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明代仇英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怎么回事?博物馆能自行处置捐赠的文物吗?
知乎用户 菜头会飞 发表 这种事情太正常了。 闻一多堂弟算是比较有名的画家,人家捐了一百多幅画给老家县文化馆,到了 21 世纪就剩 60 多幅了。 原因是被当地领导直接拿着送人了。 不过有趣的是,这件事是被上海媒体爆出来的;看样子南京博物 …
南京博物院发了个搞笑的声明,经过我查找了一翻资料,发现问题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声明没什么实质性内容,最硬核的只有两句话:
报道中提及的 5 幅争议画作,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 “伪”
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
这两句话是针对庞家后人认为南京博物院鉴定人员不专业的回应,扯出了 “张珩、韩慎先、谢稚柳” 三位大佬,熟悉书画鉴定史的人,看到这三个人,再看到 1961 年,应该很快就会反应过来,这就是历史还上赫赫有名的国家首批书画鉴定三人小组,他们对全国著名博物馆的书画进行了系统鉴定。
但我们要明白一点,即使是一个鉴定小组,三人的意见也常常不一致,一人认为是假,其余认为是真的比比皆是,所以,南京博物馆要说清楚,究竟是三人都认为是假,还是什么?
另外,好死不死的,我对张珩还挺熟的,在张珩的记录中,并没有关于这幅画的鉴定记录。
前两年他著名的《木雁斋书画鉴赏笔记》标点版,我还买了一套,厚厚四大本,可以防弹的那种。
我翻了一下(纸质版不在手边,找的电子版),并没有仇英《春意图》的记录。




所以,南京博物院所说的鉴定记录在哪里,可以提供一下。
另外,较真的我,又翻了厚厚九大本的杨仁恺《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笔记》,之所以选择这一本,杨老专业身份就不多说了,而且他还在南京博物院断断续续看了近两个月,如果有蛛丝马迹,肯定是能发现的。
很遗憾,在 1986 年 9 月,杨仁恺先生去南京博物院时,这些书画就已经不见了踪影。并且,作为书画大拿,他肯定是知道虚斋所捐书画的,因此在 1986 年 10 月 10 日这一天的记录中,他应该特别让南京博物院调出了虚斋藏画,笔记虽然没有明言,但笔记中 “虚斋物” 频繁的出现,证明了这一点:

庞家后人所说的丢失的五件藏品,也就是南京博物院声明中被称为伪作的藏品 “仇英《江南春》图卷、赵光辅《双马图轴》、王绂《松风萧寺图轴》、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汤贻汾《设色山水轴》”,已经一件也没看到了。
所以,南京博物院所说的 “上世纪 90 年代”,可以进一步精确到 1986 年之前。
至于南京博物院声明中所说的 " 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就更加搞笑了,别人捐的假画,就能随意处置吗?
我们拿上海博物馆作为对照组,其实上海博物也有虚斋的书画,好巧不巧,杨仁恺老先生去的时候还看到了,有一些被鉴定为 “伪作”,但即使这样,这些书画依旧被完好保存,怎么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只能管南京博物院,不能管上海博物馆?
例如这一幅《天香深处图》

也是虚斋所捐赠的,书画鉴定大佬傅熹年和徐邦达都认为是伪作,杨仁凯觉得还可以再研究一下,不确定。
如果按照南京博物院的说法,是不是这幅画也能处置了?
要怪就只能怪上海博物馆太保守,没有南京博物院这么有市场思维。
当时看文章时,看到庞家后人的哭诉,我还在想,好歹是南京博物院,面对大力支持自己老先生的后人,能有多冷漠呢?
如今看了声明,我才知道,这种冷漠和傲慢是刻进了骨子里的,像极了旧时代的某些党派。
PS:感谢
提供素材,发现了一个魔鬼真像,也不能说杨仁恺老爷子没见过这副《江南春》图卷,其实他在这幅画被偷卖到 “艺兰斋” 后,亲自上手看过,看给予了极高评价,绝了。

(12 月 19 日更新新华社内容)
目前我整理了网络上所有能看到的内容,截止今日应该是全网最全,不需要看其他资料了,网上能搜到的,基本全涵盖:
要了解这件事的始末,首先要了解下庞莱臣和其藏品、家族,以及和南京博物院的关系:
庞莱臣(1864—1949)
原名庞元济,字莱臣,号虚斋,中国书画收藏家。其父庞云鏳为南浔四大富豪之一。家族资产约在 600 万两白银以上,他以书画收藏著称,藏有阎立本《进谏图》、韩幹《呈马图》、王维《春溪捕鱼图》,宋代赵佶《雪江归棹图》和《双鹤图》,元赵孟頫《秀石疏林图》、黄公望《富春大岭图》、倪瓒《渔庄秋露图》、唐寅《春山伴侣图轴》等历代名迹,被誉为全世界最富盛名的收藏家之一,为六大家之首,他的收藏书画数以千计,被王季迁称为全世界最大的中国书画收藏家,在收藏界与张伯驹并称为北张南庞。被誉为 “收藏甲于东南”。编著有《虚斋名画录》、《虚斋名画续录》,从其藏品中选择历代精品 634 幅加以著录。庞元济的收藏主要进入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馆、苏州博物馆。
亲属关系:
夫人:贺明彤(继室 原配早逝) 【分得少部分藏品】 妻子表弟:郑山尊(1958 年期间供职江苏省文化局)
弟弟:庞青城(同为收藏大家,孙中山当年主要支持者) 堂弟:庞赞臣
子辈:儿子 庞锡宝 31 岁早逝 过继庞青城儿子庞维谨(即庞秉礼)为嗣子【分得 1/3 藏品】
孙辈:庞增和【分得 1/3 藏品】、庞增祥【分得 1/3 藏品】
曾孙辈:曾孙女庞叔令(庞增和之女,也作庞淑龄)
(内容汇总相关资料)
1945 年,庞青城去世,
1949 年,庞莱臣去世,藏品大体分为四份,小部分由贺明彤作为公中(家族共有)掌管,嗣子庞维谨、两孙庞增和、庞增祥各分得三分之一,庞莱臣藏品开始逸散,其中嗣子庞维谨(即庞秉礼)及亲姐庞莲生还掌握部分庞青城 “百柜楼” 旧藏(《南浔庞氏》陆剑编,2009 浙江人民 出版社《南浔丛书 第 6 辑》)
1953 年,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写给上海文管会会长徐森玉的信中,将《江南春》作为‘非要不可’的征集对象

1958 年原中央博物院、江苏省博物馆和苏南文管会合并为南京博物院
1958 年 11 月,贺明彤表弟郑山尊, 代表江苏省文化局到苏州造访庞增和家,希望贺明彤与庞增和捐助一部分旧藏古画。
1959 年 1 月,庞增和无偿捐南京博物院 137 件文物(捐赠的 137 件文物中,“件” 并不严谨,准确描述是 137 套,涉及 16 种、268 幅),其中包括著录于《虚斋名画录》,和本次引起轩然大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
1959 年,苏州市文化局代表江苏省文化局出具收到庞家捐赠文物字画
1961,姚迁进入南京博物院工作(1962 年任副院长)
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其中几幅为 “伪”(两次共鉴定出 5 副)
1962 年 12 月 6 日,江苏省政府在苏州召开了颁奖大会,由院长曾昭燏亲笔题写了奖状赠予庞增和,并附上了捐赠的 137 件 / 套捐赠文物资料收据及清单。
1962 年 12~1963 年 11 月之间,颁奖大会后,南博继续对庞增和进行动员,这次是以征集的名义。感佩于曾昭燏院长的人文关怀,庞增和全家决定将部分 “虚斋旧藏” 古画征集给南博。(2009 南博出版《曾昭燏日记》),此次涉及 11 件 “虚斋旧藏” 古画。其中除了宋徽宗赵佶的一幅《鸲鹆图》出价 1 万元外,其他几件都以象征性的价格给了南博
1963 年,南京博物院的一位名叫徐沄湫的征集员到苏州拜访庞增和,以开画展为由,希望向庞增和借两件画:一幅是元四家之一吴镇的 《松泉图》轴,另一件是清初吴历的《仿古山水册页》。徐沄湫称展期三个月后就归还,庞增和没有在意,将借据与家中画作卷在一起而没有专门收好,自此借走的两件 “虚斋旧藏” 古画也就此杳无音讯
1964 年,截止此时,庞增和这一支在南博的 “虚斋旧藏” 古画为 137+11+2 共计 150 件 / 套
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其中几幅为 “假”(两次共鉴定出 5 副)
1964 年,南博时任院长曾昭燏自杀身亡(自杀原因与此事无关不讨论),但是带来的问题是元代吴镇《松泉图》等两幅作品所有权就此模糊,直到 1988 年打官司此事才结束
1964 年,曾昭燏死亡后,时任副院长姚迁接任院长
1966-1979,庞家破四旧,79 年返回城市
1978~1984 年,按照姚迁说法,在这中间有领导借画不还(根据 1988 年打官司中提供的 1978 年藏品造册,最迟于 1978 年,捐赠藏品还存于馆内,但数量有出入)
1978 年,(根据 1988 打官司时翻阅南京院自有资料)南京博物院一级藏品简目,其中《松泉图》和《仿古山水册页》登记均为捐赠,捐赠人登记为南京藏家陶白而非庞增和。陶白本人出庭作证,向法院否认捐赠了此本册页,称自己只是看过而已,而徐湖平向法院的解释是:“是当时的院长姚迁关照,将这件藏品登记在陶白名下。”
1982 年,有人揭发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1983 年,3 月和 7 月,光明进行调查,要通报批评姚迁,时江苏省文化局未同意,7 月姚迁做自我批评,11 月光明在其旗下某刊物发文批评姚迁,自此宣传部组织调查组对姚迁进行调查
1984 年 8 月,26、27 光明连发两文(两篇文章,另有一篇社论),抨击南京院院长姚迁工作问题,姚迁事件持续发酵,11 月 8 日,姚迁向选择自尽(姚迁事件后面附带详细过程及讨论)
1986 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出台,国内不再允许个人将藏品调出院外观摩,并且任何调拨、交换出馆都要履行报批手续,一级藏品需要省级签字,
1997 年 4 月 15 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 “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 1997 年 4 月 21 日同意调剂。
1986 年 9 月,根据杨仁恺先生书(画鉴赏大师、书画大家、美术史家。曾任中国古代书画七人鉴定小组成员)的自传《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笔记》记载,9 月杨仁恺先生造访南京博物院,在此观摩两个月左右,10 月 10 日,杨仁恺先生记录请南京博物院调出虚斋藏画,在这个 1986 年杨仁恺先生的记录中,其涉及本次的 5 件作品已经没有记录,也就是最早于 1985 年 9 月,已经看不到这几幅作品
1988 年,庞增和就借走的元代吴镇《松泉图》等两幅画,与南博院对薄公堂,法院判决南博向庞增和支付两幅画的画款并连同近三十年的利息共四万多元。但是直到 2014 年诉讼,庞叔令才得以见到当时年的卷宗,双方大部分历史资料都是依据 1988 年本次庭审提供的资料
1991~1999 期间,根据 2025 本次南京院说,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在 90 年代某个时间,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根据央视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最新消息:
1997 年 5 月 8 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 “顾客” 以 6800 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此处与艺兰斋陆挺夫妇对山水卷持有时间有出入,下详)
1995 年,庞增和因肝癌逝世
1996 年 12 月之前,按照艺兰斋说法,本画作收藏传承为:清代 “话雨楼”王氏收藏 (王楠、王鲲、王致望三代),期间经寓居楼中的金农过眼;后经 “过云楼” 顾文彬藏,著录于《过云楼书画记》中,称为“仇画第一”,传至其孙顾麟士后,转藏庞莱臣处,为“虚斋至精之品”。
1997 年,庞鸥称: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归于庞莱臣在苏州的女儿,被艺兰斋陆挺、丁蔚文夫妇所收藏,艺兰斋得名于收藏的匾额,于注册 1996 年 12 月注册,本画见报于 2010 年 8 月底,所以在 1997 后归于艺兰斋(注册后),并持续到最少 2010 年(2010 年报道此画时依然在艺兰斋手中)
2009 年,一篇作者为丁蔚文,题为《仇英〈江南春〉卷考辩》的硕士学位论文中曾提到《江南春》如何流转到艺兰斋。文内称,直到上世纪 90 年代,这件藏品仍在庞家后人手上。庞莱臣 1949 年去世前,将藏画分成三份(既现在看到的 1、标题部、画部、诗部三卷)由其后人继藏,艺兰斋收藏的《江南春》卷,得于庞氏后人。

在 1997~2008 之间,陆挺邀请杨仁恺在艺兰斋观摩过仇英《江南春》卷。(2008 年杨仁恺先生逝世,所以应该在 2008 之前在陆挺处观摩,资料显示应该在 2006 年期间)

2005 年,出版《庞莱臣旧藏 · 庞增和捐赠古代绘画选》,南博时任院长徐湖平为所撰写的序言中,提到:“1956 年 贺明彤女士希望能够将家中旧藏古画捐卖……,在郑山尊局长与庞家长达八年的友好磋商下,庞增和先生最终分别在 1958 年至 1968 年间将家中所藏古代书画 陆续献出,共计 135 件作品。” 而 135 件作品,和前面提到的 137 对不上,和后来征集的 11+2 也对不上。(笔者注:该内容与当前 137-5 的数量也对不上)
2014 年,出现两件事件
1、当年 6 月 18 日,上海嘉泰拍卖公司在嘉泰十周年春季艺术品拍卖会曾拍卖出一幅赵光辅《双马图 立轴》,成交价为人民币 230 万元。拍卖信息显示,该幅图题签为 “宋赵光辅双马图。钤印:庞元济印(白)、莱臣眼福(朱)”(庞元济即为庞莱臣)(此事无后续,但根据 2025 年 6 月 28 日,庞叔令依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5) 苏 0102 民初 1397 号《民事调解书》,前往南京博物院核验 137 件 (套) 藏品原件,发现其中有五件古画无法看到,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赵光辅《双马图轴》、王绂《松风萧寺图轴》、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汤贻汾《设色山水轴》。2025 年 7 月 3 日,南京博物院发文告知她捐赠的上述五件藏品系伪作,已将上述五件捐赠藏品剔除藏品序列,并对藏品原件进行划拨、调剂处理。)
2、南京博物院庞莱臣虚斋专展举办,以下为时间及内容:
2014 年 12 月 26,为纪念庞莱臣诞辰 150 周年,南京博物院策划了一个 “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邀请庞叔令观摩参加,本次展览共展出 70 多件(套),200 余幅“虚斋旧藏” 古画。策展人、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与庞家没有亲属关系)为展览画册撰写的一篇文章,文中有一句是:“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 庞叔令将本次画册带回家后,庞家发现这句话,随即就此发起名誉权官司,该官司涉及另一位人员:与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共同策展者之一,为庞赞臣的曾外孙女徐莺
2015 年 2 月刊《三联生活周刊》,为本览所撰写的《庞莱臣 “虚斋” 名画:藏家的趣味》。南京博物院古代艺术研究所所长万新华所述,南博共藏有虚斋藏品 137 件,庞鸥、徐莺接受采访。
2015 年 2 月~ 3 月期间,看到《三联生活周刊》采访后,庞叔令对徐莺身份存疑,询问南博万新华,万新华收信后马上来电,对庞叔令说不要多想,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并称徐莺还只是个学生,是来南博学习的,院领导也知道这件事
2015 年 4 月,庞叔令给在杭州师范大学工作的徐莺去信,希望她能够出示自己在接受采访时所陈述内容的有效证据,但从未收到回复。于是庞叔令将徐莺也诉至法院。与徐莺的纠纷集中在了两个问题上,一是她本人的身份与庞赞臣的关系,二就是由此而来的她所叙述的庞赞臣与庞莱臣是否发生的事项(指委托管理藏品)。在后续判决中,庞叔令提交了上海市档案馆馆藏的民国时期庞莱臣与庞增和口卡档案和解放后苏州市公安局的户表,以及证明庞莱臣与庞叔令亲属关系等证据,以证明自己是庞莱臣的曾孙女。而法院认定徐莺无直接证据,其所出示的证据不具有完全排他性,因此不认定庞赞臣为其曾外祖父,推翻徐莺身份。(另根据历史资料,庞莱臣和庞赞臣是堂兄弟,但交集不多,委托管理藏品一说其夫人贺明彤否认)
2016 年 7 月,该案宣判,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庞莱臣后人状告南博以及徐莺的侵权责任纠纷和名誉纠纷做出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庞叔令对南博和时任院长徐湖平提起的侵权诉讼请求,但认定南博策展人庞鸥在南博画册里所撰写的专论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侵害了庞增和的名誉权,判决南博和庞鸥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期间庞叔令在与《东方早报 · 艺术评论》进行了四个多小时的对谈
2024 年 10 月份,庞叔令就 137 件 (套)(含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 藏品是否得到妥善保管、流向等有关情况,致函南京博物院,要求其将所有 137 件 (套) 古画制作详细说明及清单,并将藏品逐一当面展示,确定所有文物现状,但当时南京博物院对于庞叔令的要求,未做任何答复。庞叔令遂对南京博物院提起诉讼。
2025 年出现了两件重大的事情,需要连起来看:
1、5 月 8 日,艺兰斋陆挺先生去世,各方发文悼念
2、同月,仇英《江南春》图卷出现在北京一拍卖预展上,估价显示待询,经其了解估价达 8800 万元,遂立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拍卖公司后撤拍,此事件也是目前两难境地的问题关键:拍卖行为业内口碑翘楚,那么要么是拍卖行卖假货,要么是鉴定错了
2025 年 6 月 28 日,庞叔令依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5) 苏 0102 民初 1397 号《民事调解书》,前往南京博物院核验 137 件 (套) 藏品原件,发现其中有五件古画无法看到,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2025 年拍卖)、赵光辅《双马图轴》(2014 年拍卖)、王绂《松风萧寺图轴》、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汤贻汾《设色山水轴》
2025 年 7 月 3 日,南京博物院发文告知她捐赠的上述五件藏品系伪作,已将上述五件捐赠藏品剔除藏品序列,并对藏品原件进行划拨、调剂处理。但是,南京博物院并未提供这五件古画明确的划拨、调剂去向材料,也未给予答复。
以上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全部消息
三:姚迁事件始末与本事件关系
(需要结合姚迁事件看,不看后面接不上)
因为别人已经贴了相关内容,我就不再全问贴了,大家可以先移步看这个回答,看完来看笔者的补充内容:姚迁事件(
),以下内容需要看完姚迁事件才能理顺:
看完上文后,你会发现,南京博物院现在的问题,其实有迹可循,并能追溯到姚迁事件,其中疑点重重,姚迁在 1984 年自尽后 1985 年立即被平反,已经说明错不在他(后贴新华社当时平反通讯),此件事最大的谜团,也就是本事件的最终答案,就藏在这件事的问题里:
指使光明这种国家级报刊发文抨击姚迁的人,就是当年借画的人
(猜测来说,其相关后人,应和本次事件有关)
姚迁当时虽是南京博物院院长,但是这种能上纲上线到国家级媒体,并且连发新闻及社论的事情,1983 改开后的时代已经是极其罕见了,而且从事件处理结果来看,更是谜上加谜,因为亲手办理此案的领导也不知道为什么办理此案,更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组织对姚迁的审查,下面内容为事件亲历者,时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胡福明回忆(内容出自:胡福明自传 –《我的学术小传》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6 - 中 “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自杀事件,148P-149P 内容)


看完这段回忆后你会发现,连当时的经办人,宣传部副部长胡福明,也不知道是谁跨过各层(南京 - 江苏 - 中央),从光明调人到本地挖了姚的材料,并组织人对其攻讦,直到材料罗织完、有了定论才找他去签字,胡时任部委高官(现厅级),他如此级别甚至都不知道具体是要做什么事儿,也摸不清目的为了什么,所以只能拒绝签字,最后稀里糊涂背了这个处分,除了他,和他搭班子的部长也受了处分。
整体看下来,其实和冯其庸的内容对得上的:
有人组织姚迁的材料,目的就是逼迫姚迁下台,但是连组织者可能都没想到,姚迁本人的性格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没有选择离开岗位,而是直接自杀明志,这是多方都没料到的结果,但是带来的问题就是随着姚迁的死亡,很多细节就成了谜题。
那么到底是谁逼迫姚迁离任,又借走了画作呢,根据冯其庸回忆录,至少南京院知道这件事的当事人是知道是谁的,当时南京院后续的院长徐湖平等几人已经了解到了内情,和冯其庸在扬州见面,并且把省委几个老干部与姚迁的谈话记录,到姚迁死以前的所有资料,全给了冯其庸一份,其中涉及的人物,就是 “省委几个老干部”,在多渠道反应无果后,冯其庸最终将此事件的复印件,交给了《红旗》杂志的主编王忍之(冯其庸和王忍之解放前是战友,后一个党支部),王忍之让冯其庸写一封信,加上该材料,一起交给耀邦同志加以澄清,冯在现场写了信,王忍之立即将信送去。
送信后没有几天,胡同志下命令,组织一个调查组,到南京去彻底调查姚迁事件,一定要平反、昭雪、见报,才准许调查组回来。
经过这一番调查,一清二楚,姚迁是为了保护国家的文物,最后遭到种种打击、诬蔑,弄得他觉得已经走投无路了,国内外都传开来了,所以他上吊自杀了。最后由江苏省委给他正式平反。
在冯其庸的不懈努力下,这件事有了定论,有友如此,是本件事里不多的欣慰,后续新华社通讯平凡,内容如下:
《原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错案得纠正 中纪委调查组就姚迁自缢身死问题提出调查报告》
《人民日报》1985 年 8 月 4 日 第三版 专栏 报载原文:
新华社北京 8 月 3 日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组在江苏省调查组的配合下,最近就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自缢身死问题作了调查,向中央写出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原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对姚迁同志的结论性意见和《光明日报》对姚迁的点名批评不是实事求是的,定性是错误的。
中纪委的调查报告说,姚迁是入党四十年的老同志,六十年代初任南京博物院院长。他学习刻苦,事业心强,是懂行的领导干部,对江苏省博物、考古事业和南京博物院的建设作出了显著贡献。他主持编写的有关院藏珍贵历史文物的资料和有关文章,对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起了积极作用。姚迁同志在国内外博物馆界是有影响的。
调查报告说,早在 1982 年冬,有人揭发姚迁同志在文章署名中有侵占他人学术成果问题。1983 年 3 月和 7 月,《光明日报》进行了两次片面的调查,并提出对姚迁要登报批评。当时江苏省文化局党组没有同意《光明日报》的意见,认为姚迁是属于工作中的缺点,姚迁同志 1983 年 7 月在党的生活会上也作了自我批评。可是,时隔不久,1983 年 11 月,《光明日报》又在它的一个刊物上发表了姚迁剽窃、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的文章。省委宣传部便组织调查组,再次调查了姚迁同志的问题。
报告说,省委宣传部根据调查组的调查,认定姚迁不但在署名文章上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而且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上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个结论性意见是在没有向本人认真核对事实和听取意见的情况下作出的。省委宣传部同时又同意《光明日报》于 1984 年 8 月 26、27 日发表了《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对姚迁同志所犯错误问题江苏省委宣传部作出有关决定》和《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三篇报道。《光明日报》还配有《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的评论员文章。报道中说姚最近几年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十余篇(本),并说姚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凭借权势,不择手段,把科研人员作为获取名利的摇钱树,还批评姚边查边犯。
调查报告说,姚迁同志看到《光明日报》的报道后,连喊冤枉。南京博物院一副院长说,这是对姚迁同志搞倾盆大雨,不教而诛。这些报道使姚精神压力很大,情绪反常,于 1984 年 11 月 8 日凌晨在家中自缢身死。
中纪委调查组对姚迁在署名问题上受到指责的二十五篇文章、图录作了具体调查和分析,认为省委宣传部对姚迁在文章署名问题上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有的文章还带有剽窃性质的认定,不是实事求是的,“侵占”、“剽窃” 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调查报告说,姚迁同志近几年来在平反冤假错案,选拔知识分子到领导岗位以及解除知识分子后顾之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关于 “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的报道,所举事例有的完全失实,有的将工作作风上的缺点上纲为执行政策问题。
调查报告说,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等在查处姚迁同志问题过程中,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和治病救人的方针,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了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了一系列的错误做法,造成了错案,再加上《光明日报》错误的点名批评,导致了严重后果。
调查报告说,《光明日报》在姚迁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
报道时既不核实情况,又不听取本人意见,严重失实就连续报道,公开批评,并且在评论中任意上纲。对姚迁这样一个在国内外博物馆界有一定影响的党内知识分子,轻率地横加罪名,无限上纲,致使姚迁同志含冤去世,严重违反了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造成了严重后果。中央纪委责成《光明日报》编委会对此作出认真检查,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江苏省委对在查处姚迁问题过程中犯有错误的人员也作出了处分决定,这些处分决定已经中央批准。
文章可能有不严谨的地方,看的资料还是不全面,有更多资料的朋友可以交流,也希望各位读者不吝斧正。
时代自然有其局限性,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2025 年的今天,还希望这件事有个真正的、明确的答案,滚滚历史车轮,总是向前的。
南京博物院应该没有细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这份文件。当然更有可能是找不出更合理的借口解释这回事……
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就算文物是伪品,博物馆也不能出二手…… 更何况南京博物院自陈是 90 年代对案涉文物进行了处理。
下面是 1986 年公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援、调剂余缺、互通有无。
调拨、交换一级藏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调拨、交换其他藏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调拨、交换出馆的藏品,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进馆的藏品,必须办理登账、编目、入库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入藏的文物绝对禁止出售或者作为礼品…… 如果是伪作,那应该另外建立专库存放,还是不能出售………
南京博物院这次确实摊上事了,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最后调查结果还是罚酒三杯,更何况文物还不一定真的就是 “伪品”。


