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一中国女学生在英国诬告警察强奸,后被判 6 年?

by , at 22 January 2026, tags : 诬告 警察 证据 录音 强奸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天天向上 发表

这回英国司法又成文明之光了。

这事简要过程如下:

一 中国女留学生在和一英国警察发生关系后不久,向警方报案称被那名英国警察 QJ。

那名警察随即被捕。

但该警察不知是天生警惕性高,还是看出了什么端倪,还是走运碰巧,他在与该女留学生互动中(包括发生关系)启动了手机录音。

而录音明确表明性行为是双方自愿,且女方在互动中是主动一方。

于是,英国法院认定女留学生 “虚假指控(即诬告)”、“妨碍司法公正” 等罪,判处她入狱 6 年的重刑,并在服刑后驱逐出境。

这个案子牛掰之处在于:

1 法院在判决 QJ 时遵循了法律的本义,只考虑 QJ 行为本身,而不是将事后没满足女方要求,也算在内,引发 “** 可撤销”。

2 法院没有姑息诬告者。

诬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是《刑法》明确写明的犯罪,诬告者必须被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应以任何理由姑息,否则只会纵容诬告成风。

而且,对诬告的惩罚应该与诬告他人的罪名成正比,你诬告他人重罪,你就应该被判重刑。

就像这个案件,英国法官解释女留学生之所以被严判 6 年(一般诬告基本是 3 年以下),就是因为如果她诬告成功,那名英国警察会遭到 6 年以上的重刑。

知乎用户 花花 发表

你们根本不知道这个案子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因为英国实行的是海洋法系

这个案子将会作为首例对后面所有的诬告案件产生重大影响!

也就是说,

往后再有发生诬告,

全部参照这个案例来判决。

知乎用户 起舞弄清影 发表

查了下,这个新闻出自正规英媒 The Northern Echo

顺便补充下,该女子报警后,警官被拘留 35 小时,并被停职近 5 个月

知乎用户 刹猪匠 发表

我更好奇她在国内得逞过几次

知乎用户 桃矢王唯​ 发表

在外网看到的一个细节,这女的一开始就在 WhatsApp 上跟朋友聊到过自己是诬告而且还向对方寻求帮助,关键她还畏罪逃回国了,当时还没立案抓她。然后可能是为了完成学业,也可能是认为风声过了她又回英国才被抓的。难顶。

知乎用户 黑衣大葛戈 发表

看来这世界上还是有正规的法院的。

知乎用户 鸿爪雪泥 发表

啊???服刑完了还要回国?

知乎用户 二林 发表

证明西方司法确实有其先进性

同时好奇为什么我国司法界、法律界人士总说向西方学习,如此优秀的案例为何不学?

