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私被丈夫泄露后自杀身亡,丈夫放任不管获刑 13 年半,这是否合理?
知乎用户 雪花梨 发表 最难绷的是,如果老哥在看到出轨女呕吐的时候马上去附近的 pc 所给值班的一拳,反而只要关半个月,因为他没有救助的义务了 知乎用户 蔚蓝色的天空 发表 转自 @ …
几个月前的事了,当时八卦了一下,n 手消息,不保真。
男主老婆出轨,本来很平常,但奸夫很嚣张,把男主打了一顿。男主是个货车司机,他老婆和奸夫在男主的车里车震,完了还把男主的车烧了。男主去打,打不过。男主回家拿了个普通喷壶,装了点汽油,往奸夫身上喷汽油。并不是什么自制喷火器。奸夫不懂得要脱衣服,就变成明火烧烤了。
他很冷静,他杀人之前就做好了一命偿一命的准备。
他觉得这个是他能接受的公平。
杀完人没跑,他也很清楚他在做什么。
他也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人。
看到标题下的原文引用,忍不住搜了一下相关细节,气人也吓人:
江苏一男子因妻子出轨,当街用自制喷火器烧死了妻子的出轨对象。
事发过程中,受害者不断哀求但仍未幸免,警方赶到现场后,男子对纵火行为供认不讳,已被警方控制并带走!
事情原委:行凶者 40 多岁,是卡车司机;死者(出轨对象)20 多岁,快递员;行凶者妻子在事发前已离家数月,与死者同居。
1. 丈夫发现妻子长期出轨,且搬出去和快递员同居不回家。 丈夫持刀上门理论,结果反被俩人双打。
2. 被打后他没报警,开始自制喷火器:用手动喷水壶 + 汽油改装,做成简易喷射燃烧装置。
3. 事发当晚,他跟踪妻子 / 死者车辆,在双塘路拦下对方。丈夫把死者逼到路边绿化带,先浇汽油、后点火。
4. 死者跪地求饶,大声哀求,说愿意赔 50 万,求对方住手。行凶者全程冷静,不停给喷火器加压、反复喷射汽油,持续焚烧,直到对方不动。
5. 过程中,旁边还有一辆轿车被引燃。确认死者不动后,他走到路边坐下、抽烟,等警察,被抓后对杀人供认不讳。
出轨成本太低,法律管不了,道德又约束不住,才逼出极端。

自古奸情出人命,老实人终被逼疯。只是,当年武松是先干掉潘金莲,然后是西门庆,新闻完全没报道丈夫怎样对待妻子,难道是爱她太深,打一下也舍不得?
其实,这妻子才是犯罪根源,出轨还伙同奸夫打老公,老实人爆发,后果太可怕,最后两个男人为她而死,最该受惩罚的是她。
搜了几个新闻看了下,评论都在说,大家放心,妻子在车里的时候已经被烧死了没漏掉,小三是跑下来被追上烧死的
是不是真的,是真的我就舒心了
这个答案只是随手一答,没想到火了。
之所以提大明律和大清律,并不是在向往和鼓吹这些封建法律,而是说,男性很多传统的思想是一定立足于这种封建人身依附的生产关系上的——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高中大家都学过的,唯物史观的基本常识。
就像鱼儿在水里游一样,一旦水褪去了,要紧的是长出手和脚,适应新的环境,而不是抱怨环境的变化。
保守的土壤消失了,但依然要人们按照保守的思想生活,我觉得这不是社会正确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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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明律和大清律,此男子在通奸过程中杀死奸夫,按律无罪,应予以释放。
出轨的妻子,应按照我大明和大清律,按惩治奸妇法,杖九十,去衣受刑,卖入官府中为奴婢。
好吧,现在是 2026 年了,该男子应该照故意杀人罪,最低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考虑到使用喷火器,可能还要加上纵火罪,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也有可能。
所以 2026 年了,男性对于女性出轨的惩罚,是 0。
无论是道德、舆论、法律等等层面。
除了物理,但代价就是你自己的命,所以这也称不上正确的解决方式。
但男性出轨,可就有说法了。
这年头你谈家庭责任,我都觉得好笑。
反映了男人自制喷火器是对婚姻发出的求救信号
我觉得这题材很深刻
应该组个局拍个电影
就请男人当主演,剧情就是潘金莲联合西门庆打算杀男主骗保被识破,男主机智反杀
片名就叫《都是熟人》
看吧,这就是劳力士,自己奋斗了一辈子为了个福,失去的那一刻,以为自己的天塌了,为之奋斗的一生都失去了意义,物理学不存在了,可悲
因为出轨不犯法呀!
偷情出轨,是最能让人愤怒到杀人的事情。古话说十命九奸。
但丈夫没有直接杀人,是给过机会的。上门讨说法,却被混合双打。相当于西门庆潘金莲联手打了武大郎。
如果此时通过报警就能直接严惩出轨者,是可以不必杀人也能泄愤的。但是抱歉,二战后世界各国纷纷通奸去罪化,现在只剩下少数穆斯林国家保留通奸罪。
这是法律的倒退。
对于被戴绿帽的丈夫而言,法律给不了说法,就只能自己给说法了。要么忍受,要么爆发,宁死也要报复。
这人是个跑长途运输的,当地政府应该庆幸他没开大车。
“有两个男人曾经为我而死,那么你能给我什么”
奸生杀自古有之,本案特别之处大概是凶手的工具,要是没有工具很难实行,毕竟四十多岁打二十多岁有体力劣势。
凶手行为很有计划,很冷静,算是预谋,所以应该想好了后果。从年龄四十多岁看,大概率是有孩子的,没针对老婆可能是为了孩子,也可能是有感情下不去手。
死者被烧死,死亡过程应该极其痛苦,但估计也没人会同情他了,破坏他人家庭还那么嚣张,多少是自作自受。
有点好奇凶手的老婆是多大年纪。
他老婆出轨,他不一定起杀心
他老婆出轨并且跟情人一起打他,他才会起杀心
一种是践踏了感情
一种是践踏了一个男人的自尊心
不一样的
很显然法律不保护被出轨方,才让当事人走极端。
这是法律的问题,还是当事人的问题?
杨景媛其实没理解错。通奸无罪,没有任何维护家庭与婚姻关系的内容,有的只是离婚后怎么分割财产,那这婚姻法实质上不就是离婚法?陈绍禹埋下的这个暗雷的危害,还远远没有结束。
还是这个经典。

爹不一定是亲生的,妻子却一定是自由的。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种不共戴天的仇恨,
在这个时代的法律引导下,似乎已经变得容易接受了许多。
很多人渐渐忘了,还是有古之遗风在的。
碰到了就是碰到了,没办法就是没办法。
自从出了燕东萍,毒妻,谭竹等事件后,胖猫也走了,好男人们变的越来越聪明了,他们变得更善于保护自己了,前不久一男子带女朋友去看《给阿嬷的情书》,男子哭的一塌糊涂,女友全程无感,最后睡着了,电影结束后,男子果断和女友分手。
阿嬷说的对:做人得有情义,无情无义的人不能交往!
读出师表不哭者不忠,读陈情表不哭者不孝!
对于汉民族文化传统没有丝毫共情的女人,你指望她扮演好传统的妻子?价值观方面的事,可千万不敢糊弄自己。一旦发现价值观不同,甚至相悖,那一定要第一时间终止关系,这玩意一辈子都改不了。
一个女孩和男朋友一起看《南京照相馆》,她哭得一塌糊涂后,从此以后男朋友对她特别好,最终一起走向了婚姻。恋爱阶段一定要做好检测测试!
当街杀奸夫写成当街杀人,铁血复仇的故事写成肆意发作,这标题起得有问题。
他老婆出轨,他为什么不杀他老婆反而要杀第三者?或者说他为啥不杀两个人呢?我不理解他的想法,我觉得他脑子有病。
这个案子如果帮他按激情杀人辩护,有可能降到无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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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回答,目前主流意见是因为是事先制作并携带专门的杀人工具,所以激情杀人方向难以辩护。另有朋友提到其存在因自首情节而避免死立执的可能。我个人觉得这种不算自首情节,最多是未逃亡隐匿,被捕也未拒捕。
那么有没有可能从精神分析角度辩护,加上悔过书、死者家属谅解书(赔钱),或者一定范围群众陈情信(类似群众舆论)之类,降到无期?
怎么看武松,就怎么看这哥们。
唯一遗憾,潘金莲还活着。
出轨对象死了
杀人者大概率也是死刑
出轨之人毫发无损
说他是武松吧,潘金莲毫发无损,说他是武大郎吧,西门庆被他杀了
该不会是有武大郎思想的武松吧
这件事还是有意义的,但是意义又不够,可以震慑西门庆,但是对潘金莲毫无震慑
鄙人坚信,现代社会技术进步实际上放大了单个人的作恶能力,一辆车、化肥、汽油、不锈钢管等等,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对社会得平均贡献远低于它所能造成的破坏!回到这个例子,杀人者自己完蛋了,他父母咋办?被杀的人完蛋了,他的父母咋办?这还是针对一个人作恶,如果他买辆车带上喷火器去路上人群密集的地方呢?都不能想。所以,类似出轨、通奸必须要做出严厉的处罚,也可以列入失信人。所以,年轻人躺平、抽烟、玩游戏等等不是问题,毕竟大家要死要活奋斗不就是为了让下一代过得好吗?你现在不让他躺,又不给他上进的机会,难道要他去搞事犯罪?同样的,不去惩罚不遵守婚姻规则的人,那他们自然自己去找公道啊!
万一,我说的万一。
万一是这对狗男女在车子里密谋杀亲夫呢?
有没有这种可能?
有的话,这岂不是正当防卫?
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
罪人拒捕者,各于本罪上加二等;因而殴所捕人至折伤以上者,绞;刃伤及夺去兵器杀人者,斩。
凡奸夫拒捕,刃伤应捉奸之人,照窃盗拒捕、殴所捕人至折伤以上者,拟绞监候。
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
若奸夫自杀其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
首先,男子受到了不公正对待。被戴绿帽,被打。其次,他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答案,否。没有通奸罪,很难通过刑事案件处理。能不能通过民事案件获得赔偿?也不能,没有依据。
老百姓怎么维权?
为什么不设置通奸罪?通奸比较难以取证。现在假设有通奸罪,男子报警,然后呢?怎么取证?证据怎么获取?最后我们发现也许,只能这样。
有人认为有破坏军婚罪,第一,军人少,就盯着少数人,司法力量还能顾到。第二,被戴绿帽的角度,打击出轨者还是他妻子,打击出轨者,如果他本人不知情,就是妻子勾搭呢?如果打击妻子,她是小孩妈,送监狱气是出了,自己也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孩子政审都成问题,双输,甚至几代人都输。
怎么办?妻子以前是作为男人私人财产的,典型是典妻,卖妻。现在,男人对妻子没有任何处分权利,如果结婚加名,离婚还能分走财产,离婚甚至是单输,肥了妻子奸夫。所以,不要把财产交给妻子,不要给彩礼,至少不能给太多。就是未来男人唯一正确选择。
江苏男子因妻子出轨而实施的当街杀人案件,反映了哪些社会问题?
江苏一男子因妻子出轨,当街用自制喷火器烧死了妻子的出轨对象。
事发过程中,受害者不断哀求但仍未幸免,警方赶到现场后,男子对纵火行为供认不讳,已被警方控制并带走!
我把回答里面慷他人之慨、支持出轨自由的全部预防性拉黑了,然后发现其中有一个三个字木子开头的此前已经拉黑过
赛博标记重捕法了属于是
出轨成本太低了
后续苦主不在了,留下的财产是给他妻子吗
他把问题提交给法律,
是他给法律一个尊重,
法律要给他一个说法,
如果法律不给他一个说法
那他自己会给自己一个说法。
有法律思维但是不懂法
你烧奸夫干嘛
奸夫的财产你又拿不到
戴绿帽子是受了法伤,精神损失;挨打是受了物伤,人身健康损失。虐杀,属于是把精神损失和人身健康损失全部加倍弄回来了。
现在有一个问题,法律上为什么不能打一个补丁,把此类精神损失的追偿问题以制度的方式明确下呢。
众所周知,侮辱他人、诽谤他人都是明文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而绿帽子这种精神侵害属性拉满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
本质上这是社会阶级矛盾正在激化的一种表现。
朴素的道德观念,和现代社会是不兼容的。
现代社会的相关法律,并不保护婚姻,只保护婚姻中的人。
简单来说,基本只保护婚姻中的女性。
所谓通奸,和他人同居等等,根本就不违法,这是对方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不应对对方有任何道德上的期许。
和对方结婚,就应该做好自身利益受损的准备。
为了这种事,去做出这种冲动之举,也没有任何意义。
总之,在现代社会,保留传统的婚姻观念,就是一种错误。
“同意可以收回,但社会共识这件事,你做错了一次就是彻底完了,是收不回去的”
外网搜了一圈,看了一下,
没见到所谓 “第三者被烧过程中不断哀求” 的片段。
可能是我没搜到吧。
“丈夫持刀上门理论,结果反被俩人双打” 这个我搜到的是个第三方叙事的聊天记录。
真伪不明。
但从视频来看。
凶手从始至终都很淡定。
淡定的喷火,淡定的给喷水壶加压(所谓的喷火器就是个浇花的加压喷水壶)。
烧完淡定的做马路牙子上抽烟。
淡定的向围观群众和了解情况的警察承认是他烧的。
淡定的让警察带走自己。
一个警察过来就把凶手反剪逮走了,
凶手全程没反抗。
他知道后果,他知道代价。
但他还是做了,做完也认了。
唏嘘。
另外,这是二三月份的事情了。
不知道为啥现在才扒出来。
关于喷水壶限制购买,实名购买管理草案制定中
取消通奸罪是文明的倒退。过不下去可以离婚再找,也不会有道德问题。现在取消通奸罪却还有破坏军婚罪,是法律上的双标和不公平。建议按破坏军婚的条目恢复通奸入刑真正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妻子呢?美美隐身了 啥事都没有吗
反应了,没有人主持正义的时候,生命会自己主持正义,这人放在古代也算个小宋江,可惜宋江知道要啥的是阎婆惜,他不知道
我支持废死
反映了知乎上那些自称 “老实人” 和共情这种 “老实人” 的男性暴民的精神病态程度,已经到了需要社会警惕的地步。很难想象,在一个所谓的现代社会里,这么多人对于出轨这种个人道德问题的审判居然是高度认同用残忍手段将对方烧死。截至我回答的这个时间点,高赞答案全部是表示对杀人犯的 “理解” 和“同情”,甚至有表示妻子也被烧死,他就 “放心了” 的答案:

