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通报来了,看完问题更多了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 …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 90 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 12 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 1100 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 65000 余份,调取各类书证 1500 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 30255 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 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 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 30 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 2.5 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 12 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 100 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 3-10 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 2025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30 日、12 月 31 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 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 24 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 1945 年 1 月,到今年,81 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 80 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 18 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 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 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 1981 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 / 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 “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 “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 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 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 “6800 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 “顾客”,时间“2001 年 4 月 16 日” 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 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 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 “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 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 “十年动乱” 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 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 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 198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 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 1949 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 年 1 月 31 日北平解放,2 月 20 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 月 8 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 1952 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 “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 对于文物的破坏是 “毁灭性” 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 2010 年 6 月 28 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 26 期(总第 1374 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 90 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 “文革” 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 “文革” 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 “破四旧” 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 “夺权” 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 年 “造反派” 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 “文革” 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 180 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 80 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 80 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 80 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 90 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 年 10 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 1998 年 10 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 300 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 年 9 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 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 10 万余起,被毁古墓约 20 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年 2 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 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 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 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 “保护性拆除 “、“维修性拆除” 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 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 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 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 25000 元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 2250 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 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 2025 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 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 1997 年 7 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 1997 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 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 1979 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 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 1979 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 5 年;根据 1997 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 3 年。然而,不论依照 1979 还是 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 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 “出售” 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 25000-2250=22750 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 25000*0.9-2250=20250 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 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 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 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 2W 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 “大跳水” 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 3 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 “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 1988 年《补充规定》里的 “情节特别严重” 了。根据刑法的 “从旧兼从轻” 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 “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 3 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 3 幅已经追回,1 幅在仓库找回,1 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 25000 去了一个 0,再打九折,以 2250 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 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 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 “鉴定有争议” 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 “售卖” 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 年 4 月 16 日,《江南春》就以 6800 元被 “顾客” 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 “卖” 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 2001 年,而是 1997 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 年 5 月 8 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 年 7 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 25000 元偷改为 2500 元。
1997 年 7 月 8 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
1997 年 7 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 2 幅字画以 12 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 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 年 11 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 年 4-5 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 8800 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 8800 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 “卖出去” 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 6800 元,而是可怜的 2250 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 2001 年 4 月 16 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 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 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 “澎湃新闻” 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 1999 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 2010 年 8 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 90 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 1997 年就已经 “卖出去” 了,为什么会有一张 2001 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 1997 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 4 年了,为什么在 2001 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 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 2001 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 6800 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 2005 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 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 2008 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 2025 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 2 幅字画以 12 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 抹零改成 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 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 12 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 “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 2001 年 6800 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 “捐” 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 万的画被改标签成 2500 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 “随意调看”、“借阅不还” 甚至 “拿回家把玩” 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 24 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 “前店后馆”、“以商养文” 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 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 90 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 25000 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 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 9 折。最后 2250 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 年 7 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 1964 年 “自愿” 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 133 号占地 2.447 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 5-10 分钟的距离,2.447 亩 = 1631 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 3W 左右,18 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 1910 年出生在天津,15 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 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 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 1600 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 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 “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 “1997 年 5 月 8 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 “顾客” 以 6800 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 1997 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 25000、2500 还是 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 6800 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 2 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 3 幅,并且总价是 12 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 7420 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 “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 “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 “自然史” 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 “公共意识” 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 114648 条古物信息、467424 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 条古籍信息和 1437 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 601595 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 699119 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 85% 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 B 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 2211 箱,有 10 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 年 12 月 21 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 “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 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 2211 箱,有 10 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 “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 2008 年起我院 40 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 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 " 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 年 12 月 21 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 “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 “库管员张某” 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 25000 元的标价签改成 2500 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 “文物” 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 “顺滑” 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 “库房寻回” 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 “被找到” 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 “交卷” 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 “迷路” 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 “变” 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 “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 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 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 “依规协商” 回来了?这里面的 “协商” 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 “识相” 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 “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 “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 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 “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 “顾客” 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 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 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 “以备海关验核” 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 2250 卖了,转手卖 12w,1997 年的 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 5 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 5 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 5 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 5 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 5 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 “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 2 万 5 改成 2 千 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 9 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 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 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 “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 500 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 2025 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 1959 年庞家无偿捐赠,到 2025 年拍卖会上 8800 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 “罪魁祸首”。

1959 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 “藏归于公” 的赤诚,将家族“虚斋” 旧藏的 137 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 “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 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 “专家团” 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 8800 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 90 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 90 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 “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 5 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 “方便之门”。

1997 年 7 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 25000 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 2500 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 9 折 2250 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 “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 12 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 年 4 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 8800 万,与当年 2250 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 5 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 “自己 82 岁了”、“身体抱恙”、“20 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 82 岁了,就是 100 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 1961 年和 1964 年被 “专家组” 鉴定为 “伪” 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 6 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 “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 2211 箱、60 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 “专家” 鉴定为 “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 “专家” 鉴定,再 “名正言顺” 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 “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 “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 30 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 12 个省份,走访群众 1100 余人,查阅档案 65000 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 30 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 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 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 54 岁篡位当皇帝,如果 50 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 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 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 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 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 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 “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 “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 “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 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 “公信力” 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 “监守自盗” 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 年 2 月 9 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 “刮骨疗毒” 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 “诚意” 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 “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 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 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 “相关人员” 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 24 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 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 2025 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 3 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 4 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 132 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 “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 “社会监督委员会” 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 “一支笔” 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 4 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 D 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 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 年代专家组鉴定为 “伪” 或“假”,1986-1990 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 “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 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 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 “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 “剔除”“划拨、调剂” 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 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 90 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 1 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 1200 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
可能有人向来接受 “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 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 “文物商店” 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 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 “文物商品”。1960 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 “文物部门” 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 “少出高汇、细水长流” 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 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 “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 1 号墓地的 8 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 “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 “假东西” 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 “鉴定 " 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 鉴定 “出来的。
就…… 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 鉴定 “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 30 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 30 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 (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 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 “风口浪尖” 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 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 5 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 “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 90 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 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 有关人员 29 人,除其中 5 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 24 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 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 2025 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 2 幅字画以 12 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 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 年 9 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 年 11 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 年 4 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 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 年 12 月 28 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 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 “幕后领导授意” 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 5 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 2 辆,
4+4 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 4 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 12 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 1100 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 65000 余份,调取各类书证 1500 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 30255 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 年 7 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 “历史周期率” 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 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 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 “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 24 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 1997 年 7 月 8 日以 2250 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 年 12 月 19 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 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 2001 年 4 月 16 日,且出售价格是 6800 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 5 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 1959 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 137 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 年 7 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 元。
25000 元在 1997 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 25000 元改成了 2500 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 2250 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 12 万。从 2250 元到 12 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 1999 年和 2000 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 1994 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 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 “不存在” 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 50 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 400 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 “半瘫痪” 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 “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 24 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 1959 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 “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 “管理混乱” 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 2025 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 “有关权利人” 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 “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 “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 “院长兼经理” 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 幅画找回来了,1 幅还在追。24 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 241 件文物,只剩下 170 余件,丢失了 60 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 8 年贪污了好像 1600 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 90 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1.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 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 “25000 元” 的东西,降价到 “2250 元” 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 30 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 年 1 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 137 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 5 幅争议画作在 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 “伪”;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
上世纪 90 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 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 1961 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 5 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 8800 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 “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 “权利人” 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 1997 年 7 月 8 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 2250 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 2 幅字画以 12 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 2025 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 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 年 9 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 年 11 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 年 4 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 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 元购买(记为 A)——12 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 (记为 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 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 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 D 向 C 要钱,C 向 B 要钱,B 向 A 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 “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 “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 OK 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 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 81 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 2024 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 8800 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 2001 年曾以 6800 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 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 2025 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 2 幅字画以 12 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 “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 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 5 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 25000 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 “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 2 幅字画以 12 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 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 3 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 90 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 2.5 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 12 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 6 万,她仍然能赚 3.5 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 2 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 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 “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 29 人,除其中 5 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 24 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 名有关人员,5 人已去世,追责的 24 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 2 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 4 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 20 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 4 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 3 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 “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 “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 “彻查” 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 “正在彻查” 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 01、02,筋斗云评论 “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 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 “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 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 8800 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 “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 25000 的东西改成 2500 卖掉?把大家当 sb? 你咋不改成 250 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 5000 亿 GDP 改成 50000 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 3000 的电视机改成 300 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 20000 的 5090 改成 2000 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 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 “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 40 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 24 人,从这 24 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 24 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 + 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 年 2 月 10 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 5 件文物,就把 5 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 404 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 “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 94 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 + 省文化厅把 5 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 0 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 43 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 2.5w 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 “原价” 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 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 100w 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 10w 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 0 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 2010 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 69 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 15 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 “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 1961 年 11 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 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 1964 年 6 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 “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 2500 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 “临时工背锅” 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 年 7 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 25000 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 2500 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 7 月 8 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 9 折后以 2250 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 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 “完全自愿” 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 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 3 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 TM“风轻云淡” 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 “无偿捐赠” 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 “依法依规协商” 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 5 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 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 5 幅画很快就找回了 4 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 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 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 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 1 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 幅画找到
1 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 12 月 17 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 12 月 17 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 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 “更大的官” 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 A 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 AOE 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 “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 5 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 23 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 5 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 90 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 2025 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 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 啊,这明明是…… 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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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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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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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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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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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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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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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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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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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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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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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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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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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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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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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
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
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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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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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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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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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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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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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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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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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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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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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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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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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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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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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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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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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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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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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
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
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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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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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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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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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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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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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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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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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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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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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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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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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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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
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调查结果很中国,文物回归很特色。
简言之,《江南春》画卷的失踪,是上世纪90年代展开的是一场杂糅了权力滥用、监守自盗和管理失责共同导致的文物保管事故。
调查组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组成的,赴12省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一画一专班,力度不可谓不大。5幅画作往上追溯时涉及面都这么广,也足以说明此前的盘根错节。
论起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批条子的徐湖平、管审批的文化厅、实际转出文物的销售员张某。
调查通报中提到:
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如果没有徐湖平的违规签批,那后面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出现,徐湖平自然是表面上的始作俑者,要负主要责任。至于批条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谁授意,已无可知,80岁的人,就算走了法律定责程序也时日无多,或许没几年就会有个徐湖平在监狱中死去的消息。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他在当年是如何做到这个事情的?这里就要看当时总店的设置:副院长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即便彼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允许这样的配置出现,就是纯粹属于考验人性的结构。
2. 审批人员——没有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
违规批复同意调拨文物,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是明知不应批准而故意违规批复,那就是有滥用职权的犯罪故意,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应当严格审核而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处置,那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只是这二者的一般经济损失认定标准都是在30万元以上,按照登记数据来说,一幅《江南春》彼时售价2.5万,具体的尺度还需要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斟酌审定。
3. 张某——文物保管员兼销售员,监守自盗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文物低价转让给自己并转卖牟利,已构成职务犯罪中的侵占罪。
其偷改价格标签、虚假登记等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如果仅按获利12万元计算,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文物实际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可能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这一幅画,是否还有其他的画作被以同样的方法售出,且看下一步侦查进展吧。
之所以说文物回归很特色,是说三幅画分别在202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2月31日陆续回到南博,这三幅画是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这个协商就很灵性。到底是持有者急着将烫手的山芋物归原主?还是有关部门沟通思想工作?
另一幅画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但是事情出来一年多,也没有人核实一下这几幅画是否在博物馆里,可见并不是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现在面对问题也没有正确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都是要到火烧到屁股上才开始全面筛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我算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高喊国有资产私有化了。
真是漏出来一点,就能发大财了。
当年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一堆的寡头,真可以说富豪遍地走。
假如有人能把这些藏品合法私有的话,身家数千亿还不是简简单单?
想想都激动了呢。
81岁的徐湖平,创下一个记录,最近十几年,被查的最大年纪的官员吧。
南博事件出了结果,仔细看了通报,大概总结下,就是:
原常务副院长徐湖平把珍贵文物签给了总店,又被保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改了价格,卖出去了。
徐湖平还有其他问题,被查,其余还有24人被处理。
网友们都是侦探,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啥能说的了。
徐湖平,生于1945年1月,到今年,81岁了,被查的年纪最大干部,他不是第一,也难逃第二。
在此之前的干部,只有鄂尔多斯市的赵德英年近80岁仍被查处,彼时他已退休18年。
接下来的问题是:81岁的人了,徐湖平还能坐牢吗?还能坐几年牢呢?
按照我国的法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具体操作上,80岁老人犯罪后,根据犯罪情节、性质、身体状况及再犯罪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情节轻微且符合缓刑条件,老人可能无需在监狱服刑。
徐湖平老人,已经风烛残年。错也犯了,休也退了,福也享了。
创下这个纪录,在历史上留下这一笔,便宜他了。
昨晚随手写了一下,热度很高,那就正正经经答一下题,并就评论区的某些观点作一统一回复。
一、新华社报道里曾经提到过的,南京博物院出示的那张仇英画卷发票,无论是日期还是金额都明显和通报里的情况不相符合。通报没有就此作出正式解释,不合适。
当时新华社发文的时候,我就在第一时间提出,这张发票应该是南博方面的临时找出来糊弄群众,平息舆论的。现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两支调查组究竟认不认可这张发票?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对于南博方面当时出示该张发票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二、通报说江苏省文物总店原职工(现就职于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张某,当时身兼保管与销售,私自将已经定价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的《江南春图》卷改为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后,打九折私下销售给自己当时的男友王某。
据我所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1年公布施行《文物商店工作条例》之后,所有国有文物商店至少从制度上都是照此执行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也不例外。
“第六条: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更何况文物商店销售文物,不仅仅是文物上有标签,商店内部还是有台账的。标签上擦掉个零容易,台账上的价格怎么改?难道财务不对账的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某真的身兼库管和销售,出库时既然已经定价两万五千元了,那么张某也没有权力把台账上的金额改为两千五百元,因为台账至少涉及到库房、销售、财务三家。如果张某真的有本事一手就把这些事包圆了,那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么多年卖了这么多货,你敢相信就只有一张《江南春图》卷出了问题?
评论区有很多人和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时候,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确实,当时这种事很多,但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一个基层/中层职工一个人干成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就决定了它不是仅靠一个人就能够突破的。
另外有人提醒我说,通报里提到了“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此,我只能说,你们信就好。徐湖平当馆长的那时候,下属没他的同意就敢胡作非为,你试试?
当然咯,假如我是南博方面的负责人,那么既然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牌子都已经卖掉了,索性脏水一股脑全都泼在它身上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通报认定藏品从南京博物院先退出藏品序列,再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操作违规,那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买这些作品总不违规吧?
现在说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卖掉的这四件庞莱臣后人捐赠作品,除了一件查询不着以外都已追回进库了,那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所谓“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究竟是怎么协商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维护?如果是花钱买回来的,那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收购的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样的操作合规不合规?
而且当年南京博物院通过类似手法一共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多少件作品?按照目前这个口径,是不是卖出去的全部都要追回?
如果说徐湖平、张某在《江南春图》卷事件中存在问题,那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的其它作品中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总结:我怎么看待?马上要过年了,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反正罪魁祸首徐湖平是已经钦定了,其它的你们爱信不信,就这样吧!
对了,南京博物院刚才还发了一封公开致歉信。照我的看法,但凡只承认犯错但不涉及处理意见的,全都是表面文章,作作样子罢了。