**八九十年代,倒卖文物成风,这次出事无非是当年的雷爆了。**举个例子,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物保管部副主任、主任和避暑山庄博物院文物保管部副主任李海涛,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査库等机会进入外八庙文物库,私自将馆藏文物带出文物库,之后以工艺品、文物残件、部件、附件、非馆藏文物或者低等级馆藏文物代替其窃取的馆藏文物,并指使工作人员篡改文物档案、编目卡等。
本世纪初案发后,经公安部门统计,李海涛总共窃得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局部鎏金银藏式须弥山坛城、尼泊尔式局部鎏金铜无量寿佛坐像、紫金嵌松石无量寿佛等馆藏文物及文物部件共计 259 件。经鉴定,上述文物中,一级文物 5 件,二级文物 56 件,三级文物 58 件,一般文物 101 件,未定级文物 39 件。李海涛从中获得赃款人民币 320 余万元、美元 7.2 万元。
李海涛怎么案发的呢?当时的馆藏文物是贴有标签的,李海涛为了证明是真品以卖个好价钱,所以倒卖的时候没有把馆藏标签撕掉,最终被文博专家在拍卖市场上看到,从而案发。
李海涛后来被判处死刑,2010 年执行。
导火索是:明代画家仇英名的《江南春》被拍卖,起拍价 8000W。
核心观点:人家捐给博物馆,怎么会流向拍卖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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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画是近代收藏大家 庞莱臣的藏品,1959 年庞家后人把包括这副画在内的 137 件藏品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馆的。白纸黑字都有凭证,当时发了个奖状。近年来庞家后人发现《江南春》被拍卖,就把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要求查验 137 件文物的实物和去向,法院判庞家上诉。南京博物院一查现在只有 132 件,然后说另外 5 件是假的… 划拨调剂出去了,还造了打满马赛克的鉴假报告(据说报告是南京博物院的一个员工出具的)
信任就是这么一次次被辜负的。不出意外的话,南京博物院抖音号已仅自己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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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精选一个评论的说法,这事就更离谱:
不是这样的,是前几年南博办了个庞莱臣收藏展,里面有文章说庞莱臣后人沦落到卖画为生,庞家后人不爽,就起诉了南博名誉侵权。
起诉的时候,南博 啪 一下甩出《江南春》被拍卖的证据,你看,你们不是把《江南春》给卖了,我说的没错吧。
然后,庞家后人就懵了,《江南春》不是捐给你们了吗?应该在你那儿啊,怎么是我们卖的?
去搜了一下老院长姚迁自杀事件,我只能说真是黑透了。
对比前几年唐骝千夫妇捐画捐钱给纽约大都会的时候被骂成汉奸,现在总算明白了无锡唐氏的权威,人家只不过不想做第二家庞莱臣后人而已。
同样是江浙实业起家又搞收藏,作为唐炳源后人的唐骝千捐钱捐 20 幅画给纽约大都会,还能弄个大都会博物馆荣休董事,什么亚洲顾问委员会主席当当,每年两口子能被邀请去个 metgala,大都会博物馆好歹客客气气尊重你全家。
而庞莱臣后人捐上百幅名作给南京博物院,结果捐完后全程把你当空气,“鉴定为伪作” 也不告知,名画现身拍卖市场下落不明,人家后人追责还被发新闻嘲讽侮辱说是 “庞莱臣后人卖画为生”。
感慨下这两笔捐赠的对比,结果仔细看了下捐画时间:“1959 年,_庞叔令_的父亲,也就是_庞莱臣_之孙庞增和携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
得,要是不捐,有没有庞叔令女士的存在还未可知_。_
南京博物馆最大的失算是没想到留在国内的这类捐赠者还有后人存活吧。
老文新看:
为什么 1984 年会出现 " 姚迁事件 " 呢?因为江苏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欢文物,尤其是字画,经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画去看。按说这种做法都已经不合适了,因为博物馆的藏品,一般不能外借给私人的,只能展览的时候你来看。有些专家来了专门要看哪一件,调出来看,这也是可以的,借回去看是绝无可能的。但是因为他们是省委领导,姚迁也无奈,就让他们借回去了。但是姚迁非常认真,他都记录了,谁借什么,借的时间多久,到时间他就去催,催不回来他也去催,经常是隔一段时间就去催。后来这些老同志心里有点不高兴了。
后来,南京博物院的姚迁手下的几个人告诉我,姚迁遭到了诬陷。他们想把他弄下来,先是诬陷姚迁生活上有问题,结果姚迁是个非常古板的,正正派派的人,查了半天,任何蛛丝马迹都没有,所以这个不能成立。接连不断地,又说姚迁经济上有问题,因此又查。查了半天,一分钱的毛病也找不着,他根本是奉公守法,朴朴实实的一个人,所以又不能成立。
有一次南京博物院收到一件文物,姚迁做了鉴定,当时就讲了鉴定的具体意见。南博有个干部就把它记录了,还写成文章,他自己想发表,但是,因为他是一般的干部,也没有研究,他怕发表不了,就把姚迁的名字放在一起了。人家一看有姚迁的名字,当然就发表了。发表了以后,此人再去告诉姚迁,还把稿费要给他一部分。姚迁一知道这件事情就批评了他,说,你怎么自说自话就写文章,博物院的藏品你写文章应该先告诉我,另外你怎么不征求我的意见,把我的名字也放上去了?就批评了他一通,钱当然没有要。当时就是这么一件事情,后来就是因为找不到姚迁别的什么事情了,就借着这个说他剽窃某某人的文章。
我本来还要去帮他忙,想解决这个问题,结果组织上通知我不要离开北京。我就写了封信给姚迁,我说,我现在无法来,因为要到苏联去,等我回来以后,我一定来看你,帮你解决这个问题,你千万不要着急。但是实际上姚迁受到的压力很大,尤其看到境外把他名字登出来,说他剽窃别人的东西,台湾也借此攻击中国共产党,他当时压力很重。
后来徐湖平告诉我,姚迁拿到我的这封信以后,泪如雨下,不断地说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他家里的人以为他是说,省里要给他定罪了,等冯先生来不及了,以为是这个意思。其实他觉得有冤无处诉,下决心以死抗争了,所以当天夜里就上吊死了。据说第二天发现了,地上都是掉的眼泪,一大片,还有很多香烟头,抽了不少烟。
后来当南京博物院院长的徐湖平,还有几个人都非常了解内情。但他们在南京不好给我讲,怕被对方发觉。他们就跟着我到扬州去,才敢原原本本都告诉我。而且把省委几个老干部与姚迁的谈话记录,到姚迁死以前的所有资料,全给了我一份。我一看更加觉得气愤,这记录,完全是 “四人帮” 那时的做法,强迫姚迁认罪,但他们也没有任何证据。
最严重的是《光明日报》为了姚迁连发两篇文章,都是压姚迁,批判姚迁的。这个造成了姚迁心理上的最大压力。从来没有为了一个人剽窃文章发《光明日报》的评论文章的,所以实际上《光明日报》在这件事情上是起了非常坏的作用。姚迁之所以心里会受那么重大的压力,也是由于这些原因,不仅仅是江苏省委给他的压力,连《光明日报》都发表文章了,而且是报纸的评论文章(1984 年 8 月 26、27 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等二篇报道,并配发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我是从来没有看见哪一家报纸为了某一个人剽窃人家一篇文章,发表报社的评论,何况姚迁根本不是剽窃,要说剽窃是这个人剽窃姚迁的。这是姚迁鉴定的讲话,他记录下来写成文章了,还署上自己的名字。这不是等于剽窃姚迁的文章吗?
1956 年故宫博物院展出一方唐代陶龟砚,康生看中后以 “借去看看” 为由将其拿走,之后便久借不还,还把这方砚台编入“康砚第五十三号” 。最后故宫博物院没办法,只能为康生办理了文物调拨手续,这相当于变相将这件珍贵文物拱手让人。
除此之外,“文革” 期间康生还频繁从北京市文物处窃取文物图书,1968 - 1972 年间他先后去了 32 次,窃取图书超 1.2 万册、文物 1102 件,大多是通过哄骗、强占等方式,仅偶尔象征性付点钱 。
能细查吗?
我在澎湃新闻上看到更扯淡的剧情了,原来是南博搞庞莱臣 150 周年收藏展时哪根筋不对,写介绍的时候说人家后人穷的卖画,然后庞家后人直接致信要求澄清,结果南博不理,双方对峙公堂,南博拿出的证据就是有人拍卖这个画,然后庞家人说画早捐了,要求检查当年捐的收藏品才牵扯出来这么多事。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187921
嘉德拍卖行给了 8000 多万的估价,这就意味着他们的鉴定结果是真迹,而南京博物院说这五幅都是伪作。
所以无论真假,嘉德和南京博物院其中起码有一个鉴定能力是不过关的。
退一万步讲即使确实是嘉德走了眼,这几幅作品都是伪作,南京博物院也无法解释,伪作怎么处置能处置到拍卖行那里去了?
南京博物院算是故宫藏品碎片的三大继承者之一,藏品中还有两千多箱故宫南迁文物,不知道现状如何。禁止出国的藏品陈璋铜壶很多年没有公开展出了,不知道是否应该展出一下表示它还在……
前段时间刚去了南京博物院和上海博物馆,在两个馆都见到了若干庞莱臣旧藏。正巧对这个名字记忆犹新之际,发生了这件事。

说到这里,一些有记忆的读者可能会想到当年翁万戈的事情。
庞莱臣是近代非常重要的一位收藏家,他的旧藏本来就可以说是一种品质保障。书画鉴定难免存在争议,专家意见不一致也是常有的事。就算这幅画不是仇英的真迹,但传承有序,至少也是明代的画作。就算是明代的假画,现在也算是文物了。
这些庞莱臣旧藏流落出南京博物院,大概率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前的事情。那时候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文保相关条例本身可能存在一些漏洞。而且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文物本身在一段时间内也被视为盈利和创汇工具。如今这件事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大抵可能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不看好会有明确的处理结果。
关于其他回答里的一些疑问。其实南京博物院就是事实上的江苏省博物馆。建国初期国家曾在苏州设立过江苏省博物馆筹备处,几年后,它和南京博物院合并。我对南京博物院的看法,总体上是期望不如预期,但不妨碍它依然是省博里面综合实力最强的一批博物馆之一,后面有空我会整理参观体验。
至于其他回答的估值算法…… 书画本来就属于拍卖价格比较高的一类文物,仇英又是名家,所以不能按《江南春图》的价值估算其他文物。事实上很多先秦陶器,小件的青铜器,拍卖价格不过几万甚至几千,价值差异是很大的。
说实在话,这次事情的发生真的颠覆了我对博物馆的认知。
这种颠覆感的源头,远不止于最近她才发现的五件庞家人捐赠的 “虚斋旧藏” 画作的离奇消失。
1959 年,庞叔令的父亲。
也就是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携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庞莱臣 “虚斋旧藏古画”137 件(套)。
南京博物院后向庞增和先生出具了《捐赠文物资料收据》,及捐赠 “虚斋旧藏古画”137 件(套)清册等捐赠证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庞叔令签署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上述五件藏品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
案件进入新的阶段。

如果南博认为庞后家人捐赠的古代绘画有伪作。
应第一时间通知庞家后人,而不是擅自处理。
就是在文保管理水平差的年代,馆里监守自盗,没有别的可能性。
管理混乱的年代,其实持续了很久。文博热是这两年的事。
之前的六七十年文物工作者待遇都较,差完全是要凭借人品才能坚守底线。
捐画的庞家,是张静江的亲戚,他家的藏品能有假才是神奇了,这幅画还是传承有序的,被认为是仇英最好的一幅画,解放前那些名家都认为是真的。
解放后就凭南博几个人就能断定是假的?
公众对南博的要求: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
南博给出的回应: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当然上面纯属是笑话,图一乐就完了,当不得真。其实看到 “1959 年捐赠”“上世纪 90 年代处置”,对现代史有的了解的人都能大概猜出来发生了什么。
我记得曾经台北故宫要把板桥林家寄藏的 “兰千山馆”文物退还给林家后人时,结果在咱们这边的舆论就成了 “故意抹除中华文化”“台湾没有能力保护中国文物”“建议全部搬回大陆” 了,最起码台北故宫是真的要一件不少全还给板桥林家的后人,而且经过协商之后双方又同意了把 “兰千山馆” 文物继续在台北故宫寄藏,今年的建院百年大展还把怀素《小草千字文》的原件拿出来展览。而南京博物馆可是凭空弄没了庞莱臣后人捐给你的画,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在拍卖会上现身才被人发现,其余的 4 幅古画依然不知所踪。没想到这个有朝一日都能被 “回旋镖”。
其实中国大陆的博物馆在 “文博热” 之前,在人民群众当中的风评和其它的官僚机构没什么区别,都是负面舆论一大堆。之所以能风评扭转,最大的两个功臣一是要感谢故宫博物院前院长单霁翔,以故宫博物院为模范从上到下让博物馆从 “官老爷衙门” 变成了真正的走进大众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机构;二是要感谢 CCTV,在从上到下都在讲 “文化自信” 的时候,制作出了《我在故宫修文物》《国家宝藏》《如果国宝会说话》等一系列爆款节目,给博物馆赋予了 “国宝守护者”“当代中华民族的宗庙” 的位置,结合民族主义的热情彻底扭转了博物馆曾经的糟糕风评。
但是,我之前在其他的回答中,也写过很多中国的博物馆打民族主义的 “大鸡血” 和地域主义的 “小鸡血” 过多的问题,它们的展陈都是为了急切的告诉你 “中华文明多么源远流长多么厉害” 和“自己所在的这片土地历史多么悠久多么厉害”,而从中丝毫看不到博物馆本身应有的人文主义和理性精神。很多的中国大陆地区的公立博物馆很享受把自己摆在类似 “中华民族的宗庙” 这个位置上。参考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的定义,博物馆是一个负责收藏、研究与展示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为社会服务同时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博物馆最核心的职责是要妥善保存好自己收藏的藏品,然后是为公众服务,让大众在参观博物馆的过程中能学习到东西并有感受到 “美” 的体验;最后就是完成相应的学术任务,以上三点才是博物馆的 “正餐”,民族主义和地域主义的情绪只能算是“零食”,当然可以有但是不能喧宾夺主。如果你是靠民粹情绪被捧起来的,而不是依靠健全的藏品管理、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优秀的展示陈列和公共服务、还有自身扎实的学术工作,同时又不能保证“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 的话,那捧得有多高,摔得就有多惨。
全国省级博物馆中,哪座博物馆是 “倒数第一” 最有力的争夺者?
时过境迁,受到网络上明清之争和西方伪史论等思潮的冲击,曾经作为 “中国大陆地区博物馆模范” 的故宫博物院,如今也成了皇汉口中的 “满遗大本营”,而他们又开始全面冲击历史考古文博领域学术界,自身坐得正、行得直尚且不能幸免,何况是自己不能保证“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 呢?
788 件古埃及文物从埃及搬到上海博物馆,为什么没有伪史论者去现场打假?上海博物馆文创产品被指「不尊重历史」,如何看待此款受争议的蝠桃瓶立体发光冰箱贴?是在消费历史苦难吗?
当年某位收藏大师都说了,对国内文物破坏最大,倒卖文物最严重的时期其实是改开之后,大量的国营文物商店可以公开进行买卖,而且许多都是专供外宾甚至作为礼品送出去的。大量的盗墓活动也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还有当时各类博物馆因为发不出工资,所以用文物给工人发工资的行为也是有的。
以下为 1219 日更新,
目前新华社记者问询查看到了当年的鉴定手记,假设这件东西真的就是伪作,南博也不应该随意出售,而应该通知捐献者,由其进行处置,另外假设这东西就是假的,还拍卖 8800 万,那么很有可能这玩意是用来洗钱的。
6800 元入手,8800 万出售,转手就把几千万的非法收入合法洗白了。
庞叔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父亲与我于 1959 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的文物,都是珍品,不存在伪作,但南京博物院擅自认定五件藏品系伪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曾祖父及父亲的声誉。其如果认为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共同确认文物真伪。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南博确定不收藏, 我们有权将其收回。”
所以最大的槽点就在这
1,如果你认为是假的,那就还给捐赠人
2,就算是假的,你就可以把东西流出,监守自盗??
最新进展。新华社记者经采访得到了《江南春》图卷从划拨、调剂、退藏、销售的相关史料。1986 年 6 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1997 年 4 月 15 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 “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 1997 年 4 月 21 日同意调剂。1997 年 5 月 8 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 “顾客” 以 6800 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果然监守自盗
教科书上一直贬斥私有制而抬高公有制。私有制,生产资料归个人或法人所有。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可依法转让、继承。核心特征是权利的排他性与可追责性。公有制,生产资料名义上归 “全体成员”“人民”“社会” 所有。个体不直接拥有处分权,通过国家、集体或公共机构行使管理权。
就南京博物院这件事而论,画作已经被后人捐献给博物院,按照公有制来说就是画作已经归全体中国人所有,但是事实上呢它们是被博物院的官僚机构代管,普通民众根本没有权力也没有渠道来监督和制衡这些藏品的后续保存和展览。
这样的公有制不过是权有制,自然有人能够打着权力的名义,指鹿为马,视为伪作来流通到自由市场上。
都在说监守自盗,在我看来不是,而是系统性的允许国有资产私有化,这是 90 年代的常态,不仅是文物领域,而是几乎囊括所有行业和领域。这点和苏联解体后一下子涌现出一批富豪一样,都是把所谓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低价贱卖给个人,然后牟利
文物领域也是如此,当年其实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允许考古发现的二级以下文物流入市场,馆藏的文物也部分可以流入市场,这里面的猫腻就会有很多,但归根到底就是作践国有资产,低价甚至免费处理给个人然后个人迅速飞黄腾达,不仅文物如此,其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也是如此,所以你可以看到有一批人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富裕起来
曾经在大英博物馆泪流满面的我,仿佛就是一个笑话。
几个传承数百年的民间世家收藏。
翁家 40 年代跑到了海外。
顾家庞家,59 年都 “捐” 了。
137 件(套)捐赠文物,只看到了 132 件,有 5 件不知去向……
12 月 16 日,我刚在南京博物院参观完,没想到第二天澎湃新闻就爆出了一个大瓜:
一位顶级收藏家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名画,竟然流落到了商业拍卖市场,估价达 8800 万元。
究竟是个什么事呢?这出横跨半个多世纪的连续剧,情节可谓一波三折。
我把澎湃的万字长文、以及南京博物院的回应综合做了个梳理,方便大家了解来龙去脉。
01 消失的字画
1864-1949 年 家道昌盛:
庞元济,字莱臣,是晚清时期浙江南浔的著名实业救国家,其父庞云鏳为南浔四大富豪之一。
庞元济学识了得,中过举人,官居四品,同时也办过厂,参与过洋务运动,家资非常丰厚,他也爱好收藏,建立了 “虚斋” 收藏体系,成为近代顶级收藏家。

1959 年 爱国捐赠:
新中国成立后,庞家深明大义,庞元济之孙增和在 1959 年向南京博物院(南博)无偿捐赠家藏古画 137 件(套)。
将国宝捐给国家,获得政府表彰,充满正能量。

1960 年代 首次纠纷:
南博以办展为借口向庞增和借走元代吴镇《松泉图》等两幅画,但此后逾期未还,这也为几十年后的对簿公堂埋下第一颗种子。
当时,庞家后人想要去南博要画,但南博时任院长曾昭燏却在 1964 年 12 月自杀身亡,庞家后人不好意思去向南博 “讨债”。
之后就是十年动乱,庞家后人被下放至位于苏北的大丰农村,庞家在苏州的宅邸遭遇抄家。
在 1979 年到 1988 年间的十年内,庞家后人又数次到南博讨要两幅画作,却被干晾在办公室无人接见。

1962 年,南博开具的庞增和捐赠 137 件古代书画的收据
2014 年 名誉权风波 + 追问真相:
南博举办虚斋藏画展,但策展人庞鸥在画册中称 “庞莱臣后人败落到卖画为生”,捐赠方后人竟然被受赠方公开嘲讽。
而后,庞家愤而起诉并胜诉。
此举也意外引出关键线索:南博为证明庞家 “卖画”,竟出示证据称仇英《江南春》图卷早已被“庞莱臣在苏州的女儿” 卖出。
明明是庞家捐赠给南博的古画珍品,何以成为对方指控自家 “卖画” 的证据?
庞叔令(庞增和之女)发现,庞家人捐赠给南博的国家一级文物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南京艺兰斋陆挺、丁蔚文夫妇购得,而南京艺兰斋是于 1996 年 12 月注册。
怎么捐出去的东西被卖了?
庞叔令非常苦恼,正式致函南博,要求查看 137 件捐赠品的现状,但长期未获回复。

《江南春》局部图
2025 年 5 月 惊现拍卖行:
庞家捐赠清单中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惊现北京拍卖市场,估价高达 8800 万元。
本应在国家库房里的国宝级捐赠品,竟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庞家人大怒,果断举报,下架了拍卖,并起诉南博。
2025 年 6 月 官方确认失踪:
经法院调解,庞叔令入库查验,发现共有 5 件画作(包括《江南春》)失踪。
南博辩称这 5 件画作在 1960 年代已被专家鉴定为 “伪作”,并已在 1990 年代被 “合法处置”。
而后南博给出官方解释,但无法说清 “伪作” 的具体处理去向。
庞家则质疑:
为何数十年来从不告知?为何 “伪作” 能成为镇馆之宝并公开展出?
2025 年 11 月庭审 法庭对峙:
南博向法庭提交关键鉴定证据,但文件上大部分内容被打上马赛克,仅零星露出 “仇英《江南春图》假” 的字样。
且南博无法清晰说明 5 幅画作的具体流向。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今 要求强制执行:
庞叔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南博必须提供画作流转的详细材料。南博发布声明,表示将配合调查。
一幅名画,庞家认为是祖传珍品,南博称是已处理的伪作。
真相到底如何,关键证据为何不公开?我们不得而知。
02 博物院的往事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的名誉院长冯其庸,曾在自述中揭开了一个关于博物院的秘密。
这个自述,来自于《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的第 10 章第 4 节《姚迁事件》。
姚迁是曾经南京博物院的院长,是文博方面的顶尖专家,但在 1984 年的时候,他遭遇了非常倒霉的事情。
当时,江苏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欢文物,尤其是字画,经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画去看。
这种做法自然是不合适的,而且即便是借,也是现场看,可一些领导却非要借回家看,迫于职务压力,姚迁无奈,只能让他们借回去。
但事后,姚迁也非常认真,哪位领导借了什么,借的时间多久,到时间他就去催,催不回来他也去催,隔一段时间就去催,以至于有些老同志心里很不高兴。
有一次,有一位老同志跟冯其庸打招呼说:
“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迁,你们红学方面的事找我们就行了,姚迁有问题,估计要退下来了。”

冯其庸
冯其庸不明所以,而在另一头,姚迁也向冯其庸倾诉烦恼:
“好几位老同志借了博物院的字画不还,他非常头痛。”
后来,姚迁手下的几个员工告诉冯其庸,姚迁遭到了诬陷:
“他们想把他弄下来,先是诬陷姚迁生活上有问题,结果姚迁是个非常古板的,正正派派的人,查了半天,任何蛛丝马迹都没有,所以这个不能成立。接连不断地,又说姚迁经济上有问题,因此又查。查了半天,一分钱的毛病也找不着,他根本是奉公守法,朴朴实实的一个人,所以又不能成立……”
之后,姚迁被内部构陷,形成了 “事件”,想找人伸冤,无路可走。
“省里要给他定罪了,等冯先生来不及了…… 其实他觉得有冤无处诉,下决心以死抗争了,所以当天夜里就上吊死了。”
冯其庸得知后气愤不已,下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但被南京的一些好朋友去劝退:
“你不要管这个事了,对你不利。这个不是一般的事情,是省委的事情,你能跟江苏省委对着干吗?”
但冯其庸依然坚持查到底,并各种努力,把情况汇报给了当时的高层,而后耀邦同志成了专班调查组,到南京彻查姚迁事件。
最后认定:
姚迁是为了保护国家的文物,才遭到种种打击、诬蔑…… 基于此,姚迁事件得到全面地平反。
03 收藏界的暗箱
博物馆里还有多少秘密?
在一些坊间传闻中,有这样一个套路,说一些馆长可以居中操作,让馆藏变为私有。
这个操作是:
1 找专家出鉴定,说 xx 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
2 几经转手后,流入专业的古董贩子手上。
3 再通过拍卖等其他途径转入到特定的人手里。

南博 12 月 16 日实拍
2015 年,《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一位曾与南京落马市委书记杨卫泽共过事的苏州官员透露,杨在苏州任职期间,有一次到下属一公共收藏机构视察工作,在参观过程中看上了一件瓷花瓶,十分喜爱,于是直接拿走。
该收藏机构的负责人只好将这件瓷瓶以破碎报销处理。
而杨卫泽在落马后,纪委也在他的家中搜出成堆的字画与文物。
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究竟是怎么流落到市场上去的?南博会不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目前还很不明晰。
但作为一个定居在南京的博主,有一点我抱有非常殷切的期待:
希望有关部门依据这条线索,仔细查清楚花瓶事件的来龙去脉,看看名画在消失的整个过程中,到底是因为哪些人基于哪些动机,将收藏机构的公物,变成拍卖行的私器?

