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流浪地球》只有中国人能拍?
知乎用户 云水间 发表 如果外国人拍,会是这样: 一大片草地,有雾。一个七八岁小女孩唱着歌,越走越远。 胡子拉碴的帅气男人一身汗惊醒。打开冰箱喝一大口不知道什么的东西。 他走入地下室。地下室乱糟糟的全是破旧的各种仪表。有个屏幕油绿油绿的不 …
因为我们的动保人士和国外的动保人士,在谈论《动物保护法》这五个字时,脑海里浮现的根本不是同一个东西。
国内很多动保倡导者想象中的《动保法》,是一个纯粹的、充满道德光辉的 “惩戒法”:它的核心功能是“严惩虐待动物的人渣”,将虐待行为入刑,从而建立一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的理想世界。
**而西方国家真正运行的动物保护体系,是一个冰冷的、复杂的、充满了经济学和社会学计算的 “社会契约”。**它从来不是一场爱心人士的单方面胜利,而是动物爱好者、普通公众、城市管理者、财政部门、农民、科学家等多方利益集团在上百年间互相博弈、妥协、甚至割肉后达成的一个动态平衡。
这场契约的核心条款,恰恰是国内多数动保倡导者最不愿看到、甚至刻意回避的部分。
所以,国内动保之所以阻力巨大,不是因为 “恶人太多” 或“民众不开化”,而是因为倡导者们往往只想要这个契约中对他们最有利的 “权利” 部分,却拒绝讨论他们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养宠群体必须为此支付的、极其高昂的 “义务” 和“代价”。
下面,我们就把这份契约中那些 “不方便说” 的条款,一条条摊开来看。
一、 西方养宠真相:一项被法律严格限制的 “昂贵特权”,而非低成本的个人权利
很多人有个错觉,以为西方是 “猫狗天堂”。**事实上,在法律层面,西方社会是把所有宠物(尤其是狗)作为一种 “潜在的公共风险源” 来高度管制的。**想获得养宠的资格,你必须先用真金白银和实际行动证明,你有能力控制这个风险。
1. 经济门槛:用税收和强制消费过滤掉 “穷人” 和“冲动者”
德国的 “狗税”(Hundesteuer):这不是什么象征性的费用,而是地方政府一项严肃的财政收入。以柏林为例,养第一只狗每年 120 欧元,第二只及以上每只 180 欧元。如果你养的是被认定的 “危险犬种”(Listenhunde),这个数字会飙升到 800 欧元 / 年以上。(对于一个未婚、无子女的德国普通白领,在扣除所得税、团结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护理保险后,一个月月薪税后拿到手的钱大约是 2700 - 2800 欧元,还没有算上狗粮、医疗、保险的任何费用,狗本身也是要花钱的。)
**这笔钱,跟动物福利无关,纯粹是为养狗行为给市政带来的额外管理成本买单(如清理粪便、维护狗公园、处理流浪狗等)。**它用赤裸裸的经济手段告诉你:养狗,是在消费一种需要付费的公共资源。
**瑞士的强制课程:瑞士曾长期实施法律,要求所有新狗主必须完成理论和实践课程(SKN-Kurse),拿到证书后才能养狗。**虽然近年有所调整,但其精神没变:养狗是一项需要学习和资格认证的技能,不是凭一腔热爱就行的。
2. 法律义务:将道德呼吁变为刑事罪名
国内动保常说 “不爱请别伤害”,这在西方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可以让你坐牢的法律条款。但是针对的是养宠人士自己…
英国的《2006 年动物福利法》(Animal Welfare Act 2006),其核心是第 9 条 “注意义务”(Duty of Care):
Section 9 - Duty of person responsible for animal to ensure welfare
(1) A person commits an offence if he does not take such steps as are reasonable in all the circumstances to ensure that the needs of an animal for which he is responsible are met to the extent required by good practice.
(2)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Act, an animal’s needs shall be taken to include—
(a) its need for a suitable environment,
(b) its need for a suitable diet,
…
(e) its need to be protected from pain, suffering, injury and disease.
翻译一下这段法律: 如果你没有 “采取合理措施” 满足动物的五大需求(合适的环境、饮食、行为模式、同伴需求、免于痛苦),你就犯罪了。
这意味着什么? 你的狗太胖或太瘦、长期关在笼子里导致抑郁、居住环境肮脏、生病了你没钱治或拖着不治——这些都不是 “没爱心” 的道德问题,而是实打实的刑事犯罪。警察和 RSPCA(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有权直接破门而入带走你的动物,并把你送上法庭。(注意,这不是道德建议,而是犯罪行为)
美国的遗弃罪(Animal Abandonment):在加州,根据刑法典第 597s 条,遗弃动物是轻罪。
California Penal Code 597s.
(a) Every person who willfully abandons any animal is guilty of a misdemeanor.
看似只是个轻罪?但判决可能会包括高额罚款、牢狱之灾,以及最重要的——法院下达的 “禁止饲养令”(Ownership Ban),在未来数年甚至终身禁止你拥有任何动物。
二、 公共利益优先:当 “动物权利” 与“人的权利”冲突时,法律选择站在人这边
国内很多争端的根源,是部分动保人士认为 “动物的生命权” 至高无上。但西方法律明确表示:不,人的安全感和公共秩序永远是第一位的。
英国的《1991 年危险犬法案》(Dangerous Dogs Act 1991):这是对 “狗没错,都是主人的错” 这种论调最直接的法律反驳。该法案将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等四个犬种定义为 “天生危险”,无论个体性格如何,在英国全面禁止私人拥有、繁殖、出售、赠与或遗弃。
Section 1 - Dogs to which this section applies
(1) This section applies to— (a) any dog of the type known as the pit bull terrier…
在英国,拥有、出售、赠与、遗弃或繁殖这些犬种,都是刑事犯罪。警察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你的私人住宅中)**带走这些狗,并将其处死。
另外这部法律第三条足够让大部分动保人士破防:
(3)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Act a dog shall be regarded as dangerously out of control on any occasion on which there are grounds for reasonable apprehension that it will injure any person or an assistance dog, whether or not it actually does so.
什么含义呢?这是法律翻译:(英国法律规定失控是犯罪的)
(3) 为本法之目的,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有理由让人产生合理的担忧,认为它会伤害到任何人或一只辅助犬,无论它是否真的造成了伤害,该犬只都应被视为处于危险的失控状态。
这是对于罪名的规定原文:
(1) If a dog is dangerously out of control in any place in England or Wales (whether or not a public place)—
(a) the owner is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b) if the dog while so out of control injures any person or an assistance dog, an aggravated offence under this subsection.
中文翻译:
(1) 在英格兰或威尔士的任何地方(无论是否为公共场所),如果一只狗处于危险的失控状态——并且
(b) 如果该狗在如此失控的状态下伤害了任何人或一只辅助犬,则构成此款下的加重罪行。
这意味着,在英国,不需要狗真的咬到人,只要它的行为让一个正常人有理由相信自己即将受到攻击,罪名就可能成立。主人就将面临牢狱之灾。
美国的 “一咬规则”(One-Bite Rule)与 “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在美国大部分州,一旦你的狗有过攻击记录,或者属于法律认定的烈性犬,主人将承担 “严格责任”。这意味着,你的狗再咬人,不管你有没有过失(比如牵了绳但被挣脱),你都要承担全部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这种巨大的潜在法律风险,迫使烈性犬主人必须付出极高的管理成本。
三、 系统的 “必要之恶”:为了系统存续,程序化的安乐死是常态
**这是最让国内动保乌托邦幻想破灭的一点。**他们常常宣传 “国外收容所是猫狗天堂”、“领养代替购买”。但他们绝口不提这些收容所能够良好运转的残酷前提:常态化的、合法的、程序化的安乐死。
加州的 “海顿法案”(Hayden’s Law)所规定的 “法定持有期”(Holding Period):加州法律详细规定了公共收容所(Public Animal Shelter)必须为流浪动物保留的时间。
California Food and Agricultural Code § 31108.
(a) “The required holding period for a stray dog… shall be six business days, not including the day of impoundment… After the holding period… the dog may be sold to any person, placed in a suitable home, or humanely destroyed.”
**看清楚了: 一只没有身份信息的流浪狗,法定最短持有期是 6 天。**6 天后如果无人认领或领养,收容所有权将其 **“人道毁灭”(humanely destroyed)。**这不是因为美国人没爱心,而是因为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不及时处理掉无法安置的动物,整个系统就会被源源不断涌入的流浪动物冲垮,导致所有动物的生活质量急剧下降,变成人间地狱。
安乐死,是这个系统为了避免崩溃而设置的止损阀门。 它残酷,但有效。它把解决流浪动物问题的压力,从末端的无限收容,推回到了前端的源头控制——即每一个养宠者必须承担起的责任。
结论:为什么动保在中国受阻?因为我们问题的根源,恰恰是动保人士在国内所享受的红利。
现在我们回头看中国的现状。中国虐待动物、遗弃动物问题频发,根源是什么?
就是养宠的成本太低了。
低到任何人,无论收入、品行、责任心如何,都能花几十块钱就拥有一个生命。厌倦了、嫌麻烦了、生病了,遗弃的成本也几乎为零。这种零门槛准入和零成本退出的机制,必然导致大量不负责任的饲养行为,和海量的流浪动物。
而讽刺的是,国内的动保人士和广大养宠者,恰恰是这种监管真空的最大受益者。
他们享受着不用交宠物税、不用强制买保险、不用持证上岗、遗弃没有刑事后果的 “自由”。他们可以在小区里随意投喂流浪猫,享受道德满足感,而不用为这些猫破坏的生态、传播的疾病和造成的邻里矛盾负责。
现在,他们要求立法了。他们想要一个只惩罚虐待者,却不增加自己任何成本和义务的理想动保法。
但这可能吗?
让我们做一个猜测:如果明天,中国原封不动地引进了德国的《动物保护法》(Tierschutzgesetz)。
那些在家里囤积了几十只猫狗、卫生条件堪忧的 “爱心妈妈”,会立刻因为违反了第 11 条 “收容所运营许可” 和第 2 条 “未能提供合适饲养条件” 而被起诉。她们的行为在德国法律下不叫“救助”,叫“动物囤积症”(Animal Hoarding),是虐待的一种。
那些每天在小区固定投喂流浪猫的人,可能会因为违反市政管理条例,制造公共卫生问题而被罚款。
那些因为一时冲动养了狗,后来发现看病太贵就拖着不治的主人,会因为违反了英国式的 “注意义务” 而被剥夺饲养权。
一个真正的、全面的动物保护法,就像一面镜子,它照出的不仅仅是虐待者的丑恶,更会照出每一个不合格、不负责任的饲养者。
到那时,很多今天高呼立法的动保人士,可能自己就是第一批被这部法律惩戒的 “违法者”。
**所以,中国的动保困境,本质上是一场权利与义务的错位。**倡导者们渴望获得一个文明社会的结果,却不愿意承受这个文明所必需的过程和代价。他们想要的不是一个需要各方妥协的现实法律,而是一个能满足自己道德优越感的乌托邦。
而社会大众的反弹,也并非出于冷漠,而是一种朴素的直觉:任何只谈权利不谈义务的主张,本质上都是在要求别人为自己的热爱买单。 这种单向索取的诉求,在一个理性的社会里,注定会受到巨大的阻力。
坐标美国,动物保护的确很好,在我这边养狗的话:
1. 每年向社区管理处交 300 美元 / 只狗的注册费
2. 每年向市政交一笔注册费。大致是几十美元一条狗。
3. 从没见过流浪猫流浪狗,应该都被扑杀了?
4. 除了在狗狗公园和狗狗沙滩里面,从没见过不牵绳子的狗,大概不牵绳子狗很快就会被扑杀掉?
我觉得这种力度的保护就挺好的,作为不养狗的人感觉很好。
昨天在 B 站看到一个视频,一个知名的景点,青岛崂山,由于流浪猫泛滥,造成鸟类死绝了,几乎完全拍不到鸟,只能拍到成百上千的猫,最终 UP 找了半天,找到一高处悬崖做窝的的隼类鸟以及一只喜鹊。
可笑的是,这些流浪猫里面居然还有暹罗这种外来宠物猫
杭州,这次基本上是将养狗的人逼上了绝路。
1、 狗绳不能超过 1.5 米。不到一个成年人身高的距离, 稍微一动就是生拉硬拽,人和狗都太难受了。想带着小狗晨跑或者骑车遛狗更是不可能。
2、遛狗时间被严格限制在晚上 7 点到第二天早上 7 点。这意味着养狗的人白天完全无法带狗出门, 对于那些工作时间不固定或者需要白天照顾狗的人来说,几乎无法做到。
3、重点限养区内每只狗第一年需缴纳 1000 元的管理费,以后每年 500 元。对于很多普通养狗家庭, 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4、必须给狗植入电子芯片,如果狗不小心走丢或者发生意外,找回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5、一户只能养一只狗,对于那些原本就养了多只狗的家庭,要么送走要么面临处罚。
6、狗狗不能进入规定的公共场所,可实际上很多公共场所并没有明确的标识,养狗人一不小心就可能违规。
7、狗狗的疫苗接种要求更加严格,如果未按时接种,可能会被处罚。
8、对于狗叫声扰民的投诉处理更加严格,一旦被投诉,养狗人可能面临严厉处罚,可有时候狗叫并非主人能完全控制。
9、如果狗在户外排泄,主人没有及时清理,处罚力度加大,可有时候很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10、要求养狗人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通过后才能养狗,这对于一些工作繁忙或者文化程度不高的养狗人来说,是个很大的难题
百度上抄来的,我就寻思 1.4.6.7.8.9 不是入民法典好几年了吗?
难道对于养狗人来说,守法已经是绝路了?
或者说它们要的不是 “猫狗保护法”,而是 “咬人随意法”?
美国:
依据《妨碍公共利益法》(又称睦邻法),法律禁止不间断地狗吠声,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时的连续狗吠。法律要求主人无论何时都要控制狗吠,要求狗主人要遵循 “三吠” 原则处理邻里关系,即:狗叫超过三声,邻居就可以报警。
“狗债人偿” 代狗坐牢,为了防止宠物狗伤人,美国法律规定,除非在自家院中,狗在任何地方出现都要带上皮带或链条,公园等公共场所大都禁止携带宠物犬入内。如果宠物狗咬伤、咬死他人,狗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入狱的同时还要缴纳巨额罚款。
俄罗斯:
莫斯科每条狗都有身份证,对于大型犬或烈性犬等犬类,外出时强制佩戴嘴套和链条。对于幼儿园和学校等场所,绝对禁止宠物狗进入。并且依据狗的进攻性,需要佩戴红、黄、绿三种颜色的警示牌,方便路人进行区分,保证安全。
英国:
每只狗身上挂有标明主人姓名、住址、狗名字的 “身份牌”,无牌狗将被视为无主犬进行收容。狗主人遗弃狗将会被处以最长一年的监禁和最高 2 万英镑(约合 16 万人民币)的罚款,伤人的狗如果被鉴定为具有攻击性,狗将会被处死。且小狗叫声如果被认为过大,则将可能被处以 5000 英镑(约合 4 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日本:
实行动物的 “终生饲养”,如果养狗人有不及时喂食喂水等虐待动物,或遗弃动物的行为,要处以最高 30 万日元(约合 1.5 万人民币)的罚款。
如果被发现故意杀害、杀伤动物,更要判处 1 年拘役或 100 万日元(约合 5 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上街遛狗,必须使用牵引绳,必须清理狗粪,狗一旦乱叫就要立即制止。
意大利:
狗主人必须在其爱犬的皮肤下植入一个电子芯片,作为狗的身份证,政府发现流浪狗,马上能查出狗主人,开出罚款单,罚一万欧元(约合 6.8 万人民币),监禁一年。
然后再给你们来点社会主义的,94 年以前我国市区禁养犬只。
欧美的流浪狗流浪猫,被收容后,两个星期没人领养,就被处死了
101 条花斑狗,挺有名的童话故事,还拍了电影。故事发生在英国。里面的狗爸爸和狗妈妈,很担心自己不带项圈偷着跑出去救孩子,万一被管理人员捉到,全被当成流浪狗处死。
还有一本不太出名的童书,讲一只小狗嗓门特别大,《爱咆哮的守卫狗》,连续被好几家主人抛弃,在收容站的第 14 天,第二天就要被处死了,来了一位听力受损的老人,刚好能听到它的声音,欢天喜地领养了它。虽然是喜剧结尾,但明确说明了如果没有这位老人,它就会被处死。这是给美国儿童看的读物,从小他们就清楚,没有领养的小动物要被处死的。
去年美国人道毁灭的猫狗数量超过 400 万只。美国规定,流浪猫狗被抓捕后一周无人认领即可人道毁灭。
如果你养的猫狗咬伤了别人,那么你会赔的倾家荡产。
这样的猫狗保护法你要吗?来一个试试?
你只看到人家有猫狗保护法,却没看到人家对于养猫狗有严格规范。
流浪猫狗,有专门的机构定期巡逻收容,一定时间无人领养即处死。
必须办证,无证饲养,主人罚款,宠物没收。
不栓绳,扰民,不及时清理宠物大小便,遗弃宠物,均属于违法行为。
有专门的恶犬法案,宠物伤人则立即处死,且主人将面临刑罚。
国内的情况是,不愿意承担任何义务,却想要一切权利。
如果你想要美国的那种动物保护法,我也赞成。
在美国有些州,投喂流浪猫狗是会坐牢的
你看权利的时候也看看义务。随便说一条,我这规定狗屎不捡 50 美元起步,虽然还是有人不捡以及不知道到底谁管这事,毕竟大农村… 但是至少这么规定的,单单这一条能实行,你看看爱狗人士同不同意。
他们没有看过《猫和老鼠》吗?

City pound 翻译为偷狗贼?
就这么说,澳洲的动物(猫狗)保护法,保护除了主人以外所有人或者物。
年初收到奶油的体检通知,因为她是领养中心来的猫,今年正式步入老龄猫行列,所以要体检。
不带去体检就罚款,强制没收奶油,并且给予起码一年无法养宠物的处罚。

我要搬新家,合同里附上一个类似养宠物的规定。如果两只破坏家具,我要赔偿。
我这养猫还好点。
养狗的,狗叫扰民,邻居举报,取证之后,噪音污染局会来罚款。
狗的排泄物气味影响住户,罚款。
遛狗不牵绳,罚款。(有些固定地区除外,比如狗狗友好公园)
狗咬人,执行安乐死,主人罚款。
三天不遛狗,属于虐待狗,罚款。
猫狗没绝育,有繁育权,每年多交钱。
猫狗生病送医院,你嫌弃治疗费太贵了,想放弃,不行。
除非你重新定别的医院,才能把宠物领走。

年中狗橘发烧送医院,情况紧急挂的急救,挂号费 200 多刀,合人民币 1000。
护士比较好是个华裔,说理论上来说发高烧是要住院的,但是住院费 3000 刀起步(人民币 1w5),但是小橘的情况还可以,吃饭喝水都没问题,先带回去吃药,看明早烧退不退,在送去别的普通医院测一下体温。
然后我就带回去了,顺便一说,去别的医院测体温和体检同价,挂号费 90 刀(人民币 450),必须带过去让医生测,自己在家测的不管用。
因为所有医院共享宠物治疗系统,所以三天内先去的医院如果没收到狗橘后续的治疗情况,强制上门带走橘橘,并且罚款。

橘橘从生病到治愈,一共花了我 2000 块钱。我还得谢谢人家,要不然人家小护士帮我争取,你但凡换个比较轴的本地护士。
橘橘就直接扣后面住院了。

我国内家里也养了狗,就这么说吧我爹妈养的那个狗,就算是送澳洲来了,待不了 24 小时,肯定就被抓走了。
因为是小狗,特别喜欢叫,家里电梯只要一点动静就叫。
我说了好多次要训练,根本不听,还说是狗警惕性高。
我回国呆一个月,狗就老实一个月。我一走就继续叫。
你问我为啥邻居不闹,因为邻居也养狗,这栋楼好多人养狗,叫的此起彼伏的。
我家算好的,只叫两声。楼上那家能一直叫到主人前去安抚,不安抚能叫一个多小时。
吃完饭我妈让我去小公园散步,我从来都不去。
因为之前被一只大狗撞翻了,人家主人说狗喜欢我想跟我玩,然后迅速带狗跑了。
更别提有时会被一群小泰迪围攻,远处坐着一群老阿姨,甚至都不知道狗是谁的。所以我一回头看到不栓绳的泰迪就超级烦。
澳洲这边也很多人养泰迪,人家狗乖乖通过小狗学校学习,参加考试。出门就跟在主人旁边,乖乖的不叫不闹,你说我讨厌人家啥。
国内我接触的几个养的比较好的泰迪,人家主人训得真好,小狗特别懂事。我为啥要讨厌这种的。
养猫养狗都要负责,国内纯靠养宠人有没有良心。国外全靠政府罚款罚的快不快,罚的多不多。
国内我要被狗咬一口,就狂犬疫苗谁缴费,还得跟你扯皮一下。我家狗可乖了,是不是你手欠逗狗啊。
澳洲没有狂犬病毒,被狗咬了,人前脚还没难受多久,后脚收到通知狗已经安乐死了(乖的安乐死,不乖的枪杀),主人已被罚款。出示一下医院收费单据,以及误工证明,马上钱就到账。流水线操作,业务熟的不行,你甚至都不用出面。

我再讲一遍,你的宠物不只是你的宠物,你要养了它们,就要负责。不只是对宠物负责,还要对宠物造成的损失负责,
你没明白西方在中国搞 “动物保护” 这套东西的本质目的。
你家里有蟑螂,想买蟑螂药?对不起 5 毛一包的药经 XX 组织鉴定,含有动物神经毒素,是不人道的。只有日本 XX 公司控股生产的这款 50 元一包的蟑螂药可以无痛杀死蟑螂,你只能买这种,不买就是虐待动物。
你在农贸市场开一家水产店,想给顾客杀鱼,直接用棒子敲死?对不起这不符合动物保护法,只有 XX 品牌的鱼类专用宰杀钳,可以最快杀死鱼的脑神经,德国专利,300 一把。你不用这个品牌的宰杀钳就是虐待动物。
你的猫狗生病了要打针,对不起你楼下的杂牌宠物店没有挪威 XX 动物保护联合会的认证执照,你让自己宠物在杂牌店治疗就是冷血残忍不人道不负责的。有认证执照的店用的药品都是北欧专供,一毫升 2000,你不用就是虐待动物。
你开一家肉联厂,杀猪直接放血是令人齿冷的虐待行为,只有用美国 XX 农贸工会认证生产的:XX 品牌畜牧业电击器杀猪,才是符合行业标准流程的。25000 元一套,每年维护保养费是 3000 元,你也可以一次性缴纳 15 万元,获得一套器材 30 年的终身使用权限。你不用就会被动物保护机构起诉、网暴、联动罚款。
你还觉得它们是单纯来中国推广动物保护观念?
中国人从 3000 年前就对全民普及了春季不猎不捞的常识,周朝就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机构,用的着白皮给现代中国人科普怎么保护动物?
早在 2015 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已确认,西欧、加拿大、美国、日本、马来西亚等 43 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无狂犬病。而中国依然被世卫组织划入狂犬病疫区。
当前人狂犬病流行国家均为欠发达的贫穷国家,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有财力、有技术、有产品,但人狂犬病仍在流行的国家,疫苗投入世界第一,防疫效果却是世界倒数第二。
这个根源就在于养狗人不舍得花钱为自己的狗打疫苗,这群人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爱猫爱狗。
美国狗伤人平均赔偿金额 7 万美元
宠物狗权益好的几个国家狗都要办证上培训班,培训合格才能出门进入公共区域
主人遛狗的次数和频率有要求,因为这是宠物的需求,主人不满足会被罚款
遛狗牵绳不能扰民,无证养狗罚款,野外无证一律扑杀
你按这个来我也支持
“(2024 年)11 月 30 日,网友发视频称,当天凌晨四点多,有两只大型犬犬围着一名女生撕咬,有路过车辆不停鸣笛驱赶。最终,一名环卫工人路过吸引了狗的注意力,女子才得以趁机上车脱险。警方赶到后,咬人的狗已逃离现场,被咬女子已送医救治。
现场一网约车司机称,当时他在车上睡觉,女生过来敲他窗户,说有东西被狗叼走了,让下来帮个忙。司机说,他下车后,看见两只狗冲上来扑咬那个女孩,附近的车辆陆续过来,由于狗太凶,没人敢下车,只能鸣笛驱赶。后来一位环卫工经过,吸引了两只狗,转而上前追赶环卫工。女生趁机从地上爬起来,跑到车上躲避。事发后,网约车司机拨打了 120,救护车到了之后女生被送医救治”
你不如先回答一下,在国外的话这两条狗它们的主人会被法律怎么制裁?
没有履行义务,就不配享受权利,听懂了吗?