以前我们常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但这次却是轻轻举起,轻轻放下。
从徐湖平被带走,到开始调查,到出结果,除一个最终通报,全程缄默。
而且事件定性明显偏轻,有失妥当。在调查上也有明显缩小化的意图。
除徐湖平任上,其他历任不再追查。
遗失画作方面,5幅全部为庞家捐赠。
南博如此严重的文物倒卖,我不相信只有徐胡平及其亲信参与。我更不相信除了庞家捐赠之外,其他文物没有遭殃。
其他的不说,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徐湖平及其亲信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一事,通报是不是应该回应。结果提都没提。
总之,我个人对这次调查非常失望。处置态度明显流于大事化了,息事宁人。
疑点挺多的,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答:发票是怎么回事?
再次回到这张证伪南京博物院说谎的最关键证物,他们自己提供的发票。

对于《江南春》图卷的违规流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
对于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南博自己提供的发票上面,明明写的是“6800元”“仿仇英山水卷”?
通报解释了公众质疑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购买人为“顾客”,时间“2001年4月16日”明显晚于艺兰斋宣称获得的时间。
但是,却暴露了更为关键的问题:价格对不上、名字对不上。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买家一口气是买了四副作品,而非像通报所说的,只买了一张。
所以,南博提供的发票,压根就不必是当初卖画的发票,也不是张某当时出具的那张发票。
有意思了,按下了一头,却浮出来更大的一头。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通报披露的信息,肯定是真实的。它可以不说全部的真实信息,但绝对不会披露假信息,这一点还是可以信任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通报是真的,那就说明南京博物院现任领导们拿出来的这张发票,完全是伪造的!面向全国人民公然作伪,这可比卖几张画严重多了……
这个锅,可甩不到徐湖平身上。
毕竟南京博物院拿出发票时,徐湖平早就退休了。
这其实暴露了本次信息通报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总结为两个基本的原则:
1.只谈徐湖平的问题,不谈南博老领导班子其他人,更不要谈现任领导班子;
2.咬死只谈五张画,至于其它的文物保管情况,能不涉及,绝不涉及。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徐湖平是个筐,也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啊!
不过,大家也不用着急,毕竟,看落款就知道,这只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意见,更为关键的,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意见还没出来。

而且很有趣的是,这个通报,只是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名义出具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调查的同一件事,持一致意见的话,会同时署名。
虽然开头说了,在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指导下……。
但我很想知道,对于这份通报,国家文物局认不认,会不会站台。
如果真正站台,真正双方意见一致,其实就比较简单,一起出一个通报,落款落两个,双方都能交待了。
如今国家文物局工作组没落款,那么问题就来了,你的意见怎么出?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一致?
那你凭什么晚出,把别人省上的意见抄一遍,那还要你们大费周章过来干什么?
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不一致?
得,我们网友也不吵了。你们自己内部的专家先打一架,谁赢了我们听谁的。
所以,我现在反而不关心省上这个通报了,我很好奇国家文物局工作组的工作怎么收场?
很多人喜欢说“如果中国的文物没有被联军抢走,留在国内早就被红卫兵砸没了”,但是丝毫不敢提——90年代开始至今的这段时期本身就是新中国历史上文物损失最严重的时期。
大多数人对于所谓“十年动乱”这个有极大误导性的说法是抱着猎奇心态去了解。
但是运动一共就三年,当时的红卫兵也很快就去搞别的了,甚至有红卫兵转而开始保护文物单位。

到九大选出新一任班子、会议闭幕运动就算结束了,剩下七年也一直在加强生产。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著名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1949年进入文化部文物局,参加起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主要文物法规,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对于文革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极高评价。

根据《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

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里有一段话,我觉得是很重要的。它的大意是说,我们进城以后,还要继续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势力做斗争,在我们掌握海关以后,那才是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物法规是禁止珍贵文物出口呢?跟毛主席这句话很有关系。
就是说,原来外国列强拿走文物我们没办法,海关也不控制,追了半天也弄不回来。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一个就是要堵住文物流失的口子。海关掌握在人民手里以后,才真正在帝国主义面前站起来了。所以我说有这么一个历史背景,毛主席说过这话,1949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就办这件事。
事实上,禁止珍贵文物出口不是1949年才开始的,而是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规定了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4月8日就以华北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由》。当时对文物的概念还没那么具体,世界上对文物的概念是说一百年以上的就算文物,那时候华北人民政府那个文件写的是八十年以上。
我也搞不清当时为什么用八十年来判断是否可以出口,但至少是有这么一个文件规定了八十年的年限。所以,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动手禁止文物图书出口了。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城以后呢,很多东西(文物)就出不去了。
……
因为有这么几个案子出来了,马上就不一样,很快就没什么破坏了。对外,文物出不去了;对内,制止了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特别是1952年,枪毙了一批盗墓贼,一下就镇住了,管了三十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哪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没有这事。应该说前三十年,文物走私、盗掘基本控制住了。
这恐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文物保护最好的时期了。

关于文革期间的文物保护情况,众口一词“遭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尤其“破四旧”对于文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新华社主办的2010年6月2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26期(总第1374期)采访谢辰生谢老的文章《得知少林寺准备上市之后》:
《瞭望》:您曾经说过,“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您现在还这样认为吗?
谢辰生:是的,我依然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瞭望》:难道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
谢辰生:对,确实比那个时候还严重,这其实是很多人认识上的误区。在“文革”期间,虽然因为红卫兵“破四旧”等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但实际上时间很短,很快,他们就去“夺权”搞政治斗争去了。更重要的是周总理的力挽狂澜,对制止文物的破坏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记得,1966年“造反派”刚一上街,周总理就立即下命令,调集了一个营的军队来保护故宫,所以整个“文革”期间,故宫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因此,“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实际上当时国务院已经公布的180余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除了西藏有一处被破坏外,其他都得到了保护。不仅如此,在那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还取得了不少成就,如长沙马王堆、银雀山竹简、金缕玉衣和西安兵马俑这样的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在那个时期。
《瞭望》:是什么时候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谢辰生: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总体而言,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还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文物走私和文物盗掘等犯罪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到了80年代中期,人们对金钱的追逐欲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沉渣泛起,偷盗、走私又都出来了。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盗墓风气,不要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那么严重过。曾经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谢老证实,新中国前三十年(1949-1978)没有什么大规模破坏文物、挖掘地下文物,文物走私、盗墓基本控制住了。


根据《中国盗墓史全记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考古事业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也一度偃旗息鼓。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十墓九空,甚至百墓九九空”。


据《中国盗墓史》:
**自1998年10月起,贵州省安顺市旧州镇300多座明清古墓被盗挖,大批文物丢失或损毁。**近年来,在古代文化遗存密集的地区,通过盗墓以谋求暴富的行为屡禁不绝,而盗墓的方式愈益升级。1998年9月,有的盗墓者竟然使用炸药爆破手段发掘位于陕西咸阳渭城区正阳乡后排村的汉高祖刘邦长陵陪葬墓。

据《检察风云》2004(09)殷建强的《文物大省卷起盗墓狂潮》: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盗挖古墓案达10万余起,被毁古墓约20余万座。陕西省作为我国文物大省,古墓被盗更是首当其冲。
根据霍政欣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文物走私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专家惊呼:“单从文物数量上看,疯狂的文物走私,使得中国人几乎每年都要失去一座故官。”……有专家甚至指出,我国十余年来追索回来的文物,还比不上几天内从海关流出的文物。

据《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问题》:
……不论是文物管理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均存在疏于管理或执法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钻法律空子,从事违规活动,甚至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文物执法环境亟待改善。2011年故宫博物院连续爆出失窃、文物受损、违规开办会所等丑闻,令世界震惊,而时常传出的地方官员、警察与盗墓分子相勾结的内幕更是触目惊心。第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氛围,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大规模、高速度地进行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甚至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某些地方面对社会质疑而提出的“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等辩解更是令人错愕。
江南春,30年前的事还能查这么清晰,我是挺佩服调查组的。
双马图轴,26年前卖掉,历经几个买家,其中三个都去世了,都还能一一查清,更加佩服。
没开玩笑,确实很佩服调查组,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查清这么久远的事。
“抹一个零”从段子变成了现实,而且《江南春》曾一度流转到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发现《江南春》有利可图,将25000元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再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以2250元打折买走。然后保管员让男友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兜售。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后来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
这家十竹斋是南京文旅集团旗下公司,现名为【南京十竹斋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之后,《江南春》又被十竹斋卖给了字画商朱某,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拍卖《江南春》图卷。


陆某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字画零售等。
天眼风险显示,【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涉多起诉讼。