南博 12 月 16 日实拍
老虎之所以大,皆因作伥者多。
在反腐过程中,抓人也许不是最重要的,消灭有漏洞的机制,才是最重要的。
熟悉《人民的民义》这部剧的朋友都知道,汉东省的原型是江苏省,京州市的原型是南京市。
挖去腐肉的过程,往往是一个城市新生的过程。
今天的南博名声远扬,即便是工作日也人山人海。
我去参观的 16 日,也就是庞叔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一天,南博镇馆之宝暂停开放,以至于我最后的焦点落在了《南京博物院 捐赠目录》上。
这份名册让我总感觉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南博 12 月 16 日实拍
而就在离开南博后的一天,南京博物院突然被官宣换了一位新的书记、副院长。
汉东空降沙瑞金,南博上任新书记。
希望这件事能得到足够的关注,给庞家、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一位热心的南京市民期待着。
- 完 -
热情点赞、激情关注、深情星标
不但把你嘎了,还要在你坟头上跳舞
民间捐 137 珍贵文物,5 件不知去向,总之肯定不在南京博物院
这件事,估计博物院也是一笔糊涂账。按照 5/137 的比例,南京博物院宣称现有 43 万件文物,那么,推测大概有 15690 件文物找不到
再按照一件 8000 万的估值,总价值 12554.4 亿。
给南京博物院打个折,就算 1.2 万亿
这是南京博物院监守自盗获取的利益
我还一直以为博物院是个清水衙门呢
原来是我的不对啦
1986 年,咸阳居民卓登将其父(曾是于右任随从副官)遗留的 122 件字画捐给咸阳市政协,其中 97 件是于右任落款的书法作品,当时相关人员完成了登记签字手续。之后卓登多次询问字画情况均未获明确答复,便怀疑作品被私分,由此开启了追索之路。
2015 年,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他起诉咸阳市政协的保管合同纠纷案才得以立案审理。不过截至 2024 年相关报道发布时,该事件中字画的最终归属、未核实作品的下落等核心疑问,仍无明确的后续公开结论。
马亲王在小说里早就明明白白的解释过这类事情, 艺术都是来源于生活的嘛

“1959 年捐赠”。
“上世纪 90 年代处置”。
只要是对这个时间点稍微敏感一些,就都明白啥意思了。

专家组名字竟然不是 “张吉惟、林国瑞、林玟书、林雅南、江奕云”,已经大有进步了。
我就问你,那些不能平静走出大英博物馆的人,看到这些,还能平静不?
南博一定是负全责的,这个没有什么好回避的,而且这种事情还没办法冷处理,毕竟人家后人还在。即便按照规范,也不可能将人家的捐赠文物流入市场,甚至连起码的招呼都不打一声。至于真实情况,高赞已经回答的很详细了。这里面根本没办法细挖。
如果这个事情就这么搪塞或者强压下去,那么南博毁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捐赠通道,甚至还连带把整个行业的捐赠名誉搭进去。至少在捐赠这个门类下,上博作为重要的受惠者,人家至今也没有任何纷争,处理也极为讲究。
南博这哪里是清水衙门?
这分明是炙热衙门啊。
现在居然还指责庞增和捐的是赝品,
你就说信不信吧。
建议庞女士向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把画作改赠上海博物馆乃至直接进京吧,
起码盯着的人多些。
南京消防支队这阵子应该要把南博列成重点监控对象了
我搜了下,回应里面出现的专家目前都不在人世了,这下真死无对证了…… 而且九十年代作出决定的相关领导估计也不在了,这后面追回来基本不可能,当时作出的决定,你怎么也处理不到现在的领导………
中国人的宝贝就应该放在大英博物馆。
真是又蠢又坏。
南博都能这样操作,其他的不敢想象。
以后有什么好东西还是自家保管好,哪怕是埋后院地窖里也比献出去换个奖状好啊。
都是老祖宗的东西,他们用美金一换就流失异国他乡了。
这个事件牵扯到好多问题,需要一一梳理出来
1. 画作真伪问题:
自 1962 年开始,国家文物局邀请张珩、谢稚柳、韩慎先、刘九庵、启功,组成中国书画鉴定组,对全国各地所藏中国古代书画作全面系统地鉴定,一直到十年浩劫被打断。从南博提供的第一次鉴定专家人员来看,应该属于在这次全国鉴定活动中,鉴定组的专家到南博鉴定之后出具的意见。不过目前没有看到鉴定医院原文,无法推知其鉴定细节。根据当时的工作习惯,在鉴定部分著名收藏家曾收藏作品的时候,如果鉴定为赝品,可能还要征求张伯驹先生的意见。

这次鉴定对历史上之前较有公认的绘画作品提出了疑义,比如,对张旭《古诗四帖》、周昉《簪花仕女图》等文物的真伪和年代问题,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当然,老先生们的意见不是不能被推翻,尤其六十年代还属于当代中国书画鉴定能力的养成期,但是现在互联网上各种意见纷纷扬扬,我个人还是比较尊重这次鉴定的意见的。
根据南博后续公布的证据,三位专家认为 “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 基本可以定论了。
2. 处理程序问题
博物馆收藏的藏品,不是不能退出博物馆,而是要依据决策走正常的程序,在做决策的时候要慎谨慎。特别是这种经著名收藏家收藏,被鉴定为伪作的作品,存在一定程度鉴定意见被推翻的可能,所以处置上要慎之又慎。
按照南博的决策依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这里需要强调,只要博物馆走完了登记入账手续,无论这个器物的真伪,都属于博物馆的藏品,要按照博物馆藏品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一经登记,无论真假,都不影响藏品的博物馆属性。
按照当时《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的文物藏品禁止出卖。这些单位进行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必须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文物。
目前,南博还没有给出这 5 幅画作是如何离开馆藏的,按照法律要求绝不不能做的是卖出,可能的方式是调拨或者交换到了其他单位。这里面需要强调一个原则,像南博这样的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应属国家所有,就算是调拨或者交换出馆,也不能发生所有权的变化,换句话说,接收方应该也是国有单位才行。而从案情看,《江南春》图卷已经发生了所有权的变化,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到底在哪个环节发生了所有权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否发生在博物馆处置这批文物的时候?
根据南博后续提供的证据看,这批文物调拨给了江苏省文物商店总店。总店把这批文物销售给了社会。这个程序是没有法律问题的。

时过境迁,现在的国有博物馆再想将藏品退出馆藏,需要按照 2018 年出台的**《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来进行,简而言之,退出的藏品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因老化、腐蚀、损毁等原因造成文物无法修复且无继续保存价值;
(二)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文物灭失;
(三)被鉴定为无文物价值的现代复仿制品;
(四)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进行交换、调拨;
(五)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终止或合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还要经过馆领导、专家组的决策,还要把具体情况向社会公示,而且还要为退出馆藏的文物建立专项档案,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属于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应当逐级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属于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逐级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专项档案应当保存 75 年以上。
3. 捐赠人和博物馆的权责问题
这个问题是核心问题,博物馆有没有权力再处置捐赠人捐赠的藏品。
向博物馆捐赠文物,应该和博物馆形成一个捐赠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过鉴于本次事件的捐赠行为发生在六十年代,根据经验很可能没有签订具体的捐赠协议。
我自己不是学法律的,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根据道听途说的观点,如果没有签订捐赠协议或者捐赠协议没有规定,这批书画的完整物权已经转移到了国家,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
从现在的博物馆工作情况看,博物馆有义务把捐赠关系确定为一种长期的关系,博物馆要定期向捐赠人报告博物馆对捐赠物进行鉴定、保护、展示工作的情况,并且给予捐赠者一定的荣誉。
4. 从博物馆伦理道德和社会史方面的理解
从纯学理角度考虑,捐赠给南博的庞莱臣书画藏品应该视为一个整体,一方面这个整体见证了庞莱臣的收藏生涯和后人的捐赠行为,一方面也告诉我们不要迷信大收藏家的眼光。
从社会角度考虑,要考虑到 90 年代的社会风气和价值取向是整体偏向经济价值尺度的,当时很多媒体都在呼吁博物馆收藏中的重复品、残缺品和仿品开放给社会民间收藏,这是现代人难以理解的。
别挖了,再挖下去,南博要失火了
可以搜索下常林钻石,被借走了之后说被保姆当石头扔了,后来据传其孙女香港豪宅被盗,其中有这颗钻石。
宁可喂狗,也不要捐赠给任何机构,想做善事就直接送到需要的人手中。
其实,结合历史背景,庞家捐了是对的,捐了不管怎么样,画还在,后人还有机会参观欣赏,人也在,还有机会和南博打官司,要是不捐,画怎么逃得过后来的破四旧,wg 小将破门??人呢,有了这批画,人就未必能看到改革开放了
其次,向博物馆捐赠文物本质上和向红十字会捐赠钱物是一样的,捐赠者有捐赠权,至于捐好以后,那就由受捐方负责了,想过问??别想太多
最后,80 年代,南京博物院出过一个姚迁事件,南京博物院把自己的前任馆长逼死了,


庞家后人还是应该感恩,还好现在不是 80 年代了,否则凭南博的霹雳手段,咱都不敢想会发生什么
放到大英博物馆才是正道
我已经说过了,南博德不配位,动线设计混乱、展品胡乱摆放、史料错误百出,只靠堆展品数量注定走不长久。甚至现在拍卖藏品的丑闻爆出后,还嘴硬说别人捐出来的是赝品,你们仓库入库时怎么没说是赝品呢?
刚好最近在番茄上听完《做旧师》这本书,作者是三尺妖带,看日期是去年完结的。主角的常住地是金陵(实际就是南京),里面就有相似的剧情:金陵博物院里面有人把真画用假画换走,然后用手段把博物院里的画是假的消息公之于众,让大家相信原本博物院里的就是假画,不久市面上就出现了那副真画上拍卖的消息。更巧合的是小说里的这幅画也是一位已故的人早期捐赠给博物院的。。。。。。。。。。。
南京消防应该密切关注南博了
我们的政府、银行金融机构,有非常苛刻的监管机制、有媒体监督、民众举报、有纪监委、有各类审计,就算如此多的条条框框,腐败也是多如牛毛。
那么缺少监督,和外人根本没技能审查的情况下,各地博物馆会是个什么状态?
从人性角度,我敢说博物馆的腐败,可能黑暗到让人不敢想象。
这幅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就不能科技考古下吗?六几年的确没有太多的动机故意去说假的。后来难道是当工艺品直接卖出去了吗?然后被买到的人,通过这个拍卖行当真品去卖吗
总之应该把拍卖行那个拿过来好好验一验怎么回事?怎么把假的当真的拍呢?搞什么呀这是仿仇英的画的确很多。这幅看截图是比较粗糙



原来这画还真是假的,明朝的时候就有人造假。鉴定为假的,当什么工艺品卖出去,搞了半天拍卖行又当真的去拍还定价 8000 多万。
两拨人一共 6 个,而且都是当时的专家也写清楚了,觉得这个画是仿的。现在只要把拍卖行的检查一下,搞个科学考古看看真假就清楚了吧
现在这拍卖行也真是除了之前什么洗赃物洗钱还能洗假的是吧?拍了拍就想把假的当真的了。除了洗钱还有掩盖造假弄假成真的作用吗
拍卖行就是把假的当真的卖鉴定水平不如当年难怪会搞出什么古籍出版社错漏百出的情况。

先把流出去的那几幅查清楚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是拍卖会为了手续费或者提成假的也当真的拍呢?还是真的当假的流了出去习惯性销赃
如果是假的的话,这到底拍卖行把假的当真的卖搞过多久了?如果是真的话应该全部追回,并且严查流出人的责任。卖出去发工资吗?还是怎么赚外快啊还不如多贷点款呢不信贷不到。是不是为了和故宫博物院对仗,所以也留了一个南京博物院当成是首都博物馆的作用呢,是不是应该搞个江苏省博培养共同体意识
原来江苏省博物馆就是准备放在苏州,所以庞家才准备捐。谁知道搞半天省博给取消了。原来的中央博物院变成了南京博物院省博倒没了

不过看上去几百幅里面有几幅假的,这也是正常。毕竟好东西防的人多一四几几年的东西到民国时期的话过了几百年也不一定都收到真的,那问题更大的是拍卖公司,在当真的卖了
国内反腐和追赃的,是不是应该多密切关注下全球公开拍卖的情况呀?至少要和文保单位要有实时监控,还有库存盘查的数据库对接吧。这次至少苏州还有后人看到拍卖觉得有问题。要是没人监督曝光,那是不是就已经转手了呢


嘉德国际什么的就明目张胆的公开销赃吗?从 2004 年到 2011 年间,萧元陆续将其中 125 幅书画作品委托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拍卖成交价总计约 3400 多万元人民币。余下 18 幅未卖出的书画作品被侦查机关扣押经鉴定估价约为 7600 多万。难怪有些拍卖行非得雇个养男宠的红三代之类的,倒不是说真有多少权力而是心虚怕被追查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明代仇英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怎么回事?博物馆能自行处置捐赠的文物吗?
假的怎么还要拍卖 8000 多万,这怎么回事啊?是那些拍卖行知假售假,故意检测不出来吗?
怎么还捐到南京去了呢?江苏没有江苏省博吗要放在苏州都不会有这种事。这个南京博物院到底是什么级别的机构,是不旧关系网太多了。因为以前当过首都就不愿意头上再有省博?但问题是你这种展览的也很单薄呀,甚至都没有对江苏全省整体介绍沿革变化的内容。

原来江苏的省博物馆原来想放在苏州啊。现在那个南京博物院还不如叫前中央博物院呢。招牌上就挂个前就行了。现在搞得江苏省省级的那种共同记忆、共同历史考古都缺了,这搞的


怎么就从全民所有,到什么芝兰斋里面去了?如果是销赃什么的话应该没收并处罚相关人员。一几年博物馆当时的负责人都不知道吧,所以才会说什么后人卖画为生,搞了半天根本不是藏家的后人在卖。明明是自己前任在卖。

这不明晃晃的销赃吗?怎么还?而且又是这个嘉德,浙江那个拍卖公司是哪一家?看上去不少地方都类似干过了吗?怎么和改制类似,都是同样的套路全国。集中培训的吧,是不是?话术和操作都是类似的。当年可以怪到什么弗里德曼从承包变成急着虚构亏损管理层收购,怎么掏空了国家资产,这种文保又能去怪谁呢只能说是更加集中体现了某个年代的乱象。
不能只说成绩不说问题。北大政法大学武汉各种 NGO 项目废死派啥的,包括 usaid 衍生瑞典项目 side 还有那个西德荷兰冷战 daad 各种搞颜色动乱的项目,到现在都没查呢。到底有没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没有的话就不得不帮一把了。





这种事情在阿中不是很正常吗?道德沦丧人心不古。
如果一个人还想着为 xx 做贡献,那他一定是脑子坏了。
表明一下我的态度:我手里如果有文物,我可以无偿给美国人,给英国人,甚至给三体人,但就是不能给印度,宁可烧了,我也不给
南京博物馆这类情况不是第一个也大概率不会是最后一个,倒卖文物很容易给有权力的人捞油水的机会。2014 年,广州市公安局曾对原广州市美术学院图书馆馆长萧元执行逮捕,原因是萧元利用职务之便,将图书馆内馆藏文物 143 件全部掉包成赝品,涉案金额价值上亿。2025 年,你还很相信公信力吗?文物捐献交付给谁都不如自己拿回家好。
别到最后发现,只有大英博物馆的中国文物保存最完好,那可真是太伤害民族感情了
就这还笑人家卢浮宫监守自盗
要点脸吧
如果你手头有文物,就在家里好好保护,一代代传下去。
如果你想捐款,那就去消费,至少这个钱实打实的在市场上循环一遍,相关上下游都能赚到一些钱。
普通人力所能及的就这些了。
不是说江浙沪都讲法治 讲公平吗…
怎么背地里一套一套的…
当年的领导都退休了 升职了,
怎么可能承认自己偷偷卖了。
放 100 个心吧 调查不出结果的。
你敢查南京博物院?
你下一步还要查哪个博物院?
胆大包天!
曾几何时,有个人炫富的时候说过 “宫里有的我有,宫里没有的我也有”。
对于博物馆来说,馆藏起码十几万数量,很容易不把别人捐出来的珍宝不当回事,一件件悄悄的流出没有人发现,形成惯性之后就越来越大胆,直到某次被人发现曝光。
以前有段时间卖古董创收外汇,故宫都带头卖,经常逛博物馆的会发现一半以上都是仿制品(说是为了保护原件),大家还记得用金缕玉衣抵押贷款的事吗?把全国博物馆查一遍,估计要枪毙几十个,或者会爆发式的仓库失火。
没想到庞家还有后人,更没想到都 60 年了,还保留着捐赠记录,捐都捐了,你留这些干嘛。这么多年过去了,是看到居然能拍到上亿元,又拿这些说事,家风呢,怎么一点没有传下来。唉,人怎么能这么坏,真是人心不古啊。
我对博物馆还真有那么一点了解,类似的事情还真遇到过几次。
1、某民间收藏者向对口的博物馆捐赠了一 “明代孤版画轴”,通俗点讲就是当时连环画性质的一个图轴。博物馆不敢怠慢,邀请了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的专家进行鉴定。专家意见倾向于是假的。最终博物馆没给这件文物定级,给了个 “一般文物” 的身份,相关的展览也不使用这件文物。但是,这件文物依旧在博物馆的书画藏品库房中,依旧在博物馆的文物大账上(博物馆藏品总登记帐),定期由该库房管理员和保管部主任进行检查。
2、某知名博物馆解放后接收了一大批文物,其中有不少宝石类藏品,但由于当年缺乏具体的藏品登记制度,它们被登记成 “宝石一碗”。饭碗?茶碗?都不知道。后来查帐的时候保管员拿出来的只有不到一个盖碗的宝石。有问题吗?肯定有。能追究吗?不能。因为博物馆藏品总登记帐上就是糊涂账。
我国文物系统的藏品管理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国家局在 1986 年颁布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国家主要的文物收藏机构都应该实行了藏品入账。藏品如果需要注销,北京市的博物馆需要填写《馆藏品注销凭证》,馆级负责人、保管部负责人和保管员都要签字确认,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南京博物院这档子事儿有蹊跷,捐赠时间非常早,有捐赠的回执,但南京博物院没有出示当年的藏品入库证明,虽然不能指望当时有完备的藏品登记体系,但藏品的出入库情况还是应该有记录的。如果南博能公示当年这 5 件藏品分别是什么时候出库的,经办人是谁,藏品注销的情况如何就可以自证清白了。
这个难度非常非常大,不看好后续发展。
更新一下:果然闭环了。
和我上面提到的核心内容一样,南博拿出了出库清单;没想到的是这几幅画给了文物商店。2001 年卖掉了,卖的是《仿仇英山水》。
收藏人捐赠——博物馆鉴定为伪作——拨给文物商店——流向市场——进入拍卖会
南博的处理看上去没有太大的问题,毕竟文物鉴定是可能存在失误的。上个世纪末各省的文物商店都存在买卖文物的情况,这个属于合法的经营行为。目前微妙处在于这几个时间节点,南博这轮自证表明了当年的经办人是很清楚怎样合法合规的处理这些书画的。
往好处想,这是人为失误;往坏处想,这是盗窃财物。
这个事情是,当年庞老捐赠的画中,经六位文物鉴定专家认定,有 5 幅伪作,南博后来就把这 5 幅画剔除,划拨调剂到博物院大门旁的省文物总店,或者院内有人把画低价卖给了某收藏家。而那位收藏家此次又把这幅伪作送去某拍卖行,想当真品卖,捞一大笔财。南博并不清楚当年院内处理 5 幅伪作的人手脚不干净。
看来鉴宝节目里老大爷说故宫那个是假的,我个才是真的,是真的有可能。
你老实承认在 70、80 年代那种混乱、牛鬼蛇神都有的年代管理不善,被监守自盗或者其他疏忽流落在外就行了,大家也容易理解,你非得嘴硬说是假的云云,假的你就能拿出来卖了?
博物馆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文物,结果呢?不仅没有保护到文物,居然还监守自盗,把里面的东西偷偷拿出来卖了,这些东西到市面上流传,基本就沦为了达官显贵的私人玩物。
就这,有些人还说要把大英博物馆里的中国展品要回来,其实就算要回来了,也与人民群众无一丝一毫的关系,到时候无非就是重复着被内部人员窃为己有的悲剧,这个过程本质上只是从外国侵略者的手里到中国的特权阶层手里的一个转移。
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可结出的果实却与人民群众无关。
等一个作死文旅回一句 “又是谁家少爷缺钱了?”
有些极个别的 LTZ,因为资格老,地位高,向博物馆院 “借阅” 藏品。
这些个藏品,大都是人民 “无偿捐赠” 的,现在这些个藏品出了博物馆院。
藏品出去容易,回来可就难了。
捐赠人极其后人,关心 “无偿捐赠” 的藏品,就想着,看一看。我的博物馆院只能扭扭捏捏遮遮掩掩。
LTZ 要做好表率。
纯属虚构
大英博物馆:你知道这些年我承受了多少骂名,是怎么过来的吗?
这很明显,90 年代就被卖出去了,这一次,应该是 90 年代或者之后的买家去嘉德拍卖。嘉德标价 8800 万,后来撤拍了。
问题在于,当年是怎么卖出去的?鉴定为假根本不是重点,某个专家,很高级别的专家,比如谢稚柳鉴定为假很正常,专家各自有各自看法。故宫里那么多书画,有几张是所有人都认定是真的?没有几张,李白上阳台帖现在都标成(疑),为什么?国家文物局书画鉴定组 7 位老先生,谢稚柳、启功、徐邦达、杨仁恺、刘九庵、傅熹年、谢辰生,同时认定一幅书画都是真的时候屈指可数。某一幅画被其中某位认为是假非常正常,并不能说明太多,也不能说明就一定是假的。
即便在客观上确实是假的,也有一定的程序处理,不可能因为是假的就可以卖了。
当然,国内博物馆曾经有一段时间经济上很差,无经济能力维护,部分博物馆曾经处理过一部分藏品,其中可能有不怎么合法合规的情况出现,这是历史的现实。但是,这需要调查,究竟是在什么时代以什么方式流出的。
嘉德撤拍是明智的,如果嘉德真的给拍出去了,后面的事情就更麻烦,嘉德也脱不了关系。目前撤拍,起码嘉德的责任就没有了。
实话实说,我也不相信嘉德的专家能把假的看成真的。
建议南京博物馆赶紧自己报案吧, 越捂后面事越大。小心当年的人没保住,现在的也跟着进去。
监守自盗。
前几天我们还笑话法国的博物馆垃圾,藏品被盗,各大博主争相报道,好不热闹。
现在回旋镖轮到自己,这会又该怎么说?
一个个成了聋子哑巴。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看了这次庞家捐赠以及有些回答提到的姚迁,我想起了自己家族的陈年旧事,这里说家族不是为了凸显身份地位,只是事情涉及其他的本家,所以用家族代替。
我们家的本家,家中古籍书画很多,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我们家也藏有一部分,我小时候我爷爷经常看那些旧书,看完还会讲给我听。
最早是有人来借,借着借着就不还了,那个时候也没监控视频,去问人家要,人家不承认说没借或者不小心弄丢了,那你也没办法,我爷爷那个时候年轻,就觉得怎么能这样不讲信用,他就去人家家里要,说这些东西也不是一个人的,是全族的东西,祖上传下来一百多年没丢,现在丢了没法交代,结果东西没要回来还得罪了很多人。
后面就有人检举揭发说他偷东西,说他写反诗,被吊起来打,幸好同族有个比较有名望的老人去救了下来,这些书画很多就被收走了,仅留了很少的一部分,还是藏起来没被发现的。
当时说是要把这些封建的东西都交出来,谁藏谁就有问题,那个本家一开始不愿意交,也是几次三番被带走,后来有一天他就把东西都拿出来放在家门口,支了口锅,锅里放满水,点上火就开始烧那些字画,说今天就把这些歌颂封建帝王将相的东西全部烧光,有些人拦着不让他烧,他就说谁拦谁就是搞封建复辟,想要东西的人也不好说什么,最后整整烧开了两大锅水才把字画全部烧光,他就用热水给全家人洗了个热水澡。
后来有人问他后不后悔,这些东西放到现在恐怕价值连城,他说祖宗的东西他守不住,那就烧给祖宗,他们地下有知,也知道不肖儿孙尽力了。
说人家是赝品???赝品。你就可以随意处理?
赝品,也要通知人家主人,来处理。
拿出去拍卖 8000 万。监守自盗。
什么叫做国有资产私有化啊?(战术后仰)
估计也查不到什么东西,万一真查了,各地博物馆怕是要着火喽。
再说了,真查了,查到东西在哪家放着,更绷不住。还记得勋宗女儿在酒会被偷的项链吗?
早期 “听泉鉴宝” 直播间连线个人的节目里
出现了很多本应该待在博物馆的文物。
最牛的是一期 “故宫一套我一套”
下面评论是
“现在除了故宫的宫是真的,其他可能都是假的了”
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相当震撼。
49 年以后,博物馆经历了两次大的藏品风险。
一次是六七十年代的权力风险,大家可以看看故宫 1979 年举办过的《康生窃取文物展》。这种事,懂得都懂。
二次是八九十年代经济转型期,社会上各种乱像,也不差文博这一个系统。
不是说 49 年以前博物馆就比 49 年以后好哈。民国时既有故宫文物南迁一件未丢的奇迹,也有蛇鼠一窝倒卖文物的案件。
太阳下没有新鲜事。
个人甚至觉得庞家这五件文物都不是八九十年代流失的,声明中说是六十年代鉴定了两次。。。
笑嘻了,被鉴定为假的是捐赠藏品里最好的 5 幅画
如果调查清楚是博物馆监守自盗或者说保管不善,捐赠者后人能不能都要回来?
建议所有捐赠过文物的都去查一下
越看越乱
一,拍卖的那幅画是否能证明是捐赠的那幅画
二,南京博物馆要自证。
如果证实拍卖的就是捐赠的,那是否也可以顺藤摸瓜理清线索。
若果拍卖的不是捐赠的那副,是否可以用最稳的技术去鉴定是否为真品。
当然无论如何,南京博物馆都跑不掉。
但是这事儿还不好办在哪呢
现在看来五画是九十年代前没的。如果最后查实处理不当,当时的任职人员还能活着几个。如果监守自盗,当时的责任人还能活着几个。
现在最难的是,如果是九零前的事儿,当下南京博物馆大概是没有一个当事人。
最后能抓回几个退休了的老家伙
此事十年前的小说中既有记载:
他这一句话说出来,我们都听明白了。博物馆不能倒买倒卖,但没说不能处理赝品。有馆长居中操作,找一个专家,出一份鉴定报告说这几件文物是假的,按赝品报废淘汰,偷偷流到古董贩子手里,这钱还不用过博物馆的账——就算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只消回一句 “鉴定有争议” 就结了,没法追责,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古董局中局 4:大结局》,作者:马伯庸,出版时间 2015 年 12 月
这说辞可能早就准备好了,就看击鼓传花什么时候爆…… 国内外出了那么多博物馆丑闻,最后真要比烂、不演了也没办法。但之前都是 “小” 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也这样,信任塌了重建可难了。

