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新一轮冲突下中国民众态度冷淡及其原因
中日新一轮冲突下中国民众态度冷淡及其原因 作者:王庆民 近日,因为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声言“台湾有事”是行使“集体自卫权”,暗示武力干预台海局势,引发中国方面极度愤怒。中国官方不仅抗议日本,还派遣海警编队在钓鱼岛巡航、采取呼吁中国民众避免赴日旅 …
《中日联合声明》是中国承认日本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基础,如果日本不承认《中日联合声明》,意味着中国就根本不承认日本是一个主权国家了,一个根本不是国家的地区,那和台湾、香港、上海 还有啥区别?
说起来,东大和西大要是最后走到要干架的地步,日本这地还真是个不错的擂台。
任何一方都没有心理压力,可以大展拳脚。
屎都干了,才想起擦屁股,你不出血谁出血!
中国现在巴不得推翻二战以来所有的协议,推翻所有的国界领土协定,
我都兵强马壮,工业克鲁苏了,你跟我说:咱们不谈感情谈实力了,
中国现在需要日本亲华吗?需要菲律宾亲华吗?需要韩国亲华吗?
续:
评论区这么激动吗?
当年台湾的一国两制方案不要,那就台湾省吧,
当年的港人治港不要,那就党支部建到社区咯,
同样的,平等的中日联合声明不要,那就等来个差辈的声明咯,
别整天拿着欧美日韩全世界要联合起来收拾我们中国来恐吓我们,你们的欧美主子要有这个实力,早就干了,民主党的拜登都不行,三个臭皮匠的 maga 党更不行,特朗普连美国都团结不起,别做梦了!
你们想当达利特领班的机会这辈子是没有了,等下辈子吧!
牛,评论区都被干关闭了,
联合声明的第一条: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声称联合声明无效,则 “不正常状态” 尚未结束,我们还处在抗日战争历史时期。那可太棒了。
很多账号支持历史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我认为它们说得对
1972 年中倭联合声明第一条

所以,中国和倭岛重新回到不正常状态,倭岛从此不具备任何主权国家地位
也就意味着倭岛必须接受中国的驻军和偿命
笑着看。
当美国国务院在 2 月 13 日删除了关于 “一个中国” 和“反对台独”的表述,而 G7 在 3 月 17 日的联合声明又复读了美国国务院的新说辞,那么日本作为美国的卒子和 G7 成员,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就是意料之中的事。
因为《中日联合声明》里有一条: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但日本政府如此信口雌黄,还是让日本人有些 “难以置信”,所以 NHK 党议员浜田聪就此提出质询,日本地方官员是否需遵循《联合声明》中关于台湾的立场?
即,到底要做婊子,还是要保牌坊?还请内阁明示。
对此,内阁表示,日本历届内阁都是婊子,所谓 “历任内阁均不认为其具备法律约束力”。
这么甩锅,有点…… 恶搞。
因为签署《联合声明》的是田中角荣。而在他短短两年的首相生涯里,推动中日建交是他最大的政治业绩和历史丰碑。
虽然他在 1993 年就死了,没法再从坟墓里爬出来和现任内阁撕逼。但他生前有个 “死党”,叫石破二朗。而石破二朗的儿子叫石破茂,就是现任日本首相。他自出道以来就被称为 “田中角荣的关门弟子”。
现在日本内阁指着日本首相鼻子说,你师傅啊,他是个婊子,他立下的 “丰碑” 压根没有法律效力。
虽然日本政坛斗争激烈,不时还上演 “全武行”,而且自民党现在还是少数派执政党,但任由现内阁对现首相以“刨祖坟,扬骨灰” 的方式羞辱,也颇令人侧目。
由此可见,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给日本的压力之大。
所以王毅亲赴日本,给石破茂讲 “侵华战争” 的历史教训,并鼓励日本,要“坚持多边主义理念,维护联合国核心地位,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繁荣作出贡献”。
其实就是告诉日本,这个世界是多极的,而且还有联合国,没必要跟着美国一条道走到黑。
或者更直接地说,就是去摸摸日本的底,哪天台海动刀子,美国注定不会出兵,那你们日本呢?是喊喊号子,做做样子,还是真想跳出来比划比划?
他们说:日本种岛有效。
中国:好的。
他们说:日本不承认《中日联合声明》。
中国:好的。
这对日本来说是极其愚蠢的行为,这相当于既落了口实,又把主动权白白交给了东大。
以后东大如果觉得联合声明对东大有利,就可以站在道义层面打压日本,说日本背信弃义。
以后若东大觉得联合声明已成为东大发展的掣肘,那么可以理直气壮地教训日本,是你自己撕毁声明,我们有理有据。
意思是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其实没有法律效力,日本依然应该赔款?
日本政客说,“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这话听起来挺狂妄,实则是被逼无奈。
因为我国台湾省扼守日本贸易命脉,一旦岛内叛军被清剿,我们开始驻军,就相当于扼住了日本贸易和能源咽喉。
届时,我们随便在台湾省周围来几天军演,划几个军事禁区,日本货轮过不去,势必物价飞涨,政局动荡。
所以,只要日本还觉着自己是个独立国家想要抢救一下,他就不可能坐视我们的台湾省剿匪。
反过来,我们只要想剿匪,匪本身其实不堪一击,真要剿的是西太美军,至少要剿了第一岛链和第二岛链,要不要推到第三岛链不好说。
所以过去一直说,南海才是主战场。
控制了南海,就相当于斩断了美军一二岛链。
向北,台湾省和日韩就是瓮中之鳖。
向南,东南亚及澳大利亚如果不想被隔绝于文明之外,也只能做天朝藩属。
但美军在南海没有充足支点,主要还是靠驻日美军来对抗。
而中美一旦兵戎相见,驻日美军就一定会成为第一波炮灰。
一旦驻日美军被清剿,日本自卫队能独善其身吗,毕竟中日还有一笔血海深仇没有彻底清算,这捎带手的机会怎么可能错过?
站在日本角度看,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实则是无奈之举,他不想有也得有。
这就是为什么我外交部回应说,“台湾有事确实就是日本有事”。
其实不但是日本有事,而且美国也一定有事,欧洲也会有事,世界上最主要的航道从此将是中国说了算。
甚至俄罗斯都要有事,因为他的远东港口一样会被我们扼住咽喉。
只不过他被北约逼到墙角,跟中国站在了一边,将来回头看,他可能会发现自己当初是多么幸运,还因祸得福了。
从这个角度看,日本是一定会想尽办法干涉台海和南海,直到认命了改换门庭从新做狗。
现在就是试图通过否认《中日联合声明》的约束力,为议员窜台、强化与台湾省 “非官方联系” 提供法理掩护,甚至为未来军事介入台海冲突铺路。
因为《中日联合声明》明确要求日本断绝与台湾的官方往来,而日本保守势力认为此举限制了其 “战略自主权”。
同时也在试探中国底线,为后续行动积累 “灰色地带” 操作空间。
另外,日本以 “反华” 姿态迎合美国对华遏制战略,企图换取美国对其军事松绑,如突破武器出口限制、扩大自卫队海外行动权限等。
美国也是默许日本在东亚制造紧张局势,以分散中国应对台海、南海问题的战略资源。
作为美国忠犬,日本还可以借此宣示其作为美国 “印太战略桥头堡” 的“价值”,争取在半导体技术合作等领域获得更多支持。
毕竟韩国刚被美国划为 “敏感国家”,那么空出来的半导体市场日本能不能分一杯羹呢?
先帮主子叫两声再说,反正也没啥成本,万一成了不就是无本万利?
当然,利益还不止这些。
《中日联合声明》与《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共同构成战后东亚秩序的法律基础,日本否认其效力实质是挑战二战成果,试图洗刷 “侵略者” 标签。
石破茂政府推动修宪扩军,需通过否定历史文件削弱和平宪法的道义约束。
还有钓鱼岛、东海油气田等问题,否定《中日联合声明》都可以为这些非法主张提供 “法理依据”。
另外,跟韩国的尹锡悦在苏岩岛挑衅异曲同工,石破茂也有祸水外引的紧迫需求。
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社会矛盾尖锐,政府通过炒作 “中国威胁论” 转移民众对民生问题的关注。
高调推动撤侨计划、增加军费等行为,旨在制造 “紧急状态” 假象以凝聚民意。
又迎合了日本右翼长期鼓吹的历史修正主义,毕竟他们将《中日联合声明》污名化为 “屈辱外交”。
否认其效力可巩固右翼选民的支持。
不过日本这群草台班子可能忘了,《中日联合声明》可不止说了台湾省这一个问题。
还包括中方宣布放弃战争赔偿,推动两国关系正常化。
日本否定联合声明,那咱们就借机把赔款要回来呗。
据估算,抗日战争日本给中国造成的损失为 1200 亿美元,这是 1970 年代的美元计价。
当时 1 盎司黄金 32 美元,现在涨到 1800 多美元,翻了 50 倍。
所以当时的 1200 亿美元,折合现在 6 万亿美元。
如果再以年化 5% 的复利计算,欠了 53 年,今天应该还约 80 万亿美元。
日本每年 GDP 大概 4 万亿美元,财政收入大概 4000 亿美元。
这 80 万亿美元每年 5% 的利息就是 4 万亿美元,也就是说,日本全国不吃不喝,一年创造的 GDP 正好还上利息。
而日本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就只能还上利息的一成。
既然不让我们放弃索赔,那就赔吧。
《声明》中,和平条款隐含要求日本遵守 “专守防卫” 原则,但未明确限制日本自卫队扩编和海外行动。
作为战胜国,该条款显然过于大度,我们至今耿耿于怀。
借着日本赖账,正好重签一遍,自卫队就不准出日本领海了。
而且赔款都没钱还,还想要军费?
以后自卫队就自筹粮饷吧。
声明还有个遗憾,就是未提及琉球群岛归属问题,默认美国移交给日本的安排。
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帮琉球国伸张正义,至少也该让人家独立。
如果愿意重归华夏,也不是不能考虑。
既然美军去得,我军自然也去得。
至于其他日本觉得受了委屈的问题,例如钓鱼岛,大不了从头谈嘛。
不想谈也行,咱们就凭实力说话,毕竟过去 200 年咱们还没怎么凭实力占过便宜。
日本此举可谓深明大义,将来拿回一二岛链之日,死活得给石破茂颁发个中国荣誉公民。
就赐名石振华吧,跟另一位睡王拜振华齐名。
反正收藏你也不看,点个赞意思下得了……
最新专栏:不要用三十年前的认知理解中国,这才是最真实的中国,你对他的强大一无所知。
看下面这个文件截图,
全世界都很少见这么公开打脸别国的。
日本驻华大使馆,专门怼着中国外交人员的脸,咣咣咣给了几个巴掌……
我都懵了,1937 年那会儿,日本哪怕侵华,也好歹搞个什么 “共荣圈”,都不会这样直接啪啪打脸啊……
这个世界怎么了?
日本也没有核弹啊,
也没有航母啊,
也没有六代机啊,
咋这么猖狂呢?

那就是中日之间在法理还处于战争时期,中国可以把二战打完
同时日本还在炒作要从琉球和北海道撤侨。
日本是希望把战场放在这两个地方,天真的让人发笑,要打你还轮得到日本调地方了,绷不住。
想做蛮夷的时候,礼崩乐坏了,这不巧了不是
更新:配一张图,哈哈

这个历史文件还不如香港那个呢。
日方其实在 22 号还否认了另一件事, 只不过我把日本官方的声明在另一个问题下截图贴出来后, 大概一分钟后, 这回答就消失了
大家总是拿《中英联合声明》是历史文件这个梗来开涮,但却又对其中的问题不甚理解,于是总是人云亦云地被带节奏,以至于变得不能保持理性。
《中英联合声明》按照个人理解,它在履行完中英双方香港主权交割任务后就没有后续英国政府什么事了,剩下的都是香港政府和中国中央政府之间的问题,是中国内政,英国政府无权过问。
它对中英双方来说的确是历史文件,但对中央和香港政府来说依旧具有现实影响,所以现在也是一步步地履行当初对香港的承诺,反过来对香港政府也一样。外交部发言没什么问题,只是解释不清楚罢了。
《中英联合声明》如果当初规定了后来英国政府有监督执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英国可以说三道四,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中国政府不会答应这种条文存在,因此对英国政府来说那就是历史文件。
这些都可以从香港政府官网查阅声明原文看到。
声明就是解决香港回归问题的。英方声明归还香港主权以及如何交接,交接工作如何安排协调,中方声明接收主权以及对香港人的承诺、未来的政策安排,以及如何与英方进行工作对接。
在声明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完成之后,对英方来说可不就成为了一个历史文件,后面约束的都是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的行为,是内政问题。
双方建立的联络小组就是来确保声明中提到的所有内容得到有效落实的,如果有发现问题为什么当时不说。既然当时没问题就说明英方认可了,而且根据附件规定,联络小组只是联络机构,不是权力机关没有监督权,在 2000 年就履行完义务了。
在此之后,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地方政府的问题就不再和英国政府有关系了,英国政府可以评论但没有任何权力去干涉他国内政。





但中日之间的这个文件大概并非如此。按照中国外交部公示的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原文看,它在文本中对中日双方之间后续的合作行为都进行了约束,并不是建立外交关系之后它就没有任何现实影响了。
假如这个声明失效,那么声明中提到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就必须要重新提出并重视起来了。
比如,第二条,日本是否承认中国大陆才是中国唯一政府,要是不承认那外交关系的基础就不存在了;第三条,日本是否承认台湾属于中国,并遵守波茨坦公告规定;第五条,中国是否可以重新提起对日本政府的侵略战争赔款事宜。




我认为日本中央政府不会在此等大事上这么放肆,更大的可能性是有媒体自己断章取义,蓄意制造新闻点,借助中日矛盾问题带节奏,吸引关注。
根据报道推测,实际上可能是,日本国会议员自己想去台湾为其站台,但不知道 1972 年声明是否会约束自己的这种做法,质询日本中央政府,而回复则是 “该声明不会对日本地方议员赴台活动构成限制”。
这话说得没有问题。它并没有明确表示 1972 年声明不能约束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而只是说这个声明管不到你们这些地方议员的行为。因此从结果上说,它本质上是个法律漏洞,而日本内阁只是解释了一下它的规定范围到哪里而已。
按照原意白话翻译日本政府的回答应该是,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规定的是日本政府的活动范围,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但这跟你们这些议员没有关系。这点历任日本内阁都认为它对你们这些议员的活动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到了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这里,它就变了味儿了,跟原本的表达含义南辕北辙。这完全就是学新闻学的结果,是记者们的天然本能,把一件平平无奇的事情变成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
虽然但是,我也能理解这些媒体人的苦衷,他们要靠这些吸睛骗流量的标题党新闻来吃饭,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而大众就是喜欢看这些东西,他们只能去迎合,就像是战马行动挑拨中国网民朴素民族主义情绪一样,无非是混口饭吃。
但是,把自己的谋生之道建立在搞乱社会秩序、误导公众舆论、激起国家见仇恨、性别对立、贫富矛盾等问题上,我觉得至少你们的良心应该稍微会感觉痛一下。
但也不得不说记者里还是有一些坚守职业道德的好人的,但那些自媒体们就难说了,现在的 “学新闻的” 变成一个贬义词,绝大多数原因都在于自媒体们盯着流量做内容,传播谣言制造群体对立,让整个媒体行业都被人们所厌弃导致的。毕竟普罗大众哪晓得专业学新闻的记者和自媒体小编之间的区别呢?