又是个层层失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有人利欲熏心,有人蠢蠢欲动,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但能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原则和法律,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实在是咎由自取!
结合官方通报的信息,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中,有三类人涉嫌违法犯罪:一是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二是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三是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一、南京博物院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违规签批将《江南春》图卷等受赠文物调拨至文物总店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文物管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对受赠文物负有妥善保管、规范处置的责任,处置馆藏文物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且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受赠文物。
徐湖平违规签批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已经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严重后果,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原江苏省文化厅相关审核批复人员
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文物调拨的行为,同样违反文物管理的法定审批义务。
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其对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处置申请负有审慎审核、监督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该职责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需对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可知,这又是一串人:拟稿、核稿、批复……
三、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张某、王某及陈某某
张某作为文物总店工作人员,利用保管、销售文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涂改《江南春》图卷的价格标签,并伙同王某、陈某某以低价购买文物后转卖牟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合谋实施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对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贪心不足蛇吞象!
但是,无利不起早,《通报》并没有明确这些人有哪些私下勾连和利益输送。这个调查应当是刚刚揭开冰山的一角,真要深挖彻查下去,好戏才刚开始。
拭目以待!
根据官方通报,作案时间为1997年7月,彼时现行《刑法》尚未施行,涉及新旧法的衔接,相当复杂,谈几点浅见:
根据通报,担任领导职务的徐湖平院长涉嫌一个非常冷门的犯罪,冷门到裁判文书网上很难找到案例: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构成本罪则不再评价滥用职权罪。
然而,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的新增罪名,行为时尚未施行,当时的规定是: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笔者注:是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言之,根据1979年《刑法》,该行为应比照为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根据1997年《刑法》,该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法定最高刑是3年。然而,不论依照1979还是1997《刑法》,都已过追诉时效。
1991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后来的《文物保护法》删掉了这一款,但行为评价不受影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将公产占有为私产的行为,虽然经过一个假装“出售”的外观,标价与实付款间的差额部分25000-2250=22750元就是贪污的数额。
(话说,看上去似乎售货员自动有打九折的权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贪污数额可以按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25000*0.9-2250=20250元)
说句题外话,当前,贪污罪并不是个非常热门的犯罪,由于财务账务管理日趋严格,想要悄咪咪把公款昧掉是不太容易的,还不容易平账;相对而言受贿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回到作案时,保管员和销售员绝不应当由同一个人兼任,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店里文物成百上千,其中消失一件,除了直接负责的保管员外,其他人很难察觉,为其监守自盗留下了窗口。本应有的盘点、清库、对账等监督环节看起来也都不存在。
关于贪污罪,《刑法》规定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可见,不管这位张某有没有编制,其和同伙的定性都不受影响。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前后跨越了三个版本,比上一位还复杂,得画个表格:
| 条文规定 | |
|---|---|
|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 1997年《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2015年修正后的《刑法》+2016年司法解释 | 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见,同样是贪污2W多,在不同时期,刑期是“大跳水”的,当时可能能判无期,现在则判3年都多少有些勉强了。
本案除了贪污的基本犯,实则没有太严重的后果,至多引发舆情算一个,这种“造成恶劣影响”,或许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一种形式,但不太适合够上1988年《补充规定》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了。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定刑最高就是三年,这位的追诉时效也过了。
综上,除非“拔起萝卜带出泥”,另行追究其他犯罪,这两位直接当事人都不会受到刑法追究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案涉文物的流转经过了许多手,整个链条中只要有一手是善意取得,后续的流转就都合法了,这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信赖利益。
然而,“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就物归原主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省流,通报还是比较脉络清晰的,就是院长违规调拨到销售总店,仓管兼销售员钻空子让亲戚朋友低价购买。拍卖的3幅已经追回,1幅在仓库找回,1幅下落不明。
但是有几个问题没有说明,第一,画作的真伪;第二,除了被举报的画作,是否还有其他画作被这样违规处理;第三,涉案的仅仅是徐院长违规调拨,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中间没有其他人参与?院长违规调拨是为了什么,是否得利?
后续还会如何处理涉事两人的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这事也证明当年南博内控完全失控,内控体系完全失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控原则,仓管同时负责销售。
总结:这是一起因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干部腐败,导致国有馆藏文物被违规调拨、职务侵占并流向市场的重大文物流失责任事件,也就是常说的:监守自盗。
不过,最关键的调拨到店销售的原因是什么,好处又是什么,通报还是没有交代清楚。
《江南春卷》标价25000去了一个0,再打九折,以2250卖出,也是真的牛逼。一个小小的售货员胆子这么大?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要是庞家后人不这么较真,那岂不是这些事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我是建议,有捐赠的人都去找博物馆查查看吧,特别是捐的多的,把能抓的都抓了,再晚了都死了,就便宜这帮害虫了。
而且,我还是没看懂,政府调查组是通过什么手段把画作从那些外人手里收回来的?是购买?还是让他们主动捐赠?
“我们博物馆是公益事业单位,不是地摊儿市场,绝不允许出现文物倒买倒卖的行为。”馆长严肃地指出,随即又说道,“当然,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对藏品进行严格筛选,去芜存菁,优化品质。”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一—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鉴定有争议”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
回避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第一,当初所谓的鉴定为伪作,此画究竟是真是假。徐把江南春拿去卖的理由就是画是假的,现在既然说是违规售卖,是否证明画是真的?那么有多少珍品被假鉴定之后流出?这些鉴定专家到底有没有鉴定过?难道所谓的鉴定本身就不存在?
第二,南博退休员工举报徐倒卖故宫南迁文物之事到底是真是假?南迁文物乃是抗战时期转移,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南京,到底还剩了多少?
1,承认了徐把捐赠画调拨到文物商店的行为,但是把锅全推给售货员。
徐作为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违规的,他这么做的动机,用意是什么?不可能调拨过去就不管了,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吧?
徐和售货员的关系是什么?售货员是否有能力改价签,打折还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不被发现?购买的顾客到底是售货员的熟人,还是徐院长的熟人?
2,通报点到即止,徐从2005年就不再担任院长,2008年退休,而南博与庞家的争端持续到2008年后,甚至直到事情爆发时,南博仍死不认账,用徐院长一手遮天似乎无法解释南博持续不断的怪现状。
3,字画经层层流转到了嘉德拍卖,事情爆发后,在通报出来的时候,字画从嘉德拍卖回到了南博。
嘉德拍卖作为拍卖公司,哪怕《江南春》是违规文物,但嘉德拍卖是流转的最后一个经手主体,如果说嘉德不知道这是违规文物,有关部门是如何从嘉德拍卖手中拿回的《江南春》回到南博?如果是用回购的方式,用的是哪里的资金?价格是多少?
其他收藏人手中的字画又是如何进行的回购?是谁拿的钱?
前几轮的相关人士死的死,破产的破产。文物是如何回归南博,需要更详细的账目解释。
4,如果说徐院长一手遮天,失管失察,南博这种体量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院呢?
5,通报只提徐负领导责任,未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问题,难道徐只是玩忽职守?我看这么精明的人,未必会做这种担了风险没利益的事情。
全国的文物单位都该让第三方重新鉴定审计了。
这事情在我看来不亚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郭美美
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就是为了给这个张姓售货员创造卖给自己男朋友文物的条件?他们自己没好处为什么要违这些规?
徐湖平确实违规签批了,但根据通报他似乎没有在出售文物的过程中获利,哪怕这文物卖了几千块,他也没拿一分啊!
也就是说,他半点好处没要,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从博物馆弄到店里去只是为了让手下卖个几千万把块,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宁愿犯错给自己埋雷也要成全下属的犯罪得利的大无私无畏的领导主义精神啊!
如果要通报,就把责任人相关联的行为动机,利益链条都通报清楚,这些不说清楚就是暧昧,暧昧就是寻找操作空间。
就说徐院长,哪怕给他下再严重的结论,但只要说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没有得利,以他的高龄渎职罪判个半年不得了了。
所以说人家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不全是抢来的,也是有道理的。
细品这一段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一个保管工、销售员,敢而且能改标签,25000抹零改成2500,还能打九折。最后精准找到徐院长好友、注册艺兰斋不足一个月时间的陆挺,卖了三幅画。
97年给人当白手套能赚12万佣金,肯定不能算小气。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了,还能咬牙硬抗说自己“见有利可图”,这么硬的吗?而且真就过关了。
那之前那张2001年6800元《仿仇英山水图》的收据,是什么玩意儿?是还有一副画,还是谁为了遮盖掩饰造的假收据?要不要解释一下。
南京博物馆这起事件,其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背后透露出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两个口袋的问题。左边这个口袋,强调公有制,强调左。右边这个口袋,强调市场化。首先通过公有制的名义,要求庞家把文物捐给博物馆。在当时那种政治背景下,这里的“捐”其实是强迫性的,如果不捐,可能家族都会有灭顶之灾。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国有财产又私有化,从左边这个口袋,转向了右边这个口袋。2.5万的画被改标签成2500元(内鬼操作)。找自己人(男友、同事)买下来。这些画随后进入拍卖行、典当行,经过几次转手,就有了合法的“出身证明”(流转记录),彻底变成了私人的合法财产,甚至还能再次上拍拍出天价。
所以,公有制和私有制,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里面都充斥着权力的干涉。只不过是把左边口袋的东西,转向右边。
第二个就是权力随意地干涉文物,高级别官员存在“随意调看”、“借阅不还”甚至“拿回家把玩”的潜规则。所以形成了那个段子“将军不拥有汽车,只有24小时使用权”。
其实这个最终的通报,其实还是替罪羊,徐湖平肯定是有罪,但是背后庞大的制度问题和权力的关系问题,其实都被隐藏起来了。这种“前店后馆”、“以商养文”的模式,绝非徐湖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搞活经济而默许甚至鼓励的政策畸形儿。
很多人说,这就代表国有资产流失,怪罪在市场化。其实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是权力凌驾于产权上。当年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侵犯产权了,后来左手倒右手,只不过是又一次侵犯。
怎么能只怪后面,而忽视前面呢?
这就通报结束了?南博内部员工联名举报的南迁文物疑似被盗卖的问题呢?通报对此只字未提,最少应该说一下真的假的吧?

看样子,这徐馆长是准备扛下所有的罪啊!
1、从报道来看,庞家的画实际上被
你别管什么售货员张某,我就问你东西是谁调拨的?谁是罪魁祸首?
徐这么做,是什么动机?是谁授意的?
但是根据报道来看,文物出售的价格都在一万多两万左右。
这个价格在90年代不知道和藏品价值匹配否?

2、但是文中还说了,徐有其他问题。
就是不知道,他还买卖了多少东西,看看后面会不会继续查。
3、其他博物馆我是不敢想了。
当我看到仇英的画,以25000卖出的时候。是没有想到还能改标签到2500,以及没有想到还能9折。最后2250成交…………
只能说这些国贼,真的是难以想象。
20年7月我父亲肺癌去世后,我在成都家里整理他的遗物时看到了我爷爷王文彬于1964年“自愿”无偿将王家位于成都市鼓楼南街133号占地2.447亩的房产捐给政府的所有文件。






鼓楼南街位于成都市中心,离天府广场、太古里、世贸中心、成都青少年宫步行只有5-10分钟的距离,2.447亩=1631平方米,鼓楼南街那带的房价即使到今天腰斩了也能卖3W左右,18年房价巅峰的时候我爷爷的这套房产也能价值一个小目标,在成都基本算是最值钱的地皮之一。
我爷爷1910年出生在天津,15岁就学会了开车,算是我国最早一批驾驶员,16岁就开始给北洋政府做驾驶员,后来因为战乱举家从天津迁徙到了成都继续给四川的地方军阀、民国政府开车。2、30年代的驾驶员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技术人才了,再加上当年开车拉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当年我爷爷能在成都市中心攒出个1600多平的房产也不算意外。

南京博物院盗卖当年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几幅名画的这件事我见怪不怪,1960年代是啥年代懂的都懂,当年的那个环境就算你不自愿,也多的是招让你"自愿”。
我父亲生前一直感慨如果今天这块房产还在,王家命运不至于此。不过我从来没抱怨过,祖上阔没阔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家族兴衰都是前人的事,自己强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能靠自己全世界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安身立命才叫本事。所以我现在对我娃的要求只有一点:凡事靠自己。
总结:五幅画里面《设色山水轴》还在库房里面,其余四副画被卖掉了;《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已经被找到,《松风萧寺图轴》暂时还没有找到。
至少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先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疑点:南京博物院原先的说法是“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是1997年就已经出售了,而且价格也对不上,无论是25000、2500还是2250,都与南博之前所说的6800不相符。且同时和《江南春》图一起出售的是2幅字画,而不是此前南博提供的发票上的3幅,并且总价是12万也不是发票上所写的7420元。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是否可以推定,南博向公众提供了张冠李戴的有问题的证据?单纯是卖文物的话勉强还说的过去,毕竟文物商店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你拿出来一份张冠李戴的发票,这就是在伪造证据公然向公众撒谎,这个事情可严重多了。博物馆本身作为西方的“舶来品”,是欧洲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自然哲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以及亚历山大里亚的Μουσεῖον,到中世纪中晚期城市中发展出的“公共意识”和“市民意识”,再到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博物学研究,最后是启蒙运动带来的社会契约意识,一步步的塑造了近现代的博物馆。也就说,正是因为社会公众相信博物馆可以保证藏品的安全和真实性,社会公众才会同意让渡这一部分权力给博物馆。如果你连关于藏品的信息都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那公众凭什么信任你?如果公众失去了对你能收藏和保护好藏品的信任,那么你这个博物馆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此外,既然南博没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保护好捐赠的文物,那么在《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这三副画被追回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继续收藏它们的资格呢?应该尊重庞家后人的意愿,换一家公立博物馆继续收藏。
不管怎么说,这五幅画的案子暂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还有举报徐湖平涉嫌盗窃倒卖留在南京的南迁文物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呢,这个事情可比文物商店卖画严重多了,文物商店卖文物还多少沾点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南迁文物的举报属实的话就纯属是监守自盗行为了。希望在下一份通报里面能看到关于南迁文物的调查结果,估计再过一年南京博物院就能出现在央视每年一度的反腐纪录片当中了。
如何评价南京博物院徐湖平被职工实名举报盗窃文物?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还有国内的博物馆(至少是大型公立博物馆)什么时候建立一个覆盖全部(至少是绝大部分)藏品的电子藏品数据库,至少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是能做到的,大陆这边的省级博物馆至少还是可以做到的吧。国家文物局也可以搞一个全国统一的博物馆电子藏品数据库啊,全国登记在案的博物馆不管是国营民营都上传藏品信息,一方面是为了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就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人家在电子藏品数据库里面公开了114648条古物信息、467424条档案文献信息、18098条古籍信息和1437条古地图信息,每一件藏品都有公开的唯一编号,公开的藏品信息总数为601595条,相比于藏品总数的699119件,藏品信息电子化的占比已经很高了,大陆现在哪家博物馆可以把超过85%的藏品信息电子化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呢?





“满满两大车文物,你没参观参观?明天就送去博物馆了,怪可惜的。”
“参观了,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有一幅《江南春》图卷,估价八千多万,据说是仇英的真迹。”
“你亲眼得见?”
“我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交给了嫂夫人。”
“则成啊,文物的事你立了功,我即刻给你打晋升报告!”
“多谢站长栽培!”
——转自
潜伏里,站长说:满满的两大车古董,就要运往南京了,怪可惜的~
此时,站长早就料到南京博物馆必将出事。

让我想起了,在B站看见的视频,介绍苏联解体前的几宗贪腐大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往下挖,挖掉几个级别高一些的毒瘤,现在级别最高才到徐湖平,徐湖平上面的人有没有参与,仍然不清楚,纪委机关花那么大力气,才处理这么几个人,明显还不够过瘾。
不怕有违法的事情出现,怕出现之后没有下文。如今,官方通报内容里,如何流出写的比较详细了,但是细节依然不够。
比如,除《设色山水轴》并未流出南博、《松风萧寺图轴》还未查到下落外,《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都是有清晰的流转传承脉络的,那么分别落入朱某、姜某、袁某某手中后,是如何转回南博的?按照通报里的脉络,现有持有人都是合法获得的,是善意取得,如何沟通能够让对方放弃?如果是我,善意取得一件文物,是不会轻易出让地。可能工作组有大量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公之于众?
至于当时的标价高低不是问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背景,文物也并不都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价格也有一个社会认知和逐渐提升的过程。
就此,应当立法要求全国所有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登记,传承、概况、目前所藏地等信息要全部在网上可查,公众可以随时查看相关信息,文物调出也要同步登记。
追责是一方面,杜绝是另一方面。人是靠不住的,对案件复盘后,要有可靠制度保证。
南博可以把这批文物做一个特展,有勇气的话就把自己的致歉信也印在展板上,立在现场,把工作组调查的整个情况也立在现场,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南京捧捧场。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江南春》到底是不是仇英的?不重要,也不可能有答案,这很正常,故宫里那些文物,从伯远帖到上阳台帖,几乎没有一件能够让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所有委员一致认定是真品。
不懂就问,画几经转手后,别人已经是合法所得了,请问南博是如何追回的?买回来还是怎么样?
因为再不堵口,事态会失控。
仅仅一个南博出现这种事情吗?
当发现一只蟑螂,后面已经藏了一窝窝。
画找到了,徐湖平这个败类清除了,挖出漏网之鱼张某了,大家可以放心继续捐赠文物了。
①,当时鉴定此画为赝品的事和那几个专家调查了吗?为什么没提及?
②,问题是徐湖平真的有问题,那个告了他多年的老先生举报为什么没人管?
③,借画不还的那批老同志都有谁?
…… ……
那么多的疑问,根本提都不提。
最大咖的就是徐湖平本人?
通报对南博违规调拨庞增和捐赠画作至文物总店销售的失职渎职做了很详细的回复。
但是,对于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对于徐湖平走私故宫南迁国宝文物,没有做任何答复,没有否定、也没肯定。
《江南春》等文物,很珍贵,流量也很高,但也不能掩盖2211箱,有10万多件南迁文物疑点。
回顾信息:
2025年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徐湖平,指控其在任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


举报文本:
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盗窃故宫南迁文物。
我是南京博物院文物典藏部退休职工郭礼典,工号08006,现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致使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请求对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全面立案,以正国法。
故宫南迁文物一共有2211箱,有10万多件文物存放于南京朝天宫库房,徐湖平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的抗战时期的封条,取出大量珍贵文物,他指使鉴定专家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低价销售给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再转手倒卖给其子徐湘江在上海开的文物拍卖公司,最后出售给法国的商人和各地文物贩子,从中牟取暴利。这些文物中不仅有一大批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孤品书画作品,徐湖平借助贩卖国宝大发横财,为逃脱法律制裁他先后将多件书画赠送给各级政府领导,包括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为了躲避清点检查,他长期拒绝、阻挠故宫博物院归还南迁文物的正当要求。
自2008年起我院40多位职工联名举报多次,2008年新华社内参上刊登"徐湖平腐败材料,但由于行贿对象太多背后势力过于庞大,竟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值此庞莱臣家族捐赠的画作被拍卖,全国舆论哗然,我再次将此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希望国家文物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人员按原故宫装箱清单重新清点南迁文物,追回流失的文物,让国宝回家,让徐湖平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举报人:南京博物馆 郭礼典,2025年12月21日
部分南京博物院所管理故宫南迁文物:





