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生遭同学踢打致睾丸破裂,警方终止刑事调查,受害者如何维权?

by , at 05 August 2026, tags : 霸凌 学校 家长 老师 学生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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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山下的石头会说话 发表

知道现在中小学周围什么新兴行业开始遍地开花吗?

武馆

对,就是你理解的那个武馆。

最近几十年因为有补课需求,学校附近的整条街都是培训机构,现在风潮变了,武馆开始流行了。

我家楼下最近就新开了一家武馆,就在某小学校门口对面。

因为我个人也是这方面的爱好者,就跟老板聊了一下

按老板的介绍,这家店其实是一家分店,他们的总店在七八个公交站外的其他街区,生意火爆,必须要扩张了,考虑到这附近有几十个学员去他们总店上课,所以就把分店设在了这里。

据他说,他的学员里有四成以上是有被霸凌经历的,家长找学校,学校也知道问题学生横行霸道,但是一点用都没有

你能开除他还是怎么地?几十年前还有工读学校,现在早没了,这种问题学生犯了再大的事情,也得让他读完九年!所以学校直接躺平了,只要学生不打老师,随他去了,熬完几年送走人就完了。

但是跟他同班的其他普通学生就倒了大霉,人家家长能认吗?

这些家长在学校那里搂了一肚子火,就把小孩送到了他这边来,可能大家也是看清楚了,谁家不是未成年,干就完了!就算你还是打不过还有其他师兄师弟呢对吧!

听了这番闲聊,我突然意识到格斗搏击的春天要来了,一个班只要有一个问题小孩,那十几个小孩要报班,你再想想全市有多少问题学生?这简直是一片蓝海,什么篮球足球羽毛球,哪有防身重要?以后这些体育课的市场份额,肯定要被搏击吃掉很大一部分。

而且这么多小孩成了搏击爱好者,以后什么 UFC,MMA 的收视率不得蹭蹭往上涨?

没想到我族尚武之气复兴居然从这开始,真是不胜唏嘘。

知乎用户 我要珍惜账号 发表

揭阳孩子打狗,全网披麻戴孝,全平台热搜,全国抵制揭阳,恶意对揭阳商家退款,孩子被秒送特殊学校。

江苏男孩子被打裂睾丸,全网毫无声浪。

知乎用户 爱着太阳的星辰​ 发表

前两天不是有个放狗故意把人咬死才判了三年缓了四年吗?还特么是个有前科的

别说不是故意的,他么的禁养的烈性犬不牵绳不是故意的是啥

没别的意思

哦,对了,被咬死的甚至是未成年,所以别指望未成年保护法会保护你

知乎用户 张坏水​ 发表

如果这个小孩,从此养了一只大型犬,训练它捕猎,如何要咬断猎物的脖子,从最小的动物鸡鸭鹅开始,到小羊和猪,最后到假人桩。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小孩牵着不怎么结实的绳子,和霸凌者不期而遇,狗狗突然扑上去,咬断了人脖和鸡脖。那么,接下来怎么判呢

知乎用户 点点点 发表

解决方式就是要养狗

南洋爪哇有一个财产超过千万的华侨富翁,某日,他外出访友,却因未带夜间通行证和夜灯而无法返回,因为当地法令规定,华人夜出如无通行证和夜灯,一旦为荷兰巡捕查获,轻则罚款,重则坐牢。出于无奈,他只得花一元钱,请一个日本妓女送自己回家。因为荷兰巡捕不会问日本妓女的客人。

知乎用户 迪迦 发表

对于这件事,广大网友的建议如下:

知乎用户 波帅 发表

记住你也是未成年,法律也保护你,只是方法不对,你要复仇回来,法律再免除你的罪

知乎用户 温暖的蛊惑 发表

我看过日本电影,接下来是私下报仇反思制度的社会派推理

我看过美国电影,接下来是去求教父的黑帮片

知乎用户 王明月 发表

一个 13 岁的孩子,被同学连踢裆部,睾丸破裂,手术,然后警察说,因为年龄问题,刑事调查终止,

就这样,

我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半天说不出话,不是因为这件事稀奇,是因为这件事一点都不稀奇,这样的结局,我们见过太多次了,

先说刑事这条路为什么堵死的,得搞清楚,不能含糊,

根据现行《刑法》第 17 条,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 “致人死亡” 或者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注意这个条件,要同时满足,缺一个都不行,

明明的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睾丸破裂,痛到站不起来,在手术台上躺了一遭,从法条的角度看,没有达到 “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这个门槛,所以警方的终止决定,从法律程序上没有明显漏洞,

这不代表它是对的,只代表这个门槛,设得很高,高到让人心寒,

但刑事路堵了,不代表这个家庭没有路,

民事赔偿这条路,现在仍然开着,而且可以同时向两个方向发力,第一是施害者的父母,第二是这所学校,

民法典第 1188 条规定得很清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不管他们事先知不知道,管没管教好,都得赔,那 5000 元医疗费,远远不够,

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不只是医疗费这一项,手术费、住院费、后续检查费、护理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最后这一项很多家长不晓得可以要,或者觉得要了也是白要,但司法实践里,精神损害赔偿在校园暴力案件里是有判例支撑的,

司法部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明确写到,在校园欺凌案件中,承办人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没有机械停留于伤情等级,而是结合欺凌行为的侮辱性、传播性以及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持续影响来主张,就是说,伤的不只是身体,对一个 13 岁孩子心理造成的创伤,也是赔偿项,

说到学校,这里我要多说两句,因为这里是整个事件里最让我犯迷糊的地方,

监控视频里看到了什么?王姓同学第一次打,有同学喊来老师,老师拿着棍子进来,然后,然后居然没有积极制止,随后对方再次动手,再次冲上讲台继续殴打,老师全程在场,

这不是 “没发现”,这是发现了,在场了,没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里,判决明确写道:某中学没有密切关注学生动态,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和防止学生间的冲突加剧,以致发生后果,故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存在不足,应对本案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判决学校承担 30% 赔偿责任,

那个案子里,老师甚至没有在场,只是 “没发现”,就判了 30%,

明明这个案子,老师是在场的,是有棍子的,是目睹了整个过程的,这个责任比例,理论上只会更高,不会更低,

中国教育报梳理的学校责任认定标准里,专门提到 “事中处置的合理性” 这一项——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是否及时介入并进行合理处置,是否采取有效手段避免二次伤害,现在这里,对方动手三次,每次老师都在附近,这叫合理处置?

邱女士要做的,眼下有几件事要命,

第一,把监控视频的证据固定住,已经调取了,但要确认有完整副本,时间戳清晰,最好做公证,第二,把孩子所有的医疗记录、手术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全部整理归档,一份不能少,第三,如果孩子后续有复查费用、心理干预费用,全部留单据,这些都是将来起诉的赔偿基础,

起诉的对象,就两个,一是施害者的父母,二是学校,可以一并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连带赔偿,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将学生欺凌定性为违法行为,赋予公安机关处理权限,新规明确,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的,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这条路也可以走,向当地教育局投诉,学校对严重欺凌事件的处置方式,现在是有硬性要求的,

另外,有一件事我没法给你一个乐观的答案,那就是后续伤害的认定问题,睾丸破裂在医学上是要命的伤,可能影响生育功能,可能需要长期随访,但目前伤情鉴定是轻伤二级,如果后续出现更严重的并发症或功能损害,需要重新做鉴定,鉴定结论会直接影响赔偿金额,这件事不要拖,要持续跟进,

还有一件让我说不下去的事,施害者事后怎么了,有没有被矫治教育,还在不在那所学校上课,会不会继续接触明明,这些问题,我在所有公开信息里找不到答案,

这才是最要命的,

伤害发生了,刑事路堵死了,民事路要打,孩子可能要继续跟施害者同校,而老师在整个事件里的表现,用 “无动于衷” 来形容都算是留了余地,

5000 元,换了一颗睾丸,

一个法律体系的冷漠,从来不是体现在一条恶法上,而是体现在每一个 “无奈之举” 里,体现在每一次 “因为年龄问题不予追究” 的文件盖章上,体现在那个手里拿着棍子、站在现场却没有拦下任何一脚的老师身上,

