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已经彻底查清,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信息点?
知乎用户 烟之骑士蕾姆 发表 基层治理系统的崩溃是从八十年代开始的,一直持续至今。 别看中央督导组威风八面,碾小县城黑恶势力如碾蝼蚁。 实际上这已经是非常危险的信号了,这是在用天子剑砍人了。 理论上,新晃县出了杀人案和保护伞,怀化府自然会搞 …
今天(1 月 20 日),公开消息最高法的命令杜少平执行死刑。就像之前说的,杜少平被宣判后活的每一天都是刑诉法对 “慎重” 的要求,每一天都是他挣的。今天执行,告慰邓世平的在天之灵。
为什么由最高法下命令?
《刑诉法》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以下为原回答
不出所料,死不足惜。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少平伙同被告人罗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杜少平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埋尸、16 年、黑社会、失踪、学校等这些词无一不挑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自从了解到本案,就引起了我的高度关注,本案的任何进展都足以隐引起我的注意,越了解真相,内心就越痛苦、越愤怒、也越无奈。
一是埋尸手段闻所未闻、骇人听闻。将人杀害再将人埋在操场下,再施工掩埋,这种拍成电影都要慎重审查的情节竟然真实发生过。
二是被害人是一个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履行自己监督职业的人,为了学校的工程质量敢于发声敢于对抗,符合我心中 “好人直人” 的形象,这样的人却因为自己的 “直” 被害令人心痛。
三是凶手联合当地政法机关为其充当保护伞,被害人家属报案后,16 年间一直杳无音讯,多次谎称被害人失踪了,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承认这是刑事案件,上位者中有故意掩盖的、有装聋作哑的、也有尸位素餐的,当地政法机关彻彻底底的腐败才能造成这样的结果。

**杜少平罪该万死,现在虽是一审,但是他必死无疑,二审、死复核的程序是法律 “慎重” 的要求,但是绝不是保护这种犯罪分子的工具。**这种时候,反而想程序能快点,这样的人多活一天都是对这个世界的罪恶,但是法律即法律,只有尊重法律,法律才有权威,以后才能保护更多的人。静候吧。
杜少平已经死了,但是我想问问——是谁培养了 “杜少平” 们?又是谁保护了 “杜少平” 们?
杜少平的舅舅,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校长,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把工程承包给杜少平。在得知杜少平将邓世平杀害后,伙同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也是杜少平的同学)和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杨荣安帮助杜少平隐瞒事实,将案件不了了之,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

杨军,新晃县公安局政委,杜少平同学,接受了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致使案件 16 年无进展。
新晃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洪波、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副大队长陈守钿、民警陈领、法医邓水生,整个新晃县办理刑事案件的全流程公安人员,接受了黄炳松的钱财和吃请,在案件办理中装聋作哑,不履行追究的职责,渎职枉法。
新晃县公安局局长蒋爱国、怀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学文渎职懈怠、尸位素餐,虽没有接受贿赂,但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使案件 16 年没有进展。
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支队长黄均平,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新晃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县委副书记张家茂、县委书记王行水,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伍绍昆,怀化市公安局局长汪华、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等 9 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一个没有任何官职的地痞流氓,只有一个任当地中学校长的舅舅,在新晃县杀人、伤人、组织黑社会、强买强卖,算得上无恶不作了。他怎么能?他怎么敢呢?造成这样的悲剧,真的只是杜少平一个人的恶吗?

再看孙小果,何其相似,父辈有在当地有盘根错节的关系,在当地为非作恶,坏事做尽,深受百姓痛恨,以前是有政府在有法院在,但是普通老百姓敢怒敢言吗?如果没有扫黑除恶,如果没有公众监督,如果不是偶然发现,不知杜少平们还要继续作恶到何时,老老实实的百姓还要受多少苦。

原文:
不知为何,这个题目瞬间就从热榜上撤了下来。但还是想来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先给大家普普法。
一审判决中邓世平的死刑与罗光忠的死缓究竟有什么不同。

死刑具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另外一种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死刑复核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死立即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立即执行通俗来讲就是 “斩立决”,湖南操场埋尸案的主犯杜少平在一审死刑判决出来后,如果服从判处,那就等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结果。如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审判;如果二审没有改判,上诉人仍然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并能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进行申诉处理。
也就是说杜少平只要懂一点法都能拖延时间让其死刑判决通过许多审判程序之后才被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 “死缓”,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 2 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罗光忠如果对一审判决不上诉,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后,只要两年内安分守己,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保住自己的小命。
普完法之后,特别想来提提这个案件中另一个主人公——
时任新晃一中的校长黄炳松,杜少平的舅舅。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想一想吧,黄炳松这位校长的能量有多大?
竟然有多达 19 名领导干部,被他摆进了这件案子。从级别来看,县委书记级别的人就有两人之多。
新晃一中的操场上挖出邓世平老师的遗体时,他还在网上直播深圳买菜、放声高歌美好生活的闲情雅致。
是什么使杜少平对邓世平起的杀机?是邓世平反对黄炳松以权谋私,把工程发包给毫无资质许可的黄炳松的亲外甥杜少平。是邓世平反对黄炳松擅自把合同规定的 80 万实付为 140 万。是邓世平反对杜少平的豆腐渣工程,拒绝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
杀人者杜少平固然可恨,自古以来,杀人偿命。然而,幕后真凶黄炳松,才更可恨!只希望黄炳松能够早日被绳之以法!

湖南操场埋尸案凸显了法律的缺失。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个人去思考。如果社会的本质始终没有发生改变,那么又有多少人要等到严打黑恶势力的时候才能沉冤得雪。

(部分图文来自网络,侵删)
让人触目惊心的是披露出来的邓世平老师被害的过程和细节:
一
杀人动机很简单:
在学校田径跑道开挖工程中,杜少平、罗光忠与正直的邓世平老师产生矛盾,有被挡财路之感,遂产生杀人之心。
2001 年杜少平以他人名义违规承揽了新晃县一中的 400 米田径跑道开挖工程,让罗光忠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在建设过程中,新晃县一中总务处职工邓世平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曾向校长黄炳松反映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引起杜少平不满,认为其 “挡了财路”。此外,在一人死亡的意外事故、施工引发的纠纷等问题的处理上,杜少平认为邓世平没有对其袒护,“胳膊肘往外拐”,遂产生矛盾。
案发之前的一段时间,杜少平向罗光忠等几名手下人员称,想 “搞死” 邓世平,让手下人想办法,但不要声张,“谁说出去杀了谁全家”。
一
杀人方式的尝试:“放蛊”、“迷药”
罗光忠曾按杜少平的要求,找人给邓世平 “放蛊”——一种所谓的诅咒巫术,但没起到效果。杜少平后来要他找“迷药”,并安排“小姐” 去试验药效。
一
获得强劲迷药
在案发之前,杜少平从外地获得一种药力强劲的 “迷药”,“能让人睡十多个小时”。
弄到 “迷药” 后,杜少平便着手实施对邓世平的谋害。
那是 2003 年 1 月 22 日,还有十来天就过春节了。杜少平承揽的新晃一中跑道开挖工程完成了大部分主体施工。邓世平老师和往常一样,来到操场附近的宿舍楼——工程项目指挥部就设在这里。
一
在饮料中下药,并支开其他人
临近中午 12 点的时候,邓世平和学校监督工程的另一名老师姚本英,在项目部办公室下象棋,杜少平在一旁观看。
据杜少平交待,他当时给姚本英和邓世平分别递了一瓶饮料——在邓世平那瓶饮料中,他暗中放了 “迷药”。看到邓世平喝下饮料后,他马上打电话给罗光忠。
当时,罗光忠来到项目部办公室楼下,以 “有人找” 为由叫走了姚本英,又说为姚本英买水果,但姚本英不同意。后来杜少平下楼来 “稳” 住姚本英。此后姚本英回家吃饭,杜少平、罗光忠则先后返回项目部办公室。
罗光忠说,当时他进入项目部办公室后,发现邓世平卧在长板凳上,一动不动。杜少平也交待,他重返办公室后,发现邓世平在打鼾,喊也没反应,他心里觉得 “药效果然好”。
一
实施杀人:封嘴部、脸部,绑手脚,套头部,锤击……
据检方指控,杜少平、罗光忠用胶带贴紧邓世平的嘴部、面部,绑住手脚,用塑料袋套住头部。此后,杜少平用橡胶的锤子击打邓世平的头部。
杜少平称,他用锤子打了邓世平头部时,邓世平的身体还抽搐了一下,他后来让罗光忠也用锤子去敲打了。但罗光忠称,在用胶布封脸、打击邓世平的过程中,他只是配合杜少平,“我头都扭开,不敢看邓老师的脸。”
一
埋尸
杜少平、罗光忠交待,当天晚上 11 点钟后,趁着夜色,他俩抬着邓世平的尸体,拖至还在施工的跑道边,“最大最深的坑那里”,将邓世平的尸体拖下坑内,翻滚大石头掩盖。
案发第二天,尽管天下着雨,杜少平、罗光忠仍指挥铲车,将跑道上埋尸部分的深坑填平。
邓世平老师的遗骸在学校操场之下,被埋了 16 年!16 年的冤屈、16 年的黑暗,终于在 2019 年的 6 月 19 日被揭开,那一天,邓老师的遗骸被挖了出来:
邓世平的遗骸挖出来时,已无法辨认。尚未完全腐烂的衣物下有骸骨,衣服内发现印有 “新晃县一中通讯录” 字样的塑料壳。民警在现场还发现 41 根长短不一的胶带和一个塑料袋。后来鉴定机构根据颅骨下的两颗牙齿,通过 DAN 比对等手段的鉴定,确定死者身份为邓世平。
此外,鉴定结果表明,邓世平颅骨右部出现骨折,是被钝器打击而成。邓世平的死因,被确定为因重度颅脑损伤所致。他的骸骨中还检测出三唑仑成分,这也证实,遇害前他被杜少平 “下药”。
正直的人被谋害、含冤而死、埋尸操场,案件不见天日;而杀人者却上下勾结、瞒天过海、逍遥法外,依然为非作歹。他们杀了人,不过就像搬走了运财路上的一块石头,冷血、残忍、轻而易举。
而最令人恐惧的还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在世间最毛骨悚然的规则中,有些人可以决定另一个人的死亡,并且让这死亡悄无声息到永无人知,而这掩人耳目的死亡,不需要到荒山野岭,而就在他生活的地方工作的地方热爱的地方,在他的同事朋友学生每天每月每年脚踩过的地方!
地上薄薄一层土,土上是人间,土下是冤魂。
我们当然会称颂邓老师英雄,可是对于邓老师本人及其家人来讲,一千个英雄名号和荣耀,怎抵得过一个活生生的平凡的人的真实和温暖呢?
一条生命的逝去,一个家庭顶梁柱的倒下,一个家庭的痛苦,16 年的光阴,16 年的申冤无望,一个地方的乌烟瘴气…… 杀人者,虽千刀万剐,又何以能赎罪?
2019 年 12 月 18 日,杜少平一审被判死刑。
除了罪有应得,我无法想别的词。
如果一定要再说些什么,大概是,希望有地狱吧。
(引文来自澎湃新闻报道:操场埋尸案作案细节,“残忍”)
古代中国,老百姓不怕皇帝,也不怕宰相,三公九卿也没有什么关系,谁干都无所谓。
老百姓最怕的是府尹,是知县,是县丞,是保长,是里正,是某某员外,某某大善人。这些人,才是真正断是非决生死的相公老爷。
人言道:“破家的知县,灭门的府尹”。皇帝是尧舜还是桀纣都没关系,宰相是周公还是秦桧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基层是谁?
古代中央政府是制定政策、把持大方向的,不可能管到每一个地方的所有细节,所以,虽然中国数千年都是所谓的中央集权国家,但依然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与朝廷权力博弈、对抗、妥协,这就是地方士绅。我们可以叫他们 “乡贤”,也可以叫他们 “地主”,还可以叫他们 “相公”。
不要小看这些 “相公”,这些人要么是富甲一方的地主,要么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要么是世代地方大家族的族长话事人,在当地,他们拥有人脉、资源和力量,同村同姓几百上千号人,都听他的,行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他们甚至不需要中央的册封,就能获得权力,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方豪强,他们的势力,强大到地方政府,县官县丞保长里正,都得靠他们养着。他们不但有里子,还有面子,同村同族的人,往往受惠于他们,对他们也是歌功颂德,口呼 “大善人”。
这些人把握了真正的权力,有了权力,没有监管和制约,自然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他们修桥铺路造福乡里,是常事,他们草菅人命欺压乡里,也是常事。这并不矛盾,因为他们剥削压榨越狠,越无法无天,老百姓越怕他们,更多的地痞流氓就会加入他们成为打手,他们获利就更多,地方县官也会从中收益,成为他们的护身符。这种势力,这就是隐形的 “县太爷” 了。
偶尔出一个头皮铁、心肠硬的包待制、宋推官、海刚峰,无欲则刚,可以和他们对抗,造福一方百姓,但他们又能在这里待几天呢?任期一过,还是得换人,流水的县官,铁打的现管,青天大老爷,不过是说书人口中的神话传说罢了。
《阿 Q 正传》中,阿 Q、小 D、王胡并不知道朝廷姓什么,也不知道上面是皇帝还是总统,他们甚至连县太爷是谁都不关心,但他们一定知道本村的 “赵老太爷”,因为在未庄,赵老太爷才是基层真正的统治者。
元末有首民歌,叫做 “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说的就是这种事情。
古代帝国因为信息沟通效率低下,政权在基层的影响力很小,而且都默认一件事———“君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基层事情,就交给相公们管了,相公们只要保障地方税收就行。特别是在一些特殊时期,要休养生息,要发展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水至清则无鱼,事情不能扣细节讲那么细。只能不争论,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这就和很多企业做大了之后,分公司和总公司其实关系不大,只是借了总公司的招牌和信用,就是一帮地方小财主,拿着官印干自己的勾当,同时给总公司交一点管理费。只要不闹出大事,偶尔作奸犯科,总公司为了利润和安定团结,也得睁只眼闭只眼。
越是边远贫穷的地方,这样的势力越强大,他们没有什么正经工农产业,餐饮娱乐业倒是发达,贫困县可以弄出一条街灯红酒绿 ,号称 “小香港”,便于实权阶层敛财洗钱,还能美其名曰 “新思维、新经济”。但贫困县的名头不能丢,还得年年问中央要救助补贴。谁要敢挡他们财路,活埋了都没人问。
为什么胆子这么大?因为山高皇帝远啊,钦差大臣带着天子剑赶过来,也得好几天,就算来了,也有很多手段可以对付,毕竟钦差也是人,也要留着命回去述职。胆子大一点,钦差也有可能带着案卷因为客栈失火烧死,晚上散步掉到水库里意外淹死。意外太多了。
然而,时间长了,就会本末倒置尾大不掉,因为相公们会有想法,他们不会觉得是朝廷的宽容和恩遇,他们会觉得是老子养着衙门,老子想怎么干都行。如果此时衙门还不作为,他们就会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如果衙门作为了,他们就会丢出几个替死鬼赎罪,消停几年。时间长了,老百姓都不知道,朝廷到底姓什么,衙门到底是谁的?只知道,这里的相公老爷大似天 ,他们反倒可以以 “民意”,倒逼衙门和朝廷给予更多的政策,截流赋税、隐匿人口、兼并土地、杀官盗官、囤积居奇、投机倒把…… 任何买卖他们都干的出来。
武则天同志,曾经试图解决过这个问题,她在宫门前设了一个 “举报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来京城检举揭发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还命令地方衙门,必须公费护送检举的平民到京城,出了任何差错,死罪。而平民举报的内容,如果真实,依法查办;如果不实,就算是诬告,也算他无罪。这么干下来,搞得大唐朝廷人人自危,官不聊生,到最后,则天大帝天天接见进京群众,也累趴下了,也因为过于苛刻 闹了不少冤案。人毕竟不是机器,做不到这样的俯察万类、明察秋毫,多线程全天候对接人民群众。
而且选择这么干的朝廷元首,最好口碑都会很差,因为首脑总会死的,集权终究会终结,而写书著史的特权,又掌握在 “相公老爷” 们手里,不在平民们手里。后人读正史读野史看小说地摊文学,只会记得武则天残暴荒悖,刻薄寡恩,异想天开老年痴呆。
所以,无论哪个时代,那个国度,这样的事情,都很难根治,因为存在信息壁垒,地域隔阂,大脑是很难发现身体内的肿瘤的,一旦发现了,往往也恶化了,大脑决定动手术,下手太狠,又容易引起系统性崩溃。
从古代到近代,对于基层,也做过种种努力,比如建立一个强大的组织,深入到县、乡、村,不再通过利益来维持上下级的沟通,而通过组织和纪律来把控,把人民群众也组织起来,用 “农会”、“妇救会”、“基层党组织” 来对抗地方豪绅集团。
但相公们也是有办法的,他们可以通过收买、选举,渗透进组织内部,甚至煽动暴民直接推翻基层组织,把组织派来的基层官员扔进粪坑,自己上位代替组织。这不是不可能,因为在边远的地方上,同姓同族都是利益共同体,老百姓宁可信任赵老太爷,也不信任上面派来的同志,就算搞选举,你也选不过他。
当然,这些人也是人,不是神仙菩萨,也不是真的刀枪不入油盐不进,他们也有弱点,这弱点就是,他们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把自己的钱看得太重要。
他们以为,整个体系永远都是需要他们的,地方治理永远是需要他们的,因为钦差大臣不可能时时刻刻往下跑,一把手不可能个个都是精力旺盛的武则天,因为人性如此,大家都图安逸,基层他们在,地方秩序就在,财源赋税就在,他们以为自己很重要,以为自己的钱更重要。
但是,每一次的时代剧变,都是对他们的巨大威胁———因为时代变了,信息鸿沟消失了,地理隔阂消除了,中间商的价值贬值了,基层大数据化了,衙门不靠他们养了,建立了新的组织,组织自我清洗自我强化了。
基层县官换成了个张麻子,不怕辛苦,不怕不轻松,不图安逸,去掉赚差价的中间商,网线直连基层群众,不在乎他,也不在乎他的钱,只在乎自己的工作和使命。
他们这才会完蛋。
才会成为历史的垃圾,被滚滚洪流冲走。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但总比永远缺席好。
媒体经常讲的那句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属于被篡改的话语,原文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法谚:迟来的正义并非正义)。
稍作解读:即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公正的,如果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将使判决成为非正义的。
其实,这句话是一位法官说给从事法官职业的人听的,警醒法官务必秉公办案,而不是像如今说给大众听的。
很多时候,正义既容易迟到,还可能会永远缺席。最典型的例子便是二战中日本大量战犯逃脱了惩罚,终其一生,逍遥法外。
这个案子发生在 16 年前,由于保护伞等问题,迟迟没有查清楚。如今终于查清,对死者及其家属有了交代,是好事。
不过,我们没有必要欢呼这迟到的正义,更应反思如何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处理涉案者和责任人当然有必要,但更要思考如何扎牢制度的笼子。
在这个案子里,杜少平犯的罪是最重的,但是校长黄炳松才是最大的获益者,杜少平到死也就是个地方小混混,黄炳松却早已靠着 120 多万的工程款深圳买房全家走入上流社会,不知道法律上对这种案子会怎么判,有没有前例呢?
被害人邓老师是被迷药迷晕后塑料袋套头然后用铁锤锤杀,之后杜少平又安排罗光忠将死者埋尸在学校操场之下。以这个案件的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社会影响之恶劣,判处死刑并未出乎意料,也是大快人心。但仅仅讨论死刑结果的话除了发泄情绪也没什么好讲的。跟大家讨论下这个案件里面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吧。
一、受害人近亲属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案中被害人近亲属及诉讼代理人也列席了庭审,大家可以看一下庭审的全景图,坐在法庭左边的是控方席,控方阵容非常强大,前边两排穿制服的应该是公诉人。最后一排一位穿便装的中年男子和一位穿律师袍的应该就是本案被害人邓老师的儿子及其诉讼代理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但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对于被害人是比较同情的,都倾向于尽可能保护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案件在侦查阶段委托代理人的,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拒绝代理人办理刑事案件。所以被害人一方如果比较急切地希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还是应该尽早委托代理律师参与案件之中。
而且本案属于侵害生命权案件,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本案中被害人近亲属并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又是一个诉讼技巧问题。
我之前的一篇回答讲述过我作为被害人近亲属代理人的诉讼经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利有弊,需要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衡量。
益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是案件参与人,享有一切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独立的民事诉求,参与案件庭审全过程,包括发问、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对于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提出上诉。自身程序利益能够得到最大保障。
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话,被害人本人可以参与刑事诉讼过程没有争议,但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诉讼参与人的地位。比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这里面对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权利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所以不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庭不做许可的话,其诉讼权利可能会受影响,而且没有独立上诉权,如果对刑事案件结果不满意,只能在判决之后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弊端也是有的。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赔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不仅仅包括精神抚慰金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不赔精神损害赔偿的话,就只会赔丧葬费等费用,几万块钱而已。
因此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到,家属之所以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想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目前司法实务中,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赔不赔精神损害赔偿并无定论,赔或者不赔的判例我都看到过,各地差异很大。不知道本案到时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会不会支持。
但不论如何,如果被害人近亲属坚决拒绝民事和解,拒绝赔偿,拒绝谅解,坚定要求司法机关判决死刑,绝对会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数罪并罚中的相关问题
看到有老友提到了本案的时效问题,在这个案件中并不会存在这个问题,首先命案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本案 03 年发生,并未过追诉时效。即使超过二十年也不会存在时效的问题,因为本案中被告人杜少平不仅仅有故意杀人一罪,之后他又有多次犯罪行为,最终判决认定他触犯了六个罪名。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有中断的,在一个犯罪行为实施终了时开始起算追诉时效,但只要在追诉时效内又犯新罪,原罪名的追诉时效也是重新起算的。
此外杜少平六个罪名中有一项是死刑立即执行,这一项刑罚在数罪并罚中会吸收其他所有刑罚。我们知道数罪并罚的宣告刑处理规则是:高于各罪中的最高刑,低于多个罪名的刑期总和,同时数罪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得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和死刑吸收其他自由刑。
所以杜少平在有一项死刑立即执行时,其他各个罪名的判罚都会被吸收,最终宣告死刑立即执行。同样,罗光忠故意杀人一项判决死缓,也同样会吸收其他判罚,宣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本案怀化市中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湖南高院的二审判决下达之后送最高院复核,最高院下裁定核准死刑之后就可以执行。大概还需要一年左右的周期。
我们等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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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其实我昨天看到这个新闻,感觉还是有点气愤的。你们为什么不能让杜少平多活两天,到 1 月 22 日邓老师的祭日再送他上路呢?
说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及时与必要。
打黑除恶到处都有标语,总结起来就是四类,黑,恶,伞,乱。
黑社会的滋生,与不法公务员的勾结,已经严重到了争夺基层政权的地步。
种种地方恶势力被打掉之后,基本都会发现,这些恶势力的主犯罕有高学历者,多有刑满释放背景,手下的马仔也以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主犯也在政府没有什么职务,而是由公检法或者其他部门的公务员作为保护伞,帮助他们躲避法律打击。
同时,恶势力们已经逐步通过非法甚至合法的经营来聚敛财富,再用这些不义之财来腐蚀官员,扩充队伍。而腐蚀更多官员,扩充更大队伍,就能经营的更好,已经形成了良性循环。
恶势力直接的受害者是广大人民群众,而广大人民群众在求高无门的痛苦中,失去的是对党和国家的信心。长此以往,黑社会将取代基层政府的职能。这是从根基上动摇政权稳定的事情。
杜少平这个案子,受害者亲属在没有受过任何刑侦训练的情况下,几乎单枪匹马还原了全部真相。这并不说明他是这个时代的福尔摩斯,只能说明这个案情之简单。然而,就是这么个简单的案子,当地能 16 年毫无进展,可见基层政治生态已经崩坏到了什么地步。
刑满释放人员能成为黑社会头目或者组织成员,根源当然有一小部分在于这些人比较能打,但更大的根源则是他们能为了钱付出更多代价,普通人却不行。一般人怕坐牢,他们不光不怕,甚至还以此为资历。因此他们拥有更好的办法聚敛财富。
一开始,没有保护伞他们无法生存,但是发展到后期,他们的能量足以搞掉保护伞,只不过这样做得不偿失,其实是尾大不掉的。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难,不过有一个思路,就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异地安插制度。刑满释放人员必须在异地安插,本地官员不用本地人且定期更换。把事情寄托在国家机器上是没用的,因为再有效的国家机器也不能妨碍突发的恶。
顶到前三,航母有了,祖国强大了,希望越来越好, 希望每个中国公民能拥有公平公正和人身安全。希望这样的事越来越少。希望无良的作恶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湖南操场埋尸案案发 16 年后,才在扫黑除恶的行动中被挖出来。很多人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但从我的观点来看,迟到的正义根本不是正义,尤其是偶然的正义,更不会是正义。
我为什么说杜少平一案不仅是迟来的正义,还是偶然的正义呢。实际上从杜少平一案来看,案发非常偶然。杜少平是在全国统一的扫黑除恶的行动中被发现。但并非是因为当年的杀人案,而是因为他多年来一直在当地从事放高利贷等非法生意,涉嫌黑恶势力,所以被查处。
在这个查处的过程中,当年已经出现的一些线索,(非常重要的一个线索就是受害者的家属曾一度写了状告信,信中就猜测从作案时间来看,死者极有可能被杀害并掩埋于操场下。),重新进入专案组视野,杜少平 16 年前的杀人埋尸案才得以告破。
也就是说假如杜少平杀人之后金盆洗手,从善如流,那么他杀人一案是极有可能被掩饰过去。案发是非常偶然的。甚至此次案发,倘若杜少平在当地还是具有非常强大的保护伞,也极有可能被掩饰。
所谓正义是一种非常朴素的社会底线,是公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犯法必将受到惩处。但是迟来的正义,甚至偶然的正义,其实某种程度上表示着坏人仍然在逃避法律的制裁,正义遥遥无期。
甚至如云南的孙小果案等等这一类案件都是同样的类型。
我们当然也应该为这样的案件的告破而感到高兴,但欢呼正义到来则还远远未到时候。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产生,如何让类似事件发生之后涉案人员受到惩处变成一种必然而非偶然。
当然随着这几年反腐以及司法制度的改革,法官的终身责任制等等一系列司法制度的建立。权力正在减少对司法的干涉,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正在逐步回升。
看了几个高赞回答,真是哭笑不得,一帮法律人士在那里侃侃而谈,我不知道这些高赞们是装傻还是真糊涂,这不是什么迟到的正义,只是媒体发酵和正好赶上打黑除恶的运动而已。是一个具有高度偶然性的案例,而且还有大量的此类事情我们并没有有效的机制去预防,或者给予当事人及时的正义。
难道我们只能等着一次又一次的各种运动去期待沉冤昭雪?基层的监督机制在哪里?
这件事情本质上是政治成果,而不是法律正义,法律只是政治手段罢了。
政治问题法律化,还是法律问题政治化,是判断是否法制国家的指标之一。
emm…
这个回答貌似得罪了某些群体,被踩成需要 “谨慎甄别” 的内容了。感谢仍然能看到这个答案并为此点赞的朋友们。
到目前为止,我从来没有一个回答会引来如此多的抨击与反噬。
老实说,其实我早就不相信公平和正义了。
太多保护伞和冤假错案,还有那句说到烂的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早已摧毁那个懵懂少年的信念——“要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16 年… 犹如被甩手扔掉的废纸一样…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残酷的岁月该向谁诉说?他们人生又岂可重来?
人如蝼蚁,命如草芥,只被肆意地摧残蹂躏。
在水落石出那一刻,没有振臂高呼盼得沉冤得雪,只有泪眼婆娑慨叹命途多舛。
弟弟说, 他刚梦见爸爸出来了。
放下手机,邓蓝冰沉默,邓琳则哭了起来。
民警安慰她,“不要哭了,昭雪了啊。”
邓琳最终转身离去,没看父亲最后一眼。
对邓琳与邓蓝冰来说,父亲消失带来的痛苦持续了 16 年。
邓琳:“最后一次见父亲是出来读书,可能是父亲出事前的四五个月。我每次出来读书他都会送我,每次都望着我走很远很远。火车开了,父亲还在站台上看着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站台上,我哭了。印象很深刻,经常想起,每次想起都会流泪。”
邓琳告诉自己:从父亲消失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一个躲在父母翅膀下的孩子。你必须自己独立,你还有自己的使命。“这么多年来不断打工,然后创业,然后又打工又创业,不断折腾自己,让自己成长。如果父亲还在,我可能会过得比较安稳,老实上班。但现在我很害怕很抵制安稳,觉得那样就找不到父亲,我必须不断折腾。”
在邓琳的婚礼上,没人牵她的手,她独自走过红毯,没有笑。 “我见过很多婚礼,都是有父亲牵。我没有,我就自己,心情就是很独立、很坚强。”
父亲是邓蓝冰的榜样。在他的印象里,父亲勇敢、有原则,自己则少了 “勇”,“我不如他”。“觉得父亲被害的可能性大一些。我那时候能力小,比较自责。一直找不到父亲,这事一直挂在心里完不了。想过找侦探,或者自己去调查挖线索,但却没勇气付诸行动。” 但叔叔邓晃平说,“不要说没找到尸体,就是找到了尸体,我们也撼不动当地这种权力范围。”
邓世平失踪前,想把儿子转学到新晃一中,亲自辅导儿子的高中学业。如不出意外,邓蓝冰现在或许是一名老师。但父亲失踪或许影响了他的性格,他对其他事情不是很上心。今年,邓蓝冰已 32 岁,但还没准备结婚。他也喜欢过女生,只是藏在心里。
邓蓝冰回去过几次,“每次路过新晃一中的时候会想他。在校门口不进去,会看一下,停一下。很多次想他,晚上、深夜,多次梦到他,梦到他回来了。”
对于受害者而言,加害者是否改过自新跟他们有半点关系吗?什么教育优先于惩戒的说辞等同放 x!
判他二十年,说明他按法律应关二十年,那就好好关他二十年!那是他们罪有应得。
判无期,就把他们关到老、关到死为止,让他们在蹉跎的漫长岁月中体会受害者的绝望!
要打击犯罪,要维护社会秩序,要教育群众,最好的方法就是判罚后取消一切减刑,让那些人用漫长的刑期去进行警示教育,让所有人别有钻减刑空子的想法,这个世界就清静了。