知乎用户 哲学主大人 发表

在大英这种老牌资本主义帝国,这种诬陷警察的犯人在监狱里根本活不到六年,要么自挂东南枝,要么被虐待到死。

大英可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真有贵族和皇族。

这种情况就是低种姓恶意诬告高种姓。

~~~~

英国本土的警察可都是世代警察,一代代传下来的。香港警察就模仿了,有世代都是警察的警察世家。

大英的警察制度跟咱们完全不一样。咱们这的警察偏向于像古代的衙役捕快,还有日本的派出所制度。

大英警察开篇第一句就是本地治安官。本地人管本地人,外地人不是人。何况还是个肤色都不同的外国人。

知乎用户 甜不辣 发表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知乎用户 洛夫克拉夫特 发表

还得是西药好啊!

治诬姬,疗效好、见效快!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啊,英国的性同意不能撤销吗?他们的司法有问题啊。

西方公检法还是不够进步。

知乎用户 阿汇​ 发表

29 岁,放出来都 35 岁了,这下爽了。

知乎用户 酸奶泡芙甜甜圈 发表

复联不出来声张正义吗?

知乎用户 星澜海 发表

这个警察没有被诬陷,是因为他有录音。

但凡他没有录音,进去坐牢 6 年的就是这个警察了。

尽管有录音,这个警察还是被关押了 35 小时,停职了 5 个月。

之前有人讲笑话,说开发一个性同意 app,

真不一定是笑话。

知乎用户 K Arksell 发表

显然,在英国同意是不可以撤销的

知乎用户 丶后来的我们 发表

还是西药见效快 。

知乎用户 宝宝 发表

英国缺乏春风法官,少了证据不允采纳这一步。

知乎用户 云对月 发表

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在中国实际的判例中,女性往往被视为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而不是可以接受社会复杂度的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

知乎用户 影响力动物​ 发表

回顾下细节,2024 年底,29 岁的中国留学生李好(音)拨通了英国报警电话。她声称自己被一名英国警察强奸。

几个月后,英国法庭上播放了一段意外录下的音频。

录音中清晰显示,性行为完全是双方自愿的。

更致命的是,李好在 WhatsApp 上联系该警察,承认自己报了假案,请求对方帮忙想办法解决

这起案件的判决书显示,

李好并非简单地报了假案那么简单。

她在指控后还向警方提供了虚假陈述,在证据确凿后,她曾在保释期间逃离英国,之后又返回时被捕。

这些情节构成了妨碍司法公正罪的加重情节,也解释了为何刑期长达 6 年。

英国司法体系对妨碍司法公正的惩罚向来严厉。

普通法传统中,这项罪名被视为普通法罪行,因为它直接攻击司法系统的根基。

“如果这个虚假指控得逞,一名无辜的警察可能会因强奸罪被判终身监禁。”

法官内森 · 亚当斯在判决时强调,虚假指控不仅伤害了被诬告的警察,

更会侵蚀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使真正的性侵受害者不敢报案。

为什么这么受关注,讲白了解决了一个现代社会必须直面的困境:

如何在保护真正的受害者与防止系统被滥用之间寻找平衡。

性侵案件往往缺乏第三方目击者,司法系统不得不高度依赖受害者的证词。

这种相信受害者的文化在 MeToo 运动后得到了强化,成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社会进步。

但李好的案件展示了这种信任的脆弱性。

当虚假指控被证实,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可能在社会上产生狼来了效应,使真正的受害者面临更多质疑。

法官在判决中明确指出,严厉惩罚虚假指控者,正是为了保护真正的受害者。

看似矛盾,实则逻辑一致。

当社会明确知道虚假指控会面临严惩时,人们反而更愿意相信那些勇敢站出来的真实受害者

因为这意味着指控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非轻易提出的。

然后

为什么是 6 年,而不是 3 年或 10 年?

证据确凿性是基础分。

那段录音是决定性的,它让案件从 “她说 vs 他说” 的悬疑,变成了铁证面前的无可辩驳。

没有这段录音,案件很可能会是另一种走向。

指控对象是警察构成了重大加重情节。

在任何一个国家,执法人员都代表着国家权威,

诬告警察不仅伤害个人,更是对执法体系的直接攻击。

英国法庭对此类行为采取了零容忍态度。

事后的逃逸行为

是第二个加重情节。

在保释期间试图逃离英国,这被视为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显示出缺乏悔意。

维护司法公信力则是最后的决定性因素。

这个案件的判决必须传递明确信号:司法系统不接受被玩弄。

把这几个因素叠加起来,就得到了 6 年这个结果。

不开地图炮,说 xx 人喜欢怎样怎样

这里说的是一个共性的现象

总有人用自己熟悉的社会规则,去套用不熟悉的司法系统。

在许多文化中,人们可能认为

“报假案没什么大不了的”,

或者

“我都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但英国司法系统对此类行为的严肃态度,显然超出了她的预期。

“妨碍司法公正” 在英国法律中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即使不涉及执法人员,虚假报案也可能面临重罚。

这种认知差异不仅存在于法律层面,也存在于对社会规则的理解上。

在普通法国家,司法系统的公信力被视为社会稳定的基石,任何试图破坏这一基石的行为都会受到最严厉的回应。


社会信任这种无形资本本来就是易碎的。

每一次真实的性侵指控得到公正处理,都是在增加社会信任资本。

而每一次被证实的虚假指控,都是在消耗这种资本。

远的不说,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深圳公交司机被讹事件、吴签都美竹事件,这都是实打实的案件

还有近期火的关于信任问题的西贝、杨铭宇黄焖鸡米饭之类

以及明星个人声音反过来影响品牌的,

太多了

当信任被消耗到一定程度,整个系统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真正的受害者不敢报案,因为害怕不被相信;

司法系统对报案持更怀疑态度,因为虚假指控太多。

做得好的是,

法官判处 6 年监禁,实际上是对社会信任的修复和投资,

严厉惩罚破坏信任的行为,试图重建和加固司法系统正在被侵蚀的信任基础。

知乎用户 偷得浮生半日闲 发表

@罗翔说刑法

罗圣出手 “法律应该偏向女性”

知乎用户 本僵尸蘑菇 发表

出来 35 岁的黄金年龄,正好去妇联当主任

知乎用户 战力旺盛的波伏娃 发表

其实你要说的话,这个案件的判决也并不多公正。毕竟是男方主动提供了有力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才幸免遇难的,否则他估计也逃不了。而且,就算这样,他也还是遭到了关押和停职这种损失。严格来讲,这个案件也没有符合疑罪从无的法律精神,正常来说应该是女方拿不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就不应该贸然关押停职,而不是还需要男方自掏证据自证清白。

