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罗翔的观点 “戒除对重刑主义的依赖,推动慎刑原则”?
知乎用户 寒冬 发表 其实就是话语权的问题。 现在法学界为什么全盘西化。 最重要就是 “权力” 的诱惑。 西方法学界的权力大到没边。 本来法律应该是通俗易懂,让绝大多数人能够理解其中逻辑。毕竟即便是数学物理这种高深的学科,最终呈现出来的,也 …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 a 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 A 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 A 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 “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 “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 的情况。其实 “所有人都没做错” 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 “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 “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 “法律神圣” 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 “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 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 er 说牢 A 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 “牢 A” 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 “工具” 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 “社会治理” 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 “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 “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 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 “礼”,实现“礼” 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 “礼” 来约束人,法家通过 “刑” 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 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 “工具” 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 “工具” 属性。
法律由于 “工具” 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 “依法治国” 变成 “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 效果,把法律作为 “武器” 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 “法律” 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 “高明” 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 A 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 A 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 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 4 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 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 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 4 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 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 19 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 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 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 16 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 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 9 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 14 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 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 20 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 4 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 1908 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 5000 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 10 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 14 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 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 2 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 8 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 4 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 100 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 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 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 A 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 “人情” 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 “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 “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 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 0 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 10 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 hashtag 里,#metoo 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 #metoo = 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 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 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 A 群体压迫 B 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 “结果平等” 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 “B 群体” 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 50% 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 “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 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 CEO 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 A。
牢 A 的观点
1. 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 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 “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 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 A 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 “合理” 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 500 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 4 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 “人材期货”“斩杀线” 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 A 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 Law 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 Law 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 Law 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 Law 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 “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 A 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 “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 “道德” 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 “人皆生而平等” 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 A 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 A 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 “子女的养育者” 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 “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 “断亲” 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 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 · 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 · 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 · 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 · 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 A 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 A 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 30 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 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 A 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 A 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 XXXX,或对外宣扬 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 “人人生而平等”,而是 “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 “被创造出来” 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 “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 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 2026 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和 “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 的正当性,才能保障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 A 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 A 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 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 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 AI 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 “法律” 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 B 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 “Justice(正义)” 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 “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 “神圣” 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 “先知” 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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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 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 数学,2 物理,3 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 a 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 a 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 a 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 A. 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 a 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 a 迟早 “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 a 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 a 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 a 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 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 月 23 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 a 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 a 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 a 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 a 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 a 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 B 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 B 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 B 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 B 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 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 A 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 “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 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 · 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 · 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 “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 · 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 · 弗利茨(奥地利,绰号 “野兽”)
罗伯特 · 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 23 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 · 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 · 雷德(BTK 杀手)
约瑟夫 · 詹姆斯 · 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 30% 老兵患 PTSD,8 万 - 10 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 万老兵无医保,5 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 3000 死囚含 10% 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 高贵 “。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 “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 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 A 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 A 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 A 生活的这个圈层,牢 A 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 A 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 A 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 A 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 A 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 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 A 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 A 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 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 A 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 A 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 A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 “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 A 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 A 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 A 所说: 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 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 “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 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 X 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 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 “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 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 “法律” 作为 “圣经” 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 “法律圣经” 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 “法律圣经” 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 “路线” 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 A 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 “宗教治国” 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 “神” 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 “人” 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 “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 “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 “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 “团结” 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 “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 “相对可信” 了,
因此 “萝莉岛” 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 “引经据典的学者” 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 “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 “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 (《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 “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 “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 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 A 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 A 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 “废死” 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 x 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 “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 “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 “法律至高无上” 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 “至高无上” 的东西是 “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 是指 “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 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 “至高无上” 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 “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 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 “唯一的真神” 来给自己推崇的 “法律” 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 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 A4 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 a 打脸其他 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 a 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 xx 说话,xx 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 xx 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 A 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 A 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 “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 A 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 “民意领袖” 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 A 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 A 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 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 · 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 A 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 26 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 a 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 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 A 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 “传统” 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 14 亿人的消费不如 3 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 GDP 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 16 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 “未来的成年人” 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 a 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 A 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 A 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 du 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 tm 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 A 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 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 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 A 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 a 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 b 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 a 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 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 A 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 = 虚伪 = 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 A 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 A 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 **。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 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 后 80 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 60 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 “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 (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 你看,xxx 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 A 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 A 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 A 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 A 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 low 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 “义”,但是占了个 “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 “不忠不义” 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 A 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 2022 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 “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 “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 “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 “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 “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 “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 “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 A 一个提出 “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 1 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 a 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 “天龙人” 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 90% 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 正义 “,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 20 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 A 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 “反常理” 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 “深恶痛绝”。
那就是 “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 “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 “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 “贱” 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 PUA 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 “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 “活人” 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 A 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 “作妖”,人朝着“妖” 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 CPC 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 a 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 “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 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 a 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 a 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 a 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 “秦制” 了。
最后,牢 a 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 a 一个不多,少牢 a 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 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 A 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 A 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 X 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 X 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 A 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 A 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 A 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 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 “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 a 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 A 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 6 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 high 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 a 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 A 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 A 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 A 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 A 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 "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 200 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 “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 “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 “推测” 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 “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 A 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 A 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 A 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 / 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 a 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 “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 “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 “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 “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 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 a 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 A 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 “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 a 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 a 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 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 a 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 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 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 A 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 A 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 A 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 A 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 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 “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 KPI 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 A 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 “最不坏” 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 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 “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 “适当” 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 b 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 b 站。在罗翔进入 b 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 “装甲尼禄” 在 b 站为其引流。
B 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 B 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 · 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 · 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 一个法官判几个 / 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 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 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 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 A 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 15 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 15 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 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 A 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 A 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 “跟党走 “?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 “跟党走 “?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 A 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 A 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 A 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 “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 “高尚” 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 “爱国” 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 “证据” 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 cult、urban legend、ganster…… 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 “糖霜苹果” 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 cult 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 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 “糖霜苹果” 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 cult 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 FBI 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 CNN 到 fox 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 A 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 FBI(CIA,DEA 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 A 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 3% 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 A 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 A 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 A 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 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 A 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 不为人知的多面性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 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 2 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 A 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 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 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 A 到 B 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 A 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 B 也是错的。
——证毕
A 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 A 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 A 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 “理想的圆” 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 bug 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 a 说的原话是 “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 18 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 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 b 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 100% 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 a 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 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 100% 完美,那么,行至 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 TYPE-A 口硬接 TYPE-C 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 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 50 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 500-1000 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 10% 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 A 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 b 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 b 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 b 站的。这次有了牢 A 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 A 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 - 自然法 - 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 A 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 A 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 “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 A 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 A 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 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 “平等否定评价” 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 “生而平等” 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 “更生物人” 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 A 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 129MV 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 97% 是 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 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 A 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 (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 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 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 A 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 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 A 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 A 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 A 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 A 的道德论,但牢 A 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 “认同” 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 985 一样。
回到题目,牢 A 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 “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 A 认同” 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 a 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 A 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 a 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 A 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 A 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 / 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 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 “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 3 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 B 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 a 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 zf 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 年 3 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 “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 @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 A 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 A 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 2+2=5 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 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 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 A 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 3 点为限:
1. 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 B 小将什么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 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 A 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 N 条么?
2. 论证 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 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 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 A 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 “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 A 比,全是路边 N 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 A 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 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 A 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 “白卷英雄” 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 · 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 · 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 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 “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 A 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 AC 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 A 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 2.0 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 a 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 翔这种么,就是 “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 a 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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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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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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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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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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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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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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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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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很简单,因为罗圣是信教的,而恰好牢a又非常懂基督教那一套东西,甚至可能比罗圣还懂,所以能很轻松的闻出来很多用学术包装出来的话语背后是什么宗教味儿。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
罗翔作为一个律师,在国内的社会地位也好,收入也好,都已经基本达到顶点了。
跟他国外的同行相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而想要继续往上,就要突破制度限制。
制度上,往西方靠拢,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才能向西方的同行看齐。
这也是罗翔从考试指导,往法律哲学转变的根本原因。
而牢A作为官方收尸人,深入了解美国法律体系,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
牢A很清楚,美国这套法律体系,是个什么玩意。
就像你知道那是一坨屎,有人变着花样,用尽各种逻辑和词汇。告诉你那玩意能吃。
别管他的逻辑再自洽,他的水平再高,在你看来,那就是一坨屎。
而对方,竟然想要骗你吃一坨屎。
你也不会认同对方。
我刑法就是看厚大的课,跟着罗翔学的,罗翔从教学技术上讲,教个刑法是没问题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教技术升级到了输出所谓刑法哲学的状态,一旦到了这个状态,在中国就没有不翻车的。
前两天乎上看到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希腊神话里为什么充斥着那种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后结局还是悲剧的故事”。当时高赞是从哲学和文学角度写了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所以我点了个赞就翻篇了。
今天看到罗圣的问题,我突然想从法律的角度做一点延伸。
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历史上很多制度也都出现过这种“明明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终还是滑向了灭亡”的情况。其实“所有人都没做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伪命题。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所有人都忽略了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没做错”?
几乎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遵纪守法就是没做错。对个体也许是如此,但对于客观世界来说,真的如此吗?
很显然,聪明的人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追求的并不是客观的正确性,而是统治的稳定性。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从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只不过是统治阶级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么立法符合自身的利益。
所以当你严格遵纪守法时,你并不能保证你没有做错。就好比以前氟利昂空调是合法的,你用氟利昂空调是遵纪守法,但是站在客观臭氧层的角度,这种行为就很生草。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不是天生神圣和正确的。
换言之,依法治国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保证法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用更大白话的说法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那些鼓吹“法律神圣”的人,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他们只看到了法律对人的社会活动的约束,却看不到客观实践规律对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法律到最后,必然导向“所有人都没做错但最悲剧依旧发生”的结果。
我是法律从业者,我也不认同罗翔罗大师。
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法律教授,天天张口闭口西方法制观念。(言必称柏拉图)
你猜为什么罗翔当年退微博啊
知乎er说牢A什么都是编的
但,良家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这句话,他就是对的
国家也是这么在做的,只是现在还做的不是很好
罗翔说,对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典型西方意识形态宣传叙事。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按这个原则做的,包括美国。
我认为“牢A”是对的。
法律是人造的统治工具,并不神圣。人生而权利平等,但人的价值并不平等。
我以前经常听罗翔讲课的切片,不仅是学习和了解法律,也是把罗翔风趣幽默的授课当做消遣,但后来罗翔的一些言论,让我意识到,罗翔在法条的掌握上驾轻就熟,没有问题,但对法律的本质认知有问题。
不光是罗翔,我国很多法学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没有认识到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本质,居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
可以说,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公平正义,是对政权框架内个人和集体暴力的妥协,也是对个人服务集体的承诺。因此,法律的具体条文存在价值判断。
路线错误,知识越多越反动。路都走错了,走得快可不是越走越远嘛。
法律毕竟不是神圣的,如果要让他强行神圣起来,最终只能向宗教靠拢,把法律变成神意志的衍生,因为神是不容置疑、不能解释的。
认为法是神圣的,还容易产生一种不良后果,就是我们的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一开始学习和接触法律就被灌输了法律是神圣的这种思想,到实际执行法律的时候,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就会由一种极端陷入另一种极端,认为法律是肮脏的。最左的往往容易最右,最右的又往往容易最左,所以告诉所有人,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真相无比重要。
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其实有两种原因,其一是由于现代法律,主要从西方萌芽,通过殖民或战争向世界传播,其基础是建立在西方文明之上,而西方文明的底层是宗教,西方政教分离并不明显,由于法律是统治工具,因此法律是教法的派生,这就导致如果学习法律不去理解法律的本质,只是一味溯源,去追寻法律的源头,很容易就进入宗教的领域,得到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法律是神的意志,因此法律神圣。其二是由于利益关系,法律从业人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法律神圣的潜意识,或为名,或为利,都会想方设法维护法律神圣性,进而不允许人质疑法律以及他们对法律的垄断性解释权,根本上是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就像不允许你亵渎神明的宗教神职人员,这样他们就能依靠神圣的法律获取利益,成为特权阶级,甚至成为新的统治阶级。
话说回来,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也是社会意识。从统治工具这个角度,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现代成文法,但从社会意识方面来说,我国法律体系也有自古一脉相承的文明特征。
而我国很多法律从业者,只关注统治工具这个角度,而又不认可法律的“工具”属性。从社会意识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法律也继承了传统的宗法制,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一些主张,很多已经融合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争”的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诸子百家的核心区别就是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其争的就是社会应该怎么治理。
比如说儒家,儒家讲“礼”,礼是什么东西呢?他不是道理,是法律和道德(当然,是符合当时条件的道德和法律),也就是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相处(上下级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等等),如果大家都讲这个“礼”,社会就得到治理了。当然,这是法理,而不是法条,后面的论语等儒家著作,其实就是儒家版本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君子应当怎样怎样,如果不理解这个“礼”字,单纯的学论语或者是什么儒家经典,那是背书,是学不到儒家的知识的。儒家的核心是“礼”,实现“礼”的手段就是“克己”,也就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当然,后世被夺舍的儒家,与孔子的儒家又大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儒家通过“礼”来约束人,法家通过“刑”来管束人,道家则要顺从人的本性……所有的学派,其争论和分歧都在于应该怎么治理社会。到如今,西方的成文法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共同构成了现在社会治理的基础。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工具”属性熟视无睹,根本就是因为现代法律的源头在西方,法律是神的意志,所以法律是神圣的,所以他们不认同或者是不理解法律的“工具”属性。
法律由于“工具”本质,其天然带着剥削压迫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坏的,他是一个组织稳定存续的基础,是社会分工、资源分配的依据,他提高了社会运转的效率,对生产力进步具有决定性的贡献,是一项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工具。
人们之所以愿意妥协行使自己的暴力,就是因为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社会分工比没有这个框架要合理,获得的资源比没有这个框架要更多,能获得更好生存保障。
当然,具体到法律的审判处罚等执行环节,也会有各种情况存在,让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效果打折扣,一旦个体认为自己在这个框架付出的代价与获取的利益不均衡,他对法律的妥协就会减少,甚至不惜行驶暴力来对抗法律。比如,大多数人遭受不公的时候,本能反应是行使暴力,但又会因为自身的社会属性去克制使用暴力的意愿。
所以不仅立法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
如果非要说什么是神圣的,那应该是法律从业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神圣的,但法律本身并不神圣。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懂法,一方面防止有些人把“依法治国”变成“依想法治国”,另一方面,法律本身是统治工具,具有规范社会治理的功能,那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规范”效果,把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身,所以你应该了解“法律”这个武器。
再怎么强大的武器,如果不拿起来,拿起来不会用,也是不能保护人的。
之前,我坚定地认为罗老师,就是法律界的大权威,思路清晰、点滴在理、指路明灯……
现在,我,觉醒了!他的理论、论断,可能有“高明”之处,同时,夹带的私货太多了!
当然,牢A居功至伟!但,包括自己在内众多国人,顿悟了!
当我们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被保护了这么严实,是白给的么?
明白的越多,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毛主席!
一个图就能说明问题。