别查了,再查下去该起火了。
而且大概率还是临时工或者游客的 “无心之失”……
我妈以前是温州市造船厂仓库管理员(具体点应该有更具体名字,但我只记得这个)
我打小就有,其他幼儿园小朋友无比羡慕的螺丝,转珠玩。
有一种圆形铁片,中间有孔,螺丝穿过去,可以固定超过螺帽直径的孔洞,学名叫垫片垫圈这样。这种垫片垫圈,可以在地上滚起来玩。
我有一手掌。大小不等都有。
我妈如此,南京博物院的头头亦如此。
破四旧的时候一堆博物馆的文物到了个人手里
他们没想到后人还记得这事
他们没想到有人去拍卖
哪怕你鉴定假的 你有权自己处置吗?也不告诉人家一声
其实这事可能也是行业通病了吧,尤其那个年代。。。。。hwb 上门抄家 自己拿多少的大有人在。
最终去向估计难找了
故宫一件我一件,那我是假的。
但要是 “故宫” 说它手里那个是假的已经处理掉了,
那我手上的肯定是真的啦,至于怎么来的你别管~
原来国宝帮真的存在。
全国各地这么多博物馆,有权利的人是否可以 找 专家 鉴定某个文物为赝品,然后把按规定流程处理掉,实际转手卖了来获利。
还可以找找人仿造一件,把真的换出来卖掉,一比一造个假的放里面继续展览。
……………………………………………………
看南京博物院 就知道博物馆监守自盗这种事情是大概率会发生的。
专家也不可信,以前就出金镂玉衣诈骗案,全国最顶尖的鉴定专家组团把假的金镂玉衣鉴定成真的从银行贷款,等到案发专家都过世了。(1 专家可能水平确实不行。2 是有水平但是被钱收买了。)
国宝帮里面没准有真家伙。
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大概率是肯定的答案。
有人赠画,只要找几个专家鉴定为赝品,就可以私下转售他人: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南京艺兰斋陆某、丁某某夫妇购得。
过了几十年,不知道转手几次后,出现在北京的拍卖会上,标价 8800 万。
现在南博只能很怂的说画是假的,只字不敢提上世界九十年代卖掉的事情。多好,大家都赚到了,就是不知道庞先生泉下有知,会不会后悔捐赠的行为。
去年有一部逃离大英博物馆短片流传,一群人搁那儿义愤填膺,国宝被抢了。
现在看,老资本主义还是要脸。我不是说大英博物馆没问题。吃相好歹说得过去。
真有什么国宝想捐赠,还是捐国外吧,要么卖给博物馆。
博物馆的 “依据规范”,应当是《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 1986 年 6 月 19 日文物字〔1986〕第 730 号公布】中:
第四章藏品的提用、注销和统计
第二十一条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画作被鉴定为假,就已将上述五件捐赠藏品剔除藏品序列,并对藏品原件进行划拨、调剂处理。
然后就没了。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大概率南京博物院要没词儿了,自食恶果吧。
庞叔令介绍,为证明处置的合法性,南京博物院向法庭提交了两份鉴定材料,一份是 1961 年(十月至十二月)鉴定书画意见记录(抄本),一份是 1964 年 7 月鉴定书画库存意见记录。
这两份证据的呈现方式在法庭也引发了争议。提交的记录复印件上,庞叔令回忆说 “大部分打上了马赛克”,仅零星露出 “仇英《江南春图》假” 的字样。至于专家具体从哪些方面、依据什么标准判定为 “假画”,记录中并未展现,南京博物院在庭上也未作进一步说明。



回头再看看,1962 年 11 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给庞家后人捐赠古代书画 137 件的奖状,颇有些讽刺

没那么复杂,南京博物院在 2010 年搞专展的时候如果这幅画就不在博物馆了,至少说明南京博物馆现在说的都是真的,真就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是当时画还在,就说明这纯纯窝案,性质可就恶劣了。
又看了一圈报道,这件事情更加有意思了,2010 年办专展的时候,这幅画确实不在博物馆了,当时已经在艺兰斋了,为了办展,南博还去借了这幅画。所以这幅画居然还是传承有序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而且没有断档,如果两次鉴定文件不是后补作假的话,就只存在鉴定错误和未把赝品退回捐赠者两个技术性问题。
反言之,如果鉴定文件是为了调拨专门制作的,这活干的严丝合缝,滴水不漏,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作案团伙,绝不会只做一笔买卖的。
不过又说回来,天下乌鸦一般黑,大英博物馆十年被盗卖两千多件藏品,广美原馆长用自己临摹品替换数百幅藏品,自打有收藏开始,这污糟事就没少过,各位也不用突然惊讶于此,财帛动人心,哪里都有本心失守的。
你捐了,你以为是公有,是在为人民做贡献。
实际上是官有,是领导的东西了。
既然是领导的东西,拿出去换成钱补贴补贴家里,有什么问题吗?
进一步损害了公信力。
百分之九十这会不了了之,鉴定的时间都六十多年了,当年鉴定的经办人估计都早已作古。处理的时间也都三十多年了,当年经办人即使没死估计也早已退休。现在这几幅画的所有者更不会承认当年他们当年取得画的流程是不合法的。甚至南京博物馆现在负责处理这事的人估计早就骂人了,画又不是我鉴定的,也不是我卖的,现在我让我去擦屁股 [飙泪笑][飙泪笑][飙泪笑]
捐款,捐血,捐文物。不少都为奸人所用?
这件事最妙的地方就是没有人需要负直接责任,调包也好,直接偷也好,干活的人大概率早死透了,当年做鉴定的专家也没法为自己辩解。
划重点。
90 年处置
都懂
你说假的就是假的啊,凭啥?
不过能把坚守自盗说的这么清新脱俗,南京博物院是个宣传人才!
我记得以前电视鉴宝节目有个老大爷坚持说: 故宫里面的那个是假的,我这个才是真的!当时大家哄堂大笑,我也笑了,现在想想,没准人家老大爷说对了呢!

要画的自杀了。
所以只能是假画。
毕竟.. .
天王老子来了!

我觉得非常有可能,我去过一次南博。感觉展出的东西有点少。尤其是故意吹捧纯金的艺术品。
不过,这再次体现了一些人就是喜欢把权利使用到极致,以权谋私,个体利益最大化。
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明孝陵朱元璋画像被损,南博明朝古画现身拍卖市场?这些事。。真是让人无语
故宫一件我一件
故宫一捡我一见
故宫一间我一建
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上周我商周。
这种事情不可能出现,又不是中华民国。
你一定是虚报军情,再查!
我有个问题,如果南京博物馆一开始回应是失窃,那么这 5 幅画后面上市场是不是都是赃物了,现在这样回应,是不是侧面表面拍卖方所持画作来源合法,这是合意啊?
仇英 是清明上河图的作者
《清明上河图》是明代画家仇英创作的一幅重彩风俗画作品,现收藏于辽宁省博物馆。此卷参照张择端《清明上河图》的构图形式,采用青绿重设色方式,描绘明代苏州城的社会生活。(摘自百度百科)
分享给和我一样无知的朋友们
请问大家觉得把相关责任人都判十五年以上过不过分
⭐大瓜啊朋友们!「南京博物院」翻车了!
被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画作竟然出现在拍卖市场?
你们猜是内部人员偷出去卖了,还是它自己出逃了→_→
内部人员偷?那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真笨,今天才知道文物真的是活的,它们能自己走出门……
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话说回来,皇陵都天天有人盗,博物院的宝贝偷出去几件,谁管?更何况,「南京博物院」有几人敢管?
南京博物院这事情吧,大概会牵扯到一些关键人物,说不定明天后天就看不到这条信息了,且看且珍惜吧,收藏起来悄悄看…

具体导火索是
明代画家仇英的「江南春」被拍卖,起拍价 8000 万!
这副画是近代收藏大家庞莱臣的藏品,1959 年庞家后人把包括这副画在内的 137 件藏品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馆的。
白纸黑字都有凭证,当时发了个奖状。近年来庞家后人发现《江南春》被拍卖,就把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要求查验 137 件文物的实物和去向,法院判庞家上诉。
南京博物院一查现在只有 132 件,然后说另外 5 件是假的。( 是假的还是另有所用? )
划拨调剂出去了,还造了打满马賽克的鉴假报告( 据说报告是南京博物院的一个员工出具的 )
自己搞个假证明给自己开脱,玩得可以啊……
或许啊,大概啊,我大胆猜一下子。
也可能是南京博物院没有细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这份文件。
当然更有可能是找不出更合理的借口解释这回事……
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就算文物是伪品,博物馆也不能出二手的。
更何况,南京博物院自称是 90 年代对案涉文物进行了处理。
下面是 1986 年公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援,调剂余缺,互通有无。
调拨,交换一级藏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调拨,交换其他藏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调拨,交换出馆的藏品,必须办理注销手续;进馆的藏品,必须办理登账,编目,入库手续。**第二十一条
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
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入藏的文物绝对禁止出售或者作为礼品,如果是伪作,那应該另外建立专库存放,依然还是不能出售的 ! !
南京博物院这次,真的算摊上事了,不过这多年过去了,估计最后调查的结果还是罚酒三杯,意思意思……

也难怪,有人会把国宝捐赠给其他国家的博物馆了,是我们自己不争气啊 ! !
顺便提一下
南京博物院也算是故宫藏品碎片的三大继承者之一,藏品中还有两千多箱故宫南迁文物,不知道它们的现状如何呢。
大家想看看吗?
禁止出国的藏品陈璋铜壶很多年也没有公开展出了,不知道是否应该展出一下,表示它还存在呢?
嗯,亲爱的南京博物院工作人员们→_→
⭐持续更新中,下文待续……
不是。怎么开始转进到国外博物馆好,国外博物馆安全了?
我估摸着卢浮宫盗窃案才过去多久?
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北宋钧窑紫斑盏跑到拍卖行也就是去年的事情。
大英博物馆监守自盗出售 1800 多件文物也就是 22 年的事情。
不说国外,国内广美馆长带头卖,也比南京这个劲爆多了。
博物馆不干净全球几乎都这样。
罗罗列列这么多事件,就说明一个道理:上梁不正不许下梁歪
本应承担责任的都跑路了,各位又有什么理由不效仿呢?
报道中提及的 5 幅争议画作,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 “伪”;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上世纪 90 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我们权且认为以上就是客观事实。
南博这话说的是在为动乱十年翻案啊,哦合着捐了那么些件,破四旧一件没少,就连动乱之前鉴定为假的几件都得到 90 年代才 “处置”?九十年代比破四旧还狠呐?
跟这种余孽分子没什么好讲的,大伙并肩子上!
新华社记者经采访得到了《江南春》图卷从划拨、调剂、退藏、销售的相关史料。1986 年 6 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1997 年 4 月 15 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 “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 1997 年 4 月 21 日同意调剂。1997 年 5 月 8 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 “顾客” 以 6800 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这个理由可以服众吗?这个东西是贱卖了?还是内定了?还是卖贵了,给国有资产增值了?
银行能没收假币,我为什么不能没收假画?
银行能销毁假币,我为什么不能倒卖假画?
南京博物院说这 5 件是赝品,那请问一副赝品也能到 8000 万的起拍价?拍卖前有告知竞拍人和拍卖行这件是赝品?
某些群体下限之低简直超乎想象,用严刑峻法和市场逐利机制才能勉强调和驱动的失去经学道德信仰的人群,竟然妄图在前三十年建立美美与共的大同社会,简直是痴人说梦。再次感慨邓公之伟大,感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伟大。
新华社今天有一个详细的报道,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南博向新华社记者出示了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流程证据:第一次是 1961 年 11 月,原文化部组织以张珩(张葱玉)为主的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第二次是 1964 年 6 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 “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新华社记者经采访得到了《江南春》图卷从划拨、调剂、退藏、销售的相关史料。1986 年 6 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1997 年 4 月 15 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 “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 1997 年 4 月 21 日同意调剂。1997 年 5 月 8 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顾客” 以 6800 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现在是一根筋变两头堵,南京博物院必须一口咬死这画是假的,但是拍卖行给这玩意给出八千万,总不能赝品卖这么贵吧。
当然,我个人还有一个小的疑问,就是,有哪些材料可以证明,2001 年卖的那个《仿仇英山水卷》就是庞家捐的那幅
南京博物馆男厕所鉴定为假

这根本就不是伪作的问题,本质上是博物馆监守自盗的问题。
假如,我是说假如,这真的伪作,但是市场上认定了这幅伪作的起拍价是 8800 万,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市场上已经认定了此画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与收藏价值,你去查一查,有多少人的真迹最终成交价都没有 8800 万。这么一幅具有极高艺术价值与收藏价值的画,难道就不值得你博物馆收藏收藏???
都知道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真迹在唐太宗李世民的陪葬墓里面,难道故宫博物院敢说反正我收藏的是摹本,拿去拍卖吧???
这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南京博物馆监守自盗,是不是真迹,我说了算,我说是假的它就是假的,拿去拍卖了吧。我说是真的它就是真的,领导来了想给领导送个礼,不知道送啥,唉,这满博物馆都是古董,拿一件不起眼的送领导吧,反正没人知道,被发现了就说那是假的,拿去处理了。你看,完美。
国家所有果然不负众望。
这种事情太多了,哪个领导随随便便就把文物倒腾出去了 这种监守自盗,特色腐败没法约束。全世界都有丢文物的,但靠权力就随随便便掉包流出的也就那么几个腐败严重国家可以。
就之前网上流传的
故宫一件我一件
原来是谣言
因为还有各地博物院
如果南博提交不出全套的合理手续,那么这个案例就是一套合法的国有资产流失程序案例。
如果换个电影,换个年代,换个地点,大家就熟悉了。
九十年代,漫长的季节,东北,厂长批条,车间主任作证,手续齐全,正常设备按废旧钢铁回收。
八十年代,战争之王,乌克兰,后勤部长申请,司令签字,武器报废率提高几个百分点,崭新的 ak47 送到非洲。
吴敬中:满满两大车赃物啊,你没仔细参观参观吗?明天就运到南京,怪可惜的。
余则成:参观过,可以说是蔚为壮观——其中一尊玉座金佛,一尺多高,听说是东晋刘裕的镇宅之宝。
吴敬中:你亲眼见的吗?
余则成:我已经把它抽出来了,没有登记在册,回来路过您家的时候,我亲手把它交给嫂夫人了。

不要信任他们,
他们很脏很丑,
而且很傲慢,
有时候还很蠢。
古玩各大门类中,书画鉴定是最难的
专业度要求极高
但是历史真相还原度却极低
古玩、文物不是真或者假一句话判死刑或者上天堂的审判
这句话在书画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你是很难说有绝对 “真” 的作品的
打个比方
书画要在历朝历代递藏的过程中会经过无数次的重新装裱
有时会揭裱、把一张画揭开来变成两张卖
后面那张淡了怎么办呢?
这就是另外一个 “造假” 方式了,会给残缺的部位“补笔”“全色”
画残缺了,可以全色;揭裱的画,也可以 “全色”
这里就有个忒修斯之船的悖论了
而落款这一块,还涉及到改款,挖款
可以把画的落款拿下来,贴到别的画上
再给画落上款
还有代笔
我徒弟画的,我签名就行了
这些都算 “假”
所以书画卖的与其说是原画本身
不如说是 “藏家公认的风格认可度” 与“画家的周边产品”
我一直讲我初入书画行业的故事:一个人拿出一张谢稚柳的画来,当时别说我老板了,我都能指出那张谢稚柳五六处问题,老板也就点明了:款不对,提拔不对,用笔不对,设色不对。“这个画家还得再练几年”。问多少钱,那个人开两万,老板只给了一万。我想老板发疯了,一万买个假画,后来发现,是我疯了:老板直接 4 万卖出去,赚了 3W。假张大千、假齐白石,真人手绘同样值钱,人家买的是这个画家的风格,你画的像就有价。古玩市场就是这样,非得是边缘、残损、争议的才赚钱,老板一大堆真得不能再真的清代画作无人问津,这种东西卖得是最快乐。
在市场上,很多时候不是说一眼就能看出是不是原作
有些字画确实开门 100 个人看 100 个人说 100% 没问题这种也存在
但有些字画也会有争议
可能不是这个人画的,纸张,落款,都对,是学生画的,他添了几笔,这个你真的很难通过目前的科学,眼学给到结果
这种时候,没有任何一个鉴定师能够打包票说这类的画我拍胸脯说原作真迹
衡量中国书画的价值
看的是市场的稀缺性+认可度
很大一部分作品,市场上有 80%、70%、60%、50%····· 的人认为他是假的都有可能,也都有价值
书画可以没有真假,但不能没有估价,这幅作品存疑颇多,但终究也是清代人的作品,这幅画 30% 不确定,大多数藏家有都能看出来,纸张笔墨都是老的,它依然有价!只是能出的级别会大打折扣:真是这个人的名头就卖 30W,不是这个人的名头也能卖个 3-5W
而你们看到的很多假冒伪劣产品被骗,就属于十四亿分之十的那几个人认定他是真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你就知道相关专家说画作是不是 “伪作” 的可恶用心了
这样的伪作,可能是 88% 的人认可的 “伪作”
他的纸张是老的,笔墨是老的,画出来的看上去是那么回事,甚至流传著录都是有迹可循的,只是有好几个地方存疑,孤证不立,很难在学术上确认他是真迹,他又 12% 的地方很难确定,所以可以说是 “伪作”
但是他的市场价值是有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也都是有的。
作为一个博物馆书画的看守者难免会看不上,觉得这个东西可以出出掉,他就出掉了。出掉了引起争议了,他就让一个人站出来,跳出这 12% 的未确定,以 “伪作” 代之。
作为一个收藏家也可能会觉得这个画不是很 “开门”,不值得保存,倒不如捐出去。让博物馆研究它,自己落好名声。
这里不是说专家没水平,相反专家很有水平,玩文字游戏的水平也很大。而真正的专家,应该更清楚他的来龙去脉,讲得更透彻。让人更理解书画的门道。发掘出的文化价值,在博物馆让她很好的呈现。
真正让人反感的,是真把老百姓当猴耍的心态,和为所欲为处置别人捐赠品的行为。

何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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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以书面形式给出了答复,说这五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经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且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收藏界有句话 " 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 “,虚斋的主人就是庞莱臣。他父亲庞云曾是南浔四大富豪之一,他本人以真伪鉴定严谨著称,凡是盖有虚斋印章的作品海内外都是认可的。
南博自己 2014 年办展时还夸这些藏品流传有序,鉴定严谨,是最珍贵的书画藏品。现在认为它是赝品了,就算现在它认为这些是伪作也应该要优先退还给捐赠人。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已经匪夷所思了?但是我又把这个事进行了梳理,更加觉得意难平。
1958 年 11 月,江苏省文化局到苏州造访庞增和家,希望庞家能够捐赠庞老先生的旧藏古画。1959 年 1 月,庞增和一次性向南博无偿捐赠了 137 件虚斋旧藏,这其中的 4/5 都成为后来南博的一级藏品。
仇英的《江南春》更是国家文物局首任局长郑振铎点名 “非要不可” 的国宝,时任苏州文化局局长的段东战,还有苏州博物馆馆长钱镛对这些捐赠进行了逐件的清点。但是后来南博出具公函,只显示收到了虚斋旧藏古画 115 件,庞增和就对这个 115 的数字提出了异议。
但直到 1962 年 12 月份南博在给予奖状的时候才给了庞家 137 件捐赠文物的资料、收据以及清单。颁奖大会之后南博又继续对庞增和进行动员,这次是以征集的名义。
那是一个特殊的年代,不知道庞增和是什么样的心情,他又拿出了 11 件虚斋旧藏的古画,除了宋徽宗赵佶的一幅《鸲鹆图》,出价 1 万块之外,其他的几件都是以象征性的价格给了南博。
到了 1963 年,南博又来找庞增和,以开画展为由希望向庞增和借两幅画。一幅是元四家之一吴镇的《松泉图》,另外一幅是清初吴历的《仿古山水册页》,说三个月之后就归还。庞增和没有在意,就将借据和家里的画作放在一起。到这个时候,南博从庞家拿走的画就是 137+11+2,一共是 150 件了。
60 年代中期,庞增和全家被下放到苏北的大丰农村,而庞家在苏州的宅子被抄家,所有的字画古董,包括这两幅画的借据都被抄走了。1979 年庞增和终于回到了苏州,向南博讨要借展的这两幅画,讨要了十年,南博不给。不得已,庞增和于 1988 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南博先是称这是捐赠,然后又改口为征集。最后法院判说这两幅画是南博从庞增和那边购买的。但是没有付画款。因此判决南博支付庞增和 2.6 万元画款以及 2.8 万元利息。庞增和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案子应该是二审之后不久,他被查出患了肝癌,于 1995 年离世。
2014 年南博举办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馆方不但让实习生假冒庞家的后人,而且策展人居然说庞莱臣的子孙已经败落到要以卖画为生。庞家要求道歉,南博不予理睬,逼得庞家人只能打官司,最后胜诉了。
可是更离谱的还在后面,打官司的时候南博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拿出的证据竟然是《江南春》被南京艺兰斋收藏了。庞家人当场震惊,这幅画明明 1959 年就捐给南博了,这个时候起他们才开始反复向南博申请,想看看当年捐赠的 137 件文物的现状。
可是南博始终沉默,2018 年庞增和的夫人据说因为这个事气到突发心脏病离世。今年庞增和的女儿庞叔龄才知道 137 件已经有 5 件看不到了。除了仇英的《江南春》,还有赵光辅的《双马图》、王时敏的《松风萧寺图》、和汤贻汾的《设色山水》。她估计到现在也还是想不通,66 年前捐出 100 多件名画的父亲怎么就成为南京博物馆画册中指称的败落子孙。当年的这份爱国义举怎么竟然成了庞家后代的无尽煎熬?
这回可不是哪家公子吸了。
而是哪个神仙恰贡品了
这个事情闹这么大,纯粹是因为这个文物有利益受害人,即捐赠者。
但 99.9% 的文物是没有利益受害人的,目录、数量都是个糊涂账。
巨大利益却无人利益相关之人,这不就是地里挖出来了一罐子古钱吗?指望登记名录和监控发挥作用,对浩如烟海且辨别门槛高的文物来说,难。
我 kao,反正我没法儿忍住不拿,不知诸君能否忍住?
所以我对这事儿并不意外,冰山一角都算是往轻了说,反正拿了也没人会告你,货主早湮灭于历史长河了。
在圈子里混久了,也耳濡目染了一些类似的案例。好一点的是好品换次品,差一点的是真货换假货,更差劲的是入库前就拿走。最最蠢坏的就是登记后想法子给弄走还不给补上缺。
就南博这次,我是的确没见过这么大胆的,做个假画换上去不难吧?这都懒得糊弄了?不排除没被处理的一百多幅画,部分已经被调包成假画了。
搞到手的,但凡有点背景的文物,那都是藏着掖着当传家宝(如海昏侯大墓那种级别里夹带的小文物)。传世很多的不起眼文物才会拿出来卖(如古钱币)。
意外的是,名家字画这种独一无二的文物,竟然也大咧咧地拿出来拍卖,的确是亘古未见的 big 胆。也可能是易手数次,新持有者不知道还有捐赠者的后人存在吧。
林子大了什么傻鸟都有。
人人为自己。
少数为党国。
歌唱的再好,
经不住时间的考验。
这就是常见的一个手法
接收珍品
再弄个仿品
拿仿品做鉴定,得出是仿品的结论
后续,就好办了。
是把仿品展出,真品卖了送了…… 都充满了灵活性。
兰亭集序哪天被拍卖是不是也不奇怪了,毕竟众所周知,我们馆藏的兰亭集序是 “假的”
这有啥,不每次都是这样?

