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前推翻对一名加拿大公民的死刑判决,这能否被视为中加关系改善的信号?

by , at 16 February 2026, tags : 谢伦 死刑 加拿大 毒品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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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不知道加方领导人能否向本国民众解释清楚,222 千克毒品会夺走多少人的生命?夺走多少个家庭的幸福?如果谢伦伯格因走私贩毒 222 千克被判死刑是不人道、不恰当的,那么让更多人被毒品夺走生命就是人道和恰当的吗?”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走私贩毒发生在中国必须按中国法律处理

知乎用户 阿槇二号机​​ 发表

又到了我最爱的 “津田三藏事件” 环节。

这是日本近代法学史不得不品的高光环节。

俄国皇太子(即后来的尼古拉二世)访问日本,在滋贺县遇到了爱国青年津田三藏的刺杀,几近死于刀下。

此事一出,举国震惊。因为当时日本的国力还很弱,一旦亚历山大三世借口对日开战,日本孱弱的陆海军根本抵挡不住沙俄的侵略。

天皇亲自前往俄国军舰,装甲巡洋舰帕米亚特 · 阿佐娃号上探望皇太子。当时日本最大的军舰是 3600 吨的高千穗号巡洋舰,根本无法和 6000 余吨的阿佐娃号抗衡,所以,天皇是冒着 “北狩” 的风险去道歉的,足见日本对此事的重视。

事后,俄国大使馆通过外交途径暗示日本政府引渡犯人,明治天皇也对皇太子作出了严惩凶手的保证。

藩阀政府本想将日本刑法中的 “行刺皇族罪” 扩大到外国皇室上,以此判处津田三藏死刑。

但以儿岛惟谦等人为代表的日本司法系统坚决反对这一决定。他们认为,行刺皇族罪明确规定了对象是天皇、皇太子及太皇太后,随意更改法律内容有失法治精神和法律威严。

日本政府闻讯,派出西乡从道等人,希望与法官见面,商讨此事。但七名法官均以维护司法独立的理由,拒绝在审判前与行政官员见面。

无奈之下,日本政府又搞到了天皇的敕令,允许对该法律扩大化解释。因为日本理论上是天皇主导的国家,敕令比法律的效力更高。但儿岛惟谦却表示,宪法明确规定了法律不能溯及既往,所以新敕令无法影响本案。

最后,津田三藏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和终身苦役(仅故意杀人罪不会被判处死刑),这给包括英美在内的世界各国带来了相当大的震撼。

欧美感叹于日本维护司法独立的勇气,承认他们已经迈步进入文明国家的行列,随即推动了对日不平等条约的废除。日本司法权,也最终摆脱了行政权的宰制操控,《明治宪法》引进的三权分立制得以落实,影响相当深远。

知乎用户 Venter​​ 发表

很多年前判决死刑的时候讨论过这道题目:

如何看待加拿大人罗伯特 · 劳埃德 · 谢伦伯格因走私毒品在中国被判死刑?

一晃七年过去了。

理想中的法律应该独立于政治,可现实中的法律又无法脱离于政治,甚至不但受制于政治,还要服务于政治。

当年为了论证「加刑何以能」、「死刑何以正」,最高院半月之间连发数文 [1][2][3],甚至贴心地提供了英语报道 [4],时过境迁,七年之后,又要再论为何不应死刑,当年发出的子弹正中眉心。

我真心支持外交部发言人所说的「中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理相关案件并作出判决」,但也深切感受到「依法独立审判」在现实中离我们是多么遥远。

参考

  1. ^ 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 • 劳埃德 • 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一案二审被当庭裁定发回重审: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37671.html?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pbmxpbmVfZGlzcGxheV9wb3NpdGlvbiI6MCwiZG9jX3Bvc2l0aW9uIjowLCJkb2NfaWQiOiJkZDhmYmQ2NTlmY2MyNmY5LTY0NjAyYWVjOTgzMTliYzUifQ%3D%3D
  2. ^ 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 · 劳埃德 · 谢伦伯格因犯走私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38981.html?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pbmxpbmVfZGlzcGxheV9wb3NpdGlvbiI6MCwiZG9jX3Bvc2l0aW9uIjowLCJkb2NfaWQiOiJhMDkyZWRmMzNlMWZmZDQ3LWM1OWU4NWYyMGFkMDlmNzQifQ%3D%3D
  3. ^ 涉嫌走私毒品的加拿大人为何被重审判处死刑?: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39001.html?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pbmxpbmVfZGlzcGxheV9wb3NpdGlvbiI6MCwiZG9jX3Bvc2l0aW9uIjowLCJkb2NfaWQiOiJiOWU3M2JkOGQ5MDFmM2IyLTliODcxZWU0YzJkYWYyOTAifQ%3D%3D
  4. ^Court rejects appeal by Canadian drug smuggler:https://english.court.gov.cn/2021-08/12/c_761840.htm?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kb2NfcG9zaXRpb24iOjAsImRvY19pZCI6ImIzNjZlZGVhZDBhYzU2ZTAtNmIyYTg0YjU4NmIyYTA4ZSIsImlubGluZV9kaXNwbGF5X3Bvc2l0aW9uIjowfQ%3D%3D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这人不是早就立即执行了吗?

复活了?

知乎用户 FrontierSetter 发表

咋地了,加麻大总理的面子还没孙小果他爹大?

知乎用户 Hann 发表

2019 年 1 月

华春莹:不知道加方领导人能否向本国民众解释清楚,222 千克毒品会夺走多少人的生命?夺走多少个家庭的幸福?如果谢伦伯格因走私贩毒 222 千克被判死刑是不人道、不恰当的,那么让更多人被毒品夺走生命就是人道和恰当的吗

2026 年 2 月

林剑表示,据了解,近日中国的有关司法机关对有关死刑案进行复核并作出了宣判,具体请向主管部门询问。
他强调,中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理相关案件并作出判决。


长生种遇到短生种的斩杀线了

同案的长生种现在应该小学了

知乎用户 点击立即体验 发表

包括我在内的无数键盘侠,都被这个回旋镖击中了。

知乎用户 键来 发表

在互联网上,关于涉 durg 的问题,有一套高赞话术,大概得流程是有多少烈士牺牲在禁毒一线,有多少人的家庭因为 durg 家破人亡,如果某某事件中的人被轻绕了,对得起那些牺牲的人和家破人亡的人吗?最后几顶帽子扣完,再对比一下西方的现状(牢 A 现在拾人牙慧的东西)。如果文笔特别好的,还可以再升华一下。

在知乎,在这类问题下,只要速度够快,文笔说的过去(现在有 ai 了不需要文笔了),抢在别人之前回答了,就能迅速获得高赞,有助于起号。

最新的案例。

黄奕女儿因父亲有前科被网友抗议出道,这是否合理?

