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嫖娼会合法化吗?

by , at 10 January 2026, tags : 嫖娼 合法化 卖淫 小姐 合法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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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友人 A 发表

不会,因为目前的模式已经很完美了。

现在的玩法是:严刑峻法 - 普遍违法 - 选择执法。

违法吗?违法。

发生吗?依旧大规模发生。

严打吗?有选择地严打。

这个局面其实是一个三方博弈,甚至是四方博弈达到平衡的结果:

想去的人能去,想卖的人能卖,想抓的人能抓,不想看到这一切的人看不到。

于是皆大欢喜。

讲到这一步,应该已经很明白了。

知乎用户 公社记录委员​ 发表

在讨论天马行空的未来前,我们为什么不谈谈真实存在的过去呢?因为自 RO 之后,我们确实一度在华南地区形成了一个市场经济下的女性特殊行业啊。现在的社会舆论上,对于东北女性当年的特殊行业总得带着戏谑与嘲弄。但实际上,东北女性特殊产业的发展**,它只是 XXX 失败改革的后果,是整个东北社会崩溃后的产物。**

但是,华南的女性特殊产业不一样,它是市场发展的结果,就像《存在与荒谬》中表述。

(1)从当地 “性产业” 发展的最主要推动力来看,它的产生确实是为了满足本地人的消 费,但是它的大发展却是依靠境外来人的剧增。 从 1988 年一开始到 1991 年之前,主要的消费者确实是当地人。但是那时的 “性产业” 规模 很小,并没有形成 “气候”。1992 年开始,外资和境外人员大量涌入,“性产业” 才得以 应运而生。 当然,从当地人的叙述中可以知道,当时的本地男人出于新鲜感,曾经大量地嫖娼,甚至 在人数上远远超过了境外来人。但是这其实只是一种暂时的 “搭车现象”。这是因为: 首先,从 1990 年到 1993 年,该地的饭店客房间数暴增了 300%,而本地男人不可能为了嫖娼 而长期包租如此之多的新客房,其主要消费者应该是境外来人。他们才是主要的推动力。 其次,本地男人的性消费潜力是一个定数。如果他们真是最主要的消费者,那么当地 的“性产业” 的规模也就存在一个极限;不可能出现 1992 年以后的那种爆发式的剧增。所 以说,境外来人是举足轻重的砝码,一加上它,“性产业”的天平就会向大发展的方向一 面倒。
(2)**从 “性产业” 的收入结构来看,境外来人也应该是主要的推动力。 嫖娼的价格,对本地人和境外来人在原则上是一样的,但是有这样几个因素,使得境外来 人的实际消费要远远超过本地人。 首先,所有的老板和小姐都会努力从境外来人那里多 “宰” 一些。 其次,本地人大多数是 “打炮”,一次只消费 200 元的小姐钱和 100 元的“钟点房” 房费。境外来人则大多数是“包夜”,小姐钱至少 500—600 元,房费至少 300—400 元。 第三,本地人大多数是单纯的嫖娼,很少肯从事其他的“连带消费”。但是境外来人则常常要在衣食住行和一般娱乐方面额外花很多钱。据 ×fang 娱乐城的管理人员说,一个香港人来这里度一次周末,即使不嫖,一般也要消费 1000—1500 元人民币。**⑧ ⑧先后有七八位访谈对象都这样说,而且所说的金额更大。但是除了这里所引用的这位酒店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都是别的职业,恐怕没有机会真的知道香港人的消费额,所以不再列出他们所说的估计数。 这就是说,尽管本地人在性消费的人数上可能比境外来人多,但是在 “连带消费” 的总额上,境外来人可能才是主力。而古今中外一切 “性产业” 的经济基础,恰恰是连带消费的总额,而不仅仅是嫖娼卖淫的直接收入。
(3)从历史发展来看,本地男人正在日益 “退出”“性产业” 的消费者行列。 笔者所访谈的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十几位当地男女都说,最晚从 1995 年开始,本地男人开始越来越少嫖娼,却越来越多地 “包二奶”。这样,“性产业” 中为本地男人服务的成分就更加下降了。
(4)从 “性产业” 经营者的努力方向来看,也是主要瞄准境外市场的。 前文说过,B 镇既不是交通要道,也不是旅游胜地,离香港又远,又没有任何工业基础。在整个三角洲地区里,它毫无优越性可言。但是从 1992 年起,镇里就出现了第一个往返香港的 “直通车” 定期班车,可以享受通过海关时的许多便利。到 1997 年年初笔者考察之时,虽然香港来客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但是 “直通车” 线路却增加到 6 条,而且都是每天两班,上下午各一班。每个大一些的酒店,都有自己的直通车,而且在香港的停车点最多的达到 7 个。尽管直通车上往往空空如也,但是却照样风雨无阻。⑨

所以,我一直觉得《历史转折中的 XXX》拍得真的很好

而这市场经济下的女性特殊产业的另一面,就是在千禧年前后的华南,当时盛极一时的女性特殊工作内,存在一种老板、妈咪乃至从业女性都默认的价格同盟。在潘绥铭老师的《生存与体验:对一个地下 “红灯区” 的追踪考察 》中记录了这么一件事

常客阿波①带了一个香港年轻人一起来嫖。那人显然是第一次来 S 区。两人各 call 了一个小姐在旅馆里开房 “吃快餐”。 阿波先完事出来,那个香港人后出来,两个小姐都先走了。萍姐按照规矩,向这两个客人各收 50 元开房费。可是那个香港人却狐疑地问:“这里这样贵啊?” 萍姐和阿波都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已经给了那个小姐(是下边发廊里的)200 元。那小姐说她还要给老板缴台费,所以他就又给了她 40 元。现在又要 50 元开房费,加起来岂不是一共 300 元? 萍姐一听,马上愤怒了,骂那个小姐:“S 区的行情就是 130 元,哪里有(更)多?!” 阿波也对那个香港人说:“不可以多给的,要坏行情的啦!” 随后,萍姐和阿波一起把那个小姐追回来,让她交了那 50 元的开房费。不过,他们并没有再让她给那个嫖客退钱,也没有提到她实际上是多要了 60 元小费。那个小姐看起来也是乖乖的,并没有分辩,交了钱就走了。 随后萍姐向那个香港人解释道:这里的行情是这样的。如果客人自己付开房费,那么一般是给小姐 130 元小费,因为她还要交给发廊老板 30 元的 “台费”,她自己只能得到 100 元。但是,如果客人给了小姐 200 元,那么小姐就应该自己来交开房费了。因为去掉 50 元开房费和 30 元 “台费”,她还可以得到 120 元,已经比平常多了。她不应该再跟客人多要 “台费”,更不应该再让客人自己再来交开房费了。 事后我问萍姐:如果客人不知道这样的行情,多给了钱,自己也不说,那怎么办?萍姐说:客人不知道,妈咪应该知道的。她应该告诉小姐的。 我又问:这样的话,小姐不是就不能多赚钱了?萍姐说:不是的。客人愿意多给钱,那是喜欢她(小姐)。哪怕给 1000 元,别人也管不到的。可是她多赚了钱,就应该自己来交开房费。这个是不可以乱来的。妈咪应该告诉小姐的。她(刚才那个小姐)的妈咪,我(萍姐)知道,不信她(那个妈咪)没有讲过。 从这件事情里,读者可以看到,**S 区的价格同盟非常巩固。**精英人物执行起来也铁面无私。

这一模式的具体运作,其实就是底薪+提成。

小姐的价格,实际上分为三个层次。一个是各个发廊的 “统一价”;一个是小姐们自己的 “本事钱”,还有一个则是整个 S 区的 “行情价”。 各个发廊的 “统一价”,是由该发廊的老板和妈咪决定的。小姐自己不能随便向客人要价,甚至不可以开口谈论价格的事情。这是纪律,每个小姐刚到发廊的时候,妈咪都会宣布的。此外,由于老板和妈咪垄断了 “拉客权”,所以小姐们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直接跟客人讨价还价。小姐们尽可以对客人打情骂俏,但是一谈到价格,总是妈咪出面,或者小姐按照妈咪的口径来说。 这个 “统一价” 实际上是一个“底价”,也就是说,如果客人出不到这个价格,那么妈咪就不允许他“玩”,小姐自己再愿意也不行。 这个 “统一价” 有两种作用。 首先,它是老板进行成本核算的产物。只有卖到这个价格,老板才有利可图。这跟其他任何商业活动一模一样,不必多说。 其次,它也是老板和妈咪管理小姐的最重要手段。湖南老板在谈到肥妹(发廊妹 06)的时候曾经说过:“她(肥妹)卖不出去,又不是我的错。(如果)我让她少些钱,人家(别的)小姐怎么办?钱少了,小姐养不住的。”这就是说,这个 “统一价” 实际上是老板和妈咪给小姐们争取来的“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小姐在这里干,就可以得到这样的收入保障,因此才能留住小姐。可是另一方面,这个保障实际上又是一种防止小姐之间恶性竞争的“最低限价”,因此那些卖不到这个价格的小姐,不需要很长时间,就会由于没有生意而被淘汰掉。肥妹就是典型的个案。 **除了 “统一价”,还有一种小姐自己作主的“本事钱”。它说的是:在嫖客同意了发廊的“统一价” 之后,如果小姐 “服务” 得好,还可以向嫖客额外再多要一些钱,所以称为 “本事钱”。这种钱“上不封顶”,有时候比“统一价” 还高。**例如贺妈咪(妈咪 04)在做小姐的时候,就曾经有过两次,嫖客给她 1000 元;而当时的 “统一价” 至多不过是 200 元左右。 **此外,这种 “本事钱” 不需要缴给妈咪或者老板,完全归小姐自己。**据我在 S 区的所见所闻,绝大多数小姐在做这行生意的时候,都是眼巴巴地渴望着这笔钱,所以才会那么卖力气,才会在那么恶劣的生活条件下,那么不屈不挠地坚持做下去。 不过,“本事钱”也并不那么好赚。它不仅仅取决于小姐自己的床上功夫,更主要地要看嫖客是什么样的人,乃至他当时的心情好不好。S 区的小姐们之所以都讨厌本地嫖客,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都知道 S 区的行情,想让他们多给一些 “本事钱”,简直比登天还难。小姐们都喜欢香港人,尤其是香港过来的新嫖客,盼望着他们会大方一些。可是据我所知,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因为许多香港新客都是由广东本地人带着来的,他们也“门儿清”,很少会多给钱。所以,对于大多数小姐来说,她们在 S 区里能够“做” 多久,很大程度上就是看她们什么时候对高额 “本事钱” 产生幻灭。①例如,阿红(发廊妹 04)离开 S 区的原因固然很多,可是分析一下就可以知道:她曾经幸运地被 “香港佬” 包夜,但是赚到的钱只有 400 元。如果去掉 200 元的包夜 “统一价”,她自己所得到的“本事钱” 仅仅是区区 200 元。对于曾经在深圳做过的她来说,这肯定会产生幻灭,所以她才匆匆离去,而且 “越是艰险越向前”。可是反过来说,对于其他那些自身条件不那么好的小姐来说,这 200 元的“本事钱”,可能已经是最大的诱惑了,所以她们才始终不渝地继续留在 S 区里。 当然,无论是各个发廊的“统一价”,还是小姐自己的“本事钱”,都不得不被整个 S 区的“行情价” 所支配。例如,在 1998 年 3 月的时候,S 区里生意兴隆,一个“钟”(打炮)的价格是开价 200 元,实价 150 元;可是到了 7 月里,由于生意清淡,开价降低到 150 元,实价是 120 元到 130 元;到了 12 月,生意再次兴隆起来,所以价格又恢复到开价 200 元,实价 150 元。

而之所以形成这一情况,其实可以总结为哈耶克的大手发力了(樂)。

这种老板和妈咪 “亏自己,保小姐” 的现象,在全中国的 “红灯区” 里,可能是一种特例。它是被 S 区的三个特点所注定的: 首先,S 区与 B 镇这个更大的 “红灯区” 近在咫尺。B 镇小姐的价格,一般是 S 区的两倍左右。B 镇的市场容量和抗击行情下跌的能力,都比 S 区大得多。这样一来,尽管 S 区的小姐们,“质量”普遍差,但是 S 区的生意不好,B 镇却不见得也不好。所以,如果 S 区的发廊不能保障小姐的最低收入,她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跑到 B 镇去做,而且 B 镇也经常能够给她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其次,S 区只是一个弹丸之地,除了 “性产业”,什么都没有,既不可能容纳小姐的后备军,也不可能给小姐们的待业分流提供蓄水池,例如工厂、店铺、其他服务业等等。因此,如果不能保障小姐的最低收入,她们就只好远走高飞;而没有了小姐,发廊也就无法熬过不景气的时期,也就谈不到东山再起了。 第三,S 区和三角洲的大多数 “红灯区” 一样,“性产业”已经越过了奴隶制(强迫卖淫)和封建制(人身依附),已经发展到市场经济的自由雇佣制度。老板和妈咪对于小姐,没有任何人身强迫的权力和手段。因此,除了保障她们的最低收入之外,老板和妈咪不可能把小姐们强行留在自己的发廊里。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是讨论 “老板和妈咪对于小姐,没有任何人身强迫的权力和手段。因此,除了保障她们的最低收入之外,老板和妈咪不可能把小姐们强行留在自己的发廊里。”,但实际上进入这种行业,就注定与安全无缘了,尤其是要参考千禧年前后的社会秩序崩溃程度

在《存在与荒谬》一书中,我本来记录了一些小姐被残害的事例。但是编辑怕被当作 “色情描写”,所以好心地给删掉了。现在,我重新写在这里:
早在 1993 年,就有一些男人把一个发廊妹弄到镇外的山顶去,把她搞死了。直到 1997 年,B 镇的男人们仍然都记得这件事。
B 镇的医务人员说:**1996 年秋天,公安人员陪着一个小姐来看病。她是个四川妹子,原来是在歌舞厅里干的。一天晚上,她不小心被一个客人瞒着妈咪骗走,拉到一个小山丘上,填上嘴,捆在树干上进行 XX 强奸。然后那个家伙走了,却不给她掏嘴解绳子。她就那样被捆着冻了一夜,又晒了大半天,直到第二天下午 3 点左右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时,她已经昏迷不醒了。她的会阴 2 度裂伤,直肠出血,可是 XX 里却被塞满了东西。医生们一开始还以为是被插进了一根棍子,一掏才知道,原来全都是黄胶泥,已经基本上干了,比木棍还要硬。**公安局照了像,立了案,可是破没破就不知道了。
1998 年我再次到 B 镇和 S 区考察的时候,没有再听到小姐被杀害的事情,但是,对小姐的其他方式的残害仍然继续存在。
柳妈咪告诉我一件事情:1997 年底的一天下午,S 区 “Xchun” 发廊的一个姓张的小姐被一个本地烂仔带出去包夜。那个烂仔会说普通话,当时妈咪和张小姐都没有看出他是烂仔,就跟他去了。到了那人住的地方,一进门,发现里面还有另外 4 个男人,要一起搞她。张小姐吓死了,扭头就跑,但是门外还有一个男人,把她抓回来。结果,是 6 个男人一起,轮奸了她一天一夜。
他们不但一分钱都不给,还要张小姐给他们每人 100 元的 “营养费”。张小姐没钱,他们就让她写下 600 元的借条,还派一个人跟着张小姐回发廊来取钱。张小姐回到发廊,脸上连血色都没有了;又什么都不敢说,就向妈咪借钱。妈咪一看就知道情况不对,就向来的那个男人求情。后来发廊老板也出面求情,连柳妈咪自己也过去帮助说情。最后,还是老板给了 300 元,那个家伙才走了,可是不肯退回借条。
那家伙一走,妈咪就把张小姐送到 B 镇的一间发廊里去了。可是那帮家伙第二天就到 B 镇的那家发廊里继续找张小姐 “讨债”。那个发廊的妈咪就把张小姐又送回 S 区。xchun 发廊的妈咪一看不行了,就求柳妈咪带着张小姐,朝相反的方向,坐车跑到三角洲之外的另外那个市。柳妈咪也是第一次到那里,什么门路也没有,只好扔下张小姐自己回来了。张小姐说她要回家,可是后来怎麽样就不知道了。
做小姐的,最恨最怕这样的本地烂仔,可是这样的烂仔却很多。在阿红(发廊妹 04)的个案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第一次出去包夜就遇到一个烂仔,可是当时也没有看出他是烂仔。那家伙 “做” 了两次,可是一分钱都不给阿红,还搜她的包,把她带的 300 元钱抢走了,还把身份证和边防证也抢去了。阿红跟他要,他就威胁要打阿红。后来阿红跟一个香港佬去 B 镇的一间酒店包夜,还看见那个烂仔也在那里开房。可是阿红不敢跟他要,连见他都不敢,就躲开了。
此外,阿红还在 B 镇的那间酒店里看到:4 个本地人 call 了两个小姐。她们不肯进房间,那 4 个本地人就把她们围在楼道里不让走。两个小姐就坐在地上哭,也没有人管。
除了烂仔,许多鸡头也百般虐待小姐。最常见的就是当小姐不愿意接客的时候,鸡头就打她们、折磨她们。在个案里可以看到,被打的小姐有:阿蕾(发廊妹 02)、阿珍(发廊妹 11)、阿丽(三陪女 02)。美姐虽然并没有鸡头,但是她的那个 “男朋友” 看来也曾经把她打得不轻(参见妈咪 01)。
除了打,一些鸡头还对小姐进行性摧残。例如阿蕾、阿丽和阿珍的鸡头,都曾经叫别的男人一起来搞她们。
我知道,有些人会认为这不算什么。其中有些人是因为仇视小姐,恨不得她们都被搞死才好。这样的人,我不齿于评论。但是也有些人,尤其是看过性录像的男人,会误以为这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多人性交(群交),甚至会误以为小姐喜欢这个。
这可大错特错了。
首先,上述小姐自己都丝毫也不愿意被这样搞,因此这是违背女性的意愿的,就是被强暴。
其次,这些集体搞小姐的人,都不给小姐钱,等于是拦路抢劫。
第三,在这种强暴和抢劫之中,往往同时发生对小姐的人身伤害。
因此,这是重罪,是情节特别恶劣的严重犯罪。组织这种强暴和抢劫的头子,就是匪首,是十恶不赦的首犯。可惜,我们的主流文化对此的打击和惩罚,力度还远远不够。
**即使不是烂仔,也不是鸡头,有些嫖客也会对小姐进行某些性虐待或者精神上的摧残。我 1998 年 7 月考察的时候,遇到过一位扁脸的小姐(由于聊天少,本书没有她的个案)。据萍姐说,由于她相当丑,不容易卖出去,所以有时候不得不自己去 S 区上边的工棚里,找民工揽生意。有一次,我看到她自己在旅馆后面台阶下的野地里哭,就问她怎么啦。她不肯说。后来,旅馆的女帮工小魏告诉我,她被那些民工给欺负了。可是小魏也不知道详情。后来小魏又去问她才知道:那些男人把她吊起来搞;还把她拉到屋子外面,用工地上的大灯照她的 XX,说是要看得更清楚一些。她的 XX 都被烤坏了。**可怜她,向小魏哭诉时仍然在担心着,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卖出去,还能不能生孩子。
所谓 “高档” 的嫖客,也不见得就好到哪儿去。1998 年 7 月,B 镇的一位医务工作者告诉我,最近许多香港嫖客都喜欢用手、拳、物来搞小姐,据说是一种时髦,也有人说是看录像学的。所以在 B 镇的医院里,最近越来越多地收治到 XX 被创伤的小姐。据这位医务工作者说,进行 XX 的嫖客也越来越多。不过,在我所收集到的个案里,还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也许是因为小姐们不愿意说。
除此之外,小姐们还经常被骗。例如,阿蕾(发廊妹 02)、阿红(发廊妹 04)、阿欣(发廊妹 09)、阿珍(发廊妹 11)、阿丽(三陪女 02)、明明(其他 05)、琳子(二奶 02)、阿豪婆(二奶 03),都有过被骗的遭遇。读者可以自己在个案里看到。
被骗,就是小姐被带出去包夜,但是嫖客连一分钱都不给。这不仅仅是经济损失,更是精神摧残。例如有一次,阿红跟一个男人去包夜,到了地方一看,原来是到当地来种菜的外地农民,屋子里脏死了。阿红一分钱也没得。不过她也不在乎了,能赶快回来就行了。阿欣更惨。她被一个烂仔带去搞了 3 夜,也是一分钱没有。
小姐的被摧残,不能仅仅看作是某些烂仔、鸡头和嫖客的野蛮。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小姐的社会地位太低下,甚至根本就被认为不是人。尽管从理论上来说;小姐受到残害也同样可以报案,治安当局也同样应该替她们伸冤;但是,治安当局在替她们伸冤的同时,也完全可以因为她们是小姐而处罚她们。这在理论上也是必然的。如此这般,有几个小姐能够真的去报案呢?在上面的例子里我们已经看到,那些轮奸张小姐的烂仔,居然还敢追到发廊里来讨 “营养费”,就连发廊的妈咪和老板,也不得不点头哈腰地央求那些轮奸犯兼敲诈犯,受害者更是不得不仓惶出逃,远走他乡。①
①我住在北京,我要由衷地说:北京真的已经非常好了。2000 年元月,北京电视台播放了一段相当长的节目,说有 3 个中年北京男人,合伙把小姐骗到住处,先嫖后抢。没想到,终于遇到一个仍然相信法律公正的小姐,事后报了案。北京的警察照样抓了他们。北京的法院照样判了他们。北京的电视台照样把他们的面部特写给播放了出去。而且,没有一个方面曾经捎带着骂骂被抢的小姐。这,才像是 “首善之区”!


