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2026 年新规,吸毒记录可以封存?

by , at 29 November 2025, tags : 吸毒 封存 记录 毒品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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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剧情再美终究是戏 发表

祁厅长黑化的根本原因找到了。

身中三枪的缉毒英雄回去发现收缴的毒品给赵瑞龙吸了,而且赵立春为了让儿子走仕途直接修改政策封存记录,没过两年赵瑞龙官职比祁同伟都高了。

知乎用户 未来小优 发表

现在社会本就充满了不信任,这新规只会加深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
简单想象一下,要是身旁的同事朋友,枕边人居然是个毒虫,你却毫不知情。他们随时可能复吸,甚至将你也拖入深渊,毁灭你的一切。毒虫产生的这种巨大风险需要每一位正常人来承担,必然加深人与人的不信任感。
新规同时极大削弱了法律的威慑性。“反正没人知道,吸就吸了又不会怎么样。” 这类心态的存在无疑会助长吸毒群体的规模,巨大的毒品市场会带来更多的毒品交易,拉低社会治安水平,牺牲更多的人民警察,导致禁毒工作不断恶化,最终可能沦为和美国底特律一样,可谓流毒无穷。

知乎用户 牛牛喝牛奶​ 发表

看到个搞笑的回复:我大学挂科的记录还留档呢

吸毒反而没点屁事

江苏各地文旅的支持南通视频很多都被抬了

各地公安禁毒不敢发声

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我是余某某​ 发表

以前只听过警号封存,现在毒号也能封存了?

知乎用户 二三 发表

嫖娼吸毒要开除党籍的,不向任何单位提供,干脆把咱们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也修改了得了

知乎用户 小兜爸 发表

这玩意是不是 k 签证的配套啊

知乎用户 梦云一直未曾改变 发表

又一条 “禁毒大于天” 的社会共识被突破,每一条共识被突破的开始,正是这一条又一条看似合理的“口子”。

美国是一开始就逐渐大麻合法的吗?从重罪,到轻罪,到青少年吸毒的相关保护性条款,到性少数群体的加入,各路政党的游说,最终逐步达成。

中国的鸦片战争是一开始就如此惨烈的吗?早期的鸦片制品是非常昂贵的,普通人是吸不起的,经过几十年的渗透,逐渐从顶层蔓延至社会底层,最终社会秩序崩塌。

为什么抖音上很多看似无脑的评论能引发共鸣?因为大家都不是第一天生活在中国,任何一条政策的突破都不是明目张胆的废除,而是一点一点的侵蚀。

比如 “美国大麻合法后留学的一代,要回来继承官位了” 看起来很无脑,很民粹对么?

但是没有道理吗?现实情况中没有发生过吗?

很多人说吸毒记录的存在阻碍了这些人的再社会化,但仔细想一想,为什么他们无法完成再社会化?吸毒艺人只是封堵了他再次成为公众人物的机会,阻碍他去打螺丝的权力了么?

为什么很多吸毒人员会复吸?难道是因为有吸毒记录的存在?难道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无法摆脱心魔,一出戒毒所就迫不及待的再次主动寻找毒源吗?

就像不允许向艾滋病患者的伴侣透露患病信息,理由是会导致潜在的艾滋病患者拒绝检测和干预,但是你保护了信息,就能吸引更多的潜在患病者过来检测?那无辜伴侣的权益谁来保护?

还有青少年犯罪记录的封存、女性犯罪记录的封存,更可以简单粗暴的理解为懒政,将社会共识变成向特定群体谄媚,博取政治资源的工具,越来越多执法单位迫不及待的争夺释法权,为自己部门争取权益,丝毫不顾及对于社会共识造成的破坏。

骂一句 “丧心病狂” 丝毫不为过。

知乎用户 九万里​​ 发表

希望这个号过几天还能在

希望南通文旅小编也在

知乎用户 笨笨​ 发表

叫南哥!

知乎用户 晴时有风阴有时雨 发表

到底谁有这么大能量,缉毒警的血白流了?

知乎用户 qgsg 发表

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有些天上宫阙连人民英雄纪念碑第一句话都忘了吗,无话可说了

知乎用户 不休独舞 发表

早上看到的时候

南通文旅还是 35 万粉

现在是 2025-11-28 16:04:47

南通文旅粉丝是 235.6 万

一句话 “哪位少爷吸了”

半天涨粉 200 百万

真是可悲

知乎用户 烧香的熊猫 发表

第一步,为了保护所谓隐私,封存吸毒记录。

第二步,联合废死派一起,毒贩命也是命,取消死刑。

第三步,大麻合法,毕竟国外很多地方都合法,和国际接轨罢了。

第四步,这不是毒品,是精神类药品罢了,不要小题大做。

第五步,大家都吸,怎么就你特殊,不吸就开除。

底线这种东西,你退一步,它就进一步。

知乎用户 树下阴影 发表

查了下记录,之前是 23 年 12 月湖南省通过的针对初次发现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进行封存。不像单位以及个人提供。

这个湖南省发布的,不做评论。

现在是准备提高整体阈值么,查询新法规是扩大到全国、所有年龄层的吸毒人员了!!!

这个哪个人才 (或是说有吸毒子女亲戚的人才) 一拍屁股决定的,全年龄啊!!!,你是准备在我国建立多年的禁毒城墙上凿洞啊。

这个必须要表达我个人的立场。

禁毒!禁毒!禁毒!打死所有可能性!

知乎用户 去码头整点薯条 发表

直接允许吸毒了的,还能保护禁毒民警和卧底的生命安全

知乎用户 萨尼铁塔 发表

都说是哪家少爷吸了,但是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啊,真有那么大能量改个档案是什么很大的事吗?犯不着大费周章地改法律啊。

知乎用户 NERO 发表

我只说一句:毒狗没有人权

知乎用户 栗子 liz 发表

意思是有少爷小姐吸了但还想当官 牛批牛批

北京禁毒和天津禁毒的抖音号都注销了,请问是几个意思呢?

请问现在还是新中国么?这里还是中国么?

以后谁当缉毒 才是倒了大霉。对得起牺牲的缉毒警察和他们的家属么?给吸毒改过自新的机会,那谁能还缉毒牺牲的警察一条命?

知乎用户 宣天涯 发表

中国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第一幅浮雕

虎门销烟

中国近代历史自此拉开

所以中国人民英雄纪念碑还在,也镇不住了

知乎用户 慕沐​ 发表

我南哥说是哪家少爷吸了,虽然很敬佩我南哥仗义执言,但是大家也都清楚,少爷吸不吸的咱们平头百姓其实也不知道。就像如果不是少奶奶自己发图,咱们也不知道还能开车进故宫。

那么吸毒记录还有什么可能导致可以封存呢?这一点,哥们生活在吸毒老区欧洲,可以分享一下欧洲放开麻子的历程。

欧洲放开麻子除了黄毛们孜孜不倦地抗议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经济。以欧洲现在扑了大街的治安水平而言,警方真的没工夫去清查大麻这种危害相对不那么大的毒品,更不可能去抓只是吸大麻而不贩卖的熊孩子。正如是!大臣中所言,放开吸烟而对烟课重税对经济有益无害,那大麻对欧洲老爷们来说也并不是放不开。与其靠小混混偷偷卖屡禁不止,不如定点贩卖政府还能收点税,警力不足的情况也能稍加缓解。

事实上,如果常看睡前消息的朋友们想必都对现在地方的财政情况有所耳闻。睡前消息第 958 期就讨论了地方经济和禁毒之间神奇的联系。我为我国目前取得的禁毒成就感到自豪,但是在现有的情况下,我国是否也会在毒品方面做出一定妥协,在现有的经济大环境下我们又将何去何从,我们也只能希望明天会更好了。

知乎用户 梅赛嘚瑟 · 奔驰 发表

艾滋病隐私 + 吸毒封存 + K 签

这是给洋爷们的三件套啊!

知乎用户 自我幻影 发表

我看和 k 签连起来看就懂了,不少国家的人有吸食毒品的前科,你追究别人不敢来了。现在就是告诉别人别怕,实在是 “高明”

知乎用户 DAVID HUME 发表

先亮明立场,我是坚决反对的

但这事估计和所谓的 “少爷”“小姐” 根本扯不上关系

因为如果真有这个能量能推动全国修例的 “少爷”“小姐”

那他的履历根本就不可能因为这件事有污点

一个电话就解决了

知乎用户 欧尼酱​ 发表

我替牺牲的缉毒警察和卧底警察不值,还有那些被毒贩虐杀的缉毒警察的家人不值,为了一己之私更改法律条文,毒是中国近代屈辱史的开端,是继鸦片战争以后所有中国人刻在基因里深恶痛绝的东西,是原则,是红线,有人说那些吸毒的人可能是被骗的误吸的,误吸被骗可以主动去报警戒毒所,但是有吗?自己遇到了坎坷抗不过去可以自己了结自己,什么玩意儿都是为了私欲出生东西,都说给他们吸毒的人一次机会谁给千千万万牺牲的缉毒警察和卧底警察一次机会,谁给他们一次机会?恶心至极!!!!!我至今都忘不掉自己小时候看到的新闻一个几岁的孩子被毒贩用烟头烫的全身是疤,历史会把这些人永永远远的刻在耻辱柱上

知乎用户 小恶魔 发表

如果真实施了,大量毒少爷小姐进入 tzn。那么多感觉各个行业都会有。位置到了一定高度。缉毒警会有危险。

吸了会那么容易戒掉吗?进了 tzn 会不会继续吸。吸就要买,买就要接触毒贩。就有可能被抓。缉毒警身份都是保密的。会不会为了报复缉毒警把他们的身份透露给毒贩。大家都知道毒贩手段凶。会报复 ‍♂️本人和他的家人。

这样的话谁还敢做缉毒 ‍♂️。时间够长的话,独品会泛滥。又回到鸦片战争时期

知乎用户 北玄 发表

那还说啥了,直接纳入医保得了呗

知乎用户 开坦克的阿杰 发表

1:怎么通过的,是否违宪?

2:对社会共识不断突破,不想过了是吧

3:立刻,通过政治渠道沟通轰炸

知乎用户 墓中阅兵总指挥 发表

中央直属机构考试,40 天后出成绩,2026.1.1 执行,正好政审 !所以,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开端是什么?

南通,近代第一城。

南通运营小哥真汉子!

知乎用户 文若不是苟或 发表

以下哪些行为可以考公?

A. 酒驾逃逸

B. 抢劫盗窃

C. 吸毒

D. 贷款逾期不还

知乎用户 老克拉​ 发表

我一直想不明白,你们说的那些天龙人,明明已经是手眼通天,为什么非要用这招给自己留条路?

