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码头一名 14 岁女孩落水遇难,围观男孩被指责见死不救遭遇网暴,大家怎么看?
知乎用户 耄 o 耄 o 发表 我在岸边 ≠ 我能游泳 我能游泳 ≠ 我能救人 我能救人 ≠ 我能上岸 你网暴我要的不是见义勇为, 你只是遗憾没有多一具尸体来感动自己。 知乎用户 小仙女 发表 我去抖音搜索了一下,我发现指责围观男孩没有施救 …
成都曾经发生一件事情,两个女孩跑到篮球场找人求救,说是妹妹掉水里了。
有个身高 1 米 9 的男孩跳到水里去救人,结果被淹死了,后来才知道,那两个女孩撒谎,所谓的 “妹妹” 实际上是条狗。
事后这两女孩美美隐身,倒有个号称它们朋友的在网上骂:是他自愿去的。

见义勇为反倒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确实是时代的悲剧;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法治日报》也指出 “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悲剧,不见义勇为就是最安全的。
信任根基已经毁了。b 站有个视频,wBUje4G
水鬼定时把头探出水面换气,救人的小海哥进入范围就憋气,控制住救人的双腿,抓住下沉,岸边大妈拉了一把,但还是不死心,去按小孩哥的头,这时候小孩哥也看出是水鬼了,给了一拳。但水鬼还是不死心,改掉在身上,希望大妈力气耗尽,2 个人都拉下去。还好有 2 哥大妈帮忙,把人拉上来。 上来以后完全没有溺水特征,直接能起身走路,假装自己是呛水。
君子不救。
在这里我也求大家一件事。
如果哪一天我落水了,为了好抓住我,就算是揪我牛子,也要把我扯上来。
我绝不会有任何话说,还得给你磕两个。
首先必须强调,那个男生根本就没有笑,视频里根本就看不清面部表情,而那个他笑的图片,明显就是 P 的,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试图煽动网友网暴那个男生的事件,这才是我们最需要警惕的。
有些人说就是笑了又怎么样,又不犯法,其实这是错的。不要落入阴谋者的叙事套路,这只会强化这个男孩有在笑这个谣言,而这个谣言不会只在互联网上传播,还会在这个男孩的生活圈子里传播,最终导致**社会性死亡**,我在抖音评论区看到有广西 IP 的说他已经躲到广东去了(不知真假)。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护这个男孩,没有就是没有,一个看不清面部表情的视频说明不了什么。
看了这么多的回答,感觉大多数男人其实对政治一窍不通,甚至是对政治到了漠不关心的程度,完全是抱着看乐子、宣泄情绪的心态。一个叙事要想得到广泛的传播,一定是要足够的正确,正确程度越高,还能通过教育直接传递给下一代。我举个例子,我们从小到大是不是接受过一个叙事:女孩子更加细心。这个叙事绝不是一代人的记忆,而是好多代人的记忆。而这个叙事带来了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就是:体力活基本是优先安排给男的来干,坐办公室的工作基本是优先安排给女的来干。这就是政治,你不关心它,它也会来关心你。
所有回答想也不想就救人的了解一下传奇水鬼钟皆莲
你敢信,有个天才合订了整整二十多只克苏鲁水鬼

猥亵未满 14 周岁女子,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类加重情形,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①猥亵多人 / 多次;
②当众 / 聚众猥亵、情节恶劣;
③致被害人受伤、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④侵入式猥亵、拍裸照胁迫、凌辱虐待等手段恶劣
广西李警官的事都忘了,这还两年不到呢,那个动图我记得可清楚了。

给男生拍照的人为啥不去救人???
还是那句话,麦子熟了 5000 次,救人道歉第一次。这不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肖像权比生命权更重要。

《你是男生不可以靠这么近》
上一世,他见义勇为,救下了假装溺水、想要害人的水鬼,结果反被水鬼按在水里淹死。
这一世,他重生回了见义勇为的那日,看着完好无损的自己,以及在水里挣扎的水鬼,想起还在期盼自己回家的家人,忍不住笑了出来,何错之有?
6 月 3 日星期三,14 岁 不去上学,没有培训班,也不写作业
想去救的应该先想一下救了之后会不会被要求道歉。

过去老中的热心良家子其实很多的,只不过之前救人的这些良家子有几个落下好的。
别人又不是傻子,还不会进步了?

不要陷入自证陷阱
有些答主试图论证旁边男的没有笑
可能是好心,但这其实默认了 “男的不应该笑”
凭什么?
就笑了,怎么了?
XX 新闻周刊:事发时有男子在现场,但未施救。

除了自己的亲人,其他情况别大男子主义泛滥,毕竟每个女孩都是强大的个体。

真的惋惜,就把官媒、妇联、法官好好查一查。
值得注意的是,现场有多名女性在旁围观未伸出援手。
李燮警官的事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整个杀人过程我看得明明白白,以至于我现在想起来还有种想砍人的冲动
看抖音上的评论真的,很多事真的变了。前两年冷漠不去救的人被网暴,现在不去救人的人被人称赞。救人也分男女,有女不救,有男我救,这场意识下沉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深。旧的秩序被打破,旧的观念被打破,新的观念是那么的残忍,有时候看到这帮年轻人真觉的老了,未来是什么样的?我也不知道。


你不必嫌弃我的冷漠,因为我不会成为你的水鬼或救生圈。
小心水鬼,想想自己的家人
这个事件评论区第一次看到那么长的合订本
你敢信,有个天才合订了整整二十多只克苏鲁水鬼
我分享一个我做过的一个好事兄弟们。一个月前我去自提点拿快递回去的时候有个老婆说她东西丢了,很多东西都被偷了 (当时我经过一个党群服务中心前) 但是门是关的,我开了门,门没锁但是里面也没人,我就先报了警,然后跟着老人去了她家,结果发现没丢贵重东西,跟她聊了一个小时。发现老婆不是空巢老人,她有人照顾,他儿子家人就在旁边一栋楼里住,她有几个儿子会轮流照顾她,她丢的东西是她囤积了很多没用的东西,我肯定是她家人给她屋子整理的。
我跟老人聊了很久,老人九十多岁很健康,能说能听能走路,走路推着小轮椅。她家里一墙照片,真的很历史感,我看照片,有她和她家人的大合照。还有那个年代他几个儿子穿军装和她的合照。她儿子最近和她的合照,哇她几个儿子看着真的文质彬彬,带个眼镜气质真好。老人还给我讲了一堆她以前的事。最后我看没事我走了。我又给警察说没事,挺尴尬的。
最后我虽然啥也没帮忙,还过去了两个小时,但是我发现挺充实的。就想,哇我这个小刁丝还能干这好事。老人名字我也忘了叫啥了,现在回忆起来还认为我挺牛比的。就想说,遇到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咱还是要帮的兄弟们
在网上看见一个评论
那个男孩看见女孩在水里挣扎,他回头试图叫人,回头却看见一群人举着手机拍视频,没人呼救,没人报警,没人施以援手,然后他笑了。
我当时想象了一下这个画面,也笑了。
艹,世道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你怎么知道水下的是不是水鬼呢?
我就算会游泳,我也不敢下去救
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生存技能学习,还不如严查第一代水鬼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淹死事小失节事大,朱熹的智慧你就学吧,,,
麦子熟了上千回
救人道歉第一回

