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大超过了刑讯逼供的尺度了吧,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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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小易 发表

小时候读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我对同学说,意思是你不知道会上什么刑,所以这威力就大不可测了。

结果同学嘲笑我,说你读书理解真好笑了,根本不是这个意思。真实的意思是,人不知道会犯什么罪,那威力才叫大不可测。

现在进入社会那么多年,刷到这种题目。

回想起来,他的是正解,我的也没错。

两个加一起,就是无敌模式。

知乎用户 提笔不堪就 发表

更可怕的是这个案件差点就被隐瞒下来了。要不然为啥第一次尸检结果是心脏病去世?后面受害人家属不断上告,引起最高检重视才查清的。第二次实践结果是长期体位限制,导致肺栓塞死亡。

知乎用户 风流 jimmy 发表

如果一个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程序员、店员、销售、客服等等普通基层打工人民众,由于被诬陷、被抓错等情况遭遇了这种事情,导致自己被伤害、受伤、残疾甚至死亡,也没有监控和其他证据,最后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知乎用户 wang mep 发表

仔细想想这些招式是如何传承的,同时传承下来的,还有那些专门虐待人的装具,案犯里面还有 00 后警察,怕不怕?

知乎用户 最喜欢小可爱了 发表

其实解决刑讯逼供很简单

不开执法记录仪按丢枪处理

但是不能这么做

因为刑讯逼供真的太好用了

知乎用户 夹头力度刚刚好 发表

这不叫 “逼供致死”,这应该叫虐杀!应该有人偿命才能算公平公正!否则别跟人民谈什么人权!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还有警察设局杀人的

深圳的

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是 2012 年 7 月 1 日发生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的刑事案件。时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在审查班某陆时(其老乡班某影因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认为其有犯罪前科且态度嚣张,遂策划制造假持刀抢劫案将其击毙。李才坤诱使黄某某配合伪造抢劫现场并报警,随后在爱南路附近开枪击中班某陆头部致其死亡,并伪造持刀抢劫证据。

福州的

2000 年,福州商人陈信滔与徐承平合作投资福州安详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从事旧车交易业务。后来两人在经营期间产生矛盾,陈信滔的哥哥陈信华找到据称是 “黑道人物” 的卞礼忠出面调解,卞礼忠调解无果,反而引起徐承平的不满。

2001 年 2 月 20 日晚,徐承平与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等人布下圈套,邀请卞礼忠到其办公室,暗中由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原中队长郑军、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刘雄等设伏。23 点过后,警匪片中才能看到的一幕发生了:

徐承平从办公室走出来,按照与刘雄事先的约定,“抚一下头发” 发出暗号,并大喊:“抢劫、抢劫!” 刘雄在明知卞礼忠没有持枪拒捕、不符合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规定的情况下,下令向坐在椅子上的卞礼忠开枪射击。郑军开了第一枪,然后有刑警手持微型冲锋枪,隔着玻璃朝卞礼忠一阵扫射。见到卞礼忠的手还在颤动,郑军拔出手枪,朝卞礼忠的眉心补了一枪,又在其左脸补了一枪。郑军从腋窝下取出徐承平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仿六四式手枪的塑料袋,隔着塑料袋把子弹上膛后丢在卞礼忠的右手边;刘雄亦将徐承平准备好的 8 万元,加上从卞礼忠身上搜出的 1 万多元现金,撒落在卞礼忠的尸体旁,伪造成卞礼忠持枪抢劫而被当场击毙的现场。

当报道 说一个群体不可能有坏人

敢说不好 就拘留的

那也是有问题。

知乎用户 铁拳无敌狸花猫 发表

还是不懂基本盘怎么有脸说程序正义,陪审团的坏处。

要成为粉红,要么蠢,要么坏。但凡出街看一看环卫工,都不会在小红书对账。

知乎用户 你与时光皆薄凉 发表

还好吧,毕竟女神探弄死那么多人,还升职加薪呢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擦,原来缅北那群人是 xx 再就业啊?

知乎用户 比较胖 发表

近事不说。

早年看了不少介绍盖世太保KGB 的书。他们对于顽抗不招的犯人刑讯逼供手段大致是这样:

1,先将犯人抓起来每天殴打各种上手段,问都不问,这时逼问是毫无意义的;

2,几天后,等犯人体力和意志都崩溃,思想陷入绝境后,换一个老练的审讯官,在审讯中暗示只有招供才是唯一的出路(没有什么利诱,当时犯人只有一个念头:别打了,快枪毙结束这一切吧);

3,只要犯人开始招供,不管真假全记下来,然后利用口供之间细节差异逐渐扩大范围,直至对方全部吐实。对方吐实后视情况满足其愿望(枪毙)或者送集中营 / 劳改营(取决于是否还有交换价值);

按西方情报机关的说法,没人能挺住这样的刑讯逼供,受过对抗训练的情报员只是能顶的时间长些,在最后招供前给战友留出转移的时间。

所以即便最后招供的,只要未叛变与盖世太保或 KGB 合作,还会被当作英雄 / 烈士看待。

回到题目:这不是超过刑讯逼供尺度,而是远未到刑讯逼供的颠峰。

大致只相当于影视剧中日本宪兵 / 特高课拷打刚抓来的抗日分子的程度。

“八格牙路!你招不招?!再不招就电刑 / 放狼狗 / 灌辣辣水的干活!”

知乎用户 历史文件 发表

白公馆 看看 渣滓洞 :咱俩全责,当年它们还有胆子和咱 “智斗” 呢……

知乎用户 呵呵哒 发表

各种抗战,内战神剧好像也没有让大老爷们舔菊花的剧情吧?