以上,我是妖怪。
如有疑问,评论区念咒召唤~
看完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现实果然比电视剧更荒诞,也更魔幻。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合法化洗劫”。
先不说别的,光是那个“库管员张某”的操作就让人大开眼界。把25000元的标价签改成2500元,找个熟人打九折买走,这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更魔幻的是,这居然发生在国家级博物馆的关联机构里。这哪里是管理漏洞?这分明就是那时候的南博甚至相关部门,根本没把“文物”当成国家的文化遗产,而是当成了自家后院可以随便变现的“土特产”。
但话说回来,这份通报虽然看似详尽,把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但我读完总觉得哪里“顺滑”得有点过头了,甚至让人忍不住想多问几句。
首先是那个“库房寻回”的情节。通报里说《设色山水轴》没流出去,是因为普查时改了名,最后在中山门库房“被找到”了。这解释未免太巧了。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丢了画,查了这么久,直到要“交卷”了才突然在自家仓库角落里发现?到底是真“迷路”了三十年,还是因为风声太紧,某些人不得不连夜把它“变”回库房?这一点,只有天知道。
其次,通报把主要的刑事责任(私自改价、倒卖)都推给了那个小小的保管员张某,而那位签批调拨、兼任老总的大领导徐湖平,通报里更多强调的是他“违规签批”、“失管失察”。这就很有意思了。90年代的文物圈子很小,那些画的价值,作为院长的徐湖平真的不知情?真的就只是被底下人蒙蔽了?一个基层员工就能在眼皮子底下把镇馆级别的画作当白菜卖?这种“大领导犯糊涂,小员工背大锅”的叙事逻辑,多少让人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再者,追回的过程也顺利得惊人。这些画流转了这么多年,甚至有的都进了拍卖行、质押给了投资公司,其中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结果调查组一介入,短短几个月,所有画作(除了还在追的那幅)就全部“依规协商”回来了?这里面的“协商”到底是什么筹码?是有高人指点让买家“识相”退赃,还是这背后本身就是一场为了平息舆论的“紧急公关”?
当然,画能回来,终究是好事。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画丢了,而是对契约精神的降维打击。庞增和老先生当年那是毁家纾难,把传家宝托付给国家,图的是个“永续传承”。结果呢?后人发现爷爷捐的画居然在拍卖预展上挂着。这不仅是打南博的脸,更是寒了天下所有潜在捐赠者的心。
这通报与其说是一份“调查结果”,不如说是一份迟到了三十年的“止损声明”。它试图用“管理混乱”这个万能筐,装下那个野蛮生长年代所有的贪婪和龌龊。至于这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猫腻,或者还有没有其他没被举报出来的“漏网之鱼”,恐怕这才是留给咱们最大的悬念。
南博这次,画是找回来了,但那个“公信力”,怕是一时半会儿补不回来了。
每次看到这种过了二三十年才被查出来的贪腐,我就想笑,一个个都是堪比钟离的智斗大师是吧。这些人就应该派去当间谍,看看能不能潜伏二十年。
我大概看了一下,徐院长违规调拨捐赠画,但是徐院长这个人有精神病,调拨画不是为了获利,画是被底下人卖了。
突出一个领导虽然龌龊,但是又冰清玉洁的矛盾形象。
大家不要再深究啦,不然徐院长只能给大家死一个了。
现在的通报都成精了 网民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 衍生的问题一个不讲 这帮文科生比以前有点用不过有限
其实我还是有个疑问,当时问题爆出,主要线索不是南博为了自证清白,抛出的这个购买者名为“顾客”的销售发票吗?这里显示仇英山水画,售价6800,通报写的清清楚楚打九折卖了2250,那这个发票又是哪个环节的呢?别再来个虚开发票罪哦😯
………………
我发现这个发票种类是外销发票,结合底下“以备海关验核”的小字,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测,这个是用于出口,开具的专用发票?有点意思🙃

1、一个保管员,能把调拨出的文物,作价2250卖了,转手卖12w,1997年的12w,这个结局有点难以置信
2、这几个文物,各家都心甘情愿的还了
3、最后一个文物,很可能失联了,或者是到天上了,自动熔断了
4、这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个例,值得思考
事情因为庞家捐赠的被转卖的5副字画而起,也就只通报了这5画的流出轨迹和下落。现在5副画都归还至南博,其中合法购买的人就自认倒霉吗?调查结果暂时来看没有和稀泥,调查组值得肯定。
但是南博只有违规处置庞家5副画的问题吗?
1 南博退休职工实名举报多年的故宫南下文物被徐湖平私自开封,挑拣文物行贿售卖,这是比庞家5副画更严重的问题。
2 徐湖平自己发的视频中满柜摆件,满墙字画,从何而来?价值几何?
3 还有那些借字画的老同志们,是哪些人?借了哪些?还没还?
4 徐湖平站台的庞家假孙女,什么来历?是否与南博流失文物有关?
往后我们再也不好意思说“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笑着走出大英博物馆”。
治好了一进大英博物馆就流眼泪的毛病
一个店员能把2万5改成2千5?他是能出库还是能做账啊?改价格改到滴水不漏要经手几个人?打9折说不定都得值班班长签字。
全文物商店就改了这一单?
发现很多回答没有看懂通报。
我来提醒一下关键节点。
1.徐湖平担任南博副院长,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也就是,他自己把捐赠书画从博物馆调拨给自己掌管的文物总店。
2.文物总店的张某把标价抹去一位数,伙同他人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买走,倒手给他人。
注意,疑点来了。
徐湖平和张某是不是同伙?通报里没有交代。
如果不是同伙,那徐湖平为啥要违规调拨文物呢?给别人做嫁衣?不合逻辑。
另外,张某抹去一个“0”,这么拙劣的手段难道拍卖全程没有人发现吗?文物的估价不登记造册的吗?估完价后就贴个标签放库里不管了吗?拍卖时拿出来瞅一眼标签上的价格,不跟名册核对,上面写多少就卖多少吗?张某只是一个保管员,他能改标签,难道还能改名册?
全程无人监督?要真的是这样,仓库早就被搬空了。
可能的真相就是,徐湖平和张某是一伙的,徐某创造条件,一路开绿灯,张某是脏手套,具体执行。
再往深说,还有更大的蛀虫,指使徐这么做,徐不想完全一个人背锅,找了张某具体执行。
不出事,背地里几人分赃;出事了,张某背锅,徐某最多一个失察之罪,不至于被扣上甩不开的大帽子。
文物界果然都是爱国人士多!
组织一来打听情况,不管当年花了多少钱,主动就将画还了回来。
还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要个500加证书?
真的糊涂啊!
南京博物院收藏古画惊现拍卖会一事,终于蹲来后续了,结局大快人心。
这是2025年最令人愤慨的一桩文物丢失案,随着官方调查组的深入核查,黑幕被层层揭开。

从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到2025年拍卖会上8800万的惊人天价,再到如今真相大白,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遭遇,不仅暴露了博物院的诸多问题,更揪出了背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关键人物——徐湖平。
这场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纠葛,每一个细节都令人咋舌,而徐湖平的违规操作,正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怀着“藏归于公”的赤诚,将家族“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里有个前提,庞莱臣的藏品堪称书画界的“品质标杆”,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因此,庞家捐赠的古画大概率不会有假。另外,当时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奖状。

谁能想到,这样的稀世珍品,竟被“专家团”鉴定为赝品,然后流入市场,最后竟挂出8800万的拍卖估值。要说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我90多岁的奶奶都不会相信。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徐湖平,正是进行违规操作的“主导者”。

经调查,他未按规定履行任何鉴定、复核程序,擅自签批申请,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更有意思的是,徐湖平还兼任该店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相当于把这幅画从左手倒到右手上。
要知道,当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早已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但徐湖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手为这件国宝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7年7月,时任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的张某,发现这幅调拨来的古画标价25000元,瞬间动了贪念。
她与男友合谋,偷偷将价格标签改为2500元,又找男友的同事出面代买,最终以9折2250元的低价买走。
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故意空置发票货号、隐瞒购买人信息,将画名简写为“仇英山水”,一系列操作娴熟又卑劣。
这个过程中,调查报告里并没有提到徐湖平参与其中,但我个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随后,这幅画被辗转倒卖,身价一路飙升。张某等人谎称画作是祖传之物,以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之后又经质押、转卖,最终落到字画商朱某手中。
2025年4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将其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与当年2250元的购买价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若不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意外发现,这幅被违规处置的捐赠文物,恐怕会在拍卖场上被再次倒卖,彻底脱离公众视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徐湖平。调查组查明,徐湖平在兼任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对店内账物不符、岗位兼职、缺乏监督等混乱问题放任不管,为张某等人的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严重的是,他在担任南博领导期间,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多年来对5幅画作的违规处置视而不见。

直至舆情发酵之后,他还在嘴硬,试图把自己摘干净。说什么“自己82岁了”、“身体抱恙”、“20年不过问外界事务了”、“没经我手”……
别说你已经82岁了,就是100多岁了,哪怕已成冢中枯骨,只要干过这些坏事儿,也得在你头上记上一笔。
目前,徐湖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江南春》图卷已被重新存入南博书画专库,不过,还有两件事儿调查通报里没有提,我觉得有必要再继续深入查访查访。
其一,根据南京博物院此前的一则声明,五福画作分别在1961年和1964年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和“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6位专家都看走眼了?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专家到底有没有看?鉴定依据是什么?主张鉴定的人又是谁?

其二,大家还记得那个实名举报的南博退休员工郭老爷子吗?他举报的内容和《江南春》无关,而是有关故宫南迁文物的。但这却是更大规模,更明目张胆的“偷盗”。

“前院长徐某任职期间,竟擅自撕毁故宫南迁文物的箱子封条,将存放在南京朝天宫库房的2211箱、60余万件文物中的珍品,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然后,他再通过自己主管的江苏省文物商店,转手给儿子徐某江在上海的拍卖公司,最终卖给法国商人或国内文物贩子牟利。”

郭老在举报视频中表示,用如此方法被盗窃的文物中,有大量官窑瓷器,还有数量众多的国宝贡品和书画作品……”
如此看来,徐湖平先指使所谓“专家”鉴定,再“名正言顺”地把真品当作赝品弄出博物院牟利,这是他的惯用手法了。那《江南春》被鉴定为“伪”,到底有没有猫腻呢?

笔者以为,正好现在徐湖平正在被调查,那就查得彻底一点儿,包括他的家人、合作者们,看看他们到底偷卖了多少文物?不要放过一只“硕鼠”!

等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再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湖平如镜”……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
国家的反腐力度,真的是太大了。每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计其数,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反腐决心呢?
南博30多年前偷偷售卖画作并占为己有的工作人员最后都能被找到,并且被绳之以法关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期间调查组辗转奔波12个省份,走访群众1100余人,查阅档案65000余份,可以说是让我热泪盈眶。
咱们国家,是真的做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查。每年有那么多的大老虎成批落马,无论涉及到谁,哪怕你仅仅是三十年前贪污了一副字画,最终的结局都是锒铛入狱。
再对比美国爱泼斯坦案,有录像有录音,有受害人证词的情况下,那么多的知名人物却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
谁优谁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亚洲周刊,查无此媒体
庞鸥,徐莺也是一点没提
徐莺的个人微博仍然在耍无赖

风波的起点是博物馆讽刺庞家后人卖画
我算看懂了,原来是嫌弃当年庞家没有全捐献还有偷偷私藏
那在南博眼里这不就是庞家偷卖南博的画,所以没忍住去讽刺
当年的捐赠都知道是特殊时期保命之举,但南博那种理直气壮当自己私产的态度,也是牛到顶了
我就好奇:

有知友说,还会有国家文物局的通报。
我来告诉你,不会再有别的层面的通报了。
眼前这个通报
已经是国家层面,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这几个月的调查结果
高层定调,自上而下
多次开会,反复酝酿
最终研究出来的这个版本
真相是什么,调查组应该大概掌握了
但是没法公布,至少没法都公布
只能是切割,切到某一层就结束了
比如把这个八十多岁老头扔出来
尽量往他身上推
为什么不能彻查公布?
这个事历经30多年,里边牵扯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是能通天的
神仙打架
你想把神仙都抓起来?
整个南京博物馆就这几幅画有问题吗?全国就只有南京博物馆有问题吗?为什么不在全国范围内普查彻查,保护国有资产,惩治盗窃分子,让老百姓过个好年呢?
死,是个艺术活儿。
王莽54岁篡位当皇帝,如果50岁死了,那就是一代名臣,不亚于张良、诸葛亮、范仲淹。
宋江如果在招安前就挂了,像晁盖一样,就没有骂名。
爱泼斯坦就很艺术,牺牲他一个,保护克林顿、比尔盖茨、川普……
常遇春跟着朱元璋打江山,40岁死了。江山坐稳了,第一开国元勋徐达,死的蹊跷,第一宰相李善长,满门抄斩,冯胜、蓝玉、刘伯温,就被朱重八送去见了上帝。
你看,死的时机,很重要。
徐湖平,81了!!!!
但凡懂点事,事情一出,你赶紧得了暴疾,比如脑梗、心梗……反正别管什么梗,只要你肯梗,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你儿孙照样富贵荣华、领导们照样高枕无忧。
真的,81岁,老糊涂了,他老糊涂,你们也糊涂吗?那蒋天是自己愿意跳楼的吗?
关键时候,高启强不得友情提示一下?

