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罗翔微博被集火?

by , at 10 February 2026, tags : 罗翔 法律 老师 一个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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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差不多先生 发表

他自己说的,普通民众只要合理怀疑就可以发声不属于谣言。

所以我们怀疑他很正常…

他是党员,出面回应群众质疑是他的义务。

要嘛就退党,当群众去,

那就可以拥有他保持沉默的权利了。

知乎用户 ccccll 发表

这就是中西结合把自己练成了欧阳锋的结果。

米国,律师是没有所谓荣誉道德可言的。他们只有一套律师自己的规则。他们不会今天质疑这个法律傻逼明天不会质疑那个法庭系统有问题。法律只是他们手上赚钱的工具,有没有道德,逻辑洽不恰,真相是啥,什么哲学关我 P 事。至于什么社会责任什么德行?能吃吗?

所以在米国,你可以看到一个 18 岁的孩子,可以买 AK-47,但是却不能买草坪飞镖,不能买双截棍,不能买忍者星,不能买流星锤。怎么看前者的杀伤力比后面这 4 个加起来都大,但是人家米国的律师就是能在法庭上辩论的口吐芬芳让你觉得是你的逻辑出了问题而不是法律。

但是在中国,无论你扯多久的 “法制”,对人始终是有个道德要求的,有个底线要求的。不管你引用什么法律法制,对于“恶行” 罪犯辩护,大家就是接受不了;你律师法官被工人锤,是不是民工犯法?是,但是大家就是不会认为这个工人做错了事情。因为德行、正义从来都是中国人最关心的东西。你法律不能凌驾这个之上。

所以罗翔一个西式的法律学者一边德行一边荣誉,另外一边又是基督又是法制,走火入魔疯掉只是时间的问题。

知乎用户 Zhang Shaowei 发表

很正常 中国人终于反应过来一个问题

西方的法律 是对神负责

但是神不存在

所以哪些人可以作为神的代言人?

可以解释法律的人 大法官

可以代替神作裁决的人 陪审团

可以制定法律的人们 国会

你会发现 这三个群体的人

是没有大众人民的

只是少部分人的玩具罢了

而中国的法律

必须要对人民负责

如果一个法律 过程全对 结果全错

人民都不认同

那么就得改

人民不会认同一个对我们不负责任的法律

而在西方 只要过程全对

结果 美国人就得认可

哪怕是完全错的 他们也得认

知乎用户 小恶魔 发表

以前罗老师说过:看到什么样的案件都不稀奇了,还有什么比人更坏的呢?

想知道罗老师说的 “人”,是单指中国人呢,还是也包括美国人。

知乎用户 Chanwin 发表

教员在 1912 年就喊出了法治的核心:

法律不是统治者管百姓的工具,法律是政府和国民之间的契约,好法律人民拥护,坏法律人民推翻,这才叫正常国家。

知乎用户 Spyderco 发表

如果面对一个恶性事件,

你惊讶的发现:

平日里在网络上各种慷慨激昂的女权斗士不讨论女性权利了,

法律人士不讨论法律规定了,

政键人士不讨论国家制度了,

网络大 V 更是集体沉默,

拒绝发声那不用说,

这个恶性事件一定发生在美国。

或者说,一定没发生在中国!!!

知乎用户 波利 发表

罗老师甚至都不愿意装一下和罪恶不共戴天。

知乎用户 非法登录用户 发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

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依据该条款,我想问问罗翔老师何时被劝退或者除名?

知乎用户 MySgrKID 发表

我就这么说吧,与其让这帮人普法,不如规定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必须背诵所有法条,必须通过法考

如果觉得大多数人无法背诵所有法条,无法通过法考,那么按照现在的 “法治” 逻辑,其实就是在给全民挖坑,看着一个一个无辜者掉进去。

法律,本该是为公序良俗背书,作为道德底线存在的。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讲,压根不需要知道具体法律条文,他们只需要遵守道德和公序良俗即可。

法律应该只是在针对破坏公序良俗和违反道德的言行进行惩罚时,为具体量刑或者处罚,提供依据用的。

换句话说,一件事不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却违法,这本就是荒诞的一件事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道德,却不违法,也是荒唐的。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就说明法条以及背后的法律逻辑,严重背离了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则

当今世界,很多问题都出在法律制定者试图借法律强行改变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所致,他们对本国的人民缺乏尊重,对本国的文化缺乏认同,对手中的权力缺乏敬畏心和责任感。

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不是不能改变,但是必须让民众达成足够的共识,而不是只是一纸条文,说变就变。

知乎用户 山顶洞人 BH 发表

但凡罗老师和其他的法学大 V 如清华大学的教授劳东燕,站出来声讨萝莉岛并讨伐美国法学界,哪怕他依然坚定他过去的那些观点,我就绝对相信他是始终捍卫美好的理想,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只是被忽悠了。

但现在,我只能说,他们羡慕的是美国司法界的特权,捍卫的是美国司法界的特权,和任何法律的原则没有关系,只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而不是理想主义者。

知乎用户 护大咖​ 发表

五彩斑斓的黑我想不出做不到

震耳欲聋的沉默总算是见识到了

知乎用户 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发表

这些货整天启蒙这个启蒙那个,整天要开民智,整天独立思考,老百姓真的开民智了,独立思考了,这些货又不高兴了。

知乎用户 玕亖舔狗 发表

“你辱骂罗翔老师!”

“我怎么辱骂了?”

“你把他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蚌埠住了

知乎用户 忘川摆渡翁 发表

截至 2 月 9 日 18:15 分为止。在 b 站有三千多万粉丝的某罗姓律师的这个视频,已经有了 51.8 万播放数。

但点赞数只有 2.2 万,硬币 5573 枚,收藏 3734 次,转发 1167 次。

弹幕更是只有 46 条。

评论区也是只有 133 条评论。

他似乎没想捍卫我们说话的权利,这是为什么呢?真的好难猜呢。

2.10 更新

截止至 2 月 10 日 19:40,这个视频 66.7 万播放,点赞多了 0.4 万,弹幕还是只有 46 条,评论倒是多了点,165 条。

知乎用户 钛合金钢铁侠 发表

因为他是党员啊,那他就是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罗翔在被监督这个事情上没有沉默权,作为党员他要正面回应人民群众的不同意见,要么他说服人民群众,要么他改正,想沉默应对,那就退党。

自己没办法处理就上报党组织,让党组织来讨论怎么去应对人民的监督,罗翔在这方面没有任何的沉默权!!!

知乎用户 小羊星冰乐 发表

学法的,可能会偏学术理性,但是没有人性的只是个别学法的。尤其是,自相矛盾,一切从自己意识形态出发,他们自己认为该用理性的时候理性,他们自己认为该用感性的时候感性。那么这种学法的等于学到了臀部上,确实没有人性。

知乎用户 毗湿奴的影 发表

达利特翔子能不能回到它的故乡印度啊

知乎用户 leo 发表

我记得有这么两件事,罗老师在一篇文章里面提出观点,对 QJ 案中,哪怕证据不充分,也应该多采纳女方观点,取消疑罪从无。在另一篇文章中,他提出在吸毒贩毒上,应坚持疑罪从无,少判轻判,再提一下,他是提议封存吸毒记录的某赵女士的亲密战友。所以,你家罗老师精神分裂吗?

知乎用户 九怪木木田 发表

事实证明,法律、政治、社会三个学科隔行如隔山。

罗翔老师的法律的讲得很好,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我很喜欢看,很多人也喜欢看。

那这能说明他在政治学和社会学上也有很深的学术造诣嘛?我想不一定吧,所以他在政治和社会问题上发表的观点其实并不比一个物理学家、一个生物学家、一个前国脚、一个瑞典演员更高明

怎么看,说的对就听一听,说的不对就反驳一下呗

图片来自虎扑

知乎用户 张钢蛋 发表

看其最近视频中的面相和神态,十分的扭曲、憋屈、拧巴,好像体内有个克鲁苏要破壳而出

知乎用户 李析​​ 发表

喜欢户晨风的基本都喜欢他……

户晨风是建政界的胡适

他是法律界的大谷翔平

知乎用户 善解人衣 发表

我也是学法的,罗翔能火起来我一直觉得很迷。我身边法学专业的同学看法考没一个听他的课,反倒是好多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对他特别痴迷。我在网上看了些他的言论,有的很激进很容易把人思维带偏。

知乎用户 初风 发表

我们的知识很有限,谁都愿意听听名人的指点,但这时就来了一个问题:听博识家的话好,还是听专门家的话好呢?解答似乎很容易:都好。自然都好,但我由历听了两家的种种指点以后,却觉得必须有相当的警戒。因为是:博识家的话多浅,专门家的话多悖的。

博识家的话多浅,意义自明,惟专门家的话多悖的事,还得加一点申说。他们的悖,未必悖在讲述他们的专门,是悖在倚专家之名,来论他所专门以外的事。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或事业。名人被崇奉所诱惑,也忘记了自己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或事业,渐以为一切无不胜人,无所不谈,于是乎就悖起来了。其实,专门家除了他的专长之外,许多见识是往往不及博识家或常识者的。

…. 我想,自此以后,我们是应该将 “名人的话” 和“名言”分开来的,名人的话并不都是名言,许多名言,倒出自田夫野老之口。

这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分别名人之所以名,是由于那一门,而对于他的专门以外的纵谈,却加以警戒。

——鲁迅,《名人和名言》

知乎用户 广州是一线城市​​ 发表

我的评价是群众的反应还是来得太慢了

知乎用户 刘钰 发表

这人很鸡贼,把心里想的说了,你还不能石锤他!比一般公知高明点儿!

知乎用户 开原彪子 发表

我相信罗翔老师本人是反对网友迷信他的言论的,当你学会对他言论表示怀疑的时候,我相信罗翔老师会很欣慰的,因为你学会了独立思考。

我本人是相信罗翔老师没有在暗指什么,同时对于罗老师言论表示怀疑的网友,我也很理解,平时热爱关注社会热点的罗老师今天由于没有及时关注社会热点,造成了误解。

最后我想罗老师也能理解这些网友,甚至赞许这些网友不迷信权威、敢于质疑、敢于直言。

知乎用户 吴盐 发表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党组织和党员重视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与群众批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应通过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履行义务等情况。

知乎用户 谢晋 发表

又信基督,又是党员,而且还是公开言论这样,我也不知道这是在搞什么,能这样的

知乎用户 我只想笑 发表

因为我们中国人认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出身的平等,不会因为你爹是市长,我爹是开小卖部的导致我俩在法律面前地位是不平等的。但是欧美的法律体系人物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宗教的平等,我杀了人,你是良民,我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因为上帝说,人人都有罪。

我们朴素的道德观里面,就觉得,谁破坏了公序良俗,就该得到惩罚。但是一批留洋回来的法学家,告诉你,他破坏公序良俗了,如果犯了法,和我们也是一样的,平等的,法律会制裁他;如果只是破坏了公序良俗但没违法,这些法学家要我们尊重他们的法律权利,因为这些法学家会恐吓你,万一有一天你也到这个境地该怎么办,谁来维护你的权利。

那么,是你,你该怎么选。

知乎用户 悟空 发表

因为罗翔老师选择了沉默

沉默就是反犹

不沉默就是反人类道德

你喜欢美国法律,我们就用美国法律来跟你辩

结果你罗老师又不乐意了。

知乎用户 萨拉塔斯 发表

对于普通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

知乎用户 不二 发表

中不中,西不西

当圣人时,质疑法律

当律师时,拥抱法律

职业道德一点没有

你要想得到释经权,你就要拥抱法律,不是质疑法律

当你质疑圣经,你的释经权也就很难服众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因为群众讨厌那套:我精英,你愚民。我可以替你启蒙,但你不能自己做主。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D4eB9zK1 发表

原来,罗翔老师也会讲 “道德”,我以为他只讲法律呢。鉴于这是 2020 年的问题,就事论事的讲,他这段话本身是没问题的。

只是在他的偶像出入 “萝莉岛” 的时候,他并没有说什么。作为公众人物,作为法学界的大佬,这不免有些令人失望。

知乎用户 李白 发表

你把老师这俩字拿下去,谢谢

知乎用户 沉睡一直睡 发表

评论区果然出现了抬杠

就这么说,定义谁是犯罪分子,定义一个人是否有罪,不是老百姓的工作。

而这个人被相关部门确认犯罪,定义为犯罪人员,那么这个已经被相关部门定性犯罪的人和普通老百姓不该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才是我们需要去监督的。

而这些抬杠的人,就喜欢混淆是非。

即:你追求人人平等,你就是在追求定义犯罪分子的权利。

我们追求的平等是在犯罪以前,人人平等,而犯罪之后,就不再平等,犯罪分子就该低人一等,而并非犯罪分子天生低人一等。

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以他为首的法律从业者偷换了人人平等的概念

我们认为的人人平等,或者说我们希望的人人平等,应该是没有任何人有特权。

是自古追求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会因为你有权有势有钱,在法律面前就能高人一等。

而不是,犯罪分子和守法公民人人平等。

而这些法律从业者们追求的所谓人人平等是:犯罪分子和守法公民拥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而这帮人很大概率会成为讼棍,成为为特权服务的一方,即:你有钱有权有势,你在法律上就是能高人一等,你就是有各种办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而这些法律从业者也是想尽办法去寻找这样的法律漏洞,为他们逃脱制裁。

知乎用户 果壳中的巨仁 发表

这就是中文坏处了。要是跟美国一样,一个法律概念就创造一个拼音单词,保管这帮泥腿子看不懂。弄的现在什么人都能学点法律,连 AI 都可以。唉,搞法律的就不如搞数学,拿张卷子全都闭嘴了。

知乎用户 呜啦啦 发表

项飚老师去年在纪念费孝通先生学术研讨会上做了主旨演讲,他说,美国是世界上社会科学最发达的国家,但美国社会正在经历社会科学无法解释的社会解组和社会混乱,这就给全世界其他国家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还需要去发展社会科学吗?”

