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居」者在宾馆遭多次刑讯逼供后死亡,11 名涉案警员被判刑 ,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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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透着一股子诡异和惊悚。
1.11 个警察,一个事业编,9 个正式警察。
专案组长却是事业编警察,理论上是职级最低的(除了剩下一个辅警)。
他是负责主要动手的,也是判的最重的。
刑警队副队长反而只判了三年。
也就是说,一开始,就有风险隔离的考量。
2. 刑讯手段非常娴熟,从指定居所规避合法审讯流程,到提供设计图纸定制刑具,分工明确,配合流畅。
这肯定不是第一次干了,没个七年八年,不可能有这样的熟练度和默契。
3.11 个警察,刨掉一个辅警,一个事业编老油条和一个副队长,剩下的大部分是警校刚毕业的。
把新兵蛋子塞进来,无非是让他们纳投名状,很典型的『兄弟会』组织。
4. 如果这次不是翻车把人弄死了,这不就是又一个遭受过他们酷刑的千万人中的之一?
经他们手办的刑事案件,有几个敢说证据过硬?
知乎用户 竹孤生 发表
真可笑,这样强度的刑讯逼供,还以为是啥惊天大案,结果一搜居然只是寻衅滋事,我想问一下那帮警察:你 TMD 电人家生殖器,是想得到什么口供呢?
这个不像刑讯逼供,更像是公报私仇,把案件性质往刑讯逼供上靠是想量刑轻一点吧
这种就应该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
知乎用户 屋顶的橘猫 发表
死的这哥们,爹是村支书,自己是县住建局公务员, 军转干部, 海军出身。
这都被刑死了,而且还花了三年才审判凶手,这还是他遗孀一直奔走想办法,
各位不妨掂量下自己的份量和发声渠道有没有他多,自己的老婆有没有这么可靠,
再想想自己要花几年。
再补一个最骚的,
只能说符合我认知里某部门领导的身家。

知乎用户 猎风牧云 发表
看来内部的培训不到位啊,把审讯对象搞死了这在日伪时期都算重大的工作失误!
还有个可能,这几个帽子上瘾了。什么年代了还用电?用异物插尿管,他们自己不骚吗?只能解释为他们从中得到了乐趣!
知乎用户 缝纫机修理工 发表
” 老警察” 张旭光(80 后)——虽然只是事业编制职员,但他审讯经验丰富。
吓人不吓人?他的经验从哪里学的,又再多少人身上实践过才能达到现在这么丰富的?
知乎用户 明心见性 发表
指居所就是为警察提供的可以为所欲为,肆意违法的刑讯逼供隐蔽场所。发生在指居所死亡的嫌疑人案例屡见不鲜。2022 年,33 岁的暴钦瑞在河北新乐市公安局指定居所里遭到了惨不忍睹的非人虐待,成为了刑讯逼供下的牺牲品。
刑诉法第 73 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一般监视居住相比,切断了犯罪嫌疑人同外界的联系,在指居其间,羁押人不能与律师和和其家属会见,这样对羁押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性加大,加上指居环境监控录像的缺失,这样就会给帽子大搞刑讯逼供提供了有机可乘的便利条件。
暴钦瑞等一家人在当地有固定居住,派出所却硬是把其一家人强行关押 200 公里以外的新乐宾馆,其目的就是为下一步的刑讯逼供创造条件。
新乐宾馆一楼是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经过一番改造,房间内墙壁贴上了软包隔音板,窗户被封堵,以防止声音外露。二楼则是警察换班休息的地方。当年与暴钦瑞与父亲一起被 “指居” 的一共 10 人,就是在这不见天日的房间里遭受惨烈的刑讯逼供。其中,暴钦瑞的叔叔暴纪涛肋骨骨折构成轻伤。而暴钦瑞在经过 13 天的轮番审讯虐待后,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暴钦瑞的妻子在殡仪馆见丈夫最后一面时看到尸体,“全身都是伤” 据她回忆:2022 年 7 月 7 日凌晨 4 点左右,一群警察来到家中,将暴钦瑞带走。出门前,暴琳琳着急地问丈夫 “怎么回事”。“他说没事,让我把孩子照顾好。” 暴琳琳没料到,这竟是她听到丈夫的最后一句话。
当时被警察带到了新乐市的新乐宾馆还有暴钦瑞的父亲暴继业,叔叔暴记忠、暴纪涛,哥哥暴韶瑞、堂兄弟暴卓瑞以及几位村民,涉嫌的罪名是寻衅滋事。
参与审讯的 2.25 专案组警员,分别来自新乐市公安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警方带队的是年近四旬的 “老警察” 张旭光——虽然只是事业编制职员,但他审讯经验丰富;裕华警方带队的,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耿春远。其余的则是刚毕业分配到公安局的警校生。根据分工,新乐警方负责审讯暴钦瑞、暴韶瑞、暴纪涛等 6 人;裕华警方负责审讯暴记忠、暴继业等 4 人。
据后来涉案民警供述,在审讯人之前,张旭光安排辅警马帅等人将 10 把铁质审讯椅运来宾馆,还准备了 4 部手摇电话机以作为突审刑讯工具。审讯期间,专案组组长张旭光开动脑筋,充分发挥想象创造力,亲自绘画图纸,安排马帅到外面制作了一个专供刑讯的铁笼子,他根据张旭光画的图纸,去废品收购站买了几十根螺纹钢,再到加工厂焊接成一个铁笼——宽七八十厘米、高约一米七,一面开门,底部是一整块钢板,下面有四个轮子。
因专案组的很多人员都是刚毕业的警校生,根本没有审讯经验。开始的两三天,张旭光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亲自上手示范,带着一帮警校生分别对嫌疑人进行集体审讯,新手 “示范” 让年轻民警知道如何 “上手段”,比如扇耳光,拿烟头烫脚趾,用 PVC 管、镐把押打脚心,以及“开飞机”——将嫌疑人固定在铁椅上,双手反铐至背后,审讯人员从其身后抓住双手向上抬,使其身体呈“飞机” 姿势,使的肩关节产生剧烈疼痛。
面对这样的暴虐场面,有的警校生感到很不适应,下不了手。就会遭到张旭光的大声讥讽和斥责:不会刑讯逼供的警察不是好警察,甚至不适合做警察这个职业。
最令受审人员恐惧的是电击,他们将老式手摇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分别夹缠在受审人员手指,甚至是生殖器官上,然后反复示范用手摇动电话机产生电流,摇动的频率越快,电压越高,电流越大!据多名涉案民警供述,电击嫌疑人时,他们的身体会不由自主地抖动、扭曲,表情痛苦,发出惨嚎。
暴纪涛被民警李少华用脚猛踢踹胸腹部,致其左侧第 6、7 肋骨骨折,后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而民警任力鹏则采用了 “下流侮辱性手段” 实施刑讯逼供。任力鹏不但使用手摇电话机电击暴继业的生殖器,“他还让我跪在卫生间地上,张开嘴,掏出生殖器对着我的嘴撒尿,还让我舔他的屁眼。”似乎早已忘记了头上戴的那顶帽子和穿的那身制服,活脱一副流氓恶霸的丑陋灵魂。
审讯无效后,张旭光要求民警加大审讯力度。后有多名涉案民警供述,张旭光曾多次让民警电击暴韶瑞的生殖器。除了在新乐宾馆遭受刑讯逼供,多名被害人还会被拉至宾馆外农家小院 “上手段”,双脚离地吊铁笼子,泼冷水,电击。
参与刑讯逼供的唯一辅警马帅后来供述,暴钦瑞死亡几个小时后,张旭光急忙安排他把宾馆监控录像设备中的两块硬盘拆下来,后来又把铁椅、铁笼,老式电话机等刑具藏匿起来。并与参加审讯的警员一起串通,共守同盟。要求办案民警对外保密,并解散工作微信群,清理办案记录。张旭光要求他们 “一条心”,拒说刑讯逼供之事。为应对检察机关调查,张旭光还让他们进行模拟审讯,销毁证据,为逃脱法律制裁费尽心机。
暴钦瑞死亡一年后,2023 年 9 月,此案被南方周末披露。据报道,当年 11 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5·25” 专案组民警涉嫌刑讯逼供一案,由河北省检察院指定保定市检察院异地管辖。
2023 年 12 月,张旭光、邢子超、耿春远等涉案民警被保定市检察院羁押。
2023 年 6 月,暴继业等人被解除取保。图为警方文书。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4 年 4 月,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病理学鉴定书,认为暴钦瑞的心脏改变不足以导致其死亡,其死因为肺动脉血栓栓塞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是由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并脱落导致,这与他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机械性损伤、电击损伤等有关。
2024 年 4 月,由保定市检察院委托的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认定暴钦瑞的死亡与其生前遭受刑讯逼供有关。此后,张旭光、耿春远等涉案人员被逮捕。
另外,两起 “案中案” 的侦查也取得进展。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长胡伟涉嫌妨害作证罪,由保定的安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控告暴继业等人 “涉黑涉恶” 的暴增强,由保定市检察院取保后移交石家庄市平山警方,此后被以涉嫌诬告陷害等罪提起公诉。
平山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暴增强与同村的暴记忠、暴继业家庭有矛盾,他于 2022 年初举报暴记忠、暴继业等人涉黑涉恶线索,警方成立 “5·25” 专案组展开调查。暴增强为达到使暴记忠、暴继业等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指使暴继业陶瓷厂的包工头孙某和多名工人作伪证,故意捏造讨薪被打等事实。
2024 年 11 月,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的 3 名民警耿春远、任力鹏、王连达,被保定市望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 年 5 月,石家庄新乐市公安局的张旭光、邢子超、王子谦等 8 人,由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5 年 9 月底,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望都县法院分别作出刑事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11 名被告人中,4 人被以故意伤害罪和刑讯逼供罪判刑,1 人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6 人被以刑讯逼供罪判刑。
11 名被判刑的警务人员包括新乐市公安局的 8 人:1 名事业编制职员、1 名辅警,6 名警察。量刑最重的是专案组相关负责人张旭光——被判刑 16 年;裕华公安分局的 3 名涉案人员均为正式民警,其中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耿春远被判刑 3 年。
暴钦瑞生前照片。


平山县检察院认为,应以诬告陷害罪追究暴增强的刑事责任。暴增强被起诉的罪名,还包括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
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被告人对 “5·25” 专案嫌疑人进行审讯时,实施了殴打、电击、吊铁笼等刑讯逼供手段,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摇电话机、PVC 管、镐柄、铁椅、铁笼等。有被告人还被以侮辱性手段逼取口供。

因刑讯逼供被一审判刑的 11 名被告人中,除马帅外的 10 人已提出上诉。但不管怎样,这起特大的刑讯逼供案已是板上钉钉的不争事实。既然警察违法办案,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指居所见证了暴钦瑞生命最后的痛苦时刻,也见证了我国司法史上又一个深刻教训。

以上刑讯逼供的细节来自澎湃新闻。
知乎用户 火龙果 发表
给我看吐了
任力鹏使用了什么 “侮辱性手段”?法院判决书并未详细载明。而据财新网此前报道,任力鹏曾使用手摇电话机电击暴继业的生殖器,暴继业接受采访时也证实了这点:“他还让我跪在卫生间地上,张开嘴,掏出生殖器对着我的嘴撒尿,还让我舔他的屁眼。”
即使在刑讯逼供中,这种手段也过于猎奇了。这种手段不是常规的用来获得警方想说的话的刑讯逼供,无论是从物理手段还是精神手段,都没必要和性扯上关系
只能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癖好而已,只是在刑讯逼供中,这种满足的手段变成了合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年轻警察几乎占了一半
也就是说,很多人所吹捧的 “等 00 后掌握权力,就可以把以前那些不重视人权的现象清除” 完全是臆想
我们要清楚的是,无论在哪个时代,人类总体的道德水平都是呈正态分布的。只不过在不同的时代,正态分布的中位数会出现差异
18 世纪的中位数是君权神授、以血脉为纽带的等级制; 19 世纪是极为有限的生存权、殖民主义、 完全放任的自由资本主义; 20 世纪比上一个世纪又前进了一大步,人权与平等、少数群体的生存权不仅成为了发达国家必须要履行的责任,同时也可以成为攻击他国的理由。这充分说明 “没有人权” 在 20 世纪后期的国际社会已经是一个负面词汇
那么,21 世纪的我国年轻人呢?
经济领域,中位数大致为: 认为资本主义是坏的,但又对质疑当前经济秩序下有人几百万年薪、有人 5000 月薪的人进行疯狂的攻击; 攻击血汗企业,但又攻击工人不努力
个人发展领域,中位数: 认为影响个人发展的因素中,个人元素大于社会元素。只要个人失败哪怕有一点点是当事人自身的责任,那么就会把他的失败完全归咎于他自身,并且让他快点去死
政治领域,中位数: 认为民主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负面词汇,不在意自身的政治权利,认为技术官僚做出的决策永远都是最有利于广大人民的。妄图攻击我国政治制度的人都罪该万死
平权领域,中位数: 对于以血脉为纽带的等级制非常鄙视,但对于以金钱、基因、容貌为基础的等级制却大家追崇,甚至将其视为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平的象征。任何反抗这种等级制的人都是嫉妒和不努力
总结: 享受着现代生活的物质好处,却妄图让前现代的意识形态重新主导社会。对他人的同情心较弱,对于自身的利益又重视的无以复加
更别提这种没吃过什么苦,年纪轻轻就端上铁饭碗的人了
我始终相信一个观点: 绝大部分对于受苦者饱含同情心的人,一定经过了极为触动自己内心的苦难,从而体会到了世界和社会的复杂性。相反,如果一个人一路上顺风顺水,那他就很容易把世界想象成善恶二分的,对于 “恶” 势力自然是要用最残忍的手段去攻击
你指望他们有最基本的人权观念,不如相信我是秦始皇
知乎用户 桔子酒店的关心 发表
这件事情对当地公检法来说最要命的是死的那个暴钦瑞是当地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也是体制内。
知乎用户 小崔 发表
判的太轻。
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对死者的同指定居所监视着)
故意杀人(杀死暴钦瑞),符合故意杀人的定义,积极追求导致暴钦瑞死亡,并且致死手段特别残忍(突破一般故意杀人行为的底线,应当视为反人类的残酷迫害行为),应当加重处罚。
应对 11 人,无限侦查。尤其是。老警察” 张旭光,把他经手的案子复查,深挖细挖 11 人的所有违法违纪行为,最低 10 年起步
国家赔偿,并不意味施暴者不赔偿。
知乎用户 六指笔魔 发表
看了全文,辅警马帅很聪明。告诉领导录像,聊天记录和工具都被销毁了。其实没有销毁。不然就背锅了。
让人感觉恐怖的是,第一份法医鉴定报告说死因排除外伤可能是心脏病。南方周末报道形成舆情后,第二个法医鉴定报道意见是: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肺栓塞由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并脱落导致,与他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机械性损伤、电击损伤等有关。
两个法医鉴定意见大相径庭。第一个鉴定意见出具者没有遭受任何惩罚。
最搞笑的事情是,在庭审的时候,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说是因为受到刑讯逼供才写的供词。
另外,受害人父亲以前是村支书,实事求是的说,也不见得家族就是白莲花。不过这不是你刑讯逼供的理由。举报人是同族人,目前因诬告罪被公诉。我只是希望一码归一码,不要又出冤案了。农村的类似事情多了去了,农村治理很多都是灰色地带,也是刷涉黑涉恶业绩的好地方。
最后,感谢公知报纸《南方周末》。
ps:有些人总是说上面查出来了,南周才报道的。
我来贴一下关键时间点,这些人你们自己看吧。
1. 受害人 2022 年 7 月死亡。
2.2023 年 3 月当地检察院委托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结论是,暴钦瑞的死因排除机械性损伤、中毒,不排除窦房结病变引起心电紊乱、心脏骤停。
3.2023 年 9 月 19 日,南方周末报道此案,引发舆情。最终此案由最高检督办 。
4.2023 年 11 月 25 日,河北省检察院指定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异地管辖此案,并委托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第二份法医病理学鉴定书,鉴定意见大意是折磨导致下肢血栓脱落,流到肺部后导致呼吸衰竭。
知乎用户 曾啊牛 001 发表
有点吓人了,抓人就是口袋罪,寻衅滋事。然后又不关看守所,直接指定居住。然后直接折磨死。看下这些警察怎么说的:202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10 点,庭审开始。8 名被告人由法警带入被告席。除第一被告张旭光外,其余 7 名被告人都是 “90 后”,当中还有两人是 “00 后”。起诉书显示,张旭光是新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事业编职员,邢子超、王子谦等 6 人系刑侦大队民警,马帅则是辅警。一张在案的 “5·25” 专案组成员分工表显示,张旭光和裕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耿春远是专案组指挥,负责 “领导专案组侦办工作,协调各单位工作分配” 等。审讯组共有 10 人,分成 5 组,负责审讯 2 名嫌犯,新乐市公安局 6 名民警均在内。马帅的名字不在这张分工表上。公诉人在庭上指控,马帅按照张旭光指示准备了审讯的工具,也曾参与过具体的刑讯逼供行为。涉案民警中,有人在进入专案组时工作不到 1 年,尚在见习期,也有的是第一次参与办理涉黑案。 案卷材料显示,让他们参与此案,有让他们跟着积累办案经验的想法。张旭光在讯问笔录中称,2022 年 6 月的一次饭局上,耿春远告诉他,他们 “经营” 着一个高邑县涉黑案,办得差不多了,但主要的犯罪嫌疑人在石家庄(裕华区)有房,没法办理指居(注:办理指居的一个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无固定住处),想用新乐市公安局的手续,到时可以分扫黑除恶的成绩。张旭光向新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汇报后,大队长表示,裕华分局经常办理涉黑案件,可以让队里的年轻民警跟着学习学习,于是就选择了近两年来新进的 6 个年轻民警。多名被告人提到,由于大家没有经验,开始分组审讯前,他们有过几天集中审讯,张旭光向他们演示了如何讯问。审讯要求新乐市公安局所有办案人员参加,带有培训的意味。
邢子超在笔录中称,第一遍讯问时,被指居者不好好说,张旭光就扇耳光。其他人不动手。到第二遍,就让马帅上工具,最开始用的是 PVC 管打手心、 脚心,后来暴钦瑞和暴韶瑞很不配合,主要针对他俩用过好几次手摇电话机,还用过皮带、镐把和电棍张旭光有没有给你们说过,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做会怎么样?” 法庭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询问邢子超。“我们其实都不太愿意做,都是从学校刚出来。(如果不照做,张旭光)可能会评价这个人不适合干这行之类的。” 邢子超回答。还有人供述,**张旭光说过 “不敢下手就当不了好警察”“警察不会动手就是窝囊”。**张旭光在庭上否认了自己指挥过其他年轻民警进行刑讯逼供,他也不是专案组负责人,称自己只负责后勤。他表示,自己只是事业编职员,没有警官证和警衔,在新乐市刑警大队也没有具体职务,是 “打杂的”。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5·25” 专案中的刑讯逼供行为是 “有组织、系统性的”。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胡伟作为石家庄市局督办、指导“5·25” 专案办理的负责人,向专案组提出过刑讯逼供的指示。根据另案处理的耿春远的供述,嫌犯到达新乐宾馆两三天后,胡伟和办案人员开了次会。胡伟说,嫌犯态度不好,要加大审讯力度。按照耿春远的理解,胡伟说的 “加大审讯力度” 就是“加大刑讯逼供的力度”。他认为,跟着石家庄市局扫黑队办过扫黑案子的人,都明白胡伟的意思。张旭光亦在口供中有同样的解释。
针对审讯暴钦瑞的情况,吴玮涛供述,对暴钦瑞集体审讯了三、四次,对暴钦瑞用过 “开飞机”,扇耳光,用手摇电话机电手指、脚趾等,“参与审讯的人基本都用过这些手段”。暴继业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手摇电话机的外表是墨绿色的长方体铁盒,有两根电线,办案人员用夹子把电线夹在他的左右手,再摇动电话机。电流通过全身时,“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除了在新乐宾馆内被刑讯逼供外,他还曾被带到新乐市一处农家小院审讯暴韶瑞回忆,在小院里,他被放进一个铁笼子里吊起,脚几乎挨不着地,有办案人员往他头上浇水,然后用电线绑住他的后腰进行电击,“这次电流特别大”,“身体一下就绷直了,感觉电流从指尖和头顶窜出来,心脏要蹦出来了,呼吸困难上不来气”。按照多名被告人在讯问笔录中的说法,是张旭光摇的手摇电话机。庭审中,8 名被告人均不同程度否认了在侦查阶段讯问时承认的刑讯逼供行为,多数被告人否认使用过手摇电话机和电棍。其中,张旭光几乎对指居期间的讯问笔录(认可了看守所里做的)全部翻供。在被询问自己在刑讯中用过哪些工具时,张旭光表示 “忘了”。他还说自己仅对暴韶瑞进行过刑讯逼供,也没有使用过手摇电话机。
张旭光称,案发后,他自己在被指居期间也遭受了刑讯逼供,其间的讯问笔录内容不属实。其辩护律师指出,在张旭光被指居期间,他多次申请会见张旭光但未被许可。陈泽平则表示,他的讯问笔录存在诱供,是检察院侦查人员在给他看过其他人的笔录后让他记忆,再按他们说的做笔录。
真的黑色幽默,办案民警也被指定居住,然后被刑讯逼供。
知乎用户 淼淼 发表
这件事情最恐怖的是几个警察学校刚进社会的孩子 在一个屠夫的带领下 仅仅几句语言 pua(不 xxx 就不是合格的警察) 就变成了一个新的屠夫。
细思极恐。
知乎用户 安达充 发表
死者是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应该是事业编。
悲剧不会因为你是体制内的人,就放过你。
别说一个普通人,就算是高官,富商,明星又有几个人能自保呢?
很多人以为自己是安全的,这是错误的。
其实你只是幸运的而已。
想明白这一点,对你们的人生会很有帮助。
我希望大家能永远幸运的活着。
知乎用户 卿白山人 发表
就说一个问题:指居本来是保护涉案者权利,不让他进看守所,从而给予一定的自由的制度。反倒成了办案机关绕开监管滥用刑讯逼供的手段。这再一次证明了对执法部门应当采取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至少应当不低于对涉案人员的监控。
一个人就算涉嫌最严重的罪行,都不应该遭到刑讯逼供。因为这种行为一旦被放纵,就必然制造出大量冤案。
知乎用户 雷阵雨 发表
现在知道为什么把缅北虐杀称为电诈了吧。
知乎用户 老奸巨猾王司徒 发表
知乎好警察天天说太累了看来是真的。
知乎用户 实名网友 发表
爆出来是因为人弄死了,没弄死的比比皆是,渴你几天,最后给你一杯盐水,给你搞成肾衰竭,这类手段比比皆是,看新闻那些羁押几百天的,一个个出来是没外伤,但是全出来后直接住院,全器官衰竭,尿毒症
知乎用户 箐不萧 发表
这件事有趣的地方还是挺多的,我就挑几个吧
1. 死者家属要求尸检,当地检察院出了一份尸检报告,排除机械损伤,中毒等,有可能是心脏疾病导致死亡,死者家属不服要求重新尸检,检察院以重新尸检需要警察局配合为由拒绝,去找警察局,警察局以自己也是当案者不方便出面,拒绝配合,检察院和警察局配合卡 bug,拖了几个月,后来死者家属找到媒体,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由最高检鉴定中心重新出了一份尸检报告,再让多个异地法院办案,才最终确认存在刑讯逼供
2. 举报者暴增强才是村霸,死者父亲暴继业是村支书,在村里修路时清理暴增强房屋后堆放的杂物后被怀恨在心,收买了几个农民工和包工头,实名举报暴继业殴打民工、非法放贷,后成立专案组抓了暴继业等十人,经查明暴继业等人是无辜的,反而举报者暴增强除了诬告陷害罪以外,还被诉非法拘禁、诈骗保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举报这个手段不仅好人会用,坏人也会用,坏人还会捏造收买,如果被举报就刑讯逼供,后果严重
3. 刑讯逼供手段残忍卑劣,除了使用手镐、pvc 管、皮带、手摇电话、电棍、铁吊笼以外,还有侮辱性手段,包括不限于喝 n、舔 py,这明显已经超过刑讯逼供,办案人明显存在心理变态,北京青年报曾报道过具体逼供手段,被全网和谐
知乎用户 为鱼 发表
太离谱了,居然是 2022 年发生的事情。
逼一个五十多岁老头喝尿、舔 py,这已经不是 “审问” 的范畴了,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
“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
入警朗诵这份誓词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
是正义?法律?人民?
还是制服?性虐?
知乎用户 天凉 发表
让我想起来一个案件中,刑讯逼供导致人员死亡,最后刑讯逼供人员自己也被刑讯逼供了。
知乎用户 吴法天 发表
孙志刚一案推动了法治建设,恶法被废除。
暴钦瑞一案能推动什么?起码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迹象。
只能当作个案来看了,太阳照常起落。
知乎用户 枪进酒 发表
专案组有多名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民警。据他们后来供述,开始的两三天,张旭光带着他们分别对嫌疑人进行集体审讯,通过 “示范” 让年轻民警知道如何 “上手段”,比如扇耳光,拿烟头烫脚趾,用 PVC 管、镐把打脚心,以及“开飞机”——将嫌疑人固定在铁椅上,双手反铐至背后,审讯人员从其身后抓住双手向上抬,使其身体呈“飞机” 姿势而产生剧烈疼痛。更令受审人员恐惧的是电击——老式手摇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分别夹缠在左右手,审讯人员用手摇动电话机产生电流。据多名涉案民警供述,电击嫌疑人时,他们的身体会不由自主地抖动、扭曲,表情痛苦。
这些祖传老手艺没断啊,听起来都好耳熟,可以算非物质文化遗产了