伴侣出轨 = 荣誉谋杀是合理的,是大快人心的,这是典型的封建农村式道德观念,它的本质在于,女性从来不被视为平等签订契约的个体,而是附属物,是得不到就销毁的个人财产。
更重要的是,任何认同背叛婚姻需要用极端手段惩罚的人(在这个意义上甚至不论男女,因为也有女性认同复仇出轨者),驱动他 / 她的核心心理动力其实是高占有欲和高羞耻感,在心理学上最能描述这种心理画幅的词语其实是脆弱型自恋和病理型嫉妒。
一个正常的人,在面对伴侣欺骗和背叛时,想的应该是如何结束这段关系,有报复欲本身可以理解,但应该是以平复个人创伤为核心,这是无法用来解释这种案件里所谓的 “老实人” 对他人施加的残酷极端惩罚的,唯一能解释这种心理机制的其实就是控制感被剥夺后的自恋暴怒(narcissistic rage), 这其实是男性绿帽恐惧的根源:当女性遭遇伴侣出轨时,主流舆论是鼓励结束婚姻和远离渣男,这是正常的,健康的。但男性面对出轨时,舆论核心永远是围绕着羞耻感,被阉割感,被剥夺了所有权的恐惧感。这是畸形的,病态的。
简单说,女性对伴侣出轨的心理反馈高度集中在个人创伤上,而(部分)男性对伴侣出轨的心理反馈则高度集中在个人尊严和物品所有权被剥夺上。在这种心理机制下,核心诉求变成了 “挽回面子,尊严”,“惩罚不忠者”,也就是说,这些人在乎的根本不是伴侣是否爱他们,婚姻本身是否有意义,而是自己的超雄人设是否维持,是否丢面子,控制感是否被阉割。
我敢打包票,在这个问题下共情杀人犯的这帮人,就是赞同前现代社会对女性荣誉谋杀的那群人,而同一群人,他们在山西大同案的话题下,反而又会共情强奸犯,认为男的是被做局,订婚 = 性同意。这完全是同一个心理机制。
总而言之,当一个人面对新闻里描述的极端残忍的虐杀事实,他的第一反应是爽,那么这种人已经没有和他进行任何基于人性的交流的价值了,皆大欢喜的做法就是请给我的答案狠狠点踩,然后互相拉黑,眼不见为净。
我不是学化学的,我想问他是怎么自制喷火器的???
这老哥真冤。
如果平时如果挣的钱多给自己花花,面对背叛心态会平和很多,抽身就好,何必为了两个道德低下的人心态失衡走极端呢。
估计是平时挣的钱基本都给女的了,加上这么多年劳心劳力却被背叛,精神极度痛苦,据说找奸夫对峙还被打了。
钱没了,尊严也没了,彻底疯狂。
这件事的本质,是一个老实人被一个奸夫荡妇坑走了钱和全部尊严,现在又要被法律制裁失去生命或终生自由。
划不来,大大的划不来。
人啊,挣点钱要给自己多花花,平时自己多关心自己,别指望别人,这样哪怕别人设计坑你,也损失不了太多。
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我妈当时出轨,我爸让我过去交涉,他们两那副嚣张的嘴脸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现在想想他们就是想激起我们动手,到时候家暴可以多判点。
当时协议离婚,可能法官调解烦了,直接明说:今天不签了,后面起诉离婚因为对方是女性判的比现在更少。
这件事已经过了 4 年,但很多时候我都有点压不住那股火,那股深入骨髓的愤怒。
在古代儒家社会法律中,捉奸杀死奸夫无罪。
望周知。
古人云,赌近盗,奸近杀。
古人诚不欺我。
啊!这么凶残的人,虽然对方有错,但也不是你行凶的理由,一定要接受法律严厉的制裁!
一定要给这人一个让他刻骨铭心的惩罚,依我看,判三缓四这么严重的惩罚足够教育他了!



很多人以为,人们遭受不公之后,报警、起诉,是求着公安、司法机关给自己主持公道。
但事实上,大多数人,至少绝大多数男人,并不缺乏给自己一个公道的能力。
而他们之所以报警起诉,实际上是给公安、司法机关,一个给自己主持公道的机会。
这个机会,有的人愿意给并且获得了公道,有的没有;也有的人不愿意给这个机会。
显然,这个大哥属于最后者。
我再次强调一点,法律中没有出轨的概念。
这个男子就是故意杀人,别拿出轨当挡箭牌。
什么样的行为算出轨,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今天我妻子跟隔壁老王上床了,我认为算出轨,我要杀了老王。
明天我妻子跟隔壁老李亲嘴,我认为算出轨,我要杀了老李。
后天我妻子跟隔壁老赵聊骚,我认为算出轨,我要杀了老赵。
大后天,我女朋友出轨了,虽然还没结婚,但我也认为男女朋友也算出轨,我要杀了女朋友的奸夫。
只要你无限灵活定义出轨的标准,那么你永远觉得自己有理。
PS:有人开始拿民法典里面的夫妻有忠实的义务说事。
谁告诉你的出轨就是不忠了?
先定义一下,什么叫出轨?再定义一下,什么叫不忠?
举个例子,丈夫生病了,没钱治病,妻子卖身救夫,你说这算不算出轨?算不算不忠?
日本牛头人电影里,太太不想让丈夫失去工作,你认为这算忠还是不忠?
所以说,所谓的 “出轨” 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完全没有必然联系。
我觉得这种人纯有病,连责任人是谁都弄不清。
你妻子的出轨对象,严格来说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他对你只是陌生人,你妻子才和你有关系。
如果你妻子本身就不安份,没有这个出轨对象也会有其他的出轨对象,你要报复也该报复你妻子,报复个陌生人干嘛?
这下好了,你俩一换一,你妻子可以顺其自然的拿着你的财产和新的男人幸福了,这就是你要的结果吗?
他还是认为错在第三者
冲冠一怒反映不了社会问题,一时冲动而已。后续处理才能反映社会问题。
比如这位出轨的妻子,她安静的隐身幕后,能美美的拿到多少家产?
再比如她和出轨对象同居的行为,是不是构成重婚罪?
如果妻子出轨时有财产转移的行为,那这个男人的行为还算有理由,但放过妻子也很莫名其妙。
如果只是出轨,那离了再找就是了,上门打架挨揍都是自己活该,后续烧人就更加疯狂愚蠢了。
不涉及财产的话,婚姻只是一段人际关系,因为人际关系的变化就喊打喊杀,就是蠢人兼恶人。
我就好奇,一个 20 岁的快递员居然跑不过 40 岁的卡车司机吗?是吓的腿软了还是心里愧疚不好意思跑了?
不爱离婚就是。穷凶恶极之徒还有人叫好。
结婚证不是卖身契… 都 0206 年了,还抱着结了婚女方就是 “自己的人” 了这种想法,很容易酿成祸端的
再说一遍结婚证不是卖身契,结婚证只代表两个人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自由人,并不是对方的附属品更不是谁的所有物
如果女方出轨,男方可以搜集证据,可以离婚,只能说封建思想入脑了就是这样,最后两条人命
我记得武松杀西门庆的时候是连着潘金莲一起的。
对象错误。你别管执行情况如何,毕竟在法律里提了一嘴夫妻有忠诚义务,第三者可没有任何义务。
一般这种情况从古至今对男人而言是奇耻大辱,也就现在一些人觉得无所谓了。
我好奇的是抖音和小红书为什么搜索不到这件事
当街对出轨者行凶杀人,可见这人是不信任法律的,并且网上的新闻里这种针对出轨者的案子很多,甚至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可见,现在的法律在婚内出轨这方面是缺失或者错误的,已经不能让受害者认同了
甚至可以说,就是因为现在法律对婚内出轨的缺失或者错误,让婚内受害者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才促成了这些当街报复杀人恶性案件的发生
个人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一来惩治婚内出轨方,维护社会的公序良知,二来给婚内那个受害者一个合理的补偿与交代,让受害者获得相应补偿,不至于做出当街杀人这类的恶性案件
我认为,法律应该与社会道德互相弥补相辅相成,一起构建和谐和平的社会
知足吧,起码不是离婚后还要 “赡养” 前妻。