这就是在一些小领班呼吁 “都是黄种人”“都是东亚人”“一起反抗白人” 的同时,日本人正在做的事情。
真的是含丑度很小呢。
千篇一律的团建渣子,能不能换个口气,从绵北怎么不敢动手,到妙瓦底怎么不敢,现在又排着队的尼日尔,烦不烦这帮渣子非得在知乎发么。
我觉得是好事!我们先来看看联合声明的核心内容概述:
1、结束战争状态与恢复邦交:声明宣布中日两国结束长期以来的不正常状态,正式恢复外交关系。
2、台湾问题立场: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充分理解与尊重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战争赔偿问题:中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体现推动和平发展的诚意。
4、和平共处原则:双方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通过对话解决争端,并建立长期友好关系。
可以看出,日本议员否认声明主要是对上述第 2 条有异议,但是他又不能只否认其中一条,只能否认了整个声明。
那好,声明作废之后,意味着中日恢复战争状态并断交,意味着中国放弃对日战争索赔的声明也作废了,意味着中日之间放弃和平共处原则,以后做事就看谁的拳头更硬了,那么,日本侵华的仇就血债血偿吧。
我衷心希望: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
达利特领班觉得这是日本对中国的羞辱,觉得自己赢了。
但是我是真不懂,中日联合声明主要内容就是 “咱们现在重归于好,之前的破事我也不计较了”。你日本现在国力是比中国强吗?中日联合声明不该是保护日本的吗?
其实这类声明,条约,协议,都是一种满足当时时空环境的双方约定。
一旦脱离当时的时空背景,后人是非常容易钻漏洞,不承认的。
就像中美明明之前八百次确认过中美建交基础是一个中国原则,美国想翻脸了,就说 acknowledge 不是中文里的互相承认的意思,是了解并理解了中方态度的意思,美国并没有完全承认一个中国原则。
就像现在日首相突然说 1972 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样。
任何一个协议条约声明,都有办法让它作废,实际上只要其中的一方有实力不想遵守了,它跟作废也就没区别了。
咱不用去咬文嚼字,那个合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到底是他对还是我们对,这种无聊的口舌之争。实际上,对面就是不想承认了,所以才会挑起口舌之争。
日本目前的民意就是台湾有事,等于日本有事。所以日本的政客必然会顾及日本的民意,对以前时空环境下签署的协议进行新的解释,阐述出一种符合现在时空环境的政治说法。
从我们的角度看,这个声明当然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日本如果说这是没法律意义的,你偏要说有法律意义,那不就是幼儿园小朋友比谁声音大,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么?
所以不用陷入条约 / 协定 / 声明中的无意义争吵,当然官话该说还是要说,但我的意思是,关键还是行动和实力上达到维护声明的能力就可以了。
你日本说没法律意义,那你就直接对台湾进行外交承认吧,把军队派往台湾吧,然后大陆再对其进行军事和外交经济反制就可以了。
实际上日本敢么?
他不敢,他就是口嗨,他连钓鱼岛都不敢夺回来,连中国战机抵近侦察,日本都不起飞飞伴飞了,因为中国去的次数太多,日本飞机的数量和保养能力不足以应付这么大规模频繁的抵近侦察。
所以日本以一个躺平的状态,谈什么台湾问题,他就根本没那个能力。
但是日本民众不知道啊。
现在西方媒体,包括日韩这些亲西方国家,已经不把实际上对抗中国当做第一要务了,而是只要在媒体上编一个故事,自己赢过中国就可以了,至于真实情况就根本不管了。
所以无论是日本,还是韩国,还是台湾地区,在媒体上还是大赢特赢,民众普遍还是充满了对抗中国的乐观情绪。而日韩政客为了自己的选票,就故意迎合这种民众狂傲的,乐观的,已经是 30 年前国力对比的,过时的国际政治观点。
日本首相这种在议会上大言不惭的说,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就是这一套选票政治的延续。
你以为日本首相真想把中日联合声明废了?
嘿嘿嘿,日本外相昨天见到王外长可就不是这么说了:

会场里,日本外长是主动给王拉椅子,让王先坐,极尽谄媚之能事。然后表态都是明确 1972 年联合声明的有效。
所以这世界就这么回事,早一天看穿,早一天躺平,这玩意就是日本内部搞大新闻,故意取悦老百姓罢了,真到了真章,你以为日本还真敢毁约?
不是他想不想,是他们真没那个能力。
所以根本没啥大新闻,讨论也没啥意义,就自媒体和各国媒体为了自己的工资,整天搞大标题让大家活跃一下罢了。
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条约本身并不重要,实力才是一切,有了实力才有遵守条约的其他国家。我们有实力,所以小日本根本蹦不了多高,洗脑自己国家民众罢了。
我们就等着哪一天中国的武器真正亮相,击败美国 / 美国代理人国家,让这些亲美国家的民众从梦中醒来就完事了。
现在,就随他们折腾去吧,没意义。
看了最顶上几个回答,感觉好极了。
几个观察
虽然美国人把经费停了,但是看这个问题下的回答让我知道了外务省经费还很充足呢
评论区不是我关的 ,我打不开。
其实日本人似乎不懂这个声明的意义。
这其实代表了,日本人单方面撕毁与中国和平相处的状态。
没啥不好的。。。一言为定,双喜临门
看了怎么多回复,笑死了
我算知道反动派为什么一定会失败
他们根本没有脑子,一味逞强。
这个声明,是以后所有中日条约的基础,一旦失效。
就意味着日本赔款要给。
中国可以合法占领日本领土,而不需要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
这就是双喜的由来
二补
子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
不是中国人要战争。
不是中国人撕毁和平法案。
这是日本人强加给中国的,是汉奸,殖人在以德报怨。不停的在强加中国人说这样做的合法性。
不是有大殖子说什么,牙医那里牙多,酒桌上瓶子多嘛!这个我知道。
中国人就这个宿命,躲不了的,能躲开我就躲了。能忍得气我也忍了。能挨打解决问题我也能挨。
但是我怕我家孩子问我:爸爸,你看我跪的够不够标准,下回你要挨打时候,我替你去跪着去。我年轻,我不怕
我是真怕。
我也是父母,我不想我的儿女遭受日本人强加给他们的苦难,哪怕有万分之一可能,我也要杜绝
缺钱我们捐,缺人我们上,骂名我们担着,问困难我们没有。
一旦战争发生,我才不管对面女孩有多可爱,男孩有多天真,你们死了做了鬼就去找日本政客,汉奸,大殖子去报仇吧!
这个大约就是战争创伤应激症吧!大约每个中国人都有,是绝症,治不好了,得用人命填,不论填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都可以。
所以路边一条条约要登场了么?
以及这次不会两个核弹就投降了吧。
这次能本土决战了吧?
能一亿玉碎了吧。
(不过说起来貌似日本人口……)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有以下表述:“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你有没有发现这个表述相当绕口?直接说 “日本国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就完了?当然,我们也很清楚,外交文件中,每个字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的,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
请细品。
这个回答下有不少殖子团建啊,中英联合声明已经全部履行并在香港 1997 年真正回归后彻底做废了,港暴时英国拿这条约想干啥中国政府不知道?拿这来忽悠人,殖子和蛙真脑残。
你按揭赎了香港,十几年双方一直按合同还钱装修,一国两制,五十年资本主义,高度自治,大英护照。现在贷款还完了,香港产权是你的,房产证在你手里。这合同的现实意义有什么?就是证明过你俩交易过啊,现实意义的约束中国一直遵守啊,对中国没什么更要实现的现实意义啊,因为中国一直在遵守合同啊,大英拿着发票来对你的国安法指指点点,前几年港暴大英想干啥咱都别装傻,心里门清,中国政府这么多年违返了中英联合哪一条?香港还是一国两制,资本主义,港人治港,GDP 吊打多少发达国家?
再说中日联合条约,中日邦交,好好过日子的基础,不承认台独。问题是中日邦交不是按揭买房子啊,中日当年结婚过一辈子的前提就是中日联合条约的政治基础啊,现在日本说没法律效力了,没有就没有吧,反正中国政府皮实,不会被裹挟,不会有过激反应的,凑合过。
中国不承认《旧金山合约》,所以中日之间关系非战争化唯一的法律文件就是《中日联合声明》。
日本想不承认?那不是好事嘛!
声明这个东西怎么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走过人大流程吗?
类似的还有公报之类。
本来就是各自表述搁置争议,先做买卖致富的权宜用具。
还赢乎呢,一群法盲发言。
脑腔子大概从来没想过《马关条约》怎么不叫马关声明?
有法律效力的那个东西叫《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只有我一个人高兴吗?
真承认了,还不好处理
不承认好啊!可太好了!
要我说,就应该对日本进行种族清洗!嘻嘻
中方:“不,你不想否认的。我会给你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

所以本子啥时候否认 1945 年的投降书?我们都等着恢复交战状态呢
好事啊,倭人要是很团结,没有一些倭奸配合美国,把倭国乌克兰化,老中等机会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呢!
老中又不是菜俄,打几年才用那么些弹药。
无人机有的是。
当时划给中国的占领区是哪块来着?我记得好像是四国岛吧?
本来就是当年委()求全的结果, 放弃对日赔款,还遭到田中角荣的指斥,认为中方完全多此一举。因为日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旧金山条约》以及台蒋当局迫于美国压力放弃赔款)
正好废除!
从此必须向日本政府和人民,索取战争赔偿!!!日本欠中国的每一滴血,损坏的每一根草,都必须十倍赔偿
让日本人永生永世在巨债中,休想翻身
首先,咱们贴一下中日联合声明——

——如果中日联合声明作废,那么中国与日本应该立即断交,撤回彼此的大使馆,然后中日立即恢复战争状态。中国立即发布声明,对日本宣战。
我忍着恶心和愤怒,去查找了质询原文,梳理了整个过程。
2024 年 5 月 12 日,中国驻大阪总领事薛剑,向神户市长发函,要求日本地方官员和国会议员遵守中日建交原则,不去参加赖清德的就职仪式。神户市长冈本康宪回复说不会去台湾参加赖清德的就职。
日本参议院议员滨田聪听说了这事,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去信日本内阁进行质询,质询意见共四条,重要的是第二和第三条。
第二条,认为薛剑总领事的要求,干涉了日本内政,要求日本政府宣布薛剑总领事为 “不受欢迎的外交官”。
第三条,要求石破茂内阁回复:日本地方政府、市长、地方议会、地方议会议员,是否有法律义务,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中的「充分理解并尊重中国政府的立场」。
三 昭和四十七年の日中共同声明では、台湾の位置付けについて、「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は、台湾が中華人民共和国の領土の不可分の一部であることを重ねて表明する。日本国政府は、こ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し、ポツダム宣言第八項に基づく立場を堅持する。」とあるが、地方自治体や首長、地方議会及び地方議会議員においても日中共同声明の文中にある「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する法的義務はあるのか示されたい。
2025 年 3 月 11 日,石破茂内阁回复质询。
对第二条,石破茂内阁没有理会。
对第三条,石破茂内阁的回复是:1972 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昭和四十七年の日中共同声明は、法的拘束力を有するものではない。
滨田聪的质询不是日本议员第一次质疑《中日联合声明》和台湾问题了。2022 年,日本众议员 和田有一郎的质询,更加恶劣。
2022 年 11 月 14 日,日本众议员和田有一郎去信岸田文雄内阁,质询《中日联合声明》和台湾问题。一共五条,条条恶劣:
一、质询岸田文雄,《中日联合声明》中的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并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是否意味着日本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质询岸田文雄,是否同意,坚持 “一个中国原则”?
三、1972 年签订完联合声明回国后,大平正芳在日本记者会上说 “中日之间有永远不可一致的立场”,是什么?
四、质询岸田文雄,《旧金山合约》和《中日联合声明》中对《波茨坦公告》的坚持,有冲突 (意思就是 “台湾地位未定 “),岸田政府是什么态度?
五、他理解的《中日联合声明》中的第六条「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是中国 “可能已经向日本承诺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也就是他认为 “台湾问题也属于中日关系,不是中国内政”。
这几条是不是看得热血上头了?
2022 年 11 月 25 日,岸田内阁做了回复,完全重复了《中日联合声明》里的用语。尤其是第五条,岸田并未对台湾问题是否属于中国内政、是否符合《中日联合声明》里关于和平处理中日关系的约定范围。
我已经麻了、烦了,懒得去理会日本怎么闹腾。对于岛屿上的人,我一贯认为他们是吃硬不吃软、畏威而不怀德的。他们唯一能理解的,只有拳头 。
解放军是维护中日关系的唯一保障。解放军不能允许任何人破坏中日关系,包括日本人。
我是捅了 1450 的 PY 了吗?






现实中拳头大的,主张” 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才是实际得利的。
我搞不懂这边一群达利特领班,就会呱呱呱,以上这么简单的道理,在他们核桃大小的脑仁里,都属于高纬度知识
这些声明确实是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国人应该索取战败国日本国在侵略中国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冲绳群岛不属于日本国的领土。
总之,中国政府和人民有权对日本政府的侵华战争的罪行造成的损失索取赔偿及对未有被审判处理的战争罪犯进行追诉处理是合情、合法、合理,及对日本侵华战争进行美化的相关个人和组织进行调查审判犯罪惩处。
有的说你是做梦,有的说说你口嗨,星爷说过 “人如果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你自己跪低躺下做咸鱼,没人理你!别人有梦想又没嗨你老煤,关你七事!
日耳曼赢学其实很好的总结了我在知乎上的一贯观点:
美国和美国仆从势力网军在中文互联网上搞的一切抽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 “羞辱” 而不是辩论。
只要可以羞辱中国人,台湾人可以现场吃全世界任何国家人的大便。你不要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对于达利特领班们来说 “羞辱中国 / 中国人” 是最为重要的,为此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可以接受的。
只要你理解的这个事情你就能看清楚为什么他们要否认《中日联合声明》了。
他们只是为了用里面很小一段的 “台湾问题” 羞辱中国,但是他们不关心这个声明主要讲什么。
是的!只要任何内容可以触及 “台湾问题”,你让他吃大便他欣然接受,就是这么离谱。
不要用理性和唯物客观的想法去看待美国和他的仆从势力,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当事方驻大阪总领事馆发了事件全貌
事情是这样的,日本有个日本著名的整活政党不给 nhk 交费党(他们改过好多名,其中有个名还叫政治家 48,但总的大概意思就是不交 nhk 收视费)的议员就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薛剑总领事建议日本地方上的市长议会议员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不要跟台湾发生官方关系,不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一个中国原则,质询日本外务省,外务省搞鸡贼,本来结合上下文就是中日联合声明对于地方上没有法的拘束力,但他一蒙上而省,欠缺主语,看着好像联合声明对于日本政府没有法的拘束力
台湾総統の就任式に際して中国総領事から国内の地方自治体及び地方議員に対して届いた要望に関する質問主意書:参議院 一 薛剣総領事が「頼清徳氏の就任式に出席せず」といった旨の文書を神戸市の市長・市会議員・幹部職員宛に送付したことについて、政府は把握しているか示されたい。また、日本に駐在する他国の外交官が、地方自治体や地方議員の台湾との交流や台湾への訪問に対して、直接、中止を要請するという行為について、岩屋毅外務大臣を始め政府は許容するのか、見解を示されたい。
二 前記事案を踏まえ、薛剣総領事に対し、ペルソナ・ノン・グラータであることを通告するべきと考えるが、岩屋毅外務大臣の見解を示されたい。
三 昭和四十七年の日中共同声明では、台湾の位置付けについて、「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は、台湾が中華人民共和国の領土の不可分の一部であることを重ねて表明する。日本国政府は、こ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し、ポツダム宣言第八項に基づく立場を堅持する。」とあるが、地方自治体や首長、地方議会及び地方議会議員においても日中共同声明の文中にある「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する法的義務はあるのか示されたい。
四 平成二十八年に飯島勲内閣官房参与が蔡英文氏の総統就任式出席のため、台湾を訪問したことについては高く評価する。同氏が台湾訪問の際に使用した旅券は公用旅券、外交旅券のいずれであったか示されたい。また、内閣官房参与の台湾訪問について、政府は今後も内閣官房参与の立場を尊重するのか。政府の見解を示されたい。
这人问了四个问题
1、薛剑总领事给神户市长、市议会议员、市里的干部发文要求他们不要出席务实某种工作者的就职典礼,这个事情政府掌握吗?岩屋外务大臣以下的政府能容忍吗?
2、滨田议员我认为薛剑应当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希望岩屋大臣示明其意见
3、关于台湾,中日联合声明所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地方自治体地方自治体以及首长、地方议会以及议员有无遵守中日联合声明的法律义务,请示明
4、2016 年饭岛内阁官房参与(类似于首相的临时顾问,按日取酬,只不过此人从 2012 一直当到现在)参加菜菜子的就职典礼,请公示他使用了何种护照,是外交护照还是公务护照还是其他什么护照。请明示作为内阁官房参与的立场,政府是不是要尊重
然后内阁是这么回答的
一及び二について
政府として、神戸市長宛に御指摘の文書が届いたことは把握しているが、その他の宛先については網羅的に把握していない。我が国政府の対応について、現時点でお答えすることは控えたい。
三について
昭和四十七年の日中共同声明は、法的拘束力を有するものではない。
四について
御指摘の「平成二十八年に飯島勲内閣官房参与が蔡英文氏の総統就任式出席のため、台湾を訪問したこと」及び「同氏が台湾訪問」については、同参与の一個人としての活動等に関わるものであり、政府としてお尋ねについてお答えする立場にない。
对于 1、以及 2、给神户市长的信我们知道,其他不掌握。至于政府的应对,暂无可奉告
对于 3、中日联合声明(对地方自治体以及首长、地方议会以及议员)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对于 4、那是他的个人行为,关于他的相关事项(包括用啥护照、政府体谅不体谅他的立场)政府没有回答的立场
总的说来是日本政府搞鸡贼,产经这个快破产的老右派趁机搞大新闻
所以外交部的回应就很聪明,别管你们国内的法人自然人爱不爱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你日本政府是必须要遵守的,对日本政府是有国际法上的拘束力的
现在中国人人月入十几万人民币,钱多到银行存不下。
就剩我这么一个败类,只赚不到三千。
我很惭愧。
把我用胶带纸捆导弹上,发射出去吧!
爆点就设置在日本。
未经国会批准的规定性文件都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么浅白的事理都不明白么?
1972 年,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联合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在发表时本身确实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 1978 年双方又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在条约中双方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就相当于声明是条约的基础和前提文件,这点在条约里予以了确认,条约有法律效力,声明就有法律效力。
但是无所谓了,日本不承认声明的法律效力,也相当于给中方在很多问题上解绑了,下步南千岛群岛(日称北方四岛)的归属,琉球独立问题中方都可以大做文章了,也没有必要尊重日本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满意地回顾了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以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获得很大的发展;**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确认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应予充分尊重;希望对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定作出贡献;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决定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此各自委派全权代表如下:
一、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这个事的起因是:
去年,呱岛新任地区领导人就职前,中国驻大阪总领事薛剑请日本关西地区的政府官员和议员不要去参加就职仪式。这个事情很正常,因为双方的联合声明说的清清楚楚:
“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去了,就是参加所谓的 “总统就职仪式”,那就是承认了呱岛,那就严重违反了联合声明。
在这个背景下,参议员浜田聡 2 月 28 日在国会上提出了四点质询:
1、日本外相等政府官员能否容忍驻日外交官要求日本地方政府官员和议员取消与呱岛的交往和访问。
2、是不是应该把薛剑总领事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3、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关于台湾立场的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并将根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坚持其立场。”请解释地方政府及其领导人、地方议会和地方议会议员是否也负有《中日联合声明》中规定的 “充分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 的法律义务。
4、高度赞赏之前有日本官员 2016 年去呱岛参加就职仪式,问他用的是不是公务护照、外交护照(也就是是否代表官方立场)。同时,问现任政府尊不尊重这种行为。
就这四点质询,首相石破茂 3 月 11 日进行了答复:
1 和 2 信息掌握不全,不好评论。
3、1972 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属官员个人行为,日本政府不予作答。
你的意思是日本侵华这件事还没结束是吗?
那我可要开始反击了哦。