这是 2019 年时谢伦伯格第一次被判处死刑时的提问,可以看出里面的高赞答案都是我说的那个路数。

如何看待加拿大人罗伯特 · 劳埃德 · 谢伦伯格因走私毒品在中国被判死刑?

知乎用户 郑武公 发表

原来这个加拿大人才是忠臣孝子。。。

又赢了

知乎用户 绝望的健康码 发表

谢伦伯格对加拿大总理说:“卡尼,我谢伦伯格这辈子没说过一个谢字……”

啊不是这,加拿大人真抽象,贩毒肯定去墨西哥和美国啊,有产地有客户有渠道抓到了判得轻,怎么千里迢迢地舍近求远跑到中国贩毒?还有我一开始以为 222 克毒品就要把人给崩了略过分、是不是人自己随身带着抽两口啊,再一看他喵的是 222 千克!你就是入境带 222 千克的红牛,也犯了走私罪吧?

我一开始还以为可能是 “换人”,后来一看这哥们在加拿大也因为贩毒入狱好几次,贩毒应该是事实毫无疑虑了。签签哥在加拿大可挺老实,没听说过犯花案啊,我看签签哥更冤枉吧,应该先把他捞出来,卡尼真是种族主义者

谁让人姓谢的是犹太人呐(叫什么什么伯格的都是犹太人)。还是白人高贵,毒贩子都能案子拖 8 年,毕竟反犹可是不太好对吧

但这事儿也很奇怪:要真是跟国际关系无关,直接一枪崩了算了,姓谢的现在都 8 岁了;要是有关,那还得说加拿大公民身份好使、白人(犹太人)身份好使——好像怎么说都挺难以自圆其说的

知乎用户 硅谷 IT 胖子 发表

大大方方的承认我觉得没啥问题,中国的外交自从俄乌战争之后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就是:全世界领导人都意识到: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达,让高层对民众继续保持政治迷雾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儿。简单的说:老百姓能获得的渠道多了,事儿掩盖不住了,那就大大方方的说呗,有啥问题?

有个很核心的事件:王毅在欧洲对欧洲人说:中国不希望俄罗斯失败。这件事确实算是中国政治家开始适应现代社会的一个转变,但是很可惜这个讲话依旧是密室政治会议,只是经由欧洲领导人的口述传出来。

毒贩是否处死刑这个事儿,本来就是东西方价值观的对立。中国人对于死刑是有着很强烈的民意基础,而西方人对于废除死刑也是有着很强烈的民意基础。这个价值观对立到什么程度?在中国一个老汉杀了一个法官,几个月就会被判处死刑,而在日本一个青年杀了前首相,基本不会被判处死刑。在美国一个青年杀了保险公司的 CEO 他不但不会被判处死刑,他还成为了民众的英雄。

所以这个就是基本的价值观的区别和对立,大大方方的承认没啥不好。

对于西方毒贩的量刑,能够影响到两国之间民众的感情,对于两国的关系有帮助,对于两国经贸有帮助,因为西方的价值观和民意就是要救这个毒贩的生命。

那就可以改,这没什么问题。大方承认即可。这个世界并不是围着中国人转,也不是围着西方人转,求同存异嘛。

知乎用户 铁路便当 发表

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jpg

知乎用户 zerobeaning 发表

昨天回答过这个问题,总的观点是——

说推翻为时尚早,可能性有 2 个——

1. 拿出来再审一遍,没推翻二审,然后再确定一次死刑立刻执行;

2. 拿出来推翻了二审决议,最后确定为死缓或者 15 年监禁;

谢伦伯格这个案子是这么一个流程——

2018 年 11 月,一审,判谢伦伯格是贩毒从犯,15 年监禁。

2018 年 12 月,中美贸易战白热化,加拿大拘捕了孟晚舟。随后辽宁高院觉得一审没判清楚,发回案件要求大连重审

然后按照谢伦伯格辩护律师的说法,2019 年 1 月,在张律师都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检察院突然提起上诉,觉得判轻了,然后又拿出来一大堆新证据,判决谢伦伯格是主犯,于是判处死刑。

再按照中国的死刑审核程序,2021 年最高院批准了对谢伦伯格的死刑。

问:重审一遍,谢伦伯格可能无罪吗?他该如何辩护?

答:这个概率基本为 0。其辩护点在于 “自己是从犯而非主犯” 和“二审不加刑”。

谢伦伯格一审的时候,张律师就做的是无罪辩护,但是因为证据可以证明此人就是贩毒事务的执行者,所以被判处 15 年监禁,这一点,再怎么推都推不了。

想要推翻二审谢伦伯格死刑,核心辩论点在于,加拿大要让中国法院相信,谢伦伯格是从犯而非主犯,从犯往往是判的是死缓。而主犯才会判死刑。

但我不觉得加拿大方面能拿出证据——要毒品合法化的加拿大去弄清楚毒品集团谁是主谋,这难度不亚于在厕所里面找到最大最肥的蛆虫。

因此,我猜测谢伦伯格律师最有可能的辩护还是二审不加刑。

问:“二审不加刑” 是什么意思?

