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晚年的痛与梦
巴金晚年的痛与梦 作者:李辉 问题的提出 1979年春天,巴金重返巴黎,这是晚年巴金与青年巴金之间精神行程的一次连接。刚刚经历过“文革”浩劫的巴金,思想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上。旧地重游带给他的不只是兴奋、亲切,更是对历史的反思。“爱真理, …
这种事情太正常了。
闻一多堂弟算是比较有名的画家,人家捐了一百多幅画给老家县文化馆,到了 21 世纪就剩 60 多幅了。
原因是被当地领导直接拿着送人了。

不过有趣的是,这件事是被上海媒体爆出来的;看样子南京博物馆可能要好好准备 “破一笔大财”,至少要把庞家人安抚好。
这件事的起因非常无厘头,一句话惹出了后续一大串纠纷:
1、2014 年,南京博物院写了一句 “庞莱臣子孙败落到卖画为生”,把庞家气得够呛,打起了名誉权官司。
2、法庭上南博为了证明庞家卖画,拿出新闻说庞家的《江南春》在 90 年代被卖了。但这幅《江南春》已经在 1959 年被庞家捐给了南博。
3、庞家要求查验捐赠藏品原件,查验前《江南春》突然出现在拍卖市场上,8800 万元起拍。最终经过庞家清点,清单上五件古画不知去向。
南京博物院答复称,这五幅画被认定为 “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 处理。
庞家表示:即便是学术上有争议,认定是‘伪作’如此重大的事情,为何不通知捐赠人?共同鉴定、确认的程序在哪里?说处理就处理,连去了哪里都说不清楚,其中一幅价值最高的还被送去拍卖会。这让我们如何理解?如何接受?

南京博物院提交的鉴定材料也引发了争议。
为证明处置的合法性,南京博物院向法庭提交了两份鉴定材料,一份是 1961 年的,一份是 1964 年的。但这两份证据大部分都打上了马赛克,仅零星露出 “仇英《江南春图》假” 的字样。至于专家凭什么标准判定为 “假画”,记录中并未展现。
而且南京博物院一直没说清楚,一幅曾被标注为‘假’的仇英《江南春》图卷,如何出现在拍卖市场上?其余四件画作又流通到了何处?

庞家还通过南博提供的报道调查发现,庞家人捐赠给南博的国家一级文物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南京艺兰斋陆某、丁某某夫妇购得。2010 年的报道显示,《江南春》图卷是南京艺兰斋美术馆的镇馆之宝。
天眼查官网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陆某,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等,参保人数为 0 人。

天眼风险显示,目前庞某和【南京博物院】有多起诉讼纠纷。

大家觉得这些画是伪作吗?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事件本身不作什么评论。
转发一篇冯其庸先生的文章。原文见冯其庸口述、宋本蓉整理记录《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第 10 章第 4 节《姚迁事件》,商务印书馆,2016 年,321-326 页。
部分可能妨碍正常阅读的词汇作 *** 处理。
姚迁是南京博物院的院长。他做学问非常有见解,他是文博方面一位真正的高层专家,研究青铜器,研究文物,他还是国际文博界的一位重要的人物,国际影响也很大。
我认识他很早。我因为研究《红楼梦》,曹家是江宁织造,我多次到南京去调查曹家的事。我到南京博物院查江宁织造曹寅时期他们织造的料子还有没有保留。因为缎匹上面都有名字,江宁织造某某人造。调任了,别人继任了,别人造的也有江宁织造某某人造。
我多次到南京,都是姚迁帮着安排。后来姚迁帮我查了库房,江宁织造的,曹寅经手造的料子已经没有了。他告诉我,一部分支援杭州博物馆,调给他们一部分,但是里头有没有我要查的料子也不太清楚。那时候没有重视《红楼梦》的相关文物。但是查出来不少康熙时期的墨,有的是朱墨,有的是黑的墨,但是没有查到曹寅的墨。我记得曹寅的墨,周绍良手里有一锭,我还看过,现在他都捐给国家博物馆了,捐赠的时候还开过一次展览会。
由于姚迁的努力,在南京成立了江苏省的红学会,等于是我们红学会设立的分会,但是没有分会的名义。我们合作得很好。
为什么 1984 年会出现 “姚迁事件” 呢?因为江苏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欢文物,尤其是字画,经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画去看。
按说这种做法都已经不合适了,因为博物馆的藏品,一般不能外借给私人的,只能展览的时候你来看。有些专家来了专门要看哪一件,调出来看,这也是可以的,借回去看是绝无可能的。但是因为他们是省委领导,姚迁也无奈,就让他们借回去了。但是姚迁非常认真,他都记录了,谁借什么,借的时间多久,到时间他就去催,催不回来他也去催,经常是隔一段时间就去催。后来这些老同志心里有点不高兴了。
有一次,有一位老同志就跟我打招呼,他说,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迁,你们红学方面的事找我们就行了,姚迁有问题,估计要退下来了。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没有去问。
后来是姚迁跟我讲的。好几位老同志借了博物院的字画不还,姚迁非常头痛,当然,他职责所在,不能不去催。
后来,南京博物院的姚迁手下的几个人告诉我,姚迁遭到了诬陷。他们想把他弄下来,先是诬陷姚迁生活上有问题,结果姚迁是个非常古板的,正正派派的人,查了半天,任何蛛丝马迹都没有,所以这个不能成立。接连不断地,又说姚迁经济上有问题,因此又查。查了半天,一分钱的毛病也找不着,他根本是奉公守法,朴朴实实的一个人,所以又不能成立。
有一次南京博物院收到一件文物,姚迁做了鉴定,当时就讲了鉴定的具体意见。南博有个干部就把它记录了,还写成文章,他自己想发表,但是,因为他是一般的干部,也没有研究,他怕发表不了,就把姚迁的名字放在一起了。人家一看有姚迁的名字,当然就发表了。发表了以后,此人再去告诉姚迁,还把稿费要给他一部分。姚迁一知道这件事情就批评了他,说,你怎么自说自话就写文章,博物院的藏品你写文章应该先告诉我,另外你怎么不征求我的意见,把我的名字也放上去了?就批评了他一通,钱当然没有要。当时就是这么一件事情,后来就是因为找不到姚迁别的什么事情了,就借着这个说他剽窃某某人的文章。
南京博物院的许多干部都是支持姚迁的,觉得这是个大笑话。因为此人在文物研究上没有什么学问,只是记录姚迁说的话,还瞒着姚迁写了文章,还私自把姚迁的名字用上去了,只是为了保证这篇文章能发表,反过来却说是姚迁剽窃他的文章,而且这件事情很快就见报了,报上一公布,引起舆论哗然了,特别是境外反应非常强烈。我看到台湾几份报纸,就骂中 ****,说中 **** 的干部都是这样的,自己没有能耐,把别人的东西霸占为自己的。姚迁当时气得不得了,可是有冤无处诉。
有一次我看到他,那时候还没有到最后严重的地步。他告诉我,他到医院去看病,连护士都对他带着一种另外的让他很难受的眼光,他看病都没有地方看了。我那时候还安慰他,事情总归可以弄清的,不要着急。
我回来以后,恰好是外交部、文化部、国务院三方面通知我,叫我不要离开北京,要去苏联鉴定列藏本《红楼梦》。实际上姚迁事件已经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了,姚迁有可能要被撤下来了,姚迁有冤无处诉。
我本来还要去帮他忙,想解决这个问题,结果组织上通知我不要离开北京。我就写了封信给姚迁,我说,我现在无法来,因为要到苏联去,等我回来以后,我一定来看你,帮你解决这个问题,你千万不要着急。但是实际上姚迁受到的压力很大,尤其看到境外把他名字登出来,说他剽窃别人的东西,台湾也借此攻击中 ****,他当时压力很重。
后来徐湖平告诉我,姚迁拿到我的这封信以后,泪如雨下,不断地说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他家里的人以为他是说,省里要给他定罪了,等冯先生来不及了,以为是这个意思。其实他觉得有冤无处诉,下决心以死抗争了,所以当天夜里就上吊死了。据说第二天发现了,地上都是掉的眼泪,一大片,还有很多香烟头,抽了不少烟。这件事情一出来,整个江苏省里面也惊动了,整个省委里也有好多了解内幕的,为姚迁抱不平的,文博界也惊动了,大家都为姚迁抱不平。姚迁死我还没有出国呢,正在这个时候通知我到苏联去了,所以我没办法赶到南京去。我就去了苏联。等从苏联回来以后,我就赶到南京。
后来当南京博物院院长的徐湖平,还有几个人都非常了解内情。但他们在南京不好给我讲,怕被对方发觉。他们就跟着我到扬州去,才敢原原本本都告诉我。而且把省委几个老干部与姚迁的谈话记录,到姚迁死以前的所有资料,全给了我一份。我一看更加觉得气愤,这记录,完全是 “***” 那时的做法,强迫姚迁认罪,但他们也没有任何证据。
这样一个认认真真为国家工作的干部,遭了诬陷了,自杀了,这多让人痛心啊。而且给国外那些反对我们的人以借口,借着姚迁的事情,诬陷我们的 ***,我就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
但是南京与我比较好的朋友都来劝我,你不要管这个事了,对你不利。这个不是一般的事情,是省委的事情,你能跟江苏省委对着干吗?我说我哪能跟江苏省委对着干啊。我是为了要弄清楚这件事情,不是要跟谁斗。我说,你们明明知道姚迁受冤,难道受冤不应该申诉昭雪吗?他们没有话说了。
最严重的是《光明日报》为了姚迁连发两篇文章,都是压姚迁,批判姚迁的。这个造成了姚迁心理上的最大压力。从来没有为了一个人剽窃文章发《光明日报》的评论文章的,所以实际上《光明日报》在这件事情上是起了非常坏的作用。姚迁之所以心里会受那么重大的压力,也是由于这些原因,不仅仅是江苏省委给他的压力,连《光明日报》都发表文章了,而且是报纸的评论文章。我是从来没有看见哪一家报纸为了某一个人剽窃人家一篇文章,发表报社的评论,何况姚迁根本不是剽窃,要说剽窃是这个人剽窃姚迁的。这是姚迁鉴定的讲话,他记录下来写成文章了,还署上自己的名字。这不是等于剽窃姚迁的文章吗?
我在扬州拿到这些材料,具体情况都清楚了,我非常气愤,我觉得我无论如何应该伸张正义。回来以后,南京的朋友一再劝我,你不要再管这个事情了,由它去吧。我说不行,我一定要管。我给夏老师说,你不要管这个事情,姚迁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我了解他的情况,他受了这么大的冤,我们作为朋友连一句话都不说,这是不应该的。我说,万一因为姚迁的事情,我承担什么风险,我也不后悔,你也不要管。夏老师也没有阻拦我。
我先找时任总理秘书的白美清,他也是人民大学我的学生。我就到中 ** 找了他,把材料交给他。白美清很快给我回了电话,说总理知道了。我因为同时反映好几件事情,他说第一件姚迁的事情中央一定管,其他事情暂时不管了。
我怕事情搁下来,我接着找了 *** 同志。我们艺术研究院的党委书记苏一平跟 *** 熟,他说你应该找 ***,中央的老同志里 *** 是最正义、最认真的人。所以我写了封信给 ***,*** 就通知了调查部,调查部就找我,说 * 老关照他们一定要听我的意见。所以把我请到调查部去,我就去讲了三个小时,把前前后后的情况都讲了。完了以后,我说,我愿意签名,愿意承担责任,如果我讲的这些话,有虚构的,有假的,我愿以自己的党籍来保证,我可以承受党的任何处分。但是,这件事情,组织上面一定要处理,给他平反。调查部的同志说不用签字,你说的每一件事,跟我们去调查的情况都一致,没有任何虚构的情况,你也不必签字,我们一定会把这情况向中央如实反映。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还是觉得没有任何动静。因为我手里有复印件,我复印了一份,又跑到《红旗》杂志社,《红旗》杂志的主编当时是王忍之,他后来是中宣部部长。他是无锡人,1949 年以前,我们做地下工作,互相认识,但是那时候我还没有参加党组织。1950 年我入党了,跟他在一个支部,他也是那个时候入党的,所以我跟他熟。
我就把姚迁的情况原原本本给他讲了,他就说,那你直接找耀邦同志,耀邦同志了解你,他多次跟我讲话提到你。耀邦同志是了解我,因为什么呢?我的《曹雪芹家世新考》刚出来,他就让他儿子胡德平到我家里要这本书。耀邦同志是中央领导人里最喜欢读书的人。
我说,我怎么能找耀邦同志?你帮我把材料送去吧。他说,那可以,我帮你送去,你写封信,你就在这里写吧。我就在《红旗》杂志编辑部,拿着《红旗》杂志的信封和信纸,写了一封给耀邦同志的信,简要地说明这件事情对党的损害太大了,而且姚迁同志确实是蒙冤,应该给他正式昭雪,同时也可以把台湾那些反 * 的人的那些话加以澄清。我就写了封短信,王忍之同志就拿了这封信,到耀邦同志那里去了。
那个时候《红旗》杂志的编辑部在沙滩,我回到张自忠路家里,打了个电话到王忍之那里去,编辑部的人接的,他说王忍之同志给你送信去了,还没回来呢。没有几天,耀邦同志下命令,组织一个调查组,到南京去彻底调查姚迁事件,一定要平反、昭雪、见报,才准许调查组回来。
经过这一番调查,一清二楚,姚迁是为了保护国家的文物,最后遭到种种打击、诬蔑,弄得他觉得已经走投无路了,国内外都传开来了,所以他上吊自杀了。
最后由江苏省委给他正式平反,平反的时候请我去,当时省委书记也去了。其实这件事情,省委书记早点过问也不至于这样,一直是听之任之,等到人死了,平反了再出来。我去参加悼念的时候,跟我一起去的还有咱们北京的文博部门的老前辈谢辰生同志。当时参加姚迁的追悼会,我们两个人是一起坐火车到南京的。
姚迁的事情,到此算是全面地平反,但是人已经没有了。后来由徐湖平担任南京博物院的院长了。
最新报道:新华社发文了,完全印证了我的说法,就是从南博调拨到江苏省文物总店。来,快叫我大神!
另外报道中出现了张珩、韩慎先、谢稚柳当年的鉴定意见,但没看到三人签字。
还有,南京方面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发票上的那件 “仿仇英山水卷” 就是庞莱臣旧藏的仇英《江南春》卷,如何证明?
继续更新:庞家刚通过 “澎湃新闻” 发了一则回应。从整个表态以及事件的发展演变来看,越来越像我之前猜测的那种情况了,不简单啊,不简单!
最新进展:
麻烦请先来一波点赞,谢谢!
庞叔令在诉状中提到消失不见的五幅作品之一,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早在 2014 年就曾在上海嘉泰的十周年春季拍卖会上拍过。当然是否成交并不清楚。因为根据雅昌 APP 的记录,该作的成交价为 230 万元人民币,恰巧就是起拍价 + 买家佣金。但是经常参加文物艺术品拍卖的行家都知道,这种起拍价落槌的作品,很有可能是委托方或者拍卖行为了场面好看而做的保护性措施。



“‘不知去向的一共是 5 件古画,连《江南春》在内,还有另外四件古画,不知去向。’她说。除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外,还有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明代王绂《松风萧寺图轴》、清初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清代汤贻汾《设色山水轴》。”——艺术澎湃《独家|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为何现身拍卖市场?》
好了,我知道你们现在最想知道的是,这件作品是否为真迹。如果说仇英的《江南春》我还不好随便下定论,那这件作品我可以百分百保证,是毫无疑问的赝品,而且是那种艺术水准很低、仿造年代很晚近的赝品。另外多说一句,庞莱臣当年没少在家里找人制作此类赝品以牟利,这是人尽皆知的事。
那肯定有人会问,既然是赝品为什么拍卖行还敢定 200 万元的起拍价?因为庞莱臣的收藏是真的。而且市场上确实有一部分买家就特别认可这种所谓 “名家旧藏” 的作品,因此拍卖行的出发点就是博傻,万一呢?这一波,北京、上海两家 “嘉” 字打头的拍卖行都惨遭躺枪,不过好在嘉泰是早就歇业了,再笑。
问题分两问,首先是 “庞莱臣后人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仇英作品为何会现身拍卖市场”。这件事,具体的细节只有当事人知道,我无从披露。但我可以说一点我知道的相关内容。
1990 年 12 月,南京博物院成立了一个从事文物销售的企业——江苏省文物总店。当时全民经商的热潮方兴未艾,各家单位设立三产也是极其普遍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各地博物馆纷纷开设销售文物的经销部甚至是文物商店这样的事。
注:证据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注册地就是南京博物院的所在地,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 321 号。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个法人。


南京博物院要设立三产,员工当然可以从南京博物院抽调(甚至南博很多职工都主动要求去文物店,因为文物店属于经营单位,收入要明显高过拿死工资的博物院)。但江苏省文物总店毕竟不是类似北京、上海、天津这样成立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店,也不是安徽、江西、湖南、陕西这样在 “十年动乱” 结束前后,根据当时形式成立,在计划经济时代拥有完整购销体系,占据主渠道的新店。它是创办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 1990 年,要想开门营业,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库存文物商品!
声明:以下所述内容,皆出自本人多年前与某南京博物院及江苏省文物总店前员工闲暇时吹牛所得,本人无法对内容真实性做百分百保证。
为了解决问题,当时南京博物院的领导想了个办法,从南京博物院调拨一些不属于博物馆藏品的文物来充实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库房。

注:现在的 “江苏省文物总店” 已经与南京博物馆完全脱钩,卖给了苏豪文化集团。
澎湃新闻在关于此次庞莱臣后人捐赠仇英画卷现身拍卖市场的独家报道中提到,“查验结束后不久,南京博物院以书面形式给出了答复:这五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我个人的理解,这所谓的 “划拨、调剂” 指的就是从南京博物院调拨到了江苏省文物总店。
独家|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为何现身拍卖市场?有一说一,从我的角度,南京博物院提出这件作品是赝品,可能也并非虚言。因为南京博物院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书画鉴定方面根本就没有拿得出手的人才!据和我聊天的这位朋友说,当年他在江苏省文物总店时,就曾经拦下过由南京博物院调拨而来的大名家真迹对外销售。
如果这件庞莱臣的旧藏仇英《江南春》卷确实是如我推测的是由此途径流入市场的,那么南京博物院能自行处置捐赠文物吗?我觉得这事得一分为二:
一、除非捐赠协议明确规定,否则一旦捐赠完成,博物馆即取得了捐赠品的所有权与处置权。基于庞莱臣这批旧藏的捐赠时间非常早,个人猜测当年双方根本就没有对此作出过明确规定。
二、南京博物院当年的行为合法合规吗?这就是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了。严格来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已于 1985 年制定并于次年对外对外公布施行了,但这里面仅规定了藏品严禁止出售,但并没有规定退出藏品序列的文物是否允许出售,这就给南京博物院当年的操作留下了模糊的空间。
第十九条 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持、调剂余缺、互通有无。
第二十一条 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 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 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 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 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 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 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 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 妥善处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1985)》
从逻辑上来说,南京博物院属于全民所有,江苏省文物总店也属于全民所有,退出藏品序列的文物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店,似乎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当年这么做的,也不止南博一家。
但我们现在知道,这种做法,问题相当大!因为谁都不能排除别有用心的人会籍此途径将珍贵的文物藏品从博物馆里盗卖而出。
当然从我的角度,我关心的才不是什么庞莱臣捐赠的旧藏如何现身拍卖市场,甚至不是这件仇英《江南春》是否是真迹,而是为什么在这个节点,上海的澎湃新闻独家报道了这件事!哈哈哈,不可说,不可说啊!
更一下:笑死了,我竟然知道《江南春》从南博出来后到谁手里了,所以我也理解这件东西为什么时隔这么久突然现身拍场了。来,快点打赏我,给你们看几张外面看不到的照片。


再更:南博出声明了,把锅扣在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头上了,可惜三人早已作古,陈佩秋也过世了。反正现在南博只要一口咬定是假画,后面问题就不大,吃瓜!

一个赝品在顶尖拍卖市场上拍卖 8000 万?当别人傻呢。
对了,南京电台主持人的事情当年在网上闹很大,过了一年才出来回应。
另外,还想看江宁婆婆出来回应,他最爱跨省蹭,本市的事情他不管吗?
南京博物院,最有名的藏品,大概就是东晋刘裕的镇宅之宝,玉座金佛,可惜好多年没见到公开展出了,历史记载最后就出现在南京


经调查,该事件是工作人员记录失误造成
工作人员分别是:
张吉惟、林国瑞、林玟书、林雅南、江奕云
正常操作!
还记得常林钻石吧,我国现存最大的原生钻石,发现于山东临沂临沭县,后被捐献国家,官方宣称保存在中国人民银行!
前几年国外的一场拍卖会上赫然出现同样克拉的钻石,引起国内关注以后,所有消息都销声匿迹了……
然而,百度 AI 还能说点实话哦… 截图保存了,估计很快就丢了…

庞家人太性急了,应该等拍卖完成再告。那个时候看看拍卖行拍卖的时候说是真品还是赝品??如果真是赝品,拍卖价八千多万?反正博物馆跟拍卖公司,总有一个说谎的。
这件画上拍的是嘉德 2025 春拍古代书画夜场,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拍卖行了。
关于博物馆拿藏品出来其实不是孤例,过去经济困难,有不少地方的小博物馆偷摸着拿一批藏品,通过当地文物商店交易出去,用来补贴系统内工资或是部分创汇,特别是在 85-00 年代这种情况极为猖獗。
但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时至今日南京博物院居然还敢这么干,毫无道德底线毫无专业修养可言。今年春拍撤拍时我就怀疑这幅仇英的画应该是来源有问题,被临时下了,结果是这样,令人大跌眼镜。真不应该!真不应该!真不应该!
“故宫一件我一件” 这句话含金量还在上升!不要再查了,再查我怕过两天南京博物院库房就要着火了!!
十年前北京某知名双一流高校就出过监守自盗的大案。这个高校多少年没清理过库存古籍,就安排了一个女职工编辑造册,电子化录入。
结果这个女职工发现完全没人监督,就把古籍库当自己家了,每天下班就偷几册回家,然后放在孔夫子旧书网上拍卖。
虽然基本上都是清代的线装书,但因为都是善本,价格也是几千上万一册了。这位大姐偷回家 400 多册,在孔夫子旧书网拍卖了 200 册,获利一百多万。
其实这些书一上拍就被发现不对头了,因为扉页都被挖去一块(剪掉了✘大的藏书章),而且古书源源不绝,绝不可能是个人私藏。但买书的人也不吱声,默默竞拍。最后还是因为有人没拍到气不过举报了,才让案子暴露。
要是这位女职工没这么高调,把这几百册书私下打包卖给藏家,到现在✘大都不知情。毕竟没录入的书就等于不存在,✘大怎么会去追查不存在的书嘛。
后来警方去追赃发现床底下、阳台都是还没出手的古书。女职工的丈夫也是某大老师,坚称不知情。再查这 100 多万赃款,全充值美容院了。
下面这个,大家当段子看吧。
抖音上,有个号,叫「听泉鉴宝」,后来改名了,不鉴了,「听泉赏宝」。
中间发生了啥呢。
有几次,有人拿着东西,连线听泉,说泉哥,你给我看看这个真假呗。
听泉咬死了不说话。
东西真吗,真。但真东西应该在哪里呢?紫禁城。
所以东西,你说它假,人家可以说你眼睛瘸。你说它真,指不定惹出多大事儿。
所以你说,一样米养百样人,心思多复杂的都有,这人多猖狂的也都有。
最后。
说回这件事。如果南京博物院这一次的事儿,没有引发一轮全国的博物院在册文物普查,我都认为舆论这一轮是失败的。
就这样。
国宝帮最扬眉吐气的一天。

就这件事而论,无耻的南京博物院,不配它的江湖地位。不光是馆藏文物非法转让,出售。还有面对庞家后人的质疑,不但没有大大方方的回应。百般遮掩,甚至诽谤捐赠的作品是伪作。那么问题来了,伪作为什么能拍出几千万的高价?欲盖弥彰尤为无耻。


这还不是当初 庞家捐出那副吗
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南博院不是说就这五件假的吗 那就是说剩余的都是真的,
国家文物局赶紧把剩下的 100 多件再鉴定一遍吧 再拖下去只怕要失火了
众所周知,当你在家里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说明家里已经有一窝了。
特别是这种文物保护领域,最容易监守自盗、内外勾结、最后文物现身于海外,最容易被领导 “借走” 然后要不回来(参考南京博物院老院长姚迁,最后被逼自缢),最容易 “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上周我商周”(常看听泉鉴宝等节目的朋友们应该知道)。
建议进行一次全国一级文物(甚至二级文物)的文物普查,鉴于南京博物院于此次舆论中的默不作声,我强烈怀疑南博被掉包的馆藏文物不止庞莱臣的这五幅画。
2025.12.18 19:30 编辑

中译中: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有问题,虽然这件事背后有着系统性颠覆性的大问题,虽然我们部分铜质做错了,但是我们不会承认,过去的都过去了,你们还真想查点什么东西出来啊?你们给我点时间我们找个借口,各部门统一一下口径,这件事就过去了。(仅为个人观点,欢迎用翔实的调查来打我的脸)
回应评论区质疑:

1. 为什么不能全国查?过分在哪里?前几年已经全国普查过不可移动的固定文物,包括野外的、偏僻的、级别不高的,怎么博物馆里馆藏的不能查呢?
2. 全国普查馆藏文物还可以更好的执行文物的数字化登记,有利于清点目前的文物保存现状、后续的保护与文化教育,怎么看都是好处多多,你反对的原因是什么?
3. 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所以我就不配给国家政策提意见了吗?那么请问你官职几何?
博物馆监守自盗。
早几年,广州的美术馆,馆长自己画赝品,掉包真画出去卖。
故宫博物院,前几年一个女游客,偷走钻石。
后来就爆出来,珠宝类的数量,一直对不上。
公开展览的首饰,上面的宝石也一年比一年少。
你的朋友,就是人类的平均水平。
你不相信你的朋友可以管好一个博物馆,为什么会信一个陌生人?
如果博物馆能自行处置 “捐赠” 的文物,那红十字会用捐款买几个包,也无可厚非了。
1958 年,南博上门动员庞增和将庞莱臣的收藏捐出来。
1959 年 1 月,南京博物院接收了庞莱臣后人(庞增和先生)捐赠的 137 幅书画。
1961 年和 1964 年,两组专家组(包括张珩、谢稚柳等权威)先后鉴定这 5 幅画作均为 “伪作”。
后南博又以展出为由向庞家借了十几件藏品。后来庞家被抄,书画藏品包括房子都被抄走了。
上世纪 90 年代,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这 5 幅 “伪作” 进行了 “划拨、调剂” 等处置。
2001 年 4 月 16 日,该画作以 6800 元价格售出,销售清单给标注为《仿仇英山水卷》。
2014 年,南博展出庞家的藏品,并且找了个人冒充庞家后人出现。发文公开说:庞家后人没落到靠卖书画。给庞家气的够呛。
2024 年庞家后人致函南博要求答复庞家捐赠的 137 件文物和南博借走展出的书画作品的现状。南博没有理会,于是庞家后人庞叔令对南博提起了诉讼。
2025 年的拍卖市场上,庞叔令亲眼目睹了印有庞莱臣虚斋旧藏印章的仇英江南春被估到了 8800 万的天价。
当前状态:博物院承认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并承诺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我比较担心的是:目前天干物燥,南博要做好防火工作。不要一不小心把有争议的文物烧毁。
这事得联系上文一起看,就转一篇文章好了
这篇的题目虽然说的是侵权案,但是提到了不止一个案子,说到了更多南博和庞家的拉扯。虽然细节上和某些说法有所不同,不过这篇文章细节讲得不多,且大体上采用了较为普遍认可的说法。
至少,可以一观。
有些文章说的固然很细,但是涉及卷宗,偏偏卷宗未公开,具体信不信,信几分,那就见仁见智了。
至于消失的画作。
2025 年 6 月底,庞叔令按调解书约定走进南京博物院库房。清单上的 137 件(套),最终只看到了 132 件,有五件不知去向。
“不知去向的一共是 5 件古画,连《江南春》在内,还有另外四件古画,不知去向。” 她说。除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外,还有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明代王绂《松风萧寺图轴》、清初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清代汤贻汾《设色山水轴》。查验结束后不久,南京博物院以书面形式给出了答复:这五幅画被认定为 “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 处理。
其中国家一级文物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南京艺兰斋陆挺、丁蔚文夫妇购得,而南京艺兰斋是于 1996 年 12 月注册。
另外,需要注意时间,六十年代。
南博以 1960 年代内部鉴定记录(大部分内容被马赛克遮挡)主张 5 件画作系伪作,但未提供完整依据。
一份是 1961 年(十月至十二月)鉴定书画意见记录(抄本),一份是 1964 年 7 月鉴定书画库存意见记录。


套一句南通说过的话,“谁家少爷吸了?”,此处需问,“谁家老爷拿了?“
南博百般遮掩,究竟是为了谁,那谁知道?
如果只是普通的监守自盗,2025 年的人会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人和事遮掩?
虽说当时有关报道说什么 “庞家家道中落到卖画” 属于恶意跳脸嘲讽,也着实说明了统战价值不高的下场。
你看张大千捐的《韩熙载夜宴图》,有谁敢碰这个东西,连久经考验的鲁赤水同志也没打起过动它的心思
快感谢大英博物馆吧,让小老百姓还能看到真的文物。
打个标记,看看有没有真相的一天。其实听说南博和这家的纠纷也不是最近的事情,好像一几年就有官司。只是后面最近的这拍卖过于离谱,当然不知道是否有曾经的 “当事人” 离世的原因在了。
黑,太黑了。南博对得起自己的招牌吗?好歹是前身是国立中央博物院,啧啧,招牌砸的稀碎。
里面没有贪污腐败是不可能的,事情要查清楚也不难,就看能不能查,愿不愿意查的事情了。
肯定是改开后不久出现的问题。
只不过现在才给爆出来。
那时候才真叫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改开前,也有不少领导把字画拿回家,但基本都是喜欢,想留在家里自己看。
改开后,性质就变了,因为有地方卖了。
当时那些企事业单位,哪个不是大包小包的往家搬啊。
领导拿贵重的,底下人拿点便宜的。
也没人觉得不对,因为所有人都拿,你不拿就真的算吃亏。
很多人占便宜没够的臭毛病,就是改开后那十几年养成的。
这算什么,最大的国贼:听说你博物馆有块很大的黄钻,给我赏玩两天。
到还的日子了:诶哟不好意思保姆把它当碎玻璃丢掉了,你们就做个假的去展览吧。
10 多年前,网络上突然出现一个传闻: 香港警察在这个国贼外孙女别墅盗窃案件里从落网的贼那里追回了一块巨型黄钻。
“说实在话,这次事情的发生真的颠覆了我对博物馆的认知。”
“南京博物院的种种行为…… 真是不可理喻。”
我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面对媒体的镜头,几度哽咽。

她万万没想到,家人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珍贵古画,今年竟在北京的一场艺术拍卖会中现身,估价高达 8800 万。惊诧、愤怒、不解、失望…… 各种情绪瞬间充斥于胸。

早在 60 多年前,庞家的捐赠行为还成就过一段佳话。1959 年,庞叔令的父亲庞增和怀着 “藏归于公” 的赤诚,将祖父庞莱臣 “虚斋” 旧藏的 137 件(套)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要知道,庞莱臣的 “虚斋” 收藏赫赫有名,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 的美誉。这些藏品涵盖宋元明清历代名迹,不少已成为南博镇馆之宝,连故宫专家都曾盛赞 “虚斋藏画是书画品质的保证”。

当年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至今仍被庞家妥善珍藏,那是家族荣光,更是对国家文博事业的拳拳之心。
可这份赤诚,却在六十余年后被狠狠泼了冷水。2024 年 10 月,庞叔令因牵挂藏品安危,向南博致函要求核验藏品、出具清单,却没有得到回应,南博沉默以对。

无奈之下,她诉诸法律,凭借法院调解书,终于在 2025 年 6 月获准进入南博库房。然而仔细清点之后,眼前的景象让她如遭雷击:137 件藏品中,5 件离奇失踪,其中就包括那幅估价 8800 万的仇英《江南春》图卷。另外还有赵光辅《双马图轴》、王绂《松风萧寺图轴》、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汤贻汾《设色山水轴》。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南博的回应:“这五件是伪作,已剔除馆藏并划拨调剂。”
“伪作?” 庞叔令满腹苦涩,“曾祖父的收藏眼光举世公认,捐赠的都是千挑万选的珍品,就算有争议,为何不通知我们共同鉴定?”

