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河北邢台退伍军人 30 多万彩礼娶媳妇,女子婚后拒同房法院判定不予离婚?
知乎用户 行如疯坐如葱 发表 本人是桥头村附近的,离桥头很近。 这事儿闹的太大了,在我们当地已经炸窝了。大家基本都在骂女方下手太狠。 首先说下,男方为退伍军人,有说彩礼给了 32 万,实际是彩礼 + 五金 + 手机,一共 32 万。 我们河 …
版本前端打法。
初看新闻时,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这操作看得我一愣。
再往下看才恍然大悟,他俩没领证啊,完全免疫了 “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这条原来不可招架、闪避、格挡的真实伤害啊。
顺带连 “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这条真实伤害也一起免疫了。
这男的给了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
我估计就是 “不想要孩子” 这一条,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 50%。
总结下来就是:
总想着担责的人,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学会甩锅的人才是赢家。
谢邀。
狂欢式拆解传统道德和家庭理念,拥抱去责任化。
喏,去完了就这玩意。
这问题要是摆在十年前的知乎,你能看到乌泱泱的男性回答者进来高强度批判渣男。
因为 8090 中老登还有着强烈的古典中式家庭观念,甭管是老实人还是泰迪,一遇上 “孩子” 这个关键词,九成九都会瞬间驯化成生物爹、房贷合伙人、经济适用男等供养者角色。
不是说这个帮人里没渣男,有,很多。但公序良俗会形成强烈的社会认知压力,尽量把下限抬高点。
你去翻千禧年后的狗血家庭剧,包括港台的,经典青年渣男就是背着老婆孩子偷腥出轨,经典中年渣男就孩子长大后不闻不问偷腥出轨。
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默认设定:孩子还是要养的。
所以琼瑶老师特别喜欢整遗腹子设定,少有,刺激。
但这套传统社会认知正在被急速瓦解,怎么瓦解的别问我,总之瓦解。
过去家庭、单位、政府的三方干预体系基本消失,那种让你注意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的老板和老领导也在消失,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失去了缓冲层,所有矛盾直接是从小家庭到面对司法仲裁。
婚姻也从两个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越来越退化成两个人本身。
别以为这是好事。多数人—即使成年—心智也很一般,独立判断能力都鸟烂。
而司法也越来越难以援引传统观念来仲裁,只能退守资产关系这个最赤裸裸的价值。
于是咱们能看到这类神人越来越多:我连孩子都不要了。
无论男女,一旦不要孩子,赢面一半。
因为传统拉锯的隐藏前提是:双方都会争夺抚养权,以此为基础展开司法博弈。
但一旦双方都不要孩子,司法博弈就变成了司法救济。体制再官僚,也明白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会产生严重心理创伤和社会风险,体制必须尽力做最后一道大坝。
所以司法只能一边算账,另一边又得尽可能从孩子角度去和双方谈感情,尽量找个不那么坏的来接住。
这就是这个新闻里的悲剧:被强行判给父亲,而这个父亲从操作手法上来看,实在很难说对孩子有什么感情;
而母亲的重度抑郁,无论主观客观,最后的结果都会对孩子形成 “我的诞生是父母的痛苦” 这个极其沉重的心理包袱。
很多胖友还在纠结这锅的性别,一边是痛批完渣男后恐婚,另一边是合法没毛病骂去呗。
但事实就摆在这:婚姻失能,这种失能在传统家庭理念逐步消减后只会加速。
这就是现行婚姻关系的风险。由于婚姻精算化,大量家庭责任被归分定价;这种原本模糊的东西一旦完成定价,退出机制就变得和公司清盘一样简单。
公司清盘时你会援引什么道德机制么?我当年很热爱这家公司加班加到内分泌紊乱能不能多分点?不能,你顶多去按你的合同时薪去算加班费,这条公式里没有系数去算你对公司的热爱。
你要算工伤也行,鉴定完后也有个公式。
几乎没有外部可介入的道德干预,出轨、非亲生、冷暴力、抛弃家庭等等,要么因为不涉及资产关系而被直接排除,要么就是加上个系数,跟套餐一样。
所以有些回答会直白地说 “不如给别人做代孕”,这就是精算化的后果,数字会淹没道德判断,还不如去卖。
这就是某种 “后现代化”:告别传统的沉闷与不平等,结果前方是含人量为零的账本。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唉,最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至少五年前就有人预见到了,但大多数人不信,这个问题下面现在还有人不信。
各位要搞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 “男人特别想要生孩子,男人特别想要儿子” 这个基石的,这在过去是几乎所有人的思想钢印,在过去几百几千年里确实如此。
但如今这个基石松动了,男人想要生孩子在最近这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被各种污名化、各种嘲讽、各种唾弃,但嘲笑男人生育癌的这些人从没想过男人真的开始不要孩子了,这就是搞笑的地方,一边嘲讽男人想要儿子,一边说男人没有生育权,但又不接受真的有男人不想要生孩子。
其实这两年也有至少两个男人不想要孩子的例子,但由于思想钢印的存在,这两个例子被说成 “有钱人才会这样,普通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儿”、“因为这男的是海王,普通男人不这样”,直到现在终于有个普通人的案例了,但你可以看到还是有很多人不相信。
包括本案中这个女的也不相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搞笑的是孩子出生后是男方在养的,你女方养了几天呢?最后法院还是判给男方了,所以到底是谁不要这个孩子?
过去那种特别渴望生孩子、生儿子的男人在今天已经退环境了,不适用于当下的版本了,目前处于版本更替的阵痛期,虽然依然有大量男人想要生孩子,但不想要孩子的男人也越来越多了。
令人无语的是这个问题里面的回答和评论区,还有大量的人说男的得逞了有孩子了。我真服了,这男的明明是不想要孩子,是判给他的,为什么你们还要认定他是想要孩子的?真就思想钢印吗?
你说父亲的责任,他说我给抚养费就是责任。
你说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他说女人才有生育权,男人没有。
你说难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想有个儿子吗?他说那是别人,反正我没这个想法。
你说这么做以后大家更恐婚了,他说我没结婚我也不要孩子,这不是你们希望的吗?
你说这是你老婆啊,他说之前那么多案件都写着没领证不算。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还是有生育意愿的,我也做不出来这种事情。我只是分析这个男人、分析这个案子,你们对他的愤怒不要扯我头上,不好好说话我直接删评拉黑举报。
唉,我是真的不忍心,至少五年前我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这个结局,试图踩刹车但没有。其实现在还来得及有方法解决,就是从现在开始重新宣传男人一定得生孩子、一定得生儿子,要好好照顾老婆,让老婆安心生孩子,夸这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然后大家统一口径,说那些不生孩子不结婚的男人都是渣男,对那些骗婚骗彩礼、拖延时间不生孩子、生了孩子不管的男男女女群起而攻之。
来得及是来得及,但……




这是完全符合现代法律下的分割方式。
法院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男性也没有任何问题。
不要拿公序良俗来判刑,中国不是一个传统国家,中国是一个世俗化国家,中国学的是德国的大陆法系,德国人大部分人也不结婚。
女性性自由,性解放之后,中国法律是没有资格要求男性承担传统责任的,男性同样拥有法律的保护,这一切都符合现代法律。
看来,普法还是做的不够。
生育权,在中国的法律定义里面,是一种权利。
女人,生孩子,从法律逻辑上讲,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权利。
而所有的女性生育付出,本质上来讲,只是行使权利的代价。
而非女人眼中的,自己在履行生育义务。
可能有些反直觉,但这才是真实的。
你看这不就平权了
男方没有任何要求,就是要退钱,而他俩没结婚,在现有婚姻法里面是支持的
男方女方都不要孩子,那法院就没法把这个当筹码要求其中一方补偿另一方
最后在女方抑郁症的情况下只能把孩子判给男方要求其女方支持抚养费
所以你拆分开来两个来看就是两人没结婚,彩礼退一半这很正常,女方不要孩子,孩子判给男方,女方给抚养费,属于是第二个在大众眼中男女互换了,只不过我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多男的在骂法院为什么不偏袒女性?
不是这个案件我都不知道知乎还有这么多女性,怎么大同案,胖猫案,燕东萍案没见过这么多人,现在发现男性也可以通过法律坑人就全冒出来了,开始用传统思想指责别人了。
这说明《婚姻法》就是个工具,谁都能用。
而且在《婚姻法》去道德化、推崇绝对自由的标准下,谁狠谁受益。无论男女,当另一半是个 “狠人” 的时候,遵循传统道德的 “老实人” 往往是受害的一方。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想要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立法者想要的。
这结婚率和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第一,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这是关键点。如果男方想要孩子,那么判决的结果就是有利于男方的。大多数评论没有理清这个事实,或无视这个事实,以为男方占了大便宜,认为女方吃亏,是不对的。因为男方的诉讼请求里,就没要孩子。
第二,女性有绝对的生育权,男性没有,这是基本法律逻辑。所以生孩子就是女方自己的行为,生育权是伴随义务的。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性生下了这个孩子,就只能视作自己行使生育权的行为,也应当就生育权履行义务。男性没有生育权,所以生孩子这事,男方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真没多少义务。
所以这就是法律最大的不近人情,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看似为了女性,其实也就为难那些老实人,真遇上渣男,还真为渣男解除了枷锁。
第三,没结婚,所以彩礼要退,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官让女方只退 50%,还真的是为女方考虑了。
所有的逻辑都没问题,但最后的结果却成这个鬼样子。这就是法律的漏洞,根源在法理上有漏洞。
漏洞在于 1. 生育权归女性完全所有,就是错误的。2. 办过婚礼不被承认为正式婚姻。这跟古代婚姻制度又完全脱节了,又是一个完全脱离道德文化的法律。
古代七出三不去比现代法律有人情味多了。
虽然这个案子引起女性愤慨、男性狂欢,但要我说,这个案子反而长远看是女性利好。
这个判决说白点就是在释放 2 个态度:
1. 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彩礼;
2. 法律不认可、不保护生育价值。
部分男人们可能觉得非常高兴,觉得他们可以不用分担女性在生育上的付出了,生孩子不值钱了。以后不用花彩礼就有人给生孩子,而且想分就分。
不好意思,结果可能会朝你们相反的方向发展。
对女性来说,彩礼和婚姻提供不了保障了,想靠嫁个男人生个孩子就能靠婚姻活下去的路不通了,倒逼女性去进步。这个事告诉女人,你生孩子,你只能是为了自己,你认同生育损伤和痛苦,为了有一个你自己的后代,你才可以生。
男人不了解生育代价,女人自己还不了解吗。反正如果我没有任何保障,让我单纯从自己出发生孩子的话,那我对方得是特别特别吸引我才行。而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是那批男权至上的男人。他应该有良好的基因、三观,应该是双商高、有魅力、尊重我爱护我,自由平等,理解女性的不易,踏踏实实,事业有成。如果找不到我就不生,绝不将就。
所以未来,女性会越来越从心出发、从最本质的爱去出发,结婚、生育。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个人条件好的男性,自己真心喜欢的男性。不再需要考虑那么多外在条件,更关注男人的内在品行。
其实咱们都心里清楚,大家喜欢的人都是一样的,善良、勇敢、坚韧、尊重他人、上进、责任感、有理想、爱学习、谦虚… 这些品质永远不会过时。真正能吸引女人爱的男人就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女性的结婚对象,其实谈不上什么爱意,只不过自己也谈不到这么优秀的男人,那么找个差点的,至少能获得点物质保障,搭伙过日子,也就那回事了。
彩礼就是一个 bug,用父母的积蓄,给比较差的男人一条出路。按进化角度这就是作弊。现在要修复这个 bug。让男人也只能靠自身条件去娶姑娘。其实之前我们是从男人角度去反彩礼的,即告诉男人 “大家都不要给彩礼哦!” 但是效果大家都看到了,男人一边骂一边给。所以现在改变思路了,告诉女人,彩礼没用,给了也能拿回来,生孩子没价值,不计入婚姻损失和成本。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女人看明白这一点,要么去选择高质男性,自己真心喜欢才会结婚生孩子。如果雌竞失败,找不到就不找了,因为生育付出兑换不来任何东西。
未来那些重男轻女的家长也会越来越看明白,想卖女儿换彩礼这条路走不通了,想要榨取女儿的价值,最好的办法是让女儿去挣钱,读书、学技术,才能让女儿赚更多钱。那种劝女儿辍学嫁人换彩礼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未来那些给儿子砸锅卖铁娶老婆的父母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发现攒出彩礼钱也没什么用,女性不会看中这个了。要么对儿子放任自由,像对女儿一样,不逼着传宗接代了。要么把重心放在好好教育儿子上,让儿子知书达理,通过个人优秀来吸引到女孩子。
总体上会越来越好。只是这个过渡期,会有女性吃亏,成为激励后面女性的鲜活案例。
我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小孩还能被判给男方。如果女方因为抑郁症无法抚养,这个小孩应该是由女方亲属抚养(如果女方亲属有意愿 + 能力)or 寻找领养家庭(女方亲属没有意愿 or 能力抚养)。除非女方主动要求这个孩子给男方,否则这个孩子为啥会被判给男方?不理解。
古代骗 or 借人肚子生孩子的,当时没有法律要求怀孕生子,又得不到孩子的女方一定要支付小孩抚养费到 18 岁吧。现在真的比古代还夸张。
最稳妥的路子就是除非一个女性自己有稳定高薪工作 + 女方父母有能力且有意愿出钱 or 出力帮忙带孩子,否则谨慎生育。
说女的有抑郁症不能养孩子,却觉得人家有抑郁症可以付孩子抚养费???
惨过代孕。
真不如单身生育,不知其父好歹不用倒贴钱给人代孕。
10 月起诉, 11 月立案,12 月开庭,效率真高
把这个案子带入一下名著《雷雨》,就意味着鲁侍萍被赶出去之后,还得四处当老妈子给周朴园交月供…… 真惨呐。
居然有这么多人对仅退款这事大惊小怪,来看看仅退款名人堂:郎咸平(包养关系仅退款)、网红枪弹轨迹(恋爱关系仅退款)、甘肃宫外孕切除子宫仅退款,还有最奇葩那个在麻辣烫店白打半年工的仅退款,说白了麻辣烫那事但凡按劳资纠纷来处理都不至于屁都不剩
还有的人感叹这个判决居然只承认彩礼不承认嫁妆,那你知不知道十几年前的法院也一样只承认购房款不承认装修款?道理在哪?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如果讲非大笔金额不方便统计,怎么有些女方连内衣内裤(第二个案例)和黑丝(第四个案例)的金额都要依数返还?
当事人就是典型的在互联网时代硬吃信息闭塞的亏,但凡单身生育也算自负盈亏了,总不至于被倒扣钱还给别人送一个孩子
不追究女方遗弃罪就不错了,都不想要抚养权,孩子是被塞给男方的,没有领证,生育权独属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她太惨了,但对女性群体不一定是坏事,太惨了也许能让更多人醒悟
当男方不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亏损,多了一个拖油瓶,影响现在的生活,并且影响以后的婚姻,基本上不可能再次结婚。
当男方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得利,几乎免费得到了孩子,并且还得到了抚养费。
看,核心就是 “男方想不想要孩子”!
以后越来越多的男人会不想要孩子。
有的是真不想要,有的是学到了,“以表面不想要” 追求 “实际想要”。
礼崩乐坏啊!
啧啧啧……
去责任的社会,如你所愿!
我发现这个案例在告诉我们一个隐藏信息:
男女平等,即女性十月怀胎一朝拼命生产是跟男性精子付出的那 “一哆嗦” 是一样平等的。
享受同等的权利义务。
引申下来: 女性十月怀胎期间产检费用,为了胎儿健康吃的补品药品,因为怀孕造成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分娩费用,分娩期间产生的所有比如止疼泵等费用,分娩和分娩后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生产后的各种后遗症治疗理疗费用,月子期间营养等费用,月子期间找的照顾自己的月嫂费用,生产前后事业上的所有损失等——这些所有的费用等于男性提供精子时的费用(才疏学浅想不到有什么具体费用)。
这些费用是男女双方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
————————
男女作为独立个体,不以结婚证捆绑的情况下
女的受孕后不做任何改变,正常吃喝工作出行。不做任何优生优育的孕期检查和营养补充。不补钙不补铁,抽筋水肿自己忍着。工作到最后一天,破水后不去医院,自行生产。生产后立刻上班(产假可以覆盖大部分工资,但是对事业还是非常有影响的)。
婴儿出生后就属于男女共同责任了。包括包被奶瓶奶粉月嫂等等,后续的检查体检儿保费用等,未优生优育造成的遗传疾病残疾唐氏等等治疗费用,都属于双方平等责任了。
所以,这就是按照现行法律支持的在经济上最平等最受保护的方式。
(只考虑经济上,不考虑女性的高死亡率和高后遗症率等)
可能在法律上,就是认为孩子应该这么生的。
怎么还是被强行塞了一个孩子啊?
省流版,实际的事情经过是:
某高赞答主刻意删除对男方不利信息,诋毁女方,把上述内容硬压缩成 “双方都不要孩子、都在去责任化”
(而且还是这位答主自己提出的的 “基于” 方法,按女方公开材料来看)
K 答主把大量对男方不利的信息删掉以后,再把剩下的一小块材料,拼成一个对男方最有利、对女方带有恶意的解释模型。
我实在没想到,这样一则已经把事情经过和判决结果都交代得相当清楚的新闻,竟然还能被人通过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硬生生带偏成另一套叙事。
这个提问下,有一位 K 答主跳出来说,这个案子的本质是
“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得法官只能这么判”
紧接着,他又开始无依据自行补充,推断出所谓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
甚至进一步把整件事概括成
“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问题就在这里
这位答主做的,并不是基于现有材料还原事实,
而是把一个本来包含了 CPU 女方 “三从四德”、逼辞职、拖领证、产后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争执升级、男方家庭强势介入等复杂矛盾的事件,强行压缩、简化成他自己设定好的 “借种生了个孩子” 叙事,再反过来用这套叙事攻击女方。
更离谱的是,他明明是自己掐头去尾地挑拣女方公开文字中的几句话,却反过来说新闻 “掐头去尾”。
也就是说,这位 K 答主一边拿女方的文字当 “推断依据”,一边又把女方的完整发声贬成 “小作文”
一边把女方控诉男方家 “不想要孩子、不想要孙子” 的内容,恶意扭曲成“女方自己不要孩子”
一边再据此下结论,说什么 “一个个的 x 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试图把这件事引导成 “双方都一样”“双方都在甩责任”。
可问题是,这个 “双方一样” 的结论,本身就不是新闻给出的,也不是女方原文给出的,而是他靠删减信息、拼接语句、强行无依据自行补充出来的。
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把男方要求女方退分娩费、退彩礼的行为,包装成所谓拒绝 “性别转移支付”
甚至暗示这是男性值得借鉴的一套 “去责任化手段”,还说什么 “太容易学会了”。这种说法已经不是在分析案情了,而是在借题发挥、刻意引战。
而评论区的走向也果然不出意外:一堆人顺着他的叙事开始误解 “去责任化” 的意思,嘲讽女方,夸“干得漂亮”
仿佛只要换一套话术包装,追着产妇要分娩费、退彩礼、要月嫂费这种行为,就能摇身一变,变成什么 “清醒”“理性”“值得学习” 的操作。
所以,接下来我就想认真分析一下,这位 K 答主的回答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既然 K 答主他自己是以女方公开的文字为基准进行 “推断”,那我们不妨就按他的标准来:直接回到女方自己公开的材料里,看看他到底隐去了多少关键信息,断章取义了多少内容,又偷换了多少概念。
也顺便看看,他那套所谓的 “推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女方原文的,又有多少只是他自己先入为主的无依据自行补充。
女方公开材料里最早的一组核心截图,是 2025 年 5 月 7 日的聊天。截图里出现了 “有谁用三十万的车去跑货拉拉”“爸爸意思会还我们”“爸爸说买便宜的” 等内容。
配文则明确指向一个问题: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
女方后面的长文也重复了这一点,说 “结婚第六天就找我借钱买车”,她只愿意借一两万,对方嫌少,开口要七八万。她还进一步指控,对方不仅盯着彩礼,还盯着她的嫁妆和后续花销,想等钱花完后再起诉往回要。换句话说,按女方自己的叙述,这不是产后才突然翻脸,而是婚后很快就已经出现强烈的金钱算计与控制意味。


女方材料里非常反复地提到一点:男方及男方家庭对她工作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而且这个变化和领证、与生育待遇有关。
女方公布的聊天截图里,对方一再用 “三从四德”“全天下妈妈为了孩子放弃工作、回家陪孩子、陪读” 来施压
女方则明确回复:“三从四德这句话是建立在男人对家庭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基础上来说的”“什么都重要,家庭事业都重要”
这说明,双方争执的核心之一,根本不是简单的 “孩子谁养”,而是女方是否必须退出工作、回归传统家庭角色。


女方在长文 / 总结(那位 K 答主用了其中一页的几句话但对女方文字断章取义的来源)里说得更直接:男方一方曾经同意她继续工作,但临产前突然提出 “不辞职一切免谈”,把办理结婚证和辞职挂钩


K 那种叙述最容易误导人的地方,就是让人以为:
女方产后走了 → 男方被迫额外承担照料责任 → 所以男方主张月嫂费、奶粉费看起来有 “现实依据”。
但女方自己公布的材料恰恰在拆这个逻辑。(同样是 K 答主自己用了几张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 “基准” 但很多材料直接忽视,所以我们直接补充同样为女方公布的材料来拆解这位答主的“套路”)
女方明确指出:男方在法庭上称,月嫂是因为女方离开之后才请的;但女方反驳并提供聊天记录,称月嫂是在生产前就已经商议,且是在剖宫产当日就付款下单。
她指出,之所以要请月嫂,是因为月子期间没有人照顾,甚至在她临产前一周就把婆婆送去了武汉,所以才需要靠月嫂补位。也就是说,按照女方公布的资料和文字,月嫂并不是她 “抛下孩子离开” 造成的新成本,而是男方原本照料安排失效后的替代方案。
也就是说,K 答主一边取了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几句话(指责男方家不顾孩子),一边又断章取义说女方 “去责任化”,同时直接忽略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很多信息


第 3 页、第 8 页里,
在被 K 答主参考的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但很多内容又被 K 答主直接忽视),其中女方公开的内容包括了:
她在坐月子期间,公公会在月嫂面前说她坏话,不让月嫂和她联系,不让发孩子照片,还扬言要扔掉她买的红糖、艾叶;甚至出现月嫂 / 照护者转述的内容,说老人不让给宝妈发信息、不给看照片,连快递都不愿意转交。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产后阶段根本不是一个 “她冷漠走人、男方独自收拾残局” 的单线故事,而是一个更复杂、更难看的过程:
这和 K 答主所塑造的 “双方都把孩子当包袱,只剩法官收拾烂摊子”,根本不是一回事。
第 4—6 页长文里,
在 K 答主利用,断章取义的一个女方公布的内容里
女方最强烈的一句控诉之一就是:
“最冷血的是,你们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要。”
她写到法官当庭问:“别人家都抢着要孙子,为什么你们不要?”
指出男方一方 “不要亲孙子”。这当然是她的叙述视角,但有一点很清楚:她发声的逻辑,从头到尾是在指出男方一方不要孩子,而不是在表达她自己不要孩子。

更关键的是,在另一张 K 答主 用过的聊提记录截图里,原话是:
这张图本来的语义非常明确:
是女方这边在说 “男方想把孩子甩给我女儿,还想让她赔钱”,而不是 “女方公开承认自己不要孩子”。
K 把这张图拿来当 “女方也不要孩子” 的推断基础,属于非常明显的逆向解读

女方整理出的证据清单里,总额写除了 96017.9 元。分类包括:
这说明两件事:
第一,女方在公开材料里并不是 “完全不谈自己花了什么”,相反,她不仅承担了生育风险,还承担了费用
第二,K 答主 在叙述时把她压成 “x 要钱不要孩子”,这就故意抹掉了她公开材料中“我也承担了大量金钱、身体和机会成本” 的那部分。

女方给出的材料写得很清楚:生产总费用为 17228.01 元,男方实际支付 8455.65 元,剩余 8772.36 元从女方医保账户扣除。
这和她在新闻中说的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分钱没出;相反,她已经承担了接近一半甚至更多的实际医疗成本。

第 17 页
然后是公布的判决节录。法院最终支持的是:

法院明确说,产检和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不属于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月嫂服务属于提升生活质量的选择性消费,也不是必然、强制性的必要支出。 同时法院还写到,女方在共同生活和孕育期间亦承担了相应生活成本及身体负担,生产对她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而 K 答主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这些资料(很奇怪,他特意跑到女方账号里去 “取材”,但是只取了几个截图就过来 “自行补充”)
K 答主做了什么?他在自己的回答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一段内容,然后用 “法官没办法,只能这样判” 来包装整个判决,但他故意淡化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法院并没有站在男方那边认可 “分娩费一人一半” 这种逻辑,反而明确否定了。
截图里,女方明确表示:

在判决之后,女方并没有表现出 “我不要孩子、随你们处置” 的态度。 她一边在履行金钱给付安排,一边在明确提出要见孩子。
但 K 答主却在那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成 “女方不要孩子”,而女方公布的内容中,从未有过此类的表达
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她不同意,对方心生怨恨。这在她后续的曝光内容里被作为一个转折点提起。公公在她叙述里不是边缘角色,而是一个高频介入、强势控制、处处算计的人物。
原本谈过她继续工作,后期却突然变成 “不辞职就不领证”;同时聊天里还出现传统性别角色施压,“女人为了孩子就该放弃工作、三从四德” 等表述。也就是说,女方叙述中的关键矛盾不是“她不想负责任”,而是她不愿意按男方家庭的要求辞职、失去工作和经济自主。
临产前男方家并未给出稳定照护,婆婆离开,月嫂提前商议并在生产当天落单。剖宫产后第五天就发生争执,她随后回安徽坐月子。这个 “回娘家坐月子” 的动作,在 K 答主 那里被暗示成“甩锅”,但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它是和术后虚弱、家庭冲突、无人照料、关系恶化连在一起出现的。
包括:
在月嫂面前贬低她;阻止她获取孩子照片;扔她买的东西;让她和孩子之间的信息流被人为切断;同时去找律师准备起诉。
也就是说,她发声材料里呈现的不是 “双方都冷处理”,而是一边身心虚弱,一边持续被刺激、被隔离、被追责。
不是只有彩礼。
还包括三金、金镯、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女方则拿出自己的支出清单、医保支付明细、月嫂订购时间等反驳。法院最后只支持部分彩礼返还和奶粉费一半,对分娩费、月嫂费不支持。也就是说,连法院都没有接受男方那套 “你给我分担分娩成本” 的逻辑。

她没上诉,而是提交还款计划,并尝试见孩子。
她公开材料内部来看,最不能成立的一种概括就是:“女方就是不要孩子,只想要钱。”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的是,K 答主明明是用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判断 “基准”,但却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很多材料,从女方的几句话进行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把女方诋毁成了 “只要钱”“不是啥好鸟”
而且从女方公开的记录来看,到底是谁 “只要钱” 我想大家看的很清楚
这点是他最核心的偷换。
K 答主的自行推断是: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 “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自己不退钱”。
但这个推断不仅没依据,甚至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参考的来源
女方自己公开材料里,原意是:
她指出结完婚生完孩子后男方不仅不想要孩子、还想让她赔钱。
这和 “女方自己不要孩子” 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K 把 “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 这个句子,硬翻译成“她也不要孩子”。
这是反向转述了。
公布的聊天记录已经很清楚:
但 K 答主 为了维持 “双方都不要孩子” 的结论,只能把这类材料整体忽略掉。
所以不是新闻 “掐头去尾”,而是 K 自己把不利于他判断的头尾剪掉了。
女方公布的材料里,围绕辞职、领证、是否继续工作,有非常多内容:
这些内容说明,这个案件至少包含一个非常明显的性别权力维度:
男方家庭希望通过婚育,把女方推回依附、退出工作的位置。
K 答主一边想利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一边把这一整条线全部删除,改成 “双方都在去责任化”
这不是单纯的遗漏细节了,而是把男方 CPU 女方造成冲突这些事,抹成了对等冲突。
从公开的材料来看,公公根本不是背景板,而像是一个高度介入、主导很多冲突的人:
K 答主 的写法,把这整套家庭控制结构抽空了,只剩 “男女双方”。
这会产生什么效果?
就是让人误以为这只是两个年轻人都自私,法官居中收拾。
而实际上,根据公布的材料,这个事件非常复杂,男方原生家庭深度介入、且由父系长辈强势推动了婚育控制与利益争夺。
K 答主讨论判决时,故意把重点放在 “法官只能这样判”“男方很聪明,把法官架住了”。
但判决节录明明写着,法院对分娩费、产检费、月嫂费都不予支持,理由包括:
也就是说,法院不是被男方 “去责任化” 成功带着跑,而是已经在判决理由里明确写出了:
男方要求女方分担这些费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K 不谈这部分,就是在掩盖一件事:
男方的很多主张,其实连法院都没站。
女方材料里公开了:
K 答主的叙述却把女方压成 “x 要钱不要孩子” 的一方。
这就相当于把一个女人在怀孕、生产、恢复期中承受的:
全部清零,再把她描述成一个只会算钱的人。
这不是分析,这是污名化。
这也是常见恶意推断。
按公开的材料,她产后离开不是一个孤立动作,而是和以下内容绑定出现的:
K 把这一步自动翻译成 “她不要孩子”,属于非常粗暴的价值跳跃。
K 答主一方面采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作为 “判断基准”
另一方面又给材料贴上 “小作文” 的标签
所以这也是我非常难理解,K 答主非常自我矛盾的地方
也就是说:
这是只吃对自己有用的碎片,再把整体证据源贬低掉。
K 答主的回答最危险的部分,不是对案情的无依据自我推断,而是他的价值导向。
他明确写到男方这套 “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还说一旦男性大量学会,女性就无法通过孩子拿到 “性别转移支付”。
可女方在控诉的恰恰是:
也就是说,K 不是在 “揭示真相”,而是在做更深一层的事:
把一个女方公开指控为冷血、算计、逃责的行为,重新命名成 “男性值得学习的理性去责任化技术”。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评论区会迅速滑向 “干得漂亮”“可以借鉴”。
因为他本来就在做这个引导。
写到这里,其实我对这位 K 答主最大的疑问只有一个: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把这样一整套具体、连续、复杂的事情,硬说成一句轻飘飘的 “借种生了个孩子” 的?
结婚后没几天,男方家就开始向女方借钱
婚后、孕期、临产前后,又不断对女方进行传统性别规训,要求她 “三从四德”,要求她放下工作,把领证和辞职捆绑在一起
产后本该是最需要照顾和修复关系的时候,结果却是婆婆离开、月嫂问题被拿来做文章、矛盾持续升级
女方剖宫产后身体虚弱,又在月子里被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退月嫂费、退奶粉费,最后精神崩溃,重度抑郁,不得不结束这段关系。
这么多前因后果,这么多具体行为,这么明显的家庭介入和利益算计,到了 K 答主那里,居然能被压缩成一个 “借种生了个孩子”
这真的只是 “分析案情” 吗?
当然不是
把这件事简化成 “借种生了个孩子”,无非就是在替男方的行为洗地而已。
先把婚姻、共同生活、怀孕、生育、家庭控制、经济算计这些全部抹平,再给男方的一整套行为换个更好听的名字,叫 “去责任化”。
可问题是,这真的是 “去责任化” 吗?
如果所谓 “去责任化”,指的是:
那这根本不是什么 “去责任化”。
这叫把责任往女方身上转移,把伤害包装成理性,把算计包装成聪明
什么叫 “借种生了个孩子”?
至少不是这种情况。
正常办过婚礼,共同生活过,女方真实进入了对方家庭关系和婚姻安排之中,男方家婚后还立刻开始向女方借钱、对她施压、要求她按他们的规则生活。
这怎么会是 “借种生了个孩子”?
把这种事情概括成 “借种生了个孩子”,本质上就是故意把男方一家的具体行为抽空,让大家不去看那些真正难看的部分:
不去看借钱,不去看 CPU 女方 “三从四德”,不去看逼辞职,不去看拖领证,不去看产后起诉,不去看公公强势介入,不去看月子期持续刺激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
说白了,这种说法的作用只有一个:
替男方行为降级,替女方遭遇去具体化。
这一点,前文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
女方公开材料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 “我不要孩子” 这种表达。
相反,女方明确指控的是男方家不肯要孩子、不肯要孙子,
并且在判决之后,女方有明确提出想见孩子的记录。
所以,“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 这个结论,不是事实,不是女方原文,更不是新闻给出的信息。
它只是 K 答主在删掉关键材料之后,自行补充出来的一套叙事而已。
也就是说,他先把女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的话,恶意反向解读成 “女方自己也不要孩子”
再拿这个根本不成立的前提,去给女方扣上 “只要钱不要孩子” 的帽子。
这不是分析。
这是断章取义之后的诋毁。
他并不是真的在乎案情的复杂性,也不是真的在乎判决背后的现实处境。
他真正想做的,是把男方这一套行为重新命名、重新包装:
把冷漠叫 “理性”,
把算计叫 “去责任化”,
把逃责叫 “清醒”,
把对产妇和孩子的现实伤害,包装成男性 “值得学习的手段”。
所以他的评论区才会出现那么多 “干得漂亮”“值得借鉴” 嘲讽产妇,拍手叫好男方行为的声音。
因为他们真正共鸣的,从来不是事实本身,
而是这种叙事给了他们一个很舒适的出口:
只要换一套话术,换成 “去责任化” 这几个字,很多原本难以启齿、难以正当化的行为,就能被包装成一种“正当化的行为”。
可问题是,一个社会如果开始把 “怎么在女人最虚弱的时候追着她算账” 当成值得学习的经验,把 “怎么把生育风险和身体代价继续压回给女方” 当成清醒,那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这一个案子,而是这种价值观本身。
我真的不理解,那些把这种行为称赞为 “值得学习” 的人,到底在叫好什么。
是在为婚后几天男方家就借钱叫好吗?
是在为 CPU 女方必须 “三从四德”、逼女方辞职、拖着不领证叫好吗?
是在为产妇剖宫产后几天男方家就开始翻脸叫好吗?
是在为追着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叫好吗?
还是在为把一个女人逼到重度抑郁、再反过来污名化她叫好吗?
如果这些都能被夸成 “清醒”,那我只能说,有些网友已经“压抑” 到一定地步了,已经不顾三观和道德了,甚至同时不想承认这是违背三观道德的,还想为这些行为扣一个“听上去好听的名字”
这个事情确实让我三观尽毁。
现实里,的确有一部分男方家庭会这么做,会算计,会把女性生育后的脆弱期当成拿捏她的时机,会觉得 “反正她已经生了孩子,没办法了”。
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也仍然相信,现实里有很多正常、善良、有责任感的男生和家庭。
知乎上我也看过不少真正愿意共情女性处境、愿意正视婚育风险和责任的回答。
当然,我更不希望大家被 K 答主这种叙事带偏,把明显的算计、美化成什么 “理性操作”。
他觉得这件事是在告诉男性,怎样 “去责任化” 才对自己最有利。
(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只是为了掩盖而已,实则是 CPU 女方 “三从四德”,结婚后马上跟女方借钱,产后欺负产妇,欺负完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
而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警醒的,是女性。
很多人会觉得,有些男生可能会装到结婚、装到领证,甚至装到生完孩子以后才暴露。
但这个案子更扎眼的一点恰恰在于:
他们连证都没领,婚礼办完没多久,男方家庭的真面目就已经开始露出来了。
婚后立刻借钱,
很快开始规训 “三从四德”,
开始把工作、领证、生育和服从捆绑起来。
这其实是在提醒很多女生:
如果男方家在结婚后马上就开始借钱、算钱、CPU 你、干涉你工作,
如果他们在婚前婚后对女性角色的期待非常传统、非常强势,
如果他们总觉得 “女人生了孩子就该怎么怎么样”,
那这种信号,真的不要忽视。
因为很多时候,对方拿捏的就是一点:
女方一旦怀孕、生育,身体虚弱,情绪脆弱,现实处境也更被动。
而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如果这时候还要面对冷暴力、算计、羞辱、诉讼、见不到孩子,那种无助是非常真实的。
所以,真的要结婚的话,尽量在婚前多了解男方,也多了解男方的家庭成员。
不仅仅看他对的态度,还要看他家里长辈的观念、边界感、经济观、对女性工作的态度、对婚姻和生育的理解。
很多事,往往不是到了 “离婚” 那一步才出问题,
而是在最初的借钱、规训、控制、算账里,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我也很佩服这个女生,愿意把这些事公开出来。
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了怀孕、生产、争执、起诉、抑郁之后,还能把事情一点点整理出来,让更多人看见。
她的发声,本身就在提醒更多女性:
有些伤害不是想象出来的,有些算计也不是 “你太敏感”。
而那些在 K 答主评论区拍手叫好、甚至继续污名化女方的人,其实也同样给了所有女生一个提醒:
好男生很多,正常家庭也很多;
但现实中,确实也有一些人会一边算计欺骗女性,一边欺负产妇,一边把这种行为包装成 “去责任化”“值得学习”。
所以真正应该记住的,不是某个答主制造出来的话术,
而是这件事本身给人的警醒:
别把算计当清醒,别把伤害当理性,别把欺负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误以为是成熟。
为什么只退一半?
没结婚应该退一大半啊。
生孩子那是女方的个人权利,关男方什么事。
生育这件事男方没有决定的权利,女的想生就生想不生就不生。男方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和后果。太不公平了。
2 岁以内的幼童只要女方争取,一般不会判给男方吧。何况压根没结婚,女方要孩子的情况下,是怎么判给男方的???
太可怕了。
这个新闻再次告诫女性:生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事,没人会为你买单。另一半不会,婚姻不会,法律也不会。
如果想要生育,一定要自己想好,不要把希望寄托到任何人身上,还要有承担损失的勇气。
如果没想好,就保持单身,至少别让自己活得太惨。
看了这个案例,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案子里边女方都要孩子了。
原来,不要孩子就是这个结果。
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不要孩子,总不能把孩子判给社会吧?那样就轮到所有键盘侠共同出钱养孩子了。
剩下的结果自然就是谁不要孩子谁就得出钱。毕竟得补偿养孩子的那一边啊。毕竟,养孩子等于是替祖国培养下一代,培养更多的潜在牛马啊。男方供方还房贷也同样是在为祖国做牛马啊,——站在法官的角度,谁养孩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谁供房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必须想办法给经济补偿。
这个案子中但凡女方愿意要孩子,法官绝对不可能这么判,彩礼很难退掉而且男方得持续出抚养费,可是女方不愿意要。
个人的利益微不足道,社会的利益才是法官考量,不能让社会去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即便大家都会谴责讨伐这个男子,但依然还是只能这么判。
这个案子中其实我恰恰觉得女方走的几步都没啥错:女方拒绝辞职,导致男方不肯结婚要分手。换我我也不辞职啊,凭什么要辞职呢?女方拒绝要孩子,导致被判退彩礼,换我我也不要啊,要了孩子将来还怎么嫁人?没想到拒绝要孩子得到的是得退钱的判决。
究竟哪一步错了呢?其实错的是第一步,因为她在安徽工作,与一个在上海工作的人相亲,她没打算辞职,对方也没打算辞职,那么他们甚至连这个婚都不该结,要孩子干嘛?
我确实挺奇怪,为什么两个异地而且都有工作的人能够在没想清楚「将来究竟住在哪」这个问题之前就草草结婚开始生娃。
如果是同城,那么男方要求女方辞职确实挺无理的,但这其实是异地婚姻,不辞职就等于是女方长期消失,男方过的是已婚单身生活。这算什么事呢?
只能感觉到兔死狐悲 物伤其类。
我问自己,如果处于本案中女主的身份,能不能逃脱层层叠叠的陷阱,我怎么想都想不到逃脱的办法。
渣男每一步措施的背后的时机都捏得太准了。
第一步是装正人君子:24 年 2 月相亲认识,11 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意味着女方是考察了大半年,男的装了 9 个月才追到女方。
别看这个时间不长,在相亲的目的就是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是不奇葩的人,都会迅速结婚迅速生娃的,因为年龄拖不起。
第二步是骗上船,骗怀孕,骗生孩子:25 年 2 月怀孕,中间仅仅三四个月,因为事先考察过大半年,所以女方完全地放下了防备了。
渣男怎么说的,怀孕就要结婚,你辞职,不然就断绝关系
这一手是为了绝女方后路,并且为抢孩子提前做准备
这个时候渣男还是在装,彩礼三金十万,就为了让女方不打胎,生下孩子
女方呢,因为男方说房贷压力大,所以自付九万来负责路费,婚礼费用,还自己掏了嫁妆 2 万
好贤惠的女人,知乎鹅不是说女人全都拜金吗?,这个女人不拜金,她的肉很好吃。
第三步悍然出手,诱导女方抑郁症抢孩子
破腹产五天找茬吵架,骂女方父母,不管女方坐月子
产后半个月上诉法庭,要求归还彩礼
上诉仅仅两个月,就出了一审,二审判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速度,生怕女方身体恢复啊)
也就是女方没要求结婚证,不然法院还得判一次
第四步美美享受成果
渣男花五万和两年时间换来了一个儿子。
骂女方蠢可以,骂她识人不清也可以。谈了这个渣男,她失去了自己的金钱,嫁妆不退
她被逼辞职失去了工作事业,
她被迫进行剖腹产手术然后失去了身体健康,还患抑郁症
她被算计失去了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
甚至,她还要搭上自己的未来,因为渣男手握孩子,要求女方付抚养费。
她这两年得到了什么?除了肚子上的刀疤,什么都没留下。
除非你有预知能力,先知道对方是个渣滓。不然认识了这种恶棍,永生永世都是地狱。
我每个字每句话,深入地,刻骨铭心地学
从这个案例中悟到了一个道理
朋友,不要生孩子。你就算把钱全部扔河里,都不要生孩子。
不然你随时会成为砧板上的猪肉。
看看看看,有人和我说这个渣男只是个例,不要竹竿打死一船人。
怎么那么多鬼来膈应我
看不爽的评论我删了,恶心。
等于女方倒贴钱做了个代孕。
发现案件里面的一个盲点。
男方在女方产前是同意给彩礼的,代表男方是想和女方结婚并共同养育小孩的,但在女方产后要求退回彩礼且不要孩子,到底是什么让男方再短短几个月内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不能仅仅因为她是女的,
就不用承担孩子一半的各种费用,
男女平等,
我认为法院这次的判决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以后还有 bro 说高彩礼什么的,就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再看看,这特么是高彩礼的事吗???
真是前人把路走绝了!
这个女的比做代孕的还惨,代孕起码获得了 40-100 万的代孕费,
她呢?不但退回了一半的彩礼(五万),还要给男的孩子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个月按照月收入的 20%-30% 算,付到孩子 18 岁,
这个女的月工资 1.5 万,也就是 1.5 万 * 0.2-0.3*12*18=64.8 万 - 97.2 万.
我看以后那个女的还敢生孩子。
她甚至是倒贴钱生了个孩子,而且以后的抚养费她还得出 至于孩子,恐怕也见不到了。
我本以为不结婚生的孩子 应该没有男的的份,结果还是能算计到
真的很惨
去母留子经典案例,我觉得没什么好抨击的啊。
既然都在说彩礼是生育和日后的补偿,那只退还 50%,剩余 50% 不就补偿了生育吗?
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
没有删任何一条评论哦,大家注意言辞
——————
看的人多了,补充说明下,男方并不想要孩子,或者说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所以我说的去母留子并不是指该案男方本心,而是指后续可以把本案作为操作指南。记住别结婚就行,只要让女方保留未婚身份,大多数都不会要孩子的。
同时还有一个有趣的点,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孩子会被判给女方;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会被判给男方。
建议未育女性,复读教员的建议:
关于使女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不要冲着彩礼和 “我养你” 结婚怀孕。彩礼会退,“我养你”是空话。自己没钱不要生小孩。
怀孕生产哺乳,女人最虚弱的时候,男方全家会想方设法试探女方的底线,然后用最便宜的价码对待女方,这是人性,幽暗的人性。
再次写一个之前知乎看到的案例
该男家在 A 市,工作也常驻 A 市,利用工作便利,经常跑 B 市,在 B 市找了个女朋友,找的时候就瞄准性格软弱的女孩,忽悠结婚,忽悠女孩把工作辞了专心备孕,还忽悠女孩说自己要调到 B 市,生了之后,继续养着女方带孩子,卡着孩子 2 岁之后,打离婚官司,把孩子带回 A 市。
现在看,这个案例和题目里面比起来,还算有良心了。
因为抑郁症所以判定无法抚养孩子,但要女方支付三千的抚养费
惨过做灰产代孕的,起码人家是真的拿到钱了
这个判决虽然雷点很多,但好在案例典型又算得很详细,可以作为女性避坑的教材。
毕竟,这名女性,工作没了,身体糟了(剖腹产),心理垮了(重度抑郁),彩礼退了花了,积蓄没了,已婚(习俗层面)已育还被迫离异(习俗层面),亲子分离拿不到抚养权还得给抚养费,妥妥被吃干抹尽的人生输家,我就想问,此类判决到底想干嘛?是现在中国婚育率都太高了?
1、彩礼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家庭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结合该笔款项由亲属于婚礼前夕以大额转账方式支付的时间节点与支付背景,本院认定 66000 元确属彩礼性质。关于三金款 22590 元及价值 16378 元的金手镯,其支付时间亦处于婚礼筹备期间,金额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且与彩礼给付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应一并纳入彩礼范畴。综上,涉案彩礼总额为 104968 元。具体到本案,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且孕育一子。彩礼款项在婚礼筹备及生育过程中必然有所消耗。且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综合全案情节,彩礼按 50% 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 52484 元。”
因为男方没有明面上过错(不好好照顾月子,强硬要求辞职,生育休养期提起诉讼,等等,可能法官不认为是过错吧),即使已经按习俗结婚甚至生育了,即使女方无过错,彩礼仍要退一半;
也不用考虑生育影响工作和身体(工作可能没了,也已经患上重度抑郁了);
“更不用说,从恋爱到怀孕再到生产,男方说房贷压力大,她承担了很多支出,如往返两地票款、婚礼筹备和日常开销”,这些统统不用考虑,女方投入的时间精力金钱,不扣减彩礼退还。
可见,女性别拿了彩礼 / 三金就放心,因为彩礼就是个押金,最后真能支配多少,不由你说了算;二别自己负责日常开支,此类账目琐碎又难界定,认定难返还和分摊更难;三别自己花时间精力金钱筹备婚礼,结婚证领不领其实关系不大,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不受法律保护,法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不见得能分享到;四只要别生子,工作和身体影响不会大,这条才是真斩杀线。
2、生育
“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因感情不和及诸多家庭矛盾彻底分居,孩子随男方生活。李捷因精神压力过大,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
而产检及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并非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用,依法不属于民法典所指的 “抚养费” 范围;
子女系双方共同所生,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自出生时起即依法产生。男方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承担奶粉费 6329.62 元的一半即 3164.81 元。”
也就是说,女方连产检和分娩费用都得自担,就好像孩子真是仙女送来的,不是十月怀胎孕育长大;
更不要说,生育后的康复费用了,那更得 100% 自理,就好像生育过程中的生理心理损伤不存在一样;
从这个案例来看,生育妥妥女性高风险消费项目,因为女性的任何生育价值都不算(生产前的十个月不算,生产后的照料 / 母乳也不算),只算费用支出 aa50%,比如奶粉钱,比如抚养费,目前法规不仅不托底,还挺不公平;
还给了趁你弱要你好看的最好 “良机”(重度抑郁怎么来的?为什么剖腹产 5 天就异地坐月子,为什么诉讼判决得这么迅速?)。
女性,还是好好搞事业吧,资本家虽然压榨,最多就是工资拿不到,婚育赛道,这属于高风险项目,下场可能会很惨。
恕鄙人浅薄,这案件判决给我看得大开眼界。
男方如此无耻的要求居然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体现在哪里?
女方应该是被打个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应付男方诉求,都没来得及想想自己有啥诉求。
男方太狠了,每一步都算得明明白白,连奶粉钱分娩费都算进去。
平时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算一半在女方头上吧。
而女方直到被法院传票还在 “以为他不会真的去,毕竟孩子那么小” 呢。。。
目前看到女方准备起诉了,希望能争取回一些利益,至少钱拿回来点儿吧。
合理推测:
这是针对她设的局,是一步一步来的,不是谨慎就可以逃脱的。
区别只是钱多钱少一些而已。
(本回答所有人可以随意发言,我会完整保留所有人的回复。
毕竟,这篇文章是主要给适婚女性看的。
所以,感谢所有人做出的贡献。)
原因如下:
1,双方 24 年 2 月相亲认识,但因为异地一直没有交集,24 年 11 月才确定恋爱关系。
25 年二月,也就是男方过年回家这几天,女方就怀孕了。
这个时间点太巧了点,可谓 “一点都没耽误”。
2,女方在安徽本地有工作的,收入也不低 1.5 万。
小城市这个收入,可以过得很好,可选项也不会少。
但她如果是想追随爱情的话,就有可能落入圈套了。
更何况她怀孕了,也就更容易作出妥协。
3,怀孕 3 个月后,25 年 5 月,两个人办酒席,但没有领证。
关于异地,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给女方 2-3 年的缓冲时间,女方后续会辞职去上海投奔男方。
女方虽然处于劣势地位,但也不是没争取。
彩礼三金一共 10 万,嫁妆 2 万,双方约定先摆酒后领证。
可谓做足了功课,再加上她有工作,也算 “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吧?
4,可惜,男方根本没打算领证。
所以婚后第五天,在男方只给了女方 10 万彩礼的情况下,男方父亲要求女方借 20 万给自己,说 “要跑货拉拉”。
哪家好人,公公会向刚成婚 5 天的儿媳妇,提出如此大额的 “借款” 呢?
即便公公不靠谱,新婚丈夫也得拦着点是不是?
男方没有表示。
女方拒绝,但表示 “20 万太多,可以借 1 万”。
男方父亲顺势发怒,男方以此为借口,直接返回上海上班,理由是 “没有好日子”。
也不打算管怀孕 3 个月,刚摆完酒的妻子。
5,但此时毕竟是新婚,女方恋爱脑还在,而且也给了彩礼和三金。
所以后来,怀孕的女方往返两地比较多,彩礼在这块也花了不少。
6,女方孕晚期,男方父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 “查到” 如果女方辞职,男方可以拿着女方的辞职报告,去领几万块的生育津贴。
所以,男方开始主张 “你必须立刻辞职,我们才能领结婚证”。
在这里,领结婚证变成了奖励,实际上男方更迫切一些:没有证件,不可能领到生育津贴。
当然,女方辞职的工资他们不会出,领到的生育津贴也不会给女方。
毕竟,女方工资属于她自己,但生育津贴就属于男方了。
7,女方当然不可能辞职了,其一他们之前有约定,其二生育津贴也不可能比工资更高。
哪怕从小家庭总收入的角度讲,这也不划算的。
女方断然拒绝。
于是,男方趁势 “感情恶化”。
当然,男方的第二计也没得逞:女方没有辞职,这时应当是正常的产假了。
8、女方快生了,虽然女方在安徽老家,但男方的父母来到了上海,要求女方在上海生孩子,也说明 “婆婆会来照顾月子”。
这是前提。
但是在生之前没几天,男方在约定婆婆照顾产妇的情况下,把婆婆又送走了。
9、所以女方剖腹产生孩子的时候,女方的家人也来了,男方家人实际上没有怎么出现。
只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男方支付了分娩费用,以及孩子的个人费用中,必须自费的部分。
这里需要说明,分娩支出为 17228 元,其中女方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 8772 元,男方支付 8455 元,孩子的自费部分支付 1100 元。
即便是孩子的费用,没准都走的是母亲的个人账户余额,只是最后个账余额不够了,才需要父亲支付,父亲的个人账户余额被保护的好好的。
但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分娩费用 + 孩子自费部分。
10,在男方母亲被送走,无人照顾月子的情况下,男方被自家亲戚责骂,请了个月嫂,并支付了月嫂费用。
但仅仅孩子出生 5 天后,男方和女方又因为孩子落户口的问题起了冲突,男方甚至骂了女方的父母。
女方剖腹产坐月子不到 1 星期(实际上剖腹产没法立即出院,这个时间应该还没去男方家里坐月子,即便去了也没待几天),就被男方连人带孩子,以及自己的父母一起,赶回了安徽老家。
11,女方被赶回安徽老家后一星期,实际上月嫂是没有跟过去的,所以女方后来是由女方的家人照顾月子的。
但男方以实际上支付了月嫂费用为由,威胁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及月嫂的费用。
男方认为,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女方跑了,所以才没用上,不怪自己。
女方理所当然的拒绝,但产后重度抑郁。
12,于是在女方还没出月子的时候,男方正式起诉女方返还费用,并且加上了分娩费、产检费、奶粉费、交通费、水果费等等,都要求返还。
并且,他选择的是不调解,没有出月子 + 剖腹产 + 重度产后抑郁的女方,是不可能去应诉的,如果有调解过程,女方出了月子,有可能会打起精神反击。
男方没打算让女方反击。
13,关于彩礼、嫁妆的花费,男方一直说自己要还房贷,所以家庭支出其实是女方拿的更多,并且远远超过了彩礼、三金的费用,甚至嫁妆也贴进去了。
还有摆酒、结婚的费用,往来交通费用、产检费用等等,实际上女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费用。
14,但女方因为要养病为主,无力应诉。
所以判决已经生效了。
至此,恋爱脑彻底告破。
15,然后是法院介入后的事情了。
1)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领证,所以彩礼和三金应该退还一半。
(至于花到哪里了,谁花的多,女方没有有效证据)。
2)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没领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所以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
3)虽然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而且不满 2 岁。但是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男方。
4)虽然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但是孩子归男方之后,女方应当出抚养费养孩子。
5)虽然孩子最后变成了男方一个人的孩子,且女方生病、剖腹产损伤严重,但分娩费用、产检费用,是女方的个人医疗支出,和男方无关。
6)虽然请月嫂是男方母亲失约在先的无奈之举,但这是只对女方有利的享受型、非必要消费,和男方无关。
7)虽然女方在生产、抚养过程中,实际支出远大于彩礼,但这些都不是养孩子的支出,女方应当返还一多半。
8)虽然彩礼钱需要退,但是嫁妆的 2 万,是没有人主张的,休要再提。
综上:
1,其实每一步,都只是让一小步而已,最后却变成了无法挽回。
2,女方也不想要孩子,她甚至觉得男方的有些诉求合理,只是出不起那么多钱,想分期付款而已。
男方表示不接受,必须立即返还。
3,女方还说,婚后男方说他有房贷,所以生活支出女方出的更多一些,而且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甚至嫁妆都花完了。
女方希望就算五万多必须给,至少把嫁妆还给自己。
这一条也没法实现,因为嫁妆不是给男方的,女方花给男方和家庭,是自愿的,个人选择。
4,综上,不要把女儿教的太乖哦,也不要非得恋爱脑,一步步的步入深渊。
婚前擦亮眼睛,婚后及时止损。
或者,……
最后一个省略号你们自己填好了。
好事 可以快进到匹夫一怒
抑郁症 + 十八年奶粉费 反正孩子肯定也和女方不亲 那不和没有一样
先好好养剖腹产的伤
开玩笑的 学习知乎 bro 的话术)
搬运新闻内容如下:


搬运网友看法如下:



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有预谋的:




很无力,没有办法能改变什么,女方遭遇骗局了。
本案件的男方当事人:

网友根据相应信息搜索出来的,目前还未核实是否为男方当事人。

生孩子是女方自愿行为,产检和分娩费由女方全部承担。那孩子是不是女方自愿的产物,为什么孩子可以判给男方?这是诡异之一
从不考虑女方强烈要求结婚的意愿并且事实婚姻基础下的怀孕生子,而要求彩礼返还,同时嫁妆不退。女方给嫁妆是自愿,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达成目的需要全额返还是吧。女方的钱不是女方的钱,男方的钱全部都是男方的钱,仅退款。这是诡异其二
11 月立的案,12 月 26 号就能第一次开庭,1 月 15 号二次开庭,完全不顾被告的身体情况,人家要是上班这时候再不要脸的公司也要让人休产假吧,才剖完一个月。法院什么时候这么有效率了?而且还是这种家常里短家庭纠纷的案子。按照这个逻辑,被告要是重伤躺床上,那抓紧开庭啊,直接被告到不了场无脑判输就好了。法院开庭如此迅速,这是诡异其三。
讲成本的时候全是女方自愿,讲成果的时候男方无条件获得。女方还要承担责任,成了放血的血池子。女方可以因为抑郁和无工作没有抚养权,男方可以因为有自己的基因白得一个孩子。判得好啊,判得真是好!!!!!真是清汤大老爷啊!!!!!
4 月 22 日补充
我承认这个坏心眼的男的是主责,他一定是主责!
但是这件事可以被这么多人讨论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 “法院竟然没有向着世俗的正义”,甚至是“正是法院完成了男人的最后一步操作” 吗?
你也可以说男的充分了解,利用了法律,但是也很恐怖,一个人处心积虑的坏人既然可以利用 “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法律”,达成对自己妻子生育能力、生育成果、未来现金流、健康、未来现金流的 “抢劫”!法院在这一刻成了坏人最有用的 “枪”
而这一案法院没有伸张任何世俗意义上 “正义”,这才是本案中最让人恐怖的。
还有一个朴素的思想,男的坏,我可以躲远点,我可以擦亮眼,加考验,多防范。但是法律 “坏了”,那就完了,如果有一天我被 “抢劫了”,我居然找不回 “正义”。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起来对法院、法官怨气更大
还有还有,现在信息过于偏向一方,还是需要更多信息,比如男方的视角,法院看到的一些事实
说实话,以前我看到这种案例还是挺心疼女方的
后来我改变主意了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女权这么反感 “婚驴”,然后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抖上有个孕妇问网友孕期需要注意什么
结果网友的建议很统一:卸载 xhs
没错,那个视频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几十万赞,评论区全是攻击 xhs 和女性的,点赞量还都不低,甚至不乏部分女性:我也女,我也讨厌 xhs。
这样的结果就是从那以后,我发现抖上被家暴的视频流量都特别低,这个时候当初那些 “陪你” 攻击 xhs 的 bro 和 sis 全都消失了。
woman !what can i say?
自己都不帮自己,谁还会帮你呢?
花掉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不了婚(未领结婚证)应该返还。
花掉的嫁妆是女方的花销,花了多少就是花了。
法院认为,双方系同居关系,未建立合法婚姻关系,财产不当然构成共有。
但非婚孕肚属于女方的个人怀孕,但非婚生子属于共有孩子。
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所有没有母乳喂养的妻子都欠丈夫几万奶粉钱。
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那么和男方没有婚姻关系的李女士,因男方照顾不当所造成的重度产后抑郁,是否可以申请民事赔偿?
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彩礼作为结婚项目定金,在男方主动违约、女方基本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下,还要退赔?
陈明(男)突然要求李捷(女)辞职前往上海,然后在庭审里又主张 “李捷有稳定收入,且产后离开,才导致要聘请月嫂。” 你都要她辞职了万一她答应了哪里来的稳定收入?剖腹产时定下的月嫂剖完就退了吗?
———————————————————————————————————————
现实生活真的太奇怪了。
缅北电诈产业园打人上新闻,不会有人劝你去缅北好好干你干得好人家不会打你。
戒社赌狗坑蒙拐骗再去赌,不会有人劝你只要玩点小钱就不会倾家荡产了。
抽烟喝酒的一身基础病,不会有人劝你现在都能治可以继续喝继续抽。
压迫打工人还禁止联合 996.icu 网站炸了,不会有人看着猝死的新闻劝你多加点班。
只有结婚,打人杀人骗钱偷钱婚内贷款干别的创业失败全家背债隐瞒身体状况婚后治病不让离上了新闻,会有人劝你仔细一点擦亮眼睛,总能和好人结婚的。
———————————————————————————————————————
最新补充,据女方所述,男方与男方家系惯犯,前妻已离婚,把婚内儿子带走了。
男方庭审索赔的不仅是奶粉钱和分娩钱,还有孕期家庭所买水果也称全为了给孕妇补身体索赔五千余元。母婴用品一万三等




上一次见到这么惨的还是一女子与麻辣烫店主儿子住了一年给店里帮忙打工,同居一年,男方因女方麻辣烫吃的多分手,向女的索赔彩礼和恋爱花销,包含内衣丝袜丁字裤的费用
安徽法院这样判,是以后安徽男人都不结婚了吗?
可悲的是,就这样的案例其实也很多吧,我被催婚的同学给她催婚的爸爸妈妈看这个新闻。
他们却只会说,新闻里的女生太傻了,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的,然后继续催婚。
再看这个女生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是全社会,多方面对适婚女性的围剿。
法律不仅没有保护她,却成了坏人杀她的正当工具。这样的新闻,没有一位女性看了不觉得婚姻生育很可怕,与此同时,又不得不继续面对家庭社会的催婚催育,祈求自己能遇到一个好人。
太可怕了,太可悲了。
高赞。你说开直播?那就刺激了,
胖猫跳,姐能开直播!
燕冬萍的老公也能开直播!
四娃非亲生,男的能开直播!
河北邢台案,就是那个收了彩礼,不同房,能开直播!
农村那么多被骗彩礼的,出轨的,卷了家里钱跟姘头跑路的,可比故事会刺激多了,有几个能开直播的?
我一开始很奇怪,生了孩子,起码 10 个月,彩礼最多退 10% 撑死了, 怎么可能退 50%!
后来我看下来,才发现! 没结婚!同居关系!
那退 50%,已经是法院照顾了!后面的费用男女承担各一半很正常了!
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身体以外,她什么也没得到。
大概率是 gay
我有个同学,挺帅一男的,他男朋友就是这种情况。
在武汉大厂工作,还考了个律师证,去年回湖南老家找了个老同学还是什么,相亲准备结婚,然后让她辞了编,准备让她怀孕生下来,准备两年以后直接起诉离婚,最好是个儿子。我们知道内情一圈人都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老婆,但是联系不到,哎。
补充一下,不是不想告诉,而是无法告诉,因为不知道他老婆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是湖南的,男的信息也无法透露太多,只能说如果哪个湖南的姐妹这两年结婚或者快要结婚,男方让你辞职,男的当过兵现在在武汉上班,你就注意一下吧。
女方抖音透露的细节如下:
1. 男方各种理由不领证
2. 男方已经带着一个儿子
3. 男方父亲疯狂作妖逼迫女方辞职
4. 婚礼后男方家就开始往回 “借钱” 吞彩礼嫁妆
5. 男方家不要孩子
整件事就是指望控制女方经济,让她成为一个言听计从的孕母保姆,先把孩子带大再说。结果玩砸了,女的看穿了他们的伎俩,脱身跑路还留个拖油瓶给他们。
记得保存,以后有人问你为啥不结婚就拿这种案例给 ta 看
我原本觉得这孩子给男方真特么离谱,后来想想留着也未必是好事
别老说什么女的为什么那么听话,她脑子是不是进水眼是不是瞎,你不能只在自己付出真心的时候责怪对方为什么算得那么清完全不相信你,看到别人付出真心被辜负了又去责怪对方为什么没有防备心。
如果婚姻要求完全时刻保持警惕一切算得清清楚楚,才能有自保的机会,不如不开始,在外已经够累了,回家也睡不踏实,何苦
有些女的被【只生孩子不结婚的模式最自由最优越】忽悠瘸了,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接受。
然后现在属于是法律在给这种想法来了个响亮的耳光。
区区一个编外人员,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生了孩子又怎么样?你自己愿意的呀。
小孩是无辜的。所以他出生之后,男女双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觉得,即使我是站在女性这边的情感博主,从这个判决大概就是看出了这么个走向。
未婚生育默认所谓的彩礼要退一半,默认你生了孩子不带走带不走的话,你要付抚养费,默认你无法合理地享受男方的财产。
问了一下律师朋友和 AI 们,这俩人但凡扯了个证,这男人提出这种退彩礼的要求,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因为法律认为婚姻的公序良俗跟未婚生育的公序良俗是两码事。



甚至我一个律师朋友托我出来告诫一下广大女性,不要被小视频忽悠瘸了。
我国在面临这种有代表性的不守规矩的路子的时候,多半会从严惩戒不守规矩的代表人物。
这女的属于是被抓典型了。
那么现在对于未婚同居、事实婚姻这一块的保护力度,大家也就看到了,就是为了给女的敲个警钟:你未婚生育,就默认你俩一半一半。你未婚生育是不配收完整的彩礼的。
甚至未婚生育连彩礼存不存在都要打个问号。就算是你把事实婚姻完成了。他想整你也可以整,谁让你差了那张证呢?国家不认可的东西,你活该。
我问为什么,
我律师朋友说,好管理。你们都同居生子还了得?这社会不乱了套了吗?
那反过来你也可以考虑,如果你是已经在婚姻里,你丈夫在外面找了个女的生了个庶子。对于生了长子的,明媒正娶的女性来说,这事已经够倒霉了,多了个庶子分长子的继承权。
如果外面的野女人也要分你的财产,你是不是憋屈死?
所以非婚生育的女的,其实在法律看来就是一张证又不贵,你为啥不扯呢?你不扯的话,是不是你憋着事要搞事情?你是不是想当野女人?你不扯这张证,我就是不保护你,你活该,谁扯证保护谁。
我说这么一说的话,我倒是站在这个视角,会心里好受一点。
他说,对嘛,所以大部分女的不会搞这种非婚生子、事实婚姻。所以这个事再怎么恶心,跟大部分守规矩的女的也没什么关系。心放肚子里就成了。
而且这个事就算是以重婚罪来查,也是这男的倒霉。跟认真受法律保护,走明媒正娶路线的女的没啥太大关系。主打一个大家都守规矩,世界将是美好的明天。
同理,关于婚姻严肃性的这个事,男同胞那边也有一个特别委屈的案子,叫做订婚强奸案。
是的,按道理来说,很多婚前人都开始同居了。甚至像这个案例里,孩子都生了。怎么亲热一下就不行了呢?
哎,就是给你重判。
只要女的不同意,只要女的激烈地表示不同意,你男的就得进去。
谁让你俩现在没结婚呢?
这种可左可右的案子,在你挑战法律的规则的时候,如果变成典型,就给你搞重判。
真是婚内强奸,两个人但凡扯了个证。男的再赖彩礼啥的,是判不了这么重的。
未来婚姻解构会是一个趋势。所以上面的意思大概就是:口子不能开,谁开谁倒霉。想被婚姻保护,至少去把证扯了,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 把证扯了再谈权益,不然你不在我的制度保护下,我凭什么保护你?我不会让你过得太舒服的。
而女性在这个局里面,很有可能付出的是生育的代价。所以更不应该跟风去,在自己想要孩子的情况下,一边顶风作案解构婚姻,一边又觉得男人养家天经地义,想花男人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彩礼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
甚至我被我的律师朋友提醒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这些愿意结婚的女的跑去维护不结婚也能得劲的女的,那很有可能未来我们男人如果外面有人,我们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这个情况,起码还能追回一部分。
已婚女就不掺和未婚生育这些破事了哈。
自己凭本事出不起人力、物力的,不要琢磨非婚生育。这个保障国家是不会帮你承担的。自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胳膊拧不过大腿。
提前防止有人撕男的结婚化债。
合理合法隐匿转移财产这种事情,方式方法多了去了。
男的琢磨男的占便宜,女的琢磨女的占便宜。
搞婚内咨询的律师和情感博主,各有各的路子,各给各的金主出主意。

这篇发公众号之后,后台有几个挺好的回复被系统折叠了,我发在这边。








热烈欢迎钻牛角尖时找我聊聊。有些事儿,也许旁观者清。换个视角,可能是不一样的感悟。

杜嘟嘟
738 次咨询
5.0
3255176 次赞同
去咨询
感谢你看到这里,我年轻时迷茫时也是有很多比我年长的姐姐在拉着我往前走,所以少走了很多弯路。
而现在,我想把我走过的弯路与逃过的弯路的经验都告诉有缘的你。
你发现了我,可能再熟一点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快来,置顶星标,就不会错过每周的三篇干干干干货了!
知乎干货已获赞 200 万➕,收藏 80 万➕。
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保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我推动不了社会文明和法制发展,我只能做到,我自己不婚不育。
男的这操作有多灭绝人性,女方有多惨,大家讨论的比较多,就不赘述了。但这里我想说法官滥用自由裁量严重偏颇!
以下从抚养费、彩礼返还、抚养权归属、证据采信、公序良俗考量、费用分担六个核心维度,列举本案法官的裁量失当之处,结合女方未出月子、重度抑郁、无收入的特殊情况,对照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逐一说明。
一、抚养费判决:完全脱离女方实际支付能力
1. 未考量 “无收入 + 重病” 的客观履行不能
女方剖腹产未出月子、确诊重度抑郁、无法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连自身治疗与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法官却判决每月 3000 元抚养费,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49 条 “抚养费数额应根据父母负担能力确定” 的强制性规定,未考虑 “有负担能力” 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前提。
2. 超出法定比例上限且无合理依据
即使按法定最高比例(月收入 30%)计算,女方无收入时抚养费应大幅降低或暂免。3000 元远超安徽宿松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月均约 2083 元),且未考虑女方产后恢复与治疗的额外支出。
3. 未体现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原则
判决未平衡 “子女需求” 与“女方生存权”,3000 元对无收入重病女方而言属于根本无法履行的义务,反而可能导致女方病情恶化,最终损害子女长远利益。
4. 裁量空间滥用
司法实践中,对产后重度抑郁、无收入的母亲,通常暂免支付或降至几百元(象征性),待病情好转后再行调整。本案未采取任何变通措施,裁量明显失衡。
二、彩礼返还:比例酌定未充分考量女方特殊付出
1. 未充分考虑 “产后抑郁 + 身体损伤” 的特殊情况
女方刚经历剖腹产,身体与精神遭受双重创伤,且因生育导致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法官按 50% 比例判决返还彩礼(52484 元),未体现对女方生育付出的补偿与特殊保护。
2. 未考量男方 “产后立即起诉” 的过错
男方在女方剖腹产第 5 天提出诉讼,违背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属于明显过错方。法官认定 “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未将男方过错作为降低彩礼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3. 未充分核实现金与实物损耗
彩礼用于婚礼筹备与生育消耗,三金等实物可能已使用损耗。法官仅 “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未核实具体损耗情况,返还比例缺乏精准依据。
三、抚养权归属:过度侧重疾病因素,忽视婴儿最佳利益
1. 未优先适用 “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生活” 原则
婴儿刚出生,依《民法典》第 1084 条,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女方重度抑郁属产后特殊时期疾病,有治愈可能,不应直接剥夺抚养权。
2. 未考虑母婴分离对女方病情的负面影响
产后抑郁患者需亲子陪伴辅助康复,强行分离可能加重病情,法官未评估此风险,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3. 未提供 “暂时抚养 + 病情评估” 的过渡方案
可判决男方临时照料,女方病情好转后重新评估抚养权,而非直接剥夺,未体现家事审判的柔性与关怀。
四、证据采信与程序裁量:对女方不利的双重标准
1. 未充分采信女方重度抑郁的医疗证据
女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足以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支付能力,法官却未将此作为核心考量,仅在抚养权部分 “提及”,未在抚养费、彩礼返还中实质运用。
2. 未考虑女方 “未出月子” 的诉讼能力受限
产后 15 天内,女方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有效参与诉讼,法官未依职权延长举证期限、提供诉讼辅助,或建议暂缓审理,程序上显失公平。
3. 未对男方 “奶粉费” 主张严格审查
男方主张的奶粉费 6329.62 元,法院直接支持一半,未核实购买必要性、实际消耗量及与女方的关联性,证据采信标准过宽。
五、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裁量严重偏离社会伦理
1. 对男方 “产后起诉” 行为未作否定性评价
男方在女方最脆弱时期提起诉讼,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未在判决中体现价值导向,反而按一般案件处理,未发挥司法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
2. 未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女方承担生育的身体与精神代价,男方仅承担部分费用,判决未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对女方不公。
3. 未考虑非婚生子女的特殊保护
判决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母亲给予额外保护,与婚生子女母亲的司法保护标准不一致,违背平等原则。
六、费用分担:对女方双重施压,裁量逻辑矛盾
1. 奶粉费分担与抚养费判决重复施压
既判决女方承担一半奶粉费(3164.81 元),又判决每月 3000 元抚养费,对无收入女方形成双重经济压力,违背 “一事不再理” 与公平原则。
2. 未支持女方分娩费、月嫂费的补偿请求
分娩费(1.7 万余元)、月嫂费属产后必要支出,女方因生育身体受损,法官驳回男方分摊请求的同时,未考虑女方生育成本的补偿,裁量逻辑不完整。
本来女方应该抓紧上诉,但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精神状态根本就难以做到。
法官这么判抓不到什么错但是毫无人性。
与扶不扶并列了。简称:无证生孩退半 + AA。推荐刚生完时起诉,效率高,效果佳。
经典的判决,最莫名其妙的是,关于解除婚约的是男方还是女方,此案和稀泥说无法确定。然后就各打 50 大板,来个 AA + 孕生照顾相关的女自担,不用 AA。
看看男方(家庭)和女方分别做了啥,法官说无法分清谁在悔婚,所以责任对等。
谁在悔婚?看不清吗?责任对等吗?
高法说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判退彩,此案说嫁妆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
判孩子归男方 + 女方付抚养费 = 抢孩 + 抢钱。
(哎,看到两个网友的推测,发现自己脑洞不够大,传统保守了。网友的推测合理多了,相比之下,以为男方抢孩子不太正确。更可能是不想要孩子,等着女方接抚养权。多操作几次,男方低成本得到多个孩子,都由女方抚养的。此次操作过头了,女方严重抑郁,没要抚养权。)
是假不要,以退为进真抢,还是真不要,只生不养。信息有限,只能大家自辨。

此案判决去母留子,对女方来说就是倒贴代孕。
===
既然是退彩礼的审判,理应套用高法的规定来判退的比例。高法给的是类似完工百分比法的标准。
但是这判决,从没登记看不出是哪方的责仼一句,就跳到了退 50%。
高法给过一个原理:登记结婚一年以上且生育孩子的情况,通常被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融入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一般不予返还。
看法官的意思,因为没有证,上面的原理失效了。针对没领证区分责仼很关键,区分后是对等责任,所以可以认定退的比例是 50%。
把这句话删除呢,完全无影响,逻辑反而清晰了,唯一的问题,暴露了不使用上面高法给的原理。
给人一种感觉:法官虚晃一枪,假装要考虑高法的完工百分比法标准,实际迅速转向没领证责任百分比标准,判对等责任,最终男女经济 AA 标准。
===
男方成功的关键,趁女方剖腹生产后的时机发难出招,女方果然无力招架。
一种即视感:没病给你整出病,趁你病要你命。
===
据报道,未婚生子后,男子起诉女友,要求退还彩礼和分娩费。如何看待事件双方?如何看女子产后被男友起诉退彩礼和分娩费,法院:彩礼按 50% 比例返还,奶粉费女方应承担一半?
以上是两篇梳理的信息比较全面的回复。
在里面最恶心的一件事就是,男的要女的先辞了月薪一万五的工作才领这个结婚证。
这个证是镶了什么金边,要女的不要孕产期的基本工资的保障,断送职业生涯去拿?
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彩礼退少一点还是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三个月离婚冷静期让男的转移资产或者家暴?
和这么算计的男的生了孩子,明显是这个女生一生的耻辱。
希望她能快点从抑郁症的泥沼中爬出来。
不要为了这件事,让自己整个被毁了。
事情发酵好几天了,水军开始下场了。
但这次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第一是速度太快,卡点太精准就在女方剖腹产后五天就要应诉,这是众所周知的脆弱时刻。
其次,最矛盾的地方在于,女方如果还有抚养能力,本来孩子就应该直接判给女方,这是最正常的。但是结果并没有,那就是默认女方并没有抚养能力。
并且在不明确女方是否已经辞职的失业的情况下,如果她因为重度抑郁,极有可能连产假结束后工作都不能持续,还要她出每月 3000 元抚养费,这明显是不可能做到的,却判了。
那就是说对一个身体和精神都极其脆弱的人,法官在进一步把她向更加危险的方向去推。显而易见是违反了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一点都不中立,这是非常严重的职业能力问题。
第三,探视权。这种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酒同居却不认定为事实婚姻,目的就是不承认双方婚姻关系以达到要退彩礼的利男结果。
女方没有抚养权,但是没有清晰地告知探视权怎么判,怎么监督男方有没有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父亲是否随意对待婴儿,是否会随便扔给个老光棍看顾这种可能性也会有的。他们是否请保姆,婴儿一直没有母乳身体健康是否可以保证,就是孩子会不会被父亲养死,也是未知之数。如果他们不允许监督探视,却又想女方掏钱,甚至可能养死人家生的孩子,那这事就作孽大发了。
这个问题的高赞本是千赞答案,被几百赞的强行挤上高位,新回答也是,被一堆水军占据,用话术去扭曲抹杀。
可想而知舆论压力已经到了怎样的地步了。
你们再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公道自在人心。
女的抑郁症是男的逼成的,只希望她赶快振作,保住工作,不要放弃生命,日子还长着呢。
十个人在陪我更新呢,奉陪到底。
想白嫖完别人的肚子,还要白嫖劳动力失败,bro 是不是挺不开心的呜呜呜给了她五万彩礼,先好好养着吧,大把找茬的机会。
最关键的就是我讲的第一句话,男的这样做,他就是无耻无情无理取闹处心积虑要害人,他本来还不配有这个孩子呢。
那么多要留子去父的女的他不去卖精,非要找个要结婚的婚女去祸害,好呀给你看看后果,等着吧。
只要他养着孩子,他就不可能再顺利地祸害第三个女人,而他养孩子,就不得不动用到父母或者请保姆,女方只要维持合理的探视权,甚至可以精准地监视他们,如果发现虐待行为就把他们送进去。
至于三千抚养费,有工作的时候自然可以支付,给孩子买东西安排早教,没有工作,去哪里哪三千出来,有空就去男的工作地点喝喝咖啡,天天巡视一下挺好的。
bro 老想说自己赢赢赢,又觉得自己给过彩礼很吃亏嘤嘤嘤,你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态到割裂了吗?做个正常点的人,要么就哈哈哈哈只花了五万彩礼白得人家五十万才代孕回来的小子。要么就哭一下拴不住女的给你带娃要自己带,别在那又哭又笑的发癫。
放心吧,最后只会存在两种女人,无害爱猫女和母系氏族,婚姻崩坏加速,都是 bro 的功劳,是你们自己去责任化的,不承担责任的人,没有资格成为继承者。
当婚姻制度并不能让付出多的人多收获,不玩肯定是理所当然的。
牌在我们这里,只有我们才能能决定开局还是不开局,不赌就不会输。
最新消息,女方可能隐瞒信息。
坐等反转。

女子产后半个月被男友起诉退彩礼,法院判退 50% ,非婚生育的女性付出,法律该如何「看见」?
大家可以去看看被答主折叠的评论,我感觉很可能接近事情的真相。
看了女方发的小作文。
我只能说,我是法官,大概率也这么判(不知道二审法官会不会因为同情女方而改判)。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的法官只能这么判。
综合判决书和女方的小作文,可以大致推断出双方诉求。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女方不退彩礼和其他费用(有没有其他诉求,我不清楚);
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这个吊样,孩子目前是跟着男方生活的,法官能怎么办?
法官只能把孩子硬塞给男方,然后为了安抚男方继续抚养孩子,让女方退一部分彩礼(女方个人条件应该还可以),以后支付抚养费。
(至于女方诉苦说男方对她不好,问她借钱买车,让她辞职去上海等,在法官眼里,可以归结为一句话 “男女因琐事纠纷导致感情破裂”,而非法律意义的过错。在双方都不要抚养权的大前提下,这些感情纠纷,不直接影响法官的对抚养权和彩礼纠纷的判决。法官的能做的,只有分好钱、分好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为女方提供情绪价值。)
男方的去责任化思维,让法官无法挑出他的破绽和过错,反而让他得到了力 / 工们大出血才能得到的孩子,甚至倒逼女方退他彩礼。
男方只要钱不要孩子,法官甚至还问男方父母 “人家老人都抢着要孙子,你们家为什么不要?”
我已经脑补法官的内心吐槽了:
求求男方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这样我才有抓手,判你们出让利益,补偿女方啊。
你们和其他力 / 工父母一样,出点血,安抚一下女方,不行吗?这样我才好判啊。
男方现在这幅‘不要孩子’的样子,我怎么拿孩子要挟你们,判你们出钱补偿女方啊???
女方也是,你生的孩子,你的骨肉啊,你怎么也一点不在乎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们都这个样子,我怎么判案啊!!!
TMD,都这个样是吧?
一个个的死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
我只能公事公办了,那孩子继续跟着男方生活吧。
男方你别闹!你不是要退彩礼吗?我让女方退你一半彩礼,以后女方付抚养费,孩子男方你继续养着,这总行了吧?
好了,就这样,男女双方都闭嘴!
女方抑郁症,是由判决结果倒推出来的,法官先有了要把孩子判给男方的结论,然后采纳女方的抑郁症材料作为支撑证据。




新闻模棱两可,对很多关键情节遮遮掩掩,不是为了偏袒男方,而是因为男方的这一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
一旦大规模的男性学会了这套,很多矛盾就会交给社会,政府将会很难受。
(而且,会有大量的原本很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男方,也会有样学样,导致女性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年轻一辈的思想,和上一辈人完全不一样。
女方能写小作文,而男方声音较小,原因在于,男方的去责任行为,还没有大规模化,相当一部分男性,都还是同情女方的,男方知道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但得不到大规模支持。
这个案子按传统思维,女性是弱势群体,所以要照顾女方利益。
可利益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从哪里来呢?只能从男方身上出。
法官希望的判决思路是:
男方父母想要孙子,争夺抚养权
→男方父母希望女的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出让利益,使得女方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主动赠予女方?万元,并承诺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法官顺理成章,判决 “孩子归男方”,女方也得到了性别转移支付
→事后,舆论依旧可以营销 “生育无价” 的氛围,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物化女性、繁殖癌!女方血亏啊,男方才花了这么点钱就得到一个孩子,占太大便宜了。
可男方第一步就没按法官的思路出牌,直接不要孩子了。
法官没了性别转移支付的抓手。
事后,舆论也没有理由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了。
新闻也只能掐头去尾,迷糊处理。
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以为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结果法院偏袒男性,因此判给了男方;
实际上是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迫于无奈 ,因此判给了男方。
最新发现:据女方透露,男方拖延领证的原因,是为了领证前把婚后共同存款,转移为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说实话,我个人才疏学浅,没理解女方的意思。
请大家为我解释一下。

真没绷住,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出轨,
然后不承认亲子鉴定的传统艺能。
这剧本大家都熟,见多了。
看着看着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
怎么会把孩子判给男方?
然后看到遮遮掩掩的一句:
” 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 “
给你们翻译一下,这亲生骨肉她不要了,
她不要了!
但凡她提一句要,孩子百分百归她,没有任何疑问。
因为甚至这两个人都没有结婚!
要上户口都得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和《具有资质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你就知道把孩子判给男方的话,对面得有多离谱了。
继续往后看原文,她不要小孩,
那她要啥?
“目前我的诉求是,希望通过协商取回嫁妆或相应价值的钱款。” 李捷说。
(在返还彩礼后,李捷也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约 2 万元的嫁妆及个人物品,但遭到陈明拒绝。
对此,李捷曾咨询法院,法官表示该问题未在本案中处理,建议另案起诉或协商解决。)
出去看了一圈,
发现男方也是个人才,
这位搞去责任化,也不要这个小孩,
最后法院是按着脑袋判他抚养的,甚至女方还要给一半的抚养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要你把球踢给法院,表达自己不要小孩的需求,
法院就会求着你养孩子了,甚至还退彩礼,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精彩了!
看到后续了,我认错,我惯性思维了 o(╥﹏╥)o
这俩畜生都不要孩子,法院二选一挑了一边塞过去,这孩子天崩开局

这是一个去母留子的成功案例,母亲还是一个在安徽能够月入一万五的优秀女性。
男方出了六万六彩礼和一个金镯子,得到一个娃以后起诉离婚,退回了五万多。
女方出了两万嫁妆,九万往返路费和婚礼用度和日常费用,被骗辞了工作,生了个娃,颗粒无收。
总结,异地骗婚骗孕,多多科普,多多避雷,专挑异地相亲想找人搭伙生娃过日子的大龄单身女青年。
我们不性别对立,也不性别绑架,不输出情绪,也不输出暴论。
只实事求是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他拒绝一个他不喜欢或者不喜欢他的人,这有什么错?
婚姻告吹后,追回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予,这又有什么错?
他要求放弃抚养权的母亲承担部分抚养费用,这又有什么错?
他没要彩礼,没要房产,没诬告 xq,没烧窗帘… 他错在哪里?
他错在没委屈求全?他错在没认劳认怨?他错在不接受男德绑架?他错在维护个人利益把自己也当人?
她生下孩子五天就抛下孩子回安徽的时候,不可怜孩子小。男方因为她抛弃孩子而提出分手的时候又开始指摘男方不顾及孩子还小。
指摘男方的时候说孩子的父亲也有抚养的义务,可别人本身就在抚养啊。她逃避抚养义务的时候反而指摘男方太计较。不,不是他计较,而是你太双标。
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女性放弃抚养权后,退还彩礼、承担一半抚养费,这不是基本道德么??
整天把彩礼、不婚不育、去父留子挂在嘴边的集美,为何此刻男性拒绝结婚和要求对方承担一半育儿责任都要被你们口诛笔伐。
时代变了,我们都该学着成长。
没有任何人就该为你的决定和人生兜底,无论你是 Bra 还是 Bro。

明明男方一家也都不想要孩子为啥那么多人说是男的在骗子宫啊?
看了好多回答给女方打抱不平的,只能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女方这边能搞出燕东萍,n 孩非亲生的狠货,男方这边就能搞出此案中男方这样的狠人,大同案货拉拉案能被办成铁案,那出现这种女方生了孩子还要退彩礼的判决又有啥好奇怪的呢?
怎么看怎么像是被借腹生子的同妻。
还是不领证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同妻。
女方开直播吧,就讲这个故事,背景挂男方全家福,一是靠打赏礼物多少能收回一点,二是我单纯想看看这男的长什么样。。。
666 评论区愣是干成奇人大赏和狗叫品鉴会了,我提一句开直播一条条扑上来张嘴就咬,不知道戳到什么地方了这么敏感,主页点一个是一个,全是彩礼相亲胖猫武大牢 A,翻了几个我特么以为乎子数据复制人研制成功上线了,天天关注挑拨的傻呗话题这辈子有了
还有个🐮小的自卑神人装女来私信,一眼从未和正常同龄女说过话,嘴一张就开始拉,赐你四孩非亲生都爽了你了,
如果按照本题目下面的一些女性答主的推测,是 “男方抢孩子”,那判决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在过往所有 “男方抢孩子” 的判决中,只要男方事实上的“抢走孩子”,那么判决 100% 都不会退彩礼,更不可能退分娩费,更更不可能还要女方付 50% 奶粉费,甚至通常都是要男方给女方孕期补偿一笔钱,现在这个结果并不符合事实逻辑。
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说 “男方抢孩子” 呢?
我想了一圈,只有一个可能:因为这些人都是先射箭后画靶,不在乎事实只是想骂男人
这就是进步主义的必然结果。
你不可能在保护儿童和女性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前提下,要求一个男性对于一个独立、自主的成年女性富有额外的道德义务。
要么女性独立承担生育后果,要么男性对女性的生育拥有干预权,二者总要选其一,没有两边都占的道理。
现在的判决只不过是要求该案女性对她独立行使生育权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已。
一面之词而已,能让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自行设想一下发生了什么
去责任化就是牛啊,这哥么真是龟南一辈子触碰不到的高峰。
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反正我不参与针对男性的任何一场围剿。
男的才是被这个女的给坑惨了。
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谈恋爱期间意外怀孕了,不让这女的生,她非要生,生下来之后又不养。强行塞给男的,而且彩礼只退一半。
这男的还没结婚。多了一个不想要的孩子,损失了一半的彩礼。
真让去父留子 又不愿意了
你就这么想,在如今退彩礼堪比虎口拔牙的现实之下,居然还能拿回来一半。
这女方得出现了多么严重的过错,让法庭母平母正都顶不住了?
只不过,抑郁症拿出来一挡,又成了完美受害者了。
无数次历史事实证明,绝对不能相信女方的小作文;
男方上海,女方安徽,认识没多久就怀孕,如果女方觉得男方不靠谱,可以自己打掉,毕竟法律上规定女方有完整生育权;
两个人没领证,在法律上就是没结婚;
为什么女方不要小孩抚养权?
你不能在法律总是偏向女方的时候说法律公平;
与此同时另一边是女友跳楼,男子拽了 5 分钟力竭未能救回,被判赔 8 万,哈哈哈哈
近些年抽象判例数量节节增高,看来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除了最高赞,大部分回答还在说 “白得一个孩子”,好像占了什么大便宜一样。
时代已经变了,生娃警告得自己真信了?
再再更新,很多人认为领证就好了,问题是即使领证了,装到孩子出生,然后利用生产后女方虚弱,激素不稳定,刺激逼迫女方,如果女方想不开,男方无责的,结果是一样的。
再次更新,结婚不结婚,孩子生不生,一定要自己决定,决定后也要为此负责,无论是发生了什么,是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生命比金钱更重要,不是多要点彩礼能解决,彩礼无法解决生育带来的损伤,及时止损很重要,爱自己很重要。很多女孩过早的被教育成了别人家的儿媳,妻子,母亲,而不是作为人,作为她独立的自己。
我看完我竟然找不到这个女孩有什么办法跳出这个坑。即使领证又如何,不过是少退点彩礼,仅此而已。如果男方一开始就是存心只想要个孩子,这简直太划算了。
我想起了,同性恋天鹅。
派一个公天鹅去勾引母天鹅,小天鹅孵化后,2 只公天鹅联手赶走母天鹅。母天鹅感到悲哀,难过,这俩公天鹅欢天喜地,有小天鹅了。
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嗯,这算是男方给胖猫、冬萍老公、四娃非亲生男扳回一局的案例吧?
魔法对轰愈演愈烈,男方女方手段尽出,现代婚姻逐渐消亡,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中国的婚育率还是太高了。
纯骗肚生孩的案例,最要命的是法律认可了。
劳动法再可笑也比婚姻法靠谱。
最黑心的血汗工厂都不能一边糟蹋你的身体一边掏空你的钱包。
女性生产一年内是弱势群体,资本家都不敢压榨,要每天给一小时哺乳假的!
到法律这里居然才刚生产完就要应诉?
我实在不能理解,在我看来正常的法官就应该判案件延期再审,等母亲生产满一年,恢复正常健康状态后才开庭!
而没有开庭审判前,男方强夺刚生育的女方孩子就该报警!把孩子抢回来,然后先关男方十五天!
女方想坐地起价,男方当断则断。之前就有律师警告过男性朋友,一旦女方表现出不想跟你继续过的苗头,千万别心软
没结婚还可以收一半彩礼,这波操作可以!
看完新闻,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网上的一句老梗:她现在流下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
原来如此
以前在知乎刷到过一个类似的男的,也是未婚先孕然后指控女方精神有问题,想把孩子抢过来。
当时下面一片骂声,现在看来居然还真不是痴心妄想啊…
二编:某些 bro 是不是根本没有阅读能力,我都说了是另外一个男的,他也是类似操作,但他目的是抢孩子。能听懂吗… 非得追着我说哎呀他不要孩子(翻白眼)
基层法院民庭这种忙出屎的地方
10 月女方分娩,11 月立案,12 月就能开庭
更别提女方还在哺乳期,刚出月子没多久
这里面没猫腻我真不信哈
相当于,倒贴钱做代孕,最后每月还要给三千抚养费。
法院效率这么高吗?我看有的家暴致死案,女方反复离多少次离不掉,这三个月结束战斗了?
女方现在应该意识到,双输好过单赢。
反正她有抑郁症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剖腹生子、受虐致抑郁还要退,确实奇葩。
法院判决提醒女性:不孕不育报平安。
有人去搜了,这男的以前就这么干过一回,也是孩子一出生就跟女的分手了,弄了一个孩子。现在是二次得手了,看来他抓住了一个法律漏洞。
这是好事儿啊。
这样判,幻想着能找个男人,俩人生个孩子,“和和美美” 过一辈子的女人才会越来越少。
法律已经多次强调了生孩子是女方自己的事情,尤其非婚生子,完全是女方个人行为,奈何很多女人还是沉浸在老思想里,觉得孩子是给男人生的,男人应该付费,应该包圆自己妊娠的费用。那这不是买卖人口,租赁器官吗?法律不承认这个行为。你的孩子,你要交给孩子父亲养,可以。你想以此换钱,不行。
女人学聪明点,自己的孩子,自己生,自己养,随自己姓,只算自己家添丁进口,花钱受罪都是为了自己,好歹旱涝保收,否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你知道游戏法则不站在你这边的时候,别玩双人对战了,玩单机游戏。


这个回答我觉得我写得还是不错的,不知道戳谁肺管子了给我折叠了,现在我再次贴在这里,因为现实在证实我所说的。
有人又要问了,“答主答主,这个案例里女方没有收到钱啊,还赔进去自己的嫁妆”。
因为有些人很天真的。就算所有男人愿意买,所有女人就愿意卖吗,说白了母猫母狗生的崽如果太早被人聘走,狗妈猫猫都是要呲牙的,女人为什么愿意出让自己的婴儿?所以要靠一招,骗。“我不是要买走你的孩子,只是和你共同养育,给你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愿意补偿你。” 时间一长俩人都入戏了。(但是现实是不会配合他俩的,很多女人产后抑郁,就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骗走了)
就像让我的回答被折叠的人,这里面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在买人的男人,冒牌祖宗做久了不肯接受自己的子孙是买来的。还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卖人的女人,“说什么呢,我们这是爱情”。那好了,一谈情就伤钱,如果她真只谈钱就好了,一赚几十万,二不用付抚养费,人千万不能重感情。
杀伤力,堪比婚恋的 “扶不扶 PY 案”。
…………
安徽宿松 “剖腹产后半月被起诉退彩礼” 案(陈明诉李捷),承办法官是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彭旺鸿法官。(男的叫陈明,)该案由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彭旺鸿法官作出了返还 50% 彩礼、驳回分娩费分摊的一审判决。(网载)
……………………
婚、恋关系断崖式死亡,兔死狐悲的共情
普通女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最脆弱的时刻,等来的是伴侣和法院双重宣判:失去抚养权,退还彩礼,承担抚养费和奶粉费。哪怕案例中这位女性履行了事实婚姻的全部义务:办婚礼、怀孕、生子、承担费用。
对女性而言,这种遭遇击穿的,恰恰是女性当中的最想正常结婚、愿意真诚投入婚恋的女性。
更关键的是,这部分愿意好好结婚、甚至带点恋爱脑、愿意真心付出的女性,也恰恰是普通男性最容易攻略、也最想娶回家的结婚对象 —— 她们不贪慕虚荣,不漫天要价。
结果呢?这一纸判决、现在好了,直接把这部分最适合结婚的普通女性,按在耻辱柱上摩擦。好笑不?
(顺便说一句,下面评论里吵吵嚷嚷的那种要 100 万彩礼的女性、去父留子的女性。冷笑一声,这部分女性,对普通男性甚至正常婚姻,从始至终就不在她们的菜单上。 反而真正能和普通男性走进婚姻的,是判决书中的这类女人)
男性的极端个体自私,击穿群体信誉,反噬后来还想正常结婚的男性者利益
男方赢了官司,但个体的极端算计,会击穿男性中另一群体,比如说想要真诚结婚、成家的,绝大部分的正常男性。
普通男性想进入婚姻的,将不得不面对结婚女性设置的、更高防备门槛: 例如房、车、婚前协议、财产协议、生育金、高额彩礼(也许会换个说法营养费?改口费?养育费?)。
对男性来说,极端个体的自私算计坏榜样,最终反噬的——是后来者中想要结婚的男性,砸的是这部分人的饭碗和生存空间。
普通男女,根本撑不起这么高的防备成本。一旦形成,剩下的就都是上层、富裕阶级的游戏了,普通人谈婚论嫁的机会消失,门户、阶层逐步形成固定。
跟着起哄的人?不想结婚跟着起哄,姑且认为你清醒,或者坏;但,对婚恋关系还有期待、想找女朋友、想成家、甚至还想结婚的,也跟着起哄,纯纯是傻。
判决书,比网上一万条挑拨男女对立的帖子更具杀伤力,胜过网上千万条恶意挑拨的男女对立热搜。
更残酷的现实是:当还想要结婚、成家的男性,还在纠结彩礼贵不贵、门槛高不高的时候,现实已经更扎心 ——社会上根本找不到一个正常女人,愿意让他花这笔钱。
以后普通人(男女)想进入正常婚姻?不好意思啊,大概率都是杀猪盘,你的盘我的盘,盘盘不一样。(快乐童年)
最后,男性最终进不了婚姻的伤害,远比女性要大得多。当大量男性被迫光棍,最终反噬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安稳。所以某些体系内,很大被渗透了,(FY)近年来更是奇葩迭出。
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达尔文进化了,倒正应了古人的那句话,穷不过三代。原来大家以为穷三代要翻身,万万没想到原来真相是穷不到三代要绝后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想结婚?”
大同案女方不起诉的的 if 线
看到了吗,大同案如果女的不报案的 IF 线
我的评价是现在民法典惯出来的就是没有基本人性的人
女方剖腹产 5 天,在肚子上拉了一道大口子,还躺在床上的时候法官让女方去应诉,绝
这个案子就应该糊到那些提倡彩礼立法的人大代表脸上,女方月薪 1W5,男方这点彩礼不过是女方几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要求女方辞职,断掉人家的职业生涯,还能去法院起诉,在法院打通任督二脉用极快的流程无视女生的身体状况硬生生抢走孩子
民法典觉得生孩子是个人支出,没结婚彩礼是可以退的,结果结局是孩子是判给男方的,女方还得给赡养费,彩礼男方一起花了还能告回来,嫁妆是女方肚子上还有剖腹产的刀口还得去自己起诉的。请问男方在这个过程付出了什么?这部民法典是不是整个过程中协助身强体健的男方残害女方,把女方当成二等公民整
什么叫人性,什么叫没有人性

潜在 QJ 犯真是孜孜不倦

不要给任何喜欢未婚先孕的男人生孩子,不然只要他用彩礼的名义硬塞给你点钱,他就可以要求你辞职,要求你把孩子户口落他家,要求花你的彩礼,让你为奴为婢,只要你不答应,男方就可以悔婚然后在你产后虚弱的时间去告你退彩礼。完成这一切只需要虚情假意地装一段时间,让女生以为你爱她
有些 50W 不用来带节奏,我直接删,不会给你们这种跳蚤生存空间
以前有人科普过,婴儿两岁以内只要女方想要且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给女方。
这次判给男方,是不是说明女方根本不想要?
25 年 10 月产子,到现在孩子也没到两周岁
按照法律来讲,母亲没有重大过错,是不可能把孩子判给父亲的。
看来这里面小作文不少,还得是集美能编
你们很多同志都没当过爹,我跟你们讲一个事实:父亲对子女的感情,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的,我对于我的女儿和儿子在他们出生时最大的感受就是陌生。那个时候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豁出命去保护他们,我心里想的是,不会;当然我嘴上说的是,那必须的。
我一度以为我自己是异类,直到我和几个当爹的朋友聊过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们的心态都差不多。
这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特征。
母亲和后代的感情是从十月怀胎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而父亲对子女的感情,是建立在长时间亲自对子女的抚养之上的。经过半年到一年左右的起夜、喂奶、按摩、哄睡、陪玩、讲故事等等亲子活动,父亲这个角色才会意识到眼前这个后代与自己的关系和对自己的重要性。大概到我女儿和儿子牙牙学语的年纪时,我那句 “那必须的” 才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那种把孩子遗弃了然后十几年后又去寻亲的,尤其是父亲,他说的什么对孩子有亏欠、后悔之类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没经历过亲自抚养这个阶段的父亲,是不可能对孩子产生正常的、深刻的父子或父女感情的。而真正亲自抚养出来的后代,哪怕是生在残酷的帝王家,哪怕孩子要造自己反,皇帝都依旧下不去手真的杀掉了事。
扯远了。
说这些的意思是,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在孩子出生时抛弃这个后代,心理上是毫无负担的——你会为了离开一个陌生人赶到难受和愧疚吗?
真正让父亲压制住这个心理,心甘情愿抚养新生后代的,恰恰是各种社会共识和规训。正是由于这些社会共识的存在,明明很多父亲对孩子的到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依旧要装得很高兴、很兴奋、准备为孩子付出一切,而在亲自养育孩子后,这种伪装反而成了现实。
所以你们很多人说的去责任化其实都只是表象。去责任化的本质,就是把这一套规训男女双方的社会共识放弃了——而这套共识背后,男女双方都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都被抛诸脑后了。只不过这种放弃,最早是女性开始的——婚姻的排他性(婚后性自由)、婚姻的性义务(婚内强奸)、婚姻的互利性(婚后财产分割无条件倾向女性)——男性选择跟上而已。
而当男性跟上之后,慢慢就有男性意识到,这一揽子义务里,孩子这个义务,其实本来自己也可以不要的。毕竟如果按照生物学来说,男性的生殖器官结构就是鼓励男性打一炮换一个地方,广撒网,多播种。
所以你们看,以往很多离婚的纠纷,双方最核心的点就是孩子归谁。而现在这套社会共识瓦解之后,就有了题目里的男方:我只要钱,不要孩子。
有趣的是,当男方不要孩子、只要钱的时候,无论是女方还是裁判,才发现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制衡男方了。而 “不要孩子、只要钱” 恰恰是写在男方生物基因里的,只不过被社会共识压制住了而已。
而现在社会共识被撕裂了,那这个事件就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
完。
看到这个案件的第一感觉,是看过那么多离婚案后,终于出了一个性转版的。
代入男女方的境地,也觉得这是一个比较 “绝情” 的现代故事。
从判决来看,最后男女方承担了什么呢?
第一,是孩子归属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
**第二,是彩礼。**经法院认定,女方原先获得 6.6 万元彩礼 + 现金 22590 元用于购买三金 +(购买时)价值 16378 元的金手镯,共 104968 元,判决女方以现金方式 52484 元返还男方。

p.s. 假设 22590 元已经用于购买黄金,随着金价上涨,**这部分三金和金手镯的价值现在大概 5 万元。按照常见离婚案例,彩礼按比例返还,x 金全退。**如果判决方式返还 6.6 万元彩礼现金的一半和物品三金、金手镯,女方手里应剩下 3.3 万元。

