而是罚款扣分!中国传统文化,一直保留到今天,道德审判的力量是很大的,这也是被今天崇洋媚外的知识分子所诟病的,说 “人家专业水准、知识储备都很厉害,道德上有点瑕疵,你们为什么总是追着不放呢?” 曾经有个落马的官员,和人家母女混在一起,收集毛毛粘在本子上做标本,这种变态,搞经济的能力也很强,为啥给他送到牢里,就是道德败坏啊,可能在美国没事,但是在中国,我们无法容忍这样的变态!

虽然法律工作者经过了很大的努力,试图把法律和道德分开,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惯性,仍然做不到!因为老百姓很朴素的想法,就是道德败坏的人,做群众的带头人,我们看不惯,能力再强也不行!所谓的能力强,是个双刃剑,他可以把你带上高山,也会把你带进沟里去,因此必须要有大家能够共认的道德约束,这个靠个人修炼,还是要有一定难度的,古代把人阉割了,他还做坏事呢,这叫人咋整?只能有一个无形的手震慑他,就是告诉他,越过了这个界限,你可能不犯法,但是你会身败名裂!
好多人为这个大学生感到惋惜,觉得没有大错,能否再给个机会,像以往那样,大学偷偷摸摸把消息压下去,然后知道的人很少,这事就糊弄过去了!那这样就能挽救这个人么?我看未必,不但不能挽救,走上社会,他会更加的肆无忌惮,大家想一想,武汉的某个大学出品了一些人,若干年后,在工作岗位上,还能干出违背 “公序良俗” 的事情,不就是 “护犊子” 的心态造成的么?他或她觉得自己是精英,不是农民工,他或她有价值,不能用道德审判她,农民工用 200 块换一个小时的爱情,就得被抓,就得被通知家属,就得被罚 5000 块。但对精英,得放他们一码,这就是很多硕士生或博士生的想法!
变态是由于精神极度空虚产生,又不爱看文科的书来压制自己,然后愈发的变态!社会上鄙视文科嘛,其实中国传统的文科是有 “治病救人” 的作用的,因为有很多富豪权贵身败名裂的例子,可以给人警醒嘛,尤其是历史书看多了,个人欲望确实能减少很多,“可怜荒垅穷泉骨,曾有惊天动地文;不见英雄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把人一生想透了,就那么回事。
人只要参加群众劳动,恶念头会减少很多。但现在天之骄子,不会下农村,也不到车间,直接从学校到体制内,有的都不从基层锻炼,因为是选调生嘛,没有劳动的过程,变态了很正常,美国的议员也是 “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最后集体变态了!
但是我们现在工业化发展很快,没有劳动,你也不能强迫人家去车间劳动,或强迫去农村割稻子吧,我们也得讲理。那就要保持住 “道德威慑力” 啊,这些年,一说到 “道德” 两字,总是被人耻笑,因为西方人不讲究这个,违法就是违法,什么道德不道德的?但是法律写不了那么详细,你觉得看人家裤衩子是小事,法律怎么办呢?从道德上讲,这未必是小事,你品性坏了,让你当了领导,那你那个科室的女性不都得遭殃啊,遭殃了还不敢说,因为你是领导嘛,没有道德威慑力,只是罚酒三杯,大家全部都有样学样,中华文明岂不是荡然无存了!
可能有人感觉中国的 “道德感” 太高,尤其是政审,弄的人很压抑,于是法律人士一直在推动 “犯罪分子子女可以考公,祸不及家人嘛”,还有什么“涉毒封存”、或者什么“废死” 啥的,总之一套一套的很多,估计从西方学来的。不过我想为什么要有这么高的 “道德感” 呢,就是要从源头上避免 “萝莉岛” 的出现吧,你看,道德约束这么高了,还有变态层出不穷的来了,要是没有“道德约束”,那么放眼望去,天下不尽是变态了么?你难道希望未来,都是变态在为人民服务嘛?

