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码头一名 14 岁女孩落水遇难,围观男孩被指责见死不救遭遇网暴,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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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耄 o 耄 o 发表

我在岸边 ≠ 我能游泳

我能游泳 ≠ 我能救人

我能救人 ≠ 我能上岸

你网暴我要的不是见义勇为,

你只是遗憾没有多一具尸体来感动自己。

知乎用户 小仙女 发表

我去抖音搜索了一下,我发现指责围观男孩没有施救的是一些姐妹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登。

但是他们的评论区,已经被冲了,如下图所示:

知乎用户 卢诗翰 发表

我始终认为道德绑架是一个特别愚蠢而下作的行为,尤其是在这个社会共识不断解构的时代。

如果见死不救是男生的问题,那么导致大众见死不救的社会氛围,又是谁的问题呢?

这个时代是一个传播非常快的时代,前人砍树后人遭殃在过去是一句格言,但在现在无数短视频的传播下,是真的具有极强时效性的。

第一年你喊谁要他救了,第二年下水救人的就会少一半

第二年你指责救人者姿势不当性骚扰,第三年救人的继续腰斩

第三年救人的怕被诬告,特意录像,结果你说他侵犯肖像权

那第四年下水救人的就应该绝迹

所以先不要要求别人,先思考一下自己,过去几年,你为见义勇为的人,做了什么?

男生救人身亡,女生冷漠回应的时候,你为他发声了吗?

男生拼了命救人被指责性骚扰,你为他辩护了吗?

救人者被网暴到道歉的时候,你出来制止了吗?

麦子熟了五千次,救人道歉第一次,这么魔幻的剧情,你总不会什么都没干吧?

一不要你拼命,二不要你冒险,甚至不需要你下水,只要在见义勇为的勇士被网暴被指责的时候,

发声支援一下他们,这门槛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吧?你行动了吗?

你没有

所以不要扯什么如果我在现场,我一定下水救人了

下水救人的现场你不在,那帮助见义勇为者的现场,你总在了吧?

我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过去几场争议我都在,我都坚决的为见义勇为者辩护了

如果一个社会不为见义勇为者辩护,

那就代表在其逻辑下,见义勇为者无关紧要,

那自然也意味着,你没有资格去搞道德绑架,既然有没有都一样,你还扯什么大道理呢?

你希望他人见义勇为,那就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

你要觉得见义勇为不重要,那就继续无所谓对待,

但你千万不能,一边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漠视见义勇为者一次次被指责,一边又希望大众永远热心肠

这不可能

所以如果你真心诚意的想要救更多人,那么你最应该做的不是道德绑架,而是维护社会共识。

谁破坏了社会共识,谁就是杀死后来者的凶手。

知乎用户 寂静之岭 发表

不做好人都要被网暴,那做坏人的一定网暴的更厉害吧。

就比如幼师给男童吃避孕药用四百度的热熔枪头烫人嘴唇,大记者还包庇。

知乎用户 盐汁小油梨​ 发表

这个新闻出来的第一时间,我就跟我儿子说了,遇到这种事,给我有多远滚多远,他泳技不佳,自己还是未成年,陌生人的事,跟他无关,人又不是他推下去的。

没办法,现在这个社会,我只能这样教育孩子。就算被网暴,我好歹还有个活生生的孩子。

知乎用户 黑城 发表

现在已经进化到了围观都会被网暴的地步了

知乎用户 羽毛的传说 发表

不觉得这文字内容里很不对劲吗?14 岁的女孩,有一个朋友叫 “陈先生”?成年人?确定不是同学、老师、亲戚?

一个成年人,去和 14 岁女孩交朋友?还在自媒体上吃人血馒头?

知乎用户 脑阔子 发表

网友们变聪明了

知道围观的人会拍摄这件事

那么问题来了

拍摄围观男孩的人,自己怎么不去救一下?

知乎用户 牛肉咖喱西红柿 发表

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名单,82 人,女性 3 人

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名单,58 人,女性 5 人

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名单,115 人,女性 12 人

无意挑起对立,仅对官方消息进行汇总

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含群体)名单

2017-04-25 来源: 人民日报

一、全国见义勇为英雄(7 名)

冯战峰 牺牲前系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院务部勤务保障营警勤汽车队副班长

卢伟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王安镇山炮村村民

高文彬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万柏林一大队协警

姜顺玉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崇文分公司直属二队中队长

罗腊英(女) 牺牲前系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杜村乡上峰村村民

孙利东 牺牲前系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东鞍山铁矿铁运作业区电机车司机

张猛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住建局职工

二、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3 个,共 34 名)

赵志刚、张永岩、孙长生群体

赵志刚 牺牲前系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朝阳街手机市场业主

张永岩 牺牲前系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朝阳街手机市场业主

孙长生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朝阳街手机市场业主

曲立国、曲日东群体

曲立国 中国人民解放军 65316 部队司令部政治协理员

曲日东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和田 “6·15” 勇斗暴徒 29 人群体

温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审计局司机

杜永强 新疆和田市建筑工人

刘岩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沈勇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杨永青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周书喜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候孝忠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李正广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刘宪忠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荣金龙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魏辉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张教社 新疆和田市个体司机

王辉 新疆西北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

马建国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叶立恒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马天水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霍平喜 新疆和田市个体工商户医生

邱道彬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翟跃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退休干部

张勇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刘碧茹(女)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李永福 新疆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吐送买买提 · 肉孜买买提 新疆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居民

赵军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李长良 新疆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居民

周卫 新疆石河子市个体户

吐送托乎提 · 买吐送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陆光贵 新疆和田市个体户

张福云 新疆喀什市食品公司退休职工

三、全国见义勇为模范(38 名)

张波 山东省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七分公司四队驾驶员

张丹华(女) 牺牲前系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翼钢公司质检部理化中心主任

张德云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诸福屯镇诸福屯村村民

王宏跃 天津市蓟县邦均镇下埝头村村民

白祯 牺牲前系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公司退休职工

石树增 牺牲前系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机关工作部退休职工

李迎福 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星汇半岛小区物业保安

白光 牺牲前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干事

方江 上海市黄浦区众和协管服务中心交通协管员

王君荣(女) 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泰康人寿公司业务员

乌布力 · 哈斯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六十四团十六连农民

符传道 牺牲前系海南省文昌市罗豆农场第三作业区南洋村村民

陈大富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白塔街社区居民

曹承全 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学生

何洪成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中心物流园区管理局资料员

陈松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尔轰村村民

郑江 安徽工业大学冶金与资源学院学生

覃健(女) 牺牲前系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培英小学教师

朱荣江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金色阳光建筑工地工人

强巴曲扎 牺牲前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农牧局干部

张德雄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麻溪铺镇居民

乔永刚 牺牲前系新疆巴音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107 项目部外来务工人员

岩嘎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孟连支公司职工

王燕莺(女) 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中田村村民

崔冬生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升房屋维修队经营者

叶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居民

李颖 牺牲前系江苏省昆山市吉美川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职工

柯昌芳 海胶集团新中分公司石盘 13 队退休干部

朱长海 牺牲前系安徽省滁州天长市金集镇初级中学教师

彭升权 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新政村村民

宋彦峤 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

谭帆江 牺牲前系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道坪镇英坪村小坝组村民

张锁锁 甘肃省静宁县灵芝乡张堡村村民

张磊 陕西省乾县政协办公室职工

陈忠贵 牺牲前系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马永海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韦州镇旧庄村村民

白确(女) 牺牲前系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扎西通卓林寺庙管理委员会干部

张健 云南省马关县南捞乡塘房村村民

四、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12 个,共 36 名)

刘新军、贾晓玉、杨明群体

刘新军 河南省淅川县大石桥乡杨营村村民

贾晓玉 河南省西峡县上贾沟村村民

杨明 河南省淅川县寺湾镇高湾村村民

向明勇、史贤安群体

向明勇 福建省晋江市个体工商业者

史贤安 福建省晋江市阳光兴泰酒店经理

秦开美、王林华群体

秦开美(女) 湖北省潜江市浩口三小教师

王林华 湖北省潜江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林朝生、何敏端群体

林朝生 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 “清爽” 大排档经营者

何敏端(女) 福建省东山县第二中学学生

武耀宗、潘东东、李二阳群体

武耀宗 牺牲前系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潘东东 河南警察学院学生

李二阳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

梁宵、徐佳、蒲明君、卢中华群体

梁宵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麦当劳餐厅部门经理

徐佳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麦当劳餐厅部门经理

蒲明君 大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作业大队大修一队副队长

卢中华 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质检研发分公司质检研发联合党支部书记

徐龙宝、李日辉、杜振东群体

徐龙宝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保卫科副科长

李日辉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保卫科科员

杜振东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保卫科副科长

阿克苏 “6·27” 勇斗暴徒 4 人群体

李运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个体户

薛付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个体户

杨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个体户

付学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个体户

梁磊、卢念祥、周运万、刘丹、徐夏群体

梁磊 江苏省扬州职业大学体育学院学生

卢念祥 江苏省扬州职业大学体育学院学生

周运万 江苏省扬州职业大学体育学院学生

刘丹(女) 江苏省扬州大学水利学院学生

徐夏(女) 江苏省扬州大学医学院学生

王志忠、李龙飞、张雨雷群体

王志忠 牺牲前系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文峰村白塔组村民

李龙飞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个体工商户

张雨雷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三坝村车站组村民

顾金芳、禚杰、张玉龙群体

顾金芳(女)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北蔡支行保洁员

禚杰 山东省郯城县重坊镇倪村村民

张玉龙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毛集镇毛集社区居民

孙成福、孙成财群体

孙成福 牺牲前系青海三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成财 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鼓楼花园小区村民

(新华社北京 4 月 24 日电)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值得注意的是,现场有多名女性选择了袖手旁观

知乎用户 拓跋炅 发表

如果有哪位是想救的,我给你写三个字,你去搜完了,你再决定救不救。

看好了

知乎用户 萨克斯面试呢 发表

围观男孩原本想救的,一回头发现大家都在拿手机准备拍摄他下去营救的画面,立马蚌埠住了

知乎用户 油弹钢铝 发表

见怪不怪 版本跟进而已

知乎用户 野生的狐狸 发表

救人了,会被网暴;不救人,也会被网暴。

但救人,有可能会死;不救人,一定不会死。

面对水鬼,该怎么选择,大家心里有数了没?

