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疑似马督工因评价某奶茶品牌为准毒品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件?
知乎用户 九制乌梅 发表 为什么是长宁区的派出所呢?因为霸王茶姬总部在长宁区。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长宁区凯虹路 99 号虹桥联合大厦 B 座。这里于 2024 年正式启用,主要负责集团的综合管理、全球产品推广及海外业务汇聚。 知乎用户 梨花与 …
第一个事情,这个抓捕行为,是臭棋。傻的很。
霸王茶姬可不是一家在国内称王称霸的企业,你是在国外上市的。如果一家公司需要动用警察力量来解决一个关于 “产品成分(咖啡因)” 的舆论危机,那么在投资者眼中,这不再仅仅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风险信号。投资者会担心:如果这家公司未来经营不善,它是否会通过同样非市场的手段掩盖真实数据?这种 “保护” 是否意味着公司本身缺乏应对市场挑战的透明度和韧性?
如果公权力过度保护一家企业,免受公众监督,那么这家企业的内部审计是否真实?管理层是否在利用这种权力保护伞进行不当经营?
所以,这招绝对是臭棋。马督工无足轻重,你这么搞,让国外投资者怎么看?人家又不是韭菜。
第二个事情,在抓捕中,视频的警察说,他嘴很碎等等言辞,实际上是通过马督工的私德来给马督工定罪。这种私德为公共事件定罪的手法,屡见不鲜。那么,作为公权力有没有权力为公民做出这种私德评价。嘴很碎是一个犯法行为还是一个犯罪行为?因此,这种表述是非常糟糕的。
所以,马督工再有问题,也没有人有权力,尤其是公权力没有资格为公民进行这种私德判定。
奇怪了,正常流程应该是霸王茶姬去法院起诉吧,然后法院发立案通知给马督工,然后确定开庭日期。然后双方在法庭你来我往,最后法院宣判。
就算马督工不去开庭,也不会影响法院的宣判。不存在什么故意不去就可以一直拖着不了了之。
这里面应该没有警察的事吧?
最新消息,新华社转载了

这事彻底刹不住车了…
必胜客那几张代金券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更新,央视农业也跟进了…

这………
更新,霸王茶姬的股价昨天红了

但是如果看操作的话

很明显,有护盘的倾向……
不得不说魔都还是有钱啊,用一家上市公司的命请大家看大戏,也就桑海人做得到了。
更新,督工于 3 月 3 日正常更新

甚至还能带个货

(我想吐槽一下,就不能出一个六瓶装吗?)
是以后都不见了吗 😫


补充一点老马的其他的完整言论。
结合老马境遇这么一看,这个公还得考啊…
如何看待马督工「宁可什么不干,锻炼身体,也不要去考公」的观点?
马督工低估了国内这帮做餐饮的人背后的暗黑力量。
罗永浩就很有混江湖的经验,吐槽西贝是预制菜,一看掀起舆论巨浪,就赶紧先遁香港,再遁日本。发现贾国龙是纸老虎之后才回国。
马督工学历比老罗高很多,但混江湖的经验显然比老罗差太远。没搞清楚茶几背后站着什么人,就瞎吐槽。结果立马就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带有武力保护的资本面前,网红式的那点舆论流量不过是虚幻的泡沫。
所以我对马督工接下来的遭遇有一点不详的预感。
接受过马督工采访的刘亦菲,不可能为马督工伸出援手,不是说刘亦菲握手擦手的事。。
广大马督工节目观众,可能想为马督工做点什么,但除了在互联网上留下一点泡沫,还能做什么?而且,能像我这样留下一点泡沫的观众,其实已经算比较仗义了。
更多的是看热闹的人,聪明的幸灾乐祸的人:哈哈,这次踢到钢板了吧?我早就知道你迟早会有这一天。
如果霸王茶姬能够用科学研究数据反驳马逆,把他驳倒,我要给霸王茶姬点赞。
如果霸王茶姬举报甚至起诉马逆,我会觉得没有必要,但也无话可说。
但现在霸王茶姬直接让警察抓马逆。哦吼,那我就完全没办法支持霸王茶姬了,而且我要永久拉黑这个品牌。祝他们在资本市场表现 “亮眼”!
央视农业这个讲咖啡因的视频为了避免得罪饮品企业已经罔顾事实,无视儿童安全风险了

视频里说的 “成年人单日摄入不超过 400 毫克,未成年人不超过 200 毫克就安全” 非常错误,因为 “未成年人” 这个概念是 0-18 岁,但只有 12 岁以上的是可以摄入 200 毫克的(fda 建议是 100 毫克以下),12 岁以下不建议摄入咖啡因

假设一个 6 岁 20kg 的儿童。咖啡因的安全血药浓度是 5mg/L,中毒线约 15mg/L。20kg 儿童的血液量约 1.5L,咖啡因的口服吸收率和生物利用率约 100%,咖啡因的分布容积是 0.7L/kg,也就是 70 毫克以内的咖啡因是安全的,210 毫克是中毒线。
把咖啡因说成 “准毒品” 是他的问题。但图中是霸王别姬老板的公开发言,他明说了他就是在利用“多巴胺”“咖啡因” 的成瘾性来提高复购率,这没啥问题,成年人可以为自己负责,咖啡因对成年人来说也不是啥大事。
但 12 岁以下儿童呢,有人告诉家长他们不能喝这种高咖啡因的奶茶么。家长知道 6 岁以下儿童一杯奶茶就可能有危险么?当然,高咖啡因的咖啡也一样不能喝,但国内家长一般也不会让儿童喝咖啡的,奶茶就未必了

这事好就好在,他的影响力本来就不是太高,如果不抓马督工,没几个人知道他说了啥。
结果一抓人,直接上央视跟人民日报,知道这件事的群众上升了十倍百倍不止。
只要长期发酵不压热度,这件事就会逐渐转化到公权力是否被滥用,以及这茶比冰美式还高的咖啡因含量喝了究竟有没有问题的讨论中。毕竟,虽然大家确实知道这不可能是毒品,但它咖啡因偏高这件事情的知名度,突然大幅度上升了。
在大多数人看来,马督工跟路人甲没啥区别,影响力确实挺小,但因为骗了廷杖导致关注转移到霸王茶姬与公权机构,群众对吃这些瓜反而变得喜闻乐见了起来。
所以这个报警抓人,无论初衷是什么,客观上确实导致了极大幅度提升了信息传播范围。
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的初衷呢?
上海帽子祁崇伟认为马逆说 “如霸王……. 实际上在蹭准 dp 的擦边球” 这算“造谣”。
说 “‘准毒品’这个词,其实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毒品和非毒品其实是有比较严格上的一个定义,不存在什么‘准毒品’”,坦率的讲,也是有同行前辈案例可参照,有前车之鉴的。
谭秦东,2017 年 12 月,发布题为《中国神酒 “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指出鸿茅药酒对老年人的危害,随后鸿茅药酒报警;2018 年 1 月,他被帽子跨省抓捕;4 月 17 日,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随后健康恶化,患尿毒症。
抓谭医生的帽子也能说:
“他是一个那个网上博主,开了一个医药公司。他认为他的本意是好的,他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说没有搞清楚这个酒的这样一个情况,然后他盲目的就是把这个跟毒药去挂钩了。这个神酒这个词啊,其实他是本身他自己创造出来的。毒药跟非毒药这个事情啊,其实说是比较严格上的一个定义的,不存在什么神酒毒药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他在这个网络上口碑呢是平时是不太好的,嘴比较碎。或许来说这也是他的一种涨粉的一种方式方法。”
在发函、起诉之间选择了直接抓人、扣帽子、典型案例一气呵成,下一步是不是要办成铁案呀?
真是法治里程碑事件。
我看了下马逆的号还在,这是我没想到的。
如果是清朗行动那种级别,一般都是号先出问题,比如无法关注,无法被搜索,或者直接号先凉,被封之类的。
然后才是公告出来。
比如张雪峰,先是有传言,然后是直播违规,号不能关注,然后才是公告。
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封号这个事,是在平台手里,各大平台也有义务维护网络环境,就是配合工作嘛。
但目前抖音和 b 站马逆的号都还在,所以我觉得不寻常。
无法想象一个曾经把电子游戏称为 “精神鸦片” 和“电子海洛因”的国家会对平民使用 “准毒品” 这个词如此严谨。
这下以后不能评价烟酒槟榔了
都是支柱产业,你敢说它们是准毒品?
这事儿奶茶店上来就给人上刑事了倒是可能带出另一些事儿来,
越南的司法资源一直是比较紧张的,没有应抓尽抓,审不过来,反而是把口袋张得特别大,讲究一逮一个准,用大口袋加点炮的震慑力维持治理。因此这些十几年前发家的老板们手脚越是不干净的越要懂得闷声发大财。
马逆说你一句准毒品真不至于扣你命门上,毕竟马逆是个‘没有多少影响力还爱乱说话的小自媒体主播’ 但是自己捅上去升级成刑事案件就等于是开视野了,开了以后有几率召唤来飞弹。到时候如果不幸被我言中给奶茶店自己轰平了,马逆这波等于是跨时空打死老虎了。毕竟马逆捅出这档子事前,从边境回来的奶茶店老板身家清不清白的讨论就一直没断过。