我是法学博士,我的导师和师叔今年还在说,“让每个人自由追求欲望,再让他们互相制衡,所以你看美国的制度多好。” 有志于法学研究的同志可以试试,试试你导师有没有项飚这样的学术危机感,对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是什么态度。我没有见过任何一个法学学者敢问出项飚问出的问题,没有任何一个法学学者敢在学术会议上把美国出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法律制度相联系。

唉,费孝通先生非常伟大,为啥中国的社会学相比于法学发达?因为人家费孝通早就给中国社会学奠定了问题的自觉性,乡土中国江村经济让中国的社会学者们双脚站在中国大地上,他们对于研究方法的选择、习得、运用,比法学学者强太多了。

罗翔被集火算什么?他在法学界的咖位能和项飚比?能和费孝通比?真正应该改变的是法学巨擘们(地位上,而非成就上,我们没有成就上的巨擘,没有可以和项飚老师相比的法学学者)。而且法学界已经形成了一种对 “自主知识” 的体系化排斥,你敢发自主知识的文章,地位高就被冠以“红色法学家”然后束之高阁,地位低的就审视成伪命题、伪概念。或者告诉你 “本土资源” 早就过时啦。

知乎用户 我之非我 发表

大字报的好处是普通人可以平等的发出自己的声音,门槛很低。

手机互联网的好处是普通人可以平等的发出自己的声音,门槛很低。

但是,他们的声音为什么有愤怒呢?

因为之前,有人用国外带回来的大喇叭怼着他们的耳朵喊话,还堵住了他们的嘴。

知乎用户 甄昊元​​ 发表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这不是被集火,这是多年以来叨逼叨的反弹,比起他们的风光,到处转发的数量,和气焰嚣张,这点集火算个屁。

所谓回旋镖——这些反弹都是当年他们造的谣做的孽,重新转回来而已,都还是针对昔年的典型言论的反弹。还都没有真正正面对决。

就只是对一些典型言论典型胡说八道的质疑。还没有到挖坟掘墓那么严重。

人民群众是闪亮的。

在打靶子方面,普罗大众的想象力并没有这些教授们更高。

知乎用户 学海的打水人 发表

罗翔只要改名为罗丽,就总有一天能够和他的偶像面对面。

知乎用户 Akatsiya 发表

前段时间关于牢 A 的 “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一群法律界人士跳出来反驳说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的定义权不在你手里。接下来又是一通老掉牙的甩锅“暴政”、“民粹”,然后再唱一通“人人平等” 的高调。

这套只要稍微想想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作为普通人,你可能没有权力定义谁是忠臣孝子,谁是奸夫淫妇;但你更没有权力定义谁是无辜者,谁是罪犯——这个定义权已经被某个行业的人完全垄断了。无论是政府还是老百姓,只要插手他们的定义权,就会被立刻打成 “暴政”、“民粹”。

这种人在几十年前我们叫他们臭老九,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臭老九。毕竟一般的臭老九只想利用知识壁垒搞钱,而他们是真想把整个社会生杀予夺的大权全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毕竟能决定谁是罪犯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统治者。

别看他们在那里渲染 “肆意决定谁是奸夫淫妇的社会有多可怕”。你要反过来问问他们,如果一个社会中“谁是罪人” 这种大是大非问题完全由一个小圈子里的人决定,而这个圈子还是从上本科开始就在抱团拉人那种,这样的社会不可怕吗?

况且在同案不同判的回旋镖不断打过来的情况下,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有脸喊出 “人人平等” 的。

知乎用户 lee 发表

好可怕,都是一窝的

劳东燕何许人?

劳东燕:你怕被告你上床前可以录个音啊。

记者:那需要让女方知道吗?

劳:恩.. 不一定需要吧。

这是人类的语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怀疑新冠跟武汉病毒所有关,行,这是合理猜测。

怀疑新冠跟美军实验室有关,不行,这是散布谣言,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要不然说罗翔大师是大师呢

知乎用户 益达爱数码 发表

那句名言的出处:

阴阳人,没问题。我也是大阴阳师,并且对此乐此不疲。当阴阳人好处固然很多,但坏处同样不少。比如我,阴阳人当久了,一旦开始正常讲话,别人还是以为我在阴阳怪气什么。

所以罗翔今天挨锤,不是挺合乎逻辑吗?阴阳师施法得太多,哪怕正常说话,大伙还是觉得你在念咒呢。

我不喜欢听人念经,因为念经是念不死人的——你经念得再溜,听经的人费拉不堪,夜哭到明,明哭到夜,哭得死谁啊?

知乎用户 拉卡尼休 发表

“不知道,可以自己揣摩”

知乎用户 我是谁 发表

罗翔这代 “法学家” 犯了一个重要的错误。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早就解释清楚了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如果你顺着这个思路去理解法律,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基础就是:作为人民的意志体现,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应当围绕着人民民主专政展开。

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注意: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西方法律体系也是围绕着统治阶级的体现。

是人人生而平等

什么叫做人人生而平等呢?就是基督教下面的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人人生而带着原罪来到世界。

按这种理论发展,自然形成了现在白左认为人类无权对其他人类进行审判。因为上帝会做最终的裁决。

这么讲能明白了吗 ?

知乎用户 雀返爱小艺 发表

道心破碎或者自食其果总得有一个是真的

知乎用户 德川家康薛定谔 发表

罗翔教授如此推崇西方价值观和法律体系,如果他不双标的话,应该也赞同:

美国:

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案件所确定的先例:

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s) 如果要赢得诽谤诉讼,必须证明对方发布虚假陈述时是 “明知虚假” 或者“肆意漠视真相”。

欧洲:

欧洲人权法院(ECtHR) 从 1980 年代开始在大量判例中反复确认一个原则:

“对政治人物的批评可接受的限度要比对普通私人宽得多”(The limits of acceptable criticism are accordingly wider as regards a politician as such than as regards a private individual.)

“政治家必须展现更大的容忍度”(must display a greater degree of tolerance)。

典型判例:Lingens v. Austria (1986)、Oberschlick v. Austria 等。

法院反复强调:政治人物 “自愿且明知地把自己暴露在记者和公众的严格审查之下”,因此必须容忍更强烈的批评,甚至是冒犯性、尖刻的批评。

这个原则也适用于其他公众人物(但对纯粹的娱乐明星、运动员等的容忍义务通常比政治人物要低一些)。

————————————

当然,如果罗翔教授承认自己的 “普法行为” 是“娱乐性的”,那我可以稍微降低一点他的容忍义务。

知乎用户 赵观杉 发表

都喊人家老师了,要不带着鲜花蜡烛去送别一下?

罗翔的双标的图到处都是,被集火不是自找的?

高晓松被骂退播、罗翔被集火,这两天殖子们如丧考妣。到处痛心疾首网络暴徒。

十多年前公知和殖子们各种喷中国、网暴爱国网民,爱国账号动辄被口水淹没,怎么没见各位出来痛斥网络暴徒呢?天天吹嘘欧美日本时,怎么没见各位说别管别人多看自己呢?

总不能在公知言论盛行时喷中国喷爱国者时喊一切言论自由,吹嘘欧美日本时说多看看世界;在公知如过街老鼠时就喊宽容、把大伙冲这些人的行为叫网暴,我们看欧美日本笑话时说多看看自己少管别人吧?

知乎用户 巴啦啦小死鬼​​ 发表

@罗翔说刑法

请列出你的德行。

难道知乎就没有被集火吗?如果他在知乎上没有被集火,那将是知乎的耻辱。

知乎用户 冯三三 发表

学医的想建一个医的地上天国,学法的想建立一个法的地上天国,它们都在美建成了,只是是建在百姓的尸体上。

知乎用户 达利特跟班 发表

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

———鲁迅《战士和苍蝇》

《战士和苍蝇》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 1925 年写的一篇杂文。1925 年 3 月 12 日,伟大的民族英雄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孙中山逝世后,由当时军阀政府主办的报刊刊登了《孙大炮放不响了》一文来嘲讽孙中山先生,作者鲁迅对于这种情况非常愤恨,于是在同年的 3 月 21 日写了这篇杂文来讽刺他们。本篇最初发表于 1925 年 3 月 24 日北京《京报》附刊《民众文艺周刊》第 14 号。

(以上内容摘自百度百科)

罗翔老师的微博言论非常高雅~

知乎用户 summer1988​​ 发表

西方法律是没有规定食人违法的,所以按罗翔的观点,他是支持吃人的。

知乎用户 来自 L77 奥特战士​​ 发表

所以说那位老人真的比我们早看几十年——

“所以我正式劝同志们读一点书,免得受知识分子的骗。”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kfzZrC 发表

文革能持续十年确实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知乎用户 柿宝 发表

学法的人,很容易学着学着屁股就歪了,因为中国的法律和执法者,让律师这个行业的作用不大,相比于其他国家,律师的地位低了很多。

所以他们崇尚别国的法律模式,但是呢,他们的法律就一定完美吗?网络时代戳破了他们的遮羞布。

比如张子强案,明知道抢劫的就是他,结果让律师钻了法律的漏洞,直接给判了个无罪释放,完事儿还倒赔人 800 万,这不是搞笑吗?

知乎用户 同领地的星空 发表

萝莉岛一出,此人就应该网络消失了,结果还敢发视频,可见此人贪婪,放不下金钱的诱惑。

知乎用户 疯狂绅士​ 发表

牢 A 的三个直播,基本上把牢 A 那套理论讲明白了。

这三场直播分别是 “钝刀子割肉与斩杀线”、“长生种与短生种”,还有 “新教伦理与活地狱”。

而且牢 A 讲话极有特点,他专门讲到了一句,我很讨厌罗翔这个人。

而牢 A 讲的一系列东西又极为通俗易懂,尤其是新教伦理与活地狱这个直播。

牢 A 讲了一个很根本的问题,一下子把很多人点醒了。

他说,你看西方的法律,骨子里是设计出来对 “上帝” 负责的。

美国的那一套历史上觉得法律是上帝旨意的体现,是某种高高在上、绝对正确的东西。

但现在大家都不能直接跟洪秀全他爹打交道了,问题就来了:谁有资格代表那个 “野合华” 来说话呢?

于是,权力就落在了三拨人手里:

第一拨是能解释法律的人,就是那些大法官,他们说法律是什么意思,那就是什么意思。

第二拨是能代替耶和华做最终裁决的人,就是陪审团,他们点头或摇头,决定你有罪没罪。

第三拨是能制定新规则的人,就是国会议员。

你仔细看这三拨人,要么是高高在上的精英,要么是被随机抽中但也被严格程序框住的普通人,总之,都不是我们平时说的 “人民大众”。

法律成了他们之间的一套专业游戏,普通人根本摸不着门道,也玩不起。它更像一个自我运转的精密机器,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所以你看他们的逻辑:只要过程全对,每一步都按游戏的规矩来,哪怕最后得出一个所有人都觉得荒唐的结果,你也得认。

这就是 “钝刀子割肉”,用漫长的程序折磨你,而“斩杀线” 却由他们内部掌握。

那些法律精英就像 “长生种”,活在由法律条文构建的漫长世界里,思维和寿命短暂的普通“短生种” 老百姓完全脱节了。

他们恪守 “新教伦理” 般的那种对抽象程序和规则的绝对忠诚,哪怕这造就了普通人眼里实实在在的“活地狱”,也觉得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但咱们这儿不一样。牢 A 说,中国的法律,核心是要对人民负责。

人民是谁?就是你和我,是所有的普通人。

如果一个法律,从制定到执行,过程挑不出毛病,但结果就是不行,大家都不接受,都觉得坏了,那这个法律就得改。

你不改自然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我们不会认同一个对我们不负责任的东西。法律好不好,对不对,最终要看它给老百姓带来了什么结果,是不是解决了问题,是不是维护了公道。

这个结果跟中国对神的态度一样。请你来降雨,你不降雨,是要被打倒的。

叫你来个阳光普照,你一下子来个十个太阳,那是要被射掉的。

这个 “结果” 很重要,它不是次要的,它恰恰是判断法律和司法好坏的最终标准。

中国人就这么务实,这么讲 KPI。

西方法律(特别是美国那套)的毛病是:它为一个虚构的 “神” 和一套冰冷的程序服务,结果老百姓成了牺牲品。

而中国的法律,必须为活生生的人民服务,结果不好就得变。这大概是两者最根本的一个不同。


罗翔被集火,无疑是牢 A 与爱泼斯坦案的爆发。

罗翔引经据典的精神导师,跟爱泼斯坦勾勾搭搭。

爱泼斯坦的反人类分子,大都没有受到惩罚。

而这种反人类分子,恰好是美国的最精英的高层。

所以很多人自然会去请教罗翔,你怎么看你说得那么好的制度。

知乎用户 失智​ 发表

学法学的,如果不是自由派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是没有认真上课,或者是 18 岁以前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政见。

很明显,罗翔是持自由派立场的(这一点不用争辩吧?),在国内舆论环境下,被 B 站和厚大法考通过资本而造神(罗翔视频只要点开了一个,后续就会不停的推送,当年他还没入驻且播放量仅有 30 万),成为了顶级流量。成为顶级流量的后果就是要被 “猎巫”,更何况罗翔不是单纯的在专业领域内进行输出,如果是这样的话至少他还有 “专业这一挡箭牌”,他的角色实质上是 “意见领袖”,这个位置在全国没有人能坐稳,基本都是被猎巫落得个社会性死亡的下场。

最最要命的是,罗翔确实是有黑历史的(截图大家都看过吧?),而关于是否在讽刺的问题,我只能说:大家都网上冲浪那么久了,是不是内涵大家都有数。

我愿意相信他真的只是规劝那三位获得表彰的人,然而他的应对事实上也是公关里最愚蠢的一种做法。

最好的结局是,就让罗翔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耕耘吧,不要随意在自己并不了解的领域发表意见。然而写到这,我又想起,罗翔作为新教徒(我有石锤哈,我同学是法大的),那种 “居高临下”“教化子民” 的态度是拿不走的,所以罗翔退网也算是中策了。

最后:大家都别吵了,差不多得了。

知乎用户 精神病院长 发表

西方最早的现代法律起源于英国《1215 大宪章》,当时是为保护资产阶级新贵族对抗王权,所来王权衰微成了象征,如今的西方世界法律成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工具,沦为资本的奴隶。中国的国情不同,建国的基础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政权,法律自然维护的自然是公平公正,罗老师信奉的确是西方那一套金钱至上的理论,这与我国的国情不同,也与文化传统不同

知乎用户 南非 GEO 发表

各位同学,我们今天聊一个很容易被混淆的话题:沉默是权利,但身份会带来责任;权利不能被滥用,责任更不能被逃避。

首先我承认:沉默,确实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面对无关事件,普通人有权不说话、不站队、不评价,这是法律赋予的自由,谁也不能强迫。强迫所有人对所有事表态,这当然是道德绑架,我坚决反对。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说的不是 “普通公民”,你说的是 “普法者”。

权利是平等的,但责任是分身份的。

你穿上了医生的白大褂,就不能见死不救说 “我有沉默权”;

你当了消防员,就不能火场旁观说 “我有不行动权”;

你选择做普法者,站在公共场域传播法治观念,你就自动承接了一份公共责任

法律从来只规定最低的道德,但良知要求我们追求更高的正义。

普法者的使命,不只是背法条、讲罪名,更是在是非面前守住底线,在正义面前不缺席。

公众信任你,不是因为你会背法典,而是相信你敢为公道说话。

你说 “凭什么要求对所有无关事件表态”?