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这是美国驻华大使馆说的
你知道吗?我上次在一个论坛里刚开始说要像国外一样保护宠物,刚开始一片众人叫好;
然后我又在下面帖子补充道,同时要完善义务也要像国外看齐,例如一证制度,牵绳,嘴套等等,否则就要严惩养宠物人员,结果下面没有多少人回复了;
再然后,我在下面又补充,要严格管理流浪猫狗,有相关管理机构收养,收养超过多少天就进行安乐死,结果下面回复又多起来了,一片歇斯底里,问候的叫骂声
拿澳洲来说,你说有没有动物保护法,有,很严。
但是,澳洲对人的保护(特指动物对人的伤害)更严。
你有条狗,你虐待它了,你会收到罚款。
但是你遛狗没牵绳,狗把人咬了。
不仅罚款会罚的你倾家荡产,还很有可能坐牢。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很多地方对人的保护还没有那么健全。
如果咱们国家有完善的惩治动物和动物主人的法律,我赞成保护动物法。
對呀, 國外可是對流浪貓狗一律處死
真希望中國的法律跟上國外
那些野生動物就應該死
在美国,一群人持械砸门闯进你家打你,你把他们全部枪杀,那也是正当防卫。
但在这边,不久前,因为一起狗咬人引发的邻里矛盾,类似的情形,就被视为 “防卫过当”,要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一个按闹分配的体系下,组织度高的坏人集团,是很容易占便宜的。面对这种坏人集团,老实人会有吃不完的亏。无数的案例证明,爱狗人士就是这样的组织度高、行动力强的坏人集团。
就像汉人经常被扣上 “破坏 MZ 团劫” 的帽子,可以预见,一旦被爱狗人士立法、“狗命贵”被确立,那么广大正常人,如果被狗袭击,只要敢反击,很有可能被扣上“虐待动物” 的帽子。
狗咬你,你一反击,把狗打死或打伤了,“防卫过当” 的指控也逃不掉。
上述情形绝非想象,而是已经有大量现实案例了。
这两年,各地城管和保安用棍子打狗,经常被爱狗人士指控为 “虐杀”。面对爱狗人士组织化群体化的压力,有关部门往往是扛不住压力的,打狗为民除害反遭处分、失业的,比比皆是。
因为爱猫爱狗人士不同意
比如法国德国这些国家的宠物保护法里都有禁止售卖宠物猫狗的条例,爱猫爱狗人士会同意这种影响她们利益的事情吗?
法国 2021 年 11 月通过 “反虐待动物法”,又被我国反小动保人士称为 “猫狗保护法”。
已知,每当外国或国内省市出台 “保护猫狗权益” 的法律 / 规定时,都会在网络上引起大量辩论和高支持率。
唯独法国这一次,网上反响平均起来很低,抖音还凑合,起码有几个视频,其他平台更是看不到讨论。微博用户基数大,就拿微博来说,讨论度也不咋地。

别的不说,就冲这红框里的要求,你猜是支持的多还是反对的多?
他们猫狗保,究竟想要的是保护猫狗的法律,还是利用猫狗的法律?
我也反对虐待猫狗,但是为了反对虐待,正常的捕杀、棍杀棒杀、枪杀,都能被归虐待是有什么大病?
整天宣传什么今日虐杀猫狗,明天就杀人。今日吃狗肉,明天吃人肉。那,我还说今日买卖猫狗,明日贩卖人口来,咋又反对了呢?一天天的,净搁这双标
c
PS:小动保人士 / 爱猫狗人士,已修改

7 月 1 日,反驳一下某个观点:另外你的虚空数据居然是用” 你猜 “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用 “你猜” 是给你们猫狗保留点面子,这还需要猜?
一个呼吁反虐待猫狗的概念性团体—猫狗保,却不呼吁 “取缔猫狗宠物产业链”“禁止猫狗买卖”,你们不会真的以为在猫狗产业链中,那些被囚禁,被强迫交配繁殖,被阉割,被买卖,被遗弃,被抽血,是猫狗自愿的吧?
这还需要猜?
今天他们敢要求猫狗保护法
明天他们就敢要求大麻合法化
后天他们就会要求 6000 人民币以上的零元购合法
大后天他们就会要求只要自认为性别为女的男人就可以自由进出女厕
大大后天他们就会要求打开国门让老美驻军
这帮极端动保的危害已经有超越圈子公的趋势了
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于 1938 年制定。该法规定,凡在美国境内、受外国政府、境外实体委托,从事政治游说、公关宣传、集资或影响政策的活动者,必须在司法部登记并公开代理关系。
若未登、漏登或故意虚假披露,可处最高 5 年监禁、个人 25 万美元(法人 50 万美元)罚金;司法部可强制补登、民事罚款并限制其继续接触官员或媒体。
而美国《预防虐待动物和酷刑法案》是 2019 年才制定的。
我不明白,那个快一百年前就有的法律,被美国历史实践证明具有很高先进性的法律,保护人的法律,我们法学界有人不去搞国际接轨,
怎么却忙着搞人家 2019 年才新制定的保护猫狗的法律去国际接轨呢?
你不能只在见到阿猫阿狗的时候才要国际接轨吧。
很简单,我国的大部分爱狗人士和爱猫人士只想继承国外保护法里对他们有利的权利。
但是对他们应尽的义务是闭口不谈,这不是扯呢嘛?如果都按照国外的保护法抄过来,第一个破防的,就是他们。
来看个现实例子,在国外能顺利通过并实施的是什么样的动物保护法。

RSPCA 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动保组织,经营着一个全国性的动物收容网络。其名称翻译成中文是 “皇家反虐待动物协会”,牛逼冲天,一股贵族味儿。
光是这个组织,2022 年内就对其收容所内的两千五百只流浪狗,以及六千五百只流浪猫,执行了安乐死。
请注意澳大利亚的总人口仅相当于中国内蒙古。如果国内光是一个内蒙古的收容所就杀了这么多猫狗,在某群体眼里恐怕是国将不国了。
当然某群体肯定会说 “你这个外国跟我说的外国不一样”,他们喜欢反复念叨着不知道哪个梦里得来的灵感:“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是把流浪猫狗收容绝育后放回街道上的,中国应该学习………”

就别搞那么多猫狗保的团建话题了,前两天宝马意外拖行猫,派出所被围攻这一单
开盒宝马车主的那两三个已经进去了
以后此类事件只会加码上强度
以为大家不知道你们这些 ngo 是拿了狗粮的啊?
好了,你们继续煽风点火
我嗑瓜子等着看下一个被拉走的是谁
前几年美国有个送外卖的华人实现了财富自由,因为他送外卖的途中被别人养的狗咬了狗主人真的赔得倾家荡产,这件事成了华人外卖圈的神话
弃养坐牢,宠物伤人重罚赔偿,能做到这两点我觉得动物保护法能通过实行也没有任何问题
因为洋人不但保护了猫狗,也保护了人。如果宠物伤人也要被严惩。
而国内则是由利益相关群体推动的,比如宠物医院,猫粮狗粮卖家等,他们为了让自己的宠物类商品好卖,而无限抬高宠物的地位。想让人们以此把宠物当成宝贝,为它花钱。但是宠物地位高了,人的地位就相对低了。形成了 “狗可以伤人,人不能打狗” 的舆论环境,于是遭到了强烈的舆论反弹。
所谓争议,也就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和广大可能受到伤害的人民群众之间的争议。
为什么毒品合法化在国外能够顺利通过并实施?为什么黄赌毒在国外能够合法?
国外逆天,你也要跟着逆天?
我国为什么要让抬高猫狗命?对猪牛羊鸡鸭鹅公平吗?为了猫狗伤害人类?我们这,叫中国,不会这样做的。
爱猫爱狗人士对不爱猫不爱狗人士的暴政。
因为我喜欢猫狗,所以你就不能伤害猫狗。
这不是暴政是什么?
还有,法律的维护需要执法机关。
而执法机关花的是全体纳税人的钱。
相当于拿所有人的钱,去满足一部分人的利益。
这是赤裸裸的强盗行为。
这问题问的真典型。。
首先,中国当然有动物保护法,你动个国一国二试试刑不刑。
其次,猫狗重点圈出来,你的意思是专门针对宠物的保护法呗,很可惜,中国也有。你抢一个别人的宠物试试,涉嫌抢劫罪。你虐杀一个猫狗试试,很可能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重的可能寻衅滋事直接刑了。
第三,如果你所谓的国外保护法指的是土耳其这种猫狗的天堂,任意流浪猫狗都可以在户外到处乱跑,那很可惜,那是社会管理水平不足的体现,是个正常人都反对。
第四,如果你所谓的国外保护法指的是西方国家那种人宠和谐共处的天堂,那没问题,我举双手赞成。
你只需要养宠物时缴纳各项高额一次性费用并支付后续管理费,养前接受养宠培训并考试合格,宠物咬人挠人你承受高额赔偿,不栓绳出门立刻没收,待领养猫狗超期后直接处死,投喂流浪猫狗违法并要接受高额处罚,野狗抓捕时只要反抗随时可以击毙,野猫自动投喂设施全部撤销并换成自动猎猫机,等等。
让宠物及流浪猫狗为其他野生动物和人让路,我觉得社会还挺和谐的,你觉得呢?
那保护人的 xx 法都落实的一塌糊涂,还搁这动物法呢?
在国内,2024 年猫狗已经达到了 1.2 亿只。
已经泛滥成灾,还要怎么保护?
保护它们干什么?
要做的不是保护,而是要坚决清理。
将现在的猫狗数量每年缩减到一定比例。
直到恢复到几年前,街上见不到猫狗的现象,那才是正常的。
成天玩猫,遛狗,不务正业,玩物丧志,这正常吗?
问这个问题的人政治课基本都是不合格的
保护猫狗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为什么要保护猫狗?
因为猫狗是生命?对不起我们国家是以人为本的国家,立法限制人民权利的出发点只能是人。
因为猫狗有灵性?对不起我们讲究唯物主义除人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没有意识,不承认万物皆有灵这一套
因为猫狗是伴侣?对不起你穿过 10 年的的衣服也是伴侣,那也得立法保护一下?
猫狗保护主义者最具有迷惑性的言论是公序良俗论。所谓公序良俗即是道德,道德规范的是什么?仍然是社会生活,根本上说道德调整的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立法保护过的公序良俗,哪一个不是如此?我私下虐虐猫狗,和公序良俗有什么关系?
猫狗保护违背我国建国治国的根本理论基础,不可能得到支持
我一个走路看见水泥地上的蚯蚓都要救的人(铲起来放回绿化带),也不怎么支持立什么 “宠物保护法”。
因为我这个中国人比较务实,养猫狗的人管好自己的猫狗,就不会有野猫野狗。
非要立法,那我也有几点建议:
1. 产生的所有社会成本都由养宠物的人承担,收养殖税,办宠物证,上户口本,和户主身份证绑定,户主是监护人。
2. 虐待宠物、遗弃宠物入刑,虐待宠物验伤视伤情判刑;
3. 丢失宠物按过失犯罪同样处罚金,丢失多少天就罚多少天的收入,找不回来按宠物理论寿命处罚金;遗弃三倍处罚;
4. 宠物伤人伤宠物视同过失伤害。
5. 侮辱宠物(比如曰狗人士)拘留。
这几条你们都不同意,还说什么 “爱狗人士”?
拿德国举例吧。
德国的动物保护法,套用在国内。
不说 90%,起码超过大半的养宠人都要被罚款,有些甚至面临重罚。
弃养,罚款最高可达 5 万欧。
狗不注册,不上学校,不规范养狗,不按时遛狗,都可以罚款。
另外,德国的动物保护法一视同仁,并不是只保护可爱动物。
苍蝇老鼠蚊子马蜂,都保护。
原则上,只要这些生物没有侵入到你的家里,没有危害到你的生命,你是无权伤害他们的。
德国这边一到夏天,马蜂特别多,很多都直接聚堆扒在水果摊上,肉铺上啃食。
在户外就餐,可能直接飞到你餐盘上吃。
但是,你无权伤害他们,只能空挥驱赶他们,如果你在驱赶的时候伤害到他们了。
罚款,几千到几万欧不等。
如果国内可以严格套用这个体系,再辅以国内的执法力度。
说实话,我是大力支持的。
地上的狗屎,遛狗不拴绳,狗乱叫,看的我直恶心。
早该管管这帮狗玩意了。
因为像我这样的爱狗爱猫的法律人士,在中国实在太少了,是的,我作为律师,养了两条泰迪,一只猫。
我现在的政治力量还是太微弱,等我积攒力量够的时候,一定借鉴欧美的《动物保护法》,推动中国立法和实施。
参照如下:
英国《动物福利法 》《危险犬类法案》遗弃动物属犯罪,最高 5 年监禁 + 无上限罚款 + 禁养
伤人最高 5 年,致死最高 14 年;严格责任,私宅内也追责,犬只可安乐死。禁养令、社区服务、赔偿受害人。
德国《动物保护法》遗弃动物视为严重虐待,罚款 1000-10000 欧元,情节严重(如致死)最高 1 年监禁;24 小时内未寻回走失宠物视为间接遗弃。狗主人无故对宠物施痛苦 / 伤害,最高 3 年监禁或 2.5 万欧元罚款;致死可加重。主人未管控致伤人,依过失伤害 / 杀人追责,最高 3 年监禁;需强制保险、芯片、牵绳吊销饲养许可、终身禁养。
美国(联邦 + 州)《动物福利法》《恶犬法案》(州为主),遗弃动物多数州定为轻罪,最高 1 年监禁 + 高额罚款(如加州 2 万美元)+ 禁养
重罪级虐待(如折磨 / 致死)最高 5 年监禁(纽约州 4 年、加州 3 年)+ 高额罚款,致人重伤最高 3 年,致死最高 14 年;恶犬管控严格,无牌 / 无牵绳可重罚,民事赔偿、犬只没收 / 安乐死
日本《动物爱护法》处 1 年以下监禁或 100 万日元以下罚款;2023 修订后最高 5 年监禁或 500 万日元罚款
韩国《动物保护法》从行政罚改为刑事罚,处 3000 万韩元以下罚金 + 残忍虐待致死最高 3 年监禁 + 3000 万韩元罚金烈性犬伤人时,主人依过失犯罪追责,强制保险、登记、牵绳 / 嘴套高额民事赔偿、禁养烈性犬
意大利 新动物保护刑事法案(2024)遗弃动物最低罚金 5000 欧元,最高 1 万欧元;属犯罪
残忍致动物死亡最高 4 年监禁;杀 3 只以上他人动物 1-4 年监禁,依《刑法》过失伤害 / 杀人追责,最高 5 年;禁长期拴养(专业证明除外)没收犬只、社区服务。
总之,作为养狗的狗主,没有时间照顾动物的生活起居,让动物不开心,遗弃动物,让动物咬人,狗主一律坐牢,赔偿动物精神损失。
我是汪律
维权卫士
就一个问题,流浪猫狗从何而来?弃养,出外不牵绳,看管不严。跟我们不养宠物的人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普通人来承担养宠物人的不负责任带来的问题。需要立法的是规范养宠物,加大对养宠物人的处罚力度。
一些国家保护狗的法律如下:
1、日本。
在日本,养狗人必须为所养的狗进行登记,详细申报养狗人的姓名、住址、所养狗的数量、种类和用途,还有狗舍的大小及位置等情况,并要附上狗舍的说明图。
日本实行动物 “终生饲养”,如果养狗人有不及时喂食喂水等虐待动物,或遗弃动物的行为,要处以最高 30 万日元罚款;如果被发现故意杀害、杀伤动物,更要判处 1 年拘役或 100 万日元以下罚款。严厉的法律规定,使日本的养狗人不得不在决定养狗之前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不敢仅仅是用 “玩玩而已” 的心态来对待。日本进入领养者家庭的狗,都是经过绝育的。没有经过宠物学校培训的狗是不能领养的。进入家庭的狗在宠物学校已经学会了按时饮食、按时大小便。宠物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上街遛,否则会遭到警察罚款。
日本人养狗中规中矩,除了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管理的原因,日本社会比较独特的公众意识对养狗人的约束力量也很大。日本人到街上遛狗,一定会随时拽紧狗项圈上的缰绳,让狗不要乱跑,清理狗粪,狗一旦乱叫就要立即制止,他们认为,这不仅是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也是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避免引起他人的反感。日本的养狗人基本上都会给狗做绝育手术,因而在街上、公园里看到的各个品种的狗,即使是体型较大的,也大都显得低眉顺眼,安静而恭顺,很少有张牙舞爪,见人就汪汪叫的。在公寓楼房住宅里,住户需要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才能养狗,因为同一公寓楼里可能有反对养狗的人,还可能有对动物过敏的人或孩子。即使得到了养狗的许可,狗的主人一般也会自觉地不带狗乘坐电梯、不让狗吠叫、妥善处理狗的排泄物和脱落的狗毛。
2、美国。
在美国,养狗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宠物主人要承担很多的责任和义务。虽然美国各州的法律不尽相同,但关于养狗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要想养一条狗,狗的主人必须先缴纳 20 美元到 50 美元的注册费,还要到商店给狗买狗粮,带狗出去散步。美国对狗的管理有着十分严谨的系统,所有的狗都有正式的 “户口” 和“学历”,狗俱乐部遍布全国各地,绝大多数的狗都在这里度过他们的“幼年时代”,即学习与人相处和接受相关的技能训练。正因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人们很少能看到野性十足的狗。想养狗的人也大都通过正当渠道获得他们的宠物。美国许多州都通过相关法律,处罚咬人的恶狗。如果一条狗被认定有危险倾向,主人却没有严加防范和处理,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狗的主人要被判入狱,同时还要罚款。
绝大多数美国城市的法律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其他地方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有的城市设有特定的场地,只有在这里,狗才能摆脱锁链的束缚,尽情撒欢儿。在美国,许多地方都竖有明显的标示牌,牌子的图标及文字提醒人们在遛狗时要及时处理狗屎。通常情况下,美国人在遛狗时都会随身携带塑料袋,不过许多城市的街头还是设立了专门的箱子,里面的塑料袋为那些记性不好的遛狗者提供了方便。
在美国,市区的公园都是不准宠物入内的,而郊区的公园也是对狗收门票。一般而言,公园如果对人收费 50 元,对狗就要收费 30 元。此外,为了防止宠物得病,与人交叉感染,宠物食品的生产要求甚至比人类的还高。
3、德国。
德国对养狗的规定以严格、全面著称,涵盖资格审查、强制保险、纳税、培训及行为规范等多方面,旨在保障动物福利和公共安全。核心要求包括:养狗需通过资格审查、缴纳狗税、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完成犬只培训课程,并遵守系绳等公共行为规范。
养狗资格与审查
资格审查:申请人需通过政府部门审核,提交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如房屋面积、是否有花园)、养狗动机及经验等材料,部分州还要求提供 “无罪证明” 或通过笔试。
追踪机制:通过审核者需签署法律文件,接受动物保护协会的定期检查或突击审查。
经济与法律责任
狗税:养狗需按只缴纳年税(如柏林第一只 120 欧元,第二只 180 欧元),逃税者面临高额罚款。
强制保险:
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欧元,用于赔偿犬只造成的损失。
危险犬种(如罗威纳犬)需额外投保,出门时须戴口套并限制绳长。
行为规范与培训
系绳规定:在公共场所(如步行区、公园、儿童活动区)必须系绳,部分州对危险犬种有更严格限制。
犬只培训:主人与狗需共同参加为期 3 个月的课程,内容涵盖服从训练、噪声适应及交通标志识别,通过考试后方可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交通工具。
运动要求:2025 年新规要求每天至少遛狗两次,总时长不低于 1 小时。
4、英国。
英国规定狗的脖子上要挂牌,说明主人姓名、住址,否则将作为无主犬收容。严格规定狗每年必须注射疫苗,否则将重罚。不清理狗粪便、狗伤人、狗主人都将被重罚。伤人的犬如果被鉴定富有攻击性,还将被处死。
如果主人没有妥善照顾宠物,可能会面临最高 51 周的监禁和最高 20,000 英镑的罚款。
主人虐待宠物可能会让你面临最高六个月的监禁、20,000 英镑的罚款,并且禁止饲养宠物。
所有狗都必须装有微芯片,并注册在数据库中。未注册的主人将面临最高 500 英镑的罚款,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起诉。
狗必须佩戴狗牌,显示主人的姓名。违反者将被处以最高 2,000 英镑的罚款。
如果狗在家中或私人财产中攻击人,主人可能会被起诉。
狗叫可能被视为 “法定滋扰”,当地政府可以要求停止这种行为,否则可能带走你的狗。
狗随地大小便,主人可能会收到最高 100 英镑的固定罚款通知,若不遵守规定,则可能面临 1000 英镑的罚款。
别的国家不知道,美国的猫狗保护法要是在中国实施,最大的阻力主要来自于养猫狗(特别是狗)的人
不立法保护猫狗,恰是我国文明先进的体现
https://zhuanlan.zhihu.com/p/699826915?utm_psn=1777806141558767616
因为某些打着保护宠物名义,实际为一己私欲害人害小动物的人太多了。
我邻居 33 岁秃头单身男,家里还有个成天穿着睡衣的妈,男的没事儿就往家捡流浪猫,女的没事儿就往家里捡流浪狗。
据小区内同样养宠物的邻居说,他家巅峰养过 27 只猫,5 条狗。
因为夏天味道过于刺眼(没打错字,就是刺眼),我联系物业,社区,警察局一起去他家处理问题。
警察按照惯例,敲门,一开始人家不开门,警察都不鸟的。
后来好容易敲开门,警察按照惯例准备进门,结果刚打开条门缝,警察 “跑了”。
就是真实的夺路而逃的那种。
后来社区的找人进去,发现屋内发猫瘟,当时已经死了 5 只猫,1 条狗了,就在家里死着。
另外,这母子俩,经常吵架打架,互相打还不够,生了气,儿子就拿妈妈捡的狗出气。
妈妈就拿儿子的猫出气。
经过一系列的沟通调解,在多方监督下,大约 9 月份,他们把一部分猫狗运走了。
我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最近又能听到猫飞狗跳的动静了,我们还说是不是因为冬天,所以没有那么刺眼的味道了。
结果有天坐电梯聊起来才知道,原来不止臭我们一层,他们 1 号家整个单元都臭,我家 12 层,一个 29 层的邻居被臭到投诉物业。
令人心寒的是,抖音上看到这类人不在少数。
支持某些法,某些人的,站出来走两圈。
我也觉得是时候立宠物保护法了。
现在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经济不好,政府没钱,政府不得不向存量市场动手,而其实存量市场里,最好动手,反抗最小,人民最喜闻乐见的对象,就是宠物市场了。
我的建议是首先养宠物要官方付费培训,每个月额外交宠物税,强制打疫苗,每年强制体检,统一配发宠物绳 / 嘴笼 / 电子身份证,宠物生死报备,不文明养宠物举报被拍到罚款 200 举报人分一半。以上一年收个万八千的,不交就拉走,三个月不回来领就安乐。交易就是出台宠物保护法。我觉得这是大家都希望见到的啊。
只想享受权益,不想背责任,这种在哪个国家都通过不了好不好
美国每条狗都有芯片,没牵绳子的狗在外面被抓到,狗主人会面临高额罚款,只要国内把这条上去,我一定不反对保护法
真要借鉴欧美那样的动保法,反对最激烈的就是目前搞动保的人士。
1,养猫狗的条件上升将导致养宠物的人大量减少,国内大多数养宠物的不牵绳不捡屎,影响邻居也没处罚,看看那些有动保法的地方那罚款和执行力度,国内大量现在养宠物的将不会再养了。
2,动保的几大来源之一,宠物相关行业的人士会因为第一条而大量倒闭,比如法国应该是不许买卖或者提升买卖的成本的,会导致养宠物的成本进一步增加。
3,真像国外那样大规模有组织的清理流浪猫狗会导致靠动保搞诈骗的那些人连拍个素材都难度增加,流浪狗救助基地也不能一车一车的卖狗了。
我就好奇了,那么多濒危、极危、易危动物你们不去呼吁保护,非要保护一个连易危都没有达到的动物?
实行了 “动物保护法” 的国家,通常对流浪猫狗实行依法捕捉,如果没人领养,则安乐死。
**而中国猫狗粉要的不是动物保护法,是猫狗特权法,是猫狗神圣不可侵犯法。**他们的诉求是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共场所投喂、散养猫狗,且任何人不得捕杀这些野猫野狗,否则就是虐待圣物,必须判刑。
借宝地呼吁一下,在小区内遛狗的爱狗人士,在地下停车场遛狗的狗爸狗妈们,请你们及时处理狗屎!
特别是大型犬的粪便,好大一坨,你们怎么能看不到呢?狗不知道啥是文明卫生,是狗东西,所以才会自己随地大小便。狗爸狗妈们,你们是人,不是狗东西,怎么不知道廉耻,不讲卫生,不讲文明呢?
希望诸位爱狗人士重视这个问题,谢谢。
因为在某些国家,是通过法律限制只有真正守法的高素质群体才有资格养狗;
而在另外的国家,是街溜子一样的社会垃圾通过养狗来让自己像高素质群体。
我实在不理解,我一个不养狗的人怎么才能虐到狗,咱们把话说得直白点,你们就是想你家狗叫的时候别人不能上去给一脚,你家狗撒尿到别人车轮上的时候你能刷手机装瞎,你家狗咬人的时候你能出一千块钱狂犬病疫苗费了事,你家狗不牵绳冲人的时候别人不能上去一棍子。
什么?流浪猫狗?你怎么忍心世界上存在流浪猫狗的,不把他领回家?还有,流浪猫狗究竟是一个不养狗的人造成的还是养狗的人造成的概率更大?
你跟所谓爱猫爱狗人士说什么权责统一,他们根本听不懂的,要顺着他们的思路说
爱猫狗人士,一直期望给猫狗人权对吧?整天猫主子狗儿子的,那好,为了保障猫狗的人权,我们必须严格立法保护 (这是废话,杀人偿命爱猫狗人士能理解吧),好的,我们要立法了
1、禁止一切形式的猫狗买卖,否则等同人口贩卖
2、禁止普通人随意杀死猫狗,否则等同谋杀
3、禁止未经批准弃养,否则遗弃罪,领弃养手续参照人类执行
4、猫狗实行户口制度,一猫 (狗) 一证,强制免疫计划,要接受义务教育,且定期到指定部门报到,以保证猫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5、猫狗食物要参照人类食物标准严格执行,无资质生产厂家依法取缔
6、医治猫狗的场所需要具有医疗资质,且进行分科,专科专病,确保猫狗疾病可得到有效救治
7、猫狗自然死亡过疾病死亡后,需持猫狗身份证办理死亡证明,后送火葬场进行火葬,违者参照人类相关法律执行
8、暂时想不起来了
以上这些好不好?你们那么爱它,不会舍不得给它人权吧?既然立法,为什么不按照人来立法?
有给弃养猫狗的惩罚机制了吗?有给非法繁育猫狗的惩罚机制了吗?有给强制购买猫狗办证打疫苗的一条龙操作了吗?有收容流浪猫狗没人认领就安乐的收容机制吗?对相关执法人员有正常培训吗?
那哪来的资格说动物保护?
合法办了狗证的都能被人堵路上让缴罚款说禁养犬,哪来的资格?满地流浪狗也不捕杀,咬人后逮着投喂的罚,哪来的逻辑?放狗咬人的不管,遛狗不牵绳的不管,大学生每年丢一轮猫也不管,泛滥成灾后在那说别人破坏环境,怎么保护?拦路打劫的不管,线下人肉的不管,怎么保护?
现在实质上起到动物保护作用的是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公开杀猫 / 狗让人感到不适了可以按扰民处理,在以上的措施一件都没实施和以上的神奇事件均多次发生的前提下,我宁愿别出所谓的 “动物保护” 法规。
四则运算都没理明白呢就想学微积分?
我也不说啥,啥时候遛狗的那位,能在狗子当着我的面,在我的车胎上放水时,和我说一声不好意思,实在管不住,而不是当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时,我们再来谈动物保护法
第一步:猫狗保护法
第二步:家禽保护法
第三步:人造肉食用义务法
都是生意,说的那么高大上干嘛?
国外的月亮圆?250 元就可以脱籍了,滚到国外去,不就没那么争议了?
我一直不是很理解,为什么都到 2025 年了,还有人抱着 “国外的东西一定是对的,国外的东西一定是香的” 这种观念。
如果你要说动物保护法,甚至是猫狗保护法是有道理的,麻烦你提论点、列论据、详细论证。如果拿着 “因为国外是这么做,所以我们也该这么做” 这种说法来说,那我不管你说的是什么,我都要反对你。
因为外国的狗咬人真的会吃枪子。
因为国家比人民更清楚人民的调性。
就像你小时候跟你爸妈哭着哀求,让我养个狗吧我一定会负责照顾它的,但是你父母知道,我们也知道,这个狗从进家门开始,小孩能照顾它超过一周的概率不到 2%,最终伺候宠物的工作都会落到父母身上。
同样,你以为动物保护法仅仅是规定不能抛弃不能虐杀吗?国外有些地区的动物保护法律严苛到让你读完条款就丧失养宠物的欲望。
不说别的,现在的打工仔们,有几个可以保证每天有足够时间陪伴自己的宠物?别说几小时了,几十分钟都够呛,你该不会以为带宠物出门拉屎撒尿就是互动吧?
你的陪伴不够,宠物在家嗷嗷叫,你在国内现有条件下是扰民投诉,顶多被警察教育两句,你就是不作为,人家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到了国外,你很有可能被指控虐待宠物,不仅宠物要被拿走,你本人还要面临大额罚款,到时候你是不是就该说宠物是你的私人财产了?
不说别的了,家暴法都实行多久了?现在不还是有大把被家暴的女性连离婚都困难。儿童保护法也一直都有,可是反而给了未成年杀人犯免死金牌。一项法律的颁布实施并不是嘴皮子一碰就可以的,对于绝大部分养宠物的人来说,动物保护法实施了,反而会导致更多流浪猫狗出现。
你改变不了他人就改变自己嘛
你自己换个国籍就好了
下一个问题……
啊?我们国家没有动物保护法?其他国家有?