“他还感觉自己比较骄傲”
我认为这句话可以概括督工此时的心情。
我看到有些人说马逆的言论造成了霸王茶姬股价下跌。
但事实上马超发布视频后第一个交易日霸王茶姬只是微跌,随后小幅下跌,再过几天就止跌反弹了。

至于后续的下跌,实际上不能说跟马铁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是霸王茶姬的月线,可以看到自上市以来不到一年时间已经跌了 75%。

马竹经常说,不是他的曝光导致老朋友暴雷,而是他发现了即将暴雷的老朋友。
马千瞩就像秃鹫,健康的动物他根本不会去关注,而一旦病入膏肓,他闻着味就到了。
可惜网民任某没有把自己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新闻放在睡前消息的新闻列表里,否则将是绝杀。
嘴很碎?
说了什么?
如果是他在被刑事措施时候强调个人权利吶?
说说我的看法吧:工业萃取茶叶,是萃取所有茶的物质吗,是简单的浓缩吗?达到霸王茶姬咖啡因浓度的浓茶好喝吗。


看样子某药酒和远洋捕捞是正常的,那没问题了
去看最近政治新闻,清朗网络——重点整治网络水军对企业的恶意抹黑。
马前卒这次等于被上海警方抓‘典型’拿出来‘刷政绩’了。
而他最‘冤’的,恰恰不是‘拿了竞争对手的钱抹黑霸王茶姬’。
恰恰属于‘黑人纯属于个人爱好,通过黑别人,成就自己,体现优越感’。
看看警方新闻里,警察说他落网以后,还跟警察‘吹牛逼’,说‘很多人正在告他’。
拿这个‘很多人在告他’当自己一种资历炫耀。
这个就属于个人性格悲剧了。
如果他真的是组织水军,收钱抹黑竞争对手,赚了几千万几个亿,对他的评价反而是优秀
本意是坏的,执行好了。
我从没关注过马逆,也嫌睡前消息看个秃头念稿观感一坨,也不认同他的各种暴论(叠甲完毕)。
但仅就这件事而言,他夸大其词的目的就是引起关注,过了这些时其实已经降了不少热度了,但这波强制措施 + 多方转载,无疑让更多尤其是不关注他的其他人注意到这件事,进而去了解事情本身,反而严重打击了茶姬乃至更多奶茶的问题,甚至有些人提到的问题。
牺牲他一个人背案底,让更多人意识到这里的健康隐患,给这老小子成圣了,难怪出镜的警察没忍住嘴他几句,他肯定得意的很。
马逆做自媒体最大的一个事情他没认识到,他其实可以举内蒙古东北山河四省这边企业的问题。因为一旦这几个地方的企业报警,然后政府动用警力去上海抓马逆,网络舆论会一边倒的喷内蒙古而坦护马逆,这套方法可以说是玩自媒体的都明白的起号方法。但马逆玩了这么多年自媒体,竟然敢喷上海的企业,还是民企,还是本地警方本地抓,只能说马逆一丁点的互联网思维都没有,其实我反尔有点欣赏他这种傻傻的性格。
为什么全中国的资本家都夸江浙沪营商环境好,因为人家政府真的护企,第二人家政府有舆论掌控能力。这事如果是内蒙古企业报警,内蒙古跨省抓了马逆,那马逆就真的成圣了。
霸王茶几是鸿茅药酒第二?
上海的法治治理和内蒙古大差不多嘛。
马前卒就因为键政搞多了才会出现一些对现实的误解的,就比如 22 年,当小区门卫大爷给他送了两盒某药之后,他就应该明白有些东西碰不得,但是很显然他直到 2025 年年终最终视频中仍然没有意识到。
也或许正是那两盒药给了他误解,以为有些地方和某药酒所在地有区别可以随便说。
当然也有一个可能,马前卒键政还是少了起码信息面太狭窄,如果他听说过网友对四川观察的评价就知道不该说本地的事了。
霸王茶姬也纳闷啊,“你马督工想当人大代表想疯了?拿我祭旗?你想让我当贾国龙,我偏不让你当罗永浩!”
真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怎么老是有人对这些事感到惊讶奇怪的,网上有,书上有,都没看过吗?
霸王茶姬什么时候和鸿茅药酒联动??
没关注过奶茶行业,霸王茶姬这股价也很抽象。

搞得我不敢喝霸王茶姬了,以前喜欢喝,就是纯因为它劲大,现在的情况看来就是他真加了什么,也很有可能会有人给他背书。
吸毒 (一次)不会刑事强制措施,使用 (一次)笑气新型毒品(准毒品)不会刑事强制措施,讨论一次 蹭 准毒品会被刑事强制措施😂
有些网红,尤其是时政类的,天天在网上指点江山,时间长了还真以为自己有几个师。到头来在企业所在地都交不了几个税,真出事了谁愿意捞你?
反观某些餐饮企业,无论在知乎上怎样被冷嘲热讽,人家在线下可是实打实交税的,无形的手有的是动力帮你做事。
还是那句话,退潮了才知道谁没有穿裤子。
如果说真的是因为 “准毒品” 三个字而采取的刑事措施,那么我觉得很悲哀!
在汉文字的语境中,“准”的定义是什么?即将是,接近是…… 它有个确定无疑的内涵: 还不算是!比如一个学生参加高考拿到录取通知书了,就可以叫 “大学生” 吗?不能!因为他还没入学没踏进大学的校门!只能叫“准大学生”!
如此浅显的道理,动用刑事手段的人不懂吗?当初笔试是怎么考进去的?这种认知水平的人办案,想想都后背发凉。
都 2026 年了,应该没有小学文化的军转警员额了吧?该补习文化课了!
我经常能刷到他的视频,也能刷到小戴晨读,但是我在这之前不知道咖啡因过量这个事。
现在知道了,而且这手段方式可以说霸王茶姬是跟鸿茅药酒坐一桌了。
鸿茅药酒有一群黑粉持之以恒的到处宣传提醒,现在经过官媒大肆宣传,霸王茶姬估计也会享受这个待遇了。乐
违反了哪条法?

