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烟花店主实名举报公职人员,郴州联合调查组发最新通报,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知乎用户 Hastings 发表 网传此人囤了上千万的烟花,但烟花售卖许可证马上年审了,一直过不了,被人榨了油水,但依然拿不到证。 没辙了,最后点了店子,在车里喝了两瓶农药,其中一瓶是 “敌草快”。 这兄弟喝药前,指名道姓的点了几位,希望能 …
自己贷款欠贷款 303.7 万元,买两辆宝马还买房子,2025 年 12 月本息必须还 67.7 万元。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贺某林索要价值 5000 元的烟花,但是退回了。
时任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程某、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骆仙中队工作人员杨某两人吃过他的饭,就算一顿 2000 元。
时任北湖区骆仙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戴某茂默许彭某勇为其支付购车尾款 2800 元
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骆仙派出所辅警王某购买烟花约 100 元未付款。
自己贷款消费 300 多万,遭遇吃拿卡要 6900 元。
所谓 200 多万存货,核算下来实际不到 10 万。
违法违纪的公务人员活该被处理,但是他当自爆卡车,怎么评价?
我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一个偏执的疯子。
郴州烟花爆竹店主举报公职人员后喝农药去世:店面拟划入禁燃区
11 月 30 日,湖南郴州北湖区一烟花零售店发生燃爆。知情人称,店主彭某某因销售许可证办理受阻、大量存货积压而承压。与此同时,店主实名举报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规后喝下农药不幸身亡。
搜狐城市注意到,10 月底,郴州发布关于 “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附图显示,彭某某的烟花零售店疑似被划入新增禁燃范围。意见稿提出,“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设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零售店燃爆
11 月 30 日上午,郴州市北湖区同心路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燃爆。郴州市应急局通报称,事故造成 3 人轻伤,均已送医救治,事故调查正在进行。
当天多段网友视频显示,爆炸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冲击波导致店面墙体坍塌,路边白色轿车被掀翻并引燃,附近多栋居民楼玻璃受损。

事发现场
附近餐饮店老板刘某称,当时听到持续二十分钟的巨响,起初以为是 “鞭炮声”。现场视频中,街道上持续有烟花爆竹鸣放,烟雾弥漫造成短时拥堵。
事发后,有网友向界面新闻提供视频资料,显示彭某某出生于 1986 年,是 “郴州市北湖区勇鑫烟花” 的法人,烟花店于 2023 年 9 月开业。
齐鲁晚报报道,彭某某因销售许可证办理受阻,积压了大量存货。“有人说他进了 1000 多万的货,准备过年卖的,经营许可证提交了很多次,一直卡住办不下,没有办法了,喝了农药,房子也炸烂掉了。”
爆炸起火源及是否与许可证受阻相关,仍待官方调查。但许可证难办、货物堆存、事故发生多重因素叠加,使事件呈现出高度复杂性。
店主举报后喝药自尽
上述知情人所称店主 “喝了农药” 一事,与店面爆炸发生在同一天。就在燃爆事故前后,另一条线索迅速发酵——彭某某曾发布实名举报并喝下“敌草快”。
据界面新闻报道,举报信中,他列出七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姓名,指称对方多次向其索要烟花或财物 “不买单”;还对两名官员提出不满,认为他们将 “烟花行业一刀切”,并将污染归因于烟花爆竹,是 “典型懒政”。
当地餐饮店老板提供的视频显示,彭某某坐在车内,反复念叨某位领导的名字,随后举起一瓶 “敌草快” 喝下,又举起第二瓶称“还有一瓶”。

12 月 1 日,郴州联合调查组通报称已找到彭某某,医院正在全力救治。但 12 月 2 日早上 6 点多,有网友称他抢救无效去世。九派新闻联系对方获得证实,医院知情人表示:“剂量太大了,超过致死量好多倍。”
彭某某身亡后,其举报内容、许可证为何长期受阻、是否存在违规索要烟花等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郴州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承诺全面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目前,官方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店面拟划入禁燃区
除爆炸与举报之外,事件还因禁燃区政策调整引发关注。根据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彭某某的店铺疑似落入新划定的禁燃区。

征求意见稿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发布,与 2023 年实施版相比,禁燃区范围明显扩大,在南北西方向都有延伸,其中燃爆事发地附近的大型社区 “华泰城” 被明确纳入禁燃范围。

此前彭某某的店铺并不在禁燃区内。根据公开地图,其所在的同心路、骆仙街道高璧村附近与(征求意见稿)新增禁燃区范围疑似存在重叠。政策收紧意味着未来部分烟花零售点可能面对许可受限、转型或退出的压力。
意见稿第三条明确写道:“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设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若意见稿正式实施,处于禁燃区的烟花店将无法继续办理许可证。
这意味着彭某某此前多次提交而未获批准的许可证问题,可能与政策调整存在时间重叠。但需要强调的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施行,政策变化是否直接影响其许可申请,目前暂无官方说明。
对于行业而言,经营空间、许可发放、节日燃放管理都可能随之调整。对彭某某而言,政策变动、许可证迟迟未下、货物积压等多重因素,也构成其悲剧发生的背景。
郴州烟花爆竹产业主要在宜章、永兴两县,因机械化低而持续转型。2017 年苏仙区全线退出;2019 年全市 84 家企业里,宜章占 64 家。宜章一六镇 2021 年年中仍有 14 家企业、17 条生产线,年产值 3 亿元、税收 800 余万元,带动 2000 多户就业。此后已少见公开数据。
来源:澎湃新闻
我不知道自己的理解对不对?我对于免职这个处分的理解是:免去职务保留待遇,所以是不用干活工资照发?
否则它和开除公职的区别是什么?