知乎用户 陈敏​ 发表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包括吸毒、嫖娼、酒驾等)均需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开,目标是减少社会歧视,帮助已悔改者回归正常生活,降低 “一次违法终身污名化” 的负面影响】

从给出的【目标】来说,新规确实让人无可反驳,毕竟法律也提倡给悔改者回归正常生活的机会,但实际操作很难说,以吸毒记录为例,公安内部的动态管控跟公共场所的身份证登记是联动的,例如酒店开房、购买车票都会预警,然后警察就会过来验毒。

这是有过吸毒记录人员,最害怕的事情,因为此时身边人(同事、配偶、家人)很容易就猜到什么情况,接下来就是丢工作,家庭鸡飞狗跳。所以这个封存一旦严格执行的话,那么禁毒部门花大精力搞得动态管控的联动预警大概率就失去意义(仅内部查询用了)。

当然,这个新规对于某些涉毒公职人员可能就很友好了,例如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农林水务局公职人员杜某多次吸毒被抓,处罚从最初的拘留升级至强制戒毒,仍能保留公职当普通干部,以后再有此类公职人员,只要封存保密好,工作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知乎用户 河道 发表

这不就民主党那套

搞女权进而 lgbt(各类拳、春风法官)

开放非法移民(K、外国人可进事业单位)

吸毒除罪化、抢劫除罪化(记录封存)

都是对基层控制无力的妥协之举

暗线是牺牲大多数人利益,换少数人铁杆支持,并且想办法把让这些铁杆走向关键岗位。

比如 lgbt,如果民主党再搞四年甚至八年,这些年靠 lgbt 进入官场的人走向核心岗位,他们就是民主党铁杆,民主党就等于控制了所有部门。

大量引入非法移民同理,作用是稀释共和党选票。而且这些 lgbt 非法移民能少数人发出大量声音,营造出民主党狠受欢迎的氛围(直到选举前,光看媒体是不是觉得哈里斯川普 55 开?)

不过最终结果嘛,大家都看到了

知乎用户 鱼头汤不要汤 发表

2009 年 10 月 3 日,他的五根肋骨被敲碎,膝盖以下被剁肉削皮,鼻子被刀切割,手指头被砍,你们还记得他吗

多少缉毒警察用生命去维护国人~

为什么林则徐虎门销烟

为什么我们国家坚定不让吸毒合法化。

我们人口众多,坚决不能让步。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这个新规合不合理且不说,我也不想评价。

但是这几年这个流程太奇怪了,十年前,二十年前,像这种有争议性的法律法规,在修改或者制订之前,一定会提前好几个月在社会上吹风、讨论,向公众征集意见,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虽然各方都不怎么满意但也能接受的方案出来。

这几年,很少大规模向社会征求新规定新制度的意见,大多是卡着时间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悄悄走流程公示完,等实行的时候来个突然袭击。

这十年来,到底是什么变了呢?还是说有些该变的没变?

知乎用户 桃红柳绿景色新 发表

特权与光明正大是两回事,现在一样有高层子女吸毒,肯定有,但是此条例一开,就相当于县城婆罗门的子女,有点小钱的富豪也会沾染上的。会出现利益相关的体制部门的,最后就会形成美国那种毒品绑架体制,毒品绑架国家的状态。

知乎用户 MUMA​ 发表

谢邀,小幅利好吸毒人员,小幅利好公职人员,大幅利好嫖娼者。

以中国的法律框架来看,贩毒是犯罪但吸毒不是。对应的,吸毒者在国内法律体系下被视为受害者——与这个逻辑相同的是国内不把卖淫的妓女视为犯罪,而是将其视为受害者,反过来将老鸨视为压迫妓女的犯罪分子。

因此,作为受害者的吸毒人员来说,其虽然违反了治安管理,但作为受害者,从某个视角上看确实不应该为这个记录而受到潜在的延伸处罚,即记录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获知后变相给予其处罚,故事小幅利好。

至于公职人员,一个潜在的利好是酒后驾驶的记录也被封存,这导致之前十来年纪委通过查询公安的酒后驾驶记录在年底集中处罚酒后驾驶的公职人员的做法有可能不再可以继续实施,相当于变相免除了一部分酒后驾驶的公职人员被纪委追加处罚。当然,考虑到公职人员如果真饮酒后开车,有极大概率是醉驾入刑而不是酒驾被治安处罚,故任何神志正常的公职人员都不会饮酒后开车。又或者说,赌自己只是酒后驾驶的公职人员大概率会被以醉酒驾驶入刑。

最后,考虑到国内绝大多数嫖娼者被抓后只会收到罚金和行政拘留这样的治安处罚,故如果真的封存治安处罚记录,那么对于国内绝大多数嫖娼者以及妓女来说,这意味着后续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法查询到他们的这段经历。这在就业方面是小幅利好(有些机构不愿意雇佣嫖娼者和妓女),在婚嫁方面则可能是大幅利好(某些个人在结婚前会动用灰色手段查结婚对象是否有嫖娼或卖淫的治安记录)。

综上,整体来看似乎是利好拯救日益低迷的结婚率,以及降低不断高企的离婚率(妻子无法通过灰色渠道查丈夫是否出去嫖娼了)。

知乎用户 永久禁言 发表

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是:1840 年第一次鸦片战争

现在说吸毒记录可以封存?

知乎用户 不要熬夜​ 发表

吸毒,嫖娼,打架等,真的是越来越回去了

知乎用户 Adam 发表

我瞎猜一下。国际形势发生变化。很多人的孩子没法留在国外享福了。所以需要回国。回国任职,很多单位要做体检。可惜某些人玩儿的太花。体检过不去。所以就出了这个规定。给某些人铺路。我瞎猜的,没证据。

知乎用户 人无来世 发表

这事直接击穿民族信仰

比当年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还具有杀伤力

以后不要说中国禁毒多厉害,谁说我喷谁

你是一个曾经几百年被毒品侵害,发誓要禁毒的国家啊!

这个事诡异的是,之前任何牵扯到毒品的事件,人物,法律法规,从来都是零容忍。这次竟然不是零容忍,竟然开了条口子… 禁毒是不可能开口子的,这是基本的常识,开了一个小口子,未来一定会什么妖魔鬼怪都从这里走关系。在小也是个口子,也会有人想钻… 制定这些条文的人,有想过嘛?我不愿意听信一些人说什么谁家公子的事,但是如果你真的开了这个口子,那一定是谁家公子的事了。

吸毒没有什么误服和成瘾的区别,一律都是吸毒,只要你沾了毒品,你不是人了。这个口子开了,未来就会出现:

我吸过毒,但是我是好女 / 男孩…

你能受得了????

知乎用户 不争 发表

解读是说:围绕让吸毒人员更加顺利回归社会生活。

翻译人话:以前主动吸毒或被动吸毒的,因为这个记录不封存影响到了人家生活就业了,现在封存一下。

有意思是:普通用人单位,没封存之前,也没有 “权限” 和“资格”查询到这个记录,所以普通就业是不受到影响。而个人创业和普通就业也不会因为这个记录受到创业影响。而机关单位的政审依旧能够查到。

影响的是:那些原本 “需要查询有无吸毒记录的相关用人单位”,和 “政府扶持的项目审核”,比如娱乐圈,比如某金某融。现在主动查也查不到,除非提级审查。

所以想问:一个吸毒的人,如果连记录在案的代价都不需要付出,那么吸毒与不吸,有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liti 发表

入你目的大学的挂科记录都不能封存,你跟我说吸毒记录可以封存?

知乎用户 小于 发表

本来 女拳就打得虎虎生风

现在 又抡起 “毒权” 来了?

那还说啥呢?

我这还叭叭笑话人大美利坚呢

这会儿还说啥呢?

真就…

唉…

知乎用户 乱七八糟的我 发表

豆书记和 deepseek 可能带有偏向性回答,那就请 chat 来讲讲吧,以下是 chatgpt 回答,一字未删:

中国新规 2026 年吸毒记录可以封存,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整体来看,“2026 年起吸毒记录可封存”是一项法律与社会治理方向的转变,体现了从 “惩罚为主” 向“管理 + 矫治 + 再融入”过渡的思路。我从四个角度给你分析——法律、社会治理、公共安全、以及潜在争议

1. 法律视角:减少 “标签化” 有利于再社会化

吸毒人员(不是贩毒)通常被视为成瘾者,更多需要的是治疗和矫正,而不是终身的社会惩罚。

封存吸毒记录的意义:

减少就业、落户、贷款等方面的制度性歧视

防止吸毒人员因长期被排斥而再次犯罪或继续依赖毒品

与国际趋势一致(多国把吸毒者视为病患,而非犯罪主体)

这类封存制度其实类似于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轻微违法封存” 等。

2. 社会治理视角:从 “治表” 转向“治本”

以前的制度是 “终身留档”,甚至连基层综治系统也会长期掌握记录,使当事人很难重新融入社会,结果反而会导致复吸率偏高。

封存后的积极效果可能包括:

降低复吸率

降低社会对吸毒者的敌意,从而减少恶性循环

使公安资源从 “追踪戒毒者” 转向“打击贩毒链条”

从治理角度是一个 “成本更低、效果更长远” 的模式。

3. 公共安全角度:风险并非完全消失,需要配套机制

封存不等于删除。

通常这类制度会有几个 “限制条件”:

只有戒断成功、保持一定时间未再违法的人才能封存

封存记录在普通场景中无法查询,但司法机关在侦查特定严重案件时可申请调取

封存后如果再次吸毒,记录会重新激活

换言之:

封存 = 给机会,不是给豁免。

4. 潜在争议与担忧

社会上可能会出现以下声音:

(1) 会不会纵容吸毒?

大多数证据表明,吸毒行为并不是因为 “怕不怕留记录”,而是由于心理问题、环境因素、生理依赖等。

封存制度更多是针对 “戒断后” 的生活,不会让人轻易“敢去尝试”。

(2) 会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

如果配套规则严谨,例如:

必须戒断数年

必须参加社会评估

封存后仍有监督机制

那安全风险可控。

(3) 会不会导致某些职业审核变得困难?

可能涉及:

公安

教师

飞行员

安保岗位

通常这些岗位在法律框架下仍能依法申请特殊审查权限。

总体判断:这是一项 “更现代、更人性化” 的政策

优点:

减少标签化

促进戒断者重新生活

社会成本更低

与现代治理理念一致

风险:

社会观念可能跟不上

配套监督不到位可能引发争议

关键在于执行:谁能封、怎么封、封存后谁能查。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继续分析:

这项新规在国际上的对比

对就业、征信、考公的具体影响

为什么中国在这个时间节点推出这样的制度

你想听哪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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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认为是某位官二代吸了毒,这个政策是给 “自己人开后门”,这种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在网络上很常见,但从逻辑、制度、政策形成流程上看,它并不可靠,基本属于 “阴谋论式解释公共政策”。我给你拆解一下为什么:

1. 重大法律政策不是为了某个个案制定的

像 “吸毒记录封存” 这种与刑法、治安管理、禁毒系统相关的制度,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变革,需要:

多部门联合调研(公安、司法、卫生等)

起草、征求意见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最终公开发布

这种流程通常需要数月到数年,不可能因为某一个 “官二代” 吸毒就启动如此大规模的制度改革。

如果真的是为某个人 “开后门”,实际操作更简单 —— 直接不录入、不上报、不处罚即可,根本不需要改全国政策。

2. 中国现实中,高位官员子女吸毒也不会靠修改全国法规来解决

如果一个权力阶层真的要 “保护自己人”,他们常用的是:

操作案件不立案

轻处理

让记录不流入系统

医疗机构内部处理

这些都比 “修改全国法规” 要容易千万倍。

修改全国法规反而会引起关注,这是最不可能的方式。

3. 吸毒记录封存本身是一种国际通行的 “去污名化” 政策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走过类似路线:

把吸毒者视为成瘾者,而不是犯罪主体

鼓励戒治、回归社会

减少就业与社会排斥

降低复吸率、降低社会成本

这不是为了 “保护谁”,而是社会治理理念的升级,与公共卫生模式更加接近。

4. 中国近几年有明显趋势:从治安管控向 “精准治理” 转型

近年出现了许多类似方向的政策: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轻微违法行为信息不再全国通报

治安处罚记录设置封存机制

部分疾病、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康复系统升级

这些都是同一类治理理念:

减少社会标签 → 降低 “制度性歧视” → 让人更容易重新融入社会。

吸毒记录封存只是其中一环,而不是 “单独为了某个阶层设计的特权”。

5. 为什么网上总会出现 “官二代” 这种解释?