————我是原答案的分界线————
曾经我以为,死刑就是要那个罪犯以死谢罪,后来听说有死缓。
接着我以为,死缓就是延迟死刑执行时间,缓刑期到了,就要执行死刑。
后来发现,原来死缓可以变成无期徒刑,只要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
而 100% 的缓刑罪犯都有立功表现,接近 50% 会有重大立功表现,所以他们都不用死。
当我以为无期徒刑代表要把那个罪犯关上一辈子,让他在监狱的牢笼中忏悔一生。
然而我又发现,原来无期徒刑的罪犯通过服刑期间优秀的表现,可以申请变更为 20 年期的有期徒刑。
没错,90% 的无期徒刑罪犯,最终都会因为立功和良好的表现,变成有期徒刑。
而当我天真的认为 20 年也很重了,毕竟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但是那些被判刑 20 年的罪犯,80% 都服刑不超过 15 年,大部分服刑约 12~13 年,就会因为各种减刑而出狱。
这时我的世界观开始出现崩塌。
我反复地思考,为什么?
为什么在判刑时,在宣读他们的罪行时,都知道他们是罪大恶极、罪有应得,都知道要以重刑以昭示天下,还世间一个公道。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各种花式减刑?让那些重刑犯得到宽恕?
略有耳闻的有配合调查如实供罪,有供出同谋或指正他人犯罪,有归还巨额资金,这些都是和犯罪有关的。
而荒诞无稽的有出版文学著作,申请发明专利,通过自学考试,都能减刑。(代写代考)
还有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都能减刑。(权力寻租)
所以那些人花式赎罪的表现,真的足以让他们真正地向受害者忏悔?对那些受害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这就是公平和正义?
那些重刑犯减刑、假释、出狱再度作案的新闻,不断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中国是否应该跟随世界的大流取消死刑,一直有些不同的声音。那些宣扬大爱和原谅的新闻,观感实在违和,甚至假得有些虚幻。
我实在无法接受。
对这种杀人越货、操场埋尸的穷凶极恶之徒,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大快人心!
十一年前,北大社会学博士冯军旗深入中原某县挂职两年,分别担任该县副乡长和县长助理各一年。
冯博士在挂职期间起底该县副科以上干部 1013 人的履历档案,一边工作一边整理,顺藤摸瓜抽丝剥茧发现了该县存在的庞大政治家族,冯博士挂职期间的调查报告后来成为他的博士论文——《中县干部》。
操场埋尸案就是冯博士《中县干部》一文的湖南版,深刻反映了家族化的基层政治生态是多么可怕。
我认为近十年来中国社会较为严峻的两个问题一是乡村党组织的权力溃散,二是县级政治家族的积弊难除。
第一个问题已经着手解决——近年来的打黑除恶重点在于治理村霸,第二个问题目前看不到解决的前景。
当然形势并没有恶化到所有地区都是这样,没有政治家族的地区遇到这类案件会怎样,我提一个十八年前的案例。
与操场埋尸案同一年代的十八年前,中部某市政法委书记雇凶杀人,其情妇在家门口被捅十多刀身亡。
案发后政法委书记亲自带队办案,尽管其百般阻挠案件侦查,但十天后该政法委书记就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四个月后异地审理被判死刑,嫌疑人不服上诉。
省高院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死刑,四天后前政法委书记被枪决,此时距离被害人身亡不满一年。
一位 60 年代 211 大学高材生,中部地区的全国百强县委书记,要学历有学历,要政绩有政绩,在荣升市政法委书记后仕途一片光明的政治明星,在自己主管的政法口从案发到被捕,撑不了十天。
另一边是流氓混混,在舅舅同学和一干政治家族的庇护下逍遥法外 16 年,当年冯军旗博士的《中县干部》揭露的问题还不够深刻严峻吗?
**我很讨厌一句话,**也是媒体及大众提到此类案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叫: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各位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虽然地球离了谁都会转,但是没有个人哪儿来的集体。如果你生活在一个与黑恶势力斗争就会有生命危险的社会,即使 14 亿人民里只有一个人因此死去,那也是 14 亿人民的耻辱。
死去元知万事空,我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不相信什么天堂灵魂往生的。纵使面对这些英烈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撒下热泪,但是他们已经看不见了。正义对他们而言不是迟不迟到缺不缺席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存在。
退一万步说,就算迟到的正义也勉强算是正义,但是正义一定就会来吗?要不是扫黑除恶把杜少平逮了,要不是他主动交代埋尸案,连这可怜的迟到的正义也不会降临在邓世平一家人身上。
**就像另一个敢于仗义执言而在 2002 年被枪杀的老师李尚平,**凶手对李老师的嘴巴开枪,半个脸塌陷,后脑勺被打了个大洞,**最初的鉴定结果竟然是交通事故。**而就算湖南省公安厅在 17 年后成立了专案组,该案至今(2019.12.18)未公布有进一步突破。
**还有反腐英雄郭建民的女儿郭桂芳,1990 年 6 月 16 日晚最后一次出现在家中,随后失踪。**1993 年 2 月,疑似郭桂芳的尸体被发现,随后却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拉走,往后音讯全无。其父郭建民,曾被开除党籍(后在上级部门干预下恢复),曾与老伴一起被县委非法拘禁。在 25 年后,郭建民去世前一天,也是他的生日当天,(2015.11.27)等来的也只是女儿的工伤胜诉的判决书。关于郭桂芳失踪,至今(2019.12.18)未有公布任何明确消息。
虽然这句话本身说白了也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不应该把它当成我们社会的遮羞布。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我们不能将这些案件铭记于心,团结起来反对黑恶势力,自觉维护公平正义,下一个杜少平可能就在我们身边,而下一个邓世平可能就是我们自己,而就连迟到的正义,也可能会永远缺席。
这件事让我真正害怕的其实不是杀人者的心狠手辣,不是当地官场的贪赃枉法。而是当时受害者儿子拿着当地不立案的情况去省公安厅投诉时,省厅竟然不避嫌让地方去自己调查。很难想象当时落难公子是怎样逃脱当地黑恶势力的打击报复而活下来的,可比当年伍子胥了。
正义,它来得有些迟了。
法国著名监狱学家与政论家卢卡斯 (C. Charles)说过:过长地囚禁一个不再有危险性的人”与 “交还给社会一个仍有危险性的人” 都是错误的。
然而,在被害人的家人找到犯罪证据时,却仍然放任着一个有危险性的人。甚至不用麻烦其从监狱踏回社会,让恶鬼一直潇洒在外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是更大的错误。
被判刑付出应有的代价自然是好事,逝者亲属也能得到安慰。但杜少平一伙从犯下罪行至今,享受了太多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期望今后互联网时代,大家都能说话,说实话,说出来的话有人听得见。
像邓世平老师这样敢于为了他人发声的人,能够不再被黑暗淹没。
期望正义能够不再迟到。
——————————————————————
很多朋友在反问迟到的正义还是不是正义。
其实迟来的正义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它到底还算不算正义不敢下定论,但我认为它即便是正义,也是有缺损的正义。时间与自由已经过去无法挽回,也无法用此加重早就该死之人的刑罚。
那句有名的法谚:“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永远不会缺席”。早已被不知其义的人滥用,逐渐成为了事不关己旁观者角度下的轻描淡写。
正义从一开始就不是给所谓旁观者围观的,它应当是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的。
残缺正义即便来了,也有很多东西无可挽回了,这样的正义也包含着放纵的意味。
人情社会,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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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回答和他们的评论区都出现了这句话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这句话让我感到恶心,让我感到感到舆论引导的别有用心,也让我自感我的渺小。
这句话第一感觉听上去,是不是很正义,很振奋人心很让人信服?或者多少能给人一点心理安慰?我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
前不久在知乎上很火的问题,高中老师深埋操场好几年的新闻。家父也是一位高中教师,所以这个问题我关注了很久。今天我终于看到了后续,有很多感慨,其中有一个感慨就是。缺席的正义?还能称之为正义吗?后面我思考良多,查阅资料,发现一个事实,一个总是被大众忽视,或者说 “被选择性引导忽视” 的事实。
这句话出自美国大法官休尼特,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这句话的本意,真像是宣传中的那样,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相信有英语基础,或者会查阅资料的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这句话的原意已经完全被扭曲。正义如果迟到了,那他妈还能称之为正义吗??这位老师因为替学生着想,不同流合污,就被深埋地下,就算数年后是施暴者被绳之以法,幕后黑手遭万千人唾弃,可逝者已逝,这份正义,那位老师的爱人,接受吗?这难道算得上是正义吗?**更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摆着,还会有下一个老师,还会有下一个心怀正义的人出现吗?**人都不想招惹是非,哪怕心怀善良和正义,在这迟到的正义面前,人心里的善意和正义只会被辜负。迟到的正义,根本就不配正义这一词。而且,法律从来就不是维护正义的,法律的本职是维护社会稳定。当我联想到,制定法律者,舆论引导者,乃至幕后黑手,可能是来自同一个大的群体,我就不寒而栗
当然作为接受大学高等教育的当代大学生,深知这世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但是我却被这句话,深深的 恶心 到了。为什么这句话会如此流行?我想到了舆论。这是舆论引导给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心理安慰,当宣传孝顺这一传统美德时没人会主动告诉你,“父母在,不远游”还有下一句,“游必有方”,可总有人傻傻的去愚孝。当宣传与人为善这一传统美德时也没有人主动告诉你 “以德报怨” 的完整问答是“以德报怨,何如?”“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抱怨” 孔子是反对以德报怨的。可总有人傻傻的相信,甚至傻傻的要求别人去以德报怨,慨他人之慷。
所以,我深感我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无知和愚昧,也是这句话,这件事,这些感慨,警醒了我,我曾是一个打架逃学叛逆的 “坏学生”,虽然家父是高中教师,甚至是最高职称的高级教师,课题组长,副校长。但由于我天生的不服管教,产生的矛盾甚多。一度自暴自弃,沉迷游戏,虽然凭借天赋考上一个还不错的重点大学,但是大学里也还是一番波折,迷茫颓废
我已经成年了,我知道自己改变不了世界,改变不了舆论,我对于青山下的忠魂只能唏嘘。但我知道我可以改变自己,我终下定决心考上最高学府的研究生。等我有了能力和影响力,虽不说可以主持正义替天行道。我最起码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也要有保护自己所爱之人的能力,我不一定要做屠龙的少年,因为我也不知道我进入社会后会不会变成另一条龙,但我一定要做一个守护者,守护那一点难得的正义与善良
猛药去疴,
仅仅一个杜少平够吗?
黄炳松今年 70 岁了,知道杀人案件,帮忙找关系掩盖事实,违法贪污,
如果坐牢,其 70 岁能坐几年?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其女儿在深圳买房,安享晚年!
自己晚年参加各种庆祝活动,并作为领导、代表发言,受人尊重,
而邓老师这位英雄了?
其冤魂在操场 10 多年,
儿子女儿为了寻找正义牺牲自己生活,
如何看待湖南怀化新晃教师 2003 年举报操场偷工减料后失踪,十六年后发现遗体在操场下方?
这起杀人案件,
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一个维护正义的老师被杀害,
其儿子都推测出谁杀害的他爸爸,尸体埋在哪里,
却举报无门,16 年解决不了,
甚至有人告诉他,
2003 年,怀化市公安局曾指派了新晃籍的警官邓水生负责此案。
当年 4 月中旬,家属向邓警官询问此案时,邓水生说:“我们要先扫清外围,最后才能找杜少平,现在我们还没有找到邓世平被害的证据。”
2004 年 2 月,家属又打电话给邓水生,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邓水生说:“我搞了几十年,第一次碰到这样难破的案子,要说邓世平走了呢,又不见他打电话回来,要说他被害,我们又没看见他的尸体,说不定再过七、八年破获其他的案件时,会把这个案件带出来。”
邓水生说,他是法医鉴定科的,尸体鉴定和现场勘查才是他的工作,调查、侦破与他无关,“实际上公安局当时不能确认他是被杀,县公安局是开展了工作,并不是作为立案,立案有个规定,没见到尸体,没见到什么工具,是不能作为立案的。” 五问 “操场埋尸案”,这些谜团需要一个答案!
上面简直就是魔幻现实主义!
最后扫黑除恶组来了,很快就真相出来了,
个人觉得:
1 该杀要杀,该重罚要重罚,
我说一下黄炳松,1949 年的,70 岁了,
即使判刑,关几年年纪大就出来了,
杨军,1962 年的,57 岁了,
张家茂,1953 年生,66 岁了,
其百度百科非常讽刺,
在长达三十余年的领导生涯中立大功 3 次,二等功 3 次,三等功 4 次,政绩斐然,深受当地干部群众敬仰。
后面人物就不一一列举了,
许多人估计都 60 岁、70 岁,
坐牢能做几年了?
比如黄炳松 70 岁了,坐牢能坐几年了?
这种包庇杀人案主谋,各种找关系,
不杀不足以维护公平,正义,
杨军知法犯法,知道杀人事件,作为公安局副局长,政委;
公然包庇,罪加一等,
该杀!
至于杜少平和主要同伙,参与杀人事件的,
也该杀几个,
不杀几个人,不足以镇住这股邪气!
不杀几个人,对不起邓老师这位英雄!
对这件案件其它涉案人员,进行该重判的重判,该重罚的重罚!
且贪污犯罪罚款全部上缴,还要计算利息!
如果其投资买房,股票收益全部追回。
比如黄炳松给孩子在深圳买房子出多少钱?
里面如果有贪污?有多少?现在增值多少?全部追回!
拿不出来就卖房子!
你杀人放火腐败,各种荣誉加身,子女享受荣华富贵,
邓老师维护正义,却冤魂在操场 10 多年,子女没了爸爸,投诉无门!
不处罚严厉,公平正义何在?
以后谁会去阻止腐败?
且对邓老师树立雕像,
进行追悼,
拿这些罚款一部分,对其子女弥补一些,稍微弥补这些人过错。
并且一定保护好其子女妻子亲人人生安全,
因为这些人在哪里家大业大,关系根深蒂固!
一个维护正义,阻止贪腐腐败的人被杀害了,
举报无数次无门,
最后被扫黑牵连出来了,
其实有人知道这件事,
且于心不忍,给其家人指点了下,
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这个人是邓警官!(后面也被判刑了)
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
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
原来答案直接搬过来了,
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已经彻底查清,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信息点?
说实话这种事情搞得轰动全国,被聚光灯照到后,天降正义,最后恶人伏法的事情。
百姓们喜欢看恶人伏法,喜欢看天降正义。
尤其喜欢看尚方宝剑劈开千层帳一剑劈到基层,斩妖除魔。
一剑到底,干净痛快
可是,全国就这么一把或几把尚方宝剑,
更多千千万万的除魔剑是在省,市,县这些地方,这些除魔剑才是真正护佑百姓安康的利器,是国家给予人民的承诺。
就算尚方宝剑天天劈,
一年除了 365 个魔障,
可是这华夏大地 14 亿人一年就就这 365 个奸邪之人?
比起中央督促,成立专案组之类的高度重视,我希望的是能在市局就把这种事情查清楚,能在地方上就把案情查清,这样才能形成威慑。
要是哥谭市有了一支完善的公检法组织和执法力量呢?

