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化吐槽深圳机场的问题,为什么全网指责郑智化恶意污蔑,中国有这么多残疾人能掀起这么高热度吗?
知乎用户 非凡 发表 如果把郑智化当成一个台湾人,那么这个问题就好解释了。 他发脾气,最根本的原因,可能是认为大陆人没有以前那么尊重他了。 郑智化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红起来的。 九二共识的红利期,当时拿着台胞证的台湾人在大陆所享受的红利,一般 …
这时候不提公众有知情权了?
打着保护隐私的旗号剥夺机构和个人澄清事实的权力,简直其心可诛。如果机构和个人没有澄清自己的权力都没有,是不是这些打着保护隐私旗号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郑智化喷机场实际上是狗哨,连滚带爬是没出息的歌词。
只是大陆人不敏感罢了,其实就是在统一大势面前,哪怕是所谓统派也在气急败坏。
机场这件事莫名其妙的发火,这个火气来自于哪里,其实就是统一脚步临近。
这件事其实说明一件事,别想有什么统派,不打掉那点不知道哪来的优越感,以后可不只是这点屁事那么简单。
当监控视频对某些人不利的时候,公开了那就是侵犯隐私、侵犯肖像权
当监控视频对某些人有利的时候,不公开就是隐瞒真相、欲盖弥彰
话说一段公众场合的监控视频,怎么就侵犯隐私了?有些人还声称发布出来要得到郑某的同意,就,很滑稽
这么注重隐私,能不能不要在公众场合出没呀?
公众人物更应该注意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举止吧?
就许某些人单方面小作文,被抹黑的一方还不能自证清白了么?
把视频发出来,大家都有眼睛,都有判断能力,看了之后才能更加合理判断
心虚什么?
如果只允许公众人物夸大其词引发网络舆论狂潮,不允许相关视频被放出来。那你只是在鼓励说谎而已。不管你的发心有多好,最后只会被恶人利用。
就好像有人主张无条件相信女性对于性骚扰的投诉。那么最终只是鼓励杨景媛的出现。
有人说这侵犯了隐私权。
我得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既然希望采用引发公众舆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就相当于自行放弃了相关场景的隐私权利,毕竟你不能一方面要求赛博判官们公开判案,又不允许另一边把证据交到赛博判官们手上。
郑智化这个事情,各打 20 大板就好。
郑智化夸大其词,引发了网络舆论风暴,当然值得抨击。有人说 “连滚带爬” 是个形容词,没人会真的认为他连滚带爬。我说这可不一定,美国和日本都出现过残疾人爬着上下飞机的新闻。没有视频的话,你怎么知道这种事情一定没有发生呢?
那些廊桥司机、服务人员也是人,他们就该被这样抨击吗?
郑智化夸大其词,产生了网暴舆论,那自然要承受欺骗网民的后果。
我国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服务确实不够完善,值得改进。这一点也没有错。
所以,各打二十大板是非常合理的。
总而言之,即便发心正确、抨击的现象确实值得改进,他的做事方式会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时,他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这与改进他抨击的方面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不要过份解读!
澄清事实都算不上,只能说是将事发经过完整呈现。
现在的网友还真是奇怪:
一纸通报,不行!是在捏造歪曲事实,有胆子就放监控出来!
现在监控放出来了,还是不行,侵犯了个人隐私!
拜托不要张嘴就来,行吗?
郑智化自己先公开自己的登机过程,(说实话,他要不自己说,深圳机场的工作人员估计都不知道他是哪个?),作为提供服务的机场,肯定要核实相关情况,然后作出回应。
放出监控视频,就是回应的一种。
正常工作程序而己,扯得上这些七七八八的上纲上线?
公布监控,澄清事实,就是侵犯隐私
不公布监控,就是做贼心虚
是吧?
说!你为什么要拿出证据?
说!你为什么不乖乖的认罪?
说!你这种拿证据说话的行为,是谁指使的?
“残疾人登机连滚带爬,狼狈起飞”,
这段标题一共 13 个字,
你信不信要是没有这段视频,
深圳机场保底有 13 个人需要为此事受到处分甚至丢掉工作。
所以深圳机场是对的,被造谣了直接还原当时事实即可,
甚至深圳机场的姿态已经放的很低了,事前道歉,放出视频就没有后续,
他要是觉得侵犯隐私?抱歉,那整件事情我们可跟法官有的聊。
可以造谣但不能辟谣?
可以污蔑但不能公开证据(隐私)?
我怎么感觉这种双标的人完全是心理变态呢
如果郑智化直接提起诉讼,并没有将此事公开在互联网上,那么机场公开登机视频我认为是有可能涉嫌侵犯隐私的。
但是郑智化先将事情捅到网络上,并且引起了舆论关注,那么郑智化的登机事件就不再是个人隐私,机场则有义务和责任将事件的全貌公开在网络上,进而保障舆论的知情权。
这算狗屁的隐私。
任何国家,只要还讲点道理,只要当事人对一件在非私密公共场合发生的事,**主动进行公开讨论,**那么就应该从法理上立即取消它被定义为隐私的可能。
相关且必要的视频、影响、数据等背景信息,都不能成为隐私。
换言之,这就是所谓的 “光天化日之下”。你都主动拿来说事了,凭什么给它定义成隐私?
你对一件事都上升到公共道德和安全的程度了,别人找你要证据,你来一句隐私?我还是你亲爹呢,你问我要证据我也告诉你隐私。这不就是耍流氓逻辑的吗。
平头百姓之间耍流氓都遭不住,大流量明星跟你耍流氓,你还怎么全身而退?
不要用厕所那种私密场所给我抬杠。之所以厕所怎么都不会装摄像头,已经是社会范围内承认真正的隐私凌驾于一些证据保留的必要性之上了。问题你自定义的隐私,不可以计算在内,你不可以随便自定义个 “厕所” 把你罩住,尤其是在你形容完这个空间内发生了什么之后。
这个视频被公开,绝对是推动社会正义性的。你用词准不准确,让大家去评判,你还敢不敢在真实视频面前用你的遣词造句,你自己衡量。本来流量大是他可以欺负人的优势,此时瞬间 180 度逆转成他必须考虑言行的权重。这太重要了。
有些人就喜欢自我代入一些能量更大的大人物,然后去 “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那位大人物,在真相面前不能随便用词,是不是很不痛快。进而把什么“自由” 的议题都搬进来了,就为了自己能在代入新闻体验爽感的时候,思绪能够毫无阻碍。
然而实际上,真正的自由不是用来干这个的,真正的自由,是指信息自由而透明的流动,然后在公众的自由观点下,在真相面前大家能把一件事评价的更准确,更接近人民意见与社会定义的综合理想化情景。也就是说,越向往自由,越应该把这种视频公开。
除非你不公开讨论,你把它看做隐私一样的事去进行非公开投诉。否则,越是透明越是自由。
把视频公开摆在公众面前,你还有脸坚持自己的 “用词” 那才仅仅是这件事合理化的第一步。这一步都没迈出去呢。
首先,机场是公共场所,而且涉及到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监控是必要且必须的
并且机场,车站这些地方,都有提示的,非隐私场所,隐私要让位于公共权利
至于公开,和公开部分治安甚至刑事案件的监控同样道理,大家有了解真相的需求
毕竟就算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也有辩护的权力,公权不代表要吃下所有的委屈
所以,正当防卫和随意侵犯隐私都不构成,就是正常操作,公开必要的客观影像证据,没必要过度解读

damn 我就说我有种感觉嘛
侵犯隐私?郑在里面是裸体了还是被殴打侵犯了?
罗永浩有一句对王自如的名言
被包养就不要谈什么独立人格
我稍微改一下
都特么公共场合了,就别谈什么隐私了
公共场合的监控, 和隐私有几把关系?
公共场合什么隐私?你没穿裤子登机吗?
只能说活久见
我记得网上神探狄仁杰、视频断案福尔摩斯、虚空道德仲裁官都是动辄就要求公开视频的啊
动不动就说我不信,除非把视频公开,这现在公开了也不对了啊
你污蔑别人,又不许别人放出证据证明你在污蔑,你想上天吗?
这不是他自己自曝的么???????
其实就是菜,应该先出公告,就说工作人员执行了什么操作如何帮助的郑先生。并没有” 连滚带爬 “诸如此类的狼狈模样,且对于残疾人的设施会怎么改善巴拉巴拉巴拉。
你看老郑微博给不给你继续上上劲。再看看有没有人说你们公告敷衍,没图没真相。后续再发视频。
打脸得轮圆了打。
视频涉及隐私部位了?没有?
他作为公众人物,长啥样大家都不知道,需要作为隐私保密?也不是?
那么到底侵犯什么隐私了?
他如果是通过机场的意见簿啊,邮箱啊,投诉电话投诉的,那别人公开就是不对。
你都通过公共渠道来往人家头上浇大粪了,还想让人家不能自证清白,这不合理,特别是两会期间,还是台湾省人。
当然郑智化本身就是自带反骨的。当年唱那个大国民都被台湾伪政权抓起来的。不过人家的星星点灯还是比较励志的。
之前还看到评论说 “脸都没露,谁知道是不是郑智化”
这会脸都没露又侵犯隐私啦
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侵犯隐私,而是机场底层牛马面为保住饭碗的自我救济。要是没有监控,按照现在华丽转身质疑公布视频是公开羞辱的媒体们的德性,这些基层牛马们下场会很惨,包括那个恪守操作规范的升降机操作员。
有那么一些人,自己无限大,别人无限小,自己可以各种不完美,别人必须完美到没有一丝瑕疵,一群对社会毫无感恩,索取无度,整天想着当教师爷的人,连基本的平等观念都没有,奉行的是赛博种姓制度。
一边在那里共情残疾人,理解残疾人,一边把辛勤劳动的底层牛马往死里整,一群道德表演家。
侵犯了什么隐私?
郑智化如果在公开场所被人袭击,你猜他会要求查看监控录像,还是为了保护歹徒隐私,自认倒霉?
意思就是你可以随便写小作文说别人,但是别人不能拿监控出来辟谣是这个道理吗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宁与秘密进行支配和控制,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郑智化在公共场合的行为,有什么隐私权?
如果你想要的隐私权,是那种你可以胡说八道、胡作非为,公众还不能观察、不能评价,只能被你的意志所左右,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隐私权,这不叫隐私权,这叫至高无上的神权!
机场不是公共场合么,这里的视频也有隐私了?
你周身带着结界呢是吧,走到哪里就把哪里同化成你的隐私了?
这题我会,套公式贼快:你不能只在自己丑态毕露的时候才高喊 “侵犯隐私”。
当你自己选择将一个纠纷公开在媒体上的时候,也就是你自己已经认定这是个公开事件了,那么这个事件本身就是公开事件,就不存在所谓的隐私了。当然,如果不是这个事件本身的事情,依旧是隐私。在这里,涉及到的是登机的事情,如果公开的视频只涉及登机,那就不是隐私。
类似的还有当初姚 18 事件,他自己先在媒体上宣传他的车油耗百公里 18,那厂商公开他这百公里 18 是怎么开出来的,就不是侵犯隐私。但是如果厂商还公开他平时的平均油耗低于百公里 18,那就是侵犯隐私。
虚假的侵犯隐私:机场公开公共场所的监控驳斥青蛙造谣诽谤。
真正的侵犯隐私:网络暴民要求公开未成年人自杀现场的监控视频,公开死者的聊天记录来满足自己的猎奇癖好。
机场有权且有必要澄清事实。
——不然整个舆论场就是郑智化一面之词了。
你无凭无据就污蔑我们,还有理了?!
不公开视频:我们有知情权,你们在隐瞒什么
公开视频:你侵犯隐私
可参考救人者道歉事件,某日报在短短一小时之内可是连发两文章 “普法” 的!
**请、注、意!!!**某日报说:
未经同意 “公开” 肖像,即构成侵权,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深圳机场将视频发到网上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 “公开” 行为。但是,深圳机场 “发布视频” 的行为,发生在帮助郑先生上机行为完成之后,是一个独立的、新的民事行为。深圳机场的助人的高尚行为,并不能自动赋予事后处置被助者肖像和隐私的特权。


要知道,高先生人也救了,只不过在其关注者甚少的私人账号发一个视频,都是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
你深圳机场没救人,未经郑先生同意及许可,即擅自在一个关注者极多的官方账号贸然将含有郑先生的视频发出来,就不是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了?!
当然,因为郑智化先生目前未表明是否追责深圳机场的态度,深圳机场是否
基本不会被被判令承担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之外更重的责任。
尚未可知。
奉劝深圳机场,好好聘请一个靠谱一点的律师,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先咨询律师或好好请示某日报相关行为是否合法,不要像此次事件一样,明明已经侵犯肖像权及隐私权而不自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深圳机场谨言慎行、耗子尾汁吧!
都亏蔬菜没有隐私权,要不当初辽宁省政府捐给上海市蔬菜全程冷链运输的监控视频还公布不得了
这个回答下群魔乱舞,没有任何人关心残疾人的权利。
全是在争对错
是体制内的网军也好
还是很多二愣子也好
这已经说明了这块土地几乎没有人味,只讲弱肉强食,纯粹的动物世界。
你不能只在你打工的时候才说自己是牛马
你在漠视身边人的时候其实连猪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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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视角先代入工作人员
这又是阶级叙事大于人性本身
先看对方阶级是否与自己一致
再看对方立场是否与自己一致
如果两者发现不一致先维护自身阶级
我不是圣人,我也没站所谓的道德高地
我只是优先考虑人的属性
一个人首先是个人
其次才有所谓阶级
无论他是否是明星,他有没有钱
如果因为一个残疾人,而推动机场甚至更多的场景,比如公交,地铁,网约车等公共服务有更好的服务,不是对每个人,无论你什么阶级都是有益的事吗?
你敢保证你这辈子不受伤?
很多人在工作的时候遭遇了不公平待遇,顶多也就发网上自嘲,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没有互助的基础可言。
连东南亚人都明白的道理,我见过一个中国留学生在东南亚国家做超市理货员被主管大声责备,理由在我们这里属于见怪不怪了,新手多少会有些错误。
但他的同事会小声的用英文跟他说,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和你一起罢工。
这就是我生气的地方,
大家应该同心协力,让更多有资源的机构,比如深圳机场,去做出更好的服务,不是去指责残疾人用词不当,即便他是明星,是台湾人。
也不应该指责机场工作人员,如果工作人员没做好,是不是更多的应该考虑,他的待遇有没有让他的生活幸福,他的休假,他的在工作中是否有受气,有更多的情绪问题。
我相信一个可以给员工带来幸福的公司,很多工作人员也会有更好的同理心去帮助别人。
这才是社会主义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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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认真思考,身份叙事是否应该大于阶级叙事,人本身重要,还是阶级属性重要。
我是觉得既然内陆这么没人性,苛待残疾人,那郑智化先生就别来了,况且公知二狗子都说台湾人幸福指数高生活福利待遇好,何必来内陆受这罪呢?这不是打自己还有公知们的脸吗?
公布视频公布视频公布视频,群众要有知情权!
你算什么
你说你
呢
奇怪,公共场所的登机口,正常的监视器,完全中立机械化的记录到的客观事实。怎么就隐私了?
他是站着是隐私,还是坐着是隐私?脸是隐私还是衣服是隐私啊?
不会是 “有 4 个人在他旁边协助登机、安安稳稳的扶他上了飞机、整个过程连一般意义上的狼狈都未必算得上” 这件事是隐私吧?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带着伪善的面具
抬头的一片天,
是监控的一片天,宝安机场的摄像头我居然没看见 。
台阶它并不高,差的也不太远,我心其实比天高,被你们全发现。
学会骗人的谎言,追逐名利的我,回家写个小作文哭诉自己的脆弱。
看着那官方的道歉,我决定不再追究,本来应该从从容容,现在却连滚带爬。
星星点灯,真的是对不起,没有大抬八轿,抬着你上飞机,星星点灯,照亮事实真相,他说风雨中,这点谎算什么
非常讨厌郑智化,这件事情让我
不是,按你们那意思,放出来的视频证明郑智化是在无理取闹?
4-5 个人围在那,随便哪个年轻小伙站出来把郑智化背上那道坎,多大个事?
就那干看着,就一个人伸手扶了一下,这就是郑智化享受的特权和优质服务?
欧美可以加关税,但是中国不能,欧美可以出口管制,但是中国不能,欧美可以贸易保护,但是中国不能,他可以造谣,但是你不能辟谣,“那能一样吗?”,果然一窝出不了两个品种。
看了标题,吓得我回去重看三遍视频,确认郑智化没有在公共场合暴露某些尺寸
不是说不敢公开监控视频肯定心里有鬼吗
哦原来是不想公开对自己不利的监控视频啊

深圳机场的行为,堪称官本位的经典,以为旅客服务为宗旨的机构,被披露存在不足之后, 不以为耻, 居然还公开视频自证, 实在是无知与傲慢。
问题关键,对于 WCHC 和 WCHS 之类的旅客, 机场航司该如何协助, 如何减少旅客的困扰, 沟通是否顺畅, 培训是否到位, 机场难道不应该先自查, 如今急着公布视频来自证清白,凸显了其领导层的无知和傲慢。公布相关细节调查内容, 发现问题,做出整改,这才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态度。
一个公众人物,公开谴责深圳机场。
公开一个公共场所的视频,扯什么隐私?
之前所有的公共事件,大家一致的口径都是:放视频,放视频。
为什么呢?
因为现场视频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就像《春秋》一样,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描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双方的对错,自有人会一帧一帧的看,人民群众自有朴素的价值观来评判。
那这次放出视频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对深圳机场不满意,甚至开始上升到个人隐私权的高度了?
无非就是视频和郑先生之前的小作文不符,产生了反噬。
公共场所
重点高安全级别公共场所
监控就是做这个用途的
这么注重隐私
以后就少歪曲事实,血口喷人
你可以用不带任何证据的纯文字公开指控他人,严重损害影响他人的名誉,同时还不允许你的指控对象出具证据材料公开自证清白,有这个道理吗?
如果你选择采用公开指控的方式,那就意味着你默认了与该指控相关的所有事实以及佐证这些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都是可以公之于众的
时间线难道不是郑智化控诉在先,机场公开视频在后吗?
就是说只要郑智化说六子吃了两碗粉,六子剖腹自证都不行?
其实在有些人眼里,真相是最不重要的,能让他们找到攻击角度才是重要的。
一、这属于正当防卫?
这不叫正当防卫,也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事后澄清事实,自助行为都算不上!
正当防卫,是指本人、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有严格要求:
一是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
二是侵权行为正在发生,不能是事后防卫,或者事前防卫。
三是具有现实紧迫性,无法通过报警来维护自身权利。
四是防卫措施适当,没超过必要限度。
从郑智化深圳机场登机事件看,只符合第四条,即防卫措施的适当性。其他三条都不符合。一是不符合人身财产权利受损害的情形。机场是名誉权受损,不属于人身财产权利。二是不属于侵权行为发生时采取的措施,而是事后澄清行为。三是无现实紧迫性。
自助行为,是侵权行为发生后,无法及时通过报警获得救助或者救助成本过大,自己采取的措施。比如,自身财物被偷盗,追小偷的行为。这是无法通过报警来处理该事,自己追小偷,就是自助行为。
二、公开视频侵犯隐私?
郑智化怒斥深圳机场服务没有 “人性”,其“连滚带爬” 登机,已经形成全民性舆论。深圳机场已经处于风口浪尖,有必要公开视频,澄清误解。
公开视频的行为,比书面澄清还有效果。如果机场只是出一个书面说明,那显然无法达到目的,反而引发更多网民指责和谩骂。
深圳机场擅自公开视频,侵犯了郑智化的隐私了吗?并没有!
这里涉及一个手段适当的问题。全民指责机场方,机场有权利辩解或者自证清白。
在侵犯郑智化个人隐私和机场名誉之间,有一个手段适当原则,或者利益平衡原则。这个利益平衡原则就是,当名誉受损严重,不得出来走两步时,个人隐私有必要作出让步,否则现在全民还在谩骂机场。
从手段看,机场仅仅是公布视频,没有作过多解释,一切尽在不言中!
因此,郑智化的个人隐私,必须向深圳机场名誉让步!故,不存在侵犯其隐私之说法。

三、郑智化怒骂机场真实意思是什么?
从现有资料看,登机口有 20 公分落差,其作为残疾人,轮椅无法顺利通行。故其才 “怒骂” 机场服务 “没人性”,其“连滚带爬” 登机。视频证明,是机组人员将其抬进登机口,服务态度如其道歉中说的小哥服务“非常好”。

从字面意思看,你遣词用句是有问题的。机场设施缺陷,与机组人员服务是两个不同概念。
再从其后微博看,其真是意思应该是设施缺陷,登机不便利,未考虑到残疾人群或者特殊人群的需要。但其词不达意,将设施缺陷的问题转移到机组人员身上,明显不当!是应有必要作出道歉!