更荒谬的是,早在 2014 年南博举办的 “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 上,还盛赞这些藏品 “流传有序、鉴定严谨”。当时任副院长王奇志更是称其为 “南博最珍贵的书画藏品”,如今却翻脸不认账,成了 “伪作”?这前后矛盾的态度让人心生疑窦。
2025 年 5 月,尚未完成藏品核验的庞叔令,意外在北京某拍卖公司春拍图录上看到了仇英《江南春》的身影。图录中,这幅画被描述为 “艺林幸事”,流传有绪,从清代 “话雨楼” 到 “过云楼”,再到庞莱臣 “虚斋”,正是 1959 年捐赠的那一件。
“找天找地都找不到,最后它自己出现在拍卖行,标价 8800 万!” 庞叔令当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拍卖公司紧急撤拍,但这件事彻底点燃了她的维权决心。

除了庞叔令之外,她的母亲生前也始终牵挂藏品安危,多年来反复向南博致函未果。2018 年因亲友提及南博对藏品的不当处置,急火攻心突发心脏病离世。
“妈妈到死都没等到一个说法,这让我必须坚持到底。” 如今,她手中厚厚的泛黄文件与法院文书,记录着三十余年的纠葛与执着。

2025 年 12 月 17 日,面对汹涌舆情,南京博物院终于发布情况说明,称五件争议画作经 1961 年、1964 年两轮专家组鉴定为 “伪作”,90 年代按规定处置,同时表示将核查去向、规范管理。

但这份回应非但没有平息争议,反而引发更多质疑:参与 1964 年鉴定的人员中,有人实为征集工作人员,并非书画鉴定专家。关键鉴定报告大部分打上马赛克,仅露 “仇英《江南春图》假” 字样,缺乏具体鉴定依据。对于 “划拨调剂” 的具体去向,依旧含糊其词。
而且,这里面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矛盾。既然这些古画在 1961 年和 1964 年就被鉴定为假了,为什么在 2014 年南博举办的 “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 上还会拿出来展览,并被当时的副院长盛赞呢?

另外,按照南京博物院的回应,这些画在捐赠后的第二年就被鉴定为 “伪”,三年后再次鉴定为 “假”。但从 1964 年到现在已经过去 60 多年了,这么长时间里,南京博物院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些信息告知捐赠人?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博物馆条例》,即便认定为伪作,南博也应第一时间通知捐赠人,优先返还而非擅自处置。可见,南京博物院的这份所谓《情况说明》,并不具备足够的说服力。

目前,庞叔令已签署《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强制南博提供文物流转细节,案件进入新阶段。
这场纠纷,现在已经不再单单是庞家藏品的归属之争。若捐赠者的赤诚遭遇博物馆的 “沉默与推诿”,当文化瑰宝的去向成谜,受伤的不仅是庞家的家族情感,更是全社会对文物捐赠制度的信任。

正如庞叔令所言:“我们捐赠的是祖宗的心血,是对国家的信任。” 如今,公众迫切想知道:那五件古画究竟流向何方?拍卖场上的《江南春》是否就是当年的捐赠品?南博的 “伪作” 说辞背后,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或违法违规行为?
所有这些疑问,都需要一个清晰透明的答案,才能告慰捐赠者的赤诚,守护文化传承的根基。

我们所有关心文物,古字画典籍的网友,都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期待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看似是只有这五件被卖了
实际上是只有这五件来不及做仿品
博物馆的文物只要自行定义为赝品,就可以拿出去拍卖,那这个套路太好操作了,以后财源滚滚了
如果是真品,那南博就是倒卖文物罪该万死。
如果是赝品,那南博就是假文物的二道贩子还做背书骗买家,以后怎么再卖?
一根筋两头堵,要不全上吊致敬前人算了。
在澎湃新闻的报道里注意到一句话,“甚至于在 1953 年,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写给上海文管会会长徐森玉的信中,还将这幅《江南春》作为‘非要不可’的征集对象”
查了一下郑振铎全集书信部分,好像没有收入这一封信


但还是能查到一些资料
徐森玉全集书信部分收录了回信

其他不少书和论文里节录了郑振铎开出的 “非要不可” 的清单



当你在房子里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
所以别查了。
再查,南京博物院的库房就要着火了,再再查,全国博物院的库房就要陆续着火了……
之前写过类似的回答,我觉得大家有一个关键点就没搞对。
博物馆馆长(或者博物院院长)属于副科级 / 科级干部。
在苏联,这是一个行政职位。上级有一个文物局,有些地方是归文旅(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
在这个框架下,你要避免藏品不被 “借回去看看”,“还回来赝品”,是不可能的。毕竟再怎么样,博物馆的馆长也只是个芝麻官,你就算不肯,人家有心要,文物局下来个通知要清点财物,你也没办法避免狸猫换太子…… 毕竟你也鉴定不了真伪,更何况人家还能直接把你换掉。
今后即使像大英博物馆这样全数字化建档出入库全流程留痕,在苏联也很难避免这个问题。“小王啊,这幅画借我欣赏两天,对了,刚看你裤子松了,也该提一提了”。
你会不会说服自己,祂真的只是借去欣赏两天?
2023 年 12 月,发生了震惊世界的 “大英博物馆文物失窃事件”,
涉及约 2000 件未展出藏品失踪、被盗或受损。
我当时在心里笑话嘲讽大英博物馆,
心想:“大英博物馆你怎么落魄成这样了,连个文物都找看不住,是监守自盗,还是他国文物丢了不心疼?”
今天回旋镖砸到我头上,
当初的话原封不动送给南京博物馆:
“南京博物馆你怎么无耻成这样了,连个文物都找看不住,是监守自盗,还是捐赠的文物丢了不心疼?”
资本在权力面前一文不值
长辈家里以前定为地主成分被抄的时候,瓶瓶罐罐都清空了
进博物馆?
进老 ld 们的博古架!
每次碰到文物鉴定节目大陆公民说自己祖传的文物我就感到幽默
给国内的各种博物馆,红十字会捐款捐物都是变相行贿
这事也不止南博一家有
各地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都是重灾区
随便举个例子:
2018 年 8 月 6 日上午,广州中院对广州市检察院申请没收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违法所得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萧元曾调包张大千、齐白石等书画家的 143 幅馆藏名画,价值共逾亿元,他本人已在案件审理阶段于 2016 年 12 月病亡。而刑事诉讼法修订后,被告人死亡,也不影响对能证明属于违法所得财物的追缴和没收。
萧元这个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自己画的、用来掉包的赝品,到头来又被别人给掉包了。

现在大伙知道为什么江苏各市不服南京了吧。
明末的很多江南地主阶级总以为清朝和元、宋一样,总想着卖了换个好价钱,不过是换个统治者,自己仍然可以过二等人的逍遥日子,没想到迎来了大屠杀。
600 年后,南京博物院的人,继续把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名画拿出去卖,什么国家不国家,文物不文物,似乎都没人在意。
蒋介石利益集团应该也卖过不少。
可能卖多了,就卖习惯了吧。
反正康老一个条子借来看看,哪个博物馆敢说不借?
哪个博物馆敢上门问康老去要?
那就别管底下人卖不卖了。
当然,如果只在里面读出一个人一件事儿,那劝你多读几遍。
哈欠,不用多想,绝大概率是 8、90 年代流出来的。
多好的时代啊,就是地上地下的文物、植被、野生动物可能有些不同看法。
南京博物院:流年不利,都这样干,就我被发现了
庞家人别在江苏省打官司了,在江苏你玩不过他们,必须去北京,去北京才有希望找回公正。
受捐的国家一级文物,被当成赝品,流到私人手里,再高价拍卖。
必然涉及监守自盗、职务侵占、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倒卖国家文物等罪行。
鉴于作案者是 “南京博物院”,且态度恶劣,恬不知耻。
所以,最低受理机构是∶公安部。
好一点的受理机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纪委监委。
你捐给我院,我是院长,那就是捐给我,那就是我的,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问题吗?
另外,早不揭发晚不揭发,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揭发,庞家后人的居心可想而知!咱还是要相信咱妈,不造谣不传谣,不给咱妈添麻烦,一切以官方通告为准!
当年就有句话,国博一件我一件,我比国博多一件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博物馆自然是卖文物了,南京博物馆有专门贩卖文物的公司,拿了钱大家一起分,你好我好大家好。
个人有倒卖文物罪,博物馆卖文物,那不是正常经营活动吗?
既然是 90 年代流出去的(感谢评论区指正)那就不奇怪了。当年有些岗位惯于监守自盗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不是什么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而是一项“自古以来” 的传统(真. 老祖宗传下来的智慧):
以最近爆火的《永乐大典》为例:完整的《永乐大典》一共只出现过两套,一套是永乐年间编写完成的正本,另一套是嘉靖年间誊抄的副本。正本在隆庆年间神秘失踪,而副本的命运就更有意思了:
《永乐大典》原有 22877 卷(目录 60 卷,共计 22937 卷),11095 册。然而乾隆五十九年(1794)清点时发现仅余 9881 册(不含目录 60 册),佚去 1154 册;光绪元年(1875)还剩不到 5000 册,光绪二年(1876)仅存 3000 余册,光绪十二年(1886)剩 900 多册,到庚子国难前夕,仅存 600 多册,超过 90% 的书册已经丢失。(张升:《〈永乐大典〉流传与辑佚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 38~40 页)究其根源,盖因清雍正初年,将《永乐大典》从皇史宬移贮翰林院,管理日趋松散所致。翰林院官员多利欲熏心之辈,常借工作之便监守自盗。清末藏书家刘声木在《苌楚斋随笔》卷三中记述了翰林院官员的伎俩:“其盗书之法,早间入院,提一包袱,包一棉马褂,约如《永乐大典》两本大小。晚间出院,将马褂穿于身上,偷《永乐大典》两本,包于包袱内,如内带式样。”《永乐大典》的散佚,洋人并不负主要责任,更多地是这些损公肥私之徒所为。
至于民国及至当代,利用工作之便顺走几件文物,更是寻常之事,本人就曾经在孔夫子旧书网的线上拍卖会上见到过加盖中科院图书馆的明刻本古籍,大概率就是被工作人员 “顺” 走的:

最后补一则逸闻:
某位老先生在晚年陆续把自己的藏书捐给了国家,机构 A 就接受了不少捐赠。不料在机构 B 工作的甲盯上了其中的珍本善本,于是假借 “馆际交流” 的名义,从机构 A 搞来了不少老先生的藏书,转手就给卖掉,钱都进了自己的腰包。后来老先生的亲属逛潘家园的时候在地摊上发现了老先生捐给机构 A 的藏书,遂到机构 A 兴师问罪,机构 A 的领导经过查询,发现这部分藏书不久前通过 “馆际交流” 去了机构 B,于是老先生的亲属又去机构 B 兴师问罪,机构 B 的领导一脸懵逼:我们几时从机构 A 进过老先生的藏书?最后经过调查,甲的事迹败露。其实严格按照法律制度来的话,甲完全可以被送进监狱,但是最后机构 B 看在同事一场的份上,主动给甲擦了屁股,然后劝甲主动辞职,算是留了他个面子。甲辞职后不甘寂寞,一度试图走公知路线,在网上大谈特谈 “良心”“操守“德先生”“赛先生” 云云,思之令人发笑。
难道,
故宫没有我家有,
故宫单个我成对,
故宫没盖我有盖。
是真的?
说几个观点:
1. 不管是中国的法律还是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都有一个类似的条文,即在拍卖会公司如果做一个拍卖前声明,说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的话,那么如果买家拍到了假货,拍卖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拍卖法》中明确: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拍卖会提前写了相关的说明,那就不需要为拍卖品负责,而事实上,这些年来,拍卖会不保真的情况几乎是业内的共识,也就是说,大多数拍卖公司在搞拍卖前,都已经做出过类似 “不保真” 的声明,即使是业内的龙头企业也不能免俗。
2. 中国业内前三的拍卖公司,分别是保利、嘉德、苏富比。这一次,仇英的《江南春》上的是嘉德春拍,标的价格 8800 万元。虽然有 “不保真” 这一免死金牌,但是作为拍卖行业三大巨头,他们本身就有专业的藏品鉴定队伍,对于特别重要的拍卖品也会进行多次鉴定,力争确保拍卖标的不存在真伪瑕疵。
3. 如果是前些年收藏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发生这样的新闻,我会怀疑这件《江南春》是西贝货,但是最近几年,收藏市场行情很差,但是《江南春》依然能定出 8800 万元的价格,而且还是在嘉德春拍,我认为这件作品至少有六成以上的可能性是真迹。
4. 南博声称自己找了六位专家对这件作品进行了两次鉴定。其中第一次鉴定的三位专家都是业内知名人士:张珩、韩慎先、谢稚柳,可惜这三位已经去世了。
第二次的三位鉴定专家,分别是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这三位是南博当时的研究员,其中,王敦化和许莘农算是与书画创作、收藏有关,他们本身的专业就是与书画、文史、收藏有关的,但是徐沄秋本人并不是相关专业的研究员,他是否具备鉴定能力都很难说。这样的人参与鉴定,能说明什么呢?说明南博人才储备牛掰,随便拉一个非专业的研究员都能做真伪鉴定?还是说这样的鉴定一点都不严肃?
5. 拍卖品鉴定,除了对标的本身鉴定,还会对标的物的流传进行追溯,一件作品,谁创作的,创作后被谁收藏,又是哪一年被谁买走,又在哪一年被谁卖出,都会尽可能的详细。实际上从目前庞家人提供的材料,以及过云楼藏书中对仇英《江南春》的流转记录来看,庞家的《江南春》在流传上是没啥问题的。
6. 北宋的时候仿制一件唐三彩,搁当时就是 “上周时” 的假货,但是放在现在就是妥妥的文物没跑。退一万步说,就算当时庞莱臣打眼,被人以假货赝品糊弄了,但是这件作品大概率也是前人制作的赝品,搁今天即使不算是文物,至少也能算是收藏品。
7. 南博东拉西扯了一大堆,一直没说清楚,这件所谓的《江南春》到底划拨给了谁,这就非常有意思了,一般这种回避,大概率意味着这个事儿属于是 “不能放到台面上来说” 的事情。
再补充几个冷知识:
8. 南京博物院在中国博物院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南博是中国三大博物院之一(关于三大博物院有两个说法,一说是北京的国家博物院、故宫博物院,以及南博,另一个说法是国家博物院、南京博物院和台北故宫博物院,但是不管怎么划分,南博都在其中),其藏品之丰富,算是业内翘楚。
9. 南博的历任领导,都可以说是大名鼎鼎,包括不限于蔡元培、傅斯年、李济、杭立武、曾昭燏、姚迁等。但是很遗憾的是,在特殊时代,南博连续两任院长(曾昭燏、姚迁)都选择了自杀。
10. 姚迁的自杀内幕,大家可以看看冯其庸口述的相关材料。简单来说,就是有一些人经常性的去南博借阅一些书画藏品,按照常规,普通人是不能去博物馆将藏品借回家去看的,但是奈何这些人不是普通人。有些领导写了借条,但是作品长时间借走不还,姚迁上门多次索要,时间长了,也就有了芥蒂,最后导致一些领导认为姚迁 “不懂事儿”,后来在一些国家级媒体上,有人开始攻击姚迁,最后导致了姚迁自尽。
11. 很有意思的是,南博曾经从庞莱臣的后人手里借走了几件重量级藏品,这几件藏品的重要性甚至远超仇英的《江南春》,庞家后人还曾找过姚迁,据说一开始姚迁的态度非常好,但是 1980 年代,也就是姚迁自尽前的那两三年,再找姚迁询问这两件作品,姚迁的反映就很冷淡了,甚至出现了庞家后人在南博枯坐一上午,姚迁也不见面的情况。这就有点意思了,大概率是这几件作品已经被借走,索要无望,所以姚迁也不愿意见庞家后人了。
希望那些在大英博物馆里拍短视频哭丧的网红们出来发声,让真相早点公布,还南京博物院一个公道。
其实是南京博物院不懂人性
5 件藏品,你退给庞家两件,几千万的人情送回去,自己卖两件,双方都有赚。
南博自己想着吃独食,可能真觉得自己是第一滴血里的兰博了。
这个时候就要为大家介绍一位重磅嘉宾了

这个履历非常的耀眼

随后徐专家升任副院长
再其后南京博物院
90 年代的各路文博处置事件
徐专家在九十年代,因为上一任院长的身体原因,作为副院长成为南京博物院法人,并且代理院长六年(1995),于 2001 年转正

本次拍品所属公司 1997 年 7 月注册
那么为什么会拍卖呢?

本次拍品是 2025 年 5 月送拍,陆挺先生子孙不孝啊

徐院长和陆先生相交莫逆,这件事众所周知。
据说九十年代末有人向陆挺出售这幅画,当时陆挺并不敢收,因为陆挺知道画应该在南京博物院,但是后来敢收购了。
至于为什么上一任院长长期不主持工作呢?副院长主持院内事务十六年,院长梁白泉身体到底怎么样呢?需要副院长主持院长工作,甚至于在 1995 年法人都给副院长做?

所以徐专家的每次升职都踩在时代的脉络上
实在不容易
很多人把节奏带歪了
已经变成,不该找英法美索要被抢文物了
不应该把私人物品捐献给国家
美国保存的很好这些胡说八道上来了
捐献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庞莱臣是晚清民国资本家
打土豪分田地,资本家吊路灯是民国共识
不知道为什么要和资本家共情
这件事应该讨论的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个汉东,就我一个单位倒卖文物吗?
你们为什么追着我们一个单位不放啊?
再说了,我不拿,耿专员怎么拿,
耿专员不拿,你我怎么进步你啊?
你们啊,差不多得了,老这样揪着不放,
有意思吗?
-——————– 分割线 ——————-
(不出意外,果然被限流了)
南京博物院出这样的事,我一点也不诧异。
我诧异的是舆论出来后,很多年轻人很诧异,
甚至觉得不可思议,
只能说有些朋友,还是年轻,怪事见少了。
记住,我们这片土地上的事情分 3 种,
一: 我能怎么样?
二、你能怎么样?
三:你们能怎么样?
还是捐给大英博物馆吧
我劝大家一句,算了吧,别太较真了,现在只是少了一件两件而已,真要追究下去,给你来个火龙烧仓,那损失就大了。。。
一年就卖个几件文物给领导发发奖金,能发上千年呢,大家平常心哈。
很多人朴素的爱国之情就是这样被虫豸消磨殆尽的。藏家后人一腔赤诚之心无偿将画捐给博物馆,你博物馆不说尽心尽力保存国宝,居然还拿去拍卖获利,还给捐画者泼脏水,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说难听点,我自己把画烧了还能得到一点温暖。
我说几个暴论。
1、这个画很可能 1970 年前就已经被私下弄出去到了私人手里了。
2、这个画不是第一次被卖了。只是这次被庞家后人发现了。
3、流到的那个私人,大概率不是什么二代三代。而是一代原始股。
4、这个不是什么稀罕事。
5、当初开展跳脸庞家后人的那个馆长和工作人员。他们大概率根本不知道这个画。只是知道圈内有庞家藏画在卖。说句不好听的。这个画从南博流出的时候,这几个人怕是 15 岁都不到。
6、当初经办人怕是已经都死了。最后会和常林宝石,广美一样。不了了之。
庞莱臣收藏了一幅仇英的《江南春》,庞家后人于 1959 年 “捐” 给南京博物院。上盖有庞家私章。
南博 60 年代两次鉴定为假(2025 年 12 月 17 日声称,暂未提供相关证明)。
今年 6 月某拍卖公司预展出现了《江南春》,上盖庞家私章。
这里有两种可能:
1,庞家本就收藏了一幅假画。
2,拍卖公司上拍的庞家收藏版(有庞家私章的)是假的。
这两个问题需要一起论证。
首先,如果庞家收藏的本是假画,那必然有真画流落在外且上面没盖庞家私章。造假者对着没私章的真画临摹,没必要加私章上去。
其次,拍卖公司虽然理论上不保真,但拍卖公司的鉴定能力还是可信的。毕竟靠这个吃饭。
退一步说,既然有一幅盖着庞家私章的赝品被鉴定为真,至少证明庞家曾收藏了真迹。造假者要通过临摹庞家收藏的版本才能做出一幅能骗过专家的赝品。
但此画在 59 年就被南博收藏了,且近几十年应该都没有展出。造假者要怎么见到真迹呢?
所以我认为,庞家收藏过真迹,且拍卖公司的画是真迹。
那么又出现两种可能:
一,庞家捐给南博的画是假的。
二,庞家捐给南博的画是真的。
如果是自愿捐赠,何必造假?
若为被迫捐,倒是有造假的可能。

至于南博的画怎么没的。
首先南博声明中称是 60 年代鉴定为假,之后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了处置。
这里就有几个问题。
一,《办法》是 1986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那么画是哪年处置的?
根据知乎大佬考证,86 年 9 月时此画大概率就不在南博了。

难道是 6 月 19 日发布后,在 9 月前就紧急处置了?
二,处置究竟是怎么处置的,怎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60 年代专家鉴定为假又要怎么说?
首先,我对南博说的这件事存疑,因为目前除了纸上一写外没有任何证据。
其次,鉴定的真与假,以及这几位专家看没看对显然不是要务。
要务是无论真假,你先说清楚怎么处理的。以及如果把画弄外面去了了,对待文物的态度很有问题。
当然真假也很重要,如果真的还给搞出去,罪加一百等。
所以我的结论:
南博 1959 年收的画是今年拍卖公司准备拍卖的那幅,且为真迹。
后从南博流出。
流向推测有二:
78 年以前,老一辈借回家鉴赏了。
78 年以后,监守自盗卖了。
考虑到此画大概率在 86 年就不在南博了,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影响更坏。
所以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属于过去埋下的雷。
现任无法明说,只能打哈哈搪塞过去。
老馆长姚迁的相关报道可以佐证。
当年(7.80 年代),许多省里领导去博物馆 “借” 文物回家鉴赏,姚无法拒绝,但都一一记录,并经常索要。
南博的《江南春》大概率也是这样被 “借” 走了。只是众多文物中唯有这幅画因庞家的不断追查才曝光于大众。
姚馆长于 84 年因不实报道自杀。
原来金将军的迈巴赫除了有 7x24 小时的使用权
还能把迈巴赫卖掉将钱放进兜里
姚迁是个学术型的馆长,不是一个单纯的行政领导。做博物院(馆)的院长,第一责任就是守护好文物,保护好藏品。但如果制度不全,权力太大,遇到某些附庸风雅又有占有欲的领导,这个院长就很难当。
故宫曾办过一次展,展示被康生等霸占的原故宫的藏品。这说明,这些拥有权力的人,从来没有把这些国宝当成国家的东西,而认为只是自己家的仓库,想拿回去就拿回去。
姚迁在南京遇到的也是同样的问题,江苏省的一些领导,经常到博物院借有名的字画回家去看。如果说康生他们的做法还在特殊时期,姚迁遇到的这些领导已经是改开后了。博物馆的藏品当然可以看,但绝对不允许借回家看,这是基本的规定。但问姚迁借字画的都是省级领导,姚迁没办法,只能让他们借。
姚迁没办法阻止不让借,但他觉得自己对这些藏品负有责任,所以他对每件被借走的藏品都做了记录。记录的内容就是借了哪件藏品,借多长时间,谁借的。姚迁就根据这个记录到时去催。这个催一般都催不回来,催不回来,他还是催,催的时间长了,次数多了,人家就不高兴了。
这种事,换个会来事的,也不一定是坏事。说不定还能给自己弄点好处,能到博物馆借藏品不还的,当然不是一般领导,你假装忘了,也没事。可姚迁觉得这不行,这是他的指责所在,所以还是逼不住老是去催。领导当然也不能说姚迁的催讨不对,也不敢说就不还了。他们觉得只要把姚迁治住了,他就不会催了。
要治一个人在体制内最好的方法不是生活作风问题,就是经济问题。于是有人说姚迁生活作风有问题。调查就从生活作风着手。没想到姚迁就是个书呆子,生活非常古板,平时循规蹈矩,把所有蛛丝马迹查遍了,也没查出生活有什么问题。接着就查经济问题。经济问题也花了大力气查,可还是没查出问题,他一分钱的贪污都没有。
本来这两个方面查实一点就可以把姚迁免了,也就是没人催这些藏品了,没想到这两个方面都没收获。查处姚迁进入死胡同的时候,这些人发现了一个机会。有次南京博物院收到一件文物,由姚迁做了鉴定并讲了鉴定的具体意见。当时博物院的一个工作人员做了记录,后来写成文章,感觉自己这方面不是权威,就把姚迁的名字和自己放在一起去发表了。发表以后,这人才告诉姚迁,并拿出一部分稿费要给姚迁。姚迁感到很生气,怎么能不征求我的同意呢?还私自放了他的名字。这本来是一件前因后果很清楚的事,没想到刚好有人要整他,这就成了整他的依据。理由就是姚迁剽窃他人的文章。
从作风问题转到经济问题,从经济问题转到学术问题。这样的领导,如果把这种聪明用到工作上,那是老百姓的福分,可惜他们用在了这种地方。此话扯远,打住!
此事在业内就是个笑话,可人家整人是真的,自然不在意是不是笑话。此事就被媒体报道出去了,说姚迁剽窃别人的文章。体制内的斗争是很残酷的,姚迁当时和朋友说,他去医院看病别人看他的眼光都不同了。为了彻底搞臭、坐实姚迁的剽窃行为,《光明日报》于 1984 年 8 月 26、27 日连续发表两篇打压姚迁的文章。题目是《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还配发了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
姚迁就在这巨大的压力下,1984 年 11 月 8 日选择了上吊自尽,终年 58 岁。
姚迁事件,不只是业内震惊,海外也有许多报道,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给敌对势力递了子弹。当时为姚迁伸冤的人其中有个理由就是澄清姚迁的冤案,不要给反共势力有话柄。
姚迁事件最后在中央高层的直接关注下得以平反,1985 年 8 月 3 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播发新华社发布的为姚迁平反消息。1985 年 11 月 18 日,南京博物院为姚迁举行追悼会。姚迁的反最后平了。让姚迁上吊的人,却没有听到受公开的处理。
——《姚迁之死》
还有人在对南博冷嘲热讽的
不知道是水军还是真的无知
这个事情是南博说了算吗?南博的通告,通篇表达的意思就是我按程序走了,这样的结果我无奈、我背锅
南博历史上自杀的那个姚迁,为什么自杀?谁又能指使得动光明日报这样级别的媒体对他污蔑?原因又是什么呢?
该批判的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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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理解,还有些人地域攻击,都被系统删了,我没动过。补充几点:
1. 南博做为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被骂
2. 但我觉得要聚焦主要矛盾,具体参考姚迁事件
3. 如果借此机会在全国范围内搞一次文物大普查是极好的
4. 第三点纯属放屁,对当前某种生态(我怕被请喝茶)造成不了任何动摇
5. 这件事多半跟以往任何舆论事件一样,始于南博,终于南博
以前只听说皇宫里的太监常从宫里顺宝贝,这回见到真的了。
因为这个事要从 1959 的第一次捐献扯起,第一次捐献庞家留存的底稿是 137 件,也有苏州文化局和博物馆的见证,但南博最终出具的接收公函是 115 件。到了 1962 年江苏省举行的奖励大会上,南博又确认捐献了 137 件,并提供了收据和清单,同时鼓励继续捐赠。