知乎用户 上发条的鸟 发表

男孩看到水里是女的,又发现自己好像离得最近之后,他用 0.1 秒就想到了未来自己一定会遭受网暴…

所以他无奈的气笑了

而结局不出所料

知乎用户 懒得想名字 发表

男孩要是也头上长摄像头就好了,可以把不去救人 拍他的玩意儿也发网上。

这种拍照踩空怎么看应该就以下几类人的责任吧。码头的管理有没有做好警示和准备救援设施。监护人有没有教育监护好。然后逝者为大,逝者自己的责任就先不提了吧。

和路人的关系是?学生时代如果老师好好做过安全教育的话,都知道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和专业设备,救落水的人有多容易把自己搭进去吧。

知乎用户 公子斩月​ 发表

没办法,上一个为众人抱薪者已经冻死在风雪之中了。

知乎用户 天选汉人 发表

我外甥每半年见一次,每次见面我都给洗脑!

遇见不认识不熟悉的人跌倒不要扶!

不要游泳,不要玩水,不要玩火,不要玩电!

任何人遇到危险不要救,赶紧走开,跟你没关系!

过马路要看红绿灯看车!

不要给乞丐给钱!

不要和女孩子单独在一个房间!

骑车不要速度太快!

最好尽量不要看热闹!

不要和不熟悉的人打篮球踢足球!

有孩子的还是要给好好说,我小时候玩水玩电玩火,现在想想长这么大,真是神仙保佑!

知乎用户 胡时豪 发表

知乎用户 星落风起​ 发表

我反正告诉各位男生一点

在社会上遇到此类事情 一律以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为优先

因为这种事情就是一个不等价的交换

你救人成功了 给你抖音说两句好话 没了

你救人失败了 牺牲生命了 抖音给你哀悼一下 没了

你没救人 抖音骂你两句 没了

你是真的要牺牲生命 对付只是说两句话

交换成本是不等价的

这还是建立在施救对象道德水平高,没有额外麻烦这个前提上。

所以说不要为了几句道德压力就做出这种不等价的行为

生命安全永远是最重要的。

你什么都不做 永远是不会吃亏的

知乎用户 可以是假名吗 发表

不应该是侵犯男孩的肖像权了吗?

知乎用户 大元建设基地 发表

他其实是穿越回来的,上一世他为了救这个女的,把她救上来,自己被女的踹下去淹死了,死后回到救人的这个时间,发现自己复活了,才释怀的笑的,你们能不能别说他啊

知乎用户 pokemoncx 发表

宁遇网暴,莫见法医。

另外,泳池救生员标准是潜泳 20 米,25 米 20 秒,天然水域自行提高。

知乎用户 猫狗素食爱环保 发表

夏天到了兄弟们要注意水鬼

知乎用户 飞翔的天空 0806 发表

上一个被两个小仙女喊着去救人的男生最终发现实际上是要去救一条狗,更悲惨的是那个救人的男生没上来,请问新闻最后报道那两个女生了吗?前人砍树,后人暴晒,你不能总是在对你有利的时候美美的隐身

知乎用户 江南 发表

上一世,秦萧见义勇为,救下了假装溺水、想要害人的柳如烟,结果反被柳如烟按在水里淹死。柳如烟要为白月光复仇,只因她的白月光诬告秦萧推他下楼。

这一世,秦萧重生回了见义勇为的那日,看着完好无损的自己,以及在水里挣扎的柳如烟,想起还在期盼自己回家的家人,忍不住笑了出来。

知乎用户 咋了嘛 发表

游泳技能不佳不要逞强,男生不下水救她是很合理的事情,因为有极大的概率不是人被救上来,而是女方上来他上不来或者两人都上不来。显然这次的男生水性不好,大概率是无法判断女生能不能自己上来的,所以没有盲动先观察,最终也确保了自己的安全,给他点个赞

知乎用户 休言​ 发表

别说围观男孩了,就是会游泳的警察在旁边,下水救人前也得看看下面的视频给自己冷静冷静。

知乎用户 总之就是很方​ 发表

其实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因为,现代的进步主义,更注重于维护受害者的利益。

" 救了人不代表你有侵权的权力。”

“就算她马上死了,你救了人家,就能在网上传播湿身视频?”

之前,一个 6 岁的小女孩掉入水中,一个大哥托着她的屁股将其送到桥上,被指猥亵,“救人不是你猥亵未成年人的理由”,“我怀疑这个男性故意的,救人用的着碰这个部位?”

之前一女子溺水被救上来,一位大哥按压其胸墙被指猥亵,“女子晕倒,你就能随便乱摸?”“救人不是你猥亵的理由”“是不是只要她晕倒了,你做什么可以被视为救人,是不是还想草醒别人?”

我希望你在我需要时,像圣人一样无私地救我;更希望你救完我后,像仆人一样安静地离开。不,最好你能像罪人一样,因为我将保留追究你‘性骚扰’、‘侵犯肖像权’的一切法律权利,别扯那些有的没的,就一句话,我维护自己的权益有错吗?

没错,现代的进步主义的重点是,我维护自己的权益有错吗。难道你救了我就可以什么什么,就等于卖身契吗?

这,也是我不推荐别人下水救女性的理由。

知乎用户 池长正 发表

说真的,我在抖音和知乎都看了,没看到有针对男孩的网暴啊,大家都是看戏心态。风气正在变好。

谁在网暴他,小红书吗,没有下载,不了解这个平台。

知乎用户 tamango 发表

啥都没做都要被网暴,真去救了我看少说得赔两百万加枪毙五十遍吧

知乎用户 喝醉的丁酒 发表

不看。

原子化是一种趋势,是被各种有形或无形大手鼓励的方向。

古代讲让民勇于公斗怯于私斗。

现在是也是当讲让民勇于公救怯于私救。

顺势而为。

知乎用户 赤霞珠 发表

水鬼钟之前还有一个很有名的事件,自己的猫掉水里了说是自己妹妹,骗一个少年下水然后被淹死,它自己跑了。。。跑了。。。跑了。。。

知乎用户 巴尼 发表

“14 岁女孩”

“朋友陈先生”

“相距 30 多公里”

“当天多次微信联系”

“未能赶去见面”

有感觉了吗?

知乎用户 西斯領主​ 发表

首先,如果从网上照片来看,这个 “见死不救” 的男孩,很可能是个残疾人:

你看他是不是缺了一条左臂?

这个角度比较模糊,很难说他是不是在笑。哪怕他真的在笑,我也不会怪他 —— 换做是我,眼前有个女孩落水,回头一看,岸上那么多四肢健全的成年人,指望我一个四肢不全的残疾小男孩跳下去救人,我除了笑还能怎么办?

另外,这里有个合订本,仅供参考:

罗马不是一天内倒下的,人心也不是一日就寒的。

知乎用户 斯雷因 666 发表

恰恰说明不下水是对的,这要是人没救上来,肯定更要网暴,救助过程有问题网暴。围观的女孩呢,不应该互相帮助吗?

知乎用户 都会发生 发表

他不救,也没有喊别人去救

比那帮躲在手机后面,然后要求他去送死的人道德水平高多了

知乎用户 llfzgq 发表

一个未成年男性没事河边玩会,有人落水了,扭头一看一堆手机拍着你等你下去救,这谁绷得住。

知乎用户 道观里的老衲​​ 发表

所以拍视频的为什么不下水救人?

知乎用户 黑白双丝 发表

【水鬼这一块 (一补)- 哔哩哔哩

https://b23.tv/nyb1N4w

昨天刚在 B 站看的视频,今天就在知乎看到问题。

视频里的男子也想救人,但要是没当机立断的哐哐几拳,就被抓替身了。

知乎用户 燃烧的干冰​ 发表

我看到该男子的肖像权被侵犯了。

知乎用户 赵观杉 发表

14 岁女孩的朋友陈先生?

怎么感觉这么诡异呢,陈先生?如果是 14 岁女孩的父亲的朋友,倒是很正常。

14 岁女孩的朋友…… 先生????

知乎用户 钴锝锂铵 发表

你说的那些见义勇为的男人,我知道那些人,他们有的很年轻,却永远的躺在了黑暗的水底被人遗忘。与其被人缅怀和嘉奖,我更希望他们能回到自己的父母 / 妻子 / 儿女身边。

网暴算个 P,那盏等待你回家的灯才是你在人世间最值得的东西。

知乎用户 哎呦吗呦 发表

抖音和微博相关新闻的评论区,看得人丁暖!