这件事的核心,从一开始就不只是一个烟花店爆炸,
彭勇鑫,1986 年生,2023 年 9 月在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高壁村注册勇鑫烟花零售店,持有北湖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就是这样一个合法经营的人,走到了那一步,
官方最终通报里有两条信息摆在一起,一条是店主犯罪,一条是 13 名公职人员被处理,很多人看完之后直觉上觉得 “两边都有错”,然后就翻页了,这种理解方式,是最容易错过真相的,
先说店主这边到底犯了什么罪,
从现有报道来看,彭勇鑫在燃爆发生前选择引爆了店内的烟花存货,现场冲击波将路边车辆掀翻并引燃,附近居民楼玻璃受损,造成 3 人轻伤,这个行为,从刑法角度看,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不轻,
《刑法》第 114 条规定,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重伤或死亡,走第 115 条,最高无期,他自己也在这场爆炸中中毒身亡,所以追究刑责的问题在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但犯罪性质的认定,仍然是官方通报里那个 “犯罪” 二字的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其妻子孙莉向媒体出示的经营许可证显示,发证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有效期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许可证并未过期,这一点非常要紧,因为它推翻了早期流传的 “许可证办不下来” 这个说法,
那他为什么还走到那一步,
孙莉告诉媒体,丈夫并非因办证受阻,而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被当地多个部门以 “空气质量不达标” 为由反复要求关停,店内囤货价值 200 多万元,全靠贷款和亲友借款维持,一家老小依赖此维持生计,他只求在证件到期前继续营业以减少损失,却遭拒绝,
这里有个法律问题,很多人没注意到,
一张有效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摆在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持证人有权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是《行政许可法》赋予的权利,行政机关已经评估过、审查过、批准过了,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除非出现法定事由,不能随意撤销或限制经营,
什么叫法定事由,是经营者违反许可条件,比如储量超标、违规销售等等,不是某个领导拍脑袋说 “空气质量不达标”,
妻子表示,当地多部门拿不出科学依据就要求关停,这一行为涉嫌超出行政许可范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里有清楚的规定,责令停止经营有其对应的违法情形和程序,随意以一个模糊理由强制关店,本质上等于在证件到期前提前终止许可——这是行政越权,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没有补偿,
货进来了,仓库里摆着,全是贷款和借来的钱,突然被要求关门,问有没有过渡期,没有,问有没有补偿,没有,问为什么,“空气质量不达标”,这五个字就是全部答案,
一个普通人面对这种处境,法律上能怎么办,路是有的,但走起来很难,
第一条路,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停决定不服,可以在 60 天内申请复议,但前提是有一个明确的书面决定,如果只是口头施压或非正式的约谈,复议申请的受理本身就是问题,
第二条路,行政诉讼,俗称告官,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理论上完全可行,但基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受到的制约大家都明白,周期也长,
第三条路,信访,走完再走一遍,本质是一条不保证结果的路,
彭勇鑫在举报信中列出了当地政府多个部门的 7 名工作人员,指控他们多次向自己索要烟花、财物,不买单,另外还点名两位官员对行业实行一刀切,把污染归咎于烟花,属于懒政,
这两类行为,性质完全不同,
前者,如果属实,涉嫌索贿,严格说还可能碰敲诈勒索罪,《刑法》第 385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起刑点是三年,如果索贿金额超过三百万,可以到十年以上直至无期,拿烟花不付钱,表面上不是现金,但烟花属于财物,以物代金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的,
后者,懒政和一刀切,在刑法上难以直接追究,但可以构成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如果能证明这种 “一刀切” 的决策直接导致了重大损失,有可能进入渎职罪的讨论范围,
13 名公职人员被处理,这是个结果,但通报里的措辞值得细看,
“处理” 是一个宽泛的词,在纪检监察语境里,从最轻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再到立案审查,是一个很宽的区间,13 个人被处理,可能其中只有少数人的行为达到刑事追责的门槛,大多数可能是纪律处分,也就是党内的处罚,而不是司法程序里的定罪,
这两者的区别,很多人犯迷糊,
纪律处分,是党对党员的内部处置,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上还有对应的政务处分,降级、撤职之类,但这些处分本身不等于犯罪,也不会在裁判文书网上留下记录,不构成前科,
刑事处罚,则需要经过公安立案、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审判定罪这一整套流程,判决结果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 “犯罪”,
所以这里有个很现实的追问,13 人里头,到底有没有人被移送司法,
按照通报的一贯表述逻辑,“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这几个字,往往是由轻到重的排列,“规” 是内部规定,“纪” 是纪律,“法” 才是法律,如果真到了刑事追责,通报里一般会另外说明 “已移送司法机关”,没有这句话的话,13 人的处理更可能停留在纪律层面,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说,
事发初期,多家媒体对关键信息的披露极为克制,第一时间的报道只提燃爆和 3 名轻伤,对店主在车里喝药、实名举报公职人员这些核心事实几乎只字不提,直到官方发出通报,这些内容才得以报道,
这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细节,它反映的是信息在到达公众之前,经历了一个等待和筛选的过程,普通公民在法律上有实名举报的权利,受《宪法》第 41 条和《监察法》保护,举报被受理之后调查组的成立、结论的发布,也要有相应的程序和时限,但在整个过程中,公众能看到的信息是被管控的,
这件事最让人沉下去想的地方,是这样一个问题,
彭勇鑫举报的对象里,有街道办书记、有派出所人员、有城管、有应急局工作人员,还有一位分管副市长,这些人不在同一个层级上,他指控副市长和环保部门领导 “拿不出科学依据就说污染和烟花爆竹有关,属于懒政和一刀切、乱作为”,
如果一个基层的烟花店主,走正常渠道,他能告赢一个副市长吗,
行政诉讼可以起诉行政机关,对人不对位,但执行的阻力有多大,不言而喻,信访到市级,在案件涉及市领导的时候,中立性从哪里来,这些不是法律文本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整个机制在运转层面的真实困境,
一个拿着合法许可证的人,店还开着,货进来了,被逼到炸了自己的店,喝了农药,以命换来一纸调查通报、13 人被处理,
那些还没走到那一步的人,还有什么路呢,
直接原因就是长期负债导致的极端性格,导火索还是从大到小望不到头的吃拿卡要。
很搞笑的是,在这种小地方的生态,一个小小的烟花店主,基本上能打交道,能沾点边办点事的公职人员都在想办法吃拿卡要。
没什么能要得到手的找人或者亲自去你的烟花店里白嫖烟花都硬要拿一点。
一层一层一圈一圈,组合起来看着都是一种小市民的心酸感觉,只要能在之权覆盖范围之内能有交集,一百块钱都不会放过。
举报查证的相关公职人员:
一、市应急管理局的正科长,找区里面的小科长拿了五千块钱的烟花🎆,被发了朋友圈吐槽还退回去了。
二、主管的城管要请客吃饭 ,街道办里面的工作人员买个电动车的尾款两千八百块,都要找管理对象来结账。
三、街道派出所的辅警没有找到什么吃拿卡要的借口,一百块钱的烟火都要白嫖走不给钱。
不知道是只查出来这些跟烟花相关的人,还是只能查出来这些小虾米。
该烟花零售店的供货商共 3 家,自营业以来共进货 89 批次 4597 件,总货款约 70.94 万元。2025 年 10 月 20 日,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组到店现场检查,核查店内库存烟花爆竹共计 230 件,其中礼花 30 件、鞭炮 100 件、零散小烟花 100 件,核算货款约 6 万元;2025 年 11 月 29 日,勇鑫烟花零售店进货 72 件烟花,进货货款约 2 万元,未实际支付。事发时,勇鑫烟花零售店实地存货货款约 8 万元,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截至 2025 年 11 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 303.7 万元,2025 年 12 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 67.7 万元。
烟花店就这个经营状态,贷款拉到 300 万,这哥们是疯了吗?