这个孩子受的苦,和他的家人还要继续走的那条维权路,都是真实的,都是沉的,

知乎用户 古德​ 发表

现在的法律,已经让人选择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了。

知乎用户 delight​ 发表

这是我经常打真人 CS 场附近的一张图

这是解决校园霸凌的最佳方案,没有之一。

知乎用户 coca 发表

我初高中的时候,男生们喜欢玩一个叫树人的游戏

就是把另一个男生控制起来,分开他的大腿去撞门框或者树

现在想想,没出事真是万幸啊

回到这个案件来,我觉得刑事诉讼不可能的话,就得走民事诉讼

知乎用户 吴玉龙 发表

校园这地方就是 F 外之地,比黑社会还恐怖。以前智能机没普及的时候,尚且可以忽悠孩子们说社会很黑暗,再说他们能上学很幸福。再把他们所在的原生环境,说成是童话世界。

现在智能机全民普及多年,网络全面铺盖,谎言早就戳破了。原来学校并不是什么幸福的童话世界,对相当多的孩子来说,校园就是一个人间炼狱。

我们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社会人,在社会都是有基本 FL 保障的,也有道德规则保护,再还有网络维权途径。王公子来了,你都不害怕他无缘无故打你一顿。

小地方我不敢说,起码北上广深这边,社会人对另一个社会人,胡乱打人一巴掌,或者抓女生的屁股,那后果都挺严重的。

但校园里就不是了,教师在学校外是社会人,在学校内就不是社会人,而是土皇帝,接着就是按等级排序各路学生。

高级学生,具有处决低级学生的权力,把人打伤了,也不会有什么惩罚。

不过,低级学生要是反击高级学生,那么就会被整个学校惩罚,且是严重惩罚。因为他的反击,就是企图要颠覆掉整个校园等级秩序,在对抗整个系统。

所以你会看到,一些低级学生,如果一改学渣姿态,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么就会被很多人整。就连老师,也要把他往死里整。因为低级学生提升智力,增加书面成绩,是会升级的,就会影响等级秩序。

特别是那些突然要锻炼身体的低级学生,他们被惩罚得更厉害。因为 “枪杆子里出政权”,低级学生练肌肉就是增加武力资源,对等级秩序的影响会更加的大。

在校园,无论是好好学习,还是锻炼身体,都是一种特权。有的人是与生俱来,且不自知,占了便宜还卖乖。而有的是缴纳再多投名状,也不允许干,一干就会被惩罚。

我认为,那些处于低级生态位的学生,他们的真正的出路,不是在校园里根据各种 “反校园霸凌方法” 去自救,而是早出社会!

社会不同于校园,这里的脱产人士都没那么多,大家都忙着赚钱,没那么多旺盛精力去霸凌你。要是有旺盛精力,那打游戏可比打你要有趣一万倍。

如果就是有那么一些社会人要霸凌你,那你能以寻衅滋事为由去报案,也可以放好摄像头,拍下人渣的罪行发网上。

还有,你在社会上被打伤了,你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直接去医院治疗就是了,中间不会有那么多老登刁难你,不会让你错过黄金救治时间。

如果老板不许你离开工位,那你跑去医院治疗,事后老板顶多是扣工资和炒鱿鱼,以及打嘴炮,也就这些了。他并不能像老师那样殴打学生,再禁锢你的人身自由,带动一群人给你开批斗会。

还有,低级学生天天在学校受欺负,活得如履薄冰。那么对于这个孩子来说,「上学」就是一个吸取知识的极低效率途径。并且对身体发育,还有身体的完整性,都有着巨大危害。

而在社会上,到公园里带耳机听有声书,到图书馆看各种书,在出租屋里用手机查维基百科,还有听各种人才吹牛逼………… 这些途径吸收知识的效率,可比校园这地方高得多。

再就是,除了孤儿院出来的学生,我相信每一个在校学生都有家长,既然有家长,就说明有个家,就能生存下去。家长既然有钱交学费,那完全可以把这些钱折现成学习资料,还有折现成肉蛋奶给孩子。

换言之,早出社会并不会像电视剧里拍的那样,说孩子会死得早。现实是,低级学生早出社会,死亡概率反而降低,要是有心学习,那也能比学校里的许多人都要有文化。同时每天正常吃三餐,身体发育也会更好。

还有,早出社会≠做街溜子。就说成龙洪金宝那批老人,你看他们早出社会,就是街溜子吗?

孩子是否做街溜子,和他们的父母有很大的关系。你看那些黄毛、小混混、精神小伙们的父母,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素质极低,三观不正。每句话都是植物开头,器官结尾。还总是传递不良的有毒思想。

如果低级学生的父母并不是什么人渣,只是搞钱能力不行的极底人。那这些孩子早出社会,保持一颗正心就是了。不去三教九流之地,不和不学无术的人打交道,也就不会变成烂人。

很多假文艺青年都爱说 “他 / 她逐渐被社会腐蚀”,在我看来,他们是被黑社会腐蚀才对。三天两头去妓院嗨皮,隔三差五去买烟酒补货,然后攒了没几个月钱就去赌场狗一狗。

如果一个人不选择黑暗,而是选择光明,主动去山青水绿又鸟语花香的宝地,又主动去知识的海洋里遨游。那么,他就会被社会的光明面熏陶,做个对社会有正向推动力的人。

知乎用户 白白 发表

什么养狗同态复仇都是纯幻想了,治完回学校还会继续因为少蛋被言语霸凌,教师也会对这个 “惹出事” 的孩子另眼相待,自行转校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好处

国内禁止校园霸凌,所以这不算校园霸凌

知乎用户 苍髯如戟 发表

未成年人如果是受害者,则不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范畴

知乎用户 间奏鸢 发表

养大型犬。

知乎用户 Tackey 拓真 发表

我的女儿,3,4 岁时报的什么课外班。

画画,跳舞,乐高,围棋。

不到 6 岁时,幼儿园大班里发生一个男孩把另外一个男孩眼睛弄坏了。家长之间扯皮很久,都是学龄前,报警都没用,幼儿园也和稀泥。

看完这场,我女儿的课外班取消了画画,跳舞,乐高。

换成了泰拳,足球,搏击,游泳。

现在 8 岁多,一鞭腿能踢死她妈,把我踢的强忍着笑容,转身赶紧涂扶他林。

知乎用户 南国小汉子 发表

你莫名其妙挨了一顿打,就算准许你照同样的方式打回去,这样就公平了?

并不是。

首先你并没有加害别人的想法,却平白无故遭此无妄之灾。

而打人者是怀着恶意才对你动手的,之后你还要为这种恶意和暴力承受精神压力、甚至心理健康问题。

真正的公平,难道就是让打人者遭遇同等程度的报复吗?

那这样的话,正义何在呢?

这不就是鼓励犯罪吗?

知乎用户 康拉德 · 科兹 发表

自己打回去呗,你有权吗?你就维权。

知乎用户 透明灯 发表

一旦未成年人是施暴者,未成年人保护法立刻就发挥作用了

知乎用户 鳴海 楓 发表

亲爱的雷斯垂德,我认为,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所以说,这次我决定不受理这个案件。

——《 福尔摩斯探案集 · 归来记 · 米尔沃顿

知乎用户 黑暗星 发表

如果是女生遭同学踢打致卵巢破裂,你猜现在会是什么热度?

