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南京审计大学男生超市涉嫌偷拍被学校 24 小时内开除学籍一事?
知乎用户 白丁 发表 说实话,南审这个在公安都没有出来定性之前就着急忙慌的把人家开除,我是不理解他是有什么样的急迫性,要在 24 小时之内就开除。 现在华南理工又出现同类的事情,人家现在并没有急着开除,现在显得南审好像一个小丑一样。 知乎用 …
我一直很困惑,理解不了偷拍女生裙底的人,有没有能给我解释一下:
全部暴露!学校把我当场开除!编制归谁!疑问无所谓!
南审做得最正确一步就是在引发更大舆情之前给出最严重的处理决定,避免效武大之故事,拖到最后弄得里外不是人。
幸好这人还没有正式去上班,如果在上班期间发生这种事,单位领导的脸估计要黑好一阵子 [捂脸][捂脸][捂脸]
有没有发现自从武大案后,相关院校对此类事件都反应迅速,再也不会拖泥带水、删帖捂嘴,假装无事发生,维持体面了?
看来武大前校长因图书馆事件直接被开之事,还是给了高校圈一点小小的震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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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给大家科普下,为什么这个同学会因为此事丢了工作,但是新闻里一些 gwy 偷拍却不会被开除。
并不是双标,而是在你正式踏入单位前,管你是处于笔试 / 面试 / 体检 / 公示 / 拟录用 / 移交档案阶段,只要你还没去单位报道,你就还不是该单位的人,这时候哪怕只是一点点道德问题单位都可以劝退你(参考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广州中院面试事件,岗 1 只是骗了岗 2,不触及任何法律条文,也还是丢了公务员工作。)
从你踏入单位那刻起,你才是正式员工,才收到公务员法保护,单位辞退你是需要走相当复杂的流程的,这时候才有可能出现新闻里说的,某某公职人员偷拍被处分而非辞退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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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一堆人在那里瞎操心说害怕他报复社会,有点点好笑了,之前广州中院事件,岗 1 被劝退岗 2 岗 3 也没被录用,编制召回组织,一下子 3 个男人因此失去工作机会,对此你们拍手叫好,完全没人说什么害怕。
现在这人的性质更恶劣,你们反而扭扭捏捏地觉得处罚过重,说啥不至于因此就丢了工作,害怕他报复社会了…
像话吗?机关不欢迎撒谎者,欢迎偷拍犯?
小罪重罚,大罪不罚,才是你们认可的法律?
弗洛伊德估计也没料到,自己的一个性压抑理论,会在中国这么受欢迎,每一个违法犯罪事件都能套用 “性压抑” 理论,如此一来,所有的犯罪分子好像受了委屈似的,弗洛伊德堪称新一代的“圣父”,我觉得应该供起来,成立一个性压抑教。
而且是:
被朋友及时上前制止,并当场让他删除了照片。
这还有啥好说的,如果这个是实情,那就完全洗不了一点。
这个就是自毁前程的教科书级别案例。
如果这个事情调查属实,这哥们儿面临的后果可能是三管齐下:
被叔叔带走、学校处分、公务员录用不了。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是行政违法。
虽然偷拍目前在很多情况下还够不上刑事犯罪,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得很清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其次、公务员的工作,估计是没了。
他现在处于拟录用阶段,还没正式入职。公务员录用讲究德才兼备,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录用考察不只是看笔试面试成绩,更要看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情况。
偷拍裙底这种操作,是严重的违背社会公德。
在考察期内,只要被查实,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考察不合格。
江苏省税务局的反应,啪一下,很快啊!已经明确表示在核实。
在目前这种舆论关注度下,招录单位不可能顶着巨大的压力去录用你一个道德有亏的人。
税务局这个金饭碗,估计是端不上了。
第三、学校那边估计也会给处分。
学生有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学校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如果最后给个记过以上的处分,他的学位证可能会受影响。
要是校领导火气大,再狠一点,直接开除学籍,那他这三年的研究生可能就白读了。
而且,行政拘留和学校处分,都会记入个人档案。
在咱们这个地方,档案这东西会跟着人一辈子,这个污点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粘在他身上。
以后他再去求职,但凡是稍微正规一点的企业,尤其是国企、事业单位,调档一看,谁敢要这种人?
大好前程毁于一旦,一辈子的人生轨迹可能就此彻底转向。
我就纳闷了,一个研究生 + 准公务员,这条件找个漂亮女朋友不难吧?为什么非要躲在超市里干这种勾当?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自律问题,心理多少有点扭曲。
这件事里最高兴的,恐怕是那个考场上的第二名,这哥们堪称气运之子。
原本以为这辈子跟这个岗位没缘分了,结果对手自投罗网,硬生生把录取名额给空了出来。
这真是人在家中坐,馅饼天上来。
这位第二名估计做梦都要笑醒,这么幸运的事情发生了,概率真的堪比中彩票。
更新:学校已开除该学生。

税务局的反应还挺快,一旦相关部门调查属实,后续应该会迅速切割,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这个男生还可能要面临着行政责任。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目前看没有散布,但偷拍行为本身已经触法,如果他被处以行政拘留,他的档案里就会留下永久的污点。
这个男的倒也是个奇葩,拟录用公示期本来就是一个特殊阶段,专门留给社会来挑刺的,结果你管不住下半身,跑去超市偷拍女生裙底。
作为南审的研究生,读了这么多年书,参加了竞争如此激烈的国考,最后杀出重围考上江苏省税务局的公务员,说明他的智商是没有问题的。
在现在的就业环境下,这种身份进入职场,几乎就是普通人能拿到的顶级开局了。
可能是以为上岸了,就对法律没有了敬畏,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被当场抓获并要求删除照片,被公之于众。
江苏省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说正在调查核实,会按规定处理,是按照正规流程走的。
公职人员的招录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叫考察,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里,品行表现是核心内容之一。
如果一个人在公示期间,被实锤有偷拍这种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他在考察环节就已经是不合格了。
税务局现在要做的就是走程序,把证据坐实,然后名正言顺地取消他的拟录用资格。
至于这件事会不会对单位的声誉和招聘造成影响,我觉得只要税务局处理得够快、够果断,不仅不会有负面影响,反而能展现出他们招录过程的严谨和对害群之马的零容忍。
公众并不是在怪税务局招错了人,毕竟人心隔肚皮,笔试面试考不出一个人的心理扭曲。
公众盯着的是,在发现这个人有问题后,单位会不会把他踢出去。
如果税务局最后以 “调查属实、取消录用” 结案,这反而是对单位信誉的一次加分。
不过南审现在的处境倒是挺尴尬的,作为母校,培养出一个能考上省税务局的研究生本来是业绩,结果现在变成了负面新闻的源头。
学校的逻辑和单位不一样,单位可以不录用,但学校还要考虑这个学生能不能毕业、要不要开除学籍。
如果仅仅是偷拍被抓,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开除学籍可能在法理上有难度,但在档案里记一个大过是跑不了的。
这份档案会跟着他一辈子,成了他未来求职路上最难翻过去的一座山。
目前南审已经发了情况通报,后面怎么处罚还得看学校研讨会的讨论结果。

所以说,现在的年轻人还是要管住自己,尤其是那些刚踏入职场的年轻人,别觉得私德和公职是分开的。
在职场里,尤其是在体制内,你的个人品行就是你职业资产的一部分。
总有些人觉得自己有能力、有学历,私底下干点猥琐的事只要不被抓住就没事,但现在是全员自媒体时代,每个人手里都有摄像头,每个人都有发声的渠道。
你以为的小毛病,在公众视野里就是不可原谅的污点。
偷拍行为,本身反映的就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这种人如果真的进了税务局,手里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你很难保证他不会在权力面前产生同样的扭曲。
比如说,今天他敢在超市偷拍,明天他就可能在办公室里利用职权搞 x 骚扰,所以这种人在录用前被刷掉,反而是好事。
别觉得这个人可惜,委屈,觉得就拍了几张照片,又没真的伤人,凭什么要毁了他的前途?
其实,他的前途不是别人毁掉的,是他自己亲手为了那点猥琐的快感给埋葬的。
作为一个成年人,规则就是规则,你触发了红线,就得滚蛋。
税务局正在核实,南审正在研判,所有的程序其实都是在为最后的切割做准备罢了。
对于个人来说,我们要管好自己的言行,不仅是在职场,而是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坡县呆了八九天,地铁站广播里有一句印象深刻的话:非礼和偷拍裙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者将被移交警方处理。
通报已出。

那些说不信等通报的,通报来了,被开除学籍,公务员没希望咯
其实蛮难理解这些偷拍佬的。
女生就算穿着裙子,大腿上的肉也会把所有东西都挡住,他们能拍到啥?
但就架不住有的人爱偷拍,他们到底想看啥?
且不说日本小电影啥的了,哪怕他们在购物网站上刷女性内衣广告,能看到的都比偷拍出来的多得多。
难道这些人的内心是纯变态?有人能分析一下这些偷拍佬的心理吗?
明明看不到多少东西,就为了恶心别人吗?
本来就应该正常处罚的事以前太多息事宁人了以至于这次出来个正常处罚很多人很惊讶是吗……
之前还有网友说不怕他报复社会吗,这不以前担心什么报复社会息事宁人搞得正常处理都显得很不正常了。
补个想法,刷到有人说我女我也觉得不至于毁人前途,
这个问题其实我考虑过,如果单纯讨论这件事,有的比较不在乎的人(参考港片黑道大姐性格)也许可以嘲笑他小弟弟几岁了咋不去找个正经对象。
但事情不能孤立了看,选择原谅就得考虑这个人会不会窃喜背后说哇哈哈哈那女的是个 xx 我下次还敢 / 这女的这都能原谅是不是 xx,或者以后别人觉得哦反正女的会原谅我做这个事没啥惩罚,后面其它姑娘再遇到就拿这个出来说你咋这么不大度。甚至可能这人拍了不知道会拿去给谁看说什么。这么想下来实在很难轻飘飘说原谅。
而毁灭前途本质是社会这一块做的不够好,就业形势太差导致受害者只是正常保护自己但对另一边的处罚看着跟要把人弄死一样。但这是女方的错吗?不是啊,这是人和社会的矛盾,被强行嫁接到人和人身上了。
我不认为女方应该默默承担这种社会缓冲剂职能,用自己的权益替不完善的社会机制找补,因为过去几千年证明了单纯承受是没用的。很多男性在这个问题底下说 “不怕他报复社会吗”?而我认为坚持维护自身权利拒绝默默做社会机制不完善的缓冲层就是女性的血性。
有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为什么面对两性关系时,一些男性的姿态始终是畏缩的,不自信的,不断自我贬低,自我否定呢?
这位研究生无疑是聪明的,他考公成功,社会地位也足够让人高看一眼了。如果他大大方方来学校咖啡馆点杯咖啡,聊聊天气,聊聊电影,带个球拍去球馆搭混双,社团开放日、校运动会挥挥小旗子凑个热闹,相信许多女孩很愿意和他说上两句。
但这位偷拍者选择了最猥琐,最卑劣的方式满足对异性的渴望。他一边极度自卑,想着 “我不配”,懦弱且自闭,无法坦然直率地与异性相处,将女孩当成与自己平等,有灵魂有思想有喜好的活生生的人,一边自高自傲,用偷拍裙底的方式侮辱她们,居高临下,把活人物化成一张张模糊的照片(他很可能甚至都不敢看她们的正脸,不知道这些受害者是谁)。
我非常,非常困惑。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不把自己当个人,把女性当成有血有肉的人平等以待,而是压抑、贬低自我,龟缩在角落,在幻想中将女性抽象成一个只供自己羞辱,发泄性冲动的符号呢?
当然是喜提硕升本啊
公务员也黄了
可以这么说吧,就这一下子,他的人生直接从高光到废了,就是这么现实。
考上公务员的时候估计心花路放,不可一世,觉得未来可期,现在恐怕是心如死灰,悔不当初吧。而且他大概率一辈子都无法进入体制内了。
这是人生极大的反差体验,从天堂到地狱,人生极大的痛苦
处理速度这么快,24 小时就开除,我猜测是两种可能:
(1)害怕舆论发酵,学校立即切割。如果拖延或者警告之类的处分,此人还是南审的学生,学校被持续至于外界目光之下。干脆利落一个开除,学校脱身了。
(2)通告里那个 “情节严重”,可能此人手机里面还有偷拍的其他女性裙底的照片,惯犯,抵赖不掉了。其他的还能有什么严重情节呢,他要是贩毒了杀人了,那一天之内也查不清楚啊。
德国迷奸案我就很困惑,其中一个主犯,多次迷晕并强奸自己的女友,并在女友嫁给自己成为妻子后,依旧继续实施了多次迷奸。
我不理解啊,正大光明的亲热,不行吗?
偷拍裙底也是一样的谜,因为很多女生的内裤是 be like:

正大光明去海边和泳池看不行吗?女生的泳裤,布料都比内裤少得多。
都不需要比基尼,国内流行的这些款都比大内裤性感多了。

何况现在我们穿短裙,下面都会有一条:

为啥要去图书馆、地铁、商场偷拍裙底啊,下面都是直接可以外穿的安全裤。
去泳池、海边,健身房光明正大地看啊。
武大事件的真相我说实话我不关心(不用跟我争辩这个),但是其影响力是很大的。
对男生:被诬陷了一定要大张旗鼓的反驳并且报警说对方诬陷,不要想着息事宁人,比如写编出来的道歉信,相当于把道歉的内容钉在自己身上,很容易被扣帽子名誉受损
对女生: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不要心软,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直接报警取证就行了,免得给人留下狡辩的机会,比如一个月后突然反口说自己长湿疹只是在抓痒
偷拍这个事属于治安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一般就是罚款或者拘留。
目前单纯的偷拍行为,在刑法上还没有规定为犯罪。
不过一旦偷拍的人把视频传播出去了,尤其是内容涉及某些画面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制作、贩卖、传播 XX 物品牟利(或者不牟利)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中最核心的一条是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如果最后调查出来偷拍行为严重到被判了刑,那公务员路彻底断掉,没有丝毫争议。
如果没被判刑,只是被行政拘留了,公务员法条文里没有直接把 “被行政拘留” 列为不能录用的绝对条件。
不过录用考察办法里明确要求考察 “道德品行”和 “遵纪守法” 情况,所以这事实成立的话政审那基本也过不了。
从单位录取的实际工作流程来说,既然这个事情已经被闹出来了,只有最后属实,那用人单位完全没有必要冒着风险去录取这一个有 “污点” 的人。
事实上江苏省税务局已经表态正在调查,按规定处理,大概率是凉凉了。
只能感叹,人生有些错误的代价是无法更改的。
这里顺便延伸一下,像公务员、事业部以及一些国企的工作岗位,通常都会有一段时间的公示期。
在公示期有人举报,那就会重新审核资格信息,尤其举报的是生活作风和思想问题。
也许有人觉得自己 “行得正,走的直”,没什么把柄,但下面的几个例子就很有意思了:
某男子在公示期因为考公算命被举报,经单位查实被取消录用;
浙江某大学学生因被同学举报,被 zzb 认定政治素质不及格,最终放弃公务员岗位;
某学生被举报上学期间与多人谈恋爱的。
大部分栽跟头的都是在这一类的问题上,而且通常都是被有心人举报出来的,所以谨慎一点为好。
当然问题里偷拍他人肯定是违法行为,因为这个不能被录取合理合法!!!
只是说人心难猜,学会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规规矩矩不要乱整幺蛾子。
偷拍、偷窥、骚扰、顶人…… 这些很常见。
但是,取证极困难。
如果女方没有确凿证据,直接去对峙,那么轻则喜提 “丑人多怪”、“受迫害妄想症” 大帽,重则喜提 “诬告” 大帽,被全网谩骂围剿造黄谣。
为啥要猛烈的抨击 “诬告”,因为有那些龌龊需求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前段时间知乎看的新闻,地铁上顶女性,被便衣警察当场抓获。在知乎差点就宣扬成 “诬告” 了,好在还是有脑子的人多给骂跑了。
如果不是惯犯,用得着俩便衣警察在那蹲守。必须是俩警察,互相为证,要不然,地铁上拿执法记录仪取证也是不易。一个警察都说不清。
怎么说呢?
女孩子要清醒一点儿,遇到这种事情,要明白,盲目的指出来,很容易被污蔑,正视这种风险。
但是也不该畏畏缩缩,因为惊恐的受害者选择沉默,正是那些人的兴奋点。
应该报警、取证,而不是网上小作文。
证据确凿,不调解,不收钱,免得被污蔑 “仙人跳”。
既聪慧,又勇敢。
一说就是 “诬告的很多”,实际上呢,地铁上顶人,这么恶心的事情,大家仔细想想,真的不好取证,什么机位可以把这事儿拍清楚。
偷拍的人多了,偷拍被拍到的概率却很低,所以才敢偷拍呀!
人渣只是渣,不是傻。
这个故事里的男生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吗?他就是赌大概率不会被抓。
在偷拍没被拍到之前,都算 “诬告”。
现在的女孩子,穿那种大长袍子防晒衣,真的是明智之举。
首先如果事情属实,那我坚决支持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
但问题在于,既然同样涉及偷拍、同样涉及拍摄他人私密部位,那么为什么有的人会被迅速定性、严肃追责,而杨景媛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宣称自己这是在取证而不用受到任何惩罚呢?
所以很多人真正质疑的,其实并不是规则本身,而是规则是否对所有人都能够一视同仁。
**如果属实从行政治安角度来讲,处罚没有多严重,严重的是社会性死亡。**人终究是个社会性生物,不过如果本身脸皮厚也没啥,俗话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属实如果从校规校纪角度讲,看学校的严格程度了,轻的话处分,重的话开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现行有效)第五十二条:学生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等行为,学校可开除学籍。但是这方面学校的自由裁量权很重。从新闻报道来看,目前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正在开会研判此事,处理结果还没出来。
**如果属实从公务员录用角度来讲,这种引起舆论的行政处分,大概率是不会录取的,但是如果被学校开除了,他 100% 不会被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第九条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八)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题外话,有些人就是喜欢作死,在互联网信息如此发达的现在,影视资源很好找;性方面的玩具也很多,你说偷拍个胖次有啥意思?
幸好没有让这种变态混入体制内。
这种人手里要是有了权力,搞什么萝莉岛新红楼还不简单。
从人性来讲,确实有些干部禁不住糖衣炮弹的腐蚀,慢慢就违背初心,走上违法乱纪道路。
可这位是才刚拟录用就迫不及待地违法乱纪,他这被腐蚀的速度也太快了,或者说,他骨子里本来就是腐烂的。
现在互联网太发达了,以前这种事学校都是压为主
现在都是快速切割
这也从侧面反应了武大还处于上个时代的思维里面,南审就不一样了,已经适应了新时代
肖那个事放在南审,你觉得南审会听你这那的?
第一天逼着肖写悔过书,第二天就把你开掉了,当场切割
武大呢?犹犹豫豫,酿成舆情,值得反思
你们说这么多这个男生全名叫啥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唉。。。。所以社死这个说法???
反观武大那个事,没几天双方大名,高考成绩,生源地,还有高中的奇闻,甚至家庭背景都互联网一览无余
调查核查后若属实,取消录用没商量,抬走吧。