12 月到期贷款 67.7 万,应该是逾期了一年以上总累计吧?我有点好奇他的贷款结构……
过年回家和一众老同学聊天,公务员事业编普遍存在工资发不下的情况,拖的最长的单位有接近一年不发工资了。
但是,大部分哥们都不太在意拖欠工资,不知道哥几个是甘于奉献还是有别的收入。
我的感受:
1. 不要负债超过自身承受能力。最多最多,至少跑外卖要能覆盖得起债务。
2. 对受贿索贿公职人员处罚太轻。免职罚奖金实在是不痛不痒,在我看来这是红线,死刑也不为过。
值得关注的就是知乎给自己标法律的都不太像人类。
彭某勇自 2019 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主要用于偿还买房买车贷款、其他债务,以及投资经营、日常消费支出。彭某勇 2018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X3 新车,2024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4 系二手车。截至 2025 年 11 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 303.7 万元
自营业以来共进货 89 批次 4597 件,总货款约 70.94 万元。2025 年 10 月 20 日,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组到店现场检查,核查店内库存烟花爆竹共计 230 件,其中礼花 30 件、鞭炮 100 件、零散小烟花 100 件,核算货款约 6 万元。
200w 的货😅
看待这件事,最主要的是要看清索贿的几千块,存货的几万块,还有 300 万债务,数量等级的差别。
从店主的角度来看,导致一切的根本原因是烟花店主的 300 万负债,导火索是店主的信用崩溃,几名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反而与烟花店主的行为关系不大。
从通报的情况来看,这个烟花店主的财务情况实际上极其糟糕,但他能够借到 300 多万,最主要的就是那张烟花许可证,众所周知,卖烟花都是暴利,这是因为债主们认为他有能力通过卖烟花把钱赚回来,所以才肯借钱给他。
从通报来看,几个公职人员索要的钱财,与他 12 月就要到期的 60 多万债务相比,简直九牛一毛。而且就这破地方的情况,我不信他当初烟花证办下来的时候没有送钱。
真正的原因恐怕是随着禁放区的扩大,他送钱也没办法把烟花证办下来了。一旦烟花证办不下来,他的信用也就崩溃了,也就很难继续借到钱了,最终被庞大的债务压垮了,导致了后续的一系列情况。
假如新的烟花证能继续办下来,别看事发的时候他才存了 8 万的货,只要有证在,继续借钱囤货,还是很简单的。烟花零售差不多有 3 倍的利润,过年要是生意好的话,挣个百万不成问题。有证就有钱还债,剩下的再跟债主们谈一下,要个延期也不难。
也许在他本人的规划里,只要有烟花证在,借新还旧,搞个几年他就翻身了,成了千万富翁。但很不幸,随着烟花禁燃区的扩大,烟花证办不下来了,他的天也就塌。
呼吁个人破产制度早点全面落地实施,深圳试点了好几年,该总结经验,提请人大出法律了。
前段时间,知乎上关于勇哥说餐饮的内容很火热,看完了这份通报,内容相当详细,我只能说彭勇鑫真不适合做生意,一点财务管理的意识都没有。
他总共欠贷 300 万未还,12 月要还的本金和利息是 67.7 万。注意,只是还没还完的这部分是 300 万,中间零零散散还了一部分。
未偿还的欠债 300 多万做了啥呢,买了房、买了车(两次,彭某勇 2018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X3 新车,2024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4 系二手车),而他自做生意以来总共进货也就 76.56 万,占比不到 25%。
钱不用来生钱,大头都去消费了,买房、买车都是消费,不带来现金流的通通都是消费。
尤其买车,一个小生意人做着看似暴利实际不赚钱的生意,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你赚到了大钱,包括当地的相关行政执法人权,都会认为你是个肥羊的,这是啥好事?
该案共造成 3 人受伤(均已出院)、2 台车辆损毁、部分房屋受损,其中,重度受损房屋 2 户(其中 1 户为勇鑫烟花零售店所在楼栋,该楼栋为北湖区骆仙街道一 3 层居民自建房,彭某勇整体租用,1 层用于经营,2 至 3 层闲置)。目前,周边受损房屋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2 户重度受损房屋异地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再看这个描述,整体租用,2-3 楼却闲置,既不用来做生意或者囤货,也没见着自住。那你整体租过来干嘛,这不是成本啊?
接着来我们来详细他的经济压力。
彭勇鑫自 2019 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主要用于偿还买房买车贷款、其他债务,以及投资经营、日常消费支出。
彭某勇 2018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X3 新车,2024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4 系二手车。
截至 2025 年 11 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 303.7 万元,2025 年 12 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 67.7 万元。自 2025 年 8 月开始,彭某勇先后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
根据通报数据,该烟花零售店**自营业以来(经营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到 202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进货已支付总货款约 70.94 万元,加上 25 年 11 月 29 日进货未支付 2 万元,实际总进货成本为 72.94 万元。
事发时店内存货价值约 8 万元,因此已销售货物的进货成本约为 64.94 万元。
烟花爆竹零售的毛利率通常在 30%~50% 之间,按此估算:
若毛利率为 30%,则销售收入 ≈ 64.94 ÷ (1-0.3) ≈ 92.77 万元,毛利润约 27.83 万元;
若毛利率为 50%,则销售收入 ≈ 64.94 ÷ (1-0.5) ≈ 129.88 万元,毛利润约 64.94 万元。
营业时长是 22 个月,月均毛利润在 1.27 万到 2.95 万之间。
自营业以来(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累计进货总货款为 3.56 万元,事发时店内库存货物核算货款约 1.98 万元。
由此可推算已销售货物的进货成本约为:
3.56 万元 − 1.98 万元 = 1.58 万元
烟花爆竹零售的毛利率通常在 30%~50% 之间,按此估算:
毛利率 30% 时,销售收入 ≈ 1.58 ÷ (1 − 0.3) ≈ 2.26 万元;毛利润约 0.68 万元;
毛利率 50% 时,销售收入 ≈ 1.58 ÷ (1 − 0.5) ≈ 3.16 万元;毛利润约 1.58 万元。
月均毛利润在 567 元到 1371 之间。
两个店的总毛收入加一起月均是 1.33 万到 3 万之间当然,实际净利润还需扣除房租、人工、运输、税费等经营成本,但通报未提供这些数据。
第一方面
郴州市城管局 2025 年 1 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重新划定了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勇鑫烟花零售店在该区域),**明确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为稳妥有序推进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属地街道对市中心城区新划定禁燃区内须退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了上门宣讲政策、协调批发公司原价回购、禁燃区外异地选址重新依规申办等工作。
而上面所提到的勇鑫烟花零售店,是彭勇鑫经营收入最大的来源,这家店的经营收入占比超过 90%。新的政策调整后,他不符合要求,不能继续开店。
第二方面
1.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贺某林违反群众纪律,2024 年春节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彭某勇索要价值 5000 元的烟花,几天后,贺某林得知彭某勇在微信朋友圈吐槽送烟花一事,遂将烟花予以退回;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2. 时任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程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群众纪律,帮助贺某林索要价值 5000 元烟花,后退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3.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骆仙中队工作人员杨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取消其全年绩效奖励。4. 时任北湖区骆仙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戴某茂违反群众纪律,默许管理和服务对象彭某勇为其支付购车尾款 2800 元,**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取消其全年绩效奖励。5. 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骆仙派出所辅警王某损害群众利益,在管理和服务对象彭某勇经营的烟花零售店购买烟花约 100 元未付款,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取消其半年绩效奖励。
5000+2800,7800 是彭勇鑫月收入的一半以上,这只是有据可查坐实的。未查证的有多少?
再从前面的细节看,贺某林得知彭某勇在微信朋友圈吐槽送烟花一事,遂将烟花予以退回,贺某索要财物的行为违法,但彭某一吐槽,就又退了回去。这说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并非绝对的控制与被控制,包括后面彭某几次宴请他人,为他人支付购车尾款,从定性上看,都是在强调彭某的主动性。给我的感受,就是彭某在主动维护关系,结合前面买车来看,一方面是他自己好面子,一方面再次说明他没有财务管理的意识。
第三方面
19 年以前买了房,买了车。房子这里面骨折,车本就是消耗品。不多说
综上,考虑到还需扣除而未扣除的店面房租、人工、运输、税费等经营成本,月收入只会比 1.3 万到 3 万这个预估区间低得多。
而他面临着店面关闭收入来源无望的最大困境,高价购入的房车绝对已经亏损,车贷、房贷硬性支出推不掉,与此同时还不得不支付给行政执法人员好处费,此次查明的吃拿卡要费用就超过 7800 元。
以后每月 67.7 万的贷款,他是没有办法扛得动的。
自 2025 年 8 月开始,彭勇鑫先后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
很难说得清这里面哪一根稻草是最后压垮他的。累计贷款超 300 万,他自己肯定贪心,放贷平台比他还要贪心!!