他是男生,不可以离太近
还是那句话,不是你推的,你为什么要救。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别忘了广西那个殉职的警察,你的家人还在等你回家。
每当我同情心泛滥导致难过的时候,我就看看过去的新闻
有见义勇为道歉
有十几岁少女会仰泳,当天两次跳河装溺水钓鱼 jc,在那位 jc 最后时刻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奋力去抓岸上丢给他的救生绳的时候把他头按下水面推离救生绳,最终 jc 溺亡留下妻子和年幼的小孩不知道未来怎么办。这是有全程视频能看到的
看完这些之后我就没太多精神焦虑了
如果是 06 年他先说出这句话,那他就是社会渣滓;但如果他是在 26 年才说的,那他就是社会明灯,为大众指引 “正确” 的道路。
残酷的游戏规则,谁先制定谁就先抗压,要不说枪打出头鸟呢。
都不是,看到有人落水了,第一时间应该拍照录像,录什么不重要。
你看,那个男孩被人指责,但拍他的人美美隐身了,明明拍他的人也没有去施救不是么?答案很古老,那个男孩被指责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冷漠,而是他无所事事,看起来没事干,而拍照录像在所有行动中是第一位的。
要知道,一旦有某一性别的人遇难,就要明白,这件事热度可能会相当高,任何在场的人都可能被互联网用放大镜审视,哪怕啥都不干然后离开,这时候不管做什么都可能被指责,被网暴。录音录像拍视频是你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方法。
拿起手机开始拍摄之后,身份就自动从旁观者变成了 “记者”,而“记者” 身份有中立豁免的权力。可以不参与到当前的事情中。
过去人们会去救,现在怕了,为啥?
因为绝大多数人的心态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就算只有 1% 的坏人作恶,如果这部分坏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那 99% 的人都被迫对此进行防范。哪怕能帮忙的,也不帮了。
男生笑了的截图与视频都是 p 的,说他笑了的都是恶意造谣,看见了举报追责就是。
不会救人的不要随便去救人,
就像没有教练证不要随便带小孩去外国打比赛一样。
先保证自己活下来,
当然你愿意赌一把遇到的不是水鬼也不是不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但是目前太容易遇到水鬼了,而且缺少事后的保障措施,
所以不会救人的千万 不要随便去救人。

上一世我为了救一个落水女孩跳入江中,结果在施救过程中被她狠狠的往水里摁,淹死在了水里,死后回到救人的这个时间,发现自己复活了,而那女子还在江中挣扎,释怀的笑的。


大东码头 14 岁女孩落水遇难,令人惋惜,针对此类事件,是该加强安全教育还是强化生存技能学习?
善意救助被恶意折叠的回答
俺是耕田滴,小学文化,知识不多!
俺最近在学编程,学到了选择结构,有道题很有意思,给大家看看:

这不叫冷漠,这叫边界感
多翻翻过去的新闻,你会发现一件事
怎么落水的总也没事,救人的总死呢?
再结合落水者的——
你很快就会明白怎么回事
br0 别来沾边大女主哦
说一个我的真实是经历吧
2003 年我上大学,学校在湖南长沙湘江边。有一天下课后我们去湘江边溜达,那是秋天吧,就湘江水已经退了,大片的那个滩涂地表面已经晒得挺硬的了,人可以在上面走。
有两个小女孩走那去陷进去了,也就是鞋陷进去了,鞋拔不出来。然后我就对那两个小姑娘说,你们把鞋带解开,然后脚抽出来,就可以上岸了。两个小姑娘就按照我的建议做了,然后我看一下解脱了嘛,我就挺开心的笑了一下,救人了呀,虽然是个小困,助人为乐挺开心的。
小姑娘走到硬地面以后说,你笑个屁啊,你都不救我们。我真他妈的
值得注意的是,现场有多名女性选择了袖手旁观
作为一个水性极好的人,我认为舆论不要宣扬下水救人。
一般人真不要下水救人,这个活是有很大可能丢性命的,一般人拿根长的东西竹竿啥的站岸上救就可以了。
另外现在道德滑坡的厉害,看到不少女的对救人者毫无感激,还有故意落水害人的,所以不是专业人士更别轻易下水。
另外,专业人士才能识别那个落水的是真落水还是假落水
14 岁刚上初中的年纪,周三下午 4 点,本应该在学校读书,却和 “好友” 一起乘车出去玩,那么 “好友” 的身份是谁?是她同学吗?如果是亲戚就会报道是哪位亲戚,而不是好友吧?这位陈先生有这位女孩儿的联系方式,貌似也不是亲戚关系,和 “好友” 是否认识?就她和 “好友” 两个人吗?还是有几个人?开车的是谁?能开车肯定是成年人吧?有车起码也有点钱吧?认识多久了?是否涉及包养?为什么要带女孩儿去水边玩?为什么去水边拍照?好友那有没有给女孩拍照的照片作为证据?看黄发女士的位置,距离深水区起码有 3 米左右的距离,为什么女孩会落水?真是踩空了吗?落水时好友在哪?那位下水的黄发女士和蹲石头上的黑衣男人是女孩的 “好友” 吗?为什么好友没有去及时救助女孩儿?落水地点有没有摄像头?
总结,她可能是个好女孩。
岸上男生: 我怕又被人骗去救狗,所以我看半天水里是人是狗,最后发现它好像一条狗,不禁笑出了声
上一个警察救落水女孩的后果

这个案例恰恰说明安全教育非常到位,大家也认真学习了生存技能,bro 就是因为认真学习所以才可以临危不乱作出正确选择。
有人说他没救人?他明明救了自己一命,怎么能说他没救人。
有人说他为什么笑?他做对选择题救了自己一命为什么不能笑
“你是男生,不可以靠这么近哦。”
他其实是穿越回来的,上一世他为了救这个女的,把她救上来,自己被女的踹下去淹死了,死后回到救人的这个时间,发现自己复活了,才释怀的笑的,你们能不能别说他啊
1、女孩系拍照时踩空落水,“她本人不会游泳”。
2、又是广西,我想起了人民的好警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李燮是怎么牺牲的。
3、

