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世书童|刘虎与韩福涛:调查记者的两种命运,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
前调查记者刘虎因涉嫌两宗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他的同行韩福涛的卧底报道正引发全国性调查并得到官方嘉奖,同一职业却走向天差地别的命运轨迹。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近日发布警情通报,知名媒体人刘虎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 …
有个新闻,二审法官明知一审是个冤案但考虑某个理由只改轻判罚,多给缓刑而不改判无罪。
这个理由是改判会影响一审法官的奖金。。奖金?奖金!
法官的奖金可以比无辜者的牢狱之灾更严重。你们觉得这还是不食肉糜么?
你指望一群出了学校就进法院检察院,或者在家脱产备考一二三四五年考上的人,不脱离群众不脱离现实,可能吗?
欠上山下乡了属于是,建议所有人都必须在单位所属地的基层(村委、街道办)干满三年再进法院检察院。
珠海出事的时候我跟表妹说了下这事,让她上下班小心点,她不知道这件事我就给她讲了一下,对话里有这么一个段落。
妹: 咋地,他不服?
我: 他都撞人了,你说他服吗?
妹: 我们判决都是开会讨论过的。
前几天我妹跟我说,冬天不买汽车骑电瓶车的人,是因为不怕冷
公检法大等体制内待久了的人大多都这样,之前一次大家庭聚餐,当警察的亲戚说,现在大学毕业生找工作要多调查,很多名校毕业生在 P2P 理财公司上班,工资没赚到多少,现在还要坐牢。
我问亲戚,那大学生找工作要怎么办?他说,要让老板提供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比如公司是否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和放贷资质,投资理财资质。别光看和自己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主体名称,涉及到的关联公司都要审查一遍。
我说,那这样硬气,他还能通过求职面试吗…… 就像你们传唤一个人,他要你出示这个警察证,对着你警员编号拍照,然后拨打 110 核实警察证真伪,要你出示盖章了的传唤证、讯问证,并一一核实。你会怎么办?他说:那我接下来肯定要狠狠收拾他。
背景交代:
上海和杭州某知名大型 P2P 公司,上海市长级别人物站台,大概 16 年左右也没有那么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时以为就是投资理财公司。除了业务人员,很多前台,运营,客服都被要求退还工资收入且判刑了。
我有一个之前玩的比较好的同学就在法院工作
以前大家还是同学,看不出什么
后面聊到工作了,我发现完全无法理解这些人
他们已经完全脱离群众了
群众的问题在他们眼里只是工作中的一个小事
即使这件小事关系到这个当事人的一辈子
在她眼里,也只是
“真烦人,没完没了的处理他的破事”
“今天要下班了,我让他明天再来”
“多跑几趟呗,反正他也爱往我们这边跑”
…….
以前,我真的觉得挺好的一个人
现在真的巨下头
不知道是人的原因,还是工作的原因
别说法官检察官了,就我表妹一个普通双非高校的行政都过得何不食肉糜了。
我表妹,985 劝退专业硕士,人才引进回老家双非高校拿了个行政岗事业编。每个月工资一万多。此外还有市政府给的人才补贴。她爸妈给她买了个奥迪上班代步,吃住都在家里。
然后我妹就开始各种请假、挪假,天南海北国内国外得玩。在 xhs、dy、pyq 事无巨细分享每天生活,去个地方能发个几十张上百张照片。
我妹出去玩经常想让家里人一起去,岁数大的有时间但是经不起这么折腾,岁数小的能这么玩但是没假期。这时候我妹就来了名言,“还有没寒暑假的工作?”“还有人请不来假?”
作为家里人,考虑到现在找工作确实不容易,她爸妈、她外公外婆、我爸妈、我劝她少分享一点,太高调了,她说请假又不违法、出去玩又不违法、分享又不违法,为啥不让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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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几个信息:
1、问:我妹到底是不是事业编,为啥能有一万多收入(觉得高了),为啥不收护照?
答:我表妹确实是事业编,若干年前刚毕业就通过人才引进引入,免笔试发事业编进的三线城市市属高校行政岗。市里支持力度较大,要改大申博进百强,收入还可以,比省属缅北高校好多了。护照是没有收,因为连副科都不是。
2、问:有的高校事业编几百人考一个岗位,为啥我妹这么轻松就拿到?
答:我们小地方就不说具体政策了,不然一搜就知道是哪个地方、哪所高校。拿我初高中同学拿省会编制的经历举例子:2016 年,同学 A 双 211 硕士免笔试拿杭州市区事业编,然后遴选,现在已经是杭州某区副处;2020 年,同学 B 双 211 硕士免笔试拿杭州市区事业编,现在是事业单位副科。若干年前,我博士毕业,看到杭州一所中学校招说可以给我事业编,后面我没去。因为条件设的太萝卜,当年在贴吧还形成了舆情。这个我看不上的事业编,也是几百个浙师大杭师大毕业生想考的。杭州都如此,我们小地方更是这样。
3、问:对我妹这种行为是什么心理?
答:就是因为校内已经有人跟校领导反馈过我妹的行为,然后传到她爸妈这里,作为家里人,考虑到现在找工作不容易,所以大家都劝她低调一点。至于评论区说我羡慕嫉妒恨的人,我只能说,关注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两年投资亏掉的钱,等于我妹 30 年的工资了。
我一个女发小现在在我老家县城当了法官
几年前被她教育过一次 “如果你觉得政府不好,你就去考公务员去做官”
一想到有这种逻辑的人当了法官,我不仅对祖国的司法系统毫无信心,甚至觉得非常可怕……
户外烧烤活动,有个上述单位的。其他人都是私企。朋友开玩笑说让人民先吃
她说:人民吃了我吃什么。(不是开玩笑的语气)
不知道大家刷到那个没有,一个生病的低保户偷伐绿化带树木被提起公诉,开庭过程中说到政府每个月给这低保户发 950 的低保,但是这个低保户说因为还要买药等原因这钱不够用。然后检察官说他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一千来块钱还能请别人吃顿饭,要是不请别人吃饭,一个月两三百就够用了。
有一种 只要开会讨论过了 那就是对的 的感觉
因为自由量裁权太大,而且又不实施判例法,同案不同判都是合法的。
深怕法律条文为难了检察官法官,所以给了检察官法官巨大自由的空间,保证他们怎么判都是严格执法。
多年前,一个法官朋友讲过一个案件,是民间借贷,有借条没有流水,原告说是现金给的,被告说打了借条没拿到钱,法官问这几百万怎么可能现金给的,原告当场要求休庭带法官被告去家里看,进门了一个金库大门,进去就是一堵墙的人民币。
我说一个故事
之前珠海那个事情,作为老广人,肯定都口口相传的知道一些内幕
然后微信在一个手游的群里聊天的时候,一个来自京海的知心大姐姐说看过卷宗,不断的说凭什么法官就要遭罪巴拉巴拉的。
我就说了一下当地人知道的情况,以及这个事情的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
这姐姐说不过我,然后她的做法是什么呢
“你哪个单位做什么的,你知道得多还是我知道的多,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祖宗十八代都查出来?”
是的,她第一反应是,开我的盒……
我瞬间退群跑路保平安,润之。
判决文书都不敢留自己姓名了。
你说呢?
现在初中课本还有没有那句话了?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
2024 年,我租房结束,房东不退押金,一共 1000 元。打了街道电话、帽子电话都没用,房东更是态度恶劣,说我有律师你随便起诉。
于是花费 3 天时间整理证据、第一次写起诉状、上传系统。
2 个月后排到了,没见到法官,一个书记员上来第一句话就是:钱不多,双方各退一步,协商给 500 你愿不愿意?
我非常生气不愿意,我说弄了这么久我不可能退步。于是在 1 个小时的协商后,她说:800 吧,我和房东说好了,现在给你。
我说不愿意。接着,就是对我的数落,说我:年纪轻轻这么轴、别和老人见识。
最后调节 900,签字走了……
因为脱离群众了。
曾经出差与单位某位 59 岁即将退休的老师兄聊天。他非常谦虚且一脸认真的问我: 现在网上都说大环境不好,到底为什么不好,哪里不好了? 我看广州哪哪都是人,挺好的嘛。
当我听到这话,其实很震惊,一种细思极恐的无力感。脑子里突然响起了 BGM: 借问天上宫阙,不知重逢何年月~
那还真不是。
她们只是太清楚什么对自己有利,而且一切为了自身考虑罢了。
前段时间和一位知心姐姐探讨了一个问题。

问题题干是这样的:
女方是一个劳务派遣,多年考不上编制,有个男朋友家是外地的。
俩人是校园恋爱,男方为了她毕业后就一起来了女方家乡,然后就在这里工作了。
俩人平时感情也不错,男方家境不好,所以一切都要靠自己,但仍然包揽了俩人所有共同花销。
男方觉得打工不是长久之计,然后就在当地读研,随后考上了编制,还攒下了一笔钱,在当地付了首付后买了一套房子。
这时候女方才开始和他说结婚的事儿,并且在明知男方有困难的前提下,仍然要求高于当地的高额彩礼。
男方在沟通数次以后,只能分手。
我和知心姐姐在讨论这个事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我认为这个事走到这一步,女方几乎全责,男方的责任在于他没有早早看清楚这个结局,以及这段感情中女方的态度。
知心姐姐则认为责任主要在男方,太现实,也太阴险了,他只是觉得女方不够优秀,不值那个彩礼罢了,而且他拖了这么多年才结婚就是为了降低女方的要价。

