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河南鲁山 28 岁历史女老师因催婚选择自杀?
知乎用户 从不看视频 发表 我压根不关心这男女的破事,双方估计都有点问题 我倒是在意那个 1 楼的住户,特么人死在他家门口居然男女双方的家人都没一个出来收尸的,一具尸体摆在那多膈应啊。他又没做错任何事情,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谁来赔偿他家的 …
各位解读的也太乐观了…
人家法院的意思是,你别民事索赔,你应该起诉强奸。
王某提交的受案回执、立案通知书均表明案件已涉刑事,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该院亦不应进行处理,因此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什么叫先刑后民啊?
经典半场开香槟,甚至连问题详情都不读。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王某将于某及于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类费用共 7 万元。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原告王某提供的证据均不能证明被告于某与原告的抑郁存在因果关系,且王某提交的受案回执、立案通知书均表明案件已涉刑事,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该院亦不应进行处理,因此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人家春风法官是告诉你,要先刑事诉讼胜诉,然后才能通过民事诉讼要到钱,而不是说你不能要钱。
因为告强奸是八大罪,KPI 直接拉爆,但是索赔只是民事,KPI 基本等于 0。
大同订婚强奸案,南昌锜振东案,北京继父继女强奸案
告强奸,男的全家财产这会都到手了,一看就是 “力度太小”。
婚内强奸羁押 281 天净身出户案
现在民法也被无死角覆盖了

这你就不懂了,强奸不具备连续性,什么意思?发生了 10 次关系,10 次关系都可以单独的控告强奸。
比如说偷窃就具备连续性,偷了 10 回东西,第十一回被抓住了,然后坐牢了,那么这 11 次合在一块计算的。除非你出狱后又偷窃了,或者案情发生了转变,不然的话没有人可以起诉你。
但是强奸不是。强奸是分开算的,甚至是 “同一次关系当中不同时间” 都可以分开来算,前 10 分钟不是,中间 10 分钟是强奸,后 10 分钟不是强奸。都可以成立。
告错了。
这些事情越多,说明不转移支付的提倡着实有效,也说明很多的债务要炸了。
换以前,别说是研究生了,一个中专女稍微能看的,为了几万需要做的那么难看吗…
这是开新赛道啊
理论上讲可以直接告强奸,大概率还能赢,毕竟现在版本优势嘛
但是,实际上我之前分析法,哪怕是一脚给男朋友踢河里去死了,判个几年对集美依然没有好处
她们要的是无伤稳定的爆金币
即使有版本优势,撑死了是伤害减半,用这个去要挟别人爆金币大概率不会成功,就算成功也爆不出多少 (눈_눈) 毕竟真有钱的没多少,有那本事早去敲诈明星富豪了
然后是逻辑分析
如上所述,没告强奸,告的是致抑郁,要钱
也就是希望法律撑腰爆金币,普通人几万就差不多了
这要是赛道开了,随便找个理由腰酸背痛就说是男朋友搞的,爆个几万,再换个男朋友就是了
抑郁症现代科学并没有仪器测量手段,所以主要判断方式是你填一张问卷,然后医生根据问卷和跟你的沟通,主观判断你是不是抑郁症。换句话说,只要通宵打游戏熬夜,所有选项的网严重的填写,任何人都能得抑郁症
我看这个回答下面很多人都有疑问,那就是这个版本的强坚诬告那么好用,女方为什么不直接告强坚呢?我对近几年热门的坚强案都有认真梳理和复盘
这些坚强案男主大部分都是彩礼纠纷被女方巫告,最终的结果都是被判 3 年,巫女虽然能借大手的力量给自己狠狠出气,但除此外巫女得不到任何好处,既收不到彩礼也收不到经济赔偿,更麻烦的是三年后,自己就要面临一个和自己不死不休的壮年男子的复仇,只能被迫逃离自己老家或者工作城市,隐姓埋名去外地生活,否则很容易天天做噩梦!总之,传统的诬告案,巫女除了能对男方进行有效报复以外,并没有落到什么实际的好处
尤其是大同订婚坚强案,巫女在自己家乡熟人圈子里颜面扫地,本地根本不可能再有男性接手,只能隐姓埋名背井离乡去外面讨生活,而她们两费物母女在老家都没能力养活自己,现在又要流落他乡,日后的生活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已经到手二十万的彩礼和三金又得被迫退还了,三年后还要面临一个壮年男子的复仇,所以本文中我要顺手盛赞大同坚强案男主,如果不是该男主死不认罪硬刚到底,愣是让巫女没讨到半点好处,现在这天下大同的盛世恐怕更胜当下
所以,现实中真正把诬告告到法庭上的案例数量占比应该是不到 10% 的,大部分都是走私下调解的,这也是在知乎被高度认可的数据,那就是东大每年 4 万起坚强案的背后还会对应 40 万起的诬告勒索,勒索金额也是几千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而本案中,很明显巫女私下勒索男方不成,又不敢把事情闹太大,可能也是怕步了自己那位大同的巫女前辈的后尘,所以另辟新赛道,其核心诉求就是我也不要求大手帮我多么严厉的惩罚男票,而是让大手帮自己尽可能低风险的,也就是不上新闻不结死仇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爆金币
这个赛道一开就会出现 “我扇男朋友的时候他未履行躲闪义务导致我右肩酸软,故索赔九万。”
另外,这起案件被驳回不是因为塔不支持她的诉求,而是要秉持先刑后民的原则。
她在发生关系一年半后忽然控告了男友强暴,且警方已经立案。
在控告之前她在男友车内言语羞辱男方父母并不停挑衅男方,男友被迫还手后,她立马报警故意伤害让男友现金赔偿并赔礼道歉。
这是三管齐下,先告家暴,再告强暴,然后再索要赔偿。
只要前两个判了,那么第三个就稳了。
这要是真判决赔偿,中国的司法就真乱了。
抑郁症的评判本来就做不到像鉴定伤势一样客观,演技好一点,心理评估问卷咋样能体现自己不想活了,就咋样填,然后大概率就会被确诊抑郁。
如果这条路线被打通了,以后只需要发生关系后去医院确诊抑郁症,就可以得到高额赔偿,这不就是法律支持的高价卖银吗??