牢A对于宗教的理解和认知压根不是罗翔能比的。
当然,也不排除罗翔其实知道这个,但就是故意藏着坏,不说。
顺手再贴个文章。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头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复兴
面对斩杀线,美国人为啥不造反?他们不是人人有枪吗?
你给他们一万年,他们饿死也不会造反。
因为美国人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种族优势,非常的彪悍,他们的出厂配置完全不同。
我先给大家讲段真实的历史故事,绝对炸裂你的三观,颠覆你的认知。
1381年,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和残暴统治,英国终于爆发了他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做瓦特泰勒,快速聚集了十多万起义农民直扑伦敦。
英国国王压根就没想到农民还能起义,英国军队猝不及防被杀得丢盔弃甲,起义军一路平推,很快就包围了伦敦,英国国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包围的和铁通一样。
但重点来了!人家英国农民起义,那真的是充满了英伦特色。
你猜他们辛辛苦苦打到国王的伦敦塔底下,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憋出来个什么惊天动地的革命纲领?
他们的终极诉求是:陛下啊,您看我们活的太不容易了,您那个新增的4便士人头税实在太重了,草民实在交不起了!
请您行行好,把它给取消了吧!
我当时读到这里差点一口老血喷书上了!
十万大军啊,刀都架国王脖子上了,结果就为了求国王把新加的几便士税钱给免了?
压根没想着要改朝换代、自己当家做主这茬!这觉悟真是杠杠的!
当时的国王小查理,吓得躲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身边就剩几百个卫兵,跟外面的十万人一比,那真的是死定了!
结果呢?起义军在外面高呼请愿,说取消人头税!你可别逼我们,否则我们真的就冲进去啦!
小查理马上机智的说:亲啊,你们别冲动!咱有话好好说,咱谈判!
起义领袖瓦特泰勒同志一听国王愿意沟通,高兴得不行,觉得胜利在望,屁颠屁颠就带着两个人跑去开会去了。然后…他就被国王的卫兵不讲武德地当场剁了…另一位去谈判的领袖约翰鲍尔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受尽折磨而死。
这转折,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
这下可好,领袖虽然没了,可外面还有十万群情激愤的农民呢!国王这几百人怎么办?
小查理的骚操作来了!他哆哆嗦嗦的走出伦敦塔,面对着十万大军,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他说:
父老乡亲们!家里的麦子是不是该收了?再不回去,烂在地里多可惜啊!大家快回去收庄稼吧。
我以国王的名义发誓,赦免你们所有人!之前你们打官军、抢东西的事,统统拉倒,既往不咎!
接着他又说:你们的请愿,我知道了!我一定认真研究!
读到这儿我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被十几万人团团包围,刀山火海里刚杀完人家首领,这小国王嘴是真硬啊!连个暂时取消人头税都不肯当场松口!
就说了个我会考虑的,原话是:Consideration Granted,也就是英文版的研究研究!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这十万农民兄弟们竟然信了!一听国王这三点恩典,觉得目标达成,心满意足感激涕零,二话不说,扔下家伙事儿,当场原地解散,各回各家,各收各麦子去了!
结果呢?当然可想而知啊!等人群散了,小查理毫不犹豫地撕毁了那堆免死金牌,开始了疯狂的大清算!凡是参加过起义的,基本都被秋后算账……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记载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起义的全过程。
我讲了这段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好不好,可我查了所有的历史资料,就这么回事啊。
你可以自己去查瓦特泰勒,看我有没有骗你。
说完了英国,咱们再说美国,美国也是一样奇葩,不愧一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美国建国之初的时候,也爆发过两次零星的农民起义,比如谢司起义,但都和我们刚说的一样,开始起义军一路平推,政府军根本打不赢,就要谈判给他们减税,起义军马上跑过去谈判,结果就中了埋伏。
就是政府随便搞个计策,英美的农民们就被骗得团团转,接着就被轻松击溃。
那么我想说啥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说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美国持枪比例全球最高,民间有4亿支枪,他们但凡参加个集会,经常都背着枪上街。
但是你发现没有,所有的美国集会,他们人人背着步枪,但这群乌合之众从来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放一枪,连对天都没放过一枪!
尤其见到美国国民警卫队,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老实!
这纪律好得连正规军看了都自愧不如!
他们可以零元购,可以打砸抢,但绝对不敢和政府动手。
昂撒人的最大优势就是:他们极其吃苦耐劳,而且只要碰到他们的政府,无比的乖巧老实,从来不敢忤逆!
我们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家是想都不敢想。
我一直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英国农民本来在家里种地,结果就发生了圈地运动,英国国王和贵族带头抢劫,把老百姓的田地给抢光了。
就这样,英国农民一声不吭逆来顺受,乖乖的去做流浪汉去了。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还想做流浪汉,想得美。
英国国王当时颁布了法令,流浪汉抓到了是要割耳朵烙火印,甚至被直接处决的。
就是逼迫英国人去工厂做打工人。
所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只会抢了你的土地拆了你的房子逼迫你去做打工人。
我再次强调,我今天说的你别觉得离谱,你随便去查英国官方历史,这就是事实。
于是英国就有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廉价打工人,接着就是工业革命,那才是真正的残酷,8岁的儿童就开始到工厂里面做童工,尤其是19世纪中期的时候,纺织厂和矿井里面全是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只需要成人的1/5,甚至管顿饭就行。
英国的工厂马上卷起来了,成批雇佣童工,否则你在成本上无法竞争。
我再告诉你们这是事实,恩格斯做了社会调查,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这个记录的非常清晰,说英国的工人阶级真的活不下去了,他们一天干16个小时,挣的钱才能买两个土豆……..
1833年的英国议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曼彻斯特纺织厂9岁童工每日平均工作时长14小时以上,手指被卷入纺纱机的工伤率高达37%。
南丁格尔后来写了个调查报告,说童工基本上很难活到20岁。
所以凭啥马克思会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当时在伯明翰煤矿区,矿主们发明的半身高童工制度,让4岁孩童蜷缩在狭窄矿道中运送煤炭,他们佝偻的脊梁成为工业文明初期最扭曲的人体雕塑。
美国也是一样,美国有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叫刘易斯海因,从1908年开始专门拍摄童工,因为当时美国的工厂里面到处都是孩子。
他拍摄了5000多张作品,现在在互联网上都能搜到。
比如著名的十岁的纺织工,当时美国的纺织厂里大量的都是10岁大的孩子,每天工作14个小时,工资也就够买面包吃。
在比如他的玻璃厂童工,儿童在高温玻璃熔炉前搬运重物,裸露的皮肤到处都是被灼伤的痕迹……
好,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美国人被这样残酷对待,他们造反了吗?
他们造个锤子的反。
法国确实是革命老区,造反了,但是英国人老实巴交的,压根就没想造反,1840年,他们搞了大宪章运动,聚集了几百万人和平请愿。
几百万人啊,英国人可怜巴巴恳求他们的国王,说陛下啊,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一天的工资只有2个便士,能给我们增加一个便士吗?
几百万人啊,敦伦人山人海,结果当时居然连零元购都没有,英国工人说我们一定要态度好一点,打动国王。
结果英国国王说你们真的是想瞎了心,还想增加工资,门都没有!
大宪章运动一共搞了8年,结果楞是一分钱工资都没增加,每次如果实在人太多了,英国宪兵就出动了,老百姓一看到宪兵,立马就散了,回去老老实实打工去了。
就真的是让我无语,我只能说一千个沃艹也无法表达我的震惊,绝对的天选打工人。
现在美国也一样啊,你看他们机会的时候都带着枪,他们可能零元购抢店铺,可能搞枪击案去打小朋友,但是他们的活动只要美国警察以来,立马老实了,你看他们敢开枪吗?
所以你问我美国人为啥不造反。
我就这么告诉你,别说他们有4亿支枪,你就算给他们100亿支枪,让他们饿死他们也不会造反。
这就是昂撒人的种族特性。
他们去打伊拉克或者叙利亚,那杀戮平民的时候快活的很,但是只要看到政府,立马就老实了。
最后我想说啥呢。
原来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对这句话我严重不认同,首先吃苦耐劳就不是什么好词,拿吃苦耐劳出来炫耀那是受虐狂才干的事情,正所谓你只要想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
正确的说法是:中华民族是最有智慧且有远见卓识的民族。
我们可以暂时吃苦,但那是为了有更好的未来。
你说中国人最能吃苦耐劳,资本主义国家都笑了,说你那也叫苦?你是真不知道什么是苦。
所以,全世界最能吃苦耐劳的民族,那绝对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他们现在还好点,毕竟有霸权撑着,等霸权崩溃了,他们又要走原来的老路了。
这话说的,不认同罗翔的何止牢A
罗翔的问题在于,他现在的自己,其实是在反对过去的自己。
B站有一个罗翔的鬼畜特别火,就是他当年讲述一个女人被流氓跟踪试图强奸,女人用计把流氓骗到公厕一脚给他踹了下去,罗翔那时候以此来作为正当防卫的例子,还幽默的说,但要注意屎不要溅到自己身上。
大家传播这个视频,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朴素的正义性,在罗翔之前,很多律师遇到这种问题都会皓首穷经去掉书袋,来表示这女人是怎么防卫过当也该判刑,而罗翔难得提出强奸犯就该遭此一劫,女人做的对,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这个强奸犯掉入粪坑的悲惨,简直大快人心,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追捧和喜爱。
而人们现在推崇牢A的理由,跟当年推崇罗翔的理由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我们其实一直没变,变的是他。
你让现在的罗翔再去讲述这个女人的故事,他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了。
而他之所以会产生变化,我怀疑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些东西。
我自己本身现实中也有个当律师的朋友,以前也是充满理想主义,但最近出国交流了几次,回来以后就一心想要去国外当律师,不想留在国内,我问原因,他说收入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在国内干一辈子律师,也没有同行在国外干一年赚的多,他父母年事已高,子女嗷嗷待哺,虽然以国内的收入也能养活他们,但质量没法保证,可如果能到国外成功执业,他就能给他们带来帝王级别的生活享受!
他也想坚持正义,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解脱心理压力的理由,因为他出国当无良律师害的也是外国人和润人,没有害自己中国的本国人,所以他觉得他的行为没问题。
我对他的决定不做评价,但从他身上我也能猜测罗翔的行为逻辑,他跟我这朋友还不一样,他在国内名气太大了,他这辈子都只能跟中国绑在一起,在中国谋生,可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他的事业发展到顶,也不过如此,不光是钱,包括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只能被压制在一个和国外同行完全没法比的低阶程度。
他是一个聪明人,是聪明人当中的精英,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正是因为他之前推崇的朴素正义,其实是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毕竟老百姓自己谁还不知道朴素正义,还用得着你来提醒?之所以之前推崇你,是因为觉得你成了朴素正义的代言人,可即便没有你,朴素正义也依旧在那里。
而在国外,律师们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他们洗脑老百姓抛弃了朴素正义,而听从他们的程序正义,然后自己编写这套程序,运用这套程序,把老百姓当成猪狗牛马一样役使,他们变成了牧羊人,变成了现世的红衣主教,不光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政客进入政治中枢。
这样的力量,哪个聪明人不觊觎?
或许只有更擅长跟人打交道的学术九千岁,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毕竟如果人都被驯化成了牛马,那靠“人情”走江湖的九千岁,还有什么用武之处呢?
很好奇罗翔被诬告强奸,是罗翔赢,还是诬告的女的赢

假如他输了,他是高兴法治天平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还是难过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假如他赢了,他是高兴自己恢复了清白
还是难过法治天平没如他所说的倾向了女的
罗圣本来就是标准的达利特领班,当时一些案子引发了诬告争议,他直接逆风输出发了这么个玩意,还不敢开时间排序,试图“教化无知”。
内容可以说毫无逻辑,先是扯了一大堆“历史”,然后开始用“性侵”存在黑数(未报案)硬洗,我寻思有黑数和有诬告又不矛盾,这俩又不是一批人,甚至0成本诬告本身就有可能加剧黑数。
前些天翻到我近10年前写的一篇随笔,恰好就和这个有关:
只要那些试图诬告获利的人,和真性侵受害者挤到一个hashtag里,#metoo运动最终会向衔尾蛇一样自我消解,
那时候我的文字还非常温和,现在我直接就把#metoo=大诬告运动,因为那时候还不了解美国,后来发现美国这套东西的玩法,就是坚决不走刑事流程,主要靠有组织的网暴施压和线下真实,要么就是索要民事赔偿。政客更是把这玩意当成工具,metoo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metoo特朗普本人。
不少美国中产,虽然最后被证明清白,但是因为这个丢了工作,跌入斩杀线。与其关心那些半真半假的小作文,不如关注一下真的因诬告被斩杀的人。
罗圣那个视频后面又开始什么喊平等,人权的口号,绝口不提诬告零成本的问题,好像不支持他就是不支持人权平等一样,属实是被腌入味了。
最难绷的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诬告率高是一种把女性等同于非理性的偏见。堪称是自我介绍了。因为他这一套本质就是进步神学,而进步神学的经典操作就是,不看证据,先确认谁是弱势群体,假定社会是一种A群体压迫B群体的结构,再基于这个前提,寻求“结果平等”的平衡,并自诩为正义。
在“B群体”要占便宜,得利益的时候,把他们看做理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支付代价的时候,立刻退行成一种非理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标未成年,精神病人。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近50%的法抗,百分比爆金币等等。
这也是罗圣认为“法律的天平应该向女性倾斜”的原因,再跳跃联想一下,利女神教一定程度上就是基督教的龟男白骑士爱情观,融合新教伦理后的扭曲产物,而罗圣本人又是个疑似基督徒,似乎更说得通了。
顺便说一句,前段时间那个《初步举证》也是类似的逻辑,大家可以问问多少法学出身的人尤其是女性,支持这个电影的逻辑,有时候真不能怪我有偏见,某些专业就是亚空间污染的重灾区。
我确实也见过亚空间抗性强的,比如蔡雅奇老师,说实话蔡老师有时候就给我一种,正在抵御亚空间侵蚀的疲惫气质。
罗圣逆天言论其实特别多,比如关于辛亥的那个,现在心虚删了,这个知乎很多人喷过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我就不重复了。
老胡也不敢说话了


说出了中国人的心里话,几千年来,中国人是无法认同好人和坏人的命是等价的,哪怕是美国人眼里刺杀保险公司CEO的路易吉不该死。
如果法律对奸夫淫夫和忠臣孝子是各打五十大板,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实际上就是在偏袒奸夫淫夫。
结果必然是道德滑坡,奸夫淫夫驱逐忠臣孝子。
必须支持牢A。
牢A的观点
1.要跳出西方思维,有自己的话语权。
2.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说得很好。
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根本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人都法律精通,人与人就没有信任。
这就是区别。
这么说吧。
一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基督徒,都行。
但一个人不能即是律师,又是基督徒!
罗翔这类人都不适合进入法律系统,尤其编撰法律。和他的能力无关,和他的性格有关。
我不认为一个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视自己为救世主的人能编撰出保护人民的法律。
更何况他的私德也就那样子。
自从弄了“从改名换姓的爱新觉罗们谈谈憎恨与是非”视频,我就取关了。
我认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的命,摆脱西方那一套,构建符合中国社会的道德逻辑体系。
罗翔的专业技术我不知道他行不行。
但我看他基本就是动不动柏拉图,理想国,上帝,基督。
我也是基督教信徒,毕竟上世纪日子很难过,需要一点安慰剂,还分饼干。
但你一个搞法律的,弄这些是想干嘛?
罗某翔这个就是西方法学代理人呀
罗翔自己都说了,法律学多了容易没人性。
法治国家,最后法治成了斩杀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你认为,那些奠基法律的先贤就是这个目的么?那些为代理人舌战法庭的律师就是这个目的么?
不是的。
斩杀线它不是一条线,而是无数,或好或坏的体制环节相互勾连后,形成的一把锋刃。而杜绝这把锋刃出现,那个发力点,关键点,起步点,肯定不在这条锋刃上,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些“合理”的推动。
美国人的命运如何,我们没法干涉。但在中国,我们既然看到斩杀线出现在大洋彼岸,那么如何杜绝斩杀线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没有后看500载的能力,但幸运的可以观测到斩杀线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有了防范之可能。
把这条锋刃拉开,从每一个细节溯源~
注:这段话是我有感而发,不包括罗翔想什么。我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他怎想的。
当然,我也看过一些双标言论,我想这总不是我偏听偏信吧。听说他还什么亚伯拉罕什么的,不太懂,不过也不能就此说他倡导法治就是坏心眼。

我也不认同罗翔。
第一阶段,单纯科普法律时,挺有意思的。法律也非常专业。
第二阶段,对政府释权时,所谓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百姓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就知道,这个人有问题。
权力并不是贬义词。不能看了几个贪官就觉得权利是私人的,腐败的。
说一下,在这个阶段时,我已经从事公职4年,经历过进村工作。对公职有了一些模糊认知,但那时无法理解为什么有差异感。
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单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就是在否定党的领导。
我在想,扶贫符合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标准吗?按照权利结构,扶贫需要动用大量的法治体系的力量,比如资源调配,人员调配,资金调配。这样权力,又势必让底层人有改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拆除贫困户土炕,让他们被迫享受集中供暖。被迫离开偏僻山区,到更平坦的地区集中安置房。所以,这样权力需不需要关到笼子里?
疫情时期大量的工作,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
扫黑除恶,属不属于权力不关在笼子里的表现?这点冲突最大,到底该不该关进笼子里?
所以,权力关在笼子里,到底要关哪些进去。
权责向来统一,有多大权,担多大的责。
同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笼子外是谁?只有百姓?那里还有资本家。百姓确定斗得过资本?
这属于典型的资本小政府理念。政府只需要不动,少动,给笼子外面,野蛮的生死搏斗。
权力延生,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表现,通过对社会,市场的调控,居民生活工作的渗透,来保障居民基本的兜底。
权力,不仅仅只有腐败,还有正向的为百姓服务。
如果权力被关在笼子里,那么高价菜,高交通费,高医疗,高金融利率,都应该是合理的,属于默认市场能调节一切,政府不应该管辖。政府只需要关注大企业税收。看着它们野蛮市场,由资本横行。
党的领导,各行各业,国家可以规划鼓励行业发展。如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工业升级,科技发展,只靠十年前国内企业,企业有几个软骨头敢和国外科技企业碰一碰。都是国家真金白银,政策扶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规划提高竞争力。
3,罗翔宣传哲学,我觉得他废了。
哲学,目前,除了我党哲,其他西方唯心哲学,我觉得基本都是无病呻吟,悲天悯人,一些贵族遗留的感伤而已。
贵族,懂个屁的劳苦大众。
西方哲学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结合,我一直认为很扯淡。不顾实情。
资本国家看重法律,哲学提高逼格。但实际出现重大紧急事件,资本国家按照法律和哲学,有谁在疫情,山火时死亡人数大时,担过责,下台了。
这属于法律不完善,还是法律无法执行?还是欧美国家哲学过于先进,自动免责。
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有联系,非常想问问,美国的“人材期货”“斩杀线”用西方哲学怎么解释。
法律,你就好好做法律,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尤其,用西方唯心哲学解释我们唯物主义下法律。
我特别想知道西方哲学,怎么解释为人民服务的。
罗翔替我们当地黑社会辩护,滤镜碎了一地
罗圣讲讲法考还行,讲到刑法哲学领域那股味儿都压不住了。
但是这就是当前整个国内法律学界的味儿,大家都统一的,所以他们自己从来不觉得有问题。
不信的朋友可以去找几个法学研究生交个朋友多聊聊,三个月内多多少少都会给你漏点白左的味儿。
人家没辫子 不认同一个对辛亥革命哈气的有什么问题吗

牢A直播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西方Law那套叙事结构连他们自己都玩不下去了,也根本没人信。然而国内仍然有一批饱受熏陶的老登仍然坚信不疑,尤其是Law相关人员更是如此,罗翔就是代表。
因为东大现有的Law体系就是照搬西方,所以他会在这个条例框架中逻辑自洽,但却违背了天理人心甚至公序良俗。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因为漂亮国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才弄出陪审团制度,目的就是对冲法条的非人性化。
西大Law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那就是“人皆生而平等”,我们完全照搬了这个底层代码。
这套东西连西方人自己都不信了。
比尔盖茨的命和西雅图流浪汉的命能划等号吗?
杀人犯和见义勇为的英雄性命能划等号吗?
牢A说的很明白,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治理依靠的是道德,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西方之所以用法条而不是道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里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
他们的历史是由血腥掠夺和虚伪的谎言构建而成的。
就像《独立宣言》里的那句“人皆生而平等”一样可笑。


他讲话的意思是说,他不喜欢罗翔,但是他认同罗翔说的那句:只讲法律的人一定是个人渣。
牢A的意思是,不能学西方那一套:不讲道德完全靠法律治国。
我其实也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学术水平确实一言难尽——学术九千岁嘛。当然,我比牢A其实强点有限,我顶多比他少一千岁。
所以我斗胆拿我多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常识出来献个丑。以——为什么西方大力推进废死为例,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治国。
西方宗教观念中,父母作为“子女的养育者”是上帝赋予的神圣角色,家庭本身被视为一种神圣的秩序。“所有人是上帝的孩子”。
可是在西方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日趋瓦解的背景下,个人的情感寄托对宗教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西方的原子人很容易就从家庭伦理中脱离,仅仅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来到人世间的通道。
然后就完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弑父、弑母情结**”。
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所倡导的“断亲”那一套,很容易就被西方宗教背景影响下的小女孩接受,在中国就不太行,起码不能像是在西方那样流行。
所以西方人不能自杀,因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和恩赐、因为你的命是祂的;
所以西方废死,是因为西方认为生命是上帝赋予的,只有上帝有权取回生命(“流血之罪”观念源自《创世记》9:6,但新约更强调宽恕与救赎)。
尽管废死的那几个著名法学家比如威廉·布伦南没有这么说,但是这就是他们内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威廉·布伦南的父母是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移民,威廉·布伦南自己就是美国那一群精英知识分子中,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领军人物。威廉·布伦南后来之所以能当上联邦大法官,与这一群体的支持密不可分。
所以为什么牢A感觉西方社会治理只讲法律而不说道德,是因为西方人不需要宗教以外的道德。这也迎合了资本主义的需求。因为资本主义需要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抛弃一切道德,向资本家去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看到现在,我想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一定不能接受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去管理国家了吧?
因为西方的法律体系,受宗教影响很深的。西方人用这一套管理国家,是需要宗教配合的。
换句话说,西方的法律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体系,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中国要想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法律体系,是需要提高基督教的地位,让基督教的教义走进中小学的课堂,让基督教来代替基层行政组织职能,去管理家庭伦理和社会关系的。
这是一场文明灭绝式的灾难。
所以我比牢A更讨厌罗翔,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看成圣徒,是真的完完全全的接受西方那一套法律体系的。
法律是具有阶级性的,法律只有为人民服务时,才具有天然正当性。建国后批了30年资产阶级法权,罗翔一干人等开了历史倒车。另外,罗翔是不是应该在保持党员身份和信基督之间做个选择么?一边无神论,一边是上帝,这也算是两面人吧。

我学法的,我也不认同罗圣。
两人冲突也正常。
已知:
1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观的工具。
2 罗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3 牢A自我定位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中国人。
推论:
罗翔的法律观是维护基督教教义及衍生的西方价值观。
牢A的法律观是维护中国传统价值观。
两者不冲突才怪。
评价:
法律是最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无论这个国家号称XXXX,或对外宣扬xxxxx,看他的法律就能直接反应它的本质。我们国家的法律嘛,确实处于一种混沌态。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今天这批人该一下,明天那批人改一下。今天东方压倒西风,明天西风压倒东风。
废死 太恶心啦
我也不认同啊。
上次看他的文章论讨论废除死刑的事情,里边三分之二的内容基于社会契约论来讨论。我觉得出发点就错了。社会契约论这个舶来品,连西方自己的情况都解决不明白,更别提中国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罗想搞什么,他自己也清楚得很
他应该庆幸自己在东大,他要是在西大一顿输出东大的东西,简直不要太高达
有一些人最开始支持罗处,是误以为罗处是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老百姓说话的。
他早期的一些视频,让人误以为他是坚持朴素的正义的。
后来才发现,罗处也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者,根本上还是替少数人说话的。
更可笑的是,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精英,非要假扮群众的老师,甚至还想染指人大的权力干扰立法。
它的理想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可以像欧美一样,把普通人当猴子耍,利用对垄断法律条文的释经权把人民群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也就是俗称的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想上桌吃饭。