知乎用户 K 城苟王 ljc​ 发表

说一个后续伤害

这下好了,全校乃至全区都知道明明睾丸破裂了,以后外号会多几个 “一蛋” 或者 “没卵” 之类的,以后课文讲到 “一旦” 这种同音词近义词会被反复拿出来嘲笑 [大哭] 而且以此为理由转学也很难被批准,孩子在这个城市估计都很难待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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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明白校园霸凌的机制,我用比较通俗的比喻手法讲一下,大家就明白霸凌的机制和管理者和稀泥态度的根源了。

首先描述一下学校这个丛林社会的生态,一个班一般只有一两个被霸凌者,他们是全班的情绪垃圾桶,处于食物链底层,是班级团结稳定的下锚点,上锚点则是那个挑起事端的阿尔法,处于食物链顶层。只要这两个锚点保持稳定,整个班级就大体稳定。

所以总结一下霸凌现象出现的底层逻辑,需要以下几个条件共同作用:

1、对学生未成年违法行为没有合理的司法机制,导致学校成为丛林社会。

2、学生的日常生活极其无聊枯燥,导致需要以物理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手段,通过伤害他人获取快感。

3、管理者班主任由于权限过低、自身懒惰、能力不足,无法以直接手段维持班集体稳定。

当上述条件达成,班级生态的整体机制就会变成类似网游的排位赛和巅峰赛。在稳定时期,整个班级是一个类似赛季末的状态,玩家只需要偶尔上线打一打,尤其是和下锚点匹配一下就能轻松赚取积分,释放压力还能保持排位积分排名。所以虽然这个体系中表面上的不稳定因素有上锚点和下锚点两个,但对上锚点阿尔法来说其实只需要偶尔安抚一下让其注意尺度即可,而唯一的不稳定因素其实是被霸凌者,因为年轻的霸凌者下手没轻没重,一旦突破被霸凌者的心理底线就容易造成反抗。一旦下锚点反抗,要么被暴力镇压要么反抗成功脱离锚点位置,导致班级积分排行榜出现重大变化,进而开启新赛季排位赛,包括原下锚点在内的所有人,只要排位分低的都有可能成为新的下锚点,谁也不会愿意担当这个位置。

巅峰赛方面,上锚点如果感受到生态位受到挑战,会为了稳固自己阿尔法的位置主动开启巅峰赛,至少要把自己认为的可能威胁都威慑一遍才能罢休。

所以一旦下锚点的被霸凌者反抗,被暴力镇压是最简单的,排位并没有受到大影响,班主任需要处理的还是只是再次受到伤害的被霸凌者。而如果被霸凌者反抗成功,那问题就大了,不仅其他同学会被迫加入新赛季排位赛,还会自动触发上锚点的生态位安全警报,班级里的刺头会被卷入巅峰赛,反抗的被霸凌者甚至很大可能会直接越级加入巅峰赛,那班主任要处理的可就不是一个问题了。

这就是班主任作为管理者不愿解决被霸凌者生存状况的根源,如果班主任圣母心泛滥主动出手保护被霸凌者,不说他会不会借机制试图开启 boss 战,只开启排位赛班主任也不好受。而如果利用机制和稀泥,偏向霸凌者的话,需要执行的自始至终只有 “被霸凌者的哭诉” 这一个任务,自然轻松的多。

知乎用户 去问问 gpt 呗 发表

记住了

18 岁以下是丛林社会

14 岁以下是原始社会

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实践教的

知乎用户 慕容律师​​ 发表

学生校内被人打至器官破裂,轻伤二级,打人者只赔 5 千,您觉得合理吗?

2026 年 3 月 25 日下午,江苏淮安淮阴区东城开明中学初一教室,13 岁男生明明被同班王某起外号吵架,王某连续两次把明明按倒在地踢踹裆部,明明全程没还手。

同学喊来班主任,家长称老师拿棍子到场却没有效拉架,王某在老师视线内再次冲上去殴打。

家长赶校路上多次要求老师打 120,老师隐瞒伤情没叫救护车;家长到校时孩子疼到站不住,送医后查出左侧睾丸破裂、头部 + 腹壁软组织损伤,手术治疗。

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对方家长只垫付 5000 元医疗费,后续所有治疗费全由受害方自行承担。

5 月 6 日派出所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施暴者仅 13 岁,未满 14 周岁,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不再走刑事流程,建议家长走民事诉讼索赔。

这是肯定是违法行为,那我们先说刑法上的,

很多人疑惑:轻伤二级已经很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为何不能抓人?

那是因为刑法中的普通故意伤害案件,要满 14 周岁才负刑责;

12–14 周岁要追责的,需要同时满足两个硬性条件:要么致人死亡,或者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且必须最高检核准追诉。

而该案施暴者 13 岁,年龄不达标,加上伤情仅轻伤二级,达不到 “重伤、残疾” 标准;

所以公安出具终止调查决定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是偏袒未成年施暴者,是刑法明确的年龄门槛限制。

虽然不能刑事立案,但公安可依法责令施暴学生家长严加管教,同时受害者家长可以要求公安同步留存全部监控、笔录作为民事诉讼证据。

我们再说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不满 14 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予行政拘留、罚款。

这就出现家长很难接受的现实:打人造成睾丸破裂,施暴学生既不坐牢、也不拘留。

同时义务教育规则规定学校没有法定权力直接停课、开除学生,只能批评教育、家校联合训导、心理干预。这也是校方说 “没办法不让他上课” 的制度原因。

最后是民事赔偿

施暴者不够 14 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伤了人,他的家长作为监护人要承担全部侵权赔偿。

赔偿范围完整包含: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家长误工费、后续修复复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方只付 5000 元远远不足以覆盖手术、康复损失,家长起诉后法院会依法核算全额赔偿。

那学校有没有责任啊?

这要看老师有没有及时有效制止?《民法典》规定,8 周岁以上初中生在校受伤,实行过错责任—— 家长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未尽管理、救助义务,学校就要按过错比例赔钱。

这里的初中学生单侧睾丸破裂,即便修好,青春期发育、成年生育能力都存在长期隐患。

因为该案家长有路上多次要求老师拨打 120,老师隐瞒伤情未第一时间送医,有可能拉长了睾丸缺血时间,会额外加大组织坏死、术后萎缩的概率。

这是诉讼中认定学校过错、增加赔偿的重要医学佐证。

教师工作中的过错,是由学校对外承担赔偿;学校赔完,可根据校规、《教师法》,对失职教师做内部处分。

听听您的看法。

知乎用户 Boxing 木兰​ 发表

所以我的女儿,从小必须习武,不喜欢拳击可以选摔跤、泰拳、柔道

我不逼她打比赛上擂台,但是基本的格斗技巧和意识一定要有。

不能一味依靠法律、社会约束、道德等等,关键时刻必须要有自保能力。

知乎用户 说话直接的刚子 发表

家长接到老师打来的通知孩子出意外的电话,千万全程录音。

老师明明在场却 “没积极制止”,伤得这么重却拖着不叫救护车、不告诉家长伤在哪里——这些一旦被录音、被聊天记录固定下来,就是老师未尽到管理保护义务的直接证据。

把矛头对准老师和学校,不是不恨施暴者,而是擒贼先擒王。

未成年施暴者有年龄保护,直接追责困难重重;但老师和学校是成年人、是单位,怕舆论、怕问责、怕丢工作。

你只要把老师失职的证据砸实,学校为了自保,会反过来用最快速度去处理施暴的学生——处分、约谈家长、甚至促成赔偿和解,比你自己去和对方家长扯皮管用得多。

让学校和施暴方相互撕扯,家长才能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

知乎用户 SeeWorldTogether 发表

13 岁其实认知已经很足了,完全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也应当承担

知乎用户 封我者烂脸 发表

校园霸凌这种事,在当前的社会状况下你除了让小孩子自己还手之外,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讲个真实事件吧,先点名一下霸凌集团主犯:李嘉铭

二十年前吧,某沿海初中以校风优良而闻名的名校里,

以李嘉铭为首的霸凌集团对着一个男生进行各种精神 + 肉体霸凌

原因只是因为那个男生的行为举止比较娘化和怪异而已,但并没有怎么妨碍到班级里的其他人。

甚至成绩还相当不错。

在最初的几次霸凌尝试、发现该男生并不怎么会反抗后,行动便持续过火升级,

从言语到肉体、甚至逼他写遗书,遗书内容是让他自杀然后把身体丢在港口里爹娘不准捡走。

终于在忍了两年后、在初三的下半学期里,该男生偷偷藏了一把弹簧刀来上学。

李嘉铭不注意之际狠狠一刀扎进其后背,当场扎的李嘉铭跳起来、两人一前一后冲出教室。

可惜啊,怎么扎的右侧后背呢。

现实不是爽文,后续事情的发展不如各位想象中的解气:

李嘉铭休养了两个月后来上学了,虽然言语上还是敢不依不饶地、站的远远地欺负被霸凌者,但是行动上再也不敢了。

而被霸凌者因为这一刀,固然在初三后半学期终于过上了一点平静日子,

但也被本校拒绝了高中的录取 - 尽管他中考成绩相当优秀。

但或许他也不想再上本校的高中了吧。

而李嘉铭因为家里有钱,高中之后就出国了,甚至出国后还和初中里本班的一个女生搞在了一起。

从犯集团就不点名了,几个人心里应该都有数,好好夹着你们的尾巴做人。

故事终。


故事讲完了,回到主题 – 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霸凌,请提前对孩子做好心里培养。