于是我们就开始了一场辩论(下文知心姐姐用知代替)。
我:在这段感情中,男方的付出清晰可见,请问女方的付出在哪里?
知:青春啊,陪了他那么多年不算吗。
我:难道男的没有陪她吗?
知:男的青春算什么,女方的才值钱,男的把她拖到这么大就是没诚意。
我:男方为了女方,都背井离乡了,而且是一毕业就来这里了,这还不算有诚意?
知:说这些没用,男方给过女的什么实实在在的物质吗?
我:这么多年的共同支出,这还不算吗?
知:这点钱算啥,又没让他房子加名。
我:男方为了女方,都在当地定居工作了,为了俩人的以后付出那么多,请问女方为了俩人的未来付出了什么?
知:她付出了她最珍贵的青春。
我:那还不是因为她除了年轻没别的能拿出手的。
知:对啊,所以男的一直不娶她就是故意在耽误女方以降低要价。
我:那女方为什么这么多年不提结婚?既然知道年龄重要,为什么还又要高价?
知:女孩子要矜持,这种本来就该男的主动。至于彩礼,大龄剩女基本都很优秀,也见过的世面多,活的清醒,不给够钱,男方的诚意在哪里。
我:那既然男方不主动,为什么不分手?照你这么说,年轻就是资本应该要高彩礼,年纪大了清醒了也应该要高彩礼,合着只要是个女的就应该要高彩礼吗。
知:女性本来就是被打压,被婚姻拖累的,婚姻对女方事业影响多大。
我:普通人你有什么事业,都是为了生活而已,而且照你这么说,大龄剩女不该都事业有成吗?
知:事业有成不敢说,养活自己没问题。
我:要求这么低吗?这还骄傲了是吧。你看有几个男的养不起自己?
知:男女本来就是不一样的啊,本来社会对女性就不公平。
我:怎么不公平了?
知:女性现在被要求又要貌美如花,又要工作,又要养家,又要做家务,又要带孩子,又要伺候男方父母,这公平吗?
我:你身边同龄人有这些都能做到的吗?一个也行。
知:就算能做到也不会做,女孩子何必奉献自己给不值得的人。
我:那不就是做不到吗?既然做不到说什么不公平。
知: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也是在算计,就想找个这样的为你奉献,被你剥削。
我:那女的天天喊着要找条件好的,爱自己的,什么都替自己安排好的算怎么回事?
知:这一样吗?这只能说明女孩子学聪明了,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我:这时候不谈男女平等了?
知:本来就不平等,凭什么女性要生孩子,还有女性在求职时候生育是很大影响。
我:你可以不生啊。求职有影响,难道不是某些女的把前面的路走窄了,并且女的为什么考不上编制啊?体制内可不影响。
知:别说那么多,占了便宜还卖乖。女性生孩子也是不值得,女儿还要再吃苦,儿子根本没有能和母亲共情的,当儿媳妇还要面对婆媳问题,男的不都向着自己妈。
我:我占你便宜了吗?觉得生孩子不值得你可以不生啊,至于男的不能和母亲共情你从哪里得出来的结论?在我看来,大多数男的都很知道心疼母亲。另外,你能不能前后逻辑统一下,一边男的不能共情母亲,一边婆媳矛盾男的天然向着他妈。
知:闭嘴,这些我说了算!
我:祝你好运。
最后只想说:
无论做什么,请有点做人最基本的温度。

毛主席的含金量,不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就会变成恶鬼。
中国的法律体制决定了,法官和检察官基本没有基层经验,所以才会不接地气
有一次朋友聚会聊天的时候,有一位法官姐姐,吐槽有人三番五次投诉上访,说出了一个非常刺耳的词汇:刁民
说实话,这个词我只在古装剧里听过,现代社会能说出这种词汇,到底是怎么想的?
谁现在再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不是高瞻远瞩的战略安排?
说伟人早看 50 年,现在看来还是太保守了。
法检现在已经完全沉浸在自我编造的信息茧房里了,每次案件网络有不同的声音都直接定性是境外势力,网上反对的声音越大越说明他们和境外势力斗争的决心。
第一,因为没有外部监督
他们基本不用为自己的犯错
而付出对等的代价
遑论惩罚
第二,大部分的法律从业者,只想谋生谋财
他们没有宣誓时的那种虔诚和追求
其实,那几个需要宣誓的职业或者职位【私企滚一边去,企业文化没资格参与】
那些誓言,蕴含了人类最朴素的正义与道德
第三,在小案看 XX,大案看 XX 的环境影响下
任凭谁的雄心也会消磨殆尽
最终变成
老骥伏枥,志在退休
小案看关系
中案看影响
大案看政治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8000 元,开车一百多公里到被执行人家里调查,一家四口连一个农保都交不起,村干部说全村就这家人没交,确实困难,被执行人本人也有点精神问题,离婚四年一直在家没出去工作。把情况告诉申请人后,申请人说我拿了对方好处,不帮他执行到位。
知乎看到的,不知道这个执行法官心里怎么想的,也不知道这个钥匙这把锁是有多贵还是有多大纪念意义,也不知道那些买法院拍卖房产的人会不会要求法院拿到那把 “钥匙”

知道什么是 “三门干部” 吗——
家门
校门
衙门
一群没有社会生活经验的人管理社会,呵呵
三门干部了解一下,家门,校门,部门,再次证明了上山下乡的含金量,搞不懂体制晋升的前提,为什么不要求要有基层历练几年时间的要求
现在法学专业人士的法学理念不去思考法律不能起到惩罚震慑犯罪者的作用、不能抚慰受害者、与公众道德人民朴素情感日渐背离,反而去绞尽脑汁的去宽容犯罪者、展示对犯罪者的包容性,认为宽待犯罪者才是文明、保障犯罪者的权益才是文明。
一句话学法学到最后不像个人了。
法官检察官压力这么大,建议引入 AI 判官。
前任是检察官,有一次一个已婚老男人专门跑来找她,下班之后她和已婚老男人去酒吧待到晚上十一点,而且口口声声自己什么都没错。我现在看到学法的就恶心。
以前我喜欢就法律相关来说两句,后来我就不说了。因为法律甚至可以支持同罪不同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没有基层经验让他们丧失了基本的人味儿。
现在的很多法官他们就不敢和他判决的人在一起,他信不信会分分钟被捅死。
当人们不同情被砍死的法官的时候,法律系统的人应该反思,自己是不是已经忘记了民生的疾苦。
不知道诸位注意没有,大法官王佳佳被捅死的时候,群众是拍手称快的。
我有一个高中女同学就是法院公务员,具体干什么不知道,反正经常看到朋友圈发相关信息。而她在高中是什么样呢,就是太妹型,在我们这个尖子班成绩算是落后的,但相对于普通班成绩还可以。印象中是经常跟那些流氓混混处一起的,性方面也是比较开放(具体我也不清楚,我高中不爱八卦)第一次知道她在法院工作还是党员,我大为震惊,不是说觉得她没有能力考进,而是感觉根本就气质不搭,那么现在看到这么多春风法官的故事,我想我的第一判断错了,不是气质不搭,而是气质很搭,之前把法院想的太神圣了

丢进这个厂干两天
套用 24 年督查给我的官方回复:“我们有自己的工作方式”“不要对法条,嗯,过度解读”
所有搞人的工作都得这样,如果不进行情感隔离,一旦共情了就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内耗,给你和体系带来很多麻烦。
最典型的不就是海瑞吗,他倒是知道为什么不吃肉,他自己也吃不起肉了。共情那个劲儿一起来,看见人下人受苦就揪心,看见人上人何不食肉糜就气愤,多难受呀!这种人的存在也会让体系非常不适,万人嫌。
这也是为什么都不爱要岁数太大的人,你们都在外面摸爬滚打一遍了,知道疾苦,要是动不动就共情还怎么强势推进工作呀。
最好是那种一毕业就进来,把门一关不问春夏与秋冬。更优质的是那种世家,亲戚朋友没有一个自己找过工作的,一奉献就是一辈子。那才叫自己人呢,绝不会和外面的野孩子共情。
我重复我说过的观点。
绝大多数中国普通人,一辈子别说触犯刑法,就是治安拘留都不会碰到的,但一生中多少总会受到些坏人伤害。
所以普通人在看到案件报道时,都是把自己代入到受害者一方,这是合情合理的。
而法律界人士,似乎受西方思潮影响,律师也好法院也好,都在力图轻刑轻罪甚至废除死刑,很明显他们是站在罪犯那一方的。
那么很明显了,法律界一向都是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的。
从这个角度分析,人民群众欢迎什么他们就反对什么,所以法律界人士的言行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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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补充一下
鉴于有人老说什么冤假错案的,我就想问一句,冤假错案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无能或作假,失职渎职造成的?还是法律本身造成的?废死轻判本身就是受西方法律的影响,并不代表它是正确的。
再补充一下,普通老百姓所反对的是废死和重罪轻判及轻罪不判,不是支持轻罪重判更不是支持起诉就判,反驳的人麻烦用用脑子理解清楚。
女人有一种心态我真不太理解,我对象就这样。
举一个具象的场景,高速上前面有车想变道,还是大车,你提醒她慢点看着点前面的车,他跟你说没事咱是直行,出了事他全责
很多法官检察官,从学校到机关,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端的是铁饭碗,旱涝保收,一如以前的三门干部,他们理解不了手停口停,你跟他说你为了几百块钱拼命,他觉得你法律意识淡薄、性格偏激。
他们也理解不了求人难,平时接触的也是体制内的人,你跟他说办个证被推诿、做生意被地头蛇欺负,他只会坐在空调房里告诉你要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没挨过饿的人,永远觉得节食是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折磨。
现在的司法系统眼里没有人,在他们眼里,普通人只是一串数字
他们每天考虑的是案卷能不能按时归档、程序有没有漏洞、会不会被上级追责。
至于判了之后你家是不是破产了、孩子是不是没钱上学了,那是社会问题,不属于他的法律适用范围
有些法官检察官书读多了,真把自己当成正义的化身了,他们觉得老百姓法盲、没素质、胡搅蛮缠。
毛主席号召的上山下乡运动是绝对的先见之明。
经济最强市地区院 我来说一些我的视觉
我是小镇答题青年,父母皆农民,一路读书,二十年寒窗,考入院里,来到大城市。2017 年是第一年来到这里,租住在旧小区的一楼,是车库改的,层高较低,有一半屋顶需要低着头。梅雨季节的时候,清晨早晨张开眼,天花板上挤得满满的是露珠。下大雨时,门口的积水超过了脚踝,还差几厘米就漫过了门口垫高的台阶。后来有工资了,自己租了大房子,所幸的是郊区,我宁愿多花一倍的价格也一个人住,没有合租。
进院的时候也是踌躇满志,写自我介绍的时候,竟然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引用了横渠四句,现在想来只是满满的尴尬,那时候竟觉得自己有些理想。学法的人,进司法系统谁没有一个包青天的包袱呢。
院里的同事,本地的自不用说,房车皆有皆大皆贵,外地的也没多少差的。唯有自己,无房无车,我自己表面上不觉得,每每提及此话题,内心还是稍稍触动的。
为万世开太平。哈哈,咋说呢。说说经手的案件吧。一个癌症晚期的患者,自己已经没钱治病,自己的女儿也是癌症。因为需要钱,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了别人取现,获利一千五百元。后公安查实上家是诈骗犯罪,他自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因为身体原因,看守所是不收留的。办案时,通知其过来做笔录,答曰身体有恙无法过去。我联系公安,让其带至院里做笔录,公安承办人请示领导后觉得有风险,若过程出现身体变故无法应付。在放置几个月时间后,我遂决定自己开车过去,并联系公安陪同。于是,当天,我们各自两辆车过去做笔录,做具结。诉至法院后,法官与我联系,了解案情和被告人详情。法官说通知开庭其不愿意过来。我又联系公安让其在开庭当日带被告人去开庭,开庭后并送回。法官与我商量,没收犯罪所得和罚金其也交不出来,咋办。最后结果是只能先判,执行的事情再说了。
最后是缓刑,罚金没交,违法所得也没法没收。我回想一下办案,这个判决对其有实质影响吗?对其有威慑吗?量刑轻重,其在意吗?
司法的车轮是无情倾轧每个犯罪的人,不论这个人的个人状况,家庭情况。之前有个提法,办的不是案子,是他人的人生。听起来很想回事。可办案所依据的是法律,司法解释,嫌疑人的个人的状况从来都不是考虑因素。初办案还会唏嘘,判刑十年是不是太久,家里孩子谁照顾,他的爸妈谁照顾。办多了,这些都不是案件因素,有的只是我办的案子不要出差错,量刑符合全院的统一即可。看到盗窃几百块的人会对他们教育到,你干点啥不好,为啥盗窃。看见借给别人银行卡而犯罪的,会觉得你肯定知道别人的不正当目的,要不然为啥要借。在能不起诉的范围内,我还是会尽量申请不起诉,但是繁杂的不起诉流程和审批程序,让大家觉得还是起诉好,有法院的判决做担保,更不会出错。
我还是骑着电瓶车,会戴着口罩,怕别人认出我。我只能自保证自己不和律师出去吃饭,但打招呼到上面的,我没有决定权,就按命令来,虽然很少很少。因为我办的罪名大部分犯罪的人都是底层,有打招呼能力的也不会犯罪。有能力打招呼的罪名,在其他部门,我未与他人深交,不甚了解,也不能细说。
有机会再说几个案子吧
突然扛想起看过的一个节目,一堆夫妻都在体制内上班,一天三餐都在体制内食堂吃饭,这对夫妻就按食堂吃饭餐标给儿子生活费,结果导致小孩一直吃不饱,这夫妻还觉得这小孩一定是把生活费花在别的地方了,把小孩送来这个节目,结果节目组发现小孩没任何问题,就是正常发育水平需要的食量,怎么说呢,教员当时的上山下乡真的是最伟大的决定。现在真应该再来一次上山下乡
最支持米圣的一集,公务员都应该去社会从事服务业之后才能考
《底线》第一集里的辱母杀人案,这姐姐判的就挺知心姐姐的。
要债的跑去工厂闹事,姐姐认为 “要债的没有限制他们人身自由”,
孩子拿着刀捅人的时候要债的吓得向后退,姐姐认为 “不法侵害已经停止”,
还装好人给他整 “自首情节”,就是不准他不认罪。
每一步都是把孩子往绝路上逼。