现在判决以现金返还 52484 元,女方手里还剩下价值 5 万元的黄金 + 6.6 万元 - 52484 元,大概是 6.3 万元资产,比上面的判决方式多出 3 万元。这点应该也是法官考虑过的。
**第三,是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法院支持,共 3164.81 元。
第四,女方和孩子住院期间,男方花了 9609.96 元,女方通过医保基金支出 8603.28 元,医保个账支出 169.08 元。法院不支持男方部分让女方承担。

第五,女方生产孩子后离开,男方请了月嫂照顾孩子,法院不支持让女方承担月嫂费用。

综上,男方为女方和孩子住院的支付款、男方请月嫂照顾孩子的费用,法院均不支持女方返还。
女方需返还的现金包括 “一半” 彩礼和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是 52484+3164.81=55648.81 元
同时女方手里保留了现在价值约 5 万元的黄金。
这便是抛去感情以外,媒体绕来绕去,不直接明言的纯经济数字。
这件事再简化来看,便是两个没有登记结婚的人,给了彩礼,办了一场婚礼,随后生下了孩子,随后双方分开,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和黄金。
你说这样的事公平吗?
好像挺难说的吧:
毕竟短期结婚后离婚,是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分一半房子的案例比比皆是。


毕竟更多是孩子判给女方,女方得到抚养费的案例。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情况反过来了,离婚了有孩子,孩子却判给了男方,女方还需要返还彩礼,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过去更多是案件里的男方承担,以及社会里的男性讨论这种不公平,现在待遇给到了女方。
所以有很多人觉得天塌了,觉得世界黑白颠倒了。
高赞的多位女性,明显恨的便是这种落差,这种换位。
哪怕法官通过让女方以现金返还,使女方手头资产增加了 3 万元,
哪怕是女方生下孩子后,先离开了孩子,
哪怕还有诸多情况尚未明了。
她们秉持的,不过是 “这次的交易不如过去划算,所以我要退市,我要闹” 的心理。
那些不甘心、报复、指责、攻击等的评论,与曾经的男性网友们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以前男女光速结婚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你们是否说过什么?怎么现在又突然,集体罕见地在知乎冒出来了?甚至,你们是否仔细研究过这个报道,还是又像过去那样,开始造假数据、伪事实进行传播?
回到这个案子,看过判决,看过报道,猜测过疑点部分,我认为男方采取了堪称 “绝情” 的操作,却又恰恰是应对 “闪婚闪离分走财产” 的极其有效的措施,对本不该被分走的财产很好,对还没长大的孩子很好,能有效遏制和打击那些居心不良的女性。男方是在上海工作生活,或许也是在上海,才更能顶住常规世俗,做出这种选择吧(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也不评判)。
这件事我认为最大的悲凉之处,一是父母成仇、母子分离,二是法律环境的征战四方,兜兜转转终于造就出这么个性转版案件。
我不知道女性是如何看待那些被用婚姻和法律有意无意分走财产的男性的。长期在这些新闻里失语的你们,或许现在能真正体会一下,男性的感觉了。
女方具有最终生育决定权,男方不具备相关权力。男方唯一的权力无非是当女方决定不生育的时候有权利提出离婚,并承担彩礼、三金、时间和感情投入的损失罢了。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女方也应该为生育结果最终负责。本案例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男方也明确不想要孩子,最终法院把孩子塞给了男方的同时仅退一半彩礼,实际是让男方为自己不拥有的权力去承担后果罢了。
对男方都如此不公平了,不知道 s1s 们在义愤填膺的喷什么?具有完全生育决定权的女方完全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孩子,生育后却又不想抚养最终判给男方,典型只享受权力不享受义务。
法院为啥这么判?
因为没领证。没有了那张纸男方就不会被法律强制照顾女方;没了那张纸也不会被分割财产;
男方不想要抚养权,法院就得强制女方退回一半彩礼,外加出抚养费,才能要男方收下抚养权;女方想要抚养权也没关系,男方可以一分抚养费都不出,强制执行也没用。
看到了么,你想要责任,就会有无限的责任等着你;你推卸责任,别人想要给你责任就要先给好处。欢迎来到后现代社会!
最让人害怕的是,我在许多评论和回答里读出了其他男人对该男人的羡慕……
怎么一溜的共享大脑在说是男方骗婚去母留子?且不说现在只有女方一面之词,就是这一面之词里,女方是怎么说的,你们看过了吗

“原告诉讼请求:…… 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孩子不到两岁,法院却把孩子判给男方,你要跟我说女方抢着要孩子我是一点也不信的。
那句话没错,底层普女的最优解就是不婚不育,尤其是家里有兄弟的,这种家庭是给不了女孩子任何助力的,甚至家里人不吸她们的血都算是父母有良心了,好好工作存点钱给自己养老,现在这个环境有那张证你被对方打死撑死也就是个家暴,没有那张证下场大概就是这样子被吃干抹净,反正不管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那就跳出去不参与这场游戏
见证了此事,警方当时没起诉女方弃婴罪已经不错了。金融男不好惹的
风向转的这么快吗?
仿佛昨天还在说什么生育代价,不可弥补。
今天就刷到回答: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分娩费。(男方不要孩子)
既然已经具体到了某个费用,那实际上就是可以真金白银算价钱的
至于孩子?没人想要
(消息来源是某音符平台自称案件的女主发的,说男方都不要这个孩子)
其实就算要,也可以算价钱(没有恶意,客观来说就这个案例里面,男子提到了抚养费的问题)
国家现在政策一年补 3600,多花的,两人平分。
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很轻易的能看出一个结论:只要你不怕算账,只要你愿意算账,那账就一定能算的明白;这个孩子你定义为无价之宝,那就按无价之宝来算,你不要他你定义他是负资产,那么你还能要到一个抚养费甚至彩礼。
值得着重提一点的是:我观察到不少评论提出,女方很惨,比代孕还惨,代孕还能拿多少多少钱。
这些看上去是在仗义发言,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在计算生育代价吗?
要算的话还是大家都算明白一点。
未婚男女更需要算明白。
本回答仅从计算成本费用方面进行讨论。
感觉像五四运动时期一样,旧的传统秩序崩塌,新的模式还没稳定,很多资源不够的人会在这种时期因为环境的改变不论顺应潮流还是维持保守策略都会不能避免受到伤害。那个时候反对包办婚姻崇尚自由恋爱也是有很多悲剧的,光那些民国著名文化人的故事都够上很久的热搜了。
在这里竟然能判女的退还一半彩礼!
孩子判给男方!
这描述隐藏了什么信息?
你瞧瞧,该刮春风的时候它就刮西北风。
这个案子之所以让人愤怒,不是因为判决错,而是因为男方把婚姻和生育完全当成了交易,而女方在感情和生理上都付出了不可逆的代价后,还要被拉上法庭算账。法院给出了法律的答案,但给不了人情和道德的满分。
初看我一愣,啥玩意?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法院还给判了??????
这男的咋做到的,怎么这么牛
往下一细看才知道这男的操作 666,首先他俩没领证,直接废除了 “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这条超级大招
其次废除了” 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直接给女方两招真伤大招干废了
最后说这个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 50%。
总而言之一句话,法国不愧是革命老区,早就告诉了我们只能恋爱,不能领证,只恋爱那叫浪漫,领证那叫脑抽
波特!你居然用我的魔法对付我!?
没什么可看待的。
过去几年一直在宣传浙江入赘、女富男穷的不结婚案例就应该想到这一天。你把这些案例当正面案例宣传架不住有人逆练神功。
婚姻法和民法典再怎么有偏向,有一点你逃不过去,就是你能做的事别人也能做,无非是程度不同,女方可以在月子期间要求房产加名然后分居起诉离婚,男方也可以拖着不结婚,大家抛弃道德底线互相博弈。
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极不完善法院在婚姻案件中有强烈的维稳倾向,到最后就是谁更有底线、谁更老实,谁就去兜底。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男方也完全抛去道德底线,不要孩子了。这下法院就卡住了,你再维稳也要把孩子照顾好。
实际上从判决里也能看到法院的两难,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一年符合公序良俗,下一句就是难以归责某一方,一般此类案件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续是不会退彩礼的,而且本案中女方还患有重度抑郁症,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我国现代婚姻法的本质就是分孩子分财产,只是某段时间大伙都是老实人认为婚姻神圣爱情无价给婚姻上了一层滤镜,把婚姻神圣化、道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救助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婚姻中男性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再加上过去十到十五年大量女性利用法律漏洞从婚姻中套现。
解构是你要的,本来道德滤镜还有点救济功能,你现在把婚姻变成算账本,双方一起拿着计算器算账,算到最后男性群体有收入兜底,女性群体 10 年收入比干到男性的 0.5-0.67,20 年干脆不公布了,法院用自由裁量权和公序良俗兜了五年。
现在男方也开始调低道德底线,传统婚姻道德彻底瓦解,婚姻彻底沦为冰冷的财产关系,离婚从家庭的破裂变成财产分割,有些回答说结婚不如代孕,你们把家务定价、把彩礼称为生育补偿,实际上也是算账,现在无非是大家一起算账,恰巧你又没算赢。
先手套利的时候你为人家叫好,大家一起玩自由主义吃板子的时候就别哭,不然你这自由主义也太不自由了。
我发现女性群体有一种很奇葩的思路:女性吃亏就是被设局了,女性受伤就是男性渣男,问题是一开始你们从婚姻中套现离场的时候是鼓吹大女主的啊,你要玩自由主义那就要允许别人也玩自由主义,而不是你靠着抢跑解构赚了一笔,等到对方反应过来也玩解构的时候你输不起了。
既然你把婚姻当做生意那就是有输有赢,输的时候想起来要男性负责任了,你疯求了?
这么多为女性悲惨发生的言论,真是太打脸了,整个故事好就好在,是当事女主自己贴出的男方不要小孩的记录。
按照大女主剧本不应该把孩子留下狠狠要一笔钱吗?去父留子了呀
这才是人文之光,说明安徽省在性别平等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我觉得要判断一件事是否合理,不是要看某些群体说什么,而是要把当事双方性别对调一下,再看案件还能否经得起推敲。
而这个案子对调后你会发现,哪怕这个案子是采用最有利于女方的视角,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问题,只不过是大家都不赚不亏。
很多集美都在编故事,那不妨我们也推敲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从案件描述来看导致这个案子发生的核心是男女双方对于定居地的分歧。也就是男方想要女方辞职来上海,但女方想要留在安徽工作,后续的矛盾是建立在这一核心的基础上的。
那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两人是相亲认识的,相亲想要确立关系一定离不开对于未来的规划,那按理来说双方对于未来居住地都有这么大的分歧,应该早就一拍两散才对。那为什么两人会如此糊涂的办婚礼生孩子直到产后爆发矛盾呢?
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其中一方想要继续发展这段关系并做出了口头上的临时让步,即承诺未来双方会在同一个城市。只有这样,才能让双方走入婚礼。
如果是男方向女方做出妥协,那男方也基本不可能会在女方产后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而且如果真是这样,女方怕是早就拿出来大肆宣扬痛斥渣男了。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女方对男方做出了临时让步,双方日后都会到上海生活。男方在获得女方的承诺后,才肯愿意举办婚礼。这点在文中也有一定佐证,那就是女方提到了男方给女方两三年的过渡期然后去上海。
之后就是女方怀孕、举办婚礼,至于女方抱着什么心思,那就不得而知了。女方产后,男方可能抱着对家庭生活的期许,希望女方兑现承诺,直接辞职来上海一起生活。但最后的结果就是,女方断然拒绝了男方的要求。
并无结婚证,孩子能判给男方的依据是什么?
总结一下这个事情的几个关键点:
1、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安徽宿松户口。
2、在未领证的情况下如果想要让孩子挂在男方户口,需要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3、产后第 5 天,双方因为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后女方抛下孩子跑回老家。
4、男方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希望女方把孩子领走并退钱。
5、法院判决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女方部分退钱。
6、女方目前诉求有且只有,拿点钱回来。

这几个关键点看下来,本次事件中双方的反常举动基本就都能解释了,只不过所谓男方大赢特赢的说法好像不怎么成立啊,,,,
参考文献:
虽然我一直不支持高额彩礼,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里我希望女方要到了高额彩礼,最好有上百万,一百万彩礼哪怕返还一半还有 50 万呢,不至于生了孩子付了保姆钱奶粉钱受了磋磨严重抑郁了还把孩子给对方了
身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初中同学,虽然很多年没见,但持续有联系,后来很突然,说要结婚了,作为多年同学加好友,表示恭喜,因为工作在外地没有去现场参加婚礼,但是还是给了大大的红包。结婚当天直到晚上也没有看到朋友圈发任何婚礼照片,第二天问了一下为啥没发,说太累了,没顾上。
后边大约婚礼之后 6-7 个月,孩子出生了,遂了然,是奉子成婚。
婚礼后大约 2 年不到的时间,临近春节,晚上很晚了,这个同学给我打电话,没接到,然后同步给我发了一个判决书
大体意思就是,虽然跟女方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给的彩礼是为了结婚用的,不领证就要起诉女方要求退还彩礼,中间种种证据。
最后判决就是 孩子归男方,也就是我这个同学,女方同步退还男方 60% 的彩礼!
看完这个判决之后,我就疏远了这个同学,觉得做人真是太差劲了,就算是找代孕,都不只给几万块钱吧,但是他却用这种方式低成本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甚至给女方剩的这点钱,我个人觉得都远不够弥补女方的损失。
最最关键的是在我疏远了他之后,某天给我发了个信息,说你现在跟我好疏远啊,你是不是觉得我结婚了,多联系不合适,但实际我一直是未婚,哈哈哈。
当时,那种恶心,真的是,见识了物种的多样性,目前已拉黑断联。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单身生育
我就想知道,这个结婚证到底是不是婚姻的唯一标准,你们公检法就这么灵活的吗?
这个问题下面充满着大量的法盲,我只能说一个事情,你看到一个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被判给男方。那么你对于女方的任何事后发言,都不用看了。
至于判决意义。
我认为他和燕冬萍,胖猫事件一样,法律的判决非常正确,法律就该这么判,非常合法,大力宣传。
每年 315 和 pm 一起拉出来,每年刷新一下。
我同事接了一个案件
男方彩礼也给了
女方也怀孕了
差一个领证
男的不愿意了,也不愿意配合领证,开始对女方动手
女方最后流产
男方起诉女方一家把彩礼还了,还保全女方一家的账户
(我同事说,女方连个共享单车都扫不开)
看过暴力视频,瘦弱猴子穿着裤衩子上蹿下跳扔椅子手锤孕妇
我和女方是老乡 刷抖音刷到了。我就评论了 一条,女方把我评论删了。我就问一般这么小的孩子女方想要都会判给女方啊,是不是你不想要,男的也不想要。你防他,他防你,你不想辞职去上海一起工作生活,他非要你来,不然不领证,你自己发的,你让他领证,他拖着不领,是要花时间转移处理他的婚前财产。这不就是你防他,他防你,你们又不是夫妻关系,那这么判问题在哪
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最稳妥的方法。
为孩子找个基因好的爹妈
因为普通老百姓没啥试错机会
属于警示教育了。
男方从女方临产开始原形毕露,逼迫辞职未果、就开始在坐完月子其间用离婚精神攻击,折磨疯她,然后用比代孕还便宜的价格到手一个孩子,还送抚养费。
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这下知道黄金时代日本德国美国法国的 " 婚后 / 孕后退职制 " 含金量了么~ 不就是女方不愿意辞职闹的么 (笑哭)
或者说女方男方螺旋式去责任化…
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与史密斯
说的这个一起看,如何看待程序员高广辉的一生?
关于两性问题,我这里发了,骂与剖析都是可以,但扯诸如 " 桃花石是单职工社会 " 就是纯搞笑了: 杂谈一下如何评价斯奎奇大王(牢 a)提出的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他是在回归旧道德还是意图建构新道德?桃花石目前在男女问题上的,不同人群高度割裂状态比西大还厉害。
在当下这个情况,踩刹车或倒转版本已经失去其意义,**后现代化**已经几乎不可能避免。正如一个知 U 所说,就当下已经加速极快的两性版本,即使真学戴高乐,把职业女性退回 Family,也不好说还有什么作用。
但是,现在这样的自由化、后现代化社会,真的对普男普女 “好” 吗?
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人这种生物 (不论男女) 是真需要拴的,不拴就都会异化成很可怕的人。
我早在去年就说过,法兰西式命运桃花石走向后密特朗法国🇫🇷的后现代化已经不可避免,可悲的是,到时候的东大连当时法兰西都不如。法兰西至少还有为传统价值观哀悼的老戴高乐近卫军。今天的某国,只有为现代化废墟叫好的男女。
" 希拉克在 1970 年代担任总理时期(蓬皮杜政府)相对保守,但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全球文化环境的变化,他逐渐向 “亲欧” 路线转型。到 1990 年代,他已公开支持堕胎权利、反对《韦伊法》限制条款的进一步收紧,并在多个场合表达对女性平等权利的支持。
这一转向在保守派老戴高乐主义者眼中是彻底的背叛。菲利普 · 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等传统右翼人士公开谴责希拉克 “出卖了戴高乐将军为法国设立的社会规范”,将其定性为 “伪右翼”。社会戴高乐派(Gaullisme social)的残余力量则在哀叹中写道,随着希拉克的意识形态转向,“家庭、工作、祖国” 的传统法国图景已成历史——这种哀叹本身就是对戴高乐 - 维希意识形态延续性的无意识承认。"
对于传统戴高乐派阵营而言,希拉克的这一转变是一场背叛。来自社会保守主义戴高乐派与戴高乐主义天主教团体的批评声音贯穿了整个 1990 年代:他们眼中的希拉克,是一个为了迎合欧洲官僚机构和国际女权运动的压力,而出卖了 “伟大法兰西” 社会文明的叛徒。
家庭、工作、祖国——将军订立的法兰西价值规范,就这样死在了希拉克手里。" 这类来自保守营地的哀叹,在 1990 年代的法国传统价值观媒体(如《费加罗报》的部分专栏以及天主教刊物《法兰西信使》)中并不罕见。
老一代戴高乐主义者——那些将 1958 年宪法视为法国文明秩序的奠基文献、将国家对家庭的庇护视为高于个人自由之权利的人——在亲眼目睹曾经由他们自己赋予权力的 “右翼” 总统签署欧盟性别平等指令转化法律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文明地标的彻底坍塌。对他们而言,堕胎自由化、父亲产假、单身母亲的法律保护,以及鼓励非婚生子(这同样是在欧盟要求下建立的),都是对 “自然秩序” 的颠覆,是 “伟大法兰西” 精神遗产的终结。这种情感并非孤例:菲利普 · 德 · 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在 1994 年从希拉克阵营出走,成立 “法国为法国人” 运动,其核心动力之一,正是对希拉克在家庭价值观和欧盟压力下推行自由化政策的愤怒。
夏尔 · 帕斯夸(Charles Pasqua)——前内政部长,坚定的社会保守主义者——在 1990 年代末与希拉克决裂,公开批评希拉克政府在文化议题上向欧盟利益和 “后现代主义” 投降。帕斯夸所代表的那批人,是维希—戴高乐时代社会秩序最后的捍卫者:他们亲历了战后法国的婴儿潮,相信那个人口增长、道德秩序、飞速现代化并存的年年代是法国最好的时代,辉煌三十年,而现在看到的一切——非婚生育率的飙升、离婚率的上升、女性就业率的提高与后现代女权、生育率下降——都是法兰西衰落的证明。
哦对了,东德 1985 年的非婚生育占比与单身母亲比例已经与今天的联邦德国差不多了,更是远远高于当时的西德。我在怀疑,今天一些白右对文马主义乃至🐴的批判是不是真有那么荒谬的 “道理”?很多人总是说后现代化与原子化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异化,那么东德呢,还有离婚率远远高于除美帝外所有西方国家的苏联呢?它们不是计划经济吗?嗯?
东德可是高女性权益神国,社会反而走向了更彻底的自由化与原子化,它还是没有 “zbzy 异化” 的正统计划经济。一些卫道士还有什么可说?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明,强调 — 或者说过于强调女性解放,是不是必然发展到今天这样不利于普男普女的自由化结果?
从过去日人的结婚退职→生孩子退职,至少在当下,结婚生孩子退职比之前的老版本科学,条件更有引导性。日人的结婚退职制适合上一个版本,为什么呢?因为那个版本结婚必定生孩子,现在这个版本光搞结婚退职比以前更容易执行得坏得多,现在这个情况就是这样。我刚刚提到的那个是堵住部分后现代壬吃净传统漏洞的路子,也能达到提升生育率与幸福度的目的。
虽然我觉得在这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但还是多补几个内容。
四川乐山公交车标语惹争议「贞洁,是女孩最高贵的嫁妆」,后半句是「贞洁,是男孩最高贵的聘礼」,怎么看?
性别危机已经到了断子绝孙的地步,我们做错了什么?“贤妻良母” 是文化传统的精华还是文化传统的糟粕?
我有种感觉,今天桃花石的绝大部分先生们在性别问题及生育率上是非常不清楚的。即使像沈逸这种,最多只知道个 95 世妇会,然后又在谈什么 “真 / 假女权”,“妇解≠女权” 那一套东西。
克林顿时代的白右高知,在系统性论述♀权对战后美国的影响时,是把妇解与♀权放一起说的,也就我们这里会把二者刻意分开。实际上,你细看妇解与所谓西式♀权的观点,二者真的差很多吗?在一些人的世界线中,仿佛 60 年代中期及整个 70 年代在 City Walk 的 “西式♀权″不是在为” 工作权 “、” 平等工作权 “、” 墮胎权″豆蒸一样。「周末情侣」模式日渐兴起,工作日通过消息视频联系,仅周末相聚,如何看待这种模式?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由于老中特殊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烙印,我们当下的很多反拳人士 (包括建制派)、小登大都是以 “女性劳动” 为基本前提、结合这个事情去怼拳师。然而,事实上,这个很难说有什么效果。
有一说一,Early Age 这种 “妇女既要工作又要当贤妻良母” 模式能转起来本身就是教条进步主义与保守主义 “既要又要” 的怪物,温和一点叫 “特殊环境与适应特有生产力水平的最优解”,但当下桃花石已经是工业克苏鲁了。与 Early Age 时代的农业社会为主已经是沧海桑田。
历史证明,在一个势力工业化深入到了一定程度后,要么就像北欧、前东德政权那样全面推 “性解放”(前东德政权的大型露天派对、开放式关系又不是秘密)、“不要贤妻良母” 的全面双职工社会 (东德因为其性质还不算自由化,北欧 hhhhh),要么就像黄金时代美国、日本、法国、德国那样推行 " 现代化传统价值观 " 的 3k 法则去达到相对的平衡,强调贤妻良母,以单职工为主流,有限双职工或 1.5 职工为辅的社会。
我们实践了一百年,实践证明,目前而言并没有 “既保贤妻良母的守,又进全面平等、双职工社会的步” 中间选项,幻想中间路线是失败的。人不能既要又要,一些人的**红丸女劳主义在当下高度工业化的桃花石并没有可行性,2010-2026 年恁桃的女劳 / 男劳比例一直是上升的,截止 2025 年男劳已经低于 70,与丹麦趋同**。当然,如果要退回到越南甚至北高丽的发展水平,或者愿意接受恁鱿鱼这样的恶劣外部环境另说。
这两条路至少都逻辑清晰,不存在 “既要又要”!
冷知识之,一共末二共初程度远超 ww1 法三共的分手信事件的当事女性,都是直接成长在味夫臻钕拳时代哦~
还有,gk 初第一波急着让女儿要高额彩礼的,让女儿不要结婚的人…… 呵呵
有一种观点认为,今天某国连保守都保后现代男拳的守,都没有保类似戴高乐主义这样 “近代化传统价值观” 的守,这个是恁鳖的锅,或者说某人有很大的责任 — 当然,把今天的事都归咎于老师肯定有失公允,但老师早年很多思想非常激进是真的,而且我之前多次说过,一些人放到今天,杨笠算什么?“母系婚姻好!",“tower 女性太少,是 xxx🥧对妇女还有偏见~”,这个留给历史评价吧。
教我们的又是一些无耻无赖的男子,整天说什么 “贤母良妻”,无非是教我们长期卖淫专一卖淫,怕我们不受约束,更好好的加以教练。苦!苦!自由之神!你在那里!快救我们!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女干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猜猜谁说的?
某位比美国著名拳师费米斯通早几十年提出贤妻良母是长期卖淫,是**臻钕权 (**大雾)
值得一提的是,她 这个字一开始是被 20 年代的女大学生视作歧视的,鲁迅一般用伊这个字。
1950 年那部婚姻法出台之后,很快就被对岸某些人抨击为 “离婚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杨景媛女士论文里的笔误倒也算是歪打正着 [飙泪笑]
还有一个例子是当年离婚冷静期那个事被喷的体无完肤,然而即使是后戴高乐主义时代法国,也有类似的制度(近年好改革了),德国甚至一切离婚都需经过法院,在中国离婚,至少理论上反倒是世界最便捷的国家之一 (另一个离婚非常方便的国家是新自由主义后的美国,真是苦命鸳鸯了~)。

去父留子实操版…….
这个男人,给想 “低成本要孩子” 的人起了个好头。
有人算了笔账:正常代孕,四五十万起步,贵的要七十万。而这位男士的一番操作下来,不但孩子有了,彩礼返还回一半,连抚养费都有人跟他一起分担。
这真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但是,他也把正常男人想要相亲结婚的路给堵死了。
相信,许多女性在看到这样的故事后,更加不想结婚生孩子了。
她们需要防范的,可能不仅是感情不和,还有一种被精密计算的、以自身为生育载体的系统性风险。这无疑在原本就脆弱的婚恋市场上,又垒起了一堵高墙。
关键在这位女当事人抖音的评论区,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有人直言,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教人如何低成本获得后代,同时把经济和道德成本转嫁给另一方。
你说这事对谁影响最大?
不是当事人,不是那个被算计的姑娘,而是所有还想正常相亲、正常结婚、正常生孩子的普通男人。
这个案例一旦被传播、被效仿,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女孩子会想:“我凭什么要结婚?凭什么要生孩子?万一遇到的就是这种人呢?”
本来结婚率就在跌,现在好了,又添一把火。
代孕违法,但这种方式不违法,却比违法更让人心寒。
因为它告诉所有人:你不必花钱买孩子,你只需要学会算计一个愿意相信你的人。



又一个经典案例,充满警示作用,挺好的
男方家是拼刀刀上收到货就申请仅退款的同一批用户吧。
这个新闻给我的震惊难以言语。婚姻不存续了彩礼退回正常,子女抚养费父母共同承担可以理解,但是这中间女性因为生产造成的损失完全隐形了,孩子还判给了父亲。女人只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吗?生完了这个工具就还能用还能正常地计较得失?不谈这男女双方有没有感情,女人天然就该默默承担承担生孩子带来的一切吗?生育损伤,精神压力,时间精力这些都不存在吗?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都想象不到突破底线的人那么多
很多人把这个抑郁症看的很重,但这就是个口袋罪,肯定是先女方不要孩子再找的这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她有抑郁症才不把孩子给她,我就没见过孩子刚出生女方要孩子法院会判给男方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为什么不全额返还?
没领结婚证也能算结婚?这样结婚证还有什么用,法律的尊严呢?
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女性质疑法院凭什么要把女人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那我只能引用当今世界身份政治领域中主流的**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理论** 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 ² 和**交叉性理论** ³ 来回答你们了:
因为女方单独抚养孩子本质上是一种 “母职惩罚⁴”,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加的结构性压迫⁵**——这种压迫在女性生育期前后尤甚。所以,在这一判决中,法院选择坚决打破 “孩子特别是婴幼儿应由女性抚养” 的传统社会规训,主动将抚养权判归男方,从而帮助这名女性摆脱了父权制对女性角色的束缚与限制,进一步推动了伟大的妇女解放事业。**
作为一名进步主义者,个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以上理论论断;更进一步考虑到当事人女性还有着一定的抑郁症倾向,该判决的抚养权部分既减轻了其的日常抚养负担、防止了其精神状态的进一步恶化,也保护了孩子的成长不会因母亲的精神状态而受到直接影响,可以说实现了社会公益与具体私益的完美统一,可谓功德无量。

注释:
¹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其核心观点是 “父权制” 是社会最根本、最普遍的结构性压迫形式,由美国激进女性主义者凯特 · 米利特(Kate Millett)在《性政治》中进行了系统阐述,直接通过性别权力关系解释女性受压迫的根源。
²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共同作用,将女性家务与育儿劳动视为服务于资本积累的结构性剥削,代表人物是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其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中指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联合将女性关进家庭这个 “封闭的牢笼”,利用其的无偿劳动支撑社会经济。
³ 交叉性理论:由批判种族理论家金伯利 · 克伦肖(Kimberlé Crenshaw)提出,指出性别压迫与其他压迫体系(如种族、阶级、性取向等)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对于底层女性而言,其受到育儿责任等母职惩罚的体验可能更为复杂和沉重。
⁴母职惩罚:指女性在成为母亲前后,因生育和育儿在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心理福祉等方面遭遇的系统性劣势,较未生育女性或男性相比尤为显著。
⁵结构性压迫:指内嵌于社会制度、经济体系、文化规范等方面的系统性不平等与支配关系,其不依赖于个别行动者的恶意或明确歧视意图,而是通过 “正常运作” 的制度流程再生产出群体间的不利地位。
延伸阅读:
塞里斯当下主流女性主义流派基本介绍如何看待暨南大学新传教授批判女性主义的生育率的负面影响?诺奖得主称男性不做家务会降低生育率,如何评价该专家这一言论?
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原则,该案例判决有违民法。
这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仅仅因为没领证就打破了以往生育不退彩礼的底线。作为最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可以合理怀疑法官渎职及滥用职权,至于是否有贪污受贿情况,则需要证据。
通常是领证且生育孩子后彩礼一般不退。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女性生育的价值。这个案子是没领证,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生育后不退彩礼这个底线不能破,此案就破了。而且按公序良俗算,谁反悔谁不退。此案明显是男方反悔,所以彩礼无需退给男方。此案从法律从公序良俗,全部侵犯了女方权益。支持女方上诉。
胖猫但凡能跟这男的学个一招两式…
倒贴遭雷劈
这男的特别恨她,否则不至于算的这么清楚
从一开始都不是这个男人主动,这女的还去倒贴。
我是真觉得这男的恨她
这男的也不想结婚,至于这女的是不是同妻就很难说了。
法院判决仔细看了下,没有大问题。
问题是:女的已经没有工作,还得了抑郁症,要怎么支付抚养费?
男的相当于爽了一把,花了不到 6 万,白得一个亲生孩子,这玩意别说 dy,比买别人孩子划算多。
这个再不喜欢也是亲生的。
他觉得亏了的就是付了月子中心钱还是月嫂钱。
6 得飞起
理解不了,男方道德败坏,女方也抽象。
同年 11 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 年 2 月,李捷怀孕,“五一” 时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
这是中文吗?怀孕直到快生产了被男方要求辞职否则就不领证?
截止到一直不领结婚证就应该分手了。
部分人在这件事上展示的对法律常识的缺乏让我想起大同案,就是 “你们在震惊什么?当然是这样了,你们才知道吗?”
一些支持大同案男方的人在那震惊:难道订婚了女方收彩礼了还算 qj 吗?
我:对啊,当然算 qj 了,你们才知道吗?
现在一些人在那震惊:难道孩子生了酒席办了只是没领证,女方就要退彩礼还要交抚养费吗?女方得不到保障吗?
我:对啊,当然得不到了,我国法律不认婚礼就认结婚证,你们才知道吗?
我觉得这件事是个好事情,虽然我很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是也是敲响警钟,直接大家开启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去父留子多好。
这个女性没想清楚把自己整成抑郁症了,换个玩法,直接不要男的,直接不纠结结不结婚事情,当时就不应该辞职,在职生孩子,他不领证直接拜拜,孩子放自己户口上和自己姓,男的不出钱养孩子就找律师问问怎么证明男的没养孩子,怎么可以让孩子未来不赡养这个男的
孩子问爸爸在哪里的时候,如果男的不纠缠就说他死了,纠缠直接说他爸爸是渣男小三不要我们了就完事了,而且没有抑郁症的情况下孩子判不了给这男的,他也骗不走
男的不是也喜欢说加速吗,什么解构婚姻么,直接一起踩油门,大家独立自立自强才是王道,别考虑想什么依靠男的,依靠自己才是最好的,千万别做家庭主妇,也别为了男的放弃自己事业,就应该在事业上卷生卷死的,男的闹就换一个或者不要男的,千万别倒贴任何一个男的!
对了我建议这些案例应该放民政局门口反复滚动播放,警醒所有恋爱脑
抚养费一半很合理,
但彩礼为什么只退了一半?没王法了吗?
注意这个新闻最关键的信息: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她说,此前双方曾就辞职问题沟通,对方同意给她两至三年的过渡期,在她拒绝辞职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记住,这才是渣男操作中最关键的一步。
其最底层的原因在于:现代工业社会把所有生产都社会化了,唯独人类后代的生产,没有。
这个社会把一切工作都按社会化生产的标准去要求,却拒绝把人类本身的制造也这么要求,这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人类后代的制造,是不是制造业的一部分?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贤惠这个词就只能彻底臭掉,人类的生育率也就没救了。
不要觉得马逆胡说八道,他只是看得更远一些而已。
2026 年是真的有说法的啊 [飙泪笑]
从 “血缘定义不了父亲真正的重量”,到 “性转入赘提问”,再到 “哺乳期被起诉退还彩礼和分娩费”
乎友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完美。
这就是个比谁烂的世界。
人善被人欺。
当下版本的最终解决方案还没诞生。
法院和这个安徽男人誓要把结婚率降下来!堵死男人娶媳妇的路!
孩子判给男方我理解,孩子利益最大化,谁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谁抚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彩礼要回去是怎么回事,你要说是防止以结婚的名义骗取彩礼,但是人家孩子都生了这不是事实婚姻吗?还有分娩费奶粉什么的也要女方平摊,那女方生孩子对身体造成的损伤可以平摊吗?女方怀孕生孩子造成的收入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可以平摊吗?
女孩子好好看看这个案例吧,结婚生育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不太懂,5w 卖个小孩? 这么判的吗?刚出生的判给男方??? 你这么判,精神小妹都不敢未婚先孕了。
男方不就是想着骗女方生子吗?就算搬过去结婚不吵架,但想吵架还能找不到借口吗?而且,女方剖腹产,男方月子期间闹,我的天,好恶毒。而且很奇怪的是,以前不是在孩子 3 岁内,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吗?而且这个时候,不是女方愿意离才能离,男方离不了的吗?现在是咋了?怎么都不一样了??
最后,两人证都没领,凭啥孩子判给男方???那以后,男方骗女方生孩子后,就拼命作,要求离婚,或者分手,乘女方产后激素激变,情绪不稳定,把女方搞抑郁,然后,男方无损得孩子???
这叫合乎公诉良俗???
版本前端打法。
初看新闻时,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这操作看得我一愣。
再往下看才恍然大悟,他俩没领证啊,完全免疫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原来不可招架、闪避、格挡的真实伤害啊。
顺带连“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这条真实伤害也一起免疫了。
这男的给了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
我估计就是“不想要孩子”这一条,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结下来就是:
总想着担责的人,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学会甩锅的人才是赢家。
谢邀。
狂欢式拆解传统道德和家庭理念,拥抱去责任化。
喏,去完了就这玩意。
这问题要是摆在十年前的知乎,你能看到乌泱泱的男性回答者进来高强度批判渣男。
因为8090中老登还有着强烈的古典中式家庭观念,甭管是老实人还是泰迪,一遇上“孩子”这个关键词,九成九都会瞬间驯化成生物爹、房贷合伙人、经济适用男等供养者角色。
不是说这个帮人里没渣男,有,很多。但公序良俗会形成强烈的社会认知压力,尽量把下限抬高点。
你去翻千禧年后的狗血家庭剧,包括港台的,经典青年渣男就是背着老婆孩子偷腥出轨,经典中年渣男就孩子长大后不闻不问偷腥出轨。
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默认设定:孩子还是要养的。
所以琼瑶老师特别喜欢整遗腹子设定,少有,刺激。
但这套传统社会认知正在被急速瓦解,怎么瓦解的别问我,总之瓦解。
过去家庭、单位、政府的三方干预体系基本消失,那种让你注意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的老板和老领导也在消失,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失去了缓冲层,所有矛盾直接是从小家庭到面对司法仲裁。
婚姻也从两个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越来越退化成两个人本身。
别以为这是好事。多数人—即使成年—心智也很一般,独立判断能力都鸟烂。
而司法也越来越难以援引传统观念来仲裁,只能退守资产关系这个最赤裸裸的价值。
于是咱们能看到这类神人越来越多:我连孩子都不要了。
无论男女,一旦不要孩子,赢面一半。
因为传统拉锯的隐藏前提是:双方都会争夺抚养权,以此为基础展开司法博弈。
但一旦双方都不要孩子,司法博弈就变成了司法救济。体制再官僚,也明白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会产生严重心理创伤和社会风险,体制必须尽力做最后一道大坝。
所以司法只能一边算账,另一边又得尽可能从孩子角度去和双方谈感情,尽量找个不那么坏的来接住。
这就是这个新闻里的悲剧:被强行判给父亲,而这个父亲从操作手法上来看,实在很难说对孩子有什么感情;
而母亲的重度抑郁,无论主观客观,最后的结果都会对孩子形成“我的诞生是父母的痛苦”这个极其沉重的心理包袱。
很多胖友还在纠结这锅的性别,一边是痛批完渣男后恐婚,另一边是合法没毛病骂去呗。
但事实就摆在这:婚姻失能,这种失能在传统家庭理念逐步消减后只会加速。
这就是现行婚姻关系的风险。由于婚姻精算化,大量家庭责任被归分定价;这种原本模糊的东西一旦完成定价,退出机制就变得和公司清盘一样简单。
公司清盘时你会援引什么道德机制么?我当年很热爱这家公司加班加到内分泌紊乱能不能多分点?不能,你顶多去按你的合同时薪去算加班费,这条公式里没有系数去算你对公司的热爱。
你要算工伤也行,鉴定完后也有个公式。
几乎没有外部可介入的道德干预,出轨、非亲生、冷暴力、抛弃家庭等等,要么因为不涉及资产关系而被直接排除,要么就是加上个系数,跟套餐一样。
所以有些回答会直白地说“不如给别人做代孕”,这就是精算化的后果,数字会淹没道德判断,还不如去卖。
这就是某种“后现代化”:告别传统的沉闷与不平等,结果前方是含人量为零的账本。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唉,最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至少五年前就有人预见到了,但大多数人不信,这个问题下面现在还有人不信。
各位要搞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男人特别想要生孩子,男人特别想要儿子”这个基石的,这在过去是几乎所有人的思想钢印,在过去几百几千年里确实如此。
但如今这个基石松动了,男人想要生孩子在最近这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被各种污名化、各种嘲讽、各种唾弃,但嘲笑男人生育癌的这些人从没想过男人真的开始不要孩子了,这就是搞笑的地方,一边嘲讽男人想要儿子,一边说男人没有生育权,但又不接受真的有男人不想要生孩子。
其实这两年也有至少两个男人不想要孩子的例子,但由于思想钢印的存在,这两个例子被说成“有钱人才会这样,普通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儿”、“因为这男的是海王,普通男人不这样”,直到现在终于有个普通人的案例了,但你可以看到还是有很多人不相信。
包括本案中这个女的也不相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搞笑的是孩子出生后是男方在养的,你女方养了几天呢?最后法院还是判给男方了,所以到底是谁不要这个孩子?
过去那种特别渴望生孩子、生儿子的男人在今天已经退环境了,不适用于当下的版本了,目前处于版本更替的阵痛期,虽然依然有大量男人想要生孩子,但不想要孩子的男人也越来越多了。
令人无语的是这个问题里面的回答和评论区,还有大量的人说男的得逞了有孩子了。我真服了,这男的明明是不想要孩子,是判给他的,为什么你们还要认定他是想要孩子的?真就思想钢印吗?
你说父亲的责任,他说我给抚养费就是责任。
你说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他说女人才有生育权,男人没有。
你说难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想有个儿子吗?他说那是别人,反正我没这个想法。
你说这么做以后大家更恐婚了,他说我没结婚我也不要孩子,这不是你们希望的吗?
你说这是你老婆啊,他说之前那么多案件都写着没领证不算。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还是有生育意愿的,我也做不出来这种事情。我只是分析这个男人、分析这个案子,你们对他的愤怒不要扯我头上,不好好说话我直接删评拉黑举报。
唉,我是真的不忍心,至少五年前我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这个结局,试图踩刹车但没有。其实现在还来得及有方法解决,就是从现在开始重新宣传男人一定得生孩子、一定得生儿子,要好好照顾老婆,让老婆安心生孩子,夸这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然后大家统一口径,说那些不生孩子不结婚的男人都是渣男,对那些骗婚骗彩礼、拖延时间不生孩子、生了孩子不管的男男女女群起而攻之。
来得及是来得及,但……
这是完全符合现代法律下的分割方式。
法院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男性也没有任何问题。
不要拿公序良俗来判刑,中国不是一个传统国家,中国是一个世俗化国家,中国学的是德国的大陆法系,德国人大部分人也不结婚。
女性性自由,性解放之后,中国法律是没有资格要求男性承担传统责任的,男性同样拥有法律的保护,这一切都符合现代法律。
看来,普法还是做的不够。
生育权,在中国的法律定义里面,是一种权利。
女人,生孩子,从法律逻辑上讲,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权利。
而所有的女性生育付出,本质上来讲,只是行使权利的代价。
而非女人眼中的,自己在履行生育义务。
可能有些反直觉,但这才是真实的。
你看这不就平权了
男方没有任何要求,就是要退钱,而他俩没结婚,在现有婚姻法里面是支持的
男方女方都不要孩子,那法院就没法把这个当筹码要求其中一方补偿另一方
最后在女方抑郁症的情况下只能把孩子判给男方要求其女方支持抚养费
所以你拆分开来两个来看就是两人没结婚,彩礼退一半这很正常,女方不要孩子,孩子判给男方,女方给抚养费,属于是第二个在大众眼中男女互换了,只不过我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多男的在骂法院为什么不偏袒女性?
不是这个案件我都不知道知乎还有这么多女性,怎么大同案,胖猫案,燕东萍案没见过这么多人,现在发现男性也可以通过法律坑人就全冒出来了,开始用传统思想指责别人了。
这说明《婚姻法》就是个工具,谁都能用。
而且在《婚姻法》去道德化、推崇绝对自由的标准下,谁狠谁受益。无论男女,当另一半是个“狠人”的时候,遵循传统道德的“老实人”往往是受害的一方。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想要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立法者想要的。
这结婚率和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第一,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这是关键点。如果男方想要孩子,那么判决的结果就是有利于男方的。大多数评论没有理清这个事实,或无视这个事实,以为男方占了大便宜,认为女方吃亏,是不对的。因为男方的诉讼请求里,就没要孩子。
第二,女性有绝对的生育权,男性没有,这是基本法律逻辑。所以生孩子就是女方自己的行为,生育权是伴随义务的。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性生下了这个孩子,就只能视作自己行使生育权的行为,也应当就生育权履行义务。男性没有生育权,所以生孩子这事,男方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真没多少义务。
所以这就是法律最大的不近人情,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看似为了女性,其实也就为难那些老实人,真遇上渣男,还真为渣男解除了枷锁。
第三,没结婚,所以彩礼要退,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官让女方只退50%,还真的是为女方考虑了。
所有的逻辑都没问题,但最后的结果却成这个鬼样子。这就是法律的漏洞,根源在法理上有漏洞。
漏洞在于1.生育权归女性完全所有,就是错误的。2.办过婚礼不被承认为正式婚姻。这跟古代婚姻制度又完全脱节了,又是一个完全脱离道德文化的法律。
古代七出三不去比现代法律有人情味多了。
虽然这个案子引起女性愤慨、男性狂欢,但要我说,这个案子反而长远看是女性利好。
这个判决说白点就是在释放2个态度:
1.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彩礼;
2.法律不认可、不保护生育价值。
部分男人们可能觉得非常高兴,觉得他们可以不用分担女性在生育上的付出了,生孩子不值钱了。以后不用花彩礼就有人给生孩子,而且想分就分。
不好意思,结果可能会朝你们相反的方向发展。
对女性来说,彩礼和婚姻提供不了保障了,想靠嫁个男人生个孩子就能靠婚姻活下去的路不通了,倒逼女性去进步。这个事告诉女人,你生孩子,你只能是为了自己,你认同生育损伤和痛苦,为了有一个你自己的后代,你才可以生。
男人不了解生育代价,女人自己还不了解吗。反正如果我没有任何保障,让我单纯从自己出发生孩子的话,那我对方得是特别特别吸引我才行。而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是那批男权至上的男人。他应该有良好的基因、三观,应该是双商高、有魅力、尊重我爱护我,自由平等,理解女性的不易,踏踏实实,事业有成。如果找不到我就不生,绝不将就。
所以未来,女性会越来越从心出发、从最本质的爱去出发,结婚、生育。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个人条件好的男性,自己真心喜欢的男性。不再需要考虑那么多外在条件,更关注男人的内在品行。
其实咱们都心里清楚,大家喜欢的人都是一样的,善良、勇敢、坚韧、尊重他人、上进、责任感、有理想、爱学习、谦虚…这些品质永远不会过时。真正能吸引女人爱的男人就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女性的结婚对象,其实谈不上什么爱意,只不过自己也谈不到这么优秀的男人,那么找个差点的,至少能获得点物质保障,搭伙过日子,也就那回事了。
彩礼就是一个bug,用父母的积蓄,给比较差的男人一条出路。按进化角度这就是作弊。现在要修复这个bug。让男人也只能靠自身条件去娶姑娘。其实之前我们是从男人角度去反彩礼的,即告诉男人“大家都不要给彩礼哦!”但是效果大家都看到了,男人一边骂一边给。所以现在改变思路了,告诉女人,彩礼没用,给了也能拿回来,生孩子没价值,不计入婚姻损失和成本。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女人看明白这一点,要么去选择高质男性,自己真心喜欢才会结婚生孩子。如果雌竞失败,找不到就不找了,因为生育付出兑换不来任何东西。
未来那些重男轻女的家长也会越来越看明白,想卖女儿换彩礼这条路走不通了,想要榨取女儿的价值,最好的办法是让女儿去挣钱,读书、学技术,才能让女儿赚更多钱。那种劝女儿辍学嫁人换彩礼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未来那些给儿子砸锅卖铁娶老婆的父母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发现攒出彩礼钱也没什么用,女性不会看中这个了。要么对儿子放任自由,像对女儿一样,不逼着传宗接代了。要么把重心放在好好教育儿子上,让儿子知书达理,通过个人优秀来吸引到女孩子。
总体上会越来越好。只是这个过渡期,会有女性吃亏,成为激励后面女性的鲜活案例。
我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小孩还能被判给男方。如果女方因为抑郁症无法抚养,这个小孩应该是由女方亲属抚养(如果女方亲属有意愿+能力)or寻找领养家庭(女方亲属没有意愿or能力抚养)。除非女方主动要求这个孩子给男方,否则这个孩子为啥会被判给男方?不理解。
古代骗or借人肚子生孩子的,当时没有法律要求怀孕生子,又得不到孩子的女方一定要支付小孩抚养费到18岁吧。现在真的比古代还夸张。
最稳妥的路子就是除非一个女性自己有稳定高薪工作+女方父母有能力且有意愿出钱or出力帮忙带孩子,否则谨慎生育。
说女的有抑郁症不能养孩子,却觉得人家有抑郁症可以付孩子抚养费???
惨过代孕。
真不如单身生育,不知其父好歹不用倒贴钱给人代孕。
10月起诉,11月立案,12月开庭,效率真高
把这个案子带入一下名著《雷雨》,就意味着鲁侍萍被赶出去之后,还得四处当老妈子给周朴园交月供……真惨呐。
居然有这么多人对仅退款这事大惊小怪,来看看仅退款名人堂:郎咸平(包养关系仅退款)、网红枪弹轨迹(恋爱关系仅退款)、甘肃宫外孕切除子宫仅退款,还有最奇葩那个在麻辣烫店白打半年工的仅退款,说白了麻辣烫那事但凡按劳资纠纷来处理都不至于屁都不剩
还有的人感叹这个判决居然只承认彩礼不承认嫁妆,那你知不知道十几年前的法院也一样只承认购房款不承认装修款?道理在哪?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如果讲非大笔金额不方便统计,怎么有些女方连内衣内裤(第二个案例)和黑丝(第四个案例)的金额都要依数返还?
当事人就是典型的在互联网时代硬吃信息闭塞的亏,但凡单身生育也算自负盈亏了,总不至于被倒扣钱还给别人送一个孩子
不追究女方遗弃罪就不错了,都不想要抚养权,孩子是被塞给男方的,没有领证,生育权独属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她太惨了,但对女性群体不一定是坏事,太惨了也许能让更多人醒悟
当男方不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亏损,多了一个拖油瓶,影响现在的生活,并且影响以后的婚姻,基本上不可能再次结婚。
当男方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得利,几乎免费得到了孩子,并且还得到了抚养费。
看,核心就是“男方想不想要孩子”!
以后越来越多的男人会不想要孩子。
有的是真不想要,有的是学到了,“以表面不想要”追求“实际想要”。
礼崩乐坏啊!
啧啧啧……
去责任的社会,如你所愿!
我发现这个案例在告诉我们一个隐藏信息:
男女平等,即女性十月怀胎一朝拼命生产是跟男性精子付出的那“一哆嗦”是一样平等的。
享受同等的权利义务。
引申下来:女性十月怀胎期间产检费用,为了胎儿健康吃的补品药品,因为怀孕造成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分娩费用,分娩期间产生的所有比如止疼泵等费用,分娩和分娩后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生产后的各种后遗症治疗理疗费用,月子期间营养等费用,月子期间找的照顾自己的月嫂费用,生产前后事业上的所有损失等——这些所有的费用等于男性提供精子时的费用(才疏学浅想不到有什么具体费用)。
这些费用是男女双方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
————————
男女作为独立个体,不以结婚证捆绑的情况下
女的受孕后不做任何改变,正常吃喝工作出行。不做任何优生优育的孕期检查和营养补充。不补钙不补铁,抽筋水肿自己忍着。工作到最后一天,破水后不去医院,自行生产。生产后立刻上班(产假可以覆盖大部分工资,但是对事业还是非常有影响的)。
婴儿出生后就属于男女共同责任了。包括包被奶瓶奶粉月嫂等等,后续的检查体检儿保费用等,未优生优育造成的遗传疾病残疾唐氏等等治疗费用,都属于双方平等责任了。
所以,这就是按照现行法律支持的在经济上最平等最受保护的方式。
(只考虑经济上,不考虑女性的高死亡率和高后遗症率等)
可能在法律上,就是认为孩子应该这么生的。
怎么还是被强行塞了一个孩子啊?
省流版,实际的事情经过是:
某高赞答主刻意删除对男方不利信息,诋毁女方,把上述内容硬压缩成“双方都不要孩子、都在去责任化”
(而且还是这位答主自己提出的的“基于”方法,按女方公开材料来看)
K答主把大量对男方不利的信息删掉以后,再把剩下的一小块材料,拼成一个对男方最有利、对女方带有恶意的解释模型。
我实在没想到,这样一则已经把事情经过和判决结果都交代得相当清楚的新闻,竟然还能被人通过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硬生生带偏成另一套叙事。
这个提问下,有一位 K 答主跳出来说,这个案子的本质是
“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得法官只能这么判”
紧接着,他又开始无依据自行补充,推断出所谓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
甚至进一步把整件事概括成
“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问题就在这里
这位答主做的,并不是基于现有材料还原事实,
而是把一个本来包含了CPU女方“三从四德”、逼辞职、拖领证、产后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争执升级、男方家庭强势介入等复杂矛盾的事件,强行压缩、简化成他自己设定好的“借种生了个孩子”叙事,再反过来用这套叙事攻击女方。
更离谱的是,他明明是自己掐头去尾地挑拣女方公开文字中的几句话,却反过来说新闻“掐头去尾”。
也就是说,这位 K 答主一边拿女方的文字当“推断依据”,一边又把女方的完整发声贬成“小作文”
一边把女方控诉男方家“不想要孩子、不想要孙子”的内容,恶意扭曲成“女方自己不要孩子”
一边再据此下结论,说什么“一个个的x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试图把这件事引导成“双方都一样”“双方都在甩责任”。
可问题是,这个“双方一样”的结论,本身就不是新闻给出的,也不是女方原文给出的,而是他靠删减信息、拼接语句、强行无依据自行补充出来的。
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把男方要求女方退分娩费、退彩礼的行为,包装成所谓拒绝“性别转移支付”
甚至暗示这是男性值得借鉴的一套“去责任化手段”,还说什么“太容易学会了”。这种说法已经不是在分析案情了,而是在借题发挥、刻意引战。
而评论区的走向也果然不出意外:一堆人顺着他的叙事开始误解“去责任化”的意思,嘲讽女方,夸“干得漂亮”
仿佛只要换一套话术包装,追着产妇要分娩费、退彩礼、要月嫂费这种行为,就能摇身一变,变成什么“清醒”“理性”“值得学习”的操作。
所以,接下来我就想认真分析一下,这位 K 答主的回答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既然K答主他自己是以女方公开的文字为基准进行“推断”,那我们不妨就按他的标准来:直接回到女方自己公开的材料里,看看他到底隐去了多少关键信息,断章取义了多少内容,又偷换了多少概念。
也顺便看看,他那套所谓的“推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女方原文的,又有多少只是他自己先入为主的无依据自行补充。
女方公开材料里最早的一组核心截图,是2025年5月7日的聊天。截图里出现了“有谁用三十万的车去跑货拉拉”“爸爸意思会还我们”“爸爸说买便宜的”等内容。
配文则明确指向一个问题: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
女方后面的长文也重复了这一点,说“结婚第六天就找我借钱买车”,她只愿意借一两万,对方嫌少,开口要七八万。她还进一步指控,对方不仅盯着彩礼,还盯着她的嫁妆和后续花销,想等钱花完后再起诉往回要。换句话说,按女方自己的叙述,这不是产后才突然翻脸,而是婚后很快就已经出现强烈的金钱算计与控制意味。


女方材料里非常反复地提到一点:男方及男方家庭对她工作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而且这个变化和领证、与生育待遇有关。
女方公布的聊天截图里,对方一再用“三从四德”“全天下妈妈为了孩子放弃工作、回家陪孩子、陪读”来施压
女方则明确回复:“三从四德这句话是建立在男人对家庭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基础上来说的”“什么都重要,家庭事业都重要”
这说明,双方争执的核心之一,根本不是简单的“孩子谁养”,而是女方是否必须退出工作、回归传统家庭角色。


女方在长文/总结(那位K答主用了其中一页的几句话但对女方文字断章取义的来源)里说得更直接:男方一方曾经同意她继续工作,但临产前突然提出“不辞职一切免谈”,把办理结婚证和辞职挂钩


K 那种叙述最容易误导人的地方,就是让人以为:
女方产后走了 → 男方被迫额外承担照料责任 → 所以男方主张月嫂费、奶粉费看起来有“现实依据”。
但女方自己公布的材料恰恰在拆这个逻辑。(同样是K答主自己用了几张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基准”但很多材料直接忽视,所以我们直接补充同样为女方公布的材料来拆解这位答主的“套路”)
女方明确指出:男方在法庭上称,月嫂是因为女方离开之后才请的;但女方反驳并提供聊天记录,称月嫂是在生产前就已经商议,且是在剖宫产当日就付款下单。
她指出,之所以要请月嫂,是因为月子期间没有人照顾,甚至在她临产前一周就把婆婆送去了武汉,所以才需要靠月嫂补位。也就是说,按照女方公布的资料和文字,月嫂并不是她“抛下孩子离开”造成的新成本,而是男方原本照料安排失效后的替代方案。
也就是说,K答主一边取了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几句话(指责男方家不顾孩子),一边又断章取义说女方“去责任化”,同时直接忽略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很多信息


第3页、第8页里,
在被K答主参考的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但很多内容又被K答主直接忽视),其中女方公开的内容包括了:
她在坐月子期间,公公会在月嫂面前说她坏话,不让月嫂和她联系,不让发孩子照片,还扬言要扔掉她买的红糖、艾叶;甚至出现月嫂/照护者转述的内容,说老人不让给宝妈发信息、不给看照片,连快递都不愿意转交。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产后阶段根本不是一个“她冷漠走人、男方独自收拾残局”的单线故事,而是一个更复杂、更难看的过程:
这和 K 答主所塑造的“双方都把孩子当包袱,只剩法官收拾烂摊子”,根本不是一回事。
第4—6页长文里,
在K答主利用,断章取义的一个女方公布的内容里
女方最强烈的一句控诉之一就是:
“最冷血的是,你们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要。”
她写到法官当庭问:“别人家都抢着要孙子,为什么你们不要?”
指出男方一方“不要亲孙子”。这当然是她的叙述视角,但有一点很清楚:她发声的逻辑,从头到尾是在指出男方一方不要孩子,而不是在表达她自己不要孩子。

更关键的是,在另一张 K答主 用过的聊提记录截图里,原话是:
这张图本来的语义非常明确:
是女方这边在说“男方想把孩子甩给我女儿,还想让她赔钱”,而不是“女方公开承认自己不要孩子”。
K 把这张图拿来当“女方也不要孩子”的推断基础,属于非常明显的逆向解读

女方整理出的证据清单里,总额写除了 96017.9 元。分类包括:
这说明两件事:
第一,女方在公开材料里并不是“完全不谈自己花了什么”,相反,她不仅承担了生育风险,还承担了费用
第二,K答主 在叙述时把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这就故意抹掉了她公开材料中“我也承担了大量金钱、身体和机会成本”的那部分。

女方给出的材料写得很清楚:生产总费用为 17228.01 元,男方实际支付 8455.65 元,剩余 8772.36 元从女方医保账户扣除。
这和她在新闻中说的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分钱没出;相反,她已经承担了接近一半甚至更多的实际医疗成本。

第17页
然后是公布的判决节录。法院最终支持的是:

法院明确说,产检和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不属于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月嫂服务属于提升生活质量的选择性消费,也不是必然、强制性的必要支出。 同时法院还写到,女方在共同生活和孕育期间亦承担了相应生活成本及身体负担,生产对她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而K答主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这些资料(很奇怪,他特意跑到女方账号里去“取材”,但是只取了几个截图就过来“自行补充”)
K 答主做了什么?他在自己的回答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一段内容,然后用“法官没办法,只能这样判”来包装整个判决,但他故意淡化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法院并没有站在男方那边认可“分娩费一人一半”这种逻辑,反而明确否定了。
截图里,女方明确表示:

在判决之后,女方并没有表现出“我不要孩子、随你们处置”的态度。 她一边在履行金钱给付安排,一边在明确提出要见孩子。
但K答主却在那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成“女方不要孩子”,而女方公布的内容中,从未有过此类的表达
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她不同意,对方心生怨恨。这在她后续的曝光内容里被作为一个转折点提起。公公在她叙述里不是边缘角色,而是一个高频介入、强势控制、处处算计的人物。
原本谈过她继续工作,后期却突然变成“不辞职就不领证”;同时聊天里还出现传统性别角色施压,“女人为了孩子就该放弃工作、三从四德”等表述。也就是说,女方叙述中的关键矛盾不是“她不想负责任”,而是她不愿意按男方家庭的要求辞职、失去工作和经济自主。
临产前男方家并未给出稳定照护,婆婆离开,月嫂提前商议并在生产当天落单。剖宫产后第五天就发生争执,她随后回安徽坐月子。这个“回娘家坐月子”的动作,在 K答主 那里被暗示成“甩锅”,但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它是和术后虚弱、家庭冲突、无人照料、关系恶化连在一起出现的。
包括:
在月嫂面前贬低她;阻止她获取孩子照片;扔她买的东西;让她和孩子之间的信息流被人为切断;同时去找律师准备起诉。
也就是说,她发声材料里呈现的不是“双方都冷处理”,而是一边身心虚弱,一边持续被刺激、被隔离、被追责。
不是只有彩礼。
还包括三金、金镯、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女方则拿出自己的支出清单、医保支付明细、月嫂订购时间等反驳。法院最后只支持部分彩礼返还和奶粉费一半,对分娩费、月嫂费不支持。也就是说,连法院都没有接受男方那套“你给我分担分娩成本”的逻辑。

她没上诉,而是提交还款计划,并尝试见孩子。
她公开材料内部来看,最不能成立的一种概括就是:“女方就是不要孩子,只想要钱。”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的是,K答主明明是用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判断“基准”,但却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很多材料,从女方的几句话进行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把女方诋毁成了“只要钱”“不是啥好鸟”
而且从女方公开的记录来看,到底是谁“只要钱”我想大家看的很清楚
这点是他最核心的偷换。
K答主的自行推断是: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自己不退钱”。
但这个推断不仅没依据,甚至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参考的来源
女方自己公开材料里,原意是:
她指出结完婚生完孩子后男方不仅不想要孩子、还想让她赔钱。
这和“女方自己不要孩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K 把“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这个句子,硬翻译成“她也不要孩子”。
这是反向转述了。
公布的聊天记录已经很清楚:
但 K答主 为了维持“双方都不要孩子”的结论,只能把这类材料整体忽略掉。
所以不是新闻“掐头去尾”,而是K 自己把不利于他判断的头尾剪掉了。
女方公布的材料里,围绕辞职、领证、是否继续工作,有非常多内容:
这些内容说明,这个案件至少包含一个非常明显的性别权力维度:
男方家庭希望通过婚育,把女方推回依附、退出工作的位置。
K 答主一边想利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一边把这一整条线全部删除,改成“双方都在去责任化”
这不是单纯的遗漏细节了,而是把男方CPU女方造成冲突这些事,抹成了对等冲突。
从公开的材料来看,公公根本不是背景板,而像是一个高度介入、主导很多冲突的人:
K答主 的写法,把这整套家庭控制结构抽空了,只剩“男女双方”。
这会产生什么效果?
就是让人误以为这只是两个年轻人都自私,法官居中收拾。
而实际上,根据公布的材料,这个事件非常复杂,男方原生家庭深度介入、且由父系长辈强势推动了婚育控制与利益争夺。
K 答主讨论判决时,故意把重点放在“法官只能这样判”“男方很聪明,把法官架住了”。
但判决节录明明写着,法院对分娩费、产检费、月嫂费都不予支持,理由包括:
也就是说,法院不是被男方“去责任化”成功带着跑,而是已经在判决理由里明确写出了:
男方要求女方分担这些费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K 不谈这部分,就是在掩盖一件事:
男方的很多主张,其实连法院都没站。
女方材料里公开了:
K 答主的叙述却把女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的一方。
这就相当于把一个女人在怀孕、生产、恢复期中承受的:
全部清零,再把她描述成一个只会算钱的人。
这不是分析,这是污名化。
这也是常见恶意推断。
按公开的材料,她产后离开不是一个孤立动作,而是和以下内容绑定出现的:
K 把这一步自动翻译成“她不要孩子”,属于非常粗暴的价值跳跃。
K 答主一方面采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作为“判断基准”
另一方面又给材料贴上“小作文”的标签
所以这也是我非常难理解,K答主非常自我矛盾的地方
也就是说:
这是只吃对自己有用的碎片,再把整体证据源贬低掉。
K 答主的回答最危险的部分,不是对案情的无依据自我推断,而是他的价值导向。
他明确写到男方这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还说一旦男性大量学会,女性就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可女方在控诉的恰恰是:
也就是说,K 不是在“揭示真相”,而是在做更深一层的事:
把一个女方公开指控为冷血、算计、逃责的行为,重新命名成“男性值得学习的理性去责任化技术”。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评论区会迅速滑向“干得漂亮”“可以借鉴”。
因为他本来就在做这个引导。
写到这里,其实我对这位 K 答主最大的疑问只有一个: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把这样一整套具体、连续、复杂的事情,硬说成一句轻飘飘的“借种生了个孩子”的?
结婚后没几天,男方家就开始向女方借钱
婚后、孕期、临产前后,又不断对女方进行传统性别规训,要求她“三从四德”,要求她放下工作,把领证和辞职捆绑在一起
产后本该是最需要照顾和修复关系的时候,结果却是婆婆离开、月嫂问题被拿来做文章、矛盾持续升级
女方剖宫产后身体虚弱,又在月子里被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退月嫂费、退奶粉费,最后精神崩溃,重度抑郁,不得不结束这段关系。
这么多前因后果,这么多具体行为,这么明显的家庭介入和利益算计,到了 K 答主那里,居然能被压缩成一个“借种生了个孩子”
这真的只是“分析案情”吗?
当然不是
把这件事简化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无非就是在替男方的行为洗地而已。
先把婚姻、共同生活、怀孕、生育、家庭控制、经济算计这些全部抹平,再给男方的一整套行为换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去责任化”。
可问题是,这真的是“去责任化”吗?
如果所谓“去责任化”,指的是:
那这根本不是什么“去责任化”。
这叫把责任往女方身上转移,把伤害包装成理性,把算计包装成聪明
什么叫“借种生了个孩子”?
至少不是这种情况。
正常办过婚礼,共同生活过,女方真实进入了对方家庭关系和婚姻安排之中,男方家婚后还立刻开始向女方借钱、对她施压、要求她按他们的规则生活。
这怎么会是“借种生了个孩子”?
把这种事情概括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本质上就是故意把男方一家的具体行为抽空,让大家不去看那些真正难看的部分:
不去看借钱,不去看CPU女方“三从四德”,不去看逼辞职,不去看拖领证,不去看产后起诉,不去看公公强势介入,不去看月子期持续刺激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
说白了,这种说法的作用只有一个:
替男方行为降级,替女方遭遇去具体化。
这一点,前文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
女方公开材料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我不要孩子”这种表达。
相反,女方明确指控的是男方家不肯要孩子、不肯要孙子,
并且在判决之后,女方有明确提出想见孩子的记录。
所以,“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这个结论,不是事实,不是女方原文,更不是新闻给出的信息。
它只是 K 答主在删掉关键材料之后,自行补充出来的一套叙事而已。
也就是说,他先把女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的话,恶意反向解读成“女方自己也不要孩子”
再拿这个根本不成立的前提,去给女方扣上“只要钱不要孩子”的帽子。
这不是分析。
这是断章取义之后的诋毁。
他并不是真的在乎案情的复杂性,也不是真的在乎判决背后的现实处境。
他真正想做的,是把男方这一套行为重新命名、重新包装:
把冷漠叫“理性”,
把算计叫“去责任化”,
把逃责叫“清醒”,
把对产妇和孩子的现实伤害,包装成男性“值得学习的手段”。
所以他的评论区才会出现那么多“干得漂亮”“值得借鉴”嘲讽产妇,拍手叫好男方行为的声音。
因为他们真正共鸣的,从来不是事实本身,
而是这种叙事给了他们一个很舒适的出口:
只要换一套话术,换成“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很多原本难以启齿、难以正当化的行为,就能被包装成一种“正当化的行为”。
可问题是,一个社会如果开始把“怎么在女人最虚弱的时候追着她算账”当成值得学习的经验,把“怎么把生育风险和身体代价继续压回给女方”当成清醒,那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这一个案子,而是这种价值观本身。
我真的不理解,那些把这种行为称赞为“值得学习”的人,到底在叫好什么。
是在为婚后几天男方家就借钱叫好吗?
是在为CPU女方必须“三从四德”、逼女方辞职、拖着不领证叫好吗?
是在为产妇剖宫产后几天男方家就开始翻脸叫好吗?
是在为追着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叫好吗?
还是在为把一个女人逼到重度抑郁、再反过来污名化她叫好吗?
如果这些都能被夸成“清醒”,那我只能说,有些网友已经“压抑”到一定地步了,已经不顾三观和道德了,甚至同时不想承认这是违背三观道德的,还想为这些行为扣一个“听上去好听的名字”
这个事情确实让我三观尽毁。
现实里,的确有一部分男方家庭会这么做,会算计,会把女性生育后的脆弱期当成拿捏她的时机,会觉得“反正她已经生了孩子,没办法了”。
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也仍然相信,现实里有很多正常、善良、有责任感的男生和家庭。
知乎上我也看过不少真正愿意共情女性处境、愿意正视婚育风险和责任的回答。
当然,我更不希望大家被 K 答主这种叙事带偏,把明显的算计、美化成什么“理性操作”。
他觉得这件事是在告诉男性,怎样“去责任化”才对自己最有利。
(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只是为了掩盖而已,实则是CPU女方“三从四德”,结婚后马上跟女方借钱,产后欺负产妇,欺负完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
而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警醒的,是女性。
很多人会觉得,有些男生可能会装到结婚、装到领证,甚至装到生完孩子以后才暴露。
但这个案子更扎眼的一点恰恰在于:
他们连证都没领,婚礼办完没多久,男方家庭的真面目就已经开始露出来了。
婚后立刻借钱,
很快开始规训“三从四德”,
开始把工作、领证、生育和服从捆绑起来。
这其实是在提醒很多女生:
如果男方家在结婚后马上就开始借钱、算钱、CPU你、干涉你工作,
如果他们在婚前婚后对女性角色的期待非常传统、非常强势,
如果他们总觉得“女人生了孩子就该怎么怎么样”,
那这种信号,真的不要忽视。
因为很多时候,对方拿捏的就是一点:
女方一旦怀孕、生育,身体虚弱,情绪脆弱,现实处境也更被动。
而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如果这时候还要面对冷暴力、算计、羞辱、诉讼、见不到孩子,那种无助是非常真实的。
所以,真的要结婚的话,尽量在婚前多了解男方,也多了解男方的家庭成员。
不仅仅看他对的态度,还要看他家里长辈的观念、边界感、经济观、对女性工作的态度、对婚姻和生育的理解。
很多事,往往不是到了“离婚”那一步才出问题,
而是在最初的借钱、规训、控制、算账里,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我也很佩服这个女生,愿意把这些事公开出来。
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了怀孕、生产、争执、起诉、抑郁之后,还能把事情一点点整理出来,让更多人看见。
她的发声,本身就在提醒更多女性:
有些伤害不是想象出来的,有些算计也不是“你太敏感”。
而那些在K答主评论区拍手叫好、甚至继续污名化女方的人,其实也同样给了所有女生一个提醒:
好男生很多,正常家庭也很多;
但现实中,确实也有一些人会一边算计欺骗女性,一边欺负产妇,一边把这种行为包装成“去责任化”“值得学习”。
所以真正应该记住的,不是某个答主制造出来的话术,
而是这件事本身给人的警醒:
别把算计当清醒,别把伤害当理性,别把欺负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误以为是成熟。
为什么只退一半?
没结婚应该退一大半啊。
生孩子那是女方的个人权利,关男方什么事。
生育这件事男方没有决定的权利,女的想生就生想不生就不生。男方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和后果。太不公平了。
2岁以内的幼童只要女方争取,一般不会判给男方吧。何况压根没结婚,女方要孩子的情况下,是怎么判给男方的???
太可怕了。
这个新闻再次告诫女性:生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事,没人会为你买单。另一半不会,婚姻不会,法律也不会。
如果想要生育,一定要自己想好,不要把希望寄托到任何人身上,还要有承担损失的勇气。
如果没想好,就保持单身,至少别让自己活得太惨。
看了这个案例,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案子里边女方都要孩子了。
原来,不要孩子就是这个结果。
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不要孩子,总不能把孩子判给社会吧?那样就轮到所有键盘侠共同出钱养孩子了。
剩下的结果自然就是谁不要孩子谁就得出钱。毕竟得补偿养孩子的那一边啊。毕竟,养孩子等于是替祖国培养下一代,培养更多的潜在牛马啊。男方供方还房贷也同样是在为祖国做牛马啊,——站在法官的角度,谁养孩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谁供房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必须想办法给经济补偿。
这个案子中但凡女方愿意要孩子,法官绝对不可能这么判,彩礼很难退掉而且男方得持续出抚养费,可是女方不愿意要。
个人的利益微不足道,社会的利益才是法官考量,不能让社会去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即便大家都会谴责讨伐这个男子,但依然还是只能这么判。
这个案子中其实我恰恰觉得女方走的几步都没啥错:女方拒绝辞职,导致男方不肯结婚要分手。换我我也不辞职啊,凭什么要辞职呢?女方拒绝要孩子,导致被判退彩礼,换我我也不要啊,要了孩子将来还怎么嫁人?没想到拒绝要孩子得到的是得退钱的判决。
究竟哪一步错了呢?其实错的是第一步,因为她在安徽工作,与一个在上海工作的人相亲,她没打算辞职,对方也没打算辞职,那么他们甚至连这个婚都不该结,要孩子干嘛?
我确实挺奇怪,为什么两个异地而且都有工作的人能够在没想清楚「将来究竟住在哪」这个问题之前就草草结婚开始生娃。
如果是同城,那么男方要求女方辞职确实挺无理的,但这其实是异地婚姻,不辞职就等于是女方长期消失,男方过的是已婚单身生活。这算什么事呢?
只能感觉到兔死狐悲 物伤其类。
我问自己,如果处于本案中女主的身份,能不能逃脱层层叠叠的陷阱,我怎么想都想不到逃脱的办法。
渣男每一步措施的背后的时机都捏得太准了。
第一步是装正人君子:24年2月相亲认识,11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意味着女方是考察了大半年,男的装了9个月才追到女方。
别看这个时间不长,在相亲的目的就是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是不奇葩的人,都会迅速结婚迅速生娃的,因为年龄拖不起。
第二步是骗上船,骗怀孕,骗生孩子:25年2月怀孕,中间仅仅三四个月,因为事先考察过大半年,所以女方完全地放下了防备了。
渣男怎么说的,怀孕就要结婚,你辞职,不然就断绝关系
这一手是为了绝女方后路,并且为抢孩子提前做准备
这个时候渣男还是在装,彩礼三金十万,就为了让女方不打胎,生下孩子
女方呢,因为男方说房贷压力大,所以自付九万来负责路费,婚礼费用,还自己掏了嫁妆2万
好贤惠的女人,知乎鹅不是说女人全都拜金吗?,这个女人不拜金,她的肉很好吃。
第三步悍然出手,诱导女方抑郁症抢孩子
破腹产五天找茬吵架,骂女方父母,不管女方坐月子
产后半个月上诉法庭,要求归还彩礼
上诉仅仅两个月,就出了一审,二审判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速度,生怕女方身体恢复啊)
也就是女方没要求结婚证,不然法院还得判一次
第四步美美享受成果
渣男花五万和两年时间换来了一个儿子。
骂女方蠢可以,骂她识人不清也可以。谈了这个渣男,她失去了自己的金钱,嫁妆不退
她被逼辞职失去了工作事业,
她被迫进行剖腹产手术然后失去了身体健康,还患抑郁症
她被算计失去了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
甚至,她还要搭上自己的未来,因为渣男手握孩子,要求女方付抚养费。
她这两年得到了什么?除了肚子上的刀疤,什么都没留下。
除非你有预知能力,先知道对方是个渣滓。不然认识了这种恶棍,永生永世都是地狱。
我每个字每句话,深入地,刻骨铭心地学
从这个案例中悟到了一个道理
朋友,不要生孩子。你就算把钱全部扔河里,都不要生孩子。
不然你随时会成为砧板上的猪肉。
看看看看,有人和我说这个渣男只是个例,不要竹竿打死一船人。
怎么那么多鬼来膈应我
看不爽的评论我删了,恶心。
等于女方倒贴钱做了个代孕。
发现案件里面的一个盲点。
男方在女方产前是同意给彩礼的,代表男方是想和女方结婚并共同养育小孩的,但在女方产后要求退回彩礼且不要孩子,到底是什么让男方再短短几个月内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不能仅仅因为她是女的,
就不用承担孩子一半的各种费用,
男女平等,
我认为法院这次的判决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以后还有bro说高彩礼什么的,就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再看看,这特么是高彩礼的事吗???
真是前人把路走绝了!
这个女的比做代孕的还惨,代孕起码获得了40-100万的代孕费,
她呢?不但退回了一半的彩礼(五万),还要给男的孩子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个月按照月收入的20%-30%算,付到孩子18岁,
这个女的月工资1.5万,也就是1.5万*0.2-0.3*12*18=64.8万-97.2万.
我看以后那个女的还敢生孩子。
她甚至是倒贴钱生了个孩子,而且以后的抚养费她还得出 至于孩子,恐怕也见不到了。
我本以为不结婚生的孩子 应该没有男的的份,结果还是能算计到
真的很惨
去母留子经典案例,我觉得没什么好抨击的啊。
既然都在说彩礼是生育和日后的补偿,那只退还50%,剩余50%不就补偿了生育吗?
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
没有删任何一条评论哦,大家注意言辞
——————
看的人多了,补充说明下,男方并不想要孩子,或者说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所以我说的去母留子并不是指该案男方本心,而是指后续可以把本案作为操作指南。记住别结婚就行,只要让女方保留未婚身份,大多数都不会要孩子的。
同时还有一个有趣的点,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孩子会被判给女方;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会被判给男方。
建议未育女性,复读教员的建议:
关于使女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不要冲着彩礼和“我养你”结婚怀孕。彩礼会退,“我养你”是空话。自己没钱不要生小孩。
怀孕生产哺乳,女人最虚弱的时候,男方全家会想方设法试探女方的底线,然后用最便宜的价码对待女方,这是人性,幽暗的人性。
再次写一个之前知乎看到的案例
该男家在A市,工作也常驻A市,利用工作便利,经常跑B市,在B市找了个女朋友,找的时候就瞄准性格软弱的女孩,忽悠结婚,忽悠女孩把工作辞了专心备孕,还忽悠女孩说自己要调到B市,生了之后,继续养着女方带孩子,卡着孩子2岁之后,打离婚官司,把孩子带回A市。
现在看,这个案例和题目里面比起来,还算有良心了。
因为抑郁症所以判定无法抚养孩子,但要女方支付三千的抚养费
惨过做灰产代孕的,起码人家是真的拿到钱了
这个判决虽然雷点很多,但好在案例典型又算得很详细,可以作为女性避坑的教材。
毕竟,这名女性,工作没了,身体糟了(剖腹产),心理垮了(重度抑郁),彩礼退了花了,积蓄没了,已婚(习俗层面)已育还被迫离异(习俗层面),亲子分离拿不到抚养权还得给抚养费,妥妥被吃干抹尽的人生输家,我就想问,此类判决到底想干嘛?是现在中国婚育率都太高了?
1、彩礼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家庭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结合该笔款项由亲属于婚礼前夕以大额转账方式支付的时间节点与支付背景,本院认定66000元确属彩礼性质。关于三金款22590元及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其支付时间亦处于婚礼筹备期间,金额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且与彩礼给付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应一并纳入彩礼范畴。综上,涉案彩礼总额为104968 元。具体到本案,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且孕育一子。彩礼款项在婚礼筹备及生育过程中必然有所消耗。且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综合全案情节,彩礼按50%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52484元。”
因为男方没有明面上过错(不好好照顾月子,强硬要求辞职,生育休养期提起诉讼,等等,可能法官不认为是过错吧),即使已经按习俗结婚甚至生育了,即使女方无过错,彩礼仍要退一半;
也不用考虑生育影响工作和身体(工作可能没了,也已经患上重度抑郁了);
“更不用说,从恋爱到怀孕再到生产,男方说房贷压力大,她承担了很多支出,如往返两地票款、婚礼筹备和日常开销”,这些统统不用考虑,女方投入的时间精力金钱,不扣减彩礼退还。
可见,女性别拿了彩礼/三金就放心,因为彩礼就是个押金,最后真能支配多少,不由你说了算;二别自己负责日常开支,此类账目琐碎又难界定,认定难返还和分摊更难;三别自己花时间精力金钱筹备婚礼,结婚证领不领其实关系不大,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不受法律保护,法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不见得能分享到;四只要别生子,工作和身体影响不会大,这条才是真斩杀线。
2、生育
“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因感情不和及诸多家庭矛盾彻底分居,孩子随男方生活。李捷因精神压力过大,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
而产检及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并非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用,依法不属于民法典所指的“抚养费”范围;
子女系双方共同所生,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自出生时起即依法产生。男方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承担奶粉费6329.62元的一半即 3164.81元。”
也就是说,女方连产检和分娩费用都得自担,就好像孩子真是仙女送来的,不是十月怀胎孕育长大;
更不要说,生育后的康复费用了,那更得100%自理,就好像生育过程中的生理心理损伤不存在一样;
从这个案例来看,生育妥妥女性高风险消费项目,因为女性的任何生育价值都不算(生产前的十个月不算,生产后的照料/母乳也不算),只算费用支出aa50%,比如奶粉钱,比如抚养费,目前法规不仅不托底,还挺不公平;
还给了趁你弱要你好看的最好“良机”(重度抑郁怎么来的?为什么剖腹产5天就异地坐月子,为什么诉讼判决得这么迅速?)。
女性,还是好好搞事业吧,资本家虽然压榨,最多就是工资拿不到,婚育赛道,这属于高风险项目,下场可能会很惨。
恕鄙人浅薄,这案件判决给我看得大开眼界。
男方如此无耻的要求居然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体现在哪里?
女方应该是被打个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应付男方诉求,都没来得及想想自己有啥诉求。
男方太狠了,每一步都算得明明白白,连奶粉钱分娩费都算进去。
平时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算一半在女方头上吧。
而女方直到被法院传票还在“以为他不会真的去,毕竟孩子那么小”呢。。。
目前看到女方准备起诉了,希望能争取回一些利益,至少钱拿回来点儿吧。
合理推测:
这是针对她设的局,是一步一步来的,不是谨慎就可以逃脱的。
区别只是钱多钱少一些而已。
(本回答所有人可以随意发言,我会完整保留所有人的回复。
毕竟,这篇文章是主要给适婚女性看的。
所以,感谢所有人做出的贡献。)
原因如下:
1,双方24年2月相亲认识,但因为异地一直没有交集,24年11月才确定恋爱关系。
25年二月,也就是男方过年回家这几天,女方就怀孕了。
这个时间点太巧了点,可谓“一点都没耽误”。
2,女方在安徽本地有工作的,收入也不低1.5万。
小城市这个收入,可以过得很好,可选项也不会少。
但她如果是想追随爱情的话,就有可能落入圈套了。
更何况她怀孕了,也就更容易作出妥协。
3,怀孕3个月后,25年5月,两个人办酒席,但没有领证。
关于异地,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给女方2-3年的缓冲时间,女方后续会辞职去上海投奔男方。
女方虽然处于劣势地位,但也不是没争取。
彩礼三金一共10万,嫁妆2万,双方约定先摆酒后领证。
可谓做足了功课,再加上她有工作,也算“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吧?
4,可惜,男方根本没打算领证。
所以婚后第五天,在男方只给了女方10万彩礼的情况下,男方父亲要求女方借20万给自己,说“要跑货拉拉”。
哪家好人,公公会向刚成婚5天的儿媳妇,提出如此大额的“借款”呢?
即便公公不靠谱,新婚丈夫也得拦着点是不是?
男方没有表示。
女方拒绝,但表示“20万太多,可以借1万”。
男方父亲顺势发怒,男方以此为借口,直接返回上海上班,理由是“没有好日子”。
也不打算管怀孕3个月,刚摆完酒的妻子。
5,但此时毕竟是新婚,女方恋爱脑还在,而且也给了彩礼和三金。
所以后来,怀孕的女方往返两地比较多,彩礼在这块也花了不少。
6,女方孕晚期,男方父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查到”如果女方辞职,男方可以拿着女方的辞职报告,去领几万块的生育津贴。
所以,男方开始主张“你必须立刻辞职,我们才能领结婚证”。
在这里,领结婚证变成了奖励,实际上男方更迫切一些:没有证件,不可能领到生育津贴。
当然,女方辞职的工资他们不会出,领到的生育津贴也不会给女方。
毕竟,女方工资属于她自己,但生育津贴就属于男方了。
7,女方当然不可能辞职了,其一他们之前有约定,其二生育津贴也不可能比工资更高。
哪怕从小家庭总收入的角度讲,这也不划算的。
女方断然拒绝。
于是,男方趁势“感情恶化”。
当然,男方的第二计也没得逞:女方没有辞职,这时应当是正常的产假了。
8、女方快生了,虽然女方在安徽老家,但男方的父母来到了上海,要求女方在上海生孩子,也说明“婆婆会来照顾月子”。
这是前提。
但是在生之前没几天,男方在约定婆婆照顾产妇的情况下,把婆婆又送走了。
9、所以女方剖腹产生孩子的时候,女方的家人也来了,男方家人实际上没有怎么出现。
只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男方支付了分娩费用,以及孩子的个人费用中,必须自费的部分。
这里需要说明,分娩支出为17228元,其中女方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8772元,男方支付8455元,孩子的自费部分支付1100元。
即便是孩子的费用,没准都走的是母亲的个人账户余额,只是最后个账余额不够了,才需要父亲支付,父亲的个人账户余额被保护的好好的。
但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分娩费用+孩子自费部分。
10,在男方母亲被送走,无人照顾月子的情况下,男方被自家亲戚责骂,请了个月嫂,并支付了月嫂费用。
但仅仅孩子出生5天后,男方和女方又因为孩子落户口的问题起了冲突,男方甚至骂了女方的父母。
女方剖腹产坐月子不到1星期(实际上剖腹产没法立即出院,这个时间应该还没去男方家里坐月子,即便去了也没待几天),就被男方连人带孩子,以及自己的父母一起,赶回了安徽老家。
11,女方被赶回安徽老家后一星期,实际上月嫂是没有跟过去的,所以女方后来是由女方的家人照顾月子的。
但男方以实际上支付了月嫂费用为由,威胁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及月嫂的费用。
男方认为,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女方跑了,所以才没用上,不怪自己。
女方理所当然的拒绝,但产后重度抑郁。
12,于是在女方还没出月子的时候,男方正式起诉女方返还费用,并且加上了分娩费、产检费、奶粉费、交通费、水果费等等,都要求返还。
并且,他选择的是不调解,没有出月子+剖腹产+重度产后抑郁的女方,是不可能去应诉的,如果有调解过程,女方出了月子,有可能会打起精神反击。
男方没打算让女方反击。
13,关于彩礼、嫁妆的花费,男方一直说自己要还房贷,所以家庭支出其实是女方拿的更多,并且远远超过了彩礼、三金的费用,甚至嫁妆也贴进去了。
还有摆酒、结婚的费用,往来交通费用、产检费用等等,实际上女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费用。
14,但女方因为要养病为主,无力应诉。
所以判决已经生效了。
至此,恋爱脑彻底告破。
15,然后是法院介入后的事情了。
1)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领证,所以彩礼和三金应该退还一半。
(至于花到哪里了,谁花的多,女方没有有效证据)。
2)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没领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所以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
3)虽然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而且不满2岁。但是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男方。
4)虽然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但是孩子归男方之后,女方应当出抚养费养孩子。
5)虽然孩子最后变成了男方一个人的孩子,且女方生病、剖腹产损伤严重,但分娩费用、产检费用,是女方的个人医疗支出,和男方无关。
6)虽然请月嫂是男方母亲失约在先的无奈之举,但这是只对女方有利的享受型、非必要消费,和男方无关。
7)虽然女方在生产、抚养过程中,实际支出远大于彩礼,但这些都不是养孩子的支出,女方应当返还一多半。
8)虽然彩礼钱需要退,但是嫁妆的2万,是没有人主张的,休要再提。
综上:
1,其实每一步,都只是让一小步而已,最后却变成了无法挽回。
2,女方也不想要孩子,她甚至觉得男方的有些诉求合理,只是出不起那么多钱,想分期付款而已。
男方表示不接受,必须立即返还。
3,女方还说,婚后男方说他有房贷,所以生活支出女方出的更多一些,而且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甚至嫁妆都花完了。
女方希望就算五万多必须给,至少把嫁妆还给自己。
这一条也没法实现,因为嫁妆不是给男方的,女方花给男方和家庭,是自愿的,个人选择。
4,综上,不要把女儿教的太乖哦,也不要非得恋爱脑,一步步的步入深渊。
婚前擦亮眼睛,婚后及时止损。
或者,……
最后一个省略号你们自己填好了。
好事 可以快进到匹夫一怒
抑郁症+十八年奶粉费 反正孩子肯定也和女方不亲 那不和没有一样
先好好养剖腹产的伤
开玩笑的 学习知乎bro的话术)
搬运新闻内容如下:


搬运网友看法如下:



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有预谋的:




很无力,没有办法能改变什么,女方遭遇骗局了。
本案件的男方当事人:

网友根据相应信息搜索出来的,目前还未核实是否为男方当事人。

生孩子是女方自愿行为,产检和分娩费由女方全部承担。那孩子是不是女方自愿的产物,为什么孩子可以判给男方?这是诡异之一
从不考虑女方强烈要求结婚的意愿并且事实婚姻基础下的怀孕生子,而要求彩礼返还,同时嫁妆不退。女方给嫁妆是自愿,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达成目的需要全额返还是吧。女方的钱不是女方的钱,男方的钱全部都是男方的钱,仅退款。这是诡异其二
11月立的案,12月26号就能第一次开庭,1月15号二次开庭,完全不顾被告的身体情况,人家要是上班这时候再不要脸的公司也要让人休产假吧,才剖完一个月。法院什么时候这么有效率了?而且还是这种家常里短家庭纠纷的案子。按照这个逻辑,被告要是重伤躺床上,那抓紧开庭啊,直接被告到不了场无脑判输就好了。法院开庭如此迅速,这是诡异其三。
讲成本的时候全是女方自愿,讲成果的时候男方无条件获得。女方还要承担责任,成了放血的血池子。女方可以因为抑郁和无工作没有抚养权,男方可以因为有自己的基因白得一个孩子。判得好啊,判得真是好!!!!!真是清汤大老爷啊!!!!!
4月22日补充
我承认这个坏心眼的男的是主责,他一定是主责!
但是这件事可以被这么多人讨论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法院竟然没有向着世俗的正义”,甚至是“正是法院完成了男人的最后一步操作”吗?
你也可以说男的充分了解,利用了法律,但是也很恐怖,一个人处心积虑的坏人既然可以利用“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法律”,达成对自己妻子生育能力、生育成果、未来现金流、健康、未来现金流的“抢劫”!法院在这一刻成了坏人最有用的“枪”
而这一案法院没有伸张任何世俗意义上“正义”,这才是本案中最让人恐怖的。
还有一个朴素的思想,男的坏,我可以躲远点,我可以擦亮眼,加考验,多防范。但是法律“坏了”,那就完了,如果有一天我被“抢劫了”,我居然找不回“正义”。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起来对法院、法官怨气更大
还有还有,现在信息过于偏向一方,还是需要更多信息,比如男方的视角,法院看到的一些事实
说实话,以前我看到这种案例还是挺心疼女方的
后来我改变主意了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女权这么反感“婚驴”,然后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抖上有个孕妇问网友孕期需要注意什么
结果网友的建议很统一:卸载xhs
没错,那个视频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几十万赞,评论区全是攻击xhs和女性的,点赞量还都不低,甚至不乏部分女性:我也女,我也讨厌xhs。
这样的结果就是从那以后,我发现抖上被家暴的视频流量都特别低,这个时候当初那些“陪你”攻击xhs的bro和sis全都消失了。
woman !what can i say?
自己都不帮自己,谁还会帮你呢?
花掉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不了婚(未领结婚证)应该返还。
花掉的嫁妆是女方的花销,花了多少就是花了。
法院认为,双方系同居关系,未建立合法婚姻关系,财产不当然构成共有。
但非婚孕肚属于女方的个人怀孕,但非婚生子属于共有孩子。
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所有没有母乳喂养的妻子都欠丈夫几万奶粉钱。
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那么和男方没有婚姻关系的李女士,因男方照顾不当所造成的重度产后抑郁,是否可以申请民事赔偿?
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彩礼作为结婚项目定金,在男方主动违约、女方基本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下,还要退赔?
陈明(男)突然要求李捷(女)辞职前往上海,然后在庭审里又主张“李捷有稳定收入,且产后离开,才导致要聘请月嫂。”你都要她辞职了万一她答应了哪里来的稳定收入?剖腹产时定下的月嫂剖完就退了吗?
———————————————————————————————————————
现实生活真的太奇怪了。
缅北电诈产业园打人上新闻,不会有人劝你去缅北好好干你干得好人家不会打你。
戒社赌狗坑蒙拐骗再去赌,不会有人劝你只要玩点小钱就不会倾家荡产了。
抽烟喝酒的一身基础病,不会有人劝你现在都能治可以继续喝继续抽。
压迫打工人还禁止联合996.icu网站炸了,不会有人看着猝死的新闻劝你多加点班。
只有结婚,打人杀人骗钱偷钱婚内贷款干别的创业失败全家背债隐瞒身体状况婚后治病不让离上了新闻,会有人劝你仔细一点擦亮眼睛,总能和好人结婚的。
———————————————————————————————————————
最新补充,据女方所述,男方与男方家系惯犯,前妻已离婚,把婚内儿子带走了。
男方庭审索赔的不仅是奶粉钱和分娩钱,还有孕期家庭所买水果也称全为了给孕妇补身体索赔五千余元。母婴用品一万三等




上一次见到这么惨的还是一女子与麻辣烫店主儿子住了一年给店里帮忙打工,同居一年,男方因女方麻辣烫吃的多分手,向女的索赔彩礼和恋爱花销,包含内衣丝袜丁字裤的费用
安徽法院这样判,是以后安徽男人都不结婚了吗?
可悲的是,就这样的案例其实也很多吧,我被催婚的同学给她催婚的爸爸妈妈看这个新闻。
他们却只会说,新闻里的女生太傻了,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的,然后继续催婚。
再看这个女生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是全社会,多方面对适婚女性的围剿。
法律不仅没有保护她,却成了坏人杀她的正当工具。这样的新闻,没有一位女性看了不觉得婚姻生育很可怕,与此同时,又不得不继续面对家庭社会的催婚催育,祈求自己能遇到一个好人。
太可怕了,太可悲了。
高赞。你说开直播?那就刺激了,
胖猫跳,姐能开直播!
燕冬萍的老公也能开直播!
四娃非亲生,男的能开直播!
河北邢台案,就是那个收了彩礼,不同房,能开直播!
农村那么多被骗彩礼的,出轨的,卷了家里钱跟姘头跑路的,可比故事会刺激多了,有几个能开直播的?
我一开始很奇怪,生了孩子,起码10个月,彩礼最多退10%撑死了, 怎么可能退50%!
后来我看下来,才发现! 没结婚!同居关系!
那退50%,已经是法院照顾了!后面的费用男女承担各一半很正常了!
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身体以外,她什么也没得到。
大概率是gay
我有个同学,挺帅一男的,他男朋友就是这种情况。
在武汉大厂工作,还考了个律师证,去年回湖南老家找了个老同学还是什么,相亲准备结婚,然后让她辞了编,准备让她怀孕生下来,准备两年以后直接起诉离婚,最好是个儿子。我们知道内情一圈人都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老婆,但是联系不到,哎。
补充一下,不是不想告诉,而是无法告诉,因为不知道他老婆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是湖南的,男的信息也无法透露太多,只能说如果哪个湖南的姐妹这两年结婚或者快要结婚,男方让你辞职,男的当过兵现在在武汉上班,你就注意一下吧。
女方抖音透露的细节如下:
1.男方各种理由不领证
2.男方已经带着一个儿子
3.男方父亲疯狂作妖逼迫女方辞职
4.婚礼后男方家就开始往回“借钱”吞彩礼嫁妆
5.男方家不要孩子
整件事就是指望控制女方经济,让她成为一个言听计从的孕母保姆,先把孩子带大再说。结果玩砸了,女的看穿了他们的伎俩,脱身跑路还留个拖油瓶给他们。
记得保存,以后有人问你为啥不结婚就拿这种案例给ta看
我原本觉得这孩子给男方真特么离谱,后来想想留着也未必是好事
别老说什么女的为什么那么听话,她脑子是不是进水眼是不是瞎,你不能只在自己付出真心的时候责怪对方为什么算得那么清完全不相信你,看到别人付出真心被辜负了又去责怪对方为什么没有防备心。
如果婚姻要求完全时刻保持警惕一切算得清清楚楚,才能有自保的机会,不如不开始,在外已经够累了,回家也睡不踏实,何苦
有些女的被【只生孩子不结婚的模式最自由最优越】忽悠瘸了,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接受。
然后现在属于是法律在给这种想法来了个响亮的耳光。
区区一个编外人员,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生了孩子又怎么样?你自己愿意的呀。
小孩是无辜的。所以他出生之后,男女双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觉得,即使我是站在女性这边的情感博主,从这个判决大概就是看出了这么个走向。
未婚生育默认所谓的彩礼要退一半,默认你生了孩子不带走带不走的话,你要付抚养费,默认你无法合理地享受男方的财产。
问了一下律师朋友和 AI 们,这俩人但凡扯了个证,这男人提出这种退彩礼的要求,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因为法律认为婚姻的公序良俗跟未婚生育的公序良俗是两码事。



甚至我一个律师朋友托我出来告诫一下广大女性,不要被小视频忽悠瘸了。
我国在面临这种有代表性的不守规矩的路子的时候,多半会从严惩戒不守规矩的代表人物。
这女的属于是被抓典型了。
那么现在对于未婚同居、事实婚姻这一块的保护力度,大家也就看到了,就是为了给女的敲个警钟:你未婚生育,就默认你俩一半一半。你未婚生育是不配收完整的彩礼的。
甚至未婚生育连彩礼存不存在都要打个问号。就算是你把事实婚姻完成了。他想整你也可以整,谁让你差了那张证呢?国家不认可的东西,你活该。
我问为什么,
我律师朋友说,好管理。你们都同居生子还了得?这社会不乱了套了吗?
那反过来你也可以考虑,如果你是已经在婚姻里,你丈夫在外面找了个女的生了个庶子。对于生了长子的,明媒正娶的女性来说,这事已经够倒霉了,多了个庶子分长子的继承权。
如果外面的野女人也要分你的财产,你是不是憋屈死?
所以非婚生育的女的,其实在法律看来就是一张证又不贵,你为啥不扯呢?你不扯的话,是不是你憋着事要搞事情?你是不是想当野女人?你不扯这张证,我就是不保护你,你活该,谁扯证保护谁。
我说这么一说的话,我倒是站在这个视角,会心里好受一点。
他说,对嘛,所以大部分女的不会搞这种非婚生子、事实婚姻。所以这个事再怎么恶心,跟大部分守规矩的女的也没什么关系。心放肚子里就成了。
而且这个事就算是以重婚罪来查,也是这男的倒霉。跟认真受法律保护,走明媒正娶路线的女的没啥太大关系。主打一个大家都守规矩,世界将是美好的明天。
同理,关于婚姻严肃性的这个事,男同胞那边也有一个特别委屈的案子,叫做订婚强奸案。
是的,按道理来说,很多婚前人都开始同居了。甚至像这个案例里,孩子都生了。怎么亲热一下就不行了呢?
哎,就是给你重判。
只要女的不同意,只要女的激烈地表示不同意,你男的就得进去。
谁让你俩现在没结婚呢?
这种可左可右的案子,在你挑战法律的规则的时候,如果变成典型,就给你搞重判。
真是婚内强奸,两个人但凡扯了个证。男的再赖彩礼啥的,是判不了这么重的。
未来婚姻解构会是一个趋势。所以上面的意思大概就是:口子不能开,谁开谁倒霉。想被婚姻保护,至少去把证扯了,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 把证扯了再谈权益,不然你不在我的制度保护下,我凭什么保护你?我不会让你过得太舒服的。
而女性在这个局里面,很有可能付出的是生育的代价。所以更不应该跟风去,在自己想要孩子的情况下,一边顶风作案解构婚姻,一边又觉得男人养家天经地义,想花男人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彩礼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
甚至我被我的律师朋友提醒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这些愿意结婚的女的跑去维护不结婚也能得劲的女的,那很有可能未来我们男人如果外面有人,我们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这个情况,起码还能追回一部分。
已婚女就不掺和未婚生育这些破事了哈。
自己凭本事出不起人力、物力的,不要琢磨非婚生育。这个保障国家是不会帮你承担的。自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胳膊拧不过大腿。
提前防止有人撕男的结婚化债。
合理合法隐匿转移财产这种事情,方式方法多了去了。
男的琢磨男的占便宜,女的琢磨女的占便宜。
搞婚内咨询的律师和情感博主,各有各的路子,各给各的金主出主意。