这件事并不是简单的出轨,这是同居了,这是两码事, 就算是破坏军婚也是要长期同居或者以夫妻名义,而不是一次出轨, 而且当事人杀人,是因为对方打人而且他老婆还帮助对方。
冤有头债有主,妻子出轨就对妻子喷火,关第三者什么事。说到底还是极端的归。
南宋文人庄绰《鸡肋编》里曾记载如下:
“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欺负老实人到极致,等同于激励老实人开启 “乱世狂暴” 模式;放到乱世,这个人一定是军中手艺不错的烧烤师傅。很不幸,他活在了夫妻忠诚不被法律保护、真诚永被辜负的年代。
传统体系观念的副作用,但是又不能让男性思想觉醒去责任化当渣男,消费和经济都会受到冲击
不是法律给他一个机会,而是他给法律一个机会。
很多人问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妻子出轨杀奸夫是为什么?
是为了报复而且报复的有快感。
一个丈夫因为妻子出轨是因为情感所以当情感出现问题的时候。
生物的本能会选择把女性情感的另一半给杀掉。
当这个妻子知道她的情夫惨死的时候他俩当时爱的有多好。
这个时候哭的就有多惨甚至一辈子都会有阴影。
从心理学上来讲就像两个儿童打架的时候会优先想把对方的喜爱的东西毁坏一样。
这样才能从对方的痛苦中舒缓自己的痛苦。
所以只是希望对方很痛苦而不是为了消灭对方。
痛苦比消灭本身更具有意义。
知道他妻子为什么出轨了吧?男的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搁谁不跑啊
不要指望太多,这个新闻哪怕像烧烤摊互殴一样被广泛传播能带来最大的影响也不过是课本删除《水浒传》。
情节堪比小说啊。

有繁体字网站报道。


应该和我几个月前看过的一视频是同一件事,反正没打码视频看得我疯狂掉 san。
想起了很多年前看过的另一事件,一女的老公出轨,她尾随小三到一个小巷里,先过去喷辣椒水,把小三硬控在原地蹲下,然后掏出准备好的汽油浇在小三身上点火一气呵成。监控视频拍到,火焰升起起码 3 米高,几乎是爆燃状态,她自己也被波及了,双手被烧伤。然后她坐在边上喝农药自杀。
那个视频看得我也是很掉 san,虽然打了厚码,但可以看到火焰燃起来后根本没动,就原地烧,估计温度太高人一瞬间麻痹了。
这个话题算是勾起我不好的回忆了。
公力救济退出,私力救济就变成唯一选项。既然是唯一选项,那烈化和极端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没办法就是没办法,遇到了就是遇到了。
再怎么进步主义,在社会思潮没有彻底改变之前,贸然地取消通奸罪等一系列罪名,就是不明智的。
因为无法诉诸法律,那就只能诉诸武力。
在被戴绿帽变得跟大马路上摔一跤一样稀松平常之前,这种事情还会无休止地发生,没什么稀奇古怪的。
建议恢复通奸罪。
太残暴了。
什么时候这种人才能明白,你的怒火第一时间应该指向的是背叛者本身,然后才是背叛者的合伙人。
虽然问题里这个案件,奸夫淫妇都是罪有应得,但假设存在极端一点的情况,如果背叛者隐瞒自身婚姻情况,甚至存在所谓的 “奸夫” 完全不知道自己当了第三者的情况。
我绝对看见过类似情况的新闻报道,一个出轨者同时拥有多个 “配偶”,受害者互相不知情,而且每一个都觉得自己是原配。
妻子出轨,又被妻子和奸夫打,从法律上很难追责,从道德上一口怨气出不来。
他的做法可以理解,我一直很反感冲动杀人。
妻子出轨是为了什么?奸夫和妻子打他是为了什么?他当街杀人是为了什么?
其实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每个人都应该接受选择带来的后果。
法律是一种选择,但不是唯一的选择,人首先是人,只要一个人理性,不冲动的乱伤无辜并且接受他选择带来的后果,人性的复杂和情感的多样性都应该被理解。
不理解出轨就要杀人的,又不是卷了钱跑了。
二编:
评论区我看不懂了,被出轨了被打了,不去找个律师坐下来盘算盘算,直接走一换一战术,还是换走的小三…… 这么深情的吗?😂😂😂
妻子出轨多大点事,我倒喜欢各玩各的,婚后只能体验一个异性违背人性。
只有把对方当成私人物品的时候,才会觉得对方的离去对你来说是奇耻大辱。
都 21 世纪了,ai 豆包都能把你们哄翘嘴的时代了。
竟然还有人把老婆当成私有物,占有欲这么强。
她是她,你是你。她不想和你共度后半生了,有些人就受不了了,刺激到脆弱的自尊心了吗。
不爱就分手,别拿过去的封建道德当做自己的人生哲学,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
他只是不想跟你过了,并不是想要了你的命,有必要下毒手吗?
分手就是了,离婚就是了。咋了你真的是离开她活不了了,才同归于尽的吗。
你要真爱她,看她找到真爱了,就祝福她,然后分手。
你要真不爱她,早点分手,何必互相折磨。
哪有那么多的纠葛,人生在世,世间美好那么多,洒脱一点不好吗。
自古奸情出人命,奈何出轨不犯法~
你情我愿没有伤害其他人的卖淫嫖娼,倒是犯法~
老婆出轨就要杀人??
她可以出轨
他可以报复
它也可以判刑
拒绝复仇羞耻
唯一遗憾是没诛首恶
有一说一,这名大车司机没有开大车去撞无辜行人,而是对准了目标复仇,属于道德品行不错的了。这个出轨别人老婆的快递员本身死的也不冤,唯一遗憾是出轨的女人一点没事
只烧死了奸夫?淫妇呢?
喜报,喜报…
出轨女在车里就已经被烧,这个男的是一不做二不休中的那个二不休。
既然是报复,又怎么甘心放过元凶。

图文无关。
我相信那一刻,他是开心的。那就够了,男人这一生又能有几次真正的开心。
至于对错,那是别人的立场,不是他的立场。
杀错人了,作恶者还活着。
明明是他妻子出轨,却对着男的下手。全然无视他妻子背信弃义,婚内出轨的错。人家男的又没有忠诚义务,他妻子才有忠诚义务,为什么杀别人,仇家都找不对,无语😳鄙视这种男人,太🐢了
评论区有人说小孩,要我说你真为小孩着想,那就别去,不然你都进去了怎么对小孩负责?麻溜的和这个女的离婚,让她出钱自己养,不然小孩跟着这种三观的女人不知道成什么样子。去复仇就找准人,冤有头债有主
冤有头债有主,没去找普通人垫背,挺好的。
以前觉得古人对待出轨女人浸猪笼很残忍
现在觉得老祖宗其实还是很聪明的
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
出轨女呢?啥事都没有?
完美无瑕的烈火战神使用了 3🌟山火!
男的冲动了,某集美,美美隐身了。多的不讲了😋😋
胖猫❎
胖虎❎
胖龙✔️



女的呢 女的为什么没被烧死
干的事不漂亮啊,只干奸夫不弄淫妇吗?不是说被混合双打了吗?你一换一亏本啊
决心换命了还不先杀了出轨的国女,对人性的理解非常低下,这龟德性被绿太正常了。
我希望将来无论男女,另一半出轨的时候先去追究对方的责任好吗,每次看这种新闻意识到原配坐牢、出轨那方美美拿走所有财产的时候就痛心疾首。。。。
当街活活烧死,始作俑者这就是要烧给别人看的。被烧的拼命喊,他的惨状在始作俑者就是用来示众的。烧完了,一句话不说等警察,因为不用说,他表达过了。这个不叫报复,叫私刑,至于为什么用私刑,你猜?
和我老家以前发生的一件事还挺像的,奸夫不仅不跑反而语言挑衅被男的弄死了
不过结局不太好,男的全家都被弄死了,奸夫是个独生子加二代,严打的时候以扫黑的名义弄得
拉偏架只会在具体事情上省事,但战略上是失败的,因为干多了就会失去拉架的权力。当人们不相信法律可以给自己想要的公道,他们有一部分人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去寻求一个公道。
女方出轨成本 « 男方,婚姻对男方还缺乏保护,部分结婚前得交彩礼,离婚还得割肉。
除非基于共同利益的婚姻(财和权的利益,孩子不算在其中),等价于战略同盟
除此之外,正常男性都不应该结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配偶属于负债,要么持续还债,要么离婚时一次性结算,生孩子属于加杠杆对赌 30 年之后的收益,顺便实现心理债务的向下一代转移。
即便男性一门心思想要亲生孩子,方法也多的是,婚姻是最不划算且风险最高的一种手段
比方说妻子的出轨对象是个衙内或者阔少,妻子邀请出轨对象及其保镖到家做客,期间行使自己的性行为自主权和出轨对象发生关系。
后丈夫回家试图对出轨对象造成伤害,后被保镖反杀。
请问出轨对象及其保镖构成什么犯罪?
我来告诉你答案吧:

反映出了终于有人知道
在出轨这件事里,要承担最高责任的
是你的对象,是出轨的人本人,而不是第三者
这个我一直不理解,很不理解,当遭遇了出轨,最可恨,最该打的不是你对象吗,为什么每次都是抓着那个第三者猛 k,好像是他把你对象暴力抓过去的一样。明明跟你有关系,有责任,有义务,有爱,但是却选择了背叛的,是你的对象,
但第三者,可能完完全全根本不知道你对象有对象,属于出轨。
就算他知道,陌生人要对你承担的道德义务,显然也低于你对象吧?所以要先打出轨的人,而不是第三者,有条件就一起打。
什么问题?什么社会问题?
好事啊。
以前矛盾上交给法院,麻烦人民政府
现在可好,人家对法院直接没抱希望,直接动手杀人。这就是不信任政府会伸张正义,自己动手
知乎部分人认为他做得对,也是认为法院不可能帮其伸张正义
所以,好事啊。
该人死得其所,在不麻烦法院的情况下出了自己的怨气,怎么不是好事啊?
难道法院还能帮其伸张正义,出怨气?
第一眼:出轨啊,很常见了。
第二眼:什么?还和出轨对象同居?
第三眼:什么?还和出轨对象一起打正牌老公?