罗多次表示德肖维茨是他的偶像😂
在我这算是塌房了
怎么罗翔是上帝还是安拉,不允许不认同?
中国共产党规定是无神论者,罗翔是党员,信教就违反了这一点,然后他是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嘴巴里谈的都是以西方法律为准则,这是屁股出了问题。
一个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不站一边的,应该得到认同吗?
罗老师是不是还没意识到,或者身在此山中。
从最开始的教法律知识,到开始搞形而上的法律哲学,但是。。。
是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搞 政治 的边缘了,这个极易翻车。法律、哲学和政治边界很模糊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支持罗老师发言。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容许,也有能力允许不同言论和思想。真理越辩越明。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并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都是平等的”。
潜台词就是,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人,那就不是人。
当“先知亚伯拉罕的神圣事业”这句出来之后,你确定你在罗圣眼里是人么?
都2026年了,亚伯拉罕一神教教徒们是还认为我们这些无神论异教徒都没读过《耶书》?
罗翔屁股都是歪的,不认同不是正常吗?
甚得我心,不错不错,又在我这加分了。
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就应该有这种思想的就应该讨厌罗翔。
哈哈哈哈哈。
但凡高中能毕业,也没办法认同罗翔。
法律的作用,高中课本讲的很清楚,主要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次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至于什么社会契约论,纯属资产阶级给自己脸上贴金。
为什么忠臣孝子要比奸夫淫妇高贵,很简单,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
同时,也给人指明了方向,你想当道德标兵获取政治地位么?那就去做忠臣孝子吧。
中国古代的统治基础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纣无道,武王吊民伐罪”。这两点缺一不可。能够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才不会有人去“吊民伐罪”。同时,只有保障“吊民伐罪”的正当性,才能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能够执行的下去。
你让一个刚从能够合法剥削同类物种的国家离开的人怎么认同罗翔?
罗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罗老师的问题在于
他希望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法律体系
诚然,并不是说他是反贼什么的
只是,美国那种体系,律师的待遇比中国那可是好太多了
一个法律学者,开口圣经,闭口太上感应
牢A不认同他可太正常了
你该问罗翔能不能认同罗翔
牢A就是标准那种吃过见过,但理论不太行的人。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你见过英法拍各种律师、法官舌战群儒的电影、电视剧,但你什么时候看过法国、德国拍这种电视剧?即使大家都是西方国家?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英美实行判例法,而法国、德国、中国等都实行成文法。
而现代公民权力在我们这种成文法国家都绕不开一部文件:《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这是现代社会基石之一,但《人权宣言》第四、第五条也说了: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所以,这就解释了个人权力的边界,个人权力的边界是不影响他人。这就确定了现代社会公民权力与古代国王权力的不同。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一般人吗?
我们不以君君臣臣的古代高压迫标准做标杆。仅仅以现代法律为标杆,这两人犯有:婚内出轨,谋杀且情节恶劣,贿赂官员,篡改证词,伪证等多罪。最严重的可以立即执行的级别。
所以,人人平等是对的。但人人平等是指你在出生时,你就和他人一样,无论你是乞丐、官员、商人、工人……你都享有最基本的基础人权,且该权力不容任何侵害。
但如果你触犯法律后,那么则依然会受到制裁。
法律是捍卫人人平等的工具,而合适的法律惩罚是最好的润滑剂。公共权力组织按照法律依然享有剥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力。但基本人权中,无论何种刑法都不应该对哪怕是死刑犯进行侮辱、虐待等行为。这是基本人权部分,无论如何都不会剥夺。
潘金莲和西门庆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确实享有平等权力。但他们犯罪后,他们就必然被剥夺一部分权力。
所以,罪犯和普通公民必然不平等。因为罪犯曾经企图颠覆这种平等。
至于为啥国内很多法律工作者这么崇尚英美法律体系。我就懒得多说了。
我只说法国搞成文法的理由很简单,减少公民生活中法律部分的成本。基础的法文大家都知道,不会面临违法,基础的官司也不会因为谁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改变。但相对的,民众对基础法律工作者的依赖也会较少很多。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犯罪分子就不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
按西方国家的一人一票来说,犯过罪的人不应该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人一人一票。比如说守法者算一票,那每蹲过一年大牢,就扣0.1,十年以上的不准投票。
现在电脑互联网AI的,针对每个人精细考察没有技术问题了。
这取决于,各方是怎么看待“法律”的地位,或者在各方看来,“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如何回答。
前段时间我在B站还是微博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堂法律课,老师先很凶狠地让一个女黑妹离开课堂,然后询问其他学生怎么看待法律,等到有个男生说了“Justice(正义)”然后问为什么刚才自己让那个同学离开课堂的时候不说?最后表示这是给他们上的第一节课。
这门课(和这个视频)想表现出法律的某种神圣性。
我国的很多法律确实沿袭自西方,而西方社会里,法律和宗教的深层逻辑是差不多的,是“约”,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罗翔在内的诸多法律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是如此,他们将法律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地位,然后把自己放在“先知”的地位来“牧羊”,自然也不会抵抗更高层次的先知(比如萝莉岛上排名第一的访客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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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都经过义务教育,大部分人也都学过高中。就算不认可,我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在我国当前的主流观念里,“法律是(以武力为实现基础的)统治阶级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类似的还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等等概念。)所以对于罗等人的立场自然不会认可。
回到那个视频,那个老师是课堂上统治阶级,所以他的话就是法律(表达自身意志的工具);而太过分的话,自然可以通过方式反抗(反对统治阶级的革命),比如罢课、举报、再不行就是请个枪手来个重金属中毒(前两天某个藤校不就在考试期进了个枪手么,果然好学校期末季来个枪手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但是法学院大抵都是看过他网课的,讲得很好。
功过七三开吧。
因为罗翔拿美国的法律套中国的事,你问他按美国法律来说拜登特赦自己的儿子怎么个事,他立马不吭声了
看了切片,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值钱,所以武二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也有人愿意给他作保帮他。
如果真就人人平等,让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划等号,那这个社会只会被道德低下的人完全充斥。
另外我认为法律的根本价值从来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维持稳定和秩序。一部法律能够维持社会以符合当前社会追求下的秩序运行,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一味的去辩经,去讨论什么正义公平,反而让道德败坏,社会混乱,人民遭受苦难。因为你去刻板教条的讨论什么公平只会让坏人钻空子,好人吃闷亏,法律是固定的条文必然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法旧弊生,一个看起来再完美的制度只要运行的时间够长就一定会空子可钻。
祝认同罗翔的人往后身边都是罗翔这种人。
有个老哥说的很好:
西方法律是在一神教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里边充斥着西方一神教的思维逻辑和道德规则。
一个中国人,不管是信儒家那套,还是共产主义这套,学西方法律都会觉得非常别扭。轻则学不会,重则左右互搏。
但是,只要把自己的思维,道德都变成西方那套,立马就无比顺滑。
偏偏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西方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先贤灵识有限,无法看懂宗教道德和西方法律的关系,尽管他们三观正确,但他们无法系统告诉后代子孙西方法律和中国道德规则的矛盾点。
于是,法律届出现许多跟中国主流道德观相左的人,成就越高的法律人士,越是如此。
这些人一旦脱离群众,带着精英的傲慢,他们会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于是更加倒向欧美世界,成了民主的信徒。
罗翔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们不知道他被转化进度是多少,当然,这个转化过程是可以打断,也是可以逆转的。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
他们想要充当可兰经的释经人,把持可兰经注释和定义的权力。
如此,所有人必须遵从他们定义的教法,否则会被宗教警察定罪和制裁。
并且,他们欺骗人们说,所有人都支持他们的教法,不支持的就是人民的敌人,必须闭嘴甚至被构陷为罪犯。
你可以参考陈水扁等等律师掌控民进党后迫害其他政党的行为,或者参考在美国反对犹太人会受到的制裁。如果他们掌权,你焚烧他们的旗帜,说出他们认为你在污蔑他们的语言,就是坐牢。
其使用范围是有局限性的。
罗翔之所以被称为爱新觉罗翔,就是因为他觉得法律是绝对的,应用范围无限广。
哪怕是社会崩坏行天道时,也应当遵循法律。
这是不现实的,所以他只能信god,信有一个绝对他者,掌握永恒真理,掌握无限力量,在任意时空都能执行一套稳定的秩序。
找准自己的定位吧,你只是产品经理,根据甲方的需求做产品就行。
不要妄图将自己的意志作为主导。
PS,确实该上山下乡,加几年班,什么道理都能通,脱产久了,真的容易本本主义。
他的讲课视频、观点金句、案例解读,塑造了大众对法治、正义、权利的第一印象。
所以他的影响力,早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共话语权,他能定义什么是正义的司法,什么是合理的判决,甚至在舆论层面,对具体案件形成道德裁决的预设立场。
而问题不在于他有没有影响力,而在于这份影响力完全脱离了任何责任结算体系。
他既不承担政策制定的责任,也不承担司法执行的责任,更不承担社会治理的后果,却可以无限度地输出价值判断,并由此收获名望、道德光环与舆论优势。
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共表达形态,而是一种典型的脱责型名望。这种名望的危险,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说的话不需要付任何代价。
他说错了,不会造成制度层面的修正。他说偏了,不会承担治理成本。他的观点引发舆论对司法的误解,扰乱司法权威,也不会由他来收拾残局。
他永远站在一个安全、洁净、无需承担后果的位置,对现实法治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结构,本身就已经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
而在中国传统政治社会,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古代文人之所以能形成清议,能骂皇帝、斥权臣、议国是,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望是用现实风险抵押出来的。
在传统社会中,名望从来不是免费的道德勋章,而是一种昂贵的社会信用。
文人一旦介入公共议题,就自动进入权责绑定状态,说话就意味着可能被廷杖、削籍、贬谪、下狱,甚至株连家族。
正因为风险真实存在,文人的言论才具备约束权力的正当性。他们不是站在体制外批评体制,而是在体制内以个人命运为抵押,对权力发声。也正是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古代文人的批评天然是克制的、具体的、指向事务而非抽象理念的。
他们可以骂政策失当、官员失职,却很少用抽象的终极正义否定整个秩序,因为他们清楚,一旦秩序崩塌,承担后果的,首先是自己和社会。这就是传统名望的底色,也就是名望即负担。
而罗翔式的现代学者名望,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他的影响力完全建立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现实风险,却可以不断输出抽象的正义叙事。
他热衷于引用柏拉图、康德、罗尔斯,用西方法理的理想模型,持续抬高权利的道德高度,却系统性地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这些权利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谁来承担成本,谁来兜底,谁来负责?
他讲正当防卫,只讲个体权利的张力,却不讲证据认定的难度与司法误判的风险。谈寻衅滋事罪,只讲口袋罪的权利焦虑,却不讲基层治理中公共秩序的真实压力。
在这些分析中,他甚至宣称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把司法延迟和制度缺失神圣化,完全忽略了权力落地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成本。
这不仅是权利与责任脱节的典型体现,更是一种司法对国家责任的僭越,他把司法补偿机制当作绝对正义,把制度上的补偿行为神圣化,从而透支国家信用,让公众误以为司法可以独立于国家治理承担一切责任。
这种逻辑,是他普法叙事偏离现实、误导公众认知的具体例证,也是现代公共话语中最危险的价值错位。
他把法治讲成了一种不需付出代价的道德兑现机制,仿佛只要理念正确,现实就该自动让路。这不是法学,这是价值消费。
更致命的是,这套叙事在逻辑上完全延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错误前提,也就是权力先于责任。
个体仿佛天然拥有完整的权力,而责任只是事后的、可选的、外加的限制条件。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不再是责任的制度化表达,而成了权力兑现的工具。这种观念一旦被广泛接受,必然导致一种危险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先主张权利,再考虑后果。先制造冲突,再要求法律兜底。一旦结果不符合期待,就指控制度不正义。
这不是法治,这是权力通胀。
罗翔的问题,不是他讲西方理论,而是他只讲权力的理想形态,却从不讲权利落地的责任结构。只教公众如何评判司法,却不教公众如何承担义务。只输出道德批评,却拒绝进入治理现实。
他用专业身份与道德形象,为这种单向度的权利叙事提供了权威背书,而这份背书本身,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这正是他名望最不堪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种公共信用,而是一种免于责任的道德特权。
在古代,这种名望会被视为士林败类。在现代,它却被包装成公共良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一个基本原则从未改变,凡是能够长期影响公共认知的言论,必须与相应的责任机制绑定,否则,它就不是建设性的批评,而是对秩序的消耗。
罗翔完全有条件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公共法学者,他本可以把影响力转化为建设性的制度讨论,引导公众理解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理解中国法治的现实路径。
但他选择了一条更轻松、也更危险的路,站在现实之外,用理想审判现实,用名望逃避责任。
脱离责任抵押的名望,终究只是空转的声量。
脱离现实约束的正义,不过是廉价的道德快感。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靠高喊权力建立的,而是靠无数人承担责任、支付成本、接受约束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
任何拒绝直面这一现实的学说,无论包装得多么动听,都与法治正义无关。
当一个学者,试图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哈。那大概率这个学者有更深的目的了。
人类世界,最接近真理的排序,1数学,2物理,3化学。但是无论是数学物理化学,都不神圣,都可以因为新的发现而推翻已有结论。把一个东西神圣化宗教化,本质是一种大脑的懒惰。
人总是容易忘本的。罗翔恐怕忘了自己的来时路了。
首先,做出你列举的这个视频的营销号应该先飞一个老冯。
牢a原话: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
整篇视频里吧,牢a除了这句没有任何一句评价过罗翔,提到罗翔也只是为了引出【但他有一句话是对的】后面罗翔说过的那句话,牢a还是赞同这句话的。
然后视频的标题是什么呢?是这样的:
牢A.我很讨厌罗翔,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少跟我谈人人平等
我想问问,这视频标题切题吗?一个八分钟的切片,中间只提到了一句罗翔,还是作为引用而提及的,结果被营销号们为了热度放上了标题,可笑。
只能说,牢a自己如果不管管这帮营销号,那么牢a迟早“暴雷”,他自己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他自己的意思会被营销号们不断的曲解成其它的意思,最终被迫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纷争当中,到那时,喜欢造神再毁神的网友们不会有那么多理智判断时间真假的。
而你呢?看了一篇营销号发出的视频,甚至都不肯把牢a的视频切片看完来认认真真的了解完视频讲了什么,就跑出来大放厥词传播博流量的标题内容,你是何居心呢?你既不是牢a的粉丝,你也不是罗翔的粉丝,你只是单纯的看到有热度的东西跑过来发一个提问来赚流量的吧?
补:看到这个问答下面不少牢a和罗翔的粉丝在攻击罗翔和牢a,我就知道营销号成功了。
1月23日再次编辑,更深入的了解事实后,发现了很好玩的一件事,牢a的直播切片好多啊,但是牢a似乎最近也没这么多切片啊?


这是有多少人在吃牢a的流量呢?一群苍蝇嗡嗡嗡借着牢a攻击拉踩他人………
罢了,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末尾放上牢a的置顶动态。

罗翔、马逆、装甲尼禄犯的是同一个错误,就是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马逆已经骂过很多次不再提。罗翔最早在B站火起来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些流传出的讲课切片里,他在各种案例的讲解过程里透露出的与广大群众朴素的道德认知相符的价值观,乃至于用法的精神去诠释这种价值观的精神。事实上他在刚入B站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个路线,早期的合作节目很可以体现这点。
然而后来出于某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他这个账号发的越来越往法律哲学那方面偏去了,且不说那些内容是对是错,算不算脱离群众,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观点与广大弹幕、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左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了。
不知如今的他若是去回看当年捧红他的讲课切片,或者自己这个B站账号的早期视频,又会作何感想。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好奇怎么还有尼禄大佐的事呢,唉这就巧了,最早在B站搬运罗翔讲课切片并获得很高流量的就是他……我也是等到他跟着鹅乌冲突出名之后才发现收藏夹里早就有他的。
曾经搬运切片的他想必也是赞同其中价值观的吧,不知如今他若回顾又会作何感想。
因为牢A是实践派。
罗翔现在是理论派,甚至是哲学派。
西方现在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早就超越了“潘金莲西门庆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平等”这一套,
西方现在是杀人狂魔的命比良家子弟都重,
而罗翔这一派走的就是西方的路。
国家管饭、管医疗的杀人狂魔举例:
欧洲(已废除死刑)
安德斯·布雷维克(挪威)
米歇尔·福尔尼雷(比利时,绰号“比利时食人魔”)
罗斯玛丽·韦斯特(英国)
约瑟夫·弗利茨(奥地利,绰号“野兽”)
罗伯特·皮克顿(猪场杀手)
美国联邦政府和23个州保留死刑,但许多连环杀人犯因审判拖延、上诉或州政策未被执行:
塞缪尔·利特尔(已故)
丹尼斯·雷德(BTK杀手)
约瑟夫·詹姆斯·迪安杰洛(金州杀手)
美国良家子弟举例:
最著名的美国越战老兵,为国从军,约30%老兵患PTSD,8万-10万人战后自杀(超战场阵亡人数)。12万老兵无医保,5万流浪街头,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每3000死囚含10%退伍军人)。
(注:此处的良家子弟是美国国家角度的良家子弟,不是越南国家角度的,也不是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良家子弟。美国越战老兵响应美国的号召去参与战争,这就是美国的良家子弟。)
如果你认同罗翔这一派人,
那就是认同:
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参战的良家子弟的命,和连环杀人犯、强奸犯一样平等,甚至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比良家子弟的命更高贵,更遑论普通人——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命必然比普通人更”高贵“。
我反对部分人提出"恢复凌迟之刑施加于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的观点,
但更一万分的反对废除死刑!
牢A比罗翔更懂中国人,他有着中国人朴素的道德观,也见过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真正的底层,在他看来这些底层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欧美全是野蛮人,没有文明。
在牢A之前,中国有无数的留学生,也有一些人,在表达甚至控诉欧美各国对底层民众的欺压,但是所有这些学者,研究者,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或者说是观察者的角度,去观察欧美社会的问题,他们是旁观者,一个旁观者,难以为痛彻心扉的领悟。同样的问题发生,思考也不会更加深入,更触动灵魂。包括罗翔也是一样。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很多人都是学霸,学霸在中国社会生活,也一样跟现实有一层隔离感,在国外也是一样。
就象这两天有一个哈佛大学的女孩,讲她的周围没有象牢A生活的这个圈层,牢A生活在底层,她说得对不对呢?其实是对的,包括牢A自己也说,他见到的是美国的底层,如果这个女孩,在国内学习成绩就特别好,她就有一个问题,就是注意力也比较狭窄,除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都不太关注,所以中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很多情况下非常的自私,他们不关心别人,也看不见别人的痛苦,这跟欧美的精英区别不是特别大,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是在竞争上,在输赢上,不在痛苦上。
但是牢A不同,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一个搞学术搞研究的人,做不了科研,所以他的个性也决定了他能看见什么,因为他善于于人相处,所以他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就意味着他更能体会到中华文明的优越性,更能感受到欧美都是野蛮人类。所以他对欧美的反感,对中华文明的推崇特别象一百年前的辜鸿铭,只不过辜鸿铭生不逢时,而牢A正好生在中华文明崛起的时代。
在文明的视角下,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潘金莲、西门庆要贵,因为忠臣孝子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至少忠臣孝子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好,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得到保护,那不是教会人们变得更坏了吗?从这一点上,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该死,他们不但没有贡献,还把人教坏了,对社会产生破坏力,难道不该死吗?但是对于没有文明的欧洲来讲,如果这样来处理,那岂不是要杀到国王的头上?欧洲一直以来就是乱,管家的刀,总不能砍到主子的头上吧?所以欧美把忠臣孝子的命,跟潘金莲、西门庆放在一起衡量,认为都是一样的,这本就就是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保护,让忠臣孝子觉得犯不上,为了你们搭上我的命,这不就饶过了这种人吗?饶过了这种人,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只会变得更乱,因为人被教坏了。
再看中国,最近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少了,是因为人性变好了吗?胡扯,还不是因为恶性事件太多,法律改了,才让恶性事件减少吗?这也是法律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现在精神病人杀人,还没有死刑,所以装精神病的人也多,等到精神病人杀人也有死刑,你试试看,还有没有精神病人杀人的?精神病人立刻恢复理性,再怎么情绪激动,他都不敢杀人,其他的人也别想装精神病,这就是教育的作用,对社会的教育作用。这都是照搬欧美法律,假装文明搞出来的法律漏洞。
所以法制本身不只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一个没有文明根基的地方,谈什么教育,只会把人教坏,欧美法律人虽然也这样讲,但是他们没整明白应该教育谁,所以我猜欧美的法学界讲这种话,也是抄来的,他们以为这句话讲的是教育坏人,让坏人变好,但其实这句话说的是教育社会。让整个社会趋向善。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摸索了一百年,到牢A这里,才被简单粗暴地展示在民众面前,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就有这样的讨论。一个男人抓住了奸夫和淫女,狠狠把他们两个揍了,最后奸夫到了县里把这个男人告了,因为这个男人打人……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就不写全文了,懒了
但是在牢A之前,这个事一直在法学界内部讨论,没有人象牢A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喧哗地讲出来,现在他讲出来了,而且正是在中国需要的时候讲出来了
就象张扣扣事件,为什么引发全社会的同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张扣扣在法庭上趾高气扬的照片,人们没有觉得他嚣张跋扈,人们觉得他是孝子,他不该死。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的影响。当法律不能帮助人们伸张正义,那人们就会自己伸张,当法律没有满足人们的同情,人们会质疑法律是否公正,所以现在的法学界的人,就象是一个僵硬的管家,欧洲贵族家里不通人性的大管家,总是板着脸,不差一分一毫。
但是问题是,你替谁来管这个家?上帝吗?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抄来的法律,总是差点什么,差的那点,就是文明,差的那点就是没有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
其实从秦简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是管理,而是教育。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教会民众如何生活。当然现在我们的法律也在改变,最近刚刚公布的管理条例就说明,中国开始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制了,开始有了中国的特色。
所以未来,中国的法制会越来越符合中华文明的要求。因为法制不是为上帝服务的,法制是为文明服务的。
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都是对罗翔的侮辱。
其实从昆山龙哥案,我们就可以得知,不只是牢A,是整个中国的社会都会觉得好人的命就应该比坏人的命贵。中国社会的底层道德逻辑下,那些因为黑恶原因,为父母妻儿报仇的爷们,在民间无不被奉为英雄。
那些夹带私货的公知,早就被回旋镖镖得体无完肤了。
西方是资本控资权利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利的社会,权利几十亿的资金就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税,甚至哪怕你贵为总统敢动资本的利益,你也得死。
这样社会体系下的法律,资本干点破事无非就是给点儿小钱就能解决。
至于底层?
问题不在于谁认同谁,问题在于现在实际情况下奸夫淫妇在司法层面反而获得了更多利益。
看罗老师视频,看的越多越觉得与现实拧巴。
后来想想也正常,所有职业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价值,说白了就是挣钱嘛。
法学真服务的是谁?是你我这种一辈子可能都进不了法院的小老百姓吗?那当然是有权有势容易犯法的权贵了。
大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的话,法学生这么大的群体服务谁去呢。
所以本质并非人品善恶,只是屁股不同罢了。
牢A有个逆天的背景,就是他作为孔家后人,从小在爷爷的督导下系统学习了四书五经,这一点是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这也就是牢A为什么三观这么正,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地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的一切认知都是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基础上,而四书五经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
但是,现代法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本身就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中国上升期必然会有西方法学体系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犯罪和社会治理认知的冲突,牢A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拥护者,不喜欢西方法学研究者罗翔,那简直太正常不过。
实际上这是这帮法学家本身的问题,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生活,却死抱着西方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不放。这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入侵,是西方基督教在文化层面对中国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这些西方法学如果不能中国化,那就应该被彻底剪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牢A那个把文科领域杀光的言论疑似有点偏激,虽说矫枉必须过正,但也没必要走向另一种极端。
但是!他的基础逻辑是没问题的!
外国那套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有错吗?当然没错。可一味的讲人人平等,就和牢A杀光文科领域一样,走向另一种极端。
我们需要承认,人和人就是不平等的。就像牢A所说: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值钱!
实际上不管古今中外,人人平等永远是个伪命题,外国人自己都不相信那一套,外国的上层社会也不可能与底层耗材平等!
这无关法律,而是人性!
所以律师、法官这些如何在平等的框架下,帮人实现不平等的职业才会拥有如此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由于平等和不平等的左右脑互搏,这一套西方自己都玩崩了。LGBT的出现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还有诸如不结婚、生育率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根源都在这里。
且这种跌落是不可逆的,因为人人平等这个底层代码经过几百年发展,已经变成屎山一般大而不能倒,将整个欧美文明裹挟进去。
西方的解决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宗教!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另一个底层逻辑,虽然基督教的逻辑也很恶心,但魔法可以对冲魔法!如果出现一个君权、神权合一的领导人,是真有可能用基督教那套逻辑扭转社会乱象的。
特朗普年纪太大了,且他似乎没有运用宗教武器的想法,也没那么大的雄心,这个暂且不表。
反观中国,建国不到百年,社会运行出于惯性,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儒家传统道德之上,比如孝道、教育、社会责任**等等。
咱们这套体系其实是和人人平等冲突的,毕竟**权力和义务匹配,没有权力,凭什么履行义务?**能坚持到现在不变色,已经是儒家道德观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了。
但很明显,在年轻人领域,这套传统道德观正在快速被抛弃!
没有儒家道德观,我们拿什么制约西方的狗屎文化?
咱们的法律就是照搬西方而来,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风向标。
于是我们看到,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各种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法律判决,本质上就是儒家传统道德与西方法律逻辑的不兼容!
以前咱们穷,这个矛盾还不明显,或者说只是次要矛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在东大发展起来了,要向这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时候传统道德与舶来法律的底层代码不兼容,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咱们的法律或者法院判决不做一次大的矫正,起到引导作用,诸如男女对立、女权、结婚率、出生率、公知洋奴二狗子等问题,国家出台再多政策,也很难获得根本性改观。
甚至更进一步说,中国想要走出去,扩大世界影响力,在西方这套体系里是很受约束的,因为你不是创始人,没有原始股,就永远要低人一等。
该怎么做?
东亚这块地方被称作“儒家文化圈”,本身就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了纸面上!
西方有耶教,咱们有孔教。
用儒家那一套规训东亚、东南亚国家,用我们自己的评价体系制定这块地盘的规则!
你用西方那套和周边国家讲道理,他们永远当墙头草,待价而沽。
你用儒家宗主国名义两耳刮子扇过去,他们只会觉得最严厉的父亲又回来了。
因为这个:

类似于:
当中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当你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不要着急害怕,因为至少有一千只蟑螂正在暗处开party。
当美国大街上出现流浪汉,某些群体就会说:才X个流浪汉,占美国人口的不到50%,说难听点,够干啥的。
0.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
4.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相较于人民,你还在从宗教的角度强调法律的神圣性吗?
如果法律具有唯一神圣性,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个人认同罗翔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但是不认同罗翔的法律理念和哲学。
个人认为法律除了是统治工具,还是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具体化。
中国人深信,法律用来惩恶扬善,实现正义和公理。
但是罗翔等西方派法律人,硬要将西方“人都是上帝的羔羊,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人的生命”那一套道德和认知,嫁接在中国的土壤之中。
这明显水土不服,法律与道德割裂。
个人看来,罗翔等法律人是将“法律”作为“圣经”了,而法律人将会是“牧师”,独享“法律圣经”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其余芸芸众生,不过是“法律圣经”和“律法牧师”的羔羊而已。
教员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罗翔就是典型,知识很渊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但是他的“路线”错了。
罗翔的问题在于其宗教味儿太浓了,所以意识形态越也来越歪!
牢A特别反感的是国外的“宗教治国”形式,
因为他们一旦只对“神”负责,
往往就不会尊重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了。
欧美看似是“法治国家”,但内内核基本都是“神权国家”。
他们官方岗位入职都要按着圣经发誓,
他们的契约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言,
他们的誓言也都是以上帝之名立信。
他们背信弃义之后,
先意识到的不是向对方愧疚,
而是对第三方上帝忏悔。
然而上帝一定会原谅它们的,
因为上帝曾默许它们做坏事,
并且在它们为非作歹后上帝也没有降下责罚。
甚至只有在它们伤害的人是基督徒时才需要忏悔,
因为其他异教徒在它们眼里不算人,
或者说不算是和自己平等的人。
正是在“上帝的过分宽容下”,
欧美子民们彼此缺乏信任,
所以它们“团结”的必要方式就是“纳投名状”,
简单来说就是“组成小团体一起做坏事”,
这样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就“相对可信”了,
因此“萝莉岛”和“淫趴”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罢了!
书归正传,
罗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引经据典的学者”充满了对人生的见解和哲思。
然而仔细回味会发现,他仿佛是披着法学外衣的“传教士”,
其引经据典的很多都是外国的宗教书籍,
他身为大学教授,夹带的却是“无论何时何地,人类最深的需要,仍是上帝的救赎(《圣经》)”
他身为共产党员,崇尚的确是《理想国》
他身为法律导师,在分析国内城管时不谈法律法规,反而搞内涵“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更别提他对于国内外负面新闻的双标态度了!
总之,“崇尚平等的法学”和“崇尚上对下仁慈的神学”一定会有很多冲突点的。
而某些法律专业人士信奉神学,
其核心目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是自己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后赐予仁慈!
所以欧美宗教国度下法律界的败类此起彼伏,
因为宗教信徒总是有办法合理化自己的任何行为,
毕竟上帝是和自己站在一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牢A还是牛啊,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涉及老美底层相关内容非常了解,没想到在法律层面还能够提出如此明确易懂的说法。
前段时间国内网络闹翻天的记录封存,大家还记得吧?对比一下牢A的观点: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贵。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公序良俗针对西方叙事逻辑的打击和回归。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罗翔以及他们教育处的相信他们那套的一代法学人没准真的有有一天会被愤怒的大众扫入历史……
我在十多年前“废死”之说在网上非常流行的时候,在知乎跟一个高校学生探讨过这个,他说他在学校跟着导师做调查发现瑞士还是瑞典废死后犯罪率下降了好多,这是有真实数据支撑的,所以他支持废死。
而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智商的普通中国人用最普通的思考问了他一个普通问题,就让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多调查一下:
我问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瑞x那么有钱,那贫穷的地方的数据呢?你觉得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富裕吗?
当时知乎虽然魔怔人也挺多的,但是他显然不是,他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认真思考并且调查这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调查如何了。
只是我倒是在知道在废死的很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的“光荣审判”——即受害者家人买凶杀不能被判死刑的凶手,对何为法律有了最新的感受。
马克思认为“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识”,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那么我请问呢?
我们跟资本主义国家学他那套法律是在干嘛呢?
法律人认为法律至高无上,而正常人认为道德高于法律,无他,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本来“法律至高无上”这一套在西方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放在中国却出现了重大水土不服。中国传统哲学中“至高无上”的东西是“道”,大致可以理解成自然规律,这是个客观的、和人没啥关系的抽象概念,而“德”是指“人顺应天道的具体准则”,也就是人该怎么做才能顺应天道。“道德”一直占据着中华文化中“至高无上”这个生态位,“法律至高无上”就和他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法律人为了推广“法律至高无上”,就必须把法律提高到“道德”这个层面来,但法律在现实中显然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神圣性,所以中国的法律人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一神教的思想体系,用“唯一的真神”来给自己推崇的“法律”背书,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法律界慕洋犬层出不穷的原因。
部分支持吧。因为我觉得阶级叙事更准确。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3.西方是什么国家?又是什么阶级在统治?
除了他的废死我不认可,其余观点我觉得都比较认可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本身这个不光他,前面几任国相都提出来过。因为认真研读历史就知道,虽然对政府的权力限制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是这个副作用远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导致的破坏力大。
更何况在立法权不分立的中国,通过一个法去授权政府不像西方国家一样一遍遍辩论投票,在中国一张A4纸的事,这个事情都懒得做,那也显然夸张了一点。
这问题就充分暴露了题主的二极管思维,
不要说这俩都没啥交集,哪怕是同一屋檐下长大的亲兄弟,三观也不可能完全重合,部分问题上观点可能大相径庭,这都非常正常。同样的,哪怕两家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在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相反,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所谓的不认同,到底是在哪些问题上什么程度的不认同?
先是说牢a打脸其他up,现在又把罗翔搬出来了,这么着急给牢a找对立面吗?你知道这些事都是饭圈玩剩下的吗?
我不明白,为啥要让人说话呢?
谁为xx说话,xx就把谁捧到天上这个道理不是很常识的吗?
喜欢别人上天吗?那之前又何必弄户子,蒙主呢?
大家都不说话不是挺好的吗,咋就憋不住,非得有人说话呢
又要让人说话,又要人家克制住被xx捧上天的诱惑
除非本来就在天上的,谁不喜欢真的有根基呢
这方面我觉得蒙主最渊
现在这局面我赌五毛还是把户子放出来体面一些
很多知友贬低牢A的智力和能力,我不太同意。不论牢A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他认同罗翔,绝对不可能有目前这么多粉丝和流量。
曾说过“The mark of the fool is hatred for the wise. (愚人的特点即为憎恶智者) ”的古希腊哲人色诺芬尼还有一句话更准确地描述了牢A和他的粉丝们: “如果牛有宗教,它们的神也会是牛。”
新时代的圣人门徒 开始用 “阴阳怪气”这个词汇 批评异见者了。我的印象中,能被戴上这顶帽子的通常都是 恶意攻击国家与人民政府的 反动派。现在这个武器已经转发给“民意领袖”的信众了吗?
系统学过刑法的十有八九都会理解罗翔。刑法的理论根基就是西方那一套,这玩意不宜在网上公开讨论。一般人理解不了,还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牢A认同罗翔,那就搞笑了,百分百不学无术,不认同,那就有可能还是有点东西的。
法律不同别的,太需要逻辑能力,而牢A属于书都读不明白,但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懂,愿意相信他,百分百就是逻辑能力不行的人。
当然有的人虽然挺牢A,但是不是相信,而是为了从中获利,比方说吸粉蹭流量提纯粉丝,这类人有逻辑,但是更可怕。
另外对于罗翔和法律说两点。
法律这个必须从哲学和逻辑开始,啥都不懂就去当法官是很容易互相矛盾和失控的,只能掩盖用掩盖。
罗翔信教是个好事情,有一个道德上帝,不会那么物质。信教和哲学和法律科学并不相斥。
就算是从刑法讲课的角度,认同柏浪涛,也不认同爱新觉罗·翔
罗圣那批人是信教的,人家是要当大祭司的,法比党大,他们比法大,法律怎么解释,人家是想说了算的,牢A作为普通中国人不认同大祭司们的观点没什么奇怪的吧?
毛主席说过,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
这句话正是罗老师的真实写照,水平很高,但屁股有点歪。
一个学法的信基督是最抽象的
神要是那么管用,要法律干嘛?
好人天堂、坏人地狱,好人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坏人一定不得好死
直接分好了啊,还法律什么呢?
有神的话,哪还有案件呢?坏人动手的瞬间,直接搞个圣光给他净化掉不就得了
那你学的东西不就是最不公的?那还学个屁
这可是罗圣的原话
德肖维茨去萝莉岛的时候,应该请罗翔在一边助兴😄
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学教授,你不信马克思就算了,你信基督教;尤其是和他合作的赵教授更是把原罪论带入法律改革中,提出了人均违法的神论。
鹿苑一帮人,意识形态阵地真就一点不要,在那26岁博导造神。
人家要的就是法权神授,高于一切,只是罗老师稍微暗戳戳没有赵教授那么明目张胆。
不过赵教授都上央视明目张胆了也就明目张胆了。
鹿苑啊
正常人认同罗翔?




认同罗圣的有几个好人?
闭嘴的罗翔就是好罗翔,多放放厚大的课,老有意思了。
别惦记你那哲学思考了。
终于来了个足够热度的网红正面直接怼理想国主理人了

受过正经中国教育的不信教的有基本良知的中国人有几个会认同爱翔觉罗的?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很合理。
牢a是从群众角度出发发表观点的,罗圣呢?很明显他是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治阶级,所以两个人都没问题,问题是群众们觉不觉得罗圣算统治阶级?
按现在的轨迹,A圣大概会成为第二个至道学宫,我看他和中医粉、伪史论合流就是时间问题。唯一的悬念就是他在团结和皇汉这个路线分歧上会怎么选。
不过至道学宫好歹还能在传统文化上似是而非地诌几句,以A圣的文化水平怕是和传统文化唯一的联系就是认识“传统”两个字怎么念。
最近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消费不行。中国14亿人的消费不如3亿美国人。
可要说吃的穿的用的,中国人不比美国人差,甚至更好。别的不说,光那些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就买的我有点蛋疼。收货之后,我发现多数都没什么用。
有一说一,中国人不如美国人消费多的,我认为只有一项应该推一推,就是车。中国的公共交通太发达,所以就有一些年龄偏大的人,有钱也不买车。这一项的确是差距,至于其他都扯淡。
说中国人消费不如美国人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太贵,尤其是大学和医院;第二,美国人有些中国人几乎不存在,也不需要的消费,比如枪支弹药,毒品,还有就是这个倒霉的律师费。
至于美国GDP那些胡乱统计,就不说了。
在美国有个说法,律师和劫匪,有一颗子弹,向谁开枪?答案是律师。如果有两颗子弹呢?答案是向律师开两枪。
在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你还指望屁股歪的人脑袋能正吗?
这些以西方学术为圭臬的公知,一般都特别强调逻辑。然而,他们的问题也就出在这。
众所周知,逻辑的起点是概念。概念是人对事物的定义, 可你凭什么认定你的定义是准确的?
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西方普遍信仰基督教,那该如何定义上帝呢?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上帝是什么?
例二,儿童,我们一般将16岁以下的定义为儿童,孩子嘛,就应该玩,从这个角度说,快乐教育就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使用“未来的成年人”这个概念,你还认为快乐教育有道理吗?
连定义都搞不清楚,逻辑真的值得被奉为圭臬吗?同理,司法的概念真能做到完全精确吗?还不是那些讼棍的操作。
所以,中国文化的精髓恰恰在于模糊性,在于辩证法,结果论。
牢a抛出了一系列炸裂的观念,其中最核心的就是长生种和短生种。
现在想来,伊甸园的寓言就是鱿鱼编出来蛊惑人心的。这个寓言告诉你,要及时行乐,过把瘾就死,哪怕为此背上原罪也是值得的。但美国真正的有钱人,对长生的痴迷不亚于中国古代的皇帝。两个思路,一是意识永存,也就是脑机接口。二是肉体长生,真有炼丹的,不过更多的还是换血,换器官。
中国文化是长生种文化,不过,中国采取的方式是基因遗传加精神记载的方式。这都理解吧,精神记载依次为家谱,方志,史书,祠堂,庙宇,纪念馆。
中国长生文化要想成立和延续,必须依靠一套稳定的道德评价体系。这套标准的核心就是生命至上,血亲复仇(孝悌)。
牢A的人文社科直觉很准。
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是有问题的,应该是人人公平。不加监督的平等就是放屁。
不然为什么我们一直说共同富裕,而不是平等富裕。
人人平等和均贫富和不分好坏人人大锅饭的概念是一样的,好人坏人没有权重待遇都是一样,这就是在践踏好人,逼着所有人做坏人。
这不就是西大那一套?
牢A的直觉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总觉得那些专家搞得的发条发律和我们朴素直觉的认知相违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什么之前封存这件事大家这么抵触,但从发律上好像又有道理,其实就是被西方法理那套人人平等忽悠瘸了——新教伦理的道德那就没有道德,反正我和上爹祷告过了,我没罪。
违法者能够被优待轻判,就是在打守法者的脸。我和吸du者平等?你平等,你全家都和犯罪者平等!
真正正确的从来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公平。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我怀念的是那个过去生动讲解法律案例,还能以普通人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罗翔老师。
现在的罗翔老师,上不去又下不来,那他说再多也无法吸引我了。
一个是信教的,做着牧羊人的梦不知天地为何物,而一个早就把教义的本质看透了,知道上帝只是用来严选白羽人的工具。
牢A认同罗翔的一点是:法律是底线,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法律,那这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管理。
我觉得这个观点就很好啊,至于其他那都是个人看法不同了
因为法律本身,或者说我们如今的整个法律体系,整体而言是在跟随着西方方向,法律界媚外一直都是重灾区
首先法律就不是以公平而建立的产物,而是维稳,是维稳需要公平性(注意,公平其实一直都是一个伪概念)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明白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没有错,但也不全对,因为法律明确的法条法规其实很多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弹性的,而且很多都是结合实际或者是出于保护,最终妥协出的产物,相互之间还会有牵扯矛盾,而且完全就是屎山代码模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琐
普通人面对法律法规,那就是云里雾里,如今的机制,抛除公检法体系,基本和当年青天大老爷审案模式没有太大差别,越是小地方越明显
可以这样说,换个律师换个法官,你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天差地别,而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又都能符合法律条文,也不涉及什么贪腐,里边有不作为问题,有出工不出力问题,有个人能力问题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判决
但是也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永远没有完美的法律,也不会有
稳定要看时局,公平只是看偏向哪一方,具体法规,也不可能可以做到一个详细无比的标准,是真做不到,这就一定会有弹性空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知善恶,有爱憎,是老孔家的种。
我们的自媒体界就是好好先生太多,需要这种敢撕破脸皮说真话的人。
我也不认同罗翔,不认同现在坐在高位靠着西方逻辑叙事对普罗大众指指点点的各位代表。他们不是人民代表,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我们不认可不支持不会按照他们的设想去顺从听话变成白羽人,我是神楚大地的九头鸟。
《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都不认同罗翔。
甚至女权也反对罗翔,人大女主靠的是自己,典中典女性不需要男人保护。
女性更不需要法治天平倾斜,至少口头上假装不需要。

牢A声称自己反对的是西方叙事话语权等等,意思是他说这些谣言也有积极作用,就是让美国人恶心而自己在精神领域起码战胜了美国。
但问题是,这个斯凯奇大王牢a根本不会说英语,美国人不可能学会用他的造谣逻辑,对英语世界根本构不成影响力。
他在b站直播也是一样,如果真想让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描述的世界里,应该在英语平台直播才是。
占领的既然不是美国的话语权,那是谁的话语权呢?谁能掌控网友们看到了什么,怎么想呢?
不难猜测,牢a占领了基本盘的叙事逻辑,占领了中国网友的话语权,但有句话,什么是什么的重要资产。因此,随着牢a 的掌控力越来越大,他离真正的斩杀线也越来越近。
法学经典话术:法律是神圣的。
那他们诠释法律的人是什么,神圣代言人?
实事求是几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道德是人们普世价值观,这个东西,不好更改。
孝顺父母,和善待人,这都是道德框架,你说从今天开始,孝顺父母不算道德。
但是别人认吗?没有人认,那你就屁都不是。
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是人定的,只要规定了。
你认不认,最后你都得认。
抛弃道德,把人限制在法律框架内。
那么作为法学系的玩家,就可以轻松定义所有人的行为是否正义。
道德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人民对你的评判。
法律模式下,你是否正义,是罗圣等人对你评判。
罗圣想做的不是声张正义,是垄断正义的解释权。
经过我的同意,你才能是正义的。
牢A对所谓西方已经死心了,看似光鲜的皮肉下竟然全是妖物,就好比《康斯坦丁》里地狱世界~
罗翔依然对西方心存幻想,也许这么多年宣传下,他们只是不能接受现实的西方,但是坚决维护自己心中的那个西方世界,那个自由灯塔~