知乎用户 白羽幸 发表
这里做一个 “旧闻联播”,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安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中宣布 “刑讯逼供等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而具体的遏制办法则是对办案场所 “规范化改造”,通过监控、隔离等手段实现 “安全保障”,确保公安办案区内不会发生刑讯逼供(以及由此产生的 “非正常死亡”)
“公安部部署各地全部完成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物理隔离,并严格使用管理,强化安全保障,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问题得到根本遏制。”[1]

尽管 “官宣根本遏制刑讯逼供后发生刑讯致人死亡” 的事迹很讽刺,但很显然的,暴钦瑞案是钻了官方管制的空子,上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机关场合内不好动手进行刑讯,那转移到 “监视居住指定居所”,也能起到和过去同样的效果。
至于说剩下的什么 “变态刑讯办法”“年轻警员仍然刑讯”“像二十年前的事”,其实都不太值得关注。只要我们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历史就知道,暴钦瑞案里的种种恶俗事迹直至 10 年代后期都仍然存在,破坏法制、肆意弄权,在此类案件里更是屡见不鲜。
比如说《南方周末》(本次暴钦瑞案最初也是 “南方系” 的报道)在 2023 年报道的《司法厅长指使、假 “中纪委领导” 指挥,8 名专案组狱警被诉刑讯逼供》[2] 就揭露了 2016 年发生的一起 “假专案组刑讯逼供” 荒唐事迹:只用一个调令,已经被捕入狱的犯人就在狱中 “失踪”,人被转移到豫北监狱刑讯,却没有留下任何入监记录;只用一个招呼,狱警就听从领导指示,自认为在给 “中央专案组” 办事,对被审讯者进行刑讯。
法制意识抵不过领导现管,转移囚犯不用登记,狱中逼供只需领导招呼,所谓 “世界是个草台班子”,在这此案中就可以说体现得淋漓尽致。
而直至 2023 年东窗事发,八名参与刑讯 “专案组” 的狱警被起诉,才在法庭上说自己没有做刑讯逼供,说他们的所作所为至多只是疲劳审讯,并将责任都推给假冒中纪委领导者——当年他们不认为刑讯 “坏人” 错了,觉得这至多是 “疲劳审讯”,现在知道错了,是因为得知指挥他们的“领导” 是个骗子。
监狱病历显示,2016 年 3 月 22 日被收监后,郭政伟就住进河南省第二监狱新生医院,至当年 7 月 12 日出院共住院 112 天。其间,郭政伟经常出现食欲不佳、腹痛、呕吐等情况。
前述报告还提到,调查过程中发现,2016 年专案组办案时还存在其他问题,如马好强、郭政伟进入豫北监狱虽然有调令,但没有进入监区服刑,也没有入监记录等。对上述情况也并未追责。
狱警们都一度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但随着王文海落马,刑讯逼供案重新得到了关注。…… 所谓的 “金野” 并非中纪委领导,而是早已退休的洛阳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曲金华,这距他第一次见到曲金华已过去 5 年。…… 史来斌的同事则认为,对省厅领导的深信不疑最终造成 8 名狱警深陷泥潭。“毕竟是厅长亲自接见,监狱局的领导领着过来介绍,谁敢不信?” 专案组解散后,曲金华又去平原监狱讲过一次课。

不是觉得打 “坏人” 错了,而是因为听了错误命令打人,知道自己是被错误的人指挥,这才认为自己做错了,开始喊自己没刑讯,这一点也显得颇有戏剧性。因为本次暴钦瑞案中,暴钦瑞等人所以被监视居住和刑讯逼供,也正因为他们被认为有 “坏人” 的嫌疑,被认为是黑恶势力的同党。
“在 2022 年初,同村人暴增强向省市公安机关举报暴记忠、暴继业等人‘涉黑涉恶’…… 石家庄市公安局将相关线索交由裕华分局调查核实,后来又指定新乐市公安局管辖…… 暴记忠、暴继业、暴钦瑞等 10 人被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这里不妨个人胡猜一下,本次暴钦瑞事件里几位下重手的年轻警员,他们的思想应当没有问题下一些网友猜测的那样 “龌龊”,是有什么变态癖好(针对下三路的刑讯法由来已久,更应当是老资历传帮带产物)更多是 “对恶的无情打击”,毕竟暴钦瑞等人正是作为黑恶嫌疑分子被办案警员们审讯拷打的。
当然,现在的报道已表明,此前让暴继业家族受到刑讯的 “黑恶分子” 指控,实际上是举报人暴增强的诬告。“2024 年 4 月 25 日,暴增强因涉嫌诬告陷害等罪名被保定市平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5 年 1 月 2 日,该案由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值得注意的是,今年 10 月底暴继业等人也因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罪名被批捕,不知是否有案情发展或者有了新证据)

话再说回办案人员心态上,如果办案人员心里已经认定暴钦瑞等人就是十恶不赦的大恶霸大流氓,那用上 “雷霆手段” 并不是不能理解,这就是 “疑罪从有” 的问题,不过这个话题未免太大,谈起来难免显得 “玄而又玄”。我们不妨就直接从十几年前对公安队伍的调查出发,谈“历史习惯遗留” 问题:早在世纪初,警队中对于刑讯逼供的态度就是 “必要之恶”,绝大多数公安人员都刑讯视作 “合理的必要手段”,并且大多数刑讯者正是年轻人。
“几次调查证明至少有 25%以上的侦查员经常刑讯逼供,且差不多 80%以上的人承认有过刑讯行为;二是他们对刑讯逼供的认可度高,实证调查显示 **42. 63%的警察认为刑讯逼供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现象。1/3 以上的受访警察认为或为公共安全、或为破案、或为效率,而支持或放任采取刑讯手段。**如此现状,使一位干了半辈子的公安局长说:‘凡是当过刑警的人,或多或少或轻或重都有过动手动脚的行为。’” 这出自 2015 年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教授陈如超发表到《肃政法学院学报》的研究《刑讯逼供的中国治理——审讯结构 · 治理措施 · 效果评估》中对警队 “刑讯观念” 的归纳。2015 年 3 月 17 日,这篇文章被上传至最高检官网。

在文中,陈如超教授也指出了一个关键点:为求口供而刑讯逼供,这样的恶习并不会因为年轻人的加入而逐渐消灭,相反的,民警中的刑讯者大多正是年轻人。队伍内部的 “传帮带”、办案经验的传授、部分必须“实践” 才能获取的知识,再加上各种硬性的破案指标,必然会让刑讯的恶习流传下去。
“民警中的刑讯者大多数是年轻人,特别是不少比例的 30 岁以下的年轻人,有些刚走出校门**……** 具体的办案经验属于‘无言之知’,强调‘习得性’,部分知识(判断力)是课堂上无法交流或交流并不经济的知识,它往往需要在实战中不断试错以及老民警‘手把手’的师徒式传授**。**……”
从这一研究出发,寄希望于 “新生代参加工作消灭陋习” 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 “刑讯” 本身在执行者内部通常不被视作 “恶举”,而是一种“必要手段”。在一个部门、队伍内部,要将这么一种“传统思维” 给消灭,是相当困难的,更不要说还有各种压力迫使执行者去如此行事。
既然消除坏观念在可见的时间范围内很难做到,那刑讯逼供岂不是无法打击了?陈教授也指出了反刑讯逼供的办法:强化对审讯的监管,消除 “极易诱发刑讯的封闭的、秘密的单方权力支配场域”,让审讯室不再是 “权力一权利失衡的封闭空间”。

这一点,也正是多年来公安机关杜绝刑讯逼供与 “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 的发展方向:2010 年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提出通过建立专门化的审讯场所,对审讯场所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对侦查人员的审讯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初步形成了对拘留前审讯的立体化控制。到 2011 年底,公安机关 70%的办案场所完成了改造;到 2013 年 6 月,90%的派出所完成了功能区改造,讯问嫌疑人实现全程录音录像。
我们开头提到的 2022 年 “公安部宣布刑讯逼供得到根本遏制”,该“官宣消息” 也正是建立在这一方向的成绩上的。至少在当年官方自己看到的报告来说,各地公安机关已经全部完成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在理论上讲,不该再有警察敢于全程监控、全程录像的审讯室内对被审讯者用强。
而从暴钦瑞案看,“确保警局内不发生刑讯逼供” 的建设目标确实是实现了,警员想要刑讯也不能在警局内部,而只能另寻 “法外场合”,避开监控行事……
参考
-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0860956676069590&wfr=spider&for=pc
-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24213588001475
- ^https://mp.weixin.qq.com/s/sOh1EtMXbd53PZnn3itT4w
知乎用户 无为上单 发表
找个黑地关几天,原来是这个意思。

知乎用户 接班人 发表
怪不得罗永浩拼了命的要跑,原来真能弄死他啊,普通人还是信息来源太少了,不是这次看到这个新闻,我都不敢相信这是 22 年的事,我一度以为是 22 年前的事。
知乎用户 fvjuff 发表
这个事我在另一个题 “真的存在刑讯逼供吗” 里答过,但是小管家审核不让通过。这里既然提问了,那应该是官方放行了,我现在能说了吗,小管家大人?
第一,这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刑讯逼供,绝对不是那 11 个警察的个人行为。
石家庄那个分局准备抓捕暴家十口人之前,就不想把人带回来,所以特意去新乐市公安局邀请协助办案,说是涉黑案,可以让新乐市公安局的同志跟着学习。于是新乐市公安局还出了六个警察跟着学办案经验。
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人若是抓回局里,就不好上手段了,局里监控比较多。而启动 “指定居住” 又不满足条件,因为暴钦瑞在石家庄有住所。
而让新乐市公安局把人抓到新乐去,那就符合 “指定居住” 的条件了。
指定居住的地方是在新乐宾馆,但你千万别以为是在宾馆啊,只是地址恰巧在新乐市宾馆这栋楼里的一楼罢了。
指居场所是政府利用闲置场馆装修出来的软包房,并不存在任何名称和地理信息,一般称之为 “点”。
比如说他们内部交谈,指着涉案人员说:他在 “点” 里呆过,他懂的。
所以大家都看得懂,弄这一出就是为了方便刑讯逼供。这么费劲周章的弄手续,还要分工作业绩给新乐市公安局,手续还得领导批……
领导会不会问:为啥要弄到 200 公里以外的新乐去,为啥不抓回来,咱们局里的空调不够凉吗……
是吧,懂的都懂,这他么就是标准流程,轻车熟路啊!
你跟我说 “现实中存在不存在刑讯逼供”,你当我是傻子啊!
在知乎上不止一次品客怼我 “现在都有监控的”、“哪个警察会冒着坐牢的风险去刑讯逼供”……
这他么从成立专案组到抓捕流程,都把刑讯逼供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完了,你跟我说 “我们不会刑讯逼供”?
很明显这是惯例。
要不把那几台手摇式电话机验一下,看是不是第一次用;或者把院子里的铁笼提取一下 DNA 的 str 分型,看有多少人享受过。
顺便说一下,那个铁笼子是自制的,外购钢筋焊接的,造价可不低,你信是警察自掏腰包吗?
电刑、吊铁笼、用镐柄打、用烟头烫、开飞机、踢断肋骨、往嘴里撒尿…… 你说这个 “点” 跟渣滓洞有啥区别?少了辣椒水、老虎凳?
第二、经互相指认,打人及指使年轻警员动手打人的主要是张旭光,张旭光口供认罪,在法庭上翻供,称自己没有警官证和警衔,只是事业编,不是领导,甚至没有职务,并没有指使他人打人。
你看,熟悉的套路又回来了,临时工……
你都能办出新乐市公安局协办的手续来,你跟我说主导的是一个临时工?
诉讼律师指出,刑侦支队的副支队长胡伟在会上指示要 “加大审讯力度”,多名涉案警员都理解为 “加大刑讯逼供的力度”。
最后判得最重的是临时工张旭光,16 年;然后专案组耿副队长判了 3 年。像胡伟这些领导,都不关他事。
第三,暴钦瑞死了一年后,南方周末报道了此事(又是南方),事情大条了,只能壁虎断尾了,便抓了这 11 个警察。
最好笑的是,这 11 个警察就在局里上班,抓了他们以后也没关进局里,而是也送进了 “点” 里。
哈哈哈哈哈,看来领导也知道这 11 个人的口供不能乱来啊,还是 “点” 里方便办案。
所以张旭光在法庭上翻供,并没有翻所有的供,在看守所里做的笔录他算认了,在 “点” 里做的笔录都推翻了,声称遭受了非法指居和刑讯逼供。
是不是很黑色幽默?
第四、最后暴钦瑞涉黑案的 “真相”,反正官方是这么说的:一个叫暴增强的人,跟暴钦瑞有矛盾,便指使几个人捏造了暴力欠薪等情节,举报了暴钦瑞,最后暴增强被判了诬告罪。
你看,官方通告每次都是这么朴实无华。
一个普通农民,编个故事举报他人涉黑,公安局就可以成立专案组,抽调 11 名警力,并异地协调,实施抓捕。
还启动指居程序,开专案组会议,局领导专门指示 “加大审讯力度”……
为啥我丢自行车的时候,你们没这么重视呢?
我相信,要不是失手把人弄死了,这一定是一起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为什么一个没头没脑的举报,会如此兴师动众呢?
反正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你知道也是最好不知道。
第五、众所周知,全国混装油的油罐车只有一辆。
知乎用户 西门吹牛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事情,就会觉得社交媒体讨论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简直就是胡闹。
没学爬先学跑,还研究跑的姿势对不对。
我的立场是:我国的环境只能先程序正义,造成的恶果和混乱也比现在好多了。
知乎用户 铁拳无敌狸花猫 发表
公职人员 ❌
有编制的缅北马仔 √
知乎用户 萧萧二号机 发表
听说受害者是军转干部,而且还是海军,并且他本身也是当地的一个公务员。
所以说这个事情在当地其实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只不过正好遇到这个家伙,他有背景,有战友,然后还有家人不断奔走,所以都不下去了才爆出来,而在此之前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要不然他们这么多经验是从哪里来的?
知乎用户 玉龙杰赤 发表
刑讯逼供致死基本上就等于虐杀,而且是满怀恶意的折磨人,是极度残忍的。每次都判的很轻。轮到普通百姓这里,比如刘贵夺案里面有一位明明只是去拿了个绳子,杀人还不是亲自杀的还被判了死刑。警察就是有特权。
知乎用户 桃红柳绿景色新 发表
天天嘲讽人家欧美只讲程序正义,不顾结果正义。
事实就是没有程序正义,怎么可能有结果正义?只能产生无数个聂海芬和无数个聂树斌。
知乎用户 东逐建州奴 发表
离随意合法杀人也没几步路了
知乎用户 北斗星 发表
这就是为什么 “把一线房子卖了去小地方买个大房子财务自由退休” 完全是一线原子人自说自话的幻想。
也是为什么每次我看到那些地方的 IP 说 “你们美国这房子怎么了我们老家也有” 就想笑
哦,看待是基层工作干部还是要注重法律意识建设和工作方式方法,不要好心办坏事。
知乎用户 真知棒 发表
现在 “指居” 已成为刑讯逼供的高发场所。“指居” 已成为法律的 “盲区”。
但更重要的是对刑讯逼供者追责不够。本案中的追责力度是空前的,主要责任人被判 16 年。
但愿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以前的如制造浙江叔侄强奸案的聂海芬居然全身而退,真是奇葩。
知乎用户 负雪明烛 发表
以我朴素的是非观来判定,杀人者偿命。
11 个罪犯里至少得判死一个。
不判死,出狱后,园区多 11 个顾问。
知乎用户 哈里 发表
骇人听闻,难以置信!
“电击生殖器、吊铁笼、暴力殴打”…… 刑讯逼供致河北石家庄 33 岁男子暴钦瑞在宾馆 “指居” 期间死亡,其叔叔肋骨骨折致二级轻伤。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暴钦瑞是河北石家庄高邑县的一名退伍军人,1989 年出生,曾是获优秀士兵荣誉的海军水兵。退役后进入当地的县住建局工作,和同村的暴琳琳结为夫妻,有一儿一女。
因暴钦佩的邻居和其家族有矛盾纠纷,对方就向省公安厅进行了举报,理由是 “涉黑涉恶”。在 2022 年 7 月 7 日凌晨 4 点的时候,当地的有关部门上门带走了暴钦瑞、还有他的父亲、兄弟、及其叔叔和几个村民,连暴钦瑞一起,共有 10 人被带走。