网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一个神人,有虐猫的、有极端言论的、有不当涉政言论的、有偷拍的,无论是拟录用公示期间还是试用期,这事一旦实锤,取录的结果是必然。
在网上看到当事人的认错聊天记录,不知来源与真伪,如果是真的,相信处理结果通报很快就会下来。

跟这哥们类似,上次偷拍届的 “同门师兄”,我记的是四五年前湖北工业大学有个大一新生偷拍裙底,当时被被勒令退学。
涉事人的行为如果被核实,税务岗位取消录用后,还会面临学校处分和治安处罚。
如果该生是大四学生,7 月毕业,该问题经南京审计大学专项工作组调查后,可能会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被开除学籍。相关处分材料永久存入个人档案,材料中会有非常详细的处分事由,包括偷拍的前因后果。
这套处分结果下来,不仅这次的岗位取消录用,以后也基本告别所有公务员、事业编、央国企等泛体制内就业方向了。
除了学校的处分外,该生偷拍的行为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 6 项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学校处分 + 治安处罚 + 公务员取消录用,一次就能见识到自己能闯多大祸。
5 月 12 日半夜 11 点,官方通报,涉事学生被开除学籍:

学校处理迅速,对偷拍骚扰行径绝不姑息,下一步就是公务员取录了。
我是 @李亦辰,体制内答主。懂公考,更懂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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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偷拍坐实,基本就是这样。
1。公安机关方面
拘留五日
2。学校
3。录用机关
取消录用
4。未来
与体制内基本无缘
5。案例
臧某与上海健康医学院开除学籍处分一审行政判决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3)沪 0106 行初 451 号
原告臧某,男,2000 年 7 月 18 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
委托代理人汤某,某某律师事务所 1 律师。
被告某某学院 1,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吴某,院长。
委托代理人于某,某某学院 1 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
原告臧某不服被告某某学院 1 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线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臧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汤某,被告某某学院 1 委托代理人于某、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某某学院 1 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作出上健医学工〔2022〕某号《关于给予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认定原告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晚在校园图书馆尾随一女生进入公共厕所隔间,并用手机在厕位空隙进行拍摄,被某某局 1 某某局 2(以下简称某某局 2)处以 “行政拘留 5 日” 的行政处罚。**被告认为,原告作为预备党员却在公共场所偷窥偷拍,实施侵犯并且删除证据,没有主动投案,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以及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处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臧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原告臧某诉称,原告系某某学院 1 药学院某级中药学(高职)班注册在校学生。2022 年 5 月 27 日,因原告在学校图书馆厕所内实施侵犯隐私违法行为,某某局 2 于 6 月 20 日决定给予原告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同年 6 月 22 日,被告作出处分决定。原告对处分决定不服,先后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某某委员会提出申诉。原告认为,第一,被告做出处分依据的事实认定不清,缺乏证据,与公安机关调查的事实不一致。某某局 2 查明原告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 13 时 50 分许,在厕所内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但被告在处分决定中查明的是原告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晚实施了违法行为,具体情节为原告尾随女生进入公厕隔间,并用手机在厕位空隙进行拍摄。该情节是否与公安机关查证的事实一致,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佐证,被告并未提供相关依据。第二,被告做出处分适用的依据不准确。《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本案中原告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仅处以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一般情节,并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性质恶劣或情节严重。第三,被告在程序上多处不按法律或规定要求执行,未充分保障原告各项申辩权利,仓促、贸然做出错误决定。一是原告就行政处罚决定仍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被告却在行政处罚决定出具次日,就迅速做出了处分决定,该行为实质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二是被告在处理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查证、移送、上报和审核,也未在做出决定前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更没有学校工作部组织和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或申辩,严重侵犯了原告陈述和申辩权,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三是被告在复查原告申诉过程中,事实调查不清、依据审核不严、程序适用不当。四是原告主观上是临时起意而非蓄意,客观上也未对受害人造成实质上的侵犯和侵害,危害程度较小。被告作为育人机构,处分决定显属处罚过当,违背了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应予纠正。综上,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处分决定。
被告某某学院 1 辩称,被诉处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有原告的自述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证明,处分决定载明的违法行为时间系书写错误。原告的行为属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情形,被告听取了原告申辩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程序正当,适用依据正确,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臧某原系被告某某学院某级学生。2022 年 5 月 27 日,因原告涉嫌在图书馆女厕所使用手机拍摄,被告药学院叶老师与原告进行了谈话。2022 年 6 月 20 日,某某局 2 作出沪公浦(周东)行罚决字〔2022〕某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原告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 13 时 50 分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厕所内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原告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该行政处罚决定,原告未提起复议和诉讼。2022 年 6 月 20 日,被告药学院向学生处出具报告,建议给予原告开除学籍处分。同日,被告学生处对处分建议进行审核,同意给予原告开除学籍的处理。2022 年 6 月 21 日,被告向原告及其父亲发送短信,告知拟对原告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若原告未提出主动退学,将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当日,被告学生处老师与原告及其父亲、哥哥召开腾讯会议,就拟作出的处分决定听取意见。2022 年 6 月 21 日,被告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同意给予原告开除学籍处分,法律事务室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2022 年 6 月 22 日,被告作出被诉处分决定。原告向被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决定维持处分决定。原告再向某某委员会提出申诉,某某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复核决定维持处分决定。原告仍不服,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以上事实由自述记录、谈话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议报告、会议记录、短信截图、会议录音、情况说明、会议纪要、审查意见、处分决定、复查决定、复核决定、《学生手册》、《处分条例》等证据、依据以及当事人的庭审陈述予以证明。
本院认为,《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据此被告具有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法定职权。原告的自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材料均可以证明,原告在校内实施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并被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事实。根据《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原告认为,其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仅处以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一般情节,并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性质恶劣或情节严重,亦不属于《处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本院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涉及的情节判断,系公安机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时进行裁量的基准,而《学生管理规定》、《处分条例》所指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是对学生违纪行为性质的判断和评价,两者并无关联性且本质不同。被告综合考虑原告实施行为的时间、场所、学生组成、后果影响等因素,认定原告的行为属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情形并无不当。被告在作出处分决定前,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听取了原告及其家属对拟作出的处分决定的意见,原告亦表示对处分决定进行了申辩,后经合法性审查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最终作出被诉处分决定,程序符合规定。需要指出的是,被告称处分决定记载的违法行为时间为 5 月 27 日晚系笔误,虽然该笔误不至于影响处分决定的合法性,但被告仍应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臧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原告臧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马金铭
审 判 员 刘 菲
人民陪审员 董振芳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法官 助理 王昕煜
书 记 员 张 静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幸好还在公示期,要是被录用了,那时就是一个批评教育了。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的规定: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是考察核心内容,该行为一旦查实会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而且可能面临 5 年内甚至终身禁考的可能性。
学校方面一旦查实,可能面临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这一波,是光速切割啊。
仅次于之前的那个开学第一天偷拍女同学,然后被直接开除的。
这个属于是更离谱,在拟录用阶段,直接自己把自己开盒了。
这个肯定也无法再进行就业了。
开学第一天,就卷铺盖走人,而且是那种无颜见江东父老的丢人。
以后家乡父老提起来,xx 家这孩子怎么好好的退学了?
为了性,不要命!
好像是因为在学校拍女孩子裙底,这听起来像啥。不仅自己脸上没光,父母也跟着丢人。
简直是丢人现眼,而且是社死那种。
虽然如此,但该名学生确实也很过分。
窥隐癖,露隐癖不仅仅是一种性恋的不正常行为,而且因此引发的偷怕群体,厕所偷拍更是一种可耻的违法行为。
而且,自手机诞生以来,这些应该属于全球问题了。
偷拍群体不仅仅侵犯个人隐私,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吃一个行政处罚,可就丢人了。
校园色狼,地铁色狼,公车色狼,都是如此。
据韩国 YTN 电视台 12 月 1 日报道,韩国首尔东部地方法院法官 A 某,因在地铁上偷拍女性被检方起诉,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处罚决定,对 A 某处以 300 万元韩币 (约合人民币 1.8 万元) 罚款。
报道称,韩国检方 11 月 15 日向法院提请对 A 某处以 300 万韩元罚款。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后以书面形式下达了对 A 某的处罚通知。
据悉,A 某的父亲为韩国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的重量级议员。7 月,A 某在首尔地铁中偷拍女性身体部位时被当场发现,当时 A 某手机中有 3 张偷拍照片。
那么在我国来看,在厕所 / 地铁 / 校园偷拍别人裙底,那也是要被当场抓起来住看守所的。
所以,耗子位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后续来了,这次直接开除了学籍,学籍开除了 gwy 自然也没法录了,这比政审不过更狠

有些人把这件事类比杨景媛事件来洗地,这纯属是装傻,故意混淆视听,二者的拍摄行为性质完全不同。
一个是拍摄穿着外裤的裆部,一个是拍摄裙底,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有外裤完全遮挡,拍摄不到隐私,后者是直接能拍摄到他人内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 条第(六)项规制的是 “偷拍他人隐私” 的行为,不是所有拍摄他人的行为。不然照这些洗地人的逻辑,我拍摄张三,他穿着外裤,拍到了他的裆部,我就成侵犯他人隐私了?
而裙子则完全不同,直接能拍到内裤,要类比,也应该是类比把手机伸进裤子里拍摄的行为,而不是隔着外裤拍摄的行为。
当然,为了洗地的这些人是主观上知道二者区别,还故意混淆视听、偷换概念的,这些话说给他们听也没用,毕竟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这是说给路人听的,希望路人不要被这些言论忽悠了。

他现在还处于拟录用阶段,不是正式的公务员,所以取消录用资格并不难,如果他已成为正式公务员,想直接开除他的公职就很难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 6 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体检;(五)考察;(六)公示;(七)审批或者备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故完整的录用顺序是:公示 → 审批 / 备案 → 试用 → 正式任职。他还在第二环(目前公示期已经届满)。
公务员试用期的规定如下,有 1 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要考核,考核合格,进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所以说该男子离成为正式公务员还有至少 1 年的时间,现在他涉嫌治安违法,且引起巨大舆论压力,取消他的录用很正常的事情。
现在只要公安介入调查,看他手机里到底有没有偷拍裙底的照片(比如仍然在回收站内),如果已经被彻底删除,恢复一下数据,这个案件就很好认定了,他很可能会被行政拘留,因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 条第(六)项关于 “偷拍” 的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 39 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
第 40 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
第 41 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
如果成为正式公务员后,治安违法一般不会予以开除,但是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不等的政务处分。而涉嫌刑事犯罪则分情况处理,过失犯罪且刑期不超过三年的话一般也可以不开除。
比如这个案子中某处长因猥亵被行拘了十二天而并没有被开除公职。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 14 条规定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还有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那就是他被取消录用以后,后面的人能不能递补,名落孙山的人还有没有机会?实践中各地操作不同,一般是不会进行递补。
比如河南省南阳市公务局 2023 年发布的公告表示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基于举重以明轻的当然解释原则,拟录用公示期届满在公示之后,则更不可能进行递补。

而安徽省的公告则是保持了一定的灵活性,有递补的空间。“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但是,由于还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所以实践中主动提出递补的积极性不大、最后递补的可能性亦不大。

更新:目前该偷拍者已被学校开除。依据是校纪校规,还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52 条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好像都靠不太上。
一般学校对于这种行为可能要等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然后依据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再予以开除。” 再予开除。
不过话又说回来,学校是有自主权的,不一定非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除学生,一般校纪校规肯定是要严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所以依据校纪校规开除的话也没毛病。
我发现有人把这件事类比杨景媛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52 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不知道有些人在嘴硬什么
通告都出来了…

为什么这么多人说是公示期别人想搞他,说他不可能这么蠢在公示期搞这种事
其实公示期已经过了,4.27-5.6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的通报,事情在 5.11 开始在网上发酵,原主才开始在网上发帖,就是等公示期过了之后才开始。

还有很多人说小作文,诬告的,别的不说,偷拍这点没跑了,在一开始发的贴子中,原主也指出,男生承认偷拍并道歉,让他删除了偷拍的照片,现场也有人目击,发生在超市,大概率有监控拍到,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后面的通报,也是情况属实并开除学籍

想啥,只要行政拘留
入职了照样开了。
你乎就能找到 pc 被抓后开了的前 gwy 的忏悔。(当然有些人除外)
还入职免死金牌?震惊。
恭喜开除🎉
我一点不同情这个男的,包括另外一个学校被抓包的那个偷拍男生。
所以,偷拍的人该严肃处理。而诬陷他人偷拍的杨景媛,更应该被严肃处理,这才合理。
如果诬陷他人偷拍,毕业论文千窟百孔的杨景媛都可以美美的毕业,为什么偷拍的男生要被开除或留校察看呢?
所以一旦出现犯罪者,第一时间报警,不要接受调解,不针对性犯罪,任何犯罪都是如此,固定好证据
本质上这个处罚我其实觉得没啥问题
我觉得有问题的是
为什么杨景媛偷拍男生两小时,还把偷拍视频放到网上网暴
她为什么没有被开除学籍?
做题家压抑也算是标配了
细思极恐的是他只是恰巧遇到在公示期翻车这样的机缘巧合。那如果他没有做出这么出格的举动或者没有被抓,他是不是就成为一名掌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了呢?过些年甚至成为大权在握的干部?
所以没必要神话任何岗位,你永远也不知道某医生 / 教师 / 警察 / 公职人员内心有多肮脏
真的难以理解这种自毁前程的行为
偷拍裙底这么腌臜的事情,做了有什么爽感???
爽在哪里?
学校已经开除了。
考公考编也别想了,这种货色必须永远禁考。

属实哦,这下还看有没有什么回答在狡辩
太压抑了。承担治安管理处罚 - 行政拘留;学校还要开除,研究生学历无了。
这几年,我也审批过三四起偷拍的,主要是在女厕,透过挡板下的那一小截空隙。询问笔录中谈到主观犯意时,几乎都陈述,单身太久或者太久没过性生活之类的。对这种无比压抑的人群,我一般都还怀疑是不是有精神病之类的,审批之前问一下,避免批完之后,家属带着精神病证件来…

对比到这个案例的研究生,他去 pc 被查到后的代价太大,特别是 95、98 的玩法。如果是 92,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比如一些反电诈法第 38、44 条的帮信、出租出借银行卡,身份是在校学生的情况下,像我就一般倾向于给罚款,而不是行政拘留,尽量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以教育为主。
而 95、98 和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几乎都要拘留起步,就算现在治安法有了第 21 条(认错认罚从宽)这种自由裁量权很大的条款,也难以违背惯常做法。而这种事一上称,就有了被退学的可能,比如之前新闻里的复旦大学的学生吧。
体制内公职人员的代价也很大。去年某经济发达、法治建设较好的省份,就有几位同志因为玩了 “裸嗨场” 而被 KTV,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就报送到了某部长那,加之该省份此前出过更严格的规定,甚是可惜。在过去,是难以想象这种小事也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当然,此处小事是相对来说,裸嗨场都达不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地步。
对这些代价太大的人群,我的建议是,找女朋友。即使道德方面松懈一点,脚踏两条船也只是道德风险,没结婚之前都不会有纪委介入。
说到女朋友,女朋友身份相处可以很有效防诬告。至于怎么防诬告,看我其他文章吧。
代价太大,直接被学校 KTV 了…

但杨景媛为什么不开除?
同样的都是偷拍裆部。
毕竟女性裙底也有裤子遮住隐私部位的,男性也有裤子遮住隐私部位的。
不能双标嘛。
当前社会,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男女标准不一致,这就是赤裸裸的双标。
公平,公平,还是 TMD 公平!

