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码头一名 14 岁女孩落水遇难,围观男孩被指责见死不救遭遇网暴,大家怎么看?
知乎用户 耄 o 耄 o 发表 我在岸边 ≠ 我能游泳 我能游泳 ≠ 我能救人 我能救人 ≠ 我能上岸 你网暴我要的不是见义勇为, 你只是遗憾没有多一具尸体来感动自己。 知乎用户 小仙女 发表 我去抖音搜索了一下,我发现指责围观男孩没有施救 …
第一,没人推她下水。
第二,她是为了去网红机位拍照才掉水里的
第三,她的好闺闺也只是在岸上痛苦把锅甩出去
综上,她的闺闺都知道要惜命不下水救人,其余群众为什么就必须要下水救人。
关键问题是,只要你去下水救了,只要落水者救不上来,你就不能上岸,不被允许活下来,只要救人的为了保护自己,中途放弃救援,那施救者被扣上杀人的帽子,被网暴的已经不止一个了吧?还有,男的去救援女的,事后被网暴居心不良甚至猥亵强奸的也不止一例了吧?即使网暴者不是被救的,也够让人寒心的了。现在,做好人太难
都不是,而是在互联网的审视下,很多行为的风险越来越高。这个男生并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
事实上,看到有人落水了,第一时间应该拍照录像,录什么不重要。
你看,那个男孩被人指责,但拍他的人美美隐身了,明明拍他的人也没有去施救不是么?答案很古老,那个男孩被指责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冷漠,而是他无所事事,看起来没事干。而拍照录像在所有行动中是第一位的,尤其遇难者是某一性别的时候。
要知道,一旦有某一性别的人遇难,就要明白,这件事热度可能会相当高,任何在场的人都可能被互联网用放大镜审视,哪怕啥都不干然后离开。这时候不管做什么都可能被指责,被网暴。录音录像拍视频是你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方法,因为大众有一个记者中立的印象。当然,记得做好表情控制。
感谢评论区集思广益,现在遇见某性别遇难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手段暂定为,拿出手机边向周围录像拍照边缓慢撤离,尤其要把其他拿手机拍照的人都录下来。
来,大声告诉我,
是谁把救人的心寒了的?
是谁把路堵死的?
是旁边的黑衣男子吗?
你们凭什么指责黑衣男子冷漠?
救不救另说,遇到这些事,你只要看到别人拿手机拍你,你必须马上拿起手机拍回去,别觉得尴尬不好意思,不然到时被网暴的只有你一个。
现在对立严重,有骂你的也会有站你的,ta 们把你发出来的时候,你也发把 ta 们一起曝光出来,要让网友点评就大家一起被点评
因为社会的导向就是倡导大家做一个冷眼旁观的人,好人的下场非常悲惨。
我来做一些合订本: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纯纯的坏种。自己会游泳,假装溺水,把扔给民警的绳子仍向一边。
可惜了救她的民警,家中还有几岁的孩子。我感觉东大也在走西大的老路,把国家的良家子(西大良家子自焚的布什内尔)都霍霍完了,那么这个民族的道德也就彻底被瓦解了。能够活下来活得好的都是自私自利精致利己的人。
传送门:

韩兴博出生在绥中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上面还有一个姐姐。韩兴博的父母老来得子,因此对他很是疼爱。2021 年 8 月 2 日凌晨 4 时,3 名来自唐山的 20 岁左右的女生在西浴场踏浪时不慎滑入海沟。韩兴博和几个朋友正在附近准备游泳,听到女孩的求救声后连外衣都来不及脱就跳进了海里。韩兴博下去后,把她们一个一个地往水面上推,留在岸上的几个同伴便手拉着手组成人墙,把人接住。韩兴博连救 3 人后,体力不支,消失在了大海里。26 个小时后,韩兴博的遗体被救援队发现。辽宁 17 岁男孩海边救 3 女孩后牺牲 女孩一句:求他救了?引发众怒!
虽然说后来证实是营销号带节奏造谣,但是获救的 3 个女子面对救命恩人都选择了躲在屏幕后面,没有半点抛头露面和感激的话,就好像救人这件事与她们无关一样,也仅仅是其中一个女孩的哥哥出来辟谣,更别提对韩兴博家属的表示和补偿了。我在其中半点看不到对恩人的感激之情。
正如那句话所说:大恩如大仇
16 岁男孩下河救狗溺水失联 亲属:他是家中独子,正直帅气_腾讯新闻
16 岁男孩听到呼救声 “救一救,妹妹”,以为有人落水,施救时发生意外身亡。结果后来发现,落水的时一只狗。
环卫工救助小女孩画面曝光后,被骂成了猥亵犯:我劝你做好人但不要做老好人
一个环卫工解救了卡在铁门的小女孩,为了避免被网暴,提前请人录制好了救助视频。结果评论区都在指责他的姿势不够优雅,有猥亵女孩的嫌疑。

无独有偶,上海一位男子救助卡在电扶梯的女童也被指责不该触碰敏感部位

这话是《法制日报》说的:


最终结果是高先生需要向被救女子公开道歉

江西举报恩人沈女士已社死,正脸照曝光,大叔岗位被调,景区回应
沈女士带着女儿在龟峰山游玩的时候,女儿不小心摔倒擦伤了腿部。沈女士找到了在景区发放鞋套的老张,本来老张的休息处游客是不允许进入的。但是老张心疼孩子,拿出自己的药箱给沈女士的女儿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沈女士看到老张嘴里叼了根烟(实际并没有点燃),拍下视频反手一个举报,控诉老张让自己和女儿抽二手烟,最终害的老张被调岗。
所以,救人能获得什么呢?
至亲的悲痛欲绝,
被救者的沉默甚至举报,
网友的指指点点,
冷冰冰的见义勇为证书?
最后再附上一张网图吧,上面的事件我都是找到原始报道链接了的,下面的事件未求证


2024 年 8 月 23 日 23 时 50 许,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民警李燮,在该县安阳镇风雨桥附近的澄江河抢救轻生女孩时,因河流湍急,李燮将女孩推到河岸后,自己体力不支牺牲。

奉劝各位集帅一句,会游泳不代表会救人,不要轻易下水,你的妈妈在等你回家,不要让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为你哭泣
还记得当初微博有个少年去世的新闻,独生子。被骗下去说救妹妹,结果是一只狗。
网上舆论已经不是一边倒指责旁观者,指出此前有国男救落水女,收获了溺亡、对方不感激、猥亵指控、对被救女性道歉等等。大半评论都是认同旁观者不救的。
对于有人认为可以丢救生圈或者报警等等,网友也提出反驳,因为报警之后会被没完没了的问询。至于丢救生圈,当代体系有个规律,你没做也就罢了,没有责任,可你一旦做了,没有做到底或者做的完美,反而要承担责任。
真是世态炎凉啊,有人宁愿给某个男生拍照片也不愿意下去救人,ε=(´ο`*))) 唉
年年考年年错 今年终于有兄弟答对题了
这世道就是如此,你要么救了,就要选择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冷知识救人未遂犯法。包括不限于帮忙喊一声救人了,或者是打 110/120,而且还要犯着被别人指控性骚扰或者是侵犯肖像权的风险。那在这选择上,谁愿意救呢?自己站在岸边笑,好过家人站在岸上哭
根据这么多年我看社会新闻的经验:
反正怎么样都会被网暴。这就是当下的风气。
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心硬一点,看到了最多帮忙报个 110 或者 120,然后离开。


肖像权同志不在吗?救一下啊!!!@肖像权
你可能不认识,同样广西的钟皆连
别怪我举报没绷住


我在 2025 年 2 月 18 日下午一点钟,在静安区大悦城附近的人行道上捡到了一部手机,是骑自行车的一位女生从兜里掉的,我把她叫回来之后还给她,她拿了之后掉头就走,我连杯奶茶都没喝到呢。
前车之鉴太多了,最近的就有广西水鬼事件,嫌命长可以救,实在不行,叫官方救
男子下水救人→救人失败→男子淹死
BE1:男子不自量力
男子下水救人→救人失败→女子淹死
BE2:男子杀人犯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女子及家人事后隐身→无法认定见义勇为→新一轮社会道德拷问
BE3:无人获益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闲人逐帧分析视频→男子存在咸猪手嫌疑
BE4:男子色狼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女子及家人寻人感谢→为引发负面舆情
HE1:男子见义勇为,荣获奖金若干,锦旗一面
男子不下水救人→女子溺亡→引发讨论→毁誉参半
HE2:知乎闲人
男子不下水救人→第一时间拍摄视频→无人指责
HE3:又是宁静的一天
当法律无法有效惩罚作恶者,反而让行善者承担巨大风险时,善良就会变成一种奢侈品。
咋了,就默认路人都会游泳救人啊,按这个态度,要是没救上来那不得被网暴死。
我现在坐地铁都不让座了
举报。举报,举报。就会举报。
求助要举报
提问题要举报
你这也不够善良啊。
别人答个题还得被你举报。
善良要有理性,
鲁莽会让更多人置身危险之中。
是人们知道遵守法律了,让法律去救吧。


这正是这个社会想要的。人民最终也是受到引导才会变得这样。
居然有人将其归咎于人民错了。
有意思的是,提问者本身就有些春秋笔法的味道了

参考文献: 现场还有一名男老师在场,但全程未出面制止

也属于是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了,继 “扶不扶” 后诞生的“救不救”。
不救,于己无事发生。
救,可能被告猥亵,可能被拖下水,可能被抓的满身伤痕,可能没救援成功被网暴.……
就是人心变冷漠了,
把精致的忘恩负义当进步,
把无畏的舍己救人当犯人。
所以别表演了,这种情形所有人最终都得面对。
没有人天生是供你那鸡贼的进步性批判而存在的。
巨大的切身的痛苦的代价,
是一切自觉性的必经之路。
老实人会丢掉幻想,
鸡贼人也别想着还鸡贼,
旁观者也别想着默不作声。
这不是谁鼓吹不帮谁的问题,人心变冷漠,是一个客观现象,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自己其实才是弱势群体,那句 “肯定是男孩的错” 不止适用于小学生矛盾,而是适用于所有年龄段所有事情,私法和舆论是不会让他们口中的 “弱势群体” 承担一丝责任的,唯有敬而远之才能自保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除了斜教徒
以进步的名义,
摧毁旧道德,
又构筑不起新道德,
能怎么办?
凉拌。
前面那个下水救人被告猥亵被罚款赔钱的,才过去几天啊。
为什么不指责同行女伴?
既然有人只录视频不下去,那为什么我不加入进来一起录视频呢?
为什么要骂这个男生冷漠?
啥情况都不知道,会游泳吗?有救生员证吗?
上来就指责冷漠也真够莫名其妙。
之前也是广西,还是警察,最终落得什么后果?真当是所有人不上网?
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如何看待此事?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而已。
救人的第一要务不是保证自己的安全吗?而且 xhs 可是有教人假装溺水害男人性命的,这种环境下男性还是自保好。
这年头,不救人会被网暴,没救上来会被网暴,救上来了还有可能被网暴。
我不想被网暴,我选择躲远一点。
建议各位看一下提问者主页
因为见义勇为其实是一种不受系统鼓励的行为,不难发现,这些年所有的见义勇为行为,几乎都是受到反噬的。这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去见义勇为,我们这个社会不提倡,不鼓励,不欢迎这种行为。
因为见义勇为的思想驱动是匹夫有纠错之责,所以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想法可能会引发系统不希望看到的问题,但又不便于公开打压,于是就用漠视和边缘化,让其自然消亡。
任何社会风气的演变和社会共识的形成,都不是一人一地,一朝一夕的作用,而是水滴石穿式的长久做功来完成的。当年南京彭宇案就是个例子。
只要法律还没有明确救人者的权益会得到保障,救人行为会受到足以覆盖其成本的精神物质鼓励,就说明系统没打算支持此类行为,那么见义勇为就是一项高危行为。
在彭宇案没被重新讨论和纠正之前,任何出手帮助陌生人的人,都是愿意为自己的善良买单的勇士。
你挑的嘛偶像
这些事情不是我整理的。
但是,这些热点,我在 B 站全刷过,我问你,你把路走绝了,我凭什么去救人。
而且,以后我也奉劝大家少看热闹。
以前罗翔讲过一个案例:有人落水,你去救人,救到一半是仇人,你不救了,你走了,这是违法的。
因为你给别人发了错误的信号,导致别人没有施救。
我建议大家远离,是因为,可能有人说:“你看热闹,你一个大男人,我以为你要救人呢”。
离女人远点,你救她上来,她不会感激你。
绝对不会!!!!
而且救人的时候,难免摸到点什么,被人抓住把柄,直接道心破碎。

黑衣男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被侵犯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起诉几个。
麦子熟了上千回
救人道歉第一回


什么时候 “救人” 成了应该做的事了?
这无关人心冷漠的事。
善良也得有能力有成本。
不救不代表恶,也不代表不善良。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比如指责别人不救的人和那些 ghg。
说出来的观点先让它们做到。
感谢评论区的赛博史官。
—— 分割线 ——
一堆救完被反咬的事情时间地点我不大记得清了,赛博水鬼钟皆连了解下,那视频我看完现在都忘不掉。
有没有赛博史官给个这块的合订本?

上次救女人的那个警察不是成烈士了嘛,视频流传那么广,谁都看得到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女的认为只要是个男的,就有能力下水救人。哪怕这个看上去也就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是不是会很好的潜水游泳能力是决定是不是有能力下水救人的技能吧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忘记了是美帝哪部描写救生员的电影,
在模拟救人环节,扮演溺水者的教官,第一件事就是把救人的学员拼命拖进水泥,结果前面的学员都是被灌一肚子水后,教官才松手。
到了主角,第一件事就是一拳打在教官的面部(忘记了是鼻子还是嘴巴),直接把教官打蒙,
然后救人……
那些可是千挑万选的救生员,经历过正规的救人培训,游泳、水性还要强调吗?