教育部公共宣传短信给出的标准答案,可能是被害者太多了



昨天看这个视频新闻的时候,评论区有个网友是这么说的:兄弟们以后救我,我男的。
我问他: 能去三楼坐坐吗?
接着他很快就回复我:
我应该是第一个发现这哥们是个残疾人的。
你们仔细看,这人左手大臂以下都没了。在其他相关视频里哪怕距离很远 只有个轮廓,还是能看出这人左手那很突兀 不协调。
网上相关的视频 内容和清晰度不同的版本蛮多的,侧面说明老哥看的方向有很多人在拍。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里看你。这哥们看到很多人拿手机拍,确实也崩不住。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对水火还是要有敬畏之情。只在游泳池游过的 和不会水的是坐一桌的,野外不要下水。游泳池和野外完全不同,一般的河沟和大江大河也完全不同, 就算你水性很好,也要担心腿抽筋和水下的暗流,水下 1m 左右温度和水面温度相差很远,低温➕暗流,一般的水性卷到就没了。湖北这边每年都因为这个死不少人。
就这种大水面,我敢说 99% 的人都不适合下水救人。如果有长杆可以试一下。
嗯……….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新闻事件,已经很明确的告诉你版本答案了。
四月有个新闻,石家庄晋州市的石津干渠晋州段内,有人落水,多名人士营救落水人员时牺牲。
几人中,一位救人者是附近饭店的老板,名叫徐闯,他是一名退役军人;一位救人者是徐闯所在饭店的厨师,叫赵天源。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其中一人为该派出所辅警,也是一名退役军人。
觉得自己能救的先和两个退伍军人加一个端大锅的厨子试试谁力气大,对,还得是一对三。
前人把路走窄了。 暑假我得赶紧带闺女学游泳去了,提高一下自救能力。
不幸中的万幸是那位贸然下河去救人者没有不自量力没有一头扎进河里从而保住了性命
请大家记住,救人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很多男性在救人时死掉啦
其实没这么复杂,单纯就是自己没法救。

你就看这个胳膊粗细,这个体格,可以断定他没有 120 斤,甚至未必有 100 斤。他能下水把人救上岸的概率就是零,完全不存在这种可能,把自己搭进去的概率是百分之百。这个体格没有任何可能能把人救上来
自从看过**广西民警李燮为救落水女子不幸牺牲的现场视频**后,
我和朋友都认为,如果有不认识的陌生女性落水,至少得三个男人一起去救,才没有风险。
不救了不救了,改天聚会和朋友聊下,
以前我只看过李燮牺牲那个视频
(那个水鬼太熟练了,能让人看出不对劲儿来,)
记得是经过四次努力才把人弄死。(期间两次打绳)
而今天看到这种更具隐藏性的水鬼
发现不行就立刻罢手,潇洒离去换其他目标
【小红书 TV 之女水鬼 - 哔哩哔哩】
水鬼从来都不是鬼,而是 S8S
我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在遇到自己无法处置的紧急情况时,从来不进行有偿招募?
那个黄毛女朝人群喊一句:“救上来奖励两千”
就当时的情况,大把人愿意尝试的啊……
卧槽……… 底下的评论近乎一致……
这应该属于集体性创伤了吧……
这就是为什么只要有机会,官方都要讲责任化,极度反对去责任化,反对躺平。
因为去责任化后,不管这些基于社会道德的责任,真的会有严重后果,比如大量死人。要是人们就是不管,每年起码得多死几万个。虽然各位不怎么在乎,但很明显上面还是有点在乎的。
现在去责任化只能说刚开始,因为大部分这种事,别管为什么,就是有人看不下去会去管,如果继续去责任化再来个 10 年,就真的没人管了。
爱笑的男孩运气不会太差
支持。
支持被拍摄男性勇敢站出来维权,举报拍摄他并发到网上的那个人侵犯他的肖像权。
毕竟之前就有过救助者向被救者道歉侵犯肖像权的事件,而那位男性在没有做错任何事的前提下被迫承担网络舆论,这远比前文所提到的事件恶劣。
广西民警救人牺牲后
他的遗照在小红书被人涂抹扭曲恶搞
完全没有感激
反而像是对猎物的羞辱和嘲讽
答案就在谜面上。
导致悲剧的原因就是落水。
避免类似事件就是学会游泳,不要野泳。
不是不救,而是缓救慢救,有秩序的去救,让有能力的去救,让条件更优秀的人去救,通过先救的人带动后救的人,最终实现共同帮忙。同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去救,不能盲目的去救,要精准的救,科学的救,高效的救,有策划的救,要让懂技术的人去参与旧的过程中,要让善救的人去参与管理中,以专业的能力去救,同时,也要兼顾情况灵活的去救。
之前女子跳水,男的去救了,结果呢?
top mouth 法制日报发文,说可以追男子侵权责任。
男的干啥了呢?
他怕被碰瓷,救人时候留了视频,事后先手发在网上防诬陷,而且还全程给女子打了码。
就这都专门发文说可以追究男子责任。
那咋救呢?
喏,既然 top 不讲道德,那大家只能爱莫能助咯。


看到这表情,懂吧?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曾经我也是个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的青年,但是沉痛的现实给了我狠狠的 N 击,从此我便学会了明哲保身。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普通人没有救人的能力
这个是我亲身经历过的
我也告诫我的孩子
会游泳和能救人完全是两码事
普通人更没有救人的义务
这是中国法官告诉我的
时代的悲哀。路人就算见死不救也无可指摘。 因为此前很多事件导致的今天。大家要么受着。要么自己学会游泳。
这事男生没毛病吧,普通人本身就不应该擅自去救人,一个整不好就把自己搭进去了,擅自救人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帮是情分,不帮属于本分。
而且现在对男性救助者也没啥好脸色。
这个跟为什么不扶老人一样。
看这,在水里边抬头边靠岸,等你下水来救就拼命把你往水里拉,岸边没人这小伙子就玩完了

见义勇为的行为并不能够减免侵权责任吧,应该采取合法合适的非接触手段进行帮助,首先要保证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后期的法律方面的风险也要考虑好,其次最好采用非接触式,而且这种方式最好也不要使用任何的棍状物体,长杆物体,还有绳子(因为有一种东西叫做绳缚捆绑),否则可能会被认为是某种工具进行猥亵,当然你努力的用手把河里面的水舀到岸上也不太好,因为别人会怀疑你是变态,可能想偷仙女的洗澡水,我认为隔远一点,进行笑容鼓励,或者呐喊加油助威都可以,让对方感受到生命的美好和希望,从而激发潜力。也可以等事情尘埃落地之后,通过网络进行鼓励和科学普及,这些都是比较合适的手段。
首先示范一下错误行为

