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留德男性张大鹏,在德国连环迷奸 22 名中国女性这一案件?
知乎用户 Axmary 发表 外国的月亮在这一点上真的圆。 没有大量集中报道受害者,把受害者从小到大的图片翻出来,截取大头照打个似是而非的码当做新闻。 最终这个案子要命名只能叫张大鹏案,而不是把受害者翻出来叫张三案,或者叫三妹案。 这方面 …
只有千日做贼的,那有千日防贼的。
这些可怜的女孩没走夜路没穿着暴露也没和白皮老外在一起。
牢 A 创造性地说 “因为没有一直盯着自己的水” 所以中招了。难道他和熟人一起的时候不聊天不玩而是一直盯着自己的水杯么?
受害者的身份都有女朋友这还怎么防?
危墙都伪装成靠山跑到你身边了,你这怎么防?
难道真要预设全世界的男人都是强奸犯?
这不就是以偏概全的女拳发言吗?
我是越来越能能理解女权了。在强奸而且是迷奸这种情境下,竟然还有指责受害人的言论。
强奸犯是在德国有一条完整的分工链。有在医院里的同伙提供药物(提供的人是专业医生,北大医学院毕业),这几个人会以房东或者租客的名义接近受害者。而且通常会先伪装成女人在线上和受害者交流。 受害者也大多数是女学生,面对这种有预谋的犯罪能有什么办法。
之前看到那种教单身独居女性自保的会觉得有点没必要,现在看这种内容还是太少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喜欢他,不赞同他的 “忠臣孝子” 论的原因,如果真的把审判权交到他手里,他估计会把原告抓起来枪毙。
依然是老一套**受害者有罪论**
和每次遇到性侵案就马后炮,说什么 “君子不立危墙下”,怪罪受害人“衣着太性感” 之类的说法是一样一样的
无怪乎这地媒体总是以受害者的名字来命名这类案件(如著名的汤兰兰案、百香果女孩案等等),这次外方把镜头对准犯罪嫌疑人,以其名字张大鹏来报道案件,实在是先进太多
只能说在媒体报道这方面,真怪不得别人说外国的月亮圆

我想借这个问题再谈一下【熟人强奸】这件事以及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以前在两个回答里写过但我觉得讲得还不够深入。
(评论区有人质疑 “熟人” 这个词的含义。我想说,**“熟人强奸” 本来就不是一个汉语原生的概念而是从外文翻译过来的。英文叫 acquaintance rape,acquaintance 的意思就是 a person known to you,“你认识的人”。**定译名的人应该是找不到够短的汉语词表达这个意思于是就把它翻译成熟人。但它所代表的意思就是 “受害人认识加害人的强奸”“发生在既有的社会关系之上的强奸”。)
如何看待留德男性张大鹏,在德国连环迷奸 22 名中国女性这一案件?劝女孩子穿的保守一点不要走偏僻小路真的是受害者有罪论吗?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熟人强奸】这一形式占到强奸的绝大多数,这不是一个正在争论中的话题而是一个已经被接受的定理。我看过最高的比例是 97%,这个数据来源是英国的妇女保护组织 Women and Girls Network(WGN)从 “来找她们寻求心理疏导和其他帮助的性侵受害人” 统计的。其他国家近年来给的数据最少也有百分之七八十,如果是受害者涉及未成年则比例更高。你问一个受害人 “谁强奸的你”,她回答“我同事”“我亲戚”“我朋友”“我前 / 现伴侣”“我同学”“我们训练队队医”“我们小区那个 xxx”“我要去看他的房”“他要来看我的房”“他要收我的二手”“我要收他的二手” 等等等等的概率,远远远远高于她回答“我不认识他”。
牢 A 把受害人说成是 “该死的鬼”,舆论劝告女人“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以及古往今来古今中外都把强奸这一行为塑造成“黑夜里孤身一人走偏僻小路被不认识的男人侵犯” 或者“你去酒吧夜场等【好女人】不该去的地方然后被坏男人侵犯”——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将强奸定义为【常规以外的东西】,也就是【如果你很乖,如果你按轨道运行,就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东西】。
但事实很显然并不符合这些幻想,强奸刷新在生活常轨的任何地方。强奸从来不是常轨外的意外。**强奸是常轨的一部分。**它在非暴力的场景中,体现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身体和意愿主张绝对的控制权和一同意即永同意的期待,体现为 “成年男人一拳可以打死十个女人一脚踩死五个女人,所以你怎么学防身术也没有用” 的舆论场,体现为婚内强奸不存在,体现为一种黑社会收保护费的逻辑:女人是弱的,所以要 “找个男人保护你”——那么,那个保护你的男人是另外一个陌生女人“找个男人保护她” 所要规避的危险吗?
把受害人定义为 “该死的鬼”,进而规劝 “你不想死就不要 xxxx”,并不是一种善意的劝诫。这种劝诫的本质是为父权社会制造可供享用的 “好女孩”,同时将她们暴露于更大的、她们完全不知道的危险之中(插播一句,我在微博上刷到有女生惊叹 “这次德留迷奸案最大的特点是它发生在日常生活之中”,我:“偏僻小路黑灯瞎火穿着暴露” 强奸话语真是罪大恶极……………..)
这就是为什么男人可以一边自豪于男频文学 “不遵守规则”“我拳头大我随便杀人奸人”,嘲笑女频文学 “迷信规则”,一边又劝诫女人 “你要遵守规则,这样就不会被强奸”——劝诫女人遵守规则是为了制造供父权社会享用的 “好女人”“乖女孩”,自豪于男人不遵守规则正是为了去猎捕这些已经制造出来的女孩。由此,这种劝诫当然不是 “良言”。如果一种劝诫是善意的,是希望女性规避危险的,从实际情况来讲,它更应该表现为 “我建议你 6b4t”。(当然 6b4t 也是不能包打天下的,毕竟这个世界如今还没有建成 political homosexuality。
这个问题下有人问 “难道真要预设全世界的男人都是强奸犯?”——我必须说你肯定不能这么预设,至少这么写肯定是发不出论文的,应该写:
性暴力不是对社会秩序的例外性破坏,而是社会秩序的结构性基础之一。它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再生产的权力体系。
这件事的受害者大多是加害者的女友 / 朋友 / 同学 / 租房子的租客,我看到其他评论说有的加害者下手的第一个对象是自己的母亲……
那么完整读完一篇报道的人,谁能告诉我
她们到底要听什么良言的劝告才能不成为该死的鬼呢?
绝大多数都是熟人犯案。
所以去了德国还和华人社交是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和华人男性保持距离,是这个意思吗?
虽然统计上这个结论确实没什么问题,但是会不会有点种族歧视了?
如果 “良言” 这么有力量,为什么不去劝犯罪者不要犯罪?
我在墨尔本大学读书。在墨尔本大学有一个很有名的骗局,就是一些诈骗机构会伪装成补习机构,宣传会收你点钱,然后帮你做 assignment,帮你考试,帮你代课。结果实际上他们帮你做几次考试,assignment 以后会反过来勒索你,逼迫你持续不断给他们钱,要不然就会像大学曝光你作弊。很多留学生被勒索了很多钱。
然而很可悲的一点是,他们这个骗局很多时候只针对中国学生,我就有几次在我学生邮箱里收到他们用中文写的诈骗短信,然而我问其他非中国人时,惊讶的发现他们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短信。诈骗分子就专门坑他们所谓的同胞。
只能说来澳洲留学一定要记住,外国人有时候没你想的那么坏。而那些宣传外国人坏,然后让你相信他的人,他们才是真的坏。
所有被枪打死的人死因是人不防弹,所有被淹死的人死因是人不能耐受水压和水下呼吸
这种犯罪模式的特点是成功以后受害者是没反应的,任你摆布的,像一个会喘气的充气娃娃。如果你擅长 YY,可以 YY 对方连喘气都不喘气了,变成尸体了。
很多时候,你以为他希望的效果是妹子不反抗他,其实他希望的效果是他可以 YY 妹子不喘气了。也就是他其实喜欢的是 G**o,aesthetic death,thanotophila,sn**f,necro******。
我说的这些标签在近两年内在整个欧美涩涩界经历了一次大封杀,很多涩涩合法的地方,比如德国,也开始禁止用户获取这些特定类型的涩涩,一方面是相关真人服务对参与者过于危险,一方面是白左嚎得太大声。
如果罪犯是这种心态,那从他选择某个妹子当女友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开始策划某一天要把妹子变成任凭他摆布的如同尸体的形态。什么不立于危墙之下是没用的,因为他就是怀着特定目的接近妹子的,普通的交往涩涩给不了他满足。
但我还是没法同情这些罪犯。你看我都能打出这一串了,我只能说,如果你是一个这种人,
1 请用本地部署 AI 或 api
2 咸鱼买个蓝色日本 p 站会员看二刺螈
3 在现实中找到和你爱好相同的真人。尤其是假如你在海外,这并不是极其不可能的事情。然后正常交流满足自己。
其他违法犯罪是不可取的。
说这种话,在我脑子里已经是罪犯预备役了。
很多年前,我表哥在美国读博,我们偶尔在 QQ 上聊,他就提醒过我要注意防备身边的男性朋友。我当时相当不以为然,因为那时我在读硕士,自觉身边都是高素质男性。
我表哥呵呵一笑,说
我们实验室的男人都表示,以后万一有了女儿,一定要对身边的男人严防死守。
男人才知道,男人会有那么多龌蹉的想法。
那时候我仍然不以为然,现在……
4 月 14 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主审法官马库斯 · 科彭莱特纳需要用极度的自制力,才能让法槌平稳落下——“28 项罪名成立,包括两项谋杀未遂、七项加重强奸,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零 3 个月。”
28 岁的蒋中懿(Zhongyi J.),慕尼黑工业大学机器人学硕士,缓缓垂下了头。
紧接着,英国——UCL 博士邹振豪,因下药迷奸至少 10 名受害者(警方怀疑实际超过 60 人),被判终身监禁,最低服刑 24 年。
美国——南加大电气工程博士翁思哲,被判无期徒刑。
德国——法兰克福,44 岁的汽车公司 IT 经理张大鹏,因 22 项罪名被判 14 年监禁,附加预防性羁押。
柏林——25 岁的周同因对 11 名女性实施 15 次性侵,判 5 年 9 个月。
5 月 20 日,北大医学硕士邵之霆在柏林受审。
还有一人——许徐开元,畏罪自杀。
这是一个由 8 名核心成员(7 名中国人)、4000 余名群成员构成的跨国加密犯罪网络,案件横跨德、英、美、荷等国。
如此震惊全球的大案,在中国媒体上却几乎销声匿迹。
5 月 10 日,《三联生活周刊》首次对本案进行深度报道。
评论区最高赞写道:
“终于有媒体报道了,黑暗中的一束光亮。”
这束光,基于人类的本性,不该熄灭。

一、时间线:四年案发,四年沉默
2020 年: 张大鹏加入 Telegram 暴力色情群组,开始系统性作案。
法兰克福、曼海姆、哥廷根、纽伦堡——20 余起性侵,受害者全部是中国女性。
前女友、邻居、同事,以及素不相识的女留学生,在药物作用下失去意识,被侵害,被拍摄。
2021 年—2023 年: 英国,邹振豪在 UCL 博士公寓内 “学术聚餐” 下药迷奸;美国,翁思哲向南加大女生下药性侵;德国,蒋中懿首次对女友作案。
同期,“德国驾校” 加密群组迅速发展至 4000 余人。
2024 年 9 月: 德国黑森州警局罕见地以德语、英语、汉语三种语言发布警情通告,警告在德中国女性警惕连环强奸犯。
2024 年 11 月: 张大鹏被捕。警方在其电子设备中发现上千万个性暴力影像,包括极其严重的儿童色情内容。
2025 年 6 月: 英国,邹振豪被判终身监禁 -。
2026 年 2 月: 德国,张大鹏被判 14 年。
2026 年 4 月 14 日: 德国,蒋中懿被判 11 年 3 个月。
2026 年 5 月: 南方周末跟进深度报道。
5 月 10 日,《三联生活周刊》首次对大案进行全面报道。
四年,国内正规媒体集体沉默,个别自媒体翻不起风浪。
从第一个受害者被侵害,到中国最知名的深度媒体予以报道。
四年时间里,这些施害者——名校硕士、博士、车企经理、持证医生——在加密群组里交换受害者的照片和视频,讨论 “什么剂量能让死猪保持沉睡更久”。

二、数字与象征:一束光穿透了四年的夜
三联报道的意义,不在于它提供了什么增量信息——南方周末早在一周前就已经发过深度报道,但没有其它媒体跟进。
三联的象征意义大于信息增量。
三联是中国核心媒体矩阵的标志性成员。
当一个案件被三联以深度报道形式推出,意味着它获得了体制内媒体的 “上线许可”。
这束光的珍贵之处恰恰在于:它是第一束被允许亮得足够久的光。
这个案子的报道难度,不在于信息获取。
案情在德国法院已是公开文件,判决书、被告人信息、作案细节,外媒和海外华语媒体均有详尽报道。
难在哪里?难在选题的合规性——受害者和施害者均为中国籍,案件涉及 “中国精英群体” 的负面形象。
三联的报道之所以被网友称为 “黑暗中的一束光”,正是在于它在中国媒体生态中,属于那个“终于可以提了” 的临界点。

三、谁在 “德国驾校” 里开车:核心成员全景
先看这群人,再看为什么他们不配被沉默保护。
这就是那个 4000 多人参与、核心 8 人、7 人是中国籍的犯罪网络,受害者全部是中国女性。
中文互联网对他们的最长沉默,就像受害者被药物强夺的意识——整片大陆都失去了对这桩案件时间的感知。

四、报道的缺席:“为什么国内不报道?”
这是三联报道下被问得最多的问题。
事实上,本案并非完全没有被中文媒体触及——
2026 年 4 月 16 日,部分网站在蒋中懿宣判后有过简要转发。
5 月上旬,搜狐、网易、今日头条等商业媒体开始跟进。
5 月初,南方周末以深度报道形式分析了该案,标题包含 “赛博性犯罪” 和“加密群组中的性侵暗网”。
问题是:这些报道的传播声量极其有限,标题多聚焦于单一案件(“中国留学生在德强奸女友被判刑”),刻意弱化了系统性犯罪网络和受害者同胞身份。
4000 人加密群组、跨国链条、精英身份反差——这些真正的新闻价值被有意或无意地稀释了。
而三联的报道,在标题和内容上都直面了这些核心要素。
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网友称为 “黑暗中的一束光”。

五、被报道了之后,舆论在讨论什么?
三联报道发布后,舆论场的焦点开始向三个方向聚拢。
其一,“为什么又是同胞?”
受害者几乎全部是中国女性,施害者用中国社交平台、用中文、利用 “海外中国人互相帮忙” 的信任。
张大鹏冒充女性口吻租房,邹振豪以 “博士学长” 身份邀约,蒋中懿从邻居发展为“完美男友”。
正因都是 “自己人”,女性的心理防线接近零。
有人问过一个问题:一个在海外举目无亲的中国女留学生,如果连同胞都不能信,还能信谁?
结论是:同文同种不等于天然安全。信任该基于 “长期行为”,而非 “短暂身份”。
其二,量刑差异之争。
德国:蒋中懿 11 年 3 个月(检方曾求终身监禁,法官以 “年轻、无前科” 为由从轻);
英国:邹振豪终身监禁(最低 24 年);美国:翁思哲无期。
同一链条的犯罪,在不同国家判决差异巨大。
舆论质疑的核心问题是:当一个人明知药物会让人呼吸停止,仍然追加剂量继续施暴——“谋杀未遂”的刑期,到底有没有真正匹配 “蔑视人类” 的罪行分量?
其三,精英身份的反差为何带来更大的道德恐慌?
施害者的履历——哈工大、北大、UCL、南加大、慕尼黑工大——刺痛公众的不是 “恶” 本身,而是 “高学历恶” 的背叛感。
长期以来,社会将高等教育等同于人格淬炼,把名校录取看作人品认证。
这让人们在潜意识中默认一条危险的公式:优秀的教育背景≈更低概率的暴力。
这种公式一旦被数据打破,人心反而会感受到比贫穷群体犯罪更大的安全感崩塌——因为教育体系不再能保证安全。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群施害者中,有人早在中国境内就已实施性侵,却从未被察觉。

六、沉默的深层逻辑:一套 “制度性过滤” 流程
从 2020 年第一起犯罪到 2026 年 4 月慕尼黑判决,这起案件在中文媒体中经历了漫长的 “制度性过滤”。其流程大致是:
第一阶段:零报道(2020—2025 年)。
案件在德国、英国、美国陆续发生和审判,但未触及 “需要回应” 的临界点。
第二阶段:选择性简短报道(2026 年 4 月—5 月上旬)。
蒋中懿案宣判后,有网站发布简短编译,但标题指向 “留学生” 而非“系统性犯罪网络”。
第三阶段:南方周末率先深度进入(5 月初)。
从 “赛博性犯罪” 角度剖析框架。
第四阶段:三联跟进(5 月 10 日),获得体制内媒体身份的 “上线许可”。
舆论场中的 “一束光” 被点亮。
这套流程并非哪家媒体的主动审查,而是多重内压下的集体沉默——复杂、缓慢、不可化约。
可追问的是:“释放信号—进行研判—准许突破” 的链条,是否真的需要用四年,才能把一场 4000 人的系统性猎杀推到公众面前?