在这里说一下,暴钦瑞的父亲是开陶瓷厂的,其叔叔是村里的村支书,村民暴增强为了让暴家人负刑事责任,就联系了暴钦瑞父亲陶瓷厂的包工头和多名工人,故意诬陷暴钦瑞父亲欠薪殴打工人。
暴钦瑞一行 10 人被带走后,没有被关押进当地的看守所,而是被关进了一家宾馆内,这也是 “指居”,指定居住地监视,这也造成了刑讯逼供的便利,因为没有监督。

专案组人员为了让被抓的 10 人尽快招供,就用了手段,想让他们尽快招供,用老式手摇电话机进行电击、铁凳子、吊铁笼子、PVC 管子殴打、扇耳光、皮带抽打等暴力手段。
财新网报道过,办案人员任力鹏是用手摇电话机电击暴继业的生殖器、还让他跪在卫生间地上,张开嘴,掏出小鸟对着他的嘴撒尿,还要暴继业舔他的屁眼……

凤凰网曾爆料过,在指居期间,“暴家案” 的人员他们都戴着手铐、脚铐、眼罩,坐在铁椅子上,被要求不许动,上厕所都要打报告。
办案人员让暴纪涛脱完衣服接受刑讯、用火柴烧暴纪涛的胡须、用手摇电话电击暴韶瑞的生殖器,往暴韶瑞嘴里塞袜子……

经过 12 天的 “特殊待遇” 后,最终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悲剧。
暴钦瑞在被带到宾馆指居第 12 天后的 7 月 19 日晚上发生了意外,暴钦瑞的父亲回忆了当时的情况。当天他和儿子暴钦瑞在同一间屋子里,晚上,不知是暴钦瑞动了一下还是发出了声音,透过眼罩的缝隙,暴继业看到保安过去对儿子进行殴打。没过多久,暴钦瑞被办案人员带离房间。随后,他听到外面传来惨叫声,持续约半小时,后来就听到保安说 “完了”。

而涉案的被告人称,当天晚上没有对暴钦瑞动手,刚把暴钦瑞提出来,在电梯口的时候暴钦瑞就坐在地上,办案人员还把暴钦瑞放平在地上,专案组组长张旭光还给暴钦瑞吃了速效救心丸,随后就 120 救护车把暴钦瑞给送到医院。
最高人民恋爱院司法的尸检报告显示,暴钦瑞因长时间限制性体位,就是被困同一个姿势,又经多次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而导致猝死

11 名涉案人员被判刑,最严重的被判刑 16 年
新乐市公安局 8 名涉案民警被判刑,其中 4 人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刑讯逼供罪,其中专案组组长张旭光被判刑 16 年,另外 3 人被判刑 6 年。
1 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5 年,2 人犯刑讯逼供罪判刑两年和一年 9 个月,1 人犯刑讯逼供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 2 年。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 3 名涉案民警均被认定构成刑讯逼供罪,耿春远被判刑 3 年,任力鹏和王连达分别被判刑 2 年 10 个月和 2 年。
暴钦瑞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被刑讯致死这一事件,对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制度又提出了一个问号,因为 “指居” 缺乏一定的监督。
“指居”应该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适用,相关部门是否应该明确 “指居” 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防止权力的滥用。该制度在适用时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导致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暴钦瑞从 2022 年 7 月 19 日死亡,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 3 年多,但他的后事还没有办,因为此案还没有盖棺定论,涉案人员虽然在 2025 年 9 月已经被判刑,但 11 名涉案人员中的 10 人已经提出上诉。
暴钦瑞的妻子暴琳琳说,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告诉两个孩子爸爸去哪了,只告诉孩子们说爸爸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回来。因为她不忍心告诉孩子,他们的爸爸已经没了,她要等一个结果……
知乎用户 一介莽夫 发表
只是为了办案不至于对一个军转干部,县住建局公务员下这么重手,应该是暴家人得罪了一个大佬,大佬找人办他,所以参与的 11 人中,一个老事业编应该经常干这种事,一个辅警应该经常配合这老事业编,几个年轻小伙,要不就是看不懂里面的道道要不就是被画大饼骗了——他们单位正经的老警察不会上这种当但也不会坏大佬的好事,结果事情搞砸了,那辅警临时工比较聪明保留了证据,所以事就这十一个人扛了
知乎用户 乌进孝 发表
这是从缅北那学到真东西了
知乎用户 老阔疼 发表
冷知识:暴家人今年 5 月又被抓进去了。
2025 年 5 月 12 日,暴继业、暴记忠、暴纪涛弟兄三人及子侄暴彦强等三名村民突然再被警方刑事拘留,羁押于石家庄市无极县看守所,罪名与上次如出一辙,“涉嫌寻衅滋事”。截至发稿,已有 11 人被刑事拘留,其中 8 人是当初 “5.25” 专案被指居者。
他们现在放出来了吗?
知乎用户 傲气的不知火 发表
最恐怖的还是有几个警员是刚入职不久的,那么就是 90 末到 00 后的年轻人。
按理说这种算是新时代教育出来的人,还这样,这个就很吓人了。因为有编制的民警就算是在北方乡下,起码也是经过专科警校教育背景下出来的吧。
知乎好警察惯例这个时候不出来说话了。
知乎用户 泰国大象 发表
这件事最搞笑的是。
被诉的警察们(也许已经开除了,是前警察们。)
当庭翻供说他们也遭受了刑讯逼供。
也就是说,他们也有可能被其他的警察用手摇电话机电了生殖器。
这叫啥事。
如果这件事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电了他们生殖器的警察又要被告,弄不好又要被电生殖器。然后电了他们的后一波的,又要被电。。。
那以后警校是不是要考虑开一个生殖器抗电击训练课程。
知乎用户 言出法随 发表
财新 6 月份曾就此案发过一篇专题,但存活不到 24 小时就被 404 了。我在知乎的发帖,后来被警示,标记为 “无可靠信息来源”。
当时看完那篇两万多字的报道,真是脊背发凉,自忖遇到这种情况,绝无生还可能。施虐者熟练且残忍,而且看上去十分享受 “审讯” 的过程,并能从中得到快感。
以下引用,均来自财新:
张旭光曾指令⼿下⽤摇把电话电击暴韶瑞的⽣殖器。根据吴玮涛、邢⼦超、陈泽平等⼈供述,有次审讯暴韶瑞时,张旭光说:电他⼩鸡(⽣殖器)。于是,吴玮涛、王⼦谦,⼀个把电线放在暴韶瑞的⽣殖器上,⼀个摇⼿摇电话机,电击暴韶瑞的⽣殖器。张旭光还威胁暴韶瑞:不好好说,就把你电废了,让你硬不起来。
最恶劣的⼀次是任⼒鹏等⼈审讯暴继业,耿春远进来对暴继业说,你已经被指居了,你⼲过的事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耿春远⾛后,任⼒鹏逼迫暴继业将⼀根电话线绑在⽣殖器上,不停地⽤电话机连续电击⼗来次。⻅暴继业还是不认,任⼒鹏于是将其拉进卫⽣间。“他把我的头摁进⻢桶⾥,放⽔冲了三四次,我拼命挣扎还是被按住喝了⼏⼝⻢桶⽔;他还让我跪在卫⽣间地上,张开嘴,掏出⽣殖器对着我的嘴撒尿,还让我舔他的屁眼。” 提起所受的屈辱,暴继业⼀脸羞愤。
电影《死亡实验》里,黑人影帝惠特克扮演的 “狱卒” 在对 “囚犯” 施虐的过程中获得性快感,以前感觉不可思议,现在我觉得电影相比现实而言,拍的还是太保守了。

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在新乐宾馆,任⼒鹏指着床问这床单是什么颜⾊?我说是⽩的。任⼒鹏抬⼿就是⼀⽿光,我以为他让我反着说,就说是⿊的。任⼒鹏⼜扇我。他说,我说它是⿊的就是⿊的,我说它是⽩的就是⽩的。”
嫌疑人死后,涉案民警召开会议,商量如何应对上级调查。
胡伟强调,不要说审讯有分⼯,以免具体负责暴钦瑞的警察承受不了压⼒说出实情。胡伟给年轻警察打⽓,会保护好⾃⼰的兄弟,案⼦是市局交办的,有事可以往市局推。
跟受害人家属谈判,软硬兼施
为软化暴继业,臧某、耿春远、张旭光、⻢帅等常带着暴继业等⼈外出吃饭、喝酒,在宾馆⽤餐时也和他们坐同⼀个饭桌。“任⼒鹏⻅我也握⼿,拥抱,还说⽼兄,对不住,都是意外。”
张旭光、耿春远不断催促暴继业尽快接受警⽅补助,⽕化⼫体。“他们劝说,别把事情弄⼤了,弄⼤了对双⽅都不好。让我说个数⽬,他们可以跟上⾯说,顶格赔偿。”
8 ⽉下旬,丁某再次跟暴继业谈,为示好还给暴继业带来⼿机,以便他联系股东,过问公司经营,那时暴继业等⼈还没有被解除监视居住。暴继业说,丁某表示⾃⼰今天是代表公安局领导谈,“他话说得⾮常直⽩:你是个明⽩⼈,你的企业和家⼈都在⽯家庄,我们要想抓你家⼈,灭你的企业,分分钟的事情。如果你不再追究警察责任,⽕化⼫体,可以给你⼀⼤笔钱;如果不答应,⾮要弄个⻥死⽹破,你跟我们对抗,最后⻥死了⽹也破不了。你现在是⼈亡家不破,你要继续对抗,最后是家破⼈亡,我们有的是⼿段”。
出钱和解(不懂就问, ♂️都这么有钱吗?)
暴继业说,有次他应约去⽯家庄市公安局胡伟办公室,胡伟提出可以将补偿提⾼到 500 万元,⼤部分公安局承担,参与办案⺠警也出点。“张旭光则说得更直⽩:哥,这次出这么⼤的事⼉,不就是因为上⾯没⼈吗?你追究警察的责任,就惹了公安局,以后你在这地⾯上还怎么混?还想不想做⽣意?你这次放过警察,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以后我们罩着你,企业有什么难事⼉,有我给你保驾护航。” 暴继业说,直到 2023 年 12 ⽉ 8 ⽇他再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张旭光还托⼈带话给他,说只要放他⼀⻢,他个⼈愿意赔偿暴家 2000 万元。
最好笑的是,涉案民警自曝在被调查期间,遭受逼供…… 属于是来俊臣大战周兴,酷吏还需酷吏磨
张旭光还称⾃⼰也遭遇了诱供和逼供,为施加压⼒,办案⼈员威胁其家⼈,甚⾄让其诬陷同事,他编不上来不让睡觉,被限制性体位,监视居住 138 天不允许其⻅律师。
知乎用户 头不疼了 发表
第一,不要做领导的炮灰,领导对你的编制无能为力,领导最多把你调到档案室,或者让你常年借调,这就是最多了。不要按照领导指示办违法犯罪的事,领导有团伙保他,你没有。
你要是没有编制小辅警,更不关你的事了,大不了送外卖去呗。
第二,勇敢的生病,如果你新入职就碰到了团伙式违法犯罪,叫你参加你没胆子,叫你举报、你觉得说不定局长都参与了举报也白搭,都理解,你就赶紧的出去,你要认识人你就去医院办个住院,说自己头疼眩晕,之类的,把自己向团伙外摘出去。
当然,你可能会想,那万一团伙违法没有暴露,反而立功受奖了怎么办呢?我不就混臭了吗?你的担心很有道理,甘蔗没有两头甜,你自己选择。
第三,关于本案中出现的性虐待行为,我只在多年以前笑话美国虐囚事件中听过类似的,可也没有舔屁眼这种事,不知如何评论,李白有诗,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大致符合。
知乎用户 山东精神病院院长 发表
我建议审查一下这几位有没有知乎账号。
搞不好里面就有几位互联网上的好警察,白天发帖 “你们说的那些根本不可能发生在今天的公检法体系内”,晚上去尿嫌疑人一脸。
知乎用户 关你啥事 发表
刑讯逼供太常见了,十多年前,我去派出所办身份证,窗口没人,我就往里走,有个小房间没关门,里面有个不大的狗笼子,一个年轻人带着脚镣蜷缩在里面,吓我一跳!正常人那个姿势,应该撑不过 10 分钟。
知乎用户 蜗牛与黄鹂鸟 发表
看了经过,此案整套刑讯逼供操作流程娴熟,行云流水,分工明确,绝对的老手了,是累积很多年经验的了。要不是这几个恶魔这次出意外整死了人,牠们后来大概率会是破案有功,荣获嘉奖吧。
知乎用户 沉吟至今 发表
体制内, 公务员, 军转干部, 海军.
这四个身份都保不住他…
何况你我
一肚子话想说, 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甚至连叹息都做不到.
今天的他, 明天的你和我.
刍狗而已

他死了
知乎用户 snakepliskin 发表
第一
没有一个冤假错案是后来是因为流程不合规而爆出来的。
全是纸包不住火才爆出来,引起舆论关注才会翻案的。
靠自己查自己太搞笑了。
第二
先逼供犯人,出事了再警察逼供警察,而且看着样子大伙都很熟练了
其中意味,不是烂透了搞不出这么抽象的。
第三
最后背锅的居然是辅警,这太符合大家伙的认知了!地位最低的背最大的黑锅,要不是小伙子聪明留了一手,恐怕直接一口巨大的实心黑锅从天而降,直接砸死再来个死无对证…..
第四
以后大家在外面混,能留痕就留痕,能录音就录音,总而言之,万事小心。
知乎用户 骑当千 发表
笑死我了,你们相信这几个人刑讯逼供就这么一起吗?这不倒查 30 年是全当无事发生喽?
知乎用户 米乎用户 发表
这么严重的事为何热度这么低?我刚开始还以为是在哪个未开化的国家,这种事在我们这是可以容忍的吗?
知乎用户 一条蓝鳍金枪鱼 发表
“新乐警方带队的是年近四旬的 “老警察” 张旭光——虽然只是事业编制职员,但他审讯经验丰富。”
此报道是否属实?
一个非政法专项编制的事业编制职工,还能成为带队?这里提到他是职员,个人推测是公安局事业编制管理岗人员,非专技岗或者工勤。
年近四旬?
那就是不到四旬。
说破大天,这个带队的极有可能就是八零后。
一个八零后事业编制职工带队,还教授年轻民警相关 “经验”?
建议公开一下这个人的个人履历,看看他是什么出身,我挺好奇的。
知乎用户 big 白菜 发表
刑诉法第 73 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警察把人从本地抓到外地,所有人都没有固定住所。
都要指定居住。
指定居住本来是类似于秘密警察、政治警察执行任务。
现在岂不是人人都能指定居住。
毕竟往外地一拉,你在外地没固定住址,直接送往秘密警察的黑窝子。
用秘密警察的手段给 “嫌疑人” 身上一套。
这岂不是 “特务” 手段在执行警务。
监视居住,指定居住的范围扩大化,遍地都是渣滓洞。
“特务手段” 执行警务,警察变特务,难怪刚毕业的警校生也快速渣滓化了。
知乎用户 阿河的奇幻漂流 发表
根据此事件得出结论:有警察找你的话争取当场换一个,还能死的有点尊严。
知乎用户 一枪未放张仁波 发表
虐杀才判 16 年,很难说是不是鼓励这种行为
知乎用户 南国道士 发表
作为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讲三个事:
1. 本案被告的警员也被采取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的刑事强制措施。
他们在法庭上也辩称 “指居” 期间遭受刑讯逼供,所做部分笔录不实。
侦查机关也否认实施过刑讯逼供,检察院也称未发现刑讯逼供情形,法院也对遭受刑讯逼供的辩解不予采纳。
2. 我曾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也算商界精英,经过风雨、见过世面。得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决定对其采用 “指居”,写了一封信给妻子,信中说:“我不知道指居结束后我精神是否还能正常,因此……(做出种种安排)”。
3. 我另一个案子的当事人,指居期间,“配合调查、表现好” 的奖励是可以刷一次牙,洗一次脸。洗漱,用的是他自己的内裤当毛巾。不给毛巾的理由是:毛巾危险,嫌疑人可能用于自杀。
知乎用户 刘笛 上海靖霖所 发表
这个问题连知乎热榜都没上…
微博直接不让你评论了。

这是警察能干出来的事情?



现在到底是 2025 年还是 1925 年?
知乎用户 自由人的小窝 发表
我还以为指居就是华为英雄孟在加拿大那种,指定你住在别墅里,脚脖子戴个设备,人还能舒舒服服的神采飞扬的,我也以为这里有指居是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万万没想到居然是这个样子,不细看,什么喝尿舔 PY,我还以为是缅甸柬埔寨园区呢。
知乎用户 老虎 发表
知乎好警察何在?
你们都在忙着包饺子吗?
阿粉们何在?
你们在和面吗?
知乎用户 左都御史 发表
不要说有编制的不放过,
杜培武还是同行业的警察,照样刑讯逼供。。。。
知乎用户 天悦 3.0 发表
二十年多年前孙志刚案是南方周末爆出来的,这回居然又是它。我记得这家媒体不是很早之前就被从上到下大换血了么,难不成真是仅剩的这个名字把媒体人潜藏的公知血脉给唤醒了?
建议有关部门吸取教训,下次把它连名字一起改了,比如改成 “南方没周末”。
知乎用户 雁丘 发表
知乎好警察纷纷回答了禁止刑讯逼供的问题
知乎用户 陈斌 发表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刑讯逼供手段,前段时间,最高法公安部刚出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新规,彻底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给改了。
但是这背后是人命换来的,这个案件今天才引起讨论也挺奇怪的。我关注一年多了,之前媒体就报道好多次了。
而且别看相关人员判刑了,这件事儿背后好多谜团都没理清。比如为啥两次尸检结果截然相反呢?
知乎用户 提笔不堪就 发表
好奇葩的案子。
说这是大案子吧,一个事业编,带着一个辅警,九个小孩攒的办案组,这就不像是打黑专案的配置。
说这是小案子吧,家伙事准备的还挺全,又是电话机,又是铁笼子的,宾馆里揍了嫌疑人十几天。
最离谱的,最后啥也没查出来,死了一个,剩下嫌疑人全放。。。
你要说这是 2002 年,警方办案粗糙,目无法纪,还能说得通。
拜托,2022 年了,省会唉,这么办案。。。
当自爆人,给自己挖坑有瘾啊。。。
反正直觉,这是当地某领导授意公报私仇呢。。。
以上猜测纯属个人瞎说,逗乐的,拒不负责。。。
知乎用户 神恩如海 发表
这么多年了,以为南周也终究被风雨摧折泯然群氓多时了。但在黑暗中寻觅一丝光亮的,还得是南方周末啊。
知乎用户 神龙天翔 发表
除了这批被起诉的,其他的人呢?石家庄、新乐市两级公安局的领导班子的责任呢?还有第一次尸检送检的检察院和鉴定单位的责任呢?
知乎用户 颜石清 发表
根据蟑螂定律,说明这种事以后还会越来越多的,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看了一下判决,十几个人虐杀一个人,最高的才判 16 年,而不是死刑或无期,这变相为滋生蟑螂提供了温床。
16 年就能换一条生命,这种制度根本无法长期存在,因为违背了人性。
知乎用户 世界之外 发表
这事儿不是发生在几十年前,也不是发生在十几年前,而是发生在三年前,2022 年
真就是离了个大谱。
知乎用户 潇安 发表
讲个地狱笑话吧
如果行刑过程中,他说他不能呼吸了,那么他还会遭受毒打。
但如果他说他已经饿得不行了,马上要饿死了。
那么相关人员会立马停止,给他下一碗香喷喷,热乎乎的饺子。
知乎用户 汤圆 发表
知乎好警察好像从来不打这种逆风局,这种逆风局里知乎好警察全都消失了。平常看他们一个个回复的跟上班一样勤快
知乎用户 运输大队长 发表
还有疑似知乎好警察在说 “这些人肯定不无辜,不然怎么会被抓?被刑讯逼供…”
emmmm,后面不是查明所谓涉黑是被诬告陷害吗?
平山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暴增强与同村的暴记忠、暴继业家庭有矛盾,他于 2022 年初举报暴记忠、暴继业等人涉黑涉恶线索,警方成立 “5·25” 专案组展开调查。暴增强为达到使暴记忠、暴继业等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指使暴继业陶瓷厂的包工头孙某和多名工人作伪证,故意捏造讨薪被打等事实。平山县检察院认为,应以诬告陷害罪追究暴增强的刑事责任。暴增强被起诉的罪名,还包括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
PS:还有同情暴增强的,我只能说脑回路奇特还同情上诬告犯了…
暴增强是地痞流氓,进过几次局子了,在 08 年 12 月 16 日,他就因为聚众斗殴和招摇撞骗罪判了三年,11 年刚出来没多久就又因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判了两年
PPS:还有写小作文的造谣张口就来的
“粗心大意”、“死在看守所里”?“涉案十几起”?梦到啥说啥… 我怀疑他连新闻都没看完就发表粉黑言论了