我看到别的回答评论区有人说这俩不一样,那我给你们讲讲这俩一样的地方。
杨景媛偷拍男性裤裆与男性偷拍女性底裤的共同点:
1. 法律性质一致:均属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两者均违反《民法典》第 1032 条、第 1033 条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未经同意拍摄他人身体私密部位 ;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 6 项,可处 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10 日拘留并可罚款 ;若传播偷拍内容,还可能侵犯名誉权、肖像权,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相关条款 。
2. 行为特征同源:秘密拍摄 + 侵犯身体私密领域
都是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以隐蔽方式拍摄他人身体隐私部位;都突破了个人身体边界的基本尊重底线,属于影像性暴力范畴 ;拍摄手段相似(如手机偷拍、低角度拍摄),均试图获取他人不愿公开的身体私密信息。
3. 主观均为故意,且带有不当目的
杨景媛偷拍后用于诬告性骚扰,男性偷拍底裤多为满足性癖或牟利传播 ;两者均明知行为违法违规,仍主动实施,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不存在过失可能。
4. 均造成受害者身心双重伤害
受害者均会产生羞耻感、安全感丧失、心理创伤等情绪反应;可能面临社会评价降低、隐私泄露后的二次伤害(如网络传播、恶意评论) ;对个人生活、学习、工作造成持续性负面影响。
5. 均破坏公共空间秩序与信任
两种行为都侵蚀了公共场所的安全感,让他人在公共空间中感到被窥视、被侵犯;加剧性别间的不信任,强化对立情绪,破坏社会基本公序良俗。
不能说女的犯罪就从轻,男的是受害者就让人忍气吞声。
怎么一个个对这玩意这么有吸引力???
困惑,
之前钱小豪也是,偷拍女性裙底,事业唧唧了。
南京审计是个普本,不清楚他是不是审计类专业,以后是不是要进企事业单位。
因为私企小公司一般用不上审计这个岗位,无论是企业养内审部门还是雇佣外审部门。
最轻松去向就是企事业单位。
话说回来,这地方到底有啥吸引力???
哪位能给在下解答一下
不是,有没有人来解释一下?这有啥好看的?一直理解不了偷拍裙底的那些人。
单纯好奇某些部位?你都读到研究生了,难道不会找资源吗?
寻求刺激?那为什么不选择偷偷露出呢?
属实理解不了啊。
现在看到这种新闻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证据呢,证据链是否完善。
我实在是不理解
看了视频男生建模没问题带个眼镜挺正常的,又是拟录用公务员,找个女朋友应该是不难的
还有最近德国爆出来一帮性犯罪的高学历(有几个也不是找不到对象的建模也不知道为啥干这个,只能解释为做题压抑又扭曲)
学校有自由裁量权,不管是不是有些人觉得的处理过度
都是那句 “勿以恶小而为之”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将付出怎样的代价
压根别干这事就完了
希望这哥们报复的时候不要波及无辜的人
开除是应该的,一点都不过分,只是留校察看也太轻了
我读大学的时候也有偷拍的事,在西南的某末九
寝室的厕所在阳台,门挨着栏杆,听说是在一楼绿化带旁边把手机从门缝底下塞进去偷拍人洗澡,被抓到还狡辩说是手机掉进去了,一看相册就是偷拍
那几个校友很机智啊,让他写了道歉信再报警抓人,不然不报警真被学校忽悠忽悠压下去了
已经到硕士了,马上要当公务员了,还不能理性控制自己的行为?
已经 20 多了,不是几岁的小男孩,学了这么多年书,还在小头控制大头?
小孩子如果偷看裙底,会教育,批评,写保证书。
你一个成年人,什么后果不清楚???
当然,不排除它是基于理性思考,衡量过后果才实施的,也许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就喜欢在法律的边缘蹦跶。那既然想追求刺激,那就去拘留所体验吧。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成年人了,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的评价是,这根本不是流氓,是变态。
因为,一个正常人,怎么会想看裙底?!
南京审计已经回应了:开除学籍
加上社死,这辈子凉凉了
这件事证明了我国政审制度的必要性——从源头规避了 “萝莉岛” 的出现。
正如高票所说,他们这种偷拍裙底的行为,是健康人无法理解的,这可能与每个人的快感系统有关,我们不能歧视,而是应该尊重各种 XP。
但是尊重少数 XP 的同时,也不能让拥有这些 XP 的人进入特定岗位。因为如果这些人掌握了权利和社会资源,他们腐败起来的危害,要比普通人的腐败行为大。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公务员有道德要求,这种要求不仅仅是新中国的,而且是自古以来的。但是这种要求,正在被西方文化所冲击,很多人从各种角度,想要冲破这些他们眼里的 “束缚”,比如讨论 “犯罪分子的子女能否考公”、封存、废死等。
这张图片不能证明男方在偷拍
只有在他手机里搜到了,相关的图片,才是有力证据。
南京审计大学做的很对,及时开除,点赞。
那个男生自己干了蠢事,也付出了代价,没什么好说的。
希望以后高校,甚至包括体制内都能学习一下,无论男女,遇到这种情况就直接开除,社会风气能好很多。
很好,考上公务员了又怎么样?
道德败坏就换下一个更有能力的人上。
你们觉得一个偷窥狂能为人民服务吗?
有一说一这个人是坏,但是又坏的不够聪明。一开始被抓住了就乖乖承认删除照片,后面又小红书上道歉落人口实还以为对面会大发慈悲。
如果死不承认对方也没有明确证据能证明他偷拍,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警方也不能随意查看手机。
大多数小镇做题家社会都没怎么接触过,没这个能力还敢违法犯罪,说明实在是压抑的太厉害了。
有因必有果,要违法就要承受违法的代价,凡事三思而后行,规范自己,好好做人吧。
但你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 其实已经有一窝了
实锤了,为什么我觉得惩罚过重了?之前我们学校发生过比这还离谱的事情,也没开除,难道是因为现在网络太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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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发出来的照片看,完全偷拍不到
我是女性,和部分人的看法一样,不怕被骂,我觉得学校处分过激了,公务员取消录取做惩罚是应该的,但是研究生也取消就没必要了,光速切割只能说明学校缺乏对学生的责任感。
事先说明下我不喜欢男生裙底偷拍这种行为,但是我见过的 25 岁左右正是血气方刚的男研究生,可能是性压抑了,不少人都有类似的行为,只是周围人宽容,就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我 21 岁本科毕业实习,在山沟里的农业基地做实验,和师兄师姐同学约 10 个人租住在农村自建房里。当时 24、25 岁的两个师兄普遍喜欢开黄色笑话,比如谁一夜几次、抱答我等等,师姐也笑着应和,但他们只是嘴上说说,我刚开始觉得不舒服后来也习惯了。其实这俩个师兄说归说,但实际人挺好,给我们说他们的就业考研经历,说植物保护就业不好,让我们准备考公、或者跨专业考研。
后来有个临时调到我们基地的别的学校、研究所的男研究生,说话很恶心,当时我和师姐做一个实验是昆虫生命周期实验,定期往透明盒子里关几十只虫,看温度等因素对产卵、虫存活率的影响,有一次他看着几十只关在一起的虫说真羡慕,人也能这样交配就好了,还是带点病娇扭捏的语气说的,感觉有点变态,师姐见的人多,也可能为了维持同门关系,跟他们都能聊,我和我同学心里讨厌这个师兄,我没怎么跟他说过话。
上本科的时候,有个男同学长得很白净,个子有 175,但是说话行为性格像女生,比如经常跟女同学聊八卦、电视剧,半斜着身子站着,撩一撩头发,说话语气像女生,做事也有点小计较。这样的男生虽然不符合我审美,有个别老师说他太娘了,不喜欢他,但大部分同学都挺包容友善的,他学习可以,想事情的周到,还经常帮班委出主意。我觉得这种就属于人性格的多样性。
那个说话作风变态的师兄,恶劣程度我觉得和这种偷拍裙底的类似的,如果没有法律约束,他真有可能做他说的事,但那个师兄没有任何被处罚,周边没人举报他。学校对这种人应该发现后先教育,而不是不教而诛。
另外这个男生我觉得是被嫉妒他的同学尾随举报了,如果我拍到一个偷拍的人,会向学校举报,但不会翻出来他考上公务员的事发酵到网上,这么做应该是特别嫉妒恨他的人。大二时我的银行卡里刚被打了 5 千奖学金,然后我背着银行卡、身份证、饭卡去图书馆,包放外面 1 小时,出来包里所有卡都丢了,如果不是认识我的人跟着我,感觉不会时间、地点卡的这么准确。
补充下,如果我是被拍的女生,我会很讨厌这个男生,但不会毁他的前途,可能是因为我刚毕业时见了很多更过分的 30 多岁的男的习惯了,比如找工作有男的暗示我晚上陪睡就能去他公司,还有我坐车被男的堵在角落要电话,然后打电话说要去我家,当然我赶紧把这俩人删了。还有我去上班单独给我指导时搂一下我背的老板,我干了一年辞职了,干这么长时间是因为这老板工作上啥都教,别的公司的男上级没有这样,但是看我们刚毕业的人跟看空气一样冷漠,让自学,善恶没有明确界限。他们心术不正,对我心里有伤害,但是身体上没实质伤害,这些我当时哭了几天就该干啥干啥了,十几年前没见过这么男女对立,我还是觉得没必要鱼死网破,大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人可以通过教育改进思想行为的。
评论不看了,网上特别是知乎里男女对立真严重,我觉得还不如有的新闻平台公正呢。凭舆论给人定罪,学校责任呢?法规呢?这个男生如果作出极端行为,比如自杀了,是不是又一边倒同情男生了?我说几句中立看法,就是不同情受害人,伪装女性了,真是醉了。看男的聊天记录,网爆这个男的还不是受害女生,是拍照的第三人遇到事情不走流程,当自己是夜神月了?一上来不说观点骂人的,家教不好,不至于被咬了我再咬回去。
最后说下,不是为了让男女相互理解,说明很多年轻男的都有性需求要发泄,女的见到变态心理别受伤别当回事,我才懒得提 10 来年前的事情。男的 20 多岁要不就是谈恋爱,发泄到对象上了,要不就是发泄到黄色笑话等方面了,这个男的是思想偏差了,让人讨厌但是罪不至被网爆和取消学籍。学校里对这方面思想认识教育太差了,这男的心理有问题,曝光的人也不是善类,追究原因是多方责任,不应该网爆这一个人。
没有洗白的意思啊,这个男的如果坐实了偷拍那他确实是个傻逼。但是不懂就问,单偷拍一项罪名就能达到开除的标准么?纯好奇,有人能给我解释一下么?
核实了百分百取录。甚至学位证毕业证都悬了。记入档案,以后所有体面工作都无缘了。本来大好前途上岸,相亲市场嘎嘎乱杀的,有的是漂亮妹子排队挑,现在成这样了,活该。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性压抑男生在现在的版本还真没啥好办法。不掌握网上冲浪的方法,就会成为这种极端 XYY。
更新,已开除,这下背上处分,学位证也没了,gwy 也马上要被取录了,还剩下本科学位,出来老老实实打工吧。
有疑似舍友的人出来喷他,但是是 qq 截图也未被证实就不贴了。只能说表述出来的很符合会偷拍的人的画像。
超雄,见不得别人好,喜欢搞小报告,这下压抑的把脑子给搞坏了,考的上公的智商不差不过品行这种东西就很难讲。这事其实不如老输记的故事有趣。
如果这事是真的,很好奇如果咬死不认,硬说手机只是自然位置放在那,好像也没别的证据能佐证了,让他删照片的人应该会留有一些别的证据吧。
学校反正已经处理了,我是觉得这也不是啥大事,按规章处理就完事了,谁让他考公公示了呢,不公示再加上自己不求饶嘴硬还有点转机。倒是乎乎纯打拳的糖人太多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幸亏没上班呢,要不又给公务员队伍抹黑
1、这个事情爆出来的时机很怪。
2、从站姿上来看,男生下巴应该非常接近女生肩膀的位置了。这个姿势。。。我一个男生都受不了陌生人这么接近我。
可以跟朋友试一下,如果你的朋友拿着手机给你看东西,而你右手正好拿着手机,此刻拿手机的姿势跟该男生是非常像的。
3、文章前后矛盾,前面说朋友制止让人删照片。怎么跟后面教别人的步骤不一样呢?甚至还让人删掉证据。。。
4、发了两遍,渴望推流。在报警和报学校之间选择了报小红薯。。。
5、感谢评论区提醒。该女生说的是照片。但是该男生拿手机的姿势触摸不到屏幕拍照键,甚至快捷拍照键也碰不到。
这件事做局可能性很大。如果是诬告的话,希望学校也能严肃处理。
对小作文一点不信,看官方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出来前,不下结论
等等后续,希望不要又是类似武大杨某某的事情

“疑” 就往出发?
试用期过了这么干我信。体制里面也有奇葩。
我政审期间,过马路都不敢闯红灯
让子弹再飞一会。
神了!在这个帖子下面还可以看见造谣受害者是外围的!真是大开眼界啊!
———震惊的分割线———
你们都发啥了?我这儿好多评论已删除。好了好了,不要与非正常人做无谓的争执,peace and love🥰
开除 / 介入调查速度过快以至于湿疹没来得及长出来。
在吗同学😭我爸妈年纪都大了,因为这件事毕业找不到工作,我真的完了😭真的非常抱歉,我真的知错了,麻烦你删了或者暂时隐藏吧😭如果你能联系到当事人的话,我也可以当面给她道歉😭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饶过我这一次吧😭我们好好谈一下可以吗😭拜托了😭😭😭
这样传播下去我真的会完,放我一条生路吧,求求了😭真的拜托了😭以后不会来这里了,也不会在其他地方做这种事😭🙏🏻
——顾振佳《偷拍圣经》
杨景媛承担了哪些责任?
已经开除学籍,门面拉满,成了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网络端报道对象,值得吹嘘一辈子啦。

网传南审本来要捂嘴,辅导员发通知叫学生不传播不谈论,要是能捂住,公务员队伍就多了一个害群之马。
但是经评论区多位南审同学亲自讲述,并未接到该通知,因此真假存疑。

闹大了,上热搜了,光速开除,顶格处理。
处理方式首要目的为了舆情,维护学校形象。
不得不说,这波处理实在是公关典范,有力扭转了先前网络上学校包庇偷拍分子的形象,评论区大赞南审处理妥当,用不了几天就能下热搜。
乎友似乎挺为男生打抱不平的,嗨,压低乎商业估价的人类啊。