霸王茶姬通过加工,提高咖啡因含量,让顾客成瘾提高复购率,这是老板经营策略,
而咖啡因明确是受管控的精神药品,国内不少案例因为贩卖咖啡因入刑的
说他是擦边准毒品,有什么不对吗?
精力有限,用 ai 查询,不少国家都明确要求在饮料中标准咖啡因含量,不适用人群,像烟酒一样注明危害
而我国普通人接触咖啡因时间短,只知道咖啡提神,不能多喝,茶叶是老祖宗的,是好东西。青少年或者孕妇,不知不觉中超量摄入
国外是资本国家,尚能出台法律限制资本,怎么到我们这,一向对毒品零容忍。却法律滞后?
美国大麻合法,一堆人美国药丸。大麻和咖啡因有什么大的差别吗?区别就是大麻美国青少年不好获得,中国青少年随意饮用具有成瘾性的咖啡因
马督工掀开奶茶的遮羞布,一堆人咬牙切齿,马督工被传唤又开始欢呼雀跃,开始共情一个资本家了?
马督工可能会败给资本
但是通过马督工,引起全民关注
只要后续国家能出台法律,像管理烟酒一样管理咖啡因,这也算好事了
虽然我不同意马逆的说法,但是随便抓人更可怕,从今天开始不会再喝一杯。
马督工缺的那块儿补上了。且看后续发展吧。
到现在还没有人假装马逆粉丝抓美国间谍,看来都去伊朗那赢了。
咖啡因在我国就是毒品,如果这不算打擦边球,那某茶姬可不可以直接售卖同款茶包呢?保证冲水之后和门店购买的商品质量相同,但是我记得官方是处罚过售卖类似货物的个人的,看来他们的问题是没加茶叶和糖。
以及虽然我觉得说电子海洛因的媒体说这个很有意思,但马逆确实并没有直接指控任何品牌产品为 “准毒品”,就算说“擦边球” 也能算造谣,那么判决在哪?为什么会直接上门采取强制措施?我知道爱国圣骑士们一向看重结果正义而忽略程序正义,但这件事从两方面来看都算不上正义。
最后,如果要买产品我劝你远离这种不能说的完美产品,只能赢的人不代表不会输,更大可能是一次都输不起。
那些年你们总说罗永浩是公知,讥讽他为 “罗桑”,现在问题来了,罗桑和马逆,到底谁更了解这个社会?
字面意思 准毒品≠毒品 公系统人小学毕业?奶茶等于准毒品这句话又不是秃子带头提的 霸王等于准毒品更不等于 霸王等于毒品
三点:
1、事因:“准毒品”和 “电子海洛因” 一样都是有严重误导性的造词,你怎么不把感冒说成 “准死亡” 呢?你怎么不把打架说成 “准杀人” 呢?
2、刑名:但这件事应该是 “抹黑”,不符合“造谣” 的定义。那些人把游戏称作 “电子海洛因” 的时候也没见人说他们造谣,别双标。
3、警示:网上别乱讲话,现象话语具有混沌性,大手扣帽子的界限永远是模糊的。
滥用权力是这样的,怎么发展来去都离不开一个结果,普通人总是被管控得最严。等哪天要抓科技教育发展,你就会因为造谣某个高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来觉得奶茶这玩意全都是科技狠活,添加剂,反式脂肪不健康
结果秃子找了半天毛病,只是说咖啡因放多了
这下不得不只买霸王茶姬了
一. 试图理解下马逆那段话的含义
1. 某品牌有一 / 多款咖啡因含量高的饮料
(多高是高先别管,缺定义)
2. 咖啡因含量高的饮料是蹭准毒品的擦边球
(准毒品,擦边球的定义)
二. 能看到知乎的朋友们能对这两句的含义能产生如下理解
1. 某品牌是毒品
2. 某品牌是准毒品
3. 某款饮料是毒品
4. 某款饮料是准毒品
5. 咖啡因是毒品
6. 咖啡因是准毒品
7. 含咖啡因的饮料是毒品
8. 含咖啡因的饮料是准毒品
9. 咖啡因含量 “高” 的饮料是毒品
10. 咖啡因含量 “高” 的饮料是准毒品
11. 某品牌的 某款 咖啡因含量高的饮料 既不是毒品 也不是准毒品,它接近于准毒品,同时合法合规。
三. 原话中有几点问题,
1. 高浓度,多高算高,这个需要定义,
①有人认为没有到法条规定的数值就不算高;
②有人认为比某个法律规定的数字大就算高;
③有人认为存在有人对其产生反应了就算高;
2. 何为 “准毒品”,有几种理解方式,
①望文生义,准 + 毒品,“准” 字看字典,“毒品” 看法条。
②它通常指的是那些虽然目前未被国家明确列为 “毒品” 进行管制,但具有成瘾性、滥用潜力,且对身体和精神有害的物质 。(来自千问)
③18 年,20 年某些媒体阐述 “笑气”危害时,用过 “准毒品” 概念,与其保持一致即可,见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11071865490265153/answer/2011384061478846826?share_code=1rkobtdDp3xge&utm_psn=2011986959002788932
④法条中不存在 “准毒品” 概念,所以 “准毒品” 不存在,或者 “准毒品” 这个概念,不可以随便用(至少马逆不可以用)。
3. 擦边球: 它指的就是在规则、法律或道德的边缘试探,虽然没有直接违规,但已经非常接近界限的行为。(来自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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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个人逻辑能力的欠缺,只能靠浅薄的语文理解能力来理解马逆原话,我觉得他想表达的意思是 11 某品牌的 某款 咖啡因含量高的饮料 既不是毒品 也不是准毒品,它接近于准毒品,同时合法合规。简略一下,高浓度咖啡因饮品合法的接近于准毒品。
如此理解马逆原话之后,再看其是否是谣言。
然后看官方的理解是 “谎称该品牌茶饮中含有的咖啡因系准毒品”。这 emmm😱…… 这意思是说马逆谣言的内容是“咖啡因是准毒品”,这里我怀疑是不是小编多打了一个“的” 字,因为没有 “的” 字的话,其含义才符合其上下文表述的马逆在对品牌造谣。

以上,我个人的粗陋理解同官方的发文产生了不同,那一定是我的感觉错了,同时官方的理解可能是 “马逆造谣咖啡因是准毒品”,也可能是“马逆造谣某品牌(的饮品)是准毒品”。这怎么说呢,还想粘贴上来“造谣” 的定义呢,看来不用了,只能说很神奇,不理解但尊重且服从。
个人理解,本来这事是咖啡因在不同情境下定性是否存在模糊地带、含咖啡因饮料的相关标准够不够明确、以及监管到位与否的问题,点出来是个能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化的好事,结果点了一下窗户纸都没敢戳破的马逆成了挨刀的。企业钻漏洞逐利是 “合情合理” 的,要不要堵漏洞,什么时候堵,姥爷是要以 “大局为重” 的,外孙们点出来倒逼哪里能行呢。
当然了,姥爷定性的事情是不可能有错的,比如货推推案,胖狗及其浪费粮食之类的铁案。就算万一有失误,那便是某地公众号造谣说 别人造了谣,不过当然了,这失误也是不可能的。
特地抽空发这个吗?

说明这都是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这不是最顺了马督工的意思嘛。
这只是一个常见的执法过程而已,炸出这么多定体问回答真是出乎意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拘传最高不超过 12 小时,和传言半天释放一致。
但是!拘传后释放不代表没犯法也不代表其行为或言论正确,只是评估其影响轻微而已。就像你在路边违停、骑电动车没戴头盔,口头教育学习视频后就放了一样。
有人说放了就说明无罪或说得对就有点搞笑了。
还有人来来回回就几个陈词滥调的词:公权力、营商环境、鸿茅药酒。公权力介入纠纷不够正常?交警查酒驾、城管管路边摊也是公权力。企业也是法人,报警、接警、出警合理合法。
根据我对马超的印象,大概率是警方传唤他来说明情况,他屌屌地说 “想起诉我的多了你算老几”“公民没有配合传唤的义务”,然后就升级到了拘传。
如果马超和他的粉丝认为警方执法有问题或者评价其嘴碎侵犯名誉权,不妨去投诉复议解决。
马督工最初的表达,是 2025 年 12 月在某个知乎回答中出现 “高咖啡因茶饮(如某品牌等)是在蹭准毒品的擦边球” 这样的说法。

随后知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出现一个问题标题,将其改写为 “定义某茶类饮品咖啡因含量过高是毒品”,问题迅速上热榜,引发大量围观。

之后 20205 年 12 月 26 日标题又被修改为 “准毒品的擦边球”。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海警方发布通报,随后几天多家媒体使用 “涉毒造谣” 词汇进行报道。