你捐钱,香港人经历后说 “酒浓于水”。
你捐血,还有新闻爆料说是浇花去了。
你捐器官,最后被用于老干部红孩儿洋大人。
你捐物,不值钱人家不收,值钱的收了,事后说是假的,假的人家也不还你,还非常体贴地默默帮你 “处理” 了。
你说我穷,那就买个小彩票,算支持福利事业吧?人家自己戴头盔去帮大家领头奖。
那我不出钱,我把旧衣服捐了总行吧,人家转手按吨卖到非洲去。
所以,普通人就不要参与这些事。
甚至连见义勇为,或者救死扶伤,以及帮忙打电话报警都别做。你做了,人家还嫌弃你多事,没事找事。
你救死扶伤,人家反问你,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你好心搭载,人家半路跳车死了,那是你开车技术不好,坐牢一年。
你顺路送熟人,你送到后,她被先奸后杀,人家说你肯定是见色起意。

所以,你瞧,我看见这新闻,我一点都不震惊,我甚至觉得这是常规操作。
100 多件,只偷卖了 5 件,我第一瞬间还觉得这挺有良心的,这么少。
但转念一想,给了我自己一巴掌,还是太单纯了。这说明这 100 多件,只有这 5 件卖得上好价钱。
再说了,博物院里又不是只有这家人捐的 100 多件,那不是还有其他的呢?怎么可能只逮住一个人薅?
每个捐的,抽走几件,如无意外,毫无风险,无本万利。
就像很多单位,违规给员工发福利一样,卖文物的钱拿一部分来给同事发福利,大家同一条船,还觉得这经卖贱了,这事也就轻轻揭过了。
这事能被爆出来,只是小概率中的小概率罢了。
捐赠人刚好有后人,后人刚好知道捐的是什么,后人刚好有关注到拍卖,在网络上曝光刚好上热门。
一切都只是巧合中的巧合。
没有这个黑天鹅事件,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庞家在破四旧前把家藏字画捐给南博,既护住了文物,又成全了大义,有远见有格局!可南博呢?当年欢欢喜喜收下,现在一句 “是伪作” 就私自处理,文物直接找不到了!不想收藏,可以归还庞家后人嘛。
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位收藏家和南京另一个机构的故事。
福开森,全名为约翰 · 卡尔文 · 福开森(John Calvin Ferguson),中文名福茂生,1866 年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基督教家庭,父亲是牧师。
1934 年,福开森将自己数十年收藏的中国文物无偿捐赠给他一手创办的金陵大学,总数有上千件之多。包括商周青铜器、殷墟甲骨、古陶瓷和古书画等,其中不乏珍贵文物,如南唐画家王齐翰的《挑耳图》等国宝级文物。这批捐赠文物曾于 1935 年在故宫文华殿特设 “福氏古物馆” 公开展览,引起很大轰动。这批文物现藏于南京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
当时福开森与金陵大学签订了一个《贈與及寄託草約》
不知《草约》中约定的这个不低于 4 万银元的中国营造式之坚固建筑物在哪里?
《草约》中约定的赠与物应许校外人士,按时展览,的具体流程是怎样?一位校外人士如何才能欣赏这些捐赠的文物呢?我多年前曾经过去是看不了,现在南京本地的校外人士有空可以去看看。







没办法,文物真假鉴定权在它那里。

番茄小说,做旧师,已经完本两年了,里面专门讲了南博的这个事,一模一样 [捂脸]
就是那个男厕改女厕的博物馆吧
南京博物院还流出了多少文物?
别管它们说啥了,
搞一次全国馆藏文物普查吧,
看看账实不符的实际比例。
在这之前,搞好消防,
烧坏的默认算被盗卖…
南京博物院的 “名作” 竟在拍卖市场现身?五幅画被鉴定为假,这波操作太刺激了!博物馆如何处理这些“赝品”?专业团队层层把关,从材质到笔触全盘分析,确保每一件藏品都经得起推敲。真相只有一个,但过程超有料!
有人给你捐赠了个东西,你说人家是假的,你不应该还给人家么?咋的也不能说人家是假的,然后一转手给人卖了呀。
这不是拿捐赠者当傻子么,拿普罗大众当傻子么,拿监管机构当傻子么
哦,原来没有监管机构,那没事了。
我们也就看个热闹,骂两句,过几天就忘了。
唯一的受害者,捐了东西还背负了骂名。好吧,以后应该没人愿意捐赠了,也没人敢捐赠了。
这么离谱的事,编都编不出来,最后成为现实,照亮了一众妖魔鬼怪,他们又回来了。
别争了,一切责任在美方。
就算是八九十年代管理混乱,这五件藏品不见了,那也是前任背锅,现任老老实实配合调查回溯就行。毕竟是庞家捐给国家的,不能伤了公心。三四十年过去了,这事儿大概率自罚三杯不了了之。
但南博现任管理层的处理完全让人看不懂,引火烧身硬要往风口上凑的节奏……
一个傲慢的声明说是 6 几年老先生们鉴定为假画,存了三十年后就擅自处理了…… 就算记录上当年真是这么处理的,现任真的能这么写声明吗?声明反应的是现在你怎么看这事儿!南博觉得写个 61 年,抬了三位老先生出来就能服众?这事儿他自己看起来违反规定吗?妥当吗?提供全是马赛克的法庭证据当法官、原告、原告律师都是傻子?这些马赛克是想掩护谁?
做这么多多此一举的事情,还不如姿态放低,开放所有记录让大家来查,反正都是历史旧账。
现在这处理是南博觉得自己能压得下去?
当年成龙把安徽古建筑捐给新加坡大学,被一群人骂。如果法律、制度完善,我想成龙也会捐给国内吧,说句很难听的话,离开国内的文物被保护的更好。 监守自盗,烂完了,觉醒祛魅,不相信人治,大一点的草堂班子
忘记谁说的了,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没盖我带盖。
这个从自媒体流行。各种在鉴宝节目嘚瑟的人就能看得出来。大量和博物馆对线的又不是一个两个了。这个事儿捂不住很正常。
期待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完没有结果。
捐赠假东西,太坏了,抓起来
这件事一听就知道南博有问题,他的声明可以糊弄群众,但是对于书画收藏者而言一听就有问题。
他强调东西经专家鉴定是假的,这里有一个误区,就是专家只说不是明代仇英的真迹,但是 1 并没有说不是明代或清代仿的。而明清仿品也是极为珍贵的。打一个比方吧,故宫现存天下第一书法兰亭序,就是唐代的仿品。所以南博有愚弄群众之嫌。
第二,南博欺负群众不知原藏家庞是谁。这么说吧,鉴定这幅画的专家是庞的徒子徒孙辈
所以,南博一定有问题
这事应该公安和纪委出动啊。江苏文旅国家文物局怎么查,自己的儿子不得护犊子么,人之常情不是
我们的博物馆…… 会变成…… 什么样子。(哭腔)
堂堂国家一级博物馆,居然有仇英的 “名作” 被鉴定成假的?然后这些假画还跑到拍卖市场去了?评论区全是问号:博物馆是怎么收到假画的?假画为什么会流出去?这些东西到底该怎么处理?
先说一个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的现实:**博物馆有伪作,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不是说应该有,而是说在现实操作中,几乎不可能避免。为什么?因为博物馆的藏品来源太复杂了。有些是建馆初期匆忙征集的,那时候鉴定水平有限、标准也不统一;有些是社会捐赠,捐赠人自己都不一定知道真假,博物馆碍于面子或者其他原因收了;还有些是早年从市场、私人手里买的,那个年代造假技术和鉴定技术都在 “螺旋上升”,今天看是假的东西,当年可能被一堆专家背书。
你细品一下这个逻辑:文物鉴定不是做化学实验,没有一个百分百准确的标准答案。尤其是书画这种东西,风格、笔法、材料、印章、题跋,每一样都可以作假,每一样也都可以被质疑。今天五个专家说是真的,明天另外五个专家翻出新证据说是假的,这种事在文博圈不要太常见。所以博物馆手里有一批 " 存疑品 “甚至” 已认定伪作 “,这不是丢人的事,反而说明他们在持续鉴定、持续纠错。
那问题来了:这些伪作该怎么处理?
按理说,最简单的办法是销毁或者退回,但现实中基本做不到。首先,很多伪作是几十年前入藏的,捐赠人可能已经不在了,或者根本找不到当年的交接记录,你退给谁?其次,即便是伪作,它也可能有研究价值——比如这件假画是什么年代仿的、用了什么手法、能反映当时的造假水平和市场需求,这些信息对研究文物造假史、艺术品市场史都有用。再次,国有文物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不是说你想扔就能扔的,销毁要走漫长的审批流程,稍有不慎就会被质疑 “是不是有人借机把真品掉包了”。
所以大部分博物馆的做法是:**把伪作单独登记、封存在库房里,标注清楚,不展出、不外借、不交易,但也不销毁。**这听起来很憋屈,占着库房资源、占着管理成本,但这是目前风险最小的方案。
那南京博物院这次为什么会有伪作 “现身拍卖市场”?根据报道,这批画是 “退出” 的藏品,也就是说博物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处置。具体怎么退的、退给谁了、谁又拿去拍卖了,这些细节还没完全公开,但可以确定的是:博物馆处置伪作,是有法规依据的,只是这个过程极其复杂、极其敏感,稍有不慎就会被误读。
咱们也就是看个热闹,老实讲,你我都不是文物专家,也进不了博物馆库房,盯不住每一件藏品的来龙去脉。但你可以关注一件事:**博物馆有没有一个透明的、可追溯的伪作处置机制。**比如,哪些藏品被鉴定为伪作了?鉴定依据是什么?这些伪作怎么处理的?处理过程有没有第三方监督?这些信息如果能定期公开,哪怕只是部分公开,都比现在这种 “出事了才知道” 要强得多。
博物馆不是保险柜, 文物鉴定也不是一锤定音的事。虽然不需要指望每家博物馆都完美无瑕, 但只需要知道: 当他们发现问题时, 有没有纠错的机制、有没有公开的勇气、有没有对得起 “国有” 这两个字的责任感。认清这个现实, 不是为了否定博物馆的价值, 而是为了让这个系统在阳光下运行得更健康一点。
我已经在期待,时间快进到火龙烧仓了
不知规范,但懂人性。
普通人手里拿着这些画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普通人手里拿着这些画:专家鉴定告诉你是假画,它哪怕是时空穿越者亲手交给你的都是假画
普通人手里拿着这些画:要么无偿捐赠,要么自愿低价抛售,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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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手里的画,处于薛定谔状态,需要它真他是真,需要它假它就是假。
真画需要它假的时候,老领导可以 10 块收走,账目清晰,流程合规。
假画需要它真的时候,老领导可以 1 亿卖出,流程合规,拍卖合法。
真画当假画低价卖,又假画当真画高价出,不是左右脑互搏吗?
专家组又不是只有那几个人,换批人鉴定不就行了。
所谓的文物本身的真假压根就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它是真的还是假的。
就跟明星身上穿假巴宝莉和我身上穿真 · 巴宝莉,路人都会觉得我这个土鳖穿假的卖弄风骚。
文物圈同理,当掌控真假鉴定权的专家抛弃专业,讲人情世故的时候,全中国的文物就不存在真正的真假之分了。
按需定真假,这也是为什么近些年倒卖文物没有以前那么猖獗的原因之一,因为文物只是载体,真假本身并不重要。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如火如荼,也是中国最疯狂的时代。
南京博物院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缩影。
去问问 60 后,他们是那个年代的亲历者,对这种操作一定不觉得奇怪。80 后们应该也有所见闻。
想把那个年代所有问题刨根问底,是解决不完的。那个年代的问题,无穷无尽。
中国现在的资本家和富二代们总想着跑,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第一桶金都是非法的。中国很多智库提到过的问题,方法是特赦。政治上的特赦是对官员的贪污腐败。最后考虑到民意沸腾,特赦没有贸然实施。
那时,无论庙堂还是江湖,对理想信念完全丧失,眼中只有钱。贪污受贿是公开的、国有资产百分之百是流失的… 所有非法、违法都是公开的,对都是公开的。
现在很多底层老年人有占便小便宜的习惯,因为他们都是最老实的守法者。
他们慢慢发现:违法者成了改革先锋,守法者成了底层。
盲猜当年参与鉴定,处置,监督的人已全部离职,或离世,
最后葫芦僧判葫芦案,不了了之
写在前面:很想知道文物商店公开上架时间和售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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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件事主要是 2 个问题
1,故意证伪是否存在
2,南博处置流程是否合规
南博向新华社记者出示了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流程证据:第一次是 1961 年 11 月,原文化部组织以张珩(张葱玉)为主的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第二次是 1964 年 6 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 “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简要介绍一下这 6 位
处置流程
新华社记者经采访得到了《江南春》图卷从划拨、调剂、退藏、销售的相关史料。1986 年 6 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1997 年 4 月 15 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 “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 1997 年 4 月 21 日同意调剂。1997 年 5 月 8 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顾客” 以 6800 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总体来看,该流程在表面程序上,基本遵循了《办法》所设定的主要环节,但在具体操作的关键节点上,存在模糊之处,且其最终将藏品 “价拨” 给商业机构并销售的做法,与现行对国有文物资产管理的精神存在显著差异,极易引发争议。
1. 关于鉴定与审核程序:
合规点:《办法》要求对拟处理的藏品必须进行 “再次鉴定” 和严格审核。史料显示,南京博物院(南博)组织了 “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 进行再次审核,并“确认不宜入藏”,且被专家认定为“赝品”。这形式上履行了再次鉴定的程序。
存疑点: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办法》虽未明确鉴定专家的级别和人数,但如此重要的处理行为,其鉴定结论是否足够审慎、权威,参与鉴定的专家是否具备公认的资质,结论是否有正式文件记录并存档,这些细节是判断程序严谨性的关键。
“赝品”定性的严谨性:将一件作品定性为 “赝品” 并因此处理,需要有非常坚实和专业的依据。仅以 “赝品” 作为 “不宜入藏” 的全部理由,其论证过程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潜在的风险点。
2. 关于向上级报批:
合规点: 《办法》规定,藏品处理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南博于 1997 年 4 月 15 日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了正式报告,文化厅于同月 21 日批复同意。这符合行政报批流程。
3. 关于 “调剂” 与“价拨”:
这是整个流程中合规风险最高、最易引发争议的环节。
合规点:《办法》允许博物馆将不够收藏标准的藏品 “调剂” 给其他收藏、研究单位。南博在报告中使用了 “调剂” 一词,并报经文化厅批准。
重大疑点与不合规风险:
“调剂”对象的性质:《办法》所设想的 “调剂”,对象应是其他公共文化机构(如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目的是让文物在公共体系内继续发挥作用。而 ** 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从事文物商业经营的机构,将博物馆藏品“调剂” 给商业机构,实质上改变了文物的公共属性,使其进入了流通领域。这严重偏离了 “调剂” 的公共文化事业初衷,在性质认定上存在根本问题。
“价拨”与销售: 报告请求 “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价拨” 带有交易性质,而文物总店的职能就是销售。这实质上等同于将国有博物馆藏品作价卖给了文物商店。尽管被认定为赝品,但其曾作为 “博物馆藏品” 的身份和历史信息,使其仍具有一定的特殊价值。这种流向商业市场的处理方式,与当前严格管理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精神严重不符。即使在当年,这种做法也属于极具争议的“擦边球”。
4. 关于后续销售:
文物总店于 2001 年将作品作为《仿仇英山水卷》销售。从商业角度,文物商店销售其商品是正常经营。但问题根源在于,这件 “商品” 的来源是国有博物馆的旧藏。销售行为完成了这件物品从公共文化资产到私有商品的彻底转变。
总结:
从流程表单上看,南博似乎完成了 “鉴定 - 报批 - 执行” 的步骤。然而,其核心问题在于将 “调剂” 这一面向公共机构的行为,异化为对商业机构的“价拨”,并最终导致了国有博物馆旧藏文物的商品化出售。
是否符合 1986 年《办法》的字面程序? 在 “有报告、有批复、有移交” 的层面,勉强可视为走了流程。
是否符合《办法》的立法精神与国有资产管理原则?显然不符合,甚至存在严重缺陷。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对国有文物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流失。将藏品导向商业机构销售,与这一根本目的背道而驰。
在特定历史时期,部分文博单位在藏品退出机制上存在制度不健全、概念模糊、操作随意的问题,为日后引发权属、伦理和法律争议埋下了隐患。
我说这剧情怎么这么熟悉,原来《天下长河》里两江总督演过。不愧是江宁地界的高官,跟钦差说话都硬气。

之前读《古董局中局》里有某博物馆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剧情,当时觉得是编的,没太在意。现在看来,现实生活中也并非不会发生这种离谱的事。
我感觉这事,不可能追述到事件源头了,现任领导也不知道文物是怎么在若干年前流出去的,那些退休的人推来推去根本无从查起,最后最多无非就是公布撤几个人的职。
现在主要就是,庞家后人是否会提出将仍在馆里的那 132 件捐赠文物要回去。如果批了,那其他捐赠人也都有权要求审查自家捐赠文物的状况,以及索要回去。这影响可就大了去了。
要我说放在大英博物馆也不无好处,至少若干年后还能看到我国古代文化的瑰宝。放在自己人手里,估计早就不见了,或者给你放一个赝品展览。
要我说,中国的文物放在自己的博物馆,还真就不如放在大英博物馆
家属要是再纠缠,只能修改历史文件为 “罚没” 了
捐赠给博物馆属于特殊的捐赠
即便是你鉴定为假画,也是不允许你随便自己处理的
至少也要还给原来的藏家把!
你凭啥自己就处理了?

之前总调侃国宝帮是 “故宫一件我一件”,现在感觉也要回旋镖了,博物馆里的藏品 a 货概率不低的。
反正作为一个普通人,很难理解南京博物馆的操作,可能有自己想法:
第一,作为受捐者,无论是接受还是鉴定一定都需要保存整个过程并告知捐赠者,如果出现假的问题更要告知了,退还给捐赠者或者再第三方确任为假的基础上,经营协商出来。
第二,有利益就必然又腐败,何况价值这么大而且监督不完善,管理不透明,很明显就是监守自盗。

第三,应该严查到底,更应该完善制度,让违法者的成本越来越高,才有可以逐渐转变。
第四,应该彻查所有的博物馆,应该相信这样的问题一定还有,尤其是捐赠者已经去世的情况下。
仅供参考,欢迎补充斧正。
近来抓苍蝇打老虎,定大案平冤案。不能有背景的不管,没倒台的不管吧?净拿这随时可以切割的东西糊弄群众吧?经济下行是因为大家工作不卖力吗?我看是因为有些人太能捞了。社会结构一定要成圆锥吗?还不如印度的种姓制度,人家天生就知道是什么命。不然像有的人一辈子都活在被编织的谎言里。
南博所为就是在欺瞒大众,就是在掩盖过去的罪行。无论什么年代错了就是错了。不要拿过去说事。我看卖方也不是省油的灯,估计还要掰扯很久。这画背后还有故事。若干年后都不知道会不会被揭晓了。
范增大爷说过,有很多人找他求字画说自己欣赏,扭头就拿去卖,
买家来问范增本人真的假的,范大爷说这肯定是假的,我没画过。
一定要严厉整治这种乱象,这绝对不是只有南京一家博物馆的问题,应该是中国博物馆管理体系内部的顽疾,我们不能盲目的谩骂,而是要认真且有责任感的推进问题的彻底解决,这样才不会故态重萌!
我们不能放过一个有这种买卖文物的卖国行为的人,也不能忘记默默守护着国家文物的每一个人,特别是那些在国外辛辛苦苦让文物回国的爱国人士,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他们,不能让他们寒心啊!
这 5 幅画如果还能依法追回,自然是再好不过。如果剩下 132 幅仍然安然无恙没有被 “处置”,那就谢天谢地吧。文物的违规“处置” 率仅为 3.6%,远低于公共项目审计违规比率。
挺好奇的,现在就是南京博物馆鉴定为假所以 “不要” 了,然后流落到了市面上,市面上的专家鉴定为真所以拍出了高价,现在事发了,假设要打官司,肯定还是要鉴定真假的吧,经过专家认定后鉴定为假,那是不是南京博物馆就无罪或者说只是在处理假货的时候有违规行为了。
就算鉴定为假,您也得给捐赠人说一声啊!还有鉴定的时候难道不应该把捐赠人叫过来吗?匪夷所思。
拍卖价 8800w 的假画?估值水分再高,就算 1%,也有 88w,那还给人家呗
先说南博的官方回应,无论是第一批鉴定组成员张珩,韩慎先,谢稚柳,还是第二批鉴定组成员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现都已离世。那么现在无论鉴定结果是否正确,是不是都可以推到已经故去的人身上?第二南博当时鉴定出五幅画作为伪作,为什么不把鉴定结果告知捐赠人?毕竟根据豆包查询庞增和先生是 1995 年离世,经过 1961 年和 1964 年两轮鉴定后,博物馆是完全可以告知的。真应了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的没盖我有盖。
我们的好东西,不懂的人毁了它,懂的人偷了它。还能说什么呢?感谢互联网吧,不然这家后代投诉都没门。
【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毛主席一生喜欢看史书,即使在病中仍然坚持读书。毛主席从 1971 年开始,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特别是 1975 年,毛主席患白内障,但手术后,眼睛刚好一点就又开始看书。

那是 1975 年 7 月 23 日夜里 10 点,国医大师唐由之主刀为毛主席做眼科手术。手术后,唐由之并没有立即离开毛主席,而是陪伴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唐大夫零距离接触到了毛主席这位伟人,切身感受到了毛主席为人民服务,心系人民,热爱人民的伟大情怀。
在白内障手术后不久,毛主席能看文件看书了。有一天,唐由之在毛主席书房陪他看书,忽然听到毛主席大哭起来,哭得浑身颤抖,哭得白发抖动,哭得满脸泪水,哭得泣不成声。唐由之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下慌了神,不知怎么做好。他只见毛主席捧着书在放声大哭,只得赶忙制止:“主席,您不能哭,千万不能哭,手术眼睛要哭坏的!”
这一次毛主席哭了好长时间才平静下来。这是国医大师唐由之第一次遇到的终生难忘的事情。
那么,到底毛主席看到了什么,会如此伤心,以至哭得这么厉害,而且哭了这么长的时间?唐由之发现毛主席是在读一首词。是南宋词人陈亮的《念奴娇 · 登多景楼》。为什么陈亮的这首词让毛主席哭得这么伤心,原来这首词有这样几句话引发了毛主席痛苦难抑。

这首词开篇写道:“危楼还望,叹此意,今古几人曾会?鬼设神施,浑认作,天限南疆北界。一水横陈,连岗三面,做出争雄之势。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陈亮,南宋爱国词人。在宋孝宗淳熙 15 年(1188 年)前往京口(今江苏镇江市)观看形势,当时登临多景楼,作者触景生情写下了这首词。因为陈亮所处时代正是宋金争斗时期,陈亮力举北伐,反对议和,而南宋统治者却各自为私计,不敢出兵收复中原的大片河山。陈亮多次向皇帝上书,要求北伐中原,结果目的不仅没有达到,反而两次遭到诬陷进入大牢。这与历史上的南北朝时期是一种情形。于是陈亮便写了这首词,借古讽今,表达自己抗金的主张。
词的大意是:登楼极目四望,不觉百感交集,可叹自己这番心意,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够理解呢?镇江一带的山川形势极其险要,简直是鬼斧神工。这样险要的江山却不被当作进取的依托,而是看成了天设的南疆北界。镇江北面横贯着波涛汹涌的长江,东、西、南都接着起伏的山岗。这地理形势,进可以攻,退可以守,是足以战胜北方强敌的形胜之地。六朝的旧事,原来不过是为少数私家的狭隘利益打算罢了。

“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这最后一句无疑牵出了毛主席晚年的无限感慨。毛主席从打江山到建立新中国,一生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一生忧国忧民,尤其是到了晚年,这种情愫愈加强烈,所以当看到 “只成门户私计” 不禁触发了他忧国忧民的无限感慨。从毛主席的一生特别是晚年来看,毛主席最担忧的事有二:
一是一生心系国家前途和命运。
为了人民的利益,毛主席早在 1945 年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历史周期律时,就明确提出了 “人民监督政府”,“人民当家作主” 的思想。看了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时,毛主席提出了 “我们不做李自成” 的政治见解。1949 年 3 月中央机关进京时毛主席又对周总理说:“我们不做李自成,我们希望考出好成绩。”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又向全党发出了 “两个务必” 的号召,号召全党“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

毛主席晚年更是对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高度关心,1966 年,毛主席回到韶山,在滴水洞十天不出门,闭关思索中国的未来,在这期间,老人家写了一首七律以表达对国家未来的思绪:
正是神都有事时,又来南国踏芳枝。
青松怒向苍天发,败叶纷随碧水池。
一阵风雷惊世界,满街红绿走旌旗。
凭栏静听潇潇雨,故国人民有所思。
毛主席 “思” 什么?他是在想“建立新中国死了多少人,有谁认真想过?我是没想过这个问题的。”
他是在想 “这个国家,这个党,将来改不改变颜色,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他看到国际上苏联除了赫鲁晓夫,国内的那些曾经一起奋战的同志,有些思想却发生了改变,与当初的理想背道而驰,躲过战争时期的飞机大炮,却倒在和平时期的糖衣炮弹上。
毛主席曾经无比感慨地说:“我多次提出问题,他们接受不了,阻力很大。我的话他们可以不听,这不是为我个人,是为将来这个国家,这个党,将来改不改变颜色,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我很担心,这个班交给谁我能放心。我现在还活着呢,他们就这样!要是按照他们的做法,我以及许多先烈们付出的精力就付诸东流了。”
“我没有私心,我想到中国的老百姓受苦受难,他们是很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所以我依靠群众,不能让他们再走回头路。”
“在中国历史上,老子打下的江山被儿子断送掉的,例子很多嘛!历史的教训必须引起高度注意。”
还说:“我不想哪一天,在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烟,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血就白流了。”
毛主席对国家未来的反复阐述,充分说明了毛主席一辈子心系国家的前途和未来。最担心的是党变质,国家改变颜色,担心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人民江山会不会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手里。

二是担心人民的利益
毛主席越到暮年,这种忧虑越强烈,在晚年,毛主席看到电影《难忘的战斗》看到老乡们热烈欢迎人民解放军进城的镜头,不禁老泪纵横,因为毛主席深知中国革命的胜利,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得民心者得天下。毛主席对人民群众一往深情可见一斑。唐山大地震,毛主席获悉那么多人民遇难,忍不住嚎啕大哭。毛主席一生都与老百姓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中国革命,毛主席一家牺牲了那么多的亲人,却没有流过泪。然而事关天下苍生的事情,他老人家落泪了。
因此,当看到 “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时,想到那些不顾百姓死活,只为 “门户私计” 者怎能不让他老人家伤心落泪呢?在毛主席心里,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毛主席的一生都与老百姓紧密联系在一起。他老人家到了晚年最担心的就是怕“老百姓再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担心一些人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不顾老百姓的利益的现象出现,这应该就是毛主席读到陈亮的《念奴娇 · 登多景楼》词而伤心大哭的原因。

“我现在接见几百万青年人,将来这里面是会出人才的,会继承我们的事业。我见到了孙中山,记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见到了我,也不会忘记我的,会去研究的。”