某人说过:你看国外的法官有年轻人吗?美国那些大法官一个个老的自己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你不到 50 岁想当法官,你审过几个案子。你看我们,法官都和我一般大,尽草菅人命。此言论大概出自于 2008 年以前。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家庭的一些矛盾,被一个亲戚小太妹给缠上了,一直上门闹,其实就是要钱,他实在没招了,毕竟涉及家庭纠纷帽子不方便一直插手,所以求助我们这些朋友的帮忙,当时给他帮忙的人里面有一个女检,这姐们给出的招是:“你就不会找几个混混吓唬她吗?” 成功终结那晚的对话。
最后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更是魔幻。
春风是好词
但春风法官不是
有困难找警察
但冤假错案不行
别人的一生,在他们眼里就是个案子而已。可不能让这些案件影响自己的绩效啊!
类似公职都这样的,这些行业只招刚毕业的,啥都不懂,从一个安乐窝到另一个安乐窝。
你是说春风法官吗?
有些人只会考试,其他的一窍不通。
从小学到大学毕业甚至硕博,20 来年全在学校,能接触到的都是同类。
怎么能做到感同身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处理问题?
我之前在一个养狗的回答下也说过,如果想让官方出台法律严惩狗主人,前提是恶犬咬伤了高官。
但是现在可能吗?
出行有警车开道,安保人员比摄像头都多。
这个回答甚至可以套用在任何社会问题下,也就是说,除非伤害到对方利益,才有可能改变。
这种阶级鸿沟,是不断加剧的。
掀桌子次数多了,痛了,就知道改了。
我都不是法官检察官
就说现在遇到的很多案子,我们就算想帮弱势群体都没法帮
农民工来讨薪的,劳务派遣工来要工资的
话说出口都是 “你们要维护正义,你们要主持公道……”
OK,我们维护,我们主持——
合同有没有签?没有
签了合同有没有要一份?嫌麻烦没拿
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仔细看一下?没有,就签了名字
有没有打考勤?没有
那你怎么证明你确实上了班?我在自己本子上记了…… 你用手机拍个水印相片也好啊……
工资怎么约的?口头约定的
工资约定怎么给?每个月给基础生活费,年底给绩效…… 你怎么知道一定能在这儿做到年底啊?做不到年底你有没有想过绩效怎么算啊?人家单位要是拿着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银行流水说钱已经给完了你们怎么办啊?
不止一次跟农民工大兄弟和劳务工小兄弟跳脚:“你们签合同啊!签合同留底啊!留证据啊!”
他们头一撇:“我们那儿就没这个习惯!”
我:“OK,你们没这习惯这事儿不就发生了?钱不就要不到了?你们不就坐我跟前了?”
工地竣工了,交付了,验收了,保证金都退了,甲方总包分包班组头儿都各归其位了,现在你跟我说总包没付农民工工资?
你亲爱的总包分包班组头儿都在外省呢!我们座机电话打过去他们直接拉黑的!你找甲方堵门闹再狠有什么用?
现在我帮不了你了,维护不了了,主持不了了,让你去法院起诉吧……
你说我何不食肉糜,因为法院起诉要一年半载你着急回家过年等不了那么久?
我跟谁说理去?
说了半天你是要我们带着刀带着枪跑去把总包分包班组头儿所有欠你钱的人全部拷一块儿,拿枪顶着他们的脑袋让他们今天必须把钱给了?
你找的这是梁山好汉啊……
对了,梁山好汉我是没当过,但好歹也不是那些个寻常衙内,想在我这儿 “横扫一大片” 的先看看这个吧……
你做过最大的好事是什么? - 无下限的橙子的回答 - 知乎
让所有的大学生上山下乡,这有点过分。但是让所有的公务员上山下乡,这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于情于理于法都说的过去。
所以不是检察官不食肉糜,而是缺少了上山下乡,用强而有力的手段,让那些人深入基层
法律机器人,离开人群久了,连人味都没有了,何止是不食肉糜?
说个警察的趣事,我现在办理的一起组织卖淫案,警察认为我的当事人是股东。
因为我当事人 2017 至 2023 年累计向张三借款 500 多万,利息两分,因此警察认为这是在向张三的足浴店出资,但张三的足浴店是 2020 年底才正式开始营业。
这个张三归还利息的方式也与众不同是从自己名下盈利产业中以分红的名义向借款人支付利息。
张三不止足浴店这一个产业,借款人也不只有我当事人一人。
我当事人会收到来自张三不同产业的转账,哪个赚钱哪个产业转钱,但我当事人从未入股,也没有签署任何的入股协议,其他股东不认识我当事人。
警察仍然坚持认为我的当事人是股东,理由是 “谁会这么大方,每年平白无故给你转几十、上百万?”
我靠,大哥,听说过民间借贷吗?没见过钱吗?你 TM 把钱存银行,存定期,银行还要倒给你钱,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她借了 500 多万,月息两分,可不是每年都要收到几十上百万的钱吗?
不然白借啊?你借我?
你以为是助学贷款啊,无息借给你。
办案人员说这个话,你就觉得很无语,当然也可能这个收益超出了他的想象,毕竟他

有些案件办的你真的头大,你都怀疑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生活常识。

这位朋友,不做警察简直就是屈才,你要是做警察没有破不了的案子,纯主观推定有罪,
我上面哪句话说我当事人借钱给张三开足浴店了。结果到了这位朋友嘴里就是我当事人借款给张三开足浴店。并且知情可能性很大?纯猜啊?都不铺垫一下啊!我说是 17 年到 23 年陆续向张三借款 500 万,到这位朋友嘴里哐当一下变投资了。
你跟本案办案警方居然用的是同一个逻辑,要不是你的 IP 在浙江,我都怀疑你就是这样案件的办案民警。
你借钱啊,你不是入股啊!你不是投资啊!
你借款关心的是本金能不能拿回来,利息能不能收到啊。你还要关心别人借款到底是用于干什么?那是不是还得给你出一份资金用途明细啊?
按你的逻辑,那民间借贷风险太高了,你找你朋友借款,结果你朋友拿到钱后去买毒品贩毒,所以你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支持,所以你也构成贩卖毒品罪,死刑立即执行。
我挺理解执行法官的
2018 年我有个民间借贷案子,总共 34000 元,我是原告,法官判对方支付后,对方没钱,一拖就是托到 2025 年 12 月初,2025 年 12 月属地执行法官让我去法院一趟,说对方愿意付钱了,让我去签个谅解书,在对方还钱后,接触对方的限高和强制执行,借过到了约定的时间对方没有还钱,法官也很无奈,说我手上有 1000 多个借贷案子,平时很忙,对方主动找到法院说还款,现在又不还,情况太恶劣,说春节找到后拘留他。
被执行人是个小三,案件标的 20 万。其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和一辆轿车,老公早年没了,她父亲去年脑梗也没了,她母亲肺癌晚期,基本上放弃治疗了,她还有个 5 岁女儿要抚养。一个月也就不到 4000 块,不稳定。房子存在大额抵押,经评估发现在清偿优先债权和执行费用后剩余价值不高,如果现阶段直接拍卖房产,在保留唯一住房租金后依旧无法执行完毕,并且几乎无法腾空房屋。被执行人还有个拆迁安置房,但是还没完工交付,预计要过半年的时间,没法住人。再衡量双方利益后,我初期制定的方案是优先拍卖车辆和划扣工资,在等被执行人母亲去世后安置房也差不多竣工了,到时再拍卖其现有住宅或安置房。申请人是原配,强烈要求直接拍卖住宅和拘留被执行人,并且举报我收被执行人贿赂,故意偏袒对方。
最后合议庭和上级院也认为我的方案可行,但申请人信访压力太大,还是要以申请人意见为主,车辆和房子一起拍卖,并且保留唯一住房租金。最后的结果是财产处置后仍不足以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搬走后老板也给她开了,工资也没了,那个安置房虽然也没有竣工,但就剩不到 5 万的标的也没法超标的处置房产。被执行人还主动想进拘留所,最起码不愁吃饭。
到了现在,申请人那边还是时不时信访,但是案子到了这个份上,谁还能怎么样呢,财产也卖了,人也送拘了。基层法特别是执行局,每天都在见证人情冷暖,基层群众的金钱和感情在这里是赤裸裸的显露出来,我是真的见过 1 万块能让一家人跳脚凑钱的,甚至有 2000 元都想着分期,凑一天都凑不出来的。
案子都走到法院了,意思就是已经盖棺定论了。
法院是流程,真正能决定生死的是在派出所~
派出所没捞出来基本都凉了,法院那边无非就是根据案子的定性判轻重,其他什么都做不了,也不能做。
理解上山下乡的含金量了吗?
前女友就是检察官,我从不和她聊工作。
因为她爹也是检察官。