知乎用户 0.9K 大官人 发表

今天刚看了一个毛骨悚然的水鬼视频,小男孩下水救她,结果硬把男孩往下拖,急的孩子直接愤怒的拿手锤她,截图截到。

很多评论和弹幕都在说这长发水鬼很明显能控制自己的脑袋在水面上,而并不是不会游泳的人落水后慌乱拍打,这就很可怕了。

不得不怀疑这个群体真的就跟韩国那个知名的 M 歇脚团体一样有自己的行动纲领。

另外老祖宗的面相学大数据分析真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乎用户 Al-hydraulicer​​ 发表

如果救了,不论成功与否,会有这样的记者跳出来说猥亵。

所以呢,还是保全自己的生命或者名誉重要。

知乎用户 星转流月 发表

网暴?

凭什么网暴?

人家当事人女孩儿都没说啥,结果一帮吃瓜的咸吃萝卜淡操心上了!

来,伟大的乎友们告诉我,当事人女孩儿有发声责怪人家男孩儿吗?

知乎用户 真实姓名 发表

我国每年大约有 5.7-5.9 万人溺水身亡,未成年人占比 95% 以上,其中八成是男孩

15%-20% 的溺亡者是下水救人自己搭进去的,其中九成是男性。

由上可知,指责男孩见死不救是非常没有道理的,甚至不应该鼓励青少年下水救人,很容易再搭进去一条生命。

顺便,尽管每年溺亡者八成是男性,但是见诸热搜的似乎往往以女性落水者居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 tpwsf​ 发表

2024 年 8 月 23 日 23 时 50 许,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民警李燮,在该县安阳镇风雨桥附近的澄江河抢救轻生女孩时,因河流湍急,李燮将女孩推到河岸后,自己体力不支牺牲。

知乎用户 低调的装 X 猫 发表

回头一看,岸边全是拿手机拍视频的,还让他去救人,这谁绷得住。

知乎用户 天降圣光​ 发表

还记得当初救人男子把救人视频发网上,然后被受救者举报侵犯肖像权的事吧?

当初知乎相关问题下可是窜出来一堆女搁那指责施救者的。

各种污名化和臆测。

现在好了,不救了。

还有人指责,但大家更倾向于指责那些道德绑架别人 “为什么不牺牲自己去救人” 的人了。

而且,知乎这,也没怎么见女的窜出来指责围观男孩为什么不救了。

也有可能那些女的不愿意被打脸,毕竟当初冲施救者的时候,她们可没少绞尽脑汁给施救者罗列 “罪名”。

但更有可能,我也更愿意相信,她们压根不愿意,也不稀罕别人(尤其是男性)去救她们。

所以,由此可见,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不救是对的。

路人保住了性命和名声,免于被网暴和污名化,还排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落水女免于了 “肖像权被侵犯” 和被臭男人藉此“占便宜”。

皆大欢喜,双赢!

当然了,我为何说 “落水女”,而不是说“落水者” 呢?

因为,如果我哪天不小心落水,我是希望有人救的,哪怕把我光屁股拍下来,只要能救我,我也不介意。(当然了,哪怕你发出去,也大概率和谐了)

我希望不会有这一天,我也会尽可能不去危险水域,但如果有这一天,且你能够自保的情况下,我只想说:救我!请一定要救我!谢谢!

最后,说另外一个案例,我记得就是 “救人者被举报侵犯‘肖像权’新闻” 没几天,也有一个新闻,也是有人落水。

当时有人想要施救,但是水流太过湍急,落水男子怕拖累施救者,大喊不要管自己,然后被救上来以后,立马下跪,给施救者磕头谢恩。

至于再后续的新闻我就不知道了。

知乎用户 画画的花噎菜 发表

其实各平台评论区里指责见死不救的都被骂了,并没有被网暴。

知乎用户 谢谢啦 发表

网暴一个未成年人🥸

知乎用户 Gahole 发表

我觉得围观不施救完全没有问题。

旧的社会共识被一群自私的人打破了,大家形成了新的社会共识。那么当你拿旧的社会共识来要求别人的时候,别怪人把你当沙币。

孔老二有个子贡赎人,子路受牛的故事。

鲁国有个政策:
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鲁国人把他赎回来,可以找国家报销赎金。

子贡赎回了一个鲁国人,但他不要国家报销。孔子反而批评他,说:你这样做看起来很高尚,但以后普通人会想:“我如果赎人还拿报销,就显得不如子贡高尚。” 于是很多人可能干脆不赎了。

另一个故事是:
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对方送他一头牛作为感谢,子路收下了。孔子反而夸他,说这样以后别人会觉得救人可以被感谢、被奖励,更多人会愿意救人。

当社会大量宣传当水鬼害人,而且还实施了害人,没有被绳之以法的时候,大家默认落水的人就是水鬼。

我看很多古代流传下来的文章,作品。都在说好人有好报,特别多以身相许的事情。还有很多迷信事情,这辈子好好干,下辈子天龙人。这辈子害人,下辈子当畜生。但凡接受过教育的人,都会不屑一顾,这种属于麻痹底层大众的宣传。但是为什么那么多聪明的中国人还是坚持让这些好人好报的事情流传下去,而不是厚黑学大行其道?就是要劝导整个社会向善。

现在女拳横行到处打拳抢占资源,那么大家宁愿双输,也不愿意给出自己的善意。

知乎用户 Silence 发表

在没有救生装备的情况下,即使经常在野外游泳的野泳爱好者,下水去救助落水挣扎中的人也是很危险的!河南男子施救落水孩童被指「过于淡定」,男子回应「并非不急,是在等待救人时机」,如何评价他的做法?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救助他人本为人之常情。但世道变迁人心不古,很多人都会犹豫评估!

知乎用户 小陈啊 发表

那些砍树的前人们有人受到了惩罚吗?

反倒是这些年来好人没好报的事情屡见不鲜

这种情况下社会风气怎么可能不变的冷漠起来

而且水下救人这种事比扶老人还吓人,毕竟扶老人可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扶

值得一提的是几天前刚出现一起水鬼事件,都脱离水面了还在拼命拉着男生往水里拖,好在男的被岸上人拉了上来

知乎用户 焚琴 发表

本来这一代年轻人应该是中国历史上道德素质最高的一代。

但是现实成功让他们变成了道德认知最高,但道德实践几乎没有的一代。

并且他们不会有下一代。

知乎用户 DOS DIOSAS​ 发表

热忱之心不可泯灭,体恤弱者,互相帮助,无论与哪国的人们都能成为朋友,纵使这份感情被背叛过千百回。

但她们是超兽

知乎用户 战力旺盛的波伏娃 发表

之前就有一个男性下水救女人,被指责侵犯了肖像权然后被迫道歉的事件,问题在这里

救落水女的男性因侵犯肖像权而公开道歉,是否体现尊重女性?

这个问题点进去大量热门回答和评论,就告诉你这个救人男性救人是瞎添乱,没有他救女人也没事。还说人家下水救人是表演,是要带货了,对这位救人男性也是极尽嘲讽羞辱,稍微非挂人地截几个图:

知乎用户 爱聊天的莱布尼茨 发表

同一天看到的新闻,有些感慨

知乎用户 劫度 发表

这可能是个标志性事件

因为这个年轻人已经识破水鬼局

而且全网很多年轻男的也已经意识到现实里不少水鬼局了

所以以后不要做局了

知乎用户 bbaassddff 发表

快抓住那个长发女人,没有能力施救却不当伸手导致女孩死亡。

施救者未能成功施救,最终导致死亡,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知乎用户 苍茫大地雇佣兵团 发表

看到其他的回答很欣慰,网友终于知道 “有视频是因为现场有摄像设备拍下来了” 这件事了。

知乎用户 小潭静水 发表

前段时间网上热议一场大火救儿童还是救自己的狗的时候很多人说救自己的狗,这不就是成果吗,以后会救人的只会越来越少。

另外一个数据,据中央政法委公布数据,最近三年,2022.10-2025.07 , 不算那些救人之后拍拍衣服走了没有上报的,光是官方认证的见义勇为人数就有将近四万人,男性 90%,女性 10%,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大概有五百人,因见义勇为而致残的大概有七百人。

有些指责别人见死不救的可以先看看有没有为这四万见义勇为的人或者这一千多死伤的人说过哪怕一句话

知乎用户 东南蛋炒饭 发表

旧闻

知乎用户 交界地耐杀王 发表

怎么看?没看法。

首先得排除问题里的一个词语,“见死不救”,既然带着这个前提来,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说的都对,尊重理解祝福。

(毕竟现场人也有好几个,也有人报警了,你说见死不救,那只能是 “除非跳下去救人不然就是见死不救”)

抛开这个不谈,问题有两个(注意,以下 “见义勇为”=“下水救人”,是这个问题语境下预设的见义勇为):

第一,“见义勇为” 本身并不是 “义务”,甚至在安全教育里是个 “不被提倡” 的行为,任何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都是“保护自身安全为主,立刻报警,等待专业人员”。

(注意:报警≠什么也不做)

第二,假设 “网暴” 存在,网暴是什么性质不用我多说了吧,法条里写着的。

至于我的看法吗?

见义勇为值得尊重,我不会说这些英雄都是傻子,但 “见义勇为” 这个行为本身不值得效仿,除非你是专业人士,尤其是有大量扶老人反被讹,下水救人被指性骚扰等相关事件 “珠玉在前” 的基础上,就更不推荐了。

中国有句古话:西西务者为(四声)俊杰。

知乎用户 渣渣 发表

还是抖音老哥说的好,我要是蹲在那,扭头一看一群女的在那掏手机对着我当督战队,我也绷不住

知乎用户 蝉鸣​ 发表

懂?

