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现「野人小孩」,赤身裸体爬行奔跑,家人称教育方式不一样,怎样看待这种教育方式?

by , at 04 November 2025, tags : 孩子 虐待 父母 小孩 教育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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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荔枝新闻​ 发表

这对夫妻要是穿着一身兽皮,披头散发的话,他们说的还有半分可信。

自己穿得人模狗样,有车有房,孩子却这样,说是没有虐待,那怎样才算虐待?

知乎用户 暗示风景 发表

这新闻给我一种我小时候第一次看钢炼看到小女孩被父亲炼成合成兽喊大哥哥的那种震惊不解恐惧悲伤混合在一起的感受

知乎用户 你好​ 发表

可别说当狗养了,我拐过流浪狗崽,生活在老破小区域的流浪狗妈妈长得瘦小难看,几只狗崽被它养得胖乎乎看着特别讨人喜欢

知乎用户 蹲野莓丛边狂炫 发表

他们叫他 “野人小孩”,

折断的脊梁,让他永远跪伏,与犬同食。

他臀部朝天,穿过四季的雨雪风霜,无衣蔽身。

若你觉得这只是一个远方的悲剧,

请想一想——

是谁,驯化了我们沉默的目光?

是谁,折断了我们精神的脊梁?

当我们默许一个孩子活成非人的模样,

匍匐在地的,或许是我们所有人的灵魂。

知乎用户 婉儿​ 发表

警方: 不存在拐卖。

我: 还不如拐卖到正常人家呢。

知乎用户 善良正直的中国人 发表

这恐怕已经不是 “教育方式” 不同的问题了。

除非当地的风俗或者家庭经济条件极端,让儿童赤身裸体暴露于公共环境,恐怕涉嫌强制侮辱罪,而且强制侮辱未成年人还要考虑从重处罚。

中国在 “家庭” 概念之下,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经常让法律问题伦理化,需要适当提升民众法律意识。

知乎用户 刘笛 上海靖霖所​ 发表

督工气晕过去,必须社会扶养。

知乎用户 天奇 发表

什么叫恐怖剧情?就是这个,所有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没人管。眼睁睁看着。

记得多年前高铁上有人拍视频说一个年轻男性猥亵一个女童,最终政府调查说是父女,然后这件事情就完了,所有人都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就是被人漠视。

再想想铁 ** 女,这不就是东大恐怖故事吗?

知乎用户 无名之人 发表

这 tm 是畸形秀巡回大篷车吧,开个房车载着精神异常的女人,像狗一样的孩子,鄙视人类的狗子,心如蛇蝎的男人,啧啧啧

知乎用户 流光素月 发表

在中国,这事儿你踏马还不如拐卖了算了。

知乎用户 白牧云​ 发表

基层治理的江湖里,有一种东西,谁碰谁死,那就是:

定义模糊,责任无限


你是个基层牛马,月薪一千五,一天累得像条狗。

突然,舆论把这么个玩意儿扔到你怀里。

你怎么办?

你第一反应是去解决问题?

不,应该是判断这东西的「风险等级」。

杀人放火?拐卖妇女?这事儿清楚,有法条,有流程,办了是业绩。

可眼前这是个啥?

一个衣冠楚楚的爹,抱着一个正常的小孩,旁边跟着一个像狗一样爬的大儿子。

![](data:image/svg+xml;utf8,)

你说他虐待?

他两手一摊,眼睛一翻,给你甩过来六个字:「教育方式不同」。

你发现,你想管,但你没有「武器」。

这就是这颗山芋最烫手的地方:定义模糊,责任无限


管这事,到底要花多大成本?

你别以为我在开玩笑,我们来算一笔账,算算一个基层单位要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得付出多大的成本

第一个,叫「定性成本」。

你咋给这事儿定性?

虐待罪

我国法律对虐待罪的认定,苛刻得吓人。

你得拿出「持续性、一贯性」的证据,证明对方「情节恶劣」。

可人家开着房车全国跑,你怎么持续取证?

他说孩子不穿衣服是亲近自然,他说孩子爬行是锻炼身体。

你觉得他在放屁,但法律讲的是证据。

你拿不出铁证,贸然立案,最后打不赢官司,对方反手一个举报,你就是「滥用职权」。

为了一个模糊的正义,搭上自己的职业生涯,你干不干?

第二个,叫「处置成本」。

好,就算你牛逼,你把这事儿给定性了。

然后呢?

孩子怎么办?

你说剥夺抚养权

兄弟哦,在中国,想从亲生父母手里把孩子永久性地夺走,那个难度,不亚于让他们承认自己错了。

那送福利院?临时托管?

谁出钱?

这孩子已经被养成这样了,后续的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社会融入…… 这是一个巨大的、看不见底的财政黑洞

这笔钱,是你这个派出所出,还是你们镇政府出?

你们一年的预算才多少?

为了这一个孩子,掏空家底,其他工作还干不干了?

第三个成本,叫「管辖权成本」。

这家人是云南的,事发在四川。

对于四川 J 方来说,这简直是谢天谢地。

我们没有管辖权」,一句就够了。

把他们客客气气地劝返原籍,皮球啪的一声,就踢回了云南。

这个动作,在系统内部叫「流程合规,责任外包」。

我尽到我的告知义务了,剩下的,就是你们云南老家的事儿了。

你看,这三笔账算下来,你还觉得他们眼瞎吗?

他们心里跟明镜似的,这根本不是一道送分题,这是送命题啊

读懂官方通报

现在,回头看看那个让你火大的官方通报,我给你翻译翻译。

经核实不存在拐卖情况。

翻译:最简单、最明确的刑事犯罪排除了,我的活儿干完了。

家人称教育方式不一样。

翻译:家人称,这是他自己说的,我只是复述,我可没认同。责任主体是他,不是我。出了事,你找他。

已纳入管控范围。

翻译:人我找到了,信息也登记了,程序我走完了。至于他回家后是把孩子当人养还是当狗养,那已经超出了我的「管控范围」。

面对这种高风险、高成本、低回报的恶心事,最聪明的做法,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它从自己手里扔出去。

定义模糊,责任无限

谁爱接谁接,谁有能力谁接。

所以,你如果是基层牛马,走到这一步怎么办。

当然是看着舆论发酵,然后惊动神仙了。

总之,就是别让炸弹在自己手里炸了。

而那个像野草一样活着的野人小孩,就是这个炸弹本身。

能咋办?

我们愤怒,我们呐喊,我们用键盘敲出漫天的火星。

但火星落在冰冷的现实上,连一点白烟都冒不出来。

就是可怜了孩子

知乎用户 鹤竹子​ 发表

我始终认为,今天很大一部分中国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一百年前。还是一只脚踩着封建的门槛没走出来。

他们只是换上了新衣服,住上了新房子,本质上还是活在旧社会的人。脑袋里还是旧习俗,旧认知,旧思想。

同样的行为,在发达国家可能是违法的,乃至于在香港、澳门都是违法的。但是在内陆是可以 “和稀泥” 的。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等等……

我们的法律更注重于维稳,而非个体的权利。为了所谓的 “集体利益”,而可以牺牲具体的人。更注重强者的利益,而不是追求平等和公正。

很大一部分底层人,接受的根本就不是教育,而是一种驯化。

知乎用户 海诺​ 发表

很神奇的一件事,曝光成这样都有人从孩子裸体的角度诡辩,更神奇的是官方回应居然是没问题。

知乎用户 cmj 发表

我记得我十几年前看到一个新闻报道,一个父亲妻子去世后自己抚养女儿,而他的方式就是把女儿关到草房子里,每日三餐扔吃食进去,等到孩子十二岁的时候才被村民和警方解救,那个女孩就跟野人一样跑出草房子吓得不行,全身赤裸还有血迹(应该是生理期了也没人教她用卫生巾),然后当地的做法是把女孩安置在一户热心村民的家里,那个村民给那个女孩洗头先把喷杀虫剂再把头发包起来,然后一只一只的帮她抓跳蚤,女孩用了几年就恢复正常人类的生活了,后来长大后还正常结婚生子了。看看看看,这明明有正确的处理方式,怎么现在就和稀泥了呢?

知乎用户 毕壶卡曼橘 发表

崇尚自然教育是好事情,可崇尚自然也不是这个样子,直立行走是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五六岁的孩子,移动的方式还是爬行,这是对自然教育的亵渎。

认真看了这个视频,这个小孩爬行的速度很快,动作也很协调,这说明他以前的一贯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的,经常以爬行的方式来代替行走。

据民警调查,这家人的生活条件不差,经常带孩子旅游,对于孩子的行为,监护人解释:“监护人说是在大山里长大的,从小就是这样教育的,那小孩就是不穿衣服的。”

就算小孩不肯穿衣服,那么小孩以爬行的方式来代替走路,这肯定是父母失责,是教育方法不当所导致的。

爬行,是小婴儿在走路以前,为了快速移动身体,被迫采取的一种方式,婴儿年龄段,爬行还是很有好处的,可以锻炼四肢的协调能力。但是,随着孩子慢慢长大,父母要教会孩子行走的能力。

因为只有直立行走,我们才能腾出手来干更多的事情,才能成为真正的一个人的样子,才是人类最自然的样子。

这个孩子这么大了,还用爬的方式代替行走,从一方面猜测,这孩子大概率上有心理障碍。有些有自闭症的孩子,就会有这样的表现。

既然父母崇尚自然教育,那么,当孩子出现各种各样行为的时候,应该帮助孩子走出来,而不是放任不管,那才是自然教育的样子。

@知乎亲子

知乎用户 徐芃老师​​ 发表

教育方式个鬼

但凡家里有过小孩,或者是亲戚家有过小孩的,应该知道,小孩到一定岁数了,他自然而然就想抓什么东西站起来了,不是满地爬的样子,这种满地爬,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一站起来就打,一站起来就打,养成了应激反应,就跟训狗一样,他就只会爬了

人类是两足生物,手不是脚,人跟狗不同 它们是有 4 个脚,人只有两个脚

这种只可能是被强行打成这个样子

法律还不管管吗?这是虐待儿童啊?总不能说这是家务事就不管了吧?太离谱了

知乎用户 阿夜 发表

看警方笔录里,父亲本科,母亲研究生,家里房车齐全。

按理说,他们的生活条件高于普通人了,怎么会不给孩子穿衣服呢?

父亲说:“孩子湿疹,晾着好,爬行是天性,我们的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涉。”

说完就关机了,直接开车走人。

留下警方干瞪眼

湿疹晾着就能好吗?

成都儿童中心医院皮肤科主任说:

“湿疹最怕干冷摩擦,不穿衣服只会越蹭越烂,感染算轻的。”

医院康复科补充:长期爬行,脊柱侧弯、膝盖变形是迟早的事;三岁还不会说整句,只会学狗叫,语言发育已经落后一年半。

我想先分享给大家看看国外一些 自然教育” 的孩子的案例:

一旦孩子错过了正常的认知教育,以后可能都难以再改正!

换言之: 你把他养成了动物,他就可能变成动物。

当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即使你开始让他学习正常人类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不了了。

从幼儿时期的正常养护极为关键,孩子这时候懵懂无知,是一张白纸,家长把他怎么养,他就会变成什么:

你把他当成小猫养,他就可能长成小猫,

你把他当成小狗养,他就可能长成小狗。

错过幼儿期的正常养护,往后再花几十年纠正也收效甚微!

这对夫妻说,“我们崇尚自然教育,让孩子自然发展”

那我想问为什么另外一个小孩你们就给他穿衣服,就小心呵护呢?

难道这个孩子不是你亲生的,是你们的玩物吗?还是你们敛财的工具?

有网友指出,某境外平台账号 “小猿泰山” 持续发布类似 “野外裸爬”“生吃植物” 视频,IP 轨迹与涉事房车重合。

记者也检索发现,该账号粉丝已超 30 万,打赏记录是否涉及加密货币,警方正调取流水。

目前,账号主体尚未得到官方确认。

虽然很痛心这个孩子的遭遇,但还没有完全破案的情况下,咱们也不要跟风造谣。

很期望警方快点破案呀,赶紧把这个孩子解救出来!

没有哪个父母会打着 “自然教学” 的方式,那么冷的天不给孩子穿衣服,这已经是虐待儿童了!

裸着满地爬的,不是 “野生萌娃”,是活生生的未成年人。

他们这是违法了,虐待儿童,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呢?

当地妇联呢?

怎么能允许他们这样对待小孩的?

知乎用户 猫猫的思考​ 发表

这几天看到的俩个事,

一个美国中下层家庭想要换房子的原因之一,是觉得现在的房子太小,怕家里面二条狗没有充裕的空间可能会陷入抑郁。

另一个是香港一内地大学生虐猫死亡,判了五个月监禁。

中国的小孩,不如外面的宠物吗????

知乎用户 高 uxus 发表

堪比 731,731 拿小孩活体做实验被谴责,这盛世太平出现拿小孩做实验的博眼球赚钱的不该进监狱吗

这小孩肯定被虐待殴打无数次才这样走,他又不是完全跟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才不知道直立行走,他旁边有直立行走的大人,他会走路开始首先模仿的就是大人直立行走,现在违背天性爬行,肯定经过无数次挨打的

知乎用户 小恶魔 发表

未成年保护法只保护未成年犯罪是吧

知乎用户 吴雨铮 发表

太可怜了,我看到南方周末遣责了,但很快就被删了。谁可以救救他,完全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没有穿越,这是 2025

知乎用户 青青我心 发表

到底是怎么一帮尸位素餐的人占据了整个生态位

知乎用户 魔王 发表

我好像在暗网上看到过这个小孩

用户 id 叫猿猴泰山啥的,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记不清了

他家条件还挺好的,不会就是靠这个孩子搞猎奇赚的钱吧

bbc 中文投稿邮箱

tougao@bbc.co.uk

去吧

知乎用户 有人喜欢爬​ 发表

恕我直言,这不算虐待???

我儿子八岁,我以为的带他的亲近大自然,也就是去爬山,玩水,露营,野炊,钓鱼。

我是没想到还有当人猿泰山这一招。

知乎用户 加班的尤里同志 发表

别说教育方式了,甚至别说野人,这个小孩明显是特意培养的,真的野人甚至猿人、猴子也是(半)直立行走、手抓取进食的,这才是灵长类动物的天性。

一个人被刻意培养成流浪狗,甚至比我见过的绝大多数的流浪狗还要瘦且脏,政府部门、公安、妇联均视若无睹,怎样看待这种社会制度?