想到上海徐汇中学那个,女生偷拍男浴室,男同学集体道歉
很好,立刻报警👍。
否则时间久了会有人洗地说人家手机就是那个姿势,然后慢慢往揭露者 / 受害者身上引,最后来一场诬告警告辱女网暴的狂欢
ps:不是,这个偷拍的已经被开除了,这也要洗吗🥸🥸我还以为知乎多的是理性的体面人(我也没豆瓣,我还搜了下生活组是什么…)
该问题回答区再次出现了大量洗白杨某媛的回答和评论。
另外,杨某媛偷拍倒是证据确凿,为什么没有受到惩罚呢?
另一个偷拍的杨景媛怎么处理?
真的服了,垃圾人,占用公考名额
估计这男的没什么家底,开不出三个月后的湿疹证明。
还有看见没,碰上这种变态,当场抓住 然后保留证据直接喊保安或者报警送他吃拘留饭,别心软,心软了倒霉的就是你了。
建议学校和单位参考杨景媛处理
这个行为跟杨景媛的偷拍有什么区别?
没有附带诬告?
幸好女生当场报警了,不然三个月后男的又要长出湿疹倒打一耙了🤣
二更:怎么 bro 能发图,我发的掏掏诬告武汉大学败诉的截图一个都显示不出来,知乎你好爱掏掏
三更:有不止一个男的在评论里以及私信里气急败坏地骂我是⌚️子, 招娣,为安妇,并且拉黑我不让我回消息觉得自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可见维护掏掏的 C99 素质如何🤣嘿嘿,我就是要一直说真话,你们继续气的叼飞🥚炸吧~
四更来啦:
,掏圣信徒诬告我 P 图啊?你的手也长湿疹了,不受控的只能造谣吗?我也是像小明掏一样香香软软的小蛋糕呀,求求你不要诬告我了,求求你了,不要诬告我😭😭😭你能不要东扯西扯,告诉我你为什么诬告我吗,我真的很害怕!
没有明确证据,一律视为诬告!
bro 也是成功研升本了,美美下岸,点一首《一路生花》吧
这种像杨景媛一样偷拍异性私处的货,就应该严肃处理,公务员这个肯定是别想了。
另,一切的前提都是查实。
杨景媛是吧?南京审计大学不处理?
怎么大学动不动就要开除学生啊?
寒窗苦读十几年好不容易快毕业了给出个一纸开除学籍的处分通知,听说还通过了公务员考试,这年头考过公务员的含金量不用多说了。
还有什么偷拍,不就是拍个照怎么还涉及隐私了?大街上走着路人拍个照就拍个照是了,就是把我自己照上去了我不会追究什么。
一定是围观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火上浇油,隔岸观火。如果有一天事发生在你自己头上了可别怪别人不给你说话。
建议这男的开个湿疹证明,三个月后再开,就说当时湿疹犯了,正在用手机检索预防湿疹的内裤款式
冷知识:这位同学的 gwy 名额不会顺给景媛。
如果你认为上不了公是对这位同学的惩罚,那么景媛已经受刑好几年了,有罪无罪不重要,重要的是景媛的下场和这位同学没什么区别啊,如果景媛无罪那么这位同学同样无罪,反之亦然啊。本质就是一根筋两头堵,而且别低估集美互害雌竞的劣根性,每个集美都得有一个心关那就是其实你一点都没爱女。
证据呢
没有证据一律鉴定为诬告
有证据我也不批评他。看给人小伙憋成啥样了
这个男的处罚是不是有点太严重了?偷拍事件,固然有错,但是学校为了平息舆论,以校内开除学籍顶格处罚来惩戒这个男生。有点过于草率了,应该要给予男生申诉和辩解的机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偷拍可拘留 5–10 日 + 罚款,这比论文造假处罚还严重,这背后没有人推波助澜,我感觉不太可能的。一个校内事件,能够让全国人都知道,甚至都惊动了新华社、央媒,而且偷拍者的姓名、学院以及学院辅导员全部知道,这个真的想把这个男生往死里整,以国内的包容性,这个男生这辈子毁了,一点都不给这个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
南审本身就是女生占比偏高的院校,春日里校园繁花环绕,到处都是精致打扮、气质清新的姑娘,花香混着淡淡的香水气息扑面而来。满眼都是青春靓丽的风景线,朝气蓬勃的男生身处这种温柔又养眼的环境里,确实很容易心神荡漾,定力稍弱一点都很难扛得住这份春日温柔诱惑呀!🤭🤓
处罚有依据、舆论有放大代价很残酷。偷拍者确实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但全网人肉、网暴、牵连无关人,也超出了合理边界。
有严格证据链吗?
武大杨景媛可还没死呢
证据呢?那个鞋上藏 “摄像头” 的人,最后工作确实没了啊!
但是鞋上亮片就是摄像头吗?
我们需要的永远是证据,证据链齐全,该怎么批判怎么批判,如果没有确实证据,请学新闻的闭嘴!
等证据吧,别又是诬告的。
对小作文一点都不信。
需要看全部证据才能下结论。
你说他脑子有问题吧,他硕士
你说他脑子没问题吧,公务员拟录期间偷拍裙底…
想了半天没答案,我只能搬出 “这是何等的性压抑” 来了…… 实在是无话可说……
😂😂这种人进了公务系统,肯定也会行偷鸡摸狗的事情,做贪污受贿的人。
说实话,要是没有曝光出来,这个职业里面又会出一个败类了。
除了众所周知的杨景媛,发几个合订本。其中一个还是女性偷拍女性,性质远远比这个恶劣的多,仅仅记过处分
福建高校一女生连续 9 个月偷拍室友私密照发男友,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如何看待此事?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如何看待上海徐汇中学女学生偷拍男浴室,男同学向老师举报反被说气量小?
如何看待西南医科大学回应「女生偷拍男寝」事件:「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需了解情况可来电联系」?
实锤偷拍还有什么好洗的呢?支持南审的决定,留校察看是仁慈,开除学籍也不为过。所有的决定都是自己做出的,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在我朴素的价值观里,只有偷拍者才会为偷拍者共情,只有偷拍者才会为偷拍者辩驳。
读研三年,归来仍是本科生。总之要考体制内、国企这种是不用想了,至少好几年没机会。至于民营企业,夹着尾巴做人,不抛头露面可能没问题,但也要惶惶不可终日了。希望他日后在不得安眠的日子里,能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偷拍。
也警告任何偷拍者,特别是像他这样喜欢偷拍别人隐私照片(如裙底)的,时代正在改变,偷拍要付出的代价比你想象的重一些。
开除是应该的,严明校规校纪没有错,如果说毁了人一生,那也是偷拍的一念之差毁了,公共场合真偷拍女生裙底,还有啥可说的。
南京审计大学没做错,国家公务员录用取消也是应该的 ,距离毕业两个月不到,可惜了 20 年的努力。
网友同情他,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是正常的,没有什么责任。
所以这样反衬杨景媛的行为很诡异,在图书馆桌子底下偷拍对方疑似滋味行为长达两个小时,如果是个男的拍女的,这不是变态吗?而且对方根本没注意到杨在拍自己,拍了两个小时。。。这说明肖对杨毫无兴趣可言。如果对着是自己意淫对象两个小时之久,那么对方一颦一笑,呼吸之间都会让自己怦怦心动,而肖就是个受气包,根本没注意到杨同学哇。。。而且结合杨长期性压抑微博言论来看,喜欢偷拍的人,都是现实中得不到满足的而扭曲的。
希望大家汲取教训,洁身自好,杜绝公开场所偷拍敏感部位等不雅行为。。。
拍照曝光的那个人,要谨防被报复了。
当一个人触底或者无所畏惧了,或者你把他一切毁了,很容易极端报复了。
如果按照网络消息来说,首先硕士毕业需要一定时间和努力成本,其次当事人之前求了很久拍摄曝光的一方,也说明了自己家庭困难,父母年迈等等,当然,真实性是一方面。
只是说一个好大学的硕士,好不容易又披巾斩棘考上重点公务员岗位,结果全毁了,而且留档案,未来也毁了一半,谨防报复,光脚不怕穿鞋的了,一命换一命,真有这个可能。
想让他继续做公务员的人,我祝你以后遇到的公务员都有爱偷拍的别人裙底的爱好,然后你遇到事了都找这种公务员,你和别人竞争岗位产生纷争,别人派一个女的露露短裙就把公务员的眼睛都抓住了。
高校偷拍裙底抓到开除,好像是不成文的规矩,湖北工业大学偷拍,开学第一天被开除,2021 年的老新闻。
性压抑就正经找对象,现在男女都蛮开放的,性生活像喝水,性压抑要多反思自己。


考试只能筛选智商不能筛选人渣,但是智商高的人一般道德水平高。
能 N 战的考试连智商都筛选不了,功利性强的人多,那就免不了人渣多。他们以后上去几级,贪污索贿为祸一方是很意料之中的事情。
其实挺难理解的。有没有男性能给我解释一下偷拍女性到底能带来什么快感以至于一个前途光明的男生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也要做?偷拍也就算,还要在那么大庭广众之下拍,这家伙难道完全没想过会被发现吗?一个手机摄像头,角度、光线又是那样,就算拍到裙底能拍到啥?就算真拍到女生内裤,就一条裤子,一块布料,是能咋着吗?
治理男性依旧是目前社会安全管控的重要抓手。
其实之前很多公开讨论中都已经明确了一个事实: 在轻度违法的情况下,对男性的处理程度要远高于女性。
之前山东 18 岁女子因情感纠纷划伤男友面部,造成轻伤二级,按照最轻发落,仅仅判了缓刑,更奇葩的是,缓刑期间该女子依旧不断威胁受害者,法院知心姐姐出面劝说成为佳话。如果这是发生在男性身上,是绝对不可能判缓刑,更不可能缓刑期间威胁受害人还不实刑的。
成都地铁偷拍诬告案、武汉大学杨景媛诬告案等校园案件,特点共性也很明显:
一是快速不分青红皂白优先处理男性;
二是女性企图二次加害男性时造成舆论发酵;
三是舆论发酵后调查周期极长;
四是对女性不处理、或避重就轻处理;完全按照从慢、从缓、从轻的原则。
南审这个案子也是,从发现到处理还是按照短平快的原则,对男性处理上从快、从严、从重。
南审偷拍这个案子学校完全有自由裁量权。但是还是想提醒一下广大男性,在没有成为权贵之前,在没有到 70 岁之前,在变性之前,在法律面前你就是弱势群体,一定一定要趴好了。
偷拍这件事,如果是参与网络交易的,拿来卖钱的,应该送去坐牢。
如果是自己拍,拿来看,或者跟同好分享就为了得到一句吹捧的,以及就沉浸于这种偷感的…… 这些情况,我都建议他们去医院心理科。应该是公安机关开单子,必须心理科就诊,得到医生签字后才能正常混社会。
是不是被诬陷了
这男的是真蠢,与其拿着片汤话去求人家,不如把几个知情人拉过来,好好道歉加上每人赔点钱,最重要的是安抚好受害女生,多给点钱,再装装可怜把事情摆平了就行了。就拿几句道歉的话敷衍,不付出实际行动,最后不就这样了吗。。。
真是蠢的无法形容,3 年学术青春 + 毕业证 + 公务员全丢了。可以跳了。
我看了一下这个偷拍的图片,貌似在结账?手机镜头朝上,没有直接塞到女生裙底(但是离得很近)
假如哈,我说假如,他死活不承认,就死鸭子嘴硬说手机提前打开付款码准备结账,当场删掉照片,反手告偷拍的女生侵犯隐私,对方没有证据直接证明偷拍存在,不说反告成功吧,起码不会这么被动,结果应该就不好说了。
南京审计大学,一名即将毕业的研三男学生,在学校食堂偷拍女生裙底私处被抓

他已国考上岸张家港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岗位,公示期已过


事件爆发 56 小时后,南京审计大学火速发文处理,予以开除学籍

华南理工大学也有偷拍,就是这两天发生的,人家是留校查看一年
这个学校反应过激了
这个学校真是不怎么样
估计是被有心者偷偷嫉妒,然后偷偷记录吧,他又能拍个什么呢?估计跟踪了很久才追出来这么一点吧。
听说网上那种偷拍的很多,这些人固然恶心,但是这个人也没有跑到厕所拍吧,就是那么弄了一下人生就完蛋了,这个学校真的也不怎么样。
看上去只拍了一下,但是武大那个女生拍了几个小时人家的裤裆,男生不是人?这个世界太可怕了
我还以为是公示期,有人要弄他,没想到这哥们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歪个楼
我始终不明白裙底有什么好看的。完全是不具备美感的一个视角啊,一般是内裤夹在双腿之间,皱皱巴巴的,又因为有阴影所以黑乎乎的一片,喜欢看裙底的到底点在哪啊?就是喜欢偷窥的感觉吗?
同理还有上厕所偷拍的我更不能理解了,人类的排泄动作有什么值得看的啊?没见过屎吗?
最新动态,偷拍是真的、拟录用公务员也是真的,开除也是真的!
2026 年 5 月 12 日至 13 日,南京审计大学接连发布两次通报 -,确认了学生顾某某偷拍女生裙底一事属实,并迅速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