热知识,动物不只有猫狗,再者,流浪猫狗对人类有害,如果你真的想保护它,就领回家养,做好安全措施,把它变为你的私人财产,这样就受法律保护了
众所周知,国家保护每一个人的私有财产~
国外的动物保护法是养宠人需要和宠物一起上课,只有考过才能养,出门得带牵引绳,表现出攻击性就枪毙,没有牵引绳的宠物一律关起来,一周没人认领缴纳罚款就直接杀掉,国内想跟上吗
说个国外《动物保护法》的核心立法原点
那就是最有可能虐待动物的,就是动物的所有者
所以国外的《动物保护法》在确保动物权益得同时
也非常严格地规定了动物所有者的义务
以及其所应当承担的动物福利
而不是如国内那些所谓的支持者一般,只想享受权利而拒绝承担任何义务
譬如在高密度的城市社区饲养日常需要大运动量的狗类
并且每天只能最多两次出去遛狗并排便
那就是一种被很明确被认定的虐待行为
所以国外的城市公寓都是禁止养狗的
就是因为这即会扰民,也无法确保动物福利
因为没有权利与义务统一。国外的动物保护立法增强了宠物主人的责任,而在国内有些人企图把责任转嫁给社会。如果完全照搬国外的动物保护法,然后做一些微调适配。那些建议动物保护立法的人恐怕先闹情绪。
首先动物保护应该成立一个协会。经费由每个养宠的人出。用于动物保护事业。不能光用嘴,你们拿钱啊。然后,遛狗要牵绳,国外有专门的训练班,让狗狗听从指令。如果狗咬了人,狗主人赔钱、罚款、坐牢。狗狗不能弃养,否则罚款坐牢。
好的动物保护法是约束宠物主人的,不是给社会转嫁责任的。现在养宠越来越普遍,更应该及时推进动物保护立法。
爱狗爱猫人士呢?怎么集体失声了?
其实没有争议。如果在中国你说爱狗人士是条狗,他绝对会认为你在骂他。
因为很多猫狗爱好者,本质上是巨婴。既要权利,又不想承担义务。所以就只好从道德层面自己拔高自己,这样就能让其他人为它们的爱好买单。同时,猫狗爱好者又特别喜欢对着自己的宠物自说自话,毕竟宠物不会说话。所以,其他它们的想法和观点就在不停地自洽循环中被不断加强,最终变成无可撼动的偏见。
这个问题难道说是 “无孩爱猫女” 提出来的么?
但凡你好好看看你所谓的任何国外针对宠物猫狗的发法条法规你也说不出来这种话
国外所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猫狗都要抓去安乐死,国内你敢?分分钟被这批人冲烂挂你网上,管你是不是公权力,都是没人性
咬别人了
“哎呦,那是我的宝贝儿子(女儿)咬你一下怎么了?又不是故意的,你怎么这么斤斤计较,心眼太小了吧?”
被车撞了
“哎呀~ 那是我相依为命的儿子(女儿),是我的家人,心头肉,他哪能看到车是危险情况,你不要走,赔的少了可不行,毕竟是亲人了~”
看见流浪猫狗
“看那流浪狗(猫)多可怜,为啥没人可怜可怜它们,还要捕杀他们,一点人性也没有”
“那你领养”
“……”
饲养者抛弃宠物算 “遗弃罪”,虐待宠物按“故意伤害” 入刑;
饲养者必须给宠物做电子身份芯片并录入系统,按年给宠物打疫苗;
宠物伤人时,饲养者必须以 “监护人” 的身份担责。
但凡能做到以上一点,猫狗保护法都能得到支持。为什么没人支持,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饲养人到处拉屎让别人给你擦屁股。
为什么禁枪在我国能顺利通过并且严格执行,在国外却面临如此巨大的争议并且难以立法?连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都难以保证,难道保护猫狗比保护人民更重要?
国内的动保总是只想谈权利,对义务是只字不提,而一个成熟的法律,往往是权利与义务基本对等的。
国内的动保过于在意自己(和自己宠物)应该有的权利,比如自由饲养,自由出行,自由交易等方面,也对于自己(和自己宠物)遭到的权益侵犯而过度主张,比如受到攻击,限制,不公正待遇等。
国内的动保如果知道国外部分地区,宠物失控也是一种刑责,他们还支不支持?遗弃宠物也有可能入刑,饲养不在范围内的宠物也要坐牢,就算上述不坐牢,也会面临让中产足以肉疼的罚款……
狗税这种东西就不说了,广泛存在的。
要不先问问国内那些巨婴愿不愿意承担这些义务再谈权利?
正常的动物保护法是提高领养动物的门槛,而这版动物保护法从目前晚上讨论的点来看是要求提高社会对动物主人的宽容并协助一起养动物。 这就是扯淡,别人养动物凭什么要我去宽容他并帮他一起养? 凭什么?
因为群众中间有坏人。
同样的问题,可以适配为什么女权如此难以推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
明明是一件利好大多数普通人的事情,怎么就变成了民众之间的斗争。
可是后来我发现,有人打着这些政治正确的幌子,本质在为自己谋私利,找特权。
女权,动保,这些都是有门槛的。需要一个人有基本的明辨是非和逻辑能力。而不是带着情绪开启骂战。
极端女权不算女权,极端动保也不能称作动保。什么算极端呢,一个很简单的标准,有没有影响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比如拿女权来说,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允许不同选择的存在。结婚不结婚,生娃不生娃,就业不就业。
它的敌人是集中男权,也是极端女权,是剥夺女性选择权的所有声音。
但很多人,讽刺全职妈妈,讽刺在恋爱里经济多付出的女性,有个特别难听的说法,叫 “a 钱又出 b”。
同理,到动保这边也是。大部分人其实不关心你保护什么,也乐见世界和平。
可是有人支持喂养流浪猫又不做绝育,不做领养工作。当别人电动车车座损毁,汽车车顶车漆被破坏,大晚上被吵的睡不着,就会有脑残跑出来说,“地球不只属于人类”。
有人吐槽邻居做救助养三十多只猫气味影响到了自己,下面一水劝人家忍忍,说做救助不容易,甚至还阴阳怪气别人穷,住楼房就得忍受这些。我寻思你们被邻居练钢琴吵架吵到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啊。
有人吐槽在山姆看见别人在购物车里放狗,立刻一堆人跳出来,指责人家太闲,为什么在小孩踩购物车,成年人坐购物车的时候不说。
看出来了吗,很多人扣着各种各样的帽子,内核都是满足自己的私心。
很多人理解的动保法:我家猫 / 狗变身人上人,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散养,放养也没有任何危险,去哪里都可以带着自己的亲亲宠物,流浪猫狗横行,被影响到的人自己忍着。
真实的动保法:主人各种疏忽导致宠物走失、受伤、死亡,罚;散养放养哪怕栓在门外只要被人举报,罚;遗失宠物,罚;不牵绳,罚;不按时接种疫苗生病了不带宠物上医院,罚;宠物影响了其他人的生活,罚;带宠物去不允许宠物去的地方,宠物破坏环境,罚;流浪猫狗公开做领养,没人领养定期安乐。
这套动保法真要实施下来,闹的最凶的就是那群天天嚷着国内落后没有动保法的人。保守估计国内超过半数的养宠人会成为动保法的直接受害者,你说他们愿意吗?
国家也不是没做尝试,在上海杭州北京做的一系列规范已经让养宠人怨声载道了,这动保推行下去可不就道阻且长了。
很多人不明白。
那些猫狗饲养管理条例,实际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猫狗保护法,也是实质上的猫狗主人保护法。
只要这些主人能够遵守好,他们就不会惹上一堆糟心事,也不会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这些猫狗也能够安安全全、快快乐乐的度过每一天。
没有争议啊,我国有动物保护法。
啥,你说猫狗保护法,你说猫狗保护法就说猫狗保护法呗,说什么动物保护法。
德国规定,你想要狗,需要得到你邻居的同意,
英国规定,每天要完成多少小时的遛狗,否则就是虐待动物。
美国规定,如果狗主人没有控制住狗,让狗叫了超过三声,有权抓走。
中国规定:遛狗栓绳。
中国对养狗的人太宽松了。应该严格立法,怼死那些爱狗人士
动物保护法的第一步就是遗弃该入刑,收养需要办证,以对应虐待动物入刑。
可笑的是,很多人自诩爱心人士压根只想要权利不想要义务,试图道德绑架大家
因为国内的大多数猫狗饲养者,做不到且不愿意以下内容
1,弃养遗弃入刑。
2,承认流浪猫狗对现代社会的潜在危害并给予政府,物业,学校等基层组织管理者扑杀流浪猫狗的权力。
3,承认养猫狗对社会其他人是负面影响,应该强制纳税。
4,做到文明养宠,栓绳,带嚼头,随时捡屎等。
5,承认为了血统而对宠物进行交配控制,保持纯血是一种不道德,且对宠物有害的行为,应该立法禁止。
6,直视中国每年狂犬疫苗远高于其他国家的接种接种率,承认流浪动物对社会存在很大危害。
一犬亡,万人呼。犬伤人,影无踪。人言物伤其类,然,犬亡人吠,人伤齐喑,实不知其类为何?其属何种?
或有言者云,屠狗之辈,君子鄙之。然则无君子弃犬,流犬何来?盖君子牵黄擎苍,忽闻调令,不可不从。遗黄于市,弃苍于野。此诚君子哉?或犬患恶疾,诊医弥贵,君子忍痛弃之?流犬之源,盖君子也!
黄弃于市,寻残羹,觅冷炙,勉得续命。偶有君子,或投食,或抚慰,欲彰显君子之风也。然君子之举,致使犬行于市,人受其扰,此诚君子乎?闻弃市之黄,四千万有之。然观诸网君子亦多,诸君子收之于户,犬得其户,人免其扰,君子之风得彰,三者相宜,君子何不为也?
君子之风不彰,犬行于市,人困其扰,实君子之过也!
人困其扰,举之于衙;或犬逞凶威,伤人于市。有司遣吏捕之,拘之于站,以候君子,此诚应有之举。然站犬俞多,少见君子,奇哉!君子何往?君子于诸网谴吏也!盖君子之风不彰,弃市之黄甚矣。有司之吏不足,故有误伤,亦属平常。君子激愤,遂谴吏于网。此诚君子乎?
饲犬于市,置犬于无家,置人于险境,有司欲有所为,君子或于诸网、或于当地,以谴吏阻有司。君子何不收之?或于市,则有司之举无由;或于站,则阻有司人道处理矣!站犬之声传于野,君子胡不来?尾生抱柱,君子何哉?
有从艺之诸君子,依盛名而谴吏矣!从艺诸君子,日入斗金亦不可描其贵,人尽皆知。望诸君子莫止于言,指缝漏沙,或与有司饲之于站,或收之于家躬行君子之风,善矣!
君子之风不彰,犬沦无家,人落险境。有司有所为,君子阻之。君子之风行于键盘,不见于市。或黄行于市而无绳、或犬遗矢于市而无收、弃犬于市、阻有司之有为,此诚君子哉?此诚邀名无行、自私自利之徒矣!
何为真君子?与黄行而牵绳、犬遗矢而全收:不弃犬于市。若有力则收犬于市,使犬得有居,人出险境;若无力则尊有司法度,于犬免尘世流浪之苦,于人出惶惶不安之劳。此可谓之真君子。
并没有 “猫狗” 保护法。目前我知道的全世界只有台湾,香港有这种极其特殊的 “猫狗” 保护法。
欧洲不清楚,我就说说我最熟悉的美国加拿大,只有每个省、州自己的动物保护法,并且对养动物(不仅限猫狗,包括猪,牛,马,黄鼠狼等一切玩意)有严格要求,比如活动空间要求,食物要求等,规则非常细致严格,违反者动物主人会坐牢的。而且也不会有狗在你家乱拉屎去报警却和稀泥现象,也不会有汇报社区出现野猫野狗被搪塞不出警的情况,更绝对不会有奇葩的特殊地位的 “猫狗” 保护法。
举个例子:你的狗晚上大半夜叫的太响,邻居一个电话警察第一次马上到,第一次警告,如果你的狗第二次还叫报警的话,那就是动物接管中心会把你的狗收走。
如果你的狗袭击人,并且无法控制的话,警察来的第一时间会带着抓动物的队来套,如果攻击性太强,当场直接击毙。当然这种队伍抓的最多的还是翻垃圾桶的浣熊,和击毙郊狼。抖音上多的是美国警察当场击毙狗的视频,都可以去搜索一下。
农村允许农民自己可以用枪,弓箭,下套处理杀死一切危害粮食,家禽的动物。抖音上也可以去搜索一下,有不少是用.22, .308 步枪弹射杀来偷吃的流浪猫的视频(当然射杀最多的还是浣熊,郊狼之类)。
总之,真正的国外的动保法,和某些 feline, K9(canine)教徒心目中的 “外国(猫狗)动保法” 有极大的差异。它们其实是要实现极端的,香港,台湾的那种 “猫狗” 保护法而已。
1、我国已有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且正常实施。
2、如果你说的是宠物法。那么你当知道,不仅会保护宠物,更会约束主人的养宠行为——不然怎么叫宠物法呢?
约束主人的养宠行为,即使在你所憧憬的国外,或者说欧美,那也是极其严格的。相比起来,目前你所享受的便利,可能在欧美宠物法里面,可就不一定有了。
比如要求在狗体内植入芯片,一旦遗失被发现,则要追求主人的法律责任。
再比如狗只伤人,一样追求主人责任。
狗子的排泄物需要由主人妥善处理,否则法律责任。
对于街上无人看管的狗子,一旦发现,先找主人(法律责任);如果找不到,则收容处理。
养宠物必须先通过资格认证。
狗在户外必须栓绳。
你确定,这是你心目中想象的,宠物法吗?
我是不介意它在中国被严格执行的。你呢?
因为动物保护法在国外能顺利通过并实施的同时也规定了动物主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在中国, 光是遛狗不牵绳, 宠物随地放尿都已经屡禁不绝了… 想想你社区的老太太, 家里三条狗不拴绳, 在院子里撒尿, 老太太被罚拘留十天, 罚款 5 万.
你猜结果会是什么?
要知道现在社区用网兜抓不拴绳的宠物狗都已经要面临很大危险了.
而且被扣留的狗一旦狗主人不肯缴纳罚款, 扣留一段时间狗是会被人道毁灭的.
事实上一旦动物保护法在国内能顺利通过并实施, 第一个要哭的就是那些个人宠物收养机构了… 因为他们的卫生条件和管理是绝对不可能合格的.
其实挺简单的,只要对宠物用品和饲料之类的收重税,比如 50% 以上的税。
然后对遗弃宠物、不办证饲养宠物、宠物扰民、宠物影响其他居民(随地拉屎拉尿主人不处理、遛狗不牵绳、不带嘴套、在不合适区域遛狗、狗味道巨大还要坐电梯等)现象严格罚款。
我相信国家能有充足的资金管理猫狗,还能创造大量就业,专门整治各种不文明养宠现象。
我就问那些小动保同意不同意这么整。
你们想着让所有老百姓出钱,给你们保护那些流浪猫狗?
做梦呢?
当然管理流浪猫狗也包含大规模扑杀、收容、安乐流浪猫狗。
这些人员设备设施费用全部都从养宠的税收、罚款、办证来出钱。
我们的民族不同。这是我长期思索得到的答案。
我也一直纳闷,欧美、日本、印度似乎都没有反宠物情绪,就中国有,尤其是反狗情绪已经越来越重,比阿拉伯世界反狗情绪还重。阿拉伯世界是因为古兰经反狗,我们并没有什么经典著作反狗。
一开始,我还以为国外管理狗的法律严格、狗主人的素质普遍较高,所以反狗的社会情绪不严重。去日本逛了几次,公园里各种狗屎,在湖边都形成地层了,一下雨满公园都是狗尿味,真是吐了。
美国欧洲都有些航空公司允许带大型犬进客舱,而且不用装笼子,就那样趴在地板上,或者给狗买个座,大型犬就坐在座位上,跟不认识的乘客挤在一起。反正我是怎么也接受不了,这种飞机我只能不坐。哦,狗是只允许进经济舱的,我还从未搜到过让狗进商务舱、头等舱的航司。你看,都知道谁好欺负。不知道欧洲人、美国人怎么接受的。搜了搜新闻,发现这种航班经常发生狗把别的乘客咬伤的事件,索赔也是非常困难。但这种航班还是继续开着,乘客们就这样继续忍受着。
欧洲、美国、日本狗咬伤人、不收拾狗屎尿、狗骚扰他人全都很常见,他们就那么忍着。
费解。
后来我突然想到,欧洲、日本、印度都从未发生过大规模农民起义,形成新政权那种,小规模的有,大规模的从未有过。中国这里呢,每隔 200 年来一次。
看了本书,书名忘了,作者叫牟安世,说中国没有被八国联军瓜分真正原因是山河四省的义和团运动。因为编写史书的都是知识分子,他们不愿意承认农民爱国、救国能力远远胜过知识分子,所以义和团的重要性被掩盖、遗忘了。最初义和团成员加入运动,是因为中国农村的天主教堂被发现偷偷谋杀儿童,不是个例,是很普遍。你说欧洲人是怎么一直忍耐天主教谋杀儿童的?
在我们这会引发大规模农民起义、颠覆政权的那些灾难、治理状况在欧洲、日本、印度全都是不会有事发生的。那么,在我们这里会引起集体愤慨情绪的事,在欧洲、美国、日本被长期忍耐,也是正常的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为什么美国人不直接抓北美印第安人当奴隶。从非洲贩运黑奴是很昂贵的。1760-1860 这一百年黑奴贩运最猖獗的时期,印第安人在美国仍是很众多、很常见的。读了一些历史著作、文献得出这么个结论:印第安人被奴役后会集体自杀。他们非常残酷、高傲地杀死自己的子女然后自杀,宁死不为奴。同时因为当时去围剿印第安人的美国陆军经常全军覆没,美国人对印第安人又恐惧、又崇拜,总之是无法放心让印第安人给自己干活:一不留神就被反杀了。总之,把非洲人当奴隶这事很成功,暴动很少,把印第安人当奴隶这事就鲜有成功案例。
我是想说:民族和民族就是不一样。
想把中国西化、想把爱狗文化植入中国,就像 1900 年天主教堂被大面积植入中国一样,最一开始应该是挺顺利的,因为中国人不排外,进入深水区后就很可能面临巨大阻力。我不能预知未来,只能说有一种可能性是:发生义和团式的对外族文化及其代理人的仇恨、剿杀。
洋大人的猫狗保护法照搬到国内的话,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就是那些猫狗孝子吧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猫狗保逆天的事干的太多,在人民群众心里口碑已经是负的了,还搞这种白左立法,自然会遭到群嘲。
光说狗的事吧。
中国城市养狗因为经历过全面禁止的年代,失去了养狗文化,又被外来的养狗理念占据了生态位,偏偏相关法律又执行不到位,所以是和古代传统养狗模式完全割裂的。
典型例子就是现在农村养狗和城市养狗完全两个概念。
总有人说咬人的狗必须死,那就是农村养狗总结出来的,不仅能隔断狂犬病传播,还能避免恶犬继续伤人,宏观上来说也起到了筛选作用,主动淘汰那些性格不稳定的基因。
农村的狗几乎不拴绳,栓的是哪些呢?品相差的,看上去就狂躁的,有咬人风险的,狗主人犯不着为了一条狗出几百几千的医药费,拴起来一了百了,过年一刀宰了吃肉。像我们村里最近添了一条小狗,连着两天跑路上吠,一吠就是半小时起步,第三天被人弹弓打了,哀鸣着跑回窝里,第四天还来吠,第五天就只看到它尸体了,这要放在城市里,不知道要起多大风波呢。
当然咬人的事也有,一旦有人被咬,狗主人不肯交狗,受害人上门打死狗都是占理的,主人该出的医药费还要出,不然名声就烂了,村头巷口都是谁谁谁家没教养纵狗伤人的话在传。
但现在城市里呢?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屁话说着说着快成真理了,打又打不得,杀又不能杀,不想养的本来有条杀了吃肉的路子,现在只能弃养,偏偏又没有筛选机制,好狗坏狗一样养,养不了一样弃,流浪起来威胁比农村那些散养狗大不知道多少倍。
就这城市养狗人还不知足,非要说杀就是虐虐就是杀,清理流浪狗要被阻拦,清理伤人恶狗还要被歪曲事实,个人敢打狗就算是为了保护孩子照样要被送花圈网暴,偏偏普通人斗不过这些利益集团,还不如这些人能叫,零星反对意见瞬间就被淹没了,还发展到了上高速拦车,去狗肉节闹事,更别提用友邦惊诧这种法子把中国人吃狗肉上升到刻板印象。
中国城市养狗总结下来就是超越农村的自由度,既没有农村那种约定俗成,又不遵守养狗相关法律法规,甚至阻挠依法办事,现在还要为猫狗要求更多权力,甚至上升到和人差不多地位,那你想过没有,我们这些不养狗的要为这种恶法让渡多少利益?出门踩狗屎?狂犬病寄生虫这类人畜共患病泛滥?还是老幼妇女出门就有被野化流浪狗围猎的风险?
幸亏政府还是清醒的人多,没有被阿猫阿狗洗脑成信徒,没有相关法律。
emmm 这么说吧,国外发生过救灾只救出来猫的事
虽然我养猫,也反对虐所有动物,但是,人命该在动物命之前。
不因为别的,因为这是人类社会,人类政权。
你说的外国,他们是这么保护动物的。