我反问一句:什么叫 “无关”?

侵害权利、践踏法治、突破底线的事,对一个讲法治、讲公平的人,什么时候成了 “无关”?

如果连普法者都对不公保持沉默,那法律的声音,又该由谁来发出?

真正的道德绑架,是逼普通人必须表态、必须完美、必须全知全能。

但对主动站出来的公共言说者,社会要求你在大是大非前不失语,这不是绑架,这是期待与底线。

权利给你沉默的自由,

但责任要求你,在该说话的时候,别用权利当挡箭牌。

法律保护沉默的权利,

但良知鄙视用权利逃避责任的懦弱。

沉默可以是权利,

但永远不能成为普法者的铠甲。

知乎用户 看今朝 发表

人民群众的声音终于盖过了卖国公知的声音。

这是好事啊。

知乎用户 袁不花 发表

有缺点的战士仍然是战士,再完美的苍蝇终究是苍蝇。

知乎用户 多看少说 发表

民粹暴动,仅此而已。

很高兴老钟不是西式政体。

通缩时期,稳外是最优先事项,外部潜在的干涉力量被稳住,内部靠着通缩叠加人身依附不会有问题的。

通缩周期 + 人身依附是最最最稳定的结构,内部不会产生任何内生性可以反抗的力量,只有外部可以,所以稳外是一等一的大事。

外部力量把内部的通缩 + 人身依附稳态结构打破是最危险的,稳态结构被打破,必然会产生重新组成稳态的力量,这个力量的主导方就会变化,例如明朝的后金催生李张,清朝的八国联军催生孙黄宋

同时内部要维持底线,避免重蹈元朝内斗的覆辙,自己把自己的稳态结构摧毁,催生出郭朱陈。

现在民粹主力军是 80-95 这帮人,从宫廷玉液酒这种只有 80-95 才知道的烂梗就可以得出结论。民粹几大分支的组成,也都是这批年龄组,现在的民粹也可以被称为 80-95 这批人最后的回声,这批人知道如果不最后一搏,就只能认命,所以声势很大很疯狂,但不必担心,时间久了自然社死,消失的无影无踪。95-10 从人数上已无任何反抗能力,予取予求不在话下。

知乎用户 下笔不知趣 发表

他早说过,宣扬自己遵纪守法的人,很可能是个人渣。

https://www.douyin.com/video/6919441638125358347

他道不道德不知道,但是他一定遵纪守法。

还有,他参与编写法律教材的。

知乎用户 低哈密瓜 发表

中国有 14 亿人口,这个数字什么概念呢,是 1400000000 个人,14 后面 8 个零,如果没有概念,不妨这么想:

1、每个人给你一毛钱,到你的手里就有 1 亿 4 千万元人民币。

2、你试着从一数到一万,看看你累不累。

这么多人,共产党打天下的时候,要克服地域和文化的差异,一个都不能少,直到这一届才全民脱贫。这份贡献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执政党做到过。

即便这样高效的政党,依然容许微信、微博、百度贴吧、抖音、快手、小红书、知乎等等这样的全民平台瞬间传播信息,让每一个社会的现象都暴露在公众面前。

让不同民族、口音、文化、宗教的百姓能够沟通。

共产党真正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行动上。

然后有一个专家,或者一群专家,利用信息不对称装 13,14 亿人每人一口吐沫吐到标准游泳池里。就可以淹死几百个专家。

知乎用户 梦游大仙 发表

已知爱泼斯坦有可能是摩萨德培养的多料特务,又知爱泼斯坦的摩萨德介绍人有可能是知名讼棍艾伦 · 德肖维茨

由此可得:艾伦 · 德肖维茨极有可能是摩萨德高级特务。

那罗老师至今不愿意和艾伦 · 德肖维茨切割使人不禁怀疑……

参考资料:

知乎用户 光州男团经理人​ 发表

法律不能超过人民群众的朴素价值观。

这句话在法学体系内颇具争议,因为国内是大陆法系,在白卷时代一般抄的是德国作业。把自己放在朴素价值观下就没法人人平等了。下一步就是和美国蛮子一样搞海洋法了。

罗翔被集火也正是因为这句话。现在我是越来越理解这句话了。

法律制定者不能将自己放在朴素价值观之下,但法律从业者一旦超过了人民群众的朴素价值观,人民群众真的会找他麻烦。

知乎用户 MAGIC 发表

问那些个团体那些个群体为什么沉默?他们说没确凿证据。是的,我们知道 “谁主张谁举证”。可是我们看到你短头发、长胡子、有喉结、穿男人衣服,我们根据这些表象推断你为男人,应该没什么毛病,这算合理推断吧,但你还问我们要体检报告。喂,这个体检报告不是应该你提供吗?自证一下你有没有鸡鸡又是多大个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沾罗死定律再一次应验

知乎用户 用户名不符合知乎 发表

我是普通民众,我可以合理怀疑他犯了叛国罪。因为他在传播带有资本主义价值观的法律制度观念。

知乎用户 美汁汁果粒陈 发表

1. 罗翔仅推崇德肖维茨法学观点,与对方私德、涉案无关,强行捆绑追责本就毫无道理

2. 沉默是公民基本权利,凭什么要求普法者对所有无关事件必须表态,这就是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3. 我发现现在大部分网友都喜欢抛开事实搞连坐、断章取义搞攻击,不是追求正义,只是借题发泄网络戾气,罗翔本就无错。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普通美国人对律师的看法是一种 “实用主义的愤世嫉俗”​ 。他们非常清楚律师在社会中的权力和必要性,但普遍不信任其动机和收费,并常将其视为美国司法系统缺陷的人格化体现

罗圣推崇西方法律,但是他又想当圣人。

知乎用户 陆可水​​ 发表

比如说我。

我会关注中国的劣势、缺点、不足之处,罗翔老师也会,但是我同样关注中国的优势、优点、高光时刻,并且发出来。

我会夸美日韩的优势,罗翔老师也会,但是我也知道他们的劣势和缺点,并且发出来。

我批判社会的同时又会转发社会的真善美,让大家知道一个更完整的社会。同时我也会帮忙转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一个转发就是帮忙扩散,这是我力所能及可以做的。

罗翔的动态有多少为社会不公而发声?这些年他有多少次替人出头?人不能一边批判社会,一边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连个转发都做不到吧?你看看胡锡进,罗翔在爱国这块的实质表现,在我看来,远远比不过胡锡进。你再看看半个胡锡进

@马前卒 official

马督工依旧比罗翔爱国,而且爱的多(只根据社交媒体动态来评价)

我爱国的时候有人说我是小粉红,我提缺点的时候有人说我是 1450,然而这都是我,对的错的我都说。罗翔老师呢?赢学家可耻,输学家也没有那么好。

我见过一些输学家,但是他们会各种转发那些需要声援的事件。即使习惯性输,但是人家至少做到了转发帮忙扩散,依旧有可圈可点的地方。然而罗翔的动态,有多少为大众发声的呢?(大家可以自己去搜,二次求证一下)

我夸美国的时候别人说我是恨国党,我写美国段子嘲笑美国的时候还有人夸我写得好呢。这都是我,我看见美国是对的,我搁那夸。我看见美国是错的,我在那里喷。

若想行天下,不仅要实事求是,还不能双标,否则是为何意?

最后,我做梦都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质疑辛亥革命。但凡上过初中历史,只要知道具体内容的,没有人敢质疑辛亥革命的重要意义。在我看来,对于中国人来说,辛亥革命跟工业革命一样至关重要。辛亥革命有多伟大?男人剪掉辫子、女人不再缠足、废除了跪拜礼、废除帝制等等。

辛亥革命之伟大比肩华夏一族诞生于黄河流域。辛亥革命都能质疑,我不能理解这个想法。

没有华夏一族,中华文明残垣断壁!
没有辛亥革命,中华文明何谈思想?

上述任何观点都源于本大专,如果有说错的,我只承认个人认知不足、学识浅薄、逻辑推导能力查,不承认自己立场不对、不承认自己对党和人民不忠。

——大专之光、大陆名嘴陆可水

(收尾皮一下不过分吧,写字这么累呢~)

知乎用户 Mu 星星以向荣 发表

舔了半天女拳结果被女拳冲了,鉴定为自作自受

知乎用户 zzzzzzz 发表

如果正义(法律的使用)需要支付昂贵的(律师)费用,这还是正义吗?

有个答主说:一件事不违反道德公序良俗,却违法,这本就是荒诞的一件事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道德,却不违法,也是荒唐的。

这里有个法律的知识遗漏,违法但也不一定需要支付代价,或代价不够高。

所以:一件事不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却违法或需要支付极高的代价,这本就是荒诞的一件事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道德,却不违法或只需要很轻的代价就能支付,也是荒唐的。

知乎用户 一灿槐树刘导演 发表

律师就是律师,学法还学出优越感了,学出士大夫情节来了,关键还是拿着 “为往圣继绝学,为天下开太平。” 的中国士大夫情节,念西方自由主义 “利己、理性、法制、道德” 的歪经,不喷你罗翔喷谁,这个世界上,律师本质上就是一帮靠着玩弄规则吃饭的人,玩着玩着还玩出先进性、优越性,玩出神圣来了。

知乎用户 无语了​​ 发表

我在其他回答里面说过,我认为法律圈是崇洋媚外最严重的圈子,而且这个是最底层的国家建构。

社会主义法律需要维护社会主义文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可是他们都抛弃了,学了形式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反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哲学概念,并不能把它弄到法律实践中,或者说人人平等应该有个前提,他俩之前就是平等的,否则不应该平等。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保护遵纪守法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对给未成年人带来伤害的人(无论这个罪罚是否未成年)加大惩罚力度,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罪犯。

牢 A 真是传媒天才,一句 “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就是不平等”,进行了绝杀。对啊,如果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是平等的,为什么不做奸夫淫妇,毕竟个人的欲望都是有的。其实这句话可以进一步推广 “遵纪守法公民的命和作奸犯科(违背社会主义道德)人的命就是不平等”。

知乎用户 李建文 发表

就这群粉丝,粉上谁谁就倒霉,因为他们一方面要求一个道德完人,一方面也知道这样的人不存在。

局座、黄智贤分别在节目里谈论了两句《八佰》都差点成了历史虚无主义。可想而知,只要没有隐退的人都是这待遇。

我认为,如果唐国强老师没有隐退,很快就会被搞出什么婚姻丑闻来打倒,跟赵忠祥一样。

我对罗翔这人印象还算比较好吧。但对他最近的粉丝就 emmmm 比肖战粉丝强那么一点点。

知乎用户 白日梦想家 发表

去年有个什么外国人永久居住管理条例,里面有一个什么学者,广大网友仅仅凭借一个三无小编的言论,就炮轰人家,逼得人家最后站出来声明从未发表任何相关言论。确实啊!除了那个小编自己的言论,互联网上我从未看见任何直接言论或者哪怕是类似的二手言论。但那个时候我看微博实时就被下了一跳。如果不是网络时代,我还真以为回到了文革。铺天盖地的情绪与无脑的政治言论。还有极度不堪入目的 P 图。另一方面,而且对于条例的反对言论,都是基于看标题就下结论的呢。

罗翔的微博,我觉得没有什么大问题。没有逻辑错误,没有双标,也没有阴阳怪气。一群不懂什么是合理怀疑,不懂造谣和辟谣的本质的人,就在那边叽叽喳喳。阴阳怪气,双标什么的都用上了。很多人就通过一句话否定一个人,然后怎么看就怎么不爽。

其实互联网这东西挺让人感慨的。你不知道那一串串言论背后的是什么人,年龄多大,生活在哪儿。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不管你的学识,不论你的年龄,如果生活在充满以这类方式思考问题看待问题的社会中,那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情。

知乎用户 wwwsdddc 发表

你是说反汉斗士爱新觉 · 罗 · 翔吗?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888Di9 发表

近些年公知式微的主要原因当然是川宝断了他们的钱

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同样的行为,背后的原因不一定是相同的

就好像老八去厕所,你也去厕所

你出来的时候遇见老八,他问你吃饱没

公知就是这个味儿

疫情初期,某些地方官员反应迟钝(当然后来才知道,跟国外比起来,国内最迟钝的官员也是反应神速了),被网友群起而攻之,公知大喜,以为他们的第二春来了

公知就像老八

老八看见别人往撤硕儿跑,就以为别人是去吃饭的

公知看见网友骂官员,就以为网友跟他们一样反动,而不会理解我们指责失职官员的本质原因,是他们耽误了控制疫情,让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危害,同时阻碍了国家的发展

同样是指责官员,背后却是截然相反的两个原因

只看见表象就下结论,不探索深层次的原因,是公知衰弱的一大原因

按照老八对撤硕儿的理解,钟南山在公知的眼中,是网友应该群起而攻之的,他们无法理解几个月前还在骂武汉市长的网友,同时竟然支持钟南山

知乎用户 meepo 发表

正经人谁看微博啊,b 站它不香吗。


以上为原回答,原回答源自 b 站梗,原话是最早听到的版本是 “正经人谁玩桌游啊”,后面听过各种版本,至于出处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弹幕经常看到。

原回答也只是表达微博是个大坑,如何看待罗翔微博被集火?什么,罗翔被集火了?哦,原来是微博被集火了,那没事了。


在其他问题下有个评论说罗翔的粉丝就比肖战强一点点;

**我这里澄清一下:**不是他的粉丝就比肖战粉强一点点,是天下粉丝都一样,粉丝总是盲目的。不过就这件事情我是觉得罗翔没啥毛病,人家发个读书笔记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就这件事咋就被拉出来放大了?意思一个公众人物发个日常还得看一下时事?只是一个老师而已难不成还要请个运营团队管理账号,评估发言风险?有个评论说的好,有人天天读书,有人天天看热搜,读书人不关心热搜的事,看热搜的人反而依此要求读书人。就离谱。

另外说下质疑罗翔这次微博的事情的那个博主,好像叫什么上帝之鹰的,据说就是个擅长捕风捉影的人,好在我不看微博,恶心不到我。


一日罗翔发个读书笔记 “不要成为荣誉的奴隶”(罗翔经常发类似文章,名言等警醒自己不要因为粉丝多迷失自己)。

上帝之鹰:大家快来看,这个人有问题,在讽刺 zns

罗翔:我只是发个读书笔记而已

上帝之鹰 & 部分网友:不,你不是这样想的,你就是在讽刺 zns

罗翔:······

这和以前的文字狱有啥区别?