从事件的传播路径上看,已经从 “修辞性批评” 演变为“涉毒指控”。
如果要评价这个事件,必须先区分原始表达与传播过程中的改写放大,否则后续讨论都可能建立在被加工过的版本之上。
从刑法角度看,类似情形通常可能被指向两类罪名:一类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另一类是在特定情境下可能涉及。不论具体适用哪一条,核心构成要件都有共通之处:必须存在 “虚假事实” 的编造或传播,并且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重大损失,同时还要证明行为人具有明知虚假而故意传播的主观恶意。刑法惩罚的对象,是具体可被证伪的事实性谎言,而不是立场鲜明的批评或夸张的修辞。
因此,判断的第一道关口,在于这句话是否构成一个可以被证明真伪的具体事实命题。
“蹭准毒品的擦边球”从语义结构看,更像是对营销策略或成瘾卖点的强烈评价。它并没有直接陈述 “该产品含有毒品成分” 或“涉嫌违法添加”,而是借用 “准毒品”“擦边球” 这样的比喻性语言表达批评态度。
评价性表达通常缺乏明确的真假标准,很难直接进入 “虚假事实” 的判断框架。只有当表达在通常语境下等同于 “该产品具有毒品属性或涉嫌违法” 这种具体断言时,才可能触及刑法所要求的 “虚假事实” 要件。
也正是在这里,“公众理解” 才成为一个必须讨论的技术问题。
法院在判断一段话是否构成事实指控时,不能以评论区的情绪反应为依据,而是要采用 “普通理性读者在完整语境下的通常理解” 这一标准。
即一个正常、理性、不刻意歪曲语义的读者,在阅读原句时,是否会直接得出 “该产品违法或涉毒” 的结论?
如果必须依赖经过改写的标题,或者在脱离上下文的情况下才能把这句话理解为涉毒指控,那么这种理解更可能是传播链条放大的结果,而不是表达本身的自然含义。
法律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为了防止 “误读制造刑责” 的局面——否则,只要有人夸张转述并引发公众误解,就可以反过来把误解的后果归责于原作者,刑法边界将变得极不稳定。
即便退一步假设,司法机关认为该表达具有事实指控意味,刑事责任仍然必须跨过更高的门槛。即该言论是否存在重大损失?是否能证明损失与该言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明知虚假仍故意传播的证据?
在商业领域中,股价波动、舆情发酵、销售变化往往受多重因素影响,仅凭传播规模并不能自动建立刑法意义上的因果链条。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对这些问题进行严格证明,而不能用 “影响恶劣” 作为笼统替代。
至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身并不等于已经定罪。它只是侦查阶段的程序性措施,用于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真正决定边界的,是后续是否起诉,以及法院如何围绕构成要件展开论证。
如果最终无法在 “虚假事实—严重后果—主观恶意” 这三方面形成严密闭合,那么刑事路径就难以稳固。反之,如果证据充分,也应在裁判文书中进行严格、限缩的论证,以避免将评价性表达一并纳入刑法规制。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这件事的意义不只在于某个博主或某个品牌,而在于法治规则如何运行。
企业商誉理应受到保护,但通常优先通过民事路径救济;表达自由并非毫无限制,但也不应因修辞激烈而被直接等同于造谣。
一个成熟的法治环境,既要防止恶意编造事实,也要避免将模糊评价轻易刑事化。
另外上海媒体报道中那位民警的发言是很不合适的:
他是一个那个网络大 V,开了一个自媒体工作室,他认为他的本意是好的,他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说,没有搞清楚这个咖啡因的这样一个情况,盲目地把(咖啡因)跟准毒品挂钩。准毒品这个词,其实本身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毒品跟非毒品这个事情,其实是有比较严格上的一个定义,不存在什么 “准毒品”,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他在网络上的口碑,平时是不太好的,嘴比较碎。我们找到他以后,他就跟我们说了,“还有谁谁谁谁谁还在找到我,跟我打官司的”,他好像搞得很引以为傲的这样一个感觉。或许来说,这也是他的一种涨粉的一种方式方法。
该民警提到三个判断:一是 “准毒品” 一词是否存在;二是该表达是否误导消费者;三是当事人的动机。前两项属于对言论性质的认定,第三项则涉及对当事人主观动机的推断。从执法逻辑看,公安机关在通报案件时,可以陈述涉嫌行为、法律依据和处理措施,这是其职责范围。但对于尚未进入法院审理的案件,过度延伸到 “他是为了涨粉”“他口碑不好” 等评价性内容,就已经从事实陈述跨入了品格评价。
在现代刑事程序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侦查机关负责查明事实与收集证据,而不是对当事人作出道德评价。尤其是在案件尚未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当事人依法仍然是 “犯罪嫌疑人”。此时公开使用“嘴比较碎”“引以为傲”“涨粉方式” 等主观判断,容易给公众形成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这种表达并非法律要件的一部分,却可能在社会心理层面起到定性作用。
再看 “准毒品不存在” 的说法。从法律上讲,确实不存在一个正式的法定类别叫 “准毒品”,毒品的定义由法律和目录明确列举,这是严肃的法律概念。但在社会语境中,“准毒品” 常被用作对某些具有成瘾风险或处于管制边缘物质的非正式称呼。执法人员如果要纠正这一点,更严谨的表达方式应当是:法律上不存在该分类,咖啡因并不属于毒品目录。这样既澄清法律概念,也避免陷入语义争论。直接断言“该词是他创造的”,如果事实并非如此,就容易在客观层面留下争议。
更关键的是职业边界问题。公安机关对案件事实进行通报,是法定职责;但对当事人的 “口碑”“性格”“涨粉动机” 等进行公开评价,容易模糊执法机关与评论者之间的角色差异。司法程序强调证据与构成要件,而不是人格印象。在公开场合对嫌疑人进行品格定性,可能被理解为在审判之前形成价值判断。这并不意味着执法机关无权表达态度,而是意味着表达应当更克制、更聚焦于事实与法律依据。
因此,澄清法律概念是合理的,但掺杂过多主观评价与人格判断,容易削弱程序上的中立形象。在高度关注的公共案件中,执法人员的每一句话都具有放大效应。越是权威角色,越需要克制。程序的公信力,往往体现在这种细节上。
复制下其他问题下的回答,
以下内容不构成严肃学术讨论或法律建议,也不包括除问题内容外的任何事实,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从网民任某的情况看,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大概率就是网传的拘传,取保候审的可能不大,更非题述的被捕。
先对两种比较普遍的认知进行反驳,
1.“网民任某在被叫去喝茶并签署保证书后放了出来,不是什么大事”,
并非如此,网民任某这回大抵是被刑事立案了,也就是说,成为了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众所周知,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生自由采取暂时性控制的法定强制方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意味着已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通常来说,除紧急情况下的先行拘留外,必须在刑事立案后才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所属账号官宣发布信息,“犯罪嫌疑人任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说明任某确实已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原则上来说刑事诉讼程序是较为严肃的,只有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立案,
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认为中途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撤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是在法院判决阶段作出无罪判决的情况都是少数,总体而言在我国进入刑事诉讼阶段后被判有罪的概率还是较高的,
2.“网民任某这下刑了,要有前科劣迹了”,
并非如此,刑事强制措施通常没有惩罚性(对不满足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由于其最终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不可避免的存在惩罚性质),也不具备终局性,而仅为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通常是防止嫌疑人逃脱或毁灭证据)而实施,从学理上来说网民任某至目前为止仍未因此时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在判决结果生效前也未被确定有罪,
而尽管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在世界范围内并不算慢,但法律程序毕竟是相对严谨、相对严肃的,即使在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会比民事诉讼程序快不少,一般也至少需要个把月的时间才能到开庭判决阶段,如果加上上诉后的二审阶段就更久,因此无论是等待网民任某获得前科劣迹的粉丝或是持相反立场的人士都还得再等等,
当然,也有人会觉得上述反驳是一种理想情况,在 “看我把你给刑事了” 的情况下,刑事强制措施不再是一种保障手段,而成为了一种具备终局性和惩罚性的措施,这种情况当然也是可能会存在的,但我并不认为这是明智之举,
而笔者为什么不觉得以上述方式作为一种敲打是明智的,甚至觉得在各方均为理性人的情况下,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会继续推进到下一阶段,并认为这一的发展会越来越有趣?
如果说本案立案来源是来自奶茶店的报案,笔者也理解,毕竟网民任某的发言不知为何选择了指名道姓的方式,要施以颜色惩其卑鄙也无可厚非,
抛开法律程序的严肃性不谈,一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如果以撤案、不起诉为结局,尽管并未排除网民任某的民事侵权责任,但在舆论场上无疑会使网民任某更占上风,若如此,不如从开始就不要走刑事诉讼这条路,
因此这也是笔者认为如果这一案件是由奶茶店报案而来,其必然尽力将这一刑事诉讼程序推进到下一阶段,在法律上,笔者认为现在这一案件的罪名大概率是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也有可能是其他诽谤罪或口袋罪名,虽然目前尚未有媒体报道,但到了法庭审理阶段中自然会见分晓,尚且不谈如果、、如果有那么一个可能——任某最终得到无罪判决的影响,即使其最终被判有罪,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就当下网民所了解的客观事实,网民任某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可能仍存部分争议,且纵观网络舆论史,大众总体上对公司法人使他人因言获罪的情况是警惕的,尤其是在他人在” 捏造事实 “的行为中,所提及事实的真伪性并非特别明确的情况中,在公司法人的主张下让他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是会产生不确定的舆情影响的,舆情之外其他经济层面的影响同样也不乐观,
写到这里,笔者甚至产生了一个推测,如果以酌定不起诉作为本案的结局,对奶茶店是否会是最有利的,既能够在靠前且相对不公开的审查起诉阶段中,给网民任某留下构成犯罪的污点,又不至于到庭审阶段的影响那么大(尽管网民任某此时仍会有申诉等救济途径以试图证明清白),甚至还可以加上刑事和解的小连招,
那么网民任某,会如此配合吗?
在新闻报道中,网民任某被提及的形象是 “在网络上的口碑平时是不太好的,嘴比较碎”、“好像搞的很引以为傲的”,也符合其平时一贯展现出的 “媒体战士” 的形象,笔者在了解到上述事件后的第一反应,是想当然的认为网民任某必然希望能够让该案一路抵达开庭阶段,在法庭上继续和全世界辩个痛快(笑),甚至不排除这或许就正是他的梦想,
(然而估计很快会被坐在中间的白胡子老头打断,即使掏出律师徽章也没用)
(如果网民任某最后未获刑事记录也许真可以去考个法考)
(那个年代的本科生似乎还是老人老办法不限专业就能考)
然而,事件真会如此发展吗,或许每个人在坐上那张铁椅 / 木椅时,都会有丝毫片刻开始怀念起老婆孩子热炕头吧(网民任某:我真有一头牛),在真有一头牛的情况下,媒体战士还会选择做媒体战士吗,仔细想来其实是个未知数,毕竟无论身怀什么样的使命,甚至无论身处什么样的角色,义无反顾进入这场角力比赛后妻离子散的情况并不少见
(所以对诉讼程序还是要有应有的敬畏心,找个好律师也可以尽可能分担自己的压力)
(所以任某会找谁来做辩护人 ,我很好奇!(划去),
说起网民任某,倒是维持着和前段时间工作室不详事件中差不多的冷处理态度(尽管任某热衷于掀别人家盖子,但对自己家盖子却是一贯捂得紧,当然也可以理解),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依然不动声色上节目,直到被其他节目报道后依然不动声色上节目,自家评论区对相关事件的讨论似乎也是有在控制的(),
欸?任某怎么还在上节目,节目没有被一锅端(甚至整整齐齐都还在)是否可以说明什么,又或说明不了什么,
网民任某的放假,一直以来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不论是粉丝或是持相反态度者,但这次事件却并未以放假作为开始,
也许是由于和以往进行行政指导的部门条线不同?也许是这次事件的启动级别不高?也许是任某背后的大手比较有力?又或许不用多做任何猜测,毕竟网络自媒体运营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节目照常运营的先例也并非不存在。网民任某能正常上节目,最简单的原因,大抵是印证了刑事强制措施没有惩罚性罢了。
至于其他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比如网传的拘传上铐(结合警械使用规定)、被津津乐道的新闻采访片段(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似乎可说但又不值得说,有机会再说吧。
1. 网民任某所涉及的罪名可以是单位犯罪吗,若可以则是否也会作为单位犯罪处理,毕竟相关内容似乎有发布于其公司所属账号,
2. 网民任某所实施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作为犯罪处理是否符合刑法谦抑性?
3. 如果网民任某的擦边球却是够罪,那诸如 “电子 ** 因”、“精神 * 麻” 的言论如何处理,即使在现在,以上述说法在自媒体平台指称具体品牌的情况也不少见“
申明
1. 以目前的情况看,笔者是不支持将网民任某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的,从朴素法感情的角度出发,“准 *_品” 不是 “*_品”,“违法擦边球” 同样也不是 “违法”,对于并非完全捏造事实,而采取夸大加擦边球形式实施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发扬谦抑性,在民法上可以追究侵权责任,
2. 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保护企业的商誉,是为维护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那么也应考虑到,对于在健康上无疑、给医疗带来负担、影响社会运行效益的商品,适度允许社会对此类商品的批评,是否对社会整体利益有利,
3. 笔者反对成瘾性尼古丁制品的销售和使用。
我有个问题,如果他不指名道姓地说某个具体的奶茶品牌,就只说 “咖啡因饮料是准毒品”,还会不会被抓?
马前卒以前作马克思遇见孔夫子视频里引用过一段案例,郑国的贵族子产立法,孔子会欢呼雀跃。
反而是晋国的贵族立法,孔子就直呼晋其亡乎。
所以,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哪怕你的话是真的,你也不可以到处乱说。
最难绷的点 难道不是督工对上海法治赞扬并相信后的回旋镖吗?自此件事后我劝督工多玩原神。