知乎用户 故事人间 发表

我觉得这是刑讯逼供、滥用职权、故意伤害、人格侮辱、故意杀人。

我靠数罪并罚老大开除不过分吧。主犯死刑、小弟十年往上不过分吧。

知乎用户 薛亚龙 发表

杨虎城还能在监狱里生孩子呢,看来日本人远远比 KMT 要狠呀

知乎用户 猫头鹰回望正午​ 发表

我有一个预感。

虽然老 “公知” 们确实思维僵化、理论古板,但是他们所鼓吹的人权和自由,将成为猛烈抨击它们的人求而不得的救命稻草。

知乎用户 Roman Boulevard 发表

更可怕的是。

遇难者以前是一个退伍军人,进的体制内。体制内也是有利益集团的,这几个警察不处理一下,体制内的一些人也是会不高兴的。所以得处理出来安抚一下。普通人被屈打成招或者虐死,是没有办法翻案的。

话说回来,若有战召必回的退伍老兵被警察电击器插进尿道还被舔舐肛门,活脱脱一杨永信实验大全。

有一说一,也是挺地狱的。

知乎用户 那年兔子不腹黑 发表

环保少女:地狱不过如此

苏联:你搁这养生?

知乎用户 不愿透露姓名的潘先生 发表

为什么不吃香喷喷的派出所饺子呢?

是因为受害者不喜欢吗?

知乎用户 Mystica 发表

比看十部恐怖片还恐怖~~~ 就发生在和谐温暖的今天

我也就不足为奇,上上个月舆情沸腾的男艺人之死,真的就盖下来了。

知乎用户 周转灵 发表

这个和油罐车混装一样

全国就这几个人干过,这几个人就干过一次

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

不然类似遭遇的不是早该跳出来说了吗,难道说了会捂嘴删帖上门警告甚至寻衅滋事吗?

知乎用户 窗前松三粒 发表

不论你是支持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对这件事都该批判!

不论你认为是法制国家还是人权国家,都不该嘲弄受害人!

这事的操作已经快赶上缅北那些玩意了!这不应该是 21 世纪还该发生的事!

死刑都到了一针解决的时代了,为了逼供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这是对国家,对法制,对人权的羞辱!

破不了案并不能证明警察的无能,而这能!

知乎用户 点亮星星的女孩 发表

这题我会

第一步先发布辟谣,然后再让几个大 v 带节奏说看这些造谣的人 “民信力” 全都负数了。

第一步执行失败就开始第二步:找出美国刑讯逼供的案例炒上去,然后发动大 v 嘲笑这个问题的答主们。

知乎用户 一个自律的上班族 发表

这种事我也经历过,几年前有个胖阿 sir 穿得邋里邋遢在厂门口查身份证,开着个破摩托不熄火要我给他身份证,我以为是个保安不给让他叫警察过来我再给,我为什么要防范是因为那段时间有人冒充交警没收车但是自用

结果这话刺痛到他(这家伙是个辅警),后面才弄清楚他是公安的时候,我主动给身份证人家不要

自己仪表有问题又不表明身份,连他所里的指导员来了都偏帮他,他有个同事说要不是穿着警服要把我当场打死(也是个辅警)

把我带上车,在派出所里硬是要我认罪,不然就锁我七天(我有个毛罪)


实名举报,江门市鹤山市古劳镇派出所

指导员和那两名辅警有严重的违规行为,因仪表着装问题让人怀疑不是警察,我主动配合给身份证又耍性子不邀,是极其严重的作风问题!

而那名姓谢的指导员,又有包庇和徇私枉法想冤枉人的想法,明明就是唱误会自己所里的辅警小事化大不去纠正这种歪风,还反而偏帮下属去把这整件事的性质变得更恶劣

知乎用户 季伯常 发表

当地公检法官官相护,一把手没错?杀人不顶命,怎么震慑全国各地

知乎用户 诗人张宗昌​ 发表

电击隐私部位这种操作,又是为了获得什么口供?这倒更像是公报私仇的虐杀。根本问题就出在这个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上,在正规的看守所还要收敛一点,离开了监控探头的范围那可不就任某些人自由发挥了吗?

知乎用户 德先生​ 发表

日伪时期,刑讯逼供致死致残也是工作失误

知乎用户 碳水含量突破天际 发表

这次准备叫什么照相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突然想起了一个老笑话,一个老红军看抗日剧,说当年他就是装成地下党卖红薯,传递情报。

他孙子问他当年日本鬼子不会像城管一样没收他的摊位,然后传不成情报吗?

他回答,日本鬼子再横也不会干出这样 qs 的事情啊?

知乎用户 小兔者 发表

刑讯逼供普遍铺开最后的结局之一就是只要有一点苗头 受害者选择直接和他们爆了的概率将大幅增加 同时所谓的司法公信力荡然无存

知乎用户 冷面魔男 发表

只有他们干了?怎么今年只爆出这起?

知乎用户 掬水月在手 发表

地区打码还以为在缅南呢

知乎用户 上边有人 发表

记得有一个人说没人能挺过刑讯逼供.

侵华与解放战争时期为什么有很多人挺过来了?

知乎用户 如图所示 发表

刚看到图片的时候,我只看到了上半部分,我还以为什么小圈子玩艾斯爱慕呢,寻思着这也没有个安全词什么的,直接搞死了

然后往下划拉,好,公家的

……

知乎用户 境无止境 发表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恐惧。

多少有点权力的人,都能遭到如此凶残地对待,无法想象普通人会怎样。

以前骂大清黑暗,反倒有慈禧严查杨乃武和小白菜案

后来说国民党腐败,好歹有新闻记者。

知乎用户 民主的活广告 发表

程序正义都没有的苏联,哪来的那么多 “结果正义”,有些网络大佐谈及程序正义就扯出 “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富人利用程序脱罪”,大谈特谈什么 “结果正义”。

这就和苏联的民主一样,连投票箱都省略了,却宣布最终结果是比资本主义国家更民主。

知乎用户 月亮上的桔梗 发表

前两年抓帮信狠的时候,我们这边基本抓到直接先打一顿再说,就是那种十几个人围殴的那种,因为上面派任务,帽子抓不到又心急,一抓到就直接殴打泄愤。

有一次直接在村口打一个那个村里的人,吓得村里的老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打电话报警,结果巧了。