知乎用户 禾漫 发表
有人说:“暴钦瑞都涉黑的,怎么对待都不过分。”
唉,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如果允许刑讯逼供,也许有一天他们也会被 “涉黑”。
知乎用户 锟斤拷 发表
去年财新还捅出来一个非常相似的案件,西域的,《嫌疑人孙任泽之死》。(给我打了个标签,无可靠信息来源,这是怎么打上去的,有人举报吗?删光了内网信息就等于不存在吗?)
事情发生在 2018 年吧。
被害人父亲也是警察,突发疾病在岗位上去世。由于没有父亲,母亲又溺爱,没能好好读书,后混社会。涉嫌寻衅滋事,被羁押在看守所。
罪犯们在提审时也使用了 pvc 水管,老式电话机之类的工具折磨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昏迷,送医不治身亡。也有人藏匿了逼供证据,使后续调查事实更加清晰。
本案,石家庄刑警队副支队长胡伟指示办案,他也请示了领导,不知道是哪个领导交代的。怎么处理这个领导的。
胡伟被以妨害作证罪起诉,他叫下属违法办案没责任的吗?暂时看,那个藏了监控的辅警判的最轻,2 年,罚款十万。我估计胡伟会更轻。
你们端是铁饭碗,国家给你们的底气,不要做领导的炮灰。
知乎用户 滑稽列夫斯基 发表
十几个警察一起随便杀人才判这么点?
知乎用户 春季限定 发表
这件事完全不对劲,根本不像是在办案,更像是特务机关的行事风格。
被刑讯的应该也不无辜,我倾向于黑吃黑。
背后的水肯定很深,不是判几个涉案人表面这么简单。
知乎用户 火与暗 发表
户圣的山姆超市理论虽然粗暴,但也算给年轻人指了一条明路。经济发达地区千人万马杀出来的公务员,起码的素质这一块还是可以信任的。
知乎用户 李修竹 发表
很多知乎的小镇做题家,
喜欢吹嘘体制内的身份,
以及低估公安的实力,
在地方上,就破坏力这一块,
同样是体制内,公安说第二,
没有哪个其他部门敢说第一的。
知乎用户 止痛药狂潮 发表
十个人上诉,说明这十个人觉得自己没错,说明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所以觉得理所当然,说明未来还有人会这么做。
知乎用户 蛤蟆的油 发表
退役海军、体制内,也没保住他的命。
所以润的那些人,我从来不会说他们是什么电子宠物。
因为你不知道他们经历过什么。
知乎用户 周明 发表
活到一把年纪还认识不到小地方是秩序黑洞的老钟悟性不足,人生注定坎坷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像这种话题从来看不见知乎好警察,它们从不打逆风局。
知乎用户 曹亮 发表
正常现象,不用过度吃惊
因为刑讯逼供成本低,收益大,所以说明大环境是鼓励这种行为的。
而且这个肯定是接受到了高级指示
警校生都参与了,就说明了这个级别能直接影响职业生涯,万一鸡犬升天了呢。
不过事件肯定是到此为止的,等这几个人出来,再跟领导爆了也说不定。
对于职务犯罪,我认为应该一律按照最高量刑处罚,故意伤人致死,那就直接判死缓,而且主犯从犯统一标准。
职务犯罪的特点就是有一定的被动性,当这个犯罪成本超过收益时,犯罪的概率就会快速降低。
比如说刑讯逼供,不死人,90% 无事发生(50% 概率升职),10% 查出来只是严重警告,那么刑讯逼供就会大面积发生。
如果刑讯逼供,不死人,变成 90% 无事发生(50% 概率升职),10% 查出来十年起步,那么概率就会大大降低,因为成本太高,不值得。
而发生死亡,主犯从犯全部死缓,不分级判刑,那么从犯的数量就会大幅度减少,个别头铁的主犯敢拼这个概率,从犯也可能主动举报,争取更低的量刑。
甚至可以从犯加重处罚,倒逼从犯主动举报,例如从犯死缓升级为死刑,十年升级为死缓,倒逼从犯主动投案。
而且还需要一些辅助手段,比如说刑讯逼供采取有罪推论,如果犯罪嫌疑人控告了刑讯逼供,当事警员无法提供证据,就直接按照刑讯逼供存在进行判罚,直接 10 年起步,这样就不存在审讯室监控损坏的可能性了,当事警员自己掏钱都会把审讯室的监控修好。
知乎用户 点击立即体验 发表
我记得 2003 年的时候,有个大学生在广东街上晃荡,没带暂住证
结果被抓紧去了,好像第二天就没了
当时引发滔天舆论,倒逼把查暂住证这事取消了
这次也一差不多
如果不是人没了,它们还会继续的
知乎用户 kusoy 发表
“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
——埃德蒙伯克
知乎用户 雪中白凤凰 发表
符合道德直觉的判断是虐杀相比一般的杀害罪加一等,因为受害者遭受了更多折磨,施害者表现出了更多的残忍。但在一种很别致的理论框架下,虐杀行为经常会被解读为过失致死或故意伤害致死,理由无非是施虐不以被施虐者的死亡为目的,不过失手而已。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确不能说这是故意杀人,但我们完全可以反过来追问,为什么以残酷的施虐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可以得到法律极大的庇护,以至于哪怕造成了被虐待者的死亡依然不需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要知道,无论从报应论,功利论还是教育论出发,一个残酷的施虐者都很难说比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杀人犯更值得原谅,无法可想为何一个动机或许更卑劣,手段或许更残忍,造成后果或许更恐怖的犯罪者竟然是更值得原谅的。我所能想到的唯一原因,无非是能够犯下这类罪过的人身份似乎总是更高些,如此而已。
知乎用户 WayneF 发表
被指定监视居住,警察就是这个监视居住空间内的国王。
01 案件背景:从举报到 “指居”
案件始于 2022 年初,同村人暴增强举报暴记忠、暴继业等人 “涉黑涉恶”。河北当地随后成立“5·25” 专案组。在大型的涉黑涉恶案件当中出现刑讯逼供的概率是比较高的(其他案件也有),各位可以去查查近些年的大型涉黑涉恶案件,多数代理律师都曾表达过自己的当事人曾遭受过刑讯逼供。
但是很遗憾,因为刑讯逼供这个事儿,只要人没死,几乎很难被发现,律师也很难提供证据,除非检法愿意真心帮被告人翻案。
2022 年 7 月 7 日凌晨,被害人等 10 人被从家中带走。他们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某宾馆一楼的特殊房间。被害人在被指定监视居住后过了 13 天死亡。

02 刑讯细节:殴打、电击与吊铁笼
根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专案组民警为获取有罪供述,实施了系统性的刑讯逼供。新乐警方带队人张旭光安排准备了手摇电话机、PVC 管、等刑讯工具。甚至还专门制作了一个铁笼子,用于 “吊铁笼” 刑罚。
暴钦瑞等人遭受的刑讯手段包括:
· 电击:使用老式手摇电话机产生电流通过身体
· “开飞机”:双手反铐背后,被强行上抬形成痛苦姿势
· 殴打:用 PVC 管、镐柄等击打脚心等部位
· 吊铁笼:双手被吊在铁笼顶部,双脚勉强触地
除被害人外,其他被 “指居” 的 9 人中至少有 8 人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被害人的叔叔在被民警踢踹胸腹部后,造成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我记得知乎有一个前警察,在知乎一直扮演好警察的角色,你跟他说刑讯逼供,他跟你说这是老黄历现在不存在刑讯逼供,也别跟他提什么聂树斌,赵作海,你要是给他找出来近几年的被刑讯逼供的冤案,他给你说谁刑讯逼供的,你找谁去,问他干嘛?
你说的没有啊,找出来了你看你又不高兴。你看这是 2022 年发生的,不是 2002 年,新不新?
哪怕是 2025 年现在依然存在刑讯逼供,就在我办理的一件案子当中就存在刑讯逼供。
那你说张律你为什么不去举报,问题是证据呢?提了有什么用呢?人家问你要证据。
人家说他自己跌的,自己撞的。
03 暴钦瑞之死与死因鉴定之争
2022 年 7 月 19 日晚,在被 “指居”12 天后,暴钦瑞突发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暴钦瑞的死因,前后有两份不同的鉴定结论:
2023 年 3 月,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认为死因 “不排除窦房结病变致心电紊乱、心搏骤停而死亡”。这两个法医也应该抓,但是好像没有抓,你说你山西医科大学的司法鉴定中心看不出来谁是被打死的,还是突发心脏病死的,我一点都不信,那浑身是伤你眼睛瞎了?
这两位法医要是有其他可以糊口的技能话,赶紧去把证书注销了吧,另谋生路去,你们缺乏基本的职业素养。

2024 年 4 月,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病理学鉴定书,推翻了初次鉴定结论,认定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与他生前遭受的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机械性损伤、电击损伤等有关
第二份鉴定成为最终认定刑讯逼供与死亡之间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
还得是最高来。
04 掩盖企图与异地侦办
暴钦瑞死亡后,专案组多名人员曾试图掩盖真相。
据庭审材料显示,辅警马帅根据张旭光的安排,拆下了宾馆监控录像设备中的硬盘,并藏匿了铁椅、铁笼等刑具
专案组督导胡伟(时任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在事发后召集专案组民警开会,要求对外保密、解散工作群、清理办案记录。多名涉案民警承认事发后建立了 “攻守同盟” 案件曝光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保定市检察院异地管辖。
最后结果大家知道了,最高的判了 16 年,最少的判了 1 年 9 个月。
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几乎没有警察认罪,领导说自己对打人的事情不知情,中间层说自己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打人的说自己只是为了办案不是为了伤害被害人。所以参与刑讯逼供的人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甚至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天经地义。
这一点我真的要说,他们确实没有说谎,因为在他们眼里认为你就是罪犯,你不说那就是在对抗,你说不是自己干的那就是在狡辩,如果法院判你无罪那一定是自己业务能力出现了问题,没有把证据坐实,如果是检察院不起诉那可能是律师钻了空子。
总之,你是有罪的,所以我打你,是为了办案,是为了正义。
以正义之名,行不正之事。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被监视居住内办案人员几乎拥有不受约束的权力,为刑讯逼供提供了环境。看守所至少还有监控,还有管教,大家注意看守所跟警察不是穿一条裤子的,所以看守所一般不会配合警察刑讯逼供。部分办案人员仍迷信 “撬开嘴” 就能破案的陈旧观念,为了获取有罪口供而不择手段,严重违背了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的法治原则。从准备刑具到长期实施刑讯,并非一两人所能完成。这说明内部监督完全失效,甚至形成了 “集体作恶” 的扭曲氛围。
所以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不能为了破案就丧失了职业底线和人性良知。
说的最后有朋友可能想问那被害人到底有没有犯罪,我想说的是,有证据哪怕他不认罪你也可以办他,可如果你没有证据希望通过刑讯逼供的方式屈打成招,那么要法律做什么呢?谁不会打人?
那么最后我问一个问题,告诉我刑讯逼供仅仅是个例吗?有多少打了却被捂住的呢?
知乎用户 张洛铭刑事律师 发表
1,有时候我想,就是想一想啊,指居者这一家如果真是犯罪份子呢?但是因为打死了他家人,就把这一家放过了?刑讯逼供显然是不对的。
2,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几乎一样的窝案,是背后的大 boss 倒了,才被披露:
2023 年 7 月 29 日,河南镇平县法院审理宣判了一起刑讯逼供案,河南省 5 所监狱的 8 名监狱警察被判刑讯逼供罪。
8 人获罪后才意识到,7 年前自己执行的是一场非法的 “秘密审讯”。
2016 年,这 8 名狱警作为骨干,被时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选中,组成了一个 “狱侦专案组”,对两名服刑人员的 “余漏罪” 进行秘密审讯。审讯期间,8 人在 “中纪委干部” 的指导下,用 U 型锁将罪犯固定在约束椅或约束床上,采取强光灯照射、凉毛巾擦脸、播放强噪音、不让休息等手段进行逼供。
苗正钊的在案证言显示,“狱侦专案组” 名单确定后,王文海给专案组找来一个姓金的业务指导人员,称是中纪委退下来的,对侦破职务犯罪很有方法,而且参与侦破过郭政伟受贿案件,对郭比较了解。苗正钊认为金是退休的外单位人员,参与监狱工作不合适。
但王文海向他承诺:“有问题我负责,你不要管”。据南方周末报道,2016 年 6 月 7 日,“狱侦专案组”开展审讯工作培训那天,一名叫金野的 “中纪委领导” 正式出现在专案组成员面前。自我介绍时,金野称自己办理过河北程维高案、“烟王”褚时健案、重庆王立军案等多起大案。金野还称,此次狱侦工作事关重大,要求参加人员严格保密。
公开信息显示,金野的真实姓名叫曲金华,1982 年进入洛阳市公安局,曾任洛阳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2016 年时处于退休状态。在案证人证言显示,“狱侦专案组” 自成立到审讯工作结束,整个过程都是秘密进行的。
办案地点豫北监狱的收监工作流程也涉嫌违法,但豫北监狱的工作人员被要求不得介入、不得打听案情。
豫北监狱的多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调查时,描述了 “秘密审讯” 的蹊跷之处。豫北监狱监狱长回忆,当年 6 月初,他们接到任务,将一间禁闭室打扫干净,供专案组使用,苗正钊当时还提到,豫北监狱只是后勤保障工作,不参与审讯工作。
豫北监狱政委张友贤记得,苗正钊要求在打扫过的禁闭室安装临时监控设备,强调只能实时监控,不允许录像存储。
安装设备时,有人说这个要求有点特殊,张友贤曾提醒对方,不要多问多管。豫北监狱医院监区的任多富也曾去过禁闭室,“我刚到过道里还没有进去,就有人把我的工作牌给摘了,我也没有问为啥,因为领导交代过,不让问”。
2016 年 7 月 20 日,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出具调犯令,将服刑中的郭政伟从河南省第二监狱秘密调入豫北监狱。
豫北监狱狱内侦查科科长张卫民证言显示,副监狱长李晓鹏告诉他,中纪委专案组要用豫北监狱禁闭室办案,让他在隔离审查表上签字。
但因为审查表上没有编号,没有监区审批,也没有罪犯编号等信息,他认为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无法签字,可李晓鹏则说案情涉密,上级领导一概不让过问,于是他按照领导命令签了字。
李晓鹏说,办案期间,金野曾打电话给他,让他提供一个摩托车头盔,但没有说明用途,他也不敢过问,只好安排人送了一个头盔过去。
“狱侦专案组” 正式开始审讯工作是在 2016 年 6 月 8 日,第一个被审讯的服刑人员叫马好强,与郭政伟曾有过往来。
马好强曾是洛阳市瀍河乡塔西村村委会主任,2003 年,因倒卖文物被劳教,后因涉黑等多项罪名,在 2014 年被河南高院判处无期徒刑。
此前,马好强一直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2016 年 6 月 8 日突然被调入豫北监狱。裁判文书显示,马好强的调犯令是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出具的。
王文海的在案解释是,他之所以审讯马好强是听取了金野的建议。金野对郭政伟、马好强比较熟悉,认为马好强是郭政伟的 “钱袋子”,首先解决郭政伟收受马好强巨额贿赂问题,才能解决郭政伟背后的关系网问题。
王文海拍板决定采纳这一思路。“狱侦专案组”8 名成员称,审讯工作均在金野的指挥下进行,金野向王文海汇报工作情况,他们没有怀疑过金野的身份,还称他为金老师。根据马好强的在案陈述,审讯开始时,4 个审讯人员先询问了他向郭政伟行贿的事情,接着又问了一些文物走私的情况。
几个小时后,换了另外 4 个人接着问,中间不让休息。马好强记得,自己在一个黑屋里被问了三天,期间他一直在老虎凳上坐着,上厕所时被戴上头套和手铐。马好强称,在另一个房间休息时,四肢会被四个 U 形锁固定在铁床上。睡了几个小时后,他又被问同样的问题,如果回答不能让审讯人员满意,他就不能休息。
马好强说,审讯人员还给他带上头盔,防止其头部乱动,对方会采取敲头盔、敲床头的方式不让他睡觉。期间,审讯人员还使用强光灯烤其面部,用凉毛巾给他擦脸,后背也被硬物捣烂。他记得因一个问题无法回答,被绑着四肢控制在床上 20 多天。审讯后期,大小便都在床上解决,大便用便盆,小便用瓶子。
“狱侦专案组” 组长史来斌供述称,他曾向金老师反映,无论隔离审查马好强还是单独关押,都需要办手续才能进行,但金老师却说证人不需要手续。史来斌还曾对审讯时间提出质疑,他供述称,有一天晚上 11 点,他找到金老师,提出中纪委和最高检都规定,晚上 10 点以后讯问涉嫌违规,但金老师很生气,要求继续审。
另外一名参与审讯的狱警武浩成供述称,马好强被控制在床上和椅子上大概两三天,审讯中,只要马好强配合就让休息,不配合就不让休息。该案一审法院查明,“狱侦专案组” 对马好强的逼取口供行为持续到 2016 年 7 月 17 日,长达 40 天。在案资料显示,2016 年 7 月 20 日晚上 10 点多,郭政伟被调入豫北监狱,随即讯问开始。郭政伟说,审讯人员让他交待向领导行贿的情况,他表示没有行贿没法交待后,遭到了与马好强基本相同的对待。“专案组” 第一次对他的轮番讯问长达 30 多个小时,期间不让吃喝不让休息。郭政伟说,在审讯的过程中自己被折磨得无法进食,审讯人员安排狱医给他下胃管,进行鼻饲。
他后来小便失禁,经常尿在裤子上或是约束床的垫子上,臀部生出褥疮。专案组把他裤子脱掉,让他长时间裸露下体坐在约束椅上、趴在约束床上,对他进行羞辱。他为了保命在专案组笔录上违心签字。法院查明,“狱侦专案组” 对郭政伟的逼取口供行为持续到 2016 年 12 月 9 日,长达 4 个多月。郭政伟说,这期间,他的体重由 136 斤降到 76 斤。豫北监狱多人证实,在审讯马好强和郭政伟期间,曾听到审讯室传出音响声,声音很大,也曾多次看到他们戴着黑色头套,被锁在约束床约束椅上。2021 年 7 月 14 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王文海被调查的消息。
2021 年 8 月 6 日起,原 “狱侦专案组” 成员陆续被监察部门采取留置措施。
8 人陆续被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8 人均称,自己是在被抓后才得知 “金野” 的真实身份。王文海被查后承认,“狱侦专案组”对马好强和郭政伟的审讯没有相关的审批,审讯是不合法的。王文海还提到,他曾向 “狱侦专案组” 说过,审讯马好强、郭政伟是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只要结果不要过程,多想办法采取一切手段,加快进度完成任务。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的曲金华也在王文海落马后被抓捕,曲金华供述称,作为组织狱侦专案的指导者,对专案组传达了王文海意见,期间安排专案组成员在讯问中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尽管 “狱侦专案组” 的 8 名狱警自称对王文海的违规行为事先并不知情,但 8 人均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起诉。
2023 年 6 月 15 日,原 “狱侦专案组”8 名警察被指控涉嫌刑讯逼供罪的案件,在河南省镇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焦杰、王宗阳认罪认罚,其他 6 名警察以不同形式提出,成为“狱侦专案组” 成员是被上级领导抽调,被要求服从指挥的情况下造成的,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刑讯逼供罪。法院认为,人民警察对违法指令应当依法拒绝执行。
最终,法院对 “被告人系服从上级命令进行狱内侦查工作,法律后果应由上级承担” 的辩护意见未予采信。7 月 29 日,镇平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其中焦杰、崔华统、王宗阳系从犯,鉴于主动投案,犯罪较轻被定罪免罚,其他 5 人分别领刑六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查看图片