答:字面意思,一审判了 15 年,二审就不会增加更多刑罚。

因为按照我国法律,假如当事人自己觉得判的不合理,再向上级法院提起二审,那么二审判处的罪责就不会比一审更严重。

但谢伦伯格这件事复杂之处在于,提起二审的不是谢伦伯格本人,而是检察院——检察院觉得谢伦伯格判轻了,于是这一次检察院提供了新的证据证明谢伦伯格是主谋,于是自然不遵守二审不加刑,自然要按主谋判。

问:为啥加拿大对谢伦伯格这件事特别敏感?

答:踩中了加拿大的 G 点呗。

加拿大是废死国家,一听说谢伦伯格被判死刑,在野党、媒体、左派右派普遍都喷加拿大政府。

ps:喷的点不一样,有的派别喷特鲁多左右平衡没玩好,非要把自己置于中美博弈之中,还有的喷加拿大既然废死了你就得想办法救谢伦伯格的命,不然你就不进步了。

于是加拿大政府就日日夜夜和中国念叨着别整死谢伦伯格,外交部长克里斯蒂娅 · 弗里兰请求中国政府饶谢伦伯格一命。但没啥用。于是就一直搁置下来了。

问:你觉得可能性高吗?

答:嗯…… 悬。

就像我上面说的,加拿大目前的策略有两个——

第一,找到新的证据,证明谢伦伯格不是主犯而是从犯,这样谢伦伯格就可能被判死缓,但这不是加拿大的主场,这条路基本不可能。

第二,努力想办法证明检察院第二次提交的证据依然在一审框架内,那么这个案子就符合 “二审不加刑” 原则。但这个也很困难,因为这需要加拿大想办法对检察院列举的证据来反驳。

问:你如何评价加拿大?

答:他们请的律师很烂,而且挺喜欢折中的。

一审的时候,这个律师是要做无罪辩护,结果判了 15 年。加拿大愤怒不已。

二审的时候,律师想解释 “二审不加刑”,结果判了死刑,这次加拿大学乖了,跟中国商量 “还是判 15 年吧”。

知乎用户 KK 小小 发表

今天恨,明天更恨,后天爱。

汉弗莱说过,信那啥得精神分裂

知乎用户 不叫感恩怪 发表

恭喜您,来到了知识的荒原。

知乎用户 yaoxxxzhih 发表

问了下 ai,宁波外教那个好像也没执行死刑。

那是个美国人

知乎用户 赤乌解羽 发表

无论个人、国家、组织,要想看清一个人的真实意图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而是做了什么,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表的往往都是些漂亮的场面话,什么自由啦公正啦法治啦张口就能来,就好像马云还当众说对钱不感兴趣,东哥说和奶茶妹在一起不是因为她漂亮,许家印说他要回报社会,雷军说他很真诚,但凡有点社会常识都不会信他们这套鬼话吧?至于中国外交部,自己打自己脸更不是一次两次了,在此就不一一举例了。所谓的国家内部的司法判决本来就是可以当做国与国之间的外交谈判筹码的,当初孟晚舟被加拿大扣押,不久两名加拿大人也在中国被捕了,之后孟晚舟被加拿大释放,这两名加拿大人也同时被放回国了,千万不要说这两名加拿大人的被抓被放与孟晚舟的被抓被放没关系,问就是你说的对,我不争辩。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tXyD9 发表

孙子兵法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看来终究是肤浅了。

特朗普大帝国亡而复存,某加拿大公民人死而复生。

知乎用户 眼齿鸟 1991​​ 发表

这个人也没有在加拿大有很深的背景啊。也不可能为了他做政治交换啊😧。啥情况?

知乎用户 蜗牛 发表

事情脉络:一部现实版的《权力的游戏》

  1. 第一季:倒霉的毒贩(2014-2018) 谢伦伯格(这哥们儿)因为倒腾了 222 公斤冰毒在大连被按住了。200 多公斤啊!按咱们的法律,50 克就能领盒饭,他这够枪毙几千回了。结果,大连法院 2018 年一审居然只判了 15 年有期徒刑。当时大家觉得:行吧,可能证据上还有点啥掰扯不清的。
  2. 第二季:孟晚舟被扣,判决 “光速” 变脸(2018 年底 - 2019 年初) 这事儿转折点太神了。加拿大那边刚把孟晚舟扣下,这边谢伦伯格不服判决上诉了。辽宁高院二审一看:“什么?15 年?太轻了!发回重审!” 结果大连中院只用了一个下午(你没看错,就是几个小时),直接把 15 年加码成了死刑。全世界都傻眼了:这法律的 “档位” 换得比法拉利还快,明摆着是给加拿大递话——“你动我的人,我就动你的人”。
  3. 第三季:漫长的冷冻期(2019-2025) 接下来的几年,中加关系冷到南极去了。谢伦伯格就在死刑复核阶段吊着,像是个被压在箱底的 “筹码”。你不放人,我就不核准死刑;你态度不好,我就随时可能执行。法律这时候就是个挂在墙上的 “大棒”。
  4. 第四季:新总理上门,死刑 “奇迹” 反转(2026 年初) 加拿大换了总理马克 · 卡尼,这哥们儿务实,1 月跑来北京握手言欢。刚走没几天,最高法就宣布:死刑不核准,发回重审! 律师也心领神会地出来放话:重审肯定不判死了。

知乎用户 plmxm 发表

不处死加拿大毒贩 = 和加拿大改善关系

难道可以这样理解吗

懂了,加麻大是吧

知乎用户 碳基生物代表 发表

这叫少杀,慎杀,缓杀原则,与加麻大毫无关系,有也是纯属巧合啦🤷🏻‍♀️

知乎用户 老罗聊历史 发表

所谓的原则在国家利益面前,都是虚的。

对了,这次交换到的国家利益,是啥?