因为现在体制内的很大一批(80%)都是象牙塔里长大的,没感受过人间疾苦,家庭条件都不错,父母大多也是公务员,事业单位,最次也是国企。
从小都没愁过吃喝的主,能指望他们共情劳苦大众,
大部分不接地气,典型的 “三门” 干部。
你让这些人作出的判决能达到 “三个满意”,那是不现实的
前段时间一个庭,被告被起诉商标侵权(其实被告取得合法授权并在商标有效期内),原告保全的产品有 2017、2018 年的但无近些年制造的产品,并以此证明被告一直侵权持续到起诉之日。
被告提交了证据证明因产品市场不好销售不行,所以近些年未生产制造相应产品。
市场充分竞争情况下,无市场的产品自然难以销售,工业品又不存在过期的说法,销售商为了回本必然会将其一直摆放在货架上,所以被原告扫市场时碰到了。
后面,搞笑的是,法官竟然认定,被告侵权行为一直存在,理由是在 2025 年还保全到了 2017、2018 年生产的产品。
开完庭,被告全体股东都是一脸生无可恋。
绝大多数司法人员的基层经验要比你我经历的远远多的多。
很多你觉得匪夷所思的判例,并不是她们不食人间烟火的任性而为,反而是她们深思熟虑后的刻意为之。
遭受司法不公的是你,又不是他。
更有甚者就是他搞出来的司法不公。
杀了一辈子猪的屠夫怎么可能和猪共情?
家里有律师
也关注法律
甚至去年还去参加了法考
如果基于遵守并认可现行法律的角度来说
我们普通老百姓真的需要普遍性学法
果不其然,这个问题下面又一群指责公检法高高在上、何不食肉糜的评论。
说真的,我只想告诉评论区下面的这些人:你自己的个人感受跟真正的公平正义往往有差别,而且有时候差别还很大。
人性都是利己的,谁上了法庭都觉得自己有理,哪怕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比如上了国际法庭的日本战犯。
《第二十条》里面,明明是村霸的儿子天天横行乡里,强奸受害人妻子然后被受害人刀了,但村霸也觉得自己很委屈,觉得法院迟迟不判决枪毙凶手就是不公平,叫一群人抬着棺材来闹。
别以为人都是讲理的,有时候所谓 “朴素的正义感” 不见得是为了社会公平正义,也可能是维护现有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已。比如说很多参与制毒、拐卖、传销的村庄,当公安局抓了他们的人之后全村也跟着去闹,要求放人。公安局把被拐妇女救走,同样可以骂你不知人间疾苦,把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的老婆带走。
所以好多人开始推崇珠海撞人者,推崇讹钱党老头,意思就是法院不按照我的意愿判就是不公平。
与其说他们认为现有司法体系不公平,不如说是——
一个月一两百还吃不好?我一个月吃饭都花不了这么多. jpg
我看未必,起码挺热闹嘛~
另:
82 宪法删除了 75 宪法关于 “干部必须参加集体劳动” 的表述,这是我国司法史上的一次伟大的进步。望周知。
兄弟,你评论区关了,我只能在这里回复了。
“咋滴,你不服?”

整个社会女权化的后果。
人家最高法女法官都说了,不求尽善尽美,但求无愧于心。所以只要符合她们心中的观点就好,什么法律规定,什么公序良俗,其他管她洪水滔天呢
因为抛开事实不谈,会这三句话就行了

别说体制外的人了,就连我们体制内的人——甚至是纪检监察部门都觉得检察院过于不食肉糜了。
论不沾烟火气,检察院>法院>公安,具体打过的交道我不太方便说,只说一个至今震惊我的:我甚至在检察院看到有人在办公室整了个热带鱼缸养了一堆观赏鱼。鱼缸边上是另一个人用各种植物搭配出来的绿植景观角。——2010 年之后,我都没见过还有其他单位能这么布置自己办公室的。
后来,我看到春风法官的相关报道就释怀了,合着都是基本操作。
花茶、艾灸锤、护手霜、润唇膏、绿植…… 走进王佳佳的办公室,桌子上摆着的生活小物,提醒我们这是一个在用心生活的人。
“这个润唇膏,是佳佳姐自己手工制作的,全院女同志,人手一支。” 攥着唇膏,法官助理张如憋着眼泪说,“她喜欢做手工,去年给我们做了唇膏,今年又做了防蚊紫草膏,都是她利用业余时间上网学,买材料照着做,而且她动手能力极强,一做就成功。”
在好友张华的眼中,王佳佳是一个灵魂超级有趣的人。热爱生活、兴趣广泛,户外运动、手工、戏曲、动漫、历史、书法……“她好像没有知识盲区,不管哪方面,或多或少都懂一点。她是我们朋友圈的‘大型种草机’,会分享各种各样的东西给大家,比如书籍、运动器械,保健设备,甚至养生知识。” 更让张华吃惊的是,她甚至自学了刻章。
公检法里反而是公安现在风气最好。
实际上是因为
有的春风法官直接或间接接受了某些势力的资助或者游说
支持那些理论,在有自由裁量下是可怕的
他们从来不想执行法官怎么办(执行多是男性……)
来个离谱判……
你只是坐十年八年的牢,检察官和法官可是没有今年的奖金啊。你说哪个重要?
中产体制内富养女当然会给人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觉。
城市体制内中产家庭,富养女,文科专业,全职考公,上班后不用做执行全程办公室,除了旅游演唱会以外基本两点一线,期盼找个体制内优质男延续城市体制内中产家庭地位。
有车有房,拿着高于当地的平均收入,没人敢找她们麻烦,生活工作上基本遇不到什么问题,遇到了问题靠家里和单位的关系就能解决,线上资讯靠红薯微博,线下资讯靠同事闺蜜。
从小到大受家庭保护,物质丰富,从未出过象牙塔,这是不是她们给人的刻板印象?
你指望她们能共情体制外中下层老百姓?
所以对于干部必须有一线基层工作经验,要亲自下乡和乡亲们面对面亲自推动基层工作,我是绝对支持的。
——————
老实人中的觉醒者,专注套路与反套路
我一个沈阳人,目前没恋爱结婚。
她们给我发这个,怎么想的?

公检法里面最闲的就是检察院了。
上海市检察院办理本人案子的几个检察官,难道是雷锋吗?做好事不留名,甚至查都查不到。

追风小叶都快成追风老祖了╮(︶﹏︶)╭

学法律的人,学到最后都变得越来越不像人
很正常,如果没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特别是毕业就考进去的,那么更是如此。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环境,认知是基于环境的。当有一定距离后,认知障碍就会产生,会变得何不食肉糜,你即使和他说,他也不信或者无法理解。
我当年和富哥吐槽彩礼贵,结婚难,他问我为啥不找北京白富美?这不是讽刺,就是何不食肉糜,他周围都是找北京白富美的,所以在他看来,这个很简单啊……
纪委移交的行贿人员,当事人是洗浴中心。要定组织卖淫罪。距离案发 9 年了。当时的鸡头疫情期间搞网约房被抓五年刚出来。
抓了后老板看守所关了两年,大堂经理经理一年,鸡头一年半了。一直盯着鸡头突破,鸡头表示他刚出来让他去找也找不到当年的那些小姐。
不闻不问,因为他们不肯认某领导让判十年刑期。但是他们又找不到实际证据,时间实在是太久了,只有口供,还是不敢直接判。一审开了两次庭,律师提议让上合议庭,让他们开大会商量下,签字的人多了,不敢硬来了,最后商量弄五年,认罪认罚,顺利结案法官原话:我们顶住了压力帮你们弄到了五年,早点结案吧。当事人已经准备铁了心扛到最后。
这就是行业茧房。
很多专业程度高的行当,和社会是很容易脱节的,从业者自大学开始就进入行业壁垒里,随着地位上升,和社会的交互越来越少,长期脱离群众,最后变成除了本行业知识,对于社会问题一头雾水,啥都不知道。
法院,医院,学校,会计师等等职业和单位,一直就都有这种问题。
现在连公务系统我觉得也有点这个态势,这还真挺麻烦的。
现在的女朋友,大二,官宦家庭,从小生活优渥,家庭氛围良好。
她似乎从未有过生活的压力,对钱没有概念
我和她去超市买东西,她都不看价格的。。。
而且我这种屌丝喜欢挑打折的东西买,她对我这个行为很不理解。

18 年的时候被抽调去做执行。遇到一个案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被男雇主雇佣,操作的时候违规把眼睛给扎到,一审判了多少忘了,二审上诉期间男雇主尿毒症死了,发回重审,然后判了男雇主老婆和子女赔偿。那个老婆说她赔不起,说每个月会来法院交 500,她连续交了三年,然后有一次来交钱的路上出车祸死了,对方也是个没钱的,赔了一笔钱,她儿子留了一万还是多少,其他给了原告。大概还剩下八万多的样子。
然后原告来要求,说男雇主和他哥哥有一个农村房子,要求拍卖那个房子,还有对子女做限高处理。男孩子在北京读书,18 年的时候已经在律所实习了,我给原告说,你别对他限高,等他做了律师就能还你钱了,原告不肯,说当年他留了钱的,他有钱。女儿我们到家里去看过了,女儿是弱智,和她伯伯伯母住在一起,那个房子确实是男雇主和他哥哥共同的房间,就一个一层的农村房子。我说这种房子卖不出去的。原告不干,说你们法官就是不愿意帮助弱者。呵呵。
后来我去和男雇主哥哥说,让他帮忙出点,解决他侄子的限高问题,然后去找村书记,说了这个问题,麻烦他找村里老人会帮忙出点钱解决一下这个案子。后来出了三万给原告,原告才同意不给男孩上限高。
我给男孩子打电话的时候,男孩子也说,你们法官还是不是人!
你看,两边都说我们不是人。
所有法官检察官,必须在城区乡镇繁忙地段的派出所,工作满三年,然后再进行本职工作。
这样死板法条的,冤假错案的,能少一半以上。
这个回答下的评论区被关闭了,但是点赞 1w 多,能讲讲是什么背景吗?实在看不懂,谢谢各位