四、对双方的经验教训
从本次事件看,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经验教训。
首先是郑智化名人效应非常明显。个人更应该注意措辞,也就是遣词造句,不要文不对题,不要意气用事。考虑清楚了再说,否则覆水难收。从全民指责机场转移到指责郑智化个人,就是口无遮拦的结果。郑智化应该吸取深刻教育!
其次是机场,应该优化登机门槛设置,充分考虑残疾人群需要,提供相应的便利。同时也说明,为维护自身权益,有必要反击和澄清事实。而不是单纯道歉,一了了之。这样只会助他人威风,他人也更会嚣张!
嗯…… 意思是?
你怎么能自证清白呢?
是这样吗?
要不是公布了监控,估计小作文还会继续发酵,郑某人还会继续撒泼。
好了,现在监控出来了,你又坐不住了?只允许你郑某人发视频怨天尤人,机场就不能回应了?这还是货真价实的录像呢,不比你小作文真实?
侵犯隐私权?一段保存完整的监控录像,能够解释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难道不能公布?
曹云金当初参加吐槽大会说过:
你不提供证据吧,他们说你没证据。
你公布了证据吧,他们又说你有心机。
而且,题主,郑智化和深圳机场谁是强势方还真不好说。
题主的生态位,在大陆好多年前的动画片里有,那个动画片叫《抬驴》,题主就是里面没事儿找杠抬的围观者。
这叫侵犯隐私?郑智化演唱会拍照片的也都侵犯隐私咯?
有些人脑子有病,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开始强调隐私权了。
如果下次你被强奸,强奸犯说你不能公布视频,公布视频就是侵犯他隐私权。
本来就是各种服务都是有成本的,我感觉深圳的机务人员做的已经很好了。
我有一计,可让深圳机场灰头土脸:郑智化马上飞美国,然后宣布:哎,我自我认同为女性,然后妇联就可以出马了:
《法治日报》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如何避免见义勇为导致的侵权责任?
见义勇为都顶不住,何况是你一个小小机场呢?
唉,其实即使有这几件事,我个人对郑智化其实也没多大意见,着急上火口不择言乃是人之常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倒是你们这些真假粉丝,哪里有一点粉丝应有的眼色?这是看出殡不嫌殡大的搞法啊亲。
这段视频没有包含个人敏感信息,仅限于争议情形,是郑智化在先选择了引导网上舆论,所以机场方必然只能在网上发布视频来达到相同的信息扩散范围,没有超出合理限度。你不能只在自己赢的时候喜欢网上舆论。
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公众人物在网上引导舆论,他们处于普通人没有的优势地位,但目的在于让普通人去冲锋陷阵。这件事里机场方也没有定义什么,只是放出了现场录像,网友的风向变了说明大多数网友结合双方证据更倾向于郑智化言过其实。维护郑智化的网友,再说什么这片土地不文明、网友自己没尊严看不得他人有尊严也没用,因为是郑智化自己选择了这片土地的 app 发言、选择了要求这群 “没尊严” 的网友来审判,那就接受结果
还在为一个忘恩负义满嘴谎言的家伙强行洗地?还想把黑锅扣在别人头?你越洗,他就越是神憎鬼厌!懂?!
你不能在网暴别人遭到舆论反噬之后才想起来侵犯隐私。
可以断言,这个所谓明星已经彻底塌房,没得挽救了。以后,无论谁邀请他商演,都得考虑考虑负面影响。
郑智化要是私下找机场投诉,机场把视频放网上,那这个是侵犯隐私。
现在是他首先在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开投诉,机场才发视频放出来。
舆论事件,任何人都有公布一手证据的责任
利用影响力发泄个人情绪,就是消耗社会正义感,久而久之就回到丛林法则,原子人最喜欢的个人主义自由社会
这叫自证清白呀!这就好像你开家便利店正对的柜台有一个摄像头 某 1 日一顾客到你店里消费事后他报警说你找错了钱黑了他多少多少块? 请问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应该拿出摄像头里的视频文件,自证清白??这算不算侵犯客户隐私了呢?
一会要求这个公开监控,一会又说公开监控侵犯隐私。
你都说是公共场所了,那有什么不能公开的。
公共场所哪来的隐私?
而且,它也没露脸啊,光漏屁股了。
机场错就错在先道了歉,然后才放视频。
如果是先说郑撒谎,那就会有人强烈要求机场放视频。
机场这时应该以可能侵犯隐私为由百般推托,就是不放。
等网上喷子悉数下场,这才不得不放出视频,然后再就除 “连滚带爬” 之外给郑先生带来的不便进行道歉。
首先从当事人隐私的角度来说, 就不应该公布.
其次放出的视频经过了加速, 虽然保留了时间戳, 但是你就想正常人一步就能过的阶梯, 放别的国家工作人员搞个板子, 最多不过半分钟, 而监控里接近一分钟的视频实际上经过了三分钟, 你就想一个残疾人维持这个姿势得多费劲.
就更不用说有人硬要说他是被工作人员爆上去的, 这种人一点运动常识都没有, 后面「抱」着他的哪位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下肢发力 (或者说类似马步), 如果下肢发力都没有, 上肢是不可能发力的, 因为根本不稳, 而且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就想问一句,郑智化两条腿被切跟我们老百姓有关系吗?我们欠他什么吗?
他没腿,可以自己掏钱购买相应设施。但我们老百姓不欠他的,任何人都不能拿属于老百姓的国家财政资金去给郑智化这样的极少数人挥霍!
郑智化要搞清楚,你有没有腿,跟我们没一毛钱的关系!又不是我们把你的腿切掉的。谁把你的腿弄没了你找谁去!
谢邀。
从媒体人的视角说一下。
首先,隐私权要让位于公共事件。换句话说,处在公共场合的人们隐私权本就不完整。
举个例子。女子婚内出轨,和情夫生了个孩子。媒体报道时当事人名字一般用化名,照片打码。但是女子伙同情夫杀了原配,那我们可就要上奸夫淫妇的真名和大头照了。当然孩子照片仍然不会发。
其次,作为公众人物,郑智化的隐私权也不完整。他的公共言论和公共行为不一致时,公共舆论可以无视他涉及公共方面的隐私。
举个例子,这件事中公开他上飞机的视频不涉及隐私权,但你不能公开他家庭地址。
如果他在家中阳台上朝楼下扔垃圾,你就可以公开了。
允许个人以肖像权为由阻止新闻报道,会严重损害新闻自由和社会的运作。甚至造成道德滑坡(某女举报救人者侵犯肖像权)。本质还是肖像权的滥用。
客观的新闻报道,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侵犯隐私权 (肖像权)。按你的逻辑,之前拍到的国企领导和小三牵手约会的照片,就不应该作为证据,违法方式所得的证据应该直接被排除。
个人认为,人在公共场所下在公众视线内的行为不算隐私。
显然正当防卫,如果这都不允许公布证据的话,诬告不得满天飞啊。
你说国内机场残疾人友善程度不够我觉得你可以说,但他的表述显然是有诬告成分的。
不公布你说是心虚!
公布了你说是侵犯隐私!
要是我我就不会这么做。
首先我会公开发个声明,最低 10 日起步。
早上发声明,晚上发最新动态。
大致如下: 鉴于此次事件造成的舆论,我司决议公开当时现场视频,以供社会监督和改进工作。鉴于尊重和隐私,我司现征集相关人员的意见以便公开视频。
晚上就更新:目前相关人员未回复,或者拒绝,或者同意。
最低十日起步,直到明确表态。
如果拒绝呢,发当时视频。为啥,因为相关人员也包括当时的工作人员。少数服从多数。
如果不回复呢,发当时视频。为啥,因为少服多,其次不回复就是默许啊。
如果同意就更简单,直接发。
好了问题完美解决。
你的意思是诬陷造谣是合法的,但是辟谣是违法的?
从:司法人员问对方 “被打为什么要还手” 开始
到:《法治日报》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
再到: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正当自卫还是随意侵犯隐私?
一场移风易俗,推翻旧有道德规范,重塑荒唐怪诞的道德价值观的 “革命” 已经悄然展开
受到攻击压榨,自当还击反抗,这种跟本能一样的风俗,今日居然要拿上台面挫骨扬灰
真是可笑至极
等 “侵犯隐私派” 都同样遭遇攻击的时候,希望这帮家伙能理性地全盘接受伤害
我看一个观点,支持放开的人群,这次支持郑智化了。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当郑智化这个带着这么多 buff 的人
在深圳机场都是这样的时候
普通人残疾人的生存环境会怎么样?
南山必胜客的传说还在继续
我恍惚记得不久前的罗帅宇、天价耳环等公共事件的时候不是高喊为什么不公布视频,是不是不相信民信力?是我的错觉吗?
郑智化作为一个有一定知名度的歌手,本就属公众人物。他在社交媒体上发贴对机场相关服务工作提出质疑和批评,在行使个人权益的同时,又引发了相关公众事件。在这种情况下,郑智化对他人以及社会公众基于公众事件的讨论而使用含有其肖像及登机影像的视频,要承担较普通人更重的容忍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进一步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而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合理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郑智化使用 “连滚带爬” 等措辞,在社交媒体上发贴对机场相关服务工作提出质疑和批评后,对郑智化登机过程,以及机场相关服务人员是否有失职、是否冷血、是否提供应有的帮助,已经有相当多的社会公众予以关注,并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评论。在这种已经形成公众舆情的情况下,涉事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个人认为,郑智化应予容忍机场公开其登机视频,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未构成侵犯隐私权或者肖像权。
注意一点,“公共场所” 不存在隐私权,你在公共场所所做的一切事情都默认是同意他人知晓的。至于什么地方属于公共场所可以问问戒烟区的那帮人,你们应该是生态位重合的。
说一千道一万,如果没有视频,是不是就由着人家说 “连滚带爬” 了?
现在发现其实是四位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的帮助他上飞机,结果就开始骂为啥要公开视频了?
还能再恶心点嘛?
视频全程都是背面,哪怕给个正脸都不知道是谁,何况后背。
先问问
深圳机场敢说这个视频是他们 “自己” 公开的吗?
如果机场自己都不敢说,就说明公开视频本身就是见不得人的。
你不能在真相暴露的时候才说人家侵犯你的隐私。
我国民法典确实规定了肖像权,但是同时也规定了肖像权的例外情况。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很多网友大喊侵犯肖像权,殊不知人家本身就存在例外情况。
一开始深圳机场确实放出来视频,但是很快又删除了,就是为了照顾郑智化先生的心情,结果该先生因为舆论反噬,一而再再而三的污蔑我国机场对于残疾人的服务态度。
这话不说传到台湾,在国际上也是个污点,让外国友人怎么看待深圳机场以及中国?
我们尊重郑智化先生,但是他在 “不明真相” 的情况下在社交媒体污蔑机场形象,就应该会想到机场有一天会反击的,放到最后面再反击,就是照顾郑智化先生作为残疾人的心情。
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深知自己的话语有多大的影响力,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那深圳机场是不是可以反告他侵犯深圳机场的名誉权,毕竟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力?
如此大规模的抹黑我国的社会形象,郑智化先生是不是该负起责任?
这不是 “正当防卫”,也不是侵犯肖像权,是人家深圳机场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深圳机场承受这次无妄之灾,却只能默默承受,不能自证,甚至不能反击?以前我们是弱国,只能承受攻击,现在国力上升了受到污蔑还要考虑是不是侵犯你隐私了?
那今天一个叫做郑智化的台湾艺人可以堂而皇之的攻击深圳机场说藐视残疾人,那明天是不是一些李智化、王智化也可以攻击中国城市别的地方了?
郑智化先生明明知道自己就是有公众影响力,在台湾不受到约束,在大陆就可以利用影响力为所欲为了?
不好意思,我们是法制社会,容不得你乱来。
你不能在视频不利于你的时候开始谈什么隐私不能放视频



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不妥,但这已经是一个公共事件了,可以公开,而且作为另一方的郑智化也没有对公开视频表示异议
第二派是哪些玩意,你拿出来我们瞅瞅
一个原本应该促进某种社会事务优化的事件,经过网络的催化,最终变成了各种毫无意义的争论。
原本机场和航空公司应该在这个事件下服务残疾人的合作机制,而郑智化应该为他说错的部分和情绪化表达的部分道歉。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次实践将是积极性的。
但现在,残疾人乘坐飞机的困境不再有关注度,机场和航空公司不会对此有任何优化,然后所有的热度都用来讨论这种屁用没有的问题。
公共场合的视频,侵犯什么隐私了?法盲不可怕,最怕的是法盲还往往特别喜欢用他自己都完全没法理解的法律概念来叙述事情。但凡你对侵犯隐私和自卫有点基本的概念,这个问题都不会存在。
这就是当代互联网,所有的事情被摊开在网民面前,然后被各种无聊又无意义的热点分散了关注度,最后坏事发生了,而应该优化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事情都被娱乐化,所有的人最后得到的只有短视频的三两分钟。然后等待下一次的社会热点,循环往复。
真是好问题

连救人都不能免除发视频的侵权责任,那抬人上飞机能比救人重要吗
深圳机场的官老爷要是觉得自己有理可以走法律程序,深圳机场官老爷觉得自己不合法了吗开始违法手段公开视频?

深圳机场敢说自己符合民航规定?
中国民航现行技术标准
高度差规范
中国民航局 2024 年发布的《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安全靠机技术要求》明确提出:必须配置可控运动机构,确保接机平台和护栏能独立、精准地与飞机舱门定位对接。

深圳机场还是中国的深圳机场吗?不断违法犯罪?
我就想问问侵犯你啥隐私了?大庭广众公共场合的录像还有问题了?
恶人先告状,然后还不能让人澄清?有这道理?
隐私权保护已经成为上位者互相自保的恶法,应该取消。
郑智化人品道德非常低劣,表现在他的双标: 他可以在媒体平台上不顾及机场的隐私,而机场自辩的时候却不能拿出真相,因为这侵犯了他的隐私。是郑智化就是这样的人,还是台湾人基本都这样?\
郑智化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指责机场不能公开视频,那就是郑智化自己也没把事情放在公共平台上。不管郑智化是投诉机场,是起诉机场,还是和机场协商。只要他不公开,机场也就不能公开。
公众人物郑智化,在公开平台微博,公开表明了自己在公共场合遇到的事儿~涉及 “隐私” 的地方在哪里?你不知道他是残疾人?你不知道他拄拐杖坐轮椅?
这事情是郑智化自己先爆料的,如果打码了,你又会说视频里的无法核实是不是郑智化本人。这么一来,和不公开视频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先回答一个问题:“机场到底应不应该公开视频自证清白?机场工作人员是不是人?机场工作人员有没有人权?”
你不能单方面的输出而不让人家自证,那是双标。
从视频上看,机场做的确实不够好,服务人员很明显没经过相关的培训,动作,方式都不算合格。
但同样没有不尊重,放任其自己行动,最多你可以批评机场不专业,可也就仅此而已了。
很奇怪的逻辑,我只知道一个道理
当你拿出舆论这把双刃剑想要杀人的时候,
就应该清楚,这把剑能砍别人,也能砍你,
怎么翻来覆去的问?
话术么也就那么几个,承认现在台湾不行了这么难么?
大陆也有夹着尾巴做人的时代,也没有天天对别人指指点点
现在攻守异形了,好好夹着不行吗?也不能说夹着,平等沟通而已。当然如果不会平等沟通,我建议还是夹着

我觉得这些明星他们所谴责的事情,一定要有视频出来让大众评价,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他们所说的事情,是要很长时间被大众当做典型去做辩论或教育的凭证的
可有的明星完全没有这个概念,他们仗着知名度做出一些和他们所说完全不一样的事情,金星那次要没有视频,那当地政府就得背一个无差别封杀他的罪名了,有些明星真的能睁着眼说瞎话
那你去打官司,就说航司侵犯你肖像权了嘛。
人既然发了,就做好了准备,你既然觉得有问题,也可以做好准备。
航司反正一开始都道歉了,再赔偿道歉一波也没什么。
比起这个问题,我更好奇的是这个另外一个问题:
未经郑智化允许,深圳机场有权把他登机的视频放在网上吗?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正当自卫还是随意侵犯隐私?
这两个问题的提问者,是同一个人吗?
做错事的明明是郑智化,为什么指责深圳机场?是不是好人就应该被枪指着?
郑智化的行为有两个可能性:
1,他是容易情绪化的人,当时上头了。谁都有情绪失控的时候,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不要觉得抹不开面子,客客气气道个歉,这事就算过了。
2,他有很强的阶级性,是个欺软怕硬的人。通俗说就是,别人对他恶语相向,他就低声下气,别人对他客客气气,他又觉得自己有特权。
至于郑智化搞这一出,到底是那种情况,或者两种情况都有,只有他自己知道。
台湾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个环境长大的人,普遍有浓烈的阶级意识,一边习惯被自己有权势有钱的人欺压,一边又欺压没自己有权势有钱的人。偏偏我们是全世界最没有阶级意识到国家,我们自然很难理解这种心态。
在台湾人看来,郑智化的行为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我们看来,这是公众人物对普通劳动者的舆论霸凌。
如果郑智化只是普通人,对他的影响非常有限,但他是公众人物,这种舆情发酵,足以毁掉他的事业,这也是他后面火速道歉的原因。大部分台湾人普遍意识不到这事的严重性,但郑智化对大陆非常了解,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舆论是好东西,可以让一个人出名出圈,但是:
君以此兴,必以此亡。
公众人物遇到事,尽量心情平和的用普通手段去解决,千万千万不用滥用自己舆论影响力,否则后果很难估计,一旦失控,谁也不知道后果是什么。
笑死,我污蔑你可以,但你不准自证清白
坏人的隐私权大于公众和相关组织的知情权,坏人的人权在法律上怎么就高于普通人和受害者了呢,只有一个解释,主动侵害者要不有权要不有钱,法律体系偏向他们。
很多赛博善人很搞笑啊。
国内大众怎么不就不尊重弱势群体了?
公共交通上面,座儿让了,行李帮拿了,上下还帮忙扶。
满大街都是好人多。
怎么到这些人嘴里就成了文明洼地了?
凭什么就让你们来回的骂?
四个月前,上海西郊公园选择不公布视频。
结果你们说,没视频,没法证明那家人堵路。
现在深圳机场公开视频了,
又成了侵犯隐私。
合着不符合互联网赛博大善人赛博亡国立场的,都不对呗。
再说一个事,反华反陆 YouTuber 两年前在伦敦国王十字车站,要把和中国人跳舞的视频传网上被制止的事,那时候你们可都指责,不存在隐私权的呢。。。
怎么同一个人,却两种标准呢。
说个难听话,就郑这番操作,但凡在任何一个西方法制国家,机场和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告他诽谤,侮辱他人,那都算普法不到位。。。
很多人狂吹西方怎么怎么样,但是那真的不是一出国就变得龙应台化了嘛。
隐私:指不愿意公开的信息。
机场:公开场合。
你在机场登机口一个公共场合干了什么,这玩意儿算鸡巴隐私。
我胡说八道可以,你拿出证据就是侵犯隐私!
郑智化是公众人物,而且在公共场所的公开活动,本来就不涉及隐私。起码不能以隐私过度解读。
否则娱乐圈的新闻 9 成都不能上架
真是抽象
说个题外话吧。
举两个例子,比如某乎经典辨经解释先有国后有家的时候忽视国对力量的凝聚和对秩序保障的意义,只解读字面意思。
比如造谣抹黑袁老的时候很多都是打着你们把他夸的太过分了,我只不过看不过去强制把自己摆在受害者位置。
倒是在郑这次事件中不少见到别纠结于连滚带爬字面意思,不方便怎么不能用连滚带爬字词等云云。
没别的意思,就是有点意思,所以写一下意思意思。
郑智化可以对自己的事向天下人讲,让天下人来审判,那凭什么机场不能把视频拿出来让天下人看?莫名其妙,还侵犯隐私,都放网上了购机吧隐私啊
机场方态度很明确:道歉是服务业的程序性工作,但骨子里对郑智化的投诉是不服的,所以放视频出来,意图证明自己做了服务,是因为涉及安全问题才引发郑的不满。
显然机场方是研读过视频,认为自己毫无责任,才会公开出来。试想一下,如果视频证据里有机场觉得自己确有责任的图像,大家是否还会看到呢?好,现在焦点变成了郑智化指责的不愿意提升几公分是不实、过分的要求,于是被几个回答带起节奏,倒成了郑智化胡搅蛮缠了。
但是事实上这视频只解决了存在和客舱台阶落差的合理性问题,并不解决因此导致的郑本人进入客舱仍然极其困难的问题。郑只是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提出的诉求,他不是专业人士,无法从航空安全角度评价其合理性并提出专业意见。但机场方就不是专业的吗?既然认识到高差无法避免,进一步无障碍化的处理是不是其职责所在呢?
然而种种行为表明,机场方面不认为郑的诉求是合理的,自己提供了服务,帮助他进入了客舱,尽管过程磕磕绊绊,但任务还是完成了。但你居然还指责我服务不到位,态度消极,还说是连滚带爬,别人为什么不提出?就因为你是台胞、知名歌手?机场是不可能直白表达自己的想法的,但可以通过舆论引导,让其他人帮自己来讲。
但需要知道的是,服务的提供,不仅仅是通过结果来衡量,一样需要注重过程。而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由于其非竞争的性质,并不会有这种概念。总认为一切与结果无关的服务要求,均是不合理的。深圳机场的视频,同样也体现了屁股决定脑袋的惯性思维。
在容忍一方为了正当权益夸大其词的行为同时,就不能给另一方澄清事实的权利了?
拳师心态要不得。
这不就是妥妥的急吧 双标吗?
郑智化有喷的权利,机场没有辩解的权力?有还是没有?
有,机场是不是得提供证据,不能空口无凭的辩?
没有?你们的民主自由呢?
这个想法真是和台独思维如出一辙
只准台蛙呱呱乱叫;不许大陆飞机大炮?
郑智化随意诬陷机场工作人员,那这是种什么行为?
神 TM 隐私。
机场是公共场所,登机也非私密行为,郑智化也没有在登机的时候暴露私密部位,郑智化自己也先于机场说了他登机的事实。
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不是隐私。
面对我的污蔑添油加醋,你!竟敢反抗!哇呀呀呀呀呀呀!食我第不知道第几权辣!
你能造谣,我为啥不能辟谣?你自己拉的屎,自己吃回去!公众人物,既然要享受自己名誉带来的便利,就要忍受反噬的代价!
公共位置的监控为啥涉及隐私权?你需要隐私回自己家隐私呗
国人脑子想破了也没想到过还能有这个角度来黑的。
客观上对于事实的澄清,并非侵犯隐私。
1450 还真的有优点的。
那么弱智,但是又那么勤快。
郑智化夸大事实,谩骂工作人员属于情绪激动还是恶意诽谤?
郑智化当然可以告机场公开他登机的视频,机场也可以告他公开造谣,机场开升降机的师傅还可以告郑智化对他个人名誉损害——所以要告大家一起告。
公开场合,哪来的隐私?
一:公众更需要关注残疾人的福利
二:郑智化确实用词不当
三:深圳机场受到公众环境攻击后,需要自证清白!
监控就是用来在别人污蔑你的时候拿出来澄清事实真相的,这时候不用留到什么时候?
为什么视频不是由深圳机场公布而是由一家认证为民营珠宝公司的账号公布?这家民营珠宝公司和深圳机场这个国有企业存在着什么关系?