知乎用户 命运之轮​ 发表

正常反应不是应该立马控制那对男女严查儿童拐卖和虐待吗,怎么就这么简单说没法管的?半夜上门抽血,上门砸鱼缸的劲用一小丢丢到这里也不至于这样,烂透了!失望透顶!

知乎用户 小绿​ 发表

有传是在外网直播的,就是虐待,在那个 k 网站叫 小猿泰山 的直播,逼着小孩子光着身子爬树,户籍地址: 云南省大理南涧县彝族自治州无量山新政村,志愿者去了被村镇拦着,高速民警称未发现违法犯罪情况,户籍地派出所说是正常家庭,公安机关无权干涉,是不是很魔幻,有没有当地的兄弟去探一探,这届网友不出手这孩子就没救了

知乎用户 休想我打工 发表

这个新闻和神农架新闻,

官方的漠然让人不寒而栗。

知乎用户 木头君 发表

很多人觉得是某种 xj 的服从性测试

我觉得可能性最大

如果 zf 不管,父母没有惩罚

会出现更多的效仿者

大家会觉得

中国的小孩是可以这样被对待的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

少年被养成狗怎么说?

知乎用户 sun 小提 发表

前段时间神农架野人,今天又这个。可能东大的未来就是山区去秩序化吧

知乎用户 卷卷​ 发表

最让我震惊的是,把小孩当畜牲养,小孩被【精神虐待】,居然不违法?

在公共场合,父母衣着整洁干净,举止行为正常,可是孩子一丝不挂,像狗一样爬来爬去,而且这孩子一看就属于被【精神虐待】,小孩爸妈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就算在东南亚这么变态的地方,也不多见吧。

平时在新闻上看到【性侵小孩】、【把孩子当性奴】、【把小孩关在房子或猪圈当畜牲养】,起码人家都是偷偷摸摸的虐待小孩。

哪怕是美国的萝莉岛都是偷偷摸摸。

但是,这个小孩父母都不是权势大人物,地方警察知道后,居然不处理吗?

……

评论区,居然还有人觉得孩子被【精神虐待】,属于【min 不举 g 不究】范围吗?

知乎用户 不喜欢用九键打字 发表

图片引用自公开评论。

不要玷污 “教育” 两个字,好多人养个猫狗天冷还给穿个衣服呢!

知乎用户 玉飞天 发表

妇联又美美隐身了,张圣怎么不来救一下

知乎用户 101010110 发表

拐卖叫收留,虐待叫教育方式。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48768 发表

把孩子交给相关机构抚养

把家长交给杨永信

家长急需再教育

知乎用户 莫得莫得 发表

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未成年保护法不要再保护那些反社会人格的霸凌犯、杀人犯了,保护保护这种真正可怜的小孩吧。

这都马上十一月了,无衣蔽体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小孩子居然是:“不存在拐卖”“不存在虐待”“父母崇尚自然养育”

另一方面,深圳的那个畜生却会因为未成年保护法躲过一命偿命的刑法,改头换面重新开始生活。

爱孩子的父母,一夜白头为女儿讨公道,下半辈子都要悔恨自己接送畜生三年害死自己女儿

把孩子当畜生的人,可以扬言 “我的孩子怎样养,轮不到你们外人管”,可以是 “外出旅游联系不上”,可以是 “他们拒绝沟通”

真的理解叶文洁按下按钮一键毁灭的心理了。

知乎用户 roosie R 发表

现在知道越南的所有帽子都是和稀泥了吧?

包括那个妇联

男方是云南户籍的,云南的帽子不管

女方是河内户籍的,河内的帽子也不管

河内方面直接沉默,把球扔给云南,火力集中在云南

更搞笑的是,云南一看这样不行,直接把球一踢,孩子马上就落户河内户口了。

现在就看河内那边,怎么把这皮球踢回云南。

知乎用户 常量 发表

看到视频的时候我也是挺震惊的,然后对查实的说法也有点震惊……

咱就说现在这个社会和时代,无论怎么放养小孩儿,也不至于让小孩行为举止像野人像猩猩像猴子像狗一样吧,一直手脚并用的跑来跑去,像狗一样叼地上的东西,趴在吃地上的东西,两位家长自己看着也没有野人样的,孩子小时候都是模仿身边的人来习得大多数的行为的,难道一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孩子从小还能把食物丢在地上再去吃?

反正就是透露着不可思议,看评论就有人说是靠这小孩在暗网外网拍猎奇视频做直播的……

知乎用户 HolySC30 发表

这要是在美利坚,这样的父母直接拘了,然后会以虐待儿童罪对其父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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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充一下,看有的人,嗤之以鼻,不以为然,说什么美国好,去美国这样的话。

我想说儿童才是祖国的未来,呵护好儿童的健康成长,最后保护的是我们自己的民族社会的安全稳定,也是最大程度的保护我们每一个人民众的安全。你可以看看一些变态杀人狂,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员,他们童年时期很多都遭受过虐待。从而导致长大后心理极端扭曲,从而做出伤害无辜的人的极端行为。所以儿童的拥有一个良好成长环境很重要,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有监督义务,法律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管理,但是好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难道不应该把爬行的那个小孩先送到医院检查一下、评估一下身体健康状况,再通报有无虐待情况吗?

知乎用户 leo 宝宝 发表

多半是拐卖过来以后采生折割的,也就是故意虐待成野人,然后拍到外网上赚钱,或者是让他乞讨。

盲猜后续的处理结果是对 “父母” 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劝解,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个事情就会从大众的视野里面消失。至于这个小孩呢,多半是脱离苦海了。

但愿是我猜错了!

知乎用户 玉龙杰赤 发表

这些民警,妇联居然觉得没问题?一个正常人,会让自己孩子不穿衣服,像个野人一样在外面爬?这不是虐待是什么?这些民警,妇联都应该问责。

知乎用户 vivianvivian 发表

最可怕的是,直到今天,依旧没人管。孩子在哪里不知道,有没有穿上衣服不知道,有没有体检也不知道,这么多人关注呐喊换来的是删帖是捂嘴是沉默。这个世界不配有小孩出生。

知乎用户 观鲤跃​ 发表

彝族人那就不奇怪了这很符合他们的特征

知乎用户 小饿豫爱洗澡​ 发表

三编: 我的二编是排放废气,诸位不用在意。

二编放前面: 舆论还是有用的,之前还不管不顾呢,现在舆论起来了,警方知道调查了,目前最支持新闻的一局。

我看的都绝望了,我靠,虐童都能这么理所当然了,最近看到的负面新闻太多了,我都要 emo 了。

说回正题,先给孩子做个亲子鉴定吧,真是亲爹亲妈能让孩子这么生活?怕不是哪里拐来的小孩子这么虐待,亲爹亲妈穿的衣冠整洁,小孩子却跟宠物一样不穿衣服,孩子脖子上再牵根绳子,那真的就是溜宠物了

知乎用户 吃瓜小无暮​ 发表

真正的保守主义者,保原始社会的守

知乎用户 晚空 发表

讲个笑话,一条流浪狗被保安揍一顿,引起的动静都比这个大得多。但凡这对夫妇打一条狗,他们的房车早就被全国各地赶来的愤怒的爱狗人士掀翻了。

知乎用户 whu 风之子 发表

据说会把视频卖给暗网的猎奇网站。如果是真的,我会震惊中国居然会有这种畜生

知乎用户 Theking 发表

看视频小孩类犬的动作十分自然,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八成平常根本就是和狗关一起,从关一起就模仿狗,没有养育者和他对话交流,甚至他自己觉得自己就是狗而非人。这一男一女太可恶了,把一个未成年人类当牲畜一样对待,不知道安的什么心,还口口声声说 “教育方式不一样”,对人才称得上“教育” 二字好吧?这孩子现在这样赤身裸体类犬爬行用口叼食,有人样吗?

知乎用户 No.2 发表

前段时间刚讨论神农架野人”,这下又来野人小孩了,山区的基层完全放弃了么?

把山区搬出来方便治理还节省基建费用,可惜推不动

知乎用户 谈而不避 发表

我猜波士頓圓臉正在搜尋美國相關的案例

知乎用户 路人甲甲 发表

目前知乎的热点回答在讲教育方式的逆天程度,是个人都知道这事相当逆天,没人不知道。

其实官方的人也知道,不作为的原因是当事人身份敏感(男方户籍在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县),底下人怕惹上麻烦。

彝族有 “抓娃子” 习俗,会定期靠近中原地带抓汉人娃子回去当奴隶使,彝汉矛盾也历史久远。

新中国对彝族传统社会进行过整改,打倒黑彝奴隶主统治地位,强迫彝族社会由奴隶制转向社会主义,但由于当地土著存在抵抗情绪,落后风俗至今也未彻底解决。现在互联网上还能看到一些彝汉之分言论,所以没人敢冒险去严肃处理。

目前这事似乎又牵出了去年就被群众发现的境外灰产。如果不处理,又有可能面临 “世界最安全国家” 的信誉破产。一方面是民族矛盾,一方面是舆论压力,想上铁腕没那么容易,关于到底怎么解决,估计相关部门正在开会。

知乎用户 502BadGateway 发表

这个事情进一步揭露了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在国内,父母是可以合法虐待子女的。只要不是直接把孩子噶了,无论这么虐待孩子,即使构成犯罪,也不会有任何惩罚。

本质还是封建社会思想余毒,乳家文化上无线包容父母行为。这件事最离谱的就是,当地衙门也认为这种虐待是合法的,这种虐待不构成犯罪。

可悲,即使明显构成犯罪,从执法者到普通民众,都倾向于不去追究孩子父母的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我要匿名 发表

户籍所在地是在新政村,隶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位于山区,距镇政府驻地 15 公里。

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较大的孩子三岁左右,较小的一岁多,均为男孩且尚未上户口。

这几天的温度就可以看出有问题

‌10 月 16 日(周四)‌:阴天,气温 14℃~24℃,微风东北风,空气质量优,日出 07:17,日落 18:52。 ‌

‌10 月 17 日(周五)‌:多云,气温 17℃~25℃,东北风转西南风。

就算是放养也不至于不穿衣服,而且当时温度可不高,这种温度不穿衣服肯定受不了。

而且我查了下彝族的习俗,他们那里没得这种情况,所以家长所谓的教育方式多半是骗人的。

大人都穿着衣服,而小孩却没有穿,这是正常家庭?

或许从另一个方面可以解释这件事。

从小孩自身来看,大概率是有问题,可能是得了精神方面的病,或者是智力有问题。

这是作者自己猜的,不是捏造事实。

在加上他们那边是山区,现在才改革几年,比较落后,所以就跟我们老一辈思想差不多。

对于这种孩子来说,老一辈都是直接扔掉,死活不管,或许是现在生活好了。

他才被留了下来,虽然他家里人对他不是很好,但至少活了下来。

也不能说他父母心狠,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是这种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还有没有上户口也能看出,他智力多半是有问题,毕竟读书就需要户口,都快三岁了不至于不去办理。

唉,我宁愿是自己猜错了,也不愿猜对,前者有希望,后者无解啊。

知乎用户 滑稽​ 发表

这就是中国语言魅力,可以把一些陋习硬是说成一种风俗。(婚闹)

也可以让虐待儿童的行为,合理化成一种教育模式。

知乎用户 一朵云 发表

这不是赤裸裸的虐待孩子么????这还不根据虐待儿童法抓起来,还等过年呢???police 干嘛的啊吃干饭的啊???就轻飘飘一句教育方式不一样就带过去虐待儿童了???真的无语!!

知乎用户 跑跑小学霸​ 发表

养过小孩的应该都知道,小孩的天性就是喜欢跑。

站立行走根本不需要教,反而双手双脚走路才需要驯化。

据我所知,云南那边本身就有人口贩卖的组织,前些年还有人花钱去那买老婆。所谓的收养也有可能是人口贩卖来的。

应该要核查孩子是否和父母有血缘关系,以及检查孩子身体是否遭遇虐待。而不是发一个冰冷冷的公告,说小孩有监护人,这是人家的家庭生活方式,让网友少关心。

近些年,因为网络舆情很容易让一些案件发生大规模的传播,所以很多地方现在都学聪明了。在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的时候先去定性,官方先出来发个公告出来,堵死悠悠众口。后续调查的话就算情况不一样,也很难推翻刚开始的公告。

这种方式多了只会丧失公信力

知乎用户 酥饼 发表

赛里斯这种几乎没有剥夺抚养权的地方,出现什么恶魔家长我都不奇怪。要知道,可不是每一个家长都把孩子当作软肋的。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几乎唯一的方案就是剥夺这对夫妻的抚养权,其他方法完全没用。

知乎用户 想上分的木乃伊 发表

这件事 bbc,nbc,纽约时报,联合国人权组织的报道比我们屁民更有用,更能给到政府压力。

这小孩子都养成这样居然轻飘飘一句 “养育理念不同”,怕不是连他们“未成年保护法” 都没有听过。

很气愤,很心痛,很可怜小孩,可是我做不了什么,只能发这条回答给这件事增加一点热度,唉……。

有没有好事者发邮件给 bbc,nbc,联合国人权组织?我觉得这个作用更大


广东天气转冷了,室内也有不少人加外套了,西南地区应该更冷,想到这小孩可能还光着身体在冰冷的地上爬,唉…,有孩子的人看不得这种事情……

知乎用户 llynosy 发表

警察渎职罪多次发生。别让他们整天混日子。常举报,整理队伍。

知乎用户 举报狂​ 发表

政府觉得正常,我觉得政府不正常

知乎用户 提个音响 发表

孩子父母早就违法了,这哪里是教育方式问题,这就是法律问题!

先别说现场视频已经是惊悚到必须打码的程度,就当前新闻报导的内容孩子父母已经违法了。

(1)3 岁野人小孩和另一个 1 岁小孩均没有户口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这对父母已经违反该条例了。

(2)长期以野外放养方式对待孩子严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

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就这网络曝光的情况,这孩子活得还不如路边的一条狗?

这还是正常家庭??!!