1962-1963 年又陆续征集了 11 件,这部分是收了象征性的钱。1963 年又发生了一件事,那就是南博一位工作人员以策展为由,借走两幅画,约定 3 月以后还,结果没了结果。后面就是众所周知的十年动乱,庞家被抄。到了 1979 落实政策,庞家开始讨要借走而始终未还的两幅画,并且最终在 1988 年将南博告上法庭。由于动乱,庞家无法提供借据,法院据此判决为南博从庞家征购而非借走,同时判决南博支付庞家两幅画款以及所产生利息。这次上诉庞家也同时发现南博的登记混乱,这两幅本由庞家提供的画作结果登记在陶白名下,南博给的理由是 时任院长姚迁关照过。至此,庞家认为具体数量应为 137+11+2=150 件。
事情本告一段落,结果 2005 年,南博院长徐湖平在庞家旧藏策展序言上,将庞家捐献改为捐卖,同时数量也变为 135 件。并且提出,南博为了关怀,还给庞家后人安排工作,同时安排庞家后人在 1959 年去上海参加建国十周年庆祝活动,庞家后人表示均不存在,并且认为改捐献为捐卖这是在侮辱。接下来就是 2014 年,南博在一次采访中捐赠数量又变为 137 件,同时还冒出来一位和南博关系很好的庞家后人 号称是遗嘱执行人 - 徐莺。庞家后人马上表示质疑,南博表示她只是个孩子,以后不会再发生了。庞家后人同时把这个所谓的遗嘱执行人告上法庭,要求讲清楚到底是不是庞家后人。接下来就是南博策展人庞鸥在策展专论中说《庞家子孙败落到卖画为生》,因为庞鸥认为不论是捐赠还是征集,对于庞家后人来说就在卖画,同时庞鸥出具了新闻中那幅画 60 年代认定伪作 90 年代被卖的新闻报道,这才让庞家后人知道不止数量不对 还有画被卖了。
总结就是,南博账目混乱,根本说不清楚具体数量到底是多少,同时把责任通通甩锅给死人也是没谁了。至于 90 年代那次处置,很有可能是南博联系的是徐莺一方,所以目前的庞家后人并不知情。当时购入的艺兰斋和南博关系应该不简单
馆藏文物稀里糊涂的流落民间,管理混乱没得跑了。当然,要看是什么时候跑出去的,二三十年以前法律法规还没那么完善,有可能是卖出去的(当时有些特殊规定),如果是最近二三十年事情,很刑。
另外,是不是赝品,这个事情其实不好讲,再厉害的收藏家、鉴定家也有走眼的时候。
汶川的账,是烂账; 血站的血,是生意; 东北的菜,是垃圾;南博的画,是赝品。
毕竟,只有流通起来的爱心,才叫生意;只有变现了的文物,才叫资产。
这样看,故宫一件,我一件,还有可能是真的了
避暑山庄李海涛
广州美院图书馆馆长萧元
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下这两个人的事迹
@大英博物馆 放你那就挺好,旅游还能见见
南京收藏家丁蔚文女士在其 2009 年硕士论文里明确声称此画是 “艺兰斋在上世纪 90 年代初从庞莱臣后人手中直接收藏”:

这没啥好说的,问一下丁女士这画哪里来的,不就得啦?
满满两大车捐赠物啊,你没仔细参观参观吗?明天就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参观过,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一幅《江南春》,十多米长,听说是明代仇英的代表之作。
你亲眼见的吗?
我已经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把它交给嫂夫人了。
这个世界正在慢慢的陷入 " 礼崩乐坏 “。
什么是礼崩乐坏呢?
就是谁奉献就往死里坑他,谁坑人却不严厉惩罚。
这其实就是在透支前面所积攒的信用,最终导致社会变成一个大号的 " 黑暗森林 “。
信任成本高出天际,最终重回战乱时代。
南京河西建邺区的黄金地段,有一座烂尾了将近 20 年的美术馆:
这座美术馆是一个叫做陆挺的收藏家投资建立的项目,注册于 1996 年 12 月。
而就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南京博物院对庞莱臣捐赠的 “5 副假画” 进行了“依法处置”。
没过多久,庞莱臣后人发现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被艺兰斋美术馆购买。
在 2010 年的新闻报道中,艺兰斋美术馆声称自己这座美术馆的镇馆之宝是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图卷。


南京博物院丢失的五幅作品中,北宋赵光辅的《双马轴图》已于 2014 年在上海嘉泰拍卖行成功拍出,成交价 230 万元。

2025 年 5 月,陆挺去世。
2025 年 11 月,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中国嘉德拍卖预展。
崽卖爷田心不疼,身亡之后掘坟埂。
诡异的是,南京博物院在自己的历史介绍中提到了上个世纪 90 年代出现了文物监守自盗的行为。

流入拍卖市场的几件文物作品,不知道是不是在那个时期被卖出去的。
南京这座城市,没有发达的民营经济,也没有经商致富的传统,但是却拥有中国销售额最高的奢侈品商场。
你说都是什么人在消费呢?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号称中华第一商圈的新街口,到底是哪些人在消费?他们的钱都是从哪里来?
我之前就说南京这座城市,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还有一些人叫嚣着南京是 “汉都”,什么汉人之光,什么挽救汉人文明于危难之时,吹起来一点不害臊!
好话说尽,坏事做绝!
**如果普通文物字画神秘地从博物院仓库消失,我会怀疑是馆内人员监守自盗。**毕竟 2002 年,《芙蓉》杂志主编萧元调任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担任馆长,发现藏画库竟存在 “前人遗留的赝品”(部分字画已被调包)。这个发现非但没让他报警,反而催生了扭曲的逻辑:
别人能调包,我为什么不能?
在随后的 8 年中,萧馆长将 143 幅馆藏名画调包变卖,涉案金额超亿元。
2014 年在香港举行的一场拍卖会上,广美校友意外发现拍品上有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印章,随即举报,萧元最终落马。
但这次失踪的是国宝级文物,而且是在南京博物院与庞氏后人打官司的当口,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国内的拍卖会上,这肯定就不是博物馆内部人的问题了——不可能有这样脑残、嚣张的监守自盗者。有且只有天龙人后裔,才有能量和勇气搞出这样逆天的操作。
所以大概率是,有文化的老领导(或者没文化但仰慕文化的老领导)借了博物院的字画,然后不小心忘了归还,老领导的子孙不小心,拿出字画来拍卖。
哎,都是不小心惹的祸啊。
所以我对于江苏省专班的调查结论,不抱太多希望。想想他们费力找原因的样子,真是替他们着急啊。
。

❶ 捐赠疑云
2025 年 12 月 17 日,南京博物院公布最新人事调整通知,李良慧出任该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巧合的是,同一天澎湃新闻发布深度报道称,中国近现代收藏家庞莱臣(注:本名庞元济,字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北京某拍卖会,估价达 8800 万元。
报道还意味深长地指出,与《江南春》同一批次的 137 件 (套) 捐赠文物,均系 1959 年 1 月由庞增和先生(庞元济之孙)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目前该批文物中另有四件捐赠古画:
下落不明。
离谱的是,围绕着《江南春》的真伪与去向,庞元济的曾孙女庞叔令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不惜申请法律方式的介入:
2024 年 11 月以来,南京博物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 “赠与合同纠纷” 的起诉,被申请强制提供庞家捐赠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古画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
无偿捐赠者的后裔要求了解被捐赠文物的现状与去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毕竟你把钱扔 A 股,还能收到财务年报、季报、预报… 等厚厚一大摞强制披露信息呢。
然鹅,在 2025 年 12 月 17 日这一天,南京博物馆一面不疾不徐地发布《情况说明》称 “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一面却对现身拍卖会的文物语焉不详:
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尚待进一步查证。
事实上,围绕着捐赠文物,庞氏后人与南京博物院早已结下梁子。这可真是:
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 150 年前。
❷ 三代守护
自南宋以降,浙江湖州就以缫丝著称,尤以下辖南浔镇的 “辑里湖丝” 品质独步天下。至清朝中晚期,南浔镇诞生了一大批以丝业致富的商人群体,按照当地习惯,资产达千万两白银者称“象”,五百万两称“牛”,百万两称“狗”。
道光年间,南浔先后出现了 “四象八牛” 的巨富家族格局。“四象” 中的刘墉家族注重科举,张颂贤家族转入盐务,顾福昌家族前往上海经营码头运输与房地产,而本文的主角庞云鏳家族,则走上了军火大亨的道路。
庞云鏳(1833 年 - 1889 年)早期为丝业行学徒,发家后开设了 “庞怡泰行”,与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店老板胡雪岩有商业上的往来。太平天国运动中,左宗棠向洋人购买军火,由胡雪岩与庞云鏳负责采办。事后,庞云鏳的儿子庞元济被慈禧太后旨恩赏举人、候补四品京堂、恩赠荣禄大夫。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产品倾销地,江南的生丝行业先是受到英法 “洋丝” 的挑战,接着又与日本的棉纺织品激烈竞争。红顶商人胡雪岩有心囤积蚕丝与洋商殊死一搏,险些落得破产的下场。
生性谨慎的庞云鏳以此告诫儿子:
莫再经营蚕丝(等实业),白老虎(洋人)可怕!
于是,庞氏家族买田地、辟宗祠,涉足字画收藏,庞元济更是成为近现代中国赫赫有名的书画收藏大家。

庞元济(1864 年-1949 年),字莱臣,是庞云鏳的次子。但由于庞云鏳长子庞景麟早夭,因此庞元济是庞氏真正的 “二代目”。
庞元济精于书画,是国内外有名的古画鉴赏家和收藏家。在清末与民国期间,中国古代字画作品只要盖有 “庞莱臣” 的鉴定印章,就可认定为真品,连外国收藏家也愿溢价购买。
值得注意的是,庞元济的弟弟庞元澄,是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核心会员,于 1907 年参与创办复旦公学(后改名为复旦大学)。因此,尽管时局 “城头变幻大王旗”,但南浔庞氏百余年来威名不坠。
1949 年 3 月 8 日,庞元济在上海病逝,享年 86 岁。**作为中国近代收藏史上 “北张南庞” 的代表人物(与张伯驹并称),庞元济拥有书画名迹数千件,被认为是全世界最大的中国书画收藏家,**所收藏的书画包括王冕、唐寅、文徵明、仇英、吴历等人的多副代表作,甚至还有宋徽宗《雪江归棹图》、倪瓒《渔庄秋霁图》等国宝级文物珍品。
庞元济的逝世,标志着传统士绅收藏家主导的时代落幕。
一个时代行将结束。

建国后,庞氏后人先后多次将画文物捐赠或出让给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和苏州博物馆。
1952 年 12 月,庞秉礼(庞元济的继子)向上海博物馆捐献《北宋朱克柔缂丝莲塘乳鸭图》等书画,被列为该馆 “一级藏品”。庞秉礼在手写的捐赠书上称:
此种天壤瑰宝,不敢再自珍秘,亟宜献捐国家。
1959 年 1 月,南京博物院正式接收庞增和(庞元济的孙子)无偿捐赠的 137 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等珍品。为此,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于 1962 年向庞家后人颁发了:
奖状一张。

客观地说,庞元济后人的无偿捐赠,延续了庞元济 “虚斋” 收藏体系的公益传承,分别成为上海博物馆与南京博物院馆藏的重要来源。从庞元济以 “非绝品不入虚斋” 的标准构建收藏帝国始,至庞秉礼、庞增和等后人以 “献捐国家” 的方式完成文物的最终归宿,勾勒出传统士绅阶层在时代洪流中对中国传统传承的坚守。
但在当时,也有一种不和谐声音在流传——因为庞元济无亲生子女,有人认为庞氏后人的操作属于:
崽卖爷田不心疼。
面对这个严重的 “莫须有” 式指控,庞氏后人表示:
特别重视,默默承受。
❸ 真假之争
庞氏后人捐赠之后,其家族收藏的画作逐渐被 “赝品” 的流言环绕。
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南京博物院收藏的 137 幅庞家收藏画作中,有 5 幅争议画作为 “伪”;
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
有一种说法是 “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庞元济在书画界打了 80 多年的大雁,收藏品中混入赝品在所难免。
但这种说法让庞氏后人(乃至中国古书画收藏界)难以接受——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最权威、最知名的书画收藏大师,你可以怀疑庞元济的所有方方面面,唯独不能怀疑他的专业性。
要知道,庞元济的收藏以真伪鉴定严谨著称,盖有他私章的中国古代字画被业内人士默认为真迹,可以直接在苏富比(Sotheby’s) 、佳士得(Christie’s)等拍卖行卖出高价的。
没有人会拿白花花的银子开玩笑,东大如此,西大亦然。
由此,另有一种说法不胫而走:
某些单位组织某些专家鉴定为假,背后有 “平账” 的难言之隐。
我们先卖个关子,不解释 “平账阴谋” 的逻辑,而是先说说另一个问题:
假画事件是怎么被曝出,并最终走向无可调和的 “死结”?

所有轰天动地的大事,都是由不起眼的小事演化而来。
2014 年 12 月,南京博物院开了一个《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该院策展人在展会介绍中这样写道:
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
呦呵,庞氏后人基于爱国情怀,将家藏珍品无偿捐赠给博物馆等公立机构,怎么就成了 “家道中落,子孙不肖,卖画为生,辱没先人”?哪怕博物院要稳居 C 位、故意淡化庞元济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也不至于拉一踩一吧?
于是,庞氏后人写信给南京博物院,要求公开澄清并道歉。但南京博物院坚持冷处理——不承认,不否认,不发声。
无奈之下,庞元济的曾孙女庞叔令向法院起诉,并最终打赢了这场誉权官司。
再次然鹅,南京博物院在应诉的过程中,为了证实 “庞氏后人卖画” 的说法,主动向法院提供了一个证据:
上世纪 90 年代,南京艺兰斋购买收藏了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并成为其镇馆之宝,有报道说此画卷来自庞莱臣的女儿。
这个说法让庞氏后人倍感震惊。因为《江南春》不但名列 1959 年的捐赠清单,还是其中的古画珍品,它被捐赠给官方,是有明确指示的:
早在 1953 年,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给上海文管会会长徐森玉写信,将《江南春》列为 “非要不可” 的文物征集对象。

这个 “乌龙事件” 不但败坏了南京博物院的专业素养,还让庞氏后人疑窦顿生————好端端被捐献的名贵字画,怎么就流落到了私人机构?
从此,庞家多次给南京博物院写信,要求博物院披露被捐献的 137 件藏品的现状信息,并要求现场观看这 137 件藏品。
南京博物院十分感动庞家的热忱,但坚决地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2018 年,庞增和(庞元济的孙子,1959 年捐赠的代表)的夫人突发心脏病去世,据庞元济表述:
妈妈在世的时候,一直惦记(捐赠文物的下落)这事。后来她突发心脏病,就是因为有亲友来讲了南博这个事情,一下子让她突然生气,没缓过来去世了…
庞元济有没有想到 “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我们不是十分清楚,但他如果泉下有知,一定不会、愿意他的后人因为字画捐赠而活活气死。
目前,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的作者仇英(约 1489 年-1552 年)与《江南春》的收藏者庞元济(1864 年-1949 年)均表示情绪稳定,但庞元济的后人则表示淡定不能。
他们一脸悲愤,苟活在世上。
❹ 卿本佳人
现在我们要说一说,为什么围绕着字画鉴定,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赝品结论。
2025 年春季,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拍卖名录上,赫然出现了明代仇英的《江南春》,该字画的起拍价高达:
8800 万元。
得知消息后,庞家立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在多方博弈下,该画撤拍。
而庞叔令拿着法院司法文件和 1959 年的捐赠清单,进入南京博物院的库房核实捐赠的文物,却只发现 137 件(套)捐赠文物中的 132 件,剩下的 5 件:
不知去向。
这五件文物分别是:明代仇英《江南春》、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明代王绂《松风萧寺图轴》、清初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清代汤贻汾《设色山水轴》——无一不是精品、孤品、极品。
再再次然鹅,南京博物院回复这五件不在库房中的文物时,给出的说法是,由于庞氏捐赠的文物中,有 5 副被先后两次鉴定为 “伪”,上世纪 90 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
处置。
这一 “处置”,就把字画给处置没了,然后还流落到拍卖会上,等待着冤大头接盘:
您还别嫌贵,8800 万元起,就听个吆喝声!
对于这个说法,您相信吗?
请你现在、马上、立刻翻翻前文中,我是怎么说的:
没有人会拿白花花的银子开玩笑,东大如此,西大亦然。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捐赠者的 5 幅字画确实是赝品,博物院按照程序该如何处理?
南京博物院公开通报中提到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布。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依据,明确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规范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等流程,明确藏品实行一、二、三级分级管理,一级藏品需重点保管。
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可见,即使入藏的文物被确认为假货,也必须经过三个严肃的处理阶段。
**第一阶段,经过鉴定与复核,接受双重专业认定。**也就是需要 “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专家进行复核审议”。南京博物院于 1961 年、1964 年组织张珩、谢稚柳等外部专家及馆内人员组成双重鉴定组,这是复核审议的基础,基本符合流程。
**第二阶段,经过报批与备案,执行严格行政程序。**馆藏单位必须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详细列明拟处置文物的名称、来源、鉴定意见等信息,并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这意味着博物馆无权单方面决定伪作去向,需经省级文物部门(如江苏省文旅厅)审批。若涉及一级文物,还需上报国家文物局。**请问南博是否可以公开这些处置文件?
第三阶段,进行谨慎且有限定的处置方式,且保持充分信息披露。《办法》认为获批后方可进行 “妥善处理” 的阶段,最直接的方式是“另行建立专库存放”,但实务中,为了更妥善地处置赝品,或进一步发挥赝品的价值,还有其他常见处置方式,如按规定程序注销,或划拨、调剂给其他文博机构,但禁止擅自流入市场,且所有处置都需完整记录流转路径。
而双方争论的焦点就在于,南京博物院称其在 1990 年代对上述 5 幅伪作进行了 “划拨、调剂”,但未公开接收单位、交接清单等关键凭证;庞家后人质疑其可能违规处置,导致伪作通过古玩店等渠道流入拍卖市场。
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博物院对于捐赠品具有充分沟通与披露的特殊义务——对于捐赠文物,即使鉴定为伪作,博物馆还需兼顾《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要求,优先通知捐赠人并协商处理,而非直接自行处置。
但现实中,庞氏后人对 5 幅被认定为伪作的字画走向一无所知,例如在上世纪 60 年代两次作出鉴定时,博物院并没有将鉴定结果通知捐赠者,更没有第一时间与捐赠者联系商洽处理办法。
甚至于若干年后,其中一幅字画还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拍卖会上。
更有甚者,当庞氏后人由此提出诉讼时,南京博物院在法庭上还质疑庞叔令的诉讼资格:
你不是捐赠人本人。
呃,不管你服不服,反正我是服了。

弄清楚双方的分歧后,吃瓜群众自然会关心另一个问题:
庞家捐赠的字画,到底流离失所到哪里去了呢?
1990 年 12 月,南京博物院成立了一个从事文物销售的 “三产企业”——江苏省文物总店,由于供销两旺,公司库存紧缺,当时南京博物院的领导从博物院调拨了一批 “不属于博物馆藏品” 的文物,用于充实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库房。
而澎湃新闻在深度报告中提到:
查验结束后不久,南京博物院以书面形式给出了答复:这五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
时间、地点、背景都对上了,知乎某网友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莫非这所谓的 “划拨、调剂”,指的是从南京博物院调拨到江苏省文物总店?
(此处省略 322 字)
这并不是凭空想象的。
2002 年,《芙蓉》杂志主编萧元调任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担任馆长,发现藏画库竟存在 “前人遗留的赝品”(部分字画已被调包)。这个发现非但没让他报警,反而催生了扭曲的逻辑:
别人能调包,我为什么不能?
在随后的 8 年中,萧馆长将 143 幅馆藏名画调包变卖,涉案金额超亿元。
2014 年在香港举行的一场拍卖会上,广美校友意外发现拍品上有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印章,随即举报,萧元最终落马。
荒诞的是,警方让萧元辨认馆藏赝品时,他竟发现自己当年的临摹作品又被别人以更劣等的仿品调包,形成 “赝品套娃” 的奇观。
当然,我们坚信萧元这样监守自盗的害群之马只是个别现象,我们认为有操守的文化人还是占多数,唐伯虎与对穿肠演绎的斯文扫地的故事,必须是非主流呀:
一乡二里共三夫子,不识四书五经六义,竟敢教七八九子,十分大胆!
十室九贫,凑得八两七钱六分五毫四厘,尚且三心二意,一等下流!

那么,问题就更复杂了。
让我们捋一捋庞氏后人捐赠的时代背景,也就是捐赠前后,除了发生 “Great Leap” 和“We Game”,还发生过什么?
(此处省略 163 字)
起码一点,能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把南博藏品鉴定为伪作拿走,2025 年南博还要为其百般遮掩的人… 难道是普通人?
闻一多先生的堂弟闻均天在接受采访时说到,他曾在 1981 年向家乡的文化馆捐赠了 150 幅字画(其中本人创作的有 100 幅),结果 30 年过后仅剩 63 幅了。至于剩下的字画,当地文化馆表示:
有些画作被领导陆续拿去送人了。

无独有偶,2016 年出版的《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中,也曾说起冯先生描述的一个故事:
1984 年,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因试图追回被借走的字画文物,而遭受不公平对待,这就是所谓的姚迁事件。

(此处省略 73 字)
至本人发稿时止(12 月 18 日下午 5 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回应,已经关注到此事(博物馆藏品现身拍卖会事件),该事件已由江苏省文旅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
事情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有趣了——很好,我们希望工作专班不是不查,而是科学规划下的缓查;不是少查,而是严谨踏实导向的精查;不是被动查,而是结合人心所向的有计划的查。
不由得想起了卡尔维诺在《迷人的花园》中的隐喻:
他们意识到,这座花园的真正迷宫不在那些狭窄的拐角,而在占有者的内心。每件东西都漂亮却不能正常享受,蝴蝶标本的翅膀永远保持着震颤的姿态,游泳池的水蓝得像地中海却没人敢跳下去——就像人们对幸福的渴望,总被各种恐惧扭曲成小心翼翼的窥探,最终连触碰都成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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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鉴定报告也是 60 年以前的,
而且遮遮掩掩,只说结论。
鉴定的都是大师,大师自己监守自盗是不大可能的,毕竟人家还要面子,
但是有人要借大师完成目的,是可以的,
南京,又是前国立中央博物院,
这人又爱字画,又懂行,知道如何偷梁换柱,
莫非是赤水先生?
但赤水收藏的东西,多为抄家没收而来,且最后都进了国家文物局的库房,不可能流出,
这就很奇怪了,
还有一个人,不过看上去不大可能,
莫非是金陵副将?
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没有我的真。
这个事件牵扯到好多问题,需要一一梳理出来
1. 画作真伪问题:
自 1962 年开始,国家文物局邀请张珩、谢稚柳、韩慎先、刘九庵、启功,组成中国书画鉴定组,对全国各地所藏中国古代书画作全面系统地鉴定,一直到十年浩劫被打断。从南博提供的第一次鉴定专家人员来看,应该属于在这次全国鉴定活动中,鉴定组的专家到南博鉴定之后出具的意见。不过目前没有看到鉴定医院原文,无法推知其鉴定细节。根据当时的工作习惯,在鉴定部分著名收藏家曾收藏作品的时候,如果鉴定为赝品,可能还要征求张伯驹先生的意见。

这次鉴定对历史上之前较有公认的绘画作品提出了疑义,比如,对张旭《古诗四帖》、周昉《簪花仕女图》等文物的真伪和年代问题,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当然,老先生们的意见不是不能被推翻,尤其六十年代还属于当代中国书画鉴定能力的养成期,但是现在互联网上各种意见纷纷扬扬,我个人还是比较尊重这次鉴定的意见的。
根据南博后续公布的证据,三位专家认为 “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 基本可以定论了。
2. 处理程序问题
博物馆收藏的藏品,不是不能退出博物馆,而是要依据决策走正常的程序,在做决策的时候要慎谨慎。特别是这种经著名收藏家收藏,被鉴定为伪作的作品,存在一定程度鉴定意见被推翻的可能,所以处置上要慎之又慎。
按照南博的决策依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这里需要强调,只要博物馆走完了登记入账手续,无论这个器物的真伪,都属于博物馆的藏品,要按照博物馆藏品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一经登记,无论真假,都不影响藏品的博物馆属性。
按照当时《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的文物藏品禁止出卖。这些单位进行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必须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文物。
目前,南博还没有给出这 5 幅画作是如何离开馆藏的,按照法律要求绝不不能做的是卖出,可能的方式是调拨或者交换到了其他单位。这里面需要强调一个原则,像南博这样的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应属国家所有,就算是调拨或者交换出馆,也不能发生所有权的变化,换句话说,接收方应该也是国有单位才行。而从案情看,《江南春》图卷已经发生了所有权的变化,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到底在哪个环节发生了所有权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否发生在博物馆处置这批文物的时候?
根据南博后续提供的证据看,这批文物调拨给了江苏省文物商店总店。总店把这批文物销售给了社会。这个程序是没有法律问题的。

时过境迁,现在的国有博物馆再想将藏品退出馆藏,需要按照 2018 年出台的**《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来进行,简而言之,退出的藏品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因老化、腐蚀、损毁等原因造成文物无法修复且无继续保存价值;
(二)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文物灭失;
(三)被鉴定为无文物价值的现代复仿制品;
(四)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进行交换、调拨;
(五)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终止或合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还要经过馆领导、专家组的决策,还要把具体情况向社会公示,而且还要为退出馆藏的文物建立专项档案,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属于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应当逐级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属于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逐级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专项档案应当保存 75 年以上。
3. 捐赠人和博物馆的权责问题
这个问题是核心问题,博物馆有没有权力再处置捐赠人捐赠的藏品。
向博物馆捐赠文物,应该和博物馆形成一个捐赠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过鉴于本次事件的捐赠行为发生在六十年代,根据经验很可能没有签订具体的捐赠协议。
我自己不是学法律的,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根据道听途说的观点**,如果没有签订捐赠协议或者捐赠协议没有规定,这批书画的完整物权已经转移到了国家,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
从现在的博物馆工作情况看,博物馆有义务把捐赠关系确定为一种长期的关系,博物馆要定期向捐赠人报告博物馆对捐赠物进行鉴定、保护、展示工作的情况,并且给予捐赠者一定的荣誉。
4. 从博物馆伦理道德和社会史方面的理解
从纯学理角度考虑,捐赠给南博的庞莱臣书画藏品应该视为一个整体,一方面这个整体见证了庞莱臣的收藏生涯和后人的捐赠行为,一方面也告诉我们不要迷信大收藏家的眼光。
从社会角度考虑,要考虑到 90 年代的社会风气和价值取向是整体偏向经济价值尺度的,当时很多媒体都在呼吁博物馆收藏中的重复品、残缺品和仿品开放给社会民间收藏,这是现代人难以理解的。
这剧情不是很熟悉吗。
1. 将藏画指定为赝品(国有资产是破铜烂铁)
2. 博物馆开文物店(国营转私有)
3.“赝品画” 从藏品拨出,然后进入市场(破铜烂铁被定价一文不值,然后被私人收购)
4. 污名化捐赠者(污名化下岗职工)
要我说,真就是一代不如一代,这代人做事太糙。上拍卖会,还有个八千多万的拍卖价,这都是什么水平的操作。
要是老一代 “企业家” 来操作,直接私下找好买家成交,博物馆账面上就是某个民间爱好者花了几百块买了个赝品作为收藏。
到时候,就算捐赠者后人曝光自己捐赠藏屋被博物馆卖了,普通人一看就是值几百的赝品,你看还会有舆论吗?
我眼一花,还以为是庞加莱的后人呢。
让我们顺便复习一下庞加莱猜想吧:任何一个单连通的、封闭的三维流形必定同胚于一个三维球面。
用西北话翻译一下:任何一个封闭的、人员只能单向流通的组织还是别管什么玩意儿,都是一个球形。
所以我反对一切向集体捐赠的行为。
想帮别人直接点对点帮到个人,否则就是善心被滥用。
教员那代人积攒的信誉都被这些人败坏光了。
都多大岁数了,还看不清楚当下社会的运转逻辑!
国企,明面上是国家的,实际上就是少数特权阶层的敛财工具!中石油、中石化都能干亏损,你让他们去卖鸦片,他们都能给你干亏损,亏得是国家的,赚的是个人的。
博物院,也一样,明面上也是国家的,其实是被少数特权阶层占有,里面文物有多少是真的? 故宫里面的文物还有多少是真的?
红十字会,也一样,明面上是慈善机构,实际上是特权阶层养家属的地方!大量的红十字会,99% 的捐款用来养员工,1% 的能拿出来做慈善就不错了。还有很多,把所有的捐款都拿来发工资还不够,还要国家补贴的!
所以,莫要宏观叙事,老老实实的过好自己的一生就行了!都是一群牛马,一群韭菜,一群屌丝!
我来新加坡之前,是不喜欢新加坡的,觉得就是个坡县,生活着一群鼠目寸光之辈。来了之后,时间久了喜欢这里了,因为这里的政府真的把老百姓当人看。他们制定各种政策,解决老百姓的就业,这边的员工,上班就浑水摸鱼,办事效率贼低,但是工资极高,一个超市收银员都能月工资 1 万多人民币,因为上班时间短,他们甚至可以打两份工。另外,如果是外国人跟新加坡人起了争执,政府会绝对偏向新加坡人。
说一千道一万,你收藏几百年的文物,却不知道读读眼巴前儿的历史啊!
当年,劝胡适留下的,胡适坚决离开。
后来,留下的,不是加入马刺,就是公牛,还有加入湖人的。
好,你听了,你信了,你捐了。
那怪你读书少啊哥们儿!
你捐赠了,领导说假的就是假的,领导想拿回家就拿回家啊,捐了,你就得认!
为什么亚当 - 斯密伟大?因为他发现了 “分工协作” 的高效率啊!
一个团队,有明确的分工,效率才会高,处理名画效率高,处理你庞家效率也高啊,你庞家能量再大,也就是庞家。人家博物馆,没有点家庭背景,能进博物馆工作?从上到下,100 个庞家对付你一个庞家,你有胜算吗?
你可以骂胡适一切,唯独不能骂胡适历史读的少。
你捐出文物那一刻,就注定了今天的结局。
说白了,人,都是为自己的认知买单。
大概 80 90 年代流出的,被南京收藏家陆挺买走,陆挺今年上半年去世,他家属开始卖画变现,事情才败露。
https://m.sohu.com/a/894138432_121443483/?pvid=000115_3w_a
2006 年一篇新闻报道明确说陆挺收藏了《江南春》
https://ent.sina.cn/qt/2006-06-01/detail-icczmvun4228157.d.html?from=wap

仅仅靠现有的资料,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澄清:
1、南京博物馆说是赝品,不纳入收藏范围。那至少应该和当事人(捐赠者或者后人)明确说明,具体由谁鉴定,为什么鉴定为赝品。博物馆作为一个去伪存真的学术机构,确实应该做好这个科普。
2、南京博物馆每年应该会收到很多捐赠,那么对于捐赠品,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流程。真品,展览,赝品怎么办?是直接展览还是退还?还是有自主处理的权利?这些我觉得应该在收到捐赠的时候,就和当事人说清楚。不然别人以为捐了真品,珍藏了几十年,到你这认定为赝品,就丢垃圾桶,这不是伤害捐赠者的感情么?就算是赝品,珍藏了几十年,对于博物馆来说不重要,可是对于收藏者来说,还是很珍贵的。
3、现在还不确定,拍卖的画作,就是当初捐赠的画作。这一点,还需要博物馆来说明。千万不要是鉴定为赝品之后流出市场,反而成了真品拍卖,那就真的是黄泥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到底是博物馆在说谎还是拍卖会鉴定出问题?这都很值得认真的追查一下。不然真的花 8800 万买的人,不是成了大聪明么?人家能忍么?
其实我觉得,就算捐赠的是赝品,也可以大大方方的展出。我看很多博物馆展出复制品,普通人不会因为是赝品,就感受不到藏品所展示出来的美和文化内涵。
而这,不正应该是博物馆存在的意义么?
你现在知道老登为什么相信 “故宫一件我一件” 了吧,他们是不懂古董,但他们懂中国。画是假的和博物馆私下处置有什么关系,明天你要说这房子是假的,是不是房产证上还改名了呢?
南博精神,蒋记遗风。
那个年代,说是捐赠,其实是献出保命,所以博物馆也没有感觉欠了捐赠者多少人情。当然以现今的视角看来,是非常过分的。
如果真的能 153 件全部索回,那真的是最好的保管了,相当于借力完美躲过了当年的抄家。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可以笑着离开南京博物院!
80 年代工资发不出来的时候,你别管哪个博物院博物馆,都卖过,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卖。这又不是什么秘密。
此一时彼一时,不要拿今天的伦理道德观念看当年。
不是吧,不是吧,1960 年代的捐赠,还真的有人信这是捐赠啊…… 本来也就是庞莱臣交上去的保护费。
请你记住,他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
不得不说,马亲王在大气层!祥瑞御免!