因为:

政策较复杂,普通人难以理解背景

社会对不平等敏感

“阴谋论” 往往更容易传播、更刺激情绪

但传播概率高 ≠ 真实度高。

6. 是否存在 “权力人士吸毒被轻放” 的现实?

现实中确实存在司法资源不均衡、个别人能搞特权的现象。

但关键点是:

即使存在特权,他们根本不需要动用全国政策来保护一个人

“特权”与 “全国立法方向” 是两套完全不同的逻辑

不能把具体个案的问题,强行套到一个全国制度层面的改革上。

结论:

> “这是为了某位官二代吸毒开后门” 的说法没有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法律政策制定逻辑。

更可能是一种民间情绪化的猜测,而非真实原因。

如果你想,我可以继续分析——

公众为什么容易用 “阴谋论” 解释政策?

或者

这种政策到底能帮助哪些群体、实际效果如何?

知乎用户 小刘同志会更好的 发表

再一次深刻的理解了 “这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知乎用户 昆古尼尔之枪 发表

满堂禁毒将,皆做女儿态

文旅一书生,执笔直言断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以后可别说什么缉毒警不容易,对吸毒零容忍了。

国家这不是挺能忍的吗?

吸毒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事实,还是需要区别对待的,因为那是对一个民族和一份职业的血泪的背叛。 ​

知乎用户 鹤啸九天 发表

“南通文旅” 一针见血! 江苏唯一南哥!

知乎用户 青柠切片 发表

我知道你有很多理由

比如不想让犯事的人一次犯错受害终身,毕竟已经罚过了,但是后续的生存代价会高很多。

再比如降低部分管控成本,毕竟犯事儿的人越来越多,长期管控耗费的警力可以用于其他事。

又或者说是为了提升就业,缓解社会压力。

再或者,这个并不特别针对吸毒记录,只是我们这帮人神经太敏感而已。

但是,你说这么多,我都不想听,因为我没吸毒,也不想和吸过毒的人相处。

知乎用户 一闪就没 发表

现在什么芬太尼,这些毒品不像以前还要什么罂粟提取,成本太廉价了。我们这边能人辈出的,随便搞点材料估计手搓都能出来。如果慢慢开口子,一旦利益庞大,就像老美一样,禁都禁不完。

知乎用户 卖坚果的怪叔叔 发表

缉毒警察,潜伏了 20 年。回来返现新的上司是之前举报戴起来的毒贩。。。

知乎用户 鞠木欣 发表

不支持这条政策,就应该反对。我们国家几千年来都是一直领先于外国的,直到 1840 年鸦片战争,导致近代中国被世界各国蹂躏,不光是美国和日本,连葡萄牙这样的小国都来欺负欺负你,那时的我们多窝囊啊,第二次世界大战我们就差点亡国灭种了,就差点彻底被日本吞了。

二战之后新中国成立,拨乱反正搞禁毒,从新中国成立之后禁毒开始到如今,无数的缉毒警牺牲,禁毒战争从来没有停过,吸毒不犯法你去跟那些被毒品祸害的人去说啊,去跟一群牺牲的 “累累白骨”(缉毒警察)说啊,去跟受害者和家属去说啊。如果吸毒不犯法,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缉毒警干什么,还要枪决干什么。我支持涉毒人员就应该关在戒毒所里,别出来祸害外面,三代永远不能考公考编,一到公共场所就会被警察吸引注意,坐个高铁,哎,刷身份证滴滴滴的声音响起,想不被别人吸引都难。学校应该定期开展禁毒教育,让孩子们好好看看,涉毒多可怕

知乎用户 深海中的鱼 发表

缉毒警察用肉身建起来的安全线,就这样慢慢溃烂了吗?

知乎用户 散兵​ 发表

居然被我溜达到了这么逆天的事,我第一眼都以为是串。

我只能说,要变天了…… 这帮法贼们真的太逆天了———点你呢罗翔,瞅瞅你那副喜笑颜开的嘴脸。

我又想起那场辩论赛了…… 十年前不经意扔出的回旋镖,正中我眉心。

我真的十分清晰地记得,那场辩论赛胜负的消息传到我耳朵里是,操场下傍晚的昏暗。

当年的我耿耿于怀于一场比赛的胜负,如今的我无法释怀于自己灵魂的出卖———不过幸好我们班是输了呢。(当然,现在也依旧耿耿于怀于那次的胜负… 那几个队友是真菜啊… 连自己的灵魂都没卖出个好价钱…)

你怎么看待现在的 cos 圈?

具体的事可以看这篇回答,直接看 “三编” 之后的都行。

对此我只点评一句话:万众归心之时,方可施行仁政;人心离患之刻,先需辨明忠奸。

知乎用户 两袖清风 Arnold 发表

谁是谁非,自有公论。

知乎用户 Eric 发表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

但绝不能成为毒品的消费市场。

知乎用户 宇宙战神郭奉孝​ 发表

“封存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记录” 本身是好事,问题在于,不应该把吸毒定性为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应该直接定性为 “违反刑法”,即犯罪行为。这样就可以把吸毒记录单独拎出来了,不予封存。

目前,治安管理条例涉及到的大部分事情确实都是程度比较轻的,比如盗窃 1000 元以下财物、打架斗殴仅构成轻微伤等等。对当事人处于治安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块钱,这个惩罚力度已经可以了,事后封存惩罚记录、不进行公开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吸毒不行,对吸毒者治安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块钱是远远不够的,原因有三。其一,吸毒带有精神上的成瘾性,比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更加难以戒除,以至于吸毒者不得不在外力强迫下进行戒除;其二,吸毒导致的风险也远比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更加严重,倾家荡产是起步;其三,毒品是一条产业链,上游的贩毒者会被处于极刑,下游的吸毒者却只处于治安拘留,这无疑是很奇怪的。

因此,我支持将吸毒行为写入刑法,凡是吸食国家明确规定、明令禁止的精神成瘾性药物的,有期徒刑 6 个月起步。至于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处罚,封存就封存吧,本来现在找工作就难,结果你还把人家蹲过几天局子的记录公开,那不就是彻底失业了嘛。

知乎用户 可达鸭不头痛​ 发表

比这条规则本身更有意思的就是,我们现在无法知道是哪些人起草、拟定了这条规则,我们也不知道这条规则经由谁商讨,审议,最后出于何种目的批准通过。

我们更不知道这些手握方向盘的人,以及他们几乎可以认定百分百接掌方向盘的子女、子孙,在将来会一脚油门踩去哪里。

我们现在能知道,几百公里外日本的高市早苗是个坏人。

**很快我们就不知道,**面前荧幕里高歌一曲的明星艺人,官媒公众号里模范学生的家长以及身边的同事老板在过去是不是沾麻染冰了。

汉有东西,宋分南北,1000 年前的历史白纸黑字,10 年内的事情你还真未必看得清。

知乎用户 嘿嘿嘿 发表

现在连这道口子都开了

那过两年是不是要纳入医保了

底线这东西,你退一步,它就进一步

真是为那些缉毒警不值

知乎用户 战争祭司​ 发表

首先回答。

第一这个政策是湖南首先提出的。

第二我看了细则。这个都是法律里面明确写明的。

不存在违规 违法 违宪行为。

主要是三点

本人记录可以封存 但是国家看得见

本人 有 ,但是子女没有。这种情况下子女依旧可以考公 。

未成年封存

这个法律是为了让一些不小心吸毒的人能重新走会正轨。毕竟吸毒了很多人找不到工作。没办法重新生活 然后重走老路。

这个法律以后,他们可以重新生活。

换个轻松话题 我最近痴迷辰东小说 无脑推荐。包括同人小说。

遮天三部曲大家都知道。三个至上(三个男主角) 还有一个红尘仙。看过的都说好。

里面有些内容 基本都是同人内容。

小说里。无数代人只有一个大帝。想要成为大帝。

必须得到天道印记。一个宇宙只有一个。

但是这个宇宙里面一个大帝只能活一万年。我们称之为一世。但有相当一部分能活到第二世。

有些大帝刚当上大帝屠杀禁忌 追杀禁忌主宰。

荡平不少禁忌区。

但是晚年不详怕死,自斩一刀,化为黑暗禁忌

有些大帝才情横溢,终身目标不变。死了便是死了。或者机缘巧合 活出第二世 甚至是红尘仙。

但有的大帝实力不够,或者晚年心态变化,为了多活一世,和禁忌主宰做交易,换取不死药。

拿了不死药就就要和禁忌区的主宰出来大搞黑暗时期。

然后这个时候主角出现 逆天讨伐。然后成功踏上修仙路。

不管是什么情节都可以谈得上镇魂心魄。

说实话 小说要多看。

换个话题

我在想普京大帝年轻时候说给他三十年换来一个强大的俄罗斯。

我在想大帝老了以后怎么看待过去一届又一届的经历。

知乎用户 贞德丶达克尔 发表

知乎的没落就在于知乎失去了他的底色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让我们看看原题主的提问

里面用括号明确标注了包括吸毒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人查查原文呢?

OK,我比较闲查了下原文

哇,居然没有括号里的内容呢。

最后我想说,作为 21 世纪的网民,我希望大家有一点能动手翻翻原文的习惯。

我现在更加觉得很多人学会上网之前,建议先把语文学好(我没有指评论区)。

知乎用户 男团女团八卦多​ 发表

日拱一卒,直至大幕落下。

美国已经烂掉了,它的狗还想拖中国下水。

知乎用户 路彻 发表

荒谬啊荒谬啊,一方面告诉我们吸毒者已经是死人了戒毒不可能成功,一方面又把他们流入社会危害全民,我们应该建立的是吸毒人员收容制度,而不是掩盖记录。这么做,对得起那些缉毒警察吗?对得起自鸦片战争以来牺牲的千千万万人吗?

知乎用户 换个微信好麻烦 发表

我怎么看,我 tm 只能狂笑得看,哈哈哈哈哈真是颠了颠了,哪些禁毒牺牲的警察们气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而且不只是吸毒哟,pc, 酒驾,虐待动物的都封存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前几天那么多网友向上头提保护动物立法的建议,结果比动物保护法来的更早的是保护虐待动物 cs 的法律,真有趣啊真有趣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布鲁克克 发表

谁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封存?!中国屈辱的近代史就是从毒品开始的,在中国毒虫就是要抬不起头,要招众人唾弃的。吸毒纪录封存是对广大人民的背叛,是对民族的侮辱。这些毒虫吸完了还可以潇潇洒洒正常生活,甚至成为 dang 政机关的领导。你可以忍受你的枕边人,你孩子的老师,你父母的医生是毒虫嘛?简直就是恶心至极,往小了说是封存,往大了说就是在试探群众的底线,下次吸毒贩毒就不是违法行为了,再次回到百年前那屈辱的历史。毫不夸张的说,这就是在抽民族的脊梁,和小日本说要侵占台湾一个性质,甚至更加恶劣。

知乎用户 西湖醋鱼 发表

说的有道理,不愧是南哥

知乎用户 二次元传送器 发表

我的评价是,不要每天想着整个大新闻。

这事就很搞笑,这是新规吗?那请问旧规是什么?哪一条规定过公安机关有权公开治安违法记录了?你回忆那些热点事件通报,涉及治安处罚的不都是某某,有没有把全名写出来的?