还有误抓一个,那个其实没有帮信,只是和另一个帮信的是好朋友,一起出去玩了,结果被认为也是,也被暴打了一顿……

只能说网络上的温良恭俭让帽子和现实中的有不小的差距哦。

知乎用户 渡久地东亚 发表

之前石家庄民宿偷拍,受害者报警,结果是民宿老板熟练的叫出了来的警察的名字,然后做好笔录门口围满了民宿老板在叫嚣,车在警局门口被破坏轮胎,受害者不肯走,警察说我也管不了。

神奇的河北,狂飙都不敢这么拍。

知乎用户 逃之夭夭​ 发表

所以说那个环保少女压根就没见过世面。

她能想象的最残酷的虐待就是有虫子的床垫,坐在地板上,不给水喝,连 sm 的程度都达不到。

另一方面以色列也确实拉胯,赶紧过来学习一下,保证吓得傻白左一辈子也不敢去了。

知乎用户 OK 林崽 发表

此事近代史亦有记载。

红岩作者人称铁骨,轮到万恶的旧时代手里,挨了一年,浑身是伤,惨不忍睹。

本以为来到新时代,不想遇到时空乱流,穿越到了 731 手上,被这群恶魔折磨四个月就 g 了。这可是铁骨铮铮的男人啊。可见这次 731 拍的太有意义了。勿忘国耻,时刻铭记国仇家恨。

知乎用户 James 发表

看出了,这不是刑讯逼供的路子,这是报复行为,更像是报私仇。这案子里面还有案子!不是明面上这么简单。类似墨西哥黑帮之间的报复!

知乎用户 我的梦​ 发表

说到底,还是双方都在较劲。如果警方最后没有拿到认罪的口供,对上面领导,就交不了差。如果暴家这些人最后认罪了,他们一大家子就要坐牢。

所以谁都输不起 ,那最后,只能是现在这个双输总比单赢好的结局。

现在想想,暴钦瑞不是呼格、聂树斌。呼格和聂树斌,说白了就没权没势的小老百姓,警察连打带吓唬,也就只能认倒霉,乖乖认罪了。暴家在当地可不是没权没势的小老百姓,他爸爸是村支书,他自己是公务员,在当地多少算是有头脸的人家。这样的人家,还真不是,你打一顿,吓唬几句,就能搞定的小老百姓。只能是落得现在这个两败俱伤的结局,也在情理之中。

知乎用户 无尘 发表

这是虐杀。

知乎用户 考研单词业余博主 发表

所以杨佳当年是遇上

考进上海体制内的缅北分子吗?

知乎用户 一刻 发表

这个暴式家族还是该地区的婆罗门家族

勉强可以算是人民了。

就这样还是死了一个,伤了四个才能翻案。(也没完全翻案,听说今年又全抓进去了)

至于牛马们,你们就自求多福吧。

知乎用户 奔跑的肖申克 发表

据公开消息,暴继业是当地年产值上亿元的陶瓷企业的大户老板,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员工有七百多人,弟弟暴记忠是当地村委的村支书;儿子暴钦瑞是退伍军人,时任当地住建局的公务员。古代是 “刑不上大夫”,现在不但上,还能给你全家大夫都上,所以社会还是进步的!

知乎用户 热爱祖国 发表

好奇为啥没被火化掉,他们的权利干这种事情不难吧,还有这不是活活虐死的吗,我去。

当年虐地主那些估计手段也差不多,文革那些红小将估计更狠,不然怎么那么多自杀的,宁愿自裁也不愿意被他们整

知乎用户 撕袜 发表

电刑啥的不说了

舔菊花,嘴里撒尿这就不是刑讯逼供啊,

这不就一个同性恋借着审讯满足自己性欲结果玩脱了么

换成女犯是不是就好理解了

你让一个直男去威胁另一个男人说不招供就舔我菊花以打到摧毁对方意志的目的,首先自己就受不了了

知乎用户 心音 发表

这情节放 AV 里都是妥妥的重口味,一想到当你在厨房看到 1 只蟑螂时,那就说明你家还有 100 只没发现的蟑螂。

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性,但凡遭到此等侮辱,下一步绝对是以生命为代价报复回来。

所以这些人也学乖了,直接弄死你。

知乎用户 骑当千 发表

如果这就是小红粉拥护,支持的方向

我建议让每个小红粉都进去体验一下

这绝不是,而且绝对不能是人类文明未来的方向!

今年魔幻的新闻接二连三几乎不间断

因为以前有钱,花三个盖子的钱捂一个锅,当然轻轻松松,岁月静好,蓬勃发展,欣欣向荣。

现在穷,而且维稳经费节节高升,花一个盖子的钱想按三个锅,那可不是捉襟见肘,捂住脸就露出屁股,捂住屁股就露出脸。

就怕是越维越稳,翻贼都从地里长出来了!

知乎用户 luvian​​ 发表

美国佬为什么有这么多执法记录仪供你们吐槽,是因为美警善吗?

很多东西明明很简单就能解决或者极大的减少发生率,也有成熟的案例供参考,但是就是不去解决,那就不要怪一线,是他们的土壤不想解决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波拿巴 发表

与时俱进,日据时期没有,国统时期亦没有

知乎用户 雨墨轩​ 发表

所以你知道今年很多企业家跳楼的原因了吧。企业家平时都还算是比较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审讯过程中受到身心的双重折磨,扛不住就自杀了。审讯可不是请客吃饭。

知乎用户 黎明后的黑暗 发表

刑讯逼供已经是犯罪了,哪里还有什么尺度

难不成,中国对刑讯逼供还制定了尺度?