七、普通人的四句实话
三联的光亮了。但光能照多远?没有人知道。
作为普通人——一个正在看这篇文章的普通读者,你能做什么?
第一,让光不被熄灭。
转发、谈论、追问,媒体会关注有公共声量的话题。
在德国的安全提醒说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但施害者往往是 “自己人”。
应该教每个年轻女性基于行为建立信任,而不是基于护照。
第三,给海外留学的孩子建立 “安全支持圈”。
至少有两个可随时求助、不重叠于恋爱关系的朋友,一个固定的安全暗号。
第四,告诉所有年轻人——无论男女——学历不等于人品。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类似的加密群组、暗语黑话、异常行径,不要沉默。
沉默是黑暗唯一的燃料。

尾声:光的意义
三联的报道被称为 “黑暗中的一束光”。
这束光的意义,不在于它提供了多少新信息,而在于它终于照亮了一个事实——
这场犯罪不是 “个别人的变态行为”,不是 “留学生圈子里的几起孤立案件”。
它是一个 4000 多人参与、持续数年、跨国运作的系统性犯罪网络。
施害者是顶尖名校毕业生、持证医生、外企高管。
受害者是他们的伴侣、同事、邻居、素不相识的同龄女性。
作案工具是专业知识、加密软件、同胞信任。
中文舆论场对这起案件长达数年的沉默,远比案件本身更让人沉默。
因为每一次沉默,都让下一个受害者的出现,只差一次 “下药”。
最后只想问一句:
光已经亮了,还要让它再次熄灭吗?
这束光,属于每一位普通人的眼睛。
贻笑大方
1. 劳 a 的逻辑前提从根上就错了
劳 a 的核心逻辑是: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为她不够警惕,只要她做到 “离开视线的水不喝、不信任何人”,就能避免悲剧。
但这个前提,从根上就不成立。
熟人强奸才是性暴力的绝对主流 —— 英国妇女保护组织的统计,97% 的性侵受害者,被熟人侵犯;这个案子里的受害者,包括了犯罪团队的租客、发小、妈妈、姐妹这些最亲近的人。
熟人作案的核心,就是利用你的信任,这是你靠 “警惕” 根本防不住的。你不可能对你的亲族、朋友、日常接触的人,永远保持防贼一样的状态,那不是正常生活。
早在 1975 年,女权研究性暴力的开山之作《违背我们的意志》里,作者苏珊・布朗米勒就提出过一个核心结论:
性暴力的本质,是一套恐吓机制,让所有女人活在恐惧里,从而维持男人对女人的控制权。
劳 a 的那套 “要对所有人警惕”,本质就是在主动强化这个恐吓。
他要求所有女人,把身边所有的人,全当潜在的施暴者,放弃所有正常的人与人的信任,过提心吊胆的日子。
不是解决问题,是把父权秩序的威慑,当成了正常的生活要求 —— 就像黑社会要求你 “交保护费才安全”,他反过来指责受害者,你为什么不交?
2. 你搞反了责任,还帮着父权复制权力结构
劳 a 的言论,最核心的逻辑错误,是责任倒置。
出了性暴力案件,他不问责施暴者 “为什么要犯罪”,反而问责受害者 “为什么不够警惕”
不要求男性群体约束自己的行为,反而要求所有女性,为男性的犯罪买单。
这就是最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而这套逻辑,恰恰是父权制社会再生产的核心工具。
马克思主义女权学者早就指出,父权制不是一堆坏人的观念,是一套社会再生产的权力体系:它通过舆论、教育,把 “女人要防、男人可以坏” 的逻辑,一代一代传下去。
从小教女孩 “你要保护自己”,从来不教男孩 “你不能侵犯别人”
出了事骂受害者 “你不守规矩”,从来不骂施暴者 “你破坏了规则”。
劳 a 今天的言论,就是把这套旧逻辑,又灌给了所有人,帮着把父权的性别权力结构,再复制一代,让它永远维持下去。
3. 劳 a 把结构性问题,变成了个人问题,帮着坏秩序掩盖了矛盾
福柯的权力理论早就说过:权力不是只有政府才有,它弥散在整个社会的所有角落,通过话语和规范维持秩序,而性就是权力运作的核心领域。
劳 a 作为一个几百万粉丝的大 V,他的言论,就是这种弥散权力的一部分。
他从来不敢碰真正的结构性问题:为什么会有这种迷奸团伙?为什么熟人作案越来越多?为什么法律对性暴力的惩戒力度不够?为什么舆论总偏向施暴者?
这些真正能解决问题的事,他一个都不提,只会把问题,简化成 “受害者够不够聪明” 的个人问题。
为什么?因为骂受害者最安全,最能迎合大众的 “我够聪明我就不会出事” 的优越感,最能赚流量。
而他这么做的结果,就是让大家觉得,性暴力是个人不够警惕的问题,不是秩序的问题,那大家就不会去质疑、去改变那套坏秩序了。
他这就是在帮着那套父权秩序,掩盖真正的矛盾,帮着它维持统治。
最后说清楚:性暴力从来不是什么 “坏人破坏秩序” 的意外,是秩序本身的一部分,是父权秩序的基础。
劳 a 的问题,就是他看不到这一点,他把这套坏秩序的恶果,当成了受害者的原罪,把本来该用来改变秩序的共识,变成了指责受害者的工具。
他之前反西方的身份政治、反内部分化,结果他自己,用最老的受害者有罪论,搞了一套性别身份的对立。把人分成 “够警惕的好女孩” 和 “不够警惕的该死的鬼”,搞内部分化,这跟他骂的那些西方的糟粕,没有任何区别。
真的要解决性暴力的问题,我们要做的,不是要求受害者躲,是拆解那套父权的权力结构。改掉 “受害者活该” 的旧观念,完善法律,改变 “男人天生有控制权” 的旧逻辑。
而不是把所有的责任,全甩给受害者一个人。
找房子租,买二手车,几乎是留学生第一步,我不知道要怎么防这种事情。
他被骂的不冤。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就是受害者活该的意思。什么情况下用这个词?比如你参与网络赌博,周围人无论怎么劝都劝不住最后倾家荡产,这时候周围人都尽力了,劝不住了,没办法了,你自己作死是你活该。
德国团伙迷奸受害人的事件里,受害人做了什么?
正常的读书,租房,接过的饮品食物都是信任的男友 / 发小 / 朋友 / 同学,甚至是自己的丈夫递来,谁能想到这些高学历文质彬彬的甚至是自己的家人竟然是衣冠禽兽?但凡问问你有没有吃过朋友带来的吃食?和男友吃饭是否一步不离的盯着食物不能离开视线?丈夫 / 妻子递来的咖啡会不会喝?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里防贼。
你可以列举出 123456 条,警惕周围陌生人,关注身边人,列出防诈防骗案例,但是德国男留子团队作案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们下手的对象,往往是身边的人,不会对他们设防的群体。你要如何警觉?比如绝对不喝男友送来的奶茶?和发小吃饭要拿银针戳下?和同学聚餐若要上厕所,回来就要把面前的吃食饮料全倒了?
牢 A 能做到么,他直播还要吃家人递来的,视线之外的水果呢!
它之所以不露脸,可能是因为受害人见到他会把他打死
这番话是把重点放在被下致死量迷药的点上,而不是被迷奸的后果。
或许因为他本人圈子里见到女性通常在某些场所和派对,所以总觉得是那样一种情况才会被下药迷奸。并且对女性被迷奸持着一种轻飘飘的态度,似乎被迷奸不是重要的事,只有被下药到可能致死的地步才是值得一提的,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说的是 “该死的鬼”。
只要还有社交就有可能接触到这样的人,现实生活里真被一个有实操流程有大量同伙的犯罪团伙盯上了,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可能躲过。要求她们百分百自保就像要求一个人坐电梯遇到坠落,要在电梯落地前一秒跳起来自救一样。
有时候真的很好奇,牢 a 以前还在美国留学时随性的直播都会为国外卖身女孩落泪,说到有些地方哽咽说不下去,为什么对同胞女性持着那么刻薄傲慢的态度。
ps 不是我删得评论,我自己评论都被删了好几条
借用德国刑警联合会主席的建议:

其实我一直想吐槽那个所谓的「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说法。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件事,强奸是存在熟人作案的,而且数量绝对不少。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女性一直坚持自保,基本相当于要求他警惕自己身边包括亲人、朋友、伴侣、同事等一切社会关系中的所有男性。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一个女性真的主张警惕身边的所有男性,贴吧、小蓝书会叫他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
极端女权。
我的评价是,先不说这事现不现实,一根筋总不能老是两头堵吧。
我不知道牢 a 说这话时怎么想的,但假如真有妹子愿意跟他出门(先假如一下),然后这女生只喝瓶装水,上厕所都要把水带着,吃饭的时候也是一直死死盯着自己的碗,他真会乐意吗?
别到时候又抱怨被当成了潜在强奸犯,把人家当被美西方洗脑了的极端女权挂到网上就行。
补充一点。「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和韩女式的,主张性别隔离的激进女权,内在逻辑完全一致。因为在无法排除熟人作案这个大群体的情况下,「危墙」必然会指向全体男性。
反倒是被很多男性嘲讽的,主张加强治安,声讨加害者的声音,才是更不「极端」更不「女拳」的一方。因为他们默认男性中的坏人,至少还可以靠法治的手段解决。
当别人真警惕时,又该叫唤被当潜在坚强犯了
真是无比震撼的发言啊!这会让我觉得有些女同的性别法西斯言论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牢 A 锐评女留子提问下有个 1.3W 高赞回答,答主非常硬气地说自己就敢跟留子老婆结婚,因为自己老婆是留德的,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事情发展就是如此玄妙。
根据牢 A 最新指示,这位答主应该跟老婆对对账,做一套中德双语考卷,看看老婆是人还是鬼,可不敢叫阴间人钻了阳间空子。

谁说现代没有聊斋志异啊?
牢 A 最该做的就是在他刚回国那会听沈逸的退网沉淀写书,而不是继续在网上哔哔赖赖。
他还在美国时的直播我是经常听的,不说信不信,拿来写小说都是很好的素材,他完全给我这种和平社会普通人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初窥世界另一面疯魔场面。
(别说什么暗网,正常人上网谁搜这些东西啊)
等他回国后的直播就越来越迷惑,我基本上只看知乎关于他直播的提问了。
然后就想问一个问题,你这么高强度直播,你的书呢?书不写了?
通天大道都摆在你脚下了,踩上去的方法都告诉你了,然后你一脚踹了?
牢 A 现在完全是在消耗他之前的名气,发表暴论多了,反而会让人质疑他之前的 “斩杀线论”,甚至进一步解构、娱乐化斩杀线,把牢美这次舆论危机自然而然地化解掉。
等于牢美应对这次 公关危机,只需要给牢 A 买点水军不停宣扬他之后直播的内容就够了?
而且牢 A 回国后看他的直播真的可以发现他是个身份认同很强的人,或者说很封建,在他身上能看到中国近千年来封建理学的影子。
你不要把他看成现代人,你把他看成封建封闭迂腐沉疴的把三纲五常奉为圭臬的封建遗民、旧社会老夫子就什么都懂了。
所谓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延伸出来的五伦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在男女关系上,信奉的是 “要求妇女从一而终、守节、守寡不改嫁”,理学尤其强调这一点,在他们看来贞节就是女人的天理,毕竟他们自己是做不到存天理灭人欲了,但是可以要求女人做到啊!
做不到咋办?浸猪笼咯!
而且你还会发现牢 A 通过集火女人贞节牌坊从而转移矛盾,也就是三纲五常中的五常,“仁、义、礼、智、信。”
这是理学要求人要做到的五个核心道德原则,尤其是男人,毕竟对理学而言男人才算是人,才是他们往来对象。
这些德国留学生利用自己中国人的身份降低受害者对于他们的警惕,无视同乡之宜 (指在国外同一个国家也算同乡,别给我挑这个刺),对同是中国人的受害者下狠手,这是不仁;
这些德国留学生利用非法手段侵害受害者、甚至手段残酷且完全无视受害者安危,这是不义;
这些德国留学生对于和自己没有男女关系的受害者采用非法手段无视各国公序良俗强行侵犯受害者,甚至把视频在网上大肆传播,这是无礼;
这些德国留学生明明有着不错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却利用这些知识来侵犯受害者,保证受害者无法反抗,毫无是非善恶观,这是无智;
这些德国留学生利用帮受害者找房等正规借口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又出尔反尔进行加害,这是无信!
如此不仁不义无礼无智无信之徒,理学信徒牢 A 却对此避而不谈,说明牢 A 其实只是喜欢拿理学大棒约束别人,尤其是约束女人,一旦发现回旋镖要扎到男人身上了,立马带节奏,就算坏事都是男人干的,你女人没保护好自己就没错了吗?!
你为什么不保护好自己?你保护好自己男人不就不算犯罪了吗?!全部都是这群女人的错!
牢 A,一个旧社会法盲+人伦人渣。
不聊牢美了,没有牢美那些骇人听闻的事件吸引注意了,立马把这个事实暴露出来。
要么说牢 A 只能是九千岁呢,溜须拍马在行,正事一件都干不好,这样的可不就是那些标准奸佞太监行径吗?
都给你指了一条明路了都不上道,给你机会你不要,那被舆论反噬是早晚的,牢 A 现在不停地直播就是不停地在证明他的知识储备和德行配不上他的名气。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这些老话牢 A 你自己应该最懂吧?

直接替女性预设所有男性是潜在罪犯是最难绷的
牢 A 傲慢了,没有了解案件细节就强调自己说过很多遍了,都是别人不小心。事实上这次案件的男留学生大部分都有女朋友,还有一个只对女友不对陌生人下药的,甚至有人幻想自己母亲的,这种明明就是彻底物化女性的特殊 xp,希望女友像尸体一样绝对服从。牢 A 如果真为了女留子好,就应该让她们不要和彻底物化 + 性羞辱身边女性只为和男性结盟的男性谈恋爱,但那样牢 A 基本盘也会中枪。
光看标题还以为是男留子被撅了然后牢 A 一视同仁的受害者有罪论呢
无聊
这明明是牢 A 翻盘的机会,却成了坐实他罪名的稻草。
之前把 “三通一达” 的锅扣给她的时候,大家都在替他辩解,说这只是描述一些特定的留学生,不分男女。
这次的男留学生迷奸案,他明明可以顺势说一句 “我说不分男女吧,某些男留学生也三通一达”。
结果他的选择却是继续科普安全知识,抓住一切机会科普,把科普知识凌驾于了维护他个人声誉之上。殊不知,把自己维护好了,才是本钱,才能更好科普。看来他是真得飘了,觉得自己一定屹立不倒。他自己这才是 “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吧。
人不能这么初生,至少不应该
看到有回答说这个提问断章取义,那就看看这句话到底说的什么。
A 圣的原话是 “这种团伙见的多了,问题是总有人不信邪啊,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既然有很多都是熟人作案,那么这里的“良言” 指什么?显然不仅限于什么饮料食品啥的吧?是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女性要远离一切男性以免受到侵害” 吗?
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这些受害者被害的原因是不信邪,没有听女拳的劝告?A 圣信徒同意这个观点吗?
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酸奶被 A 圣爆炒也是因为自己站在危墙之下吗?
所以有些人没必要搭理,讲道理不通。
要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
这群人最苦闷的事情就一个,缺性。
他们埋堆宣泄的目标就一个,想性交。
他们频频制造暴论,表达的是想花最少的代价,侵犯最多女性的愿望。
只要觉得有帮助,他们对任何法律和道德的认知都可以极具弹性,
甚至连对幼童、学生的底线都没有。
这些人精神状态已经坏掉了,而且也构不成实质威胁,直接无视就好。
真正有作用的,是大家协作持续营造一个保护受害者隐私的氛围,鼓励她们勇敢站出来报案,并将犯罪人员绳之于法。
如果一个有色人种,感觉他和白人是平等的,认为种族隔离不对,那么他在吉姆克劳的美国南方也是 “该死的鬼”
在 1919 年的红色夏天,有些从欧洲回到美国的黑人老兵,因为穿军服就被白人活活打死。当时的美国舆论也普遍认为这些人是 “该死的鬼”(更准确的说,该死的黑鬼)。毕竟 “为什么他们非得穿军服?”“明明我们都警告过他不准这么穿了,他还要这么穿。”
如果受害者本人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也就是加害者并非是在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或公民逮捕等),那么任何形式的“受害者有罪论” 都是荒谬的和逻辑不通的。毕竟,如果由人民主权产生的立法机构不认为受害者那一方做的有错,有授权的执法机构都不会出手制裁,那嘴里念念叨叨 “受害者有罪” 的那批人有什么资格?是不是 ego 太大,太自我中心了?
良言不去劝犯罪者不要犯罪,却将受害者污名化为该死的鬼。
某校因烟头掉到楼下阳台引发火灾,管理人员不去劝烟人不要在阳台上吸烟控制惩罚烟人,而是处罚阳台堆放杂物。
电报群里几千人就没一个报警的,这些又是谁的男朋友谁的老公,基本为人的底线都没有