我问问知乎的各位,你现在去派出所让人家给你把小区吸毒人员拉个名单,人家理你吗?你是个私企老板,你拿着员工名册去派出所查询吸毒记录,人家理你吗?

公安抓吸毒人员本来靠的也是内网信息啊,难道是公开信息吗?

知乎用户 汤圆大远远 发表

离大谱 必须关注一波

知乎用户 茫星 发表

老百姓的想法是很朴素的,无论学历高低。

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坚决抵制,我们理解的意思就是这玩意儿就是底线,一点儿都不能沾。

连小偷入室偷窃都能中断,扭头去派出所报案,可谓深入人心。

如果有必要出新规进行补充,那么针对困扰大家最广泛的,可以先具体地列出来,后面有需要补充的,再一点点往里补,一点点完善。完全不必像现在这样,直接一股脑儿全放出来,激起社会舆论。

知乎用户 皮皮和蛋清 发表

爷爷,之前不懂事,我想为人民服务了

知乎用户 以太​ 发表

底线灵活,屡见不鲜。半年前提出的违法记录封存,没想到现在就重拳出击,相信无不一脸懵吧。。。

知乎用户 勇敢的贝里奥 发表

谢邀。

有个 JC 同学,刚参加工作时在派出所。多年前他不忙的时候,我们偶尔还在一起吃饭。

有一次我们一起吃火锅,他说协助禁毒那边破了个贩毒案,本地的,那些量都够用加特林突突的了。

我们这些守法老百姓惊呼:啥?咱这破地方还有贩毒的了?

同学喝了口可乐,说:你们见不到,不见得没有,其实,挺多的。有一阵总去抓聚众吸毒的,还是跨区抓。

我们的好奇心成功被激起,问他们怎么知道哪儿有吸毒的。

同学说,那些吸毒的有案底,他们能找到人。有些还有点救的就被发展成他们的线人,需要时候会通风报信。

这下好了,找不到线人了……

知乎用户 崖弘一 发表

那就把这条规则详详细细都写出来,什么前置条件,什么原因,什么情况吸毒记录可以公布出来,还有谁最先提的议案,当初同意通过的人全部名字都公布出来,等十年以后社会败坏追责也让我们知道,真当社会太平是理所应当的吗?缉毒警察们天天冲在第一线,寒了心那就是第二个美国消防警。

知乎用户 西风的尽头 发表

贴个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_中国人大网

事实上网络上流传的第 136 条规定没有直接说是要封存吸毒记录,原文是封存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记录。

但它的第 84 条是这样的:


总的来说,这第 136 条适用于所有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由于吸毒行为在本法第 84 条中明确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等),因此,因吸毒而被处罚产生的记录,就属于应当被封存的记录。

只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查询:

1. 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例如,公安机关在侦查其他案件时,认为需要查询相关记录。

2. 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这可能包括特定行业的入职资格审查等。

最近看到抖音上吵的很凶,只感到欣慰,因为从某方面来说这算是好事,说明大家对毒品问题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禁毒宣传深入人心,形成了强大的社会防线。

知乎用户 whenhear 发表

- 某某某是劣迹艺人,是毒虫。

- 不许污蔑我家 GieGie,小心我告你!

- 他去年就是因为吸了,所以被抓了。

- 你胡说!你去查他的记录,你尽管查,你查得到一条,我向你公开道歉!

知乎用户 东西南北 发表

吸毒人员,基本上已经没有啥人性了!

没钱了,偷,抢,骗,卖 等手段,都会实施,只要能搞到钱,去吸!

这样的人,档案封存,一旦流落到企业,公司,单位,等

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

知乎用户 呵呵呵呵呵​ 发表

不管怎么说,今天都是吸毒人的节日,以后老吸毒还可以拍拍小吸毒的肩膀说,你们是赶上好时候了!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意义不大,因为吸毒人员的会在处罚以后拉去戒毒矫正

劳教废除以后劳教所就地变身戒毒所

吸毒的治安处罚记录没有了,但戒毒记录有啊

正如

@MUMA

所说,利好卖淫嫖娼的

知乎用户 Ranchinmy 发表

卖淫、嫖娼都封存?

知乎用户 卫凌贞 发表

你还能有非洲老祖宗聪明?

请看秦晖《南非的启示》

不仅仅是废除死刑,新南非最初十年间法律和执法部门对犯罪的打击都有过于宽松(即由于罪犯多属黑人而投鼠忌器)的问题。这对于新南非治安问题的恶化、犯罪率尤其是杀人犯罪率居高不下,是明显相关的。
这些年来大量增加的南非华人华侨由于饱受高犯罪率之害,几乎都有这样的看法。华人华侨多数来非不久,看问题有自己的角度,并不是都对,但在这一点上应该是对的。

知乎用户 硬核花粉毛利兰 发表

懂你意思,吸毒记录可以被封存就等同在一步步漠视缉毒警的牺牲

知乎用户 永远的少年郎 发表

后果,很严重。

这意味我这样的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小老百姓由之前违法犯罪完全不敢做,甚至不敢想

切换为

原来,这些事没那么严重,虽然杀人放火这种恶行可能不会干,其他底一等的 “小错误” 干起来就没心理负担了。

就感觉

社会的进一步堕落似乎不可阻挡了,中国依旧走在那条历史轮回。

知乎用户 印度力工 发表

谁说中国社会容错率低的?

知乎用户 不动游丝 发表

这么多年投入的人力物力,这么多牺牲的缉毒警察,这么多破碎的家庭…… 到底是为了什么

知乎用户 猫自备 发表

等会?

什么东西滑过去了?

这还是汉字吗?

谁提议的这个?

建议一整条线严查

知乎用户 Dustone 发表

老登们应该是不会抽高压线玩的,他们极端保守,珍惜来之不易的来之不易,顶天了抽抽 12v 铅酸蓄电池

但在国外的小登们就不一定了,人均犟种,不光喜欢抽高压线,还喜欢抽特高压水电核电,炸出来都是天翻地覆那种, ,部分性别还是武装直升机。

犟种还不能不给钱,不给钱就带着核电站往国内跑,不给钱就撒点核废料给老登们尝尝。

知乎用户 吃瓜大师 2025 发表

1. 制度表面是保护所有人,但对权贵少爷的好处更明显:

• 规避大部分背景审查(普通单位查不到)

• 减少影响家族仕途、政治继承的污点

• 更容易出国、申请签证

• 降低媒体曝光风险(记录更难泄漏)

→ 这些对普通人只是 “减轻歧视”,对权贵却是 “消除障碍”。

2. 为什么要全国立法来做,而不是私下处理?

• 私下运作风险很大、容易留下把柄

• 法律化更安全、更彻底、面向整个家族未来

• “普惠形式” 不容易被指责为特权

• 国际上有类似制度,容易包装为 “现代法治进步”

→ 公开立法是最稳妥、风险最低、覆盖面最广的方式。

知乎用户 白沧水 发表

老钟互联网上常有人发一句话

“人生的容错率很高”

初听这句话的绝大多数人都颅内高潮

认为自己的某个小错误属实是微不足道

但是当你真正了解老钟社会时

你会发现一件事

“人生没有容错率”

以北方为例

大部分的小钟人的世界观虽然已经改变

还是方法论仍然保持着小农思维

尽管如此,他们的要求并不高

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照顾父母

一个温柔贤惠的老婆和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儿子最好)组成家庭

但是

要达成上面这些 “梦想” 的门槛是没有容错的

你首先要保证你和家人没有犯罪记录

在初高中经历两次五五分流

考一个至少是公办本科的热门专业

然后先入团再入党

在 20 岁到 30 岁解决考研 / 考公 / 结婚生子

…… 诸多大事

错过一个窗口就会失去 “小农生活”

小钟人在经历了马拉松式的选拔后

自然希望自己身边的竞争者越来越少

所以

这件事不是对吸毒者的宽容

是对小钟人基本盘的残酷背叛

“我一辈子谨小慎微,步步为营才得到干干净净的档案,才有资格堂堂正正做人,你一个吸过毒的凭什么?你都能干干净净做人了,我踏马白辛苦这么多年是为了什么?”

知乎用户 行行行 发表

那以后吸毒的明星就可以复出了,要是在电视剧里电影里演禁毒警察那就太讽刺了。

吸毒记录可以封存,那之前的留学生在宿舍里种大麻的案件是不是也可以封存啊?

知乎用户 馒头炒土豆 发表

在当今中国的禁毒宣传和毒品打击力度下, 还主动吸毒的, 有一个算一个, 都不值得同情

相信在 ta 吸毒前有无数次回头的机会, 但 ta 盲目固执地选择一头撞上毒墙

现在你说要给 ta 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每年有几百万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

每年有多少勤恳努力却因 35 岁的隐形红线被迫 “离职” 的家庭顶梁柱

每年有多少为了生活辛苦奔波的自由职业者

有机会难道不应该先考虑他们?

xd 前怎么不考虑社会接受不了?

xd 后才想到社会不接受, 晚了, 爱融入不融入, 关守法公民屁事

但你要违法犯罪, 坚决支持加重判罚

知乎用户 丙焱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只是猜测一些身在海外的二代三代们在国外飞上了合法叶子,现在局势不稳定,回国了,毛发检测仍呈阳性,客观检测,这没法作假是吧,索性把这些封存。希望这个猜测不要变成真实的情况,封存吸毒记录,并不是文明的体现

知乎用户 孔令旗 发表

毕竟,艾滋病的隐私权都大于伴侣的生命权健康权,吸毒记录封存和这一个逻辑

知乎用户 空军之父方虎山 发表

以前是可以查的么?

我看了下原文,应该是治安管理相关的处罚,比如黄赌毒相关记录都封村,除非立案或者按照规定才可以查阅

这些记录以前应该也是没有规定,但是应该也不会让普通人随便查吧?

更新:

突然想到一种情况,就是现在如果有吸毒人士入住酒店,那么当地派出所可能会过来排查一下,后面可能没有这种消除隐患的情况了

知乎用户 梗塞维系 发表

这个新规是怎么通过的? 有人能查到吗

知乎用户 胡不为 发表

就应该公示,走哪挂个瘾君子的牌子,让大家远离,这倒好还给藏起来,以后你身边有没有瘾君子你都不知道,把你拉下水你都不知道,我等着你吸毒合法化的那一天!

知乎用户 炎凉少年 发表

你说得对,但人民英雄纪念碑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纪念碑,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精神的象征,是国家和人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纪念设施。

知乎用户 晶晶露 发表

德玛西亚的立国根本就是禁魔,至于解除禁魔以后的德玛西亚怎么走,只有天知道

知乎用户 用户 5738856459​ 发表

如果吸毒记录都可以封存抹去,那牺牲的那么多缉毒警察算什么?算少爷们的 NPC 吗?试想一下,你身边的每个人都可能有吸过毒的风险,你的孩子的身边可能都充斥着吸过毒的人群,那些人弄来毒品轻轻车熟路,毒虫怎么防???