就不说以前了,即使在现在,我国社会面临着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
基层的腐化与治理能力的缺位。
很多知乎的用户其实是生活在一线、二线或者城市里面的,对我国更广阔的的县、镇,村这种基层是缺乏足够了解的。
很多县长、镇长,可能爸爸、甚至爷爷辈就是县长镇长,一大家子的人各个都 “身处要职”,并且小县城里面的领导干部,细细一数,往往就是镇上的“几大家族” 嘛。
你帮我儿媳妇找个工作,我帮你外甥安排个项目,基本就是这个操作套路。用只手遮天来形容也真不为过。
再加上大部分老百姓也是手无寸铁,遇到点事情,能忍就忍了,更是助长了这帮人的嚣张气焰。
让老百姓随便去告,又能告到哪里?
很多不大不小的问题,对相关人事的处罚力度又是极其有限的,况且执不执行又是另说。
但是随之而来的打击报复却可能是全方位的。人家是有钱又有势,搞死你很难,把你工作搞没是易如反掌。
至于旁边的看客,自顾不暇,又不是什么大事,有理都说不清。
能像湖南操场埋尸案这样得到全国关注的恶性事件少之又少,背后隐藏着的是数不清的小事件。
可即使到现在,维护权益的通道依然并不顺畅,小问题不解决,所以才会有一个接着一个的骇人听闻的大事件。
罪大恶极的杜少平多活了十六年,人生有几个十六年?正义迟到了不假,但是让正义迟到的人还在好好的活着。
想到这里,我根本没有一点拍手叫好的快乐,只有攥紧的拳头……
所以有没有立即执刑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只有在最需要的时候出现才是正义
那么迟到的正义算什么呢?
对于这件事我不会说什么希望不会发生这种事啦、希望国家怎么怎么样、希望法律和社如何类似的废话。
我只想说
如果有缺乏正义的事发生在你身上
请机智勇敢的去对抗、去斗争。
如果有缺乏正义的事发生在你周围

死者的遗嘱不是要报仇,而是要永远不再有。
时隔 16 年的邓世平案子终于得到了洗白,杀害死者的罪犯也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们在庆贺这场正义终于到来的同时,也在思考着是不是还有一些地方的正义还在缺席。
16 年,关系户,保护伞。
16 年前,让一个人死,只需要和 “上头” 打声招呼,就能避开法律雷区。
16 年了,一个人就这么凭空的消失在了世界里,而家人的报案得不到回馈。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我很难想象,这样一群团伙,包庇主犯后如何生活了 16 年。我也很难想象,这样一些 “高官”,靠着关系还在这些年间干了什么事。也许背后的故事,我们真的想象不出来。
正因为我看到了邪恶的寒气,所以才会害怕正义的缺席。
这个案子,尘封了 16 年。那这个世界上,是不是还有数不清的案子,还在尘封着?这些案子里的受害者啊,他们的眼睛久久不能回闭。而背后那些靠着关系靠着势力的恶魔们,却张着大嘴经历着人间。
我们希望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们希望,正义和善良永远,而邪恶和黑暗永灭。今天杜少平被判处了死刑,那么明天就要把杜少平们都抓进法律的牢笼。我们希望,无数的冤假错案能得到平反,靠钱靠关系的世界永远不再有。
人死方知万事空。在这漫长的 16 年里,最后的结果对于被害人和被害人的亲属已经算不上什么了,可它的曝光至少让我们相信一点点的就是——正义缺席了这么多年,还是来了。
**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阴影,是阳光照不到的。这个世界的很多邪恶,是正义打不败的。**但这件事,给我们的,更多的是相信正义的机会。
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随着法律和制度的完善,随着科技的进步,正义真的战胜了邪恶,正义真的做到了从未缺席。
阳光终于照进了那片阴影下,最昏暗的角落。
逝者安息。
坏人死不足惜。
当官真好 (✪▽✪),可惜今天菜吃多了不然梦里也想体验一把。
除非兜不住,不然钱和权在一起可以干任何事,好事可以尽占,各大功劳皆归我有,各种坏事半点无关。大家管这叫正义我们内部这叫兜不住了,不信你换个人来查我还能和他喝一壶。 (狗头)
谢邀。
操场埋尸案宣判了,杜少平死刑立即执行,属于邓世平老师的正义,终于来了。
不过暂时没看到相关报道,来反应辩方观点,哪怕是法律援助,而这个案子按理来说,是有不少抗辩空间的,比如追诉时效,比如抛开口供,证据链是否充分。
害者家属奔波至今,恰恰是因为保护伞们渎职受贿,有案不立所致,使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救济。
允许并回应被告人说的话,同样也是一种程序正义所在,这是减少、预防冤假错案的要求。
米粒坚不是什么强敌,基层才是。
灭掉身上的虱子蛆虫才好面对其他野兽。
一个校长是舅舅
一个县局政委是同学
本人是黑恶势力头子包工头
然后承包舅舅校长学校的工程
由同学局长保驾护航
这玩意叫三位一体,地方贵族共治啊
不正是某些人追求的么
我也深刻体会
当年为什么要三反五反
辣锅男银看的真的够远
你总不能让我捏着鼻子说:
好、支持、威武、有希望了吧。
毕竟如果三十岁了还相信 “正义不会缺席” 这种鬼话,实在太可笑了一点。
我想说的是,以我亲自接触的公检法来说,也就这十来年开始没那么嚣张了。以前的案子,只要有个亲戚、熟人,哪怕一个小科员,都能将一个普通的刑事伤害案件黑白颠倒,更遑论一些手握实权的人物了啊,那真是手眼通天嚣张跋扈啊,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都申诉无门。大家如果有机会去接触一些信访部门就会发现,现在有关刑事的案件,这些年冤假错案很少,更多的是十年之前甚至三十年前的案件。不过现在实权部门下手虽不像以前那么嚣张,但下手也挺很。比如,一个村一批人因为土地问题去上访,人数太多,公安不好抓。但是呢,这就是个机会。啥机会呢?当有孤单的上访者出现在机关门口,那就会被摄像头掐头去尾的记录 “拦截单位车辆通行”,反正角度那么多,总有合适的,于是这种残缺不全的录像就能把你拘留 15 天,用来杀鸡儆猴那些其他上访闹事的。这些年还好,当年劳教没取消时,不领法院都能剥夺你三年人身自由,这经常被用来收拾那些闹事的,尤其的“告官” 的,你们想想有多可怕。所以啊,如果有机会,还是去大城市吧,公共服务比较正规,各种职权部门不敢明目张胆的耍弄权力。
黄炳松不死,此事无天理
官厂社会变了,侧面了解一下
大风厂强拆之后,祁同伟和赵东来的一段对话。
赵:你们省厅的车还在我们那扣着呢。
祁:常成虎不也经常从你们市局借车吗?
强拆队长经常借警车冒充阿 sir,这事儿俩人都知道。
“阴险狡诈” 的祁同伟,“伟光正” 的赵东来,都在等。
“敏而好学” 的陈院长喜欢学外语这事儿,陈岩石夫妇知道,高育良夫妇知道,祁同伟知道,赵东来知道,市纪委知道,治安大队长也知道,数年前照片传网上,全市人民都知道。
大家都在等
多年前,我一朋友跟市局某领导聊天,聊到本市妇孺皆知的那几位 “大哥”。领导对那几位干的事儿很清楚,我朋友就问:那你们干嘛不抓他们?领导用看傻 x 的眼光看了我朋友好久。
前段时间埋操场的那倒霉蛋儿老师。十六年,好像当地所有人都知道他埋在那 ,又好像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曾经存在过。
所有人都在等
前两天看新闻,我们市的那几个 “大哥” 被抓了 ,那老师也被挖出来了。
新闻报道中的黑恶势力,都横行当地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大概是为了配合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再补充个--
大风厂着火之后,郑西坡被程度以传唤的名义弄到了局子里,穿上了小马甲。
郑胜利在网上发帖 “劳模被抓,阿 sir 秋收算账……”,网友开始转帖,制造舆论。从程度的言行来看,帖子内容基本属实。
后来在李达康和赵东来的干预下,郑西坡被放了出来。郑西坡马上开始 “辟谣”,宣称网上舆论并不属实。
这么一来,正义的网友就变成了 “别有用心” 的造谣者。
对这个结果满意,但对案件的办案过程,我不觉得有什么太值得高兴的。也没有必要做为政绩进行宣传,这又是一例典型的特事特办的案件。正义来的有点迟,而且差点永远不会来。
试想一下:
如果不是社交媒体时代、如果没有大环境的打黑除恶、如果不是网友和记者的穷追不舍、如果不是舆论的宽松、如果不是案件中 “操场埋尸” 这一点自带新闻曝光视角、如果不是受害者家人的不放弃,如果不是。。。。。
太多的如果了,这其中只要有一条没对上,这个案件就有可能再次石沉大海,不被人所知。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这个案件没有任何解决的希望,受害人的家属在黑暗中看不到光线。他们的心情、他们的苦闷、谁又能知道?普通人的资源有限,又有多少人能坚持十几年?很多人在碰到类似的案件,他们被消耗的受不住,被施压的受不住,往往就中途放弃了。
法律在那、司法机关也在那、媒体也在那。但是就是没有执行、没有调查、没有推进。加害的一方还逍遥法外、加冕诸多荣誉,这对于受害者家人来说像是伤口上撒盐,跌落深井后被投石。
我不希望以后此类案件都只有 “特事特办”“重点关照” 才能解决。中国这么大的国家,每天可能发生很多案件。不可能也没办法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重点关照、都具有猎奇性得到媒体资源的报道。他们也需要法律的保护。
我觉得这么优秀的人才,应该刀下留人,让他去华为当 HR 戴罪立功
最直接的杀人凶手被判死刑是理所应当的
但当地公安局的腐败问题更值得深究,不是基层公安中的腐败分子作祟,正义就不会迟到十几年,可能冤案当时就压根儿不会发生。基层干部直接面对老百姓,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政府的公信力,老百姓的认可度、幸福感,很多时候不在于上层领导,更多的时候更与基层干部的形象、作风相关
(所以我一谈到基层干部的问题,评论区立刻有人就联想到更上一层的责任问题)
另外黄炳松之流,杀人帮凶也能做到中学领导,十几年间在生活工作中还能对无数当地学生指指点点,真是令人不害而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静等相关公职人员和校领导的判决通知!
附宣判结果及案件回顾: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18 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01 年 12 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 400 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被告人罗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姚本英 (病故) 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2003 年 1 月 22 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2008 年以来,以杜少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江少军、姚才林、杨华、杨松、宋峙霖、王红、成珊、杨天豪、王文、杨澄、张仕杰、杨德勇为成员的 13 人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高利贷本息、插手民间纠纷,从中谋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动。此外,2005 年 4 月,杜少平还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少平伙同被告人罗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杜少平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 12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害人亲属、部分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约 280 人旁听了庭审。
新晃 “操场埋尸案” 涉及的相关公职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等案件正在依法办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来源:人民日报)
埋尸案、黑恶势力、手段残忍、学校领导包庇、政法机关 “保护伞”…
案件错综复杂,历时长,背后的保护伞让这股黑社会势力更加猖狂,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让人想起来都不寒而栗,全国又有多少像这样的 “保护伞”,政法机关的腐败将如何治理。

你看到一只蟑螂已经很大了这就意味着家里有一窝蟑螂,打死这一只你很解气但是没有用,打是打不完的,重要的是消灭蟑螂繁殖的环境。
我记得当时出现操场埋尸案后,在调查期间,这个前校长还在深圳买菜,还能大方接受采访,一副完全事不关己的模样。
现在真相全部抽丝剥茧的暴露后发现他才是联络所有人进行隐瞒的重要中间人。
是谁给了他这么多的自信,觉得调查肯定查不到他身上呢?
我觉得他的自信这点我不敢想,因为他知道的可能很多很多。、
人性其实就是这么的险恶和愚蠢。
这件事我不能分析的太深入了,事件中涉及到的每一次冲突和每一次的勾兑都是涉及到了社会的潜规则,虽然我都明白,但是不方便说的太明白了
背后的保护伞呢。。。这次主要判的是杜少平的黑社会团伙,保护伞呢,难道就这么轻飘飘地过去了?黄校长呢,当时的警察呢?
我希望善待家属。
我希望邓世平除了是被害死的人之外,人们要记得他 —- 是个英雄这件事!
他难道不知道学校黑暗吗?他难道不知道可以不多管闲事吗?他难道不知道阻止豆腐渣工程和他没有利益关系吗?他难道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会很危险吗?
他肯定知道的。
但是他还是阻止了。
某种角度来看,他算是为教育捐躯的
英雄