知乎用户 神必壬 发表

我帮大伙看了,小红书此话题寥寥。

知乎用户 晓晓龙雨 发表

咱就不玩梗了。

普通人遇见落水溺水的人,首先要选择的也不应该是贸然下水救人。应该先选择拨打救援电话摇来专业人员,其次就是在周围找一找能浮起来的物体扔给对方,或者利用长树枝或者长杆去尝试把溺水者拉上岸(这里也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被拖下水)。

当然还是那句话,自己的生命自己负责,不贸然下水才是正道,人家不救也没有任何可谴责的地方。

知乎用户 一叶之秋 发表

你看,你还什么都没做呢都要被网暴

那你猜猜你要是做点啥让人挑出刺儿来会怎么办?

知乎用户 容云 发表

14 岁女孩未对该男子提出性侵指控。

视频也证明该男子与女孩全程无接触,可排除性侵可能性。

鉴定完毕

知乎用户 娜娜奇 发表

我怎么看?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婷婷 发表

这个是我的态度

《法治日报》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如何避免见义勇为导致的侵权责任?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如何看待此事?钓鱼时你正在和一条 60 斤的鱼搏斗,旁边有个小姐姐掉水里求救,​这时候你该怎么做?一男子落水五男子相救,轮流胸部按压起死回生,为何他们成功救活他?16 岁少年救人溺亡家属发声,被救者冷漠引争议,这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

知乎用户 Lobster 发表

岸边的男人做了正确的选择,保护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个伟大的时刻。

知乎用户 芯垒 发表

如果是我,我可能会去救,不是我多心善,而是我真会游泳,而且从小是泡水里长大的。

可是围观的人,是这样吗?

边上那么多人,他只是其中之一,要说报警,肯定有人报了,要说帮忙,他手上啥也没有,他可能唯一应该做的就是站起来转身走开。

我小学同学的哥哥,就是在村口水塘里淹死的,那水塘是各家起房子时取土的坑,又陡又深,当时没有一个人敢下去救,就硬看着他扑腾,包括他的父母。那是个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如果不会游泳的下去,那一把扯住等于一起死。

等他叔叔赶回来再让人找来梯子等捞上来时,人已经没了。

也就是以前,没有短视频平台,要不那一村人不得遭殃。现在他妹嫁到我们组,也不说入赘,反正老公基本就是在她家。

人不要高估自己,我说我会救,那是因为我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我弟弟,没事跑去捞菱角,结果跑到人家水泵房边上,那地方泥沙全被吸空了,水深而且很凉。

他一头栽下去,咕噜噜灌水,我二姐边上看到拿柳条抽得我直跳,我也没下去拉他。

直到他手脚快没力了,我才下去把他拖上来,我敢下去,那是因为我找来一根能捅到河底的长棍。

至于回家怎么办的,那肯定逃不了一顿打,为了逃避自己责任,直接说是我推他下去的。而二姐直接隐身了,我不怪她,因为在重男轻女的时代,我能扛住的事情,她未必能扛住。

兄弟姐妹多的都知道,大的总是吃这种闷亏,罢了,不讲,不讲。

这可是亲弟弟,如果是别人,你敢想?

知乎用户 起风了 发表

男孩要保护好自己,爱自己爱家人就好了,他做的很好。昨天微博看到小男孩下去救人被女人故意往水里拖,还好旁边有两个人去拉他,他差一点就死了,男孩子的家人要教育他们不要这么做。

知乎用户 砖家 发表

好好活着

知乎用户 黄昏百分百 发表

这个回答被折叠了,大家帮忙接力吧

知乎用户 gfbfdnbcfht 发表

这种还是需要看合订本。

知乎用户 十里 发表

男孩?那说明他还是个孩子,小孩子保护好自己有什么问题吗?

知乎用户 飞舞的旋 发表

救落水女的男性因侵犯肖像权而公开道歉,是否体现尊重女性?

我关注的上一个事件叫做男生救落水女被要求道歉,我当时看知乎的时候风向已经反转了,当时知乎已经开始洗地输出的内容大概是女的明明能自己拉着绳子上来(比较幽默但是这确实是她们的意思),男的下去是捣乱的,也就是所谓的恶意救人,现在还能搜到大家还是可以看看什么叫岁月史书

知乎用户 较为帅气的人 发表

如果我在旁边,并且我是公务员,我肯定毫不犹豫的跳下水救人。

因为公务员的背后是组织是国家,真的牺牲了组织和国家绝对会善待家人!

知乎用户 泥爪 发表

这个题上节课讲过,题干有时候会换,但万变不离其宗,第二条就是标准答案。

知乎用户 土豆苗苗 发表

谁规定男孩必须去救?

职责的人为什么自己不去救?

知乎用户 双笑生 发表

前几天收到的短信,按照最新要求,围观者不擅自下水救助落水者的做法实际是正确的。

知乎用户 海流氓 发表

不救最坏的结果被网暴,救可能就上不来了

知乎用户 dfugflht 发表

不是他推下去的他为什么要救?

知乎用户 章劲 发表

被网暴的那个男的,去救人,也会被网暴的。

知乎用户 混子 发表

中国女士不需要中国男士保护

图先欠着

知乎用户 JewKing​ 发表

奇怪,中国女孩不是不需要中国男孩保护吗?

知乎用户 聆听 发表

致所有男孩:

即使是被网暴,那也是活着好!

知乎用户 苍髯如戟 发表

哈哈哈哈哈,以前是下水救人的被网暴,现在连旁观的也被网暴,下次有集美落水了,周围的男性怕不是得一窝蜂全跑

知乎用户 努力​ 发表

笑为什么不行?你回头看到一堆摄像头在拍就是不救人,你能绷住可以确诊抑郁症了。

我倒是觉得那个下去救人又半路放弃的女性,应该被追究一些责任,因为这种主动救人触发持续救助义务,但放弃的,是可以追究一下民事责任的。

经过广西警察那件事情、杭州救人反被告侵权这件事件。

还有最近有一个发出来就会删除的,某个女性想要把救助自己的小男孩按在水里的事件。

了解了以上种种还能去救人的,这就只能说可以去看精神科了。

知乎用户 关汉卿 发表

我支持黑衣男生的做法,救人也要看能力的,在那种危险的水域不能为了别人把自己搭进去。指责男生冷漠啊,态度戏谑啊,喝饮料啊纯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反正我个人觉得遇到这种事宁可挨骂也绝对不能掺和。

因为这男生面对的是一个毕生精力和智慧都用在研究如何把忘恩负义这个行为合理化的集群。其最擅长的被动技能就是:面对他人的恩情,如何用漂亮的话术化解,达成既不用回报,还不需要遭受道德谴责的结局。

你下水救人,无论是重伤还是删号,对方一定会说:是你自己非要救的,我又没让你救。这不是恶意揣测,而是平时靠听其言观其行的总结。很多恋爱过的哥们一定会遇到:当问对方要不要的时候她永远都说不要。

比如我帮你点个外卖吧?她肯定回答:不用。但你要真不点了她会生气指责你:我说不用你就真不点了?那为什么她明明想让你帮她点外卖嘴上却说不呢?因为只有这样她将来才能用是你非要点的,我又没让你点消解你的付出。

各位老哥好好想想,连点外卖这种小事人家都如此操作,到了生死攸关与生命挂钩的大事上自然就更不用说了。总之这男生就和某拉拉的司机一样,纯属是遇到了无妄之灾,女方自己对危险没有认知,却让男生出来背大锅。

知乎用户 单号还是多喝水 发表

他是男生诶,不可以靠太近了

知乎用户 手写彩虹 发表

你虽然遭遇了网暴,但你保住了命呀

知乎用户 狗管可叫吾爷爷 发表

小伙子很明智,不过下次记得别在现场看热闹了,回去刷抖音看吧,省得被老 turtle 小 turtle 和集美网暴。

至于这个问题,下面自诩进步的 turtle 和饥渴雄竞 turtle 还是太多了,希望集美们再加把劲,把这些玩意帮我们早早淘汰掉。

知乎用户 G 西雅图 发表

其实对于这种事,全社会男性应该达成一个默契,对所有男人都好。

那就是:女人可以随便网暴见女不救的男人,只要男的不跟团就行了。反正对这个男人来说,现实中毫无伤害。

当然,有些男人如果想讨好女性,可以在口头上谴责几句,但也仅限于口头说说而已。现实里别去针对他。这样既能刷自己在女性那边的好感,又不伤兄弟。社会上男性对女性越冷漠,你的这种 “口头讨好” 才越值钱、越受女人欢迎。

所以真正的男舔狗,其实应该盼着社会上的舔狗越来越少才对。舔狗少了,你的 “舔” 才是稀缺价值;舔狗太多,你的 “舔” 就彻底贬值了。

这样一来,不想讨好女性的男人,和想讨好女性的男人,就实现了双赢。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说,万一落难的是你母亲呢?也不救吗?

那我们以后就提倡 只救有儿子的女性吧。(当然也只是提倡,不是强制)

知乎用户 脑袋疼 发表

他确实是见死不救,这点不假,可在一旁拍视频,在网络上指责他的人,不也同样的是在见死不救吗?你们能够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他,那为啥宁可拍视频,也不去救人呢?