处理 13 名,吃拿卡要 5 名,这只是我们所看到的。
这件事,其实是他的三个阈值点同时爆了:钱、情绪、权力寻租。一旦三个阈值点同时赤字,人就不是 “出问题”,是直接失控。
通报最值钱的一串数字:负债 303.7 万、当月要还 67.7 万,还在进货。
关键来了,两年以来,两家店,总共进货 75 万左右,存货 10 万左右,算下来,两年销售额 65 万左右,咱就往多了算,净利润 40%,落到手两年 26 万,一年 13 万而已。烟花有利润高的,有利润低的,我觉得平均下来最高,差不多也就这个数吧。
2018 买 x3,于 2024 买 x4,如果是置换,也就添 20 万左右。
这就是他的经济状态。他的消费观,一直是畸形的。能力跟不上,运气一旦不好,结局都是一样的。
他现在已经不是正常经营,这是用未来的自己,给现在输血,这种人,我认识许多。最后都不得善终,有的离家出走,有的身兼数职还债,有的父母兜底,世上毕竟没有几个 “罗永浩”
重点是——他已经进入 “现金流型生存” 不是 “利润型生存”
因为赚不赚钱对他不紧急,能不能撑过下个月才最重要
一旦进入这个状态,有的人会变成赌徒——形势变了,还继续贷款进货,并不是理性选择,他也许觉 “再撑一下就好了” 即使他明知道危险。
因为他最怕的就是生意垮,那就等于人生就垮了。

他不是突然崩掉的,是 “被允许慢慢坏掉的”
长期负债,现金流断裂,政策突然收口(禁燃区),情绪长期外溢(微信群喊话),基层压迫不断(吃拿卡要)
这种链条把一个人,被一步一步逼到了墙角。他内心的真实拉扯就是: 你不是来管理我的,你是来消耗我的。
慢慢加码,直到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已经找不到任何的生活意义。
最后那一下爆炸,不是开始,是结局。他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当一个人走到这一步,你再跟他讲法律、讲流程、讲规范——太苍白了,也晚了。
你以为他在 “扛”,其实他在 “排队”
有人会觉得觉得:欠点钱,能扛
行业变了,再等等;情绪不好,忍一忍
最终 所有 “扛一扛” 的人,最后都在排队等到崩溃。
他扛到了临界点,和他相似的人,还没到而已他并不是是少数,其实他是先到的人。
通报一句重话:“多次表达轻生想法”
这是公开求救的信号,但现实是啥?群里人看到了,可能还调侃两句,没人当回事
因为我们默认 “还能说话的人,不会真出事”
结果呢?真正危险的人,往往是:还在发消息、还在表达、甚至还能开玩笑
等哪天不说了,反而已经来不及了。
崩溃不是爆发,是 “允许自己不再守规则”
这个人什么时候真正危险?不是负债 300 万的时候。而是他开始觉得:“反正都这样了。”
这一句,是所有极端行为的导火索。
通报里这些行为:要 5000 烟花、宴请、垫尾款、100 块不付 (当然他也不好意思要)
拿 5000 烟花自己放的完么?当然不,他只会讨好其他人。
很多人第一反应:“这也配叫腐败?” 如果你这么想,说明你也是规则的默认者。
事实是,这才是最要命的那种。
因为它有两个特征:高频——不是一次,是反复发生。低成本每次都不大,没人当回事你无法反抗——你敢拒绝吗?不敢

别的行业我不懂,拿建筑行业来说,施工单位的公关费占施工总费用的比例是多少?这是个可观的数字,要维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应急单位,消防单位,设计院,总包,太多太多了。从事这个行业的,心理门儿清。几乎没有例外……
权力寻租是个美化词,大白话就是收保护费。
但它的真实效果是什么? 持续性人格消耗。你每天都在被提醒:你是弱者、你得配合、你没有边界
大腐败毁制度,小腐败毁人
制度还能修,人一旦被磨到 “无所谓”,就开始危险了。
腐败之所以屡禁不止,不是因为 “人太坏”,而是因为——很多场景里,腐败是“最省力、最稳定、最符合人性” 的解法。也是普通人解决问题的捷径。你吃到了红利,你就不会排斥它。你吃了亏,你就厌恶他。就像那句话,很多人讨厌特权,是自己没享受到特权。
人有个特别阴的心理机制: 你长期做一件违背原则的事,大脑会自动帮你找理由,让你不那么难受
所以慢慢就会变成:“大家都这样”、“不送不行”、“这是人情,不是问题”
因为一旦进入这个阶段——你就从 “被迫参与”,变成了 “默认规则的一部分”
他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只能从朋友圈里抱怨,而无法拒绝当事人。
你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请客吃饭换方便、送点东西少点麻烦、忍一忍不去较真
区别只在于: 你还没被逼到必须靠这些活命
这件事里最让人不安的,不是腐败本身。而是: 一个人被环境训练到,觉得 “被消耗是正常的”
一旦一个人接受了这件事:被占点便宜正常、被拿点东西正常、被压一点也正常
那他对更大的风险,也会同样麻木。
最后,人不是输在一次爆炸,而是输在一次次 “算了”。
当你习惯吞下不合理,底线就开始打折。哪天你连 “不对” 都感觉不到了,你就已经站在危险边缘了,只是还没炸……

政策收紧的情况下
还能出现这事情怪谁?
100% 官方的责任,
我看了下那个地方
民宅,楼层,隔壁是小区
按照烟花标准根本不可能能开
问题是人家有证,官方发的证
1.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贺某林违反群众纪律,2024 年春节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彭某勇索要价值 5000 元的烟花,几天后,贺某林得知彭某勇在微信朋友圈吐槽送烟花一事,遂将烟花予以退回;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xx
4. 时任北湖区骆仙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戴某茂违反群众纪律,默许管理和服务对象彭某勇为其支付购车尾款 2800 元,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取消其全年绩效奖励。
xx
5. 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骆仙派出所辅警王某损害群众利益,在管理和服务对象彭某勇经营的烟花零售店购买烟花约 100 元未付款,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取消其半年绩效奖励。
xxxx,xxx,xxxx
没人问营商环境的问题了吗?