知乎用户 同工 Same​​ 发表

我真的特别怀疑 中国的妇联是干什么吃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明显虐待,同时可能存在拐卖人口嫌疑。非常蹊跷。

知乎用户 Mr.Nobody 发表

这不是教育方式的问题。

我小时候有个毛病,非常想要学动物行动。那时候我就连四肢应该怎么走路都理清了,但是亲自测试的时候我发现:

人的腿太长了

想要四肢都差不多直立起来,就会头重脚轻。腿一不小心用力,就会一个跟头翻过去。因此这样走路其实非常不舒服,根本做不到四肢协调的行动。

除非是刻意让狗带着,否则人培养不出来这种行动模式的。而且得是自幼让狗带着

知乎用户 知更鸟的勋章​ 发表

这个时候就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了

知乎用户 少年像我 发表

现在什么结果都没有,孩子的健康证明都没有过, 暗网的调查结果也没有,亲生父母的证明也没有…… 官方其实可以发一个孩子的健康体检报告,然后来把这件事给绕过去的。舆论了这么多天,连一份报告都给不出来, 出了事情不是找北京的权威医院开检查报告, 是给孩子承诺户口?然后疯狂删帖删视频。还只是一个承诺,都不知道落不落实。

小孩的脸经常被涂白,真的担心其背后是有产业链的, 而且很古怪,几乎每一个视频每一个照片旁边都有狗在他旁边, 对此只能深表无力。除了心疼无能为力…

知乎用户 猫玖 发表

看来妇联就是一摆设。。。

再也不捐钱了。。。

知乎用户 升斗小民自得其乐 发表

严重怀疑动机

大概率有出售猎奇视频的嫌疑

已经不是教育方式的问题了

公众场合,裸体儿童

建议儿童保护组织能够介入

知乎用户 熊焸​ 发表

在中国你甚至能看到把小孩当成狗养而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生育率还是太高了(摊手)。

以及补充一点没什么人提及的信息——女方户籍北京(男方户籍为云南大理彝族自治县一村落),且女方不穿裤子只穿内裤。

父母均大学毕业,称践行 “回归自然” 教育,家庭不贫困,无直接暴力行为,两小孩未上户口,无送教计划,孩子常赤身裸体。


这事儿其实导向了一个很可怕的未来可能性——只要拥有足够多的资产和主流社会中的体面身份,就可以剥离实际存在的人社会身份并长期圈养支配。

虽然我的确本子看多了,但无户口小孩+只要有心掩饰完全可以无曝光,或许意味着器官供体、代孕供体、x 奴流水线工厂这种事已经离我们很近了。

知乎用户 南野 95 发表

新闻到今天已经三天了,只想看看在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变成了畜生的 “家长” 有没有人管,把儿童当畜生养的现象有没有部门制止和惩罚。

记者了解到,该小孩的户籍地位于云南大理州一村庄。其户籍地所在的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接到相关情况反馈。小孩的男性监护人是他们那的村民,两个孩子大的三岁左右,小的一岁多,还没上户口,“是正常家庭,可能生活方式有点不同。” 并表示已经上报该情况,也对小孩监护人做了相应工作。(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钱江晚报潮新闻、潇湘晨报

我想知道,云南大理州这个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你们是不是也这么养孩子,你小时候是不是被这么养大的。

知乎用户 sox08 发表

越来越对小时候觉得正义的帽子去魅了,这件事也热度挺高一句话含糊过去,2025 年了哪个小孩遭受他这样的待遇,这还不算什么,放养真服了,像 911 也一样越长大信念越崩塌,这么大的社会案件也不调查清楚,搞得网上乌烟瘴气全是造谣的,要是早早调查清楚公布真相哪里来的这么多事儿,搞得都不能好好生活了

知乎用户 钉子 发表

有时候想一想,假如没有洋人。。这个世界可能会更阴暗 100 倍。。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这种性质的事情西大要躲到萝莉岛上搞,东大就不要紧,公开搞都没人管

知乎用户 Edim7jim 发表

那么崇尚自然教育,这两个可以自己脱光衣服去神农架当野人,还开什么房车,还穿什么衣服?!

凭什么你们穿着衣服开着车,却让孩子弄成这样?这孩子以后当一辈子野人吗?不穿衣服吗?不上学不接受义务教育吗?

人是社会化动物,不从小进行社会化培训,就无法融入社会成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这小孩的人生将寸步难行。孩子长大成年后自己选择怎么样那是他的自由,但做父母的不该从小灌输反社会理念(这种所谓的自然教育就是反社会

一句轻飘飘的教育理念不同就想揭过去,小孩连户口都不上也不算什么事了,这就是不作为

真希望这次舆论有用,救救这个孩子。

知乎用户 芝麻酱​ 发表

妇联呢,出来救一下呀。哦,原来已经删掉保护儿童啦,那没事了

知乎用户 凤梨酥 发表

已经脑补出一个类似缅甸的园区,关着各种拐卖回来的人,有小孩,女人和男人,直播或者拍各种猎奇视频上传到海外赚钱,摆在我们面前有犬孩,我们看不到的背后肯定还有更多

知乎用户 11111 发表

别说儿童人权了,在座各位有几个敢拍拍胸脯说自己从小到大有人权的。这孩子看了是让人心疼,但真的也无能为力,中国的家暴受害者何其多,你又能做什么呢?

杨永信知道吧,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这是个啥地方已经昭然若揭了。

知乎用户 你通人性了吗 发表

这 他 妈 就 不 是 教 育 方 式 的 问 题 !

这是犯罪,是虐待,是残忍程度相当于采生折割的反人类行为。

这对夫妻的行为在很多国家都是要把牢底坐穿的重罪,唯有在中国,不仅无罪,甚至敢说这是一种教育。这对我这种教育从业者来说简直就是骑脸嘲讽。

未成年保护法这时候又不灵了,真不知道是保护谁的。

知乎用户 MadMel 发表

虐待儿童无疑,但是当地警方政府不承认!

这事在国内正常情况无解,我们可以打开思路…… 请个洋大人曝光这事儿,然后网友炒之下,完美解决

知乎用户 昵称 发表

我看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不确定是否真实)就是孩子的爸爸在暗网上直播兽孩的生活挣钱。

我实在找不出第二个把自己小孩搞成这样的理由。

知乎用户 大耳刮子​ 发表

儿童来源不明,公开虐待儿童,全国巡游,暗网直播盈利的现象在此地也有了新名字,“自然教育法

钢炼正统在华夏了属于是

建议对两位家长实行自然教育法,起到一个以身作则的作用

知乎用户 dfxklm3ej​ 发表

野人小孩变成这样是家长的问题。

如果他后续还是这样,就是政府的问题。

知乎用户 竹浪云​ 发表

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组织。

让我猜猜,又安静如鸡了。

知乎用户 中二之伤 发表

其实我挺好奇的,为什么什么事都是媒体爆出来了,引发社会负面舆论了,甚至引起了洋大人的关注,这事儿才有可能得到解决。我们的执法部门平时都在干嘛啊?

敏感新闻下评论一条,街道、派出所、分局,好几拨人轮流跟进。这种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正经事反而迟迟没有正面回复。真不知道是怎么了。

知乎用户 UnGodly​ 发表

父母用小孩在赚钱罢了,暗网:小猿泰山

知乎用户 Seele 发表

发现很多人关注点都在穿不穿衣服,进而引申为太穷穿不起衣服,再进一步引申为抱怨政府不做为。

你们看视频了吗,重点是穿不穿衣服吗,而是小孩的行为举止像狗,不会直立行走,只能像狗一样四肢并用,并且用嘴叼东西。

而且这家人不穷!!!目击者说这家人开的是房车,不是改装的房车,而是很新的房车。

这样养孩子肯定是出于其他变态的目的,这才是需要调查的!!!

知乎用户 123456​ 发表

我最疑惑的依然是如果你崇尚的是所谓的自然教养,那你们两个成年人为什么衣着光鲜?你们两个怎么知道像个人穿衣服?崇尚你们两个是不是应该先自然起来?从你俩当野兽开始?

还有就是正常孩子为什么没有户口?没有户口怎么确认的是亲生的?做过亲子鉴定吗?在哪个医院生的?是否涉及到人口买卖拐卖?你就算真搞所谓的原始教育,需要连户口都不给孩子上吗?孩子没户口以后不上学?还是说准备随时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评论很多人说未经查实消息,这堆父母外网以虐待野人孩子直播,靠这个挣钱是真是假??结合不上户口这点,我不是一般的怀疑大概率是真的!

也别搞什么原始教育了,如果涉及到拐卖人口,虐待直播取乐,还准备毁尸灭迹,直接把俩人送到缅甸非洲原始森林好好让这俩物种感受下原始

知乎用户 Mlsnye 丶小凡 发表

1. 中国的孩子那么多,不缺一个两个

2. 剥夺了抚养权岂不是又要扔给锅家养?那不干

3. 管它有没有产业链,都不要爆出来,各就位,捂住了!!记住了!家丑不可外扬,别给咱妈添麻烦!

4. 赞歌赞歌赞歌,未来可期!!

——————————

以上,看懂的扣 1,看不懂扣脑子

另外,某 red 书已经在不停的删帖压热度了,哎呀呀好难猜啊,这是在干嘛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98GADG​ 发表

这不就是虐待儿童嘛?

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干啥呢???

知乎用户 一一​ 发表

我真的………… 我没有想到,在 2025 年,科技高速发达,还会有这样一个骇人听闻,毫无人性,毫无底线,任何一个普通人都绝不可能接受的事件。我们的未成年保护法是摆设吗?还是说,法无禁止皆可行?法律没有禁止把人当狗养,所以父母把孩子当狗养就是不违法的?官方给出的回应太和稀泥了。我竟然在 2025 年,会发出 “救救孩子” 的呼声。

知乎用户 鎏亓丷乆​ 发表

你们激动的那个样我都觉得好笑

还有说看到 “官方回复觉得正常” 震惊的,兄弟们你们是前几年不认字,今年刚学会的吗?

什么铁链女生八孩是收留,不是鼠头鉴定为鸭脖,什么这个那个的,这三四年不是一直突破人类极限吗?

这地方不一直都是这样吗?

这次官方回复太符合东大的现状了

别在那 “世界太可怕了” 别带世界,墙外面不这样,别侮辱别人。

这事多好办啊,孩子立即接走,照顾着,然后再调查父母到底怎么个事,很难吗?一点不难

没这样做就是:压根不想管

醒醒吧老少爷们

知乎用户 不同意就是我对​ 发表

妇联呢?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知乎用户 万里的探索者​ 发表

笑了,虐待就是虐待,什么叫教育方式不同?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如果有人管这种玩意叫新式的教育方式…… 最好问问自己看到这张图的时候,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到底是 “这小孩被虐待了” 还是“这小孩子接受新型的教育”。

以及你愿不愿意让自己和自己的孩子接受这种教育方式?

说白了教育的定义是要能学到东西或者获得成长。洗这玩意是教育的人,最好自己想想这个小孩能从这种行为中获得什么?

四足爬行的技能?在公共场合裸露的经验?对他人异样目光和点评的无视?学会这些东西有什么用?难道是用来当门票方便自己长大后加入到某个小众圈子里?

哦对了,在那个圈子里 “把一个人扒光了放在白天的公共场合爬来爬去” 也是一个很极端的事,主打的是“经过双方同意过后,通过极端的支配地位和剥夺社会尊严带来快感”。

而我很确信这件事里极端的支配地位是有了,剥夺社会尊严也是有了,但肯定没人征求过那孩子自己的意见,享受这件事的也绝不会是那个孩子——也就是说这家里的那对父母连某个小众圈子里的人都不如,放在另一个圈子里都要让人谴责让人恶心。

这个时代真是太奇怪了,有些人给狗套上衣服,带进家管狗叫儿子;有些人把儿子扒光衣服,撵出家把人当狗训。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剥夺那对父母的教育权,并把他们两个送去监狱里进行再教育。

知乎用户 闲者 发表

我还记得很多年前看的一个小说,有个情节是,有人给女主送了生日礼物,“美人犬

那是一个邪恶组织训练出来的产物: 把小女孩小男孩从婴幼儿时期开始当成狗来训练,长到十几岁就可以卖高价了,卖给有这种嗜好的人

女主收到后吓了一跳,在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给他重塑了三观,让他变成了正常人。

所以,新闻中这对 “父母” 的“奇特教育方式”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好难猜啊,一 定 不 是 违 法 犯 罪 吧?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56YF0 发表

建议投稿到外媒,这样老爷们为了所谓的国际形象自然会管了。

知乎用户 null 发表

有孩子的人真看不得这个。我们不想听 “家人” 怎么讲,就想听当地街道 / 村委、当地警方怎么讲。

跟前一段时间兽父殴打、虐待围棋神童致其跳楼身亡的案件一样,这是虐待儿童、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是不是犯罪?基层管理者为什么不作为?这样的家长为什么不剥夺其监护权

一面鼓励生育,一面不把孩子当人?!

知乎用户 特立独行的猪​ 发表

尼玛,怎么什么人都有啊,有线下弄他父母的吗

知乎用户 走云 发表

偌大的中国,

这么多机构,

这么强烈的舆论,

都救不了一个孩子吗?!

如果是成年人选择在深山老林里过狗的生活,是他的自由

但是这是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不管是不是亲生,这就是虐待哇!!!

相关的检察机关不可以提出公诉,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去福利院进行社会抚养也比被当狗养强吧

知乎用户 末日飞行 发表

我就想知道 jc 是如何得出【“不存在” 拐卖儿童】这个结论的,做 DNA 了吗?

知乎用户 唐小布​ 发表

啊 sir 不想做事的时候,理由那是一套一套的。

唯一的缺陷就是不太懂法。

知乎用户 永乐大帝明成祖​ 发表

去年就有人报警了。当地象征性的问就不管了。说是去年的是女孩,今年的是男孩。

现在好多家庭求一个孩子到处奔波劳碌,看到这小孩的命运真是心疼。 这个人这么虐待孩子,国家也不管。挺寒心的

知乎用户 额额​ 发表

可怕的不是父母。

可怕的是警察、公权力的不作为!

变态那都有,古代 “易子而食” 的,不是没有,“易子而食” 可能都是美化…

但是,出现这种变态事件的时候,公权力不就应该出来了吗?难道让社会用私刑解决?

知乎用户 fzf2018 发表

妇联有存在的必要吗……?

知乎用户 我吃饱了​ 发表

Fe 链 women 不管

神农架 wild 人不管

wild child 也不管

男女老少,都没 hum..ri..t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帽子的回应和语气才是最佳恐怖故事,真是没啥活人感,一股浓浓的体制内班味,结果顷刻间俩高赞灰飞烟灭。

还有,你确定是家人称:教育方式不一样。吗?

我怎么来来去去翻看视频,是帽子说的呢?