看到有人把 “忠臣孝子” 那一套搬出来我都想笑了,按照传统价值观来讲他把小三杀了不杀老婆根本不配当“忠臣孝子”。
首先 “孝子” 这个称号他就不配留下自己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他老婆要是再不要脸一点直接带着孩子和他父母对簿公堂抢夺财产那他父母真是要被当庭气吐血,他考虑过这些吗他只图一时爽快!他是哪门子 “忠臣孝子” 啊?
太冲动了,应该成全那一对。
我并不是鼓励出轨,但遇到了这种事情,自己体面退出,是最好的选择。这很无奈,但其实并不窝囊,反而是最好的也是最理智最高级的做法。
连怒气都不要动,这个女人变心了,就去找下一个,女人本就不是男人的私物,都是独立的个体,要死要活的何必呢,杀了人最后自己也要偿命。
何不好好赚钱,好好照顾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呢,将来还有大把女人可以找。
对于不合理不道德的行为。
不惩罚就是鼓励。
很无力
对一件错误的事情,社会上行之有效的批判方式有三种,律法、道德私刑、道德公刑。
道德私刑是被禁止的。
对穷人而言,出轨带来的律法惩处只是离婚的时候少分到手几万块钱,甚至对经济弱势方能说仅仅只是赚的少了一点点而已。
道德公刑正在消失,大部分公司不会因为员工以前的私事开除员工,也不会有任何社区对拒绝曾经出轨的人区别对待。
穷人就连违反道德都是便宜的。
或许,在遥远的古代,有这么一段时间,本来是人人追求道德的,但是三刑对穷人的减弱让富人与穷人在行为规范上出现了参差,也就演变成了所谓的 “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没有人会支持私刑,但是律法改革和社会性道德批评的回归是必要的。
春秋时期,通奸者,处宫刑!
秦朝律法严,通奸者,处极刑,人人得而诛之!
汉朝基本延续了秦朝的律法!
唐宋时期社会风气比较开放,通奸者,两年劳役!
明清时期受程朱理学影响,通奸者,杖八十,允私刑!
民国时期,通奸者,四年牢,后改为一年!
以上时期 PC 是不违法的!
建国以后废除通奸罪!PC 违法!
应该是死缓,不会死刑
自古奸情出人命,现代社会依然是如此。
我向来鄙视把自己配偶出轨的怨恨,发泄到第三者身上的无能之人。你老婆出轨问题是第三者吗?没有这个第三者她会找出另外一个第三者,她就是单纯想出轨而已。
建议大家不要出轨。
虽然杀人会被判刑,但是出轨也有一定机率被杀,被烧,被公开处刑。
法律只能保证杀人,烧人的人被处罚,但是不能保证出轨的人的人身安全。
建议大家不要出轨。
就算要出轨,也别太嚣张。
有的人就是喜欢看法律惩罚违法的人,忽略了法律的滞后性。
你已经被烧了,法律帮不了你。
人在做事的时候,是不会知道什么叫 “把事做绝了” 的。
就算法律把对方枪毙了,也不是为了你而枪毙的,不是伸张正义
而是杀鸡儆猴!
冰城很久以前倒是有类似的案件,男方因女方涉及第三方人员产生的感情问题,男方把女方直接捅刀子后点火烧死在车里,还是烧成重伤死在医院来着……
当时我就觉得俗语说的色字头上一把刀真是太准确了。
洒家自去理会
这样的行为,在《忠义水浒传》里很常见。
我发现在出轨中尤其是女性出轨问题中,丈夫一般更喜欢把矛头指向第三方,我问了 Chatgpt,它的解释如下:
1. 对妻子的感情仍然存在
很多丈夫即使发现妻子出轨,仍然爱她,或者至少不希望婚姻立刻结束。心理学里有一种现象叫 “认知失调”——一个人很难同时接受:我深爱的人;主动伤害和背叛了我。于是会倾向于寻找一个外部解释:是那个男人勾引她;是那个男人利用她;是那个男人破坏了我们的家庭。这样比直接接受 “她主动选择背叛我” 更容易承受。
2. 第三者更容易被当成敌人
从进化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角度看,人们对 “外来竞争者” 天然更容易产生敌意。丈夫可能会觉得:妻子本来属于我们的关系;第三者是入侵者。虽然从理性上说,妻子拥有自主选择权,不是被人 “抢走” 的物品,但情绪反应往往不是理性的。
3. 指责妻子的代价更大
如果丈夫:想挽回婚姻;有孩子;有共同财产;不想家庭破裂;那么公开攻击妻子会让关系彻底无法修复。而攻击第三者则有一种折中效果:宣泄愤怒;同时保留婚姻继续的可能。
4. 社会叙事中的 “狐狸精”“小三” 形象
许多文化长期存在一种叙事:男人出轨时,情妇被骂;女人出轨时,奸夫被骂。人们习惯把第三者视为 “破坏家庭的人”。这种叙事会弱化已婚一方的责任,把复杂的问题简化成 “外人破坏了原本幸福的家庭”。
5. 直接面对妻子的责任意味着更痛苦
如果承认:妻子是完全清醒、自主地决定背叛我的。那么丈夫还要面对很多更难的问题:她是不是早就不爱我了?我们的婚姻是不是早就出问题了?这些年我是不是一直活在幻觉里?这些问题会直接冲击自尊和身份认同。
相比之下:都是那个男人的问题。虽然未必符合事实,但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看到这个解释觉得有点,怎么说呢,有点可怜?法律只是经济法,婚姻选择了你不代表感情选择了你,法律也没办法强行要求你的妻子爱你。很离谱对吧,我说的是都是妻子了却不爱你,因为大多数婚姻一开始就错了呀。
我们社会的法律是希望男人不要有一个武松,而全是武大郎吗?
别人强奸你的妻子,你去伤害别人,还讲得过去一点。你情我愿的通奸,去烧别人干嘛。烧的死世上爱搞邪淫的奸夫淫妇躁动的心吗。还把自己变成了罪犯,从此失去自由,也不能出来后拍监狱来的那个男人名利双收。不理智呀!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个道理性别互换一下也成立。所以我觉得不如放手,留这种人在身边也没啥意思,让她和奸夫双宿双飞好了。等他们没有阻碍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就失去刺激了,他俩的 “爱” 还会持续多久。
如果离婚会让自己损失财产,那就不离也行。不 care 她,专注于自己。
你把淫妇当回事,觉得天都要塌了,愤怒到要杀人。别把她当回事。宝贵的生命还有许多书没看,许多道理没懂。
真是无语。
女的不管不顾,对男的痛下杀手,不知道咋想的。
当今社会躺着这种问题的时候,我看回答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只不过是出轨罢了,凭啥要杀人。所以呢?就给某些剑人出轨理由了,反正我出轨也不违法,你也拿我没招。
作为年轻女性我很好奇,为什么男人出轨,大多数女人最多是辱骂发疯,而换做男人身上多数是极端行为?
我的好奇是基于男女均为普通劳动赚钱的职工,并非宝妈或无工作女性。男性出非大额彩礼,女性付出生育受损的代价生育子女,平等的独处并组建家庭,出轨后的行为为什么不一样?
根据我多年经验,这个小三身家应该只有 50 万,人在被加热的时候很难隐瞒财产
我在回答区看到很多极端的人共鸣。
你们在心理真的不要暗示自己可以通过极端方式处理问题,
这个暗示会从两个路径影响你:
1 会削弱你大脑积极寻找解决方案的能力,
2 会让你先入为主地认为亲密关系值得付出生命(某一方)。
但凡你相信第二点,就会有异性(同性)闻着味儿来利用你,借刀杀人,让你被卖了还帮人数钱。这是很真切的,你进入社会一定会碰到的现实问题。
就像本问题的例子一样,女方可能根本 p 事儿不会有,花言巧语说不定让男方以为是被黄毛强迫(或者各种别的心理技巧)。只要你有这个可以诉诸暴力的想法,被利用是必然的,当你最终走到暴力那一步,基本也还是 npd(设局者)渔翁得利。
设局者不需要精心设计,这是与生俱来的能力。老实人一定要学会平和处事。学不会逻辑可以学学中庸的传统文化。冲动就是被利用。
大学生老实人比较多,下面的回答可能让部分受众不舒服,所以写了上面的回答。
-– 之前的回答感觉帮不到真正要帮助的人 –
谈恋爱之前问一下,自己出轨他会怎样,远离极端的男人或女人。
讲个真事。在洗浴中心陪朋友搭讪两个女大学生,其中一个说 “刚分手出来散心”,还叫了男模按摩。大家聊得正开心,她那警校“前男友” 突然杀到,咬死说没分手。可当着我们好几个人的面,女孩又明确说了一遍已分手。即便如此,他依然一副要干出极端事情的架势。
之前聊天时女孩就提过男友各种控制、威胁的极端行为,我们都劝她分得好。但这男的一闹,我们心里都凉了半截——看这样子,她大概率会心软复合。
现实里确实有女生吃这一套,把极端的控制和占有,错当成 “被疯狂渴望” 的幻觉。
其实往深了说,没经过文明教化的男人女人,骨子里都更接近畜生——偶尔能伤人,大多数时候是吃和被吃。很多人对感情的认知,就停在这种原始阶段,把占有当深情,把偏执当真爱。
藏獒只认一个主人,本质上是蠢到只能识别一种模式。
别因为对方疯狂追求就妥协。真正健康的关系,不会让你如履薄冰。凡是把 “一段关系” 和威胁、暴力、生死挂钩的,不用犹豫,直接远离。
这是假新闻吧?
怎么做到原配上门,和小三把原配打一顿的?
怎么做到对面拿着喷壶装汽油,在加压了,还不跑,还跪地求饶的,还等着点火的?
绝命毒师大屠杀里,弹幕都解释过泼汽油和点火不能是同一个人。
不然怎么看这个话题都是在主题团建。
这不是便宜她老婆了吗。几十年辛苦开车攒下家底都成老婆的了。
还能说什么呢?
他应该做的是转移财产,找个小三,及时清算家庭财务,努力欠一屁股债,把债务分给妻子。
而不是杀人纵火,报复奸夫。
每个人要为自己负责,他应该为未来考虑而非困在过去,他从一开始就不该顾及他的妻子。
家庭的组建其实本质和事业上的打拼是一致的,关键都在看人用人上。人活到一定年纪就会明白,其实人和人的相处没有对错,只是大家都想让自己更幸福一点。
如果这两个人都是爱玩的性格,那么他们各玩各的,或者说过不下去要分,那都很简单。或者说两个人都是传统的性格,那么他们恪守己分,或者说过不下去要分,那也很简单。就是怕爱玩的找个老实的接盘,爱玩的以为自己比老实人段位高,结果矛盾爆发搞成这样。何必呢?这种小聪明也就是获利一时,长期一定会有矛盾。所以有一段话我特别喜欢叫做聪明人吃老实人,老天吃聪明人。
反映最大的问题: 现代法律对出轨基本没有威慑。这种时候的普通人除了献祭自己,根本没法获得正义。
不管谁出轨,净身出户就行了。
杀人真的不至于,倒不是不该死,主要是自己也得死就太亏了。
真凶残,就算他是被出轨的一方,我也不会丝毫同情他
(不知真假且以真为论)
“自古矫情出人命” 这话都说烂了!
几乎人人都懂可是很多人不仅没当回事,反而乐在其中。
所以出人命了。
目前法律上没有对奸夫淫妇进行有力处罚依据,那么很多人只能选择私权了!
另外请注意用词,用 “受害者” 不够贴切,应该用死者,他并不是无辜的(非被勾引一夜情,被骗等不知情)
我支持不管是男性出轨,还是女性出轨,出轨方净身出户并被判刑,如果男方有私生子,那需赔偿女方损失,如果女方的孩子不是男方的,需要女方赔偿男方损失,赔不起的,直接到监狱里蹲着。
他妻子被烧死了吗?
这类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生活中的朴素道德观念和法制的差异。
在人们的道德观念中,配偶的出轨或者说偷人是一件天大的事,会对个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舆论道德压力;而从法律上看,这种事情压根不违法。当你的配偶出轨,你甚至找不到可以用哪条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昨天回答这个问题被审核掉,如何评价罗翔的观点 “消灭重刑主义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 - 知乎 如何评价罗翔的观点 “消灭重刑主义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
今天又看到这个问题。
我很好奇后面这个案子的走向,法律专家会不会 “轻罪化” 和“消灭重刑主义”。
当然,假设最后拿着小仙女当挡箭牌 “那能一样吗?”。
就说明了我的判断,“刑不上士大夫”,以及最终承受代价的是普通人。
秩序的基础是社会共识 + 规则 + 强制力,
而打破社会共识,片面的修改规则,只强调强制力是无用的。
这会导致失序。
唉,有夫之妇千万不能碰,老祖人都写进文章里面的
所以我很支持法律上对出轨的高度容忍,因为法律再怎么对忠贞进行保护都是脆弱的,用法律强行规定夫妻不得出轨,就像导引大河之水倒流一样,徒劳无益
首先一上来就给其他人扣上暴民的帽子就很有精英主义的味道,如果别人都是暴民,你是什么?第二,支持该男子对奸夫的行为,不一定是支持私刑和荣誉谋杀,也有对目前状况的逆反,就像很多人说的,出轨成本过低,甚至为负,在法律上不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难道其他人连在嘴里支持都不行吗?
当街杀人,死刑就完了。
出轨离婚啊。
你老婆是你的狗啊?是你的所有物啊?
我支持废除彩礼,我也支持法律上出轨净身出户。
但是老婆出轨杀人就是故意杀人。
我爸在世的时候,总是说 “奸出人命赌生贼”,女人水性杨花是会酿成人命案的。
其实在如今这个开放的社会,真没必要把配偶看成自己的私有物,无论男女,都要有自我的主体性,不要认为对方 “属于” 你。
如果对方背叛了你,你就想办法搜集证据,然后离婚。
真没必要为了一对烂人搭进自己的人生。
不理解出轨就要杀人
那岂不是媳妇逼着跳楼
要杀全族
犯法而伏诛,尚知朝廷之法度。犯法而逃,全然不顾律条。
出轨被抓而羞愧,尚知人间之道德,竟然反过来殴打苦主,人间禽兽,死有余辜
潘金莲和西门庆联手没打死武大郎,武大郎变身武二给了它们一个公道。
根据目前已知的消息,心情不好了,但是看了大家的回答,又倍感欣慰的是,大家的三观很正。
据说现在法官判离婚会严重偏向女方,本文以此为讨论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出轨成本很低,被抓了也没有多大损失,这种情况下,一部分男人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样很容易让部分男人走极端,原因很简单,啥都没有了,只能有私力救济(简单说就是自己执行公平)了,私力救济在西方通常会得到陪审团极大的同情,典型案例:一位德国母亲当庭射杀强奸并杀害女儿的凶手,事后母亲仅被判缓刑。在中国,人们也会极大同情私力救济者,典型案例:山东于 xx 案,上海杨 x 案,……
如果法官判罚公平一点,男性最多赔掉一个夫人,经济上不受损,多少有个希望,选择私力救济的应该会少一些。
我看到这种事.
唯有喜欢 武林外传中 上官云顿
首恶不诛,功亏一篑。
毕竟,为了一个烂裤裆的女人,毁了自己的后半辈子,真不值当。
如果,他有比这个举动更有效的措施去惩罚它们,谁还愿意选择宁愿毁了自己也要出气的办法呢。
有人说,你头上戴绿帽,你可以离婚啊,起诉对方并索要赔偿。
民法典 - 婚姻编确实规定,婚内过错方(出轨或其他不当行为)会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你想想为什么某红色本本平台和某抖上,有大量关于出轨案索要财产教学和咨询服务的?