16 年的逍遥法外,被害人家属是怎么过来的,当地民众是怎么过来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怎么撑的这么牢靠。
我县的杜少平可不是这么笨的人。
车祸,懂不啦?
交通肇事逃逸,连顶罪的人都没有。
交警这么认定,赶紧下葬。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是交通肇事。
你杜少平把人埋在操场下面,这学校可能会改建,操场可能要翻新。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兜不住啊。
这就是人才啊。
基层的治理权利,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国家如果丧失了对基层的控制,也就丧失了国家动员和组织的能力,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别以为 “皇权不下县”,已经在 70 年前彻底被终结了,若不保持高效的治理手段,持续提升基础管理机制,最多两代人之后,千年梦魇又会回来。
记得小时候, 在家里看电影 «九品芝麻官» 镜头给了个特写," 虎头铡 “,” 狗头铡 “, 我问一旁的父亲,” 龙头铡 " 呢?
父亲笑了笑说:“这世间哪有龙头铡?”
看着一脸稚幼的我, 又说 “你长大后就会懂了.”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但是有时会迟到…… 正因为正义会迟到,才有人在正义迟到的这段时间了胡作非为。
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愿正义永远不会缺席,也永远不会迟到。
如果你发现一只蟑螂,那背后可能有一千只蟑螂。
一个偶然发现的埋尸案后面,谁知道还有多少?
看到有人判死缓,犹如吃了一堆苍蝇,当年刘汉疑似被袁宝璟买凶杀人,并且刘自己生命还在,结果对方被判死三人,而恶劣杀死邓世平的黄,居然只判了死缓,天理何在!看来社会还需要继续在黑暗中前行。
死刑审判,其实一直都是中国被国际所诟病的,国外并以此作为矛头,议论中国对于人权的蔑视。
但是,中国从来都是一个家文化社会,家庭成员对于家来说,其实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当一人走后,茶凉人轻,国外所谓的人权是否考虑到被害人家属数十年如一日的以泪洗面,半夜惊醒后,倍感苍凉无助。
人生之乐事很难再次遇到,但是历史的不幸总会不断重演。
今天我们大度的宽容,却是对恶劣犯罪分子最大的纵容,
就像《熔炉》或者《素媛》两部电影中,犯罪者冷漠、猥琐的言语: 我终究还会出来的。在法律上对他们宽容,却换回来不屑一顾和蔑视、嚣张。
不知道让多少想力争正义的法律人士,或者普罗大众
徘徊不前,质疑自己行动的意义
所以,我很庆幸,中国仍然保留着死刑。

18 年前,涉黑违建工程的杜少平等人被邓世平揭穿,心生不满,故将其杀害并埋在操场里。
如此丧失人性的行径,实在令人发指。
整整十八年的时间,邓世平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直到今年,邓世平的尸体才被从操场挖了出来,整个案件才浮出水面。
整整十八年,对于邓的家人来讲,是一个漫长的跨度,也是一个从愤怒到追求真相到被恐惧包围到绝望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中,一切人间的酸甜苦辣他们都尝试过,唯独正义一直没有远去。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方面制度的完善,这类黑恶案件将会越来越少,更多的正义将得到伸张。
原来以为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案件,现在都能沉冤昭雪。
比如之前孙小果的案件,12 月 17 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等 13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等 4 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并且,将 19 名涉孙小果案的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判处 19 名被告人两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是让我们最欣慰的一点。
邓世平应该被评为烈士,记载县志中,校园里做个高大的塑像,当成文物保护起来。
本来早就该死了,还逍遥快活的活了 16 年,划得来。
小地方的政治、经济环境就是如此。湖南的黑恶势力一般涉及三大经济模块:
一、餐饮业,米粉垄断
二、建筑业,土方石垄断
三、运输业,泵车
小地方,群众的钱主要花在吃饭、买房。早期的鸟儿有虫吃,无利不起早嘛。钱流通的地方就会衍生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只要看到背后的利益关系,就不难理解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前段时间,人民日报不是还报道了,衡阳高速路段,“天价救援费” 事件。这种事情,每年都会报道,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会彻查。只要钱到位,总会有人去顶雷。
我们这个小地方,房地产开房商都是抱团,县城的每个房地产项目都是那么一圈人合伙干。四川、福建、浙江开发商过来搞开发,四川、福建老板买本地老板的账生意做的不错,有钱一起整。浙江老板不买账,死翘翘欠了上亿债务破产滚蛋。
如果出了事进去了,地方群众就不会认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会认为,背后的靠山站错了队伍。在大多数人眼里,法律法规算什么,只要关系到位,就没有不办不成的事儿。
黑恶势力、官员的倒台,他们不会认为这是违法乱纪,欲加之罪嘛!最主要的还是,站错了队伍、关系不够硬。
因此,我国的法治建设、法治教育还任重道远。只有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 “法律 》关系”,就算步入了法治社会的初级阶段。
否则,“邓老师”、“杜少平” 之流依旧会存在。
有啥想说的?说多了又说我违规。
作为一个湖南人,只能说杜少平这种人还有很多。
不过是 各位领导权势不在 或是更上面的领导要彻查此事,包不住这事了。才 变成了 所谓的 “迟到的正义”。
当他死亡那一刻,正义已经缺席了。
所幸,这一次司法维持了面子。
我想,问你们几个问题:
1、你们相信不相信,司法机关是可以被买通为杀人犯服务的?
2、你相信不相信,警察是可以不为受害人立案的?
3、你相信不相信,警察是可以反污受害人家属是寻衅滋事的?
4、你相信不相信,警察可以把清白的人抓起来,搜集他的罪证,让无辜的人坐监狱的?
5、你相信不相信,警察法官会受贿,把死刑变为有期,把有期变为假释?
6、你相信不相信,正义其实不是你应得的,而是一种司法权力对你的赏赐?
7、你相信不相信,你不是杜少平,你不是孙小果,你只是李洪元?
8、你相信不相信,我说的是美国?
听教授讲:现在的教育,正在培养一群精致利己的学生,他们不问只是于国于民,只问自身发展,他们不要真才实学,只求分数与结果。不知公共为何。
有谁在坚持正义,他凭什么坚持正义,因为他不懂危险吗?明哲保身四个字谁不会写?
邪恶成功只需要正义的不作为就够了。
哪有正义二字?明明是赤裸裸的荒唐与打脸。
利刃是为了刺出光亮好让更多人感受光亮,而不是让无动于衷、事不关己的人去嘲笑。
现实远比小说更离谱。
这样的 “善恶有报”,叫人如何相信?
需要让邪恶感受到恐惧,来自正义的恐惧,持续不断的恐惧。
语言有点混乱,只想说可悲的几件事:没看到人来维护正义;社会思想也不倾向于人对抗邪恶;利己的人正在害着自己。
我想说有时候我真希望有一个全能全职正义公正的神,或者希望自己能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拥有向肮脏罪恶亮出利剑的能力,可惜,我只是个键盘侠,活着真没意思,渺小,无力,蚍蜉撼树
#杜少平庭审中求留他一命#

如果你脑子里但分闪一闪 “饶命”,
你如何下得去这个毒手?!
今天该是你为你的罪孽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你居然想说饶命?!
——《大宋提刑官》

凶手伏法,大快人心。邓老师在天之灵可以稍慰。
接下来,我们关心的是,黄炳松及各涉案公职人员怎么处理?据说黄炳松的子女都已经在一线城市买房置业,这些钱来源干不干净?虽说法治社会,罪不及亲属,可是如果存在以权谋私等行为,因此获得的财产及增值部分该怎么处理?
这个就是典型的所谓迟到的正义,每当看到 “正义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 话语时,第一感受这只是自我安慰而已。当事人的痛苦,又有多少人真正关心?
**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于国家司法、法律的神圣性而言,迟来的正义固然是正义,至少它体现了国家司法的公平公正,代表了普通百姓追逐真理的执着热情和良知,或许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受害方心理上一定的安慰,并为后世类似事件的发生提出预警或侧面警醒。
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恰恰是因为正义的迟到对当事人或者受害方及其家属造成的伤害,又是永远无法弥补和挽回的沉痛!
有关部门要剜除权力毒瘤、深挖 “保护伞”。黑恶势力之所以称霸一方还能“平顺” 运转,多与其背后的腐败分子有关,必须对其严厉彻查,连根拔起。
我们希望隐匿掩藏的罪行和黑恶势力,都将暴露在阳光与法律面前,接受正义的审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的应有之义,更是 “罪有应得”“恶有恶报” 朴素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惟其如此,每一个人才能拥有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勇气。
我们期待,罪恶不再被 “尘封”,正义不再会 “迟到”。
今天,“操场埋尸” 案的主犯杜少平已经被宣判死刑了,也许教师惨案李尚平的正义就在路上!
杀人偿命这没啥好说的。
不管迟了还是及时了,总算是对死掉的人有个交代。
而我想说的是,邓老师在工作里严格履行职责,招致报复性杀害,这难道没个说法吗?算得上因公牺牲的烈士吧?
这票狼狈为奸的畜生该赔命赔命,该赔钱赔钱,这是他们要承担的后果,可是邓老师的家人们呢?自己的亲人是因为什么被杀害的,没有个说法吗?
原来看重案六组有个案子,有个工地的临时工晚上守夜,遇上了来偷钢筋的贼,阻止未果被杀。老婆拖家带口来 “讨个说法”,给钱,不要,就要 “讨个说法”。“我男人是怎么死的,总要有个说法吧,这不是钱的事儿!我就要个说法!”
希望邓老师有个说法。不然,我很难想象全国无数背负着监察、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人会怎么对待自己的工作。会不会因为施工方的 “背景” 而噤声,会不会因为施工方的 “强势” 而畏缩。
至暗时刻,光明之时
湖南操场埋尸案,一场迟到 16 年的正义。明天将迎来迟到 16 年的光明。应当受到审判的不只是犯罪团伙,还有那些在地方只手遮天的团团相互的权力们。
迟到的正义还能算正义吗?
当最终接受正义审判时,我们还有正义期盼,但沉浸在黑暗中才是真正的绝望,此事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1. 证据确凿,罪刑的判决争议不大。
这个案件本身的审判不具有争议性,誓作铁案,必然要细节经得起考证。物证、口证等证据方面争议不会太大。
2. 浮出水面的见了阳光,那些隐藏在深渊的,不寒而栗。
魔鬼在人间吗?是的,当法律缺失、权力泛滥,必然导致司法的互相包庇,司法不看法律看权力,那不是司法,那是人法。这种隐藏的黑暗也不是个案特有,不过有幸,这件事得到了曝光。那个年代这类案子的发生并不在少数,现在看来有种震撼人类良知的感觉。但是黑暗深渊又何来公正?
3. 只手遮天背后的反思
个案得到了正义的伸张,但个案的光明不是结尾,需要反思的是那时制度设计的本身,毕竟小有此案,大有孙小果案,这种事情的频频出现,既是对司法权威的践踏,也是对公信力的碾压。
当然,有幸于现在这个时代司法改革、监察委制度设立、扫黑除恶,一些列制度的设计重新制衡了权力。但,还需谨记,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
冤案得以昭雪,罪人得以收监,至暗遇到光,灼热且耀眼。一念地狱,一念天堂。
死不足惜
如果天空是灰暗的,那就摸黑生存;
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觉无力发光的,那就蜷伏于墙角;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更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反过来嘲讽那些比自己勇敢的人。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希望人世间 再无黑暗。
曝光了,才成为中央高度关注的案件,人民万众瞩目的案件,“正义” 姗姗来迟,已不是真正的正义。无可否认,黄炳松及杜少平家族势力及其强大,党政机关有数人任要职,校长身份又人脉深厚,而邓老师家就单薄许多。这种案件,只要不是傻子,一眼就能看穿,简单的刑侦就能水落石出,但为什么 19 年才重见天日呢? 半年前事件刚爆出时,当地人就说: 早就知道操场下埋个人,可是谁都不敢说啊!谁不怕平白无故的消失?白色恐怖也不过如此吧?希望中央下定决心,把扫黑除恶进行到底,杀无赦斩立决,严查严打。否则……
分割线…………………………
这个事件能暴露出来,也和当年大批保护伞退位不无关系。
摧毁了一波县城门阀
引狼入室造成悲剧的校长呢?明知罪犯无资质,却默许其外甥包揽学校工程,最后造成悲剧,居然能全身而退,这就是我们尊敬的教育工作者?
要不是一个谁都想不到的施工意外,能沉冤得雪?当时处理此事的相关司法警务人员呢?杀了人家还扣上携款潜逃的帽子,一家子几十年精神损失不赔钱了?对这种为迟来的正义,还是意外收获的正义鼓掌的人你想不想要这种正义啊?我绝对到时候为你们全家鼓掌把手鼓烂。
还在为自己解脱,还有这样不要脸的人。
邪不胜正,正义终究来临。
有人说,迟到的正义还算什么正义,到底是不是正义。可是迟到和不来我完全两个概念,尽管晚一些,可它还是来啦。总比不来的好,不知道其他是怎么认为的。是正义,是对逝者亡魂的慰藉,是对家属的安慰,也是对世人的一个交代。更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死罪难免,或最难脱。
以上的表述和理解,很多人会反驳,甚至会杠起来。那也是正常的,每个人理解的都不一样,所以看法也不会一样。就好比迟到和旷课,那是两回事。迟到,说明来得晚,但是也来过。旷课,那就直接是不来。正义也是如此,主要是不是我们怎么看,而是家属怎么看,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么多年,惶惶一直不安的心情,得到了平复,情绪得到了缓和,心里得到了安慰。现实来说,还是正义。
经常有很多的受骗者问我,到底被诈骗后能不能追回来。具体问题,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谁也保证不了,也许时间会很长。但是报警就有希望,不报警一点希望都没有。受骗者的回答说,时间再长我们都可以等,只要能将骗子绳之以法。
此案件(湖南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主犯杜少平被判死刑,其他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得益于扫 H 除 E 专项斗争的打击力度,也希望此专项行动常态化进行,也希望国家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加大,加强!
然并卵…………
要不是因为意外导致东窗事发,还有鬼去关心操场下被埋的那个人。要是嫌犯精明一点,不再犯事,这个就成了永远的失踪案。什么狗屁迟到的正义,世间哪有什么正义??你信吗?
买菜的校长呢?
当年坚持按失踪案处理的警察呢?
有了这个事儿,你以后还会相信实名举报不会有事不会被报复吗?有什么事儿,有本事就自己亲自解决,来文的武的都可以,解决了,自然有人给你撑腰。没本事,就找个地方躲起来吧。
憨头憨脑的觉得这个社会正义感爆棚,那是看电视剧看多了。
正义来的有点迟,对逝者邓世平而言
但总算将罪恶绳之以法,也算是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有一个交代。
除此之外,还想说的是为什么高层近年来要搞司法改革和扫黑除恶
因为如果不改革,司法人员不能独立办案,对案件负责,不提高司法人员待遇,不实行领导过问案件登记制,可能还会有冤假错案。
如果不扫黑除恶,司法人员和某些黑道,老板勾结,它对当地政治生态的破坏,给老百姓带来的观感是极其恶劣的,一个司法腐败的案件,需要百倍的努力才能重新赢得信任。
当然,我也不是说有了扫黑除恶和司法改革后就不存在冤假错案,但这个比例会越来越少,因为违法的代价越来越大,自然,司法者会权衡利弊,而不敢轻易尝试逾越底线。
那个帮凶,校长也应该死刑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扼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于荆棘。
新晃一中,这位邓世平老师因为操场施工质量问题,被人恶意谋杀。
而施害者竟然在当地横行霸道、为非作恶长达十多年之久。
正义不彰固然可叹,民众对罪恶的忍让、纵容甚至漠视更令人心凉啊。
整个事件的让我记忆最深刻的部分是事发之后记者的一段采访。
在某媒体采访新晃一中的一些在读学生对这件事情的态度、看法时,
他们竟然出奇一致的表示,“没有什么看法”、“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现在只想好好学习”。
再联系到前几年北大钱理群教授 “精致的利己主义” 之语,真是让人顿觉心灰意冷。
看的出来他们的顾虑,也看的出来他们对于当前阶段重要任务的价值取舍,可能老师和家长也不允许他们讨论太多这个话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是我还是失望,读书人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我们放在那个位置上,未必有勇气与黑暗势力对抗。但当有别人这么做时,我们不应该连为他说句话的胆量都没有。
现在此案终于迎来迟到的正义。
有人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我觉得不然。
我真的希望这个陈年积案的昭雪,能够唤起人们心中对正义、善良、勇敢等价值的信任。
我真的希望中国少年少一些暮气沉沉、故作老成之语,摆脱掉冷气、摆脱掉功利主义,只是向上走。
我真的希望当一个个体,为了他的职责牺牲的时候,我们远方站着的人,不要再说出事不关己的话语。
当丧钟响起的时候,我们应该一起悲伤。
我关心其他人处理情况,涉案校长,当时负责办案人员?
该如何评价?
不谈法律条文,仅从社会价值上来看。
即便是量刑最重的这一位主犯杜少平,也白白多活了至少 16 年啊!
而这 16 年需要支付的额外成本,只有区区 50 万!
迟到的正义保住的到底是社会的公序良俗还是某些人的体面?
2020 年 1 月,新晃操场埋尸案主犯,杜少平被送入死刑执行车,仅 8 分钟的时间,遗体被送出,车外一个女人站在角落,冷眼注视着这一切……
在 2001 年,新晃县迎来了成立五十周年的纪念,为此县政府决定对新晃一中的操场进行翻新以庆祝这一盛事。