对残疾人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啥?无条件的适配残疾人?
我们面对婴幼儿、小孩、老人、男人、女人时是不是有不同的忍受阈值?
理解差异,而不是因为差异无条件去削足适履。
这几十年的被洗脑的文明标准,再看看现在各种沦落的嗑药大国、反工业化大国,确定曾经洗脑文明标准的这些国家,真懂文明标准?
很多东西将来如果是科技的提升让各种残疾或者有各种病的人如正常人一般生活还好。
看看尊老爱幼被特权化异化后,现在老人不敢扶,小孩恶性暴力不敢管,看看因照顾女性的社会认知,特权化后的女权独裁,种种利用本来善良的认知而故意作恶,最终换来社会群体为了自保而不再维护和支持道德和法律。
发生事件官方不公布视频大骂要知情权;
发生事件官方公布视频大骂要隐私权;
发生事件有人公布视频后视频当事人因为个人隐私要求发布者删视频但无果因此举报视频大骂不感恩。
知乎实在是太好玩辣!
WeGame 的时候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老百姓要调查一个事件,肯定需要把涉事各方的详细情况公布出来才能让所有人信服,但是涉事的人觉得很多都是自己的隐私不应该公布。所以有一些人攻击 WeGame 侵犯隐私。
这是一个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矛盾,WeGame 时期是只要知情权,不要隐私权。
敏珠委托一个调查组,在调查组内公开情况可能是一个比较容易被各方接受的方案。
现在的公关手段进化得越来越阴狠下作无底线了。
以后在网上大家只能看到水军相互 pk 了。



深圳机场公开他登机视频后
众口一词改口,开始批判 “国内残疾人设施不足。”
为什么要故意避开,根本不存在连滚带爬呢?
比如题主,为啥要去扯隐私,而不谈,根本没有连滚带爬呢?
不理亏,会转移话题吗?
判断这种问题谁理亏容易得很
看谁转移话题就得了。
一开始是用 “连滚带爬” 抨击深圳机场对他服务差,不礼貌,甚至暗示虐待(如果我没有阅读理解错的化)
结果等深圳机场登机视频一公布,就转移到中国残疾人服务设施差,侵犯隐私权…………
谁理亏一目了然呀!不理亏,会转移话题吗?
如果没有视频,
郑这么大影响力,
当时的机组人员百分百要被处分来平息舆论了,
你们这些洗地的 1450 能不能专业点?
抬 // 洗 d 的话术能不能严密点?
搞这种我弱我有理,胡咧咧也应该的的春 O 言论,
是不是有点太敷衍了事了?
d 锅发你们薪水,
你们就这样糊弄过去?!
拔格牙璐璐儿!(弹舌!)
建议扣工资!踩缝纫机的刑期加倍!

你为什么不认为这是在帮助郑智化证实现场情况呢?
公共场所你讲隐私?你自己把衣服脱了,还不让别人看了呗?
直接起诉吧,在法庭见,双方来一轮: 造谣和隐私
你是啥脑子,能问出这么奇葩的问题,不公开视频,全靠嘴说,你信么?
台湾机场在残疾人这块怎么做的,有没有了解的说说
如果这个视频发晚了,信不信几个服务员都被开盒,没准花圈都送到家里了。
讨论这些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当然是事实,那么这个事实是郑智化口中的描述还是视频中的画面。
和残疾人没有一毛钱关系,本质是对最近的台海态度哈气了
这些问题要组合着看,一套一套的。
最恶心的是还有一批为他洗的
打着为弱势群体发声的名义
实则既双标,又巨婴
这不就是蛙省水军的一贯做派吗?我可以各种夸张的污蔑,你不能反驳,更不能拿证据出来自证,必须跪着求我原谅!
不是哥们儿,谁说这是郑智化了?连正脸都没有在这儿无中生有呢?是个坐轮椅的都叫郑智化啊?
见义勇为都不是侵犯隐私权的理由,
机场只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
凭什么就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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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下下嘛!
碰瓷无责?诬告无责?仙人跳合法?
你看看郭利和施恩邪势力的官司嘛!
https://zhuanlan.zhihu.com/p/1965092667764483157
很多新新人类可能不知道,过去的人民教师在学校也是权势熏天,可以任意殴打折磨学生取乐的,是暴力机器的有机组成成份
如何看待 20 年后拦路打老师被判一年半?“20 年后扇老师耳光” 案判了!一年半 | 被告父…_澎湃号 · 媒体_澎湃新闻 - The Paper
这叫自证清白,你要是害怕这个,建议去反思自己为什么要造谣。
当郑把事情发在网上的时候,这件事就不再是私人事件了
青鸟和黑熊别怂啊,记住别投降
如果是郑智化向有关部门投诉,然后被机场公开视频,我觉得这就有点侵犯隐私了,但既然郑智化已经选择了通过媒体解决问题,我觉得公开视频也没啥问题。
公开公众场合的监控视频,为什么叫随意侵犯隐私?
确实这个机场服务有缺失,要考虑到有轮椅登机的情况(其实年纪大体力弱弱的人随身箱子也需要 ),应该要有个坡道板,但服务小哥没问题,服务还是很细心周到的。郑智化尽管有点狼狈,但不至于到连滚带爬。
至于为什么要有这个高度差,因为机舱门是向外开的,如果登机前先对平了,随着人员和货物增加飞机下沉,机舱门下沿会碰到登机桥面造成损坏。
郑智化公开机场登机视频:正当自卫还是随意侵犯隐私?
我把你妈强奸了,还录像发给你看,对外宣称是你妈强奸了我,大家都指责你妈老色鬼。
你不准用录像反驳、起诉,否则就是侵犯我的隐私权。
什么狗屁玩意儿。你不同意我的做法,但是坚决捍卫我强奸你妈的隐私权?
机场候机、登机场所这类典型公共场所的监控内容不包含个人敏感内容的话,不应当被认定为隐私内容,且当事人郑已经通过文字表述将 “监控内容” 发布到互联网,可见这部分内容已不再具备一般意义上的隐私性。
已公开的监控内容为常规的登机、候机内容,并不存在 “连滚带爬” 之类的让当事人难堪的画面。可见,这一公开行为并不对当事人郑构成侵权。
郑先生脑子跟腿一般瘸,考虑到他的出身,也不足为奇,奇怪的是某一群体拿着【隐私权】大喊不公,这行为就颇为怪异了,难道这群也跟郑先生一样脑子瘸了?还是说这帮东西跟郑先生其实一个地方出来的?
造谣传谣的时候理直气壮,被打脸的时候就想起法律了?
这个不是防卫或者侵犯,是为了证明 “连滚带爬” 的真相。
别人要说谎污蔑,总不能连自证都不行?
伪证是很严重的罪,
没帮助残疾人只能说是道德有问题。
但是,谁管呢?

这张著名的照片,
被你们反复引用,
请问你们是不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是不是应该给当事人赔偿?

机场每天那么多名人政要出行,怎么就不公开人家登机视频呢?是没流量吗?
还不是郑智化造谣诽谤在先,利用自己残疾人和公众人物身份挑起舆论。现在机场放出视频让公众判断有没有 “连滚带爬”,是谁 “没有人性”。你们现在又找角度洗这样侵犯隐私?
机场把郑智化台胞证发网上了?公布他行程了?还是发他裸照了?公布他病例了还是公告他血型了?还是扯他假发了?那个后脑勺有啥隐私?
郑智化腿残疾,机场已经派两个工作人员把他扛上去了,把问题解决了。他还要求,不仅要解决问题,还要让他舒服让他爽,让他心理满足、自尊心满足。。。。
那都是社会主义接班人,不能厚此薄彼啊。机场建了盲道,那么火车站、汽车站也要建。。。深圳建了盲道,那么西藏、青海、东三省也要建啊。。。
既然腿部残疾的人被照顾了,那么其他少数群体也不能鄙视啊。。。全国所有城市所有街道,都建封闭隐私小房子,方便同性恋进去接吻(抱歉,打个例子,无歧视)。。
既然如此,那索性也要关心一下国外的苦难群体啊。。。
中国才发展几年?有多少存款?。。。那还发展个屁的航母、六代机、导弹。。。都摆烂吧。。
这不就是欧美白左那套,又懒又蠢不读书不工作,福利要吃。。然后圣母心泛滥,把中东难民引进欧洲,现在伊斯兰难民要在欧洲建立伊斯兰国家,叫欧洲人滚出去。。
另外,别以为郑智化是个有修养,有爱心的人。。。

如果随便一个台湾残疾人都可以随便拿大陆基建最牛的机场(将来或者高铁)肆无忌惮的找茬,并恶意贬低,而我们舆论场居然还一大堆跟风高潮,那么请问梧桐后,面对 2300w 台湾找茬爹,我们 14 亿大陆人该何以自处?
我们大陆人人都欠台湾人 250 万?
机场应该是觉得自己的服务 100 分了,才有底气公开视频!
我发现很多人完全不能共情一个强者表现出弱者状态时的心态。
这些人可能从小在这种环境下被羞辱惯了,所以对它习以为常,甚至以观看别人被羞辱为乐。
每个人都有强的一面,也有弱的一面。把弱的一面隐藏起来,这就叫自尊心。
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行为合理合法合规。
公众人物要让渡部分隐私的,没有既要也要又要还要的。
哟?这就急眼啦?
全是一群不懂法律的人在发泄情绪。有没有专业法律人士来个专业的解答?
许你造谣还不许别人自证清白了?
登机口标准的公共场合。这种地方发生的事,怎么看都不像是隐私吧?带节奏也没有这么带的
是机场公开的吗,有没有原文或者微博微信什么的
1450 们这个角度找的挺好
永远赢
哦?机场也要道歉啦?

连滚带爬的作者都没有隐私权,不然就不会被抓包出轨了,而且两次,而且是同一个女的。
证据不予采纳.
法制日报呢!
这个问题问出来,证明有些人的屁股已经歪到外太空了
什么隐私,满口乱说抹黑别人的隐私。杀人犯强奸犯是不是可以用隐私作为借口组织警察调查?
睁眼说瞎话
你在哽咽什么啦
你在哭什么哭
没 出 息!
当然是自卫,更没有随意侵犯隐私。就不说政治化污蔑在先了。那个视频全程没有露出政治化的脸啊。
深圳机场和深航出来说话,这位郑大爹,到底有没有提前预订到客舱内部的轮椅,如果有,自己出来承担责任,别把锅甩给升降车司机
如果郑大爹没有预订,出来维护自己的员工,升降车司机按规办事,错在哪里?凭什么被郑大爹几次挂在网上喷?
这些年坐飞机坐高铁,看见过无数仗着自己是老人或者带小孩无视规定,对工作人员颐指气使的,现在要多一个残疾人是吧?为什么现在给老人让不让座都会引发争议,以前的老人可是妥妥的弱势群体,那就是因为那些老坏人明明不是爱心座位还逼别人让位,别人不让就动手,中气十足的样子半点都不像需要被让座的人,我看残疾人也是要走这条路
搞清楚,你残不残疾,你老不老,和你这个人坏不坏毫无关系,郑大爹的几条微博,我没看出他对无障碍设施的关心,只看到了他把自己出行不利的怒火发泄向一个个具体的按规定办事的普通员工身上,喷升降车司机,喷安检人员喷托运人员,对这些普通的员工恶意和蔑视跃然纸上,就他是人他需要尊严别人不需要吗?
已经被逼的 “破腹证粉” 了,你们 “罗翔” 类的公知洋奴还要怎样
公共场合没有绝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童年滤镜碎完了。
公开批判时候,隐私在哪呢
登机视频不算隐私。别人说你有问题,你难没有自证的权利。
这是提问者的问题记录……

追风小叶案
我一个同事,平时最爱打小报告整人害人,但凡和人聊天却最爱讲旅游净化心灵啦,救助猫狗啦。
郑智化是著名歌星,公众人物,公共场合,没有隐私。
这事如果是普通人还值得分析,郑智化是被狗仔队跟拍偷拍都习惯的人啊!
法制建设这一块
我叫郑智化 特别有文化
残疾连年 天下我最大
喜欢叽叽喳喳
喜欢连滚带爬
喜欢连篇谎话
喜欢小事化大
我叫郑智化 ,有事我就炸
……
你们蛙蛙的脑瓜子看来真的就只有花生仁儿那么大。
这么刁钻的角度也能想到。
我宣布
所有觉得机场公布视频是侵犯隐私的人,都是我的生物学儿女。
所以你们这些人不可以公布自己的亲子关系认定书,不然就和你们说的侵犯隐私相冲突了。
嗯哼。
隐私权的范围主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四个方面。具体而言:
公共区域监控视频可以用于澄清事实,但需满足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的要求。
公开的限制与规范:
他是人,被他侮辱造谣的工作人员就不是人了?
能不能不这么双标狗?
把台巴的丑恶嘴脸公之于众罢了
这时候不提公众有知情权了?
打着保护隐私的旗号剥夺机构和个人澄清事实的权力,简直其心可诛。如果机构和个人没有澄清自己的权力都没有,是不是这些打着保护隐私旗号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郑智化喷机场实际上是狗哨,连滚带爬是没出息的歌词。
只是大陆人不敏感罢了,其实就是在统一大势面前,哪怕是所谓统派也在气急败坏。
机场这件事莫名其妙的发火,这个火气来自于哪里,其实就是统一脚步临近。
这件事其实说明一件事,别想有什么统派,不打掉那点不知道哪来的优越感,以后可不只是这点屁事那么简单。
当监控视频对某些人不利的时候,公开了那就是侵犯隐私、侵犯肖像权
当监控视频对某些人有利的时候,不公开就是隐瞒真相、欲盖弥彰
话说一段公众场合的监控视频,怎么就侵犯隐私了?有些人还声称发布出来要得到郑某的同意,就,很滑稽
这么注重隐私,能不能不要在公众场合出没呀?
公众人物更应该注意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举止吧?
就许某些人单方面小作文,被抹黑的一方还不能自证清白了么?
把视频发出来,大家都有眼睛,都有判断能力,看了之后才能更加合理判断
心虚什么?
如果只允许公众人物夸大其词引发网络舆论狂潮,不允许相关视频被放出来。那你只是在鼓励说谎而已。不管你的发心有多好,最后只会被恶人利用。
就好像有人主张无条件相信女性对于性骚扰的投诉。那么最终只是鼓励杨景媛的出现。
有人说这侵犯了隐私权。
我得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既然希望采用引发公众舆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就相当于自行放弃了相关场景的隐私权利,毕竟你不能一方面要求赛博判官们公开判案,又不允许另一边把证据交到赛博判官们手上。
郑智化这个事情,各打20大板就好。
郑智化夸大其词,引发了网络舆论风暴,当然值得抨击。有人说“连滚带爬”是个形容词,没人会真的认为他连滚带爬。我说这可不一定,美国和日本都出现过残疾人爬着上下飞机的新闻。没有视频的话,你怎么知道这种事情一定没有发生呢?
那些廊桥司机、服务人员也是人,他们就该被这样抨击吗?
郑智化夸大其词,产生了网暴舆论,那自然要承受欺骗网民的后果。
我国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服务确实不够完善,值得改进。这一点也没有错。
所以,各打二十大板是非常合理的。
总而言之,即便发心正确、抨击的现象确实值得改进,他的做事方式会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时,他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这与改进他抨击的方面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不要过份解读!
澄清事实都算不上,只能说是将事发经过完整呈现。
现在的网友还真是奇怪:
一纸通报,不行!是在捏造歪曲事实,有胆子就放监控出来!
现在监控放出来了,还是不行,侵犯了个人隐私!
拜托不要张嘴就来,行吗?
郑智化自己先公开自己的登机过程,(说实话,他要不自己说,深圳机场的工作人员估计都不知道他是哪个?),作为提供服务的机场,肯定要核实相关情况,然后作出回应。
放出监控视频,就是回应的一种。
正常工作程序而己,扯得上这些七七八八的上纲上线?
公布监控,澄清事实,就是侵犯隐私
不公布监控,就是做贼心虚
是吧?
说!你为什么要拿出证据?
说!你为什么不乖乖的认罪?
说!你这种拿证据说话的行为,是谁指使的?
“残疾人登机连滚带爬,狼狈起飞”,
这段标题一共13个字,
你信不信要是没有这段视频,
深圳机场保底有13个人需要为此事受到处分甚至丢掉工作。
所以深圳机场是对的,被造谣了直接还原当时事实即可,
甚至深圳机场的姿态已经放的很低了,事前道歉,放出视频就没有后续,
他要是觉得侵犯隐私?抱歉,那整件事情我们可跟法官有的聊。
可以造谣但不能辟谣?
可以污蔑但不能公开证据(隐私)?
我怎么感觉这种双标的人完全是心理变态呢
如果郑智化直接提起诉讼,并没有将此事公开在互联网上,那么机场公开登机视频我认为是有可能涉嫌侵犯隐私的。
但是郑智化先将事情捅到网络上,并且引起了舆论关注,那么郑智化的登机事件就不再是个人隐私,机场则有义务和责任将事件的全貌公开在网络上,进而保障舆论的知情权。
这算狗屁的隐私。
任何国家,只要还讲点道理,只要当事人对一件在非私密公共场合发生的事,**主动进行公开讨论,**那么就应该从法理上立即取消它被定义为隐私的可能。
相关且必要的视频、影响、数据等背景信息,都不能成为隐私。
换言之,这就是所谓的“光天化日之下”。你都主动拿来说事了,凭什么给它定义成隐私?
你对一件事都上升到公共道德和安全的程度了,别人找你要证据,你来一句隐私?我还是你亲爹呢,你问我要证据我也告诉你隐私。这不就是耍流氓逻辑的吗。
平头百姓之间耍流氓都遭不住,大流量明星跟你耍流氓,你还怎么全身而退?
不要用厕所那种私密场所给我抬杠。之所以厕所怎么都不会装摄像头,已经是社会范围内承认真正的隐私凌驾于一些证据保留的必要性之上了。问题你自定义的隐私,不可以计算在内,你不可以随便自定义个“厕所”把你罩住,尤其是在你形容完这个空间内发生了什么之后。
这个视频被公开,绝对是推动社会正义性的。你用词准不准确,让大家去评判,你还敢不敢在真实视频面前用你的遣词造句,你自己衡量。本来流量大是他可以欺负人的优势,此时瞬间180度逆转成他必须考虑言行的权重。这太重要了。
有些人就喜欢自我代入一些能量更大的大人物,然后去“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那位大人物,在真相面前不能随便用词,是不是很不痛快。进而把什么“自由”的议题都搬进来了,就为了自己能在代入新闻体验爽感的时候,思绪能够毫无阻碍。
然而实际上,真正的自由不是用来干这个的,真正的自由,是指信息自由而透明的流动,然后在公众的自由观点下,在真相面前大家能把一件事评价的更准确,更接近人民意见与社会定义的综合理想化情景。也就是说,越向往自由,越应该把这种视频公开。
除非你不公开讨论,你把它看做隐私一样的事去进行非公开投诉。否则,越是透明越是自由。
把视频公开摆在公众面前,你还有脸坚持自己的“用词”那才仅仅是这件事合理化的第一步。这一步都没迈出去呢。
首先,机场是公共场所,而且涉及到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监控是必要且必须的
并且机场,车站这些地方,都有提示的,非隐私场所,隐私要让位于公共权利
至于公开,和公开部分治安甚至刑事案件的监控同样道理,大家有了解真相的需求
毕竟就算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也有辩护的权力,公权不代表要吃下所有的委屈
所以,正当防卫和随意侵犯隐私都不构成,就是正常操作,公开必要的客观影像证据,没必要过度解读