但是一切都是相比较而言的。看多了不在场超时空强奸,str 检测 0 结果外星人强奸,性功能障碍医学奇迹强奸这种案例之后,我觉得这个案件判得还不错。

知乎用户 fzf2018 发表

大家不必自惭形秽,即使是在国内,这女的大概率也是不会诬告成功的。

记得国内有一个案例,某女和人发生关系,以高强奸威胁别人获得钱财,成功了好多次,还送了好几个人进监狱。直到讹诈到警察头上,才被抓获,这说明警察 “懂法”,在国内也不会被诬告赖上。何况英国的警察还被关押 35 小时,停职 5 个月。国内案例中,警察是在派出所就搞清楚了情况,被诬告的警察受到的影响很小。这说明,国内的警察,技术比英国更好。

知乎用户 yudl 发表

如果哪个留学中介能把武大杨景媛,川大张薇忽悠到英国去,那真是功德无量了

知乎用户 要回来 3000 发表

英国果然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文明的国家之一

伟大的英国万岁万岁万万岁!

大英帝国,人类文明的希望!

万岁!万岁!万万岁!

知乎用户 东曙 发表

肯定不是第一次操作了,国内应该就有她诬告的受害者
不敢想象国内到底被诬告送进去多少
腿毛案那哥们真的冤

知乎用户 attkk 发表

妇联震怒,妇女报落泪

女法院两眼一黑

知乎用户 Soap 发表

总有人说欧美女权如何如何,然而事实一再证明,越北才是世界女权高地

知乎用户 顽皮客 发表

因这类案件导致根本利益受损的恰恰是那些渴望通过外嫁 “改良” 基因与改身换籍的群体。

这种类诬告事情多了,洋人嫌弃亚裔女、“厌黄女”的情绪就会泛滥,对她们敬而远之,最终导致黄女被洋人临幸的概率降低,未来她们创造所谓 “逆天改命” 的机会将会困难重重,可谓前人砍树后人晒。。。

知乎用户 lee 发表

集霸们,先别急着吹资本主义也有可学习的地方了。

仔细看,之所以这位阿 sir 能扛住,

因为他特么录音了啊。

差点就被斩了啊。

至于为什么他会在运动的时候把声音录下来,

我也不知道,

也不知道他是为了某些 XP 还是老谋深算,

无所谓了,

反正集霸们,懂了吧。

下次记得把证据发到九一上。

你就有了几万证人。

知乎用户 justicewhite 发表

当初澳门判了越北的诬女,不少人说澳门之所以 “公正判决” 是为了:”保护客人、维护赌场、资本家利益……“。这次呢?难道是为了英皇的荣光?

会不会诬女在没滋生出 Heart-to-her SisterSpring Wind Judger 的世界各地都是人人喊打的?毕竟 “司法公正” 可是塔的底盘啊。而诬女的行径本身,长远看也是侵害其他女性的权益的。

知乎用户 维钦及托列克斯 发表

中国澳门,新加坡,英国……

知乎用户 强悍的人生 发表

辽宁大连有这样一起案件:男方对见面过程进行了《高清录像》,期间女方聊天、说笑、最后还要跟男方继续约会。
但是警察删除了录像,定性这是强 J。
附:1. 警察做的《电子数据鉴定意见》证明录像是存在的。
2. 警察对男方隐瞒了《鉴定》– 违反鉴定意见必须告诉当事人的规定。
-——– 该案告诉我们:即使《全程录像妇女自愿》,在中国都照样可以判强奸 ————-

知乎用户 wang da 发表

宏大叙事, 英国都快亡国了

一到具体案例, 老帝国毕竟是老帝国, 人家可不惯着诬告犯

知乎用户 张建 发表

以前我觉得西方中世纪猎巫是对某些思潮的迫害。

现在看来,不愧是先进文明,在 15 世纪就把 2026 年面临的问题提前解决了

知乎用户 Rust 怎么你了 发表

国内那些把西方法律封为经典的 “法学者” 会跟进吗?

知乎用户 仰望星空 发表

别说国外了,就是咱们的澳门特区,对这类事件也是露头就打。反观内地一些极具争议的事件和判罚,只能扶额苦笑了。

知乎用户 K1373 发表

不是姐妹你虎啊?你诬告前起码了解一下当地法律对诬告有没有处罚吧?

知乎用户 违规用户 001​ 发表

我记得好像有个问题,说的是什么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它对女性的态度”

这下大英又不尊重女性了,这下一点都不文明了,马上就要亡国了啊。

知乎用户 夏时 发表

为什么有证据证明她是诬告就能判她是诬告?

啊,不在中国啊,那正常了。

知乎用户 浅白幻想​ 发表

资本主义也有可取之处. jpg

知乎用户 grap 发表

题外话,带英没有实质上的疑罪从无。大英的惯例是,如果上了庭想脱罪,必须要有 reasonable 的无罪辩护。

就是说,你被指控诬告了,如果想无罪的话,必须证明(由你自己提供)你当时起诉他人时你有的证据。然而假如你有这个证据的话,你早就把对方送监狱了,你不会被指控诬告。

所以在大英,刑事相关的报案是个很严肃的事情,如果你不确定可以把对方送进去,最好小心点。


ps. 真 * 疑罪从无,只有美国和中国香港。这两个地方你可以在法庭上一句话不说,也可以默认无罪。所以在这两个地方指控诬告,检方需要证明被告主观恶意,那这个难度一下就上来了。

知乎用户 九天箭神 发表

我的评价就是,这才是人民法院,这才是真法律。

知乎用户 checkyourthough 发表

英国立法裁定女性是生理性别女性开始,我就对这个国家的体系感到敬意。这一点,在自诩文明的美国就不可能办到。

再就是现在这个案子,在东大也不可能办到。

没想到作为几百年的现代文明诞生地的英国,一个大西洋上潮湿多雨的小岛,过了几百年后,依然在为人类带来文明的希望。

知乎用户 凝冰结 发表

同样都是用电子设备记录过程作为证据的,可以参考南昌诬告强奸案,国内的公检法对公民的审判权力大过头了。

如何看待南昌男子因涉嫌强奸一审被判 6 年,二审改为判三缓三?

知乎用户 鱼香肉丝 发表

虽然警察是男性,但是跟低种性没有任何关系。比如这个诬陷 200 多个,但是诬陷到警察头上一样被抓。

知乎用户 一丁一丁 发表

你说陈冠希不懂爱情,陈冠希笑你不懂女人。

知乎用户 208​ 发表

和奇奇怪怪的女人上床前留好影像证据,对常混风月场的男人来说,不是常识么?

知乎用户 Allen​ 发表

这是英国常规操作了,英国强奸定罪率一直很低,因为对证据要求比较高。大多数时间,强奸定罪率不足 5%。现在随着科技进步,诬告更难了,所以定罪率又进一步下降。这让欧美白左和东大记者痛心疾首,各种为英国女诬赛博喊冤。怒斥英国强奸定罪率太低。

本质上你在英国要想告强奸,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才行。如果没有证据,但是男方在过程中有录音录像,证明女方过程中是同意的,那么就很容易可以反诉把女方送进去。如果双方都是证据不足,那么遵照疑罪从无原则,男的就可以免于起诉。所以这个在英国是非常正常的,同样适用英国法系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诬告强奸也没那么容易。老钟这种女人一张嘴,就可以告强奸,不需要证据,直接奸出妇人口的操作,反而是比较反常。

知乎用户 Al-hydraulicer​​ 发表

这就是牢 A 说的社会主义巨婴出国后遭受暴击的典型。

以为外国会像国内的知心姐姐春风法官一样护着她,结果人家真的遵从法律!

难怪中国女人被老外蔑称为 beef,就是这样的糟粕将国女的名声毁掉的。

如何评价呢?

大快人心啊!!!大快人心!!!!!

知乎用户 sghrd 发表

有人说因为这样做所以就是文明之光