把他培养成一个明白是非、敢还手、不惧危险的孩子,尽量送他去武馆 - 健身房等地方,

陪着他更好成长。

如果你不希望他哪天也藏着一把弹簧刀上学的话 - 刀刃冲着霸凌者也就算了,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以上。

知乎用户 隔壁家的老王 发表

说到维权啊,那可真是个技术活。您不信去翻翻这几年判决书,保管大开眼界——除非那证据硬得像金刚石,锤都锤不烂,否则法院基本都能给您玩出 “平衡的艺术”:要么各打五十大板,主打一个谁都别想赢;要么谁闹得欢谁赢,堪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的司法实践版。

要说以前呢,法官多是军转干部,那时候要是偏袒谁,大家心照不宣,十有八九是 “收了好处”。现在可高级了,清一色科班出身,法学硕士博士满大街,专业素养那叫一个过硬,而且人家是真不收钱,干净得很。可怪就怪在,在“高学历 + 零贪腐” 这么完美的配置下,冤假错案反倒层出不穷,活像商量好了似的。您说这是为什么呢?我琢磨着,大概是书读多了,判案也讲究个“后现代解构” 吧——反正我是看不懂,只能默默竖个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知乎用户 高榕 发表

资产阶级法权的逻辑框架有一个重要基石,就是西方的基督教价值观,即套皮普世价值观的基督教法律。

那么在这种逻辑框架下,应该如何解决法律问题?我的建议是要学就学到底,想想西方的基督教逻辑是怎么样的?

先斩后奏,先做 “恶事” 再去教堂找神父向上帝忏悔。

同理。

知乎用户 Spider 发表

哟 咱不是没有校园暴力嘛?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早就说了,有了 AI 之后,这 B 学校,不去也罢。

知乎用户 邹积岩 发表

填空小游戏

纵观上下五千年

我只悟出了一个___字

知乎用户 啊吉拉 发表

才 13 岁

要学会用未成年人保护法

懂了吗?

多了就不说了

知乎用户 林浩轩 发表

过去有段时间取消了工读学校,校霸不知毁了多少老实孩子的人生;现在重新设立了专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校霸也可以扭送专门学校,起码保证了普通学校的孩子不被祸害。专门学校也能遏制校霸的兽性,防微杜渐免得校霸成年后坐牢害人害己。不过要想小孩在学校不被欺负,健身学武就是最好的选择:要想不被欺负,起码得打得过霸凌者。

知乎用户 宁钟 发表

你猜为什么我儿子才幼儿园大班,我就给他报了散打班

知乎用户 老韩 发表

最简单的其实就是受害者自己也是未成年人,直接报复回去。

小学一年级时我去奶奶家玩,有个同校一年级女生,联合一个别的地方来找她玩的二年级的女生把我堵在角落,逼我吞泡泡糖(当时都在传泡泡糖吞了不消化会死),吞下去才能回家。我当时打不过她们,二年级过年的时候大家一起放烟花,我看那女生也在,拿着点烟花的香直接往她手臂上戳,最后也是 “小孩子玩闹” 不了了之。下半年又遇到她,直接从二楼高的一个坡上把她推下去摔了,家里一分钱没赔,从此再也不敢惹我。

幼儿园中班我戴着我爸给我买的怪兽面具来上学,刚戴上,有个带了奥特曼面具的同学突然戴上奥特曼面具,召集大家打怪兽,不由分说把我打了。他身材一直高大,他爸还是部队上的,身体素质很好,我一直打不过他,三年级时去我奶奶家玩刚好遇到他,我拿着圆珠笔直接扎他天灵盖上了,后续也是不了了之,但是他再也不敢惹我。其他参与的同学我那周缓过来后一个个打回去,打不过的用牙咬,那天放学我爸来接我一堆同学带着老师去告状,回家我跟爸妈说了事情原委后我爸妈都理解我,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因为幼儿园经常打架,我妈教育我上了小学别打了,然后导致我越来越怂,小学时我还有上初中和高中的表哥在所以一直没什么事,初中我到了省会,学校比较好,班里很多走关系进来的,霸凌和攀比也严重。有两个被欺负的同学看我是小地方来的,以为我家庭条件不好,死命阴阳我,导致我一段时间心情低落。我妈看不下去了跟我说别人打我我可以还手,第二天上课我一可乐瓶就砸在其中一个同学的头上,那个同学怕了我三年。第二个同学练过跆拳道,也比较壮实,我中午出校门去五金店买了锤子和一米五的铁链,午休时到他宿舍很平静的跟他说要么好好道歉,要么单挑我们一起退学,后面班里老大看见了怕我真下手,按着他道歉了,从此也不敢惹我。

还是初中,初一有个隔壁班的男生看到我经常和他喜欢的女生打招呼(那女生是其他班的),心生不满说要叫人打我,班里人告诉了我,我当时很怕,因为人多我打不过。当时我住其他班宿舍,因为烧了一个欺负我的同学的柜子,他们班的混子觉得我有种所以都挺喜欢跟我玩,中午宿舍里的混子就去跟我们班老大说了这个事,下午下课我被叫出去,都做好了被打的准备了,结果我发现两个班的人围着要打我的男生,把他拖到走廊,问他是不是要打我…… 后续他认错了且初中三年不敢我

从小我就知道在学校老师会和稀泥,只有自己会反抗,欺软怕硬的霸凌者才会真的不敢欺负你。而且我从来不主动招惹别人因为我其实也挺怂的,被欺负一两次我也都可以忍耐,但一旦我觉得会被越来越加剧的欺负影响到我在学校的正常生活我就会逼自己反抗,只要狠狠的还击一次,之后最多被阴阳怪气,对方不会轻易动手。

别想那么多,正常生活都无法继续的时候双输绝对好过单赢。带刀容易出事,带个锤子其实威慑力很大的。

霸凌者大部分也只是会欺软怕硬,不是傻福,你能威胁到他生命的时候他欺负你不划算的。遇到那种疯的就算了,能跑就跑,真一命换一命亏大了。

扫黑除恶前我放假回老家被黎村的人打劫都是二话不说直接把钱拿出来,在酒吧 ktv 那种酒醉的黎村小年轻过来挑衅我也是直接忍让的。

知乎用户 徐有终​ 发表

这件事在美国会怎样?

刑事上少年法庭管辖,极可能按 “加重攻击” 重罪起诉;民事上学校将面临天价赔偿。 美国的司法逻辑不会因施暴者年龄而终止对行为本身的严重评价。

1. 刑事:施暴学生的罪名论定

  • 罪名:加重攻击罪(Aggravated Assault)或以致命武器攻击罪
    在美国刑法中,脚可以作为 “致命武器” 使用,尤其当攻击目标是头部、腹部等要害部位时。反复踢打他人下体,是典型的以致命武器进行的“加重攻击”。这个行为不以产生轻伤或重伤结果为门槛,行为本身即构成重罪。

  • 年龄怎么处理:恶意补足与少年法庭
    这是核心区别。

  • 中国法:13 岁,按现行刑法,此案(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不属于 “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也未致死,因此不在已下调的 12-14 周岁核准追诉范围内,警方终止刑事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 美国法:大多数州规定,对谋杀、强奸、严重人身攻击等重罪,年满 13 岁可以直接在成人法庭受审,或由少年法庭在评估后移送成人法庭。即使留在少年法庭,其权力包括将少年犯送入封闭式管教机构直至成年甚至更久。根本不存在 “因 13 岁就不启动司法程序” 的情况。法律会启动程序,再决定审理场所。

2. 民事:学校老师的 “不作为” 责任

邱女士的质疑——“老师在现场一直无动于衷”,在美国法下是致命的。

  • 教师的不作为:国家赔偿或直接侵权
    美国公立学校教师对学生负有法定的保护义务。监控显示老师在场却未能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可能构成对宪法第四或第十四修正案权利的侵犯(身体完整权),从而引发联邦民权诉讼。受害者可向学校和教师个人同时索赔。
  • 学校的先行行为责任:未拨打 120
    老师接到报告后未查明伤情、未呼叫救护车,属于严重疏忽,直接构成了独立的、加重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学校必须为这一不作为承担独立赔偿责任。

3. 相似案例:纽瓦克校园暴力案

2019 年,新泽西州纽瓦克一所中学发生学生被多名同学持续殴打致重伤的事件。学校安保和教师全程在场却未有效制止。事后调查发现学校存在系统性监管失职。

  • 结果:受害者家庭对新泽西州教育部及学区提起联邦侵权诉讼。2022 年,学区以数百万美元的赔偿额达成庭外和解。同时,涉事学生因严重攻击罪在少年法庭被判处长期监管。

知乎用户 钟文​ 发表

知乎用户 奥特曼哈顿 发表

各位答主,能不能多写一点霸凌者受到惩罚的案例?

