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看 四川阆中农民工讨薪引发暴力事件 法院公判大会审判 8 名违法讨薪者?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晴明林间花映月​ 发表

公审讨薪农民工是对标榜东大现代化强国所谓公平正义的最大羞辱。

何为讨薪?老子流血流汗凭力气挣的钱怎么就成讨薪了?

那恶意欠薪的怎么处置了?

这真是:

欠薪者成权贵,讨薪者阶下囚。

知乎用户 云中漫步 发表

看了高赞,依旧在批判农民工,农民工不讲程序,真的醉了。

这种事,一出问题就让农民工先找劳动局,人家劳动局早有准备,你们农民工手上有合同没有?什么?没有?那我管不了。

然后农民工们就懵懵懂懂地走出了劳动局,愤怒地选择报警,见惯了这一切的警察们虽然心里万般同情,也只能答复劳务纠纷不在管辖范围内。

最后,没文化的农民工们以为击鼓鸣冤(这个成语输入法居然不给自动出来,可笑)能有机会找到青天大老爷,于是下跪上纺,相关部门给个回执,回属地处理。

整套流程下来,没有任何人有问题,只有农民工有问题!

一整套的漏洞,留给了承包商包工头来钻这些空子。

这件事与预售房非常类似,开发商建楼,十年八年也建不完,先交钱的买房者自担后果,全世界独有的现象。

问题难吗?其实不难,其他国家怎么处理的?别说自己做不到,说白了就是不想做。

历史会记住这一切。

知乎用户 司南静 发表

这其实应该是两件事。扰乱治安是一件,讨薪是一件。一码归一码。

扰乱治安被判刑了,那么讨薪呢?有没有把钱还给农民工?

知乎用户 kskjdjkjs 发表

可以不签合约,可以不给薪,各种违法犯罪的事什么都可以干没人管,但是工人堵门讨要工钱就有罪要被审判。

如果你觉得你自己很没用,你可以看看劳动法

知乎用户 幸福前的雨天 发表

进行道德审判毫无意义。

我就问诸位两个问题:

1.“包工头” 制度可以说是建筑业的万恶之源,它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

2. 我们的公民在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前为什么没有基本的法律基础培训?不签劳动合同的工作不能去这应该是常识啊诸位(我搞劳动仲裁的,很多大学生连劳动法最基本的部分都不知道)。

再多说号就没了。

知乎用户 阿诺 发表

卧槽,要自己的合法收入居然违法犯罪!欠钱的屁事没有。。。。匪夷所思

知乎用户 张恨虫 发表

公审恶意讨薪,多么炸裂的文字。

要不要同步表彰一下善意欠薪?

知乎用户 潇湘月 发表

在知乎的法律问题下,我见到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支持程序正义,反对假结果正义不顾程序正义。偏偏到了讨薪这种事情上,就不管不顾了。

不用身边统计学,我以自己亲历多几句嘴吧。我 08 年入行地产业,从业多年见多了农民工讨薪。最近的一次我直接处理的讨薪是 2022 年,就多说几句这个吧。

当时 10 多个民工堵门(2022 年初已经交付使用,正常生产经营的一栋楼)讨薪。 经询问他们自称是这栋楼空调工程铁皮风管的班组,工钱没有结清。我告知他们去劳动局建设局等部门,民工们就只是说 去了,个个部门根本不管。

再问你们有什么凭证吗? 答: 没有合同,啥都没有,就是干了活没拿到钱。也就是没有任何凭证能证明他说的话。

请问各位少侠,按程序正义劳动局和建设局该怎么做? 我继续建议他们报警,回答我说 警察也不管。 少侠们,警察按程序正义又能怎么管? 没有合同能证明他们干了活该拿多少钱,甚至他们自己都没有办法证明他们在这里干过活。

他们之所以来围堵甲方,仅仅是因为他们找不到包工头了,想借助甲方找总包,然后总包施压让包工头露面。 可是这样的围堵,给甲方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是不是违法?

无奈我报警,派出所出警,同时我联系总包单位原项目经理过来。警察到场后我们甲方和总包单位都能提交完整的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的证据。就是甲方不欠总包一分钱,每一笔工程款都可查可追踪。 总包也不欠空调分包单位一分钱,同样证据确凿。 可工人不依不饶,反正就是没拿到钱要死要活的。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建设工程模式

1,建设单位将工程总包给一家施工单位 (完全合法合规,有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不按合同履行付款那可以向法院诉讼。至少有程序正义可依)

2,总包将空调工程分包给专业空调单位(完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分包,层层专包问题。也有合同)

以上两点在没有任何问题,各自的付款凭证齐全,完全不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 问题出在第三点

3. 空调分包单位把铁皮风管承包给这个来讨薪的包工头(没有合同,没有合同,没有合同。 据其口述只是打了个电话,说了一下基本情况和工程量,然后就一口价 20 万)

就说这第三点出问题了,怎么保证程序正义,谁能保证程序正义。

更抽象的是最终空调单位老板出面到了派出所。 讨薪的一群人立马收起要吃人的气势,谄媚的(没错就是谄媚)上去递烟点火,一顿沟通后就听见这个包工头说: X 总,你有啥子活路么 还是可以找我给你做嘛。 然后就谈到刚好有个工地 你去看看能不能做。 要的,多谢 X 总关照。

这就是我经历的民工讨薪,在已经吃亏的情况下,依然愿意给 X 总干活,依然不签合同就干。因为民工知道只要闹就能拿到钱,就会有大量正义的群众制造有利于他们的舆论。

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让这些讨薪民工吃的不签合同就干活的亏,吃到程序正义的亏。他们肯定后续就要求签合同了,哪怕只是简单的和租房合同一样,至少这样有关部门才可以程序正义。 但现在这样的反正有正义群众制造舆论,他们一直得到了结果正义的红利,谁管你合同

手机码字 不讲究那么多了。 意思应该都清楚,总结就是民工讨薪 是选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程序正义他们就是非法讨薪,因为他们没有任何证据支撑,全凭口述。

知乎用户 小数点后十位 发表

一方面裁判文书开始不公开了,另一方面开始公审大会了,下一步是不是还要游街示众?