难道这不是一个正常国家应该做到的吗

什么时候成了加分项了?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

不愧是老一辈欧洲国家,狩猎女巫的优秀传统手艺不曾忘过

诬女尝试在大英帝国使用诬术散播混乱

妄图使用魔法炼化大英警察

没想到大英警察乃是老一辈传统猎巫人

诬女发现魔法失效妄图逃跑,然而顷刻间,诬女被老一派传统猎巫人大英警察当减速带创飞,打进监牢

姐妹为什么不笑啊,是因为魔法失灵不高兴吗

知乎用户 gkn cnyz 发表

英国人还是太心善了

英国的某些城市不是已经实行沙里亚法了吗?应当把这位国女送到那里去接受审判

知乎用户 小编感到非常震惊 发表

老欧洲谚语还是有道理啊。

英国人的警察,法国人的厨师,意大利人的情人,瑞士人的钟表是天堂

英国人的厨师,法国人的警察,意大利人的钟表,瑞士人的情人是地狱

知乎用户 安安安安安然 发表

如何评价?!

我只想说干得漂亮!!!

我甚至觉得判轻了!

知乎用户 浪仙 发表

想起古早的一个提问

如何评价文章《我被英国拒之门外,遭文明误伤的感觉真痛》?

虽然对于该文章作者的大部分观点并不认可且加以嘲笑

但是本人表示对于 “英国” 和“文明”划等号这一论点深表赞同

知乎用户 七个点​ 发表

充分的说明了半中不洋的特色法系是集百短,甚至不如纯粹的惯例法的实践。

知乎用户 掬水月在手 发表

6 年后遣返,这下又要回归东大市场了

知乎用户 西斯領主 发表

捏着鼻子夸一夸英吉利吧。

我记得 2017 年的时候英国有个案子非常火,就是 25 岁女子 Jemma Beale 的连环诬告案。这名女子在三年内,分别指控六名男子性侵、九名男子强奸。其中一名无辜男子更因此被判入狱,身败名裂。

不过,玩火者必自焚。大英当局只是坏,不是蠢(别忘了,世界上第一支现代化警察队伍就是伦敦大都市),经过调查后发现她嘴里没一句实话,撒谎成性,甚至故意把自己弄伤以增加可信度。

审她的法官重判了她 10 年坐牢,说她的行为性质恶劣,她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做 “受害者” 的心态,还能得到国家赔偿,极端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和警方的时间,也让真正的受害者的处境更艰难。

这姐们两年后又上诉了,但那个时候的她早就是全英的笑柄,法官也没多理她。

英国服跟我们国服的玩法不同,咱们的 T0 在那边只能算 T2、甚至 T3,哪怕独立优秀如 JK 罗琳,在那边进步教的圈子里也是不能上桌吃饭的。

只能说这位叫 Hao Li 的大陆女同胞 “灵视” 不足,竟敢偷到丁举人家,结果真的 Hao Li shit 了。

知乎用户 社会人小张 发表

海洋系法律魅力之时!

知乎用户 aaaa 发表

西方法律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1 捏造诬告可判刑 并可遣返

2 录音可做证据 并被法院采纳

3 新闻报道中 成年犯罪分子的姓名 年龄 正面照公开展示

知乎用户 强制改名闹的 发表

知乎用户 恒润 发表

Sir, follow me this way. I know where the Coaster is.

瑟儿,佛喽密 贼斯喂,爱 nou 威尔 泽 扣斯特 诶兹

知乎用户 不要带塔塔节奏啊 发表

为什么不跑到比利时再提起诉讼?

没听说过 “大英警察进比利时就老实了” 吗?

知乎用户 契卡 发表

这下掌握在文明手中了

知乎用户 陆海天 发表

这个案子有很多奇怪的疑点。

一般诬告强奸都有一个动机,要不为了出名,要不为了钱。这个女留学生在英国的纽卡斯尔读大学,不敢说前途无量,但是也不至于要通过犯罪去获得好处。她诬告这位英国警察的动机,直到现在也没有披露。

另一个更奇怪的是,这位女士其实案发后不久,就跑回国了,英国人觉得很奇怪,她明知道自己会输,结果莫名其妙又跑去英国受刑……

不是为她辩解,我是真的怀疑她的精神状态。

而且警察的录音显示,她在车上的时候,全程主动,甚至没有出现任何半推半就的内容。之后,在车上就选择了报警,认为警察强奸了自己,就像是武大那个女孩子的做法,竭尽全力找到自己被性骚扰的证据,很奇怪。

我认为心理症候领域很可能会衍生出一种心理问题,即性迫害妄想症。当事人有可能受到新媒体、影视作品的影响,主动、重复、扮演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来释放性压抑…… 当然这个说法可能不科学。

最后我想补充两句,英国不是女权弱小的国家,所以要喷系统性歧视的女性,请多多了解英国司法的情况。英国肯定不是你想象的那种迫害女性的国家。事实上,英国男性,现在习惯性录音的行为,恰恰是英国发生了很多起诬告后的结果。因为不少案子最后被证明是诬告,导致英国男性会录音。而且英国法律允许单方面录音,不用像美国加州那样,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录音。

另外,法制国家以法治国。这位中国女留学生的行为触犯了当地的法律,挑战了英国的司法尊严,她的行为表面上利用的是国家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将国家公器沦为私用,被判六年不足为奇。事实上同类型案件,英国判的都很严。2017 年英国的 Jemma Beale 案就很有名,25 岁女性在 3 年内虚假指控多名陌生男子强奸 / 性侵(总计 9 起强奸、6 起性侵),导致一人被错判。她被南华克皇家法院判 4 项伪证 + 4 项妨碍司法公正,10 年监禁。法官称她是 “非常有说服力的骗子,享受受害者身份”。

一方面警察的威信被破坏,以后被害人不敢报警了。另一方面,女性受害人的形象被破坏,以后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有可能不敢报警。

你觉得她的动机是什么?

知乎用户 清风拂山岗​ 发表

害得是白人了解 eg 啊

知乎用户 半夜三根​ 发表

路径依赖这一块….

傅首尔面容这一块….

这方面欧美还是走的快啊,男方早就形成了预防心理,在办事的时候录了音,预判了女方的预判,导致女方同意无法撤回了。

知乎用户 再见洋葱头 发表

0 成本诬告 QJ 成功率,国内独一档!!!

知乎用户 来去之间 发表

这姐要是戴个蛤蟆镜不就是傅首尔吗?

知乎用户 夜光飞影 发表

国内也有诬告强奸被抓的,不过因为男方是警察。

知乎用户 Astrea 发表

知乎用户 馒头店大老板 发表

英国人事后怎样评价中国女性?英国女权都无语了!

知乎用户 实体网文双线 发表

补个链接

外媒不仅曝了名字,还曝了玉照

https://britbrief.co.uk/crime/sentencing/student-jailed-for-false-rape-claim-against-officer.html

知乎用户 王汉 发表

反观越南:

女方倒追男方,男方说她腿毛太多,女方气不过告了

女方全程女上位,事后亲密接触,男方不想当男朋友,女方也告了

这些结果。。。

知乎用户 寒水 发表

现在国外的宣传机构是真的拉胯,你去宣传中国什么吃的不好,住的不好这些有什么用,如果你去宣传发生关系可以撤回,同意可以撤回这些内容,给全球男性开个大眼,保证他们对中国退避三舍。

知乎用户 unclejian. 发表

这个事件得出两个结论:

1. 发现傅首尔面向定律的人值得一个诺贝尔生物学奖;

2. 这个世界还是有正规公检法的。