很简单,法条只是理论上可行,
如果对方在决定劈腿那一刻起,就做好了隐秘财产和提前转移财产的准备,
并付诸于试试,
你该如何应对?
除去离婚维权存在难度不一的因素以外,
其二,时间维度也要考虑,
大家想想,离婚案,尤其因为下半身不干不净的原因的离婚案,
有多少是痛痛快快解决的?
精神上打击和实际财产损失对普通人的打击远大于算数相加得来的加倍。
其三,既然成家,就意味着有家庭,甚至有后代,
离婚案不仅仅考虑是当事人本身,子女归属和抚养权争夺也是一个拉拉扯扯不断的议题,
普通人,要为了生活而奔波,还要不停处理离婚官司带来的精神创伤和财产被 “黑” 的怒气,
那种折磨,显然不是一句话能解释的。
如阅读完第二段的朋友,有没有发现,整个出轨过程,受伤害的都是夫妻双方。
1949 年后,包括 1979 年及后续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未将通奸(婚外自愿性行为)列为犯罪。根据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的原则,通奸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含两种形式:
法律重婚:前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事实重婚:前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需登记,同样构成犯罪);
量刑标准:触犯重婚罪的,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还会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要小三规避重婚罪成立的条件,
只要小三够无耻、无视道德脸皮够厚,
这种事就是一本万利。
过不了,可以离,不要既想保持婚姻关系摘取果实,又要婚外小三带来的刺激新鲜感。
既然法律不能真正地保障婚内双方的切身利益,
那么,自然有框架外的手段,

犯罪嫌疑人没事,作案工具死了。
确切的说是违法协议、合同的行为,应该是先签订罚则和约定法院管辖。不要觉得国家管你这些私人的事情是好事。
为啥我通篇没看到那个女的什么下场?难道是舍不得烧那个女的?
这男的太蠢了吧,直接离婚最多爆一半金币,而且女方是过错方,会有少量对于男方的补偿。
直接杀人,那自己进监狱,金币 100% 被女方在外边消耗。真是太蠢了!!
我妻子天天晚归或者不回家,我跟踪过几次,也发现了让自己难过的事,但我没有被愤怒控制大脑,离婚就一无所有了,沉没成本太高,凑合过吧。
男小三哀求不是他知道错了,是他知道自己快被烧死了
老新闻改一下就发出来,真是太无聊了
看完整个过程的我只想到一句话
已发现喷火装备
叮!
🔥

法律保护不了被出轨方的同时,也保护不了出轨方,也保护不了第三者
你看,传统雄竞叙事的受害者就连报仇都能找错人,
那个女的现在已经赢麻了,享受了出轨的刺激,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能分到一大笔钱,几年后还能跟人吹 “看,有两个男人为我赴死呢”。
希望感情上被背叛的男生都能明白,出轨的根本且唯一原因就是出轨者本身,只要有念头,那 “奸夫” 可以是快递员,可以是外卖员,可以是修空调员,可以是任何人。这么多人你防得住吗,报复的过来吗,传统雄竞叙事的荒诞就在于此。
我相信这个丈夫是想做件有影响力的事,但看很遗憾,这案子一出,女性只会更肆无忌惮得出轨,“反正被报复的不是我”。
只有烧死奸夫淫妇,才更大快人心,现在做了一碗夹生饭,只烧死了奸夫,淫妇没处置,按照当前我国法律他不可能再有机会杀淫妇了,深以为憾。
啥社会问题? 明明是法律问题!
自古以来,奸出命案赌出賊
无论在什么年代,通奸都是大罪
在现代法律工作者不懈努力下
出轨是无罪的
好吧,总会有人告诉他们
刀法也是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一定
物理定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定的
这个东西很好做,景茶姐姐在《低智商犯罪》这部电视剧里教了制作方法,

奸夫淫妇只处理前面哪个吗?那不是等着在下面再带一个绿帽子?
罪不至死,何必呢。

只有我不理解为什么要杀妻子的出轨对象而不是杀掉妻子?
实际上很多年轻男孩都是被老女人骗了,他不知道她已婚,怎么确定出轨对象有问题,先把女的弄死啊!
现在是老公犯罪肯定是要进监狱搞不好是死刑,姘头被老公杀了。
感觉女的自己赢两次啊,她下一步可以准备找黑人鬼混了。
可怜的原配,可怜的年轻人,两个可怜了,真正的罪魁却什么事没有 ···
出轨不犯法,自制喷火器也不犯法吧?
这个喷火装置可以谈谈如何复制量产了。
火魔只打高端局