救上来未必得到一句感谢,反而有可能被告猥亵
救不上来要么一起搭进去
要么自己上来被网暴后半辈子完蛋
那救不救这件事只要有脑子就知道怎么选吧?
可怕的不是人心冷漠,而是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这种冷漠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碰瓷、造谣、诬陷的新闻越来越多,受害者获得赔偿的屈指可数,反而是违法者每次都是轻拿轻放。
溺水救人可不是一张嘴就能救的,有多少会水的去救也出事的,更何况还有水鬼。
他只要下水,他就不能上来了
或者说实在,他没把人救上来之前,他就不能上来了
上来了
也会变成
本来有机会救的,就是因为他这个行为 让别人误以为他很有能耐 结果就这样活生生葬送了一条生命
他以为他是谁啊
而且
小学还是初中?
老师就教过,不要轻易救下水的人吧
没听过吗?
再说了
录视频的不谴责,谴责光在边上看着的
而且那会八成都是紧张到爆了 表情管理根本控制不住
嘿
说句不好听
我要是本来刚想喊救人,结果一回头,好几个摄像头在那拍我,然后也没人喊救人
就等着我的表现
那我指不定也绷不住
现在让座都是: 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怎么豁命救人就是必须的了?????
另外救了人都不能发视频,发了视频要道歉。
那个男生的肖像权就不是肖像权了?
视频为什么能传播?
谁又在道德绑架这个男生?
也许是那位是旁观者,不具备水下救人的能力。
就凭他没下水,就网暴对方冷漠,这属于道德绑架。
在专业的救生守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未经专业训练者,严禁盲目下水施救。
如果不能确认自己具备下水救人的能力,就是应该不下水。
如果是我在那位男性的位置上,那我脑中的逻辑回路是:有个人叫钟某连
——网上没有她的照片
——没看过钟某连的照片,所以我无法确认这个落水女性是不是钟某连
——万一她是钟某连,那我不具备下水救人后,能活着回来的能力
——所以我不去下水救人。
救人是见义勇为但不是义务。
那位警察才牺牲多久?
因为救人这件事
如果你尝试了,但没救上来
那你就成了杀人凶手
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
很多事非得要找到一个人来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培训都有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施救。
现场工人过于激动想着救人没想着保护好自己,导致葫芦娃救爷爷一个一个送。很多事故原本可能就 1,2 个人遇难,施救者过于担心遇难者导致 5,6 个人遇难。
大家读书的时候每年暑假收到的 “不去野泳” 的告家长书还少吗?
http://【赞!3 名小学生组团水库游泳,男孩苦劝无果,“大义灭亲” 式报警 - 哔哩哔哩】%20https://b23.tv/K230PkQhttp://【夫妻拍视频叫朋友来玩水,朋友赶到后发现两人溺亡 %20,孩子被救起 - 哔哩哔哩】%20https://b23.tv/uTpSArw【女孩在河边玩水,被家长拿着棍子一顿狂抽,下一秒跑得比兔子还快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sXjfbRy
知乎还是太体面了,没什么人敢在这个话题下打南拳。
生命至上,这是一种超越性的价值,是古典德性。人死为大,所以在传统社会语境中,是不好用死人的事情说什么的。
可是在现代理性主义中,超越性被消解了。你看众多前排回答不都是权衡利弊来包容 “不救人” 这个不 “道德” 的行为么。他们还是有一点传统惯性的,那就是不拿死人说事。
下沉平台的性别战争烈度可就大多了。
记得上一次看到一个事件,一女性落水,一男子丢救生圈还是啥,事后被很多人称为英雄。
但是……
这是第一位男子,其实他并没有成功救上女子,第二名男子跳下水把女子救上来了。知乎里面一堆 ID 对他的评价是 “多此一举”、“添乱的”、“害人”…… 然后添一嘴啥第一个男子(没能救上人的那个)才是真救人的那个,以佐证第二个男子(下水把人救上来的那个)是 “多此一举”、“添乱的”、“害人”……
1. 何智勇救被挟持女孩反陷维权困境(2000 年)
· 事件:男青年何智勇为救助被歹徒挟持的女孩,与歹徒搏斗受伤,却在后续维权中陷入困境,被救女孩未主动配合,案件审理中遭遇重重阻碍。
· 后续:2000 年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要求其先向加害方索赔,后续纠纷持续多年。
2. 杨永救落水女孩反被索赔(1999 年施救,2000 年后续诉讼)
· 事件:江苏小伙杨永救下落水女孩,当时拒绝了女孩家人的红包酬谢。但因救人时受寒落下严重风湿,无法劳作,生活陷入困境。
· 后续:2000 年他向女孩家人索赔 26 万医药费,却被对方指责 “讹诈”,法院最终驳回其高额索赔请求,仅支持了部分必要补偿。
3. 冯志飞保安救跳河女子牺牲,被救者反问 “谁让他救我”(2005 年)
· 事件:北京颐源居小区 25 岁保安冯志飞,为救一名投河轻生的女子,在冰冷的昆玉河中溺亡。
· 后续:女子获救后不仅未表达感谢,反而冷漠反问:“谁让他救我的?”,甚至不愿出面为冯志飞的见义勇为作证。
4. 李兵伟勇斗劫匪救女子,重伤后被救者悄然离去(2004 年)
· 事件:男子李兵伟路遇抢匪抢夺女子挎包,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被刺成重伤,小肠被部分切除,全身缝合 200 多针。
· 后续:被救女子在他住院期间未探望一次,悄然消失,未提供任何帮助或证词,李兵伟因无钱医治陷入生活困境。
5. 韦兆安救轻生女子受重伤,无钱医治跳楼身亡(2003 年)
· 事件:广西小伙韦兆安为救一名轻生女子,被倒塌的墙体砸成重伤,脊柱受损,下肢瘫痪。
· 后续:被救女子及其家属从未露面,他因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最终在绝望中跳楼身亡。
6. 张杰救女孩被砍 4 刀,被救者拒作证致其蒙冤 26 年(1996 年施救,2022 年维权成功)
· 事件:1996 年张杰为救被流氓骚扰的两名女孩,身中 4 刀,最深伤口达 8 厘米。但女孩获救后当场消失,拒绝作证,导致案件无法侦破,张杰被误解为 “打架斗殴的骗子”。
· 后续:2022 年张杰起诉被救者,仅要求对方支付 10 元补偿金并公开道歉,法院最终支持其诉求,被救者才首次出面回应。
7. 曲岩保安徒手接跳楼女孩,终身瘫痪遭家属指责(2015 年)
· 事件:吉林 28 岁保安曲岩,在医院门口徒手接住跳楼轻生的女孩,女孩获救,曲岩却被砸成高位截瘫,终身瘫痪。
· 后续:女孩家属不仅未感谢,反而指责他 “多管闲事”,放话 “我女儿要是有什么事,你得负责一辈子”,甚至拒绝承担任何医药费,曲岩后续还被原单位辞退。
8. 民警救落水女子被怼 “没求你救我”(2019 年)
· 事件:重庆朝天门码头,水警救起一名落水女子,核实身份时却遭女子不耐烦拒绝。
· 后续:女子对民警的救助毫无感激,反而出言不逊:“你们怎么这么烦呢”“我又没求你救我!”
9. 民警救轻生女子上岸,反被一脚踹下河(2020 年)
· 事件:杭州萧山区,一名女子跳河轻生,三名民警合力将其救上岸。
· 后续:女子上岸后情绪激动,趁民警不备,一脚将毫无防备的辅警徐晓峰踹入河中,导致民警大腿擦伤,体力耗尽才靠泳圈脱险。
10. 杨师傅救轻生女子摔成粉碎性骨折,欠下 5 万医药费被救者失联(2020 年)
· 事件:贵阳杨师傅在医院陪护时,救下准备跳窗轻生的袁女士,自己却从高处摔下,左大腿粉碎性骨折。
· 后续:被救女子出院后失联,杨师傅家境困难,无力承担 5 万医药费,后续维权艰难。
11. 高先生跳河救女子,发视频反被举报侵犯肖像权(2025 年)
· 事件:杭州高先生在冰冷的运河中救起一名轻生女子,救人时脚底被划伤,还丢失了近千元耳机。
· 后续:他将救人视频发至网上记录过程,却被被救女子以 “侵犯肖像权” 为由举报,视频被平台下架,还遭到部分网友辱骂。
12. 16 岁少年救落水女子溺亡,被救者当场离场(2025 年)
· 事件:河南南阳 16 岁学生时习铭,听到中年女子落水呼救后,跳入河中施救,女子获救,他却不幸溺亡。
· 后续:被救女子获救后当场离场,仅在后续家属要求下才勉强表达歉意,未承担任何责任或慰问。
13. 民警李燮救轻生女子牺牲,女子抢绳致其溺水(2025 年)
· 事件:广西都安县,民警李燮两次下水救一名不想开学跳河轻生的 16 岁女孩,女孩却抢走了民警手边的救生绳。
· 后续:李燮失去支撑沉入河底牺牲,女孩获救后发声辩解,称 “警察叔叔把我推到救生绳”,未对施救者的牺牲表示歉意。

经验总是在不断的失败中积累的
往事知多少
水鬼
题主 你出来解释一下 明明是围观群众 你为啥说是男伴 有啥新闻出处吗。又来一个站着说话不腰疼,把群众当坏人的了。对不可名状物不敢指责 却刀刀扎向了围观群众。你知道这是哪里吗 广西贵港 你知道前几年传了很久的广西水鬼杀警事件吗 我感觉半个中国的人都见过那几个镜头 广西老表估计人人都看过几遍。那个水鬼 会游泳 故意跳河两次(被救上来后又跳了一次)原因是 TM 的不想上学 跳河作秀。救人的 jc 不会游泳 却勇于跳下去救人 因为相信围观群众会给他扔绳子 群众也扔了 但都被水鬼故意按着 JC 头入水(会游泳的都知道踩水不会沉 根本不用按着别人的头)不让他拉绳子 甚至视频里踢开 jc 最后水鬼自己拉绳子上来了。
再来一张另外一起跳河的图 给大家看看群众的意见。

会游泳就能把人救上来?
救溺水的人是一件很专业的事情,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去的,不然也不会有救生员这个岗位了。
会游泳,顶多证明下水不会淹死,不代表就能救人,搞不好把自己小命就搭上了。
另外……,前人砍树,够人遭殃。
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如何看待此事?
防溺水六不准,家长群里天天发,手抄报都不知道做多少了,我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单独去野外水域,避免无人看护。
不准擅自结伴游泳:同伴邀约野游要拒绝,防止互相误导。
不准无家长老师带队:未成年人必须有成人看护,不可私自行动。
不准到不熟悉水域:野河、水库、池塘水下情况不明,风险极大。
不准到无设施水域:正规泳池才有保障,无救护人员水域严禁下水。
不准擅自下水施救:不会水性不能救人,手拉手救人更危险。
参考这个,被网暴的少年应该告那些侵犯他肖像权权的人。不救人归不救人,侵犯肖像权归侵犯肖像权。

我记得九十年代末零零年代初,暑假期间总会有几个孩子溺水的事,那时候有人秉着见义勇为的精神,不会水也强行跳到水里去救人,结果非但没能救到人,反而拖了后腿酿成惨剧。那时候媒体舆论宣传将见义勇为改成见义有为,包括学校教育也强调见义有为,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救人。这大哥大概就是那时候接受的教育,没有盲目跳下水救人,而仅凭一小段视频,就判定他冷漠然后开始网暴,无语
我还是希望 女孩子能够学习游泳和练武艺,B 站看那些什么女孩学习模特仪态的视频 我全部点不感兴趣 。
要么学会怎么在危难中自救,要么学会怎么远离危险。
不会游泳的人天天去水域边那就是害人害己。 我再也不想看到 那些为了救人而自己溺水死亡的案例,毕竟这种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看了照片,这样的水域,没有救生圈,没有救生艇,谁下去救谁死。
我觉得那个男孩本来想救的
结果一转头看到几个手机对着自己拍,给自己逗乐了
有人说那个男的笑了。
这么说,我要是在那种情况下,回头看一群人拍照让我跳,我估计会急的像让子弹飞里的六子一样手足无措,解释我不会游泳啊什么什么的。
这小伙直接淡然一笑,如此看的开大器必成哈~
集美们难道不喜欢这么情绪稳定爱笑开朗的人吗?
十几年前,我在河北白洋淀救过溺水的人,真的很后怕。如果不是我急中生智,我真的会跟着一起往下沉,即便我从小就在村边的河水里学会游泳。
即便会游泳的人,如果救一个体重比你轻很多的小孩,基本没问题。但如果救的是一个和你体重差不太多,那是很危险的事情。
救命稻草:溺水的人把漂浮在水面上的一根稻草都会紧紧抓住,到死都不会放手。在那种危机时刻,如果他抓住一个人,更不会放手。
尤其溺水者到最后脱力的时候,她 / 他只会做一件事:紧紧抓着施救者。而脱力的人,身体在水里特别沉重,施救者根本拖不动他 / 她。
如果水深,施救者脚沾不到地,游不动泳,却还要拼命挣扎,加之有那么一个沉重的身体紧抓着自己不放,时间长了也会脱力。那时,危险出现。
所以,大家会看到水中救人者最后溺水的报道,有人以为是他游泳技术不好,其实不是。即便是一个游泳健将,面对一个死抓着自己不放的沉重身体,并且这个沉重的身体还会死拽着自己往下沉,他也会恐慌,又无法脱身,当时的无奈和恐慌,不经历的人不能体会。
咱看一下问题原文描述:
一名 14 岁女孩在江边拍照时不慎踩空落水。同行女伴曾尝试下水施救,但因水深未能成功。男伴选择旁观。
我看了这个视频,那名黄发女伴真的是尽力了,可那名男伴,一直蹲在那里。如果不会游泳,但他为什么不想办法呼救。报道说距离他十几米的地方就有救生圈和木棍,可是,他只是一直蹲在那里冷眼旁观。
这个视频里那男孩不是吓呆了,他只是冷漠,甚至….. 黄发女孩都已经直接下水,他至少可以拨打那报警电话。

另外,当年我在白洋淀救人时,那个三四十岁的男人看起来比我壮很多,我有过一丝犹豫。但在那种紧急情况下,大脑会不由自主的飞速运转,我当时就一个念头:如果这个人死在我面前,我这一辈子也别想睡个安稳觉。
黄发女孩拼命施救,黑衣男孩淡定旁观,不会游泳可以不下水,但站起来喊人、跑两步找救生圈总可以,他全程淡定旁观,内心比我强大。
那女孩为了一张照片,没了一条命。那黄发女孩 的父母看到视频,不知怎样的后怕。夏天到了,江边、河边真的别去,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提问者在这里。


这件事要回归问题的本质,即人为什么要救人。
从一个独立的个体角度考虑,人原本是没有任何救人的义务的。
只是从社会演进的角度来讲,人与人之间更多的协作升级,社会中各种意外的随机发生,政府及社会人员群体逐步形成一种人救人的共识。
每个人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没有人能保证自身及家人不出意外,只有社会群体形成 “人救人” 的共识,才会尽可能弱化意外发生后的严重性。
相应的,在救人这个行为上,本来就是承担了风险的事。
对应的,救人行为本身,会得到政府及社会的荣誉性表彰,被救人员及家属的感谢与报答。正因如此,才能形成正向的 “人救人” 共识循环。
而现今,某群体不断地去打破共识;相应地,共识破灭后,人更多地去回归问题本质罢了
来你乎回答个问题都要冒着被题主威胁举报的风险, 那去现实中救个落水的人到底会有多大风险我简直不敢想
就事论事的讲, 原本潜在的救人者只需要考虑自己有没有能力在当时救人, 可就是被你们这些举报爱好者网暴爱好者还有不合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让在的救人者需要权衡太多不该有的风险
在权衡了被举报的风险后, 我还能来答这个题, 要是有更多的风险我可能就不会答这题了, 所以要不要去救人的答案应该不用我再说了吧
你可以骂男生冷漠?这是个人说的话?



下水救人是个极大的技术活,单单会游泳都大概率救不到,还可能把自己也搭上,那些敲敲键盘就能救人的人,少 BB,自己跳水去救试试。
谁是性别对立分子?
什么叫鼓吹冷漠?
怎样就叫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
我不会游泳,而且还有高血压。
当我看见这位小姑娘落水的时候,我会晕过去,先晕倒,躺下来。
请那位女伴下水救人吧,别想网暴我。
我可不敢以身犯险。
再说了,“见义勇为” 现在是个风险提示词。
老人摔倒扶不扶?
女士落水救不救?
我拒绝回答这个灵魂拷问,因为我不会游泳,怕水。
救人被反咬的不是一例吧?那时候你们在哪?
当救人者被辜负,被救的恩将仇报而不受谴责的时候,就是整个社会在鼓励冷眼旁观,现在出现看见别人落水有人却在岸边看戏不是必然结果吗?
那这时候谁有资格去指责不救的?
2026 年 6 月 3 日 18 时许,广西贵港市大东码头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一个 14 岁长发男性在江边拍照时不慎踩空落水。同行长发男伴曾尝试下水施救,但因水深未能成功。另有短发女伴选择旁观。
消防救援人员(全员男性)于当晚 21:03 将其打捞上岸,经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很多人谴责短发女见死不救,但是别忘了,现在抖音大量 AI 视频是说乱世先杀搞道德绑架的圣母婊。
要知道,不会游泳一定救不了溺水者,会游泳不一定能救溺水者,要不然为什么救生员执照要考试呢?救人要量力而为,因为你救人成功了,人们就会学你见义勇为,你救人失败了,人们就会变冷漠。
你可以骂这个短发女冷漠,但是我觉得,呼吁教育部门把体育列为主科,把游泳和自卫术列为必修课,更有性价比。
舒服多了。
抛开男女对立角度,救人也要有十足把握才能救,别特么道德绑架。
会游泳不代表你能把一个落水的人拉上来。
落水的人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垫脚石,你过去她就有可能踩着你挣扎,最后两个人同归于尽。
除非你有本事自己在水里还能完全拿捏一个拼尽全力挣扎的野兽,不然就别逞能,这跟你会不会游泳一点关系都没有。
多稀奇啊,开启本群禁言的同时在群里面问为什么群友们不说话。
何意味
man,what can i say。
越这样越多人会觉醒不去救了。

我个人觉得,不管是同伴或者路过的人,尝试救援是应该的。
如果只是旁观,连报警电话都不打的话,那确实是冷漠了。
如果人多,哪怕手拉手试试能不能把她拉上来也好。
但只是旁观,不可取。
………………
补充:今天居然有这么多评论,而且众口一词。挺好,就算做个筛选了。到现在的全部评论者,没有任何一个值得去拯救!一个都没有!
拍视频的为什么不去救呢?
我以为对逝者保持一个基本尊重是人类的共识,上了网后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是人
我来看一下各位知乎的用户和平台的审核,忘没忘,人民的好警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李燮是怎么牺牲的。
再一个,题主最后的警告:“最后说明一下,如果有性别对立分子公然在本问题鼓吹冷漠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就别怪我举报。”
哦?题主来详细说说你要举报的对象:
谁是性别对立分子?
什么叫鼓吹冷漠?
怎样就叫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