知乎用户 岁寒时 发表

再接下来怎么搞呢?每个城市中心广场上竖起十字架,把讨薪者钉死在上面吗?

再竖一个牌子:他们犯了傲慢之罪,因为玷污了主的荣光?

知乎用户 狂战士之血 发表

养蛊呗。

前科这玩意就跟征信一样,口子撕开之前才有威慑力。

前人砍树,后人凉凉。

好端端地把 8 个人逼到有期徒刑 8 个月,放出来以后怎么办?

你能保证这 8 个人后面遇到的老板都能按时发工资吗?

下次再遇到相似的事情,无非要么就是当缩头乌龟,退一步越想越气,忍一时,越算越亏。要么就是再干一波更大的。

当越来越多的人有被诬告的案底,有讨薪坐牢的案底,有打架斗殴的案底的时候。

招海量辅警也没用,

只有招海量案底,以毒攻毒才行。。。

那个时候成啥了?提前把后人的路给走绝了,增加后人的难度。

知乎用户 观澜 发表

要给法院的法官宣传先进事迹,建议把个人履历和信息都公布出来

知乎用户 闪电 发表

要是讲法律,那这事就不该出现。谁先犯罪谁承担所有结果才是正理。当然,这不利于维稳。

如果不讲法律,那就没有无辜者,不论用什么手段都不过分。

我看有答案说农民工不签到不签合同等等,怎么怎么不堪。这是实际情况,谁都承认,但也是改变不了的。不服你别用这样的人,工地全招大学生!过几年连这样的工人你都找不到了好吧!这波工人吃了没文化的亏,包工也在享受他们没文化的红利。人家有文化人家给你干这破活??这些都是资本家该解决的问题,你还别嫌蛮烦。过几年再麻烦你也招不到人了。

知乎用户 小心 发表

包工头比劳务派遣制度还坑爹。

你能想象作为基建狂魔的中国,国内政府大力推动基础建设搞 gdp 的几十年。

这些为此奉献半辈子的工人们,半毛钱保障都没有。工资按年结是常态,随意就可以被辞退。生病没职工医保,死了活该,劳动合同没这回事,高温补贴从没见过,休息权从来没有活着干死了算,生产安全从上到下没人遵守,最后还是底层工人承担的最多。

这个东西完全是法律不作为造成的几十年几亿人的悲剧。按法律来说这是不行的。大家都说农民工,什么叫农民工?他这个状态就是非法的。

知乎用户 接班人 发表

违法讨薪?关键农民工走合法途径也要不到薪啊!

知乎用户 忒好了 发表

我原来是无条件站农民工的,直到有一天房子装修,我的尾款已经付给装修公司了,工人跑我家来闹说我没给工钱要把装修砸了,无论我拿什么证据出来他都不信。这个时候我开始理解了

知乎用户 bug 别出来 发表

怎么看?心疼!

老丈人曾今带十几个人干电工,最后拖欠尾款不给,去办公室赖着不走,老板直接报警,全带走了。

举报?各种举报电话?呵呵哒!

帽子让走正规渠道,或者法律途径。哪有时间耗着,以及来回跑。他们都是哪有活去哪,今天在上海,明天可能就在武汉。

谁和谁一伙的,一目了然。

知乎用户 开喷 发表

刚看到霉霉为员工分了几十个亿的钱

又看到这个新闻

呵呵

知乎用户 棒箍金的空悟孙打 发表

说个亲身经历吧,我爸的一个侄女的老公,承包了一个房顶防水修缮的活,然后转包给我爸,去现场看下面积及情况,然后就讲了一下包工包料下来一平多少钱,谈妥后现场量面积,就开干,以上都没有任何凭证,纯口头约定。

活干完后,这玩意一拖再拖三四拖,我爸碍于亲戚也不好太催,就是每次过年前打个电话催一下,就这样过了三四年,有一天电话打过去,直接告诉我爸说不欠你钱,后面失联了。

在全家的劝说下,去找了当地的劳动监察等等相关的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之类的,最后无奈只能去找律师了,交了四千左右的律师费后就起诉了;好在有当时的微信聊天,还有最后两次的电话录音,算是有了个证据。然后过了大半年开庭了,最后在律师跟法官还有被告的劝说下,和解了,原本 2.3w 的活,在经历了三四年的时间,最终给了一万多一点,刨除律师费,来回折腾的费用,基本上回了个材料费。

全程都是合法讨薪,证据也算充足,我们在旁边也各种电话协助,这就是真实的结果。

知乎用户 泌尿外科王主任​ 发表

按照程序正义,买烂尾楼活该,因为程序上几方都不担责。按照结果正义,买烂尾楼的人同样活该,因为现在周边结果没结果,自己担责。

争这个没用,因为程序和结果都只为权利服务,不为正义服务。

同样迟到的正义压根就不是正义,是 “止损”。别喊什么会迟到但不是不会缺席了,恶心,真恶心。

知乎用户 vfivept 发表

“农民工讨薪, 法院公判大会”, 这…

知乎用户 bluetrees​ 发表

观察点

1、法律是否给予了合法讨薪的途径

2、司法实践是否支持了讨薪途径

3、合法讨薪的成本是否在这些群体的可承担范围内

4、是否有足够的教育让这些群体获得了合法讨薪的技能。

缺一不可,否则都会变成纯粹的统治压迫。

关于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没有受过严格司法课程训练的普通人的直觉就是

有能力承担司法程序成本的群体应当遵守程序正义,否则应当关注实体正义。

我认为,这种直觉是对的。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应当考虑社会现实。

知乎用户 安助的北大西洋 发表

呵呵。Sir ,this way!