此时,新晃一中的校长黄炳松与其外甥杜少平联手承接了这一八十万资金的工程。尽管工程名义上是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的,但事实上却直接由校长的外甥杜少平操作,这在当地引起了一定的争议和不满。
邓世平,1950 年生,之前在新晃县的一个工厂工作,2001 年调入新晃一中,担任操场翻新工程的验收工作。
邓世平虽然对工程的背后操作有所耳闻,但他并未对此过多介入,而是专注于自己的职责—确保工程的质量达标。他的工作态度严谨,即便面对校长外甥的项目也同样严格把关。
杜少平在得到这项工程后,开始规划如何从中获取额外利益,心中已经预设了多个环节可以操作回扣。但他很快发现,面对邓世平这样严格的质量监督,他的计划难以顺利执行。
邓世平的严格和公正让他感到压力巨大,因为即便是稍加贿赂,邓世平也坚持必须按规定施工,这直接影响了杜少平的私利。
随着工程进展,邓世平在 2002 年底的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了杜少平管理下的工程款项已经远超原定预算。深知这其中必有腐败行为,他决定向校长黄炳松汇报此事,希望能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
然而,他未曾想到的是,校长与其外甥早已是勾结一致。面对邓世平的严正态度和举报威胁,两人内心极度紧张,担心自己的行为曝光不仅职位不保,更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在一番挣扎和恐慌后,黄炳松和杜少平假意答应邓世平的要求,承诺将按照规范重做工程,确保其质量达标。然而在邓世平离开后,两人在私下里决定,如果想要继续从中获益且不被外界威胁,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邓世平永远消失
在 2003 年春节期间,湖南省新晃一中几乎空无一人,校园内只有零星工作人员和工人在维护设施。那天,邓世平和学校总务处主任姚本英一同值班,决定下象棋消磨时间。
就在邓世平和姚本英象棋对弈时,一名工人急匆匆地将姚本英叫离棋局,声称有重要事情讨论。数小时后,姚本英被工程事务所牵扯,无法返回值班室,而当他结束事务重返校园时,邓世平已无踪迹。
刚开始他并未过分担忧,以为邓可能已经回家。然而,第二天接到邓世平妻子谭春华的电话时,事情开始显得不寻常。
谭春华告诉姚本英,邓世平前一晚并未回家,她疑惑他是否在学校过夜。学校和家中均未发现邓世平的踪迹,家人因此报了警。
警方的介入未能立即解开邓世平失踪的谜团。尽管谭春华怀疑杜少平与此事有关,但警方调查未能直接指向任何有力证据,随着时间的流逝,这起案件逐渐被搁置。
在邓世平失踪后,学校的相关工程项目进展迅速。杜少平不仅迅速完成了操场工程,还承包了更多工程项目,并在新晃县成功开设了数家会所。
邓世平的失踪不仅给家庭带来深重打击,其子女的生活也受到了极大影响。尤其是女儿邓玲,她承诺将追查至父亲失踪事件的真相。
直到 2019 年,中央扫黑除恶巡视组抵达湖南,邓玲抓住这次机会,向巡视组递交了一封详细描述其父亲遭遇的信件。此信引起了巡视组的关注,进而决定对邓玲提及的情况进行调查。邓玲怀疑她的父亲被秘密埋葬在学校操场下,这一猜测很快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6 月 18 日,新晃一中操场上聚集了众多人群,包括邓家人、警方及学校教师。在持续一天一夜的挖掘后,调查团队在操场一个隐蔽的角落发现了邓世平的遗骨。DNA 测试确认,这些遗骨正是多年前失踪的邓世平。
经过调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杜少平。在审讯中,杜少平供认不讳,详述了杀害邓世平的经过。杜少平承认,因为与邓世平在工作上的分歧,以及阻碍自己利益的行为,便策划了这起谋杀案。
随着案件进一步调查,警方收集到足够的证据。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18 日,法庭对杜少平进行了一审判决,认定其犯有谋杀罪,并判处死刑。同案的另一被告黄炳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涉案人员也根据各自行为受到相应的惩罚。
不服一审判决的杜少平提出了上诉,但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的二审中,法院维持了原判。杜少平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执行死刑。此外,学校为了对邓家的损失进行补偿,向邓家支付了 88 万元。尽管得到了经济补偿和法律公正,但对邓家人来说,这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
晚来的正义已经不是正义了
两个事,第一个,社会每回有重大变革,后面的一二十年,基本就要杀掉一轮,利用变革不应期的大量漏洞发家升阶的人。我是看懂,可惜并没钱,胆也小。第二个,基层民众的力量起伏波动太大,有黑恶份子,怎么处理,向谁反应,如何及时阻止。这里有个时间差,我们不再由基层先处理,再交由司法,可是司法的建设又不及当年实行了多年的群众基层组织(比如:民兵,护校护厂队),至少有十年时间是每年大批量招考公安人员。可还是警力不足,直接出警都力量不足,更别提调查了。
总的来说,还是群众最应当接触的最高权力机构人大与群众间的距离感有点大,这一点说了无数次,你把这机构当橡皮图章,那时间久了,它就是。
这些渎职的公职人员没有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好可惜。我知道法律如此,但是不用重刑,无法震慑
问题解决还得靠舆论,靠不上法律。舆论起来了,法律就会来过来说我叫正义,今天只是迟到了。
我更关注的是杜少平的舅舅黄炳松校长,身为校长,为了利益将邓世平被害一事掩盖。站在埋着邓世平尸骨的操场上,不觉得心寒嘛?我非常期待之后对黄炳松和一干涉嫌渎职的公职人员的审判结果,顺便问一句,你还在深圳买菜吗?!
目前中国最大的挑战不在外面,在国内。未来十年中国治理水平必须现代化,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必须有质的提高。下一代忍受能力可没多么强。
那个校长,最起码也该二十年
推出一帮小混混就正义不缺席了?时任校长呢,时任公安呢,时任机关干部呢,18 年了,当地人都心知肚明的命案,家人奔走无路,上面的人就一点不追责了???正义终究缺席了呗
死缓不是死刑。缓刑期间不犯错就会改成无期,正常人在这期间都不会犯事吧。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 20 年,20 年还能减刑到 13 年。还不如判个 100 年,让你慢慢减。
更名:世平中学,立铜像。
一夜之间,邓世平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家人四处寻找,一次次的上告,也怀疑到操场施工的事情上,并提供失踪者与包工头结怨的线索,但因为各种 “原因”,这些寻找与上告都无疾而终。
直到 16 年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邓老师得以重见天日,案件被扒出重新审理,而当年此罪恶的保护伞,也浮出水面。

公布的案情,让我们看到了这把保护伞编织得何等细密,新晃县公安局几乎全部的主要公职人员,都牵扯在内。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 “皇权不下县”,在古代的郡县制治理体系中,皇权能够到达的最基层的机构,就是县一级,而县往下呢,几乎就是靠当地的乡绅豪强自治了。
而当一个地方的乡绅豪强通过联姻、商业利益交换等各种方式联系起来,组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关系网时,这个利益共同体就完成了对一个地方的绝对统治体系的构建,当地的普通人民,无不得仰他们鼻息,更不敢触动他们的丝毫利益。
因为,得罪了他们那个群体,就代表着你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更有甚者,还会像邓世平这样,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在《水浒传》里面,流窜江湖的刘唐,探听到大名府梁中书有一批财宝运要送到东京,押送财物的队伍要经过郓城县(也就是宋江做押司的这个县),便去投奔东溪村保正晁盖(相当于村长),商量着一起劫了这批财宝。
不过因为形迹可疑,刘唐被郓城县都头雷横抓获。于是,晁盖出面去找雷横说情,谎称刘唐是自己的外甥。最后,刘唐被释放了。
晁盖去保释刘唐的时候,雷横如此回复晁盖:
“令甥本不曾做贼。我们见他偌大一条大汉在庙里睡得蹊跷,亦且面生,又不认得,因此设疑,捉了他来这里。若早知是保正的令甥,定不拿他。”
若早知是保正的令甥,定不拿他。
雷横是个职业的巡捕,眼光狠毒,刘唐这种心怀诡计想要搞事的流汉,一眼就被雷横识破了。“若早知是保正的令甥,定不拿他。” 但再狠毒的眼光,在人情和利益面前,也得让路,这时候公家的事情就算不得什么了。
放了刘唐之后,“晁盖取出十两花银送与雷横”,“晁盖又取些银两赏了众士兵,再送出庄门外。”
后来晁盖、吴用、刘唐、阮氏兄弟在黄泥冈劫了生辰纲,做出了惊天大案,朝野震动,上峰力压迅速破除此案。
到了郓城县这里,雷横联想到他释放的刘唐,对作案者是谁已经猜出了八九不离十。
可在之前,他已经拿了晁盖的银两放了刘唐,那么案件一旦破获,他也是难逃干系的,最少有包庇罪犯甚至同谋的嫌疑。
他看在晁盖面上,做个人情放了刘唐,并收了晁盖的 “意思”,还分与弟兄们之后,他就已经跟晁盖、刘唐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如果此案被查出来,他是一定会受到惩罚的,饭碗丢掉并且身陷囹圄,为了维护自己,在朝廷的查案过程中,雷横肯定会利用自己的权力,帮晁盖他们脱罪。
这个时候,大宋朝廷想要郓城县来破获此案,已经是很难做到了。
而济州府的何观察机缘巧合,破了此案,拿着公文前去郓城县拿人,碰到了县衙押司宋江。
宋江得知消息后,稳住何观察,先去东溪村报信,让晁盖、吴用等人有所准备。

而奉知县之命带巡捕前去抓人的步兵都头雷横、马兵都头朱仝(tóng),他们都已经是晁盖一条船上的人了,这个时候他们心里盘算的,不是如何抓住晁盖,而是如何放掉晁盖等人。
“原来朱仝有心要放晁盖,故意赚雷横去打前门。这雷横亦有心要救晁盖,以此争先要来打后门。”
管公文收发的县府押司和两大武都头都是晁盖的保护伞,官府的治理效能到了县这一级,几乎消减得形同虚设了。
其实 “自古皇权不下县” 这个说法是有误的,因为自古以来,皇权都是很想下县的,但是县域乡绅豪强组成的利益蛛网,像一块铁板一样,朝廷都很难把治理权力扎根到县以下的体系中。
不是皇权不下县,而是皇权难下县。
在皇权下县上面,做得最好的要算明朝,朱元璋刚刚建立明朝的时候,允许百姓告御状,自此进京的百姓络绎不绝,后来老朱实在管不过来了,就在各地设立按察御史,当地百姓若有不服地方官官司判决的,可以上报按察司重审。
这个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地方保护伞对罪恶的包庇,也保护了平民百姓的部分利益,但地方豪强,相较于老百姓还是有各种资源优势的,他可以在你上告之前,就用各种办法把你 “搞定”,人人能够晒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对于基层百姓来说,还是很难。
冤死操场之下的邓世平,在扫黑除恶的拔草拆架行动中,终于晒到了阳光,但这个阳光迟到了 16 年,它的效果已经大打折扣了。
如何在制度上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让邓世平这样的人可以安全无虞的活着,而不是要这种 “迟到的正义”,才是真正重要的,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谢邀。
————机密文件预警————

万分有幸,我们公司刑事侦查部配合当地警方,参与了对此次案件的取证与调查。过程之艰难、凶手之狡猾,可真是我前所未见的。
细节不便过多透露,只说下 9 月 26 日晚抓捕杜少平的具体经过。
在搜集到足够证据与信息后,了解到对方团队现目前可能不止一人,配有微型冲锋枪、54 式手枪数把,我们当即与本地特警中队迅速制订了作战方案。当地特警与我们侦查部兵分两路:特警负责上门捉拿杜少平,我们负责周边区域警戒以及二次抓捕。
省委上报国务院,经上方同意,我们得到了军方的支持,作战人员都配备了 Lzsh 头盔、插有防弹插板的 Tv-110 弹挂,一线作战人员甚至装备了俄罗斯进口的阿尔金头盔,可见此次作战任务之艰巨。
9 月 26 日晚 8 点,代号为 “入穴” 的抓捕行动正式开始。
以特警中队大队长孙强(化名)为首的第一批特警冲入小区三楼,敲门无人应答后,使用 03 式定向爆破炸弹破门而入,随即遭到屋内凶手团伙攻击。杜少平团伙向警方倾泻数百发 5.45 毫米 7N39 穿甲弹,致使一人右臂受伤。
警方在击毙了屋内三名不法分子后,发现屋内的杜少平已经驾车逃跑,于是我们侦查部锁定了其大众轿车信号源,开展了二次抓捕行动。
为了将居民损失降到最小,我们紧急通知交通部门疏散了半径十公里内的车辆与人群。
华仕专职司机、前退役军人鲁冠,凭借着高超的驾驶技术,两分钟内便追上了杜少平的轿车,我们不断喊话劝降却无果,于是只好让达寿崇率领的爆破团队引爆早已布置在行径路线上的震爆弹,随着一声轰鸣,杜少平的轿车撞上了路边的一颗大树。
但他仍然不肯投降,推开司机的尸体,拿起配有 856A1 曳光弹的 AR-15 朝我们射击,并随即劫持一名人质,要求与我们展开谈判。
我作为公司的谈判老手,不顾生命危险走上前去与他谈判。
杜少平眼见我大步上前,毫无停下之意,拿枪的手开始止不住地颤抖,他警告我:“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他!”
我仍然向前走着,稳健的步伐把他逼退数步。
“再说一遍,不要过来!”
我拿出一支古巴雪茄,抽了起来,镇定地回答道:“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
“哈!” 杜少平大哼一声,说道:“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从包中取出 Gen3 5.56x45mm30 发供弹弹匣,回道:“你的弹匣,在我这儿。”
杜少平一愣,突然把枪一甩,说道:“我投降。”
我捡起枪,不慌不忙地卸下枪上的弹匣,吐出一口球状烟云:“这,才是你的弹匣。”
抓捕行动在杜少平的谩骂声中结束,特警随即将他扣压上车。
此次事件暴露出了我国基层的一些严重问题,若不加以严肃对待,恐怕民愤得不到安定。
我怕的不是黑暗,我怕的是在黑暗中看不到光明。
我的北电侯亮平啊!
何时能有结果呀?
无论如何,不管是造谣还是真的,总得给个说法吧!
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过去了,难不成还要再等它个 “十六年”,再等下个严打,还是再等下任领导人,亦或下下任的来提高自己的政绩。
我不怕黑暗,我怕的是在黑暗中看不见光明。
难道真的从此销声匿迹了???
致敬这些人,有些人既看到了黑暗也见到了光明,有些人则被永远的埋在深渊里,不得而知。
出了问题,应该解决才对,而不是抱怨。因为抱怨没用,已经发生的事,谁也改变不了。正确处理才是硬道理,特别是依法处置加害人,给所有人一个交代,尤其是受害者。
每次一出事,只要是刑事案件,就会有一堆论调,“什么正义不会缺席,只会迟到,然后又有人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等一系列类似的话。你们烦不烦,讲的都是什么鬼,这是讨论的重点吗?就跟前不久发生的那件事一样,完全的本末倒置,该说的不说,一直纠结无关紧要的破事,真是服了你们了。
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无语。
主张废死的咋不出来辩论一下?
我不喜欢亡羊补牢,补的再牢,冤屈已存
不过是在错误的路上转身而已,欢呼声都带着刺耳
下次,别走错就行
路又不难选,法律就在那摆着呢
这不是正义,这是兜不住了
把他满门抄家都不足矣彰显正义
这是对遇难者的一个迟到的正义,也希望可以敲打那些昧着良心做事的人,人在做,天在看
法律是国家的底线,也是维护稳定最有效的手段,任何挑战这条线的人都应该付出代价
不能让那些轻易玷污了法律尊严的人,还逍遥法外
又回到那问题。
迟到的正义算正义么?
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邓世平是一位有原则的老师。2003 年,新晃一中新修了一个操场。是校长亲戚修的,邓世平认为操场质量有问题,先是拒绝签字然后又向县里举报。
然而没想到的是,邓老师的举报挡住了杜少平的财路,于是,杜少平、罗光忠采用下迷药、套塑料袋、用胶带捆绑、锤击头部等手段,将邓世平残忍杀害,并将其尸体抛至新晃县一中的操场深坑内填埋。
这是一场及其残忍的谋杀,其手段残忍,判杜少平 10 个死刑都不足惜。
**16 年过去了,恶人没有变好,只是变老了而已。**恰好碰上了重拳打击黑势力的时代,杜少平黑势力团队落网,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的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当年的失踪案终于重见天日。杜少平坏事做尽,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事了,你就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勇敢与黑势力作斗争,希望有更多过去没办法侦破的案件能重见天日,给受害者家人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给正义一个交代。
这个死刑判的大快人心,昭示世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正义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被埋在操场下的老爷子,尸骨重见天日,多年沉冤已雪,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
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问一下对受害者家人有经济赔偿吗??那个罚款 50 万是给了政府还是会给受害者家属?
03 年被杀害 现在才判刑 这种正义有什么意义?家属这么多年眼泪都流干了 心也凉透了 像这种恶性事件为什么当时不限时调查? 定期破案? 算了 不想多说 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和永远不能说的事
倘若尸骨没有埋在操场,而是荒野,冤案是否会石沉大海,犯罪者是是否会继续逍遥法外,想想便不寒而栗,在平静的湖面,激起的一片浪,却不知,湖面下隐藏着更多的暗潮,这浪只不过是暗潮中,排出来的一朵而已
从事件爆出的那一刻就一直关注着,湖南操场埋尸案 牵动着亿万网友的心。
沉默吧!第二次评论的时候直接被判违规删帖警告。

申诉失败!这四个字深深的刺痛着我的心。
看到这样的结果,其实我是不满意的,我相信多数网友和我一样有着相同的情绪。
我们一边咆哮着 “正义,他不会来迟”。可正义却从没有搭理过我们。
19.6.26(下面发表短文的时间),那个晚上我彻夜难眠!
如何看待湖南怀化新晃教师 2003 年举报操场偷工减料后失踪,十六年后发现遗体在操场下方?
邓公的一些举动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我只想赞美社会上这种 “偏执” 的人。
他们坚守底线,他们固执己见,他们不畏权贵、他们软硬不吃。
这才是民族的脊梁!
终于领悟了 “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的真谛。
不要说一个俗人,哪怕六根清净的和尚,只要有了保护伞,也会有恃无恐,无法无天。
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关系户杀人放火,都挺正常,毕竟人家有关系啊,但是 16 年,我们的法制让受害老师寒心了 16 年,凶手活了 16 年,这是悲哀,这是屈辱,这是愤怒,他们的罪不应该再受法律制裁,法律不配,黑社会就应该由黑社会处理,让他不得好死,最好相关人员有连带责任。
社会不予关注,就有人枉死,罪犯逍遥法外,请问这是鼓励犯罪嘛。警察局同流合污,难道这就是社会主流思想,金钱,关系,权利的交换才是王道。
你们的冷漠,大部分的旁观者或许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但愿那位老师能够安息,毕竟以前的老师哪怕水平不高,师德还是有的,至少是有德行,有正义感的老师,毕竟经济不发达。现在看看还有几个敢管闲事的人,是红包它不香还是女学生不好玩啊。
算了吧,我们活在这个国度就要适应规则,能关系就关系,能够交换就交换,杀人放火烧山都没人管,罢了,罢了。认了吧,没救了。
不要再说什么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迟到的正义和应得的正义差老鼻子了。
比如这件事,真相再迟到个几十年,当初的杀人恶魔们早就享尽荣华富贵后入了土,留下的只有受害者家属的悲痛,那时候还能有个 P 的正义。
2003 年 1 月 22 日,还有八天就是除夕。
一早邓世平和家人打了招呼,像往常一样去新晃一中上班。
邓世平中午没有回家吃饭,晚上也没有回家。
邓世平的妻子去学校和亲戚朋友家中找邓世平都没有找到,焦急之下,她给在长沙工作的女儿邓铃和在怀化居住的邓世平的弟弟邓晃平打了电话。
第二天邓铃和邓晃平分别乘火车赶回新晃,帮助寻找邓世平。

邓世平 1950 年生人,文革期间下乡,后进入教师进修学校学习,获得教师资格。
邓世平曾在小学教授数学和美术,也在教学仪器厂任过职。
邓世平和妻子育有一对子女,大女儿邓铃大学在长沙读书,毕业后就留在当地,15 岁的小儿子还在读中学。
2003 年时,邓世平刚从倒闭的教学仪器厂被分到新晃一中总务处两年。
邓世平的妻子和女儿到新晃一中打听情况,还到电视台登了寻人启事,都没有下文。
家人们了解到,1 月 22 日已知最后与邓世平单独相处的是承包了学校跑道土建项目的杜少平和他的手下罗光忠。
为了符合高级中学的评级标准,新晃一中需要拥有 400 米标准田径跑道。
学校将跑道选址在学校后山。
跑道项目内容包括将部分山体炸平,用炸下来的山体碎块填平山下的两个鱼塘和泥潭,在剩余山坡处竖类似挡土墙的堡坎,修建由学校通往跑道的道路,并在炸平的地面铺设跑道。
以 80 万标的承包工程的是校长黄炳松的外甥杜少平,罗光忠则是杜少平聘来管理项目的。