这件事最重要的教训不就是不能仅凭标签分人吗,就像之前有个回答说的。很多人一看留德标签就默认绿灯了。实际上这种案件最多就是在熟人中间出现的。
当时他大谈特谈三通一达,我就挺困惑。
这男的接触过几个活生生的女留子?哪来的信息源,哪来的自信说她们都乱搞?
现在 A 某终于憋不住,对男留学生投毒迷奸案表了态。
那股暗暗护着投毒犯,抢先指责受害者的古怪态度,终于难以掩饰地暴露,令人无比眼熟,见之顿时恍然——对上了!都对上了啊!
如果他对女性留学生的印象,都是从某些不可言说的 “同好群” 里得来的——那倒是不奇怪了。
轻描淡写地试图把恶性犯罪遮掩过去,正常人都想不到这角度,怕不也是群中一员,当事人同款男留学生吧…… 呵呵,谁知道呢。
有人扒到其中一个的 xhs 账号了。看看经典 “老实人” 发言👌🏻

性侵类案件,任何给受害人泼脏水的人都是潜在强奸犯以及强奸犯的帮凶,包括但不限于大同案里给男方喊冤,洗女方第一次报案不给立案的警察,宿松事件里洗男方,冉某波被害案里喊张海波坚持疑罪从无是想要包庇被告人陶某,只是这件案子恰巧真的不是陶某干的。
前面三件比较熟悉,最后一件不熟悉的我说一下前情提要:
2011 年,一名叫冉某波的人被害,案发现场是他和与他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陶某长期厮混的地方。案发后被害人的妻子和母亲一致认定,此案就是陶某所为。
警方在固定被害人家属证词后拘捕并多次提审了陶某,送检后检方也提审了陶某,双方总计提审了陶某 13 次,其中陶某 9 次作有罪供述。
案件就这样送到了法院负责主审此案的法官张海波那里,张海波在仔细审理此案后发现除口供外公诉方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没有达到切实、充分的法定认定标准,未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无法排除存在第三人作案的可能,于是和公诉方展开了激烈辩护。
当时张海波和公诉方的主要激辩点有两个:
1 凶器
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激愤之下用随手拿的凶器敲死了被害人,但张海波法官仔细审理此案后发现,现场发现的凶器请被害人家属辨认过,但由于案发现场是被害人与被告人常年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地方,所以被害人家属无法确定凶器是否来自案发现场,且凶器上没有找到被告人的指纹。
张海波法官同时认为,退一万步讲,就算凶器确实来自于案发现场,那么找到被告人指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因为那是他们居住的地方,仅凭这一点不能确认此案就是被告人所为;
2 封闭现场
这也是最为关键的,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杀人的重要原因是案发现场是封闭现场,根据是公安刑事技术人员检查了门锁,没有发现撬压痕迹,张海波审阅完卷宗以后发现公安刑事技术人员没有排除溜门入室、骗门入室,甚至是门锁存在偶发性故障的可能。
最后,在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实在无法排除张海波法官所提出的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张海波准备硬顶着内部政法系统与被害人家属煽动的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社会舆论作无罪判决。
在听说张海波准备作无罪判决后,被害人家属竟煽动舆论指责张海波法官放跑凶手,其中,被害人母亲跪在张海波法官面前控诉道:“法官呐,你要把凶手放跑那是要遭天谴的啊。”
面对内部政法系统与外部社会舆论所形成的内外双压,张海波愣是硬顶着作了无罪判决。此后的张海波,一直被指责她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围攻,其 “徇私枉法”、“收受贿赂”、“包庇凶犯” 之声不绝于耳,直至一年半后黎某的落网。
黎某落网时身负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诸多罪名,在对其所犯案件进行核查串并时意外发现其还有未掌握之罪行,根据对黎某的审讯,其交代在一次入室行窃中,他通过一扇没有落锁的门入室后尚未来得及行窃便一头撞上了刚从厕所出来的被害人,在慌乱中与其产生搏斗并将其杀死后逃离现场。
根据黎某交代的时间、地点进行核查时意外发现该案竟是冉某波被害案,侦办此案的警察随即对冉某波被害案的凶器进行复检,在上面发现了之前未曾发现的第三人 DNA,经对比确认与黎某认定同一。
冉某波被害案就此正式宣布告破。
在得知冉某波被害案真凶落网后,张海波法官方从指责她放跑凶手的舆论围攻中解脱出来。
事后,为表彰张海波法官面对内外夹击的极端困境,仍然坚持住了疑罪从无原则,从而成功避免了一桩冤假错案的产生,最高法授予张海波法官个人二等功,以示奖励,其判决亦被最高法列入坚持疑罪从无,防范冤假错案典范判决。
我之前聊这个案子的时候底下评论可全然没有像大同案这样几乎是众志成城谴责公检双方制造冤假错案的,恰恰相反,我挨了不少骂,骂我反对舆论监督的有之,声称这是电车难题的有之,还有就是我前面讲的,因为法官和被告人都是女性,所以声称这是 Girls Helps Girls,法官想帮被告人逃脱法律制裁,只是恰巧案子真的不是被告人干的有之,还有更重量级的一个居然开始骂坚持疑罪从无是白左行为,说如果陶某就是凶手,因为坚持疑罪从无把她放了,难道就不是错案了吗?足以可见,很多人坚持疑罪从无是真的认同疑罪从无原则还是想靠着疑罪从无逃脱法律制裁。

首先,受害者有罪论就足以证明其话语的荒谬。
其次:
张大鹏的作案手法经法庭认定如下:他在微信和小红书上伪装为女性发布租房信息,专门物色初到德国、急需住处的中国女留学生;受害者应约看房时,他以浸透麻醉剂的毛巾捂住其口鼻,实施性侵并全程录像,随后将影像上传至群组。2024 年 1 月至 11 月间,至少有四名受害者记得遭遇并向警方报案。11 月 14 日,张大鹏在南黑森工作时被逮捕,警方在其电脑中发现超过 1,000 万份涉及性暴力的影像文件。
这种精心设计作案手法,可能牢 A 自己也会中招吧,哪怕他自知 “任何一点不对立刻报警”。
牢 A 算个 der
有些问题我是想仔细去说的,但我现在不能说。现在我只能简单地说一下。
第一,强奸的本质是权力分配
第二,对强奸受害者的指责、羞辱、攻讦,是权力的二次分配。破窗效应。
第三,第二种秃鹫在进行权力二次分配的时候,会装出正面的模样:我是为你好。如果你回归强奸的权力本质进行分析,你可以识破秃鹫的真面目。
至于胖宝宝,他都这样了,你就顺从他吧。
牢 A 火起来其实就两个原因:
但是他的说法并不是基于真正翔实的证据和调查,而是部分个人接触以及各种道听途说的拼凑。英语有个很著名的说法叫一个停摆的钟每天也能对两次。牢 A 刚火的时候就是正好对了的时候。他说的东西即使有添油加醋成分,也还勉强算是基于现实存在问题。
可能他一开始也不是故意为了危言耸听,可能只是当个说书人把自己东拼西凑的经历当作都市传说摆出来。但是当他收到热度以后他便为了迎着热度走上了不归路,谎越撒越大,直到已经一眼假,被打假开盒,粉丝群体也被提纯到了最不在乎事实只在乎情绪和立场的。
现在在迷奸案里怪罪受害者的牢 A,和他那群观众,可真是一对苦命鸳鸯啊。
我一直认为牢 A 回国以后就应该三缄其口。
他能这么火是因为他在美国能以独特的身份和视角,讲述美国底层不被曝光的真实生活,他能揭露这些并绘声绘色地描述就已经是他的能力极限了。
然而人怕出名猪怕壮,他火了以后果然也开始飘了。他和王骁沈逸等时政区大 V 不一样,他就是普通网友。从他编的那些小头故事可以看得出来,除去那些真实经历过的见闻,他实际上和广大网友一样对自己专业以外的事知之甚少,缺点也一个不落:自身学术水平不高(学历不高,很多过程全错答案全对的表述),爱吹牛侃大山(小头故事),对女性存在偏见(小头故事,对女留学生的评论)等等。所以一旦涉及到他没经历过的事,他往往会以自己的认知去分析评论,翻车是迟早的事。
德国的社会环境和美国有巨大不同,把在美国的经验简单套用到德国是行不通的。
照这样,良言以后还要升级到不能搭男同学的便车,不能和男同学说话,要和男同学隔开三米距离,不能出国,不能出门,拉完了说真的
我对他彻底祛魅了。
甚至之前他说的那些什么斩杀线我也要回过头怀疑
公共场合给陌生人下药是容易的,但把人带到私密场所任自己为所欲为是很难的,多次得手就更难。
因此此类犯罪必然主要发生于熟人之间,发生地点基本上也都是私人空间(省去转移的麻烦和风险)。
牢 A 所谓 “良言” 不说卵用没有,也可以说是离题万里
受害者又不是老虎狮子吃了,亦或是被哈基米挠了咬了,恰恰相反,加害他们的是人,那么为什么在这种语境下,反而要说受害者活该 怪受害者自己不小心谨慎? 加害者隐身了吗
既然,1. 据新闻通报,受害者涵盖迷奸团伙的租客,女友,学妹,发小,甚至姐妹,妈妈等女性亲属。
同时 2.“好良言难劝该死鬼”。
那么由 1&2,可得:不想当 “该死的鬼”,就必须把“世上没好人” 当原则。
说明他是典型的性压抑 3D 人士,这还真不是给他扣帽子,他自己赶着往里面跳能赖得了谁?
好奇到底谁劝了?用了什么良言?怎么提前预知会发生这种事的?不能一句 “一个人在国外注意安全” 就算好言相劝了吧?
讲这种话是又坏又蠢。
什么时候受害者有罪论又开始流行了?
这次不一样,人证物证都在,有现场录像,犯人招了,法院判了,还想把锅推给受害者?没有证据的时候我还能怀疑,这次犯人都把自己作案证据供出来了也嘴硬,离谱,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
感觉到他回国后缺少国外话题于是开始吃男女话题流量这碗饭了。
相信正常的网友都不会同意受害者有罪论在熟人迷奸中的使用吧。把熟人都当作潜在的强奸犯来防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是一个不可能做到的事,任何潜在的社会合作都基于一定的信任前提,如果对方知道你对他的信任程度不足以让你觉得他不会强奸,那双方就不可能建立非常基础的情谊,女人也是要学习 / 工作 / 生活的。在这种场景下对受害者的建议是不具有任何善意提醒的成分的。
我想说的是牢 a 真的飘了,他如果一直纯评价美国的话不管说的对不对都很可能可以持续下去,但是现在他评价的范围越来越大,言论越来越离谱,迟早会被铁拳了……
我就想问问:
知乎之前那些标榜德国留学生忙的要死,根本没时间做坏事的那些人呢?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去看医生。
医生是个老头,看完病他突然问我,你穿裙子不冷吗,然后就把手放到我腿上了。(放到我腿上裸露的皮肤上了)
大白天,在三甲医院,灯火通明的诊室里,他就猥亵病人。
怎么防,你告诉我我怎么防。
后续。
我跟医院举报了。但因为没有证据,不了了之。
当年我还是太嫩,下次我如果再遇到,肯定当场揍他。
你摸我没有证据。那我揍你也没有证据。
我十八岁的青壮年还打不过你个老头子了?
这件案件的始末,某书和某博上通过归纳总结、卷宗翻译,已经介绍的七七八八了,案件的面貌不仅和 bro 臆想的 “我抽烟、喝酒、蹦迪、衣着暴露,但我是好女孩” 相去甚远,反而恰恰因为受害者具备了善良、温顺、相信别人等特质,才被罪犯认为是好得手、不会被追责、甚至可以反复威胁,而选为下手的对象
换句话说,不是因为你本身有问题才伤害你,而是你越没问题,坏蛋越觉得可以欺负你
德国迷奸窝案中,受害人包括来看房的房客、房东、犯罪分子的朋友、发小、同学、恋人,侵害建立的基础往小了说是海外生活的正常需求(租房),往大了说是建立在受害人对加害人的信任与感情上
有位逃脱了周同魔爪的女性,她是怎么做的?她从和周同的接触中察觉了这人奇奇怪怪,从而拒绝了周同提出的包括接机、在车上休息、寄送行李等一系列要求,才得以惊险地幸免于难。如果她对周同有哪怕有过一丝相信,她都可能遭受到残忍的侵犯
至于其他的犯罪,你出国要有地方住,于是你租房,然后被伪装成房东的罪犯侵犯;你找多年的好友一起旅游,结果发现好友其实是个人面兽心的强奸犯;你谈了一场恋爱,结果枕边人实际上是恶魔。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怎么保护自己?我只能把所有人当性犯罪预备役。
换句话说,我只是不把你当作性犯罪预备役,你就说我是该死的鬼?
说实话
他要是在斩杀线理论出现以后,出了意外
没有后面什么忠臣良将,什么受害者有罪论
他真的能封圣
如果按照牢 A 的逻辑,一个女人,如果不想被骂作 “该死的鬼” 这么难听,你得防着本案里会伤害你的人,随时对他们保持警惕。
还是这个女人,如果她抱着警惕和怀疑的目光,防着她的男友,丈夫,父亲,儿子。那她不仅会被互联网上的男性群体当成 “女权魔怔人” 赛博游街,吊起来打。
很遗憾,这个案子里的很多罪犯对会把凝视的目光和犯罪的魔爪伸向自己的女友、妻子、女儿、母亲。而这类人面对 “外人”,面对那些看上去很“开放” 很“浮浪”的社会姐,他们往往是敬而远之,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背后的原因很有意思。性压抑的背后是这些男性在父权社会等级制度之下的权压抑。在男人的雄竞中他们是被压制的,是被剥夺了资源和话语权的,在上位男性面前被压一头。于是他们选择用凌虐女性的方式来释放自己的压抑。而他们为什么会畏惧 “浪女” 呢?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女人是在男人堆里游刃有余的,他们畏惧的是这些女人背后“上位男性圈层的经验和世故”,也畏惧她们背后那个“可能给他制裁和屈辱的上位男性”。
为什么他们会选择女友,妻子,女儿和母亲呢?不仅是因为他们 “易得”,更因为在传统的父权秩序中,这些人都是“他的女人”——在儒家伦理“家国天下” 的嵌套结构中,一个男人在外面(男性等级)的阶层中再不得意,回到家把门一关,他都是这个小王国里的“主人”,而家庭里的女人是他的“附属”“臣子”“奴隶”,是需要迎合他的欲望任其摆布的。
大家还记不记得牢 A 刚回国的时候,提出过一个 “忠臣孝子” 理论。乍一看你会觉得很违和,一个如此 old school 的儒家概念为何会被这样一个因为自己的混乱私生活津津乐道的看着很 “开放” 的年轻人推崇?结合这个例子就能理解了——某个群体祭出儒家父权,就是为了用这个套子是自己无成本地成为天然 “上位者”“被赋权者”,从而获得道德上的优越感和(理论上的)对另一个群体的压制。
“我讨厌和批判白人,更讨厌和批判你们这些和白人困觉的不要脸的女人,我自然是爱国的,我是忠臣。我是我爹爱的儿子,我以后要娶妻生子,传宗接代,那自然也是孝子”
——获得 “忠臣孝子” 的儒家体系荣誉头衔后,就可以道德压制和凌虐那些 “汉奸淫妇”,这是“我” 神圣的权力。
但是,在儒家体系里,你说一家之主没错,你是上位者 OK,但你奸淫凌虐母亲,女儿,妻子和女友你就是十恶不赦的 “禽兽行”,是要剥夺一切政治权利,杀无赦的。在牢 A 这里,天天拿着小头故事津津乐道,讲着亲身经历的淫乱故事高高在上地表示 “我很懂,我告诉你我知道的,你得听我劝”,这种你再怎么高举儒家皮套,也当不了忠臣孝子。
所以,他们又会很丝滑地搬出资本主义的一套,物化一切,吹捧和追逐堕落的生活方式,并把它当做和空气一样理所当然——“不然呢,现在已经 21 世纪啦”
于是,一群天才的 “忠臣孝子” 们,一手儒家道德心安理得当着幻想中上等人,一手资本主义糟粕,沉浸在荒淫无度的享乐主义,当着老司机。东西两大文明伺候他一个人,这福气还小么?
他的评论只能表明,他是一个男人。太典型的男性发言。
喵喵喵,这下霍布斯的含金量还在提升,看起来即使是在 21 世纪,“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的阴云依然一直笼罩在我们头上…… 所以人生来就处在战争状态,而且直到死亡才能摆脱这种战争状态…… 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是人类的最高需求,一切其他需求都要给这个让路……
所以,本公主完全理解了,所有和其他人产生接触的活动都必须假设对方是敌人,然后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防御可能的敌对行为,作为一个合格的女孩子,离开自己房间的那一刻就得默认自己身处战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观察周围的危险。
但是呢,沙雕网友又认为女孩子把男性当做假想敌是 “拳法”,一个合格的女孩子怎么能让男性感受到敌意呢?把所有男性当做潜在敌人的行为难道不是歧视吗?
由于天天被当成贼防终于让他们忍无可忍,他们虽然心里依然认为霍布斯是对的,但霍布斯眼里的人生是 “孤独、贫困、污秽、野蛮又短暂的”,他们不想要这种结局,于是又在这个时候想起了卢梭的好,想要 “性善论” 了……
而在这种状态下呢,本公主要想和沙雕网友平安地来一次聚餐,那就必须表现出两面性——“心理上我必须默认所有人都是罪犯,把他们都当成想要伤害我的人来防备,否则我万一受到伤害就是活该,但身体上又不能有明显的表现,绝不能让对方有一丝一毫地察觉到这种防备,否则就是歧视行为,是搞对立”。
所以这下,本公主在和沙雕网友约会的前一天做好了准备,提前溜到餐厅里,给我们预订的位置旁边装了几个针孔摄像头,以便无死角地拍到第二天的约会。
我换上了我最满意是 Lolita 连衣裙,穿上过膝袜和黑色高跟鞋,让大腿露出来形成绝对领域,据说这是这个国家满意度最高的装扮之一…… 我没有穿安全裤,因为安全裤会有默认对方想看胖次的嫌疑,我们不能假定别人是偷窥犯。而且,作为美少女的我理所当然地享有穿衣自由,所以有胖次就足够了。
约会开始的时候,我的耳朵上戴着一个耳机,我谎称我的听力受损需要佩戴助听器,但实际上是姐姐大人和修女会成员在家里用五个屏幕盯着那些针孔摄像头的画面,她们将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并把可疑行为汇报给我。
“姐姐大人,我想去一下卫生间,我该在走的时候把杯子盖上吗?” 我悄悄地和姐姐大人通话。
“不行不行,这个国家的人超级敏感,你这样做会被视为对他的侮辱,可能会引发外交冲突。放心去吧,我盯着他呢。”
于是我安心地离开座位去了卫生间,五分钟以后才回来。
期间姐妹们给了我一个不好的消息,她们在这五分钟里发现杯子被动过了,但无法确认是否被放入了危险的东西。
原本我很想发作,但是理智又阻止了我的行动。
万一这只是因为杯子太靠边缘所以对方好心想保护一下杯子呢?万一这杯子上停了虫子对方只是想赶走呢?万一对方只是想让我尝尝他新买的糖果呢?
如果我在这个时候发作,事后发现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样,那可是 “诬告” 呀,万万使不得呀,而且那样的话安装摄像头的事不就露馅了吗?
“别担心,我亲爱的妹妹,我们实行 plan B 吧。” 姐姐大人对我说。
我领会了姐姐大人的意思,于是拿起杯子猛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饮料,然后我熟练地假装呛水,终于将嘴里的饮料吐到了预先藏了卫生巾的手帕上,没有弄脏衣裙,还顺便 “不小心” 打翻了杯子,合理地让原本的饮料不能再喝了。
“哎呀,真是不好意思,本公主总是这么笨手笨脚的。” 我认认真真地挤出一个害羞的表情,学着电影里女主角的样子把双手放在胸前,“所以我可以重新点一杯饮料吗?我自己会付钱的。”
是的,在这个国家,钱必须女孩子主动揽下来自己付,否则不主动提的话就会让对方误以为 “必须由他支付” 而收获一条差评,这对于社恐的我来说确实不那么容易。
“没关系,梅茵菲娜小姐。”
幸好,对面的沙雕网友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策略。
“呵呵,这可真是一次轻松愉快的聚餐呀。” 我感叹道,“我们下次再约。”
这可是优雅又智慧的美少女特工应有的警惕,我,勇敢的梅茵菲娜公主,终于完成了人生第一次在外面的约会……
……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能时刻防备自己父亲、儿子、兄弟姐妹的人么?包括对象、发小、同学、同事,真的能做到经他人手的饮食不碰,不随同进入任何自己不够熟悉的空间之类的么?
我跟对象出去玩,饮料落游戏机上,后来想起来(没很久,几分钟)也找回来继续喝了;
我对象给我婆婆吃东西,我婆婆有时看都不看,吃完再问是什么;
我同事之间分享零食,散着就给人倒纸上了,同事分饮料,一人倒一小纸杯,大家也都吃都喝;
甚至像这批案子这种,我们以前去看车看房,销售人员给倒的水也都喝了。
所以像我们这样没有防备心的人遇到什么坏事都是活该因为不听劝?这对么?
他怕不是自己也看,太逆天了
我以为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是一句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俗语来着
牢 A 只是个传播学鬼才,不代表他三观一定是对的。他造梗能力再强,也不代表他基本是非观正确。
德国七留子这个事情,板上钉钉的刑事犯罪。这时候再去指责受害者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那就属于颠倒黑白了。
受害者当中,有的已经是女朋友身份了,你告诉我怎么防?你告诉我怎么警觉?
牢 A 的智力和三观真的正常吗?牢 A 说不定就想干这样的事
对中文没学好的外宾科普下: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是中国话固定搭配,来源《大明英烈传》。
至于这个 “良言” 牢 A 到底说没说过,大家心知肚明。
这件事本质是对迷幻药 / 毒品的管控问题。
长期在中国这样一个毒品高压管控,贩毒死 + 吸毒社死的国家生活的女生,根本意识不到去到一个大麻合法,软性毒品遍地的国家有多危险。
很多毒品甚至能通过化学手段强行改变意识,让人沦为性奴。国内不宣传这个,如果不是牢 a 提醒,出去了还不知道。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作为一句民间俗语的意思是——存在明显的危险,且有人给出了 “良言”,但受害者偏执地不听。然而在这个案件中,受害者中有施害者的亲人和朋友。在正常的人类社会中,对这些人保持最高级别的防备违背人类社交的常识,根本就不属于 “良言”。
另外,我注意到一些知友在反复地将 “良言难劝” 这四个字加入或删掉,我认为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因为这个观点本身就很荒谬,不需要通过断章取义来夸大它。而且这句话大概率不是在说受害者是字面意思上的 “该死的鬼”(根据常识,他几乎肯定不是在说这些受害者应该去死),而是经典的谴责受害者,只是引用了“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这个俗语而已。
刻意删掉前半句,只留下 “该死的鬼”,表面上让牢 A 显得更加恶毒,但实际上把他原本的“谴责受害者” 的言论降级成了单纯的人身攻击,变成了 “你是不是在诅咒受害者去死” 的低级口水战,反而降低了讨论的深度。这不仅容易授人以柄,被牢 A 及其支持者反咬一口 “断章取义”,也模糊了真正需要批判的底层逻辑。保留“良言难劝” 才能暴露其苛责受害者的观点的荒谬之处。