别说《中日联合声明》,二十一世纪前的几乎所有声明都是当时我们实力落后为了发展不得不捏着鼻子签的,有一条算一条,都是对我们的条条框框,我们现在都不想认,如果全部废除,我们求之不得,现在一堆王炸,早就该明牌抢地主了。
中国也想否认,而且也可以拿这个说日本背信弃义
进退自如
这个从理性角度是没法理解的。日本怎么会干这么蠢事情,老种那么强了,还送把柄上去。
但是从赢学角度就清晰简单了
日本自认日耳蛮种姓天梯上位,在加上历史上又入侵过。所以一直对中国充满高种姓的傲慢和压迫
否认这个不过是:我就是高种姓,你能把我怎么滴!
就这个意思。
过了而立之年上有老下有小,只关心自己的工资收入。不过这件事确实影响到了我了,我们公司产品有一种原料需要日本产品,本来课题结束了,公司突然要求我们重新调整配方,选择国产产品代替日本的。
于是原来周末双休没有了,紧赶慢赶赶进度,但是不得不说国产的试了这么多真的比起日本的差远了。
不仅如此,很多仪器设备都是进口日本的,万一出故障或者那边不提供零配件或者售后服务,我就不知道我们老板能怎么办。
我们公司只是窥豹一斑,做化工的做材料的都懂离开了日本产品和设备的后果。那些喊打喊杀的,我就问一句我们损失谁负责?
商鞅二千年前就说了,胥吏的棍子和绳子,军队的战车和刀剑才具有法律效力。
儒家的道德说教,名家的口水,纵横家的条约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不孝的儿女,,背约的晋国,大胃王,就服这些。。
这个都能当成问题,是 1978 年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太简单太不出名了吗?外交部的回答很正确,联合声明被至今一直有效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你看石破敢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无效不?
这个问题的起因和答复原文,可以看这篇报道和日本参议院官网上的质询书、石破的答复意见书,背景是去年 5 月,赖清德上台时,中国驻大阪总领事向日本朝野国会议员、市长、地方政府官员和地方议会议员发出请求,要求他们不要出席赖的 “就职典礼”,当然了,日本地方官员们对此是公然无视的尿性。
2 月 17 日,在第 217 回国会例会会期中,日本参议院 “NHK から国民を守る党” 的参议员滨田聡向石破内阁发出質問主意書,质询以下四个问题:
これらを踏まえて、以下質問する。
一 薛剣総領事が「頼清徳氏の就任式に出席せず」といった旨の文書を神戸市の市長・市会議員・幹部職員宛に送付したことについて、政府は把握しているか示されたい。また、日本に駐在する他国の外交官が、地方自治体や地方議員の台湾との交流や台湾への訪問に対して、直接、中止を要請するという行為について、岩屋毅外務大臣を始め政府は許容するのか、見解を示されたい。
二 前記事案を踏まえ、薛剣総領事に対し、ペルソナ・ノン・グラータであることを通告するべきと考えるが、岩屋毅外務大臣の見解を示されたい。
三 昭和四十七年の日中共同声明では、台湾の位置付けについて、「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は、台湾が中華人民共和国の領土の不可分の一部であることを重ねて表明する。日本国政府は、こ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し、ポツダム宣言第八項に基づく立場を堅持する。」とあるが、地方自治体や首長、地方議会及び地方議会議員においても日中共同声明の文中にある「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する法的義務はあるのか示されたい。
四 平成二十八年に飯島勲内閣官房参与が蔡英文氏の総統就任式出席のため、台湾を訪問したことについては高く評価する。同氏が台湾訪問の際に使用した旅券は公用旅券、外交旅券のいずれであったか示されたい。また、内閣官房参与の台湾訪問について、政府は今後も内閣官房参与の立場を尊重するのか。政府の見解を示されたい。
質問主意書については、答弁書作成にかかる官僚の負担に鑑み、国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項の規定に従い答弁を延期した上で、転送から二十一日以内の答弁となっても私としては差し支えない。
右質問する。
日中共同声明「法的拘束力有さない」 自治体や地方議員に「尊重」義務尋ねた質問主意書に(産経新聞) - Yahoo! ニュース
滨田聡的质询书:
台湾総統の就任式に際して中国総領事から国内の地方自治体及び地方議員に対して届いた要望に関する質問主意書:参議院
石破的回答(非常滑头,除了第三问,其他都是推掉了):
参議院議員浜田聡君提出台湾総統の就任式に際して中国総領事から国内の地方自治体及び地方議員に対して届いた要望に関する質問に対する答弁書
一及び二について
政府として、神戸市長宛に御指摘の文書が届いたことは把握しているが、その他の宛先については網羅的に把握していない。我が国政府の対応について、現時点でお答えすることは控えたい。
三について
昭和四十七年の日中共同声明は、法的拘束力を有するものではない。
四について
御指摘の「平成二十八年に飯島勲内閣官房参与が蔡英文氏の総統就任式出席のため、台湾を訪問したこと」及び「同氏が台湾訪問」については、同参与の一個人としての活動等に関わるものであり、政府としてお尋ねについてお答えする立場にない。
关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双语原文参考如下:
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又名:**
日文:日本国と中華人民共和国との間の平和友好条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
昭和 53 年 8 月 12 日
1978 年 8 月 12 日于北京市
有效期:1978 年 10 月 23 日至今
中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满意地回顾了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以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获得很大的发展;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确认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应予充分尊重;希望对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定作出贡献;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决定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此各自委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派外交部长黄华;
日本国委派外务大臣园田直。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二、根据上述各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缔约双方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二条
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第三条
缔约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
第四条
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第五条
一、本条约须经批准,自在东京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本条约有效期为十年。十年以后,在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宣布终止以前,将继续有效。
二、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十年期满时或在其后的任何时候,可以在一年以前,以书面预先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条约。
双方全权代表在本条约上签字盖章,以昭信守。
本条约于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
黄华
日 本 国全权代表
园田直
日文(日本国法令番号:昭和 53 年条约第 19 号)
日本国と中華人民共和国との間の平和友好条約
日本国及び中華人民共和国は、
千九百七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に北京で日本国政府及び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が共同声明を発出して以来、両国政府及び両国民の間の友好関係が新しい基礎の上に大きな発展を遂げていることを満足の意をもつて回顧し、
前記の共同声明が両国間の平和友好関係の基礎となるものであること及び前記の共同声明に示された諸原則が厳格に遵守されるべきことを確認し、
国際連合憲章の原則が十分に尊重されるべきことを確認し、アジア及び世界の平和及び安定に寄与することを希望し、
両国間の平和友好関係を強固にし、発展させるため、
平和友好条約を締結することに決定し、このため、次のとおりそれぞれ全権委員を任命した。
日本国 外務大臣 園田 直
中華人民共和国 外交部長 黄 華
これらの全権委員は、互いにその全権委任状を示し、それが良好妥当であると認められた後、次のとおり協定した。
第一条
1
両締約国は、主権及び領土保全の相互尊重、相互不可侵、内政に対する相互不干渉、平等及び互恵並びに平和共存の諸原則の基礎の上に、両国間の恒久的な平和友好関係を発展させるものとする。
2
両締約国は、前記の諸原則及び国際連合憲章の原則に基づき、相互の関係において、すべての紛争を平和的手段により解決し及び武力又は武力による威嚇に訴えないことを確認する。
第二条
両締約国は、そのいずれも、アジア・太平洋地域においても又は他のいずれの地域においても覇権を求めるべきではなく、また、このような覇権を確立しようとする他のいかなる国又は国の集団による試みにも反対することを表明する。
第三条
両締約国は、善隣友好の精神に基づき、かつ、平等及び互恵並びに内政に対する相互不干渉の原則に従い、両国間の経済関係及び文化関係の一層の発展並びに両国民の交流の促進のために努力する。
第四条
この条約は、第三国との関係に関する各締約国の立場に影響を及ぼすものではない。
第五条
1
この条約は、批准されるものとし、東京で行われる批准書の交換の日に効力を生ずる。この条約は、十年間効力を有するものとし、その後は、2 の規定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つて終了するまで効力を存続する。
2
いずれの一方の締約国も、一年前に他方の締約国に対して文書による予告を与えることにより、最初の十年の期間の満了の際またはその後いつでもこの条約を終了させることができる。
以上の証拠として、各全権委員は、この条約に署名調印した。
千九百七十八年八月十二日に北京で、ひとしく正文である日本語及び中国語により本書二通を作成した。
日本国のために 園田 直(署名)
中華人民共和国のために 黄 華(署名)
未必是坏事吧。
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对自己和气友好的人,不太好下手。
台湾也好,日本也好,如果表现出一付友好的样子,但在某些地方坚持与中国大陆不一致,还不好翻脸。
对方全员恶人,那倒好了,至少没有心理负担了。
一言为定
双喜临门

否认声明,不否认条约,就是打嘴炮。
这又不是第一次了,日本连《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都否认过,早就否认了二战胜利成果。
这才引出中国的公开声明:日本领土范围仅限于本土四岛。
日本仅仅否认《中日联合声明》,没用。必须要否认《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才行。
因为《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了《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尤其是 “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条。条约经两国立法机构批准生效,从法律上确立了其约束力。
日本否认《开罗宣言》的借口是当年日本没有参与签署,实际上就是胡扯,因为《开罗宣言》的内容在《波茨坦公告》中被明确重申,并被写入日本投降书。
就是打嘴炮,比如《和平宪法》修宪,搞了十几年,隔三岔五的喊修宪,当年说好 2025 年公投修宪,就看今年日本这嘴炮怎么落实吧。
大北约面对中国,都一个德性,个个打嘴炮挑战 “一个中国原则”,就是没一个敢实践断交(与中国建交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好不容易推出一个小炮灰立陶宛,也只敢搞降级,不敢搞断交。
都是搞嘴炮,当个屁,听个响。

外交部(板正脸):敦促日方谨言慎行。
内心 OS:真有这种好事?对面又不全是傻子,想也不大可能。要不,我尽量语气说轻点?说不定对方犯迷糊,真就正式通过了?
科普一下:《中日联合声明》第一条就是结束双方不正常状态,所以如果日本正式否认《中日联合声明》等于——对中宣战~( ̄▽ ̄~)~
对面政客的水平真的是,下降得太明显了。
一言为定,不带反悔的啊
那当年我们口头承诺的 “一笔勾销二战赔款”、“放弃驻军日本”,是不是也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马上要求日本赔钱 +PLA 进驻日本
你耍流氓,我也耍流氓,看谁能耍过谁?
『一言为定,双囍临门』
西红柿首富教练激动得声音都颤抖起来。
历史文件不具现实意义
几十年前的条约被翻出来恶炒,只能说外部环境进一步恶化。
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
这不就是你们心心念念的文化输出吗?
输出了又不开心了
信誉这个是对讲信誉的人才有的。
我不知道该骂谁,我在等通知。
这玩意是中日一起发的,实际上是日本的保命符,只要日本不跳出这个圈圈,承认这个圈圈,那么中国打日本就是自己食言。
日本人自己跳出来不承认这个圈圈,大概是它爹知道日本它守不住了,希望砸坏了也不给中国吧。。。
双方都不必扩大解释范围。
日本政府的意思是,« 声明 » 表达的是官方立场,是观点而非法律。比如,我声明一个观点表达的是我自己的立场,并不代表这个观点可以约束我的儿女,亲属乃至朋友都和我保持一致。

所以即使日本官方的态度是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他们并不限制官员赴台交流,也不限制前自卫队统合幕僚长岩崎茂去台湾担任顾问,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因为该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在 “反贼” 们的解读里全变味了,变成了日本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 声明 » 第二条),进而推演出日中依然处于战时状态(« 声明 » 第一条),最后得出结论:日本又要打中国了,台湾有了更强的保障了,攻台窗口期已经没有了等等,这些说难听点就是扯淡,好听点就属于想象力丰富,梦里啥都有。
而在粉红们的解读里也一样,什么日本要动手了,我们要及时翻脸,先发制人等等,其实也是受了 “反贼” 的洗脑而不自知,自作聪明而已。

日本在台湾战争时期会不会帮台湾,我的判断是一定会,这是地缘政治决定的,而不是靠一份声明的文字游戏。【日台互保】对于对岸有天然的必要性,这场战争对于日本来说是不得不参与的,打得赢打不赢都要打,日本这个国家的危机意识很重。
老是有人想把这些复杂的政治问题解释成谁蠢谁坏,到那个层面没有蠢人,都是立场。
统一是必然的,梧桐就是必然的,
梧桐是必然的,再次面对日本就是必然的,
这种天注定的命运,就不要拿着一份历史文件咬文嚼字了,该来的一定会来。
某些人能不能先看下中日联合声明的内容?
中日联合声明,宣告中日结束战争状态,建立正常国家之间关系,同时日本承认遵守波兹坦公告的相关内容,中国放弃对日索赔。
同时,中日联合声明也是之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基础,如果日本否认联合声明,那么和平友好条约也同时宣告失效。
那么中日之间的关系只有之前的日本投降书和波兹坦公告了。日本是打算再投降一次,还是准备再打一次继续战争?
先说好,这次可不许投降。
日本是想当乌克兰吗?挺好的。核弹必须检查检查,加大剂量,可等着这一天呢。
中美必有一战,最佳战场其实就在日本。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这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
最近日本政府整了个大新闻,居然公开说 1972 年签的《中日联合声明》没有法律效力。这相当于把中日建交 50 多年的政治基础给掀了桌子,直接踩到中国的核心利益雷区。作为中国人,这事儿必须得掰扯清楚——日本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今天咱们就唠唠这个国际政治版的 “老赖” 行为。