(黄炳松)
校方派总务处的邓世平和姚本英两人负责监督操场工程的施工质量。
邓世平和姚本英曾多次因工程质量问题与杜少平交涉。
举例来说,杜少平刚刚砌好的堡坎在雨水冲刷后就发生了坍塌,邓世平和姚本英认为这是豆腐渣工程,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
邓世平失踪当天与姚本英两人在项目部办公室下象棋。
项目部办公室其实就是女生宿舍三楼的一间房间改造的。
中午时分,杜少平进入办公室,递给邓世平一瓶饮料,邓世平刚喝了几口。
姚本英接到罗光忠的电话让他下楼,他到楼下和罗光忠聊了几句,杜少平也下楼,姚本英本来打算回三楼办公室,杜少平提醒他已经是午饭时间,不如先回家吃饭。
姚本英在家吃过午饭,后来没有再见过邓世平。
得知邓世平不见了,校长黄炳松派 40 多名教职工去后山搜山。
山上的山洞,农民存放红薯的地窖等等都仔细找过,完全没有邓世平的踪迹。
学校自发组织的搜救行动在两天后停止。
1 月 25 日邓家人向新晃县公安局报案。
时间一天天过去,邓世平杳无音讯,邓家人猜测邓世平可能不只是失踪,而是有很大可能已经遇害。
邓世平平常循规蹈矩,和妻子关系很好,从来不会不打招呼就突然离家。
1 月 22 日邓世平从家出门时身上只有 200 元现金,如果他有心出走,应该会多准备一些钱。
接下操场工程前,杜少平从未参与过土建项目,是新晃夜郎谷 KTV 的老板。
县教育局不久前收到关于操场工程质量的举报信,教育局要求学校处理此事,学校的人私下议论可能写举报信的就是邓世平。
邓世平和杜少平的关系紧张,而杜少平又恰好是最后见到邓世平的人。
在邓世平失踪前,操场的施工因为下雨已经停了一个月,可是 1 月 23 日一早,学校的老师见到挖掘机冒雨用土填平了地面上的两个大坑。
这种种蛛丝马迹拼凑起来,不由得邓家人产生了可怕的联想——杜少平因工程问题与邓世平结怨,与手下将邓世平杀害后抛尸操场土坑又以挖掘机填土埋尸。
2 月 11 日邓家人把他们收集到的种种信息交给新晃县公安局,第二次报警请求警察调查邓世平的案件。
新晃县公安局将此事以失踪事件处理,没有立案。

(杜少平)
3 月,邓世平的母亲魏晴和将邓世平失踪的材料寄给湖南省公安厅,明确提及对杜少平的怀疑:
『 我认为邓世平的失踪,不是普通的失踪,而很可能已被谋害。
最大疑点是与他所负责管理的 400 米跑道大操场的基建工程可能存在经济问题,而邓世平知道一些内幕有关。
他们是杀人灭口,藏尸灭迹。』
公安厅又把案子发给直接管辖新晃县公安局的怀化市公安局进行调查。
怀化公安局派了侦查员及法医邓水生负责案子,邓水生在新晃一中项目办公室墙上找到一道约 20 厘米长的血迹,提取血迹拍摄照片。
邓世平母亲是邓水生的小学老师,在新晃见到邓世平的母亲时,邓水生承诺会将血迹送检通过 DNA 比对确认是否属于邓世平,邓家人因此放了心。
第二天邓水生赶回怀化,自此再无后续。
一个月后,邓世平家人与邓水生联系,询问查案进度,邓水生称需要先找到邓世平被害的证据才能继续调查。
一年后邓家人又一次向邓水生查问,邓水生的答复仍旧是因无法确认邓世平被害,就不能立案侦查。
邓世平的弟弟邓晃平曾向新晃县教育局提议由他支付押金 100 万元,挖掘新晃一中操场被填埋的土坑寻找邓世平尸体,如果没有找到尸体,押金可以交给教育局。教育局没有同意。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得不到任何帮助的邓世平妻子和儿子搬离新晃,到怀化居住。
此后多年间,邓世平的母亲,妻子和弟弟多次向相关方面递交材料,希望揭开邓世平失踪的真相。
然而一切如石沉大海,毫无回音。
整整十六年过去了。
2019 年 4 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六督导组进驻湖南,第七小组下沉到怀化开展督导。
邓世平的亲人得知消息,提醒邓铃这可能是找出真相找到邓世平的唯一机会。
邓铃整理总结了之前家人呈交的材料,向督导组写了举报信。

邓铃和母亲弟弟奶奶叔叔可能还不知道的是,就在几天前,她们怀疑的对象杜少平和八名手下刚被新晃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暴力催债等罪名逮捕。
怀化市公安局向公众发布通告,征求受到杜少平犯罪团伙侵害的受害人和知情人的线索。
同时,对杜少平等人的审问也在进行。
在督导组将邓世平案又一次交给新晃公安局和怀化公安局办理时,警察向杜少平和手下问话了解他们与邓世平失踪的关系。
先松口的是当年帮杜少平管理操场项目的罗光忠。
除了承认帮助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处理尸体外,罗光忠还告诉警察自己对邓老师的死一直很愧疚,每年清明节都会给邓少平烧香。

(罗光忠)
2019 年 6 月 18 日,警方派出四辆挖掘机进入新晃一中操场,在罗光忠交待的埋尸地点开始挖掘。
邓世平的家人等了一整天都没有消息,第二天,按捺不住激动的邓铃来到操场观看挖掘机操作。
傍晚,施工队伍在跑道下方挖出一具头骨,之后又花了几个小时挖出尸骸。
除了骸骨外,挖掘人员还从现场获取印着『 新晃县一中通讯录 』的塑料壳,胶带以及塑料袋。
邓铃听说挖掘有了结果,一下子坐在操场地上开始哭,哭着哭着抑制不住躺倒嚎啕大哭。

五天后,DNA 比对证实操场下埋藏的尸骨属于失踪 16 年的邓世平。
法医验尸结果邓世平颅骨右部受到钝器击打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而亡,从邓世平的骸骨中,法医还测出了迷药三唑仑的成分。
杜少平 1962 年出生,父亲是新晃印刷厂的办公室主任,母亲是新晃工业品贸易中心的员工。
1978 年杜少平从新晃一中初中毕业,考了中专,毕业被分配到湖南省化油器厂做了车工。
1990 年代,靠着母亲的关系,杜少平离开消息不好的化油器厂,被调入新晃工业品贸易中心做营业员。
1999 年,贸易中心减员,杜少平下岗。
自此杜少平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他靠开五金店赚了钱,之后生意越做越大,到 1999 年开了名为夜郎谷的 KTV。
在新晃有很多家歌厅 KTV,但是只有杜少平一人的 KTV 用了『 夜郎 』的名字。
(夜郎古国和楼兰古国,大理古国是中国历史上闻名的三大古国。因为史料对夜郎国的记载甚少,对夜郎国的疆域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湖南省新晃县与贵州广顺和毕节可乐都主张各自才是夜郎国的所在地。)
杜少平能『 成功 』除了机遇外,和他为人处世的胆大心狠手辣也脱不了干系。
新晃一中的操场工程没有公开招标,而杜少平也没有承接土建工程的资质。
2001 年 12 月校长黄炳松直接将项目交给杜少平指定的有资质的公司,待到那家公司签了合同后,杜少平再以自己名下的公司与承接项目的公司签订转包协议。
虽然跑道项目的总造价只有 80 万元,工程还未完工,在邓世平失踪前,新晃一中却已向杜少平支付 140 多万元工程款。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邓世平和姚本英都是个性耿直不懂通融的人,他俩给杜少平和罗光忠靠劣质工程捞钱制造了不小的障碍。
从舅舅黄炳松处得知县教育局接到关于项目质量的举报后,杜少平认为举报人是邓世平,对他动了杀心。
杜少平和罗光忠提了好几次要想办法除掉邓世平,安排罗光忠弄迷药。
2013 年 1 月 22 日中午,杜少平先来到三楼学校项目办公室,将掺有三唑仑的饮料递给邓世平。
罗光忠在楼下给姚本英打电话,谎称有人要找姚本英说事。
杜少平和邓世平留在办公室,杜少平发现邓世平药效发作开始昏昏欲睡。
姚本英下楼和罗光忠见面说了几句就想返回办公室,这时罗光忠拉住姚本英,而杜少平也来到楼下,和罗光忠一起阻止姚本英回办公室。
以回家吃午饭为借口,杜少平和罗光忠将姚本英哄走。
杜少平和罗光忠随即返回三楼办公室,用胶带封住躺倒在长凳上的邓世平的口鼻和嘴部,捆住手脚,又用塑料袋套住他的头,再以胶带反复缠绕封住塑料袋。
杜少平动手用橡胶锤击打邓世平头部,致使邓世平当场死亡。
杜少平和罗光忠将邓世平的尸体搬到厨房藏好。
当晚 23 时许,杜少平和罗光忠将邓世平的尸体抬到操场最大的坑边,两人先下到坑底,再将邓世平的尸体拖入坑中,以石头覆盖后,再用人工填土草草掩埋。
杀死邓世平的锤子和邓世平的随身物品被杜少平带离办公室丢弃。
第二天一早,杜少平吩咐挖掘机司机冒雨将坑用石块和土填平。
2003 年 2 月中旬, 接到报案的新晃县公安局通过调查取证核实了邓世平家人报案时提供的相关线索,但没有对邓世平失踪前所处的项目办公室勘察。
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在邓世平出事 20 天左右质问外甥杜少平是否与邓世平的事情有关,杜少平承认杀人,还恳求舅舅帮忙隐瞒犯罪事实。
黄炳松带着杜少平找到自己的学生,杜少平昔日同窗,时任新晃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杨军。
杨军分两次收取杜少平 1 万元现金,同意帮忙解决问题,把邓世平的案子往失踪方向上引。
此后杨军在案情讨论会上发表了邓世平系失踪的意见,并将案情进展即时通报给黄炳松和邓世平。

(时任新晃公安局政委杨军)
3 月, 怀化市公安局收到湖南省公安厅转下来的邓世平案,派侦查员及法医邓水生等人赴新晃县调查。
27 日,邓水生对邓世平最后出现的项目办公室进行勘察取样,在办公室墙面发现约 20 厘米长血迹,提取样本并拍摄照片。
黄炳松通过杨军知晓怀化公安局的动向,通过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杨荣安与新晃公安局刑警队大队长,专案组组长曹日铨搭上线,再通过曹日铨找到邓水生,向其贿赂现金 20,000 元,作为要求邓水生延迟将血迹送检的条件。
邓水生果真将血迹样本扣下没有送交检验。
杨荣安在杜少平接下操场工程时就收受过杜少平的 10,000 元贿赂。
曹日铨和其他专案组成员多次接受黄炳松邀请出席饭局。
曹日铨,以及新晃县公安局副局长,刑警队成员知悉政委杨军和嫌疑人杜少平的关系,却碍于面子,没有对杨军的邓世平失踪论提出异议。
4 月 2 日, 新晃警方调取杜少平手机通话记录,在邓世平失踪后的 12 小时内,杜少平名下的两个手机号码间互相通话达 19 次。
4 月 25 日, 新晃县办案警察对证人取证时,专案组组长,刑警队大队长曹日铨安排具有重大嫌疑的杜少平在场陪同调查。
取证结束后,专案组人员参加了杜少平的酒局。
5 月中旬, 黄炳松,杨荣安送给邓水生 5,000 元。
邓水生同意不在怀化公安局的案情分析会上提及挖掘机在邓世平失踪次日一早填埋土坑之事。
5 月 17 日, 邓水生,曹日铨等办案警察对杜少平传唤,仅做了程序性问话。
趁杜少平夫妇在公安局接受问话时,技术人员到杜少平家安装了监听设备。
当晚专案组对杜少平家实施监听,在没有听到杜少平夫妇有关案件的谈话后,第二天解除了监听。
5 月 22 日, 邓水生在扣留血样近两个月后才送检。
实验室因为血迹量太少少且被污染,无法检验 DNA。
新晃公安局专案组在一中项目办公室楼上楼下进行模拟现场,得出杜少平不具备作案时间的结论。
5 月 28 日, 怀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学文赶到新晃县督办邓世平案,杨学文是直接指挥邓世平案件的最高级别官员。
黄炳松委托曾任新晃一中副校长,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伍绍昆出面组织饭局,杨学文和怀化市公安局局长汪华都受邀参加。
在酒桌上,杨学文同意不挖掘操场寻找邓世平的尸体。
新晃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洪波建议调整调查方向,重点研究邓世平的社会关系,专案组做出了不开挖操场的决定。
月底专案组向湖南省公安厅做出书面调查报告,其中隐瞒了挖掘机作业,项目办公室血迹等证据,做出了邓世平失踪没有证据表明是凶杀案,达不到立案条件的结论。
2004 年 5 月, 杨军升任新晃县公安局局长。
面对邓世平家人的申诉,杨军把案子压下来,没有指派侦查员继续办案。
除了杨军和邓水生收受现金外,邓水生,曹日铨以及新晃县刑警队的成员等人多次在杜少平开设的夜郎谷 KTV 免单消费,并接受杜少平安排的嫖娼。
帮助黄炳松和杜少平与邓水生拉上关系的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杨荣安的妻子龙胜兰当时在新晃县任副县长。
龙胜兰帮着杜少平拉拢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县委副书记张家茂,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等人,获得他们支持不挖掘一中操场。
黄炳松旧日的领导,曾任新晃县委书记,时任湖南省民委副主任的田代武,也受黄炳松委托,在邓世平一案中『 打过招呼 』。
邓世平一案外,杜少平及其犯罪团伙策划实施了众多的恶性案件。
2004 年 10 月,曹娟加入杜少平的夜郎谷 KTV,任大堂经理。
曹娟个性外向擅于发展客户,在夜郎谷 KTV 做了不久就帮杜少平拉了不少客流,也被其他夜总会的老板注意,以高薪挖她跳槽。
曹娟将跳槽一事和老板杜少平商量,杜少平反应很平静,甚至没有挽留曹娟,而是表示理解支持。
曹娟没想到自己离开如此顺利,不过她想错了。
她跳到新夜总会时,也带了不少自己的客人走,杜少平对此非常不高兴。
2005 年 4 月 17 日晚 23:30 分,曹娟刚从新夜总会下班,走在路上时感觉不对劲,身后好像有人很急促地在跟踪她。
曹娟想走到有灯光的地方,这时有人冲上来朝她脸上泼洒罐子里的液体。
曹娟的第一反应是赶紧跑,脱离施暴者的控制范围,没想到她正好跑进了事先埋伏的第二名袭击者的范围,又被第二人泼了更多液体。
曹娟左脸左耳剧痛,赶紧打电话向新夜总会老板求救。
老板赶来前两名歹徒匆匆逃跑。
接到报警的警察在现场捡到一部手机,经查证手机的主人是杜少平。
警方向杜少平了解情况时,杜少平称手机是自己借给手下宋峙霖的,宋峙霖被通缉。
宋峙霖按杜少平指示从贵州找了两个流氓对曹娟泼洒硫酸,流氓逃跑时不小心把手机遗落在现场。
宋峙霖被杜少平推出去顶包。
在外逃亡一段时间后,宋峙霖悄悄回到新晃县,向老大杜少平索要报偿。
杜少平不仅没有给钱,反而向公安部门举报宋峙霖的其他犯罪行为,宋峙霖因此被抓并被判刑。
宋峙霖没有供出幕后主使杜少平,杜少平完全没有受泼硫酸案影响。
新晃县夜郎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合伙人张玉和为了续签公司的经营权需要筹措资金。
2013 年 3 月,张玉和经朋友介绍向杜少平借款八万元,商定半年后还钱,杜少平没有提起利息的细节。
一个月后,杜少平的手下姚才林找到汽车客运公司,强行向张玉和收取 10% 月利息 8,000 元,此后每个月杜少平都会派手下上门讨债。
一天夜里,杜少平和手下将张玉和挟持到乡下,拳打脚踢过后强迫张玉和跳入河里泡冷水 20 分钟,张玉和被拉回岸上后又不得不跪在杜少平面前认错。
张玉和不堪骚扰,也担心家人的安全,于是背着妻子将自己在客运公司的全部 37% 股权转让给杜少平。
杜少平发放高利贷,非法控制借款人,逼他们跳河,以恐吓和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人身安全的手段侵占借款人的款项或资产。
2019 年 12 月中旬,怀化市中级法院对杜少平犯罪团伙案件及邓世平遇害案做出判决。
杜少平因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死刑,罗光忠因犯有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杜少平犯罪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被处以一至八年有期徒刑。