知乎用户 清五郎 发表
这些民警坐完牢出来之后能官复原职吗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国内近十年,平均每天牺牲一位警察,但是从未有过类似的问题有人艾特我。
一有警察犯错就有一堆人艾特我,好像我也成了故意伤害、刑讯逼供的那个人。
很多人并不是想促进社会进步,他只是迫不及待地去释放情绪,但是我又很难去说他不对,因为我也觉得这些警察极其恶劣。主犯的那个警察因而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被判了 16 年,我觉得判轻了,按理说应该判死刑。
我认为警察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但是有什么用呢?
我说这样的话,什么也改变不了,下次类似的问题还是一堆人出来骂整个行业,让真正做事的人无比寒心。
…
我辞职四年多,因为一直在大公司处理一些案件,辞职后我也经常接触过警察,我记得两年前,我去河北邯郸某区办一个案子,当地一个派出所根本就不管我。
我过司考快十年了,当过六年警察,我敢说我报的案一定是真的案子,但是依然无奈。四年前,我去河北沧州某县报案,当地某大队的公章被伪造,他们自己的公章被伪造,我去报案,也无法立案。
同样是河北省,两年前我在张家口桥东区工业路派出所报案,类似的案子,他们极其负责,一路追查到了外省。
…
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前俩有问题的,我说了 “某”,后面好的我直接夸到派出所名字了?
是的,我也是个普通人,我也有 “和光同尘” 的错误思维。我不想又把节奏带起来,几年过去可能人都换了一批,我去批判人家的单位,肯定有一些好警察被我误伤。
但是,我敢说到这些,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实际上,我啥都不该在网上说。我家里人有时候都说我,有些话你别在网上说。
其实家里人是对的,我又何尝不知道呢?
今天你们这么多人艾特我,我不说话就是了,反正民众是健忘的。而且我说了又有何用?以后某地警察出了事,还是一堆人艾特我,仿佛我又做错了。
但是,这么多人关注我,如果我不说,又有几个人能看明白呢?
我混迹知乎快十年了,又在起点写警察小说赚了钱,我觉得我是吃到了民众爱警察、喜欢警察的红利的。所以有些时候我被骂实属正常,不管我有没有做坏事。
十年前我参加工作,一个人第一次来天津,派出所三年,刑警队三年,熬了很多夜也受过伤、救过人,同样也经历过很多体制内恶心的事情。
聊到这里,我想说,实际上这个社会是无比复杂的,中国距离完全的文明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能期待的只能是整体趋势变好,而绝不可能是每个人都是好人。
这就好像互联网上针对一些国际大事,速胜论和速败论都是错的,情绪化不解决问题,也不是什么事都要谈到打仗解决。
我见过的 “坏警察” 数量,一定超过 99% 的人,但是我也见过无数的好警察。我知道这一行有无赖,也知道这一行有无奈,更知道这一行有很多的无名英雄。
我有好几位熟悉的、可爱的师兄师弟已经牺牲了,我也有一些认识的警察已经蹲监狱了,有人说要看到生活的真相去依然热爱生活,我认为是很难的。
我可以做到是因为我知道且能感知到整体在进步,别人做不到是因为他们通过媒体和自身经历就是遇到了不少不公。
指望一个今天被坏警察欺负的人在网上说 “我相信好警察多” 是不现实的,这是绝对的事实。
只是我见得多,我也知道以前的状态,我还见过很多国家很多外国的警察的样子,我知道很多历史问题无法全国性地迅速解决,我也知道社会是螺旋上升的…
所以我尊重和热爱警察这个职业。我辞职是因为我心脏不好,我希望更多的年轻的师弟师妹们加入这个行业,让这个行业逐渐变好,我也会尽力去创作一些作品。
仅此而已。
…
我在这聊了一大堆的废话,可能很多人已经准备好很多角度来喷我了,但实际上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我会趋利避害,我会自私自利,我会贪财好色。
我只想告诉我的那些可爱的原同事,和很多我公安大学的师弟师妹们,既然进入了这个行业,被不理解就是常态,你们做的事情,只要你们好好做,你们就无上光荣,不要被这种事以及大家的谩骂而寒心,我们面对的些许问题,相比筚路蓝缕的前辈、相比为国牺牲的英雄又算什么?
我也想跟那些没什么法律思维、早早地侥幸进入公安行业的一些人,以及极其自私且慵懒或者是本身暴戾恣睢的警察说,如果你们跟不上今天的时代要求,你一定会毁了自己。不要觉得当警察遇到些事情、很多事无奈就可以放松要求,如果警察不守法那肯定会被严惩。
当然了,这两段里面,后面这一段没什么用。因为我见过的这种警察他们不可能逛知乎,万一看到了也会觉得 “这小子懂个屁”,他们是那样的傲慢且无知,他们也不知道 “弱小和无能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想改变这些,要靠的只能是良好的警校教育、严格的法律约束以及时间。
90 后、00 后的警察素质明显优于 70、80 后,这是必然的,有些东西还只能靠持续的严管和长期的时间替换,个人能做的其实很少,再有就是期待 AI 的进步,进一步限制一些权力。
…
本案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件,也是近几年最恶劣的刑讯案件,这个案子没有赢家。
我写这个回答,其实没什么用,唯一有用的,也就是加粗的那一段罢了。
针对那一段,我也想替很多人说一句:不要在网上天天无脑来一句 “知乎好警察” 来讽刺,我跟你说,能在知乎上敢聊这些的,还真的绝大多数都是还有热血的警察,平均素质一定高于整体警察队伍的平均水平。
你们要是真热爱国家,为什么非要为难这些人呢?就你们的情绪是情绪?你要真想改变这个现状,你就考警校当警察,哪怕毕业后仅仅付出五年的青春,熬熬夜、服务一下人民。五年后你再辞职都没关系,你也是努力过了不是吗?
至于骂我几句,倒是无所额,我不爽了我就拉黑眼不见心不烦,倒不会难过。
我那些可爱的朋友们、原同事们,你们不要难过,你们还要继续把事情做好。不能苛求网友那么理解你们。
当然了,有些趁机带节奏的恨国党,或者是拿着 NGO 资金的走狗,随意,你们其实改变不了任何事,明白人还是很多的。
知乎用户 奉义天涯 发表
用寻衅滋事这种口袋罪抓人,上恐怖主义级别罪犯的审讯手段,这种事敢参与的警察也是头铁。
知乎用户 三木森 发表
有多少强奸案这样判出来的
知乎用户 他说 发表
每次会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当事人,他都和我说,王律师,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想回看守所。
指居 6 个月,他掉了 6-9 颗牙,他一直说 9 颗,但是对方坚持说 6 颗,无论 6 颗还是 9 颗,一个人一共有多少颗牙呢?
他每天有三件事情,静坐,被讯问,睡觉。
静坐是被拘束在一个固定的座位上,不能来回走动,只能坐着,隔壁的屋子关着其他人,也是一样的姿势,不得活动,不得走动。后期看录像,这些房间是被软包的,但即便如此可能也怕发生自杀自伤,因此还是把人拘束在固定的位置上。
被讯问的录音录像后期只有录像,画面可证实为本人,录音录制的极其模糊,后期找了 3 拨人,包括对方的,当地的,都根本无法完全核实,50 几份录音录像,用一句他当时自己签字了,画面里没有被强迫,而寥寥带过其证据违法性,承认其合法性。
睡觉涉嫌变相的刑讯逼供,睡在一张没有床的床垫子上,床头一直坐着一个人,2-3 米再坐一人,坐整整一夜。灯光整夜明亮,同时有不明的噪音一直响彻整夜,谁能睡得着?谁能休息好?他被指控期间,就丧失基本的休息权利了吗?
即便遭受种种如此,他在法庭之上,对自己做了的事情,认可,但要求从轻,对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坚决不认可。

6 个月结束,他回到了看守所,终于回归到正常的作息和饮食,按照他的话说,终于能有人聊聊天了。
我在这 6 个月里坚持会见,至少保障他不会被打,每次会见都是一个三方会见,用对方的手机视频会见,一个标准的三方会见,但我第一句话一定是:老 X,你被打了没有?既是问话,关心,也是提醒。
对方一开始是错愕,后来几次视频会见,对方也慢慢习惯了。

缺少活动加外力打击会要一个人的命。
从医学角度,如果一个人长期卧床或拘束久坐,血液流动速度非常慢,如果再遭受外力打击,就容易形成血栓,血栓脱落,随着全身的血管流走,流到心脏会形成心梗,流到脑部会形成脑血栓,流到肺部会形成肺栓塞。
被指居者的年纪一般在 40-50 岁左右,一般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血管变硬,如果再不能按时服药,还会加速上述过程。
所以家里有病人术后的情况,大夫永远都会说,尽快下地,尽快走动,不要躺着不动,就是这个原因。一旦血栓形成,需要服用阿司匹林,但阿司匹林会导致肠胃脆弱的人消化道出血,甚至脑出血,进而需要作肠胃镜、输血、乃至开颅取血栓。
这应当是基本常识。

如果没有基本的常识,还去刑讯逼供,那不是 “虎” 吗?
你为谁献的忠诚?
但你是否忠诚于你自己的家庭,你一判 16 年,你老妈怎么办?你还能否见到她最后一面?
你妻子改不改嫁?她因为你要陷入道德两难。
你儿子谁管?他长大变黄毛你心里遗不遗憾?
你在社会上赖以生存的身份,最后结局也不过就是个 “双开”。
任何制度的存在都有其价值,但如果还任由指居乱像横生,则早已穷尽这项制度的合理性。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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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刑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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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发表
这十一个人还是不够聪明,竟然让家属看到了死者全身有伤,这都聪明到家了。
以后会如何不知道会不会不在刑讯逼供不知道,但是一定会百般阻挠家属看到人。
知乎用户 这天那么蓝 发表
讲道理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本质上就是以极端残忍方式致人死亡
主要参与者都需要死刑才公平
现在这个样子就是事情闹大了,纸包不住火了
迟到的正义永远不算正义,更何况这迟来的算不算正义都不好说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分析个别案件毫无意义。
「指居」被创造出来,你猜是为什么?
同理,你看港剧里面「48 小时内你不起诉就得放我出去」。而有些地方虽然理论上也有限期但实操上可以无限期延长,你猜是为什么?
预售楼在香港是交楼之后才开始还贷,而有些地方从签约就开始还,而且监管形同虚设,你猜是为什么?
有些人说,上述的都有一套规则,只是有「少数人」不遵守规则罢了。但这套「规则」本身只是最上层的免责声明罢了,你猜他们写这「规则」的时候有没有想到漏洞这么大?
为了那碟醋包的饺子罢了,关注个案真没啥意义。
知乎用户 车到山前必有树 发表
想起一个经常怼知乎好医生的用户会经常提到刘翔峰重伤 5 人轻伤 1 人判 17 年
本题中的知乎好警察最重判 16 年
有一大批所谓 “高级” 劳动者,如国家官吏、军人、艺术家、医生、牧师、法官、律师等等,他们的劳动有一部分不仅不是生产的,而且实质上是破坏性的,但他们善于依靠出卖自己的 “非物质” 商品或把这些商品强加于人,而占有很大部分的 “物质” 财富。对于这一批人来说,在经济学上被列入丑角、家仆一类,被说成靠真正的生产者(更确切地说,靠生产当事人)养活的食客、寄生者,决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这对于那些向来显出灵光、备受膜拜的职务,恰恰是一种非同寻常的亵渎。政治经济学在其古典时期,就象资产阶级本身在其发家时期一样,曾以严格的批判态度对待国家机器等等。后来它理解到——这在它的实践中也表现出来——并且根据经验认识到,这种继承下来的所有这些在某种程度上完全非生产的阶级的社会结合的必要性,就是由资产阶级自己的组织中产生出来的。
如果上述 “非生产劳动者” 不生产享受,因此对他们的服务的需求不完全取决于生产当事人想如何花掉自己的工资或利润;相反,如果他们成为必要,或自己使自己成为必要,部分地是因为存在肉体上的疾病(如医生)或精神上的虚弱(如牧师),部分地是因为个人利益的冲突和民族利益的冲突(如政治家、一切法学家、警察、士兵);如果这样,那末,在亚 · 斯密看来,就象在产业资本家本身和工人阶级看来一样,他们就表现为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因此必须尽可能地把这种非生产费用缩减到最低限度,尽可能地使它便宜。资产阶级社会把它曾经反对过的一切具有封建形式或专制形式的东西,以它自己所特有的形式再生产出来。因此,对这个社会阿谀奉承的人,尤其是对这个社会的上层阶级阿谀奉承的人,他们的首要业务就是,在理论上甚至为这些 “非生产劳动者” 中纯粹寄生的部分恢复地位,或者为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的过分要求提供根据。事实上这就宣告了意识形态阶级等等是依附于资本家的。
知乎用户 erge 发表
当初孙志刚事件热度很大,因为他是一个大学生。
那时候大学生值钱。
在此之前,已经送走了不知多少个 X 志刚,泥牛入海无迹可寻。
这件事还有点热度,原因大概率死者『体制内』,值钱。
在此之前……

这回知道罗永浩跑什么了吧?
知乎用户 炒面面包子 发表
说真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这个判刑真的感觉轻了。
如果说刑讯逼供的时候感觉生命受到威胁。
可以【正当防卫】嘛?
这是个必死的局。
补充…………
我说的正当防卫是说两种。
第一趁机逃跑。
第二杀死看守制造人命。
电诈 KK 院都能有人跑,所以一切皆有可能。
但是普通人不敢跑,不敢伤害政府人员。
只有服从没有自我保护的手段,任何过激的防卫都能激发上级关注。
但是自己被虐待可能会被避重就轻,然后坐牢。出人命了肯定要死毕竟自己不是公职。
所以没有正当防卫的想法和勇气。即使大门敞开着也不敢跑啊。
很多人都会觉得反抗他们就是反抗政府,反抗政府就是反抗党。
只能顺从,祈求对方打的时间少一点,打的轻一点,自己求饶的在悲切一些,希望能唤醒对方的良知。
知乎用户 郑君易 发表
记不记得有人说过,找个黑地拘你两天,你以为开玩笑呢
知乎用户 绝不诏安王易匀 发表
太子奶冤案重现??
抓这些没有背景的小老板刑讯逼供就是为了爆金币吧?
啥叫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明明就是故意杀人。
小题大做,非人刑讯,这哪是对付小混混的手段啊,这明明是日寇对付地下党的手段啊。话说,就算人家寻衅滋事了,警察们到底想得到什么口供???不会是折磨人上瘾了,电着玩儿呢吧??
这几个 “警察” 不会是 LGBT 吧?这是在干嘛??这是在干嘛?警察怎么会想到用这么龌龊下流的手段刑讯逼供???难怪民国时期这个职业被老百姓起外号!
知乎用户 锦程 发表
要拘留就给拘留,要保释就给保释。
什么指定监视居住,纯纯给腐败创造空间。
有人指居能跑外地去旅游,有人指居住进了小盒子。
缺少监督你就应该少搞点 “解释权” 在实施者那里的垃圾法规。
知乎用户 踏地仰望星空 发表
用政敌领导人的名字——蒋介石作为刑罚的命名,把受刑者的政治态度讲的很清楚,他要聁望的是蒋介石。你在各种大辞典上也找不到望蒋杆这个名词。
其具体方法是,用长杆绑一个两竖一横的门字形架子,受刑者五花大绑吊在横杆上,向上面慢慢拉起来,边拉边问受刑者看到蒋介石了吗?没有看到时继续向上拉,显然,拉的越高摔的越重,还不如早点说看到了!
望蒋杆的下面地上,因地制宣的摆放着一些带有尖锐的农具,如犁子、地耙、锄头、大类叉、抓钩等各种尖锐的农具,这些农具都是尖齿向上,当受刑者掉下来时将他全身刺穿而死。
那些受刑者的求生欲望,往往不愿意说看到了,这样就会被拉到不能够再拉的高度,猛然把受害者松下,落地后粉身碎骨而死。
知乎用户 北极鲶鱼的老公 发表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只是奇怪为什么这种事能曝光出来?
知乎用户 火蜥蜴空中战舰 发表
继政府系统、医疗系统、军队系统反腐整顿之后,
下一步应该到公安系统了
知乎用户 疾之 发表
别再自我安慰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了
只有纸包不住火,怎么捂也捂不住,瞒不了。这个时候,迟到的 “正义” 才会来了。
知乎用户 海绵坏宝宝 发表
绝对是个例啊,你看知乎好警察这么多,一个字撸一个领导还能去警察局吃饺子
知乎用户 东方的辉阳 发表
这种 CS 是真的恶心啊,上来就倒打一耙,举报人暴增强才是涉黑的村霸,死的那个是退役军人,当地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专案组都没查出死者的问题,这个 CS 嘴皮一张就给死者定型了

知乎用户 心猿 or 意马 发表
知道的这事是发生在河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缅北
知乎用户 孤心爱 发表
指定监视居住不是第一次出事了。我记忆中内蒙有一例。
简单说,指定监视居住是当前的监管盲区,基本是刑讯逼供的指定场所。
高层也注意到这一点,
今年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就当前实务中与 “指居” 相关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优化。
未来,高层颁布的规矩应该更加注意制度的漏洞,避免这种恶性的事件发生。
回到案件的本身,没什么可看的,无辜者惨死,罪犯伏法受到应有的惩罚。
知乎用户 仁守 发表
确定只有这一次刑讯逼供么,这么娴熟的手法,只怕不知道多少次了吧。但能都爆出来吗。
知乎用户 one more 发表
我记得之前有个辅警把责任揽下来,结果下场很惨。说白了,你一个边缘人物就别为领导着想了,别被网上保皇党阉党的思想污染了,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知乎用户 徐有终 发表
杀人诛心的,不是这些刑讯逼供的 “专案组” 成员被判刑,而是被他们视为 “人渣” 的嫌疑人未被认定为犯罪。
作为一名警察,看到这起案件,我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替他们惋惜,从事这个职业,看到很多这样的警示案列。
颇具讽刺的是,很多喜欢 “上手段” 的民警并不认为自己是“坏人”。他们追求“结果正义”,对犯罪的深切痛恨和强烈的正义感,所以痛恨嫌疑人,在心中认定他就是 “凶手” 之后,行为开始异化,认为对待 “人渣” 不需要讲人权,自己的暴力是在替天行道。

而这起案件中,那些参与刑讯逼供的警察们,即使入狱了,可能也认为自己在 “为民做主”、“替天行道”,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盖上最后一块遮羞布。
这块遮羞布还被无情的扯下来了,所谓涉黑涉恶的线索,他们眼中的那些人渣,被取消强制措施,不构成犯罪了。
杀人诛心啊。
根据已公开的信息,暴钦瑞等人最初被怀疑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因刑讯逼供死亡后,案件被撤销了。
司法机关以 “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为由,对本案在内的所有涉案人员全部解除了强制措施。这一决定直接表明了司法机关的态度:这些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现有证据不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的撤销,既与举报线索本身的真实性有关,也直接源于办案人员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导致证据无效。

21 世纪了,为何还会有这种现象发生呢?
你问我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从我的角度看,抛开那些替天行道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有以下几点可能性。
第一、懒惰、功利与 “路径依赖”。
说实话,办案是个苦差事。搜集客观证据、做大量的走访、进行严谨的逻辑分析,需要极大的耐心、智慧和体力。而撬开嘴拿口供,在他们看来是条 “捷径”。他们懒得去钻研真正的侦查技术,迷信“拳头之下必是真言” 的歪理。这种功利主义的“效率观”,让他们把复杂的司法工作,简化成了粗暴的体力活。
第二,“兄弟义气” 与沉默的共犯。
在专案组这种封闭环境里,很容易形成一种 “我们 vs 他们” 的对立心态。当第一个人动手,而其他人选择沉默甚至配合时,一种畸形的 “团队忠诚” 就形成了。指出问题的人会被视为“叛徒”,而参与其中则成了“自己人”。这种氛围下,良知和纪律被抛在脑后,集体作恶成了常态。
第三、对程序和生命的极端漠视
他们眼里只有 “案子”,没有“人”。暴钦瑞在他们看来,不是一个有血有肉、有合法权利的生命,而只是一个需要被征服的“对象” 和一个需要完成的“任务指标”。他们对法律程序极端蔑视,认为那都是“碍事的条条框框”。这种漠视,最终导致了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和一个家庭的悲剧。
除此以外,还有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背景。
扫黑除恶 + 疫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于 2018 年 1 月正式启动,历时三年,并于 2021 年起转入常态化阶段。能从两个公安机关抽调专干成立专案组,说明当时的领导对这起案件是相当关注的,期待能够办出 “立功授奖” 的大案要案。
另外,当时疫情还未放开,当时的司法实践中,疫情防控是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适用该措施时的一个重要考量,因为看守所不收押,罪行恶劣,需要刑事拘留的,先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所以那时候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都已经搞了执行监视居住的指定场所。
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这一强制措施,将嫌疑人置于宾馆等非正规羁押场所,脱离了看守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机制,很容易成为刑讯逼供滋生的温床。
来自上级的压力加上缺乏监督的审讯场所,专案组的成员们走上了歪路。
这件事,对我们所有穿警服的人都是一次沉重的警醒。它提醒我们,这身警服赋予的不是为所欲为的权力,要依法办案,重视程序,一旦越界,我们手中的力量就会变成毁灭性的灾难。

知乎用户 燕小六 发表
不足为奇,前几年央视某著名女主持人的丈夫在吉林延边也是被刑讯逼供致死的,这人还是香港籍,改开后第一批毕业于哈佛大学的大陆学生。

知乎用户 毅然而然 发表
看了澎湃和南方的报道:任力鹏曾使用手摇电话机电击暴继业的生殖器,暴继业接受采访时也证实了这点:“他还让我跪在卫生间地上,张开嘴,掏出生殖器对着我的嘴撒尿,还让我舔他的屁眼。”
让我想起了新闻说 2024 年 3 月莫斯科近郊音乐厅发生恐怖袭击后,俄罗斯安全人员在逮捕和审讯嫌疑人时,被指使用了包括电击生殖器在内的极端酷刑手段
真牛逼,人家对恐怖分子的极端措施只是他们用在公民身上的开胃小菜