南博傻逼了。
没有封建,只剩下官僚的结果。
什么是封建?比如南博,如果世代相传,就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搞好这个了。
南博不是啊,是人民的,就有公地悲剧了。
比如台湾博物馆,赖清德要台博的藏品了,台博会怎么办?硬扛?当然是给了。至于给的是真的?是假的?你是专业的,这都忽悠不过去,算什么专业?
博物馆玩的,就是这个真假定义权。
河清为什么敢骂那些博物馆的展览?也是因为人民的博物馆,没有这个定义权。我是权威,我说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连这个都没办法定义,就不是博物馆,只是展览馆罢了。
博物馆,就是要比民间藏家更专业,更权威。我说是真的,假的也是真的。我说是假的,真的也是假的。
这不就是国考题目吗?
前前任领导任职期间(1997.4.15 至 2001.4.16 期间)出的 “纰漏”,到现在彻底暴雷了,怎么解决?
“纰漏”——江南春,到底是真还是假

另外三样(扇面和字对)现在值多少钱?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啊,现在消防压力有点大,大概率会不了了之,稀里糊涂
天宫一角罢了。
权力可以利用规则处置有价值的物品,
并利用体系内外双轨制获利,
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只能寄希望贪的人被查,
最后又可以回到国家手里。
假的,所以给了下属企业,过几年企业库存差不多满了把企业打包卖了,物品当然是一起卖的。然后买方把假的当真的放到拍卖行去拍卖。还是他们会玩儿,这好好的纸黄金就成了私人物品
有人贴出了另外两张捐赠的画,文博之耻。


编,继续编!
这锅太大,不止南京博物院的领导背不动,上级领导,苏大强的相关厅局都要牵连。
只能编故事,说这 5 幅画是假的。至于〔假画〕去哪里了?这个顾不上了,等问到了再编!
稍微了解一点书画文物知识的都会知道,〔假画〕不代表没有价值!
真的认定为假画了,也要分是古人作假古人,还是今人作假古人。
从庞家收藏时间来看,就是作假的,也是有年头的作品,价值不菲。
那你退还给捐赠者,或者作为假画收藏吧。
搞丢了,总得找个背锅的吧。
国博躲在幕后笑疯了
继续掐,反正最后都是我的
建议大家到此为止,别再深究了。
不然南博就要烧了。
文物造假自古有之,南博有些话不好说,实际上即便是大藏家收藏的东西总共能有个七八成真货就很不错了。这还是现在的情况。以前鉴定技术不发达,标准器件难得,信息闭塞,大收藏家打眼的赝品占比更高。特别特别是书画,相比较与瓷器,更难鉴定,赝品比率只高不低,而且高不少。
当初捐赠的 137 件书画,六十年代鉴定出 5 件赝品,这真品率已经绝对非常高了,在今天看来几无可能。如果现在再拿出来重新鉴定一番,能有六七成真品就已然相当不错了!
—————后补————
这个事情往后看吧,就是藏家后代要以此为借口拿回当初的捐赠。收藏的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有赝品很正常,其实博物馆历代的赝品也很多,故宫也有好多赝品。只是没有发现,拿到现在技术下检验,很多就会露出原形。但如果发现就一定要处理,因为一要去伪存真,不知道罢了,知道就一定要做,当然根据作伪年代不同会有不同待遇,但显然价值要大打折扣;二,文物特别是书画保养也是很费精力和金钱的,没必要花在赝品上。
所以,其实人家南博当年认定赝品后及时处理是很正常操作的——真没必要保留。当然可能现在人说手续什么的,可这是忽视了时代,拿现在的标准要求以前。而且,说什么南博公布的当年鉴定文书有遮盖文字,这其实也正常,因为没必要透漏鉴定细节(防止进一步作伪),但只要鉴定结果在那里显示出来就可以了。
总之,作为收藏家后代,至少有些古董常识吧,不要说以前了,就是现在比如如今知名的藏家马某,如果他只有两成赝品,估计他都能笑醒——很难得了。
既然知道这常识还要纠缠,就是想法问题了。
和某国内顶级藏家聊过,他都说瓷器还可以看看,书画水太深。
不要看新闻说某某捐赠了多少文物书画,其实真品能有多少?要知道社会上赝品数量远远大于真品。特别是以前,作伪手段胜过鉴定,只是到了现在鉴定才刚刚扯平作伪而已,恐怕还不一定——因为有些鉴定是有损的,很难进行。
只是外行人不懂,被带动节奏,南博又不能说你们藏家有多少打眼货。。。
————再后————
看了这幅画和辽博标准件的对比,属于一眼假的东西,连高仿都谈不上。只是以上说的原因,以前信息闭塞,标准件信息少,现在一比就很明显了。
法律,规定啥的我不懂啊,但按人之常情,这玩意如果是假的,第一时间不是应该归还原主人,让原主人处置麽?
别再追究了,再追究下去给你来个火龙烧仓。
捐赠。献血。还有类似的助人为乐吧。
你就当成扔了,别求回报。
别人不管是卖了藏品,还是用血浇花,你都别管。
你做好事,就是抱着 “宁愿做了一点用没有、被利用、被讹诈我也要做” 的想法。
你助人为乐被讹的家破人亡,你还能接受,你就去做。
庞女士你先等一下
拍卖行比你急,有话要说
首先国家应该严查南博事件,否则真的寒了捐赠者的心!
另外这事过去好多年了,我觉得目前的回复是既没水平又没格局。错了就是错了,也不是现在馆长的责任,这时候还在胡扯只能说南博的水太深。这时候应该有更高层次的调查,而不是由南博胡作非为。
很简单,就说真品当年被小将破坏了,做了赝品不就行了。让小将帮忙销赃呗。
找重点,24 年 11 月收到庞女士的起诉。5 幅画去向不明网友是刚知道,博物馆可是应该已经查一年了。
可是一年后的今天还是需要核查。
我们误会大英博物馆啦
人家确实保护着文物
自己办事办不明白,现在挨骂被怀疑也是活该
既然当年就鉴定是赝品,为什么当年不通知人家?私自就处理了?
弄到现在爆出来,纯属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何况有可能还真就是屎
现在让人家家属和老百姓凭什么信你?
我真怕最近南京博物馆会起火。。。。
社会新闻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庞家把这么多的作品上交国家,希望能够保护文物,大英博物馆的那些古董历史瑰宝,还是躺在大英博物馆里面吧。不用挣扎了,回来也是进去个人收藏夹里或者被掉包。
最后变成酒桌上的谈资和炫耀 :“大英博物馆有的,我也有,大英博物馆里没有的,我也有!”
有时候真的只有你一个人在遗憾。

监守自盗呗,老传统了
打一古诗
——“王孙自可留”
以下不是为了批判受害者或者赞美洗白博物馆
也无意去讨论对错 善恶 或者法律
知不知道一部电视剧叫《黄石》?
一个家族在蒙大拿州 拥有无数的土地和农厂
咱祖上跟印第安打过仗 地都是买来的 怎么了!?
家里有州长 律师 商界精英 和战士
故事的结局呢?在现代商业巨无霸面前卖光田产
回归正题,庞家 清朝时候就富甲一方收藏远近闻名
他家的钱都是干干净净的符合道德底线,没有掠夺和灰色 对吧?
这些藏品都是公平买卖 童叟无欺 对吧?
滑稽
没有 power,后代守成是就要付出血与汗。
没有 power,还顶着大收藏家的名号,就是幼童穿金戴银行走于闹市
财富会走路的 从一个有实力的地方 去到下一个有实力的地方
这些东西怎么来的, 又会怎么离开
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什么你的 我的 它的 祖上的
这不合乎法律 道德 这只是 自然规律
这事儿表面是在争论一幅画是真是假,背后其实在问三个更扎心的问题:
博物馆说 “假” 的时候,谁来信?说 “处置了” 的时候,东西去哪了?国有馆里进进出出的文物,究竟听谁的。
一:先说专业结论,再说公众情绪
南京博物院这次说明里,有几件关键信息:
1. 这 5 幅争议画,早在 1961 年、1964 年就被两拨顶级古书画专家连续认定为 “伪”“假”,不是现在为了撇锅临时改口。
2. 上世纪 90 年代,博物院按藏品管理办法,对这 5 幅 “伪作” 做了处置。
3. 现在拍卖市场上的《江南春》,是不是当年那张,自己也说 “不确定,需查”。
所以从 “专业” 和“程序”的角度看,南京博物院想表达的是:
1. 真伪当年就定了,我们不是临时翻脸;
2. 伪作当时按制度处理过,不是近期偷偷卖掉;
3. 拍场那幅是不是我们当年的那张,现在谁也不敢乱认。
这几句话,既是在给法院提供背景,也是在给自己保一条底线: 我们可以查错、可以纠错,但 “吃相难看” 这口锅,暂时先不往自己头上扣。
二:按规矩,博物馆不能一句 “伪” 就把画当垃圾
很多人会有个直觉:既然是伪作,那当年销毁、处理不就完了吗? 问题是,一进国有博物馆的门,这东西的身份就变了:
- 它不再只是 “真迹 / 赝品”,而是 “国有资产”;
- 就算是假的,也得在账上,不能说扔就扔、说卖就卖,更不能不留痕迹流到市场上去。
正常的规范做法,大致是这样几个层级:
- 标注真伪:在馆内系统里清楚标明 “伪作 / 摹本 / 存疑”,不再当真迹对外展、对外交流。
- 走完流程再 “处置”:要注销、销毁、转为教学标本,都得有完整审批、记录留档,日后能对得上号。
- 绝对不能 “带帽子流出”:哪怕是伪作,一旦以“某某博物馆旧藏” 的身份出现在市场,就是给它戴了金箍——别人可以拿这个故事去讲价钱,你这个馆迟早会被反噬。
所以规范的核心不是 “伪作怎么扔掉”,而是: 就算是伪作,它的一生也必须是可追溯、可盘点、可交代的。
三:这次真扎心的疑问,不在真伪,而在 “去向”
南京博物院现在的问题,其实就卡在这句模糊话上: “90 年代依照办法对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普通人心里下意识会冒出三个问号:1. 你具体是怎么处置的?销毁了、留馆里当教材了,还是通过什么渠道出馆了? 2. 处置过程有无第三方监督、上级备案,还是内部说了算?3. 今天拍卖市场上的那幅《江南春》,到底跟你当年那张有没有关系?
如果这些问题永远停留在 “内部自查”“尚待核实”,那“伪作处置” 四个字,就很难不让人往 “利益输送”“暗箱操作” 那边联想。
所以,这次社会情绪很微妙:
一方面知道当年专家看走眼的概率不大,真伪这条线大概率站得住; 另一方面又很难不问一句:“那你当年说是假的东西,今天怎么好像带着你们的影子,出现在拍卖场上了?”
这不是 “你们有没有专业”,而是“你们有没有干净” 的问题。
四:为什么这类事,会动摇大家对博物馆的信任
国有博物馆在中国,一直是 “收藏权威 + 道德高地” 的组合: 你说是真,拍卖行、市场、个人藏家往往不敢公开唱反调; 你说是假,捐赠人、家属、社会一般也只好接受——谁叫你是 “官方话语” 呢。
但一旦出现这种 “伪作当年已处置,几十年后疑似同名同款在市场上冒头” 的情况,信任裂纹就出来了:
捐赠人后代会问:我家捐的东西,到底是被你们认真保管,还是当成负资产处理掉了?
公众会问:你说别人是伪作的时候,是不是同时在给某些人腾位置、腾利益?
其他藏家会想:以后我还要不要把东西往公立博物馆里捐?
南京博物院这次公开发说明、主动提“如果发现处置违规,将配合严肃处理”,表面是在灭火,本质是在争取一件事: 把自己从 “可能参与问题的一方”,往“愿意一起揪出问题的一方” 挪。
五:博物馆该怎么处置伪作
放到今天的语境里,其实可以说得很直白:
伪作当然可以被认定、被降级,但不能 “被消失”; 你可以说 “它没艺术价值”,但不能让它变成无记录流出、无监管变现的筹码;
真正合格的做法,是:一笔一画在账、一环一节留痕,几十年后还能说清它当年是怎么进来的、后来又是怎么出去的。
对普通人来说,这事最该记住的,也许不是那几幅画的名字,而是一个很朴素的判断标准:
一个博物馆值不值得信任,不光看它墙上挂的是真迹,
还要看,它敢不敢把 “假画的一生”,也讲给公众听。
查还不简单,谁拿过去拍卖的,从哪里得到的,顺藤摸瓜,很难吗?
要怪就怪鉴宝直播,我建议取消所有的鉴宝直播~
这东西怎么能让老百姓看到呢!
也不比大英博物馆强多少啊
请大英博物馆无条件归还我国文物
请注意你庞家是 59 年捐的画 作为回报 没在接下来十七年内收拾你 已经两清了好吧
真不懂得感恩 还是 base 南京的 早知道当年就该给你当 516 抓起来。
国家的画与你有什么关系

故宫一件我一件,东西能不是 “假的” 吗?
就喜欢看一群小粉红和夹头搁那洗地 (纯看乐子,国内现在什么吊样这帮人心里没点 B 数吗?还遥遥领先不?五千年的历史延续至今监守自盗也是与时俱进了)
1959 年拿到,1962 年鉴定。
这个时间点也是赶巧了

建国后,前 30 年古董的浩杰是被砸被毁,后 30 年前期的问题是旧秩序破灭,新秩序向钱看。
向钱看嘛,古董也是钱。
有兴趣可以看看古董局中局。虽然这套书问题也比较大,但可以比较通俗地了解一下国内古董在那个时期的遭遇。

(这段剧情刚好汇聚了前后 30 年,可以看一下)
总不能什么都查吧. JPG
无非是否定前 30 年还是否定后 30 年的问题。
2014 年有一副画,双马图 拍卖价 230 多万,这幅画也是庞莱臣的画,南博出来的,没人注意。
另外一副画,2018 年跑出来的,也是南博流出来的,不过不是庞莱臣的画,以前收缴的。
另外,也有其它信源,反映从南博流出来了许多真迹。跟广美、央美、河南、故宫等多地博一摸一样的情形,
先不谈各种规则,按照我们朴素的思想理解一下:
第一,对于捐赠物品,就算是假的,你是不是应该还给人家,而不是私自处理?
第二,事件起因是博物馆研究院 diss 捐赠者家族没落不得不卖字画,简直难崩。
典型的监守自盗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民国那么多大家都说这是仇英的真迹甚至是真迹第一的神品,但是被南博几个工作人员说是赝品马上就能退出文物序列进入文物商店流通。甚至一向要求实名购买的文物商店却在购买者一栏填写的是顾客,这实在是令人费解。一个所谓的赝品都能卖出 8800 万,可想而知其中价值,但是毫无疑问的来说,这就是一件真品,除非那些民国大家、拍卖行的鉴宝师都串通好了故意欺骗庞莱臣和那些打算购买这幅画的顾客。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这幅画是假的那么它是否依然有可以学习的地方,比如:以供对照仇英真迹、分析其真正的作者、鉴定它被创作的年代等等。但是它被直接退出收藏序列,直接流通市场。这是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当事人应该负责到底。
再者说,这难道不是伤害捐赠这的感情吗?如果是假的,能不能还回去?如果是假的,能不能留存仓库以供学习?如果是假的,能不能别出现在今天的拍卖行?
如果料想今日,当年庞莱臣还不如把它带到地下,庞增和还不如把它献给家乡湖州或留在身边。前人捐赠文物是考虑到文保单位更能保护文化,能让更多的人欣赏文物,而不是为了从博物馆再流转到拍卖行再流传到私人馆藏。
这恐怕也只是冰山一角,被爆出来的只有这么一件,但是绝对不止这么一件。
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艺术不打卡 #16】真假关我鬼事,赝品艺术更好玩?
本期节目围绕艺术真迹与伪作的关系展开讨论。雷切尔事前并不知道要讲什么,罗伯特因阅读徐小虎的《被遗忘的真迹》而要做一期即兴节目:一幅中国古代绘画究竟隐藏了多少历史纠葛?如果是真迹,又如何反映出大师的创作特征与时空背景;如果是伪作,又与真迹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书中以元代画家吴镇为例,提出了一套全新的研究方法,鼓励学者以开放视角重新审视传统艺术。
雷切尔举出了日本对复制品与真迹的独特看法,还提及了几年前著名国际赝品——达芬奇的《救世主》。最终,两人均认为,对非当权者和藏家以外的人来说,真迹与否或许并不重要?这是 26 分钟的自由对话,也是对艺术真伪、鉴定与历史重构的新思考。
【艺术不打卡 #16】真假关我鬼事,赝品艺术更好玩?https://www.xiaoyuzhoufm.com/episodes/67c5b22fb0167b8db93cb3b6
以前国宝帮名言 “故宫一件我一件”。
没想到你来真的啊?
“南京一件我一件”
南京博物馆那件是假的赝品,我这是真迹!
魔幻的 2025,南京博物馆在左右脑互搏,土夫子在单挑甘肃博物馆





南博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假作真时真亦假,那是哲学问题。
假画真画,谁的话?这是现实问题。
情况说明很聪明,说明不造假,真话不全说。
从 “国家入藏” 到“市场现身”
根据目前公开信息,本案跨度长达 65 年。

捐赠入库(1959 年): 著名收藏家庞莱臣后人庞增和向南京博物院(下称 “南博”)捐赠 137 幅家藏。此时,这批画作以“捐赠品” 身份进入国有博物馆。
两次鉴定(1961 年、1964 年): 在当时 “厚古薄今、唯精是取” 的鉴定语境下,两批顶级鉴定专家(包括张珩、谢稚柳等泰斗)将其中 5 幅画作(含争议的仇英《江南春》)定为 “伪” 或“假”。
依规处置(1990 年代): 南博依据当时《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这 5 幅被定为 “赝品” 的画作进行了“处置”。
拍卖风波(2024 年): 被南博 “处置” 的画作出现在拍卖市场,并被标注为仇英真迹。捐赠人后代庞叔令女士发现后,以 “赠与合同纠纷” 为由将南博告上法庭。
核心争议
鉴定定性的 “时代局限性”
60 年代定为 “伪作”,不代表其没有文物价值。
当年的专家鉴定主要基于笔墨风格。但文物价值是流动的,即便不是仇英亲笔,也可能是明代苏州片或高质量临本。
问题是,南博在 90 年代处置时,是否重新评估了这些 “伪作” 的二级文物价值或参考价值?
将前人捐赠的 “不精之作” 直接剔除出馆,在学术伦理上存在巨大瑕疵。
“处置” 手段的合法性与透明度
1986 年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选不上的捐赠品,应 “退还捐赠人” 或“商得捐赠人同意后另行处理”。
既然这 5 幅画出现在拍卖场,说明南博当年的处置方式极大概率不是 “退还”,而是“变卖”、“抵换” 或“内部处理”。
如果南博在未取得庞家同意的情况下,将捐赠品通过非公开渠道转让给私人或通过所谓 “调拨” 流出,这涉嫌违反当时的管理办法,甚至可能构成国有资产流失。
“赠与合同” 的撤销与违约
庞家起诉的理由是 “赠与合同纠纷”。
捐赠行为本质上是带有特定公益目的的赠与。如果博物馆将受赠物变卖获利,或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导致其流失到商业市场,便违背了赠与人的初衷。
即便画作是 “假” 的,其作为庞家旧藏的家族意义依然存在,南博无权单方面剥夺。

眼下的合理推断
赠与合同的履行瑕疵。
庞家将画作交给南博,其目的是 “国家收藏”。既然南博认为其不符合入藏标准(定为假画),根据《民法典》(及原《合同法》)的赠与原则,南博应退还或征得同意后再转赠给其他教学机构。
南博私自处分,属于严重违约。庞家提起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因违约而撤销或要求赔偿,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对 “假” 的认知偏差
这 5 幅画中包含仇英《江南春》图卷。
在 90 年代,南博专家可能认为这是 “苏州片”(明清伪作)。
但即便不是仇英真迹,明清时期的 “高质量伪作” 在今天的拍卖市场上依然价值数百万甚至上千万。
南博当年的 “处置”,不仅是学术判断失准,更是对受托责任的背弃。
到底卖给谁了?

最关键的信息点是,90 年代这 5 幅画是通过内部低价变卖给了馆内人员,还是抵债给了合作方?
如果发现当年的 “处置” 伴随着权钱交易,则不仅是合同纠纷,更涉及贪污及流失国有资产的刑事问题。

目前,国家文物局回应,已接到举报,正在调查核实。
江苏文旅厅回应:已成立专班调查。
建议庞家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南博 90 年代的 “藏品清退记录” 及“财务收款凭证”。
只要查实画作并非退还给庞家,南博的败诉几乎是定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1. 首先这是发生在几十年前的事,南京博物院调查事情原委无可厚非。
2. 南京博物院的回应让人感觉到更多的是推诿消极,感受不到想积极的回应捐赠者期望了解到事情的原委的态度。
3. 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让人很不舒服,是否有考虑到捐赠者的心情。
曾有人炫富时放话:“宫里有的我有,宫里没有的我也有。” 但真正的问题是——宫里本该有的东西,为什么会悄悄没了?
近期,一则词条登上热搜:“南京博物院获赠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报道来自澎湃新闻,核心信息很简单,却极其刺眼:明代画家仇英的《江南春》图卷,出现在北京某艺术拍卖会,估价高达 8800 万元。
问题在于——这幅画,早在 1959 年就已经被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1
1959 年,近代著名收藏家庞莱臣的孙子庞增和,携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祖父旧藏 137 件(套)文物,其中就包括仇英《江南春》。
这并非孤例。
新中国成立初期,私人收藏家向国家捐赠文物蔚然成风,最具代表性的便是 张伯驹。
当时的共识是:文物进了博物馆,等于进了 “保险箱”。
然而,《江南春》的命运,却在两次鉴定中发生了逆转。
1961 年,南京博物院组织鉴定,认定《江南春》为 “伪作”;1964 年,再次鉴定,结论仍为 “假”。
结果是:这幅画被剔除馆藏序列,不再被视为博物院文物。
对此,庞家后人始终存疑:当年参与鉴定者,并非专门从事书画研究;鉴定依据并不完整,信息来源有限。
更重要的是——在解放前,《江南春》被公认为仇英代表作之一,传承有序,评价极高。
2
如果只是 “鉴假”,问题尚属学术争议。
但事情真正令人不安的,是接下来的去向。
上世纪 90 年代,仇英《江南春》被南京 “艺兰斋” 的 陆挺、丁蔚文夫妇购得。
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现今的拍卖风波。
换句话说:一件 “被认定为假” 的画,最终流入市场,且一路升值到 8800 万元。
这显然不是一句 “历史遗留问题” 可以搪塞的。
早在 2014 年,庞家后人就曾要求南京博物院公开当年捐赠文物的去向,未获回应。
2024 年,庞家后人正式起诉南京博物院。
博物院以 “起诉人并非原始捐赠人” 为由拒绝配合,但法院并未支持该说法。
在司法程序推动下,庞家后人终于进入南京博物院库房清点——结果触目惊心:原捐 137 件文物,少了 5 件。其中包括:
仇英《江南春》
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
明王绂《松风萧寺图轴》
清初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
清汤贻汾《设色山水轴》
这些是什么级别?
国宝级。
3
被媒体报道后,南京博物院的发了个情况说明,声明没什么实质性内容,最硬核的只有两句话:报道中提及的 5 幅争议画作,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 “伪”;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

但我们要明白一点,即使是一个鉴定小组,三人的意见也常常不一致,一人认为是假,其余认为是真的比比皆是,所以,南京博物馆要说清楚,究竟是三人都认为是假,还是什么?
此外,如果是 “假画”,为何不退还捐赠方?
如果是 “假画”,为何能在市场估价 8800 万?
至于南京博物院声明中所说的 “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就更加搞笑了,别人捐的假画,就能随意处置吗?
如果是 “合规处置”,为何至今说不清流向?
更讽刺的是——声明中提到的鉴定报告,竟然被打了马赛克。

大哥,这不是日本的爱情动作片呀,干嘛要打码?
4
中国文博史上,并不缺少前车之鉴。
承德避暑山庄文物盗窃案中,文物管理人员李海涛,通过 “真换假”“低换高” 等方式,盗走馆藏文物 259 件,其中一级文物 5 件。
案件之所以暴露,是因为——他在拍卖时,忘了撕掉馆藏标签。
最终,李海涛被判死刑。

这些案例说明:博物馆系统内,确实存在过系统性、长期性的内盗行为。
历史上,南京博物院曾发生过两起非常重大的事件。
1964 年 12 月 22 日,博物院女院长曾昭燏跳塔自杀。
1984 年 11 月 8 日,博物院姚迁院长自缢身亡。