知乎用户 又下大雨了啊啊啊 发表

哪天孙小果打赢复活赛了我都不奇怪

知乎用户 八二年的娃哈哈 发表

毕竟是个 真 · 加麻大人,处于死和不死之间的可切换状态,价值比千八百个长生种都大

知乎用户 弓长山魏 发表

新闻学魅力时刻

首先,法新社的提问就埋了个坑,谢伦伯格可不是普通的来华旅游、留学、工作或者生活的无辜的加麻大公民,他是个来华贩毒的毒贩。

其次,谢伦伯格一审判的轻,有期徒刑十五年,他不服判决上诉了,然后重审发现他的新的犯罪证据,改判死刑。审判过程中,加方等一直企图干涉我国司法给这个毒贩减刑或者把他捞回国(违反司法管辖属地原则)。

最后,中加改善关系需要加方拿出诚意。

知乎用户 王雪箎 发表

开锁血挂了,要是在美国就被斩杀了

知乎用户 蟹工 发表

判决是否公道不评价,但是加拿大政府会为了一位国民的生死去和别国交涉着实很令人感动!

知乎用户 屋顶的橘猫 发表

你们懂什么,加拿大公民陷入了牢 A 说的斩杀线,我们祖国伟大,拯救了他

知乎用户 好好​​ 发表

只能说现在做事越来越不注重形式了,进行再审推翻死刑判决其实就是说明之前判决有误,那之前被处决的几个罪犯又怎么说呢。

我觉得其实应该维持原判不变,特赦这个人驱逐出境就行了

知乎用户 迷人的非洲土著 发表

那吴亦凡过几年能出来了啊,还挺快

知乎用户 掬水月在手 发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知乎用户 东方白 发表

题外话。

大概是上周四还是上上周四,我在微信群里收到一个陌生群友的求助——他自称是一个叫孙小果的土豪,只是现在被冻结了银行账户,要我给他打款 50 块帮他解冻,事成之后送一根金条给我。

这我该信吗?

知乎用户 小陈 发表

就和要不要恨日本,要不要反美一样,你们老司机尽情开车吧,我晕车,就不坐了。

知乎用户 ShirleyRyan 发表

幸好这货是个外国人,如果是中国人因为没有讨价还价的价值早就被处决了

知乎用户 Neville 发表

我发现很多知友都是从政治和情绪角度理解这件事情,而不是从法制角度理解这件事情,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马督工:

中国日前推翻对一名加拿大公民的死刑判决,这能否被视为中加关系改善的信号?

我梳理一下这个案件,2014 年 12 月 1 日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因运输毒品,在广州被捕。

2016 年 3 月 15 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审理此案。

2018 年 11 月 20 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并处没收财产 15 万元、驱逐出境。如果控辩双方不上诉。羁押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029 年 12 月 1 日,谢伦伯格会出狱,并被驱逐出境。然而谢伦伯格非但不服,竟然提出上诉。

2018 年 12 月 29 日,二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了新的犯罪事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二审中高院发现新证据,在未遂既遂的认定上,以及主犯从犯认定上,出现了偏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经审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以量刑畸轻为前提发回重审。

2019 年 1 月 14 日,重一审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凯姆、史蒂芬与 “周先生”(均在逃)等人实施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控制着中国境内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的两个账户,为其毒品犯罪提供资金支持。2014 年 10 月中旬,凯姆雇佣翻译许某为其工作,指使许某到大连市租赁仓库、订购轮胎,接收“周先生”、简祥荣(因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另案判处无期徒刑)从广东省运往大连市的藏有 222 包冰毒的 20 吨塑料颗粒并放入仓库,同时告知许某,将委派一名外籍人士处理此批货物。11 月 19 日,凯姆指派谢伦伯格到大连与许某会合,拟将毒品藏匿在轮胎内胆中走私至澳大利亚。此后,谢伦伯格要求许某带其购买了用于将毒品与轮胎内胆重新包装的工具,订购了轮胎、内胎和二手集装箱。谢伦伯格查看货物、评估工作量后,将船期由 11 月更改为 12 月。27 日下午,谢伦伯格给麦庆祥(因运输毒品罪被另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打电话,要求其帮助另找仓库存放毒品。麦庆祥随后给大连仓储经营商户打电话联系仓库事宜。29 日,许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谢伦伯格察觉后,于 12 月 1 日凌晨离开酒店前往大连机场准备逃往泰国。途中,谢伦伯格扔掉手机 SIM 卡、更换新的 SIM 卡。当日 13 时,飞机经停广州时,谢伦伯格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公安机关查获的 222 包冰毒净重 222.035 千克。经审理还查明,2014 年 11 月中旬至 12 月初,“周先生” 指使简祥荣两次雇车将混装有毒品的货物从广州运至杭州,简祥荣、史蒂芬、麦庆祥分别负责接运。12 月 5 日,公安机关将麦庆祥抓获,查扣 501 千克冰毒。在上述犯罪期间,凯姆、史蒂芬与 “周先生” 等人控制的两个账户多次向简祥荣、麦庆祥等人账户转款用于相关支出。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物证照片、书证、现场勘查笔录、毒品鉴定意见、另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人许某出庭作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 222.035 千克,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谢伦伯格系主犯,且系犯罪既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新证据,重审后认定其为主犯且犯罪既遂,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 年 5 月 9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上诉人罗伯特 · 劳埃德 · 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以下简称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加拿大驻华使馆官员旁听。

2021 年 8 月 10 日,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生效后报请最高法核准。

但是,在核准程序中,2026 年 2 月 9 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推翻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 · 劳埃德 · 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的重二审死刑判决,并将案件发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

目前已知信息披露出来的就这么多。死刑核准一般是程序审以及法律适用审。以下内容属于推测:

因此,谢伦伯格是 “从国内运输到国外” 案件的主犯,运输到被抓获之前的行为不属于未遂,而是既遂。这些在死刑核准里,应该是不会被推翻的。很可能是论罪应当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所以,**二重二审可能判处谢伦伯格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考虑重大立功的前提下,**死缓减无期需要两年,无期减有期需要两年。减有期后,刑期是 20 年以上,22 年以下。刑期是减有期之日起计算。谢伦伯格需要服刑到 2050~2052 年,再被驱逐出境。

知乎用户 合订本视野​​ 发表

当然,事实上,西方公民,不包括日韩,在中国犯罪,不判死刑才是常态,死缓都没有。改革开放已来,被判死刑的西方公民,仅仅有英国公民阿克毛一个人,而且这个人的身上 buff 太多,不然也可能死不了。