马克思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你觉得他在胡说八道。
教员说知识分子不能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生产,要自己下去和底层同吃同住参与生产,你觉得这是反智,觉得自己读过大学所以也是小资也是知识分子的一部分,这等于是在坑你。
然后现在你看看那高高的审判席,是不是开窍点了?
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问题, 对于社会主义制度来说, 是带根本性的一件大事, 干部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势必脱离广大的劳动群众, 势必出修正主义。
审判席它高高在上,不是因为法官坐得高。
是因为法官和被审判者之间,横着一道长长的、深不见底的鸿沟。
这道沟叫社会存在。
法官、检察官的社会存在是什么?
是每月准时到账的工资、稳定的编制、体面的社会地位。
中国法官的平均年龄是 42 岁,其中 85% 以上拥有本科学历,211/985 院校出身的占比超过 60%
这个群体的家庭背景呢?
虽然没有官方数据,但从司法考试的通过成本 (培训费、资料费、时间成本) 来推,能负担得起法学教育并最终进入体制的,家境至少是中产。
法官从 22 岁法学院毕业、25 岁通过司考、28 岁进入法院。到 42 岁坐上审判席。
这二十年里这名法官接触的是同学、同事、律师、当事人——清一色受过高等教育、懂得如何 “讲道理” 的人。
见过的最穷的穷人,可能是大学时勤工俭学的室友。
人家这辈子都不需要为了几千块钱去跟人拼命,所以理解不了为什么有人会为了几千块去捅人。
在人家的认知里世界是有秩序的:你权益受损→收集证据→提起诉讼→等待判决→强制执行。
这个逻辑链条严丝合缝,有手就行。
但不知这群人里有多少人想到过,这个公式的前提是: 当事人有能力等、有钱请律师、懂得如何 “走程序”。
当坐在审判席的,都是一群从小衣食无忧的人,当他们从未真正在社会底层挣扎过,甚至从未看过别人的挣扎,那么他们的社会意识必然是脱离群众的。
1968 年,最高法院一批法官被下放到河南农村。
当时的院长谢觉哉已经 76 岁,也坚持下去待了三个月。
回来后他写过一段话:在北京审案, 看到的都是卷宗材料,黑纸白字,清清楚楚。下去之后才知道, 那一纸判决书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死,是几条人命的前程。以前觉得判得公正严明,现在想想,那是因为我从未真正见过那些人的生活。"
这话现在听起来还是刺耳。
当年无数人骂反智主义,觉得这是在羞辱知识分子。
可这不是羞辱, 这仅仅只是让他们知道,有那么一群人,过的是什么日子。
教员说知识分子要自己下去和底层同吃同住参与生产,不是反智,是怕他们变成神庙里的塑像,听不懂凡人的祈祷。
这不是在整你,是想救你。
救你别成为那个坐在高台上,看着底下人挣扎,然后冷冰冰地丢一句你为什么不走程序的人。
也救你别成为那个在底下挣扎,只能看着高台上冷漠挥锤砸向自己一生的人。
救你别成为那个神庙里的塑像,也救你别成为跪在塑像前痛哭流涕的人。
塑像是不会流血的,所以它永远不懂,那些跪在殿前的人,为什么会哭。
一万块钱劳务费,双方都是本地人,工程在外地,来回一趟差率费近千元。
立案庭法官坚决不给立案,要求去工程所在地,工程所在地也不同意立案。
我曾经在立案庭工作过,我想,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抬抬手就把案子立了。
下图中是针对欠劳务班组的劳务费几十万,有人认为是建设工程,有人认为是劳务合同。
当事人为了拿到这个释明函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罗畜说过一段话,大概意思是 “法律学的越好越没有人性”
十年法官的办案量人均几十件,现在人均是几百件。
大城市中心城区普遍都是 800-1000。
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核心区,甚至要到一个法官一年要办到 1500+,我知道最高的到了 1800+。
你自己算算一年有多少天。
你要他跟你共情,想啥呢。
现在要不就要增加员额,并且全部向一线倾斜。
要不就要提高打官司的门槛。
包括饱受诟病的执行体系也是一样。
又没退出机制(个人破产),也拿不出那么多资源来,全社会性搞执行。
总之。
不光是司法体系,包括很多体系都有这样的问题。
归根结底的原因是,什么都想管,又不愿意假手于人,分一些给社会力量。但是真的做不到。不是说能力不够,而是资源不够。
并且出了不管问题就要背锅。
警察体系还强点,用辅警来打擦边球,勉强还能维持。
像专业水平要求更高的法官,医生,总不能用辅助法官、辅助医生吧。
其实真没必要管那么多。
尤其是经济环境也不好,财政压力山大。
一句压实,问题是基层都压的不能再实了。
然后待遇又跟不上,甚至还要不升反降。
最后的结果只会是。
真正有能力的不陪你玩,愿意陪你玩的,要不就是外面找不到饭碗的混子,或者是留下来就是为了向上爬搞贪腐的班子。
总之,现在这样发展下去,与其等着出更多的乱子,背更多的锅。
还不如宣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这个理念。
多一点防范,自己保护自己,别什么都找政府。
何止是法官,大学里那些关系户 zz 老师
每次上课开口讲的坚定话
都让你怀疑她这辈子没去过 4 环外的市区看看

不只是法官检察官,任何掌握权力的人都会将自己和群众割裂开。
之前我们要在市政府家属区设置一个老干部门诊。选址的时候找老干部征求意见,有个老干部直接说:
“早就该建(老干部门诊)了,我们看病还能和老百姓挤在一起吗?!”
他语气里全是不满。觉得我们建的太晚了。
规则无绝对,公道不免费

在境内做法律的时候,也有诸多的不满意之处。
后来做了出海法务,亲自接触了美国香港德国等国家等多地的诉讼程序,简直是爱国主义教育了;横向对比起来中国司法系统绝对是非常优异。但司法嘛,就是居中裁判,不可能真的让每一方都满意的
一句话概括,办案结果 “与已有案例和已有逻辑自洽” 远远比 “符合社会常识和具体情况” 更重要。
这是个很容易自我引用近亲繁殖的封闭体系。
任重而道远

可以搜一下现在各大城市的法官年均结案量,结构性问题面前即使包拯海瑞来了也只能叹一句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更何况包拯海瑞这类人还很寥寥,独木难成林啊。
持续了很多年,招考时候的岗位会高比例限制只能应届生报考,于是招了很多应届生。
从学校直接进入体制内,从一个小圈子进入另一个小圈子,大多数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也不知道外面社会,与学校之间,与书本之间,与他们所在单位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这类人很多,而且因为干部年轻化的要求,这类人又相对具有上升优势。
可能大家都知道,在某些工厂当储备干部是要先去轮岗,甚至连肯德基当店经理都要去轮岗先。
从古至今,有变过吗?
人性如此。
你觉得不舒服,是因为你信了有人是大公无私的圣人。
你相信的和现实完全不符,所以你不舒服。
实际上,这就是蚊子口器打麻药,事后你才知道疼。
公检法也是受指导的,太多人总是评价公检法的时候,用一种 3 权分立的思维去看待检察院和法院,搞得好像他们有独立的身份一样。
检察院和法院和一般的公务员没有差别,只是他们做的事情,比较容易反应出来一些事。
大家自己品吧。
怎么还感觉啊,公务员群体本身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经济状况,都比普通人好太多了,何况还是公检法,在公务员中都是令人羡慕的。
你让他们怎么共情普通人。。。