知乎用户 cqubing 发表

这种东西

但凡上过几年班都知道

你要是合理合法走流程

一万年都走不通,皮球踢的那是一个好

过程中如果再故意激怒你两下

让你搞点出格的动作

立马暴力机关伺候

妥妥的玩死你

知乎用户 桃园大圣 发表

我突然发现以前的口号太过温和,以至于让人不知道怎么具体执行。

比如,打到日本帝国主义。打到日本侵略者。打倒蒋介石。打到剥削阶级!

你普通人看到,你怎么去执行?你会想,我得有几十万军队,得有枪支弹药,得有飞机大炮,得有后勤补给。才能去执行,然后一计算,心里绝望了,我村野匹夫不配,我走远点吧。

要是把打倒这两个温和的词语换一下,换成捅死日本帝国主义,捅死日本侵略者,捅死蒋介石,解放全中国。捅死剥削阶级。那么普通人一看,还会绝望吗?我村野匹夫未尝不可一战!

知乎用户 水军洗地乎 发表

怎么看,用眼睛看。

干过工地,太知道这帮工人的尿性了。

合同?没有,不签,不留底,甚至直接包工头代签。

实名制考勤?只要边上能过,就是个狗洞他都想办法钻一下,就是不走闸机。

总包代发工资发放记录?卡都是代办,反正最后钱是在包工头手里。

最后没拿到钱,小老板跑了,天天上总包甲方政府去闹,一要证据啥都没有,反正一哭二闹三上吊。

知乎用户 米提 发表

你可以堵开发商工地、堵开发商的家,嫌政府办事不力可以去堵办公楼大门。我可不希望以后哪天接到电话说小孩被讨薪的堵在学校里回不来了。

走合法途径,是上等做法,要鼓励支持。

冤有头债有主,是中等做法,我表示理解。

绑架无辜者,是下等做法,必须坚决打击。

知乎用户 北级 发表

没钱吃饭?那就去吃牢饭。黑色幽默。

问题的根源难道不是在欠薪吗?咱们是否也对欠薪者进行一个公判大会

说点其它类似案例: 几十年前,我老头曾经承包了一座加油站。您会说,您家是不是发达了?没有。依然一贫如洗。为啥?因为欠债要不回来,每年过年前求爷爷告奶奶,要不回钱。当然,这个不是欠薪。是欠债。

知乎用户 希夷 发表

怎么看?

去草原戈壁看

看它起高楼,宴宾客

看它高台起火,楼塌了

知乎用户 春风不渡 发表

哈哈,任何群体个人民族国家一旦用文化的外交的等等和平手段所解决不了问题时,都会采用斗争的最高形式,战争,去扫除为实现政治目的上的障碍,战争不是目的,战争是手段。

知乎用户 乌云之中 发表

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工人 6 至 8 个月坐了牢出来之后。依旧要不到原本应得的工资?

知乎用户 Cmark - 超马克 发表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这不是在说窃钩者没有错,一些人一个劲的洗:偷东西杀头有问题吗?等到你被偷了希望你也这么大度

知乎用户 学习使我快乐​ 发表

知乎有个问题,劳务派遣是吃人的制度嘛,依我看包工头才是吃人的用工方式

知乎用户 无聊了 发表

谁对谁错暂且不提,不过连法院公判大会都用上了,有种菜市口杀头以儆效尤的味道了,恶意讨薪不可取啊(doge)


现在法院公判大会已经不常见,甚至在多数场景下被严格限制。根据我国司法理念和相关规定,现代司法更强调公正审判、保障当事人权利,公判大会这种带有示众性质的形式,因可能侵犯人格尊严、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已逐步退出常规司法实践。仅在极少数特殊情形下(如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犯罪,且需结合普法宣传的特定需求),可能会以公开宣判的形式开展,但也绝不会采用过去的示众式公判模式,且程序上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现在的公判大会罕见到什么程度呢?过去五年每年可能都不超过十次(作为一种公众性很少的活动,只要举报了一般都会有报道)。


看一下豆包的说法

知乎用户 赛博活死人 发表

我有个搞融资租赁的朋友几年前去做阆中古城的金融租赁业务。

zf 接待的时候,直接目睹了农民工爬到 zf 大楼顶上看风景,着实把当地的脸狠狠丢了一把。

顺便说一句,当时应该是疫情还没结束,贵州也没暴雷。

知乎用户 哨兵 发表

不是新鲜事了

知乎用户 上网课摸鱼者 发表

建议全国推广,下次把串联起来欠薪的人民企业家也公审一下,让大家看看法律的威严。

知乎用户 jiawei310 发表

就某种意义而言,公知和毛左只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而这枚硬币的名字就是 “为反对而反对”。至于反对什么,那就得看需要了。