81岁,居然心存侥幸。
你这不是普通的贪腐,象征性意思一下就得了,最多罚酒三杯。
你看红某数字会,果美美一出,你看看现在还有人捐钱不?
你这博物馆这么一整,以前成龙捐献古宅给新加波,咱们央视主持人还问“为什么不捐给咱们”
还有很多网红去大英博物馆,各种“看到大英博物馆的中国古董表示痛心”
还有很多人嚷嚷,索回八国联军抢走的文物。
现在?索要回来,给博物馆自己再倒卖出去,再索回、再倒卖?老百姓负责索回,你们负责高喊“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然后转身倒卖?哎呀妈,发家致富,这不就循环起来了吗?
咱就说,你这博物馆和八国联军抢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真的,奉劝各位,多读书,多看电视。
81岁,出了事,你最好懂点事。
身边人也是猪队友,都不知道给人指条路,哪怕通个电话,让他上天台,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吗?
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公信力还能回来么?
南京博物院文物盗卖事件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文博界丑闻,即使公开发布了致歉信,令人担忧则是“公信力”还有多少?
南京博物院(南博)作为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发生如此严重的“监守自盗”和管理混乱事件,确实对其公信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今天(2026年2月9日)刚刚发布的最新通报和致歉信来看,南博正处于“刮骨疗毒”的整改起点。公信力能否回来,取决于接下来他们能否真正落实承诺。
那么这次道歉有什么不同呢?
一、此次道歉的“诚意”与“实质”在哪里?
与以往模糊的道歉不同,这次的致歉信和官方通报有几个关键点,显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承认了具体的错误: 南博没有找借口,明确承认了“违规处置”、“随意剔除馆藏”、“复核程序流于形式”以及“个别员工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名誉权”等具体问题。
点名道姓的追责: 这不是简单的“相关人员”处理。通报明确指出,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实际负责人)因违规签批、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等行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此外,还有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这种高层级的追责是重建信任的基础。
具体的整改措施: 南博承诺要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并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捐赠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被制度化,不再是一纸空文。
二、损失的文物找回来了吗?
文物是博物馆的立身之本。根据调查通报,情况如下:
《江南春》图卷,已追回。曾于2025年出现在拍卖行预展,现存放于南博书画专库。
其他3幅画作已追回《仿北苑山水轴》等共计4幅已存入专库。
《松风萧寺图轴》正在追查,仍在全力追溯中。
其余捐赠品,安全。庞增和先生捐赠的其余132件画作仍在南博收藏。
虽然大部分已找回,但《松风萧寺图轴》的下落以及当年为何会流失,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信力还能回来吗?
答案是: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低谷期: 目前南博的公信力正处于历史低点。违规调拨、擅自出售馆藏文物,甚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走再转卖,这些行为严重触犯了行业底线。
公信力的重建路径:
透明度是关键: 以前的管理是“黑箱”,以后必须完全透明。新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能是摆设,必须让捐赠者和公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权。
法治化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捐赠管理办法,杜绝领导“一支笔”说了算。
时间的考验: 文博行业的信任需要长期的积累。南博需要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用零失误的藏品管理和对捐赠者极高的尊重,来慢慢修复形象。
总之,今天的通报和致歉是一个必须的开端。如果南博能真正痛定思痛,落实监督机制,不再让类似徐湖平时期的混乱重演,公信力才有可能慢慢恢复
作为公众,我们则既要保持严厉的监督,也可以给真正有效的整改留出观察的时间。
毕竟,公信力碎了一地,不是那么容易拼凑起来的。
看了这个通报算是看笑了,徐院长工作这么多年,就违规操作了4幅画,然后四幅画恰恰都是庞家捐献的,再恰恰就在去年被发现了。
其实面对这么多古董,比起这四幅画珍贵的应该不少。人家徐院长都没动心,反而就是只针对庞家捐献的画操作。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就这么点小事,还要抓人家,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说免责,最多D内记大过就行了,毕竟是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
关于南博事件的一点感想。如果只考虑《江南春》等受赠藏品的管理问题,暂不计其他违纪违法也未通报的问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仍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1.画作性质的真伪?退出馆藏的依据能否成立?
60年代专家组鉴定为“伪”或“假”,1986-1990年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这是馆方辩称画作退出馆藏的依据。不考虑去向,退出馆藏这一步合理、合规吗?
现在通报中明确是“文物”,到底是早年鉴定有误,还是当时判断无误、只不过后来由于“文物”的内涵扩大,所以伪作(非现代作伪,而是古代作伪或改造原有作品)仍能看成是文物?

2.藏品从博物馆调拨到文物商店,违反了什么规定?有什么动力去违规?
常理上,即使博物馆不愿意收藏,也应该退还给捐赠者。但文博行业伦理底线实在太低(详后),更别说当年根本还没有这类规定可依。
依据现有通报,可以明确调拨行为不违法,在售卖这一步作恶的只有文物商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一个小喽啰。这明显不符合此前阴谋论者的期待,比如庞叔令指控的“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徐湖平为了牟利串通购买人)等等都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接下来靠别的案子查徐湖平了。
暂且不说当初展示的发票和现在调查结果不一致这类细节。真正重要的问题,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点是,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省文化厅违规批复同意,他们图什么?
————————
当初无论是南博官方的情况说明(“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南博负责人受新华社采访时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划拨、调剂”处理流程证据,还是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也确实不了解情况,”),都表明,在他们看来,这事儿至少是程序上合规。
我对博物馆业态并不很了解,具体哪里违规,通报不说,我也不清楚,只能旁观别人辩经。但根据一些熟悉情况的知乎网友此前的回答,似乎能得出一个非常简单、无需额外引入阴谋论的解释。
把部分原博物馆价值相对较低的藏品,调拨到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再出售给私人,今天看来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在90年代却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不仅不违反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反而符合各种行业市场化的大趋势。时人自以为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时过境迁之后再回看,即便有点小过,也都以为会法不责众。如今南博被推上舆论焦点,只是个巧合。

整个行事逻辑反映的,不是只有一小撮坏人,而可能是整个行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如果真按南博标准倒查三四十年,类似的调拨行为有可能普遍违规。
正如图1所示,和《江南春》等一批调拨文物商店的南博藏品共1200多件,如果定性这次调拨违规(但不是由于《江南春》的特殊问题),可想而知其他藏品退出博物馆收藏序列、调拨到文物商店,也有问题,现在要一件件追查,几乎不可能。
——————————
可能有人向来接受“文物承载民族基因、历史文脉”的宣传口号,不了解很多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甚至不了解国有的“文物商店”是干嘛的。这里稍作补充:
50年代公私合营之后,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玩行业不复存在,代之以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对内外对销售“文物商品”。1960年之前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关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划归外贸局、外贸部,因为当时认为一般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建设。除了文物商店,外贸部门的工艺美术公司等出口公司也在经营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文物商店往往能以很低的价格购得难得的精品,这是现在看来制度有利的一面;尽管决定什么文物能卖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对文物国际市场了解不够,实际上外销文物也有吃亏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文物商店继续承担为国家换取外汇的经济职能,实行"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价格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明码标价、不折不扣。90年代以后,文物经营权逐步向民间开放,面对市场化冲击,当时国有文物商店是个什么状态呢?和其他行业的国企类似,甚至更糟,完全背离了设立文物商店的初衷,连库存文物精品都要往外卖。

除了国有文物卖个私人外,其实文物行业其他麻烦还有一堆。例如,从业者参与文物的商业鉴定,简直臭名昭著,称得上考古工作者的天敌:


文物流失的问题,详见:
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有心人不难发现,博物馆馆藏文物被盗的“旧闻”,也时有上新。上文中没提到的新动态,例如:

这个丢失的铜镜出自新疆民丰尼雅1号墓地的8号墓,就是大名鼎鼎的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的那个墓葬,墓主是精绝国王室成员。辛辛苦苦发掘、整理出来,进入国有博物馆馆藏后,反而被盗丢失,至今未找回,换你是什么感受?
徐湖平被抓那会
外网扒出来他家里一大堆古董,他自己美名其曰是自己买来的
只能说懂得都懂
细思极恐,在南京呆了快十年,难怪觉得南博名不副实,还有多少真东西被平账成“假东西”了呢?
冰山一角罢了
还有考古的,有些考古人员把一些小东西揣自己口袋里也是常有的事
就逻辑上很好奇一点:
1、这些文物是被“鉴定“成假的,倒卖出去的。
2、这个案件是业内共谋的窝案。
3、现在文物找回来了,问题是找回来的是真是假,也是要靠业内”鉴定“出来的。
就……你连在一起想,怎么确定找回来的是真的呢?
就是办案人员披肝沥胆办案,最后这个”鉴定“还是要靠业内专家给出结论,对吧。
所以,
之前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今天这些真品,谁鉴定的,公布名字。
接受公众监督。
很不容易了,向调查组的同志致敬。
这真能套用那段了。
匿了,这两个月,甚至可能未来几个月都要没日没夜赶工了,能否让全国人民过个好年就看这一把了,且听龙吟。
这是真只过去两个月,肯定是真的没日没夜。
跨度将近30年,估计调查组的同志平均年龄也就30出头吧。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还是小朋友呢。现在这些当初的小朋友要回过头没日没夜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是在替上辈人还债,也是在替当初那个激荡的社会还债,把这些孽债出清了,整个社会也好轻装上阵。
调查肯定还在继续,真相依然在挖掘,但是阶段性的成果在过年前夕发布,对于全国人民都是一种宽慰,让坏人有个报应,让真相有个模样。
真的,挺好的!
避重就轻,虎头蛇尾的通报,和大家期待的结果差别太大。就如大家所说的,这老贼除了玩忽职守失职之外,有没有参与到倒卖链条中来,和儿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以及家里视频中的文物情况,更重要的是老职工郭师傅联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点都没有提;二,三幅画追回来了,是真的画还是假的,只字未提,这涉及到庞家几代人的荣誉问题,如何追回来的?和所有人是怎么协商的?锦旗加表扬信还是如数用钱买的?还有牵扯更广的博物馆行业问题。平时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你得要告知事实啊,不然大家会信什么(๑•̀ω•́๑)❓
会不会和油罐车事件一样,经查,只有那一辆
这条线上的所有人都可以靠庞家的画挣钱,动辄上千万。唯独庞家人不能落一分钱。
太可怜了…
为啥只谈个人,不谈组织?
谁组织?
其他的不说了,咱也不懂。
唯一一个问题:你南京博物馆开什么文物商店?这不是左右互搏么?
就好像模特儿公司开个夜总会?这是几个意思?以后哪家好人家姑娘敢去你这做模特儿?
所以画到底是真的假的?南博库里的故宫文物是否完整?
1、把问题聚焦在庞家捐赠的画作流失的问题上,避免扩大化,比如南迁文物的问题,也是为了控制影响,是对整个文博领域的保护。控制事态的广度。
2、把追责的对象定位到徐湖平这里,避免上升或扩大,也避免再向前追溯,控制事态的深度。
3、只谈画作的流失和流转,展示调查工作的细致,避谈画作的真假问题,防止继续留下舆论的空间,导致对事件整体定位的失焦。
……
4、已经找到的画作都回到库房,“损失”也控制住了。
结论,事件发生后,徐院长很快就到了“风口浪尖”上,既然已经彻底暴露,那就把所有火力集中到他身上。
油罐车只有一辆,4+4只有一个,这画估计也就这5幅,都这评论控制了,那这件事应该也到此为止了

我们社会一直缺少监督制衡机制,是一直。没有监督机制,优势涉及公共利益,信任就会崩塌。
现在还有多少人往红十字捐钱。反正我哪怕捐给私人基金,也不会给它们一毛钱。
查了一个多月,推出一个售货员来顶最大的雷!
我刚开始以为,姓徐的,会直接死在调查组的留置室。。。
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没想到姓徐的这个二代的关系网挺厉害的。
通过什么方式协商的,把画调回南博。。。合法从总店或其他渠道买到画的,按理说没有义务免费还回去吧。
按照“蟑螂理论”:一只蟑螂,意味着一整个厨房都该翻修。
很难想象还有多少冰山一角没被挖出。南博违规出售的仅仅是这么几个文物吗?
一. 五幅画,网上流传证据最多的,调查结果公布最详细,其他四幅尽量一笔带过;
二. 还活着的徐某人背最大的锅,具体细节一律语焉不详;
三. 画作流转节点以死人为主,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四. 除了一幅下落不明,其他四幅都回来了,咱也不知道流转了几十年的画作为何如此听话乖乖回归库房,但一定可以排除被内部某些权贵把玩收藏、听见风声及时归库的可能性;
五. 到此为止了。
终于出结果了!这回应该剧终了。
省流版:徐湖平违纪违法,南博要浴火重生。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3.《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已追回,《松风萧寺图轴》还在找。
4.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之前就说过,放心,调查组一定不会白跑一趟,肯定能查出事儿来。就看大小和涉及范围了。
这回应该是剧终了。


之前徐湖平院长说自己生病了,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2008年退休至今,早已不管外面的事。

还说当年的事不是自己经手的,自己也不是书画鉴定家。
这回进去之后应该可以治治病。
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之前报道:
大家再看看官方通报。有什么感觉?有真事儿吗?可笑。


这张单子上的院长签名是谁签的?不是徐院长您吗?

没经手恐怕说不过去。是吧,徐院长?
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经查,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此外,徐湖平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末,揭开当前博物院、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那见不得光的一角,挺好的!

还要浴火重生。
这样的事是个例吗?
其他的博物院博物馆还查吗?
你猜猜什么合法合规的手段,能让这几个倒腾了几次手才拿到画作的大佬,心甘情愿交出价值百万的画作?
是有钱烧的?还是本身他们就是黑产上的一环?

你再猜猜,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博物馆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丢掉的真的只有江南春这几幅画?空手套白狼的,真的只有南京博物院?