只有字幕为了挽尊,在前面加了没有语音的《那家人说》。

知乎用户 ouo 凸 发表

官方回答很不正常,甚至让我觉得有些诡异了,好像官方很怕承认有这种事,不单单是懒政避责,像是暴露了什么秘密

这种感觉我只在道诡异仙里度过,就像全部人都疯了

知乎用户 维斯帕​ 发表

不穿衣服根本不是最重要的点,这孩子已经和狗差不多了,我认为是有强制引导成这样的。再被虐待的,能这样熟练地四脚爬行像狗一样叼东西吃的是头一回见。

视频里说不存在虐待行为,那好,孩子教育成狗一样毫无人格和尊严,是什么意图?放任这样不当人的家长,又是什么居心?

家长衣冠楚楚,怀里似乎还抱着一个孩子(如有错误请指正),我实在无法想象这是 2025 年还能看到的景象。

知乎用户 高燃点少女​ 发表

建议叫一下 bbc 这种问题就能解决百分之 95

知乎用户 机械教教宗茵蒂 发表

男方来自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区,帕吉特族

知乎用户 胶合批发商 发表

这不是虐待儿童是什么?太无法无天了,建议上官正义来查一查!

父母衣冠楚楚开新房车出游,拿出旅游一天的花费足够让孩子穿几年的衣服了!

都什么年代了,就算是孩子只会爬行,普通人家的狗都有衣服穿!

至于什么家庭习惯教育方式不一样,如果这两个所谓 “父母” 四肢爬行速度和时间比这个孩子更快更长,我就信!

知乎用户 伊利丹 发表

十一二号的时候这个房车在西昌,停路边一群人围观,两条狗两个小孩,小的抱着大的四肢着地蓬头垢面,也是报警之后俩大人口口声声要尊重孩子的自由,检查了身份派出所也无奈离开,没有法条来惩罚这么明显的虐待,好气

知乎用户 靡音迷醉​ 发表

怎么感觉这孩子是被当成 “狗” 养大的,这么大的孩子,哪怕再虐待,也会直立行走了吧?这是生物的本能。

然而,他还是跟个狗一样到处爬,感觉他的原生家庭不是简单的虐待,而是跟动物园训练猩猩一样,把他训练成狗了。

做个 DNA 鉴定吧,我怀疑这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

我今天穿了冲锋衣都差点感冒,结果他光着身体到处跑,暴露在阳光下的问题,永远是最小的问题,大冬天不穿衣可能是这孩子受过的最轻的虐待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父母敢于如此堂而皇之公开把孩子带出来,还在高速服务区公开这样对待孩子

说明他们在老家就是一直用这种方式对待这个孩子的

而且在老家他们没有收到任何处罚或管制

政府部门和警方对此也听之任之,置若罔闻

这种事竟然发生在 21 世纪的一个自称文明法治的国家

这是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耻辱。

知乎用户 吕旻园​ 发表

最让我震惊的不是有这种父母,文明社会出现禽兽玩意已经屡见不鲜了。而是出现这种事情没有对父母进行强制措施和相关部门的沉默。

在新闻上看到非常多父母虐童的行为,最常见就是找到另一方来抚养,对虐待者都没有效的强制措施,虐待者能获刑的都是受害儿童非死即残的。在孩子与监护权的问题上,我们一定要事情恶化到无法挽回的局面法律才能发挥作用吗?

前两天刷到一个视频,某国警察看到几岁孩子单独在马路上,立刻把孩子送回家并且声称父母监护不力要逮捕她们,对比起来觉得有点不舒服。

说点心里话,我知道社会有不完美不公正的地方,也理解人伦道德问题上立法执法的困难。我做为成年人,当牛马受委屈被驯化这都没关系。但你他妈的到底能不能对我们的未来期望的延续者多一些切实有用的保护?

知乎用户 奕燃 发表

最震撼的是这个——野人小孩是北京人……

知乎用户 澈胆星君​ 发表

听说是彝族的,我基本理解了,因为接触过很多黎族的人,他们的习惯真的无法忍受,而且还是在城市生活了很久的彝族人

知乎用户 周晨夏村 发表

每当这种时候,妇联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会懂事地消失

知乎用户 鸡兔同笼 发表

在我国,儿童是父母的私产。

为什么这事情出来主管部门最在意的是核查有没有户口?因为这个孩子只要真是父母的孩子,那么就是家事,谁都管不着

真正做到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知乎用户 G 大调丶沐 发表

东方巨国一个很大问题是:

执法的人他不一定懂法;

养育人的人他不一定是人;

监管部门的人他不一定知道自己要监管啥

知乎用户 晋中悠悠鱼​ 发表

这东西几乎没有别的可能,就是其他短视频 / 直播赛道太拥挤了,卷不过,这个赛道基本是是空的。

其实很多家长为了流量都已经在把小孩当狗训了,比如那些两三岁就能自己冲奶,给父母做早餐之类的。

知乎用户 小管家一言难尽 发表

这个时候妇联又消失的

知乎用户 aaa​ 发表

这种事是在国内是不犯法的?!

为什么还得妇联介入,警察管不了?!

是不是违反公序良俗?

哪位大神科普一下,警察为什么抓不了他父母。

妈的,我气晕过去了

知乎用户 Good 猫宁 发表

在中国被父母殴打虐待的孩子都能在报警后被送回原生家庭然后再被打死。我不看好这个野人小孩能得到解救。

第一,本质上中国依然是个不养闲人的国家,这小孩被解救后谁来养?我是支持送到福利院的,但是肯定有一堆人反对,认为这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放十年前估计还会有一堆理性聪明的网友叫嚣,你这么想救送你家里去你要不要。

第二,中国法律没有剥夺父母抚养权这种说法。换句话说一个孩子只要不被虐死,那就不能离开自己的父母,等被虐死了,也就父母一方判个五六年了事。除非这小孩是被拐卖的,那可以另行处理。

所以我估计最后的结果就是:1)调查证明不是拐卖 2)表示已经对父母批评教育。最后一切照旧。

知乎用户 Bilge Qaghan 发表

这个事要结合别的新闻一起看

广东江门市开展灭蚊行动,要求居民上交钥匙配合入户消杀,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你会发现现在很多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脱离现实朝着魔幻的方向前进了

所谓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我敢说现今不少人尤其是基层工作者就像生化危机里被植入普拉卡寄生虫的村民一样

放弃常识,放弃自我

只有听话一条路

只要是领导交办重视的事,在小的事都是天大的事,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执行

哪怕是执行错了,那也就是好心办坏事,有人保你

领导不管的事,在大的事都是小事,你哪怕在他眼皮子底下上吊他也只会假装看不见

管了,就是你个人行为,是好是坏,一切风险自负

知乎用户 小梦大半 发表

警方不先做个 DNA test 吗?这就一家人了?就可以不管了?

知乎用户 red7 发表

可怕的是网友路过拍到的,当地人已经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这个村已经烂透了,妥妥的恶人谷。相关部门的通告更是原始人水平。

知乎用户 极速酷客 发表

把一个小孩子从小教育成一条狗,确实是教育方式不一样

人家倒是没说错

然而这种行为,这种论调,居然不会带来任何后果

神奇的法治社会

要不让天龙人的崽子们也享受一下这不一样的教育方式?

知乎用户 未知的地平线 发表

这件事恐怖之处还在于相关部门认为这是正常的。网友希望可以保护好孩子,希望可以调查这对父母,希望可以严惩这种行为,而报道却主要围绕父母答应上北京户口,答应不在公众场合出现此行为… 当地是觉得大家看不见就可以当没问题了吗,为了踢皮球避重就轻吗。如果没有舆论压力恐怕又要瞒天过海了吧,刚发布他们已在管辖范围内的消息下一秒就被网友拍到照片识破谎言。有一则笑话:未成年保护法全称为保护犯罪未成年法,只要一涉及到家庭就开始 “别管别人家事”,家暴可以简化为小磨擦,虐待儿童可以变成严父严母教育差异。建议少拍几部 “战狼” 多解决社会问题,看到野人小孩真的很寒心难过!

知乎用户 二十四桥明月夜 发表

感觉这个县政府机关贼恐怖。

“@第一现场:南涧县妇女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 6 月,妇联曾对这个家庭入户走访,“当时是接到村里排查反映,说这对夫妻可能存在矛盾”。但是经过走访,妇联的结论是,“走访发现两人感情较好,夫妻关系和睦,不存在家庭暴力情况”。”

知乎用户 风陵渡口初相遇 发表

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把人当动物养,这是一种教育方式?

知乎用户 Emiya​ 发表

昨天一直在关注这个事件,晚上看到当地所谓工作组的回应,我直接气到失眠。

现在各方给我的感觉就是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句家务事就解决。

这件事的来龙去脉,AI 整理如下:

推己及人,我也有个孩子,6 岁多。

我家里在他出生之前就一直养着一只小狗。可以说出生后他算是这只小狗陪伴着长大,狗比他大个四五岁。孩子跟狗待的时间长,确实是会去模仿小狗,比如看见小狗跑累了吐舌头哈气,他会学,有时候也会在家里学狗在地上爬来爬去。

我们看到都会笑着骂他两句就算。

但孩子毕竟跟家人们更亲,他分得清楚学小狗只是模仿动作,觉得有趣偶尔才做。他大部分时间还是会跟所有普通小孩一样,走路跑跳着玩耍。

他的成长中从没有一刻会因为小狗的存在而混淆对自我的定义。

云南野人小孩这种跟狗几乎没差别的行为举止,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孩子从小没有得到家人 \ 亲人足够关爱与抚养,沦落到(或者被刻意引导)与狗为伴的田地才导致的。

只有在他成长的关键期一直跟狗朝夕相处,甚至狗成了他的主要养育者 \ 陪伴者,才可能会出现这种类犬的行为发展。

只要有一个人,不论是母亲父亲或者其他的家人,能够教养他多一点(哪怕把他当人看多互动一下),都不止于此。

如果父母一直在身边他还能发展至此,要么就是足够多的漠视,要么就是被大人故意引导变成这样。例如平日里只叫他跟狗待在一起,与狗玩耍,不理会他的大部分互动需求,并且在他想要直立行走时制止,鼓励他像狗一样爬行……

这件事本身已经够离奇了,但更令我没想到的是当地工作人员的态度。

当地工作人员用 “正常家庭”“自然教育” 来解释这样明显不正常的事情,那种轻松闲适、你们看官不要太大惊小怪、趁早散了吧的语气,令人感到毛骨悚然。

对不起,我真的有点火大,一定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态度:

你正常尼玛呢

你家正常这样养孩子

你是这样正常被养大的

你管这种四肢爬行不洗澡不洗穿衣服明显跟狗更像的孩子叫受到正常教育

我看你们不仅是眼瞎了心也黑了整个人都成皇帝的新衣了

咱们地方的某些人员,能认认真真做点实事儿吗?

孩子没有在你眼皮子底下被打被骂,身上没有受伤痕迹,就直接可以被认定为没受虐待?那精神虐待算什么?冷暴力算什么?不把孩子当人看算什么?

你们就这样和稀泥办事儿的吗?

怎么着,觉得公众都是傻子,你随便糊弄两句就能得过且过?

问题是他过不了呀!

那是个孩子啊,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他怎么能就这么被人随意当畜生,不给衣服穿,任其在地上爬行,当条狗对待呢?

他有最基本的人权啊!是父母就能随意剥夺了吗?你这不是胡扯淡吗?

这件事儿引起社会关注了,他地方上怎么做的?

一没考虑去核实一下孩子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否属实——你特么的查个 DNA 很难吗?

二没考虑把孩子先带走让他吃饱穿暖,给他做一下体检和心理测试,至少确定一下孩子真实年龄,身体状况啊。

这件事儿肉眼可见的迫在眉睫,云南现在最高温 20 度,孩子光溜溜的就这么在外面跑,这叫像话?更有本地村民说孩子一年四季都这么光着,你们特么的作为了吗?

你们所谓的作为就是跟孩子所谓的父母说,哎,公众场合,你给他穿上件衣服啊。

人家勉强答应了就算完。

至于穿没穿上,私底下是不是还在被当成狗一样对待,完全不管。

这叫特么的正常。

正常你大爷。

三没考虑跟进父母的失职问题,追究他们的责任。我算看出来了,你们敢情就长张嘴,遇事只会拿嘴拨两下。轻描淡写来了句,已经让父母尽快落户口,对方表示会回北京落户口了,这事儿就完了?

完了?????

以上就是工作组这三四天干了的事儿。

哦不对,人家还跟车了。

专派一队人马,跟着野人小孩家的车,一路上看哪个路人拍照,就下去阻拦。

真特么的绝了,这才叫真 - 不去解决问题,反而去解决问问题的人。

那张被路人偷拍下来的照片,也真是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一群穿着厚实的大老爷们,围着一个赤裸的脏兮兮的小孩。

直至 10 月 19 日他们发出那些回应之时,我们只能看到,小孩的衣服还没穿上,仍然蹲在人群里,像条狗一样茫然地被围着。

为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有了家庭这层关系,就好像被盖上了遮羞布?

因为是父母,所以虐待子女可以饶恕?

因为自称父母,所以违法犯罪可以弱化为家庭内部问题?

小孩是父母的私有物吗?

如果孩子连户口都没有,是不是生死大权全都掌握在父母手里?

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时候才能在正确的场景下保护真正需要的人群????

都 21 世纪了,还有野人的养育模式,你们工作人员还能容忍,面对我国辛辛苦苦普及的义务教育,祖辈勤勤恳恳推行的现代化,不觉得打耳光吗?

哪家的农耕文明也没有不让孩子穿衣服啊??

一下子变成原始人,还能理解,我请问理解什么啊??

那意思是,以后不负责任的爹妈都可以这样把孩子随便当狗训了?

我不知道这件事还要多久才能让公众们看到公正的结果,也许这篇博文甚至我的这个号也可能会因此再度覆没,但我必须得说,这件事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因为小孩受到的非人对待,更因为事发之后令人失望的官方反应。

另外,看到网传消息,据说这样的小孩并不只他一人,之前还有个女孩。

还有人说曾在暗网看到这个孩子的直播。

更有甚者称有相关产业链,类似采生折割的现代版,这些消息虽然尚待证实,但毫无疑问更加令人揪心。

我们在意一个社会如何对待和关心他弱小稚嫩的孩子,是否得到尊重,因为这件事同样暗示我们每个人自身,在这个社会可能会被如何对待。

- 首发于公众号 人间吃相

知乎用户 庄清嘉 发表

野人小孩” 事件:别让孩子活成 “非人”,恳请官方介入解救!