我问了豆包,地方检察院都有什么考核内容。

还有一个最重磅的,15 年取消的定罪率。
无非是一群不服管的刺头恶意攻击政法干警而已 ,
幸好现在的司法队伍、检察队伍,多是在日复一日的基层工作中直面数不清的刺头、练就了一层铜心铁胆的现实主义者,
早就不吃这一套了。
就是脱离底层太久了,对正常生活没有概念
我因为工作原因,身边有很多二代三代的大姐,跟她们的交流中就能看出来,她们对底层的生活根本没概念,也不信。她们对于我的经历都无法理解,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其实我不算底层,这些大姐也没达到法官的级别,可想而知,现在的法官离真正的社会底层有多远,又怎能理解底层人民的艰辛与不易
苏力讨论过这个问题,大致可以理解为现在法检出生于中产家庭,而且从学校入职后直接成为中产,对各个专业领域和其他社会领域没有接触,导致法检无法理解其他的生活。
公检法(坐办公室的那些)其实是体制内一套思维体系。
国内,考进编其实不是接受一份工作,而是接受一种社会状态,生活状态和共用大脑,公检法因为涉及到一般民众的最后底线,所以他们的思维相比较其他部门更接近,不是他们 “何不食肉糜”,而是他们只要长脑子了,就基本上距离被边缘化不远了。
市级以上的,尤其是省级的,基本上早就和正常社会观念切分了,这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家人最大的影响其实是孩子,相信各位能看到一些非巨贪的小权利者的子女基本上都是废物的客观现实。
从客观看,他们有体制兜底一辈子也不用考虑生存问题,只要不主动贪污受贿,远离赌毒基本上不会有大问题,这也就造就了他们根本不会理解社会险恶和波动状态,这个问题有那么多位春风法官和女神捕作为案例,足够可以说明了。
有这种感觉是正常的,一些法官检察官从业久了,悲悯之心早就被繁重的工作、变态的考核指标、巨大的压力等磨灭了,有的只是平稳结案的想法,成了庸俗的职业官吏。
什么叫平稳结案呢?通俗地说,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在他看来,其实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这个案子判出去,不会担责任(包括不限于被发回改判、信访 ww、社会舆论等)。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当然会觉得法官检察官不接地气。
不说法官的个人道德法律素养,哪怕他是个悲天悯人、正义感爆棚的人。
他们享有的特权导致他们和普罗大众不是生活在一个世界。
他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什么样子,他怎么能判断出事情是对是错?
为什么不引入同行互相盲评案子,差异过大且错误给评阅人升官呢 [大笑][大笑]
王朝周期律其实就是官僚家族出生率,很明显的一个事情,就是你查历史会发现很多王朝,这些官僚家族死了一批后,突然王朝又能维持,甚至了。
从公安系统的朋友了解到一种新方向,
目前中国法院的审判长就像个人形图章,
怎么判是由公安局递交的材料种类不同判的,
基本上就是两个种类,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还有一种是民事案件,但是民事案件一般判不了多久就不计入了。
一个人犯罪了,公安局提交的是行政案件,那么法院就得按行政案的标准判。公安局提交的是刑事案件,那么法院就得按刑事案件的标准判。
比如说,一个人犯罪了,贪污了公款同时又利用职权强奸了妇女多人,
贪污公款属于行政案件,
强奸妇女属于刑事案件,
这时候就体现出关系网得重要性了,背后关系网发力,公安局只提交了贪污公款的行政案件,那么法院哪怕知道这个人强奸妇女多人的情况下,也只能按照行政案件判。
而行政案件还有一些吐脏款,做污点证人,有自首情节(有时候明明被抓的就有自首情节)等等,就从轻发落,判刑以后再通过各种减刑,法外就医等等手段甚至可以从拘留所就放了,连监狱都不用去,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法院要是不以公安局提交的,那就是得罪整个公安系统了。
这也是在明面上默认的规则,
你要是能在公安局提交之前改了,算你牛逼。
你要是不能在公安提交之前改了,那就算你活该。
而律师的作用不是很大,最多只能保证有人整你的时候不会被欺负的太惨。
中国律师实际上是全世界文明国家里最没有地位的职业。
中国明文法律就决定了,律师想赚钱只能卑躬屈膝一样的给金主跑腿。
="https://zhuanlan.zhihu.com/p/1953378621021492672">55 岁农妇辱骂法官被罚 10 万元
我其实比较理解法官,这种农村悍妇无理搅三分我太了解了。但是你法官但凡引用的是寻衅滋事你都没啥事儿啊,专业能力太弱了吧
不是感觉,而是事实
没有任何政策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而题主所说的何不食肉糜的感觉,就是 “逢进必考” 政策的负面作用
逢进必考政策保证了队伍的基本素质,而且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平性,你有通天的关系也得到了面试环节才有用,初试过不去就是过不去
但是,这样的政策下进入体制内的人,一定是善于考试,而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对刚毕业的学生的收入没有任何要求,还能提供一定补贴,甚至提供经济支持供其多次尝试
什么样的人居多?小资产阶级
本来就是 “何不食肉糜” 的高发区
体制内所有单位都有这个倾向,法官检察官给你这种感觉,是因为法律相关专业考试难度大,所以这种倾向表现出来的更早而已,
法律体系里自说自话的倾向日益严重。
辛普森杀妻案起了个极坏的头,却被法学院奉为圭臬。辛普森杀妻案里,有人伪造证据,这是确实的。但是问题是,**没有证据证明其他证据也是伪造的,因此理应予以采纳。而在该案中,由于一件证据是伪造的,其他证据的合法性被整体性排除。**这是典型的法律体系内自说自话的现象,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去规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看上去自洽,但是你如果追根溯源,其实逻辑相当荒谬——就好比你说 1+1=3,然后推出 1+2=4 一样。
这里面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法律本身的合法性到底是什么。人本来就是一种动物,除了身体机能的物理或者生理限制之外,有着极大的自由。比如你如果身体健康,没有那么任何你自身物理或者生理的限制能阻止你拿刀刺向另外一个人,如果你还懂得一定的化学知识 (比如知道某物有毒),那么也没有任何物理或生理限制阻止你给另一个人下毒。这就是自然自由。后来人们看着这么搞不行,于是彼此约定不能这么搞,比如谁如果随意杀人伤人,大家一起打他,这就是原始法律的雏形。再往后私有制的出现,为了维持剥削,产生了私有制相关的法律等。
而在现在的资本主义时代,法律界的一个重要的倾向是法律或者司法本身的商品化,这导致了人的自然权利的商品化或者泛商品化。它是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一部分,成为人民头上日益沉重的压迫。比如说美国很多地方就规定说人不能接雨水,不能随便养鸡等等,还有就是最近的一个新闻——因为屋内取暖不行,所以不让住屋里。这些法律都极大的侵蚀了个人本来有的自然权利,具有极强的压迫性,其主要目的根本不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是维持资本利得,维持残酷的资产阶级统治。这些法律看上去逻辑自洽,打着保护人权,保护环境的旗号,其根本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美国,如果一条法律有利于法律界,不利于人民群众,那么这条法律就会被通过,就像辛普森杀妻案,其根本不是在于排除非法证据,如果说为了排除非法证据,那么应该对伪证者进行严厉惩罚,但是实际上该案中作伪证的警官一天牢没坐 (相当于缓刑 3 年),然而其他证据也因为一件证据的不合法被推翻了。这不是在讨论证据本身是真是假,而是在宣示一种权力——只有我说它合法,它才合法。当裁判和运动员合二为一的时候,这游戏根本毫无价值。
我是真在法院干了四个月,说实话大部分法官都是很有司法素养和情怀的,我也明白很多当事人觉得打不通电话,找不到法官很愤懑,但目前这个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你让他每个当事人都拿出百分百的回复率,这真是做不到。就拿我实习的经历来看,奇葩当事人的数量并不比客服遇到的奇葩顾客少,比如有一个被告提出再审申请,主审法官非常负责,觉得案件不清晰要求组织听证,电话打过去先是挨了劈头盖脸一顿骂,“我二审都打赢了怎么又要开庭,你们是不是收了 xx 的钱,一帮贪污腐败的玩意”。耐着性子继续普法,对方继续国骂,终于在反复强调 “你不来,堆放提供新证据你就没法抗辩你吃亏” 之后停止辱骂了。我当时真实的心理活动其实是:咋把司法系统也干成服务业了啊。。。。。
看完其他回答又来更新了:本以为这个问题底下都是反思司法制度的,比如员额制、上下级法院的领导关系以及案多人少的问题如何解决,结果一堆对女法官女检察官的污名与歧视,我觉得非常可笑。实习期间我遇见了很多非常令人敬佩的女性前辈,通过再审获得正义当事人不仅有企业家,更多的则是工人和农民的孩子。我看着她们不厌其烦地接待信访,有一回一个老爷爷耳背听不清话,法官大声讲话被法警误会怼了她,我们庭长其实很委屈但还是整理心情好好接待当事人。也许我的回答可能不像其他回答那样激起情绪,但至少能让更多人不要成为那个 “自诩正义相信眼见为实” 的法警
学院汳全面上台的结果,他们在学校接受了西方法学教育,把自己神圣化,认为自已应该独立,高人一等,忘记了西方和东大的区别,忘记了自已是人民的公仆 ,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光想像西方那样站到统治阶级的高处。用老话说是又白又专,“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 “。
写个东西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看懂哈,也不知道会不会被限流,很多人都骂我,很多人说写了没用,但我始终觉得,能明白的人多一个,我们未来就多一分希望。
有两个群体:
第一个群体,需要法律的保护,需要得到帮助和服务。
第二个群体,他们有权力,他们需要帮助和服务群众。
现在这两个群体里分别出现了两种人:
第一个群体出现的:
“什么案子多,我看你们都在玩手机,都是春风法官。”
“你们这么苦这么累,怎么不辞职啊。”
“你们都去 die 吧。”
我管这种人叫傻子,只想发泄情绪,从不想解决问题。
第二个群体出现的:
他们对基层压力大心知肚明,
他们对第一个群体需要帮助心知肚明,
但是他们需要升官。
所以他们一面给第一个群体许下空口承诺,承诺他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然后把这些事情交给基层去做。
然后基层做不到,累死,基层挨骂,高层升官,百姓受害。
我管这群人叫坏人,他们清楚规则,利用规则,尤其擅长利用傻子的情绪。
两个群体里聪明、善良的人,好人,正在被坏人诱骗傻子绞杀。
典型就是立案登记制,乍一看是为群体一好,实际上是把群体一和群体二的基层往火坑里推,某些人升官。
未来要发展好,体制内的同志要把握好四个字,体制外也一样,那就是 “实事求是”。
体制外的同志要把握好一句话,体制内的也是,那就是 “分清楚谁是你的敌人谁是你的朋友”。
有的人说我说这些没用,太理想主义了,我告诉你我不是理想主义,而且我说的这些东西早晚有人会懂,区别只是挨打以后懂,还是学习我说的这些话以后懂。
我写的东西从来不要求所有人看懂,但是我说了,给看到我文章的人一个成为先觉者的机会。
早期的公检法系统的人员,很多都是其他系统转过去的,虽然可能法律专业不精熟,但确实有非常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岗位都是应届生考进来的,从校园直接到单位,没有多少社会经验,早期也都是在单位的小圈子里打转,很不接地气。(我自己就是法学专业的,虽然我没考上,但是有很多同学进入了公检法系统,大多都是这种情况。后面工作对接的法院的人也遇见很多这种情况)
虽说在公检法系统天天能看到世态炎凉和毁三观的事情,但那也是从上位的独立第三者的角度在走马观花,无法真正形成同理心和深刻的共鸣。
说明你对司法存在朴素的幻想