媒体报道,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举行公开宣判大会,集中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 名被告讨薪农民工分别被判处 6 至 8 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客观地说,官媒早已成为制造社会情绪割裂的重要力量,在对上述事件报道中,都对当事人的职业身份做了注解:“讨薪农民工”。

“讨薪农民工” 字样,足够吸引眼球。

公知们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表演政治正确的机会,毛左们也不甘落后,微博的舆论场上,难得的出现了立场一贯对立且水火不容的公知和毛左合流。当然,公知和毛左吃人血馒头的下嘴角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公知们如 @于建嵘 @何兵 等忙着借此批评政府,毛左们如 @司马南 @孔庆东 们则趁机渲染资本压迫。

客观地评价,法律或者司法系统早已沦为许多地方执政者维稳的工具,尤其体现在阻扰公民依法监督政府行政、地方权贵掠夺土地民财等方面,毫无疑问的是,这种状况必将在未来维持相当长的时期,但是公平地评价,司法系统和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强硬打击惩罚刑事犯罪方面,基本上还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比如四川阆中法院的这次公开宣判。

支持四川阆中法院公开宣判的理由很简单,就二条:1、公开宣判的事由不是 “讨薪”,而是“妨碍公务罪”,甚至严重破坏社会秩序;2、“讨薪” 的政治正确,不具有破坏社会秩序的天然合理性;

首先是第一个话题,公开宣判涉嫌侵犯人权。

人权显然是个大帽子,谁用着都顺手。如果一概而论,反对公开宣判一切刑事违法者,那么,公开宣判新疆恐爆案应该反对吗?公开宣判跨国团伙贩毒案应该反对吗?公开宣判贪腐官员应该反对吗?公开宣判敲诈勒索的媒体应该反对吗?如果反对四川阆中法院的公开宣判,CCTV 直播庭审现场你还反对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网络直播庭审现场你还反对吗?

法律宣判的意义不外乎规范并引导社会行为,并且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长期以来,许多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敏感案件,当事法院的阻扰公众旁听并且拒绝监督的现象极其普遍,一直被社会公众所诟病,如今四川阆中法院把法庭直接搬到了大庭广众之下,反而被批评,何解?

一直被公知们津津乐道的欧美司法系统的审判现场,起源于露天广场,即使在现在,也不拒绝公众随意旁听和监督,到了四川阆中法院的公开宣判,却成了侵犯人权,何解?

四川阆中 “讨薪事件”,事发于去年八月份,百余名民工以“讨薪” 的理由,前往阆中市著名景区南津关古镇,并堵住景区大门,不准游客进出。当地的公安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维持秩序,大量民工仍不听劝阻,趁乱起哄,谎称 “警察打人”,并煽将执勤民警代某围住、抓扯、推搡,并强制将其挟持至市政府。沿途引来大量市民围观,导致交通要道堵塞,秩序混乱。

该事件显然已经引起当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并导致局部地区社会秩序的混乱,成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公共事件,四川阆中法院对此及时进行处置并且公开宣判,晓之于众,何错之有?

第二个支持的理由:关于 “讨薪” 的政治正确:

我们应该反对资本势力的压迫盘剥,也应该支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必须旗帜鲜明的支持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如双鸭山矿工的生存主张。

但是 “讨薪” 的政治正确性,并不是破坏社会秩序的天然理由,尤其是建筑行业,其薪酬制度与工薪行业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有讨薪的,就必然有欠薪的,在四川阆中事件中,几乎所有批评者都不愿意甚至不屑于搞清楚一个关键的问题,谁在拖欠这些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事实上,在多年来几乎极大多数的以跳楼、爬塔、堵路、冲击政府机关为手段的 “讨薪” 事件中,从未有媒体或者官方说清楚过这个问题。

在建筑行业,虽然极大多数开发商严重缺乏社会责任,以及刻意甚至恶意拖欠工程款。但在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一直是存在着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

任何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商承担全部建设责任,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各项专业配套,以专业项目分包形式,合同承包给各专业承包商,也即是二级分包商,比如土方工程、电气工程、桩基工程等等。二级分包商,再对各个专业工种进行施工作业工种分包,或者劳务分包,也就是专业工种分包,比如钢筋工或者模板木工或者砼浇捣。由于各专业工种的工程量需要,许多专业工种需要对该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分组管理或者承包,多数以工段划分责任,比如木工一组、木工二组。这些专业分包的施工小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包工头”,通常以老乡形式或者长期组团合作的形式存在。

这是一条长长的支付链:开发商以工程招标确定的总承包价,按照合同根据工程进度或者月进度分批支付给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同样以合同约定价,根据工程进度或者月进度支付给各专业分包商;各专业分包商再次同样以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各个专业工种包工头;包工头根据每个农民工的出勤率支付给民工。

这里出现了二个专业概念,必须首先加以说明:工程量和支付方式。

对于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以及专业工种承包商而言,工程施工费的计算方式以综合单价计算,比如这块楼板多大的面积,无论是材料和人工,均以计量单价,也即是面积单价计算工程造价,其中包含模板木工、钢筋工种、砼浇捣、工程机械、养护等等,但是专业工种承包商,或者包工头与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计算方式,却是以出勤率计费,比如老张你上个月总共干了几天活,事先谈好每天多少钱。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在现行的工程招标模式下,总承包商的中标价往往是最低价,多数情况下往往毫无利润空间,在逐级分包的过程中,各分包商需要获取利润,压低承包价的情况就极为常见(偷工减料现象此处不再展开)。在建筑劳动力市场过剩的大环境下,多数专业工种分包商,或者包工头,为了获得施工合同,其承包价往往无法支付合理的农民工劳动报酬市场价。