知乎用户 gwb 发表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知乎用户 NaCN 发表

女生: 6 年以后,我要去中国拿回我的一切。

知乎用户 无尽的朝阳与落日 发表

这案子告诉大家认定诬告没那么难,除非人为提高了诬告入罪的门槛。

知乎用户 我任我行 发表

英国司法咱先不说,诬告反坐这个古今中外长期存在的原则咱也不说。这新闻最让我亮眼睛的是这位英国警察和国女发生关系期间全程开着手机录音,所以铁证如山。

会不会是那什么早已名声在外,这位男士如此之警觉,以至于提前预防?

当然,他们的法庭不会动不动就是被告提供的证据想不予采纳就能不予采纳的。

知乎用户 风航 发表

中外有别。

你撤回性同意,在西方属于诬告。

你 “收钱结婚”,在西方属于卖淫。

你收钱反悔,在西方属于诈骗。

你殴打男友,在西方属于家暴。

你挂小红书,在西方属于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不能适应法律,就别去,留在没有的地方就好。

知乎用户 夏虫​ 发表

首先要知道,

诬告强奸这套玩法,

只有在特定国家才能百试百灵。

大部分普通国家,是要看证据的,

录音证据和聊天记录是生效的,

不是光口供就能定罪的。

而且诬告不是 0 成本,没有任何代价的。

这个学生,错就错在路径依赖

属于是平时做题抄答案习惯了,

这次异地考试,不让抄了,一下就现了原形。

所以思路还是要灵活,不能太固化。

知乎用户 深渊王子 · 空​ 发表

东风 CA71林肯大陆说:要送福特公司一千万辆解放 CA10。

现在愈发感叹 CA71 车灯如炬,如果我们真的送福特公司和劳斯莱斯公司一千万 CA10,一汽集团早就是世界第一汽车品牌了。

知乎用户 xiwang2019 发表

我宣布小英联合不起来王国已经是文明和法制洼地了,必须得狠狠批判!建议来老钟进修一下什么叫非亲历不可知原则,什么叫主观口供大于客观物证原则

知乎用户 刘 SX 发表

怎么还有人认为国内的强奸案判定逻辑是为了保护女性?国内强奸案激增是为了解决国内日益降低的犯罪率和检察院日益增长的 KPI 之间的矛盾,只不过杀良冒功的行为正好符合某群体的利益而已。

知乎用户 小地瓜 发表

蒂姐们是这样的,基本上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了。

远离国钕保平安!!!

知乎用户 Leo Lin​ 发表

某 red book 只有两个帖子,合计 17 个赞,四个评论

一月 22 号更新:

目前所有相关帖子一共 8 个,点赞数共计 123 个,评论 66。评论数最多的一个帖子有 49 个评论,其中的 19 个评论还是同一个乐子人刷的。绝大多数的评论都是乐子人。目前只看到一个类似 xxn 的回复。

知乎用户 永乐大帝明成祖​ 发表

很明显,在非亲历不可知这一块,我觉得英国法官还需要学习一下。

还有英国的留学生,我觉得也需要学习一下,开发一个英国斩杀线。

知乎用户 葵大前辈的信徒 发表

往外送一千万 s(i)s,威力大过核武器

知乎用户 Pindleskin 发表

被告强奸了怎么办

早就说了全程录音录像保平安。哪怕你是晶哥也一样。

诬告啥的这都是人家西方国家玩剩下的了。先进经验还是要学习一个。

知乎用户 双拳无敌加菲猫 发表

你不能既是基本盘和粉红,又希望法律公正不具有自由裁量权

知乎用户 赛亚人亚亚 发表

有些女性吧,她在澳门诬告,在新加坡诬告,在英国也诬告,而且她出国了都敢这样干,就更不必说回到主场是怎么样的如鱼得水了。

当然我还是那句话,包括英国这个案件,再一次提醒大家录音的重要性,你随便买个便宜的录音笔可以录几十个小时那种,放到包里一直录,出门就开始录,然后及时备份到非国内网盘上(切记),那想诬告你成功还是基本上不可能的。

千万不要有 “她不一样” 之类的侥幸心理,不然被斩杀的就是你。

有人一直在纠结国内录音没有用,或者要录像才行,实际上这个和你录音还是录像关系并不大。

首先录像是比较困难的,如果用摄像头该怎么隐蔽摆放,如果用手机需要改装摄像头,总体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遇到有心人容易露馅。录音则没有这个问题。

其次很多人说南昌的案子,殊不知如果不是二审他请的何律师拿出了录音的证据,想从一审的 6 年改判缓刑?门都没有好吗。这其实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为什么一开始司法机关不采纳你的证据,再深入一点说,为什么英国这个案子录音的证据可以坐实女方诬告,并对其判了 6 年,而南昌的案子女方主动的录音只能让你从 6 年改判个缓刑?到这里就没法深入了,不然回答就被折叠了。

知乎用户 滴山 发表

该案件,完全是錡振东案的翻版。也是男的保留了录音。

不同的是,北印度,法婠表示:同意可以撤销,所以同意也算强奸,一审判处六年。

在英国,法官表示:女方诬告,判处六年。

……………

在北印度,每年强奸案定罪数量是南印度 5 倍、英国 50 倍,日本 100 倍,几乎等于世界其他国家总和。

在北印度,完全以原告论述为依据,被告所有证据都会被无条件否决。

在那个定罪率还只有 99%,数量也还只有英国 20 几倍的年代,法律圣人,罗圣怒发冲冠,写出了名著《刑法中的同意制度》,表示:法律的天平必须向妇女倾斜,这是正义之所在。

在他和武大法圣,这些正义法律人的努力下,定罪率从 99%,被拉高到 99.98%,数量也同期暴涨,终于超凡入圣了。

在那个年代,

房洪彪案,法婠表示: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判处十一年。

张开胜案,DNA 不符合,直接把报告扔了判刑。

张氏叔侄案,不在场证据不予采纳、DNA 不符证据不予采纳,判处死刑。

………………

在这样的情况下,罗圣们居然觉得判罚的太少、证据要求太高,必须加大力度。

于是,

腿毛案,你不能证明没想过强奸,那你就是在策划强奸,你就是强奸犯。

錡振东案,同意也算强奸,同意可以撤销。

………………

舒服了,罗圣们终于舒服了…………

前两天,罗圣又写了一篇关于吸毒封存的文章《吸毒是否入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文中,罗圣动情的说道:

无论如何,法律人必须戒除对重刑主义的成瘾性依赖。借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老师在中国刑法研究会 2025 年全国年会的话:“摒弃对刑法的盲目迷信,推动慎刑原则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

到这里这位法律人表示他罗立志:

必须戒除对重刑主义的成瘾性…… 摒弃对刑法的盲目迷信…… 慎刑…… 我们学人的使命

他罗在要求在定罪率 99% 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的情况下,还能标榜居然

自己是

要戒除对重刑主义的成瘾性

要 “慎刑”;

要抛弃对刑法的盲目迷信;

嗯?

知乎用户 无孩爱猫男 发表

证明了女拳的背后就是亚煞极在作祟。

你不能一边反对煞魔,一边崇拜亚煞极。

知乎用户 Leon 发表

英国辱女了,快出口 20 万春风法官给它

知乎用户 xiaowei 发表

这下粉红们宕机了,不知道还仇不仇恨英国了,开始一口一个 “不愧是灯塔” 了,下一秒看到美国新闻又开始反美爱国了,爱国和反女权你只能选一个