不妨看看知乎上认同罗翔、易中天、陈丹青、贾樟柯、张文宏、马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去年跟的柏浪涛,我没有听过罗翔的课,只听过一些切片,所以无法评价罗翔的授课水平,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和很多法学学者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是地方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但拿的也是法本,当然各个部门法也是要学的,我们和正常高校的学生上课的表现应该大差不差,要么睡不醒要么打游戏。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和正常高校不一样,就是我们强调政治,比如我们常说政法,政在前,法在后,意味着法律是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我们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着重强调。很多人对政治两个字非常不屑,认为政治=虚伪=压迫,但是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只讲法律,并且盲目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这就意味着,问题出在了屁股上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昭示了我们法律的政治属性,也是我们的法律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根本原因,而这帮学者,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模糊甚至鼓吹三权分立,来来回回就这几个路数。所以,要找到这帮法学家被社会公众质疑的原因,归根结底,要从屁股上找。
学法学多了丧失人性,这是他自己说的
我也不认同。
一开始看了他的切片,感受到罗老师言语中的愤世嫉俗,充满了能量。
后来就暴露了,原来是因为一个高贵的爱新觉罗,本应该高高在上,统治我们这些奴才,现在却只能做律师,所以内心深处才这么多悲痛愤怒的能量。
正常的国家、组织、个人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很多道德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谁付出谁收获,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做生意要讲诚信公平交易等等。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在正常的家庭社区环境中成长,他们的正常行为逻辑里,就不会有主动做出有违道德的事这个选项。
法律应该是用来惩戒通过违反道德获取私利的行为,维护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的权威性。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如果法律不维护道德,那等于是给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背书。这种法律就是恶法,是在主动摧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中国的法律人士中有太多视道德为无物,为了程序正义,践踏道德的东西。
早说法学界的小卡拉米们,开宗立派的机会到了,
踩着时代右转的大浪,轻轻松松就能功成名就,
随便把你们教授的黑料往外一抖,第一时间站队人民群众,
好简单的操作,
可偏偏就是怂……
好吧,
你们不站队,自有人会出来站队。
一个收尸人出来,把这好事捡了。
不只是这个,牢A平等的不认同所有西方理论的学舌鹦鹉,而且牢A的言论没有这么温和。
很多年以前,温铁军也有过类似的言论,他们在不同的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一个强大的文明丢掉自己的文化,去照搬另一个文化这件事本身就非常的离谱和**。学习可以,那学习之后呢?
就像是马列主义,中国学习了,施行了,同时也发展了,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换到其他领域怎么就不发展了呢?怎么就变成鹦鹉学舌了呢?甚至还不止。
中国做过很多了不起的事,像是建国时处理民国留下的巨大的烂摊子,像是最近的脱贫攻坚战,等等,不足以产生出新的理论吗?
“公知”问题始终是国内社会一个巨大的毒瘤,要不是军事方面一直顶得住,很难说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认为最近几年互联网环境好了一点,是源于军事方面的成果。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和一些村里人喝酒聊天,70后80后说的大多都是网络上的反贼言论,反倒是60后还好一些。感觉就是明明舆论场很重要话语权很重要,但是无人在意。
像是罗翔这类人,也不只是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标”。我觉得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对公知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严厉打击。
还有信教的人,这些人没法说,属于另一套价值体系,甚至多多少少有点反人类。(就像是美国,自由主义和禁止堕胎是怎么特么同时存在的。)但是对于党员、公务员和公知,就应该严格禁止宗教信仰。
中国还是太包容了,甚至有些软弱了。可惜,苏联是一群蠢人,美国也是,欧洲更是,地球需要一个秦始皇了。
很多出名的案子大多还是符合中国人价值观的,比如陆勇就是不予起诉,比如张扣扣大家都说他是个汉子,但判死刑也无可厚非,再比如百香果女孩案,原本废死派的老教授都跳出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在整个法律体系里,不同部门的法律的释经也是不一样的,废话,前面干活儿的皓首穷经搞理论的老教授想的能一样么。
老教授们的目的是名,一把年纪了也写不动什么书了,持续出书的多是下面的牛马土博肝出来的。那现在好了,自媒体时代了,甚至不用写书就能传道,在自家山头当了几十年牛马一朝得势的法学人,自然不愿放弃这种自立山头的机会,说不定就能称宗道祖了。
而且文人为了能出名,无耻的招式多了去了,最好用的就是骗廷仗,当然现在社会比较文明,只能给你号封了。但是你号一被封,就会有一堆拥护者(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买的),在其他地方帮着摇旗:你看,xxx太敢说了,被封了吧…
至于法律本身,知乎往届问题里就有很多人聊过,现在的法律就是从西方移植嫁接过来的,水土不服各种矛盾。可老中人是非常讲实用主义的,要真的没有价值当时根本就不会拿过来用。于是就会有各种辩经,甚至放到台面上让群众讨论,我感觉这是好事。
如果忠臣孝子的命跟奸夫淫妇的命都是一个价值,那我为什么要当忠臣孝子?这种连日本人都懂的道理,有些想着青史留名的老中人迟早会留个精卫一样的名。
越是专业人士越容易西化,越容易崇拜西方。
牢A则不同,他接触了大量阶层人民,从流浪汉到银爬哥,这是不是有点类似湖南农民调查报告,对家阶级有没有该有的接触和调查?
至于那些专业人士,呵呵,知识多的确实反动。他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成了西方工具。
我不说罗翔老师人品怎么样,牢A人品怎么样。但从知识水平来说,牢A不学也没有深入了解过法律与道德体系,也没有深入了解过中西方,现代化法律来源,他根据朴素的民族观念给法律定性来博取情绪噱头不太负责。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是有很大不完全重叠的两个部分,所以法律的阐述者。尤其是罗老师偏向于法哲的阐述者会让大家感到可能有一些脱离实际。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稳固,稳固下的秩序能够满足统治者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法律并不完全讲正义。而道德讲正义。
也不用完全说什么东西方差异,西方古代没有过称赞忠诚吗,古代的统治者们如果有简便易行的统治方法,那就是道德和思想控制,这也是社会动荡,人民最终会受辱的原因,你遵从道德,道德是什么东西你需要想清楚。
现代社会秩序之下的法律,并不是中西之分,而是一套现代化体系之下的统治工具。中国的法律自然有一些代表中华传统遗留的细节,但总体是为了现代化服务的。
其三,忠孝命贵只是大家脑补的童话。把生命权绑在道德标签上,才是最危险、最荒谬、最容易被权力玩坏的逻辑。“西门庆比忠臣孝子低级”,请问谁来评判?昨天的忠臣,今天的反贼;昨天的奸人,今天的英雄。岳飞忠心耿耿,被害。文天祥视死如归 ,死,海瑞铁面无私 ,被贬,我可去你的道德批判了,西方研究道德内涵和东方是一样的,但现代大家不用这种东西治国,就是告诉你,道德是有社会经济基础的,而法律是和社会经济基础平行的,你妄谈道德,才会道德滑坡。
学法律的这帮人,因为通人性就跟普罗大众一样了,所以越学越没人性。
人生而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强者并非唯一,有的仁慈,有的残暴,有的冷酷…
所以,纵观世界,人与人没有平等!
弱肉强食是世间法则,实力为尊,强者为尊,这是大自然的铁律!
而新中国是人民政权,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平等与公平。这也是鲁迅先生写纵观历史,写的都是吃人!本质就是帝王权贵对人民的压迫!
因此今天的我们,觉得人人平等!其实这是一群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而新中国的强大让这种理想有了实际的统战价值!毕竟,你不强大,你都自身难保,还怎么去怜悯他人?!
最后回到那句话,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强权和霸权,强者可以对弱者予取予夺!对弱者是怜悯,还是压迫,甚至打杀,都在强者一念之间!
套用凡人修仙上金魁大长老的那句话,不管多少算计,最终还是要以力服人!
凡人修仙传不愧是国漫第一!(跑题了)
你真的以为罗翔真有那么多粉丝,有多少人是去看乐子的
撇开牢A不谈。本人学法律、做律师的,罗翔讲司考可以,谈价值观是很low的。
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应该尽量避免对外展示价值倾向,更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缥缈的没有实证支撑的东西,否则会严重拉低专业形象。
他披着技术专业外衣当年轻人的某种精神导师,选择谈价值谈感想,而非讲逻辑讲事实,对盲信的法律学生和其他年轻人并非好事。
有个很现实的例子,南京王浩大法官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如果你认为法律大于道德,那就是认可王浩的理论是没错的,我认为法律是底线,但道德绝对应该排在法律之上
不然呢?
死一万个毒贩,都比不上缉毒警剪下来的脚趾甲。
坏人的命,本就没有资格和好人相提并论。
不然秦桧为啥死了也得跪着?
张三的课我听的不多。我觉得他讲的蛮好。但有两个事儿让我觉得这人不行。
第一个事儿就是关于他对法律人的描述。说学法学多了有时候就没人性了。他说这话是提醒学法的人,不是啥事儿都能照搬条条框框。
这点我其实是赞同的。因为生活中就有这种啥事儿都要讲条文的人。你遇到这种人有时候真的气得跳脚。明明无关大雅的小细节,他稍微通融一下就能搞定。结果就因为坚持,搞得巨麻烦无比。
如果只有这一点,我最多觉得他是个古板的人。本质上不坏,甚至有点理想主义者。希望用规则来约束世界。有一些关键岗位还真就需要这种较真儿的人,才能防范各种风险。
但第二个事儿就让我厌烦这种人了。就是众所周知的关于新冠发源地的两条微博。网上截图很多,我就不发了。
这摆明了就是双标。规则利于我,我讲规则;规则不利于我,我讲人情。而且我退一步说,如果他这双标是对外国,屁股坐在中国这一边。我都可以认为他放弃了“义”,但是占了个“忠”。结果他的双标是针对中国的。
那对不起,对于“不忠不义”之辈,那还能说啥?
更喜欢牢A了
罗做过什么,网友们可没忘干净。
最近的毒品封存记录,就是罗和赵宏在背后一直推波助澜的,最早从2022年他就在做这件事,有官媒记者采访记录。
毒品封存的制度,连续三次审核,他连发三条庆祝动态。最后一次,改成全年龄段毒品记录封存,他盛赞“司法制度的进步!”
这么个货色,他当年去日本“交流”,没被渗透策反,拿捏住把柄,我都不信的。
再早先年,他为啥在微博被喷到退网,真当大家都失忆啊,还不是他的公知言论惹众怒。
这家伙当年被民意反噬,变谨慎罢了。
自诩全民法律科普的先驱,整天暗戳戳渗透一些西方神学的“意识形态”,张口闭口柏拉图,不就是对青少年文化洗脑呢嘛。
这样他风险更小,更安全。
这次的毒品封存事件,让他短暂又站到前台了,不过他们舆论控制能力很好,把赵宏摆在前面牺牲掉,他这个最早的参与者之一,则美美隐身。
又想起当年的“车罗之辩”,当时以为车是实战律师,了解民间疾苦,罗钻研学术,有些高高在上,提出了一些自以为正义,实在不贴近民间生活,会制造更多血泪的理想“法条”。
现在看来,这货绝对故意的。
这就是白左惯用技巧,自诩“正义”,为了某些少数群体的利益,鲸吞蚕食更多人利益,故意制造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空白,从法治变人制,诉棍律师才好从中“运作”,从中赚钱。
从公知言论,到车罗之战,到废除死刑,到毒品封存,罗就是隐藏最深的内鬼汉奸。
你让牢A一个提出“斩杀线”,上过《求是》新时代青年,如何认同?
屁股决定脑袋啊…
罗圣在国内的声量换算到狮驼岭去,是可以上萝莉岛的!
啥概念?你可以理解成海贼王里的天龙人,修真里面的人间化神修士,诡秘之主里面的序列1人间天使,英雄联盟双城之战里面的狼母。突出一个万法不能侵,片羽不沾身,不在三界之内,不在五形之中。可以直接化身超人强,越超人越强…
但是在中国呢?除了钱你还有啥?即使是钱也比狮驼岭同行低得多…
牢a三观极正,并且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正相信天安门广场那两句话的,并且就算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站在人民这边,肯定不认同想成为“天龙人”的观点。
罗其实已经凉了,不要看播放量,看他两年以前视频的评论量,基本是一万左右,现在同样播放量的视频,评论量只有几百条,最低的只有一百多条,直接少了90%以上,可见删评多么严重,他现在的播放量是无效的,是很多人进去骂一句带出来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
但实际上:
1,结果不正义,程序一定有问题
2,程序正义没有问题,但不应该与结果正义相提并论
后续分析过的原因在于:
实际上他们主要是用来抨击:
中国的派出所和警察乱执法和刑事逼供的问题!
但这跟结果正义没有关系!这是结果不正义!
尤其是几个著名的案例:判决故意杀人死刑后死人回来了,判决故意杀人罪之后多少年有人自首
这个结果不是”正义“,完全只是程序不正义!
所以,
在法律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是同样重要,而不是对比和一个比另一个重要
在社会上谈论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没有意义,一定是结果正义!
不止,是不认同现在的法律体系。
1,英美法律体系。实际是精英律师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通过咬文嚼字 晦涩难懂 的法规实现必须找律师代理。 把整个司法变成封闭世袭行业,各行各业干啥都要律师再过一遍。
美国人民的三座大山 司法 医疗 教育。
2,我认为法律应该普通大学生的表达能力足以自助。法律要普通人参与,不假手于人。把律师打击成黄牛,以自己为主 找律师只是为了省时间。
3,最主要的是,钱袋子 枪杆子 笔杆子。笔杆子的核心指挥棒被他们抓手里,立法 判决 执行 ,为什么近20年,总产生巨大争议,他们不知道争议大? 法律抓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法律。他们不在乎。
因为牢A关注的是美国底层人,他们通常都挨不到上法庭那一刻,更别提请律师这件事了。
而罗翔,归根结底服务于有米人,能做到相对正义就谢天谢地了,大多还是跟陈有西一个德行。
至今为止我知道敢打鸣冤官司和信访官司的律师一只手数得过来。
今日的罗翔跟退网之前的那个罗翔,真的还是同一个人吗?
这才是哲学问题。
按理说,我们人类每天细胞,血液,骨骼,皮肤,头发,都在不断的更新。
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这只是物理层面的。
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思想会发生变化,这也很正常。
精神世界,也不再是曾经的自己。
当年罗翔为何退网,消失的时间都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我们都是无从得知的。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今天的罗翔,跟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罗翔,不一样了。
或许,他一直都是他,只是他自己知道。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变化。
但,对于大众来说,我们只是选择自己想要的,需要的,愿意看到的相信。至于这一切是不是事实,其实并不重要。
我是觉得罗翔变了,他对禁毒的态度,寒了人心,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我们或许不懂他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理”的态度,但从这一刻,我们明白他只是一介凡人。
中国有一个缺点,至少在西方价值体系下,非常的令人“深恶痛绝”。
那就是“活人不能成神”。
西方价值体系中,很多人努力的往上爬,做出跨时代的成就,就是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信仰他,追随他,将他视为神明。
乔布斯是这样,特朗普是这样,马斯克也这样,他们谋划一生,目的就是“封神”。
中国人,我是说纯粹的东方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不接受,他们只承认这些人是成功者,只是比普通人优秀,可以吹捧的,但是只要他们表露出“人性”,就别想洗脑中国人崇拜他们。
所以,西方价值体系下的中国人,都是“贱”人。缺少信仰,没有信仰的野蛮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黄种人的地位很低的真实原因。
其实,对去国外的润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他们因为信仰西方价值体系,而选择了逃离中国,结果不被西方世界包容,而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叛徒,这就很尴尬了。
中国人的另一个毛病,就是死不认错。
就算自己错了,只要自己不认为有错,那就是没有错,他们会自己逻辑自洽这个过程。自我PUA适应西方价值体系。比如,高华群体。
西方价值体系下,只要你一步一步爬上去,你就可以成为神,让下面的人信仰你,崇拜你,你就可以当奴役别人思想的人,控制别人行为的人。
中国价值体系下,人是核心。人死了,是鬼。人坚持行善,宣传佛法,一生无过,是佛。人为民死,死后为神。反地物者,为妖。
中国价值体系下,你当个人,是最基本的。死了就去四次元了。你想当神,那就要为民而死。你不想死,还想当神,这叫倒反天罡,是妖啊!人就要承担起灭妖的责任。
西方价值体系追求的那一套,其实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东方价值体系下的“妖”。人,灭妖。天经地义。
神,是不可以掉血条的。
一旦,开始掉血,就是妖。
接下来,就是灭妖的时刻。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活人”可以成神。
罗翔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精英,他想跟乔布斯一样,这在牢A这种东方价值体系的人来看,就是“作妖”,人朝着“妖”进行转变了。
周三都是讲段子火起来的。
业务能力有,而且不低。
但是绝对不至于自己当教主,或者宗师出去开枝散叶的。
之所以这三一直没被锤爆。
前俩属于上面有人,说的又都是通番卖国,这种很多人喜欢听的话。
罗振宇是因为一贯只说自己是个念稿的,搂钱的,不追求自己百分之百当教主。
法律本质,是掩盖鲸鱼吃虾米,让社会进入,大鱼吃小鱼,小鱼才吃虾米的幻觉。任何超过三级层级的组织 ,都有这个需要。【嘿】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是人类世界所有的反人以人肉为能量来源的道德尝试都失败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西方价值观这个描述,因为这会给人一种只有西方才会出现这些价值观的观感。
倒不如说应该叫做资产阶级价值观才对。
欧洲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套白左的,罗马和中世纪哪个不是严刑峻法?甚至于在中世纪法国观看黄色小说都是要被火刑的罪。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每一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占社会的绝对统治地位的。
西方现在的这套价值观,无非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罢了。
过于注重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反而会让我们忽视真正的敌人,也就是国内的走资派。
而且问题描述中的所谓的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指的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现在全世界右转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从疫情开始的经济下行期,他们发现自己再也不能从全球化中赚得一点好处了。
而且事实上,塞里斯搞的这套统制经济和威权发展主义,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
我希望老保小保们可以明白,塞里斯是世界上最尊重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你们也不要把这些归咎于某些阴谋论,这些政策本身就是CPC推进的,并且单纯的回归传统价值观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
现在乎上不少拿着牢a的话话找漏洞的,像什么“有中国籍不代表是中国人”等等。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牢a不是什么社科方面的大拿,人家是学生物相关的留子,还是九千岁。你指望他直播说的话每一句都逻辑严谨自洽是一件刁难人的事情。就算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每句话每个观点都逻辑自洽的?
那么是不是牢a说的话就没有价值?这肯定是不对的。相反,他的话非常有价值,比很多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都有价值。
要知道一个任何一个理论立足的基础是现实,而牢a给我们描述的就是美国底层人生活中的各种现实情况,并且立足于这些现实产生了斩杀线、长生种短生种这些概念。
如果一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现实,而是一些臆想的东西,那么这个理论再怎么逻辑自洽,再怎么严谨,从一开始也是错的。这里我就不点名批评“秦制”了。
最后,牢a不认同罗翔就不认同呗,我也不认同,有什么大不了的?本身罗圣就充满争议,不认同的多牢a一个不多,少牢a一个不少。
他有自己的粉丝团,不需要牢a。