再说了,他万一要是不会游泳,去救援了,也会把自己的命搭上,除了得到媒体的认可,以及网友的点赞之外,丢的可是自己的小命啊。死后的虚名,是毫无意义的。看热闹的人,顶多给他点个赞,说几句好听的话,他的父母和亲人,可是要承受丧子之痛,为了救别人丢了自己的命,不值得。

再说了,那么多前人砍树的案例,也让很多人慢慢醒悟了。说实在的,其实见死不救,从道德上来说,确实不对,应该被抨击。

但是,假如为了一个陌生人,丢了自己的小命,得到虚无缥缈的虚名,又或是跟上面的案例主角们一样,费力又不讨好,那你会选择去救人,只能说你伟大又很傻叉。你可能救了别人一命,胜造了七级浮屠,但更大的概率是丢了命,又或是吃了大亏,还有苦难言。当然了,本该被抨击的男孩,之所以会被人夸,还因为现在的很多 X 性主义者,总是在强调自己的独立性和勇敢。她们在强调不需要别人保护,她们也不感谢别人的帮忙。

正是她们潜移默化的影响和许多逆天言论,让很多大家慢慢明白了,为别人奉献,是不值得的。一群人拼命指责男孩的见死不救,可我好奇和纳闷的是,拍摄视频的人,他怎么不去救呢?有道德绑架的闲心雅致,他们怎么不下水去救人呢?

我不否认有一些道德高尚的人,会在网络上大放厥词的说自己会去救人的话。但我好奇的是,假如在救人的过程中,自己也出事了,家人也遭遇了那么多闹心的事,明知道会有这样的遭遇,还去救人,这不是纯 der?

就拿我经常给大家科普知识来说,我本人是爱说教的,但我能写出来的大部分知识和常识,都是有政策依据和常识逻辑的。

但是我前几天看到一个笑话,竟然有人完成了进化,说自己吃了激素药,喝水都胖。我就纳了闷了,宁可吹嘘自己能打破能量守恒定律,怎么就不愿意承认自己贪吃,多吃,摄入过量的碳水,导致的肥胖呢?这说明了啥呢?

说明了,绝大部分人,都是叫不醒且愚昧的,嘴硬且无知,不值得被拯救,就和那些指责这位男孩的这些人一样。他们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他的笑容和冷漠,但假如真让他们下水救人,又会迅速的跑开,避免被拍到,漂亮的好话谁不会说啊?可丢的是别人的生命啊!

每个人都在劝别人善良,可非常讽刺的是,冷漠就是可以解决生活中绝大部分的麻烦,多一事就是不如少一事。你可以说他冷漠无情,见死不救,但你不可否认的是,他还活的好好的。下次再遇到这种事,躲远点笑,不然会被小人拍到,被一群人网暴,闹心还不讨好。你不必介意我的冷漠,因为我不会成为你的救生圈或者恩人。

知乎用户 逍遥游 发表

几年前的广西 38 岁的民警李燮救人牺牲案,说明了一件事,去救女孩是有可能被害死的,而且对方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再说一句题外话,以前我觉得蔡雅琪似乎良心不错,但现在发觉也不然,今天我在 b 战刷到了蔡雅琪的一个视频:广西 38 岁的民警李燮救人牺牲案,我认为女孩不成立犯罪_哔哩哔哩_bilibili,这个事件,网上是有完整的视频的,看完完整视频,常人很容易分析出几点,1、该女子会游泳、行动很沉稳、一点都不慌乱,2、该女子两次故意抢绳子,特别是第一次,极为明显是在刻意将李燮推到深水区。从常人的朴素认知上来看,该女子应该是故意杀人或者过失杀人。但是蔡雅琪是怎么为女子辩护的,蔡雅琪说故意犯罪肯定谈不上,过失犯罪也不成立,蔡雅琪断定,从视频看,该女子肯定是神智不清,她的各种反应都是本能的自然反应,我想请问蔡老师,你是从哪里看出该女子肯定是神智不清的? 蔡老师如果是作为该女生的律师上法庭做辩护,那么无条件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视频中蔡老师只是作为第三方在分析事件,那么就应当站在公正的离场上,但是蔡老师并没有,他明显站在女方的离场上在为女方做辩护。蔡老师还说:就算这个女子被判了刑,你能挽回一个年轻的 38 岁的警察的生命吗。这话说的,我简直无语了,假设我杀了 A,A 已经死透了,将我判刑 A 当然也不能复活,所以我就应当无罪释放,这是一个刑辩律师该说的话吗。蔡雅琪在知乎上的风评一向很好,被认为是有良知的律师的代表,但遇到这类事,也会很明显地站女方,那么如果若去救女孩,然后后续产生的大的麻烦,你能指望谁呢?

知乎用户 老王 发表

我家的狗小的时候收到过惊吓。一直有两只母狗对着他叫还要咬他。他后面长大了,在公共区域见到母狗就要上去咬。我把他绝育了让他乖一点,他失去了欲望更加凶猛。终于有一次他的牙齿刮到了一只狗的脖子。原因是一个老太太问我可不可以让她的小母狗和我的接触一下交朋友,我强烈反对她依然坚持。所以她的狗被咬了。我全程录像所以我没有责任。

我想表达的是我并没有感到抱歉,我的狗也曾经想和平,繁衍,享受狗生。谁让几年前莫名其妙几只母狗突然开始天天朝他狗叫呢?这时候来交朋友,是有点晚了。

知乎用户 Take Re 发表

盲目施救是违规的。

知乎用户 略略 发表

这位朋友统计了见义勇为的英雄名单。

大东码头一名 14 岁女孩落水遇难,围观男孩被指责见死不救遭遇网暴,大家怎么看?

我这边统计了部分官方给出的献血者比例,以及遗体和器官捐献比例。

男子手机丢失献血时顺走护士手机,如何评价这种一边做好事一边偷窃的行为?这是一种什么心理?

见义勇为少妳说体力不行,献血妳说体重不够,遗体和器官捐献还是这么悬殊。

知乎用户 苍木龙吟 发表

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这个是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教条之一。

不会游泳就要远离深水,如果未成年人不懂这个道理,那未成年人的家长呢?也不懂?

谁有这个义务每天 24 小时蹲守在各个江河湖海附近来保证这些对自己不负责人的人的生命?

14 岁的生命的逝去定然是令人惋惜的,但是最大的问题难道不就是出在为人父母的孩子家长和当事人自己身上吗?关那个在岸边上的男生什么事?

在岸边就必须得会游泳吗?会游泳就等于会救人吗?

知道普通人面对别人遇到危险时的第一要点是什么吗?就是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飞机掉落氧气面罩的时候都要求家长先给自己戴好才去照顾孩子。男生在岸上保证自己的安全有什么问题?

其次,这个社会对男人的恶意太大了。前人砍树后人暴晒是必定的。

之前有个男生被女人忽悠去河里救狗,然后自己没上来,所有人应该是都不会忘记的。

女人,女孩,女生,妇女,女性,在特定场合,特定情境下,要慎而远之,这个是历史教训,也是血的教训。

知乎用户 别开枪 发表

见义勇为是极其落后的事情。

道德只对熟人有用,只有一个人知道他人道德败坏后,他才会远离,才能让道德败坏的人受到损失。

现在是陌生人社会,人群流动性很大,大家彼此是不够熟悉的,道德败坏的人不会受到惩罚。

想要道德败坏的人受到惩罚,除非能够像集美那样写出传播全网的小作文,难度提高了非常多。

在陌生人社会,道德是没用,有用的是法律

如果你去见义勇为,你能得到的只有损失,而没有奖赏。

如今,如果他人遇难的话,视而不见的是普通人,打 110 和 120 的是道德高尚的人,愿意自己下场帮助的是圣人(沙子)。

知乎用户 居飞车​​ 发表

我是男生,不可以靠那么近。

PS:会游泳跟会下水救人是两码事,泳池里面游几圈不代表进到河水里还能活着上来。况且他会不会水两说着呢。

PS:如果是我,我没在河里游过泳。所以我不救。我有个万一,谁替我养我老娘?!被救的那个吗?把现实问题寄希望于别人的道德水平,既不现实也不道德。

知乎用户 求果 发表

很多年前,就有声音说,“见义勇为” 应该改为 “见义智为”……

具体到这样的场景中,岸上的人即使会游泳,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也不能下水,除非是落水者的亲人……

有人会说,那警察和军人就该下水…… 凭什么?就问你凭什么?他们的命不是命?

职业可以要求他们积极施救,但是,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还是舆论,都没资格要求警察和军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

都是父母的儿子,都是妻子的丈夫,都是孩子的爸爸,凭什么要让他抛弃这些身份,放弃生命去救人?

穿着那身制服在这样的场景下牺牲的人不是个例……

与其争论是否让他们继续牺牲,不如在河道边布设救生圈和长绳来得务实,至少可以给救人者以保障……

知乎用户 阿伟 发表

我再重复一遍。

下水救人是个很专业的技术活,不是说你会游泳就够。

泡在冷水中对你的体力消耗比你想象中要大好几倍。尤其有些人一急就不脱衣服不脱鞋直接往水里跳。

只要第一次救人没成功,基本上就可以宣布你们俩都没了。

救援队来得再快也是打捞两具尸体而已。

知乎用户 一蓑烟雨任平生​ 发表

普通人,哪怕会游泳

也别轻易去救溺水的人

否则自己都可能搭进去

知乎用户 graysongs 发表

按老祖宗的中华法系,造成如此恶劣的结果的,是之前互联网传播过的那些不义的视频的主角。

那些接受了救助却对救人者没有感激之情的人

那些接受了救助却害死救人者的人

那些接受了救助却对救助者在救助行为中无意触碰敏感部位进行谴责的人

以上这些人,按中华法系结果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舆论的结果,应当进行公审并判刑。

知乎用户 一如既往 发表

那些网暴男孩的是大人还是小孩?