转发一篇冯其庸先生的文章。原文见冯其庸口述、宋本蓉整理记录《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第 10 章第 4 节《姚迁事件》节选,商务印书馆,2016 年,部分可能妨碍正常阅读的词汇作 *** 处理:
为什么 1984 年会出现 “姚迁事件” 呢?
因为江苏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欢文物,尤其是字画,经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画去看。按说这种做法都已经不合适了,因为博物馆的藏品,一般不能外借给私人的,只能展览的时候你来看。有些专家来了专门要看哪一件,调出来看,这也是可以的,借回去看是绝无可能的。但是因为他们是省委领导,姚迁也无奈,就让他们借回去了。
但是姚迁非常认真,他都记录了,谁借什么,借的时间多久,到时间他就去催,催不回来他也去催,经常是隔一段时间就去催。
后来这些老同志心里有点不高兴了。
有一次,有一位老同志就跟我打招呼,他说,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迁,你们红学方面的事找我们就行了,姚迁有问题,估计要退下来了。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没有去问。
后来是姚迁跟我讲的。好几位老同志借了博物院的字画不还,姚迁非常头痛,当然,他职责所在,不能不去催。
后来,南京博物院的姚迁手下的几个人告诉我,姚迁遭到了诬陷。他们想把他弄下来,先是诬陷姚迁生活上有问题,结果姚迁是个非常古板的,正正派派的人,查了半天,任何蛛丝马迹都没有,所以这个不能成立。
接连不断地,又说姚迁经济上有问题,因此又查。查了半天,一分钱的毛病也找不着,他根本是奉公守法,朴朴实实的一个人,所以又不能成立。
有一次南京博物院收到一件文物,姚迁做了鉴定,当时就讲了鉴定的具体意见。南博有个干部就把它记录了,还写成文章,他自己想发表,但是,因为他是一般的干部,也没有研究,他怕发表不了,就把姚迁的名字放在一起了。人家一看有姚迁的名字,当然就发表了。发表了以后,此人再去告诉姚迁,还把稿费要给他一部分。姚迁一知道这件事情就批评了他,说,你怎么自说自话就写文章,博物院的藏品你写文章应该先告诉我,另外你怎么不征求我的意见,把我的名字也放上去了?就批评了他一通,钱当然没有要。
当时就是这么一件事情,后来就是因为找不到姚迁别的什么事情了,就借着这个说他剽窃某某人的文章。南京博物院的许多干部都是支持姚迁的,觉得这是个大笑话。因为此人在文物研究上没有什么学问,只是记录姚迁说的话,还瞒着姚迁写了文章,还私自把姚迁的名字用上去了,只是为了保证这篇文章能发表,反过来却说是姚迁剽窃他的文章,而且这件事情很快就见报了,报上一公布,引起舆论哗然了,特别是境外反应非常强烈。
我看到台湾几份报纸,就骂中 ****,说中 **** 的干部都是这样的,自己没有能耐,把别人的东西霸占为自己的。姚迁当时气得不得了,可是有冤无处诉。有一次我看到他,那时候还没有到最后严重的地步。
他告诉我,他到医院去看病,连护士都对他带着一种另外的让他很难受的眼光,他看病都没有地方看了。我那时候还安慰他,事情总归可以弄清的,不要着急。我回来以后,恰好是外交部、文化部、国务院三方面通知我,叫我不要离开北京,要去苏联鉴定列藏本《红楼梦》。
实际上姚迁事件已经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了,姚迁有可能要被撤下来了,姚迁有冤无处诉。我本来还要去帮他忙,想解决这个问题,结果组织上通知我不要离开北京。
我就写了封信给姚迁,我说,我现在无法来,因为要到苏联去,等我回来以后,我一定来看你,帮你解决这个问题,你千万不要着急。
但是实际上姚迁受到的压力很大,尤其看到境外把他名字登出来,说他剽窃别人的东西,台湾也借此攻击中 ****,他当时压力很重。后来徐湖平告诉我,姚迁拿到我的这封信以后,泪如雨下,不断地说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他家里的人以为他是说,省里要给他定罪了,等冯先生来不及了,以为是这个意思。其实他觉得有冤无处诉,下决心以死抗争了,所以当天夜里就上吊死了。
据说第二天发现了,地上都是掉的眼泪,一大片,还有很多香烟头,抽了不少烟。
这件事情一出来,整个江苏省里面也惊动了,整个省委里也有好多了解内幕的,为姚迁抱不平的,文博界也惊动了,大家都为姚迁抱不平。姚迁死我还没有出国呢,正在这个时候通知我到苏联去了,所以我没办法赶到南京去。我就去了苏联。
等从苏联回来以后,我就赶到南京。后来当南京博物院院长的徐湖平,还有几个人都非常了解内情。但他们在南京不好给我讲,怕被对方发觉。他们就跟着我到扬州去,才敢原原本本都告诉我。而且把省委几个老干部与姚迁的谈话记录,到姚迁死以前的所有资料,全给了我一份。
我一看更加觉得气愤,这记录,完全是 “***” 那时的做法,强迫姚迁认罪,但他们也没有任何证据。
这样一个认认真真为国家工作的干部,遭了诬陷了,自杀了,这多让人痛心啊。而且给国外那些反对我们的人以借口,借着姚迁的事情,诬陷我们的 ***,我就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但是南京与我比较好的朋友都来劝我,你不要管这个事了,对你不利。这个不是一般的事情,是省委的事情,你能跟江苏省委对着干吗?我说我哪能跟江苏省委对着干啊。我是为了要弄清楚这件事情,不是要跟谁斗。我说,你们明明知道姚迁受冤,难道受冤不应该申诉昭雪吗?他们没有话说了。
最严重的是《光明日报》为了姚迁连发两篇文章,都是压姚迁,批判姚迁的。这个造成了姚迁心理上的最大压力。从来没有为了一个人剽窃文章发《光明日报》的评论文章的,所以实际上《光明日报》在这件事情上是起了非常坏的作用。姚迁之所以心里会受那么重大的压力,也是由于这些原因,不仅仅是江苏省委给他的压力,连《光明日报》都发表文章了,而且是报纸的评论文章。
我是从来没有看见哪一家报纸为了某一个人剽窃人家一篇文章,发表报社的评论,何况姚迁根本不是剽窃,要说剽窃是这个人剽窃姚迁的。这是姚迁鉴定的讲话,他记录下来写成文章了,还署上自己的名字。这不是等于剽窃姚迁的文章吗……
5
庞家后人还是应该感恩,还好现在不是 80 年代了,否则凭一些大家都懂的霹雳手段,咱都不敢想会发生什么。
庞增和当年携家人捐赠,其中就包括女儿庞叔令。按时间推算,她如今已是耄耋之年。
如果再晚几年——许多真相,可能将永远失去见证者。
这一次,并不是制度突然失效,而是时间不等人,事情终于被逼到了台前。
一幅画,照见的不是历史,是现实。
南京博物院这次确实摊上事了,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如今这件事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大抵可能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不看好会有明确的处理结果。估计最后调查结果还是罚酒三杯,更何况文物还不一定真的就是 “伪品”。
更大的问题,不止在一幅《江南春》。
五十年代的捐赠者,远不止庞莱臣、张伯驹。
他们的藏品,今天真的都还安静地躺在库房里吗?
一座博物院,一幅画,把遮羞布撕开了。
《红楼梦》里说:贾府再脏,门口的狮子还是干净的。
但现实世界呢?连狮子,也未必干净。
吃瓜吃到最后,你会发现——不是个别地方脏,而是到处都经不起细看。
所以,此时此刻越来越能够体会到潘石屹捐款给哈佛跟耶鲁,愣是没捐给国内母校的原因。
我在想剩下的那 132 幅画,要是重新鉴定,会不会有惊喜…
谢邀!
这个事件我大致了解了一下。南京博物院事件的核心争议,非单纯围绕画作真伪这一事实问题,而是集中于两大法律层面的严重缺陷:
其一,在程序层面,处置行为存在重大瑕疵。南京博物院未能履行其作为受赠保管方所应承担的与规范流程相符的审慎管理与告知义务。尤其是,在关键文物的最终去向记录上存在缺失或不清,且在处置前未能有效告知并协商于捐赠方或其利害关系人,此举涉嫌损害了捐赠相关方的合法权利,违背了公益捐赠关系中隐含的诚信与管理责任。
其二,在实体层面,原鉴定结论的既判力受到根本性质疑。涉事画作重现于公开拍卖市场并获得市场高估值,这一新事实与新证据的出现,已对数十年前作出的伪作鉴定结论构成了实质性挑战,动摇了该结论作为后续一切处置行为之基础的正当性与可靠性,使得整个处置决定的实体合理性存疑。
现根据提问,先设定一条思路:假设画作是赝品。依照这个设定前提,我们来推导博物馆应该遵循的规范处置流程,大致是权威鉴定→上报审批→完整记录→告知捐赠方的过程。
一、权威鉴定。
根据我国博物馆管理相关法规,对已被正式接收的捐赠品,即便后续被鉴定为伪作或不具备入藏价值,其处置必须遵循严格、透明的程序,绝非博物馆可以自行随意处理。根据规范要求,必须经过权威专家复核审议,形成明确结论和处理意见。
南京博物馆是怎么做的呢?根据南京博物院的通报,称 5 幅画作在 1961 年和 1964 年经过两次专家组鉴定,结论为伪作。
二、审批与执行。
根据规范要求,处置方案必须报请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正式批准。所有处置品的去向、方式、接收方等关键信息,都应有完整、清晰的原始档案记录。
南京博物院是什么情况?称在 1990 年代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了处置,但处置的具体审批文件、流转记录等核心档案至今未公开。
三、告知捐赠方。
这是事件的核心争议。根据《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处置无文物价值的现代仿品时,若无事先约定,应征得捐赠人同意。
南京博物院是什么情况?博物院在处置前是否履行了告知或协商义务,目前存疑。从公开报道看,捐赠人的后代庞叔令女士,在多年追问乃至起诉后,才得知画作被鉴定为赝品且已被处置。这说明,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南京博物院未就赝品的结论及处置事宜与捐赠方进行有效沟通。其中,有一幅被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出现在拍卖市场并被估价近亿元,这使得当年的鉴定结论在当下必然面临捐赠方和社会公众的强烈质疑与复核要求。
目前,事件已进入法律和上级监督程序。一方面,捐赠人后代庞叔令已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博物院提供画作流转去向的详细材料;另一方面,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已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此事开展联合调查。
从目前公布信息来看,这是一起由法律、行政、公众监督三方共同监督的程序性清查,我大致推导一下结果:
1、捐赠方。核心诉求是,要求博物院完整说明 5 幅画作的鉴定依据、处置流程与最终去向。法院大概率会判决要求南京博物院提供完整的处置档案,如果博物院无法提供或档案存在重大瑕疵,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行政调查。大致调查的方向,大概应集中在鉴定程序(比如 1960 年代两次鉴定的原始记录、专家资质、流程是否合规)、处置程序(比如 1990 年代的处置是否严格遵循了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是否有审批文件、流转记录等)、告知义务(比如处置前是否尝试告知或征询捐赠人意见)以及当前拍卖出现的《江南春》图卷与当年捐赠画作是否为同一件。
3、公众监督。调查报告届时会将向社会公布,如果发现程序违规,相关责任人会受到行政处分。如果发现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同时,预计会推动博物院甚至全省文博系统进行藏品管理整改。无论个案结果如何,此事很可能促使国家文物局或行业协会出台更严格的《捐赠藏品鉴定与处置实施细则》,要求关键环节全程留痕、捐赠方知情同意、处置去向可追溯,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
收藏家敢在困难时期把假文物捐给国家
文物商店可以把假文物卖给人民群众
资本家的拍卖行可以把假货拍出高价
都很抽象
有个反常的点,不太有人注意到。
这明明是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是现在刚发生的。铺天盖地的舆论,却在攻击刚刚上任的现任院长,把人家 “扒” 的体无完肤。这是明摆着有人想让他背黑锅啊,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这明显是个刑事案件,这么多天,还不见司法机关调查,很奇怪。
“你说我捐给博物馆的五幅画都是假的,你拍卖的画是真的,那我捐的那五幅画去哪了?”
“2022 年博物馆曾遭受过盗窃,你捐的那五幅假画全部被盗走了。”
还是互联网太发达了
这些事都被大家知道了
干嘛呢
头在沙子里活着不幸福吗
非要知道这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冰冷真实
多无聊啊
毕竟
X 不逝兮可奈何
诸位诸位奈若何~
如果是假的,
首先,对拍卖公司,拍卖假货,这个问题相当爆炸,找拍卖公司拍卖,就是用拍卖公司信誉背书东西是真的,里子 – 无法鉴定真假,面子 – 拍卖假货,里子面子都没了,以后做什么生意?
其次,对持有人及可能倒手的人,如果是假货,这个链条里一定有人 “以假乱真”,也就是有人骗人了,建议相互对账,
最后,对于博物馆,你们说这个是假的,人家捐赠的时候有没有鉴定,不应该不鉴定吧?收了至少说明当时鉴定为真,那后来怎么就是假的呢?如果真的是假的,难道不通知捐赠人吗?就自己悄悄处理?是本来是真的,被博物馆故意认为是假的?还是被博物馆的人用假的换掉了真的?
如果是真的,
对拍卖公司,难道不核实一下东西的来路和真假吗?
对持有人,来路能说清楚吗?
对博物馆,捐赠博物馆的怎么就流出了?
而且这个捐赠者的私章,已经堵死了捐赠的是假的,另有真迹他人持有的借口,因为只有假的盖一个假章冒充真的,没有真的要和假的盖一样的章,
所以,现在所有的解释都有逻辑漏洞,区别是漏洞在谁身上。

南京博物院已经成了贼窝,这些所谓的博物院的人把善良的捐赠者当成不识数的傻子刷。
我不认同建国时期的所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你屯字画和别的地主老财屯地屯金银珠宝是一样的,土改拿出来分了是应该的。但是国家的东西你拿个鉴定就私下里分了就是另一回事了,就是国有资产流失!
南博回答的多好啊。
你捐献给了国家,所有权就转移了。
国家(老爷)想怎么处理,跟你没关系。
这事儿故宫更多,只不过,敢说的没几个,知乎以前有个回答还把借物的签收单贴出来了,可惜找不到了。
南博声明其实还少一句,欢迎广大爱国收藏家继续公益捐赠,肯定效果拔群。
73 年美的护送波音 737 回国,我爷爷学弟(华人)也是其中机组技术成员。
80 年代回国访友,到我爷爷家玩。说那次回来到北京友谊商店买了一个北魏的铜菩萨像和一副董其昌的画。都是故博出的鉴定书。
两件物件总共约合 80 年代一万元人民币左右,相当一个万元户。让我大为惊叹美的人太有钱了。
也不知道这个鉴定书是真是假。
其实也不必太在意这些事,你看看河南博物馆、洛阳博物馆、山西博物院、大同博物院…… 藏品之少完全就和历史地位对不上号的。六十七年代,两三年出土的都比馆藏总量多。
才出了南京照相馆的电影
这不 剧情 换了
假货也得有个去向吧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 1986 年 6 月 19 日文物字〔1986〕第 730 号公布)
第七条征集文物、标本时,必须注意收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办理入馆手续,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鉴定,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第二十一条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ncha.gov.cn)

不要听他们怎么解释,
相信自己的生活常识。
想起一个故事,某和尚和菩萨分功德箱,他从来都是向天一扔,。
菩萨你看我不是没给你,想要多少自己拿。
不拿,哦,地上你不要的就是我的。
按照公开资料,按照时间线整理下,博物馆处理藏品依据规范没问题,可这个规范的底线可以很低
1949 年
庞莱臣去世,藏品分为四份:由继室贺明彤(小部分)、嗣子庞维谨、孙子庞增和与庞增祥各得约三分之一。
1953 年
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将明代仇英《江南春》列为 “非要不司” 的征集对象。
1958 年
贺明彤表弟郑山尊代表江苏省文化局拜访庞增和,动员捐赠。
1959 年
庞增和无偿捐赠 137 件(套)文物给南京博物院,含《江南春》。
1962 年
江苏省政府颁奖表彰庞增和,南博随后继续动员其 “征集”11 件虚斋旧藏。
1963 年
南博征集员徐云琳以办展为由借走吴镇《松泉图》与吴历《仿古山水册页》,未归还。
1964 年
南博对部分捐赠作品进行鉴定,其中 5 件后被指为 “伪作”。
院长曾昭燔去世,借出画作权属模糊。
1978 年
馆藏登记显示《松泉图》等登记为陶白捐赠,但陶白否认。
1984 年
南博院长姚迁因被指控侵占学术成果自杀。
1986 年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出台,严禁私人调出馆藏。
杨仁恺参观南博时,发现 5 件虚斋藏画已无记录。
1988 年
庞增和起诉南博追索两幅借画,胜诉获赔。
1995 年
庞增和去世。
1996—1997 年
《江南春》转入艺兰斋陆挺夫妇收藏。
2005 年
南博出版捐赠画册,序言中捐赠数量与前期记录不符。
2014 年
2015 年
庞叔令起诉策展人徐莺身份造假,法院认定徐莺证据不足。
2016 年
法院判决庞鸥侵害庞增和名誉权,南博承担连带责任。
2024 年
庞叔令致函南博要求查验 137 件藏品,未获回复,遂提起诉讼。
2025 年
所以你们都看到啦?
为什么户晨风那么多粉丝?
为什么苹果特斯拉山姆进口奶粉在国内销量这么好?
我们可爱的同胞们,值得相信吗?
金丝楠木博物馆都会着火,你说呢
画的真伪不重要
重要的是,即便是伪作,能入南博眼,能被南博接收,就不是你南博能随便卖出去的。
你是博物馆不是当铺

这个新闻让人有点惊讶却又觉得不意外。巨大的财富通常是最考验人格、人性的。 就像一场戏,有人慷慨捐赠就一定有人起了龌龊心思,不然剧情就不完整、没起伏,现实从来都不会让人失望,果然又是一场穿透现实的大戏。
现在我们与其讨论博物馆这座巨大的包括库里究竟生了多少蛆虫,毁了多少历史的骄傲,不如想一想这个世界一定要这样千百年的重复上演一样的闹剧吗?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彻底粉碎那些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别说人心自古如此,没努力改变过,就只能重演历史和成为历史,多思考思想、认知、规则的协同换代怎么去做,怎么实现,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搬出几个鉴定大佬说是 “伪品” 的证据,加上大佬已驾鹤西去就以为死无对证了,博物馆不是应该内部彻查吗?这样的回答看似聪明实则 “掩耳盗铃”
简单说吧
中国古代文物能就散世界各地,是文物的幸运,也是民族的幸运。
官方博物馆,拿(biān)出(zào)一个多年前已经过世的专家鉴定为假的鉴定结果,就可以随便卖了挣钱。
我不相信这是个例。
正常的操作手法是先搞一副赝品→把真品调包→拿到地下市场交易。这踏马的也太嚣张了,查吧,丢的肯定不止这一点,别让馆长跑了
再补充几个冷知识:
8. 南京博物院在中国博物院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南博是中国三大博物院之一(关于三大博物院有两个说法,一说是北京的国家博物院、故宫博物院,以及南博,另一个说法是国家博物院、南京博物院和台北故宫博物院,但是不管怎么划分,南博都在其中),其藏品之丰富,算是业内翘楚。
9. 南博的历任领导,都可以说是大名鼎鼎,包括不限于蔡元培、傅斯年、李济、杭立武、曾昭燏、姚迁等。但是很遗憾的是,在特殊时代,南博连续两任院长(曾昭燏、姚迁)都选择了自杀。
10. 姚迁的自杀内幕,大家可以看看冯其庸口述的相关材料。简单来说,就是有一些人经常性的去南博借阅一些书画藏品,按照常规,普通人是不能去博物馆将藏品借回家去看的,但是奈何这些人不是普通人。有些领导写了借条,但是作品长时间借走不还,姚迁上门多次索要,时间长了,也就有了芥蒂,最后导致一些领导认为姚迁 “不懂事儿”,后来在一些国家级媒体上,有人开始攻击姚迁,最后导致了姚迁自尽。
11. 很有意思的是,南博曾经从庞莱臣的后人手里借走了几件重量级藏品,这几件藏品的重要性甚至远超仇英的《江南春》,庞家后人还曾找过姚迁,据说一开始姚迁的态度非常好,但是 1980 年代,也就是姚迁自尽前的那两三年,再找姚迁询问这两件作品,姚迁的反映就很冷淡了,甚至出现了庞家后人在南博枯坐一上午,姚迁也不见面的情况。这就有点意思了,大概率是这几件作品已经被借走,索要无望,所以姚迁也不愿意见庞家后人了。
以下原答案:
说几个观点:
1. 不管是中国的法律还是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都有一个类似的条文,即在拍卖会公司如果做一个拍卖前声明,说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的话,那么如果买家拍到了假货,拍卖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拍卖法》中明确: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拍卖会提前写了相关的说明,那就不需要为拍卖品负责,而事实上,这些年来,拍卖会不保真的情况几乎是业内的共识,也就是说,大多数拍卖公司在搞拍卖前,都已经做出过类似 “不保真” 的声明,即使是业内的龙头企业也不能免俗。
2. 中国业内前三的拍卖公司,分别是保利、嘉德、苏富比。这一次,仇英的《江南春》上的是嘉德春拍,标的价格 8800 万元。虽然有 “不保真” 这一免死金牌,但是作为拍卖行业三大巨头,他们本身就有专业的藏品鉴定队伍,对于特别重要的拍卖品也会进行多次鉴定,力争确保拍卖标的不存在真伪瑕疵。
3. 如果是前些年收藏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发生这样的新闻,我会怀疑这件《江南春》是西贝货,但是最近几年,收藏市场行情很差,但是《江南春》依然能定出 8800 万元的价格,而且还是在嘉德春拍,我认为这件作品至少有六成以上的可能性是真迹。
4. 南博声称自己找了六位专家对这件作品进行了两次鉴定。其中第一次鉴定的三位专家都是业内知名人士:张珩、韩慎先、谢稚柳,可惜这三位已经去世了。
第二次的三位鉴定专家,分别是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这三位是南博当时的研究员,其中,王敦化和许莘农算是与书画创作、收藏有关,他们本身的专业就是与书画、文史、收藏有关的,但是徐沄秋本人并不是相关专业的研究员,他是否具备鉴定能力都很难说。这样的人参与鉴定,能说明什么呢?说明南博人才储备牛掰,随便拉一个非专业的研究员都能做真伪鉴定?还是说这样的鉴定一点都不严肃?
5. 拍卖品鉴定,除了对标的本身鉴定,还会对标的物的流传进行追溯,一件作品,谁创作的,创作后被谁收藏,又是哪一年被谁买走,又在哪一年被谁卖出,都会尽可能的详细。实际上从目前庞家人提供的材料,以及过云楼藏书中对仇英《江南春》的流转记录来看,庞家的《江南春》在流传上是没啥问题的。
6. 北宋的时候仿制一件唐三彩,搁当时就是 “上周时” 的假货,但是放在现在就是妥妥的文物没跑。退一万步说,就算当时庞莱臣打眼,被人以假货赝品糊弄了,但是这件作品大概率也是前人制作的赝品,搁今天即使不算是文物,至少也能算是收藏品。
7. 南博东拉西扯了一大堆,一直没说清楚,这件所谓的《江南春》到底划拨给了谁,这就非常有意思了,一般这种回避,大概率意味着这个事儿属于是 “不能放到台面上来说” 的事情,至于具体为啥不能放到台面上来说,咱就不知道了。
假的文物是怎么上拍的,拍卖机构的鉴定组是饭桶?还是拿群众当饭桶?
这几年去过很多博物馆
大一点的当然全是正品
但是 也有一些 特殊的
比如 上博的三星堆面具就是 B 站 UP 做的
我觉得这也挺好的 实话说 无论真假 大部分人都是看个热闹
假的也有假的的价值 如果标注上哪哪有问题 当个科普画作 不也挺好的
就比如 XX 画标注为仿品 因为 XXX 年代不应该出现 XXX
再记录上几几年由 XXX 等几位专家鉴定过
又或者是 XX 画由清代的 XX 仿制的 技法如何 如何 细节如何 如何 不都挺好的
很多地级市的小博物馆 连一样正经的东西 都没有
要么是残缺的瓷片拼接的 要么就是 50 年代的旧物 甚至还有一些砖头瓦块什么的
再不然压根就是一些仿制品 甚至是旧缝纫机 旧家具
把一些还不错的仿制品放里面 不也挺好的
让那些没见过真迹的小镇孩子起码能看个真实的东西 而不是全看课本的插图
也不要在意假的会怎么怎么样 这些专家都存疑的东西 给小孩子学习足够了
再不然 直接建一个高仿古董科普博物馆 不也挺好的
有些几乎以假乱真的东西 收一件 就能挽救一个人或是一个家庭
总比让它们满世界流通强吧
这么多年这么多事,说明了滤镜就是用来打破的。美国,香港……
像这种官方的权威,滤镜其实早就被打破了,但架不住它们天天宣传,潜意识里还是对它们有滤镜。
南博这事,上让人联想到故宫博物院,下让人联想到县市级博物馆,有几个是干净的?只是博物领域不干净?
这影响太恶劣了!不过是它们咎由自取的!
据《周璇日记》中叙述:“1951 年周璇在拍《和平鸽》的最后阶段,突发精神病,被送回枕流公寓六楼的家中,当时家里仅有养母叶凤珠和不到一岁的儿子敏敏(即周民),养母告诉剧影协会的黄宗英、黄晨和吴茵等人,周璇经常半夜里起来,走到敏敏睡的小床边,痴痴地望着敏敏自言自语,轻轻地哼着歌,而且哗哗地掉眼泪,一天,养母突然打电话给剧影协会,说周璇在家闹起来,用东西砸她,并声称要把敏敏从窗口摔出去,事不宜迟,黄宗英她们一行代表组织,匆匆赶到周璇的寓所,她们请刘琼和韩非把周璇哄到外面,然后直接送精神病院。从 1951 年 8 月到 1957 年 9 月病故,周璇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精神病院度过的,据说周璇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常常一个人面对墙壁,嘴里说:“我完了,我完了。”1952 年,上海剧影协会专门成立了一个 “周璇财产保管小组”,王人美生前证实过这件事,她曾向他们汇报过周璇身边还藏有金条,结果这些金条也被搜去保管,据周伟介绍:这个小组的成员有黄宗英、吴茵、黄晨以及当时剧影协会的领导。成立这个小组的目的普遍的说法是因为周璇患了精神病,所以需要组织上派人对她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
周伟说:在我母亲还活着的时候,由别人来管理她的财产,自己花自己的钱,反过来还要向她们申请批准,这是一件非常可笑可气的事情,我的奶妈沈桂男告诉我,当时我在襁褓之中,每月从黄宗英她们那里领取从周璇存款中提出的 20 元,连她的工资和我的饭钱包括给住院的周璇买点解馋的小吃都在这点钱里,请问那有这样替人保管财产的?周伟告诉记者:1983 年他主动去问黄宗英关于周璇遗产的事情,万没想到遭来一场暴风雨般的袭击,黄宗英对他说:你那周璇妈妈,像她这样腐朽的人,要不是穷得一分没有,能从香港回大陆吗?告诉你,她当年住上影招待所和每天伙食两块钱都是我借给她的,如果像黄宗英说的,我妈妈从香港回来分文没有,为什么还要成立 “财产保管小组” 呢?这说明黄宗英当年的谎言多么拙劣可笑。
周璇在香港拍片的最后两年,每拍一部电影,都是以几十根金条计算片酬的,据称香港永华影业公司以百两黄金的片酬才请到周璇拍摄《清宫秘史》,她同时还有几十张唱片,每年的版税就源源不断,当时的报刊称周璇为影坛歌坛上最富有的人,与她交往颇深的女明星王人美声称,京剧界梅兰芳的财产也不能与之相比。可在周璇逝世后,她生前积累下的那些版税、金条、股票、债券、现金等等,都到哪里去了?“周璇财产保管小组” 到底管理了周璇多少财产,后来怎么处置这些财产的,目前仍不得而知。周伟还向记者透露:当年有一位姓张的处长和一位姓任的干部因为贪污周璇的财物,都曾经被判过刑。
宁可烧掉 也不要助纣为虐
全国文物要上百万千万件,这么海量的文物要保管维护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现在也就是只有 5 件出了些许瑕疵,已经足够好了,广大人民群众要理解国家的难处,不要过于吹毛求疵
鉴定为假不具备收藏价值,那你还给捐赠人啊,物归原主啊,做人做事这么差劲吗?
务必做好消防工作啊!
千万不要走水了!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是最后一次发生,博物馆内有贪财的,有贪权的,如果了解某个特殊年代,你就知道有个叫康生的曾经以借的名义拿走多少文物
假的你 TM 还收
还给人家啊
假的也不是你的
你有什么资格私自处理?
博物馆那么多文物谁都要躺一口, 前段时间还有个卢浮宫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劫就这样不了了之,英国还被盗走文物,馆长被调查有问题。那么多文物谁都要盯着故宫从冯玉祥溥仪再到康生。
文物商店卖假文物的时候会不会告知买家????
你说 这庞家捐就捐呗 为什么还有后人活着?
这是最大的问题。
其他司空见惯已经麻木了 符合我对他们的刻板印象
这不就是当年张百发当北京市领导时,行为的翻版嘛。
从博物馆把文物拿回家鉴赏,因此受处分了。
南京照相馆都拍了,啥时候拍一部南京博物馆?
这段故事里沉淀了太多东西。
一批价值连城的古画,跨越 70 年的流转传承,人性善恶在时代变迁的浪潮中时隐时现,家族枯荣、国家兴衰写就画中底色,足以构成一部传世不朽的历史小说,就叫《江南春》。
故宫一件我一件
我还不了解中国人么!
这句话的含金量还在提升。
说明博物馆应该适用古玩行规,哪怕是接受捐赠也应该象征性付些钱,做成交易形式。毕竟猫买狗送。古玩行规:不教学、不鉴定、不争论、不保真、不欠钱、不退货,同样也可以适用于捐赠
没有有效监督,全是肆意妄为
作为吃瓜群众,有两个疑问。
一个是六十年代就鉴定为假了,但到了九十年代第二次鉴定为假才流入社会。
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三十多年呢。
六十年代布局?九十年代才收获?有点过于长线了。
第二个就是划到文物商店以后,也过了 4 年才卖出。布局的人就不怕出点什么变故被别人买去了?
本来以为这烂事久了,是某些已退 / 已故老领导所做之事,后继之人不甚了解,但此声明一发,恰恰说明,多虑了。
于情于法不管哪个角度,这事南京博物馆都做错了。错了就要认,就要拿出应有的态度来,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你南京博物馆还在那里梗这个脖子各种辩解耍横。博物馆是传播文化的地方,你南博是披着博物馆外衣传播流氓 + 小偷文化?
事情虽然不是现在发生的,但南京博物馆作为该事件发生的主体是一直连续存在的,可你南京博物馆现任管理人员在对待捐赠者维权一事上所展现出来的消极态度令人作呕!做错事了就要放下身段,诚心诚意努力弥补过错以求得捐赠者的原谅,可你南博除了推诿扯皮设置障碍,展现你高高在上拒不认错的态度还做了啥?还要人捐赠方家属到法院去告你们才肯配合,脸呢?还要点脸吧?一群厚颜无耻之徒!
最后:南京博物馆要登门登报为这件事情向捐赠者家属郑重道歉!
北方的博物馆嘴角流下伤心的泪水。这一堆的青铜鼎、佛像、金缕玉衣,想卖也没人敢买啊。
这就是南方营商环境好的原因——随便一收就是一个小目标,才懒得卡你几瓶茅台,几条华子呢。
这事不太好处理。
应该是很久以前就被管理人员搞出来,然后这次拍卖被发现了,其他作品可能早就流入市场了,指不定多少东西被卖了,是不是有个词叫冰山一角来着。
几十年前的事,估计留不下啥证据,就稀里糊涂拖过去就好了。
相关博物馆负责人肯定看过《家有儿女》名场面 “刘星分肉饼”,然后给自己代入进去了,最终就是:博物馆一件,我一件,博物馆一件,我一件,博物馆一件我一件,我一件博物馆一件,最后还是我一件…