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觉得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和“该死的鬼”表达的含义是一样的。我前天看到最开始的那个标题(如何评价牢 A 认为德国男留子迷奸案中受害人是 “该死的鬼”?)的时候完全没联想到“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这句俗语,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场景真的就是一个死掉的人的鬼魂,看得我一头雾水,完全没理解这句话到底在表达什么。点进来看了全文之后才明白,所以这种断章取义就是有害的,它让人无法理解牢 A 到底说了什么,也不理解到底在批评什么。
画了一下,我当时脑补的场景大概是这样:

看了一下,只要限定国籍,就没什么问题。
如果你在印度,你不这样防着每一个异性,受害就是你自己的责任,没错吧?
区别只在于你觉得欧美跟印度有多像了,你如果觉得欧美都是文明的先进国家,决不会发生这种下流国家才会发生的事情。那么这不就对上了么?
在一个当地女性都不敢走夜路的国家,每一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你外国人你也不能免俗。别国内看谁都是强奸犯,出国了碰上真强奸犯了,还不准别人提醒你注意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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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明白了,原来这么多人都要证明欧美的安全和人种超过中国,必须以比中国人更低的防护等级面对德国人。那没事了,你国内怎么没心没肺出去可以照办的。人家又不是你爹,还管得住你了不成?
被自己儿子偷拍隐私照的母亲错就错在对亲生儿子居然没警惕心。
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每每看他发言我也感觉挺难绷的,他要是把他这些 “奇思妙想” 的心思用在学习上面也不至于在绿河学院毕不了业吧,毕竟那里的毕业条件也不算太难
你真预设了男性都是 qjf
他们又该怪你恶意揣度,过度敏感,乱扣帽子了
你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走夜路容易有问题,那我跟男性朋友下班的时候是不是不能一块走?
搭个顺风车是不是不能要男性司机?出去是不是不能饮酒?饮水?不能吃任何进口的东西?
不能让任何人靠近我一米内?否则有给我上迷药的风险?那么地铁上比肩接踵是极度危险的
公司不能有男同事 / 女同事,因为两种性别的存在所以要注意熟人作案
……
我做不到然后我受伤害了,你告诉我,早就说了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我做到了严密的防范,你告诉我,你怎么能把每个男的都当成 qjf 对待?你也太不友好,太不尊重人了吧?
话都给你说了
受害者再不完美也是受害者
加害者再无辜也是加害者
知道了吗?
新闻里面有写,受害者包括罪犯的姐妹,妈妈
这要怎么劝?劝当妈的,儿子给你啥都不要吃不要喝?
如果要这样的话,是默认所有男性都是潜在强奸犯了?
这么算的话我只能说,请所有男性公共场合都不要玩手机,不然被告偷拍也一样是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南方周末》报道说:
亲密伴侣、熟人、同学、同事都有可能成为 “赛博性犯罪” 的受害者。
施害对象是与他确立了恋爱关系的同胞女友,是共同生活的伴侣,是对他抱有基本信任和情感投入的恋人。
所以,牢 a 是提倡男性离开地球,还是提倡女性离开地球?
连我这么女拳的人都做不到说 “提防身边每一个男的,包括男朋友和老公,他们可能都不是啥好东西”。
牢 A 怎么能如此自然地认为得将所有男的默认为潜在的罪犯?
看到有人说牢 A 不过是引用俗语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来评论这事的受害者,其实我对牢 A 的受众一直也是同一个评价:)
这个言论应该是用来巩固他的基本盘的(饭圈术语叫做 “固粉”)。
因为 “三通一达” 言论出来之后,他也没多少女留子粉丝了;真实学历和相貌曝光后,他也不太会有女粉和高学历粉丝了;英语对话音频流出后,他更留不住啥懂英文的粉丝了。
剩下的基本盘,应该挺吃他这一套说法的,他这一言论属于固粉行为。以后赚打赏和带货就靠这些粉丝了。
懂了 A 圣让我们远离所有男性啊🤣这都是熟人作案
那些渣滓才是该死的鬼,送毒气室都是便宜他们了
【德国华人连环迷奸犯被重判,这只是冰山一角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T41cYHf
视频总结,就光那个张大鹏犯的事已经不能用人类来形容了,那个群组 17w 个淫秽视频,其中还有儿童。
视频里总结的,那个张大鹏所犯最典型几个受害者
1. 他的前妻多次被他迷晕侵犯发到群组里
2. 他把一个女房东迷晕,把她的 11 个月大的孩子放到身边,进行侵犯和录视频



3. 一个女同事差点被他 qj,万幸她的丈夫喜欢时不时看监控发现不对劲立马找邻居报警
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我没记错女生在酒吧用手盖住离开视线的酒这事儿你乎还大把人不乐意呢🤗🤗🤗
我要关注这个问题,以后再有讲女人反应过度的就翻出来嘻嘻
泻药,酸奶骑士又来了呀,真是实至名归,天天忙着几哈的。
我的评价是这是不出意外的。也就是现在胖宝宝碍于已经出圈过了,没敢再说的过分点罢了。

只能说胖宝宝不仅断章取义,道德水平也已经低到令人发指了。
本案中其实大部分都是熟人作案,难道胖宝宝的意思是周围任何男性熟人都不能相信吗?那胖宝宝这是恰恰证明女性 AOE 全体男性是 AOE 对了呀不是吗?
还有非常典中典之受害者有罪论,为加害人喝彩。不知道是不是胖宝宝和酸奶骑士们也在那个四千加的群中(毕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胖宝宝不在群中),要着急把受害人都打成烂裤裆。
其实我也对此并不奇怪,毕竟早在胖宝宝势头正盛的时候,我就指出酸奶骑士们由于压抑不得,只能大量使用酸奶,所以对于任何女性都认为是有原罪的,这个罪就是不和他们困觉。


那么既然女性有原罪,其实其他地方就不重要了,酸奶骑士们只不过是要找扣帽子一个借口罢了。因为他们非常天真的以为,这种裤裆羞辱和 “善意” 威胁就能解决他们的压抑了。
而这个案件,里面的加害人却恰恰就是酸奶骑士们最喜欢标榜的 “老实人”“理工男” 标签。那怎么可能是 “老实人”“理工男” 的标签有问题呢?那必然就是女性不 “自珍自爱” 了!

所以也无外乎众酸奶骑士们宁愿把自己的道德底线击穿也要维护这种歪理了,但是很可惜,他们越如此萨颇达衮,只会让他们身上的那股劳保味越味大,越没有女性愿意和他们交往。
那些男的还有对女友下药的,这么说,谈恋爱就算该死了呗?远离男人保平安呗?
不就是受害者有罪论那一套吗?经典的东北酒桌套全球这一块。
牢 a 不如解释解释整个汉人圣骑士团伙学历均高于牢 a(仅一人高中文化),但却借助自己的实验室便利等优势实施迷奸。
这是哪个团的圣骑士,阿尔萨斯的还是血色十字军啊?
女孩子真把警惕性提高到他说的标准上,他又该指控她们打拳了。

断章取义牛逼。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如何评价立于危墙之下的都是小人?
呵。
不过呢,我是不赞同牢 a 的评价的。
这次受害者不少都是去租房被害的,这种跟他说的酒吧之类的没有任何关系。
租房,二房东给你瓶水,你都拒绝?
绿河孔氏酸奶堂:
对女留子重拳出击,XXX 达
对迷奸犯唯唯诺诺,反嘲受害者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鉴于最高赞用激女理论预设所有男人都是强奸犯,那我也只能预设所有强奸罪本质上都是诬告。当然,参考高赞的话术,不应该说那么绝对,应该改成:
诬告不是对社会秩序的例外性破坏,而是社会秩序的结构性基础之一。它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一种通过强奸诬告来规训所有男性的权力体系。
在一个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完美中立的世界里,要重新定义强奸的同意标准、要扩张性骚扰 / 侵犯的定义,就必然会制造出新的受害者:因为鞋子上有反光金属片而被虚假指控的男性;因为在图书馆挠痒而被恶意诬告的男生,那些地位最低下、最没有法律资源和话语权来为自己辩护的男性。
激进女权希望的法律改革,本质上就是将任何对女性利益的损害都尽可能转移给男性承担。这是右翼政治最擅长的游戏,她们从不想象一个没有牺牲者的世界,她们只想要把受害者换成 “别人”。
激女的 “意识觉醒” 煽动手段,通过宣传 “侵犯无处不在” 的恐吓式政治动员,批量制造出 “我认为我被侵害了” 的主观感受。然后这种 “主观感受” 又被三人成虎地塑造成了一种“政治事实”。
这种做法彻底瓦解了公共讨论的共识基础。政治不再是基于公共理性的辩论,而是变成了不同群体之间比拼 “谁更惨”、“谁的受害叙事更具动员力” 的竞赛。
激女的核心逻辑是 “法律平等是骗局,权力斗争才是真相”。但是激女一边宣扬极端的敌我叙事,但同时她们的解决路径却是极度依赖体制的。激进女权本质是一个极度国家主义的政治运动。她们要求改变法律,要求法官的裁决更加女性对倾斜,要求的不是废除利维坦的权力,而是扩大利维坦的权力,然后请求权力的庇护。
这正是为什么今天美国许多激进女权主义者会和道德保守派、宗教右翼联手反色情、反跨性别,因为她们共享同一套 “必须靠重刑和审查来清理社会道德” 的右翼威权冲动。
激女一方面在煽动 “性别战争” 的热度,另一方面又在期待她们口中“父权制”法庭能给她们颁布特权。这种 “革命姿态” 与“娇女手段”的断裂,使其理论显得虚伪且充满表演性。
而且激女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当她认为所有男人都在参与这场结构性强奸时,她其实是在为那些真正的施暴者开脱。给所有男性泼脏水并不能让你们多卖几张赎罪券,反而是唤醒了广大男性的政治自觉,让原本处于休眠状态的、被政治正确压制的 “男性政治主体性” 重新被激发出来。
激女们觉得 6b4t 才是出路,我支持你们直接一步到位去搞 Political Homosexuality(政治女同主义)。既然激女已经明确宣布了 “敌我划分” 并计划进行分离行动,那么根据政治对抗的相互性,我们采取任何反击措施在政治上都是自卫性的、正当的。非常欢迎你们主动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个 “高亮目标”,把性别斗争从“游击战” 转变成“阵地战”。
谢邀。
要不是 A 圣现在逐渐路边,我甚至怀疑是 oppo 请他发的这条微博。如果 A 圣真的有 MCN,那我建议双方锁死,一块湮灭得了。
说回这条微博。两个问题:
1. 到底什么是 A 圣口中的 “该死的鬼”?我来先试着找补下:
“牢 A 说了,‘不要随便相信任何国人和外国人’(这句话还是病句,答者注),‘离开视线的任何饮品食品都要换新的’。如果有人做到上面两点还是受害了,我保证立刻给你认错。”
问题是 “该” 这个字,表示了一种应得的关系。所以一个受害人只要不是保持了百分百的警惕,被侵害就是应得的?何况在本案中部分受害者是在线下看房的时候,被浸有麻醉药的布捂口鼻,之后再受害的,而罪犯们在事发前个个都人畜无害。
所以 “不要随便相信 “是不是得做到完全不跟异性接触,以提防的心态对待每一个异性?即使是很熟的人也不行,因为案犯之一翁偲喆:

要么是受害者活该,要么是彻底的性别隔离。我有一顶大帽子,不知道 A 圣能不能接得住。
2. 就算 “该死的鬼” 只是口误,那为什么 A 圣对罪犯们的谴责:

PS,我觉得 A 圣可能压根没去了解案件的详情,只是觉得可以用这个案件暗示自己了解美帝的黑暗(“别人的血泪”),同时说一些优格骑士们爱听的话罢了。
本吧记得当年韩国 n 号房事件,那时候还不是牢 A 粉丝的 3D 人士讥讽的理由是:
西方民主自由的烂果子导致道德败坏,还有资本主义放纵,自由过头就是地狱。
现在轮到东大版 n 号房,这帮小时候遭受校园霸凌被老师拿受害者有罪论和稀泥才变成今天这般敏感易怒的可悲模样的创伤后遗症患者又忙不迭请出了自己最严厉的父亲。
要不你们还是把责任归给德国社会环境吧,橘生淮南的流氓逻辑至少比女人出去玩就活该被强奸这种论调更难吃到回旋镖。
当然,不排除男大过于做题区导致平时连出去玩都想不出玩什么,所以乐意看到其他人也被拴在妈妈的地下室里,这就不奇怪了。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这是我们东北老辈人面对咋说也不听劝,最后落得不好下场的人时所发出的一种叹息。「该死」在这里的意思是「命中注定该遭此难」,跟现代人常用来表达恨意的「该死」有所不同。老辈人常常用这种带有宿命论色彩的俗语来表达对他人因果的无力感。
既然你们选择了他作为新的国师,就要尽快习惯他所使用的东北语言,适应他跟你们之间的文化差异。作为听众、接受方、被影响者,对待高影响力一方的文化背景要态度谦卑,多听多学,少闹笑话。
对了,这人的大忽悠本质早就被指出来了,但还是有人信他,这也属于「良言难劝」的一种表现。
就像 “气功” 和“特异功能” 呼应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某种精神需求,win 学大师们呼应的是这个时代一些人的精神需求。气功固然是骗人的,但为什么会有人信,**这些人经历了什么以至于会信这个,**这也是需要好好思考、好好探究的问题。
A 圣已经很清楚自己的受众画像了,就是
性压抑二本理工单身男大学生
他的所有言论都是围绕着这个群体,比如:
女留学生都搞滥交
学理科的高智商,学文科的低智商
在国外遇害的都是活该
这里面核心就是
我是好人,所以不跟我交往的女孩都是坏人
所以他整这出不奇怪
牢 A 的言论本身不值一驳,因为只要对该案件有基本了解,就会明白这些性犯罪者是通过读书、租房还有其他正常的甚至是必不可缺的社交,对受害人下药进行侵害,很多受害人甚至就是罪犯的女朋友或妻子。
上月 14 日,德国慕尼黑法院宣判,在当地留学的一名中国男子因谋杀未遂、强奸等罪行,被判入狱 11 年三个月。法院披露的细节显示,这名男子一年内用高剂量麻醉剂强奸女友至少八次,即便女友呼吸骤停仍不停手,甚至拍下作案全程。
2024 年 11 月,张大鹏被警方逮捕。德国媒体报道,他冒充女性身份,或借口为女朋友租房,通过小红书和微信与受害人预约看房,在看房过程中用药物迷晕受害者并实施性侵。
根据德国警方及检方调查,已确认的受害者分布于德国多个城市,以及荷兰部分地区。受害者多为在德国生活的中国女性,她们中有当地留学生、寻找租客的房东,也包括被告的邻居、朋友或当时的交往对象。
老实说,牢 A 会对这些受害者有这种毫无人性的发言,我不奇怪,因为他就是这种人,无论是 “斩杀线” 还是德国性侵案的受害者,都是他嘴里赢赢赢的谈资与乐子。
牢 A 如果真的有最基本的对受害者的共情,就不会将那些阶级滑落、流落街头的一个个受害人戏称为 “被斩杀”“高达”” 糖霜苹果“这种非人化形容词了。他谈论女留学生私生活时那种唾沫横飞的兴奋,他用游戏黑话来形容社会惨剧的津津乐道,都看不出一星半点他对于制度下受害者们的人道主义关怀,甚至是基本的尊重。
所以他会把德国下药性侵案受害者们——还是被熟人侵害的受害者们称为 “难死的鬼”,认为她们是出去玩、不谨慎不自爱才会被侵害,因为无论是女留学生、流浪汉还是德国性侵案受害者,她们只是牢 A 聊天、侃大山、享受吹吹捧捧与直播打赏的谈资,这些受害人对于牢 A 而言一点都不重要,重点在于牢 A 这个人多么渊博,多么懂世故,多么具有洞察力多么爱国,自始至终都是在 “我我我我我我”,贩卖的是 reddit 网站 no sleep 版块风格的都市传说,以及咸湿段子,满足其受众的猎奇欲,是一种对女性又厌又渴的性压抑叙事。
我之前就吐槽过,牢 A 讲得那些社会问题,欧美自己拍得现实题材的作品,骂得其实比他凶,比如讲述巴尔的摩城市衰败史的《火线》,比如《对不起我们错过了你》《我是布莱克》这种老左棍的艺术电影(前者塑造了一个苦不堪言的快递老哥,后者大力抨击了拖死重病老人的福利制度),就拿《当幸福来敲门》这种最通俗的剧情片举例,威尔史密斯演得爸爸找不到工作,被扫地出门,就只能带着孩子睡厕所,贫困对中产的所谓 “斩杀” 一直以来都在发生,都在被记叙。
我只能理解为,牢 A 和他的受众并不满足这种带着人文关怀与社会批判色彩的现实主义作品,他们更想看乐子、想赢、想造黄谣,这是一种受教育程度不高导致的思想和认知层面的缺陷,为什么这样的人能获得庞大流量,才是更值得讨论的问题。
A 圣本质大龄厌女处男,多年保持纯洁的处子之身,此为 “仁”
A 圣把受害者的不幸归咎为不听自己好言相劝,没有谴责任何犯罪分子,保持了对兄弟们的忠诚。此为 “义”
A 圣通过造女性黄谣来警示女性不要出国就不会成为受害者,此为 “礼”
A 圣把犯罪分子利用熟人关系麻痹受害者和风月场所的陌生人随机作案混为一谈,此为 “智”
A 圣自封 “伏魔大帝牢 A 尊者” 已彻底窃取神权化作圣主向信徒布教,此为 “信”

“仁义礼智信” 齐活,不愧是 A 圣,寥寥数语就做到了普通人串了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这就叫知识的诅咒。
要是搁 2020 年微博集美早就把牢 A 这种国南中的腌臢之物撕个粉碎了。现在这条微博下面的评论也就阴阳怪气一下,微博晴朗行动功不可没。

连女朋友都下药的畜生你告诉我怎么防?
牢 a 口嗨都没法做到一句话概括所有犯罪行为,难道看他写小作文啊。
我也口嗨一下,没准他当初也被人下药了三通了不敢说呢。
良言?
什么良言?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实在不懂,
蒋中懿去女友家中时,在女友牛奶中下手术级麻醉药进行迷奸。几次造成女友窒息心脏骤停。
这要怎么 “不立危墙”?所有女性不交男朋友?
即使不交男朋友,
张大鹏起女号,假装租房子,等女房客来看房的时候用沾了药的毛巾捂住口鼻把人放倒。
这要怎么不立危墙?所有女性不租房了?
以上受害者,既不是在酒吧,又不是在走夜路,也没有穿着暴露。
去看房也不是在晚上,看房时也没喝水,也没有带大额现金。
这是防范不足,立危墙的问题吗?
以上受害者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到所有。但还是出事了。这是怎么回事?
蒋中懿给自己女友下药,张大鹏给自己老婆下药。
人的关系中,最亲密的就是父母,子女,配偶。
牢 A 说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要提高警惕。
但这个案件就是自己最亲密的人成为了危墙。
要怎么提高警惕呢?还能怎么提高警惕呢?
擦亮眼?对象可以选,父母可以选吗?儿女可以选吗?兄弟姐妹可以选吗?
是啊,“君子不立危墙”,谁知道自己家人会不会给自己下药呢?像蒋中懿,张大鹏那样。
牢 A 这是在偷换概念,避重就轻。
这不是 “良言”。
这是让所有女性离群索居,流离失所。
牢 A 的 “良言” 非常可笑。
他的良言
1. 只是再说了永远正确的废话。毫无可操作性。见上文。
2. 为什么良言不去劝嫌疑人?
为什么良言不去劝在群里的 4000 人?
为什么良言不去限制群里 4000 人的活动空间?
英国的案子,
法官提到这位中国男性的行为的系统性和严重程度使其成为 " 英国历史上最猖獗的连环性侵犯之一 “。
有荣国格。
判终身监禁。
最大的群组 4500 人
长期活跃群组 2000+人。
已经有了一个完备的维基词条了。
真是有荣国格。
认真说就是,
4500+团体跨国连环迷奸案才是真的有辱国格。
英国案件宣判之后,
去年出门单位电梯硕大的这个人的画报简介。提醒大家小心。简直了。
去年那段时间,搞的我男性同事在这边租房子不容易了。填表租房连续好几次被秒拒。最后只能租华人的房子。
牢 A 这话说的逻辑极度无耻,我是第一次从道德层面差评牢 A
乍看之下所讲道理似乎没什么问题,但其实是高高在上阴阳怪气的侮辱人废话
“我讲不止一遍了。。。良言难劝该死鬼。。。”
其所示逻辑就是:我好心说你你不听,这下你完了吧?
这完全是颠倒了事件黑白和事物本身的逻辑,根据这种说话方式,任何人都可以针对任何吃亏的人进行 “我是好人,你不听劝” 式的优越感攻击,将他人具体事情归因于“你不听劝,笨蠢,我是好心人,听我的免吃亏”
根据牢 A 的逻辑,我多年未见女同学来我家吃饭,午后躺沙发上睡觉,安全意识算正常来往还是麻痹大意?见一个妹子,第几次带家里或者去她家算是正常进程?我女朋友给我递水递吃,我该吃还是不吃?要知道新闻里,多年夫妇还下毒的也有啊。
不要随便信人是对的,但是牢 A 是将尚不知具体细节的事情简化和篡改为了 “随便信人”。
古代很多制度还是有道理的,比如强制分开男女活动空间,只是后来被恶意扭曲。
有个理论,【好意制度原理】———指一切制度刚开始出现的时候,一定是基于好意,才能被大部分人接受,但最后必然被邪恶分子扭曲,变成恶意制度。
比如隔离男女活动空间,刚开始一定是为了保护女性,但后来就极端化扭曲,变成了严禁女性出门和参与工作,导致女性地位极速下降。
只能说,坏人真多啊。
我不评价这事;
只是提醒去海外的人,以及和老外打交道的人,你们长点心吧,安全这块国内国外是两个概念,社会主义巨婴们.
用过苹果手机的朋友,你有没有觉得她的安全机制特别逆天? 他防范这么严密干嘛,那肯定是现实吊打出来来的啊,支付宝专门用来管钱的也没他离谱
你再试试其他海外软件,最近被整的没脾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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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被评论区的某些人整无语了,只是一个提醒,让你出国小心点,不要把海外当成国内, 变成了同情强奸犯,偏袒国人了。国外被家暴致死,埋尸后院的,无名失踪的大案要案都是国人出去干的么? 无论男女,万里之外,不更该小心谨慎么,你以为你家大门口啊,爸妈一叫就到? 出门遇到的都是雷锋么? 有些错,一辈子只能犯一次; 你要自觉是东方雨姐,李小龙,那你也注意下别伤到别人。
和海外打交道多一点,你爱听不听. 给九漏鱼划个重点 “安全这块国内国外是两个概念 “. 你别脑补有的没的了
莫名其妙,这回答第一感觉是驴唇不对马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没毛病,但他像是没看过卷宗或者案件细节,看了几个关键字就开口了,要不就凭 “人有叶绿体” 的认知,也应该明白这些案子里就没有 “危墙”
这话也算俗语了,但问题是,“到底是不听劝所以死了”,还是因为 “压根没法防所以死了”。前者把问题给到“劝不动” 也算有一部分原因,但是后者的情况,再说这句话就变成给受害者加负担了。
受害者有很多,那些与当事人接触不多的能沾点不够防范的边,但是看问题描述里还有亲密关系的女友,姐妹,甚至母亲,这绝不是不是 “不听良言” 的问题。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是有点受害者有罪论,有点马后炮的意思了。谁知道会有人会对熟人下迷药呢。
不过更好奇牢 a 说的纳洛酮鼻喷真的有用吗?
问了 ds,似乎和大多数迷药成分对不上,应该是没用的。
牢 a 还是太喜欢吹自己 “见得多了”
夜壶又被拿出来倒尿了,大家只需要捏着鼻子闪开就行,它完成任务后自然又会被放回角落里,不必在意。

这事儿虽然发生不短时间了,但出结果还是慢了一点。要是正赶上今年年初 a 圣烈火烹油的那段时间,不敢想能让他带出多大节奏。
不懂就问,纳洛酮鼻喷对曼陀罗,三唑仑,巴比妥有任何效果吗?你是在莫斯科大剧院里的人质吗,俄国军队要用芬太尼毒气强攻?
2002 年 10 月 23 日,40 多名车臣绑匪闯入一座位于莫斯科东南区的莫斯科轴承厂文化宫大楼剧院,胁持文化宫内的 850 多名人质,要求俄罗斯军队撤出车臣。 10 月 27 日,俄国军警及阿尔法小组以秘密化学气体(实际上就是芬太尼气溶胶)麻醉表演厅内所有人,将车臣绑匪歼灭,事件导致 39 名恐怖分子被击毙,至少 129 名人质因为俄罗斯军队的麻醉气体而死亡。
他这种人,在前 30 年历史上比比皆是,无非是做了某件事、说了某些话,被当权者看到可以做文章,借题发挥利用媒体捧成超天才,而自身的能力水平和个人素质都承担不起这么高的帽子,风头过了之后的下场和打飞机用过的纸没什么区别
很多人对强奸的认识其实是停留在某类小说里面的。