主要是很多人见不得猫狗也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会显得他们有时活的还不如猫。但猫狗作为能为主人提供巨大情绪价值的宠物,被恶意伤害却只能按照购买价索赔,这无疑是给加害者留下的法律空子。毕竟几千元就能杀死主人当成宝贝的宠物给其造成巨大伤害,这可比打他一耳光还疼百倍。别提什么保护猫狗是不是鸡鸭猪也要被保护,那这么说伤害国家保护动物的罪犯还要判刑,难道意味着人的权利就不如动物了吗?
因为我国从来没有生命教育,不知道动物也是这个地球上应该的存在, 长期以来,人们对待动物有着错误的认知,没有把动物的生命当成是生命,而是物品,那是因为人们普遍缺乏对动物的科学了解,本着愚昧无知,有些人还妖魔化动物。农业部的动物监管局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教育部拟定动物有关的中小学教材,从幼儿园开始到小学,初中,高中设立生命课程,教授动物特性以及怎样人道对待动物的科学知识,与民间动保组织一起配合,做好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公众宣传活动,要爱护动物,尊重每一个生命,而不是仇恨动物。
因为很多养猫狗的都疯了,把猫狗的地位都想按人头上了,这不纯纯 sb
中国的动保组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有几个席位?
因为你们只想要权利,不想要责任和义务。
美国有三部关于涉犬的法律分别是《恶犬法案》《妨碍公共利益法》《联邦动物保护法》
其中,《恶犬法案》法案规定:狗主必须在自家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
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无时不刻!都要为宠物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而且任何时候都不能散养!否则一旦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的刑事责任,甚至可以判处其蹲 90 天大狱。同时,法律还要求饲养这类狗的主人购买 10 万美元的保险,以备在不幸被狗咬伤时能支付赔偿费。这部法律,约束的是饲养宠物主人。以及触犯相应的法规的处罚!
《妨碍公共利益法》,在众多地方法规中最受到欢迎的法规是《妨碍公共利益法》,这一法规的出台备受非养狗者欢迎,被誉为 “睦邻法”。美国法律赋予公民养狗的权利,同时也赋予非养狗者以休息和不受养狗街坊邻居干扰的权利,为了更合理有效地处理邻里之间的关系,《妨碍公共利益法》禁止不间断地狗吠声。法律要求主人要控制狗吠,要求狗主要遵循 “三吠” 原则处理邻里关系。在美国的居民区内,如果宠物犬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这就是著名的 “三吠” 原则。
此外《妨碍公共利益法》还要求,狗主人在遛狗和带狗外出时要及时清理狗的粪便,不要给社区的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防止宠物狗伤人,美国也有一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为了防止伤人事件发生,绝大多数美国城市都明确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任何其它地方出现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而且市区的公园等公共场所大都不准携狗入内。美国许多州都通过了相关法律,严刑处罚咬人的恶狗,咬过人的狗难逃制裁。而如果一条狗被认定有危险倾向,主人却没有严加防范和处理,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狗主人就要承担 “狗债人偿” 的责任,可能要为狗入狱,同时还要缴纳巨额罚款。
你们呢?绳不栓,不捡屎,不打疫苗,咬了人就一推三六九。。。。
你最好庆幸国内没通过并且实施国外一样的猫狗保护法,不然在座的狗孝子们 90% 会因为违法坐牢。

我还有支气管炎,上个月去查过敏源,猫毛过敏,现在每天都要吃药。可是我这个人还有点责任心,养都养了就得负责到底,键盘猫孝子们有几个能做到,说我虐猫,搞笑。
学习国外加收宠物税就都消停了
为什么猫和老鼠里面那只狗每次出门丢了项圈就会吓死并且马上被抓狗队抓走?
1. 人家别的国家,没人认领的野猫野狗官方直接扑杀,放国内猫狗报人士干吗?国内佛山填埋猫,根本没虐猫,就被一大群猫保人士冲。往小了说,多少例社区保安清理流浪猫事件,人家也没虐,就被猫报人士人肉开盒网暴诅咒谩骂,甚至有的直接线下伤人。
2. 外国养猫狗要交钱的,国内的猫狗保,是所有都愿意掏这笔钱吗?猫狗惹出事,有几个是直接主动承担的,好些个还搞受害者有罪论,什么我家猫狗比你人都值钱之类的。这种事多了去了
3. 国外有的地方散养和乱投喂是违法的,国内的猫狗保人士干吗?为什么国内野猫野狗数量不受控,就是这批人散养投喂搞出来的,也是这批人闹得最厉害。
4. 国内好些个猫狗保人士叫嚣只有安乐死才不是虐,安乐钱谁出?好些个猫狗保人士都打这主意,让通过全民扣税,拉其他非爱猫人士陪她们一起给猫狗花钱呢,凭什么?应该谁喜欢猫狗谁出钱。
5. 国内现在一大批猫闹狗保人士,动不动就抗议游街,海口车拖猫事件先是造谣别人虐猫,然后是网暴开盒,砸店,围堵警局示威游行。某赵氏骑行男,他自己散养自己猫,叫什么悟空,然后猫死了,一堆猫保人士去冲人家景区,甚至还有发表极端言论说是要抵制新疆的,要是猫狗法案立了,这种事不更多。
往小了说,现在猫狗保人士,现在动不动就给别人乱扣帽子虐猫,猫粮便宜了是虐,笼养是虐,不喜欢猫 / 膈应猫狗报 / 不支持立猫狗特权法都能呗扣帽子虐猫。而且现在一堆乱报警的,比如网红贺娘子,她的送养人觉得她猫粮不是天价猫粮,旧造谣她虐猫,然后泄露她家庭住址,带着一窝人去人家家砸门,还报假警。要是这猫狗法立了,以后警局别干事了,成天围着猫狗转了。

邻居笼养猫,就被扣帽子虐猫。还有给出主意让乱报警,浪费警力资源的。




某小区,猫闹人士私自在小区搭建大量猫窝,有邻居举报到物业,物业派保安清理猫窝换野猫,结果被一大批猫闹人士网暴人人开盒,还声称,要让物业 + 保安 + 举报都邻居永远找不到工作。