知乎用户 陨石打击 发表

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谄媚权力了吗?这就是他们想要的

知乎用户 微雨愁 发表

刑讯逼供是为了逼供,这些手段它妈的哪是为了逼供啊,纯粹是心理变态的虐人取乐。孙小果都有自愧不如啊。

知乎用户 啊对对对 发表

目前司法就是一坨,看看多少知心大姐姐就知道有多烂

知乎用户 WayneF 发表

如果你认为刑讯逼供是个有尺度的东西,尺度内的刑讯逼供一定程度上是合理可接受的,那这种 “超出尺度” 的虐待折磨就一定会出现,因为暴力机关已经被赋予了他们不应有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我们的底线共识必须是基于任何理由的刑讯逼供都是不可接受的,是原则上就错误的。至于那个要不要逼供恐怖分子来阻止袭击的思想实验,我的回答很简单,一个有责任感的官员会用刑,然后在阻止袭击之后引咎辞职。他之后可以去凭借这份功绩竞选议员或者代表,也可以凭借履历去安保公司当高管,但必须为刑讯逼供的错误负责。为正确的目标做错误的事在道德上当然是可原谅的,但在制度上并不是,遑论那些为错误目标做的错事。

知乎用户 mystery 发表

我一直强调,河北频繁出现种种骇人听闻的事,如唐山打人,邯郸未成年人杀人,保定高中生拒绝搭讪被打,沧州家暴致死,以及这次,并非说明河北监督机制到位敢曝光,也并不是河北人数多使然,而是战国时期的胡服骑射给燕赵之地注入了私斗之风。要不然大多数人为什么一想到河北就是精神小伙、黑社会呢?

知乎用户 老八 发表

刚看我还以为是字母圈的呢

没想到是刑讯逼供啊

厉害了我的国

知乎用户 勃立二象性 发表

西冰库大酒店表示自己还是太文明了。

知乎用户 蔓草 发表

旗人的事是步兵衙门管的。民人不上称。

知乎用户 真实姓名​ 发表

因为这就不是刑讯逼供,而是警局老带新练胆,传承部门文化而已。

不巧这次练手的死者家里有企业有势力,还是个军转干部公务员,更不巧死者家属不接受警局的威逼暗示,也不接受一千万私了和解,硬要追究,死叮了三年,才让事情爆出来了。

这种小概率事件警局也是第一次遇到,吸取教训,下次估计就不会发生了。

知乎用户 厚米 发表

坐着看啊还能怎么看,这个新闻最近几天又突然火了起来,结果我在知乎发现去年就已经有人发过

这个新闻了,而且这时间是三年前的,只是最近判刑了好像,又听说那边又闹了起来,又给抓紧去

一批人,我一开始还以为死掉那个是一个普通群众,结果竟然是他们自己人,都说体制内的,那管

我们啥事儿吗,我一个普通人哪里管得住他们自己内部的事儿,八竿子打不着,再说了,我已经大

量屏蔽了黄泛区的新闻,结果压根没用,还是疯狂推送过来,强制投喂答辩… 黄泛区那地方我从以

前的无感到现在反感,以至于厌恶… 每次刷到那几个地方的视频或者新闻都是负面的,没一点正能

量,全都是负面消极的,这谁乐意看,我上网冲浪是图个开心,而不是整天看你那些杀人放火的,

而且还刷来刷去,十有八九全都是集中那几个地方的,没一点好事儿,我 XXX 真影响我心情了

知乎用户 左边翅膀 发表

历史是一个圆圈,在其中没有人能够幸免

知乎用户 MINJU 发表

在这个回答下,我不想输出情绪,只想简单聊一下,我们普通人该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保护家人,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

原子化社会,每个个体都是脆弱的,想要自身不受伤害,那就需要不断地给自己增加筹码。

简而言之,你的社会身份和关系总和,决定了别人对待你的态度与方式。

1. 尽管死者就是体制内的,但我还是想说,对普通人而言,考公进入体制依然是最好的一道护身符。(略带夸张的讲,敌我矛盾和内部矛盾的处理方法是截然不同的。)

2. 有条件的人,可以多加入一些社会型组织,“地方商会”、“行业协会” 等等不一而足。为自己贴上层层标签,大家彼此之间有着相似的身份,抱起团来好处多多。

3. 如果上一条距离普通人太远,那么就请和自己的亲缘宗族紧密地联系起来,这是华夏大地几千年来,亘古不变的生存法则。(一个挺现实的事情是,如果你不幸工伤致残,宗族抱团去声索的话,赔偿都会更多一些…)

4. 再退一步的说,如果以上条件你都不具备的话,那么还有一条性价比最高的道路,那就是选择一种正规合法的宗教去信仰,这的确能给你带来很多基础的互惠互利。

5. 最重要的一项,不论如何,请低调做人做事;过好自己的一生,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

请牢记,统战价值的恒等式:别人得罪你之后,所付出的成本与获得的收益之差。

知乎用户 仟月 发表

看到你们有些人回答就搞笑,为什么这刑期会这么短,为什么会判的是刑事逼供致死,那就是因为拿这个事来威慑你们,看到没有,随便便可以把你们虐待虐杀成这个样子,你又能怎么办呢?所以你们给我老老实实的。

知乎用户 混吃等死 发表

所以没学法的反对废死是纯傻,学过法的反对废死必须拉黑断交这是纯纯坏到骨髓了。

知乎用户 是我 发表

小日子刑讯逼供还怕把人整死呢,你这更出色。

小时候吧,一直觉得,蒙古人第一残忍,日本人第二残忍,韩国人第三残忍。

汉人里面曹操第一残忍,项羽第二残忍,白起第三残忍。

青年时期,觉得古代的人残忍,现代的人不残忍。

后来成年了,最残忍的是战争,战争能把任何人变成疯子。第二残忍的是没有被法治教过的人,因为不懂残忍这个概念。

现在可好了,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啊。

知乎用户 永久禁言 发表

这已经不亚于缅北园区严刑逼供了。

而且注意了,死者是转业军人。

知乎用户 方阵 发表

这是以前正常操作,算是武的,近几年偏文的算比以前情况好点。

按以前听派出所的民警说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打、让关同一房间的嫌犯打、背大宝剑(后来有幸在强拆现场法警那体会过)、把你两大拇指绑起来固定在一个你踮脚刚好的位置让你一直只能保持这样的位置、大冬天让你光膀子站冷风吹风口兴致来了在加点冷水、电棒电有变态心理的电你下体…… 以上这些都是听说的,当年被软禁在山区宾馆的时候闲得慌和陪同的民警还有社区综治办主任聊天中偶尔聊出来的,熊猫反而没谈过这些,不对真实性负责.