首先得明白,《中日联合声明》可不是普通文件。当年田中角荣访华时白纸黑字写的 “日本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门票。日本现在耍赖说这不算数,就像买了房子 30 年后突然说购房合同没法律效力,纯属耍流氓。更关键的是,这份声明和《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直接挂钩,这几个文件共同构成了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房梁。日本现在拆房梁,是想把整个东亚的和平架构都掀了。
日本这么干明显是 “夹带私货”。表面上说是回应地方议员质询,实则是给自家政客窜台开绿灯。看看他们同步推进的“撤侨 12 万” 计划就知道,福冈县打着应对 “台海有事” 的旗号转移冲绳居民,这哪是防灾演练?分明是战前预演。再联系日本近年疯狂扩军、修改安保文件的操作,摆明了想借台湾问题突破和平宪法,重回军国主义老路。

咱们外交部这次怼得相当硬核。发言人毛宁直接甩出法律组合拳:从 1943 年《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台湾,到 1978 年两国立法机构批准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条条框框都把日本抵在墙角。特别打脸的是,日本自己当年在声明里签字画押承认《波茨坦公告》,现在想赖账?这不等于孙子不认爷爷的遗嘱还要抢祖宅吗?
这事儿的影响可比想象中严重。日本现在耍赖开的不只是历史倒车,更是在国际社会搞 “信任危机”。今天能撕毁中日声明,明天就能否定其他国际承诺。不过中国可不是吃素的,光是去年 3180 亿美元的中日贸易额就掐着日本经济命脉,更别说咱们东风快递的真理射程了。说白了,日本这波操作就像在火药桶旁边玩打火机,最后烧着的肯定是自己。毕竟台湾回归都 80 年了(从日帝国手中回归到中华民国至今,台湾回归但尚未解放),谁想搞分裂,14 亿中国人第一个不答应。

《中英联合声明》你读过没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 “新界”,以下称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三)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
(四)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门任职的中外籍公务、警务人员可以留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政府部门可以聘请英籍人士或其它外籍人士担任顾问或某些公职。
(五) 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
(六) 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
(七) 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继续流通,自由兑换。
(八) 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九)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同联合王国和其它国家建立互利的经济关系。联合王国和其它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 “中国香港” 的名义单独地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并签订有关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的旅行证件。
(十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
(十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和本联合声明附件一对上述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自本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过渡时期内,联合王国政府负责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维护和保持香港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给予合作。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为求本联合声明得以有效执行,并保证一九九七年政权的顺利交接,在本联合声明生效时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联合联络小组将根据本联合声明附件二的规定建立和履行职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关于香港土地契约和其它有关事项,将根据本联合声明附件三的规定处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同意,上述各项声明和本联合声明的附件均将付诸实施。
八、本联合声明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应于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在北京互换。本联合声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所谓声明争议部分,就是有人拿声明第三条攻击大陆对港政策,意图参与香港事务
1、只要不瞎,就看得到第三条声明开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其中没有任何表述英方权利义务,英国人企图用《中英联合声明》这个大框架,继续参与香港事务,这是想瞎了心
2、第三条声明中所有条款,中国都认真履行,没有任何违反,
其他中英共同声明条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并且正确履行,后续也没有变化
那么他不是历史文件是什么?
现金支票兑换完现金之后,不是历史票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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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说重点是 50 年不变:
“(十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和本联合声明附件一对上述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有没有变?我知道你想说啥,你不就想说《国安法》吗?根据基本法第 23 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这个国家不是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于同年 3 月 23 日刊宪生效,这一立法是香港立法会履行宪制责任,跟修改基本法有什么关系?
你要是不懂,就先把法条看明白,再用及格的逻辑学思考一下,如果还是不懂,建议就不要思考了,你开心就好。
说明日本内部的政治势力分歧严重,日本内部的亲美派跳出来表演跟中国撕破脸向美国表忠心了,裹挟整个日本站队。
石破茂代表的日本保守右翼一直是想搞强军强国独立自主外交的新军国主义,跟中美玩间于齐楚,结果现在压不住其它买办派系搞出这么个破事。
法国育碧:日本人是一个很内个的民族。建议学习刺客信条影里黑人武士弥助对日本人的态度,脚踹、肘击加斩首就完了。
日本:日本种岛有效。
中国:我更能种。
日本:日本不承认《中日联合声明》。
中国:好的,那么请确认所有条款已被撕毁。中国可以开始重新行使索要赔款等权利。
中国:不是都依你了吗?你怎么越来越不开心了?
提出这个的并不是日本国会议员,而是前国会议员
他在日本最近一次大选中落选了
所以他说的话没有任何意义
落选后不甘失败,就开始扯一些有的没的,妄想重新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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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有没有看过中日联合声明?第一句是什么知道么?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这条要是废除,就表示中日回到战争状态。
再结合联合国 107 条款
中国攻入东京没有问题法律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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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这就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文字游戏
意思是,当初通过这条联合声明的时候,没有通过国会批准。
这不符合日本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没有约束力。
听起来是不是就像日本即将要违反它了
哎!但是来了,蛇皮走位来了!
“没有约束力” 并不代表我 “不愿意遵守”
是没有约束力,但是我可以自愿遵守
哈哈哈,牛逼不~
那你要说了,如果他自愿遵守,他需要说这一茬么?
这主要是对日本国内和对美国的表态
同时呢,又很圆滑~
遵不遵守似乎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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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束力≠我不遵守
有约束力的那叫强制遵守
没有约束力的遵守,那叫自愿遵守
我不承认你的法律约束力,但我可以自愿按照声明内容做事
很多夫妻已经离婚很多年了,法律上的义务已经结束了。
但是听说妻子过的不好,前夫仍然自愿给一点钱提供帮助。
所以一定要分清,法律上没有约束,和实际上操不操作,是两码事。
日本方面故意在这里选择了这么拗口的说法,其实就是为了两边不得罪,玩弄文字机巧。
在作死的道路上狂奔,拦都拦不住。
“尊重”本来也是常见的客气话,潜台词就是 “不认同但保持友好”(如果认同就不会说“尊重” 而是直接说 “同意”“承认” 了)。既然日方认为,“尊重”这个表述不符合事实,那么日方的意思是 “不尊重” 还是 “同意、承认” 呢?
=== 分割线 ===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关于中方发布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拜会日本首相石破茂的消息
2025/3/22
关于 3 月 21 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拜会石破茂首相一事,中国外交部当天对外发布的消息中介绍,石破茂首相 “尊重中方阐述的立场”,但其内容不符事实。
中方发布了该消息后,日方已向中方提出抗议和交涉,并要求中方立即删除与事实不符的这一表述。日方对中方发布了不符事实的内容表示遗憾。
在此次王毅部长的拜会中,石破茂首相具体提出了东海局势、在华日本人的安心安全、早日释放被拘押日本人、取消对日本水产品的进口限制、恢复进口牛肉等农产品问题等,还强调需要减少这些悬而未决问题和课题。石破茂首相并没有表示 “尊重中方阐述的立场”,中方发布的内容完全不属实。

日本人现在和印度人没有区别,你去管东亚印度人干嘛,直接打 Japan No.1, 不安です就是
按照米尔斯海默的观点,国际社会的底色是无政府主义。
没有任何组织能审判一个拳头大,能打赢的国家。
法律最大的作用是保护弱者,国际契约越少,霸权的野心越大。
这个日本官方的公告留着,等哪天掀桌子了直接开始追究日本战败赔偿和对日本部分地区代管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甚至提出要求代管日本政府和驻军的(甚至可以带着毛子一起,更流氓点甚至可以说台湾作为中国流亡政府,也可以代管日本),当然逼太紧容易搞出搞出三德子那种誓死反抗的是另一码事

这次起因是日本有些议员日常作死,说白了想去舔 vvvv,要求明确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关于台湾问题的条款是否对日本地方政府及议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日本政府随后出具答辩书,声称该声明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并强调历届内阁均持此立场,因此声明不会限制日本地方议员与台湾的官方往来。
自古以来天朝揍人都讲究师出有名,这也是献祭一个汉使梗的由来,日本人其实也是懂这个道理的(卢沟桥丢了个人其实也是这个思路),这个公告完全就是一个土共和你之前的冤一笔勾销(至少官方层面)的非正规宣称,结果日本现在竟然要在现在这个时间点,主动放弃这个护身符
我很怀疑日本那群脑残议员根本不知道中国目前最不想和日本开战的就是 TG,民间主流意见对日本介入 tw 的看法早就从十几年前的忌惮美日介入变成一言为定双喜临门了……….. 至于牢美那帮议员估计也好不到哪去,估计还沉浸在日耳蛮赢赢赢中
声明里提到的结束不正常状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不谋求霸权、其他领域的合作,这些都属于车轱辘话 咱们不看
台湾问题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放弃战争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和平共处原则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双方确认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1. 日本无条件投降
2. 领土限制与归还
- 日本的主权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同盟国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
- 日本必须归还非法侵占的他国领土,特别是根据《开罗宣言》,台湾、澎湖列岛等中国领土必须归还中国。
3. 军事占领与分区管理
- 同盟国将对日本实施军事占领,以确保其不再具备发动战争的能力。占领区域包括:
- 美国占领本州中部和南部;
- 英国占领九州;
- 中国占领四国岛、琉球群岛,并与英美共管东京、大阪;
- 苏联占领北海道和本州东北部。
4. 解除武装与惩办战犯
- 日本军队必须完全解除武装,战犯将接受法律审判。
- 公告强调必须永久剔除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确保其不再威胁世界和平。
5. 经济与工业限制
- 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需的工业,但必须拆除过剩的军工设备,以防止其重新武装。
- 日本可以参与国际贸易,但其经济结构必须符合和平目的。
6. 政治与社会改革
- 日本政府必须消除阻碍民主复兴的障碍,保障言论、宗教和思想自由,尊重基本人权。
- 同盟国将在日本建立一个倾向和平且负责任的政府后,撤出占领军。
7. 战争赔款
- 虽然公告未明确提及具体赔款金额,但规定日本需赔偿战胜国的损失。然而,由于战后国际局势变化,中国最终放弃了战争赔款要求。
8. 国际秩序与法律效力
- 《波茨坦公告》作为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法律文件,至今仍具有法律效力。日本在投降书中明确接受了公告的所有条款,并将其写入宪法。
日本的军国主义需要彻底的被清算。
知乎上某些人天天拿抗日战争类比俄乌战争,原来是有如此深意,抗日战争真的还没有结束。
乌克兰在武统分裂势力的过程中,面对外国干涉,打出了正义的库尔斯克战役,反攻进俄国领土。只可惜效果不佳。
希望中国吸取教训,打好自己的库尔斯克战役。
这群政客看过中日联合声明原文吗?
开篇第一句: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就是否认战争状态的结束,战争状态还没结束,那就是继续打呗?055 听到这个可就兴奋了。
挺好的,断交,驻军,赔款
中国人可以说联合声明不具有效力,日本人不行,因为中国人拳头大
这个不就是谁拳头大,就听谁的
这个问题下边一直说中国也说过中英声明不具有效力
对啊,香港离中国近,我拳头大我当然不认啊。
你个达利特领班在这指责中国是为什么呢?中国干过,所以日本也能干?
那我东大拿出,东风,航母,055,歼 20,六代机,你日本拿的出来吗?
中日联合声明,中国可以说不具有效力
但是你日本人不行
不要辩经,这帮支持蒋经国的水军,就是为了让你内耗
然后拿钱,你跟这帮天天只能吃菠萝的岛民争论,是脏了你的嘴
一群达利特领班,天天从各个方面证明中国不行
有本事台湾直接加入日本啊?一周内就能死绝了,台湾能源 98% 靠进口,80% 粮食靠进口
那么喜欢日本,怎么日本人拿你岛民当狗啊? 一点都不尊重

这个
混淆视听,说什么没经过日本的国会投票,所以《中日联合声明》不具法律效力,因此狡辩说日本说的话没毛病,话里话外就是想说日本做得对,中国要反思。还获得那么多赞,现在福特基金会和索罗斯基金会的拨款那么快到位了吗?
1945 年日本天皇宣读《终战诏书》,同年 9 月 2 日的投降仪式上正式签署投降书。这个投降书也没经过国内投票。是不是也可以宣布无效?
美日《旧金山合约》签订的时候,合约内容也没有经过日本国内民主程序表决投票,是不是这个合约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那日本对琉球群岛的管治岂不是没有法律基础?
类似的协议还有:《冲绳归还协定》《日苏共同宣言》《核武器部署密约》《审判权放弃密约》
以及:
美驻日本军事基地升级时需要日本充当冤大头,签订的各种特别预算或 “密约”,均没有走日本国会预算审批。违法!不过美国是日本爹,日本能如何呢?敢说不具备法律效力拒绝拨款吗?
美日签订的《设施区域协定》和《美军舰船维修协议》也没有走国会审批和拨款,日本行政部门直接充当冤大头。违法!不过美国是日本爹,日本能如何呢?敢说不具备法律效力拒绝拨款吗?
美军为了在日本行动自如,与日本签订了架空日本宪法对军事活动的限制的《驻日美军设施及区域特别措施法》,这不能算是没有法律效力了,直接就是违宪,这多严重啊!日本有说个不字吗?
……
更多的就不说了,总的一句话,日本的法律早已经漏成筛子了,还有脸提《中日联合声明》,信不信惹火了兔子,中国一句 “《旧金山合约》签订的时候,合约内容也没有经过日本国内民主程序表决投票”“《冲绳归还协定》也没有经过日本国会流程审批” 让日本对琉球群岛的统治法律效力变得可笑。
现在日本自己伸出一根软肋给中国拿捏,中国应当好好利用才是。时不时就捅一下日本对琉球群岛合法性的质疑,这简直爽的不要不要的。
抠字眼没意义。
我举例,强调,是举例啊:
如果有人问我,“假如证明日本人和精日是秋田犬、蟑螂和人类杂交的生物,应不应该用 6000 度高温把它们烧成灰?”
我回答,首先被证明为是什么样的生物物种,和应该不应该用 6000 度高温烧成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其次我认为从技术上很难证明日本人和精日是秋田犬、蟑螂和人类杂交的生物。
上边的例子中的问答,抠字眼的话有问题吗?没有问题。因为提问者用了 “假如”,而我也是在进行严谨的、科学的、理性的回答和探讨。
但是日本人和精日一定不会觉得没有问题,应该不会接受,甚至看了后心情不会很美好。看,我用 “心情不会很美好” 的表述,也没有问题。
所以,对 “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 抠字眼,有意义吗?
结合整个事件前情现状,断定日本人是做出了什么样的表态,可能意味着他们会怎么做,以及我们要怎么回应,以后打算怎么做就是了。
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自媒体的自说自话,官媒可从没这样说过。
就跟司马南情况一样。司马南爱国,只是自媒体自说自话;司马南违法偷税则是官媒的态度。
日本人脑子有坑。
我们来看看这个联合声明第五条是怎么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既然没有法律效力就赔钱呗,日本政府是不是觉得他们现在还有赖账的实力?
历史文件不具有法律意义,正常
事实上国内也有这种条约,比如 ICCPR。98 年签署到现在人大没批准,所以就对中国不生效
这是一个法理问题。签署国际条约是外交权,而让其外国内生效则是相当于立法程序。如果不通过立法机关认可,随便签条约就算法律,那政府随时可以签订任何条约架空立法机关。比如今天可以签订一个废除死刑的,明天签订一个废除选举的,后天签署一个反什么什么主张的,然后回国就认为是个法律依据拿枪顶着你脑袋执行,那问题就更大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愤力一击,趋现在美国力量尚存,拖美国下水把中国打残,这就是当今日本人绝大多数人的想法,美国非常希望日本能当亚洲的乌克兰,日本也想混水摸鱼,万一能把中美开杠搞成对日本人来说也是机会。可是日本人也必须明白,把日本国当战场,中美双方的炸弹毫无顾忌,没有心理压力,随便炸!
继美国之后,日本也开始搬石砸脚了。望日本政府悬崖勒马,好自为之
这难道不是好事吗,希望日本能把这个问题白纸黑字落到实处,放弃声明的约束力。
联合声明 5、6 两条:
5. 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6. 中日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持久和平友好关系,用和平手法解决一切争端;
第五条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政府索赔,甚至民间索赔时官方也不能参与其中;第六条限制中国不能以军事手段占领争议岛屿,不能以军援、输出革命等非和平手段支援琉球独立。
好啊,这个好。
日本打算什么时候成为正常国家啊。
真是期待。
韩国也要努力啊。
越南也是。
再不努力就没机会了,问题最好一次性解决。
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
问题描述错了。这不是突然否认,而是重复之前的回答。
根据日媒 産経ニュース 的报道,早在 2006 年——日本平成 18 年的 3 月,当时的小泉纯一郎政府就给出了该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
産経ニュース原文:日中共同声明を巡っては、平成 18 年 3 月にも当時の小泉純一郎内閣は「法的拘束力を有するものではない」とする答弁書を閣議決定している。
我看前面很多回答说什么 “可惜只是政客不是政府”,什么“否认就没几年了” 有点幽默哈。
而且,2006 年的声明,这边应该也知道吧?怎么装得像第一次听说一样……
个人觉得吧,反正日本现在经济不景气,粮食也不够吃了。何不再来一波赌国运呢,直接挑动台湾对着大陆抢先反向武统呢?
成功了,直接让两岸以另一种方式统一,再设立一个被日本控制的傀儡证券,完成当年统一东亚建立共荣圈的美梦。
失败了,大不了日本被核平,或者沉入海底呗。反正现在日本也是在慢性死亡,倒不如板载一波,还能快一点,长痛不如短痛。
在日本北方那个大岛屿,被日本人称为北海道的地方,土著人称那块土地为阿依努,意思是人居住之地,与他们信仰里神居住之地相对应。
日本占领北海道是 1869 年,仅仅比日本占领台湾早 26 年。我国已有几次表示,北海道地位未定论,它不一定是属于日本的。
在开战的时候,应保护好此地,战后要交还给阿依努人民的。札幌这个城市要保留好,这是以阿伊努语命名的城市,和日本人无关。
娜可露露和玛玛哈哈都同意。
连日本人都看不下去了。龙哥,只能帮你到这一步了。
这就是一个 “试探”,典型的“投石问路” 型做法。
说明:前段时间是破猫去拜见宫主,得到了明确的指示,白宫准备彻底 “松开” 狗绳了。只要 “走狗” 肯第一个上来咬中国,什么“国际准则”、“战后国际秩序”通通都 “丢到” 太平洋去啦。
特朗普是一个商人,搞政治是完全不讲究的;即不会像奥巴马那样搞 TPP,来 “一群团伙” 围殴你。单凭个人撒泼打滚,无法形成合力的,加上他的期限就四年,估计也玩不成什么 “花” 来。
未来两年,川普同志有可能是第二个死在 “任上” 的总统,也说不定。
为什么依靠《联合声明》来为中国拥有台湾领土提供法理依据啊?按照清粉的说法,直接拿出大清地图和《清帝退位诏书》不就行了,费那事干嘛?难道日本不承认?
事实而已,没什么好说的。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从名字就能看出来。
中日联合 “声明”,波斯坦 “公告”,一旦出现类似字眼就说明没有法律效力。
中日联合声明内容第一条明确指出: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同时声明中表示: 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既然尊敬尊贵一衣带水的大日本国友人要否认这个声明的法律效力,我支持且不反对。
一言为定,双喜临门