damn 我就说我有种感觉嘛
侵犯隐私?郑在里面是裸体了还是被殴打侵犯了?
罗永浩有一句对王自如的名言
被包养就不要谈什么独立人格
我稍微改一下
都特么公共场合了,就别谈什么隐私了
公共场合的监控, 和隐私有几把关系?
公共场合什么隐私?你没穿裤子登机吗?
只能说活久见
我记得网上神探狄仁杰、视频断案福尔摩斯、虚空道德仲裁官都是动辄就要求公开视频的啊
动不动就说我不信,除非把视频公开,这现在公开了也不对了啊
你污蔑别人,又不许别人放出证据证明你在污蔑,你想上天吗?
这不是他自己自曝的么???????
其实就是菜,应该先出公告,就说工作人员执行了什么操作如何帮助的郑先生。并没有”连滚带爬“诸如此类的狼狈模样,且对于残疾人的设施会怎么改善巴拉巴拉巴拉。
你看老郑微博给不给你继续上上劲。再看看有没有人说你们公告敷衍,没图没真相。后续再发视频。
打脸得轮圆了打。
视频涉及隐私部位了?没有?
他作为公众人物,长啥样大家都不知道,需要作为隐私保密?也不是?
那么到底侵犯什么隐私了?
他如果是通过机场的意见簿啊,邮箱啊,投诉电话投诉的,那别人公开就是不对。
你都通过公共渠道来往人家头上浇大粪了,还想让人家不能自证清白,这不合理,特别是两会期间,还是台湾省人。
当然郑智化本身就是自带反骨的。当年唱那个大国民都被台湾伪政权抓起来的。不过人家的星星点灯还是比较励志的。
之前还看到评论说“脸都没露,谁知道是不是郑智化”
这会脸都没露又侵犯隐私啦
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侵犯隐私,而是机场底层牛马面为保住饭碗的自我救济。要是没有监控,按照现在华丽转身质疑公布视频是公开羞辱的媒体们的德性,这些基层牛马们下场会很惨,包括那个恪守操作规范的升降机操作员。
有那么一些人,自己无限大,别人无限小,自己可以各种不完美,别人必须完美到没有一丝瑕疵,一群对社会毫无感恩,索取无度,整天想着当教师爷的人,连基本的平等观念都没有,奉行的是赛博种姓制度。
一边在那里共情残疾人,理解残疾人,一边把辛勤劳动的底层牛马往死里整,一群道德表演家。
侵犯了什么隐私?
郑智化如果在公开场所被人袭击,你猜他会要求查看监控录像,还是为了保护歹徒隐私,自认倒霉?
意思就是你可以随便写小作文说别人,但是别人不能拿监控出来辟谣是这个道理吗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宁与秘密进行支配和控制,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郑智化在公共场合的行为,有什么隐私权?
如果你想要的隐私权,是那种你可以胡说八道、胡作非为,公众还不能观察、不能评价,只能被你的意志所左右,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隐私权,这不叫隐私权,这叫至高无上的神权!
机场不是公共场合么,这里的视频也有隐私了?
你周身带着结界呢是吧,走到哪里就把哪里同化成你的隐私了?
这题我会,套公式贼快:你不能只在自己丑态毕露的时候才高喊“侵犯隐私”。
当你自己选择将一个纠纷公开在媒体上的时候,也就是你自己已经认定这是个公开事件了,那么这个事件本身就是公开事件,就不存在所谓的隐私了。当然,如果不是这个事件本身的事情,依旧是隐私。在这里,涉及到的是登机的事情,如果公开的视频只涉及登机,那就不是隐私。
类似的还有当初姚18事件,他自己先在媒体上宣传他的车油耗百公里18,那厂商公开他这百公里18是怎么开出来的,就不是侵犯隐私。但是如果厂商还公开他平时的平均油耗低于百公里18,那就是侵犯隐私。
虚假的侵犯隐私:机场公开公共场所的监控驳斥青蛙造谣诽谤。
真正的侵犯隐私:网络暴民要求公开未成年人自杀现场的监控视频,公开死者的聊天记录来满足自己的猎奇癖好。
机场有权且有必要澄清事实。
——不然整个舆论场就是郑智化一面之词了。
你无凭无据就污蔑我们,还有理了?!
不公开视频:我们有知情权,你们在隐瞒什么
公开视频:你侵犯隐私
可参考救人者道歉事件,某日报在短短一小时之内可是连发两文章**“普法”**的!
**请、注、意!!!**某日报说:
未经同意“公开”肖像,即构成侵权,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深圳机场将视频发到网上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公开”行为。
但是,深圳机场“发布视频”的行为,发生在帮助郑先生上机行为完成之后,是一个独立的、新的民事行为。深圳机场的助人的高尚行为,并不能自动赋予事后处置被助者肖像和隐私的特权。


要知道,高先生人也救了,只不过在其关注者甚少的私人账号发一个视频,都是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
你深圳机场没救人,未经郑先生同意及许可,即擅自在一个关注者极多的官方账号贸然将含有郑先生的视频发出来,就不是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了?!
当然,因为郑智化先生目前未表明是否追责深圳机场的态度,深圳机场是否
基本不会被被判令承担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之外更重的责任。
尚未可知。
奉劝深圳机场,好好聘请一个靠谱一点的律师,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先咨询律师或好好请示某日报相关行为是否合法,不要像此次事件一样,明明已经侵犯肖像权及隐私权而不自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深圳机场谨言慎行、耗子尾汁吧!
都亏蔬菜没有隐私权,要不当初辽宁省政府捐给上海市蔬菜全程冷链运输的监控视频还公布不得了
这个回答下群魔乱舞,没有任何人关心残疾人的权利。
全是在争对错
是体制内的网军也好
还是很多二愣子也好
这已经说明了这块土地几乎没有人味,只讲弱肉强食,纯粹的动物世界。
你不能只在你打工的时候才说自己是牛马
你在漠视身边人的时候其实连猪狗都不如
—————————————————————
很多人的视角先代入工作人员
这又是阶级叙事大于人性本身
先看对方阶级是否与自己一致
再看对方立场是否与自己一致
如果两者发现不一致先维护自身阶级
我不是圣人,我也没站所谓的道德高地
我只是优先考虑人的属性
一个人首先是个人
其次才有所谓阶级
无论他是否是明星,他有没有钱
如果因为一个残疾人,而推动机场甚至更多的场景,比如公交,地铁,网约车等公共服务有更好的服务,不是对每个人,无论你什么阶级都是有益的事吗?
你敢保证你这辈子不受伤?
很多人在工作的时候遭遇了不公平待遇,顶多也就发网上自嘲,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没有互助的基础可言。
连东南亚人都明白的道理,我见过一个中国留学生在东南亚国家做超市理货员被主管大声责备,理由在我们这里属于见怪不怪了,新手多少会有些错误。
但他的同事会小声的用英文跟他说,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和你一起罢工。
这就是我生气的地方,
大家应该同心协力,让更多有资源的机构,比如深圳机场,去做出更好的服务,不是去指责残疾人用词不当,即便他是明星,是台湾人。
也不应该指责机场工作人员,如果工作人员没做好,是不是更多的应该考虑,他的待遇有没有让他的生活幸福,他的休假,他的在工作中是否有受气,有更多的情绪问题。
我相信一个可以给员工带来幸福的公司,很多工作人员也会有更好的同理心去帮助别人。
这才是社会主义奋斗的目标。
———————————-

我在认真思考,身份叙事是否应该大于阶级叙事,人本身重要,还是阶级属性重要。
我是觉得既然内陆这么没人性,苛待残疾人,那郑智化先生就别来了,况且公知二狗子都说台湾人幸福指数高生活福利待遇好,何必来内陆受这罪呢?这不是打自己还有公知们的脸吗?
公布视频公布视频公布视频,群众要有知情权!
你算什么
你说你
呢
奇怪,公共场所的登机口,正常的监视器,完全中立机械化的记录到的客观事实。怎么就隐私了?
他是站着是隐私,还是坐着是隐私?脸是隐私还是衣服是隐私啊?
不会是“有4个人在他旁边协助登机、安安稳稳的扶他上了飞机、整个过程连一般意义上的狼狈都未必算得上”这件事是隐私吧?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带着伪善的面具
抬头的一片天,
是监控的一片天,宝安机场的摄像头我居然没看见 。
台阶它并不高,差的也不太远,我心其实比天高,被你们全发现。
学会骗人的谎言,追逐名利的我,回家写个小作文哭诉自己的脆弱。
看着那官方的道歉,我决定不再追究,本来应该从从容容,现在却连滚带爬。
星星点灯,真的是对不起,没有大抬八轿,抬着你上飞机,星星点灯,照亮事实真相,他说风雨中,这点谎算什么
非常讨厌郑智化,这件事情让我
不是,按你们那意思,放出来的视频证明郑智化是在无理取闹?
4-5个人围在那,随便哪个年轻小伙站出来把郑智化背上那道坎,多大个事?
就那干看着,就一个人伸手扶了一下,这就是郑智化享受的特权和优质服务?
欧美可以加关税,但是中国不能,欧美可以出口管制,但是中国不能,欧美可以贸易保护,但是中国不能,他可以造谣,但是你不能辟谣,“那能一样吗?”,果然一窝出不了两个品种。
看了标题,吓得我回去重看三遍视频,确认郑智化没有在公共场合暴露某些尺寸
不是说不敢公开监控视频肯定心里有鬼吗
哦原来是不想公开对自己不利的监控视频啊

深圳机场的行为,堪称官本位的经典,以为旅客服务为宗旨的机构,被披露存在不足之后, 不以为耻, 居然还公开视频自证, 实在是无知与傲慢。
问题关键,对于WCHC 和WCHS 之类的旅客, 机场航司该如何协助, 如何减少旅客的困扰, 沟通是否顺畅, 培训是否到位, 机场难道不应该先自查, 如今急着公布视频来自证清白,凸显了其领导层的无知和傲慢。公布相关细节调查内容, 发现问题,做出整改,这才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态度。
一个公众人物,公开谴责深圳机场。
公开一个公共场所的视频,扯什么隐私?
之前所有的公共事件,大家一致的口径都是:放视频,放视频。
为什么呢?
因为现场视频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就像《春秋》一样,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描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双方的对错,自有人会一帧一帧的看,人民群众自有朴素的价值观来评判。
那这次放出视频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对深圳机场不满意,甚至开始上升到个人隐私权的高度了?
无非就是视频和郑先生之前的小作文不符,产生了反噬。
公共场所
重点高安全级别公共场所
监控就是做这个用途的
这么注重隐私
以后就少歪曲事实,血口喷人
你可以用不带任何证据的纯文字公开指控他人,严重损害影响他人的名誉,同时还不允许你的指控对象出具证据材料公开自证清白,有这个道理吗?
如果你选择采用公开指控的方式,那就意味着你默认了与该指控相关的所有事实以及佐证这些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都是可以公之于众的
时间线难道不是郑智化控诉在先,机场公开视频在后吗?
就是说只要郑智化说六子吃了两碗粉,六子剖腹自证都不行?
其实在有些人眼里,真相是最不重要的,能让他们找到攻击角度才是重要的。
一、这属于正当防卫?
这不叫正当防卫,也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事后澄清事实,自助行为都算不上!
正当防卫,是指本人、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有严格要求:
一是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
二是侵权行为正在发生,不能是事后防卫,或者事前防卫。
三是具有现实紧迫性,无法通过报警来维护自身权利。
四是防卫措施适当,没超过必要限度。
从郑智化深圳机场登机事件看,只符合第四条,即防卫措施的适当性。其他三条都不符合。一是不符合人身财产权利受损害的情形。机场是名誉权受损,不属于人身财产权利。二是不属于侵权行为发生时采取的措施,而是事后澄清行为。三是无现实紧迫性。
自助行为,是侵权行为发生后,无法及时通过报警获得救助或者救助成本过大,自己采取的措施。比如,自身财物被偷盗,追小偷的行为。这是无法通过报警来处理该事,自己追小偷,就是自助行为。
二、公开视频侵犯隐私?
郑智化怒斥深圳机场服务没有“人性”,其“连滚带爬”登机,已经形成全民性舆论。深圳机场已经处于风口浪尖,有必要公开视频,澄清误解。
公开视频的行为,比书面澄清还有效果。如果机场只是出一个书面说明,那显然无法达到目的,反而引发更多网民指责和谩骂。
深圳机场擅自公开视频,侵犯了郑智化的隐私了吗?并没有!
这里涉及一个手段适当的问题。全民指责机场方,机场有权利辩解或者自证清白。
在侵犯郑智化个人隐私和机场名誉之间,有一个手段适当原则,或者利益平衡原则。这个利益平衡原则就是,当名誉受损严重,不得出来走两步时,个人隐私有必要作出让步,否则现在全民还在谩骂机场。
从手段看,机场仅仅是公布视频,没有作过多解释,一切尽在不言中!
因此,郑智化的个人隐私,必须向深圳机场名誉让步!故,不存在侵犯其隐私之说法。

三、郑智化怒骂机场真实意思是什么?
从现有资料看,登机口有20公分落差,其作为残疾人,轮椅无法顺利通行。故其才“怒骂”机场服务“没人性”,其“连滚带爬”登机。视频证明,是机组人员将其抬进登机口,服务态度如其道歉中说的小哥服务“非常好”。

从字面意思看,你遣词用句是有问题的。机场设施缺陷,与机组人员服务是两个不同概念。
再从其后微博看,其真是意思应该是设施缺陷,登机不便利,未考虑到残疾人群或者特殊人群的需要。但其词不达意,将设施缺陷的问题转移到机组人员身上,明显不当!是应有必要作出道歉!

四、对双方的经验教训
从本次事件看,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经验教训。
首先是郑智化名人效应非常明显。个人更应该注意措辞,也就是遣词造句,不要文不对题,不要意气用事。考虑清楚了再说,否则覆水难收。从全民指责机场转移到指责郑智化个人,就是口无遮拦的结果。郑智化应该吸取深刻教育!
其次是机场,应该优化登机门槛设置,充分考虑残疾人群需要,提供相应的便利。同时也说明,为维护自身权益,有必要反击和澄清事实。而不是单纯道歉,一了了之。这样只会助他人威风,他人也更会嚣张!
嗯……意思是?
你怎么能自证清白呢?
是这样吗?
要不是公布了监控,估计小作文还会继续发酵,郑某人还会继续撒泼。
好了,现在监控出来了,你又坐不住了?只允许你郑某人发视频怨天尤人,机场就不能回应了?这还是货真价实的录像呢,不比你小作文真实?
侵犯隐私权?一段保存完整的监控录像,能够解释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难道不能公布?
曹云金当初参加吐槽大会说过:
你不提供证据吧,他们说你没证据。
你公布了证据吧,他们又说你有心机。
而且,题主,郑智化和深圳机场谁是强势方还真不好说。
题主的生态位,在大陆好多年前的动画片里有,那个动画片叫《抬驴》,题主就是里面没事儿找杠抬的围观者。
这叫侵犯隐私?郑智化演唱会拍照片的也都侵犯隐私咯?
有些人脑子有病,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开始强调隐私权了。
如果下次你被强奸,强奸犯说你不能公布视频,公布视频就是侵犯他隐私权。
本来就是各种服务都是有成本的,我感觉深圳的机务人员做的已经很好了。
我有一计,可让深圳机场灰头土脸:郑智化马上飞美国,然后宣布:哎,我自我认同为女性,然后妇联就可以出马了:
《法治日报》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如何避免见义勇为导致的侵权责任?
见义勇为都顶不住,何况是你一个小小机场呢?
唉,其实即使有这几件事,我个人对郑智化其实也没多大意见,着急上火口不择言乃是人之常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倒是你们这些真假粉丝,哪里有一点粉丝应有的眼色?这是看出殡不嫌殡大的搞法啊亲。
这段视频没有包含个人敏感信息,仅限于争议情形,是郑智化在先选择了引导网上舆论,所以机场方必然只能在网上发布视频来达到相同的信息扩散范围,没有超出合理限度。你不能只在自己赢的时候喜欢网上舆论。
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公众人物在网上引导舆论,他们处于普通人没有的优势地位,但目的在于让普通人去冲锋陷阵。这件事里机场方也没有定义什么,只是放出了现场录像,网友的风向变了说明大多数网友结合双方证据更倾向于郑智化言过其实。维护郑智化的网友,再说什么这片土地不文明、网友自己没尊严看不得他人有尊严也没用,因为是郑智化自己选择了这片土地的app发言、选择了要求这群“没尊严”的网友来审判,那就接受结果
还在为一个忘恩负义满嘴谎言的家伙强行洗地?还想把黑锅扣在别人头?你越洗,他就越是神憎鬼厌!懂?!
你不能在网暴别人遭到舆论反噬之后才想起来侵犯隐私。
可以断言,这个所谓明星已经彻底塌房,没得挽救了。以后,无论谁邀请他商演,都得考虑考虑负面影响。
郑智化要是私下找机场投诉,机场把视频放网上,那这个是侵犯隐私。
现在是他首先在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开投诉,机场才发视频放出来。
舆论事件,任何人都有公布一手证据的责任
利用影响力发泄个人情绪,就是消耗社会正义感,久而久之就回到丛林法则,原子人最喜欢的个人主义自由社会
这叫自证清白呀!这就好像你开家便利店正对的柜台有一个摄像头 某1日一顾客到你店里消费事后他报警说你找错了钱黑了他多少多少块? 请问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应该拿出摄像头里的视频文件,自证清白??这算不算侵犯客户隐私了呢?
一会要求这个公开监控,一会又说公开监控侵犯隐私。
你都说是公共场所了,那有什么不能公开的。
公共场所哪来的隐私?
而且,它也没露脸啊,光漏屁股了。
机场错就错在先道了歉,然后才放视频。
如果是先说郑撒谎,那就会有人强烈要求机场放视频。
机场这时应该以可能侵犯隐私为由百般推托,就是不放。
等网上喷子悉数下场,这才不得不放出视频,然后再就除“连滚带爬”之外给郑先生带来的不便进行道歉。
首先从当事人隐私的角度来说, 就不应该公布.
其次放出的视频经过了加速, 虽然保留了时间戳, 但是你就想正常人一步就能过的阶梯, 放别的国家工作人员搞个板子, 最多不过半分钟, 而监控里接近一分钟的视频实际上经过了三分钟, 你就想一个残疾人维持这个姿势得多费劲.
就更不用说有人硬要说他是被工作人员爆上去的, 这种人一点运动常识都没有, 后面「抱」着他的哪位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下肢发力(或者说类似马步), 如果下肢发力都没有, 上肢是不可能发力的, 因为根本不稳, 而且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就想问一句,郑智化两条腿被切跟我们老百姓有关系吗?我们欠他什么吗?
他没腿,可以自己掏钱购买相应设施。但我们老百姓不欠他的,任何人都不能拿属于老百姓的国家财政资金去给郑智化这样的极少数人挥霍!
郑智化要搞清楚,你有没有腿,跟我们没一毛钱的关系!又不是我们把你的腿切掉的。谁把你的腿弄没了你找谁去!
谢邀。
从媒体人的视角说一下。
首先,隐私权要让位于公共事件。换句话说,处在公共场合的人们隐私权本就不完整。
举个例子。女子婚内出轨,和情夫生了个孩子。媒体报道时当事人名字一般用化名,照片打码。但是女子伙同情夫杀了原配,那我们可就要上奸夫淫妇的真名和大头照了。当然孩子照片仍然不会发。
其次,作为公众人物,郑智化的隐私权也不完整。他的公共言论和公共行为不一致时,公共舆论可以无视他涉及公共方面的隐私。
举个例子,这件事中公开他上飞机的视频不涉及隐私权,但你不能公开他家庭地址。
如果他在家中阳台上朝楼下扔垃圾,你就可以公开了。
允许个人以肖像权为由阻止新闻报道,会严重损害新闻自由和社会的运作。甚至造成道德滑坡(某女举报救人者侵犯肖像权)。本质还是肖像权的滥用。
客观的新闻报道,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侵犯隐私权(肖像权)。按你的逻辑,之前拍到的国企领导和小三牵手约会的照片,就不应该作为证据,违法方式所得的证据应该直接被排除。
个人认为,人在公共场所下在公众视线内的行为不算隐私。
显然正当防卫,如果这都不允许公布证据的话,诬告不得满天飞啊。
你说国内机场残疾人友善程度不够我觉得你可以说,但他的表述显然是有诬告成分的。
不公布你说是心虚!
公布了你说是侵犯隐私!
要是我我就不会这么做。
首先我会公开发个声明,最低10日起步。
早上发声明,晚上发最新动态。
大致如下:鉴于此次事件造成的舆论,我司决议公开当时现场视频,以供社会监督和改进工作。鉴于尊重和隐私,我司现征集相关人员的意见以便公开视频。
晚上就更新:目前相关人员未回复,或者拒绝,或者同意。
最低十日起步,直到明确表态。
如果拒绝呢,发当时视频。为啥,因为相关人员也包括当时的工作人员。少数服从多数。
如果不回复呢,发当时视频。为啥,因为少服多,其次不回复就是默许啊。
如果同意就更简单,直接发。
好了问题完美解决。
你的意思是诬陷造谣是合法的,但是辟谣是违法的?
从:司法人员问对方“被打为什么要还手”开始
到:《法治日报》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
再到: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正当自卫还是随意侵犯隐私?
一场移风易俗,推翻旧有道德规范,重塑荒唐怪诞的道德价值观的“革命”已经悄然展开
受到攻击压榨,自当还击反抗,这种跟本能一样的风俗,今日居然要拿上台面挫骨扬灰
真是可笑至极
等“侵犯隐私派”都同样遭遇攻击的时候,希望这帮家伙能理性地全盘接受伤害
我看一个观点,支持放开的人群,这次支持郑智化了。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当郑智化这个带着这么多buff的人
在深圳机场都是这样的时候
普通人残疾人的生存环境会怎么样?
南山必胜客的传说还在继续
我恍惚记得不久前的罗帅宇、天价耳环等公共事件的时候不是高喊为什么不公布视频,是不是不相信民信力?是我的错觉吗?
郑智化作为一个有一定知名度的歌手,本就属公众人物。他在社交媒体上发贴对机场相关服务工作提出质疑和批评,在行使个人权益的同时,又引发了相关公众事件。在这种情况下,郑智化对他人以及社会公众基于公众事件的讨论而使用含有其肖像及登机影像的视频,要承担较普通人更重的容忍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进一步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而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合理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郑智化使用“连滚带爬”等措辞,在社交媒体上发贴对机场相关服务工作提出质疑和批评后,对郑智化登机过程,以及机场相关服务人员是否有失职、是否冷血、是否提供应有的帮助,已经有相当多的社会公众予以关注,并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评论。在这种已经形成公众舆情的情况下,涉事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个人认为,郑智化应予容忍机场公开其登机视频,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未构成侵犯隐私权或者肖像权。
注意一点,“公共场所”不存在隐私权,你在公共场所所做的一切事情都默认是同意他人知晓的。至于什么地方属于公共场所可以问问戒烟区的那帮人,你们应该是生态位重合的。
说一千道一万,如果没有视频,是不是就由着人家说“连滚带爬”了?
现在发现其实是四位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的帮助他上飞机,结果就开始骂为啥要公开视频了?
还能再恶心点嘛?
视频全程都是背面,哪怕给个正脸都不知道是谁,何况后背。
先问问
深圳机场敢说这个视频是他们“自己”公开的吗?
如果机场自己都不敢说,就说明公开视频本身就是见不得人的。
你不能在真相暴露的时候才说人家侵犯你的隐私。
我国民法典确实规定了肖像权,但是同时也规定了肖像权的例外情况。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很多网友大喊侵犯肖像权,殊不知人家本身就存在例外情况。
一开始深圳机场确实放出来视频,但是很快又删除了,就是为了照顾郑智化先生的心情,结果该先生因为舆论反噬,一而再再而三的污蔑我国机场对于残疾人的服务态度。
这话不说传到台湾,在国际上也是个污点,让外国友人怎么看待深圳机场以及中国?
我们尊重郑智化先生,但是他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在社交媒体污蔑机场形象,就应该会想到机场有一天会反击的,放到最后面再反击,就是照顾郑智化先生作为残疾人的心情。
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深知自己的话语有多大的影响力,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那深圳机场是不是可以反告他侵犯深圳机场的名誉权,毕竟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力?
如此大规模的抹黑我国的社会形象,郑智化先生是不是该负起责任?
这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侵犯肖像权,是人家深圳机场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深圳机场承受这次无妄之灾,却只能默默承受,不能自证,甚至不能反击?以前我们是弱国,只能承受攻击,现在国力上升了受到污蔑还要考虑是不是侵犯你隐私了?
那今天一个叫做郑智化的台湾艺人可以堂而皇之的攻击深圳机场说藐视残疾人,那明天是不是一些李智化、王智化也可以攻击中国城市别的地方了?
郑智化先生明明知道自己就是有公众影响力,在台湾不受到约束,在大陆就可以利用影响力为所欲为了?
不好意思,我们是法制社会,容不得你乱来。
你不能在视频不利于你的时候开始谈什么隐私不能放视频