这篇发公众号之后,后台有几个挺好的回复被系统折叠了,我发在这边。








热烈欢迎钻牛角尖时找我聊聊。有些事儿,也许旁观者清。换个视角,可能是不一样的感悟。

杜嘟嘟
738 次咨询
5.0
3255176 次赞同
去咨询
感谢你看到这里,我年轻时迷茫时也是有很多比我年长的姐姐在拉着我往前走,所以少走了很多弯路。
而现在,我想把我走过的弯路与逃过的弯路的经验都告诉有缘的你。
你发现了我,可能再熟一点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快来,置顶星标,就不会错过每周的三篇干干干干货了!
知乎干货已获赞200万➕,收藏80万➕。
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保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我推动不了社会文明和法制发展,我只能做到,我自己不婚不育。
男的这操作有多灭绝人性,女方有多惨,大家讨论的比较多,就不赘述了。但这里我想说法官滥用自由裁量严重偏颇!
以下从抚养费、彩礼返还、抚养权归属、证据采信、公序良俗考量、费用分担六个核心维度,列举本案法官的裁量失当之处,结合女方未出月子、重度抑郁、无收入的特殊情况,对照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逐一说明。
一、抚养费判决:完全脱离女方实际支付能力
1. 未考量“无收入+重病”的客观履行不能
女方剖腹产未出月子、确诊重度抑郁、无法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连自身治疗与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法官却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9条“抚养费数额应根据父母负担能力确定”的强制性规定,未考虑“有负担能力”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前提。
2. 超出法定比例上限且无合理依据
即使按法定最高比例(月收入30%)计算,女方无收入时抚养费应大幅降低或暂免。3000元远超安徽宿松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月均约2083元),且未考虑女方产后恢复与治疗的额外支出。
3. 未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判决未平衡“子女需求”与“女方生存权”,3000元对无收入重病女方而言属于根本无法履行的义务,反而可能导致女方病情恶化,最终损害子女长远利益。
4. 裁量空间滥用
司法实践中,对产后重度抑郁、无收入的母亲,通常暂免支付或降至几百元(象征性),待病情好转后再行调整。本案未采取任何变通措施,裁量明显失衡。
二、彩礼返还:比例酌定未充分考量女方特殊付出
1. 未充分考虑“产后抑郁+身体损伤”的特殊情况
女方刚经历剖腹产,身体与精神遭受双重创伤,且因生育导致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法官按50%比例判决返还彩礼(52484元),未体现对女方生育付出的补偿与特殊保护。
2. 未考量男方“产后立即起诉”的过错
男方在女方剖腹产第5天提出诉讼,违背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属于明显过错方。法官认定“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未将男方过错作为降低彩礼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3. 未充分核实现金与实物损耗
彩礼用于婚礼筹备与生育消耗,三金等实物可能已使用损耗。法官仅“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未核实具体损耗情况,返还比例缺乏精准依据。
三、抚养权归属:过度侧重疾病因素,忽视婴儿最佳利益
1. 未优先适用“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生活”原则
婴儿刚出生,依《民法典》第1084条,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女方重度抑郁属产后特殊时期疾病,有治愈可能,不应直接剥夺抚养权。
2. 未考虑母婴分离对女方病情的负面影响
产后抑郁患者需亲子陪伴辅助康复,强行分离可能加重病情,法官未评估此风险,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3. 未提供“暂时抚养+病情评估”的过渡方案
可判决男方临时照料,女方病情好转后重新评估抚养权,而非直接剥夺,未体现家事审判的柔性与关怀。
四、证据采信与程序裁量:对女方不利的双重标准
1. 未充分采信女方重度抑郁的医疗证据
女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足以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支付能力,法官却未将此作为核心考量,仅在抚养权部分“提及”,未在抚养费、彩礼返还中实质运用。
2. 未考虑女方“未出月子”的诉讼能力受限
产后15天内,女方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有效参与诉讼,法官未依职权延长举证期限、提供诉讼辅助,或建议暂缓审理,程序上显失公平。
3. 未对男方“奶粉费”主张严格审查
男方主张的奶粉费6329.62元,法院直接支持一半,未核实购买必要性、实际消耗量及与女方的关联性,证据采信标准过宽。
五、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裁量严重偏离社会伦理
1. 对男方“产后起诉”行为未作否定性评价
男方在女方最脆弱时期提起诉讼,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未在判决中体现价值导向,反而按一般案件处理,未发挥司法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
2. 未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女方承担生育的身体与精神代价,男方仅承担部分费用,判决未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对女方不公。
3. 未考虑非婚生子女的特殊保护
判决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母亲给予额外保护,与婚生子女母亲的司法保护标准不一致,违背平等原则。
六、费用分担:对女方双重施压,裁量逻辑矛盾
1. 奶粉费分担与抚养费判决重复施压
既判决女方承担一半奶粉费(3164.81元),又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对无收入女方形成双重经济压力,违背“一事不再理”与公平原则。
2. 未支持女方分娩费、月嫂费的补偿请求
分娩费(1.7万余元)、月嫂费属产后必要支出,女方因生育身体受损,法官驳回男方分摊请求的同时,未考虑女方生育成本的补偿,裁量逻辑不完整。
本来女方应该抓紧上诉,但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精神状态根本就难以做到。
法官这么判抓不到什么错但是毫无人性。
与扶不扶并列了。简称:无证生孩退半+AA。推荐刚生完时起诉,效率高,效果佳。
经典的判决,最莫名其妙的是,关于解除婚约的是男方还是女方,此案和稀泥说无法确定。然后就各打50大板,来个AA+孕生照顾相关的女自担,不用AA。
看看男方(家庭)和女方分别做了啥,法官说无法分清谁在悔婚,所以责任对等。
谁在悔婚?看不清吗?责任对等吗?
高法说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判退彩,此案说嫁妆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
判孩子归男方+女方付抚养费=抢孩+抢钱。
(哎,看到两个网友的推测,发现自己脑洞不够大,传统保守了。网友的推测合理多了,相比之下,以为男方抢孩子不太正确。更可能是不想要孩子,等着女方接抚养权。多操作几次,男方低成本得到多个孩子,都由女方抚养的。此次操作过头了,女方严重抑郁,没要抚养权。)
是假不要,以退为进真抢,还是真不要,只生不养。信息有限,只能大家自辨。

此案判决去母留子,对女方来说就是倒贴代孕。
===
既然是退彩礼的审判,理应套用高法的规定来判退的比例。高法给的是类似完工百分比法的标准。
但是这判决,从没登记看不出是哪方的责仼一句,就跳到了退50%。
高法给过一个原理:登记结婚一年以上且生育孩子的情况,通常被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融入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一般不予返还。
看法官的意思,因为没有证,上面的原理失效了。针对没领证区分责仼很关键,区分后是对等责任,所以可以认定退的比例是50%。
把这句话删除呢,完全无影响,逻辑反而清晰了,唯一的问题,暴露了不使用上面高法给的原理。
给人一种感觉:法官虚晃一枪,假装要考虑高法的完工百分比法标准,实际迅速转向没领证责任百分比标准,判对等责任,最终男女经济AA标准。
===
男方成功的关键,趁女方剖腹生产后的时机发难出招,女方果然无力招架。
一种即视感:没病给你整出病,趁你病要你命。
===
据报道,未婚生子后,男子起诉女友,要求退还彩礼和分娩费。如何看待事件双方?
如何看女子产后被男友起诉退彩礼和分娩费,法院:彩礼按50%比例返还,奶粉费女方应承担一半?
以上是两篇梳理的信息比较全面的回复。
在里面最恶心的一件事就是,男的要女的先辞了月薪一万五的工作才领这个结婚证。
这个证是镶了什么金边,要女的不要孕产期的基本工资的保障,断送职业生涯去拿?
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彩礼退少一点还是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三个月离婚冷静期让男的转移资产或者家暴?
和这么算计的男的生了孩子,明显是这个女生一生的耻辱。
希望她能快点从抑郁症的泥沼中爬出来。
不要为了这件事,让自己整个被毁了。
事情发酵好几天了,水军开始下场了。
但这次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第一是速度太快,卡点太精准就在女方剖腹产后五天就要应诉,这是众所周知的脆弱时刻。
其次,最矛盾的地方在于,女方如果还有抚养能力,本来孩子就应该直接判给女方,这是最正常的。但是结果并没有,那就是默认女方并没有抚养能力。
并且在不明确女方是否已经辞职的失业的情况下,如果她因为重度抑郁,极有可能连产假结束后工作都不能持续,还要她出每月3000元抚养费,这明显是不可能做到的,却判了。
那就是说对一个身体和精神都极其脆弱的人,法官在进一步把她向更加危险的方向去推。显而易见是违反了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一点都不中立,这是非常严重的职业能力问题。
第三,探视权。这种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酒同居却不认定为事实婚姻,目的就是不承认双方婚姻关系以达到要退彩礼的利男结果。
女方没有抚养权,但是没有清晰地告知探视权怎么判,怎么监督男方有没有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父亲是否随意对待婴儿,是否会随便扔给个老光棍看顾这种可能性也会有的。他们是否请保姆,婴儿一直没有母乳身体健康是否可以保证,就是孩子会不会被父亲养死,也是未知之数。如果他们不允许监督探视,却又想女方掏钱,甚至可能养死人家生的孩子,那这事就作孽大发了。
这个问题的高赞本是千赞答案,被几百赞的强行挤上高位,新回答也是,被一堆水军占据,用话术去扭曲抹杀。
可想而知舆论压力已经到了怎样的地步了。
你们再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公道自在人心。
女的抑郁症是男的逼成的,只希望她赶快振作,保住工作,不要放弃生命,日子还长着呢。
十个人在陪我更新呢,奉陪到底。
想白嫖完别人的肚子,还要白嫖劳动力失败,bro是不是挺不开心的呜呜呜给了她五万彩礼,先好好养着吧,大把找茬的机会。
最关键的就是我讲的第一句话,男的这样做,他就是无耻无情无理取闹处心积虑要害人,他本来还不配有这个孩子呢。
那么多要留子去父的女的他不去卖精,非要找个要结婚的婚女去祸害,好呀给你看看后果,等着吧。
只要他养着孩子,他就不可能再顺利地祸害第三个女人,而他养孩子,就不得不动用到父母或者请保姆,女方只要维持合理的探视权,甚至可以精准地监视他们,如果发现虐待行为就把他们送进去。
至于三千抚养费,有工作的时候自然可以支付,给孩子买东西安排早教,没有工作,去哪里哪三千出来,有空就去男的工作地点喝喝咖啡,天天巡视一下挺好的。
bro老想说自己赢赢赢,又觉得自己给过彩礼很吃亏嘤嘤嘤,你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态到割裂了吗?做个正常点的人,要么就哈哈哈哈只花了五万彩礼白得人家五十万才代孕回来的小子。要么就哭一下拴不住女的给你带娃要自己带,别在那又哭又笑的发癫。
放心吧,最后只会存在两种女人,无害爱猫女和母系氏族,婚姻崩坏加速,都是bro的功劳,是你们自己去责任化的,不承担责任的人,没有资格成为继承者。
当婚姻制度并不能让付出多的人多收获,不玩肯定是理所当然的。
牌在我们这里,只有我们才能能决定开局还是不开局,不赌就不会输。
最新消息,女方可能隐瞒信息。
坐等反转。

女子产后半个月被男友起诉退彩礼,法院判退 50% ,非婚生育的女性付出,法律该如何「看见」?
大家可以去看看被答主折叠的评论,我感觉很可能接近事情的真相。
看了女方发的小作文。
我只能说,我是法官,大概率也这么判(不知道二审法官会不会因为同情女方而改判)。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的法官只能这么判。
综合判决书和女方的小作文,可以大致推断出双方诉求。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女方不退彩礼和其他费用(有没有其他诉求,我不清楚);
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这个吊样,孩子目前是跟着男方生活的,法官能怎么办?
法官只能把孩子硬塞给男方,然后为了安抚男方继续抚养孩子,让女方退一部分彩礼(女方个人条件应该还可以),以后支付抚养费。
(至于女方诉苦说男方对她不好,问她借钱买车,让她辞职去上海等,在法官眼里,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男女因琐事纠纷导致感情破裂”,而非法律意义的过错**。在双方都不要抚养权的大前提下,这些感情纠纷,不直接影响法官的对抚养权和彩礼纠纷的判决。法官的能做的,只有分好钱、分好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为女方提供情绪价值。)
男方的去责任化思维,让法官无法挑出他的破绽和过错,反而让他得到了力/工们大出血才能得到的孩子,甚至倒逼女方退他彩礼。
男方只要钱不要孩子,法官甚至还问男方父母“人家老人都抢着要孙子,你们家为什么不要?”
我已经脑补法官的内心吐槽了:
求求男方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这样我才有抓手,判你们出让利益,补偿女方啊。
你们和其他力/工父母一样,出点血,安抚一下女方,不行吗?这样我才好判啊。
男方现在这幅‘不要孩子’的样子,我怎么拿孩子要挟你们,判你们出钱补偿女方啊???
女方也是,你生的孩子,你的骨肉啊,你怎么也一点不在乎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们都这个样子,我怎么判案啊!!!
TMD,都这个样是吧?
一个个的死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
我只能公事公办了,那孩子继续跟着男方生活吧。
男方你别闹!你不是要退彩礼吗?我让女方退你一半彩礼,以后女方付抚养费,孩子男方你继续养着,这总行了吧?
好了,就这样,男女双方都闭嘴!
女方抑郁症,是由判决结果倒推出来的,法官先有了要把孩子判给男方的结论,然后采纳女方的抑郁症材料作为支撑证据。




新闻模棱两可,对很多关键情节遮遮掩掩,不是为了偏袒男方,而是因为男方的这一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
一旦大规模的男性学会了这套,很多矛盾就会交给社会,政府将会很难受。
(而且,会有大量的原本很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男方,也会有样学样,导致女性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年轻一辈的思想,和上一辈人完全不一样。
女方能写小作文,而男方声音较小,原因在于,男方的去责任行为,还没有大规模化,相当一部分男性,都还是同情女方的,男方知道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但得不到大规模支持。
这个案子按传统思维,女性是弱势群体,所以要照顾女方利益。
可利益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从哪里来呢?只能从男方身上出。
法官希望的判决思路是:
男方父母想要孙子,争夺抚养权
→男方父母希望女的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出让利益,使得女方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主动赠予女方?万元,并承诺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法官顺理成章,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得到了性别转移支付
→事后,舆论依旧可以营销“生育无价”的氛围,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物化女性、繁殖癌!女方血亏啊,男方才花了这么点钱就得到一个孩子,占太大便宜了。
可男方第一步就没按法官的思路出牌,直接不要孩子了。
法官没了性别转移支付的抓手。
事后,舆论也没有理由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了。
新闻也只能掐头去尾,迷糊处理。
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以为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结果法院偏袒男性,因此判给了男方;
实际上是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迫于无奈 ,因此判给了男方。
最新发现:据女方透露,男方拖延领证的原因,是为了领证前把婚后共同存款,转移为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说实话,我个人才疏学浅,没理解女方的意思。
请大家为我解释一下。

真没绷住,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出轨,
然后不承认亲子鉴定的传统艺能。
这剧本大家都熟,见多了。
看着看着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
怎么会把孩子判给男方?
然后看到遮遮掩掩的一句:
”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
给你们翻译一下,这亲生骨肉她不要了,
她不要了!
但凡她提一句要,孩子百分百归她,没有任何疑问。
因为甚至这两个人都没有结婚!
要上户口都得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和《具有资质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你就知道把孩子判给男方的话,对面得有多离谱了。
继续往后看原文,她不要小孩,
那她要啥?
“目前我的诉求是,希望通过协商取回嫁妆或相应价值的钱款。”李捷说。
(在返还彩礼后,李捷也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约2万元的嫁妆及个人物品,但遭到陈明拒绝。
对此,李捷曾咨询法院,法官表示该问题未在本案中处理,建议另案起诉或协商解决。)
出去看了一圈,
发现男方也是个人才,
这位搞去责任化,也不要这个小孩,
最后法院是按着脑袋判他抚养的,甚至女方还要给一半的抚养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要你把球踢给法院,表达自己不要小孩的需求,
法院就会求着你养孩子了,甚至还退彩礼,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精彩了!
看到后续了,我认错,我惯性思维了o(╥﹏╥)o
这俩畜生都不要孩子,法院二选一挑了一边塞过去,这孩子天崩开局

这是一个去母留子的成功案例,母亲还是一个在安徽能够月入一万五的优秀女性。
男方出了六万六彩礼和一个金镯子,得到一个娃以后起诉离婚,退回了五万多。
女方出了两万嫁妆,九万往返路费和婚礼用度和日常费用,被骗辞了工作,生了个娃,颗粒无收。
总结,异地骗婚骗孕,多多科普,多多避雷,专挑异地相亲想找人搭伙生娃过日子的大龄单身女青年。
我们不性别对立,也不性别绑架,不输出情绪,也不输出暴论。
只实事求是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他拒绝一个他不喜欢或者不喜欢他的人,这有什么错?
婚姻告吹后,追回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予,这又有什么错?
他要求放弃抚养权的母亲承担部分抚养费用,这又有什么错?
他没要彩礼,没要房产,没诬告xq,没烧窗帘…他错在哪里?
他错在没委屈求全?他错在没认劳认怨?他错在不接受男德绑架?他错在维护个人利益把自己也当人?
她生下孩子五天就抛下孩子回安徽的时候,不可怜孩子小。男方因为她抛弃孩子而提出分手的时候又开始指摘男方不顾及孩子还小。
指摘男方的时候说孩子的父亲也有抚养的义务,可别人本身就在抚养啊。她逃避抚养义务的时候反而指摘男方太计较。不,不是他计较,而是你太双标。
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女性放弃抚养权后,退还彩礼、承担一半抚养费,这不是基本道德么??
整天把彩礼、不婚不育、去父留子挂在嘴边的集美,为何此刻男性拒绝结婚和要求对方承担一半育儿责任都要被你们口诛笔伐。
时代变了,我们都该学着成长。
没有任何人就该为你的决定和人生兜底,无论你是Bra还是Bro。

明明男方一家也都不想要孩子为啥那么多人说是男的在骗子宫啊?
看了好多回答给女方打抱不平的,只能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女方这边能搞出燕东萍,n孩非亲生的狠货,男方这边就能搞出此案中男方这样的狠人,大同案货拉拉案能被办成铁案,那出现这种女方生了孩子还要退彩礼的判决又有啥好奇怪的呢?
怎么看怎么像是被借腹生子的同妻。
还是不领证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同妻。
女方开直播吧,就讲这个故事,背景挂男方全家福,一是靠打赏礼物多少能收回一点,二是我单纯想看看这男的长什么样。。。
666评论区愣是干成奇人大赏和狗叫品鉴会了,我提一句开直播一条条扑上来张嘴就咬,不知道戳到什么地方了这么敏感,主页点一个是一个,全是彩礼相亲胖猫武大牢A,翻了几个我特么以为乎子数据复制人研制成功上线了,天天关注挑拨的傻呗话题这辈子有了
还有个🐮小的自卑神人装女来私信,一眼从未和正常同龄女说过话,嘴一张就开始拉,赐你四孩非亲生都爽了你了,
如果按照本题目下面的一些女性答主的推测,是“男方抢孩子”,那判决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在过往所有“男方抢孩子”的判决中,只要男方事实上的“抢走孩子”,那么判决100%都不会退彩礼,更不可能退分娩费,更更不可能还要女方付50%奶粉费,甚至通常都是要男方给女方孕期补偿一笔钱,现在这个结果并不符合事实逻辑。
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说“男方抢孩子”呢?
我想了一圈,只有一个可能:因为这些人都是先射箭后画靶,不在乎事实只是想骂男人
这就是进步主义的必然结果。
你不可能在保护儿童和女性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前提下,要求一个男性对于一个独立、自主的成年女性富有额外的道德义务。
要么女性独立承担生育后果,要么男性对女性的生育拥有干预权,二者总要选其一,没有两边都占的道理。
现在的判决只不过是要求该案女性对她独立行使生育权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已。
一面之词而已,能让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自行设想一下发生了什么
去责任化就是牛啊,这哥么真是龟南一辈子触碰不到的高峰。
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反正我不参与针对男性的任何一场围剿。
男的才是被这个女的给坑惨了。
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谈恋爱期间意外怀孕了,不让这女的生,她非要生,生下来之后又不养。强行塞给男的,而且彩礼只退一半。
这男的还没结婚。多了一个不想要的孩子,损失了一半的彩礼。
真让去父留子 又不愿意了
你就这么想,在如今退彩礼堪比虎口拔牙的现实之下,居然还能拿回来一半。
这女方得出现了多么严重的过错,让法庭母平母正都顶不住了?
只不过,抑郁症拿出来一挡,又成了完美受害者了。
无数次历史事实证明,绝对不能相信女方的小作文;
男方上海,女方安徽,认识没多久就怀孕,如果女方觉得男方不靠谱,可以自己打掉,毕竟法律上规定女方有完整生育权;
两个人没领证,在法律上就是没结婚;
为什么女方不要小孩抚养权?
你不能在法律总是偏向女方的时候说法律公平;
与此同时另一边是女友跳楼,男子拽了 5 分钟力竭未能救回,被判赔 8 万,哈哈哈哈
近些年抽象判例数量节节增高,看来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除了最高赞,大部分回答还在说“白得一个孩子”,好像占了什么大便宜一样。
时代已经变了,生娃警告得自己真信了?
再再更新,很多人认为领证就好了,问题是即使领证了,装到孩子出生,然后利用生产后女方虚弱,激素不稳定,刺激逼迫女方,如果女方想不开,男方无责的,结果是一样的。
再次更新,结婚不结婚,孩子生不生,一定要自己决定,决定后也要为此负责,无论是发生了什么,是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生命比金钱更重要,不是多要点彩礼能解决,彩礼无法解决生育带来的损伤,及时止损很重要,爱自己很重要。很多女孩过早的被教育成了别人家的儿媳,妻子,母亲,而不是作为人,作为她独立的自己。
我看完我竟然找不到这个女孩有什么办法跳出这个坑。即使领证又如何,不过是少退点彩礼,仅此而已。如果男方一开始就是存心只想要个孩子,这简直太划算了。
我想起了,同性恋天鹅。
派一个公天鹅去勾引母天鹅,小天鹅孵化后,2只公天鹅联手赶走母天鹅。母天鹅感到悲哀,难过,这俩公天鹅欢天喜地,有小天鹅了。
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嗯,这算是男方给胖猫、冬萍老公、四娃非亲生男扳回一局的案例吧?
魔法对轰愈演愈烈,男方女方手段尽出,现代婚姻逐渐消亡,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中国的婚育率还是太高了。
纯骗肚生孩的案例,最要命的是法律认可了。
劳动法再可笑也比婚姻法靠谱。
最黑心的血汗工厂都不能一边糟蹋你的身体一边掏空你的钱包。
女性生产一年内是弱势群体,资本家都不敢压榨,要每天给一小时哺乳假的!
到法律这里居然才刚生产完就要应诉?
我实在不能理解,在我看来正常的法官就应该判案件延期再审,等母亲生产满一年,恢复正常健康状态后才开庭!
而没有开庭审判前,男方强夺刚生育的女方孩子就该报警!把孩子抢回来,然后先关男方十五天!
女方想坐地起价,男方当断则断。之前就有律师警告过男性朋友,一旦女方表现出不想跟你继续过的苗头,千万别心软
没结婚还可以收一半彩礼,这波操作可以!
看完新闻,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网上的一句老梗:她现在流下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
原来如此
以前在知乎刷到过一个类似的男的,也是未婚先孕然后指控女方精神有问题,想把孩子抢过来。
当时下面一片骂声,现在看来居然还真不是痴心妄想啊…
二编:某些bro是不是根本没有阅读能力,我都说了是另外一个男的,他也是类似操作,但他目的是抢孩子。能听懂吗…非得追着我说哎呀他不要孩子(翻白眼)
基层法院民庭这种忙出屎的地方
10月女方分娩,11月立案,12月就能开庭
更别提女方还在哺乳期,刚出月子没多久
这里面没猫腻我真不信哈
相当于,倒贴钱做代孕,最后每月还要给三千抚养费。
法院效率这么高吗?我看有的家暴致死案,女方反复离多少次离不掉,这三个月结束战斗了?
女方现在应该意识到,双输好过单赢。
反正她有抑郁症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剖腹生子、受虐致抑郁还要退,确实奇葩。
法院判决提醒女性:不孕不育报平安。
有人去搜了,这男的以前就这么干过一回,也是孩子一出生就跟女的分手了,弄了一个孩子。现在是二次得手了,看来他抓住了一个法律漏洞。
这是好事儿啊。
这样判,幻想着能找个男人,俩人生个孩子,“和和美美”过一辈子的女人才会越来越少。
法律已经多次强调了生孩子是女方自己的事情,尤其非婚生子,完全是女方个人行为,奈何很多女人还是沉浸在老思想里,觉得孩子是给男人生的,男人应该付费,应该包圆自己妊娠的费用。那这不是买卖人口,租赁器官吗?法律不承认这个行为。你的孩子,你要交给孩子父亲养,可以。你想以此换钱,不行。
女人学聪明点,自己的孩子,自己生,自己养,随自己姓,只算自己家添丁进口,花钱受罪都是为了自己,好歹旱涝保收,否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你知道游戏法则不站在你这边的时候,别玩双人对战了,玩单机游戏。


这个回答我觉得我写得还是不错的,不知道戳谁肺管子了给我折叠了,现在我再次贴在这里,因为现实在证实我所说的。
有人又要问了,“答主答主,这个案例里女方没有收到钱啊,还赔进去自己的嫁妆”。
因为有些人很天真的。就算所有男人愿意买,所有女人就愿意卖吗,说白了母猫母狗生的崽如果太早被人聘走,狗妈猫猫都是要呲牙的,女人为什么愿意出让自己的婴儿?所以要靠一招,骗。“我不是要买走你的孩子,只是和你共同养育,给你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愿意补偿你。”时间一长俩人都入戏了。(但是现实是不会配合他俩的,很多女人产后抑郁,就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骗走了)
就像让我的回答被折叠的人,这里面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在买人的男人,冒牌祖宗做久了不肯接受自己的子孙是买来的。还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卖人的女人,“说什么呢,我们这是爱情”。那好了,一谈情就伤钱,如果她真只谈钱就好了,一赚几十万,二不用付抚养费,人千万不能重感情。
杀伤力,堪比婚恋的 “扶不扶PY案”。
…………
安徽宿松“剖腹产后半月被起诉退彩礼”案(陈明诉李捷),承办法官是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彭旺鸿法官。(男的叫陈明,)该案由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彭旺鸿法官作出了返还50%彩礼、驳回分娩费分摊的一审判决。(网载)
……………………
婚、恋关系断崖式死亡,兔死狐悲的共情
普通女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最脆弱的时刻,等来的是伴侣和法院双重宣判:失去抚养权,退还彩礼,承担抚养费和奶粉费。哪怕案例中这位女性履行了事实婚姻的全部义务:办婚礼、怀孕、生子、承担费用。
对女性而言,这种遭遇击穿的,恰恰是女性当中的最想正常结婚、愿意真诚投入婚恋的女性。
更关键的是,这部分愿意好好结婚、甚至带点恋爱脑、愿意真心付出的女性,也恰恰是普通男性最容易攻略、也最想娶回家的结婚对象 —— 她们不贪慕虚荣,不漫天要价。
结果呢?这一纸判决、现在好了,直接把这部分最适合结婚的普通女性,按在耻辱柱上摩擦。好笑不?
(顺便说一句,下面评论里吵吵嚷嚷的那种要100万彩礼的女性、去父留子的女性。冷笑一声,这部分女性,对普通男性甚至正常婚姻,从始至终就不在她们的菜单上。 反而真正能和普通男性走进婚姻的,是判决书中的这类女人)
男性的极端个体自私,击穿群体信誉,反噬后来还想正常结婚的男性者利益
男方赢了官司,但个体的极端算计,会击穿男性中另一群体,比如说想要真诚结婚、成家的,绝大部分的正常男性。
普通男性想进入婚姻的,将不得不面对结婚女性设置的、更高防备门槛: 例如房、车、婚前协议、财产协议、生育金、高额彩礼(也许会换个说法营养费?改口费?养育费?)。
对男性来说,极端个体的自私算计坏榜样,最终反噬的——是后来者中想要结婚的男性,砸的是这部分人的饭碗和生存空间。
普通男女,根本撑不起这么高的防备成本。一旦形成,剩下的就都是上层、富裕阶级的游戏了,普通人谈婚论嫁的机会消失,门户、阶层逐步形成固定。
跟着起哄的人?不想结婚跟着起哄,姑且认为你清醒,或者坏;但,对婚恋关系还有期待、想找女朋友、想成家、甚至还想结婚的,也跟着起哄,纯纯是傻。
判决书,比网上一万条挑拨男女对立的帖子更具杀伤力,胜过网上千万条恶意挑拨的男女对立热搜。
更残酷的现实是:当还想要结婚、成家的男性,还在纠结彩礼贵不贵、门槛高不高的时候,现实已经更扎心 ——社会上根本找不到一个正常女人,愿意让他花这笔钱。
以后普通人(男女)想进入正常婚姻?不好意思啊,大概率都是杀猪盘,你的盘我的盘,盘盘不一样。(快乐童年)
最后,男性最终进不了婚姻的伤害,远比女性要大得多。当大量男性被迫光棍,最终反噬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安稳。所以某些体系内,很大被渗透了,(FY)近年来更是奇葩迭出。
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达尔文进化了,倒正应了古人的那句话,穷不过三代。原来大家以为穷三代要翻身,万万没想到原来真相是穷不到三代要绝后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想结婚?”
大同案女方不起诉的的if线
看到了吗,大同案如果女的不报案的IF线
我的评价是现在民法典惯出来的就是没有基本人性的人
女方剖腹产5天,在肚子上拉了一道大口子,还躺在床上的时候法官让女方去应诉,绝
这个案子就应该糊到那些提倡彩礼立法的人大代表脸上,女方月薪1W5,男方这点彩礼不过是女方几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要求女方辞职,断掉人家的职业生涯,还能去法院起诉,在法院打通任督二脉用极快的流程无视女生的身体状况硬生生抢走孩子
民法典觉得生孩子是个人支出,没结婚彩礼是可以退的,结果结局是孩子是判给男方的,女方还得给赡养费,彩礼男方一起花了还能告回来,嫁妆是女方肚子上还有剖腹产的刀口还得去自己起诉的。请问男方在这个过程付出了什么?这部民法典是不是整个过程中协助身强体健的男方残害女方,把女方当成二等公民整
什么叫人性,什么叫没有人性

潜在QJ犯真是孜孜不倦

不要给任何喜欢未婚先孕的男人生孩子,不然只要他用彩礼的名义硬塞给你点钱,他就可以要求你辞职,要求你把孩子户口落他家,要求花你的彩礼,让你为奴为婢,只要你不答应,男方就可以悔婚然后在你产后虚弱的时间去告你退彩礼。完成这一切只需要虚情假意地装一段时间,让女生以为你爱她
有些50W不用来带节奏,我直接删,不会给你们这种跳蚤生存空间
以前有人科普过,婴儿两岁以内只要女方想要且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给女方。
这次判给男方,是不是说明女方根本不想要?
25年10月产子,到现在孩子也没到两周岁
按照法律来讲,母亲没有重大过错,是不可能把孩子判给父亲的。
看来这里面小作文不少,还得是集美能编
你们很多同志都没当过爹,我跟你们讲一个事实:父亲对子女的感情,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的,我对于我的女儿和儿子在他们出生时最大的感受就是陌生。那个时候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豁出命去保护他们,我心里想的是,不会;当然我嘴上说的是,那必须的。
我一度以为我自己是异类,直到我和几个当爹的朋友聊过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们的心态都差不多。
这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特征。
母亲和后代的感情是从十月怀胎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而父亲对子女的感情,是建立在长时间亲自对子女的抚养之上的。经过半年到一年左右的起夜、喂奶、按摩、哄睡、陪玩、讲故事等等亲子活动,父亲这个角色才会意识到眼前这个后代与自己的关系和对自己的重要性。大概到我女儿和儿子牙牙学语的年纪时,我那句“那必须的”才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那种把孩子遗弃了然后十几年后又去寻亲的,尤其是父亲,他说的什么对孩子有亏欠、后悔之类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没经历过亲自抚养这个阶段的父亲,是不可能对孩子产生正常的、深刻的父子或父女感情的。而真正亲自抚养出来的后代,哪怕是生在残酷的帝王家,哪怕孩子要造自己反,皇帝都依旧下不去手真的杀掉了事。
扯远了。
说这些的意思是,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在孩子出生时抛弃这个后代,心理上是毫无负担的——你会为了离开一个陌生人赶到难受和愧疚吗?
真正让父亲压制住这个心理,心甘情愿抚养新生后代的,恰恰是各种社会共识和规训。正是由于这些社会共识的存在,明明很多父亲对孩子的到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依旧要装得很高兴、很兴奋、准备为孩子付出一切,而在亲自养育孩子后,这种伪装反而成了现实。
所以你们很多人说的去责任化其实都只是表象。去责任化的本质,就是把这一套规训男女双方的社会共识放弃了——而这套共识背后,男女双方都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都被抛诸脑后了。只不过这种放弃,最早是女性开始的——婚姻的排他性(婚后性自由)、婚姻的性义务(婚内强奸)、婚姻的互利性(婚后财产分割无条件倾向女性)——男性选择跟上而已。
而当男性跟上之后,慢慢就有男性意识到,这一揽子义务里,孩子这个义务,其实本来自己也可以不要的。毕竟如果按照生物学来说,男性的生殖器官结构就是鼓励男性打一炮换一个地方,广撒网,多播种。
所以你们看,以往很多离婚的纠纷,双方最核心的点就是孩子归谁。而现在这套社会共识瓦解之后,就有了题目里的男方:我只要钱,不要孩子。
有趣的是,当男方不要孩子、只要钱的时候,无论是女方还是裁判,才发现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制衡男方了。而“不要孩子、只要钱”恰恰是写在男方生物基因里的,只不过被社会共识压制住了而已。
而现在社会共识被撕裂了,那这个事件就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
完。
看到这个案件的第一感觉,是看过那么多离婚案后,终于出了一个性转版的。
代入男女方的境地,也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绝情”的现代故事。
从判决来看,最后男女方承担了什么呢?
第一,是孩子归属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
**第二,是彩礼。**经法院认定,女方原先获得6.6万元彩礼+现金22590元用于购买三金+(购买时)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共104968元,判决女方以现金方式52484元返还男方。

p.s.假设22590元已经用于购买黄金,随着金价上涨,**这部分三金和金手镯的价值现在大概5万元。按照常见离婚案例,彩礼按比例返还,x金全退。**如果判决方式返还6.6万元彩礼现金的一半和物品三金、金手镯,女方手里应剩下3.3万元。

现在判决以现金返还52484元,女方手里还剩下价值5万元的黄金+6.6万元-52484元,大概是6.3万元资产,比上面的判决方式多出3万元。这点应该也是法官考虑过的。
**第三,是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法院支持,共3164.81元。
第四,女方和孩子住院期间,男方花了9609.96元,女方通过医保基金支出8603.28元,医保个账支出169.08元。法院不支持男方部分让女方承担。

第五,女方生产孩子后离开,男方请了月嫂照顾孩子,法院不支持让女方承担月嫂费用。

综上,男方为女方和孩子住院的支付款、男方请月嫂照顾孩子的费用,法院均不支持女方返还。
女方需返还的现金包括“一半”彩礼和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是52484+3164.81=55648.81元
同时女方手里保留了现在价值约5万元的黄金。
这便是抛去感情以外,媒体绕来绕去,不直接明言的纯经济数字。
这件事再简化来看,便是两个没有登记结婚的人,给了彩礼,办了一场婚礼,随后生下了孩子,随后双方分开,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和黄金。
你说这样的事公平吗?
好像挺难说的吧:
毕竟短期结婚后离婚,是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分一半房子的案例比比皆是。


毕竟更多是孩子判给女方,女方得到抚养费的案例。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情况反过来了,离婚了有孩子,孩子却判给了男方,女方还需要返还彩礼,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过去更多是案件里的男方承担,以及社会里的男性讨论这种不公平,现在待遇给到了女方。
所以有很多人觉得天塌了,觉得世界黑白颠倒了。
高赞的多位女性,明显恨的便是这种落差,这种换位。
哪怕法官通过让女方以现金返还,使女方手头资产增加了3万元,
哪怕是女方生下孩子后,先离开了孩子,
哪怕还有诸多情况尚未明了。
她们秉持的,不过是“这次的交易不如过去划算,所以我要退市,我要闹”的心理。
那些不甘心、报复、指责、攻击等的评论,与曾经的男性网友们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以前男女光速结婚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你们是否说过什么?怎么现在又突然,集体罕见地在知乎冒出来了?甚至,你们是否仔细研究过这个报道,还是又像过去那样,开始造假数据、伪事实进行传播?
回到这个案子,看过判决,看过报道,猜测过疑点部分,我认为男方采取了堪称“绝情”的操作,却又恰恰是应对“闪婚闪离分走财产”的极其有效的措施,对本不该被分走的财产很好,对还没长大的孩子很好,能有效遏制和打击那些居心不良的女性。男方是在上海工作生活,或许也是在上海,才更能顶住常规世俗,做出这种选择吧(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也不评判)。
这件事我认为最大的悲凉之处,一是父母成仇、母子分离,二是法律环境的征战四方,兜兜转转终于造就出这么个性转版案件。
我不知道女性是如何看待那些被用婚姻和法律有意无意分走财产的男性的。长期在这些新闻里失语的你们,或许现在能真正体会一下,男性的感觉了。
女方具有最终生育决定权,男方不具备相关权力。男方唯一的权力无非是当女方决定不生育的时候有权利提出离婚,并承担彩礼、三金、时间和感情投入的损失罢了。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女方也应该为生育结果最终负责。本案例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男方也明确不想要孩子,最终法院把孩子塞给了男方的同时仅退一半彩礼,实际是让男方为自己不拥有的权力去承担后果罢了。
对男方都如此不公平了,不知道s1s们在义愤填膺的喷什么?具有完全生育决定权的女方完全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孩子,生育后却又不想抚养最终判给男方,典型只享受权力不享受义务。
法院为啥这么判?
因为没领证。没有了那张纸男方就不会被法律强制照顾女方;没了那张纸也不会被分割财产;
男方不想要抚养权,法院就得强制女方退回一半彩礼,外加出抚养费,才能要男方收下抚养权;女方想要抚养权也没关系,男方可以一分抚养费都不出,强制执行也没用。
看到了么,你想要责任,就会有无限的责任等着你;你推卸责任,别人想要给你责任就要先给好处。欢迎来到后现代社会!
最让人害怕的是,我在许多评论和回答里读出了其他男人对该男人的羡慕……
怎么一溜的共享大脑在说是男方骗婚去母留子?且不说现在只有女方一面之词,就是这一面之词里,女方是怎么说的,你们看过了吗

“原告诉讼请求:……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孩子不到两岁,法院却把孩子判给男方,你要跟我说女方抢着要孩子我是一点也不信的。
那句话没错,底层普女的最优解就是不婚不育,尤其是家里有兄弟的,这种家庭是给不了女孩子任何助力的,甚至家里人不吸她们的血都算是父母有良心了,好好工作存点钱给自己养老,现在这个环境有那张证你被对方打死撑死也就是个家暴,没有那张证下场大概就是这样子被吃干抹净,反正不管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那就跳出去不参与这场游戏
见证了此事,警方当时没起诉女方弃婴罪已经不错了。金融男不好惹的
风向转的这么快吗?
仿佛昨天还在说什么生育代价,不可弥补。
今天就刷到回答: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分娩费。(男方不要孩子)
既然已经具体到了某个费用,那实际上就是可以真金白银算价钱的
至于孩子?没人想要
(消息来源是某音符平台自称案件的女主发的,说男方都不要这个孩子)
其实就算要,也可以算价钱(没有恶意,客观来说就这个案例里面,男子提到了抚养费的问题)
国家现在政策一年补3600,多花的,两人平分。
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很轻易的能看出一个结论:只要你不怕算账,只要你愿意算账,那账就一定能算的明白;这个孩子你定义为无价之宝,那就按无价之宝来算,你不要他你定义他是负资产,那么你还能要到一个抚养费甚至彩礼。
值得着重提一点的是:我观察到不少评论提出,女方很惨,比代孕还惨,代孕还能拿多少多少钱。
这些看上去是在仗义发言,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在计算生育代价吗?
要算的话还是大家都算明白一点。
未婚男女更需要算明白。
本回答仅从计算成本费用方面进行讨论。
感觉像五四运动时期一样,旧的传统秩序崩塌,新的模式还没稳定,很多资源不够的人会在这种时期因为环境的改变不论顺应潮流还是维持保守策略都会不能避免受到伤害。那个时候反对包办婚姻崇尚自由恋爱也是有很多悲剧的,光那些民国著名文化人的故事都够上很久的热搜了。
在这里竟然能判女的退还一半彩礼!
孩子判给男方!
这描述隐藏了什么信息?
你瞧瞧,该刮春风的时候它就刮西北风。
这个案子之所以让人愤怒,不是因为判决错,而是因为男方把婚姻和生育完全当成了交易,而女方在感情和生理上都付出了不可逆的代价后,还要被拉上法庭算账。法院给出了法律的答案,但给不了人情和道德的满分。
初看我一愣,啥玩意?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法院还给判了??????
这男的咋做到的,怎么这么牛
往下一细看才知道这男的操作666,首先他俩没领证,直接废除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超级大招
其次废除了”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直接给女方两招真伤大招干废了
最后说这个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而言之一句话,法国不愧是革命老区,早就告诉了我们只能恋爱,不能领证,只恋爱那叫浪漫,领证那叫脑抽
波特!你居然用我的魔法对付我!?
没什么可看待的。
过去几年一直在宣传浙江入赘、女富男穷的不结婚案例就应该想到这一天。你把这些案例当正面案例宣传架不住有人逆练神功。
婚姻法和民法典再怎么有偏向,有一点你逃不过去,就是你能做的事别人也能做,无非是程度不同,女方可以在月子期间要求房产加名然后分居起诉离婚,男方也可以拖着不结婚,大家抛弃道德底线互相博弈。
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极不完善法院在婚姻案件中有强烈的维稳倾向,到最后就是谁更有底线、谁更老实,谁就去兜底。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男方也完全抛去道德底线,不要孩子了。这下法院就卡住了,你再维稳也要把孩子照顾好。
实际上从判决里也能看到法院的两难,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一年符合公序良俗,下一句就是难以归责某一方,一般此类案件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续是不会退彩礼的,而且本案中女方还患有重度抑郁症,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我国现代婚姻法的本质就是分孩子分财产,只是某段时间大伙都是老实人认为婚姻神圣爱情无价给婚姻上了一层滤镜,把婚姻神圣化、道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救助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婚姻中男性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再加上过去十到十五年大量女性利用法律漏洞从婚姻中套现。
解构是你要的,本来道德滤镜还有点救济功能,你现在把婚姻变成算账本,双方一起拿着计算器算账,算到最后男性群体有收入兜底,女性群体10年收入比干到男性的0.5-0.67,20年干脆不公布了,法院用自由裁量权和公序良俗兜了五年。
现在男方也开始调低道德底线,传统婚姻道德彻底瓦解,婚姻彻底沦为冰冷的财产关系,离婚从家庭的破裂变成财产分割,有些回答说结婚不如代孕,你们把家务定价、把彩礼称为生育补偿,实际上也是算账,现在无非是大家一起算账,恰巧你又没算赢。
先手套利的时候你为人家叫好,大家一起玩自由主义吃板子的时候就别哭,不然你这自由主义也太不自由了。
我发现女性群体有一种很奇葩的思路:女性吃亏就是被设局了,女性受伤就是男性渣男,问题是一开始你们从婚姻中套现离场的时候是鼓吹大女主的啊,你要玩自由主义那就要允许别人也玩自由主义,而不是你靠着抢跑解构赚了一笔,等到对方反应过来也玩解构的时候你输不起了。
既然你把婚姻当做生意那就是有输有赢,输的时候想起来要男性负责任了,你疯求了?
这么多为女性悲惨发生的言论,真是太打脸了,整个故事好就好在,是当事女主自己贴出的男方不要小孩的记录。
按照大女主剧本不应该把孩子留下狠狠要一笔钱吗?去父留子了呀
这才是人文之光,说明安徽省在性别平等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我觉得要判断一件事是否合理,不是要看某些群体说什么,而是要把当事双方性别对调一下,再看案件还能否经得起推敲。
而这个案子对调后你会发现,哪怕这个案子是采用最有利于女方的视角,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问题,只不过是大家都不赚不亏。
很多集美都在编故事,那不妨我们也推敲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从案件描述来看导致这个案子发生的核心是男女双方对于定居地的分歧。也就是男方想要女方辞职来上海,但女方想要留在安徽工作,后续的矛盾是建立在这一核心的基础上的。
那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两人是相亲认识的,相亲想要确立关系一定离不开对于未来的规划,那按理来说双方对于未来居住地都有这么大的分歧,应该早就一拍两散才对。那为什么两人会如此糊涂的办婚礼生孩子直到产后爆发矛盾呢?
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其中一方想要继续发展这段关系并做出了口头上的临时让步,即承诺未来双方会在同一个城市。只有这样,才能让双方走入婚礼。
如果是男方向女方做出妥协,那男方也基本不可能会在女方产后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而且如果真是这样,女方怕是早就拿出来大肆宣扬痛斥渣男了。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女方对男方做出了临时让步,双方日后都会到上海生活。男方在获得女方的承诺后,才肯愿意举办婚礼。这点在文中也有一定佐证,那就是女方提到了男方给女方两三年的过渡期然后去上海。
之后就是女方怀孕、举办婚礼,至于女方抱着什么心思,那就不得而知了。女方产后,男方可能抱着对家庭生活的期许,希望女方兑现承诺,直接辞职来上海一起生活。但最后的结果就是,女方断然拒绝了男方的要求。
并无结婚证,孩子能判给男方的依据是什么?
总结一下这个事情的几个关键点:
1、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安徽宿松户口。
2、在未领证的情况下如果想要让孩子挂在男方户口,需要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3、产后第5天,双方因为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后女方抛下孩子跑回老家。
4、男方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希望女方把孩子领走并退钱。
5、法院判决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女方部分退钱。
6、女方目前诉求有且只有,拿点钱回来。

这几个关键点看下来,本次事件中双方的反常举动基本就都能解释了,只不过所谓男方大赢特赢的说法好像不怎么成立啊,,,,
参考文献:
虽然我一直不支持高额彩礼,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里我希望女方要到了高额彩礼,最好有上百万,一百万彩礼哪怕返还一半还有50万呢,不至于生了孩子付了保姆钱奶粉钱受了磋磨严重抑郁了还把孩子给对方了
身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初中同学,虽然很多年没见,但持续有联系,后来很突然,说要结婚了,作为多年同学加好友,表示恭喜,因为工作在外地没有去现场参加婚礼,但是还是给了大大的红包。结婚当天直到晚上也没有看到朋友圈发任何婚礼照片,第二天问了一下为啥没发,说太累了,没顾上。
后边大约婚礼之后6-7个月,孩子出生了,遂了然,是奉子成婚。
婚礼后大约2年不到的时间,临近春节,晚上很晚了,这个同学给我打电话,没接到,然后同步给我发了一个判决书
大体意思就是,虽然跟女方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给的彩礼是为了结婚用的,不领证就要起诉女方要求退还彩礼,中间种种证据。
最后判决就是 孩子归男方,也就是我这个同学,女方同步退还男方60%的彩礼!
看完这个判决之后,我就疏远了这个同学,觉得做人真是太差劲了,就算是找代孕,都不只给几万块钱吧,但是他却用这种方式低成本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甚至给女方剩的这点钱,我个人觉得都远不够弥补女方的损失。
最最关键的是在我疏远了他之后,某天给我发了个信息,说你现在跟我好疏远啊,你是不是觉得我结婚了,多联系不合适,但实际我一直是未婚,哈哈哈。
当时,那种恶心,真的是,见识了物种的多样性,目前已拉黑断联。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单身生育
我就想知道,这个结婚证到底是不是婚姻的唯一标准,你们公检法就这么灵活的吗?
这个问题下面充满着大量的法盲,我只能说一个事情,你看到一个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被判给男方。那么你对于女方的任何事后发言,都不用看了。
至于判决意义。
我认为他和燕冬萍,胖猫事件一样,法律的判决非常正确,法律就该这么判,非常合法,大力宣传。
每年315和pm一起拉出来,每年刷新一下。
我同事接了一个案件
男方彩礼也给了
女方也怀孕了
差一个领证
男的不愿意了,也不愿意配合领证,开始对女方动手
女方最后流产
男方起诉女方一家把彩礼还了,还保全女方一家的账户
(我同事说,女方连个共享单车都扫不开)
看过暴力视频,瘦弱猴子穿着裤衩子上蹿下跳扔椅子手锤孕妇
我和女方是老乡 刷抖音刷到了。我就评论了 一条,女方把我评论删了。我就问一般这么小的孩子女方想要都会判给女方啊,是不是你不想要,男的也不想要。你防他,他防你,你不想辞职去上海一起工作生活,他非要你来,不然不领证,你自己发的,你让他领证,他拖着不领,是要花时间转移处理他的婚前财产。这不就是你防他,他防你,你们又不是夫妻关系,那这么判问题在哪
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最稳妥的方法。
为孩子找个基因好的爹妈
因为普通老百姓没啥试错机会
属于警示教育了。
男方从女方临产开始原形毕露,逼迫辞职未果、就开始在坐完月子其间用离婚精神攻击,折磨疯她,然后用比代孕还便宜的价格到手一个孩子,还送抚养费。
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这下知道黄金时代日本德国美国法国的**"婚后/孕后退职制“含金量了**么~不就是女方不愿意辞职闹的么(笑哭)
或者说女方男方螺旋式去责任化…
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与史密斯
说的这个一起看,如何看待程序员高广辉的一生?
关于两性问题,我这里发了,骂与剖析都是可以,但扯诸如”桃花石是单职工社会"就是纯搞笑了:杂谈一下如何评价斯奎奇大王(牢a)提出的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他是在回归旧道德还是意图建构新道德?桃花石目前在男女问题上的,不同人群高度割裂状态比西大还厉害。
在当下这个情况,踩刹车或倒转版本已经失去其意义,**后现代化**已经几乎不可能避免。正如一个知U所说,就当下已经加速极快的两性版本,即使真学戴高乐,把职业女性退回Family,也不好说还有什么作用。
但是,现在这样的自由化、后现代化社会,真的对普男普女"好"吗?
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人这种生物(不论男女)是真需要拴的,不拴就都会异化成很可怕的人。
我早在去年就说过,法兰西式命运桃花石走向后密特朗法国🇫🇷的后现代化已经不可避免,可悲的是,到时候的东大连当时法兰西都不如。法兰西至少还有为传统价值观哀悼的老戴高乐近卫军。今天的某国,只有为现代化废墟叫好的男女。
“希拉克在1970年代担任总理时期(蓬皮杜政府)相对保守,但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全球文化环境的变化,他逐渐向"亲欧"路线转型。到1990年代,他已公开支持堕胎权利、反对《韦伊法》限制条款的进一步收紧,并在多个场合表达对女性平等权利的支持。
这一转向在保守派老戴高乐主义者眼中是彻底的背叛。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等传统右翼人士公开谴责希拉克"出卖了戴高乐将军为法国设立的社会规范”,将其定性为"伪右翼”。社会戴高乐派(Gaullisme social)的残余力量则在哀叹中写道,随着希拉克的意识形态转向,“家庭、工作、祖国"的传统法国图景已成历史——这种哀叹本身就是对戴高乐-维希意识形态延续性的无意识承认。”
对于传统戴高乐派阵营而言,希拉克的这一转变是一场背叛。来自社会保守主义戴高乐派与戴高乐主义天主教团体的批评声音贯穿了整个1990年代:他们眼中的希拉克,是一个为了迎合欧洲官僚机构和国际女权运动的压力,而出卖了"伟大法兰西"社会文明的叛徒。
家庭、工作、祖国——将军订立的法兰西价值规范,就这样死在了希拉克手里。“这类来自保守营地的哀叹,在1990年代的法国传统价值观媒体(如《费加罗报》的部分专栏以及天主教刊物《法兰西信使》)中并不罕见。
老一代戴高乐主义者——那些将1958年宪法视为法国文明秩序的奠基文献、将国家对家庭的庇护视为高于个人自由之权利的人——在亲眼目睹曾经由他们自己赋予权力的"右翼"总统签署欧盟性别平等指令转化法律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文明地标的彻底坍塌。对他们而言,堕胎自由化、父亲产假、单身母亲的法律保护,以及鼓励非婚生子(这同样是在欧盟要求下建立的),都是对"自然秩序"的颠覆,是"伟大法兰西"精神遗产的终结。这种情感并非孤例: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在1994年从希拉克阵营出走,成立"法国为法国人"运动,其核心动力之一,正是对希拉克在家庭价值观和欧盟压力下推行自由化政策的愤怒。
夏尔·帕斯夸(Charles Pasqua)——前内政部长,坚定的社会保守主义者——在1990年代末与希拉克决裂,公开批评希拉克政府在文化议题上向欧盟利益和"后现代主义"投降。帕斯夸所代表的那批人,是维希—戴高乐时代社会秩序最后的捍卫者:他们亲历了战后法国的婴儿潮,相信那个人口增长、道德秩序、飞速现代化并存的年年代是法国最好的时代,辉煌三十年,而现在看到的一切——非婚生育率的飙升、离婚率的上升、女性就业率的提高与后现代女权、生育率下降——都是法兰西衰落的证明。
哦对了,东德1985年的非婚生育占比与单身母亲比例已经与今天的联邦德国差不多了,更是远远高于当时的西德。我在怀疑,今天一些白右对文马主义乃至🐴的批判是不是真有那么荒谬的"道理”?很多人总是说后现代化与原子化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异化,那么东德呢,还有离婚率远远高于除美帝外所有西方国家的苏联呢?它们不是计划经济吗?嗯?
东德可是高女性权益神国,社会反而走向了更彻底的自由化与原子化,它还是没有"zbzy异化"的正统计划经济。一些卫道士还有什么可说?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明,强调—或者说过于强调女性解放,是不是必然发展到今天这样不利于普男普女的自由化结果?
从过去日人的结婚退职→生孩子退职,至少在当下,结婚生孩子退职比之前的老版本科学,条件更有引导性。日人的结婚退职制适合上一个版本,为什么呢?因为那个版本结婚必定生孩子,现在这个版本光搞结婚退职比以前更容易执行得坏得多,现在这个情况就是这样。我刚刚提到的那个是堵住部分后现代壬吃净传统漏洞的路子,也能达到提升生育率与幸福度的目的。
虽然我觉得在这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但还是多补几个内容。
四川乐山公交车标语惹争议「贞洁,是女孩最高贵的嫁妆」,后半句是「贞洁,是男孩最高贵的聘礼」,怎么看?
性别危机已经到了断子绝孙的地步,我们做错了什么?“贤妻良母”是文化传统的精华还是文化传统的糟粕?
我有种感觉,今天桃花石的绝大部分先生们在性别问题及生育率上是非常不清楚的。即使像沈逸这种,最多只知道个95世妇会,然后又在谈什么"真/假女权",“妇解≠女权"那一套东西。
克林顿时代的白右高知,在系统性论述♀权对战后美国的影响时,是把妇解与♀权放一起说的,也就我们这里会把二者刻意分开。实际上,你细看妇解与所谓西式♀权的观点,二者真的差很多吗?在一些人的世界线中,仿佛60年代中期及整个70年代在City Walk的"西式♀权″不是在为"工作权”、“平等工作权”、“墮胎权″豆蒸一样。「周末情侣」模式日渐兴起,工作日通过消息视频联系,仅周末相聚,如何看待这种模式?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由于老中特殊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烙印,我们当下的很多反拳人士(包括建制派)、小登大都是以"女性劳动"为基本前提、结合这个事情去怼拳师。然而,事实上,这个很难说有什么效果。
有一说一,Early Age这种"妇女既要工作又要当贤妻良母"模式能转起来本身就是教条进步主义与保守主义"既要又要"的怪物,温和一点叫**“特殊环境与适应特有生产力水平的最优解”,但当下桃花石已经是工业克苏鲁了。与Early Age时代的农业社会为主已经是沧海桑田。**
历史证明,在一个势力工业化深入到了一定程度后,要么就像北欧、前东德政权那样全面推"性解放”(前东德政权的大型露天派对、开放式关系又不是秘密)、“不要贤妻良母"的全面双职工社会(东德因为其性质还不算自由化,北欧hhhhh),要么就像黄金时代美国、日本、法国、德国那样推行”现代化传统价值观"的3k法则去达到相对的平衡,强调贤妻良母,以单职工为主流,有限双职工或1.5职工为辅的社会。
我们实践了一百年,实践证明,目前而言并没有"既保贤妻良母的守,又进全面平等、双职工社会的步"中间选项,幻想中间路线是失败的。人不能既要又要,一些人的**红丸女劳主义在当下高度工业化的桃花石并没有可行性,2010-2026年恁桃的女劳/男劳比例一直是上升的,截止2025年男劳已经低于70,与丹麦趋同**。当然,如果要退回到越南甚至北高丽的发展水平,或者愿意接受恁鱿鱼这样的恶劣外部环境另说。
这两条路至少都逻辑清晰,不存在"既要又要"!
冷知识之,一共末二共初程度远超ww1法三共的分手信事件的当事女性,都是直接成长在味夫臻钕拳时代哦~
还有,gk初第一波急着让女儿要高额彩礼的,让女儿不要结婚的人……呵呵
有一种观点认为,今天某国连保守都保后现代男拳的守,都没有保类似戴高乐主义这样"近代化传统价值观"的守,这个是恁鳖的锅,或者说某人有很大的责任—当然,把今天的事都归咎于老师肯定有失公允,但老师早年很多思想非常激进是真的,而且我之前多次说过,一些人放到今天,杨笠算什么?“母系婚姻好!",“tower女性太少,是xxx🥧对妇女还有偏见~”,这个留给历史评价吧。
教我们的又是一些无耻无赖的男子,整天说什么“贤母良妻”,无非是教我们长期卖淫专一卖淫,怕我们不受约束,更好好的加以教练。苦!苦!自由之神!你在那里!快救我们!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女干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猜猜谁说的?
某位比美国著名拳师费米斯通早几十年提出贤妻良母是长期卖淫,是**臻钕权(**大雾)
值得一提的是,她 这个字一开始是被20年代的女大学生视作歧视的,鲁迅一般用伊这个字。
1950年那部婚姻法出台之后,很快就被对岸某些人抨击为“离婚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杨景媛女士论文里的笔误倒也算是歪打正着[飙泪笑]
还有一个例子是当年离婚冷静期那个事被喷的体无完肤,然而即使是后戴高乐主义时代法国,也有类似的制度(近年好改革了),德国甚至一切离婚都需经过法院,在中国离婚,至少理论上反倒是世界最便捷的国家之一(另一个离婚非常方便的国家是新自由主义后的美国,真是苦命鸳鸯了~)。

去父留子实操版…….
这个男人,给想“低成本要孩子”的人起了个好头。
有人算了笔账:正常代孕,四五十万起步,贵的要七十万。而这位男士的一番操作下来,不但孩子有了,彩礼返还回一半,连抚养费都有人跟他一起分担。
这真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但是,他也把正常男人想要相亲结婚的路给堵死了。
相信,许多女性在看到这样的故事后,更加不想结婚生孩子了。
她们需要防范的,可能不仅是感情不和,还有一种被精密计算的、以自身为生育载体的系统性风险。这无疑在原本就脆弱的婚恋市场上,又垒起了一堵高墙。
关键在这位女当事人抖音的评论区,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有人直言,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教人如何低成本获得后代,同时把经济和道德成本转嫁给另一方。
你说这事对谁影响最大?
不是当事人,不是那个被算计的姑娘,而是所有还想正常相亲、正常结婚、正常生孩子的普通男人。
这个案例一旦被传播、被效仿,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女孩子会想:“我凭什么要结婚?凭什么要生孩子?万一遇到的就是这种人呢?”
本来结婚率就在跌,现在好了,又添一把火。
代孕违法,但这种方式不违法,却比违法更让人心寒。
因为它告诉所有人:你不必花钱买孩子,你只需要学会算计一个愿意相信你的人。



又一个经典案例,充满警示作用,挺好的
男方家是拼刀刀上收到货就申请仅退款的同一批用户吧。
这个新闻给我的震惊难以言语。婚姻不存续了彩礼退回正常,子女抚养费父母共同承担可以理解,但是这中间女性因为生产造成的损失完全隐形了,孩子还判给了父亲。女人只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吗?生完了这个工具就还能用还能正常地计较得失?不谈这男女双方有没有感情,女人天然就该默默承担承担生孩子带来的一切吗?生育损伤,精神压力,时间精力这些都不存在吗?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都想象不到突破底线的人那么多
很多人把这个抑郁症看的很重,但这就是个口袋罪,肯定是先女方不要孩子再找的这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她有抑郁症才不把孩子给她,我就没见过孩子刚出生女方要孩子法院会判给男方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为什么不全额返还?
没领结婚证也能算结婚?这样结婚证还有什么用,法律的尊严呢?
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女性质疑法院凭什么要把女人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那我只能引用当今世界身份政治领域中主流的**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²和交叉性理论**³来回答你们了:
因为女方单独抚养孩子本质上是一种“母职惩罚⁴”,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加的结构性压迫⁵**——这种压迫在女性生育期前后尤甚。所以,在这一判决中,法院选择坚决打破“孩子特别是婴幼儿应由女性抚养”的传统社会规训,主动将抚养权判归男方,从而帮助这名女性摆脱了父权制对女性角色的束缚与限制,进一步推动了伟大的妇女解放事业。**
作为一名进步主义者,个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以上理论论断;更进一步考虑到当事人女性还有着一定的抑郁症倾向,该判决的抚养权部分既减轻了其的日常抚养负担、防止了其精神状态的进一步恶化,也保护了孩子的成长不会因母亲的精神状态而受到直接影响,可以说实现了社会公益与具体私益的完美统一,可谓功德无量。

注释:
¹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其核心观点是“父权制”是社会最根本、最普遍的结构性压迫形式,由美国激进女性主义者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性政治》中进行了系统阐述,直接通过性别权力关系解释女性受压迫的根源。
²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共同作用,将女性家务与育儿劳动视为服务于资本积累的结构性剥削,代表人物是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其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中指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联合将女性关进家庭这个“封闭的牢笼”,利用其的无偿劳动支撑社会经济。
³交叉性理论:由批判种族理论家金伯利·克伦肖(Kimberlé Crenshaw)提出,指出性别压迫与其他压迫体系(如种族、阶级、性取向等)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对于底层女性而言,其受到育儿责任等母职惩罚的体验可能更为复杂和沉重。
⁴母职惩罚:指女性在成为母亲前后,因生育和育儿在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心理福祉等方面遭遇的系统性劣势,较未生育女性或男性相比尤为显著。
⁵结构性压迫:指内嵌于社会制度、经济体系、文化规范等方面的系统性不平等与支配关系,其不依赖于个别行动者的恶意或明确歧视意图,而是通过“正常运作”的制度流程再生产出群体间的不利地位。
延伸阅读:
诺奖得主称男性不做家务会降低生育率,如何评价该专家这一言论?
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原则,该案例判决有违民法。
这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仅仅因为没领证就打破了以往生育不退彩礼的底线。作为最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可以合理怀疑法官渎职及滥用职权,至于是否有贪污受贿情况,则需要证据。
通常是领证且生育孩子后彩礼一般不退。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女性生育的价值。这个案子是没领证,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生育后不退彩礼这个底线不能破,此案就破了。而且按公序良俗算,谁反悔谁不退。此案明显是男方反悔,所以彩礼无需退给男方。此案从法律从公序良俗,全部侵犯了女方权益。支持女方上诉。
胖猫但凡能跟这男的学个一招两式…
倒贴遭雷劈
这男的特别恨她,否则不至于算的这么清楚
从一开始都不是这个男人主动,这女的还去倒贴。
我是真觉得这男的恨她
这男的也不想结婚,至于这女的是不是同妻就很难说了。
法院判决仔细看了下,没有大问题。
问题是:女的已经没有工作,还得了抑郁症,要怎么支付抚养费?
男的相当于爽了一把,花了不到6万,白得一个亲生孩子,这玩意别说dy,比买别人孩子划算多。
这个再不喜欢也是亲生的。
他觉得亏了的就是付了月子中心钱还是月嫂钱。
6得飞起
理解不了,男方道德败坏,女方也抽象。
同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年2月,李捷怀孕,“五一”时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
这是中文吗?怀孕直到快生产了被男方要求辞职否则就不领证?
截止到一直不领结婚证就应该分手了。
部分人在这件事上展示的对法律常识的缺乏让我想起大同案,就是“你们在震惊什么?当然是这样了,你们才知道吗?”
一些支持大同案男方的人在那震惊:难道订婚了女方收彩礼了还算qj吗?
我:对啊,当然算qj了,你们才知道吗?
现在一些人在那震惊:难道孩子生了酒席办了只是没领证,女方就要退彩礼还要交抚养费吗?女方得不到保障吗?
我:对啊,当然得不到了,我国法律不认婚礼就认结婚证,你们才知道吗?
我觉得这件事是个好事情,虽然我很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是也是敲响警钟,直接大家开启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去父留子多好。
这个女性没想清楚把自己整成抑郁症了,换个玩法,直接不要男的,直接不纠结结不结婚事情,当时就不应该辞职,在职生孩子,他不领证直接拜拜,孩子放自己户口上和自己姓,男的不出钱养孩子就找律师问问怎么证明男的没养孩子,怎么可以让孩子未来不赡养这个男的
孩子问爸爸在哪里的时候,如果男的不纠缠就说他死了,纠缠直接说他爸爸是渣男小三不要我们了就完事了,而且没有抑郁症的情况下孩子判不了给这男的,他也骗不走
男的不是也喜欢说加速吗,什么解构婚姻么,直接一起踩油门,大家独立自立自强才是王道,别考虑想什么依靠男的,依靠自己才是最好的,千万别做家庭主妇,也别为了男的放弃自己事业,就应该在事业上卷生卷死的,男的闹就换一个或者不要男的,千万别倒贴任何一个男的!
对了我建议这些案例应该放民政局门口反复滚动播放,警醒所有恋爱脑
抚养费一半很合理,
但彩礼为什么只退了一半?没王法了吗?
注意这个新闻最关键的信息: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她说,此前双方曾就辞职问题沟通,对方同意给她两至三年的过渡期,在她拒绝辞职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记住,这才是渣男操作中最关键的一步。
其最底层的原因在于:现代工业社会把所有生产都社会化了,唯独人类后代的生产,没有。
这个社会把一切工作都按社会化生产的标准去要求,却拒绝把人类本身的制造也这么要求,这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人类后代的制造,是不是制造业的一部分?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贤惠这个词就只能彻底臭掉,人类的生育率也就没救了。
不要觉得马逆胡说八道,他只是看得更远一些而已。
2026年是真的有说法的啊[飙泪笑]
从“血缘定义不了父亲真正的重量”,到“性转入赘提问”,再到“哺乳期被起诉退还彩礼和分娩费”
乎友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完美。
这就是个比谁烂的世界。
人善被人欺。
当下版本的最终解决方案还没诞生。
法院和这个安徽男人誓要把结婚率降下来!堵死男人娶媳妇的路!
孩子判给男方我理解,孩子利益最大化,谁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谁抚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彩礼要回去是怎么回事,你要说是防止以结婚的名义骗取彩礼,但是人家孩子都生了这不是事实婚姻吗?还有分娩费奶粉什么的也要女方平摊,那女方生孩子对身体造成的损伤可以平摊吗?女方怀孕生孩子造成的收入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可以平摊吗?
女孩子好好看看这个案例吧,结婚生育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不太懂,5w卖个小孩?这么判的吗?刚出生的判给男方???你这么判,精神小妹都不敢未婚先孕了。
男方不就是想着骗女方生子吗?就算搬过去结婚不吵架,但想吵架还能找不到借口吗?而且,女方剖腹产,男方月子期间闹,我的天,好恶毒。而且很奇怪的是,以前不是在孩子3岁内,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吗?而且这个时候,不是女方愿意离才能离,男方离不了的吗?现在是咋了?怎么都不一样了??
最后,两人证都没领,凭啥孩子判给男方???那以后,男方骗女方生孩子后,就拼命作,要求离婚,或者分手,乘女方产后激素激变,情绪不稳定,把女方搞抑郁,然后,男方无损得孩子???
这叫合乎公诉良俗???
版本前端打法。
初看新闻时,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这操作看得我一愣。
再往下看才恍然大悟,他俩没领证啊,完全免疫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原来不可招架、闪避、格挡的真实伤害啊。
顺带连“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这条真实伤害也一起免疫了。
这男的给了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
我估计就是“不想要孩子”这一条,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结下来就是:
总想着担责的人,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学会甩锅的人才是赢家。
谢邀。
狂欢式拆解传统道德和家庭理念,拥抱去责任化。
喏,去完了就这玩意。
这问题要是摆在十年前的知乎,你能看到乌泱泱的男性回答者进来高强度批判渣男。
因为8090中老登还有着强烈的古典中式家庭观念,甭管是老实人还是泰迪,一遇上“孩子”这个关键词,九成九都会瞬间驯化成生物爹、房贷合伙人、经济适用男等供养者角色。
不是说这个帮人里没渣男,有,很多。但公序良俗会形成强烈的社会认知压力,尽量把下限抬高点。
你去翻千禧年后的狗血家庭剧,包括港台的,经典青年渣男就是背着老婆孩子偷腥出轨,经典中年渣男就孩子长大后不闻不问偷腥出轨。
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默认设定:孩子还是要养的。
所以琼瑶老师特别喜欢整遗腹子设定,少有,刺激。
但这套传统社会认知正在被急速瓦解,怎么瓦解的别问我,总之瓦解。
过去家庭、单位、政府的三方干预体系基本消失,那种让你注意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的老板和老领导也在消失,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失去了缓冲层,所有矛盾直接是从小家庭到面对司法仲裁。
婚姻也从两个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越来越退化成两个人本身。
别以为这是好事。多数人—即使成年—心智也很一般,独立判断能力都鸟烂。
而司法也越来越难以援引传统观念来仲裁,只能退守资产关系这个最赤裸裸的价值。
于是咱们能看到这类神人越来越多:我连孩子都不要了。
无论男女,一旦不要孩子,赢面一半。
因为传统拉锯的隐藏前提是:双方都会争夺抚养权,以此为基础展开司法博弈。
但一旦双方都不要孩子,司法博弈就变成了司法救济。体制再官僚,也明白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会产生严重心理创伤和社会风险,体制必须尽力做最后一道大坝。
所以司法只能一边算账,另一边又得尽可能从孩子角度去和双方谈感情,尽量找个不那么坏的来接住。
这就是这个新闻里的悲剧:被强行判给父亲,而这个父亲从操作手法上来看,实在很难说对孩子有什么感情;
而母亲的重度抑郁,无论主观客观,最后的结果都会对孩子形成“我的诞生是父母的痛苦”这个极其沉重的心理包袱。
很多胖友还在纠结这锅的性别,一边是痛批完渣男后恐婚,另一边是合法没毛病骂去呗。
但事实就摆在这:婚姻失能,这种失能在传统家庭理念逐步消减后只会加速。
这就是现行婚姻关系的风险。由于婚姻精算化,大量家庭责任被归分定价;这种原本模糊的东西一旦完成定价,退出机制就变得和公司清盘一样简单。
公司清盘时你会援引什么道德机制么?我当年很热爱这家公司加班加到内分泌紊乱能不能多分点?不能,你顶多去按你的合同时薪去算加班费,这条公式里没有系数去算你对公司的热爱。
你要算工伤也行,鉴定完后也有个公式。
几乎没有外部可介入的道德干预,出轨、非亲生、冷暴力、抛弃家庭等等,要么因为不涉及资产关系而被直接排除,要么就是加上个系数,跟套餐一样。
所以有些回答会直白地说“不如给别人做代孕”,这就是精算化的后果,数字会淹没道德判断,还不如去卖。
这就是某种“后现代化”:告别传统的沉闷与不平等,结果前方是含人量为零的账本。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唉,最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至少五年前就有人预见到了,但大多数人不信,这个问题下面现在还有人不信。
各位要搞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男人特别想要生孩子,男人特别想要儿子”这个基石的,这在过去是几乎所有人的思想钢印,在过去几百几千年里确实如此。
但如今这个基石松动了,男人想要生孩子在最近这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被各种污名化、各种嘲讽、各种唾弃,但嘲笑男人生育癌的这些人从没想过男人真的开始不要孩子了,这就是搞笑的地方,一边嘲讽男人想要儿子,一边说男人没有生育权,但又不接受真的有男人不想要生孩子。
其实这两年也有至少两个男人不想要孩子的例子,但由于思想钢印的存在,这两个例子被说成“有钱人才会这样,普通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儿”、“因为这男的是海王,普通男人不这样”,直到现在终于有个普通人的案例了,但你可以看到还是有很多人不相信。
包括本案中这个女的也不相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搞笑的是孩子出生后是男方在养的,你女方养了几天呢?最后法院还是判给男方了,所以到底是谁不要这个孩子?
过去那种特别渴望生孩子、生儿子的男人在今天已经退环境了,不适用于当下的版本了,目前处于版本更替的阵痛期,虽然依然有大量男人想要生孩子,但不想要孩子的男人也越来越多了。
令人无语的是这个问题里面的回答和评论区,还有大量的人说男的得逞了有孩子了。我真服了,这男的明明是不想要孩子,是判给他的,为什么你们还要认定他是想要孩子的?真就思想钢印吗?
你说父亲的责任,他说我给抚养费就是责任。
你说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他说女人才有生育权,男人没有。
你说难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想有个儿子吗?他说那是别人,反正我没这个想法。
你说这么做以后大家更恐婚了,他说我没结婚我也不要孩子,这不是你们希望的吗?
你说这是你老婆啊,他说之前那么多案件都写着没领证不算。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还是有生育意愿的,我也做不出来这种事情。我只是分析这个男人、分析这个案子,你们对他的愤怒不要扯我头上,不好好说话我直接删评拉黑举报。
唉,我是真的不忍心,至少五年前我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这个结局,试图踩刹车但没有。其实现在还来得及有方法解决,就是从现在开始重新宣传男人一定得生孩子、一定得生儿子,要好好照顾老婆,让老婆安心生孩子,夸这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然后大家统一口径,说那些不生孩子不结婚的男人都是渣男,对那些骗婚骗彩礼、拖延时间不生孩子、生了孩子不管的男男女女群起而攻之。
来得及是来得及,但……
这是完全符合现代法律下的分割方式。
法院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男性也没有任何问题。
不要拿公序良俗来判刑,中国不是一个传统国家,中国是一个世俗化国家,中国学的是德国的大陆法系,德国人大部分人也不结婚。
女性性自由,性解放之后,中国法律是没有资格要求男性承担传统责任的,男性同样拥有法律的保护,这一切都符合现代法律。
看来,普法还是做的不够。
生育权,在中国的法律定义里面,是一种权利。
女人,生孩子,从法律逻辑上讲,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权利。
而所有的女性生育付出,本质上来讲,只是行使权利的代价。
而非女人眼中的,自己在履行生育义务。
可能有些反直觉,但这才是真实的。
你看这不就平权了
男方没有任何要求,就是要退钱,而他俩没结婚,在现有婚姻法里面是支持的
男方女方都不要孩子,那法院就没法把这个当筹码要求其中一方补偿另一方
最后在女方抑郁症的情况下只能把孩子判给男方要求其女方支持抚养费
所以你拆分开来两个来看就是两人没结婚,彩礼退一半这很正常,女方不要孩子,孩子判给男方,女方给抚养费,属于是第二个在大众眼中男女互换了,只不过我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多男的在骂法院为什么不偏袒女性?
不是这个案件我都不知道知乎还有这么多女性,怎么大同案,胖猫案,燕东萍案没见过这么多人,现在发现男性也可以通过法律坑人就全冒出来了,开始用传统思想指责别人了。
这说明《婚姻法》就是个工具,谁都能用。
而且在《婚姻法》去道德化、推崇绝对自由的标准下,谁狠谁受益。无论男女,当另一半是个“狠人”的时候,遵循传统道德的“老实人”往往是受害的一方。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想要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立法者想要的。
这结婚率和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第一,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这是关键点。如果男方想要孩子,那么判决的结果就是有利于男方的。大多数评论没有理清这个事实,或无视这个事实,以为男方占了大便宜,认为女方吃亏,是不对的。因为男方的诉讼请求里,就没要孩子。
第二,女性有绝对的生育权,男性没有,这是基本法律逻辑。所以生孩子就是女方自己的行为,生育权是伴随义务的。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性生下了这个孩子,就只能视作自己行使生育权的行为,也应当就生育权履行义务。男性没有生育权,所以生孩子这事,男方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真没多少义务。
所以这就是法律最大的不近人情,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看似为了女性,其实也就为难那些老实人,真遇上渣男,还真为渣男解除了枷锁。
第三,没结婚,所以彩礼要退,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官让女方只退50%,还真的是为女方考虑了。
所有的逻辑都没问题,但最后的结果却成这个鬼样子。这就是法律的漏洞,根源在法理上有漏洞。
漏洞在于1.生育权归女性完全所有,就是错误的。2.办过婚礼不被承认为正式婚姻。这跟古代婚姻制度又完全脱节了,又是一个完全脱离道德文化的法律。
古代七出三不去比现代法律有人情味多了。
虽然这个案子引起女性愤慨、男性狂欢,但要我说,这个案子反而长远看是女性利好。
这个判决说白点就是在释放2个态度:
1.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彩礼;
2.法律不认可、不保护生育价值。
部分男人们可能觉得非常高兴,觉得他们可以不用分担女性在生育上的付出了,生孩子不值钱了。以后不用花彩礼就有人给生孩子,而且想分就分。
不好意思,结果可能会朝你们相反的方向发展。
对女性来说,彩礼和婚姻提供不了保障了,想靠嫁个男人生个孩子就能靠婚姻活下去的路不通了,倒逼女性去进步。这个事告诉女人,你生孩子,你只能是为了自己,你认同生育损伤和痛苦,为了有一个你自己的后代,你才可以生。
男人不了解生育代价,女人自己还不了解吗。反正如果我没有任何保障,让我单纯从自己出发生孩子的话,那我对方得是特别特别吸引我才行。而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是那批男权至上的男人。他应该有良好的基因、三观,应该是双商高、有魅力、尊重我爱护我,自由平等,理解女性的不易,踏踏实实,事业有成。如果找不到我就不生,绝不将就。
所以未来,女性会越来越从心出发、从最本质的爱去出发,结婚、生育。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个人条件好的男性,自己真心喜欢的男性。不再需要考虑那么多外在条件,更关注男人的内在品行。
其实咱们都心里清楚,大家喜欢的人都是一样的,善良、勇敢、坚韧、尊重他人、上进、责任感、有理想、爱学习、谦虚…这些品质永远不会过时。真正能吸引女人爱的男人就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女性的结婚对象,其实谈不上什么爱意,只不过自己也谈不到这么优秀的男人,那么找个差点的,至少能获得点物质保障,搭伙过日子,也就那回事了。
彩礼就是一个bug,用父母的积蓄,给比较差的男人一条出路。按进化角度这就是作弊。现在要修复这个bug。让男人也只能靠自身条件去娶姑娘。其实之前我们是从男人角度去反彩礼的,即告诉男人“大家都不要给彩礼哦!”但是效果大家都看到了,男人一边骂一边给。所以现在改变思路了,告诉女人,彩礼没用,给了也能拿回来,生孩子没价值,不计入婚姻损失和成本。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女人看明白这一点,要么去选择高质男性,自己真心喜欢才会结婚生孩子。如果雌竞失败,找不到就不找了,因为生育付出兑换不来任何东西。
未来那些重男轻女的家长也会越来越看明白,想卖女儿换彩礼这条路走不通了,想要榨取女儿的价值,最好的办法是让女儿去挣钱,读书、学技术,才能让女儿赚更多钱。那种劝女儿辍学嫁人换彩礼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未来那些给儿子砸锅卖铁娶老婆的父母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发现攒出彩礼钱也没什么用,女性不会看中这个了。要么对儿子放任自由,像对女儿一样,不逼着传宗接代了。要么把重心放在好好教育儿子上,让儿子知书达理,通过个人优秀来吸引到女孩子。
总体上会越来越好。只是这个过渡期,会有女性吃亏,成为激励后面女性的鲜活案例。
我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小孩还能被判给男方。如果女方因为抑郁症无法抚养,这个小孩应该是由女方亲属抚养(如果女方亲属有意愿+能力)or寻找领养家庭(女方亲属没有意愿or能力抚养)。除非女方主动要求这个孩子给男方,否则这个孩子为啥会被判给男方?不理解。
古代骗or借人肚子生孩子的,当时没有法律要求怀孕生子,又得不到孩子的女方一定要支付小孩抚养费到18岁吧。现在真的比古代还夸张。
最稳妥的路子就是除非一个女性自己有稳定高薪工作+女方父母有能力且有意愿出钱or出力帮忙带孩子,否则谨慎生育。
说女的有抑郁症不能养孩子,却觉得人家有抑郁症可以付孩子抚养费???
惨过代孕。
真不如单身生育,不知其父好歹不用倒贴钱给人代孕。
10月起诉,11月立案,12月开庭,效率真高
把这个案子带入一下名著《雷雨》,就意味着鲁侍萍被赶出去之后,还得四处当老妈子给周朴园交月供……真惨呐。
居然有这么多人对仅退款这事大惊小怪,来看看仅退款名人堂:郎咸平(包养关系仅退款)、网红枪弹轨迹(恋爱关系仅退款)、甘肃宫外孕切除子宫仅退款,还有最奇葩那个在麻辣烫店白打半年工的仅退款,说白了麻辣烫那事但凡按劳资纠纷来处理都不至于屁都不剩
还有的人感叹这个判决居然只承认彩礼不承认嫁妆,那你知不知道十几年前的法院也一样只承认购房款不承认装修款?道理在哪?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如果讲非大笔金额不方便统计,怎么有些女方连内衣内裤(第二个案例)和黑丝(第四个案例)的金额都要依数返还?
当事人就是典型的在互联网时代硬吃信息闭塞的亏,但凡单身生育也算自负盈亏了,总不至于被倒扣钱还给别人送一个孩子
不追究女方遗弃罪就不错了,都不想要抚养权,孩子是被塞给男方的,没有领证,生育权独属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她太惨了,但对女性群体不一定是坏事,太惨了也许能让更多人醒悟
当男方不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亏损,多了一个拖油瓶,影响现在的生活,并且影响以后的婚姻,基本上不可能再次结婚。
当男方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得利,几乎免费得到了孩子,并且还得到了抚养费。
看,核心就是“男方想不想要孩子”!
以后越来越多的男人会不想要孩子。
有的是真不想要,有的是学到了,“以表面不想要”追求“实际想要”。
礼崩乐坏啊!
啧啧啧……
去责任的社会,如你所愿!
我发现这个案例在告诉我们一个隐藏信息:
男女平等,即女性十月怀胎一朝拼命生产是跟男性精子付出的那“一哆嗦”是一样平等的。
享受同等的权利义务。
引申下来:女性十月怀胎期间产检费用,为了胎儿健康吃的补品药品,因为怀孕造成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分娩费用,分娩期间产生的所有比如止疼泵等费用,分娩和分娩后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生产后的各种后遗症治疗理疗费用,月子期间营养等费用,月子期间找的照顾自己的月嫂费用,生产前后事业上的所有损失等——这些所有的费用等于男性提供精子时的费用(才疏学浅想不到有什么具体费用)。
这些费用是男女双方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
————————
男女作为独立个体,不以结婚证捆绑的情况下
女的受孕后不做任何改变,正常吃喝工作出行。不做任何优生优育的孕期检查和营养补充。不补钙不补铁,抽筋水肿自己忍着。工作到最后一天,破水后不去医院,自行生产。生产后立刻上班(产假可以覆盖大部分工资,但是对事业还是非常有影响的)。
婴儿出生后就属于男女共同责任了。包括包被奶瓶奶粉月嫂等等,后续的检查体检儿保费用等,未优生优育造成的遗传疾病残疾唐氏等等治疗费用,都属于双方平等责任了。
所以,这就是按照现行法律支持的在经济上最平等最受保护的方式。
(只考虑经济上,不考虑女性的高死亡率和高后遗症率等)
可能在法律上,就是认为孩子应该这么生的。
怎么还是被强行塞了一个孩子啊?
省流版,实际的事情经过是:
某高赞答主刻意删除对男方不利信息,诋毁女方,把上述内容硬压缩成“双方都不要孩子、都在去责任化”
(而且还是这位答主自己提出的的“基于”方法,按女方公开材料来看)
K答主把大量对男方不利的信息删掉以后,再把剩下的一小块材料,拼成一个对男方最有利、对女方带有恶意的解释模型。
我实在没想到,这样一则已经把事情经过和判决结果都交代得相当清楚的新闻,竟然还能被人通过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硬生生带偏成另一套叙事。
这个提问下,有一位 K 答主跳出来说,这个案子的本质是
“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得法官只能这么判”
紧接着,他又开始无依据自行补充,推断出所谓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
甚至进一步把整件事概括成
“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问题就在这里
这位答主做的,并不是基于现有材料还原事实,
而是把一个本来包含了CPU女方“三从四德”、逼辞职、拖领证、产后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争执升级、男方家庭强势介入等复杂矛盾的事件,强行压缩、简化成他自己设定好的“借种生了个孩子”叙事,再反过来用这套叙事攻击女方。
更离谱的是,他明明是自己掐头去尾地挑拣女方公开文字中的几句话,却反过来说新闻“掐头去尾”。
也就是说,这位 K 答主一边拿女方的文字当“推断依据”,一边又把女方的完整发声贬成“小作文”
一边把女方控诉男方家“不想要孩子、不想要孙子”的内容,恶意扭曲成“女方自己不要孩子”
一边再据此下结论,说什么“一个个的x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试图把这件事引导成“双方都一样”“双方都在甩责任”。
可问题是,这个“双方一样”的结论,本身就不是新闻给出的,也不是女方原文给出的,而是他靠删减信息、拼接语句、强行无依据自行补充出来的。
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把男方要求女方退分娩费、退彩礼的行为,包装成所谓拒绝“性别转移支付”
甚至暗示这是男性值得借鉴的一套“去责任化手段”,还说什么“太容易学会了”。这种说法已经不是在分析案情了,而是在借题发挥、刻意引战。
而评论区的走向也果然不出意外:一堆人顺着他的叙事开始误解“去责任化”的意思,嘲讽女方,夸“干得漂亮”
仿佛只要换一套话术包装,追着产妇要分娩费、退彩礼、要月嫂费这种行为,就能摇身一变,变成什么“清醒”“理性”“值得学习”的操作。
所以,接下来我就想认真分析一下,这位 K 答主的回答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既然K答主他自己是以女方公开的文字为基准进行“推断”,那我们不妨就按他的标准来:直接回到女方自己公开的材料里,看看他到底隐去了多少关键信息,断章取义了多少内容,又偷换了多少概念。
也顺便看看,他那套所谓的“推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女方原文的,又有多少只是他自己先入为主的无依据自行补充。
女方公开材料里最早的一组核心截图,是2025年5月7日的聊天。截图里出现了“有谁用三十万的车去跑货拉拉”“爸爸意思会还我们”“爸爸说买便宜的”等内容。
配文则明确指向一个问题: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
女方后面的长文也重复了这一点,说“结婚第六天就找我借钱买车”,她只愿意借一两万,对方嫌少,开口要七八万。她还进一步指控,对方不仅盯着彩礼,还盯着她的嫁妆和后续花销,想等钱花完后再起诉往回要。换句话说,按女方自己的叙述,这不是产后才突然翻脸,而是婚后很快就已经出现强烈的金钱算计与控制意味。


女方材料里非常反复地提到一点:男方及男方家庭对她工作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而且这个变化和领证、与生育待遇有关。
女方公布的聊天截图里,对方一再用“三从四德”“全天下妈妈为了孩子放弃工作、回家陪孩子、陪读”来施压
女方则明确回复:“三从四德这句话是建立在男人对家庭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基础上来说的”“什么都重要,家庭事业都重要”
这说明,双方争执的核心之一,根本不是简单的“孩子谁养”,而是女方是否必须退出工作、回归传统家庭角色。


女方在长文/总结(那位K答主用了其中一页的几句话但对女方文字断章取义的来源)里说得更直接:男方一方曾经同意她继续工作,但临产前突然提出“不辞职一切免谈”,把办理结婚证和辞职挂钩


K 那种叙述最容易误导人的地方,就是让人以为:
女方产后走了 → 男方被迫额外承担照料责任 → 所以男方主张月嫂费、奶粉费看起来有“现实依据”。
但女方自己公布的材料恰恰在拆这个逻辑。(同样是K答主自己用了几张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基准”但很多材料直接忽视,所以我们直接补充同样为女方公布的材料来拆解这位答主的“套路”)
女方明确指出:男方在法庭上称,月嫂是因为女方离开之后才请的;但女方反驳并提供聊天记录,称月嫂是在生产前就已经商议,且是在剖宫产当日就付款下单。
她指出,之所以要请月嫂,是因为月子期间没有人照顾,甚至在她临产前一周就把婆婆送去了武汉,所以才需要靠月嫂补位。也就是说,按照女方公布的资料和文字,月嫂并不是她“抛下孩子离开”造成的新成本,而是男方原本照料安排失效后的替代方案。
也就是说,K答主一边取了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几句话(指责男方家不顾孩子),一边又断章取义说女方“去责任化”,同时直接忽略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很多信息


第3页、第8页里,
在被K答主参考的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但很多内容又被K答主直接忽视),其中女方公开的内容包括了:
她在坐月子期间,公公会在月嫂面前说她坏话,不让月嫂和她联系,不让发孩子照片,还扬言要扔掉她买的红糖、艾叶;甚至出现月嫂/照护者转述的内容,说老人不让给宝妈发信息、不给看照片,连快递都不愿意转交。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产后阶段根本不是一个“她冷漠走人、男方独自收拾残局”的单线故事,而是一个更复杂、更难看的过程:
这和 K 答主所塑造的“双方都把孩子当包袱,只剩法官收拾烂摊子”,根本不是一回事。
第4—6页长文里,
在K答主利用,断章取义的一个女方公布的内容里
女方最强烈的一句控诉之一就是:
“最冷血的是,你们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要。”
她写到法官当庭问:“别人家都抢着要孙子,为什么你们不要?”
指出男方一方“不要亲孙子”。这当然是她的叙述视角,但有一点很清楚:她发声的逻辑,从头到尾是在指出男方一方不要孩子,而不是在表达她自己不要孩子。

更关键的是,在另一张 K答主 用过的聊提记录截图里,原话是:
这张图本来的语义非常明确:
是女方这边在说“男方想把孩子甩给我女儿,还想让她赔钱”,而不是“女方公开承认自己不要孩子”。
K 把这张图拿来当“女方也不要孩子”的推断基础,属于非常明显的逆向解读

女方整理出的证据清单里,总额写除了 96017.9 元。分类包括:
这说明两件事:
第一,女方在公开材料里并不是“完全不谈自己花了什么”,相反,她不仅承担了生育风险,还承担了费用
第二,K答主 在叙述时把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这就故意抹掉了她公开材料中“我也承担了大量金钱、身体和机会成本”的那部分。

女方给出的材料写得很清楚:生产总费用为 17228.01 元,男方实际支付 8455.65 元,剩余 8772.36 元从女方医保账户扣除。
这和她在新闻中说的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分钱没出;相反,她已经承担了接近一半甚至更多的实际医疗成本。

第17页
然后是公布的判决节录。法院最终支持的是:

法院明确说,产检和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不属于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月嫂服务属于提升生活质量的选择性消费,也不是必然、强制性的必要支出。 同时法院还写到,女方在共同生活和孕育期间亦承担了相应生活成本及身体负担,生产对她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而K答主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这些资料(很奇怪,他特意跑到女方账号里去“取材”,但是只取了几个截图就过来“自行补充”)
K 答主做了什么?他在自己的回答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一段内容,然后用“法官没办法,只能这样判”来包装整个判决,但他故意淡化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法院并没有站在男方那边认可“分娩费一人一半”这种逻辑,反而明确否定了。
截图里,女方明确表示:

在判决之后,女方并没有表现出“我不要孩子、随你们处置”的态度。 她一边在履行金钱给付安排,一边在明确提出要见孩子。
但K答主却在那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成“女方不要孩子”,而女方公布的内容中,从未有过此类的表达
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她不同意,对方心生怨恨。这在她后续的曝光内容里被作为一个转折点提起。公公在她叙述里不是边缘角色,而是一个高频介入、强势控制、处处算计的人物。
原本谈过她继续工作,后期却突然变成“不辞职就不领证”;同时聊天里还出现传统性别角色施压,“女人为了孩子就该放弃工作、三从四德”等表述。也就是说,女方叙述中的关键矛盾不是“她不想负责任”,而是她不愿意按男方家庭的要求辞职、失去工作和经济自主。
临产前男方家并未给出稳定照护,婆婆离开,月嫂提前商议并在生产当天落单。剖宫产后第五天就发生争执,她随后回安徽坐月子。这个“回娘家坐月子”的动作,在 K答主 那里被暗示成“甩锅”,但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它是和术后虚弱、家庭冲突、无人照料、关系恶化连在一起出现的。
包括:
在月嫂面前贬低她;阻止她获取孩子照片;扔她买的东西;让她和孩子之间的信息流被人为切断;同时去找律师准备起诉。
也就是说,她发声材料里呈现的不是“双方都冷处理”,而是一边身心虚弱,一边持续被刺激、被隔离、被追责。
不是只有彩礼。
还包括三金、金镯、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女方则拿出自己的支出清单、医保支付明细、月嫂订购时间等反驳。法院最后只支持部分彩礼返还和奶粉费一半,对分娩费、月嫂费不支持。也就是说,连法院都没有接受男方那套“你给我分担分娩成本”的逻辑。