偷拍裙底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拍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为在校研究生,顾某某还必然受到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鉴于此次事件情节严重,南京审计大学已依据相关规定,于 5 月 12 日至 13 日间 “快刀斩乱麻”,迅速作出并通报了最终处理决定给予顾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录用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同时,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可能影响未来报考资格。
对这个处理结果举双手赞同
估计他工作也丢了
这种人品不端的人,进了政府部门也不会干什么好事
总的来说,大快人心
希望其他的人渣也能按这个标准处理
比如诬陷者
我真不想纳税人的钱给这种人发工资
背后有概率是一条产业链
。。。公务员审核制度是不是失灵了?如果这家伙苟住了,他就成为百姓头上的税务官了。要不是那个受害女生发了小红书扩大影响,学校严肃处理,人家已经上了班了。为什么政府部门的审核一开始没审查出他来呢?这太恐怖了。不要小看这这漏洞啊。不是所有受害者都会站出来发声,也不是所有发声都能被看到。这种社会蠹虫被筛出来不是因为政审的必然,而是因为恶性事件的偶然?是不是该严格审核机制了?
偷拍裙底,并不适用于直接开除。
中国大学的自由裁量权实在是过分的大了,早该管管了。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学校已经把他开除学籍了。
直接喜提研升本。
江苏的公务员前途还是大好的,可惜,有些人德行有亏,无福消受。
我只聊一下公务员录取的问题。
本科同学选调上岸 (选调大部分程序和公考一样),我参加过他政审的一个流程。充当了一下地方组织部走访拟录用人员身边的群众。
只有政审通过,且其他程序都没问题,到下一个阶段才是拟录取。
然后拟录取这个阶段要公示,公示这几天没有社会的任何质疑和疑议,才能进入到下一个阶段,即正式办理手续。这个过程中如果出问题,查实之后就不会录用,直接寄。
而且还有一点,公示期结束不是直接正式入职的,主管部门,比如省市的组织部公务员处,还要进行备案审批。这个时间快的话 10~30 天,慢的话奔着两个月去了。这个时间内出问题被查实也是一样的效果。
所以这种敏感且重要的时候,正常人都是打枪滴不要,毕竟事以密成。
谁知道这大哥,没入职就敢这么狂?
直接跑出来展示道德底线我是没绷住的。。。
好家伙我估摸着新时代狂人日寄都得以你为原型了。
我真的感觉有点感慨,这个男同学是不是是纸飞机的偷拍或者那种德国迷奸案视频看多了,因为长期接触到奇怪的很不正常的色情制品,导致价值观产生的扭曲,最后做出偷拍别人这种行为,感觉大家还是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或者价值观,不然就会毁掉自己的前途。
罪不至此,即便是上警察局也就拘留几天。按中国高中目前的情况,大学开除可以相当于坐一年牢了,罪刑严重不等。学校处罚得比公安局还重,这不合情理,高校的自由裁量权应该缩小。
再做个对比,社会人士偷拍拘留几日,学生却要面临开除,越是高年级相当于惩罚越重,学生被开除的成本如果换算成几年的工资,跟拘留的差距就愈发显著。只是身份不同,得到的代价却截然不同,这合理吗?为什么仅仅是因为身份,就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说明同样错不同时间和地点犯惩罚是不同的,
毕业前犯这种错,学校会开除你学籍,
但毕业之后犯,不会吊销你毕业证和学位证。
公务员公示期和试用期犯这种错,直接取消资格,
但转正后再犯,行政处罚也够不上开除。
在校园犯事被挂网上,全校两三万人都得来吃个瓜,
在社会商场、路边被抓到挂上网,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关注。
在收益和风险明显不对等的时期和场景这种事,不仅坏还蠢。
怪谁?怪社会。
这种社会问题直接参考日韩就行了。恰好偷拍这事,在日韩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因为那边调查氛围好,所以公开数据非常多。随手一搜就是韩国警察厅的数据。犯罪者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在 70%以上,而且基本都是白领等体面职业。整体呈现出高职位和高学历化的明显特征。
https://pmc.ncbi.nlm.nih.gov/articles/PMC8750907/
ps: 统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偷拍,还包括非法影像、炼铜等。
日本发展的更早,统计的也更为专门。25 年最新的报道,盗撮者大学毕业 + 大学院(研究生)占比 72%,现役大学生占比 7%,合计 79%。职业方面,正社员,公务员,教师,医生,工程师,学生等占据绝对多数。年龄方面,主力为 30~40 岁的社会中年群体。30% 十几岁开始偷拍,从第一次偷拍到就诊,平均持续 7.2 年。更离谱的是,据就诊者自述,偷拍已经成了长期习惯性,有成瘾性了。
不同于传统刻板印象,也不同于动画、电视剧、电影中的描述,性癖怪异者的非但不是宅宅,阴角,反而是外表光鲜亮丽的社会中坚分子。就像这次事件的主角,名牌大学,成绩优异,公考上岸。不论从哪方面看,都应当与这种事无关,可偏偏就发生了。
日韩的研究者还是比较正经的,普遍归因于社会,认为是环境压力大,内卷严重,长期精神紧绷,情绪无法释放。个人越自律,表面越完美,反弹就越严重。
别整天看各路自媒体跟你讲日韩多么下流 yin 乱,实际上他们的主流文化是极其严肃的。特别是日本,中年群体受耻文化支配。不理解耻文化的,直接等同于我们的面子就行了。
回看我们,就不奇怪了。你难道觉得我们能玩出什么花样来,能玩出什么不一样来吗?该经历的阶段一个不会少,该走过的坑也一个不会少。这才哪到哪?以后还多着呢。
没有人否认这个人品行有问题,大部分人也不反对严惩。
但是有些事要放在一块儿看,才会让人觉得不公平。
如今高校想开除一名女生,简直比登天还难。
例如 2022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两名女生在网上花钱买毕业设计,事后赖账,态度蛮横,无论按哪一家高校的字面上的校规,这都是实至名归该开除的,它是根本的违背了高校授予学位的宗旨,且破坏公平公正。这两个女生的人品,一眼便知。
又如,偷耳机的、拿玻璃瓶子打男生后脑的、将饭扣在男生头上的、拿滚烫的漆烫男生后背的… 杨景媛就不用说了。
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个对男生的实质伤害都显著地高于这起偷拍事件中对女生的伤害。
这个男生偷拍的裙底,固然也是违背道德,然尚未对女生遭成实质性伤害,光速开除,这只能解释为,涉及女生尊严的事就无小事。
这倒也罢了,严归严,还可以理解;但如果再结合大量女生该开除而不开除的事情,这只能指向一个事情:
当今社会,尤其在高校中,女生就是高种姓。
这哥们是个狠人,用自己的人生为变态爱好买单。
告别了所有体制内工作,也基本上告别了所有会做背调的民营企业,也告别了自主择业的大多数途径。
偷拍都是有伪装技巧的,比如把摄像头藏在包里,用包往裙底伸。
哪有直接用手机往里伸的。
ps: 请女同胞们老老实实穿安全裤。尤其是漂亮妹子。
男人别以为这种事跟自己没关系。
很多偷拍视频,哪怕看到女的身边有男伴也会上去拍。
也就是说,你的老婆跟女朋友也可能被偷拍。
所以还是回到根本上的解决办法。
安全裤。
看不得图片打码,图片打码一律视为构陷
这都压抑成啥了,真就一切心理问题都是性压抑呗。
峰哥这轱辘话还能再用五十年。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是该套 “竞选州长” 模板,还是该套 “诬汉” 模板,或者是 “电车痴汉” 模板。
有没有技术大佬鉴定一下这手机是什么型号,侧边按钮是否能够拍照。
原文说了是照片不是视频,录视频的可能被排除。
首先,男研究生、考公上岸、偷拍,可以说是 buff 叠满,也是最终直接冲上微博热搜。
目前,南审已经发布了开除的公告,可以说是偷拍的情况已经实锤了。南审反应迅速值得夸赞。
至于说学校在第二天深夜就做出决定,是否草率,或是流程合规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作为一个厅级的单位,本身就有不错法学专业的高校,处理决定是在发出来之前一定经过了多重审核的,可以说是基本不可能存在违规的问题。
还有一点,开除的决定是否显得过重,毕竟在法律上来讲,还是处理行政拘留的处分,没有一条规定明确表明行政拘留就必须开除;但是,行为非常恶劣(个人认为比 j 驾等严重得多),把母校(网传该生本科就在南审)送上热搜,引发重大 “舆情”,可以算的上是造成严重后果。我认为,南审做出的开除决定是正确,有力的。
明明已经研究生上岸了,江苏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员如此困难的岗位他也通过了笔试面试,在关键的公示节点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多少有点自毁倾向在里边
做题家几十年如一日的压抑和焦虑,明明一只脚已经踏上岸了,这样的条件找个女朋友也不难,这下真一失足成千古恨了,放路边黄毛身上也就拘留几天的事,但是他因此失去前半生的努力和社会性死亡,后面报复社会或者自杀都不会让人意外
已经开除了,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同样偷拍的杨景 yuan 呢
实事求是,这男的真的很混蛋,蠢到没边,自己的事自己负责吧。
税务局无需进一步调查了,这哥们被开除学籍了,没有毕业证完全办理不了入编手续的。
害群之马,公务员队伍应该加强个人品德筛选,否则容易被牵连破坏口碑。
就算是真的也别怪各位质疑声那么大。
毕竟排插借出去可还没还呢。
坐标西安某北郊大学,去年也有一个类似的事情。
一个男生跑女厕所明目张胆从门缝里拍,被一个女生逮住了。这个女生录了视频要求对方删掉偷拍内容,随后这段视频便在学校里面传开了。
据了解,男生是机械学院的大一学生。成绩很好,还是班长。事情刚发酵的时候找不到人了,再次听到他的消息就是退学了
没有照片,没有视频,也等于是删除了。
未知全貌,不予评价。
况且这个姿势,你一碰不到开机键,音量键,又不碰到屏幕中心按键,除非是提前开启录制视频模式,不然你怎么拍呢。
对真正偷拍应该重拳出击,对虚假偷拍至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目前知乎上这个问题底下有些回答表示要观望态度等官方公告,有些回答表示小作文不看不看,说明诬告并非真正的保护女性权益而是损害了女性权益。当真的偷拍出现时,按现在打拳的闹法,网络舆论很容易陷入 “狼来了” 的状态。
既然已经发了公告,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吧。
我认为除了关注已经尘埃落定的事实,比如当事人已经被学校开除,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这些令人唏嘘的惩罚外,这件事还应该引起人们更多关注现今社会上的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按理说,这个男生形象不差,学历高,前途光明,完全可以正当地吸引不少女生(至少刚接触时),但是他非得偷拍,结果犯法了,一下子前途尽毁。我认为这其实很悲哀。这种心理问题应该得到社会重视和帮助,而不仅仅只是网友闲余饭后的谈资。
公示期?偷拍?各种热搜?
不发表意见 呵呵
人生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学会做事前先推演下做这件事可能产生的最坏后果是什么,然后评估自己能否承担得起这样的后果。
他现在应该已经学会了,只是代价太大了。
不是,新闻内容中拿个手机偷拍的图片都有了,报道内容是被抓现行删除照片,为啥知乎热搜还有个 “疑”,我能请问这个“疑” 在哪里吗?
这阵 13 日凌晨两点,偷拍狂魔应该还在被窝哭泣。
有些人说好在还在公示期。
就算过了公示期,他报道提供不了毕业证学位证,也入职不了呀。
他入编流程还在后头呢,档案里都没双证咋入职
偷拍固然有错,不过有意思的是国内高校一般面对此类舆情基本操作都是立马开除为主,急于撇清学校与学生之间微弱的关系,效果固然立竿见影,满足了网友口诛笔伐的期待,压下了汹涌的舆情。 对学校来讲,丢弃了学生,保住了名声,但失去了学生对母校的某种关怀和期待,或者说一定的呵护。 对学生个体来说,是否本人有心理疾病,或者其他不可明说原因,他原生的培养环境是否有去充分了解,在未充分调查完毕的情况下,直接就决定开除,一丝丝给予学生个人在走进社会后生存的容错空间都没有,况且该学生还考上了公务员,当前来看,他的职业生涯基本结束了,实在令人惋惜。
其一,偷拍无德也违规,但达不到把一个青年彻底拍死的程度,是否矫枉过正值得探讨。其二,学校为了压住舆情一刀切的处理路径更加要不得,回归本身来说,每一个学生都不是随意丢弃的工具,也不存在权力不受控下的保大保小之说,每一个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人,用毁掉一个学生的一生的代价而压下一次舆情,代价不可谓不大,孰大孰小,孰轻孰重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或许从源头上给予过错相对应的惩罚是未来高校应该努力的方向。
再次重申,偷拍是违反道德和相关法规的,我仅从另一个角度阐释我的观点罢了。
我不知道这个这个女生有没有想过事情会搞这么大,对方工作没了就算了,学历也没了,她自己其实也没得到什么好处。如果是我,我会想办法弄掉精神补偿,这样对方也没多大损失。现在呢,如果对方发疯报复我怎么办?年轻人还是想的太少了点
这就像当年曹操写的一样:
慨当以慷, 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 唯有瓢昌.
性甚致灾, 割以永治!
重发一下刚发的相关想法:
最近偷拍新闻频发让我想到其实人类女性没啥好拍的。从外貌气质上讲很多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比大多数人类女性都漂亮优雅,例如都市里不难遇到的翠鸟、白鹭、夜鹭、红隼、麻雀、白头翁等都很美,还不用担心各种麻烦。所以从纯审美角度讲拍美女甚至偷拍不该拍的地方真的不如去观鸟拍鸟。那还能发朋友圈秀、也是亲近大自然的治愈。没有人工化妆或者 P 图,是纯天然的美。看我想法和回答也知道我喜欢分享科学、艺术和大自然。
鸟类至少不会有内在贪婪恶毒让你成胖猫的风险,或者像杨景媛那样无故害你。鸟类也的确有更优越的进化血统,毕竟是恐龙有更高效的呼吸系统、更优秀的视觉、DNA 修复抗衰老等比哺乳动物更先进的方面,更不用说能飞了。
在我眼中人类女性唯有内在例如人品、修养、才艺等好,而且还要性格认知能兼容匹配才能胜过鸟类,从而有真正的吸引力。于是后来我对美女什么的是完全免疫的,毕竟外貌美不等于内在也好更不等于合适。如果内在不行又蠢又坏又贪,那是真的不如鸟类。
很多人真的没意识到这点、没对人类女性祛魅,盲目的把一切人类女性都当女神、仙女,然后就……. 根本不懂得怎么去理性的看待人。还是要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开眼界看世界。美不只有人类女性有,要懂得发现世界上其他真正的美好。想寻找记录美最好还是走进大自然,或者学习科学和艺术,而不是被精虫支配想着拍美女。
我一向是从不看 AV 而曾被当难以理解的外星人,只搜集文献书籍和艺术素材例如各种科幻概念原画、各种设计和效果图想象图等。这对普通人可能有点难,但是可以尝试一下让自己思想认知和需求步入更高层次,脱离原始愚昧的兽性需求。
我不是贬低、否定人类女性而是强调祛魅,不能光看脸和性别避免冲动欲望。我很喜欢鸟类但我不会择偶选鸟类而不选人类。因为对人类女性祛魅、不只看相貌和性别,所以这方面我成功避了不少风险,让一切更好。我珍惜真正值得我爱而且真心爱我的人,而不是眼里只有那些龙族。
下面发几张我以前拍的可爱小鸟们



















大多数人类女性的长相和气质还真的比不上大自然的美,前提是你能从原始的荷尔蒙冲动下冷静下来。祛魅后你就不用担心成胖猫,也不会做侵害人类女性的违法事了。还能帮你择偶上更理性有助于你长远人生。
另外当舔狗巴结女生的钱足够用来买观鸟用的望远镜和相机了,去观鸟拍鸟。拍出漂亮的好照片、视频说不定能帮你真的吸引女生呢。还有其他方面提高自己才艺、魅力,并且三观正善良和有思想等。而不是粗鲁蛮横的性饥渴、被欲望支配任性中二。这只会令你离值得爱的、比鸟好的女生更远。
太过荒诞以至于我相信是真的……
类人群星闪耀之时……
人 类 出 门 要 保 护 好 自 己

南京审计大学这事办的太漂亮了。
我是女研究生,从小到大我妈给我买裙子都必须过膝盖,因为她要我当淑女。我到本科的时候所有衣服都是她买,只能听她的。
读研究生以后彻底放飞自我,开始给自己买短裙。其中这两件被我妈点名批评,说不文雅。


妈说的很含蓄,意思就是穿的不正经就会让人不怀好意。但是我是考研五战上岸的,比同届研究生大四五岁。
我只是想好好享受一下青春,毕竟快要结束了。
我坚持要穿,我妈只能带我去商场买了平角裤,告诉我穿这种裙子千万别穿三角裤。
结果上周穿这条纯白色的法式裙子出门上课坐公交的时候被一个老太太摸了一下。老太太嘴里还念念有词,说现在的小姑娘裙子那么短多难看呀。我大声骂了句有病啊,别碰我。然后其他乘客回头,老太太只能走了。
下车需要过天桥才能到学校。在天桥上我又被另一个老太太拦住了说自己没带钱…… 真的这骗局好 low。我赶紧加快脚步进学校了。没事了。
我穿其他的衣服的时候都没遇到过这么多变态的老太太。
我也不敢和家里人说。他们只会受害者有罪论,觉得女孩子被动手动脚是因为裙子太短。
但是最应该受惩罚的不应该是那个变态的人吗?
南京审计大学把偷拍的研究生开除学籍这事做的太漂亮了。
现在男女对立这么严重,而且到处都是摄像头,人手一部手机,还敢干这事儿,我只能说是脑子不好使。
我分析问题,习惯拿古代案例作类比。意外的是,这个案件突然让我思路卡壳了。“偷拍”应该对应古代什么罪责呢?古代没有手机,不存在 “偷拍” 这种情况,只有“偷看”和 “偷摸” 这两种划分。
那么 “偷拍” 应该归到哪一档呢?是 “偷看” 吗?显然不是。人们对偷看宽容很多。那么是 “偷摸” 吗?显然也不是。“咸猪手” 的罪责要严重得多。“偷拍” 的罪责实际上是介于这两档之间。
第一部拍照手机是 2000 年问世的。理论上,手机偷拍的历史,最长也不过才 26 年。法学界好像都没有认真研讨过 “个人持手机偷拍异性” 的违法界定与处罚标准。且不说法律,就连道德层面的 “失德程度” 的界定好像也没有明晰。短短 26 年历史,还没有让世俗形成一个公认的“度”。
“度” 不明晰,造成的结果是,失德者参照的 “偷看”,认为不至于被开除。但是,舆论场和学校参照的则是 “偷摸”,直接顶格开除处理,这就产生了一个张力。
我建议,最好借此契机,大力宣传一下这个 “南京审计判例”,从此明确这个 “度”——偷拍就是开除。你敢拍,那就愿赌服输,以后别再叫屈喊冤。
找证据很简单啊
直接看手机啊
但是隔了这么久在手机里还没有找到吗?
什么叫一研究生偷拍?
这是短发女生偷拍!
竞争都那么激烈,还有主动把自己葬送的嘛…. 啧啧,要这样还不如混日子,前面都白过来了。
考上研究生,公务员拟录取,是为了偷拍裙底。为了偷拍,前两个大概率都没了。
南审处理了,后续录取他的工作单位应该也会处理,但是我真的很有疑问
5.12 日六点多没有处理结果的时候我在音符官号发出以下疑问

这是自称该校学生的人来给我私信
且说出了冲官号不如冲个人这句话

当然我是理解等待相关机关处理后学校再处理这件事的,所以我只是对于他说的我是冲官号进行了解释

5.13 日凌晨这个男的继续私信,但是我觉得我只是对于当下热点事件发表评论,这个人说的要看自己搜去这种话我是感受到了不客气我也进行了不客气的回复

但是这个人还是坚持自己没错,应该找到个人,对于我来说他犯错了他有主管单位或者公司,那么真正的处罚就是监督主管单位去做这件事,我没有任何理由找到个人去攻击
且说是他解释后我去带节奏 这是明显的颠倒黑白
我不发那条评论他根本不会找到我,在这条评论之后我没有说过任何一句话,说实话看到这种扭曲事实的话我已经十分愤怒了

我指出他的问题后,他开始说需要删评,可是我的评论只有一句偷拍男处理没有没有其他任何,但是这个人无限拔高,说我另有所图,我图什么? 说话有逻辑吗,我只是对这件事很愤怒希望能有更严厉的处罚出现


当然半夜处理结果出来当然大快人心,这种男的得到了该有的处罚
但是自称该校学生的人在别人没有任何攻击侮辱的正常问话后,进行颠倒黑白恶意揣测到底是何意味?
学校公布一下监控呗
突然想起了一部电影《_牯岭街少年_杀人事件》。里面的小四也是从人生巅峰突然被打下深渊,前一刻还是学校的优等生、获得了女友小明的认可、周边有一群兄弟、情敌也收敛了。后一刻就是学校开除、女友背叛、兄弟反目。短短的变化就在几息之间。人生可能就是这样的无常吧。
但真的不给年轻人一点改过的机会吗?学校的声誉是保住了,但是那个失意的年轻人谁会去在意他呢?他会怎么看待这个社会呢?
疑似就是还没有确定,
等确定了再说。
我们旁人称手叫好的正义行为,却可能换来那个女生一辈子的恐惧。
这货思维没有转变过来,视野不开阔,有人带带他就不会出这种幺蛾子(希望不要有反转,又是一篇自导自演就恶心了,类似武大那个杨某荣那样)
好像没有照片,我去,下次旁边有女生就把手机放兜里,别瞎放
说明该研究生选错了职业,应该去施工单位的项目部,他一定如鱼得水。
疑罪从无,不有定论前不要入场,不过那张照片我看了,确实像偷拍,假如是真的,这男的是何等的性压抑。
如果不属实,就财富自由了,这个身份比追风小叶高多了,开一个月直播,南京三居室出来了。
结果还没出来,着什么急 不予置评
如果属实,这不就是一个变态吗?刚好公示期被发现是个变态,那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从杨景媛的事大家发现,就没必要给学生兜底,尤其是品行有瑕疵的学生,你说给他兜底干啥,录用他纯看高考分数又不看人品,开了就得了反正他自作自受。切割了不一定是最优解但一定没坏处,因为切割完至少没人查他论文导师啥的了。
大学开除速度太快了 湿疹还没来及培养出来😢
已经开除学籍了,看见有些回答真的想笑。
讲个笑话,一开始该校辅导员还要求学生禁止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也就是说学校一开始是想压热度把这件事压下去的
后面压不住了全网皆知了只能发通告了


