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居」者在宾馆遭多次刑讯逼供后死亡,11 名涉案警员被判刑 ,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透着一股子诡异和惊悚。 1.11 个警察,一个事业编,9 个正式警察。 专案组长却是事业编警察,理论上是职级最低的(除了剩下一个辅警)。 他是负责主要动手的,也是判的最重的。 刑警队副队长反而只判了三年。 也就是 …
光一个诱供你就受不了,我前段时间在新加坡丢失护照,用旅行证经过广州边检入境时,那几个警察看我就像是在看行走的业绩,盘问时每句话里面都在埋坑,期待我下意识露馅,无意识承认自己是东南亚搞电诈回来的。
我想问一下各位警察,我在被录口供的时候,我没按照他的说法说,录像 Ga 就关了,然后就开始恐吓我教我回答,你看是不是这样的这样来教我,我按照他说的说了才开始录像,中间不按照他说的他又关了,再次教,最后我不愿意签字就把我关到一个房间,必须做的笔直,做了好几个小时,让一个人看着我,这是不是逼供诱供,我不签字不给我走
我想起那个云南杜案件了。
杜平时刑讯逼供,
杜被冤枉了,被同事刑讯逼供。
杜平反了,同事被上面来调查的人刑讯逼供。
并且第一次去法院,杜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认罪的,然后法官让带下去重新审问。
第二次,就当场认罪了。

大庭广众执法记录仪都不能在网上公开。
你的提问太搞笑了。
小时候见过,被铐在小拇指一样细的铁栏杆上,光着脚,浑身上下只剩个刺眼的红色三角裤头,被电棍电击得屎尿俱下,水磨石地面上流了一滩,一直淌到木头沙发腿前。刚开始还能嚎哭,十几下后操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把该招的不该招的全撂了,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跟他的身体一样扭曲成了奇怪的形状,因为全是鼻涕眼泪或者口水,蜷在地上,手在头顶摇摇晃晃的挂着,像被打断脊梁在低声呜咽的狗,你只是往身前探,他都会应激颤抖抽泣,怯于和一个孩童对视。
审讯的那个年轻人,也就警校毕业不到两年,而在那之前半小时,刚给我用新蒸的馒头捏了个小猪,红豆做的眼睛扎在上面,传神又呆萌,就在食堂的小圆桌上。
这些都是近三十年前的旧事。也不知道从哪刻起,我养成了对人外热内冷的态度。某些时候,冷得能冻到自己。
“5·25” 专案
2022 年 7 月 7 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 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 “5·25” 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 “涉嫌寻衅滋事” 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 “指居” 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 “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 2014 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 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 2014 年所谓 “殴打农民工” 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 “指定的居所” 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 “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 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 16 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 “指定居所” 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 30 秒,大便 60 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 “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 “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 “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 原本作为 “较宽松措施” 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 12 天夜里。2022 年 7 月 19 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 “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 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 7 月 20 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 月 20 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 月 19 日 21 时 38 分医院接到 120 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 3 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 月 19 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 2023 年 3 月 30 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 月 19 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 “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 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 2023 年 9 月 19 日,暴钦瑞离世已 426 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 年 9 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 年 11 月 25 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 年 4 月 22 日,距离暴钦瑞去世 642 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 年 8 月,新乐市公安局 “5·25” 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 8 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 3 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 年 9 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 11 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 “深一度” 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 “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 “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 “掩耳盗铃” 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 “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 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 “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 “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 “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 “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 “开发” 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 “证据” 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 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 年增加了 “指定居所” 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 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 “无固定住处” 或宣布案件 “特殊” 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 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 “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 B1 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 “方便” 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 16 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 “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 10 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 51 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 2019 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 “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 2028 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 年 7 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 “多余” 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 年 8 月、2025 年 2 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 / 李宇琛
2025 年 2 月 11 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 “指居” 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
6.2 成功关禁闭
我给南京警察点个赞。
南大碎尸案很多年了,没有破案,这么多年了,这个案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上个热搜,但是,他们并没有胡乱抓个人打一顿,屈打成招。这个案,肯定是很多领导的遗憾。
这个世界上,有无头案,有冤死的鬼,有破不了的案,才是真实的世界。
假如某个地方的破案率常年是 100%,我的感觉不是安全,而是恐怖。
在知乎上肯定没有这种事。可是云南杜培武一开始也是警察。。。。
“只要有刑讯逼供存在,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庭审自辩。
到目前为止,我唯一看过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自阿美利卡。
这个问题下的知乎好警察的回答,都给我一种 “我不刑讯逼供,我不办案了还不行吗?” 的感觉,我得说一句,老百姓对警察抱有怀疑,这个责任不在老百姓
肯定有人会评论 “有本事你以后别报警啊”,就跟知乎好医生说的 “那以后你别去医院看病了”
不会。
所以我当不了这个警察。
我倒是被刑讯逼供过。
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 DNF60 级版本,我刷深渊掉了裂创心灵之刃,走出网吧,在路上散步,正开心呢,被一伙警察扭到警车上。
原来是有路人仙女与我擦肩而过,指认我伙同另一个人,一周前抢劫过她。
进了警局,自然是刑讯逼供,强迫喝水,鞋刷打脸,飞踢踹肚,人格侮辱,红脸白脸。
我没抗住,招供了。
但因为口供全是编的,自相矛盾,并且毫无证据,最终我被放了。
刑讯逼供之下,何求不得呢?
但中国社会也就这样,所以我转移到了勉强有点文明气息的东南地区,远离了西北故土。
中国的警察是靠良心指导工作的,你会不会被刑讯逼供,完全看对方的良心。
知乎好警察一说刑讯逼供都不会,怎么,那些因为刑讯逼供被判刑的案子都是假的?
我前些天看到的报道里提到多起指定居所非正常死亡的事都是假的?
好奇怪啊
日本鬼子虐待中国人就是牢记仇恨,无法原谅的
中国人虐待中国人,就变成正义的了
就该立法,从被抓到进局子最后上法庭,有一秒钟录像丢失,所有口供全部认定无效,因此取得的证据也无效。
警察该抓抓,多送点进去给新大学生腾位置,那么多人无业呢。他们的素质总比从污泥里爬出来的高。
不认可的话自己去查 18 大以来,公检法系统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自首投案。
知乎好警察的逻辑很奇怪,抢劫强奸杀人投毒爆炸纵火,一旦被抓,就得进去,说不定还会被判死刑,一辈子就完了,不一样还有人铤而走险。“好警察” 用这种逻辑来说明不存在刑讯逼供,太他么蠢了
现在没有刑讯逼供了哈,也就是空调给你调的风有点大。
你要是投诉人家拿风吹你,你得有证据。
监控?监控还能监控室温?
你说你冻的打哆嗦,我说你那是做贼心虚给吓的。
啪啪给拷住,站不起来蹲不下,能抗住三个小时的人就不多了。
至于在没监控的地方放个水盆上电棍,你有权利验伤,又不是不让你验。
再说了,那都是辅警干的,关我民警什么事。
这有一个认知误区,刑讯逼供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
而是在私密空间里,权力的无限膨胀导致刑讯逼供。
电视剧化描述就是:你喊呀,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哈。
满足了施暴者的虐杀心理,满足了施暴者的性快感,大脑足量供应多巴胺。这些才是刑讯逼供的由来。
一个人连续工作七个小时会很累,哪怕是做自己喜欢的事,玩喜欢的游戏,刷七个小时短视频,也都会很累。
但虐待另外一个人,七个小时不嫌多。
这是今年年初报道过的一个真实案例,上蹿下跳七个小时,整整七个小时的连续兴奋,直到被虐待者断气。
刑讯逼供算什么,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才是撒手锏。
云南警察杜培武的妻子背着杜培武出轨,和公安局副局长搞婚外情,后来两人一起被枪杀,杜培武作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抓到真凶后杜培武才被无罪释放。
根据杜培武的说法:
他是学刑侦的,有反侦察经验,都扛不住,更别说普通人了。
他也曾对嫌疑人动过粗,但这次从警察 “沦为犯罪” 的经历,让他换位思考,反思过去的工作方式。
他还承认:
“从前办案我都是假设他们是有问题的,现在我对他们没有先入之见。
所以说,知乎好警察们别在为自己的找补了,否则哪天这个待遇也会落到你的头上。
还有知乎好警察还搁那赌气,放狠话,说什么 “嫌弃我们刑讯逼供?行啊!那以后你们被人打了、抢了,别来找我们!”