她没上诉,而是提交还款计划,并尝试见孩子。
她公开材料内部来看,最不能成立的一种概括就是:“女方就是不要孩子,只想要钱。”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的是,K答主明明是用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判断“基准”,但却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很多材料,从女方的几句话进行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把女方诋毁成了“只要钱”“不是啥好鸟”
而且从女方公开的记录来看,到底是谁“只要钱”我想大家看的很清楚
这点是他最核心的偷换。
K答主的自行推断是: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自己不退钱”。
但这个推断不仅没依据,甚至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参考的来源
女方自己公开材料里,原意是:
她指出结完婚生完孩子后男方不仅不想要孩子、还想让她赔钱。
这和“女方自己不要孩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K 把“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这个句子,硬翻译成“她也不要孩子”。
这是反向转述了。
公布的聊天记录已经很清楚:
但 K答主 为了维持“双方都不要孩子”的结论,只能把这类材料整体忽略掉。
所以不是新闻“掐头去尾”,而是K 自己把不利于他判断的头尾剪掉了。
女方公布的材料里,围绕辞职、领证、是否继续工作,有非常多内容:
这些内容说明,这个案件至少包含一个非常明显的性别权力维度:
男方家庭希望通过婚育,把女方推回依附、退出工作的位置。
K 答主一边想利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一边把这一整条线全部删除,改成“双方都在去责任化”
这不是单纯的遗漏细节了,而是把男方CPU女方造成冲突这些事,抹成了对等冲突。
从公开的材料来看,公公根本不是背景板,而像是一个高度介入、主导很多冲突的人:
K答主 的写法,把这整套家庭控制结构抽空了,只剩“男女双方”。
这会产生什么效果?
就是让人误以为这只是两个年轻人都自私,法官居中收拾。
而实际上,根据公布的材料,这个事件非常复杂,男方原生家庭深度介入、且由父系长辈强势推动了婚育控制与利益争夺。
K 答主讨论判决时,故意把重点放在“法官只能这样判”“男方很聪明,把法官架住了”。
但判决节录明明写着,法院对分娩费、产检费、月嫂费都不予支持,理由包括:
也就是说,法院不是被男方“去责任化”成功带着跑,而是已经在判决理由里明确写出了:
男方要求女方分担这些费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K 不谈这部分,就是在掩盖一件事:
男方的很多主张,其实连法院都没站。
女方材料里公开了:
K 答主的叙述却把女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的一方。
这就相当于把一个女人在怀孕、生产、恢复期中承受的:
全部清零,再把她描述成一个只会算钱的人。
这不是分析,这是污名化。
这也是常见恶意推断。
按公开的材料,她产后离开不是一个孤立动作,而是和以下内容绑定出现的:
K 把这一步自动翻译成“她不要孩子”,属于非常粗暴的价值跳跃。
K 答主一方面采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作为“判断基准”
另一方面又给材料贴上“小作文”的标签
所以这也是我非常难理解,K答主非常自我矛盾的地方
也就是说:
这是只吃对自己有用的碎片,再把整体证据源贬低掉。
K 答主的回答最危险的部分,不是对案情的无依据自我推断,而是他的价值导向。
他明确写到男方这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还说一旦男性大量学会,女性就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可女方在控诉的恰恰是:
也就是说,K 不是在“揭示真相”,而是在做更深一层的事:
把一个女方公开指控为冷血、算计、逃责的行为,重新命名成“男性值得学习的理性去责任化技术”。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评论区会迅速滑向“干得漂亮”“可以借鉴”。
因为他本来就在做这个引导。
写到这里,其实我对这位 K 答主最大的疑问只有一个: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把这样一整套具体、连续、复杂的事情,硬说成一句轻飘飘的“借种生了个孩子”的?
结婚后没几天,男方家就开始向女方借钱
婚后、孕期、临产前后,又不断对女方进行传统性别规训,要求她“三从四德”,要求她放下工作,把领证和辞职捆绑在一起
产后本该是最需要照顾和修复关系的时候,结果却是婆婆离开、月嫂问题被拿来做文章、矛盾持续升级
女方剖宫产后身体虚弱,又在月子里被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退月嫂费、退奶粉费,最后精神崩溃,重度抑郁,不得不结束这段关系。
这么多前因后果,这么多具体行为,这么明显的家庭介入和利益算计,到了 K 答主那里,居然能被压缩成一个“借种生了个孩子”
这真的只是“分析案情”吗?
当然不是
把这件事简化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无非就是在替男方的行为洗地而已。
先把婚姻、共同生活、怀孕、生育、家庭控制、经济算计这些全部抹平,再给男方的一整套行为换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去责任化”。
可问题是,这真的是“去责任化”吗?
如果所谓“去责任化”,指的是:
那这根本不是什么“去责任化”。
这叫把责任往女方身上转移,把伤害包装成理性,把算计包装成聪明
什么叫“借种生了个孩子”?
至少不是这种情况。
正常办过婚礼,共同生活过,女方真实进入了对方家庭关系和婚姻安排之中,男方家婚后还立刻开始向女方借钱、对她施压、要求她按他们的规则生活。
这怎么会是“借种生了个孩子”?
把这种事情概括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本质上就是故意把男方一家的具体行为抽空,让大家不去看那些真正难看的部分:
不去看借钱,不去看CPU女方“三从四德”,不去看逼辞职,不去看拖领证,不去看产后起诉,不去看公公强势介入,不去看月子期持续刺激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
说白了,这种说法的作用只有一个:
替男方行为降级,替女方遭遇去具体化。
这一点,前文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
女方公开材料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我不要孩子”这种表达。
相反,女方明确指控的是男方家不肯要孩子、不肯要孙子,
并且在判决之后,女方有明确提出想见孩子的记录。
所以,“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这个结论,不是事实,不是女方原文,更不是新闻给出的信息。
它只是 K 答主在删掉关键材料之后,自行补充出来的一套叙事而已。
也就是说,他先把女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的话,恶意反向解读成“女方自己也不要孩子”
再拿这个根本不成立的前提,去给女方扣上“只要钱不要孩子”的帽子。
这不是分析。
这是断章取义之后的诋毁。
他并不是真的在乎案情的复杂性,也不是真的在乎判决背后的现实处境。
他真正想做的,是把男方这一套行为重新命名、重新包装:
把冷漠叫“理性”,
把算计叫“去责任化”,
把逃责叫“清醒”,
把对产妇和孩子的现实伤害,包装成男性“值得学习的手段”。
所以他的评论区才会出现那么多“干得漂亮”“值得借鉴”嘲讽产妇,拍手叫好男方行为的声音。
因为他们真正共鸣的,从来不是事实本身,
而是这种叙事给了他们一个很舒适的出口:
只要换一套话术,换成“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很多原本难以启齿、难以正当化的行为,就能被包装成一种“正当化的行为”。
可问题是,一个社会如果开始把“怎么在女人最虚弱的时候追着她算账”当成值得学习的经验,把“怎么把生育风险和身体代价继续压回给女方”当成清醒,那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这一个案子,而是这种价值观本身。
我真的不理解,那些把这种行为称赞为“值得学习”的人,到底在叫好什么。
是在为婚后几天男方家就借钱叫好吗?
是在为CPU女方必须“三从四德”、逼女方辞职、拖着不领证叫好吗?
是在为产妇剖宫产后几天男方家就开始翻脸叫好吗?
是在为追着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叫好吗?
还是在为把一个女人逼到重度抑郁、再反过来污名化她叫好吗?
如果这些都能被夸成“清醒”,那我只能说,有些网友已经“压抑”到一定地步了,已经不顾三观和道德了,甚至同时不想承认这是违背三观道德的,还想为这些行为扣一个“听上去好听的名字”
这个事情确实让我三观尽毁。
现实里,的确有一部分男方家庭会这么做,会算计,会把女性生育后的脆弱期当成拿捏她的时机,会觉得“反正她已经生了孩子,没办法了”。
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也仍然相信,现实里有很多正常、善良、有责任感的男生和家庭。
知乎上我也看过不少真正愿意共情女性处境、愿意正视婚育风险和责任的回答。
当然,我更不希望大家被 K 答主这种叙事带偏,把明显的算计、美化成什么“理性操作”。
他觉得这件事是在告诉男性,怎样“去责任化”才对自己最有利。
(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只是为了掩盖而已,实则是CPU女方“三从四德”,结婚后马上跟女方借钱,产后欺负产妇,欺负完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
而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警醒的,是女性。
很多人会觉得,有些男生可能会装到结婚、装到领证,甚至装到生完孩子以后才暴露。
但这个案子更扎眼的一点恰恰在于:
他们连证都没领,婚礼办完没多久,男方家庭的真面目就已经开始露出来了。
婚后立刻借钱,
很快开始规训“三从四德”,
开始把工作、领证、生育和服从捆绑起来。
这其实是在提醒很多女生:
如果男方家在结婚后马上就开始借钱、算钱、CPU你、干涉你工作,
如果他们在婚前婚后对女性角色的期待非常传统、非常强势,
如果他们总觉得“女人生了孩子就该怎么怎么样”,
那这种信号,真的不要忽视。
因为很多时候,对方拿捏的就是一点:
女方一旦怀孕、生育,身体虚弱,情绪脆弱,现实处境也更被动。
而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如果这时候还要面对冷暴力、算计、羞辱、诉讼、见不到孩子,那种无助是非常真实的。
所以,真的要结婚的话,尽量在婚前多了解男方,也多了解男方的家庭成员。
不仅仅看他对的态度,还要看他家里长辈的观念、边界感、经济观、对女性工作的态度、对婚姻和生育的理解。
很多事,往往不是到了“离婚”那一步才出问题,
而是在最初的借钱、规训、控制、算账里,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我也很佩服这个女生,愿意把这些事公开出来。
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了怀孕、生产、争执、起诉、抑郁之后,还能把事情一点点整理出来,让更多人看见。
她的发声,本身就在提醒更多女性:
有些伤害不是想象出来的,有些算计也不是“你太敏感”。
而那些在K答主评论区拍手叫好、甚至继续污名化女方的人,其实也同样给了所有女生一个提醒:
好男生很多,正常家庭也很多;
但现实中,确实也有一些人会一边算计欺骗女性,一边欺负产妇,一边把这种行为包装成“去责任化”“值得学习”。
所以真正应该记住的,不是某个答主制造出来的话术,
而是这件事本身给人的警醒:
别把算计当清醒,别把伤害当理性,别把欺负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误以为是成熟。
为什么只退一半?
没结婚应该退一大半啊。
生孩子那是女方的个人权利,关男方什么事。
生育这件事男方没有决定的权利,女的想生就生想不生就不生。男方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和后果。太不公平了。
2岁以内的幼童只要女方争取,一般不会判给男方吧。何况压根没结婚,女方要孩子的情况下,是怎么判给男方的???
太可怕了。
这个新闻再次告诫女性:生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事,没人会为你买单。另一半不会,婚姻不会,法律也不会。
如果想要生育,一定要自己想好,不要把希望寄托到任何人身上,还要有承担损失的勇气。
如果没想好,就保持单身,至少别让自己活得太惨。
看了这个案例,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案子里边女方都要孩子了。
原来,不要孩子就是这个结果。
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不要孩子,总不能把孩子判给社会吧?那样就轮到所有键盘侠共同出钱养孩子了。
剩下的结果自然就是谁不要孩子谁就得出钱。毕竟得补偿养孩子的那一边啊。毕竟,养孩子等于是替祖国培养下一代,培养更多的潜在牛马啊。男方供方还房贷也同样是在为祖国做牛马啊,——站在法官的角度,谁养孩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谁供房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必须想办法给经济补偿。
这个案子中但凡女方愿意要孩子,法官绝对不可能这么判,彩礼很难退掉而且男方得持续出抚养费,可是女方不愿意要。
个人的利益微不足道,社会的利益才是法官考量,不能让社会去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即便大家都会谴责讨伐这个男子,但依然还是只能这么判。
这个案子中其实我恰恰觉得女方走的几步都没啥错:女方拒绝辞职,导致男方不肯结婚要分手。换我我也不辞职啊,凭什么要辞职呢?女方拒绝要孩子,导致被判退彩礼,换我我也不要啊,要了孩子将来还怎么嫁人?没想到拒绝要孩子得到的是得退钱的判决。
究竟哪一步错了呢?其实错的是第一步,因为她在安徽工作,与一个在上海工作的人相亲,她没打算辞职,对方也没打算辞职,那么他们甚至连这个婚都不该结,要孩子干嘛?
我确实挺奇怪,为什么两个异地而且都有工作的人能够在没想清楚「将来究竟住在哪」这个问题之前就草草结婚开始生娃。
如果是同城,那么男方要求女方辞职确实挺无理的,但这其实是异地婚姻,不辞职就等于是女方长期消失,男方过的是已婚单身生活。这算什么事呢?
只能感觉到兔死狐悲 物伤其类。
我问自己,如果处于本案中女主的身份,能不能逃脱层层叠叠的陷阱,我怎么想都想不到逃脱的办法。
渣男每一步措施的背后的时机都捏得太准了。
第一步是装正人君子:24年2月相亲认识,11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意味着女方是考察了大半年,男的装了9个月才追到女方。
别看这个时间不长,在相亲的目的就是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是不奇葩的人,都会迅速结婚迅速生娃的,因为年龄拖不起。
第二步是骗上船,骗怀孕,骗生孩子:25年2月怀孕,中间仅仅三四个月,因为事先考察过大半年,所以女方完全地放下了防备了。
渣男怎么说的,怀孕就要结婚,你辞职,不然就断绝关系
这一手是为了绝女方后路,并且为抢孩子提前做准备
这个时候渣男还是在装,彩礼三金十万,就为了让女方不打胎,生下孩子
女方呢,因为男方说房贷压力大,所以自付九万来负责路费,婚礼费用,还自己掏了嫁妆2万
好贤惠的女人,知乎鹅不是说女人全都拜金吗?,这个女人不拜金,她的肉很好吃。
第三步悍然出手,诱导女方抑郁症抢孩子
破腹产五天找茬吵架,骂女方父母,不管女方坐月子
产后半个月上诉法庭,要求归还彩礼
上诉仅仅两个月,就出了一审,二审判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速度,生怕女方身体恢复啊)
也就是女方没要求结婚证,不然法院还得判一次
第四步美美享受成果
渣男花五万和两年时间换来了一个儿子。
骂女方蠢可以,骂她识人不清也可以。谈了这个渣男,她失去了自己的金钱,嫁妆不退
她被逼辞职失去了工作事业,
她被迫进行剖腹产手术然后失去了身体健康,还患抑郁症
她被算计失去了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
甚至,她还要搭上自己的未来,因为渣男手握孩子,要求女方付抚养费。
她这两年得到了什么?除了肚子上的刀疤,什么都没留下。
除非你有预知能力,先知道对方是个渣滓。不然认识了这种恶棍,永生永世都是地狱。
我每个字每句话,深入地,刻骨铭心地学
从这个案例中悟到了一个道理
朋友,不要生孩子。你就算把钱全部扔河里,都不要生孩子。
不然你随时会成为砧板上的猪肉。
看看看看,有人和我说这个渣男只是个例,不要竹竿打死一船人。
怎么那么多鬼来膈应我
看不爽的评论我删了,恶心。
等于女方倒贴钱做了个代孕。
发现案件里面的一个盲点。
男方在女方产前是同意给彩礼的,代表男方是想和女方结婚并共同养育小孩的,但在女方产后要求退回彩礼且不要孩子,到底是什么让男方再短短几个月内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不能仅仅因为她是女的,
就不用承担孩子一半的各种费用,
男女平等,
我认为法院这次的判决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以后还有bro说高彩礼什么的,就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再看看,这特么是高彩礼的事吗???
真是前人把路走绝了!
这个女的比做代孕的还惨,代孕起码获得了40-100万的代孕费,
她呢?不但退回了一半的彩礼(五万),还要给男的孩子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个月按照月收入的20%-30%算,付到孩子18岁,
这个女的月工资1.5万,也就是1.5万*0.2-0.3*12*18=64.8万-97.2万.
我看以后那个女的还敢生孩子。
她甚至是倒贴钱生了个孩子,而且以后的抚养费她还得出 至于孩子,恐怕也见不到了。
我本以为不结婚生的孩子 应该没有男的的份,结果还是能算计到
真的很惨
去母留子经典案例,我觉得没什么好抨击的啊。
既然都在说彩礼是生育和日后的补偿,那只退还50%,剩余50%不就补偿了生育吗?
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
没有删任何一条评论哦,大家注意言辞
——————
看的人多了,补充说明下,男方并不想要孩子,或者说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所以我说的去母留子并不是指该案男方本心,而是指后续可以把本案作为操作指南。记住别结婚就行,只要让女方保留未婚身份,大多数都不会要孩子的。
同时还有一个有趣的点,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孩子会被判给女方;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会被判给男方。
建议未育女性,复读教员的建议:
关于使女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不要冲着彩礼和“我养你”结婚怀孕。彩礼会退,“我养你”是空话。自己没钱不要生小孩。
怀孕生产哺乳,女人最虚弱的时候,男方全家会想方设法试探女方的底线,然后用最便宜的价码对待女方,这是人性,幽暗的人性。
再次写一个之前知乎看到的案例
该男家在A市,工作也常驻A市,利用工作便利,经常跑B市,在B市找了个女朋友,找的时候就瞄准性格软弱的女孩,忽悠结婚,忽悠女孩把工作辞了专心备孕,还忽悠女孩说自己要调到B市,生了之后,继续养着女方带孩子,卡着孩子2岁之后,打离婚官司,把孩子带回A市。
现在看,这个案例和题目里面比起来,还算有良心了。
因为抑郁症所以判定无法抚养孩子,但要女方支付三千的抚养费
惨过做灰产代孕的,起码人家是真的拿到钱了
这个判决虽然雷点很多,但好在案例典型又算得很详细,可以作为女性避坑的教材。
毕竟,这名女性,工作没了,身体糟了(剖腹产),心理垮了(重度抑郁),彩礼退了花了,积蓄没了,已婚(习俗层面)已育还被迫离异(习俗层面),亲子分离拿不到抚养权还得给抚养费,妥妥被吃干抹尽的人生输家,我就想问,此类判决到底想干嘛?是现在中国婚育率都太高了?
1、彩礼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家庭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结合该笔款项由亲属于婚礼前夕以大额转账方式支付的时间节点与支付背景,本院认定66000元确属彩礼性质。关于三金款22590元及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其支付时间亦处于婚礼筹备期间,金额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且与彩礼给付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应一并纳入彩礼范畴。综上,涉案彩礼总额为104968 元。具体到本案,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且孕育一子。彩礼款项在婚礼筹备及生育过程中必然有所消耗。且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综合全案情节,彩礼按50%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52484元。”
因为男方没有明面上过错(不好好照顾月子,强硬要求辞职,生育休养期提起诉讼,等等,可能法官不认为是过错吧),即使已经按习俗结婚甚至生育了,即使女方无过错,彩礼仍要退一半;
也不用考虑生育影响工作和身体(工作可能没了,也已经患上重度抑郁了);
“更不用说,从恋爱到怀孕再到生产,男方说房贷压力大,她承担了很多支出,如往返两地票款、婚礼筹备和日常开销”,这些统统不用考虑,女方投入的时间精力金钱,不扣减彩礼退还。
可见,女性别拿了彩礼/三金就放心,因为彩礼就是个押金,最后真能支配多少,不由你说了算;二别自己负责日常开支,此类账目琐碎又难界定,认定难返还和分摊更难;三别自己花时间精力金钱筹备婚礼,结婚证领不领其实关系不大,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不受法律保护,法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不见得能分享到;四只要别生子,工作和身体影响不会大,这条才是真斩杀线。
2、生育
“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因感情不和及诸多家庭矛盾彻底分居,孩子随男方生活。李捷因精神压力过大,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
而产检及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并非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用,依法不属于民法典所指的“抚养费”范围;
子女系双方共同所生,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自出生时起即依法产生。男方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承担奶粉费6329.62元的一半即 3164.81元。”
也就是说,女方连产检和分娩费用都得自担,就好像孩子真是仙女送来的,不是十月怀胎孕育长大;
更不要说,生育后的康复费用了,那更得100%自理,就好像生育过程中的生理心理损伤不存在一样;
从这个案例来看,生育妥妥女性高风险消费项目,因为女性的任何生育价值都不算(生产前的十个月不算,生产后的照料/母乳也不算),只算费用支出aa50%,比如奶粉钱,比如抚养费,目前法规不仅不托底,还挺不公平;
还给了趁你弱要你好看的最好“良机”(重度抑郁怎么来的?为什么剖腹产5天就异地坐月子,为什么诉讼判决得这么迅速?)。
女性,还是好好搞事业吧,资本家虽然压榨,最多就是工资拿不到,婚育赛道,这属于高风险项目,下场可能会很惨。
恕鄙人浅薄,这案件判决给我看得大开眼界。
男方如此无耻的要求居然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体现在哪里?
女方应该是被打个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应付男方诉求,都没来得及想想自己有啥诉求。
男方太狠了,每一步都算得明明白白,连奶粉钱分娩费都算进去。
平时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算一半在女方头上吧。
而女方直到被法院传票还在“以为他不会真的去,毕竟孩子那么小”呢。。。
目前看到女方准备起诉了,希望能争取回一些利益,至少钱拿回来点儿吧。
合理推测:
这是针对她设的局,是一步一步来的,不是谨慎就可以逃脱的。
区别只是钱多钱少一些而已。
(本回答所有人可以随意发言,我会完整保留所有人的回复。
毕竟,这篇文章是主要给适婚女性看的。
所以,感谢所有人做出的贡献。)
原因如下:
1,双方24年2月相亲认识,但因为异地一直没有交集,24年11月才确定恋爱关系。
25年二月,也就是男方过年回家这几天,女方就怀孕了。
这个时间点太巧了点,可谓“一点都没耽误”。
2,女方在安徽本地有工作的,收入也不低1.5万。
小城市这个收入,可以过得很好,可选项也不会少。
但她如果是想追随爱情的话,就有可能落入圈套了。
更何况她怀孕了,也就更容易作出妥协。
3,怀孕3个月后,25年5月,两个人办酒席,但没有领证。
关于异地,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给女方2-3年的缓冲时间,女方后续会辞职去上海投奔男方。
女方虽然处于劣势地位,但也不是没争取。
彩礼三金一共10万,嫁妆2万,双方约定先摆酒后领证。
可谓做足了功课,再加上她有工作,也算“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吧?
4,可惜,男方根本没打算领证。
所以婚后第五天,在男方只给了女方10万彩礼的情况下,男方父亲要求女方借20万给自己,说“要跑货拉拉”。
哪家好人,公公会向刚成婚5天的儿媳妇,提出如此大额的“借款”呢?
即便公公不靠谱,新婚丈夫也得拦着点是不是?
男方没有表示。
女方拒绝,但表示“20万太多,可以借1万”。
男方父亲顺势发怒,男方以此为借口,直接返回上海上班,理由是“没有好日子”。
也不打算管怀孕3个月,刚摆完酒的妻子。
5,但此时毕竟是新婚,女方恋爱脑还在,而且也给了彩礼和三金。
所以后来,怀孕的女方往返两地比较多,彩礼在这块也花了不少。
6,女方孕晚期,男方父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查到”如果女方辞职,男方可以拿着女方的辞职报告,去领几万块的生育津贴。
所以,男方开始主张“你必须立刻辞职,我们才能领结婚证”。
在这里,领结婚证变成了奖励,实际上男方更迫切一些:没有证件,不可能领到生育津贴。
当然,女方辞职的工资他们不会出,领到的生育津贴也不会给女方。
毕竟,女方工资属于她自己,但生育津贴就属于男方了。
7,女方当然不可能辞职了,其一他们之前有约定,其二生育津贴也不可能比工资更高。
哪怕从小家庭总收入的角度讲,这也不划算的。
女方断然拒绝。
于是,男方趁势“感情恶化”。
当然,男方的第二计也没得逞:女方没有辞职,这时应当是正常的产假了。
8、女方快生了,虽然女方在安徽老家,但男方的父母来到了上海,要求女方在上海生孩子,也说明“婆婆会来照顾月子”。
这是前提。
但是在生之前没几天,男方在约定婆婆照顾产妇的情况下,把婆婆又送走了。
9、所以女方剖腹产生孩子的时候,女方的家人也来了,男方家人实际上没有怎么出现。
只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男方支付了分娩费用,以及孩子的个人费用中,必须自费的部分。
这里需要说明,分娩支出为17228元,其中女方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8772元,男方支付8455元,孩子的自费部分支付1100元。
即便是孩子的费用,没准都走的是母亲的个人账户余额,只是最后个账余额不够了,才需要父亲支付,父亲的个人账户余额被保护的好好的。
但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分娩费用+孩子自费部分。
10,在男方母亲被送走,无人照顾月子的情况下,男方被自家亲戚责骂,请了个月嫂,并支付了月嫂费用。
但仅仅孩子出生5天后,男方和女方又因为孩子落户口的问题起了冲突,男方甚至骂了女方的父母。
女方剖腹产坐月子不到1星期(实际上剖腹产没法立即出院,这个时间应该还没去男方家里坐月子,即便去了也没待几天),就被男方连人带孩子,以及自己的父母一起,赶回了安徽老家。
11,女方被赶回安徽老家后一星期,实际上月嫂是没有跟过去的,所以女方后来是由女方的家人照顾月子的。
但男方以实际上支付了月嫂费用为由,威胁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及月嫂的费用。
男方认为,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女方跑了,所以才没用上,不怪自己。
女方理所当然的拒绝,但产后重度抑郁。
12,于是在女方还没出月子的时候,男方正式起诉女方返还费用,并且加上了分娩费、产检费、奶粉费、交通费、水果费等等,都要求返还。
并且,他选择的是不调解,没有出月子+剖腹产+重度产后抑郁的女方,是不可能去应诉的,如果有调解过程,女方出了月子,有可能会打起精神反击。
男方没打算让女方反击。
13,关于彩礼、嫁妆的花费,男方一直说自己要还房贷,所以家庭支出其实是女方拿的更多,并且远远超过了彩礼、三金的费用,甚至嫁妆也贴进去了。
还有摆酒、结婚的费用,往来交通费用、产检费用等等,实际上女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费用。
14,但女方因为要养病为主,无力应诉。
所以判决已经生效了。
至此,恋爱脑彻底告破。
15,然后是法院介入后的事情了。
1)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领证,所以彩礼和三金应该退还一半。
(至于花到哪里了,谁花的多,女方没有有效证据)。
2)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没领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所以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
3)虽然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而且不满2岁。但是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男方。
4)虽然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但是孩子归男方之后,女方应当出抚养费养孩子。
5)虽然孩子最后变成了男方一个人的孩子,且女方生病、剖腹产损伤严重,但分娩费用、产检费用,是女方的个人医疗支出,和男方无关。
6)虽然请月嫂是男方母亲失约在先的无奈之举,但这是只对女方有利的享受型、非必要消费,和男方无关。
7)虽然女方在生产、抚养过程中,实际支出远大于彩礼,但这些都不是养孩子的支出,女方应当返还一多半。
8)虽然彩礼钱需要退,但是嫁妆的2万,是没有人主张的,休要再提。
综上:
1,其实每一步,都只是让一小步而已,最后却变成了无法挽回。
2,女方也不想要孩子,她甚至觉得男方的有些诉求合理,只是出不起那么多钱,想分期付款而已。
男方表示不接受,必须立即返还。
3,女方还说,婚后男方说他有房贷,所以生活支出女方出的更多一些,而且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甚至嫁妆都花完了。
女方希望就算五万多必须给,至少把嫁妆还给自己。
这一条也没法实现,因为嫁妆不是给男方的,女方花给男方和家庭,是自愿的,个人选择。
4,综上,不要把女儿教的太乖哦,也不要非得恋爱脑,一步步的步入深渊。
婚前擦亮眼睛,婚后及时止损。
或者,……
最后一个省略号你们自己填好了。
好事 可以快进到匹夫一怒
抑郁症+十八年奶粉费 反正孩子肯定也和女方不亲 那不和没有一样
先好好养剖腹产的伤
开玩笑的 学习知乎bro的话术)
搬运新闻内容如下:


搬运网友看法如下:



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有预谋的:




很无力,没有办法能改变什么,女方遭遇骗局了。
本案件的男方当事人:

网友根据相应信息搜索出来的,目前还未核实是否为男方当事人。

生孩子是女方自愿行为,产检和分娩费由女方全部承担。那孩子是不是女方自愿的产物,为什么孩子可以判给男方?这是诡异之一
从不考虑女方强烈要求结婚的意愿并且事实婚姻基础下的怀孕生子,而要求彩礼返还,同时嫁妆不退。女方给嫁妆是自愿,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达成目的需要全额返还是吧。女方的钱不是女方的钱,男方的钱全部都是男方的钱,仅退款。这是诡异其二
11月立的案,12月26号就能第一次开庭,1月15号二次开庭,完全不顾被告的身体情况,人家要是上班这时候再不要脸的公司也要让人休产假吧,才剖完一个月。法院什么时候这么有效率了?而且还是这种家常里短家庭纠纷的案子。按照这个逻辑,被告要是重伤躺床上,那抓紧开庭啊,直接被告到不了场无脑判输就好了。法院开庭如此迅速,这是诡异其三。
讲成本的时候全是女方自愿,讲成果的时候男方无条件获得。女方还要承担责任,成了放血的血池子。女方可以因为抑郁和无工作没有抚养权,男方可以因为有自己的基因白得一个孩子。判得好啊,判得真是好!!!!!真是清汤大老爷啊!!!!!
4月22日补充
我承认这个坏心眼的男的是主责,他一定是主责!
但是这件事可以被这么多人讨论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法院竟然没有向着世俗的正义”,甚至是“正是法院完成了男人的最后一步操作”吗?
你也可以说男的充分了解,利用了法律,但是也很恐怖,一个人处心积虑的坏人既然可以利用“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法律”,达成对自己妻子生育能力、生育成果、未来现金流、健康、未来现金流的“抢劫”!法院在这一刻成了坏人最有用的“枪”
而这一案法院没有伸张任何世俗意义上“正义”,这才是本案中最让人恐怖的。
还有一个朴素的思想,男的坏,我可以躲远点,我可以擦亮眼,加考验,多防范。但是法律“坏了”,那就完了,如果有一天我被“抢劫了”,我居然找不回“正义”。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起来对法院、法官怨气更大
还有还有,现在信息过于偏向一方,还是需要更多信息,比如男方的视角,法院看到的一些事实
说实话,以前我看到这种案例还是挺心疼女方的
后来我改变主意了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女权这么反感“婚驴”,然后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抖上有个孕妇问网友孕期需要注意什么
结果网友的建议很统一:卸载xhs
没错,那个视频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几十万赞,评论区全是攻击xhs和女性的,点赞量还都不低,甚至不乏部分女性:我也女,我也讨厌xhs。
这样的结果就是从那以后,我发现抖上被家暴的视频流量都特别低,这个时候当初那些“陪你”攻击xhs的bro和sis全都消失了。
woman !what can i say?
自己都不帮自己,谁还会帮你呢?
花掉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不了婚(未领结婚证)应该返还。
花掉的嫁妆是女方的花销,花了多少就是花了。
法院认为,双方系同居关系,未建立合法婚姻关系,财产不当然构成共有。
但非婚孕肚属于女方的个人怀孕,但非婚生子属于共有孩子。
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所有没有母乳喂养的妻子都欠丈夫几万奶粉钱。
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那么和男方没有婚姻关系的李女士,因男方照顾不当所造成的重度产后抑郁,是否可以申请民事赔偿?
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彩礼作为结婚项目定金,在男方主动违约、女方基本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下,还要退赔?
陈明(男)突然要求李捷(女)辞职前往上海,然后在庭审里又主张“李捷有稳定收入,且产后离开,才导致要聘请月嫂。”你都要她辞职了万一她答应了哪里来的稳定收入?剖腹产时定下的月嫂剖完就退了吗?
———————————————————————————————————————
现实生活真的太奇怪了。
缅北电诈产业园打人上新闻,不会有人劝你去缅北好好干你干得好人家不会打你。
戒社赌狗坑蒙拐骗再去赌,不会有人劝你只要玩点小钱就不会倾家荡产了。
抽烟喝酒的一身基础病,不会有人劝你现在都能治可以继续喝继续抽。
压迫打工人还禁止联合996.icu网站炸了,不会有人看着猝死的新闻劝你多加点班。
只有结婚,打人杀人骗钱偷钱婚内贷款干别的创业失败全家背债隐瞒身体状况婚后治病不让离上了新闻,会有人劝你仔细一点擦亮眼睛,总能和好人结婚的。
———————————————————————————————————————
最新补充,据女方所述,男方与男方家系惯犯,前妻已离婚,把婚内儿子带走了。
男方庭审索赔的不仅是奶粉钱和分娩钱,还有孕期家庭所买水果也称全为了给孕妇补身体索赔五千余元。母婴用品一万三等




上一次见到这么惨的还是一女子与麻辣烫店主儿子住了一年给店里帮忙打工,同居一年,男方因女方麻辣烫吃的多分手,向女的索赔彩礼和恋爱花销,包含内衣丝袜丁字裤的费用
安徽法院这样判,是以后安徽男人都不结婚了吗?
可悲的是,就这样的案例其实也很多吧,我被催婚的同学给她催婚的爸爸妈妈看这个新闻。
他们却只会说,新闻里的女生太傻了,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的,然后继续催婚。
再看这个女生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是全社会,多方面对适婚女性的围剿。
法律不仅没有保护她,却成了坏人杀她的正当工具。这样的新闻,没有一位女性看了不觉得婚姻生育很可怕,与此同时,又不得不继续面对家庭社会的催婚催育,祈求自己能遇到一个好人。
太可怕了,太可悲了。
高赞。你说开直播?那就刺激了,
胖猫跳,姐能开直播!
燕冬萍的老公也能开直播!
四娃非亲生,男的能开直播!
河北邢台案,就是那个收了彩礼,不同房,能开直播!
农村那么多被骗彩礼的,出轨的,卷了家里钱跟姘头跑路的,可比故事会刺激多了,有几个能开直播的?
我一开始很奇怪,生了孩子,起码10个月,彩礼最多退10%撑死了, 怎么可能退50%!
后来我看下来,才发现! 没结婚!同居关系!
那退50%,已经是法院照顾了!后面的费用男女承担各一半很正常了!
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身体以外,她什么也没得到。
大概率是gay
我有个同学,挺帅一男的,他男朋友就是这种情况。
在武汉大厂工作,还考了个律师证,去年回湖南老家找了个老同学还是什么,相亲准备结婚,然后让她辞了编,准备让她怀孕生下来,准备两年以后直接起诉离婚,最好是个儿子。我们知道内情一圈人都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老婆,但是联系不到,哎。
补充一下,不是不想告诉,而是无法告诉,因为不知道他老婆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是湖南的,男的信息也无法透露太多,只能说如果哪个湖南的姐妹这两年结婚或者快要结婚,男方让你辞职,男的当过兵现在在武汉上班,你就注意一下吧。
女方抖音透露的细节如下:
1.男方各种理由不领证
2.男方已经带着一个儿子
3.男方父亲疯狂作妖逼迫女方辞职
4.婚礼后男方家就开始往回“借钱”吞彩礼嫁妆
5.男方家不要孩子
整件事就是指望控制女方经济,让她成为一个言听计从的孕母保姆,先把孩子带大再说。结果玩砸了,女的看穿了他们的伎俩,脱身跑路还留个拖油瓶给他们。
记得保存,以后有人问你为啥不结婚就拿这种案例给ta看
我原本觉得这孩子给男方真特么离谱,后来想想留着也未必是好事
别老说什么女的为什么那么听话,她脑子是不是进水眼是不是瞎,你不能只在自己付出真心的时候责怪对方为什么算得那么清完全不相信你,看到别人付出真心被辜负了又去责怪对方为什么没有防备心。
如果婚姻要求完全时刻保持警惕一切算得清清楚楚,才能有自保的机会,不如不开始,在外已经够累了,回家也睡不踏实,何苦
有些女的被【只生孩子不结婚的模式最自由最优越】忽悠瘸了,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接受。
然后现在属于是法律在给这种想法来了个响亮的耳光。
区区一个编外人员,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生了孩子又怎么样?你自己愿意的呀。
小孩是无辜的。所以他出生之后,男女双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觉得,即使我是站在女性这边的情感博主,从这个判决大概就是看出了这么个走向。
未婚生育默认所谓的彩礼要退一半,默认你生了孩子不带走带不走的话,你要付抚养费,默认你无法合理地享受男方的财产。
问了一下律师朋友和 AI 们,这俩人但凡扯了个证,这男人提出这种退彩礼的要求,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因为法律认为婚姻的公序良俗跟未婚生育的公序良俗是两码事。



甚至我一个律师朋友托我出来告诫一下广大女性,不要被小视频忽悠瘸了。
我国在面临这种有代表性的不守规矩的路子的时候,多半会从严惩戒不守规矩的代表人物。
这女的属于是被抓典型了。
那么现在对于未婚同居、事实婚姻这一块的保护力度,大家也就看到了,就是为了给女的敲个警钟:你未婚生育,就默认你俩一半一半。你未婚生育是不配收完整的彩礼的。
甚至未婚生育连彩礼存不存在都要打个问号。就算是你把事实婚姻完成了。他想整你也可以整,谁让你差了那张证呢?国家不认可的东西,你活该。
我问为什么,
我律师朋友说,好管理。你们都同居生子还了得?这社会不乱了套了吗?
那反过来你也可以考虑,如果你是已经在婚姻里,你丈夫在外面找了个女的生了个庶子。对于生了长子的,明媒正娶的女性来说,这事已经够倒霉了,多了个庶子分长子的继承权。
如果外面的野女人也要分你的财产,你是不是憋屈死?
所以非婚生育的女的,其实在法律看来就是一张证又不贵,你为啥不扯呢?你不扯的话,是不是你憋着事要搞事情?你是不是想当野女人?你不扯这张证,我就是不保护你,你活该,谁扯证保护谁。
我说这么一说的话,我倒是站在这个视角,会心里好受一点。
他说,对嘛,所以大部分女的不会搞这种非婚生子、事实婚姻。所以这个事再怎么恶心,跟大部分守规矩的女的也没什么关系。心放肚子里就成了。
而且这个事就算是以重婚罪来查,也是这男的倒霉。跟认真受法律保护,走明媒正娶路线的女的没啥太大关系。主打一个大家都守规矩,世界将是美好的明天。
同理,关于婚姻严肃性的这个事,男同胞那边也有一个特别委屈的案子,叫做订婚强奸案。
是的,按道理来说,很多婚前人都开始同居了。甚至像这个案例里,孩子都生了。怎么亲热一下就不行了呢?
哎,就是给你重判。
只要女的不同意,只要女的激烈地表示不同意,你男的就得进去。
谁让你俩现在没结婚呢?
这种可左可右的案子,在你挑战法律的规则的时候,如果变成典型,就给你搞重判。
真是婚内强奸,两个人但凡扯了个证。男的再赖彩礼啥的,是判不了这么重的。
未来婚姻解构会是一个趋势。所以上面的意思大概就是:口子不能开,谁开谁倒霉。想被婚姻保护,至少去把证扯了,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 把证扯了再谈权益,不然你不在我的制度保护下,我凭什么保护你?我不会让你过得太舒服的。
而女性在这个局里面,很有可能付出的是生育的代价。所以更不应该跟风去,在自己想要孩子的情况下,一边顶风作案解构婚姻,一边又觉得男人养家天经地义,想花男人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彩礼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
甚至我被我的律师朋友提醒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这些愿意结婚的女的跑去维护不结婚也能得劲的女的,那很有可能未来我们男人如果外面有人,我们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这个情况,起码还能追回一部分。
已婚女就不掺和未婚生育这些破事了哈。
自己凭本事出不起人力、物力的,不要琢磨非婚生育。这个保障国家是不会帮你承担的。自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胳膊拧不过大腿。
提前防止有人撕男的结婚化债。
合理合法隐匿转移财产这种事情,方式方法多了去了。
男的琢磨男的占便宜,女的琢磨女的占便宜。
搞婚内咨询的律师和情感博主,各有各的路子,各给各的金主出主意。

这篇发公众号之后,后台有几个挺好的回复被系统折叠了,我发在这边。








热烈欢迎钻牛角尖时找我聊聊。有些事儿,也许旁观者清。换个视角,可能是不一样的感悟。

杜嘟嘟
738 次咨询
5.0
3255176 次赞同
去咨询
感谢你看到这里,我年轻时迷茫时也是有很多比我年长的姐姐在拉着我往前走,所以少走了很多弯路。
而现在,我想把我走过的弯路与逃过的弯路的经验都告诉有缘的你。
你发现了我,可能再熟一点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快来,置顶星标,就不会错过每周的三篇干干干干货了!
知乎干货已获赞200万➕,收藏80万➕。
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保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我推动不了社会文明和法制发展,我只能做到,我自己不婚不育。
男的这操作有多灭绝人性,女方有多惨,大家讨论的比较多,就不赘述了。但这里我想说法官滥用自由裁量严重偏颇!
以下从抚养费、彩礼返还、抚养权归属、证据采信、公序良俗考量、费用分担六个核心维度,列举本案法官的裁量失当之处,结合女方未出月子、重度抑郁、无收入的特殊情况,对照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逐一说明。
一、抚养费判决:完全脱离女方实际支付能力
1. 未考量“无收入+重病”的客观履行不能
女方剖腹产未出月子、确诊重度抑郁、无法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连自身治疗与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法官却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9条“抚养费数额应根据父母负担能力确定”的强制性规定,未考虑“有负担能力”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前提。
2. 超出法定比例上限且无合理依据
即使按法定最高比例(月收入30%)计算,女方无收入时抚养费应大幅降低或暂免。3000元远超安徽宿松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月均约2083元),且未考虑女方产后恢复与治疗的额外支出。
3. 未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判决未平衡“子女需求”与“女方生存权”,3000元对无收入重病女方而言属于根本无法履行的义务,反而可能导致女方病情恶化,最终损害子女长远利益。
4. 裁量空间滥用
司法实践中,对产后重度抑郁、无收入的母亲,通常暂免支付或降至几百元(象征性),待病情好转后再行调整。本案未采取任何变通措施,裁量明显失衡。
二、彩礼返还:比例酌定未充分考量女方特殊付出
1. 未充分考虑“产后抑郁+身体损伤”的特殊情况
女方刚经历剖腹产,身体与精神遭受双重创伤,且因生育导致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法官按50%比例判决返还彩礼(52484元),未体现对女方生育付出的补偿与特殊保护。
2. 未考量男方“产后立即起诉”的过错
男方在女方剖腹产第5天提出诉讼,违背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属于明显过错方。法官认定“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未将男方过错作为降低彩礼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3. 未充分核实现金与实物损耗
彩礼用于婚礼筹备与生育消耗,三金等实物可能已使用损耗。法官仅“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未核实具体损耗情况,返还比例缺乏精准依据。
三、抚养权归属:过度侧重疾病因素,忽视婴儿最佳利益
1. 未优先适用“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生活”原则
婴儿刚出生,依《民法典》第1084条,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女方重度抑郁属产后特殊时期疾病,有治愈可能,不应直接剥夺抚养权。
2. 未考虑母婴分离对女方病情的负面影响
产后抑郁患者需亲子陪伴辅助康复,强行分离可能加重病情,法官未评估此风险,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3. 未提供“暂时抚养+病情评估”的过渡方案
可判决男方临时照料,女方病情好转后重新评估抚养权,而非直接剥夺,未体现家事审判的柔性与关怀。
四、证据采信与程序裁量:对女方不利的双重标准
1. 未充分采信女方重度抑郁的医疗证据
女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足以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支付能力,法官却未将此作为核心考量,仅在抚养权部分“提及”,未在抚养费、彩礼返还中实质运用。
2. 未考虑女方“未出月子”的诉讼能力受限
产后15天内,女方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有效参与诉讼,法官未依职权延长举证期限、提供诉讼辅助,或建议暂缓审理,程序上显失公平。
3. 未对男方“奶粉费”主张严格审查
男方主张的奶粉费6329.62元,法院直接支持一半,未核实购买必要性、实际消耗量及与女方的关联性,证据采信标准过宽。
五、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裁量严重偏离社会伦理
1. 对男方“产后起诉”行为未作否定性评价
男方在女方最脆弱时期提起诉讼,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未在判决中体现价值导向,反而按一般案件处理,未发挥司法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
2. 未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女方承担生育的身体与精神代价,男方仅承担部分费用,判决未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对女方不公。
3. 未考虑非婚生子女的特殊保护
判决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母亲给予额外保护,与婚生子女母亲的司法保护标准不一致,违背平等原则。
六、费用分担:对女方双重施压,裁量逻辑矛盾
1. 奶粉费分担与抚养费判决重复施压
既判决女方承担一半奶粉费(3164.81元),又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对无收入女方形成双重经济压力,违背“一事不再理”与公平原则。
2. 未支持女方分娩费、月嫂费的补偿请求
分娩费(1.7万余元)、月嫂费属产后必要支出,女方因生育身体受损,法官驳回男方分摊请求的同时,未考虑女方生育成本的补偿,裁量逻辑不完整。
本来女方应该抓紧上诉,但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精神状态根本就难以做到。
法官这么判抓不到什么错但是毫无人性。
与扶不扶并列了。简称:无证生孩退半+AA。推荐刚生完时起诉,效率高,效果佳。
经典的判决,最莫名其妙的是,关于解除婚约的是男方还是女方,此案和稀泥说无法确定。然后就各打50大板,来个AA+孕生照顾相关的女自担,不用AA。
看看男方(家庭)和女方分别做了啥,法官说无法分清谁在悔婚,所以责任对等。
谁在悔婚?看不清吗?责任对等吗?
高法说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判退彩,此案说嫁妆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
判孩子归男方+女方付抚养费=抢孩+抢钱。
(哎,看到两个网友的推测,发现自己脑洞不够大,传统保守了。网友的推测合理多了,相比之下,以为男方抢孩子不太正确。更可能是不想要孩子,等着女方接抚养权。多操作几次,男方低成本得到多个孩子,都由女方抚养的。此次操作过头了,女方严重抑郁,没要抚养权。)
是假不要,以退为进真抢,还是真不要,只生不养。信息有限,只能大家自辨。

此案判决去母留子,对女方来说就是倒贴代孕。
===
既然是退彩礼的审判,理应套用高法的规定来判退的比例。高法给的是类似完工百分比法的标准。
但是这判决,从没登记看不出是哪方的责仼一句,就跳到了退50%。
高法给过一个原理:登记结婚一年以上且生育孩子的情况,通常被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融入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一般不予返还。
看法官的意思,因为没有证,上面的原理失效了。针对没领证区分责仼很关键,区分后是对等责任,所以可以认定退的比例是50%。
把这句话删除呢,完全无影响,逻辑反而清晰了,唯一的问题,暴露了不使用上面高法给的原理。
给人一种感觉:法官虚晃一枪,假装要考虑高法的完工百分比法标准,实际迅速转向没领证责任百分比标准,判对等责任,最终男女经济AA标准。
===
男方成功的关键,趁女方剖腹生产后的时机发难出招,女方果然无力招架。
一种即视感:没病给你整出病,趁你病要你命。
===
据报道,未婚生子后,男子起诉女友,要求退还彩礼和分娩费。如何看待事件双方?
如何看女子产后被男友起诉退彩礼和分娩费,法院:彩礼按50%比例返还,奶粉费女方应承担一半?
以上是两篇梳理的信息比较全面的回复。
在里面最恶心的一件事就是,男的要女的先辞了月薪一万五的工作才领这个结婚证。
这个证是镶了什么金边,要女的不要孕产期的基本工资的保障,断送职业生涯去拿?
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彩礼退少一点还是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三个月离婚冷静期让男的转移资产或者家暴?
和这么算计的男的生了孩子,明显是这个女生一生的耻辱。
希望她能快点从抑郁症的泥沼中爬出来。
不要为了这件事,让自己整个被毁了。
事情发酵好几天了,水军开始下场了。
但这次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第一是速度太快,卡点太精准就在女方剖腹产后五天就要应诉,这是众所周知的脆弱时刻。
其次,最矛盾的地方在于,女方如果还有抚养能力,本来孩子就应该直接判给女方,这是最正常的。但是结果并没有,那就是默认女方并没有抚养能力。
并且在不明确女方是否已经辞职的失业的情况下,如果她因为重度抑郁,极有可能连产假结束后工作都不能持续,还要她出每月3000元抚养费,这明显是不可能做到的,却判了。
那就是说对一个身体和精神都极其脆弱的人,法官在进一步把她向更加危险的方向去推。显而易见是违反了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一点都不中立,这是非常严重的职业能力问题。
第三,探视权。这种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酒同居却不认定为事实婚姻,目的就是不承认双方婚姻关系以达到要退彩礼的利男结果。
女方没有抚养权,但是没有清晰地告知探视权怎么判,怎么监督男方有没有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父亲是否随意对待婴儿,是否会随便扔给个老光棍看顾这种可能性也会有的。他们是否请保姆,婴儿一直没有母乳身体健康是否可以保证,就是孩子会不会被父亲养死,也是未知之数。如果他们不允许监督探视,却又想女方掏钱,甚至可能养死人家生的孩子,那这事就作孽大发了。
这个问题的高赞本是千赞答案,被几百赞的强行挤上高位,新回答也是,被一堆水军占据,用话术去扭曲抹杀。
可想而知舆论压力已经到了怎样的地步了。
你们再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公道自在人心。
女的抑郁症是男的逼成的,只希望她赶快振作,保住工作,不要放弃生命,日子还长着呢。
十个人在陪我更新呢,奉陪到底。
想白嫖完别人的肚子,还要白嫖劳动力失败,bro是不是挺不开心的呜呜呜给了她五万彩礼,先好好养着吧,大把找茬的机会。
最关键的就是我讲的第一句话,男的这样做,他就是无耻无情无理取闹处心积虑要害人,他本来还不配有这个孩子呢。
那么多要留子去父的女的他不去卖精,非要找个要结婚的婚女去祸害,好呀给你看看后果,等着吧。
只要他养着孩子,他就不可能再顺利地祸害第三个女人,而他养孩子,就不得不动用到父母或者请保姆,女方只要维持合理的探视权,甚至可以精准地监视他们,如果发现虐待行为就把他们送进去。
至于三千抚养费,有工作的时候自然可以支付,给孩子买东西安排早教,没有工作,去哪里哪三千出来,有空就去男的工作地点喝喝咖啡,天天巡视一下挺好的。
bro老想说自己赢赢赢,又觉得自己给过彩礼很吃亏嘤嘤嘤,你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态到割裂了吗?做个正常点的人,要么就哈哈哈哈只花了五万彩礼白得人家五十万才代孕回来的小子。要么就哭一下拴不住女的给你带娃要自己带,别在那又哭又笑的发癫。
放心吧,最后只会存在两种女人,无害爱猫女和母系氏族,婚姻崩坏加速,都是bro的功劳,是你们自己去责任化的,不承担责任的人,没有资格成为继承者。
当婚姻制度并不能让付出多的人多收获,不玩肯定是理所当然的。
牌在我们这里,只有我们才能能决定开局还是不开局,不赌就不会输。
最新消息,女方可能隐瞒信息。
坐等反转。

女子产后半个月被男友起诉退彩礼,法院判退 50% ,非婚生育的女性付出,法律该如何「看见」?
大家可以去看看被答主折叠的评论,我感觉很可能接近事情的真相。
看了女方发的小作文。
我只能说,我是法官,大概率也这么判(不知道二审法官会不会因为同情女方而改判)。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的法官只能这么判。
综合判决书和女方的小作文,可以大致推断出双方诉求。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女方不退彩礼和其他费用(有没有其他诉求,我不清楚);
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这个吊样,孩子目前是跟着男方生活的,法官能怎么办?
法官只能把孩子硬塞给男方,然后为了安抚男方继续抚养孩子,让女方退一部分彩礼(女方个人条件应该还可以),以后支付抚养费。
(至于女方诉苦说男方对她不好,问她借钱买车,让她辞职去上海等,在法官眼里,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男女因琐事纠纷导致感情破裂”,而非法律意义的过错**。在双方都不要抚养权的大前提下,这些感情纠纷,不直接影响法官的对抚养权和彩礼纠纷的判决。法官的能做的,只有分好钱、分好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为女方提供情绪价值。)
男方的去责任化思维,让法官无法挑出他的破绽和过错,反而让他得到了力/工们大出血才能得到的孩子,甚至倒逼女方退他彩礼。
男方只要钱不要孩子,法官甚至还问男方父母“人家老人都抢着要孙子,你们家为什么不要?”
我已经脑补法官的内心吐槽了:
求求男方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这样我才有抓手,判你们出让利益,补偿女方啊。
你们和其他力/工父母一样,出点血,安抚一下女方,不行吗?这样我才好判啊。
男方现在这幅‘不要孩子’的样子,我怎么拿孩子要挟你们,判你们出钱补偿女方啊???
女方也是,你生的孩子,你的骨肉啊,你怎么也一点不在乎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们都这个样子,我怎么判案啊!!!
TMD,都这个样是吧?
一个个的死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
我只能公事公办了,那孩子继续跟着男方生活吧。
男方你别闹!你不是要退彩礼吗?我让女方退你一半彩礼,以后女方付抚养费,孩子男方你继续养着,这总行了吧?
好了,就这样,男女双方都闭嘴!
女方抑郁症,是由判决结果倒推出来的,法官先有了要把孩子判给男方的结论,然后采纳女方的抑郁症材料作为支撑证据。




新闻模棱两可,对很多关键情节遮遮掩掩,不是为了偏袒男方,而是因为男方的这一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
一旦大规模的男性学会了这套,很多矛盾就会交给社会,政府将会很难受。
(而且,会有大量的原本很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男方,也会有样学样,导致女性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年轻一辈的思想,和上一辈人完全不一样。
女方能写小作文,而男方声音较小,原因在于,男方的去责任行为,还没有大规模化,相当一部分男性,都还是同情女方的,男方知道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但得不到大规模支持。
这个案子按传统思维,女性是弱势群体,所以要照顾女方利益。
可利益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从哪里来呢?只能从男方身上出。
法官希望的判决思路是:
男方父母想要孙子,争夺抚养权
→男方父母希望女的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出让利益,使得女方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主动赠予女方?万元,并承诺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法官顺理成章,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得到了性别转移支付
→事后,舆论依旧可以营销“生育无价”的氛围,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物化女性、繁殖癌!女方血亏啊,男方才花了这么点钱就得到一个孩子,占太大便宜了。
可男方第一步就没按法官的思路出牌,直接不要孩子了。
法官没了性别转移支付的抓手。
事后,舆论也没有理由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了。
新闻也只能掐头去尾,迷糊处理。
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以为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结果法院偏袒男性,因此判给了男方;
实际上是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迫于无奈 ,因此判给了男方。
最新发现:据女方透露,男方拖延领证的原因,是为了领证前把婚后共同存款,转移为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说实话,我个人才疏学浅,没理解女方的意思。
请大家为我解释一下。

真没绷住,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出轨,
然后不承认亲子鉴定的传统艺能。
这剧本大家都熟,见多了。
看着看着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
怎么会把孩子判给男方?
然后看到遮遮掩掩的一句:
”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
给你们翻译一下,这亲生骨肉她不要了,
她不要了!
但凡她提一句要,孩子百分百归她,没有任何疑问。
因为甚至这两个人都没有结婚!
要上户口都得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和《具有资质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你就知道把孩子判给男方的话,对面得有多离谱了。
继续往后看原文,她不要小孩,
那她要啥?
“目前我的诉求是,希望通过协商取回嫁妆或相应价值的钱款。”李捷说。
(在返还彩礼后,李捷也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约2万元的嫁妆及个人物品,但遭到陈明拒绝。
对此,李捷曾咨询法院,法官表示该问题未在本案中处理,建议另案起诉或协商解决。)
出去看了一圈,
发现男方也是个人才,
这位搞去责任化,也不要这个小孩,
最后法院是按着脑袋判他抚养的,甚至女方还要给一半的抚养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要你把球踢给法院,表达自己不要小孩的需求,
法院就会求着你养孩子了,甚至还退彩礼,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精彩了!
看到后续了,我认错,我惯性思维了o(╥﹏╥)o
这俩畜生都不要孩子,法院二选一挑了一边塞过去,这孩子天崩开局

这是一个去母留子的成功案例,母亲还是一个在安徽能够月入一万五的优秀女性。
男方出了六万六彩礼和一个金镯子,得到一个娃以后起诉离婚,退回了五万多。
女方出了两万嫁妆,九万往返路费和婚礼用度和日常费用,被骗辞了工作,生了个娃,颗粒无收。
总结,异地骗婚骗孕,多多科普,多多避雷,专挑异地相亲想找人搭伙生娃过日子的大龄单身女青年。
我们不性别对立,也不性别绑架,不输出情绪,也不输出暴论。
只实事求是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他拒绝一个他不喜欢或者不喜欢他的人,这有什么错?
婚姻告吹后,追回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予,这又有什么错?
他要求放弃抚养权的母亲承担部分抚养费用,这又有什么错?
他没要彩礼,没要房产,没诬告xq,没烧窗帘…他错在哪里?
他错在没委屈求全?他错在没认劳认怨?他错在不接受男德绑架?他错在维护个人利益把自己也当人?
她生下孩子五天就抛下孩子回安徽的时候,不可怜孩子小。男方因为她抛弃孩子而提出分手的时候又开始指摘男方不顾及孩子还小。
指摘男方的时候说孩子的父亲也有抚养的义务,可别人本身就在抚养啊。她逃避抚养义务的时候反而指摘男方太计较。不,不是他计较,而是你太双标。
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女性放弃抚养权后,退还彩礼、承担一半抚养费,这不是基本道德么??
整天把彩礼、不婚不育、去父留子挂在嘴边的集美,为何此刻男性拒绝结婚和要求对方承担一半育儿责任都要被你们口诛笔伐。
时代变了,我们都该学着成长。
没有任何人就该为你的决定和人生兜底,无论你是Bra还是Bro。

明明男方一家也都不想要孩子为啥那么多人说是男的在骗子宫啊?
看了好多回答给女方打抱不平的,只能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女方这边能搞出燕东萍,n孩非亲生的狠货,男方这边就能搞出此案中男方这样的狠人,大同案货拉拉案能被办成铁案,那出现这种女方生了孩子还要退彩礼的判决又有啥好奇怪的呢?
怎么看怎么像是被借腹生子的同妻。
还是不领证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同妻。
女方开直播吧,就讲这个故事,背景挂男方全家福,一是靠打赏礼物多少能收回一点,二是我单纯想看看这男的长什么样。。。
666评论区愣是干成奇人大赏和狗叫品鉴会了,我提一句开直播一条条扑上来张嘴就咬,不知道戳到什么地方了这么敏感,主页点一个是一个,全是彩礼相亲胖猫武大牢A,翻了几个我特么以为乎子数据复制人研制成功上线了,天天关注挑拨的傻呗话题这辈子有了
还有个🐮小的自卑神人装女来私信,一眼从未和正常同龄女说过话,嘴一张就开始拉,赐你四孩非亲生都爽了你了,
如果按照本题目下面的一些女性答主的推测,是“男方抢孩子”,那判决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在过往所有“男方抢孩子”的判决中,只要男方事实上的“抢走孩子”,那么判决100%都不会退彩礼,更不可能退分娩费,更更不可能还要女方付50%奶粉费,甚至通常都是要男方给女方孕期补偿一笔钱,现在这个结果并不符合事实逻辑。
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说“男方抢孩子”呢?
我想了一圈,只有一个可能:因为这些人都是先射箭后画靶,不在乎事实只是想骂男人
这就是进步主义的必然结果。
你不可能在保护儿童和女性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前提下,要求一个男性对于一个独立、自主的成年女性富有额外的道德义务。
要么女性独立承担生育后果,要么男性对女性的生育拥有干预权,二者总要选其一,没有两边都占的道理。
现在的判决只不过是要求该案女性对她独立行使生育权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已。
一面之词而已,能让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自行设想一下发生了什么
去责任化就是牛啊,这哥么真是龟南一辈子触碰不到的高峰。
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反正我不参与针对男性的任何一场围剿。
男的才是被这个女的给坑惨了。
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谈恋爱期间意外怀孕了,不让这女的生,她非要生,生下来之后又不养。强行塞给男的,而且彩礼只退一半。
这男的还没结婚。多了一个不想要的孩子,损失了一半的彩礼。
真让去父留子 又不愿意了
你就这么想,在如今退彩礼堪比虎口拔牙的现实之下,居然还能拿回来一半。
这女方得出现了多么严重的过错,让法庭母平母正都顶不住了?
只不过,抑郁症拿出来一挡,又成了完美受害者了。
无数次历史事实证明,绝对不能相信女方的小作文;
男方上海,女方安徽,认识没多久就怀孕,如果女方觉得男方不靠谱,可以自己打掉,毕竟法律上规定女方有完整生育权;
两个人没领证,在法律上就是没结婚;
为什么女方不要小孩抚养权?
你不能在法律总是偏向女方的时候说法律公平;
与此同时另一边是女友跳楼,男子拽了 5 分钟力竭未能救回,被判赔 8 万,哈哈哈哈
近些年抽象判例数量节节增高,看来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除了最高赞,大部分回答还在说“白得一个孩子”,好像占了什么大便宜一样。
时代已经变了,生娃警告得自己真信了?
再再更新,很多人认为领证就好了,问题是即使领证了,装到孩子出生,然后利用生产后女方虚弱,激素不稳定,刺激逼迫女方,如果女方想不开,男方无责的,结果是一样的。
再次更新,结婚不结婚,孩子生不生,一定要自己决定,决定后也要为此负责,无论是发生了什么,是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生命比金钱更重要,不是多要点彩礼能解决,彩礼无法解决生育带来的损伤,及时止损很重要,爱自己很重要。很多女孩过早的被教育成了别人家的儿媳,妻子,母亲,而不是作为人,作为她独立的自己。
我看完我竟然找不到这个女孩有什么办法跳出这个坑。即使领证又如何,不过是少退点彩礼,仅此而已。如果男方一开始就是存心只想要个孩子,这简直太划算了。
我想起了,同性恋天鹅。
派一个公天鹅去勾引母天鹅,小天鹅孵化后,2只公天鹅联手赶走母天鹅。母天鹅感到悲哀,难过,这俩公天鹅欢天喜地,有小天鹅了。
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嗯,这算是男方给胖猫、冬萍老公、四娃非亲生男扳回一局的案例吧?
魔法对轰愈演愈烈,男方女方手段尽出,现代婚姻逐渐消亡,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中国的婚育率还是太高了。
纯骗肚生孩的案例,最要命的是法律认可了。
劳动法再可笑也比婚姻法靠谱。
最黑心的血汗工厂都不能一边糟蹋你的身体一边掏空你的钱包。
女性生产一年内是弱势群体,资本家都不敢压榨,要每天给一小时哺乳假的!
到法律这里居然才刚生产完就要应诉?
我实在不能理解,在我看来正常的法官就应该判案件延期再审,等母亲生产满一年,恢复正常健康状态后才开庭!
而没有开庭审判前,男方强夺刚生育的女方孩子就该报警!把孩子抢回来,然后先关男方十五天!
女方想坐地起价,男方当断则断。之前就有律师警告过男性朋友,一旦女方表现出不想跟你继续过的苗头,千万别心软
没结婚还可以收一半彩礼,这波操作可以!
看完新闻,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网上的一句老梗:她现在流下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
原来如此
以前在知乎刷到过一个类似的男的,也是未婚先孕然后指控女方精神有问题,想把孩子抢过来。
当时下面一片骂声,现在看来居然还真不是痴心妄想啊…
二编:某些bro是不是根本没有阅读能力,我都说了是另外一个男的,他也是类似操作,但他目的是抢孩子。能听懂吗…非得追着我说哎呀他不要孩子(翻白眼)
基层法院民庭这种忙出屎的地方
10月女方分娩,11月立案,12月就能开庭
更别提女方还在哺乳期,刚出月子没多久
这里面没猫腻我真不信哈
相当于,倒贴钱做代孕,最后每月还要给三千抚养费。
法院效率这么高吗?我看有的家暴致死案,女方反复离多少次离不掉,这三个月结束战斗了?
女方现在应该意识到,双输好过单赢。
反正她有抑郁症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剖腹生子、受虐致抑郁还要退,确实奇葩。
法院判决提醒女性:不孕不育报平安。
有人去搜了,这男的以前就这么干过一回,也是孩子一出生就跟女的分手了,弄了一个孩子。现在是二次得手了,看来他抓住了一个法律漏洞。
这是好事儿啊。
这样判,幻想着能找个男人,俩人生个孩子,“和和美美”过一辈子的女人才会越来越少。
法律已经多次强调了生孩子是女方自己的事情,尤其非婚生子,完全是女方个人行为,奈何很多女人还是沉浸在老思想里,觉得孩子是给男人生的,男人应该付费,应该包圆自己妊娠的费用。那这不是买卖人口,租赁器官吗?法律不承认这个行为。你的孩子,你要交给孩子父亲养,可以。你想以此换钱,不行。
女人学聪明点,自己的孩子,自己生,自己养,随自己姓,只算自己家添丁进口,花钱受罪都是为了自己,好歹旱涝保收,否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你知道游戏法则不站在你这边的时候,别玩双人对战了,玩单机游戏。


这个回答我觉得我写得还是不错的,不知道戳谁肺管子了给我折叠了,现在我再次贴在这里,因为现实在证实我所说的。
有人又要问了,“答主答主,这个案例里女方没有收到钱啊,还赔进去自己的嫁妆”。
因为有些人很天真的。就算所有男人愿意买,所有女人就愿意卖吗,说白了母猫母狗生的崽如果太早被人聘走,狗妈猫猫都是要呲牙的,女人为什么愿意出让自己的婴儿?所以要靠一招,骗。“我不是要买走你的孩子,只是和你共同养育,给你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愿意补偿你。”时间一长俩人都入戏了。(但是现实是不会配合他俩的,很多女人产后抑郁,就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骗走了)
就像让我的回答被折叠的人,这里面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在买人的男人,冒牌祖宗做久了不肯接受自己的子孙是买来的。还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卖人的女人,“说什么呢,我们这是爱情”。那好了,一谈情就伤钱,如果她真只谈钱就好了,一赚几十万,二不用付抚养费,人千万不能重感情。
杀伤力,堪比婚恋的 “扶不扶PY案”。
…………
安徽宿松“剖腹产后半月被起诉退彩礼”案(陈明诉李捷),承办法官是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彭旺鸿法官。(男的叫陈明,)该案由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彭旺鸿法官作出了返还50%彩礼、驳回分娩费分摊的一审判决。(网载)
……………………
婚、恋关系断崖式死亡,兔死狐悲的共情
普通女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最脆弱的时刻,等来的是伴侣和法院双重宣判:失去抚养权,退还彩礼,承担抚养费和奶粉费。哪怕案例中这位女性履行了事实婚姻的全部义务:办婚礼、怀孕、生子、承担费用。
对女性而言,这种遭遇击穿的,恰恰是女性当中的最想正常结婚、愿意真诚投入婚恋的女性。
更关键的是,这部分愿意好好结婚、甚至带点恋爱脑、愿意真心付出的女性,也恰恰是普通男性最容易攻略、也最想娶回家的结婚对象 —— 她们不贪慕虚荣,不漫天要价。
结果呢?这一纸判决、现在好了,直接把这部分最适合结婚的普通女性,按在耻辱柱上摩擦。好笑不?
(顺便说一句,下面评论里吵吵嚷嚷的那种要100万彩礼的女性、去父留子的女性。冷笑一声,这部分女性,对普通男性甚至正常婚姻,从始至终就不在她们的菜单上。 反而真正能和普通男性走进婚姻的,是判决书中的这类女人)
男性的极端个体自私,击穿群体信誉,反噬后来还想正常结婚的男性者利益
男方赢了官司,但个体的极端算计,会击穿男性中另一群体,比如说想要真诚结婚、成家的,绝大部分的正常男性。
普通男性想进入婚姻的,将不得不面对结婚女性设置的、更高防备门槛: 例如房、车、婚前协议、财产协议、生育金、高额彩礼(也许会换个说法营养费?改口费?养育费?)。
对男性来说,极端个体的自私算计坏榜样,最终反噬的——是后来者中想要结婚的男性,砸的是这部分人的饭碗和生存空间。
普通男女,根本撑不起这么高的防备成本。一旦形成,剩下的就都是上层、富裕阶级的游戏了,普通人谈婚论嫁的机会消失,门户、阶层逐步形成固定。
跟着起哄的人?不想结婚跟着起哄,姑且认为你清醒,或者坏;但,对婚恋关系还有期待、想找女朋友、想成家、甚至还想结婚的,也跟着起哄,纯纯是傻。
判决书,比网上一万条挑拨男女对立的帖子更具杀伤力,胜过网上千万条恶意挑拨的男女对立热搜。
更残酷的现实是:当还想要结婚、成家的男性,还在纠结彩礼贵不贵、门槛高不高的时候,现实已经更扎心 ——社会上根本找不到一个正常女人,愿意让他花这笔钱。
以后普通人(男女)想进入正常婚姻?不好意思啊,大概率都是杀猪盘,你的盘我的盘,盘盘不一样。(快乐童年)
最后,男性最终进不了婚姻的伤害,远比女性要大得多。当大量男性被迫光棍,最终反噬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安稳。所以某些体系内,很大被渗透了,(FY)近年来更是奇葩迭出。
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达尔文进化了,倒正应了古人的那句话,穷不过三代。原来大家以为穷三代要翻身,万万没想到原来真相是穷不到三代要绝后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想结婚?”
大同案女方不起诉的的if线
看到了吗,大同案如果女的不报案的IF线
我的评价是现在民法典惯出来的就是没有基本人性的人
女方剖腹产5天,在肚子上拉了一道大口子,还躺在床上的时候法官让女方去应诉,绝
这个案子就应该糊到那些提倡彩礼立法的人大代表脸上,女方月薪1W5,男方这点彩礼不过是女方几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要求女方辞职,断掉人家的职业生涯,还能去法院起诉,在法院打通任督二脉用极快的流程无视女生的身体状况硬生生抢走孩子
民法典觉得生孩子是个人支出,没结婚彩礼是可以退的,结果结局是孩子是判给男方的,女方还得给赡养费,彩礼男方一起花了还能告回来,嫁妆是女方肚子上还有剖腹产的刀口还得去自己起诉的。请问男方在这个过程付出了什么?这部民法典是不是整个过程中协助身强体健的男方残害女方,把女方当成二等公民整
什么叫人性,什么叫没有人性

潜在QJ犯真是孜孜不倦

不要给任何喜欢未婚先孕的男人生孩子,不然只要他用彩礼的名义硬塞给你点钱,他就可以要求你辞职,要求你把孩子户口落他家,要求花你的彩礼,让你为奴为婢,只要你不答应,男方就可以悔婚然后在你产后虚弱的时间去告你退彩礼。完成这一切只需要虚情假意地装一段时间,让女生以为你爱她
有些50W不用来带节奏,我直接删,不会给你们这种跳蚤生存空间
以前有人科普过,婴儿两岁以内只要女方想要且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给女方。
这次判给男方,是不是说明女方根本不想要?
25年10月产子,到现在孩子也没到两周岁
按照法律来讲,母亲没有重大过错,是不可能把孩子判给父亲的。
看来这里面小作文不少,还得是集美能编
你们很多同志都没当过爹,我跟你们讲一个事实:父亲对子女的感情,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的,我对于我的女儿和儿子在他们出生时最大的感受就是陌生。那个时候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豁出命去保护他们,我心里想的是,不会;当然我嘴上说的是,那必须的。
我一度以为我自己是异类,直到我和几个当爹的朋友聊过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们的心态都差不多。
这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特征。
母亲和后代的感情是从十月怀胎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而父亲对子女的感情,是建立在长时间亲自对子女的抚养之上的。经过半年到一年左右的起夜、喂奶、按摩、哄睡、陪玩、讲故事等等亲子活动,父亲这个角色才会意识到眼前这个后代与自己的关系和对自己的重要性。大概到我女儿和儿子牙牙学语的年纪时,我那句“那必须的”才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那种把孩子遗弃了然后十几年后又去寻亲的,尤其是父亲,他说的什么对孩子有亏欠、后悔之类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没经历过亲自抚养这个阶段的父亲,是不可能对孩子产生正常的、深刻的父子或父女感情的。而真正亲自抚养出来的后代,哪怕是生在残酷的帝王家,哪怕孩子要造自己反,皇帝都依旧下不去手真的杀掉了事。
扯远了。
说这些的意思是,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在孩子出生时抛弃这个后代,心理上是毫无负担的——你会为了离开一个陌生人赶到难受和愧疚吗?
真正让父亲压制住这个心理,心甘情愿抚养新生后代的,恰恰是各种社会共识和规训。正是由于这些社会共识的存在,明明很多父亲对孩子的到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依旧要装得很高兴、很兴奋、准备为孩子付出一切,而在亲自养育孩子后,这种伪装反而成了现实。
所以你们很多人说的去责任化其实都只是表象。去责任化的本质,就是把这一套规训男女双方的社会共识放弃了——而这套共识背后,男女双方都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都被抛诸脑后了。只不过这种放弃,最早是女性开始的——婚姻的排他性(婚后性自由)、婚姻的性义务(婚内强奸)、婚姻的互利性(婚后财产分割无条件倾向女性)——男性选择跟上而已。
而当男性跟上之后,慢慢就有男性意识到,这一揽子义务里,孩子这个义务,其实本来自己也可以不要的。毕竟如果按照生物学来说,男性的生殖器官结构就是鼓励男性打一炮换一个地方,广撒网,多播种。
所以你们看,以往很多离婚的纠纷,双方最核心的点就是孩子归谁。而现在这套社会共识瓦解之后,就有了题目里的男方:我只要钱,不要孩子。
有趣的是,当男方不要孩子、只要钱的时候,无论是女方还是裁判,才发现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制衡男方了。而“不要孩子、只要钱”恰恰是写在男方生物基因里的,只不过被社会共识压制住了而已。
而现在社会共识被撕裂了,那这个事件就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
完。
看到这个案件的第一感觉,是看过那么多离婚案后,终于出了一个性转版的。
代入男女方的境地,也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绝情”的现代故事。
从判决来看,最后男女方承担了什么呢?
第一,是孩子归属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
**第二,是彩礼。**经法院认定,女方原先获得6.6万元彩礼+现金22590元用于购买三金+(购买时)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共104968元,判决女方以现金方式52484元返还男方。

p.s.假设22590元已经用于购买黄金,随着金价上涨,**这部分三金和金手镯的价值现在大概5万元。按照常见离婚案例,彩礼按比例返还,x金全退。**如果判决方式返还6.6万元彩礼现金的一半和物品三金、金手镯,女方手里应剩下3.3万元。

现在判决以现金返还52484元,女方手里还剩下价值5万元的黄金+6.6万元-52484元,大概是6.3万元资产,比上面的判决方式多出3万元。这点应该也是法官考虑过的。
**第三,是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法院支持,共3164.81元。
第四,女方和孩子住院期间,男方花了9609.96元,女方通过医保基金支出8603.28元,医保个账支出169.08元。法院不支持男方部分让女方承担。

第五,女方生产孩子后离开,男方请了月嫂照顾孩子,法院不支持让女方承担月嫂费用。

综上,男方为女方和孩子住院的支付款、男方请月嫂照顾孩子的费用,法院均不支持女方返还。
女方需返还的现金包括“一半”彩礼和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是52484+3164.81=55648.81元
同时女方手里保留了现在价值约5万元的黄金。
这便是抛去感情以外,媒体绕来绕去,不直接明言的纯经济数字。
这件事再简化来看,便是两个没有登记结婚的人,给了彩礼,办了一场婚礼,随后生下了孩子,随后双方分开,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和黄金。
你说这样的事公平吗?
好像挺难说的吧:
毕竟短期结婚后离婚,是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分一半房子的案例比比皆是。


毕竟更多是孩子判给女方,女方得到抚养费的案例。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情况反过来了,离婚了有孩子,孩子却判给了男方,女方还需要返还彩礼,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过去更多是案件里的男方承担,以及社会里的男性讨论这种不公平,现在待遇给到了女方。
所以有很多人觉得天塌了,觉得世界黑白颠倒了。
高赞的多位女性,明显恨的便是这种落差,这种换位。
哪怕法官通过让女方以现金返还,使女方手头资产增加了3万元,
哪怕是女方生下孩子后,先离开了孩子,
哪怕还有诸多情况尚未明了。
她们秉持的,不过是“这次的交易不如过去划算,所以我要退市,我要闹”的心理。
那些不甘心、报复、指责、攻击等的评论,与曾经的男性网友们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以前男女光速结婚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你们是否说过什么?怎么现在又突然,集体罕见地在知乎冒出来了?甚至,你们是否仔细研究过这个报道,还是又像过去那样,开始造假数据、伪事实进行传播?
回到这个案子,看过判决,看过报道,猜测过疑点部分,我认为男方采取了堪称“绝情”的操作,却又恰恰是应对“闪婚闪离分走财产”的极其有效的措施,对本不该被分走的财产很好,对还没长大的孩子很好,能有效遏制和打击那些居心不良的女性。男方是在上海工作生活,或许也是在上海,才更能顶住常规世俗,做出这种选择吧(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也不评判)。
这件事我认为最大的悲凉之处,一是父母成仇、母子分离,二是法律环境的征战四方,兜兜转转终于造就出这么个性转版案件。
我不知道女性是如何看待那些被用婚姻和法律有意无意分走财产的男性的。长期在这些新闻里失语的你们,或许现在能真正体会一下,男性的感觉了。
女方具有最终生育决定权,男方不具备相关权力。男方唯一的权力无非是当女方决定不生育的时候有权利提出离婚,并承担彩礼、三金、时间和感情投入的损失罢了。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女方也应该为生育结果最终负责。本案例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男方也明确不想要孩子,最终法院把孩子塞给了男方的同时仅退一半彩礼,实际是让男方为自己不拥有的权力去承担后果罢了。
对男方都如此不公平了,不知道s1s们在义愤填膺的喷什么?具有完全生育决定权的女方完全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孩子,生育后却又不想抚养最终判给男方,典型只享受权力不享受义务。
法院为啥这么判?
因为没领证。没有了那张纸男方就不会被法律强制照顾女方;没了那张纸也不会被分割财产;
男方不想要抚养权,法院就得强制女方退回一半彩礼,外加出抚养费,才能要男方收下抚养权;女方想要抚养权也没关系,男方可以一分抚养费都不出,强制执行也没用。
看到了么,你想要责任,就会有无限的责任等着你;你推卸责任,别人想要给你责任就要先给好处。欢迎来到后现代社会!
最让人害怕的是,我在许多评论和回答里读出了其他男人对该男人的羡慕……
怎么一溜的共享大脑在说是男方骗婚去母留子?且不说现在只有女方一面之词,就是这一面之词里,女方是怎么说的,你们看过了吗

“原告诉讼请求:……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孩子不到两岁,法院却把孩子判给男方,你要跟我说女方抢着要孩子我是一点也不信的。
那句话没错,底层普女的最优解就是不婚不育,尤其是家里有兄弟的,这种家庭是给不了女孩子任何助力的,甚至家里人不吸她们的血都算是父母有良心了,好好工作存点钱给自己养老,现在这个环境有那张证你被对方打死撑死也就是个家暴,没有那张证下场大概就是这样子被吃干抹净,反正不管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那就跳出去不参与这场游戏
见证了此事,警方当时没起诉女方弃婴罪已经不错了。金融男不好惹的
风向转的这么快吗?
仿佛昨天还在说什么生育代价,不可弥补。
今天就刷到回答: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分娩费。(男方不要孩子)
既然已经具体到了某个费用,那实际上就是可以真金白银算价钱的
至于孩子?没人想要
(消息来源是某音符平台自称案件的女主发的,说男方都不要这个孩子)
其实就算要,也可以算价钱(没有恶意,客观来说就这个案例里面,男子提到了抚养费的问题)
国家现在政策一年补3600,多花的,两人平分。
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很轻易的能看出一个结论:只要你不怕算账,只要你愿意算账,那账就一定能算的明白;这个孩子你定义为无价之宝,那就按无价之宝来算,你不要他你定义他是负资产,那么你还能要到一个抚养费甚至彩礼。
值得着重提一点的是:我观察到不少评论提出,女方很惨,比代孕还惨,代孕还能拿多少多少钱。
这些看上去是在仗义发言,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在计算生育代价吗?
要算的话还是大家都算明白一点。
未婚男女更需要算明白。
本回答仅从计算成本费用方面进行讨论。
感觉像五四运动时期一样,旧的传统秩序崩塌,新的模式还没稳定,很多资源不够的人会在这种时期因为环境的改变不论顺应潮流还是维持保守策略都会不能避免受到伤害。那个时候反对包办婚姻崇尚自由恋爱也是有很多悲剧的,光那些民国著名文化人的故事都够上很久的热搜了。
在这里竟然能判女的退还一半彩礼!
孩子判给男方!
这描述隐藏了什么信息?
你瞧瞧,该刮春风的时候它就刮西北风。
这个案子之所以让人愤怒,不是因为判决错,而是因为男方把婚姻和生育完全当成了交易,而女方在感情和生理上都付出了不可逆的代价后,还要被拉上法庭算账。法院给出了法律的答案,但给不了人情和道德的满分。
初看我一愣,啥玩意?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法院还给判了??????
这男的咋做到的,怎么这么牛
往下一细看才知道这男的操作666,首先他俩没领证,直接废除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超级大招
其次废除了”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直接给女方两招真伤大招干废了
最后说这个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而言之一句话,法国不愧是革命老区,早就告诉了我们只能恋爱,不能领证,只恋爱那叫浪漫,领证那叫脑抽
波特!你居然用我的魔法对付我!?
没什么可看待的。
过去几年一直在宣传浙江入赘、女富男穷的不结婚案例就应该想到这一天。你把这些案例当正面案例宣传架不住有人逆练神功。
婚姻法和民法典再怎么有偏向,有一点你逃不过去,就是你能做的事别人也能做,无非是程度不同,女方可以在月子期间要求房产加名然后分居起诉离婚,男方也可以拖着不结婚,大家抛弃道德底线互相博弈。
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极不完善法院在婚姻案件中有强烈的维稳倾向,到最后就是谁更有底线、谁更老实,谁就去兜底。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男方也完全抛去道德底线,不要孩子了。这下法院就卡住了,你再维稳也要把孩子照顾好。
实际上从判决里也能看到法院的两难,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一年符合公序良俗,下一句就是难以归责某一方,一般此类案件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续是不会退彩礼的,而且本案中女方还患有重度抑郁症,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我国现代婚姻法的本质就是分孩子分财产,只是某段时间大伙都是老实人认为婚姻神圣爱情无价给婚姻上了一层滤镜,把婚姻神圣化、道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救助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婚姻中男性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再加上过去十到十五年大量女性利用法律漏洞从婚姻中套现。
解构是你要的,本来道德滤镜还有点救济功能,你现在把婚姻变成算账本,双方一起拿着计算器算账,算到最后男性群体有收入兜底,女性群体10年收入比干到男性的0.5-0.67,20年干脆不公布了,法院用自由裁量权和公序良俗兜了五年。
现在男方也开始调低道德底线,传统婚姻道德彻底瓦解,婚姻彻底沦为冰冷的财产关系,离婚从家庭的破裂变成财产分割,有些回答说结婚不如代孕,你们把家务定价、把彩礼称为生育补偿,实际上也是算账,现在无非是大家一起算账,恰巧你又没算赢。
先手套利的时候你为人家叫好,大家一起玩自由主义吃板子的时候就别哭,不然你这自由主义也太不自由了。
我发现女性群体有一种很奇葩的思路:女性吃亏就是被设局了,女性受伤就是男性渣男,问题是一开始你们从婚姻中套现离场的时候是鼓吹大女主的啊,你要玩自由主义那就要允许别人也玩自由主义,而不是你靠着抢跑解构赚了一笔,等到对方反应过来也玩解构的时候你输不起了。
既然你把婚姻当做生意那就是有输有赢,输的时候想起来要男性负责任了,你疯求了?
这么多为女性悲惨发生的言论,真是太打脸了,整个故事好就好在,是当事女主自己贴出的男方不要小孩的记录。
按照大女主剧本不应该把孩子留下狠狠要一笔钱吗?去父留子了呀
这才是人文之光,说明安徽省在性别平等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我觉得要判断一件事是否合理,不是要看某些群体说什么,而是要把当事双方性别对调一下,再看案件还能否经得起推敲。
而这个案子对调后你会发现,哪怕这个案子是采用最有利于女方的视角,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问题,只不过是大家都不赚不亏。
很多集美都在编故事,那不妨我们也推敲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从案件描述来看导致这个案子发生的核心是男女双方对于定居地的分歧。也就是男方想要女方辞职来上海,但女方想要留在安徽工作,后续的矛盾是建立在这一核心的基础上的。
那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两人是相亲认识的,相亲想要确立关系一定离不开对于未来的规划,那按理来说双方对于未来居住地都有这么大的分歧,应该早就一拍两散才对。那为什么两人会如此糊涂的办婚礼生孩子直到产后爆发矛盾呢?
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其中一方想要继续发展这段关系并做出了口头上的临时让步,即承诺未来双方会在同一个城市。只有这样,才能让双方走入婚礼。
如果是男方向女方做出妥协,那男方也基本不可能会在女方产后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而且如果真是这样,女方怕是早就拿出来大肆宣扬痛斥渣男了。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女方对男方做出了临时让步,双方日后都会到上海生活。男方在获得女方的承诺后,才肯愿意举办婚礼。这点在文中也有一定佐证,那就是女方提到了男方给女方两三年的过渡期然后去上海。
之后就是女方怀孕、举办婚礼,至于女方抱着什么心思,那就不得而知了。女方产后,男方可能抱着对家庭生活的期许,希望女方兑现承诺,直接辞职来上海一起生活。但最后的结果就是,女方断然拒绝了男方的要求。
并无结婚证,孩子能判给男方的依据是什么?
总结一下这个事情的几个关键点:
1、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安徽宿松户口。
2、在未领证的情况下如果想要让孩子挂在男方户口,需要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3、产后第5天,双方因为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后女方抛下孩子跑回老家。
4、男方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希望女方把孩子领走并退钱。
5、法院判决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女方部分退钱。
6、女方目前诉求有且只有,拿点钱回来。

这几个关键点看下来,本次事件中双方的反常举动基本就都能解释了,只不过所谓男方大赢特赢的说法好像不怎么成立啊,,,,
参考文献:
虽然我一直不支持高额彩礼,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里我希望女方要到了高额彩礼,最好有上百万,一百万彩礼哪怕返还一半还有50万呢,不至于生了孩子付了保姆钱奶粉钱受了磋磨严重抑郁了还把孩子给对方了
身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初中同学,虽然很多年没见,但持续有联系,后来很突然,说要结婚了,作为多年同学加好友,表示恭喜,因为工作在外地没有去现场参加婚礼,但是还是给了大大的红包。结婚当天直到晚上也没有看到朋友圈发任何婚礼照片,第二天问了一下为啥没发,说太累了,没顾上。
后边大约婚礼之后6-7个月,孩子出生了,遂了然,是奉子成婚。
婚礼后大约2年不到的时间,临近春节,晚上很晚了,这个同学给我打电话,没接到,然后同步给我发了一个判决书
大体意思就是,虽然跟女方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给的彩礼是为了结婚用的,不领证就要起诉女方要求退还彩礼,中间种种证据。
最后判决就是 孩子归男方,也就是我这个同学,女方同步退还男方60%的彩礼!
看完这个判决之后,我就疏远了这个同学,觉得做人真是太差劲了,就算是找代孕,都不只给几万块钱吧,但是他却用这种方式低成本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甚至给女方剩的这点钱,我个人觉得都远不够弥补女方的损失。
最最关键的是在我疏远了他之后,某天给我发了个信息,说你现在跟我好疏远啊,你是不是觉得我结婚了,多联系不合适,但实际我一直是未婚,哈哈哈。
当时,那种恶心,真的是,见识了物种的多样性,目前已拉黑断联。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单身生育
我就想知道,这个结婚证到底是不是婚姻的唯一标准,你们公检法就这么灵活的吗?
这个问题下面充满着大量的法盲,我只能说一个事情,你看到一个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被判给男方。那么你对于女方的任何事后发言,都不用看了。
至于判决意义。
我认为他和燕冬萍,胖猫事件一样,法律的判决非常正确,法律就该这么判,非常合法,大力宣传。
每年315和pm一起拉出来,每年刷新一下。
我同事接了一个案件
男方彩礼也给了
女方也怀孕了
差一个领证
男的不愿意了,也不愿意配合领证,开始对女方动手
女方最后流产
男方起诉女方一家把彩礼还了,还保全女方一家的账户
(我同事说,女方连个共享单车都扫不开)
看过暴力视频,瘦弱猴子穿着裤衩子上蹿下跳扔椅子手锤孕妇
我和女方是老乡 刷抖音刷到了。我就评论了 一条,女方把我评论删了。我就问一般这么小的孩子女方想要都会判给女方啊,是不是你不想要,男的也不想要。你防他,他防你,你不想辞职去上海一起工作生活,他非要你来,不然不领证,你自己发的,你让他领证,他拖着不领,是要花时间转移处理他的婚前财产。这不就是你防他,他防你,你们又不是夫妻关系,那这么判问题在哪
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最稳妥的方法。
为孩子找个基因好的爹妈
因为普通老百姓没啥试错机会
属于警示教育了。
男方从女方临产开始原形毕露,逼迫辞职未果、就开始在坐完月子其间用离婚精神攻击,折磨疯她,然后用比代孕还便宜的价格到手一个孩子,还送抚养费。
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这下知道黄金时代日本德国美国法国的**"婚后/孕后退职制“含金量了**么~不就是女方不愿意辞职闹的么(笑哭)
或者说女方男方螺旋式去责任化…
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与史密斯
说的这个一起看,如何看待程序员高广辉的一生?
关于两性问题,我这里发了,骂与剖析都是可以,但扯诸如”桃花石是单职工社会"就是纯搞笑了:杂谈一下如何评价斯奎奇大王(牢a)提出的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他是在回归旧道德还是意图建构新道德?桃花石目前在男女问题上的,不同人群高度割裂状态比西大还厉害。
在当下这个情况,踩刹车或倒转版本已经失去其意义,**后现代化**已经几乎不可能避免。正如一个知U所说,就当下已经加速极快的两性版本,即使真学戴高乐,把职业女性退回Family,也不好说还有什么作用。
但是,现在这样的自由化、后现代化社会,真的对普男普女"好"吗?
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人这种生物(不论男女)是真需要拴的,不拴就都会异化成很可怕的人。
我早在去年就说过,法兰西式命运桃花石走向后密特朗法国🇫🇷的后现代化已经不可避免,可悲的是,到时候的东大连当时法兰西都不如。法兰西至少还有为传统价值观哀悼的老戴高乐近卫军。今天的某国,只有为现代化废墟叫好的男女。
“希拉克在1970年代担任总理时期(蓬皮杜政府)相对保守,但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全球文化环境的变化,他逐渐向"亲欧"路线转型。到1990年代,他已公开支持堕胎权利、反对《韦伊法》限制条款的进一步收紧,并在多个场合表达对女性平等权利的支持。
这一转向在保守派老戴高乐主义者眼中是彻底的背叛。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等传统右翼人士公开谴责希拉克"出卖了戴高乐将军为法国设立的社会规范”,将其定性为"伪右翼”。社会戴高乐派(Gaullisme social)的残余力量则在哀叹中写道,随着希拉克的意识形态转向,“家庭、工作、祖国"的传统法国图景已成历史——这种哀叹本身就是对戴高乐-维希意识形态延续性的无意识承认。”
对于传统戴高乐派阵营而言,希拉克的这一转变是一场背叛。来自社会保守主义戴高乐派与戴高乐主义天主教团体的批评声音贯穿了整个1990年代:他们眼中的希拉克,是一个为了迎合欧洲官僚机构和国际女权运动的压力,而出卖了"伟大法兰西"社会文明的叛徒。
家庭、工作、祖国——将军订立的法兰西价值规范,就这样死在了希拉克手里。“这类来自保守营地的哀叹,在1990年代的法国传统价值观媒体(如《费加罗报》的部分专栏以及天主教刊物《法兰西信使》)中并不罕见。
老一代戴高乐主义者——那些将1958年宪法视为法国文明秩序的奠基文献、将国家对家庭的庇护视为高于个人自由之权利的人——在亲眼目睹曾经由他们自己赋予权力的"右翼"总统签署欧盟性别平等指令转化法律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文明地标的彻底坍塌。对他们而言,堕胎自由化、父亲产假、单身母亲的法律保护,以及鼓励非婚生子(这同样是在欧盟要求下建立的),都是对"自然秩序"的颠覆,是"伟大法兰西"精神遗产的终结。这种情感并非孤例: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在1994年从希拉克阵营出走,成立"法国为法国人"运动,其核心动力之一,正是对希拉克在家庭价值观和欧盟压力下推行自由化政策的愤怒。
夏尔·帕斯夸(Charles Pasqua)——前内政部长,坚定的社会保守主义者——在1990年代末与希拉克决裂,公开批评希拉克政府在文化议题上向欧盟利益和"后现代主义"投降。帕斯夸所代表的那批人,是维希—戴高乐时代社会秩序最后的捍卫者:他们亲历了战后法国的婴儿潮,相信那个人口增长、道德秩序、飞速现代化并存的年年代是法国最好的时代,辉煌三十年,而现在看到的一切——非婚生育率的飙升、离婚率的上升、女性就业率的提高与后现代女权、生育率下降——都是法兰西衰落的证明。
哦对了,东德1985年的非婚生育占比与单身母亲比例已经与今天的联邦德国差不多了,更是远远高于当时的西德。我在怀疑,今天一些白右对文马主义乃至🐴的批判是不是真有那么荒谬的"道理”?很多人总是说后现代化与原子化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异化,那么东德呢,还有离婚率远远高于除美帝外所有西方国家的苏联呢?它们不是计划经济吗?嗯?
东德可是高女性权益神国,社会反而走向了更彻底的自由化与原子化,它还是没有"zbzy异化"的正统计划经济。一些卫道士还有什么可说?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明,强调—或者说过于强调女性解放,是不是必然发展到今天这样不利于普男普女的自由化结果?
从过去日人的结婚退职→生孩子退职,至少在当下,结婚生孩子退职比之前的老版本科学,条件更有引导性。日人的结婚退职制适合上一个版本,为什么呢?因为那个版本结婚必定生孩子,现在这个版本光搞结婚退职比以前更容易执行得坏得多,现在这个情况就是这样。我刚刚提到的那个是堵住部分后现代壬吃净传统漏洞的路子,也能达到提升生育率与幸福度的目的。
虽然我觉得在这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但还是多补几个内容。
四川乐山公交车标语惹争议「贞洁,是女孩最高贵的嫁妆」,后半句是「贞洁,是男孩最高贵的聘礼」,怎么看?
性别危机已经到了断子绝孙的地步,我们做错了什么?“贤妻良母”是文化传统的精华还是文化传统的糟粕?
我有种感觉,今天桃花石的绝大部分先生们在性别问题及生育率上是非常不清楚的。即使像沈逸这种,最多只知道个95世妇会,然后又在谈什么"真/假女权",“妇解≠女权"那一套东西。
克林顿时代的白右高知,在系统性论述♀权对战后美国的影响时,是把妇解与♀权放一起说的,也就我们这里会把二者刻意分开。实际上,你细看妇解与所谓西式♀权的观点,二者真的差很多吗?在一些人的世界线中,仿佛60年代中期及整个70年代在City Walk的"西式♀权″不是在为"工作权”、“平等工作权”、“墮胎权″豆蒸一样。「周末情侣」模式日渐兴起,工作日通过消息视频联系,仅周末相聚,如何看待这种模式?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由于老中特殊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烙印,我们当下的很多反拳人士(包括建制派)、小登大都是以"女性劳动"为基本前提、结合这个事情去怼拳师。然而,事实上,这个很难说有什么效果。
有一说一,Early Age这种"妇女既要工作又要当贤妻良母"模式能转起来本身就是教条进步主义与保守主义"既要又要"的怪物,温和一点叫**“特殊环境与适应特有生产力水平的最优解”,但当下桃花石已经是工业克苏鲁了。与Early Age时代的农业社会为主已经是沧海桑田。**
历史证明,在一个势力工业化深入到了一定程度后,要么就像北欧、前东德政权那样全面推"性解放”(前东德政权的大型露天派对、开放式关系又不是秘密)、“不要贤妻良母"的全面双职工社会(东德因为其性质还不算自由化,北欧hhhhh),要么就像黄金时代美国、日本、法国、德国那样推行”现代化传统价值观"的3k法则去达到相对的平衡,强调贤妻良母,以单职工为主流,有限双职工或1.5职工为辅的社会。
我们实践了一百年,实践证明,目前而言并没有"既保贤妻良母的守,又进全面平等、双职工社会的步"中间选项,幻想中间路线是失败的。人不能既要又要,一些人的**红丸女劳主义在当下高度工业化的桃花石并没有可行性,2010-2026年恁桃的女劳/男劳比例一直是上升的,截止2025年男劳已经低于70,与丹麦趋同**。当然,如果要退回到越南甚至北高丽的发展水平,或者愿意接受恁鱿鱼这样的恶劣外部环境另说。
这两条路至少都逻辑清晰,不存在"既要又要"!
冷知识之,一共末二共初程度远超ww1法三共的分手信事件的当事女性,都是直接成长在味夫臻钕拳时代哦~
还有,gk初第一波急着让女儿要高额彩礼的,让女儿不要结婚的人……呵呵
有一种观点认为,今天某国连保守都保后现代男拳的守,都没有保类似戴高乐主义这样"近代化传统价值观"的守,这个是恁鳖的锅,或者说某人有很大的责任—当然,把今天的事都归咎于老师肯定有失公允,但老师早年很多思想非常激进是真的,而且我之前多次说过,一些人放到今天,杨笠算什么?“母系婚姻好!",“tower女性太少,是xxx🥧对妇女还有偏见~”,这个留给历史评价吧。
教我们的又是一些无耻无赖的男子,整天说什么“贤母良妻”,无非是教我们长期卖淫专一卖淫,怕我们不受约束,更好好的加以教练。苦!苦!自由之神!你在那里!快救我们!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女干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猜猜谁说的?
某位比美国著名拳师费米斯通早几十年提出贤妻良母是长期卖淫,是**臻钕权(**大雾)
值得一提的是,她 这个字一开始是被20年代的女大学生视作歧视的,鲁迅一般用伊这个字。
1950年那部婚姻法出台之后,很快就被对岸某些人抨击为“离婚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杨景媛女士论文里的笔误倒也算是歪打正着[飙泪笑]
还有一个例子是当年离婚冷静期那个事被喷的体无完肤,然而即使是后戴高乐主义时代法国,也有类似的制度(近年好改革了),德国甚至一切离婚都需经过法院,在中国离婚,至少理论上反倒是世界最便捷的国家之一(另一个离婚非常方便的国家是新自由主义后的美国,真是苦命鸳鸯了~)。

去父留子实操版…….
这个男人,给想“低成本要孩子”的人起了个好头。
有人算了笔账:正常代孕,四五十万起步,贵的要七十万。而这位男士的一番操作下来,不但孩子有了,彩礼返还回一半,连抚养费都有人跟他一起分担。
这真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但是,他也把正常男人想要相亲结婚的路给堵死了。
相信,许多女性在看到这样的故事后,更加不想结婚生孩子了。
她们需要防范的,可能不仅是感情不和,还有一种被精密计算的、以自身为生育载体的系统性风险。这无疑在原本就脆弱的婚恋市场上,又垒起了一堵高墙。
关键在这位女当事人抖音的评论区,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有人直言,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教人如何低成本获得后代,同时把经济和道德成本转嫁给另一方。
你说这事对谁影响最大?
不是当事人,不是那个被算计的姑娘,而是所有还想正常相亲、正常结婚、正常生孩子的普通男人。
这个案例一旦被传播、被效仿,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女孩子会想:“我凭什么要结婚?凭什么要生孩子?万一遇到的就是这种人呢?”
本来结婚率就在跌,现在好了,又添一把火。
代孕违法,但这种方式不违法,却比违法更让人心寒。
因为它告诉所有人:你不必花钱买孩子,你只需要学会算计一个愿意相信你的人。



又一个经典案例,充满警示作用,挺好的
男方家是拼刀刀上收到货就申请仅退款的同一批用户吧。
这个新闻给我的震惊难以言语。婚姻不存续了彩礼退回正常,子女抚养费父母共同承担可以理解,但是这中间女性因为生产造成的损失完全隐形了,孩子还判给了父亲。女人只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吗?生完了这个工具就还能用还能正常地计较得失?不谈这男女双方有没有感情,女人天然就该默默承担承担生孩子带来的一切吗?生育损伤,精神压力,时间精力这些都不存在吗?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都想象不到突破底线的人那么多
很多人把这个抑郁症看的很重,但这就是个口袋罪,肯定是先女方不要孩子再找的这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她有抑郁症才不把孩子给她,我就没见过孩子刚出生女方要孩子法院会判给男方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为什么不全额返还?
没领结婚证也能算结婚?这样结婚证还有什么用,法律的尊严呢?
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女性质疑法院凭什么要把女人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那我只能引用当今世界身份政治领域中主流的**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²和交叉性理论**³来回答你们了:
因为女方单独抚养孩子本质上是一种“母职惩罚⁴”,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加的结构性压迫⁵**——这种压迫在女性生育期前后尤甚。所以,在这一判决中,法院选择坚决打破“孩子特别是婴幼儿应由女性抚养”的传统社会规训,主动将抚养权判归男方,从而帮助这名女性摆脱了父权制对女性角色的束缚与限制,进一步推动了伟大的妇女解放事业。**
作为一名进步主义者,个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以上理论论断;更进一步考虑到当事人女性还有着一定的抑郁症倾向,该判决的抚养权部分既减轻了其的日常抚养负担、防止了其精神状态的进一步恶化,也保护了孩子的成长不会因母亲的精神状态而受到直接影响,可以说实现了社会公益与具体私益的完美统一,可谓功德无量。