某些日本右翼不会觉得《中日联合声明》是保护东大的吧?
看来某些日本右翼分子,是打算死保小岛蛤蟆窝
但这帮玩意想清楚没有,要是不承认这个条约,某东方大国有可能新仇旧恨一起清算哦!
国家间任何声明 公告 甚至条约,当一方想让它没有意义的时候,它就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这些东西没有一个绝对权利作为第三方去监督执行。就像凡尔赛条约,德国不想遵守了,那就撕了打呗,打到其他国家说这条约没用了不就可以了。国家间就这么回事,所有的纸面文件都是互相给个临时的面子而已,真想打的时候,纸面文件有啥用,挡不住一颗子弹。
这是好事情。在东大收拾湾湾的时候本来要找个理由一起收拾小日子的,以前理由还不充分,现在想瞌睡了递个枕头,不正好。
东大梧桐台湾之时就是整个东亚变色之际,第一岛链一战换主人。到时候琉球重获独立主权或者经过全民公投加入东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军的旗帜高高飘扬。
大好事。
我们完全不需要某个解放军战士做出牺牲就可以直接登录本州岛。
简单来说就是有个日本参议员做了相关问题的质询,石破茂对此进行了回答
所有平台的标题都有点像是日方直接跳出来喊了一嗓子(流量新闻学)
对于此事的分析我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先写五条
一、日首相其实是没有能力也没有规则基础去完全控制本国这些参议员或者地方小官僚的,所以北美大国想要利用这一点搞虚空造牌的成本非常低。其实类似事件大家回忆一下就会发现每年都有好几起,类似政体的国家都可以搞这一出,CN 官方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二、之前跟 CN 建交的国家,很多都在**玩 “Recognized” 的把戏**,这是 CN 往日国力不足时眼睁睁被埋下的外交明雷。潜台词就是:我今日尊重并知晓 xxx 但我保留日后随时不认可的权利。
从法条上这种表述当然是合规的,潜台词的逻辑也是合理的。但若有谁据此就觉得可以理直气壮了,那我建议大家在生活中尽量不要跟此人有甚交集,因为其私德底线大概率也是深不见底的:)
btw,大部分用了 “Recognized” 表述与 CN 建交的公报 / 声明 / 宣言里都有类似内容,任何一个人,只要是智力经过完善开发,道德水准并不显著低下,都可以看出声明内容的逻辑其实是没有任何潜台词空间的。

《中日联合声明》签署,这里的 CN=PRC,声明内容里日方承认 PRC 是 CN 唯一合法政府。《中日条约》作废,这里的 CN=ROC。
二者结合起来逻辑就是
1.ROC 在此之前曾是日方认可代表 CN 的合法政府,那么其治所地必然是该国合法领土。
http://2.CN 领土并未在声明 / 条约的签署和废止前后发生改变,所以 ROC“治所地”TW 依旧是 CN 领土。
3. 条约作废 + 声明签署之后,ROC 不是代表 CN 的合法政府。
4.ROC 既然已经不是代表 CN 的合法政府但仍赖在 CN 的领土上,那么从外交层面称呼其为叛乱政权并无问题(@蔡正元)
5. 所以 TW 这块地当然是 CN 的一部分,地以外的其他咱倒是可以另说。
三、**未经日本国会表决的对外声明,对内没有法律效应,但 1978 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个有法律效应的条约里,又对《中日联合声明》给予了确认。**关于石破茂的回答,日方外交论述上其实隐含了两个拧巴的解释空间:1. 声明对地方官员没有约束力但是日本政府没有不尊重的意思 2. 周树人鲁迅不等式:“1978 年的条约我认但是 1972 年的声明确实也没有国会表决呀”

四、日方在当年签署声明时有没有想过未来 “钻空子” 恶心 CN?我觉得可能没有,大概率是当年看不清凯申公会不会有朝一日反推回奉化老家,怕外交上没有转圜余地才留的后手吧。
五、外交层面,CN 方面近些年其实已经在双边关系里逐步开始要求明确相关主权问题,不再给模糊空间了,不过对于 US 的仆从国短期内是做不到的,要么怎么说很多所谓的中 x 关系本质上都是中美关系呢。除此之外这件事后续发酵空间我认为非常有限,最多也就是我外宣部门未来拿此事调侃调侃罢了。

本次事件的具体前因后果可以参考这个答主写的,我就不复述了
很好啊!《中日联合声明》是新中国和日本建交的基础,既然这都不算数了,也就是说建国以后的中日达成的共识、协议什么的,都不算数。
我们从建国前开始谈!从抗日战争开始算账!非常好!

中美、中英、中日甚至其他国家间的各种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有没有走完国内立法程序,中英就经过双方立法机构批准,在联合国备案,中日和中美只是当时政府间协议,政府换届了下一任可以不承认,跟是叫声明还是条约关系不大。
对大国来说,毁约意味着失信,会伤害到国际交往的一些基础,让别国对该国的信赖度降低,危害颇深,不太建议这么干。
就连当年的大流氓苏联,跟日本原本有苏日互不侵犯条约,所以,苏联红军大举南下扫荡关东军,也是条约到期的第二天才干的事儿。尽管事前苏联为了麻痹日本,还就该条约与日本假模假式的进行谈判,最终结果是未续签,红军南下雷霆万钧之势荡平了关东军。
这说的是大国,大国守约,一定是因为守约有利于自身,毁约伤害到自身。
大国都不敢毁约,何况小国。小国毁约就是找打呢。
我真怀疑那个提起质询的议员是老钟派的情报员。
中日联合声明这个东西的内容不再赘述,它不仅是中日两国的建交基础,也是后续的《中日友好条约》的前提。其中相当重要的一条就是承诺以和平解决争端,拒绝诉诸武力。
现在日本单方面拒绝承认联合声明,意味着中国可以出兵日本而不必背任何国际责任,而且由于联合声明还涉及到波茨坦公告的精神,还可能引来美国的单方面制裁。
属于纯粹的损人害已行为。
日本现在十分害怕中国收复台湾,不仅意味着在美军眼里战略地位大幅下降(第一岛链被破),同时也意味着日本反动政府随时可能被物理推翻清算。
声明这种东西的性质相当于口头表态,本来就没有法律效力,要形成法律效力得落实到条约上。比如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是靠旧金山条约体现的。
翻了阁下 400 多回答。
阁下支持乌克兰,支持北约,支持日本,逢中必骂。
看阁下的回答,2023 年 2 月还在找工作,目前在杭州上班,上一份工作在萧山。
有房贷,结婚了,有娃(看了你太多回答,记不清了)。
工作很闲(毕竟上班时间写了这么多回答)
工资不高(反复强调自己月工资不到 4000)
不是保密单位。
怎么,这么闲,工资又不高,为什么你不辞职呢?
不是保密单位,为什么单位不能说,贵单位用的什么日本仪器也不能说吗?
那么喜欢日本,那么恨中国,怎么不润呢?还和中国人结婚。
工资不到 4000,不是你自己的问题吗?在杭州,外卖员一个月都有 8000-15000 的工资啊。
我看了你的回答,可以确定你在化工行业工作,但是,你提到的日本仪器比中国好,仪器名字叫啥呢?毕竟不是保密单位。
我最想不明白的是,那么恨中国,那么爱日本,完全可以走线去日本呀,怎么还和中国女人结婚生娃?
阁下剩下的回答就不翻了。估计还能翻出不少信息。不过没有必要了。
毕竟我想像不到,中国怎么对不起你了。你可以说说吗?中国那么对不起你,你还在杭州工作,真是委屈您了。
更新:这位答主回复我了,工资不是 4000。那为何多次强调自己工资不到 4000 呢?
问了答主,这位答主,至今没有回答我:
1. 自己工资不止 4000 为何在多个回答里说自己工资 4000?
2. 仪器名字是啥?
3. 中国哪里对不起他了?
日本人高傲、狂妄、贪恋、侵略的本性一直没有改变。
小日本始终看不起中国人,当然这和一部分中国人的愚昧、懦弱、奴媚的本性有很大关系。
中国有必要与俄罗斯联手,对日本实行经济制裁,军事封锁等手段,甚至不惜一战,拿日本开刀。不仅可以使小日本惶惶不安,而且打掉美国安插在中俄附近的爪牙,打消美国的嚣张气焰。
“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 事件,全貌如下:
《环球时报》记者:据报道,近日,日本一名国会议员向日政府提交质询,声称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写入 “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相关表述,日地方政府和地方议员是否有法律义务遵守相关立场。对此,日本政府出具答辩书,声称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报道称,日历届内阁均认为该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此次答辩书再次表明,该声明不会对日地方议员赴台活动构成限制。
说白了,还是在打台湾牌;
而且鬼子狡猾在强调是 “地方议员赴台活动”,石破茂本人可不想趟这浑水;
本质上,中日之间的博弈中,日本已经没有什么可用的牌了,中国对中日关系基本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
如果有人在这种事上咩咩咩,要么最近才开始关注中日关系,要么在群里领钱了吧?
套路玩太多就没意思了,每次都是放出议题,然后在舆论上咩鳖,试图干扰老钟决策;
笑死,有用过吗?
日本人最近怎么不打钓鱼岛牌和防空识别区牌了?是不想还是不敢?


鬼子不过是昂撒的一条狗,澳大利亚都被绕一圈,指望中国对日本还会有什么客气可言,真就是最钟幻想了;

而且从佩罗西窜访台湾后,这种政治性访台的效力就很尴尬了,难道你倭的地方议员咖位比佩罗西高?
此外,窜访台湾后,台湾的自由度是增大了还是被极度压缩?解放军绕台无预警演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至于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导致中日关系完全破裂?
日本人会扣字眼的很,真刀架脖子上,比谁都能扯淡;
理由都帮他们猜到了,“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也是承诺,中国怎么能单方面抛弃中日友好关系呢?“;
日本人的不要脸永远可以超出正常人的想象,比如对波兹坦公告玩” 默杀 “,结果怪美国佬不会读空气;
普通鬼子由于缺乏基本的政治和军事常识,完全没有宏观经济概念,长期活在自我幻想中,对这些政治作秀非常迷恋;
石破茂作为一个臭军迷,他可太懂了;

中国的反应也很简单,就是简单的无视,你爱咋咋滴,本来就是解放战争 DLC 准备刷的副本之一,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虽然二手报道很多,但是我并没有找到类似的日文原文。
发两个问答链接大家参考一下
台湾との議員間往来に関する質問 和 衆議院議員和田有一朗君提出「日中共同声明」に関する質問に対する答弁書
这个是 2022 年岸田文雄执政期间的答辩记录,也是该网站上能找到的最近的记录。

可以看到,除了车轱辘话以外并没有任何 “不具有法律效力” 的发言
很多历史文件,是证明这个国家存在的合法性的。
近两年,往远的说,有我国某外交官直接一句话从历史文件挖了波罗的海三国存在的合法性的基础,近的说,可以看看菲律宾的外交官被拿文件质询后那满头大汗的样子。
我国不是什么颠国,发展遇到瓶颈一定需要打仗了,但是这些历史文件,都是记着的,日本如果真这么说,那就是给真颠的时候一个师出有名的借口。
都历史文件了,只能坐着看呗
同样在另外一个中韩岛礁冲突的问题下,作为一个知乎键政者,我的看法是一直觉得我们需要一场低烈度的境外战争来增加威慑力,以保证出口和海外投资的安全,不至于老是被各种小东西恶心到。
但目标的选择是个大问题,蛙蛙自不用说,肯定要收拾,但算不上境外。
如果鬼子彻底否认《中日联合声明》,棒子又搞事情的话,这两小东西应该是个不错的目标,特别是鬼子,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上,拿来立威都没有任何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也就是说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且批准,1972 年的《中日联合声明》没有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所以《中日联合声明》不是国家法权文件,不具有国家法权效用。客观上,代表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可以许诺日本国放弃要求日本冲值性赔偿的要求,但是中国有强制日本必须执行《波茨坦公告》的权利,这是不容更改不容模糊的。因此,中国具有强使日本承认战争犯罪赔款的权利,中国从没放弃这个权力,日本必须兑现战争赔款。
别说那玩意,所有号称有法律效力的东西最终结果都是揩屁股纸。
问题是一般撕毁条约、违背承诺的的都是有实力的一方。你特么日本凭什么?
继美国之后,日本也开始搬石砸脚了了。望日本政府悬崖勒马,好自为之
小日子的传统艺能~~
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又开始赌国运了。
唐朝一次、明朝一次、清一次、日俄一次、九一八一次、珍珠港一次。
现在最好日本政府承认,然后再来一次。
嘲讽准备单挑全世界的。
去掉日本、韩国的生产能力
中国钢产量占世界 70%、造船能力占 90%,工业生产总值超过 40%。
西方发达国家总人口 10.8 亿,中国总人口 14 亿。
先不论天高地远,欧洲国家在俄乌后有没有深度参与中国问题的能力。
也不论外交勾兑。
主 C carry 通天代,1v17 战绩可查。
就单挑你们又如何??!!
出来个议员嘀嘀咕咕的有什么意思
建议外务省到联大去正式讲一下
然后我们来竞猜一下看东大和西大谁的巴掌先糊脸