(杜少平)
黄炳松因犯有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杨军因犯有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邓水生因犯有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
共 19 名公职人员因涉案受到处理。
杜少平和罗光忠提出上诉。
2020 年 1 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杜少平,罗光忠及其犯罪团伙其他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 月 20 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执行死刑。距离邓世平遇害,还有两天满 17 年。
2020 年 3 月底,邓家人将邓世平下葬。
邓家人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希望以全面放弃赔偿的方式,为司法机关从快,从重,从严处理案件扫清障碍,为邓世平寻求公平。
新晃县按照工伤认定,将邓世平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共计 88 万元赔付给邓家人。
死缓,有什么用呢,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有期 20 变 18,18 年怎么也得在争取表现一下再减 3-4 年,中间假如在来个国庆 80 年特赦。那就十几年了,坐个十年怀化这地方再来个狱外执行(不要以为抓了那么多人他家里就没关系了? 怀化这地方,呵呵。)
习惯了各种热点沉寂以后再也没有声音
最近看到孙小果和这个案子都扯了回销
感谢默默付出的每一个英雄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没什么想说的,想让你知道的新闻自然让你知道,不想让你知道的新闻就是死了也不会知道。
迟到的正义是打折的正义。比始终都没有得到正义稍微好一点,但也强不了多少,该枪毙的又多活了将近 20 年。据说还是知乎上的各位同仁对此事的高度关注和广泛传播,才惊动了高层,使这件事被列为本次消除黑恶势力行动的重点案件。
湖南操场埋尸案只是 hu nan 乱象的冰山一角。
我至今记得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及副书记、纪委书记等 158 名贪腐官员窝案,当时是 2006 年,十八大之前,重拳治腐尚未开始。
2017 年 4 月 1 日搜狐新闻消息称 “湖南现专业医闹队:不赔带 300 人砸平医院”,该新闻仍可被搜到。具体发生地是湖南衡阳市衡东县。
即将过去的 2019 年考研,湖南大学发布消息,称有 69 名研究生被录取而开学最终未报到,感兴趣的网友可以搜索 “湖南大学研究生录而不读”。别忘了湖南大学是 985.211,双一流……
而今年更早前的 3 月底 4 月初,湖南大学爆出了 3 起论文抄袭的消息。
今年 11 月,澎湃新闻爆出湖南衡阳市祁东县某数名公职人员涉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
我母校在湖南,我真心希望湖南和母校能越来越好,能够逐渐走向法治。
可是,现在看来,通向法治这方面,湖南当地人民和母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再补充一点。
这次说到湖南,并非湖南事事处处都不如别的地方。最起码,湖南长沙 2019 年 11 月实行的新房交房即交房产证,走到了全国的最前列,是全国各个城市的标杆,2019 年 12 月网上曝出昆明据说也紧随长沙之后实施该政策。在此表扬一下长沙、昆明,盼望其他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线城市都向人家长沙、昆明学习一下。其他所谓排名比长沙、昆明靠前的一二线城市该深刻反思一下,我就不一一点名了。
对了,今天是 2019.12.18,又快到考研时间了,大家猜一下,2020 年湖南大学会不会有录而不读的研究生?有多少?猜对有奖哦……
要是还有凌迟就好了
省点心吧…… 不要把报道粘贴了一遍又一遍再巴拉巴拉两句公平正义完事儿。
聊点正事
说白了,这次处理的只是直接动手杀人的那部分。
从审级在中级人民法院也能看出来,不用说,肯定是要有人死刑或无期的。现在这个结果也没有太大的偏差。
还有一个,追诉时效肯定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是故意杀人案。
报案无人受理,这么多年没有来管?谁的问题,不言而喻了。
但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是值得期待的。
来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难怪香港片没落了,素材真是没有大陆多啊
还没判校长吗?
死刑立即执行吗?
当时我就说和警察的关系是最大的,只要控制当时的公职人员就不可能不知道真相。
现在看看?
当时时任!去下!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
当时鉴定为车祸的法医邓水生 (这种骗鬼的事能堂而皇之几十年) 我对此只想说脏话。
新晃县副局长刘洪波。
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
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
新晃县刑侦大队民警陈领。
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
怀化公安局副局长杨学文。
怀化公安局刑侦支队指导大队长徐勇。
怀化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
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
新晃县正副县委书记,政法委,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公安局长,公安局党委书记等!
公案办完了。
以上这些家伙的家庭都很美满,母慈子孝的。
法不祸及家人。
但民不会。
现在这些人的家人,应该像血仇一样,被报复,而且得受着。
没什么想说的
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希望一些人能理解
正义总是被刻意需要才昭彰。
等到的不是正义,总比永远没有的真相要好。这个案子发生在 16 年前,由于保护伞的误导,干预,不作为等问题,迟迟没有查清楚。如今终于查清,对死者及其家属有了交代,是好事,听说受害人的妻子眼睛都哭瞎了,这 16 年,那些犯罪者你们怎么能够睡得着觉?
不过,我们没有必要欢呼这迟到的正义,更应反思如何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处理涉案者和责任人当然有必要,把权利监督好,别让权利作恶,尤其是公权法,要让每一次办案对起得人民。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只能叫补偿,这件事更体现了政治对法律的重要性,政治上面不能解决的问题指望法律同样做不到。政治结构中底层人民的政治力量太弱小,导致法律无法被贯彻执行,使这一起冤案需要在打黑除恶的政治运动才得以昭雪。
同样的劳动法,也需要更强的政治力量借入和维护才能使其发挥真正作用。
再好再完备法律失去了政治力量借入,依靠法律自觉都是难以执行的。
受害人是在与国内敌人斗争中牺牲的,理应授予烈士称号!
黄炳松呢?!!
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我 ball ball 大家别说那句错误的翻译了
保护伞,校长呢,也是最大的恶,他在享受生活,受害人这么多年煎熬痛苦,怎么说.,补不回来了。
总算将杜少平绳之以法,也算是对受害人以及家属的一个交代。
大家总说迟来的正义不算正义,但我总觉得,这份迟来的正义已经足以告慰人心了,司法所做之事,人民所发之声,并不是无用之功。
往后会越来越好的,我坚信。
中国人的脊梁就是这么被打断的,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看到这些不忍直视的情节,我忽然希望有个武松出现,
醉打蒋门神
大闹飞云浦
血溅鸳鸯楼!
把这些恶贯满盈之徒及其保护伞杀他个干干净净!
这问题下的大部分回答真是让我见识到了大众的戾气,也见识到了自己的戾气
沉冤得雪的事情还非要嚷嚷几句 justice delayed,还非要阴阳怪气地说几句法治社会
这种言论乍一看贼爽,包括我乍一看都觉得牛逼,真有深度
然而仔细想想真是毫无意义地为了批判而批判,脚不沾地
那些阴阳怪气说什么正义迟到的,你想怎么样啊?你们的意思是不是这案子查不出来更好一点儿?
那些阴阳怪气说什么法治社会的,考虑过现实吗?国家施政纲领各种渠道都能接触到,明明白白的写着咱们国家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现在国家的法治情况你以为中央不了解吗?中央什么时候说过自己已经是完美的法治国家了?
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你,我们在往哪里努力吗?
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是咱们网上嚷嚷批判几句就能建成的吗?怕不是活在梦里
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是一个明摆着需要长期奋斗才能达到的目标,尤其是在中国国情之中更是如此
现在咱们居然拿着这个理想的目标,来嘲讽揶揄国家在为之努力的过程中取得的正面成果,wrf?
这种脚不沾地的空口批判只能发泄发泄自己的负能量罢了。
正义不只是会迟到,还经常会缺席。迟到的寥寥无几,缺席的比比皆是。
悲哀,不仅仅为邓世平老师。
邓老师失踪后,其家人报案并提供线索,十六年,有关部门为何按兵不动?最终还是靠媒体推动。媒体又是跟进了多长时间,案件还是没有进展,要靠清除恶势力犯罪的行动最终解决。
什么时候,惩罚犯罪分子不再靠媒体曝光和运动式执法,才能更好的保护像邓老师那样的每个正直的人。
死刑必须的!但赔钱太少了,被害人一家损失惨重,50 万太潦草
我再诵一遍文天祥的《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嗟予遘阳九,隶也实不力。楚囚缨其冠,传车送穷北。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阴房阗鬼火,春院閟天黑。牛骥同一皂,鸡栖凤凰食。
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如此再寒暑,百沴自辟易。嗟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检察院检察长那些人判得太轻太轻了!!!罚款也太少太轻了!!!
中国要是不扫黑除恶。那会有更多死刑犯吧
谢邀。
迷药麻昏、锤击毙命、校场埋尸、人间蒸发、蛛丝马迹、真相大白,扑朔迷离,扣人心弦,这不是狄仁杰断案传奇中悬疑情节,不是大宋提刑官中的狗血剧情,也不是水浒传中孙二娘的人肉包子铺,这是最近曝光的湖南操场埋尸案的案情细节。其中的每个环节都不输于影视剧中的传奇剧情,这却是赫然发生在 21 世纪的当下。人生有百代,往来成古今,人类虽然很多方面都进化了,但兽性或者动物性的一面似乎仍然赤祼祼地一如既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主犯杜少平及其同犯源自最简单的动机和最原始的欲望,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直截了当,肆无忌惮。其行为骇人听闻,令人发指,他们无视法律,不讲道德,没有信仰,只有欲望和利益。我国人口众多,很多地方法律宣传不到位,一部分人利欲熏心,会做下这样违法犯罪的事情,其结果终将被逮捕归案,接受惩罚。但 16 年来,真凶逍遥法外,黑恶势力横行一方,“保护伞” 一手遮天,无疑再次引发公众对黑恶势力横行霸道的痛恨。每逢此类事件发生,人们听得最多的就是,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未缺席,更多的人则认为,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的。其实迟到的正义应该算是对正义的纠偏,也是刑罚矫正功能的体现。它也会引起人们的思考,如何能让人变得更好?如何抑制人心底最原始的恶?对人的恶行能够事前预防吗?法律,道德,宗教,伦理,哲学,信仰等等,靠哪一个或哪几个能做到。
京益法律顾问,您的事业合伙人。
杜犯这个判决属于正常判定。
之前对公检法相关人员的判罚应该算是挺严厉的。
现在就是不知道对前黄校长如何判了。感觉会有包庇、贿赂等,但这些都是轻罪,是否有其他情节尚未公开。
毕竟,当年的 400 万元不是个小数目。教育口一贯的形象也都是积极正面的。
杜少平,死不足惜。可是中国还有千千万万的 “杜少平”,那些盘踞在县城里,呼风唤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有很多没有进去,那些人什么时候进去?还有已经进去的,却并没有尝到该有的恶果,例如山西运城的侯小旦。
为什么不是立即执行?
哎呀,都判刑了还在这呜呜渣渣什么呢,还不回去 996,明天还想不想吃肉了?
说实话已经不公平了
让这个罪人又多活了 10 几年
更恐怖的是,还有更多当官犯罪的人潜逃了远远不止十年,甚至会是一辈子
不满意,判的太轻,那个校长呢?怎么不重判,他女儿在深圳都买房了,为什么不能罚的多一点。
不公平,不正义,不满意。
如此践踏司法正义,震惊全国人民的恶性案件,请全部死刑,家产全都充公,才足以平民愤。
一百多万的被浏览量。
希望大家能关注一下 sy 大学被人渣伤害的那个研究生。
他也很优秀,他本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

心里很难受,连自己的学生都保护不了,这学校让人多心寒!
违背伦理道德底线,这三个渣渣枉做人,希望他们牢底坐穿!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 坟头草三尺高的时候它肯定会来
如果这件事不是赶上了扫黑除恶,赶上了网络时代,会不会就此永无昭雪之日呢?为什么这些年才会有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为什么在前几十年黑恶势力没有成长时就打掉呢?正义为什么总喜欢迟到呢?正义就像害羞的小姑娘人多的才敢出来,单枪匹马的正义还真少见了。
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些冤假错案到底是怎么造成的. 官官相护造成言路不通,这是大家都明白的,可是监督那些官员,甚至上面最权威的部门在干什么?
他们那些人难道住在火星,信息匮乏,看不到这些案子?或者是他们在忙着和外国佬建立友谊,国内的不值一提?
每一个冤假错案,相信在当时肯定不是一点水花都没有. 这些案子,最后都要上报.
所以问题来了,这些冤假错案,在权威专家聚集的地方,没有人能看出来吗?
当时民声中的不同声音,他们没有听到吗?
或者阅读卷宗,签字盖章时没有任何疑问吗?
再良心一点,就算他们发现,打回原地重审,难道他们不知道打回重审是一死死一窝的事情吗?
你想借他人之手让蛀虫去死,难道没有考虑到下面其实是蛇鼠一窝吗?
所以,打回原地重审,到底是给自己找不快,还是给自己找台阶,或者这仅仅是让草民闭嘴的最重要一环?
反正老爷自认为自己做到了该做的一切,至于会造成什么后果,那也是手下不听话造成的.
所以,多年之后,纠错那些案子时,草民对那些蛀虫恨之入骨,却大赞老爷英明.
不知道那些受害者有何感想,反正老爷是把御民之术搞得炉火纯青了.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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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不是不报,时辰不到。
正义不会迟到,但愿死者安息。
这些个日日夜夜,杀人犯和同伙怎样能若无其事地吃喝和睡觉呢?
这么好的题材 不拍个电影?
看到死缓叹了口气…
不知道说啥好
将来走向刑场那一刻 可曾痛悔不已?
在检察院工作的时候,去过十多次刑场,被枪毙的罪犯,在最后一两个小时,在刑车上,最想看到的,是亲人。
大多数的罪犯会后悔,绝大多数的死刑犯会后悔。
杜少平后悔吗?后悔!
罗光忠后悔吗?痛悔不已!
少一点冲动,少一点戾气,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又须知杀人偿命。
伤害别人的时候,想想自己被抓后的下场吧!

死刑犯见家人最后一面
转发一条视频,东北某死刑犯见家人最后一面,孩子喊爸爸,老母哭儿子,给母亲磕三个头诀别,那一刻看哭无数人!
之前,他在歌厅唱歌打架,对方开车跑了,他后面追,把车追沟去了,然后给点着了,烧死他人。在执行安乐死前,看守所和家人诀别…,孩子,母亲,媳妇谁都别犯法,人间正道是沧桑,千万别犯法。
我不想说什么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之类的鬼话!正义迟到了 17 年,这里面就已经埋藏了太多的不正义!因为这不是隐蔽的犯罪,不是黑暗之下的鬼魅,学校个别领导、个别同事,以及当地公安系统不少人,都知情、受贿、包庇,致使沉冤 17 年而不得雪!这是对 “人命关天” 的漠视,对 “公权民赋” 的嘲弄!这不是表皮之恙,这是神骨之殇!
虽然为这次实实在在的扫黑除恶叫好,但仍觉得,这社会,还需要刮骨疗伤!
这个问题下大多数回答都在浅尝辄止的试探,都在隔靴搔痒欲说还羞。
真要看出个究竟,还是另外个类似问题下面的回答说得比较透彻:
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已经彻底查清,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信息点?
这件事恐怖的是光天化日杀人埋尸吗?
不是,恐怖的是一个小人物就因为有个小小的校长舅舅,
冤死的人就要等十六年,等到钦差大臣拿着尚方宝剑驾到才能沉冤昭雪……
这真是狗血剧情现实版!
十六年,十六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彻底凉凉,而我们又有什么值得欢呼的?是,这是正义的体现,可又有什么意义呢?一例恶性案件却需要一个 “十六年” 来加以佐证,谁能轻易付出这个代价?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法制,从来不是嘴上说说的,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天天喊口号 “打黑除恶” 又有什么用?只要 “保护伞” 一天不倒,这就纯粹是抚慰人心的口号,只是口号而已。
真相是什么?有时真相很重要,有时也无所谓。正如这件事情,如果没有人揭露其中的肮脏,我想没有人会再回忆这件事,也没有人会对这件事如此热衷。比如我,就完全不知道这件事,真的,先前一点音讯也无法得知,这件事在我的印象里就想是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很夸张,但却是事实。
所以,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我们天天讲法制,也大力推广法制,怎么还会出现这等匪夷所思的事件?是人心问题,还是制度缺陷?这是一个问题。
迟到的正义,毫无意义
杀人偿命,这是他应得的制裁
他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在 10 年前他做了这个决定时,就应该会想到有这么一天的到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觉得怎么样,挖不干净的,真赶紧了,怕是一半都要换血了。
讲个讽刺的事,当年汶川地震,那么惨烈,很多学校塌了,事后无数人的问,为什么不能抗震。在如今看看今天这个事,怎么可能抗的了?
有些事百姓的感动只体现了背后的问题多严重。
我们这类类似的事很多有,比如奶粉 gy,是建厂的是奶粉厂 再次上任的干干净净吗?为何重新任用?我们国家 14 亿人就缺这几个治世能才吗?他们是诸葛吗?
某地不败神话,是他们为当地创收,合理利用规则,但是这类 251 他们真的无私吗?一定要扣押到最后一天吗?规则拉满,谁也不傻。
从小到大都是被牺牲的何谈收获,因为进化无止境,只能永远被牺牲。
我就想知道黄校长的结局!!!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件事没什么感觉,太麻木了,太普通了,太正常了。
一个城市的官场,官官相护非常正常。我认识一个交警队的一把手,一个区的交警都归他管,他认识一个教育局的局长,局长请他吃饭,儿子醉驾怎么办,队长手一挥谁说醉驾了。人情就欠下来了,队长的儿子想上哪所学校,你猜需要分数么。
吃饭的时候几个委员也在,谁保不准都要去有事求队长帮个忙,请局长安排一下,都是客客气气的,局长队长也得客气,谁都不知道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
安监局,住建部,税务局,城管,只要是政府机构,小领导们关系都熟,谁都不知道谁什么时候需要找对方帮个忙,反正人家来求你了,多少要给点面子的,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人情就用上了呢。
我说的这个地方,官场风气还是蛮好的,起码百姓觉得好,全国百强城市,排名还很靠前,老百姓也有钱,但是实际上里面的门道和黑暗,只是普通百姓接触不到,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打着擦边球过的,抓不住把柄也不算什么违法,漏洞太多了。
我相信,像文中的这种事,尤其是几十年前,多的很,现在主要是媒体发达,要不然一样肆无忌惮。哪个城市没几件龌龊肮脏事,只是不知道接触不到而已。
我看到不少这种事,要不是看到各位这么激烈的声讨,说实话我都不觉得这是什么事,就像看到别人说我今天吃了一个苹果一样稀松平常,现在想想,细思极恐,大概整个事件里的涉案人员,和我想法都差不多吧,
以上都是我没带花生米,瞎编的。我说的是国外的一些城市。
有凌迟吗
为什么要缓期执行,真是不足以平民愤,杀这种人为什么还要犹豫。难道又是有后台,等大家不关注了,还来个变数,他杀人的时候可一点也没有犹豫。法律到底是为谁而定的,费解 。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家人失去亲人的痛苦!有冤不得申的压抑呢?他们会怎样看这社会?看我们国家的法制?看这世道!我们这群看客会怎样看呢?
普通人的正义就是活着,对于普通人,“所谓正义” 一定会迟到,莫做直人,在未有强大实力之前,仗义执言前先想想家人,毛爷爷都说了,枪杆子里出政权,也强调了实力是前提。逝者安息,没有恶人恶,就治不了恶,神佛若是没有惩戒手段,世人怎么会信
迟到的正义是对正义的羞辱
案件本身没什么,利益熏心,杀人越货的比比皆是,
让人害怕的是有黑道的保驾护航
比这还可怕的是有白道的保驾护航。哪里还可以伸冤。
别说什么善恶终有报,冤死的人已经冤死了,谁可以让他复活
案件本身来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以说办成了铁案,没有翻过来的可能。
唯一让人不解的就是,为什么这样一件涉及面极广,手段极其残忍恶劣的案件,需要时隔多年才会被挖掘出来?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这个案件会一直成为悬而未决的无头冤案?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但是多次迟到的正义,也跟缺席没什么两样了。
正义经常缺席,但这一次,没有!
不能错把运动成果当作法制胜利。青天老爷式的正义往往是站在法制的对立面的,虽然客观也能带来一定积极影响,但必定是不持久的。还有就是别老问咱有啥想说的,该问问任仲平他们有啥想说的。
迟来的正义在我看来不叫正义
法治道路还很漫长
本人分析问题一般倾向于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不会说什么迟到的正义什么玩意的,有什么用?
当你面对这种事时,要保持冷静,坚持抗争,但首先要保证自己安全。
另外,我觉得我们是不是缺少一种有力的,高效率的,保证自身安全的,能够真正威胁到腐败的一种监督方法。当然我们已经有很多方法。
强烈建议邓老师追认为烈士。邓老师完全符合烈士评定标准。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举行葬礼,还邓老师一个道歉。
什么时候杀,怎么杀,能不能直播一下
校长才是主谋,亦应死刑!
迟到的正义早就不是正义了,但这个结局对大家算是一种宽慰吧,好多人连这种宽慰都得不到。
小时候觉得警察好帅,后来才发现警察也是普通人而已,有好有坏,慢慢学会了不因职业而为别人加滤镜,这样不会因为过多期望而导致过多失望;小时候觉得世界是公平的,后来才明白世界根本没有绝对的公平,什么都是相对的,都是比较得来的;小时候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觉得自己能逆天改命,后来发现世俗太重,当个傻子逆来顺受反而快乐。
后来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大学的自己是个愤青,什么都愤愤不平,只因自己想的太过美好,觉得世界就该美好,了解了这个世界和人性之后,心情反而平稳了,什么都拯救不了人类的本性,太过理想化的人反而辛苦。
不敢对这个社会抱太大期望,乌托邦就是乌托邦,阶级固化,微博治国越来越普遍,不敢想过去多少的冤假错案不公血泪,只希望这些事不轮到自己身上,平安度过一生,声音太小,但能贡献一分热度是一分。
知世故而不世故,我最爱的一句话。
凶手伏法了 可我并不开心 我想起老师的孩子这些年为了寻找这个真相是怎么过来的 他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责任 他多难过呀
凶手多活了 16 年 可能活的还挺快乐 可能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想起 哦 我当年还埋了个人
老师的孩子呢?老师的妻子呢?这十六年乃至一生的痛苦要怎么清算呢
如何看待湖南怀化新晃教师 2003 年举报操场偷工减料后失踪,十六年后发现遗体在操场下方?
放一个当初看到的回答
罚当其罪,罪有应得!!!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真的正义,本来应当年形成立案侦查的案件,却只在现在高压下才被挖掘出来,导致这么多年又多少不幸的人在直接或间接被他们损害利益,有些人或许已经过世,有些人早已奔走他乡,有些人被迫破产,这一件件一桩桩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个家庭,更是子孙后代,也许法律只能调整这么多,但是却确确实实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政府的威信。所以,迟来的正义不是正真的正义,它应该一份自我反省,应该是某种预警。
可以拍成电影,不过还是让韩国来拍吧。
涉案人员不重刑
不能服人
杀人放火金腰带,
修桥补路无尸骸,
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
做人不应该是这样的 琛。
无题
——寒夜忆邓师有感
正义已死
在邓世平老师被害的那一天
之后,我们沉默的足印
被用来掩盖那血迹
日复一日
整整十八年
这不就是那十八层的地狱
邓老师的良心在那里
哭泣 呐喊!
地狱并不空荡
恶魔都在人间
2019 年将过去的寒夜
恶魔终于得到应有的审判
可我们的邓老师
能否含笑九泉?
既然双手抹不干眼泪
那就握紧成拳
捶开这层层的躯壳
贴近那炽热未散的心田
假如竟有一日
我也要面对劫难
当起舞
如刑天!
现在死刑是很仁慈的,还能吃断头饭,还能临死见亲人,行刑方式也尽量减少痛苦。被害者可很少有这待遇。
枪毙的太少,当年办案的人拿着俸禄是让他们办案的呀!他们是百姓的天,是他们不做为甚至包庇坏人,然后让恶人敢成为杀人犯,所以其恶甚于杀人无数,杀一百个凶犯,不如杀几个昏官,官清,看谁敢肆意横行,只会杀恶人,只会杀底层的恶人,
如果官员包庇杀人犯,那足以死刑,那和合谋杀人罪有啥区别,比合谋还严重,因为他是官
黄校长呢?还在深圳买菜吗?当地的那些保伞呢?
看到了吗?所以还有人想崇拜黑社会吗?
有段时间一些公众号和书籍一直在给杜月笙洗白,说他有什么江湖义气又爱国这样的。
这就是给那些深受软文荼毒的人最别开生面的一课。
骨头不应该被埋在地下. 它应该成为梯子. 但是种子必须埋在地下. 埋在土壤里. 那样它才会长成一颗树. 长成你们需要的火把.
其实我更好奇的是,为什么好端端的操场突然被挖开然后找到了尸体?(可能是我没认真看新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
我之前梦到过我们学校教学楼楼下埋了两具尸体,是被一个老头杀害,其中一个死者还戴着眼镜,最后老头被判刑但是只有七年。
这个梦境是无比的真实以至于我第二天去求证,梦里我站的那个角度是教学楼墙根角处,但是我们平常走路都是在大路上,从来没有贴墙走过(因为墙和马路中间有绿化带),但是就当第二天我去墙根角看的时候,那个角度看过去的场景和梦中一模一样 / 特别震惊。
更不可思议的是,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梦中埋尸的具体场景,我站在同一高度拍了三张照片,图一图二是旁边的草坪,图三是埋尸的位置上方的草坪。



