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境外炒股税收征管加强,盈亏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互抵后按 20% 纳税?

by , at 11 November 2025, tags : 美股 交税 境外 所得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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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财新网​ 发表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你成立一个离岸公司,然后钱作为投资人放进去,然后去买美股,离岸公司不分红,所以钱没到你的账上,没有个人所得税。

赚了钱之后再以外资投资的方式投资到国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是投资所以还是不用交税,然后你生活上有啥消费就做在国内公司账上,记费用还是不用交税。万一真赚钱了,你就以技术服务和商标授权的方式把利润转给离岸公司,然后你国内的公司就又亏损了。

然后你就获得了一个不断赚钱的离岸公司,和一个不断亏损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的公司亏得差不多了,再以离岸公司的名义注资,然后你又可以花钱了。

*

有种就对所有公司加征 20% 的成本税,不然这个 bug 就一直存在。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专挑软柿子捏,碰到硬茬,不但悉数奉还还要给你点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还帮着你剥削打工牛马。

*

你可以看到国内不少企业的老板企业连年亏损,自己潇潇洒洒。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经济一崩,股价一跌全球的公司都开始裁员,因为他们的离岸母公司利润没了,自然就得省着点花钱了。

*

至于你说真不讲法律直接搞人,那资本家可就立刻撤资不和你玩了,更恶心一点的在跑路之前薅一堆银行的大额贷款,然后巧立名目,以购买国外设备和技术的方式汇出。然后就此断绝来往,然后等他们家的二代接班了,同样的戏码还能继续玩一遍。

*

只要没有全球驻军,没有引渡条例,不化身金融国,这套玩法就破不了。

*

各种税收也就搞一下小老百姓,大资本家的钱不但悉数奉还,还得给不少补贴和政策扶持。

知乎用户 Moenova 发表

老招数:引蛇出洞

先让你以为自己能破财消灾,交点保护费就能把海外收入合法化

等到老爷们把你们的海外收入信息摸个差不多,直接上门把有钱人的资产没收

就像没收承德那个程序员的百万存款一样

剩下的小虾米先不着急动,让它们以为镰刀不会砍到自己头上

小虾米里面开始赚钱的再继续收割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看到报道了,差点没给我笑死。

挣钱交税 20%,亏钱就不用交税了。

但亏钱与挣钱不能抵消,相当炸裂了。

根据报道,现在是按年算的,年内盈亏可以抵扣。

但理论上是可以按每笔交易算。

理论上你第一笔交易挣了 10 万,交税 2 万。

第二部交易亏了 20 万,不用交税。

第三笔交易又挣了 10 万,再交税 2 万。

目前,税务部门还是手下留情了,感恩吧。

知乎用户 传递一种声音 发表

这件事情的荒唐和诡异之处就是,它对海外炒股征税,却不承认海外炒股的收入合法。

也就是你交了税,想把盈利汇回国内的时候,也不能以海外炒股的盈利合法合规的汇回国内。

甚至当你交了税之后,理论上根据国家的规定,它还有权力没收全部的资金,并且进行罚款。

既不承认它的合法,但是却对它进行征税。

就是我不承认海外炒股这个行为,你的资金也汇不回国内,甚至以后我还会查扣罚没这笔资金,但你现在先交点钱给我。

知乎用户 黑兵​ 发表

他明明以用 VPN 炒股为由没收非法所得的,现在却只征收 20% 的税,他真的,我哭死。什么,亏了也要交税,果然,符合我对他们的刻板印象。什么,你炒美股都能亏,那你还是不要碰股票了

知乎用户 汪水水水 发表

不输出情绪,说说解决办法:

  1. 用美国本地券商,ibkr us,长桥 us,这些是 fatca 的,不和中国进行 crs 信息互换,只要你有办法入金,入进去了,天国就查不到。
  2. 用境外税务身份。比如新加坡 5 万人民币搞个自雇 ep,马来西亚注册皮包公司弄个税号,泰国,越南也有类似的,你就会被认定为当地的税务居民,crs 信息交换只会交换到当地。当然有绿卡就最好了
  3. 换成炒 b,用冷钱包
  4. 终极大杀招:信托

知乎用户 Spencer Kaplan​ 发表

真应了一句话,如果炒股能赚钱,那你开户都得排队。

比特币,允许你买吗,你知道怎么买吗?17 年之前直接给交易所转账,17 年封了;之后交易所成了中介,购买变成了 C2C 模式,但极其容易触发反洗钱,一旦触发你的钱就回不来了;现在怎么买,我已经不会了。

港美股,允许你买吗,你知道怎么买吗?我记得之前可以用老虎证券啥的,现在这些证券也封掉了。

非常非常麻烦,说明这些市场恰恰能赚到钱。

A 股,同花顺东方财富一下载,开户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那还能赚到钱吗?

知乎用户 搬砖搬砖搬砖 发表

你说它有钱吧,老百姓境外炒股盈利它要收 20% 的税,你说它没钱吧,1.2 万亿的投资项目就这么平静的开始了。

知乎用户 黑发的威利杨 发表

股民在纳斯达克夜夜赚钱,有些人受不了了,哪能让你们赚到轻松钱啊。晚上不睡觉,白天怎么工作?赚钱这么容易,以后还要不要打工?不来 a 股做韭菜,跑去支持美股是不是有资敌嫌疑?

知乎用户 王文萍​ 发表

说实话,有点难崩。

我以为的是,交了税,这钱就算是合法了。

但目前的信息汇总来看,不知道。

因为交税是税务局的事,而合法是外汇管理的事。

税务局并不能管到外汇管理的事情。

所以拿钱炒美股,严格来讲还是违法的,

之前嘲讽美国贩毒都要纳税,这下真的回旋镖了。

而且之前远洋捕捞是有恶劣记录的,比如那个没收程序员百万打工所得。

今天合法交税,明天就被没收违法所得,说实话,没人保证不会。

知乎用户 纪小予​ 发表

可是,某个避暑山庄的程序员,也交税了啊,结果呢?

我想,只要你敢交,它们就敢 “罚没非法所得”,毕竟,税务局只管收税,又没承认你境外炒股的行为是合法的……

知乎用户 技术宅男 发表

现在还给你挂电话,赶紧交吧。以后不通知你,等你滞纳时间一过,你就接的是法院传票了。

这个事特别好的地方在于,真正的有钱人大资金,大部分都有国外身份了。避税也好偷逃税款也好都是基操。你也管不到他们。反而是那些出不去国,又有一点点小钱的,比较尴尬。他们没能力逃,只能等税务局打电话。还要担心哪天税务局不打电话了。唯一欣慰的是不管是美股还是日股都不用担心赚钱的问题。这也算小小的安心了。

在不同阶级就要做好不同阶级的事。有人一年花五万,私生子一串。有人欠两万亿,当劳动模范。还有人战战兢兢炒股,一不小心就欠税了。

知乎用户 tony​ 发表

Q: 财政缺钱缺到啥程度了?

A: 缺得一点碧莲都不要了!

知乎用户 大刀砍向老爷头上 发表

之前在群里,地里传来传去的现在看来是真的啊。

最极端的是字节海外的雇员,美国交税,中国也得交税,啧啧啧。

就政策本身而言,我都不稀的喷,标准都没有,这可能也是中国特色吧。目前看到的是资本利得部分同年互抵纳税,也就是说你今年盈利 2 万,陪了 3 万你不纳税。如果盈利 2 万赔了 1 万,那么就是 1 万的资本利得 x20% 的税率 = 2000。

而绝绝子的部分在于,亏损的部分照例应该能够减免你的 AGI,但是现在上头好像没这个说法。美国的实践而言,每年的损失在当年可以抵扣 3000 美元,余额部分可以递延到下一年。比如说我今年赔了 10 万,那么我今年只能抵扣 3000,剩下的 9 万 7 的额度挪到下一年,通常第二年市场会变好,假设我第二年盈利 12 万,减去去年的 9.7 万的额度,我只需要对 3.3 万的资本利得进行纳税。同时,对于 Long Term Captial Gain(标的持有一年以上)的,还有税率减免的优惠。

这些都是培养一个活跃市场的必要手段,而当前执行的,我能看到的就是我管你这那的先给钱交了再说。显示出了某种急迫性。同时,国内通过富途老虎等券商交易的因为不向美国政府纳税(W-8 BEN),也没有什么 Wash-Sale 限制,天天买来买去,用炒 A 股的思路去做,那交易产生的利得海了去了。记得当时还嘲讽我操作按月来,我只笑他们看不穿。

星球号:美股带逛

知乎用户 Valkla​​​ 发表

还是以前那句话,与其担心现在,还是多担心担心未来吧。

对公民海外资产征税属于世界性难题,不是很多人想的通过 CRS 一同步,然后一统计就完事了,也不是很多人一句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钱就到手里。这里面弯弯绕绕实在太多了,钱怎么出去,怎么计算,怎么回来,不交怎么执行等等等等,哪怕美国税务部门都得喝一壶,而且我们按照传统是非常不愿意去征收直接税的,因为在提醒你义务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唤醒你的权利意识,总的来说过程很麻烦,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有政治风险,每年征收都会越来越难,而且相对成本也未必能收到多少钱,所以这么多年都没有真正管过这个问题。

但是就是这么难收的税,今年还是硬着头皮开始搞,说明什么问题?说明不收没办法了呗,现在中国经济情况,财政情况,税收情况等等,多少可以管中窥豹了。

我们可以猜想一下未来的路径,第一,类似境外炒股税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税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很多个体经营户,房租收入等等,之后这些估计都会花很大力气提上日程。

第二,这些税其实扣除投入的成本,不补上窟窿的,根本指望不上,那新的一些直接税种,或者非税财政收入措施,不可避免的会提上日程。

第三,收钱都是有代价的,让人承担义务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对他的权利作出妥协,所以讲经济还是讲政治,到时候依然还是个问题。

知乎用户 法宝​ 发表

澳洲这种高税收国家明明白白的给了你方案的。

按照出金减入金,当出金超过入金后,每次出金扣税 20%。

直接抄作业不好么?

为啥要搞成每年一收?直接按出金减入金,超过入金的,不就是盈利部分扣税么?

去年亏了没收,今年盈利了收了,明年亏了能退么?

不就是很鸡贼的,希望多收一点么?

都当到那么大的官了,就不能大气一点,别那么鸡贼么?

知乎用户 子楠​ 发表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境外炒股赚了钱交点税,大家可能也没有什么意见。但税局执行口径,股息按 20% 征税,股权转让所得同一纳税年度互抵后按 20% 纳税,这种计算方式就可能在股民总体亏损的情况下,还要缴纳巨额税款。这种伤本的征税方式是有违大众最朴素的价值观念的,并且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并无依据。

举个例子,阿美 2023 年投入 10 万美金在美股,取得股息收入 1 万美金,股票买卖亏损 3 万美金,2024 年无股息收入,股票买卖赚了 1 万美金,2 年总体亏损 1 万美金。按照税局规定,2023 年需就股息收入 1 万美金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 年需就股票买卖盈利 1 万美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尽管总体上阿美是没有赚钱的,本金由 10 万美元减少至 9 万美元,但 2 年需缴纳 4000 美金换算成人民币的个人所得税,阿美交税后本金减至 8.6 万美元。这是在还没有计算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况下的计算结果。

看,赔本还要交税!

再看一下,税局的这种操作有法律依据吗?税局允许个人投资境外的所得按年计算盈亏,本质上是将境外投资认定为经营行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总局文件规定,经营所得是允许往后结转五年抵扣亏损的。那么阿美 2023 至 2024 年总体亏损 1 万美金,是不需要纳税的。

依法纳税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依法征税,税局只是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并无权利对法律进行选择性适用,所以这种执行口径,无论从法理角度,还是法律角度,都是值得商榷的。

炒美股的筒子,税局喊你补税了吗?

知乎用户 unicorn 发表

不装了,直接来抢了。

知乎用户 lokkk​ 发表

对一个不被允许的事情收税,恐怕全球只此一家。

知乎用户 天亮了不起床 发表

交税就像保护费,交 20% 的税保护什么?

在国内交税是给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和好的公共设施与公共福利,境外炒股国家给了什么保障吗?

权责统一,收了税就要负责。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们在国外挣钱了你就来收税,可是我们在国外被抢劫,被割腰子的时候你们在哪。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种完全没办法实际征收的税定出来就是搞笑的

说到底中美数据不互通,只要人在美股开户,你根本监管不到,也不会有多少人赚了美元还傻乎乎的换成欢乐豆,毕竟多少人想把海量欢乐豆换成美元都走投无路

即使真要换,人家可以用的理由多了去了,海外账户一倒腾转手,你上哪知道这是不是人家炒股赚的?

结果除了让那些提供香港开户的证券公司用户大量流失之外根本就不会增加税收,只会把这部分用户赶到美国证券公司

真的是蠢得可笑

知乎用户 杨飞凡 发表

收税等于承认合法

特指正常的国家

知乎用户 miaomiao-1 发表

结合释永信被控制,财政缺钱了,大钱抓进牢里逼出来,小钱吓唬吓唬主动交上来。

建议银行存款大于 1000 万的都好好考虑考虑后路。

知乎用户 沉默是无言的愤怒 发表

看了很多回答全都是说,我挣钱了,你眼红你要收我钱,我不服气。

实际很简单,就是权利跟义务的关系——我尽了纳税的义务,那我是否得到了相对应的权利?

海外资产收益可以纳税,同样,政府要对我的海外资产提供保护。

知乎用户 一一人人大大天天 发表

就这么 NT 的管理便可管中窥豹了,国内经济问题还真不能全赖美国

总有些人,不把经济往死里锤,他们连喝水都塞牙。

知乎用户 南国小汉子 发表

其实在美国的投资者需要纳税的税率更高,可能要达到 40-50%,但是税务局的规定很明确,条款非常详细,投资者可按照游戏规则玩就行。

现在境外炒股税比较麻烦的一点就是如何理解规则。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只是说盈亏可以抵消,那么我年初大跌时卖掉了英伟达,亏损一万,马上又在相同价位买入英伟达继续持有,对英伟达的持仓没变,但却多了一万刀的亏损,请问这个 bug 可以这么卡么?