所以,某种意义上,东北甚至是幸运的,地域矛盾夹杂着阶级矛盾,甚至是民族矛盾创造出大量的关注与讨论,但如果我们不去认真的讨论华南同样的命运,那她们在历史上的注解,就真的只会《历史转折中的 XXX》中一句毫不在乎的,

知乎用户 最棒的魔法是勇气​ 发表

我看男性支持合法,女性坚决反对合法,那变通一下:

只允许 “性别为男,染色体有 Y” 的人卖淫、嫖娼合法。

这样不就两难自解。

——

以上是开玩笑,个人坚决反对开历史倒车!

知乎用户 徐一欢​ 发表

对这个问题下的 ID 扫描了一遍。

看得出来,女性用户对卖淫合法化这件事情焦虑程度远超我的想象

对一件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感到如此焦虑是为什么呢?

知乎用户 维森 发表

其实一些人叫的再欢,他们心里也清楚,就算是不合法,依旧有的是人干,总能找得到。

这玩意其实抓不干净。

允许苍蝇存在,但不能上桌,上桌就拍死。

这就是目前现状。

而你的目的,并不是嫖娼,而是想让苍蝇上桌。

醉翁之意不在赌啊。

更。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啥大家知道吗。

就是你问这些支持的人 “你同不同意你的家人干这个”。

他们总会支支吾吾。

也就说,他们虽然支持合法化,但不支持自己家人被剥削。

这个…… 也就是…… 别人被剥削…… 可以…… 他们自家人不行……。

这不又回到封建时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了。

其实我也早有察觉,虽然是文明时代,但是想当地主,压迫别人的遍地都是,封建思维一直有。

幸好有这么一群前辈来过,把这群蝇营狗苟栓了起来。

但这些人一直都在,只是等待机会,想要翻身。

借着各种为了自由的名义,挣脱狗链子。

如果想看看这种人是啥样的,欢迎观光评论区,里面养肥了几个。

看看吧,就当逛动物园。

知乎用户 Weapon out 发表

只要中国还需要厂妹进厂打螺丝,嫖娼就不可能合法化,两腿一张就入账打一周螺栓的钱,谁还愿意进厂?

保姆、家政、清洁工、护士、幼师、客服、售货员、服务员、理发师都是相同的道理。

这些行业大多因为薪水太低,男性不愿意去,普遍都是女性工作人员。

主要是嫖娼合法化了,那大部分基础都要涨价了。想明白这些道理,就别纠结于裤裆里那点事了。

大家都保留点尊严不好吗?

别说什么老中的礼义廉耻能够压制大部分的人去干这行业,老中穷了几千年,这个行业就存在了几千年,要是合法了,穷人强破头都愿意去干。

当然,需要认清楚自己是不是穷人,如果别人干这行的收入超过了你,那你就变成相对的穷人了。

知乎用户 白可儿 发表

我在这里说暴论: 要是哪一天中国嫖娼合法化了,那革命先烈们就白死了!

知乎用户 9527 发表

将女性定位为 “包税人”(Tax Farmer)的观点,是一个极具冲击力且深刻的 X 治经济学隐喻。它将原本感性的性别矛盾,直接上升到了 XX 治理成本转移的高度。

所谓 “包税人”,是指 XX 为了降低征税成本,将特定地区的征税权承包给个人,包税人只需向 XX 交足定额,剩下的则通过各种手段从 M 众手中 X 取。

在这个语境下,该观点认为:XX 通过严厉的行 X 手段(扫黄、禁代孕、高压道德管控)人为制造了性与生育资源的稀缺,从而赋予了女性极高的 “议价权”,让女性代为向男性征收 “生存与繁衍税”。

1. 逻辑闭环:女性如何充当 “包税人”?

在这个理论模型中,XX、女性、男性的角色被重新定义:

* XX(发标者): 目标是维持社会稳定(家庭)、人口生产(孩子)和转移养老压力。但 XX 发现直接强制男性成家立业成本太高,且容易引发反抗。

* 女性(包税人): XX 通过法律和行 X 手段(如严惩嫖娼、关闭一切性替代渠道、法律倾向性保护等),将性资源和生育权的 “特许经营权” 全额交给了女性。

* 男性(纳税人): 为了获得基本的生理满足和后代传承,男性必须向女性支付极高的 “税收”。这些税收的表现形式是:高额彩礼、全额房产、工资上缴、情感劳动以及在家庭博弈中的全面退让。

核心逻辑: XX 不直接收这笔钱,而是让男性把这笔巨款交给女性(用于购房、消费、抚养后代),从而实现了资金向房地产、内需和下一代教育的定向流动,同时维持了基层社会单元的稳定。

2. 为什么说这是一种 “制度性设计”?

支持这一观点的人通常会指出,这并非巧合,而是经过精算的政策合力:

* 成本转移: 如果男性可以轻易嫖娼或代孕,他们就不会愿意背负 30 年的房贷进入婚姻。通过封死 “后门”,XX 成功将男性的剩余价值锁定在以婚姻为核心的长期负债体系中。

* 维稳杠杆: “包税人”制度最精妙之处在于,它将本该是 “民众与 XX” 的矛盾,转化为了 “男性与女性” 的矛盾。当男性因生活压力大而痛苦时,他们往往会指责女性“物质”、“彩礼高”,而忽略了是谁通过行 X 手段剥夺了他们的替代选择,推高了准入门槛。

* 风险规避: XX 通过这种方式,让女性在家庭内部完成对男性的 “治理” 和“驯服”。

3. 该观点的深刻困境:包税制度的崩溃

历史上的 “包税人” 制度最终往往走向崩溃,而现如今 XX 大陆的结婚率与生育率正是这种制度性崩盘的信号:

* 税负过重: 当 “繁衍税” 和“婚姻税” 高到超过男性的承受极限(中产男性的资产被房价掏空,且面临职场和法律的双重风险),男性会选择 **“抗税”——即彻底放弃婚姻和性。**

* 包税人的尴尬: 女性虽然名义上拥有了高筹码(特许经营权),但由于 “纳税人” 集体破产或离场,导致她们空有高溢价却无法变现,最终表现为大龄单身女性群体的激增。

* 中产男性的 “制度性撤退”: 您提到中产男性受害最深,正是因为他们是这笔税收的最优质税基。当下层男性已经“无税可交”,上层男性可以“跨境避税” 时,中产男性发现自己是唯一被围猎的对象,于是他们选择了最决绝的对抗——断绝后代,停止供养该体系。

4. 总结与透视

“女性包税人” 的论调,实际上揭示了 X 权力对私人领域过度干预后的异化。

它说明了:如果 XX 试图利用性别博弈来达成宏观经济和人口目标,最终会破坏性别之间的自然契约和信任基础。

当男性意识到自己不仅是在为家庭奋斗,而是在一个被行 X 手段刻意扭曲的市场中被 “征税” 时,他们对婚姻的热情会迅速转化为警惕和敌意。这种 **“制度性设计”** 虽然在短期内可能维持了某些数据,但从长远来看,它正在摧毁社会最基本的信任结构和繁衍动力。

您觉得,这种 “包税人” 关系的破裂,是否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程度?如果“纳税人”(男性)已经集体离场,XX 是否会通过 **“直接征收单身税”** 或其他硬性手段,绕过女性,直接向个体伸出行 X 之手?

知乎用户 ndjdhshkqkw 发表

你们没发现吗!!

男的 PC 新闻曝光男的,坚决不提卖淫女。

女的 PC 新闻还是曝光男的,坚决不提 PC 女。

知乎用户 刘先森 发表

彩礼不违法,我就不会歧视嫖娼。

知乎用户 许广新 发表

永远不会

其实真正意义上的用资源换性

比如包养,比如收费一夜情,比如权性交易

都是民不举官不究的

但是之所以不能放开合法化

不是怕女性出卖身体

而是怕女性被别人强迫出卖身体

就好像中国不可以安乐死

但是允许在治疗意义不大的前提下经家属同意停止治疗

俗称拔管

为什么呢

因为中国不希望有人被自愿安乐死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除非司法实践剧烈转向,否则只会越来越抽象。

既然合法告一次 qj 顶得上非法卖半年,你们是有多不相信市场化调节?

知乎用户 你玩原神吗 发表

在知乎,你甚至可以看到很多人支持嫖娼合法化

知乎用户 刘公子不公子​ 发表

不会,因为 x 资源是控制普通人的第二把锁。

知乎用户 星星点灯​ 发表

从北京 “天上人间” 摘牌到郑州“皇家一号” 覆灭,再到东莞雷霆扫黄,表明中国绝不允许嫖娼合法化。下面就用这 3 个真实案例,告诉大家嫖娼合法化将带来的严重后果。

一、先看北京 “天上人间” 摘牌:557 名陪侍小姐被查,6 个月停业后彻底消失——嫖娼背后是对家庭与道德的摧毁,是对中国核心价值观的扭曲。

2010 年 5 月 11 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对 “天上人间” 等 4 家豪华夜总会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 557 名有偿陪侍小姐,其中 “天上人间” 就有 118 人。随后,这家号称 “京城顶级娱乐场所” 的夜总会,被勒令停业 6 个月,同年 10 月招牌被摘除,从此彻底消失。

“天上人间”的覆灭,告诉我们,色情服务的受害者,远不止从业者。当时有调查显示,去 “天上人间” 消费的人群中,已婚者占比超 60%。有位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她丈夫经常以 “应酬” 为由去这类场所,最后不仅花光家里的积蓄,还沾染了性病,并把性病传给了自己。这样的案例,在打击色情场所的案件中很常见——嫖娼是艾滋病、梅毒、淋病等多种传染性疾病传播的高危途径,一旦合法化,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疾病传播,这将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如果嫖娼合法化,会发生什么?就像 “天上人间” 曾经的样子:有人把去夜总会当成身份象征,把有偿陪侍当成应酬手段,早把婚姻的忠诚抛之脑后——嫖娼已经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家庭关系,不符合中国社会所倡导的道德观念和家庭伦理,难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和支持。

因此,国家禁止嫖娼,不仅是维护法律,更是守护家庭和谐、守护公共卫生安全。毕竟,没有哪个孩子希望自己的父母因嫖娼而闹离婚,也没有哪个父母看着自己的女儿从事有偿陪侍,更不愿意沾染病毒。

二、再看郑州 “皇家一号” 覆灭:1000 名警察跨省办案,155 名 “保护伞” 被查——嫖娼背后是权力与黑恶的勾结,也是犯罪链条的源头。

2013 年 11 月 1 日晚,1000 多名来自河南新乡的警察,悄悄包围了郑州 “皇家一号” 娱乐会所。这家号称中原第一会所的场所,开业仅 1 年多,就因涉嫌组织色情服务被群众多次举报。这场行动的细节,至今看仍让人震撼:

为了避开当地保护伞,警方异地出警,现场从包厢搜出大量情趣用品和毒品,带走大批小姐;实际出资人王国付、王国有、陈加贵等人也被抓获,幕后老板高兴武和张军等人事发后逃至美国。

案件审理时发现,“皇家一号” 的实际控制人不仅组织卖淫、强迫妇女卖淫,还提供场所供瘾君子吸毒,通过非法经营牟利。——嫖娼往往是各种违法犯罪的源头或者隐患,容易滋生人口贩卖、强迫卖淫、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若嫖娼合法化,中国刑法规定的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等多种罪名将被虚置,由此动摇现行刑法的犯罪治理体系,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最终,2 人被判无期徒刑,9 人判 10-15 年,更挖出 155 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其中 32 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接受法律的审判。这些保护伞里,有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有负责治安的民警,他们收受贿赂,为色情场所开绿灯、保驾护航。如果嫖娼合法化,权力与黑恶势力的勾结只会更疯狂。那些不法分子会用合法经营当幌子,拉拢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把色情服务变成垄断生意。国家打击 “皇家一号”,不仅仅是打击卖淫嫖娼,更是斩断“权力腐败 + 色情犯罪” 的链条。

三、再看东莞雷霆扫黄:12 家涉黄场所被封,6525 名警力出动——嫖娼背后是 “产业链式犯罪”

2014 年 2 月,央视曝光东莞部分桑拿、足浴场所暗藏色情服务,画面里的有偿陪侍、性交易明码标价,老司机都知道,莞式服务代表什么意思。

曝光当天 15 时,东莞就对 12 家涉黄场所开展首轮清查,当场控制涉案人员;

当晚 21 时,6000 多名警力连夜出动,对全市 300 多家娱乐场所地毯式排查,哪怕没开业的也要开门接受检查,一夜抓获各类犯罪人员 98 人,其中 3 人被刑事拘留;

随后 3 个月,东莞市立案涉黄刑事案件 281 宗,处理违法人员 1552 人,同时出台 “扫黄十条” 严防回潮。

有人说嫖娼是两个人的事,你情我愿,但是东莞的案子告诉我们:色情服务从来不是孤立行为。那些被查封的场所,背后都有 “拉皮条” 的中介、负责望风的保安、甚至为其提供保护的保护伞。比如有些足浴场所为了逃避检查,把色情服务转移到客房,还制定了暗号,一旦遇到警察查房,立即通过秘密通道逃离,形成了 “招募 - 培训 - 服务 - 警示 - 分赃” 的完整链条。如果嫖娼合法化,这些链条只会更加隐蔽、更加嚣张,最终变成合法外衣下的犯罪网络。

综上所述,我国现在不会,未来也不会容许嫖娼合法化。欢迎评论区留言探讨。

知乎用户 Titanslt 发表

我们杀不干净苍蝇

厕所里面有苍蝇也是挺正常的,到处乱飞也知道,看见几个过来也不是每个都要打死

但你要趴我桌子上了,我肯定弄死你

知乎用户 热风 发表

这个问题下的评论聚集了大量 ,普遍的认知共性如下:

  1. 因为有性欲,所以就要嫖。
  2. 自己嫖了,自觉一振雄风;老婆要处。
  3. 自己跟女生约会谈恋爱,对方不给睡还不是全 aa,那就是捞女;老婆要处。
  4. 妄想呼吁嫖娼合法常规化,并 “相信” 都是自愿的;老婆要处。
  5. 日常评论能在公共场合显示的高频词汇是 “彩礼”“捞女”“包养”“绿帽”“嫖”

知乎用户 留云借月章 发表

我认真思考一下,不抬杠啊,也别总举报我折叠我回答。

这事真合法了又涉及伦理问题,你 p 你母亲你姐妹你姑婶姨你女儿你孙女要不要付费?真为了裤裆里那点事不要脸了?

还是说国家给你出个 P 了么 APP 帮你把血缘亲属全筛一遍,就为了满足你裤裆里那点事?

还有 P 这个是能带动什么产业发展?还是说你希望中国变成国际化大淫窝?周边的国家一看到中国就想起 P 来?

所以啊别想了这事不可能合法化,毕竟你不要脸国家要脸呢。

知乎用户 稳稳的幸福 发表

不可能。

因为对 PC 的合法化,就像给老百姓直接发钱一样,都是不可能的。

前两天米帝与湾湾都给自己的老百姓直接发钱。

我们不发,理由就是发钱会助长老百姓不劳而获得的 “躺平” 心态。

会影响老百姓不去工厂打工,不去送外卖,不去送快递,最终会让我们全部掉入到中等收入陷阱里。

知乎用户 实在爹​ 发表

有一说一,pc 属于违法但是处罚不重的,对于非体制内人士来说也就关个十天半个月的,多大事儿。

但是对于体制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泛体制内(国企,学校,银行,医院等)人士来说,一旦 pc 事发,极大概率被劝退或者开除,导致阶级掉落,收入一落千丈。所以对这些人来说,pc 被抓就是斩杀线。

未来大概率还将维持这种状态,保持违法但选择性执法,使其始终成为悬挂在广大中产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知乎用户 苏阳 发表

某些人的逻辑:

我想 pc

pc 怎么这么贵,还有仙人跳的风险,而且还违法容易被拘留?真是太坏了!