給猫洗澡被扣帽子虐猫

不习惯猫狗保 / 不支持立猫狗特权法案,被扣帽子虐猫。

红圈的猫保人士称只有安乐才不算疟,一众人问他,安乐的钱谁出,他说要通过全民扣税的方式,拉所有人一起掏钱。



海口车拖猫事件,大量猫保,网暴人肉开盒诅咒辱骂他们,组团拿椰子砸车主店铺,报团围堵警局示威,扰乱治安。
我推测原因是和中华传统文化发生了根本冲突,也和中国的根本制度不相容。
《反虐待动物法》草案将猫狗抬升到人类同等地位,将人类的权利普及到动物猫狗身上,这根本不可能通过立法程序。
“虐待”和 “虐杀” 都是适用于人类,而猫狗只是家畜,是人的财产,财产如何受到虐待和虐杀呢?道理讲不通啊!
除非将动物猫狗抬升到和人类同等地位,这不天下大乱吗?猫狗永远变不成人啊!
中国 “一切为了人民”,因此不可能通过该法律。
外国自有外国的国情,咱不好推测。
外国毒品合法了,中国也毒品合法吗?
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明白了此前提,那么就应该明白,我国法律的底层逻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伦理的基础是中国传统文化。
以此为基础,我国法律服务对象是具备意志的个体,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唯一具备意志的个体,因此社会主义法律只服务于人。鉴于此,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因为不具备完整的个人意志,因此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完整。动物不具备意志,不能够成为服务对象,动物在法律上一般等同于财产物品等无意志物品。
如果想要成立反虐待动物法,首先要承认动物具备意志,是等同于人的法律个体,那么动物在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时,必须自觉主动承担法律义务,包括遵纪守法,爱国敬业,纳税,劳动学习等等,显然任何一种动物都无法履行法律义务,因此也不能享受法律权利,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动物不具备意志。
现实中的部分动物是以物品的地位受到保护的,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列举的 186 种珍惜动物,其法律地位实际等同于国家财产,伤害虐待保护动物等于破坏国家财产,会受到刑事处罚。私人合法宠物的法律地位相当于个人私有财产,虐待他人合法宠物,相当于破坏他人财产,也会受到法律处罚。
我想很多爱猫爱狗人士提出的反虐待动物法的目的其实是从法律层次禁止反虐待猫狗等宠物,但是很遗憾告诉诸位爱猫爱狗人士,此类法律永远不可能立法。如同未出生的胎儿不具备意志,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我国堕胎合法一样,非私人合法猫狗等宠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虐待猫狗很多只能受到道德层次审判。
另外爱猫爱狗人士处于保护动物目的拦截狗贩的运狗车,甚至擅自 “解救” 猫狗,其实是侵犯他人财产,
补充:为什么不具备意志的个体不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服务对象呢? 很简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为基石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律必然是唯物主义法律。
唯物主义认为人是唯一同时具备主观客观的个体,动物只具备客观不具备主观,是不完全的个体。如果将动物列为法律服务对象,那么同样不完整的客观,例如植物,矿物等也可以享有同动物相同的法律地位,那么伐木采矿也必将是违法行为,因为侵犯了客观个体的权利。届时,法律的实施必将大乱。所以法律服务的唯一对象只能是主客观具备的人。
据说拍《肖生克的救赎》时,鸟吃虫子那场戏耗时最长,因为动物保护法,一直等到虫子自然死亡后才拍的。
国外动物保护法,针对很多动物:
猫,狗,昆虫……
国内,专指:猫狗。
因为保护宠物的立法,第一个作用就是直接剥夺普通人养宠物的权利。
不信自己去看,那些立法保护猫狗等宠物的国家,其法律无不对豢养宠物设置了很高的门槛,比如要按时缴税、要定期检查宠物身体,养殖区域有严格限制,宠物扰民有重罚等等。
如果将上述内容平移到国内,恕我直言,相当多的人(比如在校大学生)基本上就告别养宠了,因为他们大概率连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
所以,不要看网上那群 “爱宠人士” 叫嚷得厉害,真有一天要立法了,反对最强烈的肯定是他们。
这就像 “狗肉检疫”一样,那些叫嚷着 “狗肉没有检疫所以不能卖” 的群体,恰恰是最害怕国家出台狗肉检疫相关规定的,因为一旦规则出台,就意味着国家完全承认狗肉的合法性,今后他们再想搞事情就找不到好借口了。
顺利通过法案的原因
1、法国:建立了完善的宠物芯片制度,也就是说狗跟你是绑定的,你的狗丢失 / 咬人都能立即找到你!在法国你弃养轻则面临 3 万欧元罚款,重则坐 2 年牢!这也是法案能通过原因,因为权责对等!当然即使这么严酷的法律下,每年法国登记在册的遗弃宠物高达 20 万!而谁在遗弃宠物,爱宠物人士!对吧!
2、德国:从根源上管理,持资格认证的繁殖业主才有资格繁育宠物(一年繁育一次,一生繁育三次),新狗狗都很贵!你只能选择领养(还送新手礼包,不过得提供一堆材料确认你有资格领养,不是是个人就能领养的);养宠物你需要给你的宠物买保险,还要交税,对养狗养猫是要交税的 ········· 宠物保险 75 欧元起步 ······ 同属欧盟都需要注射芯片,很贵!最重要一点,宠物监督员会定期上门监督你的 ········ 同样一起宠物也要罚款和坐牢!
所以明白为啥能通过法案了吧,原因很简单,欧洲宠物跟主人绑定的,宠物并无人权,但是当他跟主人绑定时候,就可以以主人身体一部分享受权力!当然一样宠物的责任也跟主人绑定了,宠物犯错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中国这种狗咬死人之后,狗主人只要装死,基本找不到祸首的国家!主人可以随意遗弃宠物不受惩罚!花鸟市场随意贩卖宠物(这里才是虐待宠物的最大聚集地)!所以出台宠物保护法有意义吗?
欧洲出台宠物保护法的目的不是把宠物提升到人的地位,而是通过宠物保护法严格约束宠物养殖的行为,严格约束宠物主人,从而达到保护宠物的目的!
这么说吧,虐待宠物和遗弃宠物的主力是谁?你心里应该很清楚!遗弃宠物的只有爱宠物人士,至少领养 / 买那一刻是非常爱的!像我外甥这种对猫毛过敏的人,这辈子也不会养宠物!而虐待宠物的前提是你要有一个宠物,对,你可以偷!但是偷宠物违法!本身已经有保护了!那么虐待的宠物大部分都是怎来的?最大途径就是——爱宠物人士遗弃的流浪无主宠物!或者处于灰色地带的宠物买卖行业,但是花钱买宠物再虐,只有网络乞丐会这么做!
所以虐待宠物最关键的人就是爱宠物人士!如果爱宠物人士不遗弃、不买卖宠物,虐待宠物的变态基本就没多少获取宠物的机会,如果国家禁止宠物交易,基本能断绝这个问题!
先声明我养猫也养狗。
其实是因为如果这个保护法落地,比虐待动物更先违法的是养宠人和一堆所谓的爱猫狗人士。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但是大家得承认,就现在这个国情呢大伙都在温饱线上挣扎,对一些高级的精神追求和感情啊是完全没有理解的义务。
比如超小体,没有任何一个国际协会承认超小体或者小体,但是呢我之前在选购欧版标体马尔济斯的时候被告知国内很少有,只能去国外买。一个犬种的市场居然能全被畸形审美占据,这在国外就是虐狗。但在国内,一句咬合正常极品爆眼就可以无视犬种繁殖标准、血统、遗传病、近亲、先天病等问题,去卖出高价。
再比如买猫,据我我了解过一些国外的猫舍或者是国内高端猫舍,是有一套流程的。比如六个月绝育后才能接猫,选猫基本也是尴尬期过后,能做到所见即所得,健康也有保障,两三个月的小奶猫是不出售的。但当我阐述这套流程的时候,得到的回复大多是没有人愿意买这么大的猫,小猫才可爱什么的。也就是说大部分人购买宠物是没有做过功课的,更别说上什么课知道怎么管理宠物了,连基本的健康和尴尬期后是否有变化都不在考虑范围内。
再比如买狗,据我所知很多国家对狗的饲养有很高标准,包括遛狗时间、饲养场地面积和最低无人看管时间等等。养狗后人和狗也要上课,主人要知道了解怎么正确训练狗等等。甚至养狗前都要写申请(好像是德国?),但在国内,脑子一拍就能花二百在花鸟鱼虫市场买条狗,家里多俩凳子就没地落脚了也能养大型犬。
再比如繁育,国外的繁育标准我没有太多了解,但在国内,有条公狗和母狗就能配了,甚至不会在乎生出来什么怪物什么先天残疾,反而因为所谓的物以稀为贵把失格炒出天价。此处 hashtag 幽灵边牧
再比如养狗,我家俩狗出门的三件套是牵引 + 嘴套 + 捡屎袋,负责任地讲,我曾经有过凌晨两点半把狗拴树边打着手机电筒在草坪找屎的经历。因为屎就是屎,不会因为你狗拉在草坪就能变成肥料,堆肥是有流程的。但我经常,应该说是每天每次出去遛狗,都能在各个地方看到狗屎,不牵绳挑衅大狗的狗、还有人类垃圾之类的,找块能让狗安全嗅闻的地难如登天。所以每次看到什么保护法一二三四的时候我都很好奇,不捡狗屎不牵绳怎么罚?
再比如训狗,某书上经常会刷到求助,我也不知道教过多少姐妹该怎么改正某个行为,但依旧主流评论是打,如果打了就是打得不够狠,没打服,对领导者的地位确立停留在原始暴力层面,给人一种民智未开的美。包括很多莫名其妙的人,在正经科普的视频下面洋洋得意说不用这么麻烦,给两下就打服了
一说吧就是老生常谈了,原生家庭啦,童年创伤啦,大部分人的人格不健全,生命教育严重缺失。例如我之前看到过很多人说自己父母的道歉就是出来吃饭吧,以一种很幽默搞笑的方式,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霸凌,比起校园暴力社会暴力各种外来的霸凌,来自父母的无意识的霸凌才会造成人格的残缺。
更可怕的是大部分人意识不到,或者说多年以后终于意识到了却没办法去修补自己,反而受到这种影响,不自觉再去使用这些短效快捷的办法。这其实也算是自我保护,因为一旦发现 “爱” 和“耐心”也是能起效果的,就相当于要接受父母并不愿意给自己这些,无异于精神层面的 “弑父” 和“弑母”。
某种程度上,不负责任的养宠人和虐待动物的人是一类人,只不过后者是明晃晃的暴力,前者是隐形的以为你好为名的暴力。本质上就是缺乏爱和感知爱的能力,这些人统一需要的是心理医生。
因为动物折射的是人的内心,对待动物的方式就是自己被对待的方式。
娘的,老中人真可怜。还好我早就确诊了,成为了官方的精神病患者,不像大多数人,还是野生的。
额,本质上国外的所谓猫狗保护法其实本质上是猫狗管理法。
核心并不是保护猫狗,而是为了限制猫狗。本质手段就是通过严格限制猫狗的养殖,以及对所有猫狗养殖者收取重税,然后把这部分收入用于管理流浪猫狗。
形成一套非常合理且完善的运行方案。
在这套方案之下,受益的是更大部分的没有养猫狗的公民,至少街上更干净了,并且创造了不少的工作岗位。。。
具体的细则前面的答主已经整理的很明白了。
那么这么好的方案为什么没有在国内实施,那很简单,国内没有这个水土,一旦说要向养猫狗的人收税,那么唯一会产生的后果就是中国会变成一个没有私人猫狗的国家,几乎所有猫狗都将会被弃养。。。。。
中国养猫养狗的人很多,但是愿意额外交税养猫养狗的人,,。更何况在这么大的弃养导致的流浪猫狗压力下,进行管理需要的人力物力就更高,那么相应的对于养猫养狗人群收取的费用就要更高,这更进一步刺激养宠者的弃养比例,,完全的可以预见的恶行循环。。。
为什么国外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当街射杀没有携带武器、没有任何反抗、还带着未成年儿童的母亲?并且这位母亲还是军人遗孀。
为什么国外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当街射杀没有携带武器、没有任何反抗、仅仅是保护陌生女性免受辣椒水的喷射,并且他被射杀时正被四个人按在地上无法动弹。这位男性还是军队的医院护士。
上述两起杀人事件未收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为什么我们国内的法律就做不到这一点?
你的宠物猫狗是你的个人财产,本来就受现有法律保护,你还想要什么法?至于流浪猫狗,如果它们有智慧,我觉得它们大概率会反对这种法律通过,毕竟每年被略杀的猫狗数量只是一丢丢,这样的法规一旦通过意味着流浪猫狗的生存空间会被彻底抹杀,等待它们的除了极小概率的被领养机会,就是被无差别扑杀
宠物伤人赔偿问题,宠物扰民问题,宠物遗弃问题,你只要能把这些问题让爱宠人士解决了,我双手支持你说的保护法,你不能只享受权力不承担责任
不能自己上了头养宠物,给周围邻居造成各种问题,然后玩腻了丢出去,给社区造成影响,然后又跑来指责我们这些人没有爱心吧
我建议你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你确定你看过欧美的动物保护法😋✌ ?
我觉得你但凡看两眼就不会√∠了🤣👉
无论你怎么样都很有可能要承担你动物造成的各种后果,并不是谁闹谁有理😅
所以德国牧场都有栏杆,不会让动物跑到马路上去,因为如果被车撞死了是主人的责任😁
我国也有啊,你去搞大熊猫、金丝猴、江豚试试。罗翔老师都说了,人快饿死了连大熊猫都可以吃,你非要去保护普普通通的猫狗,真是有病。
要我说,猫狗保护法最应该加的一条是弃养猫狗者与虐猫狗者同罪。
如果没有弃养者,市区就不会出现流浪猫、流浪狗,就不会出现舆情愤愤的校园捕杀猫狗事件、虐待流浪猫狗事件。
我自己养猫,但流浪猫我从来不喂。因为自从小区有弃养的流浪猫后,繁殖数量暴增。小区绿化好,之前很多小鸟的。现在都时不时看到被流浪猫虐杀的小鸟尸体在路上。小猫祸祸小鸟,不为吃,只为了虐杀本性。
国外动物(猫狗)保护法能顺利实施而国内争议大,本质是文化、法律体系和社会现实的差异。西方宠物文化根基深厚,比如法国 2019 年《能源与气候法案》把动物保护纳入法律,美国社区通过高额注册费 + 严格扑杀实现零流浪狗,这些制度建立在 “宠物即家庭成员” 的共识上。而国内养狗争议本质是养宠群体和公共利益的冲突——杭州限制犬绳长度、芯片植入等规定看似严苛,其实对应着流浪猫狗泛滥成灾(如青岛崂山因流浪猫导致鸟类灭绝)、狗咬人事件频发的社会痛点,本质上是用 “一刀切” 解决管理失序。
更深层矛盾在于:西方动物保护法多聚焦 “福利”(比如法国 2020 年虐待动物最高判 5 年),而国内动保诉求常滑向“特权”——部分极端动保人士把“反虐待” 偷换成“禁止食用”,直接冲击玉林狗肉节等传统饮食文化。再加上中国法律体系以保障 “人的权益” 为核心,强行套用西方动物权利理念会导致水土不服(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本质是保护国家财产而非动物福利)。说白了,不是中国不需要规范,而是现阶段更需要平衡养宠自由与公共安全,像美国那样明确 “违规即扑杀” 的硬核管理,可能比空谈权利更实际。
这么说吧,我一个不养猫狗的人虐待猫狗的可能性几乎为 0,我发誓从来没有把他们关进笼子里囚禁猫狗!从来没有给猫狗绝育或断尾!从来没有繁育或购买茶杯犬这种畸形动物!从来没有打过猫狗!从来没有遗弃猫狗!从来没有强迫猫狗做它们所有不喜欢的事儿(比如洗澡),也从来没有把它们置于危险的境界(比如不锁门不栓绳)。而以上这些虐待的内容养猫狗的人或多或少都犯过,请求国家出台动保法律对养猫狗人的行为进行限制甚至惩罚!
政治体制不太一样。
国外是选举制,我国是筛选制。
什么叫做选举制?就是所有的人都拥有投票权。由所有的人来共同决定政策如何制定,如何实行。
什么叫做筛选制?就是只要有能力去承担责任的人来决定政策如何制定,如何实行。
选举这有一个弊端,就是能投票的,不一定具备民事能力,简单的说就是能投票的不一定有脑子。
大家想一个生活常识吧,身边的人是聪明的人多还是傻子多?或者说个简单话:你认为是玩知乎的人多还是刷抖音的人多?
因为生活当中没有脑子的人是大多数,他们不具备制定政策的能力,把制定政策的权力放到他们手里是一场灾难。
我举一个这样的例子来说:一个家庭当中,一共有十个人,其中有两个是大人,(具备政策制定的能力,有脑子。)七个是小孩子,(不具备政策制定的能力。)还有一个是两个大人照顾小孩子,管不过来,请来的保姆。只为挣钱服务,哪里给的钱多就去哪里,本身不要指望他有良心会用心照顾你的孩子。(资本,没有国界,本身只为增值而存在)如果采用选举制家庭发展(国家发展)的规划会怎么样?
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保姆会引导小孩子把家里面的一切的一切给掏空,去喂饱自己的钱包。(选举制最后整个国家通常都会沦为资本的奴隶)**比如中午吃什么饭?一定是小朋友爱吃且最昂贵的。(可以满足选民情绪,且有极大的资源浪费)至于吃这些最昂贵的食物,保姆有没有拿提成就不知道了。(如果没有资源浪费,那么资本家从哪里获取利益?典型的比如美国的禁枪问题。如果美国真的禁枪了,那么美国民众自以为很自由的情绪无法满足,同时损害枪械制造商的利益)而且保姆还会诱导小孩子去过分吃糖染上蛀牙去吸烟坏掉肺部,以满足小孩子的情绪,同时从商店老板那里拿提成,两头吃两头赚。(西方国家滥交成风,艾滋病泛滥。不禁毒,甚至会主动培养瘾君子,这样的话,资本家们才能有钱拿。同时不禁毒也可以满足瘾君子们吸毒的需要。至于吸毒回死?谁会管你!)
现在所有的西方国家,只要是选举制的,已经开始出现这个征兆,且尾大不掉了。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特朗普作为一个最典型的资本家,当上了美国总统,居然是在所有的美国总统当中最正常的。可想而知,这个国家病态已经到了什么程度?其他的例如瑞典,加拿大,英国等都开始出现了这样的毛病。只不过没有美国这么明显,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出来而已。
而我国是筛选制,就可以在极大的程度上规避这样的毛病。
还是拿上面那个 10 个人的家庭举例子,如果是筛选制会怎么样?
你敢诱导我的孩子吸烟?你还想不想干了?(中国的禁毒力度全世界之最)你敢纵容我的孩子过分吃糖染上蛀牙?偶尔吃糖可以,不能过分!(中国对于色情这一块一直是严查组织,宽查个人。比如绝大多数人都能够搜得到色情网站,看色情网站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人管你。现在的网络技术这么发达,隐藏的多深的间谍都能找出来,色情网站怎么可能打不掉?但是你组织个卖淫试试。)
所以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可以坚定不移地走正确的道路,哪怕需要一代人吃三代人的苦!也就只有中国和已经死掉的前苏联完成了不掠夺他人从废墟当中崛起这一项成就。
回到问题:保护猫猫狗狗也是一种带来情绪价值,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 “吃糖行为”,和前几年的女性专用火车厢一模一样。保护猫猫狗狗可以带来什么经济上的价值吗?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吗?可以带来科学技术的提升吗?**相反,保护猫猫狗狗,你还会把原本要去执勤去制止坏人的人民警察精力给分散。每多一个猫猫狗狗被保护,就会多一个女孩子因得不到保护被强奸被性侵。**因为你总的警力是有限的,你把你的警力保护在猫猫狗狗上,你就没有警力去保护女孩子了。
所以,我坚决反对保护猫猫狗狗!因为我们的人民警察更应该去保护女孩子!
我很不理解,经常有某某学校保安打死流浪猫狗被辞退的新闻。既然是流浪狗那就是没人要的,它咬到学生找谁去,爱心人士背锅吗?到底是学生重要还是没人要的狗重要?人家保安是及时消除隐患,保护学生安全,应该奖励才对。即使狗很乖,人类的朋友,不会咬学生。你们为了一只流浪狗开除尽心尽责的保安,这是人类该有的爱心逻辑吗?说不定人家保安的老伴还等着这三千块钱工资买糖尿病药呢。这样的猫狗保护法有必要吗?
只讲权利,不讲责任。欧美人喜欢猫猫狗狗是没错,但同时他们有一套惩罚制度。猫狗不能承担责任,那就主人承担。没有主人的流狼猫狗一律扑杀,没有任何问题。你有爱心,你收养你承担责任。我看你还有多少爱心。
管理都没落实讲保护?想用恶法虐人吗?
题主,勇敢点!把你的钱设立一个账户,县级以上能够打狂犬疫苗的医院可以直接从账号上划款给被猫抓被狗咬的大朋友小朋友打疫苗!
你实施 3 个月,纸糊网友会帮你搞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你是一点都不提嘛?
你所谓的动物保护法无非就是猫狗那一亩三分地而已,别扯大旗说什么动物保护法,其实你最想要的是《你家猫狗保护法》吧。
你想要的无非就是:虐待猫狗入刑,仅此而已。
但是,《动物保护法》应该加上的远不止这些哦,比如:
1. 动物对其他人产生的伤害由动物主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拘役,拘留,刑法处罚等手段。
2. 随意丢弃遗弃动物,主人应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公开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拘留和刑法处罚等。
3. 喂养流浪动物,流浪动物对其他人产生伤害的,应由喂养人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拘留和刑法处罚等。
…… 等等法条吧
你别光想着权力,没有义务可不行哦。
因为我国的爱狗爱猫人士强烈反对啊。
在法律上,有个权责对等的概念,赋予了猫狗这种宠物一定的人的权利,就需要其主人承担对应的义务,你可以看看国外相关国家完整的宠物管理法律法规,一定要看完整的。
国外立法的原则是什么?养宠物不能干涉其他的人的正常生活,不能对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而且一旦违反,惩罚极其的严重。
对于我们不养宠物的人来说,如果全盘照搬人家的法律法规,那么对我们没有影响啊,我们没有理由不答应啊,请问你们答应么?
因为国外养狗要纳税。
我支持猫狗保护法,养猫狗必须打狂犬疫苗花两千块办猫狗证绝育,出门不牵绳子就地捕杀,城市里面没有猫狗证的猫狗就地补杀。
我国的争议在于想要立法保护小动物的人不想花钱。
宠物保护的基础,是建立在养宠人的高度管控之上的。
你不可能又不负责又要享受权力。
为什么?
根本原因是自某个时期以来,官方意识形态的动物伦理就是【空白】。这个意识形态阵地官方不要了,自然就是全民吃鸡大赛,自然就是最恶臭极端的派别们胜出。
新朝雅政,自己选的嘛。那现在要回到新华字典上写着 “肉可食,皮可制革” 的时代你们又不愿意。
继续斗着呗。
猫和狗是人类通过杂交驯化手段得来的人造生物,自然界中不存在哈士奇、泰迪,也没有布偶猫、蓝猫,目前人类饲养的所有猫狗都是人造生物
宠物猫狗和手机电脑是一个性质的东西,所谓立法保护宠物,不过是欧美长久以来对贩卖黑人、屠杀印第安人、殖民他国等反人类反文明行为的一种自我安慰而已
实在不行以后给宠物开户口吧,再办一张和主人信息绑定的基因身份证,后面一旦遗弃,就以此追究宠主的责任,还可以单独把宠物管理独立出来重新挂牌成立一个国家宠物管理机构,这样从中央到乡镇又能生造出来多少编制啊,还能由上至下引领宠物相关上下游产业蓬勃发展,狠狠解决一波就业问题 ,既然靠人拉动不了内需,那就靠猫猫狗狗们了。我是认真的 。
猫狗保护法里如果有禁止商业化繁育猫狗我举双手赞成,如果没有我怀疑你们想利用这个保护法来牟利
为什么地震 / 洪水 / 火灾 / 飓风 / 台风 / 暴雨强降雨 / 雪灾 / 流行性传染病…… 等灾害(以及其他灾害),在我国能顺利的救灾和灾后重建,在国外则会面临如此巨大的争议和悬而未决呢?
那么,我问你,以下选择(非单选):
A. 民族优势
B. 文化优势
C. 道路优势
D. 制度优势
E. 政治优势
因为玩法不同,你是说猫狗保护法。这里面有几个玩法哦,
1:看到的流浪猫会被强制收留,绝育,然后囚禁,如果没人收留,7 天会安乐死,
2:如果有人遗弃猫咪会被罚款三万。
3:如果有人虐待猫咪会罚款,并且拘留
4:如果遗弃的猫狗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购买人承担
5:如果猫咪哪怕自己跑出去造成的损失也是购买人承担
6:猫狗购买后,会强制带上项圈,项圈上会有记录编号之类的代表有人购买
7:流浪在外的有记录的是会送回原主人家里,但是会被处罚 1000,
8:购买后是属于终生责任制,如果意外死亡,一年没不能在领养任何猫狗。
怎么样,法律不是一条,而是一套。
楼上看到的
我支持立法
就按照这个标准

如果说一个动物对人类的贡献比较大就应该被保护起来,那最应该被保护的动物应该是小白鼠,
其次是鸡,再接着就是猪牛羊马鸡鸭鹅等,
猫狗对人类的贡献和上面这几种动物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
最痛苦的就是鸡,有些小鸡刚孵出来,一看是公鸡,直接被扔进粉碎机打碎做成饲料了,可怜的小公鸡,连一天太阳都没见过就被夺取了生命,
人和人的悲欢并不相同,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收入差距太大,
有人搞动保环保,喂养流浪猫狗,在家里养三只以上的猫狗,甚至更多,
有人每天为了生活早出晚归,奔波不停,每天的花销甚至比不上一条狗,
这两波人碰到一起如何能产生共情呢。
很简单,因为流浪猫狗在国外是真的会给捕杀的。
最简单的例子,你仔细回忆一下,在《加菲猫》和《猫和老鼠》里面,是不是有几集详细讲述了主角们和流浪动物收容所的抓捕成员斗智斗勇的情节,特别是有几集还提到了要是没有项圈作为宠物证明,是会直接抓起来关着的。捕杀流浪猫狗这个东西对外国来说还真的是祖宗之法。
人也不想自家宠物有天某名奇妙失踪,结果一找发现是给安乐死了嘛,那自然是要好好管着。但国内的那些过激爱好者们嘛…… 咳咳,我可真的刷到过直言猫命比鸟命乃至人命更宝贵的言论,连区分流浪猫狗和家养猫狗都做不到,又谈什么猫狗保护法呢?是不
" 养犬的嗜好,轻如鸿毛”
“城市养犬、造成了很多两败俱伤的冲突,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城市就应该禁止养犬”
这两句智者的论断是对动保人士所谓《动物保护法》最有力的反驳。
动保人士的观点:" 无论狗伤人有多少,都要进一步通过立法的手段来提高狗的地位。”
动保人士另外一个谬论:“饲养宠物犬,重如泰山,无论狗伤人的事件有多少,狗造成的惨烈冲突有多少,都要优先保证养犬。”

像图中这样养犬导致的家破人亡的惨剧,早已不止一例。
养犬导致的冲突越来越普遍,这是从广度来说。从深度来说,就是那种导致恶性后果的重点惨剧越来越多。
那么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我们是应该果断进行城市禁止养犬,还是继续搞文明养犬的谎言呢?
答案:城市必须禁止养狗,而不是继续搞文明养狗这个惊天谎言。
1. 遛狗占用人的公共空间。
遛狗侵占了本属于人类的活动空间。很多小孩不敢在外面玩。很多老人被狗撞倒骨折。
即使是成年人,一样会被狗攻击。
怕狗的人覆盖全年龄段,覆盖所有的职业与身份。
即使原先不怕狗的人,一样有可能被狗攻击。
狗咬人,不会区分你是否怕狗和爱狗,而是一视同仁有机会咬任何一类的人。被狗攻击的人可以是任何身份的人。
2. 遛狗就是拉屎。
这是一个朗朗上口的简短句子,有利于加深读者的印象,有利于传播。
句子太短,就不可能过分严谨,但有利于增强人的兴趣,加深印象。
下面是详细的解释。详细的解释就增加了严谨性,是对简短句子的补充。
爱狗人士每天出门遛狗的本质就是让狗在公共区域大小便,狗屎无法清理干净,狗的尿液更无法清理。
爱狗人士说狗拉屎撒尿是施肥,纯属伪科学。真相:狗尿具有高腐蚀性,对植物、道路、汽车轮胎等都有严重的破坏作用。
狗尿导致了很多地方的植物被毁。
汽车轮胎遭狗尿腐蚀的情况更是常见。
3. 即便遛狗牵绳,一样会咬人和扰民。
遛狗牵绳并不能阻止狗拉屎撒尿。
一些狗力量大,狗可以挣脱绳子咬人。
更严重的问题是,很多地方空间狭窄,即便狗主人牵着绳,狗也是可以咬到附近的人。
有些小路很狭窄,还有电梯中这样的空间,被栓绳子的狗咬也是很常见的。