居然不是广西贵州而是上海,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1. 抓捕造谣者,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无奈之举。
有的人无非是想说言论自由,不该堵嘴。
但是造谣者都把奶茶产品说成是准毒品了,这属于毫无争议的不实指控,民警说了,准毒品是任某自己编造的词,因此任某的行为属于是拿不存在的事物扣帽子泼脏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造谣者和辟谣者的地位本就不平等,要求对造谣者的保持所谓的公平,本质上就是拉偏架,偏袒造谣者。在大是大非面前,应该果断出击,及时止损,依法处理造谣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并不存在所谓的私德定罪
任某的罪名由法律决定,任某不是因为嘴碎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嘴碎是介绍抓捕实际情况。新闻中介绍抓捕犯罪嫌疑人,经常用 “狡猾”“反侦查意识强” 等词进行描述。跟这些比起来,嘴碎的攻击力度还不如“狡猾”。任某作为有一千多期节目的鉴证网红,嘴碎的评价可谓攻击性不大,“侮辱性” 极强,但这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对其人格的侮辱,只有经常关注任某并对其有一定了解的人才会认为是对任某所谓职业生涯的侮辱。不了解任某的民警或网民不会觉得是一种侮辱,不能拿小圈子的梗和规矩去要求广大干部群众。
3. 任某这次翻车可以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任某这种鉴证网红,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一开始可能确实有那么一两件值得揭露的事件,但以鉴证为谋生,还要养活一个工作室,时间久了难免要夸大,甚至造谣才能博取眼球,赚取流量。任某之前就由于铁路货运,高超音速导弹等话题,进行强行自定义,被戏称为 “马铁”“马超”,已经有翻车千兆了,只是不涉及具体对象和具体利益,网民也只能调侃一番。这次的造谣翻车,也只是之前无数次预演的结果罢了。民警介绍,任某被捕时非但不老实,还洋洋自得,自称很多人找他打官司,这是发自内心的以为自己造谣不用付出法律代价,属于是灭亡前的最后一刻还在自我膨胀。因此他的翻车是情理之中。
但任某此次翻车可谓机缘巧合,意料之外。任某这次之所以造谣,是因为鉴证圈近期对于美国的审丑达到了新高度。美国人民在斩杀线的威胁下苦苦求生,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饱受毒品折磨。但是,对于美国的审丑严重威胁了任某 “为民请命” 的鉴证饭碗,如果你的国家在各方面都做得很好,你还怎么 “为民请命” 呢?在面临生存威胁时,任某用不惜用造谣式抹黑,来“围中救美”。结果被侵犯了资本的利益,被法律严惩。任某的鉴证职业生涯真可谓生于不义,死于耻辱。
上一个成功案例是鸿茅药酒。
请确认一下:尼古丁、乙醇、槟榔碱、咖啡因、算不算具有 “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021 年 3 月,被告人彭某在未办理咖啡因购用证明的情况下,通过淘宝海淘店铺,以海外代购形式购买了 2 袋共 2kg 咖啡因,花费 1083 元,并申报商品信息为 “保健食品”,由英国寄往国内。
同年 9 月,彭某以相同方式再次购买 5 袋共 10kg 咖啡因,花费 5356 元。
2021 年 10 月,公安机关抓获彭某,并扣押 5 袋咖啡因。随后,仙桃市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向仙桃法院提起公诉。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明知咖啡因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然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海外代购方式非法寄递 7 袋 12kg 咖啡因入境,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仙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https://hbncc.chutianyun.gov.cn/jdgs/sdhd/168474102158330675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本条例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抓得好,趁这次机会看看到底是不是有境外势力参与。我从观视频时代就一直看。第一次放假回来明显风格变化特别大,现在几乎臭不可闻,很久没看了。
要是这次查查至少人清白的,我就继续看,兼听则明。
如果茶姬有能力迅速起诉并把任氏送走的话早就干了,而从目前任氏仍在正常更新和耍知乎来看,长宁那几个条子己是茶姬的极限了
事实上,茶姬的问题是典型的上秤千斤重,其诉求在于尽量压低热度把风头过掉故而其并无组织联合舰队讨马的动机,然而不论现在还是一月,任何任氏的相关信息都会被主要活跃于你乎的专业刺马人士炒热 (尽管任氏被反复宣布为彻底失败的路边一条),结果是茶姬的事再次上秤,且看其何时退市
那现在网上说槟榔是软毒品的岂不是要………
我之前在某个讨论贾总的评论区说他长得有点像缅北老白,看着就不像好人,当时应该还有挺多人赞同。
看了罗太君的现状,我觉得论迹不论心,我说错了,贾总不是那样的人,对不起。
(不过我喷西贝的回答都是说他家搞预制菜,贾总自毁长城这些,这个我觉得没说错,就不道歉了)
至今很多信息还没公开:
公开宣称一个商品是准毒品,就像 公开宣称一个公务员准受贿、准嫖娼 一样严重,必须走上一个你死我活的鉴定:
自诉或公诉 迟到一两个月,才有点奇怪
这有什么的,他能扣软毒品的帽子,对方也能扣意见领袖头目的帽子
“软色情” 是不是色情
不是色情请通过
是色情请全国大清理
“自愿加班” 是不是违法
不是违法请修法
是违法请全国大清理
关键是有没有违法
违法了,那就合理;不违法,那就不合理
没有说他违法了,企业选择不报警不抓他,才是合理
说的直白一点,某个人或者企业很讨厌另一个人或者企业,在不侵犯隐私不违法的前提下紧紧盯着这个人或者企业,一有发现就报警抓这个人或者企业法人,有什么问题?只能你监督企业,不能别人监督你这个公众人物?
中国的舆情道德依旧遵从的是帮穷不帮理,优势者没有捍卫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以及,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谈法律问题。
而这也就导致了,中国直到现在也没有产生讼棍文化,且一些法律工作者表现得比平民还不看重法律。
一杯比肩星巴克大杯美式,比一罐美版的魔爪咖啡因含量(绿瓶 160mg / 罐)都高的奶茶我是不去喝。我要咖啡因我去喝咖啡,我想喝茶去冲绿茶。
当然我也不建议任何未成年人和日常喝咖啡和茶的人喝,搞不好直接超 400mg 上限
补充一下,之前我有时候去点点,因为之前合伙人喜欢喝。但一直没想到咖啡因含量这么高,因为在我的认知中奶茶就是类似果汁可乐那种饮料,跟茶,咖啡甚至公牛魔爪不一样,不过这下子我知道了。平时我也喝咖啡和绿茶啥的,我不想莫名其妙的就超量,所以就酱

我的茶漏装到这些是 3.5g,普通绿茶咖啡因含量 2%-5%,满打满算全泡出来也就 175mg。

美版魔爪咖啡因含量便利 160mg。(换一张带网址的图)
所以我一直认为马逆有非常严重的自卑导致痴迷于弥赛亚情结。
看他视频给我一种被他当作自渎素材的感觉。

这是一个群友的评论,我搜了下弥赛亚情结,觉得很准确,分享给大伙
我是相当尊重任老师的,但是看到最新一期睡前消息他面无表情,想到春节期间他还正常直播就很难绷住。
在另一个回答里看到很有意思的观点,就是上海市出的改善营商环境方案,重点提到了推进了清朗网络环境的一条(见下图第三段) 所以任老师被拉去祭旗了,1000 期特别节目他还专门感谢上海给了他一个好环境。结果自己没有关注上海最新政策,属于阴沟翻船了,其实这对他一个政论 UP 主是挺打脸的,比他真被抓进去弄个判二缓二还要抽象。