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不妥,但这已经是一个公共事件了,可以公开,而且作为另一方的郑智化也没有对公开视频表示异议
第二派是哪些玩意,你拿出来我们瞅瞅
一个原本应该促进某种社会事务优化的事件,经过网络的催化,最终变成了各种毫无意义的争论。
原本机场和航空公司应该在这个事件下服务残疾人的合作机制,而郑智化应该为他说错的部分和情绪化表达的部分道歉。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次实践将是积极性的。
但现在,残疾人乘坐飞机的困境不再有关注度,机场和航空公司不会对此有任何优化,然后所有的热度都用来讨论这种屁用没有的问题。
公共场合的视频,侵犯什么隐私了?法盲不可怕,最怕的是法盲还往往特别喜欢用他自己都完全没法理解的法律概念来叙述事情。但凡你对侵犯隐私和自卫有点基本的概念,这个问题都不会存在。
这就是当代互联网,所有的事情被摊开在网民面前,然后被各种无聊又无意义的热点分散了关注度,最后坏事发生了,而应该优化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事情都被娱乐化,所有的人最后得到的只有短视频的三两分钟。然后等待下一次的社会热点,循环往复。
真是好问题

连救人都不能免除发视频的侵权责任,那抬人上飞机能比救人重要吗
深圳机场的官老爷要是觉得自己有理可以走法律程序,深圳机场官老爷觉得自己不合法了吗开始违法手段公开视频?

深圳机场敢说自己符合民航规定?
中国民航现行技术标准
高度差规范
中国民航局2024年发布的《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安全靠机技术要求》明确提出:必须配置可控运动机构,确保接机平台和护栏能独立、精准地与飞机舱门定位对接。

深圳机场还是中国的深圳机场吗?不断违法犯罪?
我就想问问侵犯你啥隐私了?大庭广众公共场合的录像还有问题了?
恶人先告状,然后还不能让人澄清?有这道理?
隐私权保护已经成为上位者互相自保的恶法,应该取消。
郑智化人品道德非常低劣,表现在他的双标:他可以在媒体平台上不顾及机场的隐私,而机场自辩的时候却不能拿出真相,因为这侵犯了他的隐私。是郑智化就是这样的人,还是台湾人基本都这样?\
郑智化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指责机场不能公开视频,那就是郑智化自己也没把事情放在公共平台上。不管郑智化是投诉机场,是起诉机场,还是和机场协商。只要他不公开,机场也就不能公开。
公众人物郑智化,在公开平台微博,公开表明了自己在公共场合遇到的事儿~涉及“隐私”的地方在哪里?你不知道他是残疾人?你不知道他拄拐杖坐轮椅?
这事情是郑智化自己先爆料的,如果打码了,你又会说视频里的无法核实是不是郑智化本人。这么一来,和不公开视频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先回答一个问题:“机场到底应不应该公开视频自证清白?机场工作人员是不是人?机场工作人员有没有人权?”
你不能单方面的输出而不让人家自证,那是双标。
从视频上看,机场做的确实不够好,服务人员很明显没经过相关的培训,动作,方式都不算合格。
但同样没有不尊重,放任其自己行动,最多你可以批评机场不专业,可也就仅此而已了。
很奇怪的逻辑,我只知道一个道理
当你拿出舆论这把双刃剑想要杀人的时候,
就应该清楚,这把剑能砍别人,也能砍你,
怎么翻来覆去的问?
话术么也就那么几个,承认现在台湾不行了这么难么?
大陆也有夹着尾巴做人的时代,也没有天天对别人指指点点
现在攻守异形了,好好夹着不行吗?也不能说夹着,平等沟通而已。当然如果不会平等沟通,我建议还是夹着

我觉得这些明星他们所谴责的事情,一定要有视频出来让大众评价,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他们所说的事情,是要很长时间被大众当做典型去做辩论或教育的凭证的
可有的明星完全没有这个概念,他们仗着知名度做出一些和他们所说完全不一样的事情,金星那次要没有视频,那当地政府就得背一个无差别封杀他的罪名了,有些明星真的能睁着眼说瞎话
那你去打官司,就说航司侵犯你肖像权了嘛。
人既然发了,就做好了准备,你既然觉得有问题,也可以做好准备。
航司反正一开始都道歉了,再赔偿道歉一波也没什么。
比起这个问题,我更好奇的是这个另外一个问题:
这两个问题的提问者,是同一个人吗?
做错事的明明是郑智化,为什么指责深圳机场?是不是好人就应该被枪指着?
郑智化的行为有两个可能性:
1,他是容易情绪化的人,当时上头了。谁都有情绪失控的时候,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不要觉得抹不开面子,客客气气道个歉,这事就算过了。
2,他有很强的阶级性,是个欺软怕硬的人。通俗说就是,别人对他恶语相向,他就低声下气,别人对他客客气气,他又觉得自己有特权。
至于郑智化搞这一出,到底是那种情况,或者两种情况都有,只有他自己知道。
台湾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个环境长大的人,普遍有浓烈的阶级意识,一边习惯被自己有权势有钱的人欺压,一边又欺压没自己有权势有钱的人。偏偏我们是全世界最没有阶级意识到国家,我们自然很难理解这种心态。
在台湾人看来,郑智化的行为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我们看来,这是公众人物对普通劳动者的舆论霸凌。
如果郑智化只是普通人,对他的影响非常有限,但他是公众人物,这种舆情发酵,足以毁掉他的事业,这也是他后面火速道歉的原因。大部分台湾人普遍意识不到这事的严重性,但郑智化对大陆非常了解,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舆论是好东西,可以让一个人出名出圈,但是:
君以此兴,必以此亡。
公众人物遇到事,尽量心情平和的用普通手段去解决,千万千万不用滥用自己舆论影响力,否则后果很难估计,一旦失控,谁也不知道后果是什么。
笑死,我污蔑你可以,但你不准自证清白
坏人的隐私权大于公众和相关组织的知情权,坏人的人权在法律上怎么就高于普通人和受害者了呢,只有一个解释,主动侵害者要不有权要不有钱,法律体系偏向他们。
很多赛博善人很搞笑啊。
国内大众怎么不就不尊重弱势群体了?
公共交通上面,座儿让了,行李帮拿了,上下还帮忙扶。
满大街都是好人多。
怎么到这些人嘴里就成了文明洼地了?
凭什么就让你们来回的骂?
四个月前,上海西郊公园选择不公布视频。
结果你们说,没视频,没法证明那家人堵路。
现在深圳机场公开视频了,
又成了侵犯隐私。
合着不符合互联网赛博大善人赛博亡国立场的,都不对呗。
再说一个事,反华反陆YouTuber两年前在伦敦国王十字车站,要把和中国人跳舞的视频传网上被制止的事,那时候你们可都指责,不存在隐私权的呢。。。
怎么同一个人,却两种标准呢。
说个难听话,就郑这番操作,但凡在任何一个西方法制国家,机场和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告他诽谤,侮辱他人,那都算普法不到位。。。
很多人狂吹西方怎么怎么样,但是那真的不是一出国就变得龙应台化了嘛。
隐私:指不愿意公开的信息。
机场:公开场合。
你在机场登机口一个公共场合干了什么,这玩意儿算鸡巴隐私。
我胡说八道可以,你拿出证据就是侵犯隐私!
郑智化是公众人物,而且在公共场所的公开活动,本来就不涉及隐私。起码不能以隐私过度解读。
否则娱乐圈的新闻9成都不能上架
真是抽象
说个题外话吧。
举两个例子,比如某乎经典辨经解释先有国后有家的时候忽视国对力量的凝聚和对秩序保障的意义,只解读字面意思。
比如造谣抹黑袁老的时候很多都是打着你们把他夸的太过分了,我只不过看不过去强制把自己摆在受害者位置。
倒是在郑这次事件中不少见到别纠结于连滚带爬字面意思,不方便怎么不能用连滚带爬字词等云云。
没别的意思,就是有点意思,所以写一下意思意思。
郑智化可以对自己的事向天下人讲,让天下人来审判,那凭什么机场不能把视频拿出来让天下人看?莫名其妙,还侵犯隐私,都放网上了购机吧隐私啊
机场方态度很明确:道歉是服务业的程序性工作,但骨子里对郑智化的投诉是不服的,所以放视频出来,意图证明自己做了服务,是因为涉及安全问题才引发郑的不满。
显然机场方是研读过视频,认为自己毫无责任,才会公开出来。试想一下,如果视频证据里有机场觉得自己确有责任的图像,大家是否还会看到呢?好,现在焦点变成了郑智化指责的不愿意提升几公分是不实、过分的要求,于是被几个回答带起节奏,倒成了郑智化胡搅蛮缠了。
但是事实上这视频只解决了存在和客舱台阶落差的合理性问题,并不解决因此导致的郑本人进入客舱仍然极其困难的问题。郑只是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提出的诉求,他不是专业人士,无法从航空安全角度评价其合理性并提出专业意见。但机场方就不是专业的吗?既然认识到高差无法避免,进一步无障碍化的处理是不是其职责所在呢?
然而种种行为表明,机场方面不认为郑的诉求是合理的,自己提供了服务,帮助他进入了客舱,尽管过程磕磕绊绊,但任务还是完成了。但你居然还指责我服务不到位,态度消极,还说是连滚带爬,别人为什么不提出?就因为你是台胞、知名歌手?机场是不可能直白表达自己的想法的,但可以通过舆论引导,让其他人帮自己来讲。
但需要知道的是,服务的提供,不仅仅是通过结果来衡量,一样需要注重过程。而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由于其非竞争的性质,并不会有这种概念。总认为一切与结果无关的服务要求,均是不合理的。深圳机场的视频,同样也体现了屁股决定脑袋的惯性思维。
在容忍一方为了正当权益夸大其词的行为同时,就不能给另一方澄清事实的权利了?
拳师心态要不得。
这不就是妥妥的急吧 双标吗?
郑智化有喷的权利,机场没有辩解的权力?有还是没有?
有,机场是不是得提供证据,不能空口无凭的辩?
没有?你们的民主自由呢?
这个想法真是和台独思维如出一辙
只准台蛙呱呱乱叫;不许大陆飞机大炮?
郑智化随意诬陷机场工作人员,那这是种什么行为?
神TM隐私。
机场是公共场所,登机也非私密行为,郑智化也没有在登机的时候暴露私密部位,郑智化自己也先于机场说了他登机的事实。
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不是隐私。
面对我的污蔑添油加醋,你!竟敢反抗!哇呀呀呀呀呀呀!食我第不知道第几权辣!
你能造谣,我为啥不能辟谣?你自己拉的屎,自己吃回去!公众人物,既然要享受自己名誉带来的便利,就要忍受反噬的代价!
公共位置的监控为啥涉及隐私权?你需要隐私回自己家隐私呗
国人脑子想破了也没想到过还能有这个角度来黑的。
客观上对于事实的澄清,并非侵犯隐私。
1450还真的有优点的。
那么弱智,但是又那么勤快。
郑智化夸大事实,谩骂工作人员属于情绪激动还是恶意诽谤?
郑智化当然可以告机场公开他登机的视频,机场也可以告他公开造谣,机场开升降机的师傅还可以告郑智化对他个人名誉损害——所以要告大家一起告。
公开场合,哪来的隐私?
一:公众更需要关注残疾人的福利
二:郑智化确实用词不当
三:深圳机场受到公众环境攻击后,需要自证清白!
监控就是用来在别人污蔑你的时候拿出来澄清事实真相的,这时候不用留到什么时候?
为什么视频不是由深圳机场公布而是由一家认证为民营珠宝公司的账号公布?这家民营珠宝公司和深圳机场这个国有企业存在着什么关系?

对残疾人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啥?无条件的适配残疾人?
我们面对婴幼儿、小孩、老人、男人、女人时是不是有不同的忍受阈值?
理解差异,而不是因为差异无条件去削足适履。
这几十年的被洗脑的文明标准,再看看现在各种沦落的嗑药大国、反工业化大国,确定曾经洗脑文明标准的这些国家,真懂文明标准?
很多东西将来如果是科技的提升让各种残疾或者有各种病的人如正常人一般生活还好。
看看尊老爱幼被特权化异化后,现在老人不敢扶,小孩恶性暴力不敢管,看看因照顾女性的社会认知,特权化后的女权独裁,种种利用本来善良的认知而故意作恶,最终换来社会群体为了自保而不再维护和支持道德和法律。
发生事件官方不公布视频大骂要知情权;
发生事件官方公布视频大骂要隐私权;
发生事件有人公布视频后视频当事人因为个人隐私要求发布者删视频但无果因此举报视频大骂不感恩。
知乎实在是太好玩辣!
WeGame的时候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老百姓要调查一个事件,肯定需要把涉事各方的详细情况公布出来才能让所有人信服,但是涉事的人觉得很多都是自己的隐私不应该公布。所以有一些人攻击WeGame侵犯隐私。
这是一个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矛盾,WeGame时期是只要知情权,不要隐私权。
敏珠委托一个调查组,在调查组内公开情况可能是一个比较容易被各方接受的方案。
现在的公关手段进化得越来越阴狠下作无底线了。
以后在网上大家只能看到水军相互pk了。



深圳机场公开他登机视频后
众口一词改口,开始批判“国内残疾人设施不足。”
为什么要故意避开,根本不存在连滚带爬呢?
比如题主,为啥要去扯隐私,而不谈,根本没有连滚带爬呢?
不理亏,会转移话题吗?
判断这种问题谁理亏容易得很
看谁转移话题就得了。
一开始是用“连滚带爬”抨击深圳机场对他服务差,不礼貌,甚至暗示虐待(如果我没有阅读理解错的化)
结果等深圳机场登机视频一公布,就转移到中国残疾人服务设施差,侵犯隐私权…………
谁理亏一目了然呀!不理亏,会转移话题吗?
如果没有视频,
郑这么大影响力,
当时的机组人员百分百要被处分来平息舆论了,
你们这些洗地的1450能不能专业点?
抬//洗d的话术能不能严密点?
搞这种我弱我有理,胡咧咧也应该的的春O言论,
是不是有点太敷衍了事了?
d锅发你们薪水,
你们就这样糊弄过去?!
拔格牙璐璐儿!(弹舌!)
建议扣工资!踩缝纫机的刑期加倍!

你为什么不认为这是在帮助郑智化证实现场情况呢?
公共场所你讲隐私?你自己把衣服脱了,还不让别人看了呗?
直接起诉吧,在法庭见,双方来一轮:造谣和隐私
你是啥脑子,能问出这么奇葩的问题,不公开视频,全靠嘴说,你信么?
台湾机场在残疾人这块怎么做的,有没有了解的说说
如果这个视频发晚了,信不信几个服务员都被开盒,没准花圈都送到家里了。
讨论这些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当然是事实,那么这个事实是郑智化口中的描述还是视频中的画面。
和残疾人没有一毛钱关系,本质是对最近的台海态度哈气了
这些问题要组合着看,一套一套的。
最恶心的是还有一批为他洗的
打着为弱势群体发声的名义
实则既双标,又巨婴
这不就是蛙省水军的一贯做派吗?我可以各种夸张的污蔑,你不能反驳,更不能拿证据出来自证,必须跪着求我原谅!
不是哥们儿,谁说这是郑智化了?连正脸都没有在这儿无中生有呢?是个坐轮椅的都叫郑智化啊?
见义勇为都不是侵犯隐私权的理由,
机场只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
凭什么就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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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下下嘛!
碰瓷无责?诬告无责?仙人跳合法?
你看看郭利和施恩邪势力的官司嘛!
https://zhuanlan.zhihu.com/p/1965092667764483157
很多新新人类可能不知道,过去的人民教师在学校也是权势熏天,可以任意殴打折磨学生取乐的,是暴力机器的有机组成成份
“20年后扇老师耳光"案判了!一年半 | 被告父…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
这叫自证清白,你要是害怕这个,建议去反思自己为什么要造谣。
当郑把事情发在网上的时候,这件事就不再是私人事件了
青鸟和黑熊别怂啊,记住别投降
如果是郑智化向有关部门投诉,然后被机场公开视频,我觉得这就有点侵犯隐私了,但既然郑智化已经选择了通过媒体解决问题,我觉得公开视频也没啥问题。
公开公众场合的监控视频,为什么叫随意侵犯隐私?
确实这个机场服务有缺失,要考虑到有轮椅登机的情况(其实年纪大体力弱弱的人随身箱子也需要 ),应该要有个坡道板,但服务小哥没问题,服务还是很细心周到的。郑智化尽管有点狼狈,但不至于到连滚带爬。
至于为什么要有这个高度差,因为机舱门是向外开的,如果登机前先对平了,随着人员和货物增加飞机下沉,机舱门下沿会碰到登机桥面造成损坏。
郑智化公开机场登机视频:正当自卫还是随意侵犯隐私?
我把你妈强奸了,还录像发给你看,对外宣称是你妈强奸了我,大家都指责你妈老色鬼。
你不准用录像反驳、起诉,否则就是侵犯我的隐私权。
什么狗屁玩意儿。你不同意我的做法,但是坚决捍卫我强奸你妈的隐私权?
机场候机、登机场所这类典型公共场所的监控内容不包含个人敏感内容的话,不应当被认定为隐私内容,且当事人郑已经通过文字表述将“监控内容”发布到互联网,可见这部分内容已不再具备一般意义上的隐私性。
已公开的监控内容为常规的登机、候机内容,并不存在“连滚带爬”之类的让当事人难堪的画面。可见,这一公开行为并不对当事人郑构成侵权。
郑先生脑子跟腿一般瘸,考虑到他的出身,也不足为奇,奇怪的是某一群体拿着【隐私权】大喊不公,这行为就颇为怪异了,难道这群也跟郑先生一样脑子瘸了?还是说这帮东西跟郑先生其实一个地方出来的?
造谣传谣的时候理直气壮,被打脸的时候就想起法律了?
这个不是防卫或者侵犯,是为了证明“连滚带爬”的真相。
别人要说谎污蔑,总不能连自证都不行?
伪证是很严重的罪,
没帮助残疾人只能说是道德有问题。
但是,谁管呢?