你要说
日本说:《中日联合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日本不是说:不承认《中日联合声明》。
那就不要碰瓷《中英联合声明》。
中国说:《中英联合声明》不具有现实意义。是不承认《中英联合声明》吗?不具有法律效力吗?
你就算认为日本是不承认《中日联合声明》,也碰不了《中英联合声明》。
声明内保证香港独立司法权,但有说保证法律制度不变吗?
中英声明基础是否为国家统一为前提?港独高于统一?港独跑哪里去了?
凡是在这碰瓷《中英声明》的,无不是日犬,美殖。
虚大于实而已,不必要紧张
1. 如果大毛二毛套餐吃得不舒服,美弟就要重开套餐,就是 ww 和大陆。
2. 美弟主要是要吃大陆。打个比方,大陆是米饭,ww 就是泡菜。不下泡菜,不知道怎么大口吃米饭。
最好:是二毛拖住大毛一样打个一万年,但是,大陆不是大毛子,为了防止大陆一锤真的锤死了 ww,火速真统一,美弟要保证有个力量下场,让这个战争持续。
这个力量目前看是日本,备用牌。
美弟不可能自己成为这个力量下场,下场他吃啥?
3. 日本在 ww 是有血缘的,而日本本土化程度又高。这就是日本帮助美弟在开套餐问题上非常摇摆的根源。
它不想 ww 彻底成为中国的,也不乐意打碎 ww,因为它真的经营了很多年。
美弟可能给出了正常化的牌,但是本子和美弟交手过,不可能互相完全信任。因为要拖住大陆让美弟吃,日本和 ww 可能都会被打烂,当然大陆也可能被打烂一部分。
但是上述地区被打烂,根本不符合日本的利益。
4. 美弟还有个问题:他如何不下场?只靠挑拨就能完成一切操作呢?
让 ww 作。不行拉日本作。
如果大陆不上钩呢?没有办法。
因为它不能下场。
日本可以看出来这一切。
5. 对于日本来说,最大的可能捡漏在哪里?
我更多认为日本目前把希望寄托在大毛二毛,所以它非常努力捐助二毛。
这个做法对美弟来说非常越界了,但是没办法,它不能再动。
6. 综上,我更多认为日本否认是虚牌,要让大毛二毛继续开套餐是实牌。
日本需要用虚牌对冲实牌。
7. 目前真正可能极端的是 ww,如果中日不下场,美弟只能反复撩拨其 td 倾向,很可能最后这个地方会相当极端。
8. 大陆最好找内塔学习一下。
感觉不如尼日尔硬气
还能这么看?现在和七十年代的地缘政治局势发生了重大转变呗!那些扯什么法律的,真是笑死我了,莫非这个声明当时日本国会给背书了,日本就不能反悔了?条约不是用来撕毁的还是用来干嘛的?
外交部:《中英联合声明》是历史文件,已不具现实意义 -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 –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区法律信息网
多少事,从来急
天地转,光阴迫。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领土仅限日本四岛,琉球主权未定,中日联合声明说搁置争议,先建交,我是不知道日本哪个天才想出来的要否认中日联合声明,真的不是间谍么?
这不是大好事吗?这时候日本境内再失踪一两个留学生,或者来个海警同志从钓鱼岛走失到大久保,简直不要太完美。
最开始,我认为棒子不如小日子。
因为棒子要靠献祭总统才能避免被后面的米国架上对抗东大的前线,而小日子换届选个新首相就行了。
现在看来,到底是小瞧了棒子,人家棒子政府到现在还是一团乱麻,纯纯的烂泥扶不上墙,你米国架都架不上去啊。
《中日联合声明》的确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该声明并没有经过日本国会确认。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由日本国会通过了,它这么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满意地回顾了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以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获得很大的发展;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
另,“中英联合声明” 的确是历史文件,因为中英联合声明的条款内容的最后成果是香港制宪《基本法》,此后香港主权交移中国政府。香港任何治理依据均来自于《宪法》和《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 已不具备效力。
举个不那么恰当的例子,在 1954 年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后,1949 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也失去了效力,成为了历史文件。
说日本不明白联合声明代表的含义是扯淡的,但凡有基本政治素养和法律概念的人都知道这个声明是什么。这个否认声明具有法律效力,那就说明中日关系目前还是非正常状态也就是说战争仍未结束。
咱们是看起来日本傻了么是?!好事啊,新仇旧恨正好解决。
不是的,咱们的部队太久没出手了,日本人真的认为还是北洋水师,觉得押注美国可以再次染指中华膏腴之地!
它们故意的!当然,咱们也欢迎啊!
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只是日本一个议员在否认。
日本几百个议员呢,大概类似于我们的人大代表?
换个视角想想就知道,如果是日本政府否认,现在国际上和日本本国早就掀起滔天巨浪了。
都是历史文件,有什么现实意义?
在这份文件当中,对我们来说,重点是第五条和第六条。
第五条:为了中日友好,我国放弃战争赔款要求。
第六条:用和平手段解决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现在你竟然主动否定了,那做为国人,我很兴奋……

当前这一系列动作,无一例外都指向了一个核心目标——配合漂亮国遏制东大,是在为可能的台海地区冲突做准备。
想借蛙岛议题煽动民族主义情绪,既能凝聚支持,也有助于推进军备扩张议程。
但是,以我们目前的实力和国际地位,解决蛙岛问题,还用得着看倭国的态度吗?
如果真的逼东大下场,那你们必须做好心理准备,真到那时,东大与倭国的历史旧债必然清算,东大的大仇必然得报。
你可能还想知道:
列强竟是我自己,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是怎样的?自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六代机首飞后,英美主流媒体为何集体沉默?历史上有哪些瞬间展现了 “弱国无外交”?美军真的很腐败吗?
这个事件意味着中日关系完蛋,两边做好搞事准备。
这事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从小日本牵扯到《中日联合声明》,要求中国撤稿,和跟中国提到的一些类似对待战败国似的条件,感觉这次中日都有事没说出来。
小日本胆敢这么盛气凌人,你们不觉得有其他的内幕吗?
是日本一名议员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
两者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日本一名议员否认,相当于某只癞蛤蟆打了个哈欠。
日本否认,那将是本年度第一大好消息。
两国共同声明某种程度上的确只能代表在当时两国关系和国际环境下的一致意见,而且这些声明不仅仅是承认或承诺保护一方的利益,而是有很多共同认定的环境条件,无论中日还是中美的联合声明和公报,都涉及对区域安全及和平稳定的承诺,一旦某一方改变了稳定的状态,这种共同意见就没有基础和存在的必要了,争论是不是法律只是代表一方的态度,这种认知差异其实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而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只是今天又拿出来争执,也就是代表以前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外交环境改变了,现在是针锋相对,支持武力维护统一和区域话语权。

越南: 你看看我大越,连续单挑法、美、中三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
小兔子: 这里面可以装核弹吗?
越南:。。。。。。
韩国: 你看看我大韩,GDP 全球前十,芯片和手机独步天下!
小兔子: 这里面可以装核弹吗?
韩国:。。。。。。
日本: 你看看我大日本,GDP 全球季军,美国国债第一债权人!
小兔子: 这里面可以装核弹吗?
日本:。。。。。。
菲律宾: 你看看我大菲,菲佣遍天下,地方千里,带甲百万,挟美帝之余威,扼南海之咽喉。
小兔子: 这里面可以装核弹吗?
菲律宾:。。。。。。
老兔子: 试使东方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越南:。。。。。。
韩国:。。。。。。
日本:。。。。。。
菲律宾:。。。。。。

我对《中日联合声明》的第五条很感兴趣,如果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我们就可以向日本提出战争赔偿要求。
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无限期地赔偿我们中国人每人每月 1 万元人民币(当前汇率水平下)就可以了。
1945 年 7 月 26 日,美、中、英三国联合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是反法西斯盟国处理战败国的纲领性文件。
声明这种文件,本来就没什么用啊
日本你要不要看看你在否个什么东西
我一直有个观点
现在中国人对战争是没有概念的
特别是战争伤亡是一点概念都没有的
俄乌冲突 3 年死了 9 万人
在中国人看来,这都不叫伤亡,这个最多算村斗
什么叫做伤亡呢?
死亡 30 万人起算是伤亡
这就是因为中国人在传统教育里面接触最多的就是南京大屠杀的 30 万人
所以真的开战
日本死亡低于 30 万人中国这边是眼睛都不会眨的
放宽来说
抗日战争中国死了接近 3800 万人
所以在中国人的认知里面 3800 万的日本人死亡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
但日本一共才 1.25 亿
直接干没三分之一
最后再说回中国人的本性
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主义非常浓的民族
和西方以自由主义来捆绑的世界不同
中华民族是以血液为捆绑的民族
这就导致
日本是异族
哪怕完全归化中国也算异族
因为血缘走不通
目前国内真的在费尽心思压制民族主义抬头
中日的友好发展在目前来说是有利于双方的进步的
但真的把中日联合声明给否掉了
自求多福吧
嘿嘿
川普都放话了 不要什么国际法了 大家各自开地图了 亚洲事务他管不了了 你们爱干嘛干嘛吧
日本 台湾 东南亚这一块 到澳大利亚 都是盘子上的菜了
日本否认不否认又有什么意义呢
任何条约都不是单方面承诺,而是一系列权利与义务的集合体。当年中日联合声明要求日本尊重一个中国原则,日本现在不想认了,就说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吧
那要不具有就都不具有,中国政府放弃对日索赔是不是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了。甚至咬文嚼字的话,第一条中日之间结束不正常状态是不是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了
日本政府可千万别产生一个错觉,叫做中日联合声明限制的是日本,你可是日本啊,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我们毁灭起来没有心理负担的国家,那也得是你日本
第六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达成二十项重要共识,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即安理会五常)对二战敌国(德、日、意等轴心国)的潜在战争行为,可不经安理会授权直接采取军事打击或制裁措施。
依据《联合国宪章》第 107 条规定:“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
日本这是怎么啦
看不出来老中已经磨刀霍霍了
这份联合声明现在明摆着对日本有利啊,这是对老中的道德枷锁
去掉了这个枷锁,老中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
就像美国去抓别国总统
国际社会除了谴责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是因为美国太强大了
现在老中完全站在法理制高点上
后面无论怎么折腾日本都可以了
日本现在真的没有政治家了吗?
中日联合声明是中国实力孱弱时,与西方缓和关系时,妥协的一环,本来声明就对日本有利,因为中国当时为了减少苏联大军压境的压力,不得不有条件放弃二战胜国本该有的权益,只是给日本设了一条红线,那就是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那如果日本撕毁声明,正中中国下怀,中国现在正缺乏扩张的正当理由。
别说美国六代机只是个 PPT 题目,就算它真有了六代机,他还能放在台湾放在日本不成?
无非就是无聊的谴责罢了。
当然,没有在殖民主义盛行的年代作为掠夺者,中国很有可能要补上这一课。
所以这些条约、公报、声明签来签去,知乎大 V 咬文嚼字,进行合法性论证,是为了什么?
需要战争的时候,以前正式缔结 100 年互不侵犯条约也是废纸;不敢打的时候,对方说你随便过来,你也要和对方友好。
世界国家关系已经从十几年前的秩序稳定态,变更为拳头大、为本国谋利的状态,还不懂呢?
能怎么看?


上图是日本眼中自己的实力
下图是日本真正的实力

本来中国看中的,也就是全球工业生产总值里,日本的那 1 万亿美元的市场

你日本少吃一口,我老中多吃一口,你会到历史常态的生态位上去,老人喂熊,年轻人干干旅游服务业
现在倒好,日本连正常国家都不想做了,那就成全你呗



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意味着日本要对二战侵华进行赔款,不仅仅是国家层面赔款,还有民间索赔的赔款。而且对中日建交时候的《中日友好和平条约》也具有法律约束,日本也得承担责任。根据联合国宪章 107 条款,日本干涉中国内政,涉台搞事,中国具有合理合法的对日本实施灭国打击,作为二战日本违背投降的承诺惩罚。
也就是我们有信誉不开第一枪才敢狗叫两声了
要日本真敢动手介入台湾统一,那我们是肯定不介意赏它一顿胖揍的
哦,忘了,你日海自的人招够了吗(笑死
摊上这么个 sx 政府也是日本老百姓倒霉
中日政府但凡走向合作,各种幺蛾子频出。之前是钓鱼岛,现在是台岛,目的就是搅黄政府合作,激化矛盾。现在这一波越来越不见效果了,一是中国的综合实力高涨,一般的事件已经不 care 了。二是日本经济低迷多年,老百姓也不关心了。三是随着网络的发达,事情的前因后果,影响大小,大众都看的清,不会再为了几个人的极端行为,或者几句话就群情激愤了。最后,在国内大力打击间谍,以及国外取消经费的双重打击下,带风向的舆论没了力量,形不成热点。
你是说,作为无组织无纪律的刁民。
会死在对敌国发起的无差别恐怖袭击中。
幸存下来也会被本国抓回来在自责和痛苦中被处决。
从而遗臭万年?
好处说完,代价呢?
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日版。
放弃索赔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日本会不认账的。
前有饮稀悦挑衅将军未成,后有小鬼子给老鬼子上眼药,合着特玉米从驴党那搂的经费全撒给这帮右翼脑残玩意了,日韩两国搁这试探呢,暂且作壁上观,看看日韩国内的老油子能否接得住,接不住正好,宣称都免了。
白白高兴了一场,还以为日本要再板载一次呢!到头来只是日本政客为了窜访台湾玩的文字游戏!
台独实际上就是台湾的再度日本化。