我妈妈有两个老公
其中一个
sha 了另一个
纯理工,三个人里面责任最大的那个不光毛事没有,还纯获利,赢麻了。
我还是很好奇,这个被烧死的对象想必是奸夫淫妇了,但如果他同时是个忠臣孝子,或者是个大科学家,或者是个救人无数的名医,那底下的回答到底是会叫好还是叫骂?
所以道德的审判结果是可以左右摇摆的。
没有祸及无辜之人,没有内耗跳楼自杀,这是一个勇敢的人,我愿称其为壮士
为什么 “大女主” 又美美隐身了?
我完全不同意回答区这些标榜理智的回答,心非木石岂无感?我完全支持他的快意恩仇,也许牢里的日子会后悔,但当时的愤怒也是真的,同时我认为,🔪人,喷火烧人,是该男子在婚姻中的求救信号,我同时也建议拍一部监狱里来的丈夫
古人早就告诉你了。
奸近杀。
世界最高 maoa 战士基因比例你以为是开玩笑?
你要知道,搁古代这接下来就是宗族大仇杀了。
你以为浸猪笼是为啥?是为了主动斩断仇杀链。
继续优待呗,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jpg
反映了国民教育亟待加强…
你看都已经用武器批判了,为啥只批判奸夫?
能烧死出轨对象,却放跑了出轨的妻子。
看起来很惊悚的场面,实则不过是单纯的泄愤。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只会一命抵一命,而始作俑者却安然无恙逍遥快活。
事实上,这根本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就像治病不针对病灶,单纯吃止痛药又有什么意义呢?
惩罚不绝对,则绝对不惩罚。
不去思考如何才能收益最大化,怎么样才能稳赚不赔,只会极限一换一,这就是莽夫,这就是愚蠢。
分不清主次,找不清因果,缺乏设计与布局,一身蛮力被血气上涌的情绪裹挟着前进。
又一个保守派龟男罢了。
出轨不违法,女性有完全的性自主权,法律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
而杀人,特别是蓄意杀人,很可能死刑。
但可惜,法律不能禁止别人做什么,法律只能用事后惩处来进行威慑别人不要做什么。
问题在于,当一个人愿意接受代价时,那威慑自然就失效了。
他很冷静的烧死了妻子的出轨对象,然后坐等警察来抓。他愿意付钱,他点菜了。
庆幸的是,他没有殃及无辜,也没有逃跑,算是没有给他人社会增加额外的负担。从这角度来说,也算是个敢做敢当的男子汉。
他是一个既遵守了自然规则,也遵守了社会法律的人。
脑子有病吧,他媳妇儿美美放过了。
漏了一个重要人物,用网络上对小三的话来说就是 “不敢找出轨人的麻烦,只会揪着小三打算什么本事。大父教,太爱女了。”
进监狱判无期,钱人家还拿着,房子车子一卖
又找一个 20 多的
这个兄弟太糊涂了,祸根没除
稍微言辞激烈一点就限制

🐢男一个,只知道杀同性,不敢动异性。
冤有头债有主,是条汉子!
没有连累其他人,好样的!
我看评论挺有意思的,一方面觉得出轨是罪大恶极道德败坏的,一方面觉得别人招单男你们去报名是占便宜的大好事。
这说明出轨并不是罪大恶极道德败坏的,占不到便宜吃亏才是罪大恶极道德败坏的。
能反应什么社会问题,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是罪大恶极道德败坏的,不是说出轨,因为绝大多数人都在吃亏占不到便宜。
这就是我们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就是赢就行了,别管是实际上赢了还是精神上赢了都行。
人类这种生物,真是令人发指的卑劣。
要惩治奸夫,但更要惩治淫妇。
因为主要矛盾在淫妇,水性杨花的女人,没这个奸夫也会有另一个奸夫。
先解决主要矛盾,再解决次要矛盾。
古语有云,“奸近杀”。
古人诚不我欺也。
不知道具体的内幕细节,比如,“浸猪笼敢死队二人组”在丧钟终于敲响之前,到底是怎样得寸进尺、恬不知耻、肆无忌惮地挑战那个 “以冲天的血性以诀绝的决心实现共输结局” 的老实人的底线、忍耐力、信息对称和绿帽接受度,以至于人家忍无可忍,终于决意赌上自己的全部,一血前耻报仇雪恨的???
以我多年来在天涯情感八卦版块闲逛、在微博极速冲浪、在知乎观察 “亲密关系” 的经验,几乎可以推断,那个沉浸式体验了 “烈火烹油” 一命呜呼付出惨痛代价的 “肌肉发达头脑简单心狠手辣欺人太甚” 的“奸夫”,原本大概一直自信满满地演的是他的舒适区的保留剧目——老子日你婆娘咋啦,你个瓜怂敢放个屁?!……
“鞭尸”完毕,接下来咱们来打那个 “淫妇” 的板子。
作为一位情绪稳定、理性克制、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情感领域非资深暂不著名博主,我一直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劝 “集美们”——呐,这做人呢,不能既要又要还要!
结果你看,还是有 “漏网之鱼” 大聪明机灵鬼儿没听进去,搞得家破人亡,人尽皆唾,余生要受尽 “活罪” 来忏悔赎罪。
何必呢?做个人不好么?欺负人有意思么?
何必踩这根钢丝整这一 “死出”——
一边贪得无厌地享受着 “赚钱机器” 龟老公的“爱的供养”,
一边不守妇道地勾搭着让 “床上用品” 壮小伙“站起来蹬”……
家里没教过 “人在做天在看” 么?!
接下来说说这个 “奸情终结者”。
说真的,我很替他不值。
甚至想帮他联系最夯的法律援助团队。
最起码把 “激情 sha 人” 这一点给他争取到。
你说何必为了两麻袋碳基垃圾把自己搭进去?!
别跟我说好汉不吃眼前亏不蒸馒头争口气!
这是匹夫之勇!Young and Naive !
说好的大丈夫能屈能伸识时务者为俊杰呢?
何必弄脏自己的手呢?冲动是魔鬼!
控制冲天的武力值,咽下那一口窝囊气,拿起法律的武器,一审不满意还可以上诉,从烂人们带给你的烂事儿里迅速抽离,换个城市,重新开始,不好吗?
还记得那句 “冲冠一怒为红颜” 么?
记住,值得你冲冠一怒、义无反顾、不管不顾、奋不顾身的,是且仅是盛世美颜!…… 不接受任何反驳!
那个都被无耻之徒愣头青 “蹬散架” 了的完蛋玩意儿,不值得你把自己无比宝贵的命搭进去好么?!
至于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吃人血馒头的无良看客,它们怎么看你,真的重要吗?需要在意么?!
……
天不藏奸。
希望那些自以为够聪明、够谨慎、够有胆欺负老实人的 “敢死队二人组” 回头是岸。
好自为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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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男性应有的自觉:你的妻子 / 女友和其他男人出轨了,只要她是自愿和对方在一起不是被逼迫的,你的第一仇恨对象都应该是你的女友…… 至于那个第三者,他不是引起你怒火的核心人物,你之所以会愤怒是因为 “她对你的背叛”,搞清楚。如果要物理报复,要么两个一起报复,要么就报复你女友——也不必杀死她,把她最赖以生存的东西毁坏掉即可,人间如狱才能让她永远活在真正的失乐园。
只能证明我们当中的折叠本位还是太猖獗了,这种事居然不先干掉首犯而是从犯是我没想到的
江苏,是苏南还是苏北?
各地民风不一样,都有好汉的。
这工具倒是新奇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事都放过女的,这么🐢?
遗憾的是这个女的啥事没有。
唯一不好的是没把这个祸根贱人一起带走。。。
你不能一边鼓励结婚、鼓吹幸福的婚姻,另一边惩罚维护婚姻幸福的人
这不就是热火朝天的真老公和假老公嘛。
最后真假老公两败俱伤,女方换个地方相亲结婚,继续找个假老公和真老公,继续美美哒生活~
唉,真假老公都是工具,何苦自相残杀呢。
【男人的血性,是一个民族的脊梁】
.
武大怒焚西门庆。
这次没牵连弟弟,男子汉做事有担当,迎刃而解。
女方婚内出轨不是违法的,但显然男方杀奸夫奸妇是违法的。
舍此之外,男方之前 “婚内强奸” 与限制、胁迫妻子与其他人交往也是违法的。