哦显然不是,毕竟故宫可是也能开车进的
中国人 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得不服,所有的大问题都能变成小问题,高举轻落,当然比油罐车强点。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这是庞家一直揪着不放,社会舆论巨大,才不得不查到这个地步。要知道一个小员工,就算你再贪,如果没有某个“幕后领导授意”他想要,并且指明了方向一路开绿灯,他有这么大能量能干甚至敢做这个事情吗?徐湖平自己不想要这个画但是他批了,那么是谁给他的指示呢?他只干了这一档子事吗?这么熟练的操作,这么多年在位的一个人,相比这5幅画,上千件南迁文物难道不是巨雷吗?拍卖公司甚至只是给领导寄存代管避险的机制罢了,现在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那我想知道南迁文物,最后敢公布追查清单吗?这才是需要舆论一直关注的地方。
可以没有私人恩怨,可以接受政府保护形象的考虑,但是保证那些为了南迁文物呕心沥血的先辈鲜血不能白流,这是民族大义和底线。
众所周知,
油罐车只有2辆,
4+4只有一例,
非法卖掉的古画只有4幅,
坏人只有这几个,
偏偏都被揪了出来
我准备拍个连续剧。
第一部:逃出大英博物馆;
第二部:回到祖国之南京博物院;
第三部:出现在拍卖场;
第四部:我又被拍卖到英国了。
在热点过去后 选择夜晚大家都要睡觉的时候发个通报
明天天亮开始撤热点
就是明着告诉你 到此为止 到徐湖平为止
别给脸不要
一个土埋半截的退休领导,一个基层一线售货员,你当人民群众是傻子?
当你发现南博这只蟑螂的时候,其实蟑螂遍地,都繁殖多少年了。
没啥好惊讶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文革时期文物、艺术品有很大的损失,但不知道改开后才是各显神通的时代。
几十年了,不做这一行的都听过一些故事,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没人追究就当不知道,捐赠者较真了才去查,每年盘库也跟真的一样。
鉴定为烂完了。
庞家当初举报这个事情,公众想看的不仅是庞家得到公道,而是这冰山一角之下的真相。
但现在公告出来,看似给了庞家公道,几副画作都有了结果,相关人都处理了。
但实际上呢?冰山一角下的东西呢?
难不成,这么多年,这么多人违法乱纪,就费尽心思只搞了庞家几幅画?别的一概没碰?
可能吗?
这里面最可笑的是,庞家这几幅画,流转了这么多手,现在一查,所有现主都深明大义交了出来。
多高的觉悟啊?
是真的觉悟这么高,还是交出这画其他一概不究?换一个皆大欢喜?
烂完了,整个圈子都烂了。
先把别家的变成公家的,再把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期待新作品《逃出南京博物院》
你说巧不巧,
调查组共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材料65000余份,调取各类书证1500余件,组织比对书画文物藏品30255件。
结果只查出来庞捐赠的五幅画作被违规调拨售卖了。
现在完全失控状态,只要一查,没一个衙门干净,可怕到这个地步……
不需要看,只要认真,一查一个准
就怕很多资料没了,重罪给拖没了
感叹一下
如果对强奸案上面能下来人这么查就好了
特别是江西的纯冤案
红十字会告诉你老百姓奉献在某些人眼里屁都不是。
南博告诉你就算是商业巨擘奉献在某些人眼里照样屁都不是。
你可以说每一个垃圾事都是个例,但是基于中国的基数,这个个例未免也太多了。
好在中国人民是最好的人民,只要你能让大家吃饱饭,很多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忍,信任这种东西,养成很难,毁灭很容易,就看彼此珍惜不珍惜了。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等六位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希望为国共团结商谈搭建桥梁。在延安,黄炎培看到了与国民党统治区截然不同的蓬勃气象,既感振奋,亦怀深忧。在毛泽东居住的窑洞里,两人进行了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黄炎培根据自己一生的阅历,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面对黄炎培的沉重疑问,毛泽东给出了清晰而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声明通篇都在说调查规模多大、查了多少人、追回了多少画,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看我们查也查了,“群众”也差不多得了。
可真正该说清楚的却没说——
现在只查这五幅的具体流向,是因为真的只有这五幅被违规处理,
还是只是“群众目前知道这五幅”?
如果当年的鉴定可能出过错,有违规划拨,那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众多真画被违规处理,具体有多少副?
徐湖平违纪又违规的签字调拨,只为给文物商店的店员谋取利益????????反正我不信。
有些事,上了秤,千斤都打不住。
庞家举报过吗?
举报过。
那为啥举报不动,非要搞到舆论起来才解决呢?
庞家举报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吧?很多种。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被堵死。这些被堵的路查了没有呢?
南博,就是冰山一角而已。查到了弃车保帅,那些没查到的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
太巧了,徐湖平昏头了卖文物,文化部眼瞎了没注意到,反而文物店店员眼尖知道东西的价值,之后改价格改名字贱卖了也没人追究。
博物馆还有总店可以卖字画,我得去看看
中国智慧。
说是处理24人,其实也就徐湖平和张某有实质性处罚吧?
根据通报,徐院长没有获利?仅仅是工作失误、审批复核不严?
而且,调查范围限制在庞家捐赠的画上,没有扩大。
是啊,你庞家反映的,你们家捐赠的那些画,现在组织都找回来重新放到南博库房里面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前面已经把亚洲周刊微博号禁言了。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给庞家交代了。
至于是不是存在一个从博物馆到外界的,监守自盗的链条;馆藏文物从博物馆到文物商店的调拨、定价标准;是否有权力插手介入等问题。
估计是不会有进一步的深究了。
趁着大家快过年,通报一下,此事翻篇。
【620】
仔细看了通报中《江南春》出售那一段,发现一个细节。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也就是说这副画是1997年7月8日以2250元售出的,且货号是空置的。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当中,展示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提供的销售发票,如下。

这就有意思了。
这个发票当中的日期是2001年4月16日,且出售价格是6800元,且明确标注了货号。
这份发票的日期、价钱和货号与最新通报完全对不上。
那么,到底这一份发票是伪造的呢? 还是最新的通报没有调查清楚呢?
去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出现了一幅明代画作,叫《江南春》,作者是明四家之一的仇英。这画一露面,庞家的后人庞叔令坐不住了,直接举报。
理由很简单,这画是庞叔令爷爷庞增和在1959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共捐了137件,怎么现在跑拍卖场上来了?
随后调查组就介入了,直到今天,相关通报发布了。
先看这幅《江南春》是怎么流出去的。
通报里写得非常细。1997年7月,这幅画被违规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进行销售。当时定了个价,25000元。
25000元在1997年也是笔钱,但对于仇英的画来说,这就是白送。但这还没完,当时文物总店有个书画库的保管员兼销售员,姓张。她看准了这幅画有赚头,就跟男朋友王某商量,干脆把价格标签给改了。
把25000元改成了2500元。
为了避嫌,他们还找了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最后陈某某拿着内部折扣,以2250元的价格把这幅画买走了。在发票上,货号没写,购买人姓名也没注明,商品名称就写了四个字:“仇英山水”。
买走之后,王某谎称这画是祖传的,卖给了一个字画商,成交价12万。从2250元到12万,不到一年的时间,翻了五十多倍。
这之后,这幅画就开始了它长达二十八年的江湖流转。它被质押、被转手、被拍卖,从字画商手里流向艺术投资公司,最后又回到了拍卖场。
如果没有庞家后人那个偶然的发现,这幅画可能就永远消失在国家的馆藏目录里。
除了这幅《江南春》,还有四幅画的命运也很有代表性。
有两幅是直接卖掉的。《仿北苑山水轴》和《双马图轴》,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被售出,价格也都在一万多元。这些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在字画商和拍卖行之间转来转去,有的甚至因为买家没付钱,被拍卖公司负责人一直私自保管着。
最讽刺的是那幅《设色山水轴》。
大家都以为它流失了,调查组翻遍了档案,最后在南博中山门的一个库房里把它找着了。
为什么找不着?因为它在1994年调库的时候,名字被改了,2015年普查的时候,名字又被改了。它一直躺在自家库房里,但因为账目对不上,名字对不上,在系统里,它已经“不存在”了。
一个庞大的机构,如果管理乱到了账物不符的地步,哪怕宝贝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也以为它丢了。
而剩下的一幅《松风萧寺图轴》,到现在还没找着。调查组比对了50多万张拍卖图片,问了400多个业内人士,依然下落不明。
这几幅画的遭遇,揭露了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南博的文物管理系统其实是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的。
那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通报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徐湖平。
徐湖平是南博的原常务副院长,在那段时间里实际负责日常工作。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这个身份重叠非常重要。在体制内,他既是文物的持有方(南博),又是文物的销售方(总店)。他违规签批调拨申请,把馆藏文物拿去卖,甚至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擅自出售文物后,依然照卖不误。
对于总店内部那种账物不符、岗位兼任、缺乏监督的情况,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目前,徐湖平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文物管理问题,通报里还提到了他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除了他,还有24人受到了查处。这个数字说明,这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塌方。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因为监督不力、违规批复也被处理了。南博和总店那些管账的、管库房的、搞经营的,一个链条上的人,全都牵连其中。
为什么这些文物能被轻易调拨并售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的馆藏信息是不对外的。大众甚至捐赠者,根本不知道库房里到底有什么,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在哪儿。
当一个系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却又完全不透明,且审批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时,监守自盗就成了某种必然。
南博的这些文物,很多是1959年庞家捐赠的。这批藏品在被调拨、被改名、被售卖的过程中,从未征求过捐赠人的意见。在那些管理者眼里,这些东西进了库房,就成了他们的私人领地,可以随意处置。
通报里承认,这暴露出南博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不严格。
这种“管理混乱”持续了多久?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25年。三十年。
三十年时间,足够一代人退休,也足够让很多违规行为被时间洗白。如果不是庞叔令在那场拍卖会上多看了一眼,这个盖子可能永远也揭不开。
通报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通报说,那三幅追回来的画作,是经与“有关权利人”协商后,交由南博收藏的。
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画是当年被违规卖出去的,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流转,现在的持有者在法律上可能拥有某种“权利”。博物馆为了拿回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得跟现在的买家坐下来谈,甚至可能要付出某种补偿。
这就是文物流失后的代价。一旦进入市场,再想收回来,就不是发个文件那么简单了。
而那幅还没找着的画,可能已经进入了某个私人藏家的地下室,或者被转运到了国外。
南博这次提出要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要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全省的图书馆、美术馆。这其实是在补课。
另外捐赠制度必须改革。不能让捐赠者把宝贝捐出去后,就成了睁眼瞎。捐赠藏品的流向、保护状况、甚至是否还在库房,都应该有定期的公示。如果捐赠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后谁还敢把家传的宝贝交给国家?
还有像徐湖平这种“院长兼经理”的做法,在任何现代管理制度下都是不被允许的。自己批、自己买、自己卖,这种权力闭环如果不打破,制度就是一张废纸。
调查通报的发布,算是给庞家、给公众一个交代。4幅画找回来了,1幅还在追。24人被查处。
南京博物院的这个案例,其实是给全国所有的文化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账物相符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透明公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那么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嘉德拍卖会上,会不会再跳出一幅本该在博物馆里的名画。
真相从来都不好听,但真相必须被说出来。
同时希望那幅失踪的《松风萧寺图轴》,早日回家。
我回答可以恢复显示了吗?如何看待香港画院院长吴欢声称,其家族向故宫无偿捐赠的241件文物,只剩下170余件,丢失了60余件?
都不值得关注。
不能全面改变等于没有改变,通报也只是安抚舆论,后续热度消散,就各自安好。
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一个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就这种小杂鱼8年贪污了好像1600多万,我看到他这个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是王公贵族们压力也大,这都抢。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当你看到一只蟑螂时,说明蟑螂已经多的藏不住了。
我不想再看什么证据,我就想说一下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讲这也说不通啊。
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总店)销售。
1.关于《江南春》图卷。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
如果就是为了让一个仓库保管员私下转卖获利,那么按照庞莱臣后人和退休职工的举报内容看,徐湖平买通或者迫使专家签署假鉴定意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费这么多事儿干嘛?
违规调拨文物,把国宝级文物拨出库房出售就是为了好玩?
费这么大劲,时间跨度这么长。最后便宜了仓库保管员?
这是糊弄人玩儿呢啊?
把钱弄回来才是真的,他儿子呢?开拍卖行卖的东西哪来的,跟他有没有关系?他到底弄走了多少文物,搞了多少钱?这些才是应该公示的。
不然这种案子,一人贪腐,全家享福,以后还会屡见不鲜。就跟曲婉婷他妈一样,就算被查出来了,妈妈坐牢,女儿拿着钱去国外享福了。
查明资金流向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是不可能了,但是谁受益还是能查出来吧,他一个八十多岁老头能用多少钱,也不怕坐牢,是不是都给儿孙了,资金是不是外流了,能不能追回来才是关键。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你告诉我,一位普通的销售人员,把商店一件“25000元”的东西,降价到“2250元”卖了,然后博物馆从上到下跟瞎子一样不知道?整整30多年没人问?
这个通报很及时,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值得肯定。但南博事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后续处理。
来看看事情的原委: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接收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其中5幅争议画作在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现在的问题是:1959年就完成捐赠,为啥要到1961年才组织专家鉴定?是谁组织的这个鉴定?是不是博物馆获得的捐赠都有专家鉴定这道程序?
为啥又过三年,再次请专家鉴定一次?
这两次专家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后续把这些画作调拨出去寻找借口?
如果两次鉴定是处心积虑的,但鉴定完以后也没有把这几幅画弄出去,为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过了三十年以后,才由时任院长徐湖平签批划拨出去?
那么这5幅画作,尤其是《江南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为啥能够值8800万元?
第二, 按照文物捐赠相关规定,如果捐赠者捐赠的物品被鉴定为赝品,那么这些赝品该如何处置?是就地销毁,折价在市场上出售,还是返还给捐赠者?
现在通报说已经追回,就是回到南博了。但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在今后展出中要标注为“仿作”?通报说经与权利人协商,画作继续由南博收藏,这个“权利人”是指谁?庞家后人还是那个最后购买的朱某?
第三, 《江南春》经过一连串的买卖后被直接从朱某手里收回了南京博物院,那么这些买家和卖家之间如何算账?
先是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于1997年7月8日通过男朋友王某的朋友花2250元买下《江南春》。
事后,张某让男朋友王某将《江南春》和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话说这个病故的时间点真是凑巧。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也就是说,《江南春》流转了四次: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通过男朋友王某)2250元购买(记为A)——12万元卖给字画商陆某(记为B)——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公司(没有公布质押金是多少)(记为C)——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没有公布购买价格)(记为D)。
那么张某、陆某、南京十竹斋公司、朱某四者之间如何算账?直接点炮的就是这位朱某了,但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了,直接把他手里的画收归博物院,那么他有没有犯法?他是否有权向前追讨损失?
也就是D向C要钱,C向B要钱,B向A要钱?
哪位懂法律的说说看?
第四, 全国其它博物馆院是否应当举一反三,把馆藏文物来一次大清点,大盘存,并堵塞漏洞?
每个博物院(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少则数万件,多则数十万件,估计多年也没有清点。如果博物院领导监守自盗,多年后还到哪里查去?
是否可以利用现代技术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一个三维图像档案和编码,让其永久可查?
我估计《江南春》事件被处理的这些人都在骂两个人,一个是南博那个策展人,写了一句“庞莱臣未曾料想,他的后代竟会沦落到以卖画为生计的地步”,因此引起了庞家后人不满并追查画作下落才暴漏了事情的原委;二是骂那个把《江南春》拿出来公开拍卖的朱某,他要是不公开拍卖也不会暴漏。
但幸亏这两个人的“失误”。
希望南博事件能够起到警醒作用。