看了一圈,我决定把孩子往霸凌者的方向培养。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知乎用户 仁义常在 发表

这种事解决也是有方法的,就是和这个新闻一样发到网上去,或者去法院起诉。

想恶心对方家庭也是有手段的,比如说问一下 AI,让它告诉你 15 个合法合规抗霸凌手段,然后全给霸凌者家庭安排上,看他们有耐心和你耗吗?

知乎用户 小看山 vsRAYq 发表

爱人 TV 之值得注意的是,此事关注度不如揭阳小学生虐狗。

知乎用户 sincostancot 发表

白左毒害了国内法律界,也击穿了国内道德环境的底线

知乎用户 Leathong 发表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早就该修订了

知乎用户 少食 发表

就休学得了呗,反正我初中高中没有人是靠在学校硬靠着就能把成绩磨好的,

你要是相处的好就在学校待着。相处不好还待个 p。小时候的时间就不是时间? 非要在自己不受喜欢的地方被欺负着? 要是受欢迎还能被欺负了,那你这地方更没必要待了。

什么为了反霸凌让学生去练格斗的,让老师化身大侠的。咱这个学校就非去不可是吧?冷知识,学校不给你发工资。

不用说什么不上学就没成绩。都不用谈现在学历贬值,上了大学也没用的事。

哪怕学历有用。谁都知道衡水中学那种地方很难出现霸凌。出现霸凌说明学校没怎么管。靠的就是你的自觉。很多人包括我。中考都没怎么在学校学过。主要靠假期补习班就把问题解决了。

你去上学磨时间,最重要的是给你父母带来情绪价值。你不需要去处理和父母的矛盾,只用去处理题的对错。这种矛盾被搁置的感觉可能让你觉得很舒服。但这解决不了问题,孩子。只要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就一定会有矛盾的,初中生年纪已经不小了。该去多维度的解决问题了。

知乎用户 Chevalier RF 发表

那就只能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想不到血酬定律在中小学生社交里也可以套用,是要回到解放前吗?

知乎用户 太甜会苦 发表

我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就是类似这样的,特别是未成年之间的侵害,这个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从来都是受害者,而同样未成年的受害者就好像自动被保护法排除出去了…

几乎无一例外…

无非最后都是施暴者得意洋洋,达成 “打卡成就”,受害者独自缩在角落里暗自神伤,无助的舔舐伤口,要说有什么不同,每个案件中只有施暴者和受害者姓名不同,其它几乎一模一样…

那到底保护谁的呢?

要是保护一个群体,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

要是保护施暴者,又为什么弄出来一个这个东西呢?

施暴者不需要保护啊,因为它无伤啊。

知乎用户 SOUL 迪尔​​ 发表

说到这个,迪尔想起一桩不堪回首的童年往事。

四年级有一次上奥数课的时候,我和隔壁班的一个小天才先到了,他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所以黑黑瘦瘦矮矮的,带着高度近似眼镜,一头头发乱糟糟的。

因为无聊,迪尔就和小天才闹着玩,不知咋地迪尔一不小心踢到了小天才裆下,随后他痛苦地捂着裆部倒地了,迪尔这时也慌了,后面怎么解决的迪尔也忘了。

后来再见到他的时候,小天才和迪尔说睾丸踢伤了还是充血了咋地,反正迪尔当时也没啥反应,小天才也没说要追责啥的,这事就这样过去了。

后来上大学后,勤于锻炼的小天才练了一身腱子肉,迪尔看到后感到十分欣慰…

小天才现在在华南某大学当数学博士讲师

知乎用户 Colinnn 发表

烫知识:初中生比成年人更爱打架,只因为法律无法选中。

知乎用户 机械能守恒定律​ 发表

讲个 00 年代在老家东北上学的故事吧,那时候的时代背景简直了

经历过的都懂,那个年代东北小城市的学校乱到啥程度呢:一年不打死一两个都不叫学校,脑袋打漏的腿打折的哪个班也都得有一两个,我小学 5 年级就有同学拎着砍刀去隔壁初中砍人,我的初中连个正经校门都没有,一到放学的时候门口一群群的小混混叼着烟拎着甩棍光着膀子露着纹身,经常上课中被警察前后门堵住查管制刀具……

背景交代完毕

大概 05 年前后,主角就叫他 A 吧 (和我家有些关系,不暴露身份了),初三,周末和同学在操场打球,碰上几个年纪很小的校外小混混要 (抢)钱。

A 和其他几个同学仗着人多,没给,结果被几个小混混揍得满地找牙。毕竟没有打架经验,打输也算合情合理,钱被抢走。

这事在当时太正常了,到处都在发生,A 寻思着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结果天真了,因为和这几个小混混结梁子了,一到放学的时候就被堵。

A 的家长一看这情况,算了还是报警吧。结果你猜怎着,人家警察经常说管不了。因为这几个小混混,最大的也才 13 岁,实在没法拘留,就算弄派出所去教育之后也得给放了,至于他们的家长,都是爹妈死的死跑的跑,都是和爷爷奶奶过的,根本管不了。这几个小混混属于那一片地区警察的老熟人了,谁都拿他们没办法。

当时已经进近中考,A 的成绩是不错的,能考上当地最好的高中那种。A 的家长寻思着总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得想个法子。

这个 A 的家长,其实在当地有点小势力的,搞土建工程一类的,多少有一点人脉。既然白道有不通那就走…… 你懂的那种。

他联系了几个小混混,年龄也很小,十几岁吧,你可以理解为几个自成一个 “帮派” 的小混混。和他们商量,每个人每天给百十块钱,就负责在学校附近转悠,看到那几个人见一次打一次,追着打的那种。

三天,就三天,这几个小混混再也没敢来这个学校附近

所以你看,有时候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用 bug 才能搞定 bug。

至于你和我说违不违法

呵呵,那个年代那个地区的事,给你个表情自己去体会

知乎用户 空岛 发表

这大概就是许多年前 “法律轻罪化” 和取消工读学校呼吁者们需要的未来。

还有,既然校园霸凌这种问题已经层出不穷了,还是得做点实事来改善这种局面。

治疗 “躺平”,还是要从自身做起。

还是觉得网上看到那位制止霸凌的民警最后被处分,感觉不平。

对很多人的人生而言,亲眼看见了一件正义的行为,比课本讲的大道理有用。

很遗憾,无良且机械的一些法律工作者,把这位民警塑造成一位 “悲情” 的英雄。

用探讨执法边际、执法规范化这类叙事去掩盖这件事情本身的正义性。

这导致了 “躺平”,不做不错,多做多错行为的鼓励。

制止了维护这个世界长治久安的力量。

普通人家的小孩遭遇校园霸凌,可能造成的损失会很惨重,毕竟高考是普通人家为数不多的相对 “容易” 的上升通道。

被歪瓜裂枣打断这种上升通道很不值当。

教育部,“毒教材”,推高校海外留学生比例,都能看出来。这些人里面肯定是有坏人的。l 在这个事件上,老师为啥不管包括近年来都说学校不管,因为目前的机制不支持乐意有 “作为” 的人做事。

法律界有坏人这全国人都知道了,也懒得喷了。一般 “法律神学” 掌控的不止是话语权,恐怕连文明的定义权也掌控了。

活脱脱一群封建王朝时代的腐儒。

“王权” 斗不过 “相权”,民不为贵,士绅集团为贵的王朝就会进入周期律(“历史的中场”、呵呵)。

当然,扯远了,又宏大了。

回到这题,毕竟是隔着十万八千里的普通人,除了声援受害者以外,也没啥能做的。

希望回头人大有个把有点担当的人,在立法层面恢复相关惩戒措施。

不然这个世界就很荒唐了,总是保护社会不稳定因素、施加伤害者,而不去保护社会的稳定因素。

自己把自己搞的焦头烂额、到处失火。(当然,焦头烂额的是和搞事的不一定是一伙人)。

还有,校园霸凌对生育率的打击,工业化时代,996 的家长和农业时代的家长精力是不一样的。

不能在家长的身份是职工的时候,要求 “挖潜”,极致压榨劳动力。

当他的身份为家长时,又在强调 “家庭教育”。

一个人没办法掰成好几瓣用。

既然这么麻烦,那干嘛生小孩。至少北京这边能蹦凌晨 1 点迪的人很少,加班到 9 点的人比比皆是。这种情况下,强调啥 “家庭教育” 都是扯淡。

诉苦的人反而会被水军问 “那你为啥生?”