原先我国就曾经长期禁止城市禁止养犬。
后来爱狗人士就是狡猾地用文明养狗这个谎言来欺骗领导,欺骗群众。靠着文明养犬的谎言来破坏城市禁犬令。
以遛狗栓绳为核心方案的这套文明养犬的精美谎言并不能有效解决狗伤人扰民的问题,却能给爱狗人士脸上贴金,成为爱狗人士的遮羞布。

应当识破文明养狗的谎言,恢复城市禁止养狗。
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最基本的就是以人为本。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一规定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本质。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宪法通过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而那些通过猫狗保护法的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虽然也写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或者国民,但事实上他们的一切权利属于资产阶级。
简而言之就是,你只要有钱成为资产阶级,那么你养的一条狗权利也可以大过没有钱的人民。
笑死,我国还有《劳动保护法》呢
因为在外国你遛狗不栓绳是真的会罚款的,你养狗不办证是真的会被抓走的,流浪猫狗是真的会被抓起来之后集中销毁的。
别的不说,就这几条严格执行,带来的成本摊下来 (人家真是投票的,谁带来的成本谁承担,没人给你分摊),宠物产业的价格比国内现在的黑心商人可能都要高得多。。
在国内动保是生意,动保确实不怎么主观虐待动物,他们只是平等的不尊重任何生命的尊严。。
初中政治就学了,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现在,你要给宠物争取社会权利,那他们能够带来什么社会利益吗?
一方面,这些人太激进。吃猫吃狗文化扎根数百年了,即使是社会局势向前,也不能对此这么激进,先弄一个肉狗和宠物狗的区别不就得了,起码不会引起太大争端。尤其是这些碰到经济障碍的法条,可见的,弄着一条法律不会带来可观的收益,甚至会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的生计,图什么?图给宠物行业锦上添狗肉利润的花吗?
另一方面,你们想要保护什么?小动物?猫狗?还是大自然中的所有动物?如果是前者,现在的社会倾向完全满足立法条件,但是你们想怎么保护呢?首先,作为一部法律,暴力机关是必须配备的,你是想要哪个政府机构担负起这样的任务,预算从哪来,给宠物行业加重税码?其次,保护措施会不会发生派系冲突,为了保护城市鸟群,我们得肃清流浪猫,trn 肯定是搞不起,大概率就是无害化,那么爱猫人士急不急?
对于犬只保护,现在的措施做的不错,法条都是现有的,但是如何执行?你指望这那群退休法抗老太听动保局的话?老太太没死他们跟前就算好的了,还指望着罚款赔钱?想的太好了点。
其他小动物,多数都已经有法条罩着了,但是有一部分不需要人工干预的动物怎么办?想一想,假如你的卧室闯进来一直白额高脚蛛,你会怎么办,是拍死还是放归自然?光这一条,我我觉得动保间就难以达成协定,更何况还有哪些吓人的蜜蜂飞虫啥的,人害怕了会不会攻击他们,这又算违法吗?如果攻击合法,我不用电蚊拍而是用手打,一次没打死打了第二次,这算是虐待吗?
对于经济动物,诸如鸡鸭牛羊啥的,对于他们的福利措施主要在已经在法律上实现了,从居所、食宿到上市一条龙服务,他们很健康,人也很健康。现在,留给你们保护的空间不多了,可以想想这些动物咋死比较舒服。事实上,现代的肉联厂还是很人道的,一下就走,但是民间呢?杀年猪宰鸡这些要不要管,民间没有电力重开器,只有眩晕 debuff 和失血 debuff 器械,这算不算虐待?如果算,那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情指望谁管?哪个邻居会因为对面家杀猪时候选的放血,且没用高压电杀猪而打电话举报?民间的自体养殖户还得买个专门的机器来杀?图啥?
很显然,宽泛的保护小动物,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不好弄,群众基础还需要攒积一段时间,或者国家的治国能力还要再精进,能够抵住民众的反对浪潮,投入大力气做这种犄角旮旯的动保巡逻?而且一旦这样搞起来,底下贪污受贿又指望着谁来解决?买机器是不可能的,民众顶多交俩钱当保护费意思意思,最后也没谁管,民众还得自己干活给外人交个屠宰费,闲的钱没地花?
对于虐待问题,无论有没有动保法,这种人都是很难追责的充其量就是道德惩罚,传到网上去也就是封个号,有可能会给个寻衅滋事的帽子戴,但也是比较罕见的了。如何把虐待和正常的屠宰行为分开,才是重要问题,我没钱但是猫受伤了,我自己在家给他缝针,被邻居看见报警了,这个咋算,算我没钱倒霉?伤害可以有很多形式,杀人犯和医生都可以把人开膛破肚,前者是要命后者是救命,咋区分是关键。其次就是追查机制,肯定不能和杀了人一样办,但也就对不会过激,最好的方案是和涉政敏感信息一样办,如果太激烈了,成本咋办,甚至说有的网暴者可能都不会被这样的重拳打击,被网暴的人又该怎么想,猫命贵?
接下来,就是猫狗方面了。在当下情况,这个计划还是非常有可能实现的,关键是看怎么做。现在的中国,对宠物方面相对宽容,但也是有底线的。可以让狗进商场、可以带着狗去游乐园这种公共场所,那代价呢?这些场所相对宽旷,过敏和害怕人群还有机会可以躲,但狗本身呢?疫苗、清洁、约束,出了问题咋办?让其他人吃哑巴亏?那又该咋纠错?商场保安除了看门还得再看狗呗?怎么罚,关键是怎么让犯错的人真正的把罚款交出来。公安机关闲的没事了天天追着养狗的养猫的罚钱?
一些特殊环境下,这个动物问题咋办。导盲犬可以理解,毕竟盲人出行很困难,而且盲人群体也不大,现有的管理体制可以给残障人士一个冗余。但其他的,恐怕就不行了。飞机、火车这样的地方都属于交通工具场所,人口密集度很大,而且动车组、飞机这样的交通工具,虽然是外循环 + 空气滤芯,但是一个狗还是能影响不少人,方圆一米以内至少 4 人,别的乘客害怕咋办?生病的咋办?你要是工作犬,可以让别的乘客给你行方便;但如果什么狗都能上,尤其是抚慰犬这样的,不具有帮助主人抵抗客观负面环境的所谓工作犬,那不好意思,一个两个行,但交通工具又不是公共厕所,没有你行方便的地。
现有的管理制度绝对不适应这样搞,你别不信,航空公司绝对弄不出来一个宠物区域,飞机就那点空;弄成两趟航班吧,肯定要亏,可能还会被骂歧视:明明 3 点就能出发,航空公司歧视我,让我等到 5 点搭的宠物友好航班,浪费时间。别的先不说,我手上还有南航的股票呢,到时候骂的时候提前知会我一声,我好准备调仓。
铁路更是如此,一个亏损严重,现在已经增票加减成本的铁路公司,突然拿出来钱搞宠物车厢了,别的乘客咋想,明明可以不让宠物上火车,但还是拿着我的票钱给养宠的,真涨价估计没啥养宠人坐车了,估计还得骂铁路局搞歧视。还是那句话,我手里真有国铁的股票,骂之前先知会我一声。
比较争议的是流浪动物问题,街头上肯定是不允许有流浪动物的,猫狗也要跟查户口似得上身份证,只是,集中上大数据的钱谁出?狗有主人没证算不算流浪狗?散养的猫是按照生态环境位野猫算,还是说按照宠物猫算?约束下外出活动的猫,身份是单开还是算宠物猫,这样的猫要不要改一下防疫标准,怎样约束这样的猫不捕食当下生态环境的其他动物?流浪猫狗是选择 tnr 放归,还是按照国外方式 7 日无害化处理,还是说抓到就无害化?流浪动物怎么安置,环境得是啥样才不算虐待,领养程序怎么走,这些活上哪找人干,这都是问题。
还有就是一些标准问题,比方说上述讲到的体味。怎样量化这个数值?现场做实验室检测还是召集附近群众过来评判,亦或是管事的一口价?实验室检查的难度好像大一点,后两项不让人信服:我觉得没问题,你觉得有问题,究竟是他在歧视你还是他说的对,这个怎么断?总不能让 14 亿人都闻闻味判案吧。还有就是品种的问题,人分黄白黑拉丁裔,狗也分。贵宾犬,体味很小,一个月不洗可能都没啥味;比格犬,体味特别重,一天一洗可能还有淡淡的芬芳。不同种的狗怎么办?我细心照料的比格因为气味问题进不去公共场所,不咋费劲养的泰迪几乎不受限制,那比格的家长会不会觉得不公平?一些烈性犬是不是不应该在人口密集区饲养?发生咬人事件怎么办,区域的政府机构是不是也要跟着赔钱,这种狗后续如何处理,是直接无害化还是给他留个案底弄个观察期,这种狗如果在人口密集区饲养,需不需要当地相关机构上心,要不要多收管理费,要不要进行出行限制或者凭个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有些小型犬也看起来比较烈性,社会影响不佳,这些狗又该咋管理?
最后的最后,就是执行问题。我们要花多少钱,才能建立起一套上述所规划的管理系统,这得多花多少钱?有的地方想搞简单化一刀切,总的法律是否要满足这种行为,又该怎样限制各级政府的地方化?这样的机构是否会给其他正常运作的系统产生负担,民众之间矛盾是否会激化,又是谁来当这个暴力执法机关,按照法条巡逻、办案,并且丝毫不差的收罚款,让这一不太具有认可度的法案和系统成为老百姓特别满意同时执行严格的机构,上述这些成本搭进去,不图直接利益,能够给宠物业带来多少收入,这项法律对社会有哪怕任何的收益吗,能对社会消费、民众居住、生活便利这样的民生经济领域,带来对等于付出的收益吗?最重要的是,法条有了,惩罚措施怎么编?怎样能够编出来一个大家都相对能接受、可执行的、严格保证该法实施的惩罚措施,办案流程怎么搞,社区巡查怎么做、投诉和报警机制建立并有效拦截情绪化报案、如何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的损失,需要管理机构负责任或者垫资或者人道主义赔偿、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进行司法救助,该机构有应该有什么样的标准来将情绪化安检拦截……..
与此同时,你可以看看动保发达的国家,多数是有钱的,而且在宠物管理方面能下血本的,能把动保当社会福利搞的。人家国家人口密集区是禁止养狗的,尤其是大城市,比方说日内瓦,至于其他地方也不存在人宠冲突的问题。
说真的,你们动保先跟人大代表把这些问题好好商量商量吧,你们现在这呼吁那呼吁的不如真干点实事,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对社会主义的贡献,都比那群只会喊和要钱的动保强。
说点非理性的话,一帮为了宠物都可以违法法律的人,你指望这种人支持的法律会是什么样的法律?
以养狗为例,他们会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所在地养犬条例的要求,进行养犬吗?
都在说杭州对于养狗出了很多严格限定的条件,心里没个那个什么数吗?只看到结果,不想想为什么会有这个结果?
立法帮助狼群捕猎人类幼崽的属于人奸。
至少在美国
流浪猫和狗很难看见第二天太阳
这个对猫狗的管理中国恐怕永远也赶不上
我在上海市中心就能看见流浪狗捕猎流浪猫
上海很少看见松鼠
美国每个城市都有大量松鼠就在路边爬树
爱猫人士经典人格分裂
总能从
「野蛮的西方盎撒人残忍手段虐杀猫咪,可恨至极,终究是未开化的土地啊,可以不爱请别伤害」
和
「东方大国这片纵容虐杀猫咪的土地注定诞生不了文明与法治,想要得知一个国家社会发展的程度那就要去看他们对待猫狗的态度,国外对待宠物怎么怎么样……」
之间反复横跳。
和哈吉米一样,大脑处理超过两种以上信息时会烧
事实上就是你们自己反对啊!保护猫狗,无非现在及未来的管理。
未来
1、养猫登记制度。养猫必须登记,未登记而养猫的,罚款 20000 元,50% 奖励举报人,其他作为爱猫基金。
2、弃猫入刑,三年起步。
3、给猫建立档案,养猫人每季度强制去宠物医院给猫体检,免费或低廉的挂号费即可。猫咪死亡必须查明原因,如有虐待或其他人为致死,入刑。
现在
1、爱猫人士登记制度,登记后才可在各网络平台标明这个光荣的身份,杜绝假冒,对冒充者以造谣获刑。
2、领养制度,政府组织抓捕猫大队,抓到流浪或野猫,由登记的爱猫人士依次排序领养,不得加塞插队。领养后要求参照上面几条。
3、多领养有奖制度,由爱猫人士共同出资建立基金,如流浪猫多于城市爱猫人士三倍以上,对领养超过三只以上的人奖励。如整个城市的野猫、流浪猫都不够本地爱猫人士领养三只以上,可以与其他城市共享。
本人虽非爱猫人士,但家里也有一只捡的奶牛猫,从小奶猫到现在 12 斤,如我家人一般。我支持上述制度,请爱猫人士支持及补充。
呵呵呵
我们这遛狗的特别多
他们对狗狗应该都非常喜爱
吃喝肯定特别好,生活上应该也是百依百顺
为什么我这么说呢?
因为我们这边大马路边、公园小道……
到处是狗屎!!!
这群天杀的有病吧,放任自己狗到处撒尿拉屎,就不怕狗吃屎吗???!!!
新华社洛杉矶 2002 年 3 月 21 日电(记者支林飞)美国旧金山引人注目的 “狗咬人案”21 日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判决,去年咬死一位妇女的两条恶狗的主人克内勒夫妇被判犯有谋杀和过失杀人罪。
克内勒夫妇养的两条恶狗去年 1 月 26 日将邻居、33 岁的大学曲棍球女教练惠普尔活活咬死。此案在旧金山和全美国都引起了震动。依照美国法律,为了减少媒体对陪审团的影响以确保审判公正,此案被移到洛杉矶来审理。
根据指控,在两条体重分别超过 50 多公斤的恶狗撕咬惠普尔时,克内勒夫妇居然袖手旁观,既没有采取措施制止恶狗,也没有向他人呼救,甚至没有拨打紧急救援电话报警。在审判中,其他一些证人也证实,他们都曾遭到过这两条恶狗的袭击或威胁,并警告过狗主人,但克内勒夫妇置若罔闻。
根据陪审团的判决,克内勒被判犯有二级谋杀罪和过失杀人罪,她有可能被处以从 15 年到终身监禁的刑罚,而她的丈夫则被判犯有过失杀人罪,有可能被判处 4 年有期徒刑。
美国人饲养宠物现象十分普遍,宠物袭人案件也时有发生,但因宠物袭人而被判谋杀罪的情况很罕见。此案对那些豢养凶恶动物却不严加管束的人敲响了警钟。(完)

我在 1997 年底去过俄罗斯,待了三个多月,其中在彼得堡待了近一个月,每晚都能见到很多俄罗斯人在冰天雪地里遛狗,所有的狗,不论大小,都有主人拿绳子牵着,大一点的猛犬,全部戴着铁丝口罩。
反观我国,给大家看一下昨晚我所在小区的业主群聊天截图

咱也不说学欧美了,啥时候你们先学会赶上 20 多年前的俄罗斯,再来谈论什么猫狗保护。
也就是说,你们养猫养狗的,先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再来和我们这些外人谈。
骇呀 鬼佬小动物保护法是涵盖了缴费及扑杀全流程的 而且差不多是针对家庭宠物(家庭财产)。。。我们 “自己人” 起草的小动物保护法初衷是能更肆无忌惮投喂街边流浪动物罢了 云泥之别
也就略猫趣多了起来 才踏马折中 接纳扑杀甚至仅仅是接纳绝育 笑死
美国太大,我担心你们说每个州都不一样,所以我找了下澳大利亚的养狗政策法规。
疫苗接种与登记
所有宠物(如猫、狗)必须接种疫苗并持有有效兽医证明,部分州要求宠物注册并缴纳年费,未登记可能面临罚款。
绝育要求
部分品种的犬只和猫需在成年(通常 6 个月龄前)完成绝育,并持有绝育证明。例如,新南威尔士州规定部分犬种必须绝育以减少流浪动物数量。
户外活动管理
禁止饲养的动物
进口宠物检疫
进口宠物需接受隔离检疫,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或疾病传播。
虐待与遗弃处罚
遗弃宠物或虐待动物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 3 年监禁并罚款 4.8 万澳元。流浪动物收容后需评估健康状况,合格者可被领养。
公共安全责任
宠物若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主人需全额赔偿。大型犬伤人后需隔离观察 10 天,费用由主人承担。
养猫数量限制
部分地区规定每户家庭养猫数量上限,例如昆士兰州某些区域限制为 2-3 只。
芯片植入
所有宠物猫狗需植入芯片,登记主人信息,以便追踪走失或弃养情况。
你能在执法者强制带走你家无证猫狗的同时保证不闹吗?你能在执法者向你收取巨额罚款时乖乖缴纳吗?
经典动画《猫和老鼠》告诉我们,在美国,没有项圈的狗是要被抓走的,一定期限内没人领养就要被人道毁灭的~
你以为只要项圈就可以了么?项圈的背后是绿刷刷的 USA 刀乐~
美国对狗的管理有着十分严谨的系统,要想养一条狗,狗的主人必须先缴纳 20 美元到 50 美元的注册费。如果一条狗被认定有危险倾向,主人却没有严加防范和处理,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狗的主人要被判入狱,同时还要罚款。在大多数城市,狗在公共场所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不包含某些特定的场地)。市区的公园都是不准宠物入内的,而郊区的公园也是对狗收门票。一般而言,公园如果对人收费 50 元,对狗就要收费 30 元。
其中有一集的报纸上还要求狗在所有的地方都应该被拴着~ 这些条件,国内的一些养狗者可以接受吗?不会是只要求权利却不讲义务吧?