知乎用户 来去之间 发表
共同实施虐杀才判 16 年? 死者还是海军出身的军转干部?
知乎用户 叶智健 发表
燕赵之地为何多慷慨悲歌之士?环境使然。
这波应叫,以暴制暴?
知乎用户 Maki 3.0 发表
9 月 28 日一审落槌的,目前十一名涉案民辅警中,有十人提起上诉,因此对于涉案人员的判决暂未盖棺定论,但是里面有两个细节很值得观察,至少从这个案件来说,避免刑讯逼供也是对警务人员的一种保护。
一是本次判决中,参与到对死亡人员审讯的五人,除了刑讯逼供罪之外还被判了故意伤害罪。
二是**专案组长第一时间销毁监控 + 模拟审讯建立攻守同盟,结果被保定检察院指居没几天,专案组成员就全撂了。**据说涉案民警上诉内容里,也有人提到被刑讯逼供了……
大家必须要清楚,“刑讯逼供” 的机制一旦成熟,就会无差别被对待。套用网上流行的段子,别看你审别人时手段多么残忍,真出了事儿轮到你被审了,“三棍打散你多年的战友情,口供全是组长名”。
督导 “5·25” 专案的胡伟——时任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在事发后赶到新乐宾馆,与张旭光、耿春远召集专案组民警开会。
据胡伟后来供述,对于暴钦瑞死亡一事,他要求办案民警对外保密,解散工作微信群,清理办案记录。
多名涉案民警供称,事发后张旭光要求他们 “一条心”,别说出刑讯逼供之事。为应对检察机关调查,张旭光还让他们进行模拟审讯。后来在法庭上,多名涉案民警承认事发后建立 “攻守同盟”,以规避责任。
根据上述公开报道,涉事单位领导第一时间召集专案组开会,要求保密并清理相关记录;专案组负责人还演练模拟审讯,企图建立攻守同盟,安排人删除监控。
结果涉案民辅警被保定市检察院 “指居” 后,没多久专案组成员就把组长怎么画的铁笼图纸,在哪买的螺纹钢焊接这种细节都给撂出来了……
知乎用户 北极熊抱酒 发表
估计是胆大妄为又有点后台的外地领导授意的,最终压给分局这几个人执行。
能在县城长期生活工作的人,普遍都有点关系网,这种办案期间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想压住怎么压,钱够了或者条件交换让家属闭嘴,没有别的办法。这么大的事,不要妄想谁的什么后台有用,如果后台真有用他也会告诉你拿钱拿条件平事。任何一个位置都是几十双眼睛盯着,有得是想让坐在位置上的人出丑或者掀翻他的人,这个道理一定要懂。
人已经死了,大家坐下来谈条件讨价还价这样才是最体面的,仗着自己有点后台胡搞,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体面不了。就像这次,都捅到南方周末了,喜欢吗?
这个受害者体制内的,所以亲戚家属很克制了,基本上也局限于范围内,是另一方非得不接招,所以闹到这个地步。
知乎用户 强制改名用户在此 发表
这条新闻看了第一眼,以为是 2000 年的旧闻,仔细一看是近两年发生的事,有点让人哑口无言,立案原因是涉恐涉黑,看了其他新闻有提到殴打农民工和放高利贷的情况,立案细节这一点媒体描述的不多,这篇文章有两点细节不由得多想,第一点: 有提到办案人员在审讯方面经验丰富,经验丰富这四个字令人细思极恐。
第二: 被审训出事的人也是体制内的,这层身份最终也没有让他免受皮肉之苦。
有时候知乎上的好警察和现实中警察的差距跟贫富差距一样大。
知乎用户 杨清 发表
没什么好看的。
道理就是如此,太阳每天从东边出来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吗?明天就不从东边出来?
算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杜培武案中有两个警察被判缓刑,其中有一个叫宁兴华。这人在法庭上叫嚣:杜培武他不是共产党员吗?我是打了他,打了别认啊,骨头太软了。
你们以为这十一个人会真的以为自己错了吗?他们只会以为自己运气不好而已。美国研究认为警察成为连环杀手的可能性排在全社会职业的第七位难道是见了鬼才得出的结论吗?
知乎用户 Harunobu 发表
专案组有多名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民警。据他们后来供述,开始的两三天,张旭光带着他们分别对嫌疑人进行集体审讯,通过 “示范” 让年轻民警知道如何“上手段”
————————
这就叫做以老带新,或者也可以称之为传帮带。
老警察将经验传授给新警察,一代一代的往下传。
为什么老师傅带队也会失手呢?
我猜是因为新冠的原因,导致很多人身体血条上限被削了,变成了脆皮,心脑血管特别容易出问题。
老警察按照过去的经验办事,没有想到新的变化,所以翻车了。
知乎用户 艾恩 发表
这些警察是不是吃饱了撑的,这么起劲,不招就不招呗
知乎用户 公子小白 发表
当年毒战里杜琪峰把 “禁止刑讯逼供” 几个字先挡禁止,再挡刑讯。当年没几个人提,近年短视频拉片兴起开始有杂种骂上了。
到底谁是中国人?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次疑似是家族黑社会团体被集体指定指定居所。下次聂海芬们为了提高 qj 罪认罪认罚率,避免捅到法院产生鱼晴,能把指定居所玩出什么花来不敢想……
以前说为了结果正义可以放弃程序正义,若真如此倒还有的讨论。就目前公检法不守法拉偏架的局面,结果正义也没有了。
知乎用户 秋鸿 发表
如果我快饿死了去警察局食堂偷吃饺子会被刑讯逼供吗?
知乎用户 没有米线 发表
我觉得有个词的出现已经是板上钉钉了,那就是 “黑恶白势力”。
反正老百姓都是手无寸铁,谁有力量谁就往头上骑呗,都一个卵样,别一天天吹得自己跟朵花似的。又当又立,呸,恶心!
知乎用户 不器 发表
零几年的时候,扫黑除恶。我一个亲戚的女朋友带着手下跑路了,把枪和子弹全部放在我这个亲戚(他本人没有参与黑社会活动)那儿,被查到了。
人关押在刑警队,全封闭式关押,一共 5 天,拒不交代在逃人员下落。
这 5 天最厉害的手段就是强光照射,其他没有一点过分的。
20 年前就能做到的文明执法,居然 2022 年还有单位做不到,离了大谱
知乎用户 非法登录用户 发表
聂神探什么不都安稳退休吗?
连同行在职正式警察的 杜培武 都扛不住刑讯逼供,人家案发时还是在监狱上班中的狱警,就这样还被污蔑越狱去杀人再越狱回来,因为太冤二审改判死缓 真凶杨天武犯了别的事落网后交代了该案,才翻的案。
知乎用户 一个名字 发表
刑讯逼供是审讯当中最有利最好用的技术之一,并且很有可能没有之一
美国够发达了吧,依然在用
非要什么法理基础,都是扯淡
当然刑讯逼供的技术一直都在进步,已经快进到精神折磨与肉体折磨合二为一了
顺道说一下,如果南方系死绝了,这个消息是看不到的
不过广大民众想的是这个事儿反正落不到自己头上,就当作是笑谈罢了
知乎用户 水木炼金 发表
父亲开陶瓷厂,叔叔是村支书?
扫黑除恶之前,这种组合意味着什么。农村生活过的都懂吧。
当然毫无疑问办安人员非常的垃圾是犯罪了。
知乎用户 平平淡淡 发表
这个问题下我就这个么说:
美国所有市县的刑侦捕快(包括华盛顿和纽约),假如刑讯逼供要枪毙,有一个算一个,挨个枪毙有冤枉的,间隔一个枪毙一个,有漏网之鱼。
这就是美利坚!
所以每次看到各种弹幕,评论说什么帽子叔叔的,真是图样图奶味!
知乎用户 负 100 等于正 100 发表
“石家庄刑警队副支队长胡伟指示办案,他也请示了领导,不知道是哪个领导交代的。”
各位新兵蛋子,不要轻信领导的话,不听话最多被边缘 + 调离。
听了话,出事了都是你自己的,那可是要坐牢的,领导还不保你。
知乎用户 破军 发表
过于骇人听闻也过于真实,以至于不知道该如何看待。我甚至都想象不出现在这种局面下,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如果只看法律条文,其实各种情况下的救济方式都规定得比较全面了。问题是,他们不按这个来,你怎么办?

知乎用户 张义成 发表
我想说的是,这个 5·25 专案谁成立的,有没有下达快速破案的任务要求,是谁赋予这些警察无法无天的权力?
另外这个指定监视居住能不能因此取消,没有监督的暗房,是滋生腐败、暴力的温床。
假如暴钦瑞没有被打死,假如南方周末报没有揭露,是不是这个 525 专案就会被成功告破,这些暴氏家族的人是不是此刻已经屈打成招服刑蹲牢了?
如果发现家里有一只蟑螂,那是不是背后藏着一群蟑螂?那些其他案件因为指定居住最后判刑的,是不是应该从新审理,有没有刑讯逼供的嫌疑?
再查查这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张旭光,他经手的其他案子,是不是也存在刑讯逼供,我们要的不只是他被判 16 年徒刑,更是他背后到底实施了多少因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恶人惩罚了,不代表所有的受害者都能昭雪。
看到报道中描述,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通过 “示范” 让年轻民警知道如何“上手段”,比如扇耳光,拿烟头烫脚趾,用 PVC 管、镐把打脚心,以及“开飞机”——将嫌疑人固定在铁椅上…… 更令受审人员恐惧的是电击……
这不是活脱脱的斯坦福监狱实验的现实版么,当你手握没人制约的权力时,任何好人都可能变成杀人的魔鬼,后续报道中另一名受害者被逼喝尿、舔屁眼、生殖器被电击等,简直就是一场暴力的狂欢。
怎么避免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让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再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陷害,让两个小孩子不再失去爸爸,让一个民营企业安心的营业,是这个社会为此应该作出的最基本承诺。
最后感谢南方周末,正是因为他们的报道,使这捂住的暗箱里照进了一束光:
关于暴钦瑞的死因,最初由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鉴定机构给出的结论未能明确与刑讯逼供的关联 ,在媒体南方周末报道后,引起最高检督办,才让这场冤案大白天下!
请问一开始的这家鉴定机构,是哪家机构?!
知乎用户 王神马 发表
这个张旭光是怎么进的公安?警校毕业?还是领导司机?还是转业安置?还是辅警转正?
知乎用户 一共 28 年 发表
我看南方周末是非关闭不可了,胆子肥了什么都敢报,还以为是十几年前公知群魔乱舞的时候呢? 为什么放着正能量的事不报道报道这个? 非要给人民添堵。
知乎用户 适可而止 发表
如果不能有效的用制度来约束权力,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即使他目前可能拥有权力并处于优势地位。
知乎用户 绿豆 发表
这些警察太牛了,退伍军人也敢打啊。不怕退伍军人部和老部队来过问。。。
知乎用户 lwangls 发表
山西大同 “订婚强奸案” 将会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有多严重?
我这篇回答的含金量还在不断上升。
再强调一遍,没有所谓的小城市躺平岁月静好。
在没有强社会关系的情况下,人一定要去与自己资产相匹配的城市生活,不要嫌贵,那是你给城市交的保护费。
知乎用户 积分积不准 发表
之前知乎还有个提问 “普通派出所民警可以随便调取公民信息吗”
看了这两个问题的回答,越发能理解为何美苏都不约而同的滑向了特务治国,甚至越南(真)特务头子苏大将直接上位。
毕竟小民警确实没胆量开县太爷的盒,不代表上面不敢啊
又想起人民的名义里即将被拿下的程度关键时刻给祁厅交的投名状——李达康的监视,这可是省委常务、省会的副部级市委书记
高官尚且如此,其他小一点的官甚至是平头老百姓那更是人为刀狙我为鱼肉
剑,从来都是双刃的
知乎用户 给就了我了 发表
人家为什么不刑讯别人就逮着你刑讯逼供?抛开刑讯不谈,难道你身体有没病扛不住刑讯就没有一点错吗?哈哈哈
想起了某李姓律师爆料出来的各种刑罚手段,那可真的是 叹为观止。。
又想多年前 某 CIA 人给我讲个一个故事,说是美帝中部某城市,也说是因为强碱问题抓了一个神族男,其实真实事件是男女朋友关系,神族女被睡了后,女子家长不愿意如何如何,然后报警,该神族男说是只有 16 岁多,因为神族发育的早,和成年人没区别,然后某人就拿着身份证,等出生证明说未成年如何如何,但大队长就是不同意说是假的,结果在某地受了一波拳击赛(刑讯逼供),然后没办法去派出所调出生证明一类的东西,这大队长才认可,还对着某人扳起 大拇指 嘲讽说 算你厉害。结果就是出来后,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鼻子都给打出血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啥也没啥,追责?追个戟把。
哦,我又想起一个事件,也是美帝的,说是某 类似于村长 街道办主任这种人,被反弹局长敲诈,直接就当面说 给多少钱,我不碰你的案子,或者把你的案子一直压在手里,07 08 年左右,这老家伙被当猴耍,蹲马步 玩俯卧撑,来换取宽容,前前后后 被敲诈 100 多个,知道的 在村民面前人五人六的,不知道的 背地里被当猴耍。你如果要问反弹局长 后来?后来 不知道了,追责个戟把。
这些都是美帝发生的故事,美帝发生的故事,美帝发生的故事,美帝发生的故事,与 IP 无任何关系,请不要恶意联想。
这些都是 CIA 探员爆料给我的,有事找 CIA 去。
还有一点就是,离美帝群众越近的部门,越是肮脏不堪,越远的,越是干净(相对来说),例如你越是能天天见到的部门,比如老百姓天天能见到 FBI CIA ,这些一个比一个流氓,但如果说是美帝的四套班子,对于老百姓来说 就是好部门,为啥,老百姓都不在被敲诈的范围里。
最后 这些事 都是发生在万恶的美帝国,请不要恶意联想,
这些都是 CIA 探员爆料给我的,有事找 CIA 去。
知乎用户 Peter 发表
作为一名中国 的国家公民,我呼吁此事必须严查到底!
“十五 · 五” 规划建议已经发布,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然在路上。
“民主和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与基本标志。“十五五”规划建议作出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的总体部署,彰显了我国在坚持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的同时,以法治护航发展、以民主凝聚力量的坚定决心,为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夯实了基础。”
请各地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切勿知法犯法、草菅人命!
知乎用户 林深时见鹿 发表
河北石家庄,33 岁男子遭同村人诬告,被指定居住在某宾馆,指居期间,男子遭到多名民警电击、殴打、刑讯逼供死 亡。案发后,11 名警务人员均被判刑!
据红星新闻报道,阿瑞是高邑县富村镇某村村民,在高邑县住建局工作,家里有妻子和一双儿女。
阿瑞家条件不错,他的父亲和叔叔在村里开了一家陶瓷厂。
同村村民阿强与阿瑞的父亲和叔叔两家有矛盾,为了让阿瑞家和叔叔家人坐牢,阿强收买了陶瓷厂的包工头和工人做伪证,编造讨薪阿瑞家人殴打一事,随后举报阿瑞家涉黑涉恶。
于是,二零二二年 7 月 7 日,阿瑞及父亲、叔叔、兄弟等 10 人被带走,并指定居住在某宾馆,随时等待民警提审。
针对此事,当地成立了专案组,由张某担任专案组负责人,张某带领刑警大队大队长耿某等 3 名有正式编制的人员,以及多名新参加工作的年轻民警及辅警协助。
为了尽快取得进展,专案组负责人张某给一众组员做示范,分别审讯了阿瑞家族的 10 名被指居人员。
张某给众人上手段,抽他们耳光,用烟头烫他们脚底板,用 PVC 管、镐把打脚心,还对他们开飞机、电击,甚至让人打了一个转不过身的小铁笼子,将他们吊在笼子里。
除了刑讯逼供,张某甚至指使他人电击阿瑞等人的生殖器,阿瑞的父亲甚至被逼跪在地上张开嘴,接他人撒的尿。
这些人中,阿瑞和弟弟年轻力壮,受到的殴打也最多,在遭受连续 12 天殴打、电击、吊铁笼等刑讯逼供后,阿瑞突然死 亡,阿瑞的父亲也被打断了两根 肋 骨。
阿瑞出事后,张某让办案人员统一口径,拆掉宾馆的监控,毁掉监控中的硬盘,解散了工作群,清理了办案记录。
为了逃避检方的调查,张某还对一众办案人员进行模拟审讯,要求大家建立攻守同盟。
直到阿瑞出事 3 天后,同样被指居的阿瑞父亲、叔叔、兄弟等人才被告知,阿瑞突发疾病 死 亡。
阿瑞的妻子称,阿瑞是二零二二年 7 月 7 日凌晨 4 点被带走的,临走前他安慰自己没事,可 7 月 20 日,她就接到了阿瑞死 亡的消息。
在殡仪馆,她见到了阿瑞,此时的他浑身是伤,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地方。
而这一切,就是他生前长期被限制体位、反复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等造成的。
此后,张某、耿某等涉案人员均被逮捕,其中,张某等 5 人被判故意伤害罪,其他 6 人被判刑讯逼供罪。
同时,陷害阿瑞等人的阿强因诬告陷害罪被提起公诉,同时,阿强被起诉的罪名还包括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等。
那么,本案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分析?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某作为专案组负责人,带领其他办案人员对阿瑞家族 10 人实施了极其残忍的行为。这些行为绝非正常的审讯手段,而是赤裸裸的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
阿瑞在遭受连续 12 天的殴打、电击、吊铁笼等折磨后死 亡,这一结果与张某等人长时间、持续性的暴力伤害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阿瑞的父亲也被打断两根肋骨,身体遭受严重损伤。
张某等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且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了致人死 亡和重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张某等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此外,《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 亡的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本身就是明确的犯罪行为,张某带领的专案组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本应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进行案件调查。但他们为了尽快取得进展,对阿瑞家族的 10 名被指居人员进行刑讯逼供。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司法程序和职业道德,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张某等人的刑讯逼供行为直接导致了阿瑞死 亡以及阿瑞父亲受伤的严重后果,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故意伤害罪等更重的罪名进行处罚。
案发后,张某为逃避惩罚,让办案人员统一口径、毁掉硬盘、解散工作群等行为,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调查,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在量刑时会被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阿强因与阿瑞的父亲和叔叔两家存在矛盾,为报复泄愤,做伪证举报阿瑞家涉黑涉恶。
阿强的目的明确,就是要让阿瑞及其家人受到刑事追究,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诬告陷害罪。
目前,涉案警务人员 4 人因故意伤害罪和刑讯逼供罪获刑,1 人因故意伤害罪获刑,6 人因刑讯逼供罪获刑。



知乎用户 张梓朕 发表
反正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看国内警匪剧和探案剧了。我本身是个很喜欢悬疑探案题材的人。
知乎用户 小魔棒 发表
现在爆出来的,受害者都是有一定背景和能量的。
应该还有很多没有曝光的, 只在小圈子里流传的案例。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应该是这样的,任重道远。
———
这个案例里,抓捕的罪名是 涉嫌寻衅滋事。
还不是寻衅滋事,是涉嫌寻衅滋事。
仅仅因为涉嫌,就可以 “合法” 指居,刑讯逼供。
门槛无比的低。
知乎用户 咸鱼 发表
权力有一点点不受监督就会迅速膨胀成为恶魔
知乎用户 健康就好 发表
有些人天天嚷嚷着死刑和重判,这么喜欢代入被犯罪分子侵害然后对方被轻判的愤怒,怎么不代入一下被冤枉然后被逼供甚至被打死的恐惧呢?
怎么那么有信心觉得法律的执行者都是高水平高道德呢,看宣传看电视剧看傻了吗
知乎用户 Hamburger 发表
证据充分 - 检察院批捕 - 拘留所 - 皆大欢喜。
证据不充分 - 检察院批捕 - 刑讯逼供 - 拘留所抗议 - 你们把人打出事我们怎么办?
证据不充分 - 检察院不批捕 - 指居 - 补充侦查(打)- 证据确凿 - 检察院批捕 - 拘留所
去查过往案件,凡是当事人被指居的,案子我不敢说冤不冤,当事人百分百都经历过记忆恢复术。
知乎用户 逃之夭夭 发表
中国人的脖子一定要牢牢地卡在中国人自己手里!
人民 jc 为人民服务,你受不了这泼天的福气有什么办法?
知乎用户 开心最重要 发表
“指居” 这个操作,在小地方 police 进行远洋捕捞的行动中很常用。
不知道多少被捕捞的企业主都有过类似经历呢。
知乎用户 Tritone 发表
不要把故意虐待杀人美化为刑讯逼供。
知乎用户 约瑟夫 发表
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被告人对 “5·25” 专案嫌疑人进行审讯时,实施了殴打、电击、吊铁笼等刑讯逼供手段,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摇电话机、PVC 管、镐柄、铁椅、铁笼等。有被告人还被以侮辱性手段逼取口供。
这些公务人员好像没有意识到,他们审讯的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动物。即便是一个动物,如此虐待,发出的惨叫也会让人毛骨悚然吧,是什么样的心态会让他们觉得这是一种乐趣。
又是什么给了这些人勇气,让他们觉得虐待人不会被追责呢?
干顺手了,以前都没有出过事?
还是和检察院法院打好招呼了?
知乎用户 丁曼聿 发表
赶紧买一部华为手机压压惊。
知乎用户 realDC 发表
到底安全不安全,普通人真遇到事情有没有可以保护自己的凭借,心里还没数吗?
之前总有人洗地说现代社会几乎不存在刑讯逼供,称其是造谣。
这种人活在臆想的世界里。