“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 的实例。
比 “流氓有文化” 更可怕的是文化人耍流氓。
拍吧,至少真金白银买走的人会珍惜这些藏品,放在这帮人手里没准儿过几年就是报个 “损” 完事了。
8000 万啊,要么洗黑钱,要么南京监守自盗。
拍卖行不可能拿赝品上台,那是准备关门了。
1、既然是赝品,捐赠的时候为什么不说明,并且退回?
2、结论是赝品,是如何下结论的?
鉴定过吗?哪家鉴定的?有鉴定书吗?
3、东西是人家的,你觉得是赝品,要处理,处置难道不通知捐赠方吗?轻飘飘一句 “调剂”,不是哥们,你在这处理高考志愿呢?人家服从调剂了吗你就调剂调剂,凭啥调剂,凭老不死的屁股调剂呢?
更何况,捐赠协议上授予南博处理的权利了吗?
南博我去过,印象还不错。
但这次遮遮掩掩没有任何说法,东西拿给谁了?敢说吗?

知道它们无耻,不知道它们这么无耻
这不就跟绿十字会原理一样吗?
你捐了,那就不是你的了,所有权是组织的,我有权代表组织拥有处理。
南京博物院应该没有细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这份文件。当然更有可能是找不出更合理的借口解释这回事……
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就算文物是伪品,博物馆也不能出二手……
下面是 1986 年版。
**第十九条 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援、调剂余缺、互通有无。 调拨、交换一级藏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调拨、交换其他藏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调拨、交换出馆的藏品,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进馆的藏品,必须办理登账、编目、入库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入藏的文物绝对禁止出售或者作为礼品…… 如果是伪作,那应该另外建立专库存放,还是不能出售………
南京博物院这次确实摊上事了,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最后调查结果还是罚酒三杯,更何况文物还不一定真的就是 “伪品”。


八九十年代,倒卖文物成风。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物保管部副主任、主任和避暑山庄博物院文物保管部副主任李海涛,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査库等机会进入外八庙文物库,私自将馆藏文物带出文物库,之后以工艺品、文物残件、部件、附件、非馆藏文物或者低等级馆藏文物代替其窃取的馆藏文物,并指使工作人员篡改文物档案、编目卡等。
经公安部门统计,李海涛总共窃得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局部鎏金银藏式须弥山坛城、尼泊尔式局部鎏金铜无量寿佛坐像、紫金嵌松石无量寿佛等馆藏文物及文物部件共计 259 件。经鉴定,上述文物中,一级文物 5 件,二级文物 56 件,三级文物 58 件,一般文物 101 件,未定级文物 39 件。李海涛从中获得赃款人民币 320 余万元、美元 7.2 万元。
李海涛怎么案发的呢?当时的馆藏文物是贴有标签的,李海涛为了证明是真品以卖个好价钱,所以倒卖的时候没有把馆藏标签撕掉,最终被文博专家在拍卖市场上看到,从而案发。
李海涛后来被判处死刑,2010 年执行。
而且南京博物院这种事,就没细查。真要细查了,全国上下那么多博物馆,这么多年,得进去多少人?
国内感觉很多人和外宾一样,这种共有资产你有权时候不套现就是拿死工资,私企呆过都知道,董事长上市后为了套公司资产都喜欢做关联交易,更别说这种公家单位了。。。。现在更担心的还是公共设施被套的怎么样了。我们这边土地财政,卖地(地方国企城投拿地),钱(地方银行套取,政府收下),然后政府大搞奇观(代表性还是公园,我们这边一个公园修了快二十年,还有各种政府主导商业街和仿古街区),这玩意政府权力班子都能搞个内循环出来了。。。我觉得比博物馆更加可怕 [捂脸]
给个数据,人民日报 1987 年 7 月 4 日第八版刊登的《坚决制止文物走私》一文里刊载:
“走私规模越来越大,文物质量越来越高。从全国来看,1986 年破获的文物走私案比 1985 年增加 115.5%,其中查没 100 件文物以上的案件有 13 宗。1986 年仅在九龙海关查获的走私文物案 40 多宗中,即缴获文物 1300 多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 60 多件,二级文物 600 多件。”
没查出来的呢?
这事干的也太糙了,怎么能干出这么糙的事呢。
真想卖也别上公开拍卖啊,这不是给人发现嘛。
我看啊这么笨不懂事的人就应该开除出去,不开除以后指不定还能捅出多大的篓子。
改革开放之后管理混乱。文物走私十分猖獗。当时开封博物馆都被偷过。文物追回:除一件白玉扳指被毁外,68 件文物通过澳门警方及广东转运全部追回。其中 55 件经广州交还,13 件从武汉窝藏点缴获,澳门那些文物走私贩子这种烫手的东西都敢买,而且居然走私出境了。
1992 年 9 月 18 日,雨,河南开封包公湖畔,开封博物馆。上午 8 时 30 分,服务员马海娟、崔巧玲像往常一样,熟练地打开博物馆明清宫廷用品展厅大门,准备迎接参观者。但一进门,她们大惊失色,展厅内一片狼藉,几个展柜已空空如也。
8 时 31 分,开封刑警支队队长张天增的对讲机 “嘟嘟” 响了起来。“什么事?”
“报告指挥中心,博物馆明清宫廷用品展厅大量珍品被盗,请侦查人员速来现场。”
8 时 40 分,张天增率侦技人员迅速抵达博物馆,马上展开勘查工作。
随后开封市公安局局长武和平、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胡安太,也从不同地点赶到现场。
经警方初步勘查,发现展厅中有 8 个展柜被撬,69 件珍贵文物被盗走,其中国家一级、二级文物 59 件。明代宣德年间青花缠枝莲纹盘、明弘治年间黄釉瓷盘、明德化窑回纹三足炉、清雍正年间青花釉里红折枝果纹扁瓶等 4 件一级文物是我国窑烧青花瓷器中的极品。按当时市场估价,失窃珍品总价超过亿元。这是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文物盗窃案,也是继 “蒙娜丽莎” 盗窃案后的世界第二大文物盗窃大
说实在的,内贼偷那就更容易了,直接掉包就行了。开封市立即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福润和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吴国强为指挥员的侦破 “9.18” 特大文物盗窃案指挥部。全省公安以刑警支队为主,从市区各公安分局直属科室以及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等调集了 200 余名精兵强将,各路侦查精英齐集一堂。
现场勘查组经过连续几昼夜的奋战,共提取案犯留下的物证、痕迹 12 种 109 件。通过对各种物证、痕迹的科技监测和经验分析,指挥部认为,这起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文物被盗案系流窜犯罪团伙跨地区所为,案犯在两人以上。直接进入现场的案犯有两名,一个身高 1.70 米左右,身体健壮,体态中等,年龄在 25 岁上下,此人作案时穿一双回力运动鞋;另一名案犯在 1.72 米左右,体态偏瘦,年龄约 30 岁,此人作案时穿一双弧型鞋。
搜索线索
随着调查的深入,各种信息接踵而来。包公湖渔场工人吴玉柱反映:案发当日凌晨 1 时 50 分,他和同事顾保国等三人巡湖至中坑南环路包府坑加油站北墙外时,发现有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停放在此。吴玉柱用强手电照了车牌说:“这是空军的车,部队的车还在这儿搞鬼咧。” 因为前几天夜里巡湖,就发现一对男女在小轿车里发生性关系。
博物馆职工李娟和在此值勤的武警战士提供了一条更重要的线索:9 月初,有两个住在东京大饭店的年轻人曾三次到博物馆参观,其中一个自称 “武汉大学教授”,说来开封参加“黄河中下游研讨会”。第一次是 9 月 1 日下午 2 点多,“武大教授” 独自一人到馆,参观了 “明清宫廷用品展”;第二次是 9 月 3 日下午 2 时许,“武大教授” 带一身高 1.70 米左右男子再次来馆参观,因下午学习不开放,两人只在外侧参观了 “石刻廊”;第三次是 9 月 17 日上午,“武大教授” 再带一男青年第三次进馆到一楼北展厅参观“明清宫廷用品展”。
经警方调查,证实 9 月初开封根本没有召开过什么 “黄河中下游研讨会”。
根据这条线索,警方迅速对全市 285 家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进行排查,在距开封博物馆 200 米斜对面的东京大饭店查到,9 月 2 日,有四个来自武汉的男子来此投宿,于 9 月 7 日离店。其住宿登记为:李军,男,28 岁。唐国强,男,32 岁。陈纳德,男,32 岁。三人工作单位均为武汉铁路分局。另一人没有登记。经查问,武汉铁路分局并没有李、唐、陈三人。侦查员在博物馆斜对面的迎宾饭店查到,9 月 2 日李军、唐国强、陈纳德的住宿登记,其身份证号码与在东京大饭店所填一致,但登记后未在此住宿。
案情进展
9 月 29 日深夜,郑州市公安局党组会议室依然灯火通明,侦破开封 “9.18” 案件第三次工作汇报会正在进行。当金水公安分局局长说起 8 月 5 日郑州金桥宾馆发生了一起盗窃桑塔纳轿车案件时,立即引起了开封市公安局侦破 “9.18” 驻郑工作组的重视。
经了解,7 月 29 日,三个自称是广州宏达电子公司的青年,驾驶挂军牌照 “K43—1008” 的红色夏利车到金桥宾馆,进了 1003 房间与开封机电公司驻郑办事处主任傅焕成洽谈购车事宜。这三位青年的名字分别叫林沙、李军、陈纳德。
次日中午,林沙等人要求试车。其中一人驾驶白色桑塔纳在宾馆院内试车时,突然驾车驶出宾馆大门,约 40 分钟才返回。几天后,傅焕成发现那辆被试过的白色桑塔纳不翼而飞。
经过细致分析,大家认定:郑、汴两地出现的林、李、陈、唐四人涉及的两案系一个团伙所为。根据饭店宾馆服务人员以及开封机电公司职工提供的李军、陈纳德等人的体貌特征,指挥部对李、陈等 4 人进行了摹拟画像。经李娟和武警战士辨认,陈纳德即是 “武大教授”。
“桑塔纳轿车可能就是突破口。” 指挥部当即决定两案合并侦查,以车找人或以人找车。
追捕过程
擒魔武汉
追车
但在全国几百万辆机动车中要找一辆普通的白色桑塔纳,无疑于大海捞针。经过一番缜密的分析,指挥部把侦查重点指向了江城武汉。开封市公安局长武和平立即率一支精干的侦查小队进抵武汉。此时,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潘贤仁正组织三镇干警与先期到达的开封市公安局张天增支队长率领的工作组并肩战斗。
两地的干警侦查后发现,铁路分局对面是一个军事机关,而距此不远的珞珈山麓则坐落着武汉大学。“陈纳德”等人在郑州金桥宾馆 “买车” 时曾自称是 “省军区的”,到开封博物馆“参观” 时又称是 “武大教授”。偌大个武汉市,这三个单位恰好如此集中地在一起!“我们就以这一带为重点,重点调查。” 武和平断然下令。
通过十多天的紧张工作,武汉公安机关发现了一些与 “9.18” 案件有关的线索,侦查范围逐渐缩小,最后缩小到不到一平方公里的范围。
同时指挥部命令从小在武汉长大,对武汉地理、人际关系较熟悉的王伟,同在局治安科工作的妻子李静萍一起携女儿以探亲访友的名义前往武汉开展工作。
12 月 1 日上午 10 时,身着便装的王伟携妻带女在汉口南京路由东向西漫步,行至鄱阳街与南京路十字路口时,北边驶来一辆白色桑塔纳。夫妻俩犀利的目光同时盯准车牌:“K43-1008”!“快叫的士!”王伟边给妻子下达任务,边飞步追向 “K43-1008” 驶去的方向。叫的士!”王伟边给妻子下达任务,边飞步追向 “K43-1008” 驶去的方向。
宽阔的马路上,“的士”紧紧咬住 “K43-1008”。拐过几个弯,目标在武汉海关大门外北侧停下,从车里走出的两个人步入海关大院。王伟指挥“的士” 也悄然停在了海关大门外南侧。王伟举起事先准备好的照相机一面拍照,一面命令妻子 “给指挥部打电话报告情况”。拍完照后他又走进海关院里查看,“的士” 中只留五岁的小女儿坐守。
接到李静萍电话,张天增支队长率领侦查员火速奔向海关。然而,在张天增一行尚未到达时,“K43-1008” 已逃离海关…… 经辨认,王伟所照的司机就是化名叫唐国强的人。当晚,武汉市公安局 3000 多名干警分扼三镇主要街道、路口,张网以待。
下午 3 时许,“K43-1008”终于出现了。武昌交通大队民警王先进在武昌区小东门发现并扣留了一辆挂 “K43-1008” 军照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及司机的驾驶执照,司机同一起乘车的女人却狡猾地溜掉了。根据被扣驾照,了解司机名叫刘进,家住武汉民主路 458 号,女的是刘的妻子艾某。查对白色桑塔纳轿车发动机号,确系郑州金桥宾馆内被盗车辆。
而此时刘进已成了 “热锅上的蚂蚁”。他实在太爱玩车了,对这辆崭新的白色桑塔纳更是爱不释手,而且他自认为“9.18” 案件作得天衣无缝。三天前他就开始四处兜风。当被交警拦住时,刘进这才感到大难临头了,于是四处托人打探消息。
12 月 3 日下午 6 时,武昌交通大队、汉阳分局民警得知,有一称杨长明的人在打听扣车的事。潘贤仁副局长和胡安太副局长果断决定:“抓获杨长明,顺藤摸瓜!”
顺藤摸瓜
12 月 3 日,汉阳公安分局将杨长明等人在汉阳区和平新村 4 门 4 楼抓获。6 日晚,公安机关对杨长明家进行了搜查,在梅岩村 44 号搜出了五件文物,其中有万历哥窑青花蝶纹瓶、青花绘纹瓶、黄釉瓷炉等,都是 “9.18” 开封博物馆被盗的珍品。
在铁的事实面前,杨长明交代了内弟刘农军(化名陈纳德)伙同刘进(化名林沙)、文西山(化名唐国强)、李军四人 9 月 18 日盗窃开封博物馆的事实:
1992 年 9 月 20 日,刘进、刘农军等人,从郑州开白色桑塔纳车回武汉,打 BP 机给杨长明,让他准备一些纸箱和碎纸条等包装物,说是有一批东西需要打包。后来刘农军又问杨长明 “有没有空房子”,杨长明说 “有”。
当晚,杨长明去找刘农军时,杨长明进屋发现刘农军的朋友彭坚(武汉监狱民警)和汪义强(彭坚之姨夫、亮晶晶精品店经理)也在屋里。当杨长明看到屋里那些包装整齐的纸箱问 “是什么玩艺” 时,刘农军神色阴鸷地说:“文物。说出去就会交炮(枪毙)!”那 12 箱文物,当晚转移到彭坚家 9 箱,刘农军和李军带走 1 箱,剩下两箱放到了杨长明父亲家。
12 月 6 日,武汉市公安局将彭坚抓获。彭坚交代:10 月 12 日,彭坚和汪义强用一个 18 英寸凯歌电视机箱子和两个音柱箱将 9 箱文物伪装,于 13 日由彭国礼开车,汪义强、彭坚护送,将其运到王家墩机场,送上 4031 号飞机,运往广东佛山机场。
12 月 10 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了通缉令,对案件的主要嫌疑人刘农军、刘进进行通缉。
迫于政策和法律的强大攻势,南逃广州的汪义强返回武汉投案自首,并提供了刘农军、刘进在广州的活动情况。
最后收网
为防止被盗文物和主要案犯出境,指挥部决定集中兵力,在广州一举围歼案犯。
十多天后,一个神秘电话打到广州市公安局,表示愿意将文物交出,但惧怕抓人,不敢前往。经广州市公安局精心运筹,55 件被盗文物辗转至穗,于 12 月 23 日 0 点 55 分交到广州市公安局 11 处。喜讯传来,“9.18 行动” 指挥部一片欢腾。祝贺之余,公安部领导要求参战干警一鼓作气抓获另外四名主犯。其余的九件文物终于完璧归赵。
1993 年 1 月 9 日 12 时 40 分,赴广州工作组获取了一条重要情报:刘农军派人于当日到广州活动,筹集出逃所需的资金。如何引蛇出洞呢?参战干警与犯罪分子开始了斗智斗勇。
1 月 9 日下午 2 时 40 分,当一个穿茄克、戴墨镜的年轻人鬼鬼祟祟地出现在广州街头时,被当场擒获。从他身上搜出了刘农军与其妻凌海滨的两本化名为凌达伟、凌海红的委内瑞拉护照、两张香港至伦敦的飞机票以及其他钱物。据其交代,刘农军潜伏在青岛,准备做整容手术后出境。青岛市公安局闻讯而动,于 1 月 9 日晚抓获了 “9.18 案件” 首犯刘农军。
案情大白
随着国际文物走私黑浪卷起,刘农军早已把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开封博物馆馆藏文物。他于 1991 年 6 月在广州将各怀 “绝技” 的犯罪分子刘进、李军、文西山纠合在自己麾下,开始了盗窃文物的罪恶勾当。为增强作案的机动性,他们先在广州窃得一辆红色夏利车。然后通过彭国礼将驻汉某部 “K46-1008” 军车牌照改为“K43-1008”,挂在车上。
1992 年 7 月,刘农军一伙先后两次到开封博物馆侦查,并合谋制定了作案计划。为了保证作案后能迅速逃离现场,刘农军等觉得夏利车车速太慢,于是又盗走了开封市机电公司正出卖的白色桑塔纳轿车。9 月 16 日,天空布满阴霾,他们带着作案工具,驾车离汉赴汴,17 日驶入开封市区,到博物馆观察情况。是夜 9 时 30 分,刘农军一伙在博物馆周围窥伺动静。18 日凌晨 1 时许,他们将 “K43-1008” 轿车停在包公湖中坑南岸的加油站北墙外,刘农军和刘进龟缩车内用对讲机遥控指挥;文西山和李军翻墙入院,实施作案。凌晨 5 时许,刘进开车至博物馆北围墙外接应,将盗得文物放置在轿车后备厢后,立即逃窜。
最主要的就是走私文物走私行业。他们连已经确定被盗了赃物都敢走私出境。说在的故宫博物院我估计都不敢说没丢文物吧。
另外长林大钻石到底是什么情况?我查了资料,说是被被谁借走了,然后说保姆弄丢了,再然后说 16 年香港出现了询价。600 万到 1000 万的港币。



印象中故宫博物院还卖过文物。把清代盔甲。1973 年,故宫博物馆为解决员工冬季物资短缺问题,以五毛钱每套的价格出售了 3000 套清朝御林军铠甲。这些铠甲原为珍贵文物,后被拆解用于制作棉衣,大部分外壳被丢弃或卖给废品站,仅剩 16000 套保存完好。此举虽解决了员工困难,但对文化遗产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这么跟你说吧,我当年文物走私有多厉害?其实看我们洛阳就知道了。2002 年,当时公安部接到了一封举报信,对方的署名为 “一名爱国的文物爱好者”,信甚至不是从洛阳本地寄来的,而是从海外寄送。按照信中的说法,寄信人是古玩圈内部人士,对于古玩有着极强的判断能力,他有个朋友在外面搞不正当的古玩生意,他则帮助朋友看看真假、把把关。

不久之前的 2001 年,寄信人的这位朋友来到洛阳购买了一批文物,让他帮忙鉴定一下,他一看就知道这些文物都是唐代的,所以朋友就把其中几个文物以上千万的高价卖到澳门。
赚了一大笔钱之后,朋友很感激他,就给他走漏了风声,说要带他见见世面。
一个精通古玩的人还有什么世面没见过?寄信人还有点怀疑,秉着好奇的心态和朋友一同来到了洛阳,眼见的一切直接让他惊掉下巴。
明明是一个普通的民宅,里面的汉唐代文物就超过 200 件,其中还有国宝级别的物件,他在各类收藏家那看到的文物有很多,从来没有一次令他能够如此震惊。寄信人自己结合 “市场价格” 估算,光是那一件文物就高达 5000 万。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一匹 1.2 米高的抬蹄大披鬃三彩马,堪称国宝。他估计,一屋子文物的市场价至少五千万元。
民宅的主人正是 “宋家老大”,这次接待两人的除了宋彦斌外,还有他的弟弟宋彦庆。
几人在参观完宅子后又去了洛阳博物馆,按照寄信人的说法:宋家藏品的级别已经超过博物馆了。
最终,寄信人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举报,为了自保他没有透露自己的位置,只是让公安部去查;可以看出,当时他已经与那个朋友断了联系,因为举报信还附有那个朋友的电话。那个时候的宋氏兄弟已经无法无天了,就连手下闹出了枪杀命案都能摆平;大多数人还不富裕的情况下,他们兄弟就已经靠钱铺路形成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宋彦庆更是高调地说:“在洛阳就没有我们办不成的事情。”
随着案件线索越来越多,警方决定在 2003 年初收网。按理说此次行动当属绝密,知道情况的都是高层领导,具体负责抓捕的办案人员都是出发前才知道自己任务的,行动一共抓了 91 人,包括宋彦庆,可他哥哥宋彦斌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很显然有人报信。
宋彦庆被宣判之后 2 个月便申请了保外就医,这次反倒使他名声大噪;2016 年宋彦斌打点好一切后自首,没多久又出来了,依然在娱乐场所潇洒。
后来才知道,当时与宋彦斌关系密切的人是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缉私队队长曲金华。
其实,圈内人很清楚宋家号称 “四兄弟”,其他两个兄弟都是警察。
2003 年初那次抓捕行动中,宋家老二宋彦海的职位并不算高,无法左右哥哥和弟弟的命运,而从 2009 年 3 月升任孟津县公安局局长后,宋彦海的仕途之路畅通无阻,特别是在 2011 年开始的 10 年中,他从洛阳市公安局支队长一路升任为二级高级警长。
洛阳盗墓贼,不怕刑警队,老大在纪委,谁敢与其作对,就把谁双规”。这是 20 多年前,流传于洛阳民间的一段 “盗墓贼之歌”,反映的是以“宋氏兄弟” 为首的盗墓团伙,盗掘古墓、走私文物,并在河南纪检系统 “保护伞” 王文海的庇护下,迫害洛阳刑警的现实。
2002 年底,公安部牵头组建 “12·10” 文物倒卖专案组,针对 “宋氏兄弟” 等盗墓团伙开展刑侦工作,期间曾查获上百条文物犯罪线索,涉事人员近百人。2004 年,侦查工作进行期间,专案组多名警察突然被“双规”,后被调离侦查岗位或调离公安系统。专案组查获的线索无人再敢深入追查,文物倒卖专案就此搁浅,导致部分涉案人员脱罪或轻判。
张建岳是 “12·10” 专案主要办案人员,“双规”他是想让他说出侦办过程,对其他办案人员形成威慑。
据张建岳说,他被 “双规” 期间,三天三夜不让吃不让睡,被直接逼问 “12·10” 专案侦办情况。4 月 20 日中午,张建岳趁看守人员熟睡之机,逃出 “双规” 地点,躲了起来。文物走私。当时已经猖狂到了如此地步你敢查就双闺,搞你。2004 年 4 月 19 日,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 “12·10“专案组侦察员的李小选接到通知,让他晚上到洛阳市纪委。他辗转找人打听得知,王文海已经准备将他“双规”,他便连夜逃离洛阳,在上海躲避 3 天后,到了公安部。12·10” 专案组成员中,接到 “双规” 通知的、“双规”几天被放出来的、预感到 “双规” 风险的成员陆续赶到北京。他们在公安部招待所汇合,一起向公安部反映遭遇。半个月后,河南省委常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 “小金库” 的事从省纪委交由洛阳市纪委负责,解除对民警的 “双规” 措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刑侦支队的女会计并没有被解除“双规,施据女会计后来讲述,调查期间她曾遭遇殴打、罚跪、热水烫脸等虐待。有 9 天 9 夜,她只喝了几口稀面汤,体重骤降 30 斤。

很多专案人员被反复叫去谈话,他们甚至公开训斥 “12·10” 专案人员:“你们为什么要抓曲金华,谁让你们抓曲金华?我们搞死你们几个科处级小官就像踩死几只蚂蚁一样。”几年来他们精心策划了一起又一起 “违纪门” 事件,致使多名专案骨干受到处分。而每一次、每一名专案骨干受到纪委查处前,曲金华和宋彦海(宋家老二)总要在一定场合散布:“某某某快出事了,纪委很快就要查他。”而他俩的预报每次都有省、市两级纪委的查处得到验证。……
此后,“盗墓贼之歌” 在洛阳坊间流传开来 —— 洛阳盗墓贼,不怕刑警队,挖出古墓倒国外,越干心越黑;我是盗墓贼,老大在纪委,谁要敢和我作对,把他们全 “双规”。
你就说当年的文物走私是牛不牛逼吧!都说文革破坏了多少文物,在我看不如文物走私的一根毛啊!这文物比洛阳博物馆还多了。洛阳博物馆我是去过的,我敢说在国内博物馆里面也算首屈一指了,比洛阳博物馆还牛逼,真的是无法想象。
@全网最忙五人组
来活了来活了又来新活了。
经核实,当初文物接收人员:张吉惟、林国瑞、林玟书、林雅南、江奕云
文物鉴定人员:张吉惟、林国瑞、林玟书、林雅南、江奕云
本次事件调查人员:张吉惟、林国瑞、林玟书、林雅南、江奕云。
库房管理人员:张吉惟、林国瑞、林玟书、林雅南、江奕云
结论:之前捐赠那副的在库房里找到了,确为赝品,当年接收的作品与现在被拍卖的作品不是同一幅。
其实最可能的情况就是 90-10 年这段时间,被当官的或者关系户搞走了,在当年这都算不上事。
这账没人说得清,也没人愿意查,一问三不知。
说好听点叫历史遗留问题,说难听点,也就只能说说。
既然有了购物更多细节,再更新下吧。
现在知道的就是 90 年代流出去的,且 14 年拍的双马图上有庞家的收藏印,基本可以实锤了。
那些鉴定报告是 90 年代后补的,真实情况就是有人表达出了自己的鉴赏水平,然后博物馆有人就动了心思,把这个 “赝品” 极低作价 “卖” 给了这个鉴赏家或者关联的人。
同时因为有这个大鉴赏家背书,同批顺带处理了其他一些 “赝品”。
而这样的操作绝对不可能只有一次,这样的 “赝品” 也绝对不可能就区区这 5 件。
甚至早期的方法可能更简单粗暴,根本就没落档。
涉及信用背书,查不出来的,所谓的查也只不过是在想怎么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圆了这事。
这种事前后三十年都有,甚至前三十年都不需要遮掩,后三十年好歹还要掩盖一下。
充分说明了在公权力缺乏监督的情况下,沉迷于 “左右” 这样的概念辩论是没有意义的。
按理说,捐给博物馆之后,博物馆有权进行任何处理且不必通知捐赠人
但是,南京博物院作为国家级博物院,你的藏品出现拍卖市场,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能够进入南京博物院馆藏,能够入南京博物院的眼,即便时赝品也必定有其价值(姑且当作是赝品),流入拍卖市场,万万不应该。博物馆不是盈利机构,不是什么都能卖的
怪不得我月初去南京博物院几乎什么都没看到…
常林钻石都能拿到国外拍卖,何况其他
太阳底下无新事!
2015 年广州美术学院的图书馆真品被掉包,上百幅名画被图书馆原馆长萧元监守自盗据为己有并经拍卖公司之手流向市场,萧元被捕后他自己也告发,很多书画在他之前也已经被掉包,他掉包的很多画也不是真品。
查了一下这个拍卖,拍卖行是中国嘉德,国内市场最大的拍卖行!
中国嘉德 2025 春拍预展的时候有展出这件拍品,其中 “大观” 夜场中最重头的就是这幅书画,名为《江南春并吴门名贤题咏》。
对于拍卖机构来说,鉴定和拍卖是要给拍品做背书的,都是有着最顶级的鉴定专家。
大型拍卖机构从来不缺拍品,送拍的东西但凡有一点疑问,那就另请高明,别想上大拍。起拍价的估值也会慎重,8800 万的起拍价不是随便开的。
就这,最大拍卖行的春拍中最重头拍品,你说是假的?
这幅书画流传有序,有兴趣的可以看这篇文章 仇英《 江南春并吴门名贤题咏》首度臻现丨中国嘉德 2025 春拍
南京博物院监守自盗,建议严查责任人。
陕博应该不会出这种幺蛾子,
吧?
毕竟陕博的玩意儿都是宋代以前的,禁止拍卖
1. 如果藏品鉴定为假需要处置,需要专家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这是有规定的
那么,处置意见档案和批准档案在哪里?
2.《江南春》后来现身拍卖会被拍走,拍品上还有庞的印章。这幅拍品和捐赠的藏品是不是同一件作品?
3. 如果是同一件,既然六十年代已经鉴定为假,为什么拍卖会上会以真品拍卖?是通过什么样的流程以假为真的?
4. 如果不是同一件,那么拍卖的真品上为什么也有庞的印章?难道博物馆是在暗示,庞家早先就提前准备了伪作,只把伪作做了捐赠,却自己把真迹拿去拍卖?
这可是非常严重的指控,非得闹出个水落石出不可
稍微了解了一下,大概就是画可能早都被倒卖出去了,改开以后,大家都动了心思,被倒卖流失的文物太多了。80.90 年代就是重灾区。
这波啊,属于是当年的南博工作人员坑了现在的南博。这要深挖怕是些已经平稳退休的小领导,大领导们有人要心不安了。
别说了,别说了!
再说我就要火龙烧仓了。

只听过银行没收假币,
没听说过博物馆可以没收 “伪作”。
再说,银行没收假币以后,可不会再把假币拿出去花。
按这个逻辑,我以后可以开个仓库,免费为群众提供物品储存服务。
前脚存我这,后脚我就给你卖了,你要找我麻烦我就给你出个假冒伪劣产品证明。
发家致富新路子!
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貌似清水衙门,实际上风气涣散、偷奸耍滑,工作制度要么没有、要么找不到,俨然成了体制内养闲人的地方。
大惊小怪什么?你们是第一天活在这个神奇的国度吗?