这种情况在美国税法里被称为洗售,券商会直接把你之前的亏损取消,然后把那部分亏损以成本价的形式加到你现有的英伟达持仓成本里,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但目前我没查到关于这个规则在境外盈利税收情境下的具体解释。

其实这只是最简单的情景。其他的还包括期权的处理方式,同质资产的处理方式(GOOG 和 GOOGL)。在这些情景都被仔细回答并且落实前,请假设最坏情况,小心投资。

评论区提了很多问题,但其实都是在用免税市场的思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会在未来写点东西来具体分析如何降低美股交易里不必要的税费,同时仍然保持一定的灵活度。

知乎用户 Mercer​ 发表

境外收入不受保护,交税更是无稽之谈。

打电话也不给。

知乎用户 良言 发表

征税不是问题,但为了征税把税源毁了,这个就是目前再干的事儿,这就是大问题……

征税了,但保留了再盈利能力,可以源源不断的征税,征税了,并且断了后续盈利可能,就是一笔性渴泽而渔,第二年呢?

没人想第二年,这个就是大问题……

这样下去,税越收越重,但收上的税却越来越少……

知乎用户 流浪的蛤蟆​ 发表

真是脸不要

知乎用户 褪色者 · 屑一郎 发表

发达国家也收,但是人家什么收益率,什么投资环境?第三世界水平按照第一世界标准来收税。

然后发达国家普遍是允许亏损结转的,有一年亏损抵扣的,更多的是三年,也有永久抵扣的。

他们有明确的文字以及执行,运行这么多年了。这么一直不收,突然告诉你要收。你早说的话交易方式是不是可以提前准备了?

知乎用户 零落 发表

我支一招,税务局负责收 20%+ 登记,等登记完外汇局负责罚没剩下 80% 非法所得。

知乎用户 Leo Liang​ 发表

还是文明了啊,小嘴一张,小恰你 20%,放以前都是连人带骨头给你吃干净的

知乎用户 没钱还想娶我​ 发表

又到了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环节

绝大多数肉身在内的中小境外炒股者,自己的外汇资金来源是说不明白的

一年 5 万刀没错,但这这笔钱理论上是不允许进行投资行为的,真要严格来讲各种投资所得甚至能算违法收入

知乎用户 北方酱 发表

好熟悉的操作啊

这不就,先发持枪证,然后再缴枪吗

众所周知,给这笔境外资本利得收入缴税,并不等于被它们承认该收入合法,它们想罚收 “违法收入” 时,一键没收的权力依然有…

也就是假如真缴了 20%,以后有可能要再收你 100%,累计收你 120% 不止

不想被收枪,就千万不能登记持枪证

所以啊,钱烂在海外账户也别出金提现,或者某些内(中)奸(资)券商该换换,他国税号该买买,换汇走 u 或者对敲别再傻乎乎找银行换汇了

知乎用户 呵呵哒 发表

说实话,意义不大。现在很多人炒美股、港股,钱根本不走正规通道,用 USDT 转出去,根本查不到是谁在操作。你管得了券商账户,管不了链上地址

知乎用户 木木木 发表

纳税可以,什么时候开放美股投资呢?

我相信有不少在大 a 伤心的股民宁愿 20% 盈利缴税,也不愿意在大 a 亏钱

知乎用户 游侠 发表

所以说资产出去了尽量能别回国就别回,你赚钱了非要转回国内,不收你税收谁税?

知乎用户 Deemo 发表

好消息是除了大 A 之外的股票早晚会上链,尤其是美股,至于港股本来港股通也不交税(目前暂行到 2027 年)。

坏消息是还得忍个两三年,不如充点钱提前熟悉下基本交互,免得后面交学费,或者干脆直接拥抱加密资产

另外不要以为 futu 换 IB 能保护你,除非你真的有外籍,不然查税早晚的事,你自己算算罚金。

以上真心建议,你杠你对。

知乎用户 搬砖的 发表

我感觉低调点玩儿就行了,至于说的补睡,我真感觉是一种套路。对,就是一种套路! 我翻了一下这个博主的回答:

炒美股犯法么?

可能啥也不搭理反而没什么数据,你这一传什么都有了,前科什么也有了以后找就容易多了。直接看缴费记录行了。三年追溯期一过,啥事没有。那些各种主动交,自己给自己埋雷留案底的可得小心了以后。

还有啊,为啥香港的股票中国本地居民,中国人民不能正常的参与?别提什么港股通,那个佣金,费率,真的高的离谱,50w 放一个月才能有权限开通,开通了你持有港股需要花保管费,卖出买入双向收费,基本万五或者万八更高,t ➕3 交易。。请问世界上还有哪个交易制度这么恶心??? 口口声声香港是中国的,然后中国人去最长滞留时间不超过 7 天,关键日本人去了可以待 30 天甚至更长,法国,德国,美国 90 多天。英国人去了可以 180 天。。。。。我上次去香港,满大街的特么印度巴基斯坦人。占了五分之一差不多!!!! 然后我去韩国,去日本,他们评测了我的条件,允许我在韩国多次往返一次可以待 30 天,我去日本,他们允许我待三个月。。。。香港,7 天。。尼玛凭啥啊??我们自己的经济市场我们自己不能正常投资?一定要被官老爷各种扒皮,然后我们人肉去港开个卡投资港股,还要被各种威胁征睡。请问你们特么凭什么。。。日本人买港股很简单,美国人买港股很简单,英国人,澳大利亚人,新加坡人买港股直接就可以买,怎么到了中国人这里反而这么多限制????香港到底是不是中国的请问。???我怎么感觉我们相对于香港,更像是外国人呢??? 再来一句!ci 獒!

另外我想要说的是,大家不必过度恐慌,有些时候真的是那句话,如果烧香拜佛就可以发财,那普通人可能连进寺庙的门都找不到! 现在限制境外投纸,说明真能挣钱。

天龙人可能他们的任务就是限制普通人富裕起来。富起来还怎么管呢?你有钱了就要追求 zzjj 权力。就要追求一些 他们天龙人有的东西,他们就不希望基层人有这样的需求。 都 21 世纪了,还想用商鞅那一套管 people!我有个朋友在加拿大温哥华,他说那边的华人街有许许多多国内耳熟能详的人的房子。各种曾经的新闻联播上的大官的家属,各种企业家亲戚。。。具体是哪些人,自己去想吧。。。所以咱们普通人,不是天龙一族的真要为自己好好考虑了。哪里能赚钱,哪个市场正规就去投资哪里!而不是坐以待毙。多去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无产阶级是吓不到的,多想想应对之策。该炒股炒股该消费消费,现在还是优先查大户,如果你就几万也被查了,说明你当地的财税有些紧张了。。。这块征税和自己当地政府的财务状况有很大关系,有的地方有钱就不会在这块动手脚,因为信息不透明,证起来也是有一定困难和成本的。另外,某些人也不要觉得这样就会有资本回流大 a,不可能的。大 a 这种垃圾市场,和缅北真没啥区别目前网上铺天盖地的港美股缴税消息其实有真有假,假的消息占很大一部分。有的博主纯粹为了博眼球,刷流量然后就说自己被补税了什么什么的。因为征税需要成本,而且有纳税的义务也要享受纳税的权利。权利没人讲,光大谈缴税的义务。这块官方做的也不好

这一部分一直没有明确说明白。也有一小撮人是真实缴纳过了的,这部分人主要就是 22 年到 24 年这之间炒港美股并且金额比较巨大的,因为税务信息是按年报送的。今年最多查 24 年 12 月之前的。所以有很多人 25 年开了港卡, 就说自己收到补税信息的那不是纯扯淡么。 因为 25 年的信息也要 26 年初才有数据。我去年买了个表啊,次獒!

关于这次事情的提醒,如何避免被百分之 20 的重税给伤到,不要用香港券商,比如富途老虎长桥华盛雪,这些券商只要中央银行需要数据传送,分分钟就给你传过去。

用美国本土券商,只通过 fatca 缴税。 比如盈透,美国第一证券,嘉信证券。只要是这些券商,crs 就查不到。另外说下盈透证券,如果你在香港开了港卡在香港注册了盈透,那么你的数据依然是香港盈透需要参与并且报送 crs 数据的,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盈透也不安全的原因,但是你只要人回大陆,在大陆用内网注册申请开通盈透 ibkr 账户那么你的账户归属地就是美国。账户代码 u 开头。而香港盈透是 f 打头。 U 开头没事,f 开头需要补税

关于大陆居民海外炒美股,需要缴 20% 资本利得税的一些信息:

1. 大陆居民通过香港券商交易港美股,需缴纳 20% 资本利得税(仅限已卖出股票的盈利),但港股通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免税。

2. 纳税只针对已售出股票的当年盈利,不考虑账面浮盈或历史年度盈亏;可按 “先入先出” 或“加权平均”计算。

3. 期权交易目前不纳入纳税范围,但该信息尚未完全确定。

4. 各地税务执行门槛不同,传闻一线城市(如深圳)需年交易额超 100 万美元才触发税务通知,小城市可能门槛更低。

5. 券商依据 CRS 将股票实际交易数据报送给国内政府,但目前不包括期权交易金额(该点尚存争议)。

6. 短期对策:控制年交易额低于本地门槛、或用期权交易代替股票交易(期权到期无剩余价值,权利金更隐蔽)。

7. 长期对策:在美国券商(如盈透 IBKR)开设美股账户交易,因美国未加入 CRS、受 GDPR 隐私保护,中 g 政府目前获取不到信息

不过话说这位老兄的回答确实有道理

本身这个东西换汇的时候确实有规定禁止这样投资,这会不会确实是第一步引蛇出洞。。。 细思极恐啊!会不会那些缴纳了有数据的才会更危险。。。

知乎用户 苏秦背剑​ 发表

任何时候,作为具有中国内地身份的个人,不要使用任何中国内地签发的证件在任何根据 CRS MCAA 自动交换账户信息的国家 / 地区开设投资账户,除非:

  1. 你确为当地税收居民;
  2. 当地与中国之间签订有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且该协定的适用范围涵盖相关投资领域课税;
  3. 你确已在当地依法足额纳税。

即使在上述地区使用任何中国内地签发的证件开设投资账户以外任何类型的金融账户,也要遵循只出不进原则,即境内中资行→境外中资行(或境内外资行)→境外外资行,单向流动。

不会自动交换账户信息的国家 / 地区

知乎用户 吃人大师 发表

已经没钱到这种地步了吗

直接快点收空气税算了,一起玩蛋吧

知乎用户 观察有趣的病人 发表

税务就意味着责任,税并不是天赐

既然收了税,就应该进行保护

知乎用户 小 5 发表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炒股收益本来就应该收资本利得税

国内是对个人免征

A 股免征税本来就是巨大优势

只不过因为大部分人一直挣不到钱而忽视了这个优势罢了

20% 在资本利得税领域是非常合理的税率

如果按个税缴纳

大户每年都得顶着 45% 的边际税率缴纳

知乎用户 观察者 发表

境外炒股都收税了 是不是可以让劵商开放购买美股的权限了?美股通也行啊 反正管都管了

知乎用户 一口毒奶 发表

按税法来,其实是按次缴纳…… 更黑,年度盈亏互抵本身就是征纳博弈之后的结果了。

不过可以炒美股,美国没有加入 CRS,不会交换数据。

知乎用户 快快乐乐生活每一天 发表

刚刚补缴了 2024 的境外股票税。因为最多补缴去年的,目前正在等补罚过去几年的税和滞纳金

这个政策正是精准打击我这样的外企码农,因为有明确的合法交易记录。外企的一项福利就是每个月的工资按一定比例折扣购入公司股票,具体的时间数额都明明白白写在工资单里,税务局可以查的清清楚楚,逃不掉的。

不管股票卖不卖,这里面的折扣部分当时就扣税了,补缴的是卖股票时的收益部分。举例来说,杨二狗按九折,花了 90 块钱买了 100 块钱股票,马上就得对 10 块钱的那一部分缴税,如果公司生意不好,股票跌到了 90,杨二狗赶紧卖掉,等于白缴了税,玩了个寂寞。如果运气好,股票涨到 110,杨二狗又卖了,以前这个收益是不缴税的,现在追缴的是这部分。郁闷的是,还要补过去好多年的,并罚滞纳金。

当然了,我一个小兵也没多少钱,那些高管们要出血了。

我估计这种税也只有外企的人缴。因为外企有一条铁律:你可以不干活,但不能说谎。象我们这种天天上班就是渡假的人犯不着为了几千块钱丢了仙位,都是赶紧缴税。

知乎用户 JAMES 发表

之前是哪个城市的老哥在外网兼职赚了百来万,被帽子没收了

知乎用户 小小的森林 发表

  • 美国并未加入 crs,美国有自己的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系统叫 FATCA
  • 中美于 2014 年 6 月达成 FATCA 初步协议,但尚未正式签署政府间协议(IGA
  • 因此,目前中美之间尚未实现自动金融账户信息互换

所以,你在美国股市投资的钱,如果不直接汇到中国,暂时政府是不知道的。

就是不知道这个协议最终什么时候会签。

知乎用户 杜自牧​ 发表

知乎用户 wishcube 发表

这下真的避税太多被大调查了

知乎用户 物理 phd 发表

看来,日本的 GDP 近几年将会迎来一波高速增长,新加坡还是太拥挤了。

缴税?用日本人的身份炒股缴什么税?

知乎用户 马课思​ 发表

我有一招可以完美避税:境外炒股亏钱就行了。

不挣钱看他怎么收。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提供好的投资环境的时候看不到人

一到摘果子的时候,跑的比谁都快

真是符合老爷们的一贯作风

知乎用户 阿波 发表

考虑到境外炒股理论上不合法,但是现在又开始收收税

让我想到那个段子,在西大你贩白面也要交税

不愧是太平洋两岸的两对卧龙凤雏

哈哈,开个玩笑

不过说正经的

有能力的还是弄个美卡,美券

没能力的 qdii,虽然不咋滴吧(场内溢价,场外限额),但也能凑合用

知乎用户 东方白 发表

收的稅是用來建水司樓還是用來買耳環?