注释:
¹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其核心观点是“父权制”是社会最根本、最普遍的结构性压迫形式,由美国激进女性主义者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性政治》中进行了系统阐述,直接通过性别权力关系解释女性受压迫的根源。
²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共同作用,将女性家务与育儿劳动视为服务于资本积累的结构性剥削,代表人物是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其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中指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联合将女性关进家庭这个“封闭的牢笼”,利用其的无偿劳动支撑社会经济。
³交叉性理论:由批判种族理论家金伯利·克伦肖(Kimberlé Crenshaw)提出,指出性别压迫与其他压迫体系(如种族、阶级、性取向等)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对于底层女性而言,其受到育儿责任等母职惩罚的体验可能更为复杂和沉重。
⁴母职惩罚:指女性在成为母亲前后,因生育和育儿在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心理福祉等方面遭遇的系统性劣势,较未生育女性或男性相比尤为显著。
⁵结构性压迫:指内嵌于社会制度、经济体系、文化规范等方面的系统性不平等与支配关系,其不依赖于个别行动者的恶意或明确歧视意图,而是通过“正常运作”的制度流程再生产出群体间的不利地位。
延伸阅读:
诺奖得主称男性不做家务会降低生育率,如何评价该专家这一言论?
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原则,该案例判决有违民法。
这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仅仅因为没领证就打破了以往生育不退彩礼的底线。作为最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可以合理怀疑法官渎职及滥用职权,至于是否有贪污受贿情况,则需要证据。
通常是领证且生育孩子后彩礼一般不退。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女性生育的价值。这个案子是没领证,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生育后不退彩礼这个底线不能破,此案就破了。而且按公序良俗算,谁反悔谁不退。此案明显是男方反悔,所以彩礼无需退给男方。此案从法律从公序良俗,全部侵犯了女方权益。支持女方上诉。
胖猫但凡能跟这男的学个一招两式…
倒贴遭雷劈
这男的特别恨她,否则不至于算的这么清楚
从一开始都不是这个男人主动,这女的还去倒贴。
我是真觉得这男的恨她
这男的也不想结婚,至于这女的是不是同妻就很难说了。
法院判决仔细看了下,没有大问题。
问题是:女的已经没有工作,还得了抑郁症,要怎么支付抚养费?
男的相当于爽了一把,花了不到6万,白得一个亲生孩子,这玩意别说dy,比买别人孩子划算多。
这个再不喜欢也是亲生的。
他觉得亏了的就是付了月子中心钱还是月嫂钱。
6得飞起
理解不了,男方道德败坏,女方也抽象。
同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年2月,李捷怀孕,“五一”时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
这是中文吗?怀孕直到快生产了被男方要求辞职否则就不领证?
截止到一直不领结婚证就应该分手了。
部分人在这件事上展示的对法律常识的缺乏让我想起大同案,就是“你们在震惊什么?当然是这样了,你们才知道吗?”
一些支持大同案男方的人在那震惊:难道订婚了女方收彩礼了还算qj吗?
我:对啊,当然算qj了,你们才知道吗?
现在一些人在那震惊:难道孩子生了酒席办了只是没领证,女方就要退彩礼还要交抚养费吗?女方得不到保障吗?
我:对啊,当然得不到了,我国法律不认婚礼就认结婚证,你们才知道吗?
我觉得这件事是个好事情,虽然我很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是也是敲响警钟,直接大家开启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去父留子多好。
这个女性没想清楚把自己整成抑郁症了,换个玩法,直接不要男的,直接不纠结结不结婚事情,当时就不应该辞职,在职生孩子,他不领证直接拜拜,孩子放自己户口上和自己姓,男的不出钱养孩子就找律师问问怎么证明男的没养孩子,怎么可以让孩子未来不赡养这个男的
孩子问爸爸在哪里的时候,如果男的不纠缠就说他死了,纠缠直接说他爸爸是渣男小三不要我们了就完事了,而且没有抑郁症的情况下孩子判不了给这男的,他也骗不走
男的不是也喜欢说加速吗,什么解构婚姻么,直接一起踩油门,大家独立自立自强才是王道,别考虑想什么依靠男的,依靠自己才是最好的,千万别做家庭主妇,也别为了男的放弃自己事业,就应该在事业上卷生卷死的,男的闹就换一个或者不要男的,千万别倒贴任何一个男的!
对了我建议这些案例应该放民政局门口反复滚动播放,警醒所有恋爱脑
抚养费一半很合理,
但彩礼为什么只退了一半?没王法了吗?
注意这个新闻最关键的信息: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她说,此前双方曾就辞职问题沟通,对方同意给她两至三年的过渡期,在她拒绝辞职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记住,这才是渣男操作中最关键的一步。
其最底层的原因在于:现代工业社会把所有生产都社会化了,唯独人类后代的生产,没有。
这个社会把一切工作都按社会化生产的标准去要求,却拒绝把人类本身的制造也这么要求,这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人类后代的制造,是不是制造业的一部分?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贤惠这个词就只能彻底臭掉,人类的生育率也就没救了。
不要觉得马逆胡说八道,他只是看得更远一些而已。
2026年是真的有说法的啊[飙泪笑]
从“血缘定义不了父亲真正的重量”,到“性转入赘提问”,再到“哺乳期被起诉退还彩礼和分娩费”
乎友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完美。
这就是个比谁烂的世界。
人善被人欺。
当下版本的最终解决方案还没诞生。
法院和这个安徽男人誓要把结婚率降下来!堵死男人娶媳妇的路!
孩子判给男方我理解,孩子利益最大化,谁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谁抚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彩礼要回去是怎么回事,你要说是防止以结婚的名义骗取彩礼,但是人家孩子都生了这不是事实婚姻吗?还有分娩费奶粉什么的也要女方平摊,那女方生孩子对身体造成的损伤可以平摊吗?女方怀孕生孩子造成的收入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可以平摊吗?
女孩子好好看看这个案例吧,结婚生育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不太懂,5w卖个小孩?这么判的吗?刚出生的判给男方???你这么判,精神小妹都不敢未婚先孕了。
男方不就是想着骗女方生子吗?就算搬过去结婚不吵架,但想吵架还能找不到借口吗?而且,女方剖腹产,男方月子期间闹,我的天,好恶毒。而且很奇怪的是,以前不是在孩子3岁内,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吗?而且这个时候,不是女方愿意离才能离,男方离不了的吗?现在是咋了?怎么都不一样了??
最后,两人证都没领,凭啥孩子判给男方???那以后,男方骗女方生孩子后,就拼命作,要求离婚,或者分手,乘女方产后激素激变,情绪不稳定,把女方搞抑郁,然后,男方无损得孩子???
这叫合乎公诉良俗???
版本前端打法。
初看新闻时,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这操作看得我一愣。
再往下看才恍然大悟,他俩没领证啊,完全免疫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原来不可招架、闪避、格挡的真实伤害啊。
顺带连“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这条真实伤害也一起免疫了。
这男的给了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
我估计就是“不想要孩子”这一条,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结下来就是:
总想着担责的人,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学会甩锅的人才是赢家。
谢邀。
狂欢式拆解传统道德和家庭理念,拥抱去责任化。
喏,去完了就这玩意。
这问题要是摆在十年前的知乎,你能看到乌泱泱的男性回答者进来高强度批判渣男。
因为8090中老登还有着强烈的古典中式家庭观念,甭管是老实人还是泰迪,一遇上“孩子”这个关键词,九成九都会瞬间驯化成生物爹、房贷合伙人、经济适用男等供养者角色。
不是说这个帮人里没渣男,有,很多。但公序良俗会形成强烈的社会认知压力,尽量把下限抬高点。
你去翻千禧年后的狗血家庭剧,包括港台的,经典青年渣男就是背着老婆孩子偷腥出轨,经典中年渣男就孩子长大后不闻不问偷腥出轨。
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默认设定:孩子还是要养的。
所以琼瑶老师特别喜欢整遗腹子设定,少有,刺激。
但这套传统社会认知正在被急速瓦解,怎么瓦解的别问我,总之瓦解。
过去家庭、单位、政府的三方干预体系基本消失,那种让你注意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的老板和老领导也在消失,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失去了缓冲层,所有矛盾直接是从小家庭到面对司法仲裁。
婚姻也从两个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越来越退化成两个人本身。
别以为这是好事。多数人—即使成年—心智也很一般,独立判断能力都鸟烂。
而司法也越来越难以援引传统观念来仲裁,只能退守资产关系这个最赤裸裸的价值。
于是咱们能看到这类神人越来越多:我连孩子都不要了。
无论男女,一旦不要孩子,赢面一半。
因为传统拉锯的隐藏前提是:双方都会争夺抚养权,以此为基础展开司法博弈。
但一旦双方都不要孩子,司法博弈就变成了司法救济。体制再官僚,也明白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会产生严重心理创伤和社会风险,体制必须尽力做最后一道大坝。
所以司法只能一边算账,另一边又得尽可能从孩子角度去和双方谈感情,尽量找个不那么坏的来接住。
这就是这个新闻里的悲剧:被强行判给父亲,而这个父亲从操作手法上来看,实在很难说对孩子有什么感情;
而母亲的重度抑郁,无论主观客观,最后的结果都会对孩子形成“我的诞生是父母的痛苦”这个极其沉重的心理包袱。
很多胖友还在纠结这锅的性别,一边是痛批完渣男后恐婚,另一边是合法没毛病骂去呗。
但事实就摆在这:婚姻失能,这种失能在传统家庭理念逐步消减后只会加速。
这就是现行婚姻关系的风险。由于婚姻精算化,大量家庭责任被归分定价;这种原本模糊的东西一旦完成定价,退出机制就变得和公司清盘一样简单。
公司清盘时你会援引什么道德机制么?我当年很热爱这家公司加班加到内分泌紊乱能不能多分点?不能,你顶多去按你的合同时薪去算加班费,这条公式里没有系数去算你对公司的热爱。
你要算工伤也行,鉴定完后也有个公式。
几乎没有外部可介入的道德干预,出轨、非亲生、冷暴力、抛弃家庭等等,要么因为不涉及资产关系而被直接排除,要么就是加上个系数,跟套餐一样。
所以有些回答会直白地说“不如给别人做代孕”,这就是精算化的后果,数字会淹没道德判断,还不如去卖。
这就是某种“后现代化”:告别传统的沉闷与不平等,结果前方是含人量为零的账本。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唉,最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至少五年前就有人预见到了,但大多数人不信,这个问题下面现在还有人不信。
各位要搞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男人特别想要生孩子,男人特别想要儿子”这个基石的,这在过去是几乎所有人的思想钢印,在过去几百几千年里确实如此。
但如今这个基石松动了,男人想要生孩子在最近这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被各种污名化、各种嘲讽、各种唾弃,但嘲笑男人生育癌的这些人从没想过男人真的开始不要孩子了,这就是搞笑的地方,一边嘲讽男人想要儿子,一边说男人没有生育权,但又不接受真的有男人不想要生孩子。
其实这两年也有至少两个男人不想要孩子的例子,但由于思想钢印的存在,这两个例子被说成“有钱人才会这样,普通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儿”、“因为这男的是海王,普通男人不这样”,直到现在终于有个普通人的案例了,但你可以看到还是有很多人不相信。
包括本案中这个女的也不相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搞笑的是孩子出生后是男方在养的,你女方养了几天呢?最后法院还是判给男方了,所以到底是谁不要这个孩子?
过去那种特别渴望生孩子、生儿子的男人在今天已经退环境了,不适用于当下的版本了,目前处于版本更替的阵痛期,虽然依然有大量男人想要生孩子,但不想要孩子的男人也越来越多了。
令人无语的是这个问题里面的回答和评论区,还有大量的人说男的得逞了有孩子了。我真服了,这男的明明是不想要孩子,是判给他的,为什么你们还要认定他是想要孩子的?真就思想钢印吗?
你说父亲的责任,他说我给抚养费就是责任。
你说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他说女人才有生育权,男人没有。
你说难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想有个儿子吗?他说那是别人,反正我没这个想法。
你说这么做以后大家更恐婚了,他说我没结婚我也不要孩子,这不是你们希望的吗?
你说这是你老婆啊,他说之前那么多案件都写着没领证不算。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还是有生育意愿的,我也做不出来这种事情。我只是分析这个男人、分析这个案子,你们对他的愤怒不要扯我头上,不好好说话我直接删评拉黑举报。
唉,我是真的不忍心,至少五年前我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这个结局,试图踩刹车但没有。其实现在还来得及有方法解决,就是从现在开始重新宣传男人一定得生孩子、一定得生儿子,要好好照顾老婆,让老婆安心生孩子,夸这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然后大家统一口径,说那些不生孩子不结婚的男人都是渣男,对那些骗婚骗彩礼、拖延时间不生孩子、生了孩子不管的男男女女群起而攻之。
来得及是来得及,但……
这是完全符合现代法律下的分割方式。
法院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男性也没有任何问题。
不要拿公序良俗来判刑,中国不是一个传统国家,中国是一个世俗化国家,中国学的是德国的大陆法系,德国人大部分人也不结婚。
女性性自由,性解放之后,中国法律是没有资格要求男性承担传统责任的,男性同样拥有法律的保护,这一切都符合现代法律。
看来,普法还是做的不够。
生育权,在中国的法律定义里面,是一种权利。
女人,生孩子,从法律逻辑上讲,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权利。
而所有的女性生育付出,本质上来讲,只是行使权利的代价。
而非女人眼中的,自己在履行生育义务。
可能有些反直觉,但这才是真实的。
你看这不就平权了
男方没有任何要求,就是要退钱,而他俩没结婚,在现有婚姻法里面是支持的
男方女方都不要孩子,那法院就没法把这个当筹码要求其中一方补偿另一方
最后在女方抑郁症的情况下只能把孩子判给男方要求其女方支持抚养费
所以你拆分开来两个来看就是两人没结婚,彩礼退一半这很正常,女方不要孩子,孩子判给男方,女方给抚养费,属于是第二个在大众眼中男女互换了,只不过我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多男的在骂法院为什么不偏袒女性?
不是这个案件我都不知道知乎还有这么多女性,怎么大同案,胖猫案,燕东萍案没见过这么多人,现在发现男性也可以通过法律坑人就全冒出来了,开始用传统思想指责别人了。
这说明《婚姻法》就是个工具,谁都能用。
而且在《婚姻法》去道德化、推崇绝对自由的标准下,谁狠谁受益。无论男女,当另一半是个“狠人”的时候,遵循传统道德的“老实人”往往是受害的一方。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想要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立法者想要的。
这结婚率和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第一,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这是关键点。如果男方想要孩子,那么判决的结果就是有利于男方的。大多数评论没有理清这个事实,或无视这个事实,以为男方占了大便宜,认为女方吃亏,是不对的。因为男方的诉讼请求里,就没要孩子。
第二,女性有绝对的生育权,男性没有,这是基本法律逻辑。所以生孩子就是女方自己的行为,生育权是伴随义务的。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性生下了这个孩子,就只能视作自己行使生育权的行为,也应当就生育权履行义务。男性没有生育权,所以生孩子这事,男方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真没多少义务。
所以这就是法律最大的不近人情,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看似为了女性,其实也就为难那些老实人,真遇上渣男,还真为渣男解除了枷锁。
第三,没结婚,所以彩礼要退,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官让女方只退50%,还真的是为女方考虑了。
所有的逻辑都没问题,但最后的结果却成这个鬼样子。这就是法律的漏洞,根源在法理上有漏洞。
漏洞在于1.生育权归女性完全所有,就是错误的。2.办过婚礼不被承认为正式婚姻。这跟古代婚姻制度又完全脱节了,又是一个完全脱离道德文化的法律。
古代七出三不去比现代法律有人情味多了。
虽然这个案子引起女性愤慨、男性狂欢,但要我说,这个案子反而长远看是女性利好。
这个判决说白点就是在释放2个态度:
1.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彩礼;
2.法律不认可、不保护生育价值。
部分男人们可能觉得非常高兴,觉得他们可以不用分担女性在生育上的付出了,生孩子不值钱了。以后不用花彩礼就有人给生孩子,而且想分就分。
不好意思,结果可能会朝你们相反的方向发展。
对女性来说,彩礼和婚姻提供不了保障了,想靠嫁个男人生个孩子就能靠婚姻活下去的路不通了,倒逼女性去进步。这个事告诉女人,你生孩子,你只能是为了自己,你认同生育损伤和痛苦,为了有一个你自己的后代,你才可以生。
男人不了解生育代价,女人自己还不了解吗。反正如果我没有任何保障,让我单纯从自己出发生孩子的话,那我对方得是特别特别吸引我才行。而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是那批男权至上的男人。他应该有良好的基因、三观,应该是双商高、有魅力、尊重我爱护我,自由平等,理解女性的不易,踏踏实实,事业有成。如果找不到我就不生,绝不将就。
所以未来,女性会越来越从心出发、从最本质的爱去出发,结婚、生育。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个人条件好的男性,自己真心喜欢的男性。不再需要考虑那么多外在条件,更关注男人的内在品行。
其实咱们都心里清楚,大家喜欢的人都是一样的,善良、勇敢、坚韧、尊重他人、上进、责任感、有理想、爱学习、谦虚…这些品质永远不会过时。真正能吸引女人爱的男人就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女性的结婚对象,其实谈不上什么爱意,只不过自己也谈不到这么优秀的男人,那么找个差点的,至少能获得点物质保障,搭伙过日子,也就那回事了。
彩礼就是一个bug,用父母的积蓄,给比较差的男人一条出路。按进化角度这就是作弊。现在要修复这个bug。让男人也只能靠自身条件去娶姑娘。其实之前我们是从男人角度去反彩礼的,即告诉男人“大家都不要给彩礼哦!”但是效果大家都看到了,男人一边骂一边给。所以现在改变思路了,告诉女人,彩礼没用,给了也能拿回来,生孩子没价值,不计入婚姻损失和成本。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女人看明白这一点,要么去选择高质男性,自己真心喜欢才会结婚生孩子。如果雌竞失败,找不到就不找了,因为生育付出兑换不来任何东西。
未来那些重男轻女的家长也会越来越看明白,想卖女儿换彩礼这条路走不通了,想要榨取女儿的价值,最好的办法是让女儿去挣钱,读书、学技术,才能让女儿赚更多钱。那种劝女儿辍学嫁人换彩礼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未来那些给儿子砸锅卖铁娶老婆的父母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发现攒出彩礼钱也没什么用,女性不会看中这个了。要么对儿子放任自由,像对女儿一样,不逼着传宗接代了。要么把重心放在好好教育儿子上,让儿子知书达理,通过个人优秀来吸引到女孩子。
总体上会越来越好。只是这个过渡期,会有女性吃亏,成为激励后面女性的鲜活案例。
我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小孩还能被判给男方。如果女方因为抑郁症无法抚养,这个小孩应该是由女方亲属抚养(如果女方亲属有意愿+能力)or寻找领养家庭(女方亲属没有意愿or能力抚养)。除非女方主动要求这个孩子给男方,否则这个孩子为啥会被判给男方?不理解。
古代骗or借人肚子生孩子的,当时没有法律要求怀孕生子,又得不到孩子的女方一定要支付小孩抚养费到18岁吧。现在真的比古代还夸张。
最稳妥的路子就是除非一个女性自己有稳定高薪工作+女方父母有能力且有意愿出钱or出力帮忙带孩子,否则谨慎生育。
说女的有抑郁症不能养孩子,却觉得人家有抑郁症可以付孩子抚养费???
惨过代孕。
真不如单身生育,不知其父好歹不用倒贴钱给人代孕。
10月起诉,11月立案,12月开庭,效率真高
把这个案子带入一下名著《雷雨》,就意味着鲁侍萍被赶出去之后,还得四处当老妈子给周朴园交月供……真惨呐。
居然有这么多人对仅退款这事大惊小怪,来看看仅退款名人堂:郎咸平(包养关系仅退款)、网红枪弹轨迹(恋爱关系仅退款)、甘肃宫外孕切除子宫仅退款,还有最奇葩那个在麻辣烫店白打半年工的仅退款,说白了麻辣烫那事但凡按劳资纠纷来处理都不至于屁都不剩
还有的人感叹这个判决居然只承认彩礼不承认嫁妆,那你知不知道十几年前的法院也一样只承认购房款不承认装修款?道理在哪?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如果讲非大笔金额不方便统计,怎么有些女方连内衣内裤(第二个案例)和黑丝(第四个案例)的金额都要依数返还?
当事人就是典型的在互联网时代硬吃信息闭塞的亏,但凡单身生育也算自负盈亏了,总不至于被倒扣钱还给别人送一个孩子
不追究女方遗弃罪就不错了,都不想要抚养权,孩子是被塞给男方的,没有领证,生育权独属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她太惨了,但对女性群体不一定是坏事,太惨了也许能让更多人醒悟
当男方不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亏损,多了一个拖油瓶,影响现在的生活,并且影响以后的婚姻,基本上不可能再次结婚。
当男方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得利,几乎免费得到了孩子,并且还得到了抚养费。
看,核心就是“男方想不想要孩子”!
以后越来越多的男人会不想要孩子。
有的是真不想要,有的是学到了,“以表面不想要”追求“实际想要”。
礼崩乐坏啊!
啧啧啧……
去责任的社会,如你所愿!
我发现这个案例在告诉我们一个隐藏信息:
男女平等,即女性十月怀胎一朝拼命生产是跟男性精子付出的那“一哆嗦”是一样平等的。
享受同等的权利义务。
引申下来:女性十月怀胎期间产检费用,为了胎儿健康吃的补品药品,因为怀孕造成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分娩费用,分娩期间产生的所有比如止疼泵等费用,分娩和分娩后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生产后的各种后遗症治疗理疗费用,月子期间营养等费用,月子期间找的照顾自己的月嫂费用,生产前后事业上的所有损失等——这些所有的费用等于男性提供精子时的费用(才疏学浅想不到有什么具体费用)。
这些费用是男女双方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
————————
男女作为独立个体,不以结婚证捆绑的情况下
女的受孕后不做任何改变,正常吃喝工作出行。不做任何优生优育的孕期检查和营养补充。不补钙不补铁,抽筋水肿自己忍着。工作到最后一天,破水后不去医院,自行生产。生产后立刻上班(产假可以覆盖大部分工资,但是对事业还是非常有影响的)。
婴儿出生后就属于男女共同责任了。包括包被奶瓶奶粉月嫂等等,后续的检查体检儿保费用等,未优生优育造成的遗传疾病残疾唐氏等等治疗费用,都属于双方平等责任了。
所以,这就是按照现行法律支持的在经济上最平等最受保护的方式。
(只考虑经济上,不考虑女性的高死亡率和高后遗症率等)
可能在法律上,就是认为孩子应该这么生的。
怎么还是被强行塞了一个孩子啊?
省流版,实际的事情经过是:
某高赞答主刻意删除对男方不利信息,诋毁女方,把上述内容硬压缩成“双方都不要孩子、都在去责任化”
(而且还是这位答主自己提出的的“基于”方法,按女方公开材料来看)
K答主把大量对男方不利的信息删掉以后,再把剩下的一小块材料,拼成一个对男方最有利、对女方带有恶意的解释模型。
我实在没想到,这样一则已经把事情经过和判决结果都交代得相当清楚的新闻,竟然还能被人通过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硬生生带偏成另一套叙事。
这个提问下,有一位 K 答主跳出来说,这个案子的本质是
“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得法官只能这么判”
紧接着,他又开始无依据自行补充,推断出所谓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
甚至进一步把整件事概括成
“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问题就在这里
这位答主做的,并不是基于现有材料还原事实,
而是把一个本来包含了CPU女方“三从四德”、逼辞职、拖领证、产后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争执升级、男方家庭强势介入等复杂矛盾的事件,强行压缩、简化成他自己设定好的“借种生了个孩子”叙事,再反过来用这套叙事攻击女方。
更离谱的是,他明明是自己掐头去尾地挑拣女方公开文字中的几句话,却反过来说新闻“掐头去尾”。
也就是说,这位 K 答主一边拿女方的文字当“推断依据”,一边又把女方的完整发声贬成“小作文”
一边把女方控诉男方家“不想要孩子、不想要孙子”的内容,恶意扭曲成“女方自己不要孩子”
一边再据此下结论,说什么“一个个的x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试图把这件事引导成“双方都一样”“双方都在甩责任”。
可问题是,这个“双方一样”的结论,本身就不是新闻给出的,也不是女方原文给出的,而是他靠删减信息、拼接语句、强行无依据自行补充出来的。
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把男方要求女方退分娩费、退彩礼的行为,包装成所谓拒绝“性别转移支付”
甚至暗示这是男性值得借鉴的一套“去责任化手段”,还说什么“太容易学会了”。这种说法已经不是在分析案情了,而是在借题发挥、刻意引战。
而评论区的走向也果然不出意外:一堆人顺着他的叙事开始误解“去责任化”的意思,嘲讽女方,夸“干得漂亮”
仿佛只要换一套话术包装,追着产妇要分娩费、退彩礼、要月嫂费这种行为,就能摇身一变,变成什么“清醒”“理性”“值得学习”的操作。
所以,接下来我就想认真分析一下,这位 K 答主的回答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既然K答主他自己是以女方公开的文字为基准进行“推断”,那我们不妨就按他的标准来:直接回到女方自己公开的材料里,看看他到底隐去了多少关键信息,断章取义了多少内容,又偷换了多少概念。
也顺便看看,他那套所谓的“推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女方原文的,又有多少只是他自己先入为主的无依据自行补充。
女方公开材料里最早的一组核心截图,是2025年5月7日的聊天。截图里出现了“有谁用三十万的车去跑货拉拉”“爸爸意思会还我们”“爸爸说买便宜的”等内容。
配文则明确指向一个问题: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
女方后面的长文也重复了这一点,说“结婚第六天就找我借钱买车”,她只愿意借一两万,对方嫌少,开口要七八万。她还进一步指控,对方不仅盯着彩礼,还盯着她的嫁妆和后续花销,想等钱花完后再起诉往回要。换句话说,按女方自己的叙述,这不是产后才突然翻脸,而是婚后很快就已经出现强烈的金钱算计与控制意味。


女方材料里非常反复地提到一点:男方及男方家庭对她工作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而且这个变化和领证、与生育待遇有关。
女方公布的聊天截图里,对方一再用“三从四德”“全天下妈妈为了孩子放弃工作、回家陪孩子、陪读”来施压
女方则明确回复:“三从四德这句话是建立在男人对家庭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基础上来说的”“什么都重要,家庭事业都重要”
这说明,双方争执的核心之一,根本不是简单的“孩子谁养”,而是女方是否必须退出工作、回归传统家庭角色。


女方在长文/总结(那位K答主用了其中一页的几句话但对女方文字断章取义的来源)里说得更直接:男方一方曾经同意她继续工作,但临产前突然提出“不辞职一切免谈”,把办理结婚证和辞职挂钩


K 那种叙述最容易误导人的地方,就是让人以为:
女方产后走了 → 男方被迫额外承担照料责任 → 所以男方主张月嫂费、奶粉费看起来有“现实依据”。
但女方自己公布的材料恰恰在拆这个逻辑。(同样是K答主自己用了几张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基准”但很多材料直接忽视,所以我们直接补充同样为女方公布的材料来拆解这位答主的“套路”)
女方明确指出:男方在法庭上称,月嫂是因为女方离开之后才请的;但女方反驳并提供聊天记录,称月嫂是在生产前就已经商议,且是在剖宫产当日就付款下单。
她指出,之所以要请月嫂,是因为月子期间没有人照顾,甚至在她临产前一周就把婆婆送去了武汉,所以才需要靠月嫂补位。也就是说,按照女方公布的资料和文字,月嫂并不是她“抛下孩子离开”造成的新成本,而是男方原本照料安排失效后的替代方案。
也就是说,K答主一边取了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几句话(指责男方家不顾孩子),一边又断章取义说女方“去责任化”,同时直接忽略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很多信息


第3页、第8页里,
在被K答主参考的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但很多内容又被K答主直接忽视),其中女方公开的内容包括了:
她在坐月子期间,公公会在月嫂面前说她坏话,不让月嫂和她联系,不让发孩子照片,还扬言要扔掉她买的红糖、艾叶;甚至出现月嫂/照护者转述的内容,说老人不让给宝妈发信息、不给看照片,连快递都不愿意转交。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产后阶段根本不是一个“她冷漠走人、男方独自收拾残局”的单线故事,而是一个更复杂、更难看的过程:
这和 K 答主所塑造的“双方都把孩子当包袱,只剩法官收拾烂摊子”,根本不是一回事。
第4—6页长文里,
在K答主利用,断章取义的一个女方公布的内容里
女方最强烈的一句控诉之一就是:
“最冷血的是,你们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要。”
她写到法官当庭问:“别人家都抢着要孙子,为什么你们不要?”
指出男方一方“不要亲孙子”。这当然是她的叙述视角,但有一点很清楚:她发声的逻辑,从头到尾是在指出男方一方不要孩子,而不是在表达她自己不要孩子。

更关键的是,在另一张 K答主 用过的聊提记录截图里,原话是:
这张图本来的语义非常明确:
是女方这边在说“男方想把孩子甩给我女儿,还想让她赔钱”,而不是“女方公开承认自己不要孩子”。
K 把这张图拿来当“女方也不要孩子”的推断基础,属于非常明显的逆向解读

女方整理出的证据清单里,总额写除了 96017.9 元。分类包括:
这说明两件事:
第一,女方在公开材料里并不是“完全不谈自己花了什么”,相反,她不仅承担了生育风险,还承担了费用
第二,K答主 在叙述时把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这就故意抹掉了她公开材料中“我也承担了大量金钱、身体和机会成本”的那部分。

女方给出的材料写得很清楚:生产总费用为 17228.01 元,男方实际支付 8455.65 元,剩余 8772.36 元从女方医保账户扣除。
这和她在新闻中说的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分钱没出;相反,她已经承担了接近一半甚至更多的实际医疗成本。

第17页
然后是公布的判决节录。法院最终支持的是:

法院明确说,产检和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不属于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月嫂服务属于提升生活质量的选择性消费,也不是必然、强制性的必要支出。 同时法院还写到,女方在共同生活和孕育期间亦承担了相应生活成本及身体负担,生产对她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而K答主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这些资料(很奇怪,他特意跑到女方账号里去“取材”,但是只取了几个截图就过来“自行补充”)
K 答主做了什么?他在自己的回答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一段内容,然后用“法官没办法,只能这样判”来包装整个判决,但他故意淡化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法院并没有站在男方那边认可“分娩费一人一半”这种逻辑,反而明确否定了。
截图里,女方明确表示:

在判决之后,女方并没有表现出“我不要孩子、随你们处置”的态度。 她一边在履行金钱给付安排,一边在明确提出要见孩子。
但K答主却在那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成“女方不要孩子”,而女方公布的内容中,从未有过此类的表达
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她不同意,对方心生怨恨。这在她后续的曝光内容里被作为一个转折点提起。公公在她叙述里不是边缘角色,而是一个高频介入、强势控制、处处算计的人物。
原本谈过她继续工作,后期却突然变成“不辞职就不领证”;同时聊天里还出现传统性别角色施压,“女人为了孩子就该放弃工作、三从四德”等表述。也就是说,女方叙述中的关键矛盾不是“她不想负责任”,而是她不愿意按男方家庭的要求辞职、失去工作和经济自主。
临产前男方家并未给出稳定照护,婆婆离开,月嫂提前商议并在生产当天落单。剖宫产后第五天就发生争执,她随后回安徽坐月子。这个“回娘家坐月子”的动作,在 K答主 那里被暗示成“甩锅”,但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它是和术后虚弱、家庭冲突、无人照料、关系恶化连在一起出现的。
包括:
在月嫂面前贬低她;阻止她获取孩子照片;扔她买的东西;让她和孩子之间的信息流被人为切断;同时去找律师准备起诉。
也就是说,她发声材料里呈现的不是“双方都冷处理”,而是一边身心虚弱,一边持续被刺激、被隔离、被追责。
不是只有彩礼。
还包括三金、金镯、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女方则拿出自己的支出清单、医保支付明细、月嫂订购时间等反驳。法院最后只支持部分彩礼返还和奶粉费一半,对分娩费、月嫂费不支持。也就是说,连法院都没有接受男方那套“你给我分担分娩成本”的逻辑。

她没上诉,而是提交还款计划,并尝试见孩子。
她公开材料内部来看,最不能成立的一种概括就是:“女方就是不要孩子,只想要钱。”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的是,K答主明明是用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判断“基准”,但却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很多材料,从女方的几句话进行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把女方诋毁成了“只要钱”“不是啥好鸟”
而且从女方公开的记录来看,到底是谁“只要钱”我想大家看的很清楚
这点是他最核心的偷换。
K答主的自行推断是: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自己不退钱”。
但这个推断不仅没依据,甚至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参考的来源
女方自己公开材料里,原意是:
她指出结完婚生完孩子后男方不仅不想要孩子、还想让她赔钱。
这和“女方自己不要孩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K 把“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这个句子,硬翻译成“她也不要孩子”。
这是反向转述了。
公布的聊天记录已经很清楚:
但 K答主 为了维持“双方都不要孩子”的结论,只能把这类材料整体忽略掉。
所以不是新闻“掐头去尾”,而是K 自己把不利于他判断的头尾剪掉了。
女方公布的材料里,围绕辞职、领证、是否继续工作,有非常多内容:
这些内容说明,这个案件至少包含一个非常明显的性别权力维度:
男方家庭希望通过婚育,把女方推回依附、退出工作的位置。
K 答主一边想利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一边把这一整条线全部删除,改成“双方都在去责任化”
这不是单纯的遗漏细节了,而是把男方CPU女方造成冲突这些事,抹成了对等冲突。
从公开的材料来看,公公根本不是背景板,而像是一个高度介入、主导很多冲突的人:
K答主 的写法,把这整套家庭控制结构抽空了,只剩“男女双方”。
这会产生什么效果?
就是让人误以为这只是两个年轻人都自私,法官居中收拾。
而实际上,根据公布的材料,这个事件非常复杂,男方原生家庭深度介入、且由父系长辈强势推动了婚育控制与利益争夺。
K 答主讨论判决时,故意把重点放在“法官只能这样判”“男方很聪明,把法官架住了”。
但判决节录明明写着,法院对分娩费、产检费、月嫂费都不予支持,理由包括:
也就是说,法院不是被男方“去责任化”成功带着跑,而是已经在判决理由里明确写出了:
男方要求女方分担这些费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K 不谈这部分,就是在掩盖一件事:
男方的很多主张,其实连法院都没站。
女方材料里公开了:
K 答主的叙述却把女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的一方。
这就相当于把一个女人在怀孕、生产、恢复期中承受的:
全部清零,再把她描述成一个只会算钱的人。
这不是分析,这是污名化。
这也是常见恶意推断。
按公开的材料,她产后离开不是一个孤立动作,而是和以下内容绑定出现的:
K 把这一步自动翻译成“她不要孩子”,属于非常粗暴的价值跳跃。
K 答主一方面采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作为“判断基准”
另一方面又给材料贴上“小作文”的标签
所以这也是我非常难理解,K答主非常自我矛盾的地方
也就是说:
这是只吃对自己有用的碎片,再把整体证据源贬低掉。
K 答主的回答最危险的部分,不是对案情的无依据自我推断,而是他的价值导向。
他明确写到男方这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还说一旦男性大量学会,女性就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可女方在控诉的恰恰是:
也就是说,K 不是在“揭示真相”,而是在做更深一层的事:
把一个女方公开指控为冷血、算计、逃责的行为,重新命名成“男性值得学习的理性去责任化技术”。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评论区会迅速滑向“干得漂亮”“可以借鉴”。
因为他本来就在做这个引导。
写到这里,其实我对这位 K 答主最大的疑问只有一个: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把这样一整套具体、连续、复杂的事情,硬说成一句轻飘飘的“借种生了个孩子”的?
结婚后没几天,男方家就开始向女方借钱
婚后、孕期、临产前后,又不断对女方进行传统性别规训,要求她“三从四德”,要求她放下工作,把领证和辞职捆绑在一起
产后本该是最需要照顾和修复关系的时候,结果却是婆婆离开、月嫂问题被拿来做文章、矛盾持续升级
女方剖宫产后身体虚弱,又在月子里被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退月嫂费、退奶粉费,最后精神崩溃,重度抑郁,不得不结束这段关系。
这么多前因后果,这么多具体行为,这么明显的家庭介入和利益算计,到了 K 答主那里,居然能被压缩成一个“借种生了个孩子”
这真的只是“分析案情”吗?
当然不是
把这件事简化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无非就是在替男方的行为洗地而已。
先把婚姻、共同生活、怀孕、生育、家庭控制、经济算计这些全部抹平,再给男方的一整套行为换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去责任化”。
可问题是,这真的是“去责任化”吗?
如果所谓“去责任化”,指的是:
那这根本不是什么“去责任化”。
这叫把责任往女方身上转移,把伤害包装成理性,把算计包装成聪明
什么叫“借种生了个孩子”?
至少不是这种情况。
正常办过婚礼,共同生活过,女方真实进入了对方家庭关系和婚姻安排之中,男方家婚后还立刻开始向女方借钱、对她施压、要求她按他们的规则生活。
这怎么会是“借种生了个孩子”?
把这种事情概括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本质上就是故意把男方一家的具体行为抽空,让大家不去看那些真正难看的部分:
不去看借钱,不去看CPU女方“三从四德”,不去看逼辞职,不去看拖领证,不去看产后起诉,不去看公公强势介入,不去看月子期持续刺激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
说白了,这种说法的作用只有一个:
替男方行为降级,替女方遭遇去具体化。
这一点,前文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
女方公开材料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我不要孩子”这种表达。
相反,女方明确指控的是男方家不肯要孩子、不肯要孙子,
并且在判决之后,女方有明确提出想见孩子的记录。
所以,“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这个结论,不是事实,不是女方原文,更不是新闻给出的信息。
它只是 K 答主在删掉关键材料之后,自行补充出来的一套叙事而已。
也就是说,他先把女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的话,恶意反向解读成“女方自己也不要孩子”
再拿这个根本不成立的前提,去给女方扣上“只要钱不要孩子”的帽子。
这不是分析。
这是断章取义之后的诋毁。
他并不是真的在乎案情的复杂性,也不是真的在乎判决背后的现实处境。
他真正想做的,是把男方这一套行为重新命名、重新包装:
把冷漠叫“理性”,
把算计叫“去责任化”,
把逃责叫“清醒”,
把对产妇和孩子的现实伤害,包装成男性“值得学习的手段”。
所以他的评论区才会出现那么多“干得漂亮”“值得借鉴”嘲讽产妇,拍手叫好男方行为的声音。
因为他们真正共鸣的,从来不是事实本身,
而是这种叙事给了他们一个很舒适的出口:
只要换一套话术,换成“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很多原本难以启齿、难以正当化的行为,就能被包装成一种“正当化的行为”。
可问题是,一个社会如果开始把“怎么在女人最虚弱的时候追着她算账”当成值得学习的经验,把“怎么把生育风险和身体代价继续压回给女方”当成清醒,那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这一个案子,而是这种价值观本身。
我真的不理解,那些把这种行为称赞为“值得学习”的人,到底在叫好什么。
是在为婚后几天男方家就借钱叫好吗?
是在为CPU女方必须“三从四德”、逼女方辞职、拖着不领证叫好吗?
是在为产妇剖宫产后几天男方家就开始翻脸叫好吗?
是在为追着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叫好吗?
还是在为把一个女人逼到重度抑郁、再反过来污名化她叫好吗?
如果这些都能被夸成“清醒”,那我只能说,有些网友已经“压抑”到一定地步了,已经不顾三观和道德了,甚至同时不想承认这是违背三观道德的,还想为这些行为扣一个“听上去好听的名字”
这个事情确实让我三观尽毁。
现实里,的确有一部分男方家庭会这么做,会算计,会把女性生育后的脆弱期当成拿捏她的时机,会觉得“反正她已经生了孩子,没办法了”。
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也仍然相信,现实里有很多正常、善良、有责任感的男生和家庭。
知乎上我也看过不少真正愿意共情女性处境、愿意正视婚育风险和责任的回答。
当然,我更不希望大家被 K 答主这种叙事带偏,把明显的算计、美化成什么“理性操作”。
他觉得这件事是在告诉男性,怎样“去责任化”才对自己最有利。
(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只是为了掩盖而已,实则是CPU女方“三从四德”,结婚后马上跟女方借钱,产后欺负产妇,欺负完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
而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警醒的,是女性。
很多人会觉得,有些男生可能会装到结婚、装到领证,甚至装到生完孩子以后才暴露。
但这个案子更扎眼的一点恰恰在于:
他们连证都没领,婚礼办完没多久,男方家庭的真面目就已经开始露出来了。
婚后立刻借钱,
很快开始规训“三从四德”,
开始把工作、领证、生育和服从捆绑起来。
这其实是在提醒很多女生:
如果男方家在结婚后马上就开始借钱、算钱、CPU你、干涉你工作,
如果他们在婚前婚后对女性角色的期待非常传统、非常强势,
如果他们总觉得“女人生了孩子就该怎么怎么样”,
那这种信号,真的不要忽视。
因为很多时候,对方拿捏的就是一点:
女方一旦怀孕、生育,身体虚弱,情绪脆弱,现实处境也更被动。
而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如果这时候还要面对冷暴力、算计、羞辱、诉讼、见不到孩子,那种无助是非常真实的。
所以,真的要结婚的话,尽量在婚前多了解男方,也多了解男方的家庭成员。
不仅仅看他对的态度,还要看他家里长辈的观念、边界感、经济观、对女性工作的态度、对婚姻和生育的理解。
很多事,往往不是到了“离婚”那一步才出问题,
而是在最初的借钱、规训、控制、算账里,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我也很佩服这个女生,愿意把这些事公开出来。
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了怀孕、生产、争执、起诉、抑郁之后,还能把事情一点点整理出来,让更多人看见。
她的发声,本身就在提醒更多女性:
有些伤害不是想象出来的,有些算计也不是“你太敏感”。
而那些在K答主评论区拍手叫好、甚至继续污名化女方的人,其实也同样给了所有女生一个提醒:
好男生很多,正常家庭也很多;
但现实中,确实也有一些人会一边算计欺骗女性,一边欺负产妇,一边把这种行为包装成“去责任化”“值得学习”。
所以真正应该记住的,不是某个答主制造出来的话术,
而是这件事本身给人的警醒:
别把算计当清醒,别把伤害当理性,别把欺负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误以为是成熟。
为什么只退一半?
没结婚应该退一大半啊。
生孩子那是女方的个人权利,关男方什么事。
生育这件事男方没有决定的权利,女的想生就生想不生就不生。男方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和后果。太不公平了。
2岁以内的幼童只要女方争取,一般不会判给男方吧。何况压根没结婚,女方要孩子的情况下,是怎么判给男方的???
太可怕了。
这个新闻再次告诫女性:生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事,没人会为你买单。另一半不会,婚姻不会,法律也不会。
如果想要生育,一定要自己想好,不要把希望寄托到任何人身上,还要有承担损失的勇气。
如果没想好,就保持单身,至少别让自己活得太惨。
看了这个案例,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案子里边女方都要孩子了。
原来,不要孩子就是这个结果。
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不要孩子,总不能把孩子判给社会吧?那样就轮到所有键盘侠共同出钱养孩子了。
剩下的结果自然就是谁不要孩子谁就得出钱。毕竟得补偿养孩子的那一边啊。毕竟,养孩子等于是替祖国培养下一代,培养更多的潜在牛马啊。男方供方还房贷也同样是在为祖国做牛马啊,——站在法官的角度,谁养孩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谁供房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必须想办法给经济补偿。
这个案子中但凡女方愿意要孩子,法官绝对不可能这么判,彩礼很难退掉而且男方得持续出抚养费,可是女方不愿意要。
个人的利益微不足道,社会的利益才是法官考量,不能让社会去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即便大家都会谴责讨伐这个男子,但依然还是只能这么判。
这个案子中其实我恰恰觉得女方走的几步都没啥错:女方拒绝辞职,导致男方不肯结婚要分手。换我我也不辞职啊,凭什么要辞职呢?女方拒绝要孩子,导致被判退彩礼,换我我也不要啊,要了孩子将来还怎么嫁人?没想到拒绝要孩子得到的是得退钱的判决。
究竟哪一步错了呢?其实错的是第一步,因为她在安徽工作,与一个在上海工作的人相亲,她没打算辞职,对方也没打算辞职,那么他们甚至连这个婚都不该结,要孩子干嘛?
我确实挺奇怪,为什么两个异地而且都有工作的人能够在没想清楚「将来究竟住在哪」这个问题之前就草草结婚开始生娃。
如果是同城,那么男方要求女方辞职确实挺无理的,但这其实是异地婚姻,不辞职就等于是女方长期消失,男方过的是已婚单身生活。这算什么事呢?
只能感觉到兔死狐悲 物伤其类。
我问自己,如果处于本案中女主的身份,能不能逃脱层层叠叠的陷阱,我怎么想都想不到逃脱的办法。
渣男每一步措施的背后的时机都捏得太准了。
第一步是装正人君子:24年2月相亲认识,11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意味着女方是考察了大半年,男的装了9个月才追到女方。
别看这个时间不长,在相亲的目的就是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是不奇葩的人,都会迅速结婚迅速生娃的,因为年龄拖不起。
第二步是骗上船,骗怀孕,骗生孩子:25年2月怀孕,中间仅仅三四个月,因为事先考察过大半年,所以女方完全地放下了防备了。
渣男怎么说的,怀孕就要结婚,你辞职,不然就断绝关系
这一手是为了绝女方后路,并且为抢孩子提前做准备
这个时候渣男还是在装,彩礼三金十万,就为了让女方不打胎,生下孩子
女方呢,因为男方说房贷压力大,所以自付九万来负责路费,婚礼费用,还自己掏了嫁妆2万
好贤惠的女人,知乎鹅不是说女人全都拜金吗?,这个女人不拜金,她的肉很好吃。
第三步悍然出手,诱导女方抑郁症抢孩子
破腹产五天找茬吵架,骂女方父母,不管女方坐月子
产后半个月上诉法庭,要求归还彩礼
上诉仅仅两个月,就出了一审,二审判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速度,生怕女方身体恢复啊)
也就是女方没要求结婚证,不然法院还得判一次
第四步美美享受成果
渣男花五万和两年时间换来了一个儿子。
骂女方蠢可以,骂她识人不清也可以。谈了这个渣男,她失去了自己的金钱,嫁妆不退
她被逼辞职失去了工作事业,
她被迫进行剖腹产手术然后失去了身体健康,还患抑郁症
她被算计失去了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
甚至,她还要搭上自己的未来,因为渣男手握孩子,要求女方付抚养费。
她这两年得到了什么?除了肚子上的刀疤,什么都没留下。
除非你有预知能力,先知道对方是个渣滓。不然认识了这种恶棍,永生永世都是地狱。
我每个字每句话,深入地,刻骨铭心地学
从这个案例中悟到了一个道理
朋友,不要生孩子。你就算把钱全部扔河里,都不要生孩子。
不然你随时会成为砧板上的猪肉。
看看看看,有人和我说这个渣男只是个例,不要竹竿打死一船人。
怎么那么多鬼来膈应我
看不爽的评论我删了,恶心。
等于女方倒贴钱做了个代孕。
发现案件里面的一个盲点。
男方在女方产前是同意给彩礼的,代表男方是想和女方结婚并共同养育小孩的,但在女方产后要求退回彩礼且不要孩子,到底是什么让男方再短短几个月内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不能仅仅因为她是女的,
就不用承担孩子一半的各种费用,
男女平等,
我认为法院这次的判决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以后还有bro说高彩礼什么的,就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再看看,这特么是高彩礼的事吗???
真是前人把路走绝了!
这个女的比做代孕的还惨,代孕起码获得了40-100万的代孕费,
她呢?不但退回了一半的彩礼(五万),还要给男的孩子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个月按照月收入的20%-30%算,付到孩子18岁,
这个女的月工资1.5万,也就是1.5万*0.2-0.3*12*18=64.8万-97.2万.
我看以后那个女的还敢生孩子。
她甚至是倒贴钱生了个孩子,而且以后的抚养费她还得出 至于孩子,恐怕也见不到了。
我本以为不结婚生的孩子 应该没有男的的份,结果还是能算计到
真的很惨
去母留子经典案例,我觉得没什么好抨击的啊。
既然都在说彩礼是生育和日后的补偿,那只退还50%,剩余50%不就补偿了生育吗?
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
没有删任何一条评论哦,大家注意言辞
——————
看的人多了,补充说明下,男方并不想要孩子,或者说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所以我说的去母留子并不是指该案男方本心,而是指后续可以把本案作为操作指南。记住别结婚就行,只要让女方保留未婚身份,大多数都不会要孩子的。
同时还有一个有趣的点,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孩子会被判给女方;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会被判给男方。
建议未育女性,复读教员的建议:
关于使女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不要冲着彩礼和“我养你”结婚怀孕。彩礼会退,“我养你”是空话。自己没钱不要生小孩。
怀孕生产哺乳,女人最虚弱的时候,男方全家会想方设法试探女方的底线,然后用最便宜的价码对待女方,这是人性,幽暗的人性。
再次写一个之前知乎看到的案例
该男家在A市,工作也常驻A市,利用工作便利,经常跑B市,在B市找了个女朋友,找的时候就瞄准性格软弱的女孩,忽悠结婚,忽悠女孩把工作辞了专心备孕,还忽悠女孩说自己要调到B市,生了之后,继续养着女方带孩子,卡着孩子2岁之后,打离婚官司,把孩子带回A市。
现在看,这个案例和题目里面比起来,还算有良心了。
因为抑郁症所以判定无法抚养孩子,但要女方支付三千的抚养费
惨过做灰产代孕的,起码人家是真的拿到钱了
这个判决虽然雷点很多,但好在案例典型又算得很详细,可以作为女性避坑的教材。
毕竟,这名女性,工作没了,身体糟了(剖腹产),心理垮了(重度抑郁),彩礼退了花了,积蓄没了,已婚(习俗层面)已育还被迫离异(习俗层面),亲子分离拿不到抚养权还得给抚养费,妥妥被吃干抹尽的人生输家,我就想问,此类判决到底想干嘛?是现在中国婚育率都太高了?
1、彩礼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家庭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结合该笔款项由亲属于婚礼前夕以大额转账方式支付的时间节点与支付背景,本院认定66000元确属彩礼性质。关于三金款22590元及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其支付时间亦处于婚礼筹备期间,金额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且与彩礼给付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应一并纳入彩礼范畴。综上,涉案彩礼总额为104968 元。具体到本案,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且孕育一子。彩礼款项在婚礼筹备及生育过程中必然有所消耗。且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综合全案情节,彩礼按50%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52484元。”
因为男方没有明面上过错(不好好照顾月子,强硬要求辞职,生育休养期提起诉讼,等等,可能法官不认为是过错吧),即使已经按习俗结婚甚至生育了,即使女方无过错,彩礼仍要退一半;
也不用考虑生育影响工作和身体(工作可能没了,也已经患上重度抑郁了);
“更不用说,从恋爱到怀孕再到生产,男方说房贷压力大,她承担了很多支出,如往返两地票款、婚礼筹备和日常开销”,这些统统不用考虑,女方投入的时间精力金钱,不扣减彩礼退还。
可见,女性别拿了彩礼/三金就放心,因为彩礼就是个押金,最后真能支配多少,不由你说了算;二别自己负责日常开支,此类账目琐碎又难界定,认定难返还和分摊更难;三别自己花时间精力金钱筹备婚礼,结婚证领不领其实关系不大,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不受法律保护,法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不见得能分享到;四只要别生子,工作和身体影响不会大,这条才是真斩杀线。
2、生育
“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因感情不和及诸多家庭矛盾彻底分居,孩子随男方生活。李捷因精神压力过大,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
而产检及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并非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用,依法不属于民法典所指的“抚养费”范围;
子女系双方共同所生,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自出生时起即依法产生。男方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承担奶粉费6329.62元的一半即 3164.81元。”
也就是说,女方连产检和分娩费用都得自担,就好像孩子真是仙女送来的,不是十月怀胎孕育长大;
更不要说,生育后的康复费用了,那更得100%自理,就好像生育过程中的生理心理损伤不存在一样;
从这个案例来看,生育妥妥女性高风险消费项目,因为女性的任何生育价值都不算(生产前的十个月不算,生产后的照料/母乳也不算),只算费用支出aa50%,比如奶粉钱,比如抚养费,目前法规不仅不托底,还挺不公平;
还给了趁你弱要你好看的最好“良机”(重度抑郁怎么来的?为什么剖腹产5天就异地坐月子,为什么诉讼判决得这么迅速?)。
女性,还是好好搞事业吧,资本家虽然压榨,最多就是工资拿不到,婚育赛道,这属于高风险项目,下场可能会很惨。
恕鄙人浅薄,这案件判决给我看得大开眼界。
男方如此无耻的要求居然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体现在哪里?
女方应该是被打个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应付男方诉求,都没来得及想想自己有啥诉求。
男方太狠了,每一步都算得明明白白,连奶粉钱分娩费都算进去。
平时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算一半在女方头上吧。
而女方直到被法院传票还在“以为他不会真的去,毕竟孩子那么小”呢。。。
目前看到女方准备起诉了,希望能争取回一些利益,至少钱拿回来点儿吧。
合理推测:
这是针对她设的局,是一步一步来的,不是谨慎就可以逃脱的。
区别只是钱多钱少一些而已。
(本回答所有人可以随意发言,我会完整保留所有人的回复。
毕竟,这篇文章是主要给适婚女性看的。
所以,感谢所有人做出的贡献。)
原因如下:
1,双方24年2月相亲认识,但因为异地一直没有交集,24年11月才确定恋爱关系。
25年二月,也就是男方过年回家这几天,女方就怀孕了。
这个时间点太巧了点,可谓“一点都没耽误”。
2,女方在安徽本地有工作的,收入也不低1.5万。
小城市这个收入,可以过得很好,可选项也不会少。
但她如果是想追随爱情的话,就有可能落入圈套了。
更何况她怀孕了,也就更容易作出妥协。
3,怀孕3个月后,25年5月,两个人办酒席,但没有领证。
关于异地,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给女方2-3年的缓冲时间,女方后续会辞职去上海投奔男方。
女方虽然处于劣势地位,但也不是没争取。
彩礼三金一共10万,嫁妆2万,双方约定先摆酒后领证。
可谓做足了功课,再加上她有工作,也算“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吧?
4,可惜,男方根本没打算领证。
所以婚后第五天,在男方只给了女方10万彩礼的情况下,男方父亲要求女方借20万给自己,说“要跑货拉拉”。
哪家好人,公公会向刚成婚5天的儿媳妇,提出如此大额的“借款”呢?
即便公公不靠谱,新婚丈夫也得拦着点是不是?
男方没有表示。
女方拒绝,但表示“20万太多,可以借1万”。
男方父亲顺势发怒,男方以此为借口,直接返回上海上班,理由是“没有好日子”。
也不打算管怀孕3个月,刚摆完酒的妻子。
5,但此时毕竟是新婚,女方恋爱脑还在,而且也给了彩礼和三金。
所以后来,怀孕的女方往返两地比较多,彩礼在这块也花了不少。
6,女方孕晚期,男方父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查到”如果女方辞职,男方可以拿着女方的辞职报告,去领几万块的生育津贴。
所以,男方开始主张“你必须立刻辞职,我们才能领结婚证”。
在这里,领结婚证变成了奖励,实际上男方更迫切一些:没有证件,不可能领到生育津贴。
当然,女方辞职的工资他们不会出,领到的生育津贴也不会给女方。
毕竟,女方工资属于她自己,但生育津贴就属于男方了。
7,女方当然不可能辞职了,其一他们之前有约定,其二生育津贴也不可能比工资更高。
哪怕从小家庭总收入的角度讲,这也不划算的。
女方断然拒绝。
于是,男方趁势“感情恶化”。
当然,男方的第二计也没得逞:女方没有辞职,这时应当是正常的产假了。
8、女方快生了,虽然女方在安徽老家,但男方的父母来到了上海,要求女方在上海生孩子,也说明“婆婆会来照顾月子”。
这是前提。
但是在生之前没几天,男方在约定婆婆照顾产妇的情况下,把婆婆又送走了。
9、所以女方剖腹产生孩子的时候,女方的家人也来了,男方家人实际上没有怎么出现。
只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男方支付了分娩费用,以及孩子的个人费用中,必须自费的部分。
这里需要说明,分娩支出为17228元,其中女方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8772元,男方支付8455元,孩子的自费部分支付1100元。
即便是孩子的费用,没准都走的是母亲的个人账户余额,只是最后个账余额不够了,才需要父亲支付,父亲的个人账户余额被保护的好好的。
但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分娩费用+孩子自费部分。
10,在男方母亲被送走,无人照顾月子的情况下,男方被自家亲戚责骂,请了个月嫂,并支付了月嫂费用。
但仅仅孩子出生5天后,男方和女方又因为孩子落户口的问题起了冲突,男方甚至骂了女方的父母。
女方剖腹产坐月子不到1星期(实际上剖腹产没法立即出院,这个时间应该还没去男方家里坐月子,即便去了也没待几天),就被男方连人带孩子,以及自己的父母一起,赶回了安徽老家。
11,女方被赶回安徽老家后一星期,实际上月嫂是没有跟过去的,所以女方后来是由女方的家人照顾月子的。
但男方以实际上支付了月嫂费用为由,威胁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及月嫂的费用。
男方认为,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女方跑了,所以才没用上,不怪自己。
女方理所当然的拒绝,但产后重度抑郁。
12,于是在女方还没出月子的时候,男方正式起诉女方返还费用,并且加上了分娩费、产检费、奶粉费、交通费、水果费等等,都要求返还。
并且,他选择的是不调解,没有出月子+剖腹产+重度产后抑郁的女方,是不可能去应诉的,如果有调解过程,女方出了月子,有可能会打起精神反击。
男方没打算让女方反击。
13,关于彩礼、嫁妆的花费,男方一直说自己要还房贷,所以家庭支出其实是女方拿的更多,并且远远超过了彩礼、三金的费用,甚至嫁妆也贴进去了。
还有摆酒、结婚的费用,往来交通费用、产检费用等等,实际上女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费用。
14,但女方因为要养病为主,无力应诉。
所以判决已经生效了。
至此,恋爱脑彻底告破。
15,然后是法院介入后的事情了。
1)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领证,所以彩礼和三金应该退还一半。
(至于花到哪里了,谁花的多,女方没有有效证据)。
2)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没领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所以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
3)虽然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而且不满2岁。但是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男方。
4)虽然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但是孩子归男方之后,女方应当出抚养费养孩子。
5)虽然孩子最后变成了男方一个人的孩子,且女方生病、剖腹产损伤严重,但分娩费用、产检费用,是女方的个人医疗支出,和男方无关。
6)虽然请月嫂是男方母亲失约在先的无奈之举,但这是只对女方有利的享受型、非必要消费,和男方无关。
7)虽然女方在生产、抚养过程中,实际支出远大于彩礼,但这些都不是养孩子的支出,女方应当返还一多半。
8)虽然彩礼钱需要退,但是嫁妆的2万,是没有人主张的,休要再提。
综上:
1,其实每一步,都只是让一小步而已,最后却变成了无法挽回。
2,女方也不想要孩子,她甚至觉得男方的有些诉求合理,只是出不起那么多钱,想分期付款而已。
男方表示不接受,必须立即返还。
3,女方还说,婚后男方说他有房贷,所以生活支出女方出的更多一些,而且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甚至嫁妆都花完了。
女方希望就算五万多必须给,至少把嫁妆还给自己。
这一条也没法实现,因为嫁妆不是给男方的,女方花给男方和家庭,是自愿的,个人选择。
4,综上,不要把女儿教的太乖哦,也不要非得恋爱脑,一步步的步入深渊。
婚前擦亮眼睛,婚后及时止损。
或者,……
最后一个省略号你们自己填好了。
好事 可以快进到匹夫一怒
抑郁症+十八年奶粉费 反正孩子肯定也和女方不亲 那不和没有一样
先好好养剖腹产的伤
开玩笑的 学习知乎bro的话术)
搬运新闻内容如下:


搬运网友看法如下:



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有预谋的:




很无力,没有办法能改变什么,女方遭遇骗局了。
本案件的男方当事人:

网友根据相应信息搜索出来的,目前还未核实是否为男方当事人。

生孩子是女方自愿行为,产检和分娩费由女方全部承担。那孩子是不是女方自愿的产物,为什么孩子可以判给男方?这是诡异之一
从不考虑女方强烈要求结婚的意愿并且事实婚姻基础下的怀孕生子,而要求彩礼返还,同时嫁妆不退。女方给嫁妆是自愿,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达成目的需要全额返还是吧。女方的钱不是女方的钱,男方的钱全部都是男方的钱,仅退款。这是诡异其二
11月立的案,12月26号就能第一次开庭,1月15号二次开庭,完全不顾被告的身体情况,人家要是上班这时候再不要脸的公司也要让人休产假吧,才剖完一个月。法院什么时候这么有效率了?而且还是这种家常里短家庭纠纷的案子。按照这个逻辑,被告要是重伤躺床上,那抓紧开庭啊,直接被告到不了场无脑判输就好了。法院开庭如此迅速,这是诡异其三。
讲成本的时候全是女方自愿,讲成果的时候男方无条件获得。女方还要承担责任,成了放血的血池子。女方可以因为抑郁和无工作没有抚养权,男方可以因为有自己的基因白得一个孩子。判得好啊,判得真是好!!!!!真是清汤大老爷啊!!!!!
4月22日补充
我承认这个坏心眼的男的是主责,他一定是主责!
但是这件事可以被这么多人讨论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法院竟然没有向着世俗的正义”,甚至是“正是法院完成了男人的最后一步操作”吗?
你也可以说男的充分了解,利用了法律,但是也很恐怖,一个人处心积虑的坏人既然可以利用“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法律”,达成对自己妻子生育能力、生育成果、未来现金流、健康、未来现金流的“抢劫”!法院在这一刻成了坏人最有用的“枪”
而这一案法院没有伸张任何世俗意义上“正义”,这才是本案中最让人恐怖的。
还有一个朴素的思想,男的坏,我可以躲远点,我可以擦亮眼,加考验,多防范。但是法律“坏了”,那就完了,如果有一天我被“抢劫了”,我居然找不回“正义”。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起来对法院、法官怨气更大
还有还有,现在信息过于偏向一方,还是需要更多信息,比如男方的视角,法院看到的一些事实
说实话,以前我看到这种案例还是挺心疼女方的
后来我改变主意了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女权这么反感“婚驴”,然后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抖上有个孕妇问网友孕期需要注意什么
结果网友的建议很统一:卸载xhs
没错,那个视频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几十万赞,评论区全是攻击xhs和女性的,点赞量还都不低,甚至不乏部分女性:我也女,我也讨厌xhs。
这样的结果就是从那以后,我发现抖上被家暴的视频流量都特别低,这个时候当初那些“陪你”攻击xhs的bro和sis全都消失了。
woman !what can i say?
自己都不帮自己,谁还会帮你呢?
花掉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不了婚(未领结婚证)应该返还。
花掉的嫁妆是女方的花销,花了多少就是花了。
法院认为,双方系同居关系,未建立合法婚姻关系,财产不当然构成共有。
但非婚孕肚属于女方的个人怀孕,但非婚生子属于共有孩子。
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所有没有母乳喂养的妻子都欠丈夫几万奶粉钱。
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那么和男方没有婚姻关系的李女士,因男方照顾不当所造成的重度产后抑郁,是否可以申请民事赔偿?
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彩礼作为结婚项目定金,在男方主动违约、女方基本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下,还要退赔?
陈明(男)突然要求李捷(女)辞职前往上海,然后在庭审里又主张“李捷有稳定收入,且产后离开,才导致要聘请月嫂。”你都要她辞职了万一她答应了哪里来的稳定收入?剖腹产时定下的月嫂剖完就退了吗?
———————————————————————————————————————
现实生活真的太奇怪了。
缅北电诈产业园打人上新闻,不会有人劝你去缅北好好干你干得好人家不会打你。
戒社赌狗坑蒙拐骗再去赌,不会有人劝你只要玩点小钱就不会倾家荡产了。
抽烟喝酒的一身基础病,不会有人劝你现在都能治可以继续喝继续抽。
压迫打工人还禁止联合996.icu网站炸了,不会有人看着猝死的新闻劝你多加点班。
只有结婚,打人杀人骗钱偷钱婚内贷款干别的创业失败全家背债隐瞒身体状况婚后治病不让离上了新闻,会有人劝你仔细一点擦亮眼睛,总能和好人结婚的。
———————————————————————————————————————
最新补充,据女方所述,男方与男方家系惯犯,前妻已离婚,把婚内儿子带走了。
男方庭审索赔的不仅是奶粉钱和分娩钱,还有孕期家庭所买水果也称全为了给孕妇补身体索赔五千余元。母婴用品一万三等




上一次见到这么惨的还是一女子与麻辣烫店主儿子住了一年给店里帮忙打工,同居一年,男方因女方麻辣烫吃的多分手,向女的索赔彩礼和恋爱花销,包含内衣丝袜丁字裤的费用
安徽法院这样判,是以后安徽男人都不结婚了吗?
可悲的是,就这样的案例其实也很多吧,我被催婚的同学给她催婚的爸爸妈妈看这个新闻。
他们却只会说,新闻里的女生太傻了,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的,然后继续催婚。
再看这个女生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是全社会,多方面对适婚女性的围剿。
法律不仅没有保护她,却成了坏人杀她的正当工具。这样的新闻,没有一位女性看了不觉得婚姻生育很可怕,与此同时,又不得不继续面对家庭社会的催婚催育,祈求自己能遇到一个好人。
太可怕了,太可悲了。
高赞。你说开直播?那就刺激了,
胖猫跳,姐能开直播!
燕冬萍的老公也能开直播!
四娃非亲生,男的能开直播!
河北邢台案,就是那个收了彩礼,不同房,能开直播!
农村那么多被骗彩礼的,出轨的,卷了家里钱跟姘头跑路的,可比故事会刺激多了,有几个能开直播的?
我一开始很奇怪,生了孩子,起码10个月,彩礼最多退10%撑死了, 怎么可能退50%!
后来我看下来,才发现! 没结婚!同居关系!
那退50%,已经是法院照顾了!后面的费用男女承担各一半很正常了!
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身体以外,她什么也没得到。
大概率是gay
我有个同学,挺帅一男的,他男朋友就是这种情况。
在武汉大厂工作,还考了个律师证,去年回湖南老家找了个老同学还是什么,相亲准备结婚,然后让她辞了编,准备让她怀孕生下来,准备两年以后直接起诉离婚,最好是个儿子。我们知道内情一圈人都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老婆,但是联系不到,哎。
补充一下,不是不想告诉,而是无法告诉,因为不知道他老婆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是湖南的,男的信息也无法透露太多,只能说如果哪个湖南的姐妹这两年结婚或者快要结婚,男方让你辞职,男的当过兵现在在武汉上班,你就注意一下吧。
女方抖音透露的细节如下:
1.男方各种理由不领证
2.男方已经带着一个儿子
3.男方父亲疯狂作妖逼迫女方辞职
4.婚礼后男方家就开始往回“借钱”吞彩礼嫁妆
5.男方家不要孩子
整件事就是指望控制女方经济,让她成为一个言听计从的孕母保姆,先把孩子带大再说。结果玩砸了,女的看穿了他们的伎俩,脱身跑路还留个拖油瓶给他们。
记得保存,以后有人问你为啥不结婚就拿这种案例给ta看
我原本觉得这孩子给男方真特么离谱,后来想想留着也未必是好事
别老说什么女的为什么那么听话,她脑子是不是进水眼是不是瞎,你不能只在自己付出真心的时候责怪对方为什么算得那么清完全不相信你,看到别人付出真心被辜负了又去责怪对方为什么没有防备心。
如果婚姻要求完全时刻保持警惕一切算得清清楚楚,才能有自保的机会,不如不开始,在外已经够累了,回家也睡不踏实,何苦
有些女的被【只生孩子不结婚的模式最自由最优越】忽悠瘸了,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接受。
然后现在属于是法律在给这种想法来了个响亮的耳光。
区区一个编外人员,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生了孩子又怎么样?你自己愿意的呀。
小孩是无辜的。所以他出生之后,男女双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觉得,即使我是站在女性这边的情感博主,从这个判决大概就是看出了这么个走向。
未婚生育默认所谓的彩礼要退一半,默认你生了孩子不带走带不走的话,你要付抚养费,默认你无法合理地享受男方的财产。
问了一下律师朋友和 AI 们,这俩人但凡扯了个证,这男人提出这种退彩礼的要求,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因为法律认为婚姻的公序良俗跟未婚生育的公序良俗是两码事。



甚至我一个律师朋友托我出来告诫一下广大女性,不要被小视频忽悠瘸了。
我国在面临这种有代表性的不守规矩的路子的时候,多半会从严惩戒不守规矩的代表人物。
这女的属于是被抓典型了。
那么现在对于未婚同居、事实婚姻这一块的保护力度,大家也就看到了,就是为了给女的敲个警钟:你未婚生育,就默认你俩一半一半。你未婚生育是不配收完整的彩礼的。
甚至未婚生育连彩礼存不存在都要打个问号。就算是你把事实婚姻完成了。他想整你也可以整,谁让你差了那张证呢?国家不认可的东西,你活该。
我问为什么,
我律师朋友说,好管理。你们都同居生子还了得?这社会不乱了套了吗?
那反过来你也可以考虑,如果你是已经在婚姻里,你丈夫在外面找了个女的生了个庶子。对于生了长子的,明媒正娶的女性来说,这事已经够倒霉了,多了个庶子分长子的继承权。
如果外面的野女人也要分你的财产,你是不是憋屈死?
所以非婚生育的女的,其实在法律看来就是一张证又不贵,你为啥不扯呢?你不扯的话,是不是你憋着事要搞事情?你是不是想当野女人?你不扯这张证,我就是不保护你,你活该,谁扯证保护谁。
我说这么一说的话,我倒是站在这个视角,会心里好受一点。
他说,对嘛,所以大部分女的不会搞这种非婚生子、事实婚姻。所以这个事再怎么恶心,跟大部分守规矩的女的也没什么关系。心放肚子里就成了。
而且这个事就算是以重婚罪来查,也是这男的倒霉。跟认真受法律保护,走明媒正娶路线的女的没啥太大关系。主打一个大家都守规矩,世界将是美好的明天。
同理,关于婚姻严肃性的这个事,男同胞那边也有一个特别委屈的案子,叫做订婚强奸案。
是的,按道理来说,很多婚前人都开始同居了。甚至像这个案例里,孩子都生了。怎么亲热一下就不行了呢?
哎,就是给你重判。
只要女的不同意,只要女的激烈地表示不同意,你男的就得进去。
谁让你俩现在没结婚呢?
这种可左可右的案子,在你挑战法律的规则的时候,如果变成典型,就给你搞重判。
真是婚内强奸,两个人但凡扯了个证。男的再赖彩礼啥的,是判不了这么重的。
未来婚姻解构会是一个趋势。所以上面的意思大概就是:口子不能开,谁开谁倒霉。想被婚姻保护,至少去把证扯了,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 把证扯了再谈权益,不然你不在我的制度保护下,我凭什么保护你?我不会让你过得太舒服的。
而女性在这个局里面,很有可能付出的是生育的代价。所以更不应该跟风去,在自己想要孩子的情况下,一边顶风作案解构婚姻,一边又觉得男人养家天经地义,想花男人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彩礼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
甚至我被我的律师朋友提醒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这些愿意结婚的女的跑去维护不结婚也能得劲的女的,那很有可能未来我们男人如果外面有人,我们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这个情况,起码还能追回一部分。
已婚女就不掺和未婚生育这些破事了哈。
自己凭本事出不起人力、物力的,不要琢磨非婚生育。这个保障国家是不会帮你承担的。自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胳膊拧不过大腿。
提前防止有人撕男的结婚化债。
合理合法隐匿转移财产这种事情,方式方法多了去了。
男的琢磨男的占便宜,女的琢磨女的占便宜。
搞婚内咨询的律师和情感博主,各有各的路子,各给各的金主出主意。

这篇发公众号之后,后台有几个挺好的回复被系统折叠了,我发在这边。








热烈欢迎钻牛角尖时找我聊聊。有些事儿,也许旁观者清。换个视角,可能是不一样的感悟。

杜嘟嘟
738 次咨询
5.0
3255176 次赞同
去咨询
感谢你看到这里,我年轻时迷茫时也是有很多比我年长的姐姐在拉着我往前走,所以少走了很多弯路。
而现在,我想把我走过的弯路与逃过的弯路的经验都告诉有缘的你。
你发现了我,可能再熟一点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快来,置顶星标,就不会错过每周的三篇干干干干货了!
知乎干货已获赞200万➕,收藏80万➕。
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保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我推动不了社会文明和法制发展,我只能做到,我自己不婚不育。
男的这操作有多灭绝人性,女方有多惨,大家讨论的比较多,就不赘述了。但这里我想说法官滥用自由裁量严重偏颇!
以下从抚养费、彩礼返还、抚养权归属、证据采信、公序良俗考量、费用分担六个核心维度,列举本案法官的裁量失当之处,结合女方未出月子、重度抑郁、无收入的特殊情况,对照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逐一说明。
一、抚养费判决:完全脱离女方实际支付能力
1. 未考量“无收入+重病”的客观履行不能
女方剖腹产未出月子、确诊重度抑郁、无法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连自身治疗与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法官却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9条“抚养费数额应根据父母负担能力确定”的强制性规定,未考虑“有负担能力”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前提。
2. 超出法定比例上限且无合理依据
即使按法定最高比例(月收入30%)计算,女方无收入时抚养费应大幅降低或暂免。3000元远超安徽宿松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月均约2083元),且未考虑女方产后恢复与治疗的额外支出。
3. 未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判决未平衡“子女需求”与“女方生存权”,3000元对无收入重病女方而言属于根本无法履行的义务,反而可能导致女方病情恶化,最终损害子女长远利益。
4. 裁量空间滥用
司法实践中,对产后重度抑郁、无收入的母亲,通常暂免支付或降至几百元(象征性),待病情好转后再行调整。本案未采取任何变通措施,裁量明显失衡。
二、彩礼返还:比例酌定未充分考量女方特殊付出
1. 未充分考虑“产后抑郁+身体损伤”的特殊情况
女方刚经历剖腹产,身体与精神遭受双重创伤,且因生育导致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法官按50%比例判决返还彩礼(52484元),未体现对女方生育付出的补偿与特殊保护。
2. 未考量男方“产后立即起诉”的过错
男方在女方剖腹产第5天提出诉讼,违背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属于明显过错方。法官认定“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未将男方过错作为降低彩礼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3. 未充分核实现金与实物损耗
彩礼用于婚礼筹备与生育消耗,三金等实物可能已使用损耗。法官仅“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未核实具体损耗情况,返还比例缺乏精准依据。
三、抚养权归属:过度侧重疾病因素,忽视婴儿最佳利益
1. 未优先适用“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生活”原则
婴儿刚出生,依《民法典》第1084条,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女方重度抑郁属产后特殊时期疾病,有治愈可能,不应直接剥夺抚养权。
2. 未考虑母婴分离对女方病情的负面影响
产后抑郁患者需亲子陪伴辅助康复,强行分离可能加重病情,法官未评估此风险,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3. 未提供“暂时抚养+病情评估”的过渡方案
可判决男方临时照料,女方病情好转后重新评估抚养权,而非直接剥夺,未体现家事审判的柔性与关怀。
四、证据采信与程序裁量:对女方不利的双重标准
1. 未充分采信女方重度抑郁的医疗证据
女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足以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支付能力,法官却未将此作为核心考量,仅在抚养权部分“提及”,未在抚养费、彩礼返还中实质运用。
2. 未考虑女方“未出月子”的诉讼能力受限
产后15天内,女方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有效参与诉讼,法官未依职权延长举证期限、提供诉讼辅助,或建议暂缓审理,程序上显失公平。
3. 未对男方“奶粉费”主张严格审查
男方主张的奶粉费6329.62元,法院直接支持一半,未核实购买必要性、实际消耗量及与女方的关联性,证据采信标准过宽。
五、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裁量严重偏离社会伦理
1. 对男方“产后起诉”行为未作否定性评价
男方在女方最脆弱时期提起诉讼,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未在判决中体现价值导向,反而按一般案件处理,未发挥司法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
2. 未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女方承担生育的身体与精神代价,男方仅承担部分费用,判决未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对女方不公。
3. 未考虑非婚生子女的特殊保护
判决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母亲给予额外保护,与婚生子女母亲的司法保护标准不一致,违背平等原则。
六、费用分担:对女方双重施压,裁量逻辑矛盾
1. 奶粉费分担与抚养费判决重复施压
既判决女方承担一半奶粉费(3164.81元),又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对无收入女方形成双重经济压力,违背“一事不再理”与公平原则。
2. 未支持女方分娩费、月嫂费的补偿请求
分娩费(1.7万余元)、月嫂费属产后必要支出,女方因生育身体受损,法官驳回男方分摊请求的同时,未考虑女方生育成本的补偿,裁量逻辑不完整。
本来女方应该抓紧上诉,但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精神状态根本就难以做到。
法官这么判抓不到什么错但是毫无人性。
与扶不扶并列了。简称:无证生孩退半+AA。推荐刚生完时起诉,效率高,效果佳。
经典的判决,最莫名其妙的是,关于解除婚约的是男方还是女方,此案和稀泥说无法确定。然后就各打50大板,来个AA+孕生照顾相关的女自担,不用AA。
看看男方(家庭)和女方分别做了啥,法官说无法分清谁在悔婚,所以责任对等。
谁在悔婚?看不清吗?责任对等吗?
高法说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判退彩,此案说嫁妆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
判孩子归男方+女方付抚养费=抢孩+抢钱。
(哎,看到两个网友的推测,发现自己脑洞不够大,传统保守了。网友的推测合理多了,相比之下,以为男方抢孩子不太正确。更可能是不想要孩子,等着女方接抚养权。多操作几次,男方低成本得到多个孩子,都由女方抚养的。此次操作过头了,女方严重抑郁,没要抚养权。)
是假不要,以退为进真抢,还是真不要,只生不养。信息有限,只能大家自辨。

此案判决去母留子,对女方来说就是倒贴代孕。
===
既然是退彩礼的审判,理应套用高法的规定来判退的比例。高法给的是类似完工百分比法的标准。
但是这判决,从没登记看不出是哪方的责仼一句,就跳到了退50%。
高法给过一个原理:登记结婚一年以上且生育孩子的情况,通常被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融入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一般不予返还。
看法官的意思,因为没有证,上面的原理失效了。针对没领证区分责仼很关键,区分后是对等责任,所以可以认定退的比例是50%。
把这句话删除呢,完全无影响,逻辑反而清晰了,唯一的问题,暴露了不使用上面高法给的原理。
给人一种感觉:法官虚晃一枪,假装要考虑高法的完工百分比法标准,实际迅速转向没领证责任百分比标准,判对等责任,最终男女经济AA标准。
===
男方成功的关键,趁女方剖腹生产后的时机发难出招,女方果然无力招架。
一种即视感:没病给你整出病,趁你病要你命。
===
据报道,未婚生子后,男子起诉女友,要求退还彩礼和分娩费。如何看待事件双方?
如何看女子产后被男友起诉退彩礼和分娩费,法院:彩礼按50%比例返还,奶粉费女方应承担一半?
以上是两篇梳理的信息比较全面的回复。
在里面最恶心的一件事就是,男的要女的先辞了月薪一万五的工作才领这个结婚证。
这个证是镶了什么金边,要女的不要孕产期的基本工资的保障,断送职业生涯去拿?
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彩礼退少一点还是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三个月离婚冷静期让男的转移资产或者家暴?
和这么算计的男的生了孩子,明显是这个女生一生的耻辱。
希望她能快点从抑郁症的泥沼中爬出来。
不要为了这件事,让自己整个被毁了。
事情发酵好几天了,水军开始下场了。
但这次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第一是速度太快,卡点太精准就在女方剖腹产后五天就要应诉,这是众所周知的脆弱时刻。
其次,最矛盾的地方在于,女方如果还有抚养能力,本来孩子就应该直接判给女方,这是最正常的。但是结果并没有,那就是默认女方并没有抚养能力。
并且在不明确女方是否已经辞职的失业的情况下,如果她因为重度抑郁,极有可能连产假结束后工作都不能持续,还要她出每月3000元抚养费,这明显是不可能做到的,却判了。
那就是说对一个身体和精神都极其脆弱的人,法官在进一步把她向更加危险的方向去推。显而易见是违反了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一点都不中立,这是非常严重的职业能力问题。
第三,探视权。这种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酒同居却不认定为事实婚姻,目的就是不承认双方婚姻关系以达到要退彩礼的利男结果。
女方没有抚养权,但是没有清晰地告知探视权怎么判,怎么监督男方有没有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父亲是否随意对待婴儿,是否会随便扔给个老光棍看顾这种可能性也会有的。他们是否请保姆,婴儿一直没有母乳身体健康是否可以保证,就是孩子会不会被父亲养死,也是未知之数。如果他们不允许监督探视,却又想女方掏钱,甚至可能养死人家生的孩子,那这事就作孽大发了。
这个问题的高赞本是千赞答案,被几百赞的强行挤上高位,新回答也是,被一堆水军占据,用话术去扭曲抹杀。
可想而知舆论压力已经到了怎样的地步了。
你们再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公道自在人心。
女的抑郁症是男的逼成的,只希望她赶快振作,保住工作,不要放弃生命,日子还长着呢。
十个人在陪我更新呢,奉陪到底。
想白嫖完别人的肚子,还要白嫖劳动力失败,bro是不是挺不开心的呜呜呜给了她五万彩礼,先好好养着吧,大把找茬的机会。
最关键的就是我讲的第一句话,男的这样做,他就是无耻无情无理取闹处心积虑要害人,他本来还不配有这个孩子呢。
那么多要留子去父的女的他不去卖精,非要找个要结婚的婚女去祸害,好呀给你看看后果,等着吧。
只要他养着孩子,他就不可能再顺利地祸害第三个女人,而他养孩子,就不得不动用到父母或者请保姆,女方只要维持合理的探视权,甚至可以精准地监视他们,如果发现虐待行为就把他们送进去。
至于三千抚养费,有工作的时候自然可以支付,给孩子买东西安排早教,没有工作,去哪里哪三千出来,有空就去男的工作地点喝喝咖啡,天天巡视一下挺好的。
bro老想说自己赢赢赢,又觉得自己给过彩礼很吃亏嘤嘤嘤,你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态到割裂了吗?做个正常点的人,要么就哈哈哈哈只花了五万彩礼白得人家五十万才代孕回来的小子。要么就哭一下拴不住女的给你带娃要自己带,别在那又哭又笑的发癫。
放心吧,最后只会存在两种女人,无害爱猫女和母系氏族,婚姻崩坏加速,都是bro的功劳,是你们自己去责任化的,不承担责任的人,没有资格成为继承者。
当婚姻制度并不能让付出多的人多收获,不玩肯定是理所当然的。
牌在我们这里,只有我们才能能决定开局还是不开局,不赌就不会输。
最新消息,女方可能隐瞒信息。
坐等反转。

女子产后半个月被男友起诉退彩礼,法院判退 50% ,非婚生育的女性付出,法律该如何「看见」?
大家可以去看看被答主折叠的评论,我感觉很可能接近事情的真相。
看了女方发的小作文。
我只能说,我是法官,大概率也这么判(不知道二审法官会不会因为同情女方而改判)。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的法官只能这么判。
综合判决书和女方的小作文,可以大致推断出双方诉求。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女方不退彩礼和其他费用(有没有其他诉求,我不清楚);
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这个吊样,孩子目前是跟着男方生活的,法官能怎么办?
法官只能把孩子硬塞给男方,然后为了安抚男方继续抚养孩子,让女方退一部分彩礼(女方个人条件应该还可以),以后支付抚养费。
(至于女方诉苦说男方对她不好,问她借钱买车,让她辞职去上海等,在法官眼里,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男女因琐事纠纷导致感情破裂”,而非法律意义的过错**。在双方都不要抚养权的大前提下,这些感情纠纷,不直接影响法官的对抚养权和彩礼纠纷的判决。法官的能做的,只有分好钱、分好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为女方提供情绪价值。)
男方的去责任化思维,让法官无法挑出他的破绽和过错,反而让他得到了力/工们大出血才能得到的孩子,甚至倒逼女方退他彩礼。
男方只要钱不要孩子,法官甚至还问男方父母“人家老人都抢着要孙子,你们家为什么不要?”
我已经脑补法官的内心吐槽了:
求求男方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这样我才有抓手,判你们出让利益,补偿女方啊。
你们和其他力/工父母一样,出点血,安抚一下女方,不行吗?这样我才好判啊。
男方现在这幅‘不要孩子’的样子,我怎么拿孩子要挟你们,判你们出钱补偿女方啊???
女方也是,你生的孩子,你的骨肉啊,你怎么也一点不在乎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们都这个样子,我怎么判案啊!!!
TMD,都这个样是吧?
一个个的死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
我只能公事公办了,那孩子继续跟着男方生活吧。
男方你别闹!你不是要退彩礼吗?我让女方退你一半彩礼,以后女方付抚养费,孩子男方你继续养着,这总行了吧?
好了,就这样,男女双方都闭嘴!
女方抑郁症,是由判决结果倒推出来的,法官先有了要把孩子判给男方的结论,然后采纳女方的抑郁症材料作为支撑证据。




新闻模棱两可,对很多关键情节遮遮掩掩,不是为了偏袒男方,而是因为男方的这一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
一旦大规模的男性学会了这套,很多矛盾就会交给社会,政府将会很难受。
(而且,会有大量的原本很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男方,也会有样学样,导致女性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年轻一辈的思想,和上一辈人完全不一样。
女方能写小作文,而男方声音较小,原因在于,男方的去责任行为,还没有大规模化,相当一部分男性,都还是同情女方的,男方知道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但得不到大规模支持。
这个案子按传统思维,女性是弱势群体,所以要照顾女方利益。
可利益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从哪里来呢?只能从男方身上出。
法官希望的判决思路是:
男方父母想要孙子,争夺抚养权
→男方父母希望女的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出让利益,使得女方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主动赠予女方?万元,并承诺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法官顺理成章,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得到了性别转移支付
→事后,舆论依旧可以营销“生育无价”的氛围,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物化女性、繁殖癌!女方血亏啊,男方才花了这么点钱就得到一个孩子,占太大便宜了。
可男方第一步就没按法官的思路出牌,直接不要孩子了。
法官没了性别转移支付的抓手。
事后,舆论也没有理由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了。
新闻也只能掐头去尾,迷糊处理。
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以为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结果法院偏袒男性,因此判给了男方;
实际上是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迫于无奈 ,因此判给了男方。
最新发现:据女方透露,男方拖延领证的原因,是为了领证前把婚后共同存款,转移为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说实话,我个人才疏学浅,没理解女方的意思。
请大家为我解释一下。

真没绷住,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出轨,
然后不承认亲子鉴定的传统艺能。
这剧本大家都熟,见多了。
看着看着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
怎么会把孩子判给男方?
然后看到遮遮掩掩的一句:
”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
给你们翻译一下,这亲生骨肉她不要了,
她不要了!
但凡她提一句要,孩子百分百归她,没有任何疑问。
因为甚至这两个人都没有结婚!
要上户口都得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和《具有资质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你就知道把孩子判给男方的话,对面得有多离谱了。
继续往后看原文,她不要小孩,
那她要啥?
“目前我的诉求是,希望通过协商取回嫁妆或相应价值的钱款。”李捷说。
(在返还彩礼后,李捷也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约2万元的嫁妆及个人物品,但遭到陈明拒绝。
对此,李捷曾咨询法院,法官表示该问题未在本案中处理,建议另案起诉或协商解决。)
出去看了一圈,
发现男方也是个人才,
这位搞去责任化,也不要这个小孩,
最后法院是按着脑袋判他抚养的,甚至女方还要给一半的抚养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要你把球踢给法院,表达自己不要小孩的需求,
法院就会求着你养孩子了,甚至还退彩礼,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精彩了!
看到后续了,我认错,我惯性思维了o(╥﹏╥)o
这俩畜生都不要孩子,法院二选一挑了一边塞过去,这孩子天崩开局

这是一个去母留子的成功案例,母亲还是一个在安徽能够月入一万五的优秀女性。
男方出了六万六彩礼和一个金镯子,得到一个娃以后起诉离婚,退回了五万多。
女方出了两万嫁妆,九万往返路费和婚礼用度和日常费用,被骗辞了工作,生了个娃,颗粒无收。
总结,异地骗婚骗孕,多多科普,多多避雷,专挑异地相亲想找人搭伙生娃过日子的大龄单身女青年。
我们不性别对立,也不性别绑架,不输出情绪,也不输出暴论。
只实事求是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他拒绝一个他不喜欢或者不喜欢他的人,这有什么错?
婚姻告吹后,追回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予,这又有什么错?
他要求放弃抚养权的母亲承担部分抚养费用,这又有什么错?
他没要彩礼,没要房产,没诬告xq,没烧窗帘…他错在哪里?
他错在没委屈求全?他错在没认劳认怨?他错在不接受男德绑架?他错在维护个人利益把自己也当人?
她生下孩子五天就抛下孩子回安徽的时候,不可怜孩子小。男方因为她抛弃孩子而提出分手的时候又开始指摘男方不顾及孩子还小。
指摘男方的时候说孩子的父亲也有抚养的义务,可别人本身就在抚养啊。她逃避抚养义务的时候反而指摘男方太计较。不,不是他计较,而是你太双标。
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女性放弃抚养权后,退还彩礼、承担一半抚养费,这不是基本道德么??
整天把彩礼、不婚不育、去父留子挂在嘴边的集美,为何此刻男性拒绝结婚和要求对方承担一半育儿责任都要被你们口诛笔伐。
时代变了,我们都该学着成长。
没有任何人就该为你的决定和人生兜底,无论你是Bra还是Bro。

明明男方一家也都不想要孩子为啥那么多人说是男的在骗子宫啊?
看了好多回答给女方打抱不平的,只能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女方这边能搞出燕东萍,n孩非亲生的狠货,男方这边就能搞出此案中男方这样的狠人,大同案货拉拉案能被办成铁案,那出现这种女方生了孩子还要退彩礼的判决又有啥好奇怪的呢?
怎么看怎么像是被借腹生子的同妻。
还是不领证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同妻。
女方开直播吧,就讲这个故事,背景挂男方全家福,一是靠打赏礼物多少能收回一点,二是我单纯想看看这男的长什么样。。。
666评论区愣是干成奇人大赏和狗叫品鉴会了,我提一句开直播一条条扑上来张嘴就咬,不知道戳到什么地方了这么敏感,主页点一个是一个,全是彩礼相亲胖猫武大牢A,翻了几个我特么以为乎子数据复制人研制成功上线了,天天关注挑拨的傻呗话题这辈子有了
还有个🐮小的自卑神人装女来私信,一眼从未和正常同龄女说过话,嘴一张就开始拉,赐你四孩非亲生都爽了你了,
如果按照本题目下面的一些女性答主的推测,是“男方抢孩子”,那判决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在过往所有“男方抢孩子”的判决中,只要男方事实上的“抢走孩子”,那么判决100%都不会退彩礼,更不可能退分娩费,更更不可能还要女方付50%奶粉费,甚至通常都是要男方给女方孕期补偿一笔钱,现在这个结果并不符合事实逻辑。
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说“男方抢孩子”呢?
我想了一圈,只有一个可能:因为这些人都是先射箭后画靶,不在乎事实只是想骂男人
这就是进步主义的必然结果。
你不可能在保护儿童和女性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前提下,要求一个男性对于一个独立、自主的成年女性富有额外的道德义务。
要么女性独立承担生育后果,要么男性对女性的生育拥有干预权,二者总要选其一,没有两边都占的道理。
现在的判决只不过是要求该案女性对她独立行使生育权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已。
一面之词而已,能让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自行设想一下发生了什么
去责任化就是牛啊,这哥么真是龟南一辈子触碰不到的高峰。
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反正我不参与针对男性的任何一场围剿。
男的才是被这个女的给坑惨了。
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谈恋爱期间意外怀孕了,不让这女的生,她非要生,生下来之后又不养。强行塞给男的,而且彩礼只退一半。
这男的还没结婚。多了一个不想要的孩子,损失了一半的彩礼。
真让去父留子 又不愿意了
你就这么想,在如今退彩礼堪比虎口拔牙的现实之下,居然还能拿回来一半。
这女方得出现了多么严重的过错,让法庭母平母正都顶不住了?
只不过,抑郁症拿出来一挡,又成了完美受害者了。
无数次历史事实证明,绝对不能相信女方的小作文;
男方上海,女方安徽,认识没多久就怀孕,如果女方觉得男方不靠谱,可以自己打掉,毕竟法律上规定女方有完整生育权;
两个人没领证,在法律上就是没结婚;
为什么女方不要小孩抚养权?
你不能在法律总是偏向女方的时候说法律公平;
与此同时另一边是女友跳楼,男子拽了 5 分钟力竭未能救回,被判赔 8 万,哈哈哈哈
近些年抽象判例数量节节增高,看来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除了最高赞,大部分回答还在说“白得一个孩子”,好像占了什么大便宜一样。
时代已经变了,生娃警告得自己真信了?
再再更新,很多人认为领证就好了,问题是即使领证了,装到孩子出生,然后利用生产后女方虚弱,激素不稳定,刺激逼迫女方,如果女方想不开,男方无责的,结果是一样的。
再次更新,结婚不结婚,孩子生不生,一定要自己决定,决定后也要为此负责,无论是发生了什么,是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生命比金钱更重要,不是多要点彩礼能解决,彩礼无法解决生育带来的损伤,及时止损很重要,爱自己很重要。很多女孩过早的被教育成了别人家的儿媳,妻子,母亲,而不是作为人,作为她独立的自己。
我看完我竟然找不到这个女孩有什么办法跳出这个坑。即使领证又如何,不过是少退点彩礼,仅此而已。如果男方一开始就是存心只想要个孩子,这简直太划算了。
我想起了,同性恋天鹅。
派一个公天鹅去勾引母天鹅,小天鹅孵化后,2只公天鹅联手赶走母天鹅。母天鹅感到悲哀,难过,这俩公天鹅欢天喜地,有小天鹅了。
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嗯,这算是男方给胖猫、冬萍老公、四娃非亲生男扳回一局的案例吧?
魔法对轰愈演愈烈,男方女方手段尽出,现代婚姻逐渐消亡,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中国的婚育率还是太高了。
纯骗肚生孩的案例,最要命的是法律认可了。
劳动法再可笑也比婚姻法靠谱。
最黑心的血汗工厂都不能一边糟蹋你的身体一边掏空你的钱包。
女性生产一年内是弱势群体,资本家都不敢压榨,要每天给一小时哺乳假的!
到法律这里居然才刚生产完就要应诉?
我实在不能理解,在我看来正常的法官就应该判案件延期再审,等母亲生产满一年,恢复正常健康状态后才开庭!
而没有开庭审判前,男方强夺刚生育的女方孩子就该报警!把孩子抢回来,然后先关男方十五天!
女方想坐地起价,男方当断则断。之前就有律师警告过男性朋友,一旦女方表现出不想跟你继续过的苗头,千万别心软
没结婚还可以收一半彩礼,这波操作可以!
看完新闻,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网上的一句老梗:她现在流下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
原来如此
以前在知乎刷到过一个类似的男的,也是未婚先孕然后指控女方精神有问题,想把孩子抢过来。
当时下面一片骂声,现在看来居然还真不是痴心妄想啊…
二编:某些bro是不是根本没有阅读能力,我都说了是另外一个男的,他也是类似操作,但他目的是抢孩子。能听懂吗…非得追着我说哎呀他不要孩子(翻白眼)
基层法院民庭这种忙出屎的地方
10月女方分娩,11月立案,12月就能开庭
更别提女方还在哺乳期,刚出月子没多久
这里面没猫腻我真不信哈
相当于,倒贴钱做代孕,最后每月还要给三千抚养费。
法院效率这么高吗?我看有的家暴致死案,女方反复离多少次离不掉,这三个月结束战斗了?
女方现在应该意识到,双输好过单赢。
反正她有抑郁症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剖腹生子、受虐致抑郁还要退,确实奇葩。
法院判决提醒女性:不孕不育报平安。
有人去搜了,这男的以前就这么干过一回,也是孩子一出生就跟女的分手了,弄了一个孩子。现在是二次得手了,看来他抓住了一个法律漏洞。
这是好事儿啊。
这样判,幻想着能找个男人,俩人生个孩子,“和和美美”过一辈子的女人才会越来越少。
法律已经多次强调了生孩子是女方自己的事情,尤其非婚生子,完全是女方个人行为,奈何很多女人还是沉浸在老思想里,觉得孩子是给男人生的,男人应该付费,应该包圆自己妊娠的费用。那这不是买卖人口,租赁器官吗?法律不承认这个行为。你的孩子,你要交给孩子父亲养,可以。你想以此换钱,不行。
女人学聪明点,自己的孩子,自己生,自己养,随自己姓,只算自己家添丁进口,花钱受罪都是为了自己,好歹旱涝保收,否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你知道游戏法则不站在你这边的时候,别玩双人对战了,玩单机游戏。


这个回答我觉得我写得还是不错的,不知道戳谁肺管子了给我折叠了,现在我再次贴在这里,因为现实在证实我所说的。
有人又要问了,“答主答主,这个案例里女方没有收到钱啊,还赔进去自己的嫁妆”。
因为有些人很天真的。就算所有男人愿意买,所有女人就愿意卖吗,说白了母猫母狗生的崽如果太早被人聘走,狗妈猫猫都是要呲牙的,女人为什么愿意出让自己的婴儿?所以要靠一招,骗。“我不是要买走你的孩子,只是和你共同养育,给你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愿意补偿你。”时间一长俩人都入戏了。(但是现实是不会配合他俩的,很多女人产后抑郁,就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骗走了)
就像让我的回答被折叠的人,这里面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在买人的男人,冒牌祖宗做久了不肯接受自己的子孙是买来的。还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卖人的女人,“说什么呢,我们这是爱情”。那好了,一谈情就伤钱,如果她真只谈钱就好了,一赚几十万,二不用付抚养费,人千万不能重感情。
杀伤力,堪比婚恋的 “扶不扶PY案”。
…………
安徽宿松“剖腹产后半月被起诉退彩礼”案(陈明诉李捷),承办法官是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彭旺鸿法官。(男的叫陈明,)该案由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彭旺鸿法官作出了返还50%彩礼、驳回分娩费分摊的一审判决。(网载)
……………………
婚、恋关系断崖式死亡,兔死狐悲的共情
普通女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最脆弱的时刻,等来的是伴侣和法院双重宣判:失去抚养权,退还彩礼,承担抚养费和奶粉费。哪怕案例中这位女性履行了事实婚姻的全部义务:办婚礼、怀孕、生子、承担费用。
对女性而言,这种遭遇击穿的,恰恰是女性当中的最想正常结婚、愿意真诚投入婚恋的女性。
更关键的是,这部分愿意好好结婚、甚至带点恋爱脑、愿意真心付出的女性,也恰恰是普通男性最容易攻略、也最想娶回家的结婚对象 —— 她们不贪慕虚荣,不漫天要价。
结果呢?这一纸判决、现在好了,直接把这部分最适合结婚的普通女性,按在耻辱柱上摩擦。好笑不?
(顺便说一句,下面评论里吵吵嚷嚷的那种要100万彩礼的女性、去父留子的女性。冷笑一声,这部分女性,对普通男性甚至正常婚姻,从始至终就不在她们的菜单上。 反而真正能和普通男性走进婚姻的,是判决书中的这类女人)
男性的极端个体自私,击穿群体信誉,反噬后来还想正常结婚的男性者利益
男方赢了官司,但个体的极端算计,会击穿男性中另一群体,比如说想要真诚结婚、成家的,绝大部分的正常男性。
普通男性想进入婚姻的,将不得不面对结婚女性设置的、更高防备门槛: 例如房、车、婚前协议、财产协议、生育金、高额彩礼(也许会换个说法营养费?改口费?养育费?)。
对男性来说,极端个体的自私算计坏榜样,最终反噬的——是后来者中想要结婚的男性,砸的是这部分人的饭碗和生存空间。
普通男女,根本撑不起这么高的防备成本。一旦形成,剩下的就都是上层、富裕阶级的游戏了,普通人谈婚论嫁的机会消失,门户、阶层逐步形成固定。
跟着起哄的人?不想结婚跟着起哄,姑且认为你清醒,或者坏;但,对婚恋关系还有期待、想找女朋友、想成家、甚至还想结婚的,也跟着起哄,纯纯是傻。
判决书,比网上一万条挑拨男女对立的帖子更具杀伤力,胜过网上千万条恶意挑拨的男女对立热搜。
更残酷的现实是:当还想要结婚、成家的男性,还在纠结彩礼贵不贵、门槛高不高的时候,现实已经更扎心 ——社会上根本找不到一个正常女人,愿意让他花这笔钱。
以后普通人(男女)想进入正常婚姻?不好意思啊,大概率都是杀猪盘,你的盘我的盘,盘盘不一样。(快乐童年)
最后,男性最终进不了婚姻的伤害,远比女性要大得多。当大量男性被迫光棍,最终反噬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安稳。所以某些体系内,很大被渗透了,(FY)近年来更是奇葩迭出。
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达尔文进化了,倒正应了古人的那句话,穷不过三代。原来大家以为穷三代要翻身,万万没想到原来真相是穷不到三代要绝后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想结婚?”
大同案女方不起诉的的if线
看到了吗,大同案如果女的不报案的IF线
我的评价是现在民法典惯出来的就是没有基本人性的人
女方剖腹产5天,在肚子上拉了一道大口子,还躺在床上的时候法官让女方去应诉,绝
这个案子就应该糊到那些提倡彩礼立法的人大代表脸上,女方月薪1W5,男方这点彩礼不过是女方几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要求女方辞职,断掉人家的职业生涯,还能去法院起诉,在法院打通任督二脉用极快的流程无视女生的身体状况硬生生抢走孩子
民法典觉得生孩子是个人支出,没结婚彩礼是可以退的,结果结局是孩子是判给男方的,女方还得给赡养费,彩礼男方一起花了还能告回来,嫁妆是女方肚子上还有剖腹产的刀口还得去自己起诉的。请问男方在这个过程付出了什么?这部民法典是不是整个过程中协助身强体健的男方残害女方,把女方当成二等公民整
什么叫人性,什么叫没有人性

潜在QJ犯真是孜孜不倦

不要给任何喜欢未婚先孕的男人生孩子,不然只要他用彩礼的名义硬塞给你点钱,他就可以要求你辞职,要求你把孩子户口落他家,要求花你的彩礼,让你为奴为婢,只要你不答应,男方就可以悔婚然后在你产后虚弱的时间去告你退彩礼。完成这一切只需要虚情假意地装一段时间,让女生以为你爱她
有些50W不用来带节奏,我直接删,不会给你们这种跳蚤生存空间
以前有人科普过,婴儿两岁以内只要女方想要且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给女方。
这次判给男方,是不是说明女方根本不想要?
25年10月产子,到现在孩子也没到两周岁
按照法律来讲,母亲没有重大过错,是不可能把孩子判给父亲的。
看来这里面小作文不少,还得是集美能编
你们很多同志都没当过爹,我跟你们讲一个事实:父亲对子女的感情,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的,我对于我的女儿和儿子在他们出生时最大的感受就是陌生。那个时候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豁出命去保护他们,我心里想的是,不会;当然我嘴上说的是,那必须的。
我一度以为我自己是异类,直到我和几个当爹的朋友聊过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们的心态都差不多。
这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特征。
母亲和后代的感情是从十月怀胎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而父亲对子女的感情,是建立在长时间亲自对子女的抚养之上的。经过半年到一年左右的起夜、喂奶、按摩、哄睡、陪玩、讲故事等等亲子活动,父亲这个角色才会意识到眼前这个后代与自己的关系和对自己的重要性。大概到我女儿和儿子牙牙学语的年纪时,我那句“那必须的”才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那种把孩子遗弃了然后十几年后又去寻亲的,尤其是父亲,他说的什么对孩子有亏欠、后悔之类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没经历过亲自抚养这个阶段的父亲,是不可能对孩子产生正常的、深刻的父子或父女感情的。而真正亲自抚养出来的后代,哪怕是生在残酷的帝王家,哪怕孩子要造自己反,皇帝都依旧下不去手真的杀掉了事。
扯远了。
说这些的意思是,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在孩子出生时抛弃这个后代,心理上是毫无负担的——你会为了离开一个陌生人赶到难受和愧疚吗?
真正让父亲压制住这个心理,心甘情愿抚养新生后代的,恰恰是各种社会共识和规训。正是由于这些社会共识的存在,明明很多父亲对孩子的到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依旧要装得很高兴、很兴奋、准备为孩子付出一切,而在亲自养育孩子后,这种伪装反而成了现实。
所以你们很多人说的去责任化其实都只是表象。去责任化的本质,就是把这一套规训男女双方的社会共识放弃了——而这套共识背后,男女双方都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都被抛诸脑后了。只不过这种放弃,最早是女性开始的——婚姻的排他性(婚后性自由)、婚姻的性义务(婚内强奸)、婚姻的互利性(婚后财产分割无条件倾向女性)——男性选择跟上而已。
而当男性跟上之后,慢慢就有男性意识到,这一揽子义务里,孩子这个义务,其实本来自己也可以不要的。毕竟如果按照生物学来说,男性的生殖器官结构就是鼓励男性打一炮换一个地方,广撒网,多播种。
所以你们看,以往很多离婚的纠纷,双方最核心的点就是孩子归谁。而现在这套社会共识瓦解之后,就有了题目里的男方:我只要钱,不要孩子。
有趣的是,当男方不要孩子、只要钱的时候,无论是女方还是裁判,才发现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制衡男方了。而“不要孩子、只要钱”恰恰是写在男方生物基因里的,只不过被社会共识压制住了而已。
而现在社会共识被撕裂了,那这个事件就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
完。
看到这个案件的第一感觉,是看过那么多离婚案后,终于出了一个性转版的。
代入男女方的境地,也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绝情”的现代故事。
从判决来看,最后男女方承担了什么呢?
第一,是孩子归属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
**第二,是彩礼。**经法院认定,女方原先获得6.6万元彩礼+现金22590元用于购买三金+(购买时)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共104968元,判决女方以现金方式52484元返还男方。

p.s.假设22590元已经用于购买黄金,随着金价上涨,**这部分三金和金手镯的价值现在大概5万元。按照常见离婚案例,彩礼按比例返还,x金全退。**如果判决方式返还6.6万元彩礼现金的一半和物品三金、金手镯,女方手里应剩下3.3万元。

现在判决以现金返还52484元,女方手里还剩下价值5万元的黄金+6.6万元-52484元,大概是6.3万元资产,比上面的判决方式多出3万元。这点应该也是法官考虑过的。
**第三,是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法院支持,共3164.81元。
第四,女方和孩子住院期间,男方花了9609.96元,女方通过医保基金支出8603.28元,医保个账支出169.08元。法院不支持男方部分让女方承担。

第五,女方生产孩子后离开,男方请了月嫂照顾孩子,法院不支持让女方承担月嫂费用。

综上,男方为女方和孩子住院的支付款、男方请月嫂照顾孩子的费用,法院均不支持女方返还。
女方需返还的现金包括“一半”彩礼和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是52484+3164.81=55648.81元
同时女方手里保留了现在价值约5万元的黄金。
这便是抛去感情以外,媒体绕来绕去,不直接明言的纯经济数字。
这件事再简化来看,便是两个没有登记结婚的人,给了彩礼,办了一场婚礼,随后生下了孩子,随后双方分开,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和黄金。
你说这样的事公平吗?
好像挺难说的吧:
毕竟短期结婚后离婚,是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分一半房子的案例比比皆是。