首先他试图走私到中国四公斤海洛因,按中国法律来说判死绰绰有余,不过除此之外,他身上闪光点太多了。首先他是巴基斯坦出生,而后随家人移民英国。在英国问题也不少,曾经因为在网上发表过极端主义言论而被英国情报机构调查过。后来和他的第二任妻子到波兰定居,但是貌似有家暴的记录,离婚后还当过一段时间的流浪汉。

最后他是试图在 2007 年往中国运毒了,而且他从中亚出发在乌鲁木齐入境,坦白讲,当时的新疆局势不算稳定。大家想一想,一个巴基斯坦人,有极端主义倾向,从中亚出发,进入新疆,携带大量毒品,可以说每一步都精准的踩到了火山口。

说回这个加拿大人,从数量和金额上讲,他判死刑没问题。不过因为他是加拿大公民,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死,而且从案情来看,他的角色算不上主犯,只不过赶上了风口。现在中加关系改善,自然就没有判死刑的必要了,不然这个审核不会拖这么多年,要知道他的同伙,有的现在都差不多上小学了

知乎用户 柳下檀 发表

那些总是嘲讽加拿大的人现在作何感想?加命贵😂

知乎用户 知乎用 发表

重点就在这家伙究竟是主犯还是从犯性质,一审和二审认定的完全不同,这里头量刑区别大了去了。

还是发现了新的证据,以致案件定性需要再来,看见有人说他脑子抽给自己加刑。

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吧,b 站看见有人提到余华英案重审的事。

知乎用户 赵文子 发表

直接用忠臣孝子定理秒了,这个人肯定是忠臣孝子,所以不用判死刑

知乎用户 老卢 发表

前一个有关的问题都被解散了,搜狐新闻你提这个问题是什么居心?你有什么目的?

知乎用户 最喜欢剁老鼠尾巴 发表

司法归外交管了?

知乎用户 郭德华 发表

这次交换到了什么国家利益?具体展开讲讲?

知乎用户 youyu 发表

果然氪金大佬有 VIP 待遇,还有复活币,换成平民玩家早就被退游了

知乎用户 哦牛皮 发表

要辩证的看待加拿大毒贩,虽然夺取了好多人的生命,但是帮助他们参与到了地球生态大循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好事啊。

知乎用户 秋名山老 4G 发表

目前还没删稿

知乎用户 灵魂搓澡师​ 发表

这个问题要么就是问得很没水平,要么就是故意挖坑。

中加关系是在好转,最近有些信号。但是不能把一个司法判决当成外交筹码来理解,是吧。先说这个案子本身。二零一八年抓的人,二零一九年一审判死刑,二零二一年二审维持原判,到二零二六年最高法发回重审。理由就是主从犯认定存疑,原判证据不足。这不是政治问题。最高法的职责就是这个,对死刑案件进行严格复核,发现问题就得纠正。

所以外交部发言人说得很直接,中国司法机关始终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具体情况去问主管部门。这话意思就是中国不可能拿司法当外交工具,把法律判决政治化。你要问中加关系,抱歉那是外交问题,司法归司法。

一旦把司法判决跟外交挂钩,就等于承认了法律可以被政治干预,这个口子肯定不能开。其实主要还是因为这两件事情在时间上太巧合了。上个月加拿大总理卡尼八年来第一次访华,紧接着发了联合声明,说要推进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同时签了经贸合作路线图,二十八条举措,涵盖油菜籽关税、电动汽车贸易等等。还重启了经济财金战略对话,启动了部长级能源对话。这一系列动作下来,中加关系确实在回暖。

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最高法撤销了谢伦伟格的死刑判决。

所以有人就会联系起来。

谢伦伟格的案子,它在法律层面有自己的逻辑。主从犯认定存疑,证据链不够完整,主从犯的划分不够清晰,或者别的原因,都有可能重审。并不是中加关系好了,所以中国才撤销死刑的。

知乎用户 田君良​ 发表

原来项立刚是这个意思啊

那确实难以评价了

知乎用户 b11 发表

有消息称是「发回重审」,原因则是「发现新证据」。不知是真是假。

暂且不知是否为真。考虑到缅北诈骗的事情之前就经历过这个阶段(甚至还有吹韩国反诈的),还是暂且观望比较好,等什么时候这家伙终审再看看。龙吟还是犬吠,总得让它吼一吼吧。

说实在的,要是真能用一个死刑犯换很多工作岗位、收入,也不是不行,但是能不能不要把话说得那么满啊…… 非得吹上天,天上待不住就砸地面,贷款赢总得还的。

知乎用户 QWERTY 发表

小案论关系

中案看影响

大案讲政治

你以为是法律,

其实这是国际政治

知乎用户 Maki 3.0 发表

薛定谔的死刑犯。。。。。。。。。

徘徊在死刑和有期徒刑之间的幽灵👻。。。。

知乎用户 语文老师 发表

一个加拿大公民贩毒案怎么会影响中加关系?

影响中加关系,或中国和西方关系最大障碍是,白人无法接受几百年来第一次有一个非白人国家挑战世界霸权

中加关系或说中国和西方关系是不可调和的,西方国家无时无刻不想置中国于死地,只是碰到特朗普,这位不重视价值观、不重视盟友,缺乏长远战略,只看重眼前利益,将盟友从战略资产降格为战略负担,时不时欺负、羞辱、敲打一下盟友。在此情况下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西方国家才转向中国,这种转向是暂时的,一旦美国向盟友示好,这帮王八蛋翻脸比翻书都快。

对中国来讲,要放弃对西方国家一切幻想,唯一能改善中加或说中国和西方国家关系是中国的大国实力,超越美国的大国实力。只有打不过你、只要你的拳头足够大,他们才会真正考虑如何改善同中国关系,否则一切都是屁话。

知乎用户 阿笨​​ 发表

啊?在东大判决居然能被推翻?