知乎用户 楞严 发表

--25 年 7 月 29 日更新 –

貌似小散暂时可以洗洗睡了,先看看兜里的美股账户有没有 25 万美元

而且,25 年个税汇算清缴 6.30 已经关账,6.30 以前没接到电话,真有什么问题也是 26 年见了。

CRS 目标是干高价值人群报告期末资产 100 万美元以上),执行手册中提到可选排除 25 万美元以下的账户,但你要看:

  • 咱妈是不是要求人家把低于 25 万美元的账户也做尽职调查
  • 人家会不会配合咱妈对低于 25 万美元的账户也做尽职调查

25 年算是第一年,税总可能只会盯着 100 万以上的账户来落实,比如猫笔刀讲他港股账户 7 位数,按量级来算:

  • 小 7 位数(100 万)刚刚够到 25 万美元的下限
  • 大 7 位数(900 万)刚刚超过 100 万美元的下限

25 年税总把流程跑通,26 年以后,可能就阳光普照了。

小账户现在的主要风险有三个:

  1. 老外比较坏,只有几块钱的账户也会传给咱妈,有些地方税务局太 “认真”,苍蝇再小也是肉,主动问候
  2. 税务局没空,但外汇局有空,税务局可能会把开户信息送给外汇局研究研究
  3. 哪天 CRS 升级颗粒度,税务局拿到了之前没拿到的信息,倒查 5 年

《CRS 执行手册 / CRS IMPLEMENTATION HANDBOOK second edition(2018)》[1]

Optional exclusion from Due Diligence for Preexisting Entity Accounts of less than $250,000. A jurisdiction may allow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exclude from its due diligence procedures Preexisting Entity Accounts with an aggregate account balance or value of $250,000 or less as of a specified date.
If, at the end of a subsequent calendar year, the aggregate account balance or value exceeds $250,000,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must apply the due diligence procedures to identify whether the account is a Reportable Account. If this option is not adopted,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must apply the due diligence procedures to all Preexisting Entity Accounts.
可选择将低于 25 万美元的既有实体账户排除在尽职调查之外。司法管辖区可能允许金融机构将截至指定日期账户余额或价值总额为 25 万美元或以下的既有实体账户排除在其尽职调查程序之外。
如果在下一个日历年末,账户余额或价值总额超过 25 万美元,金融机构必须应用尽职调查程序来确定该账户是否为应报告账户。如果不采用此选项,金融机构必须对所有既有实体账户应用尽职调查程序。

--25 年 7 月 29 日更新完毕 –

--25 年 7 月 28 日更新 –

和评论区的朋友沟通以后,鉴于没找到 “删除线” 的标记方法,直接删除了原答案关于税务和外汇管理理解的主观描述。

经过这几天的思考,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角度,来重新认识这个问题,发布在链接文章,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聊钱 #1 开始海外征税了,手里的美股怎么办

--25 年 7 月 28 日更新完毕 –

--25 年 7 月 24 日更新 –

评论区有朋友讲了税务和外汇管制是两个条线,对美股征税是单纯的缺钱了。

我认为不是,这只是整个国家的个税征收计划执行到了这一步。

我这里简单罗列一下我了解到的内容。

  • 外汇管理局(外管)是副部级单位,现在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而中国人民银行上级是国务院。
  • 税务总局(税总)上级是国务院。

虽然外管和税总看着是两条线,但他们都是国务院管理单位。

很多政策的分步计划时间跨度,动辄是以年为单位的。

再列几个时间线:

  • 中国 2015 年 12 月签字加入 CRS,就是这个 CRS,让税务局拿到了大陆人在境外投资的数据
  • 中国 2018 年 9 月首次完成 CRS 信息交换,现已与全球 100 多个国家 / 地区实现金融账户数据互通
  • 中国 2018 年 12 月,发布个税专项扣除新规,办法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中国 2024 年个税申报截止前,部分人员,因为个税专项扣除填报内容不实,收到税务局补税电话,补交税金和罚金
  • 中国 2025 年 6 月,部分人员,因为境外投资未报税,收到税务局补税电话

推荐大家一本书《税务游戏的经营规则》, 这本书挺有意思。

这本书里提到一个概念:

报税的时候,对报税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是报税人,不是税务局。
不一定报税当年,报税人报了错误的数据,税务局没发现错误,就代表这个事情翻篇了。

一般的税务追溯时间是 5 年,记住这个 5 年。

18 年 9 月 CRS 完成首次数据交换以后,18 年年底发布专项扣除,从 19 年到 24 年,正好 5 年。

这就是我要列这个时间线的原因。

这 5 年里,通过个税申报,税总可以拿到大多数人的社会关系,进而和户籍等系统交叉验证。

这里插一句,外汇管理局,也是要拿到个人的社会关系,才能更好的打击外汇犯罪。

从 19 年开始,在个税专项扣除执行第 5 年,也就是 2024 年(23 年的个税申报是 24 年完成),卡着追溯的最后时限,完成个税系统的最后验收。

凡事有先后,税务肯定优先处理国内个税业务流程,国内流程跑通以后,再着手落实个税中的全球征税业务流程。

2025 年 2 月 28 日,央视上了一个讲税务稽查的新剧《大河之水》,抛掉剧里狗血的个人悲欢,最后一集中聂远作为男主角的独白,才是这个剧想传达的内容,依法纳税。

按照 25 年税务局开始处理中国居民全球征税业务的情况来看,24 年大概率已经基本完成了国内个税业务的大数据处理。

PS:《税务游戏的经营规则》出版年份较早,很多税务实操的内容可能过时了,但关于处理税务问题的思考和方法论不一定过时。

--25 年 7 月 24 日更新完毕 –

这其实不是税务问题,而是基于个人的外汇管制问题。

不要红温,发泄情绪没有任何作用,让我们想想这到底是为什么。

无论是炒股还是征税,都绕不开一个问题:

钱从哪里来?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购汇的方式获得的美股交易本金。

购汇申请书上明确写了:【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保险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看到这里,别骂我,咱们穿的是一条开裆裤,今天理性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资金用途不合规,【境外证券投资】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单凭这一条,就能对你的美股大做文章,而不是税务局来催税。

【个人】购汇申请书上明确写了外汇管理有很多兜底选项:

  • 暂停个人便利化购汇额度
  • 行政处罚
  • 反洗钱调查
  • 入征信

前两年清退大陆开户港美股,已经是在为税务局收税做准备了:

  • 关闭增量执法通道
  • 控制存量执法范围

所以这个事最终极的核心在于:

不允许【个人】以购汇的方式,换取外币,进行境外投资。

注意这句话,不是不允许【个人】进行境外投资,而是不允许【个人】以购汇的方式,进行境外投资。

你可以赚美元来投资美股,但是你不能靠薅中国的外汇储备来投资美股(资敌啦!七天乐!)。

当然,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即使你赚了美元炒美股,中国居民的全球收入也要依法纳税。

个人怎么赚美元,除了出国打工,基本没有别的选项。

注意:

  1. 赚了美元,汇入大陆银行账户,即使是存的美元,流动性有限,用于境外再投资,同样有外汇管控风险
  2. 所以辣么多人,打飞滴也要去 HK 开银行账户,因为这个属于离岸户口,资产流动性更强
  3. 个人,通过 Buddha jumps over the wall(佛跳墙),利用境外平台赚美元,如之前河北程序员的事情,大概率是不合规的,真想把人装进去,有很多框可以装,这种境外收入很容易竹篮打水。

因为绝绝绝大多数能让你不用佛跳墙打开的境外网站,你基本都是赚不到美元的。

想要合规赚美元,只能是成立公司,以公司形式申请备案,出海赚美元,才能相对安全的赚到美元。

但你开公司,交的税就不止这个 20% 了,感兴趣可以找一个企业税目的 rap 听听。

敲黑板,为什么【一一一一一一一定要开公司才能赚美元???】

这还是和禁止购汇类似:

  • 对于个人,想要指导,途径无外乎公检法税,但这些渠道成本高,戳你一下你就叫,容易激化矛盾,引起社会舆情,呱噪
  • 对于公司,指导途径就多了,公检法消市税外等等你叫的上名号来的单位,基本都可以对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安静多了

为什么中国对外汇进行管制?

以下是招行购汇的截图,建议配合上文,仔细阅读

参考

  1. ^https://www.oecd.org/content/dam/oecd/en/publications/reports/2018/03/standard-for-automatic-exchange-of-financial-information-in-tax-matters-implementation-handbook-second-edition_a52535ec/841e9512-en.pdf

知乎用户 鬼知道该叫什么 发表

推测实操中,如果你挣了 1 个亿,但是你可能没办法把其中 2 千万转回来交税,因为正规渠道转回来非法。

如果想办法交了税款,这一个亿你也转回不回来。因为转账这个事归外汇管理局负责,交了税款这 1 个亿也是非法的。

换而言之,你都有一个亿了,你还要回来,简直是国之柱石,公务员津贴都仰仗你了

知乎用户 嗷嗷 发表

咱妈身上也不会掉钱,咱妈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你在外边赚了那么多,不应该孝敬咱妈吗?

知乎用户 永燃灯​ 发表

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知乎用户 po. 的一声 发表

之前国内炒美股不交税才是离谱。

美国本土的人轻易不敢卖股票,卖了当年就是大量税。亏了止损的股票卖掉之后三个月之内不敢买回,因为会吃 wash sale loss,不能抵税。

然后看到国内的人随便交易框框做波段。

话说现在收资本利得税在世界范围才是主流吧,我记得日韩本欧洲都收的。不收的还有哪里,新加坡吧可能。

我觉着这东西早晚世界各国会一起谈出个类似于 AMT 的最低资本利得税公约出来,防止少数低资本利得税国家虹吸资本。这事主要国家都有动力推动。前几年不也一边打贸易战一边谈成了 AMT。企业税都搞定了,个人税推广 AMT 的行政成本不会更高的。

知乎用户 NormDist​ 发表

这规定但凡关注的早知道了。

25 年个人。

27 年机构。

以后 QDII 基金都没人要了。

知乎用户 山上智博 发表

昨天看到一则新闻《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 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

其实前段时间就看到有一些境外投资大户,跑出来现身说法,说因为买港股美股,被催交税。

这次是有《金融时报》的报道,基本证实确实有这回事。

这个《金融时报》不是英国那个《金融时报》,是我们央行主管的媒体。

按照该报道的说法:“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适用 20% 的税率按次征收。其中,个人在境内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没有免税规定,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申报纳税。”

这里比较有争议的点就是,“为了更加合理的征收,我国税务部门在征管时,允许纳税人按照纳税年度盈亏相抵,但不允许跨年互抵。”

就以港股为例,港股其实也就是去年 9 月才开始行情好起来,在此之前,2021 年 3 月到去年,有 3 年时间,港股整体处于跌跌不休的状态。

对于用海外账户投资港股的人来说,很多人是连续 3 年亏损,好不容易今年开始赚钱了,可能今年赚的还远没有之前 3 年亏的多,整体还是亏损状态,然后就被通知要交 20% 的个人所得税,这个自然是会有一些争议。

另外说明一下,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过该政策目前是执行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到时候会不会继续延期就不知道了。

最近还有个新闻,8 月 8 日起国债等利息收入开征增值税,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营投资将按 6% 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非公募基金的资管机构按 3% 缴税;“

另外需要说明,个人投资者买国债,所获得的利息仍然是免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对个人取得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增值税恢复征收不影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个更多主要针对金融机构。

此前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一直免征相关税费,主要旨在吸引资金进入债券市场、扩大债券市场规模。

去年债券市场过热,长债收益率持续下跌,长债价格一路大涨,30 年期国债 ETF 去年更是大涨 22%;

央行去年就多次提醒长债回调风险,我也提醒了几次长债回调的风险。

对于今年债市出现较大周期的回调,我是不感到意外。

属于去年债市过热的一个正常调整。

因为近期出现对海外投资者通过股价价差的收益进行催交税收,还有恢复国债利息征收增值税的事情。

很多人也在讨论,究竟 A 股会不会也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首先需要知道,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适用 20% 的税率按次征收。

只不过,我国对于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是长期施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需要注意,这里是 “暂免”,也就是还是存在未来某个时候,恢复征收的可能性。

当然,这个肯定不是近期,因为一旦恢复征收,对股市就是重大短期利空,不利于当前稳定股市的态度。

我只能说,如果 A 股未来某一天过热,那么可能在股市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会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

说到资本利得税,韩国股市在 8 月 1 日暴跌 3.88%,就是跟资本利得税有关。

韩国政府 7 月 31 日公布了一项全面的税法改革方案,其中提出将目前的企业税率从 9% 至 24% 的四级结构调整为 10% 至 25%,同时将证券交易税从 0.15% 提高至 0.2%,并扩大需缴纳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大股东范围。

提案计划将股票资本利得税的起征点从现行的 50 亿韩元大幅下调至 10 亿韩元(约合 71.4 万美元)。

韩国对于资本利得税的征收,是有一个起征点,这个我觉得是可以参考一下。

就我个人态度来说,相比在 A 股一刀切的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更倾向于有针对性的去针对大股东减持套现征收资本利得税,我不支持对散户资本利得税。

因为 A 股的散户常年赚不到钱,如何界定 “利得” 是需要严谨考量。

对很多 A 股股民来说,前几年一直亏,今年才赚钱,可能整体还是亏钱的,而且亏很多。

这种情况下,因为今年赚钱,就得交税,那确实很多人受不了。

散户通常是亏几年,才有一年赚,这种情况下,如何收资本利得税,都是有争议的。

我个人是觉得,如果要收,起码得综合散户过去几年的收益情况来判断,累计亏钱还让交税确实不合理。

这方面还可以参考美国。

美国分 “短期资本利得税” 和“长期资本利得税”。

短期资本利得税是持有小于 1 年,按照 10%-37% 的范围去征收资本利得税。

长期资本利得税是持有大于 1 年,按照 0%-20% 的范围去征收资本利得税,档位取决于 “应税收入”,收入越高,征收税率也越高。

美国有一个 “资本亏损的跨年抵扣规则”

意思是你去年亏的,可以抵扣今年或者明年赚的。

此外,若净亏损抵扣后仍然有剩余,可以抵扣 3000 美元的普通收入。

未用完的净亏损可 “无限期结转” 至未来年度,继续抵扣资本利得或普通收入.