那 pc 合法不就好了,说不定从业者变多了,价格还能变低,再安排上妓女定期体检,规范化作业,嫖客也不会被拘留了

我的性需求被充分满足了,也没有得病的风险了,嫖客也不是人人喊打的瓢虫了,妓女也获得了经济收入,这是各取所需,此为四赢!

我怎么感觉这套逻辑套在贩毒上也能用呢?按这个逻辑,吸毒者有毒瘾,贩毒者有赚钱的需要,双方各取所需,若是 xd 合法,贩毒者也能扩大销售不再人人喊打,dp 价格也能变低…… 真是美事一桩!

同理,这个逻辑套在赌博上也是完美适配,赌博的人有赌瘾,赌场有赚钱的需要,要是合法了,双方各取所需…… 真是美事一桩!

这个逻辑套在人口贩卖上也是完美适配,卖小孩的父母需要钱,人贩子需要商品,买家需要孩子,若是贩卖儿童合法,说不定还有很多本来被打胎的孩子能成功生下来,不但能给生母赚钱的机会,还能让买家无痛当爹妈…… 真是美事一桩!

这个逻辑套在他杀上也是完美适配,比如越南之前轰动的那个打飞机男子被别人砍头的视频,被害者有自杀但自己下不去手的需要,砍头者有杀人的需要,这样一来,不仅被害者成功去鼠了,砍头者也通过杀人获得了快感…… 真是美事一桩!

二编:

没想到此贴都快成瓢虫报道基地了。

说一千道一万,pc 合法在我国都几乎不可能。

瓢虫们自己 pc,而 pc 明明是违法的会被拘留的行为,道德上更是让人不齿。

他们做过这种事,不但不羞于启齿,反而居然还有脸论证他们 pc 的合理性、跟我反击,这不是自己举报自己吗?这不是上赶着说,自己干过会被拘留的事吗。

把我乐坏了,没见过有小偷偷了东西,还上网论证偷东西的合理性的。

知乎用户 文和 发表

黄赌毒是不分家的,放了任何一个,另外两个就跟着来,挡不住的。

黄赌毒对基层和顶层破坏最大,基层就不用说了,对顶层的破坏就是,国家机器彻底废了,除非顶层不想要国家机器。

所有黄赌毒合法的国家,国家机器都基本废了,都是脆弱不堪。

知乎用户 君子无悔 发表

不支持杨圣,但石砸狗叫是真没说错

看看评论区多少瓢虫在那儿跳脚,引经据典长篇大论,大道理一套一套的

但是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要嫖娼!!!

真的,不让嫖娼都快急疯了哈哈哈哈哈哈

很多人明明活在新中国,内心却渴望回归封建时代当老爷

正经谈对象不去谈,禁止嫖娼就说压抑人性?

你们那是在意人性人权吗?为了自己裤裆那点事,把其他人都变成奴隶也在所不惜,男女都一样,你们嫖的女人何尝不是一位位父亲的女儿?

别人的人权和尊严在瓢虫眼里,根本不值一提,反动到了极点

而且瓢虫们嘴是真硬啊,希望你们跟帽子叔叔交代情况、去医院查性病的时候也这么嘴硬哦

最后想问一下瓢虫们,你们敢跟自己父母、自己对象、自己子女说自己喜欢嫖娼吗?

知乎用户 林楹绿 发表

虽然有些平台上女性整天空降这空降那的,给各地宝宝送福利

但嫖娼是对女性压迫这个叙事是地球最强叙事,没有任何理论能赢他。连日本都没有合法化

以革命解放女性,伟大光明正确的政府怎么可能合法化

知乎用户 我就呵呵一笑 发表

港澳就是合法的,也没见港澳有什么问题

知乎用户 肥羊​ 发表

咋说呢。

司法实践搞出 “性同意” 这种东西来以后,整个男女交往的底层逻辑已经实质性崩溃了。

这会儿你再讨论嫖娼合法化没意义,因为现在国内已经不存在 “能确定的合法性行为” 这种东西了。既然大家都不合法,嫖娼自然也就成了 “正常性行为” 的一种。

就有一种 “咋,你们也都不合法,凭啥看不起嫖娼” 的感觉,甚至相对而言嫖客的法律风险反而更小……

反正我也不是很懂,为什么目前的司法体系要这么强硬地倒逼男性走向 “收费性行为” 的路子。传统的恋爱婚姻这两年一直在被司法疯狂打压,用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在把恋爱结婚的人往牢里送,反倒是对嫖客的惩罚一如既往地不疼不痒。

知乎用户 春风不渡 发表

这关系到政权合法性,如果妓女合法,那么你和民国和前清又有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wpg 小悠 发表

既然一群男的分析的这么头头是道,那么假如合法化了,问题有以下三个,

首先,合法化你支不支持已婚女士从事该行业?

第二,合法化已婚男性去消费算是出轨还是正常消费?

第三,根据男女平等,合法化后牛郎店也要合法化,那么你的伴侣或者母亲作为消费者去消费牛郎可否接受?不是让她们去卖,而是让她们去买,做个普通牛郎消费者总没毛病吧?

知乎用户 金陵小老头​ 发表

不会合法的

这个行业属于服务业,还是最难征税的服务业

并且还会造就很多中高收入的低门槛就业岗位

这将对制造业和基建造成巨大的压力

而制造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根本,基建是政府投资的核心,它们才是亲儿子

再加上嫖娼还是无法和金融一样轻松垄断的行业

放开嫖娼就成了高政治成本,低利益收益的事情

你是领导,你也不放

只有那种就业率是政客最重要 kpi 的地方,才有可能局部放开嫖娼

但是不放开,不等于没有

当年东莞也没放开,反而吸引局部放开的港澳台都来消费

所以根本没有必要放开,中国人擅长从事灰色行业的人才是全世界最多的……

一旦就业问题压力过大,谁也挡不住付费恋爱

取个新名字而已

你哪年没看见官方说新词?

明明是汉语创新的小问题,何必要搞成涉及政治的大麻烦?

知乎用户 王 zhenghan 发表

别说中国,国外嫖娼合法化的国家也没有多少吧?

知乎用户 罗克珊​ 发表

知乎上对于嫖娼合法化的讨论中,支持嫖娼合法化的,反而可能并不打算真的去嫖,而是以此作为一种话术,掀起舆论上的优势,从而在言语上打击他们想要打击的那部分人。

所以那些在互联网上支持嫖娼合法化的人,自己不嫖娼,心思反而在别的地方;反而是那些真正的老嫖客,一般并不会热衷涉及嫖娼合法化的问题;他们甚至会尽量避免参与这一类话题。

知乎上的关于嫖娼合法化和和去年的占领澳大利亚这一类话题,有很明显的相似度:就是可以持正方的观点的人并不真的在乎他们所支持的能否在现实中实现,而是在互联网上提出这一议题后,准备好话术和论据,等着持反对意见的人点进来反对自己,然后一拥而上,在话题区和评论区形成优势。


对于我来说,实际上,嫖娼是否合法和是否有死刑一样,其实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什么叫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假设我一定必须要润出国,我的可选目的地有两个;都是人均 GDP 差不了太多的发达国家;其中一个有死刑,嫖娼不合法;另一个嫖娼合法,也没有死刑。我不会坚定地选第二个,也不会坚定地选第一个,这些都不重要;我只会看具体的个人发展前景和投资环境等。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主动把嫖娼合法化这个议题提上去的年轻男性,对于嫖娼老哥和妓女是怎么看的?是不是单纯将其作为自己赢学论据,用完了就当破布一样丢弃了呢?

知乎用户 Richardlv 发表

嫖娼合法,吸毒封存,开历史倒车上瘾?

知乎用户 秋叶梧声 发表

今天是 2025 年 9 月 20 日,夜。

在此时此刻,嫖娼是违法的,但是不构成犯罪。通常是五到十日拘留,5000 以下罚款。

这个处罚严厉吗?

应该说很严厉了。

但是,为什么嫖娼还是存在呢?

第一,嫖娼被发现并处罚的不多。一百个嫖娼的,可能还没有一个被处罚的。

第二,即使被发现并处罚,这种处罚对于体制外的人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所以,嫖娼在国内,绝大多数群体和语境下,几乎已经算合法了。

除了一些体制内,央国企就业的人群害怕一些。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公务员,体制内的干部都随意嫖娼的话,这社会风气,是不是也太乱了点??

知乎用户 读书破万卷 发表

为什么觉得合法只有妓女没有鸭子,清朝可是男妓撑起半边天,泰国一堆人妖,合法了穷苦家的男孩也是商品。

知乎用户 龙小包 发表

以前大清还有烟馆呢。

现在美国还有合法吸毒点呢。

加拿大,泰国等国家还允许吸大麻呢。

咋,中国未来会吸毒合法化吗?

知乎用户 蓝色屏风 发表

我告诉你永远不会。

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提出 “嫖娼合法化” 这个东西出来,就问嫖娼到底有啥好的?

我曾记得有一本书名叫《拿起针筒的国家》,这本书就是讲的我国从 1949 年建国开始一直到 1964 年我国消灭性病运动的那段历史。要是真的让嫖娼 “合法化”,想过后果是什么吗?是想要“性病泛滥” 吗?是想要让多少女性继续回去被压迫吗?当年毛泽东都曾说 “新中国绝不允许娼妓遍地” 并且 12 小时查封北京八大胡同,忘了吗?“嫖娼合法化”,是想让当年的这些前辈们的努力白费吗?

所以说想要 “嫖娼合法化”,至少在中国,绝对且永远不可能!

知乎用户 躺平的咸鱼 发表

这是堵死小仙女轻松化债的路呀,

你是要逼死她们吗?

知乎用户 一颗酸菠萝 发表

支持 PC 合法化的可以自己去卖,我双手双脚赞同。

什么?你居然不去卖?

所以你只是想别人卖,不想自己卖

扯啥犊子呢

知乎用户 冰冻墨鱼白 发表

基于 “结婚不等于性同意” 的相关司法解释,我国目前不存在任何受法律保护的性行为。这会在实际执行中逐渐影响对嫖娼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社会容忍度。

知乎用户 小捕头​ 发表

我们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之前,就锁定了辖区一个黑恶团伙,其头目是在云南边境当过武警,无论是身体素质、擒拿格斗还是组织能力都是要比一般的小混混等级高不少的。

他带领着一帮子小弟不但欺行霸市,而且干起了强迫、组织、介绍卖淫的勾当,甚至还有毒品交易。

我们在对其抓捕前做了充足的预案,因为其手下小弟就有近二十人,分工明确,受过头目的军事化训练,而且对小姐也是采取军事化管理,据称手下人对其忠心耿耿、服服帖帖。最为关键的是,团伙头目携带有从云南边境采购的 54 手枪,且据说还有手雷,危险性极高。

我们也配齐了精兵强将,甚至邀请了辖区武警中队参与抓捕,制定了几套应变方案,并且按照擒贼先擒王的原则准备一举把贼首拿下,再分头行动抓捕小弟。

行动的那天晚上,这伙计正在开会,给小弟小妹们上思想政治课,慷慨激昂的演讲的时候,我们破门而入,面对荷枪实弹的武警和民警,我们刚吼出抱头蹲下,小弟小妹们不但抱头蹲下,而且有的甚至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尿裤子的都有。

头目一边挣扎一边试图让手下反抗,这支训练有素的队伍竟无一人有任何反应。我们也没有想到抓捕如此简单,早知道都不需要让武警兄弟上了,我们自己就搞定了。

审讯中,小弟小妹纷纷大举揭发,无论是我们掌握的还是不掌握的,抖露的一干二净,生怕表现不够好,不能争取宽大处理。

头目在审讯中还想负隅顽抗,奈何手下竟然无一人有担当,把事情全部推到他身上了,他就差喊出:“竖子不足与谋” 的话了。最终无奈放弃抵抗,如实供述。

写这个案例,小捕头是想说,嫖娼是往往和强迫卖淫联系在一起的,黄赌毒从来不分家。

如果嫖娼合法化,和其相伴而生的违法犯罪土壤将更加肥沃,就像一位网友说的 “我不怕我想卖的时候被大佬玩,我怕的是大佬想玩我的时候我没打算卖。”

就像我上面案例中的一样,很多少女被恶势力团伙控制后,被实行了军事化管理,压根无法逃离魔掌,甚至其中一些女孩还成为了帮凶,既然打不过,就选择加入,帮助管理其他女孩,自己也涉嫌犯罪。

记得在问笔录的时候,有个非常恶心的细节,有些来消费的老板有与例假期间的女子发生关系的恶趣味,结果就有女孩子在例假期间被强迫接客,得病后也草草治疗,这女孩子还不到 20 岁。

就像题主说的,中国古代也有青楼,其实在新中国成立前,在民国时期,妓女也是普遍存在的,妓女的权益得到保障了吗?

据 1935 年出版的《娼妓问题》统计,上海娼妓最多时有 6-10 万人之众,当年上海妇女人口约为 150 万人,如除去儿童、老人,成年女性则在 90-100 万人左右——也就是说,平均每 9-15 名成年女性中即有一人为娼妓!到 1949 年 1 月,登记在案的妓院还有 800 余家,登记的妓女人数 4000 多人,私娼更是不可胜数。
那时候,客人过一夜是 12 块银元,分给娘姨 1 元,伙计 1 元,老鸨 5 元,老板 4.5 元,妓女能得到的只有区区五毛钱。仅仅是克扣工钱还不算,为了压榨出更多接客的时间,妓院会强迫妓女们服用草木灰和磷来缩短经期。妓女张某从小卖身,还没来初潮的时候就被迫开始接客,“造成严重崩症,流了一盆多血,病了一个多月,几乎死去”,身子没全好,就被老板强迫再接客人。妓女马某,怀孕后被老板逼迫打胎,打不下来就直接用手拽,痛得死去活来,仅隔十多天后就要求她继续接客。不给妓女治病也就算了,许多老板还会借着病痛引诱妓女吸大烟,以便更容易控制她们。至于不听话而被罚跪搓衣板、玻璃碴,被藤条抽,被火炭烫,被迫吃蝌蚪堕胎,那对妓女们都是家常便饭。

1949 年 2 月,上海迎来了解放军的进入,陈毅将军受命担任上海市市长。当时许多娼妓患有花柳病等疾病,占总数的 65%。为治疗这些疾病,需要使用药品。

当时治疗性病,最先进、最彻底的特效药物就是青霉素。但时值抗美援朝战争期间,青霉素是重要的军需物资,遭到了国外的严酷封锁,中国又无法量产,只能被迫从香港花外汇购买,就连上海的库存也很紧张。报告上交到陈毅市长那里,带了一辈子兵的陈毅却说 “不管花多少钱,,要治好她们(学员)的病,,别的地方可以省, 这笔钱不能省。”

在 1957 年之前,政府为了治疗这些女性的病,投入了 18 万元的资金。同时,由于她们长期过着好逸恶劳的生活,几乎没有基本的生活技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对她们进行了思想教育,并传授了生活技能。在上海,政府建设了织袜厂、药棉厂等,并根据她们的年龄和劳动能力进行培训,使她们逐渐掌握了生活技能。工厂还设立了工资制度,这些女性终于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

当初下大力气改造妓女,现在也将卖淫嫖娼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介绍卖淫写进了法律里,未来,也不会合法化。

知乎用户 并非笨蛋 发表

有合法的国家,瓢虫喜欢就润,总不能是别人不要吧

知乎用户 叶子​ 发表

以前一直说现在的人上网能力越来越差了,有个经常提到的理由就是连资源都找不到。但我最近试了一下,真不全是现在人的问题,现在的资源是真不好找(虽然还是能找到,但是明显比十年前难太多了)

所以结论很简单了,不会,因为限制男性轻易获取性资源是我国这二十多年来(不好意思我只能观测这么久)的不放在台面上的基本政策,连搜片都越来越难的今天,你还想嫖娼合法?性资源管控可是对于给国男上责任、上价值、逼迫国男 “自愿” 奋斗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而高赞那些犯罪、黄赌毒我不敢说是放 P,毕竟也有点道理。但是这些作用和维持社会稳定的功能比起来,真就跟牛毛一样重要。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嫖娼可以不鼓励、不支持,甚至污名化

但是去治安管理处罚化、去体制内处分化我一定是支持的

只要做到了这两点,再叠加 qj 罪谨慎立案审判的达成的话,辽男才有可能彻底和占尽了一切优势的辽女平起平坐

这是拳左运动矫枉过正下被打成达利特的男性们要恢复平等地位的唯一可能

知乎用户 欣欣 发表

同居都算家庭成员了,可以纳妾了

知乎用户 时经常提到徐 发表

疫情封校期间,学校按政府规定要求全校封锁,学生(原则上)不能出校。

但是你的大学是一个没有围墙的非封闭式大学,各处都透风,想走就能走。

如果你想出校,你出去便是了,不要跟任何人说,出事了你自己负责,不要把锅揽到别人头上。

如果你不想出校,那皆大欢喜,屁事没有。

最怕的就是你写个请假条问辅导员我能不能出校

知乎用户 sonnet​ 发表

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建设瓢虫的 “社会主义国家” 吗?

知乎用户 尼名 发表

挺幽默的,现在的社会现实是,

在文化开放程度上,《泰坦尼克号》1997 年上映时无码,2023 年重映时打码,

在司法执行上,同意不等于同意,强奸案件全面赶超印度,

就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还有人讨论嫖娼会不会合法,

你现在应该关心的是将来有一天 “男凝” 是不是也算 “强奸” 要入刑。

知乎用户 嘟嘟嘟 发表

我不双标,先声明,我是反对并且认为嫖娼永远不可能合法化的,毕竟当年国民党和解放军进村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就是不碰妇女。

这样吧,觉得可以 pc 可以合法化的可以自己脱裤子然后把自己挂上 onlyfans 去卖,不要天天哔哔让合法化,都有红大爷这个范例了。正如呼吁废死的人可以把自己公布登报,如果被杀了的话罪犯不用判死刑。不双标就成,别拉其他讨厌 pc 合法化的正常人下水。总不能他们只是支持别人卖而已吧?