如果是小孩,我觉得你们确实有一刻善良的心,虽然不确定你们在现场时是否会下水去救。

如果是大人,你们到底是怎么教育你们小孩的? 你是教育你小孩一定要下水救人吗??诚实一点。我做不到,我要求孩子自己学会游泳,同时每年都告诫:会游泳跟能救人是两回事!你只能在岸上想办法,包括去叫人,下水是绝对不行的。

知乎用户 冯泊烟 发表

所以这个也是落水者,但这个是水鬼。

这个社会热血少年愿意见义勇为的不少。

但现实让小伙子们对特定群体冷漠罢了。

要是落水的是小男孩,你看这群人跑得多快?

知乎用户 incendiary 发表

我懂了,第一时间想看热闹但又不想被指责的,掏出手机装模作样,至于有没有录像拍照什么的,不重要,关键是证明自己在边上有事做,并不是所谓 “见死不救”。

再延伸一个场面,当有人落水叫救命时,一群人一拥而上打开手机录像去,但是就是没有人下水施救,然后站在后面的人在拍前面围在一起的人拍人落水呼救,那将是载入史册的一个名场面,震撼程度估计会相当于名留青史的彭宇案。再假设说,如果落水者迟迟等不到人来施救,最后无奈之下不装了自己游上岸,那真就将元素拉满。

知乎用户 东山成 发表

对普通人求全责备,对违法者宽宏大量,对无辜者苛责不休。

这绝对不是社会发展的目的,而是一种可怕的逆向淘汰

当善良成为负担,邪恶成为通行证,社会的道德免疫系统就在崩溃。

所以必须保持清醒:保护善良,谴责丑恶,不把刀挥向更弱者。

社会若想真有进步,重要的标志就是:

让好人不用再寒心,让平凡人不用胆战心惊。

知乎用户 青山布衣​ 发表

大众对水域救援存在一个巨大的认知误区,总觉得只要会游泳,就能下水救人,

大错特错,

非专业救援人员贸然下水救人无异草菅人命:

1、落水者在极度恐惧、缺氧的状态下,会完全丧失理智,爆发出超越平时的惊人力气。此时在他们眼里,游过来的救援者就是救命稻草。未受过专业反缠抱训练的人,一旦被落水者抱住手脚,会在几秒钟内被拖入水底窒息。

2、码头这类天然水域,水流表面看似平静,暗流却极其汹涌。更致命的是水温,即使在夏天,深水区的温度也远低于人体核心温度。下水后,冷水会迅速抽干人体热量导致抽筋,伴随高度紧张,体能在 30 秒到 1 分钟内就会彻底耗尽。

已经有太多的新闻,军人、警察、各种路人贸然下水救人而遇难的。

看到有人落水,立刻拨打 119/110 报警——做到这一步,你就是无名英雄了。

如果能够大声呼救、寻找岸边长杆或救生圈抛掷,你就是落水者的再生父母了。

至于那些搞网暴的,站着说话不腰疼而已,这些人自己处在安全的赛博空间,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却对着别人指手画脚。


知乎用户 爷爷 发表

君子不救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我不会游泳,这辈子也从来不靠近水边 1m 内,如果这样哪天我都能落水的话,那不是天灾就是我自己的问题。

有兄弟愿意救一下我肯定上来框框磕两个头,兄弟们不愿意救也能理解,一定要量力而行,别因为我的煞笔行为害了其他人。

你问我怎么看,无非就是水鬼因为这次没害到人,发动手下的伥鬼们骚动狂怒,骗子没骗到人骂街罢了。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知乎用户 林克 发表

救人要先保证自身安全,普通人的话还是别去掺和了。

想了下,如果落水的是我。

救我的人牺牲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对方家人,自身又没啥钱,没法给对方太多经济补偿,照顾对方父母这类的估计也是做不到的。

总之,救人前还是考虑考虑自己家人吧。

保证自己没啥危险的情况下,搭把手就已经是热心群众了。

还有就是要保持警惕之心,不会游泳就离岸保持足够距离。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事发当晚多名网友现场拍摄视频,画面中落水者在江中挣扎……” 所以有空拍视频没空帮忙救援吗?怎么不指责拍视频的人,怎么看,欺软怕硬欺负人家小呗

知乎用户 中山隐士​ 发表

不知前一段时间发生在石家庄冀州的干渠中溺水导致四人死亡的事故人们还有没有印象?

这件事情其实就是一个女子落入了干渠中,石家庄晋州见义勇为的三人为营救一个落水者,却没有考虑到现场的环境等情况,而是贸然跳入到湍急的干渠中去施救,虽然说拼尽了全力,但最终结果却很残酷,不仅落水者没救上来,包括三名见义勇为者也全部遇难无一生还。

这一惨烈的结果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救人要量力而行,同时也要考虑方式方法;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在一些危险的地段,设置一些相应的专用救助工具还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肯定为救人而英勇牺牲的三位见义勇为者,赞扬他们在面临生死考验时,还是毅然坚定的跳入湍急的干渠中去救人的大无畏精神气概,这一点在当今社会上见了老人摔倒还要先问一个是否去扶不扶以及扶了是否会被人讹这种舆论的环境下显得尤为珍贵!

看到有网友拍的照片不知是真是假,说在岸边就有设置救援的长竹竿,还有相应的救生圈等应急救生物品,但不知是不是就是该女子落水的地点所设置的。

假如 14 岁落水女生环境周边就有一些长竹竿,救生圈及长绳等救生用品的话,换作任何一个普通人估计都会尽自己微薄之力,去拿长竹竿、救生圈等救生用品参与到救援活动中去了。因为有这些救生用品用于溺水救助的话根本不需要救人者跳入水中去救助,在岸上就可以轻松的将救水者救助起来了。

至于围观的男孩具体什么情况我们不知,是否已成年我们也不知道,精神智力状况如何我们也不知道,单纯的只是看着这名男孩没参与救助就网暴该男孩冷血还是有点太极端了吧?!

报道中说这名 14 岁女孩落水时,正值傍晚时分,有多名网友同时拍摄相应视频,这些人们在拍视频的同时,难道不知道找寻一下附近有没有救助工具伸一伸援手不行吗?假如拍摄视频的人员伸一伸援手,这名女子也可能就会得救了吧?!

知乎用户 心同野鹤​ 发表

不介入他人因果和去找长杆救人都可以。

不会游泳别下水,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围观男孩和拍摄的‘姐妹’都没问题,对自己负责。


这几年落水救人牺牲,被救者冷漠无情的事太多。

有条件的学一学游泳。

知乎用户 稻谷 发表

你先别管网暴的事,女童落水,众人围观,竟无一人施以援手,这件事本身也很重要。

我并不是要呼吁大家什么什么,我只是想重申这个已经发生的事实,我觉得这是一些价值观上又一次转变的体现,正如同曾经面对摔倒的老人诸位从热心帮扶到唯恐避之不及一样。

知乎用户 Moxos Yuri 发表

别围观,遇到意外情况,先逃离现场。

知乎用户 寒林 发表

说个题外话。

我不会游泳,但我从某红楼梦游戏里知道了,下水救人很容易被溺水者抱着一起淹死,除非你把她控制住(游戏里是打晕,现实里不要学)。

知乎用户 秦林 发表

我在岸边≠我会游泳

再说了,一堆人拿着手机拍啊拍,回头一看直接气笑了,你们为什么只举着手机啊?

而且前几天不是有明星说吗,你是男生哦,不可以靠那么近

万一靠近点,被人拍下来发网上网暴了咋办

之前有人骗小孩下去救人,结果其实是救狗,嗯,把狗说成自己的孩子,最后人死了,啥责任好像都没有

现在都已经进化到只是在岸边不救人都要被网暴,也是够离谱的

再说了,救人后估计什么都没有,万一牺牲了,说不准被救的人还要说,我求他救了吗?这种事又不是没有

知乎用户 咖啡因 发表

现在你们在网络上能够看到的几乎所有奇葩案件,

其本质,都是因为,在这些案件中,被广大群众所认为的那个 “作恶” 的坏人,在案件中的所作所为几乎零成本;

如果再叠加性别特权,那就真的是作恶一张嘴,自证清白跑断腿。

而这一切的源头,则源于我们把一个持续的几千年的、被历史无数次验证过的法律思想,给彻彻底底得废除了,这就是:

中华文明几千年,能够延续下来,说明社会组织度还是可以的,侧面证明社会的运转和维稳成本是可控的。

之所以维稳成本可控,直接原因就是上述法律思想,因为它无限拉高了作恶者的作恶成本。

然而我们将其废除了……

并且我们这几十年的法学研究,几乎就是西方甚至前苏联的法律体系的复读机,并且一个个还以攻击中华法系为荣。

中国研究法律的人,最应该读史书,而不是读圣经。

知乎用户 豁达的浪客 发表

背后键盘打得比谁都响,但真要去救人跑得比谁都快!