毕竟更多是孩子判给女方,女方得到抚养费的案例。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情况反过来了,离婚了有孩子,孩子却判给了男方,女方还需要返还彩礼,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过去更多是案件里的男方承担,以及社会里的男性讨论这种不公平,现在待遇给到了女方。
所以有很多人觉得天塌了,觉得世界黑白颠倒了。
高赞的多位女性,明显恨的便是这种落差,这种换位。
哪怕法官通过让女方以现金返还,使女方手头资产增加了3万元,
哪怕是女方生下孩子后,先离开了孩子,
哪怕还有诸多情况尚未明了。
她们秉持的,不过是“这次的交易不如过去划算,所以我要退市,我要闹”的心理。
那些不甘心、报复、指责、攻击等的评论,与曾经的男性网友们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以前男女光速结婚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你们是否说过什么?怎么现在又突然,集体罕见地在知乎冒出来了?甚至,你们是否仔细研究过这个报道,还是又像过去那样,开始造假数据、伪事实进行传播?
回到这个案子,看过判决,看过报道,猜测过疑点部分,我认为男方采取了堪称“绝情”的操作,却又恰恰是应对“闪婚闪离分走财产”的极其有效的措施,对本不该被分走的财产很好,对还没长大的孩子很好,能有效遏制和打击那些居心不良的女性。男方是在上海工作生活,或许也是在上海,才更能顶住常规世俗,做出这种选择吧(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也不评判)。
这件事我认为最大的悲凉之处,一是父母成仇、母子分离,二是法律环境的征战四方,兜兜转转终于造就出这么个性转版案件。
我不知道女性是如何看待那些被用婚姻和法律有意无意分走财产的男性的。长期在这些新闻里失语的你们,或许现在能真正体会一下,男性的感觉了。
女方具有最终生育决定权,男方不具备相关权力。男方唯一的权力无非是当女方决定不生育的时候有权利提出离婚,并承担彩礼、三金、时间和感情投入的损失罢了。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女方也应该为生育结果最终负责。本案例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男方也明确不想要孩子,最终法院把孩子塞给了男方的同时仅退一半彩礼,实际是让男方为自己不拥有的权力去承担后果罢了。
对男方都如此不公平了,不知道s1s们在义愤填膺的喷什么?具有完全生育决定权的女方完全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孩子,生育后却又不想抚养最终判给男方,典型只享受权力不享受义务。
法院为啥这么判?
因为没领证。没有了那张纸男方就不会被法律强制照顾女方;没了那张纸也不会被分割财产;
男方不想要抚养权,法院就得强制女方退回一半彩礼,外加出抚养费,才能要男方收下抚养权;女方想要抚养权也没关系,男方可以一分抚养费都不出,强制执行也没用。
看到了么,你想要责任,就会有无限的责任等着你;你推卸责任,别人想要给你责任就要先给好处。欢迎来到后现代社会!
最让人害怕的是,我在许多评论和回答里读出了其他男人对该男人的羡慕……
怎么一溜的共享大脑在说是男方骗婚去母留子?且不说现在只有女方一面之词,就是这一面之词里,女方是怎么说的,你们看过了吗

“原告诉讼请求:……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孩子不到两岁,法院却把孩子判给男方,你要跟我说女方抢着要孩子我是一点也不信的。
那句话没错,底层普女的最优解就是不婚不育,尤其是家里有兄弟的,这种家庭是给不了女孩子任何助力的,甚至家里人不吸她们的血都算是父母有良心了,好好工作存点钱给自己养老,现在这个环境有那张证你被对方打死撑死也就是个家暴,没有那张证下场大概就是这样子被吃干抹净,反正不管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那就跳出去不参与这场游戏
见证了此事,警方当时没起诉女方弃婴罪已经不错了。金融男不好惹的
风向转的这么快吗?
仿佛昨天还在说什么生育代价,不可弥补。
今天就刷到回答: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分娩费。(男方不要孩子)
既然已经具体到了某个费用,那实际上就是可以真金白银算价钱的
至于孩子?没人想要
(消息来源是某音符平台自称案件的女主发的,说男方都不要这个孩子)
其实就算要,也可以算价钱(没有恶意,客观来说就这个案例里面,男子提到了抚养费的问题)
国家现在政策一年补3600,多花的,两人平分。
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很轻易的能看出一个结论:只要你不怕算账,只要你愿意算账,那账就一定能算的明白;这个孩子你定义为无价之宝,那就按无价之宝来算,你不要他你定义他是负资产,那么你还能要到一个抚养费甚至彩礼。
值得着重提一点的是:我观察到不少评论提出,女方很惨,比代孕还惨,代孕还能拿多少多少钱。
这些看上去是在仗义发言,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在计算生育代价吗?
要算的话还是大家都算明白一点。
未婚男女更需要算明白。
本回答仅从计算成本费用方面进行讨论。
感觉像五四运动时期一样,旧的传统秩序崩塌,新的模式还没稳定,很多资源不够的人会在这种时期因为环境的改变不论顺应潮流还是维持保守策略都会不能避免受到伤害。那个时候反对包办婚姻崇尚自由恋爱也是有很多悲剧的,光那些民国著名文化人的故事都够上很久的热搜了。
在这里竟然能判女的退还一半彩礼!
孩子判给男方!
这描述隐藏了什么信息?
你瞧瞧,该刮春风的时候它就刮西北风。
这个案子之所以让人愤怒,不是因为判决错,而是因为男方把婚姻和生育完全当成了交易,而女方在感情和生理上都付出了不可逆的代价后,还要被拉上法庭算账。法院给出了法律的答案,但给不了人情和道德的满分。
初看我一愣,啥玩意?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法院还给判了??????
这男的咋做到的,怎么这么牛
往下一细看才知道这男的操作666,首先他俩没领证,直接废除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超级大招
其次废除了”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直接给女方两招真伤大招干废了
最后说这个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而言之一句话,法国不愧是革命老区,早就告诉了我们只能恋爱,不能领证,只恋爱那叫浪漫,领证那叫脑抽
波特!你居然用我的魔法对付我!?
没什么可看待的。
过去几年一直在宣传浙江入赘、女富男穷的不结婚案例就应该想到这一天。你把这些案例当正面案例宣传架不住有人逆练神功。
婚姻法和民法典再怎么有偏向,有一点你逃不过去,就是你能做的事别人也能做,无非是程度不同,女方可以在月子期间要求房产加名然后分居起诉离婚,男方也可以拖着不结婚,大家抛弃道德底线互相博弈。
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极不完善法院在婚姻案件中有强烈的维稳倾向,到最后就是谁更有底线、谁更老实,谁就去兜底。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男方也完全抛去道德底线,不要孩子了。这下法院就卡住了,你再维稳也要把孩子照顾好。
实际上从判决里也能看到法院的两难,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一年符合公序良俗,下一句就是难以归责某一方,一般此类案件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续是不会退彩礼的,而且本案中女方还患有重度抑郁症,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我国现代婚姻法的本质就是分孩子分财产,只是某段时间大伙都是老实人认为婚姻神圣爱情无价给婚姻上了一层滤镜,把婚姻神圣化、道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救助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婚姻中男性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再加上过去十到十五年大量女性利用法律漏洞从婚姻中套现。
解构是你要的,本来道德滤镜还有点救济功能,你现在把婚姻变成算账本,双方一起拿着计算器算账,算到最后男性群体有收入兜底,女性群体10年收入比干到男性的0.5-0.67,20年干脆不公布了,法院用自由裁量权和公序良俗兜了五年。
现在男方也开始调低道德底线,传统婚姻道德彻底瓦解,婚姻彻底沦为冰冷的财产关系,离婚从家庭的破裂变成财产分割,有些回答说结婚不如代孕,你们把家务定价、把彩礼称为生育补偿,实际上也是算账,现在无非是大家一起算账,恰巧你又没算赢。
先手套利的时候你为人家叫好,大家一起玩自由主义吃板子的时候就别哭,不然你这自由主义也太不自由了。
我发现女性群体有一种很奇葩的思路:女性吃亏就是被设局了,女性受伤就是男性渣男,问题是一开始你们从婚姻中套现离场的时候是鼓吹大女主的啊,你要玩自由主义那就要允许别人也玩自由主义,而不是你靠着抢跑解构赚了一笔,等到对方反应过来也玩解构的时候你输不起了。
既然你把婚姻当做生意那就是有输有赢,输的时候想起来要男性负责任了,你疯求了?
这么多为女性悲惨发生的言论,真是太打脸了,整个故事好就好在,是当事女主自己贴出的男方不要小孩的记录。
按照大女主剧本不应该把孩子留下狠狠要一笔钱吗?去父留子了呀
这才是人文之光,说明安徽省在性别平等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我觉得要判断一件事是否合理,不是要看某些群体说什么,而是要把当事双方性别对调一下,再看案件还能否经得起推敲。
而这个案子对调后你会发现,哪怕这个案子是采用最有利于女方的视角,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问题,只不过是大家都不赚不亏。
很多集美都在编故事,那不妨我们也推敲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从案件描述来看导致这个案子发生的核心是男女双方对于定居地的分歧。也就是男方想要女方辞职来上海,但女方想要留在安徽工作,后续的矛盾是建立在这一核心的基础上的。
那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两人是相亲认识的,相亲想要确立关系一定离不开对于未来的规划,那按理来说双方对于未来居住地都有这么大的分歧,应该早就一拍两散才对。那为什么两人会如此糊涂的办婚礼生孩子直到产后爆发矛盾呢?
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其中一方想要继续发展这段关系并做出了口头上的临时让步,即承诺未来双方会在同一个城市。只有这样,才能让双方走入婚礼。
如果是男方向女方做出妥协,那男方也基本不可能会在女方产后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而且如果真是这样,女方怕是早就拿出来大肆宣扬痛斥渣男了。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女方对男方做出了临时让步,双方日后都会到上海生活。男方在获得女方的承诺后,才肯愿意举办婚礼。这点在文中也有一定佐证,那就是女方提到了男方给女方两三年的过渡期然后去上海。
之后就是女方怀孕、举办婚礼,至于女方抱着什么心思,那就不得而知了。女方产后,男方可能抱着对家庭生活的期许,希望女方兑现承诺,直接辞职来上海一起生活。但最后的结果就是,女方断然拒绝了男方的要求。
并无结婚证,孩子能判给男方的依据是什么?
总结一下这个事情的几个关键点:
1、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安徽宿松户口。
2、在未领证的情况下如果想要让孩子挂在男方户口,需要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3、产后第5天,双方因为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后女方抛下孩子跑回老家。
4、男方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希望女方把孩子领走并退钱。
5、法院判决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女方部分退钱。
6、女方目前诉求有且只有,拿点钱回来。

这几个关键点看下来,本次事件中双方的反常举动基本就都能解释了,只不过所谓男方大赢特赢的说法好像不怎么成立啊,,,,
参考文献:
虽然我一直不支持高额彩礼,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里我希望女方要到了高额彩礼,最好有上百万,一百万彩礼哪怕返还一半还有50万呢,不至于生了孩子付了保姆钱奶粉钱受了磋磨严重抑郁了还把孩子给对方了
身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初中同学,虽然很多年没见,但持续有联系,后来很突然,说要结婚了,作为多年同学加好友,表示恭喜,因为工作在外地没有去现场参加婚礼,但是还是给了大大的红包。结婚当天直到晚上也没有看到朋友圈发任何婚礼照片,第二天问了一下为啥没发,说太累了,没顾上。
后边大约婚礼之后6-7个月,孩子出生了,遂了然,是奉子成婚。
婚礼后大约2年不到的时间,临近春节,晚上很晚了,这个同学给我打电话,没接到,然后同步给我发了一个判决书
大体意思就是,虽然跟女方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给的彩礼是为了结婚用的,不领证就要起诉女方要求退还彩礼,中间种种证据。
最后判决就是 孩子归男方,也就是我这个同学,女方同步退还男方60%的彩礼!
看完这个判决之后,我就疏远了这个同学,觉得做人真是太差劲了,就算是找代孕,都不只给几万块钱吧,但是他却用这种方式低成本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甚至给女方剩的这点钱,我个人觉得都远不够弥补女方的损失。
最最关键的是在我疏远了他之后,某天给我发了个信息,说你现在跟我好疏远啊,你是不是觉得我结婚了,多联系不合适,但实际我一直是未婚,哈哈哈。
当时,那种恶心,真的是,见识了物种的多样性,目前已拉黑断联。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单身生育
我就想知道,这个结婚证到底是不是婚姻的唯一标准,你们公检法就这么灵活的吗?
这个问题下面充满着大量的法盲,我只能说一个事情,你看到一个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被判给男方。那么你对于女方的任何事后发言,都不用看了。
至于判决意义。
我认为他和燕冬萍,胖猫事件一样,法律的判决非常正确,法律就该这么判,非常合法,大力宣传。
每年315和pm一起拉出来,每年刷新一下。
我同事接了一个案件
男方彩礼也给了
女方也怀孕了
差一个领证
男的不愿意了,也不愿意配合领证,开始对女方动手
女方最后流产
男方起诉女方一家把彩礼还了,还保全女方一家的账户
(我同事说,女方连个共享单车都扫不开)
看过暴力视频,瘦弱猴子穿着裤衩子上蹿下跳扔椅子手锤孕妇
我和女方是老乡 刷抖音刷到了。我就评论了 一条,女方把我评论删了。我就问一般这么小的孩子女方想要都会判给女方啊,是不是你不想要,男的也不想要。你防他,他防你,你不想辞职去上海一起工作生活,他非要你来,不然不领证,你自己发的,你让他领证,他拖着不领,是要花时间转移处理他的婚前财产。这不就是你防他,他防你,你们又不是夫妻关系,那这么判问题在哪
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最稳妥的方法。
为孩子找个基因好的爹妈
因为普通老百姓没啥试错机会
属于警示教育了。
男方从女方临产开始原形毕露,逼迫辞职未果、就开始在坐完月子其间用离婚精神攻击,折磨疯她,然后用比代孕还便宜的价格到手一个孩子,还送抚养费。
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这下知道黄金时代日本德国美国法国的**"婚后/孕后退职制“含金量了**么~不就是女方不愿意辞职闹的么(笑哭)
或者说女方男方螺旋式去责任化…
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与史密斯
说的这个一起看,如何看待程序员高广辉的一生?
关于两性问题,我这里发了,骂与剖析都是可以,但扯诸如”桃花石是单职工社会"就是纯搞笑了:杂谈一下如何评价斯奎奇大王(牢a)提出的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他是在回归旧道德还是意图建构新道德?桃花石目前在男女问题上的,不同人群高度割裂状态比西大还厉害。
在当下这个情况,踩刹车或倒转版本已经失去其意义,**后现代化**已经几乎不可能避免。正如一个知U所说,就当下已经加速极快的两性版本,即使真学戴高乐,把职业女性退回Family,也不好说还有什么作用。
但是,现在这样的自由化、后现代化社会,真的对普男普女"好"吗?
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人这种生物(不论男女)是真需要拴的,不拴就都会异化成很可怕的人。
我早在去年就说过,法兰西式命运桃花石走向后密特朗法国🇫🇷的后现代化已经不可避免,可悲的是,到时候的东大连当时法兰西都不如。法兰西至少还有为传统价值观哀悼的老戴高乐近卫军。今天的某国,只有为现代化废墟叫好的男女。
“希拉克在1970年代担任总理时期(蓬皮杜政府)相对保守,但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全球文化环境的变化,他逐渐向"亲欧"路线转型。到1990年代,他已公开支持堕胎权利、反对《韦伊法》限制条款的进一步收紧,并在多个场合表达对女性平等权利的支持。
这一转向在保守派老戴高乐主义者眼中是彻底的背叛。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等传统右翼人士公开谴责希拉克"出卖了戴高乐将军为法国设立的社会规范”,将其定性为"伪右翼”。社会戴高乐派(Gaullisme social)的残余力量则在哀叹中写道,随着希拉克的意识形态转向,“家庭、工作、祖国"的传统法国图景已成历史——这种哀叹本身就是对戴高乐-维希意识形态延续性的无意识承认。”
对于传统戴高乐派阵营而言,希拉克的这一转变是一场背叛。来自社会保守主义戴高乐派与戴高乐主义天主教团体的批评声音贯穿了整个1990年代:他们眼中的希拉克,是一个为了迎合欧洲官僚机构和国际女权运动的压力,而出卖了"伟大法兰西"社会文明的叛徒。
家庭、工作、祖国——将军订立的法兰西价值规范,就这样死在了希拉克手里。“这类来自保守营地的哀叹,在1990年代的法国传统价值观媒体(如《费加罗报》的部分专栏以及天主教刊物《法兰西信使》)中并不罕见。
老一代戴高乐主义者——那些将1958年宪法视为法国文明秩序的奠基文献、将国家对家庭的庇护视为高于个人自由之权利的人——在亲眼目睹曾经由他们自己赋予权力的"右翼"总统签署欧盟性别平等指令转化法律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文明地标的彻底坍塌。对他们而言,堕胎自由化、父亲产假、单身母亲的法律保护,以及鼓励非婚生子(这同样是在欧盟要求下建立的),都是对"自然秩序"的颠覆,是"伟大法兰西"精神遗产的终结。这种情感并非孤例: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在1994年从希拉克阵营出走,成立"法国为法国人"运动,其核心动力之一,正是对希拉克在家庭价值观和欧盟压力下推行自由化政策的愤怒。
夏尔·帕斯夸(Charles Pasqua)——前内政部长,坚定的社会保守主义者——在1990年代末与希拉克决裂,公开批评希拉克政府在文化议题上向欧盟利益和"后现代主义"投降。帕斯夸所代表的那批人,是维希—戴高乐时代社会秩序最后的捍卫者:他们亲历了战后法国的婴儿潮,相信那个人口增长、道德秩序、飞速现代化并存的年年代是法国最好的时代,辉煌三十年,而现在看到的一切——非婚生育率的飙升、离婚率的上升、女性就业率的提高与后现代女权、生育率下降——都是法兰西衰落的证明。
哦对了,东德1985年的非婚生育占比与单身母亲比例已经与今天的联邦德国差不多了,更是远远高于当时的西德。我在怀疑,今天一些白右对文马主义乃至🐴的批判是不是真有那么荒谬的"道理”?很多人总是说后现代化与原子化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异化,那么东德呢,还有离婚率远远高于除美帝外所有西方国家的苏联呢?它们不是计划经济吗?嗯?
东德可是高女性权益神国,社会反而走向了更彻底的自由化与原子化,它还是没有"zbzy异化"的正统计划经济。一些卫道士还有什么可说?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明,强调—或者说过于强调女性解放,是不是必然发展到今天这样不利于普男普女的自由化结果?
从过去日人的结婚退职→生孩子退职,至少在当下,结婚生孩子退职比之前的老版本科学,条件更有引导性。日人的结婚退职制适合上一个版本,为什么呢?因为那个版本结婚必定生孩子,现在这个版本光搞结婚退职比以前更容易执行得坏得多,现在这个情况就是这样。我刚刚提到的那个是堵住部分后现代壬吃净传统漏洞的路子,也能达到提升生育率与幸福度的目的。
虽然我觉得在这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但还是多补几个内容。
四川乐山公交车标语惹争议「贞洁,是女孩最高贵的嫁妆」,后半句是「贞洁,是男孩最高贵的聘礼」,怎么看?
性别危机已经到了断子绝孙的地步,我们做错了什么?“贤妻良母”是文化传统的精华还是文化传统的糟粕?
我有种感觉,今天桃花石的绝大部分先生们在性别问题及生育率上是非常不清楚的。即使像沈逸这种,最多只知道个95世妇会,然后又在谈什么"真/假女权",“妇解≠女权"那一套东西。
克林顿时代的白右高知,在系统性论述♀权对战后美国的影响时,是把妇解与♀权放一起说的,也就我们这里会把二者刻意分开。实际上,你细看妇解与所谓西式♀权的观点,二者真的差很多吗?在一些人的世界线中,仿佛60年代中期及整个70年代在City Walk的"西式♀权″不是在为"工作权”、“平等工作权”、“墮胎权″豆蒸一样。「周末情侣」模式日渐兴起,工作日通过消息视频联系,仅周末相聚,如何看待这种模式?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由于老中特殊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烙印,我们当下的很多反拳人士(包括建制派)、小登大都是以"女性劳动"为基本前提、结合这个事情去怼拳师。然而,事实上,这个很难说有什么效果。
有一说一,Early Age这种"妇女既要工作又要当贤妻良母"模式能转起来本身就是教条进步主义与保守主义"既要又要"的怪物,温和一点叫**“特殊环境与适应特有生产力水平的最优解”,但当下桃花石已经是工业克苏鲁了。与Early Age时代的农业社会为主已经是沧海桑田。**
历史证明,在一个势力工业化深入到了一定程度后,要么就像北欧、前东德政权那样全面推"性解放”(前东德政权的大型露天派对、开放式关系又不是秘密)、“不要贤妻良母"的全面双职工社会(东德因为其性质还不算自由化,北欧hhhhh),要么就像黄金时代美国、日本、法国、德国那样推行”现代化传统价值观"的3k法则去达到相对的平衡,强调贤妻良母,以单职工为主流,有限双职工或1.5职工为辅的社会。
我们实践了一百年,实践证明,目前而言并没有"既保贤妻良母的守,又进全面平等、双职工社会的步"中间选项,幻想中间路线是失败的。人不能既要又要,一些人的**红丸女劳主义在当下高度工业化的桃花石并没有可行性,2010-2026年恁桃的女劳/男劳比例一直是上升的,截止2025年男劳已经低于70,与丹麦趋同**。当然,如果要退回到越南甚至北高丽的发展水平,或者愿意接受恁鱿鱼这样的恶劣外部环境另说。
这两条路至少都逻辑清晰,不存在"既要又要"!
冷知识之,一共末二共初程度远超ww1法三共的分手信事件的当事女性,都是直接成长在味夫臻钕拳时代哦~
还有,gk初第一波急着让女儿要高额彩礼的,让女儿不要结婚的人……呵呵
有一种观点认为,今天某国连保守都保后现代男拳的守,都没有保类似戴高乐主义这样"近代化传统价值观"的守,这个是恁鳖的锅,或者说某人有很大的责任—当然,把今天的事都归咎于老师肯定有失公允,但老师早年很多思想非常激进是真的,而且我之前多次说过,一些人放到今天,杨笠算什么?“母系婚姻好!",“tower女性太少,是xxx🥧对妇女还有偏见~”,这个留给历史评价吧。
教我们的又是一些无耻无赖的男子,整天说什么“贤母良妻”,无非是教我们长期卖淫专一卖淫,怕我们不受约束,更好好的加以教练。苦!苦!自由之神!你在那里!快救我们!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女干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猜猜谁说的?
某位比美国著名拳师费米斯通早几十年提出贤妻良母是长期卖淫,是**臻钕权(**大雾)
值得一提的是,她 这个字一开始是被20年代的女大学生视作歧视的,鲁迅一般用伊这个字。
1950年那部婚姻法出台之后,很快就被对岸某些人抨击为“离婚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杨景媛女士论文里的笔误倒也算是歪打正着[飙泪笑]
还有一个例子是当年离婚冷静期那个事被喷的体无完肤,然而即使是后戴高乐主义时代法国,也有类似的制度(近年好改革了),德国甚至一切离婚都需经过法院,在中国离婚,至少理论上反倒是世界最便捷的国家之一(另一个离婚非常方便的国家是新自由主义后的美国,真是苦命鸳鸯了~)。

去父留子实操版…….
这个男人,给想“低成本要孩子”的人起了个好头。
有人算了笔账:正常代孕,四五十万起步,贵的要七十万。而这位男士的一番操作下来,不但孩子有了,彩礼返还回一半,连抚养费都有人跟他一起分担。
这真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但是,他也把正常男人想要相亲结婚的路给堵死了。
相信,许多女性在看到这样的故事后,更加不想结婚生孩子了。
她们需要防范的,可能不仅是感情不和,还有一种被精密计算的、以自身为生育载体的系统性风险。这无疑在原本就脆弱的婚恋市场上,又垒起了一堵高墙。
关键在这位女当事人抖音的评论区,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有人直言,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教人如何低成本获得后代,同时把经济和道德成本转嫁给另一方。
你说这事对谁影响最大?
不是当事人,不是那个被算计的姑娘,而是所有还想正常相亲、正常结婚、正常生孩子的普通男人。
这个案例一旦被传播、被效仿,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女孩子会想:“我凭什么要结婚?凭什么要生孩子?万一遇到的就是这种人呢?”
本来结婚率就在跌,现在好了,又添一把火。
代孕违法,但这种方式不违法,却比违法更让人心寒。
因为它告诉所有人:你不必花钱买孩子,你只需要学会算计一个愿意相信你的人。



又一个经典案例,充满警示作用,挺好的
男方家是拼刀刀上收到货就申请仅退款的同一批用户吧。
这个新闻给我的震惊难以言语。婚姻不存续了彩礼退回正常,子女抚养费父母共同承担可以理解,但是这中间女性因为生产造成的损失完全隐形了,孩子还判给了父亲。女人只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吗?生完了这个工具就还能用还能正常地计较得失?不谈这男女双方有没有感情,女人天然就该默默承担承担生孩子带来的一切吗?生育损伤,精神压力,时间精力这些都不存在吗?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都想象不到突破底线的人那么多
很多人把这个抑郁症看的很重,但这就是个口袋罪,肯定是先女方不要孩子再找的这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她有抑郁症才不把孩子给她,我就没见过孩子刚出生女方要孩子法院会判给男方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为什么不全额返还?
没领结婚证也能算结婚?这样结婚证还有什么用,法律的尊严呢?
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女性质疑法院凭什么要把女人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那我只能引用当今世界身份政治领域中主流的**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²和交叉性理论**³来回答你们了:
因为女方单独抚养孩子本质上是一种“母职惩罚⁴”,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加的结构性压迫⁵**——这种压迫在女性生育期前后尤甚。所以,在这一判决中,法院选择坚决打破“孩子特别是婴幼儿应由女性抚养”的传统社会规训,主动将抚养权判归男方,从而帮助这名女性摆脱了父权制对女性角色的束缚与限制,进一步推动了伟大的妇女解放事业。**
作为一名进步主义者,个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以上理论论断;更进一步考虑到当事人女性还有着一定的抑郁症倾向,该判决的抚养权部分既减轻了其的日常抚养负担、防止了其精神状态的进一步恶化,也保护了孩子的成长不会因母亲的精神状态而受到直接影响,可以说实现了社会公益与具体私益的完美统一,可谓功德无量。

注释:
¹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其核心观点是“父权制”是社会最根本、最普遍的结构性压迫形式,由美国激进女性主义者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性政治》中进行了系统阐述,直接通过性别权力关系解释女性受压迫的根源。
²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共同作用,将女性家务与育儿劳动视为服务于资本积累的结构性剥削,代表人物是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其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中指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联合将女性关进家庭这个“封闭的牢笼”,利用其的无偿劳动支撑社会经济。
³交叉性理论:由批判种族理论家金伯利·克伦肖(Kimberlé Crenshaw)提出,指出性别压迫与其他压迫体系(如种族、阶级、性取向等)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对于底层女性而言,其受到育儿责任等母职惩罚的体验可能更为复杂和沉重。
⁴母职惩罚:指女性在成为母亲前后,因生育和育儿在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心理福祉等方面遭遇的系统性劣势,较未生育女性或男性相比尤为显著。
⁵结构性压迫:指内嵌于社会制度、经济体系、文化规范等方面的系统性不平等与支配关系,其不依赖于个别行动者的恶意或明确歧视意图,而是通过“正常运作”的制度流程再生产出群体间的不利地位。
延伸阅读:
诺奖得主称男性不做家务会降低生育率,如何评价该专家这一言论?
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原则,该案例判决有违民法。
这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仅仅因为没领证就打破了以往生育不退彩礼的底线。作为最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可以合理怀疑法官渎职及滥用职权,至于是否有贪污受贿情况,则需要证据。
通常是领证且生育孩子后彩礼一般不退。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女性生育的价值。这个案子是没领证,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生育后不退彩礼这个底线不能破,此案就破了。而且按公序良俗算,谁反悔谁不退。此案明显是男方反悔,所以彩礼无需退给男方。此案从法律从公序良俗,全部侵犯了女方权益。支持女方上诉。
胖猫但凡能跟这男的学个一招两式…
倒贴遭雷劈
这男的特别恨她,否则不至于算的这么清楚
从一开始都不是这个男人主动,这女的还去倒贴。
我是真觉得这男的恨她
这男的也不想结婚,至于这女的是不是同妻就很难说了。
法院判决仔细看了下,没有大问题。
问题是:女的已经没有工作,还得了抑郁症,要怎么支付抚养费?
男的相当于爽了一把,花了不到6万,白得一个亲生孩子,这玩意别说dy,比买别人孩子划算多。
这个再不喜欢也是亲生的。
他觉得亏了的就是付了月子中心钱还是月嫂钱。
6得飞起
理解不了,男方道德败坏,女方也抽象。
同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年2月,李捷怀孕,“五一”时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
这是中文吗?怀孕直到快生产了被男方要求辞职否则就不领证?
截止到一直不领结婚证就应该分手了。
部分人在这件事上展示的对法律常识的缺乏让我想起大同案,就是“你们在震惊什么?当然是这样了,你们才知道吗?”
一些支持大同案男方的人在那震惊:难道订婚了女方收彩礼了还算qj吗?
我:对啊,当然算qj了,你们才知道吗?
现在一些人在那震惊:难道孩子生了酒席办了只是没领证,女方就要退彩礼还要交抚养费吗?女方得不到保障吗?
我:对啊,当然得不到了,我国法律不认婚礼就认结婚证,你们才知道吗?
我觉得这件事是个好事情,虽然我很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是也是敲响警钟,直接大家开启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去父留子多好。
这个女性没想清楚把自己整成抑郁症了,换个玩法,直接不要男的,直接不纠结结不结婚事情,当时就不应该辞职,在职生孩子,他不领证直接拜拜,孩子放自己户口上和自己姓,男的不出钱养孩子就找律师问问怎么证明男的没养孩子,怎么可以让孩子未来不赡养这个男的
孩子问爸爸在哪里的时候,如果男的不纠缠就说他死了,纠缠直接说他爸爸是渣男小三不要我们了就完事了,而且没有抑郁症的情况下孩子判不了给这男的,他也骗不走
男的不是也喜欢说加速吗,什么解构婚姻么,直接一起踩油门,大家独立自立自强才是王道,别考虑想什么依靠男的,依靠自己才是最好的,千万别做家庭主妇,也别为了男的放弃自己事业,就应该在事业上卷生卷死的,男的闹就换一个或者不要男的,千万别倒贴任何一个男的!
对了我建议这些案例应该放民政局门口反复滚动播放,警醒所有恋爱脑
抚养费一半很合理,
但彩礼为什么只退了一半?没王法了吗?
注意这个新闻最关键的信息: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她说,此前双方曾就辞职问题沟通,对方同意给她两至三年的过渡期,在她拒绝辞职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记住,这才是渣男操作中最关键的一步。
其最底层的原因在于:现代工业社会把所有生产都社会化了,唯独人类后代的生产,没有。
这个社会把一切工作都按社会化生产的标准去要求,却拒绝把人类本身的制造也这么要求,这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人类后代的制造,是不是制造业的一部分?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贤惠这个词就只能彻底臭掉,人类的生育率也就没救了。
不要觉得马逆胡说八道,他只是看得更远一些而已。
2026年是真的有说法的啊[飙泪笑]
从“血缘定义不了父亲真正的重量”,到“性转入赘提问”,再到“哺乳期被起诉退还彩礼和分娩费”
乎友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完美。
这就是个比谁烂的世界。
人善被人欺。
当下版本的最终解决方案还没诞生。
法院和这个安徽男人誓要把结婚率降下来!堵死男人娶媳妇的路!
孩子判给男方我理解,孩子利益最大化,谁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谁抚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彩礼要回去是怎么回事,你要说是防止以结婚的名义骗取彩礼,但是人家孩子都生了这不是事实婚姻吗?还有分娩费奶粉什么的也要女方平摊,那女方生孩子对身体造成的损伤可以平摊吗?女方怀孕生孩子造成的收入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可以平摊吗?
女孩子好好看看这个案例吧,结婚生育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不太懂,5w卖个小孩?这么判的吗?刚出生的判给男方???你这么判,精神小妹都不敢未婚先孕了。
男方不就是想着骗女方生子吗?就算搬过去结婚不吵架,但想吵架还能找不到借口吗?而且,女方剖腹产,男方月子期间闹,我的天,好恶毒。而且很奇怪的是,以前不是在孩子3岁内,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吗?而且这个时候,不是女方愿意离才能离,男方离不了的吗?现在是咋了?怎么都不一样了??
最后,两人证都没领,凭啥孩子判给男方???那以后,男方骗女方生孩子后,就拼命作,要求离婚,或者分手,乘女方产后激素激变,情绪不稳定,把女方搞抑郁,然后,男方无损得孩子???
这叫合乎公诉良俗???
版本前端打法。
初看新闻时,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这操作看得我一愣。
再往下看才恍然大悟,他俩没领证啊,完全免疫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原来不可招架、闪避、格挡的真实伤害啊。
顺带连“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这条真实伤害也一起免疫了。
这男的给了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
我估计就是“不想要孩子”这一条,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结下来就是:
总想着担责的人,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学会甩锅的人才是赢家。
谢邀。
狂欢式拆解传统道德和家庭理念,拥抱去责任化。
喏,去完了就这玩意。
这问题要是摆在十年前的知乎,你能看到乌泱泱的男性回答者进来高强度批判渣男。
因为8090中老登还有着强烈的古典中式家庭观念,甭管是老实人还是泰迪,一遇上“孩子”这个关键词,九成九都会瞬间驯化成生物爹、房贷合伙人、经济适用男等供养者角色。
不是说这个帮人里没渣男,有,很多。但公序良俗会形成强烈的社会认知压力,尽量把下限抬高点。
你去翻千禧年后的狗血家庭剧,包括港台的,经典青年渣男就是背着老婆孩子偷腥出轨,经典中年渣男就孩子长大后不闻不问偷腥出轨。
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默认设定:孩子还是要养的。
所以琼瑶老师特别喜欢整遗腹子设定,少有,刺激。
但这套传统社会认知正在被急速瓦解,怎么瓦解的别问我,总之瓦解。
过去家庭、单位、政府的三方干预体系基本消失,那种让你注意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的老板和老领导也在消失,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失去了缓冲层,所有矛盾直接是从小家庭到面对司法仲裁。
婚姻也从两个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越来越退化成两个人本身。
别以为这是好事。多数人—即使成年—心智也很一般,独立判断能力都鸟烂。
而司法也越来越难以援引传统观念来仲裁,只能退守资产关系这个最赤裸裸的价值。
于是咱们能看到这类神人越来越多:我连孩子都不要了。
无论男女,一旦不要孩子,赢面一半。
因为传统拉锯的隐藏前提是:双方都会争夺抚养权,以此为基础展开司法博弈。
但一旦双方都不要孩子,司法博弈就变成了司法救济。体制再官僚,也明白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会产生严重心理创伤和社会风险,体制必须尽力做最后一道大坝。
所以司法只能一边算账,另一边又得尽可能从孩子角度去和双方谈感情,尽量找个不那么坏的来接住。
这就是这个新闻里的悲剧:被强行判给父亲,而这个父亲从操作手法上来看,实在很难说对孩子有什么感情;
而母亲的重度抑郁,无论主观客观,最后的结果都会对孩子形成“我的诞生是父母的痛苦”这个极其沉重的心理包袱。
很多胖友还在纠结这锅的性别,一边是痛批完渣男后恐婚,另一边是合法没毛病骂去呗。
但事实就摆在这:婚姻失能,这种失能在传统家庭理念逐步消减后只会加速。
这就是现行婚姻关系的风险。由于婚姻精算化,大量家庭责任被归分定价;这种原本模糊的东西一旦完成定价,退出机制就变得和公司清盘一样简单。
公司清盘时你会援引什么道德机制么?我当年很热爱这家公司加班加到内分泌紊乱能不能多分点?不能,你顶多去按你的合同时薪去算加班费,这条公式里没有系数去算你对公司的热爱。
你要算工伤也行,鉴定完后也有个公式。
几乎没有外部可介入的道德干预,出轨、非亲生、冷暴力、抛弃家庭等等,要么因为不涉及资产关系而被直接排除,要么就是加上个系数,跟套餐一样。
所以有些回答会直白地说“不如给别人做代孕”,这就是精算化的后果,数字会淹没道德判断,还不如去卖。
这就是某种“后现代化”:告别传统的沉闷与不平等,结果前方是含人量为零的账本。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唉,最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至少五年前就有人预见到了,但大多数人不信,这个问题下面现在还有人不信。
各位要搞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男人特别想要生孩子,男人特别想要儿子”这个基石的,这在过去是几乎所有人的思想钢印,在过去几百几千年里确实如此。
但如今这个基石松动了,男人想要生孩子在最近这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被各种污名化、各种嘲讽、各种唾弃,但嘲笑男人生育癌的这些人从没想过男人真的开始不要孩子了,这就是搞笑的地方,一边嘲讽男人想要儿子,一边说男人没有生育权,但又不接受真的有男人不想要生孩子。
其实这两年也有至少两个男人不想要孩子的例子,但由于思想钢印的存在,这两个例子被说成“有钱人才会这样,普通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儿”、“因为这男的是海王,普通男人不这样”,直到现在终于有个普通人的案例了,但你可以看到还是有很多人不相信。
包括本案中这个女的也不相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搞笑的是孩子出生后是男方在养的,你女方养了几天呢?最后法院还是判给男方了,所以到底是谁不要这个孩子?
过去那种特别渴望生孩子、生儿子的男人在今天已经退环境了,不适用于当下的版本了,目前处于版本更替的阵痛期,虽然依然有大量男人想要生孩子,但不想要孩子的男人也越来越多了。
令人无语的是这个问题里面的回答和评论区,还有大量的人说男的得逞了有孩子了。我真服了,这男的明明是不想要孩子,是判给他的,为什么你们还要认定他是想要孩子的?真就思想钢印吗?
你说父亲的责任,他说我给抚养费就是责任。
你说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他说女人才有生育权,男人没有。
你说难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想有个儿子吗?他说那是别人,反正我没这个想法。
你说这么做以后大家更恐婚了,他说我没结婚我也不要孩子,这不是你们希望的吗?
你说这是你老婆啊,他说之前那么多案件都写着没领证不算。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还是有生育意愿的,我也做不出来这种事情。我只是分析这个男人、分析这个案子,你们对他的愤怒不要扯我头上,不好好说话我直接删评拉黑举报。
唉,我是真的不忍心,至少五年前我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这个结局,试图踩刹车但没有。其实现在还来得及有方法解决,就是从现在开始重新宣传男人一定得生孩子、一定得生儿子,要好好照顾老婆,让老婆安心生孩子,夸这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然后大家统一口径,说那些不生孩子不结婚的男人都是渣男,对那些骗婚骗彩礼、拖延时间不生孩子、生了孩子不管的男男女女群起而攻之。
来得及是来得及,但……
这是完全符合现代法律下的分割方式。
法院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男性也没有任何问题。
不要拿公序良俗来判刑,中国不是一个传统国家,中国是一个世俗化国家,中国学的是德国的大陆法系,德国人大部分人也不结婚。
女性性自由,性解放之后,中国法律是没有资格要求男性承担传统责任的,男性同样拥有法律的保护,这一切都符合现代法律。
看来,普法还是做的不够。
生育权,在中国的法律定义里面,是一种权利。
女人,生孩子,从法律逻辑上讲,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权利。
而所有的女性生育付出,本质上来讲,只是行使权利的代价。
而非女人眼中的,自己在履行生育义务。
可能有些反直觉,但这才是真实的。
你看这不就平权了
男方没有任何要求,就是要退钱,而他俩没结婚,在现有婚姻法里面是支持的
男方女方都不要孩子,那法院就没法把这个当筹码要求其中一方补偿另一方
最后在女方抑郁症的情况下只能把孩子判给男方要求其女方支持抚养费
所以你拆分开来两个来看就是两人没结婚,彩礼退一半这很正常,女方不要孩子,孩子判给男方,女方给抚养费,属于是第二个在大众眼中男女互换了,只不过我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多男的在骂法院为什么不偏袒女性?
不是这个案件我都不知道知乎还有这么多女性,怎么大同案,胖猫案,燕东萍案没见过这么多人,现在发现男性也可以通过法律坑人就全冒出来了,开始用传统思想指责别人了。
这说明《婚姻法》就是个工具,谁都能用。
而且在《婚姻法》去道德化、推崇绝对自由的标准下,谁狠谁受益。无论男女,当另一半是个“狠人”的时候,遵循传统道德的“老实人”往往是受害的一方。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想要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立法者想要的。
这结婚率和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第一,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这是关键点。如果男方想要孩子,那么判决的结果就是有利于男方的。大多数评论没有理清这个事实,或无视这个事实,以为男方占了大便宜,认为女方吃亏,是不对的。因为男方的诉讼请求里,就没要孩子。
第二,女性有绝对的生育权,男性没有,这是基本法律逻辑。所以生孩子就是女方自己的行为,生育权是伴随义务的。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性生下了这个孩子,就只能视作自己行使生育权的行为,也应当就生育权履行义务。男性没有生育权,所以生孩子这事,男方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真没多少义务。
所以这就是法律最大的不近人情,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看似为了女性,其实也就为难那些老实人,真遇上渣男,还真为渣男解除了枷锁。
第三,没结婚,所以彩礼要退,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官让女方只退50%,还真的是为女方考虑了。
所有的逻辑都没问题,但最后的结果却成这个鬼样子。这就是法律的漏洞,根源在法理上有漏洞。
漏洞在于1.生育权归女性完全所有,就是错误的。2.办过婚礼不被承认为正式婚姻。这跟古代婚姻制度又完全脱节了,又是一个完全脱离道德文化的法律。
古代七出三不去比现代法律有人情味多了。
虽然这个案子引起女性愤慨、男性狂欢,但要我说,这个案子反而长远看是女性利好。
这个判决说白点就是在释放2个态度:
1.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彩礼;
2.法律不认可、不保护生育价值。
部分男人们可能觉得非常高兴,觉得他们可以不用分担女性在生育上的付出了,生孩子不值钱了。以后不用花彩礼就有人给生孩子,而且想分就分。
不好意思,结果可能会朝你们相反的方向发展。
对女性来说,彩礼和婚姻提供不了保障了,想靠嫁个男人生个孩子就能靠婚姻活下去的路不通了,倒逼女性去进步。这个事告诉女人,你生孩子,你只能是为了自己,你认同生育损伤和痛苦,为了有一个你自己的后代,你才可以生。
男人不了解生育代价,女人自己还不了解吗。反正如果我没有任何保障,让我单纯从自己出发生孩子的话,那我对方得是特别特别吸引我才行。而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是那批男权至上的男人。他应该有良好的基因、三观,应该是双商高、有魅力、尊重我爱护我,自由平等,理解女性的不易,踏踏实实,事业有成。如果找不到我就不生,绝不将就。
所以未来,女性会越来越从心出发、从最本质的爱去出发,结婚、生育。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个人条件好的男性,自己真心喜欢的男性。不再需要考虑那么多外在条件,更关注男人的内在品行。
其实咱们都心里清楚,大家喜欢的人都是一样的,善良、勇敢、坚韧、尊重他人、上进、责任感、有理想、爱学习、谦虚…这些品质永远不会过时。真正能吸引女人爱的男人就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女性的结婚对象,其实谈不上什么爱意,只不过自己也谈不到这么优秀的男人,那么找个差点的,至少能获得点物质保障,搭伙过日子,也就那回事了。
彩礼就是一个bug,用父母的积蓄,给比较差的男人一条出路。按进化角度这就是作弊。现在要修复这个bug。让男人也只能靠自身条件去娶姑娘。其实之前我们是从男人角度去反彩礼的,即告诉男人“大家都不要给彩礼哦!”但是效果大家都看到了,男人一边骂一边给。所以现在改变思路了,告诉女人,彩礼没用,给了也能拿回来,生孩子没价值,不计入婚姻损失和成本。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女人看明白这一点,要么去选择高质男性,自己真心喜欢才会结婚生孩子。如果雌竞失败,找不到就不找了,因为生育付出兑换不来任何东西。
未来那些重男轻女的家长也会越来越看明白,想卖女儿换彩礼这条路走不通了,想要榨取女儿的价值,最好的办法是让女儿去挣钱,读书、学技术,才能让女儿赚更多钱。那种劝女儿辍学嫁人换彩礼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未来那些给儿子砸锅卖铁娶老婆的父母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发现攒出彩礼钱也没什么用,女性不会看中这个了。要么对儿子放任自由,像对女儿一样,不逼着传宗接代了。要么把重心放在好好教育儿子上,让儿子知书达理,通过个人优秀来吸引到女孩子。
总体上会越来越好。只是这个过渡期,会有女性吃亏,成为激励后面女性的鲜活案例。
我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小孩还能被判给男方。如果女方因为抑郁症无法抚养,这个小孩应该是由女方亲属抚养(如果女方亲属有意愿+能力)or寻找领养家庭(女方亲属没有意愿or能力抚养)。除非女方主动要求这个孩子给男方,否则这个孩子为啥会被判给男方?不理解。
古代骗or借人肚子生孩子的,当时没有法律要求怀孕生子,又得不到孩子的女方一定要支付小孩抚养费到18岁吧。现在真的比古代还夸张。
最稳妥的路子就是除非一个女性自己有稳定高薪工作+女方父母有能力且有意愿出钱or出力帮忙带孩子,否则谨慎生育。
说女的有抑郁症不能养孩子,却觉得人家有抑郁症可以付孩子抚养费???
惨过代孕。
真不如单身生育,不知其父好歹不用倒贴钱给人代孕。
10月起诉,11月立案,12月开庭,效率真高
把这个案子带入一下名著《雷雨》,就意味着鲁侍萍被赶出去之后,还得四处当老妈子给周朴园交月供……真惨呐。
居然有这么多人对仅退款这事大惊小怪,来看看仅退款名人堂:郎咸平(包养关系仅退款)、网红枪弹轨迹(恋爱关系仅退款)、甘肃宫外孕切除子宫仅退款,还有最奇葩那个在麻辣烫店白打半年工的仅退款,说白了麻辣烫那事但凡按劳资纠纷来处理都不至于屁都不剩
还有的人感叹这个判决居然只承认彩礼不承认嫁妆,那你知不知道十几年前的法院也一样只承认购房款不承认装修款?道理在哪?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如果讲非大笔金额不方便统计,怎么有些女方连内衣内裤(第二个案例)和黑丝(第四个案例)的金额都要依数返还?
当事人就是典型的在互联网时代硬吃信息闭塞的亏,但凡单身生育也算自负盈亏了,总不至于被倒扣钱还给别人送一个孩子
不追究女方遗弃罪就不错了,都不想要抚养权,孩子是被塞给男方的,没有领证,生育权独属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她太惨了,但对女性群体不一定是坏事,太惨了也许能让更多人醒悟
当男方不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亏损,多了一个拖油瓶,影响现在的生活,并且影响以后的婚姻,基本上不可能再次结婚。
当男方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得利,几乎免费得到了孩子,并且还得到了抚养费。
看,核心就是“男方想不想要孩子”!
以后越来越多的男人会不想要孩子。
有的是真不想要,有的是学到了,“以表面不想要”追求“实际想要”。
礼崩乐坏啊!
啧啧啧……
去责任的社会,如你所愿!
我发现这个案例在告诉我们一个隐藏信息:
男女平等,即女性十月怀胎一朝拼命生产是跟男性精子付出的那“一哆嗦”是一样平等的。
享受同等的权利义务。
引申下来:女性十月怀胎期间产检费用,为了胎儿健康吃的补品药品,因为怀孕造成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分娩费用,分娩期间产生的所有比如止疼泵等费用,分娩和分娩后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生产后的各种后遗症治疗理疗费用,月子期间营养等费用,月子期间找的照顾自己的月嫂费用,生产前后事业上的所有损失等——这些所有的费用等于男性提供精子时的费用(才疏学浅想不到有什么具体费用)。
这些费用是男女双方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
————————
男女作为独立个体,不以结婚证捆绑的情况下
女的受孕后不做任何改变,正常吃喝工作出行。不做任何优生优育的孕期检查和营养补充。不补钙不补铁,抽筋水肿自己忍着。工作到最后一天,破水后不去医院,自行生产。生产后立刻上班(产假可以覆盖大部分工资,但是对事业还是非常有影响的)。
婴儿出生后就属于男女共同责任了。包括包被奶瓶奶粉月嫂等等,后续的检查体检儿保费用等,未优生优育造成的遗传疾病残疾唐氏等等治疗费用,都属于双方平等责任了。
所以,这就是按照现行法律支持的在经济上最平等最受保护的方式。
(只考虑经济上,不考虑女性的高死亡率和高后遗症率等)
可能在法律上,就是认为孩子应该这么生的。
怎么还是被强行塞了一个孩子啊?
省流版,实际的事情经过是:
某高赞答主刻意删除对男方不利信息,诋毁女方,把上述内容硬压缩成“双方都不要孩子、都在去责任化”
(而且还是这位答主自己提出的的“基于”方法,按女方公开材料来看)
K答主把大量对男方不利的信息删掉以后,再把剩下的一小块材料,拼成一个对男方最有利、对女方带有恶意的解释模型。
我实在没想到,这样一则已经把事情经过和判决结果都交代得相当清楚的新闻,竟然还能被人通过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硬生生带偏成另一套叙事。
这个提问下,有一位 K 答主跳出来说,这个案子的本质是
“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得法官只能这么判”
紧接着,他又开始无依据自行补充,推断出所谓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
甚至进一步把整件事概括成
“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问题就在这里
这位答主做的,并不是基于现有材料还原事实,
而是把一个本来包含了CPU女方“三从四德”、逼辞职、拖领证、产后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争执升级、男方家庭强势介入等复杂矛盾的事件,强行压缩、简化成他自己设定好的“借种生了个孩子”叙事,再反过来用这套叙事攻击女方。
更离谱的是,他明明是自己掐头去尾地挑拣女方公开文字中的几句话,却反过来说新闻“掐头去尾”。
也就是说,这位 K 答主一边拿女方的文字当“推断依据”,一边又把女方的完整发声贬成“小作文”
一边把女方控诉男方家“不想要孩子、不想要孙子”的内容,恶意扭曲成“女方自己不要孩子”
一边再据此下结论,说什么“一个个的x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试图把这件事引导成“双方都一样”“双方都在甩责任”。
可问题是,这个“双方一样”的结论,本身就不是新闻给出的,也不是女方原文给出的,而是他靠删减信息、拼接语句、强行无依据自行补充出来的。
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把男方要求女方退分娩费、退彩礼的行为,包装成所谓拒绝“性别转移支付”
甚至暗示这是男性值得借鉴的一套“去责任化手段”,还说什么“太容易学会了”。这种说法已经不是在分析案情了,而是在借题发挥、刻意引战。
而评论区的走向也果然不出意外:一堆人顺着他的叙事开始误解“去责任化”的意思,嘲讽女方,夸“干得漂亮”
仿佛只要换一套话术包装,追着产妇要分娩费、退彩礼、要月嫂费这种行为,就能摇身一变,变成什么“清醒”“理性”“值得学习”的操作。
所以,接下来我就想认真分析一下,这位 K 答主的回答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既然K答主他自己是以女方公开的文字为基准进行“推断”,那我们不妨就按他的标准来:直接回到女方自己公开的材料里,看看他到底隐去了多少关键信息,断章取义了多少内容,又偷换了多少概念。
也顺便看看,他那套所谓的“推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女方原文的,又有多少只是他自己先入为主的无依据自行补充。
女方公开材料里最早的一组核心截图,是2025年5月7日的聊天。截图里出现了“有谁用三十万的车去跑货拉拉”“爸爸意思会还我们”“爸爸说买便宜的”等内容。
配文则明确指向一个问题: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
女方后面的长文也重复了这一点,说“结婚第六天就找我借钱买车”,她只愿意借一两万,对方嫌少,开口要七八万。她还进一步指控,对方不仅盯着彩礼,还盯着她的嫁妆和后续花销,想等钱花完后再起诉往回要。换句话说,按女方自己的叙述,这不是产后才突然翻脸,而是婚后很快就已经出现强烈的金钱算计与控制意味。


女方材料里非常反复地提到一点:男方及男方家庭对她工作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而且这个变化和领证、与生育待遇有关。
女方公布的聊天截图里,对方一再用“三从四德”“全天下妈妈为了孩子放弃工作、回家陪孩子、陪读”来施压
女方则明确回复:“三从四德这句话是建立在男人对家庭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基础上来说的”“什么都重要,家庭事业都重要”
这说明,双方争执的核心之一,根本不是简单的“孩子谁养”,而是女方是否必须退出工作、回归传统家庭角色。


女方在长文/总结(那位K答主用了其中一页的几句话但对女方文字断章取义的来源)里说得更直接:男方一方曾经同意她继续工作,但临产前突然提出“不辞职一切免谈”,把办理结婚证和辞职挂钩


K 那种叙述最容易误导人的地方,就是让人以为:
女方产后走了 → 男方被迫额外承担照料责任 → 所以男方主张月嫂费、奶粉费看起来有“现实依据”。
但女方自己公布的材料恰恰在拆这个逻辑。(同样是K答主自己用了几张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基准”但很多材料直接忽视,所以我们直接补充同样为女方公布的材料来拆解这位答主的“套路”)
女方明确指出:男方在法庭上称,月嫂是因为女方离开之后才请的;但女方反驳并提供聊天记录,称月嫂是在生产前就已经商议,且是在剖宫产当日就付款下单。
她指出,之所以要请月嫂,是因为月子期间没有人照顾,甚至在她临产前一周就把婆婆送去了武汉,所以才需要靠月嫂补位。也就是说,按照女方公布的资料和文字,月嫂并不是她“抛下孩子离开”造成的新成本,而是男方原本照料安排失效后的替代方案。
也就是说,K答主一边取了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几句话(指责男方家不顾孩子),一边又断章取义说女方“去责任化”,同时直接忽略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很多信息


第3页、第8页里,
在被K答主参考的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但很多内容又被K答主直接忽视),其中女方公开的内容包括了:
她在坐月子期间,公公会在月嫂面前说她坏话,不让月嫂和她联系,不让发孩子照片,还扬言要扔掉她买的红糖、艾叶;甚至出现月嫂/照护者转述的内容,说老人不让给宝妈发信息、不给看照片,连快递都不愿意转交。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产后阶段根本不是一个“她冷漠走人、男方独自收拾残局”的单线故事,而是一个更复杂、更难看的过程:
这和 K 答主所塑造的“双方都把孩子当包袱,只剩法官收拾烂摊子”,根本不是一回事。
第4—6页长文里,
在K答主利用,断章取义的一个女方公布的内容里
女方最强烈的一句控诉之一就是:
“最冷血的是,你们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要。”
她写到法官当庭问:“别人家都抢着要孙子,为什么你们不要?”
指出男方一方“不要亲孙子”。这当然是她的叙述视角,但有一点很清楚:她发声的逻辑,从头到尾是在指出男方一方不要孩子,而不是在表达她自己不要孩子。

更关键的是,在另一张 K答主 用过的聊提记录截图里,原话是:
这张图本来的语义非常明确:
是女方这边在说“男方想把孩子甩给我女儿,还想让她赔钱”,而不是“女方公开承认自己不要孩子”。
K 把这张图拿来当“女方也不要孩子”的推断基础,属于非常明显的逆向解读

女方整理出的证据清单里,总额写除了 96017.9 元。分类包括:
这说明两件事:
第一,女方在公开材料里并不是“完全不谈自己花了什么”,相反,她不仅承担了生育风险,还承担了费用
第二,K答主 在叙述时把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这就故意抹掉了她公开材料中“我也承担了大量金钱、身体和机会成本”的那部分。

女方给出的材料写得很清楚:生产总费用为 17228.01 元,男方实际支付 8455.65 元,剩余 8772.36 元从女方医保账户扣除。
这和她在新闻中说的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分钱没出;相反,她已经承担了接近一半甚至更多的实际医疗成本。

第17页
然后是公布的判决节录。法院最终支持的是:

法院明确说,产检和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不属于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月嫂服务属于提升生活质量的选择性消费,也不是必然、强制性的必要支出。 同时法院还写到,女方在共同生活和孕育期间亦承担了相应生活成本及身体负担,生产对她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而K答主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这些资料(很奇怪,他特意跑到女方账号里去“取材”,但是只取了几个截图就过来“自行补充”)
K 答主做了什么?他在自己的回答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一段内容,然后用“法官没办法,只能这样判”来包装整个判决,但他故意淡化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法院并没有站在男方那边认可“分娩费一人一半”这种逻辑,反而明确否定了。
截图里,女方明确表示:

在判决之后,女方并没有表现出“我不要孩子、随你们处置”的态度。 她一边在履行金钱给付安排,一边在明确提出要见孩子。
但K答主却在那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成“女方不要孩子”,而女方公布的内容中,从未有过此类的表达
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她不同意,对方心生怨恨。这在她后续的曝光内容里被作为一个转折点提起。公公在她叙述里不是边缘角色,而是一个高频介入、强势控制、处处算计的人物。
原本谈过她继续工作,后期却突然变成“不辞职就不领证”;同时聊天里还出现传统性别角色施压,“女人为了孩子就该放弃工作、三从四德”等表述。也就是说,女方叙述中的关键矛盾不是“她不想负责任”,而是她不愿意按男方家庭的要求辞职、失去工作和经济自主。
临产前男方家并未给出稳定照护,婆婆离开,月嫂提前商议并在生产当天落单。剖宫产后第五天就发生争执,她随后回安徽坐月子。这个“回娘家坐月子”的动作,在 K答主 那里被暗示成“甩锅”,但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它是和术后虚弱、家庭冲突、无人照料、关系恶化连在一起出现的。
包括:
在月嫂面前贬低她;阻止她获取孩子照片;扔她买的东西;让她和孩子之间的信息流被人为切断;同时去找律师准备起诉。
也就是说,她发声材料里呈现的不是“双方都冷处理”,而是一边身心虚弱,一边持续被刺激、被隔离、被追责。
不是只有彩礼。
还包括三金、金镯、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女方则拿出自己的支出清单、医保支付明细、月嫂订购时间等反驳。法院最后只支持部分彩礼返还和奶粉费一半,对分娩费、月嫂费不支持。也就是说,连法院都没有接受男方那套“你给我分担分娩成本”的逻辑。

她没上诉,而是提交还款计划,并尝试见孩子。
她公开材料内部来看,最不能成立的一种概括就是:“女方就是不要孩子,只想要钱。”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的是,K答主明明是用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判断“基准”,但却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很多材料,从女方的几句话进行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把女方诋毁成了“只要钱”“不是啥好鸟”
而且从女方公开的记录来看,到底是谁“只要钱”我想大家看的很清楚
这点是他最核心的偷换。
K答主的自行推断是: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自己不退钱”。
但这个推断不仅没依据,甚至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参考的来源
女方自己公开材料里,原意是:
她指出结完婚生完孩子后男方不仅不想要孩子、还想让她赔钱。
这和“女方自己不要孩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K 把“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这个句子,硬翻译成“她也不要孩子”。
这是反向转述了。
公布的聊天记录已经很清楚:
但 K答主 为了维持“双方都不要孩子”的结论,只能把这类材料整体忽略掉。
所以不是新闻“掐头去尾”,而是K 自己把不利于他判断的头尾剪掉了。
女方公布的材料里,围绕辞职、领证、是否继续工作,有非常多内容:
这些内容说明,这个案件至少包含一个非常明显的性别权力维度:
男方家庭希望通过婚育,把女方推回依附、退出工作的位置。
K 答主一边想利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一边把这一整条线全部删除,改成“双方都在去责任化”
这不是单纯的遗漏细节了,而是把男方CPU女方造成冲突这些事,抹成了对等冲突。
从公开的材料来看,公公根本不是背景板,而像是一个高度介入、主导很多冲突的人:
K答主 的写法,把这整套家庭控制结构抽空了,只剩“男女双方”。
这会产生什么效果?
就是让人误以为这只是两个年轻人都自私,法官居中收拾。
而实际上,根据公布的材料,这个事件非常复杂,男方原生家庭深度介入、且由父系长辈强势推动了婚育控制与利益争夺。
K 答主讨论判决时,故意把重点放在“法官只能这样判”“男方很聪明,把法官架住了”。
但判决节录明明写着,法院对分娩费、产检费、月嫂费都不予支持,理由包括:
也就是说,法院不是被男方“去责任化”成功带着跑,而是已经在判决理由里明确写出了:
男方要求女方分担这些费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K 不谈这部分,就是在掩盖一件事:
男方的很多主张,其实连法院都没站。
女方材料里公开了:
K 答主的叙述却把女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的一方。
这就相当于把一个女人在怀孕、生产、恢复期中承受的:
全部清零,再把她描述成一个只会算钱的人。
这不是分析,这是污名化。
这也是常见恶意推断。
按公开的材料,她产后离开不是一个孤立动作,而是和以下内容绑定出现的:
K 把这一步自动翻译成“她不要孩子”,属于非常粗暴的价值跳跃。
K 答主一方面采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作为“判断基准”
另一方面又给材料贴上“小作文”的标签
所以这也是我非常难理解,K答主非常自我矛盾的地方
也就是说:
这是只吃对自己有用的碎片,再把整体证据源贬低掉。
K 答主的回答最危险的部分,不是对案情的无依据自我推断,而是他的价值导向。
他明确写到男方这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还说一旦男性大量学会,女性就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可女方在控诉的恰恰是:
也就是说,K 不是在“揭示真相”,而是在做更深一层的事:
把一个女方公开指控为冷血、算计、逃责的行为,重新命名成“男性值得学习的理性去责任化技术”。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评论区会迅速滑向“干得漂亮”“可以借鉴”。
因为他本来就在做这个引导。
写到这里,其实我对这位 K 答主最大的疑问只有一个: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把这样一整套具体、连续、复杂的事情,硬说成一句轻飘飘的“借种生了个孩子”的?
结婚后没几天,男方家就开始向女方借钱
婚后、孕期、临产前后,又不断对女方进行传统性别规训,要求她“三从四德”,要求她放下工作,把领证和辞职捆绑在一起
产后本该是最需要照顾和修复关系的时候,结果却是婆婆离开、月嫂问题被拿来做文章、矛盾持续升级
女方剖宫产后身体虚弱,又在月子里被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退月嫂费、退奶粉费,最后精神崩溃,重度抑郁,不得不结束这段关系。
这么多前因后果,这么多具体行为,这么明显的家庭介入和利益算计,到了 K 答主那里,居然能被压缩成一个“借种生了个孩子”
这真的只是“分析案情”吗?
当然不是
把这件事简化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无非就是在替男方的行为洗地而已。
先把婚姻、共同生活、怀孕、生育、家庭控制、经济算计这些全部抹平,再给男方的一整套行为换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去责任化”。
可问题是,这真的是“去责任化”吗?
如果所谓“去责任化”,指的是:
那这根本不是什么“去责任化”。
这叫把责任往女方身上转移,把伤害包装成理性,把算计包装成聪明
什么叫“借种生了个孩子”?
至少不是这种情况。
正常办过婚礼,共同生活过,女方真实进入了对方家庭关系和婚姻安排之中,男方家婚后还立刻开始向女方借钱、对她施压、要求她按他们的规则生活。
这怎么会是“借种生了个孩子”?
把这种事情概括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本质上就是故意把男方一家的具体行为抽空,让大家不去看那些真正难看的部分:
不去看借钱,不去看CPU女方“三从四德”,不去看逼辞职,不去看拖领证,不去看产后起诉,不去看公公强势介入,不去看月子期持续刺激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
说白了,这种说法的作用只有一个:
替男方行为降级,替女方遭遇去具体化。
这一点,前文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
女方公开材料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我不要孩子”这种表达。
相反,女方明确指控的是男方家不肯要孩子、不肯要孙子,
并且在判决之后,女方有明确提出想见孩子的记录。
所以,“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这个结论,不是事实,不是女方原文,更不是新闻给出的信息。
它只是 K 答主在删掉关键材料之后,自行补充出来的一套叙事而已。
也就是说,他先把女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的话,恶意反向解读成“女方自己也不要孩子”
再拿这个根本不成立的前提,去给女方扣上“只要钱不要孩子”的帽子。
这不是分析。
这是断章取义之后的诋毁。
他并不是真的在乎案情的复杂性,也不是真的在乎判决背后的现实处境。
他真正想做的,是把男方这一套行为重新命名、重新包装:
把冷漠叫“理性”,
把算计叫“去责任化”,
把逃责叫“清醒”,
把对产妇和孩子的现实伤害,包装成男性“值得学习的手段”。
所以他的评论区才会出现那么多“干得漂亮”“值得借鉴”嘲讽产妇,拍手叫好男方行为的声音。
因为他们真正共鸣的,从来不是事实本身,
而是这种叙事给了他们一个很舒适的出口:
只要换一套话术,换成“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很多原本难以启齿、难以正当化的行为,就能被包装成一种“正当化的行为”。
可问题是,一个社会如果开始把“怎么在女人最虚弱的时候追着她算账”当成值得学习的经验,把“怎么把生育风险和身体代价继续压回给女方”当成清醒,那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这一个案子,而是这种价值观本身。
我真的不理解,那些把这种行为称赞为“值得学习”的人,到底在叫好什么。
是在为婚后几天男方家就借钱叫好吗?
是在为CPU女方必须“三从四德”、逼女方辞职、拖着不领证叫好吗?
是在为产妇剖宫产后几天男方家就开始翻脸叫好吗?
是在为追着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叫好吗?
还是在为把一个女人逼到重度抑郁、再反过来污名化她叫好吗?
如果这些都能被夸成“清醒”,那我只能说,有些网友已经“压抑”到一定地步了,已经不顾三观和道德了,甚至同时不想承认这是违背三观道德的,还想为这些行为扣一个“听上去好听的名字”
这个事情确实让我三观尽毁。
现实里,的确有一部分男方家庭会这么做,会算计,会把女性生育后的脆弱期当成拿捏她的时机,会觉得“反正她已经生了孩子,没办法了”。
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也仍然相信,现实里有很多正常、善良、有责任感的男生和家庭。
知乎上我也看过不少真正愿意共情女性处境、愿意正视婚育风险和责任的回答。
当然,我更不希望大家被 K 答主这种叙事带偏,把明显的算计、美化成什么“理性操作”。
他觉得这件事是在告诉男性,怎样“去责任化”才对自己最有利。
(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只是为了掩盖而已,实则是CPU女方“三从四德”,结婚后马上跟女方借钱,产后欺负产妇,欺负完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
而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警醒的,是女性。
很多人会觉得,有些男生可能会装到结婚、装到领证,甚至装到生完孩子以后才暴露。
但这个案子更扎眼的一点恰恰在于:
他们连证都没领,婚礼办完没多久,男方家庭的真面目就已经开始露出来了。
婚后立刻借钱,
很快开始规训“三从四德”,
开始把工作、领证、生育和服从捆绑起来。
这其实是在提醒很多女生:
如果男方家在结婚后马上就开始借钱、算钱、CPU你、干涉你工作,
如果他们在婚前婚后对女性角色的期待非常传统、非常强势,
如果他们总觉得“女人生了孩子就该怎么怎么样”,
那这种信号,真的不要忽视。
因为很多时候,对方拿捏的就是一点:
女方一旦怀孕、生育,身体虚弱,情绪脆弱,现实处境也更被动。
而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如果这时候还要面对冷暴力、算计、羞辱、诉讼、见不到孩子,那种无助是非常真实的。
所以,真的要结婚的话,尽量在婚前多了解男方,也多了解男方的家庭成员。
不仅仅看他对的态度,还要看他家里长辈的观念、边界感、经济观、对女性工作的态度、对婚姻和生育的理解。
很多事,往往不是到了“离婚”那一步才出问题,
而是在最初的借钱、规训、控制、算账里,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我也很佩服这个女生,愿意把这些事公开出来。
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了怀孕、生产、争执、起诉、抑郁之后,还能把事情一点点整理出来,让更多人看见。
她的发声,本身就在提醒更多女性:
有些伤害不是想象出来的,有些算计也不是“你太敏感”。
而那些在K答主评论区拍手叫好、甚至继续污名化女方的人,其实也同样给了所有女生一个提醒:
好男生很多,正常家庭也很多;
但现实中,确实也有一些人会一边算计欺骗女性,一边欺负产妇,一边把这种行为包装成“去责任化”“值得学习”。
所以真正应该记住的,不是某个答主制造出来的话术,
而是这件事本身给人的警醒:
别把算计当清醒,别把伤害当理性,别把欺负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误以为是成熟。
为什么只退一半?
没结婚应该退一大半啊。
生孩子那是女方的个人权利,关男方什么事。
生育这件事男方没有决定的权利,女的想生就生想不生就不生。男方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和后果。太不公平了。
2岁以内的幼童只要女方争取,一般不会判给男方吧。何况压根没结婚,女方要孩子的情况下,是怎么判给男方的???
太可怕了。
这个新闻再次告诫女性:生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事,没人会为你买单。另一半不会,婚姻不会,法律也不会。
如果想要生育,一定要自己想好,不要把希望寄托到任何人身上,还要有承担损失的勇气。
如果没想好,就保持单身,至少别让自己活得太惨。
看了这个案例,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案子里边女方都要孩子了。
原来,不要孩子就是这个结果。
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不要孩子,总不能把孩子判给社会吧?那样就轮到所有键盘侠共同出钱养孩子了。
剩下的结果自然就是谁不要孩子谁就得出钱。毕竟得补偿养孩子的那一边啊。毕竟,养孩子等于是替祖国培养下一代,培养更多的潜在牛马啊。男方供方还房贷也同样是在为祖国做牛马啊,——站在法官的角度,谁养孩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谁供房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必须想办法给经济补偿。
这个案子中但凡女方愿意要孩子,法官绝对不可能这么判,彩礼很难退掉而且男方得持续出抚养费,可是女方不愿意要。
个人的利益微不足道,社会的利益才是法官考量,不能让社会去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即便大家都会谴责讨伐这个男子,但依然还是只能这么判。
这个案子中其实我恰恰觉得女方走的几步都没啥错:女方拒绝辞职,导致男方不肯结婚要分手。换我我也不辞职啊,凭什么要辞职呢?女方拒绝要孩子,导致被判退彩礼,换我我也不要啊,要了孩子将来还怎么嫁人?没想到拒绝要孩子得到的是得退钱的判决。
究竟哪一步错了呢?其实错的是第一步,因为她在安徽工作,与一个在上海工作的人相亲,她没打算辞职,对方也没打算辞职,那么他们甚至连这个婚都不该结,要孩子干嘛?
我确实挺奇怪,为什么两个异地而且都有工作的人能够在没想清楚「将来究竟住在哪」这个问题之前就草草结婚开始生娃。
如果是同城,那么男方要求女方辞职确实挺无理的,但这其实是异地婚姻,不辞职就等于是女方长期消失,男方过的是已婚单身生活。这算什么事呢?
只能感觉到兔死狐悲 物伤其类。
我问自己,如果处于本案中女主的身份,能不能逃脱层层叠叠的陷阱,我怎么想都想不到逃脱的办法。
渣男每一步措施的背后的时机都捏得太准了。
第一步是装正人君子:24年2月相亲认识,11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意味着女方是考察了大半年,男的装了9个月才追到女方。
别看这个时间不长,在相亲的目的就是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是不奇葩的人,都会迅速结婚迅速生娃的,因为年龄拖不起。
第二步是骗上船,骗怀孕,骗生孩子:25年2月怀孕,中间仅仅三四个月,因为事先考察过大半年,所以女方完全地放下了防备了。
渣男怎么说的,怀孕就要结婚,你辞职,不然就断绝关系
这一手是为了绝女方后路,并且为抢孩子提前做准备
这个时候渣男还是在装,彩礼三金十万,就为了让女方不打胎,生下孩子
女方呢,因为男方说房贷压力大,所以自付九万来负责路费,婚礼费用,还自己掏了嫁妆2万
好贤惠的女人,知乎鹅不是说女人全都拜金吗?,这个女人不拜金,她的肉很好吃。
第三步悍然出手,诱导女方抑郁症抢孩子
破腹产五天找茬吵架,骂女方父母,不管女方坐月子
产后半个月上诉法庭,要求归还彩礼
上诉仅仅两个月,就出了一审,二审判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速度,生怕女方身体恢复啊)
也就是女方没要求结婚证,不然法院还得判一次
第四步美美享受成果
渣男花五万和两年时间换来了一个儿子。
骂女方蠢可以,骂她识人不清也可以。谈了这个渣男,她失去了自己的金钱,嫁妆不退
她被逼辞职失去了工作事业,
她被迫进行剖腹产手术然后失去了身体健康,还患抑郁症
她被算计失去了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
甚至,她还要搭上自己的未来,因为渣男手握孩子,要求女方付抚养费。
她这两年得到了什么?除了肚子上的刀疤,什么都没留下。
除非你有预知能力,先知道对方是个渣滓。不然认识了这种恶棍,永生永世都是地狱。
我每个字每句话,深入地,刻骨铭心地学
从这个案例中悟到了一个道理
朋友,不要生孩子。你就算把钱全部扔河里,都不要生孩子。
不然你随时会成为砧板上的猪肉。
看看看看,有人和我说这个渣男只是个例,不要竹竿打死一船人。
怎么那么多鬼来膈应我
看不爽的评论我删了,恶心。
等于女方倒贴钱做了个代孕。
发现案件里面的一个盲点。
男方在女方产前是同意给彩礼的,代表男方是想和女方结婚并共同养育小孩的,但在女方产后要求退回彩礼且不要孩子,到底是什么让男方再短短几个月内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不能仅仅因为她是女的,
就不用承担孩子一半的各种费用,
男女平等,
我认为法院这次的判决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以后还有bro说高彩礼什么的,就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再看看,这特么是高彩礼的事吗???
真是前人把路走绝了!
这个女的比做代孕的还惨,代孕起码获得了40-100万的代孕费,
她呢?不但退回了一半的彩礼(五万),还要给男的孩子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个月按照月收入的20%-30%算,付到孩子18岁,
这个女的月工资1.5万,也就是1.5万*0.2-0.3*12*18=64.8万-97.2万.
我看以后那个女的还敢生孩子。
她甚至是倒贴钱生了个孩子,而且以后的抚养费她还得出 至于孩子,恐怕也见不到了。
我本以为不结婚生的孩子 应该没有男的的份,结果还是能算计到
真的很惨
去母留子经典案例,我觉得没什么好抨击的啊。
既然都在说彩礼是生育和日后的补偿,那只退还50%,剩余50%不就补偿了生育吗?
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
没有删任何一条评论哦,大家注意言辞
——————
看的人多了,补充说明下,男方并不想要孩子,或者说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所以我说的去母留子并不是指该案男方本心,而是指后续可以把本案作为操作指南。记住别结婚就行,只要让女方保留未婚身份,大多数都不会要孩子的。
同时还有一个有趣的点,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孩子会被判给女方;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会被判给男方。
建议未育女性,复读教员的建议:
关于使女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不要冲着彩礼和“我养你”结婚怀孕。彩礼会退,“我养你”是空话。自己没钱不要生小孩。
怀孕生产哺乳,女人最虚弱的时候,男方全家会想方设法试探女方的底线,然后用最便宜的价码对待女方,这是人性,幽暗的人性。
再次写一个之前知乎看到的案例
该男家在A市,工作也常驻A市,利用工作便利,经常跑B市,在B市找了个女朋友,找的时候就瞄准性格软弱的女孩,忽悠结婚,忽悠女孩把工作辞了专心备孕,还忽悠女孩说自己要调到B市,生了之后,继续养着女方带孩子,卡着孩子2岁之后,打离婚官司,把孩子带回A市。
现在看,这个案例和题目里面比起来,还算有良心了。
因为抑郁症所以判定无法抚养孩子,但要女方支付三千的抚养费
惨过做灰产代孕的,起码人家是真的拿到钱了
这个判决虽然雷点很多,但好在案例典型又算得很详细,可以作为女性避坑的教材。
毕竟,这名女性,工作没了,身体糟了(剖腹产),心理垮了(重度抑郁),彩礼退了花了,积蓄没了,已婚(习俗层面)已育还被迫离异(习俗层面),亲子分离拿不到抚养权还得给抚养费,妥妥被吃干抹尽的人生输家,我就想问,此类判决到底想干嘛?是现在中国婚育率都太高了?
1、彩礼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家庭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结合该笔款项由亲属于婚礼前夕以大额转账方式支付的时间节点与支付背景,本院认定66000元确属彩礼性质。关于三金款22590元及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其支付时间亦处于婚礼筹备期间,金额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且与彩礼给付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应一并纳入彩礼范畴。综上,涉案彩礼总额为104968 元。具体到本案,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且孕育一子。彩礼款项在婚礼筹备及生育过程中必然有所消耗。且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综合全案情节,彩礼按50%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52484元。”
因为男方没有明面上过错(不好好照顾月子,强硬要求辞职,生育休养期提起诉讼,等等,可能法官不认为是过错吧),即使已经按习俗结婚甚至生育了,即使女方无过错,彩礼仍要退一半;
也不用考虑生育影响工作和身体(工作可能没了,也已经患上重度抑郁了);
“更不用说,从恋爱到怀孕再到生产,男方说房贷压力大,她承担了很多支出,如往返两地票款、婚礼筹备和日常开销”,这些统统不用考虑,女方投入的时间精力金钱,不扣减彩礼退还。
可见,女性别拿了彩礼/三金就放心,因为彩礼就是个押金,最后真能支配多少,不由你说了算;二别自己负责日常开支,此类账目琐碎又难界定,认定难返还和分摊更难;三别自己花时间精力金钱筹备婚礼,结婚证领不领其实关系不大,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不受法律保护,法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不见得能分享到;四只要别生子,工作和身体影响不会大,这条才是真斩杀线。
2、生育
“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因感情不和及诸多家庭矛盾彻底分居,孩子随男方生活。李捷因精神压力过大,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
而产检及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并非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用,依法不属于民法典所指的“抚养费”范围;
子女系双方共同所生,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自出生时起即依法产生。男方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承担奶粉费6329.62元的一半即 3164.81元。”
也就是说,女方连产检和分娩费用都得自担,就好像孩子真是仙女送来的,不是十月怀胎孕育长大;
更不要说,生育后的康复费用了,那更得100%自理,就好像生育过程中的生理心理损伤不存在一样;
从这个案例来看,生育妥妥女性高风险消费项目,因为女性的任何生育价值都不算(生产前的十个月不算,生产后的照料/母乳也不算),只算费用支出aa50%,比如奶粉钱,比如抚养费,目前法规不仅不托底,还挺不公平;
还给了趁你弱要你好看的最好“良机”(重度抑郁怎么来的?为什么剖腹产5天就异地坐月子,为什么诉讼判决得这么迅速?)。
女性,还是好好搞事业吧,资本家虽然压榨,最多就是工资拿不到,婚育赛道,这属于高风险项目,下场可能会很惨。
恕鄙人浅薄,这案件判决给我看得大开眼界。
男方如此无耻的要求居然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体现在哪里?
女方应该是被打个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应付男方诉求,都没来得及想想自己有啥诉求。
男方太狠了,每一步都算得明明白白,连奶粉钱分娩费都算进去。
平时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算一半在女方头上吧。
而女方直到被法院传票还在“以为他不会真的去,毕竟孩子那么小”呢。。。
目前看到女方准备起诉了,希望能争取回一些利益,至少钱拿回来点儿吧。
合理推测:
这是针对她设的局,是一步一步来的,不是谨慎就可以逃脱的。
区别只是钱多钱少一些而已。
(本回答所有人可以随意发言,我会完整保留所有人的回复。
毕竟,这篇文章是主要给适婚女性看的。
所以,感谢所有人做出的贡献。)
原因如下:
1,双方24年2月相亲认识,但因为异地一直没有交集,24年11月才确定恋爱关系。
25年二月,也就是男方过年回家这几天,女方就怀孕了。
这个时间点太巧了点,可谓“一点都没耽误”。
2,女方在安徽本地有工作的,收入也不低1.5万。
小城市这个收入,可以过得很好,可选项也不会少。
但她如果是想追随爱情的话,就有可能落入圈套了。
更何况她怀孕了,也就更容易作出妥协。
3,怀孕3个月后,25年5月,两个人办酒席,但没有领证。
关于异地,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给女方2-3年的缓冲时间,女方后续会辞职去上海投奔男方。
女方虽然处于劣势地位,但也不是没争取。
彩礼三金一共10万,嫁妆2万,双方约定先摆酒后领证。
可谓做足了功课,再加上她有工作,也算“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吧?
4,可惜,男方根本没打算领证。
所以婚后第五天,在男方只给了女方10万彩礼的情况下,男方父亲要求女方借20万给自己,说“要跑货拉拉”。
哪家好人,公公会向刚成婚5天的儿媳妇,提出如此大额的“借款”呢?
即便公公不靠谱,新婚丈夫也得拦着点是不是?
男方没有表示。
女方拒绝,但表示“20万太多,可以借1万”。
男方父亲顺势发怒,男方以此为借口,直接返回上海上班,理由是“没有好日子”。
也不打算管怀孕3个月,刚摆完酒的妻子。
5,但此时毕竟是新婚,女方恋爱脑还在,而且也给了彩礼和三金。
所以后来,怀孕的女方往返两地比较多,彩礼在这块也花了不少。
6,女方孕晚期,男方父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查到”如果女方辞职,男方可以拿着女方的辞职报告,去领几万块的生育津贴。
所以,男方开始主张“你必须立刻辞职,我们才能领结婚证”。
在这里,领结婚证变成了奖励,实际上男方更迫切一些:没有证件,不可能领到生育津贴。
当然,女方辞职的工资他们不会出,领到的生育津贴也不会给女方。
毕竟,女方工资属于她自己,但生育津贴就属于男方了。
7,女方当然不可能辞职了,其一他们之前有约定,其二生育津贴也不可能比工资更高。
哪怕从小家庭总收入的角度讲,这也不划算的。
女方断然拒绝。
于是,男方趁势“感情恶化”。
当然,男方的第二计也没得逞:女方没有辞职,这时应当是正常的产假了。
8、女方快生了,虽然女方在安徽老家,但男方的父母来到了上海,要求女方在上海生孩子,也说明“婆婆会来照顾月子”。
这是前提。
但是在生之前没几天,男方在约定婆婆照顾产妇的情况下,把婆婆又送走了。
9、所以女方剖腹产生孩子的时候,女方的家人也来了,男方家人实际上没有怎么出现。
只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男方支付了分娩费用,以及孩子的个人费用中,必须自费的部分。
这里需要说明,分娩支出为17228元,其中女方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8772元,男方支付8455元,孩子的自费部分支付1100元。
即便是孩子的费用,没准都走的是母亲的个人账户余额,只是最后个账余额不够了,才需要父亲支付,父亲的个人账户余额被保护的好好的。
但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分娩费用+孩子自费部分。
10,在男方母亲被送走,无人照顾月子的情况下,男方被自家亲戚责骂,请了个月嫂,并支付了月嫂费用。
但仅仅孩子出生5天后,男方和女方又因为孩子落户口的问题起了冲突,男方甚至骂了女方的父母。
女方剖腹产坐月子不到1星期(实际上剖腹产没法立即出院,这个时间应该还没去男方家里坐月子,即便去了也没待几天),就被男方连人带孩子,以及自己的父母一起,赶回了安徽老家。
11,女方被赶回安徽老家后一星期,实际上月嫂是没有跟过去的,所以女方后来是由女方的家人照顾月子的。
但男方以实际上支付了月嫂费用为由,威胁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及月嫂的费用。
男方认为,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女方跑了,所以才没用上,不怪自己。
女方理所当然的拒绝,但产后重度抑郁。
12,于是在女方还没出月子的时候,男方正式起诉女方返还费用,并且加上了分娩费、产检费、奶粉费、交通费、水果费等等,都要求返还。
并且,他选择的是不调解,没有出月子+剖腹产+重度产后抑郁的女方,是不可能去应诉的,如果有调解过程,女方出了月子,有可能会打起精神反击。
男方没打算让女方反击。
13,关于彩礼、嫁妆的花费,男方一直说自己要还房贷,所以家庭支出其实是女方拿的更多,并且远远超过了彩礼、三金的费用,甚至嫁妆也贴进去了。
还有摆酒、结婚的费用,往来交通费用、产检费用等等,实际上女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费用。
14,但女方因为要养病为主,无力应诉。
所以判决已经生效了。
至此,恋爱脑彻底告破。
15,然后是法院介入后的事情了。
1)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领证,所以彩礼和三金应该退还一半。
(至于花到哪里了,谁花的多,女方没有有效证据)。
2)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没领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所以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
3)虽然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而且不满2岁。但是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男方。
4)虽然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但是孩子归男方之后,女方应当出抚养费养孩子。
5)虽然孩子最后变成了男方一个人的孩子,且女方生病、剖腹产损伤严重,但分娩费用、产检费用,是女方的个人医疗支出,和男方无关。
6)虽然请月嫂是男方母亲失约在先的无奈之举,但这是只对女方有利的享受型、非必要消费,和男方无关。
7)虽然女方在生产、抚养过程中,实际支出远大于彩礼,但这些都不是养孩子的支出,女方应当返还一多半。
8)虽然彩礼钱需要退,但是嫁妆的2万,是没有人主张的,休要再提。
综上:
1,其实每一步,都只是让一小步而已,最后却变成了无法挽回。
2,女方也不想要孩子,她甚至觉得男方的有些诉求合理,只是出不起那么多钱,想分期付款而已。
男方表示不接受,必须立即返还。
3,女方还说,婚后男方说他有房贷,所以生活支出女方出的更多一些,而且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甚至嫁妆都花完了。
女方希望就算五万多必须给,至少把嫁妆还给自己。
这一条也没法实现,因为嫁妆不是给男方的,女方花给男方和家庭,是自愿的,个人选择。
4,综上,不要把女儿教的太乖哦,也不要非得恋爱脑,一步步的步入深渊。
婚前擦亮眼睛,婚后及时止损。
或者,……
最后一个省略号你们自己填好了。
好事 可以快进到匹夫一怒
抑郁症+十八年奶粉费 反正孩子肯定也和女方不亲 那不和没有一样
先好好养剖腹产的伤
开玩笑的 学习知乎bro的话术)
搬运新闻内容如下:


搬运网友看法如下:



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有预谋的:




很无力,没有办法能改变什么,女方遭遇骗局了。
本案件的男方当事人:

网友根据相应信息搜索出来的,目前还未核实是否为男方当事人。

生孩子是女方自愿行为,产检和分娩费由女方全部承担。那孩子是不是女方自愿的产物,为什么孩子可以判给男方?这是诡异之一
从不考虑女方强烈要求结婚的意愿并且事实婚姻基础下的怀孕生子,而要求彩礼返还,同时嫁妆不退。女方给嫁妆是自愿,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达成目的需要全额返还是吧。女方的钱不是女方的钱,男方的钱全部都是男方的钱,仅退款。这是诡异其二
11月立的案,12月26号就能第一次开庭,1月15号二次开庭,完全不顾被告的身体情况,人家要是上班这时候再不要脸的公司也要让人休产假吧,才剖完一个月。法院什么时候这么有效率了?而且还是这种家常里短家庭纠纷的案子。按照这个逻辑,被告要是重伤躺床上,那抓紧开庭啊,直接被告到不了场无脑判输就好了。法院开庭如此迅速,这是诡异其三。
讲成本的时候全是女方自愿,讲成果的时候男方无条件获得。女方还要承担责任,成了放血的血池子。女方可以因为抑郁和无工作没有抚养权,男方可以因为有自己的基因白得一个孩子。判得好啊,判得真是好!!!!!真是清汤大老爷啊!!!!!
4月22日补充
我承认这个坏心眼的男的是主责,他一定是主责!
但是这件事可以被这么多人讨论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法院竟然没有向着世俗的正义”,甚至是“正是法院完成了男人的最后一步操作”吗?
你也可以说男的充分了解,利用了法律,但是也很恐怖,一个人处心积虑的坏人既然可以利用“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法律”,达成对自己妻子生育能力、生育成果、未来现金流、健康、未来现金流的“抢劫”!法院在这一刻成了坏人最有用的“枪”
而这一案法院没有伸张任何世俗意义上“正义”,这才是本案中最让人恐怖的。
还有一个朴素的思想,男的坏,我可以躲远点,我可以擦亮眼,加考验,多防范。但是法律“坏了”,那就完了,如果有一天我被“抢劫了”,我居然找不回“正义”。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起来对法院、法官怨气更大
还有还有,现在信息过于偏向一方,还是需要更多信息,比如男方的视角,法院看到的一些事实
说实话,以前我看到这种案例还是挺心疼女方的
后来我改变主意了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女权这么反感“婚驴”,然后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抖上有个孕妇问网友孕期需要注意什么
结果网友的建议很统一:卸载xhs
没错,那个视频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几十万赞,评论区全是攻击xhs和女性的,点赞量还都不低,甚至不乏部分女性:我也女,我也讨厌xhs。
这样的结果就是从那以后,我发现抖上被家暴的视频流量都特别低,这个时候当初那些“陪你”攻击xhs的bro和sis全都消失了。
woman !what can i say?
自己都不帮自己,谁还会帮你呢?
花掉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不了婚(未领结婚证)应该返还。
花掉的嫁妆是女方的花销,花了多少就是花了。
法院认为,双方系同居关系,未建立合法婚姻关系,财产不当然构成共有。
但非婚孕肚属于女方的个人怀孕,但非婚生子属于共有孩子。
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所有没有母乳喂养的妻子都欠丈夫几万奶粉钱。
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那么和男方没有婚姻关系的李女士,因男方照顾不当所造成的重度产后抑郁,是否可以申请民事赔偿?
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彩礼作为结婚项目定金,在男方主动违约、女方基本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下,还要退赔?
陈明(男)突然要求李捷(女)辞职前往上海,然后在庭审里又主张“李捷有稳定收入,且产后离开,才导致要聘请月嫂。”你都要她辞职了万一她答应了哪里来的稳定收入?剖腹产时定下的月嫂剖完就退了吗?
———————————————————————————————————————
现实生活真的太奇怪了。
缅北电诈产业园打人上新闻,不会有人劝你去缅北好好干你干得好人家不会打你。
戒社赌狗坑蒙拐骗再去赌,不会有人劝你只要玩点小钱就不会倾家荡产了。
抽烟喝酒的一身基础病,不会有人劝你现在都能治可以继续喝继续抽。
压迫打工人还禁止联合996.icu网站炸了,不会有人看着猝死的新闻劝你多加点班。
只有结婚,打人杀人骗钱偷钱婚内贷款干别的创业失败全家背债隐瞒身体状况婚后治病不让离上了新闻,会有人劝你仔细一点擦亮眼睛,总能和好人结婚的。
———————————————————————————————————————
最新补充,据女方所述,男方与男方家系惯犯,前妻已离婚,把婚内儿子带走了。
男方庭审索赔的不仅是奶粉钱和分娩钱,还有孕期家庭所买水果也称全为了给孕妇补身体索赔五千余元。母婴用品一万三等




上一次见到这么惨的还是一女子与麻辣烫店主儿子住了一年给店里帮忙打工,同居一年,男方因女方麻辣烫吃的多分手,向女的索赔彩礼和恋爱花销,包含内衣丝袜丁字裤的费用
安徽法院这样判,是以后安徽男人都不结婚了吗?
可悲的是,就这样的案例其实也很多吧,我被催婚的同学给她催婚的爸爸妈妈看这个新闻。
他们却只会说,新闻里的女生太傻了,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的,然后继续催婚。
再看这个女生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是全社会,多方面对适婚女性的围剿。
法律不仅没有保护她,却成了坏人杀她的正当工具。这样的新闻,没有一位女性看了不觉得婚姻生育很可怕,与此同时,又不得不继续面对家庭社会的催婚催育,祈求自己能遇到一个好人。
太可怕了,太可悲了。
高赞。你说开直播?那就刺激了,
胖猫跳,姐能开直播!
燕冬萍的老公也能开直播!
四娃非亲生,男的能开直播!
河北邢台案,就是那个收了彩礼,不同房,能开直播!
农村那么多被骗彩礼的,出轨的,卷了家里钱跟姘头跑路的,可比故事会刺激多了,有几个能开直播的?
我一开始很奇怪,生了孩子,起码10个月,彩礼最多退10%撑死了, 怎么可能退50%!
后来我看下来,才发现! 没结婚!同居关系!
那退50%,已经是法院照顾了!后面的费用男女承担各一半很正常了!
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身体以外,她什么也没得到。
大概率是gay
我有个同学,挺帅一男的,他男朋友就是这种情况。
在武汉大厂工作,还考了个律师证,去年回湖南老家找了个老同学还是什么,相亲准备结婚,然后让她辞了编,准备让她怀孕生下来,准备两年以后直接起诉离婚,最好是个儿子。我们知道内情一圈人都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老婆,但是联系不到,哎。
补充一下,不是不想告诉,而是无法告诉,因为不知道他老婆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是湖南的,男的信息也无法透露太多,只能说如果哪个湖南的姐妹这两年结婚或者快要结婚,男方让你辞职,男的当过兵现在在武汉上班,你就注意一下吧。
女方抖音透露的细节如下:
1.男方各种理由不领证
2.男方已经带着一个儿子
3.男方父亲疯狂作妖逼迫女方辞职
4.婚礼后男方家就开始往回“借钱”吞彩礼嫁妆
5.男方家不要孩子
整件事就是指望控制女方经济,让她成为一个言听计从的孕母保姆,先把孩子带大再说。结果玩砸了,女的看穿了他们的伎俩,脱身跑路还留个拖油瓶给他们。
记得保存,以后有人问你为啥不结婚就拿这种案例给ta看
我原本觉得这孩子给男方真特么离谱,后来想想留着也未必是好事
别老说什么女的为什么那么听话,她脑子是不是进水眼是不是瞎,你不能只在自己付出真心的时候责怪对方为什么算得那么清完全不相信你,看到别人付出真心被辜负了又去责怪对方为什么没有防备心。
如果婚姻要求完全时刻保持警惕一切算得清清楚楚,才能有自保的机会,不如不开始,在外已经够累了,回家也睡不踏实,何苦
有些女的被【只生孩子不结婚的模式最自由最优越】忽悠瘸了,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接受。
然后现在属于是法律在给这种想法来了个响亮的耳光。
区区一个编外人员,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生了孩子又怎么样?你自己愿意的呀。
小孩是无辜的。所以他出生之后,男女双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觉得,即使我是站在女性这边的情感博主,从这个判决大概就是看出了这么个走向。
未婚生育默认所谓的彩礼要退一半,默认你生了孩子不带走带不走的话,你要付抚养费,默认你无法合理地享受男方的财产。
问了一下律师朋友和 AI 们,这俩人但凡扯了个证,这男人提出这种退彩礼的要求,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因为法律认为婚姻的公序良俗跟未婚生育的公序良俗是两码事。



甚至我一个律师朋友托我出来告诫一下广大女性,不要被小视频忽悠瘸了。
我国在面临这种有代表性的不守规矩的路子的时候,多半会从严惩戒不守规矩的代表人物。
这女的属于是被抓典型了。
那么现在对于未婚同居、事实婚姻这一块的保护力度,大家也就看到了,就是为了给女的敲个警钟:你未婚生育,就默认你俩一半一半。你未婚生育是不配收完整的彩礼的。
甚至未婚生育连彩礼存不存在都要打个问号。就算是你把事实婚姻完成了。他想整你也可以整,谁让你差了那张证呢?国家不认可的东西,你活该。
我问为什么,
我律师朋友说,好管理。你们都同居生子还了得?这社会不乱了套了吗?
那反过来你也可以考虑,如果你是已经在婚姻里,你丈夫在外面找了个女的生了个庶子。对于生了长子的,明媒正娶的女性来说,这事已经够倒霉了,多了个庶子分长子的继承权。
如果外面的野女人也要分你的财产,你是不是憋屈死?
所以非婚生育的女的,其实在法律看来就是一张证又不贵,你为啥不扯呢?你不扯的话,是不是你憋着事要搞事情?你是不是想当野女人?你不扯这张证,我就是不保护你,你活该,谁扯证保护谁。
我说这么一说的话,我倒是站在这个视角,会心里好受一点。
他说,对嘛,所以大部分女的不会搞这种非婚生子、事实婚姻。所以这个事再怎么恶心,跟大部分守规矩的女的也没什么关系。心放肚子里就成了。
而且这个事就算是以重婚罪来查,也是这男的倒霉。跟认真受法律保护,走明媒正娶路线的女的没啥太大关系。主打一个大家都守规矩,世界将是美好的明天。
同理,关于婚姻严肃性的这个事,男同胞那边也有一个特别委屈的案子,叫做订婚强奸案。
是的,按道理来说,很多婚前人都开始同居了。甚至像这个案例里,孩子都生了。怎么亲热一下就不行了呢?
哎,就是给你重判。
只要女的不同意,只要女的激烈地表示不同意,你男的就得进去。
谁让你俩现在没结婚呢?
这种可左可右的案子,在你挑战法律的规则的时候,如果变成典型,就给你搞重判。
真是婚内强奸,两个人但凡扯了个证。男的再赖彩礼啥的,是判不了这么重的。
未来婚姻解构会是一个趋势。所以上面的意思大概就是:口子不能开,谁开谁倒霉。想被婚姻保护,至少去把证扯了,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 把证扯了再谈权益,不然你不在我的制度保护下,我凭什么保护你?我不会让你过得太舒服的。
而女性在这个局里面,很有可能付出的是生育的代价。所以更不应该跟风去,在自己想要孩子的情况下,一边顶风作案解构婚姻,一边又觉得男人养家天经地义,想花男人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彩礼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
甚至我被我的律师朋友提醒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这些愿意结婚的女的跑去维护不结婚也能得劲的女的,那很有可能未来我们男人如果外面有人,我们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这个情况,起码还能追回一部分。
已婚女就不掺和未婚生育这些破事了哈。
自己凭本事出不起人力、物力的,不要琢磨非婚生育。这个保障国家是不会帮你承担的。自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胳膊拧不过大腿。
提前防止有人撕男的结婚化债。
合理合法隐匿转移财产这种事情,方式方法多了去了。
男的琢磨男的占便宜,女的琢磨女的占便宜。
搞婚内咨询的律师和情感博主,各有各的路子,各给各的金主出主意。

这篇发公众号之后,后台有几个挺好的回复被系统折叠了,我发在这边。








热烈欢迎钻牛角尖时找我聊聊。有些事儿,也许旁观者清。换个视角,可能是不一样的感悟。

杜嘟嘟
738 次咨询
5.0
3255176 次赞同
去咨询
感谢你看到这里,我年轻时迷茫时也是有很多比我年长的姐姐在拉着我往前走,所以少走了很多弯路。
而现在,我想把我走过的弯路与逃过的弯路的经验都告诉有缘的你。
你发现了我,可能再熟一点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快来,置顶星标,就不会错过每周的三篇干干干干货了!
知乎干货已获赞200万➕,收藏80万➕。
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保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我推动不了社会文明和法制发展,我只能做到,我自己不婚不育。
男的这操作有多灭绝人性,女方有多惨,大家讨论的比较多,就不赘述了。但这里我想说法官滥用自由裁量严重偏颇!
以下从抚养费、彩礼返还、抚养权归属、证据采信、公序良俗考量、费用分担六个核心维度,列举本案法官的裁量失当之处,结合女方未出月子、重度抑郁、无收入的特殊情况,对照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逐一说明。
一、抚养费判决:完全脱离女方实际支付能力
1. 未考量“无收入+重病”的客观履行不能
女方剖腹产未出月子、确诊重度抑郁、无法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连自身治疗与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法官却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9条“抚养费数额应根据父母负担能力确定”的强制性规定,未考虑“有负担能力”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前提。
2. 超出法定比例上限且无合理依据
即使按法定最高比例(月收入30%)计算,女方无收入时抚养费应大幅降低或暂免。3000元远超安徽宿松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月均约2083元),且未考虑女方产后恢复与治疗的额外支出。
3. 未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判决未平衡“子女需求”与“女方生存权”,3000元对无收入重病女方而言属于根本无法履行的义务,反而可能导致女方病情恶化,最终损害子女长远利益。
4. 裁量空间滥用
司法实践中,对产后重度抑郁、无收入的母亲,通常暂免支付或降至几百元(象征性),待病情好转后再行调整。本案未采取任何变通措施,裁量明显失衡。
二、彩礼返还:比例酌定未充分考量女方特殊付出
1. 未充分考虑“产后抑郁+身体损伤”的特殊情况
女方刚经历剖腹产,身体与精神遭受双重创伤,且因生育导致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法官按50%比例判决返还彩礼(52484元),未体现对女方生育付出的补偿与特殊保护。
2. 未考量男方“产后立即起诉”的过错
男方在女方剖腹产第5天提出诉讼,违背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属于明显过错方。法官认定“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未将男方过错作为降低彩礼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3. 未充分核实现金与实物损耗
彩礼用于婚礼筹备与生育消耗,三金等实物可能已使用损耗。法官仅“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未核实具体损耗情况,返还比例缺乏精准依据。
三、抚养权归属:过度侧重疾病因素,忽视婴儿最佳利益
1. 未优先适用“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生活”原则
婴儿刚出生,依《民法典》第1084条,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女方重度抑郁属产后特殊时期疾病,有治愈可能,不应直接剥夺抚养权。
2. 未考虑母婴分离对女方病情的负面影响
产后抑郁患者需亲子陪伴辅助康复,强行分离可能加重病情,法官未评估此风险,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3. 未提供“暂时抚养+病情评估”的过渡方案
可判决男方临时照料,女方病情好转后重新评估抚养权,而非直接剥夺,未体现家事审判的柔性与关怀。
四、证据采信与程序裁量:对女方不利的双重标准
1. 未充分采信女方重度抑郁的医疗证据
女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足以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支付能力,法官却未将此作为核心考量,仅在抚养权部分“提及”,未在抚养费、彩礼返还中实质运用。
2. 未考虑女方“未出月子”的诉讼能力受限
产后15天内,女方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有效参与诉讼,法官未依职权延长举证期限、提供诉讼辅助,或建议暂缓审理,程序上显失公平。
3. 未对男方“奶粉费”主张严格审查
男方主张的奶粉费6329.62元,法院直接支持一半,未核实购买必要性、实际消耗量及与女方的关联性,证据采信标准过宽。
五、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裁量严重偏离社会伦理
1. 对男方“产后起诉”行为未作否定性评价
男方在女方最脆弱时期提起诉讼,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未在判决中体现价值导向,反而按一般案件处理,未发挥司法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
2. 未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女方承担生育的身体与精神代价,男方仅承担部分费用,判决未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对女方不公。
3. 未考虑非婚生子女的特殊保护
判决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母亲给予额外保护,与婚生子女母亲的司法保护标准不一致,违背平等原则。
六、费用分担:对女方双重施压,裁量逻辑矛盾
1. 奶粉费分担与抚养费判决重复施压
既判决女方承担一半奶粉费(3164.81元),又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对无收入女方形成双重经济压力,违背“一事不再理”与公平原则。
2. 未支持女方分娩费、月嫂费的补偿请求
分娩费(1.7万余元)、月嫂费属产后必要支出,女方因生育身体受损,法官驳回男方分摊请求的同时,未考虑女方生育成本的补偿,裁量逻辑不完整。
本来女方应该抓紧上诉,但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精神状态根本就难以做到。
法官这么判抓不到什么错但是毫无人性。
与扶不扶并列了。简称:无证生孩退半+AA。推荐刚生完时起诉,效率高,效果佳。
经典的判决,最莫名其妙的是,关于解除婚约的是男方还是女方,此案和稀泥说无法确定。然后就各打50大板,来个AA+孕生照顾相关的女自担,不用AA。
看看男方(家庭)和女方分别做了啥,法官说无法分清谁在悔婚,所以责任对等。
谁在悔婚?看不清吗?责任对等吗?
高法说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判退彩,此案说嫁妆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
判孩子归男方+女方付抚养费=抢孩+抢钱。
(哎,看到两个网友的推测,发现自己脑洞不够大,传统保守了。网友的推测合理多了,相比之下,以为男方抢孩子不太正确。更可能是不想要孩子,等着女方接抚养权。多操作几次,男方低成本得到多个孩子,都由女方抚养的。此次操作过头了,女方严重抑郁,没要抚养权。)
是假不要,以退为进真抢,还是真不要,只生不养。信息有限,只能大家自辨。