以我个人的看法。
这个人的行为非常类似于之前大连那个投资失败开宝马车报复社会的。
说白了,就是因为债务问题报复社会。
现已查明,彭某勇自 2019 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主要用于偿还买房买车贷款、其他债务,以及投资经营、日常消费支出。彭某勇 2018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X3 新车,2024 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 4 系二手车。截至 2025 年 11 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 303.7 万元,2025 年 12 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 67.7 万元。自 2025 年 8 月开始,彭某勇先后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
此人就是活下来大概率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重刑。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判死刑的更不用说了,那简直是人类之屑了。
之前大连的案件是驾车撞人,还有幼儿园门口伤害孩子,这个让烟花店爆炸。
这都是一个性质的事,自己不满而报复社会。自己不幸福,也让别人不幸福。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剥夺多名无辜受害人的生命。
这种犯罪人,死刑立即执行就是最好的结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可惜的是,无论如何。即使我们将其口诛笔伐,千刀万剐的私刑,也无法挽回受害者的生命了。
不同于醉驾、酒驾、毒驾状态下,犯罪人已失去对自己部分意识的控制,不能算是一个正常人的意志。类似这种清醒状态、正常状态下的报复社会,不顾一切的作恶,更令人发指。
满怀着怨恨的心,自己不好过,也不让别人好过。
三国演义里曹操说袁绍,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就是这类人的写照。投资失败,有杀人的勇气,却没有担当的勇气吗?
除了严惩犯罪人,还希望揪出来投资失败的原因,是否因为黑产或非法投资。
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通报称,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肇事者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信心,而产生报复社会行为。
经检验鉴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刘某酒驾醉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通报中。
现在的自媒体为了流量是完全无底线炒的,各种阴谋论都能来
我说实话还是更加相信官方的这个通报,说白了这个人还是被贷款压垮,累计三百万的贷款,包括其中七十万的货贷,也就是别的两百多万是用在买房买车以及别的方面了
另外吃拿卡要这块,也就是两年时间内 24 年春节要了 5000 跟后面贿赂的 2800 汽车尾款
但凡去办过这种许可证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个烟花许可证还有以前网吧那种文化经营许可证那可不是你说办就能办下来的,不送点钱那是肯定行不通的,但是这种对于你真想做生意的人来说真不是什么问题,只要你混了几年社会应该都知道,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这点钱真不算多
而且去年春节整个湖南上头是下了命令严禁烟花,农村都不准放,所以他这个证到期了你想再续,难度更大了,甚至你想给钱都不一定有人敢批
所以综合下来你们应该就明白,就是一个欠款还不上了,许可证又没得续,整体进入了一个资产破产状态,破罐子破摔了,不是什么善茬好角色
详细说说怎么处理的?貌似只披露了一个免职加警告的科长,这个处理跟罚酒三杯有区别么?警告对收入与职务没有丝毫影响,至于免职,根本连处分都不是,所以处理了个寂寞吗?
免职就是不在担任领导职务,因问责免职就是 1 年不能复职,2 年不能升迁,但是保留待遇工资照发
那么我有一个合理合法吃空饷的办法: 我每隔一年就被免职一次,岂不是不用上班还照常领工资了吗?
想起来之前知乎上面有个很火的问题《为什么现在的公务员不收礼了?》
答:改直接敲诈勒索了
贪污腐败不坐牢,连拘留都没有?
不要去人均社消太低的地方投资,肯定有啥问题。
被逼自杀的湖南郴州籍老板,自杀时有 200 万囤货,名下两辆宝马车,2 套房价值 280 万,不是穷人,也不是没有做生意的经验,开店这方面比知乎大多数人强得多。
他要是一直在广东或者浙江开店,不回湖南老家,绝对不会出事。
类似的案件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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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好多人说老家贪腐是假的,忽悠别人去送死;
建议大家,见一个拉黑一个,保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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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债务,完全可以说他 12 月基本还不上,即,他 12 月就会成为失信人员。
这意味着,其自我打造的人设,很快就要崩盘。
对于 “人活一张脸” 的人来说,脸丢了,这比死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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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明明存货是几万元,结果到处传什么 200 万存货。
能不能别瞎传了?
小地方,吃拿卡要太正常了,那点金额连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都算不上。
这个彭某,19 年就开始借贷了,滚到 24 年竟然还贷款买二手宝马,明显就是指望做个身份拼一枪,看能不能骗到个傻子,骗不到就一了百了,反正那几百万,靠正常途径肯定还不上了。
当然,这些吃拿卡要的公职人员也是活该,有点小权力就拽的二五八万一样。不过,免职连处分都算不上,就相当于避避风头,带薪休假,真处理轻了吧?
他这个实际上和烟花爆竹没什么关系,主要是因为负债压力太大了吧。
新闻中可知他负债一共有 300 万,到期要还款的就接近 70 万,如果他这个贷款是正规办的,他的流水应该是非常大才对。
这种 70 万的贷款一般是一年一续的,这样的话,他的流水至少是有七八百万,甚至上千万才对,但是感觉他的烟花爆竹应该没有这么大的量?
他第一次买的车是 2018 年买的,这个车应该只有三年的贷款期限才对,这个贷款应该是完了。其它的贷款主要就是第二次买的那辆车,以及他的房贷。
但是按道理来说,他进货的量有 70 几万,他卖出去的话,能卖到 200 万右,这利润是相当可观的,他应该是赚了钱的。偿还掉他的车贷和他的房贷不成问题,他居然还负了那么多债?估计有些其他方面的问题吧。
至于说吃卡拿要这些事情,这些没什么好解释的,世道就这样。但是如果报道为真,那么总共从他那里拿的也不到 10000 块,也算不上什么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真正压倒他的稻草就是这个地方列入了禁鞭区……
如果这个地方还能正常经营,至少还能赚钱。但问题是,一旦禁止之后,他就赚不到钱,那么意味着,他没法偿还贷款和其他的债务了……
给人的教训就是:
1,不要超前消费。他两次买车加上买房,典型的就是有钱飘了才干的事。
2,不要借钱去投资。他的贷款压力太大了,按道理来说,这些钱绝对没用在生意上,考虑是不是有赌债或其他原因。
3,千古艰难唯一死……
看了新闻之后我更倾向于他自己循环贷给自己玩蹦了。
按之前的操作,给点送点,执法机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再卖点那种不能卖的烟花就能循环下去。
正好今年政策严格,都不敢收了。他这没口子循环不下去,一下让他受不了了。
真有意思
通报里被处理比较重的人员,有应急、城管. 公安和街道的人,唯独没有环保的
为啥环保局长被诫勉,环保局党组织也受处理了
看老美枪击案时,有个经典结尾,就是出来个死者亲属(朋友)什么的表示,
“他(死者)平时是一个很好的人”,是不是真的可以先放一边,我只希望在老中也能看到其亲属出来说两句。
当然如果能看到执法者执法时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执法全程就更好了。
类似这样的处理结果,比如某些贪官的,还有前几天那个 15 岁的,感觉:
都像是 “考公宣传”。
作为听得懂这店主方言的湖南本地人,我第一感觉就是这店主有很大的问题。看言谈举止猜测年少时候大概率也是个小混混出身。说话的那种语调和神态,当地人应该都懂,得亏是个小老板或者说小店主,做大了距离当地刀枪炮也就不远了。别说我给官方洗地,湖南尤其是包括郴州在内的地级市官场生态有多黑,我们湖南人比外省人更清楚。
说白了就是一个背负巨额债务走投无路的人自爆来了一波大的,官方有吃拿卡要的事实并且很可能不止公布出来的这点金额,但你要说有多么巨大的金额要分担多大的责任那也是纯属于扯犊子了。
再补充一个大的背景: 2025 年春节前期,湖南的很多县城就已经开始造势要禁燃禁放了,之前是除了地级市以上城市的市区禁燃禁放,县城则不管。自从 2026 年春节起则正式开始各个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想象这种烟花爆竹相关行业的审批政策也会越来越紧。
反正他已经欠 300w 了,再问他要个三千五千的反而不是什么大事儿了,是这个意思吧。
就是一个负债想赌一赌的,碰到吃拿卡。
老子都这样了,你们还来欺负我?