救与不救都是自己的选择,没有必要去网暴他人,尊重他人命运,没有必要为了一腔热血而使自己陷入险境之中。

从结果来分析,你救人会得到什么?良心一点会得到他们家人的感谢,一张见义勇为的证书,而没有良心的人则会 “我没让你救”,直接失踪。

更别说你以为你救得是人,但最后是她们养的狗,为救一条狗搭上自己的命不值得。

当然,对于那些救人的人是鼓励、赞赏,但对于不会游泳的普通人来说,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对于那些不会水却执意去河边玩,落水是自作自受,他 (她) 们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魔幻的是,你不救,啥事也没有,最多有人在网上指责,但现在已经有舆论支持保护好自己。

你救人,救触发救助义务,因为你的操作不当导致严重后果,那落水的家人大概率会把问题怪罪到你身上。

不是不想救,而是不敢救。因为救人而导致自己受伤,落水者和家人可不想承担这份责任!

知乎用户 KofB​ 发表

阶段一: 救死扶伤,哥哥好棒!

阶段二: 你为什么去救?是不是你推下去的?

阶段三: 你那是救吗?手放哪啦?你那是猥亵!

阶段四: 这世界还能不能好了?他竟然见死不救!

阶段五: 他不光不救人,还说谁救谁是傻逼。

阶段六: 他不光骂救人的是傻逼,他还用石头砸河里的人!

阶段七: 他不光砸河里的人,还用石头砸我!

阶段八: 他们怎么都用石头砸我,他们好可怕!

阶段九: 啊?他们终于不拿石头砸我了,哥哥好棒!

这才阶段四,急什么……

知乎用户 幼儿园 发表

额额,这有什么好网暴的,大家小时候受到的学校教育不就是不要贸然下水救人吗,水下人挣扎的时候对人是很危险的,之前有个男警察救女生不就是失去生命了,这还只是个男孩,而那个警察是成年男性。以及,你怎么知道男孩水性怎么样。

还有指责男孩为什么不指责拍视频的,比起男孩,拍视频的更应该指责吧,这种围观消费的氛围🥲(比较应该,至于具体指不指责,要不要,看个人,但还是那句话,下水救人很危险)

知乎用户 灵缘大鸽鸽 发表

我重生了。

前世,我为了救一名 14 岁落水的女孩,不幸遇难,再也没浮上来。

父母站在我的遗体旁泣不成声,为我一夜白了头发。成功上岸的女孩的则冷眼旁观,她的家长嘟囔着 “又不是我们让他救的”、“谁让他烂好心”、“不是他推的他为什么要救?”。

这一世,我必不会重蹈覆辙!

知乎用户 飘来荡去 发表

上一世,我没多想,一头扎进水里救人。

最后,落水之人被拉上了岸,我却被那人按进了那片冰冷的水里,体力耗尽,我知道,我再也上不去了。

消息传到家里时,整个世界都塌了。我妈趴在我冰冷的身体上,哭到嗓子彻底哑掉,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我爸就蹲在殡仪馆门口的台阶上,背对着所有人,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蒂扔了一地,那一夜,他的头发白得像落了层雪。

一个月后,生活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被救的人照常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同学在走廊里嬉笑打闹,甚至在大绿纸上分享自己的战果,再也没人提起过那天的事,也没人再提起我的名字。

只有我的爸妈,每天还是会准时走进我的房间,坐在我空荡荡的书桌前,从天亮待到天黑,好像我只是出门上学,马上就会推开门喊他们一声。

这一世,我又站在了同样的岸边。风里带着熟悉的水汽,和上一世一模一样。我蹲下来,静静地看了一眼那片水,想起了爸妈哭哑的嗓子,想起了台阶上一地的烟蒂,想起了那个再也没人提起的名字。

我站起身,没有再往前走一步。

我转身回了家。

推开门的那一刻,我对着屋里喊:“爸妈,我回来了。”

这一次,我要救我自己,也要救我的爸妈。

知乎用户 六道绝形踪​ 发表

有很多人愿意见义勇为不图回报。

但是从定义上来说,做好事不用回报有以下几种情况

A. 被帮助的人很感谢,知道的人很赞扬,只是没有实际的回报

B. 没其他人知道,但是被帮助的人很感谢,只是没有实际的回报

C. 连被帮助的人都不知道是你的帮助

D. 被帮助的人承认你做了这件事,但是并不感谢你,不认为你在 “帮助”,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E. 被帮助的人不承认你做了这件事

F. 被帮助的人承认你做了这件事,但是认为你不是在 “帮助”,是在 “占便宜”

G. 被帮助的人其实不需要帮助,只是在制作陷阱伤害做好事的人

绝大部分人的【做好事不用回报】最多只能接受 C 为止,很少有人能接受 DEFG。

既然频频出现 DEFG,又没有任何法律处罚和道德抨击,那么就代表社会认为【做好事不用回报】的定义需要做到 DEFG。

那自然现在就没人做了。

知乎用户 梦里看花 发表

其实即使你会游泳,没有很多的抢救经验的话跳下去救人很容易导致你也溺水,因为溺水的人逢东西都抓,很容易把你按下水里导致你体力不支溺水身亡。所以一般救溺水的人要避免他的水抓到你,可以拖他的脚,或者从后背救

知乎用户 园田海末​ 发表

都被平台折叠,还能怎么看?

知乎用户 ffvv 发表

我曾经听说,天空中受伤的鸟会被猎人的弦声吓落,被蛇咬过的人会害怕草绳。鸟受箭伤而惧飞,人受蛇毒而惧绳,乃天性也。现如今女孩落水,众人因怕惹祸患而无人施救,谁又是射箭之人,咬人之蛇呢?你不去指责祸首,反而怪罪围观者冷漠,这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长此以往,人心愈冷,世道愈艰,这正是我所担心的,你还是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道理吧。

参考文献

(1)佚名. 姬米食鼎 [M]. 抖音:抖音出版社,2026:一楼.

知乎用户 吃蛋糕喝咖啡 发表

我看着图片的意思是,这个人当时是没在场吧,他知晓女孩落水也是在之后搜救人员发微信知晓的,这跟他有啥关系?我没太搞懂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年头,

在「被人骂两句」和「重新投胎」之间,

应该选什么,

简直是送分题。


提醒一句,

如果你去救人后不幸遇难,

你父母只会得到对方一句话,

不是「谢谢」,

而是「又没有求你来救」。


一定有人觉得我的回答消极甚至不道德,

但真正消极和不道德的,

是我的回答么?

知乎用户 陈京​ 发表

夭寿咧!!

那个围观的男孩真是…… 没听过古人说的话吗?

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

你看到一群人在那里,你看什么热闹?

转身走啊!

知乎用户 我是一个野猪皮 发表

我只发图,不说话,一共两张图,

知乎用户 我跟柱间五五开 发表

围观的自己不去救人,指责别人的话术倒是一套一套的。

知乎用户 bboo xxuu 发表

如果有人认为下水救人的死亡概率不高,可以放心的救人。

那么他一定认为俄罗斯轮盘 1 号位玩家的死亡概率只有 16.666667%,所以俄罗斯轮盘是一个安全的游戏。

知乎用户 沉潜百年 发表

有那么一种趋势出现且开始在大众心里扎根了,人们已经默认体系某一天就会崩坏,说不准哪一天,也许就是明天,也许刚好是今天出门这一刻,预演次数多了,应对起来也就从容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女性独立

知乎用户 Marc 发表

刚看到,好奇的看了看微博截图,提取出一点信息。

14 岁女孩 (应该是初三义务教育阶段),在 6 月 3 日(周三) 下午四点零五分 (上课时间),已经(脱离学校) 在他人车上。

车后面来到了江边,女孩在拍照时失足掉到了江里,同伴女孩 (染黄色长发) 试图营救,但走到半身水位,够不着没有继续深入。失足女孩溺亡。

我觉得这个要好好查一查: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女孩为什么在上课时间离校,是学校监管不力,还是家长失职, 至少辍空保学存在严重问题。

二是查查什么人在这个时间段,开车将女孩们带到江边,出了问题他有没有救助责任?不管什么理由,往死里查就对了。

三是这个年纪的女孩为什么染一头黄毛,当地教育部门如何规定,有没有劝阻,是否管理失职。

最后,这个年纪的黄毛,虽然生命原则上是平等的,但人死有的轻如鸿毛,有的重如泰山,哪怕救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得到一声谢谢。

我尊重每个人的生命,也尊重每个人尊重自己生命的行为,至少,不要救人了还被诬陷,不要死的轻如鸿毛。

知乎用户 鲁迅 发表

你的家人在等你回家吃饭,而不是等某个女的对你家人说,又不是我让他救我的。

知乎用户 涉谷果步 发表

中级救生员证的回答一下

遇到有人溺水了除非你专业学过如何救生(不过专门学过这些的人,应该也不需要看我这篇回答了)或者至少会一些基础的擒拿反擒拿 + 水性足够,那就请乖乖上岸打 110 120 求救,别贸然下去救,很多下水救人把自己命给丢了的都是自己水性很好、有长期游泳经验但是完全没接触过救生也完全不会反擒拿的

简单解释一下原理,溺者在溺水时会本能的四处扑腾,本能的抓一切他能抓到的周围的东西,其他人过去救人那大概率先被他抓住控制住,这时候你是没办法游泳没办法抓着溺者回岸边的,学习游泳救生的第一课就是学会怎么从被溺者控制的状态变为你控制溺者,专业的说法叫解脱,没学会这个去下水救人就是送人头

所以非专业人士(再强调一遍尤其是水性不错长期游泳但是没专业学过救生的群体)请不要贸然前去救人,请乖乖打 110 120,以及把岸上看到可能一切有浮力好抓的东西丢去溺者附近

知乎用户 Veifa 发表

道德本应该和法律是同等级别的。违反了法律该坐牢,违反了道德也应该千夫所指。人们不干违法的事,是怕法律惩罚自己;不干违背道德的事情,是怕被社会排斥

但上面不愿意惩罚道德问题,对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把道德当儿戏。那人们践踏道德的时候,道德便不再具有威慑力。

你看这事持正方观点的人就天生低人一等:不处罚钟皆连,你就没有立场说生命重要。

知乎用户 副班长 发表

对自己负责任有什么问题?难道我不会游泳或者说形势不利于营救也要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救人也不是一命换一命,还有凭什么让人去换呢?