其二,支付方式。在建筑行业,对于农民工报酬的保障给付,国家有明确的法规要求,专业工种承包商或者包工头,无法从专业分包商手里直接获得现金,同时由于包工头在法律上并无用人资格,因此必须挂靠在某专业的劳务承包公司名下,从劳务公司账上,以及时上报农民工的出勤表和工资单,获取现金。理论上说,农民工的所有劳动权益,都应该属于劳务公司的责任。

以上每一个看似严密的管理环节,其实都会出现问题。由于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流动性以及农民工素质的参差不齐,包工头向劳务公司提交的出勤表和工资表,往往并非农民工本人的签名,甚至有部分农民工以不会写字为由,要求他人代签。有些包工头甚至故意伪造工资表和出勤表,套取劳务报酬的现金。这是一旦出现 “农民工讨薪” 事件最为常见的现象:农民工否认工资表的真实性。

其次,多数劳务纠纷的原因在于,包工头的承包总价,不足以支付农民工的出勤工资,而对于农民工而言,少俺一分钱都不行,此时包工头走投无路,一走了之,情绪失控的农民工此时自然找上了开发商或者政府,没啥说的,给钱!反正房子是谁的,俺们就找谁要钱。

在许多地区,甚至出现了建筑施工包工头纠结合伙抱团,故意设局以上述方式向开发商或者政府索要的实例,甚至故意制造轻微的工伤事故甚至死亡事故,索要赔偿,还记得 “盲井” 吗?

某些沿海发达城市的建筑企业,多年前就集体拒绝雇佣个别地区的农民工,就是对上述现象最合理的诠释。

我们相信极大多数的建筑行业农民工是勤奋善良的,但这并不说明农民工这个群体中不存在投机和诡诈,甚至敲诈。

以现在的信息传播,农民工对自己的权益以及法律法规,其实早已了解得清清楚楚,政府的软肋也已经看得清清楚楚:讨薪,就是上街举牌堵路跳楼的最天然理由了。

客观地说,对于政府的管理部门而言,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农民工薪酬问题,早就成了地方政府的心病,或者软肋。一旦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维稳的意愿极其强烈,快速平息事态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不论农民工的讨薪要求是否合理,首先强硬要求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妥协,政府管不了情绪激动的农民工,但是动用行政权力高压胁迫建设单位,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也是群体性讨薪事件屡屡见诸于公众视野的根本原因。

说到这儿,也许有人会问:一旦发生建设行业的欠薪,农民工是否存在合法的诉求表达渠道?或者政府行政管理机关难道就没人管吗?

事实上,有。

隶属于地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就是专门处理劳资纠纷的行政管理机构,而且还很有效。

问题在于,讨薪的农民工往往在行政机关无法获得满意的处理结果,原因多种多样,虽然不能排除个别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开发商政府权贵肮脏一气,但事实上,极大多数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都谙熟建筑劳动市场的行业规则,也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讨薪事件,通常也不敢掉以轻心。但问题在于,在多数情况下,管理部门和农民工讲法律法规,讲责任关系,几乎都是鸡同鸭讲,完全无法沟通。尤其是在裸袖挥拳情绪激动的农民工面前,即使有媒体在场,也完全丧失道德优势:人家农民工辛辛苦苦干活,要工钱难道还不对吗?

建议各地政府给劳动监察部门颁发委屈奖。

群体性讨薪事件,参与人数众多,其实多数并非劳动者,更多的家属、老乡、亲属,四川阆中事件中,被判刑的八人,其中五位是女性,谁能告诉我们,这五位女性是农民工吗?

还记得陕西太原周秀云事件吗?在多数农民工讨薪事件中,出现家属老乡的情况很普遍,原因无他,人多势众扩大社会影响力,政府害怕就会逼迫有关部门迅速解决问题而已。至于谁出钱,甚至重复支付,那俺们就管不着了。

建筑劳动力市场,即使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也一直存在着灰色的行业规则,所谓的劳资纠纷,无非是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博弈。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劳动者,并非存在天然的道德优势一方。所谓的民工讨薪事件,往往在其背后存在着极其复杂的责任关系,一味的同情弱势群体,不外乎是 “砸烂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 口号的翻版而已。

写到这儿,刚看到网传 @新京报 把四川阆中事件提升到了 “人权” 的高度,@新华网 也进行了转载。

呵呵,谁也不愿意错过一场人血馒头盛宴而已。

如果我们可以用似于 “农民工讨薪” 这样天然的政治正确理由,去支持和鼓励当事人堵路,绑架胁迫执勤警察,爬塔跳楼制造社会事端,而且还能上升到 “人权” 的高度,那么,被堵在路上的普通群众的人权又体现在哪里?

十八大提出 “依法治国” 的理念,其实并不仅仅在于法律法规的健全,而在于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而在于全社会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

如果我们愿意支持所谓的弱势群体采取非法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手段,去实现合理的目的和理由,那么,既然提倡大家都在耍流氓,你认为作为普通公民,能够耍得过政府和权贵吗?