不出所料出的结果模模糊糊,关于南博之前公开的发票、鉴伪等完全不解释,特别是画莫名其妙流失不说竟然又莫名其妙回归,都是天意啊。其实在查之前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很简单:“按理来说你这个级别的反贪局长,还无权调查我”,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好奇心,找个有权查的送进去就OK了,总不能查着查着自己进去吧?
南迁文物倒卖、儿子参与流转、徐英伪装庞家后人、输送利益网络这些呢
这个通报关于徐湖平及其倒卖关系网络描述廖廖几句,2/3内容是关于总店人员监守自盗的,这通报我不好说。
还有一个没找回来,绷
这时候中国传统法治的株连制度就体现出价值了,个人犯法家族受益,那处罚也要连带家人,不然这老头81岁了,福享过了,也没什么可以吐出来的,这年纪还不好坐牢,就算坐牢过几年也就挂了,等于没有违法成本。
又是一个损公肥私,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案件。
第一,说一下这个江南春画卷的事情。
《江南春》图卷是仇英作品。
这个画卷是捐赠品,结果曾于2024年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预展中,当时估价为8800万元,但因争议未正式开拍。该画作在2001年曾以6800元的价格被售出,2025年再次引发关注后,拍卖公司对其进行了撤拍处理。
第二,说一下流通环节里面的三个关键角色。
头一号博物馆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担任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同意总店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第二号,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事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对上了对上了!
之前甘肃博物馆被爆出“外国人免预约就可参观”原来是为了方便外国买家提前看货验货。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很长,人民日报筋斗云是如何凝练成一篇短评的呢?短评中有三处不妥,包括事实不清,用词不准,时态混淆等,以下一一对应地观看。
01 评过程
筋斗云评论:全面追溯《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去向,彻查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的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以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对违法违规问题毫不遮掩、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通报:
①针对**《江南春》图卷**——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觉得标价25000元的《江南春》图卷,认为有利可图,与男友王某合谋买下加价转卖。其问题在于(a)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防止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b)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安排王某同事陈某某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后来,《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②针对其他四幅画——三幅被原省文物总店出售(售价均为一万余元,1995—2000年间),一幅盘点时改名了没找到(后找到)。目前,三幅画作均与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③这些画作进入总店被拍卖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第一观感:
原来这件事非常简单。是上头没把好关,领导违规操作,导致四幅画作被拍卖。其中最有名的《江南春》是一个店员找了两个同伙低价买走的。
**一个小问题是:**标价2.5万元,《江南春》及其他两幅画作12万元——**似乎张某不改价格标签,也能够赚很多钱。**即使《江南春》只值6万,她仍然能赚3.5万,忙活了半天,违规违法多赚了2万。她的动机清楚了,但是收益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高。让人震惊的点是:三个臭皮匠,能够完成诸葛亮也做不到的事?(当然,诸葛亮根本不会去做)
两个大问题是:(1)为什么徐湖平愿意违规签批?他的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他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那么提拔他进入副院长职务的人是谁?负什么责任?(2)为什么省文化厅愿意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其动机是什么?涉及谁?——没有解答。退一万步来讲,单纯是其业务能力不行,干不好……等等,这好像不对吧。组织的业务能力不行,能解释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多。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调查组彻查解开了谜团,回应了社会关切”“再次表明……”,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些谜团。
02 评追责
筋斗云评论:有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通报:
①针对原省文化厅、南博和总店——违反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申请、批复调拨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②针对南博原常务副院长(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调拨、同意出售相关文物;对总店账物不符、应该分设的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监督制约等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对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
③针对南博文创部员工(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文物,获取非法利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张某及相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④针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原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种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南博、总店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种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⑤对上述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外,对其余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责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南博有关违反文物管理规定问题行政立案。
**第一观感:**29名有关人员,5人已去世,追责的24人中,有问题的一线人员只有2人——徐湖平和张某,甚至张某还带了男友王某和王某同事陈某某,也就是说,只有4个人直接涉及《江南春》画作大案。另外20人均为不同程度负领导责任者。这4个人中,徐湖平还是调拨、出售决策问题,真正干坏事的反而是3个临时起意的年轻人。怪哉怪哉!
**一个小问题是:**张某要是没有偷改价格标签、不规范写发票,其问题岂不是小多了?
**一个大问题是:**徐湖平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调查;张某及其相关人员也正接受调查;有关单位被行政立案。社会担心的是,目前通报已经发了,但是其他严重问题仍然只是在调查,那些严重问题最终会再一次通报吗?毕竟两年半前的某医院问题,简单通报后,至今仍未有处理结果的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湖北襄阳最新通报。
回过头来看,筋斗云评论“这样的彻查与依法惩处,既给捐赠者及其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对借文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可能信效度就有些欠缺,因为这里使用“彻查”一词并不妥,真正的情况是“正在彻查”与“有待依法惩处”,未来时态 不可以错用为 发生时态。
03 评调查
**筋斗云评论:**文物保护管理具有专业性、复杂性,调查需要过程,特别是对于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这类时间跨度长、问题线索复杂的调查,推进追溯调查工作,把线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一定时间和专业手段,相信公众也会有足够的耐心。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
**第一观感:**综合01、02,筋斗云评论“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这是一种理性态度”可能不妥。因为在问题意识上,通报没有追究行动者的动机,只讨论行为,这无益于预防下一次类似事件;在过程意识上,筋斗云混淆了未来时态和发生时态,表述还不够精准、清晰。

筋斗云评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虽然跨越了几十年,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但事实证明,在文物保护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
**第一观感:**事实证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问题有多复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死了,就会不再处理、永远放任。**任何人胆敢在文物上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最好不要太长寿,或者在做坏事的时候太年轻,否则)等来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如果等来时间够长,就可以逃脱)。最后,我还非常好奇,南博是如何与画作持有者依法依规协商归还画作的,用了纳税人多少税款?还是以三寸之舌让对方归还?
04 评舆论
**筋斗云评论:**文物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守护文物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这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体现的是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认同、文化关切,恰恰是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动力、最有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
**第一观感:**这条说对了,我这篇文章就是在“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公众更多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有助于更好赓续文脉、传承记忆”。感谢筋斗云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感谢筋斗云的支持。
END
往期推荐:
人员方面:牢牢锁定徐湖平主线,不触及旁支
文物方面:聚焦庞家的《江南春》5件赠品
南京,作为南方体制之城,这个调查结果不意外
古玩界历来有三种庄家。
第三等,是盗墓贼,倒斗的下九流。
第二等,是有点眼力见的二道贩子。
第一等,就是文物界的圈内人。
如果论挣钱来说。
倒斗的最少。
二道贩子次之。
圈内人挣得最多。
如果按照危险程度来说。
倒斗的死人嘴里夺食。
二道贩子刀口舔血。
圈内人最安逸。
最后,对于一个物件来说
倒斗的能把死的变成活的。
二道贩子能把不流通的变成可交易的。
至于圈内人,则是能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
如果不是捐赠者举报,这起徇私枉法、监守自盗案件不知道会埋藏多少年。
官方一句“原院长徐湖平等 24 人被查”,恐怕很难道平息众怒。按照古代的追责制度,应该将所有环节、所有案件受益者都拉出来严厉惩戒。
81岁的老人了,即使判刑也不用坐牢,该享的福也享了,该分的钱也分了,这便宜难道就让他们白占了?长此以往,那些老年人犯罪、接近退休的人员犯罪如果隐藏得深,不是更加有恃无恐?或者说是变相地鼓励贪污犯罪,这可不是法治精神。
必须顺藤摸瓜,抓到所有人,从快从严处理,罪刑相当,不饶一个人,还民众一个公道。
相较于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房间里的大象
文物流失简直连只草履虫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这只草履虫也需要庞家死咬不放,引起巨大民情才能象征性调查一下最底层员工
那大象呢?
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别的事儿我不说了,我就想知道,那几件回到南博的作品,是怎么回去的?
是调查组的人拿着证据,去问现在的收藏者要的吗?
江南春8800万的上拍价,现在回到了南博,请问,是现在的收藏者主动捐献的,还是南博花钱买回来的?
其余几件作品,虽然流转记录清晰,但是我很纳闷,南博是如何把它们拿回来的?
是拿着自己的印鉴去空口要来的,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如果是买回来的,别的不提,那么所谓的仇英的“赝品”,是花了多少钱买回来的?
花钱买回来的,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所有通报信息中大部分都是记者已经调查出来的。只有改标签价格的具体细节是新内容。地下室没提,那个假后人也没提,南迁文物更不能提,到此为止
求豆麻袋,你说张某一个工作人员可以把25000的东西改成2500卖掉?把大家当sb? 你咋不改成250呢?
我是组织部的,我能把副部长人选提名改成我自己吗?
我是市委办公厅的,我能把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今年的5000亿GDP改成50000亿吗?
我是调查组的,我能把报告里面的徐湖平改成徐文秀吗?
我是卖电视机的售货员,我能把3000的电视机改成300然后包圆吗?
我是卖显卡的,我能把20000的5090改成2000吗?
还有这里面没看到利益交换,那徐院长这狗咬尿泡的这是图啥呢?他跟那个张某什么关系?
去世的人不当得利,且利及后人怎么处理?
剩下的死无对证?
全国都应该查吧?支持所有地区都开始彻查,以前那些鉴宝直播为什么突然就凉了,还不是因为一些公子炫富把故宫博物馆的东西搞自己家吗?
从此以后互联网流传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那边的是假的我的才是真的,本来都当乐子看看,但是越看越不对劲。
尤其是前几年那甘肃首富,手中的东西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商周时期错金银带铭文的青铜器他随手就是好几个,这种东西,故宫都没有几个!而且这玩意居然还是真东西……还是彻底全国查一下吧,这些人都不装了。
没眼看,丢人现眼!三十几年了,庞家人不止一次质疑,还要被嘲讽。这丢的不光是文物,丢的是国家的脸。那些抢走我国文物的国家,怎么可能还给你!自己人往外卖还来不及呢?!还有脸往回要!
憋不住了,补充一点:教员当年所顾虑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不就活生生的放在眼前?!这些字画本不属于任何人,当属于五千年来所有华夏子民的共同财产。居然在建国后40年就被私卖了?!当代中国人连自己的文化传承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复兴?!若按大明律,当诛九族!谁敢刨中华文化的根,就当绝后!
我不信,这些人就这么多年就搞了庞家的画;我也不信只有这24人,从这24人入手,严查流失的画作,严查24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一查到底,追缴+罚款他们的家族资金,包括已故的。
所赠文物到底是不是赝品为什么没有说,如果不是赝品那所谓的专家认定为赝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追责?
我认为追责还是不到位。
例如已去世不处理的人,
其违法违规所得,
加之其所享受到的待遇和时间复利等,
理应受到一定程度的追责,
否则一次铤而走险换大半生富贵,
总是值得的。
博物馆公信力已经受损至此,
如果没有严格严肃的深处理,
是难以服众服民心的。
这自然很难,因为水自清则无鱼。
但难不表示不能做,只看愿不愿。
2026年2月10日
除了博物馆,整个文学界都是重灾区,你就看各个图书馆、博物馆捂着多少文物和史籍自己做研究不公开,指望文化垄断来赚钱,搞小圈子搞学阀,就知道这是个什么圈子了。
徐馆长人真好,顶着自己违纪违规,把珍贵文物调拨到文物商店让下属出售牟利,有关部门明察秋毫,家属举报5件文物,就把5件来龙去脉查的清清楚楚,一件不多,一件不少。
保护着别人的东西。
拿着自己的工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毛病。
至于通报,全文都在事实,可字里行间都是人情世故。
结果是欢迎监督,可亚洲某报都被404了。
下次遇上如法炮制,自我纠察,自我安慰。
那个年代,文物店居然可以和博物馆一套体系吗?
让老鼠看守粮仓?
日军攻占南京后,朝香宫鸠彥亲王下达了处决所有战俘的命令,并特别注明“阅后即焚”,日军将领完全执行命令,把电令烧了结果日军投降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全部判死刑,而朝香宫活了94岁。
徐老汉八十多了,做梦也没想到吧!
本身身体也不好对吧!
看守所里面还是要多保重身体
但愿他能拿出有利的书面证据
万一在里面走路踩到香蕉皮绊了一跤……
是不是外面有人终于可以睡得踏实了……