知乎用户 冉七佰 发表

为什么都是湖南开始?

知乎用户 咖啡馆的坏人 发表

xxx76,xxx 十二,xxxxxxxxxxxxxxx……

历史自会记录

知乎用户 Himono 发表

对吸毒人员有专门管控的系统,只封存治安处罚记录也有别的记录能查,应该影响不大。

估计是之前大量处罚的人慢慢老了或者得绝症了,所以想着让这种人处罚完还能回归社会,不至于报复社会。

毕竟社会容错率确实很低,正常人找正常工作都要争抢,而别的边缘人群比如近亿的残疾人破坏力不强,找工作也比违法犯罪人员容易些。

知乎用户 用晦而明 发表

很多知乎人士的想法真是奇怪,老百姓热切关注这件事情,是因为它是不是新规吗?关切的是即便封存违法记录,也希望让吸毒不能封存。不知道那些自以为觉得正常的人到底是什么思路?一句话,吸毒在这个国家必须特殊对待,从重处理。

知乎用户 小趴菜 发表

黄赌毒档案全封存,以后大家可以安心结婚生娃了。

知乎用户 Nick 发表

有地区先行了,湖南是在 2024 年 1 月 1 日施行。封存对象是初次涉毒的未成年人。


然后就是新疆今年 1 月 1 日施行的,针对的是戒断 3 年未复吸者。

知乎用户 小小小人物 发表

有点像以前的艾滋病入境不用查。

知乎用户 感受流逝的自己 发表

这是通知,不是商量。

知乎用户 知幾 发表

这个东西不好说。。

有可能是某些人放开的一种尝试。。

至少是向西方靠近的一次努力,毕竟未来是否如大麻一类的所谓轻毒品,如果欧美主流国家完全开放的话,国内如何应对??

我觉得有可能就像艾滋病这个传染病一样,当初放弃入关免检的堂而皇之的扯淡理由。

那么未来会不会,对于大麻一类也开始放开??

毕竟吸毒档案会封存,那么《演艺人员自律公约》等,那么如何运作??

换言之,会不会纵容吸毒,从而导致吸毒人员的增多。。

毕竟司法封存 + 个人隐私庇护。。他就是被抓了,天天吸,你又能如何??

这个谁都知道,没有需求,怎么会有市场??

个人认为,封存行为,本身有可能本身就是放纵犯罪。

换言之,之后之类问题,只能口号式的喊喊,但是无实际威慑作用。

从实际效果看,有可能就是对未来毒品的逐步的放宽的征兆。

个人看法,禁毒不彻底,就等于彻底不禁毒。。

知乎用户 年生 发表

一个小猜测……

现在不是有很多器官移植医院了吗?

是不是吸毒导致受损的器官换上正常人的器官后,这个吸毒人会慢慢变得(外观)像一个正常人,参考南哥说的,之前吸的少爷外观太容易标识了,现在换了后,在加上封存,完全就是一个正常人

最重要的是隔三差五可以封存,还可以换……

知乎用户 秋天和两朵郁金香​​ 发表

那我不负责任地大胆推断,下一步就是吸毒合法化。

WIN.

知乎用户 云在青天水在萍 发表

这个问题绝对是底线中的底线,宽容吸毒人员就是在助长贩毒。

知乎用户 冉寒月 发表

说实话我感觉是给一些社会边缘人员一点活路,不然送外卖都没人要,只能偷抢了,这不影响社会治安吗,天龙人开玩笑压根都不需要法律规定都有特权。牺牲的警察当然是英雄,但是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包括为什么不能公开艾滋病人,也是担心这部分人走投无路报复社会。人口众多的大国就是这样,哪怕只有十万分之一的人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群人戒毒是戒不掉的,死又不能马上死,又够不上进监狱,那就只能给条活路,不然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另外考公从军体制内事业单位我看有公安账号回复都是可以查的。

我看有说中国一年处理治安案件 800 万件,那就涉及数百万人,这么多人需要安置确实只能放宽

知乎用户 锦之乐 发表

南通:以前叫我江东杰瑞我不挑你理儿,从今往后该叫我什么?

知乎用户 小说 发表

这种规定不会提高吸毒或者想初次吸毒的违法行为发生率?只说保障戒毒人员的权益,其他的负面影响就不考虑是吧,这几年各种修改法律法规,很多感觉就是走个过场,当然,这和国民政治参与度低也有关系,但是大原则不能违背吧

知乎用户 江南钢叉王 发表

这又是谁家的鲶鱼周公子吸毒了?

知乎用户 坐看云卷云舒 发表

我们现在要弄清楚的是为什么会出台 “吸毒记录可以封存” 的法条。

我的猜测:

吸过毒的人数已经相当庞大,而且新增吸毒人员年轻化。这些人因为吸毒经历而无法找到工作,无法保障生活,已经成为社会问题,已经影响社会安定。再不打补丁增法条,有吸毒经历人员带来的社会问题会越来越大。

猜测依据:

1,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最新发布的《2023 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可知在目前全国 112.4 万名现有吸毒人员。(和 2022 年持平。和 2022 年持平。和 2022 年持平。)

2,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超过 300 万(2014 年数据),可能已接近 400 万。这数据里面包含死亡和戒断三年以上,或者因其他原因(死亡、入狱等)等。

3,2015 年后,官方未再发布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量报告。但我们可以猜测 2025 年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

4. 中国的毒品消费市场已彻底完成从海洛因等传统阿片类毒品向合成毒品的转变,新型毒品层出不穷,而且这些新型毒品的受众年轻化。

法条影响:

利:利好回头是岸改过自新的吸毒人员,尤其是涉世未深被骗吸毒的年轻人。

利好娱乐圈、文艺界、金融界;

利好二代们。

弊:增大了企业招聘、商业合作、婚嫁的不可控风险。

注:单纯的吸毒行为,本身不属于刑事犯罪,因此通常不会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

所以过去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 2026 年以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同。

知乎用户 陈裹凍 发表

刷了一下午的 DY,突然发现原来没有小编那句评论,好多人都不知道 6 月底这个政策就通过了。

有时候舆论的力道非常大…. 黑的能变成白,白的也能染黑,各位自辩吧!

有好多人说南通人很刚硬,说什么 “南宫问少” 啥的。其实发这个评论的小兄弟是淮安人,大家有时间去感受下淮安的历史文化,同时这小兄弟具备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了。

结果肯定是 100% 悲惨的,这个大家不用多想,英雄站到最后都是悲惨的,他的评论鼓舞了大家这个就足够了!

他发这个评论的点是在半夜,说明他是在私人休息状态下评论的,他发这条就是看不下去了(他忘记切号了…)

知乎用户 HLJT 发表

都说是哪家少爷,怎么没人说是哪家小姐?你们歧视小姐吗

知乎用户 越国修士 发表

关于毒品,b 站有个 up 主叫底层原理专门讲毒品机制的。简单来说,一个人只要沾过毒品,那他跟普通人就是天壤之别,他大脑结构已经被永久性改变了,这个是最核心、最本质的问题。也就是说吸了毒的人危险性远高于一般的正常人。这批人就算要给一个出路,但不应该是以这种形式。

知乎用户 天晴 发表

一个伟大的民族不可以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现在为什么要试探我们的底线?

知乎用户 约翰得离谱 发表

我更疑问的是 为什么现如今出台一款争议较大的法律法规后 官方不积极下场对群众进行科普和解释 而是选择沉默压热度 任由各路人马在流媒体或其他公共信息平台对政策进行解读 广大群众不明所以 很容易被带节奏 总不能指望所有人都独立思考明辨是非吧?还是说现在上头真就是连故事都懒得讲了?

知乎用户 吾乃阿尔法瑞斯​ 发表

一看就是天天呆在空调房里不知外面冷暖只想着追求与国际趋势一致的法学精英搞出来的政策

知乎用户 雪碧可乐鸡翅 发表

哈佛校长萨默斯,因身体原因退出。

生活中有很多无所事事的人,经常和一些所谓的朋友泡在 KTV 或者酒吧。很容易接触到各种毒品,其中吸食可卡因的人非常多。吸食可卡因对性功能有影响吗

虽然在吸食可卡因之后,会有强烈的性需要,而且性能力也会比较强。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

男女在吸食可卡因的初期,均会性欲亢进。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性功能会减退。其中比较突出的症状就是无性高潮,男性会出现遗精、不射精、无法勃起、甚至丧失性能力。女性则会出现月经紊乱、闭经卵巢功能早衰,甚至不孕。无论男女严重的甚至会出现生殖器官不同程度的萎缩、退化。

很多人在刚开始吸食可卡因的时候,会引起强烈的类似性高潮的快感。许多吸毒者开始也是以提高性功能为目的而开始吸毒的。长期吸食可卡因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分泌、调节作用和性腺器官机能。对一般吸毒者来说,停止吸毒后性功能是可能逐渐恢复的。而吸食毒品时间越长、量越大、往往就容易造成不可逆的性功能损害。

知乎用户 老投诉 发表

应当去掉 “包括吸毒记录”, 政策确实是好的, 但是不应该在这一点上犯糊涂

知乎用户 东曙 发表

谁家公子小姐吸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1qModP 发表

如果以保护绝大多数人的权利来说,吸毒不仅不该封,更应该昭告天下。

如果以保护违法者个人隐私权角度来说,那我请问为什么贷款失信人员就要被公之于众呢? 这些人的个人隐私权就不需要保护了吗?

还有,法律当中,一个人至高无上的权利是什么? 难道不是生命健康权吗? 一个吸毒者的隐私权难道大于另一个正常人的生命健康权? 吸毒人员绝大多数都是被他人引诱的,如果引诱者的吸毒身份公之于众,他还能引诱到几个人? 缉毒警察又可以少抓几个人? 少牺牲几个人? 这么点账算不明白?

知乎用户 苍色之光 发表

  • 反正都封存了以后数据上就是没人吸,吸了也封存。也不需要基督警了。太好了,代表我们从源头已经全面消除黄赌毒了。

知乎用户 Viego. 发表

一群人皇帝的金锄头给我看笑了,真要有权有势能被治安管理条例挡住?

其次就算没这个规定,违法记录你也查不到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刚才有个同样的问题荒原了,我过来看看这个能保留多长时间。南通文旅我关注了。

知乎用户 季商九重 发表

禁毒账号心里苦啊……

你们说这种事还要文旅账号说,禁毒账号在干嘛呢?

北京禁毒,天津禁毒,云南禁毒,目前他们都已经注销账户了,我相信他们不是孬种。

知乎用户 沧桑的浪漫 发表

这是那个老登(那些老登)作的,老糊涂了吗?

还是他们和其利益相关人,已大量产生了吸 D 人员?

毛主席发全国人民,用了近十年,才在中国大陆这片土地上禁绝了毒品!

改开后,贩毒一直是严重犯罪,吸 D 也是严厉打击行为!

这几年,这也封存,那也封存,一锄头一锄头地挖墙角,是嫌墙倒得不够快吗?

当诛!

知乎用户 啵啵 发表

首先封存了 但是应该还不能考公 136 条完整的可以看下

其次口子撕开了一点,由于毒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是特别不一样的,毕竟百年屈辱史始于毒

最后别扯什么这样做是为了法治健全,之前开的保护艾滋病病人隐私 没有让艾滋病传播变小反而愈演愈烈

毒不仅要打击卖方 更加要严厉打击买方,没有买方就不会有卖方 这是相辅相成的,要让买卖双方都要知道碰这个的严峻后果

知乎用户 江某 发表

已吸毒人群规模已经大到必须出封存规定了吗?