我感觉体制内待久的人都这样吧。我就有亲戚是当警察的,时间久了就会感觉好多刁民的那种,但这个也算还好了。还有个也算是县里面位置比较高的,之前有一次一起吃饭聊天,也是讲起来说社会管控力度还不够,说要更加大力度管控,这样犯罪可以被更好的惩治。他们也不管那些监管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和权利,纯粹就是站在咱妈的视角,想着各种手段让人民乖乖听话,被管的死死的,不管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只能说体制内外确实是整体都隔离了。这个年代还敢买房,结婚的,也基本上都是体制内的人了,毕竟只有他们有相对稳定且不低的收入,和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他们身边的也基本上都是体制内的,时间久了他们自然对广大人民的艰苦生活无法感知了。
你的感觉没错,检法这个领域真的非常特殊,导致了现在极其奇特,扭曲的从业主体。
首先,就职是有硬性本科专业要求的。至少也是家里有条件供完大学毕业的。
然后毕业之后,但凡家里经济条件差一点的人,或者后续要经济上挑大梁的男人,大多上都不会选工资待遇比较差的检法。而是选择当律师,或者是去企业当法务。毕竟收入的差距摆在那里。
所以这些年选择当检法的人群画像几乎是指向性非常明确的。首先父母家庭条件不会太差,至少不需要你去努力挣钱反哺父母。其次就业后没有迫切的经济压力,比如买房,生娃。再次检法这个行业里,日常处理的很多都是些狗屁倒灶,婆婆妈妈的破事,对于 X2、3 代公子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好去处(男性对处理琐事的耐性更差)。
长此以往,这个行业里的从业人员画像几乎可以一眼看到头。从长远来来,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趋势。
都是西方玩剩下的,小圈子人为抬高门槛,理由是避免重复培养,很合理吧?对外倒是积极与国际接轨,踊跃进行内外勾连,哦不,国际交流,不但敢收境外经费,还拒绝公开。可有一节,西方国家普遍实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FARA),中国法学界专家泰斗们可是一个字也不提啊。
英美法系的法官都要戴个假发套,以示 “年长”“有阅历”,所以在英美法系,法官之路漫漫,先要在法学院学习,然后律师执业数年,取得不错业绩后方有资格被推选为法官。
而中国的法官则完全不需要考虑什么经验、阅历。中国的法官,制度设计者认为,只要懂得如何运用法条即可。他们以为,法条已经写得很完备,或者就算不完备,也接近完备,就像宜家的说明书,法官只要按照法条行事即可。
因此,跟英美法系不同,中国的法官是应试产生的。
一个二十来岁的学生,从没干过任何一项工作,仅凭对法理法条的学习,也许掌握得还很一般,但是经过数月突击,或者培训班锤炼,于是通过了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进入了司法机构,在案牍中浸淫几年,便成了法官。
他 / 她可以不懂行业规则,可以不懂人情世故,只需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就可以了。或许,有时候还有一些法律的模糊地带,那些需要他 / 她行使自由裁量的空间,那也没关系:法律允许他 / 她看着办,他 / 她甚至可以根据今天的心情,比如奶茶是否可口、女神有无回复信息来决断。
要我说,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在于 “法不容情”。
**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是 “公正”,而其实现的基础是 “秩序”。**在追求公正和维护秩序的过程中,法律必须运用 “理” 作为其主要工具和方法,同时适当容纳“情”(现实情境与人性关怀)作为必要的校正和补充。
但我们的司法体系的设计者显然觉得 “情” 的因素太多余了。所以你看,那些决定了司法从业资格的考试从来不会涉及 “情” 的考量,冷冰冰的试题里只有规规矩矩的标准答案。所以,我们的尊敬的法官大人们,在遇到需要考虑现实情境、体现人性关怀的真实案件时,也只会一头埋进法条,从字里行间找标准统一的公平正义。
《人民的名义》中有个法院院长叫陈清泉,这人是个老油子,熟知法律法规。
如果不是加了个 PC 的情节,他完全可以做到全身而退,最多就是在沙瑞金时期被打入冷宫,过几年一样可以回去。
假设法官和检察官全都是这类人,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情。
把法官和检察官转换成不食肉糜的学院派,就是最关键的一环。所以现在明明缺少法律工作者,但参加法考的限制却变多了。进入法院的渠道变得更加单一。
月亮发出来的月光,把繁星的星光给遮掩住了。
但月亮和大多数繁星都是不发光的,恒星才是发光的源头。
一群除了上学和考试,社会一点没接触的小姑娘,底层经验没有,共情能力不足,怎么可能懂得人间疾苦,更有不少上岸第一剑,先占意中人呢道德上就更瑕疵了
不懂基层的有,但基本都是高官,老百姓能接触到的,没几个这种类型的,她们单纯就是因为那么判符合她们的利益。
最大例子:
妇联入驻最高法,高层的意志一直都非常明确。
能问出检察官,大概率是在说刑事案件。
其实主要问题在公安机关那里。
民事案件的特色或者是早早找了律师,或者是两波不懂法的互喷。刑事案件里,嫌疑人面对的却是专业团队。
刑侦阶段是会把嫌疑人默认为坏人去侦查,正义感爆棚也好,绩效主义也好,其实是带有倾向性的。
现实是绝大多数老百姓,包括知乎上嘴硬的键政群体,真被关进小黑屋立马就怂了。本来相关法律知识就比较匮乏,很容易在刑侦阶段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检察官拿到手的卷宗充满了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如果此时嫌疑人不懂法,不知道这大概率是最后让自己无罪的机会,拖到法院就麻烦了。
其实我倒是想替检察官和法官说句话,可能会得罪网友,觉得他们何不食肉糜,大概是不知法、不懂法的无知产物。
因为:亲不亲,阶级分。
(大多数) 法官检察官相比于底层的百姓,简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中国有 6 亿人月收入仅 1000 元左右——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
从生活收入和薪资稳定性来讲,他们算上各种福利、补贴以及旱涝保收的金钱,在小县城是最顶层、在小城市是中上层、在大城市是中间层。无论如何都碰不到最底层。
体感上,她们天生就和劳累的汗水和艰辛无缘。
同时,她们对上负责,因为只有领导能给她们的生活带来最实际的痛楚。
这带来的问题是什么?她们更看重考核、业绩,自己上升的道路,以及不粘锅一般的免责。
判决相关的百姓是报告上的一串数字,一段文字。
群众反应的问题,只不过是她们生活中的小插曲,甚至是在她们眼里不和谐的小插曲。
即使这件小事,可能和当事人的一生有关。
第一,服务对象好评差评对其没有任何影响
第二,成果不需要外部评议,只需要内部通过就行
第三,只要不贪腐,就能一直工作到退休,要和同事一起共事几十年
第四,其内部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和理论体系,不认同这套体系的都会被排挤
现在只是不食肉糜已经是不错了
现在人们爱看的电视剧桥段不就是地方 ZF 不作为,这时神兵天降来个公检法联合执法,正义从天而降喜闻乐见的桥段吗?
你们有没有想过公检法为什么原本是互相独立的,他们本就是互相钳制、各司其职,从而保证执法的公证。当联合在一起的时候就破坏了这种机制,一旦发现方向错误但是为了各方利益,互相背书,互相遮掩。于是乎你只要被抓就基本出不来了,还有就是你们可以去查查被立案后最终的被判有罪的几率是不是接近 100%,也就是说如果你被诬告强奸,那….
现在发现有很多人非常幼稚,居然觉得从外部批评就可以改变公检法的现状。外部批评的极限就是改变部分结果,而非改变不公平不公正的机制。
从古早时期的正龙画虎,谭静案,邓玉娇案,到之前聂海芬办的一系列冤案,再到最近几年的货拉拉案,房洪彪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南昌琦振东案,江西景德镇廖新宇撞死一家三口案,从来没听说过哪个案子是外部批评和外部舆论可以解决问题的。
所以,要改变这种现状,那就是必须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去考公检法,先从微环境做起。若有机会成为话事人,再重新设计修正该机制,才能彻底解决何不食肉糜的问题。公检法的改革,必定是由上而下,由内而外的。
大学专业,能够选到法学专业,哪怕成绩差一点,也有二本法学能够读。这一点说明家里的人是懂得国考省考以及地方事业单位考试招考的规律,家庭是有一定积累的。
如果是学校好的,那么就有了选调生资格,家里人就会时刻帮助把关选调生信息。
大四法考毕业,通过国考省考,事业单位考试,进入公职岗位,在浙江,非私营收入是私营的收入的 2 倍,而这些单位的收入就更加夸张。
从没为生活和钱烦恼,虽然具体的案件处理和拍板都是领导做主,但是都是别人有求于他,几乎没有求人情况。
这样的 20 多岁人生,谁不羡慕呢,多么前途光明,阳光灿烂,那么可以真正做自己,不食肉糜,是因为他就是在做自己,保持本心,不需要社会上的虚与委蛇。
可恶的境外势力,又在抹黑我们的春风法官
这是体系而非个人的原因,所以,我认为题主应该把问题改为:法院、检察院的一些人为何……
身边公检法离职人员很多,绝对比题主接触的多得多,当然也包括我本人。有些答主回答,是这些法检人员本身家庭条件很好,我认为是原因,但绝不是主要的。虽然目前,关系户入职的尤其是女检察官,确实很多是家境优渥、不食人间烟火的,虽然不是个例,但也并非普遍。
有人可能要说,法检可是要通过公务员考试的,难道这些人也有特殊渠道。我不好说完全没有,因为确实也了解到一些,但至少不普遍。问题其实出在目前的公务员考试机制,参加过培训班的,几乎可以碾压没参加过的,高价班也碾压低价班。由于工作原因,参加过公务员入职审查,说实话,至少在十年前,公务员考试制度已经很难做到客观筛选人才了。这就导致了,很多各方面都非常一般的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法检系统。
那么,基于这种普遍化的人群样本,不难得出这一群体的普遍诉求:稳定。公平正义不要紧,人文关怀也不要紧,我只关心我的工资奖金多少,办案只要不出错就行,这就导致整个群体的平庸化。
那有办法解决吗?其实有,那就是流动,可惜目前,不存在双向流动,只有法检离职做律师、法务,客观而言,是否会导致 “良币流失”。而体制内的绝大多数人(除了前途远大的少数人),实际上就处于一种 “围城”的状态,看着墙外的高薪,但也没有 “出走” 的勇气,既没有理想的支撑,也没有利益的动力。久而久之,极少数人丧失理想信念,堕落化。少部分人,成为领导阶层。大多数人,成为与社会隔绝,温水中的青蛙,哪怕外面冰天雪地,仍怡然自得,就是你提到这种 “何不食肉糜” 的群体。
所以,这是个群体标签,而非个人标签。
不止是法官检察官,包括现在的所有公务员领导干部等等,虽说有一部分是底层人考上去的,但是绝大部分肯定不是一般方法
相当一部分人的人生轨迹是读书 - 工作,就这么简单,所以在工作之前完全没有真实的接触过社会的一些信息,导致很多东西都是在网上了解的片面的,都是家里人一步一步铺好路走的
法律是啥?她们告诉我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天天跟这玩意儿厮混的,道德能高吗?
你不走下台阶,跟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你还能有道德?
估计出轨了都觉得自己没错,因为这玩意儿不犯法。
我们刑法教授上课给我们讲的真实笑话,自己那些个在上学时拿奖学金的优秀女学生,入职当了检察官以后,在开庭时拍着桌子质问犯罪嫌疑人,大声说 “快说,你的犯意到底是什么!?”。给 get 不到笑点的人科普一下,“犯意” 大概是一个只会在刑法课上出现的专业学术术语。我们的教育和培养制度,正在大量制造那些人性冷漠,精致利己,脱离现实,不接地气,但偏偏成绩优异,精于钻研,中规中矩的做题家。尤其是法律领域,这种女性做题家尤其众多,你不能说她们坏,也不能说她们蠢,但总之就是有种不对劲。知乎上的理工男常说文科没有用,可当这种能够裁决你命运的春风法官和检察官越来越多时,你最好祈祷他们受过良好的人文主义教育,要不然,当大厂程序员被问到犯意是什么时,估计也是懵逼的。
欧洲率先突破了神权和王权,成立法院律师诉讼体系,引领了人类文明进步。