每年因为水而死的人比因为电而死的人多七倍,居然没有人去系统的科普水的危险性。
比如这次,很多人苛责路边三人,认为站在那个礁石上面的男的笑了是大逆不道,冷血。
但是没有人会认为地震跑不出来,火灾被困在楼上的人很蠢,因为有专门针对于此的教育,大家都知道想出来很难很危险。
这次也是一样的,前面海平面高度还比较低,海水绝对值不高,往后可能一两米海水绝对值就过了两米,人就站不起来了。
没有那个资质就别想当然,与其苛责旁边几个人袖手旁观不如科普一下水的危险性,这样真能救几个人。

AI 生成文都知道该咋办
求你救了吗?
我只是有点好奇,这位遗憾没有见到 14 岁少女最后一面的 “陈先生”,今年多大了?
14 岁、居住地相差 30 多公里、经常聊微信,应该也有见面,朋友而非亲戚,总觉得怪怪的。
记者从遇难者朋友陈先生处获悉,遇难女孩年仅 14 岁,事发当日 16:05 许,陈先生与女孩聊过微信,女孩称正和同伴乘车出行;晚间 20 时许,陈先生再次联系女孩,20:53 同行人员微信回复 “女孩尚未被打捞上岸”。陈先生称,女孩家住贵港市覃塘区某乡,与他相距 30 多公里。事发当晚他未能赶去见到女孩最后一面,很遗憾。
听过水鬼么?


有句话怎么说了
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
保护自己不被她人伤害
版本更新很快,以后这类事情不会少见的
为什么一群回答鬼扯什么男孩笑,有病吧。
就是一起危险水域溺水事件,有一群不作为的人录像。然后没了
此事件中,同行女孩未能承担救人的义务,应该承受何种处罚?
评论里有龟男狡辩,那就再补充点内容。
14 岁女孩岸边落水,近在咫尺的同伴却无人呼救,眼睁睁看着生命消逝。最初新闻报导就是这样的,后来发现同伴只有一个女的,尴尬不?但凡这个女伴有让失事女孩去河边拍照,甚至说只是安排提议怂恿她去河边玩,便会产生先行行为引发的救助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不救或者没救上来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男生:回头看到一群人举着手机等我下水,我就有点绷不住了,噗~
最近有一部非常火的电影,里面的女主角
什么老嬷嬷的,什么情书什么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她说了一句话
你是男生哦,不可以靠这么近
我很欣慰能看到说 “xxxx 只是少数人” 之类的话的人越来越少了,虽然这条路道阻且长,但终于开始了,给那些沉醉在龟壳里的人一记重拳
这新闻的抖音评论区真是最近最好看的一个了,大家没事都可以去看看,id 已打码




1. 是我推下去的吗
不是
2. 水里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认识
3. 有啥好处?
见义勇为 500 块钱 锦旗一副
4. 有啥坏处?
可能会死
5. 我该怎么做?
在岸上找根棍子
报警让警察过来救
报警让警察找女孩爸妈过来救
————————
年轻人应该要善用法律武器
应该跟水潭科普淹死人就没人过来玩赚不到钱
可以去网暴水潭
今早上热乎的 “水媿” 视频: 潜不冒泡、伺机换气、下水猛拉、上岸不吐。后头小孩哥反应过来了猛捶之,事儿教人一教就会。

疑似某书学的教程。


让楼下这位去帮吧。

广西水鬼是我这些年网上看到的最恶劣的事了,比那些故意杀人强奸放火报复社会之类的恶劣得多,感觉当年鬼子都做不到这么没下限的。
因为你让一个真出生也很难做到坑杀救自己的人,这事可以讲是出生的顶点了。但结果是什么呢?害人者当没事发生,官方轻放轻拿,网上舆论不咸不淡。
再重申一次,真没有夸大,这事真的非常非常恶劣。
在现场的 bro。遇到集美落水。
不要下水,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得救人,比如扔个绳子,扔个游泳圈,递根棍子之类——如果现场有的话——当然如果现场有这些东西说明旁边有专业人士,那也用不着你救。
主要是建议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请专业人士来救援。你要是不知道打谁电话,那就等别人打电话,你可以用手机记录别人救人过程,并发给施救者。
重中之重要注意避免肢体接触。
一定要讲究策略,你的家人还在等你回家。
遇到 bro 落水,我觉得除了上面的策略之外,丢绳子,扔游泳圈,递棍子,有个空塑料瓶都可以。不必在意肢体接触,你可以用 “拽他手脚”,“抓他衣领”,“薅他头发”,“勾他鼻孔”,“拽他牛子” 等等方式把他拉上来,铆足了劲给他做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然后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回头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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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br0 们这么警惕,我就放心了。
评论区有 br0 提醒,一旦救助开始,如果没成功你就要担责。所以我上面的回答是 “理性救助” 的内容,看到集美落水要不要开始救,大家从心吧,但求无愧于心。
2025 年 6 月 16 岁男生时习铭救落水女子溺亡,女方直接离开现场,多次拒绝出面,男生母亲抑郁,父亲变卖家产送外卖。
2024 年 8 月 39 岁民警李燮救假装跳水女生,被女生压头、推离救生绳最终溺亡,据称该女生会游泳,伪装溺水假象,上岸后埋怨民警救她。
2021 年 8 月 17 岁男生韩兴博在海边连救 3 名女生后溺亡,三名女生获救后直接离开现场,在社交媒体说 “谁要他救”“他自己逞能”“没了也是活该” 等言论。救女就是这个结果,我倒是庆幸男生没有把自己的家人逼上绝路。
男人帮助男人,要是哪天我掉水里,麻烦把我捞出来了不行把尸体捞出来给我妈妈也行,活着肯定磕头谢恩,死了只能在地下为你祈福
针对此类事件,是该加强安全教育还是强化生存技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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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传送门。
大东码头一名 14 岁女孩落水遇难,见死不救的围观男孩被网暴,你们怎么看?