知乎用户 熋爸 发表

从考公不得歧视非全日制文凭,到国外留学生考公,再到现在吸毒记录都 “应当” 封存。

某些群体真的已经摊牌了

知乎用户 西澳相信自己 发表

我是云南的,我觉得我对这个很有发言权。首先我从各个渠道获取了信息,当然愤怒是很多,但是我也看到了一些比较理智的评论,比如 “这次修改治安管理条例,本身是为了挽救失业率,让吸毒人员再就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或者 “抓也是抓毒贩,这个条例并没有太大影响”。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有需求才有市场。同时思考:如果 pc 记录可以封存,pc 的人数会不会变多?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思考这次的治安管理条例的修改。我不反对吸毒人员再就业的理由,这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一种进步。所以首先针对体制内:这样的修改显然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空间。我可以查,我也可以不查,那查不查是根据什么呢?再说一些在体制内的高官…… 然后针对毒品市场:众所周知,我国人口基数相当庞大,这样的一个修改,无疑会将毒品的需求量提高,这也代表着毒品利润提高。有利润的地方就有人,更别说毒品这样一个暴利行业。所以毒品市场向我国倾斜是必然结果。如此,边境线,尤其是云南,是不是就面临着更严峻的毒品冲击?又需要牺牲多少缉毒警?又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呢?最后,在那么多年的禁毒教育下,又有多少人能够理解这样一个决定呢?

知乎用户 司马小烬 发表

公开后成绩不好改,不公布的成绩不就好改了嘛!

知乎用户 蓝鲸 发表

我坚决不认可!!!

就我认为,这个社会还吸毒的人就应该广而告之警示后人,而不是偷摸的藏起来,最好屁股上纹个吸过毒几个字

知乎用户 皮卡丘​ 发表

美国大麻合法后留学的一代,要回来继承官位了吗

还是哪位公子哥吸毒了

知乎用户 妤冷 发表

无话可说,我们都这么郁闷,一线的缉毒警察得什么心情

知乎用户 一护的终景白帝剑​ 发表

首先我还是得承认,如果有吸毒史,但现在真的真心实意的知错了,从心理和思想层面完全脱离毒品体系了,封存吸毒史让他好好做人回归社会,确实可以接受(毕竟吸毒史确实会带来偏见)

但实际上真正回心转意变好的,回到社会来也是几个真的要好的好朋友会接受他,不会因为他吸过毒看不起他。

封存吸毒记录也就有便于他去找工作,人际交往其实如果人本质不坏,知错能改,好像影响不大的。

但这条新规背后应该也有很大漏洞吧?

如果监管力度不够,不是还是会牵扯出更大的毒品市场出来?比如有些人可以假装完全戒毒,但又和毒品市场藕断丝连,那不是毒品渗透得更深入了?

连吸毒史也可以封存,以后还可以封存什么已经不太敢想象了

知乎用户 青城道士 发表

直接复制我上一个回答。

我的评价是很正常啊,在反对毒品的工作中,帮助戒毒人员成功回归社会,一直是正面功绩。

↑戒毒相关条例中,明确写了,基层组织卫生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在反对毒品的工作中,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一直是正面功绩。我从小就听过不少帮助涉毒人士戒毒,成功回归社会的小故事。

本来反对毒品的工作,就是一直在宣传要帮助戒毒人士回归社会,而非对接触过毒品的人赶尽杀绝。

当然若是明星粉丝,认为中国一边宣传帮助戒毒人士回归社会,一边对接触过毒品的中国明星进行封杀,这种行为很抽象,那这些明星粉丝倒也没说错。比如之前《狂飙》爆火的时候,一个演员,曾经接触过毒品,戒毒了,演了《狂飙》里一个吸毒的角色,被夸奖演的好。这理应算戒毒人员成功回归社会的好事,可是当演员曾经吸毒的经历被曝光时,演员却遭到了封杀。而且封杀就针对中国人,外国演员,如小罗伯特唐尼曾吸过就不受影响,甚至不少文章写他戒毒很励志。


上面有不少知友提到了鸦片(大烟)对中国造成的危害。那么我就顺着这件事情说说为什么中国禁毒工作一直在为戒毒人员提供帮助,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大清、民国时期,鸦片泛滥。到了新中国成立,中国要严厉禁毒了,可是中国庞大的吸毒人群又不会凭空消失——当时中国吸食鸦片的人数有上千万,中国也不能将他们都关起来或是直接毙了啊。于是中国的选择自然是帮吸毒者戒毒,然后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中国的的戒毒工作一直说要为戒毒人员提供生存空间和开启新生活的希望。

很多涉毒人士戒毒,成功回归社会的小故事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

知乎用户 昭黄昏 发表

老规矩,先看是不是,再看怎么样,这是原文

这里明确说了,有关单位可以查询并需保密,所以考公考编参军等应该仍然会卡吸毒这类比较严重的违法记录,至于保密也能够理解,所以这个问题是有些断章取义的。

知乎用户 ITofu​ 发表

尊敬的用户您好:

因有关部门规定,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已被封存。

知乎用户 华丽 发表

咋说呢,客观点吧,我觉得对体制不会有啥影响的,因为涉及政审,相关机构都可以查询相关犯罪记录,查了就不会录的,人还是相对干净的,不会动摇体制根基的,所以说什么 xd 人员变上司啥的纯扯淡贩卖焦虑

但是对体制外,也就是我们普罗大众,还是有影响的,据我了解,外卖,网约车等行业,无犯罪是基本,有相关犯罪记录直接封号的,封存记录之后可能会造成这类人员进入这些行业吧,这也就是给一个机会吧,也算有利于社会

但是我个人挺恶心的,之后可能会选择公共交通,也不会跟服务行业人员有过多接触了,之前对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的信任没有了

最后提醒一下,政审不光审查档案,实名制上网下的每一句都会查,别在那口嗨,搞对立了

知乎用户 Qing Freedom 发表

万万没想到,吸毒者的孩子可以自由行走,一线缉毒 JC 的孩子却在东躲西藏?

知乎用户 华琰​ 发表

相信大家都是被 “南通问少” 这个典故吸引来的。

起因是 “兵团禁毒”抖音号发布 “2026 年新规吸毒记录可以封存” 的图文抖音,“南通文旅”官号评论 “哪位少爷吸了”,引发舆论热议,衍生出“南通问少” 的典故。

本着怀疑的态度,我打开 202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原文并没有抖音中热传的吸毒记录可以封存的表述

可以看出,这就是一次正常的法条修订,并没有对吸毒放宽管理,无论是 2012 年修正的版本还是本次 2025 年修订版本,吸毒都是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且本次规定罚款还略高一些。此次修订在执法监督部分相比 2012 年修正版本新增了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要点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且依法查询的单位负有保密义务。这是一次面向所有治安违法记录的普遍性制度完善,并非只针对某一类行为单独设规。上述 “封存” 是记录管理与信息公开限制的制度安排,旨在保护个人隐私与人格尊严,并不等于 “删除违法事实” 或“不再执法”。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的查询主体,也不得向社会公开或向无关单位扩散。也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这个记录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也查不到,更不是说记录被封存了就看不到了。像国家组织的政审一类的,肯定是可以看到的。但比如说一个普通企业录用给员工,要查这些记录,那肯定不公开,不可能查到,放在这条法条修订以前,也不可能。

媒体尤其是官方媒体在没有专业司法解释和权威部门的背书下,擅自发表吸毒记录可以封存的表述,挣一波热度,就是瞎表现了,想要露脸结果漏了屁股。也许背不住真是哪位少爷吸了,背后的大手利用媒体去试探和引导 “封存=放宽对吸毒的管理” 也不无可能,但这个手段真的很 LOW,在这样的网络下,就是新时代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以国内对“毒” 的零容忍,肯定没有好下场。

另外谈些其他的,吸毒的类型有很多,国家把吸毒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纳入刑法,本质是对那些被胁迫、欺骗吸毒和误吸的人员的一种保护,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

还有最后一点,就目前所有的媒体看来,张雪峰 “新闻无用论” 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知乎用户 客似云来棺材铺 发表

扫毒工作任重道远

例如 2021 年 1 月 29 日,一个由官三代组成的乐队成员因吸毒、贩毒被捕。就在被捕前两个月,犯罪人员刚出了新作品

根据上述信息可推断,2020 年 11 月在制作上述作品期间,犯罪人员已经处于吸毒状态。而 “文艺” 圈吸毒犯罪由来以久

宁财神发文两年后,2014 年 3 月 18 日,李代沫因吸毒和涉嫌 “容留他人吸毒” 罪被刑事拘留。4 月 16 日被正式批捕。

李代沫被捕 3 个月后。宁财神也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因吸毒被捕。

综上可见,恶之花流毒甚广,禁毒形势严峻。

相关回答

如何看待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学者洪振快被判侵权?是否合理?

回答

知乎用户 虫子 发表

那些缉毒警察烈士的血!要白流了吗???

知乎用户 奔跑的彼得熊 发表

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大染缸,不要想着独善其身,终有一天整个世界都会成为一个灰色的球。

唯一可惜的就是那些为了光明的梦想付出一切的勇者,谁会记得他们的付出呢。

我只能说作为普通人,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吧。

知乎用户 人生若只如初见 发表

这个世界越来越魔幻了,也有违从小接受的教育!

知乎用户 柴可夫柯基​ 发表

酒驾,嫖娼都影响政审

吸毒不影响政审了是吧?

知乎用户 道一 发表

我村里吸毒的半夜叫我家门

进来就是借钱买料子

赶也赶不走

当时上小学的我把菜刀都坐屁股下边了,怕他暴起伤人

最后那人看我爸和我隐隐把他围起来

觉得不对劲才悻悻然走掉

不敢想当时如果他瘾犯了暴起伤人会怎样

知乎用户 梦九星界 发表

如果我说这个是假的,自媒体断章取义的某些人会尴尬的吧?

但是我也没资格笑话别人,我最初也信了 QAQ。

首先流传截图里面的账号就是个明显的假装的官号,背景特地用官方的蓝色模板来增加信服度,窃取利用公信力,恶心。

看着权威,其实是个三无账号,还为民封存,噗嗤。

知乎用户 不懂 发表

我同意叶文洁按了

知乎用户 得鹿梦鱼 发表

30 号中央直属机构考试,40 天后出成绩,26.1.1 执行,正好政审

知乎用户 上北下南 发表

其实,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的结果。

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其实早在年中就修订过了,这里很诡的是写的是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记录都应当封存”,吸毒一直是治安处罚,如果不是因为这次突出吸毒记录,就偷摸这么到 26 年,实际上很多人是不知道的。

知乎用户 路过 发表

成龙,房祖名,张国立,张默:这规定怎么早不出来啊???!!!

知乎用户 美食万岁 发表

我就关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这类能不能看?这最重要!

旧规定有没有明确规定,这些单位不得录用吸毒人员?

知乎用户 不敢高声语​​ 发表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阿北,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

——帝都南通

知乎用户 厚鱼鲜豆乳 发表

完全不知道在做什么,近十年禁毒教育标语宣传满天飞,这其中的付出和成本毁于一朝

知乎用户 不要回答 发表

黄卡的要死,PC 又是拘留,又是罚款

结果毒开口子了?