澳大利亚也有同样的规定。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也有类似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意思是今年亏了,可以用于抵扣未来 5 年赚的,减少了后续年份的纳税。

所以,如果要在 A 股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个人是建议,需要考虑累计盈利或亏损的情况。

其实相比对个人投资者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是强烈建议先对大股东收资本利得税。

目前 A 股对于大股东减持,只收 20% 的个人所得税,这本身就不公平。

大股东减持分两种。

一种是创投基金作为大股东减持,这种方式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 20% 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 5%-35%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另外一种就是自然人作为大股东减持。

我在网上也查到有人询问税务局,“上市公司原始自然人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需要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 20% 税率缴纳个税”。

税务局的回答是:“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20%。”

这种属于在一级市场转让交易,那么肯定就是按照 20% 的个人所得税去征收。

我觉得这个征收比例并不合理。

大股东动不动减持套现好几亿,甚至几十亿,结果却统一交 20% 的个人所得税,完全违背收入越高,交税比例越多的原则。

也跟个人所得税超过 96 万元部分得交 45% 税率的规定不符。

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我觉得最好就是设立一个较高的起征线,比如在股市里,不管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通过股份转让获得高额收益达到某个阶段,就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比方说,在股市的年收益超过 100 万,就开始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年收益水平进行累进制,年收益越高,征税税率就越高。

当然,这个起征点只是举例,具体多少可以讨论。

如果往年交易有亏损的也可以抵扣。

当然,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基本是不可能亏的,减持套现的基本是超额利润。

另外,考虑到,如果增加大股东减持套现的成本,有可能让一些大股东为了赶在新规生效前去赶紧套现减持,这会对股市短期带来较大冲击。

我是建议从稳定的角度,一旦要增加大股东套现减持成本,要么就是立马宣布立马生效,要么就是找一个股市低位的时候去施行这件事情,这样避免大股东在股市泡沫化高位,一听到这样的消息就马上不择手段在高位减持套现跑路,降低对股市的冲击。

对大股东减持套现征收较高的资本利得税,虽然可能短期利空股市,但长期对股市反而是利好。

现在大股东减持套现成本太低,很多企业削尖脑袋上市,就是为了套现减持,一夜暴富,而大股东大规模减持后,往往就无心企业经营,于是在大股东减持后,股价往往就一落千丈,一蹶不振。

特别是当前 A 股施行注册制,大量企业上市融资,这种情况下,难免有一些人就只是想上市减持套现,融资只是幌子,更多是想让手里的股份套现走人。

从对经济来说,对股市来说,都应该增加大股东套现减持的成本,这样才能减少大股东套现减持动力,有利于股市长期稳定和经济发展。

当然,我这里也仅仅只是讨论一下,提一下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本文来源 “大白话时事” 公众号。

作者:星话大白。

知乎用户 星话大白​ 发表

我敢打包票:

1、收不到多少钱

2、实际上征收成本会高于收入

3、这些岗位的实质是给各种二代在外上班发工资的,即以收税为由头,给二代三代一份有基本工资、且提成上不封顶、又不用回国和坐班的税务缉拿工作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有个问题不懂啊,如果我用外汇在境外市场盈利了,我每年只有 5w 美金的换汇额度,那超过的部分我拿什么来交税啊,拿都拿不回来,至少给个途径呗,你说境外有收益了要换人民币,无视额度按 20% 交也是一个说法,现在这个政策明显拍脑袋想出来的,一堆 bug

知乎用户 small 发表

跟你们说过很多遍了,不要屯粮,不要屯粮,不要屯粮……

七武士看过伐啦……

至少你要会藏……

藏都不藏给粮食屯起来……

啧啧啧……

七武士是真的神作。

和捐牛笑话的哲学地位可以比一比的,

从知乎创立嘲讽一些人嘲讽到知乎倒闭还能接着用的那种神。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你咋炒的美股?是不是翻墙了?没收本金跟盈利有异议吗?

参考承德程序员事件,它们只对你们炒美股的收点税还是太善良了,但我估计要是真因为这个进去了怎么判全凭它们意愿。

直接税这玩意儿堪称觉醒利器,上面对炒美股的人收这个税,也有这帮人不是基本盘的逻辑在里面,所以就使劲儿撺。

知乎用户 银河舰队司令官 发表

我记得购汇界面明确不能用于境外投资。

会不会你以为它盯着 20 的税实际上它盯的是你本金。

违法资金就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币圈这种事不是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

知乎用户 李林 发表

终于轮到我来发这张图啦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Kevin Zhang​ 发表

去年就有风声,一开始是那种在美股捞了七位数以上的补税

现在小鱼小虾也要捞

恰如 50 年代初期还能出去,后面咋样了

知乎用户 squareface​ 发表

咱妈就是见不得你能有赚钱的途径。

建议耐心持有,不卖出就不会交税,等过两年咱妈被踢出 CRS,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

知乎用户 Jaina Proudmoore 发表

收税不代表合法,缴税等于承认自己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条例是明确禁止换汇用于投资的,主动承认自己违法行为后,后面还可以接着罚。

知乎用户 饮茶 发表

只能说既不要脸也不要法

知乎用户 Abijah 发表

合理啊。

还是那句话,增量没了,只能从存量里找了。

存量在哪里,只能各显神通去挖掘,只要成本小于收益就行。

一方面缓解财政的困难,一方面也是对上的业绩,所以中小投资者可以稍微宽心一点,因为税务成本的原因,大概率搞不到你的头上,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之所以取消农业税,因为当时在末期农业税的征税的成本和抗性远高于收到的税,所以被迫取消。境外投资的税收也亦如此,费劲吧啦的调查打电话沟通解释,不算人工电话费就花了 2 块了,到最后一盘点你就一点分红,要补税 20 块,这不是闲得没事做吗?

所以,小投资者只要不作死拿着喇叭对着税务局的同志耳朵里大喊美股赚钱比【】【】的缅【】爽多了,就不会有人来找你,不划算。

但也千万不要随意不过脑子出金,这就是赤裸裸的挑衅了。

看到这里你就明白了,我说的这个合理,不是站在我的立场上说的。

因为从我的立场上讲合不合理不重要。

他不会考虑我的感受的。

假如把我弄无了能让上面高兴,他很乐意去做的。

问题的关键是要搞明白,他在想什么,他想要什么。

至于公不公平,正不正义。

上下五千年悠久的文化史告诉我们,马和鹿的区分需要依靠定义而非常识。

这种抽象的概念,就更依赖定义,而非朴素的 “我觉得”。

知乎用户 牛肉丸夫斯基​​ 发表

这个问题最近问的人太多,ib 美国没有加入 CRS 交换,不会提供信息。

但不能保证银行不会提交。

所以才说知道炒股,不知道具体盈利金额,要自主申报。知道炒股的人交易明细的,基本上都是内地券商,谁让他们在内地有办公室、招揽客户呢?

Ib 内地只有上海客服中心,多年之前他们开发内地客户时,没几个人知道 ib,甚至还不如一些野鸡外汇平台会打广告。他们一般是通过内地论坛 / 颁奖会 / 会议形式私下联系客户,网上大规模打广告发展客户,他们是万万不敢的。(其他券商做的明目张胆,所以经常被香港券商举报)

23 年底政策出台后,就基本见不到 ib 的人来内地参加活动了,政策敏感度很高。他们也知道这业务的风险性,内地客户也知道出去投资的风险性。

但是,架不住美股真 TM 赚钱啊

从 18 年到现在,本人亲历几次暴跌,每次必定恢复前高,然后突破,没有例外。

以前也不信,头铁在大 A 做,当然个人技能有限,收益比较差,赚了一点点,后来收手不做了。

A 股不是不好,不是没机会,是震荡磨底太 “折磨人”,但你要是不参与熊市,根本抓不到牛市。你要是参与熊市,动辄 2-3 年阴跌磨底,机构的人都扛不住,更不用说散户。

而美股恰恰相反,牛长熊短,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熊市暴跌会来,但你想躲熊市,很难很难,还不如长期持有,因为暴跌总会涨回去,也就很 “符合” 人性。

当然,有无数人说过,美股高估,必定暴跌。我非常赞同这话,甚至很多新手进去,问现在能不能买?我说你要是准备长期 5-10 年的,就不要管,现在买进去可以。如果你还考虑抄底之类,很难判断熊市什么时候到来,那留点资金也行。

总之,大原则是美股符合人性。大 A 符合投机 / 心态 / 情绪交易的人性,大 A 的要求比美股高的多,我承认自己比较菜哈。

A 股也有投资价值,留给有缘人赚大钱,我们小散户赚点安稳的钱就行~

回到话题,为啥这个政策今年密集执行?很大原因是 22-24 年港股比较差,而且这两年 A 股也跌的多,都是亏的,咋收税?24 年底到 25 面不一样了,港股全面回归,跌 3 年、涨回去只用 3 个月。

再就是内地各地收入大降,急需开辟新的税源,而海外投资的人都是超级优质的 “税源” 啊!!!

拔最狠的鸡毛,听最少的鸡叫。

当然,我看很多法律人士说这个还是 “妥协” 后的结果,不然收的更多。

对这点我是持保留意见的,不说美国那种过去几年亏损可以抵扣的规则,就内地 “按逐笔交易收取” 的最初算法,制定时候就限制的死死的。

从国家税源角度来说,那当然是尽可能的收税,保证各类支出。所以 “严格 xx, 选择 xx, 普遍 xx”,不是一句空话。

这里我并没有指责 / 谩骂 / 不同意税法规则,我只想问

假若交了税,能否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对于习惯投资海外的人来说,哪怕收了 20% 的税,其实也还好,也能承担,因为整体还是盈利的,就是少了一部分收益。

但交了钱,总得让人说几句话吧?

你不能只管收钱,出了问题,一句 “请联系其他有关部门”,就开始踢皮球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有少部分人开始考虑换其他地区的身份之类,毕竟这类未经过广大群体的意见征询、没有经过重大讨论的法律规则(以及能否由大众代表发起法规法则修改讨论),你单方面宣布执行,也可以,但也要考虑被征收人群的各种应对措施。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们早在几年前就知道未来海外投资一定会 “正规化”,其中就包括税务征收,所以其实是很早就有心理建设,包括本次 20% 的税率,如果账户今年确实有盈利,那按流程应该自行申报,这一点毫无意义。

小孩有要纠正的地方,家长耳提命面是应该的。但家长有失误的地方,不能面对子女的反对态度,而坐视不理。长久以往,要么是子女阳奉阴违,实际效果大打折扣。要么是家庭关系紧张,两败俱伤。

知乎用户 Peter​​ 发表

历史留给反动派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知乎用户 张伯鱼 发表

2018 年全国税收 15.6 万亿

2025 年不出意外应该在 17 万亿多些的量级

这是名义数字,如果用 2018 到 2025 的物价调整,我们就算 2018 年到 2025 年,物价累计变化 10% 不过分吧(相当于平均每年就通胀 1 点几),调整后,2018 年和 2025 年的实际税收在一个数量级

2018 年全国 GDP 是 92 万亿

2025 年预计是 140 万亿

GDP 数据是调整过物价的

所以 140-92=48,48 万亿的增量,

48 万亿,社会新增创造的经济体量

税收没有从中拿 1 分钱

这让利于民让的过头了

所以这两年稍微加大一点税收力度

合情合理


知乎用户 青山布衣​ 发表

如果是提现结算制这个税率是非常低的,老美一般都是 10%(外国人 10%)-50% 甚至 60%,一年结算制这个税率高的吓人。

这个征收方式简直就是赌场抽水弱化版,一不提供便利,二不提供保护,三不提供财产合法性证明,饿急了还可能给你来一网反正法律都是现成。真是把国民当日本人整,光收税不承担责任,这个收税方式还是最恶心那种。

就怕国税局收 20%,然后公安局再收 100%,成了禁枪 2.0 版本(引蛇出洞 2.0)。

知乎用户 方鼎天 发表

纯粹的弱智。

在境外炒股的,那个没犯外汇管制罪?何况都境外炒股了,在境外,国内税务局哪来的本事查?都境外炒股了,赚的美金,你还指望汇回国内,换人民币?

能对谁收是个问题?

如果能找到,直接以外汇管制罪没收不是更好。政策属于领导拍屁股想的。

知乎用户 白云之巅 发表

香港回归得到了一个亚洲的金融中心,本来没新加坡什么事,但是架不住折腾搞出了一个新中心来。能去香港开户的,显然也有本事去新加坡开户。既然美国必将自绝于人民,何必学它全球征税呢。

国内股市这个癫痫的鬼样子,就不要再去复刻了。

知乎用户 加小油 发表

目的是增加税源罢了,至于规则,肯定是尽量多收。

知乎用户 社畜一枚 发表

应该交税。

投资美股的人都知道,盈利是需要给美国交税的。

奇了怪了,凭什么都是炒美股,给美国交税就可以,给中国交税就不行?

7.24 晚更新,我现在觉得,是不是有消息认为美股要完蛋。能拉回来一个是一个。

炒股征资本得利税是应该的。炒股挣五十万,各种费用可能才两三万,但是工作挣五十万税前至少 70 万。对劳动者不太公平。

知乎用户 化学僧​ 发表

我在上海挣得工资是不是也得给河南交点?

知乎用户 atomicstep 发表

宣布合法收税没问题。不合法的东西你怎么收税?

知乎用户 倪称 发表

美股不买 A 股的是不是都有资敌嫌疑?