怎么,你们破案就只有刑讯逼供一种方式,是吗?
呵呵,无奖竞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个回答,我会关评论。贵州的好警察
这就开始耍官威,警告我了,佩服,草民给你磕一个!
就说我在知乎遇到过的两位好警察,你猜他们会不会刑讯逼供?
好警察 A。我骂了聂神探,说她是法制的耻辱,A 私信问我是姓石破还是姓赖。
好警察 B。谈到杜培武案,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杜案不是冤案,因为 “无法排除杜培武买凶杀人的可能”。还是这位,另有好警察 C 支持,认为佘祥林案一点都不冤,“只是办案中出现了一点小瑕疵”,佘没有杀妻,但那个无名女就是他杀的,办案警察太草率,搞错了死者。
所里有个老警察,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经常说他们当年碰上滚刀肉,一顿警棍不怕他不撂,现在都成大爷了,骂不得碰不得。
招笑晶哥。
小心哪天早晨一睁眼,自己就成了杜培武。
这么说吧,这世界上没有聂海芬破不了的案,而聂也凭这门绝技升官、写书、当紧孝叫兽、并获山巴洪骑手荣誉称号。
如果你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你会不会以此为榜样?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
拿着鞭子一顿抽:你到底说不说!
真实的刑讯逼供:
桌上放个录音机,里边传出你小女儿的哭泣声。
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刑讯逼供想不留下证据太简单了。办案单位又不是监控全覆盖的,厕所、车上都没监控吧。可以搜一下 2022 年河北暴钦瑞,刚开始尸检说是心脏病死的,最后最高检挂牌督办尸检是刑事逼供致死的。
还有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呢,最近几年在只居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好几个(贵州、河北、内蒙古等),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把嫌疑人饿成植物人的(江苏泰州),而且基本上都没监控。
深读!嫌犯 “指居” 期间死亡频发,何以至此?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上边还有一个当了 13 年警察的坚定认为刑讯逼供是正确的。
警察不行跟逼供,你上街都要带头盔。
民警给保安递一个复杂的眼神,保安会以为立功的时刻到了而高潮,立刻把自己无限拔高到正义的化身,任何对象都可以是被消灭的邪恶,别说刑讯逼供,杀人放火啥都敢干。
真事,西域某边陲小镇。
一办案人(该人上一代也是 G 安),在某次办案时刑讯逼供,把当事人一只眼睛给弄失明了。小地方,当事人和办案人父母还算熟人,甚至可能还有七拐八绕的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其父母费尽关系,倾其所有,出到一百多万请求当事人不要追究。但奈何当事人也是一个小老板,恨之入骨,宁可任何赔偿都不要也要让其坐牢,而且该小老板也不过是有涉黑嫌疑,只不过赶到 “扫黒除鳄” 的风头上被抓进去,后来查清没啥大问题又无罪释放(这是后话)。
最后的最后,办案人被判缓刑,工作丢了,婚也离了。
我想不通,办案人图啥?就算刑讯逼供能破案立功,都不至于让其提拔到副科级。这到好,两代人(加他自己三代)在 GA 系统内的人脉积累一下清空。还背了案底,离婚又脱了一层皮。为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公事赔上了自己的前途。
大部分时候根本用不上刑讯逼供,诱供就够用了。
你杀人的时候是不是戴了手套?回答是还是不是,不允许回答其他的。
你不回答就是不配合,因为没有缄默权。
回答是还是不是都是承认杀人。
至于刑讯逼供,光一个熬鹰就能熬死 99% 的人。
多少冤假错案是口供造假?