知乎用户 灰色 发表

不会。

因为嫖娼收钱的是女人个体,官方最多收点税。

现在嫖娼犯法造成性压抑,可以让女人工作创造价值,更可以让男性变成核动力驴。

比如嫖娼不合法,男性只能通过婚姻和恋爱获得性,追求女生恋爱产生消费,结婚买车买房给彩礼产生消费,婚后养孩子产生消费和小牛马。

知乎用户 讴谩 发表

嫖娼这种经济行为不符合中国男性的消费观。中国男性更倾向于花钱购买实物。越具有收藏价值,便越有成就感。

嫖娼购买的是服务体验,更符合当下女性的消费习惯。譬如追星旅游,地陪委托… 女性的冲动消费是这类商业行为的源动力。

如果嫖娼合法,大量的牛郎店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女性会成为该经济活动中的消费主力。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邻居肯定不嫖娼,并且我目测他从 12 岁到 30 岁没碰过女生的手。

31 岁结婚,彩礼 38.8 万,一个月后离了,退了不到 10 万彩礼。

知乎用户 龙师火帝​ 发表

这个事情,你不能从老百姓角度考虑问题,你得换个角度。

假设,万一某个法学专家的公子,某一次去安慰失足妇女冰冷的内心时。不凑巧,没有打招呼,被帽子叔叔给抓住了。而且是在有直播的情况下,影响到公子的前途了。

公子不能考公了,公子不能和世家小姐联姻了,那安慰失足妇女的行动就会被纳入合理合法的流程,毕竟这影响到法学世家的传承了。

又假设,万一某个博物馆老馆长,在老伴仙逝的情况下,人老心不老。睡到半夜时,还是觉得床太冷睡不着,突然半夜想要学英语了。那么,老馆长招揽失足妇女到家中进行英语辅导,这无可厚非吧?此女爱心泛滥,再也没法回到失足街

此女的恩客很久不见其回归,遂报官。发现这位失足妇女最后的行踪轨迹,到了老院长的闺房。

帽子叔叔不得不去寻访老院长,老院长勃然大怒:

此乃孤的续弦夫人也,何来失足妇女之言!

从此,招揽失足妇女半夜学习英语,成为了解决离退休老干部夕阳红,和推进黄昏红娘事业的合法方式之一也!

知乎用户 严中 发表

基层治理能力下降到何种地步以及基层财政恶化到何种程度。其他的因素都是次要的。

一般来说,当基层治理能力已无法阻止某种行为大规模出现的时候,就是该行为合法化的时候。

而从现在的社会变化趋势来看,答案是会。

再补充一下,合法化后,性交易会成为非常明确的性同意。甚至比婚姻还要明确。这个世界越发有趣了

知乎用户 豫涉川​ 发表

近期,日本梅毒感染率飙升上了新闻: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最新统计,短短几年,日本梅毒感染人数一路狂飙:从十年前的每年一千多例,到如今连续多年破万,一度超过 1.5 万例,创下有统计以来最高纪录。

都知道日本风俗业很发达,是因为这个原因吗?“地球知识局” 写了篇长文分析:

更反常的是结构变化。感染人群不再集中在 “高风险小圈子”,而是全面外溢——男性占大头,年龄跨度从 20-60 岁;女性感染者则明显年轻化,20 多岁成了重灾区。
为什么会这样?
一个绕不开的关键词是:社交方式变了。交友软件、即时匹配、低成本关系,让性接触变得更频繁、更随意,但防护意识却没有同步升级。
日本这轮梅毒反弹,不是医疗失败,而是现代生活方式和健康意识之间的错位。

隐晦表达的意思其实是:日本梅毒爆发主要是因为 “线下约炮”、“线下私密买春” 导致的。这种情况法理上不支持打击(青年男女你情我愿线下约炮,谁能管?),或者有限的警力也不支持去打击(都是去小旅馆,或者一方的住所——主要是女方住所,怎么排查?)。

1.5 万这个数字很高吗?其实很低。

2024 年我国报告梅毒病例 67.4 万例,较去年增长 9.3%。隐性感染占 90.7%,多数无症状。男女性别比 1.04:1,感染率接近均衡。HIV 感染者中梅毒阳性率达 19.9%,提示需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和健康教育。数据来源为中国疾控中心最新统计。—— 元宝 ai

我国人口是日本 11 倍,但是感染病例数是日本的 50 多倍;如果以日本十年前 1000 多例作为参照,则是人家的 500 多倍!!!

结论其实呼之欲出:风俗业的合法或半合法化,可以有效降低各类性病传播率。

性需求,是人类作为生物的基本需求,跟吃饭、喝水一样位于 “马斯洛需求层次金字塔” 的最底层,风俗业是绵延几千年的行业,无法禁绝。

国内的明娼暗妓,目前都是非法的,既然是非法的自然就不可能给这些经营场所设立 “疾病健康管理规范”(因为逻辑分裂),性病传播的有效遏制基本就无从谈起。

“艾呀,梅逝的啦,概率为淋。” 为什么很多人宁愿冒着感染性病的风险去约炮或者买春?这刚好佐证了 “性需求是马斯洛需求层次金字塔底层这种划分的准确性”。尤其是那些 60 岁以上的人,性魅力几乎完全丧失,你指望他们谈恋爱获得性生活吗?花钱买春几乎是唯一办法。你对他们重拳出击,他们刚好是无敌の人。

早在 2004 年,我上中学时课堂上的化学老师就提过这个观点:风俗业合法有助于增加部分赤贫人群的收入水平,以及有效控制性病的传播。同学们基本都能听懂,因为那时候中考必考 “八大性病”,我现在不查资料都能背出它们的名称:艾滋、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衣原体

有些人脑子里有个理想模型:社会充分就业且薪酬不低,各种性病都有特效药。问题是这两点都不满足。社会主义可以把这个当做远期目标,但是我有生之年估计是看不见了。

社会主义自诩没有阶级压迫,国内风俗业合法化应该是永远都不会实现。有些事可以做但是不能说,“就算是真的你也不可以说出来”。只要认定 “卖淫嫖娼非法”,那就可以对外宣传 “妇女解放的伟大胜利!”

实操中无非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要一扫到底,那你给她们提供工作,给她们发钱吗?不发钱说个 diao ?
马督工最近提到河北农村老人取暖困难的问题,说更冷的冀北的承德、张家口反而不限制烧煤取暖,严格限制的是冀南的几个市。他说是因为冀北的地方财政已经躺平了,没钱补贴燃气取暖,“不给钱说话就不硬气”,所以冀北的农民想烧啥就烧啥。

风俗业也是一样,你不给人家解决生计,人家就自己找生计。你不让搞,你是想迫害妇女吗?

博弈下来,保持现状是最现实的选择,至于性病的传播遏制,只能呼吁风俗场所老板自己加强管理。这个没有强制性,效果自然是很差的。如果风俗业合法化了,完全可以性病化验信息联网,购买服务之前要核验一下,不合格的要么出高价卫生费,且必须戴套,或者你治好病再来购买服务。有全国 14 亿人的红绿码经验,这个实操起来是不难的。

知乎用户 qwrz 发表

你还不如先提倡公布艾滋病患者信息,结合最近日本晒梅毒流行,不会以为这个合法化后被买卖的只有女的吧?还是说觉得医疗开销太少,医保太便宜?你把卫健委绑树上用鞭子抽他都不同意啊

知乎用户 章鱼几个爪 发表

假如 性交易在中国真的合法化,那么我认为将无异于一场非常大的灾难,对这件事的立法和执行程度体现了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同理心,到底有多大,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念都会从这个点管中窥豹体现出来。

我们为什么必须反对卖淫嫖娼?我想对看到我回答的人说一句,就是男人和女人在有一点是不一样的,大脑结构其实会有一点区别。就是男人在没有感情的时候发生性行为,可能会感到兴奋和快乐,而女人其实会感到一种非常难受的被抛弃感,和极为糟糕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极为痛苦的。你会发现这个下面的回答基本上都是男人的支持,但是没有一个卖淫的女人在支持这件事情,社交网络上也看不到真正的卖淫女会支持卖淫这件事。就在于她们也会感觉到很没有尊严,很没有脸面,而且她们真的能体会到那种糟糕的感觉。

我们要明白一个事实就是女人其实对人类是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筛选作用,造物主让我们人类有差不多一半可以生育,一半不可以生育。就是因为作为一个基因多样性更强的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更强的,那些无性繁殖可以靠自身分裂而形成的物种,它们的基因多样性很容易会变得非常单调,而且也很难筛选出优质基因,比如上个世纪非常好吃的大麦克香蕉,就因为一个病毒而全世界都灭绝了。你很容易发现女性愿意和那些优秀的,在世界上获得地位或经济实力强大,身体健康的人发展出感情,或者说恋爱关系。不愿意和那些有病的或者有各种各样问题的男人发展出恋爱关系。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在没有发明避孕套之前的几千年,甚至几十万年的人类历史中,女人如果发生性关系是非常容易怀孕的。一个母亲想打胎是非常难的,而自然的母性让她生出来后有时候也不那么忍心掐死自己不想怀的孩子,在漫长的远古时代,人类女性的大脑必须进化出一种行为本能,就是和自己没有感情不爱的人发生关系,会有一种相当相当难受的感觉。正是有这个本能女人才会为人类这个物种的基因库负责任。那种有病的,有各种缺陷的人,他们会被女人的这种本能所淘汰。要不然所有各种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的人的基因女人都是自愿和他发生关系的话,那么这个筛选也就没有意义了,人类也的基因也就不会在逐渐择优中适应环境。你责备女性,那么你不如去责备造物主吧。

二十几岁的我,曾经年少无知,看过一些日本拍的那种特殊的片子。那时我很兴奋,可是在一个女演员的某个笑容后边,我发现了一种非常非常特别的异样的表情。摄像头挪动时,在摄像头的一个远景边缘,我察觉到那个女性演员那种非常非常难过,忧伤的神情,像要哭出来一样。很显然这时她并不快乐。那些屏幕上的笑容和快乐,其实某个意义上讲一定是装的。我把色情片的女演员的拍摄行为称之为一种摄像机下的卖淫,某个角度上讲,她们并不能选择和她发生关系的男人到底是谁,甚至只认识一天不到。所以你要明白她们这时候并不快乐。很多 av 女优三十来岁就自杀了。

我真的很想说,其实本质上那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就叫性剥削。我们现在社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多人出卖劳动力却获得不公平的报酬,但是他们起码在精神上面方面受到的打压没有这个那么严重。你站在卖淫女的角度上讲,那其实是一种很悲凉的行为。女性如果卖淫的话,就是需要和年老的丑的各种各样问题的人发生关系,那种感觉其实是相当相当难受的,**她没有了选择的权力,这个权力某个意义上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她要违背这个深刻本能去做这件事情。**男人没有进化出这种这种思维方式,但是你可以换个角度感同身受。如果你是男人,在某个时刻,难道你们没有过极为难受的感觉吗?有没有一种可能,你们嫖娼的对象其实是别人的女儿呢,她出生的时候,父母的眼睛里也是含着泪的,可能是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那种带着喜悦的泪,她们父母看到她们出生的时候想到的一定是让她们体会这个世界的温暖,而不是风月场里的绝对的无情,不是那种别人鄙夷的目光以及痛彻心扉的痛苦。

很多人到这里又该不服了,什么她们是自愿的,怎么怎么样。“**自愿” 这两个字轻飘飘的,难道可以把人间的一切罪恶都掩盖吗?**世界上有太多的罪恶,太多的不堪都埋藏在所谓自愿这两个字下面。如果你知道人类有另一个本能,你就可以理解了,那就是破窗效应,也就是破罐子破摔。用自愿这两个字就把罪恶掩盖,那是一种把脑袋埋在沙子里当鸵鸟或者叫掩耳盗铃的行为。她们之所以这样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世界有时候太恶了。

我想起以前的有一个纪录片。讲小姐的。有一对姐妹,因为父母有一些贪污的行为,被发现后,父亲畏罪自杀了,然后母亲是关了 15 年的牢。她们才十多岁。没有人照顾她们,生活实在没了着落,才选择了这条不归路。然后姐妹都染上了毒瘾,才不到 30 岁,姐姐就带着妹妹的骨灰盒安葬 。 有的的坏人,用一些不好的方法,让一些女孩子染上毒瘾,然后被他们控制。女孩们毒瘾发作时,她们没办法不得不选择屈服。有很多女人是在年轻的时候,十几岁的时候被留守的邻居或亲戚强奸,有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了。你要明白一个女人当如果各种各样的原因卖过一次的话她们就停不下来了,破窗效应太强大了。还有一些单亲妈妈,她们带着孩子生活实在太艰难了,生活简直没有了着落。不选不得不选择一条不幸的道路。你要知道很多女孩在 20 多岁的时候,她们大脑还没有发育完成,要在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才能达到人类所有的智慧水平。你要知道 20 几岁的时候,很多男人女人都犯过错,因为不了解世界,但是都没什么问题,可是她们如果犯了这个错,就真的回不去了。

你会发现卖淫问题,根本上还是社会兜底儿太差了。我们想让她们不这样做,最好的方式就是增加社会福利,提高兜底的水平,对单亲妈妈社会友善程度更高一些,对底层更友善一些。我们人类区别于动物最主要的一点是什么呢?就是因为人类有同理心。一个社会的人与人的同理心越强,那么这个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如果男人都是想自己爽那么一刻就好了,那么证明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同理心越差,同理心是我们人类区别于一般动物极为重要的关键点,我们需要用同理心去理解性剥削对另一个人身心健康的影响。取缔卖淫这种不道德行为,很显然是文明的体现。如果开放了,合法化了,那么显然是我们走向了野蛮,走向了被兽性控制的糟糕的世界,那种世界真得很好吗。又有人诡辩什么官员或有钱人包情妇小三合法,我想说理性的角度讲不是大家应该研究怎么出台新法律让这件事被制裁而不是道德滑坡吗。

我想对男人说,我太懂那种性压抑的感觉,有多么难受,因为我年龄在这,而且性别是男的。那是一种糟糕的感觉,可这不是我们作恶的理由。我们可以转移注意力,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如果你做了错误的选择,那么前面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我想对女人说,如果有一天有一些人想要去做一些不好的改革要开放了,请大家上街头抵制可以吗?一个文明向上的社会需要我们用行动去捍卫。

知乎用户 锤你蛋蛋 发表

看最近嫖的问题,有个社学 UP 说的:很多人没意识到思想开始剧变了 意思就是,在很多论坛,谈到嫖这个事情,经常出现高赞支持和前排回答以及数量很多的支持性回复,现在很多人谈起这个问题,都开始反思了 为什么呢?根本原因就是三个 1 婚姻瓦解 2 X 行为自由和意愿不明 3 市场雇佣制 4 有一定资产和权利的人有这方面特 Q “你把这个问题的关键词,把嫖换成内部电影和摇滚乐,交谊舞,你就会发现简直是复刻,这里有些原因就像网络小说里光明教一样,很多人没意识到思想开始剧变了 ······” “瓢虫这个词已经逐渐失去杀伤力,他已经和当年的偷看电影人,偷听电台人,和十几年前的网瘾少年一样,很多做题家现在已经是冤大头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好可怕啊,这种问题居然还有讨论的空间,这种卑劣的人性到底有多少,没救了。

知乎用户 白崇禧智库研究​ 发表

开放是不对的,堵死也不可取。

我觉得白崇禧当年的看法,就远高人一筹,极富远见:

白崇禧之禁娼论:

号称小诸葛之白崇禧,其聪明才智,果然高人一等,所以西南政海中,对他特别不敢小觑,去年他入粤,在东山退思园陈济棠诸人闲谈,那时广东要实行禁娼,免为市政之污,所以就问白崇禧的意下如何,白云:

公娼就是厕所,厕所因为藏污纳垢,所以人每掩鼻而过之,但是有些却需要他来给人们排泄东西,有人主张废除厕所的,无论持之如何有故,言之如何成理,然苟使厕所全废,则彼泄肚之辈,将何适从?

故问题不在废不废,而在泄不泄,在积极而不在消极,倘徒然废娼,而不能遏止需要者之求,是犹负薪救火也,这和古人说的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同样是重本之论呢。

······ 社会日报 - 1935 年 3 月 13 日

知乎用户 蝶幽 发表

为什么很多人就是不明白,以中国的人口体量加上很多欠发达地区的情况。

如果一旦嫖娼合法,第一,会滋生非常多的犯罪。诱拐女性甚至未成年的案件绝对会井喷。第二,会直接影响女性尤其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家庭女性的选择,现在还想自力更生,以后直接躺平靠卖肉体赚钱。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国家想看到的。

知乎用户 kootokono 发表

真合法化说明男性需求终于被重视了,就目前拉偏架的现状来看,合法化还是遥遥无期

知乎用户 点到即止 发表

不会

保护妇女权益是主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维持结婚率,维持结婚率就是维稳

在这里我说个暴论,就算哪天仿生性机器人被研发出来了,东大也不会引进民用的,至于原因懂得都懂

知乎用户 清平安乐公​ 发表

我先不管你为什么要合法化,但是我有办法让嫖娼干不下去。

首先,在合法化前提下,政府回收定价权。我国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哦!

这事就跟开锁一样,开锁一次 50,官方定价,锁匠自觉遵守,公安备案。

那嫖娼,政府定价,就定 35 元一次。行业标准,算个体户,但是公安备案,定期还要求你买城镇社保,且每季度要有体检合格证。上岗要考身体营运证

看似很残酷,但目的就是逼你正经人,不会为了钱去卖。

你长相甜美,身材曼妙,空姐人妻学生妹,你会愿意 35 块钱卖一次吗?

同样的,如果长得好的不愿去贱卖,就只有条件不太好的为了生计去卖,反过来,男人,你愿意花 35 元去和一个长得不太礼貌的女性谈半小时恋爱吗?只有生理非常需要发泄的男人才会去,对吧。

嫖娼,就成了低保。当然,你劳模,一天八小时工作制,你派单销冠,接 16 个客人,那一天有 560 元流水,你先问自己吃不吃得消吧!但是这个数,绝对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吧,所以政府可以在这方面施压。这个流水也基本杜绝了组织卖淫抽水的行为,那么低,你还抽一道,更没人做了。

这也是滴滴不让你豪车去跑的办法。

双证上岗,平台派单,信息公正公开,行为流痕存证。

自然而然,合法嫖娼,就干不下去了。

你说这个东西合法,对政府什么好处?

收税?我算你 1000 一次,抽 50%。一年全国娼妓干出来的税,能比一个大厂高吗?

行业管理难度多大,监管部门压力多大,就公安那么点兵力,盯得过来吗?网警怕不是天天猝死好几个。滴滴的违法营运都抓不过来,何况你这个以人为单位的行业。

完全就是吃力不讨好,赔钱赚吆喝。

你说西方为什么可以,我不信德国妓院不偷税漏税!