通通抓起来,没收非法所得,都给我买 A 股

知乎用户 秋窗风雨汐 发表

去年开始,炒港美股要补税的事儿就有传出来,那时大家都以为是新型骗局,选择不搭理。

今年范围扩大,很多人都收到了税务局电话催缴。

我猜测是港股去年大涨,导致更多人符合境外收入纳税要求,盈利百万以上的人更多。加上这几年财政紧张,地主家缺粮,该征的税都征。

我没收到电话通知,可是我在个税 APP 上搜了下消息,发现 6 月底收到了深圳宝安区税局提醒:让我结合自身情况,核对境外收入,自行申报。

完蛋,看来小散户也逃不过,现在是大户优先,毕竟税局沟通也有成本,没有闲心管我这个小虾米。

这两天查阅了大量资料、文件和有关通知,基本算是搞懂了。

先说结论:逃不掉,所有境外收入都逃不掉。随着技术手段升级,催缴成本降低,纳税只是时间问题。

税务局催缴顺序一般分三步:

1. 发短信、个税 APP 推送消息

2. 税务局专员打电话

3. 如果拒接电话,会通过在职公司与你联系,打给单位

我还处在第 1 阶段,如果到第 2 步,接到税局电话,就需要开始着手补税了。这个时候不能再 “卧倒装死”,不然就会产生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年化 18%,很高很高。

综合网上案例,

这些人容易收到电话通知:

1. 境外资产合计在 100 万美元以上;

2. 有美股的要比有港股的更容易;

3. 交易频繁的,尤其是美股交易频繁的更是;

4. 大券商 > 小券商,在港开户的富途、、老虎盈透都有人接到。

税局通过 CRS,把银行、券商等个人信息交换回来,包括:

1. 股息、红利、利息所得(境外银行定存利息也要交税)

2. 年度账户总流水(买、卖总金额)

3. 账户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账户结余、净值。

据了解:税局掌握了准确的股息、利息应纳税额,但股票部分缺乏明细,只有年末结余、净值,这部分操作空间比较大,可自行申报,

最简单的部分:股息、红利,交 20%。

这个很合理,通过港股通买入的股票在分红的时候就直接交了 20% 的税了,没理由拿人民币买港股分红要交 20%,拿港币美元买就不用交。

股票部分(资本利得税),即股票买卖赚到的差价。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卖出价 - 买入价 - 合理费用)×20%

股票部分各地执行起来比较混乱,估计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还不完全相同,有一定偶然成分。

就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都可以按照年度的总盈亏来计。现在追查是 2022 年 - 2024 年,这也就意味着 2022 年之后的数据是透明的。

最简单的就是按照某一自然年度,由券商提供的年度盈亏来计算。

想省心的话可以这么报税,也说得过去,但这是一笔糊涂账,因为是看成交,买入价格并不一定是去年,有可能是前年的高点,看起来去年是盈利的,实际上按照整体看还是亏的,怎么办?

据说可以打印每一笔的成交去税务局磨,只要逻辑说得通、被采纳,报上去都没问题。

税务局也很讲理,逻辑上只要说得通,他们就认,但人家更专业,别想玩花样,比如说你说卖出的股票成本是 200 块钱,就得拿出是 200 块钱的证明,不然人家一查,靠,你这不是 100 块的成本么?得,按 100 块交吧。

划重点:

所以股票盈立部分计算,有的人按照先进先出,有的人按照期末减期初,总之是有利于自己的省钱方案来。

这里工作量巨大,是否值得人家细细去查,显然是资金量越大的,越值得仔细查,不然就拿年度盈亏去报税就好了。

具体征收情况做了下汇总,可看下图:

如果有人说:可以提供 “合理避税” 的方法,别信,不可能存在的,税局想查你,只存在值不值得付出这样的成本而已。

想要逃税根本不可能,但是有几个办法能少交税,可以综合规避下。

终极办法:移民低税率国家 + 每年在国内时间 < 183 天。

这样你就属于非居民取得境外收入,完全不用交税。(ps:美国行不通,美国股票税率比中国还高)

普通人的 3 个办法:

1. 当年卖出亏损股票(税损收割)

比如:今年 A 股已盈利 5 万,则可在 12 月 31 日前卖出亏损的 B 股,亏损抵扣

该 5 万(还想持有可当天买回),这样本年应纳税额为 0。

**注意:**同一年份内,不同市场、不同股票的盈亏可互相抵扣,按净增值纳税。比如你港股挣钱,美股亏钱,可以抵扣后,综合申报。

2. 港股通交易港股

港股通交易盈利是免税的,免税政策延续至 2027 年底。

有 A 股券商,港股通手续费最低是万 0.3,戳**这里**了解。

而港股券商富途、老虎、长桥每笔交易都要交 15 元的平台费,佣金千分之三,这个手续成本比港股通高多太了。

如果短线交易频繁,更建议用港股通,一笔可节省手续费约(20 元),省出来就是赚到了。

港股通也有缺点:没法打新,今年港股打新火热,会错失机会。另外只能买纳入港股通的股票,标的比港股证券少。

3. 坚持长期主义和价值投资

不交易则不纳税,将来再择时卖出,适合夹头。

知乎用户 云起登高 发表

开美国本土券商(不是在海外经营的美资券商)对非美税务居民的中国人只收 10%。

其实就是 30%-20%=10%。

当然,还有些路子能做到更低。不过钱少就没有必要尝试了。

看不上能远程开的美卡银行,就去本土开卡。

知乎用户 言出法随​ 发表

都有动力,有信息渠道去了解境外炒股了,甚至肉身去香港开港卡

那么继续了解 CRS 运作机制就可以了

而且现在都是吃的大鱼

一般人不如关心下外面的钱怎么回来 / 怎么境内消费

知乎用户 Arno​ 发表

说移民新加坡和日本的人感觉挺不懂的啊,日本税高的,交易价差只要有盈利券商就会收 20% 的税。

虽然人移民了,但只要你超过 180 天在国内就算税务居民,还是要被征税,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中国大陆身份开盈透,或者美国其他平台,用 USDT 或者 USDC 转账买股票,这样的话查不到你,美国也不会交换数据,

港股通的免税在 2027 年就结束了,港商的是不好用了,暂时用盈透。

中国大陆用户目前不被美国征税,盈透的交易费率也是很低的,算是税务洼地,只要合理安排一下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不想被征税,反正自己说了又不算,也没主人翁意识,顾好自己眼前就行了,管那么多干嘛。

知乎用户 乡贡进士李道龙 发表

两家赌场 A 和 B,除了正常的抽水以外,去 B 玩的玩家,赚到了钱必须额外要给 A 上交 20%

但是广大玩家还是更喜欢去 B 玩

请问原因是什么?

知乎用户 傻大哈鲁 发表

和涨油价异曲同工,你赚我要收,你亏我不管,还要收,但实际上境外炒股违法的,所以政出多门,无论怎么样,都是他赢

知乎用户 鱼生 发表

老掉牙套路了,你惦记高利息(能避税)人家惦记你本金(海外资产),肉身在国内人家自有大记忆恢复术让你招的干干净净,凡是先问问对应政策和相对应群体有没有统战价值,猜猜当年农业税怎么取消的。

知乎用户 大机甲狂怒黑曜石 发表

同年抵扣这个就很 sb。你但凡弄个距离上一次计算之日进行冲抵,我觉得勉强都可以接受,哪怕第一次这个亏就吃了呢。

正常情况下,交易大小年都是很正常的,比如我上一年开始入市,第一年亏了 50%,今年比年初涨了 20%,我实质还是亏了多少呢?然后你他妈让我再交这 20% 部分的税?

看来某些人还是觉得最近市场太好了,准备搞点事情。

利好加密货币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FWKJdn 发表

学习国外优秀经验没问题

但又总是学一半,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怎么滴

都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但这精华的定义貌似变成了

对食税阶级有利,就是精华

没有发言权,只能瞪眼看着呗。。

知乎用户 柠檬有点 发表

赚了钱要交税我理解,毕竟有收入,就要依法纳税。

但是赔本还要交税,就真的是杀鸡取卵了…

真是损到家了…

知乎用户 毛爹​ 发表

这事情其实恶心的地方在这

财税 2020 3 号文件明确说明的涉及股票交易的境外所得只有一个投资行为产生的股票,按会计传统,二级市场买卖股票不算投资行为。大家也都这么认为的

结果税务局是把美股买卖行为划分到了财产转让里面了,这下个人所得税法又给兜底了

更恶心的是亏损还不能跨年抵扣,

知乎用户 jusalun 发表

照这样搞下去,很明显会导致国内的外汇储备减少,因为出去了的资金不会回来,而没出去的资金却想着出去

知乎用户 雨纷纷 发表

加拿大是有 TFSA免税账户

每位加拿大纳税人会根据年度有一个免税额,可累积。

投资也好,保险股票这些都可以。(比特币我不太确定)

只要盈利没有超过这个额度就不需要交税。

知乎用户 希鲁杜雷 发表

假消息,目前对资产转让并不会按 “盈亏互抵后征税”,而是不考虑亏损,直接按盈利部分征税。

知乎用户 谁棹满溪云 发表

先说结论吧: 一年以内盈亏互抵是基于现行个税法律法规、CRS 交换规则、人情三者之间的一个平衡和妥协。

一、现有个税法律法规,炒股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次缴纳。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这个点非常的明晰,不存在什么和经营所得混淆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 707 号),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计税方式,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这个点非常非常的明确,不存在任何空间。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在概念上确实有一些模糊,但与财产转让所得没有任何的混淆与模糊。

拓展法律知识,可以看可以不看:

关于境内炒股的相关规定,存在免征优惠政策。第一份免征个税文件是财税字〔1994〕40 号,免征两年;第二份是财税字〔1996〕12 号,政策续期;第三份是财税字〔1998〕61 号,这个文件就非常有名了,从它开始,政策从短期过渡变成长期免征了。第四份是财税〔2009〕167 号,这个文件更有名,明确限售股征税,流通股继续免征。而且,表述更加明确:“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呢?只有通过港股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免征个税,目前政策有效期是到 2027 年底。其他的,就没有规定了。原则上,都是要向境内申报纳税的。

二、CRS 交换规则之下,税务部门实际上是无法精确掌握纳税人的境外收入数据的

CRS 执行的是 “汇总申报制”,只会交换回账户余额和账户的收入总额,并不会交换回每一笔交易细节。金融机构的具体尽调方法和交换的数据,内地规定于银发〔2017〕278 号文件以及配套的 2017 年 14 号公告;香港则直接纳入立法,写进了《税务条例》(其地位近似于香港的 “准税法典”),2016 年又专门发布了《财务机构指南》《财务机构指南》就是手把手教金融机构如何尽调、收集哪些信息、如何向税务机关汇报数据的。以内地和香港为例,香港向内地交换信息的简单流程是,香港金融机构尽调,收集内地非居民纳税人的信息,然后传报给香港税务局,香港税务局再交换给内地国家税务总局,反过来一样。所以,税务局拿到了交换回来的信息,通知你报税,也是让你自行申报。税务局并不知道你境外的每一笔具体交易怎样的。只知道你的账户余额和账户收入总额。

三、关于盈亏互抵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税收实践中采取的措施

一份非常古老的文件国税函〔2006〕1200 号: 其中第一条第(六)项规定:“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但是,该文件第二条提到:“上述年所得计算口径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 这个文件其实是旧个税法时代的,但是并没有明确废止。所以税务部门基于现行个税法规定,买卖股票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就是按次计税,一点问题也没有。

但是,真的按次申报缴纳从人情角度而言合理吗?一年内做了两次,一次盈利 100 万美元,一次亏了 200 万美元,还缴纳 20 万美元的个税,这不太亏了,显然不合理,所以从道理上讲人情上讲,境外炒股补税,理应允许一个纳税年度内盈亏互抵。

知乎用户 比良坂​ 发表

为什么他们铁了心要赶有钱人出去啊???

知乎用户 蒲小花 发表

我看到好多人说澳大利亚,亏损能抵税,亏损能累加,累积盈利超过累积亏损的部分才需要缴税。

你说的没错,你说的很对,但是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半瓶醋莫过于此了。

澳大利亚的这个政策是给富人准备的,要么叫资本主义国家么?有人每年帮富人做亏损记录上交 ATO,然后将资金转移出澳大利亚洗一圈再回来,抽 10%-20%。总体来说我认为这个政策是增加社会贫富差距的,因为普通人接触不到这种服务。你别问我咋知道的,也别问我这个人在哪。

这个人是你触手可及的人,也是你遥不可及的梦。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全换做加密货币,然后 500 万资产跑到香港,新加坡搞个身份证

它们说要补税的时候,告诉它们,抱歉,现在我在新加坡,香港 交易的时候已经完全合法,合规的把各种交易时候,券商买卖的订单产生需要缴纳的费用缴纳了

知乎用户 月 dudu 发表

我就想知道 好几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互联网公司,他们员工到手 的股票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简称 ESOP)本身已经收了税,交易又再收税?

如果公司实物分派股票作分红,如腾讯之前实物分派京东美团股票 (只要手中持有腾讯股票就会收到京东及美团股票),那员工卖掉京东及美团股票又收税?同一个劳动产出收 4 次税?万物皆 taxable ?

知乎用户 Naga 发表

这个征税对象就是开港卡用富途的用户吧?其他国家的券商也没义务配合提交所有客户交易信息啊………

知乎用户 小花一朵 发表

感觉可能就是个鸡肋政策吧?

大的,觉得肉疼直接移民,小的也收不了多少,成本还不小,可能就主要收中等的?

知乎用户 鹏北海凤朝阳 发表

没钱了呗

在没有钱的这个前提下,无论出台什么夸张的政策我都觉得正常,包括知乎上一直讨论的房产税,只要没钱了,必收!讨论法理,讨论执行层面的可行性,甚至讨论预期收益这些 都是对东大的国情不了解,不值一驳

现在的问题根本不是境外金融投资盈利收税的问题,而是你们那些人还在国内,但是国外有一堆的资产的,你们要小心了,以后房产税或者其他什么七七八八的税出台,你海外的那点三瓜两枣也逃不掉,很快会出台相关政策

不瞒各位,就算是肉身在海外的,要不了多久,东大的税收也会如影随形,当然了,肉身既然在海外,资产也在海外,要收的难度就非常大了,不可能一个电话,然后一副高高在上叼不拉几的口吻就能收到钱的

你中年失业了,你老婆可能要和你离婚,没钱是很可怕的,政权也一样,真要没钱了,各个层级都会渐次崩溃,不是开玩笑,所以,为了维持下去,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

反正我们都还年轻,见得到这辈子见不到的事情了,耐心点吧

知乎用户 心心念念 发表

你知道为啥境内不收吗?