有些人现在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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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评论我都看了,确实没想到事件早已上升到诬告强奸的刑事案件,看来我还是年轻了。
希望各位朋友在找对象,以致未来谈婚论嫁时都能擦亮眼睛,保护好自己,远离垃圾人
抑郁症都是默默躲在一个角落,宁愿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别人。
真没见过哪个抑郁症患者上窜下跳,诬告别人,唯恐天下不知的。
这么活力四射,怎么看都不像抑郁。
先等等,根据问题描述中所说,有刑事在进行。所以必须得看看所谓刑事的结果再评论。
可怜的生育率躺在角落,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22 年 10 月就告强奸了,这。。。。。。。。。。。
这位女性的逻辑很简单。
【你得赔我钱】
【不赔?那我给你上点压力】
【怕不怕?我已经告你了,最好识相点,拿点钱这事就算了】
可最后算不算不是她定的。得公检法来定。按理讲自己请的律师应该把这些东西说清楚了。但依然决定继续告那就代表着情绪做主导。
法院想的就是做爱做不出抑郁的,强行做那就是强奸,先立案调查取证是否定性为强奸,如果是强奸才能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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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我想起一个案例,大致就是也是一个女的告未婚夫强奸,然后估计是私下又达成了和解。但案都立了不判怎么行。最后法院为了照顾这对新人,来了个判三缓四…… 把羁押时间扣除,实际不坐牢,把男的放出来和女的结婚了。真的很难评,这以后有了小孩,能接受自己爸爸是强奸犯吗?
违背妇女意愿为什么不告强奸?告强奸百分百进去,而且现在告都来得及,为什么不这样做?
只想着自己拿钱,不考虑春风的 KPI,当然不合理被驳回了。
同意已撤回。
放个链接。按 100 块一天的工资算,发生一次让女生不爽的链接,可能就要搭上 700 天的工资。
相当于你辛辛苦苦当了近两年的牛马,可能就换来了人家一晚上。
一辈子的工资按 60 年算,一个男人的一生只够承担 30 次让女生不爽的链接。
真要判下来,女生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等于男人工作一辈子了。
一个女人的一辈子,就等于 720 个男人的一辈子。
自称男友趁自己身体不适时发生关系致抑郁 女研究生索赔 7 万元 一审被驳回_腾讯新闻
知趣点
你要再这么去裁判文书网找证据开话题
以后你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以后结婚的人更少了,现在抱着爆金币心态的那么多,就算想谈朋友结婚的,也要擦亮眼睛啊,你想着有个女友能解决问题,人家想的是先爆你金币,以后再换个有钱的。
法院的意思是这女的应该先报警以强奸罪把男方抓起来,然后就可以民事索赔了。
我之前还看抖音里一个女律师和观众对线
观众问自己和追求两年多的女人有一天发生了关系
发生关系后女人就称自己被强奸了
观众还说自己是多年糖尿病
女律师听到这个就说 “你得逞了”
观众不解问 “我糖尿病和我得逞不得逞有什么关系”
女律师就说
" 之前就有案例, 有人用糖尿病药品把女人迷倒后实施强奸 "
观众就说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女律师就开始抢话
说什么你得逞了
没抓到你算你走运之类的
就是一种很笃定是男人强奸了女人的口吻
我看到这就奇怪了
一个女律师能这么歪
用以前的案例当成评判是否强奸证据
那要是这么说
她怎么不直接说
以前有男人强奸了女人
因为你也是男人
所以也必定强奸了女人呢
只凭借曾经的案例就能当成证据
而不是从实际出发
找到具体证据
你就说现在的男人能好?
怪不得山西大同那案会办成死案
有这样的律师而且绝大多数都是这种律师
大国的强奸案数量已经超过阿三了
ps: 评论区提供了原视频, 并声称我是在误导
我当时看视频只是记个大概
但基本上和我描述的差不多
我不会修改我的回答
大家去看看这个女律师是不是像我说的
只通过她自己的判断而没有经过确切的证据就认定男人是强奸犯
视频 4 分钟起就是女律师的表演时刻
女研究生脑袋里就研究这玩意?