这张著名的照片,
被你们反复引用,
请问你们是不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是不是应该给当事人赔偿?

机场每天那么多名人政要出行,怎么就不公开人家登机视频呢?是没流量吗?
还不是郑智化造谣诽谤在先,利用自己残疾人和公众人物身份挑起舆论。现在机场放出视频让公众判断有没有“连滚带爬”,是谁“没有人性”。你们现在又找角度洗这样侵犯隐私?
机场把郑智化台胞证发网上了?公布他行程了?还是发他裸照了?公布他病例了还是公告他血型了?还是扯他假发了?那个后脑勺有啥隐私?
郑智化腿残疾,机场已经派两个工作人员把他扛上去了,把问题解决了。他还要求,不仅要解决问题,还要让他舒服让他爽,让他心理满足、自尊心满足。。。。
那都是社会主义接班人,不能厚此薄彼啊。机场建了盲道,那么火车站、汽车站也要建。。。深圳建了盲道,那么西藏、青海、东三省也要建啊。。。
既然腿部残疾的人被照顾了,那么其他少数群体也不能鄙视啊。。。全国所有城市所有街道,都建封闭隐私小房子,方便同性恋进去接吻(抱歉,打个例子,无歧视)。。
既然如此,那索性也要关心一下国外的苦难群体啊。。。
中国才发展几年?有多少存款?。。。那还发展个屁的航母、六代机、导弹。。。都摆烂吧。。
这不就是欧美白左那套,又懒又蠢不读书不工作,福利要吃。。然后圣母心泛滥,把中东难民引进欧洲,现在伊斯兰难民要在欧洲建立伊斯兰国家,叫欧洲人滚出去。。
另外,别以为郑智化是个有修养,有爱心的人。。。

如果随便一个台湾残疾人都可以随便拿大陆基建最牛的机场(将来或者高铁)肆无忌惮的找茬,并恶意贬低,而我们舆论场居然还一大堆跟风高潮,那么请问梧桐后,面对2300w台湾找茬爹,我们14亿大陆人该何以自处?
我们大陆人人都欠台湾人250万?
机场应该是觉得自己的服务100分了,才有底气公开视频!
我发现很多人完全不能共情一个强者表现出弱者状态时的心态。
这些人可能从小在这种环境下被羞辱惯了,所以对它习以为常,甚至以观看别人被羞辱为乐。
每个人都有强的一面,也有弱的一面。把弱的一面隐藏起来,这就叫自尊心。
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行为合理合法合规。
公众人物要让渡部分隐私的,没有既要也要又要还要的。
哟?这就急眼啦?
全是一群不懂法律的人在发泄情绪。有没有专业法律人士来个专业的解答?
许你造谣还不许别人自证清白了?
登机口标准的公共场合。这种地方发生的事,怎么看都不像是隐私吧?带节奏也没有这么带的
是机场公开的吗,有没有原文或者微博微信什么的
1450们这个角度找的挺好
永远赢
哦?机场也要道歉啦?

连滚带爬的作者都没有隐私权,不然就不会被抓包出轨了,而且两次,而且是同一个女的。
证据不予采纳.
法制日报呢!
这个问题问出来,证明有些人的屁股已经歪到外太空了
什么隐私,满口乱说抹黑别人的隐私。杀人犯强奸犯是不是可以用隐私作为借口组织警察调查?
睁眼说瞎话
你在哽咽什么啦
你在哭什么哭
没 出 息!
当然是自卫,更没有随意侵犯隐私。就不说政治化污蔑在先了。那个视频全程没有露出政治化的脸啊。
深圳机场和深航出来说话,这位郑大爹,到底有没有提前预订到客舱内部的轮椅,如果有,自己出来承担责任,别把锅甩给升降车司机
如果郑大爹没有预订,出来维护自己的员工,升降车司机按规办事,错在哪里?凭什么被郑大爹几次挂在网上喷?
这些年坐飞机坐高铁,看见过无数仗着自己是老人或者带小孩无视规定,对工作人员颐指气使的,现在要多一个残疾人是吧?为什么现在给老人让不让座都会引发争议,以前的老人可是妥妥的弱势群体,那就是因为那些老坏人明明不是爱心座位还逼别人让位,别人不让就动手,中气十足的样子半点都不像需要被让座的人,我看残疾人也是要走这条路
搞清楚,你残不残疾,你老不老,和你这个人坏不坏毫无关系,郑大爹的几条微博,我没看出他对无障碍设施的关心,只看到了他把自己出行不利的怒火发泄向一个个具体的按规定办事的普通员工身上,喷升降车司机,喷安检人员喷托运人员,对这些普通的员工恶意和蔑视跃然纸上,就他是人他需要尊严别人不需要吗?
已经被逼的“破腹证粉”了,你们“罗翔”类的公知洋奴还要怎样
公共场合没有绝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童年滤镜碎完了。
公开批判时候,隐私在哪呢
登机视频不算隐私。别人说你有问题,你难没有自证的权利。
这是提问者的问题记录……

追风小叶案
我一个同事,平时最爱打小报告整人害人,但凡和人聊天却最爱讲旅游净化心灵啦,救助猫狗啦。
郑智化是著名歌星,公众人物,公共场合,没有隐私。
这事如果是普通人还值得分析,郑智化是被狗仔队跟拍偷拍都习惯的人啊!
法制建设这一块
我叫郑智化 特别有文化
残疾连年 天下我最大
喜欢叽叽喳喳
喜欢连滚带爬
喜欢连篇谎话
喜欢小事化大
我叫郑智化 ,有事我就炸
……
你们蛙蛙的脑瓜子看来真的就只有花生仁儿那么大。
这么刁钻的角度也能想到。
我宣布
所有觉得机场公布视频是侵犯隐私的人,都是我的生物学儿女。
所以你们这些人不可以公布自己的亲子关系认定书,不然就和你们说的侵犯隐私相冲突了。
嗯哼。
隐私权的范围主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四个方面。具体而言:
公共区域监控视频可以用于澄清事实,但需满足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的要求。
公开的限制与规范:
他是人,被他侮辱造谣的工作人员就不是人了?
能不能不这么双标狗?
把台巴的丑恶嘴脸公之于众罢了
这时候不提公众有知情权了?
打着保护隐私的旗号剥夺机构和个人澄清事实的权力,简直其心可诛。如果机构和个人没有澄清自己的权力都没有,是不是这些打着保护隐私旗号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郑智化喷机场实际上是狗哨,连滚带爬是没出息的歌词。
只是大陆人不敏感罢了,其实就是在统一大势面前,哪怕是所谓统派也在气急败坏。
机场这件事莫名其妙的发火,这个火气来自于哪里,其实就是统一脚步临近。
这件事其实说明一件事,别想有什么统派,不打掉那点不知道哪来的优越感,以后可不只是这点屁事那么简单。
当监控视频对某些人不利的时候,公开了那就是侵犯隐私、侵犯肖像权
当监控视频对某些人有利的时候,不公开就是隐瞒真相、欲盖弥彰
话说一段公众场合的监控视频,怎么就侵犯隐私了?有些人还声称发布出来要得到郑某的同意,就,很滑稽
这么注重隐私,能不能不要在公众场合出没呀?
公众人物更应该注意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举止吧?
就许某些人单方面小作文,被抹黑的一方还不能自证清白了么?
把视频发出来,大家都有眼睛,都有判断能力,看了之后才能更加合理判断
心虚什么?
如果只允许公众人物夸大其词引发网络舆论狂潮,不允许相关视频被放出来。那你只是在鼓励说谎而已。不管你的发心有多好,最后只会被恶人利用。
就好像有人主张无条件相信女性对于性骚扰的投诉。那么最终只是鼓励杨景媛的出现。
有人说这侵犯了隐私权。
我得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既然希望采用引发公众舆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就相当于自行放弃了相关场景的隐私权利,毕竟你不能一方面要求赛博判官们公开判案,又不允许另一边把证据交到赛博判官们手上。
郑智化这个事情,各打20大板就好。
郑智化夸大其词,引发了网络舆论风暴,当然值得抨击。有人说“连滚带爬”是个形容词,没人会真的认为他连滚带爬。我说这可不一定,美国和日本都出现过残疾人爬着上下飞机的新闻。没有视频的话,你怎么知道这种事情一定没有发生呢?
那些廊桥司机、服务人员也是人,他们就该被这样抨击吗?
郑智化夸大其词,产生了网暴舆论,那自然要承受欺骗网民的后果。
我国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服务确实不够完善,值得改进。这一点也没有错。
所以,各打二十大板是非常合理的。
总而言之,即便发心正确、抨击的现象确实值得改进,他的做事方式会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时,他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这与改进他抨击的方面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不要过份解读!
澄清事实都算不上,只能说是将事发经过完整呈现。
现在的网友还真是奇怪:
一纸通报,不行!是在捏造歪曲事实,有胆子就放监控出来!
现在监控放出来了,还是不行,侵犯了个人隐私!
拜托不要张嘴就来,行吗?
郑智化自己先公开自己的登机过程,(说实话,他要不自己说,深圳机场的工作人员估计都不知道他是哪个?),作为提供服务的机场,肯定要核实相关情况,然后作出回应。
放出监控视频,就是回应的一种。
正常工作程序而己,扯得上这些七七八八的上纲上线?
公布监控,澄清事实,就是侵犯隐私
不公布监控,就是做贼心虚
是吧?
说!你为什么要拿出证据?
说!你为什么不乖乖的认罪?
说!你这种拿证据说话的行为,是谁指使的?
“残疾人登机连滚带爬,狼狈起飞”,
这段标题一共13个字,
你信不信要是没有这段视频,
深圳机场保底有13个人需要为此事受到处分甚至丢掉工作。
所以深圳机场是对的,被造谣了直接还原当时事实即可,
甚至深圳机场的姿态已经放的很低了,事前道歉,放出视频就没有后续,
他要是觉得侵犯隐私?抱歉,那整件事情我们可跟法官有的聊。
可以造谣但不能辟谣?
可以污蔑但不能公开证据(隐私)?
我怎么感觉这种双标的人完全是心理变态呢
如果郑智化直接提起诉讼,并没有将此事公开在互联网上,那么机场公开登机视频我认为是有可能涉嫌侵犯隐私的。
但是郑智化先将事情捅到网络上,并且引起了舆论关注,那么郑智化的登机事件就不再是个人隐私,机场则有义务和责任将事件的全貌公开在网络上,进而保障舆论的知情权。
这算狗屁的隐私。
任何国家,只要还讲点道理,只要当事人对一件在非私密公共场合发生的事,**主动进行公开讨论,**那么就应该从法理上立即取消它被定义为隐私的可能。
相关且必要的视频、影响、数据等背景信息,都不能成为隐私。
换言之,这就是所谓的“光天化日之下”。你都主动拿来说事了,凭什么给它定义成隐私?
你对一件事都上升到公共道德和安全的程度了,别人找你要证据,你来一句隐私?我还是你亲爹呢,你问我要证据我也告诉你隐私。这不就是耍流氓逻辑的吗。
平头百姓之间耍流氓都遭不住,大流量明星跟你耍流氓,你还怎么全身而退?
不要用厕所那种私密场所给我抬杠。之所以厕所怎么都不会装摄像头,已经是社会范围内承认真正的隐私凌驾于一些证据保留的必要性之上了。问题你自定义的隐私,不可以计算在内,你不可以随便自定义个“厕所”把你罩住,尤其是在你形容完这个空间内发生了什么之后。
这个视频被公开,绝对是推动社会正义性的。你用词准不准确,让大家去评判,你还敢不敢在真实视频面前用你的遣词造句,你自己衡量。本来流量大是他可以欺负人的优势,此时瞬间180度逆转成他必须考虑言行的权重。这太重要了。
有些人就喜欢自我代入一些能量更大的大人物,然后去“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那位大人物,在真相面前不能随便用词,是不是很不痛快。进而把什么“自由”的议题都搬进来了,就为了自己能在代入新闻体验爽感的时候,思绪能够毫无阻碍。
然而实际上,真正的自由不是用来干这个的,真正的自由,是指信息自由而透明的流动,然后在公众的自由观点下,在真相面前大家能把一件事评价的更准确,更接近人民意见与社会定义的综合理想化情景。也就是说,越向往自由,越应该把这种视频公开。
除非你不公开讨论,你把它看做隐私一样的事去进行非公开投诉。否则,越是透明越是自由。
把视频公开摆在公众面前,你还有脸坚持自己的“用词”那才仅仅是这件事合理化的第一步。这一步都没迈出去呢。
首先,机场是公共场所,而且涉及到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监控是必要且必须的
并且机场,车站这些地方,都有提示的,非隐私场所,隐私要让位于公共权利
至于公开,和公开部分治安甚至刑事案件的监控同样道理,大家有了解真相的需求
毕竟就算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也有辩护的权力,公权不代表要吃下所有的委屈
所以,正当防卫和随意侵犯隐私都不构成,就是正常操作,公开必要的客观影像证据,没必要过度解读

damn 我就说我有种感觉嘛
侵犯隐私?郑在里面是裸体了还是被殴打侵犯了?
罗永浩有一句对王自如的名言
被包养就不要谈什么独立人格
我稍微改一下
都特么公共场合了,就别谈什么隐私了
公共场合的监控, 和隐私有几把关系?
公共场合什么隐私?你没穿裤子登机吗?
只能说活久见
我记得网上神探狄仁杰、视频断案福尔摩斯、虚空道德仲裁官都是动辄就要求公开视频的啊
动不动就说我不信,除非把视频公开,这现在公开了也不对了啊
你污蔑别人,又不许别人放出证据证明你在污蔑,你想上天吗?
这不是他自己自曝的么???????
其实就是菜,应该先出公告,就说工作人员执行了什么操作如何帮助的郑先生。并没有”连滚带爬“诸如此类的狼狈模样,且对于残疾人的设施会怎么改善巴拉巴拉巴拉。
你看老郑微博给不给你继续上上劲。再看看有没有人说你们公告敷衍,没图没真相。后续再发视频。
打脸得轮圆了打。
视频涉及隐私部位了?没有?
他作为公众人物,长啥样大家都不知道,需要作为隐私保密?也不是?
那么到底侵犯什么隐私了?
他如果是通过机场的意见簿啊,邮箱啊,投诉电话投诉的,那别人公开就是不对。
你都通过公共渠道来往人家头上浇大粪了,还想让人家不能自证清白,这不合理,特别是两会期间,还是台湾省人。
当然郑智化本身就是自带反骨的。当年唱那个大国民都被台湾伪政权抓起来的。不过人家的星星点灯还是比较励志的。
之前还看到评论说“脸都没露,谁知道是不是郑智化”
这会脸都没露又侵犯隐私啦
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侵犯隐私,而是机场底层牛马面为保住饭碗的自我救济。要是没有监控,按照现在华丽转身质疑公布视频是公开羞辱的媒体们的德性,这些基层牛马们下场会很惨,包括那个恪守操作规范的升降机操作员。
有那么一些人,自己无限大,别人无限小,自己可以各种不完美,别人必须完美到没有一丝瑕疵,一群对社会毫无感恩,索取无度,整天想着当教师爷的人,连基本的平等观念都没有,奉行的是赛博种姓制度。
一边在那里共情残疾人,理解残疾人,一边把辛勤劳动的底层牛马往死里整,一群道德表演家。
侵犯了什么隐私?
郑智化如果在公开场所被人袭击,你猜他会要求查看监控录像,还是为了保护歹徒隐私,自认倒霉?
意思就是你可以随便写小作文说别人,但是别人不能拿监控出来辟谣是这个道理吗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宁与秘密进行支配和控制,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郑智化在公共场合的行为,有什么隐私权?
如果你想要的隐私权,是那种你可以胡说八道、胡作非为,公众还不能观察、不能评价,只能被你的意志所左右,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隐私权,这不叫隐私权,这叫至高无上的神权!
机场不是公共场合么,这里的视频也有隐私了?
你周身带着结界呢是吧,走到哪里就把哪里同化成你的隐私了?
这题我会,套公式贼快:你不能只在自己丑态毕露的时候才高喊“侵犯隐私”。
当你自己选择将一个纠纷公开在媒体上的时候,也就是你自己已经认定这是个公开事件了,那么这个事件本身就是公开事件,就不存在所谓的隐私了。当然,如果不是这个事件本身的事情,依旧是隐私。在这里,涉及到的是登机的事情,如果公开的视频只涉及登机,那就不是隐私。
类似的还有当初姚18事件,他自己先在媒体上宣传他的车油耗百公里18,那厂商公开他这百公里18是怎么开出来的,就不是侵犯隐私。但是如果厂商还公开他平时的平均油耗低于百公里18,那就是侵犯隐私。
虚假的侵犯隐私:机场公开公共场所的监控驳斥青蛙造谣诽谤。
真正的侵犯隐私:网络暴民要求公开未成年人自杀现场的监控视频,公开死者的聊天记录来满足自己的猎奇癖好。
机场有权且有必要澄清事实。
——不然整个舆论场就是郑智化一面之词了。
你无凭无据就污蔑我们,还有理了?!
不公开视频:我们有知情权,你们在隐瞒什么
公开视频:你侵犯隐私
可参考救人者道歉事件,某日报在短短一小时之内可是连发两文章**“普法”**的!
**请、注、意!!!**某日报说:
未经同意“公开”肖像,即构成侵权,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深圳机场将视频发到网上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公开”行为。
但是,深圳机场“发布视频”的行为,发生在帮助郑先生上机行为完成之后,是一个独立的、新的民事行为。深圳机场的助人的高尚行为,并不能自动赋予事后处置被助者肖像和隐私的特权。