在他们眼里往往是这还能叫强奸?
正如席某出狱后发文所言,订了婚本就是恋人之间的正常模样。其实这就是部分男性(甚至包括女性)的观点
其他的像什么,你没反抗叫什么强奸?你身上没伤叫什么强奸?你这点伤叫什么强奸?你要是不同意他能上得了你?等等观点不一而足。
其实被很多人嘲讽的违背妇女意志(我个人认为不应当仅仅限于女性)的确是判断的合适标准。这句话换一种说法就是你是用什么样的方法与不同意和你发生关系的她(他)和你发生了关系呢?
我认为强奸之所以经常发生在熟人之间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于强奸的认识还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还在用传统社会的老眼光看待强奸。
你要知道你面对的那个人是和你一样的人,你们之间是平等的,尊重对方也是尊重自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实这种在国外的博主,因为某些特定议题火了,回国内,言论引发争议的例子也不止一个了。离开了特定议题、离开了特定环境,慢慢的也就熄火了。
之前 B 站上有个在乌克兰留学的女博主好像也是如此。因为俄乌战争,从乌克兰撤离的过程火了,回国后,因为和弟弟之间的买房问题,也是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慢慢的也就没有流量了。
奇怪,这个问题下怎么没人指出,他这么说其实是在避开一种指责——国内还有 4000 个共谋和外围群组成员呢。
那 4000 个的说法,我不能确定数字是否可靠,就算真有 4000 个,这 4000 个到底是以怎样的身份参与其中的,我也不能查证。但是现在确实有一种舆论情绪——你蟑螂已经多到爬去邻居家了。
这件事本身他不能否认。所以他一定需要找到一种叙事角度,把上面这种针对国内的猜测性指责给化解掉。
强调他在国外的那些 “生存经验” 就可以达成这一目的。如果把这类生存经验照搬到现在的国内,一定会让人感到离谱,感到是反应过度了。很少有人会把这种严防死守高度警惕的生存状态和国内日常生活联系起来。
通过宣扬一种国内的国人在心理上普遍认为属于过激的应对方式,潜台词是——要上升到社会环境因素的话,那也是国外的社会环境。
我对这个 “到底是你的房子养蟑螂” 还是 “我的房子养蟑螂” 的争论没有啥兴趣。因为,这年代,作为高学历高智商人群,在国内上网爬梯接触到点儿特殊 xp 然后开启 “灵视” 又不是啥难事。犯罪者是高知,这个群体的 “犯罪视野” 是完全可以不受地域和文化限制的。他们是在你家和邻居家之间可以自由迁徙东食西宿的蟑螂。。
所以,我对这一事件的主要看法和我一贯的政论立场是一样——首先要警惕具体的知识精英,其次才是抽象的桌底下的老鼠。
像他这种目的就是割韭菜赚米的人,基本上就是他的受众爱听什么他就说什么,实在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要么不聊,要么就像这条问题上转述的那样把受害原因再次推向受害者这边,给人一种她们被下药被侵犯欺辱都是她们自己不注意不知道保护自己的观感和印象,那些懒得去了解相关内容的网友就会信以为真,而他的粉丝也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偏听偏信
再加上国内媒体和官号鲜少报道,即使报道了也是用一些 AI 图或影视剧里的截图配合文字报道,说的半遮半掩的,久而久之再次把问题核心掩盖,被间接保护袒护的那些潜在罪犯犯罪的可能性也跟着再次加大,受害者和相关现象不仅不会被遏制或缓解,反而会越来越多,还没被抓到的罪犯则会更加小心谨慎的施暴,防不胜防啊
这个事不是最近才发生的,在今年初时也有人上传视频聊过这个事,本乎去年也有人发过相关文章,但都没什么热度,这个案件里的罪犯有的在几年前就在国内犯过案,还有的罪犯假装女性在小红书发租房帖子欺骗女性来租房后再进行侵害,但凡是平时对这类犯罪打击的力度够大、科普教育的够多 (不止面向女性科普)、相关法律够严谨处罚的够狠、那些诸如听话水、迷药的东西在管制和获取上加强监管力度等等都不至于让这些罪犯屡屡得逞
那个牢什么 A 的本身也不是啥好人,嘴里能吐出什么好话吗,他更在乎的是能有多少人给他上舰长,能有多少人给他花钱罢了路边一条
分两部分讲,第一部分就谈这个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好恶毒的话,能对强奸案的受害者说出这种话来我也是无话可说。很简单的道理,不被强奸是应该的,哪怕你再不在意水里是否有下药,你也不应该被强奸,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再者,熟人作案,我实在不知道怎么防,或者说,是否存在一种绝对的防御方式,能在这种场合做到一定不会被下药。你觉得这可能吗?你这样只能推导出,这种地方就根本不应该存在,但如果聚会喝酒都不允许被存在了话,那也是很牛批了。
第二部分,也就是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牢 A 说这个话,其实是想巩固自己玩的花,在美国社交状况良好,经常参加此类聚会的交际花人设。但为什么此番话说出来广受批评呢?原因很简单,这句话是很典型的家长式的叙事方式。模式采用的是,“a 不听我的话,就会遭受 b”,很熟悉对吧,这里的 a 和 b 可以进行任何替换,但 “我” 是不能变的。
这套叙事能成立的基础就是要营造一个简单的,和我话语挂钩的因果关系,才能使得家长式成立。这也是为什么女留学生被造谣的能广为传播的原因,牢 a 首先创造了一个 “三通一达” 的因果关系,然后再和 “我” 进行,这样这种地位就能得以实现。
这次受到攻击的原因不是因为因果关系不明显,而恰恰是因为明显,明显到所有人能看见女留学生的苦难,当活生生的人摆在你面前时,我们就能迅速意识到,女留学生不应该被迷奸。而牢 A 的 “就会” 叙事就破产了,因为确实跟他没什么关系,除非他是亲历者。
你们这些对德国是不是抱有什么奇葩滤镜?
德国一直是比较阴暗的国家,二战时期流水线杀人。现在德国色情一直属于最变态的那一档。这还只是我知道的。你去酒吧而且是本身就名声很差的酒吧被下药,又不是奇怪的事情?
这个说法叫我想到了近期大火的《鬼灭之刃》。鬼灭之刃二哥童磨,吃了几百年的女人。有心甘情愿的,有痛哭流涕的,都让二哥觉得美味。
只有蝴蝶忍做到了,让二哥从此吃不了女人了。因为蝴蝶忍,在二哥吃她之前,就让自己浑身充满了毒药。就算不被童磨吃掉,也要玩完了。谁看了都对蝴蝶忍竖起大拇哥。
让我想起了自然界中的豪猪。那天我刷抖音,看到了豪猪。一个是豹豹想吃掉它,弄得满嘴都是刺。
听说前肢的动脉血管都被扎破了,然后豹豹成功领了盒饭。
还有一只大蟒蛇想吃豪猪,豪猪是死了,但是在大蟒蛇的胃里头将大蟒蛇给刺穿了,然后听说剩下的豹和蛇都不算太喜欢碰豪猪哥哥了。
就像自然界里的平头哥,谁看谁迷糊。就算平头哥身子骨小、肉还能吃,都很少有招惹它的。
我有点不懂什么叫受害者有罪论,可能跟这些差不多吧。
在外国,人生地不熟的,又没有祖国母亲保护着,可能和女频小说里坏人只能用车祸来收拾不同。因为外国可能不信车祸。
没招,关键漂亮女的谁都喜欢,但是就像我看到的那些抖音那个赶海视频一样。
河豚好,容易抓,然后被抓到了就鼓鼓的变成了一个球,好可爱,好想带回家。
但是没有一个赶海的给它拿走回去养着。因为谁都知道河豚是剧毒的,它的浑身上下那个毒素,只有专业的,没有出过事的厨师,才能处理,要不然只能躺板板。
我估计牢 A 八成就想说这个意思吧。
八成,我可能也不太认同老 A 的说法,什么在外国不能让杯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不能不警惕任何人,就算自己亲戚也一样。这玩意太反人类了。大家又不是间谍,又不是特工的,怎么可能不中招。
但是如果多几个江玉燕,多几个甄嬛。多几个黑寡妇。我估计这事的话就没这么猖狂了,那个犯罪团伙自己就散了。
那个清末的时候,日本看到中国那么拉胯,汉人怎么被政府揉捏、被洋人欺负、被自己玩弄,都不会反抗,反而把头埋得更低。所以他们把大东亚共荣的主意打到了汉民族头上。
这么收尾的话,虽然有点跑题,但是大家都知道平台不要太尖锐的,我只能这么写了。

一句话: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觉得牢 A 的账号运营,在全网而言都算是很有特点的,其他博主,尤其是鉴证相关的,总是先树立一种人设,预定一种立场,然后越来越尖锐地表达自己的立场,来提纯,筛选受众,并讨好自己的粉丝群体。直到观点过于尖锐遭遇铁拳,户晨风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而牢 A 很不一样,他从来都不考虑粉丝群体想看什么,在他理念中,什么观点更有争议、更能吸引关注,他就发表什么观点,哪怕这种观点多么荒唐也无所谓,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是认同的,他的本质就是鉴证乐子人。
大体上来说,人更加能共情有共同经历的族群。
所以,他是共情了罪犯,还是想起自己受害的经历却无力改变而陷入自我攻击?
如果是前者,天网恢恢,还是坦白从宽为上。如果是后者,诸位嘴下留德。
这种人在网络上招摇撞骗是时代的笑话
没太注意看,如果加害者是熟人,那这个说法就很不合适。另外,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还迷奸恋人。只能说加害人没把受害人当恋人。
那是俗语。
我看题目觉得怎么能这么讲????
但是看原文,觉得并没有特别大的问题。
我觉得是要提高警惕。譬如文中提到的看房,不知道对方怎么投药的,多半是饮料吧。看房,对方纯陌生人吧,还是密闭空间,这种情况肯定坚决不能喝对方的饮料。
最近抖音看了个视频,说那种大瓶口饮料,可不拧开瓶盖,捏出饮料。反之也能吸东西进去。仅转述,未试验。
考一所中等偏上的 985 就会意识到好学校只防学渣,不防人渣。甚至学渣也有不少,上课听不懂,平时不学习,考试挂科一堆,言谈举止就像素质比较差的三校生,你都想不通 ta 是怎么考进来的。
甚至名校比起普通大学,精致利己主义者浓度更高。毫无道德底线者,恶意操纵他人者也不在少数,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我还听说过本校有把舍友逼自鲨的,舍友死后,宿舍三个人继续虐待新搬进来的,之前和他们不认识的其他专业舍友。这个新搬进去的舍友就是我中学同学。如果不是信任中学同学的人品,我当年都很难相信这种事。
只能说识人的能力非常重要,但坏人之所以破坏性大,是因为它们伪装性强。对熟悉的人也要防人之心不可无。一遇到 red flag 的事情,提高警惕总没错。
这个时候就体会出罗圣的聪明了,装死是最高明的策略,有些时候,你作为一个身份,不管说什么都是错的,不管怎么表态都可能得罪一群人。有些群体得罪了你会失去基本盘,有些群体虽然不是你的基本盘,但是对方行动力超群时间还多,得罪了可以不吃不喝自掏腰包都要干你。
???所以为什么不提加害者也都是中国人