告男友趁我身体不适发生关系却被驳回导致我抑郁导致他要分手导致我抑郁加重导致我要索赔 70 万再次被驳回导致我抑郁再次加重……
按法官的说法,这案子刑事程序还在进行中,有回答对此表示担忧,认为男人风险很大。
我倒是认为可以乐观一点,男人大概率没有被刑拘。如果男人被逮捕被刑事起诉了,民事审判可以一直推迟,等刑事判决结果出来再开庭。这次民事驳回,虽然用了 “先刑后民” 为借口,但真实理由就是认为不构成犯罪。
司法实践中,这种熟人间的案子,如果男人已经被抓捕、准备刑诉,通常会协调男人赔偿换取轻判。这个案子看来没有这样推进
蛮好笑的,无论是不是真的,男友趁自己身体不适发生关系导致, 那你告人家父母干嘛?

girl teach girl 了
你要真问这个研究生和男友关系很差吗,她肯定没法直接否定,但是她的社会经验已经告诉她直接撒泼肯定没错,那她不撒泼不是亏了吗

未完待续…
法院的意思是不要走民事,走刑事案件。
世俗社会,性是基本人权,性同意权专属于女人。
如果男人希望保护自己不被诬告,需要伊斯兰教法,伊斯兰的性不是基本人权而是婚姻义务。依据这个法理,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才有处罚的依据。伊斯兰告强奸需要担保人亲眼看见插入,告强奸失败会转入认定通奸的流程。这是因为穆圣发现强奸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告强奸主要的情形是通奸被发现女人为维护名誉(包含小情侣偷尝禁果)、性交易结束后嫌弃钱少或者不给钱、恋人分手后觉得亏了…… 伊斯兰教法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比如 “被强奸者同意和强奸者结婚,男方不受处罚”,这就是专门为偷尝禁果的小情侣制定的法律。
伊斯兰的教法这一块的规定建立在性是婚姻义务这个法理上。如果按照我们世俗社会的性是基本人权,性同意权专属于女人来设立法律。诬告必然很多。你觉得当初明明女方同意了,谁能证明?你觉得冤人家川普还觉得冤呢,一个告别了强奸案 27 年前的事啊,女方自己都记不得时间地点,没有证据,就是硬说川普的强奸了。最后还不是判了强奸?
所以别折腾,被诬告了就想想川普,人家 70 多岁都不怕你怕什么?真想要名誉就去信伊斯兰再外娶个阿拉伯穆斯林老婆。
发生关系导致妇科病然后索赔,不就是天经地义了吗?
说不定就有知心姐姐春风医生,肯给她开呢?
没结婚前,每次发生关系最好给下单买个礼物的好。不知道这样后面追究起来,算不算嫖资了
描述里不是写得很清楚么,先刑后民,意思是这女的要告就先去告什么强奸罪之类的,不可能直接判赔钱的,意思是要闹就去闹大的,小把戏不予支持。
要论证做爱和抑郁的因果关系,交给讼棍就行了,随便能意淫出一万种论证方式,然后再去小红书发姐妹文学,用舆论绑架法律就行了啊,一告一个准,包判强奸罪的,但是钱可能就赔不了。
意思就是,别想着不丢脸不出名的情况下,滥用法律武器来获得个人私利,但是如果你愿意闹大来证明你的主张合情合理,那法律还是不会偏袒的。
致抑郁有什么用?直接告强奸就完事了。男方拘留后,直接离婚就可以拿到所有的家产了。
河南濮阳尹先生 “婚内强奸” 诬告案
案件核心时间线
1. 强奸指控与拘留
- 2023 年 7 月 26 日:武女士 (妻子) 报警称被丈夫尹先生 “婚内强奸”,描述被 “掌掴、卡脖子、强行发生关系”,并赤脚逃至邻居家求救
- 2023 年 8 月 18 日:警方刑事立案,尹先生被刑事拘留
- 2023 年 9 月 1 日:检察院批准逮捕,尹先生被正式关押进看守所
2. 离婚与财产分割
- 在被羁押期间 (约 2024 年 4 月),武女士带着离婚协议到看守所,以 “案件无限期拖延” 相要挟,尹先生被迫签署离婚协议
- 离婚协议主要内容:
- 尹先生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 (价值 32 万元) 归女方所有
- 夫妻存续期间 14 万元外债全部由尹先生承担
- 三个孩子:大女儿抚养权归武女士,尹先生获得儿子和小女儿抚养权
3. 撤诉与结局
- 2024 年 7 月 1 日:检察院以 “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 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 2024 年 7 月 31 日:检察院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尹先生恢复自由
- 2025 年 10 月:尹先生获得国家赔偿约 33 万元 (含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背景与细节
婚姻基础:
- 尹先生与武女士 2013 年结婚,育有三个孩子 (两女一儿)
- 婚房是尹先生父母在 2015 年全额出资 32 万元购买,登记在夫妻名下
离婚纠纷:
- 2023 年 3 月:武女士首次起诉离婚,理由是 “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并指控尹先生 “长期家暴,甚至孕期和月子期间也未能幸免”
- 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认为 “感情破裂证据不足”
- 2023 年 7 月 (离婚诉讼被驳回后不久):武女士报警指控尹先生 “婚内强奸”,被认为是 “为了快速离婚并分割财产所采取的手段”
关键证据缺失:
- DNA 鉴定结果显示 “未检出精斑”,与武女士陈述存在矛盾
- 尹先生质疑武女士 “一小时多次性关系不符合生理常识”,直指其撒谎
- 尹先生甚至持有案发前丧失性功能的医疗记录,进一步证明指控不实
案件结局与反思
对尹先生的伤害:
- 失去自由 285 天,职业生涯被毁,社会声誉受损
- 失去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背上 14 万元债务
- 发现三个养了十年的孩子竟无一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 (亲子鉴定结果)
对诬告者的处理:
- 武女士未因诬告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实质性追责
- 截至尹先生获得国家赔偿,武女士从未公开道歉或澄清事实
法律启示
这一案例揭示了婚姻纠纷中可能存在的恶意诬告风险,以及 “婚内强奸” 认定的法律复杂性。虽然《刑法》并未将丈夫对妻子的性侵排除在强奸罪外,但司法实践中对 “婚内强奸” 的认定极为谨慎,尤其在婚姻正常存续期间。
本案也暴露了诬告成本过低的问题,当虚假指控被揭穿后,诬告者往往能够全身而退,而受害者却需承受自由、财产、名誉等多重损失。
总结:尹先生的案例完全符合您描述的情形——女方 (武女士) 诬告男方 (尹先生) 强奸致其被拘留,离婚时获得几乎全部家产(房产),而后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撤诉。
不就是强奸案太多了
换个借口抢钱嘛
我早就说了《彩礼日结法案》具有跨时代的优越性
还有,支持诬告反坐
有诬告经历女性取消高考 / 国考资格,写入档案
随着身份证号码
各大求职网站强制标注
还有网贷还不上的老赖
各个求职网站也强制标注
为什么不告强健,是因为还没有收到彩礼吗,
感觉关键问题不是女生被那啥然后抑郁了,
而是抑郁症患者本身在法律看来和正常人一样。
法条里规定的特权人群是重度精神疾病患者,
他们有责任阻却事由,可以被特殊对待。
要达到重度精神疾病的程度,
必须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不明白自己做了这件事会怎么样。
换句话说,
没有达到这个程度的心理疾病患者,
是和普通人一个待遇的。
也就是说,这个女生只是被强迫发生关系了,
至于抑不抑郁根本不重要。
除非她疯了。
当然看来她还能去起诉应该还是正常的。
所以正确做法应该是直接起诉强那啥,
这样保底会有赔偿,
打抑郁症的牌着实是不了解法情了。
流程是刑事后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先民事定罪。
集美要等检察院的集美帮你公诉强奸罪之后,法院的集美才能帮你爆金币。
公诉之后去和男方家长摊牌,想要谅解书就得爆金币,七万块看不起谁呢,不给 70 万不要想着谅解书。
集美 help 集美,才能嬴。
不合理吗?很合理,我个人表示应该反告这位女士才对。就以敲诈勒索来定罪,给这位男友一定的经济补偿,再判刑而不是仅仅是驳回这么好说话。
要知道以前提起抑郁症大家第一反应是什么?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表示同情,并且条件允许的话会非常乐意给予一定的帮助,如果对方愿意接受 / 需要的话。
现在呢?凡是听到抑郁症大部分正常人反应是绝对得远离,最好不要停在那里。因为你只要停在那里,跑的不够快,就可能被粘上,让你付出巨大的代价。
不就是有那么一群没有丝毫道德比巨婴还不如的废婴,拿着郁抑症当攻击别人的武器,或者当成自己摒弃责任的挡箭牌么?
为什么?因为这玩意好用,容易用。其他回答也说了,目前来说大部分所谓被确诊的郁抑症不一定有非常严格的诊断流程和标准,只要你会装,你都可以是抑郁症。
还有真正有抑郁症的人,能干的出来这事?印象里好像也不会。
回到题目上来说,这位女士的逻辑能力也是不行的,完全就是在建立错误的因果关系。
因为我不适 - 和我发生关系 = 我患上抑郁症。那么问题来了,不适发生关系真的和患上抑郁症有必然的联系么?
如果之间建立因果关系,我认为必然是长期 / 多次导致的,必须还要附带额外的一些压迫。
比如:趁着她不适,强行和她发生关系,伴有一定的语言攻击 / 语言暴力 / 肢体暴力等等……
不过这个应该好像应该起诉男方强奸才对,也不是以导致抑郁吧?
或者说,按照正常人逻辑,这位男人是犯了错误在她身体不适的时候,和她发生过关系,可能就一次。一次真的能导致抑郁?即使真的能不也是伴随我前面说的,其他压迫么?不也是得以强奸算么?