要知道,高先生人也救了,只不过在其关注者甚少的私人账号发一个视频,都是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
你深圳机场没救人,未经郑先生同意及许可,即擅自在一个关注者极多的官方账号贸然将含有郑先生的视频发出来,就不是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了?!
当然,因为郑智化先生目前未表明是否追责深圳机场的态度,深圳机场是否
基本不会被被判令承担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之外更重的责任。
尚未可知。
奉劝深圳机场,好好聘请一个靠谱一点的律师,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先咨询律师或好好请示某日报相关行为是否合法,不要像此次事件一样,明明已经侵犯肖像权及隐私权而不自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深圳机场谨言慎行、耗子尾汁吧!
都亏蔬菜没有隐私权,要不当初辽宁省政府捐给上海市蔬菜全程冷链运输的监控视频还公布不得了
这个回答下群魔乱舞,没有任何人关心残疾人的权利。
全是在争对错
是体制内的网军也好
还是很多二愣子也好
这已经说明了这块土地几乎没有人味,只讲弱肉强食,纯粹的动物世界。
你不能只在你打工的时候才说自己是牛马
你在漠视身边人的时候其实连猪狗都不如
—————————————————————
很多人的视角先代入工作人员
这又是阶级叙事大于人性本身
先看对方阶级是否与自己一致
再看对方立场是否与自己一致
如果两者发现不一致先维护自身阶级
我不是圣人,我也没站所谓的道德高地
我只是优先考虑人的属性
一个人首先是个人
其次才有所谓阶级
无论他是否是明星,他有没有钱
如果因为一个残疾人,而推动机场甚至更多的场景,比如公交,地铁,网约车等公共服务有更好的服务,不是对每个人,无论你什么阶级都是有益的事吗?
你敢保证你这辈子不受伤?
很多人在工作的时候遭遇了不公平待遇,顶多也就发网上自嘲,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没有互助的基础可言。
连东南亚人都明白的道理,我见过一个中国留学生在东南亚国家做超市理货员被主管大声责备,理由在我们这里属于见怪不怪了,新手多少会有些错误。
但他的同事会小声的用英文跟他说,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和你一起罢工。
这就是我生气的地方,
大家应该同心协力,让更多有资源的机构,比如深圳机场,去做出更好的服务,不是去指责残疾人用词不当,即便他是明星,是台湾人。
也不应该指责机场工作人员,如果工作人员没做好,是不是更多的应该考虑,他的待遇有没有让他的生活幸福,他的休假,他的在工作中是否有受气,有更多的情绪问题。
我相信一个可以给员工带来幸福的公司,很多工作人员也会有更好的同理心去帮助别人。
这才是社会主义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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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认真思考,身份叙事是否应该大于阶级叙事,人本身重要,还是阶级属性重要。
我是觉得既然内陆这么没人性,苛待残疾人,那郑智化先生就别来了,况且公知二狗子都说台湾人幸福指数高生活福利待遇好,何必来内陆受这罪呢?这不是打自己还有公知们的脸吗?
公布视频公布视频公布视频,群众要有知情权!
你算什么
你说你
呢
奇怪,公共场所的登机口,正常的监视器,完全中立机械化的记录到的客观事实。怎么就隐私了?
他是站着是隐私,还是坐着是隐私?脸是隐私还是衣服是隐私啊?
不会是“有4个人在他旁边协助登机、安安稳稳的扶他上了飞机、整个过程连一般意义上的狼狈都未必算得上”这件事是隐私吧?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带着伪善的面具
抬头的一片天,
是监控的一片天,宝安机场的摄像头我居然没看见 。
台阶它并不高,差的也不太远,我心其实比天高,被你们全发现。
学会骗人的谎言,追逐名利的我,回家写个小作文哭诉自己的脆弱。
看着那官方的道歉,我决定不再追究,本来应该从从容容,现在却连滚带爬。
星星点灯,真的是对不起,没有大抬八轿,抬着你上飞机,星星点灯,照亮事实真相,他说风雨中,这点谎算什么
非常讨厌郑智化,这件事情让我
不是,按你们那意思,放出来的视频证明郑智化是在无理取闹?
4-5个人围在那,随便哪个年轻小伙站出来把郑智化背上那道坎,多大个事?
就那干看着,就一个人伸手扶了一下,这就是郑智化享受的特权和优质服务?
欧美可以加关税,但是中国不能,欧美可以出口管制,但是中国不能,欧美可以贸易保护,但是中国不能,他可以造谣,但是你不能辟谣,“那能一样吗?”,果然一窝出不了两个品种。
看了标题,吓得我回去重看三遍视频,确认郑智化没有在公共场合暴露某些尺寸
不是说不敢公开监控视频肯定心里有鬼吗
哦原来是不想公开对自己不利的监控视频啊

深圳机场的行为,堪称官本位的经典,以为旅客服务为宗旨的机构,被披露存在不足之后, 不以为耻, 居然还公开视频自证, 实在是无知与傲慢。
问题关键,对于WCHC 和WCHS 之类的旅客, 机场航司该如何协助, 如何减少旅客的困扰, 沟通是否顺畅, 培训是否到位, 机场难道不应该先自查, 如今急着公布视频来自证清白,凸显了其领导层的无知和傲慢。公布相关细节调查内容, 发现问题,做出整改,这才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态度。
一个公众人物,公开谴责深圳机场。
公开一个公共场所的视频,扯什么隐私?
之前所有的公共事件,大家一致的口径都是:放视频,放视频。
为什么呢?
因为现场视频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就像《春秋》一样,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描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双方的对错,自有人会一帧一帧的看,人民群众自有朴素的价值观来评判。
那这次放出视频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对深圳机场不满意,甚至开始上升到个人隐私权的高度了?
无非就是视频和郑先生之前的小作文不符,产生了反噬。
公共场所
重点高安全级别公共场所
监控就是做这个用途的
这么注重隐私
以后就少歪曲事实,血口喷人
你可以用不带任何证据的纯文字公开指控他人,严重损害影响他人的名誉,同时还不允许你的指控对象出具证据材料公开自证清白,有这个道理吗?
如果你选择采用公开指控的方式,那就意味着你默认了与该指控相关的所有事实以及佐证这些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都是可以公之于众的
时间线难道不是郑智化控诉在先,机场公开视频在后吗?
就是说只要郑智化说六子吃了两碗粉,六子剖腹自证都不行?
其实在有些人眼里,真相是最不重要的,能让他们找到攻击角度才是重要的。
一、这属于正当防卫?
这不叫正当防卫,也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事后澄清事实,自助行为都算不上!
正当防卫,是指本人、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有严格要求:
一是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
二是侵权行为正在发生,不能是事后防卫,或者事前防卫。
三是具有现实紧迫性,无法通过报警来维护自身权利。
四是防卫措施适当,没超过必要限度。
从郑智化深圳机场登机事件看,只符合第四条,即防卫措施的适当性。其他三条都不符合。一是不符合人身财产权利受损害的情形。机场是名誉权受损,不属于人身财产权利。二是不属于侵权行为发生时采取的措施,而是事后澄清行为。三是无现实紧迫性。
自助行为,是侵权行为发生后,无法及时通过报警获得救助或者救助成本过大,自己采取的措施。比如,自身财物被偷盗,追小偷的行为。这是无法通过报警来处理该事,自己追小偷,就是自助行为。
二、公开视频侵犯隐私?
郑智化怒斥深圳机场服务没有“人性”,其“连滚带爬”登机,已经形成全民性舆论。深圳机场已经处于风口浪尖,有必要公开视频,澄清误解。
公开视频的行为,比书面澄清还有效果。如果机场只是出一个书面说明,那显然无法达到目的,反而引发更多网民指责和谩骂。
深圳机场擅自公开视频,侵犯了郑智化的隐私了吗?并没有!
这里涉及一个手段适当的问题。全民指责机场方,机场有权利辩解或者自证清白。
在侵犯郑智化个人隐私和机场名誉之间,有一个手段适当原则,或者利益平衡原则。这个利益平衡原则就是,当名誉受损严重,不得出来走两步时,个人隐私有必要作出让步,否则现在全民还在谩骂机场。
从手段看,机场仅仅是公布视频,没有作过多解释,一切尽在不言中!
因此,郑智化的个人隐私,必须向深圳机场名誉让步!故,不存在侵犯其隐私之说法。

三、郑智化怒骂机场真实意思是什么?
从现有资料看,登机口有20公分落差,其作为残疾人,轮椅无法顺利通行。故其才“怒骂”机场服务“没人性”,其“连滚带爬”登机。视频证明,是机组人员将其抬进登机口,服务态度如其道歉中说的小哥服务“非常好”。

从字面意思看,你遣词用句是有问题的。机场设施缺陷,与机组人员服务是两个不同概念。
再从其后微博看,其真是意思应该是设施缺陷,登机不便利,未考虑到残疾人群或者特殊人群的需要。但其词不达意,将设施缺陷的问题转移到机组人员身上,明显不当!是应有必要作出道歉!

四、对双方的经验教训
从本次事件看,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经验教训。
首先是郑智化名人效应非常明显。个人更应该注意措辞,也就是遣词造句,不要文不对题,不要意气用事。考虑清楚了再说,否则覆水难收。从全民指责机场转移到指责郑智化个人,就是口无遮拦的结果。郑智化应该吸取深刻教育!
其次是机场,应该优化登机门槛设置,充分考虑残疾人群需要,提供相应的便利。同时也说明,为维护自身权益,有必要反击和澄清事实。而不是单纯道歉,一了了之。这样只会助他人威风,他人也更会嚣张!
嗯……意思是?
你怎么能自证清白呢?
是这样吗?
要不是公布了监控,估计小作文还会继续发酵,郑某人还会继续撒泼。
好了,现在监控出来了,你又坐不住了?只允许你郑某人发视频怨天尤人,机场就不能回应了?这还是货真价实的录像呢,不比你小作文真实?
侵犯隐私权?一段保存完整的监控录像,能够解释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难道不能公布?
曹云金当初参加吐槽大会说过:
你不提供证据吧,他们说你没证据。
你公布了证据吧,他们又说你有心机。
而且,题主,郑智化和深圳机场谁是强势方还真不好说。
题主的生态位,在大陆好多年前的动画片里有,那个动画片叫《抬驴》,题主就是里面没事儿找杠抬的围观者。
这叫侵犯隐私?郑智化演唱会拍照片的也都侵犯隐私咯?
有些人脑子有病,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开始强调隐私权了。
如果下次你被强奸,强奸犯说你不能公布视频,公布视频就是侵犯他隐私权。
本来就是各种服务都是有成本的,我感觉深圳的机务人员做的已经很好了。
我有一计,可让深圳机场灰头土脸:郑智化马上飞美国,然后宣布:哎,我自我认同为女性,然后妇联就可以出马了:
《法治日报》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如何避免见义勇为导致的侵权责任?
见义勇为都顶不住,何况是你一个小小机场呢?
唉,其实即使有这几件事,我个人对郑智化其实也没多大意见,着急上火口不择言乃是人之常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倒是你们这些真假粉丝,哪里有一点粉丝应有的眼色?这是看出殡不嫌殡大的搞法啊亲。
这段视频没有包含个人敏感信息,仅限于争议情形,是郑智化在先选择了引导网上舆论,所以机场方必然只能在网上发布视频来达到相同的信息扩散范围,没有超出合理限度。你不能只在自己赢的时候喜欢网上舆论。
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公众人物在网上引导舆论,他们处于普通人没有的优势地位,但目的在于让普通人去冲锋陷阵。这件事里机场方也没有定义什么,只是放出了现场录像,网友的风向变了说明大多数网友结合双方证据更倾向于郑智化言过其实。维护郑智化的网友,再说什么这片土地不文明、网友自己没尊严看不得他人有尊严也没用,因为是郑智化自己选择了这片土地的app发言、选择了要求这群“没尊严”的网友来审判,那就接受结果
还在为一个忘恩负义满嘴谎言的家伙强行洗地?还想把黑锅扣在别人头?你越洗,他就越是神憎鬼厌!懂?!
你不能在网暴别人遭到舆论反噬之后才想起来侵犯隐私。
可以断言,这个所谓明星已经彻底塌房,没得挽救了。以后,无论谁邀请他商演,都得考虑考虑负面影响。
郑智化要是私下找机场投诉,机场把视频放网上,那这个是侵犯隐私。
现在是他首先在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开投诉,机场才发视频放出来。
舆论事件,任何人都有公布一手证据的责任
利用影响力发泄个人情绪,就是消耗社会正义感,久而久之就回到丛林法则,原子人最喜欢的个人主义自由社会
这叫自证清白呀!这就好像你开家便利店正对的柜台有一个摄像头 某1日一顾客到你店里消费事后他报警说你找错了钱黑了他多少多少块? 请问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应该拿出摄像头里的视频文件,自证清白??这算不算侵犯客户隐私了呢?
一会要求这个公开监控,一会又说公开监控侵犯隐私。
你都说是公共场所了,那有什么不能公开的。
公共场所哪来的隐私?
而且,它也没露脸啊,光漏屁股了。
机场错就错在先道了歉,然后才放视频。
如果是先说郑撒谎,那就会有人强烈要求机场放视频。
机场这时应该以可能侵犯隐私为由百般推托,就是不放。
等网上喷子悉数下场,这才不得不放出视频,然后再就除“连滚带爬”之外给郑先生带来的不便进行道歉。
首先从当事人隐私的角度来说, 就不应该公布.
其次放出的视频经过了加速, 虽然保留了时间戳, 但是你就想正常人一步就能过的阶梯, 放别的国家工作人员搞个板子, 最多不过半分钟, 而监控里接近一分钟的视频实际上经过了三分钟, 你就想一个残疾人维持这个姿势得多费劲.
就更不用说有人硬要说他是被工作人员爆上去的, 这种人一点运动常识都没有, 后面「抱」着他的哪位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下肢发力(或者说类似马步), 如果下肢发力都没有, 上肢是不可能发力的, 因为根本不稳, 而且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就想问一句,郑智化两条腿被切跟我们老百姓有关系吗?我们欠他什么吗?
他没腿,可以自己掏钱购买相应设施。但我们老百姓不欠他的,任何人都不能拿属于老百姓的国家财政资金去给郑智化这样的极少数人挥霍!
郑智化要搞清楚,你有没有腿,跟我们没一毛钱的关系!又不是我们把你的腿切掉的。谁把你的腿弄没了你找谁去!
谢邀。
从媒体人的视角说一下。
首先,隐私权要让位于公共事件。换句话说,处在公共场合的人们隐私权本就不完整。
举个例子。女子婚内出轨,和情夫生了个孩子。媒体报道时当事人名字一般用化名,照片打码。但是女子伙同情夫杀了原配,那我们可就要上奸夫淫妇的真名和大头照了。当然孩子照片仍然不会发。
其次,作为公众人物,郑智化的隐私权也不完整。他的公共言论和公共行为不一致时,公共舆论可以无视他涉及公共方面的隐私。
举个例子,这件事中公开他上飞机的视频不涉及隐私权,但你不能公开他家庭地址。
如果他在家中阳台上朝楼下扔垃圾,你就可以公开了。
允许个人以肖像权为由阻止新闻报道,会严重损害新闻自由和社会的运作。甚至造成道德滑坡(某女举报救人者侵犯肖像权)。本质还是肖像权的滥用。
客观的新闻报道,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侵犯隐私权(肖像权)。按你的逻辑,之前拍到的国企领导和小三牵手约会的照片,就不应该作为证据,违法方式所得的证据应该直接被排除。
个人认为,人在公共场所下在公众视线内的行为不算隐私。
显然正当防卫,如果这都不允许公布证据的话,诬告不得满天飞啊。
你说国内机场残疾人友善程度不够我觉得你可以说,但他的表述显然是有诬告成分的。
不公布你说是心虚!
公布了你说是侵犯隐私!
要是我我就不会这么做。
首先我会公开发个声明,最低10日起步。
早上发声明,晚上发最新动态。
大致如下:鉴于此次事件造成的舆论,我司决议公开当时现场视频,以供社会监督和改进工作。鉴于尊重和隐私,我司现征集相关人员的意见以便公开视频。
晚上就更新:目前相关人员未回复,或者拒绝,或者同意。
最低十日起步,直到明确表态。
如果拒绝呢,发当时视频。为啥,因为相关人员也包括当时的工作人员。少数服从多数。
如果不回复呢,发当时视频。为啥,因为少服多,其次不回复就是默许啊。
如果同意就更简单,直接发。
好了问题完美解决。
你的意思是诬陷造谣是合法的,但是辟谣是违法的?
从:司法人员问对方“被打为什么要还手”开始
到:《法治日报》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
再到: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正当自卫还是随意侵犯隐私?
一场移风易俗,推翻旧有道德规范,重塑荒唐怪诞的道德价值观的“革命”已经悄然展开
受到攻击压榨,自当还击反抗,这种跟本能一样的风俗,今日居然要拿上台面挫骨扬灰
真是可笑至极
等“侵犯隐私派”都同样遭遇攻击的时候,希望这帮家伙能理性地全盘接受伤害
我看一个观点,支持放开的人群,这次支持郑智化了。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当郑智化这个带着这么多buff的人
在深圳机场都是这样的时候
普通人残疾人的生存环境会怎么样?
南山必胜客的传说还在继续
我恍惚记得不久前的罗帅宇、天价耳环等公共事件的时候不是高喊为什么不公布视频,是不是不相信民信力?是我的错觉吗?
郑智化作为一个有一定知名度的歌手,本就属公众人物。他在社交媒体上发贴对机场相关服务工作提出质疑和批评,在行使个人权益的同时,又引发了相关公众事件。在这种情况下,郑智化对他人以及社会公众基于公众事件的讨论而使用含有其肖像及登机影像的视频,要承担较普通人更重的容忍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进一步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而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合理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郑智化使用“连滚带爬”等措辞,在社交媒体上发贴对机场相关服务工作提出质疑和批评后,对郑智化登机过程,以及机场相关服务人员是否有失职、是否冷血、是否提供应有的帮助,已经有相当多的社会公众予以关注,并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评论。在这种已经形成公众舆情的情况下,涉事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个人认为,郑智化应予容忍机场公开其登机视频,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视频未构成侵犯隐私权或者肖像权。
注意一点,“公共场所”不存在隐私权,你在公共场所所做的一切事情都默认是同意他人知晓的。至于什么地方属于公共场所可以问问戒烟区的那帮人,你们应该是生态位重合的。
说一千道一万,如果没有视频,是不是就由着人家说“连滚带爬”了?
现在发现其实是四位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的帮助他上飞机,结果就开始骂为啥要公开视频了?
还能再恶心点嘛?
视频全程都是背面,哪怕给个正脸都不知道是谁,何况后背。
先问问
深圳机场敢说这个视频是他们“自己”公开的吗?
如果机场自己都不敢说,就说明公开视频本身就是见不得人的。
你不能在真相暴露的时候才说人家侵犯你的隐私。
我国民法典确实规定了肖像权,但是同时也规定了肖像权的例外情况。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很多网友大喊侵犯肖像权,殊不知人家本身就存在例外情况。
一开始深圳机场确实放出来视频,但是很快又删除了,就是为了照顾郑智化先生的心情,结果该先生因为舆论反噬,一而再再而三的污蔑我国机场对于残疾人的服务态度。
这话不说传到台湾,在国际上也是个污点,让外国友人怎么看待深圳机场以及中国?
我们尊重郑智化先生,但是他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在社交媒体污蔑机场形象,就应该会想到机场有一天会反击的,放到最后面再反击,就是照顾郑智化先生作为残疾人的心情。
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深知自己的话语有多大的影响力,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那深圳机场是不是可以反告他侵犯深圳机场的名誉权,毕竟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力?
如此大规模的抹黑我国的社会形象,郑智化先生是不是该负起责任?
这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侵犯肖像权,是人家深圳机场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深圳机场承受这次无妄之灾,却只能默默承受,不能自证,甚至不能反击?以前我们是弱国,只能承受攻击,现在国力上升了受到污蔑还要考虑是不是侵犯你隐私了?
那今天一个叫做郑智化的台湾艺人可以堂而皇之的攻击深圳机场说藐视残疾人,那明天是不是一些李智化、王智化也可以攻击中国城市别的地方了?
郑智化先生明明知道自己就是有公众影响力,在台湾不受到约束,在大陆就可以利用影响力为所欲为了?
不好意思,我们是法制社会,容不得你乱来。
你不能在视频不利于你的时候开始谈什么隐私不能放视频



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不妥,但这已经是一个公共事件了,可以公开,而且作为另一方的郑智化也没有对公开视频表示异议
第二派是哪些玩意,你拿出来我们瞅瞅
一个原本应该促进某种社会事务优化的事件,经过网络的催化,最终变成了各种毫无意义的争论。
原本机场和航空公司应该在这个事件下服务残疾人的合作机制,而郑智化应该为他说错的部分和情绪化表达的部分道歉。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次实践将是积极性的。
但现在,残疾人乘坐飞机的困境不再有关注度,机场和航空公司不会对此有任何优化,然后所有的热度都用来讨论这种屁用没有的问题。
公共场合的视频,侵犯什么隐私了?法盲不可怕,最怕的是法盲还往往特别喜欢用他自己都完全没法理解的法律概念来叙述事情。但凡你对侵犯隐私和自卫有点基本的概念,这个问题都不会存在。
这就是当代互联网,所有的事情被摊开在网民面前,然后被各种无聊又无意义的热点分散了关注度,最后坏事发生了,而应该优化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事情都被娱乐化,所有的人最后得到的只有短视频的三两分钟。然后等待下一次的社会热点,循环往复。
真是好问题

连救人都不能免除发视频的侵权责任,那抬人上飞机能比救人重要吗
深圳机场的官老爷要是觉得自己有理可以走法律程序,深圳机场官老爷觉得自己不合法了吗开始违法手段公开视频?