知乎用户 刘京成​ 发表

罗翔就因为引用了偶像几句广为人知的话,也能被拉出来鞭打,舆论已经堕落到 “偶像有错,粉丝担责” 了么?何况具体的过错是真是假都无定论。

什么叫比饭圈还差的舆论氛围?这就是比饭圈更差的舆论氛围。

公共知识分子还是该守住舆论空间,至少不应该放弃为自己发声,向劳东燕一样,勇敢坚韧一点,不要把世界让给傻逼和坏逼。

罗翔引用的时候,是不知道偶像私德的,且目前私德真伪未知。同时,偶像私德的错误,不影响内容和作品本身的价值。

柳永常年混迹烟花柳巷,娼妓业的祖师爷,留下的词依然可以传世,人的悲喜相通,会跨越时代,路边一条臭水沟,不废江河万古流。

我写东西,基本不引用名人名言,因为我有傲气,不需要别人为我的输出背书,但我要捍卫别人引用的表达权,希望活在一个智识正常的环境里。

知乎用户 实验兔子喝奶茶 发表

本来觉得罗翔是想当讼棍多挣点钱而已,后来发现丫想当教皇。

知乎用户 荻 生​​ 发表

萝莉岛案事发后,大家发现罗翔的精神导师德肖维茨居然是上岛最多的人,而罗老师对此竟然没有一句一字的谴责,更没有任何要割席的意思,只有震耳欲聋的沉默、欲盖弥彰的逃避。

那么大家不禁要问,到底是罗老师和他精神导师本来就是同一类人呢,还是罗老师根本没有道德感,无所谓他的导师是什么人。

知乎用户 落雪在昨夜 发表

他甚至不愿意跟爱泼斯坦案切割,连一句批评的话都不愿意说。面对网友对他法学偶像的批评,他发了一个视频说什么后真相时代,潜台词不就是说爱泼斯坦案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实际上的真相已经被民粹掩盖了。

我只能说此人言行真的是震碎我三观。

缺乏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的人,居庙堂之上,对法律侃侃而谈,想想就觉得后背发凉。

知乎用户 求小猫一只 2 发表

技术上,罗翔没问题,逻辑讲的也没问题。但是屁股有问题,跟高晓松一样是反噬,而且他及他的小伙伴们专盯国外的教训引进搞宣传,搞普世价值宣传,想把守法的人立于危险之中,给犯罪的人一条活路及逃脱制裁的操作空间。

这完完全全背离立法的初衷。

知乎用户 夜归人 发表

就放一个地图炮,中国现在的法学主流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对主观守法但不知法的人非常苛刻,但是对于普罗大众认为的犯罪分子流出各种操作空间,这一切都是以他们的语言艺术和类似哲学之类的概念包装的,大众没办法去直接感受

知乎用户 甘兴霸法孝直 发表

先是全女法院,再是基督罗翔,各地大学法学教授不断贡献火力,文科里最强的法学已经成了叛徒培训营,文科堕落到如此境地,可叹息。经济学方面暴雷的杨景媛,其论文竟是文科理最贴近理科也是最难的经济学,法学、经济学都如此卧龙凤雏,其他水货文科专业实力如何,更不必多说,

知乎用户 大角​​ 发表

这些信仰西方的学者但凡可以遵循西方哲学老祖宗亚里士多德的教诲,我也敬他们是条汉子。

我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

连这个都做不到,有什么脸说自己以西方的哲学为准。

知乎用户 安好心 发表

本来偶像塌房,粉丝应该是受害者才对,但为什么罗翔受到全网嘲讽呢?

因为他输出的意识形态,有一惯性和继承性,不是他误解了偶像,更像是公众误解了他。

德肖维茨是美国乃至世界 “程序正义” 的标杆性人物,他就是辛普森杀妻案的胜诉律师。这样一个标杆人物,常年呼吁下调性同意年龄。

当他被曝光为萝莉岛登岛冠军时,人们猛然惊醒:原来你这张 “程序正义的旗帜”,企图把程序修改得更能让岛上权贵玩小孩儿。

所谓的德高望重,就是这样变现的吗?所谓的程序正义,就是搁这时候等着的吗?

此时再看罗翔对程序正义的坚持就有些不对劲了。程序正义本身有其道理,但到了某些讼棍手里,就成了权贵的鹰犬,资本的打手,颠倒黑白的利器。如果让他们掌握舆论场,会搞出什么幺蛾子不可想象。

比如疫情期间,他直接化作西方传声筒去搞双标。3000 万粉丝,这会带坏多少人?

你看了这种双标言论,你还会觉得他是什么偶像塌房受害者吗?他可信吗?他真的不知道美国司法界脏心烂肺的事吗?可能恰恰是知道,并且明白这里能带来更大的行业价值与社会影响力,人家要的是就是德肖维茨那种呼风唤雨的感觉。

再看他的理论水平,上帝看了都想说莫挨老子。

张口上帝,闭口末日,说白了就像要更超然的存在来争取人间的定义权。与其说是信教信魔怔了,不如说是受不了在中国当律师没法呼风唤雨,不能和富人打成一片。

知乎用户 犹格索托斯 发表

很正常,人设崩塌了,本来出圈就靠的讲段子,打造的是亲民,拥有朴素正义的道德观。

最后发现既不亲民,也不朴素,更不正义。

知乎用户 真诚王 发表

请把老师两个字删了

以后请叫他罗圣

还有,庆幸我们中国基础教育做得好

不然要是在美国

真让罗翔这种人成圣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小粉红,亦学法,无论罗的言论背后的情感是中立、恶意或是善意,都不应该受到如此对待,你可以觉得他在阴阳怪气,但不能因此上升到不对等的嫌疑和攻击,太左的言论范围反而让人怀疑是否有人在扛着红旗反红旗,以上。

知乎用户 大熊喵​​ 发表

罗老师,他们上岛为啥不带你啊,是你不配吗?

知乎用户 比企谷银时 发表

爱国篇

说国家这没做好那没做好

“公知,国家哪里没做好了”

说主旋律电影不行

“慕洋犬”

今天发生了某某事件,某人做了一件与事件不相符的事(例如国庆阅兵晒孩子)

“今天是多么伟大的一天,你竟然不……?你不爱国,滚出去”


言论篇

道歉

“不够诚恳,洗什么白”

删掉谣言言论

“心虚了”

拍视频诚恳道歉

“就这?有用吗”

有人说公道话

“你是他的水军,对不对”、“多少钱介绍一下呗,我也想发财”


网络事件当事人

控诉污蔑

“苍蝇不叮无缝蛋”

走法律程序告侵权

“法治黑暗,权力压民”

受害者改口

“她是被逼的,一定有问题”

下跪谢罪

“装的吧,根本不认错”

以死谢罪

“这是畏罪自杀”


无证据证明犯罪后,被释放

“我觉得应该是他干的”

“他笑的那么开心,肯定是他干的”

“都被关进去了那么久,他肯定有问题”

“他不是真凶谁是?一定是他”


被冤案污蔑屈打成招

“我该怎么办,救救我”

网络上:“活该!”、“应该判死刑。”、“这种人渣怎么能放过它”

与国家机关对簿公堂

“官商勾结,丧尽天良”、“谁来帮帮我”


我无话可说。

就这样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dEbO7K 发表

 二战初期,苏联红军被希特勒的闪电战打得落花流水。

  一次,前方司令朱可夫去斯大林那里汇报工作,自然给斯大林骂了个狗血淋头。从斯大林的办公室里出来时他禁不住怒气冲冲地议论领导:“他妈的小胡子是魔鬼!” 恰巧他骂人时,他的同事、克格勃头子贝利亚在场。这贝利亚一听,也如获至宝,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进斯大林的办公室,添油加醋地把这话告诉了斯大林——“朱可夫刚才骂你是‘他妈的小胡子魔鬼’!”

  斯大林一听,当然生气,小胡子都翘起来了,马上叫人把朱可夫叫了回来。见面后他声色俱厉道:“朱可夫同志,您从我办公室出去时,说了一句‘他妈的小胡子魔鬼’,您是在说谁?”

  “当然是希特勒!我还能说谁呢,斯大林同志?” 朱可夫面无惧色。斯大林沉吟一下,转过头来:“那么,贝利亚同志,您说的‘他妈的小胡子魔鬼’又是说谁呢?”

知乎用户 人云亦云阁​​ 发表

就应该集火啊

不好的法律体系对社会契约的败坏是很可怕的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行政干预如果是为了维护社会契约里的道德

反倒被大法党指责为违法

简直荒谬

罗翔废死 轻判是潮流

限制公权力对恶人的惩处

是道德沦丧型社会的祸乱之源

公权力有问题是另一个问题

大法党的限制 结果就是让一部分人可以用相对极低的犯罪成本去犯罪

把破财消灾直接写进法律里面

公权力和道德被压制的极致是什么样子?

有些人可以随意犯罪而没有刑罚后果 [旺柴]

当地时间 2 月 9 日,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国会议员在查阅被删节的爱泼斯坦案文件后披露,爱泼斯坦案的一名受害者年仅 9 岁,同时该案件还涉及一名现任外国高级政府官员。

马里兰州民主党议员拉斯金表示,文件中出现了多名此前未被报道的未成年受害者,其中最小的只有 9 岁。拉斯金说:“你翻看这些文件,会看到 15 岁女孩、14 岁女孩、10 岁女孩,我今天甚至看到一名 9 岁女孩的记录。这简直荒谬又令人震惊。” 共和党众议员马西则表示,档案中提到一名 “在某外国政府中身居高位的人物”。

报道称,尽管美国司法部已于 1 月 30 日公布超过 300 万页爱泼斯坦相关文件,但绝大部分内容被大面积涂黑删节。本周一,美国国会议员得以前往美国司法部大楼,在电脑上现场查看未删节版本档案。

受害人至少几千人

在号称最保护儿童的美国 犯罪的人光明正大逍遥法外

让你不得不怀疑

所谓美国法律保护儿童

是真保护儿童?

还是努力的剥夺儿童父母的监护权 [旺柴]

然后让儿童消失在哪里就没人知道了

什么都和欧美学

只能学成那个火灾水灾民众用不起电的美国

知乎用户 悲伤的小番茄 发表

传统中国体系里面是包含五个层级:道法术器势

最上面的是道,你可以理解为价值观;其次是法,并不单指法律,你可以理解为规矩或者规则;再往下是术,做事的方式方法;再往下是器,为做事开发的工具;最后就是势,也就是形势。

为什么会这么排呢?因为这是根据中国传统权力结构排的,最高层负责统筹整个国家的价值观,就像现在最高层提出要搞 shzy,那我们就搞 shzy;第二层负责根据 shzy 来给整个社会运行立规矩,建规则,让整个社会运行更加流畅;第三层就是能臣干吏,负责帮助国家解决一系列的困难;第四层就是协助能臣干吏们开发合适的工具,辅助他们做事;最后一层就是底层,要跟着形势走,看清事情的发展方向,不能逆势而为。

所以,无论怎么排,道是最高位的,法只是去实现道的工具,你搞法律神圣化本身就是有悖于中国传统的,法怎么可能神圣化呢?法是神圣化,那岂不是道要跟着法走?那不成了本末倒置?道是什么?道是社会价值观,价值观是社会共识所构成,法律是应该为社会共识去服务的,不是社会共识去为法律服务。

罗翔被人诟病是因为他的法律专业能力吗?并不是,而是因为他奉行的道已经被证明大行有亏,这是非常致命的,你嘴上喊着什么优秀口号没有用,你大行有亏,说明你喊的口号是放屁。

中国人去搞工业化,去搞现代化的初衷很简单,就是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而不是去变成吃人的纳垢,仅此而已。

知乎用户 弱爆了 发表

西方语境下的律师是祭司,讼棍能不心动?

要记住,整个 60-20 年代的大多数人是西方自由主义教育出来的人,他们天生亲西方,像我这样的有脑子的能独立思考程度是少数。

他们从小被龟训,把一切善良文明科学现代的生活等同于西方,把一切落后愚昧原始野蛮的生活和中国划等号。

不过别灰心,无论是资本主义的自由派国际公民派,还是社会主义的世界人民大团结派,他们都是工业社会的产物,他们都遇到了个体解放,个人利益最高的文明癌症。

这两个派别都不会有小孩,他们的灭绝是注定的。

只有我们传统儒家的坞堡将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幸存者。

我们将掌握世界。

知乎用户 风乎舞雩咏而归 发表

赵娥者,酒泉福禄人也。父为同县李寿所杀。娥兄弟三人,皆病物故。寿闻之,喜曰:“李寿,汝莫忧,赵家强男已尽,但遗弱女,何足复忧!” 遂防备懈弛。

娥子庞清,闻寿言,密以告娥。娥慨然流泪曰:“李寿,汝莫喜也!吾终不令汝以强凌弱,残害天理。焉知娥不手刃汝乎?” 乃阴市名刀,挟长持短,昼夜哀愤,志在复仇。

寿为人凶豪,闻娥志意,每出入乘马带刀,乡人皆畏之。邻妇徐氏谏娥曰:“李寿,男子也,凶恶有素,今备卫甚严。汝单弱一女,何轻身图之?愿且缓迹,待可乘之机。” 娥曰:“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李寿不死,娥何生为!今虽弱女,志在必行,岂可顾惜性命,苟存于世?”