要是很多,这位男友就是个变态专门挑她身体不适的时候和她发生关系。
那她也不可能天天身体不适,经常不适吧?具体到底哪里不适?还是得以强奸起诉吧?
王某将于某及于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类费用共 7 万元。
这里就更加有意思的,要控告也应该控告她男友一个人就完事了,为什么要附带上她男友父母?
难不成她男友父母也趁着她身体不适和她发生关系了?还是说她父母帮自己儿子, 趁着她不适的时候给她手脚摁住,让儿子完成对她发生关系?
要是这样不还是得告强奸?
所以,大概率这位女生抑郁症是假的,要这个钱有没有可能是他们谈婚论嫁,男方不愿意付她彩礼?她出此下策?
有没有可能是她男友想和她分手,她想要一笔分手费,但她男友不乐意给,法律层面又不支持给分手费,才出此下策的?
除了这两个原因之外,想不到其他原因了……
这种案子不先刑事案件很难打赢,直接说被强奸,先把人弄进去,不要到打官司对方就求饶和解了,如果能公诉,就不是和解赔那点钱了,得三倍的钱求谅解书减刑,所以不愿意就说强奸不要打民事官司。
很多学法律的,不太明白 “刑事与民事” 的区别,用大白话来说,刑事就是《特别行政法》,民事就是《个人协商解决纠纷》。前者是 “单位办事”,后者是“私人交易”。女生以“抑郁” 为由,而不是 “× 行为” 伤害为诉求。否则,某人岂非可以 “对方亲吻” 影响自己心情错失了中头奖的机会。切入点不同,在民事上会有很大不同的结果。
法院:你的意思是你现在不愿意对吧?你现在不愿意你应该提交强奸案诉讼。
女方:倒也不至于。
低 rq 造就的低赔偿,是体制性问题。
咱们不重视人,别说是心理问题,就是身体的实质性损失,赔偿和实际需求来讲,也是很低的。
而且,对于求偿有各种各样的限制,往往是出具最低标准,所以,大多数赔偿如果按照某些规定看,都是非常低的,比如人身损坏赔偿中的,护理和营养费低的令人发指。
比如护理人员配置一般一人,最高两人,但是,这可是 24 小时长期无休,还包括夜班,明显的护理人员是超过劳动时长限制的。
一般咱们不真的讲究精神赔偿,只有出现足以造成创伤性的精神损害,才能得到极少的赔偿。
我们的制度,对人,对人性的关注几乎为零,几乎是为加害者量身定做的保护法,比如 gj 赔偿,其费用,如果用 8 小时工作制,假期制度,及超时加班制度衡量,8 小时费用还赶不上最低工资水平,但是,当事人身心的损失难以计数。
合理吗?不合理,但是,没有人给你讲理。



借口天花乱坠,不能掩盖诬告敲诈的本质
哈哈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你就直接告对方强奸,周旋一下,意思一下,坐等对方抛出调解方案,然后就爆金币了啊
画蛇还要添足,活该没讹成功啦
这下明白了吧,做题家终究只有做题是强项,难道的学历文凭是一点含金量也没有啊
这个案子的维权应该是存有一个先刑后民再刑的时间顺序在里面,女生应该是进行了两次报案,分别在提起民事诉讼的之前与之后。
第一次报案女方第一时间选择的维权手段应该是先向警方报案强奸,但是不知道是出于谨慎还是时间流逝证据方面缺失的原因,警方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立案,很有可能是最后警方选择了不予立案。
之后女方则是继续选择提起侵权诉讼索要赔偿,但是就像新闻报道里面所述,行为与结果里面的因果关系过于缥缈,情侣之间的争吵,身体状况的漠不关心导致的抑郁,单纯依靠病例等证据很难证明因果关系的成立。
而且王某称,2021 年 6 月,于某趁其身体不适与其发生性关系,给自己造成巨大精神压力。对于这种可有可无的模糊地带,又过了四年的时间很难举证,当事身体不适与性行为发生的证据基本很难取得,所以法院也是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
记者从一审判决书中看到,王某称,自己与被告于某系同学、恋人关系,在双方交往过程中,于某经常因琐事与原告争吵,且对原告身心状况漠不关心,给原告造成巨大身心伤害。
在法院对民事诉讼进行审理的时候,这个女生应该是通过其他的其他的事实理由重新进行了刑事报案,因为如果在民事诉讼立案之时男方已被刑事立案拘留,法院在确认被告信息之后应该会直接驳回起诉,而非经过审理之后确认男方已被刑事立案再驳回诉讼请求。
个人猜测,这个女生应该是转变了刑事报案的思路,从强奸转变为了强制猥亵、侮辱,因为新闻报到中出现了一段双方商讨的情节。
病情稍稳定后,王某曾尝试与于某协商解决双方矛盾,但于某一直推诿、拒绝解决问题,并在双方协商中存在对原告进行掌掴、按压在床、强行亲吻等不当行为,致使原告病情加重,出现吐血、丧失意识等情况,并由救护车接走治疗,最终诊断为重度抑郁焦虑症状。
男方很有可能是在民事立案之后,因为这段事实被重新进行了刑事立案,而且事实部分存在重合,如果刑事部分进行审理的话同样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驳回了诉讼请求。
往好处想,姐妹不告强健的原因可能是觉得春风姐姐的做法太过极端了。
根据问题所述,法院的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该案件目前处在刑事审判阶段,一般情况下都是刑事附带民事一并处理,当然如果民事部分在刑事诉讼中没有解决,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刑事审判属于公诉案件,不需要当事人出诉讼费,由国家公诉机关代为维护权益;另一方面刑事案件对证据的审查更加严格,更有利于查清案情事实。目前刑事审判还没有结束,案情事实还不够清晰,当事人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会驳回诉讼请求,所以法院一审判决是合理的。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满意,也可以提起上诉,或者提请检察机关审判监督。

不错,又是山东法院。
小说要是写成这样,
作者估计会被骂死
问题是法院驳回的理由是女方的证据无法证明原告的抑郁和被告存在因果关系呀,这已经说的很明确了有哪里不明白吗?