这求饶语气有点像肖某啊
该不会又是湿疹犯了吧?
成年人一定要学会找片和看片。
一个人的 xp 再怎么变态,在片里基本会得到满足,也不会对你的生活造成任何坏的影响。
所以,锻炼自己的找片能力对一个人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有看片羞耻。当前的性压抑时代,多看看片是好事。
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不是诬告
啊,是小作文啊,
不看不看。
疑偷拍?
不需要证据的吗?
我马路上随机抓个幸运儿,说他疑似吸毒,路人就是吸毒了?
幽默新闻。
以前在数字安全公司上班的时候每天都能看到不少灰产,什么民宿小摄像头啦,酒店针孔镜头啦,伪装 app 拖相册啦之类的,都有相当数量的贩卖,虽然最后抓到人的也有,但总的来说很少,而且判的也都不重。
这些东西里就专门有一路邪门的,就是找机会偷拍路人或者洗手间,寻常是没有人倒卖这种的,可能销路太差,但怪就怪在,没人倒卖的东西它数量却不少,而且基本看不到几个被抓被判的。
这说明啥呢?拍这东西的人他不为挣钱,社会上的普通人也不认为这是可以判实刑的罪过。这比纯粹为钱的可吓人多了。
哦,对了,喜欢在家里装摄像头照顾宠物的,別往卧室装。
不是很懂这帮精虫上脑的家伙们,就这么压抑吗?有啥好拍的?
学校处理效率太高了,完全不给这位偷拍犯长湿疹的机会,学校做得好
谢谢了不起的杨景媛!
女孩子们,受到不法侵害一定要立即报警,不要心软。
这个人被抓的时候,求情的时候和肖明瑫的话术如出一辙。杨景媛的遭遇让女孩子们得到深刻的教训。不及时报警的话,湿疹证明就开出来了。
要谢谢这些勇敢的女孩子,你们的努力,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好!
不能把世界让给这些烂人!
“疑” 这个字就很有灵性,
看到 “疑” 就开始审了吗?
我不相信。
结论很明确:这张照片在法律上几乎没有任何证明力,连 “疑似偷拍” 都算不上。
首先看照片本身的问题。男子只是手持手机,屏幕完全不可见,根本无法证明手机处于开机、拍摄或亮屏状态。手机朝向地面偏下,但他身体正面朝向柜台,完全无法证明镜头对准的是裙底,可能只是拿着手机排队、看消息。画面整体模糊,边缘还有涂抹和压缩痕迹,无法作为技术勘验的基础,甚至被质疑经过编辑。场景看起来是在便利店或奶茶店排队,这是正常公共场合,男子站姿正常,没有蹲低、伸手机等任何偷拍典型动作。而且你提供的只是压缩图片,没有时间戳、GPS、拍摄设备信息等元数据,无法证明拍摄的时间和地点。所以这张照片只能说明 “一个男子在便利店里手里拿着手机”,仅此而已。
从法律证据规则来看,这张图完全不够。偷拍裙底的治安违法或刑事责任,核心要件是实施了偷拍行为。但这张照片里没有闪光灯、没有快门动作、没有蹲低伸手臂调整角度等任何偷拍姿态,手机屏幕内容也完全不可见。法院或公安机关不可能仅凭 “一个人手里拿着手机” 就认定偷拍。即便假设他在拍摄,照片也完全无法证明拍摄对象是裙底,手机朝向、镜头角度、取景范围全部未知。偷拍还要求主观上具有寻求性刺激或侵犯隐私的故意,但照片显示的是最普通的排队站姿,没有任何异常行为能推断出故意。此外这是单一间接证据,本身模糊且信息残缺,按照证据规则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链条、排除合理怀疑才能定案,这张图连链条的第一环都扣不上。
如果对方拿这张图搞事,你该怎么反击。如果对方当场拦下你说 “我拍到你了”,直接报警让警察到场,要求对方出示原始照片、拍摄设备并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不要主动解锁手机给对方看,如果对方强行要求,明确拒绝说 “你没有执法权,无权检查我手机”。要求查监控,便利店和商场基本都有监控,监控比这张模糊照片清晰得多,能还原你当时实际在做什么。如果对方把这张图发到网上、朋友圈或微博,配文 “抓到一个偷拍猥琐男”,这对你反而是有利局面,因为对方涉嫌多项违法,你可以反向追责。对方发图并指名你是偷拍者,涉嫌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未经你同意发布你的肖像,侵犯肖像权;诱导网友人肉辱骂你,属于网络暴力,可向平台投诉下架并要求提供发布者实名信息;在公共场所强行限制你人身自由或搜身,涉嫌非法拘禁或寻衅滋事。关键动作是先做公证保全,截图录屏后去公证处或律所做电子证据保全,然后报警并发律师函。
这类案件在警察介入后,实际结果通常是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或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不会仅凭这种照片做行政处罚。如果对方拿不出你手机里有偷拍照片的铁证,警察一般会要求对方道歉或双方和解。如果对方在网上传播造成你社会评价降低,你坚持追究的话对方往往要承担法律责任。核心逻辑是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说你偷拍必须拿出你手机里有偷拍照片或视频清晰记录你偷拍过程,一张路人手持手机的模糊图距离法律上的证据还差十万八千里。
总结就是这张图不能当证据,甚至连线索都勉强。如果对方仅凭这个指控你,属于证据严重不足;如果对方借此闹事或网暴你,你完全可以报警并反向追究其诽谤和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如果这张图已经被传播,立刻截图保存所有传播页面包括对方的配文和评论区,这是将来起诉对方最关键的证据。
无论男女,都要注意安全,瞧啊,大爷真是忘记了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来说个话题吧,好色和变态有区别吗?区别大了……. 因为生理正常且身体健康的人或者物种,在成熟甚至未完全成熟都会产生 “欲望”,好色准确来说是一种描述、陈述,而不应该作为绝对负面、缺陷的视角。
如果这名南审的研究生出于欲望,四处搭讪女生索取联系方式或约会请求,虽肉眼可见其欲望但符合生物本能。
变态是什么?就比如偷拍女生裙底,还包括诸如盗取女性内衣、鞋袜等怪癖行为,就像很多人所说的,“裙底能拍到啥?"、“沙滩比基尼一大堆”……..
一些互联网社区你可能看到过一种言论 “大家都喜欢开车,但是开童车的丧心病狂、不得好死”,这个言论属于很典型的出于生物性欲本能的好色和心理变态的区别。
铺垫了这么多想说什么呢?无论男女,即使表现好色,也不影响其是个正常人的判断,一个正常人不管是从高校毕业还是加入公职队伍,都是比较正常无违和感的,但是如果是变态那么可能没有人想看到这样的人加入公职队伍,更何况其行为已经违法。
这还会让我想起有句话 " 杀生不虐生 “,也是同样的逻辑,人类是杂食动物,要吃肉的,杀死动物寻求肉类食材很正常,但是有一类人喜欢虐待动物寻求虐杀过程中的快感,如果被人指责会反过来说” 难道你不吃肉啊 “,这种反驳没有说服力,根本原因就是杀生取肉和享受虐杀生命寻求快感,后者明显有一定的” 变态 " 属性。
顺便问一句某景媛咋样了?不会已经是春风法官了吧
这种真正违法犯罪的事情,可以说在知乎上,毫无水花。如果是女方诬告,热度就是居高不下。
但凡男方有一点湿疹证明,但凡女方有一个疑点不能解释,她都会造到大规模网暴,知乎上陌生网友都可以为了罪犯冲锋陷阵。
从图片看,不一定是真实的,可能是配一张图就网暴也说不定
plq 好可怜🥹bro 替他解释几百遍也掩盖不了犯罪的事实🤣已经被开除了🤣
哈哈,前排什么鬼,还没结论就先普及偷拍后果,怎么不普及一下诬陷后果啊?这年头小作文一个字都不信……
这一看就是竞争对手盯着的,现在冤假错案太多了。

什么意思?难道调查结果出来后,你就要信调查结果??????
这就上榜了。。。。。热度比 512 汶川大地震 18 周年都高。。。。
假新闻加造谣
这不活该吗?
这么多人应激,也是没想到。没正事儿干了,和犯罪分子共情。
我觉得大家还是要多吃核桃,提高一下智商,别看见个案子就想着反转。
你告诉我这个怎么反转,我觉得唯一的合理理由就是精神分裂,那一瞬间不是他自己了,色狼附体。
跟色狼共情,拿着放大镜在受害人身上挑刺,这种逻辑就别上网了。
我替你理一下逻辑:
如果看见女权恨得慌,就去跟女权吵,这是正常的逻辑。
看见女权恨得慌,就去跟色狼共情,这是脑子有洞。
这种逻辑我建议就不要上网了,先买点核桃补一补吧。
好了,官方情况通报来了。


不知道叫屈的各位还有什么话讲。
你要是非要捂上耳朵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那咱也没法说什么了,因为装睡的人是无法叫醒的。
我还是那个意思,你看不上女权,就去跟女权撕。撕不过就跟流氓共情,搞敌人的敌人是朋友那套,这不是成年人的逻辑。
另外,你也不用有忧患意识,担心女权啊铁拳啊还是什么拳砸到你头上。这智商砸你头上属于虐童。
武大给了其他高校一点小震撼
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当机立断,在事情还没有发酵之前,学校光速切割,开除,取消学位
拖拖拉拉,扭扭捏捏,最后就跟武大一样是里外不是人
上过热搜以后,武大毕业的学生工作都难找了
已经就业的,工作都没容错率了,但凡犯错,原来是武大的!
南审这事一旦发酵,说学校是变态窝都很有可能,毕竟互联网上造谣可是很难追责的
典型的二弟毁大哥的案例。我不知道这哥们的二弟以后还能不能 “积极向上了”,因为就是二弟毁了大哥的大好前程,心理阴影太大了。那可是税务局的公务员啊,你的人生因为你的二弟而走上了另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听我的,割了吧,割弟明志。
这行为性质恶略,税务不录取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学校开除,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很多年前,开除一般是受了刑事处罚才会被开除,他这个行为,应该最多一个行政处罚,至多一个留查。
还是话说回来,法治社会,一切依法依规,他这个行为触犯哪条校规导致被开除,学校应该有个说法。
那些一张嘴就是” 我真不能理解 “,
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以现在国人的性压抑程度,男女干出什么令人瞠目结舌的操作,我都淡然一笑。
还有很多回答,并不是在评价事件本身,而是觉得他被逮到了,他不应该被逮到。
或者说隐隐透露着惋惜,本质上还是对金钱和权力的崇拜,以及对自己如果有一手好牌,该怎么打的幻想和憧憬,殊不知自己的价值观也已经扭曲到极点。
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后果呗!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毁前程了属于是
在大众场合还是要冷静 ,不做不合规矩的事,自己内心邪恶的欲望就不能看小网站或者洗脚解决吗
研究生 + 公务员 这不论找女朋友还是相亲妥妥第一顺位,就这么没了,本来大好前途的,还是感到惋惜,在国内只要上了热搜,企业和国家机构都是从严处理的,更何况沾上了男女对立这东西
这孩子本性应该不坏,事后他也及时删除了照片,并且承认一时冲动犯了错误,第一时间请求对方原谅自己,给他改正的机会。
这么看他并不是无药可救的变态男,20 几岁的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突破底线做了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该为他的错误行为受到惩罚。
只是,毕竟这个孩子也不容易,十几年的苦读,终于换来了研究生学历,而且还考取了税务系统的公务员,也算是个高智商的人才了。结果学校这么一开除,他的未来也就全部毁了。
这几年,这样的事情其实发生了不少。尤其大学生这个群体。对于他们的性成熟心理的相关知识和教育应该是缺失的。如何正确看待两性关系这一问题,大部分同学是懵懵的状态,不懂得如何释放这方面的压力,和如何找到正确替代冲动的行动方式。性格外向的男生或许会好一点,他们接触女生的机会要多,甚至有些都是有女朋友的,所以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焦虑和现实窘境。
但是对于一些不善言辞,性格内向的孩子。既没有勇气去找女朋友,也不懂得如何释放这方面的冲动,长期压抑自己的真实需求,得不到生理和心理上的释放,就特别容易误入歧途,做出一些有悖于公序良俗和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来,从而将自己的大好前程毁于一旦。
所以对于高校来说,尤其研究生这个群体,毕竟年龄,身体都已经比较成熟了,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引导和疏解,让他们正确看待两性关系,教他们如何建立正确的恋爱观,两性观,保护自己,也珍惜他人。
学校可以多组织团体活动,比如各种情感心理讲座,球类比赛,尤其团体项目,鼓励学生们多参与,多社交,将个体的孤独感,转化为集体的参与感、成就感,转移他们旺盛的精力。除了搞好学习外,要多鼓励他们开展正向的人际交往活动,树立阳光积极向上的个人形象,不要整日沉迷游戏,窝在宿舍里耍手机,这些必然会影响他们的心态。
研究生这个群体,都是一些高智商的学生。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核心人才群体。我们不但要关注他们的学术成果,也要关注他们的个人问题,尤其在一些比较隐私的事项上,要尊重他们的个人想法,也要提前筹划和做好引导,言明尺度,既给他们一个宽松包容的环境,也要及时发现问题,将一些不好的苗头,按压在萌芽状态。这样,既保护他们,也爱惜他们,让这些高智商的孩子最终都能成长为这个社会的栋梁之材!
这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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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烧扰、猥亵和偷拍这种事,特别是偷拍,法律上可能不是太严重 (前两者要严重点)。但在社会意义上,非常严重,不比强奸这种重罪低多少,甚至高于一些故意伤害,抢劫,杀人这种刑事重罪。
具体原因不太清楚,我猜测,可能是因为这些行为令人感觉很猥琐,令人感觉这些人处于十分低贱的姿态 / 位置。
还有另一个犯罪对比,也有点类似。偷窃一些不太值钱的小物件和抢劫。按理说,偷点小钱这种事做一百次也不如抢劫一次严重,也不如偷大钱严重。但在社会意义上很可能更严重,更令人鄙视。猜测社会心态应该是: 偷小钱的人给人一种无耻,下贱,猥琐。偷大钱的人给人感觉是这人胆子真大,心真黑。而抢劫给人感觉就是不讲理,霸道,人太坏了。
咱也不知道这个审计大学的硕士生的脑子咋想的,眼瞅他还有 2 个月就毕业了,且考公上岸、顺利地被当地省税务局拟录用。原本的大好前程,全毁在了他的一个匪夷所思的邪念上。
具体情况如下图:

5 月 11 日晚间,南京审计大学学校旁边的一个水果超市里,有人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个男子手里拿着手机,整个人紧紧靠近前方的女生,手机则放在女生的裙底,举止有些可疑。
后经在场同学的提醒,女生当场要求男子打开手机,果然看到他偷拍了自己的隐私部位。女生非常生气,当场要求该男子删除视频。

事后,男子向女生求饶,未果,女生选择对外公开了此事。
这个亲生毁了自己前途的男子姓程,硕士在读,今年 25、6 岁左右。
这里强调一下,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可构成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如果仅是偷拍存储,属于行政违法。如果拍完之后对外泄露、销售、传播,敲诈等等,那就构成了刑犯。
总之,偷拍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
程某为什么要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

程某的人生大概是太顺利了,学业顺利,考公顺利,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幻觉:自己无所不能,功成名就,需要找点新刺激,不然人生就太无趣了。
于是他干了一票大的,找刺激的结果是把自己推进了深渊。
国内大媒体纷纷转发了他的事情,警示天下:

南京审计大学虽然不是 985、211 或双一流高校,但其在财经类院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是全国唯一的一所以 “审计” 命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内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
事发后,南审做出了非常神速的反应:涉事男生程某被开除学籍。
第二,本已拟录用他的单位也不可能再要他,考公这事,这辈子他也别想了。
第三, 程某本人深度社 S。
他只用了一个举动,就亲手毁掉自己了的一切:名誉,前途和职业。
一夜之间,他从一个人人艳羡的准公务员,沦落为有案底的人。前一天还在为他骄傲的父母,面对这个结局,又会是怎样的绝望?
但凡程某在事发前能有一点考虑到以上的后果,恐怕他都不敢去偷拍别人裙底。而他之所以明目张胆的做了,就是因为他笃定自己的行为不会引起任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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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都很难理解,那些偷拍他人隐私的癖好,究竟有什么意义?
按照程某的条件,他完全有能力找个漂亮女友,何苦为了这种事去偷拍?
他不懂法吗?
他不忌惮任何后果吗?
很多网友看到此事,第一个想法就是:如果让他这样的人真的进入了公务员系统,该有多可怕!他就是一个随时会炸的雷:被毁的除了他自己,还有公务员队伍的声誉。