南京博物院冤枉啊
中国的博物院不都这样嘛
凭什么只骂我
说一个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监守自盗的案件。说明早已见怪不怪。
偷画馆长:我是图书馆里唯一懂美术的人
2015-07-23 14:48:00 来源:成都商报
一部分用来买字画,一部分用来买房产
前日,广州美术学院 (下简称广美) 图书馆原馆长萧元贪污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据检方指控,萧元利用掌管画库钥匙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以自己临摹的赝品调包的方式,将张大千、齐白石等名家的 143 幅书画作品窃为己有,并拍卖掉 125 幅作品。以拍卖价和评估价计算,萧元贪污的 143 幅画作价值高达 1.1 亿元。
公诉人同时提出,广州美术学院疏于管理,让犯罪嫌疑人有了可乘之机。
临摹名人字画,制造赝品,然后以假乱真进行调包,这样的故事,发生在小说史话里都会令人啧啧称奇,而在现实生活中,要想实施这样的 “调包计”,恐怕不仅需要高超的临摹技术,还要有机会绕过文物收藏单位的层层监管,单独接触这些珍贵的收藏品,还要有渠道进行转手销赃。要想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可以说,并不容易。然而在广州美术学院,这样的情况却真实地发生了。
“动了心思”
称上任前已被人调包过
检方指控,2002 年 10 月至 2010 年 3 月期间,萧元利用其担任广美图书馆馆长的职务便利,用学校为其配备的图书馆藏画库的全套钥匙开门进入画库,用自己事先临摹好的赝品将馆藏的 143 幅名字画调包并据为己有。
从 2004 年至 2010 年,萧元陆续将其中的 125 幅书画作品委托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拍卖成交价总计 3470.87 万元,余下 18 幅尚未卖出的书画作品被侦查机关扣押,经鉴定估价约为 7681.7 万元。公诉人认为应以贪污罪追究萧元的刑事责任。庭上,萧元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并表示认罪、悔罪。
萧元当庭交代,图书馆有一个藏画库,里面主要收藏中国书画作品。馆藏的这些画作,平时主要用于教学参考,广美的老师和学生都可以凭证件借阅、参考。萧元说,藏画库一共有三道门,三道门上的钥匙分别由三个图书馆工作人员掌管,老师和学生借画时,需要三个老师同时到场开门才能将画取出来。但萧元想要取画,却不用这么麻烦,因为他配有图书馆藏画库的全套钥匙。
据萧元交代,2003 年,有管画的老师提出希望将画作进行数据化处理,方便老师和学生查看,在拍照过程中,萧元见识到了藏画库中的字画。他说,他第一次看到这些画的时候发现有很多赝品,之前已经被人调包过,他也动起了歪心思。
挑画 “准则”
容易暴露的作品不下手
萧元说,他第一次作案是在 2004 年 3 月。周末图书馆放假时,萧元趁着没人,就用钥匙打开画库,挑选字画带回家。花几天临摹好后,再把假画放回藏画库。萧元说,藏画库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没有鉴别字画真假的能力,只负责对数。
在选择窃取哪幅字画时,萧元有自己的标准。他一般只挑选临摹难度不大的字画。同时,由于师生们对岭南画派的作品非常熟悉,岭南画派的作品也经常被借出去展览,这些作品首先被他排除在外,“一张都没弄”,他说,“一个是要比较好临摹,难度很大的我临摹不了,肯定不拿,再一个还是要能卖的。当然,我也存在侥幸心理,这批假的字画藏在图书馆很多年了,我一直以为它们会在图书馆藏下去,我是图书馆里从以前到现在唯一懂美术的人,其他的人全部不懂。”
2005 年底,广州美院新校区的美术馆落成,图书馆藏画移交美术馆。据萧元交代,他在 2006 年以后停止了伪造调包活动。而在藏画库中被调包的作品,始终并没有露出破绽。几年后,在香港的一次拍卖会上,有广州美院校友发现,有画作上印有该院的印章,于是举报到学校,这才让萧元东窗事发。2014 年 5 月,萧元在广州被逮捕。在此之前,萧元已经通过拍卖行成功卖掉其中 100 多幅作品。
赃款去处
名下共有 8 套房产
萧元作案有两三年。2005 年年底时,学校要求把图书馆的字画转交给美术馆管理,因此,2006 年起,萧元便停止作案。
被调包的真字画,大部分被萧元拿去拍卖行拍卖。萧元说,从 2004 年起到 2012 年,他一直找中国嘉德国际拍卖行拍卖字画,一共卖出 125 幅画作,得款 2700 多万元。如果加上佣金、保险等费用就是起诉书指控的 3470.87 万元。
萧元表示,在拍卖的画作中,有一幅潘天寿的《英雄独立》画作是中国嘉德国际拍卖行 “自作主张” 转给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
拍卖所得的赃款,一部分被萧元用来购买字画,一部分被用于购买房产。萧元说,目前他一共有 8 套房产被扣押。
2014 年 5 月 6 日,萧元在番禺雅居乐峰会的别墅被抓获。侦查机关在他的住处搜查到 18 幅尚未卖出的字画,分别是齐白石、程十发、张大千等名家的作品。
萧元说,他从画库中一共拿了 100 多幅画作,但不到 143 幅。之所以起诉书会得出 143 幅这个数字,是因为侦查机关把拍卖的字画数和家中搜查到的字画数加在一起。但拍卖的画作中有约 10 幅作品是他自己的收藏。
萧元承认,侦查机关在他的住处还搜到了枪支、子弹。他解释说,自己平时有收藏枪支、子弹的爱好。
“几万元、几十万元摆在我面前并没有什么诱惑力,但如果是几百万或者几千万这么巨大的数额,我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萧元再次表示认罪,希望得到公正审判。
萧元其人
今年 58 岁的萧元来自湖南益阳,曾任《芙蓉》杂志主编。2002 年,萧元到广州美术学院工作。2002 年 2 月至 2010 年 10 月,萧元一直担任广美图书馆馆长。他窃取名画的行为就发生在图书馆馆长任上。侦查机关在他的住处还搜到了枪支、子弹。
三大疑问
■鉴定价格不准确?
在未拍卖出去的 18 幅作品中,有两幅是八大山人的作品。检方提供的一份由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未拍卖的作品共价值 7600 余万元。
对此,萧元说,之前公安机关曾经委托一家与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具有同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过鉴定报告,但两份报告对部分字画的鉴定结论相左。根据那份鉴定报告,未拍卖出的字画价值 3000 多万元。萧元及其辩护律师都认为,应该由国家文物部门进行重新鉴定。
萧元的律师认为,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没资质对涉案的 18 幅作品的价格进行鉴定,因为价格鉴定应该由价格认定中心进行。律师还提出,案发在前,拍卖在后,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化,文物的拍卖价格已经出现了巨大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在计算贪污的金额时,应该以案发时间为基准日来认定 125 幅作品涉及的贪污金额。
■已拍画作能否追回?
100 多幅名家字画被萧元拿去拍卖,这些字画都来路不明,拍卖行难道不应该去核实文物的来路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说,拍卖是委托进行的,拍卖行没有义务去核实文物的来源。徐松林说,如果有证据证明明知可能是赃物,还要去拍卖,拍卖行需要负民事责任。
那么,拍卖了的字画还能要求买家退回来吗?徐松林说,民法保护善意第三人,由于拍卖是公开依正规程序进行的,买家是善意第三人,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买家不用退还文物。
■为何不是盗窃罪?
为什么检方没有以盗窃罪起诉萧元?徐松林分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财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则构成贪污罪。
据广州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文物竟流至拍卖行,估价 8800 万元,这个案子很有看头,我从律师办案、看证据链和程序合规的角度,给各位捋一下这里面的疑点。

1959 年 1 月,庞增和先生把家里珍藏的 137 幅古画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院(南博),其中包括著录于《虚斋名画录》的明代仇英《江南春》。
可几十年后,这幅画竟出现在 2025 年北京一场拍卖会上,估价 8800 万元!
庞家后人庞叔令一查:画没了,南博说 “早就当伪作处理了”。
但这里面疑点重重:
第一,鉴定靠不靠谱?
南博说 1961 年、1964 年两次鉴定认定是假画,而捐赠人庞增和的女儿,庞叔令质疑鉴定人员的专业独立性,其中包括有人被指为馆内征集体系人员。。
第二,记录为啥打码?
2025 年法院开庭,南博交出的鉴定材料复印件,关键内容全被打上马赛克,只留一句 “仇英《江南春》假”。具体怎么判的?依据啥标准?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 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
第三,就算真是伪作,也不能悄悄处理
即便按 “不够入藏标准” 逻辑剔除藏品,1986 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必须经专家复核审议、造具详细清单,并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四,程序违法,涉嫌违规处置国有文物
按 1986 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调拨、交换出馆要履行审批并办理注销手续:一级藏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其他藏品须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若以‘不够入藏标准 / 无保存价值’为由处置,也应专家复核、造具清单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截至目前公开信息,尚未看到处置审批、移交清单、接收单位等可核验文件被公开披露。
更蹊跷的是,有线索显示,这幅画早在 1996 年后就在南京一家叫 “易兰斋” 的古玩店出现过。
如果属实,那路径很可能是:
南博内部人员以 “伪作” 名义违规移出画作,然后私下售予古董商(如易兰斋),再长期持有来养货几十年,之后包装成“家族秘藏”,委托北京拍卖行高价上拍。
8800 万元的估价,显然不是按赝品来定的,这说明拍卖行和委托方至少是把它当作真迹在运作,背后很可能有一套 “流传有序” 的故事支撑。

1962 年 11 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给庞家后人捐赠古代书画 137 件的奖状
为此,庞叔令把南京博物院告上了法庭,她只要求三件事:
第一,把 137 件捐赠画作的清单和现状说清楚;
第二,让我亲眼看看这些画还在不在;
第三,那 5 件 “消失” 的画,尤其是估价 8800 万的仇英《江南春》,必须还回来!
法院也明确了庞叔令是捐赠人后代,有权知道。
2025 年 6 月,法院出了调解书,白纸黑字要求南博在月底前安排查验,并说明失踪画作去向。
可到了现场,5 幅画根本拿不出来;问去哪儿了?南博只回一句:“90 年代当伪作处理了。”
而引爆舆论的关键就在于拍卖图录上的《江南春》与南博所称已处置的受赠作品,是否为同一件?
眼看事情越查越不对劲,庞叔令立马申请强制执行,案子也从查账升级到追责。
这已经不是保管不善,而是涉嫌违规处置国有文物!

明 仇英 《江南春》图卷(局部)
这么多漏洞,警方真要介入,通常两头开查:
一头盯出口,顺着拍卖这条线往下挖:
马上调拍卖行的委托合同、委托人身份证、打款账户、聊天记录,揪出背后真正的卖家;
再拿撤拍的画和南博老档案比对——尺寸、印章、题跋、装裱,是不是同一幅?
如果对方说是 “祖传” 或“海外回流”,那就查他家祖宗三代有没有这画的影子;
重点盯死一条线索:1996 年后,这画曾在南京 “易兰斋” 古玩店出现过——是不是从这儿洗白出去的?
另一端查源头:
封存南博 1959 年捐赠清册、60 年代鉴定原始记录、90 年代所谓 “调剂” 的全套文件;
传唤当年管库房的、搞征集的、做鉴定的相关人员,问清楚:
鉴定是不是走过场?
“接收单位” 是不是编出来的?
画是怎么从库房 “消失” 的?
同时查他们的银行流水、微信通话,有没有和古董商频繁转账、密聊?
一旦两边证据对上,比如拍卖委托人给某个南博老员工转过账,或者那个 “接收单位” 压根不存在。
那基本就能实锤:有人监守自盗,内外勾结,把国宝当私货卖了!
到那时,涉及的就不只是民事纠纷,而是贪污、非法倒卖国有文物、洗赃销赃
一直就说了,不搞对官僚和资本的阶级斗争,就没法阻止人民走向民粹主义
大概率是以前大贪污时代,哪个领导送人或者卖了。现在曝出来南京博物院肯定把责任推干净,因为即使不是现在这些人干的,这个机构是有延续性的,反正就是耍无赖。
我猜再过几天,南京博物院要火龙烧仓了,有了的话乎友们踢我。
说实话我目前住在南京,上次听说南京博物院还是他好像把很多男女厕所改成全女厕所。
O(∩_∩)O 哈哈~
故宫一件我一件,
你以为开玩笑的?
我不懂古董,
我还能不懂 ***?
个人字画捐给博物馆,所有权由个人变为国有,博物馆就有处置权了,画是由博物馆通过程序伪品淘汰,业务出借,还是里面的老鼠通过置换,偷窃,职务侵占等手段将真品从博物馆搞出去,值得吃瓜。
上世纪 90 年代国企事业单位管理混乱,权力寻租横行,画可能那时候弄出去的,,,
1 上世纪 50 年代,庞莱臣捐出去,那是他不敢不捐,而不是什么道德高尚,也不是什么情怀
你想想,不捐的后果是什么
2 从今天的法律讲,捐赠出去的东西,所有权已经变更,捐赠者是无法索回的。
何况庞的后人?
3 上世纪 90 年代初,全民经商,部队还贩卖汽油,物资,何况博物院?
有了谢稚柳等权威的鉴定,处置起来毫无心理负担
4 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框三十年前的行为,澎湃新闻不过是想炒作一个话题,多卖点新闻,多赚点银子
5 客观讲,南京博物院的做法确实不妥,甚至违规,但是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也不奇怪,你不能指望上世纪末的那些领导有今天领导的法律法规意识,那时候很多类似大老粗
❌❌一件我一件,我比❌❌多个盖
灵感来了 233333333

范海王:不会吧?不会吧?他真的是真货……

白海波:老哥,你哪里来的这些狠货。
虽然有点丢人
但有的时候在大英博物馆也不见得是坏事
(狗头)
南京博物院很高明,就出 2 招
第一招:不理睬。人家什么性质、什么级别、什么地位?
第二招:六十年代众多专家判定伪作 + 去向待调查。那么久了,当事人还有在的吗?怎么查?怎么刑?
妙哉!想不到从正规角度,怎么处理。
但更妙的是,可以不按正规的来。重要的是,给大家一个交代, 给一个交代就好。
昨天看到这个新闻,我都想捂住庞氏后人的嘴。 哎,这事破坏力太强了,又无法妥善处置。

我前个月还在嘲笑台北故宫里的宝贝已经大部分被调包了呢
下次不敢嘲笑对岸了
《2012》看过么
邪恶的( )谎称为了保护人类艺术成就,将蒙娜丽莎等作品秘密装入瑞士山区掩体,实则运输到卓明谷方舟里
你敢阻碍?老馆长打算揭发的时候被炸死在当年戴安娜王妃车祸隧道里
然后南京博物馆,50 年代捐的作品,1984 年南京博物院姚迁院长被迫害致死,是不是知道了什么真相呢
文物就应该在百姓手中流传,捐给博物院干嘛?
博物院藏品太多,能展出的太少。多半都在仓库里吃灰,还要花老百姓的钱养一堆人守着。
幸好有心人把文物捞出来了,让它的价值重新得到发挥,这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一般这种事我都习惯让子弹飞一会,一方面是让各方信息都爆出来,另一方面是看看这两天有没有大佬从指头缝里漏点东西让我开开眼
说一个有些人可能不知道的事,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你知道齐白石等许多现在的名家的画多少钱一张吗?
平均 5 块钱… 再几十上百元不等…
平均 5 块钱,你就能在当时的国博合法合规的买到一幅,你再看看现在的价值呢,没办法当时穷啊,博物馆也要自谋出路,再加上当时这些人的画确实没什么人买,也没人知道它们日后的价值,所以你们如果有机会回去,记得这也是发家致富的好办法
所以你说博物馆能自行处置捐赠的文物吗
还有一点,“赝品”、“假货” 和能不能拍出高价是没有直接关系的,Knoedler Gallery 假画丑闻了解一下?
赝品能不能拍出高价取决于:
换句话说——
市场不是为 “真” 付钱,而是为 “被集体相信的真” 付钱
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假画,就看拍卖行会不会向提供者追责呗,不过这一般都是拍卖行依据条款,私下退款或法律和解,就看有没有大佬能跟一波了
不过话说回来,庞家和南博的爱恨情仇也算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了,感觉可以再水几篇了…
有多少还记得浙江那个慈善机构?
别人捐钱给人治病,受捐者想要钱,慈善机构说,别人把钱给我就是我的钱。
所以,你把画捐给了南京博物馆。
这个画就是人家的人。
里面有假的,南京博物馆的领导都没找你麻烦,把假的带回家不是应该的吗?
哈哈哈
八国联军还要吭哧吭哧来抢呢。这不比当年火烧圆明园轻松多了。
这家人还关注着以前捐的文物的去向,最后才发现了这事。那其他人捐的,没有后人或者后人没怎么关注的,甚至一些非捐献默默无闻的文物的去向?真的不敢想。也真的让人痛心。这么大一个国家公立组织,这就是贪污。一件就几千万了,这些钱最后去哪里了,一个博物馆需要这么多钱?
大家还记不记得 13 年前,成龙捐赠徽派建筑给新加坡一个大学!当时闹的舆论沸沸扬扬~


当时由于舆论压力,央视《面对面》还专门做了一个节目讨论这件事。
当时我记得白岩松问想没想过收回这个决定,把古建筑拿回来,成龙斩钉截铁:“必须留在新加坡。” 以下是我找到的原视频采访:

成龙《面对面》专访 2013
现在感叹!!!!成龙真的眼光长远呀!人家大学真的每月都保养,十几年了都……
最近又有媒体爆出了 庞莱臣捐赠的双马图 2014 年被拍卖了 230 万,而且这个画上还有庞莱臣的章,肯定就是当年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那一幅。
南京博物院之前的回应是 60 年代找专家鉴定了这个画是假的,90 年代处置了。至于怎么处置的没有明说。
这个事情的逻辑线就比较清楚了,59 年庞莱臣的后人向南京博物院捐赠了 137 幅画,南京博物院分别于 61 年、64 年找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为其中 5 幅是假的,就包括了双马图、江南春等。再到 90 年代,南京博物院就直接把画处置了,至于是卖了还是送了,不好说,反正就是给别人了。再到后来就是这些流出的画陆续被拍卖。
这个事情无非是两种结果
1. 拍卖行拍出的那个画是假的,庞莱臣当时捐的也是假的,拍卖行搞了个假画拍卖了 230 万,有个冤大头花了 230 万买了一幅假画,这里面恐怕涉嫌诈骗。
2. 南京博物院把真画给处置了,庞莱臣捐的画就是真的,当年那几个鉴定的专家胡说八道,南京博物院恐怕涉嫌重大国有资产流失。
其实这个事情想查明是非常简单的,委托拍卖人是谁,一查就能查到,就能顺藤摸瓜找出这些画的流转记录。到底是怎么从南京博物院流出来的。现在画还在,现在的鉴定技术已经不是 60 年代那么落后了,瞬间就能鉴定出事真是假。
我觉得这些画应该予以没收,庞莱臣捐给南京博物院是完全合规合法,手续完备。现在的持有人是非法取得的,所有权没有法律依据,应该予以没收。
我之前在某寺院当义工,里边的和尚偷钱,住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个月都得偷个一两万功德箱给自己花
然后某天功德箱被盗了,寺院报警了,这个小偷偷了观音殿的 5000 元
然后这个事还被当作是典型在寺院里进行学习
你懂了吗,自己人偷不是偷。
外人偷才是偷
这么多年,博物馆方真的不知道吗?但是都像和尚一样监守自盗罢了
一查一个不吱声,屁民不需要懂这么多!一个字烂到根了
现在懂听泉鉴宝改成赏宝的含金量了吧。
“故宫里的藏品,我家也有”
“你问我假的东西还收藏干啥”
“对啊,谁是假的,谁又喜欢收藏假的呢”
南京博物馆相关工作人员(现已退休),存在赝品划拨、调剂时操作流程不规范、处理方式不严谨问题。已责令江苏省文旅厅对相关管理人员严肃批评。下一步将举一反三,规范工作流程。
假的你倒是还给人家啊!
南京博物院真把公家的文物当成自家的财产?想卖就卖了?不怕吃枪子的个性真的跟故宫一件我一件对上了
正常来说南京博物院应该属于国家政府的,那么捐给南京博物院也就是捐给了国家,属于国家所有,那么也就意味着属于人民所有,如何处置这些东西应该是人民说了算,个人是不能私自处理的。现在的问题是属于国家的东西,属于人民的东西,出现在了个人的手里,出现在了拍卖会上,那么这个事情就很值得让人玩味了。
现在不行,但特殊时期,权力真空,就可以
两个特殊时期,创造了博物院一件我一件的神话
1. wg
动乱不止是人之劫难,对各种文物也是如此
我看很多人挂现任博物院的领导班子的
着实没必要,文物肯定不是现在丢的,鉴定为假是 1964 年鉴定的,丢肯定是在鉴定前后丢的,是前是后无法考证了,后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正好赶上 wg,那会现任的领导班子的人还没出生呢。
即便 wg 时侥幸没有丢,那就是进入到 open to world 时丢的,在那个导弹原子弹不如茶叶蛋的年代,90 年代的博物院领导班子对 “赝品” 又打了一次补丁,宣称对赝品做了“处置”,怎么处置的现任领导估计也不清楚了。
人家现在敢拿出来拍卖,估计是当事人都已经不在了,而且从 wg 开始算 60 年跨越,从 90 开始算也 30 年跨越了,中间早就转了多少手了,你去找现在的持有人,人家肯定说这是我画了多少钱从哪哪买来的,说不定发票都有,哈哈哈。
脉络已经非常清楚了:当 61 年和 64 年两次鉴定结果都为赝品后,陆挺就对这幅画作非常上心。86 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由原文化部颁行,私人购买赝品成为可能,最终在九几年,陆挺以 6800 元的天价购得该画作,一直放在他所筹建的芝兰斋中。并且在 06 年,陆挺找了鉴定大师杨仁恺,得到了真品的鉴定结果。
2025 年 5 月,陆挺病逝,后人处理遗物时,发现了这幅画作,拿着杨仁恺的鉴定书,去北京拍卖行估出了 8800 万元的价格。


还有就是一同出售的另外 4 幅画作,赵光辅《双马图轴》、王绂《松风萧寺图轴》、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汤贻汾《设色山水轴》。2014 年 6 月 18 日,上海嘉泰拍卖公司在嘉泰十周年春季艺术品拍卖会曾拍卖出一幅赵光辅《双马图 立轴》,成交价为人民币 230 万元。拍卖信息显示,该幅图题签为 “宋赵光辅双马图。钤印:庞元济印(白)、莱臣眼福(朱)”,庞元济即为庞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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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几年鉴定为赝品,30 年后的九几年卖给南京艺兰斋的陆某。又是 30 年后的二五年,陆某委托北京进行拍卖,这不就是约定俗成吗,肯定做了无数次了,反正 30 年就是上保险,两个 30 年算是杠上开花绝对安全,没想到翻车了。
说句实话,这事别再深挖了,来龙去脉大家都有数。前面香港高层火灾,我们才搞的消防大检查,别到年关了再来场**火龙烧仓(还有四幅捐赠画作流向不明)**啊,什么年久失修,什么天干物燥,什么消防设施失效,我脑海里已经有报道的文稿了。
**1、捐赠事实:上世纪 50 年代,中国近现代收藏巨擘庞莱臣的后人向南京博物院(下称 “南博”)**捐赠 137 件(套)文物,含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等重要藏品。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公益捐赠法律关系。
**2、争议起源,名誉权纠纷:2014 年 ,**南博在公开场合发表 “庞莱臣子孙败落到卖画为生” 的言论,引发庞家不满并提起名誉权诉讼。
3、举证矛盾暴露文物问题:在该诉讼中,南博为证明其言论,举证出示了庞家捐赠的《江南春》图卷已于上世纪 90 年代被出售的报道,但该画 1959 年已捐赠南博,庞家遂要求查验捐赠藏品原件,此举反而暴露了捐赠文物可能已被南博处置。
4、关键事件,拍卖市场现身:2024 年查验期间,《江南春》图卷出现在北京某艺术拍卖市场,估价 8800 万元;经庞家清点,捐赠清单中另有 4 件古画去向不明。
(1)知情权侵权
(2)财产权侵权(拍卖行可能涉及连带)
(3)名誉权纠纷(前置)
三、各方权利义务和各自主张
1、庞氏家族(捐赠人): 已合法捐赠文物
(1)权利:
知情权:知晓捐赠文物的保管、鉴定、处置情况;
异议权:对文物真伪认定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共同鉴定;
收回权:若南博违规处置,有权要求收回文物;
(2)主张:
质疑南博擅自处置捐赠文物,要求返还画作或至少提供详细的流转去向材料;
主张即使被鉴定为伪作,捐赠人亦应享有知情权与收回权;
2025 年 12 月 16 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南博提供文物流转去向材料。
(3)法律后果:
若胜诉,可收回争议文物,或获得相应赔偿;
若南博无法返还文物,需承担折价赔偿责任(以文物实际价值或市场估价为准)。
2、南京博物院方(受赠人):
(1)权利:对捐赠文物进行专业鉴定、合法合理处置
(2)义务:
妥善保管义务:建立完整藏品档案,确保文物安全;
通知义务:对文物真伪认定、处置等重大事项需通知捐赠人;
公开义务:公开文物处置的流向与依据;
(3)主张:
声称《江南春》等五件作品经内部鉴定为 “伪作”,故未纳入正式收藏序列,“剔除” 并已通过 “划拨、调剂” 方式处置,但未明确说明具体去向、程序及法律依据,其向法庭提交的关键鉴定报告存在大面积信息遮盖,未展现判定标准。
(4)责任:
民事责任:庞家要求返还文物的诉求可能得到支持——因南博未履行通知义务、鉴定程序不透明、文物流转去向不明,违反赠与合同及文物保护法义务, 需承担返还文物、赔偿损失、公开道歉等责任;
行政责任:违反《文物保护法》(藏品管理)、《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开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若文物部门查实南博违规处置国有文物,可能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声誉损失:公开的违规行为将影响南博的社会公信力。
1、艺兰斋:若明知文物来源违规仍接收,需承担返还文物的责任;
2、拍卖公司:若未核实文物合法来源即拍卖,需承担连带责任。
当我们看到捐赠品可以如此随意地 “消失” 与“变现”,损害的不仅是庞家的权益,也是狠狠践踏庞家当初无偿捐赠的善心,更是破坏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信任根基。
钱,相关的人都应该分好了。
在职的人背处分
退休的人受责备
离职的人在国外
这不是相当有中国特色的么。如果不是现在自媒体发达,官方的猴蛇会把这个事情报出来吗?
大家淡定一点,还是想想明天上班,健身,孩子的事情,老人身体健康
希望平稳度过一天。
这种事我没能力评价,谁知道后面会什么走向。
只是偶尔看到了捐献时间,是 1958 年,忽然感慨了一下,这一年发生的大事估计没几个年轻人知道了,即便跟我同龄的七零后可能也不知道那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之所以感慨,是那年我的姥爷被牵连了,被定性了,一直到八十年初才平反,平反后没几年就去世了,带着帽子过了三十年,日子不好过。
我姥爷是 1912 年生人,北大毕业,解放前是北大护校队的骨干,住在北大阻止特务破坏。解放后做了某职业学校副校长,主抓全面。
后来还参与过全民脱盲工作,参与编纂四角号码字典,跟老舍先生相识,作为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了新中国建设。
我姥爷谈不上收藏家,但喜欢书,住的离琉璃厂近,从解放前就经常买一些书籍,其中有一些不错的古籍善本。
他还喜欢收藏鼻烟壶,最多时有几十个,各种材质的,还喜欢收藏章料,有一百多方。
这些东西从 1958 年开始,到 1966 年被遣返原籍前,全部没了,怎么没的就不写了。
我妈是姥爷最小的孩子,他的遗物大多留给了我妈,包括一本集邮册,一方名章,牙的。一捆信,一本日记,一本四角号码字典,三块玉佩,一把我姥姥陪嫁的菜刀,一个残破的鼻烟壶,十几本五十年代出的书,鲁迅文集,辞海等。
我妈是下乡知青,九十年代初才正式回到北京,最初几年有点精神错乱,总觉得那本日记和四角号码字典有问题,会带来不好的事,就给扔了,其他的东西我藏起来了,否则也可能给扔了。
58 年捐东西,是会让我回忆起这些事的,
某博物馆把几十年前的原因延续到了今天,说实话让人感觉很不好,毕竟我姥爷都平反了,那时候的做法不应该延续到现在。
其实这也不是个例了,之前就有过报道,博物馆馆长拿着文物送领导,然后弄个赝品替代。
姚迁的事高赞也科普了。
那么问题来了,地方博物馆的省里拿走,那么故宫博物馆的呢
此事在苏联也有记载,慌什么
作为一个历史爱好者,考古腐败,文物腐败一直是我比较心痛的事情。像南京这种城市都这样子,那你如果想一下陕西经济稍微弱一点,而且陕西有这么多的古物,最近这一二十年到处挖古墓,连陕西省历史博物馆都装不开了,陕西的文物腐败能有多么严重,简直不敢想。
2025 年的故宫年卡即将过期,所以这个月我突击使用,已经来了 5 趟故宫了。
今年故宫有一个特展叫百年守护,也是故宫建院百年的一个特展。