然后悲剧就发生了。
反抗么?代价是有点大。
吃闷亏?
你的 “我命由我不由天” 呢。
人家开个店,也同意关,就想多给点时间处理掉货物。
然后这群人恐怕就因为以前人家没免费给他们东西,就严格要求。
店主生于 1986 年 12 月,也就 39 岁,有房贷车贷等 300 万,房贷车贷等具体是多少不清楚。
贷款买房,贷款买车,本来是提升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所需的良药。没想到最后这 300 万却成了烟花店主的斩杀线,令人唏嘘,让人扼腕。现在想想,亮亮丽君夫妇贷款 100 万买房,虽然房子还没交付,延期很久。但他们仍然乐观生活,不管咋说,都是值得钦佩的。
如果给烟花店主重来一次的机会,不知道他是选择躺平,还是继续奋斗?
贷款虽好,还是要量力而行。这也是当年支付宝给通过父亲用花呗消费给女儿过生日打广告被广泛批评的原因。如果没有这 300 万房贷车贷等,烟花店即使经营不下去,店主应该也不会走极端。

真巧,他们只挑了这一家人薅
更地狱的是
如果他不选择极端方案 把整个库存炸了
仅仅是自己喝药的话
搞不好会落个畏罪自杀的名头
而之前吃拿卡要的人全部美美隐身
至于委曲求全,继续四处求助
嗯,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效果
后续大概率还是一堆债还不上
湖南的营商环境南方最差,比贵州都差
看了一眼问题。感觉是杠杆上太高。心态本来就不好,今年估计准备拉一波杠杆,通过烟花挣钱失败了(看其他回答的博主说往年烟花只要办下来证就能挣很多钱,今年因为特殊情况多半赚不了那么多甚至有些还亏损)。这时候再加上吃拿卡要心态爆炸了。
在这里我提出几点建议
1. 跑步推进个人破产。给这种杠杆上太高的重来一次的机会,不然逼到头容易出现献忠。
2. 个人破产推进之后银行也要多重视审查贷款资格。为什么这种明显没有什么重资产作为抵押的也能贷款 300 多万?
3. 老生常谈的透明度问题,不过这个就没有什么必要详谈了。
4. 我在这里我加一点私心。我觉得国家应该普及多看心理医生这个概念。人的压力总要释放。与其逼的整天内耗,等到一个导火索直接点炸。不如平常定时通过心理医生等方式缓解。
说说国外吧,2026 年跨年夜,瑞士一酒吧发生爆炸,据称诱因是他人燃放烟花,结果是导致 40 多人死亡。
再说说国内吧,2026 年新年因烟花导致的死亡事故相信大家都没有忘记。
就烟花事故,想跟大这聊聊这几点:
当然,这里不是怂恿大家不相信法律,而是法律这个机制启动的时候,往往已经是事故已经发生之后。
国内外均是如此。
无数次这类因烟花导致的事故均能说明,法律保护的是生者的权利,惩罚的是犯罪者的行为
对于因事故而死的人而言,这些保护、这些惩罚哪有什么意义可言?
所以说,永远不要认为,有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就绝地安全。
哪来 “绝对安全”?
有人说 :生活当中,危险无处不在。
错!
威胁到生命、且我们不可控的因素并不多。
但在你居住范围附近,存在大量的烟花的存储绝对是致命的隐患。
遇到这种情况,别顾忌什么邻居、什么亲戚,一键举报,并且这也是国家倡导的
因为烟花真炸起来了,不认你这个邻居与亲戚。
2026 年瑞士酒吧爆炸事件
2022 年韩国梨泰院踩踏事件
2014 年上海外滩踩踏事件
大家要看到,我们追求的往往不是生活的仪式,而是葬礼的前奏。
对于烟花,我从来没有什么危险意识,直到 2026 年正月初二那天夜里。
邻居在放二踢脚爆竹,我带着女儿在自家的屋檐下观看,我母亲,妻子都在一边站着。
二踢脚这种爆竹大家应该都知道,一声爆炸之后,因为火药的原因,会窜到天空再炸一次。
那晚,邻居放的二踢脚倒地的,第一声在他家场地上炸的,第二声炸在我家屋檐下
当时窜出来的爆炸物从我的裤裆处钻了出去,然后爆炸。
索兴,我没有受伤,因为裤裆的位置染了黄泥
但突然的爆炸导致了母亲一侧耳朵耳聋。
从此事,我得出一个教训,有一些快乐不需要参与,有一些伤害将永远的痛!
不伤在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痛!
因为真实的经历,让我明白,事故往往就在我们身边,并且很多时候都是我们看着发生的。


猫 sir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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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 sir 有 15 年法律从业经验,在治安、刑事、政审问题上经验丰富,见过太多 “以为没事最后翻车” 的真实案例。如果你有类似困扰,建议直接 1 对 1 咨询聊一聊你的经历。
别犹豫,直接私把基本情况甩过来,我帮你先捋清风险等级 + 最优自救路径。】
过年开放烟花鞭炮买卖的依据就是:免得小混混走极端,小混混能卖烟花挣 20 就不会上街抢 100。
这个案例正合适。
要是你家旁边有这么个烟花店,屯了十几万的货,你肯定举报的比谁都积极。
我看这烟花店主的借贷观念也是经典的水司楼思维😅
13 名人民好干部 被严肃处理了。你还想什么样?
一、违纪违法人员(5 人)
贺某林(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问题:向管理对象索要 5000 元烟花(后退回)、履职不力
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免职
程某(时任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问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帮助贺某林索要烟花
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免职
杨某(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骆仙中队工作人员)
问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
处理:政务记大过、取消全年绩效奖励
戴某茂(时任北湖区骆仙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
问题:默许管理对象为其支付购车尾款 2800 元
处理:政务记大过、取消全年绩效奖励
王某(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骆仙派出所辅警)
问题:购买烟花约 100 元未付款
处理:政务记过、取消半年绩效奖励
二、履职不力人员(8 人)
李某秋(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处理:诫勉
黄某标(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处理:诫勉
谭某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处理:党内警告
邵某(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处理:诫勉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
处理:诫勉
北湖区骆仙街道党工委相关负责人
处理:诫勉
北湖区骆仙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
处理:诫勉
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
处理:诫勉
我说句老实话,咱不能只看到贼吃肉,看不见贼挨打。
这些犯罪的公职人员,有一个算一个都不冤枉。
但是这不是给这位连迪达拉赞叹太艺术的店主编苦情故事的理由。
这可是烟花,囤坏了,那就不止是简单爆炸了。。。
擦边做这个,又连着人命,就得一万个小心,否则吃牢饭都是轻的。
不过,国内历来讲究人死债消,这哥们要是判罪进去,债主能把他家人给那啥了。。。
烟花的利润这么高啊,8 万多的存货能还一个月六七十万的贷?
不过想想看也正常,每年就卖那么几天,风险大、手续麻烦,不狠赚一笔对不起前期隐形成本。
一个人不要命,你在这跟他讲道德,讲法律?