但是这样的作法真的对企业有益吗?我是比较怀疑的,因为我个人就不会再想买霸王的 XX 绝弦之类的产品了,因为人家说话,就算是攻击你的产品,你不当场出视频反驳,不列数据反击。居然是先冷处理,然后大过年的给人家抓了,公关手段实在是太成熟了,其实这个流程反映出了霸王根本思想上和很多传统的餐饮企业是相似的,本质上还是极度依赖公权力,没有什么真正的想搞市场竞争的念头。用公权力介入市场竞争,无视普通人意见,其实相当于破坏自己的神经末梢,当然不怕冰火没有痛觉,但是什么时候被捅一刀大出血了自己也不知道,于是到时候就只能浑浑噩噩倒下去,仿佛睡着了一样。

而且有趣的是,霸王在官网上给予的声称回报率是相当可怕的,已经超过高盛,因为 2-3 年就可以收回成本,年化已经达到惊人的百分之三十三到百分之五十,我建议巴菲特花 1000 万美元找霸王的创始人吃饭,然后把门店开到美国去,因为投资奶茶店的年化远高于标普 500,甩出了所有的股票期货一大截。
这个模式到底怎么赚钱,赚谁的钱,不是我能碰的话题,就不敢深入讨论了。
有趣的是,我在参观另一个网站的时候看到了一份比较匪夷所思的投资回报率计算,我的数学能力比较粗浅,没能看懂,希望有知友指点。
如果我的发现帮助该奶茶品牌避免了一些法律风险,希望该奶茶品牌能够给我一个实习机会,大学生正愁找不到工作。我会给你高唱赞歌的!


按照我的算法年纯利润应该是 367200 元
总之,看来雷是不小的。也可能世界就是一个草台班子
感谢此次咖啡因超标事件报道。
以后不喝霸王茶姬了。
其他奶茶也不喝了。
我是反对林先生的观点的,他的逻辑是公权力保护企业的 “不法”,使民众的监督失去空间,资本得利,消费者受损 (高价低质)。
他的这种忧虑是对的,曾经鸿茅药酒事件就出现了不公审判跨境逮捕。
不过这次,马督工都给这家企业的产品扣上 “准毒品” 的帽子了,你说对这家企业伤害大不大?算不算是造谣(以造谣【夸大事实】获取热度、粉丝、关注、流量,以热度、流量获取金钱收入)?除非有人看到他被抓自己也隐隐不安所以为他说话。
话又说回来,罗永浩指责西贝预制菜算不算造谣?不算,因为西贝还真的是。
而马督工在香港大火事件上就又为竹子辩护,颠倒是非黑白,有时候我感觉这些网红为了流量 (变现),常常是夸大事实颠倒黑白,不这样不吸睛啊,也不能显得自己“鹤立鸡群” 了。虽然,伟大的思想家常常是与众不同鹤立鸡群,但是人家出书来认证的啊,而网红常常是断章取义来夸大事实。
那那杯霸王茶姬到底是不是准毒品饮品呢?有没有特别超标呢?我是没有喝过,也没有调查过,也没有化学成份分析过,不过,一般而言,特别超标达到 “准毒品” 的饮料,不可能上市场销售。
马督工被抓其实不冤枉,但是我们也应该警惕类鸿茅药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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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茶姬的高浓度咖啡因饮料 是蹭准毒品的擦边球吗?- 哔哩哔哩】 https://b23.tv/XDDeL0t
这个视频以欧美产业的含咖啡因的量作为标准,然后否定中国产业的含咖啡因量的标准,那么,你的意思是外国的月亮更圆啰?以外国的月亮为标准,那中国的月亮就不圆啰?凭什么外国的标准就是标准?中国的标准就不是标准?
马督工他可以用 “超标”“超量” 这些词,但是擦边准毒品这句话,那就是差不多在吸毒了,大家都知道准这个词的意思,准丈母娘,那意味着只差一步就是丈母娘,如果 1 是丈母娘,那 0.9 就是准丈母娘,而擦边准丈母娘就是 0.8 丈母娘,就是准准丈母娘,擦边准毒品就是准准毒品,准准毒品就是掺了假的毒品,就是 0.8 的毒品,所以抛开剂量讲毒品就是耍流氓。对于 “超标”“超量” 的产品,马督工可以奉劝某类人 (孕妇、小孩) 不要喝,但是你也应该知道,有些人他们需要这些超标的产品,他们自认为承受得起,抽烟有害健康但是还是有人抽呢,雪茄香烟比普通香烟更是超标但是还是有人抽,但是这些 “超标”“超量” 对于成年人是微伤害的。
而马督工用到了擦边准毒品,那就是准准毒品,擦边跟准几乎就是近义词,那就是在夸张的污蔑这款饮料含毒量高达 0.8 了,而事实上它的含咖啡因量到底是多少呢?有达到 0.8 吗?0.8 含毒量,那就是属性 1 的毒品掺了 0.2 水,毒品市场很多毒贩这样做,像注水猪肉一样能赚更多的钱,0.8 的准准毒品依然是毒品。
————————再更————————






————————最后更————————
你快要谈婚论嫁的时候,这时我们称你和你丈母娘的关系为准丈母娘。准毒品的含毒量极高的,如果百分之百毒品是 1,那准毒品就是 0.9,而马督工说 “擦边准毒品”,而擦边几乎跟准又是一个意思,那就是准准毒品了,就是含毒量 0.8,其实就是很多毒贩的注水猪肉 (掺水毒品)。当然,我们讨论传播时又去除了擦边,只剩下准毒品了,奶茶 = 准毒品,准毒品 = 0.9 含毒量,马督工这下真的是祸从口出,本来他说的是 “擦边准毒品”,现在讨论传播成 “准毒品”,属于是自己害自己。网络发言还是要注意用词,不要太过夸大事实。以一杯大杯 660 毫升的伯牙绝弦为例,含咖啡因 184 毫克,那么含毒量就是:184÷(660×1000)=0.0002787878788。所以警方说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而曾经被定义为咖啡因毒品的面面团是 1:1 制成,也就是含毒量是 0.5。

呵呵呵呵呵呵。我最好奇的是创始人的身份。
我没看错的话,应该这件事情已经是过了一个月以后才被翻出来的。我的评价是,这件事情就不应该被放到台面上来说。
首先我国的禁毒态势之严,大家都有目共睹。
其次,我国对于毒品的认定一般性是不看浓度,只看剂量(这方面我不清楚是否有所谓一类精神药物,二类精神药物的区别,比如说海洛因和其他的稍微没那么严重的精神药物,如笑气,在认定重量上面是否有区别)。
然后,重点是,高浓度咖啡因,在很多新闻中和案件中都被认定为毒品。
那逻辑上来说,含咖啡因的饮料,我们也该认为是毒品,那这显然和大众的认知不太一样。本来可以混过去的事情,现在经过这番闹腾,灰色地带基本上没有空间了。假如选择继续延续严打毒品的态势,那咖啡因饮品可能就要从市场上灭绝了。假如选择让咖啡因饮品继续在市场上存在,那就相当于是告诉民众,有的毒品在剂量低的时候不算毒品,那以我看来可能是在动摇国本了。
虽然我觉得以老马的政治敏感度,这方面的话题,他应该不太敢碰,但是如果真的把他逼到要去坐牢的情况下,他未必不会狗急跳墙。
所以我觉得把他逮了,抓进去谈话一下就好了,没必要闹那么大,闹那么大,对谁都不好,至少不应该走到让这么多媒体报道的这一步。
另外,先不提视频中,是不是在造谣 “把牢马捏造准毒品这个词”,图片中显然是在利用群众“官司缠身等于品行不端” 的固有认知,引导群众对老马产生恶感,丝毫不管这些官司是否可能是劣质企业被揭露了不端行为,恼羞成怒,对牢马进行的起诉。官方,公安,整这种春秋笔法?
因为当初罗永浩事件一人干倒一个企业。
这次无论企业还是当地政府都怕了,这毕竟是上市企业,百万漕工。
所以马逆这种都是收了钱的,都能影响到法律和舆论了。我们也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马逆这种资本家带了节奏,坚定地站在官方一边
胡说!!!抓起来!!芬太尼只是镇痛药而已!!这种造谣生事的还不抓起来吗??
喝过一次 就没再喝了
心脏跳的厉害 心慌 我就知道这个东西有问题
又碰瓷什么茶颜
记得还有大字报公布打工女学生的身份证号的吧
现在搞这个 乐见霸王和那个西贝一样
情况变成这个样子,霸王茶姬是该哭还是该笑啊。
刚才去 B 站看了(2026.3.3,17:44),马督工的频道正常更新,目前还是屁事儿没有。