回想一下以前易中天的名言:“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的滥用如防洪。”
大家嘲笑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错了吗?其实不是。而是易中天说这是美国宪法的精神,想要给美国贴个金。结果美国证明了官、权、贼、火、洪全没防住。但人民的理想之一,确实是限制权力的滥用。
所以法律作为权力的一个基础建设,该不该防?当然是要防的。
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我们其实不是在说法律实然是神圣的,而是说法律应然是神圣的。为了让法律从实然走向应然,我们只能认为:法律时刻准备着展现其邪恶的本质。
不同的土地开不同的花,非要在沙漠里种荷花就是扯淡。
同理,非要中国这种社会往西方这种法律体系看齐的,一律拉去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
因为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不管是哪个,毙了都是在给社会做贡献!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我一个老同学说的,现在广州当律师,元旦时候回了趟老家,我们几个一起聚了聚,三杯酒下肚,来了句这个。
按我这位老同学的说法,法律就是规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
但西方那套规矩,是给人拿来谋利的。
你可以拿律条来谋利,也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去谋利,因此西方的律师是给人谋利的工具人。
简单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所以西方社会里的律师职业非常吃香,能搞钱谁不喜欢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或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总有那么些古怪的律条,不用怀疑,肯定有人钻空子谋过利。
有些人会说法律学多了会丧失人性,错的,这是倒果为因。
正确的是,有良心、有人性的干不来这行!
举个例子,以下就是我的看法了。
比如说,因为离婚,其中一方就要把另一方的财产分一半走,这合理吗?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不说什么,有的婚前财产也要分,凭什么?
甚至有些律师还会上赶着主动去调查其中一方有没有瞒报的隐藏财产。
西方律师那么干是因为会收取高昂的律师费,国内的也这么干,国内也收那么贵吗?
我也不是律师,当时酒桌上我那个老同学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们几个都整蒙了,以为是他碰见糟心事了,没敢细问,都在安慰他,事后再问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正好碰到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也希望无所不能的乎友能补充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层意思。
公检法对应中国自古以来的刑部,他的目的与追求绝不应是什么高大上的哲学甚至神学。
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尽量维护公义。能做到这一点就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故意搅乱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那必会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不要以为你的权力真的是与生俱来,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牢A现在是代表底层人物的视角,牢A的故事里面一直都有的是经验主义和生存理性,也通过故事向部分还在美国梦里的中国人重新结构了一个从小就学习的一个理念:什么叫吃人的资本主人。
罗X们不一样,他们是法律精英视角,他们天然认为自身可以阐释,身处教化端,觉得自己是法律系统的阐释者与批评者,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甚至还觉得自身的权力不够大,并且由于他们身处高位,他们通常不处于末端,不承受系统性的力量压力,所以他们可以文绉绉,他们也可以侃侃而谈,这就是离生存太远,离权利太近的后果。
伟人说过:“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还有多少人记得?
反正罗X们是不会记得的。
牢A可以部分代表美式底层的生存视角,这是平时纸上谈兵的西方崇拜者们没见过的丛林法则,吃人法则,沙人法则。
中西方早已从贸易战打到了文化战,还有许多天真人乐子子搞笑人觉得无所谓,是小事,还不认为这是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
这也很悲哀。
在当下环境,无论牢A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真假参半,他也算是为简中互联网开启了一个另类的视角(灵视)来解读西方文化。
这就可以了。
我愿称之为牢A为街头人类学发起人。
“你要毁灭你的敌人,你必须先理解你的敌人。”
重新结构昂撒的文化,是毁灭一个文明的地基,是抽筋,是扒皮,是动摇根本。
敌人反对的,就是我们应该持续走下去的正确道路。
与其说罗老师是一位律师,毋宁说罗翔是一个神父、阿訇或者神棍。
他讲课与其说是在授课,毋宁说是在布道,或者说在传教。
他更愿意做一位先知,一位加百利,引导着芸芸众生(或者说迷途的羔羊),去往那幻想中的彼岸。可惜,这里是人间,没有他想象中的天国。
让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名言:人啊,一旦有了方法论就忍不住想实践。
罗老师就很明显是这样的人,他有才华有能力,但长时间不涉及具体实务,脑子又停不下来,只能在法学的小圈子里不断循环导致自己逻辑闭环。
法律也好 货币也好 文化也好,它们存在的本身只是为了服务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后两者才是终极目标,不顾实际情况而盲目在一个小系统里试图让整个国家围绕它运转,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刻舟求剑的心态。
罗老师给我的感觉是他以为法律和人普通代码一样,只要算法和编程能够完美,就不需要考虑硬件和供电需求,社会就自然能完美运行。
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人并不是完全可预测的,这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完美适用于所有时代的规则,甚至没有完美适用于本时代的规则。时代不会告诉你它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等你完全准备好了才来到你的面前。
所以我党的执政核心一直是以人为本,让法律 经济和发展以人为核心运转,而不是设定好所有“真理”,让人围着转。
牢a这么输出观点,迟早要爆的,会讲述问题不一定会评价问题。
我两边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认同,而是有条件的吸收借鉴,没有人是完美的。罗老师的情况可能是不做实务,法考的内容讲完后没什么东西讲了就开始搞些形而上学的东西。牢A的情况是讲得过于猎奇吸引眼球,很可能时间久了再加上他不在美国了,可能会被反噬的,就像我开头说的没有人能在地上建造天堂。
法律的内容还是得看一些一线办案律师的,没那么有趣但是至少不会让大家陷入虚无主义,啊反正就是法官说了算嘛。但是他们的内容可能很枯燥,而且对知识基地的要求很高。我经常看的内容来指导自己办案子的律师内容基本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不是那么好传播。
所以我现在做内容就是尽量在这之间找点平衡,即能传递一些实务的精神又能带点娱乐性的东西方便入口,法律实务办的是人性不是法条。但是现在舆论环境大家也知道,讲国内的事情轻则被封,重则请喝茶,基本都限流,就搞得没那么能让我有动力专门拍视频,于是就开始结合国外的案例迂回的讲讲。
要是西方的价值观真的那么不堪的话我看强两天女留学生诬告英国警察被判6年的事,大家不是都还聊得挺high么?其实还是那句话,二极管肯定是不能行的呀~
这种不应该等同于罗翔和老a的对抗。
你的话题介绍索引有引战嫌疑。
客观说一定未来在东升西降后亲西方的法律框架会被压制,这是中国传统叙事回归的可能性之一。
因为中国人会从史册里问问老祖宗们当年怎么干的输出一套中国范本给全球。不照抄就借鉴精神。
就我所接触的外国人,包括英美南亚中东,他们相当于都有原声文明的一整套体系支撑着婚丧嫁娶出生,我们凭什么不能?输出一套关于法律制度核心准则的价值观给全球。尤其是我们的经济实力,会对整个人类群体都产生慕强心态,未来的孩子们可不会有思想钢印跪着聆听人代言假上帝旨意。
在他们眼里,上帝更多的是一张擦屁股纸,还是他们强加给上帝的,。如果要我定义这接近于文明道统之争
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所谓的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政治问题?
人民同不同意,人民拥不拥护就是政治问题
西方法学总跟你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老百姓认不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叫了几千年我们会不认?我们要求的就是在社会运行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那西方人认不认?很明显不认,因为美国总统一天发的特赦令能超过番茄小说日更。
牢A讲的是什么?
他讲的就是人人平等!
那怎么平等呢?身为晚期智人,我们对其他晚期智人保有灵魂深处最基本的同理心,这才是真平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个人做出的行为,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说,人是绝对平等的,只有行为有高低。
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思想不犯法,行为才犯法
一个人行为的高低决定了他在法律上就应该处于被歧视,被贬低,被唾弃的地位。
罗先生所谓的西方法律哲学的人人平等是什么呢?
那就是有些人不是人,所以排除掉这些非人的人,剩下的人可以平等
美国就是一个特别优秀的样本,在他们的法学概念里,只要你没有在他们的档案登记上,你不是人;只要你的信用分低于一个等级,你就丧失了在美国社会中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你也不是人。
你不是人了,你还想平等?
那罗先生们为什么要倡导这种西式平等呢?
牢A也说过,根本上是他们认同,甚至热爱这种名曰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只要他们歇斯底里地拥护这种不平等
他们就有作老爷的机会,有作人上人的机会
他们就可以去参与到这种分食其他非人的盛宴(物理意义上的吃人)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他们所谓的要法律地位,其实是要政治地位
现在法学界所有的怪现象,都是这种通过法律实施去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又怎么样?
只要掌握的法律的解释权,或者说释经权,法律实施的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是人上人,他们可以吃人(各种意义上的吃),做到真正的鱼肉百姓
所以大家能理解这帮法学魔怔人在干什么了吗?
我期望的是,牢A的归来,不仅要带回来美国的吃人记录,也要对我们自己家里这些想吃人的人做作解剖
如果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牢A的历史地位,相当于马兰花开
从情感上来说,我赞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比不上忠臣孝子"。
那么你的命贱还是贵由谁来判断。
我非常赞同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非完全套用欧美那一套。
我怕的是,重点从挺中国变成了反西方。
变成了只要反西方就是挺中国。
变成了不反西方就是反中国。
那没毛病啊,按人人平等的观点拍花子的就应该和盗窃的一样处罚嘛,你盗窃的偷个电瓶卖三两万蹲几年,他去派出所偷200个饺子也是盗窃,也应该判刑蹲几年。我偷个婴儿给其母亲补三万营养费再把孩子卖七八万应该和他受到的惩罚一样啊,都是偷东西怎么一个二个都对我喊打喊杀呢?
人人平等。
这个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跟他刚到底。
但杀人在有意,故意,恶意这种情况下,偿命也是应该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在正常秩序下跟忠臣孝子的命是一样的。
这个没错。
但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勾搭的时候,故意害死武大郎,
什么?你告诉我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与忠臣孝子是一样的?
看刀!!!
专业性毋容置疑确实很强
但每次讲解
都喜欢用自己的哲学去解释
而他的思想是正宗的西方哲学观念
所推崇的同样也是西方世界观
在实际中所推动的
是他们法律人凌驾于所有之上
包括我们建国的基本
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歪屁股
而是一批妄图颠倒世界的人
如何让人认同?
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很难坚持“朴素的正义”
同样一件事,可能越深究,反转越多
丈夫车祸截瘫,妻子提出离婚,大家挺丈夫,妻子无情无义
爆出丈夫车祸前家暴,大家觉得他活该
家暴原因是妻子经常出轨,养小三,看客一声叹息,不知道该说谁对谁错
发现小三是女人的初恋,当年女人是被家里拆散强行嫁给男人的,又是一声叹息
初恋归初恋,发现孩子都是初恋的,男人就是供养者,众人又开始骂妻子
到最后,你发现“朴素的正义”,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利用
并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
算了,咱还是按法律走吧,我不管你正不正义,我们按照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吧
最后,除了证据,对于一切没有证据的“推测”都不敢全信,这个惨那个惨,心理没了波动
变成“法律学多了,人就变得不是人了”
教书的罗翔不等于社交状态的罗翔。
罗圣的地位还这么稳固?牢A提他都是给脸了。
罗圣一个基督徒,快成不明教派教主了。但是,地位还是低于上海人的张爸,张圣。
罗圣运气真好,洗粉、固粉有大热人物帮忙,还不给牢A宣传钱,也不需要背后推手花钱搞推广,羡慕啊!
牢A能不能骂俺一句?我可以假装您的对立面傻/缺。

怎么认同?你是站在中国人民这边还是站在罗翔那边?
我没看牢a的这一期视频,不对他发表评论,但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认同罗翔。
我觉得他有一点奇怪的思想,我觉得是“路径依赖”。
比如,我大学是学化工的,有时候做实验吧,发现遇到瓶颈了,会做对照组,或者进行小投入试点,试试看别的方法,看看效果,有时候往往会发现结果跟实验本身关系不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拿来一些样品,我们测试的时候发现跟另一个地方测的数据怎么也对不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原样品测试的实验室是北方的某学校,且是在冬天,我们拿到样品是在夏天,且是在西南地区,空气中的湿度不同。后来去了物理实验室测,就对上了。
包括有一些实验,其实是断裂导致的形变,以至于取料本身就有差异,你说这都不属于化学的范畴了,你用滴定也好,光谱也罢,从数据上来看,很难判断的吧?
有时候,变量不一定来自实验本身。
说个更容易理解的:包括我毕业后做过公众号,做抖音账号,发现账号流量下滑了,就会多起几个小号,换内容,换风格,用不同的方法去测。
但是罗翔给我的感觉是什么呢?
类比一下,感觉他像是:
一定要用化学的方法验证实验的结果,如果验证不了,那对方的数据就是错的。一定要用原有的账号跟内容把号做起来,如果做不起来,那就是观众不行。
就有点像有一个人跟你说“我是研究这个的,我认同这个理念,所以我必须一条道走到黑,要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就是不行,不光我自己不行,哪怕有别的方式,只要是不符合我这个框架的,那就不行”。
法律什么的我不懂,就像他说的什么废死、封存啥的,可能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是对的吧,但对于一个老百姓而言,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吧?那你研究研究不搞这些的法律体系不就完了吗?又不是让你放弃你以前的研究,只不过推翻一些以前体系里的理论,又添加一些其他体系里的理论,融合一下呗!
可能是专家学者都有点钻牛角尖吧。
因为西方法律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不需要证明她有多么善良,只要证明她信仰有多么坚定就行了。
所以西方人厌恶无信者,就像看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样。
“所有人都有罪,但是信仰坚定的人可以入天堂。”
我一直觉得,罗翔其实和周立波的生态位很像。
虽然我是北方人,真的会吃大蒜,但也认为周立波的一些节目确实挺有趣的。
罗翔也一样,他爆火的那些课程,也是因为其趣味性很高。我也看了,觉得还不错。
但我并不会爱屋及乌地就认为我们会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
就像周立波吸毒,郭德纲压榨徒弟,罗翔屁股歪过太平洋。我并不会因为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就认同他们的其他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但也不会因为政见不同就非要说他们作品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罗翔如果愿意就做一个“有趣的法律讲师”,不去上价值,不去当“启蒙者”,那我还挺喜欢的。
罗翔以前是讲法的。现在讲的不是法是意识形态。
主要是罗翔双标,那回旋镖打得,一个接一个的……
但凡罗翔不双标,就算他西方体系入脑了也不至于被拉出来打靶……
科技(经济)越发达的文明,道德水准就越高,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本身科学吗?
——地球往事:三体
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
这个道德的来源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呢?
道德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道德内涵从历史来看是可替换,那么那个被剔除的历史道德还叫当代道德么,它叫糟粕。
古人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我们现在新设的道德标准,对的还是错的?
人类社会的道德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它的内容要符合当时代社会上多数人认同,否则道德就不能成为广泛接受的标准。
古代为了孝养父母,要把儿子埋了,这在当时是道德的,对么?当时是对的。
白人奴役黑人是道德的且合法的,这对么?当时对的。
14亿人大部分人可能要去炸日本,这道德么?现在可能也是对的。
大部分人认可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_真就对了么_?
西方精神地基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在不违背此基础上人间的法一定程度是上帝的体现,这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地基,如果回归道德那实际是回归自由意志。
这就回到《创世纪》的精神了,上帝是不是要亚当夏娃没有智慧混混沌沌,所以不让他们吃分别善恶之果?整本圣经,上帝一直在告诉人类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上帝是想人类不明善恶混沌么?显然不是。
亚当、夏娃在恶魔怂恿下,由自由意志偷吃分别善恶之果,从而得到的智慧;
和尊崇上帝之言,获得分别善恶的知识;
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上帝不要亚当、夏娃自己思考分别善恶?
你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就知道人类道德,能不能用来治理社会了。
这个宇宙的存在不是巧合,人该听从心的声音,而不是知识的声音。
你可以叫它心、上帝、道,这个源头从没离开你,而不要去听那些恶魔的语言。
我不认同牢a亲近红脖子,黑人,穆斯林。
也讨厌罗翔。
但是希望牢A把罗翔拆了
再互相不认同,俩人都属于满族内部矛盾,轮不到其他人评判,起码得包衣出身才有资格
你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东西和法律行业是个什么东西,你也不会认同罗翔。
法律是什么?我们教科书上写,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再说直白一点,法律其实是用来兜底的?
社会道德和共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开始诉诸法律。
这玩意是个下限。
我们要建设大同社会,意思是大家的下限都得高。最理想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
这个是个理想状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但是法律行业的利益跟这个是反过来的,没有什么东西要走法律,意味着他们要饿死了。
从法律行业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大家的下限都很低,一点鸡皮蒜毛的事情都要走法律。
从操作手法上来说,拉低全社会的共识下限并不容易,但是要抬高罪犯的地位,那可容易操作多了,至少罪犯的家属是赞同的。
提高罪犯的犯罪地位,再把刑罚减轻,罪犯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人”,犯罪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不就变相的拉低了社会下限了吗,这律师的业务不就来了吗?
但是这点小心思可不能直说,一定要有名分大义。所以法律的地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是立于所有人之上。
罗翔不就是走的这个路子吗
这一点,医药行业和法律行业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但是国内传统的药铺都会挂个对联: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不管实际怎么样,人家这个姿态和定位摆的还是没问题的。
国内的法律行业,不管是推废死也好,还是罗翔这种废除重刑也好,是连这一点脸都不想要。
牢a和罗翔我都看
以前因为张三小故事看罗翔多,后面罗老师从刑法授课开始掺杂哲学思考之后就不怎么看了
对于罗老师 首先感谢并且尊重他的教育成果,从他的一些言论中(比如只讲法律的人要远离,学法不能没人性)也认为他作为一个自己人是有良心的,个人立场上(社会主义巨婴),总体上还是认可
但是我也能理解牢a对于罗翔老师的反感,因为作为传奇调查员的牢a,从收尸人这个角度确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加了解西方制度的对于普通人的剥削迫害与可怕之处,他不认可罗老师对于西方法学精神的推崇,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个人的浅薄观点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固然有他的可取之处,但是法制社会的难点,从来不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实施推行
有句老话说得好,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给执行坏了
关键点是在于推行的个人本身的品德
法治更加需要依靠道德约束,从这点上,我其实更认可牢a出于朴素正义感的德治观念
社会的良性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素质提高的
罗翔和马云现在没有区别。
两者都是在自己的事业上走到顶点。
但是,他们现在都已经误入歧途。
想要羽化登仙。
但这个世界就是凡人世界。
所以,他们就开始疯狂乱搞。
一个把法律当成宗教,完全脱离群众。
一个把商业无限杠杆,坚定拒绝监管。
至于他们的对错。
群众已经做出选择。
再说牢A。
其实他自己都承认好色贪财市侩,但可坚守道德底线。
这不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写照吗。
我是老百姓,当然也支持老百姓牢A!

罗翔对于前段时间吸毒记录封存的舆论写的那篇文章,说他们这一代的法律人的责任是摆脱对重刑的依赖,就单看这一条,也能看出来罗翔是个什么人,牢A现在有热度提出这个观点真的非常认同,也非常赞同牢A说的奸夫淫妇的命不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重,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权威律师蒙蔽,撰写个什么文章,来影响社会舆论的方向,年轻人要多出几个牢A这样有独立思考的人,慢慢掌握话语权就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响
妥妥的开倒车,当然反对。
(1)因为忠臣孝子没有评价标准,这实际上是将一种评价标准放在了其社会属性上,必然是权力越大的人越吃香,因为权力越大的人越能证明自己是忠诚孝子,而没有权力的人,根本无法证明其是忠臣孝子。最后必然是所有人为了当圣人就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中必然干尽坏事。
(2)法律实操者必须视法律为信仰,才能保证法律实操过程中的基本公正。
(3)法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立法者和释法者的责任,而不是执行者的责任,让所谓执行者去考虑意识形态只会破坏一个基本的社会架构,让社会充满动乱,尤其在中国这个意识形态极为薄弱的地方。文革就是典型案例。
(4)**社会共同意识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而不应该是早被淘汰的忠臣孝子。**因为忠臣孝子意味着缺乏对上位者的基本约束,上位者都开始吃人肉了,忠臣孝子们还局限于忠臣孝子简直就是在试图让儒家复活。
(5)高道德人士要通过社会运行给与表彰,目前全球的高道德人士表彰失败是社会意识形态分裂的体现,而不是法律给开口子,法律开了口子,表彰的就肯定不是高道德人士。
(6)**同理,法律只要开了口子,惩罚的也肯定不是低道德人士。**所以,对低道德人士的惩罚必须基于共同意识形态,通过破坏其社会属性实现。一旦公民不愿意主动破坏低道德人士的社会属性,这个权力必然被滥用。
(7)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已经有了,就是共产主义信仰,想在信仰之外重新搭建一套所谓的道德逻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想复苏下级人必须听上级人话的儒家。
新题目又出现了,你们团建的不要那么着急啊,断章取义和歪曲演绎好歹等热度散一点再说啊
?