说明该男子尊重女性,把女性当成活生生一个人呀

游泳技术不佳不要逞强,男生不下水救她是很合理的事情,因为有极大的概率不是人被救上来,而是女方上来他上不来或者两人都上不来。显然这次的男生水性不好,及大概率是无法判断女生能不能自己上来的,所以没有盲动先观察,最终也确保了自己的安全,给他点个赞,不必在意一些无意义的聒噪,他做的很对
这四十年来,女性教育失败了
李思潼说得好啊,“你是男生不可以靠那么近!”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什么冷漠?什么量力而行?
现在这样不都是大家所期望的结果嘛?
最近这段时间除了刷到这个十四岁女孩溺亡的时间,我还刷到了钓鱼佬救了几个男生的事件。
同样是落水为何是不同的结果?
不单单是个例,我还刷到了很多起男孩被救的事件。
其中有个印象比较深的是救了一个小孩,然后他父母带着孩子去给人家磕头谢恩,谢救命之恩。
说实话,就现在这种环境,女的都快成洪水猛兽了,谁敢沾边啊,救了告你一个猥亵?反手来一句谁让你救?
我们就不说一定要磕头谢恩什么的,你但凡说句感谢的话,我估计还是会有大部分好心人会救的。
可集美们的操作是什么?
恩将仇报!
你冒着危险去就了,别说感谢了,你甚至可能会摊上一堆麻烦事,什么被告猥亵啊,让赔偿损失啊等等。
这些都还是小风险,更大的风险是什么?
是在这种环境下,女的临场远不如男性冷静理智,她可能不但不会配合你,还会将你拉下水让你成为替死鬼。
我不是说所有女的都这样,男的都理智,肯定也有男的会失去理智做出拉人下水的举动,但在这方面,男性理智的比例就是会比女性高一点,因为大部分男的都知道遇事不能急,越是危险的事情越要冷静处理而不是大喊大叫就能解决问题。
在贵港女孩事件下的评论区里,我就看到有很多发那个为救女孩不幸去世的警察,人家换来了什么?
换来了你父母失去自己的孩子,换来了你老婆失去老公,换来了你小孩失去了父亲,换来了你家人之后要沉浸在悲痛中且因家庭失去顶梁柱而过上拮据的生活?
回到问题,是不是人心变冷漠了?还是人们知道善良要理性量力而行?
不,人心从来就没变过,人们不懂善良要量力而为的道理。
是环境变了,所以人的行为也变了。
就如我开头引用的典故一样,善举,是要被引导才能广泛推行的。
救人了你给奖励,这样才能激励更多人去行善举,通过利益让大部分摇摆不定的人也去做善举,这样便出现善意大于冷漠的情况。
从前我们靠什么引导?
靠名声!
在以往那些匮乏的年代,在那些名望重要的年代,你的善举能为你带来一个好的名声,而好的名声能让你在生活中得到诸多助力,古代便有举孝廉这种举措,你是个大善人,那其他人便也会乐于帮助你。
可如今呢?
一个好的名声,好人嘛?
这年头好人老实人都快成贬义词了。
更别说如今诸多案例告诉我们,多管闲事大概率会惹祸上身,说惹祸上身可能夸张了,但惹得一身骚吃力不讨好是大概率的。
不是你撞的你扶什么?
上行下效!
律法都这么告诉我们了,那我们当然要做守法公民啊。
不是你推的你救什么?
她不是你的父母,不是你的妻子,不是你的孩子,没有这个义务好吧。
她也不是你的同学,不是你的兄弟朋友,从情感上也没这个动力。
我感觉我写的有点冷漠了。
说句实话,如果事发生在我面前,我是做不到这么冷漠的,理智归理智,但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人死不做点什么,但我的理智告诉我这种事不能沾边,会惹上麻烦。
所以我大概率会怎么做呢?
大概率会告知其他人,哪里有树枝,哪里有救生圈,要打什么电话。
我大概率只会动口不会动手,没这么热心肠。
只要不动手,那这件事就和我没任何关系,我给个建议,周围的人听不听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虽然是个海边人,但我不会游泳,所以下手被拉下水成替死鬼这种事我大概率不会碰到,但即便你没下水,你动手了,你参与了救援,那有没有被告的风险?
死者家属接受不了,会选择告这帮救援的人,说不专业救援才导致了人没救上来,要承担责任?
这种基本一告一个准,因为你参与了,那事情必定有你的一部分责任在里面,事情的结果由所有参与的人承担,这道理大家不懂嘛?
再一个便是我们的环境,我们是帮弱不帮强,人死为大,即便是人家的责任,那大概率判定的结果也是人家付 90% 的责任,其余参与的人共同承担剩下的 10% 的责任,别看这 10% 的比例小,落到个人身上可不小。
所以有些事啊,你碰上就是你倒霉,你只能自认倒霉,做好的做法就是不要碰上,碰上了不要沾边。
你说你没错啊,你倒霉啊,不好意思,人家更倒霉,且死者为大,那你只能自认倒霉。
说道这里不由得感慨,人真的会有很大的变化。
因为说道这里的时候我想起了初中上政治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关于责任义务道德之类的课题,但是的反面例子是什么?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当时我对于这种言论是有点排斥的,觉得冷漠,觉得你要团结力量,互相帮扶,这样才能越来越好,把朋友搞得多多的,这样才能战胜各种困难,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可如今,我只能说我很讨厌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我不会游泳我便不会下水,怕被车撞我就会注意车辆看红绿灯,明知有风险的事情我就不会去做。
我小心行事是为了让我的人生我的家庭不出现风险。
可即便如此,有些人还是会遇到一些傻逼不自知,需要刺激玩高风险事情的人,且你要为他的错误买单。
你不下水可能会有傻逼把你撞下水,你看红绿灯也可能会有人酒驾波及你。
我始终觉得人做错了事情,那就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不是没有任何损失,且这个损伤要与后果成正比。
如今这件事就是在买单。
之前人家救人被诬告,被说猥亵的时候,寒了那些救人者的心,那就不要怪如今的人冷漠。
都说互联网没有记忆,可我觉得不是没有记忆,而是大家都默默的记在了心里,潜移默化的改变我们的一言一行。
小时候看修仙小说,总感觉有些实力高强的仙人很奇怪,不做坏事也不做好事,天天躲在没人知道的地方不管事,只有被主角赖上了才说真是又沾了因果,然后帮一下。现在才知道人家那是守法好公民,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 “天道” 眼里,你干好事坏事都是事,不如无事。
昨天我还才刷到一个姐姐发的视频,自己弟弟因为救溺水者不慎去世,就只剩下这面锦旗了。自己想想非专业人士见义勇为的后果,想想你的家人吧。

8.74 欲语泪先流。遗憾… https://v.douyin.com/l1nijQG2Iu8/ 复制此链接,打开抖音搜索,直接观看视频! L@W.Zz ufb:/ :9pm 12/08
读书的时候,有一个 “子贡赎人” 的故事
子贡赎回了一个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领取国家的补偿金,以此彰显自己的高洁
孔子听说后说:领补偿金不会损害你的品德,但你不领,等于把道德标杆拉到了常人够不到的高度。以后别人赎了人,再去领钱就显得庸俗,不领又心疼自己的钱
之前的救人者(个案),会对后来的救人者(群体)产生影响
近些年的案例,扶老者被讹诈、施救者被诬陷
做好事 = 可能要赔钱 + 可能被网暴 + 可能要花几个月自证清白
把子贡放到当下,花钱赎回一个在缅北沦为奴隶的小张小王,可能不会等来感谢
反而可能被诬告是子贡把 ta 卖到缅北的,以此来敲诈钱财
理由就是 “不是你卖的你为什么要救”
我们需要知道
1 在落水之类的见义勇为中,男性施救的多还是女性施救的多。
2 作水鬼的人,是男性多还是女性多。
这两个现实情况很重要。但是在我过去的生命中,讨论这些问题的人好像从来没人提起。
按照知心姐姐的大手布置的如今环境来说,只要沾了一点点因果,你就是主要责任人了。
别说什么下水救人,你下水了没救到人你能上来吗?你上来就变你故意杀人了。
更别说什么报警丟游泳圈,只要你碰了,你就是责任人。
事实上看都不该看一眼,赶紧走人,看一眼都沾上了。你看这男的不就单纯看了几下就给人录下来丟网上想网暴了?
现在理解为什么修仙者如此忌讳沾因果了吧。
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道德绑架是没有用的!
不是你推下水的,为什么要救!
首先,我不会教孩子游泳,怕他年轻热血上头。
其次,他要是救了落水的人,我会让孩子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父爱如山。
毕竟做了这种好事,我不给孩子报十几个辅导班,不顺便给孩子买五十多斤试卷,都对不起孩子的 “好人有好报”
最后,我会教他远离水边,不会游泳,就别靠近水。
根本原因还是法律不健全。
如果做一件事情需要损害别人的利益,那么法律不处罚就是鼓励;如果做一件事情需要损害自己的利益,那么法律不奖励就是制止。
救人也好扶人也罢,我国过去的处理办法都是依靠社会力量,简单来说就是靠道德,法律层面是没有这个规定的,到现在都没有,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去立法。
有人会说子贡赎人,可是这办法到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因为你根本防不住有人大规模套利。过去因为交通不方便,所以圈子很小,扶老人别说讹人了就是老人的儿子第二天不去上门感谢都会千夫所指名声臭掉;出轨奸夫和淫妇都是会被浸猪笼的,不然名声臭了就别指望别人娶嫁村里的人了。可是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所谓的依靠社会力量都是犯法的,而这方面法律又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做好事完全没有好处反而要被倒打一耙但对方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罚,这就是目前所有类似事件的根源。
如果没有把握为什么要去救,,自己的命不是命呀。。。
上一世,我没多想,一头扎进水里救人。
最后,落水之人被拉上了岸,我却被那人按进了那片冰冷的水里,体力耗尽,我知道,我再也上不去了。
消息传到家里时,整个世界都塌了。我妈趴在我冰冷的身体上,哭到嗓子彻底哑掉,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我爸就蹲在殡仪馆门口的台阶上,背对着所有人,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蒂扔了一地,那一夜,他的头发白得像落了层雪。
一个月后,生活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被救的人照常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同学在走廊里嬉笑打闹,甚至在大绿纸上分享自己的战果,再也没人提起过那天的事,也没人再提起我的名字。
只有我的爸妈,每天还是会准时走进我的房间,坐在我空荡荡的书桌前,从天亮待到天黑,好像我只是出门上学,马上就会推开门喊他们一声。
这一世,我又站在了同样的岸边。风里带着熟悉的水汽,和上一世一模一样。我蹲下来,静静地看了一眼那片水,想起了爸妈哭哑的嗓子,想起了台阶上一地的烟蒂,想起了那个再也没人提起的名字。
我站起身,没有再往前走一步。
我转身回了家。
推开门的那一刻,我对着屋里喊:“爸妈,我回来了。”
这一次,我要救我自己,也要救我的爸妈。
我 12、3 那阵碰上过类似的事儿,但不是女生落水我见义勇为这种桥段
大概剧情是下河玩儿,当时海河还没改造,东浮桥到北安桥这一段有能下河的地方
离家近,过东浮桥右拐溜溜达达就能下河了,夏天没事儿就下河玩儿,我的水性就(狗刨)就是这么练出来的,还有一群小孩儿 \ 老头儿也过来游泳,时间久了就混熟了,一群人热热闹闹挺好玩儿的
我水性一般,目前极限发挥是南戴河游到防鲨网打个来回,水面上躺会冲个盹也行,小风小浪没啥问题的菜鸡水平
以上为背景
剧情是某次下河游泳,有个新来的小子不知道跟哪儿弄了个潜水镜,戴着就下去了

哥们儿估计也是玩儿 high 了,没注意管子,结果呛水了,就开始扑腾
当时位置大概已经挺靠近河中心了,那时候的海河是顺着两侧坡面也就到成人脚踝位置,再往里面走不了几步突然就开始深了,夏天的时候也特别冷,等于说这小子呛水的位置根本踩不着底儿
我离得近当时也没多寻思,过去打算給他捞回来
结果没成想这孙子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故意的,搂着我脖子一顿连蹬带踹,猫躺着踹人那动作知道吧,就那一套,反正他死不死我不知道,一顿操作差点没給我送走
然后我就急了,一脚踹过去扭头就往岸边游心说不管了,你爱死不死吧,这时候看见几个老头儿已经下水过来了,估计是这顿扑腾老头儿看见了
这几位就是现在流行的北安桥天津跳水伯伯 1.0 版本,当时北安桥往下跳 + 冬泳的就有他们几个
老头儿水性大,我刚上岸喘口气已经把人捞回来了,上岸之后还教我说别正面往回带,拿胳膊箍着对面的膀子,这样他扑腾就打不着你了,你顺着往回带就行
我心说了我他妈下次再管他,从此以后他都没我这个爹
女拳水鬼其实能分辨
不会水的踩不着底自己就慌,扑腾的幅度和动作巨大,求生本能这种东西一般人演不出来,而且溺水这种事儿分分钟,旱鸭子落水还能挺到人来救的纯属祖坟冒青烟,夏天衣服少还好点,冬天衣服厚说没就没,也就一眨眼的功夫,能表演式落水还挺到有人救的基本都没别好屁
不会踩水的根本挺不了多久好吧
这种情况不要急,点根烟喝口水掐着表远远看着,顺便把手机钥匙打火机烟钱包什么的都放好了
下去之后绕到对方背后往岸边带,胳膊顺便向下使劲儿,脑袋全没下去还是只把口鼻没水里看心情
落水 15 分钟捞上来的时候没气儿了这不能怪别人对吧
之前死女拳水鬼手里那帽子就吃的这亏,让人算计了,当然也是想不到有胆儿这么肥的
但凡碰见我这种冷血的,不下去送她一程都算我那天皈依我佛大慈大悲
你举报我也举报,说的好像谁不会似的😄
2013 年,日本京都举办的一场市民马拉松赛(约 8.8 公里赛段),39 岁女性跑者拓植彩在距终点约 1 公里处突然倒地,出现心脏骤停。急救人员携 AED 赶到,但因患者为陌生年轻女性,按规程需解开 / 掀起上衣贴电极片,现场男性急救人员对 “触碰女性胸部” 有顾虑(担心事后被控猥亵),迟疑未立即使用 AED。虽最终施救并送医保住性命,但因缺氧时间过长导致严重脑缺氧,遗留长期意识障碍、终身卧床。
超测服的案例可以提供参考,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闺蜜又美美隐身、不粘锅了!
第一,没人推她下水。
第二,她是为了去网红机位拍照才掉水里的
第三,她的好闺闺也只是在岸上痛苦把锅甩出去
综上,她的闺闺都知道要惜命不下水救人,其余群众为什么就必须要下水救人。
关键问题是,只要你去下水救了,只要落水者救不上来,你就不能上岸,不被允许活下来,只要救人的为了保护自己,中途放弃救援,那施救者被扣上杀人的帽子,被网暴的已经不止一个了吧?还有,男的去救援女的,事后被网暴居心不良甚至猥亵强奸的也不止一例了吧?即使网暴者不是被救的,也够让人寒心的了。现在,做好人太难
都不是,而是在互联网的审视下,很多行为的风险越来越高。这个男生并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
事实上,看到有人落水了,第一时间应该拍照录像,录什么不重要。
你看,那个男孩被人指责,但拍他的人美美隐身了,明明拍他的人也没有去施救不是么?答案很古老,那个男孩被指责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冷漠,而是他无所事事,看起来没事干。而拍照录像在所有行动中是第一位的,尤其遇难者是某一性别的时候。
要知道,一旦有某一性别的人遇难,就要明白,这件事热度可能会相当高,任何在场的人都可能被互联网用放大镜审视,哪怕啥都不干然后离开。这时候不管做什么都可能被指责,被网暴。录音录像拍视频是你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方法,因为大众有一个记者中立的印象。当然,记得做好表情控制。
感谢评论区集思广益,现在遇见某性别遇难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手段暂定为,拿出手机边向周围录像拍照边缓慢撤离,尤其要把其他拿手机拍照的人都录下来。
来,大声告诉我,
是谁把救人的心寒了的?
是谁把路堵死的?
是旁边的黑衣男子吗?
你们凭什么指责黑衣男子冷漠?
救不救另说,遇到这些事,你只要看到别人拿手机拍你,你必须马上拿起手机拍回去,别觉得尴尬不好意思,不然到时被网暴的只有你一个。
现在对立严重,有骂你的也会有站你的,ta们把你发出来的时候,你也发把ta们一起曝光出来,要让网友点评就大家一起被点评
因为社会的导向就是倡导大家做一个冷眼旁观的人,好人的下场非常悲惨。
我来做一些合订本: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纯纯的坏种。自己会游泳,假装溺水,把扔给民警的绳子仍向一边。
可惜了救她的民警,家中还有几岁的孩子。我感觉东大也在走西大的老路,把国家的良家子(西大良家子自焚的布什内尔)都霍霍完了,那么这个民族的道德也就彻底被瓦解了。能够活下来活得好的都是自私自利精致利己的人。
传送门:

韩兴博出生在绥中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上面还有一个姐姐。韩兴博的父母老来得子,因此对他很是疼爱。2021年8月2日凌晨4时,3名来自唐山的20岁左右的女生在西浴场踏浪时不慎滑入海沟。韩兴博和几个朋友正在附近准备游泳,听到女孩的求救声后连外衣都来不及脱就跳进了海里。韩兴博下去后,把她们一个一个地往水面上推,留在岸上的几个同伴便手拉着手组成人墙,把人接住。韩兴博连救3人后,体力不支,消失在了大海里。26个小时后,韩兴博的遗体被救援队发现。
辽宁17岁男孩海边救3女孩后牺牲 女孩一句:求他救了?引发众怒!
虽然说后来证实是营销号带节奏造谣,但是获救的3个女子面对救命恩人都选择了躲在屏幕后面,没有半点抛头露面和感激的话,就好像救人这件事与她们无关一样,也仅仅是其中一个女孩的哥哥出来辟谣,更别提对韩兴博家属的表示和补偿了。我在其中半点看不到对恩人的感激之情。
正如那句话所说:大恩如大仇
16岁男孩下河救狗溺水失联 亲属:他是家中独子,正直帅气_腾讯新闻
16岁男孩听到呼救声“救一救,妹妹”,以为有人落水,施救时发生意外身亡。结果后来发现,落水的时一只狗。
环卫工救助小女孩画面曝光后,被骂成了猥亵犯:我劝你做好人但不要做老好人
一个环卫工解救了卡在铁门的小女孩,为了避免被网暴,提前请人录制好了救助视频。结果评论区都在指责他的姿势不够优雅,有猥亵女孩的嫌疑。

无独有偶,上海一位男子救助卡在电扶梯的女童也被指责不该触碰敏感部位
这话是《法制日报》说的:


最终结果是高先生需要向被救女子公开道歉

江西举报恩人沈女士已社死,正脸照曝光,大叔岗位被调,景区回应
沈女士带着女儿在龟峰山游玩的时候,女儿不小心摔倒擦伤了腿部。沈女士找到了在景区发放鞋套的老张,本来老张的休息处游客是不允许进入的。但是老张心疼孩子,拿出自己的药箱给沈女士的女儿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沈女士看到老张嘴里叼了根烟(实际并没有点燃),拍下视频反手一个举报,控诉老张让自己和女儿抽二手烟,最终害的老张被调岗。
所以,救人能获得什么呢?
至亲的悲痛欲绝,
被救者的沉默甚至举报,
网友的指指点点,
冷冰冰的见义勇为证书?
最后再附上一张网图吧,上面的事件我都是找到原始报道链接了的,下面的事件未求证


2024年8月23日23时50许,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民警李燮,在该县安阳镇风雨桥附近的澄江河抢救轻生女孩时,因河流湍急,李燮将女孩推到河岸后,自己体力不支牺牲。