我们无法理解偷拍裤衩子的人,但是我们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你去劳动,你去搬砖,人家顶多当乐子笑一笑,但是你不能进入公职的岗位,你搬砖偷人家裤衩子,影响到一个人,就是丢裤衩子的那人。但是你为官一任,那就是害了一个市一个省。既然你要追求刺激,那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全球都受够了人性放纵的恶果,都在转向保守主义,连欧美人都在大喊 “道德” 了,因此今后想要变态的时候,想想你是否能承受的起结果吧!
(喜欢作者的给个礼物吧,谢谢❤️)
还能说啥,男性作为弱势群体,是如何被强势群体霸凌的,看看这个事件就知道了。
如果说男研究生偷拍几秒女性裙底就要被 24 小时闪电开除学籍。
那如果换成女研究生偷拍男性裆部长达一小时,并且悍然诬陷对方性骚扰,并且毕业论文被实锤胡编乱造又该当何罪呢?
抱歉,一丝一毫的惩罚都没有哦,人家美美的毕业哦,人家现在还在微博和小红书上美美的当意见领袖哦。
你看,性别互换后,就是这么滑稽可笑。
所以,我坚持认为这位大学男生没什么错!他只是身为弱势群体,被强势群体进行了完全不公正的霸凌。
就是单纯的,毫无疑义的,百分百的性别歧视,性别霸凌。
就这么简单。
当你自己身上沾满屎的时候,看到对方裤脚有灰,你是没有资格骂对方脏的。
做得好,这不就是知乎最推崇的杀伐果断的男频思维吗?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要是像杨某最开始那样优柔寡断、拖长周期,指不定顾同学哪天就掏出个湿疹报告之类的东西倒打一耙了。现在直接一击送走,断绝他打复活赛的可能,做得不错。
况且 24 小时,要是顾同学有诊断报告单,足够他拿出来了。但没有的话可就 PS 都来不及咯。
我发现一个问题,我举个例子,我在大街上拍照,拍到了别人,算不算偷拍?这个拍摄和题目的偷拍的界定区别在哪里?求解答。另外,现在只是舆论爆出这个事情,就开除,合适么。求解答
很赞同,完全抛开男女对立,纯站在校方视角来看。
青春期男性本身性欲旺盛、存有猎奇心思,这本是人性常态,算不上原罪。
但他的身份早已不只是一个普通年轻男生。
南审审计研究生、体制内公示待入职,这个身份本身就自带极高的品行枷锁与未来红利。能走到这一步的人,外形、谈吐、面试素养都不差,踏入体制之后更是婚恋市场的顶层选择,前程本是一片坦途。
他有无数种可以释放但不会毁掉人生的宣泄方式(谈恋爱、约、piao、红叔、甚至可以找个小众圈子),哪怕游走在公序良俗的边缘,都绝不会落到开除学籍、前程尽毁的地步。
可他偏要选择最失控的方式,在自己人生最关键的节点寻求病态的刺激。
这就足以说明两点:
1. 是极度拎不清轻重,没有最基本的利弊权衡能力。
2. 骨子里自带冒险猎奇的天性,偏偏又身处审计这种高压、克制、需要绝对底线的行业,本性和职业需求完全相悖。
再者看事发之后的表现,他完全没有处理危机的基本手腕。但凡有眼界、有决断,拿出资金去协商止损、平息事态,都能保住自己的人生,可他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毫无处理危机的能力,连花重金私了止损的眼界和手段都没有。
如从轻处置给他一个机会,只会让他更心生怨恨,将所有失意归咎于外界,内心的压抑与扭曲只会不断积压。
这就注定了他就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毕业后顶着学校的名字,未来流入行业企业非常可怕。来日他积压的本性彻底爆发,一定会做出更严重的恶性事件。
那时,给母校带来的名誉重创与连锁负面影响,将是无法挽回的。
学校的开除处分,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惩罚过错,而是及时规避一场未来必然会发生的巨大风险。
审计专业的人,对风险敏感本就是是克在骨子里的职业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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