现在的司法,没有口供几乎不会办案,拿下口供,其他证据不足又怎样?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诉上去,法官自由心证会帮你 “补全”。
什么?你跟我说刑法明确规定不要轻信口供,只有口供不能定罪?
你说的对,但你说的是课本知识,我说的是司法实践。李四强了解一下,一个智障居然能录口供还签字画押。
你说我不懂法,我笑你不懂法。
很多人笑话浙江那个女神探,但我敢说在全国,浙江都是数得上号的文明法治。
参警十年,见过一些民警因工作原因出事的,从来没见过有一个领导担责的,没一个领导出事的,最后承担后果的都是办案民警,所以说奉劝一下各位,刑讯逼供真没必要,案子能办就办,尽最大的努力去掌握客观证据,实在办不了就算了,案子办不成也开除不了你,局长也不会因为你会办案就给你升职。工作而已,大家大多都是家里顶梁柱,自己要是倒了家里人怎么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管从任何角度,都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报侥幸心理,真出了事后悔就来不及了

所以说好警察都在知乎上

有什么办法可以大幅度降低冤假错案吗?有的兄弟有的,如果有把人关进去三年的,那就把调查这个案子的和审判的都丢进去关三年,如果是墙壁的,那就都一起拉去墙壁
现在的问题是,乱判案的惩罚太低了,即使是用法律杀人的聂海芬,竟然还有一个功成名就的晚年,是时候来一次公检法界的严打了
转自凤凰网:


对嘴撒尿,电击生殖器,舔皮鸭。
没看过骂人这么脏的
我做不了民警
大晚上当着别人孩子恐吓人家父亲
跨省抓人
很多人都不报警了,心里没一点数吗?
真把人惹急了,想看看破锋八刀到底有没有用
借用一个警察朋友的解答:
越是大案要案,
越是谨慎,
毕竟在刑讯逼供这个问题上被抓住把柄属于低级失误范畴,
得不偿失。
反而是 14 岁以下小逼崽子砸门撬锁,
你抓住现行了都不能处理,
反而会受到对方嘲讽,收获被害人投诉这种套餐
甭提多憋屈了。
于是有了 12 月底铐篮球架子上浇凉水等类似办法。
我说你不怕别人告你刑讯逼供?
他翻了我一眼:刑讯逼供必须是案件侦办过程中,我又不当案子办,刑什么讯?逼什么供?我要他们从此不敢踏足我辖区。
治安案件,当事人从被抓直到签字认罚;刑事案件,当事人从被抓那一刻起直到会见律师不许联系外界,在看守所也不允许打电话。很多治安案件有什么证据还打电话找同伙销毁?纯属控制狂自己骗自己,另外就是心理阴暗怕被拘留者找关系捞自己,即不好分辨话又不好明说,干脆一刀切,凭人多势众耍流氓。
你得跟虐待你的人申请打电话才能投诉他。
剥夺打电话的权利说明公检法自甘沦为绑架犯,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即不可为的原则,无理剥夺当事人自我救济的手段,是对人权的恶意侵犯。
不需要这个监督那个监督,只要保证当事人的通话权利,绝大部分执法者就不敢为所欲为。
领导让我咋办我就咋办
领导能让我升职!
泥腿子的感谢和舆论能吗?不能!
权利只对权利的来源负责
刑讯逼供不是最可怕的,加上伪造证据才强得可怕。
警察先把凶器粘点死者的血扔进猪圈。
然后给嫌疑人上手段,问他是不是把凶器丢猪圈了?