我说句可能政治不明确的话。
其实大部分的纠纷去派出所解决是最简单,最有效,且对双方都算相对公平的方法。
只是很多人没去过派出所。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派出所是不会想把事情往大了处理,而网络上的看客会。
单就这件事来说,排除女性恶意起号这种无解的选项,除非男方手机里面有大量偷拍女性的照片,否则顶天了就是一个行政拘留,不可能够得上刑事犯罪。只有一张照片的话,且未传播。大概率就是男方道歉,女方谅解,行政拘留已经是顶天的处罚了。
工作前,酒驾被拘留的都可以录取公务员,地铁上动手被拘留的也可以录取公务员,凭啥偷拍裙底被拘留的就不能录取公务员?谋杀行为和暴力行为反而高人一等吗。
过于压抑导致的小头控制大头
法律是明码标价的菜单,校规是结账才能知道价格的账单,而且往往比前者贵得多。这间餐馆是很烂,但你既然已经进入了餐馆,就不要点付不起价格的菜,不然结账的时候就太难看了。
另外我提个醒,各国法律是不一样的,有些交易在国内违法,在国外未必违法。
“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上了秤一千斤也打不住。”– 大明王朝 1566 杨金水
一些人看到某个案子的处理结果,本能地认为当事人是被冤枉的,这其实是一种朴素但不理性的正义直觉。
事实认定已经完成,处分已经作出。如果你认为他被冤枉了,那也没什么好争论的——法律给他留了全套的救济通道,他完全可以去走。
很多人不知道,高校开除学籍这件事,不是学校说了就算的。你完全可以去法院告学校。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也写得很清楚: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作出退学处理等决定,受教育者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高校依据违背国家法律的校规校纪作出的处分,法院不予支持。
这就不得不说武汉大学图书馆那个案子了。肖某某的事很多人都知道。2023 年,他被女生杨某发帖指控在图书馆性骚扰,武大两天之内就给了记过处分。当时舆论一边倒,处分雷厉风行。可是后来怎么样?肖某某和家人坚持走法律程序。在法庭上,肖某某的律师组织了同济医院、协和医院五名泌尿外科和男科专家,针对视频中的行为进行专业论证,结论是 “不构成手淫、自慰等行为”。法院还审阅了肖某某母亲提供的多年湿疹病史记录、药店问诊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经过两次不公开审理,2025 年 7 月,武汉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肖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性骚扰,驳回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杨某上诉到武汉中院,2025 年 9 月二审维持原判。随后,武大本着尊重司法判决的原则,撤销了肖某某的记过处分。
武大当初的处分,是建立在舆论压力和单方面指控之上的,处分两天就下来了;而法院的判决,经历了证据审查、专家论证、两次开庭,最后推翻了学校的认定。
这说明什么?说明学校的处分程序有时候会被舆论裹挟、会急于平息争议、会缺少充分的事实调查,但法院的司法审查有一套完整的证据规则和程序保障。
学校说你偷拍了,法院就要看照片、看视频、看有没有其他证据链。不是说你就是冤枉的,而是说如果你真的被冤枉了,法院就是你翻盘的地方,这是有先例可循的,不是空话。
学校开除学籍是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介入后作出行政处罚,他同样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以要求听证,可以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至于公务员录用的问题,录用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给每个人准备了救济途径,是因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个体的声音需要被听见。
程序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不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被草率地剥夺受教育权、工作权和尊严。
如果你相信他是冤枉的,那你就应该鼓励他去走法律程序,把证据拿出来,在法庭上说清楚。而不是在网上空喊冤枉,好像只要喊得够大声,事实就会自己翻过来一样。司法救济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给了一个脱离舆论压力、依靠证据说话的空间。武汉大学那个案子已经证明了这条路走得通。如果你有冤屈,去走就是了。
偷拍男这种人一般小镇做题家或者父母强势的概率很大(没有地图炮的意思我也是小镇做题家),同时信奉社达,青春期都献给做题,不仅异性朋友少得可怜,甚至能交心或者说可以一起聊聊天放松的同性友人都很少,容易和网上建政乐子人聊天吹水。这种人虽然在学历上取得高成就,但是往往可能社交上是极度的低能儿,这种不平衡搭配社达会变成一种仇恨,指向那些不为他社会地位和学历所倾倒的人,所以他采取夺权的行动,就是通过挑战法律和社会道德,偷拍女性,非常经典的画像,再沾点二次元,手机里一堆美少女表情包什么的更是典中典(再次说明没有 aoe 的意思我也有很多美少女表情包。
再补充一下,这个画像只是根据我对这类人的了解,并不是和也有这种经历就一定会变得和事情主人公一样品德败坏。社交低能其实问题不大,发石给我赤的群友里也有天天宅家里但是靠自己写东西翻译模组实现经济独立的,我很敬佩自食其力的人。
我发现有个特点(这个不代表定论和相关性数据研究):
我看到好多新闻里,
这「类」舆论主体都喜欢考公考编。
或者已经是 了。

好奇怪啊,为啥呢?
南京审计大学的处理方法合情合理合规,这个男的自作自受活该被开除
我个人是观点:留校察看,因违反公序良俗,道德水平考察不予通过,公务员取消录用。
是否开除学籍,也可参考如公职人员开除,是否 “入刑”。犯错了就要接受惩罚,上学时候的处分中,都有这么一句话:为了警示他人,教育本人。开除学籍警示他人是足够了,教育本人很难说,他以后不会有体面稳定的工作,只怕他根本不会后悔,会只想报复社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不当之处,欢迎大家讨论交流。
再补充延伸一点,法律处罚是底线,校规本就为了规范学生行为,更多是教育意义。法律如果不认为犯罪,校规还是应给学生宽容毁过的机会。
这不是纯种变态么。这种人能当公务员也是天塌了。
为啥说他是变态,看看第一条回答吧,他为啥不这样做呢,而是非要去做这种没有道德底线触碰法律底线的事情那,就是说明他是个变态,心理扭曲,正常人干不出这种事。

文丨魏春亮
01
研究生顾某某偷拍女生裙底事件,南京审计大学处理得可谓雷厉风行:
5 月 11 日晚曝光,12 日通报结果就出来了。
南审在一天时间内,就完成了调查,并做出了处理。
就像有作者说的,这件事堪称近年来校园违纪事件中处理最果断、后果最沉重的案例之一。

02
早上看到新闻,说这个顾某某已经被江苏省税务局拟录用公务员。
昨天有记者打电话,询问顾某某是否会被清出拟录用名单,江苏税务的工作人员回复,目前正在处理中。
涉事方不想蹚浑水,自然回答得冠冕堂皇。
不过倒也不必询问,顾某某被开除学籍,就算不看政审(公示期是 4 月 27 日到 5 月 6 日),就只考虑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他也达不到入职条件。
顾某某的公务员录取资格必然会被取消。
而且,开除学籍的处分会伴随个人档案终身,不仅是这次录取泡汤,未来所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的招录,政审环节都会被直接否决。
这对不想进体制内的人,影响可能不大,但对想进体制内的顾某某,无疑是巨大的损失。
现在已经临近毕业季,眼看着一个光鲜亮丽的研究生身份就要到手,一份让人艳羡的工作就在前面招手,人生的美好旅程就要开始,却因为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这么在一天之内化为泡影了。
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03
说实话,我很难理解这位顾同学的想法。
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拟录取为公务员吗?如果知道,还敢在公开场合偷拍女生裙底,就不怕被发现吗?就不怕因此影响自己的前程吗?
你要说他不知道这其中的利害,那就是睁着眼说瞎话了。
事情曝光后,他私信给发帖者,求对方把帖子和照片删掉。
私信一条接一条:
“热度再高下去我真的完了”
“好不容易熬到毕业了,让我活下去吧,求你了”
“我爸妈年纪都大了,因为这件事毕业找不到工作,我真的完了。”
“真的非常抱歉,我真的知错了,麻烦你删了或者暂时隐藏吧。”
“如果你能联系到当事人的话,我也可以当面给她道歉。”
“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
“饶过我这一次吧。”


04
天都亮了知道找被子了,撞墙了才想起拐个弯了,事情曝光后知道爸妈年纪大了,知道求饶了,早干嘛去了?
虽然有传言说这个顾某某是个惯犯,可即使如他自己所说,是 “一时起了歹念”,这件事的性质也同样恶劣。
看顾某某的私信,他自己也知道好不容易熬到毕业。退一万步讲,就算有这种让人恶心的癖好,在这种关键时候,都不知道克制一下吗?
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就是,他敢在人生的关键节点干出这种事情,就是对道德、法律和公务员的工作没有敬畏心。
甚至,他私信别人的时候,还说 “偶尔来南审的网球场打球”“以后不会来南审了”,假装自己是外校的人。
连求饶的时候,都还在撒谎。
连自己的身份都不敢如实相告,他事后的忏悔,又有多少真诚的成分呢?
他不是知道错了,如果知道的话,他在做这件事之前就知道错了。
他只是怕了。
05
有人评价这件事说,不用落井下石,每个人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可问题是,没有人阻止他重新开始啊,他只是当不了公务员,又不是不能干其他工作,人生又不是只有公务员这一条路可走。
开除学籍,取消公务员录取资格,对顾某某来说是一个恰当的处罚。毕竟,每一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
南审顾某某的故事,是一次有益的提醒。有些错误,犯一次就是一辈子。管住自己的双手,守住自己的底线,把住自己的欲望,心里有敬畏,眼里有他人,方得始终。
《红楼梦》第二回中,贾雨村在扬州郊外游玩时,于智通寺门旁看见一对联: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贾雨村虽然看懂了对联的深意,但却并不能以此自省,希望顾同学能够引以为戒。
以后如果真的心疼自己的爸妈,请多在事前想想他们。
而不是在事后把他们拉来当作借口。
希望他不要走极端,不要伤害无辜的人
不闹不办,不闹不管
如今是 2026 年,不代表人们只有 2026 年的记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人民群众是有记忆的。
凡要审理纠纷必先看过往判例
从这种 “大学男生性骚扰案” 的开端看
2023 年的时候,杨景媛的小作文才在小红书上传了多久,武大给肖同学的处分在全网挂了两年,2025 年有博主想给肖同学说公道话都能被武大派的假警堵上门
“不要因为你的正当行使权利而给他人添麻烦。”——武大假警
后来,两年之后,开始已经没人还关注这件事的时候,肖同学才有可能在法院打赢官司。但从始至终,事件的起源不过是一篇零成本的小作文的发表。
发现了没有,凡是这种 “大学男生性骚扰案” 中,学校开始有反应,一定是从舆论发酵开始的,或者说从小作文开始被登在某红书上开始的。
在这个时代,舆论发酵的成本远比人们想象的低,只需要几家所谓的 “** 日报融媒体”“** 大学融媒体” 一条转发,一条置顶就能影响互联网上上千万人,而控制这种所谓官媒社交平台账号的,可能不过是几个刚大学毕业的实习生。
在舆论发酵后,所谓 “官方” 或是大学校务处,或是法院审判席,或是央视新闻,实际根本不具备甄别蓄意舆论导向的能力,其所有看似果断的决定实际只是为了给自己找回场子,摆出一副公正裁决的模样。

道德卑劣之人往往又多善好施,这并非出于其经常性的良心发现,更非一般意义上的好管闲事。

试想一下,如果被偷拍的是位卡比兽,这位见义勇为之人是马上敲下小作文,还是对着这滑稽的一幕——卡比兽被新骚扰,而哈哈大笑呢。
法治思维走进了校园,挺好的,希望接下来往高中和初中延伸。
照片说不好,因为我也经常这样拿手机,如果路人从特定角度拍摄,那就说不清了,以后还是老老实实把手机装口袋里避嫌吧。
作为一个男生,我严格支持重罚。
败坏风气,这种人进到体制内,我感觉我交税的意愿都没有了。
武汉大学的事情后,各大高校处理问题的速度变快了。
来不及思考偏袒谁了,光速切割,自保为要,剩下的交给警察。
这才对嘛。
我十几年前上大学,那时候各大高校都有所谓 “保研路” 的传说,诸位难道忘了吗?
为何要如此姑息养奸?
至于少数男人挂在嘴边的 “不担心此人报复社会吗” 这类威胁,想提高所谓统战价值以为所欲为的。
敬告诸位,中国不是只有男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这个所谓的 “统战价值” 只能显示出少数人的懦弱与卑鄙罢了。
首先他的行为绝对是不当的,也是违法行为,大家厌恶这种行为绝对是正常的。
按照现有法律,给他拘留几天,学校给处分也一点毛病没有。包括取消公务员的资格也是应该的,尤其是体制内更看重这些。
但是啊,直接把研究生学位取消这个处罚是不是有点过了,不是为他叫屈,而是感觉这个处罚绝对是受到了舆论影响,拘留没问题,因为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不录用他也没问题,体制内对品行肯定有要求。
但是唯一的就是取消研究生学历这个事,好像没有哪条规定说被拘留就一定要取消学位吧。如果他不是在校生,而是已经毕业了的社会人,这种行为的处罚一般就是公安机关拘留,然后工作单位受一定影响,跟学历学位这些没关系吧。难道说所有被拘留的人都要联系学校取消学位?
总之就是支持在合理范围内的一切处罚,但是不能因为热度高就影响正常处理,这种行为讨厌吗,确实很讨厌,正常人干不出来这种事,但是性质也大概只是行政处罚关几天的那种,和醉酒无证驾驶,打架斗殴差不多(从处罚结果来看),所以搞到全民皆知的程度,甚至取消学位就有点……,或者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已经毕业工作的成年人,干了性质更恶劣的事,比如抢劫盗窃杀人放火这种的,学校应该也不会取消学历吧,只是因为他的在校生身份,因为网络的影响,受到的处罚大于正常的范围。
这就跟开车闯红灯违法没毛病,但是顶天也就是扣分罚款拘留,不至于直接枪毙判死刑吧
所以有的时候舆论影响真的能影响正常的处罚结果。
另外说句题外话,这个偷拍行为很快的取消学位受到处罚拘留,那杨景媛也是偷拍私处两个小时甚至诬告,她有受到什么处罚吗?总要一视同仁吧。
1 如果角色互换,学校有无可能作出此顶格处罚?国内有无此等案例?
2 把人近乎逼上绝路,涉事女方不害怕吗?哪怕只有万分之一走极端的概率,你是否敢赌?如果该男生走入社会屡次碰壁,这种概率可能会随之增大。
3 假如出现 2 的情况,学校难辞其咎。为了快速平息舆论,学校选择完全牺牲男生,而不考虑可能的后续风险,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为什么偷拍男都考上公务员了,他还会做偷拍这种龌龊事?
我猜这男的心理应该有点病态,大概率小地方读书读出来的,父母只管他学习不懂教他做人做事,所以即使考上名牌大学他心理依然是不健全的,容易做出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现在的学生好像都很宅,不懂正常的男女交往,这很不正常!
想想十几年前的我自己,上了大学腼腆的还像棵含羞草一样,跟女同学说话我都紧张。但是我一直想交个女朋友,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几乎每本名著中都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我也渴望书写自己的爱情故事,我泡图书馆,搞艺术创作,一心想着凭才华追女孩子,因为人矮矬穷。为了大学不留遗憾,最后我也鼓起勇气去跟人表白,结果当然是被拒,后来我开始审视自己,自己软硬件都不行,又过于贪图美色,结局是注定的,再后来就没那么多想法,努力提升自己,放平心态吧。
所以我想说,好色是人的天性,男女都一样,但是你要学会欣赏美色,尊重美色,绝对不能去亵渎美色,因为那是美好的东西!年轻人就要干年轻人该干的事,堂堂正正明明白白,听懂没有?
不懂的可以私聊我,情感专家大智会为你解答一切困惑,点赞吧。
峰哥正好解封了,专业问题需要专业领域的人来为我们解答。
这人要是还能做公务员,我都不敢想以后他还能搞多少个学术妲己出来。
我想起来几年前我考上某网的时候,还没公示的那段时间,有一次周末我回家,我妈和我说前段时间我表妹来我家借钱,我表妹初中就休学混社会了而且品行不端,经常找亲戚借钱而且不还,我妈肯定不高兴借,然后她就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姨你要是不借,下次见表哥我就告他强奸。” 当时我对社会上的强奸案件和判罚也有所耳闻,给我吓了个半死,三个月没敢回家,直到一切尘埃落定才敢离校,而且决定和表妹这家人断交,考上的消息也让爸妈别透露给任何亲戚。所以各位年轻人,违法乱纪的事情千万不要做,不要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这个苦茶子到底有什么吸引力,值得在大庭广众掏出手机靠这么近去干这种事,实在不行自己网购买俩自己穿一回呗。大长腿瘦高个儿你说你爱看那叫曲线美,爱看人苦茶子到底是什么审美点呢?
不是哥们,公示期还这么猖狂的么?
此人已经被南审开除学籍了,该 https://weibo.com/1998747683/5297890136427576


问为啥不大大方方交个女朋友的,嗯,,可能就是炫压抑环境下好这一口偷感。
我这个科室全是女同事,然后隔壁科室工科的全是男性,他们有时候会邀请我去坐坐。
有一天有位老哥跟我说,你们科室全女生啊,环境真压抑,别待那儿了,多来我们这玩玩吧。
我有点疑惑,不太懂为啥这么说,就岔开话题接着聊工作。
就聊到我平时比较少去外面跑这件事嘛,这时候那位老哥又说,你应该找机会多出去,去别的单位转转。
我说我宅啊,懒得出去。
他说这样可以去看看妹子啊!
我……???
那刚才说我们这边气氛压抑的是谁?
意思是光明正大的跟妹子聊天你觉得压抑,就好这口偷感是吧()
跟其他同样不小舆论的比,算重的了。其他的是留校察看或者记过。




就这种人录用公务员,可想而知对人民群众来说意味着什么?是灾难!那么这次能揪出这种人,让他失去录用资格,下一次呢?下一个录用为公务员的人,你能知道他什么德性?
还有那些已经录用进去成为公务员的人呢?他们就是干净的吗?广大人民群众的命运被这些人掌握,多么可怕!
令人感慨,这么多年下来,结果遭这样一个结果,嗐,普男也是挺难的,这男的说不定这么多年来也没找过对象嗐
开除一下学籍也是让他大梦初醒了吧,他这道德意识,政治意识,应急能力还是不达标的,有道德就不会做这个,懂法律就应该趁着说给女方手机看的时候赶紧删掉,抓了后想着自己承认争取宽大处理,太缺乏斗争博弈经验了,吃一堑长一智吧,现在他下一步应该怎么思考自己接下来的职业道路了
我感觉他在国内应该很难踏上正常的职业生涯了,可以参考历史上其他很多有劣迹的人,他们后面是怎么发展出来了,西汉陈平在老家盜嫂被抓,跑到汉阵营后终立大业,当前一带一路是一个大方向大战略,也是切合时代潮流的个人选择,硕士嘛,应该过了六级,去干就行了,说不定就给自己人生打出了新世界
已开除学籍,公职泡汤。
不知道,等通报。
杨景缘的情况不和这一样恶劣,也没被开除啊,不得不说,武汉大学的包容性真强。