还是你的意思是因为原告是女的,所以法院应该判男方输?
强奸导致出现抑郁症,这个男友要判很久喽
好消息:驳回了
坏消息:先刑后民
咋说呢,这就是文化水平太高,瞻前顾后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导致官司输了。
直接报警强奸就行了。
失败乃成功之母。
可以告诉你们如果放任下去会最终出现什么程度的事件
黑暗森林心理导致的 dataosha
没有看过判决原文,但是如果原审判决确实依据先刑后民这样简单的逻辑下判断,那么这样的逻辑肯定是有问题的。因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定责逻辑存在不同,侵犯的法益、毁坏的社会秩序和定责的构成要件存在区别。民事定责并不以刑事定责为前提。
本案中,从题干提供的信息来看,应该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男方有以违背女方意志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但是即便刑事责任的角度,男方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男方明知女士身体不适,在女方有不情愿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这样的行为,因此给女方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病症应当承担过失民事责任,要赔偿。
为什么不直接告强奸啊,告强奸一套房都要得到
这种蠢货别说看过小红书,真是气得人宫疼。
看到没,翻来覆去就是给钱这两个字。
不愧是孔孟之乡,还是有正规法官的
这民事弄错了吧,直接告强奸赔钱更容易。
正面的说:要脸,但不多
负面的说:不要脸,但不够不要脸
直接告强奸就爆到金币了嘛
法院驳回了她的索赔,就两点理由,一是她拿的微信聊天记录、病历、朋友证词,都没法证明抑郁症就是于某那事儿直接弄出来的,二是她已经报了强奸案,警方也立了案,得等刑事案件有结果,民事赔偿才能走,现在没法处理。
最争议的就是 “生病时能不能算同意”,王某说当时自己晕乎乎的,根本没法说不,但法院没直接说于某到底算不算违背她意愿,有人翻出 2023 年最高法的统计,亲密关系里性侵案件,因为“同意难认定” 撤案的占 41%,比陌生人性侵撤案率高 28 个百分点。
还有精神损失索赔这事儿,太难了,2024 年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数据显示,精神损害赔偿案里,因为因果关系说不清被驳回的,占所有败诉案子的 63%,尤其这种情侣间的事,法官没法断定抑郁就是哪一件事直接造成的。
这事说到底,就是证据太难拿,情侣间的事又说不清道不明,法院要的是实打实的证据,不是光靠嘴说,王某输就输在没法把 “病中被侵犯” 和“抑郁”这两件事,用铁证串起来,现在只能等刑事案件的结果,可这一等,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
此女诬告加勒索,理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不合理,建议转而告男友强奸,事半功倍。
山东的,应该可以半场开
小仙女确实急了。
先报警想和解敲一笔。
没想到警察直接立案了。
这下子成为公诉案没法弄钱了。
想在判刑前赶紧用民事敲一笔。
性敲诈手法太过粗糙。
一看就是经验不足。
多操作几次就是熟练工了。
这就叫妇人之仁。
现在这个版本,直接告强奸,包赢的。
这会儿估计人都判三年了。
刑事了,这是强奸,撤销同意了
如果是外国人强奸试试,谁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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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呀丫头,告强奸啊,这个特别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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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啊
什么发生关系,直接告强奸不就得了,成功率拉满好吧
经典妇科病 现在没个玉玉都不好意思上网
逆天…
我前任则是说那个可以治感冒…
总之法院干了人事,支持
告强奸就好了,70 万都骗到手了
这货色的名字是什么?
很显然,这只是单纯的想爆金币结果摸空了。
话说小年轻们以后是不是得全程录像以防止被诬告?
不过,这玩意当证据,会不会被判 “传播隐晦物品” 啊?
没告强奸导致的
这也能告?
那我能起诉三位数以上的 BRO。
我都浑身抽搐翻白眼了,肯定是身体不适吧。
谁家正常人抽搐着翻白眼。
这时候还上我的,还尼吗用的狼牙套套,一人一次赔七万。
这时候还扯电线,抡数据线,动用机械的,加倍。
发大财啦。
要钱的意图太明显了,所以被驳回了!