阴谋论一下:
是不是有人问徐院长借馆藏,徐院长不借,所以整了这一出?
80,90 年代工资都发不出来,饭都吃不上。
居然只是偷偷卖几件藏品,道德水平相当高。
现在具体啥情况还不知道,南博也只是第一时间回应一个简短声明,后续还会有进展。立刻就有人跳出来指责 “党派”“旧时代”,你猜随声附和的人里面,有多少是东南角来团建的?就这么按耐不住自己火爆的脾气吗?还是就这么渴望流量吗?这些年让子弹飞一会的事,见得还少吗?
查个屁,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过两年就跟没发生一样
如果你仔细研究**南博的过往**,你会发现这个地方,真是件宝藏。你越挖掘,越是能发现你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们先从捐赠开始说起。

1,真伪争议处理的方式
捐赠过文物的大家应该都知道,在捐赠前都会签订协议,里面就包含了文物的处置规则。
如真伪的争议处理方式。虽然没有公布协议内容,但想必,捐赠者不会同意协议中写 “如果是伪造,任凭我博物馆随意处置” 的字样。应该是 “如果是伪,请退还给捐赠者或者告知捐赠者。”
显然,南博没有按照协议内容做,在这里出现了第一个猫腻!
2,第二个较大的猫腻,出现在鉴定时间上
1961 年,组织特别 “专家” 鉴定为“伪”。结果处理方式不是赶紧通知捐赠者,而是隔了三年,在 1964 年,三年后才组织第二次鉴定。而且没有通知捐赠者,你不觉得诡异吗?
为啥要拖这么长的时间?为啥不通知捐赠者?中间这段时间干嘛去了?
从这里,线索好像是断了。但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查找线索。因为这一时期,南博发生了更大的事情!
这一时期,南博的院长是曾昭燏(曾国藩的曾孙女),因为家庭血缘的关系受到牵连,患上了抑郁症。在 1964 年 12 月,于南京灵谷塔跳塔自杀。
不敢说二者之间有绝对关联,但这一时期,南博从上到下有点混乱是肯定的了。在这一时期,发生点啥都是有可能的。

3,第三个较大猫腻,仍然是时间上面
根据公开消息:
1997 年 4 月:南博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申请,申请将含《江南春》在内的 “伪作” 调剂给省文物总店;同年 4 月 21 日获批准,5 月 8 日完成划拨。
发现问题没?还是时间很奇怪!
既然你都两次鉴定为假的,结果呢?处理方式既不是立即通知原来的捐赠者,告知人家一下情况,也不立即处理 “假” 的文物,而是等了 13 年以后,才提交申请。
为啥中间要隔了这么久才处置?拖到人家捐赠者的家属都遗忘了这笔捐赠?
4,第四大猫腻又来了,隐藏在上面的那段话中。
根据规定,如果捐赠文物被鉴定为赝品,标准处理流程中,对于处置前是要公示的,而且**方案需要公示 30 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才能处置赝品。
但本案中,应该没有公示,不然人家捐赠者不会一点不知情。而且,南博在公示期没有到的情况下,就匆匆批准划拨 “假” 文物给另一家单位。
你说这其中因为什么?我们又不敢乱猜,只能去寻找蛛丝马迹。
你还别说,可能真找到了一点。注意观察,这是第五大猫腻来了,而且也是可能揭示整个事件的真相:
5,第五大猫腻
自从 1964 年的院长
根据公开资料,姚迁在 1984 年因为不实报道指控 “剽窃学术成果” **蒙冤自缢。**1985 年获官方平反。
你们猜,为啥姚院长被冤枉,污蔑他学术不端?随便一查,从公开资料就可以看到,姚院长在任期间,做了一件事情,让他丢了性命:
因坚持文物公有原则,多次催讨被私人长期占用的馆藏字画,得罪相关人员。
现在是不是可以解释一下,这几件事情中的时间的重大嫌疑问题了吧?
私人,长期,占有,馆藏,字画。
每个词分开来看,不能连着看,连着看容易出事情。
恩,以后地下的文物还是别挖了,就让它们躺在地下吧。
想要捐赠文物的,也别捐了。
直接卖了吧,反正最后都是要卖的。卖了留给子女买房买车,它不香吗?

名家收藏,1959 捐的,到 90 年代,即使是伪作那也是文物了。如:张大千也造假画,但即使是假画,放到 90 年代,那也是宝贝。
南京博物院这事,估计是哪个老爷看上了。
在普通人手里,真的东西可以变成假的,在有些人手里假的东西可以变成真的!没有经历过国际权威拍卖品的认证,任何东西只不过是一些协会和机构的鉴定文书上的章而已!
文艺圈的鉴定委员会不找理工科专家而是行业大师来鉴定是真离谱,堪比国外电影里抓罪犯不找侦查人员找罪犯当专家一样离谱
倒賣文物這件事,百姓可做不得呀,但是……. 怪不得要上繳了,500 塊一面錦旗跟你換 8800 萬。你不換?那就扣你一頂不愛國的帽子。穩賺不賠啊~
幾個老鼠屎壞了國家公信力,不把這些枸賊給拔了,以後有國寶誰還敢捐?我反正是不會捐。這次是南博被抓了,其他的國家級博物館呢?這種貪贓枉法的,就跟蟑螂一樣。今天能抓到一個,那至少有一窩…
不過媒體也是進步了,以前有損公信力的報導,是不讓播的。全民監督,能讓我們中華文化更進步!
这么多回答,也没看到他的一张画,真假就只是在网上吵架就能定的而已
规范我不了解。
我个人理解,捐赠物不符合要求不应该和捐赠者沟通后续如何处理?尤其是高价值物品!
我不否认收藏大家也有打眼的时候。
这让我想起来某位鉴定大拿鉴定文物为假,然后就被第三人低价买走,最后上拍卖。
南博那里那么多文物,天啊不敢想有多少被这样倒掉了
博物馆:你们够了!拿前朝的剑,来斩今朝的官?
现在知道许多富一代功成名就就慌慌移民转移资产的真正原因了
南京博物院这次回应,看似是一个文物纠纷,其实牵涉的是三层敏感议题:捐赠文物与公共机构的信任、博物馆藏品管理边界、以及文物鉴定标准的专业性与不确定性。许多人看到 “仇英名作出现在拍卖市场” 本能联想到 “国宝流失”“内鬼倒卖”,但南京博物院的回应重点其实在于一句话——这五幅作品早在 1961 年、1964 年由两批鉴定专家认定为 “伪”“假”,并在上世纪 90 年代依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处置。也就是说,这批捐赠品在被接受后就被识别为非真迹,被当作伪作合法处置,不属于现存文物。问题来了:第一,所谓 “伪作”,在文物管理上如何界定?是“艺术价值不高” 还是“非作者真迹”?第二,所谓“处置”,规范方式包括销毁、移交、教学、换取资金?这些具体流程透明吗?第三,如果伪作被处置后重新流入市场并被包装为真迹,那责任边界应指向谁?这些问题背后其实是公众对文物系统过去几十年管理方式的疑问。这不是南京博物院一家机构的问题,而是中国文博行业长期存在的制度与标准模糊问题的集中体现。
各位,8000 万值得冒沙头的风险吗?我认为值得。
谁捐谁 **。
藏品以各种原因消失,看了各大评论区,不少见啊!
这要是严查下去,多少人得那啥。
可见,我国政务机关事业单位贪官污吏图财者居多呀,应该大力管一下啊嗯,从严治党多弄点清官嗯,都像陈英甲就好了我自己流量监控哦可口可乐了下雨天考虑天客隆 HK 控制住萝莉控哦呀来咯注我一下考虑一下在线兔兔兔兔考试时间啦啦啦 KTV 音响旅游
内部肯定有问题,但是时间已经很久远了,个人感觉最后肯定是不了了之
南京博物院的测试是真的臭,上个月底去的
拿走画的人等级太高,数量也不少,博物院就是他们敛财的工具。现在这批工作人员可能都不知道事情的细节,事发了只能随便找点理由糊弄过去
如果鉴定为假,不应该退还给捐赠人么?怎么就跑去拍卖了?
兰亭集序也不是王羲之本人的写的,咋了,你就能拿出去拍卖谋私利了???
黄杨钿甜不是早就告诉你们了吗,耳环是假的!
这出现在拍卖场上的画,当然也是假的!
故宫最大的错误就是在大 G 开进去的时候第一时间道歉了,他说这是横店不是故宫也不至于现在被那么多人抓着不放了。
我建议庞女士多看看没实际干过护理却获得了南丁格尔奖的韩琳;
179 分能上好高校的那尔那茜;
自己不上班让别人替班,自己去跑马拉松拿了好名次还能公开怼领导的张水华和白岩松的辩解。

世界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相对近期围绕南京博物院馆藏作品鉴定问题所展开的讨论而言,博物馆针对藏品实施的鉴定以及再鉴定这一行为,属于常态化的专业工作范畴,其凭借的是严格的行业规范以及科学程序。对于那些被鉴定认定为伪作或者存在疑问的作品而言,它们的处置方式绝不是随意的,而是存在着一套严谨且透明的制度予以保障,其最根本的目的在于去除虚假留存真实、优化馆藏情况、并且向公众传递准确无误的学术信息。
博物馆鉴定伪作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博物馆藏品鉴定属于严谨学术过程,鉴定依靠多维度依据,涵盖作品自身材质、技法、款识、印章,还结合艺术风格史、文献著录以及先进科技检测手段(像红外光谱、X 光成像)作综合判断,馆内会组织含书画鉴定专家、文物保护科技专家、艺术史学者的专家组会审,形成鉴定意见,此过程不依赖单一口径,谋求学术共识 。
发现伪作后博物馆通常会如何处理

依据国家文物局所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针对那些经由专业鉴定确定无疑属于伪作的物品,博物馆不会将它当作历史文物,或者当作艺术真品来进行收藏,来进行展示。其常规处置路径包含多方面:首先,会将这类伪作从珍贵文物名录或相应藏品序列中移除,单独建账,区别保管,以保障管理规范性与独立性;其次,这类物品可能作为教学标本、对比材料用于学术研究或内部培训,发挥知识传播与学术探讨辅助作用;最后,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后,这类伪作也可能进行注销处理,但其整个过程有层层严格监管,绝非简单 “销毁”,且不会随意流入市场 。
关于博物馆伪作的处置,存在着严谨的流程、有着监管机制,从移出珍贵文物名录开始,到单独建账并保管,从用作教学标本去进行学术研究或者内部培训,再到经行严格审批手续之后的注销处理,每一步都在规范的框架里头展开,其过程当中的层层监管,极为充分地展现对文物管理的审慎态度,阻止了简单 “销毁” 以及流入市场这种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保障了文物管理的科学性以及严肃性。
此事对公共博物馆管理的启示是什么

此次事件引起公众的关注,恰恰体现出社会对于博物馆专业性以及透明度有着更高的期待,它向所有文博机构作出提示,一方面要不断强化藏品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保证每一个步骤都能够有依据可查;另一方面,在符合规定并且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可以考虑适度提升藏品鉴定、调整信息的透明度,向公众普及讲解文物鉴定的复杂性以及专业性,这对于构建更为健康的文博生态是有帮助的 。
用来鉴测文物真假的这门学问是持续发展着的科学呀,博物馆所要履行的责任在于对历史事实之真切性予以守护呢。比如说吧,您个人又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当博物馆朝着公众去展示或者说明一件艺术作品处于 “存在疑问” 或者 “并非真品” 这样的状况时,究竟选用怎样的一种方式在能够敬重学术领域种种相关事项的情形下,还可以让普通的观众更加容易地去理解呢?诚挚欢迎您在评论的这个区域分享出您自己的看法哟,要是您感觉这篇文章能够带来一定程度的帮助,那就麻烦动动手指点个赞给予支持吧。
江苏发生这种事太正常了,你看看周梅森当初几部尺度比沙家帮的名义尺度更大且以他任职过的江苏为原型的片子就知道了,江苏啥事都干得出来。
这玩意儿看来比招投标来的快,几个专家一评审就可以直接出手,招标还要做一大堆资料。
城里的人真会玩。故宫一件,我一件还在发力。
改开前贩卖文物获取外汇不是常事嘛?大家不知道吗?
翻译一下,
1. 消失的 5 幅画作已经死无对证。
2. 拍卖的江南春是我们馆流出的,但是我们现在还没想好怎么编,就先拖着。
没让上学的给你烧了不错了
整个国家都是人民的,人民分你几件文物怎么了?
60 年代的鉴定专家还有活着的吗?90 年代决定处置的领导还在人世吗?
还能怎么追责?
都散了吧。
此事在反腐纪实文学作品《追问》中亦有记载


我说我一个完全不文艺的宅男为什么听说过他……

第十九条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援、调剂余缺、互通有无。
调拨、交换一级藏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调拨、交换其他藏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调拨、交换出馆的藏品,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进馆的藏品,必须办理登账、编目、入库手续。
第二十一条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所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按照这个法处置的
我觉得应该把这些作品全部带到《华山论鉴》现场,让这些专家鉴定一下,开个直播,到时候说:我这个是真的,南博一件,我一件!
鉴定的弯弯绕绕其实很多包括但不限于掉包之类,但关键是即使伪作也并不是就没有馆藏价值,仿得好的大抵也是名人,譬如齐白石就干过,价格还比这个贵

至于某些说带英博物馆的馆藏是真货这种观点,只能说现在是带英末年,你猜到底是放在仓库吃灰还是早被规程流转到其它私人收藏家手里。怎么获得真货呢,解放带英后,一件文物一周口粮。
鉴定为 “假”,惯例是物归原主。
关于南博这个事,懂的都懂。
1、捐都是保命捐。
2、“假” 了才能给人拿出去。
3、书画文藏才能体现有文化的权力。
4、捐了就莫追究。
这就是屎缸,你去搅它干啥?除了恶心人,还能干啥?
迅哥儿还是太犀利了。

之前看马伯庸的小说时就看见对这种黑产的描写,有的公职人员从来不会让人 “失望”
人家捐给的是国家,是捐给人民,不是给捐给你博物馆的,就是假的,你个博物馆也无权处分,更别说卖了。
我不了解古董或者藏品,所以作为外行人觉得鉴定很玄幻,假如,我是说假如,齐白石画虾,画了一副非常好的作品,然后他自己突然来了个灵感,认为自己还能画得更好,就按原来的临摹了一副,然后两幅作品被专家鉴定为一真一假的可能性有多高?
这都产业链了,这么多人还不知道吗?
信息这么闭塞吗?
以前比这恶劣得多的事只是没有广为人知罢了,现在反而可能更规范一些
能哄就哄,哄不到就骗,骗不到就抢
核心人物,现任杭州师范大学副教授 - 徐莺
原来假的就能卖啊,南博也是假的,我能不能卖了。
南博前馆长自杀和这有关系吗?我看一些资料说这馆长借出去要不回来。
你背叛了 xxxx,我 x 你 x。
故宫一件我一件
脏物第一原则不应该是没收嘛!
胆子真大呀,金额巨大能执行死刑吗?
被压热度啦
收的时候不说假,卖的时候不说假,被人发现偷卖了就开始说假是吧
腊鸡南京博物院
想起来故宫博物院把清军铠甲拆了卖棉花的事
A: 我们家捐的画,你为什么 8800 万的起拍价拍卖?
B: 因为那是赝品!
A: 你凭什么说那是赝品?赝品还能 8800 万起拍?
B: 赝品是专家鉴定过的,既然是赝品,我们当然可以自行处理了……
A: 有什么证据是专家鉴定的?哪些专家?根据什么说这是赝品?
B: 我就是专家,我说赝品就是赝品,我说了算……
总结: 要么 B 以 “赝品” 的名义把真迹卖了从中牟利,要么 B 以 “专家” 的身份高价拍卖赝品……
请问,你还敢捐吗?你还敢买吗?这会不会只是冰山一角呢?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土匪进城你说呢
卖农作物的钱可以被认为是赃款直接冻结,那这个画既然露面了为什么不能扣押?
哈哈哈
那拍卖行那个也是假的?你的意思拍卖行难道卖假货,别扯皮了,就论拍卖行那个,你逃的了
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我们一贯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将其视为传承中华文明、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基石。我国的博物馆体系在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及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方面,始终遵循最高的专业标准与法律规范,为守护人类共同的历史记忆作出了积极贡献。
对于近期有关文化机构的社会讨论,我们注意到其中所反映的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切关怀。这种关注本身,正是中国文化事业在社会监督下不断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我们相信,所有专业机构都会以其一贯的严谨与奉献,继续履行其光荣使命。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长期而神圣的事业。我国政府将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机制,支持各类文化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发挥应有作用,推动文明互鉴,为增进全人类的文化福祉而不懈努力。
怎么处置的?
南京大屠杀没把这些人带上 可惜了
经典自己查自己,让我想起了鼠头鸭脖事件
脸都不要了,令人作呕
你要问起那就是依法依规
收藏章:请输入文本。
是不是应该来个大普查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这么抽象吗?
南京博物馆脸都不要了,这事查下去估计一大把人得送进去,好得很,公家饭不想吃想吃牢饭了
明明就是偷盗贩卖!
拿不出证据!处理不了人!
这都没有人管吗?
不杀光这些蛀虫?就会寒了所有捐赠者和人民的心!
简单来说,被卖了。

意思是只要买通专家组把真的鉴定成假的就可以随便处置了?
监守自盗,事发后抵赖推诿,无耻至极,寒捐赠人之心。
这个免责声明其实没有任何作用,官老爷这是把我等愚民当弱智了阿,你全围坐你拍那么高价格?你扯淡吧你
贼
京博物院回应「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报道中 5 幅画作曾被鉴定为「假」,依据规范,博物馆如何处置伪作?
南京博物院情况说明:2024 年 11 月以来,我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 “赠与合同纠纷” 的起诉材料。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1959 年 1 月,我院正式接收庞增和先生(庞叔令女士父亲)捐赠的 137 幅庞家收藏画作。报道中提及的 5 幅争议画作,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 “伪”;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 “假”。上世纪 90 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配合该案件审理,深入核查该 5 幅画作的去向,如果发现当年处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捐赠物品和馆藏文物的规范管理。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尚待进一步查证。
京博物院回应「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报道中 5 幅画作曾被鉴定为「假」,依据规范,博物馆如何处置伪作?
南京博物院情况说明:2024 年 11 月以来,我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 “赠与合同纠纷” 的起诉材料。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1959 年 1 月,我院正式接收庞增和先生(庞叔令女士父亲)捐赠的 137 幅庞家收藏画作。报道中提及的 5 幅争议画作,1961 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 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上世纪 90 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 5 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配合该案件审理,深入核查该 5 幅画作的去向,如果发现当年处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捐赠物品和馆藏文物的规范管理。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尚待进一步查证。



大殖子呢?我乖乖的大殖子呢?顺风局不来打吗?
可以看下 AI 的回答:



更多生活或者学习上的问题都以为问当贝 AI,15 个 AI 大模型在线给你回复:
经费不够了,报废几个
看到捐赠博物馆的文物出现在拍卖场,真的感觉到了震惊,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这已经影响了到了国家的公信力,不查清楚以后谁还敢去捐东西给博物馆,不能叫你一件博物馆一件的玩笑成真,其中消失的 5 件文物去哪了,不能一句是假的就敷衍了公众,以后谁敢相信政府部门,希望有关部门彻查全国博物馆。感觉应该不会只有一家这样。
不贵难得之物,使民不争啊
太正常不过了,有利益催生的地方就有门道,以前立法监管不严的时候信息也不发达外行人压根不晓得,如今严格起来以前的无耻行径自然会慢慢暴露。不过也别国内外对比,国外好多连保护措施都做不好,动不动被偷被毁,真假就更搞不准了!
很可能是内外勾结!
监守自盗
脸都不要了
鉴定为假,但是起拍价那么多钱的。
所以真的是枉费别人菩萨心肠给捐赠啊。
所以支持把捐赠物品要回来。你们凭啥卖。还鉴定为假。等于是污蔑好人。
狗屁伪作,内部人看上了,给倒腾出去了呗
应该再来场火灾啥的配合一下
有钱呐就该吃喝嫖赌,胡作非为,可千万别想着捐钱到红十字会捐藏品到南京博物院
还嘲笑卢浮宫吗?
这要是假的 那还能还人家属不
这件事,安徽省政府必须负起责任来!
严惩不贷!
(dog)
想起丁捷先生著作《追问》中的一个故事 “风雅殇”,估计这个事件比小说里的情节要恶劣。
文物商店,对上了。
也就是说,那个流出去的 “伪作”,也能拍到 8800 万?是拍的人傻?还是有人洗 Q?
这怎么都不科学啊?
南博一件我没有,南博没有我有了。
不是,就算是假的人家捐给你,你也不能去卖二手啊,还要点脸不。
继善款 献血 不能捐之后 有多了一个文物 不能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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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晚年的痛与梦 作者:李辉 问题的提出 1979年春天,巴金重返巴黎,这是晚年巴金与青年巴金之间精神行程的一次连接。刚刚经历过“文革”浩劫的巴金,思想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上。旧地重游带给他的不只是兴奋、亲切,更是对历史的反思。“爱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