因为上面也知道,这帮猫狗信徒只看到对面的权利不看对面的义务。
各种问题下面那么多普及欧美宠物饲养人员的义务愣是能当看不到。
她们是看不到吗?不是,说白了猫狗神教的主教们都是宠物产业链的中上游或者权威人士,她们的利益不是收割猫狗,而是收割这帮信徒。什么样的信徒最好收割?蠢的。
我觉得与其考虑动保法,不如先完善劳动法和未成年保护法,法律是人制定的用来保护人的规则
我这两天刚到这个地方准备留学,说说我的直观感受
也可能是我为了离学校近些租房租的是组屋(不懂的可以了解一下新加坡租房组屋和公寓),这地方养狗的人其实不多,见到的几次都是牵着绳子,流浪狗流浪猫几乎没有(这几天就看到过一两只疑似无主猫)
现在国内很多人是只想要权利不想承担义务,以爱猫爱狗人士为首可以说,养狗养猫当然是你的正当权利,但你选择养狗养猫那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美国遛狗不牵绳狗是有可能被警察直接枪杀掉,不文明养狗处罚力度很严重都
新加坡这边,组屋禁止养猫,养狗也对狗的体型等有明确要求,并且养狗违反规定会处以很严厉的罚款,像国内那种不牵绳被举报才罚个五十不一样,一次最高有可能几千新元,包括无证养狗遗弃宠物等等罚款也是很严重,如果不交罚款有可能被监禁,不牵绳导致他人受伤也有可能额外给受害者支付赔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烈性犬伤人犬只会被扣压或者处死,国内处罚力度又是什么?同样的新加坡这边虐到宠物也是罚款处罚很严厉
国内一帮爱猫爱狗人士,又想要权利又不想承担义务,哪来那么好的事情?权利跟义务永远都是对等的,如果要是能推行国外那种对于违规或者不文明养狗养猫的重罚力度,那附带着实行一下反虐待法也不是不行,怎么这时候那群人又不干了?
看了这么多回答没有一个说出深层次的原因。因为西方他们就是吃饱了撑的(字面意思)
包括西方的女权运动,动物保护,环境保护,lgbt 等其实就是因为绝大部分人民不用为了生活忙碌奔波,吃饱穿暖,然后闲下来没事开始搞的各种运动。
你看看第三世界国家,尤其是经济差的国家,他们有在搞这种运动吗?他们大部分老百姓都在为生活而奔波,谁闲的没事关心一些小动物,关注跨性别?
中国虽然近几十年高速发展了,绝大部分人民吃饱穿暖不成问题,但是很多人还是每天疲于生计。白领经常加班,外卖滴滴快递更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进厂打工的就更辛苦了,他们每天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生存),可能有一小部分人闲下来的时候会上网发发帖子发评论关心一下社会问题,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精力做其他更深入的事情了。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可能中国经济再多发展发展,普通打工人有了更多休息时间,更好的经济条件,到时候这些动物保护法,lgtbq 等在西方大行其道的玩意会在中国进行。
你要是能学国外一样把一整套全拿过来并实施,那我举双手赞同
毕竟国外养猫养狗的,都是真要证书的,遛狗遛猫没整好影响到别人也是真要处罚的
美欧养猫狗可没那么简单,养了不能随意遗弃,宠物犯了事主人要担责,更别说人家对流浪猫狗那是真的要安乐死的(tnr 有,但目前实行的 tnr 占比的极低)
按欧美那个养宠物的标准来,国内符合标准的怕不是两成都没有
不说这个猫狗保护法,单说个数据:
我国平均每天,要宰杀一百万头猪和十万头牛,和两千万只鸡左右。
这仅仅是每天的数量。
并且这个数据还在逐年增长。
除此,我国每年还要进口大量的猪牛羊鸡肉等。
这些也都是生命。
我想说的是,这世界真的就是这么残酷。
我觉得先弄个宠物遗弃罪比较实在。
看看外面的流浪猫狗,那都是天上掉下来的?
跟一个养金毛的女生聊过,人家说起某些自诩爱狗人士,评价就是,社会败类。一时兴起,随意丢弃,还有丢了联系上说不要的,过一段时间又说要的。还有自以为很负责,丢弃的时候还给绑上几十块钱的。情侣分手丢弃的。男朋友不喜欢丢弃的,女朋友不喜欢丢弃的。
它们连给别人找个下家都不想,还想着动物保护法?!
不就是只想要权利,责任一点不想担。
它们想要的动物保护法核心思想就是,我养狗的时候,全世界都要给我让路。我不想养的时候,动物保护法必须保护我。
你们是不是忘记了,动物保护法,保护的是什么!?
我来给几个建议吧,毕竟权利和义务要对等。既然给不养猫狗的人强加了义务, 那么养猫狗的人也得有些义务。个人眼光有限
1. 宠物要征收宠物税,因为城市的基建是为人建的,既然你们的宠物占了人的城市,那么得交钱;猫狗使用交通工具也要交钱
2. 宠物办证,植入芯片,芯片记载主人信息,这样走丢的猫狗可以找到主人
4. 不得随意丢弃宠物,
5. 宠物外出必须签绳,宠物留下的排泄物必须清理干净
6. 无证宠物,无绳宠物视为流浪宠物,应该扑杀
7. 宠物伤人,主人承担刑事责任
以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绝大部分爱猫爱狗养宠人士不同意立法,所产生的争议。
他们嘴巴上喊保护的口号是作秀,内心却很诚实。
立法对他们来说是 “要命” 的决定。
一旦立法需是要履行法律义务的,以目前养宠人的整体素质来看,他们完全无法履行义务。
而对于绝大多数不养宠物的人群来说,立不立法都无所谓,也不影响自身利益。
养宠门槛一旦提高,很多人会失去 “毛孩子”,他们愿意吗?
因为真正的动物保护,目的是保护人类,而不是动物。
动物保护有两种,真动保是怀着对人类的大爱,长远的规划人类的未来而保护动物,他们保护的不是动物,而是①地球的生态环境,是 “地球是我们向子孙后代借的”,是因为人类没有能力脱离生物圈一号生存才保护动物,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
是②保存来自大自然的天启,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例如加拉帕戈斯群岛,生物学的圣地,达尔文观察群岛上的 17 种雀,让人类第一次意识到 “天演” 的存在。无数科学家在此获得类似的天启,达尔文雀、海象、海鬣蜥、海底热液生物群。是为了帮助人类夺取上帝造物的权柄而保护动物。
保护动物是要付出代价的,真动保是为了人类未来的长远利益,而牺牲部分眼前利益。
这才是国家政府保护环境保护动物的真正目的。
而假动保、爱宠生物则不是,它们只是为了自己开心而保护动物,而让他人做出牺牲。它们保护动物,既不爱人类,也不爱动物,只是自私而已。
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做一番事业的虚荣,而去搅乱动物屠宰场。只是为了自己运作赚钱,而去拦截抢劫路上运载动物的车辆。只是为了自己撸的开心,而去喂食制造更多的流浪猫狗。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 “善心” 而去放生入侵物种。
以保护 动物 为 目的 的 动物保护,就是伪善,因为真正的动物保护,保护的是人类。
假动保的伪善,就像是 “老爷心善见不得穷人”,它们确实有善心,但他们却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善心而做事,并不管自己的行为是否真的是善事。
君子远庖厨是真善。而因为自己见不得杀生所以去辱骂庖厨就是伪善。
我国的政府官员和人民群众都从小受到真正的环境保护教育,自然能辨别出群众中的敌人,能认识到爱宠生物的险恶用心。
国外还能承认 100 多个性别呢,只要自己认为是女的,都不用做手术,如果在东北澡堂子,洗浴中心遍地的地方,还真不敢想象会出现什么情况。
牵引和嘴套以及宠物噪音都做不好的人还要求保护猫狗。我公园跑步都能遇到好几个不牵狗的,差不多得了。
我也觉得国内对猫狗的保护不够,完全没有尊重猫狗们的权利。比如国内居然允许给猫狗绝育、断尾甚至强行分开母子贩卖猫狗。
这些明显严重侵犯了猫狗们作为独立生命个体的生育权、健康权和养育权。
建议立法把给猫狗做绝育、贩卖猫狗的人加重刑。让这些人学会尊重猫狗。
去看看国外那些针对狗和狗主人的规定,法律法规,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猫狗凭什么能获得更高的法律权利?就因为有一些养猫狗做宠物的人喜欢?牛、羊、羊驼、松鼠这些不配?蚂蚁爱好者养蚂蚁是不是你踩死个蚂蚁都是罪?自然保护地里的外来入侵物种中的牛蛙得被杀害,泛滥的猫只能抓起来饲养,不是生物歧视?
猫狗凭什么有天然高于其他生物的法律权利?表面上你爱护生命,实际你爱护的只是你想特别关照的物种。
目前全世界只有我国通过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包括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例如竹鼠之类的。爱护动物的群体不妨替欧美反思一下为什么欧美在这方面存在如此大的困难,不吃野生动物,不打猎会死吗?
不要把动物保护和宠物管理混为一谈。
真正动物保护者们在深山、在原始丛林、在极地、在荒漠、在沼泽,他们在这些人迹罕至、危险系数极高的地方,不会有人对他们的付出有什么争议。
而宠物饲养:
满足情绪价值的是宠物饲养者们。
满足经济收益的是宠物产业链的从业者们。
不管理你们,管理谁?
在所谓动物 (猫狗) 保护法出台之前,应该颁布全国性的养宠管理法,例如遛狗不牵绳罚几百,遗弃宠物,罚几百并要求带回家养,养的宠物排泄物污染公共场所要罚多少,这种应该明文规定,且明文规定由那个部门管理这些事情,且每个市都要有一个举报违规养宠的平台,举报者可以将拍到的违规养宠行为上传到平台,如确实违规可以由平台派发工单到相关部门对违规养宠者进行罚款,举报者获得一定的奖励。等一些养宠者的素质经过这样一段时间法律教育提高了,猫狗伤人事件,扰民事件得到明显减少,再来谈动保法。
爱猫 / 狗人士想要立法的原因是,想让大家去遵守法律,然后猫狗会受到保护。
但已知的事实是,部分爱猫爱狗人士自己就不守法。
就比如:
根据 2021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
文件中规定,出户应系犬绳,但现在的情况是很多人出门,不牵绳导致狗咬伤他人。
在密集狭小的区域,常见的是电梯,犬绳没有牵制的作用,应该采取其它手段。(这个是答主自己的想法。)
赣州母女遭 4 条大型犬撕咬:2024 年 11 月 17 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公园,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拴狗绳,致使 4 条大型犬围攻并咬伤一对母女。母亲陈菲全身 10 余处伤口,最深可见骨,女儿晓琳左胸被咬下一块肉,背上有狗牙印。
无锡胡某被唐某未牵绳宠物狗咬伤:2024 年 5 月的一天凌晨,无锡的唐某开电动车出门遛狗时未牵绳,其宠物狗扑向正在收拾东西的胡某并将其咬伤,随后唐某带着狗离开。
万宁石某、杨某被雷某未牵绳大型狗咬伤:2024 年 1 月底,海南万宁的石某、杨某带宠物狗在小区散步,遇同小区业主雷某遛狗不牵绳,雷某的大型狗与石某的宠物狗发生撕咬,石某、杨某二人上前护狗时被雷某的狗抓伤、咬伤。
顺序错了
有一个事情解决不了,那就是流浪狗
国外是狗出生就注册,大型狗都严格管理,注册芯片,路上抓住了就直接罚单寄给主人,罚款直接寄,还不上就让人流浪,自然淘汰。
而中国没法寄罚单,也没法强制罚款,现在的方法是由狗肉馆自由抓捕流浪狗,最少是大型能伤人的流浪狗,来控制数量。
而如果出台保护法律,流浪狗没法解决,官方捕杀经费不够,没有回款方式。
而且很多养狗家庭并不富裕,他们的狗是精神慰藉,到时候捕狗队抓捕捡破烂老婆婆无证狗又是一堆节奏。
所以现在就是宽泛养狗,狗肉馆解决大型流浪狗不伤人,保持平衡。
我有时候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可以花巨大的精力去整治小商户的招牌,去考核人行道上每平方米的烟头数量和灰尘重量,却在很多与每个市民的生活都密切相关的领域麻木不仁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到极致。
为什么结婚不需要男方给付礼金在国外能达成共识,在我国则会面临如此巨大的争议?
只想要权利而不承担成本,哪有那么好的事?其他国家的所谓动保,更多的是限制并大大提高了拥有动物的成本,同时抹杀无主宠物也是很坚决的,其核心是节约治理成本,而不是什么文明爱心…… 都什么年代了,还没对西方去魅吗?
国外动保也好,环保也好不是不让你虐待动物,或者破坏环境,是你居然不给我交钱就虐待动物和破坏环境这不行… 国内属于大家还有智商… 没那么好忽悠…(不过也有一批人真的相信国外那一套)真正的动保是科学的治理,一切的前提是以人为本,比如给流浪猫狗绝育,想办法降低弃养率,而不是想办法让蚊子冬天不至于冻死。不是人可以饿死,但是宠物不能饿着,人可以病死,但是宠物不能生病…
狗叠咬人前:我家孩子 / 宝宝可听话了,从来不咬人
狗叠咬人后:咬人的狗不是我的 / 一定是你们吓到他了,平时可乖了
耄耋抓人前:我买了猫屋猫粮,你们要尊重生命,哪怕是流浪猫
耄耋抓人后:这是流浪猫,我只是看它可怜买了点东西给它怎么就构成领养关系了
狗叠见人就吠,耄耋半夜叫春:谁家没个孩子哭的时候啊
牵狗绳了吗?打疫苗了吗?戴嘴套了吗?和陌生人保持距离了吗?捡拾猫狗粪便了吗?做绝育了吗?管好自家毛孩子了吗?
回家路上总会遇到一只金毛叼着篮子随着主人走,也没见谁说这狗有什么不好,小区里有一对老头老太养着一只狗,坐三轮车上逢人就吼叫,背后总有人议论
亲戚家养着一只猫,除了猫毛掉得多以外真没什么缺点,允许人搂抱,喜欢互动,不拆家。小区里谁弃养的橘猫,简直大号耗子,从车底钻出来就往马路上跑,我骑车路过差点碾到,对面电动车也差点打出组合技,要不是刹车及时这耗子高低变成哈基半
所谓的保护法,合理制订并实际落实的最大阻碍不是所谓的恨猫 / 狗人士,而是一部分不当人的猫狗奴才
有些人以为动物保护法限制的是路人
实际上限制的是主人
我有个提议,
所有养狗养猫,以及类似有伤人危害的宠物,跟交强险一样强制收一个保险金。保险金用以覆盖被咬伤抓伤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补贴,这些费用作为宠物主赔偿外的补充应急部分。
为了自己的安宁能给猫狗做绝育
爱心?自私鬼罢了
我就说两条,你要真保护你就彻底点
一不能做绝育伤害猫狗
二不能遗弃
这两条就可以逼疯 99% 的养猫狗人
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我国始终以人为本。
但是有些人总想把宠物的权益高于人之上,他们充满奴性无药可救,他们区别不清保护动物是保护动物的权益而不是养宠人的权益,更别说去承担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了。
你我都是他口中的陌生人,居安思危吧。

《动物保护法》×
《可爱动物保护法》✓
因为中国以人为本,中华文明讲道德,对猫狗的态度已经很成熟了,没必要学西方。西方文化讲丛林法则,才两三百年,还停留在动物的本能阶段,离文明还很远
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上去了,自然就有更多人愿意给动物分点福利了。动物福利方面与发达地区看齐确实是太难为自己了,其他邻近同等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地区,不见得动物受的罪更少。
换句话说。动物福利这个概念太进步了,基本盘这点收入还不配讲动物福利。
这边恐猫恐犬的阴影还没退散,老一辈还亲眼见过狂犬病发死去的人,我小时候 03 年前后见识过浩浩荡荡的打狗运动,还在地方电视台正面报道。可以说,到今天重视动物福利的人群还是少数。
最近半年家里装修搬到了某城中村,附近学校、高新技术企业比较多,租客多年轻人。村子整体对流浪猫狗很友好,有个猫窝还贴了纸条在聊天,你写一句好久没见白猫,他回一句那天见到了别担心。不用操心自己温饱的人多了,关心动物福利的人也就多了。
以上文段只是描述状况:1、我们现阶段还未达到为动物福利立法的水平;2、动物福利是一个进步的概念;3、某个高知年轻居民较多的社区,长期对猫狗友好,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漠视动物福利,缓解题主的悲观情绪。
上文并没有要推动支持猫狗保护的意思。
有很多答案跟留言把这个问题衍生了两个部分,1、动物福利部分;2、饲主的义务。
第 1 条主要针对动物是否遭到虐待,肉用动物的处死方式是否人道等,第 2 条则是管人的行为,更类似于约束乱遗弃危险物品的条例,针对的是人的公德心。把 2 拿掉,或者就算饲主所有义务都承担了,不会影响 1 的发展水平。换句话说,就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边不会写上 “禁止放任小孩随地便溺”,因为那是 “城市管理条例” 的事情。
评论区跟一个认为 “喜欢虐待动物不是怪癖” 的哥们讨论了很多条留言,他就没有将以上两者混为一谈。这里也感谢这位特兄,本来只是举例感慨一下见到身边年轻人对待动物的事情强答一下,经特兄一杠,竟写了下边一大堆。
特兄的问题似乎集中在 “为什么要有动物福利?“。
我把问题转换为” 为什么要将动物(限于我思想境界的进步程度,范围只划到温血动物)的地位提高?“,从 A 人类情感,B 动物自身两方面回答。
A
不同的人听到动物哀嚎可能会产生同情心理,也可能产生快感(可能来源于猿人捕猎行为)。随着人类社会进步,解决温饱,更多人开始寻求更高层次的满足,与动物共情的人群就会更多。比如你敢在朋友们面前公开说我喜欢下楼喂猫,还是敢说我喜欢虐待动物,听动物哀嚎?这两种行为都有反对的群体,但是做哪种的人会更受欢迎更上得了台面呢?可见同情动物就是很朴素的善,同时虐待动物也会引起更多数共情动物者的不安。
B
摆在我们面前有很多进步议题,比如解放农奴、解放女性、劳动者保护、残疾人平权、消除地域歧视、黑人平权、环保、垃圾分类、动保、人造肉、LGBT 平权等等。这里边有我们已经接受并解决的议题,也有相当多以我自己的那点思想境界还不能接受的议题,但只是出于我的利益站位而不接受,我承认这些议题都有先进性,都在追求平等。同样的,动物福利也备受争议。
特兄反复提问 “虐待动物伤害到谁了”,换句话讲就是动物在人类社会没有权利。旧时农奴、封建女性又何尝没经历过由封建家长随意家法处置的时代,旧时的奴隶主、封建家长甚至旧时多数人也是认为农奴同丫鬟没有自我生命权,古代女性被父母或者丈夫卖到青楼也无需征得同意,其他人也无权责怪奴隶主处理一个自家的奴隶,奴隶主也可以说 “我家的东西我碍着谁了?”,当时奴隶丫鬟只是一件会干活的物品。到今天我们人人平等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虐待任何一个无论富贫的人都是重罪,这得益于社会进步。即使今天,部分印度高种姓家庭中还有家奴,主人觉得给家奴好的食物就比其他主人更开明进步了(参看早年郭杰瑞在印度的节目)。废除奴隶制,树立人人平等的观念经历了艰难的过程,要多数人认同动物福利又何尝容易。
特兄认为,社会应该顾及少数虐待动物者享受快感的利益。确实,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向来会有争议。进步队伍砸碎农奴镣铐的时候,把青楼女子解放出来的时候,是否又完全顺了少数奴隶主、青楼老板、青楼客人的意思呢?
我老婆最近沉迷于和几个同学妈妈玩牌,赌注 5 块。经常是孩子们聚在一起玩,她们无聊就摆一桌随便玩玩。几个小孩包括我家小孩迷上了旁观,大有要学会也摆一桌的架势,我拉都拉不走。
我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我不确定是否有明文确定这个事),孩子说那就废除《未成年人保护法》,不需要保护了。
我说废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话,第一件事就是可以随便打小孩,第二件事就是不需要花钱养小孩。
几个孩子沉默片刻,离开了牌桌,玩弹弓去了。
因为我国已经有物权法了啊,没有必要在额外整个法律。
动物动物,会动的物品而已,你弄死别人的猫狗赔钱就行了。
难不成你先把宠物当成人对待吗?那不行,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只有人类算公民!
美国流浪狗直接射杀,在中国要骂的狗血淋头
作为陪伴形式的宠物在我们这里还没多少年,人能吃饱饭也就几十年。以前农村里,牛是拖拉机,狗是保安,猫是抓老鼠的,驴马是汽车,鸡鸭是产蛋机。根本没有陪伴宠物的概念,又怎么会考虑白养一个动物啥用没有,只是为了好玩。
我提议给予宠物和人一样的保护。
因此:
杀死宠物者,按故意杀人论处并承担刑事责任。杜绝虐杀宠物事件发生。
弃养宠物者,按遗弃罪论处并承担刑事责任。杜绝抛弃宠物事件发生。
对于某些需要活动的宠物,如果不提供足够的活动和陪伴,按虐待罪论处并承担刑事责任。
所有宠物主人都需要给宠物缴纳医保、社保,定期开具健康证明。断缴者以虐待罪论处并承担刑事责任。宠物缴纳的医保、社保将用于全社会范围内修建宠物用公共设施、提供宠物用医疗保健服务。
国家定期检查宠物饲养情况,宠物主人需要定期考试并获得 / 续期饲养证,确保所有宠物都得到很好的照料,确保所有宠物主人都能很好地照顾宠物。没有证件 / 养的不好将被剥夺养宠资格。无证养宠者承担民事责任。
你觉得我的提议如何?
因为,要同意的人,一般是养猫养狗的人。
但是在我国养猫养狗的人,并不是广义上的爱狗。
举个例子吧。前段时间,正好在上海报恩寺护生园,早上一大早出去和智祥师父 “救生” 去了。
大概是有人打电话来,然后说看到有人把刚出生的狗崽子丢进了河里,那个河是野河,他也不敢救就找了师父。
我们去的时候,找了很久然后听到了微弱的声音。