所以有人被冤枉杀人都愿意认?当然是受刑的时候比死还难受。

而现在文的主打是摧毁人的意志,比如长时间不让你睡觉,一两天你能挺,五天已经是狠人了,六七天怕是革命烈士都难撑过。

当年认识一个老大哥,他作为一个早期的千万富翁有一个爱好,就是请维权、民权、保钓人士吃饭。单纯请吃饭爱跟这类人喝酒聊天,他其实自己并不参加这些活动。某天消失了,大家多方打听才知道他被拘留了,15 天后才放出来,原来派出所要他写保证书,再不请客吃饭,免得给辖区惹事,他不肯。

按他说法撑了六天,在椅子上不让睡觉,灯光照眼、噪音、冷水等等,反正不让睡觉,直到签保证书。我觉得他可能有点吹牛,五十几岁的人估计撑六天有难度,四五天都不错了,换我估计第三天就撑不住了,我反正我背过大宝剑,三个小时,难受得一塌糊涂。

他年纪大了恢复没那么好,他人刚出来时起码瘦了一圈,在家养了半年才恢复精气神。

记得十几年前看新闻报道还有个女企业家在审讯椅被铐了十来天,拉屎拉尿都不能起来,最后下来的时候活脱脱粘掉屁股上一层皮,估计是这种的升级版。

所以大记忆恢复术面前,普通人估计只能扛两三天,革命烈士估计扛七天就很不错了,拖延的时间也足够了。死扛到底的也不能说没有,好像看那么多部中国刑侦片记录片也就陕西那有两个猛人做到了。

知乎用户 郑天玑 发表

南京照相馆上 B 站了,准备多看几遍,狠狠地恨小日子

知乎用户 Scp792 发表

你跟我说法制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彻头彻尾的爱国分 发表

多一个和 pink 吵架的论据,因为这事最近报道,爆出来了还判了抵赖不掉,其余没什么多的现实价值。

有人觉得这可以唤醒别人支持程序正义还是算了吧,这种事又不是今天突然发生给你来个惊天大爆,该信的人信不信的人仍然不信。甚至有一批人现在支持的是无限执法权和建立私刑恢复凌迟,那我想说和老鼠相比建制还是太开明法治太人性了。

知乎用户 ARPK 发表

类似于雷洋那件事,背后有校友发声才有机会上台面,背后没人,那死了也白死。

知乎用户 面包和马戏 发表

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理论上是不可用的。

但是先刑讯逼供出一份口供,再正常审问得到的口供可不可用,则是个问题。

在西大对于这个问题有个理论叫 “毒树之果”,既然没有在先的违法行为,就不会在后的合法行为的结果,那么后面的口供同样也应当无效。

而在东大,没有任何明文规定或案例支持 “毒树之果” 理论,一码归一码。

这一差异带来的结果是,即便东大严格排除刑讯逼供,没有录像取得的口供一律无效,也不可能彻底杜绝刑讯逼供行为。

知乎用户 莫愁前路无知己 发表

指居本身就是上演蝇王的绝佳舞台。

这下限,对于某些人来说实在低到无法让人想象的。

尤其是在一种缺乏人文关怀,更多是规训的教育环境中,别看这些人成年了,可并不比幼儿能多多少人性。

他们只需要执行好命令,得到上级的赏识就可以了。顶多这上级听到耸人听闻的过程,看着满意的收获,流几滴鳄鱼的眼泪,轻叹一声:

下次轻点。

知乎用户 五十岁还讲道理 发表

刑讯逼供?大清朝就已明令废止了。

1910 年颁布的《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凌迟、枭首等酷刑,并对沿袭千年的刑讯制度作出了根本性限制:规定审讯仅可使用竹板,其余刑具一概废除。这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而在今天的法律体系中,刑讯逼供早已不被允许,而是明确的犯罪行为!对于犯罪行为,何谈「尺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由此可见,在法律层面,刑讯逼供是绝对的禁区,不存在任何被容许的「尺度」。 它与其他犯罪行为的唯一区别,仅在于其犯罪主体是本应守护正义的司法工作人员。

那么,为何这项被历史和法律双重否定的陋习仍阴魂不散?

回望历史,《礼记 · 月令》中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禁止刑讯)。**这条「季节性」的禁令,反而印证了在重德轻刑的西周,刑讯已经是常态化的合法手段,其后两千多年自然同样如此。**其根源在于,在「**口供为王」**和「**有罪推定」**的司法模式下,刑讯被视为取证定案的最直接路径。

正是为了彻底斩断这一积弊,我国司法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核心便是从「**由供到证」**转向「由证到供」,将「无罪推定」的精神融入每一个诉讼环节。

这是一场艰难但坚定的理念重塑。随着侦查技术的进步和「零口供」定案机制的成熟,我们期待刑讯逼供能真正成为历史的尘埃。

知乎用户 下雨天真好 发表

“指居” 也就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就是提供一个可以刑讯逼供的场所罢了,只是这一次没收住手把人打死了又把事情闹大了而已。

知乎用户 绅士喵​​ 发表

这绝对是有瘾了。

例如同样是杀人,冲动犯罪和虐杀犯罪的心理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在心态上已经扭曲了,更容易成为连环杀人犯。因为他不仅是漠视生命,还享受杀人的快感。

这几个条子肯定是虐人成瘾了。哪怕冒着巨大的风险也经不住虐人的快感诱惑把人弄死了。这几人的心理变态程度可以媲美很多极端残忍的杀人案凶手了。这样的人在 GA 系统中存在简直是 T0 级的耻辱。

建议给他们安排进关满变态杀人案凶手的监狱里,罪犯知道他们是条子还虐死了人,指不定产生多大的善意呢。让他们也切身感受下。

另外我推测下这几个人最初应该不是这样子的,大概是类似的工作做多了成瘾了。有研究证明很多虐猫者初期并不虐猫甚至是爱猫人士,但猫不听话施加暴力次数多了变得有瘾从而转变为虐猫者。对于很多人,暴力是存在成瘾的机制的。

所以我认为定期给 PC 们做心理评估也是很重要的。

知乎用户 拉车的跛腿瘦驴 发表

这算什么 看看云南杜陪武

知乎用户 穆琳琅 发表

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有说明死者是被人举报 “涉黑涉恶”。

如今只是刑讯逼供上了热搜,举报者的情况和是否真正涉黑涉恶貌似没有下文。

本站有个关于刑讯逼供的提问曾有类似这样的回答,“人人都明明确确知道嫌疑人有罪,但是都无法拿出正常的合法的证据,你能怎么办”。

知乎用户 复活吧我的账号 发表

笑点解析,庭上翻供说自己被刑讯逼供了

知乎用户 轶名 发表

以个人理解,当他们做出这些行为,就意味着受害者注定要死在里面了。

知乎用户 种兔家的华子 发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要讲究斗争的艺术?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庾毙?