因为你已经用本金交过了。

知乎用户 我行我上 发表

其实呢,规矩是你定的,要收税也不是不行,财政困难咱也能理解。但是做事真不能没脑子。先收弃籍税啊,弄张网先罩住再打两杆子,你这两杆子把能飞的鸟都吓跑隔壁去了,只会起反作用。

知乎用户 登山镐 发表

李光耀李显龙鱼尾狮笑. JPG

知乎用户 kami 发表

税务部门典型急了的表现,因为中国正儿八经的税收收入正持续减少。

正确做法是对其竖中指嘲讽,并且钱死活不转进中国内地账户。

知乎用户 比蒙巨兽无坚不摧 发表

说白了就是直接抢了

知乎用户 深蓝 发表

这事的离谱程度在于各地连征税标准不统一,有的按单笔盈利征 20%,有的盈亏轧差剩的征 20%。就差直接发个收款码让大家自己看着办了。

知乎用户 哆啦 A 梦大脸 发表

看到某些人民炒美股赚钱,让他们怒不可遏,

「该死的,贱民们不好好为 A 股奉献,资金都外逃,长此以往,可怎么得了……」

「你们这些刁民,不给你们点颜色瞧瞧,怕你们已经忘记自己的贱民身份……」

知乎用户 VisU​ 发表

美国的资本盈利税比这个还高,但是巴菲特已经给过标准答案了,就是买好的公司,然后长期持有,享受复利。

我选股水平一般,目前大仓位都在 qqqvoo 里面,个股长期拿的还有 google ,apple,disbrk 。没有卖出的打算,甚至会一直加仓。之前还有 amdnvd ,最近实在拿不住卖了。

有时候实在手痒,有个小账户 玩一下期权 或者期货。但是水平一般,没赚多少钱,这部分税了到也不心疼

24 年年初入坑的美股,目前收益 48%,目前的计划是,每年都会持续加仓买入 etf,当成以后的生活保障了。

真的感谢这个市场,可以让普通人买到真正有价值的资产。

知乎用户 Norhyme 发表

很奇怪啊,经济最强的国家,股市一直搞不好,拿美股来说,全球的资金博弈,还能一路上行,国内的股市,基金,银行,证券,上市大企业这些骨干,穿透到背后都是一家人,居然分歧比美股还大。

知乎用户 星空 发表

谁说可以互抵的?

可以不可以抵国内呢?

你投 10 个国家股市,总有几个亏损的可以抵。

它不能找到你全部盈利的,你可以自己报全部亏损的。

这才是真分散投资的意义。

知乎用户 谢丹​ 发表

知道那什么雅江水电项目的钱从哪来的了吧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大部分回答牛头不对马嘴

猫笔刀原文是港股收益交税。他持有美股和比特币,税务并没有收这部分。

当然,港股收税正常,因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

至于美股和链上,查税成本很高,美资券商也不会配合。

卧槽,现在美股代币化这么 nb 吗。phantom 钱包就可以交易美股了。

https://xstocks.com/products

知乎用户 做多知乎 发表

我亏了 10 万,给返现吗?20% 真 tm 好意思说出口

知乎用户 放肆 发表

这几天,境外美股投资补税这事是彻底火了,

越来越多的人收到了税务局的催缴电话,要求按 20% 的税率补缴税款,

我看到的案例更吓人,除了 20% 税款外,还要追溯之前的滞纳金,万五每天,每年封顶 18%。

给大家算一下:

楼主用 100 万炒美股,

22 年 100 万变 200 万,赚了 100 万,需要缴纳 20% 盈利 + 2 年滞纳金共 56 个点的税率,也就是 56 万税;

23 年 200 万变 100 万,亏了 100 万,不用交税;

24 年 100 万变 150 万,赚了 50 万,需要缴纳 20% 盈利,也就是 10 万的税。

前后加起来,账面盈利了 50 万,结果需要交 66 万的税,

辛辛苦苦三年,反而亏了 16 万!

就问你神奇不~

补税这事闹得挺大的,已经有好几个读者朋友主动来问我到底该怎么办了,所以今天赶紧写篇文章,回答一些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包括:

1、税务怎么知道你有境外收入?

2、哪些收入要交税,这次补税范围多大?

3、香港保单会受到影响吗?

4、都有哪些应对措施?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性查看~

01

税务怎么知道你有境外收入?

其实早在年初,有人就收到税务要求补税的通知了,有的是电话,有的是短信,

一开始很多人都以为是骗子,后来被验证是官方。

那么,税务是怎么知道你有海外收入的呢?

有个系统叫做 CRS(共同申报准则),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全球税务网,各成员国之间可以交换 “非居民” 的金融账户信息,比如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基金、股票、债券等。

参与国家和地区达 121 个,我国自 2018 年起与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参与国家(地区)交换了信息。

比如你在英国办了张银行卡,那你的账户信息就会被传回内地。

当然,也有少部分国家 / 地区还没有加入 CRS,比如美国、朝鲜等国。

朝鲜不与外界交流,而美国是因为它有自己的一套系统(FATCA),因此理论上说美国的资产、券商并不在 CRS 的交换范围,内地税务暂时还没法查到,

而这也是很多人去开通美国券商,比如盈 T-IBKR,甚至去用美国银行卡入金的原因…

02

哪些收入要交税,补税范围多大?

目前,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到底哪些收入要交税?

大体分为两大类:投资所得 + 工资薪金

一类是投资所得:20% 税率

投资所得,说的直白点,海外投资赚到的钱,全都要缴纳 20% 的税。

包括: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都要缴纳 20% 的所得税。

目前追缴主要集中在证券投资收益,分两部分:

1、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就是低买高卖炒股赚到的钱,需要缴纳 20% 税率。

2、股息红利税

股息红利是指上市公司每年的分红,还是 20% 税率。

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

有些地方的税务执法严格,资本利得税是按照单笔盈利征税的,哪怕整体亏损,也要交巨额的税,

因此,如果喜欢做短线交易,又刚好执法严格,真的很受伤!

有些地方稍微宽松些,允许盈亏互抵,只对 “净盈利” 征税,比如 A 股票赚了 100 万,买 B 股票亏了 50 万,那么缴纳额为 10 万,

但也不允许跨年抵扣,比如 22 年、23 年亏钱,但 24 年赚了,依然要缴纳税费。

总之,不同地方的税务政策可能不太一样,以当地税务要求为准。

二类是工资薪金:3%~45% 税率

海外工作赚到的钱,也是要缴税的,这部分收入和内地收入加在一起,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3% 到 45%)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在境外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我国税法在抵免限额内进行抵免,需要主动提交材料,操作起来有点麻烦。

那补税范围是多大呢?

从反馈来看,补税集中在 22-24 年

但根据税法,2020 年就开始征收了,所以原则上讲,税务可以倒追 5 年

从执法成本上考虑,几十、上百万的大户肯定优先考虑,然后才是几千、几万的小虾米,但后者也收不了多少钱。

不过滞纳金还是很吓人的,万分之五 / 天(0.05%),最高 18%,算上基本税率 20%,2 年就是 56%,

讲真的,如果真在海外产生了投资盈利,还是尽早补税比较好。

03

香港保单会受到影响吗?

境外投资要缴税,那持有的境外保险要不要交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保险赔款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也就是你给自己或者家人买了香港重疾险、医疗险或者大额寿险,可以放心。

香港储蓄分红险、年金险,目前也没有法例明确提及要征收,分红保险的分红来自于保险公司分红账户的可分配盈余,并不属于红利、股息来源与经营利润。

也就是说,不管是内地保险,还是香港保险,目前都不用交税。

04

关于税收,都有哪些应对措施?

偷税、漏税就不要想了,但合理避税还是可以的。

1、更换税务身份,香港和新加坡

香港是税收洼地,没有资本利得税、遗产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 17%,而内地是 45%,香港分红险保单也明确不用交税。

新加坡也是税率友好国,没有资本利得税、遗产税、股息税,个人所得税税率 0~24%,也低于多数发达国家。

2、考虑美国银行 + 券商

由于 CRS 系统,大家常用的港美股投资券商富途、老虎等基本是沦陷了,

美国没有加入 CRS,安全起见尽量使用美资的证券账户,有盈 T、嘉 X 理财、必 B 证券等。

个人推荐盈 T,它是美国老牌券商,1977 年成立,服务覆盖全球,手续费比较有优势,美股和期权交易成本较低,最高还可享受 3.83% 的现金存款利率(之前我也分享过相应的开户攻略,结果被删了,想要看的可以来我的同名 gzh 找到我:胡胡的全球笔记)

当然,搭配美国银行卡一起使用,会更保险一点。

3、使用港股通交易

目前港股通还不用交税,延期到 2027 年底,好处是手续费较低,万分之三,但可选港股比较少,还不能港股打新。

4、坚持长期主义和价值投资

股票卖出落袋为安才交税,所以我们可以减少交易频次,长期持有,最后卖出的时候就只需要收一次 20% 的所得税了,而不是反复征税,损耗资产净值。

实际操作的时候,还可以在当年卖出亏损的股票,盈亏互抵,减少税额。

好了,就写到这了,希望大家能一起守住钱袋子~

如果你喜欢我的内容,可以点击下方文末,也可以观驻我的同名公主号:胡胡的全球笔记,我会持续分享更多关于全球配置、海内外投资的~

亏惨了,境外补税后倒亏 16 万!

知乎用户 胡胡的全球笔记​ 发表

别问,问就是有能力炒海外股的都是有钱人,有钱人就该多出血多交税

为啥我知道呢?

因为我上一个质疑空置税合理性的回答被喷了三百多条回复(

知乎用户 梵天丸 发表

想起严查境外资金流入 A 股的时代。这个晴雨表的反差也太大了。

知乎用户 硕鼠 发表

不至于缺钱到这种地步吧,境内炒境外股的人能有多少?税能收多少?

知乎用户 kangjs 发表

美国人在美国炒股要给美国交税,日本人在美国炒股要给日本交税。

炒股先赚再亏的话,很容易被亏损 + 上一年的税直接干破产。这算是国外的常识。

原来以前中国人炒美股不交税,难怪赚钱……

可惜现在才知道这个信息差,以后也吃不到了。

仔细想想,我既然知道日本人要给日本交税,就等于知道日本人不给美国交税,如果多想一层,这个钱本来能赚到的……

知乎用户 xhh 小外​​ 发表

【凡是自称公检法或有关部门打电话要求交钱的,都是诈骗】

知乎用户 隐武者 发表

之前强化征收企业税费的时候一个个拍手叫好

现在就征个针对境外收益直接税,哭天喊地

放心,好日子还在后头呢,给点咱妈钱花花怎么了?

顺便提一嘴,现在的税务总局局长是之前医保局局长,就是一分钱灵魂询价的

知乎用户 杨三十 发表

先收 20,再没收 100,美滋滋。

知乎用户 呱呱 发表

说明炒美股真的赚钱,税务总局愿意雇一大批公务员收这个税,也是需要巨额成本的。

知乎用户 幸存者偏差 发表

境内炒美股不纳税本来就是钻了机制的空子,人家老美本地人都要交 20% 的税

知乎用户 23132132 发表

根本不用看…… 就会收个增值税的机构,你让他们把直接税捋明白没这能力,这种监管什么时候管用呢?有人专门要搞你的时候

知乎用户 MSDN 发表

所有中国公民的境外资金,境外收入,境外财产,都要从严从重收税,从根源上抑制民间资本外流

你这么理解就好了

知乎用户 alex 发表

所以说,置办海外资产还是要去先搞身份

知乎用户 顽皮的林叔叔 发表

纳税是应该的,但是人家钱回来是不是应该放开?总不能你这边警察缉毒,那边税务局按毒品收入收税吧?

知乎用户 水平线 发表

没用的政策。

有能力有资金炒美股的,直接让孩子移民日本过新加坡就行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无所谓,有司的狗爪伸不过太平洋

知乎用户 Dark Evangeli 发表

问一下, A 股需要交税吗(除了印花税)? 不是没有资本利得税吗? 美股交的其实是资本利得税,不是收入税,而且似乎非美国公民非绿卡也不需要交。

知乎用户 情怀会死人 发表

我比较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还仔细研究过,之前还纳闷为啥咱们国家不收这部份税,现在可能是看到大家都喜欢去香港开银行帐户然后境外炒股,觉得已经到了不得不收的地步了。。

境外的证券账户是否需要在境内纳税,主要涉及到税务居民身份问题,比如你在富途上开户,要申报自己的居民税务身份。

这里涉及到 CRS 共同申报准则,我直接复制两段话,——“CRS 通过各国金融机构收集非当地税务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并通过信息交换制度,将其账户信息提报给账户持有人税务居民国的税务机关,以落实纳税义务人合法申报海外所得,提高各国税收透明度,也为打击跨境逃税行为提供了有效的证据来源。”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税务居民的认定标准分为两类:**一是住所标准,即因户籍、家庭或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二是居住时间标准,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居住满 183 天的个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均会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一般均需就其全球所得(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收入)在中国履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因此,被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的个人,在 CRS 框架下,其海外收入可能通过信息交换机制纳入中国税务监管范围,需依法完成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

所以一般只要税务居民身份不在境内,没有被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就可以了,可以通过去海外工作或者移民境外定居,轻松解决。。

知乎用户 董不懂在摸鱼​​ 发表

中国人民共和国对税务居民本来就是执行全球征税的 —- 除非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一个有趣的点是, 中国和美帝是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 但是, 美帝对于非美帝税务居民是不征收资本利得税的, 哪怕你是通过美帝股市挣的钱.

所以, 既然没有给美帝缴税, 那么自然有向中国缴税的义务.

坦率说, 这事儿还真是合理合法, 没啥好评价的.