一般来说,一窝是三到五个,所以不难看出已经有小狗崽子遇害了。
我为什么举着例子:
1. 养猫狗的人,真的 “大爱” 狗吗?
的确会有人很爱,但也会有人不爱。比如不绝育,发生意外有了,又不愿意养丢弃。
2. 养猫狗的人,猫狗怎么来的?
捡来的,别人送的,宠物店买的……
3. 当人和猫狗产生生存问题时,救谁?
毫无疑问人。
综上的问题,不难看出,想要立法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很多。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保护,可能就把猫狗的权利化为和人等同,甚至无法被 “购买”。但这符合大家所认知里,他们是宠物的含义吗?符合大多数人的想法吗?显然不是。
条条框框,能被顺利实施,才不现实。
没钱,国家发展不均衡,还没有到人人吃饱吃好的地步,保障也未能覆盖全国人民,谈动物保护法,稍稍有点早。
因为贫富差距大啊。
底层逻辑是,他们并不是憎恨猫狗,而是不理解,一个低等级的生物,为什么能享受到超过自己的物质待遇。
还有一部分人,自己被欺负了,就想着通过欺负更弱者来缓解压力。
用冯友兰先生的话说,还都是自然境界的人,甚至不会把实际利益放在第一考虑要素。
因为国外少数无所事事的人,通过闹事就能达成立法的目的,多数人勤劳工作,耗不过他们。而议员为了拉拢少数人的选票,最终把少数人的诉求作为 “民主的结果” 施行。
中国考虑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可能为这种事耗费资源,而且绝大多数人不关心猫狗那些事,反而关心人的权利,根本不赞同猫狗动物保护。
综上,国外能通过立法,主要是不具备中国真正的民主和人权。
因为 养宠物的市场规模 比 吃猫狗的市场规模 大的多
至于我国…… 早晚的事。
至于一些人所说的
家禽或者牛羊猪 也被禁止
然后普及人造肉
——起码 100 年内,这是不可能的——
不会以为
家禽 / 牛羊猪产业链没有资本,都是散户吧……
养犬危害大,不应该立法保护狗。
一是对卫生防控工作带来困难。居民饲养的宠物犬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审验和检疫、免疫的,卫生状况堪忧。
二是对社会及公民相关权利构成侵犯。近年来,各地因为豢养犬只引发的治安案件和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轻者引发邻里纠纷事件,重者进行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
三是对公共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无论是在街边公园,还是在居民社区,犬只的便溺、排泄物随处可见,由此造成的污染和对城市形象的破坏比较普遍。
四是饲养犬只与人夺食。狗对粮食的消耗都是惊人的,一只中型犬一个月要消耗掉大概 60-70 斤狗粮,在粮食安全日益突出的今天,犬与人争食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五是流浪狗带来的潜在危害。
要不你把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动保法原文的中文译本放出来,到时候看看你自己支不支持?
国内的所谓动保就是一群只要特权的巨婴和只要钱的投机分子,组成的人渣流氓团伙。
先说结论:在此地人口断崖式下跌并意识形态发生根本改变后,我们才有迎来动保的可能。
高赞提到的美国动保的做法我们做不到,于其指责养宠人素质低下,不如说国情就不鼓励其高素质,本质来说就不鼓励全民高素质。此地受到褒奖的人类都有一种伪人感,类似于十年没回家过春节 / 长辈临终前也没赶去医院 / 刚生完娃一眼没看又投入一线工作,这在美国属于要送 600 号的精神病人。我们鼓励的甚至不是所谓的敬业精神,而是全身心全方位被洗脑得彻底,做奴隶做到违背人伦,才能在服从性测试里拿到满分。素质对应的是人,你没法夸奖一个奴隶高素质,甚至警惕奴隶进化出素质这种东西。
延伸开来讲,目前层出不穷的男女对立孩子控诉 NPD 家长断亲,是奴役 - 被奴役的利益链条被打破了,一直以来男性是大爹的奴隶,女性是男性的奴隶,孩子是女性的奴隶。现在女性可以工作纷纷从乡下逃到城里也不会傻乎乎把钱都寄回家里,被奴役的孩子拒绝繁衍下一代奴隶并与奴隶主断亲,奴隶觉醒试图脱离奴籍的行为会受到多方唾骂追捕打压乃至毁灭,反过来奴隶主哪怕逼死人惩罚都不痛不痒或者压根没惩罚 – 参考把自己孩子逼跳楼的家长,家暴打死妻子的丈夫。出了社会员工是上级的奴隶,除了不能拿鞭子抽可以随意人格侮辱服从性测试,清洁工一类更是奴隶的奴隶,撑死搞搞宣传最美 XXX,甚至大爹一开口给你戴上这顶高帽,就意味着你要倒霉了 – 再深入不好说了,懂的都懂。再有根据出生地就把一批人钉死成奴隶,人口流出大省不外乎于此,你法我笑是自然。
中国盛产 Npd,是整个土壤就鼓励把任何关系培养成奴役和被奴役,如果看不透活在表面仁义道德温情脉脉或慷慨激昂的幻相里,那不好意思你就是那个奴隶。而清醒的人也没什么幸福可言,惶惶不可终日,生怕一个闪失沦为无奴隶可用的境地。
回到正题。在这种大环境下绝不可能出台真正意义上的动保,因为总有奴隶是最底层甚至数量众多满腹怨气,怨气没有发泄出口是危险的,默许其虐待动物是维护稳定的其中之一,一切你觉得残忍的没有正义可言的暴行能逃脱惩罚或者不痛不痒打两下,都是为了此目的服务。就算让外人看笑话,虽然一贯要体面,但权衡利弊动摇国本更危险。闹得凶了出来装模作样让你们上法院闹一闹,看实际行动就是拖字决 – 参考西高地投毒案八次延审。和稀泥,面子里子都有了。而养宠人里非正常人也比比皆是,我这一年没有怎么更新知乎就是在接触动物救助,能正常对待都不说正确对待动物的人,远远少于奴役 – 被奴役链条受害人。很多人爱动物的方式就是把动物当成自己的主子,自己无条件包容有行为问题的猫狗不去引导,并且以此为标准要求他人也做到,会在网络上抱团发出巨大的声音道德谴责挑剔被宠物折磨上来求助抱怨的人,第一反应就是猫狗都是完美的是你没有爱心。或者愿意砸钱买进口罐头猫粮,但连动物基本的天性也不去了解,揉搓摆弄动物被咬了就痛哭流涕没良心,对你这么好还咬我,白眼狼养不熟。追捧血统品相要的是带出去有面子,不上镜就再买一只。无节制救助超负荷救助把自己当救世主,拖垮了身体金钱散尽。还有喜欢奶猫奶狗的,养大一点觉得不可爱就扔,再拿回来新的从头开始养。
我们接受到的教育,只要建立了关系就必须有上位者和下位者,表达爱的方式就是奴隶誓死效忠主子奉献所有,或者要求对方效忠自己满足自己。如何了解动物或者说是另一个人,看到其真实的一面,了解对方的脾气互相磨合,乃至于互相尊重再谈爱,直接卡死在看见真实的对方这第一步了。他者只是自己欲望或恐惧投射的载体,如何作为一个工具服务于我,满足我的奴役和被奴役瘾,才是骨子里关心的。工具不称手就扔,自己也甘愿当上级的工具。如果你尝试友善尊重平等与其相处,那会让对方惊慌失措或者立马骑到你头上来。
至于为什么需要人口断崖式下跌,美国为什么能动保就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我也不是什么恨国党,全人类都一样,国外的奴隶是扩张地盘掠夺它国人吸血,我们是自产自销。断崖式下跌也仅仅是先决条件,意识形态改变还需要文艺复兴科技爆炸性发展等等,但必须先有这一步其他的才有可能性。
因为国内 “动保人士” 把概念搞反了。
所谓的猫狗保护法,最主要的功能是用来约束饲主——也就是 “爱猫(狗)人士” 的。
你 “爱” 宠物,你养了宠物,你就要为宠物负责,你要确保宠物的健康,不能虐待宠物,同时要为养宠物产生的公共服务买单。
对于不养宠物的人来说反而没什么影响,我不养宠物,所以我没有义务去爱你的宠物。同时你的宠物不能干扰到我,包括噪声、污染甚至人身威胁。
结果国内这帮动保人群跟魔怔了一样,疯狂输出,恨不得按着头逼着每一个人爱猫狗。这就好比强迫别人爱他(她)的配偶,没有争议才怪了。
PS:说明一下,本人是动物爱好者,而且不限于宠物,但始终坚持人的权益要比动物的权益优先。毕竟先爱你的同类才是正常的。
人家国外所有养宠物的主人都要交养宠物的税费,这些费用用来新建、维护宠物专门的游乐区域和设施,还用来收养被遗弃的流浪宠物。
而且人家所有宠物都要植入芯片定位,主人持证,每年交税,被发现遗弃宠物会被重罚。
你能做到吗?
做不到就不要来扯这些东西,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你啥都不想出,还想让上面保护你?特权是吧?
中国养宠物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又想享受权利,又不愿意付出义务的双标怪。
就一个原因,双标,只想要享受人家所有的好处,并且一个义务都不承担。人家国外完整的法律权利义务统一的,养宠的成本很高,通过各种限制达到不扰民,这才得到广泛认可,你把你们这不平等条约拿外国去同样不可能通过的。
在诡辩中,将话题限定在狭窄范围内是一种常见的策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对方难以展开讨论,从而限制对方的思考空间和表达能力。通过将话题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诡辩者可以更容易地控制辩论的方向,使对方难以提出有力的反驳或质疑。这种策略常常被用来避免正面回答问题或逃避责任。诡辩者可能会故意将话题引向细节或次要问题,而忽略或回避主要论点。这样做可以使对方陷入琐碎的细节中,无法集中注意力在关键问题上。
动物保护法就是动物保护法。但诡辩的人就是要把话题狭窄地引向猫狗。以限制大众的思路。
举例来说。
油漆小乌龟,小彩龟,印刷小巴西龟,就是那种东西,是屡禁不绝的。对小龟的巨大伤害。

为啥屡禁不绝?因为没有动物保护法。
还有彩色小鸡仔也是类似。把小鸡仔浸入工业染料,让它们吸入肺部。养不活的。

不但伤害小动物,也因为养不活小动物导致浪费消费者的钱,伤害消费者的感情。


所以说,推动立法保护动物的根本目的和着眼点还是为了保护人的利益。
这一要点必须厘清。
以免中了诡辩者设定的圈套。
其实爱猫爱狗人士压根就没动过脑子想想,猫狗保护法没有在我国实施,恰恰是保护了你们这些养宠物的人的权利,
权利伴随着义务和责任,如果猫狗保护法真的实施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你们觉得国内的那些养宠物的人士有多少是符合规定的呢?
我觉得能有百分之一都谢天谢地了,
到时候怕不是在网上发个视频,配文就是老天爷啊,为啥在中国养个宠物这么费劲,还要申请这个,申请那个,你们到底有没有为人民想过。
这就是这帮人的嘴脸,他们并不为猫狗着想,他们只为自己的方便,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
国情不同
相对来说,我国的哲学思辨教育接近于非洲食人族
在文明方面确实不如欧美,从古代就不如,这个没说的
主要原因就是刚吃饱饭没几年,文明是需要温饱的
对于行人路权都会有争议的,你觉得对动物会如何呢?
连同物种的人都抱有极大的仇恨,更何况动物呢

卫生巾的这个问题和动物保护其实完全一样,不管是动物也好,人也好,他都会反对
现在都在骂极端女权,我觉得一些傻逼极端男权更恶劣
让喜欢宠物的人去杀宠物,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些圣母心的人。
众所周知,养宠物狗需办证已经实行了多年,完全可以完整落实下去。
然后直接成立新法案《遗弃宠物判 1-3 年》。可以直接让流浪猫狗数量减少 90%。
但是对宠物进行安乐死或者虐杀或者物理消灭,不会有任何处罚。而安乐死费用由市场决定,不做干预。
那么,想养宠物的人就要打好算盘了。
一直养,你相安无事。
安乐死,自己出费用。
物理消灭或者虐杀是成本最低的。
直接遗弃,坐牢的风险就来咯。
喜欢宠物?那就要做好养宠物的责任跟风险。虐杀宠物?《遗弃宠物罪》成立后那是养宠物的人才会干的事。
到那时还想打着动物保护的名义,那就是在打宠物爱好者的脸。
还有一句话说的好 “不喜欢宠物的人不会专门去养宠物然后再遗弃它。”
为什么要把动物保护法定义为猫狗保护法?是只想制定对猫狗的保护,而不是面对所有动物的意思?
动物保护法完善的地方,虐待虫子、老鼠(非正常杀死,而是故意使用延长痛苦方式取乐)一样会被判刑。除了针对虫子,也针对家畜,农场主有饲养与宰杀权,但不代表有虐待权。也针对实验动物,要遵守实验伦理、最小痛苦法
但是这在局域网竟然无人提及,是脑子被切了连基本逻辑关系都搞不懂,没见识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些概念,还是故意装傻只讨论猫狗、或只讨论宠物呢?
如果 “动物” 保护法只针对猫狗,意义并不大。
而完整的动物保护法为什么在老中难以推广,因为老中目前人的待遇都比发达国家的畜牲差,如果动物先跑步进入发达国家生活水平了,那老中当然接受不了
因为权责利对等原则
你要落实《猫狗保护法案》的同时也要立法规范城市饲养动物,严格处罚违规者
而且还得征收税费,这部分钱分为两部分:1、收容城市流浪动物(猫狗)无害化处理;2、用于支付动物给省市增加的公共支出
你们先严格遵守各地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宠物管理条例,让塔看到你们愿意遵守规则的决心,然后才有为你们进一步立法的可能性
如果你们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了规则之外,那定个规则有什么用啊
我觉得猫狗保护法最大的阻力是养猫狗的人,
例如疫苗问题,咬人问题,吃的太差住的太差算是虐待宠物吧,还有宠物医疗问题,遗弃问题。
我不养猫不养狗,这上面一系列的问题,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搞投票的话,我很乐意投赞同票。
哪些人会投反对票?
真养猫狗的这批人。。。
一但法条通过,这帮人的饲养成本成倍提高。
猫猫狗狗不听话很正常吧,惹事的时候要不要揍一顿?
不揍吧,天天给你翻垃圾桶,床上拉屎。
揍吧。。。遇到好管闲事的人,说你这是虐待宠物。
到时候猫狗直接化身牢底坐穿兽。
我这里声明我自己有四只猫(全部收养的流浪动物)一只中型犬。如果推行猫狗保护法
一只猫一年 500 小型犬一年 500 中型犬一年 1000 (专款专用,用于治理流浪动物,宠物管理,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问题)
不登记的流浪猫狗一律扑杀。不管是不是家养。 如果邻居举报家养猫狗不登记,上门要求登记,如果仍然拒绝,罚款 1000 没收宠物。
如果登记的动物走丢一律登记挂失,缴纳 2000 元追索费用,找到返还找不到就算了。
如果在外边发现登记但是没有挂失并缴费的动物一律视为弃养罚款 20000。在外遛狗溜猫不栓绳一律按照弃养处理。
我自己主动登记我的 4 猫一狗,一年交 3000 的税。
我的一个观点。这个保护法没有价值。
把动植物视为生物资源,有价值的动植物才需要保护,而流浪猫狗只是没有价值的生物垃圾,连沙土都不如,而盗挖沙土可是违法的,流浪猫狗的价值最多和饮料瓶子接近,没有保护价值。
从心理角度看,一个人虐猫狗,或者毁坏物品的暴力倾向,或者极端猫狗保的反人类心理。你可以厌恶这些人,但只要他没有侵犯他人或者国家利益,这种事就不值得立法定罪,一个人的思想是无罪的。
猫狗保们想要这玩意通过,至少要把流浪动物价值提升到沙土的等级,但这不可能,实际上这些生物垃圾的价值连饮料瓶子都不如。饮料瓶子对于拾荒者有点价值也不值得立法保护。更不要说连饮料瓶子都不如的流浪动物了。
我自己是养猫人,算一点利益相关,我对于猫狗相关的法律(注意不是动物保护法)只关心两种。
因为我养猫,我太清楚一部分养猫狗的人是什么样的了。
你真以为它们就那么爱猫爱狗吗?
公园里那么多猫,一个个都很亲人,这就说明这些猫不可能是从小在野外长大的,而是小时候被人养大,然后被抛弃在公园的。
然后还有一堆所谓的 “爱猫者” 定期去投喂猫粮。
你们以为这是爱猫吗?这是在害猫!同时也在危害这片区域的生态!
要知道,很多观鸟人平时也会选择去一些公园观鸟,我也是一名观鸟爱好者,有些公园平时还是能观到不常见的鸟的。
但是,遗弃猫的人导致公园猫种群数量急速增加,
假爱猫人定期投喂公园流浪猫,更是让流浪猫寿命增加,繁衍更多野猫,
这样无疑会使这块片区的鸟种群受到威胁。
正确的做法是自己领养到家里,该做绝育做绝育,该养一辈子养一辈子。
我一直觉得,猫、狗、或者别的宠物,都是一条生命。
如果没有做好养它们一辈子的觉悟,你甚至还有退路,那就是找到领养的下家。
但是你选择直接抛弃,这是什么牲口行为?你明明知道陪了你这么久的宠物,没有野外生存能力,你把它扔出去,它可能很快就死掉。
于法于理来说,猫狗确实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可以随意处置。
但那是在不干扰到别人的情况下。
你现在抛弃猫狗,影响路人,影响当地生态。
所以我非常支持引进西方国家对于遗弃猫狗的人追责或做出处罚的相关法律政策。
为啥这里不说养猫人只说养狗人呢?
因为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所有,注意是所有,
所有在户外,让狗随意拉屎撒尿、不牵绳吓到路人的,
无一例外,全都是养狗的。
我每天上班,从家到地铁站 5 分钟步行路程,不夸张地说,
每周都能在路上看到狗屎狗尿,甚至再往前走一会,
就能看到经典的人狗分离场面:
狗像个流浪狗一样沿着路边一边走一边闻,
人双手背后,手上拿着卷起来的狗链子。
就这还是所谓的深圳,在前两年有一小段时间严查过不牵绳的狗,现在看来就是个笑话。
所以我每次看到网上关于狗误食木糖醇、异烟肼死亡、主人抱着狗哭的新闻,
我就想笑。
我一点都不担心我家猫,为啥?
因为我家猫很少被带出门,就算出门也是进到猫包里,从来不会跑出来吓人,也从来不会在外面随地大小便,更别说到处捡地上的东西吃。
异烟肼是什么东西?木糖醇是什么东西?
它们不是公共场所投毒,因为它们对人无害。
没有法律和道德制约你们这帮没素质的养狗人,自有看不下去的正义之士出手。
你们要是不想自己的狗发生这种悲剧,
那就出门老老实实牵绳 + 戴嘴罩,狗拉屎撒尿老老实实清理。
另外,最应该支持 “对不文明养狗人追责” 的就是所有养狗的群体,
否则没素质的养狗人越来越多,你们整个群体(包括有素质的)都会给别人留下刻板印象。
因为外国的动物(猫狗)保护法,以美国为例,是真的给猫狗主人判刑的。
自家养的狗没有登记?没有打疫苗?那不好意思,罚款。
自己养的狗没有照顾好,没有吃饱穿暖?那不好意思,虐待动物罪,进去。
自己养的狗跑出去咬伤人甚至咬死人了?那不好意思,杀人罪(是的,你没有看错,宠物咬死人,主人构成杀人罪),进去。
自己狗没登记,跑出去被当做野狗抓了?挂牌求领养。几天没人领养的话,直接扑杀。
如果国内也有这种立法和与美国相似的执法力度,那我们也可以出台宠物保护法。
猫和老鼠没看过,里面抓狗队没见过?海绵宝宝里都有抓蜗牛的。国内现在你见过这种专业化的队伍嘛,国内也需要这种专职的。
有一个东西叫做权责相等,动物饲养这方面欧美国家确实有可取之处
我一同事留学那会,在俄勒冈还是哪来着我忘了,跟我讲过来着,他们那边每只每年要给社区交一笔好像是三百刀左右的管理费;还要给政府交一笔五十来刀的注册管理费;如果有邻居投诉你养的犬只扰民还要面临罚款和管教或者社区服务
并且流浪猫狗是要集中扑杀的
还有我军师她是去澳洲留学的,那边好像是说你养狗之后要送狗去培训班,如果狗做出进攻性行为或者真惹出事了是要重新去学习管教的,这笔钱当然是主人自己出
国内养狗的要是能做到这步我想绝大多数人也不在意立法规范,但事实上是好多人连动物的屎尿都不会去清理,那怨得着谁呢
我的意见一如既往地是:用尽一切手段 消灭一切 生活在城镇人类聚居区及附近的 非用于食用的 肉眼可见的 动物
当然,我说话没屁用。
那就没错了:我说话没屁用,你们说话当然也没屁用
而且我们的目的之一,就是让你们说话没屁用!
保护可以,交钱,没有钱哪来的基金运作,又怎么形成产业,在国外没有钱没有产业的任何事情,你都不要信。
保护的只是人类饲养合法交税的宠物,不保护流浪动物,猫和老鼠都看过吧,要看你的宠物牌牌的,没有宠物牌牌就进收容所或者人道毁灭吧。
只想要把自己的圣母心转嫁到公共资源支出,相当于慷他人之慨,你可以交钱、捐钱、身体力行去喂养流浪猫狗的地方搞卫生,捡拾粪便,清理垃圾,但是不要只是在键盘上打出一句:哇好可爱。
什么叫顺利?大美丽是 2019 特离谱签发的,乌鸡是今年 2024 刚通过的!网上只能查到英国 1822 年但是没说经历一二战后还继续实施不?而一百多个国家有反虐法的说法是二十年前就有的,我很想知道其他近百个国家到底是谁?能走在灯塔前面二十年!
个人不负责任猜想,起初的说法是国家和地区,因为欧美法律体系貌似可以小范围地区立法!结果经过多次转载 “润色” 直接变成国家,反正我是见过各种写 150~200 个国家的文章!
宠物文化是奶头乐文化的一部分
我们还不太愿意支付这一部分社会稳定成本
宠物的注册、疫苗、收容、安乐死都需要金钱维持
保护是假,从奶头乐政策里面分蛋糕走才是真
当然,前提是有蛋糕才能分
我觉得比起猫狗保护法,我国更缺一部《宠物饲养法》。
1. 划定宠物这一定义所涵盖的种类。
2. 明确饲主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在饲养宠物前需进行正规学习和考核。
3. 规定饲主定期上报饲养状态,除自然死亡外。饲养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宠物走丢算管理不善,相关机构对饲主进行批评教育;弃养虐待需处罚金并撤销饲养资格。
4. 对于未登记和未打疫苗的宠物,相关机构有权进行扑杀。
5. 对于宠物伤害他人生命财产和危害当地生态环境的行为,饲主有义务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应对饲主采取刑事措施。
6. 正常饲养的情况下,伤害正常猫狗该负法律责任。
这种类似的法律一出,现在社会上的相关矛盾能少不少 ,猫狗咬人的受害者也能多点保护。国内很多动保人士总提国外动物权益如何受保障。却绝口不提在这之前,他们的宠物饲养如何规范。饭要一口口吃,步子迈大了总拉着胯。不如一步步来,先规范好饲养行为。
就是没有以暴力手段作为工具的结果…
你主张用法律,当然没个屁用…
直接宣布一条,不遵守的就打死不论,查明主人还要罚款,这时他们就会跟你说,这养狗管理办法还是不错的…
就凭老中人的尿性,硬生生的把狂犬疫苗接种人数干到世界第一,里面有多少小孩,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仅凭这一条就可以统统打死所有非法养殖犬只…
惩罚所有贩卖非固定长度狗绳的商家,一律禁止进入宠物行业!
就非要严刑峻法才能治理这股歪风邪气!
最恨的一种言论就是:咬了人又怎样?我给他打疫苗了
这种人应该刑事拘留!以故意伤害论处,你花钱就能伤害人?哪来的王八蛋…
因为中国人中正常的人太多了,即便是养猫养狗的人中正常的人也是大多数,被洗脑的猫狗奴只是少数,只要是正常人类,就不会将牲畜权利至于自己需求之上。养猫养狗最开始就是为了吃,猫狗保护,还怎么吃,要不要尊重地区习惯。你要保护猫狗,我要保护牛羊,她要保护植物,人类还吃啥?爱人先爱己
可以参考国外试一试。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4423917/answer/2680127805?utm_psn=1820930253679366144
看看美国和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已经实名养宠了,咋脸大的好意思和人家比。




美国各种官方及半官方的组织年年弄死 150 万只没人领养的猫狗。
我们小区的草坪,被大家叫做:狗屎草坪。
我不止一次看到过……
如果我们小区有 100 个养狗人,大概能有 1 个人主动清理吧。甚至有规范养狗的朋友在群里呼吁:买不起狗屎兜联系我,我送给你!!!!没用。
流浪猫巨多,最多的时候看到过 12 只…… 杂交长毛看到过,英短看到过,蓝猫看到过,英短看到过,其余的橘猫还有奶牛最多……,很多都漂亮的很,我不信它们是流浪的。
如果真的有动物保护法,我就提 2 点诉求:
1. 遗弃判刑或者罚死
2. 不牵绳,不清理狗屎的,罚死
这因为他们虚伪,圣母,且双标。
凭什么只有猫狗保护法。
多么自以为是的意识过剩。
所以说西方人傲慢。
这点印度比西方做得好多了,人家大街上都是神牛。
你说你有爱心,要保护动物,你也该向印度学习啊。
印度爱护动物,这才是全世界闻名的吧。
为什么盯着那几个发达国家,不看印度呢?
宠物狗伤了人. 狗主人赔偿受害者损失,同时坐牢,三年起步。
宠物狗咬死了人. 狗主人赔偿受害者损失,同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做的以上两点再说其他的!
因为我国有《民法典》物权编
已经能够保护宠物了
流浪狗会捕猎野生动物,比如珍惜动物兔狲,流浪动物必须无条件被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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