欢呼与狂欢是不是早了点。这么着急干嘛啊
我宣布马逆是新一代相声宗师
他做到了让观众开心(看霸王茶姬乐子)和让同行团结(但不是相声界)
很可惜,学术界根本就没有 “准毒品” 这个概念。在马督工之前,也没人这么用过。
法律界也没有这个概念。
(根据评论区提醒更正一下,马督工前有人用过 “准毒品” 这个词,而且还是执法单位,生造名词很不严肃。但是,“准毒品”依然不是学术界和法律界公认的概念。)
法律概念讲究明确性,必须清晰界定行为边界,让大家明确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及违法后果,这样才能有效指引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如果使用 “接近”“准” 这类模糊表述,会让法律失去指引作用,大家难以判断行为合法性,增加行为风险,也让法律适用充满不确定性。
法律体系讲究逻辑严谨、价值统一,概念必须定义精准、范围明确。模糊概念容易引发条款冲突,导致解释随意,破坏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最终动摇法治的统一和可预期性。因此,法律必须以明确性为准则,确保概念边界清晰、规则效力确定,实现公平统一的司法裁判和社会稳定。
用大白话说,就是法律概念必须一就是一,不可含糊不清。
用在毒品概念上,同样有效。根据《刑法》第 357 条,毒品有明确的法定定义,即 “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谓“准毒品” 概念并无法律依据,任何物质在法律性质上不存在 “接近” 或“准”的中间状态,凡未被列入毒品管制的,均不得与毒品混同;凡被列入者,则严格受刑法规制。
咖啡因虽被列管,但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与毒品有本质区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咖啡因的使用与严重滥用药物有可比性”,多个权威机构也出面辟谣,指出“准毒品” 这一法律上不存在的概念,模糊了合法饮品与毒品的界限,属于典型的法律概念混淆。

所以好家伙,马督工这波操作简直是 “法盲式创新”,自己使用了个法律界根本不存在的“准毒品” 概念,还大张旗鼓地科普,这不是在普法,这是在 “糊法” 啊!按他的逻辑,水(一氧化二氢)也可以是“准毒药”,毕竟过量摄入此类物质,真的会水中毒。大米也可以是“准凶器”,往肚子里填多了能撑死人。空气也可以是“准麻药”,吸多了也会醉氧呢。

社会公众原本就缺乏安全感和法律素养,马督工作为一个有很大影响力的大 V,信口开河起来,对己对人,后果可不是一般的严重。
比如说,他点名的某茶企,股价应声而落,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都很惨重。而他自己也成了法制咖,被大家从他被铐的方式上猜测问题的严重性。

至于他的信众,倒是没受到什么伤害,反而可能是从中受益,工业化生产的茶饮可以不喝的话,对身体多少有点好处。
最后猜一下马督工是涉嫌啥罪名吧。我觉得马督工的言论本质是针对特定企业的虚假商业毁谤,完全符合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
目前官方还没公布马督工涉嫌的罪名和案情细节、证据,所以我只是猜测,毕竟构成此罪需证明行为人明知信息虚假仍故意传播,马督工可能辩称其言论是基于个人理解的 “合理评价”,而非故意捏造事实。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务中以“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的行为,一般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整不好司法机关可能还要想象竞合一下呢。
实话实说,明明有些一定的制作团队,但是对稿件出来后引起的舆论讨论从来意识不到问题。无论是,还是准毒品带来的舆论风波,当然还有很多事件。从后面的舆论情况来看,根本没看出来团队的思考痕迹。感觉就是一个人写完稿件,其他人也不看就点头了。站在事实立场,做媒体说一些话,或者引用一些新词,还是要综合考虑流量与负面影响的,剑走偏锋可以,如何收场也得考虑到。
上海警方保卫了现代奶茶生活。
保卫疯狂星期四,需要你的 50 元助力!


本来还不了解霸王茶姬这个品牌的,现在马上下单喝一杯
看评论区意思境外势力要发力了。
造谣辛苦了
看来上海和内蒙一样,营商环境都很好

另外作为美股上市公司,马逆粉丝可不可以发函给美帝那边提示此公司的风险
我去年就告诫过马逆的粉丝:
“马逆没资格定义任何事”。

这个简单的告诫,马粉丝听不进去,马逆这个正主看来也不 care。
所以这次就出事了。
马逆的套路是自己先下一个庸俗的个人定义,然后再展开批判。俗称射箭画靶,俗称制造议题。
这个玩法最大的问题是,你当然可以嘴一张就下定义,但那不过是因为你和你下的定义无关紧要罢了。
如果有一天你定义了会碰红线的东西,你又该怎么办呢?比如在我国零容忍的毒品问题。
马逆玩这套东西到今天,也是给自己养的太狂妄了,自以为天下无敌,连毒品的定义都敢下。
不抓你,怎么可能?
至于这个问题下还在鼠乘赢学的马粉丝,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们这个时候还护马逆,就和在雷区蹦迪一样。
你们再怎么找晶哥的话茬,拿那套目田价值观往这个事上套,试图扭输为赢,都是徒劳的,没什么用。
因为这次的红线真有高压电。
思之令人发笑了属于是(摊手

2026 年发财机会来了!做空霸王茶姬股票!赶快!啊!等等,出手已经慢了!可恶,我们错过了一个亿! = ̄ω ̄=

你们都没发现老马铐是被阿瑟从背后铐起来的吗?

我关注了老马 6 年,他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他要朝哪头放屁。人警察抓他的时候肯定跟人家犟嘴了,大概率还拿手扒拉人家了
人家怕他袭警,直接上背铐
别不信,以你们对老马的了解,你们觉得老马有没有看见出警记录仪就当镜头当场就演起来了
然后就把自己演了
可乐型碳酸饮料是唯一被允许添加合成咖啡因的普通食品类别。它的咖啡因最大使用量为 0.15g/kg(即 150mg/kg)。
目前国家对现制奶茶中的咖啡因暂无强制性限量要求,因为其咖啡因主要来自天然茶叶原料,而非直接添加。
奶茶的咖啡因浓度普遍比可乐要高。以常见 330ml 罐可乐为例,咖啡因含量约 33-40mg 。由人工添加。常规 500ml 奶茶咖啡因含量可达 150-260mg ,源于天然茶叶,一杯含量相当于 4-6 罐可乐。
常见的高咖啡因奶茶有
· 乐堂口 原味手工拉茶(无糖):428 mg / 杯 。这是上海市消保委 2017 年检测出的历史高点,相当于 4 杯中杯美式。
· 一点点 四季奶青:约 209 mg/kg 。
· 港式丝袜奶茶(如兰芳园等正宗茶餐厅):最高可达 600 mg/kg 。因高温拉茶工艺导致萃取浓度极高。
如何快速识别 “高因刺客”?
从茶地看,红茶>乌龙茶>绿茶。红茶(锡兰、阿萨姆)完全发酵,咖啡因最高;乌龙茶(四季春、铁观音)中等;绿茶(茉莉绿茶)相对较低。
从品类看,港式奶茶 > 厚乳 / 芝士茶 > 果茶。港式茶餐厅的 “丝袜奶茶” 通常浓度最高,很多品牌现在也会标注 “咖啡因含量较高” 的茶底。
你以为你罗永浩呢?说完资本还不赶紧往香港跑等上银镯子呢?

抛开事实不谈,马刑马竹马逆马工业党没有造谣,是公权力主动为企业办事而不是企业报警行使至少在法律上合法合理的权利。
:“他讲的都是真话,至于这真话到底真不真你别管。”
这就是我们理性客观中立的知乎用户。
还是该多抓这类人,不然总有人觉得公关手段高于维护合法权益。
作为一个三体粉丝,刘师兄事件生动展示了一个把二创潜规则当抹布使的危害远比版权流氓严重:只要一个人蹭大 IP,做几集顺应 IP 宣传的二创视频积攒流量,到一定程度了猛猛往里面灌政治正确的私货甚至直接寄生侵蚀原 IP,那他就可以把二创侵权无罪、政治大过一切的逻辑扣在所有异见者的头上。
我对 “准毒品” 这件事也是这个态度:马督工早在马超、马竹等一系列爆典事件上把名声搞臭了,现在他就是宗教教祖靠向结晶粉 “收租”过日子,他的 “准毒品” 既是吸引结晶粉送钱,又是利用身份政治恶心所有无辜者的言论,只是这次具体到了现实个体才能够动用法律手段制裁罢了。
如果就因为不是起诉而是报警就要去指责受害者,如果就因为是霸王茶姬不是一个普通人就要公关大过维权,甚至要给 “准毒品” 扶正,那不如直接说大家是在用身份政治和圣战逻辑,而非公德和法律逻辑看待问题;就算是动用监督权作辩护也是非常可笑的,马超马竹之后,马督工不通过市监局的造谣式监督本来就丧失了讨论奶茶咖啡因含量的合法性。
说到底,你乎都能因为流浪地球剧组复刻刘德华唐装拜年团建 “退空气票”,现在只想借马督工玩你们的推塔乐子也是习以为常、“理所当然”。
法务也罢,政府关系也罢,帽子也罢,编辑也罢,
大家都是打工人,对吧?
抓马重要嘛?
不重要,
也很重要,
公平,正义,舆论,人心?
那是什么?有 kpi 嘛?
噢,舆论可以有 kpi,
那手拿把掐。
大家都是没有心的打工人。
[妲己语音]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灵活底线就是这么用的
大家尽早适应,适应不了就去考公,起码 0.1 个自己人
马前卒在蹭准 50 万的擦边球
对霸王茶姬路转黑,我记得这个杂牌子在国内好像也有店,是不是可以举报到当地查一下它的食品安全质量
刑事好像是公诉案件吧
霸王茶姬如果报案的话,是否是刑事案件需要检察院确认吧?
没确认之前只能说是有嫌疑吧,上海警方这样程序上是否完全合法?
厉害了
这个奶茶品牌店铺没多少,引起的公共关注这是第二次了把,还都是反派的角色出现,真的是厉害呀!
上次恐吓设计师,给大众外卖店铺送出了国风包装,这次不知道又会迎来什么。
现在这些搞餐饮的真不得了,一个个都学到了的精髓。
他孩子不能考公了,他节目还能看不?
六大派围攻光明顶了😃
说奶茶是准毒品 这是在进行评论 不是在陈述事实 不存在造谣这一说
他家股票从出道就一路下行啊