内容纯梦境➕实地勘测,有任何胡编乱造的一句话,我… 我… 我真的没有乱编啊!!!!!
但是我没有能力挖开草坪一探究竟,如果去报案,估计会被当成傻逼吧 555
然后在那以后第二天,这个新闻就出来了
虽然坏人最终被制裁,但是这个正义来的太迟了,除了严惩坏人,我们是不是应该问一句为啥这么恶劣的事件要等十几年才被审判?从结果看大快人心但是从时间跨度来看又让人不寒而栗,这不是一个孤例,太多的案例都是如此,这些坏人为非作歹,祸害一方几年甚至十几年,难道执法者就不会心痛吗?这种恶的根源在哪里?如果这个根不挖掉,这样的事情依然会层出不穷,时间早晚或者换个形式而已。
我关注两点
1、这件事过去已经十几年,现场已经遭到了破坏,比如当年徇私枉法的法医邓水生发现的血迹已经不复存在,那么警方到底是靠什么证据证明杜少平有罪的?
直接证据是不太现实的,像指纹、血迹这种东西早就灭失了。当年的监控条件也很差,就算有监控,也不可能保存十几年。
那么就只能是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间接证据,那么这个证据到底是什么?我觉得司法机关应该公开一下。
现在我们的司法强调,重证据,轻口供,总不能根据杜少平说自己杀了人就定他故意杀人罪吧?当年杜少平和黄炳松打点的黑警察既然帮他们掩盖了罪行,极大可能把所有的直接证据都销毁了,那么警方到底是如何定罪的呢?
2、当年杜少平承揽的学校操场,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
有的话,对学生的安全有没有影响,有的话就需要重建。
3、如果证实操场有质量问题,那么邓世平老师的举报就是真的
是否应该追授一定的荣誉称号,不仅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这种敢于和丑陋现象做斗争的行为的鼓励。
4、根据案情来看,杜少平家底还是不错的,黄炳松应该也可以
除了对杜少平罚金 50 万以外
是不是应该从其遗产中拿出一部分对邓世平家人进行赔偿?
这所新晃一中应该改名为邓世平中学。
能看到这个结果,离不开家人 16 年的努力和之前自媒体的热度。总算遭报应了!
没啥大错,杜先生在地方有权有势,赔点钱意思一下得了 ,死的草民一个,要背景没背景,要钱没钱,死了就死了,而杜先生判死刑太冤了,要知道,被曝光的占总量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别太天真了,理想和现实差距远远不是你们这群在温室长大孩子能理解的。唯有资本是真的,其他都是扯淡
他多活了 16 年 而没有哪个政府机构出来承担。。。这 16 年。。。
不修操场 更精彩。。。。
压根说不上正义 迟到的正义根本不是正义 这主犯很有可能死不了 然后出狱 过了风头之后继续作恶
迟到的正义不算正义,但总比缺席好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邓世平等世平,谁爱平谁平吧,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还世间一个朗朗乾坤,我作为升斗小民,不要 996 猝死就行
这就是很多人拼了命考某务猿的原因,基层腐败顽疾难去,尸位素餐毫无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官官相护利益互换,看似小官,实则大权
与题意不怎么有关
总在评论区看到这句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听得多了,便觉得异常难受
说这句话的人把那些埋伏毒枭内部的缉毒警察,把那些消失大众视野内多年来默默寻找嫌疑人犯罪的证据的警察律师们当什么了?人家多年来的努力被一句迟到的不是正义给否定?谁又有资格说这句话?正义偶尔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这句话没错。难道死者身旁恰好站着一个人,警察立马开枪把他枪毙就不是迟到了对吧?迟到的定义又是什么?每次看到这句话都要被气笑了 [微笑] 几年前还好好的,也不知道哪个高 v 发的文章,一时间多少人奉为圭臬,认为有错人家新闻联播也这么说,要是反驳过他们我无话可说
都站在受害者家庭的角度大谈 “迟到非正义”,谁又能替 03 年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没有什么侦探高科技,消息闭塞的警察们想过?当初定义为失踪,且不说后来有没有一直在寻找死者,单论失踪和埋尸操场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谁又知道死者最后一面和谁见面,谁又知道准确的案发时间,地点?不是每个人都是柯南,也不是每个案件都和电视剧演的一样。一句迟到非正义就把 16 年前的人拉出来鞭挞一顿?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我也知道这句话不是英语原意,但它能火起来,因为这句话强调的是追求正义,强调的是法制社会。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这句话又是从哪个角度思考的?又是对谁说的?
对受害者家庭说?“我很同情你,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我们去闹警察局,闹法院吧!”
对警察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
对法官说?“吧啦吧啦……”
越听这句话越觉得刺耳,说这句话的人是鲁迅口中的看客,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吃瓜群众?
我说的话很偏激,但我希望各位能轻点喷。以后不要人云亦云,一个人先说这句话带动一堆人这样说。正义一直是值得追求和夸赞的,埋尸一案我们能做的就是支持,反思和行动
支持这样将坏人绳之以法的正义
反思法治社会哪些有缺漏,需要完善的地方,是监控,还是道德教育还是吧啦吧啦……
行动是自觉践行遵守法律,去给予那些悲痛家庭温暖和爱
说完了,我感觉我要凉
(我一直在思考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由谁口中说出不会让我感到那么刺耳)
这样的事,有太多。
杜少平杀人埋尸于校园,逍遥法外多年,当地公安渎职枉法,致冤魂不得安息,家庭破碎,年幼的孩子又是如何度过这些年?杀人者死不足惜,时光无法倒流。
孙小果,一人犯案,竟有数十位政府官员,上至副部级,下至基层狱警为其开脱保命,换了名字,活的风生水起。若非舆论民怨,若不是这个信息发达的互联网时代,不知道还会不会是这个结果。
有在官场中置身事外的君子,因不肯同流合污,被同僚诬告陷害,后代子嗣年少时生活优渥,成年后只经商不从政。
有某地级市美貌的处级女干部,被自己的一个情人咬出来后,吐出来的情人数十人,从级别高的领导干部到 90 后小鲜肉。
有人出身寒门,二十年寒窗苦读,官场中步步为营,才有了厅级的地位。包情人养私生子,因被情人戴绿帽而翻脸,后被情人举报,年近耳顺之年东窗事发,数十年经营毁于一旦。
太多太多。
这些都是冰山一角。
这只是已经结案后的,其中几个小故事。
好在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已经进步了很多。
想起当年的蒋介石政府拥有 800 万军队,又有美式先进武器。竟然被小米加步枪打败了。再看一看当年的清政府明政府。一阵大风就被吹没了。。。。。所以要说迟来的正义也比不来要好哇。
昔日,岳飞惨死风波亭,写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几个字。而邓世平烈士在被杀害之前,他又写了什么呢?谁有知道呢?
在法律发展的当今社会,已经取消了连坐、株连等古老的罪行方式,冤有头,债有主,只应该追究有错误的人,而和无辜的人无关。
我们一方面庆幸最大、最直接的罪恶人,杜少平被正法了,我与大家拍手称赞。但是,群众立刻会发现一个问题。
黄炳松校长呢?
偷工减料,杀人灭口,掩盖真相,勾结贪官。这四条,黄炳松校长又出了几成力呢?作为一把手,作为杜少平的亲戚,这个好舅舅又是什么作为呢?
黄炳松的儿女家人,荫受他的违法所得,已经在深圳买房居住,过上了许多打工者求之不得的人上人的生活了。这就是我从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政治课,大学特色课上就在学,学了 10 年的,2020 年的美好生活吗?
现在,黄已经被判了 15 年了,相对于他即将到头的生命,这个刑期挺长,但是,相对于他的滔天罪行来说,又是何其的轻啊。
广大老师学生答应吗,广大人民群众答应吗?法律答应吗?
这个黄只是一部分罪行被判了 15 年,案子还会继续审查,罪行还会叠加,挺好。
出于对烈士的尊重,请最起码,把黄炳松校长判死刑。
邓老师固然正直,然而一千个英雄名号和荣耀,怎抵得过一个活生生的平凡的人的真实和温暖呢?最痛心的还是他的家人。
媒体常说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事实上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且不说这也太迟了,如果正义不能保护正直的人,是否要坚守正义也令我怀疑。
这个案子至少等来了还算公平的审判,但我相信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类似的案子,可能都等不来审判的那一日。
为啥孙小果不判死刑!!!
我想说,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尤其是迟到十几年二十多年的?我们是否需要思考这个问题。
缓期两年执行死刑是说两年以内不故意伤人就可以改无期吗?
虽杜少平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但在此案背后那些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的大小官员才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太可怕、太恐怖了,她们这是挖根基…. 她们对国家、政权的危害比杀人犯不知高出多少倍!!应把她们处以极刑!……. 就是在封建社会类似案件要是皇帝知道了,为了朕的社稷江山也得把那些贪赃枉法大小官员斩立决、杀无赦、灭九族…
杜少平被判死刑真的是报应,邓老师泉下有知可以告慰了。对于邓家人来讲 16 年的凄苦可以画上句号了。
杜少平的舅舅为什么没有被处理,他不是帮凶之一吗?他也罪大恶极,参与了杀人,就可以逍遥法外,颐享天年!!!???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记者 吴军林
18 日,天很冷,湖南怀化新晃 “操场埋尸案” 审结宣判。
急匆匆地直播完,回去写稿。两天,三场直播,本有考试完毕之后的放松感。写着写着又想梳理遍案情,于是翻看此前报道。
宾馆房间里吹着空调暖风习习,室外却湿冷异常。在这个氛围里,细看邓晃平所发的哥哥邓世平照片,黑白照,突然有种奇异的时空交错之感。从黑白照的年代,到埋尸 16 年……“如果没有 16 年前的那场变故,他现在已经退休,安度晚年了。按他的性格,他的生活一定是丰富多彩又幸福美满的。如今,照片还在,他却已变成白骨。” 邓晃平说。
一条人命。
邓世平被害埋在操场时,下雨; 宣判这天,冷风、有雨。看到邓世平之子邓蓝冰所发《姐姐眼中的父亲》,忍不住又难过起来,尤其看到这句,“父亲出事前,我是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子。父亲再严厉,我也是在呵护中长大的,没吃过苦。他走了,我总会突然间特别想他,尤其是别人说起他们父亲的时候。但我又不愿意去想,因为一想就会伤心。我们家人在一起都不提这件事,怕大家伤心。”
刚到怀化的两天,忙得焦头烂额。绿皮车上一夜硬卧,17 日早上 6 点赶到法院门口时天还没亮,当天忙得昏天黑地,又困得昏天黑地。完成工作要紧,没时间难过。
事后反思,以记者身份介入苦难让人太过冷漠。
庭审两天,媒体同行都想采邓家姐弟,联系不上,电话、短信、微信不回。有人为此恼怒,“对我们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了。” 人之常情。我也不免有些恼。
姐弟俩有苦衷。邓晃平说,他们被官方人士紧紧守在身边。开庭时,他们坐车进的法院。
邓晃平的电话也时通时不通,他说有人守着他,经常说了几句便即挂断。
邓世平的妻子没来。16 年,丈夫 “失踪”,一朝庭审,如何面对?
18 日半夜 11 点 56,邓世平之女邓冷通过了微信好友申请。凌晨 4 点 32,我醒来看到,内心一阵波动,发去微信,“邓老师好。”
6 点 15 分,她发来双手合十的表情。我当即回复,“愿您父亲早日入土为安”。再无回音。
再说便俗。
采访重要,人心更重要。
杜少平死刑,罗光忠死缓。凌晨 12 点还未睡、早上 6 点已醒来的她,内心是否备感凄凉? 回顾 16 年,也许有如梦寐。
第一天庭审后的傍晚,媒体蜂拥而上围堵受害者代理律师。律师大略讲了杜罗二人谋杀邓世平的情节:迷晕,锤击头部,致死。听得内心一颤。为人子女者,庭审现场听到这样的描述,痛何如之……
“邓的子女听到凶杀情节时,情绪有无波动? 您注意到了吗?” 俗套的问题,犹豫一下,还是向律师发问了。
职业精神战胜了同情心、同理心。
宣判那天中午,和媒体同行六七人围坐在法院旁边的小店里吃粉,没人能够预料庭审的结束时间、是否当庭宣判。有人听传言会当庭宣判,有人分析这等大案不会当庭宣判。
等得百无聊赖,有人想回酒店休息一会儿。
一点左右,新京报的记者大喊,“判了。” 我正低头摆弄手机,央视客户端弹窗。
群起跑出饭店,我余光看到店里其他人一愣。还好提前付了餐费。
一路飞奔到法院门口。直播的直播,录像的录像。没人管警戒线了,都想往里冲。枯等两天,就为此刻。有人从 6 月份此案曝光跟到了现在。
期间,邓家代理律师又被媒体围住,“感谢怀化中院依法为被害人邓世平老师主持了正义! 我非常认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因为此,才能让邓世平老师的冤案在 16 年后昭雪。期待扫黑除恶进行彻底的大扫除,只要这样才能够扫出一片朗朗乾坤,让正义不再久远,还人民以公道。感谢国家、感谢社会。”
晚上,留在怀化的同行又坐在一起吃饭,闲扯,不知今夕何夕,然后各奔东西。
庭审两天,庭外紧张忙碌的不只媒体。怀化当地的宣传官员也守在庭外,守在记者身边,一起受冻。“先去吃个午饭吧?”“不了不了,再等等,万一休庭有人出来。”“中午没人出来,旁听的也都在里面吃盒饭。”“我们自己吃就好了。”
气氛微妙,但都是为了工作。
又忍不住问候守在警戒线的特警,“你们站得辛苦。” 对方报以一笑。有女记者说特警小哥真帅。
现场更多的是从新晃赶来想要旁听庭审的群众,席位已满,进不去。
我曾问律师,宣判之后,有没有提起上诉的? 律师没有回答。
提升基层民众地位,防止地方企业教育垄断,建立维护基层民众维权通道,地方法院不受政府影响才是正道
最关键还是地方资源垄断,经济、行政、司法、教育、医疗等资源民众根本无法与土皇帝抗衡
这种时候,媒体独立性和司法公正性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17 年,我们看到主犯杜少平真的后悔,真的恐惧这个结果吗?我们从这张图片能看出他的恐惧吗?没有,真的没有

17 年,换个角度,我提一个问题:给你一个社会大哥的身份,可以使用暴力,可以拘禁他人,可以强迫他人交易等其他一系列违法行为。金钱美女更是不缺,但是只能活 17 年,你会选择这个机会吗?
这让我想起前面的那个问题**:给你 10 个亿,会有一只蜗牛一直追杀你,会答应吗?**
亲爱的你,你看,这 17 年像不像那只蜗牛

杜少平:拥有 “保护伞”“关系网” 的混混,和 “上面” 打声招呼就能逃脱法律的管束,因为钱财杀人埋尸,却能逍遥 16 年之久。
真相暴露也是偶然,称霸作恶多年被扫黑除恶的行动发现,如果不是因为他持续犯法,而是洗心革面,或许他杀人这个案子会被掩饰一辈子。
邓世平:普通中学职工,是家中顶梁柱,为人正直,因检举操场质量问题被杀害,冤案 16 年未破。
两个强烈对比的人物,坏人逍遥自在了数十年,开好车住好宅。
好人却被埋在几米深的地下不得瞑目,家人苦苦追寻真相未果,只得移居他乡。
越是了解真相,越是痛心疾首,想说恶人罪有应得。
16 年前邓世平的家人找寻线索,几乎把真相全部还原了,并不是他们有很强的侦查能力,而是事情本身就不复杂。
所有的线索都摆在明面上,可是这个案件在当时就是没有任何的进展,就连他们挖掘操场找人的要求都完全被压下去。
杜少平死了,被判死缓的帮凶或许之后会变成无期徒刑,再变成 20 年、15 年甚至更短,可是他们的 “保护伞” 去了哪里?
杜少平的舅舅新晃一中当时的校长黄炳松搬到了深圳,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受害者却永远回不来了。
假使现在的互联网并没有那么发达,资讯的传播速度跟当年一样,这个案子会不会继续被掩饰呢?
邓世平先生当年追求的是正义、尽职尽责,如今他家人对这个案子的期待是打掉黑恶势力,还大家一个平安的社会。
希望坏人下地狱之后好好反省,来生不作恶,未来世界可以如邓世平先生一家所愿,太平祥和。
知乎用户 烟之骑士蕾姆 发表 基层治理系统的崩溃是从八十年代开始的,一直持续至今。 别看中央督导组威风八面,碾小县城黑恶势力如碾蝼蚁。 实际上这已经是非常危险的信号了,这是在用天子剑砍人了。 理论上,新晃县出了杀人案和保护伞,怀化府自然会搞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高赞的被害人子女的信件,其中有一个点我特别在意。 这其中有一个现在很特殊的举报—— 就是你举报到高层之后,高层往往会反馈给被举报单位消息。甚至把原件送过来。这无异于说,我们要去检查你了,你注意了哦。而且被举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