黄和毒哪个危害更大,心里没点 B 数?

祁厅长子弹白挨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有奖问答

知乎用户 杨若泰 发表

一群人搁这断章取义,吸毒记录对个人和私企封存一直以来都存在,难道以前个人和民企能去派出所查他人的吸毒记录吗?所以这新规新在哪?

知乎用户 卑微打工人 发表

我个人觉得,《治安管理处罚法》[1] 加入这一修订,整体上是往前走了一步,更有人情味了。它不再把法律单纯看作惩罚工具,而是同时强调了给人改正错误、回归社会的机会。

它的用意很明确,就是想解决一个现实困境:不能因为一个人曾经犯过错,就给他套上一辈子的枷锁。社会需要多一些包容,给真正想改过的人一条活路,这样对所有人都好。(我猜的)

当然,社会上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的。政策想法是好的,但能不能成功,关键得看具体怎么落地。必须有非常清晰、可操作的配套细则来支撑,比如至少得明确回答下面这几个核心问题:

  • 谁能享受记录封存?——是只要有过记录就能封,还是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戒断多少年且无再犯?
  • 对谁保密?——是不是普通公司、单位在招聘时一律查不到了?
  • 对谁不保密?——必须有一个明确的 “例外清单”,尤其是那些关系到公共安全的岗位,比如公务员、教师、司机等,在招人时能不能查?

参考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 https://www.hengyang.jcy.gov.cn/ycyw1/fgwj/202509/t20250917_7142016.shtml

知乎用户 没名用户 发表

六月的文,十一月开始发酵,经典断章取义,博取眼球,一向标榜独立思考的知乎 er 就没看几个人去求证的

知乎用户 iceice66 发表

大家理性一点,封存肯定是有条件的,比如三年不再复吸,并不是现在大家谈之色变的一边吸还一边封存啊。。确实有些人是误入歧途,或者被人骗了,之后他付出很大努力戒掉了,但是挂着这种标签一辈子都毁了,现在只是给这部分改过自新的人封存,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这难道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吗?

知乎用户 与子同袍 发表

无非就是在外面的少爷小姐们要回国收割了,猜来猜去没啥意思,爱咋滴咋滴吧

知乎用户 爱林夕 发表

要打仗了。把这些不稳定因素变稳定而已。如果战乱。你想想。我反正也有前科。找不到工作。不犯罪白不犯。这个只能是相对避免。再一个是释放大量劳动人口流入社会

知乎用户 Nick 发表

得,林则徐白干了

知乎用户 丶君莫醉 发表

我终于看到,我们在走向文明,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处处充满着自由与包容,而不是处处的限制,和无时无刻的 “为你好”。

我永远不希望看到,被说不听话的,爱玩玩手游的孩子,被家长强制送到所谓戒除网瘾学校。

我永远不希望看到,同性恋,跨性别群体,被家长强制送到所谓扭转学校。

我永远不希望看到,体验了一些在国外完全合法的东西的孩子,在这片土地被喊打喊杀,仿佛不配为人。

我永远不希望看到,在这片土地上,还在有人为虐待猫狗、食用猫狗叫好。

我永远不希望看到,被压迫了几千年的女性,还要被继续压迫下去,仍然不允许她们发声。

-—————————————

我希望看到,同性恋,跨性别,能得到所有人的支持,TA 们是骄傲的!

我希望看到,体验了在国外合法东西的孩子,不会被喊打喊杀,Ta 们很多人可能是有抑郁症,情感障碍,吸食那些,恰恰是他们向社会求救的信号。

我希望看到,每个人都像爱自己家人一样,去爱我们的毛孩子。

我希望看到,每个人,不伦女男老少,都能扛起女性主义的大旗,尊重女性。尊重女性,就是尊重自己。

我们终将走向文明,老保必败!

知乎用户 新月留白​ 发表

封存的是治安管理处罚记录。

假设你被治安管理处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个层次,你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对你来说不刑事犯罪已经是行善积德了,治安管理处罚那还算个事吗?你本也不打算正经就业正经生活,那么这个封存不封存对你也无所谓。

第二个层次,你游走在法律边缘,刑事犯罪不敢,但是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胆子不仅有还很大。但你偶尔看到别人正常生活也会心生羡慕(参考警察与赞美诗),想着要不要金盘洗手,进厂找个正经工作算了。但你有海量治安处罚记录,进厂打工,跑外卖,跑滴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继续偷电动车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

第三个层次,你是普通人,不管是在厂里打工还是跑外卖滴滴什么的吧,有个正常工作,几乎从没有违反过治安管理,某一天你某个行为违反了法律,不管是打架还是 pc 还是酒驾还是什么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你被治安管理处罚了。这个记录永远伴随着你,且很容易被别人查到,你没法找到正常工作了,这时你想,既然湿了鞋干脆洗个脚,既然洗了脚干脆洗个澡,开始选择破罐破摔,选择第二类人的生活。

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给第二类人一个回归到第三类人的机会,避免更多第三类人滑落到第二类人。至于第一种人,铁拳捶就行了,这个制度封存的是治安管理处罚记录,不是刑事记录,这个制度本来就不是为他准备的。

法律的目的不是除掉自己不喜欢的人,不然发现违法记录直接枪毙好了,而是为了社会尽可能稳定。

知乎用户 ccc​ 发表

精彩实在是精彩,小说敢这么写吗,太魔幻了

知乎用户 一只帅小羊 发表

哪家少爷吸了?

知乎用户 思考员 发表

再加上 K 签证,这都是咋出来的?有源头吗?还是谣言?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z_z 发表

这条例实施… 初吸?满 10 年???是在嘲笑禁毒法吗?嘲笑禁毒警察!嘲笑牺牲者家属!因为他们傻逼,因为 10 年后,当年被抓的吸毒者可能是禁毒警察和牺牲者家属的同事或领导,刺激不刺激!

10 年后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凶手杀人理由:死者吸过毒,可能他的记录被隐藏了!一次聚会他说:“当年我也吸过毒,现在也不混的人模狗样,趁年轻多尝试下咯!就那些傻逼警察傻兮兮的还禁毒!死了就是白死!哈哈哈哈哈!”

凶手牺牲禁毒警察家属,死者得意洋洋的样子刺激了凶手,冲动犯罪!

结语:不管什么原因杀人是不对的,最终凶手被判死刑!被害人虽吸过毒,但 10 年内没有查到再次复吸记录,他的不谨慎终究造成了这起惨剧!

建议:吸毒不犯法,把禁毒法取消吧!趁年轻,该多尝试!10 年后又是好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经济直男 发表

这个几年前就有,轻罪封存制度。只有未成年的才是封存,成年了都可以。在办案平台,劣迹前科平台都可以看到的

知乎用户 孤独世界的幸存者 发表

会不会是国外的少爷小姐们要回来了,但是又已经染上了戒不掉,在国内也是有能力搞到的,与其后面持续不断搞出记录,现在直接不记录了扼杀在摇篮里。

毕竟能做决定的人,他们接触的人群是固定的没啥影响,生活圈子也是固定的影响不到,只要不影响自己,其他人算人嘛

补充:

甚至有可能是已经做过(不止一次)消除记录的事情了,这种人物就算能量再大,

第一也是有对家的,都是把柄,

第二不是每个大人物都直接作用于这个系统,总有人是需要打招呼的,人情总有用完的时候,

第三以后总有退的时候,到时候怎么办,

既然如此不如趁着权利在握一劳永逸,以后也没有后遗症

知乎用户 王不贰实验室 发表

本着严谨的态度,我特意去查了下官网,2025 年 6 月 27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版,也就是最新版,链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_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

从更新的时间上,可以看到这个版本就是最新版

其中第一百三十六条如下:

其中关于毒品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场景如下(我没把所有和毒品相关的违反治安管理场景截图,主要看第八十四条):

那也就是说,确实如网友们所说,确实吸毒人员的吸毒记录可以封存不公开了

然后,我就在想,那 2012 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于是我找到了 2012 版本的,也就是目前还是执行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修正) | 安远县信息公开

同样在 “执法监督” 这个板块, 确实没有提到封存,不公开等字样,也就是说,在 2012 版本里,只要涉及到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都可以被公开,2025 版与之对比,确实可以不用公开吸毒记录了

好,既然确认了网友们的说法没错,那我也简单表述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不支持吸毒记录封存不公开。理由很简单,全国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 74.7 万,三年没有复吸的人数有 428.6 万人,官方数据来源如下:

《2024 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发布

因为没有查到官方数据,所以我不好说三年之内又复吸的有多少人,总累计吸毒人数有多少人,没有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多少人,但按照厨房发现一只蟑螂的规律,真实数字肯定比公布的要多。

从小我就被国家教育,毒品一旦碰了,一辈子就甩不脱,因为毒品最难的是心瘾,绝大部分吸毒人员绝对还会复吸,而国家也图文并茂 + 视频方式教育过我,吸毒人员为了毒品可以不择手段,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肉偿,抢劫,杀人,欺骗…… 人类能想出来的任何可以搞钱的招数他们都敢用,而且因为吸毒共用工具的原因,得各种传染病的几率还非常大。

所以,你告诉我,现在吸毒记录不公开了,作为一个公司老板,我如何保证其他员工的利益?如何保护我自己的利益?

凭什么我们普通人要和这种潜在风险共处而不能提前知道?

假如对方复吸了,你们尚未发现,对方拉拢了其他同事下水,甚至为了毒资骗了同事钱,抢了公司的现金,绑架了老板,你们怎么向受害者解释?非要他们把别人害了以后,再亡羊补牢?而不能提前预防?

正规公司,入职人员都要做体检,看来以后,必须也要增加一个毛发检测报告,看看对方一年内有没有吸毒了,虽然不能 100% 杜绝,总也好过不检测!

只是这样,对光头应聘者似乎有点不公平了。

知乎用户 请陪我再看看海​ 发表

啥玩意儿,有没有哪位乎友有时间确定一下?抖音那边一堆营销号,知乎这个问题也没给链接,B 站更是啥都没有,上网一搜 ai 贴脸上来一堆引用也是自媒体号

信源到底来自哪儿,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细则吗?在哪里?

知乎用户 黑大帅 发表

连搜都不给搜

知乎用户 生存者 发表

谁宣传吸毒无害论,谁家孩子就有可能吸毒过,不是孩子可能是私生子,在可能就是亲戚

还有建议去查一查生过混血儿的,我是说和外族通过性生活生的孩子的那些女的她们被带的吸毒的或者吸过毒的比例怎样?

我是默认外国人族群都吸过毒,基因被劣化过,种群性的那种

吸过毒的生的孩子比正常没吸过毒的更容易吸毒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豪 发表

知乎用户 我在无人岛等你​ 发表

这和毒品合法化有什么区别?

好人谁会吸毒?所以谁支持毒品合法化的?毒贩 + 吸毒的

我这人心善,见不得毒狗们家庭破损,因此我建议

贩毒的九族消消乐

吸毒的三族消消乐

吸毒贩毒者,身边男女老少,一个不留

知乎用户 应该对啊 发表

这种事竟然连知乎热搜都上不了,好家伙

知乎用户 wrl 发表

为什么那么多人说是吸毒犯罪不公开

这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吗?不公开指的是没有到犯罪的违法行为吧?