对于陈先生来讲,最幸运的就是你恰好不在啊!(1、你要救了,参考水鬼害警官;2、你要不救,参考 “在场一位男教师未进行阻止”)

我爷爷是水利工作者,而且从小在秦岭下面沣河畔长大,水性很不错,关于水他交给我两个经验,一个是生处的水,熟处的鬼,意思是不熟的地方的水,千万不要下。还有就是,要是下水救人,先把人打到没有行动能力再救,因为即便真是快溺死的人,也会无意识把施救者抱住往死里拖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生不过几万天少操心别人,多关心自己

女的我只救幼童
5.30 我救了一个 17 个月龄的女宝
她妈因为没注意,宝宝推车从电梯滑下,不去救宝宝直接撞上玻璃,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孩子妈千恩万谢,带我去药店买药了。




想起之前一个大哥下水救了一个女的,结果知乎里面好多 ID 说前面一个丢救生圈还是啥的才是真救人的,下水那个是在添麻烦,甚至是在害人。
我是难得的看到那么多人坚持一个救女事件中某个男性(前面丢东西那个)是个英雄。
你不把地雷排了,普通人只能选择不走那片已经变成雷区的地方
孟子曾说过,嫂溺,叔可以事急从权,不必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下水救人。这是认识的人,量力而行,就现在这个道德日下,水鬼昌盛,孔子来了,都不敢下水。
两千多年前,坐怀不乱柳下惠,大雪下,为了救一个快被冻死的女子,脱下衣服,抱住,用体温帮其取暖,搁现在证据确凿,三年起步,直接坐牢。
这也只能在道德昌盛,孔圣人的时代,才能有的壮举,所以柳下惠被孔子评价称为圣人,现在可能被称为有犯罪记录的囚人。
以前柳下惠,创造一个成语,坐怀不乱,现在只能创造一个三年起步。
没办法,前人早已把路走绝。帮凶者又太多,那就没办法了,别人救是心情,不救是本分,再说了,现在有几个人会水,即便会水救人风险也很大。
溺水之人,求生欲强烈,爆发出来的力气远比平常,会抓住一切能抓住的东西,你去了,你就是替死鬼,抓住你,你使不上劲,只能一起沉,这也就是为什么,两三个人下水救一个人,一个人也没救回来。
为了救一个陌生人,搭上自己性命,对自己家人也不负责。
顶多站岸边,伸一根棍子,能抓则抓,抓不住就是命,别人顶多能做到这种程度。
下水,你要么会水,要么就别下水。
值得注意的是,旁边有多名女性在场,但都没有 ghg。


我以前下水救过人,切身体会非常危险,哪怕你认为非常安全的环境,下水以后也会发现自己把事情想简单了。
当时就是一个太婆掉进了公园的池塘,静水,还不是很深(两米左右),但是太婆个子矮,又不会游泳。我当时觉得下去捞人是很简单的事情,结果跳下去发现根本不容易。因为水岸是个二三十厘米的垂直的水岸。我在下面托太婆就是托不上去,太婆自己完全不动,我举了两三次就力竭了。水里面没有借力的地方,就是靠踩水,太婆虽然只有几十公斤的重量,但就是举不动,又不能把太婆扔下不管。。。。这个时候我都开始有点慌了。。。。好在岸上有人聚过来把太婆拉上去了,我才脱身。。。。
这是难度极其小的一个下水救人,但是作为一个不锻炼的中年胖子,一样差点把自己折进去,如果岸上没人帮忙,后果如何不敢设想。
下水救人以前一定要三思,再三思,你有没有这个能力。。。。
更要思考那个对着你脸拍视频的人为嘛自己不下去救人!
大东码头一男子识破水鬼阴谋

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因为拍照,不慎落水死亡,可不可怕。
不可怕。
可怕的是只有一个疑似她同伴的一名长发女子上前伸手施救,其他的人纷纷拿出手机拍视频,但没有一个人伸手相助。
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前两天刚刚发生类似的事情。
一个女人在大街上,对着一个人,不管是不是老人的脑袋猛踹,是不是很可怕?
但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来来往往那么多两个轮的、三个轮的、四个轮的车,还有接连不断的行人,包括拍视频的人,无动于衷、视若无诸、残酷冷血。
没有一个人,一辆车停下来,哪怕看一眼,问一句,更不要说去制止那个女人施暴,如果她真的是在施暴的话。
我把视频看了很多遍,认认真真看了很多遍,所有路过的人,都平平淡淡、冷冷漠漠、平平静静,别说救助或者见义勇为了,连围观都没有,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从踹人的和被踹的他们的全世界路过。
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
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问个冷酷的问题,那就是我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会不会去帮助那个被踹的男人,会不会制止那个女人?
可能不会!
真的。
遇到过这样一件事。
深夜的街道上,暴雨倾盆。一个街口,一个很窈窕的女人,在雨中徘徊。
我点了下刹车,又点了下刹车,但最后也没有停下来。
可能是怕麻烦,可能是怕未知,但最重要的,可能是我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善良。
虽然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好人。
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但能见义勇为,能确确实实帮助他人的,真的很少很少。
2013 年 10 月 22 日,在北京中关村南公交站,一女子脖子被卡在白色交通护栏里,20 分钟无人救。后来该女子被送往医院,经过一天的抢救后脑死亡,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2013 年 8 月 6 日下午,浙江省 37 省道省吾桥头路段往诸暨方向,黄秋根开着红色三轮摩托车撞到了路边的树上。
在随后的 51 分钟里,这辆翻倒的三轮车和被压住的黄秋根没有被围观。这段时间里,共有 1500 多辆车经过,但没有人下车看一眼,也没有人打报警电话。
当 110 和 120 赶到现场的时候,黄秋根已经死亡,浑身的血都被太阳晒凝固了。
更可怕的是,黄秋根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立即死亡,还自己拨打了 120 报警电话,但因为说不清出事地点,活生生被晒死了。
2006 年 4 月 7 日晚,山西 208 国道清徐段,一辆面包车撞在公路桥中央的隔离带上,司机受伤。在事故发生后的 10 个多小时内,路过此处的 4000 余辆车无一停车相助或报警,司机的两部手机还被偷走。等交警部门接到报警赶到时,受伤司机因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而死亡。
2011 年的一天,武汉李大爷在离家不到 100 米的菜场口摔倒后,周围行人众多,但却无人上前扶他一把。1 小时后,李大爷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事后,李大爷的老伴周奶奶伤心欲绝:“这个社会怎么了?我老伴做了几十年的军医,一辈子救人无数,竟然死得如此之惨。”
为了避免老伴的悲剧发生自己身上,周奶奶随即拟了一份免责声明:人行道施救、机动车道非司机施救、两人以上相互作证施救等三种情况下,施救者皆被免责。
……
为什么这么多的好人,都不愿意帮助他人,更不要说见义勇为了呢?
可能的原因在于下边这个故事。
17 岁胡伊萱是卫校生,生前正在黑龙江省桦南医院实习的她,善良而美丽。
2013 年 7 月 24 日,胡伊萱在路上碰到一个孕妇说她肚子疼,求胡伊萱送她回家,胡伊萱答应了。
胡伊萱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好心正带着她走向一条死亡之路。
当她把孕妇送到家后,孕妇丈夫在屋里,给胡伊萱酸奶喝,说犒劳一下。胡伊萱觉得事不对,坚持不喝。这男的大怒之下,捂住了胡伊萱的口鼻,使她窒息而死。死后,男的拿来一个带拉锁的装衣服的大兜子,把胡伊萱折吧折吧,放了进去了。
胡伊萱很瘦弱,173 的个头,100 斤左右。男的拎起大兜就往出走,孕妇跟着。到楼下,他们把装着胡伊萱的兜子撇后车厢里,开车到后山上把兜子连人一起埋了。
两天后,胡伊萱的家人向警方报案。警方根据监控录像提供的线索,将杀害胡伊萱的白某及妻子谭某抓获。
而白某和谭某杀害胡伊萱的原因,竟然是妻子谭某因为怀孕,和白某过不了夫妻生活,就琢磨着给她男人找个女的发泄一下。正好从医院做过检查出来,碰着了胡伊萱,就装不舒服,让胡伊萱送她回家。
这是爱心女孩胡伊萱留给我们的最后信息:送一个孕妇阿姨。到他家了。
胡伊萱死的时候,再有 30 天就是她 18 岁的生日。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女,在她刚要 18 岁的时候,就是因为那么一点的善心遭此毒手,她的无助和恐惧有多少人能知道?这又是怎样的惨痛和悲哀。
这惨痛和悲哀,让人想起鲁迅先生的一段话:
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也许,在洗涤胡伊萱逝去的惨痛和悲哀的东西里,还有对杀人者白某和谭某至为严厉的判决,但这一切如何挽回年轻美丽的生命,又如何唤回逐渐远去的爱心与温暖呢?谁也不知道。
胡伊萱逝去 13 年后,一个踹人脑袋的女人无人制止,一个被踹脑袋的男人无人施救。
不知道,这是怎样一种无奈的悲哀。
1. 你怎么确定是真溺水,还是水鬼?
2. 上学的时候,老师没教过不要随便下水救人吗?
3.GHG 呢?
我有几个疑问,第一视频是谁拍的上传的,第二,现场这几个人为什么不呼救,第三旁边的救生圈怎么没人取下来扔一下