知乎用户 风流 jimmy 发表
很认可蔡老师说的一句话:
作为一个中国人,能一辈子不和公检法,医生打交道,绝对是一个幸运且厉害的人。
知乎用户 狗子 发表
成为酷吏自古以来大多都逃不掉一个循环: 那就是成为被抛弃的脏手套之后,作为下一个被酷吏针对的阶下囚。
想起来了蔡雅奇老师的一番话,大意就是,司法机关的人员说到底也只是一份工作,一份养家糊口相对体面得生活,如果本身成为了暴力机器中暴力的一部分可以肆无忌惮得针对那些普通人,那也只是成为一个迟早被抛弃的脏手套,成为一个新的被暴力得对象。没有什么事情值得去抛弃编制的工作生活赌一把。
这个案子最后也是刑讯逼供的民警,在法庭上声称自己也被刑讯逼供了,这大概率会是真的,在本案中被定性为主导者的大多都是副职刚,参与者则是普通民警居多。
一个年近四旬的事业编带队,大概率是一个专门干脏活的脏手套,带的也是小年轻居多,单纯依靠他们想要完成指居的批准,并且在媒体曝光之前还能正常上班升职,很大可能在当时是另有所托,完成任务,并且有相应的兜底保证。
当然也是最后因为影响过大没有兜住,因为涉及人员过多,而且发生了审讯过程中的命案,如果没有涉众或者命案只是错案的话都可能只是像我们聂神探一般正常工作生活。
所以当初的兜底承诺一定会变成不计手段的把事情的影响按死在这些人头上。
不过这个手段的侮辱性还真的是超越想象力了,逼迫一个中年男和尿,还去舔另外一个的 py,3️⃣级片都不敢这么拍,kk 园区都没有搞这么变态吧。

知乎用户 千江阿东 发表
运气不好呗,不死就没事了。
知乎用户 豆汁 发表
怎么看,就是学习了,最好不要被逮住,不管是无辜还是有罪,这个就是告诉你就算你无辜落到 JC 手里就是这下场
知乎用户 天树暮云 发表
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么肆无忌惮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这事。
至于这些人干的事是个例还是很普遍的,领导知不知道这个事。
我也不敢说,只能说恍惚间好像回到了旧社会。
知乎用户 野猪猎手洪秀全 发表
看啥?还觉得他们神圣么?祛不祛魅了?
知乎用户 十里 发表
法律就是这样的,即便没有多重护盾,他们也死不了
你看一个人不顺眼,一刀干掉,这叫故意杀人
你把他抓起来,虐待到死,身上没有一块好皮肉,也只是故意伤害
比如这个案子,四个少年随机绑走了一个人虐待,两个小时后虐死了,死相极为恐怖
最后判的故意伤害和抢劫罪,不是故意杀人哦
因为他虽然是奔着打死去的,但是他没有实施杀人,有的只是用几千次殴打一点点耗干受害人的生命,听起来柔和多了呢
知乎用户 kkkjc 发表
我感兴趣的是这 11 个警察中有人声称也被违法指定居住刑讯逼供,法院判决中确实有被告被指定居住了,驳回刑讯逼供的理由是被告没有提供 “指向性证据”。
为什么不拘留逮捕这 11 个警察,而是采取指定居住?
知乎用户 燕翩翩 发表
我曾经在之前的一个问题中聊到过有关石家庄地方办案刑讯逼供的事情,不过好像那个回答被我们敬爱的刘看山给扬了,可能是为了保护我吧。
那我再说一次。
12 年曾在南方某地市检实习,一个盗窃机动车的案子审查起诉阶段,我跟着带我的检察官去市看提审嫌疑人,他讯问,我做记录。
这个嫌疑人就是从石家庄那里移送过来的。他在多地流窜作案盗窃数量汽车,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最终在石家庄被抓获。当地办案机关以该犯罪嫌疑人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我们这个地方,于是移交给了本地市公安局侦办,然后送检起诉。
带我的老师一开始就是按照流程核实身份信息跟犯罪事实,一开始嫌疑人认的都非常爽快,所有陈述也跟证据能够吻合。但讯问到最后,按照法定程序,需要询问是否被刑讯逼供。
这时这哥们犹豫了一下说,有的。
他这突如其来的发言就搞得原来很普通的工作顿时变得紧张起来。按照程序,既然嫌疑人声称自己被刑讯逼供,那检察官就必须进一步问情况。
这哥们就说他在被抓获后双手被拷在一根横着的铁栏杆上,强迫着半蹲不蹲的在空调下狂吹冷风很长时间。实在受不了了才交代了自己的情况,顺道还说出来他在我们这里还有犯罪情况。
带我的那位老师听完沉默了一会,就跟我说,这么记:自称受到了刑讯逼供,双手被拷在栏杆上。
没了。
……… 我能说什么呢。
要知道那是 2012 年,两高一部已经三令五申禁止刑讯逼供,甚至当年刑诉法还明确增加了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轻口供” 的规定。
不要觉得要不是对这小子用了刑,才能把他的犯罪事实调查清楚。这纯粹就是当地办案机关运气好,或者说这帮老警察所谓的 “敏锐嗅觉” 发现了这个人有问题。但换任何一个人,你被这么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伺候一遍,你也会承认一切都是你干的。
那这现状怎么办?无解。
说实话在浙江,刑讯逼供的事情几乎是听不到了,但你要是跟一线办案老警员关系足够好足够近,闲聊时候攀谈一下,他们对这件事情只会给你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别的不论,起码在 2016 年,我还听到有警员在吹水的时候说自己刚给谁谁谁上了手段,招了。至于手段是什么,应该不是用爱感化吧。
公检法办案一条线上都是自己同志,甚至有时候律师也是他们的同志。除非这事闹大了像现在这个案子那样死了人了,这种事情在现有程序里根本无法依照制度纠错。
你说问题出在哪里?我不敢说。
知乎用户 马赛克杨 发表
你法我笑
知乎用户 悟空骑着筋斗云 发表
自从人民的名义这部剧播放后,改革了。
正派,检察院的权利越来越大。
现实世界里的反派,祁同伟,法院的,陈清泉,小喽啰程度,商人,高小琴已经被削了很多实权了。
只要是人民的名义里,是反派的角色,现实世界里对应的角色,都被版本削弱了。
这个剧播放以前,我相信这种事遍地都是。
这个剧播放以后,警察还在刑讯逼供就是找死了。
我也是长见识了,我还以为这部剧播放以后,刑讯逼供在警察这绝迹了呢。
人民的名义播放后纪委和监察委被版本加强了。
这几个搞刑讯逼供的,误以为自己是强势版本的人物。
知乎用户 赵宝宝与玩大夫 发表
说明一如既往的破案手段也被新人继承了,为了破案,管你什么规定,先来一顿杀威棒,不说,那就再来几顿。
知乎用户 星空 发表
- 被逼供这家到底是不是黑社会?
- 被刑讯逼供的这伙人是因为被人举报涉黑,举报人还让人作伪证,后来举报人被起诉诬告。那说明这里面还有事儿,逼供是因为想让他们屈打成招,凭什么这 11 个帽子那就那么配合举报人呢?这举报人才真不简单啊。
知乎用户 正是陛下 发表
这种案子绝对有利益输送
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 不会是指居
他们起诉的罪名我认为有问题
涉嫌故意杀人 和刑讯逼供 还有滥用职权
我靠那些人有的判故意伤害加逼供
有的只有刑讯逼供
他是怎么区分的刑讯逼供没有造成伤害的
知乎用户 dave 发表
普通人的看法看多了,我现在想知道的是知乎好警察们是怎么看待同行们的做法。
知乎用户 老霸 发表
“说起法治我都想笑。”
- 出自哪里我已经忘了
知乎用户 月光 发表
知道罗永浩为啥那么快跑出境了吧,就是怕被指居。
知乎用户 笑笑生 发表
2022 年七月,
都 2022 年了 还刑讯逼供呐,有罪就去找证据,没罪就放了。寻衅滋事带走 + 逼供,那让我来逼供,就让对面从无期徒刑和直接被虐死里选,你猜对面选哪个。
知乎用户 小猪 发表
前几天刚出台了「指居新规」,可这不解决根本问题。
这种纯粹由于证据不足,为了拿到有罪供述的契卡式行为,应该废除。
这其实也是反衬了「米兰达警告」所蕴含的人性光辉。
只有所谓的「有罪供述」不再作为有效证据,披着正义外衣的罪恶才能得到遏制。
知乎用户 幻十郎 发表
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真是你法我笑了
知乎用户 万事原来有命 发表
经典的寻衅滋事起手,抓回来小黑屋一关,一套大脑还原术,出来全招了,轻松破案美滋滋
知乎用户 很好吃 发表
美国再不好,至少执法仪是公开的,后续赔偿也到位。这些行为和 731 和电诈有什么区别,受害者还是军转的公务员,就看这次之后会改什么法条和赔偿几百 w 嘞
知乎用户 椰蓉 发表
太离谱了,竟然是 2022 年的新闻,太太太离谱了。能干出这个事的得是变态到什么地步?这样的变态在一个县城的公安局就能凑齐 11 个?是不是密度太高了点?
知乎用户 竹笋火腿汤 发表
涉案警员判刑后,死者复活了吗?
死者的赔偿金是涉事警员们出吗?还是不明不白由广大屁民贡献??
这类事情是不是不会再发生了?
回答我这三个问题了我才能决定怎么看待。
知乎用户 胡眼看浊世 发表
让人讽刺的是:这些警员上诉,给的理由是受到了刑讯逼供。
知乎用户 葫芦 发表
居然又是南方系出来搞事,这么多年还没被打击完蛋,居然还有一些初心啊。
还有看他们的操作,这一套很是熟练呀,涉及 90 后,00 后,权力不分年龄啊,无限制的权力只会带来无法无天。
指居被玩出了花,好好一个东西怎么又被执行坏了
知乎用户 一寸光阴 发表
家属看下能不能有手段接受东京、米兰或者巴塞罗那这些人的采访吧。
看的很心痛
知乎用户 我是小林 发表
哪个地方都一样,
一旦没有监管,
掌控者内心必然阴暗滋生,肆意蔓延。
要不是因为那个暴姓死者穿着皮,
这事儿根本闹不大,
悄无声息就被压下来了!
看到那些影视剧里,
演的一个个老老实实的,
还用旁白啥的暗暗的为之劲叫苦叫冤,
就感觉好搞笑,
纯纯糊弄傻小子!
哪怕守护 xx 等之流的,
里面都一股跋扈张狂的味儿,
重点表扬那个两面派超会舔田力沪上陈浩!
短剧里连负面形象都不许出现,
你委屈你 xx 个 xx 呢?!
这就是为啥很支持像老美那样,
执法记录仪录像联网上传,
公开是廉洁的基础。
当然,故意人为的冗长处理流程和高薪私兵化,
这些老美的糟粕是坚决不能学的!
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
应该也必须置于超级智能天网之下,
让巡逻机器人按照法条一板一眼的执行,
庭审文书可以公开光明正大的让所有人观摩,
(当然该保护隐私的还是要保护,比如受害者的)
而不是像今天这般你 x 我笑,
能更保障普通人的安全!
也不知道要杀多少蠹虫才能做到,
长夜向来难明。
知乎用户 青夜 发表
还是体质内好啊,如此恶劣的故意杀人案,最高刑期也才十几年。
知乎用户 小郑 发表
没有人留意到,死的人是黑社会,村霸么?
我也不支持指据,
因为未来有一天有可能落在我脑袋上
….
但是对于黑社会
谁都知道你犯了事,你就是不承认
那咋办呢?
….
太多人回复,
回不过来统一答复一下
1. 我回复的是问题的答案,里面贴了前因后果,对错我哪知道,反过来如果什么都不信,那你来讨论啥?
很多人题都不看,只输出情绪,我就不一一回复了,你对你对,只要站在警察一边,就是错…
2. 很好笑的事,我刷问题,下面就是个校园霸凌,一堆人又说警察(学校),不作为,没有证据,被霸凌的人怎么怎么惨.. 巴拉巴拉
校园霸凌之所以猖狂,不就和黑,霸一个性质么,你很难收集到有效证据么
3. 我也强烈反对指定居所,这没什么好说的,
就事论事,这 11 个啊 sir 错了错误,法律已经惩罚了,我也没有替他们平反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不必上纲上线,一堆人开始攻击 jc 这个职业,快成联欢会了….
4. 你如果小于 20,没经历过黑,强,霸,甚至村霸,沙霸,不怪你,社会主义保护你保护的太好了
真正的这这些黑,有几个是傻啦吧唧给你留把柄,来让你起诉的呢?
过来直勾勾说,交保护费,不然摊给你咋了?电影看多了吧你
现实的情况,假如你开饭店,朋友需要这个一百块一张的福纸么?啥?你不需要,行,下午几十个人来坐你店里,点一盘花生米,夜里 12 点离开,你敢赶人走?别说你报警,人家都报警,我们来吃饭,吃晚点就赶人,你违法
再举个例子,沙霸,我们小区统一进行管理,外来的沙子怕出现质量问题,所以不允许进小区,啥?你的沙子有合格证么?有领导签字么?没有?那出了问题谁负责?出去…
….
现实的例子,黑的后面一定有权力寻租,就像这位暴某(都是新闻里说的,我不负责验证真假)
‘!!如果新闻是假新闻,别来找我对线!!
父亲是村支书,有同村人举报,涉黑…. 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市里成立专案组,
说实话,普通的小事,哪个领导会理你… 通常形成专案组,举报的罪行已经如雪花般飘落,就差收集一下证据就可以判案了
不过,这几个做事太糙,人死了,那肯定就没理,结果一条村支书庇护,下面小弟横行的村霸没打掉,自己进去了
….
总结:革命需要方法,不能一味的蛮干
我强烈反对指定拘留这种擦边行为
因为总有一天,也会降临在你我头上
但是,也不必对 jc 失去希望
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
知乎用户 天涯 发表
缅北罢了,有啥奇怪的。
只不过北多了点而已。
知乎用户 Mistmoore 发表
我坚信,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我也认为,中国的大部分警察都是不会刑讯逼供的。如果你真的安分守己,啥事儿都没干,犯得着被警察抓进去往死里审吗?
我有一个疑问,警察为啥不刑讯逼供你们这些普通打工仔,而是往死了逼供他们?真要是为了栽赃陷害,凑指标抓人,弄几个普通打工仔,不比抓一整个家族的人容易突破?
新闻里这 11 个警察,感觉可能是太实在了。领导让他们干啥他们就干啥。没留一点心眼。
我认识的好多石家庄人都有这个毛病,那就是太老实。在平时工作中太过听话,性格刚直,又嫉恶如仇。这几个警察估计就是领导说了这几个人罪大恶极,一番添油加醋说他们平时如何欺压百姓,让好好审审。结果这帮人用力过猛,把人给审死了。
所以说,有时候也要留个心眼啊。领导让你杀人,你也干吗?要知道,警察犯了罪被送进监狱,过得会非常惨的。
我相信,最起码在咱们中国,不会出现那种,你好端端走在大街上,就被警察抓起来说你是黑社会的情况吧?
实际上,中国的司法体系,是重证据,轻口供的。警察也早就不会刑讯逼供了,因为违法获取的口供不会被司法机关支持,毕竟为了一份工作,也犯不着把自己送进去吧。
因此,这 11 个警察只能代表他们自己,只能说这几个人太过愚蠢了,他们不能代表大多数的好警察。
知乎用户 星耀小皮卡 发表
难怪警察累,这体力运动量这么大,措施这么丰富,确实累。
知乎用户 beerpapa 发表
如何看待,都是体制内的,懂得都懂
知乎用户 爱国兔 发表
不看,没时间看,没兴趣看,不同情,不惋惜,没有愤怒,另外我想问一句:这也叫新闻?千万别对我说:这次你不吭声下一次就轮到你了。
轮到我了,我自认活该,绝不让也绝不指望你们会为我说话,这么回答你行吗??
知乎用户 刑天唐伯志 发表
我看有人说发达地区的高学历警察可以避免这个现象,我只能说你对高学历有滤镜,八月份我去找我一个在某市当警察的高中同学玩,他还是公安大学毕业的,去玩的时候他笑着跟我说 “你知道我第一次打人是啥时候吗,上次有一个人偷了人家的电瓶车不还,他在审讯室看了监控都不承认,偏说自己是看到没人要才开走,我一耳屎就给他打过去了”,他还觉得自己很有正义感,在他看来差人打个小偷天经地义,根本没有对法治和人权的认知,从道德上来说虽然小偷该打,但是警察既然代表法律,那打人这种行为就是错误的
知乎用户 阿草 发表
刑讯手段代代传啊,年近四旬的老刑名了。把这位参与过的案件全部再捋一遍,没准还能再发现几个呦!
据后来涉案民警供述,在审讯暴钦瑞等人之当年被 “指居” 后,暴钦瑞和他的父亲暴继业,叔叔暴记忠、暴纪涛等 10 人,在新乐宾馆受到公安民警的轮番审讯。
参与审讯的专案组警员,分别来自新乐市公安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警方带队的是年近四旬的 “老警察” 张旭光——虽然只是事业编制职员,但他审讯经验丰富;裕华警方带队的,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耿春远。
根据分工,新乐警方负责审讯暴钦瑞、暴韶瑞、暴纪涛等 6 人;裕华警方负责审讯暴记忠、暴继业等 4 人。
据后来涉案民警供述,在审讯暴钦瑞等人之前,张旭光安排辅警马帅等人将 10 把铁质审讯椅运来宾馆,还准备了 4 部手摇电话机,以及电棍、PVC 管、镐柄等工具。
审讯期间,张旭光还让马帅到外面制作了一个铁笼子。据马帅供述,他根据张旭光画的图纸,去废品收购站买了几十根螺纹钢,再到加工厂焊接成一个铁笼——宽七八十厘米、高约一米七,一面开门,底部是一整块钢板,下面有四个轮子。
专案组有多名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民警。据他们后来供述,开始的两三天,张旭光带着他们分别对嫌疑人进行集体审讯,通过 “示范” 让年轻民警知道如何 “上手段”,比如扇耳光,拿烟头烫脚趾,用 PVC 管、镐把打脚心,以及“开飞机”——将嫌疑人固定在铁椅上,双手反铐至背后,审讯人员从其身后抓住双手向上抬,使其身体呈“飞机” 姿势而产生剧烈疼痛。更令受审人员恐惧的是电击——老式手摇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分别夹缠在左右手,审讯人员用手摇动电话机产生电流。据多名涉案民警供述,电击嫌疑人时,他们的身体会不由自主地抖动、扭曲,表情痛苦。
后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暴继业曾回忆遭受电击的场景:审讯人员一摇动电话机,他就感觉到电流通过全身,“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经过两三天的 “示范” 审讯后,张旭光对 6 名专案组民警进行分工:2 名民警一组,每组负责审讯 2 名嫌疑人。
当时被 “指居” 的 10 人中,除了高爱立,其他的暴氏 9 人均称受到刑讯逼供。
后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审理查明:在新乐宾馆 “指居” 期间,暴钦瑞等人长期在铁质审讯椅上被限制活动。为了逼取口供,在张旭光的指挥下,涉案民警对多名被害人进行刑讯逼供。在审讯过程中,张旭光及民警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马林炫使用手摇电话机、PVC 管、镐柄等工具,对暴钦瑞多次实施了电击、殴打、吊铁笼等刑讯逼供手段。2022 年 7 月 19 日晚,暴钦瑞突发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知乎用户 血小板易 发表
1. 之前只看题目,我以为是 10 年前 20 年前的事,上网搜了搜各类稿件,我发现这特么是 2022 年的事儿,真就离了个大谱。
2. 感觉这些所谓的参与的警察(或者说犯罪嫌疑人们)中,有人是 gay+bdsm 爱好者双重身份,不是为了获取口供,纯纯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3.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事儿真的不新鲜。我承认,这些年来我们的公安部门进步了,执法人员起码知道不能在公安机关里刑讯逼供了,但是事实是什么?刑讯逼供照样有,所里局里监控多,那我去指定居住点搞刑讯逼供,你能把我怎样?
4. 同村人举报死者等 10 人涉黑涉恶,当地公安部门立刻组织专案组排查。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我丢了手机,丢了自行车,丢了钱包,也可以举报某些人涉黑涉恶,然后让当地公安部门组织专案组排查?
5. 我更想知道,到底死者及其亲属同村 10 人,是不是真的涉黑涉恶?你们是因为把人打死了,所以对涉黑涉恶不查了,还是因为你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这群人是被冤枉的,只是受人之托来收拾这些人?
6. 刑讯逼供者声称自己在指居期间被刑讯逼供,到底是真是假?当地的办案水平到底怎么样? 是不是离开刑讯逼供就啥都不会了?
7. 如果确认涉案民警使用了刑讯逼供,是不是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和检察院、法院一起,重新倒查一下当前所有的案件,至少要对涉案民警曾经参办的所有案件进行一次倒查,厘清是否还存在因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
知乎用户 大慈大悲肖自在 发表
帽子敢这么做是吃定了他翻不了身,因为有更强力的人做了保证,也不是刑讯逼供就是单纯的拷打收拾他。事情曝光之后,也没人敢把那个人交出来就说明问题了。至于帽子自己也被刑讯逼供,也很简单,这件事曝光之后,肯定要被扒帽子皮,在其他帽子眼里不就是随意欺负的对象吗?
也别扯什么大城市小县城的,在任何地方招惹了惹不起的人下场都很惨,而且从概率上大城市的天龙人更多。他这个身份如果是小县城说不定还不会怎么样呢,毕竟县级政府要压制舆论难度非常大,可惜这里是石家庄,河北的省会,河北天龙人浓度最高的地方。也别说什么你跟大人物不会有冲突,人踩死一只蚂蚁会是因为人跟蚂蚁起冲突了吗?
知乎用户 暗夜之殇 发表
这件事情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方在于,如果 33 岁的暴钦瑞没有死亡,你想想会是什么结果?
现在这么说,都感觉如此的残忍,整个的事件是因为一个人的死亡而暴露,如果不是因为死人了,这个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他们这些人无论是否犯罪,后面是否判刑,但是他们在这几天所遭受的折磨是不是就无法让大家知道?
做为公权力的执行人员,就这么肆无忌惮的滥用私刑,去折磨人,而且是有预谋的,有计划的,甚至定制了刑拘。
当我们看到这些的时候,能想到什么?
知乎用户 云飞扬 发表
这手法这操作模式,怎么和某些园区这么相似?
难道是一小撮腐败分子搞技术输出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指居什么时候废除啊
古代都是放诏狱里呢
要不是死了人,这 11 个办案人员估计就是当地年底评优评先份子了吧
知乎用户 黄龙才是龙 发表
认识不少帽子,他们说以前科技不成熟,证据采集困难,只能以暴制暴,大案要案,只能用特殊的方式,不然没别的办法。针对那些混混更是,你弱了他们就强,镇不住他们,会犯的事更大!所以 10 年之前,基本辖区混混犯事,就是暴揍,给他们打出心里阴影,才会有顾忌!现在各种科技成熟,取证跟吃个饭容易,基本没这个情况了,人家帽子又不是沙波一,这种能脱虎皮的事,基本没人干了,都是攻心为主。
我朋友上的帽子学校,他说这种学校风气就不好,帮点个名都收钱,里面各种肮脏事,除去皮肤加成,跟混社会没区别!上完那个学校,就对这职业祛魅了…… 他毕业了家里找人给他弄到 x 侦,有一老帽子快退休了,调到二线单位了,但是一家被人开车撞灭门了,这老帽子千禧年左右办过一个案子,采用特殊手段弄嫌疑人,给这嫌疑人弄得精神出问题了,最后人家无罪,但是一辈子也毁了!行凶的是被冤屈嫌疑人的父亲,一开始是当普通交通事故处理的,有一当初参与的帽子也在看守所等退休,认出这个人了,这个父亲当初各种方式讨公道,被关好几次,所以认出来了!后来一查,就挖出来了。这件事是我朋友和他师傅办的案子,这件事以后对他冲击很大,结案以后转去治安支队了…… 他跟我说 “以前对这职业有滤镜,后来干上了,发现就那么回事儿,这职业经常牛鬼蛇神打交道,大部分后来也变那样了,没几个好人!”。
知乎用户 赵呵呵 发表
所以我从不相信斯坦福监狱实验是造假。它可能有一点流程上的小瑕疵,但结果肯定是 robust 的。因为它实在太符合直觉了。
知乎用户 江明 发表
“截至 2025 年 10 月底,涉案多人已取保候审,暴继业、暴记忠、暴卓瑞等 5 人则被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包括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
手段欠妥,三大队 pro max plus 版。
知乎用户 杰少爷 发表
澎湃新闻请受我一拜
以及 “开飞机”——将嫌疑人固定在铁椅上,双手反铐至背后,审讯人员从其身后抓住双手向上抬,使其身体呈“飞机” 姿势而产生剧烈疼痛。(原文摘录)
这也是能写的?
这玩意有多痛,我就这么说吧,我年轻的时候不信邪,让我同事给我 “开飞机”,条件是我坚持 10 分钟,赌一包烟,但只是双手反拷至背后并不往上抬,也就是轻微版的 “开飞机”。不到两分钟,我已经痛到发麻,不到五分钟,我不仅不再觊觎那包烟,这个时候让我出一条烟换自由,我也愿意。痛到无法思考那种。
所以我一直很反感刑讯逼供,这几个人判得不冤。
知乎用户 多来 A 福 发表
过去确实有警察为了追求结案,自己又能力有限不能达成而不择手段。
当然也有限于客观条件明明知道嫌疑人犯罪却无法拿到关键证据,为了追求 “结果正义” 而对嫌疑人上手段的。
但是这次不是,或者至少不完全是。
哪怕你逼嫌疑人吃屎,我都能理解为是为了摧垮对方心理防线而上的 “手段”。至少你是为了摧垮对方,于自己本身如何无关。
但是你当面往嫌疑人嘴里撒尿,逼嫌疑人舔自己的屁眼……
这在我看来完全是一个心理变态的利用公权力来满足自己变态的私欲的行为。
这跟摧垮对面心理防线都不搭界,纯就是在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
找个心理医生给他看看吧,他心理我总觉得有大问题。
一样米养百样人,即便正常人多少也会有点和其他人不一样的 “欲望”,有变态再正常不过了。
现在问题是,又有多少 “变态” 正掌握着权力为所欲为?
知乎用户 吴戟 发表
扇耳光、殴打、电击、开飞机、吊铁笼。
用镐把、棍棒、PVC 线、电棍虐待殴打 9 名指居人员,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具体凌虐细节如下