奉劝各位集帅一句,会游泳不代表会救人,不要轻易下水,你的妈妈在等你回家,不要让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为你哭泣
还记得当初微博有个少年去世的新闻,独生子。被骗下去说救妹妹,结果是一只狗。
网上舆论已经不是一边倒指责旁观者,指出此前有国男救落水女,收获了溺亡、对方不感激、猥亵指控、对被救女性道歉等等。大半评论都是认同旁观者不救的。
对于有人认为可以丢救生圈或者报警等等,网友也提出反驳,因为报警之后会被没完没了的问询。至于丢救生圈,当代体系有个规律,你没做也就罢了,没有责任,可你一旦做了,没有做到底或者做的完美,反而要承担责任。
真是世态炎凉啊,有人宁愿给某个男生拍照片也不愿意下去救人,ε=(´ο`*)))唉
年年考年年错 今年终于有兄弟答对题了
这世道就是如此,你要么救了,就要选择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冷知识救人未遂犯法。包括不限于帮忙喊一声救人了,或者是打110/120,而且还要犯着被别人指控性骚扰或者是侵犯肖像权的风险。那在这选择上,谁愿意救呢?自己站在岸边笑,好过家人站在岸上哭
根据这么多年我看社会新闻的经验:
反正怎么样都会被网暴。这就是当下的风气。
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心硬一点,看到了最多帮忙报个110或者120,然后离开。


肖像权同志不在吗?救一下啊!!!@肖像权
你可能不认识,同样广西的钟皆连
别怪我举报没绷住


我在2025年2月18日下午一点钟,在静安区大悦城附近的人行道上捡到了一部手机,是骑自行车的一位女生从兜里掉的,我把她叫回来之后还给她,她拿了之后掉头就走,我连杯奶茶都没喝到呢。
前车之鉴太多了,最近的就有广西水鬼事件,嫌命长可以救,实在不行,叫官方救
男子下水救人→救人失败→男子淹死
BE1:男子不自量力
男子下水救人→救人失败→女子淹死
BE2:男子杀人犯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女子及家人事后隐身→无法认定见义勇为→新一轮社会道德拷问
BE3:无人获益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闲人逐帧分析视频→男子存在咸猪手嫌疑
BE4:男子色狼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女子及家人寻人感谢→为引发负面舆情
HE1:男子见义勇为,荣获奖金若干,锦旗一面
男子不下水救人→女子溺亡→引发讨论→毁誉参半
HE2:知乎闲人
男子不下水救人→第一时间拍摄视频→无人指责
HE3:又是宁静的一天
当法律无法有效惩罚作恶者,反而让行善者承担巨大风险时,善良就会变成一种奢侈品。
咋了,就默认路人都会游泳救人啊,按这个态度,要是没救上来那不得被网暴死。
我现在坐地铁都不让座了
举报。举报,举报。就会举报。
求助要举报
提问题要举报
你这也不够善良啊。
别人答个题还得被你举报。
善良要有理性,
鲁莽会让更多人置身危险之中。
是人们知道遵守法律了,让法律去救吧。


这正是这个社会想要的。人民最终也是受到引导才会变得这样。
居然有人将其归咎于人民错了。
有意思的是,提问者本身就有些春秋笔法的味道了

参考文献:现场还有一名男老师在场,但全程未出面制止

也属于是“前人砍树,后人暴晒”了,继“扶不扶”后诞生的“救不救”。
不救,于己无事发生。
救,可能被告猥亵,可能被拖下水,可能被抓的满身伤痕,可能没救援成功被网暴.……
就是人心变冷漠了,
把精致的忘恩负义当进步,
把无畏的舍己救人当犯人。
所以别表演了,这种情形所有人最终都得面对。
没有人天生是供你那鸡贼的进步性批判而存在的。
巨大的切身的痛苦的代价,
是一切自觉性的必经之路。
老实人会丢掉幻想,
鸡贼人也别想着还鸡贼,
旁观者也别想着默不作声。
这不是谁鼓吹不帮谁的问题,人心变冷漠,是一个客观现象,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自己其实才是弱势群体,那句“肯定是男孩的错”不止适用于小学生矛盾,而是适用于所有年龄段所有事情,私法和舆论是不会让他们口中的“弱势群体”承担一丝责任的,唯有敬而远之才能自保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除了斜教徒
以进步的名义,
摧毁旧道德,
又构筑不起新道德,
能怎么办?
凉拌。
前面那个下水救人被告猥亵被罚款赔钱的,才过去几天啊。
为什么不指责同行女伴?
既然有人只录视频不下去,那为什么我不加入进来一起录视频呢?
为什么要骂这个男生冷漠?
啥情况都不知道,会游泳吗?有救生员证吗?
上来就指责冷漠也真够莫名其妙。
之前也是广西,还是警察,最终落得什么后果?真当是所有人不上网?
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如何看待此事?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而已。
救人的第一要务不是保证自己的安全吗?而且xhs可是有教人假装溺水害男人性命的,这种环境下男性还是自保好。
这年头,不救人会被网暴,没救上来会被网暴,救上来了还有可能被网暴。
我不想被网暴,我选择躲远一点。
建议各位看一下提问者主页
因为见义勇为其实是一种不受系统鼓励的行为,不难发现,这些年所有的见义勇为行为,几乎都是受到反噬的。这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去见义勇为,我们这个社会不提倡,不鼓励,不欢迎这种行为。
因为见义勇为的思想驱动是匹夫有纠错之责,所以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想法可能会引发系统不希望看到的问题,但又不便于公开打压,于是就用漠视和边缘化,让其自然消亡。
任何社会风气的演变和社会共识的形成,都不是一人一地,一朝一夕的作用,而是水滴石穿式的长久做功来完成的。当年南京彭宇案就是个例子。
只要法律还没有明确救人者的权益会得到保障,救人行为会受到足以覆盖其成本的精神物质鼓励,就说明系统没打算支持此类行为,那么见义勇为就是一项高危行为。
在彭宇案没被重新讨论和纠正之前,任何出手帮助陌生人的人,都是愿意为自己的善良买单的勇士。
你挑的嘛偶像
这些事情不是我整理的。
但是,这些热点,我在B站全刷过,我问你,你把路走绝了,我凭什么去救人。
而且,以后我也奉劝大家少看热闹。
以前罗翔讲过一个案例:有人落水,你去救人,救到一半是仇人,你不救了,你走了,这是违法的。
因为你给别人发了错误的信号,导致别人没有施救。
我建议大家远离,是因为,可能有人说:“你看热闹,你一个大男人,我以为你要救人呢”。
离女人远点,你救她上来,她不会感激你。
绝对不会!!!!
而且救人的时候,难免摸到点什么,被人抓住把柄,直接道心破碎。

黑衣男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被侵犯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起诉几个。
麦子熟了上千回
救人道歉第一回


什么时候“救人”成了应该做的事了?
这无关人心冷漠的事。
善良也得有能力有成本。
不救不代表恶,也不代表不善良。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比如指责别人不救的人和那些 ghg。
说出来的观点先让它们做到。
感谢评论区的赛博史官。
—— 分割线 ——
一堆救完被反咬的事情时间地点我不大记得清了,赛博水鬼钟皆连了解下,那视频我看完现在都忘不掉。
有没有赛博史官给个这块的合订本?

上次救女人的那个警察不是成烈士了嘛,视频流传那么广,谁都看得到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女的认为只要是个男的,就有能力下水救人。哪怕这个看上去也就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是不是会很好的潜水游泳能力是决定是不是有能力下水救人的技能吧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忘记了是美帝哪部描写救生员的电影,
在模拟救人环节,扮演溺水者的教官,第一件事就是把救人的学员拼命拖进水泥,结果前面的学员都是被灌一肚子水后,教官才松手。
到了主角,第一件事就是一拳打在教官的面部(忘记了是鼻子还是嘴巴),直接把教官打蒙,
然后救人……
那些可是千挑万选的救生员,经历过正规的救人培训,游泳、水性还要强调吗?



救上来未必得到一句感谢,反而有可能被告猥亵
救不上来要么一起搭进去
要么自己上来被网暴后半辈子完蛋
那救不救这件事只要有脑子就知道怎么选吧?
可怕的不是人心冷漠,而是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这种冷漠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碰瓷、造谣、诬陷的新闻越来越多,受害者获得赔偿的屈指可数,反而是违法者每次都是轻拿轻放。
溺水救人可不是一张嘴就能救的,有多少会水的去救也出事的,更何况还有水鬼。
他只要下水,他就不能上来了
或者说实在,他没把人救上来之前,他就不能上来了
上来了
也会变成
本来有机会救的,就是因为他这个行为 让别人误以为他很有能耐 结果就这样活生生葬送了一条生命
他以为他是谁啊
而且
小学还是初中?
老师就教过,不要轻易救下水的人吧
没听过吗?
再说了
录视频的不谴责,谴责光在边上看着的
而且那会八成都是紧张到爆了 表情管理根本控制不住
嘿
说句不好听
我要是本来刚想喊救人,结果一回头,好几个摄像头在那拍我,然后也没人喊救人
就等着我的表现
那我指不定也绷不住
现在让座都是: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怎么豁命救人就是必须的了?????
另外救了人都不能发视频,发了视频要道歉。
那个男生的肖像权就不是肖像权了?
视频为什么能传播?
谁又在道德绑架这个男生?
也许是那位是旁观者,不具备水下救人的能力。
就凭他没下水,就网暴对方冷漠,这属于道德绑架。
在专业的救生守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未经专业训练者,严禁盲目下水施救。
如果不能确认自己具备下水救人的能力,就是应该不下水。
如果是我在那位男性的位置上,那我脑中的逻辑回路是:有个人叫钟某连
——网上没有她的照片
——没看过钟某连的照片,所以我无法确认这个落水女性是不是钟某连
——万一她是钟某连,那我不具备下水救人后,能活着回来的能力
——所以我不去下水救人。
救人是见义勇为但不是义务。
那位警察才牺牲多久?
因为救人这件事
如果你尝试了,但没救上来
那你就成了杀人凶手
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
很多事非得要找到一个人来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培训都有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施救。
现场工人过于激动想着救人没想着保护好自己,导致葫芦娃救爷爷一个一个送。很多事故原本可能就1,2个人遇难,施救者过于担心遇难者导致5,6个人遇难。
大家读书的时候每年暑假收到的“不去野泳”的告家长书还少吗?
http://【赞!3名小学生组团水库游泳,男孩苦劝无果,“大义灭亲”式报警-哔哩哔哩】%20https://b23.tv/K230PkQ
http://【夫妻拍视频叫朋友来玩水,朋友赶到后发现两人溺亡%20,孩子被救起-哔哩哔哩】%20https://b23.tv/uTpSArw
【女孩在河边玩水,被家长拿着棍子一顿狂抽,下一秒跑得比兔子还快-哔哩哔哩】 https://b23.tv/sXjfbRy
知乎还是太体面了,没什么人敢在这个话题下打南拳。
生命至上,这是一种超越性的价值,是古典德性。人死为大,所以在传统社会语境中,是不好用死人的事情说什么的。
可是在现代理性主义中,超越性被消解了。你看众多前排回答不都是权衡利弊来包容“不救人”这个不“道德”的行为么。他们还是有一点传统惯性的,那就是不拿死人说事。
下沉平台的性别战争烈度可就大多了。
记得上一次看到一个事件,一女性落水,一男子丢救生圈还是啥,事后被很多人称为英雄。
但是……
这是第一位男子,其实他并没有成功救上女子,第二名男子跳下水把女子救上来了。知乎里面一堆ID对他的评价是“多此一举”、“添乱的”、“害人”……然后添一嘴啥第一个男子(没能救上人的那个)才是真救人的那个,以佐证第二个男子(下水把人救上来的那个)是“多此一举”、“添乱的”、“害人”……
1. 何智勇救被挟持女孩反陷维权困境(2000 年)
· 事件:男青年何智勇为救助被歹徒挟持的女孩,与歹徒搏斗受伤,却在后续维权中陷入困境,被救女孩未主动配合,案件审理中遭遇重重阻碍。
· 后续:2000 年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要求其先向加害方索赔,后续纠纷持续多年。
2. 杨永救落水女孩反被索赔(1999 年施救,2000 年后续诉讼)
· 事件:江苏小伙杨永救下落水女孩,当时拒绝了女孩家人的红包酬谢。但因救人时受寒落下严重风湿,无法劳作,生活陷入困境。
· 后续:2000 年他向女孩家人索赔 26 万医药费,却被对方指责 “讹诈”,法院最终驳回其高额索赔请求,仅支持了部分必要补偿。
3. 冯志飞保安救跳河女子牺牲,被救者反问 “谁让他救我”(2005 年)
· 事件:北京颐源居小区 25 岁保安冯志飞,为救一名投河轻生的女子,在冰冷的昆玉河中溺亡。
· 后续:女子获救后不仅未表达感谢,反而冷漠反问:“谁让他救我的?”,甚至不愿出面为冯志飞的见义勇为作证。
4. 李兵伟勇斗劫匪救女子,重伤后被救者悄然离去(2004 年)
· 事件:男子李兵伟路遇抢匪抢夺女子挎包,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被刺成重伤,小肠被部分切除,全身缝合 200 多针。
· 后续:被救女子在他住院期间未探望一次,悄然消失,未提供任何帮助或证词,李兵伟因无钱医治陷入生活困境。
5. 韦兆安救轻生女子受重伤,无钱医治跳楼身亡(2003 年)
· 事件:广西小伙韦兆安为救一名轻生女子,被倒塌的墙体砸成重伤,脊柱受损,下肢瘫痪。
· 后续:被救女子及其家属从未露面,他因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最终在绝望中跳楼身亡。
6. 张杰救女孩被砍 4 刀,被救者拒作证致其蒙冤 26 年(1996 年施救,2022 年维权成功)
· 事件:1996 年张杰为救被流氓骚扰的两名女孩,身中 4 刀,最深伤口达 8 厘米。但女孩获救后当场消失,拒绝作证,导致案件无法侦破,张杰被误解为 “打架斗殴的骗子”。
· 后续:2022 年张杰起诉被救者,仅要求对方支付 10 元补偿金并公开道歉,法院最终支持其诉求,被救者才首次出面回应。
7. 曲岩保安徒手接跳楼女孩,终身瘫痪遭家属指责(2015 年)
· 事件:吉林 28 岁保安曲岩,在医院门口徒手接住跳楼轻生的女孩,女孩获救,曲岩却被砸成高位截瘫,终身瘫痪。
· 后续:女孩家属不仅未感谢,反而指责他 “多管闲事”,放话 “我女儿要是有什么事,你得负责一辈子”,甚至拒绝承担任何医药费,曲岩后续还被原单位辞退。
8. 民警救落水女子被怼 “没求你救我”(2019 年)
· 事件:重庆朝天门码头,水警救起一名落水女子,核实身份时却遭女子不耐烦拒绝。
· 后续:女子对民警的救助毫无感激,反而出言不逊:“你们怎么这么烦呢”“我又没求你救我!”
9. 民警救轻生女子上岸,反被一脚踹下河(2020 年)
· 事件:杭州萧山区,一名女子跳河轻生,三名民警合力将其救上岸。
· 后续:女子上岸后情绪激动,趁民警不备,一脚将毫无防备的辅警徐晓峰踹入河中,导致民警大腿擦伤,体力耗尽才靠泳圈脱险。
10. 杨师傅救轻生女子摔成粉碎性骨折,欠下 5 万医药费被救者失联(2020 年)
· 事件:贵阳杨师傅在医院陪护时,救下准备跳窗轻生的袁女士,自己却从高处摔下,左大腿粉碎性骨折。
· 后续:被救女子出院后失联,杨师傅家境困难,无力承担 5 万医药费,后续维权艰难。
11. 高先生跳河救女子,发视频反被举报侵犯肖像权(2025 年)
· 事件:杭州高先生在冰冷的运河中救起一名轻生女子,救人时脚底被划伤,还丢失了近千元耳机。
· 后续:他将救人视频发至网上记录过程,却被被救女子以 “侵犯肖像权” 为由举报,视频被平台下架,还遭到部分网友辱骂。
12. 16 岁少年救落水女子溺亡,被救者当场离场(2025 年)
· 事件:河南南阳 16 岁学生时习铭,听到中年女子落水呼救后,跳入河中施救,女子获救,他却不幸溺亡。
· 后续:被救女子获救后当场离场,仅在后续家属要求下才勉强表达歉意,未承担任何责任或慰问。
13. 民警李燮救轻生女子牺牲,女子抢绳致其溺水(2025 年)
· 事件:广西都安县,民警李燮两次下水救一名不想开学跳河轻生的 16 岁女孩,女孩却抢走了民警手边的救生绳。
· 后续:李燮失去支撑沉入河底牺牲,女孩获救后发声辩解,称 “警察叔叔把我推到救生绳”,未对施救者的牺牲表示歉意。

经验总是在不断的失败中积累的
往事知多少
水鬼
题主 你出来解释一下 明明是围观群众 你为啥说是男伴 有啥新闻出处吗。又来一个站着说话不腰疼,把群众当坏人的了。对不可名状物不敢指责 却刀刀扎向了围观群众。你知道这是哪里吗 广西贵港 你知道前几年传了很久的广西水鬼杀警事件吗 我感觉半个中国的人都见过那几个镜头 广西老表估计人人都看过几遍。那个水鬼 会游泳 故意跳河两次(被救上来后又跳了一次)原因是TM的不想上学 跳河作秀。救人的jc 不会游泳 却勇于跳下去救人 因为相信围观群众会给他扔绳子 群众也扔了 但都被水鬼故意按着JC头入水(会游泳的都知道踩水不会沉 根本不用按着别人的头)不让他拉绳子 甚至视频里踢开jc 最后水鬼自己拉绳子上来了。
再来一张另外一起跳河的图 给大家看看群众的意见。