这就是受害者有罪论了。
网上看过一个迷奸视频,是几人组那种,其中有人说了一句,要配合,其他人称是。
这个配合的意思就是,几个人团队配合盯上受害者,营造一个环境,例如一群人请女同事吃饭。一般女的再如何防备也想不到几个人都有问题,然后大家配合,这个吸引目光,那个下药,完事了装作女的喝醉了带去酒店迷奸。
你不能要求所有女孩子完全拒绝所有社交活动,啥都不吃不喝吧?
还有一些则是相亲那种,人家请你吃饭,你能不吃?同事活动,你不参加?同学聚会,你拒绝?
去相亲,吃到一般你上洗手间,回来了,你难道立马把饮料酒水换了?咋滴,你把对方当什么人呢?
同事聚会,咋滴,你视线一直盯着酒水?
要知道下药就是给酒水里滴两滴东西而已,几秒的功夫,要是手法好可以当着你的面给你下药
例如你杯子里没了,装作好心给你端起杯子加,然后用手法挡住,咋滴,你就把人当贼一样检查来检查去?
要求每个人成天防这防那是不切实际的
而坏人脸上也不会写着自己是坏人。
那些自己去危险场合的,自然算是难劝该死的鬼。
问题是很多人根本不是。
事实上被迷奸的可不止女孩子哦,男孩子也会被迷奸。
你说同事朋友跟你关系不错,请你吃饭,咋滴你全程防贼?
你看全世界都是贼。
至于说报警,为什么迷奸很多喜欢下在酒里,不是说酒有味道可以遮盖,迷奸药有些是无色无味的。下酒里是因为人喝酒后本身酒容易意识模糊,清醒后记忆混乱,而迷药也不是说一喝突然酒失去意识,而是和喝多了一样,开始意识有点混乱,犯困,然后才是昏睡,等到事后醒来,也和喝醉一样,对之前的事情知道的零碎,或者完全不知道。
所以多的是被迷奸而不自知。
再者为什么现在网上有迷奸视频,很多就是拍了事后威胁的。
类似于某些交通事故中的遇难者墓碑上写 “对方全责”
我觉得大多数人有点为了反牢 A 而反了。
首先我先叠个甲,我绝没有受害者有罪论的意思,这个德国男留学生就是纯出。
然后我来讲讲我对牢 A 发言的看法。我是认可牢 A 的。国外的环境和国内完全不一样,没有人给你兜底,你就只能自己小心小心再小心。我在学校吃午饭都得保证自己的食物不会离开我的视野内,而且我一直觉得这是留子应该自觉做起来的,毕竟自己一个人在外,你就得时刻绷紧这根线,毕竟小命是你自己的,被害了一次就得 gg。
其次我认为,“提醒别人提高警惕”和 “替犯罪者开脱” 其实不是一回事。强调安全意识,并不等于认为受害者有责任。当然,我也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会反感牢 A 的表达方式。因为在涉及性侵、下药这类案件时,公众会更希望先看到对加害者的谴责,而不是对受害者行为的讨论。尤其是一些情绪化措辞,确实容易让人觉得缺乏共情。但我觉得,现实里的很多问题并不是非黑即白。谴责犯罪者,和提醒大家提高安全意识,其实可以同时存在。
最后,我还是表达我的坚定立场,这桩案子里的这个受害者只是一个遭遇犯罪的普通人。大家也要敲响警钟,人在国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尤其是食物和酒水,尽量不要给犯罪分子下手的机会。
不立危墙更适合放在这种事下面,男子和醉酒女子发生性关系,醉酒女子醒来后报警强奸。这种情况不管是不是仙人跳,jc 大概率会给按强奸移交,因为醉酒就是使其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哪怕你说我们俩多熟,我们俩以前多暧昧,她醉了以后是女上位。那人家 jc 和检察院业绩来了他们不能不借吧?
总看郭律的就知道这种事有多普遍了,虽然也并不是没有辩的空间,比如下面这个就是辩成功了,但是最好不要让自己陷入这种境地,这才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各位约炮爱好者朋友还请自重
(女的和醉酒男的发生性关系,醉酒男的也可以报强制猥亵,所以女性朋友也需要自重)
牢 A 确实说的不妥,他至少应该直接表现对受害者的惋惜和同情。结合上下文,请问牢 A 在说出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的时候,心里究竟是什么情绪呢?
此外,看了这次牢 A 的发言和底下评论,我反而坚定了牢 A 不可驳倒。底下评论要不说他也在电报群 (空穴来风),要不斥责他没 aoe 男留 (把水端平),对驳倒他这个人半点作用没有。
他这次发表的言论可够一般网红社死几次了。
恶臭
他现在的局面就是被自己过往的言论架起来了,他说的某件事并不只是评价某件事本身,而是要和以往事件的观点串联。
很显然,他没办法使某些观点自洽,所以关于他的争议肯定不会停止。
不过我个人认为,他可能再收割一些关注和流量后就会销号,他的言辞激进是为了加快收割,某一天,他的言论没办法再吸引听众,他会火速销号的。
受害者去看房,然后加害者用湿巾捂住受害者口鼻。
湿巾上抹了大剂量的麻醉药,人昏过去了。
那你打算在哪步预防呢?
说实话,如果仅单独把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这句话拿出来,套用在这个事情上,那我也觉得这句话不合理。
但这又有另外一个情景:
一个毕业很多年的过来人,给一批即将进入大学的学生们几句忠告,其中有这样一句:防火防盗防老乡。因为有些老乡就是利用你对他们的好感然后坑害你。
可有些学生可能没有对这句话加以重视,结果被同为老乡的学长严重坑害,有的被骗了很多钱,有的还被骗了色。
过来人得知了这件事后感慨说,我不是之前就告诉过你们要提防点学长啊,你们为什么就是不听呢?
这个过来人也许就是有些恨铁不成钢说的气话,但当然,确实也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怪那些作为加害者的老乡学长,而不能去说这些被坑害的学生们是 “你们怎么就是不听”
还记得那时候多少人夸德国留学生不水,哎
1. 牢 a 显然是飘了,毕竟此类事情显然不是一方的责任。
2. 当然,知乎一水的高赞都在阴阳牢 a,有不少已经开始转进到给那些公开把自己乱搞的照片发到网上的女留叫屈,甚至要把顺势牢 a 针对美国的言论也要否定了。这似乎也不是在意受害者的样子。
3. 这个议题下的回答画风明显变了,之前很多只要涉及到社会问题都是 “由小见大”,从局部上升到宏观乃至族群、制度等层面。为啥这里突然都开始强调“就事论事” 了?
4. 这也是为何说牢 a 飘了的原因:如果一个社会的环境乱到真的到了这种 “防不胜防” 的地步,那么牢 a 的说法恐怕就不能简单和“受害者有罪论” 划等号了。而且单从现有报道上看,西方社会在移民浪潮、政治正确、经济大幅下滑的多重因素下情况确实不容乐观。但问题在于,你在国内也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一个社会到了这种地步啊?而且现在男女对立这么厉害,这种微博里的说法很容易被直接理解为是在大规模 AOE 某个性别,感到被误伤的人自然会非常反感。
5. 而且对那些受害者来说并不公平,因为她们的遭遇可能被打着为她们讨公道的名义拿来借题发挥。你牢 a 明知自己争议很大还偏偏要在敏感话题下跳出来创造这种机会,那被骂就怪不得别人了。
对他这个观点怎么反驳也没有任何用,因为现实中的大多数正常人就是会这么想,最多宁死不会说出来。
牢 A 一直很明白他需要迎合的是哪些人,所以其他一些人的看法对他不重要。
劳 A,还是要谨言慎行啊,别以后女生真听了你的劝,你又不愿意了。
你说的嘛,偶像,任何一点不舒服,立刻报警。
当然不能说 “多盯着自己的水” 是错的、没有必要的,但这种发言本质上是对问题的漠不关心和某种基于立场的高高在上的批判。
具体到此案件,有太多问题值得探讨了,熟人强奸是否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和认识?基于强奸经常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这个统计结果,应该如何防范以及如何建立互信?在这里抽象地、不痛不痒地、高高在上地评判,不如多考虑一点具体问题比较好。
与文明的日常的震惊相比,森林和草原的危险还算得了什么?人或在大街上捉住他的牺牲品,或在神秘的树林中刺死他的猎物,他不是四处都保持着食肉兽中最完美的形象吗?
“理性主义的意图”,说出或者说写下上述文字的人所 “缺乏”/ 没有的正是某种 “理性主义的意图”。
“任何场合”(例如城市 - 酒吧或俱乐部)、“离开视线”(环境 / 环境中的移动速度 - 可看见的 - 眼的活动大大超过了耳的活动)、“本国人或外国人”(人群 - 旁观者 - 阴谋家 - 微服出行的国王 / 皇帝 - 警察或不情愿的侦探)——即正是因为比方说现代城市的 “视觉性”、所具有的某种视觉仪器的特征及其 “虚幻特质”,“我们” 的市民迫真做出理性决定并实际理解自己身处世界的能力才被这样或那样大的破坏了,当然于是在这方面就其同谋关系而言,针对 / 划分出职业、阶层、群体、城市(尤其是那些 “大都会”)、国家等等的“指南式刻画” 并同时 “洒下奶酪”(为了不成为“匿名” 的,为了 “个人的存在” 不被人群所 “彻底” 吸纳而持续不断地留下痕迹)和对这一生活的“幻景”或 “幻象剧场” 的维持就在于 “人民明白 - 立刻辨认出他们彼此之间的种种关系” 以及对如此这般能力 / 知识之傲慢的鼓励与助长,这样从长远来看他们就可能 “相信” 彼此之间的“种种关系”(“完美的友善”)。
每个人,无论是最高贵的还是最卑贱的,心里都揣着一个秘密,假如这个秘密被公众所知,他就成了大家最痛恨的人。
是为什么样的一类 “特殊人物” 或“动物”戴上看不见 “令人不安的思想” 的“眼罩”呢?
『其实他希望的效果是』?
这是什么 “教导” 或“揭秘”呢?
咳!
“安宁的享受对一个工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他居住的房子可能是在晴空之下,绿荫环抱,鸟语花香;可是如果他无所事事,他仍然不能享受这幽居的妙处。然而,如果他偶然听到远处某家工厂传来刺耳的噪音,哪怕是听到工厂传来的机器单调的哐啷声,他的表情就会放出光彩。他就不会再感到高贵的花香。从工厂高高的烟囱里冒出的浓烟和打在铁砧上轰响的铁锤声会使他快乐得颤栗。他怀念那些按着发明家指定的方式进行工作的日子。”
曾经有一个说法是,法律只解决最恶劣的事,其他的事需要交给道德来处理。
这个说法在法律不断给出让人不满判决的时候,看上去真的很诱人。
但是,何为道德?每个人的认识都不相同。
很明显,牢 A 说的话,就是他心目中的道德。
这种对受害者的恶意,实在是令人不齿。
如果法律存在瑕疵,可以慢慢的改进。万万不可凭着人的道德去处理社会问题,不然今天来个大胡子,明天来个小胡子,后天来个波波,大后天来个光头,那日子就没法过了。
用知友今天喜欢的话说,缺少主体性的人一般都很喜欢当别人的爹,只说教,不给钱。
这些人先不说成年之后有没有获得过真心的肯定,至少小时候其实都挺缺爱的,尤其是父爱,跟美职篮传奇前锋雷霸龙差不多。
这东西就有点扯淡了,完全是受害者有罪论。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一个人到外地,到外国来,他本能的就会靠近自己的同胞,不管是男还是女。这是一种本能,没什么好解释的。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同乡会?
好了,你怎么会知道他会对你下药呢?
说什么不要让水杯离开自己的眼线,这有什么用呢?
即使不让水杯离开眼线,也照样能给你下药。比如说易拉罐,比如说瓶装的饮料,比如说瓶装的红酒。只要对方想干,办法总比困难多。
就比如说瓶装的饮料吧。直接把药灌进去,然后再把瓶口扭紧。然后拿给对方的时候,当面把它扭开,人的本能会以为在扭开瓶盖之前是紧的。即使你再警惕不喝也无所谓,成不成他都无所谓,只要有一次成功就够了。
更简单的是瓶装的红酒。见过有那种压力开瓶器没?就是在瓶塞上打孔,然后注入气体之后,把瓶盖涨开的那种。同样的,找一个大号的注射器,有这东西可以轻而易举的在软木塞上打一个孔,直接把药品灌进去就完事了。
你说易拉罐这困难吗?一点也不困难。易拉罐是非常薄的,直接一个注射器在易拉罐上打一个孔,把药品直接注进去,然后点点胶水就行了。
是吧?很简单吧。
而且,这些很多作案都是熟人作案,并不是什么去酒吧里喝了一杯酒就不省人事,那才叫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而且,熟人强奸才是性暴力的绝对主流!这个案子里的受害者,包括了犯罪团队的租客、同乡、妈妈、姐妹这些最亲近的人。
熟人作案的核心,就是利用你的信任,这是你靠 “警惕” 根本防不住的。你不可能对你的亲族、朋友、日常接触的人,永远保持防贼一样的状态,那不是正常生活。
这样的熟人作案,你告诉我怎么防?
更何况还有那个变态,对自己女友下手…… 你告诉我,这怎么防?
没法防啊。
而且,应该是约束自己不作恶,而不是约束受害者。明白么?
真的,有些人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总觉得危险离自己很远。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 “绝对安全” 的地方啊?尤其是去夜店、音乐节这种鱼龙混杂的场所,或者是去国外那种治安参差不齐的地方,心眼子真得时刻在线。别觉得这是在危言耸听,很多时候,恶魔就在你身边觥筹交错的朋友中间。
像这种 “离开视线的饮料千万别喝” 的常识,稍微有点安全意识的人都该懂。在外面玩,千万别有侥幸心理。针管、开瓶器、吸管,甚至直接往杯子里倒,你眨个眼的功夫可能就被盯上了。所以,只要是你没亲眼盯着调酒师封杯、没亲眼看着服务员端到你桌子上、只要你稍微走开了一会儿没盯着,哪怕是一秒钟,这杯东西就果断倒掉,别心疼那几十块钱,命可比酒贵多了。
还有那个 “不要随便相信任何国人或者外国人,也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这话虽然听着有点绝情,但真的是大实话。很多人就是拉不下脸,觉得拒绝别人递过来的酒水好像是不合群、不给面子。拜托,你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面子在人身安全面前一文不值!如果有人硬劝酒,或者递过来的东西你没看清楚是什么,直接拒绝,不用找借口,就说 “我对酒精过敏”、“我在吃药”,或者直接说 “我妈不让我喝陌生人的水”。真朋友会理解你的警惕,那些因为你拒绝一杯酒就翻脸的人,也不值得深交。
那个 “纳洛酮鼻喷”,真的是救命的好东西。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这是啥,但关键时刻真能让人从鬼门关拉回来。这是一种阿片类药物过量解毒剂,起效快,操作也简单。家里有经常去夜店蹦迪的朋友,或者爱去酒吧的女生,真的建议备一个放在包里。别觉得带这个很夸张,防君子不防小人,万一遇到了那种事儿,这就是一条命啊!成本不高,但买个安心绝对划算。
最安全的办法:不要去夜店!!!不要去酒吧!!!
记住:你特喵的是去学本事学东西的,不给面子就不给面子,怎么着、不去还能开除你啊!!!
很多人魔怔了,动不动就是上纲上线,就是受害者有罪论。
就像前两年流行的所谓原生家庭,只要自己出了问题,都可以找到原生家庭的问题。
稍微多看一些案件的细节。就会发现天下没有什么很多新鲜事。
这些强奸犯是什么高智商犯罪吗?是什么筹谋了几十年没有任何遗漏的犯罪吗?
不是的, 套路都是一样的,非常简单。
你看那个英国 27 岁的就是把人家女的引到自己公寓,然后下药。
这些东西老 A 有没说过呢?都说过了。
说实话, 看到这样的一个情况,是个正常人,有情绪上来了。都是会又气又恨的。
就是那句话,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从宏观来说,的的确确,像强奸案这种东西有可能归零吗?
不可能,只要人存在的性欲就一定会有强奸案。
但是从主观从个人的角度出发,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尽可能的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呢?
但我们去讨论用什么方法能够去避免自己伤害的时候,
然后随意就给对方扣上一个受害者有罪论的帽子。
这样子做只会适得其反。
我就再问一下,作为受害者是不是一件事情就都不会做错了?
如果他做错了事情,那我能不能把它指出来呢?
就比如里面几十个受害者。很少数报警。这是不是做错了?
那我把它指出来,这个有什么问题呢?
受害者这个性质本身已经定了,
然后去指出这个受害者有过错的地方,
会影响到受害者本身作为受害者的这一个定性吗?
哪怕受害者自己光着身子主动进人家公寓,看着人家下药。自己主动把那水喝进去了。
这都不影响这个人是受害者这样的一个定性。
很多时候我们探讨受害者过错的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指责受害者?
不是的.
不管是被强奸的或者是被诈骗的等等这些犯罪行为。
指出受害者过错的目的。都是为了给其他人提供一个警醒和示范。
避免其他人重蹈覆辙。
这就是我们讨论受害人过错的意义和目的。
就比如这些强奸案里面大量的女的都是自己去人家公寓的。
而且基本上应该都是自己一个人去。都被迷翻了。
那不就给了我们一个借鉴吗?
尽量不要去一个很密闭的空间,跟一个异性相处。
要去比如可以带一个同性的朋友等等。
这样可以极大的降低我们自身会受到伤害的风险。
还有人在指责讨论受害人的过错。怎么不去指责强奸万的过错。
议题呀!懂不懂什么叫议题?
就这个事件可以设置成千上百个议题。
现在大家只是仅仅讨论受害者有什么过错这一个议题而已。
受害者在被侵害之前或者之后, 有一些行为导致但这些受害者更容易受到侵害。
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把它指出来,把它揭露出来,把它展现出来。绝对不是所谓的受害者有罪论。
如果这样的讨论都不能进行。
那我们如何更好的提升自己的意识,提升自己防范的手段?提升自己防范的能力呢?
把该死的鬼四个字引出来是不是有待商榷😰

首先关于描述里最后一个问题,女性是不是该对所有人抱有警惕之心
答案是很多人真的是这么想的。不过这倒是和 qj 与性别矛盾没什么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一般是知乎见证人的老一辈,原因是各地的纸媒新媒体都会发不少寻人启事,然后抖音、视频号这些下沉平台的自媒体对着这些寻人启事炒作一下,本意可能是想宣传题图里牢 A 那一套防狼小技巧蹭点热度,但是观众们会认为当事人被人贩子拐走甚至接入拆零件配型的阴谋论宇宙。既然这些寻人启事的当事人都被人贩子拐走了,那⏰社会的人贩子问题一定很严重,而我的孩子一定不能被拐走,所以孩子你出去玩要小心人贩子。那谁是人贩子怎么鉴定呢?最后的结果当然就是孩子你不能给任何人可乘之机,也就是你不能轻信所有人。我敢给出上述观点是因为我妈就经常给我转这种哪个高中生大学生又失踪了的新闻还有在我出去旅游之前说一遍 “离开实现的食品饮品一定要换新的”、“不要轻信问路的” 这些防人贩子小妙招,让我打开缺德地图家庭组和爸妈共享位置。令人感叹的我是个男的,进高中之后唯一一次出市区旅游是高考完和四五个高中同学去 cj,恐怕被觉醒男童基因的同学一次卖沟的风险都比撞上人贩子大😐这个观点到底合不合理我不予置评,因为我是个男的🏃♂️🏃♂️🏃♂️
然后是关于牢 A 的建议
我看见前排答主说这是受害者有罪论,其实有的时候,在建议合理的前提下,受害者有罪论和给出建议只是表述上的差别;比如如何处理色狼问题,让人别穿太暴露毫无疑问是受害者有罪论,但牢 b 说所有人兜里都该揣瓶防狼喷雾,牢 c 等到有人被色狼骚扰之后说如果受害人带瓶防狼喷雾,受害人不会如此无助,那牢 c 算不算受害者有罪论?如果又有人说牢 b 早让你带防狼喷雾,全网都看见了你却不听,那这是不是更像受害者有罪论?但其实这三个人都是在给一个十分合理的建议。所以说牢 a 在这用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及相似含义的语句其实反映了一个问题:牢 A 直播本质东北讲武堂,特色是嘴不把门,缺乏对措辞的敏感性,这个问题不改以后还有的是翻车呢,毕竟至少在这事上他给的建议应该是没问题的,有汴京的余地,如果以后他的观点像之前马克思主义深受基督教原罪论影响一样错的离谱表达的时候还有措辞问题呢?
本来我已经不想参与任何牢 A 相关话题了,但是看到这事之后,我忍不住惊奇:人能够又蠢又坏到什么程度?
牢 A 不知道是否自知,他的人设已经塌到了那个炫压抑良子的形象。如果从他自己的利益出发,他应当对这件事下面 at 他的事情保持缄默。
且不说 “受害者有罪论” 本身是已经被批倒批臭了大几十次的论调,增强警惕当然是应该的,但是连自己的男友都参与进这种事情是谁能防住的?如果有任何女性,在这事之后对于各种男性都严防死守,可不要又开始骂人家打拳哦!这篇文章中连稍稍谴责一下加害者都不愿意,依他被扒出来的各种形象,我甚至可以冒昧推测一下,他心里其实偷偷羡慕呢?
那么,伟大的牢 A(斯奎奇大王)有哪些经验呢?
斯奎奇大王(牢 A)会不会就是近十几年来民间所传言的紫薇圣人?
牢 A 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 “巧克力草莓卷” 故事中揭露的美国校园橄榄球队滥交文化是否真实存在?
如何评价牢 A 在 2026 年 3 月 23 日题为 “北美懦夫 & 表演革命” 的直播中推荐的“小头增强套餐”?
为什么前两者是绑定关系?
1. 在小孔收藏栏里挨着住
2. 共演过