遂于光和二年二月上旬,遇寿于都亭之前。娥即奋刀砍之,并伤其马。马惊,寿被创堕地。娥复斫之,未中;寿被创未死,娥挺身奋击,遂拔其佩刀以截寿头。乃诣县自首,颜色不变,辞气慷慨。

时禄福长尹嘉,不忍论娥,即解印绶去官,欲纵娥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典。何敢贪生以枉公法?” 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莫不为之悲泣慷慨。

守尉不敢公纵,阴使娥亲族窃放之。娥复抗声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仇已雪,死则死矣,愿归司寇受刑,以全国法。” 尉故不听,强载还家。

会赦得免,州郡表其间,太常张奂嘉叹,以束帛礼之。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共上状,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闾。

后汉书列女传

这篇文章鄙人初读时,潸然泪下

这段历史,光耀千古

汉文明的底色在这

不是西方神学传教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没有一个统治阶级会通过所谓 “程序正义” 给自己绑上绞索

结果正义是华夏文明的根基

因为一个粗浅的道理

人类历史上没有万世一系的政权,而人民朴素正义必须得到伸张

知乎用户 小隐 发表

美国人知道律师是什么德性,美国律师自己也知道自己什么德性。挣钱嘛,不寒碜。

罗老师是想一边挣着美国律师的钱,一边要当中华圣人,问题是还布的是基督的道。

知乎用户 豆伯儿​​ 发表

你叫他罗翔老师他不一定高兴,但是你叫他爱新觉罗翔,铁定开心……

不好意思放错图了

知乎用户 北府小兵 发表

中国人的底线是道德水准,西方人的底线是犯罪标准,两者的底线谁高谁低很明显。牢 A 在直播中说,如果一个人总是用法律的底线跟你交朋友,这个人一定要远离。中国人一般不愿意去法院打官司,如果一个人的素质在介于道德和法律之间,低于道德线但是又不违法,我们一般称这种人缺德,这类人基本上都是小人,一定要远离。西方的法律容易产生讼棍,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最近几年的法律界一直在讨论犯人的权力,强调罪犯也是人,感觉已经魔怔了。

知乎用户 Uuuuuuuuu 发表

这才是罗老师的目标

知乎用户 又被举报了 发表

这种情况,罗翔,雷军,小米,柳传志,懂王,内塔,泽圣,詹姆斯,王楚钦,华晨宇,单依纯,蔡徐坤们都经历过

他们都是太阳啊,有点黑子不正常吗?

知乎用户 宝贝请转身 发表

用中国的法律给外国的伦理道德划底线,企图暴露。

知乎用户 满江红​ 发表

不怪他。

这世界上用法律来统治人民的国家太多了。他将那样一个法律体系当至宝,怎么能明白法律也可以是政府与人民签订的道德规则契约?

建议在中国搞立法的法学界大佬,人手一本《毛选》,这玩意儿比圣经可实在多了。

知乎用户 Cris 发表

一言以蔽之,牢 A 总结的好

忠臣良将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贵,你再怎么程序正义,人民不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他没有别的意思,怎么不见他出来解释。

一而再,再而三,履历如此,叫人怎么想。


既然他又回应了,那我上面的问题也就到此为止,进一步讨论参考其他答案吧

话说 “罗翔是不是‘公知’” 的那个问题被删了?我当初还在底下长篇大论维护了他一下

知乎用户 小薄荷 发表

天,什么时候大家能脱离对一切事务娱乐化的热爱,才不会被下一个罗翔所蒙骗。

罗翔火起来就是因为他的各种梗,各种段子,这是法律的娱乐化。

我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最初罗翔爆火时,我就慕名而去看了一下他的讲课视频,那时候我认为很普通。干货少且啰嗦。后面无论被人如何吹捧他我都对他评价很冷淡。

最近发现他塌房了,真好啊。他只是一个教司法考试的老师,希望他本职工作做好,好好理解法律的本质,少编点段子,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知乎用户 摩兹古斯 发表

我想请问,罗翔老师的第一信仰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基督教?

知乎用户 剑心 发表

如牢 a 所说,本质上是美西方的传教士

知乎用户 踏碎的烟花 发表

前两天写了副对联,感觉放这挺合适的:

法理需思情理,法理容情情理容法

公心应克私心,公心诛私私心诛公

我依然记得当初之所以关注上罗翔,是因为他说他以前也觉得应该废死但是现在他觉得废死应该慎重的这么一个视频……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那时候网上自称学法的,支持废死的才是嗓门大的。

罗翔可以说是我知道的第一个嗓门大还说觉得废死应该慎重的法学人。

唉,罗翔因为讲法理需思情理而兴,也要因为公心未抵过私心而亡了。

私心诛公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罗战坚韧挺拔,罗战善良正直,罗战敏而好学,罗战仪表堂堂,罗战温文尔雅,罗战谦谦君子,罗战玉树临风,罗战乐于助人,罗战气宇轩昂,罗战光明磊落,罗战博学多才,罗战脚踏实地,罗战堂堂正正,罗战正义无愧,罗战胸襟坦荡,罗战勇往直前,罗战不骄不躁,罗战顺顺利利,罗战越来越好,罗战未来可期!

知乎用户 半盏葡萄酿 发表

不知道,但我建议一边看微电影一边看

知乎用户 李明 发表

在中文互联网这个名利场上,你既然进来了,你可以享受赞美,也必须承担批评。是你自己进入这个名利场的,没人强迫他 ,他也可以退出

知乎用户 Bkornblume​​ 发表

从他的偶像被爆出干了那么多脏事以后,我们对他这个人的观感就不可能再好了,无论是本来就不喜欢他的,还是在知道这件事情以后粉转黑的,肯定都很想骂他,他的微博不被集火才怪。

总设计师说过这样一句话,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原来这是对我们中国共产党来说的,那么现在对罗翔自然也一样。,现在还有人骂他,说明大家还对他稍微有一点期望,如果没人搭理他了,那他就彻底完了。

话说回来,一个在法律论文里上来就大谈圣经和上帝的家伙说的话能有多少可信度?或者即使不这样说,他到底是讲法律的还是信宗教的?他平时总摆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似乎他什么都知道,可是他的偶像塌房这种事情他却一个字也不说,也不知道他在害怕什么。

看过他的书的人应该知道,他的作品里经常动不动就是那些西方法学家的名言,甚至直接引用西方法条和圣经故事说明问题,如果他的偶像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西方法官,个人品行也很好,大家也未必会有这么大火气,可是事实证明,他的偶像就是一个专门帮富人脱罪的讼棍,甚至是吃人肉喝人血的怪物,他自己却仍然在宣传西方那一套法学理论和思想,对所有这一切视而不见,那他怎么可能不被集火?我们已经被他忽悠了很长时间,现在早该醒了,好在现在还不算太晚。

知乎用户 之间随笔 发表

最近打开社交平台,总能刷到关于罗翔的争议。
有人骂他 “双标”“公知”,说曾经的“法外狂徒” 彻底塌房;也有人为他辩解,认为他只是坚守学者本分,却被舆论过度解读。一时间,罗翔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成为全网争论的焦点。
但其实,这场所谓的 “塌房”,从来都不是罗翔的个人过错,而是一场被放大的认知错位——我们把他捧成完美的 “法治偶像”,却忘了他只是个有独立思考的学者;我们急于用情绪判定对错,却忽略了法治本身的复杂性。
今天,我们不站队、不盲从,好好聊聊这场争议的来龙去脉,聊聊我们该如何理性看待罗翔,看待这场裹挟着情绪的公共讨论。
一、这场 “塌房”,到底吵的是什么?
不同于以往单一事件的争议,这次罗翔被质疑,是新老争议的集中爆发,核心围绕三个关键点,每一个都戳中了大众的情绪点,但也每一个都藏着被曲解的细节。
1. 沉默即原罪?被指责 “双标的” 学术引用
罗翔在讲座和著作中,常常引用哈佛法学教授德肖维茨的理论,一度将其视为法治精神的代表。而近期,随着爱泼斯坦(“萝莉岛”)相关文件的披露,德肖维茨被指与案件深度关联——不仅为爱泼斯坦辩护,还被传多次出入萝莉岛。
于是,网友们纷纷质问罗翔:为什么你曾经极力推崇的学者陷入丑闻,你却选择沉默?
在舆论场里,沉默被直接等同于 “认同”“包庇”,甚至被贴上“双标” 的标签:认为他对国内热点积极发声、批判不公,对西方学术偶像的丑闻却避而不谈,骨子里就是“崇洋媚外”。
2. 为 “瘾君子” 开脱?被简化的法治主张
2025 年底,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确立了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其中就包括吸毒治安处罚记录。对此,罗翔在《人民法院报》撰文,标题明确表示 “吸毒是否入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他的核心观点很简单:法治的本质是 “罪责自负”,反对 “一刀切”,对于轻微治安违法的吸毒人员,给予其记录封存的机会,是为了让他们能重新回归社会,避免一次犯错就终身受限。而且这项制度有严格边界——仅适用于治安违法,不适用于刑事犯罪,特定岗位仍可查询。
但这样理性的法治解读,到了舆论场里,却被简化成了 “罗翔支持吸毒”“纵容违法”。不少人忽略了制度的初衷,也忽略了罗翔强调的 “边界”,只凭着一句断章取义的话,就认定他 “站在正义的对立面”。
3. 脱离群众?程序正义朴素正义的尖锐对立
真正让争议破圈的,是罗翔与博主 “牢 A” 围绕 “武松杀嫂” 的论战。
罗翔的立场很明确:在现代法律体系中,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义优先于实质正义。武松私刑复仇,即便出发点是 “惩恶扬善”,在法律上也属于故意杀人(或防卫过当)——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能用崇高的道德,替代法律的明确规定。
而 “牢 A” 的观点,更贴合大众的朴素正义:好人的命比坏人重要,道德高于法律,武松作为“忠臣孝子”,杀死西门庆、潘金莲这样的“奸夫淫妇”,就是天经地义的正义。
这场辩论,迅速点燃了舆论。叠加之前罗翔关于 “罪犯子女考公”“深圳日本儿童案”的评论,他被贴上了 “脱离现实”“冷血”“公知” 的标签,一场 “塌房” 风波就此发酵。
二、别再误解了,这些真相值得每个人看清
其实,仔细梳理这场争议就会发现,大多数指责,都源于 “误解” 与“断章取义”。我们急于发泄情绪,却忘了静下心来,听听罗翔真正在说什么,看看事件的完整真相。
首先,引用学术观点≠认同私人行为。罗翔引用德肖维茨的理论,看重的是其学术层面的法治思考,这和认同他的私人行为,是完全两回事——就像我们读鲁迅的文章,推崇他的思想,不代表要认同他所有的私人选择;我们学习某学者的理论,也不代表要对他的一言一行负责。
更重要的是,德肖维茨本人一直否认相关指控,案件仍在调查中,要求罗翔仓促发声批判,本身就不是一种理性的态度。沉默是个人权利,不等于心虚,更不等于包庇。
其次,罗翔的法治主张,从来都不是 “西方价值观”。很多人骂他 “崇洋媚外”,但他一直强调的 “罪责自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义”,从来都不是西方独有的,而是我国宪法与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
就像他关于 “罪犯子女考公” 的观点,从来不是“取消政审”,而是主张 “区分犯罪类型、考量职业关联性”——一人犯罪一人当,不能株连无辜的子女,这不是纵容犯罪,而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是对每个普通人权利的保护。
最后,法律人的理性≠冷血无情。罗翔强调程序正义,不是不认同朴素的正义感,而是深知:没有程序约束的 “正义”,往往会沦为多数人的暴政。如果我们允许私刑、允许 “以暴制暴”,允许凭着情绪判定一个人的生死,那么最终受伤的,可能是每一个普通人。
他不是不理解大众 “惩恶扬善” 的心情,而是希望我们明白:法治的温度,不在于一时的快意恩仇,而在于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在于给每一个人说话的机会,在于不让无辜者蒙冤,不让正义沦为情绪的工具。
三、为什么罗翔会 “塌房”?深层原因值得反思
这场所谓的 “塌房”,从来都不是罗翔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折射出了当下舆论场的困境,以及我们对 “公众人物”“学者” 的认知偏差
1. 偶像化的反噬:我们亲手把他捧上神坛,又亲手将他拉下
罗翔的走红,源于他用幽默通俗的语言,把枯燥的刑法知识讲活了。他那句 “法外狂徒张三”,让无数人开始了解法治、敬畏法律。于是,大众把对法治的所有美好期待,都投射到了他身上,把他塑造成了 “完美的法治偶像”——专业、正义、无畏,永远站在弱者这边。
但偶像从来都是易碎的。当罗翔的观点,不符合我们心中 “完美偶像” 的期待,当他不再迎合大众的情绪,不再说我们想听的话时,偶像滤镜就会瞬间破碎。失望感转化为愤怒,赞美就变成了指责,“神坛” 也就变成了 “泥潭”。
可我们忘了,罗翔首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是一名刑法学者,不是满足所有人期待的 “意见领袖”,更不是不会犯错、不会有不同思考的 “圣人”。他有自己的学术立场,有自己的思考方式,这不是错,而是学者的本分。
2. 舆论场的 “二极管效应”:非黑即白,拒绝理性
当下的网络舆论,最可怕的不是争论,而是 “非黑即白” 的二极管思维
我们习惯了用标签代替思考,用情绪代替理性——认同罗翔,就把他捧上天;不认同他,就把他骂得一文不值,贴上 “公知”“双标”“冷血” 的标签,彻底否定他的所有贡献。
我们把复杂的法律问题,简化成 “支持 vs 反对” 的二元对立;我们把学者的理性解读,曲解成“为坏人开脱”;我们把沉默,解读成“心虚”。在这样的舆论场里,没有中间地带,没有理性讨论,只有情绪的宣泄和立场的对立。
3. 学者角色的错位:我们对罗翔的期待,本身就不合理
很多人骂罗翔 “脱离群众”,其实本质上,是我们对他的角色定位出现了错位。
公众常常把罗翔当成 “时事评论员”“道德楷模”,要求他对所有热点事件发声,要求他的立场永远 “政治正确”,要求他必须迎合大众的情绪。但他的核心身份,是一名学者——他的职责,是阐释法律原理、传播法治精神、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迎合舆论、做情绪的传声筒。
学者的价值,不在于说多少迎合大众的话,而在于敢于坚守自己的学术立场,敢于传播理性的声音,哪怕这种声音不被大众理解、不被大众接受。
四、我的看法:罗翔没有塌房,只是走下了神坛
说到底,这场 “塌房” 风波,从来都不是罗翔的“翻车”,而是一场公众期待与现实学者的认知撕裂,是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理性思维与朴素正义观的正常碰撞。
罗翔没有塌房,他只是走下了我们亲手为他搭建的神坛,回归了学者的本色。他依然在坚守自己的学术立场,依然在传播法治精神,依然在努力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敬畏法律——这就够了。
我们真正应该反思的,不是罗翔,而是我们自己:
我们是否习惯了用情绪代替理性,用标签代替思考?
我们是否把对法治的期待,错误地投射到了一个学者身上,却忽略了法治建设本身,需要每一个人的理性参与?
我们是否忘了,理性讨论的前提,是尊重不同的观点,是区分 “观点” 与“人格”,是允许有人和我们有不同的思考?
罗翔曾经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的力量不在于严厉,而在于温情。” 而法治的进步,不仅需要像罗翔这样的学者,坚守理性、传播知识;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学会理性思考、容忍多元观点、尊重法律精神。
我们可以不认同罗翔的某一个观点,但我们不能否定他为法治传播所做的贡献;我们可以争论,但我们不能用情绪和标签,扼杀理性的声音。
结语
这场关于罗翔的争议,终有一天会平息。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不应该就此结束。
法治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它需要我们在理性与情绪、程序与实质、批判与包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而罗翔的存在,就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性思考的范本——他不迎合、不盲从,坚守学者本分,传播法治之光。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怎么看待罗翔的这场争议?你心中的法治精神,又是什么样子的?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愿我们都能学会理性思考,一起守护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知乎用户 北极人 发表