会游泳就能把人救上来?
救溺水的人是一件很专业的事情,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去的,不然也不会有救生员这个岗位了。
会游泳,顶多证明下水不会淹死,不代表就能救人,搞不好把自己小命就搭上了。
另外……,前人砍树,够人遭殃。
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如何看待此事?
防溺水六不准,家长群里天天发,手抄报都不知道做多少了,我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单独去野外水域,避免无人看护。
不准擅自结伴游泳:同伴邀约野游要拒绝,防止互相误导。
不准无家长老师带队:未成年人必须有成人看护,不可私自行动。
不准到不熟悉水域:野河、水库、池塘水下情况不明,风险极大。
不准到无设施水域:正规泳池才有保障,无救护人员水域严禁下水。
不准擅自下水施救:不会水性不能救人,手拉手救人更危险。
参考这个,被网暴的少年应该告那些侵犯他肖像权权的人。不救人归不救人,侵犯肖像权归侵犯肖像权。

我记得九十年代末零零年代初,暑假期间总会有几个孩子溺水的事,那时候有人秉着见义勇为的精神,不会水也强行跳到水里去救人,结果非但没能救到人,反而拖了后腿酿成惨剧。那时候媒体舆论宣传将见义勇为改成见义有为,包括学校教育也强调见义有为,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救人。这大哥大概就是那时候接受的教育,没有盲目跳下水救人,而仅凭一小段视频,就判定他冷漠然后开始网暴,无语
我还是希望 女孩子能够学习游泳和练武艺,B站看那些什么女孩学习模特仪态的视频 我全部点不感兴趣 。
要么学会怎么在危难中自救,要么学会怎么远离危险。
不会游泳的人天天去水域边那就是害人害己。 我再也不想看到 那些为了救人而自己溺水死亡的案例,毕竟这种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看了照片,这样的水域,没有救生圈,没有救生艇,谁下去救谁死。
我觉得那个男孩本来想救的
结果一转头看到几个手机对着自己拍,给自己逗乐了
有人说那个男的笑了。
这么说,我要是在那种情况下,回头看一群人拍照让我跳,我估计会急的像让子弹飞里的六子一样手足无措,解释我不会游泳啊什么什么的。
这小伙直接淡然一笑,如此看的开大器必成哈~
集美们难道不喜欢这么情绪稳定爱笑开朗的人吗?
十几年前,我在河北白洋淀救过溺水的人,真的很后怕。如果不是我急中生智,我真的会跟着一起往下沉,即便我从小就在村边的河水里学会游泳。
即便会游泳的人,如果救一个体重比你轻很多的小孩,基本没问题。但如果救的是一个和你体重差不太多,那是很危险的事情。
救命稻草:溺水的人把漂浮在水面上的一根稻草都会紧紧抓住,到死都不会放手。在那种危机时刻,如果他抓住一个人,更不会放手。
尤其溺水者到最后脱力的时候,她/他只会做一件事:紧紧抓着施救者。而脱力的人,身体在水里特别沉重,施救者根本拖不动他/她。
如果水深,施救者脚沾不到地,游不动泳,却还要拼命挣扎,加之有那么一个沉重的身体紧抓着自己不放,时间长了也会脱力。那时,危险出现。
所以,大家会看到水中救人者最后溺水的报道,有人以为是他游泳技术不好,其实不是。即便是一个游泳健将,面对一个死抓着自己不放的沉重身体,并且这个沉重的身体还会死拽着自己往下沉,他也会恐慌,又无法脱身,当时的无奈和恐慌,不经历的人不能体会。
咱看一下问题原文描述:
一名14岁女孩在江边拍照时不慎踩空落水。同行女伴曾尝试下水施救,但因水深未能成功。男伴选择旁观。
我看了这个视频,那名黄发女伴真的是尽力了,可那名男伴,一直蹲在那里。如果不会游泳,但他为什么不想办法呼救。报道说距离他十几米的地方就有救生圈和木棍,可是,他只是一直蹲在那里冷眼旁观。
这个视频里那男孩不是吓呆了,他只是冷漠,甚至…..黄发女孩都已经直接下水,他至少可以拨打那报警电话。

另外,当年我在白洋淀救人时,那个三四十岁的男人看起来比我壮很多,我有过一丝犹豫。但在那种紧急情况下,大脑会不由自主的飞速运转,我当时就一个念头:如果这个人死在我面前,我这一辈子也别想睡个安稳觉。
黄发女孩拼命施救,黑衣男孩淡定旁观,不会游泳可以不下水,但站起来喊人、跑两步找救生圈总可以,他全程淡定旁观,内心比我强大。
那女孩为了一张照片,没了一条命。那黄发女孩 的父母看到视频,不知怎样的后怕。夏天到了,江边、河边真的别去,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提问者在这里。


这件事要回归问题的本质,即人为什么要救人。
从一个独立的个体角度考虑,人原本是没有任何救人的义务的。
只是从社会演进的角度来讲,人与人之间更多的协作升级,社会中各种意外的随机发生,政府及社会人员群体逐步形成一种人救人的共识。
每个人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没有人能保证自身及家人不出意外,只有社会群体形成“人救人”的共识,才会尽可能弱化意外发生后的严重性。
相应的,在救人这个行为上,本来就是承担了风险的事。
对应的,救人行为本身,会得到政府及社会的荣誉性表彰,被救人员及家属的感谢与报答。正因如此,才能形成正向的“人救人”共识循环。
而现今,某群体不断地去打破共识;相应地,共识破灭后,人更多地去回归问题本质罢了
来你乎回答个问题都要冒着被题主威胁举报的风险,那去现实中救个落水的人到底会有多大风险我简直不敢想
就事论事的讲,原本潜在的救人者只需要考虑自己有没有能力在当时救人,可就是被你们这些举报爱好者网暴爱好者还有不合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在的救人者需要权衡太多不该有的风险
在权衡了被举报的风险后,我还能来答这个题,要是有更多的风险我可能就不会答这题了,所以要不要去救人的答案应该不用我再说了吧
你可以骂男生冷漠?这是个人说的话?



下水救人是个极大的技术活,单单会游泳都大概率救不到,还可能把自己也搭上,那些敲敲键盘就能救人的人,少BB,自己跳水去救试试。
谁是性别对立分子?
什么叫鼓吹冷漠?
怎样就叫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
我不会游泳,而且还有高血压。
当我看见这位小姑娘落水的时候,我会晕过去,先晕倒,躺下来。
请那位女伴下水救人吧,别想网暴我。
我可不敢以身犯险。
再说了,“见义勇为”现在是个风险提示词。
老人摔倒扶不扶?
女士落水救不救?
我拒绝回答这个灵魂拷问,因为我不会游泳,怕水。
救人被反咬的不是一例吧?那时候你们在哪?
当救人者被辜负,被救的恩将仇报而不受谴责的时候,就是整个社会在鼓励冷眼旁观,现在出现看见别人落水有人却在岸边看戏不是必然结果吗?
那这时候谁有资格去指责不救的?
2026年6月3日18时许,广西贵港市大东码头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一个14岁长发男性在江边拍照时不慎踩空落水。同行长发男伴曾尝试下水施救,但因水深未能成功。另有短发女伴选择旁观。
消防救援人员(全员男性)于当晚21:03将其打捞上岸,经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很多人谴责短发女见死不救,但是别忘了,现在抖音大量AI视频是说乱世先杀搞道德绑架的圣母婊。
要知道,不会游泳一定救不了溺水者,会游泳不一定能救溺水者,要不然为什么救生员执照要考试呢?救人要量力而为,因为你救人成功了,人们就会学你见义勇为,你救人失败了,人们就会变冷漠。
你可以骂这个短发女冷漠,但是我觉得,呼吁教育部门把体育列为主科,把游泳和自卫术列为必修课,更有性价比。
舒服多了。
抛开男女对立角度,救人也要有十足把握才能救,别特么道德绑架。
会游泳不代表你能把一个落水的人拉上来。
落水的人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垫脚石,你过去她就有可能踩着你挣扎,最后两个人同归于尽。
除非你有本事自己在水里还能完全拿捏一个拼尽全力挣扎的野兽,不然就别逞能,这跟你会不会游泳一点关系都没有。
多稀奇啊,开启本群禁言的同时在群里面问为什么群友们不说话。
何意味
man,what can i say。
越这样越多人会觉醒不去救了。

我个人觉得,不管是同伴或者路过的人,尝试救援是应该的。
如果只是旁观,连报警电话都不打的话,那确实是冷漠了。
如果人多,哪怕手拉手试试能不能把她拉上来也好。
但只是旁观,不可取。
………………
补充:今天居然有这么多评论,而且众口一词。挺好,就算做个筛选了。到现在的全部评论者,没有任何一个值得去拯救!一个都没有!
拍视频的为什么不去救呢?
我以为对逝者保持一个基本尊重是人类的共识,上了网后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是人
我来看一下各位知乎的用户和平台的审核,忘没忘,人民的好警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李燮是怎么牺牲的。
再一个,题主最后的警告:“最后说明一下,如果有性别对立分子公然在本问题鼓吹冷漠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就别怪我举报。”
哦?题主来详细说说你要举报的对象:
谁是性别对立分子?
什么叫鼓吹冷漠?
怎样就叫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

说明该男子尊重女性,把女性当成活生生一个人呀

游泳技术不佳不要逞强,男生不下水救她是很合理的事情,因为有极大的概率不是人被救上来,而是女方上来他上不来或者两人都上不来。显然这次的男生水性不好,及大概率是无法判断女生能不能自己上来的,所以没有盲动先观察,最终也确保了自己的安全,给他点个赞,不必在意一些无意义的聒噪,他做的很对
这四十年来,女性教育失败了
李思潼说得好啊,“你是男生不可以靠那么近!”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什么冷漠?什么量力而行?
现在这样不都是大家所期望的结果嘛?
最近这段时间除了刷到这个十四岁女孩溺亡的时间,我还刷到了钓鱼佬救了几个男生的事件。
同样是落水为何是不同的结果?
不单单是个例,我还刷到了很多起男孩被救的事件。
其中有个印象比较深的是救了一个小孩,然后他父母带着孩子去给人家磕头谢恩,谢救命之恩。
说实话,就现在这种环境,女的都快成洪水猛兽了,谁敢沾边啊,救了告你一个猥亵?反手来一句谁让你救?
我们就不说一定要磕头谢恩什么的,你但凡说句感谢的话,我估计还是会有大部分好心人会救的。
可集美们的操作是什么?
恩将仇报!
你冒着危险去就了,别说感谢了,你甚至可能会摊上一堆麻烦事,什么被告猥亵啊,让赔偿损失啊等等。
这些都还是小风险,更大的风险是什么?
是在这种环境下,女的临场远不如男性冷静理智,她可能不但不会配合你,还会将你拉下水让你成为替死鬼。
我不是说所有女的都这样,男的都理智,肯定也有男的会失去理智做出拉人下水的举动,但在这方面,男性理智的比例就是会比女性高一点,因为大部分男的都知道遇事不能急,越是危险的事情越要冷静处理而不是大喊大叫就能解决问题。
在贵港女孩事件下的评论区里,我就看到有很多发那个为救女孩不幸去世的警察,人家换来了什么?
换来了你父母失去自己的孩子,换来了你老婆失去老公,换来了你小孩失去了父亲,换来了你家人之后要沉浸在悲痛中且因家庭失去顶梁柱而过上拮据的生活?
回到问题,是不是人心变冷漠了?还是人们知道善良要理性量力而行?
不,人心从来就没变过,人们不懂善良要量力而为的道理。
是环境变了,所以人的行为也变了。
就如我开头引用的典故一样,善举,是要被引导才能广泛推行的。
救人了你给奖励,这样才能激励更多人去行善举,通过利益让大部分摇摆不定的人也去做善举,这样便出现善意大于冷漠的情况。
从前我们靠什么引导?
靠名声!
在以往那些匮乏的年代,在那些名望重要的年代,你的善举能为你带来一个好的名声,而好的名声能让你在生活中得到诸多助力,古代便有举孝廉这种举措,你是个大善人,那其他人便也会乐于帮助你。
可如今呢?
一个好的名声,好人嘛?
这年头好人老实人都快成贬义词了。
更别说如今诸多案例告诉我们,多管闲事大概率会惹祸上身,说惹祸上身可能夸张了,但惹得一身骚吃力不讨好是大概率的。
不是你撞的你扶什么?
上行下效!
律法都这么告诉我们了,那我们当然要做守法公民啊。
不是你推的你救什么?
她不是你的父母,不是你的妻子,不是你的孩子,没有这个义务好吧。
她也不是你的同学,不是你的兄弟朋友,从情感上也没这个动力。
我感觉我写的有点冷漠了。
说句实话,如果事发生在我面前,我是做不到这么冷漠的,理智归理智,但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人死不做点什么,但我的理智告诉我这种事不能沾边,会惹上麻烦。
所以我大概率会怎么做呢?
大概率会告知其他人,哪里有树枝,哪里有救生圈,要打什么电话。
我大概率只会动口不会动手,没这么热心肠。
只要不动手,那这件事就和我没任何关系,我给个建议,周围的人听不听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虽然是个海边人,但我不会游泳,所以下手被拉下水成替死鬼这种事我大概率不会碰到,但即便你没下水,你动手了,你参与了救援,那有没有被告的风险?
死者家属接受不了,会选择告这帮救援的人,说不专业救援才导致了人没救上来,要承担责任?
这种基本一告一个准,因为你参与了,那事情必定有你的一部分责任在里面,事情的结果由所有参与的人承担,这道理大家不懂嘛?
再一个便是我们的环境,我们是帮弱不帮强,人死为大,即便是人家的责任,那大概率判定的结果也是人家付90%的责任,其余参与的人共同承担剩下的10%的责任,别看这10%的比例小,落到个人身上可不小。
所以有些事啊,你碰上就是你倒霉,你只能自认倒霉,做好的做法就是不要碰上,碰上了不要沾边。
你说你没错啊,你倒霉啊,不好意思,人家更倒霉,且死者为大,那你只能自认倒霉。
说道这里不由得感慨,人真的会有很大的变化。
因为说道这里的时候我想起了初中上政治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关于责任义务道德之类的课题,但是的反面例子是什么?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当时我对于这种言论是有点排斥的,觉得冷漠,觉得你要团结力量,互相帮扶,这样才能越来越好,把朋友搞得多多的,这样才能战胜各种困难,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可如今,我只能说我很讨厌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我不会游泳我便不会下水,怕被车撞我就会注意车辆看红绿灯,明知有风险的事情我就不会去做。
我小心行事是为了让我的人生我的家庭不出现风险。
可即便如此,有些人还是会遇到一些傻逼不自知,需要刺激玩高风险事情的人,且你要为他的错误买单。
你不下水可能会有傻逼把你撞下水,你看红绿灯也可能会有人酒驾波及你。
我始终觉得人做错了事情,那就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不是没有任何损失,且这个损伤要与后果成正比。
如今这件事就是在买单。
之前人家救人被诬告,被说猥亵的时候,寒了那些救人者的心,那就不要怪如今的人冷漠。
都说互联网没有记忆,可我觉得不是没有记忆,而是大家都默默的记在了心里,潜移默化的改变我们的一言一行。
小时候看修仙小说,总感觉有些实力高强的仙人很奇怪,不做坏事也不做好事,天天躲在没人知道的地方不管事,只有被主角赖上了才说真是又沾了因果,然后帮一下。现在才知道人家那是守法好公民,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天道”眼里,你干好事坏事都是事,不如无事。
昨天我还才刷到一个姐姐发的视频,自己弟弟因为救溺水者不慎去世,就只剩下这面锦旗了。自己想想非专业人士见义勇为的后果,想想你的家人吧。