如果直接告强奸,没有不成功的理由。
所以,这些想以发生关系为理由,捞取好处的女性。态度就是要坚决,像这种只想要钱的,kpi 太低,而且女性收钱就不坚决去告,撤诉,让人公职人员忙活半天,捞不到太多功劳,自然就没有多少动力!即使是集美,为女拳事业奉献一次两次可以,奉献太多也是不可能的
没告他强碱导致的
我想不明白,特想问男人一个问题,你女朋友不跟你上床,你能不能谈恋爱?不能的话,你为什么不去嫖娼?
单纯想讹诈吧?
要么直接告他强奸,把他送进去。
我劝你们多 pc,不过就国内这环境,街道工作者也不安全了
因为先诬告 qj, 然后再告的这个被驳回了吗?
这还不合理吗?这太合理了,
不合理的是,怎么就没有人跟巫女爆了呢?也太老实了。
这样的案件,已经被警方刑事立案了,那么民事侵权案件就不应该有法院再处理了,法院这样的处理是很正确的,如果女研究生觉得有必要,可以到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的法律程序,应该律师是很熟练的,为什么不去咨询律师呢,也可以去咨询人工智能的呀。
合不合理的,某些东西什么时候讲过理?
国男现在要么消停点别碰国女,那么它们那些狗屁倒灶的破事都跟你无关。要么就做事做绝,让标致们掂量掂量作妖的后果。
你说不要太极端就是你对,反正被判 qj 进去的又不是我。
当然,现在还对婚姻有执念的龟中之龟应该没那么有种。
这些女的只是想要钱,对于这个男方到底怎么处理,它们并不关心
但法院不一样,检察院和法院要的是 KPI,要的是八大重罪的结案率。
因此,被告的国男只需要,咬定自己一毛钱不肯出,就坐牢。事实上,无论你出多少钱,就算是净身出户,该判的刑一天都不会少。(本来也是轻判,最多就 3、5 年,更多的是缓刑,毕竟大家都心知肚明,qj 罪肯定是诬告,法院和检察院又不敢下死手,万一搞出个更严重的歼 50,那就彻底不值当了)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问题中这种情况,法院让这女的去告 qj ,这女的只想要民事赔偿,法院表示先刑后民,你不告 qj,那后面的民事诉讼压根也不成立(你想要钱又不想得罪当事人,还想让我法院检察院给你白打工?)
这女方还想后面再找接盘的呢,万一搞到了接盘的都不好找,或者说接盘的价格还得跌,万一这男的真进去了,放出来跟它不死不休,那更是麻烦。因此就在这个地方尬住了。
至于这男的怎么想,这男的利益谁去保障?进步的代价罢了,有谁会去管呢?
都说这个版本的诬告好用,是指坏但聪明且舍得名声,不顾道德舍家弃业的女人通过阴谋布局下套,精心设计搞定毫无防备或有把柄或头脑不够用也不会动武的男生。
要经营人设,要下本钱,要分析要研究,左思右想,知进退会取舍,既要拼天赋也要拼后天努力还要拼运气,是具备很多普通女生不具备的素质的。
不是真的随便一句话就能拿捏所有男人!
坏人哪有那么好做呢?
干坏事,特别是干正收益非常高的坏事,比日常学习考试和工作晋升难多了,风险承受能力差一点,那可能比白手起家创业还要难很多。
被蛊惑的想走捷径的女生,建议还是头脑清醒一点吧。
行业里的佼佼者都在干嘛,在骗几十几百万的彩礼,在洗北上广深的房产,在分富豪公司的股份家产,最差也是混了个坏名声,经营自我的时候还能涨涨价。
坏心眼学会了,没学会干坏事,也没个天赋运气,也不知道往哪努力,好人做不了了,坏人也做不好,这不成废物了么。
现在为什么社会治安变好了,民风彪悍的小县城,几年没再见抢劫罪,违法犯罪成本增加,社会岗位也增加,刀口舔血风险大收益少,不如学个技术去打螺丝月薪三千。
成年人,得看利弊啊,得算收益啊,忙活半天算计不到别人,赚的不如跑几个月外卖,那当个普通人去上个班不是更舒服么。
七万块,诉讼期老长,还败诉,这点苍蝇肉够干啥的。恶心人也恶心不到,男方甚至可以拎着七万块钱看笑话呢。
傻子确实多,不说明你能轻易搞定,该多学点套路,拓宽一下眼界。



这还是强奸了嘛,还民事索赔干嘛呢?估计刑案不好搞,就过来立民案索赔呗。
直接告强奸就得了,还整这一手,活该被驳回。
法院都给指路了:直接报警诬告强奸,到时候就不是 7 万元的事情了,要一百万男的也可能给,不然基本百分百进监狱
从律师角度来看,这起案件一审被驳回是否合理需要全面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
首先,关于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的认定。如果女方主张男友趁其身体不适时发生关系,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当时女方明确拒绝且男方强行进行。若缺乏有力证据,比如现场的反抗迹象、即时的报警记录等能直接体现女方意志的材料,仅以身体不适为由,很难确凿认定男方行为构成强奸罪或其他类似侵犯性自主权的犯罪行为。
其次,对于抑郁与该事件的因果关系。即使存在上述性行为,如果要证明抑郁完全是由此次事件导致,也并非易事。医学上对于抑郁症成因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女方需提供专业的医学鉴定报告,详细说明事件与抑郁之间存在直接、唯一的因果联系。否则,法院难以仅凭女方自述就认定男方行为必然导致其抑郁。
再者,关于索赔 7 万元。这 7 万元的索赔依据是什么至关重要。如果是基于精神损害赔偿,在没有明确认定男方行为构成侵权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谨慎审查赔偿数额。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要考虑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当地司法实践等多方面因素。若女方只是简单提出索赔金额,却未能充分说明计算依据和所受精神损害达到需要赔偿 7 万元的程度,法院驳回也是合理的。
另外,从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角度,女方作为主张权利一方,有责任对自己的诉求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若证据不足,无法达到民事诉讼中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法院基于现有证据驳回其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当然,如果女方有新的证据能够补充证明男方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对自己造成的损害程度,比如后续出现新的证人证言、更权威的医学诊断进一步明确因果关系等,女方可以通过上诉等法律程序继续主张权利。总之,仅从目前信息来看,一审法院驳回可能基于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在没有更多详细案情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判定驳回是否绝对不合理。

仙女张嘴只为钱!