知乎用户 楼台烟雨中​ 发表

最近英国发生了一件奇葩的事情,一名在英国留学的中国女研究生,因捏造警察强奸、严重妨碍司法公正,被英国法院判处 6 年监禁,据悉,若非关键录音证据存在,这名警察的职业、生涯乃至人生,可能已经被彻底摧毁了。经查实,涉案女子姓李,案发时 29 岁,为东大硕士研究生。2024 年 11 月,李某在英国纽卡斯尔留学期间结识了一名当地警察。

事发当晚,该警察处于非值勤状态,两人自愿发生性关系。有意思的是,不到半小时后,李某突然报警指控对方对其实施性侵。警方随即介入将该警察逮捕归案,后者被关押在警局拘留室 35 小时并在调查期间被停职五个月。很快转折点来了,来自一段并非刻意录制的手机录音调查显示,这名警察在事发前曾开启手机录音记录两人对话,之后忘记关闭录音功能。结果,这段录音完整记录了双方发生性关系的过程。李某被指控妨碍司法公正,但在案件开庭审理前逃离了英国。去年七月,她在乘坐返程航班抵达曼彻斯特机场后被捕,并被还押候审。

法庭上播放的音频内容显示:双方互动过程中,女方多次主动引导与主导行为,未出现胁迫、拒绝或恐惧等情形,内容与李某事后报警陈述严重矛盾。这段录音被检方认定为决定性证据,直接推翻了强奸指控。更关键的是,在案件调查期间,李某曾通过 WhatsApp 私下联系该警察,期间承认自己的指控并不属实,还想私下解决,但是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没法撤销。

英国检方最终以诬告罪、妨碍司法公正罪等多项罪名对其提起公诉。2026 年 1 月 16 日,案件在达勒姆王室法院宣判。法院裁定,李某罪名成立,判处 6 年有期徒刑。法院同时指出,李某在服刑超过一半刑期后可申请假释,但作为外国公民,出狱后极可能被遣返回东大。国外的污告成本很高,这名女子还是错估了形式。

知乎用户 希希成长日记 发表

这姐们以为在国内呢?估计之前求助过小红薯吧?

这位英国警官反侦察能力极强,知道保留电话录音,否则就麻烦了,同时也要为英国法官点赞!

该女子(Hao Li)被杜伦皇家法院判处 6 年监禁。除了监禁外,Hao Li 还被下达了一项为期 6 年的限制令,禁止与受害者接触或接近。

据杜伦皇家法院提供的信息,Hao Li 是一名留英硕士,曾在 2024 年 11 月 “主动与一名英国警察发生关系。这位警察当时并未执勤,之后开车送 Hao Li 回家随后 Hao Li 报警指控他强奸,警察在半小时后在车内将其逮捕。

她将在监狱中服刑大约 6 年刑期的一半,然后被有条件释放,届时她可能会被驱逐回国。

知乎用户 枫亦归尘 发表

这个案子根南昌的崔某某的案子很像,可以放到一起对比下

英国李昊案展示的是,英国规则透明度高,积极同意标准明确。证据裁判实质贯彻,客观证据决定结果。性别中立性实质中立,虚假指控者无论性别均受罚。错案预防双向,保护被害人的同时还严惩了诬告。对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同意需明确表达,诬告必受罚。

国内南昌锜某某案展示的是,国内规则透明度低,标准隐性、弹性极大。客观证据可被排除,主观陈述主导,证据裁判形式主义,性别中立性实质倾斜,即使与证据矛盾,女方主张依旧会被优先保护。错案预防单向,优先保护女方,错判风险由被告承担,社会效果方面更是释放模糊信号,同意可被回溯撤销,证据可被排除。

当制度选择客观证据优先时,无论性别,真相可得,正义可及。当制度选择弹性标准与证据排除时,客观真相让位于政策目标,被告成为风险分配的牺牲品。国内强奸罪的违背意志标准,已实质演变为被害人陈述可信即定罪。

管中窥豹,触目惊心。

知乎用户 流浪巨引源 发表

那么我就要问了,如果事件中的男警察没有录音证据,带英将会如何处理?

知乎用户 任化邦 发表

所以说,英国是司法公正的伟大国家,纳粹分子马斯克的诽谤一文不值!中国官员与富豪为啥都移民美英,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知乎用户 再回首我心依旧 发表

这属于 NPC 遇上了 GM, 所以说年轻人还有什么理由不 [ ] ?

知乎用户 真实姓名​ 发表

原来猎巫是抢先服,六年就偷着乐吧,放中世纪要烧死的。

知乎用户 雨雪霏霏​ 发表

支持文明

知乎用户 东心​​ 发表

知乎用户 Tanaka Yasuko​​ 发表

这就好比国服坦克世界 1.0 版本更新之前,某些坦克世界玩家在雷服习惯性开挂,由于雷服运营根本不管,这就给了某些中国玩家一种错觉:坦克世界不会制裁开挂玩家(实际上只有国服是这样),由于国服长期停留在 0.9.22 版本,1.0 版本迟迟不更新,大量国服玩家转战外服,于是一群国服科技仙人在欧服美服也猛猛上科技,以为没事,然后嘎巴一下,喜提账号永封。

知乎用户 InTrainNation 发表

小仙女发了昏,竟然告到大英老爷头上

知乎用户 八桂邓叔 发表

傅首尔大战英伦敦!

知乎用户 豆浆 发表

唉……

说明什么呢?

这个事情反复无数次了,完全是纵容出来的,一种变态的刻意的下意识的表演性的 “进步主义”,“强奸” 已经是一种恶性神圣化的社会工具,抬出来,无论如何,谁都要低一头,不死也脱层皮,否则便好像社会陷入一种故意为之的非此即彼的恐慌氛围,天塌了一样,刻意的滑坡恐惧,享受这种落后于时代的所谓高级,舆论条件反射一般群起而攻之,不这样好像会默认强奸接受强奸,就一种很故意的装傻充愣,就很荒谬很可笑很愚蠢,没有人敢指出来,完全没有一丝理性,好像脑短路一样。

可笑,仿佛强奸有什么大不了一样,接受不了吗,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上升高度复杂化,说这说那,无非就是起心思讹诈罢了,哪怕错了,也有错了的解决方法,非要转牛角尖,那不就是有小心思嘛。

就像暴发户一样沉醉在一种体面的表演里,社会舆论就像龟男家庭嬉皮笑脸恬不知耻一样,以被虐杀为乐,被人割韭菜。

还有,与之对应的,性诬告却没有对等。

其实非常简单的公事公办即可,就故意曲意逢迎,讨好,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变得奇怪的复杂,同时使得一方拥有这种简单的无代价的社会掠夺工具。

其实 “强奸” 替换成其他的东西也一样,如 “少数民族”、“动物保护” 之类的,去魅也好,去表演性的神圣化也好,这个现在可能稍微好点了。激情无脑的神圣进步时代褪去,概念成为谋利的工具。

其实移动互联网的大舆论时代,社科知识的普及,科技的发达,舆论快速的螺旋迭代,可以使得社会事件有足够的生命时间和力量介入,完全有足够的理性和视角面对一切小心机,无非就是存在某种不自知的非此即彼的故作姿态,还有缺乏面对利益集团制造集体无意识恐慌的的底气和冷漠,社会群体意识的滞后罢了。

哎,其实就那么一回事,就如这个问题的判六年,就那么回事,非常简单的事情。

某个主题与主体的错乱,完全是无意识的集体自虐自残的表演,越狂热越升华。

社会舆论非常重要的,警惕后现代主义的 “以弱为用”,甚至都不用说什么警惕,百分百的事情,一定要有个体的独立的自我主体意识,审视一切,冷漠地使用批判的武器、武器的批判,武器的批判不是冷热兵器,各种社会手段,杀绝它们的利益,捍卫敢于斗争的人和群体,成为一种坚硬的社会意志。

人性是很残酷的,人是自在的自我的自私的,人是庸俗的低级的,其他都是在此基础上的堆叠,人贵在有理性自觉,哪怕别人颠三倒四扯什么哲学逻辑之类弯弯绕绕都不怕,人的思维就是那么回事,但理性自觉不是每个人都有的,都什么年代了,性别是女就柔弱就美好就可怜,笑死,退一万步,就算如此,用 “强奸” 诬陷你,也就是一撒娇,一嗔怒的事情,一念之间的事情,你就得死了,可笑,你有什么勇气装,笑死了,不觉得恐怖吗?