这些公知如果不能与时俱进

而是依然企图拿改开初期的观念忽悠人民

都会成为时代的笑话

知乎用户 吃瓜群众 发表

当罗老师还没火的一年前,在 b 站找法学视频然后发现有人剪辑罗老师的法考视频片段,简直发现宝藏,幽默有趣,折中角度和道德角度观看味道极佳,正式开启,法律视角,之后 b 站正式入住,也很是欣慰,但是走到现在这个时候,我不希望老师被说成这样,因为确实法学知识还是很重要,我看了一下被黑的原因,懒的深看了,可能和韩红被黑一样,批判可以,留一点思考,因为很难找到这样的宝藏了,现在在看观视频和督工的视频,内容和网友评论都很精彩,狂喜

知乎用户 乙醚近乎醇​ 发表

造神的必然后果

反正舆论就是在极端间波动,“怎么看待” 这种问题已经太无趣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东西,好像没有看法才是唯一正确的看法。

知乎用户 chaostar 发表

罗翔老师。

嗯,我想起了当年一个笑话:李老师是大傻 x。

知乎用户 猫二 发表

什么罗翔,那是罗圣

你们要是选龙头大哥,那我选大头,因为他会背帮规,一边挨揍一边背帮规还是很有气势的。

但你们要是选圣人,那我肯定是选罗翔的,因为他会背理想国啊,你会背吗你你就敢不选他。

知乎用户 小亚飞飞 发表

我觉得有些人还是趁早搞文革把,别整天猫在互联网的角落里,来现实碰一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令人想退乎保智商的又一批高赞前排回答。

知乎用户 你要买钛合金锭吗 发表

今天 罗翔 废除死刑

明天 张三 噶掉罗翔

问题来了 张三 是死刑?还是判刑再封存呢?该不会是穷人张三死,富人张三活吧?

罗教皇 你说话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想起了苏联那事。有人在红场发传单被逮,jc 没收了所有传单,却发现那些传单不过是白纸一张。

事情的关键不在于你的行为,而在于你的思想动机,而动机这玩意抓不住证据,那就只能说,他们揣测的你的动机。

没事发白纸干嘛?这不阴阳人吗?

知乎用户 布拉布拉 发表

这个问题怎么被翻出来了?他又干了啥?不是已经跑去 b 站了吗

知乎用户 胡椒面​​ 发表

他作为党员信基督教,不冲突吗?

这都不被退党?共产党员不能信教的吧!

知乎用户 语当浩然 发表

我只有一个问题。

西方司法如此公正廉洁高效高端,是如何看解释中国父母在孩子 18 岁之后继续供吃供喝供到上班,甚至还得给孩子买房买车支撑到结婚,更甚至婚后还要给孩子带娃这个客观存在的社会问题的。

如果不能解释,那么忠臣孝子是否仍然是有效维系社会的支撑。

知乎用户 张观心​​ 发表

“要珍惜德行,却不要成为荣誉的奴隶,因为前者是永恒的,后者却很快消失。”

单就这句话本身进行分析。

对 “德行” 的评价标准是相对长期稳定的「非永恒」。长期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会形成对好坏行为共识性的认识。只要你按照德行标准行事也会表现出长期性。

对 “荣誉” 的评价的标准就相对简单和善变。举例,黑猫白猫抓住一只老鼠就给你发一朵小红花。你会产生抓到老鼠就是荣誉的简单认识。抓了几天老鼠,才发现老鼠被抓的要濒临灭绝了。这时你抓老鼠可能要被逮捕、判刑、坐牢。抓老鼠不是荣誉而是犯罪。你需要思考之前所获得的荣誉是不是有问题呢?当时你只想到一朵小红花的正反馈,就简单认为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作为智慧如人类的猫。你缺乏对这一行为,长期的、更大范围的评判标准的认识。“作为地球上智慧动物对所有物种的野生动物都有保护避免其灭绝的责任。” 有这方面认识人的思考:“虽然抓一只老鼠给一朵小红花,但现在老鼠数量不是很多了,不应该抓了。我是不是可以选择不配合呢?亦或是自己作为明星猫应该站出来勇敢反抗呢?” 以上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我认为对明星集火的焦点,应该放到对他这个想法的思考。

知乎用户 owmn 发表

想要立地成圣,但是自己内心不圆满,心魔丛生

知乎用户 三呼 发表

双标嘛,最后肯定是这样结果,,,

知乎用户 转头空​ 发表

众网友喜欢干两件事,一是造神,把一个普通人捧成圣人,二是灭神,把自己造起来或别人造起来的神拉下神坛,踩到泥里。

当年准备法考的时候,刑法这门课看的就是罗翔的。

那时候,罗翔正是整个互联网上的名人。各大网站都有罗翔讲课的切片,法外狂徒张三成了互联网热词,有好几个身边的朋友问我,学法的将来做到罗翔那个地步是不是就是顶级了。

伴随着罗翔的爆火,B 站上名为 “罗翔说刑法” 的账号粉丝数以一种奇快的速度暴涨,当时有人做过统计,记得不错的话 “罗翔说刑法” 在同期粉丝数增长速度前三。那段时间,罗翔发布的视频,同时观看人数常常达到 10 万 +。也正是那个阶段,罗翔在知乎的账号也很活跃,罗翔发布的回答能迅速占据榜前,即使一个已经没有什么热度的提问,罗翔回答过后,也能轻松获得 1 万以上的赞同。再后来,我第一次见识到,法律界人士能获得广告代言。

罗翔能迅速爆火得益于网友的追捧,罗翔能成为罗圣,也是众网友封的。

罗翔的刑法课好不好,我觉得对于通过法考完全足够了,我也相信只要自己用功,看市面上任何一位老师的课都足以通过法考。

罗翔在课上,经常讲一些跟考试无关的内容,什么人类的智慧有限、人类的恶意无穷之类的,除此之外,他还不止一次说过这么一句话 “不要在你看重的事物上,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

相比于罗翔的那些正说、反说、折中说,上面这句话给我的印象更深。后来我在生活中,也不止一次运用这句话,发现很多人是做不到的。

例如,我有一个同事对加班很抗拒,她就认为经常加班的同事很可悲,甚至认为经常加班的同事没有骨气。可是,我那个经常加班的同事只是有点事业狂,她加不加班和可不可悲、有没有骨气有什么关系。你可以不喜欢加班,但你不能在加班这件事上附加其他不着边际的价值。

到罗翔自己身上,网友们把一个普通的法学教授、兼职律师、法考授课老师捧成圣人,给罗翔附加了很多不着边际的价值和要求,然后又把这个被捧起来的神拉下神坛,再踩上几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各位网友已经污蔑过一次 “公共知识分子” 的含义了,就不要再污蔑一个字面意义上的 “公共知识分子” 了。

如何看待罗翔老师微博被集火?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0064444/answer/1462638181

于是 “新冠跟美军实验室有关” 就变成合理猜测了。
于是罗翔就说过 “‘新冠跟武汉病毒所有关’是合理猜测” 了。

Sina Visitor System

知乎鄙视一众其他论坛不是一次两次了→_→“有意思的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知乎用户 要乐观 发表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知乎用户 TL 人民内务委员会 发表

选一个萝莉岛常客当偶像可不是网友帮他选的吧?

知乎用户 Cannibal 发表

我虽然经常踩两脚黄菡,但这位是真满溢

两句话就漏味的那种

知乎用户 可卡旺 发表

民粹是个好东西啊,啥都可以往里灌

知乎用户 李超然​ 发表

其实,我挺欣赏老夫子那句夏虫不语冰的。

知乎用户 光影双生 发表

设置的议题总会或多或少的体现出设置人的议题偏好。

比如,这个议题的提问者必然是支持罗翔的,想得到的回答也必然是同样想法的回答,以此达到利用该议题对大众舆论进行反驳的目的。

毕竟,也没教过你,没事总喊什么老师。

知乎用户 素雅 发表

你 B 因为一个梗给他捧火了 hhh

知乎用户 朽木 发表

在秀专业技术的时候,我尊重你的技术。在秀不专业价值观的时候,我鄙视你的价值观。我不在乎你是怎么样一个人,我只从你身上汲取我所需要的东西。

知乎用户 自在听风 发表

其实罗翔自己的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

上个回答被折叠了,看看这次多长时间会被折叠。

不过话说回来,罗圣讲的刑法课还是挺好的。但是罗圣最大的问题是就是喜欢加私货,还让你觉的这是普遍真理,如果你不接受,你就是有问题。这就不好了,这种行为本身,就有掌控舆论的想法,为自己和这个行业扩权的意图。被集火,也算是理所应当吧。

知乎用户 浪逐千秋峰 发表

武工队打秃三炮,野尻贾贵黄金彪也打秃三炮了哈。

知乎用户 离离原 发表

啥玩意,在微博也能被集火?那基本告别互联网了呀

知乎用户 明月清风 发表

劝人当世界公民,一起玩萝莉。

知乎用户 MR. 闵 发表

普通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

罗翔

知乎用户 zhu 发表

因为又当又立

知乎用户 木木森森​​ 发表

他早该销声匿迹了。

在我的角度,他说的那些东西伤害我利益,我肯定反对他。

至于他说的那些别的没伤害我的利益的话,不重要。

没有他很重要。

知乎用户 左迁 发表

这算是这个时代的一个现象。

普通人需要表达,但缺少精准表达的能力。

于是,需要选择不同的 “代理”,来作为自己的嘴替。

比如,引用谁的观点,或者用谁作为自己的 “站队”。

在这个前提下,某个以输出观点火的人或者自媒体,也不一定是因为这个人本身有多么大能量,只是他替很多人说出了他们想说的表达。这种表达,是双向选择的。只能在不断强化中走向极端。

因为当你有了更强烈的表达后,就不会再使用那些温和的表达。

一个走中庸,或者观点不够极端,左右摇摆的人,在自媒体中是不会脱颖而出的,而是会被更极端的观点提出者进行合并吞噬。

就好像,有人说,“牢 A” 说的观点,之前很多观点学者都提过了。但实际上这也是一种道路的吞噬,现在有人期待更加极端的表达,于是选择了他。如果他回头走中庸,一样会被其他人吞噬。

罗翔老师,在某个时期,代表了一些表达的崛起,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民众对重刑主义对法律的思考,甚至是社会公共治理的思考。这个时候,他就成为了这个概念的图腾,晋升为了这条道路上的 “星神”。

一旦他自己出现摇摆,比如出现一些其他方向的言论,包括一系列对传统道德,对自律的思考,会引发同一道路上的追随者发出不满。

因为他们期待的是同一条道路上的更极致表达。我甚至相信集火他的,和当初关注他的人有相当的重叠度。

但从 “星神”的道路上陨落,也不一定是坏事,人喜欢造神,也喜欢毁神,什么时候被造神,通常是人力无法选择的,但选择什么时候 “陨落” 倒是可以自己选择。

那些被挂在 “星神” 上的人,也不一定过得开心,比如杨笠之类的,虽然得到了关注,但也得到了很多恨意。代表一条道路,一种表达,是一种很沉重的负担。这个钱,不挣也罢。

知乎用户 扣一复活科比 发表

为了尊重精神导师偶像德肖维茨爱好,即日起改名为: 萝翔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IhNWGS 发表

公知是否属于人民?

新中国是没有明面上的阶级之分的

与人民相对应的是敌人

从政治角度讲,无论公知言论如何恶心,只要他们没触犯法律,就不属于敌人,理论上就还是人民中的一员

那么问题来了

公知是否应该有独立于人民之外的特权?