做梦去吧!除非你更希望亲眼看到 “砸烂一个旧社会,建设一个新中国” 那样的历史。

知乎用户 李七夜 发表

我发小爹妈给别人贴砖,老板不给钱不给钱,知道老板老家哪里的两人跑过去人家村里骂人,让老板叫了几个人围住给我同学他爹打了他妈在旁边还手警察过来让和解不和解就是互殴。

知乎用户 二狗子你变了 发表

程序正义的结果就是:

220v 的家用电,电不死 250 的电工。

正义就是正义,邪恶就是邪恶,

别整些花里胡哨的,

当有人故意把简单的事搞复杂,

大概率是准备使坏了。


包拯当年在开封府的时候,

是允许民众直接拿诉状递到他的案首前,

他这样子做的目的就是减少 “流程摩擦”,

减少在摩擦过程中损失了的:

信息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

知乎用户 mooooooooooom 发表

不要什么都不知道,就开始阴阳怪气抨击政法。

举例:你家装修完了,钱已经付给装修公司了,拖家带口住进去,吃着火锅唱着歌。

回头公司 / 包工头卷钱跑路了,工人找不到他们,但是能找到你,堵着你家门,爬到你家楼顶要跳楼,要砸了你的装修,你觉得这算不算违法讨薪?

知乎用户 zhdzczsxswl 发表

十年前和十年后是两个画风啊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说国外公司怎么都跑了

连工资都可以不发 怎么竞争

知乎用户 金大大侠 发表

要是有工会也许他们不至于走极端,就是因为没有组织没有后台,他们的问题被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只能选择闹大事件,工会可能有一万个不好,但至少能团结起来一大帮人,原子化的工人怎么和组织化的大公司斗?只能选择拉同样原子化好欺负的业主下水才能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讨薪这个勾八事吧,

也属于苏系特色了,

农民工去讨,八成会组织协调给解决一下子,

两成看背景,再决定送不送进去,

但是苏系工程款,

大家也别装糊涂,

都是总包 一包 二包 三包,

前面的环节不给钱,后面的就分比没有,

农民工去讨薪,有概率给,

三包给二包讨,那是没有的,

二包给一包讨,也是没有的,

一包给总包讨,还是没有的,

然后,总包还不用进去吃牢饭。

知乎用户 毒树之果 发表

最近重新看了一遍女频剧《知否》我觉得这个事跟里面的盛宏偏袒林小娘一样。盛宏作为家主(四川 zf)知道林小娘作恶(资本家剥削),但是依然为了盛家(社会)表面的平和偏袒林小娘(资本家)。

知乎用户 得到 发表

为什么不报官?

报官?你造反的时候为什么不报官

知乎用户 没有知识的荒原 发表

没有真理就没有发言权。看看日本山下的榜样

知乎用户 无悼一人庸 发表

这个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所以不要抱太大期望。

法律漏洞太多,灰色地带太多、切实解决问题的人太少。

真碰到事,你就知道遇到复杂的事情基本解决不了。

推诿塞责,让受害人知难而退。

没有依据解决问题,就解决出问题的人。

知乎用户 取个名字吧 发表

这件事情,再次验证得了东大得法制割裂。你说没得法,他能找到法条判了 8 名 “违法讨薪者”,你说有法,这 8 名讨新者讨不到钱,还投诉无门。

知乎用户 虎符 发表

我是真遇到过老板跑路,然后欠全部同事两个月工资的事儿。我们去仲裁了,赢了。但是没用,因为账户上没钱,该转移的早转移了。

花了那么多时间,精力,最后就这个结果。

获得自己的劳动报酬不应该这么艰难的,违法不应该几乎不付出任何代价的。

所以有的事光讲程序,就显得很可笑。

知乎用户 杨成毅 发表

阆中法院把人民那两个字拿掉吧,你们不配,你们背叛了宪法

知乎用户 飞龙在天涯 发表

支持,我见过工地上的讨薪,现在已经不敢拖欠了,那次是工头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扣住款要求返工,工头不愿意,说甲方故意欠钱不给,怂恿人农民工闹事,就该狠狠的判!

知乎用户 奔跑的蜗牛 发表

坐等出来的后续

法律这个东西

只有第一次有用

它产生两种结果

第一种害怕了

第二种无所谓了

大部分都是第二种

知乎用户 吴法天 发表

所以现在工地上很多人,只干日结

知乎用户 张自珍​ 发表

也是不怕挨刀子啊,这法官。欠钱不给还有理了

知乎用户 张三 发表

现在的建筑行业真的是烂透了,讲几个我自己知道的,我一个朋友他父亲就是干贴瓷穿水泥工的,然后几个朋友一起去给一个老板干活,最后一半的工资基本上是没有要回来,他们也是走的正规的途径去投诉举报都没有任何用处,最后只能取得到他的办公楼,每天盯着他睡觉就在车上睡定了半个月,他不敢来,后面他给了一部分都还没有完全给到这个的前提,还是他已经走过了法律途径了,根本没有用

然后我另外一个朋友他是正经本科毕业的,然后前年吧,现在工程少了,吗?老板就跟他说他之前是 6000 多块 7000 的工资,老板说我给你发 2000 多,因为现在没工程了,只能这样子了,然后他拖了两个多月,实在没办法 2000 多,实在是养不活啊,然后只能走了,换了一个工地非常的辛苦,老板招的人很少很多活,你都要一个人干很多个活,每天基本上要干 45 个小时,结果工资到手就 ¥5000,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又换了一个换这个就更恶心了,刚开始干前三个月工资照常给到后面工资压半年就是不给后面跟他吵了一架,他就说那你去告啊,我就是没钱了,给不了他这种读书的,他也没想过找什么法律途径,只能天天在办公楼给他老板,最后也只要过来一个月工资好像是一个多月的工资吧,三个月的工资就基本上没有要回来了,现在他就类似于所谓大家讨论的那种日本以前的那种青年了,已经没有任何欲望了,什么房子啊,车啊,他倒是有,但是什么谈恋爱生孩子啊,他还说这件事情已经太虚伪了,他现在就是每天跑跑外卖吃一顿混一顿,自从跑了外卖,他倒是心情好了不少,也不会那么辛苦,那么累的,反正跑 80 块钱也是吃跑 200 块钱,也是吃对自己的未来,对整个社会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每天就是吃饭刷抖音没钱了就点外卖,没事买点彩票,人生就这么过去了,是类似于同样的经历,基本上就是工厂没活了,跑外卖,现在连外卖都变少了,人太多了,卖的人越来越少了