8.74 欲语泪先流。遗憾… https://v.douyin.com/l1nijQG2Iu8/ 复制此链接,打开抖音搜索,直接观看视频! L@W.Zz ufb:/ :9pm 12/08
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子贡赎人”的故事
子贡赎回了一个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领取国家的补偿金,以此彰显自己的高洁
孔子听说后说:领补偿金不会损害你的品德,但你不领,等于把道德标杆拉到了常人够不到的高度。以后别人赎了人,再去领钱就显得庸俗,不领又心疼自己的钱
之前的救人者(个案),会对后来的救人者(群体)产生影响
近些年的案例,扶老者被讹诈、施救者被诬陷
做好事 = 可能要赔钱 + 可能被网暴 + 可能要花几个月自证清白
把子贡放到当下,花钱赎回一个在缅北沦为奴隶的小张小王,可能不会等来感谢
反而可能被诬告是子贡把ta卖到缅北的,以此来敲诈钱财
理由就是“不是你卖的你为什么要救”
我们需要知道
1 在落水之类的见义勇为中,男性施救的多还是女性施救的多。
2 作水鬼的人,是男性多还是女性多。
这两个现实情况很重要。但是在我过去的生命中,讨论这些问题的人好像从来没人提起。
按照知心姐姐的大手布置的如今环境来说,只要沾了一点点因果,你就是主要责任人了。
别说什么下水救人,你下水了没救到人你能上来吗?你上来就变你故意杀人了。
更别说什么报警丟游泳圈,只要你碰了,你就是责任人。
事实上看都不该看一眼,赶紧走人,看一眼都沾上了。你看这男的不就单纯看了几下就给人录下来丟网上想网暴了?
现在理解为什么修仙者如此忌讳沾因果了吧。
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道德绑架是没有用的!
不是你推下水的,为什么要救!
首先,我不会教孩子游泳,怕他年轻热血上头。
其次,他要是救了落水的人,我会让孩子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父爱如山。
毕竟做了这种好事,我不给孩子报十几个辅导班,不顺便给孩子买五十多斤试卷,都对不起孩子的“好人有好报”
最后,我会教他远离水边,不会游泳,就别靠近水。
根本原因还是法律不健全。
如果做一件事情需要损害别人的利益,那么法律不处罚就是鼓励;如果做一件事情需要损害自己的利益,那么法律不奖励就是制止。
救人也好扶人也罢,我国过去的处理办法都是依靠社会力量,简单来说就是靠道德,法律层面是没有这个规定的,到现在都没有,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去立法。
有人会说子贡赎人,可是这办法到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因为你根本防不住有人大规模套利。过去因为交通不方便,所以圈子很小,扶老人别说讹人了就是老人的儿子第二天不去上门感谢都会千夫所指名声臭掉;出轨奸夫和淫妇都是会被浸猪笼的,不然名声臭了就别指望别人娶嫁村里的人了。可是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所谓的依靠社会力量都是犯法的,而这方面法律又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做好事完全没有好处反而要被倒打一耙但对方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罚,这就是目前所有类似事件的根源。
如果没有把握为什么要去救,,自己的命不是命呀。。。
上一世,我没多想,一头扎进水里救人。
最后,落水之人被拉上了岸,我却被那人按进了那片冰冷的水里,体力耗尽,我知道,我再也上不去了。
消息传到家里时,整个世界都塌了。我妈趴在我冰冷的身体上,哭到嗓子彻底哑掉,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我爸就蹲在殡仪馆门口的台阶上,背对着所有人,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蒂扔了一地,那一夜,他的头发白得像落了层雪。
一个月后,生活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被救的人照常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同学在走廊里嬉笑打闹,甚至在大绿纸上分享自己的战果,再也没人提起过那天的事,也没人再提起我的名字。
只有我的爸妈,每天还是会准时走进我的房间,坐在我空荡荡的书桌前,从天亮待到天黑,好像我只是出门上学,马上就会推开门喊他们一声。
这一世,我又站在了同样的岸边。风里带着熟悉的水汽,和上一世一模一样。我蹲下来,静静地看了一眼那片水,想起了爸妈哭哑的嗓子,想起了台阶上一地的烟蒂,想起了那个再也没人提起的名字。
我站起身,没有再往前走一步。
我转身回了家。
推开门的那一刻,我对着屋里喊:“爸妈,我回来了。”
这一次,我要救我自己,也要救我的爸妈。
我12、3那阵碰上过类似的事儿,但不是女生落水我见义勇为这种桥段
大概剧情是下河玩儿,当时海河还没改造,东浮桥到北安桥这一段有能下河的地方
离家近,过东浮桥右拐溜溜达达就能下河了,夏天没事儿就下河玩儿,我的水性就(狗刨)就是这么练出来的,还有一群小孩儿\老头儿也过来游泳,时间久了就混熟了,一群人热热闹闹挺好玩儿的
我水性一般,目前极限发挥是南戴河游到防鲨网打个来回,水面上躺会冲个盹也行,小风小浪没啥问题的菜鸡水平
以上为背景
剧情是某次下河游泳,有个新来的小子不知道跟哪儿弄了个潜水镜,戴着就下去了

哥们儿估计也是玩儿high了,没注意管子,结果呛水了,就开始扑腾
当时位置大概已经挺靠近河中心了,那时候的海河是顺着两侧坡面也就到成人脚踝位置,再往里面走不了几步突然就开始深了,夏天的时候也特别冷,等于说这小子呛水的位置根本踩不着底儿
我离得近当时也没多寻思,过去打算給他捞回来
结果没成想这孙子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故意的,搂着我脖子一顿连蹬带踹,猫躺着踹人那动作知道吧,就那一套,反正他死不死我不知道,一顿操作差点没給我送走
然后我就急了,一脚踹过去扭头就往岸边游心说不管了,你爱死不死吧,这时候看见几个老头儿已经下水过来了,估计是这顿扑腾老头儿看见了
这几位就是现在流行的北安桥天津跳水伯伯1.0版本,当时北安桥往下跳+冬泳的就有他们几个
老头儿水性大,我刚上岸喘口气已经把人捞回来了,上岸之后还教我说别正面往回带,拿胳膊箍着对面的膀子,这样他扑腾就打不着你了,你顺着往回带就行
我心说了我他妈下次再管他,从此以后他都没我这个爹
女拳水鬼其实能分辨
不会水的踩不着底自己就慌,扑腾的幅度和动作巨大,求生本能这种东西一般人演不出来,而且溺水这种事儿分分钟,旱鸭子落水还能挺到人来救的纯属祖坟冒青烟,夏天衣服少还好点,冬天衣服厚说没就没,也就一眨眼的功夫,能表演式落水还挺到有人救的基本都没别好屁
不会踩水的根本挺不了多久好吧
这种情况不要急,点根烟喝口水掐着表远远看着,顺便把手机钥匙打火机烟钱包什么的都放好了
下去之后绕到对方背后往岸边带,胳膊顺便向下使劲儿,脑袋全没下去还是只把口鼻没水里看心情
落水15分钟捞上来的时候没气儿了这不能怪别人对吧
之前死女拳水鬼手里那帽子就吃的这亏,让人算计了,当然也是想不到有胆儿这么肥的
但凡碰见我这种冷血的,不下去送她一程都算我那天皈依我佛大慈大悲
你举报我也举报,说的好像谁不会似的😄
2013年,日本京都举办的一场市民马拉松赛(约8.8公里赛段),39岁女性跑者拓植彩在距终点约1公里处突然倒地,出现心脏骤停。急救人员携AED赶到,但因患者为陌生年轻女性,按规程需解开/掀起上衣贴电极片,现场男性急救人员对"触碰女性胸部"有顾虑(担心事后被控猥亵),迟疑未立即使用AED。虽最终施救并送医保住性命,但因缺氧时间过长导致严重脑缺氧,遗留长期意识障碍、终身卧床。
超测服的案例可以提供参考,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闺蜜又美美隐身、不粘锅了!
第一,没人推她下水。
第二,她是为了去网红机位拍照才掉水里的
第三,她的好闺闺也只是在岸上痛苦把锅甩出去
综上,她的闺闺都知道要惜命不下水救人,其余群众为什么就必须要下水救人。
关键问题是,只要你去下水救了,只要落水者救不上来,你就不能上岸,不被允许活下来,只要救人的为了保护自己,中途放弃救援,那施救者被扣上杀人的帽子,被网暴的已经不止一个了吧?还有,男的去救援女的,事后被网暴居心不良甚至猥亵强奸的也不止一例了吧?即使网暴者不是被救的,也够让人寒心的了。现在,做好人太难
都不是,而是在互联网的审视下,很多行为的风险越来越高。这个男生并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
事实上,看到有人落水了,第一时间应该拍照录像,录什么不重要。
你看,那个男孩被人指责,但拍他的人美美隐身了,明明拍他的人也没有去施救不是么?答案很古老,那个男孩被指责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冷漠,而是他无所事事,看起来没事干。而拍照录像在所有行动中是第一位的,尤其遇难者是某一性别的时候。
要知道,一旦有某一性别的人遇难,就要明白,这件事热度可能会相当高,任何在场的人都可能被互联网用放大镜审视,哪怕啥都不干然后离开。这时候不管做什么都可能被指责,被网暴。录音录像拍视频是你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方法,因为大众有一个记者中立的印象。当然,记得做好表情控制。
感谢评论区集思广益,现在遇见某性别遇难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手段暂定为,拿出手机边向周围录像拍照边缓慢撤离,尤其要把其他拿手机拍照的人都录下来。
来,大声告诉我,
是谁把救人的心寒了的?
是谁把路堵死的?
是旁边的黑衣男子吗?
你们凭什么指责黑衣男子冷漠?
救不救另说,遇到这些事,你只要看到别人拿手机拍你,你必须马上拿起手机拍回去,别觉得尴尬不好意思,不然到时被网暴的只有你一个。
现在对立严重,有骂你的也会有站你的,ta们把你发出来的时候,你也发把ta们一起曝光出来,要让网友点评就大家一起被点评
因为社会的导向就是倡导大家做一个冷眼旁观的人,好人的下场非常悲惨。
我来做一些合订本: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纯纯的坏种。自己会游泳,假装溺水,把扔给民警的绳子仍向一边。
可惜了救她的民警,家中还有几岁的孩子。我感觉东大也在走西大的老路,把国家的良家子(西大良家子自焚的布什内尔)都霍霍完了,那么这个民族的道德也就彻底被瓦解了。能够活下来活得好的都是自私自利精致利己的人。
传送门:

韩兴博出生在绥中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上面还有一个姐姐。韩兴博的父母老来得子,因此对他很是疼爱。2021年8月2日凌晨4时,3名来自唐山的20岁左右的女生在西浴场踏浪时不慎滑入海沟。韩兴博和几个朋友正在附近准备游泳,听到女孩的求救声后连外衣都来不及脱就跳进了海里。韩兴博下去后,把她们一个一个地往水面上推,留在岸上的几个同伴便手拉着手组成人墙,把人接住。韩兴博连救3人后,体力不支,消失在了大海里。26个小时后,韩兴博的遗体被救援队发现。
辽宁17岁男孩海边救3女孩后牺牲 女孩一句:求他救了?引发众怒!
虽然说后来证实是营销号带节奏造谣,但是获救的3个女子面对救命恩人都选择了躲在屏幕后面,没有半点抛头露面和感激的话,就好像救人这件事与她们无关一样,也仅仅是其中一个女孩的哥哥出来辟谣,更别提对韩兴博家属的表示和补偿了。我在其中半点看不到对恩人的感激之情。
正如那句话所说:大恩如大仇
16岁男孩下河救狗溺水失联 亲属:他是家中独子,正直帅气_腾讯新闻
16岁男孩听到呼救声“救一救,妹妹”,以为有人落水,施救时发生意外身亡。结果后来发现,落水的时一只狗。
环卫工救助小女孩画面曝光后,被骂成了猥亵犯:我劝你做好人但不要做老好人
一个环卫工解救了卡在铁门的小女孩,为了避免被网暴,提前请人录制好了救助视频。结果评论区都在指责他的姿势不够优雅,有猥亵女孩的嫌疑。

无独有偶,上海一位男子救助卡在电扶梯的女童也被指责不该触碰敏感部位
这话是《法制日报》说的:


最终结果是高先生需要向被救女子公开道歉

江西举报恩人沈女士已社死,正脸照曝光,大叔岗位被调,景区回应
沈女士带着女儿在龟峰山游玩的时候,女儿不小心摔倒擦伤了腿部。沈女士找到了在景区发放鞋套的老张,本来老张的休息处游客是不允许进入的。但是老张心疼孩子,拿出自己的药箱给沈女士的女儿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沈女士看到老张嘴里叼了根烟(实际并没有点燃),拍下视频反手一个举报,控诉老张让自己和女儿抽二手烟,最终害的老张被调岗。
所以,救人能获得什么呢?
至亲的悲痛欲绝,
被救者的沉默甚至举报,
网友的指指点点,
冷冰冰的见义勇为证书?
最后再附上一张网图吧,上面的事件我都是找到原始报道链接了的,下面的事件未求证


2024年8月23日23时50许,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民警李燮,在该县安阳镇风雨桥附近的澄江河抢救轻生女孩时,因河流湍急,李燮将女孩推到河岸后,自己体力不支牺牲。

奉劝各位集帅一句,会游泳不代表会救人,不要轻易下水,你的妈妈在等你回家,不要让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为你哭泣
还记得当初微博有个少年去世的新闻,独生子。被骗下去说救妹妹,结果是一只狗。
网上舆论已经不是一边倒指责旁观者,指出此前有国男救落水女,收获了溺亡、对方不感激、猥亵指控、对被救女性道歉等等。大半评论都是认同旁观者不救的。
对于有人认为可以丢救生圈或者报警等等,网友也提出反驳,因为报警之后会被没完没了的问询。至于丢救生圈,当代体系有个规律,你没做也就罢了,没有责任,可你一旦做了,没有做到底或者做的完美,反而要承担责任。
真是世态炎凉啊,有人宁愿给某个男生拍照片也不愿意下去救人,ε=(´ο`*)))唉
年年考年年错 今年终于有兄弟答对题了
这世道就是如此,你要么救了,就要选择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冷知识救人未遂犯法。包括不限于帮忙喊一声救人了,或者是打110/120,而且还要犯着被别人指控性骚扰或者是侵犯肖像权的风险。那在这选择上,谁愿意救呢?自己站在岸边笑,好过家人站在岸上哭
根据这么多年我看社会新闻的经验:
反正怎么样都会被网暴。这就是当下的风气。
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心硬一点,看到了最多帮忙报个110或者120,然后离开。


肖像权同志不在吗?救一下啊!!!@肖像权
你可能不认识,同样广西的钟皆连
别怪我举报没绷住


我在2025年2月18日下午一点钟,在静安区大悦城附近的人行道上捡到了一部手机,是骑自行车的一位女生从兜里掉的,我把她叫回来之后还给她,她拿了之后掉头就走,我连杯奶茶都没喝到呢。
前车之鉴太多了,最近的就有广西水鬼事件,嫌命长可以救,实在不行,叫官方救
男子下水救人→救人失败→男子淹死
BE1:男子不自量力
男子下水救人→救人失败→女子淹死
BE2:男子杀人犯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女子及家人事后隐身→无法认定见义勇为→新一轮社会道德拷问
BE3:无人获益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闲人逐帧分析视频→男子存在咸猪手嫌疑
BE4:男子色狼
男子下水救人→女子获救→女子及家人寻人感谢→为引发负面舆情
HE1:男子见义勇为,荣获奖金若干,锦旗一面
男子不下水救人→女子溺亡→引发讨论→毁誉参半
HE2:知乎闲人
男子不下水救人→第一时间拍摄视频→无人指责
HE3:又是宁静的一天
当法律无法有效惩罚作恶者,反而让行善者承担巨大风险时,善良就会变成一种奢侈品。
咋了,就默认路人都会游泳救人啊,按这个态度,要是没救上来那不得被网暴死。
我现在坐地铁都不让座了
举报。举报,举报。就会举报。
求助要举报
提问题要举报
你这也不够善良啊。
别人答个题还得被你举报。
善良要有理性,
鲁莽会让更多人置身危险之中。
是人们知道遵守法律了,让法律去救吧。


这正是这个社会想要的。人民最终也是受到引导才会变得这样。
居然有人将其归咎于人民错了。
有意思的是,提问者本身就有些春秋笔法的味道了

参考文献:现场还有一名男老师在场,但全程未出面制止

也属于是“前人砍树,后人暴晒”了,继“扶不扶”后诞生的“救不救”。
不救,于己无事发生。
救,可能被告猥亵,可能被拖下水,可能被抓的满身伤痕,可能没救援成功被网暴.……
就是人心变冷漠了,
把精致的忘恩负义当进步,
把无畏的舍己救人当犯人。
所以别表演了,这种情形所有人最终都得面对。
没有人天生是供你那鸡贼的进步性批判而存在的。
巨大的切身的痛苦的代价,
是一切自觉性的必经之路。
老实人会丢掉幻想,
鸡贼人也别想着还鸡贼,
旁观者也别想着默不作声。
这不是谁鼓吹不帮谁的问题,人心变冷漠,是一个客观现象,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自己其实才是弱势群体,那句“肯定是男孩的错”不止适用于小学生矛盾,而是适用于所有年龄段所有事情,私法和舆论是不会让他们口中的“弱势群体”承担一丝责任的,唯有敬而远之才能自保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除了斜教徒
以进步的名义,
摧毁旧道德,
又构筑不起新道德,
能怎么办?
凉拌。
前面那个下水救人被告猥亵被罚款赔钱的,才过去几天啊。
为什么不指责同行女伴?
既然有人只录视频不下去,那为什么我不加入进来一起录视频呢?
为什么要骂这个男生冷漠?
啥情况都不知道,会游泳吗?有救生员证吗?
上来就指责冷漠也真够莫名其妙。
之前也是广西,还是警察,最终落得什么后果?真当是所有人不上网?
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如何看待此事?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而已。
救人的第一要务不是保证自己的安全吗?而且xhs可是有教人假装溺水害男人性命的,这种环境下男性还是自保好。
这年头,不救人会被网暴,没救上来会被网暴,救上来了还有可能被网暴。
我不想被网暴,我选择躲远一点。
建议各位看一下提问者主页
因为见义勇为其实是一种不受系统鼓励的行为,不难发现,这些年所有的见义勇为行为,几乎都是受到反噬的。这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去见义勇为,我们这个社会不提倡,不鼓励,不欢迎这种行为。
因为见义勇为的思想驱动是匹夫有纠错之责,所以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想法可能会引发系统不希望看到的问题,但又不便于公开打压,于是就用漠视和边缘化,让其自然消亡。
任何社会风气的演变和社会共识的形成,都不是一人一地,一朝一夕的作用,而是水滴石穿式的长久做功来完成的。当年南京彭宇案就是个例子。
只要法律还没有明确救人者的权益会得到保障,救人行为会受到足以覆盖其成本的精神物质鼓励,就说明系统没打算支持此类行为,那么见义勇为就是一项高危行为。
在彭宇案没被重新讨论和纠正之前,任何出手帮助陌生人的人,都是愿意为自己的善良买单的勇士。
你挑的嘛偶像
这些事情不是我整理的。
但是,这些热点,我在B站全刷过,我问你,你把路走绝了,我凭什么去救人。
而且,以后我也奉劝大家少看热闹。
以前罗翔讲过一个案例:有人落水,你去救人,救到一半是仇人,你不救了,你走了,这是违法的。
因为你给别人发了错误的信号,导致别人没有施救。
我建议大家远离,是因为,可能有人说:“你看热闹,你一个大男人,我以为你要救人呢”。
离女人远点,你救她上来,她不会感激你。
绝对不会!!!!
而且救人的时候,难免摸到点什么,被人抓住把柄,直接道心破碎。

黑衣男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被侵犯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起诉几个。
麦子熟了上千回
救人道歉第一回


什么时候“救人”成了应该做的事了?
这无关人心冷漠的事。
善良也得有能力有成本。
不救不代表恶,也不代表不善良。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比如指责别人不救的人和那些 ghg。
说出来的观点先让它们做到。
感谢评论区的赛博史官。
—— 分割线 ——
一堆救完被反咬的事情时间地点我不大记得清了,赛博水鬼钟皆连了解下,那视频我看完现在都忘不掉。
有没有赛博史官给个这块的合订本?