为什么儒家,会如此的反对法治而推崇礼制呢?或许从我们近些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我们就能够看得出来,一个社会究竟是道理更重要还是法条更重要。是的,作为一个固执的儒家保守主义者,我始终认可孟子的那段话:
淳于髡问:“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答:“礼也。”
淳于髡又问:“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孟子答:“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天大,地大?礼大,法大?道理最大!
为什么我们近些年来对于法制的强力推进,反而使得许多民间应有的、自发的社会大众道德体系几近完全崩溃?
现如今的人们敢去伸手救助不认识的老人吗?
现如今的人们敢去伸手救助不认识女性吗?
现如今的男性敢于和没有亲缘关系的异性同处一室吗?(不是亲戚关系,是血缘关系)
是的,我必须得说明的是。如果我们严格按照法治流程来看,我们近些年所判的这些大案无一例外皆是法治典范。
有关于彩礼究竟应该算什么?彩礼应不应该退回,更是法治史上应该加以无限肯定的精准论述——彩礼、五金属于自愿赠与,不应因婚姻关系存续而决定是否退回。
是的,如果我们完整的去扣法条、我们只看法不看理,那么我们无论是以东西方的何种法律去推断彩礼,都属于是自愿赠予。
赋予条件的自愿赠予,只看承诺是否完成,就比如说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自愿赠予——那么就只看是否有共同生活,以及是否有领证。
一旦有共同生活,一旦有确实领证,那么就可以不用返还,或者无需大额返还,那就更不可能全额返还。
(以下论据,皆来自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结婚三年(或三年的共同生活经历),那么无论是否有婚育,都可能可以不用全额还。
一旦在婚姻期间有孩子诞育,无论孩子的血缘情况是否特殊,只要有孩子的生育,都可能可以不用全额返还。
婚姻只要存在一个月左右,那么返还的金额就可能可以被压缩到 80~90%。
总之,在我们现如今一切已事实为基础的法治模式之上,只要一旦事实证据被额定,那么道理,或者说人伦都可以被弃之不顾。
那么,当我们把视角扭转回下水救人这个方面,我们会发现下水救助从来不是我们个体的法定义务,而只是一个简单的道德义务。在如今道德义务被弃之不顾,而法定义务高举的情况下,那么我们当然无从批判男子不去救援。
正如同我们难以去批判那些,明明是为了救助她而死,但她却对救援者的家属极近刻薄的个人——在法律上人家确实没错。
正如同我们难以去批判那些,明明是拍摄救援视频,却以侵犯个人肖像权,将救援者状告的个体——在法律上人家丝毫无错。
是的,近些年我们看到的一切怪现状,其实都的确并不奇怪,TA 们都完全的依照法条在行事、依据进步主义保护 “弱势群体” 的信条在行动。
那么,当我们重新回到本次的这个事件,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我只能说:我个人支持中华法系的回归,厌恶脱离道德依据的大陆法系,更是厌恶自由裁量权突破天际的海洋法系。
好吧,那就让我们把视角重新扭转回那个道理大于天的时代:
下水救人属义举,需奖励。
不下水救人属豺狼,确可杖责。(中华法系当中见危不救,从来都是一项悖逆人情事理的大责)
女子以男女授受不亲为名反诬告,那么就是从经而不从权的迂腐顽固,悖逆孟子之教,无礼而作乱。
忠臣孝子的命就是要大于奸夫淫妇,多么简单的道理,却是多么难以寻觅啊……
她不在水边拍照就不会掉进水里。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第一:不会游泳别去深水区踩水。
第二:出去玩水必须要有男性会游泳亲朋好友(现在的舆论,除非浅水,深水没啥男的愿意冒风险去得力不讨好)
第三:这个时候别骂旁边男的(一、之前种下的因,现在收货的果。二、男的啥都没干都被骂,今后直接我不会水我先跑为敬)
第四:一切往别人身上推卸责任,让别人有担当,而且是以负面方向(比如你不去你就不是男人,你不去你就被唾弃)来推动的,终将适得其反(除非你给他钱)。
远离危险的地方,之前我看到有网友说:“大哥发现我掉水里 / 摔倒了 / 出事儿了,您奔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救我,绝对不让你道歉 / 完事活了给您磕头了”。用处,只能说几乎没有吧, 又不是印刷成大字刷脑门上,在外面出事儿了,本质上是在焦虑,焦虑什么呢?以后自己出点啥事儿,没人救或着说,没人敢救,救人意味着某些多出来的责任,甚至风险。
某些新闻媒体、某些机构,对好人无限制的 要求,甚至让好人来道歉,不要脸的破坏整个社会的优良作风。
再涉及到一种情况,救人者自己甚至会说,不要你救,你不救有的是人救,这更是不知道从何谈起,只能一声叹息了,尊重他人命运。
不是你推的哦,你为什么要救
我讲个我同学家乡的 10 年前故事。他高中在东北黑龙江某县就读,他们一群同学在县青年水库玩,其中一个女孩落水了,三个男孩下水去救,最终女孩获救,三个男孩淹死。县政府给三个男孩家里赔的钱。 三家告政府后和解后出于人道主义原则,政府赔的钱。我同学描述,其实县政府明令禁止在水库下水,有巡河人员,也有安全告示。目前女孩活的好好的,留下三个悲伤的独子家庭。
我在知乎上提问过一个问题,假如唐山烧烤店事件发生在今天,舆论会是什么样的。
当年我在微博上评论,烧烤店几个女人被打只是一件小事。结果就是被很多人骂,其中还有很多男性也骂我。
刚才有个女的回复我,认为舆论还是会一样。
真的吗?