不管用,现代社会,这已经是黑保护伞了,这种职务犯罪一定先得罚他个倾家荡产。

知乎用户 Alice C​ 发表

我就想起杜强是怎么对待小 了。这帮人怎么就那么恶?

知乎用户 天晴下雪 发表

看过康熙王朝吗,他们的实力搞不好还不如那些衙役呢

知乎用户 很凡的家伙 发表

我只想知道标题这么多个字,有多少个领导被鹿出来了。

这巡查和领导,真是一对苦命的鸳鸯啊……

知乎用户 xiaowei 发表

这不过是知乎好警察的热身赛而已,还没给你上蜂鸣器和吐真剂呢

知乎好警察都在哪呢,是在给我们人民包饺子邀请我们吃吗

知乎用户 天悦 3.0​ 发表

哪个上级让他们刑讯逼供的。。

知乎用户 韫椟而藏 发表

不看地点,还以为是在东南亚呢。

调过去进修过?

知乎用户 胖子​ 发表

我第一次觉得劳改这个处罚无法警示世人。已经达到了变态的地步了。

知乎用户 雨纷纷 发表

主要是形成了一个圈子文化,11 个人之中没有一个退出这场虐待,当成了工作的一部分,00 后也参与其中,年轻人甚至能想出更多新鲜法子,可怕

知乎用户 网评员 发表

很难相信这里面没有美国人指使,大家理性看待吧,毕竟缅北的风波刚过,这件事情就爆出来了,未免太巧合了。

知乎用户 Eureka 发表

人作为食物链顶端的生物血管里流淌的东西名为暴力,只是在社会的规训下变得乖了(其实也是血的教训,混乱中无人能赢到最后,所以即使像墨西哥的黑帮都默认在自己的管辖区建立秩序),再加上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是典型的农耕文明的性格,所以大家默认暴力是不应该存在的(甚至都不是 “不应该推崇的” 而直接是 “不应该存在的”,化用王小波的说法,这颇有一种把自己当成上帝说“要有光” 的喜感),默认人是享有基本人权的,不得做有损人权的事情。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性:“人应该享有人权”,以及与这一论述配套的人权的定义等,并不像某些 “自古以来” 的观念那么显而易见,只是博弈下的最优解。在连基本人权都无法保证的地方,却默认自己应该享有人权的去对基于人权不存在很自然就会滑落到的道德低坡进行批判。就好像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却默认自己消费得起米其林餐厅,开始批判米其林餐厅星级的审核过于宽松,这不是某种逆向的国王的金锄头吗?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现在要干的事情难道不是猛然惊觉,原来支撑这一切普世价值得以存在的逻辑基点——基本人权竟然都是不存在的,现在在努力让舆论推动如 “指拘”“摄像头稳定性巩固” 方面进步之余,不应该加紧想想有没有办法还能在全面 “最终解释权归 xxx 所有” 的网被彻底收拢前找点机会:给这网戳几个洞 / 延缓下速度 / 把自己的形状变成菱形以便适时从网眼中漏出去 / 润吗?

我现在只看到一群巨婴被带着手铐,脚镣,眼罩,口塞,乳夹,困龙锁… 固定在刑椅上,支吾含混的发狂咆哮到:“要有光,要有光,我说要有光啊啊啊!!! 我可是当家做主的上帝,你们怎么不听我的”,除了招来嘲笑还能有什么用呢?

知乎用户 最爱桃桃 发表

以前觉得当你被当成嫌疑人的时候,只要不是你干的就没什么好怕的,清者自清;现在当你被当成嫌疑人怀疑的时候,你最好祈祷自己真干过。

知乎用户 小糊涂大迷糊​ 发表

还看什么啊?我看法被限制了还看啊?

这回还算够意思,好歹是跟我说了一声,这回没像我别的问题下的一些回答那样直接没了

知乎用户 慎云浅谈 发表

掌握暴力的人没有被不掌握暴力的人控制,加害无辜的人而没有对等处罚,我恐怕加害还会持续。

知乎用户 皮皮兽​ 发表

我不知道截图是不是真的,但是一般来说背后上个手镯或者拇指扎带,普通人扛不住两天,甚至你啥也别干,让他三天别睡睡着就拍醒,普通人就崩了。

再不然毛巾盖脸喝水没人扛得住。

但是对嘴嘘嘘和舔那个玩意,是什么思路,现在一线的小年轻都这么重口味了?

知乎用户 司空霆 发表

没的说,参与人员若不全部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就是包庇。

你们不能总拿老百姓杀鸡儆猴。

知乎用户 重生之我是 flask 发表

KK 园区管理人员应该是进修过的

知乎用户 chouchouwa 发表

这么严重的虐杀一个人的行为

你们轻飘飘地叫它 刑讯逼供?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针对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物,一年比一年多的虐杀行为,都能被这么完美地合理化,想不通。

知乎用户 Bezal​ 发表

这不叫 “逼供致死”,这应该叫虐杀!应该有人偿命才能算公平公正!