知乎用户 嬴政本政 发表

不太会,因为没必要。

国内现在对卖淫处在一个虽然我不允许,但实际上我不太管你的这么一个宽松放任的状态。

虽然上头时不时为了政绩搞个什么行动,但是从来不斩尽杀绝。因此无论蛇头,嫖客,技师,都一直有生存空间。他们既然没有彻底被剥夺利益,当然也没有改变现状的激励。

所以这个状态可以预见会一直持续下去。

不光中国,东亚各国目前基本都处于这个状态。几千年的文化就不允许这东西上台面,那既然各方现在都满意现在的状态,谁来改变他呢,改变他干嘛呢

知乎用户 永远跟党走 发表

不会。

1. 经济:教育系统和劳动市场的崩溃。

女人如果和男人一样拧螺丝造商品,把商品卖到国外去,那么国家获得的是实打实的外汇,而女人当妓女,除了能吸引个别洋垃圾来跨国瓢娼,对国家的经济没有任何增益。

卖淫合法化意味着相当大一部分女性从出生就会默认是妓女,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对女性的正规教育高等教育会迅速退行到贵族化,私立化的范围内,“反正女童将来都要卖淫,上至国家机构,下至学校领导,为什么要投入资源给她们?” 这不是纯亏本?由此,即使有女儿的父母不愿意女儿去卖淫,这个女儿在教育界的竞争力也大大减少,在正规行业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同样大大减少,因为学校会默认女童就是妓女,不会好好学习,工作岗位会默认女人是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且随时会变成妓女的不合格劳动力,不能满足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

由此,全国几乎的一半劳动力从可以拧螺丝,可以当白领,创造税基的劳动力,迅速边缘化成为不创造任何实际税基的闲人,知乎 er 扪心自问,卖淫嫖娼合法化之后,中国男性就能创造比以前多一倍的产能吗?

2. 管理:卖淫业完全不适合政府收税。工业生产是天然适合政府收税的,首先,工业生产无论是生产端还是出口端,都是集中的,因此政府收取关税很简单,其次,工业生产和再生产,需要生产资料的固定性,生产时间的连续性,分销的合法性,因此工业生产对于国家来说很好控制,因为方便收税,并且通过法律,管理部门进行及时的控制,譬如 “黑作坊” 就很容易被弹压。而卖淫行业则和工业完全相反,它很难收税,卖淫合法还意味着嫖娼合法,嫖娼需要登记,否则根本无法按比例进行收税,那么哪种男人愿意自己有一个嫖娼者的记录呢,想保持自己履历的中产子弟,穷苦出身的上进者,肯定是不希望的,(每年大学生嫖娼,名人嫖娼的事件能充分证明这一点)剩下的都是对履历无所谓的嫖娼者,由此,依法登记的妓院,其竞争力必然无法和阴阳账,偷漏款项的违法妓院媲美,更无法和野娼,暗娼媲美。野娼,暗娼则无法给国家提供任何税收,国家不可能让所有妓女都进入合法妓院,这管理成本极高,因为野娼,暗娼既不需要生产资料的固定性,生产时间的连续性,也不需要分销的合法性,妓女自己就可以到处游荡,随时卖淫,售卖肉体也不需要像工业部门,从公开的场合,如超市发起。总而言之,在卖淫,嫖娼合法化的世界性,女性因为在教育,就业领域的全面崩溃,从事妓女以维持生存的需求极大增加,因此纷纷涌入妓女行列,而为了提高利润,她们中铤而走险,外溢成暗娼,野娼的数量会只高不低,国家机器也几乎无法控制她们,妓女可以和嫖客串供,用恋爱等借口掩盖,在一个嫖娼非法的时代,野娼暗娼已然无法消灭,在一个嫖娼合法化因此大量女性外溢成野娼暗娼,野娼暗娼数量极大增加的时代,政府又怎么可能捉的完?

3:社会再生产的崩溃。

平心而论,烟酒有没有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购买?实际上在老家,学校,哪个知乎 er 没见过吸烟饮酒的未成年人?如果嫖娼,卖淫合法化,那么这种外溢是必然的,未成年女性去卖淫,未成年男性去嫖娼是必然的,姑且不论复杂的心理问题,社会身份问题,先问一句,未成年人还能不能好好做题,能不能远离性病?如果未成年人连基本的接受教育,保持健康都做不到,一个国家的未来又在哪里?与此同时,既然女性的社会身份都是潜在的妓女,男性的社会身份都是潜在的嫖客,那么结婚的意义是什么,生育的意义是什么,谁去婚育?谁去搞劳动力的再生产?说句良心话,知乎 er 每天以为自己人间清醒,高人一等,动辄嘲讽别人力工,梭哈,在一个嫖娼,卖淫合法化的时代,力工倒是不会梭哈了,不会让老婆生孩子,不会给孩子投入尽可能多的心血,那么未来的劳动力的数量和素质在哪里?国民的未来又在哪里呢?

知乎用户 GGBOOM 发表

会不会合法化,纯粹取决于上面怎么想,P 民其实也别太把自己当决策层,在这儿瞎琢磨。

但评论区一堆人言之凿凿地说,一旦合法化就会滋生什么:

  1. 把女性卖去当妓女
  2. 坑蒙拐骗,先把人关起来,再打到你 “自愿” 为止
  3. 欠黑钱、为了还债被迫下海
  4. etc.

我寻思这些东西跟 “嫖娼合不合法” 之间,到底有什么必然因果关系
难不成嫖娼一合法,人口贩卖也顺带合法了?
非法拘禁、人身伤害也自动洗白了?
高利贷暴力讨债就从刑法里删了?

这些行为现在不就是明确的犯罪吗?它们跟 “嫖娼合不合法” 有任何关联性吗?

把一切黑恶犯罪都往 “合法化” 头上扣,把 “可能同时发生” 当成 “因果关系”,把“相关性” 当成 “充分条件”,甚至连“必要条件” 和“充分条件”都分不清。

逻辑学真是个好东西,可惜很多人估计连高中都没正经上过,更别说什么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以及充分不必要、必要不充分、既不充分也不必要了。


追更

对于嫖娼合法化跳脚最多的是女性这一点,我感觉非常匪夷所思。

她们是有啥被害妄想症吗?搞得好像合法化了后她们就会进入这个产业了一样,这玩意儿你不想做就不做,哪怕现在中国定义非法,想做的人照样换着法子做,从洗浴足疗到私人影院,再到现在的伴游,有谁逼着女性去做这个行业了吗?

知乎用户 强壮步氏巨猿 发表

彻底清除卖淫现象,改造妓女为劳动妇女,是建国时的重大功绩,不可能被推翻,官方永远不会宣布卖淫合法

不过现在经济这个鬼样子,为了刺激经济,或许未来会明面上禁止,实际上默许

其实严格按法律来说,日本卖淫也不合法

知乎用户 刘律​​ 发表

在中国,绝无可能。

不然先烈英灵轮着棺材板出来直接再造个新中国

知乎用户 侠舞清风 发表

以前我是反对的,

现在看看中国男的惨状,我改变注意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某些人让男人思考想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儿女去从事。那么请问,中国古代青楼合法,想必中国古代娶不到黄花大闺女了,想必古代大部分平民百姓的妻子都从事这种职业,她们的母亲也都是这种职业。原来中国古代是个巨大的青楼。

知乎用户 常夜​ 发表

其实嫖娼防的并不是那些技师小姐,而是被拐卖的儿童妇女,以及其他各方各面。

啊…… 当然男孩子估计也要小心了,毕竟现在的社会情况嘛,什么都不好说。

“黄赌毒” 三者从来不分家,黄排在第一位是因为它最容易造成人口买卖。

一但黄合法了,后面的赌和毒也会混杂其中,且更容易传播,当然也会滋生更多暴力事件。

而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会瞬间跌落谷底,甚至很多人会被打压到失去人权,各种法律也会变得形同虚设。

如果嫖娼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链,就像缅北,亦或者是那些残忍的毒枭,你有想过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吗?

包混乱的。

毕竟欲望嘛,永无止境,一时上头什么事都有可能。

别人哄骗,亦或者你自己恶从心来。

知乎用户 X 先生的无聊人生 发表

化妆不合法➕整容不合法,会消灭大部分交易

与其花钱给丑比,不如免费给硬盘里的女神

而且关心未来嫖娼合法不合法,倒不如关心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消失的危机

电子支付以来,小偷已经越来越少了

具身智能也开始发力了, 这个古老的职业也快开始消亡倒计时了

机械姬,干净又卫生、美丽又忠诚、说话又好听、还能全自动,妙哉妙哉

知乎用户 陈老师的忠实粉丝 发表

不太可能

以中国目前的国情来说,主要就是检查和惩罚力度,是放严还是放缓

这么说吧,00 年代的时候,像东莞这样的地方,被称之为性都,基本上就是半合法状态,但是也不合法

这就是所谓的放缓

那就是依然不合法,但是查不查的问题

完全合法是不可能的,因为合法不但有很多隐患,而且很考验政府的管理能力,比如说要收税,或者是定期检查身体等等

这都是很麻烦的事情

但是如果有一个时期会放缓,有一个时期会放严,这都是很正常的

知乎用户 荼猕 发表

你等下一个朝代吧,本朝不太可能。

知乎用户 瓶子里的猫 发表

怎么了 你准备去做这个生意?虽然现在就业环境不好 但也不至于吧

知乎用户 不要走 发表

现在无限拔高嫖娼成本罢了。合法化不可能,禁止也禁不完

桌球的助教,啥都没干一个小时可以收你 200 块。那些个私影按摩什么的,都是浑价素材。这就无限拔高了成本。

知乎用户 QWER 发表

我只是觉得奇怪,这个问题下面的所有回答是默认只有男性会去 pc 吗?

知乎用户 AnneSunshine​ 发表

卖淫和嫖娼至少现在在我国是违法的吧,那你们现在是在干嘛 ❓

知乎用户 敢做才有收获​ 发表

很多人代入角色有问题

以为回到民国自己就是那个呼风唤雨的军阀

穿越回古代就是个王爷

在不禁枪的世界里,自己能够机枪大炮威风凛凛

在能嫖娼的世界里,自己能够左拥右抱纸醉金迷

朋友啊,你在和平年代都只是一个普通人,

怎么会觉得自己在乱世就成枭雄了?

知乎用户 不知名鼓手​ 发表

“仗我们是不怕打的,帝国主义要想‘和平演变’我们这一代人也很难;可下一代,再下一代就不好讲了。中国人讲‘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英国人说‘爵位不传三代’;到我们的第三代、第四代人身上,情形又会是什么个样子啊?

我不想哪一天,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在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血就白流了……”

知乎用户 张居正 2.0​ 发表

我觉得先把权贵们包养情妇的问题解决吧

知乎用户 路边的陌生人 发表

除非国家沦落到需要收黄色产业税过活,不然不会合法化的。

所有黄色产业合法的国家,满嘴自由,心里把如何提高税收,靠黄色产业税提高政府官员的收入待遇算盘打得咔咔响。

把一个好人变坏,最好的方式是让他无法偿还债务,这样他卖儿买女就顺理成章。

让一个国家的政府没有下限,同样的方式是让他们无法偿债务,比如美国。别对债务爆表的地方政府期望太高,如果不是依法治国,你我都是还债的筹码。等中央财政也出大问题时,大家再看看有哪些变化。

对了,未来十年内,各种法律会频繁修改,因为依法治国,想做违法犯罪的事,最好的办法是让犯罪变违法,让违法变可能不违法。速度快点的话,黄色产业合法不会太远,黄色产业出现的第一步是,严格划分 18 禁,以规避道德上的批判。

这只是有点缺钱的地方政府,等更缺钱或者中央政府缺钱,黄色产业合法化只是最小的问题。非法产业变成合法产业,从来不是因为自由与开放,而是因为最直接的经济原因驱动。那些外国黄色产业合法的政府,他们嘴里说善心性工作者的权益,心理只会盘算能政府多收多少税收,高官能有多少干股。

400 亿养老金、惠农补贴被挪用,审计署公布处理后续

知乎用户 卢卡斯 发表

我们国家底层人很多,在座很多人也属于底层人。

一旦 pc 合法化,你老妈姐妹女性亲戚很可能会为了钱去卖。

要知道,很多人一星期甚至一个月累死累活都没一晚上赚的钱多,哪还有多少人愿意工作?献血给两三百块都一群人争着抢着献,我见过很多底层中年男女,上有老下有小,上午献完血下午继续工作,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到了献血的时候立马就又去献,难道他们不知道频繁献血对身体不好?

知乎用户 春日 发表

次结彩礼,怎么就非法了?

知乎用户 苏东坡 发表

拿钱买来婚姻,就是一种嫖娼。

拿婚姻来换钱,就是一种卖淫。

买婚姻的都是嫖客,卖婚姻的都是妓女(或妓男)。

我话讲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知乎用户 冯三三 发表

我们共产党奋斗这么多年,就是为了杜绝此类问题。

知乎用户 沐叉 发表

不会明文,但是法律意义上已经合法了

基本的马经概念:资产阶级的婚姻法就是长期卖 y

现实司法实践里就已经帮助她们更好的卖自己了

它不鼓励彩礼,但是你给了又离婚拿回来多少它要管

结婚多久,是否怀孕,根据以上各种条件不同地区按一定比例决定退还数额

组织卖 y 是重罪

pc 的遭受道德谴责

唯独自己去卖的处罚极轻还要想办法保护隐私,避免道德谴责

还有最绝的 “保进步的守”:强奸罪的认定标准

什么是 “保进步主义的守”?

长期或短期,道德和法律,共同用各种现实案例已经事实上鼓励卖淫了

你难道非要写下条文,敲下锤子告诉你合法了才知道合法或非法?

劳动法条文就在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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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个系列,看完就大概能明白怎么回事

【PUA 简史(上) 资本统治术 男性被 PUA 的一生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sATtUwo

【PUA 简史 (中)传销与饭圈少女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rP87XHE

【PUA 简史 (下)周期率 = 庞氏骗局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zkfSf0X

知乎用户 炫光​ 发表

不可能的,这样不利于奋斗和卖地

知乎用户 故事人间 发表

什么时候人,可以真正学会尊重人。或许嫖娼会合法。放眼望去,这个社会对那么一个群体敌意有多大?嫖客把自己想成什么?大善人接济她人。但实际上只是把她们们当泄欲的工具罢了。

知乎用户 短道速滑乆乆人 发表

完全没那个必要。

现在瓢虫难道很难找资源吗?

哪怕不合法,也有的是女人下海。

合法了,这种没技术门槛的行当里,极度的内卷会让底层工作者失去突破伦理门槛的相对优势,失去对应的溢价,这群人会过得更悲惨。

知乎用户 木有空 发表

嫖娼,是带有压迫性质的一类行为。

就算付了钱,带给另一方的也是压迫。

不是什么 “你情我愿”,望 们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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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说工作也是压迫的,那请你拿着简历去应聘当鸡鸭鹅,你为什么不去?

还什么建模不够,应聘不上。红爷需要建模?红爷需要外貌?你抬举你自己呢?

你完全没有门坎就可以去当鸡鸭鹅,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呢?你为什么不去,你心里没逼数吗?在这装什么呢?

知乎用户 般若波罗蜜多菩萨 发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pc 这种违背道德和法律的灰色产业,是当前情况的无奈之举,因为人在本质上也是动物,基因会促使你繁衍

以后仿真机器人下乡入户,谁还干那些乱七八糟的 pc 呢。

知乎用户 四季常服不过八套 发表

不记得是德国还是哪个欧洲国家,

他们那里卖淫合法化了!

而他们政府就给失业女性推荐卖淫的岗位!