2024 年 8 月 23 日 23 时 50 许,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民警李燮,在该县安阳镇风雨桥附近的澄江河抢救轻生女孩时,因河流湍急,李燮将女孩推到河岸后,自己体力不支牺牲。

在这个猫命比人命贵的年代,你觉得猫命贵,他觉得自己的命比你+猫都贵,怎么看都是他的逻辑强点吧

你别说那个笑的男孩了 你换我来 一转头发现一堆人让我去救人 自己确偏偏拿着手机搁哪拍照 我也绷不住
相信老祖宗的智慧。
溺死事小,失节事大。
想要让人救人,你得先保证救人者的利益啊
子贡赎牛这个 2000 多年的老祖宗的智慧已经说过了,行善者必要得到应得的报酬,对应的就是为恶者也必要得到应受的惩罚
现在的版本,夸张哦,你怎么保证你救人的时候不会被水鬼拉下去害死? 而且水鬼还不会被惩罚。行善者最基本的权益都无法保证,为恶者最大的过错都无法惩戒,还有谁愿意救人?
打印出来,让我儿子每个月读一遍!

不会水就不要在水边玩。爬山专门找悬崖边的石头拍照,掉下去了也不能怨别人,不能飞就别玩这么危险的。
我个人是恐高的,站在高处哪怕有栏杆都怕,如果真的是悬崖边我绝不靠近,哪怕不得已也是趴着过去的,怕站起来会摔下去。
另外,我有个朋友说 “本来想领养的”。
女孩的死令人惋惜,我们要加强安全教育,不要去危险区域
至于没人救援,非相关职能部门,普通人没有救助义务,不应受到责备
这不就是现代性对人的要求吗?
你不必嫌弃我的冷漠,因为我不会成为你的朋友或老公
为女孩惋惜,一条鲜活的生命离开了
有部分人在谴责岸上的男生,我觉得没有必要,他恰恰证明了自己是君子。因为至少 95% 的人没有接受过施救培训,每年夏天有关部门还会把安全宣传短信发到大家的手机上,里面绝对有 “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的字眼。况且他是男生,你怎么保证他下水一定是为了救人?救人难免有肢体接触,万一不小心碰到了女生的私密部位,上了岸也是要被说 “以救援为目的猥亵女性” 的,搞不好官媒都要发文批判一下
最后总结一下,真的是悲剧,但为女孩惋惜总比为男孩惋惜要强,为男孩惋惜的次数太多了
应该加强女性的独立教育,大女主不需要男人保护
我母亲今年已经 80 多岁了,我特别担心老人一个人出门,怕突然摔倒或者突发疾病。
因为我很清楚当今的风气,一个老人摔倒了,是没人敢上前去扶的。
我只能再三叮嘱母亲,千万不要去远处,只在小区里走走就可以了。
如果有一天真的发生什么意外,我们会首先对把老人送到医院的人表示感谢。
而绝不是想着去追究责任,想着从谁身上讹点钱。
我身边很多的人都有类似的担忧,都怕自家老人有一天摔倒了,没人扶,甚至连帮忙打电话的人都没有。
据我所接触的身边的人,可以说 99% 都不会去讹人的。
偏偏就是那 1% 的奇葩,把人们的信任都给消耗掉了。
如果只是个别人不敢去扶老人,那可能是因为个人素质有问题。但是当所有人都不敢去扶老人的时候,那只能说人们对这个社会的信任出了问题。
这意味着人们已经不相信,现在的法律能证明自己清白。
这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在这种问题上,能做到真正的公正,能让讹人者得到应有的惩处,人们是绝不会如此冷漠的。
法治的准绳就是疑罪从无,
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只凭老人的一句话就让热心帮忙的人担责,太有失公允了。
这种事情的恶劣影响是及其严重的。
以前人们担心的只是老人倒了没人扶,现在担心的是掉到水里没人敢去救。
下一次该担心什么呢?
不是人心变得冷漠了,之前有一个男人开着车落水,当时情况非常危急,形势很危险,但还是有十几个人跳下去营救。
那些总是不停的在贬低当代男性的人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几乎 99% 的见义勇为都是男人在去做的。
前一段时间坐火车,我一个人提着很大的行李箱,一路上无论是公交车还是火车总有人主动上前帮忙。
而同样我看到有一些年轻的女孩拿着很重行李的,那些小伙子们却选择了无视。
也许他们知道帮我这样一个 50 岁的大叔,不会有任何风险的。
这个 14 岁女孩落水遇难,真的很让人惋惜。
说什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生存技能学习,这些都不太实际。
安全教育从来就没中断过
我家孩子上小学,一到夏天,老师就再三叮嘱,不要去水边玩,
不要没有大人陪同下就涉水,甚至在微信群里,三天两头的给家长发信息,还让家长签保证书,
一定要注重孩子的安全,但是又有什么用呢?
教所有的小孩子学会游泳?那更不现实,压根就没那种条件。
现在能做的,只能是看好自家的孩子,绝对不让孩子一个人外出,不让孩子离开父母的视线。
等到什么时候我们这个社会让那些热心的人,见义勇为的人不再吃亏,人们才会变得不再这么冷漠。
没有人下水施救导致额外伤亡,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在苏南长大,初中之后经常野泳,我都不敢下水救人。陌生水域,暗流、水草、冷热水分层,都可能要命的。除此之外,被救的如果是水鬼,那不必说;即使不是,慌乱之下挣扎都是下意识的,一开始经常是劲大又没有章法,没有施救经验根本救不了,只会两个人一起沉。【**当然,野泳非常危险。不推荐任何人野泳。**我当时也是人浑胆子大,但其实也有安全措施的】
非专业人士、不要下水救人!
很多类似悲剧事件里的媒体,都过于强调救人的 “勇”,搞得“人死为大”;其实更应该把这种行为的“蠢” 放到明面上批判。从这个角度来说,很多媒体、包括这次批评未施救人员的媒体,都堪称赛博水鬼。
安全守则第一条,不要擅自下水救人。
家里没几套房的,打 110 或者 119 先吧。
罪在海神,有空和河伯谈什么大方之家,却不愿意救一个小孩,该罚。