知乎用户 皮带王 发表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彻底相信条子,条子可以用但必须防,尤其是条子叫你去某某地方的,就算去,做好也要把行踪告知他人,一旦条子开始动粗,别管啥罪名先认了

知乎用户 薪火 发表

是我干的,都是我干的,是我偷袭了珍珠港,是我在功德箱里丢冥币,是我在残疾人身上撒蚂蚁,是我滑铁卢戳破了拿破仑痔疮,是我给非洲贫困的人捐健胃消食片,是我通过 qq 邮箱向三体人发送地球坐标,是我把盲人放在跑步机上说跑一会就到家,是我在殡仪馆门口发喜糖,是我骗路人吃降压药可以摸高压电,是我骑着老奶奶过马路,是我在背地里偷偷给三国杀刷好评并发明了原神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杨大侠估计就是这么被伺候过

知乎用户 李杭帆 发表

玛雅,我们印度教教友性癖比较保守,还是印度共产党玩得花。而且人家俄罗斯说了,我们这儿没纳粹,纳粹在乌克兰呢。

知乎用户 情眷恋 发表

这才哪到哪。

还有好多实验没做呢,特别是细菌相关的实验,这才是主要任务。

另外就是对实验材料不够爱护,居然出现了计划外的死亡,这是不被允许的错误,也是几个当事人被判刑的原因。

最后就是隐蔽性也太差了,这个职业的密级应该是对内保密的程度,即使是一个系统里的其他人都不应该知道。怎么能轻易地暴露出来在网上讨论呢。

知乎用户 阿卡姬 发表

既然超过了,那就不是 xx 逼宫,爱国无罪。秒了 下一题

知乎用户 苹果皮 发表

我看完这个新闻只想向全世界人民深鞠一躬道歉,这次是我们拉低了全人类的法治和道德底线

知乎用户 雁丘 发表

根据公开报道,11 个警察里那个最为变态,干出向脸上呲尿,逼人舔谷道的任某都已经毫不掩饰的说了:

“你最不应该的就是得罪‘⿊⼩⼦’,‘⿊⼩⼦’光给我 30 万元,我才是个普通(),其他()给了多少可想⽽知,你就⾃认倒霉吧。”

明白了吧,这压根就不是一起单纯的刑讯逼供事件,而是当地公安沦为收钱办事的打手,折磨被害人本身就是他们的目的之一,这才是这个案子真正可怕的地方。你以为的刑讯逼供是针对犯罪分子的,跟你一介良民没啥关系。实际上只要他们愿意,完全可以因为一些微小的理由,比如你在派出所偷吃了几个饺子,甚至没有任何理由就能把你以寻隙滋事这个口袋罪抓起来,然后关进没监控的指定居住场所,一番大记忆恢复术后纯口供给你定罪。甚至这一套都可以明码标价流水线运作,出个价警察就可以帮你把人搞进去。你看那个编外的张姓警官的熟练程度,这种事情他肯定不是第一回干了。

警察里有败类可以理解,我比较好奇的是,为啥我们的司法体系给他们留出了这么多可以利用的漏洞。比如寻衅滋事罪这个法律之耻,被诟病了多年就是不改。究竟是故意的呢,还是不小心的?

知乎用户 HuHuHugo 发表

我焯,这个确实可怕。完全 F 人类,脱离人类文明。这个流程绝对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肯定成功过。 那之前认罪的那些人得有多么绝望啊。

知乎用户 abc​ 发表

没事,只要熬过了这一关,就可以在警察局食堂吃无限量的饺子,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知乎用户 雪尽马蹄轻舟已过 发表

你为什么会认为 “刑讯逼供” 是有尺度的?

我都 “刑讯逼供” 了,我还要有尺度?

那我不是白 “刑讯逼供” 了?

那还不如和你坐下慢慢聊,说二十四孝,不对,是说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讲道理、说法律、聊一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音乐插入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

知乎用户 夜牙 发表

看内容我还以为是去妓院。

知乎用户 任峰 发表

屁股决定脑袋,估计是为了完成 kpi

知乎用户 易云​ 发表

国民党反动派严刑拷打地下党的程度,我估计也比不上这次事件中的刑讯逼供。

知乎用户 毛利大五郎 发表

刷到过一些用水,火,电,风油精,胶水等好多没想过的方式用在蟑螂蚂蚁等昆虫上的视频,刚开始看还觉得有趣,过后细想其实挺变态的,这没想到还有更变态的

知乎用户 我心已橘 发表

如果是对公民,那这种手段确实太狠,但如果是对奴隶的话,这种手段算温柔了。

知乎用户 张狗蛋 发表

[doge] 在日伪时期把刑讯对象逼死也是重大失误。

特高课看了都无语。

知乎用户 金陵副将马国成 发表

这很正常的啊

只是现在不多见,不小心把人弄死了

知乎用户 Odysseus 发表

怎么不去派出所吃饺子呢,那可是一个字一个领导啊

知乎用户 此去经年 发表

从网上多年前的信息看,各方都不是好人,

这个爆儿子公务员,自己是村书记,势力大的狠,

办企业,开公司,拖欠工人工资那么久,看网上都有 3 年以上,简直扯淡,在网上都出名 了,

2016 年,临城吧 网上报道,“有个要工资的男的,被打了一顿还罚跪,等老板气消了骂声滚蛋才敢起来走的”(https://tieba.baidu.com/p4592156593**)。这应该是 2013 年发生的事情,**

这件事情;

于法:

公安办案,违法了,

于理:

如上述拖欠工人工资,殴打讨薪工人事情属实(看网上应该是事实,几百人的工资,这个是是瞒不住的),公安也没有什么不妥。

如果有人拖欠你工资几年,如果你去讨薪,老板还打你,你跪在地上,等老板气消了骂声滚蛋才敢起来走,你会有什么感觉?你还觉得公安办的不妥吗?这种行为不是黑社会是什么?

于情:

我的观点,对于黑社会,公安采用任何手段都可以理解。

知乎用户 鳴海 楓 发表

看到这个问题时,我、老婆、岳母大人,三个人的表情 ······

知乎用户 全职的消防工程师 发表

刑讯逼供,只有 0 和 1,而 1 可以扩大到 100.

毕竟做了就是做了,判 1 年也是判,判 10 年也是前途没了,反正都做了,为什么不做成铁案

真不行了,然后掩饰啊,这才爆出来一个,背后谁知道有多少个?

权利必须被约束,但是现在可能吗》?