这个展其实从年初的文博圈就热议,大家不知道故宫会展现哪些东西,但肯定会拿一些好东西出来。
果然 9 月 30 号展览已经上线,立刻受到热捧,尤其是十一期间,都有排队到傍晚才能进去看的。

进入 11 月以后天气开始转冷,受限于午门城楼上的展览环境,第二展厅内展出的大批量字画开始改成复制品进行展览。
你还别说,自从这些原件换成复制品以后,这个展一下就好约了,那帮喜欢看画的不来了。

看展的时候,其实我对那帮看画的还是蛮有意见的,当然这可能也跟我看不太懂画有关系…
但他们真的是每一个展柜都能给你霸占个好长时间,在那不断的看,仔细看,拿个相机使劲拍。
在我看来能看这么清晰的,不如去网上花 5 块钱买个高清素材包看更清楚吧。
扯远了。

今天群里边讨论起南博这事儿的时候,我正好在故宫看泰国展,群友就顺便谈到了故宫的一件往事:
单霁翔来了以后,就把他们的文物全部重新编册,就重新造册,重新全部整理数字。
那这是为什么事?其实是跟这个事儿很有关系的。
故宫从建国几十年来已经。就是被领导借调出去不知道多少了。
咱们在故宫的各个展厅,常设展也好,临展也好,特展也好,看到的东西都是藏品的冰山一角。
尤其是现在的很多古画,它都堆在库房里面,不会展出。大多数都做了复制品展的也都是复制品,而且复制品也不会只做一份。
那问题来了,如果这个东西一直都不会打开,一直放那不会展出,而且做完了数字化复制品。
那么它就放在那儿,你知道它是真是假?
但上面我只是随便举了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但道理嘛类似的。
那南博其实是一样的呀,就所有这种文博系统,它都是一样的啦。
难怪光绪帝师,翁同龢五世孙翁万戈,于 2018 年将其 183 件珍贵文物,无偿捐赠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这在当时,曾经引发广泛关注与争议,现在看来不无道理。
文物都是有灵气的,建议再拍一部《逃出南京博物院》的短片。
如果从捐赠和物权转移的角度上说毫无疑问,这种自行处置捐赠的行为,在目前的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就像大多数答主说的,如果放任这种行为,毫无疑问会导致新的犯罪和腐败行为。
立法实在是太滞后了。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有人喜欢这种滞后。
红楼梦第 74 回抄检大观园一章,探春在众人抄到她院里时说的一番话:“……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看看这些肮脏的东西。不搞美国对立,这些脏东西就自己跑出来了
你让强盗守着金库,却不动歪心思?这不说笑吗。
而且这事有啥稀奇的,以前也发生过这些事呀。
监守自盗都习惯了。
某直播
A: 你知不知道你这件东西正品在 xx 摆着呢?
B:我不知道,你就看这个东西真不真。
A:不是,兄弟你听没听懂我的意思,你这件东西要是真的,那 xx 那件是什么?
B 断开连线,
A 也不提这个话题。
(一段时间后,xx 副馆长被抓)
1981 年 7 月 28 日深夜,莫斯科老警察切尔诺夫被急促的电话铃惊醒,听完电话后,他说出了一句经典台词——苏卡不列特。
电话是一通报警电话,通报莫斯科的一个地方发生了盗窃案和抢劫案。但是让切尔诺夫发出国骂的并不是案件的性质,作为一名莫斯科的老警察,什么杀人放火对切尔诺夫来说跟吃饭喝水差不多。他所震惊的,是案件发生的地点——阿尔汉格尔斯克庄园。
阿尔汉格尔斯克庄园始建于 17 世纪,最早是沙俄公爵的私宅,后来成为了沙俄贵族们著名的社交场所。苏联建立后,庄园大部分被征用,建造了博物馆疗养院和军事俱乐部。但是庄园的核心部分依旧被保留,至今仍然是社交场所。
只不过,在这里参与社交的人,不再是当年的沙俄贵族,而是苏联高官的子弟们。莫斯科的高官子弟经常在此聚会。这种聚会被称为 “夜灯”,夜灯的成员们会在庄园里尽情的接受资本主义的腐蚀。由于成员们的特殊身份,这种聚会毫无疑问是闲杂人等禁止出入的,所以今天这里出了命案,涉案人员的身份一定相当之高,随便其中一个都能碾死切尔诺夫这种小警察。
但是既然接到了报警,不去是不可能的。所以切尔诺夫抱着上坟的心态一路开车到了庄园,迎接他的是庄园里的服务员。这个服务员给他讲述了当晚的情况。
7 月 28 号晚上,“夜灯” 照常举行,在大家酒足饭饱之后,大厅的灯光关闭,大家开始在微弱的烛光之下翩翩起舞。但是几曲过后,一名客人惊叫了起来——他丢东西了,他随身携带的 19 世纪手工制作的金烟盒不见了。
一番喧闹之下,好多人都发现自己丢了东西。但最要命的是,这场舞会的 dancingqueen 也丢了东西。
这场舞会最闪耀的星,是一个 52 岁的大胖娘们。俄罗斯女人的特性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年轻的时候都是人间绝色,老了以后经常力能扛鼎。这个女人也不例外,她结过三次婚,形象上也比较亲痛仇快。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受欢迎程度,整个舞会上所有人都围着她转,无数的少男竞相讨好她,受欢迎程度堪比火车站的 wifi 密码。
切尔诺夫很好奇的问,为什么这种女人会这么受欢迎?服务员说,因为这个太太叫做加琳娜. 列昂尼多夫娜。切尔诺夫说这有什么特别的吗?服务员又说了一句话,让切尔诺夫差点心肺急停。
这个胖女人,名字叫做加琳娜. 列昂尼多夫娜,但是她的姓,叫勃列日涅娃。
没错,她的父亲就是我们每期必到的常客——
你!滴!勋!宗!
切尔诺夫在清醒过后赶快问了第二个问题: 勃列日涅娃丢了什么?究竟是什么东西有这么大的吸引力,能让人不要命的敢偷大公主?
然后服务员告诉了他第二个让他心肺急停的消息: 大公主丢的东西是一枚钻石胸针,但这枚胸针并不是她的私人物品,而是她从财政部借出来的。这枚胸针的原主人是沙皇的皇后阿列克谢耶夫娜,属于无价之宝的国宝,连勋宗的女儿也只能借出来戴戴那种。
切尔诺夫很认真的问了服务员,能不能当自己没来过,再报一次警?他得到了否定的答案。然后他硬着头皮问了第三个问题——死的人是谁?别又是哪个高官的孩子吧?
服务员告诉他,死的人并不是聚会的客人。当客人们发现自己丢了东西以后,本来没怀疑有小偷,而是打开灯在地上找。结果找到后厨的时候,发现后厨窗户开了,窗台上还有血迹,翻出窗外,发现了一具尸体。
得知死的人不是高官子弟的时候,切尔诺夫松了一口气。他让服务员带着他去看尸体,当他看到尸体的时候,他第三次心肺急停了!
作为常年与犯罪分子在物理上打成一片的老警察,死掉的这个人切尔诺夫太熟悉了。这个倒霉蛋叫做尼古拉. 雷祖诺夫,是莫斯科黑道的著名大佬,是辈分很高的老律贼。看过我们之前讲过的《苏联黑帮进化史》的朋友,一定对律贼团体不陌生。能从古拉格大酒店挺到勋宗时期,还在黑道上混的,个顶个都是顶级大佬。这位尼古拉的人生中有十七年都在蹲监狱,在监狱里打出了赫赫威名,在莫斯科黑道上徒子徒孙无数。现在他让人杀了,这在黑道上一定是爆炸性消息。
权贵密会,公主被盗,国宝失窃,大佬被杀。切尔诺夫感慨于自己不凡的职业生涯,能让他在一夜之间攒够了四条头条新闻。
但是既然来都来了,案子还得查。所以切尔诺夫询问服务员,在聚会上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服务员回答说记不清了,建议切尔诺夫去直接询问参加聚会的客人。
这话就是故意让切尔诺夫难堪了,以他的身份去审问那些苏联贵族,那是指着屁股晃脑袋是指定不可能啊。
但是,我打不了洋人还打不了你吗?切尔诺夫迅速在物理上与服务员交流了意见,很快创造了医学奇迹,服务员的记忆迅速恢复了过来,想起了一个可疑人员——有一个很帅的小伙子,是新来的。他貌似是聚会的常客英佳. 索洛维的男朋友。英佳是国家计划委员会某大佬的女儿。这个小伙子跳舞舞技似乎很不好,经常跟人发生磕碰。而且中途带着女朋友急急忙忙的离开了,感觉非常可疑。
好,虽然案情非常劲爆,但是好在并不是没有线索,有了抓手以后,切尔诺夫找到了案情痛点,可以进行产品迭代,打出组合拳了!
本来,以切尔诺夫的身份,想要传唤英佳这种高官子弟是不可能的。但是谁让这个案子涉及到勋宗的女儿呢?所以内务部特批,允许切尔诺夫传唤英佳。
但是,英佳被传唤到警察局以后,态度非常消极,总得来说就是: 不知道,不清楚。
英佳咬死了没偷任何东西,跟那个小伙也不熟,更不晓得他的去想,总之就是一问三不知。
这要是平时,面对这种胡搅蛮缠的证人,切尔诺夫早就用苏维埃的铁拳让他开口了。但是面对英佳这种金枝玉叶,平时塞个牙都算重伤,剪指甲盖都得打全麻,对这种人上手段显然是不现实的,甚至连态度不好都不行。在审问其他犯人时,切尔诺夫总会警告犯人: 想想你的家人。而审问英佳时,切尔诺夫不断地提醒自己,想想自己的家人。
不过,作为一个老警察,切尔诺夫也不是没见过死不开口的犯人。你英佳一个人不开口我收拾不了你,总不能你身边所有人都不开口吧?很快,切尔诺夫对英佳的社交圈进行了犁地式调查,终于从一个英佳的塑料姐妹花口中得到了一个名字——安德烈. 库尔加耶夫。
好,既然有名字,就什么都好办了。
经过切尔诺夫等苏联警察的大量工作,一段神奇的履历展现在了他的面前。
1962 年,安德烈出生于乌克兰的一个马戏团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优秀的杂技演员,可惜一次意外让他的父亲变成了瘫痪。失去了管教的安德烈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名街溜子。但他很意外的被一个更高级的街溜子发现了,这个街溜子叫连亚. 斯米克。
如果说在街上发掘别人当明星的人叫星探的话,那连亚就是一名 “贼探”。他是乌克兰的一名老练的扒手。与其他扒手不同的是,连亚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精神,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很长远的规划,不仅毫无金盆洗手的打算,反而想把扒手事业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连亚认为,做任何行业,做单线的肯定干不过做平台的,因此他很有雄心的开了一家小偷届的培训中心。他在乌克兰当地开班办学,教人各种盗窃技能,而且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环境正规。他编制了标准的教案,帮助学生提升理论积累,同时在办学基地里摆放了大量道具以让学生们积累实践经验,锤炼盗窃技能。如果说其他小偷只有落后的师徒相承体系的话,连亚的教学机构则堪称小偷届的新东方,太有格局了这个人。
他在街上发现了安德烈的特殊能力: 超强的灵活性,这源于他父亲的马戏团演员的天赋。连亚慧眼识贼的找到了安德烈,说——你小子天生就是当小偷的好材料啊!
安德烈就这样成为了小偷届的一名学徒。他见识到了连亚的教学手段后,不得不感叹一声——偷宗强者,恐怖如斯!
首先是偷不同的人体模特,连亚给大量的塑料模特穿上不同的衣服,让学生们掏兜。只有当衣服完全不抖动的情况下能拿出钱包才算合格,可以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
第二阶段的学习是真人试炼,不过此时的学生不能上街。而是师哥师姐师兄弟们互相偷,看谁能在对方无法察觉的情况下偷走钱包,才能进入第三阶段的学习。
第三阶段的学习则接近实战,无预案无导演,由学生们自由发挥。学生们需要练习在复杂的环境里穿梭,练习各种身法走位,做到偷完以后不回头不停步,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只有做到这点,才能算出师。
纵观整个教学过程,连亚真正做到了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不愧是盗贼教学中的一代宗师。苏联政府不给他颁布个人民教育家勋章都不合理。
而在锤炼技能的过程中,安德烈迅速表现出了过人的天分。他的偷技很快炉火纯青,不仅能从别人兜里把钱包偷出来,还能拿完钱放回去,真正做到了无害化处理,钱包偷的好,人生没烦恼。
由于安德烈过人的天赋,师傅连亚迅速感到了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危机,他为了证明自己决定来一次实地教学。给学生露一手,以示自己宝刀未老。
也许是教育工作干的太多,业务生疏了,连亚在展示技艺的过程中贼失前蹄,被警察给抓了。
看到师傅这种江湖老贼尚且难逃法网,安德烈想起俄国著名文学家懦夫斯尔托泰的一句话: 留得青山在,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他觉得乌克兰这个地方不能待了,一溜烟的跑到了莫斯科。
按说到了莫斯科以后,安德烈其实可以干点别的。凭借如此手艺,干啥不吃饭啊,但他继续小偷小摸,直到某一天,他在公园里偶遇了英佳。
双杀小贼
由于安德烈长的很帅,有颜人总是能终成眷属。虽然两人身份差异巨大,但英佳还是一眼就看上了安德烈。
面对着美女,安德烈自然不敢说自己是个小偷,于是他撒了个谎,说自己是个手艺人,为了躲避仇家才在莫斯科躲藏。作为一个单纯少女,英佳自然而然的问了安德烈一个问题:“那么,你拥有什么手艺呢?”
安德烈只能被迫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手艺,他在餐厅里把一个客人钱包里的三百卢布掏了出来,又在客人浑然不觉的情况下放了回去。以表示自己的确有手艺。
对于这样一次技能展示,英佳没觉察出有任何问题。俩人迅速坠入爱河,从此英佳经常带着安德烈出入权贵场所,直到 7 月 28 日的那场致命的 “夜灯” 活动。
在查清楚安德烈的一切信息后,摆在切尔诺夫面前的问题只剩下一个——如果抓到他?
那次夜灯活动之后,安德烈就消失了,英佳又死不开口,偌大个苏联,藏个人不难。如果安德烈真心想躲,警察还真不好找到他。更重要的是,由于他杀了黑道大佬尼古拉,整个莫斯科的黑道都在找他。如果这群人先于警察抓到他的话,那就是给法医出难题了属于是。
正当切尔诺夫一筹莫展的时候,被拘押的英佳突然宣布: 我怀孕了,要回家养胎。
是的,我们有一个孩子。
如此的理由加上如此的身份,切尔诺夫自然不敢阻拦。但是作为一个久经战阵的老警察,切尔诺夫在英佳的房子旁边布下了天罗地网,他不相信安德烈会不上钩。
果然,几天以后,一个很可疑的 “女人” 去了英佳的家里,警察想要拦住这个人,这个人在过哨卡是突然掏出匕首想要偷袭警察,被当场逮捕。警察把这个女人的头巾一摘,假发一拽,果然,他就是安德烈。
对于安德烈,切尔诺夫就没有任何顾忌了。不过这个小年轻还没等到警察给他上手段,自己就吓得全撂了,他向切尔诺夫原原本本的讲述了自己那天的犯罪经过。
安德烈在认识英佳以后,经常出入各种权贵聚会。他本来也没想偷东西,自己吃拧了偷到这群人头上?
但是,7 月 28 号的聚会,与以往不同。
那天的聚会里,英佳玩的很嗨,并没有跟安德烈介绍在场的嘉宾。但安德烈很不忿的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一个中年肥婆身上,自己如花似玉的女朋友反而没吸引多少目光。他看看自己的女朋友,美若天仙,再看看那个女人,初具人形,心里觉得非常不公平。所以他想搞个恶作剧,偷几样客人们身上的东西放在这个女人身上给她个难堪。
当时的他并不知道那个女人就是大公主,否则借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在勋宗的头上动土。
但是,在他在舞会上偷东西的时候,他发现一个长相凶狠的男人一直盯着自己,眼神中似乎有一种不合性别的色眯眯。当他正想问个究竟的时候,男人突然打了一个只有黑道上才懂的手势——跟我来。
这个打手势的男人,就是黑道大佬尼古拉。他之所以叫安德烈过去,是因为这个庄园里不仅是权贵聚会的场所,还有他的一个地下赌场,他在这里坐镇看场子。看到有人在自己的地盘偷东西,尼古拉大为震怒,所以他想把这个愣头青叫过来,用律贼前辈的身份好好教育教育他,要守规矩,不要在前辈头上动土。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安德烈不是江湖派的,是学院派的,他完全没受过古拉格的教育,对律贼前辈毫无尊敬。在尼古拉教育他两句以后,小年轻血气上涌,掏出刀来照着尼古拉的胸口就攮了一下。
尼古拉来不及感叹年轻人不守规矩,转身就跑。说来他其实有机会活下来,如果这时候他边跑边求救的话,其实安德烈不敢杀他。
可是律贼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所信奉的最重要的哲学就是——挨打了要立正,死都不向白道求助。尼古拉觉得,区区致命伤,不足以让自己打破律贼的规矩。他就这么沉默的逃命,在翻越栏杆时被安德烈追上,一代大佬就此殒命。
安德烈就此一晚上达成了两项成就: 捉弄勋宗女儿,捅死律贼大哥。这是对着红牛喝牛奶,没事儿找事儿硬要嘬啊。
切尔诺夫对安德烈的供词基本是认可的,但是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他没有提到——那个价值连城的胸针呢?
提起胸针,本来非常配合的安德烈突然顽固了起来,坚决否认偷过胸针。他说自己只偷了别人的东西,根本没偷过勋宗女儿的胸针。
切尔诺夫认为,这小子连杀人都敢认,居然不敢认偷个胸针?他觉得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真的没偷,另一种是,他如果交代了胸针的下落,会导致比死更可怕的后果。
切尔诺夫倾向于是第二种,因为当天所有人都经过了严格的搜身才能离场,除了安德烈和英佳,没人能把胸针带出去。
不过他不担心查不到真相,反正人在自己手里,慢慢的磨,总能等到说实话的那天。
事实上,切尔诺夫几乎成功了。经过数日的审讯,安德烈开始痛哭流涕,胡言乱语,说自己罪有应得,自己的傲慢和愚蠢害了自己和英佳等等。这是心理防线崩溃的表现,下一步就是说出真相了。
那么,为什么说切尔诺夫几乎成功了呢?
因为就在成功近在眼前的时候,1981 年 8 月 28 日凌晨,安德烈在监狱里被人勒死了。这个只有 19 岁的年轻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了监狱里。
面对着安德烈的尸体,切尔诺夫心情复杂。他庆幸于自己不用担责任了,这一场惊天的官司随着安德烈的死,一切都画上了句号,没有人会为此负责。惋惜的是一个如此年轻的生命不明不白的消失了,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永远不为人知的真相。结案报告上,警方只给了三个结论: 安德烈是偷胸针的贼,他死于自杀,胸针下落无法追查。
这份结案报告虽然终结了很多人的工作和担忧,但引燃了整个苏联的八卦之魂。大公主丢失国宝的事儿本来就已经够吸引眼球的了,再加上神偷悍匪,阴谋凶杀,权贵丑闻,还有爱情色彩等等,不写成剧本都是浪费。
当然了,勋宗活着的时候,还没有那个编剧敢作死到这个程度。但勋宗堵不住苏联人民的芸芸众口。在路边社的报道里,安德烈是被权贵利用了,有人逼他去偷东西最终把他灭口。更有甚者,有些人猜测根本就是大公主想吞下这枚胸针,而凭空栽赃给安德烈的,毕竟这位公主的风评实在不好,她干出这种事儿似乎也完全合理。
无论如何,这起触动了苏联最高层的盗窃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一切真相都湮灭在了浩瀚的历史中,那枚国宝胸针从此下落不明,倒是有一个敢偷大公主的乌克兰青年,以这样一种不光彩的方式从此永载史册了。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所以南博的处理流程和结果是啥?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2025)苏 0102 民初 1397 号,庞家起诉南京博物院的审理情况和结果是啥?
怎么了
你不会真以为现在的博物馆配叫博物馆了吧?
博物馆卖点藏品怎么了 又不是贪污受贿
那么多藏品是国家的又不是我家的 那可都是钱啊
当年某些人还直接把 xx 的藏品带回家 “鉴赏” 呢 谁管过么
先宣布某个全民所有的物品、资产、企业是劣品 / 亏损,然后退出全民所有序列,最后转手给私人
平成天皇一即位就搞的老套路了
啊日本人怎么这么坏
大概率是旧仿,只是南博处理方式让人匪夷所思,捐赠人有直系亲属在世凭什么可以直接处理掉?入库的藏品不需要上报就可以清理吗?
不过即使是嘉德,也不能保证是真品,只是节操稍微高点,在嘉德上拍不能说明什么。
搞那么多弯弯绕,就是倒卖文物。提交的所谓的假画的证据,只是上面的一块遮羞布罢了。
监守自盗
山东副省级老干部陈某明被爆家中等名酒遭窃,李某蚂蚁搬家式作案,两年竟偷走近 243 万元。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将李鹏判刑 10 年 6 个月,追缴全部赃款,并处罚金 20 万元。据称,李某于判决后上诉,并检举陈某明行贿受贿,法院已将该线索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另据网传图片,济南警方昨日对陈某明被诽谤案立案。

网传一份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今年 9 月 17 日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于 2021 年初应聘到何某、陈某夫妇家中担任管家,从事司机、厨师、保母等家政工作,在其家中吃住,负责照顾陈某的父亲陈某明起居以及接送孩子上学等,并入职陈某的青岛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员工。
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0 月期间,李某利用自己持有钥匙等条件,采取蚂蚁搬家手段,多次从何某、陈某青岛市的家中以及陈某明济南市的家中,盗窃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并销赃,经查实累计非法获利逾 243 万元。
监控发现多次拿走酒水
2023 年 10 月 16 日晚,李某到原副省长陈某明家中再次作案,被警方当场抓获,并从私家车后备箱查获茅台、五粮液及红酒,经物价鉴定,其中 2 瓶茅台、4 瓶五粮液白酒共价值 1.46 万元。
据何某陈述,2023 年 8 月 23 日,妻子陈某因在青岛家中发现,李某曾居住的房间衣橱角落有瓶茅台酒。他们去小区物业调取监控发现,李某曾多次将家中的酒水拿走。其父亲陈某明在济南市的家中也被盗。
李某供述,2021 年,陈某请人吃饭后,剩下两瓶茅台酒让他拿回去,他自己留下来转手卖了。因为未被陈某发现,他从陈某和陈某明家中盗窃至少 15 次,盗取茅台酒、五粮液、国窖酒、红酒,还有阿胶糕、茶叶及一块卡地亚手表,并贩卖获利至少 200 万元
李某并检举、接发被害人陈某明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干预司法的问题,法院已将该线索转交纪检监察机关。李某当庭未认罪认罚。另据网传一份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已对前日陈某明报称的陈某明被诽谤案立案。
估计这事能追到上世纪 60 年代
反腐倒查 10 年不太行,建议给纪委上 buff,加大力度
还是捐给上海博物馆吧
在对待捐赠文物的处理上,上博应该是全国顶尖的。截至 2020 年,上海博物馆所藏珍贵文物逾 14 万件,其中 3.3 万余件来自各界人士捐赠,约占馆藏珍贵文物总量的 23.6%,
上博藏品总数超 102 万件(套),包括 33 个门类,其中有近 9 万件来自各界人士捐赠,是上海博物馆藏品主要来源之一。有名的就是潘家捐赠的大克鼎和大盂鼎,还有数十件国宝。
而且,上博还接收了许多海外的捐赠:
加拿大华侨,杜月笙之子杜维善从 1991 年至 2012 年先后 7 次向上海博物馆捐赠古钱币等文物,总计 2128 件,总价值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涵盖萨珊王朝金币、贵霜帝国铜币等珍品,填补了中国丝路货币研究的空白。
2021 年,美国苏珊娜 · 芙拉图斯女士向上博捐赠了两尊明代陶俑。
2012 年,美国收藏家扣岑向上博捐赠了 91 件中国古代青铜镜。
2019 年,德国收藏家马丁 · 波斯特博士的家属通过中国驻德大使馆文化处向上博捐赠了 45 件中国古代艺毯。
2008 年起,荷兰收藏家倪汉克多次向上海博物馆捐赠文物,包括明清时期外销瓷器、汉代陶器等共计 150 余件。例如,18 世纪景德镇窑青花帆船图花口盘、东汉绿釉陶人形烛台等。
2024 年,收藏家张宗宪捐赠了 55 件明代铜胎掐丝珐琅器(景泰蓝),上博为此举办了 “金琅华灿” 特展。
博物馆能自行处置捐赠的文物,判定其真伪,那就只会有源源不断地 “杀良冒功”
当然我们真的不相信更多的文物真品其实早就被假的调了,根本不用走 “杀良” 这种要留下审计的流程
卢浮宫的藏品都能流到拍卖市场,难道博物院的管理能比卢浮宫还严?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背靠博物院,也要住豪宅开豪车。
我们这一代人是幸福的,小时候可以看《夺宝奇兵》,中年又有《夺宝奇兵二:监守自盗》。
只是希望能认真查,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不然这台大戏只能体制内领导自己看了。
看大英博物馆的中国文物哭的人看这个新闻会不会哭?
我们先来看看博物馆能否自行处置捐赠的文物(或非文物)?
我找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如南京博物院)在处理馆藏文物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点:关于国有文物的处置(有错误请指出,谢谢)
《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此外,第四十五条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文物(馆藏文物)的处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但同样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国有博物馆对馆藏文物(包括接受捐赠并正式入藏的文物)没有自行出售或拍卖的权利。
第二点:关于非文物的处置(这个事件的争议点)(有错误请指出,谢谢)
这个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如果博物馆鉴定捐赠品为伪作(即认为其不属于文物),该如何处置?
1、捐赠的法律效力: 捐赠行为一旦成立,捐赠品的所有权通常转移给受赠的博物馆。
2、捐赠人的意愿: 《文物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3、伪作的处理流程:对于鉴定为伪作、不符合收藏标准的作品,博物馆通常有剔除出库(不入馆藏档案)的程序。
但即使剔除,根据文物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于有明确捐赠人的物品,博物馆应及时告知捐赠人或其继承人。
若捐赠人不同意剔除或要求收回,双方应协商处理。博物馆不应在未经告知和协商,也未明确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流向市场,尤其是涉及国家级收藏机构的名誉和公众信任。(哦,你们不在乎民众的看法,那没事了)
实际上,博物馆自己倒卖文物是件很常见的事情。
因为这东西根本就没有人懂…… 博物馆里面真正懂文物的又有几个人?
而且谁去博物馆看呢?博物馆给人的印象就是冷冷清清。
我们这地方是楚国故都,纪山古墓群就在这里。楚王车马阵还有很多文物,比如郭店竹简,就是我叔叔带队发掘的。纪山到现在都还有很多地方禁止开挖到 3 米以下,就是因为它下面可能还有文物。
我们这也有一个博物馆,虽然不出名,但是里面的文物还是比较多的,我原来在这里见过古尸,泡在玻璃棺材里的;博物馆馆长和副馆长两个人都是很有名的考古工作者,不算是著作等身,但是也有很大的成就。
但是这两人…… 干下了全国文物监守自盗第一案。
他们不仅将馆藏的文物以交流的名义拿去卖了,而且还雇佣民工盗墓……
1997 年,时任荆门市博物馆副馆长的王必胜、王传富开始作案。先是伪造批文和公章,以 “馆际交流” 名义向广东某博物馆出售 10 件春秋战国青铜器,获利 10 万元。同年 9 月,王传富经人牵线,以 50 万元将一级文物“双龙首玉带钩” 卖给文物贩子,还谎称仅卖 30 万元,私下截留钱款。
是 30 年前的 60 万啊。
两笔就有 60 万,于是他们谋划出售更多的东西。在清查的时候,整个博物馆里面有 90 几件文物丢失了。
到后来他们就发展到盗墓……
而且,九十年代的时候,博物馆都处于困难时期,博物馆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自己想办法捞钱。荆门博物馆曾经出产过一样东西,叫做凤鸟虎座鼓架。你们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做的吗?
据传是从纪山发掘的棺材板做的。当时据说从纪山那边发掘出来的棺材板有十几米长,是用金丝楠木做的。大概也就是同一时期,我去博物馆里见到过,大概 20 多公分长,还带着证书编号……
我甚至见过正在修复中的那些战国陶器。就摆在博物馆后面的屋子里面,随随便便就能走进去。
在当时的情况下,鬼知道有多少东西丢失了。
九十年代时期,我们这里盗墓成风…… 经常就是一个村子集体出去盗墓,我记得小的时候,我们,这里有座山,叫龟山还是什么,有天晚上,那边灯亮了一夜…… 等第二天人们去的时候才发现乌龟颈下面被挖了个洞,据说是墙上有被熏过的痕迹,应该是油灯还是什么失窃了。
就算是十年前,我回乡里的时候,在一个荒地里面都看到过一个大概 30 多公分的圆溜溜的洞,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打了个盗洞在这里。
唉。
刷到这个新闻让我最震惊的是,已经快 2026 年了,三大改造已经快过去 70 年了,竟然还有庞家这种随随便便就拥有国家级文物的封建家族,我就想问问,他们庞家是怎么得到的这么多国宝,是剥削了多少劳动人民?果然还是教员高瞻远瞩,早早就意识到了封建势力的顽固性,才会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在努力清除这些封建顽固。
现在就请这个所谓的庞家解释一下,他们家那数量惊人的国宝都是怎么来的,其中有多少劳动人民的血泪?
文物最大的破坏,恰恰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 20 世纪 90 年代。谢辰生: 我国文物界著名专家,曾主持起草 198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撰写《中国大百科全书 · 文物卷》前言、第一次明确提出 文物的定义。
前两天群里发了 “故宫一件我一件”,那么多家具、雕刻,看呆了。
现在看了这个,原来可能是真的?
2024 年 11 月以来,我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 “赠与合同纠纷” 的起诉材料。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1959 年 1 月,我院正式接收庞增和先生(庞叔令女士父亲)捐赠的 137 幅庞家收藏画作。报道中提及的 5 幅争议画作,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 “伪”;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上世纪 90 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人死不能复生,几代人都过去了。看法院怎么判当代拍案惊奇。
红十会和博物馆有什么区别呢?
人性是共通的,
如果没有制度和权力的制约,光靠考验人性?
以下纯属猜想:
某大人物 A 经常到庞家 “借” 字画,但基本不归还,庞家不胜其扰,但无力保全字画,故决定把 A 看上的字画捐给南博,A 知道后直接到南博“买走”,南博领导为平账,搞了假画让专家鉴定。
A 去世后,其子女(代理)拿出字画变现。