第二次扯远了,又宏大了。所以说最近思维能力下降,不好写啥,只是这事儿看着有点义愤填膺。

总结,我除了声援没啥好办法,希望某些机关,治理躺平,从自身做起,从制定规则造成眼下局面的人做起。(这锅教育、法学届跑不了,就你们干的)要对的起那点工资,占着 XX 不 xx,想上岸的人有大把。

知乎用户 光荣粉卫兵 发表

这件事难道美国就没有责任吗😠

知乎用户 保持锋利 发表

我在思考校园暴力问题如何解决的时候,就得出了很直观的结果,没有办法解决。

社会允许受害者自杀,而不允许反抗。

自杀是对内的诉求,不会影响外部,反抗杀人是对司法的挑衅,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这会动摇社会的稳定。

问题就是这样设计的,受害者无法维权是设计好的。

所以只有两个结果,忍了,跟爆了。

忍了当然没什么好说的,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大不了换个环境,但终究不是长远的办法,一个被欺负的人 ,就算到了新学校还是被欺负的对象,小孩更容易在早就内定下的社会地位里走不出来。

除非一直忍到完成所有学业为止,但一般而言,到了大学这种校园暴力情况基本就没了。

家长出面的意义其实并不大,即使能短暂的改变当前的状态,受害者在学校里的社会地位是没有改变的,他仍然处在最底层。

其实推导下只有一个结果,由孩子出面跟对面暴了,好在现代环境下的校园没有以前那么暴力,我上学那会那群人可是拿着斧子的(难蚌)他们真敢劈人,你跟对面爆了,很有可能把自己暴死,那还不如忍了,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

基于没那么以前暴力的基本概念,只要你增加自己的暴力值,还是有机会获得和平的地位,建议送到拳馆打上几个月,怕挨打,那就天天挨打,打到习惯了,就自然能对别人施暴,你可以施暴的时候就是平等的时候。

事实上你可以相信拳馆体系化的能力,一个练过跟没练过的人差距是相当之大的,只要身体没差好几个重量级,练过的完全可以降维对方,这时候家长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不要给对面打出重大疾病,就算不坐牢,也是要赔钱的。

让孩子从社会地位的最底层掌握暴力后,抵达最高层,并控制自身的暴力,这是个非常值得尝试的方法,因为方法论的走通,对长远的未来是更好的,这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问题解决后的边界。

对孩子的教育一直是个很难的问题,父母能做的事情很多又很少,但他们往往又无法找到问题的关键,孩子处在漩涡之中,自身的悟性能否从漩涡里抵达彼岸也非常具有考验。

知乎用户 海倫娜 · 坦格利安 发表

『打人还要看宠狗』的时代快到了

知乎用户 小熊猫多多之母 发表

现在城市里的孩子,缺少一种野性的生命力,这种东西,要在土地里滚过,小河池塘跳过,游过,被狗追过,跟同龄人斗过,打过,才能长出来。我 6 岁幼儿园打群架,抄木凳子就上,被老师骂就翻门逃学。二年级的时候,大我两岁的男孩子嘴贱骂我,回家路上干了一架,干输了不服,回家抄起扫把埋伏他,把他打服。成长路上真的就是这样打过来,直到高中考上重点高中,要装文明人。我爷爷特别喜欢我,尽管我是女孩子,他就喜欢我这股劲,不服就干。我儿子,十岁 153 公分,120 斤,实心傻大个,还遗传了他爸老实内敛,然后我自从看明白他性格上没半点像我,就开始给他上强度,小的时候各种运动,现在学泰拳。上星期老师找我,说:a 男孩撩拨我儿子,两个人打起来,b 男孩在旁边拱火,骂我儿子,我儿子过去就是一个大嘴巴子,两个人打起来,僵持状态下我儿子踹了 b 一脚。这一言不合就是一巴掌这也太危险了。我上来只说了两句:第一,是 a 先动手的吧,第二,我想知道 b 骂了什么?把老师问得无语,当天晚上才回我信息,我回:麻烦老师和 b 父母说一下,如果 b 还是不舒服,我可以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我承担费用没问题,另外也请老师和班里同学说一下,我儿子又高又壮,还是练泰拳的,老实人真发起脾气来,这拳头他们未必受得了,所以没事请不要招惹他。老师彻底无话可说,晚上回来我和我儿子说:人的脸面是自己挣的,在老师面前靠成绩,在同学面前,有时候确实靠拳头,今天的事你没错,干得好!有汝母之风!傻大个眼睛都亮了,终于安心了!

知乎用户 时代 发表

未成年人保护” 这个概念事到如今已经是彻头彻尾的糊糊状立法,它甚至难以做到自洽,已经是完全的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认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渣的理由

第一,认知神经科学:大脑 “硬件” 未成熟

人类大脑中负责冲动控制、风险评估和共情的前额叶皮层,直到 25 岁左右才完全发育。低龄未成年人特别是青春期早期的孩子,主要靠 “杏仁核”(情绪脑)反应,无法像成人那样理性权衡 “打这一下的法律后果”。法律推定他们“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实质是承认生理上的“责任能力” 缺失,并非开脱,而是不具备承担罪责的心理基础。

反驳:这是彻头彻尾的牵强附会,没有任何脑科学或生理学实验数据被写入法条作为立法依据,也不会有任何科学家愿意为此背书: 刑法上的 “刑事责任年龄” 从来不是自然科学结论,而是法律拟制(Legal Fiction)。

立法者并非请科学家来鉴定 “14 岁的大脑是否成熟”,而是基于“法学家” 的经验观察和规范判断:即,一个社会化的正常人在某个年龄段之前,不具备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是非观念来理解 “犯罪” 的终极意义,然而有趣的是,只要跨过那平平无奇的生日一天,你就是有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是非观念了,人渣保护者可能会说“啊年龄就是一根线,不得不用”,那么为什么这根线就必须存在?为什么不让这根线有更多的可被打破的理由?具体点,国外的恶意补足为什么不用?

第二,刑罚目的论:惩罚对 “半成品” 失效

刑法惩罚罪犯主要有四个目的:报应、威慑、剥夺犯罪能力、改造。

对于未成年人,“报应”显得残忍且无意义;“威慑”效果极差(因为冲动行为不经过理性计算);“剥夺”(关起来)只会让其在监狱交叉感染;唯有 “改造” 最有效。法律认为,对一张白纸,教育人渣的成本远低于惩罚,且收益(挽救一个人)远大于惩戒人渣。所以,不追刑责的逻辑是“不是没犯错,而是惩戒无用,教育更有用”。

反驳:“惩戒极差” 是缺乏严格的犯罪学统计数据支撑的,事实上犯罪学对威慑效果的争议从未停止,即便在我国也有废死争议。实际上即便是教育也要依靠报应、威慑、剥夺这些惩戒手段来支撑,甚至可以说没有三者就没有教育的作用:如果教育有用,那么教育为什么事前没发挥作用?人渣都没接受过教育吗?

第三,社会契约论

“国家亲权”理念:当父母无法教育时,国家是最终监护人。监护人的首要职责不是 “报复伤害孩子的人”,而是“为了孩子的最佳利益” 行事。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而言是毁灭性的,国家不忍心用 “罪犯” 身份覆盖 “孩子” 身份。因此,法律规定由监护人赔偿、由专门学校矫治,本质是将 “刑事惩罚” 转为“国家监护下的强制教育”。

反驳:社会契约论的虚伪显露无疑,当被害者让渡了自己的报复权之后,换来的竟然是国家机器对同身份的加害者的保护!天底下还有比这个更虚伪荒谬的事情吗?