你不如去跟狗说,你别吃屎了,你吃肉吧?
狗能吃肉,会吃屎吗?
统计学和语言魅力这一块。
我们这里还没禁燃区,过年的时候加特林 20 的不到的进货价,可以卖到 100 多,因为我去浏阳拉过点货自己玩过,你猜他这几万的货是成本价还是销售价?
前面又说这个证很难办,后面又说最严重的也只是要了 5000 烟花还被退下来,那么办这个证花了多少钱,谁接受了?这里面就全部阳光正规了?
问题不是谁都可以来薅一把吗?上到应急局,下到辅警,是个有半点权力的人都可以来薅,辖区内有多少家企业?多少家个体户?多少家权力部门?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个区域的营商环境已经彻底烂了,但是根据新闻数据排名,这个地方在整个湖南都算营商环境好的,可以排前几
其他诸如累计借款、免职与撤职什么的见其他人的分析,那个我不专业,这个人就目前这种情况,只能说是必成老赖的,一辈子别想翻身,他只不过选择了流量大的打法,当然,还不是最大的🙃
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
这是之前山东执法人员说的话,事实说明并不夸张

这起事件通报信息量极大,是一起典型的个人极端行为、债务危机、基层微腐败与政策执行矛盾交织的悲剧。以下是几个最值得关注的核心信息点:
1. 事件定性:非意外,系蓄意报复性犯罪
• 核心事实:燃爆系店主彭某勇蓄意点燃,并非安全事故。
• 时间线诡异:11 月 26 日禁燃区划定(其店在禁燃区),11 月 29 日他还在进货 2 万元烟花,11 月 30 日即引爆。
• 后果:造成 3 人受伤、房屋损毁,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
2. 个人悲剧:300 万债务压垮的 “精致穷”
• 债务黑洞:累计欠债 303.7 万元,单月需还 67.7 万元。
• 消费观扭曲:贷款买宝马 X3、二手宝马 4 系,维持高消费,最终资不抵债。
• 心理预警:早在 8 月就多次在群内流露轻生念头,属于长期心理崩溃后的极端爆发。
3. 基层微腐败:“雁过拔毛” 式的权力寻租(最刺眼)
通报揭露了基层公职人员对商户的吃拿卡要,虽金额不大,但性质恶劣,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 科长索贿:市应急局科长向其索要 5000 元烟花,被吐槽后才退回。
• 基层揩油:街道工作人员默许其支付 2800 元购车尾款;辅警买烟花 100 元不付款。
• 评价:这种 “微腐败” 极大恶化了营商环境,激化了商户与监管方的矛盾。
4. 政策执行:禁燃政策的 “最后一公里” 问题
• 程序合规但执行生硬:政府虽走了听证、公示等法定程序,但面对商户的库存积压(事发时库存 8 万),仅靠 “原价回购、异地选址” 难以安抚情绪。
• 时间紧迫:政策刚公示 4 天就出事,商户心理缓冲期不足。
5. 处理力度:13 人被处理,问责链条完整
• 处理层级:从市局科长、区局负责人到街道办事员、辅警,全覆盖。
• 处理方式:免职、记过、取消绩效,体现了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 “零容忍”。
总结
这起事件是个人财务失控与基层治理失范共同作用的结果。它警示我们:
1. 警惕过度负债:普通人切勿透支消费,现金流断裂是万恶之源。
2. 警惕微腐败:基层权力虽小,滥用起来对个体商户是灭顶之灾。
3. 政策需温度:涉及民生的产业调整,必须兼顾经营者的实际损失与情绪疏导。
避重就轻。
他那存储烟花条件是怎么拿到证件的?
今年过年烟花店出事的还不够多?
这件事情其实是很危险的,因为一个城市的化工企业名录公开可查,可能这是他仅剩的善良了。
上到市局科长,下到一个辅警都去吃拿卡要。
这在当地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啊?
唉,你要是疫情以前吃拿卡要贪污腐败也就罢了,疫情两年很多人都负债累累,消费降级,这些败类还逮着人家薅羊毛,这人宁愿自我了断都没想过为民除害…
一个暴论是如果相关部门真的严格按照标准去检查辖区的店铺,铁面无私的执法,9 成 9 的店铺老板会开不下去,甚至 9 成 9 的老板会觉得你故意找事。就比如菜市场的秤,各种饭店的食材。后厨的卫生。哈哈哈哈。
存货还没有十五万,被索要东西加起来快 1.5 万了. 开店成本还是有点高。估摸着还有打秋风的没来
感谢国家。
生活在中国,
你就偷着乐吧
那些人被举报调查之后这样的处理结果,我们一定要相信,他们只拿了这一次
这就很正常了。
你要说烟花爆竹危险品,这种一放就乱一查就死的东西,没有点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的小恩小惠,那我是不信的。
你要说做这种你基本不可能完全合规的生意的暴利的人,被打点搞的彻底崩了,这也是谁信谁傻 x 的。
这么个组合到一起,是最合理也符合逻辑的。
核心是证不能续期,不能续期那银行经营贷基本铁抽贷,一抽直接爆,债务压力直接心态崩了。
论个人破产……
你不能只在别人小题大做时指责别人偏执,我看某些人维护过度 zhifa 的时候不是这个态度。 而是说早该清空弹匣了。
很想建议官方公开店主的手机阅览记录,我觉得他肯定经常在网上跟人吵架积累了很多戾气。
这种人很多
现在社会的问题是,老百姓反映问题的渠道被堵死了,有些时候不得不去发短视频引起轰动才有效!别说老百姓,苏州哪个清华大学的学生,举报那么多次,都没有效果,当官的反映问题都没用,何况平头百姓,中央不解决这个问题迟早出大事
该办的没办,逼死人不负责?不追究责任?
一些回答的评论区里,个别人脑回路是非常奇怪的。
“价值百万的” 用进货价只有 8~10w 来反驳,有没有一种可能,烟花爆竹行业是个毛利润比较高的行业,从业者(的亲属)基于什么理由要用进货价来讲述呢?为了表现谦虚吗?
“贷款 300 万进货只用了几万”,那贷款买房买车的人还大多数是一分钱都没有用于进货的打工人呢,贷款买车是件很奇怪的事吗?
换成一个百万年薪码农上了车失业了供不起贷款了的故事,你们的反驳欲也这么强吗?
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风险,顶着杠杆超前消费很危险。
但说实话,做生意当老板的,有相当比例就是偏好风险的。
而年薪几十万的打工人强行上车几百万房子的为数也不少吧,这 “杠杆” 不比这位老板还高?
打工人是随时可能失业的。烟花行业,我想到的比较接近的,是丧葬行业。某种角度讲,为什么某一片区域就这么几家搞丧葬的,可能才是生意的根本。
你会觉得丧葬行业从业者一朝坐吃山空的风险比打工人高吗?
“烟花行业怎么敢和丧葬行业比的?”
是的,一纸公文就让(指定区域内的)烟花行业从业者完犊子了。
那可真是太巧了,这是在讨论一个什么故事来着?