刷到高速上 “野人小孩” 的新闻,眼泪瞬间绷不住——孩子不穿衣物、四肢爬行,家长却轻描淡写 “山里长大就这么教育”… 这哪里是“教育”,分明是把孩子往“非人” 的深渊里推!

孩子的现状,每一条都扎得心疼

• 生理摧残:营养不良、发育畸形,小小年纪瘦得只剩皮包骨,连基本的 “人” 的姿态都被剥夺;

• 心理异化:语言、认知完全退化,把自己当成 “畜生”,一生的人格与尊严从根上被摧毁;

• 未来毁灭:错过最佳成长、教育期,就算日后被解救,也可能永远困在 “非人” 的阴影里,再也走不回正常人生。

求求了!官方一定要介入强制解救!

这不是 “家庭教育方式” 的分歧,而是对儿童基本权利的赤裸裸践踏!

• 孩子需要被送往专业机构,接受身体治疗、心理疏导,重新学习 “人” 的认知与社交;

• 家长的 “教育” 已涉嫌违法,必须被严肃追责,不能让这种“虐待式养育” 继续残害生命;

• 这更需要社会各界关注,推动儿童保护机制的完善,别让任何一个孩子被当作 “野生试验品”。

✨每个孩子都该有光明童年

他们本该在课堂读书、在操场奔跑、在家人怀里撒娇… 而不是在高速旁爬行、被当成 “异类” 对待。

,救救这个孩子,也别让更多孩子陷入这样的 “地狱”!

救救孩子 求官方介入 拒绝虐待式养育

知乎用户 宝宝​ 发表

未成年人保护法失效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一直生效

其实我觉得,警察外包出去,给阿里,腾讯这些互联网企业搞,分分钟让碰瓷,讹诈,诽谤,造谣,欠薪,诈骗事件下降 99.99%

知乎用户 缅北高薪 hr 发表

很多父母看到这个视频肯定会觉得:

如果不是孩子 “有病”,那肯定是家长 “有病”。

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文明程度极为进步的中国,竟然还能看到赤身裸体,爬行奔跑的孩子,真的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初看,我也觉得有些无语。

我以为复古风气在服饰、装修、建筑等方面比较盛行,没想到在养育孩子上,也会出现「复古」

有一点实在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家长衣服穿的好好的,孩子却赤身裸体。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啊!

我特意去找了视频翻看了一下,孩子一丝不挂,但动作协调,灵活的像一只猴子,应该不是智力缺陷。

茹毛饮血这个词语,在我脑袋里蹦出来。以前我以为这个词语,用在非洲原始部落更为贴切一些,没想到还能用到现代文明中,还能用到此时的中国社会。

倘若倒退几十年前,这中养育方式,在一些农村地区的确能看到。

隐隐约约记得小时候看到好多两三岁的小男孩,夏天赤身裸体满世界奔跑,在泥土里打滚,在草丛里捉蚂蚱,甚至爬树掏鸟蛋。

现在想想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现在看来,赤身裸体实在是不太雅观!而且这个视频有虐童的嫌疑。

恳请有关部门彻查。


扯句题外话,不针对本问题。

抛开这个不谈,有些赤身裸体生活的娃,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肯定会有家长反驳,赤身裸体不尊重孩子的隐私,不穿衣服冻坏了怎么办?不穿鞋子扎脚了怎么办?

如果你看过干粗活农民的脚底和手掌,就不会那么担心了。

他们的脚底,手掌,都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厚到割出一个 0.5cm 的口子都不会流血。

想来很多人都听过狼孩,狼孩为什么能够在野外生存?狼孩为什么生长出了浓密的毛发?狼孩为什么可以茹毛饮血?

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来解释就是,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 .)

抛开伦理角度,有些孩子既然能够赤身裸体生活,说明他的身体已经能够适应他生活的环境。

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这个孩子他没得选,为了存活,他必须努力适应环境。

今天,这种方式很难让人接受,作为旁观者,我觉得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

我们的养育方式中,有没有这种让孩子 “赤身裸体,爬行奔跑” 的问题?

比如,当众指责甚至谩骂孩子,比如翻看孩子的手机,比如伤害孩子的自尊。从你的角度出发,你是为孩子好,那从孩子的视角看呢?

我觉得这是为人父母应该思考的一个问题。

孩子是别人的,我们不会替别人养。反过来说,你的孩子也没有人替你养。

父母的养育观念有对错,孩子没选择。

最后,无论如何,要给报帽子叔叔的热心网友点个赞。这种安全意识,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欢迎

@合格老爸

,一起聊聊养娃路上遇到的各种好玩事。

@知乎亲子

知乎用户 合格老爸​​ 发表

妇联不能天天想着巴基大人,请干点实事

知乎用户 不想注册知乎 发表

很明显这不是什么教育方式的问题,这在国外叫虐待儿童罪

知乎用户 知否​ 发表

看小红书说是这爹妈起了个 “小猿泰山” 的号在外网给 SM 爱好者出售猎奇视频来赚钱。

依着封建礼教,小孩就是父母的财产,可以是短期变现的摇钱树,也可以是细水长流的养老保险。尽管很遗憾,可偏偏是这种人生育率高,因为生孩子有利可图。

知乎用户 葡萄糖 发表

那个说以色列虐待她的那个女的叫什么来着

叫她过来体验一下特殊的教育方式

知乎用户 郑爱国 发表

孩子的父母大概率是靠暗网挣钱的,国外有一些人喜欢看这种猎奇的视频,以满足他们变态的癖好。这孩子是不是亲生的都不一定,建议严查一下,看看有没有海外账户和一些奇怪的群聊软件

知乎用户 加速永无止境 发表

顶上去,父母故意的,为了赚钱虐待孩子,他们家在外网直播,叫小猿泰山,逼着这孩子光着身子爬树,还吃毒蘑菇

知乎用户 不以 发表

虐童就是虐童,把虐待美化成自然教育、狼性教育,也掩盖不了其罪恶的本质。

知乎用户 背后的故事 发表

我倒想问问这真的是所谓的教育方式的不同吗?首先,我们拆解一下 “教育” 一词的含义,“教育”一词最早见于《孟子 · 尽心上》当中的“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教育” 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影响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动。它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教育” 的目的是为了向上的 “增进”“发展” 而非向下的 “堕落”“滑坡”,把孩子培养成一个人才是教育,把孩子培养的像牲畜,让他不具有人的尊严,让他大冷天浑身赤裸,四肢着地,嘴里还叼着一个球的行为绝不是教育,而是赤裸裸的虐待!这对 “父母” 是假 “教育” 之名行 “虐待” 之实,做了恶事为自己找一个善意的借口,美其名曰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

就是在非洲的原始部落,恐怕也不有父母让孩子浑身赤裸、四肢行走。

要是真的追求所谓 “自然教育”,为何孩子的 “父亲”“母亲” 衣冠楚楚,不四肢行走,回归自然呢?这就是所谓的衣冠禽兽吧。

处置民警经核实,确认他们是一家人,不存在网友担心的被拐卖等情况,至于孩子吃东西的行为表现等,这家人说 “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孩子“父亲” 多次强调“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涉”。当地民政局则回应“该家庭采用回归自然的教育理念”。

孩子常年四肢着地,脊柱已经严重弯曲,似乎这对夫妻养得狗都比他活得更有尊严,让人看后痛心无比。
有网友怀疑这对夫妻是不是故意这样养孩子,然后拍摄视频卖给某些猎奇的人进行牟利,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值得后续深挖。

另外,让人值得注意的是当地基层部门的态度。新政村村民杨梅称,孩子的父亲一年四季都不给孩子穿衣服,在网友曝光此事之前,村里人曾报过警。但事情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

**云南南涧县警方证实,孩童行为系父母独特教育方式所致,不存在虐待。南涧县民政局回应,该家庭采用回归自然的教育理念,经调查均未发现生活贫困或虐待情况。**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小孩父母没领证,都是大学毕业。小孩爸爸自己有房子,但是不住,自己选择住在山上。包括两个孩子没有户口,他拒绝帮助,说有需要的时候自己会解决”。

警方和民政局都声称这是 “教育理念” 问题,该种教育方式不属于虐待。这个问题就大了,正是因为当地基层部门抱有这样的错误观念,才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抑或是怕事情闹大,影响乌纱,采取的“遁词”。

正所谓 “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上了秤,一千斤都打不住。” 部分基层执法者总是觉得这种虐待或者家暴属于家务事,不愿意进行干涉,实际上很可能就此放纵了违法犯罪行为。家庭应该是和谐的港湾,而不是违法犯罪行为的 “避风港”,不能因为一句“家务事” 就遮蔽了违法犯罪的本质。

孩子不是父母的 “私产”,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孩子虽然年龄小,但他也是个小人儿,不该按照自己认为的所谓“正确” 方式来随意支配孩子,要兼顾孩子的想法和需求,尊重孩子的“个体性”,这样才能让孩子更好发展。

该事件中的孩子就被视作 “私产” 一样被 “父母” 随意支配、虐待,让他远人而近物,孩子的 “父亲” 坚称“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其他人无权干涉”。

我国《刑法》第 260 条规定了 “虐待罪”,值得一提的是 “虐待” 行为既包括肉体上的折磨,也包括精神上的摧残,这对 “父母” 对这个孩子是兼而有之了。

在它们的虐待下,孩子的脊柱严重变形还患有皮肤病,一年四季浑身赤裸,四肢行走,像动物一般取食,活得毫无人格尊严可言,它们是想让孩子 “兽化” 而非“成人化”,这已经构成虐待罪了,千万不要放过它们。

《刑法》第 260 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一旦这对夫妻被认定为虐待罪,应该撤销这对夫妻对孩子的监护权,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属于 “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有人可能会说孩子还是养在父母身边好,但是面对这种蛇蝎心肠的父母,远离它们才是更好的选择,去福利院远比在它们身边生活幸福的多,不说别的,至少人格尊严这块儿绝对能够得到充分保证,不至于在过着“动物式” 的生活,说不定未来还会被好心人士领养。

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这是孟子对君臣关系的论述,父母、子女之间也是一样,父母如此对待子女,则子女不能以父母之名再审视生身之人。

在广大网友的关注下,该事件已经进入了正式调查阶段,初步结论是 “未发现拐卖行为”,但是我觉得还是等最终调查结果下来,再下断语吧,毕竟一开始“徐州八孩” 事件一开始是初步调查结论也是“未发现拐卖行为”。希望网友们能持续关注该事件,救救这个孩子!

注释:之所以我对本文中孩子的父母打引号,是因为我觉得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母,难当 “父母” 的称号。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这应该成为公诉案件,不要顾左右而言他,同时应该对其父母进行精神鉴定,必要的时候进行矫正治疗,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丑男 发表

这个世界怎么了?云南野小孩事件、911 新疆公子事件、罗医生事件,这还是 2025 年吗?难到我们不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祖国花朵吗?解决问题者变成掩盖问题者,甚至是制造问题者,有影响力的名人对于现实的苦难睁眼不见,沉迷于影视里编写正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视而不见,所以恳请大家多多关注此类事件救救孩子吧,拯救孩子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

知乎用户 陌路 发表

灵长类动物回归自然后发展出一套犬科动物的行为模式,有脸管这个叫 “教育方式不一样”?

分明是恶意把人驯化成狗。

想看回归自然的教育方式可以参考小红书一位博主,ID“是小老弟啊”,赤脚到处跑,被戏称抹布一样的小孩。人家养出来的孩子是这样的:

但这对夫妇想豢养的可能是这样的:

知乎用户 Serotonin 发表

前段时间虐待儿童致死的案子看多了,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孩子是不是又是前妻生的孩子,然后故意这样养的。

这孩子苦的不像人了,不如人贩子拐咯,去收养家庭都好多了,哪怕命没了重开也比这个样子好,这世界有的人真的不说做父母,做人都不配

知乎用户 Mint 发表

首先要感谢这个时代。

我很小的时候,90 年左右,大概四五岁的时候,街头很多流浪表演,有演猴戏的,也有这种带着脏兮兮孩子做表演的。

什么野人表演,畸形表演,都有过。脏兮兮不穿衣服的小孩,在地上爬着做表演。那时候我只是感觉到恐惧。

现在国家富裕了,自媒体发达,有事情马上全网关注,小孩子肯定会被救助。孩子还小,改变过来应该不难。

另外说说这个事情,这小孩子爬行能这么快速,明显长期训练导致的。小孩子只要不管不问,一岁左右也开始直立行走了。孩子被训练成这样。得挨多少打。

小孩子到了两岁也知道冷暖了,把孩子训练的对冷暖麻木。这得是什么样的过程,除了挨打,还有长期强迫裸体的适应。

可怜的孩子,生在一个变态家庭,拿到了地狱开局。

知乎用户 夏天天 发表

今年出了那么多乌七八糟的事情,让我震惊的除了红大爷神农架野人以外,就是这个 “野人小孩” 的事了。过去还以为不一样,没想到已经成笑柄了,都不敢想国际会怎么看我们。话说,政府真的不管吗?那个小孩难道要一直被这样虐待?

知乎用户 sonnet​ 发表

很明显有问题!!!

这个家长的问题太大了!!

政府的问题更大!!

看政府部门的回复,真是太 6 了,扯什么教育理念的问题!!

这就是政府的作用吗?这就是妇联的作用吗?

那是个人!!!!不是动物,请给他必须的尊重!!!救救孩子吧!!!!

第一是不是他们自己的孩子!当然无论是不是问题都很大!!!政府部门为了甩锅不应该仅仅是这样的草草回复了事!!!无论怎样这样的家长都应该剥夺抚养权,应该进监狱!!!

救救孩子!!!那是个人呀!!!

知乎用户 嗯好的 发表

一个成年人在家吃屎,咱管不着。一个成年人在家喂小孩吃屎,你和我说饮食习惯不同。

还来知乎提问怎么看待这种饮食方式???

我是服气的。

知乎用户 Johnny 发表

红薯看到的,问下是不是同一个?

两个???