这么便利的工具,你给的,你纵容的,别人能不用吗?已经非常自我偏私的自洽了,哪怕杀了你,别人都可以很自洽的,很美好的,很委屈的,很高尚的,诬陷你 “强奸” 算得了什么,懂吗?

淡然的冷漠的冷静的理性和对抗、斗争,会死了你吗?生活的秩序日常的逻辑就会崩塌了吗?一切价值就会毁灭了吗?笑死了。活在梦里一样,跟个死人一样。

哎……

知乎用户 乌鸦先生 mrwuya 发表

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知乎用户 孙德宪​ 发表

资本主义好!

知乎用户 慢即是快 发表

司法靠谱程度。

第一档典型,英、美;

第二档典型,德、法、意、北欧诸国、澳、日、韩、新、台等等;

第三档典型,东欧、南欧、俄、巴西、阿根廷、阿拉伯诸国等等;

第四档典型,马来、印度等等;

第五档典型,东印度;

第六档典型,柬埔寨、缅甸、黑蜀黍部落国家等。

知乎用户 永燃灯​ 发表

美国斩杀线真可怕,竟然还能长臂斩杀,连英国小留也不放过

知乎用户 ALONE 发表

看过这个案子经过以后我有一个问题

像这种在发生私密关系的时候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可以作为自我保护的证据吗,或者完全无效甚至违背对方意愿罪加一等?

知乎用户 燃烧的猪肉脯 发表

这是没遇到知心大姐姐啊

要是有知心大姐姐在,别说录音录像,你就是签字画押公正了,都能把你给判了

知乎用户 可无​ 发表

英国也是好起来了,赶上了我国澳门的步伐了

英国加把劲,努努力,争取全面超过我国吧

知乎用户 ZhiPeng Wang 发表

英国斩杀了,在国内反而能无罪并涨粉,高下立判

知乎用户 4thever 发表

我在其他回答里写过一句,欧美不适合中国宝宝的体质。

这是句中性的陈述句。

资本主义会公平对待所有人——有资本就是大爷,没资本就被制裁。社会主义巨婴,也只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作妖。

顺便说,它这六年,也要花钱,不会比留学花得少。

知乎用户 人生苦旅 发表

英国这种威权国家敢诬告警察?

活腻歪了是吧

知乎用户 魔神瓜​ 发表

划重点:请求他帮助自己避免陷入麻烦

这娘们完全是没搞清楚国情瞎搞

一个是国服版本不一样,这要去诬告并且被抓了求人家帮忙,在国内估计就有一群调解的来劝和了。

什么反正没出事

别跟女人一般见识,你还是不是男人

得饶人处且饶人

等等

其次是英国法律可以抠字眼,但是非常死板,这个从六十年代影视作品就这样,印象里我看的英国庭审也很严肃。跟美国那边是两个氛围

最重要的是

我以前写过,我姐一个发小就跑英国留学心理学去了四年。回来之后差不多对男性失去兴趣,就这个去过的姐妹说法,那边同性恋和双性恋的概率超过 40%。

注意,这个概率是按照现有伴侣来算的,这大环境单身的也就不排斥双性恋或者同性恋了。

也就是说:在那边没法打拳

真要打拳的话,人家双性恋,同性恋能锤死你

我没想到的是这娘们是回去的时候被抓的,执行力真强,赞一个

知乎用户 乌沙佩洛克 发表

以前我带你们烧女巫,现在我又来带你们烧女巫了。

知乎用户 鸟爷 发表

放开所有限制,人口流动的方向就是文明的方向。大量的移民就在无数次阐述这个简单而深刻的规律。

知乎用户 天长地久终不死 发表

我这里说一个笑话,哪怕是以前的电视剧都有这样的剧情。

古代【名门望族】的千金出嫁以前,家里的父母长辈都会告诫自家女儿:“婆家不比娘家,你嫁过去以后,那就是人家的人,由不得你继续【耍脾气】和【使性子】”。

我再举一个东汉末年的例子,刘表派遣韩嵩觐见刘协,出发以前韩嵩提醒刘表。我这次去见天子,曹操肯定会用天子的名义给我升官。到时候,我就是【天子的官吏】,而不是【将军的部下】,那就无法继续为将军你效死力了。希望将军你考虑清楚。

这些古代人都能懂的道理,反而是现代很多人不懂。还真是让人无语了。

知乎用户 coder-cyk 发表

还是老欧洲治诬女有一套

知乎用户 无疆导演 发表

知乎用户 自旋回波 发表

兄弟们为结婚准备的婚房都算彩礼了,你们还在纠结诬告。

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

知乎用户 幸福的肥皂泡 发表

我们的公知和律师哪里去了?这时候应该给我们科普下人权民主自由什么的

另外,英国应该派人到我们这儿好好学习,但凡是犯罪分子,一概要蒙面,名字一概不能泄露,露一点都是不讲人权

知乎用户 苏格兰边境梗猫哥 发表

突然想到一个既有关又无关的问题。

那就是如果一个人在境外接受过刑罚包括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坐过牢之类的。

会影响他回国考编吗?

我知道我们政审肯定是调取不到境外的档案的。

但是如果能找到这个人当时的审判记录,姓名,照片,护照号码都对上,然后再去举报?

能让他这辈子都吃不了公家饭吗?

知乎用户 Alis 发表

塔拳一体,爱塔和反拳,你只能选一个

知乎用户 张十一 发表

女方:此生无悔入种花,回国要做大同人

知乎用户 anonymous 发表

上次在小红书看到一个广州网友说自己网上聊骚聊了半个月和女生回家 ooxx 了,事后女的让男的给她开亲密付他没同意,结果女方报警 qj,虽然 ‍♂️看了聊天记录但还是劝他花了 3w 和女方和解了

知乎用户 萍乡刘昊悬赏 发表

知乎用户 轩爷 diedcat​ 发表

很多人是没有找到重点,老是往男女对立和大英法律好去扯。

重点是外籍女告强奸,其次是警察,而且是找到了证据。

真正打拳的正确方向是 “这群猪仔是我们国家的女人围起来准备杀的,不容你们外国女人染指。”

如果不信的话,大家在不用翻墙的浏览器上面搜,看看能不能找到中国男人在中国境内强奸外国女人成功被定罪的新闻?我找了很久,只找到一个案例,在三里屯 “捡尸” 被判了 3 年零 6 个月。

至于诬告,这种事中国遇到也是铁拳出击的。

知乎用户 粉红兔兔季太宝 发表

现在知道为什么先进科学技术以及资本主义萌芽都是发展在**英美法系**国家了吧

知乎用户 猫先生 发表

看完之后我陷入了思考:这到底是属于文化输出成功,还是文化输出失败?

知乎用户 萌新 发表

看过不少美剧 / 英剧

其中有些涉及到 此类犯罪的剧情

受害人都知道要靠 “证据” 说话 而不是嘴皮子说话

要么 A:默默忍受,因为知道没 “证据” 基本没用 →找心理医生

要么 B:抓紧去报案,阐述实事 →官方调查

而调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和非官方人员)都在查找蛛丝马迹寻找嫌疑人犯罪证据

而法官以及陪审团也会看 “证据”

如果的确因为各种原因找不到完整的证据链

甚至没找到证据但是有存在客观事实佐证:有别的受害人

然后 女主或者女主的朋友 采取私下调查 →为民除害

所以要看证据

而不是小作文

也不是办案经验

知乎用户 卧龙凤雏秀念师兄​ 发表

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知乎用户 丰氚祥子 发表

和国内不同的根本原因是国内更注重受害人口供,口供作为证据直接定罪,违背疑罪从无原则。包括罗翔老师,他出过书讲,法律要像弱势群体倾斜,也是造成现在更注重女性口供证据定罪的原因。

加上国内一旦提起刑事诉讼,公诉,公检法一体化,无法翻案。

英国这件事是因为陪审团认为无罪,法官负责量刑,女的口供没用,直接挨撅了