南京人总喜欢吹什么南京博物院是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我也不是说其他博物馆没这事,只是南博这辩解的嘴脸太蛮横了,不愧 “顶级博物院” 啊
竟然还在撕逼中?
纪委在干嘛?
几十年前的事能旧事重提,那肯定是该去的人已经去了。
快了,马上某地博物馆就要着火了。
看个毛,盗卖捐赠品,多了去了,很多都是人死了没后人追究罢了
我就问一句。这个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这个算不算监守自盗?能不能向国家监察委举报?当事人为何不举报?
谁家老爷拿了?
这要是东北的博物馆,早火了!可惜是南方的博物馆,没什么热度。
这居然是非节假日也挤得人山人海的经典单位南京博物院!
《逃离南京博物馆》
这营商环境,啧啧啧。
真稣,真大,真强
很多人心里有这种恶,那就是把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东西,事物,看做是自己的私人物品。
比如一个公交车司机,仿佛认为车是他自己的一样。
这是人性的丑恶一面,古今中外都没有区别,但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对抗人性,约束人性,才是考验一个社会治理效能的时候。
监守自盗什么的就不说了,这年头这种蛀虫发现一个,底下潜藏着万把个,再爆出别的博物馆有类似的事情也不新鲜。
这次事情曝光纯纯在于南博缺德工作人员的嘴贱和头铁。一开始蛐蛐捐赠者后人落魄到卖画为生,被当事人知道后非但不道歉,转而找出一条庞家后人卖画的所谓证据,以此证明庞家后人就是一群败家子。万万没想到,所谓证据中的后人不是真的庞家后人,更离谱的是所卖的画,正是庞莱臣当初捐赠中的一幅!这件事的教训是,做了缺德事,就把尾巴夹紧一些,否则真的有回旋镖在前面等着自己
可能性 1:当初庞老收藏就是赝品,捐赠后鉴定为赝品,最后按安排处置了。
可能性 2:当初庞老收藏的是真品,但被家族内部的不肖子孙用赝品替换了真品,把真品卖了。捐赠后鉴定为赝品,最后按安排处置了。
可能性 3:当初庞老收藏的是真品,但是真品外借过,归还的时候变成了赝品。捐赠后鉴定为赝品,最后按安排处置了。
可能性 4:庞老捐赠的是真品,两次鉴定专家都看走眼了,鉴定为赝品,按赝品处置。
可能性 5:庞老捐赠的是真品,专家被买通了,故意鉴定为赝品,按赝品处置。
可能性 6:庞老捐赠的是真品,压根没鉴定过,被私下卖了。
大家觉得是哪种?
希望这个案件能够有一个水落石出,不要稀里糊涂混过去。南京博物馆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博物馆了,如果是哪个领导拿去送礼,那追究领导责任;而且一定要求南京博物馆赔偿!人把藏品捐给博物馆图的是能够让国家接收并发扬这些藏品的文化与历史价值,而不是填满某些人的钱包。
让子弹飞一会儿,请给南博点时间。
1,拖一下自然有新的热点覆盖掉热度,大部分人会忘掉的,如果忘不掉,自然有别的手段,你看故宫双木兰大 GG 的事不就这么解决了,热点是相对的嘛;
2,这个其实无关紧要,只是给 1 再争取下时间罢了,就是阐述 (bianzao) 一个事实,让脸面过得去的那种。
具了解,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经过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多方鉴定极大可能为仿品。(鉴定也有可能是假的,没有鉴定意见,只有结论)
但是,这个仿品仿的非常妙,而且这幅画极大可能没有真迹了,也没有其他仿品,也就是说庞家捐赠的哪怕是假的,也是孤品,后人哪怕想再仿,也只能照着庞家捐赠的那幅仿了。
哪怕它是仿品它也是有极大价值的,不是任何人相仿就能仿的,博物馆以仿品随随便便就卖了,让人极大寒心。
从来没有说仿品没有收藏价值,仿品也是作品,也有它的价值,如今拍卖行起拍价就 8800w,真金白银,谁也不是傻子,它的价值可见一斑。
后面,南博该怎么办?一件有极大收藏价值的仿品还要不要追回,还收不收?
只能说幸好老蒋当时带了不少去台湾
这个事情很大可能是被南博卖了
而且卖的极为恶心,通过鉴定为假,然后私自处理掉,但是又没统治捐赠人。
如果捐赠为假,为什么不还给捐赠人,说没有收藏价值,而是私下进行了调拨,划转
还有一个是其实旁氏后人根本不知道,而是南博介绍他们的后人以卖画为生,激怒了庞氏后人,然后好巧不巧的,那副江南春亮相某拍卖会。
旁氏后人知道了,问询南博。
南博给的回复是假的。
而且旁氏后人清查,5 件藏品不知所终。
脑子想想也知道了,米仓里有老鼠了
挂在博物馆的是真是假,游客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但是他们自己肯定最清楚
中国最大一颗钻石也是借回家看,然后就看没了,还没有追究责任
感觉很多博物馆快和红会差不多了
我来汇总一下大家的思路吧
1. 庞家与南博的官司早就有之,是非曲直难以说清

2. 此次拍卖的《江南春》肯定不是从南博流出的,因为有新闻显示兰艺斋此前也收藏了《江南春》,但是最开始画作怎么从南博流出,尚且不知

3. 有人推测画作是在姚迁时期被 “借走观赏”,从而流出南博,姚迁讨要画作无果,得罪了上位者,最后被诬陷,含冤自尽。画作一直保存在上位者家中,长辈去世后,后辈将画作转手卖掉
4. 与兰艺斋有关的新闻里基本都提到了南博前任院长徐湖平,那么南博内部肯定有人知道隐情,但是因为当事人是地位极高,不能得罪
5. 南博公布的当年鉴定画作的名单中的几位都已作古,现任院长是 24 年刚到任的,摆明了要甩锅给前任,绝不担责。但名单里有张珩,如果张恒鉴定为假,那就不会出错,可能这副画幅画大概率一开始就是仿的,庞家也不知情,而仿画的大概率是张大千
什么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就是。博物馆不倒买倒卖捐赠文物,只是偶尔会 “优化掉一些不合格的藏品”。至于这些“不合格的藏品” 后来去哪儿了——那是市场的事,不是博物馆的事。
这个桥段,早已在马伯庸《古董局中局 4:大结局》第十章:最后一个最后一个罐子的下落,给写好了:
我和药不是都没吭声,知道肯定还有下文。馆长道:“刚才这位先生问的…… 是能不能买?”
药不是点点头。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 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
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 “鉴定有争议” 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我出发之前,特意去问过沈云琛,她最有商业头脑,对这些猫腻门儿清。地方上的小博物馆生存窘迫,不得不各谋生路。倒卖馆藏文物,就成了唯一一条生财之道。馆长赤膊上阵,跟古董贩子亲自勾结,这根本不算什么大事。
。。。。。。。
药不是有点恼怒:“我们是从博物馆手里收购废品,就算出事,也是鉴定专家和馆长玩忽失职,与我们没关系。” 我回答:“法律或许可以规避,但良心可过不去。如果咱们玩这么一手把青花罐骗出来,那和老朝奉有什么区别?我们还怎么好意思去反对他?”



捐了干嘛,留着烧火也比捐了强。现在直接说你捐的是假货,穷疯了才找博物院的麻烦。
一家子被打上刁民,破落户,说谎者的标签。你说咋办吧。
故宫那件是假的!
第一感觉是,某些领导打着 “鉴定为假” 的由头拿出去捞钱了。
这样做的不只南京博物院一家博物馆,故宫、广州美术馆都发生过。
这还是捐赠品有后人被揪出来,好多非捐赠的文物被掉包又有谁知道呢。
137 件(套)捐赠文物,只看到了 132 件,有 5 件不知去向……
12 月 16 日,我刚在南京博物院参观完,没想到第二天澎湃新闻就爆出了一个大瓜:
一位顶级收藏家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名画,竟然流落到了商业拍卖市场,估价达 8800 万元。
究竟是个什么事呢?这出横跨半个多世纪的连续剧,情节可谓一波三折。
我把澎湃的万字长文、以及南京博物院的回应综合做了个梳理,方便大家了解来龙去脉。
01 消失的字画
1864-1949 年 家道昌盛:
庞元济,字莱臣,是晚清时期浙江南浔的著名实业救国家,其父庞云鏳为南浔四大富豪之一。
庞元济学识了得,中过举人,官居四品,同时也办过厂,参与过洋务运动,家资非常丰厚,他也爱好收藏,建立了 “虚斋” 收藏体系,成为近代顶级收藏家。

1959 年 爱国捐赠:
新中国成立后,庞家深明大义,庞元济之孙增和在 1959 年向南京博物院(南博)无偿捐赠家藏古画 137 件(套)。
将国宝捐给国家,获得政府表彰,充满正能量。

1960 年代 首次纠纷:
南博以办展为借口向庞增和借走元代吴镇《松泉图》等两幅画,但此后逾期未还,这也为几十年后的对簿公堂埋下第一颗种子。
当时,庞家后人想要去南博要画,但南博时任院长曾昭燏却在 1964 年 12 月自杀身亡,庞家后人不好意思去向南博 “讨债”。
之后就是十年动乱,庞家后人被下放至位于苏北的大丰农村,庞家在苏州的宅邸遭遇抄家。
在 1979 年到 1988 年间的十年内,庞家后人又数次到南博讨要两幅画作,却被干晾在办公室无人接见。

1962 年,南博开具的庞增和捐赠 137 件古代书画的收据
2014 年 名誉权风波 + 追问真相:
南博举办虚斋藏画展,但策展人庞鸥在画册中称 “庞莱臣后人败落到卖画为生”,捐赠方后人竟然被受赠方公开嘲讽。
而后,庞家愤而起诉并胜诉。
此举也意外引出关键线索:南博为证明庞家 “卖画”,竟出示证据称仇英《江南春》图卷早已被 “庞莱臣在苏州的女儿” 卖出。
明明是庞家捐赠给南博的古画珍品,何以成为对方指控自家 “卖画” 的证据?
庞叔令(庞增和之女)发现,庞家人捐赠给南博的国家一级文物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南京艺兰斋陆挺、丁蔚文夫妇购得,而南京艺兰斋是于 1996 年 12 月注册。
怎么捐出去的东西被卖了?
庞叔令非常苦恼,正式致函南博,要求查看 137 件捐赠品的现状,但长期未获回复。

《江南春》局部图
2025 年 5 月 惊现拍卖行:
庞家捐赠清单中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惊现北京拍卖市场,估价高达 8800 万元。
本应在国家库房里的国宝级捐赠品,竟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庞家人大怒,果断举报,下架了拍卖,并起诉南博。
2025 年 6 月 官方确认失踪:
经法院调解,庞叔令入库查验,发现共有 5 件画作(包括《江南春》)失踪。
南博辩称这 5 件画作在 1960 年代已被专家鉴定为 “伪作”,并已在 1990 年代被 “合法处置”。
而后南博给出官方解释,但无法说清 “伪作” 的具体处理去向。
庞家则质疑:
为何数十年来从不告知?为何 “伪作” 能成为镇馆之宝并公开展出?
2025 年 11 月庭审 法庭对峙:
南博向法庭提交关键鉴定证据,但文件上大部分内容被打上马赛克,仅零星露出 “仇英《江南春图》假” 的字样。
且南博无法清晰说明 5 幅画作的具体流向。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今 要求强制执行:
庞叔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南博必须提供画作流转的详细材料。南博发布声明,表示将配合调查。
一幅名画,庞家认为是祖传珍品,南博称是已处理的伪作。
真相到底如何,关键证据为何不公开?我们不得而知。
02 博物院的往事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的名誉院长冯其庸,曾在自述中揭开了一个关于博物院的秘密。
这个自述,来自于《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的第 10 章第 4 节《姚迁事件》。
姚迁是曾经南京博物院的院长,是文博方面的顶尖专家,但在 1984 年的时候,他遭遇了非常倒霉的事情。
当时,江苏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欢文物,尤其是字画,经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画去看。
这种做法自然是不合适的,而且即便是借,也是现场看,可一些领导却非要借回家看,迫于职务压力,姚迁无奈,只能让他们借回去。
但事后,姚迁也非常认真,哪位领导借了什么,借的时间多久,到时间他就去催,催不回来他也去催,隔一段时间就去催,以至于有些老同志心里很不高兴。
有一次,有一位老同志跟冯其庸打招呼说:
“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迁,你们红学方面的事找我们就行了,姚迁有问题,估计要退下来了。”

冯其庸
冯其庸不明所以,而在另一头,姚迁也向冯其庸倾诉烦恼:
“好几位老同志借了博物院的字画不还,他非常头痛。”
后来,姚迁手下的几个员工告诉冯其庸,姚迁遭到了诬陷:
“他们想把他弄下来,先是诬陷姚迁生活上有问题,结果姚迁是个非常古板的,正正派派的人,查了半天,任何蛛丝马迹都没有,所以这个不能成立。接连不断地,又说姚迁经济上有问题,因此又查。查了半天,一分钱的毛病也找不着,他根本是奉公守法,朴朴实实的一个人,所以又不能成立……”
之后,姚迁被内部构陷,形成了 “事件”,想找人伸冤,无路可走。
“省里要给他定罪了,等冯先生来不及了…… 其实他觉得有冤无处诉,下决心以死抗争了,所以当天夜里就上吊死了。”
冯其庸得知后气愤不已,下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但被南京的一些好朋友去劝退:
“你不要管这个事了,对你不利。这个不是一般的事情,是省委的事情,你能跟江苏省委对着干吗?”
但冯其庸依然坚持查到底,并各种努力,把情况汇报给了当时的高层,而后耀邦同志成了专班调查组,到南京彻查姚迁事件。
最后认定:
姚迁是为了保护国家的文物,才遭到种种打击、诬蔑…… 基于此,姚迁事件得到全面地平反。
03 收藏界的暗箱
博物馆里还有多少秘密?
在一些坊间传闻中,有这样一个套路,说一些馆长可以居中操作,让馆藏变为私有。
这个操作是:
1 找专家出鉴定,说 xx 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
2 几经转手后,流入专业的古董贩子手上。
3 再通过拍卖等其他途径转入到特定的人手里。

南博 12 月 16 日实拍
2015 年,《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一位曾与南京落马市委书记杨卫泽共过事的苏州官员透露,杨在苏州任职期间,有一次到下属一公共收藏机构视察工作,在参观过程中看上了一件瓷花瓶,十分喜爱,于是直接拿走。
该收藏机构的负责人只好将这件瓷瓶以破碎报销处理。
而杨卫泽在落马后,纪委也在他的家中搜出成堆的字画与文物。
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究竟是怎么流落到市场上去的?南博会不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目前还很不明晰。
但作为一个定居在南京的博主,有一点我抱有非常殷切的期待:
希望有关部门依据这条线索,仔细查清楚花瓶事件的来龙去脉,看看名画在消失的整个过程中,到底是因为哪些人基于哪些动机,将收藏机构的公物,变成拍卖行的私器?

南博 12 月 16 日实拍
老虎之所以大,皆因作伥者多。
在反腐过程中,抓人也许不是最重要的,消灭有漏洞的机制,才是最重要的。
熟悉《人民的民义》这部剧的朋友都知道,汉东省的原型是江苏省,京州市的原型是南京市。
挖去腐肉的过程,往往是一个城市新生的过程。
今天的南博名声远扬,即便是工作日也人山人海。
我去参观的 16 日,也就是庞叔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一天,南博镇馆之宝暂停开放,以至于我最后的焦点落在了《南京博物院 捐赠目录》上。
这份名册让我总感觉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南博 12 月 16 日实拍
而就在离开南博后的一天,南京博物院突然被官宣换了一位新的书记、副院长。
汉东空降沙瑞金,南博上任新书记。
希望这件事能得到足够的关注,给庞家、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一位热心的南京市民期待着。
- 完 -
热情点赞、激情关注、深情星标
我对南方清明的印象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了。
协和数字八让我对北京的印象大打折扣。那是藏龙卧虎天下英才汇聚之地啊。结果还是搞出数字八。
我对南京印象也很好。和杭州这里办的效率一样总觉得会公平公正…. 结果一看拍卖了。。
哪怕你拿回家去赏玩自己留着。好家伙。来拍卖挣钱…. 不是大哥。人家捐赠的啊!!!情何以堪!!
虽然也得等后续调查。是拿着假的吗。嘿。这不诈骗罪吗。拍卖行的信誉也扫地一起进去了吧。嘿。
——
但也细思极恐。
南京估计不够硬。直接上媒体了。刚好可以加强对南方的管控。
某大奔不了了之。
某博物馆没人敢查。
还要看大腿是否粗了。
猫腻太多。无怪乎我有这个想法了。诶
鄙人夜观天象,徽京近期有火
对不上账啊。
就算是赝品,你处理给拍卖公司? 几个意思?
拍卖公司估价 8000 多万?赝品?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哎呀,烧脑!



ip 还是挺护主的。
以前就有新闻爆光一些所谓的专家把真品鉴定成赝品,再低价购买。
这事的关键是南京博物院把该书画作品经鉴定为伪作,不纳入收藏范围后,应将该书画附上 “专家” 的鉴定报告退还捐献者。
而不是让国民知道了明代藏品送去拍卖能拍出 8800 万元。
现在的情况是追究博物馆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而不应该把责任甩到博物馆单位上。南京博物院(通常所称的 “南京博物馆”)是副厅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的工作人员私吞单位文物也应该受到处罚。
博物馆应区别对待保管性捐献和价值性捐献,更应该让流程上完善藏品管理,避免出现让直播者大言博物馆里存的是假货,直播间里秀的是真品这类事件。勾结性私吞藏品会让捐献者越来越少。
另一高赞答文上说有的博物馆馆长把藏品送人。可是,谁给馆长这样的权利把博物馆的东西公开私吞?
偷盗和抢劫都有相应的刑罚。
全国的博物馆全面清点一下藏品,追回藏品或处罚金,才不枉国家每年拨发的工资。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理》应以民意、管理现状等客观条件进行修改,以确保博物馆里有价值的藏品不会被流失。
看了高赞答文,被提名的某位专家也没承认鉴定过这幅画为伪作,还有的专家在公开表示这幅画是真作。连博物馆藏品管理办理都是上海博物馆一个办法,南京博物馆一个办法。一个博物馆都能达到上万亿的私吞利益。知乎扒文真精彩。
如果确定是监守自盗,只能说他们比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从夏宫明火执仗抢出珍宝更恶劣!他们消费和透支的是公众和捐赠者对文物保管方的信任。本来,公众以为这些人替大家保管文物。但实际上他们却干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勾当。这种从事服务性行业,立标志性建筑的又当又立的行为比英法联军明火执仗的抢劫更加恶劣!希望有关部门明察秋毫,严惩不贷,以正视听,以儆效尤!
还得是我大蓝鲸,总能在危机关头整点新花样:来!向我看齐(张开双臂)!我宣布个事,别关注民族问题了,来给我共和国继子江浙小东北点关注吧!doge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我曾经也算一条腿踏进过古玩行当,对这方面有点了解。要知道在这十几二十年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古玩涨价的幅度远超任何投资理财产品。
而博物馆这种地方,存着动辄千万百万的东西,而某些人又能轻易的拿到,一般人还没办法查库,你查库还分不清真假,掉包做个仿品非常简单,而且现在的造假技术极其高超,甚至很多以假乱真的仿品只能主观判断,就是没有标准。
一些经常展出有名的是不敢动的,那库里千千万万没有名的呢?那些在某些人一辈子都可能没有展出机会的呢?即使展出也难以分辨真假的呢?那某些人会不会冒险动这些文物呢?虽然不值大钱,一件几万几十万的也不少,动个几件不就啥都够了么?
这里面可做的文章太多了,我自己想想都心动的不行。
8800 万元!当《江南春》图卷带着这个天价出现在拍卖场上时,谁也没想到,这竟撕开了南京博物院藏了 60 年的遮羞布。一桩尘封半世纪的文物捐赠疑案,就此被拽到了公众眼前。
这事说起来荒唐又气人。1959 年,庞家先人庞增和把 137 件祖传古画捐给南京博物院,当年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发了奖状,把这 5 件后来被指为 “伪作” 的画也清清楚楚列在其中。可谁能想到,这竟是庞家半个多世纪维权路的开端。
其实,庞家人就想搞明白两件事:祖辈捐的画还在不在、保存得咋样?南博说的 5 件 “伪作”,到底伪在哪、现在去哪了?这要求过分吗?简直天经地义!可南京博物院的操作,硬是把合理诉求拖成了跨世纪悬案。

从三十多年前开始,庞家人就反复找南博要说法,发函要求看清单、验实物,结果要么石沉大海,要么被东拉西扯地敷衍。当年的捐赠人庞增和带着遗憾离世,他的妻子也没等到真相,直到女儿庞叔令在 2024 年一纸诉状把南博告上法庭。更可笑的是,南博居然拿 “不是捐赠人本人” 当借口,质疑庞叔令的诉讼资格——合着捐赠人不在了,国家博物馆就能把人家捐的东西当成自家私产,连家属都没资格过问了?
好在法院没惯着这歪理,出具调解书要求南博说明情况、配合查验。可庞叔令没等来答复,反倒先在拍卖会上看到了 “消失” 的《江南春》。这就奇了怪了:南博说它是伪作,怎么会出现在拍卖场标价 8800 万?是南博玩了“狸猫换太子”,还是这根本就是被他们雪藏的真品?
带着满心疑惑,2025 年 6 月庞叔令拿着法院调解书去南博核验,结果彻底傻了眼:不光《江南春》没了,另外 4 件被指 “伪作” 的古画也集体失踪了!南博轻飘飘一句 “已剔除藏品序列,划拨调剂处理” 就想打发人,可问起具体划拨到哪、怎么调剂的,却半个字都不肯多说,跟挤牙膏似的藏着掖着。
这操作疑点都堆成山了!1961 年南博就开始给这 5 幅画鉴 “伪”,1964 年又复核了一次,可为啥当时不告诉庞家人?庞增和 1995 年才去世,有的是时间核实,南博偏偏捂着不说,这是怕啥?更讽刺的是,1962 年发奖状的时候,明明已经鉴“伪” 了,却还把这 5 幅画算进 137 件捐赠里,这不是明晃晃地欺上瞒下吗?

谁都知道,就算是 “江南第一收藏家” 庞莱臣,藏品多了看走眼也正常,真有伪作没人怪南博。可南博的问题根本不是鉴 “伪” 本身,而是鉴完之后的一系列神操作:不告知、不公示、不说明去向,把捐赠文物当成自己的私物,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完全无视捐赠人家属的知情权。
现在好了,5 幅画凭空消失,其中一幅还差点以 8800 万天价成交,南博再想装糊涂可就难了。是监守自盗把真品换出去卖了,用 “伪作” 当幌子掩人耳目?还是真把所谓 “伪作” 随便划拨,最后流落到了市场?这些疑问,南博必须给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目前,江苏省文旅厅已经牵头成立专班调查,国家文物局也在核实情况。但公众要的不是走过场的调查,而是彻查到底的真相:60 年前的鉴定有没有猫腻?5 幅画到底去哪了?南博这些年是不是在刻意隐瞒什么?
文物捐赠是出于对国家的信任,可南京博物院的所作所为,寒的是所有捐赠人的心。如果连国家一级博物馆都能这么随心所欲、遮遮掩掩,以后谁还敢把自家珍藏的文物捐给国家?这起事件不是简单的文物去向之争,而是对文物保护制度、对公众信任的严峻考验。
南京博物院别再把头埋在沙子里了,是时候把藏了 60 年的猫腻扒光,给庞家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了!
一看被博物馆卖出去的时间是改开后就知道咋回事了,少爷看上你文物你是的荣幸不知抬举小心被打成三种人
我有预感,如果这件事的舆论继续发酵,过不了多久,全国各地博物馆 “火龙烧仓” 的戏码就又要上演了。
信用中国上应该专门为这些官方协会、博物馆开一个信用查询
这种事儿最让人气愤的不是那 8800 万,而是它伤了天下捐赠者的心。如果一家顶级博物馆,收了人家的东西,反手定个伪作标签就让它从库房里消失,几十年后又在拍卖行光鲜亮丽地现身,那谁还敢把家里的宝贝捐给国家?这不是在保护文物,这是在寒爱国收藏家的心。
南京博物院,盛名其实难副。有个南京事业单位的回复我说朱元璋的画像,那个鞋拔子脸是对的。朱棣的棣字他都念错了!他念成隶书的隶!
人说各博物馆的真品早就被偷摸卖了,我还质疑,现在看还是我太年轻了
古画这种东西,就该尽快电子化,资源全民共享,谁想看就能看。越是稀缺,就越是囤积居奇,人性弱点,共产主义也根本治理不了。
别查了,再查就像巴西博物馆一样,给你来个火龙烧仓。
严查庞家后人有没有违法乱纪行为!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人!!