这不是基于受害者个人的 “同意”,而是国家以“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资产” 为由,强制行使的家长制干预。在这个层面上,国家机器认为保护施暴少年的 “可塑性” 比起满足受害者的复仇正义感而言,对整体社会秩序的长远利益更有利。这恰恰是旧道德最喜欢的“劝婊子从良,顺便拉良家下水”:一个未成年被害者一生都会因人渣的行径而遭受痛苦,而加害者却因为同样的身份而获利,别跟我提民事责任学校责任行政干预,要是碎个蛋能靠这些补回还要刑法干什么?笑死。

第四,“社会多数共识”

这个年龄线不是天降的,而是基于共识的 “拟制”。

反驳:啊我们终于到了深水区,“共识”,我只看见了在这个问题上 “共识” 被滥用,“共识”恰恰正在撕裂社会共识:“共识”正在成为支持施暴者的一方人为现状和人渣辩护的理由,那么这样的 “共识” 真的是 “共识” 吗?

知乎用户 林中水滴​ 发表

小学的时候孩子总被同桌女生欺负。

说起来也是小欺负,掐一下啊,挡住座位不让进出啊,多占位置啊,考试抢过卷子去抄啊等等

就是让人天天心里不爽但还够不上去闹的程度

然后我就给孩子报了搏击

甚至在家长群打广告:我们在上搏击,有没有同学想一起团课啊

几个月后孩子很郁闷的说:

学的内容一点没机会用上

同桌自从知道他学搏击后

天天温柔的不得了

知乎用户 我任我行​ 发表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保护未成年受害者,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罪犯。

伤害未成年人,罪加一等。

如何维权?虽说可以起诉民事赔偿,但都排除刑事了,对方无须取得谅解书用于轻判,不会太配合,然后就算胜诉到较理想金额,之后的执行也很不容易。

维权之路,我不看好。

知乎用户 每天都想钓鱼花椰 发表

我初中是省重点,都有次重点班打架打断锁骨的事情发生。而且就发生在我们班… 我们班是特长班,又考文化课又考特长,还要被奥赛题蹂躏,才能进去。

文化课说明是通过了服从性测试的学生,特长说明是家里有钱的学生。都能发生打断碎骨的事情。

被打断锁骨的男孩,和凶手,是好基友。好到我们女生会写耽美 h 文的那种。。。基。

其实是在玩闹过程,没控制好度和分寸,导致的。我们学校最后划分学生责任,双方家长也没有家长想去报警。

在我看来他们就是无心玩闹,没控制好分寸导致的。

然后我小学也有和男孩子打架,现在想来可能也是误伤过睾丸。。。他痛苦地蹲在地上。。。但是我那时候十岁左右,睾丸的睾字可能都不认得怎么念。。。对方家长甚至没和我爸妈说,也知道我是无心。我也仍然和那个男孩是朋友。

不刑事立案,我是支持的。初中生对轻重没有足够的控制和评估能力。应该给予一次机会。但是——民事赔偿不能少,一定要狠狠赔。这是家庭管教的缺失。

知乎用户 zhangyong073 发表

高度怀疑社会的很多群体,例如爱狗社区,背后其实有着复杂、不可告人的政治背景

知乎用户 苏魏艾 发表

你也有法抗

知乎用户 丁言武 发表

  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孟子):“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

  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

知乎用户 Flat universe​ 发表

看,先行服的内容你就是得跟着走一遍

霸凌也不例外

知乎用户 C.Augustus 发表

我的建议是认真学习初中物理和化学,无论是想要维权还是预防,学好知识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基础,很多维权以及预防暴力的方法都在课本上写着。

知识就是力量。

知乎用户 刘听霜 发表

我之前听到一个刑法律师说过这样一段话:如果你和另外一个人,一定要有人去维权,那你就让另外那个人去维权!

意思就是你要给对方造成更大的麻烦,更大的伤害,然后让他花时间和精力去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但是基于维护稳定的需求,维权的成本一定会非常高,这样就把自己解脱出来了。等他们维权成功了,你也可以当老赖让他的成本无限提高。

知乎用户 苏慕白​ 发表

谢邀。人在工位,刚放下砍刀(划掉),刚放下键盘。

看到这个题,我屁股坐不住了。先亮明身份,你们叫我一声 “社会哥” 也行,但现在是法治社会,咱们聊点实在的。

这事儿得从根儿上说。题主问 “老师不管怎么办”,我告诉你,不是不管,是管不了,或者说,不敢管。 学校里那套“各打五十大板” 的和稀泥大法,碰上这种下三路的阴招,根本就是废的。你找老师,老师顶多把双方家长叫来,对面家长来一句“小孩子打闹,下手没轻重”,你信不信能把人气死?

我给你们讲个真事儿。

我上初中那会儿,我一哥们,嘴特欠,属于那种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的主儿。出去跟社会上的小混混怼了几句,对面四五个人,天天放学在校门口蹲他。班主任知道这事儿,但你知道班主任咋说的吗?“你早点走,别跟他们碰面。”报警?别逗了,学校怕惹麻烦,家长怕报复,最后就剩我这哥们每天跟做贼似的提前溜。

我当时看不下去了。兄弟受欺负,我坐不住。

然后我干了件现在想想都后怕的事儿。我去买了两把没开刃的砍刀,50 公分长,带刀套,藏校服里带进学校。放学了,我们俩大摇大摆走出去,那群混混果然围上来。我二话不说,抽出刀——戴着刀套,直接抡圆了就往他们身上砸。那玩意儿砸一下,青一块紫一块,但不破皮,不犯法(当时年轻,觉得不破皮就不算凶器)。追了他们半条街,砸得他们嗷嗷叫。

最后对面求饶了,说以后不堵了。我问他为啥堵我哥们,结果就为几句骂人的话。我说:“行,你们骂回来,两清。” 对面骂完了,我请他们吃了顿饭,这事儿就算结了。

你看,我那时候用的是 “以暴制暴”,但那是二十年前,那时候治安监控都没几个,学校门口连个保安都没有。

可现在是什么年代了?2026 年了,满街都是天眼,你掏根棍子出来,三分钟警察就到。你要是真动刀,哪怕没开刃,人家告你一个 “持械斗殴”,你爹妈下半辈子就等着给你打工赔钱吧。

所以,回到这个 “睾丸破裂” 的案子上。警方终止刑事调查,这是最恶心人的地方——伤得贼重,但法律上够不上刑责。

那怎么维权?作为一个 “过来人”,我给你指三条路,记住,这是正经建议,别学我当年。

第一,民事赔偿,死磕到底。

刑事走不通,走民事。去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笔一笔算清楚。最关键的是 “后续治疗费”,睾丸破裂这种伤,后遗症可能是一辈子的,影响生育能力,这属于 “伤残等级鉴定” 范畴。必须做伤残鉴定,如果构成十级伤残,赔偿金直接翻倍。别怕麻烦,花几百块诉讼费,找个法律援助或者律所咨询,这钱花得值。

第二,行政投诉,给警方施压。

警方终止刑事调查,但没说不让行政拘留吧?如果对方是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可能不执行,但处罚决定书得下。如果连这个都没有,你就去警务督察或者信访部门投诉,要求警方出具书面《终止侦查决定书》,写明理由。把这事儿闹到明面上,对方家长才会慌,才会愿意掏钱私了。

第三,舆论监督,但别网暴。

你可以在知乎、微博发帖,但千万千万别曝光对方姓名住址,那是违法的。你只陈述事实,附上诊断书(打码个人信息),@当地公安、教育局。这事儿一上热搜,当地相关部门比你还急,他们会主动找你和解。记住,你的目的是要赔偿,不是要对方坐牢,坐牢了谁给你赔钱?

最后,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我当年那套 “江湖义气”,现在回头看,是运气好没出事。现在的孩子,最好的武器不是砍刀,是法律和舆论。 哪怕对方是校霸,哪怕老师不管,你也要让你爸妈硬气起来。打官司、投诉、找媒体,走正道。

至于那个被踢爆睾丸的兄弟,这辈子这事儿都过不去了。所以,赔偿金往高了要,别心软。对方家长要是耍无赖,你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他房产、冻结他银行卡。

记住,文明社会,用文明的方式,让对方疼。 这比砍一刀狠多了。

知乎用户 云逊夏 发表

出院记得踢回去,反正都是未成年,你踢裂我蛋,那也还他一颗裂蛋便是

知乎用户 云遮月 发表

维权手段很多,法律只是其中一个

知乎用户 换公主的狸猫​ 发表

究竟谁是受害者?