处罚太轻了,虽然金额不多,但是影响太恶劣了,而且保不齐还有其他经济问题
这种人就算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总可以吧,只给二形态处分说不过去
其实我以前也是一个粉红来着😭😭😭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他这个行为除了让自己家里人伤心和赔钱以外还收获了什么,连死都不怕,就不知道做点什么嘛
压倒骆驼的那根稻草到底是那几千块钱的烟花(含大部分已退回);还是为了避免责任对烟花一禁了之的行政命令?还是放任自流失管失控甚至监管者参与分肥的各类金融贷款?
在中国,不要轻易创业,尤其是审批严格行业,更不要介入。
宁躺平,不创业。
其实做的挺好了,你不把事情搞大,这事就搞不大。
主要侦查了一下,他到底欠了多少债,所以放在第一段,暗示他是因为债务太高而自杀。
现实操作中,负债很多的人,都很聪明的提前离婚、净身出户,抓着网贷、信用卡往死里薅,所有资产都在前妻和孩子名下。
最多拘 15 天,还能怎么着?旧社会吗,黄世仁逼死杨白劳?
他卖烟花一年多进了 80 万的货,至少赚 100 万。就欠了 300 万,他至于自杀吗?
除此之外,唯一合理的解释只有 “这个人有精神疾病”
聊到这里,就神奇了,你我咔咔在知乎回答问题,看上去都是 “高知分子” 不如一个 “有精神疾病的人” 能赚钱。
到底谁才有 “精神疾病”?
我欠了 60 万网贷信用卡,第六年了,一分钱没还,得了焦虑症,天天在出租屋躺着,天天除了要饭还是要饭,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活着。
手机换号了,也天天这的法院,明天那的法院的短信,陌生号码拒接、拒收,躺着,爱怎么怎么着。
哪天我的焦虑症严重到转化成抑郁,在出租屋里拉倒,那些认识我的人也会说:“就是欠的太多了才死的”。
去 tm 的,**因为什么死也不会因为欠的太多了去死,**许家印都没想过死呢。
瞎猜
可能是老板拿着零售的证干着批发的活,然后正规货值就几万块,其他渠道得货几百万。不然怎么要贷款那么多,还能买上宝马。然后 25 年政策收紧了,店子划进了禁放区,证批不下来。老板还想通过搞点关系把证弄下来。但是郴州卡得严,上面不敢暗箱操作,怕出问题背锅。可是老板趁淡季存了一大波货,而且是退不了的货。结果就是货卖又卖不了,退又退不得,另外银行贷款又到了还款日。于是就把老板逼上绝路了,然后走了极端。
好像这样逻辑才通点。
自杀的一律评价为懦夫
我能说这个店主不是正常人吗,看通报,金额最大的那个 5000 元烟花,按通报算成本的话最多 1000 块钱吧,他在朋友圈吐槽,那个当官的又给他送过去了,还有那个辅警的 100 块。。。
我不是想说索贿没问题,关键是他自杀跟索贿没一点关系吧
支持我党咱妈
我一直坚信一个原则,无良赌徒,高杠杆贷款,以及深陷股市大 A 的人都是一类人,纯纯的赌徒心理。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剑走偏锋必然会产生歧路。你告诉我对这类有歧路的人产生同情,我只会觉得你有病罢了。
这类人由于背负巨大的杠杆压力,无论胜负,盈利或者亏损,都会导致自身情绪化的极端波动,做出任何事情都不足为奇。生活中远离这类人,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是最好的选择了。
高杠杆贷款不是不能贷款,是你年薪五十万贷款上马买千万房子一样,你的所谓投资是经不住任何波动的。
深陷 A 股的人不是普通买股票的人,而是唯股票的人,这类人本质上期待的是一夜暴富,而不是投资理财。这类人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 “A 股大跌等于国体论和药丸论”,本质上就是赌徒。
今年我这湖南县城都不让放烟花了
只能说给人一个交代吧
索要 5000 元并退掉。
这个行为充了人情味。😁
从通报中看得出来核心矛盾其实是郴州市新的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和这个人在高负债下全副身家投入烟花店经营之间的矛盾
而调查组本身就是郴州的
他们是不可能自己去解释这一核心矛盾的
所以整篇通告都是避重就轻,潦潦草草说了一些不重要的部分
至于说这政策影响了生计的问题,说不了,没法说
虽然这一举动非常极端,但这正是知乎所说的迎刃而解,双输好过单赢
太子奶,抢鱼村,抢猪村。这是我对郴州的全部了解,这个地方肯定有点说法。
贷款买房我理解是为了生活
贷款买宝马是为了啥???
1 杠杆拉满又报复社会的极端分子。必须严判。
2 基层微腐人员,活该处分。
小地方吃拿卡要,索要好处是常态
处罚太轻了,无关痛痒,像是在鼓励犯罪
也许这位老兄没看过以前伊拉克对美军的自杀式冲锋车,不过貌似战狼还是红海行动里里貌似也有。
明天还要打工,不知道。
各位好好工作。
店主不自爆,只能是吃闷亏。
逼得店主自爆,双输的局面。其实这十三名公职人员也就背个处分,没有判刑、开除公职的,还是店主输得彻底…
要不是店主自爆,他们还得继续吃拿卡要…… 可是只要他们还是公职人员,将来还会吃拿卡要,一点办法都没有。背个处分,影响不大…
对于体制内的人来说,整垮一个企业,真 · 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
“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
基本盘和女权一样,一有事全哑火了。
那些签名带法律两个字的人纯度都太高了,欠款 300 万无力偿还,责任全在 2 个工作人员违规索要 5000 元烟花,后来又退还害的。
按他们阴阳怪气的隐喻,中国又双叒一次赛博亡国了。
高赞直接拉黑。
这个公告确实还有没说清的地方,比如高额贷款的用途,以及为什么能贷如此高的数额,抵押物和还款情况。
但通告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一整年的时间烟花总数额是 70 万,两次年末时检查,店里的货值是 8 万左右。 高赞还在那引用死者妻子的话说自杀是因为 200 万的货卖不出去。这不是公然传播谣言?
看了高赞的简介,还是搞法律的,果然。
如果不点燃烟花,直接喝农药,应该可以减少损失增加输出把。
这个事件中无辜路人受伤被完全无视了,一个开在居民区的烟花店,脑子但凡对危险有一丁点概念的人都不会同意
冤有头债有主!
即便遇到吃拿卡要的你都准备自杀的人就去找人算账啊!
你爆烟花伤及无辜怎么算?怎么说都说不过去吧?
但凡是吃拿卡要的人害的自己活不下去去干死一个绝逼风气比自爆效果好得多。
再说哪怕是自爆也要离婚再自爆吧?自己一飞升天留下个烂摊子给媳妇还债吗?
这货也不是个善茬,我并不认为这点吃拿卡要真的要他的命。
本质上就是遇到政策调整造成他对吃拿卡要的人的一种误会。
涉及到烟花的地方政府很多土逼政策经常换来换去。
我们市过年不给放鞭炮,大过年的一大堆车巡回广播,但是有个卵用?
12 点钟巡回广播的一下班,整个城市噼里啪啦的放过不停。
老百姓上千年的习俗你说不给放就不给放吗?
用很多老百姓的观点,大过年鞭炮都没有过个鸡巴的年啊?
你说祭祖上坟怕火灾不给放鞭炮可以理解,过年总要让人乐呵下吧?
哪怕你画个片区给放也行,就一直命令真当自己是神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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