如果最后走到刑事法庭,不知道马督工能不能请蔡雅奇律师做刑事辩护
怎么这么多给马督工洗稿的,点进去都是挺乌的,挺以的,大家有什么头绪么?
本来只喝蜜雪冰城的,这下不得不尝一下霸王茶姬了
这是合理的批评,不属于刑事犯罪。

这么看待
霸王茶姬算准毒品的话,马上意式浓缩和有的人喜欢泡的浓茶是不是也算准毒品了,咖啡机和茶壶也要成制毒工具了
唉,资本
一茶一酒一预制菜厉害得很
我的评价是报警报晚了,现在才抓,很多人估计都有点懵
如果我没记错,霸王茶姬好像就是前段时间声援满服的品牌之一吧?

营商环境越好,生活环境越坏 [思考]
感谢警察蜀黍给马铐留了案底,彻底断了任某今后想当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念想。
当时应该同时办 “戒准毒瘾学院”,然后把税交了,这样就不会有这些事了。

知乎被马逆占领了,刷到哪都是他,有啥好评价,都不是第一天玩这游戏了,基操勿 6,菜就多练
知乎上的爱沪人士咋不出来,给我这个乡下人解释解释呢
谁再说红毛远洋捕捞是因为自制权利大我就狠狠笑话他
geek 湾,马逆,不一样被拿下了吗?
最好越闹越大,上个抖音热门,让好几亿人都知道有人 “造谣” 霸王茶姬是准毒品,以后霸王茶姬如果倒了,记老马一等大功。
好不容易拖过去的热度,哗一下又被炒起来了
你猜是开门做生意的奶茶慌,还是一天到晚骗廷杖的马逆慌
我非常不喜欢马督工对某茶饮品牌的【准毒品】评价。
但是我更不喜欢这个事情里帽子和某些人的逻辑和观点。
1. 如果说某茶饮品牌符合法律法规并且不是毒品,所以拘留他是正确的。
那么必然当初因为鸿茅药酒的事情拘留医生更加正确,因为医生说的都不是【准毒药】而是【有毒】【毒药】,《中国神酒 “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2. 如果马督工使用了【准毒品】这个【并非他创造的】、【定义不够标准严格】的概念去形容某茶饮品牌是应该被刑拘的。
那么以下【央视称电子游戏是电子海洛因】和【很多人称吴柳芳、x 游戏是软色情】都应该被刑拘。
这都是性质一模一样的事情。
对应:【准】->【电子】->【软】,【毒品】>【海洛因】>【色情】
顺带一提,【软色情】这个攻击现象就是我不喜欢马督工用【准毒品】这个词评价的原因。
这么多笑子洗地呀?
中国对于毒是 0 容忍的,
这个人今天能造谣企业用毒,明天就造谣你个人用毒,
虽然这人没啥影响力,信徒多为三和大神,
但是到处瞎说也会严重污染网络环境,降低人们对毒的感知阈值,
别说抓起来了,就算关上六个月我也觉得没什么问题,敢说就要敢负责,不然以后谁信你嘴里出来的闲言碎语?
活该,哗众取宠
我看有的上海 ip 的还在引以为豪
上海的社会坏境向内蒙靠近了,这种人居然觉得是好事?
这种人是不是在上海没房啊?这种事情越来越多,上海房价会涨还是跌?
所以上海房价还得跌
你乎是这样的
一帮子又不怕开水烫又吐不出象牙的玩意
霸王茶姬但凡认识两个辅警就能解决老马。这个事肯定上不了台面,大概率是过完年回家被铐的,马逆别说出国,但凡一直躲到家里上海警察也不至于跨省去铐他。
只能说老马没有罗太君的敏锐性。
我觉得以以往的工作经验来看还是定他骚扰刘亦菲的罪比较好,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马督工这类人怎么还不移出去?
郭利,鸿茅药酒等先例,还没让他看清赵高吗
勇哥没被,马督工先被抓了,这下文明程度山东 > 上海了。
还拿电子海洛因举例。红绿灯组团提前抢跑红灯的二轮车就是知友吧,和牢大一样,问就是沙克也干了。
看来魔都也内蒙化、湖南化了
忠告马逆粉丝读读法律吧,别再执迷不悟了!
最近有很多人用鸿茅药酒谭秦东案,以及光明日报的 “游戏是电子海洛因” 给马逆洗地。我感到很无语了,只能说不是所有的中国人有基本的法制观念,也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配叫中国人。像马逆这种违反刑法的犯罪份子就应该钉在耻辱柱上,永远不能翻身,有什么资格继续出镜做视频?
当年的鸿茅药酒谭秦东案,谭说药酒 “是毒药”,和马逆说奶茶是“准毒品” 一样,纯属造谣,因为鸿茅药酒完全合法合规,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至今仍在售卖。而霸王茶姬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甚至会注明咖啡因含量,也是合法合规。所以当年警方对谭秦东采取和马逆一样的刑事措施是完全合法的,只不过当年中医黑用舆论绑架司法,导致这种谣棍最终没有依法严惩放出来了。
这个世界没有人因为奶茶上瘾荒废学业,盗窃抢劫,但 2000 年以后非常多的人因为游戏上瘾发生很多恶性事件。所以光明日报称电子游戏是 “电子海洛因” 更是完全准确的评价,当年很多人因为电子游戏荒废学业,盗窃抢劫,打架斗殴。而且当年医院治不了这种游戏瘾,很多家庭束手无策,生不如死。同时 “电子海洛因” 与“精神鸦片”一样并没有对游戏行业造成危害,这篇报道发出后,游戏行业反而越来越繁荣,所以光明日报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光明日报所做的就是马逆所说“批判国内不好的现象,守护我们的现代社会”,你们这些马逆的粉丝攻击光明日报,纯属左右脑互搏,只有立场不懂得独立思考。
实事求是的说,咖啡因根本不会上瘾,哪怕是所谓的 “面面”,危害性极小,危害性不足烟酒的 1/10,而法律只是禁止提纯的咖啡因(除了某些药物和食品),但对于自然萃取或者浸泡的没有限制,马逆按理说应该能搜到这些法律常识,却能造出这种谣很难说不是收美国钱,想打击霸王茶姬股价。对这种为国外烂钱攻击国内民营企业的,就应该没收全部财产,判无期。
我不喜欢喝奶茶,出门几乎只喝可乐或者雪碧,从今天起我会每天一杯霸王茶姬,并推荐给家人朋友。虽然我不讨厌马前卒,但我对西贝事件,莲花味精事件记忆犹新,优质的品牌不应该被自媒体造谣玷污。我能做的不多,以后马前卒的作品一律抵制加辱骂,从此只喝霸王茶姬这个牌子。
马逆属于他被缅北绑了,我都不觉得他是无辜的东西。
汉改满钻邵敏郑策漏洞,以前当粉红粉中藏黑,后面被人称为 “马督工”,呼吁社会化抚养,而这种理论在斩杀线事件出来以后暴露了其鉴证真实水平,俄乌站乌就算了,还各种宣传各种偏离实际的战报,搞出了三千公里防空网,而做自媒体在军事层面洗白抓壮丁,吹美国铁路,重新定义超高音速导弹。。。
而最逆天的就是站满反汉。(是的,你以为他改满以后不纳投名状吗?)
所以,我的评价是——活该。
希望没有释放的风险。
呃,有這樣的能力,還不是想放就放唄,這樣別人會更不敢喝吧,公關牛大了,生怕別人不知道。
哎呀,不查還不知道,之前霸王茶雞二四年的時候還弄了個「乾隆一號」,這就不奇怪了,現在大家可都有些見不得清狗賺錢呢。
有本事进行辩论和科学举证,没本事才公报私仇
这是好事啊,又多了一个省钱的理由。
类似的事情很多年前大家就见过一次,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毕竟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这要是放到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老马直接背后中 8 刀自杀了。赢!
攻击他人准汉奸,准人渣,准间谍,准淫虫,这是辱骂和造谣他人,2024 年北京有人造国家队奥运金牌得主黄谣就是被行政拘留了
准毒品是一个指控行为,定义为造谣也没什么问题就是,要看法院和检察院认定。
造谣要成本的,成本就是任某成为嫌疑人。
可不可以判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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