最作恶的其实是当圣母的群体,只会张嘴。

知乎用户 席萝 发表

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知乎用户 飞花若梦 发表

不是老是宣传法治社会么,在法治社会这个男孩就是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指责的人到底在指责什么?依据什么来进行指责?

敢情,只要一个女生受到伤害,与她在同一个空间的任一男生都得对她进行负责么?

与其指责男生,不如调查下 “骑车出行的同伴” 吧?

毕竟在法律上,这些人比男生更有救助的义务。

特意去抖音馊了,全是一堆 AI 合成的视频,要么就是岸边男生锐化到失真的照片。

就题干截图的内容来看吧,细看下时间线,不觉得很诡异么?53 分钟,这个时间有点太久了吧?是没有及时报警联系 119,还是报警之后警方没有及时出动?

这个时间线细思极恐,怎么拍照会踩空落水啊?

这种观光带的临岸水底都是有缓坡的,我搜到的其中一个视频,落水位置就靠近案件,“试图靠近的长发女子” 全程都是站立在水里的?!!然后走了一半就回头看其他人,这名长发女子为什么在舆论的指责里面隐身了呢?还有,这个视频确定不是恶意剪辑的么?

我看到的溺水,基本都是从桥上跳下去,或者有船从船上掉下去,从岸边是没办法掉到深水区。

现在所谓的舆论非常的不正常,我怀疑这根本就不是失足落水,舆论被引导到这个男生身上,是凶手刻意为之,这是在转移视线和干扰调查方向。

知乎用户 凯申公 发表

法律又没有规定救援的义务,本来就是不一定要救的。

不救也没有问题,不应该指责他

而且其实我建议大家见到类似的事情即使想要救援也请拨打报警电话或者急救电话,而不是自己擅自施救

因为大家没有救援的经验, 很多时候非但不能让情况更好,反而会让情况更糟。

这个女孩也是挺可怜,所以大家要尽量远离水边,防止落水,不要觉得自己会游泳就可以什么都不怕了,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不是一句空话。

知乎用户 张先生吧 发表

这时候男孩应该做的是拿出手机对着岸边的人进行拍摄,然后被网报的时候发布视频,询问这些人为什么拿着手机录像,却不下去。省得这些拍照的发出来视频然后自己美美隐身。

知乎用户 雨纹 发表

支持那位围观男性的知友,和谴责那位围观男性的知友,请思考一个问题。

你知道 “钟皆莲”,这个名字吧?

假如阎王告诉你,你的母亲,未来有一次溺水的劫难,劫难当天,会有一些男性在场,如果有一位男性愿意下水救人,你母亲就能活下去。

然后阎王给你一个,只能使用一次的权力。

用这个权力,你可以让钟皆莲承受 “故意杀人” 对应的法律惩罚,并公告天下;

或者让那位旁观的男性,承受 “见死不救” 对应的道德惩罚(网暴),并公告天下。

你觉得选哪个,更有可能提高未来那一天,你母亲获得救援的概率?

知乎用户 汪龙 发表

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赶紧离开,不要去围观,不去看热闹。

知乎用户 秃噜皮 发表

有一说一,我只能闷头游泳游 20 米,让我跳水救人我肯定不行。
但我在岸边肯定做不到那么淡定,肯定会狂奔看下附近有什么树枝、绳子、竹竿、或者环卫工人的扫帚之类的。
至少不会笑

知乎用户 杨清 发表

现在已经进化到不做什么,也要被骂的地步了。

知乎用户 窗外斜阳 发表

谁也不要说风凉话,制造男女对立。我明白君子不救的道理。而且我虽然不会游泳,但是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去救她。比如尽快找漂浮物,或者绳子,或者木竿等物品。男女对立要不得,我相信绝大多数女性都是善良的,除了极少数被洗脑的的伪女拳外,其余的女性都是值得救的同胞。

知乎用户 塔格 发表

我大概是某条所说的老登,当然我很反感这个说法,不下水救我能理解,但在旁边笑我不能理解。做个人吧,你有妈吗?你将来也可能会有女儿,你有爱的女性亲人吗,如果你的家人面临这种局面,你会希望旁边的陌生人尽量搭把手,我是人,不是畜生。我希望你也是人

知乎用户 笔耕数十载 发表

纵然女拳破坏社会道德,比如发明了 “生物爹,敌方坐骑,婚驴” 这种侮辱性词汇。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因为女拳以恶待男,而男就要还之以恶。那我们我们也会变为恶人了。

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何为以直报怨?

必也于人之有怨于我者,我则不计其怨,而爱憎取舍,一惟以直道处之。使其人之可爱可取欤,我固不以私怨而昧其与善之公心;使其人之当恶当弃也,我亦不避私嫌而废夫除恶之公典,这是以直报怨。—— 《张居正直解论语》

不能因为私人之间的怨恨就失去善良的公德,恶必当除,但是要以公典除之,而不是以私怨除之。何为公典?

不同的道德环境有不同的公典,不同的信仰也有不同的公典。总之,我们对待恶,要根据自己内心的信仰所产生的 “公典” 除恶,而不是以恶除恶。

回到这个话题,如果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落水濒死,没有产生怜悯,而是在一旁看着笑,这种行为就是不对的,不能因为之前的女拳做了恶事,导致一些朴素的道德败坏就认可这种幸灾乐祸行为。

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都会有恶人,而且恶人总会比好人获得更多的超额利益,这种情况在任何形式人类组织中都是存在的,且无法避免。如果想要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只能增加好人的数量,减少恶人的数量。如果因为恶人之恶,好人就变成恶人,那么这个社会的恶人会越来越多,道德水平会越来越低。这样最终损害都将会被你我承担。

若想打破这个螺旋下坠的循环,我们只能放弃私怨,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我们唯有向善。


我不是说不救人就不对,我是说面对一个遇见事故濒死的人高兴是不对的。根据自己能力大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本身就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体现。

知乎用户 天天向上 发表

妈的,我看谁敢网暴这个聪明睿智的无辜男孩

我要网暴回去

知乎用户 子夜极光​ 发表

我跳下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救了不慎溺水的女孩。

可女孩的家人却怪我在救人后,发布的视频侵犯了女孩的隐私权,

要我家赔偿二十万的隐私损失费。

女孩的母亲是语出惊人:

「随便游两下就上岸的事儿,谁让你跳河救人了?我看你家就该赔一辆新车给我家姑娘!」

面对索赔,我妈回怼。

「要没我家儿子救你,等你淹死了,别说二十万,烧几百辆车给你都行!」

闻言,女孩的父亲恼羞成怒开着货车,将我一家连人带车撞进了河里。

「不赔可以!那我就让你们也尝尝落水的滋味!」

父母惨死,我在医院急救。

我在病床上含恨而终时,女孩的家属却发布视频哭诉自己隐私被侵犯,美美成了网红,宝马 4S 店里喜提了新车。

再睁眼,我重生回到了女孩坠河之时。

这次我倒要看看,昏迷的女孩要怎么打开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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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居家的小女孩掉入了河里,眼看要被淹死,我衣服一脱正准备跳下河救人,

看到了眼前的弹幕

【这就是那个救人的大冤种吗】

【等他就上女孩就会被讹上,家破人亡】

【大冤种你就去救人把,等被网暴了你就开心了,你不会以为自己救了人别人就会感激你吧】

看完弹幕后,我缓缓的穿上了衣服,我倒要看看,没有我救人,这剧情还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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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去危险河域游泳,我奋不顾身跳下河把她救了上来。

因为我是个医生,还是抢救室的医生,我划开孩子的衣物给她做了紧急的人工呼吸,

结果孩子的父母却拿着损坏的衣物向我索赔【都是你这个野路子把我孩子的衣服弄坏了】

【不赔钱不准走】

我震惊于她父母的奇葩脑回路,自顾自的走了,没想到他们转眼就配上颠倒黑白的小作文

网暴如海啸般涌来。

我最终抑郁投海。

再睁眼,我回到了熊孩子落水的那天,这次我站在岸上,打开了手机,开始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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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侧脸烟灰 发表

拍摄的怎么不去救

知乎用户 瑾瑾梅蔻金安娜楠 发表

被网暴就被网暴呗,被网暴也比淹死在水里再被集美网暴好吧

知乎用户 兒玉七海 发表

根据以往的很多社会新闻的经验,女性在自身性命攸关,千钧一发的时刻里,她希望你放下所有杂念,义无反顾地去救她,不必在意方式方法。

然后,当她成功被救,安全了,没有了生命危险之后,她就会开始重新回顾当时你救她的方式方法,有没有侵犯她的尊严,进而怀疑你利用救她的机会占她便宜。

以上还是建立在,她是个正常人的前提下。

如果她不正常,那么这一切还可能是个陷阱,诱骗你跳下去救她,那你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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