知乎用户 Sarcasm 发表

挺感动的,明明可以直接让银行没收,还要和我们商量,只收一点点。

知乎用户 一次就好 发表

讲道理,给国家交税这个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真不知道有什么可以阴阳怪气甚至直接开喷的。

美国居民在南极洲赚了企鹅一美刀收入,都能被联邦收三道税,而且绝大多数人还并不能在平时的生活中感受到这个税被花到了什么地方。相较而言,国内这个税一来与美国相比收的比例并不高,二来中国居民大多是可以感受到国家支出对民生的积极影响的,真没道理喷好么。

你要真赚的太多不想分给国家,学美国那帮富豪移民新加坡、巴哈马当世界公民呗。人不能既享受超级大国的特权,又不给建设超级大国添砖加瓦,这很合理吧。

知乎用户 明月湾 发表

区块链的威力在此展现的淋漓尽致。我认为现阶段买美股就买美股代币

知乎用户 米莱 10 年老粉 发表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就体现了吗?盈利才收,缅甸可是八成亏损,不收了?[狗头]

知乎用户 虎门一代战神 发表

根据外汇管制

个人购汇是不能用于境外投资的

钱是怎么出去的呢?

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门路了,这些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到底是违法还是合法,到底是合规还是违规,就是说不清道不明

过去个人海外投资也都是民不举官不究

以后要来追究的估计越来越多了,各种各样严格的法律要开始执法了

知乎用户 Luke​ 发表

像极了听说你发达了就来借钱的亲戚们。

只不过更过分,直接要,连张借条都懒得拿出来糊弄。

知乎用户 狼烟已逝 发表

美股代币化你值得拥有,未来主流美股应该都能上链。还能 24h 交易,随便杠杠特别方便

知乎用户 光轨 发表

对违法所得征税,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唯钱马首是瞻的弊端,怎么能出现在共和国?

建议严查。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NgtQ0U 发表

真的奇了怪了,你们到底怎么得出【海外炒股不合法】的啊???

中国的外汇管制制度是很奇葩,三天两头调整而且不讲道理,但外汇政策可没权力决定【海外炒股】这个行为不合法

征税对象必然是合法收入,因为非法收入导致的是罚没,而针对应当没收的资产是没办法征税的,这是基本常识

而至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海外炒股所得属于非法收入的

知乎用户 哦哦 发表

这不很正常么

老百姓的税已经收到 70 年之后了

就只能开始收自己人的税了

知乎用户 年轻人你把握不住 发表

你如果要炒美股,你就得开设香港的投资账户,然后在券商那里开户。由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只要一直留存为港币,理论上是不会被征税的。假设这些人真的被征了资本利得税,那大概率是把钱汇回了内地。

但是现在香港的银行是接受大陆人开户的。连地铁都直通香港了,你觉得如果想要禁止大陆人开户,那不是一纸行政命令的事吗?事实上国内对一般人投资美股或港股已经默许了。

至于收税,其实除了香港新加坡,亚洲其他国家对资本利得税率也都在 20 %,如果他征税了反而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你可以光明正大地玩了。现在海南不是也要搞自贸区了吗,所以是不太可能往回走的。

如果说真的有被查到收税的,准备好自己的交易记录和入出金记录,做好申报就行了。

知乎用户 hans 123 发表

好好赚钱,妈才疼你

知乎用户 猫叔 Vincent 发表

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知乎用户 暗电刘 发表

挺好的啊,纳税方式又多了一种。(笑)

知乎用户 Alienware 发表

境外炒股税收这点钱,那里比得上**印钞机印刷钱来的快**。前者还得费时费力费心,逐个征税,后者多加几台印钞机,疯狂印钞就行了。前者征极少部分人的税,后者征全国人的税

知乎用户 电控学菜鸟​ 发表

目前看到的是说用国内的 QDII 基金投资国外的股市不用收税。

知乎用户 置身事外 发表

富途老虎前年好像不准汇兑了吧,一方面禁止一方面收钱逻辑呢

知乎用户 鬼谷 发表

太磨叽了,支持国家对这些 “臭炒美股的”实行 “打土豪分田地” 或者“公私合营”,必须把他们的资金 100% 充公,归结到一起让国家来投资美股,赚的钱是每个居民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快实现共同富裕。

知乎用户 星与夜空 发表

老爷很仁慈了,他明明可以抢的

知乎用户 亚力士少德 发表

坏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拿个流动性差的产品对敲……

知乎用户 杞人 发表

每年一结算,要是今年亏了,明年盈利了,账户回本还不算,还要多赚 20% 的税才能保本,建议换个不被监管的券商吧

知乎用户 QingYi 发表

不如给 A 股亏钱的投资者按 20% 退税,确保优质国有韭菜不要流失到境外市场,这样最后能收到的钱搞不好还更多。

知乎用户 灵活的威尼斯总督 发表

搞晚了,包括弃籍税什么的

知乎用户 giaogiaogiao 发表

让你专注 buy and hold,多好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整体上来讲,把资本利得税收起来,逐渐改变了过去所得税被吐槽为工资税的窘境

但我觉得推出的时机稍有点不好,更容易被人接受的推出方式是新征税的同时对原有的税降低

比如这个应该在之前个人所得税增加多种抵扣项的时候推出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已经穷到这种地步了吗?三瓜俩枣都不放过

知乎用户 YEAR - 紫色星期 发表

我理解,作为中国人,跨境去其他国家进行金融行为,就是要收税,目的是让你在国内玩,肉烂在锅里。

但大家都在聊是否公平。你要是这么说,那为啥每年我只能换美元 5 万呢(讨论什么个体公平)。

去境外炒股的,我是觉得没必要共情,都不是我这个层面的人。

他们多交税,如果能有部分用在公共服务上,我们也算获利,所以支持国家的政策。

知乎用户 小琳儿 发表

无代表不纳税

你追着税不放我们就自选代表

知乎用户 宋黎​ 发表

我们的税收是全世界最轻的,教育和医疗福利也是很好的。我的外国朋友经常表达对我们的羡慕,万分希望能拿到我们的绿卡,并且为此不断努力

知乎用户 欧阳德化 发表

当年鞑清是不是该对孙中山的海外筹款收税呢?

当年国民党政府是不是该对苏联援助金卢布收税呢?

哦,鞑左对海外侨汇收税,哦,不,是直接截留……

知乎用户 历史文件 发表

不鸡道啊,我海外银行和券商都是美国的。

知乎用户 银行开户叮叮当 发表

盈亏互抵后是怎么说?-100 给补贴 20 的话挺好的。

能了解境外股市的一般在社会中也不会是底层。

能把真金白银拿出去炒股的,大概率也是家里有点底子有点闲钱,并且对境外实际情况有过真实的了解,不是自己出去了解过,也得是家中亲属出去了解过。

对这部分中层社会主力人群开刀,那是真的不想要这么多人口了。

最后说一句,港股不是在香港么?香港我记得我小时候哪年不就回归了么?怎么又变成境外了?是我哪记错了?

知乎用户 殍小北 发表

那你直接去投资移民不就好了吗。都能玩美股了是一般人吗?

普通人一年 5 万美元的兑换额度,海淘额度 26000 至今没改。你这点钱赚股票能缴几个税呢?

朋友,看看传销! 泡泡玛特等你来!

知乎用户 我永远喜欢英莉莉 发表

其实,这对大 A 是利好。这会促进更多的人投资本地市场,而不是把钱投到海外。

这个征税措施,实际上已经掐灭了大多数人去海外券商开户并投资的需求和信心。

海外股市特别是美股,与这边的规则不一样。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投资,赚了钱回来征税交 20% 收益,亏损了可没说退税。

反正我可没这个信心,更别说在海外陌生的市场。有人支招:可以延迟卖出,避免缴税。这个是掩耳盗铃,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你能一辈子持有不卖出变现?怎么可能。投资不就是为了赚钱后变现么?

与其如此,还不如投资在国内市场。国内市场远不如美股这些市场成熟,波动很大,近些年的投资体验稀烂。我过去也贴过很多怒斥大 A 市场的文章。有人投海外市场,还不是对比起来,人家市场赚的钱多,这边光赔钱了。

然而,你如果注意观察也能发现,这两年,它也在持续的改善之中,而且改善的幅度不小。注册制下,造假上市、花样减持一条龙的抽血机停了。量化交易规范也开始构建并推行,各种加强监管的策略也逐渐推上去了。还有,GJD - 汇金大量持股沪深 300 ETF 作为市场稳定器,发挥了平准基金职能。重要性不言而喻。4 月份因为贸易战,全球市场暴跌,这边虽然也跌了不少,但是稳定器撑住了市场大幅波动。

市场环境、变量需要动态的看,现在变好了一些是事实。也正是因为如此,市场才会持续的走牛,给大家带来财富增长和赚钱效应,发挥金融市场的本来作用。如果后面做的又变差了,大家当然可以继续批评抨击。

对比海外市场的涨幅,大 A 股市可以认为还处在修复区间。以中国的经济实力和潜力,它就不应该是这个点位。理应远远超过才对,不然你们看下隔壁的印度股市涨了多少。中国经济实力不如印度吗?

所以,不投海外投中国本地市场,目前来看,是更佳的选择。在修正了市场存在的很多问题之后,海外的资本也重新看到了这边的资产价值,对比很多地方而言,是相对低估的。

知乎用户 奥德修斯​ 发表

这是直接抢了?有钱的还不赶紧跑?

知乎用户 小猪 发表

如果是美国要求交税,相信大家还是会乐意去交的,毕竟是为美国利益服务,这是全世界人的义务。但是如果是国内要求交税,那肯定有很多人不愿意,因为不是为美国利益服务,钱不是交给美国,就没有那种光荣感,只有损失感。

知乎用户 Yex 发表

很多东西结合起来看 就知道结论了。美股进入最后一阶段泡沫期,短则一两年,长则两三年。但很难更长了。

专业投资者会淘到泡沫末期的金矿。普通投资者很难。

国家只是不希望羊群接盘罢了。

知乎用户 兔总总是会赢哥 发表

说明分配制度改革不进行,还是从其他各种方法竭泽而渔。

知乎用户 爆炸芒果 发表

支持,而且相比国外,国内的税收政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往后可以更高点,尤其阶梯收税。税高点对普通人是好事,因为收税的大头的富人群体,然后这些税收假如能拿来做民生做国家建设,对于普通百姓的帮助显然更大 (毕竟富人们可能不那么在意这些基础资源)。

举个详细例子,比如国防建设,更多的保护的是我们普通人,很多有钱人早就资产和家族全球化,一有动荡就拔腿跑路,已经屡见不鲜,但对于我们更多普通人,可能国家就是全部了,只能祈求国家安定

知乎用户 破茧 发表

外行不懂,假如这钱永远不回国内还要缴税吗?

港行或者国外银行也被查?

知乎用户 Coobi 发表

到底是按笔还是按年?这个问题很关键。我看到的大嘴巴说的可是按笔啊

知乎用户 张张 发表

永远不要高估他们的智商

赚钱了收税亏钱了不给抵扣,那么好了大伙开始钻研稳定币,转移资产了。这下 a 股健康不起来,还加速大陆去 RMB 化了,笑死。

知乎用户 无尽長夜 发表

和股民在国内投资股票一样,国民在境外炒股,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是国家对税收监管的加强,也是国民的纳税义务。

不管是谁,都不应成为治外法权的一员。这种监管措施非常必要,早该如此。

知乎用户 一经烟雨任平生 发表

交税其实没什么,但是怕这是养鱼捕捞

你交了税,不等于你合规了,但是你一定是留下了自己签字认可的【违法】证据,对方用这个证据来做什么,这是很不确定的

知乎用户 利国利民马宁远 发表

没炒过股票,但是为什么都在提美股?美国证券公司不会给提供名单啊……

以及天天说房产税,没想到比房产税更早来的是境外炒股,之前有个什么政策(真的忘记名字了)大家都说去香港开户更容易了,现在看来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儿…………

知乎用户 学习使我快乐​ 发表

说白了就是不让投资美股因为 A 股投资价值低大家都投资美股。

A 股有 20 纳税吗,为什么投资美股有,就是非法不让了。

知乎用户 科学精神​ 发表

刚处理完这个事情,还是有点经验的,目前总局文件是分了四大类,需要分类申报。大多数人涉及的是金融资产出让,以及分红所得利息所得,相同类别可以年度盈亏相抵,跨是不行的。

例如我的就有投资的基金、股票、债券等,它们买卖叫做金融资产出让,如果亏了可以相互抵,年度总体亏就可以免除缴税,但是你要申报。基金、债券和股票的派息,叫做分红所得,需要另外申报,这个是没办法和出让金融资产相互抵。利息所得就是钱存银行,银行付给你的利息,也要缴税,不可以和出让金融资产抵。 我也争取过,因为年度总得是亏损的,但是没有用,要求就是分类汇总申报。

后面数据会交互回来的越来越多,类别金额会越来越完善,不想交滞纳金的还是老老实实的补缴了吧,毕竟年化 18%,没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个收益。

知乎用户 好想当咸鱼 发表

支持征税,大 a 不征是大 a 不行,但美股很行,不应该给税收减免。如果觉得不对,可以润美国,不过你就算润美国了也得交税。

收炒境外股的,总比在国内搞花式创收好。

知乎用户 古神冰 发表

政府缺钱了呗,只要不报税就没事,大不了换个账号

知乎用户 戏说乱言 发表

最近因为回答了一些关于港股投资的问题所以新增很多关注与收藏,感谢各位,同时正好借此话题也回复下中国境内居民(特别是高净值人群)关心的如何利用基金资管专户进行合规合法且税收风险较低的跨境资产投资配置的问题。

首先澄清下本题项下法则,中国人境外炒股从来都是《个人所得税法》应税收入的一部分,并非新鲜事。之所以最近这个话题比较热,无非是因为传统地方政府税源收缩厉害,因此需要严格执法来增加地方政府收入。

境外炒股应税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条款可追溯至 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关键是如何理解 “境内有住所”,特别是针对中国大陆身份证持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只要是 “中国户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的个人,均属于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的税务居民个人。那么,税务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当然适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缴纳范围呢?同样回到《个人所得税法》原文——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其中第(一)至(四)项所得被称为 “综合所得”,应 “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我们每年 3 月至 6 月期间,在个人所得税 APP 上面进行的年度申报与汇算清缴,包括赡养老人、房贷、房租、抚养未成年子女等专项扣除,也是在这个项目下进行抵扣。如果出现月度超额缴纳,也是在这个项目下进行退税。

但涉及境外炒股相关的股息红利以及买卖价差资本利得不在这个范围内,因此最关键的税法原文来了——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八)财产转让所得

这两项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原文是应该 “分别计算” 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传闻很多地方电话通知要求 “不考虑每笔亏损,仅计算每笔盈利进行缴税” 的税法依据,因为原文就是“转让所得”。

一笔交易,$10 买入 $20 卖出,转让所得 =$10,应该缴纳 20% 即 $2 个税

另一笔交易,$15 买入 $10 卖出,转让所得 =-$5,无需缴纳个税

每笔 “财产转让”(即股票买卖)都是独立的,当然不能天然的进行盈亏抵扣,所以包括大牛猫在内的很多发声博主都提到税务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允许在同一年度内盈亏抵扣已经是他们宽容妥协的结果了。

综上所述,中国人境外炒股本身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并非最近新的政策加强或变化。

由此法规解读可以引申几个问题——

Q1:拿一个小国护照或者绿卡,是否可以豁免《个人所得税法》项下税收居民纳税义务?