之前认识的几个朋友,自己开店铺的电商公司的电商公司上班的什么退伍的,当辅警的全部都在跑外卖,我的天呐,这社会到底怎么了?他们的生活状态基本上就是混吃等死,你别跟他说什么要努力要好好工作,什么存钱干什么干什么的,他们来说别招笑了什么结婚生子啊对他们来说那就更遥远了

知乎用户 瞅你咋的 发表

权贵阶层的嘴脸从来都是这样的。

知乎用户 唐浩 发表

这里面的道道可深了,

说一些的操作,市场上的施工价格 100 元,施工方要价 200 元,甲方不同意,施工方跟工人讲,由于甲方不打款,所以没钱发工资,想要工钱可以去找甲方要,然后就有讨薪的了。这是被当枪使。当然也有真心实意和施工方联合起来搞甲方钱的。

当然,也有甲方搞施工方钱的情况,导致施工方和劳务分包老板根本没有钱支付工人工资。讨薪也会发生,后来有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干工程的要先交一部分钱用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了这个钱才能承包工程。

制度都在完善,之所以公审,应该不是简单的讨薪了,这八位只是马前卒,但凡工程没有点问题,这八位没有一位知道找律师的吗?合伙平摊点钱也能找个律师去要啊,不是挂个讨薪的名头就是真的讨薪的。他们说干了一万块的工作就是一万块的工作?

说个我身边知道的事,有个政府小工程,应该不是法定招标的工程,施工方向政府审计报价中,给工人的餐费是早餐 30,午餐 45,晚餐 30,大家认为施工方真会给工人配相应价格的伙食吗?最后都进了老板的腰包,然后工人说餐费就是这么多,活已经干了,饭已经吃了,找政府要,审计当然不批,不批就指着别人骂,举报。

真要是表面上讨薪那么简单,哪用的着兴师动众搞公审大会。

知乎用户 7070 发表

假如在平行宇宙,他们薪水及时发放,还会有后续一系列事件吗?

知乎用户 漂泊信天翁 发表

万恶之源在于层层转包

总包有资源

分包有资质

中间人有门路

包工头有劳工资源

农民工有劳力

也就是说

工地上干活的人

大多数既不是总包单位的员工

也不是分包单位的员工

甚至都不是包工头的员工

很可能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实名信息

更没有五险一金

甚至没有施工资质

毕竟不是正式员工

流动性太大了

根本不可能保证随时找到有资质的工人

没有合同和实名信息

就不能直接从项目部拿到工资

干完活结账的时候

那么多中间人

但凡有一个卡住了

干活的就拿不到钱

拿不到钱找谁呢

有良心的包工头跳楼了

没良心的包工头跑路了

一半有一半没有的怂恿工人门去项目部闹事

项目部也觉得冤啊

早就把钱发了啊

那就报警抓闹事的呗

知乎用户 大牛爸 发表

当杀人不用偿命,欠债不用还钱……

知乎用户 北向捕手 发表

违法讨薪 —> 违法上诉 —> 违法躺平 –> 违法反抗 –> 违法抗日

知乎用户 夜雨 发表

我就纳闷这么多年了群众反应强烈的渣土车都治理不了?啥原因?

知乎用户 飞翔鸟 发表

隔行如隔山。

很多标题党的回答,完全是自己想象的,除了宣泄不满的情绪,甚至是误导和诱导。

可以这么说,自从推行农民工保证金的制度之后,一二线城市,基本上不可能再有大规模欠薪的。

以阆中这样的三四线城市来说,敢公审,并且定义为违法讨薪——这大概率是事实。

你们以为的农民工欠薪,是万恶的资本家,干了活不给钱——这在早年间,确实是事实。

实际上的行业真实情况,也有不少施工单位,以讨要农民工的工资,对发包方或者甲方进行施压,甚至进行讹诈的。

这在早年制度不成熟的时候,能够得手的还不少。

有些挂靠的施工单位,低价中标,然后开始窝工不干活,等着发包方或者甲方来清退,索要退场费——就是知道项目有工期要求,以此来赚钱。

这样背景下的农民工欠薪,已经不是简单的农民工欠薪了,甚至有些还有黑涩会性质了。

所以,这样的案例,不是行业内干过的,怎么可能知道呢?

讨薪的农民工,往往都是包工头喊的,都是有自己的圈子。

所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第一人,是包工头。

那么,关键点在于,包工头往往承接多个项目,有好几个工地。

拖欠工资的是那个工地的呢?——这就是包工头跟农民工之间的事情了。

如果不在这个项目工地上施工,还要来讨薪,这合理吗?——现实当中,类似这样的不少。

因为,讨薪的农民工都是包工头的手下。

这种情况下,讨薪是不是就是违法讨薪了?