玩水应该打,就这么简单,别说什么码头,就我们这儿水库都淹死不少人,加强你个头的安全教育生存技能,有个老头儿在黄河边撵人不去河滩,一些人不领情还骂,甚至家长带头骂,后来老头直接训,一个个就听话多了。

没有过硬的水性或者非专业救援人员,不要冒险下水去救人,所以这次旁边的小哥谨慎观察情况是很正确的,毕竟之前几次男生救人的事情,事后许多言论也表示她们本来自己就可以上来,不是救人是捣乱,所以他水性不好分辨不出来她能不能自己上来也是很正常的,值得点赞
《你是男生,不可以靠这么近》
我不想抨击任何人!
没有意义,一丁点意义都没有!
我们作为原子人,真的太弱小了,轻微的一片雪花都可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社会变得如此压抑的根源就是大部分人压根没有冗余空间!
义务太多,权利太少!
你在路上看到不公事,报个警你就老实了,你得付出很大精力去配合,消耗自己!
这本是他们的工作,但是成本却要你承担!
我称之为社会治理成本转移!
原子人哪里担得住这种成本!
所以才会出现《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不是你干的为什么要报警》这类的活!这些逻辑就是成本转移,要你自证清白而不是他们去寻找证据!
“别碰我,我让你救了吗”
互联网有记忆
作为救过两次溺水者,有十几年游泳经验的游泳爱好者,给大家普及下知识点,这对不会水的人来说可能是反常识的:
普通人不要下水救人!
游泳水平一般的,不要下水救人!
没有练习过救人技能的,不要下水救人!
你可以拨打 119,可以找绳子,找救生圈,找棍子,但是请不要直接下水救人!如果有人下水,你们最好找好了绳子和救生圈,问好他会不会水,并用绳子和救生圈确保他安全的情况下,再让他去救人。
为什么呢?如果你是一个游泳爱好者,不管你有几年经验,会几种泳姿,找一个成年泳友,让他躺水面上,你去他背后双手穿过他腋下,用反蛙拖他,你看看你拖不拖得动,如果能拖动,那你拖几米就累的不行了。你先测一测,就知道救人有多难了,这还只是在泳池模拟。然后你再想想,你熟悉公开水域吗?对落水那块的水情熟悉吗?溺水者抓你你会躲吗?我知道会游泳的朋友看到有人落水就脑子一热想要下去救人,我也一样。但是我劝你冷静冷静,找到个游泳圈了,岸边有人找到绳子什么的了,你可以在岸上人确保你安全的情况下再去下水协同施救。(我蝶泳都能飞它几个来回,反蛙拖 120 斤成年人 20 米都累的够呛,所以游泳爱好者们,平时试一试才会敬畏,才会在真的救人时候冷静,一切都要在确保自己安全前提下进行。)
如果你游泳都不会,哥们你说你要下水救人,水下的是你老婆还是你孩子,你泥菩萨都不是还准备过江。你立刻马上照我前面说的做,在岸上协助即可!千万不要下水!
任何情况下,救人都要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那个男孩被网暴,好像搞得所有在岸上的人都会水,都可以跳下水救人一样。实际上就算你练习时长两年半的业余游泳爱好者,在水里都拖不动体重 100 出头的成年人。**更何况水里人一定会拼了命的拉扯你,如果挣不脱,那你也得凉凉。碰见水鬼更得凉凉。
所以,泳友们,救人前三思!不会游泳的朋友们,有空学一学游泳,遇见意外起码可以自保。
学过游泳的人都知道
如果水性不好到了深水区
呛水一下,脑子就懵了,接下来就是呛更多次
如果没人救基本就死翘翘
不是专业打捞团队不要去救人,容易死翘翘
我要是在现场是真的会笑出来啊
幸好不在
《2022 中国青少年防溺水大数据报告》指出,我国每年约有 5.9 万人因溺水而失去生命,其中未成年人占据 95%以上。
我国每年溺亡人数大约 5.7——5.9 万人,14 岁以下的占比 56%,是该年龄段儿童第一大死亡原因,其中,超过 8 成是男孩。
尽管男孩溺亡的更多,我个人感觉登上热搜的溺水案例往往是女孩落水。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溺亡案例中,有 15%-20% 是下去救人结果把自己搭进去的,也就是一万人左右。
学校每个学期都发好几次通知,让远离水边,禁止下河救人,防止溺水。
我之前也提到过,社会思潮和共识一旦形成了,那就势不可挡。
()水鬼可以一次次忘恩负义,甚至暗害来救自己的好心人。但没有人是傻子,大伙的心中都有杆秤。一次次的失望后,哪怕最迟钝的人也该记着了,那就是有()不帮。
所以还能说啥呢,()的只能受着,只能怪自己不会游泳,你选的嘛偶像。
我问了我妈,我妈说不能救。我承认我是妈宝男。



所谓前人栽树,哦不,前人砍树,后人暴晒!历史会有记忆的……
图一和图二为一女子开车坠河;图三和图四为一男子开车昏迷坠河。




我这城市有个湖,是热门景点
湖上有桥,五一的时候,有帽子被派到桥上值守,帽子的家人叮嘱,值守的时候小心点,别被别有用心的人拖下水,帽子回答:这还用你教!
希望每个男生都能保护好自己。
80 年代出生,长江边长大的未参加 18 岁成人礼的未成年男孩回答一个,99.99% 的人不具备在开放水域救人的能力!
这不是请客吃饭,这是拿命换命!
自己是不是那块料,从小一下水就知道了,有些人天生理解水性,万中无一,其余的 99.99% 的都是没资格救人的,包括 1% 优秀的是遇到突发情况能自救,剩下的 98.99% 都是遇到突发情况就抓瞎,甚至在惊慌的情况下拉着救他的人下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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