这个事最诡吊的在于
院长+省文化厅把5幅画调拨到商店以后,就没管了
完全当作普通文物,任由这些文物像普通货物一样肆意倒卖
领导闲的蛋疼?
翻了翻回答的人,尤其是和法律相关的。今天终于冒出来了。看了看他们的知乎历史回答和点赞。你猜猜有几个和爱泼斯坦案有关系?
居然是0耶✌🏻
坏了,刻板印象更严重了。
查到原院长为止,这是红线。
真有人觉得这个南博的院长就得着庞家捐赠的文物薅羊毛吗。其他经过这个院长手出去的文物,庞家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不知道,根本没人查。
找个专家鉴定为伪,然后左手倒右手的贱卖,这五幅画价值几个亿,如果不是捐赠者后人较真,早就下落不明了。
现在查完之后出来一堆的某某,感觉这博物院院长费了这么大劲找人给鉴定成伪作再贱卖出来,是为了给这几个普通的某某员工谋福利的?就算是亲爹也不至于这么做吧?
普通人不信又能怎样?都把故事给你编的这么清晰了,已经很給庞家后人面子了,这么一个通告事情就算了吧,大家都可以安心的散了。
这么巧,只有这几张画,只涉及这几个人?
“我不信”…
光南博就43万件文物,
全国更是天文数字,
敢不敢搞个普查?
不用细思,就极恐。
好!本以为就算不会不了了之,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特别是港媒删微博不再发声,庞家人也貌似偃旗息鼓后,一度觉得这事已经没希望了,现在竟然能调查清楚,超过预期了!
可以说是整个公立博物馆信用体系的崩塌,人们不可能相信南博只违规调拨出售了这五幅庞家的画卷。
也不会相信只有南博。
说明《江南春》并非赝品,倒卖捐赠文物不说,还抹黑捐赠者名誉着实恶心。能把小三十年前的事查出来,这个工作量确实大,辛苦调查组的同志。但下一步,能排查下全国各地博物馆的受捐作品保存情况么?
单说这个监守自盗的操作过程真让人胆寒、愤怒、无语。
先不管《江南春》真假,你都标2.5w售价了,相信这个价格肯定比当时画作本身价值低不少,你但凡操作“原价”买走,还多少算你有点良知,竟然他孃的改价签,直接少了个0。就跟现在一辆豪车100w的市价,结果被内部直接10w售卖自己人,什么概念?!普通消费者一旦知晓怎么想。你少个0本就相当卑鄙无耻了,结果还有更下流的操作,还给自己打折,我没法用更更肮脏的话来描述了!
然而整个过程描述的却如此流畅自然,波澜不惊,再联想现在不少相同手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实例,哎,感觉网友也只能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了
最开始我也挺错愕,这画还能追回来
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
文物这个圈子
谁屁股又干净呢
今天你敢不交
明天我就敢猛猛的查
就看你经得住查吗
该道歉的道歉了,该查的查了,似乎走向了完美的大结局,坏人们绳之以法,好人们活得偿所愿,但还是有一个被按趴下的英雄还没起来,那就是被封禁的亚洲周刊,以及连续追讨南京博物院相关问题的内容。
除此以外,我最担心的是监督的警报器能不能快速的响应。
徐湖平们为啥敢监守自盗,将这些名画随意定伪,低价转出,再高价拍卖呢?
他们不怕被举报么?
或者说,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无视群众的眼光呢?
尚书中有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都认为民众的所看所听便是上天的所看所听,为什么徐湖平们仍胆大妄为呢?
民众的眼睛一直没瞎,早在2010年南京博物院的内部员工郭礼典已经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了,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最后时隔十五年,不惜以这种抛头露脸、手举身份证的方式,完成壮举。
此时的郭老已经69岁本该安享退休,不必过问世事了,但他仍坚守着作为个人的良心和保卫国家艺术品的决心。
我们并不怕坏人为非作歹,怕的是好人的眼睛被人蒙上了,那些举报石沉大海,那些呼喊抓贼无人响应,甚至还被认为无理取闹,百般恐吓。
所以此次通报中有个整改措施: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当监督的光穿过暗箱,那些腐败的行为才会蒸发。
另外,还有那个被郭老15年前就多次反馈的多部门,希望经过此次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响应群众的举报,不要让见义勇为的人寒了心。
第一幅画老徐违规调到总店就是为了让员工,打一折后再打九折卖掉?自己不得利?还有这种好人好事?
第二、三、五幅就更奇怪,不交代怎么流转到总店的?不太懂行,是这几幅捐的时候就直接捐到总店吗。。。。
至少这个通报是语焉不详的。
我最大的两个关注点——专家为什么几次三番鉴定,都是“以真为假”;徐湖平为什么违规调拨书画用于销售而受益人居然是毫不搭界的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都没有涉及。
对仇英《江南春》画作的鉴定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需要指出的是,张珩就是张葱玉先生,是当时全国排得上号的专家。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书画签定历来都很难,但是两批专家而且是顶级专家都坚决鉴定为假作,那就很令人蹊跷。他们是真的看走眼了还是受人之托另有利益输送?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大疑问是,按照正常逻辑,即使是仿作,那也是老仿画作,它上面的题跋、印章等等都是真的,那就是同样有价值的。按马未都老先生的原话,“资料价值有时不输真品”。这么粗浅的道理,徐湖平难道不知道吗?但问题是,他违规调拨出去的画作,自己居然没有受益。受益的,也不是行业内人士,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保管员张某,她是不是临时工,姑且不论。但是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多大权力擅自修改价码,通过他人之手以2500的白菜价轻松搞定这样的文物?
怎么感觉又是“临时工背锅”的熟悉套路?又是一个文物圈的罗生门?
天道昭彰,宵小现形,这是好事。还希望调查继续深入,拨开遮眼的迷雾。
没啥值得关注的。

我以为轻轻放下是止于徐湖平,没想到是止于他之下的文物保管兼销售员的张某,一切都是张某伙同她男友所为。
通篇只讲了徐湖平违规批条子,剩下的事跟他没关系。至于文中讲正在调查的严重违法乱纪跟这件事还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槽点太多,懒得说了。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为规避总店工作人员不能购买店内商品的规定,也怕王某被店内同事认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购买。同年7月8日,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段完全没有看懂,完全是懵的,
看这段描述,这个徐某在江南春的倒卖过程中一分钱没得到,12万块钱全让这个张某,张某男友,张某男友同事得去了,
这个徐某费了这么大功夫把画转出来到底是为了啥,
“朱某”这些字画的最终经手人在不存在事实性错误的情况下,是“完全自愿”地放弃了所有权吗?
《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设色山水轴》4幅画作,经追溯调查、经手人证明、专家查验、司法鉴定,均系庞增和捐赠的画作。经分别与《江南春》图卷、《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有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该3幅画作已交由南博收藏。。。真TM“风轻云淡”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画的现主人又“无偿捐赠”给国家了?
我是真好奇“依法依规协商”的具体内容。。。可是我等草民是不配知道的。
我看徐湖平经手调拨的画,就这5副是有问题的。所以要作废几十年前的交易,回收画作。其他的 都是合规合法的,大家不用操心了。
最大的问题是,南博保管的所有文物,盘点了吗?
通报只字不提。
看见蟑螂时,已经有一堆蟑螂卵在孵化。
也不知道,中央检查组,查了什么?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找了一个快入土的人来,后面一帮文物犯罪,贪官污吏就~。
几个问题:
一,当年举报为什么不处理?
二,徐湖平受谁的指使?
三,如果这画作当初是被姚文元、郭沫若买走了,怎么办?
收藏这玩意儿要传承有序,更重要的是要清清白白
当一件东西不清白之后,他就成了烫手山芋:不能交易,不能展示,还有一波一波的官家上门拜访,所以5幅画很快就找回了4幅
如果理解有困难,可以看看山东博兴北朝菩萨立像追回案和章公祖师案
东西怎么出去的,抓多少人,判什么刑完全没兴趣知道了,明摆着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会不会赔偿给人家。。如何愿意赔偿个哪怕几百万我都觉得社会真的是进步了。。如果抓了两个人就没后文了,那只能说呵呵。。
1.完全没有提这几幅画在南京博物馆鉴定为赝品的问题。这几幅画,是在什么时间、什么人鉴定为赝品?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有人授意指使?
2.徐湖平的违规签批是否涉及到利益输送?从通报里看,是不涉及的,但似乎不符合逻辑。违规行使职务,毫无获益?
3.文物商店销售员张某如何发现有利可图,他比鉴定专家眼睛还准?完全没有人背后授意?
整体看,好像是这样:徐湖平没想靠画牟利,只是职务行使失当,画儿到了文物商店,恰好被店员看到了,然后打1折售出。
结论:管理不规范,但只是当时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不存在系统性的倒买倒卖。大家还是可以信任(目前的)国家藏馆的。
高,确实是高。
就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案值怎么计算?
按当年倒出去几千块,几万块计算,
这些被查人员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按拍卖标出的底价算?
那多少能平点民愤。
建议持续关注,
看司法系统能不能靠谱一回了。
3幅画找到
1幅画在库房找到,记住时间12月17号
一幅画还在追查
主要原因某一段时间管理混乱
我理解的某一段时间,应该是从建馆到12月17号.
应该南博所有流转的画都要查一遍,还有库房也要查一遍.
南博肯定不是这几幅,南京消防要提高警惕啊.
有点再查就不礼貌了那种感觉.
文物这东西吧,分散点好,至少还能看到.年头太多的东西,就当全人类共同财富了.
我觉得调查组给的结论清晰、明确且详细。在职权范围内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但是还是挡不住知乎用户的阴谋论
只是冰山一角的角尖尖露出来了而已
幕后领导授意
摆明了就是不再向上追溯了
有时反问句更能情绪化的突出观点
有问题的真的只有一个主管工作的副院长?
我个人觉得目前为止,这几幅画真没有那么多“更大的官”和阴谋,都是知乎用户们自己编的。
至于其他的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只是范围,重要性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再者说,三十年前的事情,实在没必要扯到今天新时代的领导们头上,他们就算有事情,那也早就是全新版本的玩法了。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阴谋论人士,他们只是想骂一顿,发泄一下(但他们自己并不能发觉自己只是想发泄这个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到处骂一顿很爽),这种有想象空间,随便骂的对象便是最好的出口,类似的还有爆火的借牢A骂美帝,骂日本高市等等,骂的越极端他们越开心。但是这种极端的情绪却在知乎、抖音这样的平台开了AOE冲向了所有看到的人,让全国人民一起生气,实在是破坏力太强,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难过。
核心问题:徐湖平有没有勾结他儿子,系统性的把南博文物和南迁文物“蚂蚁搬家”。
建议以后这种公众舆论事件,必须举行记者和公众答疑会,允许社会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提问。不能由着这些人避重就轻自圆其说!
院长处心积虑违规弄出来的名画,便宜了商店营业员,而且是不到一折拿走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正义之所以迟到,是因为真相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它要是能瞒下去,它就不迟到了,它压根就不来了。
之前报的,有些人想借走就借走,借走还不还的事情怎么说
避重就轻,只是把已知5副画查清楚了,因为这已经暴露出来了,冰山下面的真是一句都不能多说了,我们想知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而不是随便抓几个临时工,大人物的事情都装糊涂
这个信息链非常完整,但是,这个爆出来的人,只是才手套,这个院长绝对有问题,偷改标签价格没有那么容易,这种事,没有别人的授意,这种操作和从银行柜台上偷钱的区别不大。
能够把陈年旧事调查得这么清楚,说明有关部门的专业能力还是挺强的。
最近一段时间的反腐力度很大,不少意想不到的人,都落马了,说明咱们的反腐动真格了。
徐湖平级别并不高,只是厅级干部,但他创下了近年来反腐的一个记录,就是年龄最大的落马官员。
而通报的其他23人,基本上都属于基层人员了,有的是直接责任人,等到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皆大欢喜,问题解决,that’s down。
至于网传所谓南迁文物、其他博物馆有没有这类问题,那你不要管。
逻辑是对的,你举报了,我受理了你的举报,现在也得调查了,开头的数字就是留痕铁证,已经很努力在擦了谢谢。至于其他举报的,怎么说呢,起码没有你举报的声音大。
毕竟只有这家人的举报舆情最凶,前员工连续多年举报徐的事我瞎猜肯定都是瞎编的,不然怎么一句也没提呢。
现己经曝光遗失的是5幅,没曝光的呢?失职、渎职?贩卖文物竟然美化如斯……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事情,直到2025年才发现,可笑的是,若不是捐赠人子女坚持查看未果上诉于法庭,也许此类事件将会泯灭于时间长河……更滑稽的是,领导属于失职、渎职,导卖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属于员工……
元芳,你怎么看?
销售小张:“南博有一副江南春,是仇英所作,当年庞家捐给南博的,你知道么?”
收藏家陆某:“江南春大名,何人不知。庞家高义,举世称赞。”
销售小张:“陆老板是鉴赏界的名家了,今天专门请你来,是让你给看看,这幅仿品如何?”
收藏家陆某:“我看看……啊,这明明是……怎么会在你手里?”
销售小张:“停!我虽然是南博的,但这幅画和南博毫无关系,是我男友家传的,你懂么?”
收藏家陆某:“我懂我懂!规矩我懂,开价吧。”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等下,怎么就从朱某那里去书画专库了
从通报结果来看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和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就是当年领导违规批准字画转到总店,五幅字画都经过这个途径卖掉了
其他四幅卖出去的流程都比较正常,最抽象的还是主角这幅……店员把价格标签改少一个零是什么窒息操作???
徐湖平有其他违纪违法事项这个太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一定级别的领导真出淤泥而不染的不多
所以郭典礼举报的故宫南迁文物保管问题,一个字都没提?
当你的家里比较容易吸引蟑螂的单间发生了严重蟑螂事件,那么,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是极大概率你这个单间已经蟑螂遍布。
1.那个年代法制环境,肯定是远远不如现代,而且现代如何也是未知数。这个我从父辈祖辈的回忆和个人体验可以得知,所以,要不要倒查?倒查要不要扩散?决策者说了算。
2.这个案件文物被黑的一方能在早年间捐出国宝,也属于“世家大族”这一档了,level够高,再low也是有自己的发声渠道的,所以属于“一报就大概率被查”的范畴,所以,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案例?从统计学角度,这应该是一个概率区间,但是大概率,还有很多!(这一点请做统计的朋友验证)
3.这么多年以来,文博、文宣、教育等多个大家认为可以供二代们逍遥快活的岗位,真的没有大问题吗?
最后拿一句话结尾:毛主席万岁!
权力没有监督就是这样
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 …
2026年第一天,似乎不应该说这种丧气话,但我就是忍不住。 2025年是北宋诗人、书法家黄庭坚(1045–1105)诞辰980周年。黄庭坚是江西人,为了庆祝他的诞辰,江西省博物馆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在12月推出了“山谷雅集——黄庭坚诞辰980 …
知乎用户 你啥也不是 发表 这两天一直在吃这个瓜,把相关问题下的所有高赞回答都过了一遍,诸位答主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梳理得非常清楚了,尤其是那位整理了完整时间线的朋友,功德无量。张珩、谢稚柳的鉴定记录,姚迁事件的始末,《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
原创 照相的宋师傅 旧闻评论 亚洲周刊长脸了。香港记者没有辜负长者夸奖,果然跑得很快,最先向外界透露了南博前院长徐湖平被带走调查的信息。还不忘推送一个细节,小保姆也想上车,被撵了下来。亚洲周刊还很神秘地配了两个字“剧终”,欲言又止得让人讨 …
原创 金宏伟 风声OPINION ** 凤凰网原创**《江南春》事件动摇的是公众对我国收藏管理制度的基本信任。公众的担心,也早已不限于南博。唯有建立最及时、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接受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与监督,或许能恢复公众的一点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