也就是说,你没有在这个工地上干活,还要跟着一起讨薪,这就是问题所在。

当然,实际情况怎么样,可能还有其他情况。

知乎用户 王匹夫 发表

欠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古人诚不欺我。

知乎用户 真 · 龙晶扇 发表

欠薪不该存在。面对欠薪,劳方无论以任何方法讨薪都应是合情合理的。

知乎用户 平躺 发表

这么抽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改写了

知乎用户 八王子 发表

西方没有过非法讨薪?你知道 1920 年代洛克菲勒公司雇佣私兵开枪镇压讨薪工人吗?你知道麦克阿瑟用坦克镇压讨薪老兵吗?

知乎用户 步非烟天下第一 发表

包工头善意欠薪,农民工恶意讨薪

知乎用户 王二 发表

提这茬干吗呀?不是正在和台湾人民比谁过的好么?你提这个,是什么目的?

知乎用户 AN0NYM0US 发表

房地产全面爆雷倒计时

知乎用户 木头人 发表

善意欠薪,恶意讨薪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匹夫一怒,血贱五步

知乎用户 一曲独奏 发表

想问工资付了吗

知乎用户 绵绵 发表

三天不学习法律有问题

知乎用户 家属 发表

知乎用户 蹄髈 发表

欠薪问题走正规流程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农民工欠薪一直是劳动部门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但是如果非要玩邪修,那就只能公对公了。

知乎用户 肥龍 发表

知乎用户 15762 发表

坚决支持,这些依靠暴力违法的人就算过去了 100 年,也要把他们的骨灰弄去喂狗

知乎用户 感受流逝的自己 发表

。。唉

知乎用户 甘油三脂 发表

那欠薪违法的处罚呢?

知乎用户 八八 发表

他们只是朴素的劳动者,干活拿钱,天经地义

知乎用户 犇犇红 发表

什么叫违法讨薪?世界联网了

知乎用户 风起而行 发表

故意欠薪农民工,跑路的无良老板都处死就没几个包工头敢这么干了。可以 x,但一定带走无良全家

知乎用户 ROSE 发表

你按时发工资的话,人家为啥会发生暴力讨薪的事件,你不去解决把问题制造出来的人,你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吗?

知乎用户 风中的承诺 发表

如果对”违法欠薪”者绳之以法,那么是否还会有 “违法讨薪” 者?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讨薪讲程序

nmd 傻逼吗,欠薪跟你讲程序了?????

知乎用户 flash 流年 发表

字都认识,凑一块有点不认识了

知乎用户 南小鸟 发表

乱世用重典

知乎用户 小刘 发表

刑法中何不加入一条 “非法讨要合法所得罪” 光明正大的坑人?何必非要以各种牵强附的口袋罪装人呢?

知乎用户 塔坎斯卡娅​ 发表

程序正义这一块

知乎用户 财务萌新 发表

农民工不懂法啊,拿起法律没啥用,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知乎用户 倚月听风 发表

批判的武器不如武器的批判

知乎用户 擎天一柱 发表

说两点

1. 业主和总包方都有义务监管分包方农民工工资发放。

2. 公审的目的昭然若揭。

知乎用户 玩票是什么 发表

这是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知乎用户 呆呆兽 发表

不顺便表彰一下善意欠薪的人民企业家吗?

知乎用户 云岫 发表

专制社会各种反人类的罪恶层出不穷,呆家里用手机看呗,难道找朋友去南湖租船么?

知乎用户 工具人 发表

最肮脏的语言都不能描述法院的行为,罄竹难书对你们这些肉食者来说都是太轻了

知乎用户 不会倒下的自由民 发表

权力无时不在提醒各位,你们想多了。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如何评价北大赵宏 “人均违法” 的高论?

知乎用户 第二个知乎号 发表 非法集会:3 人或 3 人以上未报备的公共场合集会发表言论是违法的。 所以严格来说你跟你爸妈三个人出门吃个饭聊个天涉嫌非法集会。 知乎用户 勃丽灵梦 发表 复制淫秽物品是违法行为。所以把色情片下载到电脑上,从电 …

防止农民工返乡滞乡这句话你怎么理解?

知乎用户 我有一条狗 发表 我就是滞乡人员,我来说说我的经历。 我以前也是广大寻常的务工人员,家乡只有春节,没有四季。 去年年末,我姐给我打电话,我家逆子一年级半学期学业一塌糊涂,我妈身体日渐变差,要么让我把逆子送寄宿制学校,这样下去不是办 …

我回农村老家了,吓得赶紧声明不是“规模性返乡滞乡”

** 文丨将爷** 今天,是我返乡到家第一天。跟乔叶在《宝水》中说的一模一样,我只要一睡在乡下家中,失眠症就彻底好啦。 在早上九点多,睡醒后,我对着屋后麦田,直接发了一两小时呆。 中午吃了些东西,接着睡到下午五点。一天之内,能睡上这么多时 …

如何看待上官正义被扣留三个小时的事情?

知乎用户 织田秀信 发表 我很奇怪那句 “你怎么不去帮美国打仗” 是什么意思? 上官可是在为一个儿童绑架案出力,这意思是你居然多管闲事解救儿童?那你怎么不去帮美国打仗?(帮美国打仗就是在解救儿童?) 这是真情流露?匪夷所思,匪夷所思。 知乎 …

如何看待上官正义被扣留三个小时的事情?

知乎用户 小烧卖 发表 年龄比较大网友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位古早网红,也是折在法制水平第一省的: 区少坤(1953 年 7 月 2 日—2023 年 9 月 17 日),常被称为区伯,广东省广州市人,2000 年下岗前为广州市海珠区农贸市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