这特么无解。
不用怀疑,只要领导敢下令,大于 99% 的警察会服从,这是制度决定的。不要试图考验人的良心。
规定审问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取得的供述一概无效,多一双外部的眼睛在场比 10 个好警察管用。
我不会。
我有个同事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我观察之后发现,他有几个表现。
第一,不爱开执法记录仪,经常性的不开。
第二,不爱穿警服,喜欢穿便装,不爱带警察证。
第三,不注重程序,不用法言法语,老是认为只要把案子办了就行。
和他原单位接触之后,发现这不是个别现象,普遍的都存在这个情况。
马宁远:你在王直那当什么头目。
齐大柱:什么王直,我不认识王直。
马宁远:到时候你就会说认识了。
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觉得凶手就是他,但执法程序有问题,证据收集有问题,被律师抓了小辫子给做了无罪辩护。
要是在咱这,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下去他是肯定会招的,但一旦开了这口子,你觉得苦兮兮抓真凶手的和随便抓一个杀良冒功的哪种人更多?
有个笑话:
衙役甲:你觉得贼人好抓还是老百姓好抓?
衙役乙:当然是老百姓好抓了。
衙役甲:那抓起来谁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甲:那刑讯逼供谁会招供?
衙役乙:想必都会挨不住招供。
衙役甲:既然如此为何要去抓贼?抓贼还有被贼伤到的风险,而百姓信任我等,只会让我等还他一个清白,越是这样越是容易对付。
衙役乙:了然。
打与不打,要看背景!!!
对,你没看错,就是背景。
案子打破了,有没有人捧你?
出事被追责,有没有人保你?
仅此而已
杨佳当初碰到的如果是知乎上的好警察
就不会有下面这句话了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那我给你一个说法
人头指标早就不下了……
全国警力万人比有万分之十二,不讨论接近一半在部、厅、市、区机关,一万人里面少说也有七个正式警察在一线,也不讨论其中有巡警、交警、户籍警、社区警以及所队长和老弱病残,十万人左右的镇街,配置五到八个办案民警,怎么说也算是富裕吧,想当年云龙兄要有这配置可敢打省城了。
再说现在是按各种违法警情分类计算升降率,逐月同比,逐年环比,发案上升打击就要上升,与考核挂钩。
很合理的!
如果我是领导,刚参加完上级组织的会议,听取了上级的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文件精神传达确实到位。赶紧让办公室发通知,下午召开专项打击动员会,要求部门一把手和业务骨干参加,不得请假,纳入考核。啥?B 局组织了作风整顿会,冲突了?那通知部门其他负责人和业务民警、办案民警参加,其他纪律要求不变,对了,会后拉个群,要求各部门每天在群内回复工作进度,告诉他们,我会逐一检查和点评的。
如果我在机关,领导开会传达了精神,部署了行动,要落实落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从即日起,机关部门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强化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按照分工牵头督导工作,优化保障功能,办案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导向。
如果我在业务部门,领取了方案并签了字,要抓住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压实压紧的态度。有案不立?问责。有案不破?问责。有罪不纠?问责。人少太忙?需要区分是个人工作态度问题还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每天工作情况并附相应证据。证据不够不能立案?等等,我戴个眼镜,通过案卷材料分析,这条街商铺的监控没有调取,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没去走访,违反了规定第八条,应予通报,依据规定第十二条,应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民警问责计分。还要通知办案部门,抽查已办理的案件,上次是今年的,这次要选去年的,可真忙啊。
如果我是所队长,考核决定着部门待遇和职务升迁,虽然打不了省城,但可以打打县城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考核为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压压警情、拼拼打击,我可听说了,昨天竞争对手为了排名,抓了五个,内勤民警,通知办案民警五分钟后开会,今天抓十个,对了,还要强调要依法办理、文明执法,这个月不规范执法太多了,2% 考核占比又没拿到。
啥?如果我是办案民警?今天值班出警,等会开会,明天执勤,后天上午梳理案卷配合检查,下午去交涉案财物,不然又被通报,大后天值班,躺又躺不平,卷又卷不过,那就选择性的卷。方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不考核的,组织组织调解,不好办的案子,可能是经济纠纷,到手的人头,证据不够,又不承认,创造创造条件,能办的一定要办咯。
重要申明: 结论是您推测的,我可什么都没说!距离很远,不好办的!