此案判决去母留子,对女方来说就是倒贴代孕。
===
既然是退彩礼的审判,理应套用高法的规定来判退的比例。高法给的是类似完工百分比法的标准。
但是这判决,从没登记看不出是哪方的责仼一句,就跳到了退50%。
高法给过一个原理:登记结婚一年以上且生育孩子的情况,通常被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融入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一般不予返还。
看法官的意思,因为没有证,上面的原理失效了。针对没领证区分责仼很关键,区分后是对等责任,所以可以认定退的比例是50%。
把这句话删除呢,完全无影响,逻辑反而清晰了,唯一的问题,暴露了不使用上面高法给的原理。
给人一种感觉:法官虚晃一枪,假装要考虑高法的完工百分比法标准,实际迅速转向没领证责任百分比标准,判对等责任,最终男女经济AA标准。
===
男方成功的关键,趁女方剖腹生产后的时机发难出招,女方果然无力招架。
一种即视感:没病给你整出病,趁你病要你命。
===
据报道,未婚生子后,男子起诉女友,要求退还彩礼和分娩费。如何看待事件双方?
如何看女子产后被男友起诉退彩礼和分娩费,法院:彩礼按50%比例返还,奶粉费女方应承担一半?
以上是两篇梳理的信息比较全面的回复。
在里面最恶心的一件事就是,男的要女的先辞了月薪一万五的工作才领这个结婚证。
这个证是镶了什么金边,要女的不要孕产期的基本工资的保障,断送职业生涯去拿?
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彩礼退少一点还是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三个月离婚冷静期让男的转移资产或者家暴?
和这么算计的男的生了孩子,明显是这个女生一生的耻辱。
希望她能快点从抑郁症的泥沼中爬出来。
不要为了这件事,让自己整个被毁了。
事情发酵好几天了,水军开始下场了。
但这次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第一是速度太快,卡点太精准就在女方剖腹产后五天就要应诉,这是众所周知的脆弱时刻。
其次,最矛盾的地方在于,女方如果还有抚养能力,本来孩子就应该直接判给女方,这是最正常的。但是结果并没有,那就是默认女方并没有抚养能力。
并且在不明确女方是否已经辞职的失业的情况下,如果她因为重度抑郁,极有可能连产假结束后工作都不能持续,还要她出每月3000元抚养费,这明显是不可能做到的,却判了。
那就是说对一个身体和精神都极其脆弱的人,法官在进一步把她向更加危险的方向去推。显而易见是违反了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一点都不中立,这是非常严重的职业能力问题。
第三,探视权。这种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酒同居却不认定为事实婚姻,目的就是不承认双方婚姻关系以达到要退彩礼的利男结果。
女方没有抚养权,但是没有清晰地告知探视权怎么判,怎么监督男方有没有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父亲是否随意对待婴儿,是否会随便扔给个老光棍看顾这种可能性也会有的。他们是否请保姆,婴儿一直没有母乳身体健康是否可以保证,就是孩子会不会被父亲养死,也是未知之数。如果他们不允许监督探视,却又想女方掏钱,甚至可能养死人家生的孩子,那这事就作孽大发了。
这个问题的高赞本是千赞答案,被几百赞的强行挤上高位,新回答也是,被一堆水军占据,用话术去扭曲抹杀。
可想而知舆论压力已经到了怎样的地步了。
你们再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公道自在人心。
女的抑郁症是男的逼成的,只希望她赶快振作,保住工作,不要放弃生命,日子还长着呢。
十个人在陪我更新呢,奉陪到底。
想白嫖完别人的肚子,还要白嫖劳动力失败,bro是不是挺不开心的呜呜呜给了她五万彩礼,先好好养着吧,大把找茬的机会。
最关键的就是我讲的第一句话,男的这样做,他就是无耻无情无理取闹处心积虑要害人,他本来还不配有这个孩子呢。
那么多要留子去父的女的他不去卖精,非要找个要结婚的婚女去祸害,好呀给你看看后果,等着吧。
只要他养着孩子,他就不可能再顺利地祸害第三个女人,而他养孩子,就不得不动用到父母或者请保姆,女方只要维持合理的探视权,甚至可以精准地监视他们,如果发现虐待行为就把他们送进去。
至于三千抚养费,有工作的时候自然可以支付,给孩子买东西安排早教,没有工作,去哪里哪三千出来,有空就去男的工作地点喝喝咖啡,天天巡视一下挺好的。
bro老想说自己赢赢赢,又觉得自己给过彩礼很吃亏嘤嘤嘤,你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态到割裂了吗?做个正常点的人,要么就哈哈哈哈只花了五万彩礼白得人家五十万才代孕回来的小子。要么就哭一下拴不住女的给你带娃要自己带,别在那又哭又笑的发癫。
放心吧,最后只会存在两种女人,无害爱猫女和母系氏族,婚姻崩坏加速,都是bro的功劳,是你们自己去责任化的,不承担责任的人,没有资格成为继承者。
当婚姻制度并不能让付出多的人多收获,不玩肯定是理所当然的。
牌在我们这里,只有我们才能能决定开局还是不开局,不赌就不会输。
最新消息,女方可能隐瞒信息。
坐等反转。

女子产后半个月被男友起诉退彩礼,法院判退 50% ,非婚生育的女性付出,法律该如何「看见」?
大家可以去看看被答主折叠的评论,我感觉很可能接近事情的真相。
看了女方发的小作文。
我只能说,我是法官,大概率也这么判(不知道二审法官会不会因为同情女方而改判)。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的法官只能这么判。
综合判决书和女方的小作文,可以大致推断出双方诉求。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女方不退彩礼和其他费用(有没有其他诉求,我不清楚);
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这个吊样,孩子目前是跟着男方生活的,法官能怎么办?
法官只能把孩子硬塞给男方,然后为了安抚男方继续抚养孩子,让女方退一部分彩礼(女方个人条件应该还可以),以后支付抚养费。
(至于女方诉苦说男方对她不好,问她借钱买车,让她辞职去上海等,在法官眼里,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男女因琐事纠纷导致感情破裂”,而非法律意义的过错**。在双方都不要抚养权的大前提下,这些感情纠纷,不直接影响法官的对抚养权和彩礼纠纷的判决。法官的能做的,只有分好钱、分好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为女方提供情绪价值。)
男方的去责任化思维,让法官无法挑出他的破绽和过错,反而让他得到了力/工们大出血才能得到的孩子,甚至倒逼女方退他彩礼。
男方只要钱不要孩子,法官甚至还问男方父母“人家老人都抢着要孙子,你们家为什么不要?”
我已经脑补法官的内心吐槽了:
求求男方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这样我才有抓手,判你们出让利益,补偿女方啊。
你们和其他力/工父母一样,出点血,安抚一下女方,不行吗?这样我才好判啊。
男方现在这幅‘不要孩子’的样子,我怎么拿孩子要挟你们,判你们出钱补偿女方啊???
女方也是,你生的孩子,你的骨肉啊,你怎么也一点不在乎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们都这个样子,我怎么判案啊!!!
TMD,都这个样是吧?
一个个的死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
我只能公事公办了,那孩子继续跟着男方生活吧。
男方你别闹!你不是要退彩礼吗?我让女方退你一半彩礼,以后女方付抚养费,孩子男方你继续养着,这总行了吧?
好了,就这样,男女双方都闭嘴!
女方抑郁症,是由判决结果倒推出来的,法官先有了要把孩子判给男方的结论,然后采纳女方的抑郁症材料作为支撑证据。




新闻模棱两可,对很多关键情节遮遮掩掩,不是为了偏袒男方,而是因为男方的这一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
一旦大规模的男性学会了这套,很多矛盾就会交给社会,政府将会很难受。
(而且,会有大量的原本很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男方,也会有样学样,导致女性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年轻一辈的思想,和上一辈人完全不一样。
女方能写小作文,而男方声音较小,原因在于,男方的去责任行为,还没有大规模化,相当一部分男性,都还是同情女方的,男方知道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但得不到大规模支持。
这个案子按传统思维,女性是弱势群体,所以要照顾女方利益。
可利益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从哪里来呢?只能从男方身上出。
法官希望的判决思路是:
男方父母想要孙子,争夺抚养权
→男方父母希望女的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出让利益,使得女方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主动赠予女方?万元,并承诺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法官顺理成章,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得到了性别转移支付
→事后,舆论依旧可以营销“生育无价”的氛围,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物化女性、繁殖癌!女方血亏啊,男方才花了这么点钱就得到一个孩子,占太大便宜了。
可男方第一步就没按法官的思路出牌,直接不要孩子了。
法官没了性别转移支付的抓手。
事后,舆论也没有理由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了。
新闻也只能掐头去尾,迷糊处理。
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以为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结果法院偏袒男性,因此判给了男方;
实际上是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迫于无奈 ,因此判给了男方。
最新发现:据女方透露,男方拖延领证的原因,是为了领证前把婚后共同存款,转移为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说实话,我个人才疏学浅,没理解女方的意思。
请大家为我解释一下。

真没绷住,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出轨,
然后不承认亲子鉴定的传统艺能。
这剧本大家都熟,见多了。
看着看着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
怎么会把孩子判给男方?
然后看到遮遮掩掩的一句:
”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
给你们翻译一下,这亲生骨肉她不要了,
她不要了!
但凡她提一句要,孩子百分百归她,没有任何疑问。
因为甚至这两个人都没有结婚!
要上户口都得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和《具有资质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你就知道把孩子判给男方的话,对面得有多离谱了。
继续往后看原文,她不要小孩,
那她要啥?
“目前我的诉求是,希望通过协商取回嫁妆或相应价值的钱款。”李捷说。
(在返还彩礼后,李捷也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约2万元的嫁妆及个人物品,但遭到陈明拒绝。
对此,李捷曾咨询法院,法官表示该问题未在本案中处理,建议另案起诉或协商解决。)
出去看了一圈,
发现男方也是个人才,
这位搞去责任化,也不要这个小孩,
最后法院是按着脑袋判他抚养的,甚至女方还要给一半的抚养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要你把球踢给法院,表达自己不要小孩的需求,
法院就会求着你养孩子了,甚至还退彩礼,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精彩了!
看到后续了,我认错,我惯性思维了o(╥﹏╥)o
这俩畜生都不要孩子,法院二选一挑了一边塞过去,这孩子天崩开局

这是一个去母留子的成功案例,母亲还是一个在安徽能够月入一万五的优秀女性。
男方出了六万六彩礼和一个金镯子,得到一个娃以后起诉离婚,退回了五万多。
女方出了两万嫁妆,九万往返路费和婚礼用度和日常费用,被骗辞了工作,生了个娃,颗粒无收。
总结,异地骗婚骗孕,多多科普,多多避雷,专挑异地相亲想找人搭伙生娃过日子的大龄单身女青年。
我们不性别对立,也不性别绑架,不输出情绪,也不输出暴论。
只实事求是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他拒绝一个他不喜欢或者不喜欢他的人,这有什么错?
婚姻告吹后,追回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予,这又有什么错?
他要求放弃抚养权的母亲承担部分抚养费用,这又有什么错?
他没要彩礼,没要房产,没诬告xq,没烧窗帘…他错在哪里?
他错在没委屈求全?他错在没认劳认怨?他错在不接受男德绑架?他错在维护个人利益把自己也当人?
她生下孩子五天就抛下孩子回安徽的时候,不可怜孩子小。男方因为她抛弃孩子而提出分手的时候又开始指摘男方不顾及孩子还小。
指摘男方的时候说孩子的父亲也有抚养的义务,可别人本身就在抚养啊。她逃避抚养义务的时候反而指摘男方太计较。不,不是他计较,而是你太双标。
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女性放弃抚养权后,退还彩礼、承担一半抚养费,这不是基本道德么??
整天把彩礼、不婚不育、去父留子挂在嘴边的集美,为何此刻男性拒绝结婚和要求对方承担一半育儿责任都要被你们口诛笔伐。
时代变了,我们都该学着成长。
没有任何人就该为你的决定和人生兜底,无论你是Bra还是Bro。

明明男方一家也都不想要孩子为啥那么多人说是男的在骗子宫啊?
看了好多回答给女方打抱不平的,只能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女方这边能搞出燕东萍,n孩非亲生的狠货,男方这边就能搞出此案中男方这样的狠人,大同案货拉拉案能被办成铁案,那出现这种女方生了孩子还要退彩礼的判决又有啥好奇怪的呢?
怎么看怎么像是被借腹生子的同妻。
还是不领证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同妻。
女方开直播吧,就讲这个故事,背景挂男方全家福,一是靠打赏礼物多少能收回一点,二是我单纯想看看这男的长什么样。。。
666评论区愣是干成奇人大赏和狗叫品鉴会了,我提一句开直播一条条扑上来张嘴就咬,不知道戳到什么地方了这么敏感,主页点一个是一个,全是彩礼相亲胖猫武大牢A,翻了几个我特么以为乎子数据复制人研制成功上线了,天天关注挑拨的傻呗话题这辈子有了
还有个🐮小的自卑神人装女来私信,一眼从未和正常同龄女说过话,嘴一张就开始拉,赐你四孩非亲生都爽了你了,
如果按照本题目下面的一些女性答主的推测,是“男方抢孩子”,那判决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在过往所有“男方抢孩子”的判决中,只要男方事实上的“抢走孩子”,那么判决100%都不会退彩礼,更不可能退分娩费,更更不可能还要女方付50%奶粉费,甚至通常都是要男方给女方孕期补偿一笔钱,现在这个结果并不符合事实逻辑。
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说“男方抢孩子”呢?
我想了一圈,只有一个可能:因为这些人都是先射箭后画靶,不在乎事实只是想骂男人
这就是进步主义的必然结果。
你不可能在保护儿童和女性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前提下,要求一个男性对于一个独立、自主的成年女性富有额外的道德义务。
要么女性独立承担生育后果,要么男性对女性的生育拥有干预权,二者总要选其一,没有两边都占的道理。
现在的判决只不过是要求该案女性对她独立行使生育权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已。
一面之词而已,能让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自行设想一下发生了什么
去责任化就是牛啊,这哥么真是龟南一辈子触碰不到的高峰。
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反正我不参与针对男性的任何一场围剿。
男的才是被这个女的给坑惨了。
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谈恋爱期间意外怀孕了,不让这女的生,她非要生,生下来之后又不养。强行塞给男的,而且彩礼只退一半。
这男的还没结婚。多了一个不想要的孩子,损失了一半的彩礼。
真让去父留子 又不愿意了
你就这么想,在如今退彩礼堪比虎口拔牙的现实之下,居然还能拿回来一半。
这女方得出现了多么严重的过错,让法庭母平母正都顶不住了?
只不过,抑郁症拿出来一挡,又成了完美受害者了。
无数次历史事实证明,绝对不能相信女方的小作文;
男方上海,女方安徽,认识没多久就怀孕,如果女方觉得男方不靠谱,可以自己打掉,毕竟法律上规定女方有完整生育权;
两个人没领证,在法律上就是没结婚;
为什么女方不要小孩抚养权?
你不能在法律总是偏向女方的时候说法律公平;
与此同时另一边是女友跳楼,男子拽了 5 分钟力竭未能救回,被判赔 8 万,哈哈哈哈
近些年抽象判例数量节节增高,看来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除了最高赞,大部分回答还在说“白得一个孩子”,好像占了什么大便宜一样。
时代已经变了,生娃警告得自己真信了?
再再更新,很多人认为领证就好了,问题是即使领证了,装到孩子出生,然后利用生产后女方虚弱,激素不稳定,刺激逼迫女方,如果女方想不开,男方无责的,结果是一样的。
再次更新,结婚不结婚,孩子生不生,一定要自己决定,决定后也要为此负责,无论是发生了什么,是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生命比金钱更重要,不是多要点彩礼能解决,彩礼无法解决生育带来的损伤,及时止损很重要,爱自己很重要。很多女孩过早的被教育成了别人家的儿媳,妻子,母亲,而不是作为人,作为她独立的自己。
我看完我竟然找不到这个女孩有什么办法跳出这个坑。即使领证又如何,不过是少退点彩礼,仅此而已。如果男方一开始就是存心只想要个孩子,这简直太划算了。
我想起了,同性恋天鹅。
派一个公天鹅去勾引母天鹅,小天鹅孵化后,2只公天鹅联手赶走母天鹅。母天鹅感到悲哀,难过,这俩公天鹅欢天喜地,有小天鹅了。
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嗯,这算是男方给胖猫、冬萍老公、四娃非亲生男扳回一局的案例吧?
魔法对轰愈演愈烈,男方女方手段尽出,现代婚姻逐渐消亡,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中国的婚育率还是太高了。
纯骗肚生孩的案例,最要命的是法律认可了。
劳动法再可笑也比婚姻法靠谱。
最黑心的血汗工厂都不能一边糟蹋你的身体一边掏空你的钱包。
女性生产一年内是弱势群体,资本家都不敢压榨,要每天给一小时哺乳假的!
到法律这里居然才刚生产完就要应诉?
我实在不能理解,在我看来正常的法官就应该判案件延期再审,等母亲生产满一年,恢复正常健康状态后才开庭!
而没有开庭审判前,男方强夺刚生育的女方孩子就该报警!把孩子抢回来,然后先关男方十五天!
女方想坐地起价,男方当断则断。之前就有律师警告过男性朋友,一旦女方表现出不想跟你继续过的苗头,千万别心软
没结婚还可以收一半彩礼,这波操作可以!
看完新闻,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网上的一句老梗:她现在流下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
原来如此
以前在知乎刷到过一个类似的男的,也是未婚先孕然后指控女方精神有问题,想把孩子抢过来。
当时下面一片骂声,现在看来居然还真不是痴心妄想啊…
二编:某些bro是不是根本没有阅读能力,我都说了是另外一个男的,他也是类似操作,但他目的是抢孩子。能听懂吗…非得追着我说哎呀他不要孩子(翻白眼)
基层法院民庭这种忙出屎的地方
10月女方分娩,11月立案,12月就能开庭
更别提女方还在哺乳期,刚出月子没多久
这里面没猫腻我真不信哈
相当于,倒贴钱做代孕,最后每月还要给三千抚养费。
法院效率这么高吗?我看有的家暴致死案,女方反复离多少次离不掉,这三个月结束战斗了?
女方现在应该意识到,双输好过单赢。
反正她有抑郁症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剖腹生子、受虐致抑郁还要退,确实奇葩。
法院判决提醒女性:不孕不育报平安。
有人去搜了,这男的以前就这么干过一回,也是孩子一出生就跟女的分手了,弄了一个孩子。现在是二次得手了,看来他抓住了一个法律漏洞。
这是好事儿啊。
这样判,幻想着能找个男人,俩人生个孩子,“和和美美”过一辈子的女人才会越来越少。
法律已经多次强调了生孩子是女方自己的事情,尤其非婚生子,完全是女方个人行为,奈何很多女人还是沉浸在老思想里,觉得孩子是给男人生的,男人应该付费,应该包圆自己妊娠的费用。那这不是买卖人口,租赁器官吗?法律不承认这个行为。你的孩子,你要交给孩子父亲养,可以。你想以此换钱,不行。
女人学聪明点,自己的孩子,自己生,自己养,随自己姓,只算自己家添丁进口,花钱受罪都是为了自己,好歹旱涝保收,否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你知道游戏法则不站在你这边的时候,别玩双人对战了,玩单机游戏。


这个回答我觉得我写得还是不错的,不知道戳谁肺管子了给我折叠了,现在我再次贴在这里,因为现实在证实我所说的。
有人又要问了,“答主答主,这个案例里女方没有收到钱啊,还赔进去自己的嫁妆”。
因为有些人很天真的。就算所有男人愿意买,所有女人就愿意卖吗,说白了母猫母狗生的崽如果太早被人聘走,狗妈猫猫都是要呲牙的,女人为什么愿意出让自己的婴儿?所以要靠一招,骗。“我不是要买走你的孩子,只是和你共同养育,给你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愿意补偿你。”时间一长俩人都入戏了。(但是现实是不会配合他俩的,很多女人产后抑郁,就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骗走了)
就像让我的回答被折叠的人,这里面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在买人的男人,冒牌祖宗做久了不肯接受自己的子孙是买来的。还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卖人的女人,“说什么呢,我们这是爱情”。那好了,一谈情就伤钱,如果她真只谈钱就好了,一赚几十万,二不用付抚养费,人千万不能重感情。
杀伤力,堪比婚恋的 “扶不扶PY案”。
…………
安徽宿松“剖腹产后半月被起诉退彩礼”案(陈明诉李捷),承办法官是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彭旺鸿法官。(男的叫陈明,)该案由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彭旺鸿法官作出了返还50%彩礼、驳回分娩费分摊的一审判决。(网载)
……………………
婚、恋关系断崖式死亡,兔死狐悲的共情
普通女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最脆弱的时刻,等来的是伴侣和法院双重宣判:失去抚养权,退还彩礼,承担抚养费和奶粉费。哪怕案例中这位女性履行了事实婚姻的全部义务:办婚礼、怀孕、生子、承担费用。
对女性而言,这种遭遇击穿的,恰恰是女性当中的最想正常结婚、愿意真诚投入婚恋的女性。
更关键的是,这部分愿意好好结婚、甚至带点恋爱脑、愿意真心付出的女性,也恰恰是普通男性最容易攻略、也最想娶回家的结婚对象 —— 她们不贪慕虚荣,不漫天要价。
结果呢?这一纸判决、现在好了,直接把这部分最适合结婚的普通女性,按在耻辱柱上摩擦。好笑不?
(顺便说一句,下面评论里吵吵嚷嚷的那种要100万彩礼的女性、去父留子的女性。冷笑一声,这部分女性,对普通男性甚至正常婚姻,从始至终就不在她们的菜单上。 反而真正能和普通男性走进婚姻的,是判决书中的这类女人)
男性的极端个体自私,击穿群体信誉,反噬后来还想正常结婚的男性者利益
男方赢了官司,但个体的极端算计,会击穿男性中另一群体,比如说想要真诚结婚、成家的,绝大部分的正常男性。
普通男性想进入婚姻的,将不得不面对结婚女性设置的、更高防备门槛: 例如房、车、婚前协议、财产协议、生育金、高额彩礼(也许会换个说法营养费?改口费?养育费?)。
对男性来说,极端个体的自私算计坏榜样,最终反噬的——是后来者中想要结婚的男性,砸的是这部分人的饭碗和生存空间。
普通男女,根本撑不起这么高的防备成本。一旦形成,剩下的就都是上层、富裕阶级的游戏了,普通人谈婚论嫁的机会消失,门户、阶层逐步形成固定。
跟着起哄的人?不想结婚跟着起哄,姑且认为你清醒,或者坏;但,对婚恋关系还有期待、想找女朋友、想成家、甚至还想结婚的,也跟着起哄,纯纯是傻。
判决书,比网上一万条挑拨男女对立的帖子更具杀伤力,胜过网上千万条恶意挑拨的男女对立热搜。
更残酷的现实是:当还想要结婚、成家的男性,还在纠结彩礼贵不贵、门槛高不高的时候,现实已经更扎心 ——社会上根本找不到一个正常女人,愿意让他花这笔钱。
以后普通人(男女)想进入正常婚姻?不好意思啊,大概率都是杀猪盘,你的盘我的盘,盘盘不一样。(快乐童年)
最后,男性最终进不了婚姻的伤害,远比女性要大得多。当大量男性被迫光棍,最终反噬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安稳。所以某些体系内,很大被渗透了,(FY)近年来更是奇葩迭出。
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达尔文进化了,倒正应了古人的那句话,穷不过三代。原来大家以为穷三代要翻身,万万没想到原来真相是穷不到三代要绝后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想结婚?”
大同案女方不起诉的的if线
看到了吗,大同案如果女的不报案的IF线
我的评价是现在民法典惯出来的就是没有基本人性的人
女方剖腹产5天,在肚子上拉了一道大口子,还躺在床上的时候法官让女方去应诉,绝
这个案子就应该糊到那些提倡彩礼立法的人大代表脸上,女方月薪1W5,男方这点彩礼不过是女方几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要求女方辞职,断掉人家的职业生涯,还能去法院起诉,在法院打通任督二脉用极快的流程无视女生的身体状况硬生生抢走孩子
民法典觉得生孩子是个人支出,没结婚彩礼是可以退的,结果结局是孩子是判给男方的,女方还得给赡养费,彩礼男方一起花了还能告回来,嫁妆是女方肚子上还有剖腹产的刀口还得去自己起诉的。请问男方在这个过程付出了什么?这部民法典是不是整个过程中协助身强体健的男方残害女方,把女方当成二等公民整
什么叫人性,什么叫没有人性

潜在QJ犯真是孜孜不倦

不要给任何喜欢未婚先孕的男人生孩子,不然只要他用彩礼的名义硬塞给你点钱,他就可以要求你辞职,要求你把孩子户口落他家,要求花你的彩礼,让你为奴为婢,只要你不答应,男方就可以悔婚然后在你产后虚弱的时间去告你退彩礼。完成这一切只需要虚情假意地装一段时间,让女生以为你爱她
有些50W不用来带节奏,我直接删,不会给你们这种跳蚤生存空间
以前有人科普过,婴儿两岁以内只要女方想要且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给女方。
这次判给男方,是不是说明女方根本不想要?
25年10月产子,到现在孩子也没到两周岁
按照法律来讲,母亲没有重大过错,是不可能把孩子判给父亲的。
看来这里面小作文不少,还得是集美能编
你们很多同志都没当过爹,我跟你们讲一个事实:父亲对子女的感情,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的,我对于我的女儿和儿子在他们出生时最大的感受就是陌生。那个时候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豁出命去保护他们,我心里想的是,不会;当然我嘴上说的是,那必须的。
我一度以为我自己是异类,直到我和几个当爹的朋友聊过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们的心态都差不多。
这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特征。
母亲和后代的感情是从十月怀胎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而父亲对子女的感情,是建立在长时间亲自对子女的抚养之上的。经过半年到一年左右的起夜、喂奶、按摩、哄睡、陪玩、讲故事等等亲子活动,父亲这个角色才会意识到眼前这个后代与自己的关系和对自己的重要性。大概到我女儿和儿子牙牙学语的年纪时,我那句“那必须的”才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那种把孩子遗弃了然后十几年后又去寻亲的,尤其是父亲,他说的什么对孩子有亏欠、后悔之类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没经历过亲自抚养这个阶段的父亲,是不可能对孩子产生正常的、深刻的父子或父女感情的。而真正亲自抚养出来的后代,哪怕是生在残酷的帝王家,哪怕孩子要造自己反,皇帝都依旧下不去手真的杀掉了事。
扯远了。
说这些的意思是,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在孩子出生时抛弃这个后代,心理上是毫无负担的——你会为了离开一个陌生人赶到难受和愧疚吗?
真正让父亲压制住这个心理,心甘情愿抚养新生后代的,恰恰是各种社会共识和规训。正是由于这些社会共识的存在,明明很多父亲对孩子的到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依旧要装得很高兴、很兴奋、准备为孩子付出一切,而在亲自养育孩子后,这种伪装反而成了现实。
所以你们很多人说的去责任化其实都只是表象。去责任化的本质,就是把这一套规训男女双方的社会共识放弃了——而这套共识背后,男女双方都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都被抛诸脑后了。只不过这种放弃,最早是女性开始的——婚姻的排他性(婚后性自由)、婚姻的性义务(婚内强奸)、婚姻的互利性(婚后财产分割无条件倾向女性)——男性选择跟上而已。
而当男性跟上之后,慢慢就有男性意识到,这一揽子义务里,孩子这个义务,其实本来自己也可以不要的。毕竟如果按照生物学来说,男性的生殖器官结构就是鼓励男性打一炮换一个地方,广撒网,多播种。
所以你们看,以往很多离婚的纠纷,双方最核心的点就是孩子归谁。而现在这套社会共识瓦解之后,就有了题目里的男方:我只要钱,不要孩子。
有趣的是,当男方不要孩子、只要钱的时候,无论是女方还是裁判,才发现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制衡男方了。而“不要孩子、只要钱”恰恰是写在男方生物基因里的,只不过被社会共识压制住了而已。
而现在社会共识被撕裂了,那这个事件就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
完。
看到这个案件的第一感觉,是看过那么多离婚案后,终于出了一个性转版的。
代入男女方的境地,也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绝情”的现代故事。
从判决来看,最后男女方承担了什么呢?
第一,是孩子归属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
**第二,是彩礼。**经法院认定,女方原先获得6.6万元彩礼+现金22590元用于购买三金+(购买时)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共104968元,判决女方以现金方式52484元返还男方。

p.s.假设22590元已经用于购买黄金,随着金价上涨,**这部分三金和金手镯的价值现在大概5万元。按照常见离婚案例,彩礼按比例返还,x金全退。**如果判决方式返还6.6万元彩礼现金的一半和物品三金、金手镯,女方手里应剩下3.3万元。

现在判决以现金返还52484元,女方手里还剩下价值5万元的黄金+6.6万元-52484元,大概是6.3万元资产,比上面的判决方式多出3万元。这点应该也是法官考虑过的。
**第三,是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法院支持,共3164.81元。
第四,女方和孩子住院期间,男方花了9609.96元,女方通过医保基金支出8603.28元,医保个账支出169.08元。法院不支持男方部分让女方承担。

第五,女方生产孩子后离开,男方请了月嫂照顾孩子,法院不支持让女方承担月嫂费用。

综上,男方为女方和孩子住院的支付款、男方请月嫂照顾孩子的费用,法院均不支持女方返还。
女方需返还的现金包括“一半”彩礼和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是52484+3164.81=55648.81元
同时女方手里保留了现在价值约5万元的黄金。
这便是抛去感情以外,媒体绕来绕去,不直接明言的纯经济数字。
这件事再简化来看,便是两个没有登记结婚的人,给了彩礼,办了一场婚礼,随后生下了孩子,随后双方分开,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和黄金。
你说这样的事公平吗?
好像挺难说的吧:
毕竟短期结婚后离婚,是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分一半房子的案例比比皆是。


毕竟更多是孩子判给女方,女方得到抚养费的案例。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情况反过来了,离婚了有孩子,孩子却判给了男方,女方还需要返还彩礼,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过去更多是案件里的男方承担,以及社会里的男性讨论这种不公平,现在待遇给到了女方。
所以有很多人觉得天塌了,觉得世界黑白颠倒了。
高赞的多位女性,明显恨的便是这种落差,这种换位。
哪怕法官通过让女方以现金返还,使女方手头资产增加了3万元,
哪怕是女方生下孩子后,先离开了孩子,
哪怕还有诸多情况尚未明了。
她们秉持的,不过是“这次的交易不如过去划算,所以我要退市,我要闹”的心理。
那些不甘心、报复、指责、攻击等的评论,与曾经的男性网友们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以前男女光速结婚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你们是否说过什么?怎么现在又突然,集体罕见地在知乎冒出来了?甚至,你们是否仔细研究过这个报道,还是又像过去那样,开始造假数据、伪事实进行传播?
回到这个案子,看过判决,看过报道,猜测过疑点部分,我认为男方采取了堪称“绝情”的操作,却又恰恰是应对“闪婚闪离分走财产”的极其有效的措施,对本不该被分走的财产很好,对还没长大的孩子很好,能有效遏制和打击那些居心不良的女性。男方是在上海工作生活,或许也是在上海,才更能顶住常规世俗,做出这种选择吧(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也不评判)。
这件事我认为最大的悲凉之处,一是父母成仇、母子分离,二是法律环境的征战四方,兜兜转转终于造就出这么个性转版案件。
我不知道女性是如何看待那些被用婚姻和法律有意无意分走财产的男性的。长期在这些新闻里失语的你们,或许现在能真正体会一下,男性的感觉了。
女方具有最终生育决定权,男方不具备相关权力。男方唯一的权力无非是当女方决定不生育的时候有权利提出离婚,并承担彩礼、三金、时间和感情投入的损失罢了。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女方也应该为生育结果最终负责。本案例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男方也明确不想要孩子,最终法院把孩子塞给了男方的同时仅退一半彩礼,实际是让男方为自己不拥有的权力去承担后果罢了。
对男方都如此不公平了,不知道s1s们在义愤填膺的喷什么?具有完全生育决定权的女方完全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孩子,生育后却又不想抚养最终判给男方,典型只享受权力不享受义务。
法院为啥这么判?
因为没领证。没有了那张纸男方就不会被法律强制照顾女方;没了那张纸也不会被分割财产;
男方不想要抚养权,法院就得强制女方退回一半彩礼,外加出抚养费,才能要男方收下抚养权;女方想要抚养权也没关系,男方可以一分抚养费都不出,强制执行也没用。
看到了么,你想要责任,就会有无限的责任等着你;你推卸责任,别人想要给你责任就要先给好处。欢迎来到后现代社会!
最让人害怕的是,我在许多评论和回答里读出了其他男人对该男人的羡慕……
怎么一溜的共享大脑在说是男方骗婚去母留子?且不说现在只有女方一面之词,就是这一面之词里,女方是怎么说的,你们看过了吗

“原告诉讼请求:……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孩子不到两岁,法院却把孩子判给男方,你要跟我说女方抢着要孩子我是一点也不信的。
那句话没错,底层普女的最优解就是不婚不育,尤其是家里有兄弟的,这种家庭是给不了女孩子任何助力的,甚至家里人不吸她们的血都算是父母有良心了,好好工作存点钱给自己养老,现在这个环境有那张证你被对方打死撑死也就是个家暴,没有那张证下场大概就是这样子被吃干抹净,反正不管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那就跳出去不参与这场游戏
见证了此事,警方当时没起诉女方弃婴罪已经不错了。金融男不好惹的
风向转的这么快吗?
仿佛昨天还在说什么生育代价,不可弥补。
今天就刷到回答: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分娩费。(男方不要孩子)
既然已经具体到了某个费用,那实际上就是可以真金白银算价钱的
至于孩子?没人想要
(消息来源是某音符平台自称案件的女主发的,说男方都不要这个孩子)
其实就算要,也可以算价钱(没有恶意,客观来说就这个案例里面,男子提到了抚养费的问题)
国家现在政策一年补3600,多花的,两人平分。
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很轻易的能看出一个结论:只要你不怕算账,只要你愿意算账,那账就一定能算的明白;这个孩子你定义为无价之宝,那就按无价之宝来算,你不要他你定义他是负资产,那么你还能要到一个抚养费甚至彩礼。
值得着重提一点的是:我观察到不少评论提出,女方很惨,比代孕还惨,代孕还能拿多少多少钱。
这些看上去是在仗义发言,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在计算生育代价吗?
要算的话还是大家都算明白一点。
未婚男女更需要算明白。
本回答仅从计算成本费用方面进行讨论。
感觉像五四运动时期一样,旧的传统秩序崩塌,新的模式还没稳定,很多资源不够的人会在这种时期因为环境的改变不论顺应潮流还是维持保守策略都会不能避免受到伤害。那个时候反对包办婚姻崇尚自由恋爱也是有很多悲剧的,光那些民国著名文化人的故事都够上很久的热搜了。
在这里竟然能判女的退还一半彩礼!
孩子判给男方!
这描述隐藏了什么信息?
你瞧瞧,该刮春风的时候它就刮西北风。
这个案子之所以让人愤怒,不是因为判决错,而是因为男方把婚姻和生育完全当成了交易,而女方在感情和生理上都付出了不可逆的代价后,还要被拉上法庭算账。法院给出了法律的答案,但给不了人情和道德的满分。
初看我一愣,啥玩意?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法院还给判了??????
这男的咋做到的,怎么这么牛
往下一细看才知道这男的操作666,首先他俩没领证,直接废除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超级大招
其次废除了”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直接给女方两招真伤大招干废了
最后说这个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而言之一句话,法国不愧是革命老区,早就告诉了我们只能恋爱,不能领证,只恋爱那叫浪漫,领证那叫脑抽
波特!你居然用我的魔法对付我!?
没什么可看待的。
过去几年一直在宣传浙江入赘、女富男穷的不结婚案例就应该想到这一天。你把这些案例当正面案例宣传架不住有人逆练神功。
婚姻法和民法典再怎么有偏向,有一点你逃不过去,就是你能做的事别人也能做,无非是程度不同,女方可以在月子期间要求房产加名然后分居起诉离婚,男方也可以拖着不结婚,大家抛弃道德底线互相博弈。
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极不完善法院在婚姻案件中有强烈的维稳倾向,到最后就是谁更有底线、谁更老实,谁就去兜底。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男方也完全抛去道德底线,不要孩子了。这下法院就卡住了,你再维稳也要把孩子照顾好。
实际上从判决里也能看到法院的两难,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一年符合公序良俗,下一句就是难以归责某一方,一般此类案件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续是不会退彩礼的,而且本案中女方还患有重度抑郁症,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我国现代婚姻法的本质就是分孩子分财产,只是某段时间大伙都是老实人认为婚姻神圣爱情无价给婚姻上了一层滤镜,把婚姻神圣化、道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救助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婚姻中男性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再加上过去十到十五年大量女性利用法律漏洞从婚姻中套现。
解构是你要的,本来道德滤镜还有点救济功能,你现在把婚姻变成算账本,双方一起拿着计算器算账,算到最后男性群体有收入兜底,女性群体10年收入比干到男性的0.5-0.67,20年干脆不公布了,法院用自由裁量权和公序良俗兜了五年。
现在男方也开始调低道德底线,传统婚姻道德彻底瓦解,婚姻彻底沦为冰冷的财产关系,离婚从家庭的破裂变成财产分割,有些回答说结婚不如代孕,你们把家务定价、把彩礼称为生育补偿,实际上也是算账,现在无非是大家一起算账,恰巧你又没算赢。
先手套利的时候你为人家叫好,大家一起玩自由主义吃板子的时候就别哭,不然你这自由主义也太不自由了。
我发现女性群体有一种很奇葩的思路:女性吃亏就是被设局了,女性受伤就是男性渣男,问题是一开始你们从婚姻中套现离场的时候是鼓吹大女主的啊,你要玩自由主义那就要允许别人也玩自由主义,而不是你靠着抢跑解构赚了一笔,等到对方反应过来也玩解构的时候你输不起了。
既然你把婚姻当做生意那就是有输有赢,输的时候想起来要男性负责任了,你疯求了?
这么多为女性悲惨发生的言论,真是太打脸了,整个故事好就好在,是当事女主自己贴出的男方不要小孩的记录。
按照大女主剧本不应该把孩子留下狠狠要一笔钱吗?去父留子了呀
这才是人文之光,说明安徽省在性别平等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我觉得要判断一件事是否合理,不是要看某些群体说什么,而是要把当事双方性别对调一下,再看案件还能否经得起推敲。
而这个案子对调后你会发现,哪怕这个案子是采用最有利于女方的视角,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问题,只不过是大家都不赚不亏。
很多集美都在编故事,那不妨我们也推敲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从案件描述来看导致这个案子发生的核心是男女双方对于定居地的分歧。也就是男方想要女方辞职来上海,但女方想要留在安徽工作,后续的矛盾是建立在这一核心的基础上的。
那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两人是相亲认识的,相亲想要确立关系一定离不开对于未来的规划,那按理来说双方对于未来居住地都有这么大的分歧,应该早就一拍两散才对。那为什么两人会如此糊涂的办婚礼生孩子直到产后爆发矛盾呢?
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其中一方想要继续发展这段关系并做出了口头上的临时让步,即承诺未来双方会在同一个城市。只有这样,才能让双方走入婚礼。
如果是男方向女方做出妥协,那男方也基本不可能会在女方产后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而且如果真是这样,女方怕是早就拿出来大肆宣扬痛斥渣男了。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女方对男方做出了临时让步,双方日后都会到上海生活。男方在获得女方的承诺后,才肯愿意举办婚礼。这点在文中也有一定佐证,那就是女方提到了男方给女方两三年的过渡期然后去上海。
之后就是女方怀孕、举办婚礼,至于女方抱着什么心思,那就不得而知了。女方产后,男方可能抱着对家庭生活的期许,希望女方兑现承诺,直接辞职来上海一起生活。但最后的结果就是,女方断然拒绝了男方的要求。
并无结婚证,孩子能判给男方的依据是什么?
总结一下这个事情的几个关键点:
1、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安徽宿松户口。
2、在未领证的情况下如果想要让孩子挂在男方户口,需要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3、产后第5天,双方因为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后女方抛下孩子跑回老家。
4、男方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希望女方把孩子领走并退钱。
5、法院判决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女方部分退钱。
6、女方目前诉求有且只有,拿点钱回来。

这几个关键点看下来,本次事件中双方的反常举动基本就都能解释了,只不过所谓男方大赢特赢的说法好像不怎么成立啊,,,,
参考文献:
虽然我一直不支持高额彩礼,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里我希望女方要到了高额彩礼,最好有上百万,一百万彩礼哪怕返还一半还有50万呢,不至于生了孩子付了保姆钱奶粉钱受了磋磨严重抑郁了还把孩子给对方了
身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初中同学,虽然很多年没见,但持续有联系,后来很突然,说要结婚了,作为多年同学加好友,表示恭喜,因为工作在外地没有去现场参加婚礼,但是还是给了大大的红包。结婚当天直到晚上也没有看到朋友圈发任何婚礼照片,第二天问了一下为啥没发,说太累了,没顾上。
后边大约婚礼之后6-7个月,孩子出生了,遂了然,是奉子成婚。
婚礼后大约2年不到的时间,临近春节,晚上很晚了,这个同学给我打电话,没接到,然后同步给我发了一个判决书
大体意思就是,虽然跟女方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给的彩礼是为了结婚用的,不领证就要起诉女方要求退还彩礼,中间种种证据。
最后判决就是 孩子归男方,也就是我这个同学,女方同步退还男方60%的彩礼!
看完这个判决之后,我就疏远了这个同学,觉得做人真是太差劲了,就算是找代孕,都不只给几万块钱吧,但是他却用这种方式低成本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甚至给女方剩的这点钱,我个人觉得都远不够弥补女方的损失。
最最关键的是在我疏远了他之后,某天给我发了个信息,说你现在跟我好疏远啊,你是不是觉得我结婚了,多联系不合适,但实际我一直是未婚,哈哈哈。
当时,那种恶心,真的是,见识了物种的多样性,目前已拉黑断联。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单身生育
我就想知道,这个结婚证到底是不是婚姻的唯一标准,你们公检法就这么灵活的吗?
这个问题下面充满着大量的法盲,我只能说一个事情,你看到一个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被判给男方。那么你对于女方的任何事后发言,都不用看了。
至于判决意义。
我认为他和燕冬萍,胖猫事件一样,法律的判决非常正确,法律就该这么判,非常合法,大力宣传。
每年315和pm一起拉出来,每年刷新一下。
我同事接了一个案件
男方彩礼也给了
女方也怀孕了
差一个领证
男的不愿意了,也不愿意配合领证,开始对女方动手
女方最后流产
男方起诉女方一家把彩礼还了,还保全女方一家的账户
(我同事说,女方连个共享单车都扫不开)
看过暴力视频,瘦弱猴子穿着裤衩子上蹿下跳扔椅子手锤孕妇
我和女方是老乡 刷抖音刷到了。我就评论了 一条,女方把我评论删了。我就问一般这么小的孩子女方想要都会判给女方啊,是不是你不想要,男的也不想要。你防他,他防你,你不想辞职去上海一起工作生活,他非要你来,不然不领证,你自己发的,你让他领证,他拖着不领,是要花时间转移处理他的婚前财产。这不就是你防他,他防你,你们又不是夫妻关系,那这么判问题在哪
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最稳妥的方法。
为孩子找个基因好的爹妈
因为普通老百姓没啥试错机会
属于警示教育了。
男方从女方临产开始原形毕露,逼迫辞职未果、就开始在坐完月子其间用离婚精神攻击,折磨疯她,然后用比代孕还便宜的价格到手一个孩子,还送抚养费。
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这下知道黄金时代日本德国美国法国的**"婚后/孕后退职制“含金量了**么~不就是女方不愿意辞职闹的么(笑哭)
或者说女方男方螺旋式去责任化…
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与史密斯
说的这个一起看,如何看待程序员高广辉的一生?
关于两性问题,我这里发了,骂与剖析都是可以,但扯诸如”桃花石是单职工社会"就是纯搞笑了:杂谈一下如何评价斯奎奇大王(牢a)提出的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他是在回归旧道德还是意图建构新道德?桃花石目前在男女问题上的,不同人群高度割裂状态比西大还厉害。
在当下这个情况,踩刹车或倒转版本已经失去其意义,**后现代化**已经几乎不可能避免。正如一个知U所说,就当下已经加速极快的两性版本,即使真学戴高乐,把职业女性退回Family,也不好说还有什么作用。
但是,现在这样的自由化、后现代化社会,真的对普男普女"好"吗?
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人这种生物(不论男女)是真需要拴的,不拴就都会异化成很可怕的人。
我早在去年就说过,法兰西式命运桃花石走向后密特朗法国🇫🇷的后现代化已经不可避免,可悲的是,到时候的东大连当时法兰西都不如。法兰西至少还有为传统价值观哀悼的老戴高乐近卫军。今天的某国,只有为现代化废墟叫好的男女。
“希拉克在1970年代担任总理时期(蓬皮杜政府)相对保守,但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全球文化环境的变化,他逐渐向"亲欧"路线转型。到1990年代,他已公开支持堕胎权利、反对《韦伊法》限制条款的进一步收紧,并在多个场合表达对女性平等权利的支持。
这一转向在保守派老戴高乐主义者眼中是彻底的背叛。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等传统右翼人士公开谴责希拉克"出卖了戴高乐将军为法国设立的社会规范”,将其定性为"伪右翼”。社会戴高乐派(Gaullisme social)的残余力量则在哀叹中写道,随着希拉克的意识形态转向,“家庭、工作、祖国"的传统法国图景已成历史——这种哀叹本身就是对戴高乐-维希意识形态延续性的无意识承认。”
对于传统戴高乐派阵营而言,希拉克的这一转变是一场背叛。来自社会保守主义戴高乐派与戴高乐主义天主教团体的批评声音贯穿了整个1990年代:他们眼中的希拉克,是一个为了迎合欧洲官僚机构和国际女权运动的压力,而出卖了"伟大法兰西"社会文明的叛徒。
家庭、工作、祖国——将军订立的法兰西价值规范,就这样死在了希拉克手里。“这类来自保守营地的哀叹,在1990年代的法国传统价值观媒体(如《费加罗报》的部分专栏以及天主教刊物《法兰西信使》)中并不罕见。
老一代戴高乐主义者——那些将1958年宪法视为法国文明秩序的奠基文献、将国家对家庭的庇护视为高于个人自由之权利的人——在亲眼目睹曾经由他们自己赋予权力的"右翼"总统签署欧盟性别平等指令转化法律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文明地标的彻底坍塌。对他们而言,堕胎自由化、父亲产假、单身母亲的法律保护,以及鼓励非婚生子(这同样是在欧盟要求下建立的),都是对"自然秩序"的颠覆,是"伟大法兰西"精神遗产的终结。这种情感并非孤例: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在1994年从希拉克阵营出走,成立"法国为法国人"运动,其核心动力之一,正是对希拉克在家庭价值观和欧盟压力下推行自由化政策的愤怒。
夏尔·帕斯夸(Charles Pasqua)——前内政部长,坚定的社会保守主义者——在1990年代末与希拉克决裂,公开批评希拉克政府在文化议题上向欧盟利益和"后现代主义"投降。帕斯夸所代表的那批人,是维希—戴高乐时代社会秩序最后的捍卫者:他们亲历了战后法国的婴儿潮,相信那个人口增长、道德秩序、飞速现代化并存的年年代是法国最好的时代,辉煌三十年,而现在看到的一切——非婚生育率的飙升、离婚率的上升、女性就业率的提高与后现代女权、生育率下降——都是法兰西衰落的证明。
哦对了,东德1985年的非婚生育占比与单身母亲比例已经与今天的联邦德国差不多了,更是远远高于当时的西德。我在怀疑,今天一些白右对文马主义乃至🐴的批判是不是真有那么荒谬的"道理”?很多人总是说后现代化与原子化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异化,那么东德呢,还有离婚率远远高于除美帝外所有西方国家的苏联呢?它们不是计划经济吗?嗯?
东德可是高女性权益神国,社会反而走向了更彻底的自由化与原子化,它还是没有"zbzy异化"的正统计划经济。一些卫道士还有什么可说?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明,强调—或者说过于强调女性解放,是不是必然发展到今天这样不利于普男普女的自由化结果?
从过去日人的结婚退职→生孩子退职,至少在当下,结婚生孩子退职比之前的老版本科学,条件更有引导性。日人的结婚退职制适合上一个版本,为什么呢?因为那个版本结婚必定生孩子,现在这个版本光搞结婚退职比以前更容易执行得坏得多,现在这个情况就是这样。我刚刚提到的那个是堵住部分后现代壬吃净传统漏洞的路子,也能达到提升生育率与幸福度的目的。
虽然我觉得在这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但还是多补几个内容。
四川乐山公交车标语惹争议「贞洁,是女孩最高贵的嫁妆」,后半句是「贞洁,是男孩最高贵的聘礼」,怎么看?
性别危机已经到了断子绝孙的地步,我们做错了什么?“贤妻良母”是文化传统的精华还是文化传统的糟粕?
我有种感觉,今天桃花石的绝大部分先生们在性别问题及生育率上是非常不清楚的。即使像沈逸这种,最多只知道个95世妇会,然后又在谈什么"真/假女权",“妇解≠女权"那一套东西。
克林顿时代的白右高知,在系统性论述♀权对战后美国的影响时,是把妇解与♀权放一起说的,也就我们这里会把二者刻意分开。实际上,你细看妇解与所谓西式♀权的观点,二者真的差很多吗?在一些人的世界线中,仿佛60年代中期及整个70年代在City Walk的"西式♀权″不是在为"工作权”、“平等工作权”、“墮胎权″豆蒸一样。「周末情侣」模式日渐兴起,工作日通过消息视频联系,仅周末相聚,如何看待这种模式?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由于老中特殊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烙印,我们当下的很多反拳人士(包括建制派)、小登大都是以"女性劳动"为基本前提、结合这个事情去怼拳师。然而,事实上,这个很难说有什么效果。
有一说一,Early Age这种"妇女既要工作又要当贤妻良母"模式能转起来本身就是教条进步主义与保守主义"既要又要"的怪物,温和一点叫**“特殊环境与适应特有生产力水平的最优解”,但当下桃花石已经是工业克苏鲁了。与Early Age时代的农业社会为主已经是沧海桑田。**
历史证明,在一个势力工业化深入到了一定程度后,要么就像北欧、前东德政权那样全面推"性解放”(前东德政权的大型露天派对、开放式关系又不是秘密)、“不要贤妻良母"的全面双职工社会(东德因为其性质还不算自由化,北欧hhhhh),要么就像黄金时代美国、日本、法国、德国那样推行”现代化传统价值观"的3k法则去达到相对的平衡,强调贤妻良母,以单职工为主流,有限双职工或1.5职工为辅的社会。
我们实践了一百年,实践证明,目前而言并没有"既保贤妻良母的守,又进全面平等、双职工社会的步"中间选项,幻想中间路线是失败的。人不能既要又要,一些人的**红丸女劳主义在当下高度工业化的桃花石并没有可行性,2010-2026年恁桃的女劳/男劳比例一直是上升的,截止2025年男劳已经低于70,与丹麦趋同**。当然,如果要退回到越南甚至北高丽的发展水平,或者愿意接受恁鱿鱼这样的恶劣外部环境另说。
这两条路至少都逻辑清晰,不存在"既要又要"!
冷知识之,一共末二共初程度远超ww1法三共的分手信事件的当事女性,都是直接成长在味夫臻钕拳时代哦~
还有,gk初第一波急着让女儿要高额彩礼的,让女儿不要结婚的人……呵呵
有一种观点认为,今天某国连保守都保后现代男拳的守,都没有保类似戴高乐主义这样"近代化传统价值观"的守,这个是恁鳖的锅,或者说某人有很大的责任—当然,把今天的事都归咎于老师肯定有失公允,但老师早年很多思想非常激进是真的,而且我之前多次说过,一些人放到今天,杨笠算什么?“母系婚姻好!",“tower女性太少,是xxx🥧对妇女还有偏见~”,这个留给历史评价吧。
教我们的又是一些无耻无赖的男子,整天说什么“贤母良妻”,无非是教我们长期卖淫专一卖淫,怕我们不受约束,更好好的加以教练。苦!苦!自由之神!你在那里!快救我们!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女干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猜猜谁说的?
某位比美国著名拳师费米斯通早几十年提出贤妻良母是长期卖淫,是**臻钕权(**大雾)
值得一提的是,她 这个字一开始是被20年代的女大学生视作歧视的,鲁迅一般用伊这个字。
1950年那部婚姻法出台之后,很快就被对岸某些人抨击为“离婚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杨景媛女士论文里的笔误倒也算是歪打正着[飙泪笑]
还有一个例子是当年离婚冷静期那个事被喷的体无完肤,然而即使是后戴高乐主义时代法国,也有类似的制度(近年好改革了),德国甚至一切离婚都需经过法院,在中国离婚,至少理论上反倒是世界最便捷的国家之一(另一个离婚非常方便的国家是新自由主义后的美国,真是苦命鸳鸯了~)。

去父留子实操版…….
这个男人,给想“低成本要孩子”的人起了个好头。
有人算了笔账:正常代孕,四五十万起步,贵的要七十万。而这位男士的一番操作下来,不但孩子有了,彩礼返还回一半,连抚养费都有人跟他一起分担。
这真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但是,他也把正常男人想要相亲结婚的路给堵死了。
相信,许多女性在看到这样的故事后,更加不想结婚生孩子了。
她们需要防范的,可能不仅是感情不和,还有一种被精密计算的、以自身为生育载体的系统性风险。这无疑在原本就脆弱的婚恋市场上,又垒起了一堵高墙。
关键在这位女当事人抖音的评论区,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有人直言,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教人如何低成本获得后代,同时把经济和道德成本转嫁给另一方。
你说这事对谁影响最大?
不是当事人,不是那个被算计的姑娘,而是所有还想正常相亲、正常结婚、正常生孩子的普通男人。
这个案例一旦被传播、被效仿,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女孩子会想:“我凭什么要结婚?凭什么要生孩子?万一遇到的就是这种人呢?”
本来结婚率就在跌,现在好了,又添一把火。
代孕违法,但这种方式不违法,却比违法更让人心寒。
因为它告诉所有人:你不必花钱买孩子,你只需要学会算计一个愿意相信你的人。



又一个经典案例,充满警示作用,挺好的
男方家是拼刀刀上收到货就申请仅退款的同一批用户吧。
这个新闻给我的震惊难以言语。婚姻不存续了彩礼退回正常,子女抚养费父母共同承担可以理解,但是这中间女性因为生产造成的损失完全隐形了,孩子还判给了父亲。女人只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吗?生完了这个工具就还能用还能正常地计较得失?不谈这男女双方有没有感情,女人天然就该默默承担承担生孩子带来的一切吗?生育损伤,精神压力,时间精力这些都不存在吗?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都想象不到突破底线的人那么多
很多人把这个抑郁症看的很重,但这就是个口袋罪,肯定是先女方不要孩子再找的这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她有抑郁症才不把孩子给她,我就没见过孩子刚出生女方要孩子法院会判给男方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为什么不全额返还?
没领结婚证也能算结婚?这样结婚证还有什么用,法律的尊严呢?
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女性质疑法院凭什么要把女人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那我只能引用当今世界身份政治领域中主流的**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²和交叉性理论**³来回答你们了:
因为女方单独抚养孩子本质上是一种“母职惩罚⁴”,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加的结构性压迫⁵**——这种压迫在女性生育期前后尤甚。所以,在这一判决中,法院选择坚决打破“孩子特别是婴幼儿应由女性抚养”的传统社会规训,主动将抚养权判归男方,从而帮助这名女性摆脱了父权制对女性角色的束缚与限制,进一步推动了伟大的妇女解放事业。**
作为一名进步主义者,个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以上理论论断;更进一步考虑到当事人女性还有着一定的抑郁症倾向,该判决的抚养权部分既减轻了其的日常抚养负担、防止了其精神状态的进一步恶化,也保护了孩子的成长不会因母亲的精神状态而受到直接影响,可以说实现了社会公益与具体私益的完美统一,可谓功德无量。

注释:
¹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其核心观点是“父权制”是社会最根本、最普遍的结构性压迫形式,由美国激进女性主义者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性政治》中进行了系统阐述,直接通过性别权力关系解释女性受压迫的根源。
²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共同作用,将女性家务与育儿劳动视为服务于资本积累的结构性剥削,代表人物是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其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中指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联合将女性关进家庭这个“封闭的牢笼”,利用其的无偿劳动支撑社会经济。
³交叉性理论:由批判种族理论家金伯利·克伦肖(Kimberlé Crenshaw)提出,指出性别压迫与其他压迫体系(如种族、阶级、性取向等)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对于底层女性而言,其受到育儿责任等母职惩罚的体验可能更为复杂和沉重。
⁴母职惩罚:指女性在成为母亲前后,因生育和育儿在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心理福祉等方面遭遇的系统性劣势,较未生育女性或男性相比尤为显著。
⁵结构性压迫:指内嵌于社会制度、经济体系、文化规范等方面的系统性不平等与支配关系,其不依赖于个别行动者的恶意或明确歧视意图,而是通过“正常运作”的制度流程再生产出群体间的不利地位。
延伸阅读:
诺奖得主称男性不做家务会降低生育率,如何评价该专家这一言论?
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原则,该案例判决有违民法。
这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仅仅因为没领证就打破了以往生育不退彩礼的底线。作为最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可以合理怀疑法官渎职及滥用职权,至于是否有贪污受贿情况,则需要证据。
通常是领证且生育孩子后彩礼一般不退。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女性生育的价值。这个案子是没领证,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生育后不退彩礼这个底线不能破,此案就破了。而且按公序良俗算,谁反悔谁不退。此案明显是男方反悔,所以彩礼无需退给男方。此案从法律从公序良俗,全部侵犯了女方权益。支持女方上诉。
胖猫但凡能跟这男的学个一招两式…
倒贴遭雷劈
这男的特别恨她,否则不至于算的这么清楚
从一开始都不是这个男人主动,这女的还去倒贴。
我是真觉得这男的恨她
这男的也不想结婚,至于这女的是不是同妻就很难说了。
法院判决仔细看了下,没有大问题。
问题是:女的已经没有工作,还得了抑郁症,要怎么支付抚养费?
男的相当于爽了一把,花了不到6万,白得一个亲生孩子,这玩意别说dy,比买别人孩子划算多。
这个再不喜欢也是亲生的。
他觉得亏了的就是付了月子中心钱还是月嫂钱。
6得飞起
理解不了,男方道德败坏,女方也抽象。
同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年2月,李捷怀孕,“五一”时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
这是中文吗?怀孕直到快生产了被男方要求辞职否则就不领证?
截止到一直不领结婚证就应该分手了。
部分人在这件事上展示的对法律常识的缺乏让我想起大同案,就是“你们在震惊什么?当然是这样了,你们才知道吗?”
一些支持大同案男方的人在那震惊:难道订婚了女方收彩礼了还算qj吗?
我:对啊,当然算qj了,你们才知道吗?
现在一些人在那震惊:难道孩子生了酒席办了只是没领证,女方就要退彩礼还要交抚养费吗?女方得不到保障吗?
我:对啊,当然得不到了,我国法律不认婚礼就认结婚证,你们才知道吗?
我觉得这件事是个好事情,虽然我很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是也是敲响警钟,直接大家开启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去父留子多好。
这个女性没想清楚把自己整成抑郁症了,换个玩法,直接不要男的,直接不纠结结不结婚事情,当时就不应该辞职,在职生孩子,他不领证直接拜拜,孩子放自己户口上和自己姓,男的不出钱养孩子就找律师问问怎么证明男的没养孩子,怎么可以让孩子未来不赡养这个男的
孩子问爸爸在哪里的时候,如果男的不纠缠就说他死了,纠缠直接说他爸爸是渣男小三不要我们了就完事了,而且没有抑郁症的情况下孩子判不了给这男的,他也骗不走
男的不是也喜欢说加速吗,什么解构婚姻么,直接一起踩油门,大家独立自立自强才是王道,别考虑想什么依靠男的,依靠自己才是最好的,千万别做家庭主妇,也别为了男的放弃自己事业,就应该在事业上卷生卷死的,男的闹就换一个或者不要男的,千万别倒贴任何一个男的!
对了我建议这些案例应该放民政局门口反复滚动播放,警醒所有恋爱脑
抚养费一半很合理,
但彩礼为什么只退了一半?没王法了吗?
注意这个新闻最关键的信息: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她说,此前双方曾就辞职问题沟通,对方同意给她两至三年的过渡期,在她拒绝辞职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记住,这才是渣男操作中最关键的一步。
其最底层的原因在于:现代工业社会把所有生产都社会化了,唯独人类后代的生产,没有。
这个社会把一切工作都按社会化生产的标准去要求,却拒绝把人类本身的制造也这么要求,这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人类后代的制造,是不是制造业的一部分?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贤惠这个词就只能彻底臭掉,人类的生育率也就没救了。
不要觉得马逆胡说八道,他只是看得更远一些而已。
2026年是真的有说法的啊[飙泪笑]
从“血缘定义不了父亲真正的重量”,到“性转入赘提问”,再到“哺乳期被起诉退还彩礼和分娩费”
乎友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完美。
这就是个比谁烂的世界。
人善被人欺。
当下版本的最终解决方案还没诞生。
法院和这个安徽男人誓要把结婚率降下来!堵死男人娶媳妇的路!
孩子判给男方我理解,孩子利益最大化,谁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谁抚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彩礼要回去是怎么回事,你要说是防止以结婚的名义骗取彩礼,但是人家孩子都生了这不是事实婚姻吗?还有分娩费奶粉什么的也要女方平摊,那女方生孩子对身体造成的损伤可以平摊吗?女方怀孕生孩子造成的收入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可以平摊吗?
女孩子好好看看这个案例吧,结婚生育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不太懂,5w卖个小孩?这么判的吗?刚出生的判给男方???你这么判,精神小妹都不敢未婚先孕了。
男方不就是想着骗女方生子吗?就算搬过去结婚不吵架,但想吵架还能找不到借口吗?而且,女方剖腹产,男方月子期间闹,我的天,好恶毒。而且很奇怪的是,以前不是在孩子3岁内,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吗?而且这个时候,不是女方愿意离才能离,男方离不了的吗?现在是咋了?怎么都不一样了??
最后,两人证都没领,凭啥孩子判给男方???那以后,男方骗女方生孩子后,就拼命作,要求离婚,或者分手,乘女方产后激素激变,情绪不稳定,把女方搞抑郁,然后,男方无损得孩子???
这叫合乎公诉良俗???
版本前端打法。
初看新闻时,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这操作看得我一愣。
再往下看才恍然大悟,他俩没领证啊,完全免疫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原来不可招架、闪避、格挡的真实伤害啊。
顺带连“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这条真实伤害也一起免疫了。
这男的给了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
我估计就是“不想要孩子”这一条,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结下来就是:
总想着担责的人,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学会甩锅的人才是赢家。
谢邀。
狂欢式拆解传统道德和家庭理念,拥抱去责任化。
喏,去完了就这玩意。
这问题要是摆在十年前的知乎,你能看到乌泱泱的男性回答者进来高强度批判渣男。
因为8090中老登还有着强烈的古典中式家庭观念,甭管是老实人还是泰迪,一遇上“孩子”这个关键词,九成九都会瞬间驯化成生物爹、房贷合伙人、经济适用男等供养者角色。
不是说这个帮人里没渣男,有,很多。但公序良俗会形成强烈的社会认知压力,尽量把下限抬高点。
你去翻千禧年后的狗血家庭剧,包括港台的,经典青年渣男就是背着老婆孩子偷腥出轨,经典中年渣男就孩子长大后不闻不问偷腥出轨。
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默认设定:孩子还是要养的。
所以琼瑶老师特别喜欢整遗腹子设定,少有,刺激。
但这套传统社会认知正在被急速瓦解,怎么瓦解的别问我,总之瓦解。
过去家庭、单位、政府的三方干预体系基本消失,那种让你注意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的老板和老领导也在消失,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失去了缓冲层,所有矛盾直接是从小家庭到面对司法仲裁。
婚姻也从两个人的社会关系总和,越来越退化成两个人本身。
别以为这是好事。多数人—即使成年—心智也很一般,独立判断能力都鸟烂。
而司法也越来越难以援引传统观念来仲裁,只能退守资产关系这个最赤裸裸的价值。
于是咱们能看到这类神人越来越多:我连孩子都不要了。
无论男女,一旦不要孩子,赢面一半。
因为传统拉锯的隐藏前提是:双方都会争夺抚养权,以此为基础展开司法博弈。
但一旦双方都不要孩子,司法博弈就变成了司法救济。体制再官僚,也明白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会产生严重心理创伤和社会风险,体制必须尽力做最后一道大坝。
所以司法只能一边算账,另一边又得尽可能从孩子角度去和双方谈感情,尽量找个不那么坏的来接住。
这就是这个新闻里的悲剧:被强行判给父亲,而这个父亲从操作手法上来看,实在很难说对孩子有什么感情;
而母亲的重度抑郁,无论主观客观,最后的结果都会对孩子形成“我的诞生是父母的痛苦”这个极其沉重的心理包袱。
很多胖友还在纠结这锅的性别,一边是痛批完渣男后恐婚,另一边是合法没毛病骂去呗。
但事实就摆在这:婚姻失能,这种失能在传统家庭理念逐步消减后只会加速。
这就是现行婚姻关系的风险。由于婚姻精算化,大量家庭责任被归分定价;这种原本模糊的东西一旦完成定价,退出机制就变得和公司清盘一样简单。
公司清盘时你会援引什么道德机制么?我当年很热爱这家公司加班加到内分泌紊乱能不能多分点?不能,你顶多去按你的合同时薪去算加班费,这条公式里没有系数去算你对公司的热爱。
你要算工伤也行,鉴定完后也有个公式。
几乎没有外部可介入的道德干预,出轨、非亲生、冷暴力、抛弃家庭等等,要么因为不涉及资产关系而被直接排除,要么就是加上个系数,跟套餐一样。
所以有些回答会直白地说“不如给别人做代孕”,这就是精算化的后果,数字会淹没道德判断,还不如去卖。
这就是某种“后现代化”:告别传统的沉闷与不平等,结果前方是含人量为零的账本。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唉,最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至少五年前就有人预见到了,但大多数人不信,这个问题下面现在还有人不信。
各位要搞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男人特别想要生孩子,男人特别想要儿子”这个基石的,这在过去是几乎所有人的思想钢印,在过去几百几千年里确实如此。
但如今这个基石松动了,男人想要生孩子在最近这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被各种污名化、各种嘲讽、各种唾弃,但嘲笑男人生育癌的这些人从没想过男人真的开始不要孩子了,这就是搞笑的地方,一边嘲讽男人想要儿子,一边说男人没有生育权,但又不接受真的有男人不想要生孩子。
其实这两年也有至少两个男人不想要孩子的例子,但由于思想钢印的存在,这两个例子被说成“有钱人才会这样,普通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儿”、“因为这男的是海王,普通男人不这样”,直到现在终于有个普通人的案例了,但你可以看到还是有很多人不相信。
包括本案中这个女的也不相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搞笑的是孩子出生后是男方在养的,你女方养了几天呢?最后法院还是判给男方了,所以到底是谁不要这个孩子?
过去那种特别渴望生孩子、生儿子的男人在今天已经退环境了,不适用于当下的版本了,目前处于版本更替的阵痛期,虽然依然有大量男人想要生孩子,但不想要孩子的男人也越来越多了。
令人无语的是这个问题里面的回答和评论区,还有大量的人说男的得逞了有孩子了。我真服了,这男的明明是不想要孩子,是判给他的,为什么你们还要认定他是想要孩子的?真就思想钢印吗?
你说父亲的责任,他说我给抚养费就是责任。
你说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他说女人才有生育权,男人没有。
你说难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想有个儿子吗?他说那是别人,反正我没这个想法。
你说这么做以后大家更恐婚了,他说我没结婚我也不要孩子,这不是你们希望的吗?
你说这是你老婆啊,他说之前那么多案件都写着没领证不算。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还是有生育意愿的,我也做不出来这种事情。我只是分析这个男人、分析这个案子,你们对他的愤怒不要扯我头上,不好好说话我直接删评拉黑举报。
唉,我是真的不忍心,至少五年前我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这个结局,试图踩刹车但没有。其实现在还来得及有方法解决,就是从现在开始重新宣传男人一定得生孩子、一定得生儿子,要好好照顾老婆,让老婆安心生孩子,夸这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然后大家统一口径,说那些不生孩子不结婚的男人都是渣男,对那些骗婚骗彩礼、拖延时间不生孩子、生了孩子不管的男男女女群起而攻之。
来得及是来得及,但……
这是完全符合现代法律下的分割方式。
法院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男性也没有任何问题。
不要拿公序良俗来判刑,中国不是一个传统国家,中国是一个世俗化国家,中国学的是德国的大陆法系,德国人大部分人也不结婚。
女性性自由,性解放之后,中国法律是没有资格要求男性承担传统责任的,男性同样拥有法律的保护,这一切都符合现代法律。
看来,普法还是做的不够。
生育权,在中国的法律定义里面,是一种权利。
女人,生孩子,从法律逻辑上讲,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权利。
而所有的女性生育付出,本质上来讲,只是行使权利的代价。
而非女人眼中的,自己在履行生育义务。
可能有些反直觉,但这才是真实的。
你看这不就平权了
男方没有任何要求,就是要退钱,而他俩没结婚,在现有婚姻法里面是支持的
男方女方都不要孩子,那法院就没法把这个当筹码要求其中一方补偿另一方
最后在女方抑郁症的情况下只能把孩子判给男方要求其女方支持抚养费
所以你拆分开来两个来看就是两人没结婚,彩礼退一半这很正常,女方不要孩子,孩子判给男方,女方给抚养费,属于是第二个在大众眼中男女互换了,只不过我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多男的在骂法院为什么不偏袒女性?
不是这个案件我都不知道知乎还有这么多女性,怎么大同案,胖猫案,燕东萍案没见过这么多人,现在发现男性也可以通过法律坑人就全冒出来了,开始用传统思想指责别人了。
这说明《婚姻法》就是个工具,谁都能用。
而且在《婚姻法》去道德化、推崇绝对自由的标准下,谁狠谁受益。无论男女,当另一半是个“狠人”的时候,遵循传统道德的“老实人”往往是受害的一方。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想要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立法者想要的。
这结婚率和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第一,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这是关键点。如果男方想要孩子,那么判决的结果就是有利于男方的。大多数评论没有理清这个事实,或无视这个事实,以为男方占了大便宜,认为女方吃亏,是不对的。因为男方的诉讼请求里,就没要孩子。
第二,女性有绝对的生育权,男性没有,这是基本法律逻辑。所以生孩子就是女方自己的行为,生育权是伴随义务的。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性生下了这个孩子,就只能视作自己行使生育权的行为,也应当就生育权履行义务。男性没有生育权,所以生孩子这事,男方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真没多少义务。
所以这就是法律最大的不近人情,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看似为了女性,其实也就为难那些老实人,真遇上渣男,还真为渣男解除了枷锁。
第三,没结婚,所以彩礼要退,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官让女方只退50%,还真的是为女方考虑了。
所有的逻辑都没问题,但最后的结果却成这个鬼样子。这就是法律的漏洞,根源在法理上有漏洞。
漏洞在于1.生育权归女性完全所有,就是错误的。2.办过婚礼不被承认为正式婚姻。这跟古代婚姻制度又完全脱节了,又是一个完全脱离道德文化的法律。
古代七出三不去比现代法律有人情味多了。
虽然这个案子引起女性愤慨、男性狂欢,但要我说,这个案子反而长远看是女性利好。
这个判决说白点就是在释放2个态度:
1.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彩礼;
2.法律不认可、不保护生育价值。
部分男人们可能觉得非常高兴,觉得他们可以不用分担女性在生育上的付出了,生孩子不值钱了。以后不用花彩礼就有人给生孩子,而且想分就分。
不好意思,结果可能会朝你们相反的方向发展。
对女性来说,彩礼和婚姻提供不了保障了,想靠嫁个男人生个孩子就能靠婚姻活下去的路不通了,倒逼女性去进步。这个事告诉女人,你生孩子,你只能是为了自己,你认同生育损伤和痛苦,为了有一个你自己的后代,你才可以生。
男人不了解生育代价,女人自己还不了解吗。反正如果我没有任何保障,让我单纯从自己出发生孩子的话,那我对方得是特别特别吸引我才行。而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是那批男权至上的男人。他应该有良好的基因、三观,应该是双商高、有魅力、尊重我爱护我,自由平等,理解女性的不易,踏踏实实,事业有成。如果找不到我就不生,绝不将就。
所以未来,女性会越来越从心出发、从最本质的爱去出发,结婚、生育。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个人条件好的男性,自己真心喜欢的男性。不再需要考虑那么多外在条件,更关注男人的内在品行。
其实咱们都心里清楚,大家喜欢的人都是一样的,善良、勇敢、坚韧、尊重他人、上进、责任感、有理想、爱学习、谦虚…这些品质永远不会过时。真正能吸引女人爱的男人就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女性的结婚对象,其实谈不上什么爱意,只不过自己也谈不到这么优秀的男人,那么找个差点的,至少能获得点物质保障,搭伙过日子,也就那回事了。
彩礼就是一个bug,用父母的积蓄,给比较差的男人一条出路。按进化角度这就是作弊。现在要修复这个bug。让男人也只能靠自身条件去娶姑娘。其实之前我们是从男人角度去反彩礼的,即告诉男人“大家都不要给彩礼哦!”但是效果大家都看到了,男人一边骂一边给。所以现在改变思路了,告诉女人,彩礼没用,给了也能拿回来,生孩子没价值,不计入婚姻损失和成本。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女人看明白这一点,要么去选择高质男性,自己真心喜欢才会结婚生孩子。如果雌竞失败,找不到就不找了,因为生育付出兑换不来任何东西。
未来那些重男轻女的家长也会越来越看明白,想卖女儿换彩礼这条路走不通了,想要榨取女儿的价值,最好的办法是让女儿去挣钱,读书、学技术,才能让女儿赚更多钱。那种劝女儿辍学嫁人换彩礼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未来那些给儿子砸锅卖铁娶老婆的父母也会越来越少,因为发现攒出彩礼钱也没什么用,女性不会看中这个了。要么对儿子放任自由,像对女儿一样,不逼着传宗接代了。要么把重心放在好好教育儿子上,让儿子知书达理,通过个人优秀来吸引到女孩子。
总体上会越来越好。只是这个过渡期,会有女性吃亏,成为激励后面女性的鲜活案例。
我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小孩还能被判给男方。如果女方因为抑郁症无法抚养,这个小孩应该是由女方亲属抚养(如果女方亲属有意愿+能力)or寻找领养家庭(女方亲属没有意愿or能力抚养)。除非女方主动要求这个孩子给男方,否则这个孩子为啥会被判给男方?不理解。
古代骗or借人肚子生孩子的,当时没有法律要求怀孕生子,又得不到孩子的女方一定要支付小孩抚养费到18岁吧。现在真的比古代还夸张。
最稳妥的路子就是除非一个女性自己有稳定高薪工作+女方父母有能力且有意愿出钱or出力帮忙带孩子,否则谨慎生育。
说女的有抑郁症不能养孩子,却觉得人家有抑郁症可以付孩子抚养费???
惨过代孕。
真不如单身生育,不知其父好歹不用倒贴钱给人代孕。
10月起诉,11月立案,12月开庭,效率真高
把这个案子带入一下名著《雷雨》,就意味着鲁侍萍被赶出去之后,还得四处当老妈子给周朴园交月供……真惨呐。
居然有这么多人对仅退款这事大惊小怪,来看看仅退款名人堂:郎咸平(包养关系仅退款)、网红枪弹轨迹(恋爱关系仅退款)、甘肃宫外孕切除子宫仅退款,还有最奇葩那个在麻辣烫店白打半年工的仅退款,说白了麻辣烫那事但凡按劳资纠纷来处理都不至于屁都不剩
还有的人感叹这个判决居然只承认彩礼不承认嫁妆,那你知不知道十几年前的法院也一样只承认购房款不承认装修款?道理在哪?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如果讲非大笔金额不方便统计,怎么有些女方连内衣内裤(第二个案例)和黑丝(第四个案例)的金额都要依数返还?
当事人就是典型的在互联网时代硬吃信息闭塞的亏,但凡单身生育也算自负盈亏了,总不至于被倒扣钱还给别人送一个孩子
不追究女方遗弃罪就不错了,都不想要抚养权,孩子是被塞给男方的,没有领证,生育权独属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她太惨了,但对女性群体不一定是坏事,太惨了也许能让更多人醒悟
当男方不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亏损,多了一个拖油瓶,影响现在的生活,并且影响以后的婚姻,基本上不可能再次结婚。
当男方想要孩子的时候,男方得利,几乎免费得到了孩子,并且还得到了抚养费。
看,核心就是“男方想不想要孩子”!
以后越来越多的男人会不想要孩子。
有的是真不想要,有的是学到了,“以表面不想要”追求“实际想要”。
礼崩乐坏啊!
啧啧啧……
去责任的社会,如你所愿!
我发现这个案例在告诉我们一个隐藏信息:
男女平等,即女性十月怀胎一朝拼命生产是跟男性精子付出的那“一哆嗦”是一样平等的。
享受同等的权利义务。
引申下来:女性十月怀胎期间产检费用,为了胎儿健康吃的补品药品,因为怀孕造成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分娩费用,分娩期间产生的所有比如止疼泵等费用,分娩和分娩后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生产后的各种后遗症治疗理疗费用,月子期间营养等费用,月子期间找的照顾自己的月嫂费用,生产前后事业上的所有损失等——这些所有的费用等于男性提供精子时的费用(才疏学浅想不到有什么具体费用)。
这些费用是男女双方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
————————
男女作为独立个体,不以结婚证捆绑的情况下
女的受孕后不做任何改变,正常吃喝工作出行。不做任何优生优育的孕期检查和营养补充。不补钙不补铁,抽筋水肿自己忍着。工作到最后一天,破水后不去医院,自行生产。生产后立刻上班(产假可以覆盖大部分工资,但是对事业还是非常有影响的)。
婴儿出生后就属于男女共同责任了。包括包被奶瓶奶粉月嫂等等,后续的检查体检儿保费用等,未优生优育造成的遗传疾病残疾唐氏等等治疗费用,都属于双方平等责任了。
所以,这就是按照现行法律支持的在经济上最平等最受保护的方式。
(只考虑经济上,不考虑女性的高死亡率和高后遗症率等)
可能在法律上,就是认为孩子应该这么生的。
怎么还是被强行塞了一个孩子啊?
省流版,实际的事情经过是:
某高赞答主刻意删除对男方不利信息,诋毁女方,把上述内容硬压缩成“双方都不要孩子、都在去责任化”
(而且还是这位答主自己提出的的“基于”方法,按女方公开材料来看)
K答主把大量对男方不利的信息删掉以后,再把剩下的一小块材料,拼成一个对男方最有利、对女方带有恶意的解释模型。
我实在没想到,这样一则已经把事情经过和判决结果都交代得相当清楚的新闻,竟然还能被人通过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硬生生带偏成另一套叙事。
这个提问下,有一位 K 答主跳出来说,这个案子的本质是
“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得法官只能这么判”
紧接着,他又开始无依据自行补充,推断出所谓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
甚至进一步把整件事概括成
“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问题就在这里
这位答主做的,并不是基于现有材料还原事实,
而是把一个本来包含了CPU女方“三从四德”、逼辞职、拖领证、产后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争执升级、男方家庭强势介入等复杂矛盾的事件,强行压缩、简化成他自己设定好的“借种生了个孩子”叙事,再反过来用这套叙事攻击女方。
更离谱的是,他明明是自己掐头去尾地挑拣女方公开文字中的几句话,却反过来说新闻“掐头去尾”。
也就是说,这位 K 答主一边拿女方的文字当“推断依据”,一边又把女方的完整发声贬成“小作文”
一边把女方控诉男方家“不想要孩子、不想要孙子”的内容,恶意扭曲成“女方自己不要孩子”
一边再据此下结论,说什么“一个个的x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试图把这件事引导成“双方都一样”“双方都在甩责任”。
可问题是,这个“双方一样”的结论,本身就不是新闻给出的,也不是女方原文给出的,而是他靠删减信息、拼接语句、强行无依据自行补充出来的。
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把男方要求女方退分娩费、退彩礼的行为,包装成所谓拒绝“性别转移支付”
甚至暗示这是男性值得借鉴的一套“去责任化手段”,还说什么“太容易学会了”。这种说法已经不是在分析案情了,而是在借题发挥、刻意引战。
而评论区的走向也果然不出意外:一堆人顺着他的叙事开始误解“去责任化”的意思,嘲讽女方,夸“干得漂亮”
仿佛只要换一套话术包装,追着产妇要分娩费、退彩礼、要月嫂费这种行为,就能摇身一变,变成什么“清醒”“理性”“值得学习”的操作。
所以,接下来我就想认真分析一下,这位 K 答主的回答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既然K答主他自己是以女方公开的文字为基准进行“推断”,那我们不妨就按他的标准来:直接回到女方自己公开的材料里,看看他到底隐去了多少关键信息,断章取义了多少内容,又偷换了多少概念。
也顺便看看,他那套所谓的“推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女方原文的,又有多少只是他自己先入为主的无依据自行补充。
女方公开材料里最早的一组核心截图,是2025年5月7日的聊天。截图里出现了“有谁用三十万的车去跑货拉拉”“爸爸意思会还我们”“爸爸说买便宜的”等内容。
配文则明确指向一个问题: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
女方后面的长文也重复了这一点,说“结婚第六天就找我借钱买车”,她只愿意借一两万,对方嫌少,开口要七八万。她还进一步指控,对方不仅盯着彩礼,还盯着她的嫁妆和后续花销,想等钱花完后再起诉往回要。换句话说,按女方自己的叙述,这不是产后才突然翻脸,而是婚后很快就已经出现强烈的金钱算计与控制意味。


女方材料里非常反复地提到一点:男方及男方家庭对她工作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而且这个变化和领证、与生育待遇有关。
女方公布的聊天截图里,对方一再用“三从四德”“全天下妈妈为了孩子放弃工作、回家陪孩子、陪读”来施压
女方则明确回复:“三从四德这句话是建立在男人对家庭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基础上来说的”“什么都重要,家庭事业都重要”
这说明,双方争执的核心之一,根本不是简单的“孩子谁养”,而是女方是否必须退出工作、回归传统家庭角色。


女方在长文/总结(那位K答主用了其中一页的几句话但对女方文字断章取义的来源)里说得更直接:男方一方曾经同意她继续工作,但临产前突然提出“不辞职一切免谈”,把办理结婚证和辞职挂钩


K 那种叙述最容易误导人的地方,就是让人以为:
女方产后走了 → 男方被迫额外承担照料责任 → 所以男方主张月嫂费、奶粉费看起来有“现实依据”。
但女方自己公布的材料恰恰在拆这个逻辑。(同样是K答主自己用了几张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基准”但很多材料直接忽视,所以我们直接补充同样为女方公布的材料来拆解这位答主的“套路”)
女方明确指出:男方在法庭上称,月嫂是因为女方离开之后才请的;但女方反驳并提供聊天记录,称月嫂是在生产前就已经商议,且是在剖宫产当日就付款下单。
她指出,之所以要请月嫂,是因为月子期间没有人照顾,甚至在她临产前一周就把婆婆送去了武汉,所以才需要靠月嫂补位。也就是说,按照女方公布的资料和文字,月嫂并不是她“抛下孩子离开”造成的新成本,而是男方原本照料安排失效后的替代方案。
也就是说,K答主一边取了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几句话(指责男方家不顾孩子),一边又断章取义说女方“去责任化”,同时直接忽略女方公布的内容的很多信息


第3页、第8页里,
在被K答主参考的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但很多内容又被K答主直接忽视),其中女方公开的内容包括了:
她在坐月子期间,公公会在月嫂面前说她坏话,不让月嫂和她联系,不让发孩子照片,还扬言要扔掉她买的红糖、艾叶;甚至出现月嫂/照护者转述的内容,说老人不让给宝妈发信息、不给看照片,连快递都不愿意转交。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产后阶段根本不是一个“她冷漠走人、男方独自收拾残局”的单线故事,而是一个更复杂、更难看的过程:
这和 K 答主所塑造的“双方都把孩子当包袱,只剩法官收拾烂摊子”,根本不是一回事。
第4—6页长文里,
在K答主利用,断章取义的一个女方公布的内容里
女方最强烈的一句控诉之一就是:
“最冷血的是,你们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要。”
她写到法官当庭问:“别人家都抢着要孙子,为什么你们不要?”
指出男方一方“不要亲孙子”。这当然是她的叙述视角,但有一点很清楚:她发声的逻辑,从头到尾是在指出男方一方不要孩子,而不是在表达她自己不要孩子。

更关键的是,在另一张 K答主 用过的聊提记录截图里,原话是:
这张图本来的语义非常明确:
是女方这边在说“男方想把孩子甩给我女儿,还想让她赔钱”,而不是“女方公开承认自己不要孩子”。
K 把这张图拿来当“女方也不要孩子”的推断基础,属于非常明显的逆向解读

女方整理出的证据清单里,总额写除了 96017.9 元。分类包括:
这说明两件事:
第一,女方在公开材料里并不是“完全不谈自己花了什么”,相反,她不仅承担了生育风险,还承担了费用
第二,K答主 在叙述时把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这就故意抹掉了她公开材料中“我也承担了大量金钱、身体和机会成本”的那部分。

女方给出的材料写得很清楚:生产总费用为 17228.01 元,男方实际支付 8455.65 元,剩余 8772.36 元从女方医保账户扣除。
这和她在新闻中说的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她不是一分钱没出;相反,她已经承担了接近一半甚至更多的实际医疗成本。

第17页
然后是公布的判决节录。法院最终支持的是:

法院明确说,产检和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不属于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月嫂服务属于提升生活质量的选择性消费,也不是必然、强制性的必要支出。 同时法院还写到,女方在共同生活和孕育期间亦承担了相应生活成本及身体负担,生产对她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而K答主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这些资料(很奇怪,他特意跑到女方账号里去“取材”,但是只取了几个截图就过来“自行补充”)
K 答主做了什么?他在自己的回答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一段内容,然后用“法官没办法,只能这样判”来包装整个判决,但他故意淡化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法院并没有站在男方那边认可“分娩费一人一半”这种逻辑,反而明确否定了。
截图里,女方明确表示:

在判决之后,女方并没有表现出“我不要孩子、随你们处置”的态度。 她一边在履行金钱给付安排,一边在明确提出要见孩子。
但K答主却在那里无依据自行补充了成“女方不要孩子”,而女方公布的内容中,从未有过此类的表达
婚后第六天,公公就找她借钱买车;她不同意,对方心生怨恨。这在她后续的曝光内容里被作为一个转折点提起。公公在她叙述里不是边缘角色,而是一个高频介入、强势控制、处处算计的人物。
原本谈过她继续工作,后期却突然变成“不辞职就不领证”;同时聊天里还出现传统性别角色施压,“女人为了孩子就该放弃工作、三从四德”等表述。也就是说,女方叙述中的关键矛盾不是“她不想负责任”,而是她不愿意按男方家庭的要求辞职、失去工作和经济自主。
临产前男方家并未给出稳定照护,婆婆离开,月嫂提前商议并在生产当天落单。剖宫产后第五天就发生争执,她随后回安徽坐月子。这个“回娘家坐月子”的动作,在 K答主 那里被暗示成“甩锅”,但在女方公布的内容里,它是和术后虚弱、家庭冲突、无人照料、关系恶化连在一起出现的。
包括:
在月嫂面前贬低她;阻止她获取孩子照片;扔她买的东西;让她和孩子之间的信息流被人为切断;同时去找律师准备起诉。
也就是说,她发声材料里呈现的不是“双方都冷处理”,而是一边身心虚弱,一边持续被刺激、被隔离、被追责。
不是只有彩礼。
还包括三金、金镯、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女方则拿出自己的支出清单、医保支付明细、月嫂订购时间等反驳。法院最后只支持部分彩礼返还和奶粉费一半,对分娩费、月嫂费不支持。也就是说,连法院都没有接受男方那套“你给我分担分娩成本”的逻辑。