估计一会无……

知乎用户 Ki na 发表

教育方式尼玛呢,真的就演都不演了。

它们真的是把大众当狗耍呢……

这种刻意训练化后的畜化表现,不是心理扭曲地虐待就是利益产业链的后果。

但能这么堂而皇之地带出来且根本不怕被投诉报警的,是有点说法在里面啊。

举报了这么多次都不了了之,看来…

据说妈妈是什么京户的研究生,触发之前的记忆了,是不是妈妈也是拐来的… 看起来整个城市的政府部门都不想管,所以和稀泥,说没问题。

这件事,更让我觉得恐惧的是整个社会的反应,那些官字头机构的失能,个人的无力感,还有法制的薄弱。

自上到下好像每个人都在等所谓的 “上级” 指示做事,只要不闹大,没有影响,就是 “正常的”。要靠“闹大”,要靠“其他更大部门介入”,还有“持续上热搜” 这样的方式,才能推进事情,完全没有法律可言。

它们层层下压推搪责任,在这个环境里面。

有多少人也像汪汪一样被驯化了。

驯化成只能听上层领导指示做事,不然什么都做不了,也不想做。别人的事没有利益的也不做。

它们肯定只是甩锅是 “亲生父母” 啦,意思是父母管别人不多管闲事,管下来了谁养这个小孩,谁照顾这个小孩呢,还有如果查出产业链,会不会涉及当地的黑伞呢… 等等等这些。如果一整个后续运作模式没有,各部门的配合没有,根本就没办法开展真正的工作。无论是判刑这对父母,还是剥夺监护权解救小孩子…… 哪怕是给小孩抽个血验个 dna 和走失儿童库做做匹对什么的…

还记得当年那个拐卖案吗,全官方和当地村落就像什么似地 统一口径对外,意思是当地的事别地不要来管,不要来打扰。

就是这样。

唉…

现代社会,很多人是穿了衣服能言善辩直立行走了,本质上也是被驯化的人而已。

知乎用户 July 发表

明显避重就轻,这根本不是教育方式,这明显就是虐待,在东大小孩是真的没有人权,被这样子对待,广大网友除了报警,根本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解救他,甚至已经打过很多次电话报警了,压根没有用,而后续评论区爆出的儿童产业链,那更加触目惊心,结果愣是让这种行为留到现在,压根没人处理

知乎用户 爱吃的​ 发表

打骂孩子的父母见过挺多,压根不把孩子当人的,这真是头一个。旁边的那条狗,都比小孩看着干净些。

小孩有父母,还有个弟弟,夫妻俩开了个几十万的房车到处游荡。网友报警,警察简单问了几句话,认为这是个人教育方式,不涉及人口拐卖和虐待。

按照这对父母的说法,他们奉行自然教养,与别人无关,光着身子是因为孩子小时候得湿疹不舒服所以不穿。

但是网友不买账,把一个好好的孩子糟蹋成这个样子,是不是拐卖先不说,虐待那不是明摆着写在脸上的吗。

要感谢所有 “多管闲事” 的网友一直紧追不放,随着事情的发酵,媒体和当地政府终于介入。

根据媒体报道,孩子父亲三十多岁,是当地村民,本科学历,母亲北京户籍,四十岁左右,研究生学历。两个人都不上班,就靠女方娘家支援。

男方据知情人说当年考上大学时还在村里办过升学宴,当时与常人无异。女方家庭应该是有点财力的,我也不懂她的家人为什么对这个情况也从来不干预。

这俩人虽然穿着衣服,但也不像正常人类。父亲头发乱糟糟,母亲下半身只穿条内裤,据说以前穿着也非常暴露。

两个孩子 “来路” 也成谜,大的那个是从外面带回来的,小的那个是在家里出生的,一时还无法验证其真伪。他们都没有落户,也没有打疫苗和接受教育,脏了就被父亲拎到水龙头下直接冲洗。讲真,我感觉能活到现在都是奇迹。

有人说这是有组织的犯罪,在暗网看到过这个小孩开直播,账号名叫 “小猿泰山”。这一点目前并未得到查证。不过暗网和一些色情网站,确实存在大量针对儿童的性犯罪。

有个朋友跟我说前几天无意间刷到一个黄色视频,一家人乱伦,还包括一个五岁的小孩,小孩的神情像早已司空见惯……

因为嫌恶心,他直接关了,没往下看,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去举报,这是妥妥的犯罪。他说我也很想举报,但是第一不知道该去哪里举报,第二不知道去了怎么说,说我看了黄片?万一警察不管里面的内容,先给我来个治安管理处罚怎么办?

碍于一些难以启齿的原因没人敢举报,是对儿童的性犯罪敢如此猖獗的重要原因,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开通和普及相关的投诉举报通道。

还有自称是同村的网友说两人是迷信 “灵修”,才把孩子搞成这个样子。也有自称游客的网友说曾经路过他们的 “基地”。

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细思极恐,且涉及到了严重的犯罪,必须彻查,绝对不是一句 “家务事” 就解决的。

比杀死一个小孩更残忍的,是直接剥夺他做人的机会。就算是万恶的人贩子,起码也知道把小孩当个 “人” 卖出去,而不是当作一条狗。

当地村民不是一次两次反映过问题,妇联和警方也都走访过,妇联去之后得出的结论是 “发现两人感情较好,夫妻关系和睦,不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走人了。

说白了,谁也不想给自己惹个 “烂摊子”。

很多网友都愿意给这个小孩捐款,但是捐到哪里去,资金如何监管,又是新的问题。

大一点的那个孩子错过了生长发育的关键期,而且由于长期爬行,脊柱已经明显变形。

人是社会化动物,【人猿泰山】的故事只会发生在动画片里,现实中自幼跟野兽一起长大的小孩,即便回归人类后仍保持动物特性,智力发展严重受阻。

历史上有一对著名的狼孩姐妹卡玛拉阿玛拉,她们由狼群抚养长大,于 1920 年 10 月在印度加尔各答被发现,一个 8 岁,一个 2 岁。

两人因长期与狼生活,表现出下颚畸形、牙齿细长等生理特征,且眼睛在黑暗中呈现类似猫狗的野性反光。

妹妹阿玛拉于被救次年死亡,姐姐卡玛拉活到 17 岁。

卡玛拉在被救两年后才学会站立,六年后才艰难地掌握直立行走。到死的那天也不会说话,只掌握了 50 个左右的单词,智力水平仅相当于三四岁儿童。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这个故事发生在 1920 年,尚可以被理解。

但是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对受过高等教育,开着几十万房车的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当狗来践踏,人为兽化自己的孩子,真是连畜生都不如。

让这对父母坐牢并不难,千刀万剐我觉得都不为过,难的是小孩谁来接管,未来怎么办?

知乎用户 翩翩​ 发表

世界上 zazhong 真多!


我只想知道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向西方文明国家求助?


打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电话,要经过当地允许才能介入,呵呵


感觉国际组织驻华办事处都是国产的,有没有英语口语好的直接打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纽约总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多个联系方式,以下是其主要的联系方式: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 [__LINK_ICON]

- 一般事务咨询电话:(86-10) 85312600

- 筹资处电话:(86-10) 85312666

- 呼叫中心电话:(86-10) 53267701

- 传真:(86-10) 65323107

- 电子邮箱:contact.china@unicef.org

- 地址:北京朝阳区三里屯路 12 号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球总部及部分区域办事处 [__LINK_ICON]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球总部(纽约)媒体团队

- 首席媒体官:Kurtis Cooper,邮箱 kacooper@unicef.org

- 传播经理:Ricardo Pires,电话 + 1 917 631 1226,邮箱 Rpires@unicef.org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欧洲和中亚区域办事处(日内瓦)

- 电话:+41 22 909 51 11

- 电子邮箱:ecaro@unicef.org

知乎用户 飞鱼 发表

这都没人管

这都算正常

真塔嘛的魔幻世界

知乎用户 事反必妖​ 发表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到底是谁?听说还在和小孩的家人沟通,沟通个屁,这两个畜生父母应该判刑

知乎用户 顺式聚丁二烯 发表

严查人口贩卖。

我怀疑这个孩子根本不是亲生的,是人口贩卖的。简直令人发指。

知乎用户 图书馆 发表

在香港都够判父母死立执了

知乎用户 shoot2kill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有种很深的无力感…

谁能救救他,小孩儿还能恢复正常的生活能力吗…

为什么虐待儿童到这种程度还不能调查、介入,父母真的不犯法吗?震惊到这我这个法盲了。

知乎用户 小金 发表

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这种秩序执行力的崩溃是自上而下的。一开始是衙门不遵守自己制定的制度,然后就是权贵人群享有司法豁免权,然后就是富人不遵守法律侵害普通人权益,现在就是有着高学历的人群都敢公然虐待儿童。但凡未成年保护法或者刑法能落实其中任何一项,这两头牲口都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兽化儿童。这已经不是对人格或者尊严的践踏,这是违反了最基本的伦理。希望相关执法部门或者妇联尽早站出来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南极发现熊 发表

我想知道这是哪个 sb 警方说不存在违法行为

都这样了还不剥夺抚养?

这他妈还不违法?!!

知乎用户 喝冬瓜 发表

看到有答主提到袁枚的《唱歌犬》,我放一下原文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喧闻四野。
县令荆公途遇之,命役引归,托以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 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也犬也。​” 曰:​“若何与偕?​” 对曰:​“我亦不自知也。​” 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我日则牵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上,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中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于内,生死与否,我亦不知。​”
荆公拘二人鞫之,初不承认,旋命烧铁针刺人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问:​“木人何用?​” 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 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命也!只求速死。​” 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搒死之,犬亦饿毙。

知乎用户 黑色乌鸡​ 发表

出现这种情况

要么就是小孩儿有病

要么就是父母有病

要么就是衙门

知乎用户 温乐阳 发表

很多人都说这对出生父母拿小孩当狗养,其实真的不如负责任的主人养狗,我妈就养狗,冬天怕狗狗出门冷,我妈还会给狗狗买羽绒服,我妈也不许我家狗学任何讨好人的技能,比如巡回,握手什么的,她说说我家狗不需要讨好人。

官方一开始那个 “没有虐待” 的回应直接给我看笑了,看来出生的不仅这对“父母”。

知乎用户 圈圈圆圆圈圈 发表

妇联和儿保能不能从办公室出来干点活。

服了。

知乎用户 明天不上班 发表

孩子出生在这种家庭真是天崩开局,这种父母已经不是简单的把孩子当成养老工具那种自私自利的老登坏种了。他们这是不把孩子当人,把孩子当成狗都不如。把孩子当养老工具的还算是个人,而他们这种行径已经连做人的基本资格都没有了。

孩子生下来别说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好的生活条件了,连做个正常人都是奢望,像狗一样爬来爬去,到处吃地上的垃圾。

我不知道这两个 gb 能冷血到什么程度, 才能把生下来的亲生骨肉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来抚养。光着身子在寒冷的天气下,像动物一样爬行,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世界上鬼不可怕,有的活着的人比恶鬼还要可怕。

更令人寒心的是官方的回应居然是孩子是正常家庭,这是人家的生活方式,他们无权干涉。他们说这两个家长喜欢用自然的方式来抚养孩子,既然他们这么喜欢自然的方式,那么他们为什么自己不用自然的方式来生存呢?他们自己为什么穿着衣服呢?他们为什么不光着身子像狗一样到处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呢?他们穿的人模狗样的,还开着好车。为什么让孩子像动物一样没有一点做人的尊严呢?

当地的官老爷们已经通报了,至于信不信那随你们的便了。

我们所有的人都看出来这很不正常,因为正常的父母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这样的罪的。但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却说这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我们自己。其实那些老爷们想的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怎么想的,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呗。

对吧?假如剥夺了这两个 g 东西的抚养权,那么孩子谁抚养呢?他们就是不想负责任,就只是不想多事。他们宁愿两个幼小的生命受到摧残,但是只要不给他们找事儿就好。

孩子是我们做人的底线,任何挑战公众底线的人必将迎来人民的抨击!

1. 核实儿童身份与来源,彻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2. 评估监护人的精神状况、监护能力及经济来源,重点调查是否存在利用儿童进行网络直播牟利等剥削行为。

3. 立即由专业机构对儿童进行身体发育与心理健康评估,并妥善安置。

4. 强烈建议:在案件调查与传播中,对儿童影像进行严格的面部保护(如马赛克处理),杜绝二次伤害。

建议以此案为鉴,完善儿童保护法与社区主动发现机制,并明确对 侵害儿童权益行为 的严厉罚则。

望贵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履职,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我很愤怒,我却无能为力。我也经常看 hs 网站,有时候会看猎奇的。或许我也纵容了这种行为,以后我不会再看任何猎奇视频了。

这种突破做人的基本底线的行为,官方就别再不闻不问了。用不了多久外网又得出现了,到时候估计会火速解决了。其实不是不能管,就是不想管。

知乎用户 天涯投机客 发表

不怪外网说你没人权,你回应时候那个心平气和理所当然,轻飘飘的一句无违法行为就翻篇的意思更让人心惊胆寒。

知乎用户 TOON 发表

如果是个成年女性被如此对待,妇联的反应应该会更大一点吧?

为什么未成年人反而保护力度更弱呢?

知乎用户 ITofu​ 发表

这是应该《未成年人保护法》起作用的时候了。已经符合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第九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乎用户 刘石桐​ 发表

可能亲生父亲离开的那天,乐乐的人生就已经结束了,你看他在亲生父亲的怀抱里多开心,忍不住放声痛哭

已经两天没睡好了,我以为自己可以封闭内心,刀枪不入,可是看到野人小孩,还是会留下属于一个妈妈的眼泪,小小的他,是否从未感受过 温暖,看到图片里他拿的玩具小汽车,会想他也会有属于同龄孩子喜欢的东西,转念又扎心,这会是怎样的经历,才会让没有人性的它们,舍得给他的奖励,这个世界亏欠他太多,是谁生你却又不养你,养你却又不拿人待你,对不起,我们无能为力,我们都是罪人,我有时邪恶的想,大家都希望你被解救出来快乐长大,可是如果不能,早一点结束会不会是一种解脱,我现在都无法直视狗狗以及小丑妆造,就算不看,脑海中也总是会不自觉想起你的脸。

又是失眠的一天,我不知道 gf 这次的调查结果会是造谣还是从此以后遥遥无期,私以为但凡一个有血性的国人看到这人神共愤的事件,或捶胸顿足,或垂泪叹息,地方究竟是怎么做到不闻不问的。

人类从爬行进化到直立行走,现在居然反其道而行,人类文明倒退,真的是以万物为刍狗了,就算赢了全世界全宇宙引得四海臣服,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多年以后,我们给后代留下什么呢,是没有温度岌岌可危的钢筋混凝土,还是债台高筑摇摇欲坠的后人智慧,抑或是人类犬化手册还是电诈操作指南,附赠一本狼心狗肺搞钱大法,money 估计已经榨干了,人还会有么……

知乎用户 知乎小匿名 发表

该 “妇联” 出场的时候,它在哪呢?