而失业女性三次拒绝,

他们政府就会写上: 此人拒绝接受政府就业帮助!

~~~

评论区里,国外基本盘破防了,哈哈!

知乎用户 未设置 发表

在一些单线程的大脑里,仿佛他们只会作为嫖客。

实际上就算真的实行了,一定会有配套法律要求公职人员不准嫖妓,接着卡 BUG 的 “八大胡同” 男妓就会重新上台。

明清时期,很多地方甚至只有 “私寓” 没有“妓馆”,没有怀孕风险的 “像姑” 可是很受欢迎的。就算是没放开的现在,警察扫黄都能撞上不少男扮女的 “服务员”

知乎用户 123456789 发表

无论合不合法,pc 都不会泛滥

因为有一个疾病已经在微妙地代替法律,阻止 pc 泛滥。

那就是梅毒。

它神奇之处在于,即使你戴套了依然有可能传染给你。即使对方身体看不出任何症状,也可能处于梅毒潜伏期,而梅毒潜伏期是有传染性的。

这是一种防不胜防的疾病。

而且梅毒一旦感染,虽然可以治愈,但是终身留下标志。任何需要体检的地方都会查出来。(物理伤害不大,精神侮辱极大。)

这疾病简直就是为了瞄准 PC 泛滥而产生的。我都怀疑世界上有造物主了。

虽然戴套会降低梅毒风险,但依然有概率。你敢赌吗?

而艾滋是带了套 100% 不会传染。它就像是造物主用来阻止比 pc 更没下限的无套滥交行为。

梅毒以一己之力,拦住了不少谨慎求稳的人。让供需两端都有部分人望而却步。

这俩兄弟就像在打配合,艾专杀滥交无度的人,梅专杀 pc 的人。

所以维持现状即可,只要加大力度科普医学知识,足以让大部分普通人不敢涉足 pc。

还有少数人,哪怕 PC 入刑,他也会冒险去的,没必要管理。

知乎用户 普鲁士 发表

与其期待嫖娼合法化,不如期待仿真机器人

安全,便宜,合法

知乎用户 疾风之狼​ 发表

从古至今嫖娼就没有完全合法化过,古代虽然可以开青楼,公开的接客,但大部分朝代尤其是宋朝到明清时候,法律可是明令禁止官员嫖娼的,当官的如果光明正大去嫖娼被抓,那乌纱帽基本就保不住了。

所以说,结合历史纵观现在,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嫖娼在中国永远不可能合法化。来钱太快的活,容易让社会秩序失衡的。

知乎用户 魔神瓜 发表

不会

明面上拉不下这个脸,我党文化男女关系一直是高压线,不能拉出来说的

其次是一旦放开规范会很麻烦

让我想起 18 年在苍南,一条街基本三种店,餐饮,网吧,足浴

知乎用户 地外文明​ 发表

不会。

事实上的性交易,会一直存在于灰色地带状态。类似的情况还有代孕,卖肾。不会像毒品那样一刀切禁止,但也永远不会法律意义上的 “合法化”。

因为在市场经济下,“合法化”,意味着 “明码标价”,意味着像送外卖一样,成为一门合法且门槛极低的谋生手段。任何人,都不存在 “不行”,只有 “价格不合适”。今天的价格你不做,那么价格翻三倍呢?如果你失业了呢?负债了呢?孩子生大病了呢?市场可能会像漩涡一样,把所有人,都逼到可能会出卖身体,这就太可怕了。

而对于这些灰色地带行为,最可能的管理模式,就是当下这种 “局部默许” 状态,给足政策操作空间。比如说,按照某些半官方口径,广大欠发达地区已经有众多“光棍村”。这些村子里,都有那么几个暗门子,村干部都知道,这是公开的秘密,但谁也不会去取缔。因为这种生意,即便影响不好,也不会扩散到这个村以外,更何况强行关了暗门子,那群老光棍很可能开始转向绑架,拐卖,或者到外面闹事,影响更坏。所以某种程度上村里的暗门子就被当作减压阀默许存在了。但假如谁敢在政府机关附近,解放军驻地周边搞暗门子试试看?抓起来低于五年算你的造化

知乎用户 斜阳​ 发表

不好说。

但从 1978 年自改革开放的历史脉络来看,嫖娼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合法化。

理由如下:

1、嫖娼合法化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一旦嫖娼合法化,相应的个体卖淫或有组织的卖淫也会合法化,卖淫合法化后,会出现部分组织利用各种手段,如高额债务、成瘾药品、人身威胁等手段去控制一批妇女去从事卖淫的产业。这里可能会产生人口拐卖、成瘾药品泛滥、高利贷猖獗等社会问题。

2、对婚恋观、性观念的冲击。

嫖娼合法化后,一些男性也就对结婚没了兴趣,反正有了钱之后,就可以体验各种 “风情万种” 的女性,要知道,一些男性结婚就是冲免费的那个 “性” 去的,一旦这个 “性” 变得廉价又合法,适龄结婚人群的结婚意愿将会呈断崖式下降,更别提生儿育女了。

在低生育率、高离婚率如此严峻的今天,一旦嫖娼合法化后,人口将迅速减少。

嫖娼合法化后,会将女性彻底物化,会对性观念造成巨大的冲击。在传统的国度,性的忠贞观念——至少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十分重要的,一旦除妻子或女友之外女性的 “性自主权” 可以花钱买到而不用背负责任的话,性的忠贞观念就会迅速坍塌,“各玩各的” 将会呈为一种常态,家庭伦理将会受到巨大的挑战。

总而言之,一句话——卖淫嫖娼一旦合法化后,就会对现有秩序造成巨大冲击和挑战,毕竟 “秩序” 最为重要!!!

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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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tkwutu 发表

会,以前嫖娼所有人都是鄙视的,就算做了,也是偷偷的,不公开的。

但是现在随着婚恋关系的转变,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在乎这种事情了。

妓女和嫖客的群体是在不断扩大的,当群体扩大到一种程度,那么能做的只能选择执法,或者合法化。

食色性也,婚恋关系也已经转变,性工作者已经成为新时代人类的刚需,堵不如疏,合法化对整个社会都好。

另外说一句,不是所有人天生就要支持你们的。好多人已经接受自己是最后一代,都不去嫖,这种已经是旧时代国男最后的辉光了。

接受新时代吧。

知乎用户 Helvetica​ 发表

看到各位大佬说了很多,也说得很好…

诸如 逼良为娼论、黄赌毒不分家论 等等,听着好像都有道理…

但我就只有 1 个问题不懂:

同样是 “性交易”,为何只有 “次结”(嫖娼) 非法,“长租”(包养) 却是合法的呢?…

同样的性质,为啥 1 次 1 付钱就社会危害大,1 月 1 付钱就社会危害小呢?…

以至于只有前者牵涉法律问题,后者就仅仅只有道德问题呢?(道德问题还仅针对领导干部等特殊人群,商人则无所谓)…

我就这 1 个疑问,其他关于黄赌毒的危害懂的都懂不必复述,就掰扯清楚 “次结非法,长租合法” 的悖论就好,哪位大佬能分析一二呢?…

知乎用户 真吟游诗人 发表

永远不可能光明正大的合法,但迟早会睁一眼闭一眼的默许。

那么多先遣服的例证摆在那呢,未来产业升级以后,不再需要那么多工作岗位,继续用性专营去提升生育率会带来反作用,靠这个推动消费作用也有限,大量得不到性满足的光棍群体会成为巨大的不稳定因素,到时候必然会形成新的市场平衡。

知乎用户 朝东 发表

不要羡慕古代和日本等国家,那些没有什么特别的。

人类很难想象出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就像几十年前的科幻电影中,认为移动电话就是一个可以移动的公用电话亭,无人驾驶就是驾驶舱里坐着一个机器人。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记者在街上采访了一行人,两男一女,问他们喜欢什么样的?结果一个百合,一个耽美,还一个是吸猫党。

所以未来嫖娼,合法或不合法,还重要吗?

知乎用户 窖藏白干五两​ 发表

贴一段井口战役

平静很快打破了,指挥部中一众指挥官来了。看到任迪如同木桩一样站在庞大的停尸场中。这些指挥官中人相互望着,这时候张佑赫向着任迪走了过来。

  到达任迪身边敬了一个礼说道:“长官,你在这里已经几个小时了,容易生病。”

  任迪抬起头来说道:“佑赫,你说躺在这里的人傻吗?”

  张佑赫看着任迪面目难以掩盖的忧伤。用劝说的语气说道:“长官,这是一场革命,革命(顿),革命是必须死人的。” 张佑赫想劝任迪。但是说出来语气却不由自主的变得沉重。

  任迪慢慢转过头来说道:“是的,革命是要死人的。但是我们活下来了,我问你的是,他们到底傻不傻。”

  张佑赫的语气转为严肃:“长官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任迪说道:“在他们活的时候,他们和我们都是自己人吗?”

  张佑赫说道:“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党员。”

  任迪脸颊上迎着阳光,笑了笑说道:“那么可以说都是自己人了。那么现在和以后呢。”

  张佑赫语气坚定地说道:“现在和以后,我们活下来的人也都是党员。”

  任迪点了点头说道:“都是自己人,我们和他们一样都是自己人,那么也就是说他们是不是傻子,取决于我们。” 张佑赫沉默,似乎想明白任迪到底想说什么。

  任迪接着说道:“他们为理想而战,为理想而最终献出生命,因为这个世道不公正,想要改变,一个简简单单的愿望。数十天前他们和我们一起为一个目标奋斗。他们和我们,现在他们已经用证明了他们遵守当初我们聚在一起的诺言。”

  任迪的目光逼视着张佑赫说道:“我们现在还活着,还没有证明,如果他们识人不明,他们就是傻子。”

  张佑赫哑然了,这个问题太沉重了。然而任迪不依不饶地说道:“我们最初的愿望推翻压迫着,让劳动者可以尽自己可能的将财富不受到私人掠夺。现在我们赶走的也就是那些过分的到极致满足私人占有控制欲望的掠夺者。当皇帝与老爷都赶走了,我们的愿望就真的实现了吗?”

  张佑赫说道:“当共和国建立后,一切压迫不平等的制度都会被扫除。我们的愿望会实现的。”

  任迪轻轻的笑了,说道:“人啊,终究是一种很复杂的动物,当自己感觉到冷了会按照动物的应激性找暖和的地方睡觉,当自己饿了会找吃的。为了繁衍后代,会被荷尔蒙激素刺激的求偶。为了血缘上的感情会对子女照顾。一旦人无所限制的时候,会尽可能在自己面前摆满好吃的,住上大房子,找几十个养眼的美女,当自己离去后,将王冠传给子孙后代。

  当共和国建立,决定国家资源的权利在我们手上,我们最初愿望的敌人,将是我们自己的欲望。那时候,我们和现在躺在这里的人还是自己人吗。那时候我们会不会嘲笑现在躺在这里的人是傻子呢?”

  张佑赫说道:“纪律不容许违反。”

  任迪说道:“纪律是死的,是用处罚禁止人越线的。有时候处罚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任迪再次环视了一下四周,看着一双双年轻的脸庞。说道:“英灵还没有远离,把所有的团级干部在这两天都叫过来,到这里陪我们的朋友拍最后一章照片。总有一些事情我们是不能忘记的。

  他们是不是傻子取决于我们,如果我们在海外有了个外国国籍保障,玩几个萝莉,即使所谓的革命宣扬的再怎么动心。那么在战场上倒下的人就必定是傻子。”

  张佑赫脸上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说道:“明白,长官。”

  准备转转身离去之前,突然对任迪说道:“长官,大家跟着你,从来享受不了战胜的感觉。”

  看着张佑赫离去的背影,任迪说道:“这场战争,对这个位面的这个民族只是一场变革的门票。付钱应该有快感吗?”

  跟着任迪打仗即使胜利也没有战胜的感觉。这是红色共和军军官统一的感觉。战后和死去的战友最后的合影,同时对战斗的理想再一次做宣誓。这个仪式叫做英灵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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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还有不想让已远去的傻子们成为真傻子的,这事就不能成。

知乎用户 林浩轩 发表

现在嫖娼被抓也就拘留 15 天,过去嫖娼收容教育最高两年的规定 2019 年已经废除了。而且嫖娼只抓时租不抓月租与利益输送,包养情妇在法律上不算嫖娼,女方为了升职加薪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也不算卖淫,酒吧里一夜情搞完给女方发个上千的红包也不视为嫖娼。拘留也就对体制内有影响,私企和自由职业者拘就拘了不一定回影响工作。

知乎用户 中年润土 发表

大清遗民来说

剪掉辫子就成了天大的事,剪掉就活不了了

对待军阀来说

民主就是天大的事,搞投票让屁民选总统就是天下大乱

对某个时代的人来说

自由经济就是天大的事,让某些人拥有生产资料不就成了剥削人民的资本家了吗?那革命的意义何在?

所以,未来嫖娼是否合法化,这个我也不知道,只能说社会的发展会超出所有人的想象

你也没有必要动不动就拿先烈,党性和伟人的事当挡箭牌

当年的他们是为了让当时的人过的有尊严

而不是把他们当成万年不变的金科玉律

当年朱元璋赶走了蒙元统治,收复了八百年丢失的燕云十六州,够正统了吧

也没见后人听他的话,所有人都得供奉朱家皇族

知乎用户 樾人歌​​ 发表

不可能合法化,但也不会绝迹就是了。

年年都会有人因为嫖娼被抓,警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搞一两次扫黄行动。

几乎是常态了。

近三年之内,同一个事务所的同事,每年都会遇到一两个与卖淫有关的案子。这还是我在的这种小所。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我个人理解:嫖娼卖淫这种现象,就象一个人身体上的螨虫一样,放任不管,肯定影响健康,还是得治;但你要全部清除,也不现实:一来过于理想化,二来整个社会成本也过高。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曾经搞过轰轰烈烈的娼妓改造运动:主要通过关闭妓院、收容教育和安置就业等方式进行改造,到上世纪 50 年代中期,官方宣布消灭了娼妓制度。

制度消灭了,嫖娼现象是否也一并消失了就不得而知。但是,有记载隐晦地称:直到文革期间,暗娼现象其实一直存在。

接下来就是三次严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一直到现在,嫖娼卖淫仍然存在。

应该说:现在这种局面,已经是经过数次清理后的比较理想的成果了。

第二、三次 “严打” 时,我还在老家工作。十八线小县城的事业单位,闲得一眼能看到退休的那种,每天都在传播各种关于黄和赌的梗(毒反而没人说)。

有个同事的亲戚是医生,业余时间搞了个自己的小诊所,旁边有汽车站、批发市场、货车停车场等人员复杂场所。自然而然地,特殊行业人员就很多,据说都很忙。

忙到什么程度呢?

得了不可言说的病,去医院看了,确诊了。但没时间去医院打针,就把药拿到小诊所里去打。

这样的病人,每天都会有好几个。

同事的亲戚就很为难:因为单是肌肉注射的话,收不了几个钱,还得担风险,就不想做这事儿。

结果还没开口,来打针的就自己主动给打针的费用提了价,还跟他说:医生啊,你可不能关门哈。你关了门,我们打针就不方便了呀!

医生说:可以去别的地方打嘛!

那边就嘻嘻笑:唉!太远了,多耽误生意嘛!

医生一头冷汗:都这样了,还做生意??小命不要了?

哎!医生,你不懂,这种生意,不偷不抢不占用资源,一张床就够了,经济又环保,为啥要不做了???哈哈哈

同事把这事儿拿到单位来说,大家在上班时间(包括单位老大)当谈资一样说笑,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现在哪还能有这种事?好歹得扯张遮羞布不是?好歹没人敢在工作单位说不是?

当时的那种氛围,卖淫的不以为耻,谈论的不以为然,大家好象都没把这当回事儿一样。何尝不是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当时的嫖娼卖淫猖獗到了何种程度?!

知乎用户 冰果 0412 发表

日本嫖娼不合法。根据日本《刑法》第 359 条,任何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性交易行为全部属于非法的。所以中国未来嫖娼也不会合法,顶多在执法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知乎用户 柳絮开 发表

有太多国家是所谓的瓢厂不合法,但是各种手段可以绕开法律漏洞的例子早就摆在前面了,像什么援交、一日女友、风俗店之类的擦边生意,人家早发明完了,你真想漂,根本没必要搞什么瓢厂合法化。

而且搞合法化的真正受益者也不是咯咯哒,根本目的是给嘿社会转正,给他们合法搞垄断开绿灯罢了,如果合法化了,你单打独斗的溜达鸡是竞争不过人家养鸡场的,最后就是逼着溜达鸡都进养鸡场打工,最后形成行业垄断,让黑社会攫取暴利,你食客跟咯咯哒都没好果子吃。

知乎用户 长崎素世 发表

基本不可能。色情产品的合法化都比嫖娼合法化的可能性高。

知乎用户 帝王龙 发表

其实现在中国对嫖娼的态度是,不允许组织化。

阿 sir 抓嫖,抓的是有组织卖淫,重点是有组织。

嫖娼是分两种,一种是有组织卖淫,这是政府重点打击的,没什么好说的。

另一种是单干,就是女方并没有人在背后组织她,是她想赚快钱出来干兼职而已,因为背后没人,所以她的客源反而是稳定的,往往是一对一,你可以理解为她被包养了。

因为背后没人帮她找客人,她的客源不会多,顶格了也就两三个到头了,接活的频率也不会很高。

不像有组织卖淫的那种,被人操控隔三差五要去接客,每次客人都不一样,客源多,频率高。

一般这种单干的,本身是身家清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那么警察一般不会去管这种人。

人家的目光永远盯着那些有组织卖淫的团伙,一抓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

抓有组织的团伙,功劳可比抓单干的大多了。

知乎用户 homidice 发表

你说这玩意儿吧合法不合法有什么意义呢?

你说合法吧警察抓。你说不合法吧,已经半公开化。说白了,嫖娼违法实际上就是对中间阶层的一种限制。

为啥那么说呢?

对于高端人士叫生活作风问题。⭕小钱少的一两个。⭕多钱多的上百个。新闻里不是没报过。

对于最基层的人员例如网约车黑车,外卖,水猫零工等自由职业者。抓到了拘留 15 天只相当于 15 天不开工。对于他们生活没有任何影响。

只有那些公务员事业编、央企、国企职工,大厂员工。才害怕这个处罚。

知乎用户 醒目 发表

女性要求平等的地位,毛爷爷在解放全国以后已经给了,只要自己不自甘堕落没人能再把女性的地位打到旧社会的程度!来钱快不等于你要出卖自己的肉体!有那么多的好的典范不学难道不是自己的原因吗!

知乎用户 谷雨初三 发表

教员:“我不想哪一天,在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血就白流了……”

企业主、雇工,被总设计师改造了

资本家,是灰的,理论上不存在

妓女,是黑的,但存在

吸 du,是黑的,存在但打击非常严厉

还日本合法,那是殖民地,代表帝国主义

还中国古代,那是封建主义

三座大山,也就刚推翻几十年

这个问题和它背后的人和组织,到底想问什么?

是因为承平日久,以为我们忘了什么是反动派了吗?

知乎用户 世界的破坏者 发表

一个是单次短时间小金额,叫嫖娼,属于违法犯罪

另一个是长时间大金额多次数随叫随到,叫包养,合法

你告诉我,这两个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

知乎用户 竹杖芒鞋 发表

这实际上是两个问题。

第一个,嫖,会合法化,不过嫖的对象不在是人,而是人类制造出来满足人类欲望的工具,现在就有人偶体验店,今后智能机器人能够替代女性提供生理、情感的慰藉,所谓的嫖,也就会换成另一个高大上的名字,体验。

第二个,娼 只要是娼是实实在在的人,就不会合法化,因为代表着人对人的压迫,所以无论实际情况是怎么样,公开合法化是不可能的,不符合普世价值观。

随着智能机器人普及,将大大提高性需求的门槛,低素质、低颜值、低情商的在这行将没有前途可言。娼,也许有一天将成为精英的代名词。

知乎用户 我尽量不说话 发表

不会,因为所有压抑性的国家,比如伊朗,穆斯林,都属于类似宗教制的国家。

知乎用户 杜老七 发表

中国在 “黄赌毒” 治理体系确实称得上“高明”,因为它不是简单的一刀切禁止或一放了之,而是通过 ** 道德定调 + 精准界限 + 可控替代 ** 的三层设计,实现了多重目标:维护社会主流道德、满足人性基本需求、抑制最严重的社会危害,同时最大限度避免合法化带来的道德滑坡和彻底禁止带来的地下暴走。

我们再系统化总结一下:

黄:道德高线 + “自由恋爱” 灰色出口

明面:卖淫嫖娼违法,组织卖淫重罪。