你给对方起了外号,还要当众喊对方外号,这种事但凡有人视作校园霸凌管管,起外号的学生都不至于被飞膝碎蛋。

知乎用户 江明 发表

法律的使用成本很高

时间精力金钱投入不小,

而被欺负的人大概率弱势没钱,

只有一条路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知乎用户 热可乐加生姜​ 发表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锻炼身体

学好英语

知乎用户 山色空蒙​ 发表

我在想如果受害者被打时身上有一瓶辣椒水可以掏出来喷对面一脸结局会不会好点。

好吧这种事情想想就算了。

根据家里长辈的几十年的教学经验,这孩子家长现在能干的不多,大概就两条:

1、去学校和教育局大闹一把要求赔偿,家里老人如果身体硬朗可以一起去。

2、找学校附近的高年级小混混帮忙报复。

虽然干的事情不体面,但是这种摊上这种破事体面是最没用的东西。

知乎用户 不想起名 发表

很遗憾听到这个消息。加害者不会有任何惩罚,受害者不会有任何补偿。只能自认倒霉了。感慨一句,自己能活到现在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

知乎用户 猫鼠游戏 发表

第一,伤情很可能已经构成轻伤,涉嫌刑事。头部损伤很有必要深入检查。

第二,不排除背后有力量,至少是不想让这事儿上称,此事牵扯到多方。

第三,可以加大力度向公安申请复议、督查。

第四,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也可考虑刑事自诉;当务之急是取证和固定证据。

第五,这个事情已经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了,对维权一方是好事;坚持,很重要。

知乎用户 唐先生 发表

哎,可怜的少年,哥写的 BL 小黄文里就有这个情节,没想到真的发生了。

知乎用户 张梓朕​ 发表

江苏淮安,13 岁男孩被同学起外号,还被按在地上拳打脚踢,造成睾丸破裂轻伤二级。事发后,打人男孩安然无恙坐在教室上课,只因未满 14 岁,无法进行刑事追究

​事发当天,13 岁的明明和其中一个同学一起玩耍,可随后对方给明明起了外号,并且肆无忌惮地用外号进行语言攻击和打趣。

​说实话,谁也不喜欢被人随便起外号。要知道,有些外号是带有侮辱性质的,让人听着非常不舒服。

​学生年龄普遍偏小,一旦有人给某一个同学起外号,那么所有同学都会用这个外号来称呼他,让人觉得膈应。

​13 岁左右的男孩子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这不,两个孩子因为外号的事就起了争执。本以为双方拌几句嘴就结束了,可情况愈演愈烈。

​这也很快引来了老师的注意,对二人进行了劝阻。然而,老师离开后,给明明起外号的同学居然动起了手!

​他把明明按在地上暴打,对其拳打脚踢。在整个过程里不讲一点同学的情面。

​反观明明,在被打的过程中一点都没有还手。任由对方的拳头和飞脚狠狠落在自己身上。

​结果悲剧发生了,这起同学间简单的打架事件变成了伤人事件。明明被打成轻伤二级、睾丸破裂。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自己的孩子在校受伤本就让家长心疼不已,可接下来发生的三件事更是让明明家长感到无比愤怒!

​首先,明明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可打人者居然仍安然无恙地坐在教室上课。原来,由于打人者未满 14 岁,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本人不用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民警称打人者未满 14 岁,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所以只能终止刑事调查,建议家长进行民事诉讼维权。

​再者,关于两个孩子发生冲突过程的监控也被禁止查看,理由是家长和校方关于这起事件的说法差异大。

​这一结果直接让明明父母炸锅了。

​那么,打人者未满 14 岁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第一,打人者未满 14 岁无法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需要对被打者进行相应民事赔偿。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 12 岁不满 14 岁,给对方造成轻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打人者由于未满 14 岁,无法承担刑事责任,但这不代表其监护人可以免责。

​打人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被打者造成了身体伤害,所以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被打者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

​第二,由于打人者未满 14 岁,民警虽然无法对打人者进行刑事调查,但需对被打者担起相应的职责。

​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打人者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民警等仍然应当做以下四件事。少一件,就是行政不作为:

​1. 受理报案,不能推诿,必须登记 。

​2. 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送伤者去做鉴定 。

​3. 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书面写清不立案的理由,而不是口头打发。

​4. 告知救济途径,告诉受害者接下来可以怎么办。

​具体到本案,民警无法对打人者进行刑事调查,但不意味着就能立马退出事件对其置之不理,还需要告知被打者面对事件接下来该进行的具体流程。

​第三,校方对于学生欺凌打架事件需担负的责任不仅仅是事发时,而需要进行全方位把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9 条:校方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具体到本案,校方发现学生双方有发生矛盾冲突的苗头时,有过劝阻干预行为,尽到了相应的责任。

​但至于校方对于这起事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要从是否对学生开展防治欺凌及安全纪律的教育提醒并且加强课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查管理、面对暴力事件发生时是否及时发现并制止、事后是否对受害学生及时送医救治并及时与家长沟通等多维度进行考察。

​你认为哪一方需要为这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下宝贵意见!

知乎用户 伊欧娜 401 发表

法不保护你,那就保护不了任何人

知乎用户 Thrumbo 发表

办案是讲速度讲结案率的,不是讲公平的

被霸凌的人通常都是忍气吞声不敢反抗的,造就这种性格的家庭通常也是没资源没关系没背景的,在事情不好处理的时候谁更好欺负谁就一定会被欺负,既然你那么能忍那就再忍忍吧

知乎用户 雪线 Frostspine​ 发表

我讲个有点反过来的事情。

我有个小学同桌,我感觉是有一点点轻微自闭的类型 (类比一下就是一般人智商 100 他 90 的程度,特别喜欢锉生锈文具盒上的锈斑,玩圆规,一搞一节课),看起来略有一点呆,但正常社交普通学习什么的没问题,性格也很好,小学时也没有什么人觉得他有问题 (但我记得有次自习课,班主任看到他一直在皮笑肉不笑的玩圆规,突然爆笑😆),但他不是发育迟缓后面能跟上的那种呆,到初中还是这样的话,会被班上刺头笑话。

他初中和我发小在另一个学校的同一个班级,班上有几个人高马大的孩子王经常围着他,有个周末我发小跟我说:

xx 前两天发火了,把大家都吓坏了。其实也不是发火,就是带头欺负他的那个人那天又围着他说奇怪的话,他那天和平时不一样,也不说话,就恶狠狠地看着对方,脸越来越红,然后突然一脚,踹向那人裆部。

这个笑话他的男生直接痛到躺地上,过了一会儿校医院给他抬走了。

听说肿可大了。

我这个小学同桌反正是没有受到任何批评,并且后来再也没有人欺负他了。

在我看来就是应该提高老师待遇,班主任和巡视的科任老师需要形成一个情报网,在事实霸凌开始前扼杀。

我从小到大读的学校其实都做到了这点的,但确实也是因为我在省会城市,一开始读的私立,后面高中又是国重公立。

确实是没有打架的,语言霸凌并不少,但总之烈度会小。

希望以后学生少了,这样的事情少一些吧。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施暴者只会怪你不禁打。

知乎用户 诗诗在努力​​ 发表

更新一下,陈鹤皋老师在杭州的学校目前不招收未成年。

陈鹤皋了解一下,我打算孩子 6 岁以后每个假期都去学学无限制格斗

知乎用户 墨熊​ 发表

如果是江苏女生遭同学殴打,胸被拍平,不知舆论上会咋样?

知乎用户 昌哥红茶 发表

在我的帖子搜国大党,你会找到答案。

知乎用户 huyou 发表

你得问立法的那些人

知乎用户 禁止躺平 发表

既然警方终止刑事案件,那就是说如果对方也被踢也是没事的?警方也会停止对方的刑事调查

那就等养好伤,让孩子好好练两月格斗,争取 14 岁之前一击爆单。

知乎用户 VB 把你牛逼 发表

乘着自己未成年,把施暴者给干了

知乎用户 风渊 发表

如果最后法律真的维护不了公平正义

不说镰刀和锄头

至少手上还有刀和拳头

知乎用户 番薯炒番茄 发表

养大型犬,咬回去

知乎用户 QWQ 发表

劣根性这块确实没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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