现在侵犯女性的人群从过去的低学历小瘪三、流氓、文盲上升为大学生、研究生、导师、体制内等高学历群体;最大因素之一就是不良视频网站、擦边短视频、擦边主播为了礼物各种花样动作妩媚弄姿;
过去这些只能在电脑上看,现在只要有一部手机就能不经意的刷到各种擦边视频,包括微信视频号、抖音等等,当在线下看到长得好看的、穿着性感的就把持不住心生念头,这不仅是考验人性的弱点,也刺激增长违法犯罪率;
平台封不了那么多,法制德道也约束不了所有,这种情况今后可能还出现在青少年、未成年人上。。
明确偷拍还疑似什么啊。上热搜才处理,要不就美美入职了是吧。
唉😮💨!
你别这么皮啊!
听说南京审计大学好像是唯一一个归审计署管的学校。
还考上江苏苏州张家港国税局这么好的单位。
真是大好前程毁于一旦。
这么优秀的人才,好好锻炼身体,打扮得体点,正正经经去谈恋爱多好!
搞这种违法犯罪的事,害人害己!
言归正传!
他这个事,如果仅这一次的违法偷拍,并且没有传播,大概率是 5 日以下拘留。
如果有其他的情节,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刘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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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滋扰、纠缠、跟踪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外,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对违反禁止接触规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学校应该开除这个学生的学籍。
一堆人在说南京审计大学违法?
不不,我力挺南京审计大学。
请注意,这次时间发生在浦口校区里面的超市!
发生在校内啊!不是校外。

https://mp.weixin.qq.com/s/vJNgKTYrEEAcqPttSJlbuQ
违法事实很清晰。
在程序层面有一定瑕疵。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这一涉及重大利益的处分决定,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该项规定属于高校处分学生的强制性程序要求,事关处分决定的合法性与公信力,高校在作出处分及对外通报时,应当予以明确体现。学校在后续类似通报中,最好明确载明 “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已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等关键程序要素,让从严处分更具法治说服力。


总体而言速战速决没问题。
不然,群众还以为南京审计大学包庇学生呢。


看一眼热评吓到了,武大的事还没过去,她们一直在为平反准备着。
学校动作太快了,让人联想到最近母亲节武汉大学切割校友这件事。
这位学生偷拍这件事情,小则可拘留,大则可入刑。
只要被拘留,那么被开除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现在是没有被拘留,只不过舆情闹大了。
同样是治安拘留,2021 年就有复旦开除 3 名嫖娼被抓研究生。
虽然没有在事前闹出很大舆情,而只是在公布信息的时候小火了一把。
来看看时间线:

虽然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时候开始调查的,但是从 9 月 6 日到 9 月 18 日中间是隔了 13 天时间,并且还是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南京审计大学的程序就比较粗糙。
虽然不影响最终结果,但个人认为还是充分调查为好,哪怕是让学生自愿提出退学。如此快刀斩乱麻,着急给公众一个答案,有点不妥。
学校那么多猫腻事,都不好整,就这最好整。
题外话 考公确实厉害 好几个北边邻居的
不用怀疑,大概率是同学举报的🎶😔
江苏张家港税务局举报走一波 + 报案!




算是个考公排除竞争对手的方法
擅长把别人底裤查明,这何尝不是审计人才呢?😮💨
色字头上一把刀,又一哥们栽在女人手里了。
这种问题已经不是活不活该的问题了
对待违法 / 犯罪份子(偷拍不传播是违法,如果传播了就是犯罪),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估计曾经得手过,应该是既遂犯)都应该彻查,然后依法处理
全是破事儿,我就希望大学什么时候能因为论文烂得太离谱了出一次新闻,因为教学演到渗人的地步了出一次新闻,因为培养的人头脑空到了一种境界缺乏政治素养到了某种程度却进了公务员队伍出一次新闻,因为给毫无理由得到任何荣誉的人颁发了很大的荣誉出一次新闻。
这些东西才应该是真正的大学的新闻,才是跟这个大学有相关性的,而学生个人的行为相关并不大啊,尤其之前因为劈腿外国人就被开除了的那个女生。
大学天天因为这些破事儿出名,然后跟这这屁大的事儿立刻划清界限,让自己从最微末的事情上彻底,彻底隐蔽于公众审判的目光之外,而你无法审判一个不担责机器。最后都没有人去关注这些大学真正该出丑名的事情了。
不信谣,不传谣。
我其实是反对一切性压抑的说法,我愿意把他们全部换成权压抑
很多回答也说了,他什么簧片资源找不到,重点是他为什么非要偷拍 “身边的女性”?
因为身边的女性,因为有熟悉度带来的信任基础才能满足他的性羞辱带来的权利感
他去评价 a 片里的胸大不大腰细不细叫的好不好听对他来说没有意义,因为他和人家的生活没有交集
他只有自己去评价每一个他见过的女人,在心里想着 “小 sb,叫你还敢白天给老子大呼小叫,我在心里艹死你” 达到这种精神意淫的快感
所以强奸案往往都是熟人作案也有这种原因。
很多人都以为性是男人一时上头的冲动,对美女会上头
以我对男人的了解还真未必,男人的性观念里,带着强大的征服欲和自我满足感
和陌生女人哪怕是发生关系,从今以后人家和他的生活没有交集,还是不会把他当回事
而熟悉的女性,因为和他有社交圈的交集不得不在面对性关系的时候变得更加谨慎和耐心,毕竟性羞辱的对象首先是女人,怕引火烧身而对他的行为尽量回避不敢反抗,从而达到他权利压人的爽感
对此,我有两个问题:
1. 武大杨景媛对着男同学的裆部拍,还录视频发到网上,却没人追究她的责任,难道对男女用的是两套法律吗?
2. 既然底裤是隐私,那么那些擦边故意露出隐私的,是不是应该试作性骚扰?而且这种情况在女大学生中也不少见,换个性别恐怕又是另一套说辞了吧?
都是偷拍,他开除,她百错仍硕。
推测一下该名男生后续会受到的处罚。
一是公务员岗位会被取消录用。
二是学校大概率会开除学籍。
三是公安机关大概率会处以 5 日以上行政拘留。
嗯,学校的措施已经出来了,已经确定开除学籍了,说实话,刚听到这个消息我觉得处罚的有一点重。
后来问了豆包才知道,在日本,韩国,美国,英国等地方这种偷拍行为都是刑事案件,中国的处罚已经算相对温和。
不过要提醒的一点是,该生只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是没有传播,没有用于商业行为。
有些人在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宾馆等场所安置针孔摄像头,拍取录像后卖给网站牟利,这种行为大概率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最后我想说,这个内裤有什么好拍的?回家以后看着照片打飞机吗?
哪怕下一部岛国小电影都不会受这么重的处罚。
先把依法治国做好,再讲以德治国
一个典型戏剧人物的困境画像:做好人德行不配,当坏人毫无章法。
这孩子但凡不是个老实人,不是个精神正常的人,也不至于仅仅因为偷拍这种滑稽事就能乖乖将编制和研究生身份悉数奉还。
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表达统战价值的最简易方式就是展示破坏力,在一点上女权早已实践数十年,领先 bro 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以此为鉴,假如你不是正常人,不能合理地表达自身需求,行不诡之事时不妨理直气壮一些,一言不合动辄鱼死网破,或许你就有机会获得享用 “抛开事实不谈” 的社区福利,就像女权们一直以来坚持的那份信念。
话说偷拍这事真的那么有意思?都压抑到这份上了,花俩钱挂个号,找知心大姐姐做个心理疏导不就得了。还费那个劳什子的事呢。
整件事最令人忍俊不禁的是,这孩子事发还知道求饶?你以为你还是在潜邸当奴才…… 玩过家家呢?理亏还在女人面前示弱求饶?结合近几年咄咄逼人的惯例,这不就等同于给女人清算你吹冲锋号了?对女性的看法依然抱有质朴田园般的美好愿望。
结局一点都不冤。一个窝囊老实人因隐癖被迫承受群体之责,后被公开处刑。人物情节冲突反转都具备,精彩!死得其所,确实可以借机编剧拍戏了。
这种很难第一时间去相信了。信任已崩溃
武汉大学阳精渊不也偷拍了嘛,怎么没被开除?
诬告和配合诬告造谣的媒体,要怎么处罚?
很合理,这哥们也是顶风作案,
近期德国留子那个” 驾校老司机群组 “案件,不会以为上面真的不在意吧,不会以为大众会不在意吧?
德国这事儿就是 N 号房同级别的变种事件,如果不是刻意控制,那必然会彻底引爆舆论,
偏偏这次的几个犯人呢,还有几个是在国内做过案的(但德国那边的表述也不清晰,不知道在国内期间到底是偷拍还是迷奸了,那几个人的情况都不同),
等于说这是个大事儿,但舆论上压了,但懂事儿的人自然就会更加警惕严管了啊。
再说偷拍,这个破事儿就离谱,如果你是真性压抑,说真的不用翻墙,到处都有你爱看的,都是合法的,包括你现在上 yandex 搜,也不用翻墙。
而且偷拍到的东西有啥好看的呢?内裤,就算没内裤也没啥好看的,
说白了这些人就是变太,而且他们还聚集,也就是偷拍的最终目的是发出去,让其他群友说自己 NB,这和虐猫有点像,你看谁自己默默虐了,反倒都是干这事儿就为了炫耀,就为了发给同类,证明自己的 NB。
而偷拍又确实是种种涉及性侵,性骚扰等等事儿里最轻的那个,也是最常见的,而这些性犯罪者的特点就是会不断的升级自己的行为。
所以我只能说,没事儿别加群,可能你在轻度的偷拍群组里共振,你就被氛围影响想要实践了,然后你的变太就可能加剧,德国老司机驾校那 8 个人,我怀疑多半是他们在相对轻度的大群里互相认识的,
bro 常说嗷,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又说,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那你有没有意识到,其实你加入相对轻度的偷拍群组时,你就已经在危墙之下了呢?
大部分人那点心智心性水平,到了极端环境群组里还真就很容易被同化,被氛围感染,被带着共振,被灌输” 这其实没什么很正常 “的想法,其实就是你也跟着变极端了。
而且很多无主体性者,为了” 群组环境的认同 “,就会做出各种逆天的事儿,你要是见过群组里的詹姆斯球迷,会发现比知乎上公开发言这些还逆天很多嗷,环境真的会塑造人。
// 我也一直劝说反女 bro,不要跟着舆论翩翩起舞,因为舆论一是基本大部分可控,二是控制舆论的人不会帮你们,但现实却是 bro 面对舆论洗脑包远远比 sis 容易上钩,可以说 bro 的认知是完全被” 互联网舆论空间 “塑造的,现在呢?德国 N 号房天大的事儿,硬是没掀起什么水花,这件事相对小很多,在讨论量还不那么高的情况下(以现在 513 日凌晨来说),直接力压特朗普访华,微博热一,
最新消息,被开除了。
原来在中国偷拍别人下体是可以开除。谁让他不会找一个在取证的借口呢。
我发现最近两个变态男的出现让评论区出现很洗杨景媛和诬告追风小叶那两个诬女的,首先杨景媛跟这个偷拍男没有本质区别,并且没有受到惩罚,那两个诬女本质是要搞女拳扩大化,随时随地诬告男人偷拍并不受追责的权利,只要自己不爽了就可以诬陷一个男人来当乐子
中国很大,在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妇女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广泛存在,经济发达地区掌握权力的强势精英男性对女性的剥削确实存在,而广大发展比较均衡地区的新时代女性恰恰是被保护的最好的还最具有话语权的,借用人家的痛苦却不为人家发声反而为自己谋利
但你们不把矛头对准那些一无所有但有个媳妇能欺负的底层,那些拥有一切还喜欢从剥削女性获得快感的顶层,偏偏对准最好欺负中间层兜售赎罪券,不就是因为这些人没有武力也没有权力,没有享受到半点好处,缺承担了所有的反噬
武大杨景媛,偷拍 + 诬告,学校层面无任何处罚;
川大张薇,偷拍 + 造谣 + 侮辱 + 网暴,留校留党查看;
性别问题就是房间里的大象!
学学韩国的化学阉割,中国女生太难了。武大女生维权反而被网暴,哎
不会是豆瓣小组看杨景媛没胜诉,又立了个靶子试图再诬告一次吧
先把杨景媛处理了再说
女真偷拍男 无事发生
男人被诬陷偷拍 就女体神圣 恨不得家破人亡
霸王茶姬那个案子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的通告出来,现在小作文真的难以让人相信
好吧,水落石出了,原来真相能这么快查出来,反观霸王茶姬事件,好难猜呀哈哈哈
另外不参与围剿,你们随意,他犯的错只要负了我就不会再声讨
偷拍男人裤裆的武大盯裆猫屁事没有,还美美保研毕业。这边另一个研究生还是怀疑拍高等性裙底就要失业了?果然性别优势就是大,难怪杨老师当年敢当着网友面喊 “优势在我”
这个男的如果真的是偷拍女生裙底,南京审计大学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无可厚非,江苏省税务局后续根据公务员考录相关规定作出决定也是有理有据。
但我想问一下,武大图书馆,杨某某对着男性下体拍录视频,后续还进行了诬告,为何就没有处理?
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就是女免罪,男从重呗。
公务员不录就罢了,但研究生学历不能取消,就算是罪犯也不应该取消学历,更何况他只是偷拍而不是强奸,学校领导光速切割没有一点责任感。
正好研究生公务员都没了,可以肆无忌惮得偷拍了
诬告,纯粹诬告。小红书上那么多不穿裤子游泳的不看,跑到大街上偷拍,谁信谁能信。
在杨景媛承担相应的诬告法律责任(名誉权侵权,恶意诉讼责任,治安管理处罚,诽谤罪,诬告陷害罪,寻衅滋事罪)之前,拍裤裆一律视为取证。
不见得吧。不好说是不是女生自导自演。
会不会是这个女生自拍然后把照片投送进男生手机里的!
就这个女的看别人考上了她考不上就破防了!
按照杨景媛的逻辑,他是怀疑女生在幻想着他自慰,这是对性骚扰的取证。
原来偷拍裙底是应该开除的啊,
那某位姓杨的同学偷拍男同学下体又该如何论处呢?
男宝又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公告都出来了还搁这儿搁这儿呢。

问杨学姐去吧
是不是诬告?
真的吗?不会又是诬告吧?女生穿这种裙子偷拍?
只能说杨景媛坏就坏在做人留一线 只让单纯涉世未深的 180 有钱 bro 写了道歉信 这才三个月后拿出了湿疹报告 这事就得第一时间报警
调查结果出来前不予置评,不会是第二第三名写的小作文吧?
不参与对同性的围剿。
小红书你也信?

直接上图 哈哈 自己看吧 天天说女拳女拳 实则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吗
小仙女的小作文,半个标点符号都不能信。
这名同学有没有拍裙底没官方通报的情况下营销号官方号都已经开始下场围剿赛博判案了。我请问杨学姐可是照着男生私密部位拍了一个多小时,她承担什么责任了吗?是判刑还是拘留了?
偷拍异性裤裆不是在固定异性猥亵的证据吗?杨景媛就是这么做的啊。
疑似小作文就要毁人前程??
女诬开始换赛道了?
反正谣姐的小作文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疑似】,只是构思,并没有确认为事实,小仙女小红薯上的小作文,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吧。
在没有看到证据之前,我认为是诬告
还好已经吸取明掏男孩的经验,在湿疹爆发之前报警发网上了
如何看待?评价为纯纯的节奏
提问一个小时,回答不过寥寥几条最高赞只有几十,热度就直冲几百万,而且提问后立刻来了一堆节奏号开始回答,一个莫须有的事情直接就可以把被公示的这位前途无量的男生捶死,我只能说数据女工又发力了
随手截几张图记录一下,可以看到本问题热度直冲百万

本话题下面热度只有八十八万的可是有 52 个回答,最高赞 878 还有一千多收藏

看看问题发布后十几分钟内来的号,不约而同的都要赶紧取消录用了呢


真特么的看不懂这些人,脑子里到底在想啥
这件事的关键就在于不当行为发生在学校内,学校就有了天然的知情权,进而根据校规校纪作出处分也就无话可说了。如果是发生在校外,那么很可能是另一种结果。即便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学校的知情权也会受到严格限制。
考虑到该同学正在公务员录用公示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现被处罚人是公职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 的规定,以及公权力 “法无授权皆禁止” 原则,公安机关仅被授权通知拟录用他的公职单位,不应再通知学校,并应对外严格保密。如果学校不知情,且没有引发社会舆论,那么他最起码可以保住学历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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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林水瑶 发表 哇塞,不得不说,知乎在预测这方面确实挺有两把刷子。 之前爆出她做导购,知乎答主就有讲,大概率 “声东击西”,应该考公去了。 现在挖出来笔试成绩了。 她考的这个地方其实挺偏的。大概率很多人不知道她的事情…… 看来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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