但这套东西已经明显落后时代了,法律释经权由过去王权和神权垄断,沦为到司法体系垄断,都是一样的垄断,和王权和神权一样阻碍文明进步。人类文明下一次进步一定是废除法院,废除律师!!他们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了,全面由无利益挂钩无个人情感的 AI 系统决断。
法律是公平的,但由极少数人垄断法律是极为不公平的。你区区一个凡人有什么资格审判别人!!
因为人家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和食税阶级
现在司法系统系统性加重判决(刑事案件),系统性以行政流程代替司法流程,都是问责压力下的理性抉择。
行政流程代替司法流程,把请示报告制度最大化利用,定案之前最好请示到最高法最高检,那出事了就往上找责任吧。然后不自觉把这套流程神圣化,上过会了、请示批回来了,不管有没有问题那就谁都没得说了。
说句题外话,这种神圣化已经渗透到各个部门了,之前就碰到过跟另一个单位商量一个事,双方有分歧电话里挣得面红耳赤,直到我说我们走完流程了,领导已经批了,对方立即不再纠缠了,直接就说那我们跟领导汇报,就撂电话了,再也没打来。
系统性加重判决,也是为了规避责任,只要不是彻彻底底的冤假错案,多判一年少判一年谁能说清楚谁对谁错?判轻了,可能面临受害方无穷无尽的上访,判重了,嫌疑人敢闹腾,自有社会舆论剿灭之。更重要的是,判轻了一定会有人怀疑你收了钱,判重了领导无非觉得你法律没把握准。能一样吗?
究其原因,自古至今,国内司法系统都是以维稳平事为最高准则,甚至幻想一个案子让原被告都满意。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谁能被拿捏谁吃亏,不管你占不占理,在这种稀里糊涂的判案思路下,前几年判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案子,里面也夹杂了许多司法腐败。现在倒查问责之势愈加猛烈,案子一件件被扒出来,很多人因为陈年旧案被处理甚至判刑。在位的这些法官检察官当然要给自己找退路啊,就有了我上面说的那些。
这种事积重难返,直到全国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受到过这套系统的伤害,才可能有共识去解决问题。
这问题很难回答……
我说两个事情,评论区见仁见智吧,是我的一位法官朋友向我转述的。
事件一:
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答辩之后,法院排期开庭,向原被告送达了传票(有回单为证)。开庭当天,原告未到庭,法律规定应该按撤诉处理。法官给原告打了个电话,告知此事。原告听到后十分震惊,表示虽然收到了那张纸(就是传票),但没有人通知他要到庭,声泪俱下控诉他交了诉讼费,凭什么按照撤诉处理。法官拗不过,临时安排了线上开庭。接入视频后,原告第一件事就是骂法官不在乎老百姓的利益,多次使用 “我们只是不懂法的小老百姓” 的话语。
事件二:
通知 14:00 开庭,当事人 13:55 到法院门口,给法官打电话,说不知道怎么进来。法官说让他从 x 门进来,跟门卫说自己是当事人,来开庭的。当事人说看到了,但 x 门门口排了十几人的长队,要等很久,让法官安排人把他接进来。法官让他排队等着进来,前面排队的也都是开庭或者立案或者其他办事的,没有插队或者单独接人进来正当性。最后多等了他十几分钟把庭开上了。几天之后,法官发现自己被投诉了,理由是不把群众诉求当回事,服务意识不到位,没有安排人来接他。
以上两件事。基层法院可能每天面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不是每个案子都是胖猫或者彩礼,但至少每个礼拜都会有若干件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你觉得法官做的有问题,那就是法官脱离群众不是肉糜;如果你觉得当事人做的有问题,那就是法官这个群体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被不知名的原因带节奏或者污名化了。问就是你对,反对就是你对。
人类脱离草原和丛林太久了
已经忘了动物们为了生存空间和食物互相厮杀的日子了
缺少上山下乡导致的。
何不食肉糜 在我的理解里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清澈的愚蠢。因为他们对事务没有很清楚的了解,没有经历过别人的处境所以才会说出这种话来, 往大了说 这种是没有深层次的恶
而我们的某些法官可不算
他们恰恰是所有人里最了解当事人身上事情发生经过的全貌,远比我们这些后知后觉者更加的了解
而且它们更清楚地知道 ,有些宣判就是偏袒,就是冤枉人,就是不公平,会对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但是它们还是义无反顾的这么干了 这种属于是罪加一等了
判决全靠影不影响自己心情,政绩,奖金这些
因为一个预充值问题,12315 投诉无果,市监局建议我起诉,200 块钱我起诉是吧?
最后我寻思小程序可以在线立案,那先看看起诉麻烦不麻烦,在法院微信小程序上点击立案,跟着腾讯元宝折腾半天,给我整笑了,一堆的专业名词,一堆要填的,纯纯的折磨普通人。普通人想依靠法律维权,可拉倒吧,就算我这种事实非常清晰的事,都得折腾半条命。
有种吃米饭被迫一粒一粒吃的感觉。
说到程序正义,我觉得就是要坚持的,才能做到公平。比如你是帽子叔叔,你在一个小区里面同时抓到了两个不在一起偷电瓶的小偷,两个小偷偷的案值也一样。小偷 a 说他自己上有老下有下,实在没办法了才出来偷电瓶,小偷 b 则什么都没说,难道你作为民间正义劫富济贫就应该给小偷 a 少判几天,小偷 b 多判几天吗?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赢了的人,会觉着心满意足。
输了的人会觉着,法官何不食肉糜?
但是问题来了,除非调解,否则必然会出现一输一赢的局面。
此时,你说应该咋办呢???
不要扯什么合理合法 = 输了心甘情愿,原被告永远是最清楚事实的,如果能心甘情愿,每年案子能少一半。
应届毕业生考公上岸都是不食人间烟火,也不知民间疾苦的。他们生活在另一个纬度的世界,那里的饭菜都免费每个月工资都花不完,福利待遇也好。所以根本体会不到这个真实的世界。
哈哈哈,现在当事人要么把法官当神,要么当神经病。
让我想到一个场景,没执行到钱,申请执行人不停找法院,然后法官来一句,你借钱之前怎么不考虑风险?当事人: 何不食肉糜!!
事实就是如此啊,一毕业就考公,甚至备考两三四五年不上岸不罢休,指望这群吃不得一点亏的人不脱离群众?
考公报名的 35 岁年龄上限应该改一改,改成: 年满 35 周岁以上才可以报名,且社保缴纳年限超过 8 年。
让体验过人间疾苦的人去服务群众,他们比毛孩子更知道群众需要什么。
没经过社会打磨的人,就会给别人这种感觉,并不局限于法官检察官,从家门到校门,然后直接到单位门的人多数都能让人有这种感觉,而且这还是在不考虑某些任性员工的情况下,就能观察到的现象
那倒也不至于,但就是感觉非常怪,怪得非常诡异。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一哥们儿开车团灭了那事。
一审判下来居然不是死刑立即执行我就觉得离谱。
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他不是报复社会的故意杀人狂,他是无意的。
我很想问问法官们,还是他这种撞人的方式,那 tm 得撞多少人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呢。
还是说死刑只适合故意恶意杀人呢。
就这件事。
何不食肉糜、已读乱回,要么能力有问题,要么心里有问题。最怕的是心里跟明镜一样还何不食肉糜最为致命。
法律不是金科玉律,也不是真理
和人们朴素的感情完全相反也很正常
法律本质是所在地的统治阶级的工具
在你小时候班主任的作业对你也是一种法律
所以非常建议要学习法律
精通法律可以安心做个坏蛋但是没有任何代价
法律是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会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的规矩
某种角度上来说,和家规也是差不多的东西
不要试图从法律上面寻找正义,公平,大快人心之类的情感寄托
因为法律在真正落地过程中也要看人的,看关系,看后台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试着去尽可能的掌握运用,切换国家切换规则就是最优解
不要对法律有一点点寄托或者感情
你给你的狗和猫一天喂几顿饭也是一种法律
缅北业绩不达标电几棍也是一种法律
法官、检察官日常待的地方,是法庭、办公室、案卷堆里。他们处理问题的标准,是法条、证据链、程序、裁判尺度,不是 “街坊邻居怎么想”“打工人有多难”。
我是山东人,我老婆是河南人,我们山河联盟 2 亿人誓死守卫共和国,谁要是敢反对党的领导,我第一个不答应。
我记得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人大选举,必须去人大宣誓;副院长、副检察长等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需要在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宣誓;所有法官、检察官及 “两院” 整体,均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这是宪法确定的刚性原则,你们不服气为啥不去跟选区内的人大代表要求他们行使监督权呢?不是你们投票选出来的吗?
因为 “三门干部” 越来越多,而且被体制保护的太好,脑子里都是规则、概念、逻辑,对社会上的生存逻辑缺乏了解和真实感受。这就是曾经作为其中一员的感受。
一个在基层法院干第三方的普通人站在中立的角度上说:
1. 基层不管是民庭还是商庭的一线审判法官每天天量案件还要加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事情,还要终身追责,他们是真干不了,所以有些人还在坚持,有些人就摆了;这是机制问题,不是人的问题!
2. 法院到底算服务机构还是办事机构?当事人找律师觉得贵,自己跑很多趟来法院,法院应该好好接待。但问题是海量的这样的当事人怎么办?问题是有律师的当事人律师懂各种插队的办法,一线的法官怎么取舍?这还是机制的问题,法律咨询公司刚出来的时候以便宜快捷动律所的蛋糕,搞到现在各种乱像,收费开始贵不说,还搞虚假诉讼那套,每个人都在研究这套机制的漏洞,却没人愿意好好去遵守它!
3. 涉经济案件是老百姓最多的案件,但现在其实很多案件按前几年的标准都归刑事管,现在只要有合同就算民事,请问能解决问题吗?还是整个系统运作机制的问题,哪怕这个群体全体劳模,也没办法在根本上改变什么
只有法官检察官吗?
体制内什么福利待遇?体制外又什么福利待遇?
指望一群从学校出来就进体制内的人能理解体制外的人?
你跟他说劳动法就是摆设,他觉得是你不行,他就没遇到不遵守劳动法的,你怎么跟他谈?
最近那么多神奇的判决,老百姓看得目瞪口呆,人家那一群,愣是觉得一点问题没有。
在知乎,是个职业都不食肉糜。医生从校园到医院不食肉糜,老师从校园到医院不食肉糜,公务员从校园到医院不食肉糜。
就我知友在社会上干遍了所有工作食肉糜了👍👍👍
别说法官检察官了,就好多大学生去当了村官,就脱离了群众阶级了,老百姓在他们眼里就是工作而已。
提问者你什么意思?
你凭什么污蔑人民法官和人民检察官?
你为何要诋毁人民法官和人民检察官?
既不中华,也不海洋,更不罗马导致的
汁乎从几年前开始到现在,一直就充斥着大量的法学生以给违背社会认知的判决诡辩用来彰显自己的专业性,张口先扣个法盲的帽子属于基操。现在他们从业了
XX 的傲慢来自于不受监督
别看她们是这个法律硕那个法律博的,真让她们和稍微看过几本法条的网民辩论,她们都辩不过,真的,要不怎么各种削裁判文书网呢?
健全法律的法律核心永远是一个 “理” 字,她们心里也清楚,但为什么就是占不住这个字呢?
法官检察官给人这种感觉,跟有段时间卫健委特别拉胯的原因是一样的。
以前这些部门并不重要,安排了很多关系户、夫人团或者塞一些能力不行的人,法院以前很多转业的法盲判案。而大学的法学生,也都是一群学渣,或者是不同逻辑的文科生。法学这么神圣的学科,很长一段时间录取分数极低,就业率极差,都是因为这些东西不那么重要。
突然一下,这些位置重要了。这些人的能力远远跟不上社会实际需求。老的嘛,能力差,瞎搞。小的嘛,没有逻辑能力的学渣毕业,没有社会实践,跟着错误的老人学,最后搞出这么多乱象来。
补充一点,还有就是西方身份政治的毒瘤,在网上搞出的乱象大家都看得到,在体制内的乱象就是这群好吃懒做的打拳的,天天考编,考上就瞎搞,现在才开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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