知乎用户 君子如玉 发表

说实话,我对这事看法很悲观。新闻里也说了,如果不是拐卖,亲生父母健在,经济情况良好的情况下,不剥夺抚养权,顶多是别人照顾孩子一段时间,批评教育后装装样子,他父母再往深山老林一进,孩子的后续就没了。干部撤一撤,群众就熄火了。谁真正关心孩子长大十几二十年的生活呢?

知乎用户 笑谈人生 发表

特别无语,又无力的感觉。

怎么什么牲口都能投胎当人了,还能当父母啊?

回归自然教育法,要是这两个牲口也不穿衣服跟这孩子一样,我就信。

知乎用户 绝望小叮当 发表

还 TM 不如被拐卖到山区,起码也能做个人,这些玩意是怎么把人不当人的

知乎用户 遥远如光年 发表

难道仅仅因为是父母 就可以那孩子做这种丧尽天良的 “教育实验”?

凭什么!换做养父母甚至福利机构这样做都会被剥夺抚养资格!

这就是虐待!无可辩驳的虐待!

知乎用户 将离 发表

心里像压了一团棉花。吞不下,吐不出。

现在也不是三战时期。

偌大的国土,偌大的人口,那么多精良的武器,如果连一个普通出身的孩子都保护不了。那么其他普通人的安危呢?

真荒诞。

该怎么做,小学生都能知道。官方难道不知道吗?

孩子是亲生的吗?不管是不是亲生的,这个孩子都不能继续被这对没领证的男女抚养吧。

该坐牢坐牢。

知乎用户 是星星呀 发表

真的气得发抖,是什么样的官方才能给出这种回应啊!!!法治何在?文明何在?人伦何在?

知乎用户 纯商丘霞 发表

知乎用户 爱狗人士​ 发表

这件事情,最早看的新闻说得很详细,父为云南本地人,母为北京人,

但后续其他的新闻均删除了母亲为北京户籍的说法,值得玩味,

若其母真的为北京人,这是个颠覆常规认知的事情,因为我们都知道京户女外嫁的概率极低,嫁给云南少民村去的概率是极低中的更低,即使京户女外嫁了,把自己的儿当野人一样放养则是极低中的更低的更低,

同时我们都知道在诸多女生的心目中,云南是个非常值得向往的地方,但这种向往仅限于旅游度假和旅炮,嫁给当地人几乎不可能,因为嫁过去就意味着物质条件完全降两个以上档次了,而新闻中的这种场面显然比北京降低了五个档次都不止,显然是几乎不可能中的几乎不可能,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都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对的,新闻评论区的网友也是这样说的,

所以这已经不仅是男童被虐待的事件了,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京户女疑似被拐卖这个疑点,副联会不会站出来顶着当地民宗伟的压力查呢,请实木异袋,

今天新闻说,妈也不穿衣服,

知乎用户 咩咩咩 发表

想起来之前看过的一个很离谱的新闻。有个女孩被父母押去了网戒中心,临行前写了一封委托函,委托朋友和相关组织的义工去报警营救她。结果当朋友和义工拿着函去到警察局时,却被告知需要监护人许可。

这就是我们这的现状。在法律实践中,家庭中处在弱势地位的下位者通常是不被保护的,而默许并给予了上位者对其的随意处置权。哪怕其任泉已经被严重侵害,上位者也可以用一句 “教育方式不一样” 轻飘飘带过。

可见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这种前现代的孔教三纲依旧在这片土地上大行其道。三纲最初被提出时,强调的至少还是对等,但随着其不断演化,对君父夫的约束越来越少,对臣子妻则强调无条件服从。这是由于前现代君王需要通过拟同父子夫妻关系,来驯化其臣民。

很难想象本该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三纲还能用来指导现实,现代化仍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吃灰小蓝 发表

民警不会回应就闭嘴!

民警不想管就不要回应!

民警管不了就直接说管不了!

民警是怎么确定他们是一家人,不存在拐卖人口的?靠问监护人吗?靠走访吗?

民警难道不知道有疑问的时候,亲子鉴定才是唯一的证据吗?

就算不存在拐卖,就一定是亲生的?

捡来的也不是拐卖,别人不要送来的也不是拐卖!

可能妈是亲妈,爹是野爹!

可能爹是亲爹,妈是后妈!

这些都是一家人,不存在拐卖!

民警你倒是说清楚,不能一句是一家人就含糊过去了。

就算是亲爹亲妈,这样对待孩子,明显是虐待啊,怎么能说教育方式就是这样?

民警你咋不那样教育自己的小孩?

除非监护人自己也是赤身裸体爬行,像动物一样进食,否则,不是一句教育方式就是这样可以忽悠过去的!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 momo 发表

我有时候觉得中国的家长在子女面前权利太大了,尤其是孩子成年之前,甚至你的生死家长都可以说了算。因为你是我生的,你的命是我给的,所以把你弄死别人也无可指摘。

这方面有两个案子对我冲击特别大。

一是苏丽案。1990 年,青海 3 岁女童苏丽因饥饿偷吃鸡食,被生母燕志云用钢针和烧红的尼龙绳残忍地缝合了嘴巴。此前,邻居因察觉有虐待迹象曾选择报警,政府介入后仅止步于 “批评教育”。这轻飘飘的处置,未能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反而让燕志云更加肆无忌惮。最终,在被警告后不久,苏丽因再次偷吃食物,被母亲灌下滚烫的热油,内脏严重灼伤,在极度痛苦中离世。而这个禽兽母亲,只被判了七年,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刨了苏丽的坟,把孩子的骨灰扬了。

二是南京饿死的两个女孩。2013 年,南京两名年幼姐妹(3 岁和 1 岁)被吸毒成瘾的母亲乐燕反锁在家中,活活饿死,被发现时尸体已经风干。临死前,绝望的姐妹曾吃自己的粪便、啃食棉絮,并抠破马桶试图寻水。事发前,社区、民警和亲属均知晓母亲长期吸毒且疏于照料,社区曾提供有限帮助并督促母亲履行责任。但这些努力零散且无力,始终未能启动强制性的监护权剥夺程序,将孩子彻底带离魔窟。而乐燕被抓了以后,已经又怀身孕,后来怎么量刑的我不记得了。

乐燕:鳄鱼的眼泪

你无法让这个世界上没有禽兽父母,但你完全可以让一个孩子背后站着一整个社会。法律成为孩子的盾牌,而不是家门外的看客。

唉,很无力。这孩子如果是亲生父母的话,很麻烦,但过了这么多年了,希望他能有一点希望吧。

知乎用户 梦语边 发表

最近一直在关注,想到了一句话,没有国民之独立,就没有国家之独立,没有国民之尊严,就没有国家之尊严。比起大国崛起,我们更在乎的是小民尊严。孩子,妇女,都是这个国家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孩子,而我们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的保护,真的太缺位。如果一个孩子不能在自己的国家受到保护,享有正常的生存权,发展权,那么能够称得上是文明和进步的国家吗?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所有有底线的正常人都只有痛心,遗憾,愤怒。只能希望我们的司法体系、社会救助渠道越来越完善,保护好最需要保护的群体,而不是只能依靠舆论倒逼才能去处理。

知乎用户 张毛毛 发表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公权力是不愿意(不是不能)介入家庭事务的。这本质是因为封建时代的意识形态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拥有着支配性的地位:“清官难断家务事”、“我教育我自己的孩子外人管不着”、“哪有父母害自己孩子的”。

这不奇怪,不管有多少次,我也要说:在一个未能经历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连最基本的启蒙运动都没有影响整个社会,市民阶层对政治的钝感,以至于连天赋人权对他们来说都如此遥远的社会,封建意识形态占据支配地位难道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么?

知乎用户 荣耀归于阿什托卡 发表

他妈的正常社会居然把孩子养成野人?这家人脑子有问题吧,应该介入把这对畜生父母关精神病院,小孩就是到福利院也比现在这样强

知乎用户 鹿彤彤 发表

正常父母不会让孩子大庭广众赤身裸体。

正常父母不会让孩子在应该走的时候用四肢爬行。

正常父母不会把孩子当动物养。

所以,他们是孩子的父母吗?有出生证明吗?

如果是,为什么不落户?

如果是,为什么有这么明显的虐待行为?

当地的警方的谁认为这是正常抚养?麻烦出来说清楚,哪家是这样养育孩子的?

地址: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

这些时候,其实我是认可资本主义做法的,因为他们确实会剥夺生物爹妈的抚养权。

知乎用户 高贵路人脾气差 发表

不爱请别伤害。

和旧社会采生折割有什么区别?

某些地区行政水平低的让人难以理解,这已经涉及到虐待了,轻飘飘的一句教育方式不同就能放它们走的?

大概率已经跑回老家了,希望当地不要自误,早点把孩子解救出来,那两个大野人该抓抓该判判。

知乎用户 人间清醒 发表

知乎用户 极奇迹​ 发表

这是我在评论区看到的,真假大家自行判断。


我就想问一点,那个小孩的父亲从小也是不穿衣服被教育长大的吗?

开着五十万的房车,不给小孩穿衣服,让他像狗一样叼着东西跑,这不算虐待儿童?

更荒唐的是,当地民警居然接受了这种说法。

这种人是怎么通过公务员考试的?

知乎用户 不见不散 发表

社会上可怕的不是出现这种行为,最可怕的是官方说法是 “正常家庭”。我记得小时候去深圳,看到好多胳膊被折,眼睛瞎了,长的异常可怕的小孩在乞讨。不是一天,而是长达几年,这种行为居然官方说法是 “没法管”。

社会上出现各种恶是正常的,14 亿人多了,什么样的人没有。关键是这种恶要受到及时的惩治,身边的恶事大家天天眼睛可以看到,这就是不断地在鼓励人们突破恶的下线。

知乎用户 Friedrich Hayek 发表

直接拘留,手机电脑全扣,查家里所有人的往来通讯记录,影像资料,社交媒体状态,有关孩子的全查,总会有蛛丝马迹,是善是恶一查便知,弄到现在这样只能说懒政

知乎用户 Michael​ 发表

我见过一个家庭也是这样养孩子的,他家有个很小女孩,大概五六岁,他们不让女孩穿衣服,给女孩吃生的牛肉,不上幼儿园,也是号称什么自然抚养,妇联什么上门,也没什么结果,不过那个小女孩身体不错,很健壮。

知乎用户 大块头​ 发表

这个世界终究还是疯了

遇到社会新闻每每躺尸

永远没在解决问题

永远在期待时间来消磨舆论

将人当成牲畜可以变成一种另类的教育方式

这究竟是想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呢?

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都让我无法忍受

如果这些事情都有国外渗透的影子

都是文 / 化 / 战 / 争的一部分

那这些事情本身只是可燃物

不作为才是引爆舆论的导火索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rKyo1S 发表

这踏马难道不算虐待儿童的吗???

知乎用户 恩赐解脱 发表

这明显是虐待,什么叫教育方式不一样???

你们那管动画片管动画管电影游戏电视剧那劲呢??这会儿不说怕伤到未成年人了?一个幼儿正在被光明正大地剥夺基本人权,你踏马倒是管啊??

知乎用户 RJj 发表

这种事情,要么是后爹,要么是后妈。

知乎用户 世界树的影子​ 发表

把孩子当狗养,但是他自己不当狗,人民群众都觉得有问题,相关部门和专家和媒体竟然觉得没问题。最恐怖的是,本来应该解救这个小孩的那帮人就是所谓的相关部门和专家和媒体。还没人发现这个社会结构出大问题了嘛?

知乎用户 言言 发表

警察是 xx 吗,家人说是教育方式你就信?这种鬼话都信当初怎么考上警察岗位的?

知乎用户 懒得起 发表

老实说,近年来父母虐待儿童的事件不少,但政府在监管方面仍显不足。从 1993 年的青海虐童案,2023 年福建虐童案到最近发生的这起事件,类似悲剧在我的印象中已不止一次上演。令人愤慨的是,事发之前,当地警方或社区往往早已知晓虐待情况,却未能及时将孩子与施虐父母隔离开来,直至孩子遭受不可逆转的伤害,甚至失去生命。

我认为,国家应加快立法,明确虐待儿童罪的界定与惩处,并赋予政府机构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有权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将孩子交由其他近亲属或福利机构照料。这不仅是法律的必要完善,更是对孩子生命与尊严的基本保障。(为防止政府职权滥用,政府可以设立网站,公示部分证据或者说明。)仅通过网民监督,我认为是不够的。
顺便吐槽一句,很多父母与孩子的矛盾案件里,总是有人说父母都是爱孩子的,是孩子一方有问题,应该和父母进行沟通。真想让这些人认识到,世界上有很多父母对孩子漠不关心,甚至是痛恨自己孩子,父母与孩子的矛盾很多时候是长期积累下问题的爆发,分析父母和孩子关系时不能仅从一件事推算出是非对错

知乎用户 Yuki 发表

这个话题确实看见了,感觉很难评,而且看多几次视频,自己 “不理智了”——

身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受过高等教育的 80 后,99% 的时间都能做到情绪稳定的人,看到这个视频,我很不好!

一、关于这个离谱的视频和孩子,我就想提两点:

1、这是孩子吗?还是谁养的小兽?

2、是亲生的,就可以乱来吗?

所谓的 “放养”,你也得尊重他是人而不是野兽的本质,人和野兽是不一样的!

野兽就三个需要,吃饱;繁衍;安全。

人的需求不止吃饱还要穿暖;人不止交配还要培养感情;人需要安全同时还得懂羞耻心。

视频里的家长,自己懂——他给自己穿了衣服,为什么孩子就得按 “兽类” 标准活着?

我更愿意把这位家长称作 “恶魔”——

因为他,这个孩子也许本该是个正常人,变成了半人半兽的样子;

因为他,群众看到了这样的例子,纷纷好奇、转发,我们 “长见识” 了;

因为他,我们很生气,都觉得他不对,但我们无可奈何……

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把孩子养成这样,都侵犯了孩子的 “人权”,即便是监护人,也不能轻易放过。真的希望,妇女儿童机构能够介入,调查清楚,必要时,将孩子妥善抚养长大成人。

二、看到这孩子在公共场合做出这样的 “爬行”、“吃狗食” 举动,家长却那么淡定,就能猜到,也许,这可能是家长的“流量密码”

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更恶劣了,一定要查清楚。

有很多父母不但不配当父母,还不配做人。哪个人看着孩子大冷天光着身体,蓬头垢面,还趴着吃食,淡定观看?