李登辉蔡英文赖清德都有极大可能是日裔!这样的日裔台湾人并不少。
《中日联合声明》全文网上可以搜到,主要内容有八条:
所以,如果如日本宣称的那样,《中日联合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中日的状态是:
不太清楚,懒得去查,不过按照日本的尿性估计是咬文嚼字,可能是该声明没有被日本国内批准生效一类一类的。向主人表现下。防止被做成狗肉煲。
日本不会蠢到不承认该声明。尤其在美俄和谈中懂王跪舔式。。。
另外日本不会玩胆小鬼游戏。两车对撞,中国开的坦克,日本开的是 GTR。虽然 GTR 速度快。。。死的也快。。。
中美联合公报也没有法律效力,美台关系法倒是有法律约束力
这打脸打的,差不多是用鞋底在抽中国的脸了。
至于本子是不是蠢,要看这事有没有后果。如果本子为此付出代价,那就不得不嘲笑他们二逼。如果没有代价,那说明小丑是我们。
害,日本人嘛,就是一群 “知小礼而无大义,畏威而不怀德” 的人。
多亏了五星天皇,日本二战后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除了东京周围那一圈热衷于讲外来语的人相对进步一点,其他地方依然还是古代领主老爷统治的那一套。
对于日本,就应该狠狠的把他们打疼,打醒。
日本人其实一直都很痛恨美国人,觉得他们给日本上了封印,导致日本无法再次强大。
好,非常好。我建议美国从日本全面撤军,解开日本的封印,让日本恢复军队编制,再挑战一次中国。
到时候就轮到日本人偿还当年的血债了!
我的理解是:协议也好、条约也好,其内容安排就是当事方(可能包含间接当事方)之间力量对比的文字记录。如果日本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叫嚣要撕毁中日什么协定或条约,中国人真要紧张、害怕的要命。现在说这个??中国人高兴还来不及呢 。只可惜还不是日本政府官方态度。
石破茂现在到底是一个什么状态就很迷,因为日本驻华大使馆直接对我外交部的陈述打脸,否认我外交部对会议的陈述。所以日本到底是内部派系斗争激烈还是石破茂全面投美,感觉还不明朗。但是,无论前者亦或后者,我们都可以应对,而民间很多声音更期望是后者,毕竟这么多年,仇该报了。
其实怎么看待真不重要,重点是要和行为配套。
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具有法律效力,这个不要看它怎么说。
现在是工业信息时代,如果日本打算发动战争,那么它一定会有战争准备阶段,它的工业数据,和人事调动等等这些为战争准备特征必然会符合战前准备。
战争准备特征;
一,军事预算是否大幅增加,
二、军事部署是否前沿化、进攻化
三、武器装备升级与进攻能力是否突破,武器方向侧重于进攻,而非防御。
四、军事演习是否频繁化、同盟化,
五、战略转向与政策是否突破
在检查它的工业数据:军工产能是否扩张和民用工业是否军事化。
在检查它的人员调动:军政高层是否重组与全民动员体系是否激活。
日本在准备攻击国的供应链情况,是否有强制法案进行转移
国内是否颁布了战时管制物资法案
。。。。。。这些信息比听它说什么更有价值。
未来一段时间观察指标:军工产值占 GDP 超 2%;自卫队现役兵力突破 30 万,全国 10% 工业产能转向军事用途。
缅甸,尼日尔都敢,日本寻思也没啥大问题
我只是感慨过去十几年自己的学生思维太严重,以为这些破文书里能有多大的意义。
渐渐的我才明白再重要的黑纸白字也不过是高级废纸,只是给当时的大家一个体面而已。
事实是,想打人的,这张废纸管不住,怕挨打的这张废纸管不了。
由此联想到生活,你跟健身房签的废纸拦不住人家跑路,你跟老婆签的废纸也拦不住人家跑路,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就是按着你脸用鞋底抽呗,你还能咋滴?
民间舆论再汹涌,也不能左右上层意志!
不如关心一下自己的钱袋子,一个月三千的,挡不住物价上涨哦
民主政体的劣势在这一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为什么日本在中日军事差距这么大的情况下想要进行军事冒险?
还不是他们的媒体一直宣传反华并丑化中国,使得军事冒险在民意看来是可行的。
于是只要在国家衰落时迎合民意向右转,高市早苗这样的人就可以上台,将国家带入深渊。
这不是民主体制国家的个例,美国,印度,阿根廷、乌克兰甚至海地告诉我们,民主政体只要经济衰落了,将不可避免的转变为民粹政体,最后爆炸。
最新消息,日本那个破内阁再次公开表态《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苍天呀,大地呀,哪个神仙姐姐让日本政府做出了这样一个明智的决定?压在中国政府和老百姓身上的有关中日之间和平共处的法理依据被日本那个破内阁给否了,我刺来呀,今后我国可以向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索赔了,今后我国可以用武力解决中日两国争端了,这是天大的喜事呀,高低得去喝两杯庆祝一下,翠花,上酸菜,烫壶酒!
也就是说,中日恢复战争状态了对吗?!
大喜过望!
中国也可以撤回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声明嘛!
毕竟当年这个声明就是给小本子量声定制的。
你做初一,那我就只好做十五了。
不寒碜!
毛泽东主席于九月二十七日会见了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双方进行了认真、友好的谈话。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始终在友好气氛中,以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问题为中心,就两国间的各项问题,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认真、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同意发表两国政府的下述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 “复交三原则” 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小日子不认为联合声明有法律效力的话,两国间就恢复不正常状态咯!然后,是不是进一步恢复 “战争状态”??
再看看——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官方权威全文)
中文原文: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
英文原文: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and Japanese sovereignty shall be limited to the islands of Honshu, Hokkaido, Kyushu, Shikoku and such 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 .
OK!小日子是不是也不认?
敌国条款是不是可以开始启动?
再一次证明小日子畏威不畏德罢了,实话实说中日联合声明具有历史局限性,诞生的背景是日本最强盛中国最需要外资时时期,客观上对日让步过大,对日本的谄媚被视为软弱,今天日本翻脸也是毫不意外。法律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效力靠的是像美国那样向日本投下的核武器。
看有人复读中英联合声明,寻思这不也是西方首先煽动暴乱谋求颠覆摧毁协定基础么,只不过再一次证明和帝国主义媾和没有好下场。
特朗普拉拢俄罗斯,同时公开说美国不会跟中国冲突,然后让菲律宾台湾韩国日本公开跟大陆翻脸,其实很清楚了,美国要在南海和台湾搞新的俄乌冲突,打代理人战争,让日韩菲台跟大陆打,同时美国明确短期不会介入,目前这是中美的一个默契了,中国需要开打证明自己,美国想看看中国的实力,然后用局部战争团结盟友和封锁消耗中国,台湾近期基本已经相当于跟大陆半公开宣战了,日本韩国接下来也会如此,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事实上,日本的每次崛起都伴随着中国的衰落,关键是日本很多智囊就是这么想的,他们认为台海危机和南海危机对日本是崛起的机会,一方面效忠美国可以趁机拜托军事上的约束,一方面美国会加大对日本军工和工业品的采购大大刺激日本国内的经济,日本战后能够快速发展跟美国扶持日本加大采购有很多关系,日本这个国家从来都是不走光明大道总喜欢走独木桥放手一搏,他们骨子里没有主人翁意识,有的就是效忠意识压对宝就可以起飞。
呵呵呵呵呵呵。
《 中日联合声明》是当年中国和日本有格局政治家的心血,是中日关系正常化的一个重要基石。如果没有了,中国和日本就是不正常话的关系,也就是战争了。
小鬼子现在的右派真是没脑子,拱手把主动权交给中国了,要知道现在的中国可不是当年抗日战争时候的中国了,说不定真的给鬼子送东风快递了。
结合着台湾那帮台独把日本的防务省的退休人员人弄过去当顾问,不得不说小鬼子皮痒痒了,应该打打屁股了。
对了,今年是抗战 80 周年的纪念年份,阅兵的话看看有多少个装备是给鬼子准备的。
还有这种好事?
一言为定,双喜临门。
我们看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前言咋说的,作为经过两国国会批准的文件条约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否认这玩意不就是否认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个声明第一条就是中日结束特殊状态…
下面团建的,真看过内容吗?
否认就否认呗。尤其是第一条和第五条,老百姓可是看在周公的面子上忍了这么多年。
而今你倭竟然连周公的面子都拂了?
好好好。
日本公然否认《中日联合声明》:是历史失忆,还是战略阴谋?
「2024 年最危险的信号出现了!」
日本政客突然宣称《中日联合声明》“没有法律效力”,直接撕毁中日建交的根基文件。这绝非一时兴起,而是精心设计的三大阳谋:
「突破和平宪法」:借否定声明中 “永不称霸” 条款,为扩军备战扫清历史障碍
「染指台湾问题」:抹去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领土” 的承诺,为军事介入台海铺路
「绑架美国战车」:配合五角大楼 " 第一岛链 " 计划,用中国红线换取美军庇护
当日本右翼叫嚣 “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 时,他们可能忘了:
✅ 「东风快递已更新定位」:从山东半岛到东京仅需 12 分钟,高超音速导弹可穿透所有反导系统
✅ 「稀土武器悄然出鞘」:中国控制全球 90% 稀土加工,日本 90% 半导体原料依赖中国供应
✅ 「历史索赔核弹待发」:若声明失效,中国可重启二战赔偿,按黄金计价索赔额超百万亿美元
「(日本 2023 年 GDP 仅 4.2 万亿美元,这笔账他们还得起吗?)」
当年关东军也是从否认条约开始:
更讽刺的是,日本至今不敢否认《旧金山和约》,却对中日建交文件发难——「因为前者绑定了美国利益,后者只涉及中国主权」。
某些政客还活在甲午战争的幻觉里,但三个维度早已天翻地覆:
#中日关系 #台海局势 #国际法 #深度解读
我个人觉得,这个小日子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可以说是,不安什么放心,务必要引起我们的警醒!其理由如下:

一是,可以这么说,《中日联合声明》是中日建交的基石,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十分的重要。
二是,几十年后,小日子突然间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其核心就是想否认台湾问题。这可是一个大事大非的问题。我们是坚决不会承认的,而小日子也将要为这个问题承担责任!

三是,小日子估计是闻到了台海之间不寻常的味道了。他们在这个时候否认《中日联合声明》就是想为台海一旦出现了危机,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进行干预!

总而言之,小日子在这个时候否认《中日联合声明》没有法律效力,我们必须要予次迎头痛击。如果小日子敢胆介入台海问题,估计是,他们离灭顶之灾就为期不远了!
谢谢!
日本议员刚进政坛,第一站几乎都会去台湾,几乎所有日本政客都去过台湾。
中日联合声明看来真管不了他们。
总理逝世 50 年之后,本子果然就跳了,这是 “真 50 年不变” 呀。
历史上,本子每次跳出来的时机,确实都是全球格局大洗牌的时刻,本子对于乘乱而上的战略投机是刻在 DNA 里面的,而且无一例外都是制造事端 + 被制裁 + 偷袭开局,结果是一次比一次差。上一次最后,日本没有未来;这一次,就让未来没有日本吧。
原来日本人想吃烧烤。没问题。中国人的仓库里有很多白磷弹,汽油弹,温压弹,云爆弹,集束弹,末敏弹,铝热弹,贫铀弹和橙剂。正好让日本人品尝一下中华烧烤。当然南朝鲜人,台湾人,菲律宾人,越南人,马来西亚人,印度尼西亚人,印度人,澳大利亚人,新西兰人,北约人不要着急,你们也可以尝到中华烧烤的滋味
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
什么是国运,这就是国运。。。
之前要打日本容易被人说穷兵黩武,
现在打日本属于天命所归,天予不取的性质了
说大明朝的事情,日本地位已定
说大清朝的事情,琉球无条约
战胜国说你有,你才有。战胜国说你没有,你就没有。
那么多美军良家子弟,都白死了嘛?
那么多中华儿女,四千多万呢,都白死了?
东条英机这个废物
阿惟南几这个孬货
怎么就不能把它搞成了?
外交就是这么回事,人家讨论中日联合声明有没有效力
你就应该重申旧金山条约是私相授受没有法律意义
同时拿出一整套航母战斗群去落实这个重申
日本连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都学去了
日本人先回头自己捋清楚外交部大还是首相大在来发通告
日本前一阵不是邀请解放军去参观了吗,可能那个时候就已经准备否认联合声明了。
让解放军看自己的家当,就是表示 “出了什么事都是老美干的,我啥也没有”。
历史文件
Huh?
哈哈哈哈





知道《中英联合声明》是哪一年的吗
既然我国 2017 年就声明 1984 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是历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那么 1972 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自然也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
日本这么说,是认同我国观点
“条约才有法律效力”?

那如果 “条约” 里提到应严格遵守 “声明” 呢?

怎么还有奇葩拿台北合约否定中日联合声明的?
要不是旧金山合约,台北合约这两个越权的野鸡合约以及光头胡搞八搞,中日关系至于这么被动?
日本这个行为就是典型的切割后再否定,日拱一卒,问题是最关键的他没学明白啊,棋盘的用法不止一种。
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说好了哦。
别扯什么中日共同的敌人如何如何,这句话是让你去找对的人交朋友的,你猜王毅外长这两天手挽手的都是什么人?
别拿好人给恶人挡刀,就算误伤了好人,债也得算那帮恶人头上。
这么说就是打本子不用管什么历史友好文件约束力了吧?作为战胜国随时可以按照波斯坦公告标准对本子彻底执行反法西斯同盟规定了呗。
这东东,是不是得发个照会?我问下 gpt。
总结就是否认了,但是又没完成否认?
嘴炮有用的话?
要 055 大驱干嘛?
很好,可以战争索赔,根据协议驻军日本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在没有办法的时候 为了自己利益就签个东西。。当感觉自己立场发生变化 了,力量强一点了,就不承认了。。 这个问题 很多人都说过 就是一个世界的丛林法则,但是有些人非要来讲文明 说什么西方文明社会怎么怎么的。。
就像很多人认为的灯塔国,人家的灯塔只照亮自己的国民(原生国民),对其它国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历史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竟然成为一个需要讨论的事情,真是天下无奇不有啊
先看一下原文:

其中最核心的是: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好了,正愁没理由发兵复仇,中国共产党最会给自己套枷锁了,这次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的法律效力,真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啊,另外 “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 这一宣传口号也要落实一下,不许耍赖哦~
既然签约,那么付违约金就行呗,至于违约金怎么给,怎么拿,就看双方的本事咯。国与国之间的信任本就是这么脆弱,国家之上无国家,单纯的道德约束并无作用。
人人都有权决定自己做什么,不做什么,只是要承担做与不做的后果而已。国家也是如此。
日本认或不认都由它自己决定,只是山高水长,祝你身体健康,
日本议员还说过日本排放核污水是犯罪行为,日本政府花钱洗白。也没见有什么反响
讲真,所有的国际法和国际文件都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并不存在一个各国政府之上的超级政府。联合国安理会承担一部分超级政府的职责,但是并不完全。
要想国际文件具备法律效力,就看你的拳头够不够硬。国际社会仍然适用丛林法则,所以根本不用纠结这个法理。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大家要不要回家找找族谱,重新装订一下?
(1972 年 9 月 29 日于北京)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邀请,于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三十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主席于九月二十七日会见了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双方进行了认真、友好的谈话。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就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及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谈判,达成以下声明:
签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签字)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 田中角荣(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姬鹏飞(签字)
日本国外务大臣 大平正芳(签字)
我比较在意就业率和房价。
和日本友好是不符合民族感情的,和日本敌对是不符合国家利益的。作为一个小透明,我觉得以上都没有明天老板给我发工资重要。对,我就是这么鼠目寸光。
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 —JAPAN 版
3 月 17 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据报道,近日,日本一名国会议员向日政府提交质询,声称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写入 “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相关表述,日地方政府和地方议员是否有法律义务遵守相关立场。对此,日本政府出具答辩书,声称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报道称,日历届内阁均认为该声明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此次答辩书再次表明,该声明不会对日地方议员赴台活动构成限制。
最为搞笑的是这个否认是来自一个野的不能再野,国会里现在一个席位都没有,党员只有 60 人的极右翼政党。
只能说日本极右翼也就这水平了 (也就剩个极端,论声量都没粉红皇汉大),换谁都是是路边一条随便踹死。
这么多年过去了,日本终于在中日友好的道路上向前迈出了踏实的一步。
那可太好了!白送的战争借口,哪怕不用来战争,拿来夺取其他利益也是杠杠的,一句话,攻守之势异也!和现在搞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咱们赚翻了类似,现在你不承认联合声明,可和当年不一样了!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这可是你自己不认的!
就是说,中国现在强大起来了,想要复仇百年国耻,尤其是自 1872 年 - 1945 年的中日世仇,已经摆脱了相关 “条约” 的束缚,在法理上可以堂而皇之名正言顺的进行百年 “大复仇” 了。
https://www.mfa.gov.cn/web/wjdt_674879/fyrbt_674889/202503/t20250324_11580936.shtml
今年是台湾光复 80 周年,日方在台湾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罪责。1943 年中美英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规定要把日本窃取的台湾归还中国。1945 年中美英苏发表《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款必将实施。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日方此后又在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承诺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1978 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写明 “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条约经中日两国立法机构审议通过,连同《中日联合声明》一体,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两国关系指导文件。这些历史经纬和法理依据充分表明,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是日方必须履行的严肃政治承诺和国际法义务。
所谓 “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中日联合声明》不具法律约束力” 的谬论将严重侵蚀中日关系政治基础,不仅大错特错,而且十分危险。我们敦促日方重信守诺,审慎处理台湾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中日关系改善发展势头。
好事儿啊。
真正帝国之崛起必需一场立国之战,打仗肯定就需要场地,台湾打烂了我们还要建设,既然你不承认联合声明,那咱们就海战呗,要不去你家也行。
甲午年你不是从一场海战崛起的吗,那就来个了断呗。
很标准的应手。
这是针对中国管制措施的标准应手。
问题只在于这个应手在美国特朗普宣布增加军费后落下,有没有必然的关联?
中日间结果倒是不会变,区别在于中国是否做好准备在第一岛链到第二岛链间应对和美国的武装冲突乃至战争?
个人建议是要打就全力以赴,和朝鲜战争一样。
没事,可以倭失蛙补嘛。
反正《台湾省基本法》是将出未出的,内容如何填写,全凭现实情况如何发展。