其实一旦结了婚,男方如果想用法律维权,那就是无解的。
你能干什么?非亲历不可知、女性口供为准、不采信对男性有利证据,就连散播奸情都算侵害妻子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婚内出轨不违法且不能公开具名谴责、无论是抓奸打骂还是公告亲人都违法。
同时结婚之后没有性和生育义务、但女方却有着和第三方性和生育自由。
上海女教师被丈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律师称妻子出轨不构成犯罪,但丈夫涉嫌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怎么看?
人生最大的悲剧,就是把一件小事变成灾难。
因为女朋友出轨,就自己制造一个喷火器,在大街上把女朋友的出轨对象给点了,就是把一件小事变成灾难的过程。
当然,这个事情的前提是,江苏男子当街烧死妻子的出轨对象这件事是真的。
为什么怀疑这个事情,因为 AI 告诉我们,江苏男子当街烧死妻子的出轨对象这件事,很大的可能是假的。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开可信资料中并无 “江苏男子当街烧死妻子的出轨对象” 这一案件的权威新闻报道或司法记录。
所谓 “当街用自制喷火器烧死出轨对象” 的情节,仅见于低可信度平台(如部分知乎问答)的模糊描述,未被主流媒体(如新华社、央视、中国江苏网、正义网等)或裁判文书网证实,且无案发时间、地点、姓名、判决结果等关键信息。
假设这件事是真的,这个男人的反应是灾难级别的。
妻子出轨,生不生气?生气。
是不是啥大事?真不是。
刘备曰过:妻子如衣服,破了换一件就完了,何必太认真。
当然刘备这种物化女性的说法,非常错误,应该立刻打倒,在踏上一万只脚。
那就换一句: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啥?还是物化女性?我该死,真的。
不管什么样的说法,不管从什么角度,夫妻都是一种契约关系,可以建立,更可以分离。
妻子出轨,从某个角度来说,对丈夫是好事。她是过错方,丈夫可以多分一点财产。
但不管从那个角度,这件事情都是道德事件,没有必要上升到犯罪层面。
在大街上把妻子的出轨对象防火烧死,妥妥的故意杀人,还是情节特别恶劣的那种。
那个丈夫这么干,相当于用妻子的错误惩罚自己。
等这个丈夫被枪毙,他妻子可以快快乐乐地带着他们家所有从财产,高高兴兴地再次结婚,连出轨的过程就免了。
类似,把一件小事变成灾难的事情还有很多。
2025 年 3 月 29 日,19 岁河南籍青年郭富(化名)在上海虹桥高铁站搭乘一辆非正规运营车辆(私下议价 100 元),因微信扫码误付 1010 元,司机收钱后拒退 910 元且失联;数日后(4 月 6 日凌晨)他在苏州穹窿山喝农药轻生。
超载,就是一件小事,那个司机把它变成了灾难。
超载,哪怕你超载的再多,也不过是罚款和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生命只有一次,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足以让你放弃生命。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千万别把一件小事,变成一场灾难。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
礼失而求诸野,失其度也。
好久以前的新闻了,记得当时评论区说是先烧的原配再烧的小三,这是真的吗?
你杀死第三者有什么用?
然后你坐牢,你妻子再换一个男人。
挺好的,冤有头,债有主,至少人家是响当当敢爱敢恨的汉子,没有因为这点事去报复社会。
出发点是好的, 本来是为了给对方身上消毒, 免得传染什么病给他老婆, 是善意的, 只是具体操作没控制好, 灭菌过度了
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他那个出轨的妻子没事儿?
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建议学习法国
谈个四十年,再领证。
我注意到有一个人隐身
在法律上,你能拥有任何人,其实婚姻法早该废除了。社会需要一个新的契约保护爱情,这个契约一开始也许约束力不强,但至少比婚姻法正确。
谢邀,希望好心人知道女方有没有受伤?
知道的话踢我一下,谢谢。
采用这么特殊的手段 ,当时肯定是精神失常了
表面上是感情问题砂仁,其实大概率是财产转移侵占问题。他离婚,知心姐姐大概率不支持返还属于他那份夫妻共同财产。
卡车司机是高危职业,能平安活到 40 多,已经是小概率。再继续平安赚钱养老的概率很低了。再继续平安赚钱再成家,概率约等于零。
一个中老年男人,失去财产,失去婚姻,基本是社会性死亡了。既然如此,老实人就拉了小三垫背。
当然,活活烧死小三,属于手段极其残忍,死刑是大概率的。
我生平唯一一次想杀人就是发现妻子出轨,,为此我买了车,可惜我一直没有遇上对方,这件事我死之前都不算完。
说明了部分思想偏激的男性价值观不可取。经常看到有人为了表达对女性权利的不满,声称找别人的老婆才是最优解,当时就很好奇,如果女方想保住家庭联合苦主去控告你呢?
做了恶心事就不要在委屈的人面前跳,很多人狂的没边,做人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就像前几天白嫖外卖的那个一样,都被外卖员找上门了还搁公司叫。
缺心眼儿,没本事的人,只能无能狂怒,最后双输。。。只有他老婆赢麻了,带着两个人的财产找第三个男人鬼混去了。。
老婆光明正大跟人跑了,这本是好事,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自己浪了!浪完啦顺路起诉离婚,对方过错要求其净身出户,携资产再找个新的玩玩她不香吗?
随着经济的不向好,这种会不会越来越多?
我觉得法律会逐渐走向公平的。
我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国内出轨,
不管男女都是打小三,
那么不是因为背叛者的错吗?
这事情要
把这样的案例,以及可能的应对方法,避免方法写进新版的《人约》中去。
当然要不要考察这事具体的来龙去脉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自古以来的名句:奸近杀 赌近盗,可能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
出轨必须定罪,不分男女。怎么先离婚再找下家就这么难。有人说出轨是因为离不了,我看可以把冷静期取消,无条件离婚。
奸近杀,警示了这么多年的道理,怎么就听不进去呢?
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来说,不论它打着什么旗号去解放那个领域,最终的结果都是混乱与堕落,它唯一的发展,仅仅只是科技生产力的片面,要解决人的问题,资本只能是垫脚石,最终由共产主义去完成真正的人类解放!
个人看法:
好人不保护,容易走极端。
出轨不入法,社会难安宁。
为啥不离婚?离婚的后果比杀人要好多了吧?
再犹豫,他可能要被他老婆告强奸了。
而现在他即将成为影帝。
所以说,偷情被抓就老实挨打,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嘴里喊哥,心里喊爹。
那些被抓的,反手还殴打苦主的,
一副高高在上,看雄竞失败的废物优越感爆棚的。
用我们四川话就叫,该背时。
都不知道被捉奸了,让对方出出气,息事宁人。
还在那耀武扬武,想想就好笑。
作为这种人的朋友,我一般只想说。
参加不了你俩的婚礼,但是我一定来你俩的葬礼 / 狗头。
可能用 OPPO 了,唉
啧,就带走一个啊。坏人这不是有俩个来着?
武松斗杀西门庆,但是少了献祭潘金莲的剧情
差评
早就告诉你们不要结婚了。
很多女的没出轨只是还没被发现。
你但凡长的帅点就知道我说的啥意思。
好在我从来都不喜欢 25 以上的女的。
不值得啊 不要为了一个贱人毁了自己的人生 别把女人太当回事
他的多爱她啊,才能被刺激的杀人,唉一个痴情的人被辜负啦。 就这样都没杀罪魁祸首,也是可悲的愚蠢。
烧男不烧女???
明明始作俑者是你妻子,陌生男子并没有为你婚姻负责的义务,你把男的烧了,所有财产都落到潘金莲口袋里去,你满意了?
桂南赶快死刑
OPPO 手机简直杀疯了
想了一下,实在是没办法。
一个四十多岁的货车司机,老实巴交了一辈子,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在传统思想里面已经是过着有盼头的日子了。
结果老婆拿着自己的钱,出轨一个快递员,快递员住着用男人钱租的房子,开着男人给老婆买的车,说不定还让孩子叫爸爸… 这个时候老实的货车司机上门理论,跟奸夫打了一架,毕竟年纪大了,大概是没打过,淫妇在旁边说不定还踹了几脚。
哪能怎么办?
离婚?
到时候淫妇卷走自己一半还多的资产,自己为爱写了她名字的房子车子,孩子还大概率判给淫妇,每个月还要给抚养费…… 自己这一辈子都毁在她身上了。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了。
烧吧
烧掉这个曾经也许爱过自己的女人,烧掉自己为爱买的车子,烧掉这个毁了他所有的男人,烧掉自己所有的怜悯…… 最后,烧掉一支烟吧,等待自己应有的结局。
毕竟
你的幡然醒悟是真实的,你的身不由己是真实的,但这如烈火一般的杀意也是是真实的
烧掉了上面所有真实。
法律的武器没卵用的时候就要拿起真正的武器了。
这不是社会问题,是法律自己的问题。
反映了结婚率过高的社会问题
如果这对夫妻没有结婚的话就不存在出轨的问题,也就不会有当街杀人的问题
拒绝大龄单身羞耻,没有婚姻的束缚,多打炮不结婚,男人爽女人更爽
男人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就是第一父母受辱,第二戴绿帽。
别搞人妻,想出轨,花点钱,pc 去。
所有不针对女方的报复行为本质上还是龟龟争宠,解气了吗,太解气了,想必除掉了第三者,他老婆一定会就此打住,安安心心的守贞等待我们重情义真性情老实人出狱吧
所有这些执着于男性互害的 “老实人” 哥们,都不值得同情,他们唯一传递的信号就是,你永远是好的,都怪其他男人你才会变成这样,我实在不行去和那个让你变坏的男人一换一爆了,你美美继承我财产好了
你发现你新买的私家车其实是一辆公交车,要做的是赶紧退货,而不是要死要活或者把公交车上的乘客捅死,连个快递员都可以,你要管住她至少烧死全世界 80% 的男人
这是把老实人逼急了吧。
男的老婆出轨,小三嚣张打人甚至毁坏男的车子,男的还击,那女的全程下来甚至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如果按照旧社会出轨就侵猪笼的话,那么后续就没什么事了吧?
出轨不触犯法律,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但是能出轨的人怕是没什么道德观了吧?
龟就是这样的,主次矛盾都分不清。女的更爽了,拿着遗产再换新的情人。
要烧也烧他妻子
出轨的是他老婆,不杀女的跑去杀小三?小三可能还是单身呢
你杀了这个,你老婆再去找小四小五呢?你杀得完吗?
立工只会把刀对准男人
不值得同情
怎么没把淫妇一起烧死
看似快意恩仇,其实还是龟龟
他到死都认为是小三勾引了她 “老实” 的老婆,一切责任都在小三
哪怕他老婆刚联合小三给他一顿混合双打也不觉得老婆是坏的
这种情况不死刑也是无期,一个两个不是顺手的事?
出气就要出全了,出一半算怎么回事?
你要判了死刑或者武器,她在外面说不定还能害几个人
力工真可怕,你老婆出轨,你杀别人,龟男舔狗男奸
只杀伤害他的人,没开大运报复社会,是个好人。
蒙毒导演又有题材了
《烈火见真情》
答题区又是一片 “先生大义”“请先生赴死” 论调,又各种《共鸣》《同情》《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没什么好说的,那就祝愿所有认为他是 “英雄” 的人,命中注定多多遇见这种 “英雄” 吧,最完美自己也成为这种“英雄”。
祝心想事成,如愿以偿。
OPPO 手机还是女用户多啊
这种冤有头债有主的行为,官方至少应轻判,给绝望的人做适当的引导,才能避免更恶劣的报复社会事件发生
妻子美美隐身
拿了遗产接着享受
为什么不把老婆也一起烧死?
支持烧死妻子出轨对象和妻子的,是不是也支持妻子烧死出去 pc 的丈夫啊?毕竟商业性行为里瓢虫一定是出轨了的,如果支持因为感情原因而荣誉谋杀,那估计被烧死的男的一定比比女的多。
呵呵,
大部分普通男性情况是这样子的,
男的举二代人之力,结婚,彩礼,房车,可能有负债,一般男性工资上交,男的一般出门打工赚钱!
女的拿钱养家全职,有部分女的也有工作养家,
这时主动权在女方手里,完全看女方道德!
道德好的,孩子亲生,一起抚养孩子!
道德差的,孩子非亲生,或者出轨卷着家里钱跟情人跑路!
还有一种叫法,叫妻跑族,还给男方扣顶帽子!
案子里,女方跟情人出轨,还联合情人打老公!
老公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自己自身的早期投资不打水漂了? 反正我没看到有效的办法!
公立救济失败,只能私力救济,同归于尽,总比单输好吧?你说谁是罪魁祸首?
出轨成本太低。。。法律又不能约束,只有道德谴责!但是,出轨的人有道德吗?
罪魁祸首一点事都没有啊
回头换个人继续快活
这男的到底都没弄那个女的,所以他的遭遇也算得上活该了。
可见平时女性就比他地位高,但凡那女的对他有点忌惮,也不至于敢于出轨。
而他最终没有对女的动手,也正说明是他自己的问题。
只把奸夫杀了,没把出轨妻子也带走?
出个轨就杀人,还是没有好好看人妻约会指南啊。
我根本不敢想男孩子当时有多绝望,这是母权社会和母系社会万年来对男性的压迫!
享受了精装男人的肉体。
收获了绿帽老公的遗产。
罪魁祸首最后美美隐身。
唉,这种男的就是女本位社会的坚实拥趸。
我感觉那快递员脑子动的倒是挺快