说明这狗杂种和罪犯共情上了呗
草,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最近好久不关注孔哥。感觉怎么每周会出现两个语不惊死人不休,能让人联想到最红脖子最 Maga 那套的孔哥锐评,老孔不会后半生就靠每周发表类 Maga 暴论活着了吧。
其实孔哥倒是可以理解,就是粉丝这扒马褂要表演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牢 A 这个人和张雪峰有个共同点,这点特质也是他能成为其粉丝心中”A 圣 “的重要素质,
就是死不认错,无所不用其极的维护自身的权威,
要用高攻击性的口吻与自己的受众说话,
无论 A 还是张,重点其实都不是他们掌握了多少知识,重点是权威,
所以张雪峰被粉丝好心提醒,他却翻脸恶狠狠的攻击粉丝,
就是因为虽然粉丝是好心,但这个提醒,教他知识的行为,却(在他心理)严重影响了他树立的权威,
他的人设是全知全能,永远不会错的,你一个粉丝比他还懂,提供建议,你教他,就是会影响他在盲目粉丝眼里的权威,
牢 A 这次发言的特点也是如此,绝不认错,不但不认,还要说,我早就知道了,我早就告诉你了,
继续维持自身先知的形象,
要注意牢 A 也是有女粉的,我劝这些女粉还是粉一些赛博好心人,比如我。
说白了树立权威 = 我要开始 pua 你了,
就比如这次,粉丝让他聊这个热点事件,其实合情合理,说不定他也想聊,想主动聊给自己找补一下。
但是呢,你看他的语气,仔细看,
” 总有人让我讲啥啥啥,我寻思我讲过不止一遍了啥啥啥 “,
不耐烦不礼貌的语气,其实就是在传达”不要质疑我,哪怕是合理的质疑 “,他的粉丝大多性格也比较暗弱,自然就会本能的就不去质疑了,如果你提出了质疑,也会有核心粉丝群体(结晶粉)来攻击你,说些类似” 这也不懂么,这有啥好怀疑的“之类的话,希望你离开他们的封闭小圈子茧房。
所以说大家还是要选择优质的偶像呀,
你如果会粉上牢 A,说句不客气的,我说白了你现实中一定会被 pua,
因为他使用的 pua 手法非常明显,正常人都会本能回避的,(要的就是筛选出不正常的人,不然多费事啊)。
顺便注意他的语气,你也会发现,这就是教师的语气,不是教师根本不会这样的说话,
所以一个月前小猴猫的爆料绝对真实,牢 A 就是牢孔就是 300 斤社恐胖子,
现实社恐也不代表就不会在网上 pua 你了,
正如本次德国留子案里,其实也有偏向社恐 incel 厌女的人比如周同,
但要注意,客观来说本次留子案,只看德 8 人组 + 徐超,
其实是外向的善于社交的作案者更多,不要被一些人说的,内向社恐人更容易厌女所带偏,
这次案件恰恰证明了,表面阳光精致的人,也可能这样做,
反倒是最具 incel 气质的周同(15 岁去德国,川渝人,看照片可能比较矮瘦,其实也说不上很丑,多半比较社恐内向,似乎缺乏雄性气质。川渝人在国内也偏矮,德国荷兰则全世界最高,我怀疑 15 岁孤身到德国,看起来身高又矮的周同确实会,比较容易自卑),周同其实只判了 5 年多,这说明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多半是低于,其他那些外型强势,善于社交的同伴的。
另一个偏 incel 气质的是那个医生,看一些听庭审的人的说法他大概 167,168。长得也很普通(我认为是这 8 人里最差的外型),这个人似乎以在线上,幕后出主意为主。
而被判的最重的两位,英国的周震豪和徐超,都是社交咖,都是能邀请多位女性来自己家里开 party 的,他们作案次数可能极多,终身监禁。
顺便牢 A 单一的以偏概全指责受害者也当然是错的,
因为根据张大鹏案,可能就是受害人去租房,或者受害人要把自己房子租出去,张大鹏在网上装成女性来看房,受害人一开门,一瞬间就被套头迷晕了,这么丧心病狂的作案怎么能怪到受害者身上呢,
张大鹏这个人在后期似乎已经发狂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经常上知乎嗷,是不是看了一些” 懂王 “们的发言,还是看了韩国 N 号房的例子,他怎么会误以为自己非常强势的留下字条,就能恐吓住对方不报案的呢?就以为凭借手里有对方的私密视频,就能吓住别人了么?我估计这人还是已经沉迷于作案的感觉了,就像赌狗,不正常了。
而且多位受害人都是作案者的妻子,女友,这怎么防牢 A 告诉我?难道说让女性别找男人么?女性被自己的丈夫,男友迷奸了,居然还怪女性?
女性如果不找男人了,牢 A 们却又要来指责,好赖话都让你说了,一根筋两头堵啊你,牢 A300 斤看着是堵的慌。
以及周震豪案也有,一个第一次愿意和他上床的女性,第二次也未必就不愿意,约会了,结果就被迷奸了,我就是说这些犯罪者完全就是丧心病狂沉迷于犯罪了,这个姑娘愿意和他约会,甚至第二天醒来后,周震豪说昨天就是两人喝多了睡了,这姑娘也就没再深究,
就是说这些罪犯就是病态了啊,哪怕你喜欢他爱他和他结婚,他也要犯罪,
因为他是要把你的视频,把迷晕你的视频发到网上炫耀,发给自己的群组找面子,
评价为,这些厌女者嗷,包括很多仇女 bro 也可以注意自我感受一下,
你在意的是女人的肉体么?还是男人的认同?
为了群体认同而失去自我,一眼丁真鉴定为无主体性。
//5 月 11 日 1 点新增(原版 5 月 10 日),
看了一些新资料,那就是,周同并非绝对意义上的 incel,而是厌女,
当然这个错误,并不影响我的结论,反而更加说明了,此次德国驾校群事件,都是些比较善于和人沟通,魅力和气场偏强的人在做,周同的原图我就感觉不丑(虽然网上部分女性在宣泄性骂丑),
我误判的原因也是之前看到的资料,德国警方都说他厌女,我就顺着 incel 的方向说了,所以我才推理了他的身高可能很矮(因为我觉得这人不丑但又厌女,我只能猜身高矮了),但现实是,新资料显示周同的罪行包括,在” 知情性行为 “中偷拍,也就是说要么是女友,要么约炮,说明魅力不存在问题,他的身高不确定,但头肩比不大会提升魅力(也就是小头),面容略带立体感在黄种人中也是不容易了,性格温和(至少表面上)。
最终他因厌女被量刑加重,但 5 年 9 个月依然是 8 人组最短的,大概是行为上危害性相对低的缘故,就是说终究还是外表和性格都温和的人相对安全。
他和国内凶杀案把受害者大头照和生前往事扒的一干二净的媒体是同一种状态,欺软怕硬。
那些受害者很多是租房、找工作,这种跟情色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场景遇害的,全都是中国人,很多还都是同学和亲属,下药的量可以算杀人未遂,她们在施害者眼里都是软柿子,是二等公民,非白人、非富人、非男性、去政治化的。而这个中国版 N 号房的作案者很多都是高学历、男性、有不错的收入。遇到这种场景,孔之类的人,第一反应不是思考施害 – 受害这个关系,而是思考自己说出去的话,哪些人更爱听,能吸引到哪些人。
本质上孔这些人缺乏自己的精神、审美、信仰带来的安全感,所以他们一定要给自己找一个共同体,找一个爹,他们对这个社会看得很明白,哪些群体占据了更多资源,他们就跟哪边,但真的会有一个心理阴暗的 incel 富哥,或者一个邪教克苏鲁,看了孔的视频给他疯狂转账和保他不进监狱吗?不会,他讨好的那些群体,向来出了事,就把他这种人推向断头台顶罪。
我已经到看到 “牢 A” 这两个字就生理性厌恶的程度。
牢 A 提出的观点实际上将女性置于一个逻辑死循环中 —- 如果警惕性低: 出事了就是 “你不换饮料”、“你没第一时间报警”,把犯罪者的恶行归因于受害者的 “疏忽”。如果警惕性高: 对发小、男友、甚至男性亲属时刻保持防备(不喝他们倒的水、不单独相处),这些人往往又会跳出来指责女性 “被害妄想症”、“极端”、“不信任亲友”。且正常人天天生活在恐惧和谨慎中大概率会产生严重精神疾病。
“该死的鬼” 这种说法是隐性的二次伤害。牢 A 使用的这种辞藻,带有极强的优越感和冷酷的审判感,打着提醒的幌子侮辱女性。
我对牢 A 的侧写就是:现实中极度性压抑,网上忽悠了一群底层低自尊男性簇拥者的肥宅。正是由于他在现实中得不到性满足,所以一有类似迷奸强暴案件他就异常兴奋的需要表达一番,得到那些底层低自尊男性的支持,以纾解自己内心的真实压抑。
bro,是不是完全没有看案件细节?把我拉黑后自娱自乐的回复我没意思真的。。。
罪犯在中国已经犯罪,只是没被抓,罪犯的药是中国带出到德国的。。。这话还是罪犯自爆的。
并且牢 a 说过的良言是去德国的留学生起码更安全,所以,按牢 a 良言来看。。。不安全的其实是国内?
——————
所以牢 a 其实是不婚不育堕男胎主义者?
毕竟要和熟人男性,包括自己的儿子兄弟男朋友保持距离,要默认所有男性都是潜在的 qj 犯?
ps:我个人意见,有没有一种可能,那些受害者女留就是因为太听话了,觉得外国人都是坏蛋,只有同为中国人的德国男留子才是安全的,所以才会被得手?所以她们其实是已经听了良言的?但是恰恰是被良言,或者说不完整的良言害了?
按受害者有罪论的人的说法,受害者们只能结交同为中国留学生的女性?如果后面爆出什么中国女性留学生的丑闻,那就是只能一个人没有朋友的在异国他乡?
那那些国内的熟人作案的受害者呢?不应该养男孩?不应该谈男朋友甚至男性朋友?不应该出生?
ps 的 ps:
我就说不婚不育的无孩爱猫女才是版本答案吧?毕竟猫牛破天也就给你一口一爪子,而且还真能帮你避开讨厌猫的男性。
——————
不是不是,这个问题下有些别的回答还是太极端了,按那种逻辑推中国比印度都危险。。。其实国内也没有这么危险吧?我在此之前一直都觉得把所有男的都默认成 qj 犯还是太超过了的,应该很少人这么想,算极端案例。结果有人告诉我真一直就这么认为?
一句话总结:“还不是因为你自己不努力?”
等等,A 圣绘声绘色讲述美国地狱惨状,表达他对底层人的怜悯和同情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吧?
果然都是装的。
牢 A 认为受害者受害原因是没有对一切男性(包括男友和儿子)抱有敌视和警惕心理。
那还能怎样,那不就只能顺从他了吗?各位男乎友啊,牢 A 说你们都是强奸 / 迷奸犯预备役,你们觉得自己是吗?
犯案人士清一色国内读的本科 + 德国留学理工男不是基本盘自吹自擂强行按头公认的老实好男人画像吗?现在又紧急切割了?
所以牢 a 是在厌男咯?承认了连笔电男大公认的老实男人群体都靠不住?
还是说,他们自己压根也不信这个群体老实呢?
从支持大同婚前强奸案的施暴者开始,黄脖子在突破人类文明下限这方面从不让人失望,放 21 世纪这类公然支持强奸犯的在另类右翼里都是全世界独一当的反人类
依旧左右脑互搏,锥锥负责思考。
牢 A 嘴里的亚男不都是抢手货吗,海内外女的都巴不得扑亚男,结果怎么还要靠科技狠活才能勉强得到性资源啊这不对吧。
啥意思,你是说清醒状态下压根没人瞟一眼亚男吗?
他还经验之谈上了。
谁会下药迷尖孔选仲啊,缓次郎吗?

鉴定为对女鬼起色心了。
牢 A 的烂炒,黑红策略。
造女留黄谣时兴高采烈,男留犯罪时是受害者有罪。
去买二手家具和租房也有错?被男朋友下药也是自己的错?
完全不想讨论,很多了解较多的人,早就说过了。
翻译一下:牢 A 恋爱总是不顺,因此仇视女性。
他也总是因为和小头与女人相关的发言,暴露自己学识浅薄和 ooyy 的本质。
到如今,还有人不知道这些事实或是不信的,也只能老了被高价推销保健品了。
这是你们 A 圣精心挑选的话术 XD
一方面不会攻击自己的基本盘。并且还能让自己基本盘相信 “都怪你们这些女留子。为什么不小心,为什么还要出国。”
当然,对于外人听出来感觉那么怪那么别扭。不重要,牢 A 现在已经是吃存量了。


邵之霆的受害者(含幼女),大部分都是 2019-2021 年在中国犯的案子,只不过逍遥法外了而已。
牢 A 此前宣传三通一达信誓旦旦声称 “理工科男留子是高质量可信赖人群” 算不算谣言 XD。
不立于危墙之下的你们又骂她们打拳了
每天都在左右脑互搏

好一个受害者有罪论
这是真暴露自己人品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团伙有很多人,受害者和他们的关系有熟人,有同事,有亲戚,有朋友
a 圣的意思是需要把身边每一个男人都当成潜在犯罪分子吗?
还是说 a 圣觉得,每一个男人都会成为潜在的犯罪分子?需要被防备?
能为强奸犯洗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强奸犯和潜在强奸犯
就好像小偷看到别人骂偷东西就不高兴,说谁让他出门不保管好东西,抢劫犯看到别人骂抢劫就说谁让他出门带贵重物品一样
我记得之前有个菲律宾小哥迷奸了一百多个白男…… 按牢 A 的奇妙逻辑推下去,虽然中国的女留学生被侵害了,但男留学生还是颇有能力的。
另外,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现在还没被封?如果我也一天到晚净扯这种言论,这个号早就没了。
牢 A 受众天天喊着出海求偶外国女人,结果这些个真有机会出海的,还是刀刃向内盯着女同胞可劲害。
平时污蔑女留时说人家多么媚外多么乱,结果人贤良淑德的也被侵害了,就说人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牢 A 作为前润人,他不是不想留,而是想留留不下来,天天幻想自己和外国女人的小头故事,然而故事里的他自己更像是女性视角。
理解了这一点,就知道他与其说是厌女,倒不如说是嫉妒女性,恨自己不是女性没法走婚绿罢了。
他微博那句 “不要随便相信任何国人或者外国人”,直接暴露了。
“国人和外国人”和在一起不就是人的全集吗?为啥不直接写 “不要随便相信任何人” 呢?
他心里想说的就是,如果他是女留,他会把自己给卖了换身份,才不跟国人谈呢。发现不妥才加了个 “外国人”,结果写出来冗余啰嗦。
大概在他潜意识里,国男国女就是害与被害的捆绑关系。
只是他运气不好只能做国男,才天天整些屁股大过脑袋的活,出了事,这会子倒是真情流露 “让女留离国人远点” 了,自个晓得自个有多龌龊。
我以为他这话是说那几个下药的,结果是说被下药的,倒反天罡。
就算你一直盯着杯子又怎么的,下药只是对方省事省力的做法,把你叫去看房的时候直接对准你头来一棒槌也是一样的,只要这人想犯罪那再怎么防也没用。但到时候他又开始说他粉丝最爱听的:“本来就是好言难劝该死的鬼,都说了不要留学还去,活该”“洁身自好的女孩是不会单独去看房子的,我在美国认识的敢自己单独看房的女生那都是银趴上的活跃分子”“虽然受害者说自己无辜但以我对女留子的理解来说,她们或多或少都有和陌生人发生关系的想法或经历”
但想了想近期这人热度下降,自己又一事无成,曾经靠有 ip 优势骂美国赚了大笔恐怕也挥霍得差不多了,再不赶紧找到新的流量密码就要被人忘了变成给 b 站大主播们提鞋都不配的过气网红了,所以现在抓住一点东西在这博眼球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一辈子就这一个事干得还算出头。
以及我觉得他用美国生活经验评论德国事件就挺可笑的,很典型的没去过几个地方但用自己那一点经历揣测所有国家的垃圾出租屋里蹲的留子状态。
大部分的答案刚刚好映衬了这个说法的正确性。人家叫你警醒的是外国的环境跟中国不一样,别跟个巨婴似的,别以为没有这么坏的事情,哪怕是国人在那种土壤下也会变质。换句话说也侧面说准了忠臣孝子的含金量。。人品这种价值确实是罕见的。结果一群人逮着夸张形容一下受害者(还是一句谚语),拼命输出情绪去了。。。
**非接触型强奸犯通常用辱骂受害者活该的方式降低犯罪的心理负担。**牢 a 自述都是经验之谈,不是动手的经验就是观看的经验,大概率常年浏览这类内容,背景也完美符合犯罪画像,极有可能他就是本案外围受众。
李宗瑞当初没请牢 A 做网络声援代理真是可惜了。
你们谁还记得李宗瑞?
他的作品我看过很多,我也认为不是每个女性都是主观上被强奸的,有些是半推半就,有些起码不抗拒,当然我也没看完所有作品。
她们有些是喝酒带回来的,有些是上门按摩的,很多不同的职业不同的人。当然,也有反抗的,只是没有电视剧里面那么激烈而已。
但是,李宗瑞据说也用了药物迷晕,这个就无法开脱了。
经过谨慎调查,最后中国台湾省警方依然认定他强奸罪并起诉,最后判刑。
虽然我内心不认为李宗瑞案件,每一位女生都是受害者,不排除有主动者,但是如果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加上李宗瑞的行为,法律的判罚是公正的。
回到这个案件,
牢 A 这种人可以说是毫无法律意识,道德也毫无底线。
这几个人比李宗瑞恶劣多了,属于有组织犯罪 + 非法药物控制 + 轮奸,已经超过了任何现代文明的人类社会能容忍的底线,无论在哪里都是重罪,在中国甚至可以判死刑。他居然跳出来为犯罪分子开脱,十足人渣了。
有一说一我现在真有点支持 A 圣了,一想到求是网编辑们可能根本没想其真面目这么下三俗,我就想笑
就这种玩意能和各路 “体面人” 谈笑风生,我觉得这个场面比 4V 绿营的教育还要好
一坨性压抑肥肉大搞受害者有罪论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毫无评价价值。
最可怕的是佬 A 背后还有几千个支持他迷奸的「jian 长」。
牢 A 实际就是比这些罪犯胆小一点的压抑男留子。
出去留学的有两种人。一种是能力出众自己申请的,拿到国外的钱读岗位制博士或者拿 csc 的都是这种。一种是找留学中介帮忙申请的,很多都能力不行,不论在国内国外都混不开。为什么我知道?我 gap 那年给留学中介打过工。现在留学中介,从择校申请、选课上课,到考试代考、论文代写,都能给你搞定。英国前殖民地那些有一年水硕的地方,和美国这种大学过多可以混社区大学搞 2+2 的地方,都是这些水留子的重灾区。
这些水留子出去,如果钱够,连课都不用上。中介机构可以帮你代选考核不严的水课,帮你代做作业,代考试,代写毕业论文。我 gap 那年给中介打工,这种人见多了。这些留子经典飙车出车祸都上新闻多少起了,甚至惊动了大使馆。开豪车飙车已经是外国人对不靠谱的那些中国水留的刻板印象了。
不过性方面就体现出男女差异了。因为男性更高的睾酮水平带来了更高的性欲,两性性欲的差距使得女性获取性简单很多(但不意味着代价更低)。所以水女留里确实性生活混乱的比水男留多。而那些没啥本事的水男留,因为不论在国内国外都混不开,成了经典 incel。这些水男留的情况,比本地 incel 还严重,因为这些人本来就是在国内混不开才选择出国了,结果出国了因为文化差异和语言问题就更加混不开了。然后这些人就进入经典 incel 的恶毒激进螺旋了。
牢 A,实际上也是一个在国内混不开,出国了更混不开的压抑 incel。他相比那些罪犯,只是胆小一点罢了。
孔圣这一套八竿子打不着的受害者有罪论发言,我严重怀疑他本人是不是在那个发迷奸视频的群里
从牢 A 火一直看到现在。
我对他的一个评价就是他是一个非常非常不珍惜粉丝的人。他真的再次验证了互联网运营上的一个理论:
烂泥扶不上墙。不中用的货是真的不中用。
他的粉丝已经把所有能替他编排的什么金子的心,什么小头故事是假的大头是真的,什么故事有假有真。
很为他找补了,容错率很高了。他的粉丝在他各种暴论哈利波特暴论几百亿美元也得在美国被斩杀的时候给他的宽容已经足够了。
甚至官方也在各种明里暗里的去带他,给他进步的机会。
他自己不珍惜。
现在输出的暴论哪怕是极右翼里也是最极端的。
他现在就是在无论如何围绕一个理论说事:
只要你出国了,你被开除人籍了,只要你不同意国内的一些观点,你被开除人籍了。他的粉丝圈子现在也是被提炼到压抑的草酸奶的人群。
这种人是进步不了的。太明显太急于表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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