知乎用户 流汗猫猫头 发表

很喜欢女权的一句话:

震撼赏月

知乎用户 螳螂 发表

我认为这个判罚过重了。

被控告的人拘押 35 小时,停职 5 月。

诬告等同法,也拘 35 小时,停职 5 月好了。

但他们算的是未来的账,一旦这个被诬告者无处申冤被判刑,该是多少年。那你就承受多少年。

我甚至有点怀疑,这位女学生,在国内有过经验。偏偏倒霉在国外遇到一个全程录音的渣男。

知乎用户 七星赶月 发表

小不列颠快没北爱尔兰王国

我带英真乃文明之光。

这波你说破天也是我也站大英。

知乎用户 梓彦 发表

坏了,碰上正规法院了

知乎用户 不取功名不还家​ 发表

国服打法在外服行不通

知乎用户 李漫 发表

不是,为什么要把她驱逐回来啊,这回来了不就能接着告吗。求英国人行行好,收了她吧。

知乎用户 小河川​ 发表

“祝你娶一个中国妻子” 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知乎用户 深海的海带 发表

她这个硕士估计是水硕。脑子不清醒呀

知乎用户 奉献​ 发表

判 6 年对一个女性来说有点多了。

应该对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罚酒一杯,下不为例。

知乎用户 遥远的狐蝠​ 发表

在某大国

未经允许的录音录像属于非法证据,不予采纳

知乎用户 啊哈哈 发表

全程录音太搞了

中国女拳已经丢人丢到全世界了啊

知乎用户 越雷 发表

资本主义确实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啊. jpg

知乎用户 逼得攀 发表

国内之前不也有个靠强奸诬告创业的集美,在讹到若干受害者并送进去若干受害者后,直到诬告一个小年轻晶哥还是警校生来着才栽跟头的吗?

这说明了解法律,并保持警惕心真的有用。

知乎用户 太平洋香蕉蛞蝓​ 发表

虽然本土社会有很多问题,

法律建设也不尽完善。

但是中国的法治还是领先于民众对于法治的理解的。

整体上,中国法律实践已经很考虑中国本土实际情况,

强化对于两性关系中男性的保护了。

有些人居然还认为中国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高于英国这种欧洲边缘国家?

甭说自由主义女权了,马克思主义女权也是人家理论发达,斗争经验丰富,罗琳这种性别本质主义在英国都是不够女权被抵制的

一帮赛博喊冤的例子在英国只有更惨。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文明必胜。

知乎用户 知之为知之​ 发表

评论中多数还是以吐槽为主,对与否,不做评论

这个案件,和相关类似的国人在欧美的种种,已经有很多了

其实,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国人深入民主世界后,误认为自己也有相等权力

这是类似情况的核心,没有之一

西方民主世界经营多年,其自我进步的动力,就是给本国公民提供更好的环境

中国人,作为一个外族,跑过去就能享受这种经过数百年积累而成的成熟环境,那属于痴心妄想

比如,你们村经过数百年努力,产值数百亿,村民个个享受高福利,来了个外村的。在你们村里打了个帐篷,就试图和你们一样享受高福利,你会愿意?你们司法部门会愿意?

一样的道理,尤其是中国的畸形的女权主义,靠收彩礼、收礼物、要房要车支撑的女权主义们,跑到国外后更是一文不值,甚至连人格的基本尊严都得不到尊重

知乎用户 不曾​ 发表

这要是美国,这警察不止得丢编制脱警服,还得判 6 年。

知乎用户 Emiya 发表

现在女权运动搞得这么轰轰烈烈,英国法院还能顶住压力,坚持性同意不能事后撤销的司法解释。

说明资本主义确实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知乎用户 阿提斯 发表

文明高地!

知乎用户 呵呵呵 发表

没有判决成恶魔附身给烧了?

知乎用户 寒露 发表

说实话英国 terf 也是比较张狂的,只能说好似。

知乎用户 海伦娜 · 坦格利安​ 发表

看都不用看,肯定傅首尔面相

知乎用户 维特 发表

诬告就要付出代价,这正体现了司法公正,一视同仁。

以后碰瓷的、讹诈的,都要被判刑,就不会有人老太太摔倒了,没人敢扶的时候了。做好事还要付出代价,就没人敢做好事了。同时,做坏事的讹诈受不到惩罚,也就会出现更多碰瓷的人。

知乎用户 便携式核聚变电池​ 发表

战↓,,,那娘们儿长这样,小 X 书看多了这是,活该啊,东大整不了你搁外头照样被收拾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这名字随便取的 发表

作为社会主义的文化导向我们要坚持一个原则: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对于资本主义的糟粕我们要弃之如敝屣;

对于资本主义的精华我们要以开放的态度和改革的眼光学习并吸收!!!

知乎用户 糖醋排骨 发表

以前我也是坚定的法治拥护者

心想跪立就不可能判 qj 那些 qj 的肯定多多少少有点东西

直到那个女上位的新闻出来我才知道我天真的有点愚蠢

知乎用户 机械狗 发表

支持英国

知乎用户 eeeAs 发表

带嘤这把属实文明之光,不愧是诞生过工业革命的大国

知乎用户 教室糖果 发表

真文明先进啊。更别提人家海洋法系,这个案例还要继续被后续案例参考,发扬光大。

知乎用户 猛虎眼前无沟壑 发表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知乎用户 小咪崽 发表

女学生:我是旧时代的人了,新世界没有能载我的船!

6 年后,终于回到我了心心念念的旧时代,之前在新世界失去的东西,我要全部拿回来!

知乎用户 某在斯​ 发表

英国警察的升职,应该不与强奸犯罪的办案数量有关系。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大力支持吸毒封存的某赵姓叫兽,看看人家英国,这方便你怎么不支持与国际接轨呢?

知乎用户 青梅如豆 发表

古人云:做人要学陈冠希,开房要带照相机。

诚不我欺

知乎用户 萤烛 发表

上联:傅面人物,枉费英伦三尺律

下联:媛告身份,自栽囹圄六年刑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现代司法制度的发祥地还是有正规法官的。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英吉利。

知乎用户 吃二遍受二茬 发表

很多网友因为只关三年就驱逐回中国,

已经破防了,

这意味着相亲市场不知是谁会成为接盘侠。

知乎用户 旅游达人 发表

这个中国女学生以为还在中国,可以为所欲为了!

知乎用户 我悟了 发表

对照组是锜振东案吗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上海警方通报秦雯袭警「两人违法骑行,秦某拍了拍民警后背,捞人系玩笑」,怎样解读?对其后续作品有何影响?

知乎用户 风飞扬​​​ 发表 最新录音来了,古二真是专业打脸,上午刚出通报,下午就放新录音了,这时机把握的,编剧的功力体现出来了,说明节奏紧张、引人入胜的商战剧本确实是他写的,这《繁花》剧外的戏一段一段的节奏把握得真好,而且拍戏拍了那么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