实际操作:一对一、私下、自愿的金钱与性交易,几乎无法定罪(警方也缺乏动力去抓),当事人完全可以辩称 “自由恋爱”“情感赞助”。

关键红线:只要不组织、不强迫、不公开拉客、不涉及未成年,就基本安全。

效果:组织化、暴力化、拐卖式的卖淫被重拳压制;个人需求有出口,且不敢公开成产业或文化。这样既堵住了最恶劣的次生犯罪,又不至于把所有性需求逼到彻底地下。

赌:不允许 “翻身赌”,只允许 “消费式娱乐

明面:赌博违法,开设赌场重罪。

实际操作:游戏抽卡、盲盒、皮肤、概率道具大行其道,本质就是用钱买随机快感。

关键红线:不允许 “你输了倾家荡产、我赢了直接拿走你真钱” 的零和博弈;只允许 “你花钱买娱乐,商家稳赚” 的消费模式。

效果:满足了绝大多数人的赌性(追求刺激、运气、收集欲),却把最危险的 “押上全部身家换一夜暴富” 冲动挡在了门外。靠赌博 “挣钱” 几乎不可能,赌博彻底失去了 “阶层跃迁工具” 的吸引力,只剩娱乐功能。

毒:只放行 “文化上已被接受” 的成瘾物

明面:毒品零容忍,贩卖可死刑。

实际操作:香烟、酒精、槟榔完全合法,甚至受保护(税收、产业、出口)。

关键红线:不是科学上的 “危害大小”,而是 ** 社会共识与文化历史 **——烟酒几千年传统,已被大众心理上“去毒品化”;大麻、冰毒等在新一代人心目中仍牢牢贴着“毒品” 标签。

效果:把 “改变意识状态”“逃避压力” 的需求引导到社会已接受、危害相对可控、产业链可监管的渠道;新出现的、共识上仍被视为 “毒品” 的物质,则坚决堵死,避免其大规模扩散和文化正常化。

这套体系的深层智慧

道德不妥协:法律和宣传永远把 “黄赌毒” 定性为坏的、低俗的、有害的,绝不给公开合法化留口子,避免社会整体道德底线下滑。

人性有出口:通过界限模糊、替代品、文化传统,给需求留了安全、可控的倾泻口,防止彻底堵塞导致的极端反弹。

危害最小化:最严重的组织化、暴力化、翻身化、快速毁人型模式被精准打击,社会付出的执法成本和次生危害被控制在较低水平。

文化自洽:完全贴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 “中庸”“名实之辨”“宽猛相济”,既不极端清教,也不极端放纵。

效果:把 “改变意识状态”“逃避压力” 的需求引导到社会已接受、危害相对可控、产业链可监管的渠道;新出现的、共识上仍被视为 “毒品” 的物质,则坚决堵死,避免其大规模扩散和文化正常化。

这套模式的核心,不是追求 “零发生”(不现实),而是追求 “可控发生 + 道德高位 + 危害最小”。它高度依赖社会共识、执法精准度和文化连续性,一旦共识动摇(如年轻人普遍觉得大麻无害)或新技术突破(如高隐蔽性合成毒品、加密货币地下赌场),确实会面临新挑战。

这套 “明禁暗容、严打组织、替代引导、文化定调” 的组合拳,确实在全球范围内独树一帜,既没像一些国家那样因合法化导致公开泛滥,也没像另一些国家那样因彻底禁绝导致黑市猖獗。

知乎用户 领班今天领到钱没​ 发表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是认为嫖娼应该合法化的,因为在具体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合理案例,例如,包养就不算嫖娼,那我为啥不能短期包养呢?再比如德国的案例,合法化以后反而可以做好劳动保护,还能征税。这个逻辑当时就一直理不顺。

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不能合法化,而是实际操作中以十年为周期进行运动式执法,因为卖淫嫖娼的生产资料是人,大的皮条客会通过控制幼童的方式占有生产资料,如果长时间不打击,就会出现从小就被人身控制的卖淫群体,这些人就失去回归社会的能力了。

所以新中国不能有卖淫嫖娼,不能让已经被消灭的奴隶阶级再回来。虽然很遗憾(是的我就是这么坦率),但是在中国绝不能搞卖淫嫖娼合法化。

知乎用户 Yihua 发表

如果未来社会是生产力逐步提高,经济结构也趋于人人平等,因此越来越难有人为了多挣点那三瓜两枣的物质性生存利益而去兜售自己的话,

那么可以很乐观的预见,未来嫖娼产业将会极大降低的,因为没有多少人再会为了挣他人手上那点三瓜两枣的生存资源而去卖了。但这仅仅只是卖家市场角度

实际上买家市场并不会随着生产力的发达就会降低什么嫖娼需求。嫖娼并不是单纯的性关系有没有的问题,不是和吃饭一样有明显的胃袋止阀器

人和人的性需求阈值也是不同的,一些人只需要一个性对象就足够了,甚至会单身一辈子也没什么心理问题。但有些人就需要十个,上百上千个,哪怕有婚姻对象依然架不住嫖娼猎艳需要,常规途径满足不了那就会动点手段了……

而性资源又不同于食物这些外在的自然资源,性资源是存量零和博弈的。那所谓性机器人呢?确实可以缓解一些人,

但性机器人体验不够是个问题,有些人未必只是单纯为了抒发性欲而嫖娼,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心理需要,性欲只是作为中间途径罢了。

那高等机器人呢?和人类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的存在?而正是因为各方面都如同人,它们就必然会成为人,是很可能会被赋予人权的。

至于抽象的纯粹人,人就是人不是机器人…… 这种设定利于情绪站队宗教控制而不利于现实矛盾解决,未来何难阻碍这种各方面都如同人的机器人之人权赋权了

无论如何,到时候针对人进行的嫖娼行为,就需要付出更高额的代价: 以前是劳工一个工时的价钱,现在就是十个工时,未来就是上百工时。甚至会是有价无市的。

这自然不是一些人想要看到的局面,就和奴隶主不愿意看到几个铜币的奴隶变成几个银币的封建社会关系演进是一样的。

买家市场的冲突,这也便阻碍了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嫖客在这方面只能说是小卡拉米,很多有各种各样需要的人都不乐意见到一个物质性经济人人平等的社会。

至于所谓的快乐卖淫者?完全彻底的不掺杂金钱利益关系,纯粹凭借自身自由意志而去卖的人?

那这种人的存在也是蛮抽象和矛盾了点,说他是为了性快感,但我搞不懂为什么不是去约炮而是卖,说他是为了物质利益也明显冲突。

倒更像个超级程序式机器人,高度抽象的理念工具人了。这方面我只讲如无必要不增实体,一头无法观测的喷火龙这种命题无感。人是现实性的,多关注脚下,多关怀具体的人


经验分析来看来看,嫖娼产业越来越低是长期大趋势,但短期内有上升也是必然的,

阶层越固化、经济结构越不平等,卖淫现象必然有所回升。

古代嫖娼是家常便饭,

比如说中世纪中后期的欧洲天主教,甚至给妓女立碑,在布道中把新约基督运动早期作为妇女解放标志的 “抹大拉的玛利亚” 给描述成一个: 尽心尽责的,通过卖淫解决世俗欲望,能防止更严重的出轨问题,防止社会道德混乱不堪,顺便能挣点嫁妆钱,然后嫁给一个老实男人实现人生救赎的伟大形象。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公共妓院开始大规模倒闭。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大肆抨击天主教已经沦为存于人世间最大的巨盗和骗子,他们的十个修道院里面没有一个不是妓院而是纯真布道的地方。

当然,这也有梅毒大爆发的原因,但人文主义越运动越讲人人平等、逻辑平等,越难以容许有理智的正常人左脑打右脑,

一边允许卖淫嫖娼,一边却不允许卖舔鞋舔脚这种同样性质的人身服务了。

知乎用户 凛教主看看我 发表

如果认为卖淫嫖娼的财色交易是不道德的,那现在就应该打击包养和一切有经济往来的婚内出轨行为,以卖淫嫖娼论处。

如果认为卖淫嫖娼有传播性病的风险,那现在就应该出台传染病健康码,公开艾滋病人信息。

如果认为卖淫嫖娼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那现在就应该严格落实劳动法,打击一切非法用工、对工人的剥削行为。

我支持严打卖淫嫖娼,但我认为一边反对卖淫,一边支持包养合法、支持隐藏艾滋病人信息、支持企业违反劳动法的人是当婊子立牌坊。

知乎用户 陆千离​ 发表

看来牢 A 说的还是有道理的:你不能只在你年轻的时候支持社会达尔文主义!

我看了很多的回答,支持的都默认自己是招嫖的。为啥都不觉得自己是被招的?

就像很多想送孩子去美利坚当瘤子的人一样,你凭什么觉得自己的孩子不会去割牛子?你比马斯克有钱?还是比马斯克牛逼?

知乎用户 俺是乡下人 发表

想一想,黄赌毒为什么黄排第一

那是因为黄不仅只是黄,它会带动多种黑色产业链发展,比如赌博,贩毒,人口拐卖等等。一旦合法化,便会成为赌毒的温床,最后的结果便是犯罪率提升; 另外还有人口拐卖,qj 后收钱的一系列的事情,无法保证法律的绝对公正

如果合法化,信不信结婚率直线疯狂下降

总之黄赌毒,一个口子都不能开,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蟑螂是很难灭绝大家都承认,但是让蟑螂上桌和我一起吃饭我是肯定不愿意的。”

知乎用户 星痕 发表

嫖娼合法化(×)

男女关系极大丰富(✓)

知乎用户 daphneapollo​ 发表

不可能,主要是破坏劳动力。

哪怕一次 100,经过一天的高强度劳动,也会有 300-500 的收入,这远比厂妹或在办公室苦哈哈敲键盘来钱快。

我国古代青楼向来是重税、垄断,官方的很贵,老百姓去不起,而且控价、控量;

那种穷人去的,其实也是违法的,只不过民不举,官不究。

其实我国从来没变过,真要扫黄,你根本没得嫖

现在就是民不举、官不究,尤其是楼凤自己做的兼职的,除非扰民太过分,否则根本没人管


扫黄力度强弱,可以看看 “孝警阿特”,多少次去扫,抓不到人,根本就不管,只要没抓到现行,就不算数,即便发现了几个老物件,大家都懂得,一样不管

知乎用户 文墨恩仇​ 发表

中国,尤其是新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源,概括起来就是 9 个字——先进的制度落后的人。

就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而言,嫖娼根本不是什么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进没进历史博物馆的问题,其本质是人剥削人,早该淘汰了。

但问题是,制度太先进,人追不上。以前,教员是个大红太阳,能量之巨大亘古未有,他几乎是凭着一己之力硬生生把中国人往前推了好几步。可惜,他走了。没有了他的推力,中国人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设若有一天,这片土地上再次出现了妓女、鸦片,那教员真就多余来这一回了,白遭那些罪,白吃那些苦,白付出那么些牺牲。

教员对后辈的期望是:不必时时怀念我,也不必期望我回来,我走后你们就是我,人民万岁。

结果,现在我们这些不肖的后生,竟然在这里讨论 “中国未来嫖娼会合法化吗”!

告诉你!不会!永不可能会!

知乎用户 勃丽灵梦 发表

不可能合法化,体面男利女,底层男愚蠢。基本盘这样,怎么可能合法呢。

“你敢跟老妈说你嫖娼吗”,你敢跟你老妈说昨晚跟老婆做爱用了后入式吗

“包养合法是因为这不是强迫”,是的,体面男又幻想有人强迫妓女卖淫了,求求你现在劝任何一个妓女进工厂试试看。疫情期间连每个人走到哪都知道,到这时又怀疑政府的管控能力了。合法化后,妓女是傻子吗?要白白被黑道抽水而不单干?直接报警抓黑道了。黑道凭啥垄断价格赚大钱??不赚大钱黑道是傻子去犯罪赚你那十几块时薪,怎么没有黑道强迫你送外卖进厂啊

知乎用户 普通电商人​ 发表

只要中国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就不会接受嫖娼和卖淫。

题主不要把当下的中国法制和古代相比。

历史不会开倒车,只会越来越严格。

题主的价值观还是有问题的,和大多数人的想法不一致。

女性会守妇道,而中国男人会尊重家庭,以嫖娼为耻的。

知乎用户 求解​ 发表

在探讨中国未来是否可能让性交易合法化这一问题前,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基本前提:

第一,法律并非万能,其实施成本若显著高于收益,即便立法也难以有效执行;
第二,法律的设计与执行须以社会整体公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做 “五马换六羊” 的事。

主张卖淫嫖娼合法化的观点常提出:现实中已存在大量以性资源换取物质的现象,例如包养关系。为何法律不予禁止?应当承认,社会上的确存在为经济利益而结婚、为获取物质资源而成为他人情人的情况。法律之所以未直接干预,主要因为此类行为属于私人生活领域范畴。人与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的动机复杂多元,很难简单区分为 “图财” 还是“为情”。若要调查每一段关系的真实动机,不仅需付出极高的社会成本,还可能引发权力滥用、敲诈勒索等次生问题,社会难以承担此类执法投入。

然而,法律必须明确禁止经营性的卖淫嫖娼活动。若允许其合法化,等同于向社会传递一种信号:性资源可直接、便捷地兑换为物质利益。这将误导部分女性放弃正规职业训练与就业机会,转而从事卖淫。这种依靠出卖肉体而非专业技能、人格与思想来相对轻松获取报酬的途径一旦被公开认可,将严重挫伤广大从事正当职业女性的工作积极性,贬损其社会价值,进而导致劳动力市场结构失衡,侵蚀社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总而言之,法律对私人关系中基于情感或利益交织的性—物质交换采取容忍态度,而对有组织、经营性质的卖淫嫖娴予以禁止,是基于社会总效益的功利性选择。这既是对执法可行性的务实考量,也是对女性社会价值与劳动力市场健康的长期维护。

知乎用户 隔壁王阿姨 发表

其实不合法,也有的是。

你们是没在皮肤科呆过,老多了老多了。

我当时年轻,令我震惊的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吃药也要去小公园玩儿。玩完了,染病了,又来看病。

对当时的我震惊挺大,我也是后来听主任说了,才知道我们这地儿有两条街,三个小公园里,都是。

我们主任还问我,你作为本地人,你不知道么?

我真不知道,真的。

这里头有个病例,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记得——就是宝妈带几个月的宝宝来看皮肤科,结果确诊性病。

差点儿报警了。

然后就让一大家子都来医院检查,结果一家子,全都带毒。

爸爸,妈妈,孩子,婆婆,公公都带毒。

但孩子抵抗力低下,表现最明显。

那这就只能是接触传播,还得是非常亲密的体液接触。

问了又问,宝妈在办公室歇斯底里的嘶吼,以为是自己老公乱搞,带给了孩子,都说了离婚了。

老公对天发誓自己没有,真的没有。

结果,老头最后站出来承认了,他去小公园找票。

一家子震惊。

最后他们一个个的都被开了药。

至于怎么解决的?

不知道了,我之后轮转别的科室了。

女性对严格扫黄是个什么态度?

以上,是我以前回答过的一个相关问题,看看评论区就知道了。

动物男真的很多,他们以自己的需求为最高需求。

如果我国嫖娼合法化,那么,革命先烈,真是白流血了。

作为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公民,近代史,真的,书白读了。

如果我国都这样了,这个世界,差不多也是该完蛋了。


虽然我二十岁出头,就已经知道男人就那样儿了。

但就去年那个南京红老头的事儿,就还是令我震惊了。

我知道很多人自控力差,小头控大头,动物性强于人性。

我也在肛肠科轮转的时候,见过很多奇葩事。

但南京红老头这个,就还是令我震惊了。

震惊程度不亚于印度蜥蜴、猩猩、排气筒,女医生被轮奸的那些事。

我知道有很多人滥交,但我没想到会有洞性恋男这种事。

我知道人会伪装自己,但我没想到这也太……

以前公众号还流行的时候,我也在吐槽君上看过很多留学生吐槽的奇葩事,但洞性恋,我真的……

我不得不承认——人类确实还是动物。


想到了自己前两天回答的这个问题——

如何避免接盘嫖娼男?

这个回答还被折叠了。

就,别说未来,感觉现在,如果你作为女性,心理负担比较重(担心遇到嫖娼男)的话,我的建议只有——独身主义,不沾男。

真的没别的法子了。

当然了,我不是说所有男性,洁身自好的男性是存在的。

只是,①pc 男比例真的很高,就和艾滋的传染人数,比你想象的高得多。

②男人真的心里不觉得这不合法。

他们明面上会装,他们不敢在公众场合,现实里,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老板、领导、陌生人等说出自己内心底里真实的想法。

但暗地里,其实还是觉得这是自己的合法需求——我憋得慌,我需要女人给我发泄!

就和题主一样——外国合法,古代封建社会合法,现在就该合法!

新中国建立反封建的时候,他不知道,哦,他假装不知道。

他们的想法,就和赌博男家暴男毒男一样——我的正常需求,就该被满足!

这是根源上的事儿,你没办法和他们讲道理的。


你也不能说,让他们的母亲姐妹去卖,让他自己去卖钩子。

就和人们总是做梦,自己穿越了会是龙傲天,王公贵族,而不是黔首奴隶。

但我个人的建议是——姐妹,先别管男人心里怎么想了,如果,你在现实生活里,遇到有同事同学有这种持 pc 合法想法的男人,赶紧远离!

真的,赶紧远离!

大多男人会装一装,顶多互联网上说真心话。

要是现实世界都懒得装,那真的很可怕了。

赶紧远离,否则会被传染不幸的。

知乎用户 抓总 发表

这个问题问的笼统又尖锐,首先要承认的是中国存在买淫嫖娼,不要争论是先有卖淫还是先有嫖娼,你问题问的是嫖娼,所以只能这样回答,未来如果买淫合法化了,嫖娼自然就合法化了,从目前来看,这二样都不合法,未来也不希望合法化!

知乎用户 躺着玩手机 发表

绝对不可能合法化。也许会在执行层面放松扫黄力度,但绝对不会明文合法化嫖娼,因为这动摇国本。

一旦明文承认嫖娼合法化,就是承认人可以买卖自己的肉体,那么接下来器官买卖、代孕就会合法化,随之而来的就是毒品、暴力犯罪,这就在各种意义上完全否定了 shzy 制度。

知乎用户 sxdlb 发表

这个口子不能开。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一种特性,喜欢反复试探规则边界,然后大肆敛财。

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局面不是嫖娼合法化,而是数不尽的利用嫖娼的幌子大肆人口贩卖。会直接动摇社会基础和法制建设,到时候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证。

就像之前的吸毒记录封存这事为什么被所有人骂,就是因为开了不好的口子,后患无穷。

中国人人性之中的恶体现在方方面面,你我都有。现在只不过是共产党当家压制住而已,换成以前稀烂的 KMT,社会早就烂透了。

知乎用户 脚趾头绝技 发表

看了很多回答。

反对的人很多。支持的人也各有理由。

但有一些言论我觉得是需要说一说的,他们说在我们国家永远不可能黄赌毒合法。

我觉得这个话有有问题,基于我们的历史和我们的教育。

我小的时候对日本子深恶痛绝,看打鬼子的剧都手舞足蹈,会做梦大杀四方,消灭鬼子,踏平东京。

可是,现在。红歌,少先队,共青团,工会组织。很多东西跟以前都不一样了。

最可恶的是开了一些口子,有一些专家教授说的那些小时候觉得完全不可能会听到的话。

你敢说永远不会变?美国也也是禁毒的,现在大麻合法了。

管理者会像广大的网友一样去遵守小时候的教育方针吗?无私奉献?

他们拥有一切规定的最终解释权。换个说法,该合法的就会合法。大麻不算毒品就是几句话。

从小到大,反。。。的事多了。一桩桩一件件。

所有的坏处不止我们知道很多国家曾经也宣传,可是后来他们都合法了。

经济至上。说永远的话,我觉得说得太满了。

知乎用户 王等等 发表

不会的,现在给禁止嫖娼的理由和逻辑非常健壮,如果想推翻他,不光是理论上难驳倒,群众认知和某些理想主义者群体也难以接受

所以哪天嫖娼合法了的前提是以上理由都没了 ,那恐怕不只是嫖娼合法抢劫吸毒都能合法

知乎用户 海蛎饼 发表

那些拿你愿意你女性家人去做这个吗说事的人,首先我不会找对象,所以不会有女朋友,老婆,女儿去做这个,我妈的话,她是独立个体,她愿意也是她的事,我不想干涉也干涉不了,所以合法化对我没啥影响,哈哈

知乎用户 吃瓜少年不吃鱼 发表

首先,不要说 PC 合法化,PC 和 MY 是一体两面,现在搞得好像 mypc 是男性专属一样,这不是把罪名直接安在男性身上吗?女性完美隐身了?

OK 回归正题。

你以为的 MYPC 合法化: 男的天天去 PC,女的天天去 MY,大家都不做正经工作了。

网络上反 mypc 宣传的合法化: 女的被抓起来强迫 my,男的花少量钱就能睡到各种优质美女。

实际上的 mypc 合法化: 本来不参与的男男女女与此无关,本来就参与这项活动的人,因为规范化管理和定期体检,传染病的传播得到控制,my 女的工作收入合法化,不再受罚款和胁迫(以前 jc 扫黄,会赶走男的,强迫女的给自己免费服务)