深圳机场敢说自己符合民航规定?
中国民航现行技术标准
高度差规范
中国民航局2024年发布的《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安全靠机技术要求》明确提出:必须配置可控运动机构,确保接机平台和护栏能独立、精准地与飞机舱门定位对接。

深圳机场还是中国的深圳机场吗?不断违法犯罪?
我就想问问侵犯你啥隐私了?大庭广众公共场合的录像还有问题了?
恶人先告状,然后还不能让人澄清?有这道理?
隐私权保护已经成为上位者互相自保的恶法,应该取消。
郑智化人品道德非常低劣,表现在他的双标:他可以在媒体平台上不顾及机场的隐私,而机场自辩的时候却不能拿出真相,因为这侵犯了他的隐私。是郑智化就是这样的人,还是台湾人基本都这样?\
郑智化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指责机场不能公开视频,那就是郑智化自己也没把事情放在公共平台上。不管郑智化是投诉机场,是起诉机场,还是和机场协商。只要他不公开,机场也就不能公开。
公众人物郑智化,在公开平台微博,公开表明了自己在公共场合遇到的事儿~涉及“隐私”的地方在哪里?你不知道他是残疾人?你不知道他拄拐杖坐轮椅?
这事情是郑智化自己先爆料的,如果打码了,你又会说视频里的无法核实是不是郑智化本人。这么一来,和不公开视频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先回答一个问题:“机场到底应不应该公开视频自证清白?机场工作人员是不是人?机场工作人员有没有人权?”
你不能单方面的输出而不让人家自证,那是双标。
从视频上看,机场做的确实不够好,服务人员很明显没经过相关的培训,动作,方式都不算合格。
但同样没有不尊重,放任其自己行动,最多你可以批评机场不专业,可也就仅此而已了。
很奇怪的逻辑,我只知道一个道理
当你拿出舆论这把双刃剑想要杀人的时候,
就应该清楚,这把剑能砍别人,也能砍你,
怎么翻来覆去的问?
话术么也就那么几个,承认现在台湾不行了这么难么?
大陆也有夹着尾巴做人的时代,也没有天天对别人指指点点
现在攻守异形了,好好夹着不行吗?也不能说夹着,平等沟通而已。当然如果不会平等沟通,我建议还是夹着

我觉得这些明星他们所谴责的事情,一定要有视频出来让大众评价,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他们所说的事情,是要很长时间被大众当做典型去做辩论或教育的凭证的
可有的明星完全没有这个概念,他们仗着知名度做出一些和他们所说完全不一样的事情,金星那次要没有视频,那当地政府就得背一个无差别封杀他的罪名了,有些明星真的能睁着眼说瞎话
那你去打官司,就说航司侵犯你肖像权了嘛。
人既然发了,就做好了准备,你既然觉得有问题,也可以做好准备。
航司反正一开始都道歉了,再赔偿道歉一波也没什么。
比起这个问题,我更好奇的是这个另外一个问题:
这两个问题的提问者,是同一个人吗?
做错事的明明是郑智化,为什么指责深圳机场?是不是好人就应该被枪指着?
郑智化的行为有两个可能性:
1,他是容易情绪化的人,当时上头了。谁都有情绪失控的时候,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不要觉得抹不开面子,客客气气道个歉,这事就算过了。
2,他有很强的阶级性,是个欺软怕硬的人。通俗说就是,别人对他恶语相向,他就低声下气,别人对他客客气气,他又觉得自己有特权。
至于郑智化搞这一出,到底是那种情况,或者两种情况都有,只有他自己知道。
台湾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个环境长大的人,普遍有浓烈的阶级意识,一边习惯被自己有权势有钱的人欺压,一边又欺压没自己有权势有钱的人。偏偏我们是全世界最没有阶级意识到国家,我们自然很难理解这种心态。
在台湾人看来,郑智化的行为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我们看来,这是公众人物对普通劳动者的舆论霸凌。
如果郑智化只是普通人,对他的影响非常有限,但他是公众人物,这种舆情发酵,足以毁掉他的事业,这也是他后面火速道歉的原因。大部分台湾人普遍意识不到这事的严重性,但郑智化对大陆非常了解,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舆论是好东西,可以让一个人出名出圈,但是:
君以此兴,必以此亡。
公众人物遇到事,尽量心情平和的用普通手段去解决,千万千万不用滥用自己舆论影响力,否则后果很难估计,一旦失控,谁也不知道后果是什么。
笑死,我污蔑你可以,但你不准自证清白
坏人的隐私权大于公众和相关组织的知情权,坏人的人权在法律上怎么就高于普通人和受害者了呢,只有一个解释,主动侵害者要不有权要不有钱,法律体系偏向他们。
很多赛博善人很搞笑啊。
国内大众怎么不就不尊重弱势群体了?
公共交通上面,座儿让了,行李帮拿了,上下还帮忙扶。
满大街都是好人多。
怎么到这些人嘴里就成了文明洼地了?
凭什么就让你们来回的骂?
四个月前,上海西郊公园选择不公布视频。
结果你们说,没视频,没法证明那家人堵路。
现在深圳机场公开视频了,
又成了侵犯隐私。
合着不符合互联网赛博大善人赛博亡国立场的,都不对呗。
再说一个事,反华反陆YouTuber两年前在伦敦国王十字车站,要把和中国人跳舞的视频传网上被制止的事,那时候你们可都指责,不存在隐私权的呢。。。
怎么同一个人,却两种标准呢。
说个难听话,就郑这番操作,但凡在任何一个西方法制国家,机场和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告他诽谤,侮辱他人,那都算普法不到位。。。
很多人狂吹西方怎么怎么样,但是那真的不是一出国就变得龙应台化了嘛。
隐私:指不愿意公开的信息。
机场:公开场合。
你在机场登机口一个公共场合干了什么,这玩意儿算鸡巴隐私。
我胡说八道可以,你拿出证据就是侵犯隐私!
郑智化是公众人物,而且在公共场所的公开活动,本来就不涉及隐私。起码不能以隐私过度解读。
否则娱乐圈的新闻9成都不能上架
真是抽象
说个题外话吧。
举两个例子,比如某乎经典辨经解释先有国后有家的时候忽视国对力量的凝聚和对秩序保障的意义,只解读字面意思。
比如造谣抹黑袁老的时候很多都是打着你们把他夸的太过分了,我只不过看不过去强制把自己摆在受害者位置。
倒是在郑这次事件中不少见到别纠结于连滚带爬字面意思,不方便怎么不能用连滚带爬字词等云云。
没别的意思,就是有点意思,所以写一下意思意思。
郑智化可以对自己的事向天下人讲,让天下人来审判,那凭什么机场不能把视频拿出来让天下人看?莫名其妙,还侵犯隐私,都放网上了购机吧隐私啊
机场方态度很明确:道歉是服务业的程序性工作,但骨子里对郑智化的投诉是不服的,所以放视频出来,意图证明自己做了服务,是因为涉及安全问题才引发郑的不满。
显然机场方是研读过视频,认为自己毫无责任,才会公开出来。试想一下,如果视频证据里有机场觉得自己确有责任的图像,大家是否还会看到呢?好,现在焦点变成了郑智化指责的不愿意提升几公分是不实、过分的要求,于是被几个回答带起节奏,倒成了郑智化胡搅蛮缠了。
但是事实上这视频只解决了存在和客舱台阶落差的合理性问题,并不解决因此导致的郑本人进入客舱仍然极其困难的问题。郑只是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提出的诉求,他不是专业人士,无法从航空安全角度评价其合理性并提出专业意见。但机场方就不是专业的吗?既然认识到高差无法避免,进一步无障碍化的处理是不是其职责所在呢?
然而种种行为表明,机场方面不认为郑的诉求是合理的,自己提供了服务,帮助他进入了客舱,尽管过程磕磕绊绊,但任务还是完成了。但你居然还指责我服务不到位,态度消极,还说是连滚带爬,别人为什么不提出?就因为你是台胞、知名歌手?机场是不可能直白表达自己的想法的,但可以通过舆论引导,让其他人帮自己来讲。
但需要知道的是,服务的提供,不仅仅是通过结果来衡量,一样需要注重过程。而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由于其非竞争的性质,并不会有这种概念。总认为一切与结果无关的服务要求,均是不合理的。深圳机场的视频,同样也体现了屁股决定脑袋的惯性思维。
在容忍一方为了正当权益夸大其词的行为同时,就不能给另一方澄清事实的权利了?
拳师心态要不得。
这不就是妥妥的急吧 双标吗?
郑智化有喷的权利,机场没有辩解的权力?有还是没有?
有,机场是不是得提供证据,不能空口无凭的辩?
没有?你们的民主自由呢?
这个想法真是和台独思维如出一辙
只准台蛙呱呱乱叫;不许大陆飞机大炮?
郑智化随意诬陷机场工作人员,那这是种什么行为?
神TM隐私。
机场是公共场所,登机也非私密行为,郑智化也没有在登机的时候暴露私密部位,郑智化自己也先于机场说了他登机的事实。
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不是隐私。
面对我的污蔑添油加醋,你!竟敢反抗!哇呀呀呀呀呀呀!食我第不知道第几权辣!
你能造谣,我为啥不能辟谣?你自己拉的屎,自己吃回去!公众人物,既然要享受自己名誉带来的便利,就要忍受反噬的代价!
公共位置的监控为啥涉及隐私权?你需要隐私回自己家隐私呗
国人脑子想破了也没想到过还能有这个角度来黑的。
客观上对于事实的澄清,并非侵犯隐私。
1450还真的有优点的。
那么弱智,但是又那么勤快。
郑智化夸大事实,谩骂工作人员属于情绪激动还是恶意诽谤?
郑智化当然可以告机场公开他登机的视频,机场也可以告他公开造谣,机场开升降机的师傅还可以告郑智化对他个人名誉损害——所以要告大家一起告。
公开场合,哪来的隐私?
一:公众更需要关注残疾人的福利
二:郑智化确实用词不当
三:深圳机场受到公众环境攻击后,需要自证清白!
监控就是用来在别人污蔑你的时候拿出来澄清事实真相的,这时候不用留到什么时候?
为什么视频不是由深圳机场公布而是由一家认证为民营珠宝公司的账号公布?这家民营珠宝公司和深圳机场这个国有企业存在着什么关系?

对残疾人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啥?无条件的适配残疾人?
我们面对婴幼儿、小孩、老人、男人、女人时是不是有不同的忍受阈值?
理解差异,而不是因为差异无条件去削足适履。
这几十年的被洗脑的文明标准,再看看现在各种沦落的嗑药大国、反工业化大国,确定曾经洗脑文明标准的这些国家,真懂文明标准?
很多东西将来如果是科技的提升让各种残疾或者有各种病的人如正常人一般生活还好。
看看尊老爱幼被特权化异化后,现在老人不敢扶,小孩恶性暴力不敢管,看看因照顾女性的社会认知,特权化后的女权独裁,种种利用本来善良的认知而故意作恶,最终换来社会群体为了自保而不再维护和支持道德和法律。
发生事件官方不公布视频大骂要知情权;
发生事件官方公布视频大骂要隐私权;
发生事件有人公布视频后视频当事人因为个人隐私要求发布者删视频但无果因此举报视频大骂不感恩。
知乎实在是太好玩辣!
WeGame的时候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老百姓要调查一个事件,肯定需要把涉事各方的详细情况公布出来才能让所有人信服,但是涉事的人觉得很多都是自己的隐私不应该公布。所以有一些人攻击WeGame侵犯隐私。
这是一个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矛盾,WeGame时期是只要知情权,不要隐私权。
敏珠委托一个调查组,在调查组内公开情况可能是一个比较容易被各方接受的方案。
现在的公关手段进化得越来越阴狠下作无底线了。
以后在网上大家只能看到水军相互pk了。



深圳机场公开他登机视频后
众口一词改口,开始批判“国内残疾人设施不足。”
为什么要故意避开,根本不存在连滚带爬呢?
比如题主,为啥要去扯隐私,而不谈,根本没有连滚带爬呢?
不理亏,会转移话题吗?
判断这种问题谁理亏容易得很
看谁转移话题就得了。
一开始是用“连滚带爬”抨击深圳机场对他服务差,不礼貌,甚至暗示虐待(如果我没有阅读理解错的化)
结果等深圳机场登机视频一公布,就转移到中国残疾人服务设施差,侵犯隐私权…………
谁理亏一目了然呀!不理亏,会转移话题吗?
如果没有视频,
郑这么大影响力,
当时的机组人员百分百要被处分来平息舆论了,
你们这些洗地的1450能不能专业点?
抬//洗d的话术能不能严密点?
搞这种我弱我有理,胡咧咧也应该的的春O言论,
是不是有点太敷衍了事了?
d锅发你们薪水,
你们就这样糊弄过去?!
拔格牙璐璐儿!(弹舌!)
建议扣工资!踩缝纫机的刑期加倍!

你为什么不认为这是在帮助郑智化证实现场情况呢?
公共场所你讲隐私?你自己把衣服脱了,还不让别人看了呗?
直接起诉吧,在法庭见,双方来一轮:造谣和隐私
你是啥脑子,能问出这么奇葩的问题,不公开视频,全靠嘴说,你信么?
台湾机场在残疾人这块怎么做的,有没有了解的说说
如果这个视频发晚了,信不信几个服务员都被开盒,没准花圈都送到家里了。
讨论这些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当然是事实,那么这个事实是郑智化口中的描述还是视频中的画面。
和残疾人没有一毛钱关系,本质是对最近的台海态度哈气了
这些问题要组合着看,一套一套的。
最恶心的是还有一批为他洗的
打着为弱势群体发声的名义
实则既双标,又巨婴
这不就是蛙省水军的一贯做派吗?我可以各种夸张的污蔑,你不能反驳,更不能拿证据出来自证,必须跪着求我原谅!
不是哥们儿,谁说这是郑智化了?连正脸都没有在这儿无中生有呢?是个坐轮椅的都叫郑智化啊?
见义勇为都不是侵犯隐私权的理由,
机场只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
凭什么就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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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下下嘛!
碰瓷无责?诬告无责?仙人跳合法?
你看看郭利和施恩邪势力的官司嘛!
https://zhuanlan.zhihu.com/p/1965092667764483157
很多新新人类可能不知道,过去的人民教师在学校也是权势熏天,可以任意殴打折磨学生取乐的,是暴力机器的有机组成成份
“20年后扇老师耳光"案判了!一年半 | 被告父…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
这叫自证清白,你要是害怕这个,建议去反思自己为什么要造谣。
当郑把事情发在网上的时候,这件事就不再是私人事件了
青鸟和黑熊别怂啊,记住别投降
如果是郑智化向有关部门投诉,然后被机场公开视频,我觉得这就有点侵犯隐私了,但既然郑智化已经选择了通过媒体解决问题,我觉得公开视频也没啥问题。
公开公众场合的监控视频,为什么叫随意侵犯隐私?
确实这个机场服务有缺失,要考虑到有轮椅登机的情况(其实年纪大体力弱弱的人随身箱子也需要 ),应该要有个坡道板,但服务小哥没问题,服务还是很细心周到的。郑智化尽管有点狼狈,但不至于到连滚带爬。
至于为什么要有这个高度差,因为机舱门是向外开的,如果登机前先对平了,随着人员和货物增加飞机下沉,机舱门下沿会碰到登机桥面造成损坏。
郑智化公开机场登机视频:正当自卫还是随意侵犯隐私?
我把你妈强奸了,还录像发给你看,对外宣称是你妈强奸了我,大家都指责你妈老色鬼。
你不准用录像反驳、起诉,否则就是侵犯我的隐私权。
什么狗屁玩意儿。你不同意我的做法,但是坚决捍卫我强奸你妈的隐私权?
机场候机、登机场所这类典型公共场所的监控内容不包含个人敏感内容的话,不应当被认定为隐私内容,且当事人郑已经通过文字表述将“监控内容”发布到互联网,可见这部分内容已不再具备一般意义上的隐私性。
已公开的监控内容为常规的登机、候机内容,并不存在“连滚带爬”之类的让当事人难堪的画面。可见,这一公开行为并不对当事人郑构成侵权。
郑先生脑子跟腿一般瘸,考虑到他的出身,也不足为奇,奇怪的是某一群体拿着【隐私权】大喊不公,这行为就颇为怪异了,难道这群也跟郑先生一样脑子瘸了?还是说这帮东西跟郑先生其实一个地方出来的?
造谣传谣的时候理直气壮,被打脸的时候就想起法律了?
这个不是防卫或者侵犯,是为了证明“连滚带爬”的真相。
别人要说谎污蔑,总不能连自证都不行?
伪证是很严重的罪,
没帮助残疾人只能说是道德有问题。
但是,谁管呢?

这张著名的照片,
被你们反复引用,
请问你们是不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是不是应该给当事人赔偿?

机场每天那么多名人政要出行,怎么就不公开人家登机视频呢?是没流量吗?
还不是郑智化造谣诽谤在先,利用自己残疾人和公众人物身份挑起舆论。现在机场放出视频让公众判断有没有“连滚带爬”,是谁“没有人性”。你们现在又找角度洗这样侵犯隐私?
机场把郑智化台胞证发网上了?公布他行程了?还是发他裸照了?公布他病例了还是公告他血型了?还是扯他假发了?那个后脑勺有啥隐私?
郑智化腿残疾,机场已经派两个工作人员把他扛上去了,把问题解决了。他还要求,不仅要解决问题,还要让他舒服让他爽,让他心理满足、自尊心满足。。。。
那都是社会主义接班人,不能厚此薄彼啊。机场建了盲道,那么火车站、汽车站也要建。。。深圳建了盲道,那么西藏、青海、东三省也要建啊。。。
既然腿部残疾的人被照顾了,那么其他少数群体也不能鄙视啊。。。全国所有城市所有街道,都建封闭隐私小房子,方便同性恋进去接吻(抱歉,打个例子,无歧视)。。
既然如此,那索性也要关心一下国外的苦难群体啊。。。
中国才发展几年?有多少存款?。。。那还发展个屁的航母、六代机、导弹。。。都摆烂吧。。
这不就是欧美白左那套,又懒又蠢不读书不工作,福利要吃。。然后圣母心泛滥,把中东难民引进欧洲,现在伊斯兰难民要在欧洲建立伊斯兰国家,叫欧洲人滚出去。。
另外,别以为郑智化是个有修养,有爱心的人。。。

如果随便一个台湾残疾人都可以随便拿大陆基建最牛的机场(将来或者高铁)肆无忌惮的找茬,并恶意贬低,而我们舆论场居然还一大堆跟风高潮,那么请问梧桐后,面对2300w台湾找茬爹,我们14亿大陆人该何以自处?
我们大陆人人都欠台湾人250万?
机场应该是觉得自己的服务100分了,才有底气公开视频!
我发现很多人完全不能共情一个强者表现出弱者状态时的心态。
这些人可能从小在这种环境下被羞辱惯了,所以对它习以为常,甚至以观看别人被羞辱为乐。
每个人都有强的一面,也有弱的一面。把弱的一面隐藏起来,这就叫自尊心。
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机场公开郑智化登机行为合理合法合规。
公众人物要让渡部分隐私的,没有既要也要又要还要的。
哟?这就急眼啦?
全是一群不懂法律的人在发泄情绪。有没有专业法律人士来个专业的解答?
许你造谣还不许别人自证清白了?
登机口标准的公共场合。这种地方发生的事,怎么看都不像是隐私吧?带节奏也没有这么带的
是机场公开的吗,有没有原文或者微博微信什么的
1450们这个角度找的挺好
永远赢
哦?机场也要道歉啦?

连滚带爬的作者都没有隐私权,不然就不会被抓包出轨了,而且两次,而且是同一个女的。
证据不予采纳.
法制日报呢!
这个问题问出来,证明有些人的屁股已经歪到外太空了
什么隐私,满口乱说抹黑别人的隐私。杀人犯强奸犯是不是可以用隐私作为借口组织警察调查?
睁眼说瞎话
你在哽咽什么啦
你在哭什么哭
没 出 息!
当然是自卫,更没有随意侵犯隐私。就不说政治化污蔑在先了。那个视频全程没有露出政治化的脸啊。
深圳机场和深航出来说话,这位郑大爹,到底有没有提前预订到客舱内部的轮椅,如果有,自己出来承担责任,别把锅甩给升降车司机
如果郑大爹没有预订,出来维护自己的员工,升降车司机按规办事,错在哪里?凭什么被郑大爹几次挂在网上喷?
这些年坐飞机坐高铁,看见过无数仗着自己是老人或者带小孩无视规定,对工作人员颐指气使的,现在要多一个残疾人是吧?为什么现在给老人让不让座都会引发争议,以前的老人可是妥妥的弱势群体,那就是因为那些老坏人明明不是爱心座位还逼别人让位,别人不让就动手,中气十足的样子半点都不像需要被让座的人,我看残疾人也是要走这条路
搞清楚,你残不残疾,你老不老,和你这个人坏不坏毫无关系,郑大爹的几条微博,我没看出他对无障碍设施的关心,只看到了他把自己出行不利的怒火发泄向一个个具体的按规定办事的普通员工身上,喷升降车司机,喷安检人员喷托运人员,对这些普通的员工恶意和蔑视跃然纸上,就他是人他需要尊严别人不需要吗?
已经被逼的“破腹证粉”了,你们“罗翔”类的公知洋奴还要怎样
公共场合没有绝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童年滤镜碎完了。
公开批判时候,隐私在哪呢
登机视频不算隐私。别人说你有问题,你难没有自证的权利。
这是提问者的问题记录……

追风小叶案
我一个同事,平时最爱打小报告整人害人,但凡和人聊天却最爱讲旅游净化心灵啦,救助猫狗啦。
郑智化是著名歌星,公众人物,公共场合,没有隐私。
这事如果是普通人还值得分析,郑智化是被狗仔队跟拍偷拍都习惯的人啊!
法制建设这一块
我叫郑智化 特别有文化
残疾连年 天下我最大
喜欢叽叽喳喳
喜欢连滚带爬
喜欢连篇谎话
喜欢小事化大
我叫郑智化 ,有事我就炸
……
你们蛙蛙的脑瓜子看来真的就只有花生仁儿那么大。
这么刁钻的角度也能想到。
我宣布
所有觉得机场公布视频是侵犯隐私的人,都是我的生物学儿女。
所以你们这些人不可以公布自己的亲子关系认定书,不然就和你们说的侵犯隐私相冲突了。
嗯哼。
隐私权的范围主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四个方面。具体而言:
公共区域监控视频可以用于澄清事实,但需满足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的要求。
公开的限制与规范:
他是人,被他侮辱造谣的工作人员就不是人了?
能不能不这么双标狗?
把台巴的丑恶嘴脸公之于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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