知乎用户 碳水含量突破天际 发表

吴亦凡: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冷知识:加拿大总理上个月刚刚对我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知乎用户 一颗杏仁糖 发表

白皮确实高贵些

知乎用户 284793973801 发表

咱妈的锁血挂来了,来拯救活在斩杀线以下的洋人了

知乎用户 KUJO 埃里希 发表

想必这位加拿大公民是忠臣孝子,这是他理应得到的待遇

知乎用户 鲫鱼 发表

我看 25 年就说执行了死刑,打赢复活赛了?

知乎用户 神风灬修 发表

现在支持判死刑的是 1450 还是反对死刑的是 1450?通知下来了告诉我一声。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不知道孙小果现在在哪发财

知乎用户 加油华为华为加油​​ 发表

原来斩杀线高是这么个高法

知乎用户 the telescope 发表

顺带一提,宁波某学院黑人外教也没执行死刑

知乎用户 无中生莠 发表

暂时前排看不到云南 IP 帽子叔叔的故事。

知乎用户 TONYHEAD 发表

洋人还是洋人啊,还必须得是真洋,假洋鬼子是不认的,不服不行

知乎用户 一寸光阴 发表

毒贩谢伦伯格,打回重审之后的第二轮一审二审在 2021 年就已经完成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当时的官媒造势造得那叫一个狠,翻翻合订本就知道,然后就晾了四年多。

等到两天前消息出现了反转,加拿大广播公司(相当于日本 NHK)都得到加拿大外交部的回应了,https://www.cbc.ca/news/politics/china-overturns-robert-schellenberg-death-sentence-9.7078324 胡律师之流的拥趸反正就是一口一个 “不知道”“不相信”。

看来这些粉丝中能算得上品客的也不多,还是建制老保占了多数。

知乎用户 imennorsk 发表

不是,这个量能斩杀多少⏰了?加拿大人命这么硬?

知乎用户 不败之地帆船大王 发表

如果判决结果的改变是一个政治信号的话,是否可以说明:在中国,如何判案是一个政治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知乎用户 麻绷雅典呐 发表

外交部为什么这么多名字里带 “剑” 的,是有什么说法吗?

知乎用户 岂曰无衣 发表

知乎用户 马前卒 official 发表

如果和其他国家改善关系靠的是推翻外籍毒贩的死刑判决,那我觉得这个国家废了。

我是不信这种事会发生。如果这种案件被推翻,就等于光明正大告诉中国人民,外国人在中国有特权,法律在政治面前无效。

虽然这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历史文件还历历在目:

华春莹:不知道加方领导人能否向本国民众解释清楚,222 千克毒品会夺走多少人的生命?夺走多少个家庭的幸福?如果谢伦伯格因走私贩毒 222 千克被判死刑是不人道、不恰当的,那么让更多人被毒品夺走生命就是人道和恰当的吗?

如果这回还能来个 “不具备现实意义”,那我对这个国家太失望了。


另外,我挺好奇这种新闻为什么要让老百姓知道。像之前给抗日英雄发低保、拒绝归还革命欠条之类的事我看着都很懵。

难道你们觉得自己很大方?

知乎用户 428 最終兵器 发表

不知道孔圣能不能来谈一下这个事情。

判断一下这个加拿大公民是不是传统文化里的忠臣孝子。

知乎用户 可怪可不怪​ 发表

实事求是,不要吹自己不能兑现的牛逼。

知乎用户 只盼浮云能蔽日 发表

据了解,该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走私的冰毒高达 222kg。

这个数目,如果是本地人士,即使是从犯坟头草也一丈高了吧?

知乎用户 Leguande 小猴​​ 发表

你永远是中国人(意味深)

结合 “中国人——美国的无名之辈”“日耳蛮眼里中国人永远是达利特” 等言论食用更香

知乎用户 鲁迷算端 发表

什么 “信号” 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学数字电路的。

但是起码我们都知道了一个常识:

就算是做毒贩,也要做欧美国籍的毒贩。

《邪不压正》里,廖凡的台词我们可以认为是民国历史了,老黄历了。

但是眼前的新闻,那可是实实在在的现实。

同样的罪恶,作恶者不同国籍,ta 判的就是不一样!

知乎用户 Parwell 发表

事实证明,简中网友是世界上意见最多但最无足轻重的一批人

知乎用户 头像换波波算了 发表

根据牢 A 理论,忠臣孝子和奸夫淫妇生命不对等,虽然这人谈不上什么忠诚孝子,但很明显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把这人判死和判活之中,判活对郭嘉更有利,所以就改判了,你有什么意见吗?

知乎用户 666666​​ 发表

记忆力好的肯定还知道,

有 4 个美国橄榄球运动员,在上海偷了东西,

当时也说要依法处理的,

后来特朗普来了一趟,就直接放回去了。

还有决不搞人质互换啊什么的,

听听就好

知乎用户 发呆的孔雀 发表

好吧,我错了

我以前以为中国法律界只有一小撮人渣

知乎用户 Titanslt 发表

不是说好了 “按中国法律平等处理” 吗?莫非这个加佬其实是牢 A 说的“忠臣孝子”,比普通人值钱?

知乎用户 花花观测站 发表

看来是个忠臣孝子,命比较贵。@牢 A,这就是你的忠臣孝子吗?

知乎用户 燃烧的船 发表

前一阵子封存的时候那些左人不是乎天喊地的吗?现在怎么不说话了??

知乎用户 Apple·Pie 发表

我就一个要求,发新闻的时候能不能把关键信息放标题呀?遮遮掩掩的怪没意思的。搞的还以为和之前死刑的毒贩是两个人

知乎用户 BridgeMaster 发表

我想听一支加拿大电鳗,哦,不对,加拿大偶像说唱歌手的新歌了。能不能特赦啊,能特赦我就相信中加关系改善了。实在不方便特赦,也可以让他在里面唱的。~

知乎用户 cesium99​ 发表

建议大家以唯物主义的眼光看问题,实事求是。

特别是一些之前的问题,现在涌入不少嘲讽当时答主的,没必要。

如何看待加拿大毒贩再审获死刑?加拿大毒贩谢伦伯格被枪毙了吗?