我看这文字形容还以为是缅北,没想到是人民的好公仆对待人民的手段。
我现在的疑问是最后连个死刑都没有?
大部分人就判了 3 年,而且还不服在继续上诉?
2022 年至今已经三年了,死者坟头草都几米了,杀人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我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呢。
知乎用户 袁素衣 发表
还是废除指定居所这条法律吧,任何犯事的人都必须进看守所在进监狱前
特别是体制内的人更应该积极推动,你们谁能保证自己哪天不进去啊
纪委监察委处理自己的同志可比几个小警察审讯普通百姓厉害多了
哪天你们自个犯事了
哪怕进去了,在看守所,有 24 小时监控,还可以有律师和外界沟通,甚至可以偶尔吃个方便面加火腿肠,,,
还有推动看守所监狱的机构改革,脱离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的管辖,这些机构必须和海关一样不隶属当地政府。
同志们,速度行动,给未来的自己留个体面
,,,
知乎用户 cuckoo911 发表
曾经饭桌上听一个人扯淡,讲他几年前旁观一场互殴结果被带走折磨了一天,发现的确就是个旁观者又放出来的故事。
我们当时都在嘲讽这人假药吃多了,中国根本没有刑讯逼供。
这个新闻里讲的刑具我听都没听过,看着都怕。更难想象,当年那人或许讲的是真的。暴力机关也涉黑,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知乎用户 加小油 发表
你我都知道,甚至知道行动初期他们的头就都计划刑讯逼供,可能是处级甚至是副厅,甚至可能还报了市领导签字。可不是几个流氓混混当了警察那么简单的事情,虽然这也很可怕了。、
可是,你又能怎么样呢?
知乎用户 伯爵的爸爸侯爵 发表
那又咋了?我一直放在收藏夹里的一个回答,人家警察可从来没觉得打人是错的,而且我还敢说,未来同样的事情还会发生,真有人以为能哭死董卓?
知乎用户 大大卷和小超人 发表
暴继业生于 1965 年 10 月,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南塔影村人, 是当地较有名气的民营老板。据他说, 至 2022 年, 其家族企业高邑县煜珠陶瓷厂 (下称 “煜珠陶瓷厂”) 年产值达到 3 亿多元, 雇佣工人 700 多名。
这下知道为什么多年天量顺差下,外汇储备常年 3 万亿了吧。

知乎用户 hovercraft 发表
当追求自由民主法制的思想被污蔑为 “公知”,被欺凌践踏迫害就是常态。
指望一个嘲笑程序正义的地方遵纪守法,就是让西门庆担当妇联大使。
治安大国,治的是谁呢?
知乎用户 三十而登 发表
早年黑龙江也有过一列类似的故事
一个公务员的老婆被某二代给玩了或者说被绿了,那哥们也是家里有点背景父亲县城中层领导,闹了几年二代屁事没有,只是他自己离婚,他老婆顶了雷,那哥们隐忍几年,收集证据,,最后上面内斗的关键时候,这哥们知道消息把证据爆出来,这也就仅做到把这个二代送进去了,
可以说跟这事一摸一样了
知乎用户 房日兔 发表
国际庄嘛,懂的都懂
不懂的查一查 “聂树斌案”
知乎用户 Bonjw 发表
我还以为是啥时候的事呢。
一看 2022 年。
再一看,河北。
河北我去过,办过案。我有客户在河北开公司,对河北,大家的反馈基本一致。
大家一致认为,河北的驴肉火烧不错。

知乎用户 不多余的余律师 发表
黑警是这样的。如果警察的权力机制中存在漏洞,那么漏洞最终一定会被利用,我们一定要有心理准备。
我看很多人较为天真的把公职人员都当作正义使者,对其极尽崇拜。但从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同一单位的公职往往有互相保护的动机。像警察这样的暴力机关如果不受限制地滥用权力,简直与 “帮派” 无异。有暴力手段,可以强迫服从;掌握舆论机器,可以删帖封号。
如果我们用帮派思维理解这件事情,就一通百通了,就能理解被害人的处境了。一些回答中提到的财新的深度报道已经 404 了,南方周末的文章刚刚也没搜到,估计也是步其后尘。下面我从财新的报道里摘出一些片段:
太想进步了
知情人士说,任力鹏供述称,自己想在职位上进一步,能够正式调进 “扫黑队”。暴钦瑞死亡后不足一个月,2022 年 8 月,任力鹏如愿以偿,正式调入裕华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军令状
耿春远说,他还请教了专门负责把关的法制科同事,对方也认为够不上犯罪。后来胡伟问进展,耿春远汇报称,经过初步核查,举报的很多指控没法证实,证据也不充分。胡伟说不用核查太多,加快进度快点查,达到 “两年三起案件” 的标准就行,“要把举报件上的人都套进来”——耿春远在回答检察官何为把所有人都套进来时解释,胡伟的意思就是要把举报件中涉及的暴家人都套进来列为犯罪嫌疑人。
胡伟为何如此表态?警方知情人士介绍,通常涉黑恶线索核查函有 “督办”、“转办”、“通报” 三种。督办属于线索比较清楚,领导比较关注,会督促询问核查进展,甚至会专门听取汇报;转办只需要正常回复核查报告,如果一个月不能结办,申请延期就行;通报相对模糊,要求对被举报人及举报的线索进行重点关注,没有回复核查报告要求。针对暴家兄弟的核查线索,显然属于“领导比较关注,会督促询问核查进展,甚至会专门听取汇报” 那种。
耿春远向王连达和任力鹏转达了胡伟的意思,让他们按照胡伟的要求尽快核查。任力鹏表示,耿春远说他们提交的材料定不上黑恶犯罪,让他们继续核查线索,想办法达到 “两年三起犯罪” 的涉黑恶标准,找案子把暴家人都抓起来才行。
恐虐警官
尤为恶劣的是,张旭光曾指令手下用摇把电话电击暴韶瑞的生殖器。根据吴玮涛、邢子超、陈泽平等人供述,有次审讯暴韶瑞时,张旭光说:电他小鸡(生殖器)。于是,吴玮涛、王子谦,一个把电线放在暴韶瑞的生殖器上,一个摇手摇电话机,电击暴韶瑞的生殖器。张旭光还威胁暴韶瑞:不好好说,就把你电废了,让你硬不起来。
“在新乐宾馆,任力鹏指着床问这床单是什么颜色?我说是白的。任力鹏抬手就是一耳光,我以为他让我反着说,就说是黑的。任力鹏又扇我。他说,我说它是黑的就是黑的,我说它是白的就是白的。” 暴继业回忆任里鹏审讯中对他的各种 PUA,“有罪没罪不是你说了算,是我说了算”“上面已经把你定了黑恶势力了,你必须有罪”“我们是扫黑的,扫黑队出手说明你就是涉黑了,你硬扛着没用”“抓你之前我们早打听了,已经把你们的家底摸清了,你企业干得不错,有一定的财产,也没有后台……”“你最不应该的就是得罪‘黑小子’,‘黑小子’光给我 30 万元,我才是个普通民警,其他领导给了多少可想而知,你就自认倒霉吧。”
任力鹏为逼迫暴继业口供,不仅扇暴继业耳光、用 PVC 管和木棒抽打脚心,甚至使用手摇电话电击暴继业的生殖器,逼其喝尿、“舔屁眼” 等手段。
还有一天在任力鹏房间审讯,任力鹏对暴继业说,我们玩个游戏吧,然后就用 PVC 管抽打暴继业的脚心。“打一下让我报个数,连续打四五次,任力鹏会虚晃一下,我会接着说出下个数字,任力鹏就以我游戏输了重新开始。后来我疼得晕过去两回,被任力鹏泼凉水、用手掐弄醒。”

“不会不管大家的”
事发两三天后,胡伟、张旭光等召集 “5·25” 专案审讯组、综合组人员在新乐宾馆会议室开会,商量如何应对检察机关调查。胡伟强调,不要说审讯有分工,以免具体负责暴钦瑞的警察承受不了压力说出实情。胡伟给年轻警察打气,会保护好自己的兄弟,案子是市局交办的,有事可以往市局推。
12 月 8 日上午,胡伟来到裕华分局,让耿春远召集参与 “5·25” 专案的警察开会。会上胡伟宣布外地检察机关将介入调查此事,为安定人心,他打起精神继续给警察们鼓劲:“原来怎么说的还怎么说,不要慌,不要互相猜忌,你们放心,市局领导不会不管大家。”
“你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这次见面,胡伟让暴记忠、暴继业提出经济赔偿要求,最终目的是让暴继业同意火化儿子的尸体。暴继业提出,打人凶手、参与立假案的公安局领导以及诬告陷害者必须严惩。“胡伟很激动,挥手说你的条件太高了,没法谈。你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追究民警的责任,你这是什么态度?” 双方不欢而散。
“他话说得非常直白:你是个明白人,你的企业和家人都在石家庄,······ 我们有的是手段”。
知乎用户 何所闻而来 发表
看了这么多回答,反正我是不信事情就这么简单的。
拿别人当傻子?
公信力啊,就是被这种东西,一点点破坏掉的。
知乎用户 brutallus 发表
我怎么读出来了一股性压抑的内容。因为好多情节你只能在 opud,玩梗的 homo,甚至邪典 cult 片子里看到。而他们就有样学样,十分精通的对同性去做了。
知乎用户 莽山烙铁头 发表
1,骇人听闻,毫无人性。从任何一个角度说,这些兲羔子判太轻了
2,制度比人更重要,指居制度应该废除。
3,别说什么年轻人可惜了无辜了,都是成年人,说到底自己出了问题。很多人进警队的动机就不单纯。
知乎用户 布日固德 发表
那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
知乎用户 狂徒 发表
事情清晰明了 该咋判咋判
该注意的是评论里 一群追问这人犯了啥事的学生
对于他们朴素的价值观来说 如果只是案件描述的这样 那自然义愤填膺 愤愤不平
倘若这人真是个刑事犯嫌疑人 有啥杀人放火的嫌疑 那自然拍手叫好 为帽子叫屈了
这背后反映出的法律常识的缺失更值得人警惕注意
知乎用户 无向辽东浪死 发表
他们搁这套娃呢。
指居期间刑讯逼供的,现在被指居刑讯逼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新乐警方带队的是年近四旬的 “老警察” 张旭光——虽然只是事业编制职员,但他审讯经验丰富。
年近四旬,也就是三十多岁,审讯经验 “丰富”,也就是说,在以前,多次进行刑讯逼供,以前没死人,或者被压下来了。
知乎用户 哆啦 A 梦 发表
当你看见一只蟑螂的时候。
下一句不用说了,你们懂吧?
知乎用户 邢二狗 发表
还是想办法要有统战价值。
可问题怎么才能有统战价值啊,我有个表哥移民加拿大了,我算不算有点统战价值啊?
当人大代表能不能有统战价值啊?
加入民主党派呢?入政协呢?
信基督教呢?我要是做个牧师,管一片教区呢?
啊,好想有统战价值啊!
知乎用户 一气化九百 发表
真不知道为什么当地检察机关要接这个案子,可能是为了业绩,也可能是上级要求,也可能是只能自己兜底吧。要我说,这个事情舆情这么汹涌,还涉及到对公安机关领导的后续追责问题,整个刑训逼供的案子都应该由纪检监察机关来办理。而且,监察机关办案,名正言顺得采取留置措施,这些人也在法律程序上挑不出办案机关的任何毛病。这下到好,他们本来就是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刑训逼供才涉嫌犯罪的,反过来就被别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了,很难不让人对案件办理过程产生怀疑。
知乎用户 嚣张的秋日 发表
强烈反对判罚结果,这根本不是审讯,这是故意折磨致死,为首者应该死刑!!!
知乎用户 雪豹咪 发表
看不下去
上一次看到这种情节还是伊甸湖。
承受能力弱就别去看了,我个人恶趣味,喜欢看点重口味恐怖片。
我反正从来没想过现实中,我们国家,警察,在干同样的事情。
我写小说都不敢这么编。
开始理解叶文洁了。
知乎用户 华堂 发表
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的吗?
《红岩》这本书,大家应该都知道。
写下这本书的那位罗广斌先生,1948 年 09 月 10 日被捕,1949 年 11 月 27 日越狱,在国民党臭名昭著的渣滓洞集中营硬扛了一年多。
1967 年 02 月 05 日,罗广斌被红小将抓了。5 天后,罗广斌坠楼死亡。
《红岩》的主角江姐,原名江竹筠。她的儿子,彭云先生,长大后去了美国,是马里兰大学的终身教授。
知乎用户 章劲 发表
只能说判的太轻了,刑讯逼供,故意伤害,共同串联隐藏犯罪事实,销毁证据,事后威胁,十几个警察犯下如此耸人听闻案件,就这最严重的才判了十几年。
还想说一点,某些人还心存幻想,觉得新老交替以后会越来越好,而这个案件年轻 jc 占了一半,某些人恐怕等来的不是新老交替,而是新老传承,等来的是投名状,等来的是兄弟会一般的共同犯罪团体,而案件的关键证人恰恰是不被他们这种体制完全接受的辅警,不得不说也是一种必然了。
知乎用户 深蓝加点 发表
南方周末一年后不披露呢?
人家照常上班,还升职了
刑讯逼供把人打死连个屁事没有
说明体制内的自净能力极差!
还要外部媒体披露,最高检挂牌!
要是没被披露呢?打死了就死了
知乎用户 刚好 发表
这个其实我是看到了回答其中的一个留言说暴继业被抓了,我笑了一局能不这么小粉红吗?

然后,是真的他真的黑社会,河北真的是太魔幻了,我都脑补一出黑警和黑社会内讧了。
知乎用户 滋得很 发表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不复兴古代的刑讯逼供还能复兴什么呢?放眼望去,生活中的哪些文化观念是传统的?
知乎用户 紫衫非醴 发表
同村的一个木工,买了一段木头做家具。
这木头不正经,然后就被叫去喝茶了
回来后身体就不行了,胳膊抬不起来。遇到刮风下雨季节更替的时候,胳膊会提前告诉他。四十岁就干不了重体力活,木工也做不了。
现在都知道如果进去喝茶就要抓紧找人捞回来,不然茶喝多了对身体不好。
知乎用户 废墟在山岩 发表
没人对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发表意见么?
不管你有没有犯罪,只要你寻衅滋事了,那你就得进去,这个口袋罪对于警方来说,是最好用不过的对平民压制工具了,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依然有很大的不公正与残缺。
依法治国,不应该只是个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