挖自己家祖坟拿文物的,违法;
拿了别人文物倒卖的,合法。
我从没想过博物院这种清水衙门也是能盈利的。防不胜防啊
你们去故宫看看,透过窗玻璃往里看,里面陈列破败不堪,这还是公开展出的,还有故宫大片不对外的区域,可谓是衰草枯杨,用来拍兰若寺都不需要重新置景。
之前有个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这工作是不要太愉快。
看完之后,只有唏嘘
结论:千万别向任何政府机构,包括什么博物院博物馆图书馆捐赠任何东西
公有就是少数人的私有
一直听说博物馆的藏品是赝品以为谣言,看来所传非虚啊
很多事情南博说了不算话 上面一个条子你敢不借? 不借马上滚蛋
很多都是监守自盗,
或者狸猫换太子,以假换真的,
反正大众也看不出来真假,
你猜现在各地博物馆里. 到底还有多少真货呢。。
全世界博物馆基操
真没必要把谁看的太高了
哎,这比肉包子打狗还要经典~~~~~~~~~~~~~
十几年前读大学的时候,看过本书,叫《二号首长》,读起来挺猎奇的。官场腐败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但这种官场小说确实是没有了。
里面有段情节是主角陪领导进京拜访领导的领导,领导带的礼物是件珍品古董画。
书里主角的领导很正派,我读的时候就在想,不知道这种礼品是从哪儿弄来的。
十多年后的今天,看到这个问题,好像是懂了。
以上。
不收藏的物品要退给原来所有者。
别说法律没说,不需要法律规定,这是人之常情。就是耍小聪明而已。
大英博物馆的那些文物还好么?
举个台湾的例子啊,众所周知当年果党撤离的时候带走了大批文物,包括青铜器、瓷器、玉器、画作、图书总计约 2972 箱。
那么他们是怎么操作的呢?一般情况下,他们是先找人仿制文物,然后替换出真的古董,古董被 “安全” 的洗白(流出境外)后,再制造意外情况,造成文物损毁,包括失火、意外打碎…… 最后就是文物修复中不再展出。
台北故宫在 2022 年 11 月披露,根据修复档案,陶瓷器类文物意外造成破损总数为 359 件,未说明具体时间范围,此外 2012 年第三次大盘点中发现五件文物丢失,院方称系 “库房行政疏失”。
至于内地,听说流程差不多,先仿制,拿出后再鉴定文物为仿制品,至于真实文物一般也是做出境洗白处理,境外的苏富比、佳士得、德国纳高都是常客,至于所谓的来历审查很多时候就是个幌子而已。
你可以搜搜,那些文物拍卖平台上经手过多少中国文物(苏富比、佳士得全球拍卖总额的 15%-20%)。
国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也有,不过更肆无忌惮他们很多时候通过 eBay 在线拍卖,国内很少这么干,因为在线人数就太多了,容易被专业人士发现,通过线下平台拍卖容易绕开大众视线,就算被发现,往往交易已经发生了。
印度朋友问我:
你们国家也有婆罗门借寺庙宝物回家当摆件的传统吗?
我们那叫世袭特权,你们叫啥?
我挺起胸膛说:
我们叫红星照古董,灵气到我家
所以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要迎接流失在国外的文物回归了吧。我们不排除国外也有类似情况,但至少展览出来的是真品,不向有些博物馆,给你看复制品,至于真品,谁知道在哪。
我以为大家都习惯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奇怪和气愤的…… 不过冰山一角罢了
翁同龢的五世孙翁万戈于 2018 年向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无偿捐赠 183 件家族珍藏文物,包括绘画、书法等跨越 13 个世纪的国宝级藏品。
捐赠共 183 件文物,含 130 幅绘画(如清代王翚《长江万里图》)、31 幅书法、18 件拓片及 4 件织绣,横跨宋、元、明、清等朝代,被波士顿艺术博物馆称为 “史上数量最多且意义非凡的中国书画捐赠”
私人三星堆青铜树,玉猪龙,私人击鼓说唱俑,私人青铜器错金银,还有那个邮票,外面流通的不多,结果在红三代的家里有 2 大箱子连号未拆封的,几万张得有。这些都是海东鉴宝里出现的,属于冰山一角了还有更多藏起来的。

01
2025 年 5 月的北京,拍卖会的聚光灯下,一幅名为《江南春》的明代图卷被叫到了 8800 万元的天价。
画是好画,仇英的手笔,流传有序。
但在预展现场,庞叔令女士却看得冷汗直流。这幅画上盖着她曾祖父庞莱臣 “虚斋” 的印章。
按理说,它此刻应该静静地躺在南京博物院的展厅或者库房里,享受着国家一级文物的待遇。
早在 1959 年,这幅画就连同其他 137 件国宝,被庞家捐给了南京博物院。
庞女士查阅了家里的捐赠清单,确信无误后报了警。随后,这幅画被撤拍。
等到 6 月份,庞家人终于获准进入南博的库房核对,结果更令人心惊: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北宋的《双马图》、明代的《松风萧寺图》等四件古画,也都在库房里人间蒸发了。
对此,南博在 12 月 17 日给出了一个极其硬核的回应:
“这些画在几十年前就被鉴定为‘伪作’,并按规定进行了‘划拨、调剂’。”
这个解释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东西是假的,所以我们把它处理了。至于处理给谁了,我们也不知道,还在查。
这就很有意思了。
2014 年,南博办展时还把《江南春》列为 “最珍贵藏品” 大肆宣传;到了 2025 年,由于它不小心出现在了拍卖会上,它就变成了一幅“伪作”。
02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如果你翻开历史的旧账,会发现 “馆藏文物失踪” 这种事,就像是一场永不落幕的循环剧。
在更基层的江湖里,文物消失的理由往往更加朴实无华,甚至带着一种权力的傲慢。
2011 年,湖北浠水县发生过一件怪事。
上个世纪 80 年代,闻一多的堂弟、画家闻钧天及其子,曾向家乡文化馆捐赠了 150 幅书画作品。这本是一段 “叶落归根” 的佳话。
然而几十年后,当书画界人士去核查这批藏品时,发现只剩下了 63 幅。另外那 87 幅画去哪了?
文化馆负责人的回答,坦诚得有点直接:
“有些画作,被领导陆续拿去送人了。”
这句话里,藏着中国县域官场最真实的生态。
在那个年代,挂在墙上的不是艺术,是人情,是润滑剂。领导们喜欢附庸风雅,库房里的那些画,就成了最好的伴手礼。
至于 “文物档案”、“出库记录”、“审批流程”?在领导的一句话面前,这些都不过是废纸。
更离谱的是,当时媒体还写了篇评论,称 “不宜深究”,将“送画” 解为“为地方发展”。

这评论,在今天看来,妥妥的高级红低级黑,居然还能发在官媒上,也是属于那个年代的自信。
03
如果说 “领导送礼” 属于权力的任性,那么 “馆长掉包” 就属于监守自盗。
2002 年到 2010 年,整整十年间,时任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馆长的萧元,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狸猫换太子》。
他把馆藏的张大千、齐白石等 143 幅真迹悄悄带回家窃为己有,然后画了些仿品挂回墙上。
从 2004 年到至 2011 年间,萧元陆续将其中 125 幅拍卖了 3400 多万元,余下 18 幅未卖出的书画经鉴定估价 7600 多万,合计价值超过 1 个亿。
庭审时萧元颇为自得,“在图书馆我是唯一懂美术的人,其他人只会点数,所以这些字画我贪污了 10 年才被发现。”
如果不是 2013 年,一名广美校友在拍卖会上发现拍品盖有馆藏印章,进而举报,这出戏可能还会一直演下去。
最讽刺的是,直到案发,那些挂在墙上的赝品,还在默默接受着观众的瞻仰。
这不禁让人怀疑,我们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凝视的那些旷世杰作,背后到底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
04
从南京到浠水,再到广州,地点在变,剧情在变,但核心的逻辑从未改变。
收藏家的后人们怀着一腔热血,将家族几代人耗尽心血守护的宝物捐给国家,是相信 “公家” 的信誉,相信博物馆是这些脆弱纸张最安全的避风港。
他们大概没想到,捐出的画,躲过了战乱,躲过了时间,最后却没能躲过 “内部调剂” 和“领导送礼”。
南博事件目前还在调查,江苏省文旅厅已成立专班。但无论结果如何,信任已经碎了一地。
有人说,博物馆是人类文明的方舟。但现在看来,这艘方舟上,不仅有书画文物,还藏着不少硕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硕鼠硕鼠,以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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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程序正 y” 的角度来讲,捐赠行为完成之后,所有权是不是就属于被捐赠人了?
如果是的话,确实所有权人可以自行处置被捐赠物。
如果不是,双方当时是否有更详细的约定?
再进一步的讲,鉴定作品为伪作的到底需不需要走普遍认可的流程?这个流程有没有走完?整个过程是否需要第三方的监管和背书?
再进一步的讲,鉴定为伪作之后,如何处理作品是不是有一样的问题?
再进一步的讲,如果真的是博物院有权全权处理藏品,那其实跟是不是伪作没有关系。。
很多事情只讲 “程序正 y” 往往非常缺乏现实感,但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挖掘出很多规则本身的问题。
南京博物院库房搞不好要着火
情况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项调查组。
人员为张吉惟、林国瑞、林玟书、林雅南、江奕云。
请钱王墓和卢浮宫管理人员收下我迟来的道歉,你们起码是被偷的。
我们的这个馆其实就是一个。
缅北诈骗的升级版。
这个跟捐款捐物那一样的。
本质上是收取民脂民膏以爱国的名义。
权力是不受制约的,你捐的时候可能是好的,过个几年以后政策变掉了,相当于没收了。
为什么我们的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抗疫捐款。
大量的东西都是暗箱操作的。
其实庞莱臣当时捐的,可能都未必是心甘情愿的。但如果不捐,他活不过 60 年代的冲击。也照样会被迫害致死的。
所以当时捐也是出以保命,万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事实证明他后来的画都被抄家了。
子孙也得不到任何好处。还要为了前辈的荣誉打官司。
这在全世界都是不可想象的。
有什么幸福可言呢?
南京博物院捐画的这件事情,其实只是这种系统的一个缩影。
国家实际上是一个虚构的概念,有权利的人可以解释这个概念。当你没有解释权的时候,什么都不是你的。
这种事不会是最后一次,将来会更多。
当人心失去信仰之后利益是第一位的。
白的可以说成黑的,黑的可以说成白的。幸亏现在有网络,否则庞家的后人将含冤致死,事实上他们庞家里面,确实有人是含冤致死的。
他们还有两幅画被南京博物院借去。也一直没有还,一个守护国宝的人最终因为怀璧其罪。这是何其的荒唐?
没有产权的保护,一切都建立在流沙之上。
你被骗去之后,你就没有权利了。
所以本质上就是一个放大版的缅北,只是骗了 60 年而已。
如果回到 1959 年,给你两条路。一条是把画捐出去,给你一本赠书保全你。另一条路是你不捐把你抢了,把你下放到农村去让你活不了,你会选择哪一条呢?
这就好比现在的缅北,一条是你加入电诈的队伍,另一条是被嘎腰子。
所以当这些文物的取得只要通过抢就可以的话,那么自然就不会有人珍惜他们。这也是庞家人现在的遭遇。
所以你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潘石屹要把钱捐到国外去?因为从放的更长远的角度来看,不过是一个庞氏骗局。
现在红十字会的车停在你的门口。让你去献血,你还会去吗?你的血变成了别人的 LV 包。
所以南京博物院的事儿, 一开始我很气愤。现在想通了。
贝叶斯蝴蝶 2025.12.19 一个致力于量化交易策略创新的杭州人
经典的物理题,上了称那就是千斤打不住。
以后,不可能再有捐赠了,文物、血液、器官、钱等,都不可能再有。
2024 年 11 月以来,我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 “赠与合同纠纷” 的起诉材料。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1959 年 1 月,我院正式接收庞增和先生(庞叔令女士父亲)捐赠的 137 幅庞家收藏画作。报道中提及的 5 幅争议画作,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 “伪”;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上世纪 90 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90 年代的事?那能叫事?那会啥事没有啊。
我来定一下性:
动乱十年太动乱,穿越时空破四旧
即使是伪作,捐赠的艺术品也不能卖吧?可以退还啊。捐赠的卖了,以后谁捐赠?
拍卖文物都要有当地文物局的批复,《XX 省文物局关于同意 XX 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XX 文物的批复》。里面会详细说明文物来源,级别。拍卖情况也要上报。我觉得应该还有实情
南京人路过,欺上瞒下的博物院真是够丢人现眼的。
听泉的含金量不断上升
故宫一件,我一件,
故宫没盖,我有盖。
xs,故宫这里指的不是故宫。
鉴宝节目里会有明明是真的,给说成假的,低价购买,明明是假的却要炒作成真的戏码。监守自盗的戏码,蟑螂理论。
无耻
文物离奇失踪:2025 年 6 月,庞叔令依据法院调解书查验捐赠文物时,发现 5 件古画失踪,包括《江南春》、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等。南京博物院回应称这 5 件为 “伪作”,早于 1960 年代经两轮专家鉴定(张珩、谢稚柳等),1990 年代依规 “划拨调剂” 处置。
根据艺术市场报道,2025 年春拍出现的《江南春并吴门名贤题咏》卷,其著录和鉴藏印显示它曾为庞莱臣(庞增和之父)“虚斋” 收藏,这与南博受赠画作的来源高度吻合。
查下去,南京博物馆要谨防失火了,“故宫一件我一件”,一直以为是玩笑话. 结果尴尬了吧。
背后的多少利益链故事,严查文物贩卖!建议纪检部门立即进驻南京博物院,给庞家和广大老百姓一个交待。




这个时候我想起余秋雨来,他有篇文章叫道士塔。
他们是富有实干精神的学者,在学术上,我可以佩服他们。但是,他们的论述中遗忘了一些极基本的前提。出来辩驳为时已晚,我心头浮现出一个当代中国青年的几行诗句,那是他写给火烧圆明园的额尔金勋爵的: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战阵
决胜负于城下
对于这批学者,这些诗句或许太硬。但我确实想用这种方式,拦住他们的车队。对视着,站立在沙漠里。他们会说,你们无力研究;那么好,先找一个地方,坐下来,比比学问高低。什么都成,就是不能这么悄悄地运走祖先给我们的遗赠。
我不禁又叹息了,要是车队果真被我拦下来了,然后怎么办呢?我只得送缴当时的京城,运费估且不计。但当时,洞窟文献不是确也有一批送京的吗?其情景是,没装木箱,只用席子乱捆,沿途官员伸手进去就取走一把,在哪儿歇脚又得留下几捆,结果, 到京城已零零落落,不成样子。
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践的情景,我有时甚至想狠心说一句:宁肯存放于伦敦博物馆里!这句话终究说得不太舒心。被我拦住的车队,究竟应该驶向哪里?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只能让它停驻在沙漠里,然后大哭一场。
我好恨!
我好恨,我宁肯这些经卷放在伦敦博物馆。
颇有蒋匪作风
当你在家里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说明家里已经有一窝了。不过现在的情况是一开灯,满屋子蟑螂就到处爬。爬到脸上了才恶心得受不了抓起来打死。
另外记得别张嘴噢,说不定蟑螂会爬进嘴里咬你。
这事不是挺清楚吗?把人家捐赠的打了个伪作标签卖了…… 南博真的不要脸皮。
非常非常期待这个事件能够拔出萝卜带出泥,顺带各地博物馆都能爆出 “监守自盗” 的证据,该查的查该办的办。
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没盖我有盖。
半年前在天津逛博物馆,看到有些藏品是民国大牛的后人捐赠的,和家里打趣说那个年代,是捐的还是什么,不好讲了。看来大家都差不多。



你们嘲笑国宝帮故宫一件我一件,
国宝帮嘲笑你们不懂赛里斯。
2010 年前后我就在某地博物馆的商店看到明码标价售卖数万至数十万不等的文物。
那会儿还在读书,想着怎么公立博物馆怎么和私人收藏馆一样。
后来接触的面广了,眼界也开阔了。
咱不说拍卖现场的文物到底是真的假的,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到底是真的假的。
单丛拍卖来说,有文化价值也具备金融属性,甚至可以洗钱。
所以这行当水太深,拍卖行就是真的吗?不一定,但大概率是真的。那博物馆就是真的吗?不一定,但大概率是真的。
如果说出现了两幅一模一样的作品,那门道和水就非常深了。
我不是说你的东西不真,而是我拿的也不假。
充分体现了什么叫社会主义公有制
明确了,到底谁是国家,谁是我们。
对广大小粉红是一个深刻的现实主义教育。
“反正你们也明白当年是为了保命才捐的。”
“现在保住命还敢倒将一军?”
“现在人没了,你们敢要回去了是不是?”
“打狗你也敢不看主人!”
这个一定有问题,一定查出来怎么流出来的。责任人一定要受到惩罚,不要有人刻意就是管理制度有问题,就是有人刻意利用监控漏洞偷出来的,也是安保制度有问题或安保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这样的漏洞应该尽快堵住。偷这些画的是一种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南京博物馆的领导也要因为保管不利受到惩罚,如果证实是南京博物馆自己卖的就应该严惩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人员,这些人不是没有尽到保护的职责就监守自盗,都是应该受到惩罚的行为。如果证实是监守自盗就应该让他们付出相应的后果。
这件事,看似小事,但跟南京彭宇案一样的性质,哎,历史上的小人物,造成了伤害社会的大事件!
坐标湖南某地,听泉火的时候,我们这边有个小伙子在市博物馆里跟泉哥连线,现场视频鉴宝,发现文物全是假的,小伙子展示各种鉴定书证明,很不服气,但假的就是假的。后面的影响是节目被制裁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听泉也就只敢看几个袁大头跟旧币,话都不敢多说。
你们叫没去国外拍卖会看过
那种老人死了,后人整理遗物,发现一屋子书画古董,然后打包拍卖的,不要太多
也别说什么八国联军抢的,大多是移二代三代,啥也不懂,保存情况也一般,就是当旧物件拿出来拍
太多了…… 你问人哪儿来的,怎么带出来的,咱也不知道也不懂也不敢猜
再多说一句,八九十年代,好多东西是光明正大放在商店里卖,用来换美金的,主要是华侨在买,不会有人不知道吧
公立博物院藏品属于全民财产,院领导只不过行使了使用权。

其实我在看亲王的小说《古董局中局》的时候就有所了解了,只能说艺术确实来源于生活。
这次的热搜如果能带来全国范围的博物馆普查,也是一件好事。有些东西不能被辜负,这些东西看是很轻,上称千金打不住,一旦失去很难回来。可能因为这个,更不会查,更不能说
江苏这个地方很神奇,徽京、苏州都是 2~3 千年的历史了,却很少有什么考古大墓。这些年房地产无数、地铁修了那么多条,嘿,一个墓都没遇到
我现在怀疑央行国库到底是否有黄金储备
这个事情,欺负大家对历史都不熟悉了吗?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想想都经历了啥。
网上搜搜某些高层借助破四旧、抄家等运动,把多少古董文物字画都据为己有。
现在还在,还能拿出来拍卖,已经不错了
解决捐赠人,问题就解决了。
捐赠人说,经过跟死去的先人沟通,确认了有几件文物是赝品!
完美解决!
老子:不贵难得之物!所以想问几个问题:
价值一亿的黄金多重?价值一亿的画多重?
运输价值一亿的黄金需要多少成本?运输价值一亿的画需要多少成本?
画的价值是什么?是作画人的名气?是画本身?还是承载的文明文化?
如果是文明文化,那么每幅画的技巧样式、文字被现代科技完美扫描之后,那是不是说明文化文明被永久保存下来了?
那是不是说,就是因为价值高,所以根本没人在意其中的文明文化了?
它们让庞家在 1959 年捐赠是给庞家体面,可能也没料到庞家还有后人,庞家怎么还不识抬举这么较真了呢?
1. 流出原因:改开初期,文物管理混乱时期的所谓创新的遗留问题。也就是在姓社姓资里面打包被送到文物商店的参考品。从各情况来看,基本也确定 90 年代初期到私人手里面的,
2. 是否合法:在当时也是钻了藏品保管要求的空子,文物商店此时应该还是国营单位。参考品的要求也未作更详细要求。
3. 出售捐赠物品是否合法合情:合法,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捐赠后物权确实属于捐赠单位所有。欧美博物馆出售藏品乃至被捐赠藏品属于正常现象,比如 19 年云逸雅集: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之中国艺术 - 佛罗伦斯及赫伯特 • 欧云伉俪惠赠拍卖。不过从情感角度出发,出售捐赠物实属忽略捐赠人感情的行为。
4. 画本身真伪:我个人认为真且好,南博把盆子扣在了老先生们头上,几人均已作古,无法考证了。
5. 事情本身属于改开混乱年代的乱象,借此机会进一步重申藏品保管才是正事。
6. 阴谋论、国宝帮言论大可不必:
选择不要这幅画,还是不要这个博物馆,你咋不明白呢,没有这幅画博物馆还是我们说了算,不交这幅画你第二天就去财务领工资
为什么总有头铁的要给我们中国的政府捐东西

《庞后主巧施连环计,恶馆长喜上断头台》
南京是丢人丢到姥姥家
这 TM 不就是倒卖吗?这种行为直接扒到地库都不剩啊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嘛,总不能全是好处,代价还是有滴
1959 啊?那就是拿文物买命了。识相的话捐出来,大家都体面,不识相的话给你安个口袋罪,抄你的家。
博物馆太无耻了,人家捐赠它当成唐僧肉了,全国各地的博物馆都要好好查一查。
所以
为什么要捐献
是自己不会找拍卖行吗?
【开篇:国宝拍卖背后的信任危机】
2025 年 5 月,北京一场拍卖预展上,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以 8800 万元估价引发热议。但这幅天价拍品的身世,却牵扯出一桩跨越半世纪的文物捐赠纠纷——它正是 1959 年庞增和先生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 137 件 “虚斋旧藏”之一。 当年,庞家为给家传国宝寻求安全庇护,倾尽珍藏捐给国家;如今南博回应称,该画在 90 年代经鉴定为 “伪作”,已“依规处置”。但随着更多事实浮出水面,这场“合规处置” 背后,不仅是文物管理的争议,更关乎公益捐赠的信任根基。
【维权十年:从 “永充收藏” 到文物失踪的完整脉络】
庞家的维权之路长达十余年,核心争议始终围绕 “文物去向” 与“程序合规”,而三次司法介入中,“调解”均未能解决根本问题:
1. ** 缘起(1959 年)**:庞增和捐赠 137 件历代名家书画,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颁发《褒奖状》,南博时任馆长亲笔备注 “永充本院收藏,妥为保管,传之永久”,明确了捐赠的核心约定。
2. ** 初现裂痕(2014-2016 年)**:庞家发现捐赠的《双马图轴》现身拍卖市场,随即以名誉权纠纷将南博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南博公开表述存在不当,判决赔偿 10 万元并公开道歉,但未对文物去向及处置程序作出实质性认定。
3. ** 知情权之争(2020-2021 年)**:为查清全部捐赠文物现状,庞家提起知情权诉讼(案号:(2020) 苏 0102 民初 XX38 号)。经法院调解,南博承诺提供文物处置说明,但最终仅出具无审批文件、无流转凭证的书面说明,核心档案仍未公开,知情权诉求未能完全实现。
4. ** 全面爆发(2024-2025 年)**:2024 年 10 月,庞家致函南博要求说明文物现状,未获有效回应后提起诉讼。2025 年 5 月,《江南春》天价预展成为导火索,经举报后撤拍;6 月,庞家依据法院调解书前往南博核验,确认包括《江南春》在内的 5 件文物 “无法查找”,南博仅以“伪作已处置” 回应,未提供合法依据;11 月,赠与合同纠纷正式开庭,南博提交的鉴定材料关键信息模糊,仍无法说明文物去向;12 月 16 日,庞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南博提交完整流转底档。
目前该案仍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中。结合彭宇案二审秘密调解导致真相掩埋、规则模糊的历史教训,以及本案前期调解未能解决核心争议的现实,公众担忧:若再次以调解 “一调了之”,文物去向的真相或将永久尘封。
【争议一:“避险捐赠” 能否成为违规处置的借口?】
有观点认为,当年庞家捐赠带有 “避险” 的时代背景,应视为完全放弃相关权利。但这一逻辑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违背伦理常识。
余华小说《活着》中,福贵因赌博输光家产被动躲过浩劫;而庞家是主动将身家珍藏托付国家,本质是 “以信任换庇护”——福贵输家产是“无奈之举”,庞家捐文物是“公益义举”。《褒奖状》中“永充收藏” 的承诺,构成了捐赠合同的核心条款,南博作为受赠方,负有法定的妥善保管义务。
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年以 3.8 万元接收《江南春》的 “南京艺兰斋”,其法定代表人陆挺曾任江苏省文物商店总经理,而该商店与南博在 90 年代存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的关联关系。这种 “自行鉴定伪作→低价转让关联方→天价拍卖” 的链条,既违背了公益捐赠的初衷,也涉嫌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在法律上已构成对捐赠合同的根本违约。
【争议二:“法不溯及既往” 能否掩盖程序违法?】
南博辩称 90 年代的处置行为 “符合当时规定”,但这一说法与史实不符。涉案文物处置发生在 1995 年左右,而 1986 年文化部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早已生效,其中第 19 条、21 条明确规定:无论藏品是否为伪作、参考品,处置前必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留存完整档案。
“法不溯及既往”的前提是 “行为发生时无相关规定”,但本案中,南博处置行为发生时已有明确的强制性程序要求。至今南博仍未能提供江苏省文化厅的审批文件、学术委员会讨论记录等关键证据,其所谓“依规处置” 缺乏事实支撑,本质是 “有法不依” 的程序违法行为,不能以 “历史背景” 为由豁免。
【争议三:为何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更需判决而非调解?】
彭宇案的教训早已证明,涉及公共利益、规则建构的纠纷,调解虽能平息一时舆情,却会留下长久隐患:
1. ** 事实层面 **:彭宇案二审秘密调解导致核心事实永久模糊,引发多年社会争议;本案若调解,文物去向、处置程序是否合规等关键事实将无法通过司法程序查明,为类似纠纷留下 “重蹈覆辙” 的空间。
2. ** 规则层面 **:彭宇案因缺乏终局判决纠正一审错误逻辑,导致 “扶人即担责” 的错误认知流传 15 年;本案若调解,将无法明确博物馆处置捐赠文物的程序标准、捐赠人后代的权利边界,传递 “违规成本低、追责难度大” 的负面信号,最终损害的是全社会对公益捐赠的信任。
对于文博行业而言,本案的核心价值早已超越个案本身:博物馆能否既当 “鉴定者” 又当“处置者”?捐赠人的后代是否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馆藏文物的处置程序应如何规范?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份公开、详尽的判决书来明确,而非通过调解模糊处理。
【结语:以判决定规则,以透明护信任】
公益捐赠的本质是 “私产转公益”,其生命力在于信任。从 1959 年《褒奖状》的郑重承诺,到如今天价文物的离奇流转,庞家的十年维权,不仅是为家族讨回公道,更是为文博行业的规则重建发声。
调解无法解决事实认定、程序合规、规则确立等核心问题,唯有公开判决才能:查清文物去向的真相,厘清捐赠人与受赠方的权利义务,确立博物馆处置捐赠文物的刚性标准。这既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未来承诺——让每一位捐赠者相信,“化私为公” 的义举不会被辜负,国家对公益捐赠的保护不会流于形式。
本案的判决,不仅关乎一件国宝的命运,更关乎公益捐赠的信任根基与文化传承的制度底线。期待司法机关以公开、公正的判决,给历史一个交代,给行业立一个规矩,让 “永充收藏” 的承诺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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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边都一样,台湾送到日本的文物都不一定回得来。
公有的领导暂时使用权的使用是不是包括暂时的销售。
马的,再让你们捐!你们最好再多捐点儿。

大家要清楚,文物要流通才有价值,所以捐给博物馆卖,不如自己卖,毕竟真金白银买回去的,才懂的其价值,才会细心照顾,才能流传万代,博物馆懂什么,不过是服务员,拿着工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缺钱了就卖几幅作品,拿来发奖金罢了。
我耳边响起误闯天家和无人扶我青云志的 bgm。听泉简直太有含金量了。
以后国宝帮就有话说了,故宫那个是假的,真的在我这里呢!
我建议南京博物院直接发个声明:是‘惊天魔盗团’干的!
你别笑,听我分析。

事情是这样的:捐赠人突然发现自己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文物,正躺在拍卖行里标价 8800 万。去找南博核对,哦豁,藏品清单里恰好少了 5 件,而拍卖行那件,正在这 5 件之中。
然后南博说:缺失的这 5 件藏品是 “假货”。
再看看 12 月 17 日晚,南博发的公告:重申 “是假的”,至于东西去哪儿了——“我也不知道”。

薛定谔的《江南春》图就此诞生!
南博咬定是假,捐赠人坚持是真,拍卖行标价 8800 万——所以它到底是真的,还是 “真的假”?
来,我们捋一下时间线:

看到这儿我都恍惚了——所以到底谁的证据才是证据?
已知:1959 年真迹捐赠给南博。
请问:90 年代艺兰斋是怎么拿到这幅画的?
肯定不会是南京博物院啊,那只能是惊天魔盗团了!
再看 2025 年,剧情加速:
注意一个细节:6 月发现丢失,7 月才说 “是赝品”。
这说明什么?说明南博早就知道它们是 “假的” 了啊!
那问题来了:既然是假货,为何当年要入库?为何出现在捐赠清册?又为何直到出现在 8800 万的拍卖预告中,才突然 “被伪作”?
实锤了啊家人们,我都不敢想,那么悄无声息,燕过无痕的方法,除了惊天魔盗团,还能有谁啊!!

再说了,根据国家《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持、调剂余缺、互通有无。调拨、交换一级藏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调拨、交换其他藏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调拨、交换出馆的藏品,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进馆的藏品,必须办理登帐、编目、入库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已进馆的文物,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就是说,就算那 5 件真是 “伪品”,博物馆也不能私自出售或随意“调剂” 进市场——更何况这还是估价 8800 万的一级藏品,更更何况,从头到尾谁也没见到那份该有的 “批准文件” 与“处理清单”。
……
哎呀,我在说什么呢。
这么严格的流程,这么清晰的规定,南博怎么会不知道呢?
一定是 “惊天魔盗团” 干的!。

不过呢,不管是赝品还是真品,当务之急还是得知道那丢失的五件古画去了哪里。
卢浮宫失窃的 8 件藏品仍未找回,南博失踪的 5 件藏品杳无音信,不过嘛,至少卢浮宫的那几件保真啊。
况且,这早已不是 “真假仇英” 的问题,而是一面照妖镜——照出某些机构在面对监督时的敷衍,照出文物保护机制中的漏洞,更照出公益与公信力被轻视的日常。
博物馆不是谁的私库,文物更不是可以随意 “划拨调剂” 的灰色资产。它们属于历史,属于人民,属于未来每一个抬头仰望文明的人。
倘若连博物馆的高墙之内都可以上演 “真假魔术”,那么我们还能相信什么?是相信那打了马赛克的鉴定报告,还是相信那永不露面的 “调剂记录”?
文物无声,但历史有账。
公众不傻,时间会记录所有 “遗失的真相”。
文物系统也要彻查一下了,以前掉包也好调剂也好不知去向的估计不少。
这热榜下得真快
该馆在 “道义”?“品德” 上存在严重问题
既然站出来说 “涉事的 5 幅画是伪作、赝品”,那么按照中国社会的通用理解,博物馆应该将画作退还给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继承人,而不是自己拿出去 “拍卖”
最好笑的是,你拿出去 “拍卖”,不恰好证明,你认为它 “值钱”?
虽然别人捐赠给你了就 “属于你” 了
但是,拿别人捐赠给你进行 “珍藏” 的物品,变现为“钱”,品德上是要被骂的。。
最关键的是,当年捐赠人的初衷,应该是将这些文物 “捐赠给人民,捐赠给国家”
也就是说,该单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受赠人,而只是受赠人 “国家、人民” 的代表人
这可能才是这类单位必须通过 “鉴定伪作” 来处置这些文物的原因,但是这就又回到最初,既然鉴定为伪作,合理的处置,不应该是还给捐赠人吗?
在博物馆是公家的,在拍卖会是自己的,是你你怎么选
巴金晚年的痛与梦 作者:李辉 问题的提出 1979年春天,巴金重返巴黎,这是晚年巴金与青年巴金之间精神行程的一次连接。刚刚经历过“文革”浩劫的巴金,思想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上。旧地重游带给他的不只是兴奋、亲切,更是对历史的反思。“爱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