我看过一本国外的小说,里面有一个行走江湖的老人,他有一个马戏团,他养了三只狗,还有一只猴子,每到一个地方,就让狗狗配合猴子表演,他赚取金币。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图片这一幕,我想到了那只猴子。

但是,他的猴子是作为 “人” 的形象出场的——穿着衣服,拿着工具,吃着西餐,很讲究,所以才会引人发笑,大家纷纷掏钱支持这位“艺术家”。

在本题的视频里,我看到的的 “人猴”——是个人,但是,更像个不穿衣服的猴子。

所以,大概率这位家长,是在当 “马戏团的团长”。

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只能凭借视频判断,如果猜错了,就说一句:抱歉,对不起了!

但,真心期望,这件事能够得到解决,孩子能恢复正常,每看到一次这样的图片,我就感觉很压抑、很窒息、很不冷静!

@知乎亲子

@知乎教育

知乎用户 蓝鳍露娅​ 发表

父母的监护权是否高于人权?

希望大家思考。

知乎用户 F 先生 发表

媒体竟然报道什么 * p 的正常家庭,不同教育理念

妇联死哪去了?

现代社会还拿着这套孩子是父母附属品,予夺予取的旧糟粕?

小孩的人权呢?!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其实我们都不知道所谓的家人不知道是不是家人,这想起来真的是细思极恐。就像一个女人或者一个孩子被一群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抢走,当这个女人或者孩子向外界求助的时候,这群人说他们是这个女人或者孩子的家人,这个女人或者孩子有神经病,或者说他们在闹矛盾,把女人或者孩子带回家就好了,这时候外界的人能做什么呢?我们到底该不该信呢?

这不是教育问题,是人格问题。网上很多网友已经扒出了很多问题,可是为什么要视而不见呢?

知乎用户 阿肯 发表

这种事,就算是发生在古代,也不会没人理。

知乎用户 挥剑决浮云 发表

地方上的作为可以说是丢人丢到全世界,小孩这么大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地方上在做什么?对此事回答为何如此冷漠?网传他们隔壁村的人看小孩一年四季都这样,就这还叫回归自然?这不是虐待??

知乎用户 那个男人​ 发表

我能在这里蹲一个后续吗?我能蹲到这孩子的禽兽父母被抓起来坐牢吗?

知乎用户 陌上花开 发表

千万不要说这个孩子被 “当狗养”,这年头狗比人金贵多了,瞧不起谁呢?我们同学给狗吃的水果,我都没吃过。

知乎用户 安好心 发表

视频看着让人心疼。两个孩子,一个穿着整齐抱在怀里溺爱,一个如同野狗用嘴叼食。

希望国家在重视生育率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我们不能放任一个没有驾照的人在路上驾车驰骋,也不能放任没有育儿常识的人去为人父母。应该把育儿教育纳入国家的义务教育体系,面对行为恶劣的家长,国家必须出重拳,严厉惩处!

知乎用户 小邓不打逆风局​ 发表

这当狗爬还称上教育方式了

这是倒退了多少年的教育方式

我看去年就有人拍到了这个人

那么持续至少一年这么搞

怎么现在爆了后,还能让他们养?

这些相关负责人都是脑子不好使吗?

天天新闻宣传这好那好

结果做点这事都要推搡个半天

我就想不通了这个勾巴后面是有什么能量

能够让他们在这种舆论环境下行动自如

搞得发声的人都是些无助者一样

白白消耗大家的关心同情心耐心

知乎用户 草履虫版氯化钠 发表

微博超话已经被抬了 与身边的朋友一直在关注事件进展 不理解为何迟迟没有公告 如果传言有假 也该发出辟谣声明 这样不出面不发声 只能说传言基本就是真相了 该有多黑暗多庞大的力量 这样明显的恶 都不能治理。

家里也有个差不多大的宝宝 心痛难以言表

为这个宝宝哭泣

知乎用户 Jane 发表

我比较关心的是这个孩子 “兽化” 的程度,以及 “兽化” 时间。程度越深,时间越长,ta 正常融入社会的可能性就越低。

之前看过一些儿童因遭遗弃或虐待,长期跟动物生活在一起,缺少社会接触,而导致的 “兽孩现象”。案例中很多儿童都遭到了不可逆的伤害,被解救后也无法正常融入社会。

儿童成长是有关键期的,语言能力、形状知觉、认字书写、社会性都是在幼年期学习效果更好。一旦错过关键期,过后即使付出加倍的努力也无法取得效果。

1970 年震惊美国的虐童案 “野孩子吉尼” 就是例子。吉尼自一岁起就被父亲关在下图的房间内,拴在马桶上,与社会隔绝。

到 1970 年被解救时,吉尼已经 13 岁,但还穿着尿布。她不会说话,大小便失禁,无法正常咀嚼食物,四肢不能伸直,体重只有 26 公斤,智力相当于一岁婴儿。

希望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发挥应有作用。

我们不需要更多孩子,我们需要让孩子活得更好。

知乎用户 头不疼了 发表

为他千千万万遍!

请关注云南犬孩子事件,可怜的孩子需要帮助。他是我们的孩子!救救孩子!救救孩子!救救孩子!

知乎用户 Yurika31 发表

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第一次看这个视频都有想哭的感觉,人怎么可以这样。

这是教育的问题么,明显的虐待,居然没有人管。

知乎用户 啊哦呃 发表

不相信是亲生父母,无非是新时代的采生折割。

至于为什么没人管,那是另一个问题了。

知乎用户 周嘉宁 发表

心碎了,自从自己有了孩子,我看不得这种新闻。

快救救孩子吧!

这都是什么禽兽家长!

知乎用户 糖心青苹果​ 发表

东大这边讲的是养育孩子、饲养动物。但东大是万万没有饲养 “犬人” 传统的。

一不用聚焦亲子教育,这是虐待无疑。二不用聚焦地区敏族,同村多次举报。三不用聚焦基层作为,基层多次上门无果。

要聚焦的是:事件通报、问题解决、有无产业链、有无保护伞。

在如此舆情之下,如果只是个例,基层没道理迟迟无法作为。

如果不是个例,为不工作的孩子父母提供收入的 “女方的京城妈妈”,是否也应查一查??

知乎用户 随便说点 发表

这是犯罪,虐童,暗网直播,黑色产业链,关键是这样沸腾,只会压热度,就是不做实事。云南这种地方有孙小果,啥事不会发生??

知乎用户 帝释天 发表

这个和教育方式无关,已经超出了正常行为的范畴

建议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查一下该家庭父母双方是否有精神疾病

孩子是否为遗传精神疾病。

幼年期可以进行辅助性引导,效果未知

不管结果如何,感谢网友爆料,才能引起关注。

知乎用户 Jason1106 发表

让人绝望的世界,眼睁睁看着孩子像狗一样而无能为力

知乎用户 莫非​ 发表

看到这个视频第一反应,是小时候在故事会上看的印度狼孩儿。那是幼童被狼叼走,最后被哺乳期母狼收养长大,不得已的悲剧。这个算什么,孩子父亲还在身边人模狗样衣冠楚楚的喘气儿甚至炫耀。

在这个离奇事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熄火,妇联失声。这个视频离谱的地方在于,相当于这个成年妖孽家长正大光明的宣传,在中国,虐待儿童无罪,至少现在还没有后果,警察来了,又走了。这些年一直在喊司法改革,不管媒体吹的如何天花乱坠,公检法说的怎么舌灿莲花,现实中不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大多数人意识里,这个幼童依然没有摆脱私有财产的属性,可以随意处置对待。

作为现役神兽饲养员,看完视频很不舒服,甚至极度不爽,2025 年的中国大街上,公然虐童没有后果。有种想骂人的冲动,但是又不知道要骂谁。司法系统能冷酷如此,实在出乎意料。

难怪现在电影不好拍,像这种现实题材要敢搬上银幕,分分钟毙掉过不了审。现实,往往比文艺作品更残酷更魔幻。

观感相近的神兽饲养员们,护好自家神兽吧。

今天晚上,因为这个新闻,变得很糟糕。

知乎用户 石头的视界 发表

按美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的父母有一半要被抓紧去坐牢。

知乎用户 遇见 发表

非洲兄弟看完都得摇头,见过你们教育路子野的,没见过这么野的。

只能预想到两种情况:

1、父母脑子有问题。

2、父母被某种教育群体给 PUA 洗脑了。

上面两点意义都一样,都是父母脑子有问题。

虽然文中提到 “处置民警经核实,确认他们是一家人,不存在网友担心的被拐卖等情况”,但并不能排除父母不存在 “虎毒食子” 的情况。

人性的恶见多了,这种不闻不问式的教育,不能一句自然教育就草草了事吧?

生下来给口吃的(关键这么大小孩不应该这么瘦),把人当动物养,剩下全靠自然教育,这和冷暴力、虐待有什么区别,就算警察不强制介入,妇联也该强制介入吧。


孩子父母我倒不用他们光着身子,只要孩子父母穿着衣服也是这么爬行和吃饭,就信他们自然教育的鬼话。

知乎用户 happy12345 发表

我老家雅安的,不用看内容,猜测 99.99% 是 yi 族。还有 0.01% 的几率是汉族,可能家里父母有重大疾病或者精神病之类的。

一看果然。。。其实你们只要接触过就明白了

知乎用户 做游戏的小伙伴 发表

先观点:孩子野着养没问题,但不能真养成野人吧。

大家还是看看这个马赛克稍微少点的视频吧

来自抖音 “第一现场”

我还记得我上大班还是一年级的时候,直接光着身子跑去我爷家吃饭,大概是 05 年,坐标小县城。

视频里小孩儿虽然不知道多大年龄,但是视频拍下来的行为举止已经完全不像正常的人类了。

“教育方式不一样,是那样教育的” 我建议非普适性的教育方式,或者说极其小众的教育方式都应该介入查一下,不仅是教育和妇联,像这种情况严重的还需要公安部门介入,我认为其父母的教育方式已经不把这孩子当人看了。


以下是视频来源

0.20 bnD:/ c@n.qE 10/10 10 月 16 日,目击者回忆在四川雅安石棉县一高速上遇到 “野人小孩” 的情景:一家四口带着一条黑色狗,孩子飞快地爬下车,父亲拒绝他人靠近帮助。目前,有志愿者正去户籍地了解情况。# 媒体精选计划 https://v.douyin.com/zbpYO_-f4Zk/ 复制此链接,打开 Dou 音搜索,直接观看视频!


贴一下我国宪法的前两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以我个人观点,视频中父母已经严重侵犯这个小孩儿的人权!

知乎用户 流光岁月 zxs 发表

妇联呢?保护妇女儿童是妇联的基本职责,不能光保护仙女、不保护儿童吧

知乎用户 字母君在学习 发表

中国绝大部分家庭都不会容忍孩子 “像野人一样” 生活!虽然家长声称教育方式不一样,但谁家教育方式会把孩子培养成野人。

从视频来看,孩子赤身裸体,四足走路,这已经不是正常的孩子了。

就是不知道孩子还能融入正常的人类社会吗?

知乎用户 豁达的浪客 发表

当地某些人,说他家没问题很正常,只是教育理念不同的人,是眼瞎了,还是心瞎了?

知乎用户 水天一色 发表

毁灭吧,真的

小礼没有,大义也没有,明明是虐待儿童,竟然还认为是教育方式不一样,真的是不把人当人啊

知乎用户 红豆汤豆腐 发表

也是逆天,打了一堆不让我发

知乎用户 波士顿圆脸 发表

这种家长不抓起来留着过年?


如果这都不算虐待儿童,那裹小脚算不算虐待?

知乎用户 邵滔滔不绝 发表

妇联呢?

不办事只打拳?

知乎用户 痛定思痛 发表

这都 2025 年了,竟然还有家长会用这样的 “教育方式”。真是 “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0-6 岁阶段是语言、认知、感官、情感等方面飞速发展的阶段,倘若这个阶段孩子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今后哪怕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也可能达不到一个很好的状态。这就类似,“狼孩” 在回到人类社会后,适应能力是肯定不如正常成长的孩子的。

在社会学中有一个比较核心的概念——“人是社会化的产物”。

因为我们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生物个体而存在,恰恰更多的,我们是需要在环境中不断的持续学习,最终成为可以适应当代社会的 “社会人”。

所以,我们从孩子的婴儿时期开始,就已经在给他准备一个充分的环境帮助他的个体发展。

个体的发展是有差异性的,成人的教育方式也会有差别,但不应该,也不要脱离正常的养育方式。所谓的 “自然教养”,也应当要尊重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规律,而不是断章取义的,认为孩子 “爬行取食”、“衣不遮体” 就是好的教育方式。

**我搜了一下相关的视频,看完之后就更加的震撼了。**从网上的反馈信息了解到,这家人并不是什么贫困家庭,而不让孩子穿衣服是一种让孩子接近大自然的方式。

但,这家人恰恰忽略了一个发展心理学当中非常重要的理论——“生态系统论”,是由尤里 · 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

孩子作为个体在家庭这个微观系统里,是受到父母的影响最大,但随着他年龄的增加,中系统、外系统也会对他的个体发展产生影响,这个时候,父母的教育方式如果脱离了基本的生理、心理养育模式,这个孩子的人格价值观会受到非常大的冲击。

一个正常的 3 岁儿童在动作、语言、认知、社会化情感方面都应该有一些基本的发展:

  • 大动作的发展:已经完全可以实现直立行走、交替双脚踏步走台阶、跳台阶等等
  • 语言的发展:能听懂指令,使用语言进行沟通,用短语讲故事、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意图等。
  • 认知的发展:关注事物细节、想象力发展、认识性别、简单的数量认知等。
  • 社会化行为的发展: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以照顾好自己,有规则意识、可以参与同龄人活动等。

我不知道这个孩子在这些方面能否得到父母基本的养育保证,在这几个方面有充分的发展。但愿,我们看到的仅仅只是父母特立独行的 “自然教育”,而孩子正常的发展他们并没有耽误。

否则,这真的就不是简单的 “教育方式不一样” 了,影响的将是这个孩子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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