公知的困境就在于此

他们把自己独立于人民之外

他们不敢承认自己是人民的敌人,却又不甘心跟人民在同一套标准下进行社会活动

俗称双标

代表作就是疫情期间,罗翔一边给自己的造谣传谣洗地,另一边又说网友攻击美国是造谣,散播恐怖信息的滑稽名场面

那么问题又来了

如果网友批评罗翔,是网络暴力

那罗翔把网友攻击美国的言论说成是散播恐怖信息,这是不是网络暴力?

不,罗翔的话是言论自由

既然罗翔的话是言论自由,那网友批评罗翔,是不是言论自由?

不,网友的话是网络暴力

既然公知认为自己应该享受独立于人民之外的另一套逻辑,换言之他们不认同自己属于人民,那人民自然应该把他们当成敌人来对待

知乎用户 sleep 发表

帮信罪了解下

实际上多少大学生毕业即坐牢的

本质就是人均社达

不管他人似火

知乎用户 花无汀 发表

罗翔,没咋看过。

不过大概率也没啥意思。因为很多所谓的文化,自由人,大概率都是严格要求所谓的自己人,对待外国人则选择性看不见。

因为这帮人大概率也是欺软怕硬的,只会欺负不如自己的,来显示自己高大上。

每当讲完一段编造的小故事,这时候罗老师就该发问啦,你怎么能这么卑劣呢,你不应该这么做,你应该这么做。

自由和文化其实我觉得无所谓,个人追求吗。但欺软怕硬就不好了,十分不耻。

知乎用户 缅甸园里 发表

一个现代文明的前行者!

被接受更好!不被接受也让那些接受不了的知道世界还有另一面!可怕的就是那些没看过他视频的或者拿他一句话折腾的低智起哄群体!

“承认自己的无知,是开启智慧的大门。”

“只要你不担心别人怎么看你,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奴役你。很多事,你越在意,反而更容易出错,你越在乎,反而更容易失去。真正的富足是允许被别人否定,你认为我不好,那只是你认为的,并不代表我是真的不好。”

知乎用户 回复可是你说过你 发表

《老师》

立场很明确了。

知乎用户 strangerC​​ 发表

现在想想,以德治国,再加上以法为辅,可能才是正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谁叫你不喝安慕希的?发表言论暗示什么呢?闭嘴沉默学不会是吧?以为大家都看不出来是吧?那行,罗翔你就等着被挂到路灯上批斗吧,受国人唾弃

知乎用户 万年山边人 发表

法学专业,尤其是本科,可以说是中国大学里最滥大街的专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478rB 发表

苹果园今年收成不好。于是果农 A 在没吃过苹果也没做过调查的情况下说苹果园的苹果不但没有隔壁果园的甜,而且出虫的比率高达 20.1%。

后来 A 因为不但会种果树,还会说相声火了。苹果园的收成慢慢恢复了,隔壁的果园却遭虫灾,出虫率越来越高。有天果园老板决定给优秀果农颁奖,奖品是个橘子。颁奖七分钟后,A 写了一个新的包袱:“某种橙色不可名状的水果酸死了,不好吃”。

可是 A 他只是写了个包袱而已啊,你们为什么非要联想那么多呢!而且他种苹果的技术真的很好!!!

知乎用户 小王的世界 发表

我们如何想象网红?

如何定位自己?

如何定义价值?

-

这些年,我们见证了无数一夜成名的故事,人人都有机会成名的世界是否变的更好了? 罗翔老师的这几个观点,深刻又真诚,或许能够给偶尔迷茫和浮躁的我们一些思考。

-

关于 “我想当网红”,罗老师的职业建议?

“我们要选择尊重,并选择祝福,只不过我们希望它能够认识到什么是好的网络和什么是一个好的网红。

我们大部分人做一件事是因为它结果是好的,才会去做,问题在于,你因为结果是好的就去追逐,他的方向性可能是错的。

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在网络时代和现实世界是一致的。探究你的禀赋,在你的禀赋中做到最好,并且能够帮助你周围的人。”

-

快速成名会产生哪些负面影响呢?

“我们前进的方向是希望自己能够变得多元化。

在当下的情境,有很多的声音和知识其实是我们不需要掌握的。共相是需要殊相的,殊相也是需要共相的。

多元化的知识会让人陷入碎片化和琐碎化,我们要找到能够解自己渴的内容。我们需要拥抱多种声音,也需要内心的一个定见,要用共相去整合殊相。”

-

只顾追求名利的时代对于社会有什么影响呢?

“如果没有解决 “人生价值是否实现” 这个问题,那么人依然会觉得虚无。

他无法驾驭迅速获得的名利,永远内心都有一个无法填满的空洞。名利会放大我们内心的幽暗,自以为是,自高自大,忘记自己是谁。

迅速的成名会带来风险,我们要思考如何驾驭名利,如何约束内心的幽暗。”

-

这个世界并非都是善恶对决,很多时候是善善对决,互联网让更多的声音更快的传播,我们会评价别人也会被人评价。

很多时候我们的言论会被曲解,记得坚持自己的正确观点,接受对面观点的正确性,这些内容某一天可能也会成为启发你变得更好。

知乎用户 小亮 发表

主要是活跃的时间太长了,说的多做的多就容易犯错,被人用放大镜看怎么也能找出毛病。

知乎用户 老好已疯 发表

一个中国男人,身上同时具备了大殖子,基督教,女拳,反汉四个特征。

它能是啥?

知乎用户 怼怼猫 发表

我讲真的,这其实是好事情。

罗翔为首的那些所谓法学家

道德观念几乎就是没有。

如果用牢 a 的说法就是,忠臣孝子和奸夫淫妇价值等同。

他们完全不倡导道德观念。他们更在乎是如何提升律师的地位,像美国律师一样狮子大开口几百上千万诉讼费。

甚至还在踩踏道德和公序良俗

最终结果是什么?

做个好人反而会被淘汰。

做一个忠诚的人会被淘汰。

善良的人会被淘汰。

有家庭观念的人会被淘汰。

美国为什么变得稀烂,因为他们现在干的就是这样的事。他们最终让社会只剩下了贼配军

而这群所谓的法学家正想努力把我们推向美国那样。

只剩下社会的渣子过的如鱼得水。

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而大家能现在这么做,证明我们还是有良知的,我们没有冷血,我们没有那么没底线,也没那么冷漠。

一旦我们无动于衷没感觉了那才是完蛋了。

知乎用户 石二郎 发表

中国的法家人物向来结局悲惨,不是被处死就是要车裂

罗翔最诡异的地方,是他明明以帮黑社会老大脱罪出名,结果却代表了中国法律的良心。

就像一个妓女得到贞洁牌坊一样可笑。

最后他竟然能够参与法律条款的制定,一个法考培训师居然有这种本事,还 TM 教授呢,对中国法律真的无语。

知乎用户 克苏恩 发表

应该是后台倒了,放以前关于此人的宣传铺天盖地,所有不利言论全部消失,知乎哪发得出这种问题。

一个讲法律的 b 站居然能搞出 2000 多万粉丝,快赶上 b 站大会员数了,比原神和英雄联盟赛事粉丝还多,简直匪夷所思。

知乎用户 hong zuo 发表

没人在乎那些什么好人坏人论

我就想知道

罗翔信不信教

如果信,它就是卑鄙无耻混进党员队伍里的败类

如果不信,澄清一下就好

在那装什么沉默呢?

知乎用户 阿提弥斯 发表

罗翔经常一副悯人忧天,褒贬时事的嘴脸,可提到了爱泼斯坦的萝莉岛,就不吭声了。

说白了,他心眼里其实向往的就是萝莉岛,只不过他这种层次,上不去。

当然,现在也没看到华人能上萝莉岛的,说不好听的,开银扒也不叫你。在美国的种族歧视体系里,华人是最下层的。

就美国这么一套邪恶卑劣的玩意,却是罗翔的白月光,就算知道它吃人,甚至看到它吃完人嘴角留下的血,也照样跪舔不误。

知乎用户 哄哄 发表

我之前提过,你乎很多殖人是把西方当宗教里的唯一神在拜的,而且虔诚的不得了。

有时候殖人和我汴京被我堵的没话说了,这时候只需要假装说几句批评西方的话就可以换个角度角度继续转进,而且也没有人真的会在意他们说出的假装批评的几句话,但他们宁愿选择装看不见 / 拉黑都不会真的去 “批评” 这个神。

有些朋友因此以为他们真的全都是岛上网军,实则不然,他们是真的虔诚的不得了,你们只是无法理解宗教徒的那种 “不可妄议神”。

罗圣,就是这种虔诚的人,他连假装批评几句都不敢。

知乎用户 和菜团子和 QQ 糖 发表

看起来他想成为法律届耶稣,内心却由于穷困的成长经历天然渴望名利,精神上羡慕西美,为了西美可以亲自造谣李文亮妻子得了新冠,为了西美可以在新冠源头上明确屁股坐哪边,如果大家还没忘记 “公知” 全网盛行的那些年,他的底色是什么不是很清楚吗

知乎用户 maple 发表

罗翔如果一直坚持他那套西方理论其实没什么,问题就出在你自己玩没人管你,但他坚持要用西方那套完全双标的理论,规训国人。这其实也是文科生的常见问题,老喜欢拿一套不自洽的玩意儿去教育别人,自娱自乐其实没人管你,罗翔这种 “愚蠢” 的操作,其实反而暴露他所代表的法律界,在国内居然已经自娱自乐这么久了,他属于那种腌入味了不自知还要出来显露一下子的那位,结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更多的人终于串起来像王浩那样的判案逻辑到底是来自于什么,现在发展到几乎法律界出点什么消息,都跟捅马蜂窝一样,根源其实就在罗圣这儿,当了一回反向 “吹哨人”,当然我也不想讨论什么大棋党,单纯觉得他这种人就是属于蠢到既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社会,把自己这一串全暴露出来了。

知乎用户 瘟猪 Eamonn 发表

鉴定为「唯一未上岛的男性受害者」。其实他因为萝莉岛被群众集火 / 被冲不是一天两天了,B 乎上以往个别直白点名的问题都被冲没了。

每次他针对中外类似一件事开启「驰名双标」模式时,就会被没有眼力的群众问候对几己精神偶像荣登萝莉岛「榜一大哥」怎么「看」,萝圣均选择「不看」。

包括此前鸡冻的警告在美东大留子切勿薅理想国信用卡,而对国内润人走线前薅光亲朋好友信用卡 / 白条 / 借呗行为视而不见,该期网友边笑边集火过。

什么称辛亥革命目标是「排满」,映射国内「排日」,连湾湾网友都忍不住冲他,当期评论据说删了几大千,这几天萝莉岛事件上新,萝圣才又被网友抬出来嘴的,不过大概过段时间事件冷下来就又能复出了。

至于党员信基督教这趴,也是老早就被网友举报了。

知乎用户 利刃 发表

他居然把我这等良家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等同,把我和那些不良人一个生态位,谁来当良家子,谁来维护正义,道德。一脸奸相

知乎用户 会飞的羊 发表

信基督教的党员,要么对党不忠诚,要么对上帝不虔诚。

知乎用户 当行论 发表

搞法律的,总想把法律神圣话,把法律定为不可违背得绝对准绳,希望每个人都能按照法律的逻辑来做事。

但是,搞法律的没一个敢去接烂尾楼的案子去捅一捅老虎屁股,没有一个敢去为了各个类似骑手的弱势群体去对着风车冲锋,没有一个敢去为了被诬陷的人挑战权威。

你们只是要求普通人按照法律来做事,什么合同签了就要认,什么维权要合法,什么罪犯也有人权我们要宽刑

那你倒是让住建部银行地产三凶别违法啊?你倒是让黑心老板痛快给薪水啊?你倒是让美团等给骑手保障啊?

你特么压迫人民的一个也不敢动,还特么为虎作伥,转头告诉我法律怎么怎么,刑法要怎么怎么,你特么闹呢?

这世界上学法律的,我用一种人来形容绝不会有错,那就是拉偏架的,他们不敢忤逆强者,却总是站在拉架的地位上,你猜他们帮谁?

所以,你特么别拿法律那一套来教育我,给我灌输你那一套鬼知道啥玩意的逻辑来忽悠我,你特么给我闭嘴。

我就算不学法,我也知道礼义,我也知道道德,我也知道对错!

你那套法律都特么开始不分对错了,我为什么要听你忽悠?凭你擅长拉偏架?

你没有那个维护法律的本事,就特么别来跟我扯法律进步,这法律进步了,宽刑了,你就敢去起诉住建部银行地产三凶了?

你敢么?你特么不敢,那你所谓法制进步,进不到哪里去了?就特么进步到优待罪犯上了呗?

知乎用户 lostsoul 发表

如果一个人对国内的事侃侃而谈,对国外的确事秘不发丧,这个人不是殖就是畜。。罗翔的含翔还在上升,十年人设、一朝破。

知乎用户 青青野草 发表

知乎用户 中国最后的圣骑士 发表

你在二十年前西方最巅峰时期,鼓吹西方万能中国人不灵,我不说你,因为这也许是你自己的认知不足导致的偏见。

但你非要在如今西方暴露出数百件纯反人类逆文明的现象后,还踩着满身 “迪斯科米” 的西方老百姓,牵着盎撒强盗和犹太恶魔的手,高声赞美西方万能中国人不行。

那你可就别怪我出手重了。

知乎用户 liu6336 发表

问题是个好问题,回答没一个好回答,一个正经的回答都没有,都是几张图,一张嘴,绕来绕去就那么几句话,散了吧,一群闹眼子的,看了几个法外狂徒的视频,就觉得自己懂法了,只能说手机 太不值钱了,普法的后果就是让有的人觉得自己都能在法律的问题上指手画脚了?是什么给了你一种错觉,让你觉得别人讲出来的东西是如此的 “浅薄”?知识要真这么廉价,还要高考干嘛?法不可轻传,啥代价都不想出,光靠一张嘴,你真以为你学了法?你真以为你思考过了?你的知识深度,你的社会阅历,你的逻辑支撑的起你这张嘴吗?看看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和评论,比我这个字多的有几个?知乎上正经一点的回答,特别是社科类的,热门专业话题基本几个小时内就会出现业内人士上千字的作答,当然这个问题跟专业无关,一个纯舆论向的事情,为什么要上升到专业相关?然后就看到一个法学博士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天天看张三视频都看魔怔了,正版不看,看盗版。看正版的也只吃瓜,麻烦你把其他的视频也好好看看,然后动动脑子,世界又不是只有黑与白。

知乎用户 暮至黄河边 发表

这是好事啊。这种人,他活该

知乎用户 TITAN​​ 发表

祝愿它不得善终

知乎用户 荆棘 发表

罗翔身为 B 站一哥拥有 3200 万粉丝领先第二名一千多万 自身的人设却是有道德的法律人 请问这位法律人你买粉了么?你有道德么?