A: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只要你有中国大陆的户籍,同时习惯性居住在中国大陆(一般的判定标准为一年居住超过 182 天),你就是中国税收居民。除非你常住境外,否则拿一个小国护照或者绿卡,并不能豁免个税义务。

Q2:炒 A 股或者港股通炒港股,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A:不需要,但具体有所差异。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 号),个人买卖 A 股针对买卖价差(资本利得)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个人持有 A 股按持有时间长短,差异化征收红利税,即持有≤1 个月征收 20%,持有>1 个月且≤1 年征收 10%,持有>1 年征收 0。

港股通下港股投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2 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意不是永久,后续政策存在不确定性。

而港股通下港股股息红利税税率为 20%,这也是为什么类似工商银行港股虽然与 A 股同股同权,但由于股息红利税的原因,A 股收到 1 元股息的时候,港股仅能收到 0.8 元股息,因此港股一般来说总是相对于 A 股有折价。

Q3:使用 IB(盈透证券)等美国券商,是否可以豁免 CRS 查税?

A:很多人以为美国没有签署 CRS,因此不会有 CRS 数据交换的税务风险。但实际上

1)CRS 税务申报并非仅限券商,香港、新加坡的银行也是 CRS 数据交换的申报主体,一般大陆居民即使开立 IB(盈透证券)等美国券商账户,但由于很难开立合规美国银行账户,导致 IB 盈透证券的出入金还是需要借助香港或新加坡的银行账户,所以并不能完全豁免 CRS 数据交换;

2)美国虽然没有签署 CRS,但是中美两国签署有《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明确单身 20 万美元以上家庭 40 万美元以上就达到征报标准。美国金融机构不是白莲花,美国的税法更是全世界最复杂的税法之一,同时考虑一下美国名言 “人一生唯税收和死亡无法避免”,如果你充分理解了以上个人所得税法条款及细则,那么出于一个“逃税” 这样一个明显实质违法的目的而选择美国金融机构,我认为这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特别是针对大额资金,后续的税务风险很高。

【那么,国内有没有合法且税务风险相对较低的境外投资渠道呢?】

答案是有的,那就是基金专户 /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 资管产品。

所谓 “资管产品” 主要由《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即通俗所说《资管新规》规定——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其细分类别分别包括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 “非保本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资金信托”,证券公司 / 基金公司 / 期货公司及其分别的子公司发行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等。

其中基金公司发行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通俗被称为 “基金专户”,监管政策及会计实务上均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 相关税务判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 号)》——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价差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

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第一条第(五)项第 1 点所称 “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将以上税务政策串联,我们可以指向一个清晰的结论——

境内个人通过基金专户资管产品投资到挂钩境外股票资产(美股 / 港股等)的,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价差收入,无需缴纳 20% 个人所得税。

同时由于基金产品本身具有投资到多个不同资产组合的特征,基金持有的不同资产势必会有收益差异,而基金会计实务上使通过会计年度盈利绝对值进行相关增值税计算,因此理论上个人投资者仅需承担 3.36%(含 12% 增值税附加)的绝对收益增值税负,就可以做到完全合规的税后收入。

越写自己都越有信心,感觉未来基金专户业务又有了新的增长空间 O(∩_∩)O 哈哈~

知乎用户 逍遥兮容与 发表

左边躲着美国 irs sec,右边还得放着香港金管局和大陆税务局

真他妈难

知乎用户 MarketApprentice 发表

也就是说每年境外投资的盈利部分都要经历一次技术性熊市,并且把浮亏直接坐实

知乎用户 Triple M 发表

如果是长期投资,在券商那已经查不到早期的交易明细(有点券商只能查询到最近一年的数据),如买入价格和数量,那在计算盈亏是该咋算?

前些年买房时,曾遇到原房主没有购买发票的情形,中介表示可以按成交价的 1 个点还是几个点交税,而不是按买入卖出差价的比例。

知乎用户 大桥 发表

这是立场性的决策,到行政执行层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美国就是一个例子,立法了很长时间了~但效果甚微。当然,中美如果有合作的意向,就另当别论了。~这需要一套比较专业的运行机制。

举个例子,理论上~美籍中国人在美国以外的不动产都需要申报的,如有收益还需报税。但是真正 “不隐瞒” 的~凤毛麟角。因为物业租金本身就疑云重重。

总之,从对大案要案的亡羊补牢,到专业性的监管。站在事半功倍的视角,中美合作是必要的。

知乎用户 写字娘舅​ 发表

你们以为他们是想收钱

其实他们只是为香港稳定币搭市场

知乎用户 许松山 发表

收不到的,以前不收是因为不想收吗。一如既往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做法,有意隐藏的完全发现不了。能发现的都是纯憨憨。

知乎用户 卡比大王 发表

太支持了 还好我一直用 ibkr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太温柔了,应该学习某德,直接没收违法所得

知乎用户 扌鲁 发表

刚搞完。最抽象的是税要交,但是外管局不允许你结汇回来,只能国内找钱去交。那你如果两边资产资产不平衡的怕不是要贷款交税了。

知乎用户 潇洒的一把梭 发表

之前写过一篇攻略,现在中国税局对海外炒股征 20% 的税,对搞海外投资的人来说是晴天霹雳。

大家不要以为我是反对资本利得税,我是支持的,赚了钱要交税,这个很合理。

而且美国也一直对美国公民投资收益收税,税率还很高,这个属于国际惯例了(ps:香港不收)。

但仔细研究了一下美国资本利得税规则,发现比中国的多了很多合理的地方,而且就是美股长牛的秘密之一!!!我强烈要求 A 股也跟上!!!

首先美国税法,你股票持有越长,税率越低:

如果持有一年以内,那就按短期来交税,税率在 15-37% 之间,美国税局会把这个资本利得直接叠加在今年获得的所有收入,比如稿酬、工资、兼职收入、彩票收入等等之上,超过一定阈值就会直接按 37% 征税,比大陆现在征收的 20% 还狠;

如果持有一年以上,按照长期资本利得来交税,税率在 0-20% 之间。

因为资本利得税,只有在股票卖出才会需要交,而且税率又如此之高,所以美国人买股票能不卖就不卖,因为短线的频繁操作,有可能赚的还没有缴税多。

长期持有才是真正的 “耐心资本”,又反过来也助推了美股常牛。

但是现在中国对 A 股是免征资本利得税的,相当于是不管你持有多久卖出,都是统一的 20% 税率,所以才有那么多追热点,超短线,一点成本也没有啊!

而且为啥对 A 股免征,对大陆投资海外股市就要征税呢?这个对 A 股太不公平了,这样大家就会肆无忌惮的买卖 A 股,而对于海外股市的盈利就捂着不愿意买卖,来避免交税,不是帮助海外股市长牛吗?

第二是美国税法,亏损可以抵税:

美国税务局每年有最高 3000 美金的免税额度。比如你今年投资收益亏了 5000 美金,那今年可以用掉 3000 美金的免税额度,剩下 2000 美金的亏损,可无限期结转至未来年度。

大家注意:什么叫无限期结转?就是明年可以用、后年可以用、大后年还是可以用!

这个太重要了,我强烈要求 A 股也跟上。

既然鼓励大家买 A 股,就应该把 A 股亏的钱记为家庭支出,来抵税啊!!!这样大家买 A 股的积极性不就上来了吗?

这样一算,过去几年,我可以抵扣很多很多的 A 股亏损税,我买卖 A 股的动力肯定是大增啊!!!

这个叫啥,这个就叫股市自信啊。

所以强烈建议,A 股学习美国股市,征收资本利得税,亏损可以抵税,展示股市自信,绝对利好我大 A!

PS:

写这篇文章时本来是想整理全球各国的股市交易征税,没想到让我发现美股长牛秘密,把之前整理的资料也一起放上来,嫌长的可以不看:

买卖 A 股要交的税:

1) 印花税

A 股是成交金额的万分之 5,你卖出 10 万元的股票,要被收走 50 元的印花税。

只在卖出的时候收,买入的时候不收,利好长期持有(全世界政府都这样的态度)。

考虑到现在券商的交易手续费万一,都被骂躺着收钱,这个万 5 真的不少了,尤其是高频交易的,每一笔卖出都要付费,也算股民给中国经济一大贡献了。

2)红利税

你的股票在持有期间分红了——如果持有 1 个月以内就卖了,要缴纳分红金额的 20%;

持有 1 个月 - 1 年缴纳 10%,持有 1 年以上就不收了。

现在很多人喜欢买红利股,股息率高的有 3-5%,注意一定要长期持有,不然直接打八折。

有人会问,是不是买卖基金就不用交这个税了?

确实买卖基金不用交,因为基金在替我们买股票、债券、存款时,就已经交过一次了呀!

买卖港股要交的税:

1)印花税及杂费

香港也要交印花税,是 A 股的 2 倍,千分之一,而且买卖都收,相当于是 A 股的 4 倍。

而且港股交易还有很多杂费,七七八八加起来差不多又是千一二。这样一看差不多是 A 股的 6 倍,对高频交易的人来说,损耗就很大了。

2)红利税

但是港股的分红交税相对复杂:

买香港本地注册的公司——分红不用交税

买在内地注册的公司——比如中国银行 HK,分红时要扣掉 10% 的红利税;

买在国外注册的公司——就得看当地的税收政策了.. 比如说,泡泡玛特分红,就不收红利税,因为它的注册地是开曼群岛,免税天堂 ;

但有些注册地税就很高了,比如普拉达,虽然香港这边不收它的红利税,但它在派息前,会扣掉 26% 的 “意大利预扣税”。

如果想买香港本地的分红股,可以考虑买汇丰,香港本地公司,不交税。而且汇丰是出了名的股价稳,分红高,香港人说 “圣诞钟,买汇丰”,就是很多香港人年底发了奖金就会买汇丰,当养老股。

买卖美股要交的税:

美国的资本利得税分为长期资本利得税和短期资本利得税,如果持有一年以内,那就按短期来交税,税率在 15-37% 之间,税务局会把这个资本利得直接叠加在今年获得的所有收入,比如稿酬、工资、兼职收入、彩票收入等等之上,超过一定阈值就会直接按 37% 征税

如果持有一年以上,按照长期资本利得来交税,税率在 0-20% 之间。

美股如果卖出是亏损的,美国税务局每年有最高 3000 美金的免税额度,举个例子,今年投资收益亏了 5000 美金,那今年可以用掉 3000 美金的免税额度,剩下 2000 美金的亏损。

知乎用户 Jonna 轩姐 发表

我不太懂啊,问个问题

虽然我有买港股,但是是通过港股通,没遇到这些问题

比如你在境外炒股,肯定要办个境外的银行卡吧,既然是境外的银行卡,他们能监控你卡的信息?能知道你炒股了吗?赚多少亏多少?还是说只有我把资金转入转出的时候他们才知道?

知乎用户 唯一 发表

正常市场思维应该收税了,就会承认这个东西合法化

相应的配套也会快速提供

收总比现在好,除了很多职业唱反调的,我接触到的多数出海炒美股的,都是认可这件事的正面意义的,毕竟大家都知道,灰色地带的风险才最高

知乎用户 红旗漫 发表

如果没有约束力不能直接扣钱的话,这个征税基本上和拖欠物业费一样的。

知乎用户 uncle creepy​ 发表

对管理层的睿智和高瞻远瞩报以崇高的敬意

送你一个拼多多买的大红花戴在胸口上

一定要坚持执行下去啊

知乎用户 天之御中 发表

那是成熟市场才会那么干,这里初级阶段。照理说,禁止去境外炒股的。钱不够用了,广开财源 。

知乎用户 老周 发表

为啥问题和描述不一样啊。。左右脑互搏是吧

老中只有股息红利税,没有资本利得税。

如果有资本利得税,我建议把房子的增值税改成资本利得税,这不爽歪歪

知乎用户 Gavin​ 发表

不炒股 单纯看乐子

能不能再高点

知乎用户 老年保健品推销 发表

没看到国外这样征收的,估计是中国特色的税

知乎用户 墨鱼大狮 发表

就咱们这儿这些 b 人,我 tm 越来越觉得都有什么大病,而且全是脑子里的。

你在国内的股票 app 里点境外标的看,它告诉你的投资有风险,建议用港股通或者境内基金投境外。

加密货币也是,三天两头给你发消息,说什么涉诈风险。老子天天接到的电话都是国内的诈骗电话、贷款电话。

就跟有什么大病一样,从监管到个人,活脱脱精神病院。身处其中的我也是有病。

知乎用户 Estimation​ 发表

我有个疑问,他如何查你赚了多少钱?如果我在港美股账户赚了钱一直不拿回来,就扔账户里,出国的时候才用,他怎么征税?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不认为这个征税能实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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