不认同罗翔是什么新鲜事嘛?
就说近几年西方那么多事,罗翔有什么高论嘛?
我倒是好奇,此时的罗翔是否认同彼时的罗翔呢?
我当初学的时候老师还是告诉我
海洋法系重判例法,殖民地各地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千差万别,事实情况可能远没有文字记录的那么简单。因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法条
大陆法系重条文法,条理清晰不依赖人的因素能更好的做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有人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给自己谋利等。因更注重法律的作用而不是人的的因素
怎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我当年学的东西有问题啊……
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的老百姓多了去了,你要不要也问一下如何看待老百姓不认同罗翔那些法学砖家叫兽啊?我吃柠檬的
没有牢A我也不认同。
就一条:不能用西方道德画的底线,给中国道德兜底。
理想也好、北斗也罢,决不能在中国实践。
中国人不是你们的小白鼠。
文明世界加在一起才多少人?
凭什么就代表地球普世了?
不管是什么工作从业人员,如果缺乏基本的良知的话,也就这样了,法律更不能例外,一个常识就是,你自己的工作说明你比别人更懂,怎么了,还需要我们来说?: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所以,如果没有道德的法律,那叫啥?
法律是神圣的。
但是很多人忘了法律为啥神圣了。
法律本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的【总结、深化、规范化】。
因为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形成的结果,所以它才是神圣的。
而不是说,几个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学专家,闭门造车弄出几个法条来,它就神圣了。
我个人认为,法条的制定和修改,最终的决策者,一定要有超过半数的非法律届相关人士。
只有非法律届人士也能认可的法条,才会是适应客观规律,而不是单单法律届的小圈子自嗨。
可以啊可以啊
以后我们就玩这套身份政治
不过美国的性别政治大多数是因信称义的
你愿意切屌,你切屌了就可以加入了
甚至你一个白人说自己是一滴血黑人也可以
但是中国这个良家子
家子家子,就是谁的儿子
我爷爷走过雪山,我爹是响应号召的企业家
你爷爷是干啥的
关于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懂。但我从朴素的角度去发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阶级属性,代表统治者的统治意志,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是相符合的。比如最早就有汉谟拉比的法,还有沙里亚法,秦朝时候有秦律。如果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那么为啥法律一直改了。有人推崇绝对的程序正义,所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都是排除的,都是不可取的。结果正义只会让人不择手段的去执行所谓的"正义",那么程序正义,难道不会有人不择手段的利用程序框架给人定罪和脱罪吗?既然都有滥用的风险,那没有谁高尚也没有谁正义。需要掌握一个平衡。这个平衡很难掌握。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法律词汇吹得多么天花乱坠,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社会法律治理成本,冤假错案几率,人民对法律判决的认可度,等一系列KPI标准去衡量法律问题。既然美国法律那么先进,那么为什么美国依旧有童婚,童工。说明美国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的。有些人认为西方法律一切都是好的,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的法律。
有些西方法律研究者已经脱离群众太久了。既然美国法律那么美好,为啥不去美国贫民窟,中下阶层做实地考察,而不是看几本法律著作,搭建自己的空中楼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不好,看疗效。同时西方也是比较好的大体老师,美帝衰落,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法律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时候,风口就来了。痛打落水狗,谁都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抓到这次机会,希望有理想有志向的文科生能抓住这次机会就能成为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专家。
因为初中政治就学过,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一种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优先维护的是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那么他的法律不管包装的多么完美,最终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利益。所以国外的那一套学的越好,一定会越脱离人民群众。从现阶段国内的文学艺术法律等文科方面的表现就看的出来,特别是那些学界大家,学了几十年,反而越学越觉得离谱,因为他就不是为了我们服务的,他是为了迎合资本,为资本服务的,这么一想,一切都那么合理了。以前这些东西都存在于书本上,又有许多罗翔式的人物跟我们宣传美化,大家没有实际感受,牢A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具象化了。
良家子的命大于奸夫淫妇,士大夫的命大不大于良家子呢?你支持还是反对?
程序正义的本质
就是用合法吃人的矛盾把吃人合法的问题全部挡下
既然程序正义不一定得出结果正义
那么程序本身是否正义就成了问题
而按程序得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证正确
事实上,只要法律还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统治工具,他就注定是少数人的正义,立法和选举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推出几个选项,选不选,选什么,结果都烂在统治阶级锅里
现在,结果出了问题不去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怎么补正程序而是用程序正义强迫人民接受问题,用“最不坏”理论拒绝妥协
法律,不过是被洪承畴们推出来承天下垢的满清,只要披了这层皮,做什么都无可指摘,甚至天经地义
认同一个不常见的基督徒那还得了?
罗翔就是个靠着讲段子火的大V,不被认同有啥问题。
不喜欢斩杀线机制的人,恐怕不会对想把斩杀线机制应用在他家的人产生好感。
我国社会基本道德包不包括孔圣人啃家里的钱去丑国摆烂?忠臣不忠臣难说,孝子是不很孝子。
罗翔有一句最阴毒的话,叫“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这话听起来非常温情,似乎与中国人保护弱小的温良传统一脉相承,让女同胞一听就产生好感,心说这个学者好有风度啊。
实际上呢?
将男女划线,是在纵切社会。而纵切社会,就是让底层互斗。这本身就会让社会更加割裂,更加对立,更加原子化。而赋予纵切群体一定的法律特权,就等于破坏了原有生态,让互斗白热化。
例如,日本之前就按照这种想法指导司法实践,女性在公司里和老板发生矛盾,司法“适当”向女性倾斜,基本都让女性胜诉。当一个个女性为司法向女性倾斜鼓掌叫好时,被压制的男性就升级了斗争策略,大量公司一看,你不是法律上有特权吗,爷惹不起,总躲的起吧。于是,能不招聘女人,就不招聘女人。大量日本女性在经济上破产,只能去大久保公园作野鸡。
少数案例下女性的得益,是以更大多数女性失业为代价的。在一个本应当是合作的博弈中,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把合作博弈变成斗争博弈。
罗翔这种人,真的不懂这些吗?
开玩笑,人家门清的很,不挑唆中国的男女对立,他背后的人们怎么搞乱中国呢?
罗翔,著名段子手,成名的原因和罗永浩、袁鹏飞一样。曾获得b站百大,也去讲过脱口秀。
共产党员,但是基督徒。地下教会的,教主是美国人。在专业刑法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
党员信仰宗教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情况背道而驰:

因为疫情期间的双标言论,退出微博,转战b站。在罗翔进入b站早期,已被封杀的乌粉“装甲尼禄”在b站为其引流。
B站视频主要内容是各种云遮雾罩的欧美哲学话语。
在B站视频中称辛亥革命是以反满为目标的,被评论区狂喷,高强度控评无果后删除视频装死。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救中国,而不是反满。辛亥革命早期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因为不反满就无法救中国,但中华民国转为五族共和。

称财新是他信任的媒体。

罗翔的偶像艾伦·德肖维茨,犹太人,萝莉岛常客。艾伦·德肖维茨的主要法律观点是,法律是纯粹的工具。
大法党。论文中支持取消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持废死,后眼见舆论太大,改口。论文中使用大量宗教话语,称法律是先知亚伯拉罕开创的伟大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这群玩弄法学的讼棍总给我一种既视感

废话,罗翔的问题也基本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问题,那就是把法律搞得太神圣了。
法律只是工具,人才是主体。
比如党老汉,人民都是拍手称快,谁会不支持呢?除了法律人士。
肯定反对啊,你们法律界都要左脚踩右脚上天了。
1.一个法官判几个/施压几个案件,做出案例;
2.法官的几个学生写几篇该案例方向的论文;
3.法官的媒体朋友罗圣之流发几个视频几篇文章吹风;
4.法官的老师或者同学发动司法解释修订甚至立法,这有判例有论文有舆论支持,太合理合法合规了,修!
牢A是劳保,罗翔是白左,看不惯是天经地义的。
国内劳保天然强势,法律行业是白左的最后根据地。以前传媒行业白左也强势,被一轮一轮净网给打趴下了。
法律白左化的转折点是15年,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非法本参加不了法考,把劳保堵在法律行业外面了。二个是15年之前公检法里是公强检弱,公里劳保多,检里白左多,由于不可名状的原因转向检强公弱 ,避免公的权力太大制造麻烦
这种格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律界的白左是知行合一的,我是这么想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我是对的,法律界以外不认可说明没有教育到位。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想法对不对,不取决于跟老百姓想法一不一样,取决于跟检察官想法一不一样,判案子也不是老百姓判的。
非常简单。
教科书上写的很清楚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用管理学里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做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事就叫做正确的事,而按照法律做事就是正确的做事。
做正确的事约等于战略,正确的做事约等于战术。战术正确,而战略错误,最后导致满盘皆输的案例,从楚汉争霸到日本轰炸珍珠港,多的不能再多了。
很多法律人,就是被洗脑以为正确的做事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法律的专业性,在所谓的正确的做事方面更有话语权,也因此会有更大的利益,君不见在美国这个讼棍国家,法律服务每年要贡献多少鸡的屁。
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罗翔在说什么。要知道懂法是需要智商的!
罗翔我记得是生个女儿吧?还未成年吧?
他现在这口碑……再想往大祭司位置上升一升得向西大古神献祭亲生羔羊了吧
按照牢A说法到时候罗圣应该能见识到西大古神对祭品羔羊的用法多样性了
比如牢教主最近造的留学生谣言,自己刚读完美国中专,别人现在连留学都不行了,去欧美留学就会被斩杀呗?干脆彻底闭关锁国了好吗?
就说一点:
这些人有一个出来支持牢教主的吗?
别说支持,有一个在任何场所说过哪怕接近牢A教主谣言的话吗?
怎么这些国之栋梁都不“跟党走“?
这些国家栋梁全都不爱国,全都被收买了替美帝掩盖真相呗?
只有牢教主一个美国中专肄业生“跟党走“?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院士杰青靠边站让牢教主来搞科研呗?
总结一句:牢A邪教从教主到教徒最近又搞出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最近牢A教主造谣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多到任何一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装看不见,不少教徒开始硬着头皮胡说八道给自己挽尊,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牢A在造谣,就算是造谣也是“爱国谣”,利用来打舆论战而已。
就以我自己劝退学科为例,历史上纳粹人种论、李森科遗传学等就是为了所谓“高尚”的目的伪造证据造谣“爱国”的著名例子,当时貌似很有效果,纳粹失败前全德国都被洗脑,李森科遗传学更加夸张,我兔和苏修都翻脸了,教科书上还在教李森科批孟德尔。
我认真看了两次牢教主的直播,现在算是确定这些耸人听闻“证据”的来源了,基本来自于灯塔那边多如牛毛的cult、urban legend、ganster……之类的网站,估计这位兄弟大学混不下去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了,现在倒是真派上用场了,随便找两个改编一下就把我兔这边被国家保护得很好上不了这些网站的阴谋论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拿某些谣言爱好者津津乐道的“糖霜苹果”来说,其实就是海地墨西哥黑帮经常搞的挂仇人家门口的头皮酒杯呗,某些cult电影经常拿出来说事,但这就算在墨西哥和海地也不常见,发生了也能上新闻的,感兴趣自己上网搜。
结果现在你说西雅图经常有人挂?西雅图算是犯罪率较低的城市,所以微软波音亚马逊星巴克……总部都在西雅图,按照牢的说法,这样的城市经常有黑帮把所谓“糖霜苹果”挂在门口,甚至烂掉居民也不敢收走?一直挂到完全腐烂?
更夸张的是,就算这种cult仪式真的发生了,西雅图当地从警方到FBI到政府机关,再到所有正规新闻媒体,多年以来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甚至美帝各种专门和政府对着干的无孔不入的自媒体,也全被封口了?举个栗子,疫情期间纽约万人坑大家都知道吧?这对灯塔声誉的打击肯定比挂个糖霜苹果大得多吧?还有最近的萝莉岛,这些让灯塔颜面扫地的丑闻,从CNN到fox都大肆报道,自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唯恐天下不乱,糖霜苹果硬是没有一个报道过哪怕一次?
就算一次也没出过国,从来没上过外网的小白,真的相信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
相信或传播这种奇谈怪论般的谣言真是爱国?
所以相信牢A的朋友请问问自己:
大家先问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个在美帝正规大学都混不上的润润告诉你,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发表反美言论,被FBI(CIA,DEA或者随便编的啥机构……)追杀,是国安和大使馆护送回来的,然后全凭一张嘴皮胡吹,既没有文件也没有照片视频,总之啥证据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牢A的谣言现在已经低到小学以下水平了,比如:
这种谣都造得出来?
要不就近找所小学问问科学老师年死亡率3%是什么概念?
这都不是什么缺乏证据,是张口就胡说八道了,但凡上过小学都不好意思造这种谣吧?
看了眼其他回答,发现牢A的信徒真是和邪教徒一样了,牢A喂什么翔都吃得下去,比如:
纽约时报的报道是证实牢A的谣言?但凡看过纽约时报这篇文章都知道说的是啥,这么说吧,我要是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一遍,我这个回答基本就知识的荒原了,猜猜看写的是啥?就算没看过文章,那纽约时报报道过地平说协会,还不止一次。所以地平说被证实了?不觉得可笑么?
还有,美国人口三十年不增长?中学地理没学过?上网搜一下总会吧?
大家最后再问自己一个问题:
B站上北宋大师傅对于罗翔老师的描述能基本吻合牢A的判断
【我所认识的罗翔:“法圣”不为人知的多面性-哔哩哔哩】 https://b23.tv/j2NTrG7
包括罗翔在内的,中国法学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学术话语权,照搬西方法学理论和价值观,更没有学术自信和理论自信了。9.9成的专家学者,都不具备批判吸收外国法治理论的精神,只会照搬外国理论,还以此为荣,认为外国的才是经典的,外国的才是正宗的。
脱离学校后,我也参加了不少培训,仔细观察这些老师就会发现
有些人是讲的很热闹,有些人是讲的有真东西,如果你是想学点啥,最好听后一种人的课
前一种人的热闹,不仅仅指课堂气氛,本质上就是说书先生或者相声
西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是从宗教来的:只有上帝才有权利审判众生~
而和我们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源自华夏文明原生的法家思想,商君书里就有体现
是两回事
哪反对了?不是很支持吗?
《当一个人不是律师且直降法律不讲道德,你一定理他远点,因为那个人大概率是个人渣。》
这话不就是罗翔说的吗?

海洋法律体系是典型的【短生种】,只考虑当下利益,大陆法律体系是【长生种】,既考虑当下利益,也考虑长远利益。
西方人权的本质,就是只考虑当下这个具体人类的利益,而其他人当下、未来的利益都不考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合作期,敌强我弱,国内法律的大陆体系已经被更换成了海洋体系。
更换的方式有2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的法条,一部分是法律体系的工作人员,罗圣就是其中之一。
如今我国军力强盛,打算重夺世界老大宝座,自然会跟海洋体系有一战,战前先对内部亲美派进行清理是常规手段。
亲美派只能自求多福,陷入不深的已经有人调转枪头,一致对外。
陷入太深的人因为有录像把柄在西方人手里,也只能歇斯底里反抗、或者逃离。
牢A这种顶级大脑,不认可罗圣是必然的。
我讲一个非常常见但也常犯错误的论点:逻辑全部正确的理论,结论可以是错误的。
我论证一下:
逻辑是一种运算,从起始条件集合A,逻辑运算得出结论集合B;
这种运算的对错,只能决定从A到B的路径的对错;
如果A就是错的,逻辑运算推演过程都正确,结论B也是错的。
——证毕
A是对还是错,这是判定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就是价值观。
假如两个人价值观不同,那么不论怎么盘逻辑,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的。
现在的法律,全部都是在逻辑的这一层面折腾,根本就没有给机会去讨论价值观,所以经常出现按法律判,结果大家无法接受的情况,就是法律制定者的价值观与大众出现分歧了。
我自己认为牢A说的就是对起始条件A的对错的价值判断,是用我们自己的,还是国外的,这个问题。