她没上诉,而是提交还款计划,并尝试见孩子。
她公开材料内部来看,最不能成立的一种概括就是:“女方就是不要孩子,只想要钱。”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的是,K答主明明是用女方公布的内容作为判断“基准”,但却直接忽视了女方公布的很多材料,从女方的几句话进行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把女方诋毁成了“只要钱”“不是啥好鸟”
而且从女方公开的记录来看,到底是谁“只要钱”我想大家看的很清楚
这点是他最核心的偷换。
K答主的自行推断是: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自己不退钱”。
但这个推断不仅没依据,甚至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参考的来源
女方自己公开材料里,原意是:
她指出结完婚生完孩子后男方不仅不想要孩子、还想让她赔钱。
这和“女方自己不要孩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K 把“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这个句子,硬翻译成“她也不要孩子”。
这是反向转述了。
公布的聊天记录已经很清楚:
但 K答主 为了维持“双方都不要孩子”的结论,只能把这类材料整体忽略掉。
所以不是新闻“掐头去尾”,而是K 自己把不利于他判断的头尾剪掉了。
女方公布的材料里,围绕辞职、领证、是否继续工作,有非常多内容:
这些内容说明,这个案件至少包含一个非常明显的性别权力维度:
男方家庭希望通过婚育,把女方推回依附、退出工作的位置。
K 答主一边想利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一边把这一整条线全部删除,改成“双方都在去责任化”
这不是单纯的遗漏细节了,而是把男方CPU女方造成冲突这些事,抹成了对等冲突。
从公开的材料来看,公公根本不是背景板,而像是一个高度介入、主导很多冲突的人:
K答主 的写法,把这整套家庭控制结构抽空了,只剩“男女双方”。
这会产生什么效果?
就是让人误以为这只是两个年轻人都自私,法官居中收拾。
而实际上,根据公布的材料,这个事件非常复杂,男方原生家庭深度介入、且由父系长辈强势推动了婚育控制与利益争夺。
K 答主讨论判决时,故意把重点放在“法官只能这样判”“男方很聪明,把法官架住了”。
但判决节录明明写着,法院对分娩费、产检费、月嫂费都不予支持,理由包括:
也就是说,法院不是被男方“去责任化”成功带着跑,而是已经在判决理由里明确写出了:
男方要求女方分担这些费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K 不谈这部分,就是在掩盖一件事:
男方的很多主张,其实连法院都没站。
女方材料里公开了:
K 答主的叙述却把女方压成“x要钱不要孩子”的一方。
这就相当于把一个女人在怀孕、生产、恢复期中承受的:
全部清零,再把她描述成一个只会算钱的人。
这不是分析,这是污名化。
这也是常见恶意推断。
按公开的材料,她产后离开不是一个孤立动作,而是和以下内容绑定出现的:
K 把这一步自动翻译成“她不要孩子”,属于非常粗暴的价值跳跃。
K 答主一方面采用女方公布的材料作为“判断基准”
另一方面又给材料贴上“小作文”的标签
所以这也是我非常难理解,K答主非常自我矛盾的地方
也就是说:
这是只吃对自己有用的碎片,再把整体证据源贬低掉。
K 答主的回答最危险的部分,不是对案情的无依据自我推断,而是他的价值导向。
他明确写到男方这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还说一旦男性大量学会,女性就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可女方在控诉的恰恰是:
也就是说,K 不是在“揭示真相”,而是在做更深一层的事:
把一个女方公开指控为冷血、算计、逃责的行为,重新命名成“男性值得学习的理性去责任化技术”。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评论区会迅速滑向“干得漂亮”“可以借鉴”。
因为他本来就在做这个引导。
写到这里,其实我对这位 K 答主最大的疑问只有一个: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把这样一整套具体、连续、复杂的事情,硬说成一句轻飘飘的“借种生了个孩子”的?
结婚后没几天,男方家就开始向女方借钱
婚后、孕期、临产前后,又不断对女方进行传统性别规训,要求她“三从四德”,要求她放下工作,把领证和辞职捆绑在一起
产后本该是最需要照顾和修复关系的时候,结果却是婆婆离开、月嫂问题被拿来做文章、矛盾持续升级
女方剖宫产后身体虚弱,又在月子里被起诉退彩礼、退分娩费、退月嫂费、退奶粉费,最后精神崩溃,重度抑郁,不得不结束这段关系。
这么多前因后果,这么多具体行为,这么明显的家庭介入和利益算计,到了 K 答主那里,居然能被压缩成一个“借种生了个孩子”
这真的只是“分析案情”吗?
当然不是
把这件事简化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无非就是在替男方的行为洗地而已。
先把婚姻、共同生活、怀孕、生育、家庭控制、经济算计这些全部抹平,再给男方的一整套行为换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去责任化”。
可问题是,这真的是“去责任化”吗?
如果所谓“去责任化”,指的是:
那这根本不是什么“去责任化”。
这叫把责任往女方身上转移,把伤害包装成理性,把算计包装成聪明
什么叫“借种生了个孩子”?
至少不是这种情况。
正常办过婚礼,共同生活过,女方真实进入了对方家庭关系和婚姻安排之中,男方家婚后还立刻开始向女方借钱、对她施压、要求她按他们的规则生活。
这怎么会是“借种生了个孩子”?
把这种事情概括成“借种生了个孩子”,本质上就是故意把男方一家的具体行为抽空,让大家不去看那些真正难看的部分:
不去看借钱,不去看CPU女方“三从四德”,不去看逼辞职,不去看拖领证,不去看产后起诉,不去看公公强势介入,不去看月子期持续刺激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
说白了,这种说法的作用只有一个:
替男方行为降级,替女方遭遇去具体化。
这一点,前文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
女方公开材料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我不要孩子”这种表达。
相反,女方明确指控的是男方家不肯要孩子、不肯要孙子,
并且在判决之后,女方有明确提出想见孩子的记录。
所以,“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这个结论,不是事实,不是女方原文,更不是新闻给出的信息。
它只是 K 答主在删掉关键材料之后,自行补充出来的一套叙事而已。
也就是说,他先把女方指责男方家不要孩子的话,恶意反向解读成“女方自己也不要孩子”
再拿这个根本不成立的前提,去给女方扣上“只要钱不要孩子”的帽子。
这不是分析。
这是断章取义之后的诋毁。
他并不是真的在乎案情的复杂性,也不是真的在乎判决背后的现实处境。
他真正想做的,是把男方这一套行为重新命名、重新包装:
把冷漠叫“理性”,
把算计叫“去责任化”,
把逃责叫“清醒”,
把对产妇和孩子的现实伤害,包装成男性“值得学习的手段”。
所以他的评论区才会出现那么多“干得漂亮”“值得借鉴”嘲讽产妇,拍手叫好男方行为的声音。
因为他们真正共鸣的,从来不是事实本身,
而是这种叙事给了他们一个很舒适的出口:
只要换一套话术,换成“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很多原本难以启齿、难以正当化的行为,就能被包装成一种“正当化的行为”。
可问题是,一个社会如果开始把“怎么在女人最虚弱的时候追着她算账”当成值得学习的经验,把“怎么把生育风险和身体代价继续压回给女方”当成清醒,那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这一个案子,而是这种价值观本身。
我真的不理解,那些把这种行为称赞为“值得学习”的人,到底在叫好什么。
是在为婚后几天男方家就借钱叫好吗?
是在为CPU女方必须“三从四德”、逼女方辞职、拖着不领证叫好吗?
是在为产妇剖宫产后几天男方家就开始翻脸叫好吗?
是在为追着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叫好吗?
还是在为把一个女人逼到重度抑郁、再反过来污名化她叫好吗?
如果这些都能被夸成“清醒”,那我只能说,有些网友已经“压抑”到一定地步了,已经不顾三观和道德了,甚至同时不想承认这是违背三观道德的,还想为这些行为扣一个“听上去好听的名字”
这个事情确实让我三观尽毁。
现实里,的确有一部分男方家庭会这么做,会算计,会把女性生育后的脆弱期当成拿捏她的时机,会觉得“反正她已经生了孩子,没办法了”。
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也仍然相信,现实里有很多正常、善良、有责任感的男生和家庭。
知乎上我也看过不少真正愿意共情女性处境、愿意正视婚育风险和责任的回答。
当然,我更不希望大家被 K 答主这种叙事带偏,把明显的算计、美化成什么“理性操作”。
他觉得这件事是在告诉男性,怎样“去责任化”才对自己最有利。
(去责任化这几个字只是为了掩盖而已,实则是CPU女方“三从四德”,结婚后马上跟女方借钱,产后欺负产妇,欺负完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
而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警醒的,是女性。
很多人会觉得,有些男生可能会装到结婚、装到领证,甚至装到生完孩子以后才暴露。
但这个案子更扎眼的一点恰恰在于:
他们连证都没领,婚礼办完没多久,男方家庭的真面目就已经开始露出来了。
婚后立刻借钱,
很快开始规训“三从四德”,
开始把工作、领证、生育和服从捆绑起来。
这其实是在提醒很多女生:
如果男方家在结婚后马上就开始借钱、算钱、CPU你、干涉你工作,
如果他们在婚前婚后对女性角色的期待非常传统、非常强势,
如果他们总觉得“女人生了孩子就该怎么怎么样”,
那这种信号,真的不要忽视。
因为很多时候,对方拿捏的就是一点:
女方一旦怀孕、生育,身体虚弱,情绪脆弱,现实处境也更被动。
而一个刚生产完的女性,如果这时候还要面对冷暴力、算计、羞辱、诉讼、见不到孩子,那种无助是非常真实的。
所以,真的要结婚的话,尽量在婚前多了解男方,也多了解男方的家庭成员。
不仅仅看他对的态度,还要看他家里长辈的观念、边界感、经济观、对女性工作的态度、对婚姻和生育的理解。
很多事,往往不是到了“离婚”那一步才出问题,
而是在最初的借钱、规训、控制、算账里,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我也很佩服这个女生,愿意把这些事公开出来。
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了怀孕、生产、争执、起诉、抑郁之后,还能把事情一点点整理出来,让更多人看见。
她的发声,本身就在提醒更多女性:
有些伤害不是想象出来的,有些算计也不是“你太敏感”。
而那些在K答主评论区拍手叫好、甚至继续污名化女方的人,其实也同样给了所有女生一个提醒:
好男生很多,正常家庭也很多;
但现实中,确实也有一些人会一边算计欺骗女性,一边欺负产妇,一边把这种行为包装成“去责任化”“值得学习”。
所以真正应该记住的,不是某个答主制造出来的话术,
而是这件事本身给人的警醒:
别把算计当清醒,别把伤害当理性,别把欺负产妇跟产妇要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误以为是成熟。
为什么只退一半?
没结婚应该退一大半啊。
生孩子那是女方的个人权利,关男方什么事。
生育这件事男方没有决定的权利,女的想生就生想不生就不生。男方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和后果。太不公平了。
2岁以内的幼童只要女方争取,一般不会判给男方吧。何况压根没结婚,女方要孩子的情况下,是怎么判给男方的???
太可怕了。
这个新闻再次告诫女性:生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事,没人会为你买单。另一半不会,婚姻不会,法律也不会。
如果想要生育,一定要自己想好,不要把希望寄托到任何人身上,还要有承担损失的勇气。
如果没想好,就保持单身,至少别让自己活得太惨。
看了这个案例,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案子里边女方都要孩子了。
原来,不要孩子就是这个结果。
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不要孩子,总不能把孩子判给社会吧?那样就轮到所有键盘侠共同出钱养孩子了。
剩下的结果自然就是谁不要孩子谁就得出钱。毕竟得补偿养孩子的那一边啊。毕竟,养孩子等于是替祖国培养下一代,培养更多的潜在牛马啊。男方供方还房贷也同样是在为祖国做牛马啊,——站在法官的角度,谁养孩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谁供房子,谁就是对这个社会贡献更大的,必须想办法给经济补偿。
这个案子中但凡女方愿意要孩子,法官绝对不可能这么判,彩礼很难退掉而且男方得持续出抚养费,可是女方不愿意要。
个人的利益微不足道,社会的利益才是法官考量,不能让社会去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即便大家都会谴责讨伐这个男子,但依然还是只能这么判。
这个案子中其实我恰恰觉得女方走的几步都没啥错:女方拒绝辞职,导致男方不肯结婚要分手。换我我也不辞职啊,凭什么要辞职呢?女方拒绝要孩子,导致被判退彩礼,换我我也不要啊,要了孩子将来还怎么嫁人?没想到拒绝要孩子得到的是得退钱的判决。
究竟哪一步错了呢?其实错的是第一步,因为她在安徽工作,与一个在上海工作的人相亲,她没打算辞职,对方也没打算辞职,那么他们甚至连这个婚都不该结,要孩子干嘛?
我确实挺奇怪,为什么两个异地而且都有工作的人能够在没想清楚「将来究竟住在哪」这个问题之前就草草结婚开始生娃。
如果是同城,那么男方要求女方辞职确实挺无理的,但这其实是异地婚姻,不辞职就等于是女方长期消失,男方过的是已婚单身生活。这算什么事呢?
只能感觉到兔死狐悲 物伤其类。
我问自己,如果处于本案中女主的身份,能不能逃脱层层叠叠的陷阱,我怎么想都想不到逃脱的办法。
渣男每一步措施的背后的时机都捏得太准了。
第一步是装正人君子:24年2月相亲认识,11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意味着女方是考察了大半年,男的装了9个月才追到女方。
别看这个时间不长,在相亲的目的就是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是不奇葩的人,都会迅速结婚迅速生娃的,因为年龄拖不起。
第二步是骗上船,骗怀孕,骗生孩子:25年2月怀孕,中间仅仅三四个月,因为事先考察过大半年,所以女方完全地放下了防备了。
渣男怎么说的,怀孕就要结婚,你辞职,不然就断绝关系
这一手是为了绝女方后路,并且为抢孩子提前做准备
这个时候渣男还是在装,彩礼三金十万,就为了让女方不打胎,生下孩子
女方呢,因为男方说房贷压力大,所以自付九万来负责路费,婚礼费用,还自己掏了嫁妆2万
好贤惠的女人,知乎鹅不是说女人全都拜金吗?,这个女人不拜金,她的肉很好吃。
第三步悍然出手,诱导女方抑郁症抢孩子
破腹产五天找茬吵架,骂女方父母,不管女方坐月子
产后半个月上诉法庭,要求归还彩礼
上诉仅仅两个月,就出了一审,二审判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速度,生怕女方身体恢复啊)
也就是女方没要求结婚证,不然法院还得判一次
第四步美美享受成果
渣男花五万和两年时间换来了一个儿子。
骂女方蠢可以,骂她识人不清也可以。谈了这个渣男,她失去了自己的金钱,嫁妆不退
她被逼辞职失去了工作事业,
她被迫进行剖腹产手术然后失去了身体健康,还患抑郁症
她被算计失去了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
甚至,她还要搭上自己的未来,因为渣男手握孩子,要求女方付抚养费。
她这两年得到了什么?除了肚子上的刀疤,什么都没留下。
除非你有预知能力,先知道对方是个渣滓。不然认识了这种恶棍,永生永世都是地狱。
我每个字每句话,深入地,刻骨铭心地学
从这个案例中悟到了一个道理
朋友,不要生孩子。你就算把钱全部扔河里,都不要生孩子。
不然你随时会成为砧板上的猪肉。
看看看看,有人和我说这个渣男只是个例,不要竹竿打死一船人。
怎么那么多鬼来膈应我
看不爽的评论我删了,恶心。
等于女方倒贴钱做了个代孕。
发现案件里面的一个盲点。
男方在女方产前是同意给彩礼的,代表男方是想和女方结婚并共同养育小孩的,但在女方产后要求退回彩礼且不要孩子,到底是什么让男方再短短几个月内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不能仅仅因为她是女的,
就不用承担孩子一半的各种费用,
男女平等,
我认为法院这次的判决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以后还有bro说高彩礼什么的,就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再看看,这特么是高彩礼的事吗???
真是前人把路走绝了!
这个女的比做代孕的还惨,代孕起码获得了40-100万的代孕费,
她呢?不但退回了一半的彩礼(五万),还要给男的孩子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个月按照月收入的20%-30%算,付到孩子18岁,
这个女的月工资1.5万,也就是1.5万*0.2-0.3*12*18=64.8万-97.2万.
我看以后那个女的还敢生孩子。
她甚至是倒贴钱生了个孩子,而且以后的抚养费她还得出 至于孩子,恐怕也见不到了。
我本以为不结婚生的孩子 应该没有男的的份,结果还是能算计到
真的很惨
去母留子经典案例,我觉得没什么好抨击的啊。
既然都在说彩礼是生育和日后的补偿,那只退还50%,剩余50%不就补偿了生育吗?
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
——————
没有删任何一条评论哦,大家注意言辞
——————
看的人多了,补充说明下,男方并不想要孩子,或者说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所以我说的去母留子并不是指该案男方本心,而是指后续可以把本案作为操作指南。记住别结婚就行,只要让女方保留未婚身份,大多数都不会要孩子的。
同时还有一个有趣的点,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孩子会被判给女方;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会被判给男方。
建议未育女性,复读教员的建议:
关于使女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不要冲着彩礼和“我养你”结婚怀孕。彩礼会退,“我养你”是空话。自己没钱不要生小孩。
怀孕生产哺乳,女人最虚弱的时候,男方全家会想方设法试探女方的底线,然后用最便宜的价码对待女方,这是人性,幽暗的人性。
再次写一个之前知乎看到的案例
该男家在A市,工作也常驻A市,利用工作便利,经常跑B市,在B市找了个女朋友,找的时候就瞄准性格软弱的女孩,忽悠结婚,忽悠女孩把工作辞了专心备孕,还忽悠女孩说自己要调到B市,生了之后,继续养着女方带孩子,卡着孩子2岁之后,打离婚官司,把孩子带回A市。
现在看,这个案例和题目里面比起来,还算有良心了。
因为抑郁症所以判定无法抚养孩子,但要女方支付三千的抚养费
惨过做灰产代孕的,起码人家是真的拿到钱了
这个判决虽然雷点很多,但好在案例典型又算得很详细,可以作为女性避坑的教材。
毕竟,这名女性,工作没了,身体糟了(剖腹产),心理垮了(重度抑郁),彩礼退了花了,积蓄没了,已婚(习俗层面)已育还被迫离异(习俗层面),亲子分离拿不到抚养权还得给抚养费,妥妥被吃干抹尽的人生输家,我就想问,此类判决到底想干嘛?是现在中国婚育率都太高了?
1、彩礼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家庭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结合该笔款项由亲属于婚礼前夕以大额转账方式支付的时间节点与支付背景,本院认定66000元确属彩礼性质。关于三金款22590元及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其支付时间亦处于婚礼筹备期间,金额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且与彩礼给付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应一并纳入彩礼范畴。综上,涉案彩礼总额为104968 元。具体到本案,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且孕育一子。彩礼款项在婚礼筹备及生育过程中必然有所消耗。且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综合全案情节,彩礼按50%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52484元。”
因为男方没有明面上过错(不好好照顾月子,强硬要求辞职,生育休养期提起诉讼,等等,可能法官不认为是过错吧),即使已经按习俗结婚甚至生育了,即使女方无过错,彩礼仍要退一半;
也不用考虑生育影响工作和身体(工作可能没了,也已经患上重度抑郁了);
“更不用说,从恋爱到怀孕再到生产,男方说房贷压力大,她承担了很多支出,如往返两地票款、婚礼筹备和日常开销”,这些统统不用考虑,女方投入的时间精力金钱,不扣减彩礼退还。
可见,女性别拿了彩礼/三金就放心,因为彩礼就是个押金,最后真能支配多少,不由你说了算;二别自己负责日常开支,此类账目琐碎又难界定,认定难返还和分摊更难;三别自己花时间精力金钱筹备婚礼,结婚证领不领其实关系不大,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不受法律保护,法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不见得能分享到;四只要别生子,工作和身体影响不会大,这条才是真斩杀线。
2、生育
“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因感情不和及诸多家庭矛盾彻底分居,孩子随男方生活。李捷因精神压力过大,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
而产检及分娩费用属于母亲妊娠期间的个人医疗支出,并非子女出生后的必要抚养费用,依法不属于民法典所指的“抚养费”范围;
子女系双方共同所生,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自出生时起即依法产生。男方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承担奶粉费6329.62元的一半即 3164.81元。”
也就是说,女方连产检和分娩费用都得自担,就好像孩子真是仙女送来的,不是十月怀胎孕育长大;
更不要说,生育后的康复费用了,那更得100%自理,就好像生育过程中的生理心理损伤不存在一样;
从这个案例来看,生育妥妥女性高风险消费项目,因为女性的任何生育价值都不算(生产前的十个月不算,生产后的照料/母乳也不算),只算费用支出aa50%,比如奶粉钱,比如抚养费,目前法规不仅不托底,还挺不公平;
还给了趁你弱要你好看的最好“良机”(重度抑郁怎么来的?为什么剖腹产5天就异地坐月子,为什么诉讼判决得这么迅速?)。
女性,还是好好搞事业吧,资本家虽然压榨,最多就是工资拿不到,婚育赛道,这属于高风险项目,下场可能会很惨。
恕鄙人浅薄,这案件判决给我看得大开眼界。
男方如此无耻的要求居然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体现在哪里?
女方应该是被打个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应付男方诉求,都没来得及想想自己有啥诉求。
男方太狠了,每一步都算得明明白白,连奶粉钱分娩费都算进去。
平时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算一半在女方头上吧。
而女方直到被法院传票还在“以为他不会真的去,毕竟孩子那么小”呢。。。
目前看到女方准备起诉了,希望能争取回一些利益,至少钱拿回来点儿吧。
合理推测:
这是针对她设的局,是一步一步来的,不是谨慎就可以逃脱的。
区别只是钱多钱少一些而已。
(本回答所有人可以随意发言,我会完整保留所有人的回复。
毕竟,这篇文章是主要给适婚女性看的。
所以,感谢所有人做出的贡献。)
原因如下:
1,双方24年2月相亲认识,但因为异地一直没有交集,24年11月才确定恋爱关系。
25年二月,也就是男方过年回家这几天,女方就怀孕了。
这个时间点太巧了点,可谓“一点都没耽误”。
2,女方在安徽本地有工作的,收入也不低1.5万。
小城市这个收入,可以过得很好,可选项也不会少。
但她如果是想追随爱情的话,就有可能落入圈套了。
更何况她怀孕了,也就更容易作出妥协。
3,怀孕3个月后,25年5月,两个人办酒席,但没有领证。
关于异地,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给女方2-3年的缓冲时间,女方后续会辞职去上海投奔男方。
女方虽然处于劣势地位,但也不是没争取。
彩礼三金一共10万,嫁妆2万,双方约定先摆酒后领证。
可谓做足了功课,再加上她有工作,也算“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吧?
4,可惜,男方根本没打算领证。
所以婚后第五天,在男方只给了女方10万彩礼的情况下,男方父亲要求女方借20万给自己,说“要跑货拉拉”。
哪家好人,公公会向刚成婚5天的儿媳妇,提出如此大额的“借款”呢?
即便公公不靠谱,新婚丈夫也得拦着点是不是?
男方没有表示。
女方拒绝,但表示“20万太多,可以借1万”。
男方父亲顺势发怒,男方以此为借口,直接返回上海上班,理由是“没有好日子”。
也不打算管怀孕3个月,刚摆完酒的妻子。
5,但此时毕竟是新婚,女方恋爱脑还在,而且也给了彩礼和三金。
所以后来,怀孕的女方往返两地比较多,彩礼在这块也花了不少。
6,女方孕晚期,男方父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查到”如果女方辞职,男方可以拿着女方的辞职报告,去领几万块的生育津贴。
所以,男方开始主张“你必须立刻辞职,我们才能领结婚证”。
在这里,领结婚证变成了奖励,实际上男方更迫切一些:没有证件,不可能领到生育津贴。
当然,女方辞职的工资他们不会出,领到的生育津贴也不会给女方。
毕竟,女方工资属于她自己,但生育津贴就属于男方了。
7,女方当然不可能辞职了,其一他们之前有约定,其二生育津贴也不可能比工资更高。
哪怕从小家庭总收入的角度讲,这也不划算的。
女方断然拒绝。
于是,男方趁势“感情恶化”。
当然,男方的第二计也没得逞:女方没有辞职,这时应当是正常的产假了。
8、女方快生了,虽然女方在安徽老家,但男方的父母来到了上海,要求女方在上海生孩子,也说明“婆婆会来照顾月子”。
这是前提。
但是在生之前没几天,男方在约定婆婆照顾产妇的情况下,把婆婆又送走了。
9、所以女方剖腹产生孩子的时候,女方的家人也来了,男方家人实际上没有怎么出现。
只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男方支付了分娩费用,以及孩子的个人费用中,必须自费的部分。
这里需要说明,分娩支出为17228元,其中女方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8772元,男方支付8455元,孩子的自费部分支付1100元。
即便是孩子的费用,没准都走的是母亲的个人账户余额,只是最后个账余额不够了,才需要父亲支付,父亲的个人账户余额被保护的好好的。
但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分娩费用+孩子自费部分。
10,在男方母亲被送走,无人照顾月子的情况下,男方被自家亲戚责骂,请了个月嫂,并支付了月嫂费用。
但仅仅孩子出生5天后,男方和女方又因为孩子落户口的问题起了冲突,男方甚至骂了女方的父母。
女方剖腹产坐月子不到1星期(实际上剖腹产没法立即出院,这个时间应该还没去男方家里坐月子,即便去了也没待几天),就被男方连人带孩子,以及自己的父母一起,赶回了安徽老家。
11,女方被赶回安徽老家后一星期,实际上月嫂是没有跟过去的,所以女方后来是由女方的家人照顾月子的。
但男方以实际上支付了月嫂费用为由,威胁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及月嫂的费用。
男方认为,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女方跑了,所以才没用上,不怪自己。
女方理所当然的拒绝,但产后重度抑郁。
12,于是在女方还没出月子的时候,男方正式起诉女方返还费用,并且加上了分娩费、产检费、奶粉费、交通费、水果费等等,都要求返还。
并且,他选择的是不调解,没有出月子+剖腹产+重度产后抑郁的女方,是不可能去应诉的,如果有调解过程,女方出了月子,有可能会打起精神反击。
男方没打算让女方反击。
13,关于彩礼、嫁妆的花费,男方一直说自己要还房贷,所以家庭支出其实是女方拿的更多,并且远远超过了彩礼、三金的费用,甚至嫁妆也贴进去了。
还有摆酒、结婚的费用,往来交通费用、产检费用等等,实际上女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费用。
14,但女方因为要养病为主,无力应诉。
所以判决已经生效了。
至此,恋爱脑彻底告破。
15,然后是法院介入后的事情了。
1)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领证,所以彩礼和三金应该退还一半。
(至于花到哪里了,谁花的多,女方没有有效证据)。
2)法院认为,男女双方虽然没领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所以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
3)虽然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而且不满2岁。但是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男方。
4)虽然女方重度抑郁症,且无力抚养孩子,但是孩子归男方之后,女方应当出抚养费养孩子。
5)虽然孩子最后变成了男方一个人的孩子,且女方生病、剖腹产损伤严重,但分娩费用、产检费用,是女方的个人医疗支出,和男方无关。
6)虽然请月嫂是男方母亲失约在先的无奈之举,但这是只对女方有利的享受型、非必要消费,和男方无关。
7)虽然女方在生产、抚养过程中,实际支出远大于彩礼,但这些都不是养孩子的支出,女方应当返还一多半。
8)虽然彩礼钱需要退,但是嫁妆的2万,是没有人主张的,休要再提。
综上:
1,其实每一步,都只是让一小步而已,最后却变成了无法挽回。
2,女方也不想要孩子,她甚至觉得男方的有些诉求合理,只是出不起那么多钱,想分期付款而已。
男方表示不接受,必须立即返还。
3,女方还说,婚后男方说他有房贷,所以生活支出女方出的更多一些,而且她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彩礼,甚至嫁妆都花完了。
女方希望就算五万多必须给,至少把嫁妆还给自己。
这一条也没法实现,因为嫁妆不是给男方的,女方花给男方和家庭,是自愿的,个人选择。
4,综上,不要把女儿教的太乖哦,也不要非得恋爱脑,一步步的步入深渊。
婚前擦亮眼睛,婚后及时止损。
或者,……
最后一个省略号你们自己填好了。
好事 可以快进到匹夫一怒
抑郁症+十八年奶粉费 反正孩子肯定也和女方不亲 那不和没有一样
先好好养剖腹产的伤
开玩笑的 学习知乎bro的话术)
搬运新闻内容如下:


搬运网友看法如下:



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有预谋的:




很无力,没有办法能改变什么,女方遭遇骗局了。
本案件的男方当事人:

网友根据相应信息搜索出来的,目前还未核实是否为男方当事人。

生孩子是女方自愿行为,产检和分娩费由女方全部承担。那孩子是不是女方自愿的产物,为什么孩子可以判给男方?这是诡异之一
从不考虑女方强烈要求结婚的意愿并且事实婚姻基础下的怀孕生子,而要求彩礼返还,同时嫁妆不退。女方给嫁妆是自愿,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达成目的需要全额返还是吧。女方的钱不是女方的钱,男方的钱全部都是男方的钱,仅退款。这是诡异其二
11月立的案,12月26号就能第一次开庭,1月15号二次开庭,完全不顾被告的身体情况,人家要是上班这时候再不要脸的公司也要让人休产假吧,才剖完一个月。法院什么时候这么有效率了?而且还是这种家常里短家庭纠纷的案子。按照这个逻辑,被告要是重伤躺床上,那抓紧开庭啊,直接被告到不了场无脑判输就好了。法院开庭如此迅速,这是诡异其三。
讲成本的时候全是女方自愿,讲成果的时候男方无条件获得。女方还要承担责任,成了放血的血池子。女方可以因为抑郁和无工作没有抚养权,男方可以因为有自己的基因白得一个孩子。判得好啊,判得真是好!!!!!真是清汤大老爷啊!!!!!
4月22日补充
我承认这个坏心眼的男的是主责,他一定是主责!
但是这件事可以被这么多人讨论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法院竟然没有向着世俗的正义”,甚至是“正是法院完成了男人的最后一步操作”吗?
你也可以说男的充分了解,利用了法律,但是也很恐怖,一个人处心积虑的坏人既然可以利用“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法律”,达成对自己妻子生育能力、生育成果、未来现金流、健康、未来现金流的“抢劫”!法院在这一刻成了坏人最有用的“枪”
而这一案法院没有伸张任何世俗意义上“正义”,这才是本案中最让人恐怖的。
还有一个朴素的思想,男的坏,我可以躲远点,我可以擦亮眼,加考验,多防范。但是法律“坏了”,那就完了,如果有一天我被“抢劫了”,我居然找不回“正义”。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起来对法院、法官怨气更大
还有还有,现在信息过于偏向一方,还是需要更多信息,比如男方的视角,法院看到的一些事实
说实话,以前我看到这种案例还是挺心疼女方的
后来我改变主意了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女权这么反感“婚驴”,然后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抖上有个孕妇问网友孕期需要注意什么
结果网友的建议很统一:卸载xhs
没错,那个视频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几十万赞,评论区全是攻击xhs和女性的,点赞量还都不低,甚至不乏部分女性:我也女,我也讨厌xhs。
这样的结果就是从那以后,我发现抖上被家暴的视频流量都特别低,这个时候当初那些“陪你”攻击xhs的bro和sis全都消失了。
woman !what can i say?
自己都不帮自己,谁还会帮你呢?
花掉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不了婚(未领结婚证)应该返还。
花掉的嫁妆是女方的花销,花了多少就是花了。
法院认为,双方系同居关系,未建立合法婚姻关系,财产不当然构成共有。
但非婚孕肚属于女方的个人怀孕,但非婚生子属于共有孩子。
要求女方承担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所有没有母乳喂养的妻子都欠丈夫几万奶粉钱。
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那么和男方没有婚姻关系的李女士,因男方照顾不当所造成的重度产后抑郁,是否可以申请民事赔偿?
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彩礼作为结婚项目定金,在男方主动违约、女方基本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下,还要退赔?
陈明(男)突然要求李捷(女)辞职前往上海,然后在庭审里又主张“李捷有稳定收入,且产后离开,才导致要聘请月嫂。”你都要她辞职了万一她答应了哪里来的稳定收入?剖腹产时定下的月嫂剖完就退了吗?
———————————————————————————————————————
现实生活真的太奇怪了。
缅北电诈产业园打人上新闻,不会有人劝你去缅北好好干你干得好人家不会打你。
戒社赌狗坑蒙拐骗再去赌,不会有人劝你只要玩点小钱就不会倾家荡产了。
抽烟喝酒的一身基础病,不会有人劝你现在都能治可以继续喝继续抽。
压迫打工人还禁止联合996.icu网站炸了,不会有人看着猝死的新闻劝你多加点班。
只有结婚,打人杀人骗钱偷钱婚内贷款干别的创业失败全家背债隐瞒身体状况婚后治病不让离上了新闻,会有人劝你仔细一点擦亮眼睛,总能和好人结婚的。
———————————————————————————————————————
最新补充,据女方所述,男方与男方家系惯犯,前妻已离婚,把婚内儿子带走了。
男方庭审索赔的不仅是奶粉钱和分娩钱,还有孕期家庭所买水果也称全为了给孕妇补身体索赔五千余元。母婴用品一万三等




上一次见到这么惨的还是一女子与麻辣烫店主儿子住了一年给店里帮忙打工,同居一年,男方因女方麻辣烫吃的多分手,向女的索赔彩礼和恋爱花销,包含内衣丝袜丁字裤的费用
安徽法院这样判,是以后安徽男人都不结婚了吗?
可悲的是,就这样的案例其实也很多吧,我被催婚的同学给她催婚的爸爸妈妈看这个新闻。
他们却只会说,新闻里的女生太傻了,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的,然后继续催婚。
再看这个女生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是全社会,多方面对适婚女性的围剿。
法律不仅没有保护她,却成了坏人杀她的正当工具。这样的新闻,没有一位女性看了不觉得婚姻生育很可怕,与此同时,又不得不继续面对家庭社会的催婚催育,祈求自己能遇到一个好人。
太可怕了,太可悲了。
高赞。你说开直播?那就刺激了,
胖猫跳,姐能开直播!
燕冬萍的老公也能开直播!
四娃非亲生,男的能开直播!
河北邢台案,就是那个收了彩礼,不同房,能开直播!
农村那么多被骗彩礼的,出轨的,卷了家里钱跟姘头跑路的,可比故事会刺激多了,有几个能开直播的?
我一开始很奇怪,生了孩子,起码10个月,彩礼最多退10%撑死了, 怎么可能退50%!
后来我看下来,才发现! 没结婚!同居关系!
那退50%,已经是法院照顾了!后面的费用男女承担各一半很正常了!
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身体以外,她什么也没得到。
大概率是gay
我有个同学,挺帅一男的,他男朋友就是这种情况。
在武汉大厂工作,还考了个律师证,去年回湖南老家找了个老同学还是什么,相亲准备结婚,然后让她辞了编,准备让她怀孕生下来,准备两年以后直接起诉离婚,最好是个儿子。我们知道内情一圈人都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老婆,但是联系不到,哎。
补充一下,不是不想告诉,而是无法告诉,因为不知道他老婆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是湖南的,男的信息也无法透露太多,只能说如果哪个湖南的姐妹这两年结婚或者快要结婚,男方让你辞职,男的当过兵现在在武汉上班,你就注意一下吧。
女方抖音透露的细节如下:
1.男方各种理由不领证
2.男方已经带着一个儿子
3.男方父亲疯狂作妖逼迫女方辞职
4.婚礼后男方家就开始往回“借钱”吞彩礼嫁妆
5.男方家不要孩子
整件事就是指望控制女方经济,让她成为一个言听计从的孕母保姆,先把孩子带大再说。结果玩砸了,女的看穿了他们的伎俩,脱身跑路还留个拖油瓶给他们。
记得保存,以后有人问你为啥不结婚就拿这种案例给ta看
我原本觉得这孩子给男方真特么离谱,后来想想留着也未必是好事
别老说什么女的为什么那么听话,她脑子是不是进水眼是不是瞎,你不能只在自己付出真心的时候责怪对方为什么算得那么清完全不相信你,看到别人付出真心被辜负了又去责怪对方为什么没有防备心。
如果婚姻要求完全时刻保持警惕一切算得清清楚楚,才能有自保的机会,不如不开始,在外已经够累了,回家也睡不踏实,何苦
有些女的被【只生孩子不结婚的模式最自由最优越】忽悠瘸了,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接受。
然后现在属于是法律在给这种想法来了个响亮的耳光。
区区一个编外人员,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生了孩子又怎么样?你自己愿意的呀。
小孩是无辜的。所以他出生之后,男女双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觉得,即使我是站在女性这边的情感博主,从这个判决大概就是看出了这么个走向。
未婚生育默认所谓的彩礼要退一半,默认你生了孩子不带走带不走的话,你要付抚养费,默认你无法合理地享受男方的财产。
问了一下律师朋友和 AI 们,这俩人但凡扯了个证,这男人提出这种退彩礼的要求,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因为法律认为婚姻的公序良俗跟未婚生育的公序良俗是两码事。



甚至我一个律师朋友托我出来告诫一下广大女性,不要被小视频忽悠瘸了。
我国在面临这种有代表性的不守规矩的路子的时候,多半会从严惩戒不守规矩的代表人物。
这女的属于是被抓典型了。
那么现在对于未婚同居、事实婚姻这一块的保护力度,大家也就看到了,就是为了给女的敲个警钟:你未婚生育,就默认你俩一半一半。你未婚生育是不配收完整的彩礼的。
甚至未婚生育连彩礼存不存在都要打个问号。就算是你把事实婚姻完成了。他想整你也可以整,谁让你差了那张证呢?国家不认可的东西,你活该。
我问为什么,
我律师朋友说,好管理。你们都同居生子还了得?这社会不乱了套了吗?
那反过来你也可以考虑,如果你是已经在婚姻里,你丈夫在外面找了个女的生了个庶子。对于生了长子的,明媒正娶的女性来说,这事已经够倒霉了,多了个庶子分长子的继承权。
如果外面的野女人也要分你的财产,你是不是憋屈死?
所以非婚生育的女的,其实在法律看来就是一张证又不贵,你为啥不扯呢?你不扯的话,是不是你憋着事要搞事情?你是不是想当野女人?你不扯这张证,我就是不保护你,你活该,谁扯证保护谁。
我说这么一说的话,我倒是站在这个视角,会心里好受一点。
他说,对嘛,所以大部分女的不会搞这种非婚生子、事实婚姻。所以这个事再怎么恶心,跟大部分守规矩的女的也没什么关系。心放肚子里就成了。
而且这个事就算是以重婚罪来查,也是这男的倒霉。跟认真受法律保护,走明媒正娶路线的女的没啥太大关系。主打一个大家都守规矩,世界将是美好的明天。
同理,关于婚姻严肃性的这个事,男同胞那边也有一个特别委屈的案子,叫做订婚强奸案。
是的,按道理来说,很多婚前人都开始同居了。甚至像这个案例里,孩子都生了。怎么亲热一下就不行了呢?
哎,就是给你重判。
只要女的不同意,只要女的激烈地表示不同意,你男的就得进去。
谁让你俩现在没结婚呢?
这种可左可右的案子,在你挑战法律的规则的时候,如果变成典型,就给你搞重判。
真是婚内强奸,两个人但凡扯了个证。男的再赖彩礼啥的,是判不了这么重的。
未来婚姻解构会是一个趋势。所以上面的意思大概就是:口子不能开,谁开谁倒霉。想被婚姻保护,至少去把证扯了,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 把证扯了再谈权益,不然你不在我的制度保护下,我凭什么保护你?我不会让你过得太舒服的。
而女性在这个局里面,很有可能付出的是生育的代价。所以更不应该跟风去,在自己想要孩子的情况下,一边顶风作案解构婚姻,一边又觉得男人养家天经地义,想花男人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彩礼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
甚至我被我的律师朋友提醒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这些愿意结婚的女的跑去维护不结婚也能得劲的女的,那很有可能未来我们男人如果外面有人,我们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这个情况,起码还能追回一部分。
已婚女就不掺和未婚生育这些破事了哈。
自己凭本事出不起人力、物力的,不要琢磨非婚生育。这个保障国家是不会帮你承担的。自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胳膊拧不过大腿。
提前防止有人撕男的结婚化债。
合理合法隐匿转移财产这种事情,方式方法多了去了。
男的琢磨男的占便宜,女的琢磨女的占便宜。
搞婚内咨询的律师和情感博主,各有各的路子,各给各的金主出主意。

这篇发公众号之后,后台有几个挺好的回复被系统折叠了,我发在这边。








热烈欢迎钻牛角尖时找我聊聊。有些事儿,也许旁观者清。换个视角,可能是不一样的感悟。

杜嘟嘟
738 次咨询
5.0
3255176 次赞同
去咨询
感谢你看到这里,我年轻时迷茫时也是有很多比我年长的姐姐在拉着我往前走,所以少走了很多弯路。
而现在,我想把我走过的弯路与逃过的弯路的经验都告诉有缘的你。
你发现了我,可能再熟一点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快来,置顶星标,就不会错过每周的三篇干干干干货了!
知乎干货已获赞200万➕,收藏80万➕。
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保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我推动不了社会文明和法制发展,我只能做到,我自己不婚不育。
男的这操作有多灭绝人性,女方有多惨,大家讨论的比较多,就不赘述了。但这里我想说法官滥用自由裁量严重偏颇!
以下从抚养费、彩礼返还、抚养权归属、证据采信、公序良俗考量、费用分担六个核心维度,列举本案法官的裁量失当之处,结合女方未出月子、重度抑郁、无收入的特殊情况,对照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逐一说明。
一、抚养费判决:完全脱离女方实际支付能力
1. 未考量“无收入+重病”的客观履行不能
女方剖腹产未出月子、确诊重度抑郁、无法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连自身治疗与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法官却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9条“抚养费数额应根据父母负担能力确定”的强制性规定,未考虑“有负担能力”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前提。
2. 超出法定比例上限且无合理依据
即使按法定最高比例(月收入30%)计算,女方无收入时抚养费应大幅降低或暂免。3000元远超安徽宿松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月均约2083元),且未考虑女方产后恢复与治疗的额外支出。
3. 未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判决未平衡“子女需求”与“女方生存权”,3000元对无收入重病女方而言属于根本无法履行的义务,反而可能导致女方病情恶化,最终损害子女长远利益。
4. 裁量空间滥用
司法实践中,对产后重度抑郁、无收入的母亲,通常暂免支付或降至几百元(象征性),待病情好转后再行调整。本案未采取任何变通措施,裁量明显失衡。
二、彩礼返还:比例酌定未充分考量女方特殊付出
1. 未充分考虑“产后抑郁+身体损伤”的特殊情况
女方刚经历剖腹产,身体与精神遭受双重创伤,且因生育导致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法官按50%比例判决返还彩礼(52484元),未体现对女方生育付出的补偿与特殊保护。
2. 未考量男方“产后立即起诉”的过错
男方在女方剖腹产第5天提出诉讼,违背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属于明显过错方。法官认定“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未将男方过错作为降低彩礼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3. 未充分核实现金与实物损耗
彩礼用于婚礼筹备与生育消耗,三金等实物可能已使用损耗。法官仅“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未核实具体损耗情况,返还比例缺乏精准依据。
三、抚养权归属:过度侧重疾病因素,忽视婴儿最佳利益
1. 未优先适用“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生活”原则
婴儿刚出生,依《民法典》第1084条,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女方重度抑郁属产后特殊时期疾病,有治愈可能,不应直接剥夺抚养权。
2. 未考虑母婴分离对女方病情的负面影响
产后抑郁患者需亲子陪伴辅助康复,强行分离可能加重病情,法官未评估此风险,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3. 未提供“暂时抚养+病情评估”的过渡方案
可判决男方临时照料,女方病情好转后重新评估抚养权,而非直接剥夺,未体现家事审判的柔性与关怀。
四、证据采信与程序裁量:对女方不利的双重标准
1. 未充分采信女方重度抑郁的医疗证据
女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足以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支付能力,法官却未将此作为核心考量,仅在抚养权部分“提及”,未在抚养费、彩礼返还中实质运用。
2. 未考虑女方“未出月子”的诉讼能力受限
产后15天内,女方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有效参与诉讼,法官未依职权延长举证期限、提供诉讼辅助,或建议暂缓审理,程序上显失公平。
3. 未对男方“奶粉费”主张严格审查
男方主张的奶粉费6329.62元,法院直接支持一半,未核实购买必要性、实际消耗量及与女方的关联性,证据采信标准过宽。
五、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裁量严重偏离社会伦理
1. 对男方“产后起诉”行为未作否定性评价
男方在女方最脆弱时期提起诉讼,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未在判决中体现价值导向,反而按一般案件处理,未发挥司法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
2. 未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女方承担生育的身体与精神代价,男方仅承担部分费用,判决未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对女方不公。
3. 未考虑非婚生子女的特殊保护
判决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母亲给予额外保护,与婚生子女母亲的司法保护标准不一致,违背平等原则。
六、费用分担:对女方双重施压,裁量逻辑矛盾
1. 奶粉费分担与抚养费判决重复施压
既判决女方承担一半奶粉费(3164.81元),又判决每月3000元抚养费,对无收入女方形成双重经济压力,违背“一事不再理”与公平原则。
2. 未支持女方分娩费、月嫂费的补偿请求
分娩费(1.7万余元)、月嫂费属产后必要支出,女方因生育身体受损,法官驳回男方分摊请求的同时,未考虑女方生育成本的补偿,裁量逻辑不完整。
本来女方应该抓紧上诉,但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精神状态根本就难以做到。
法官这么判抓不到什么错但是毫无人性。
与扶不扶并列了。简称:无证生孩退半+AA。推荐刚生完时起诉,效率高,效果佳。
经典的判决,最莫名其妙的是,关于解除婚约的是男方还是女方,此案和稀泥说无法确定。然后就各打50大板,来个AA+孕生照顾相关的女自担,不用AA。
看看男方(家庭)和女方分别做了啥,法官说无法分清谁在悔婚,所以责任对等。
谁在悔婚?看不清吗?责任对等吗?
高法说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判退彩,此案说嫁妆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
判孩子归男方+女方付抚养费=抢孩+抢钱。
(哎,看到两个网友的推测,发现自己脑洞不够大,传统保守了。网友的推测合理多了,相比之下,以为男方抢孩子不太正确。更可能是不想要孩子,等着女方接抚养权。多操作几次,男方低成本得到多个孩子,都由女方抚养的。此次操作过头了,女方严重抑郁,没要抚养权。)
是假不要,以退为进真抢,还是真不要,只生不养。信息有限,只能大家自辨。

此案判决去母留子,对女方来说就是倒贴代孕。
===
既然是退彩礼的审判,理应套用高法的规定来判退的比例。高法给的是类似完工百分比法的标准。
但是这判决,从没登记看不出是哪方的责仼一句,就跳到了退50%。
高法给过一个原理:登记结婚一年以上且生育孩子的情况,通常被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融入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一般不予返还。
看法官的意思,因为没有证,上面的原理失效了。针对没领证区分责仼很关键,区分后是对等责任,所以可以认定退的比例是50%。
把这句话删除呢,完全无影响,逻辑反而清晰了,唯一的问题,暴露了不使用上面高法给的原理。
给人一种感觉:法官虚晃一枪,假装要考虑高法的完工百分比法标准,实际迅速转向没领证责任百分比标准,判对等责任,最终男女经济AA标准。
===
男方成功的关键,趁女方剖腹生产后的时机发难出招,女方果然无力招架。
一种即视感:没病给你整出病,趁你病要你命。
===
据报道,未婚生子后,男子起诉女友,要求退还彩礼和分娩费。如何看待事件双方?
如何看女子产后被男友起诉退彩礼和分娩费,法院:彩礼按50%比例返还,奶粉费女方应承担一半?
以上是两篇梳理的信息比较全面的回复。
在里面最恶心的一件事就是,男的要女的先辞了月薪一万五的工作才领这个结婚证。
这个证是镶了什么金边,要女的不要孕产期的基本工资的保障,断送职业生涯去拿?
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彩礼退少一点还是为了拿了这个证之后三个月离婚冷静期让男的转移资产或者家暴?
和这么算计的男的生了孩子,明显是这个女生一生的耻辱。
希望她能快点从抑郁症的泥沼中爬出来。
不要为了这件事,让自己整个被毁了。
事情发酵好几天了,水军开始下场了。
但这次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第一是速度太快,卡点太精准就在女方剖腹产后五天就要应诉,这是众所周知的脆弱时刻。
其次,最矛盾的地方在于,女方如果还有抚养能力,本来孩子就应该直接判给女方,这是最正常的。但是结果并没有,那就是默认女方并没有抚养能力。
并且在不明确女方是否已经辞职的失业的情况下,如果她因为重度抑郁,极有可能连产假结束后工作都不能持续,还要她出每月3000元抚养费,这明显是不可能做到的,却判了。
那就是说对一个身体和精神都极其脆弱的人,法官在进一步把她向更加危险的方向去推。显而易见是违反了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一点都不中立,这是非常严重的职业能力问题。
第三,探视权。这种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酒同居却不认定为事实婚姻,目的就是不承认双方婚姻关系以达到要退彩礼的利男结果。
女方没有抚养权,但是没有清晰地告知探视权怎么判,怎么监督男方有没有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父亲是否随意对待婴儿,是否会随便扔给个老光棍看顾这种可能性也会有的。他们是否请保姆,婴儿一直没有母乳身体健康是否可以保证,就是孩子会不会被父亲养死,也是未知之数。如果他们不允许监督探视,却又想女方掏钱,甚至可能养死人家生的孩子,那这事就作孽大发了。
这个问题的高赞本是千赞答案,被几百赞的强行挤上高位,新回答也是,被一堆水军占据,用话术去扭曲抹杀。
可想而知舆论压力已经到了怎样的地步了。
你们再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公道自在人心。
女的抑郁症是男的逼成的,只希望她赶快振作,保住工作,不要放弃生命,日子还长着呢。
十个人在陪我更新呢,奉陪到底。
想白嫖完别人的肚子,还要白嫖劳动力失败,bro是不是挺不开心的呜呜呜给了她五万彩礼,先好好养着吧,大把找茬的机会。
最关键的就是我讲的第一句话,男的这样做,他就是无耻无情无理取闹处心积虑要害人,他本来还不配有这个孩子呢。
那么多要留子去父的女的他不去卖精,非要找个要结婚的婚女去祸害,好呀给你看看后果,等着吧。
只要他养着孩子,他就不可能再顺利地祸害第三个女人,而他养孩子,就不得不动用到父母或者请保姆,女方只要维持合理的探视权,甚至可以精准地监视他们,如果发现虐待行为就把他们送进去。
至于三千抚养费,有工作的时候自然可以支付,给孩子买东西安排早教,没有工作,去哪里哪三千出来,有空就去男的工作地点喝喝咖啡,天天巡视一下挺好的。
bro老想说自己赢赢赢,又觉得自己给过彩礼很吃亏嘤嘤嘤,你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态到割裂了吗?做个正常点的人,要么就哈哈哈哈只花了五万彩礼白得人家五十万才代孕回来的小子。要么就哭一下拴不住女的给你带娃要自己带,别在那又哭又笑的发癫。
放心吧,最后只会存在两种女人,无害爱猫女和母系氏族,婚姻崩坏加速,都是bro的功劳,是你们自己去责任化的,不承担责任的人,没有资格成为继承者。
当婚姻制度并不能让付出多的人多收获,不玩肯定是理所当然的。
牌在我们这里,只有我们才能能决定开局还是不开局,不赌就不会输。
最新消息,女方可能隐瞒信息。
坐等反转。

女子产后半个月被男友起诉退彩礼,法院判退 50% ,非婚生育的女性付出,法律该如何「看见」?
大家可以去看看被答主折叠的评论,我感觉很可能接近事情的真相。
看了女方发的小作文。
我只能说,我是法官,大概率也这么判(不知道二审法官会不会因为同情女方而改判)。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男女双方的去责任化,逼的法官只能这么判。
综合判决书和女方的小作文,可以大致推断出双方诉求。
男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女方抚养,彩礼钱和他为女方生孩子支付的钱,全部还给他(相当于女方自己借种生了个孩子,和他没关系);
女方的诉求,应该是:不要孩子,孩子给男方抚养,女方不退彩礼和其他费用(有没有其他诉求,我不清楚);
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这个吊样,孩子目前是跟着男方生活的,法官能怎么办?
法官只能把孩子硬塞给男方,然后为了安抚男方继续抚养孩子,让女方退一部分彩礼(女方个人条件应该还可以),以后支付抚养费。
(至于女方诉苦说男方对她不好,问她借钱买车,让她辞职去上海等,在法官眼里,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男女因琐事纠纷导致感情破裂”,而非法律意义的过错**。在双方都不要抚养权的大前提下,这些感情纠纷,不直接影响法官的对抚养权和彩礼纠纷的判决。法官的能做的,只有分好钱、分好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为女方提供情绪价值。)
男方的去责任化思维,让法官无法挑出他的破绽和过错,反而让他得到了力/工们大出血才能得到的孩子,甚至倒逼女方退他彩礼。
男方只要钱不要孩子,法官甚至还问男方父母“人家老人都抢着要孙子,你们家为什么不要?”
我已经脑补法官的内心吐槽了:
求求男方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这样我才有抓手,判你们出让利益,补偿女方啊。
你们和其他力/工父母一样,出点血,安抚一下女方,不行吗?这样我才好判啊。
男方现在这幅‘不要孩子’的样子,我怎么拿孩子要挟你们,判你们出钱补偿女方啊???
女方也是,你生的孩子,你的骨肉啊,你怎么也一点不在乎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们都这个样子,我怎么判案啊!!!
TMD,都这个样是吧?
一个个的死要钱不要孩子,都不是啥好鸟。
我只能公事公办了,那孩子继续跟着男方生活吧。
男方你别闹!你不是要退彩礼吗?我让女方退你一半彩礼,以后女方付抚养费,孩子男方你继续养着,这总行了吧?
好了,就这样,男女双方都闭嘴!
女方抑郁症,是由判决结果倒推出来的,法官先有了要把孩子判给男方的结论,然后采纳女方的抑郁症材料作为支撑证据。




新闻模棱两可,对很多关键情节遮遮掩掩,不是为了偏袒男方,而是因为男方的这一套去责任化手段太容易学会了。
一旦大规模的男性学会了这套,很多矛盾就会交给社会,政府将会很难受。
(而且,会有大量的原本很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男方,也会有样学样,导致女性无法通过孩子拿到性别转移支付。)
年轻一辈的思想,和上一辈人完全不一样。
女方能写小作文,而男方声音较小,原因在于,男方的去责任行为,还没有大规模化,相当一部分男性,都还是同情女方的,男方知道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但得不到大规模支持。
这个案子按传统思维,女性是弱势群体,所以要照顾女方利益。
可利益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从哪里来呢?只能从男方身上出。
法官希望的判决思路是:
男方父母想要孙子,争夺抚养权
→男方父母希望女的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出让利益,使得女方放弃抚养权
→男方父母主动赠予女方?万元,并承诺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法官顺理成章,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得到了性别转移支付
→事后,舆论依旧可以营销“生育无价”的氛围,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物化女性、繁殖癌!女方血亏啊,男方才花了这么点钱就得到一个孩子,占太大便宜了。
可男方第一步就没按法官的思路出牌,直接不要孩子了。
法官没了性别转移支付的抓手。
事后,舆论也没有理由谴责男方把女方当生育机器了。
新闻也只能掐头去尾,迷糊处理。
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以为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结果法院偏袒男性,因此判给了男方;
实际上是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迫于无奈 ,因此判给了男方。
最新发现:据女方透露,男方拖延领证的原因,是为了领证前把婚后共同存款,转移为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说实话,我个人才疏学浅,没理解女方的意思。
请大家为我解释一下。

真没绷住,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出轨,
然后不承认亲子鉴定的传统艺能。
这剧本大家都熟,见多了。
看着看着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
怎么会把孩子判给男方?
然后看到遮遮掩掩的一句:
”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李捷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
给你们翻译一下,这亲生骨肉她不要了,
她不要了!
但凡她提一句要,孩子百分百归她,没有任何疑问。
因为甚至这两个人都没有结婚!
要上户口都得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和《具有资质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你就知道把孩子判给男方的话,对面得有多离谱了。
继续往后看原文,她不要小孩,
那她要啥?
“目前我的诉求是,希望通过协商取回嫁妆或相应价值的钱款。”李捷说。
(在返还彩礼后,李捷也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约2万元的嫁妆及个人物品,但遭到陈明拒绝。
对此,李捷曾咨询法院,法官表示该问题未在本案中处理,建议另案起诉或协商解决。)
出去看了一圈,
发现男方也是个人才,
这位搞去责任化,也不要这个小孩,
最后法院是按着脑袋判他抚养的,甚至女方还要给一半的抚养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要你把球踢给法院,表达自己不要小孩的需求,
法院就会求着你养孩子了,甚至还退彩礼,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精彩了!
看到后续了,我认错,我惯性思维了o(╥﹏╥)o
这俩畜生都不要孩子,法院二选一挑了一边塞过去,这孩子天崩开局

这是一个去母留子的成功案例,母亲还是一个在安徽能够月入一万五的优秀女性。
男方出了六万六彩礼和一个金镯子,得到一个娃以后起诉离婚,退回了五万多。
女方出了两万嫁妆,九万往返路费和婚礼用度和日常费用,被骗辞了工作,生了个娃,颗粒无收。
总结,异地骗婚骗孕,多多科普,多多避雷,专挑异地相亲想找人搭伙生娃过日子的大龄单身女青年。
我们不性别对立,也不性别绑架,不输出情绪,也不输出暴论。
只实事求是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他拒绝一个他不喜欢或者不喜欢他的人,这有什么错?
婚姻告吹后,追回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予,这又有什么错?
他要求放弃抚养权的母亲承担部分抚养费用,这又有什么错?
他没要彩礼,没要房产,没诬告xq,没烧窗帘…他错在哪里?
他错在没委屈求全?他错在没认劳认怨?他错在不接受男德绑架?他错在维护个人利益把自己也当人?
她生下孩子五天就抛下孩子回安徽的时候,不可怜孩子小。男方因为她抛弃孩子而提出分手的时候又开始指摘男方不顾及孩子还小。
指摘男方的时候说孩子的父亲也有抚养的义务,可别人本身就在抚养啊。她逃避抚养义务的时候反而指摘男方太计较。不,不是他计较,而是你太双标。
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女性放弃抚养权后,退还彩礼、承担一半抚养费,这不是基本道德么??
整天把彩礼、不婚不育、去父留子挂在嘴边的集美,为何此刻男性拒绝结婚和要求对方承担一半育儿责任都要被你们口诛笔伐。
时代变了,我们都该学着成长。
没有任何人就该为你的决定和人生兜底,无论你是Bra还是Bro。

明明男方一家也都不想要孩子为啥那么多人说是男的在骗子宫啊?
看了好多回答给女方打抱不平的,只能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女方这边能搞出燕东萍,n孩非亲生的狠货,男方这边就能搞出此案中男方这样的狠人,大同案货拉拉案能被办成铁案,那出现这种女方生了孩子还要退彩礼的判决又有啥好奇怪的呢?
怎么看怎么像是被借腹生子的同妻。
还是不领证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同妻。
女方开直播吧,就讲这个故事,背景挂男方全家福,一是靠打赏礼物多少能收回一点,二是我单纯想看看这男的长什么样。。。
666评论区愣是干成奇人大赏和狗叫品鉴会了,我提一句开直播一条条扑上来张嘴就咬,不知道戳到什么地方了这么敏感,主页点一个是一个,全是彩礼相亲胖猫武大牢A,翻了几个我特么以为乎子数据复制人研制成功上线了,天天关注挑拨的傻呗话题这辈子有了
还有个🐮小的自卑神人装女来私信,一眼从未和正常同龄女说过话,嘴一张就开始拉,赐你四孩非亲生都爽了你了,
如果按照本题目下面的一些女性答主的推测,是“男方抢孩子”,那判决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在过往所有“男方抢孩子”的判决中,只要男方事实上的“抢走孩子”,那么判决100%都不会退彩礼,更不可能退分娩费,更更不可能还要女方付50%奶粉费,甚至通常都是要男方给女方孕期补偿一笔钱,现在这个结果并不符合事实逻辑。
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说“男方抢孩子”呢?
我想了一圈,只有一个可能:因为这些人都是先射箭后画靶,不在乎事实只是想骂男人
这就是进步主义的必然结果。
你不可能在保护儿童和女性拥有独立生育权的前提下,要求一个男性对于一个独立、自主的成年女性富有额外的道德义务。
要么女性独立承担生育后果,要么男性对女性的生育拥有干预权,二者总要选其一,没有两边都占的道理。
现在的判决只不过是要求该案女性对她独立行使生育权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已。
一面之词而已,能让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可以自行设想一下发生了什么
去责任化就是牛啊,这哥么真是龟南一辈子触碰不到的高峰。
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反正我不参与针对男性的任何一场围剿。
男的才是被这个女的给坑惨了。
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谈恋爱期间意外怀孕了,不让这女的生,她非要生,生下来之后又不养。强行塞给男的,而且彩礼只退一半。
这男的还没结婚。多了一个不想要的孩子,损失了一半的彩礼。
真让去父留子 又不愿意了
你就这么想,在如今退彩礼堪比虎口拔牙的现实之下,居然还能拿回来一半。
这女方得出现了多么严重的过错,让法庭母平母正都顶不住了?
只不过,抑郁症拿出来一挡,又成了完美受害者了。
无数次历史事实证明,绝对不能相信女方的小作文;
男方上海,女方安徽,认识没多久就怀孕,如果女方觉得男方不靠谱,可以自己打掉,毕竟法律上规定女方有完整生育权;
两个人没领证,在法律上就是没结婚;
为什么女方不要小孩抚养权?
你不能在法律总是偏向女方的时候说法律公平;
与此同时另一边是女友跳楼,男子拽了 5 分钟力竭未能救回,被判赔 8 万,哈哈哈哈
近些年抽象判例数量节节增高,看来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除了最高赞,大部分回答还在说“白得一个孩子”,好像占了什么大便宜一样。
时代已经变了,生娃警告得自己真信了?
再再更新,很多人认为领证就好了,问题是即使领证了,装到孩子出生,然后利用生产后女方虚弱,激素不稳定,刺激逼迫女方,如果女方想不开,男方无责的,结果是一样的。
再次更新,结婚不结婚,孩子生不生,一定要自己决定,决定后也要为此负责,无论是发生了什么,是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生命比金钱更重要,不是多要点彩礼能解决,彩礼无法解决生育带来的损伤,及时止损很重要,爱自己很重要。很多女孩过早的被教育成了别人家的儿媳,妻子,母亲,而不是作为人,作为她独立的自己。
我看完我竟然找不到这个女孩有什么办法跳出这个坑。即使领证又如何,不过是少退点彩礼,仅此而已。如果男方一开始就是存心只想要个孩子,这简直太划算了。
我想起了,同性恋天鹅。
派一个公天鹅去勾引母天鹅,小天鹅孵化后,2只公天鹅联手赶走母天鹅。母天鹅感到悲哀,难过,这俩公天鹅欢天喜地,有小天鹅了。
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嗯,这算是男方给胖猫、冬萍老公、四娃非亲生男扳回一局的案例吧?
魔法对轰愈演愈烈,男方女方手段尽出,现代婚姻逐渐消亡,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中国的婚育率还是太高了。
纯骗肚生孩的案例,最要命的是法律认可了。
劳动法再可笑也比婚姻法靠谱。
最黑心的血汗工厂都不能一边糟蹋你的身体一边掏空你的钱包。
女性生产一年内是弱势群体,资本家都不敢压榨,要每天给一小时哺乳假的!
到法律这里居然才刚生产完就要应诉?
我实在不能理解,在我看来正常的法官就应该判案件延期再审,等母亲生产满一年,恢复正常健康状态后才开庭!
而没有开庭审判前,男方强夺刚生育的女方孩子就该报警!把孩子抢回来,然后先关男方十五天!
女方想坐地起价,男方当断则断。之前就有律师警告过男性朋友,一旦女方表现出不想跟你继续过的苗头,千万别心软
没结婚还可以收一半彩礼,这波操作可以!
看完新闻,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网上的一句老梗:她现在流下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
原来如此
以前在知乎刷到过一个类似的男的,也是未婚先孕然后指控女方精神有问题,想把孩子抢过来。
当时下面一片骂声,现在看来居然还真不是痴心妄想啊…
二编:某些bro是不是根本没有阅读能力,我都说了是另外一个男的,他也是类似操作,但他目的是抢孩子。能听懂吗…非得追着我说哎呀他不要孩子(翻白眼)
基层法院民庭这种忙出屎的地方
10月女方分娩,11月立案,12月就能开庭
更别提女方还在哺乳期,刚出月子没多久
这里面没猫腻我真不信哈
相当于,倒贴钱做代孕,最后每月还要给三千抚养费。
法院效率这么高吗?我看有的家暴致死案,女方反复离多少次离不掉,这三个月结束战斗了?
女方现在应该意识到,双输好过单赢。
反正她有抑郁症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剖腹生子、受虐致抑郁还要退,确实奇葩。
法院判决提醒女性:不孕不育报平安。
有人去搜了,这男的以前就这么干过一回,也是孩子一出生就跟女的分手了,弄了一个孩子。现在是二次得手了,看来他抓住了一个法律漏洞。
这是好事儿啊。
这样判,幻想着能找个男人,俩人生个孩子,“和和美美”过一辈子的女人才会越来越少。
法律已经多次强调了生孩子是女方自己的事情,尤其非婚生子,完全是女方个人行为,奈何很多女人还是沉浸在老思想里,觉得孩子是给男人生的,男人应该付费,应该包圆自己妊娠的费用。那这不是买卖人口,租赁器官吗?法律不承认这个行为。你的孩子,你要交给孩子父亲养,可以。你想以此换钱,不行。
女人学聪明点,自己的孩子,自己生,自己养,随自己姓,只算自己家添丁进口,花钱受罪都是为了自己,好歹旱涝保收,否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你知道游戏法则不站在你这边的时候,别玩双人对战了,玩单机游戏。


这个回答我觉得我写得还是不错的,不知道戳谁肺管子了给我折叠了,现在我再次贴在这里,因为现实在证实我所说的。
有人又要问了,“答主答主,这个案例里女方没有收到钱啊,还赔进去自己的嫁妆”。
因为有些人很天真的。就算所有男人愿意买,所有女人就愿意卖吗,说白了母猫母狗生的崽如果太早被人聘走,狗妈猫猫都是要呲牙的,女人为什么愿意出让自己的婴儿?所以要靠一招,骗。“我不是要买走你的孩子,只是和你共同养育,给你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愿意补偿你。”时间一长俩人都入戏了。(但是现实是不会配合他俩的,很多女人产后抑郁,就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骗走了)
就像让我的回答被折叠的人,这里面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在买人的男人,冒牌祖宗做久了不肯接受自己的子孙是买来的。还有部分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卖人的女人,“说什么呢,我们这是爱情”。那好了,一谈情就伤钱,如果她真只谈钱就好了,一赚几十万,二不用付抚养费,人千万不能重感情。
杀伤力,堪比婚恋的 “扶不扶PY案”。
…………
安徽宿松“剖腹产后半月被起诉退彩礼”案(陈明诉李捷),承办法官是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彭旺鸿法官。(男的叫陈明,)该案由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彭旺鸿法官作出了返还50%彩礼、驳回分娩费分摊的一审判决。(网载)
……………………
婚、恋关系断崖式死亡,兔死狐悲的共情
普通女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最脆弱的时刻,等来的是伴侣和法院双重宣判:失去抚养权,退还彩礼,承担抚养费和奶粉费。哪怕案例中这位女性履行了事实婚姻的全部义务:办婚礼、怀孕、生子、承担费用。
对女性而言,这种遭遇击穿的,恰恰是女性当中的最想正常结婚、愿意真诚投入婚恋的女性。
更关键的是,这部分愿意好好结婚、甚至带点恋爱脑、愿意真心付出的女性,也恰恰是普通男性最容易攻略、也最想娶回家的结婚对象 —— 她们不贪慕虚荣,不漫天要价。
结果呢?这一纸判决、现在好了,直接把这部分最适合结婚的普通女性,按在耻辱柱上摩擦。好笑不?
(顺便说一句,下面评论里吵吵嚷嚷的那种要100万彩礼的女性、去父留子的女性。冷笑一声,这部分女性,对普通男性甚至正常婚姻,从始至终就不在她们的菜单上。 反而真正能和普通男性走进婚姻的,是判决书中的这类女人)
男性的极端个体自私,击穿群体信誉,反噬后来还想正常结婚的男性者利益
男方赢了官司,但个体的极端算计,会击穿男性中另一群体,比如说想要真诚结婚、成家的,绝大部分的正常男性。
普通男性想进入婚姻的,将不得不面对结婚女性设置的、更高防备门槛: 例如房、车、婚前协议、财产协议、生育金、高额彩礼(也许会换个说法营养费?改口费?养育费?)。
对男性来说,极端个体的自私算计坏榜样,最终反噬的——是后来者中想要结婚的男性,砸的是这部分人的饭碗和生存空间。
普通男女,根本撑不起这么高的防备成本。一旦形成,剩下的就都是上层、富裕阶级的游戏了,普通人谈婚论嫁的机会消失,门户、阶层逐步形成固定。
跟着起哄的人?不想结婚跟着起哄,姑且认为你清醒,或者坏;但,对婚恋关系还有期待、想找女朋友、想成家、甚至还想结婚的,也跟着起哄,纯纯是傻。
判决书,比网上一万条挑拨男女对立的帖子更具杀伤力,胜过网上千万条恶意挑拨的男女对立热搜。
更残酷的现实是:当还想要结婚、成家的男性,还在纠结彩礼贵不贵、门槛高不高的时候,现实已经更扎心 ——社会上根本找不到一个正常女人,愿意让他花这笔钱。
以后普通人(男女)想进入正常婚姻?不好意思啊,大概率都是杀猪盘,你的盘我的盘,盘盘不一样。(快乐童年)
最后,男性最终进不了婚姻的伤害,远比女性要大得多。当大量男性被迫光棍,最终反噬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安稳。所以某些体系内,很大被渗透了,(FY)近年来更是奇葩迭出。
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达尔文进化了,倒正应了古人的那句话,穷不过三代。原来大家以为穷三代要翻身,万万没想到原来真相是穷不到三代要绝后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想结婚?”
大同案女方不起诉的的if线
看到了吗,大同案如果女的不报案的IF线
我的评价是现在民法典惯出来的就是没有基本人性的人
女方剖腹产5天,在肚子上拉了一道大口子,还躺在床上的时候法官让女方去应诉,绝
这个案子就应该糊到那些提倡彩礼立法的人大代表脸上,女方月薪1W5,男方这点彩礼不过是女方几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要求女方辞职,断掉人家的职业生涯,还能去法院起诉,在法院打通任督二脉用极快的流程无视女生的身体状况硬生生抢走孩子
民法典觉得生孩子是个人支出,没结婚彩礼是可以退的,结果结局是孩子是判给男方的,女方还得给赡养费,彩礼男方一起花了还能告回来,嫁妆是女方肚子上还有剖腹产的刀口还得去自己起诉的。请问男方在这个过程付出了什么?这部民法典是不是整个过程中协助身强体健的男方残害女方,把女方当成二等公民整
什么叫人性,什么叫没有人性

潜在QJ犯真是孜孜不倦

不要给任何喜欢未婚先孕的男人生孩子,不然只要他用彩礼的名义硬塞给你点钱,他就可以要求你辞职,要求你把孩子户口落他家,要求花你的彩礼,让你为奴为婢,只要你不答应,男方就可以悔婚然后在你产后虚弱的时间去告你退彩礼。完成这一切只需要虚情假意地装一段时间,让女生以为你爱她
有些50W不用来带节奏,我直接删,不会给你们这种跳蚤生存空间
以前有人科普过,婴儿两岁以内只要女方想要且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给女方。
这次判给男方,是不是说明女方根本不想要?
25年10月产子,到现在孩子也没到两周岁
按照法律来讲,母亲没有重大过错,是不可能把孩子判给父亲的。
看来这里面小作文不少,还得是集美能编
你们很多同志都没当过爹,我跟你们讲一个事实:父亲对子女的感情,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的,我对于我的女儿和儿子在他们出生时最大的感受就是陌生。那个时候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豁出命去保护他们,我心里想的是,不会;当然我嘴上说的是,那必须的。
我一度以为我自己是异类,直到我和几个当爹的朋友聊过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们的心态都差不多。
这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特征。
母亲和后代的感情是从十月怀胎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而父亲对子女的感情,是建立在长时间亲自对子女的抚养之上的。经过半年到一年左右的起夜、喂奶、按摩、哄睡、陪玩、讲故事等等亲子活动,父亲这个角色才会意识到眼前这个后代与自己的关系和对自己的重要性。大概到我女儿和儿子牙牙学语的年纪时,我那句“那必须的”才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那种把孩子遗弃了然后十几年后又去寻亲的,尤其是父亲,他说的什么对孩子有亏欠、后悔之类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没经历过亲自抚养这个阶段的父亲,是不可能对孩子产生正常的、深刻的父子或父女感情的。而真正亲自抚养出来的后代,哪怕是生在残酷的帝王家,哪怕孩子要造自己反,皇帝都依旧下不去手真的杀掉了事。
扯远了。
说这些的意思是,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在孩子出生时抛弃这个后代,心理上是毫无负担的——你会为了离开一个陌生人赶到难受和愧疚吗?
真正让父亲压制住这个心理,心甘情愿抚养新生后代的,恰恰是各种社会共识和规训。正是由于这些社会共识的存在,明明很多父亲对孩子的到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依旧要装得很高兴、很兴奋、准备为孩子付出一切,而在亲自养育孩子后,这种伪装反而成了现实。
所以你们很多人说的去责任化其实都只是表象。去责任化的本质,就是把这一套规训男女双方的社会共识放弃了——而这套共识背后,男女双方都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都被抛诸脑后了。只不过这种放弃,最早是女性开始的——婚姻的排他性(婚后性自由)、婚姻的性义务(婚内强奸)、婚姻的互利性(婚后财产分割无条件倾向女性)——男性选择跟上而已。
而当男性跟上之后,慢慢就有男性意识到,这一揽子义务里,孩子这个义务,其实本来自己也可以不要的。毕竟如果按照生物学来说,男性的生殖器官结构就是鼓励男性打一炮换一个地方,广撒网,多播种。
所以你们看,以往很多离婚的纠纷,双方最核心的点就是孩子归谁。而现在这套社会共识瓦解之后,就有了题目里的男方:我只要钱,不要孩子。
有趣的是,当男方不要孩子、只要钱的时候,无论是女方还是裁判,才发现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制衡男方了。而“不要孩子、只要钱”恰恰是写在男方生物基因里的,只不过被社会共识压制住了而已。
而现在社会共识被撕裂了,那这个事件就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
完。
看到这个案件的第一感觉,是看过那么多离婚案后,终于出了一个性转版的。
代入男女方的境地,也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绝情”的现代故事。
从判决来看,最后男女方承担了什么呢?
第一,是孩子归属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
**第二,是彩礼。**经法院认定,女方原先获得6.6万元彩礼+现金22590元用于购买三金+(购买时)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共104968元,判决女方以现金方式52484元返还男方。

p.s.假设22590元已经用于购买黄金,随着金价上涨,**这部分三金和金手镯的价值现在大概5万元。按照常见离婚案例,彩礼按比例返还,x金全退。**如果判决方式返还6.6万元彩礼现金的一半和物品三金、金手镯,女方手里应剩下3.3万元。

现在判决以现金返还52484元,女方手里还剩下价值5万元的黄金+6.6万元-52484元,大概是6.3万元资产,比上面的判决方式多出3万元。这点应该也是法官考虑过的。
**第三,是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法院支持,共3164.81元。
第四,女方和孩子住院期间,男方花了9609.96元,女方通过医保基金支出8603.28元,医保个账支出169.08元。法院不支持男方部分让女方承担。

第五,女方生产孩子后离开,男方请了月嫂照顾孩子,法院不支持让女方承担月嫂费用。

综上,男方为女方和孩子住院的支付款、男方请月嫂照顾孩子的费用,法院均不支持女方返还。
女方需返还的现金包括“一半”彩礼和孩子出生以来的奶粉费,是52484+3164.81=55648.81元
同时女方手里保留了现在价值约5万元的黄金。
这便是抛去感情以外,媒体绕来绕去,不直接明言的纯经济数字。
这件事再简化来看,便是两个没有登记结婚的人,给了彩礼,办了一场婚礼,随后生下了孩子,随后双方分开,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和黄金。
你说这样的事公平吗?
好像挺难说的吧:
毕竟短期结婚后离婚,是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分一半房子的案例比比皆是。


毕竟更多是孩子判给女方,女方得到抚养费的案例。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情况反过来了,离婚了有孩子,孩子却判给了男方,女方还需要返还彩礼,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过去更多是案件里的男方承担,以及社会里的男性讨论这种不公平,现在待遇给到了女方。
所以有很多人觉得天塌了,觉得世界黑白颠倒了。
高赞的多位女性,明显恨的便是这种落差,这种换位。
哪怕法官通过让女方以现金返还,使女方手头资产增加了3万元,
哪怕是女方生下孩子后,先离开了孩子,
哪怕还有诸多情况尚未明了。
她们秉持的,不过是“这次的交易不如过去划算,所以我要退市,我要闹”的心理。
那些不甘心、报复、指责、攻击等的评论,与曾经的男性网友们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以前男女光速结婚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你们是否说过什么?怎么现在又突然,集体罕见地在知乎冒出来了?甚至,你们是否仔细研究过这个报道,还是又像过去那样,开始造假数据、伪事实进行传播?
回到这个案子,看过判决,看过报道,猜测过疑点部分,我认为男方采取了堪称“绝情”的操作,却又恰恰是应对“闪婚闪离分走财产”的极其有效的措施,对本不该被分走的财产很好,对还没长大的孩子很好,能有效遏制和打击那些居心不良的女性。男方是在上海工作生活,或许也是在上海,才更能顶住常规世俗,做出这种选择吧(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也不评判)。
这件事我认为最大的悲凉之处,一是父母成仇、母子分离,二是法律环境的征战四方,兜兜转转终于造就出这么个性转版案件。
我不知道女性是如何看待那些被用婚姻和法律有意无意分走财产的男性的。长期在这些新闻里失语的你们,或许现在能真正体会一下,男性的感觉了。
女方具有最终生育决定权,男方不具备相关权力。男方唯一的权力无非是当女方决定不生育的时候有权利提出离婚,并承担彩礼、三金、时间和感情投入的损失罢了。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女方也应该为生育结果最终负责。本案例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男方也明确不想要孩子,最终法院把孩子塞给了男方的同时仅退一半彩礼,实际是让男方为自己不拥有的权力去承担后果罢了。
对男方都如此不公平了,不知道s1s们在义愤填膺的喷什么?具有完全生育决定权的女方完全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孩子,生育后却又不想抚养最终判给男方,典型只享受权力不享受义务。
法院为啥这么判?
因为没领证。没有了那张纸男方就不会被法律强制照顾女方;没了那张纸也不会被分割财产;
男方不想要抚养权,法院就得强制女方退回一半彩礼,外加出抚养费,才能要男方收下抚养权;女方想要抚养权也没关系,男方可以一分抚养费都不出,强制执行也没用。
看到了么,你想要责任,就会有无限的责任等着你;你推卸责任,别人想要给你责任就要先给好处。欢迎来到后现代社会!
最让人害怕的是,我在许多评论和回答里读出了其他男人对该男人的羡慕……
怎么一溜的共享大脑在说是男方骗婚去母留子?且不说现在只有女方一面之词,就是这一面之词里,女方是怎么说的,你们看过了吗

“原告诉讼请求:……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孩子不到两岁,法院却把孩子判给男方,你要跟我说女方抢着要孩子我是一点也不信的。
那句话没错,底层普女的最优解就是不婚不育,尤其是家里有兄弟的,这种家庭是给不了女孩子任何助力的,甚至家里人不吸她们的血都算是父母有良心了,好好工作存点钱给自己养老,现在这个环境有那张证你被对方打死撑死也就是个家暴,没有那张证下场大概就是这样子被吃干抹净,反正不管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那就跳出去不参与这场游戏
见证了此事,警方当时没起诉女方弃婴罪已经不错了。金融男不好惹的
风向转的这么快吗?
仿佛昨天还在说什么生育代价,不可弥补。
今天就刷到回答: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分娩费。(男方不要孩子)
既然已经具体到了某个费用,那实际上就是可以真金白银算价钱的
至于孩子?没人想要
(消息来源是某音符平台自称案件的女主发的,说男方都不要这个孩子)
其实就算要,也可以算价钱(没有恶意,客观来说就这个案例里面,男子提到了抚养费的问题)
国家现在政策一年补3600,多花的,两人平分。
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很轻易的能看出一个结论:只要你不怕算账,只要你愿意算账,那账就一定能算的明白;这个孩子你定义为无价之宝,那就按无价之宝来算,你不要他你定义他是负资产,那么你还能要到一个抚养费甚至彩礼。
值得着重提一点的是:我观察到不少评论提出,女方很惨,比代孕还惨,代孕还能拿多少多少钱。
这些看上去是在仗义发言,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在计算生育代价吗?
要算的话还是大家都算明白一点。
未婚男女更需要算明白。
本回答仅从计算成本费用方面进行讨论。
感觉像五四运动时期一样,旧的传统秩序崩塌,新的模式还没稳定,很多资源不够的人会在这种时期因为环境的改变不论顺应潮流还是维持保守策略都会不能避免受到伤害。那个时候反对包办婚姻崇尚自由恋爱也是有很多悲剧的,光那些民国著名文化人的故事都够上很久的热搜了。
在这里竟然能判女的退还一半彩礼!
孩子判给男方!
这描述隐藏了什么信息?
你瞧瞧,该刮春风的时候它就刮西北风。
这个案子之所以让人愤怒,不是因为判决错,而是因为男方把婚姻和生育完全当成了交易,而女方在感情和生理上都付出了不可逆的代价后,还要被拉上法庭算账。法院给出了法律的答案,但给不了人情和道德的满分。
初看我一愣,啥玩意?女方还在坐月子,就被男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彩礼,法院还给判了??????
这男的咋做到的,怎么这么牛
往下一细看才知道这男的操作666,首先他俩没领证,直接废除了“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条超级大招
其次废除了”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直接给女方两招真伤大招干废了
最后说这个彩礼,按以往的案例来看,女方已经生育,彩礼应该是拿不回来的。但是,这里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一下子又让男方在彩礼返还方面占据了主动,最后法官为了安抚男方要孩子,返了50%。
总而言之一句话,法国不愧是革命老区,早就告诉了我们只能恋爱,不能领证,只恋爱那叫浪漫,领证那叫脑抽
波特!你居然用我的魔法对付我!?
没什么可看待的。
过去几年一直在宣传浙江入赘、女富男穷的不结婚案例就应该想到这一天。你把这些案例当正面案例宣传架不住有人逆练神功。
婚姻法和民法典再怎么有偏向,有一点你逃不过去,就是你能做的事别人也能做,无非是程度不同,女方可以在月子期间要求房产加名然后分居起诉离婚,男方也可以拖着不结婚,大家抛弃道德底线互相博弈。
由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极不完善法院在婚姻案件中有强烈的维稳倾向,到最后就是谁更有底线、谁更老实,谁就去兜底。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男方也完全抛去道德底线,不要孩子了。这下法院就卡住了,你再维稳也要把孩子照顾好。
实际上从判决里也能看到法院的两难,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一年符合公序良俗,下一句就是难以归责某一方,一般此类案件提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续是不会退彩礼的,而且本案中女方还患有重度抑郁症,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我国现代婚姻法的本质就是分孩子分财产,只是某段时间大伙都是老实人认为婚姻神圣爱情无价给婚姻上了一层滤镜,把婚姻神圣化、道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救助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婚姻中男性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再加上过去十到十五年大量女性利用法律漏洞从婚姻中套现。
解构是你要的,本来道德滤镜还有点救济功能,你现在把婚姻变成算账本,双方一起拿着计算器算账,算到最后男性群体有收入兜底,女性群体10年收入比干到男性的0.5-0.67,20年干脆不公布了,法院用自由裁量权和公序良俗兜了五年。
现在男方也开始调低道德底线,传统婚姻道德彻底瓦解,婚姻彻底沦为冰冷的财产关系,离婚从家庭的破裂变成财产分割,有些回答说结婚不如代孕,你们把家务定价、把彩礼称为生育补偿,实际上也是算账,现在无非是大家一起算账,恰巧你又没算赢。
先手套利的时候你为人家叫好,大家一起玩自由主义吃板子的时候就别哭,不然你这自由主义也太不自由了。
我发现女性群体有一种很奇葩的思路:女性吃亏就是被设局了,女性受伤就是男性渣男,问题是一开始你们从婚姻中套现离场的时候是鼓吹大女主的啊,你要玩自由主义那就要允许别人也玩自由主义,而不是你靠着抢跑解构赚了一笔,等到对方反应过来也玩解构的时候你输不起了。
既然你把婚姻当做生意那就是有输有赢,输的时候想起来要男性负责任了,你疯求了?
这么多为女性悲惨发生的言论,真是太打脸了,整个故事好就好在,是当事女主自己贴出的男方不要小孩的记录。
按照大女主剧本不应该把孩子留下狠狠要一笔钱吗?去父留子了呀
这才是人文之光,说明安徽省在性别平等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我觉得要判断一件事是否合理,不是要看某些群体说什么,而是要把当事双方性别对调一下,再看案件还能否经得起推敲。
而这个案子对调后你会发现,哪怕这个案子是采用最有利于女方的视角,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问题,只不过是大家都不赚不亏。
很多集美都在编故事,那不妨我们也推敲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从案件描述来看导致这个案子发生的核心是男女双方对于定居地的分歧。也就是男方想要女方辞职来上海,但女方想要留在安徽工作,后续的矛盾是建立在这一核心的基础上的。
那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两人是相亲认识的,相亲想要确立关系一定离不开对于未来的规划,那按理来说双方对于未来居住地都有这么大的分歧,应该早就一拍两散才对。那为什么两人会如此糊涂的办婚礼生孩子直到产后爆发矛盾呢?
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其中一方想要继续发展这段关系并做出了口头上的临时让步,即承诺未来双方会在同一个城市。只有这样,才能让双方走入婚礼。
如果是男方向女方做出妥协,那男方也基本不可能会在女方产后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而且如果真是这样,女方怕是早就拿出来大肆宣扬痛斥渣男了。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女方对男方做出了临时让步,双方日后都会到上海生活。男方在获得女方的承诺后,才肯愿意举办婚礼。这点在文中也有一定佐证,那就是女方提到了男方给女方两三年的过渡期然后去上海。
之后就是女方怀孕、举办婚礼,至于女方抱着什么心思,那就不得而知了。女方产后,男方可能抱着对家庭生活的期许,希望女方兑现承诺,直接辞职来上海一起生活。但最后的结果就是,女方断然拒绝了男方的要求。
并无结婚证,孩子能判给男方的依据是什么?
总结一下这个事情的几个关键点:
1、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安徽宿松户口。
2、在未领证的情况下如果想要让孩子挂在男方户口,需要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3、产后第5天,双方因为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后女方抛下孩子跑回老家。
4、男方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希望女方把孩子领走并退钱。
5、法院判决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女方部分退钱。
6、女方目前诉求有且只有,拿点钱回来。

这几个关键点看下来,本次事件中双方的反常举动基本就都能解释了,只不过所谓男方大赢特赢的说法好像不怎么成立啊,,,,
参考文献:
虽然我一直不支持高额彩礼,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里我希望女方要到了高额彩礼,最好有上百万,一百万彩礼哪怕返还一半还有50万呢,不至于生了孩子付了保姆钱奶粉钱受了磋磨严重抑郁了还把孩子给对方了
身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初中同学,虽然很多年没见,但持续有联系,后来很突然,说要结婚了,作为多年同学加好友,表示恭喜,因为工作在外地没有去现场参加婚礼,但是还是给了大大的红包。结婚当天直到晚上也没有看到朋友圈发任何婚礼照片,第二天问了一下为啥没发,说太累了,没顾上。
后边大约婚礼之后6-7个月,孩子出生了,遂了然,是奉子成婚。
婚礼后大约2年不到的时间,临近春节,晚上很晚了,这个同学给我打电话,没接到,然后同步给我发了一个判决书
大体意思就是,虽然跟女方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给的彩礼是为了结婚用的,不领证就要起诉女方要求退还彩礼,中间种种证据。
最后判决就是 孩子归男方,也就是我这个同学,女方同步退还男方60%的彩礼!
看完这个判决之后,我就疏远了这个同学,觉得做人真是太差劲了,就算是找代孕,都不只给几万块钱吧,但是他却用这种方式低成本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甚至给女方剩的这点钱,我个人觉得都远不够弥补女方的损失。
最最关键的是在我疏远了他之后,某天给我发了个信息,说你现在跟我好疏远啊,你是不是觉得我结婚了,多联系不合适,但实际我一直是未婚,哈哈哈。
当时,那种恶心,真的是,见识了物种的多样性,目前已拉黑断联。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单身生育
我就想知道,这个结婚证到底是不是婚姻的唯一标准,你们公检法就这么灵活的吗?
这个问题下面充满着大量的法盲,我只能说一个事情,你看到一个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被判给男方。那么你对于女方的任何事后发言,都不用看了。
至于判决意义。
我认为他和燕冬萍,胖猫事件一样,法律的判决非常正确,法律就该这么判,非常合法,大力宣传。
每年315和pm一起拉出来,每年刷新一下。
我同事接了一个案件
男方彩礼也给了
女方也怀孕了
差一个领证
男的不愿意了,也不愿意配合领证,开始对女方动手
女方最后流产
男方起诉女方一家把彩礼还了,还保全女方一家的账户
(我同事说,女方连个共享单车都扫不开)
看过暴力视频,瘦弱猴子穿着裤衩子上蹿下跳扔椅子手锤孕妇
我和女方是老乡 刷抖音刷到了。我就评论了 一条,女方把我评论删了。我就问一般这么小的孩子女方想要都会判给女方啊,是不是你不想要,男的也不想要。你防他,他防你,你不想辞职去上海一起工作生活,他非要你来,不然不领证,你自己发的,你让他领证,他拖着不领,是要花时间转移处理他的婚前财产。这不就是你防他,他防你,你们又不是夫妻关系,那这么判问题在哪
拒绝婚前性行为,是最稳妥的方法。
为孩子找个基因好的爹妈
因为普通老百姓没啥试错机会
属于警示教育了。
男方从女方临产开始原形毕露,逼迫辞职未果、就开始在坐完月子其间用离婚精神攻击,折磨疯她,然后用比代孕还便宜的价格到手一个孩子,还送抚养费。
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这下知道黄金时代日本德国美国法国的**"婚后/孕后退职制“含金量了**么~不就是女方不愿意辞职闹的么(笑哭)
或者说女方男方螺旋式去责任化…
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与史密斯
说的这个一起看,如何看待程序员高广辉的一生?
关于两性问题,我这里发了,骂与剖析都是可以,但扯诸如”桃花石是单职工社会"就是纯搞笑了:杂谈一下如何评价斯奎奇大王(牢a)提出的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他是在回归旧道德还是意图建构新道德?桃花石目前在男女问题上的,不同人群高度割裂状态比西大还厉害。
在当下这个情况,踩刹车或倒转版本已经失去其意义,**后现代化**已经几乎不可能避免。正如一个知U所说,就当下已经加速极快的两性版本,即使真学戴高乐,把职业女性退回Family,也不好说还有什么作用。
但是,现在这样的自由化、后现代化社会,真的对普男普女"好"吗?
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人这种生物(不论男女)是真需要拴的,不拴就都会异化成很可怕的人。
我早在去年就说过,法兰西式命运桃花石走向后密特朗法国🇫🇷的后现代化已经不可避免,可悲的是,到时候的东大连当时法兰西都不如。法兰西至少还有为传统价值观哀悼的老戴高乐近卫军。今天的某国,只有为现代化废墟叫好的男女。
“希拉克在1970年代担任总理时期(蓬皮杜政府)相对保守,但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全球文化环境的变化,他逐渐向"亲欧"路线转型。到1990年代,他已公开支持堕胎权利、反对《韦伊法》限制条款的进一步收紧,并在多个场合表达对女性平等权利的支持。
这一转向在保守派老戴高乐主义者眼中是彻底的背叛。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等传统右翼人士公开谴责希拉克"出卖了戴高乐将军为法国设立的社会规范”,将其定性为"伪右翼”。社会戴高乐派(Gaullisme social)的残余力量则在哀叹中写道,随着希拉克的意识形态转向,“家庭、工作、祖国"的传统法国图景已成历史——这种哀叹本身就是对戴高乐-维希意识形态延续性的无意识承认。”
对于传统戴高乐派阵营而言,希拉克的这一转变是一场背叛。来自社会保守主义戴高乐派与戴高乐主义天主教团体的批评声音贯穿了整个1990年代:他们眼中的希拉克,是一个为了迎合欧洲官僚机构和国际女权运动的压力,而出卖了"伟大法兰西"社会文明的叛徒。
家庭、工作、祖国——将军订立的法兰西价值规范,就这样死在了希拉克手里。“这类来自保守营地的哀叹,在1990年代的法国传统价值观媒体(如《费加罗报》的部分专栏以及天主教刊物《法兰西信使》)中并不罕见。
老一代戴高乐主义者——那些将1958年宪法视为法国文明秩序的奠基文献、将国家对家庭的庇护视为高于个人自由之权利的人——在亲眼目睹曾经由他们自己赋予权力的"右翼"总统签署欧盟性别平等指令转化法律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文明地标的彻底坍塌。对他们而言,堕胎自由化、父亲产假、单身母亲的法律保护,以及鼓励非婚生子(这同样是在欧盟要求下建立的),都是对"自然秩序"的颠覆,是"伟大法兰西"精神遗产的终结。这种情感并非孤例:菲利普·德·维利耶(Philippe de Villiers)在1994年从希拉克阵营出走,成立"法国为法国人"运动,其核心动力之一,正是对希拉克在家庭价值观和欧盟压力下推行自由化政策的愤怒。
夏尔·帕斯夸(Charles Pasqua)——前内政部长,坚定的社会保守主义者——在1990年代末与希拉克决裂,公开批评希拉克政府在文化议题上向欧盟利益和"后现代主义"投降。帕斯夸所代表的那批人,是维希—戴高乐时代社会秩序最后的捍卫者:他们亲历了战后法国的婴儿潮,相信那个人口增长、道德秩序、飞速现代化并存的年年代是法国最好的时代,辉煌三十年,而现在看到的一切——非婚生育率的飙升、离婚率的上升、女性就业率的提高与后现代女权、生育率下降——都是法兰西衰落的证明。
哦对了,东德1985年的非婚生育占比与单身母亲比例已经与今天的联邦德国差不多了,更是远远高于当时的西德。我在怀疑,今天一些白右对文马主义乃至🐴的批判是不是真有那么荒谬的"道理”?很多人总是说后现代化与原子化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异化,那么东德呢,还有离婚率远远高于除美帝外所有西方国家的苏联呢?它们不是计划经济吗?嗯?
东德可是高女性权益神国,社会反而走向了更彻底的自由化与原子化,它还是没有"zbzy异化"的正统计划经济。一些卫道士还有什么可说?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明,强调—或者说过于强调女性解放,是不是必然发展到今天这样不利于普男普女的自由化结果?
从过去日人的结婚退职→生孩子退职,至少在当下,结婚生孩子退职比之前的老版本科学,条件更有引导性。日人的结婚退职制适合上一个版本,为什么呢?因为那个版本结婚必定生孩子,现在这个版本光搞结婚退职比以前更容易执行得坏得多,现在这个情况就是这样。我刚刚提到的那个是堵住部分后现代壬吃净传统漏洞的路子,也能达到提升生育率与幸福度的目的。
虽然我觉得在这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但还是多补几个内容。
四川乐山公交车标语惹争议「贞洁,是女孩最高贵的嫁妆」,后半句是「贞洁,是男孩最高贵的聘礼」,怎么看?
性别危机已经到了断子绝孙的地步,我们做错了什么?“贤妻良母”是文化传统的精华还是文化传统的糟粕?
我有种感觉,今天桃花石的绝大部分先生们在性别问题及生育率上是非常不清楚的。即使像沈逸这种,最多只知道个95世妇会,然后又在谈什么"真/假女权",“妇解≠女权"那一套东西。
克林顿时代的白右高知,在系统性论述♀权对战后美国的影响时,是把妇解与♀权放一起说的,也就我们这里会把二者刻意分开。实际上,你细看妇解与所谓西式♀权的观点,二者真的差很多吗?在一些人的世界线中,仿佛60年代中期及整个70年代在City Walk的"西式♀权″不是在为"工作权”、“平等工作权”、“墮胎权″豆蒸一样。「周末情侣」模式日渐兴起,工作日通过消息视频联系,仅周末相聚,如何看待这种模式?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由于老中特殊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烙印,我们当下的很多反拳人士(包括建制派)、小登大都是以"女性劳动"为基本前提、结合这个事情去怼拳师。然而,事实上,这个很难说有什么效果。
有一说一,Early Age这种"妇女既要工作又要当贤妻良母"模式能转起来本身就是教条进步主义与保守主义"既要又要"的怪物,温和一点叫**“特殊环境与适应特有生产力水平的最优解”,但当下桃花石已经是工业克苏鲁了。与Early Age时代的农业社会为主已经是沧海桑田。**
历史证明,在一个势力工业化深入到了一定程度后,要么就像北欧、前东德政权那样全面推"性解放”(前东德政权的大型露天派对、开放式关系又不是秘密)、“不要贤妻良母"的全面双职工社会(东德因为其性质还不算自由化,北欧hhhhh),要么就像黄金时代美国、日本、法国、德国那样推行”现代化传统价值观"的3k法则去达到相对的平衡,强调贤妻良母,以单职工为主流,有限双职工或1.5职工为辅的社会。
我们实践了一百年,实践证明,目前而言并没有"既保贤妻良母的守,又进全面平等、双职工社会的步"中间选项,幻想中间路线是失败的。人不能既要又要,一些人的**红丸女劳主义在当下高度工业化的桃花石并没有可行性,2010-2026年恁桃的女劳/男劳比例一直是上升的,截止2025年男劳已经低于70,与丹麦趋同**。当然,如果要退回到越南甚至北高丽的发展水平,或者愿意接受恁鱿鱼这样的恶劣外部环境另说。
这两条路至少都逻辑清晰,不存在"既要又要"!
冷知识之,一共末二共初程度远超ww1法三共的分手信事件的当事女性,都是直接成长在味夫臻钕拳时代哦~
还有,gk初第一波急着让女儿要高额彩礼的,让女儿不要结婚的人……呵呵
有一种观点认为,今天某国连保守都保后现代男拳的守,都没有保类似戴高乐主义这样"近代化传统价值观"的守,这个是恁鳖的锅,或者说某人有很大的责任—当然,把今天的事都归咎于老师肯定有失公允,但老师早年很多思想非常激进是真的,而且我之前多次说过,一些人放到今天,杨笠算什么?“母系婚姻好!",“tower女性太少,是xxx🥧对妇女还有偏见~”,这个留给历史评价吧。
教我们的又是一些无耻无赖的男子,整天说什么“贤母良妻”,无非是教我们长期卖淫专一卖淫,怕我们不受约束,更好好的加以教练。苦!苦!自由之神!你在那里!快救我们!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女干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猜猜谁说的?
某位比美国著名拳师费米斯通早几十年提出贤妻良母是长期卖淫,是**臻钕权(**大雾)
值得一提的是,她 这个字一开始是被20年代的女大学生视作歧视的,鲁迅一般用伊这个字。
1950年那部婚姻法出台之后,很快就被对岸某些人抨击为“离婚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杨景媛女士论文里的笔误倒也算是歪打正着[飙泪笑]
还有一个例子是当年离婚冷静期那个事被喷的体无完肤,然而即使是后戴高乐主义时代法国,也有类似的制度(近年好改革了),德国甚至一切离婚都需经过法院,在中国离婚,至少理论上反倒是世界最便捷的国家之一(另一个离婚非常方便的国家是新自由主义后的美国,真是苦命鸳鸯了~)。

去父留子实操版…….
这个男人,给想“低成本要孩子”的人起了个好头。
有人算了笔账:正常代孕,四五十万起步,贵的要七十万。而这位男士的一番操作下来,不但孩子有了,彩礼返还回一半,连抚养费都有人跟他一起分担。
这真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但是,他也把正常男人想要相亲结婚的路给堵死了。
相信,许多女性在看到这样的故事后,更加不想结婚生孩子了。
她们需要防范的,可能不仅是感情不和,还有一种被精密计算的、以自身为生育载体的系统性风险。这无疑在原本就脆弱的婚恋市场上,又垒起了一堵高墙。
关键在这位女当事人抖音的评论区,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有人直言,这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教人如何低成本获得后代,同时把经济和道德成本转嫁给另一方。
你说这事对谁影响最大?
不是当事人,不是那个被算计的姑娘,而是所有还想正常相亲、正常结婚、正常生孩子的普通男人。
这个案例一旦被传播、被效仿,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女孩子会想:“我凭什么要结婚?凭什么要生孩子?万一遇到的就是这种人呢?”
本来结婚率就在跌,现在好了,又添一把火。
代孕违法,但这种方式不违法,却比违法更让人心寒。
因为它告诉所有人:你不必花钱买孩子,你只需要学会算计一个愿意相信你的人。



又一个经典案例,充满警示作用,挺好的
男方家是拼刀刀上收到货就申请仅退款的同一批用户吧。
这个新闻给我的震惊难以言语。婚姻不存续了彩礼退回正常,子女抚养费父母共同承担可以理解,但是这中间女性因为生产造成的损失完全隐形了,孩子还判给了父亲。女人只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吗?生完了这个工具就还能用还能正常地计较得失?不谈这男女双方有没有感情,女人天然就该默默承担承担生孩子带来的一切吗?生育损伤,精神压力,时间精力这些都不存在吗?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都想象不到突破底线的人那么多
很多人把这个抑郁症看的很重,但这就是个口袋罪,肯定是先女方不要孩子再找的这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她有抑郁症才不把孩子给她,我就没见过孩子刚出生女方要孩子法院会判给男方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为什么不全额返还?
没领结婚证也能算结婚?这样结婚证还有什么用,法律的尊严呢?
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女性质疑法院凭什么要把女人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那我只能引用当今世界身份政治领域中主流的**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²和交叉性理论**³来回答你们了:
因为女方单独抚养孩子本质上是一种“母职惩罚⁴”,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加的结构性压迫⁵**——这种压迫在女性生育期前后尤甚。所以,在这一判决中,法院选择坚决打破“孩子特别是婴幼儿应由女性抚养”的传统社会规训,主动将抚养权判归男方,从而帮助这名女性摆脱了父权制对女性角色的束缚与限制,进一步推动了伟大的妇女解放事业。**
作为一名进步主义者,个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以上理论论断;更进一步考虑到当事人女性还有着一定的抑郁症倾向,该判决的抚养权部分既减轻了其的日常抚养负担、防止了其精神状态的进一步恶化,也保护了孩子的成长不会因母亲的精神状态而受到直接影响,可以说实现了社会公益与具体私益的完美统一,可谓功德无量。

注释:
¹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其核心观点是“父权制”是社会最根本、最普遍的结构性压迫形式,由美国激进女性主义者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性政治》中进行了系统阐述,直接通过性别权力关系解释女性受压迫的根源。
²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共同作用,将女性家务与育儿劳动视为服务于资本积累的结构性剥削,代表人物是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Chizuko Ueno),其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中指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联合将女性关进家庭这个“封闭的牢笼”,利用其的无偿劳动支撑社会经济。
³交叉性理论:由批判种族理论家金伯利·克伦肖(Kimberlé Crenshaw)提出,指出性别压迫与其他压迫体系(如种族、阶级、性取向等)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对于底层女性而言,其受到育儿责任等母职惩罚的体验可能更为复杂和沉重。
⁴母职惩罚:指女性在成为母亲前后,因生育和育儿在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心理福祉等方面遭遇的系统性劣势,较未生育女性或男性相比尤为显著。
⁵结构性压迫:指内嵌于社会制度、经济体系、文化规范等方面的系统性不平等与支配关系,其不依赖于个别行动者的恶意或明确歧视意图,而是通过“正常运作”的制度流程再生产出群体间的不利地位。
延伸阅读:
诺奖得主称男性不做家务会降低生育率,如何评价该专家这一言论?
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原则,该案例判决有违民法。
这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仅仅因为没领证就打破了以往生育不退彩礼的底线。作为最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可以合理怀疑法官渎职及滥用职权,至于是否有贪污受贿情况,则需要证据。
通常是领证且生育孩子后彩礼一般不退。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女性生育的价值。这个案子是没领证,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生育后不退彩礼这个底线不能破,此案就破了。而且按公序良俗算,谁反悔谁不退。此案明显是男方反悔,所以彩礼无需退给男方。此案从法律从公序良俗,全部侵犯了女方权益。支持女方上诉。
胖猫但凡能跟这男的学个一招两式…
倒贴遭雷劈
这男的特别恨她,否则不至于算的这么清楚
从一开始都不是这个男人主动,这女的还去倒贴。
我是真觉得这男的恨她
这男的也不想结婚,至于这女的是不是同妻就很难说了。
法院判决仔细看了下,没有大问题。
问题是:女的已经没有工作,还得了抑郁症,要怎么支付抚养费?
男的相当于爽了一把,花了不到6万,白得一个亲生孩子,这玩意别说dy,比买别人孩子划算多。
这个再不喜欢也是亲生的。
他觉得亏了的就是付了月子中心钱还是月嫂钱。
6得飞起
理解不了,男方道德败坏,女方也抽象。
同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年2月,李捷怀孕,“五一”时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
这是中文吗?怀孕直到快生产了被男方要求辞职否则就不领证?
截止到一直不领结婚证就应该分手了。
部分人在这件事上展示的对法律常识的缺乏让我想起大同案,就是“你们在震惊什么?当然是这样了,你们才知道吗?”
一些支持大同案男方的人在那震惊:难道订婚了女方收彩礼了还算qj吗?
我:对啊,当然算qj了,你们才知道吗?
现在一些人在那震惊:难道孩子生了酒席办了只是没领证,女方就要退彩礼还要交抚养费吗?女方得不到保障吗?
我:对啊,当然得不到了,我国法律不认婚礼就认结婚证,你们才知道吗?
我觉得这件事是个好事情,虽然我很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是也是敲响警钟,直接大家开启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去父留子多好。
这个女性没想清楚把自己整成抑郁症了,换个玩法,直接不要男的,直接不纠结结不结婚事情,当时就不应该辞职,在职生孩子,他不领证直接拜拜,孩子放自己户口上和自己姓,男的不出钱养孩子就找律师问问怎么证明男的没养孩子,怎么可以让孩子未来不赡养这个男的
孩子问爸爸在哪里的时候,如果男的不纠缠就说他死了,纠缠直接说他爸爸是渣男小三不要我们了就完事了,而且没有抑郁症的情况下孩子判不了给这男的,他也骗不走
男的不是也喜欢说加速吗,什么解构婚姻么,直接一起踩油门,大家独立自立自强才是王道,别考虑想什么依靠男的,依靠自己才是最好的,千万别做家庭主妇,也别为了男的放弃自己事业,就应该在事业上卷生卷死的,男的闹就换一个或者不要男的,千万别倒贴任何一个男的!
对了我建议这些案例应该放民政局门口反复滚动播放,警醒所有恋爱脑
抚养费一半很合理,
但彩礼为什么只退了一半?没王法了吗?
注意这个新闻最关键的信息: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她说,此前双方曾就辞职问题沟通,对方同意给她两至三年的过渡期,在她拒绝辞职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记住,这才是渣男操作中最关键的一步。
其最底层的原因在于:现代工业社会把所有生产都社会化了,唯独人类后代的生产,没有。
这个社会把一切工作都按社会化生产的标准去要求,却拒绝把人类本身的制造也这么要求,这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人类后代的制造,是不是制造业的一部分?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贤惠这个词就只能彻底臭掉,人类的生育率也就没救了。
不要觉得马逆胡说八道,他只是看得更远一些而已。
2026年是真的有说法的啊[飙泪笑]
从“血缘定义不了父亲真正的重量”,到“性转入赘提问”,再到“哺乳期被起诉退还彩礼和分娩费”
乎友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完美。
这就是个比谁烂的世界。
人善被人欺。
当下版本的最终解决方案还没诞生。
法院和这个安徽男人誓要把结婚率降下来!堵死男人娶媳妇的路!
孩子判给男方我理解,孩子利益最大化,谁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谁抚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彩礼要回去是怎么回事,你要说是防止以结婚的名义骗取彩礼,但是人家孩子都生了这不是事实婚姻吗?还有分娩费奶粉什么的也要女方平摊,那女方生孩子对身体造成的损伤可以平摊吗?女方怀孕生孩子造成的收入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可以平摊吗?
女孩子好好看看这个案例吧,结婚生育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小心小心再小心!
不太懂,5w卖个小孩?这么判的吗?刚出生的判给男方???你这么判,精神小妹都不敢未婚先孕了。
男方不就是想着骗女方生子吗?就算搬过去结婚不吵架,但想吵架还能找不到借口吗?而且,女方剖腹产,男方月子期间闹,我的天,好恶毒。而且很奇怪的是,以前不是在孩子3岁内,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吗?而且这个时候,不是女方愿意离才能离,男方离不了的吗?现在是咋了?怎么都不一样了??
最后,两人证都没领,凭啥孩子判给男方???那以后,男方骗女方生孩子后,就拼命作,要求离婚,或者分手,乘女方产后激素激变,情绪不稳定,把女方搞抑郁,然后,男方无损得孩子???
这叫合乎公诉良俗???
知乎用户 行如疯坐如葱 发表 本人是桥头村附近的,离桥头很近。 这事儿闹的太大了,在我们当地已经炸窝了。大家基本都在骂女方下手太狠。 首先说下,男方为退伍军人,有说彩礼给了 32 万,实际是彩礼 + 五金 + 手机,一共 32 万。 我们河 …
知乎用户 爱吃红豆沙的狮子 发表 同学一女生在本市最大婚介工作,有次接待一个资深 VIP 女会员。 VIP 女在男性资料里面挑了半天,看好一男生,让婚介帮忙联系,婚介联系以后,男生到场。 俩人见面开始聊的还行,女生也明显有想继续交往的意思。 …
知乎用户 从不看视频 发表 我压根不关心这男女的破事,双方估计都有点问题 我倒是在意那个 1 楼的住户,特么人死在他家门口居然男女双方的家人都没一个出来收尸的,一具尸体摆在那多膈应啊。他又没做错任何事情,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谁来赔偿他家的 …
知乎用户 荏苒 发表 前几年就有父母逼着女儿相亲 逼到女儿跳楼的 但是,有什么用呢? 年轻人会感同身受 长辈们大多会骂自杀的人不孝,白养了。 知乎用户 废物战士 发表 我很理解她,因为我当年也这么想过,也差点被逼到这个份上,可以 说如果我 …
知乎用户 古都闲云 发表 之前是新郎跳河; 现在是新娘跳楼。 之前是新郎再也拿不出钱后跳河, 现在是新娘拿到 “以前无论如何都得不到的钱” 后跳楼。 ——这就是婚姻关系商品化最大的悲哀。 女方发在朋友圈的这段遗言是最有震撼力的: 所以我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