现在入职要提供的也是无犯罪记录证明,就是吸毒违法了(没有到犯罪),也不能通过无犯罪记录证明体现呀

难道现在私企可以背调员工的违法记录(犯罪以外)吗?

有没有懂的人能解惑一下

知乎用户 知更鸟的勋章​ 发表

从理论上来说,无可厚非,毕竟吸毒人员被歧视一直是复吸重要因素之一。号召犯过错的人改正错误后应该正常回归社会,是合理的号召

但是这踏马是毒!有病吧!?

哪个傻 x 通过的这狗屎玩意?他小时候没有过禁毒教育吗??

我一朝偷卷卫生纸,敢保证不会终生想偷卫生纸,瘾君子一朝吸毒终生戒毒,是终生。瘾君子那是要出门开房都得查,买车票要预警,是要和公共场所联动的!

为什么?因为他们真的会开房偷偷吸毒。

毒这玩意物理意义上重写人格。吸毒不是那种犯罪,不是人出了问题把人教育好就完事了。他是把人变成一个有问题的东西,还留了个后门。这个高明的黑客会随时随地顺着后门进来逛逛,可能路过曾经吸毒的小巷,见到了吸毒期间交往的朋友,甚至很可能只是闲着没事,一下子没想起来欸我戒毒了

戒撸的人应该有很多遇到过这个情况。戒了一两个星期,突然顺手撸了一发,然后才卧槽我在戒撸啊!?压根没想起来!

道理就算有一千条一万条,这踏马可是毒!啊!是毒!毒就该和别的犯罪啥啥不一样懂吗,没有人一朝肇事撞死人,终生想撞人,但是毒真的一朝吸毒终生想毒,终生戒毒,致死方休啊!

最后加一句

到底是哪家少爷吸毒了!你踏马祸害自己身体就行了,祸害大众干什么,我要去你家门口泼大粪!

知乎用户 蜗牛 发表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这也没说吸毒记录要封存的,吸毒属于违法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吧

知乎用户 低级趣味小农民 发表

我吸过!现在每年去禁毒中心报备!剪头发做检测!但是我想说!~~~ 这个规定的是他妈脑子有病!吸嗨了,脑子吸到 PY 里的傻逼才能想出来的! 我现在单身,我谈女朋友都主动承认我有过吸毒史!

知乎用户 路不阔还得行 发表

之前公职人员全员吸毒的新闻屡见不鲜。现在好了,不消灭吸毒的公职人员,消灭查看渠道了

知乎用户 溪影 发表

看看 AI 如何看待吧。

知乎用户 勃努力 发表

是谁家在关键岗位的少爷吸了?

知乎用户 文武双不全 发表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法记录封存】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我不知道这两天舆论在吹什么杂风,断章取义这套玩的很溜。

知乎用户 温柔宠溺 发表

我对此表示很失望。可以预见的是明年吸毒者数量会猛增。想看看最终会走向什么道路。

知乎用户 ShoOT3r 发表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所以考公和政审之类的,依旧不能通过,有被封存限制查询的只是那些私企而已。而吸毒原本就和酒驾等行为一样是行政处罚,不构成案底。而这次封存的不只是吸毒,还有酒驾、嫖娼等行为。单单强调吸毒是很片面的。

我国常年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数量巨大,所以长远来看是可以促进一些行政违法的人员就业的,有利于社会稳定。

这件事让我看到了太多人没有耐心理解法规了,而且很容易被一些情绪化偏激的言论带着跑。

知乎用户 谭大宇 发表

失信全网挂,吸毒秒封存。

知乎用户 emmm 发表

很简单啊,把 XD 划归到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不就行了

知乎用户 Dr.Augustus 发表

为何新封存政策会有如此大的舆情影响?

今天就来盘一盘,其背后的 逻辑

首先需要说明,该制度很不合理!


众所周知,毒品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的高压线。

禁毒事业神圣而不受侵犯,为了禁毒,不少公职英雄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毒品的危害,人尽皆知!

吸食毒品的人,思维意识、身体素质、人际关系都会遭受重创,导致一系列不可逆的伤害。

当年晚清灭亡,极大一个原因正是由于大麻、鸦片。

毒品麻痹了中国人的斗志,使其无力反抗、沉沦迷幻,最终葬送国家命运。

为何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乃 虎门销烟,因为这一举动是苏醒的开始:毒品是罪魁祸首,要想重整旗鼓,必须清扫毒品,防止毒品进一步侵害中华儿女。


放至今日,国家机关颁布新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吸毒并不属于犯罪(注:贩毒属于刑事犯罪),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吸毒被抓只归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

所以,当得知吸毒人员的吸毒历史将被隐藏时,广大人民纷纷表示不理解、愤怒、反对。

关于新规,一部分人给出的解释是,为保护轻微违法行为的个人,在教育或改造后,其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然而,众多人担心的是:吸毒人员是否真的能够戒毒,群众又是否能够监督到曾吸毒人员?

**第一,戒毒是长期且艰难的工程。**国内外数据共同显示,戒毒的成功率仅不到 1%,几乎所有吸毒人员,在戒毒一段时间后,又会控制不住的复吸。因为毒品对人的伤害是不可逆的,首次吸食毒品产生的巨大迷幻感、快感、愉悦感等,会彻底麻痹人的大脑和神经,难以戒断抵抗。

**第二,群众无法监督到曾吸毒人员。**采用封存制度后,无论是人民群众,还是企业、社会团体都无法得知真相,仅有国家机关才有查阅权限,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戒毒人员是否会复吸,是否会在与他人接触的过程中投放毒品,是否会参与其他重大工作?

不是只有公职单位的工作重要,私企的工作同样重要,雇佣一个具有极大潜在风险的员工,企业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公安机关人手有限,怎能保证能够百分百对戒毒人员实施监控?

不仅如此,近期正直国考、省考,时机巧合下,许多群众也在担忧,这一规定是否是为某位少爷(小姐)铺路,使其能够顺利进入国家或事业机关?实施吸毒封存制度后,即便公示,群众也无法知晓这些准公职人员们,是否曾经吸过毒。

换句话说,假设真吸食过毒品,群众又无法监管,此类行径是否会成为权势滔天之人的手段?毕竟体制内官大一级压死人,许多人连私企老板都不敢得罪,更何况拥有巨大权力公职领导?

**第三,吸毒封存滋生更多侥幸心理。**新规之下,吸毒史不再公开,除公职机关外,任何人都不会知晓。如是,必有一帮正直好奇期或叛逆期的人群,在本就跃跃欲试的心理作用下,直接展开行动。原因在于,只要自己不立志成为公职人员,未来无人知晓自己曾经是否吸毒。

只能说,在保密作用下,这是必然的趋势,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没有实质性后果!这不是禁毒力度,或投放人手所能决定的,当然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或许有人会说,难道戒毒人员不值得被保护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请众人思考一个问题:吸毒人员吸毒,都是被强迫的吗?

过往,在缉毒警察们的共同努力下,各方大显身手,通过千奇百怪的方式,告知大家不要轻信他人、不要吃任何新奇玩意、不要去非正规的娱乐场所…… 在如此情景下,吸毒人员吸毒,不就是因为一颗好奇心吗,这,值得被大家同情吗?

假设吸毒人员真的做到了戒毒,中国就业市场的岗位千千万,并不是所有职业都会排挤违法人员,难道戒毒人员真会找不到一份谋生差事?

人只要不懒惰,不至于饿死!

社会自有衡量法律与道德的标准,违法人员那么多,难道一经违法就会无法就业?谁敢说自己从不违法,闯红灯、打骂他人、高空抛物等都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固然可恶,固然需要承担相应后果,但有谁见因为违法就再也无法就业的情况?

举个例子,一位从小惹是生非、寻事滋事的人,因为某次吵架重伤他人被判刑,和一位因家人受辱,暴起反抗不慎重伤他人被判刑。同样都是严重侵害对方生命安全的案件,改造出狱后,前者和后者谁更容易被原谅?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知晓你曾经的违法行为是否值得被原谅,是否能够承担起新岗位的职责。

因此,封存吸毒史不是最恰当的方式,相反,被蒙蔽双眼之后,监督变得更难,违法趋势控制也变得更难。

南通文旅的六字真言 或许只是一种猜测,但也是一个警钟,敲响全网的各位!

知乎用户 轻狂书生 发表

这互联网的管理方式一样,更注重产生结果,对产生结果前的风险前考虑不到,这是 “全局效率” 与“个体公平”的权衡后的结果**,**优点是降低社会管理总成本,聚焦真正的公共安全,符合现代刑法 / 行政法的谦抑性原则,缺点和风险是:对身边人的 “风险转嫁,将 “识别风险” 的责任,从公共系统转移给了个人,对历史受罚者的“实质不公”同样性质的错误,早犯的人终身受影响,晚犯的人却可能获得 “救赎” 为特权操作提供完美温床:加重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戒备心,以上是我的个人看法

知乎用户 此善 发表

国考出成绩了,是吧

知乎用户 读书明智​ 发表

江苏省的省会是谁?

南通!!!!

知乎用户 南江水暖 发表

是好事,给不小心犯罪的人一个机会

2012 年 7 月 28 日上午,江苏省启东市民因抵制日本王子纸业将污水排放至本地,纷纷走上街头抗议。市民打出反对横幅,启东市政府附近水泄不通。部分群众强行冲破警察警戒,冲击、打砸国家机关办公大楼,市长被强迫套上抵制项目的 T 恤,市委书记因不肯穿宣传衣被扒光衣服。共造成 90 余名执勤民警不同程度受伤,机关大楼办公财产损失人民币 236331 元,停放在机关大院内的多部车辆受损

“7·28” 事件最终使得南通市人民政府在抗议当天即宣布永远取消日本王子纸业排海工程项目。2013 年 1 月 30 日,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 14 人分别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案。

知乎用户 阳光大树下狗头 发表

原文: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知乎用户 CZG.ZH 发表

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我要吸毒

知乎用户 lemon​ 发表

哇塞,吸毒的嫖娼的都可以考公了啊。太牛了

知乎用户 GREATESTART 发表

新规和旧规在吸毒记录封存上的核心区别,集中在适用范围、实施依据与方式、配套管控措施这几方面,具体如下:

1. 适用范围:旧规仅针对特定人群和部分试点地区,比如未成年人涉毒犯罪且判五年以下刑罚的记录可封存,新疆、上海等部分地区试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或情节轻微者的涉毒信息封存;新规是全国统一实施,覆盖所有吸毒治安违法记录,不限成年人或未成年人。

2. 实施依据与方式:旧规缺乏全国统一的专门法律支撑,多是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和地方试点政策,且部分地区需申请人主动提交材料申请封存;新规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法律依据,实行主动封存,无需当事人申请,同时要求公安执法平台不再公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3. 配套管控与查询:旧规下吸毒人员的记录易触发全国联网动态管控预警,普通单位虽无权查,但日常用身份证住宿、购票等常被核查;新规对 2026 年后的新记录,大概率会调整全国联网动态管控预警模式,普通单位和个人完全无法查询,仅办案机关办案、法定政审等场景可查,且查询单位需承担严格保密义务,泄密要担责。

知乎用户 玟允 发表

缉毒警看不了吸毒者档案

吸毒者考公之后,有可能可以看到缉毒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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