这个世界是唯物的,意味着国际交往,往往不遵循什么国际法,完全就是从实力的角度出发,做的一些控辩交易。

很多人是中国为了中加关系改善,推翻了二审死刑结果,政治干涉法律,没错,当时二审改判死刑,也是孟晚舟案的政治化处理。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 原则指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提起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当时是被告人谢伦伯格提出的上诉,又不是中国检察院提起的上诉。如果你说政治干涉法律,我也可以说,维持一审判决,是维护刑事诉讼法的威严。如果这事不被拨乱反正,以后哪个被告人还敢上诉?

如果你不认同这个观点,认为我在洗地,坚持认为这就是政治干涉法律,那我也可以告诉你,加拿大方面卡尼上任后, 为了中加关系回暖,也在政治干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1. 2025 年 9 月,加拿大皇家骑警撤销了调查了两年的蒙城华人服务中心和南岸华人服务中心的 “海外派出所” 案,不提起刑事诉讼:

https://www.cbc.ca/news/canada/montreal/montreal-rcmp-investigations-chinese-police-1.7645361

2. Hydro Quebec 魁北克水电公司 “中国间谍案”

2022 年,Hydro Quebec 员工 Wang 刚被捕时,加拿大舆论呈现出一种高度紧张、具有里程碑意义且伴随争议的氛围。与 2025 年庭审时聚焦于 “学术细节” 不同,当时的舆论核心在于 “国家安全” 和“大国博弈”:当时几乎所有主流媒体(如 The Globe and Mail、CBC)都强调这是加拿大史上首次有人因《信息安全法》(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中的 “经济间谍罪” 被起诉。

警方通过新闻发布会释放了极强的信号,称此案旨在 “威慑外国干预”,并将魁北克水电公司定位为必须保护的 “战略性核心基础设施”。

2025 年 10 月 - 11 月,检方撤回了最初指控中的 “欺诈获取商业机密” 罪名。

https://montrealgazette.com/news/local-news/chinese-national-accused-spying-hydro-quebec-learn-fate-april

调门也显著下降,法官在裁决中指出,水电公司未能证明王分享的信息(如关于钠离子电池的图表和数据)属于其独有的、受法律保护的 “商业秘密”。法官认为这些信息过于通用,且部分已在学术界公开。 尽管水电公司依然配合检方,但其对“机密性” 定义的解释在法庭上显得较为被动。王在自辩中直言,由于他在公司内部遭遇法语沟通障碍和管理层对其研究的忽视,他才寻求回国任职,并称所用资料皆为学术常识。

此案将在 2026 年 4 月宣判。

如果两边都在政治干涉法律,那你告诉我,哪边是高尚的,哪边是龌蹉的?

没有地上天国。你如果觉得这样的 PY 交易污染了你心中的理想国的设定,那么你是在无视所有人,尤其是双方外交经贸人员的努力。

不要非黑即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另外,如果重审后法院恢复了一审时的有期徒刑 15 年判决,从 2014 年 12 月 1 日(羁押起始日)计算,他还有 3 年多,就可以出狱被驱逐出境了。

知乎用户 李雷​​ 发表

因为发现了孟大公主这一重大立功证据

知乎用户 幻飞云 发表

艾克马尔. 谢赫,英国人

2007 年 9 月 12 日

因携带 4 公斤海洛藏在行李的隔间里被捕

2008 年 10 月

一审中被判处死刑

2009 年 12 月 29 日

被执行死刑

Lau Fat-wai,葡萄牙人

2006 年前后被指控贩毒

2013 年初执行死刑

中国死刑宣判到执行没有严格规定时间,时间长短主要是看复核程序的开展

政治与外交环境很可能增加审查慎重性,但这不等同于政治干预司法独立

知乎用户 红温_channel 发表

并没有推翻,只是把处决时间推迟了五十年。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知乎用户 我堂堂五尺男儿 发表

说明加拿大美国国籍真能救命

知乎用户 kelekenan 发表

对比一下就知道什么叫 “你永远是中国人” 了,改国籍也没用,那只是不用负责而已,剩下的全是利用价值,更好。统领全球华人这一块。

知乎用户 kt Rolster 发表

坚决支持国家对毒品零容忍!

知乎用户 瞿泽主 发表

三十年前我们这就传说一位捅死黑社会的判了死刑后,别人看到他还活着的传闻,据说是因为长得帅被大人物看重了。

知乎用户 春风不渡 发表

列宁说:“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

知乎用户 心想事成 发表

最有资格回答问题的是孟吧

知乎用户 寒亦宸 发表

形象的展现了背后有个强大祖国的作用。同案犯轮回到哪去了

知乎用户 light 沙​​ 发表

有人在网上搞事情带节奏,这时候又一群人叫嚣我们有法律了

知乎用户 欧阳德化 发表

大案看政治嘛

知乎用户 邱涣阳 发表

改善个屁。

判死刑本来就是冤假错案,是为了报复加拿大正规程序调查孟小姐的,孟小姐都回国多少年了,早该改判了。

知乎用户 自由心证 发表

还是喜欢使用这种 “意会” 的方式来处理国际关系。

至今仍然没有学会 “生意就是生意” 的丛林竞争法则

知乎用户 流响出疏桐 发表

法律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当然由统治阶级说了算

知乎用户 zero496 发表

笑了

知乎用户 赛博老登 发表

这本身就是留着谈判的筹码,和改不改善没关系,总是能交换点什么

…… 我笑

知乎用户 璀璨星空 发表

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战狼 2

知乎用户 Zhang Levi 发表

这才叫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知乎用户 姜闻佩 发表

国内外主流 AI 对事件经过的整理和分析。

知乎用户 1866886 发表

知乎用户 约翰走路 发表

最初是没打算杀的,后来在谈判时发现手上有这个筹码,就说要杀。谈判完成后,需要改善关系就不杀了。

法律严谨程度堪比我小时候和小伙伴讨论奥特曼的战力。

知乎用户 NaCN 发表

华夏不斩无名之辈,撮儿蛮夷,不足为虑

知乎用户 XxxX 发表

说有罪就有罪,无罪也有罪。

说无罪就无罪,有罪也无罪。

优势在我

知乎用户 充电的丸子头 发表

昔日升龙一时爽 今朝回旋无法挡

知乎用户 一个人的战役 发表

不能!