上次救女人的那个警察不是成烈士了嘛,视频流传那么广,谁都看得到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女的认为只要是个男的,就有能力下水救人。哪怕这个看上去也就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是不是会很好的潜水游泳能力是决定是不是有能力下水救人的技能吧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忘记了是美帝哪部描写救生员的电影,
在模拟救人环节,扮演溺水者的教官,第一件事就是把救人的学员拼命拖进水泥,结果前面的学员都是被灌一肚子水后,教官才松手。
到了主角,第一件事就是一拳打在教官的面部(忘记了是鼻子还是嘴巴),直接把教官打蒙,
然后救人……
那些可是千挑万选的救生员,经历过正规的救人培训,游泳、水性还要强调吗?



救上来未必得到一句感谢,反而有可能被告猥亵
救不上来要么一起搭进去
要么自己上来被网暴后半辈子完蛋
那救不救这件事只要有脑子就知道怎么选吧?
可怕的不是人心冷漠,而是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这种冷漠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碰瓷、造谣、诬陷的新闻越来越多,受害者获得赔偿的屈指可数,反而是违法者每次都是轻拿轻放。
溺水救人可不是一张嘴就能救的,有多少会水的去救也出事的,更何况还有水鬼。
他只要下水,他就不能上来了
或者说实在,他没把人救上来之前,他就不能上来了
上来了
也会变成
本来有机会救的,就是因为他这个行为 让别人误以为他很有能耐 结果就这样活生生葬送了一条生命
他以为他是谁啊
而且
小学还是初中?
老师就教过,不要轻易救下水的人吧
没听过吗?
再说了
录视频的不谴责,谴责光在边上看着的
而且那会八成都是紧张到爆了 表情管理根本控制不住
嘿
说句不好听
我要是本来刚想喊救人,结果一回头,好几个摄像头在那拍我,然后也没人喊救人
就等着我的表现
那我指不定也绷不住
现在让座都是: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怎么豁命救人就是必须的了?????
另外救了人都不能发视频,发了视频要道歉。
那个男生的肖像权就不是肖像权了?
视频为什么能传播?
谁又在道德绑架这个男生?
也许是那位是旁观者,不具备水下救人的能力。
就凭他没下水,就网暴对方冷漠,这属于道德绑架。
在专业的救生守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未经专业训练者,严禁盲目下水施救。
如果不能确认自己具备下水救人的能力,就是应该不下水。
如果是我在那位男性的位置上,那我脑中的逻辑回路是:有个人叫钟某连
——网上没有她的照片
——没看过钟某连的照片,所以我无法确认这个落水女性是不是钟某连
——万一她是钟某连,那我不具备下水救人后,能活着回来的能力
——所以我不去下水救人。
救人是见义勇为但不是义务。
那位警察才牺牲多久?
因为救人这件事
如果你尝试了,但没救上来
那你就成了杀人凶手
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
很多事非得要找到一个人来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培训都有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施救。
现场工人过于激动想着救人没想着保护好自己,导致葫芦娃救爷爷一个一个送。很多事故原本可能就1,2个人遇难,施救者过于担心遇难者导致5,6个人遇难。
大家读书的时候每年暑假收到的“不去野泳”的告家长书还少吗?
http://【赞!3名小学生组团水库游泳,男孩苦劝无果,“大义灭亲”式报警-哔哩哔哩】%20https://b23.tv/K230PkQ
http://【夫妻拍视频叫朋友来玩水,朋友赶到后发现两人溺亡%20,孩子被救起-哔哩哔哩】%20https://b23.tv/uTpSArw
【女孩在河边玩水,被家长拿着棍子一顿狂抽,下一秒跑得比兔子还快-哔哩哔哩】 https://b23.tv/sXjfbRy
知乎还是太体面了,没什么人敢在这个话题下打南拳。
生命至上,这是一种超越性的价值,是古典德性。人死为大,所以在传统社会语境中,是不好用死人的事情说什么的。
可是在现代理性主义中,超越性被消解了。你看众多前排回答不都是权衡利弊来包容“不救人”这个不“道德”的行为么。他们还是有一点传统惯性的,那就是不拿死人说事。
下沉平台的性别战争烈度可就大多了。
记得上一次看到一个事件,一女性落水,一男子丢救生圈还是啥,事后被很多人称为英雄。
但是……
这是第一位男子,其实他并没有成功救上女子,第二名男子跳下水把女子救上来了。知乎里面一堆ID对他的评价是“多此一举”、“添乱的”、“害人”……然后添一嘴啥第一个男子(没能救上人的那个)才是真救人的那个,以佐证第二个男子(下水把人救上来的那个)是“多此一举”、“添乱的”、“害人”……
1. 何智勇救被挟持女孩反陷维权困境(2000 年)
· 事件:男青年何智勇为救助被歹徒挟持的女孩,与歹徒搏斗受伤,却在后续维权中陷入困境,被救女孩未主动配合,案件审理中遭遇重重阻碍。
· 后续:2000 年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要求其先向加害方索赔,后续纠纷持续多年。
2. 杨永救落水女孩反被索赔(1999 年施救,2000 年后续诉讼)
· 事件:江苏小伙杨永救下落水女孩,当时拒绝了女孩家人的红包酬谢。但因救人时受寒落下严重风湿,无法劳作,生活陷入困境。
· 后续:2000 年他向女孩家人索赔 26 万医药费,却被对方指责 “讹诈”,法院最终驳回其高额索赔请求,仅支持了部分必要补偿。
3. 冯志飞保安救跳河女子牺牲,被救者反问 “谁让他救我”(2005 年)
· 事件:北京颐源居小区 25 岁保安冯志飞,为救一名投河轻生的女子,在冰冷的昆玉河中溺亡。
· 后续:女子获救后不仅未表达感谢,反而冷漠反问:“谁让他救我的?”,甚至不愿出面为冯志飞的见义勇为作证。
4. 李兵伟勇斗劫匪救女子,重伤后被救者悄然离去(2004 年)
· 事件:男子李兵伟路遇抢匪抢夺女子挎包,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被刺成重伤,小肠被部分切除,全身缝合 200 多针。
· 后续:被救女子在他住院期间未探望一次,悄然消失,未提供任何帮助或证词,李兵伟因无钱医治陷入生活困境。
5. 韦兆安救轻生女子受重伤,无钱医治跳楼身亡(2003 年)
· 事件:广西小伙韦兆安为救一名轻生女子,被倒塌的墙体砸成重伤,脊柱受损,下肢瘫痪。
· 后续:被救女子及其家属从未露面,他因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最终在绝望中跳楼身亡。
6. 张杰救女孩被砍 4 刀,被救者拒作证致其蒙冤 26 年(1996 年施救,2022 年维权成功)
· 事件:1996 年张杰为救被流氓骚扰的两名女孩,身中 4 刀,最深伤口达 8 厘米。但女孩获救后当场消失,拒绝作证,导致案件无法侦破,张杰被误解为 “打架斗殴的骗子”。
· 后续:2022 年张杰起诉被救者,仅要求对方支付 10 元补偿金并公开道歉,法院最终支持其诉求,被救者才首次出面回应。
7. 曲岩保安徒手接跳楼女孩,终身瘫痪遭家属指责(2015 年)
· 事件:吉林 28 岁保安曲岩,在医院门口徒手接住跳楼轻生的女孩,女孩获救,曲岩却被砸成高位截瘫,终身瘫痪。
· 后续:女孩家属不仅未感谢,反而指责他 “多管闲事”,放话 “我女儿要是有什么事,你得负责一辈子”,甚至拒绝承担任何医药费,曲岩后续还被原单位辞退。
8. 民警救落水女子被怼 “没求你救我”(2019 年)
· 事件:重庆朝天门码头,水警救起一名落水女子,核实身份时却遭女子不耐烦拒绝。
· 后续:女子对民警的救助毫无感激,反而出言不逊:“你们怎么这么烦呢”“我又没求你救我!”
9. 民警救轻生女子上岸,反被一脚踹下河(2020 年)
· 事件:杭州萧山区,一名女子跳河轻生,三名民警合力将其救上岸。
· 后续:女子上岸后情绪激动,趁民警不备,一脚将毫无防备的辅警徐晓峰踹入河中,导致民警大腿擦伤,体力耗尽才靠泳圈脱险。
10. 杨师傅救轻生女子摔成粉碎性骨折,欠下 5 万医药费被救者失联(2020 年)
· 事件:贵阳杨师傅在医院陪护时,救下准备跳窗轻生的袁女士,自己却从高处摔下,左大腿粉碎性骨折。
· 后续:被救女子出院后失联,杨师傅家境困难,无力承担 5 万医药费,后续维权艰难。
11. 高先生跳河救女子,发视频反被举报侵犯肖像权(2025 年)
· 事件:杭州高先生在冰冷的运河中救起一名轻生女子,救人时脚底被划伤,还丢失了近千元耳机。
· 后续:他将救人视频发至网上记录过程,却被被救女子以 “侵犯肖像权” 为由举报,视频被平台下架,还遭到部分网友辱骂。
12. 16 岁少年救落水女子溺亡,被救者当场离场(2025 年)
· 事件:河南南阳 16 岁学生时习铭,听到中年女子落水呼救后,跳入河中施救,女子获救,他却不幸溺亡。
· 后续:被救女子获救后当场离场,仅在后续家属要求下才勉强表达歉意,未承担任何责任或慰问。
13. 民警李燮救轻生女子牺牲,女子抢绳致其溺水(2025 年)
· 事件:广西都安县,民警李燮两次下水救一名不想开学跳河轻生的 16 岁女孩,女孩却抢走了民警手边的救生绳。
· 后续:李燮失去支撑沉入河底牺牲,女孩获救后发声辩解,称 “警察叔叔把我推到救生绳”,未对施救者的牺牲表示歉意。

经验总是在不断的失败中积累的
往事知多少
水鬼
题主 你出来解释一下 明明是围观群众 你为啥说是男伴 有啥新闻出处吗。又来一个站着说话不腰疼,把群众当坏人的了。对不可名状物不敢指责 却刀刀扎向了围观群众。你知道这是哪里吗 广西贵港 你知道前几年传了很久的广西水鬼杀警事件吗 我感觉半个中国的人都见过那几个镜头 广西老表估计人人都看过几遍。那个水鬼 会游泳 故意跳河两次(被救上来后又跳了一次)原因是TM的不想上学 跳河作秀。救人的jc 不会游泳 却勇于跳下去救人 因为相信围观群众会给他扔绳子 群众也扔了 但都被水鬼故意按着JC头入水(会游泳的都知道踩水不会沉 根本不用按着别人的头)不让他拉绳子 甚至视频里踢开jc 最后水鬼自己拉绳子上来了。
再来一张另外一起跳河的图 给大家看看群众的意见。

会游泳就能把人救上来?
救溺水的人是一件很专业的事情,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去的,不然也不会有救生员这个岗位了。
会游泳,顶多证明下水不会淹死,不代表就能救人,搞不好把自己小命就搭上了。
另外……,前人砍树,够人遭殃。
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如何看待此事?
防溺水六不准,家长群里天天发,手抄报都不知道做多少了,我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单独去野外水域,避免无人看护。
不准擅自结伴游泳:同伴邀约野游要拒绝,防止互相误导。
不准无家长老师带队:未成年人必须有成人看护,不可私自行动。
不准到不熟悉水域:野河、水库、池塘水下情况不明,风险极大。
不准到无设施水域:正规泳池才有保障,无救护人员水域严禁下水。
不准擅自下水施救:不会水性不能救人,手拉手救人更危险。
参考这个,被网暴的少年应该告那些侵犯他肖像权权的人。不救人归不救人,侵犯肖像权归侵犯肖像权。

我记得九十年代末零零年代初,暑假期间总会有几个孩子溺水的事,那时候有人秉着见义勇为的精神,不会水也强行跳到水里去救人,结果非但没能救到人,反而拖了后腿酿成惨剧。那时候媒体舆论宣传将见义勇为改成见义有为,包括学校教育也强调见义有为,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救人。这大哥大概就是那时候接受的教育,没有盲目跳下水救人,而仅凭一小段视频,就判定他冷漠然后开始网暴,无语
我还是希望 女孩子能够学习游泳和练武艺,B站看那些什么女孩学习模特仪态的视频 我全部点不感兴趣 。
要么学会怎么在危难中自救,要么学会怎么远离危险。
不会游泳的人天天去水域边那就是害人害己。 我再也不想看到 那些为了救人而自己溺水死亡的案例,毕竟这种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看了照片,这样的水域,没有救生圈,没有救生艇,谁下去救谁死。
我觉得那个男孩本来想救的
结果一转头看到几个手机对着自己拍,给自己逗乐了
有人说那个男的笑了。
这么说,我要是在那种情况下,回头看一群人拍照让我跳,我估计会急的像让子弹飞里的六子一样手足无措,解释我不会游泳啊什么什么的。
这小伙直接淡然一笑,如此看的开大器必成哈~
集美们难道不喜欢这么情绪稳定爱笑开朗的人吗?
十几年前,我在河北白洋淀救过溺水的人,真的很后怕。如果不是我急中生智,我真的会跟着一起往下沉,即便我从小就在村边的河水里学会游泳。
即便会游泳的人,如果救一个体重比你轻很多的小孩,基本没问题。但如果救的是一个和你体重差不太多,那是很危险的事情。
救命稻草:溺水的人把漂浮在水面上的一根稻草都会紧紧抓住,到死都不会放手。在那种危机时刻,如果他抓住一个人,更不会放手。
尤其溺水者到最后脱力的时候,她/他只会做一件事:紧紧抓着施救者。而脱力的人,身体在水里特别沉重,施救者根本拖不动他/她。
如果水深,施救者脚沾不到地,游不动泳,却还要拼命挣扎,加之有那么一个沉重的身体紧抓着自己不放,时间长了也会脱力。那时,危险出现。
所以,大家会看到水中救人者最后溺水的报道,有人以为是他游泳技术不好,其实不是。即便是一个游泳健将,面对一个死抓着自己不放的沉重身体,并且这个沉重的身体还会死拽着自己往下沉,他也会恐慌,又无法脱身,当时的无奈和恐慌,不经历的人不能体会。
咱看一下问题原文描述:
一名14岁女孩在江边拍照时不慎踩空落水。同行女伴曾尝试下水施救,但因水深未能成功。男伴选择旁观。
我看了这个视频,那名黄发女伴真的是尽力了,可那名男伴,一直蹲在那里。如果不会游泳,但他为什么不想办法呼救。报道说距离他十几米的地方就有救生圈和木棍,可是,他只是一直蹲在那里冷眼旁观。
这个视频里那男孩不是吓呆了,他只是冷漠,甚至…..黄发女孩都已经直接下水,他至少可以拨打那报警电话。

另外,当年我在白洋淀救人时,那个三四十岁的男人看起来比我壮很多,我有过一丝犹豫。但在那种紧急情况下,大脑会不由自主的飞速运转,我当时就一个念头:如果这个人死在我面前,我这一辈子也别想睡个安稳觉。
黄发女孩拼命施救,黑衣男孩淡定旁观,不会游泳可以不下水,但站起来喊人、跑两步找救生圈总可以,他全程淡定旁观,内心比我强大。
那女孩为了一张照片,没了一条命。那黄发女孩 的父母看到视频,不知怎样的后怕。夏天到了,江边、河边真的别去,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提问者在这里。


这件事要回归问题的本质,即人为什么要救人。
从一个独立的个体角度考虑,人原本是没有任何救人的义务的。
只是从社会演进的角度来讲,人与人之间更多的协作升级,社会中各种意外的随机发生,政府及社会人员群体逐步形成一种人救人的共识。
每个人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没有人能保证自身及家人不出意外,只有社会群体形成“人救人”的共识,才会尽可能弱化意外发生后的严重性。
相应的,在救人这个行为上,本来就是承担了风险的事。
对应的,救人行为本身,会得到政府及社会的荣誉性表彰,被救人员及家属的感谢与报答。正因如此,才能形成正向的“人救人”共识循环。
而现今,某群体不断地去打破共识;相应地,共识破灭后,人更多地去回归问题本质罢了
来你乎回答个问题都要冒着被题主威胁举报的风险,那去现实中救个落水的人到底会有多大风险我简直不敢想
就事论事的讲,原本潜在的救人者只需要考虑自己有没有能力在当时救人,可就是被你们这些举报爱好者网暴爱好者还有不合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在的救人者需要权衡太多不该有的风险
在权衡了被举报的风险后,我还能来答这个题,要是有更多的风险我可能就不会答这题了,所以要不要去救人的答案应该不用我再说了吧
你可以骂男生冷漠?这是个人说的话?