罗翔的理念是画一个圆,就是朝着某一个关于是非的理想不断补充,完善,向着他理想中的一个世界靠拢,这个理想中的世界不需要重刑,不需要阶级,不需要斗争,靠人自己反省。
现实世界的运行逻辑和这个“理想的圆”完全不一样,法律的作用是来修补bug的。就像鲁迅的老师说的那样,你把人的血管图画得很好看,但是没有用。你把理论做得再完美,能不能解决一堆良家子变成高达的事,不能,就别用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理想中的这个圆买单。
罗翔这种,民国又不是没有,最后成事的哪个?
洋洋洒洒聊为什么不认同罗翔的,都是看个题目就开聊,完全没看过原视频。
牢a说的原话是“我不认同罗翔这个人,但是我非常认可他说的一句话:法律是做人的底线。一个张嘴闭嘴聊合法非法的人道德是击破底线的。中国社会是运行在共同的道德价值观上的,并非运行于法律之上。不然的话,依法18岁后父母没有抚养义务了。有几个大学生能靠自己把大学读完。”
是个人都知道,“但是”之后的话最为重要,之前的话可以忽略。罗翔作为公众人物,又有大几十小时的法律课程视频放b站上。正常人不可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100%认同或者反对,都是认同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所以这段话重点在于牢a说的道德是社会运行的公约数,而不是罗翔如何。
视频剪辑的作者的断章取义,标题党吸流量的小手法罢了。
杀死一个西门庆,救一个武大郎?我也不反对
所以现实中,你的命当然也比某些德高望重的领导贱?等他迟迟垂暮,医生劝你捐出你的心脏吧,你会以另一种形式活着的时候,,,,怎么说
感谢邀请。
我从宏观上聊法。
首先,这些成文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包括不限于,律法、风俗习惯、经验、科学知识等,都属于意识围栏。
即规定了人之运动的范围。
若你无视这种意识围栏,遇到悬崖不勒马,遇到危险漠不关心,心中无法无天。
那好了,法是意识围栏的一种。
法权关系约束的是人的底线,是全局变量。(IT编程的知道什么是全局变量)。
这种全局变量的上限就不可能很高。反而是共同的底线。
天天声称法的人,底线就在法权关系的边缘徘徊。
而其他社会关系,有些就架设的极高,以至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遵守。
那么。,这就形成了极化现象。即一群声称律法的人,做着底线极低的事情,扯开了遮羞布。
另一群人,则是把底线划拉的极高,天天道德批判,俗称道德婊。他还留有一丝遮羞布,用来立牌坊。
那么,真实的生活就是,在不完美的人生中,偶尔违法,偶尔提高底线,偶尔放下底线,是一个模糊的境地。
那么,若要一个社会平稳的运行,就需要建立有序的耗散结构,即从通道、敞口、交换传递上,建立合理的结构。
如果以律法这种底线思维建立,就像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容器或者房子,会扩大溃口。
如果以一个美好的愿景约束大家,即便都不是100%完美,那么,行至8-9,也将会是一个好的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人生要立目标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宏大的理想。
从小到大,从抓阄开始,一直到期盼考学,就业,就是这种美好的立意的目的,也即正能量的立意,跟右手螺旋法则一样,有一个拇指指向。
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课题,只是国内研究此类的人,大都是西方法哲学的舶来品,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寻找答案。
每每谈起,法哲学,就提柏拉图,就提亚里士多德,就提上帝,就提西方哲学。
从中华大地上,从人民群众里,慢慢的,重新找回中华人文诞生的法哲学。
罗圣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曾经也迎合了大众的意识,只不过,现在是催人醒悟的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舶来品不好使了。
闹中目前攀附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众生相大致如下:
最上层:和顶级大资本家生态位相似,不受信任的权力掮客,不满足于工具人的定位,在为权力核心大政方针合法性背书的同时,暗搓搓往缝隙里掺沙子。
上层:学院派,挖空心思研究TYPE-A口硬接TYPE-C口的办法,西方法学派系的二道贩子;实干派,组团运作各类天文数字案件,以打官司之名充当利益勾连和妥协的中间人。
中层:中坚力量,活跃于所有和法律能挂上钩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包括但不限于刑案捞人(2018年,一桌吃饭,隔壁两位专注于探讨50个捞一个杀人犯),贿案捞人(已经被讼棍做成产业,一二线地市一级前几年大概500-1000个),三角债扯皮(连接各类资产整合公司、小贷公司,洗脑套取优质资产)。
下层:人数最多的群体,熟悉基层法律体系运作中的门门道道,然后利用信息差坑蒙拐骗(比如挨个给涉讼小区业主塞小卡片,签完代理转头去地产公司吃两头)。
最下层:每年被倾倒入染缸内的数十万法本专业毕业生,经历从理论到现实的巨大撕裂,绝大多数拿着三四千块的微薄收入做点打下手的重复性劳动,跟着老讼棍学习坑蒙拐骗、说学逗唱的本事,法考的知识以每年10%的速度逐渐消散,这个人群的终点基本在下层。
言而总之,我国现在的法律界现状是一群太监交流嫖娼经验,从思想到体系都被西方法学观念和体系阉割了,出于不能人道的怨念,他们先天仇视一切有把儿的体系,并且为了推翻现行司法体系,甘于和某些不可描述的群体合流。而在现行以公字头为主导的诉讼体制中,律师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又驱使他们成伙做势,无所不用其极的诱惑、渗透体制内的执法、司法人员。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很难去认同这样的一个群体。
牢A对于罗的评价深得我心。早在罗删除所有微博转移到b站就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惜b站的部分受众年纪还是太小,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删除微博到了b站的。这次有了牢A的传播,真是可喜可贺呀,开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问题是状元也想自己的儿孙当状元。
问题是罗状元的行当对普通人影响太大,不能由着他嚯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任何把法律神圣化的人,都是为统治者站台。
注意,我说的是神圣化。
罗老师也许出生寒微,能有今天的成果也不容易,我们经常讲逢进必考,获取资源要有公平公正的逻辑。罗老师也是靠这个渠道上来的,大家也是认可他的能力的。可当你获得资源后,你也会焦虑。焦虑的来源就是当年帮你上去的逢进必考。你也知道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啥世袭和传承。这种不安全感,总想让他有样东西能够抓住一下。这可不就是公知思想西方化。就像当年苏联那帮草根领导人推动了苏联解体一样。宁可抛弃集体也要想办法成为寡头。
牢A属于有点家传也不缺钱,这类人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真正的基本盘。也是真正有点家国情怀的。对罗翔肯定是不认同的。
罗翔除了是一名律师以外,更是一个天天抱着《神学大全》安然入睡的虔诚基督徒。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那一套都腌入味了。
牢A是抓着解剖刀在地狱绘卷里蹈血的湿婆,不但见过五十万马克一块的面包,还见过五十美元一张的现剥人皮。
这俩人的认知基础完全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互相认同嘛。
但是就牢A举的例子,我要指出一点问题。他可能只是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没有真的看过金瓶梅原著。
对大宋王朝来说,西门庆可是模范的“忠臣孝子”,潘金莲则只是一件家具而已。那个应该被千刀万剐的盗匪,是武松啊。
你的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件事情,牢A没有说过不认同罗翔,只是不喜欢,反而表达了对罗翔部分观点的认同。描述说的是牢A不认同欧美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在给大家描述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欧美普世价值观的差异,用别人的规则框自己的价值。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欧美人相信忏悔清零。
罗翔比春风法官好多了
斗争中只要能接受,就应该让敌人少点,而不是多点
对罗翔这种人,指出其具体问题,不让他领军就行
牢A:西方哲学(信教)最底层的思想是什么?人是有原罪的
当一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和你差不多时,那他将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和你的看法差不多。
人的平等是绝对的,人也有可被评价的社会价值。
罗的观点不就是“平等否定评价”这个么?看起来不像法律概念,反倒是像教育学里的概念,西大教育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快乐教育,一人一块大奖牌吧?平等是地基,提供评价功能的社会上层建筑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每个概念层级都有自己的功能,用地基里的人人平等攻击上层建筑里的社会评价不过是玩弄概念的文字游戏,不认同是对的。
真正理解平等需要下沉到“生而平等”这个层级来看。
物种发给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是人类资格的均等,这个层级只有最纯粹的人,没人是“更生物人”的人,也没有不是生物人的人。损人利己、舍己为人、好、坏、正、邪,所有的牌都均一的被交付给了所有人。
社会就是人与人关系所组成的集体网络,社会价值则建立在人类身份成立基础之上。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从头到尾打损人利己这张牌的九世恶人受到其他人的爱戴吧?
宗教式的理解平等的问题就出现在上面这一点上,经书所描述的社会是天赐秩序,而不是人的结社,对评价的否定是先行否定了人然后否定了人的评价。
顺便讲讲经济学吧,我大学就学这个,我当初就纳闷了,好好的一个人文社科,非要扯上数理,一堆实验数据,做什么回归啥的,最后分析完过去,依旧解决不了中国当下的问题。现在算明白了,这些经济学家用着欧美的逻辑分析,不去底层调查,不去工厂,不去农村,就写写论文,完了还怪政府不听他们的,听了才怪,听了就猝死了。
罗翔在疫情那几年翻车的实在厉害, 反复双标打脸, 不认同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牢A在美国,见到最正宗白左,和白左推行的成果。我们的白左,在西方体系里面打转;用最隐晦的话,做走资派的事;美其名曰和世界接轨。对某桑这样的二道贩子,哪怕隐藏的再深,也看被得清清楚楚。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吗?大家基本上都有小学毕业证,谁还看不清楚。那些人,无非就是为了捞钱,或者少数是心甘情愿被殖民。
现在就为了和西方做生意,故意放几条鱼罢了。随着懂王的直来直往,西方开始跪求我们。这些大鱼,也马上快收网。
因为西方法律适用于129MV为多数主体的社会群体,而中国人97%是129MM,基因层面完全不一样的底层生存逻辑。
让中国人套用西方法律规则,是削足适履。
至于什么是129MV/MM?请看下文:
张三技术没问题,三观有问题。
牢A连稣哥都不认同,凭什么要他认同信稣哥的罗老师?罗老师比稣哥还牛吗?
罗翔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但罗翔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维持稳定,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对于人类来说,法律应该是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反而削弱法律维持稳定的功能。
罗翔(假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需要考虑的是一百年后,如今的判例是否可以继续保护无辜者,所以需要思考程序正义、罪行法定、无罪推论等法律基石,法学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即便在最坏的人掌权时,也能防止系统性作恶的笼子?”,而大众要求的是即时的善恶有报的情绪抚慰,需要追求当下的情绪宣泄和道德共同体的认同。
罗翔,罗永浩,罗振宇,罗玉凤。
为啥呢?这是有什么命理上的说法吗?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纯发至路线的弊端。
人要生活要自由,要活的好,要有尊严。都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诉求。
太多人发现失去老百姓自发参与社会管理,惩罚不道德的人,助人为乐。导致社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奇葩案例不断增加,结果社会和谐程度反而一直在下降,社会不断冷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已经崩溃。
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全都变了。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那不好。
罗翔和牢a,哪个更懂基督教?
哪个的心更金子?
按照罗翔的说法,程序正确万岁,
武大郎死了,家属签署一个谅解协议书,就没有事儿了;
武二郎杀人,是要赔命的。
首先,我没有看过牢A的直播和视频,说实话,我不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我没有移民的想法。
其次,单看题主这句话,我是认同的,接受西方叙事逻辑,会被其中的价值观裹挟。
第三,回到题主的问题,我不知道牢A,但我知道罗翔,我也不认同罗翔。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知乎已经有们多问题是关于这方面了。
罗翔老师为什么越来越少对热点时事发言了?需要黑过罗翔的人来回答,罗翔到底为啥被黑?
屁股决定脑袋,律师,医生的收入在本国的层次中美差异巨大。
法还需要普?
牢A的原话:虽然我不喜欢罗翔,但是他有句话是对的,balabala
你怎么就截成这样了?
咱不是说某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
可双标是啥意思呢?
就像下面这个数字号一样,你说他说的一点道理没有吗?
那不至于,比如俄乌冲突,什么侵略啊,道德立场啊之类的,简直像个完人一样。
但是,真要碰到自己老板做的事,那表现和之前相比简直了,不忍直视,你甚至可以看到,这些数字连提都不敢提丑国这个两字。




就很难认同教友。
别把法律太神圣化。试图用道德约束法律从事人员的要么只能见证法律如何失去人性,要么只能证明法律终将失去人性。
现实中法律设计上真的会面对能面对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自动按照责任分配自动就庭外完成和解了,法庭只起到一个壮严肃默的仪式性作用,根本涉及不到什么人性。
但你要进一步提到涉及到人性的那种情况了,那不好意思现实魔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从法官到路人所有人都可能是罪魁祸首都可能是必须解决的对象,而法律这种极度依赖于标准预设的玩意注定了做不了这个主的,和人性是冲突的。(当然你可以强行规定只有特定阶层特定群体的人才是人活着比其他人更人,但是社会刚性基础群体真开始不做人的时候没人担得起)
注:就言论本身而言其实牢A也说的不对。道德和法律唯一的区别是成不成官方文件法律级背书,局限性啥的都是一样的。
不过吧,牢A这个人说暴论是自己不站自己的。。。所以虽然我不认同牢A的道德论,但牢A的模糊观点我是大致赞成的,毕竟现在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阶段大众确实除了道德和法律看不到别的社会秩序概念,只能说马列毛都没看明白前谈社科多少有点扯胯开裆了。
什么时候西方法系不再按着圣经发誓的时候再学人家吧
司法从业,警察从业,政治从业,工人从业,农民从业等等,时间久了都容易生出自己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一种行业性质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越脱离生产越离谱。就像有人唱了首歌就进了北大,有的人把自己学死都不可能进985一样。
回到题目,牢A从社会实践中看到,欧美底层存在一套“杀人逻辑”,自然会怀疑欧美制度有问题!而罗则受惠于这套体系,还希望更进一步全盘接受这套体系以获取更大利益!两者之间天然就是对立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嘛!
我只能祝福不认可这个观点的最好不要沦落到变成武大
“牢A认同”是个什么标准?!
什么样的人在追捧这套标准?
搁这断章取义引战呢,人家有明确反对过罗翔和我国法律嘛?
罗翔认同的是西方法,西方教条。劳a看起来是个中国人,认同的是东方思想。
早几十年这波人嘴里只喊法律神圣,不懂行的被骗了正常
现在已经把老子比你神圣怼脸上了
多大病还信这波人
我比较爱争论但是呢有希望说话有理有据,因此就买了本圣经,没看完就祛魅了,这叫什么圣经?叫约书是非常正确的,而圣经属于美化和抬高了。看看旧约,什么叫老大回家问老二要口汤喝,就得付出长子的名头,什么叫老二披上羊皮去欺骗父亲祝福他,他们那个所谓无所不能至善的神居然真的就降福给这种孙子,放中国神话逻辑,神应该直接用雷劈了这个狗日的,对了这个老二改名叫以色列。你就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
单纯看考试效果,还是柏浪涛厉害些。
罗翔的出圈点是讲沙雕张三的犯罪故事,可他现在非要给听众讲张三的法律哲学。
按对方的规则,自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为何参与国外司法诉讼被动的局面。司法如果连立法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可以扔掉了。
大多数人都是观经人。他们总会觉得这个经不好,那个经不对。毕竟观经本身是不需要对经的后果负责的。观经的人总是看起来更伟光正。
但是经本身就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伦理冲突。一旦他们开始进一步释经,开始处理经里面的利益和伦理冲突,就会发现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释经的激烈冲突甚至会让人觉得某些人恶心,但是大多数释经人没有办法。
为什么呢?因为更进一步的创经,需要的智慧和阅历太多,没几个能做到。甚至你会发现接近创经这一步的人都很少。大多数人只能释经。
牢A不认同罗翔很正常,毕竟他只是观经人。因为他甚至说不明白自己遵循的是自己民族的哪个经。他只是希望别人做【构建符合社会基本道德的逻辑理论体系】的创经人。

你说的是这个罗圣吗
牢a可能是应激了,他的观点很朴素,但是他再这么一直输出自己价值观容易翻车。
法律是上层建筑,不是都听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经济发展了,法律也要跟着变,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来适应已有的法条。
罗翔更像是法律条款下的工具人,他把法律当成了天道,可惜这不是玄幻小说,法律不是天道,人民的意志才应该是天道。
另一方面,他太舔西方那一套了,西方宗教那套在中国根本不匹配,缺乏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不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反倒像一个基督教徒,这样一个人我也不认同,你认同吗?
牢A可能是把罗翔和范小勤搞混了
长得太像了
范小勤没事就吐苹果
把牢A吓到了
以至于讨厌罗翔
不认同罗翔的人多了去了,罗翔那一套就是落后,不被认同很正常啊。
罗翔的基本态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社会道德(参考《法治的细节》),而美国现状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见过那么多事情后,他怎么可能会认同。
这种态度就连政治学/法学家也不一定认同的。因为我们都知道道德先于法律,而且只有在大家都有基本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实现……不然不是被扔进垃圾桶就是成本无限高。
当然法学院那群人是不会这么想的,反而会强调自己立法指导一切的权力。
至于命比不比得上这点是另一个问题。他这里说的不应该视为生命权,而应该视为精神层面、社会存续层面上的“生存”,重点是不能占用太多社会资源,而不是不当人命了。
罗翔简直易中天的二次演绎,
资本主义现在有3个阶级。。。法律工作者是精英阶层。
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依然是服务业,工人阶级。
知道差距了吧,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越是牛B的,越是不满足自己所处的阶层。
老a批判的西方的基督教法学,在毛主席的年代叫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历史真是一个圈,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毛主席的正确性
罗圣本来新的也不是共产注意啊 为啥要认同他?
从疫情的时候罗翔的双标两面,我就彻底服了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疫情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说zf不好,那都不是造谣
2023年3月在知乎上回应网友质疑时提到的,当时有人质疑“病毒来源于美国”,他明确表示这是造谣并@了警方。
“网络不是非法地带,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涉及他美国爹,中国老百姓说啥都是造谣了
倾向毒品,移民,性诬告相关法律宽松化,疑似基督徒。鱿鱼感已经拉满了兄弟们。群众里面有坏人。
活出自己的精彩,为何要让每一个人都认同、认可呢?
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够努力、够勤奋、够正直、狗友良知,就够了。
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都认可你。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都有缺点,都有让人不认可的地方。
如果说某人不认可某人,我们首先要看看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否已经达到了后者的高度、能力和水平。如果因为嫉妒让不认可后者,只能说这就是前者的悲哀。
牢A确实有点干货。
但他主要特点还是知道流量怎么玩吧,这种人的话,听听就算了,图一乐子。
不管他支持罗翔还是反对罗翔,都属于不是一个赛道的,忽略不计就好了。
罗翔有点像那种理想派,他不一定喜欢西大,但他十分向往西大描绘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法规。但牢A是现实派
罗翔就是个学法的说书人,擦边信教的党员。
不认同就不认同呗,还真把罗翔当圣贤来供了啊?
罗翔只是法律科普做的有点意思出圈
并不代表这个人每一个方面都超出常人
罗翔所谓限制公权力,鼓励市场自由调剂
不就是老美现在做的那一套么
他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一种吉祥物,最好有,最好没啥用
偶尔说说话,提供一种限制公权力的声音
然后最好什么用都没有,在政府运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没人信,没人听,没人传颂
那就是最好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有废死和萝莉岛的事儿在,我也不认同罗翔。
就个人直播而言,没必要放大。可以将其视作为观众服务的元素,哪怕是一群喜欢听2+2=5的观众,没必要去追究主播:你为什么宣扬2+2=5?
但如果非要放到台面上来说……我想起之前甚至有人吹牢A的什么社科水平,他这切片根本听不下去,还水平?——实在要说的话,不纯纯的路边一条的水平么?
懒得打字了,随便举3点为限:
1.就不讲法律就要讲道德。现代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合道德性与合法性的分裂,像德国唯心主义真正的创始人费希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者的原则根本不能从前者中推出。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问题。视频下面哪些B小将什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底线”……你们圈地自萌好吧?普通人没读过什么书,观点奇葩不怪你们,但要出来秀就别怪人不客气了。别说牢A一个,就是上面这群旁观叫好的加一起,跟费希特比起来顶多不也就路边N条么?
2.论证dinner。西方废死是给你盘逻辑(而且他也没复述对西方要盘的逻辑),我们中国人就是杀人偿命就是为了告慰祖先,告慰先灵…….就这论证已经不值一驳了
3.立场大于一切。不是喊几句西方傻逼逻辑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马基雅维利之所以能成为近代政治学之父,是因为他第一个发现了近代政治的基本规范:政治与道德分离。近代以来政治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而非实现古典政治中追求的善。只有不熟悉古今政治哲学基本观念的人还在一味地抬道德,还什么忠臣孝子。所以我劝你先把近代政治的理念先搞懂。为什么马基雅维利(或算上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学之父,而非路边一条。
当然了,牢A也有理由说的,你们这批人是什么人啊?跟我比?就什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他们能比吗?没这个能力知道吗?——毕竟西方的都是傻逼逻辑。只要我祭出“西方傻逼逻辑大法”,这群人全被我一招秒了,还什么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跟牢A比,全是路边N条。
我看要不这样吧,明天起全世界政治学教科书也改改,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之流也该让让位了,因为牢A说的,西方都是傻逼逻辑,近代政治学之父能让傻逼当吗?这不纯纯的侮辱人类吗?马基雅维利,下,牢A,上~
说律师夹带私货,屁股歪什么的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你花钱,律师真会为你说话,如果把律师搞臭了,律师说话没用了,那么=。=
结果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伪史论了。
我们辨伪人有一个观点,是西方生造历史目的之一是为了抢夺(个人私产)释法权。
牢A这么牛逼建议啊
以后也去什么高端大气的机构或组织里发光发热而不是那天莫名其妙的在国内被斩杀了。
为什么要认同双标怪?
为什么要用资本主义的法学来治理社会主义
打个比方,你要让“白卷英雄”认同“干部子弟”,是不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
《商君书·算地》: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慎子·逸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代表说,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反映和适应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客观情况和客观需要,不能脱离本国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外国有的法律我们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法律,而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的,我们就必须有
说白了这也不光法律,当年鲁迅的《拿来主义》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么?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天价保释案”,天龙人李凡妮伙同新男友杀死了旧男友,花了大价钱请了律师,然后通过律师抓住证人身份的漏洞,在陪审团制度下,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要是中国照搬这套东西,这事搁在中国,中国人几个人受得了?
搞得好像牢A横空出世之前
罗翔名声很好似的
把罗圣包装成顶级流量网红的AC站现在都要面临此人口碑崩盘的现状
想要靠团建把牢A弄死很简单
你们抱团不停的举报他的直播间就行了
你把他整成孙笑川2.0只会让他在键政区独霸天下
就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想不明白
国内搞键政的难道认知程度还不如户子么?
很多人纯属犯集体主义巨婴症。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里浸泡久了,如果缺乏辩证思维,比如殖人这种思维就会有一种奇妙的观点,就是集体主义的好是天赋人权,集体主义的坏是系统压迫。
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思维就是认为同一国家的人就必须一个思想、一个利益。
勾八这个东西在群星里叫万众一心,价值一个飞升槽呢。和基因编辑、觉醒灵能、意识上传一个等级。
不同国家不同阶层的人利益不一致是常态,国家是最大帐篷的大帐篷。
你的天塌了,我的天就亮了。
国家破坏你的利益,维护的就是我的利益。
国家保护你,就是在伤害我
这种情况很少见吗?
不同立场的发声口不对付才是常态。代表上层精英的罗翔、代表中产白领的圆脸、和代表底层(至少目前的观点是)的牢a不对付本来就理所当然。
地下基督徒什么成分,我只能说懂得都懂,说自己不懂的都是假装不懂
我也不认同

爱新觉罗.翔这种么,就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典型代表。
一个废死加洗白吸毒的,不认同不是很正常吗?
怎么难道我还要瞧得起支持吸大麻的吗?
牢a现在被几万土殖神蛙盯着,各种切片被反复视奸然后提炼暴论,但即便如此,跑出来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站在无神论汉男这一边,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换句话说,你又是为什么认同罗翔呢?
在罗翔的视角,男性是有原罪的,罗翔的男性拥趸同意这一点。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恨了,必须对他使用诬告了
知乎用户 寒冬 发表 其实就是话语权的问题。 现在法学界为什么全盘西化。 最重要就是 “权力” 的诱惑。 西方法学界的权力大到没边。 本来法律应该是通俗易懂,让绝大多数人能够理解其中逻辑。毕竟即便是数学物理这种高深的学科,最终呈现出来的,也 …
知乎用户 木林木 发表 罗翔老师这次终于是彻底的漏出了狐狸尾巴。 我记得 B 站有个 UP 主在提醒人们警惕中国政治白左化倾向时说过,那些在中国推动白左化的人,他们是真真正正是从心眼里相信西方那一套说辞的,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认识偏 …
知乎用户 邦邦卡邦 发表 你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可能是走进卫生间,坐上英国人约翰 - 哈林顿发明的抽水马桶。接下来你要用的卫生纸是美国斯科特纸业公司的发明。从卫生间出来后,你来到美国工程师雅各布 - 帕金斯于 1834 年(也有人说是美国工 …
知乎用户 暮色深沉 发表 西方是去魅。我们是赋魅。 这就是中方西方的区别和矛盾。怎么理解呢? 举个例子。你看到一个胸大屁股大腰细。肤如凝脂的美女。举止温柔体贴。 现在。对她去魅和赋魅。都是怎么完成的? 去魅简单。当你上过很多美女。你就能平 …
知乎用户 斧头 发表 这次不是西方世界太狠,而是西方世界终于觉醒了。2008 年俄罗斯攻打格鲁吉亚,南奥塞梯很快成了俄罗斯领土,西方只是谴责几下,再用些作用甚微的制裁应付一下。尝到了甜头的俄罗斯,便在 2014 年占领了克里米亚,西方的绥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