改善个 p!

加拿大和美国才是利益共同体,不管加拿大愿不愿意。

中国除非愿意把军事力量投射到北美大陆,否则没戏。

不要把加拿大当做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懂?

知乎用户 好好学 发表

纯小丑。

知乎用户 HHYL 发表

最喜欢相关专业人士的回答,可惜知乎公检法的人不回答这些问题,可惜。只有律师说些老调重弹的话。

@马拓

知乎用户 order 发表

知乎用户 IllPaprikalII 发表

现在官方信息还没有出来呢,等官方信息呗。

知乎用户 看剧呢 发表

走私🧊者必须被人道主义或不人道主义毁灭。

知乎用户 长夜的黎明 发表

强大的祖国,值得国民 stand on guard for thee

知乎用户 陈先生 发表

是电诈罪吗?

知乎用户 草根儿 发表

洋人确实是高人一等

知乎用户 大统领高木 发表

这人复活了?

知乎用户 我是谁 发表

世界是物理的。

怎么处理一件事,不是凭情绪去做的。

曾记得第一次反围剿的张辉瓒

知乎用户 定向井 发表

好尴尬啊!

知乎用户 何足道 发表

“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知乎用户 未来已来 发表

辩证法的胜利

知乎用户 小金刚 发表

孙小果白死

知乎用户 車先生 发表

我笑!

知乎用户 给个面子吧 发表

那把牙签减刑好了,又何必减刑毒贩子。牙签减刑还好弄,就说女方谅解了。

知乎用户 喵大人 发表

根据 a 处的斩杀线、长生种命不等原则

看得出来这个加拿大公民有锁血挂,是忠臣孝子、长生种,而其他中加双国籍的毒贩被斩杀线斩杀了,是短生种、奸夫淫妇。

很好奇,加拿大不是美国的一个州吗?红中不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吗?为什么要跟加拿大改善关系呢?

哦,我懂了,应该是不想刀到加拿大鹅吧!

知乎用户 神皇何明 发表

大法党在搞事。没别的原因。

知乎用户 真 · 龙晶扇 发表

来啊。

高呼忠臣良将的命贵的人在哪里??

洋大人命贵还是命贱?

洋大人在这里算什么忠臣良将??怎么就能免死?

一群贱命竟然诋毁自由嫌弃民主放弃人人平等。

现实就是真正命贵的奸夫淫妇甚至罪犯真能免死!!

真贱呐~

知乎用户 哥吴恩 发表

加拿大新上台的天降猛人,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卡大佐,为了中加睦邻友好关系,不惜与包养加拿大的美国决裂,难道作为五千年文明古国的中国,这点面子都不能给大佐吗?某些人这样纠缠不清有意思吗?政治觉悟也太低了吧,我有理由怀疑这些人是不是领取了美分,意在挑唆离间中加关系

知乎用户 赢麻了 发表

这是官方用行动告诉你,白人比黄人值钱

知乎用户 梦的旅人 发表

没事, 如果改善不了就找一个加拿大牢 A 出来, 让简中互联网再次迎来胜利!

知乎用户 重生的卡卡 发表

毋庸置疑,

洋命贵。

50G 是小老鼠的物理斩杀线,

222KG 是洋大人的锁血线。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我国依法治国 把判决往国籍上引的人安的什么心懂得都懂

知乎用户 刘牛子 发表

洋鬼子难杀,7 年都搞不死,所以当年打不过也不能怪大清

知乎用户 泡泡鱼 发表

通过同案中其他人进行对照实验后可得:

这位加拿大人对于东大来说是大忠臣,同案里的其他几个是奸夫淫妇,所以这位加拿大人的命特别贵,贵到不用死刑

知乎用户 咸鱼 发表

这加拿大公民有事,外交官是真上啊

知乎用户 德先生​​ 发表

有意思了,明明团建的人天天嚷嚷 “废死”,如今真得认真复核、谨慎执行,怎么又不乐意了?

或者说,不是不乐意,而是冷嘲热讽。为啥呢?无非就是掌权的法律界人士,又一次背刺了我们基本盘,他们的粉丝在炫耀胜利而已。

那么既然如此,我们明确一下现状,现状既然是我们基本盘没有统战价值,一直在被背刺,一直在被损害利益。即便如此,依旧爱国。

那么以罗翔为代表的法律人士,还有以北极鲶鱼爷爷为代表的既得利益者,已经从国内捞到了巨量财富,贡献给了英美澳白人,换取鲶鱼能被三通一达。他们明明是现状的受益者,凭啥对现状不满呢?

原因无非两个,一个是得便宜卖乖,越是占便宜的人,越说吃亏的人 “欺负老实人”,说自己是受害者,这本身就是在彰显话语权:

二就是,连他们都觉得,我们基本盘的利益被这样肆无忌惮地践踏(再比如封存那是),是不长久的。罗翔和北极鲶鱼爷爷的利益不是好来的,需要改变现状,让现状更加不利于基本盘,才能保住他们已经捞到的利益。

知乎用户 何以非自处​ 发表

我支持国家,笑看反贼、殖人、1450 破防。

知乎用户 北极鲶鱼的老公 发表

加拿大人确定是毒贩子吧?

不能视为关系改善,否则不成了毒贩子外交。

知乎用户 我不知道 发表

知乎用户 Toriel​​ 发表

天天就是内幕交易,黑暗交易,暗箱交易。

不过加拿大人为啥药在中国走私毒品?加拿大不是很富有吗?挣的钱还不够加拿大来捞你呢!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黄金回旋,小子

知乎用户 夏雨夏雪夏冰雹 发表

灵活的法律

知乎用户 丸子 发表

大国风范、大国智慧。

知乎用户 稷契夔龙魏进忠​​ 发表

这还能这样?那本国的错案怎么没有这么快翻

知乎用户 天蔚似海 发表

还得有一副好皮囊啊,能让你死里逃生。

这才是真正的《画皮》。

知乎用户 王东来​ 发表

刑不上老外,善也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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