自己人查自己人?

算了吧。

我只能出一个可能实施的招,就是八个举手党派。

毕竟,他们不算一伙的,他们可以闹到全国政协里,可以让事情不被遮掩。

如果这点都做不到,那还是洗洗睡吧。

最后我说一句,我说的不是什么新鲜的,他们绝对能想到,就是看愿意不愿意了。

知乎用户 理想的尽头 发表

当年向忠发是不是刑讯死的?

相关人员怎么处理的?

知乎用户 WramimYd 发表

活动还有吗

知乎用户 久世浮倾 发表

我一时看不出来这个动作的实施主体是谁。

无论是谁都…….

他的目的恐怕主要不是逼供。

但恐怕没机会追究这个责任。

因为妇女才有受保护的权利。

知乎用户 屏蔽小粉红 发表

知乎用户 yyyy 发表

这强度,杨靖宇见了都得倒吸一口凉气

知乎用户 mike 发表

能想出这些下三滥手段,玩的这么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搞 SM 呢?平时生活中没少这么玩儿吧?

知乎用户 正义的小伙伴 发表

建议饿了去找帽子叔叔吃饺子

知乎用户 immm 发表

当初李庄在香港中文大学演讲的时候重庆警察还不是这样。全国到处都一样,仗势欺人。

知乎用户 随便看看我的 发表

这个话题看不到一些熟悉的 iD

知乎用户 洛水 发表

这是鸡毛逼供,日本人逼供都会尽量避免杀掉,你逼供是让人开口,不是为了把人虐待死。这纯粹是执法者心理变态,喜欢把人虐待致死看人家绝望的样子。

知乎用户 林肯 233 发表

时代在进步,这玩得比军统,特高课花哨多了

知乎用户 宰相洞里能撑船 发表

好家伙!搞电诈这么吃香么,还给公职?

知乎用户 虎哥 发表

统治阶级需要用这种方式恫吓人民,逼迫人民屈服。

知乎用户 余九兵 发表

江姐在渣滓洞不知道有没有受到这种待遇!

知乎用户 此账号已注销 发表

这是环境的产物 那些人模狗样的东西 就在你身边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看到这么多人反对,我就知道警察做对了

知乎用户 忍猫 发表

要说怎么整中国人还得看中国人自己

知乎用户 优质青年 发表

stupinks 正在载入合法合规解释文案

知乎用户 rocxian 发表

红岩的作者罗广斌,解放前被关在渣渣洞里一年半都能坚持下来,解放后 1967 年被红卫兵从家里绑架带走批斗,第六天就撑不住跳楼自杀了

知乎用户 无鸟岛的蝙蝠​ 发表

渣滓洞,白公馆的工作人员感觉自己像个新兵蛋子。

知乎用户 因信称义 发表

其实这人还真涉黑,不说别的,你看看这组织架构,这面相

只是对面更硬

问题是手段太吓人了

知乎用户 川北手打肉丸 发表

你只要看过河百这个地方以前的记录你就会知道,渣滓洞搞人是用竹签扎你手指,而这地儿是用钢针和牙签捅你脲道。

知乎用户 腓特烈 发表

听说俄国的电视管理机构曾经出台过一项规定,不允许在节目当中出现刑讯逼供的剧情。依照俄国的历史虚无主义逻辑,既然俄国历史和现实当中都存在过这种事情,而电视机构却不允许出现这种剧情,这算不算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范畴啊?总不能 ab 团和白雀园,以及提问的事件都是假的吧?

知乎用户 Wanderer 发表

有期徒刑太少了,建议一半判死刑,剩下无期。

知乎用户 经常被封 发表

没说询问诈骗就够给面子了

知乎用户 菲利斯特 发表

感觉是龟田老师的 Fans,要不是现实不允许,估计会把截肢都安排上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次的事请大家当做没发生过吧,给我个面子算了别提了。

知乎用户 禁与千寻 发表

刑讯逼供是没有尺度的。所有影视剧展示的都是很人道的刑讯逼供,真正的过不了审。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 发表

以前我会说这不对,不该这样。

于是它们叫我目田、1450、殖人、50 万、美狗、等等。

现在我会说,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做出的每一个决定。

怎么就你被刑讯逼供了,怎么其他人就没有,肯定是你做了什么背叛祖国背叛人民的事。

党这么做自有其道理,你这么问是想刺探什么吗?

现在我就是坚定的建制派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im3 发表

你以为是烈士和他们的子女文化活到了新中国

还是导致烈士直到黎明前直到建国后还在我寡敌众的旧社会活到新中国枝开叶散当官坐府

知乎用户 党同群异​ 发表

你不想想高考分数高的人会去读警校吗

知乎用户 游云 发表

这不是俺们闹钟人最喜欢的青天大老爷的结果正义吗?

知乎用户 徐平​ 发表

大家都知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其实,有些情况应当罪加二等才能平民愤。但是,现实却往往都做不到。

如果说是发生于一瞬间的冲动,也许还有一点说法;但是蓄谋已久的冲动,就不叫冲动了,那是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正义的敬畏。对于有些坏到骨子里的人,给予他改造,都是浪费国家的粮食和养虎为患之举。应当送他们到沙漠去终身挖矿才对,如果不枪毙的话。

我们还是缺乏听证会呀!

知乎用户 两鱼相遇在三月 发表

这是外网先爆出来的吗?我看到有人在说。

如果事实,是不是外网不爆出来,我们至今不会知道?

知乎用户 AAA 建材老王 发表

第一天当中国人?

不想待的滚出去!

知乎用户 德川家康薛定谔 发表

?图片不都贴了吗。

被判刑了啊。

有什么好看待的…

知乎用户 民科大学臆想专业 发表

这不应该是字母圈的情节吗?

知乎用户 叶子落向天 发表

派出所的饺子,还吃不吃?

还信不信知乎好警?

知乎用户 zbsj25196 发表

那么请人民行使宪法赋予你的监督权吧

知乎用户 小胡的爸爸 发表

其实这些我都玩过除了电击之外。因为我买不到电棍。我爽他也爽。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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