一个研究生,连 7 万的债都还不上吗?
我真的想笑
这是鼓励以强奸罪进行敲诈勒索了。法院为了 KPI,为了升职,而鼓励诬告男方强奸罪,强奸罪为 8 大罪之一。
强奸案是女方抢劫男人的利器,很多女人依靠强奸案抢劫男人并获得成功,因为强奸案的诬告成本极低(低于千分之一),收益极大(往往十万元级别敲诈收益)。强奸案很多即使被证明是诬告,最后不立案,大多拘留几天。因为诬告失败,大多数不起诉男方,然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然后就不立案诬告,然后女方诬告没有事,因为此时女方的诬告还没有造成重大危害。如果诬告成功,中国无罪率极低,99.6%,男人几乎都进去,只有 0.4% 的案件,才有一定概率认定女方可能是诬告,一年只能看到 80-95 起(2023 年 87 起,2023 年 93 起)女性诬告男性而被起诉的案件。中国无罪率低,是因为法官不敢得罪前面办案人员,官官相护,导致很多案件一错再错。另外,办强奸案定强奸罪属于大案,有利于公职人员升职,而其他重罪太少,这样公职人员为了升值,倾向于多定男人强奸罪。另外女法官比例高,女诬告人的知心姐姐太多,倾向于定男人有罪。中国的特殊制度,让女方诬告男方强奸,几乎零风险,远低于千分之一。小小澳门一年 8 起女性诬告定罪,而且基本都是大陆女人在澳门诬告,而大陆一年仅有几十起女性诬告男性强奸罪定罪的,如果同比例的话,大陆应该是约 1.4 万起,也就是说每年大陆至少有 1.4 万个澳门标准的女诬告犯没有遭到应有的惩罚,这还是应该被大陆警方发现而未被发现的部分。
在收益方面,强奸诬告案,往往数万元起步被敲诈勒索,高的甚至高达数百万元,前段时间还有人(崔丽丽案)妄图谋取拟 IPO 企业的 3% 股权(约 2000 万元),最后获得上百万元收益。有人问她,她居然说,最好是 2000 万拿到,公司老总也进去。
因此,女人诬告男人强奸,成本极极低,收益极大。
发生关系要赔钱,那成什么了,你得告强奸才行
强奸是门学问,什么时候算强奸,什么时候算强奸终止,什么时候一次射精能算两次强奸,什么时候不插入也能算强奸,什么时候隔空也能算强奸,什么时候真凶招供了你也是强奸,什么时候给钱就不算强奸不给就算强奸…
够我们研究一辈子捏
这么多诬告强奸的本质上还是男性太没有男子气概造成的,它诬告你,你把它全家和法官律师大盖帽全部消消乐,多出几起你看看还有没有诬告的。
不考虑法官的 KPI 吗
直接告被男友强奸 被男友的父亲强奸 被男友的朋友强奸
搞成全国大案 KPI 美滋滋 春风姐姐才能帮你啊
这个事,就有一个悖论
你想要钱,就得把男方往死里整(得先告强奸)
但你把男的往死里整了,男的就没道理再给你钱,无非就是多坐几年牢
看这个女研究生,就索赔了 7 万
也就是说,她不是反对发生性行为
而是觉得
性行为给她造成了未知的伤害,所以需要赔偿
说直白一点,就是她主观上不是不愿意,但客观上可能不支持
中国的婊子怎么这么多
直接告强奸 ,都说了转刑事,这都看不懂吗?
咋了,你不会只想要钱,不想要男的坐牢吧?
难不成还打算拿到钱后继续和男友在一起?
再过几年,
“强奸” 和奸杀判的刑罚一样重,
小仙女的好日子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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