知乎用户 0852 发表

祸国殃民,德不配位,当诛!

知乎用户 叽歪成性 发表

因为现在法治条件好了就认为罗翔说的都是错的,属于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

ai 都比活人都更加有人性,能保护你的只有健全的法治,连这都批判纯属赢学家急了,老鼠人一般的阴阳怪气只为在舆论的风向多踩一脚,满足自己龌龊的爽感,纯纯是恶臭的小人行径,就像我在评论区说的。

知乎用户 白金 发表

很简单啊。

罗圣不是信基督那一套吗?

那不就说的通了。

人生来有罪,所以你罗圣生来有罪。

你的罪恶上帝看不下去了,让所有人来喷你,这就是对你的天罚。

说实话,我嫌上帝给的天罚轻了。

知乎用户 amber 发表

那不是活该吗

知乎用户 牛奶糖 发表

这个行业怕是没几个好人(包括律师和司法人员)

知乎用户 黎明卿 发表

罗翔的精神导师喜欢上萝莉岛和权贵吃现杀的新鲜人肉,讲究一个做人要有人味。

罗翔没资格上岛,但是找汉尼拔这样的顶级大厨拿点冻货吃预制人也很合理吧。

毕竟罗老师也说过:

知乎用户 陶体​​ 发表

一个民主党捧出来的网红而已主子光暗淡了,照不到他,自然能发现其可笑

知乎用户 美国人犬观察组织 发表

屁股有问题,知识越多越反动。

知乎用户 MYBABA 发表

罗翔,该不会是爱新觉罗翔吧??老是学法学着学着就容易没人性,结果它自己先没人性和歪屁股,都站洋人那边了

知乎用户 日后才说 发表

信基督教者,请先退党。

信奉西方教条,请努力润去欧美建设欧美,东大绝不能成为欧美社会的样子。

信萝莉岛法律恶棍,就别又当又立。

知乎用户 风雨石桥 发表

这不仅仅是对罗翔教授的不满

这同时是对中国新闻媒体界、文学文艺演艺界、文科高校界、经济学界、法律界、金融界、留学移民中介界和买办界的不满

这同时是对中国公知、文科教授、经济学家、作家、导演、编剧、律师、画家、编辑、记者、媒体文人、文青、小资、女拳、买办、NGO 从业者、情怀理念家、理公客、独立思考人儿、反思党、恨国党、带路党、私有化党、全盘西化力量和颜色革命力量的不满

这同时是对读者、意林、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新京报、财新网、澎湃、网易、新浪、微博的不满

这同时是对崇洋媚外、以德报怨、双标的中国文人和文人阶层的不满

祖国万岁、人民万岁、教员千古

知乎用户 Memories 发表

哪个罗翔老师?那叫罗畜!

知乎用户 在说 - 再说 发表

罗圣不是教徒吗?不是喜欢谈哲学吗?那律师这个职业他就天生带有原罪啊。

好人和穷人,会花大价钱请律师吗?不会的,永远是罪犯和有钱人,才会花大价钱请律师,只有这些人才是律师的目标客户。也就是说律师这个职业,他注定就与罪恶为伍,注定是追逐财富的猎狗和秃鹫,谈什么荣誉、道德、使命感都是扯淡。

这个职业性质本身就注定了律师=讼棍,这和个人的道德无关,是这个职业的性质决定的,更何况他本人的道德也一般。

知乎用户 7776344 发表

因为他是站在我们对立面的

知乎用户 旋涡星系 发表

因为它被回旋镖扎了。

知乎用户 轻轻的我走了 发表

不是文科无用,是文人无用。

知乎用户 万叶 发表

最近有两件事儿

一是这个

还有一件是

高晓松。

不同的声音的表达

既然已经到了

如此可爱的时刻。

不妨谨言慎行

学学老庄

学学菩提

也不是不可以。

——分割线

未来的佛老版 AI 啥时候上线

也应该是一个商机

手动狗头

知乎用户 源氏 发表

张三讲的挺好的,不要痴迷于当意见领袖。

知乎用户 金刚戟 发表

知乎用户 笑尽一杯酒 发表

时至今日才被集火,还是我太敏感了

知乎用户 知乎 GJLMSB 发表

知乎用户 自由左翼​​ 发表

流量的反噬而已,扶稳做好即可。

知乎用户 精神内科刘医生​​ 发表

其实只要罗翔发个视频说他对美国萝莉岛事件非常愤怒,这些政客名人怎么能做出这样猪狗不如的事情,也就没事了

知乎用户 二仙桥蒂芙尼 发表

啥?只有微博被集火吗

知乎用户 bplzl 发表

他最大的问题是他的世界观。

知乎用户 无知道​​ 发表

知乎用户 若失 W 发表

它的某些言论一度让我以为它是美国卧底

知乎用户 九点九 发表

:我搬运了很多老师的理论和思想!

:现在老师变成翔了,你咋不搬运?

:废话!我名字已有翔了,还搬啥?

知乎用户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 发表

你们别光说罗翔啊,你怎么不说春风呢,哦春风跟那些强奸案比还算好的。

知乎用户 起风了 发表

罗翔能火我一直心存疑惑,他长的真的一副奸佞小人之相,没人跟我相同感觉吗?

知乎用户 稀饭盖浇面 发表

就法律界这群死鱼烂虾,还老师上了

知乎用户 脖子右拧 发表

某些法律从业者特别想学西方把法律神圣化、宗教化。

因为成功了之后法律从业者就变成神的人间使者、代言人了。所以他们特别热衷于把所谓 “法的精神” 宣传成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的意志”“永恒的准则”,法律事实上被他们变成了圣经,法院事实上被他们变成了宗教审判所。而他们事实上就变成为了新时代的教皇、牧师,只有他们能读懂法律,能解释法律,能玩弄法律,能决定平民百姓的人生命运。

这些讼棍就是想要得到这样的待遇,他们可太羡慕美国同行了。

知乎用户 雪山河 发表

但凡了解下法律的都是他的黑子,我的公检法的好朋友直接表明是罗某的头号黑粉,能在法学从业者群体被抵制的货色是什么货色

爱新觉罗屎真是生在好时代了,在那十年能看到他吃真的翔了

知乎用户 哎呀我去这个暴脾气 发表

罗翔就是羡慕美国人可以吃人

罗翔就是想当美国人

他学法不是为了正义,只是为了吃人。

知乎用户 吃瓜 发表

既没有德行也没有荣誉,还是欧美的精神奴隶

知乎用户 free 飘 发表

罗翔喜欢删评控评,从微博到 B 站都是如此,作为一个律师,不敢与人评论,真是笑话一样的存在

知乎用户 喜欢我小马珍珠吗 发表

我第一好奇的不是他被集火,而是他现在才被打成这样,这个人的黑点多的像癞头头上的脓包一样又多又恶心,今天才被人认清,说明人民的认知有待提升!

知乎用户 知吾逐​ 发表

中国律师,其实就是个走流程办手续的业务专员

水平相当于月薪三千的那种

但他们自己却认为自己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创造者。

更难绷的是还总喜欢西方那一套拿来,当做圣经拜读。

对西方极尽吹捧谄媚之能。

对国人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知乎用户 涛声 发表

他怎么还没嘎

知乎用户 haf1zwieback 发表

现在国内各种法院打奇葩判决,都是罗翔赵宏之流这在搞的鬼

知乎用户 射天狼 发表

这个舔货居然还是

中共党员!

举报吧

知乎用户 某乎 1000 万 发表

牢 A 说过,西方的所谓法治是在抛弃道德后的一种体系,跟所谓的道德没有半毛钱关系。而罗翔就是这种体系的具体表现,自己去查查罗翔对待当年的疫情有可能来自中国和来自美国的两幅面孔,去看看罗翔对自己的精神导师和偶像上萝莉岛的闭口不谈就知道所谓的西方精神是个什么玩意儿了。

对了,罗翔还跟赵宏是好朋友,就是那个搞封存的。

知乎用户 精神病院王主任 发表

这 b 玩意不在互联网消失

大家都有责任

知乎用户 打到汉贱 发表

法学基督教集团和儒家人民价值观不相符合。

中国的法学根源就是大学就是学的西方法学,那样培养出来的也是西方基督教价值观的法学人。这才是根源。

只有彻底抛弃法学基督教集团,关闭大学法学院,然后让儒家学者和中国古代法律史的专家重新编写符合传统价值观的法学教科书,重开中华法学专业,重新培养中华法学人,然后司法系统重新招聘中华法学人,不再招聘西方法学专业的人,重新按照传统价值观修改审查所有法律条文,这样才能彻底肃清西方法学基督教集团。

近几年,大部分逆价值观的事件是法学基督教集团的人弄出来的,还有少部分是另一个德国宗教集团弄出来的。

知乎用户 Hello null 发表

因为他们所谓的法律工作者本质上就是西方的神棍,作为接受过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中国人民当然想要去批判他们这种落后的思想

知乎用户 普通电商人 发表

罗翔老师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律师就是一个职业,一个商人,唯利是图,但这样的律师我可以接受,但不能接受的是,拿了当事人的钱财,但不做认真的调查,也不去法院阅卷,也不去找真相, 等到开庭时,拿着自己的专业背景,在法庭上随便对付,或者直接弄丢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或者不出庭,或者出庭不带卷宗,或者损坏当事人的利益。

这样的律师,遇到一个投诉曝光一个,毫不心软。

知乎用户 你好 发表

如果你毛巾掉粪池里了,即使洗干净,你还会用它擦脸吗?

罗翔现在就相当于这块毛巾,甚至他还没把自己洗干净,所以也就不能怪大家不用他擦脸了

知乎用户 啤酒肚子大 发表

爱泼斯坦案件,揭示了美国明显出现了一个超越法律体系的特权阶层。或者说,这才是美国的常态,以前不过是隐性的,淹没在高价律师费的选择中,没那么明显罢了。

罗翔老师这种吹捧美式法律体系的应声虫,无法自洽无法自拔,只能保持选择性失明或左顾而言他。

知乎用户 大道我行 发表

这种人还放任他当大学教师?还不抓紧开除他?

知乎用户 陈胖呆 发表

你们就是自己不念书,以至于满嘴罗翔语录。没见过什么知识分子,不知道这帮人的德行。去看看水木,那大批的高知高管,专业以外其他方面并不比普通人特别到哪去,考虑的也是那些烂事。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骂人不太直接。

我看罗翔,专业以外就是个中学生罢了。

人得到什么程度去粉个中学生啊。

知乎用户 段小苏 发表

罗太君天天挂在嘴边的的精神导师上萝莉岛上的最勤

他只能装鸵鸟了

知乎用户 bluesky886 发表

难道还有人崇拜萝莉岛教父家奴?

知乎用户 atoncrescent 发表

中国刑法最大的耻辱,就是学习西方,保护犯罪分子的权利

知乎用户 冰糖​ 发表

一直在说罗圣偶像 咋地咋地

人家偶像犯法了吗?

人家可没犯法,没有刑拘,也没有询问,甚至没有发起调查,不是犯人,不是嫌疑人,甚至不是证人

你们都在自嗨啥呢?

“不定罪就是好公民”“自由的灯塔”“法律的明灯”

你们这群渣渣连最基本的法律意识都没有!

豹子头:“不给钱就不算嫖咯”

知乎用户 好温柔的晚风呀 发表

法制社会救了这人渣,否则绝对有人上门干他

知乎用户 Fatimah 发表

罗翔,一个基督教神棍,开口闭口上帝,我们湖南耒阳怎么出了这么个玩意,不可思议。

知乎用户 万物生长 发表

民粹主义盛行,断章取义越来越夸张,牢 a 就一纯粹小丑,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的典型,吃到流量愈发变本加厉,不是,能听了他断章取义的言论然后去集火罗翔的人,这辈子也就是个被人拿枪使的命!

知乎用户 Wong Ng 发表

是这个 “老师” 吗?我以为是两面派、变色龙呢。

知乎用户 郑道昭​​ 发表

改个名,叫萝莉,他主子会保他的…

知乎用户 垃圾一个 发表

这种家伙既当党员又选择信基督教,无论是对上帝还是对党,它都是不忠的,首鼠两端,自私自利就是这种人,我未尝见他对不平事说一句公道话,天天上帝这上帝那,遇事就缩头乌龟,内心没有一点忏悔。就这也配信仰基督,充其量就是个犹大。

知乎用户 石家庄方脸 发表

他讲话为什么一股太监味儿

知乎用户 魂魄吔梦 发表

典型的 B 站捧出来的翔,却要大家一起铲掉。包括但不限于:袁持枪,马督公,户 xx 等等。现在 B 站用户的画像除了钱少事多以外,再加上:认知低,爱键政,好操控。B 站的用户价值基本上处于全网最低,也只有卖飞机杯的厂家去投流了,而用户价值最高的氪金母猪,早被陈睿赶跑了,无外乎二次元人人皆是蒙古上单。

一句话,罗翔之所以现在才被清算,是因为他一直把屎拉在 B 站,跟那些公知前辈一样,先用 “知识授予者” 的身份收割小将,然后再潜移默化输出美式价值观,这是美国中情局精算过的十分有效的路径,哪天 B 站那个讲高数的,突然跳出来说“其实放养式的教育才能培养出数学天才”,我都不奇怪。

只要这个路径还有效,那就还会源源不断产出这种阴湿的知识传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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