一言为定?
這個問題,當然應該身為中國人,站在中國人的視角來回答。《中日聯合聲明》一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他的法律效力由《中日友好條約》確定。我並不認同某個回答中關於 “引用” 是一種模糊的兩邊好交差的做法。對《中日聯合聲明》的確認是《中日友好條約》的正文,經過日本國會投票同意,當然是有法律效力。但是這個問題牽扯到這個法律是什麼性質的法律。在日本,這個法律是規範中央政府的,且不具有憲制性特徵。事實上,從未有日本領導人敢明確違反這一法律。由於日本採取地方自治原則,這個法律無法約束日本地方政府和個人,因此才有了日本政府面對地方質詢時的回答。
還有人拿《中英聯合聲明》說事,更是用心險惡。《中英聯合聲明》當中所規定的事項確實已經是歷史文件,但其他聲明則不一定是,這並不是中國雙標。《中英聯合聲明》之所以是歷史性文件,是因為其中列出的所有條款都已履約完畢。其中中方的義務在於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中方認為有關的規定已經寫入《香港基本法》,從寫入的那一刻起,中方對《中英聯合聲明》就已經履約結束。更何況《條約》中也沒有規定英方要監督中方履約。主權國家的自主不容挑戰,《中英聯合聲明》當然是歷史性文件。這不是因為時過境遷,中方不認賬,而是因為中方已經履約完畢,且並沒有違約。
本来就没有吧,那有声明有法律效力的,那个七国集团年年发声明,有什么效力?有效力的是条约,而且还得经过立法机关通过,不通过一样无效。
因为声明,不是条约。有一定反悔的余地。何况现在条约反悔的都这么多。国际信用都快成废纸了。
中英联合声明怎么样了
简单来说就是,《中日联合声明》只是日本政府和中国签订的,但是日本国会并没有通过立法,所以不具备法律效力。
类比一下就是世界人权组织的国际人权公约,中国于 1998 年 10 月 5 日签署该公约,但尚未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因此目前尚未正式生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中日联合声明》是约束中日两个国家的政府的。。。
日本地方政府或者议员理论上不受到约束,相对的中国地方政府和个人也不受到约束。
外交部:《中英联合声明》是历史文件,已不具现实意义
我可以自费去东京失踪!!!
回旋镖拉了
一、法理层面的荒谬性
条约效力的不可逆性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56 条,条约一经批准即对缔约国产生法律约束力,单方面废止或否认条约效力违反国际法基本规则。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明确载明 “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中国政府”,这一核心条款是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政治基石,日本政府无权单方面否定。
历史文件的法律效力
虽然声明以 “公报” 形式发布,但其内容经双方领导人签署并获国会批准,已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协议。日本政府若否认其效力,等同于公然撕毁国际承诺,将动摇其作为 “法治国家” 的国际信誉。
二、政治动机的战略性考量
右翼势力的政治操弄
日本国内保守派长期试图淡化侵略历史,推动 “正常国家化”。否认联合声明效力是为其修宪(解除集体自卫权限制)、扩军备战提供合法性依据,本质上是将历史问题工具化为现实政治博弈筹码。
对华战略的实质性倒退
此举暴露日本对华政策从 “战略互惠” 向“制衡对抗”的转变:通过否定历史文件中的政治承诺,日本试图在东海油气田开发、钓鱼岛主权争议等问题上制造法律依据,为军事挑衅铺路。
美日同盟框架下的风险对冲
在美国 “印太战略” 背景下,日本通过挑衅中国转移国内对美依附的批评,同时测试中美战略容忍度,为未来在半导体供应链、军事部署等领域争取更多自主空间。
三、地缘影响的连锁反应
中日关系陷入恶性循环
中国可能采取包括经济制裁(如限制稀土出口)、外交孤立(暂停高层对话)和军事反制(加强东海常态化巡航)等措施,导致两国在半导体、新能源等关键领域的合作崩溃,损害双方经济利益。
东盟国家被迫 “选边站队”
日本可能以 “经济援助” 为杠杆,要求东南亚国家支持其历史叙事;而中国可通过 “一带一路” 项目强化与东盟国家的务实合作,加剧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
美国战略平衡难度加大
美国虽希望日本制衡中国,但过度纵容东京将导致其失去在亚太地区的 “中间人” 地位。若中日爆发擦枪走火事件,美国可能被迫下场,陷入 “新冷战” 式的两极对抗陷阱。
四、中国的应对策略建议
法律与外交双轨施压
联合国际社会(如俄罗斯、印度、欧盟)重申《中日联合声明》有效性,推动联合国安理会讨论此事。
启动《中日渔业协定》《海空联络机制》等具体协议的重新谈判,以实质行动反制日本挑衅。
经济手段精准打击
对日本半导体材料(如光刻胶、氟化氢)实施出口管制,直击日本汽车、电子产业命脉。
暂停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将日本排除在 RCEP 后续升级计划之外。
强化战略叙事斗争
通过 “亚洲记忆联盟” 等平台揭露日本战争罪行,联合韩国、菲律宾等国构建反历史虚无主义联盟。
创设 “一带一路” 亚太特别基金,以发展援助对冲日本“ODA 政治”。
结语
日本否认《中日联合声明》效力的行为,本质上是冷战思维在 21 世纪的复活。这种以邻为壑的战略选择不仅无法解决日本自身的结构性困境(如人口老龄化、能源依赖),更将亚太地区推向 “新冷战” 边缘。对于中国而言,需以战略定力应对短期挑衅,通过深化区域经济整合(如推进中国 - 东盟自贸区 3.0 版)和科技创新合作(如 6G 标准制定),从根本上消解日本的战略投机空间。历史的经验表明,任何试图通过否定历史契约颠覆地区秩序的行为,最终都将以失败告终。
嗯。
如果这个没用,那么按照二战之后美国人的做法
1、赔款
2、驻军
这个咋样?小日子喜欢这个?
那就是撕破脸耍流氓了呗,你既然做初一,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十五有什么变化。大国博弈,正式拉开序幕。嘴仗打不下去的时候,就要见真章。放弃韬光养晦,就用实力说话,拭目以待,以德斧人。规则你不遵守,那么就重新立规矩。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都不做,那就继续发育吧。
日本政府宣称 1972 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那中日战争就没有结束,他们作这一表态当天开始就可以进攻日本,给日本人增加点暖意了。
没啥看的. 国家之间的协定本来就是阶段性的. 当事国家不认了, 难道还能靠联合国来强制执行吗
这东西差不多就是一个君子协定. 当然他不认, 你又想他让可以选择打到让认.
日子挺好,连汉使都不用去搞它全家他就给你递枕头了。
它就像一个用昭和男儿般硬气赖账的婊子,很神奇很扭曲。很期待它的结局。
怎么看???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原来每个文件都不简单。
我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可是郑重承诺,请其他国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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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1450 都说没经过国会批准不作数,那希望日本说到做到,到时候 ww 有事日本有事
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
(签署日期:1972 年 9 月 29 日)
日本国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应周恩来总理邀请,于 1972 年 9 月 25 日至 30 日访华。毛泽东主席会见田中总理大臣,双方就邦交正常化及其他问题展开友好会谈。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如下:
一、基本立场
1. 中日两国结束不正常状态,建立外交关系。
2. 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 的立场,并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
3. 中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签订日期:1978 年 8 月 12 日;生效日期:1978 年 10 月 2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满意地回顾了自 1972 年 9 月 29 日两国政府发表《中日联合声明》以来,两国关系在新基础上的发展;确认上述声明是两国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并应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原则;为巩固和发展两国关系,决定缔结本条约。
分析:
如果联合声明被否认了,这个条约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等于 日本国单方面宣告 八十年前的战争尚未结束,日本国认为与中国仍处于战争状态,而不只是否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联合声明的效力呢,就像俩人结婚,双方声明百年好合(现代社会这根本不会写在结婚证上,从前倒是会),故此向政府领证。现在一方说,不白头偕老了,那就向政府换个离婚证。同样,日本说声明没法律效力对他们没约束了,那是就想废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中国军队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战的延续。中国军队对插手捣乱的日本出手是抗日战争的延续。完美!
已经定了的今年八十周年阅兵,大杀器想必不是给台湾看的。
感谢这个决定,可以到东京进行大东亚共荣圈了
联合国、各种国际条约以及道德观把不同实力的国家给拉到了一个相对平等的位置,让很多国家有了错觉,自己也是能和大国掰手腕的存在,自己说话,大国也得听着,毕竟联大里就是这样的流程。
导致他们忘了,这个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没动你是因为在衡量成本或者在做准备,毕竟把狗打死的时候就算被咬了一口也是血亏。
吹水
东拉西扯警告
前置一个回答:
辽沈战役中最重要的一环其实是要让国军有一种 “拼一枪可能打开局面” 的假象,如果不采取似乎露出破绽的攻打锦州而是采用相反的措施——不给机会主力围攻沈阳。那么尽管收复沈阳是肯定的,但整体上这么打是吃亏的。
因此,要想在台海局势中获得真正决定性的胜利,恰恰需要让美日韩台有相当的军事冒险的野心,如果发展成美日韩隔岸观火,台湾伪军蹲地坑,那么即使收复台湾整场台海战争也很难说是胜利。
所以,需要做好在可能的台海战争中 “台伪军先发制人”、“沿海重要目标被袭击” 或者 “某决战兵器大捷” 等情况的心理准备,甚至可能会出现我驻守岛礁或海上平台的部队遭到敌方压制上演“塔山 2.0”。
考虑到这一点,日本对中国的敌视行为其实是有利的,但仍然不够有利,最好能够在美日韩台出现广泛的 “一场民主世界决战击败中国赢得五十年和平” 的论调。
而如果想出现上面这个论调,最合适的话题是 “拥核”,考虑到核武器在文明世界大众眼中具有的 “一劳永逸”、“威慑大国”、“易于维护”、“开发难度低” 等特点,且核威慑不需要消灭中国海军就可以达成,这就存在相当的可实现基础。
在这个想法的基础上就发展出了下面这个假设:
协约本来就是用来撕毁的,何况这种没有法律约束的承诺,哪天撕毁看双方所处时代形势
2025 年 3 月 17 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_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环球时报》记者:据报道,近日,日本一名国会议员向日政府提交质询,声称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写入 “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相关表述,【日地方政府和地方议员】【是否有法律义务】遵守相关立场。【对此】,日本政府出具答辩书,声称 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报道称,【日历届内阁均认为该声明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此次答辩书再次表明,该声明不会对日地方议员赴台活动构成限制。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毛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方坚决反对建交国同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1972 年中日两国政府签订《中日联合声明》,日方在《声明》中作出过明确承诺,即 “【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开罗宣言》明白无误地要求将日本 “窃取” 于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 “归还” 中国。上述文件不仅是对台湾属于中国这一事实的确认,而且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极端一点,日本个别平民嚷嚷几句,日本政府是否应该基于中日联合声明或者其他条约逮捕 ta?没这个道理。这种属于相当明显的干预内政行为。其核心在于,个别平民没有法定授权,你可以批评 ta 的观点,但没道理上升到法律层面。
中国要求的一直很简单,全权代表国家外交事务的那个政府尊重国际条约。
但是,有些东西就是有模糊地带的。国与国之间这种关系,肯定有灰色地带。一个平民当然没有足够的授权,但是一个政府雇员呢?一个议员呢?什么层级的政府?什么层级的雇员?什么职能部门的雇员?什么层级的议员?有没有委员会任职?是不是委员会主席?
这东西很难划线。两国协商一条线,明天对方政府机构改革咧,怎么办?
因为涉及到具体事务存在灰色地带,官方用词也就得聪明点。里面的东西不能在官方层面上挑明白,才能避免很多麻烦。
比如我们外交部不好说这个声明对地方政府没有效力。如果这样说,转头就会被掐头去尾做文章。所以这个回答以【日本国政府】为主体,不强调是对谁的法律效力。
如果扣细节,这就是答非所问。上考场这题最多给你点卷面分。
但出了考场,在发言人这个位置,这就算不是满分答案,也差不多了。
我不懂日语,没搜日本内阁的说明究竟用了什么表述,但我猜大概会努力强调【对地方政府和地方议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地方政府和地方议员问对中央政府的约束力,那答案可能就是 “关你 p 事” 的文雅版说法了。
那好啊!雅尔塔协议确认日本领土仅限于四岛。其它的中国可以派兵占领!日本要是不服,那就是不承认二战结果,那咱们继续反法西斯战争!
这个有法律效力,难道日本拉出的屎能收回去?
我以为他能制裁老中啥呢,就这?只能说否认的好,好,好!
感觉小巴嘎上套了,这下主动权可在兔子手里了,兔子感觉是准备一次性把日菲台全部清算了
让日本参众两院表决通过这一宣言,快!
考虑一下把时政类的新闻加个时间吧。不然白开心
日本人也不傻,这项提议不会被通过,只是找个嘴替恶心一下咱们,但很多能恶心咱们的事他们不用,偏偏用了让咱们兴奋的,就有点奇怪了…
好事,看来日本又要赌上他那快要赌完的国运了,就差一个日本发挥传统以下克上的海军将领打开场面
石破茂内閣は 11 日、1972 年の日中共同声明について、地方自治体や首長、地方議会、地方議員は声明文にある「中国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する法的義務の有無を尋ねた質問主意書に対し、「法的拘束力を有するものではない」とする答弁書を閣議決定した。声明について歴代内閣は法的拘束力を有しないとする立場を取っており、改めて地方議員らの活動を拘束するものではないことを示した形となる。
11 日,石破茂首相内阁决定以书面形式答复有关 1972 年《日中联合公报》是否对地方政府、市长、地方议会和议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即地方政府、市长、地方议会和议员是否必须 “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场”。历届内阁均认为该公报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再次表明该公报并未限制地方议员的活动。
其实人家的意思,在日本法律以内中日联合公报对方政府、市长、地方议会和议员,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不是在国家层面否定联合申明。
这是一个蛙蛙想出得的,靠亲台议员对当时石破茂政府的一个陷阱问题,本来就是一个申明而已,我偏要去问他有没有法律效力,放哪他也没有法律效力啊,但是你石破茂必须回答我有没有
没有的那就可以挑唆中日关系了
“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 的生动体现。
也不知道谁学谁的?有搞历史研究的,可以扒一扒线索。
希望整个日本政府真的否认了那就太好了!!!我们总算可以算账了!
鼓励,加油,日本干这些事,我个人都是十分赞同的,不管他们年轻人被洗脑成什么样,上一代的仇恨,我们这一代背了,就算是屠族灭门,反正他们已经被洗脑成我们是十恶不赦的一方,那么就干到底,仇恨就恨到底,不能只让我们恨他们,也要让他们永生永世背负着刻苦铭心的仇恨。
那种拿《中英联合声明》碰瓷的直接取消关注就行了,你的房子租赁合同到期从承租方拿回来还要继续生效吗?
你们所在公司和其他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在还在继续有贸易往来难道不作数吗?
这些人连美国要合并加拿大提都不敢提就知道什么立场了?主权在哪里?国际法在哪里?
挺好,他们否认声明,我们也没要赔款,那就可以接着打了,
一言为定!!!!!!!!

OH YEAH~~~~~~
没有航母的时候,它们不联合对付中国,
没有造岛的时候,它们不联合对付中国,
没有 055 的时候,它们不联合对付中国,
没有无人机的时候,它们不联合对付中国,
没有机器狗的时候,它们不联合对付中国,
没有空间站的时候,它们不联合对付中国,
没有 J20、六代机的时候,它们不联合对付中国,
…………
等中国全产业链完成、军工发展迅猛的时候,它们想起来要联合对付中国了。它们真是温柔又善良。
试探而已,啊日就赌你不敢有大动作,最多谴责之类的嘴炮。
毁灭吧,赶紧的,我从高中时期对台海和日韩感兴趣,魔怔的那几年实时每天看三方直播新闻错过一天都感觉自己少活一天,翻出去整天对线,就算是这两年也是五六个节目每天瞅一眼,切片没事儿看看,算一算这状态也快有 20 年了。我在生理上现在已经排斥和反感理性讨论日韩台问题了,全是感性,全部干死。
没事,既然日本想讨打,那到时就狠狠揍她一顿好了……
日本议员的一个提案而已,没有经过官方表决形成正式文件就只能算个口嗨,这种口嗨国际上多了去了。拿口嗨正经对待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现在就要奔着弄死人家去的,当战争借口用的,皇太极二征朝鲜就是这么干的。否则正常情况都是骂回去了事。在网上纠结琢磨个半天才是脑子秀逗
特朗普还说要武力征服加拿大和格陵兰呢,别人当回事了么
好事啊,本来我们民间对日开战没有心里负担,但执政党道德太高,这下不就是递枕头,我认为执政党国家也没有心理负担了,中日开战就名正言顺了。
其实这真的不重要,日本只要实质干涉了武统,如果我们赢了,日本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果我们没打,或者打的不顺,我们都拿日本办法不多。
中英联合声明、香港基本法,后者才是法律。记得有一次外交部就是这样回答的。
为有力驳斥日方错误观点,我们必须举例证明历史文件是拥有且必须拥有法律效力的,比如香港那个声明就是个铁证!
那《中日联合声明》在这里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吧?
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
下一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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