下水救人是个极大的技术活,单单会游泳都大概率救不到,还可能把自己也搭上,那些敲敲键盘就能救人的人,少BB,自己跳水去救试试。
谁是性别对立分子?
什么叫鼓吹冷漠?
怎样就叫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
我不会游泳,而且还有高血压。
当我看见这位小姑娘落水的时候,我会晕过去,先晕倒,躺下来。
请那位女伴下水救人吧,别想网暴我。
我可不敢以身犯险。
再说了,“见义勇为”现在是个风险提示词。
老人摔倒扶不扶?
女士落水救不救?
我拒绝回答这个灵魂拷问,因为我不会游泳,怕水。
救人被反咬的不是一例吧?那时候你们在哪?
当救人者被辜负,被救的恩将仇报而不受谴责的时候,就是整个社会在鼓励冷眼旁观,现在出现看见别人落水有人却在岸边看戏不是必然结果吗?
那这时候谁有资格去指责不救的?
2026年6月3日18时许,广西贵港市大东码头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一个14岁长发男性在江边拍照时不慎踩空落水。同行长发男伴曾尝试下水施救,但因水深未能成功。另有短发女伴选择旁观。
消防救援人员(全员男性)于当晚21:03将其打捞上岸,经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很多人谴责短发女见死不救,但是别忘了,现在抖音大量AI视频是说乱世先杀搞道德绑架的圣母婊。
要知道,不会游泳一定救不了溺水者,会游泳不一定能救溺水者,要不然为什么救生员执照要考试呢?救人要量力而为,因为你救人成功了,人们就会学你见义勇为,你救人失败了,人们就会变冷漠。
你可以骂这个短发女冷漠,但是我觉得,呼吁教育部门把体育列为主科,把游泳和自卫术列为必修课,更有性价比。
舒服多了。
抛开男女对立角度,救人也要有十足把握才能救,别特么道德绑架。
会游泳不代表你能把一个落水的人拉上来。
落水的人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垫脚石,你过去她就有可能踩着你挣扎,最后两个人同归于尽。
除非你有本事自己在水里还能完全拿捏一个拼尽全力挣扎的野兽,不然就别逞能,这跟你会不会游泳一点关系都没有。
多稀奇啊,开启本群禁言的同时在群里面问为什么群友们不说话。
何意味
man,what can i say。
越这样越多人会觉醒不去救了。

我个人觉得,不管是同伴或者路过的人,尝试救援是应该的。
如果只是旁观,连报警电话都不打的话,那确实是冷漠了。
如果人多,哪怕手拉手试试能不能把她拉上来也好。
但只是旁观,不可取。
………………
补充:今天居然有这么多评论,而且众口一词。挺好,就算做个筛选了。到现在的全部评论者,没有任何一个值得去拯救!一个都没有!
拍视频的为什么不去救呢?
我以为对逝者保持一个基本尊重是人类的共识,上了网后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是人
我来看一下各位知乎的用户和平台的审核,忘没忘,人民的好警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李燮是怎么牺牲的。
再一个,题主最后的警告:“最后说明一下,如果有性别对立分子公然在本问题鼓吹冷漠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就别怪我举报。”
哦?题主来详细说说你要举报的对象:
谁是性别对立分子?
什么叫鼓吹冷漠?
怎样就叫鼓吹不帮助某个性别?

说明该男子尊重女性,把女性当成活生生一个人呀

游泳技术不佳不要逞强,男生不下水救她是很合理的事情,因为有极大的概率不是人被救上来,而是女方上来他上不来或者两人都上不来。显然这次的男生水性不好,及大概率是无法判断女生能不能自己上来的,所以没有盲动先观察,最终也确保了自己的安全,给他点个赞,不必在意一些无意义的聒噪,他做的很对
这四十年来,女性教育失败了
李思潼说得好啊,“你是男生不可以靠那么近!”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什么冷漠?什么量力而行?
现在这样不都是大家所期望的结果嘛?
最近这段时间除了刷到这个十四岁女孩溺亡的时间,我还刷到了钓鱼佬救了几个男生的事件。
同样是落水为何是不同的结果?
不单单是个例,我还刷到了很多起男孩被救的事件。
其中有个印象比较深的是救了一个小孩,然后他父母带着孩子去给人家磕头谢恩,谢救命之恩。
说实话,就现在这种环境,女的都快成洪水猛兽了,谁敢沾边啊,救了告你一个猥亵?反手来一句谁让你救?
我们就不说一定要磕头谢恩什么的,你但凡说句感谢的话,我估计还是会有大部分好心人会救的。
可集美们的操作是什么?
恩将仇报!
你冒着危险去就了,别说感谢了,你甚至可能会摊上一堆麻烦事,什么被告猥亵啊,让赔偿损失啊等等。
这些都还是小风险,更大的风险是什么?
是在这种环境下,女的临场远不如男性冷静理智,她可能不但不会配合你,还会将你拉下水让你成为替死鬼。
我不是说所有女的都这样,男的都理智,肯定也有男的会失去理智做出拉人下水的举动,但在这方面,男性理智的比例就是会比女性高一点,因为大部分男的都知道遇事不能急,越是危险的事情越要冷静处理而不是大喊大叫就能解决问题。
在贵港女孩事件下的评论区里,我就看到有很多发那个为救女孩不幸去世的警察,人家换来了什么?
换来了你父母失去自己的孩子,换来了你老婆失去老公,换来了你小孩失去了父亲,换来了你家人之后要沉浸在悲痛中且因家庭失去顶梁柱而过上拮据的生活?
回到问题,是不是人心变冷漠了?还是人们知道善良要理性量力而行?
不,人心从来就没变过,人们不懂善良要量力而为的道理。
是环境变了,所以人的行为也变了。
就如我开头引用的典故一样,善举,是要被引导才能广泛推行的。
救人了你给奖励,这样才能激励更多人去行善举,通过利益让大部分摇摆不定的人也去做善举,这样便出现善意大于冷漠的情况。
从前我们靠什么引导?
靠名声!
在以往那些匮乏的年代,在那些名望重要的年代,你的善举能为你带来一个好的名声,而好的名声能让你在生活中得到诸多助力,古代便有举孝廉这种举措,你是个大善人,那其他人便也会乐于帮助你。
可如今呢?
一个好的名声,好人嘛?
这年头好人老实人都快成贬义词了。
更别说如今诸多案例告诉我们,多管闲事大概率会惹祸上身,说惹祸上身可能夸张了,但惹得一身骚吃力不讨好是大概率的。
不是你撞的你扶什么?
上行下效!
律法都这么告诉我们了,那我们当然要做守法公民啊。
不是你推的你救什么?
她不是你的父母,不是你的妻子,不是你的孩子,没有这个义务好吧。
她也不是你的同学,不是你的兄弟朋友,从情感上也没这个动力。
我感觉我写的有点冷漠了。
说句实话,如果事发生在我面前,我是做不到这么冷漠的,理智归理智,但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人死不做点什么,但我的理智告诉我这种事不能沾边,会惹上麻烦。
所以我大概率会怎么做呢?
大概率会告知其他人,哪里有树枝,哪里有救生圈,要打什么电话。
我大概率只会动口不会动手,没这么热心肠。
只要不动手,那这件事就和我没任何关系,我给个建议,周围的人听不听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虽然是个海边人,但我不会游泳,所以下手被拉下水成替死鬼这种事我大概率不会碰到,但即便你没下水,你动手了,你参与了救援,那有没有被告的风险?
死者家属接受不了,会选择告这帮救援的人,说不专业救援才导致了人没救上来,要承担责任?
这种基本一告一个准,因为你参与了,那事情必定有你的一部分责任在里面,事情的结果由所有参与的人承担,这道理大家不懂嘛?
再一个便是我们的环境,我们是帮弱不帮强,人死为大,即便是人家的责任,那大概率判定的结果也是人家付90%的责任,其余参与的人共同承担剩下的10%的责任,别看这10%的比例小,落到个人身上可不小。
所以有些事啊,你碰上就是你倒霉,你只能自认倒霉,做好的做法就是不要碰上,碰上了不要沾边。
你说你没错啊,你倒霉啊,不好意思,人家更倒霉,且死者为大,那你只能自认倒霉。
说道这里不由得感慨,人真的会有很大的变化。
因为说道这里的时候我想起了初中上政治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关于责任义务道德之类的课题,但是的反面例子是什么?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当时我对于这种言论是有点排斥的,觉得冷漠,觉得你要团结力量,互相帮扶,这样才能越来越好,把朋友搞得多多的,这样才能战胜各种困难,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可如今,我只能说我很讨厌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我不会游泳我便不会下水,怕被车撞我就会注意车辆看红绿灯,明知有风险的事情我就不会去做。
我小心行事是为了让我的人生我的家庭不出现风险。
可即便如此,有些人还是会遇到一些傻逼不自知,需要刺激玩高风险事情的人,且你要为他的错误买单。
你不下水可能会有傻逼把你撞下水,你看红绿灯也可能会有人酒驾波及你。
我始终觉得人做错了事情,那就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不是没有任何损失,且这个损伤要与后果成正比。
如今这件事就是在买单。
之前人家救人被诬告,被说猥亵的时候,寒了那些救人者的心,那就不要怪如今的人冷漠。
都说互联网没有记忆,可我觉得不是没有记忆,而是大家都默默的记在了心里,潜移默化的改变我们的一言一行。
小时候看修仙小说,总感觉有些实力高强的仙人很奇怪,不做坏事也不做好事,天天躲在没人知道的地方不管事,只有被主角赖上了才说真是又沾了因果,然后帮一下。现在才知道人家那是守法好公民,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天道”眼里,你干好事坏事都是事,不如无事。
昨天我还才刷到一个姐姐发的视频,自己弟弟因为救溺水者不慎去世,就只剩下这面锦旗了。自己想想非专业人士见义勇为的后果,想想你的家人吧。

8.74 欲语泪先流。遗憾… https://v.douyin.com/l1nijQG2Iu8/ 复制此链接,打开抖音搜索,直接观看视频! L@W.Zz ufb:/ :9pm 12/08
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子贡赎人”的故事
子贡赎回了一个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领取国家的补偿金,以此彰显自己的高洁
孔子听说后说:领补偿金不会损害你的品德,但你不领,等于把道德标杆拉到了常人够不到的高度。以后别人赎了人,再去领钱就显得庸俗,不领又心疼自己的钱
之前的救人者(个案),会对后来的救人者(群体)产生影响
近些年的案例,扶老者被讹诈、施救者被诬陷
做好事 = 可能要赔钱 + 可能被网暴 + 可能要花几个月自证清白
把子贡放到当下,花钱赎回一个在缅北沦为奴隶的小张小王,可能不会等来感谢
反而可能被诬告是子贡把ta卖到缅北的,以此来敲诈钱财
理由就是“不是你卖的你为什么要救”
我们需要知道
1 在落水之类的见义勇为中,男性施救的多还是女性施救的多。
2 作水鬼的人,是男性多还是女性多。
这两个现实情况很重要。但是在我过去的生命中,讨论这些问题的人好像从来没人提起。
按照知心姐姐的大手布置的如今环境来说,只要沾了一点点因果,你就是主要责任人了。
别说什么下水救人,你下水了没救到人你能上来吗?你上来就变你故意杀人了。
更别说什么报警丟游泳圈,只要你碰了,你就是责任人。
事实上看都不该看一眼,赶紧走人,看一眼都沾上了。你看这男的不就单纯看了几下就给人录下来丟网上想网暴了?
现在理解为什么修仙者如此忌讳沾因果了吧。
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道德绑架是没有用的!
不是你推下水的,为什么要救!
首先,我不会教孩子游泳,怕他年轻热血上头。
其次,他要是救了落水的人,我会让孩子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父爱如山。
毕竟做了这种好事,我不给孩子报十几个辅导班,不顺便给孩子买五十多斤试卷,都对不起孩子的“好人有好报”
最后,我会教他远离水边,不会游泳,就别靠近水。
根本原因还是法律不健全。
如果做一件事情需要损害别人的利益,那么法律不处罚就是鼓励;如果做一件事情需要损害自己的利益,那么法律不奖励就是制止。
救人也好扶人也罢,我国过去的处理办法都是依靠社会力量,简单来说就是靠道德,法律层面是没有这个规定的,到现在都没有,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去立法。
有人会说子贡赎人,可是这办法到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因为你根本防不住有人大规模套利。过去因为交通不方便,所以圈子很小,扶老人别说讹人了就是老人的儿子第二天不去上门感谢都会千夫所指名声臭掉;出轨奸夫和淫妇都是会被浸猪笼的,不然名声臭了就别指望别人娶嫁村里的人了。可是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所谓的依靠社会力量都是犯法的,而这方面法律又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做好事完全没有好处反而要被倒打一耙但对方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罚,这就是目前所有类似事件的根源。
如果没有把握为什么要去救,,自己的命不是命呀。。。
上一世,我没多想,一头扎进水里救人。
最后,落水之人被拉上了岸,我却被那人按进了那片冰冷的水里,体力耗尽,我知道,我再也上不去了。
消息传到家里时,整个世界都塌了。我妈趴在我冰冷的身体上,哭到嗓子彻底哑掉,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我爸就蹲在殡仪馆门口的台阶上,背对着所有人,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蒂扔了一地,那一夜,他的头发白得像落了层雪。
一个月后,生活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被救的人照常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同学在走廊里嬉笑打闹,甚至在大绿纸上分享自己的战果,再也没人提起过那天的事,也没人再提起我的名字。
只有我的爸妈,每天还是会准时走进我的房间,坐在我空荡荡的书桌前,从天亮待到天黑,好像我只是出门上学,马上就会推开门喊他们一声。
这一世,我又站在了同样的岸边。风里带着熟悉的水汽,和上一世一模一样。我蹲下来,静静地看了一眼那片水,想起了爸妈哭哑的嗓子,想起了台阶上一地的烟蒂,想起了那个再也没人提起的名字。
我站起身,没有再往前走一步。
我转身回了家。
推开门的那一刻,我对着屋里喊:“爸妈,我回来了。”
这一次,我要救我自己,也要救我的爸妈。
我12、3那阵碰上过类似的事儿,但不是女生落水我见义勇为这种桥段
大概剧情是下河玩儿,当时海河还没改造,东浮桥到北安桥这一段有能下河的地方
离家近,过东浮桥右拐溜溜达达就能下河了,夏天没事儿就下河玩儿,我的水性就(狗刨)就是这么练出来的,还有一群小孩儿\老头儿也过来游泳,时间久了就混熟了,一群人热热闹闹挺好玩儿的
我水性一般,目前极限发挥是南戴河游到防鲨网打个来回,水面上躺会冲个盹也行,小风小浪没啥问题的菜鸡水平
以上为背景
剧情是某次下河游泳,有个新来的小子不知道跟哪儿弄了个潜水镜,戴着就下去了

哥们儿估计也是玩儿high了,没注意管子,结果呛水了,就开始扑腾
当时位置大概已经挺靠近河中心了,那时候的海河是顺着两侧坡面也就到成人脚踝位置,再往里面走不了几步突然就开始深了,夏天的时候也特别冷,等于说这小子呛水的位置根本踩不着底儿
我离得近当时也没多寻思,过去打算給他捞回来
结果没成想这孙子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故意的,搂着我脖子一顿连蹬带踹,猫躺着踹人那动作知道吧,就那一套,反正他死不死我不知道,一顿操作差点没給我送走
然后我就急了,一脚踹过去扭头就往岸边游心说不管了,你爱死不死吧,这时候看见几个老头儿已经下水过来了,估计是这顿扑腾老头儿看见了
这几位就是现在流行的北安桥天津跳水伯伯1.0版本,当时北安桥往下跳+冬泳的就有他们几个
老头儿水性大,我刚上岸喘口气已经把人捞回来了,上岸之后还教我说别正面往回带,拿胳膊箍着对面的膀子,这样他扑腾就打不着你了,你顺着往回带就行
我心说了我他妈下次再管他,从此以后他都没我这个爹
女拳水鬼其实能分辨
不会水的踩不着底自己就慌,扑腾的幅度和动作巨大,求生本能这种东西一般人演不出来,而且溺水这种事儿分分钟,旱鸭子落水还能挺到人来救的纯属祖坟冒青烟,夏天衣服少还好点,冬天衣服厚说没就没,也就一眨眼的功夫,能表演式落水还挺到有人救的基本都没别好屁
不会踩水的根本挺不了多久好吧
这种情况不要急,点根烟喝口水掐着表远远看着,顺便把手机钥匙打火机烟钱包什么的都放好了
下去之后绕到对方背后往岸边带,胳膊顺便向下使劲儿,脑袋全没下去还是只把口鼻没水里看心情
落水15分钟捞上来的时候没气儿了这不能怪别人对吧
之前死女拳水鬼手里那帽子就吃的这亏,让人算计了,当然也是想不到有胆儿这么肥的
但凡碰见我这种冷血的,不下去送她一程都算我那天皈依我佛大慈大悲
你举报我也举报,说的好像谁不会似的😄
2013年,日本京都举办的一场市民马拉松赛(约8.8公里赛段),39岁女性跑者拓植彩在距终点约1公里处突然倒地,出现心脏骤停。急救人员携AED赶到,但因患者为陌生年轻女性,按规程需解开/掀起上衣贴电极片,现场男性急救人员对"触碰女性胸部"有顾虑(担心事后被控猥亵),迟疑未立即使用AED。虽最终施救并送医保住性命,但因缺氧时间过长导致严重脑缺氧,遗留长期意识障碍、终身卧床。
超测服的案例可以提供参考,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闺蜜又美美隐身、不粘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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