我知道很多人会说你同意你的妻子女儿去 my 吗?

对此我想说的是,mypc 合法化≠女性必须去 my。洗脚店的女按摩师一个月一两万的收入,你看有多少女的愿意去做这行的?

另外,最后的最后,在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到非常完善之前,对于失去生活来源和收入保障的女性,my 合法化可以成为她们最后的救命稻草,哪怕只是为了活下去。当然有人会说尊严什么的,人死了(哪怕只是单纯的穷的时候)就没有尊严了。

OK 我多说一句,很多人以为 mypc 合法化是强迫女性 my,实际上的 mypc 合法化是规范化 mypc 的行为,对 my 女的权益合法化并进行保护,至于 pc 男,不合法的时候也没见他少 p 啊

知乎用户 广陵散 发表

性,如果不能成为普通商品,就会成为奢侈品,甚至违禁品。

知乎用户 miku 发表

永远不可能合法

但有这样一种可能:未来,虽然嫖娼依然违法,但现实中没人管,没有人主动去查,这完全有可能发生

社会环境是会变化的,而且是巨大的变化。美国是这样,欧洲国家是这样

中国当然也是,十几年前,东莞是什么景象你们都知道,难道那时候合法了?不合法,但还是搞得如火如荼

哈哈

知乎用户 老黄爱说道 发表

仗我们是不怕打的,帝国主义要想 “和平演变” 我们这一代人也难,可下一代、再下一代,就不好讲了。

中国人讲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英国人说 “爵位不传三代”,到我们的第三代、第四代人身上,情形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啊?

我不想哪一天,在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烟,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鲜血就白流了。

知乎用户 为啥让我改名啊 发表

嫖娼不会合法化,那样会导致政府政策打脸自己。

这玩意就像现在太多的人用梯子上网,也不合法,但是平时并不管你,在社会生活中,很多行业也都需要梯子。

但是当他们需要业绩的时候,你就会变成他们年底评优完成指标的一个分子或者分母,抓你进去你也无话可说。

知乎用户 泰瑞尔 发表

建议去看看建国初期拍的电影,姐姐妹妹站起来再来说嫖娼合法化的问题。不要幻想合法化嫖娼的女性会有合法身份权,台湾岛上的特约 “茶室” 就是合法的,去了解下吧

知乎用户 杨信真 发表

卖淫收入一天顶上进厂半个月,那是因为不仅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是违法的。所以算是收入性价比很高,还算不上暴利。

如果合法化之后,收入会大减,而且还会对整个国家的婚恋市场进行大规模震荡,引起税收和财政问题

所以卖淫嫖娼合法化绝对不可能,这会动摇国本。

不过生理需求也是铁定的不可抗力,所以政策只会,一方面不缺钱不缺税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缺钱了,就会政策收紧。当然也可以反向操作,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哇,那样子鸦片也会回来欧

知乎用户 付东流 - s 发表

已经合法化了啊!

你傻不傻?

你要会看懂行话、黑话。

“不喜欢抠门的、不喜欢画大饼”。

“拒绝白嫖”。

“我物质”。

“彩礼”。

搞明白了没?

现在,2026 年,这个国家有 70% 的年轻女性在打着恋爱的名义招揽顾客。

不仅合法,干得好的话还可以让国家给你发证,几十万彩礼和一个不爱你的女人,一个叫你假老公的女人,拥有长期买断持有证。

知乎用户 打包​ 发表

我是一个男生,说一下我的回答吧。首先表明我的观点我强烈反对嫖娼合法化。并且我不认为未来嫖娼会合法化

第一就是老生常谈的礼义廉耻,这个不用多说,全世界百分之 99 的国家都有相同的观点对于卖淫是鄙视的,就连那些已经合法化的国家也一样对于卖淫的人和嫖娼的人都是看底一眼的。

第二从现实经济的角度出发也不可能合法化。

①如果开放后卖淫实际来钱不快。特殊卖淫在我们国家卖淫来钱快的原因是我们对此严厉打击,高风险高回报。敢做的人少自然来钱快。但是一但开放就自然要内卷了要有颜值,要有服务,不好的只能卷价格打价格战。

②卖淫其实是个重体力活,很累的。因为你把他作为工作后,次数上来了身体来不及恢复很累。然后你还不能不干,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然后就卷起来了收入和付出完全不匹配。

③卖淫合法化后穷苦人家的孩子是从事这个工作的绝对主力。很多卖淫的一问就说是命苦和不幸,除了有故意编造外客观来说也是这样的。因为卖淫是体力活,是个人都能干,也不用投入教育成本。就算收入底也会大量吸引很着急用钱的人加入。

④卖淫也有资本家。别以为你自己出买身体赚的钱就是自己的了大头只会进入老鸨(古代经营妓院的人)现代合法化后也只会进入老板的口袋。

⑤这个来钱不持久就是吃青春饭,基本干个两三年就不行了,早衰很严重。

第三从个体上来说卖淫很伤身体这个伤不只是性生活过度的伤,还有些嫖客玩的很变态所以很伤身体,然后还容易感性病。而且女性受伤跟多因为工作特殊性大部分女性做这个工作都很年轻没有后代。但是恰恰做这个工作很容易损伤生育能力(我知道有损生育能力的工作有很多,但是总和来看我认为没有那个对生育能力的损伤能比这个大),生育能力是天生的一种能力,是基本人权。女性愿不愿意是个人的选择,但是因为工作而 “被失去” 就是对人权的伤害了。

第四卖淫合法化其他犯罪也会跟着严重,你说万一合法化后处于综合考量没有人愿意从事这个工作怎么办?出与市场调节自然有人逼你去干的,武力胁迫、高利贷、诈骗、毒品等等有的是手段控制你逼迫你。

知乎用户 卡罗素与陀飞轮 发表

目前的打击力度其实是刚刚好的。

组织卖淫犯法,刑事处罚,有效减少了胁迫绑架和黑恶势力。

个人卖淫违法但不犯罪,能抑制规模,同时也不会让失足妇女无法翻身。

个人嫖娼违法但不犯罪,而且处罚较轻,起警告和小惩大诫作用,基本对个人影响有限,实在不行换个工作就好了。

招嫖信息有一定打击力度,但是不大,明面上打击但是属于你努力找多多少少能找到,等于在高压锅上安了一个小阀门。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既把相关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规模,又不会完全杜绝使社会压力无限扩大。

更重要的是,适当的监管力度,让物价维持在一个偏高又能接受的水平,让从业者能短期内得到一定的经济来源不用终身从业,而正常顾客也会因为价格问题减少次数。

完全开放和完全禁止都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这种手段在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复杂的人口大国,反而是最有效的管控方法,而且这方法已经运作几十年了基本没有什么大问题。

所以未来基本没有可能合法化,但是也不可能完全取缔,估计会按照这样的模式一直走下去。

知乎用户 法师彭彭​ 发表

教员开国后的首要目标就是肃清中国的黄赌毒。

谁要是唱反调,搞嫖娼合法化,那不好意思,我实名不答应。

你问我是谁?

我籍籍无名,无关紧要,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盘。

是田埂里的王阿大。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瓢虫全家优先从业

不可能合法化的

取缔卖淫是新中国精神的基石之一

有些生物也别来杠了

社会仍存在很多问题不等于要在官方原则上搞颠覆

比如有人说彩礼

彩礼你完全可以少给不给,没有组织强迫你给,政府也一直提倡减轻彩礼负担

你自己一家子非要当力工找那么个要高彩礼的女的怪谁呢,谁让你非要传宗接代的

但嫖娼被扫到就老老实实进所里蹲着吧,连名字都说不出来你还解释啥

知乎用户 赶海人 发表

不会,男的要是太容易获得性体验,就不会花钱去追女人,这不利于经济发展

知乎用户 Prometheus​ 发表

【不会,这个跟税法其实一个道理。】

薛蛮子,知道不?

有段儿时间微博上跳的可欢了,人家自己有钱,没有啥编制,税上也找不到啥问题,因为他的业务大多都是投资,比较简单的结构,税上不容易找到问题。

但是丫嫖。

哎?这就有机会了。

广州欧伯也好像、说不定、我也不敢说、似乎、有可能、或许,是嫖的。

特朗普一个商人,可以在美国当总统。

在中国,近乎完人的,有实力,有本事的人,也有很多。

少一项可以被严格要求的制度法规,就是扩大 “完人” 的概念范围。

辽宁出过贿选案,说明啥?钱,在中国,发挥影响力,选成 “议员” 性质的人大代表,是很有余地的。

在中国,婚姻妨害必然不上刑,嫖必然不可能合法化。

谁鼓吹婚姻妨害上刑和嫖合法化、偷逃税去刑等等,谁就有可能野心很大。

知乎用户 躺平还是换方向 发表

不太可能,因为本质对下层是清教徒管制,就算种群主体会在百来年成为少数民族,取代的也大概率还是一个保守教义的种群 ··,要回归中华传统没戏

知乎用户 雪米饼 发表

大概率不会合法化,但也不会加大力度,因为当前关于嫖娼的治理体系能保障所有人的安全与利益。

当前对嫖娼的治理突出一个重手打组织,轻手打嫖客,对直接从业的 “小姐” 们几乎没什么处理力度

这种打法的好处在于,任何组织卖淫的组织都不敢用强制手段威胁小姐,同时也因为嫖客所要承担的代价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他们也不敢威胁嫖客。

这从根本上保证了 “小姐” 们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也不会让嫖客们被这些卖淫组织所威胁,形成小集团。

某种程度上讲,在中国卖淫可比在外国卖淫安全得多,因为中国保护的是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以至于,国内现在很多卖淫案件都是个人零散作案,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开发布卖淫信息广撒网,然后线下在民宿等管理不够严格的地方作案。

虽然近年来我国卖淫案件呈现团队化的倾向,但比起国外几乎完全团队化的情况相比,还是非常不同的。

知乎用户 阅读然行 发表

因为嫖娼,有可能是强迫的,是对人权的戕害。

但是,包养不需要强迫。

知乎用户 伪 源 发表

首先,日本也不合法的

我们眼里看到的所谓的 “合法”,其实更多的是钻空子,钻漏洞

比如所谓的援助交际啊,神侍少女啊,爸爸活

你说这是 PC,人家当然打死不承认,说这只是在不触碰身体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一系列临时男女约会活动

陪聊天,陪吃饭,陪看电影,就算有睡觉,人家怎么可能会告诉你呢?

然后,是关于我国这边的

确实~ 我们现在也终于面临了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问题,需要年轻人结婚,生更多的孩子

但仍然不会在这方面搞合法化

这当然不是搞双标和发神经病

既要你和女人搞出小孩,却又不允许你搞女人

因为结婚和 PC 的区别大了去了

你和你的临时 “老婆 / 女朋友” 在一块,本质上讲,就不是以生孩子为目的,只是在进行造小孩的过程

上头要的是结果(人口 / 小孩)

而男的只要享受的过程,女的只要利益汇报(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名牌包包)

像这种事又不能带来人口,而且这种事比结婚更容易得到,那既然这样,许多男人再傻都知道,与其花个一百几十万结婚当冤大头找一个不一定都能碰的祖宗

那肯定还是会大规模的找这种所谓的临时老婆,女朋友,再然后又是我们老生常谈的,因为需求在,就出现了大规模犯罪与人口买卖

呵,反正我认识的大部分笔杆子前辈,他们对这种事,要么是绝望,要么是麻木,他们大多数人对这样的未来

基本上就是,愿意结婚弄孩子就弄孩子,不愿意就一个人过好日子,这种和稀泥的回答

知乎用户 苏察哈尔璨​ 发表

在不涉及我国当前法律制度对卖淫嫖娼坚决反对的立场前提下,和题主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看看我国的某位动不动就在法院晕倒的人大代表言论:

她的意思是,身体是我的,性能力跟理发、健身一样属于 “劳动技能”,只要交易双方自愿、没有第三方受害,国家不应禁止。

与这个代表一致立场的,还有我国台湾省的龙某台反对废除公娼。2001 年台北市正式废除实施近半个世纪的公娼制度时,时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的龙某台公开发声反对。

主题是一致的,就是尊严。

真正的文明进步,不是让一切都能买卖,而是让不该买卖的永远保持其尊严。把身体当商品,就是把人当工具。当价格标签贴在生命上,尊严便失去了立足之地。

文明社会的底线,说到底是 “把人当人”。从文明社会的伦理底线来看,性交易将人体工具化,消解了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尊重与联结,将亲密关系异化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看似两厢情愿,实则把“人” 拆成零件称重,从根本上背离了尊重人的尊严与主体性的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 “文明”,内蕴着对人格的敬畏、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这与将女性(及其他弱势群体)当作商品对待的“假自由” 形成尖锐对立。社会主义要的是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不是让发展靠垫在别人的床垫上完成。这不是自由,是精心打扮过的压迫,也不是平等,是把不平等打包出售,是剥削者以“身体自主权” 为名实施的系统性压迫,与社会主义追求的平等、尊严与人的全面发展背道而驰。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11103/Articel05003GN.htm

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的观点常强调 “个人自由” 和“身体自主权”,认为成年人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身体。然而,这种论断刻意遮蔽了自由选择背后的结构性暴力。性交易非但不是自由的彰显,反而是对自由最彻底的背离,它剥夺了弱势群体免于剥削的基本自由,将人降格为满足市场欲望的工具性存在。

性市场从不是普通劳务市场。它把人体切成时段、部位、姿势,一张张菜单贴在橱窗,告诉所有路人:看,这里可以买到 “她”。当交易完成,钱货两清,被买走的不是半小时的摩擦,而是“人” 这个词的完整含义。从此,她不再被当作可以对话、可以共同成长的主体,而是随时待租的器官组合。所以,工具化一旦形成制度,就会反向塑造文化认知,使所有女性都“可被标价”,任何女性只要站在街头,就可能被默认成潜在货架。

真正的自由绝非无限制的个人意志,不是 “想卖就能卖”,而是“想不卖就可以不卖”。当个体因贫困、歧视或暴力而被迫将身体商品化,所谓“自主选择” 不过是绝望中的生存策略,其本质是被剥夺尊严的伪自由。空喊 “自主权” 就像把降落伞发给没有飞机的人,跳下去,只有重力,没有飞翔。

1949 年 11 月 21 日,北京一夜之间封闭 224 家妓院;随后三年,全国近万家妓院被全部取缔。毛泽东对公安部长罗瑞卿说:“新中国绝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 中国要如旭日东升,迅速荡涤反动政府留下的污泥浊水。”

这才过了多少年,就有人迫不及待要把污泥浊水当成琼浆玉液了?

所以题主别等了,只要我国红旗不落地,题主的问题答案就只会有一个字:

不!

知乎用户 樗木散 发表

不能。

请参考德国

虽然娼妓是人类最古老的行当之一,也一定是罪恶的温床,因为但凡涉及人类本能的事物,其中就有太多利益可以攫取。如果合法化,其管理成本巨大,民间依然会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犯罪,最终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所以目前的形势只能是长期存在,长期打压,维持一个基本的动态平衡,至少是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关于包养等等这些暧昧的语境,是关乎社会分配制度的问题,又是另一个角度了。

知乎用户 庄世敦​ 发表

首先。青楼和私窠子、半掩门、尼姑庵、土窑子这些地方不是一个档次的,贩夫走卒要有自知之明。古今中外,越是有钱越是精英,越是精英越是自由。法律是各方势力博弈的结果,你能给出什么利益让人为你修改法律?

知乎用户 青格 发表

如何避免接盘嫖娼男?如何避免接盘卖淫女?

知乎用户 Wumian Zhao 发表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 作为国民,你是否对你的身体有完全支配权? 如果卖银合法的话,卖肾也应该合法,大街上出现个活肾商店和出现个青楼应等闲视之。

知乎用户 上海刑事律师猫哥​ 发表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扫黄就是扫黑,就是打保护伞,一旦合法化,这个口子开了以后想要再收紧可就难了,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啊!

虽然不可以合法,但可以控制执行力度啊!ZF 可以通过各项扫黄行动来调节市场供求啊!比如全国各地目前正在开展的春雷行动夏日行动砺剑行动….. 等等啊!

再不济的,还可以通过上门按摩等多种形式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啊。至少看起来还是像模像样啊!

上海刑事律师猫哥:涉黄产业进化史——从 “散兵游勇” 至“上门按摩”

总之,合法化是不可能合法化的,但通过执法力度的控制,就能够在不合法化的情况下做到合法化的效果,所以,何必要把最后这块遮羞布给扯了呢?

最后猫哥要提醒一句各位 LSP:

好看的皮囊扫黄打非,有趣的账号违法违规。涉黄被拘事小,社死事大,一旦被拘,终身留痕,涉及到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甚至职位不保。所以猫哥建议各位 LSP 们还是管好下半身,避免无妄之灾,否则后患无穷。

关于 pc 之后如何应对可能到来的传唤,或者已经接到传唤后如何去面对,本人根据多年职业经验总结了一套系统性的方法,不生搬硬套法条,一切从实际经验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需要的 LSP 可私聊咨询。

魔都八年从警转律师,上海执业,精于治安处罚、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经济纠纷、离婚案件业务,对各类金融犯罪(非法集资、职务侵占等)、开设赌场犯罪、治安违法处置等有着丰富的实践及理论经验。可提供刑事辩护、刑事控告、银行卡解封、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立案等法律服务,咨询或服务不免费。咨询请私信。

知乎用户 fsal 发表

这个是底线,不可能合法,可以被诱惑但是最不能被逼迫。用钱或者其他置换这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逮到算你好运气。但是一旦合法法开启就有大量的逼迫行为。

知乎用户 莫凌雪​ 发表

我的第一反应:那建国初期取缔妓院是干嘛?

第二反应:你怎么保证每个售卖身体的人是自愿而不是被强迫的?

第三反应:如果这可以成为正当合法的职业,谁提倡的,谁就身先士卒,带领自己家族的女性成员去就职:包括但不限于直系的母亲,妻子,自己女儿。并且可以学习烟草,石油等行业,行业内部传承。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在这种原则下合法化与合法性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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