不过那女的没一块烧了吗?还是心太软,觉得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不应该对老婆动手。
光烧了奸夫,没烧淫妇,我觉得是这个案件最为可惜之处。
才烧死第三者?男子入狱判刑,财产归出轨妻子所有?怎么着也应该把奸夫淫妇一块带走吧?
看其他人回答的,奸夫淫妇都烧死了,很好,我满意了。
看到这种🐢男新闻就来气
奸夫烧死了,淫妇呢?
现在好了,遗产都归淫妇了,淫妇花着遗产,美滋滋再重新再找一个,爽死了。
都准备自爆了依然选择对出轨对象而不是妻子下手吗?力工还是太恐怖了
龟男一个,不杀荡妇,杀无辜的人
大家只关心有没有误伤无辜。
如果没有就好,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矛盾而已,有些事情法律不管,又不能忍。
赞!
以前这个问题,是你的问题,现在不是了😄
奸夫淫妇,人人得而诛之
没杀女的还是🐢
这男简直是龟,就只烧男的?女的呢
反映了哪些社会问题不知道,但是我想知道的是既然男方都做好了杀人的准备,也知道杀人有概率死刑,尤其是这种当街杀人手段极其恶劣的大概率是死刑,那为什么不连这个女的一起噶了?反正都是一死,现在好了,情夫死了女的毫发无损,拿着丈夫的财产继续找人快活去,何必呢?这就是传说当中的单输??
只烧了一个吗?
只杀了奸夫,漏了淫妇祸害人间,罪大恶极
对方给自己带绿帽还打他,他激情杀人,自首,不应该判死刑
只是可惜更改烧死的是妻子
这种事就很奇怪
你一个女的,不爱你老公,提出离婚就是了,赶紧离婚,然后去找你的出轨对象结婚不就得了
为什么非要在婚内跟其他人有染呢?就不能离婚了想找谁找谁?
至于现在我只能说很可惜没把女的一起烧了
记住,不要杀男的,得杀女的
最起码也得狗男女一起死
只杀男的一律认为龟龟,活该被绿
女人也千万不要嫁给一个你不爱的男人,不然容易闹出人命
火灾失控,导致对方死亡,又不是直接杀死,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自制喷火器属于重大发明,可以用于减刑。
符合道德,符合伦理,反映了通奸这一社会问题
发现妻子出轨怎么办?当然是假装欣喜若狂,表示自己是媚黑绿帽奴,去广东找几个性病老黑无套,再给老婆来点劲大戒不掉的,这套连招出轨的女人都拒绝不了的。
我想对死者说:她【B】里是有大麻吗,让你如此上瘾。
这些都不重要,女的烧了没?
烷基猪笼浸奸夫,是婚姻的疯狂求救信号。
出轨不犯法
接下来离婚,女性能分得大部分财产
如果是第三者通过杜鹃案把孩子生在受害人的家庭里,那只能算受害人倒霉
法律就是这么定的
那么社会自然会自己追求义警或者私刑
性开放嘛,有啥想不开的,有本事睡别人老婆去,下头男!
———女法官
妻子是好人,都是男小三勾引?是这个意思么?
妥妥的真爱啊。
这算是变相鼓励女性出轨么?反正最后只要献祭出轨对象就好了。乌龟老公和人形情趣玩具同归于尽,坐收全部财产,彻底人身自由。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什么爽文么?
反映的到底是什么价值取向啊?
男子的遭遇令人悲伤。
奸夫无人会同情。
把苦主打一顿可还行,这个程序员也是不聪明,有空得给他烧一本《人约》去读读
礼崩乐坏了,人心不古了。。。
都不知道杀奸杀双了。。
刚从隔壁小三的问题划过来,这次我同意集美们的看法,确实她老婆更应该被烧烤,可惜了
法律意识淡薄。
在现在这个时代,大家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记住不要违法。
我们常说解决事情的方法有很多种。往往最让人上头的那种,并不是最符合己方利益的那种。
对这件事情进行复盘,可以看出收益是让出轨对象永远消失了,成本是参与者的后半生恐怕都要待在监狱了。毕竟像这种有预谋的杀人行为,法律上会判得很重。而且大家也说了,这件事情并不是出轨对象一个人的错,他最多只占了 50% 的责任。出轨者难道没有责任吗?像这样子厚此薄彼,完全不去追究另外一个人的责任可以看出来,参与者应该是上头了,没有去分析说,在这个事情中出轨者和出轨对象都有责任,所以应该向他们俩同时索要道歉和赔偿。
而且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人类终有一死,但是后半生是在监狱度过,还是在监狱外面度过?这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躺在床上扪心自问。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不就是人生最大的意义吗?被剥夺了这个意义,简直就好像要一个人活着,目的是为了等待死亡到来一样。
电影银翼杀手有一段经典台词 “我曾见过人类无法想象的美,我曾见太空战舰在猎户座旁熊熊燃烧,注视 C 射线在天国之门的黑暗里闪耀,而所有过往都将消失于时间,就像(咳嗽)泪水…… 消失在…… 雨中……。死亡…… 的时候到了……。” 多么的美啊!虽然说完这句话,演员所饰演的人物就挂了。但你还是会觉得这家伙的人生虽然短暂,但是却令人感到十分向往。我们的生命尽管比复制人的生命要长。但是。如果我们被困在一个地方,并且永远不能离开那里。那就和活在同一天,然后不停的重复有什么区别呢?不要拿现代人需要上班来反驳我,没错,我们要上班。但是我们也会有时间可以暂时的离开那里,去别的地方。但是坐牢就不是这样了,你得一直待在那里,一直到有期徒刑完毕。
人们在愤怒的时候做的事情。不一定是最符合自己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给别人,你可以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或者干脆一点,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出于职业道德,还有希望能获得经济效益的朴素愿望,一定会想办法让你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如果不知道怎么寻找这两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打 12345,说明情况,要求心理辅导或者是法律咨询。还有两个心理危机干预热线,一个是全国 24 小时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1082951332。另外一个是希望 24 热线,生命教育与危机干预,4001619995。法律援助热线,全国统一的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2348。现在人都有手机,只要打通电话,你就能获得帮助,所以不要犹豫去做吧。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把 c
这是个好男人,
从头到尾没怪过妻子。
热知识 把人打成重伤残废基本不判死刑……
在哪看的新闻,为什么我怎么搜也搜不到
自古奸情出人命,这样做了,承担后果就行
婚姻自由,为什么不先离呢?谁知道。
自古奸情出人命
不认同!
出轨是两个人的事情,只杀男的是怎么回事?奸夫淫妇不是一体的?只能说这人大男子主义严重,被驯化得厉害。
这男的就算判不了死刑,大概率也是无期了。妻子肯定离婚跟人跑了(都已经出轨了,难道还会给他守节),不知道有没有孩子,就算有,孩子还不知道是不是他的。
最后,财产、妻子、孩子大概都守不住,只能说,是一个失败的龟男,只有他和他爹妈受伤的世界达成,还是好好去牢里面反醒吧
这是成全女的啊。婚都不用离。也不用分财产。这要不是真爱,我也说不出来啥叫真爱。
你看 一个没跟上时代的男人
结婚不代表你老婆不能和别的男人睡
明白吗?
唉
唉,可怜的男性,判个十年就得了,出狱之后再拍一部监狱里出来的爸爸。
他也是不懂法,最近不是有一个女的把丈夫家暴逼至自杀,结果完全无罪
他就应该动动脑子学习一下女性力量。
反映了人约的实操风险其实很大,而且无法有效风控。
现在是几头都堵了:
1. 人约是被杀的风险;
2. 找单身的是被诬的风险;
3. PC 是被拘的风险;
4. 外娶是被跑的风险。
好了,能润则润,不能润还是躺吧。
反映了人被杀就会死的社会问题。
我还是在黑料网看的视频
生育率低,不应该惩罚,应该歌颂欲望大的那之类的!
其实已婚出轨者最应该受到惩罚。
女人并不算有民事能力的独立成年人。
一切都是男人之间的对决。
包括女性主义。
虽然这个男子被他老婆和老婆的出轨对象一起殴打,但是他没有死亡呀,为什么要还手呢?
他还不小心烧死了老婆的出轨对方,他必须被判死刑呀。
并且必须让他老婆继承他以及出轨对象的所有资产!这才能够大快人心嘛。
果然当男方开始掀桌子后,一堆女拳博主就开始说离婚不就好了为什么要杀人。对于这种情况,只能说赶紧加速,双输好过单赢
这算什么事?罪魁祸首后面歌照唱舞照跳,狗改不了吃屎,后面接盘的享福了。
杀错人了
幸好不是军人
真帅啊
我希望他能去解决掉他的妻子,而不仅仅是这个小三。
当然,如果这个小三打过他,那也算不上无辜
干的漂亮, 希望老哥无罪,姸夫淫妇就该死
做男人好难啊
一下子就没了两个
为什么不连出轨的妻子一起烧死,是舍不得吗?
好似
插个眼,看这个问题多久被删除。
其实不用烧死也可以解恨,将快递员两个眼睛挖掉,再挑断他的脚筋。他这样会生不如死,比死了更解恨。施暴者也不会因此死刑,还可以改造二十年出狱。所以做人做事不能太冲动,一定要精确评估成本和产出,不能让用过度的成本换取预期结果。
其实吧,男的出轨比女的多了去了。。。只是,我们既不能道德约束,也不能法律谴责。。然后女的出轨。啥?女的居然敢出轨?反了天了。。。烧死丫的情夫。。
狠人的出现其实反而能维护社会治安。
可惜,何留淫妇人
古代通奸是要奸夫淫妇一起浸猪笼的,现代人还是太保守了点儿。
总比那个被妻子家暴跳楼的窝囊废好吧。
废死派还不赶紧出来喊话
江苏男子因妻子出轨而实施的当街杀人案件。
多年之前修改了刑法,取消了流氓罪,我就觉得有人会因此无底线放纵自己。
果然就这样了。
虽然发生极端刑事案件比例很小,但文革前和文革中,有人对婚内出轨还是比较小心的,不是现在的这种。
烧死男的这个我不理解,不是他老婆自己主动搬出去找的么?
知乎用户 雪花梨 发表 最难绷的是,如果老哥在看到出轨女呕吐的时候马上去附近的 pc 所给值班的一拳,反而只要关半个月,因为他没有救助的义务了 知乎用户 蔚蓝色的天空 发表 转自 @ …
知乎用户 不要二分法 发表 核心永远是钱从哪里来。钱要是从政府的转移支付中来,夫妻就是典型的利益共同体;而钱要是从性别转移支付中来,那么男女自然而然就会对立起来。往深点就没法说了,钱去哪了呢 sven_shi:我刚看人提说欧美女性和我国女性 …
知乎用户 zealot.zio 发表 91 夯先生 仓本 C 仔 秦先生这些人当年会落网,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害人(片中的女主)发现自己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之后报警了。 【91 大神夯先生被抓了,现场采访 - 哔哩哔哩】 …
文|李宇琛 2019年7月17日,陕西汉中,张扣扣被执行死刑。他杀了三个人,为二十二年前被打死的母亲。法律说他该死,他没有异议。 七年后,他父亲张福如的手机,仍然打不出一个电话。 这事儿要说清楚,得从头来。 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和 …
知乎用户 阿飞 发表 一个这么多头衔的法学届权威,5 分钟不到就开始左右脑互搏,连自圆其说的水平都没有,我也是开了眼界了 更新一下: 人家是真权威,不是小圈子《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劳东燕》 知乎用户 知窦 发表 最难绷的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