身边不少警察朋友
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辖区里那些小偷小摸 N 进宫的惯犯,抓起来先打一顿那是惯例。
刑警队的朋友告诉我,重大刑事案件,没人会动手,甚至预审时提问都要小心翼翼,避免出现诱供行为。
小知识:刑辩律师会见时的第一个问题,通常都是问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如果获得肯定答案,刑辩律师是非常开心的。他心里知道,这个案子有的打了。
哦对,别幻想在中国作出所谓的完美犯罪,天眼系统远比你想象中的强大。
就好像最顶级的老千也不可能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赌场里出千成功,人家用高科技监控你,在摄像头面前,再高明的手法也白费。
怪我不严谨了,小偷小摸的惯犯也不会每个都打。
会挨打的是类似于我下面评论里讲的偷窥佬,不动手他是真不承认,不承认就没法处理,不处理受害人没法交代。所以适当上点强度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案例来的如此神奇,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涉嫌校园霸凌的孩子,从开始被全网声讨甚至被处分,到现在又有大量网友给他送锦旗。
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评论区里的杠精们,还有人觉得警察不会打人吗?
假如最后查出来是冤案,按照自然法中反坐复仇的原则,判你几十年行不行?
很多人是不是活在象牙塔或者乌托邦之中?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发生了大案要案,如果我想表现自己,想立功升迁,那么我就昧着良心,随便找个替死鬼,刑讯逼供,最后屈打成招,承认了,我则因为破了大案要案,立下大功,被领导赞赏,不久就高升了。假如我很佛系,决定躺平,抓了嫌疑人不肯招,就不招呗!大不了放了,反正我也不求升官发财。
事实上的刑讯逼供,辖区内发生了大案要案命案,以前讲究政治挂帅,讲究命案必破,大案必破,百日破案什么的。你破不了案,刑警队领导骂你,市局每天问案件突破情况,甚至市领导也不断关注,个别重特大案件可能省厅甚至中央都在关注,各级领导的压力都在你这里。况且人民群众因为发生了重特大恶性案件,惶惶不可终日,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你作为守护百姓的人民卫士,你可以躺平吗?你对得起公安领导,市领导,对得起人民群众吗?你不迅速破案,对得起党和人民吗?
然后你走进了审讯室,把监控关了…… 或许那时候还没监控,或者随便把人往办公室暖气片上一拷就开始审讯。
几小时后,也可能几天以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招了。
而你也因为破了大案要案被领导赏识,并且接受媒体的采访,被称为神探、犯罪克星,不久之后升官了,而你的儿女也因为你是个光荣的人民警察而骄傲,长大后也想报考警校,做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总之,你们全家都为你感到光荣。直到你光荣的退休,还流传着你是屡破奇案,专办铁案的大神探的传说……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刑讯逼供是全球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用的手段。
区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用什么级别的刑法以及事后有无惩罚措施。
比如说被誉为警察国家的米国其实很喜欢用这个手段。
但是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晶哥更喜欢用心理压迫用 “里德审讯法” 的手段让你老老实实交代。
说白了就是疲劳战术,那个和美国仅有一国之隔的东方大国也喜欢用这个。
只不过一般是给领导用。
说,对他审问时**‘电响器’**暂停一会儿。OOO 说他渴望睡觉,受审时说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或是睏得不会说话了。专案组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迫使 OOO‘交代’、‘承认’自己的罪行呢?OOO 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OOO 说,为了减少痛苦,为了活下去,他是什么都承认,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OOO 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OOO 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邱会作回忆录》新世纪出版社 2011 年版
都是体面人所以对于领导一般是文雅一点。
而同样是电牛子、殴打、睡眠剥夺、水刑、羞辱性姿势,其实美国人也干了。
但是很有趣的是,这些手段是布什授权给 CIA 可以搞的 “特殊审问”。
审问的对象都是谁呢?
苦力怕份子、毒枭头目、敌对组织特工等等高危份子。
比如倒霉蛋哈立德 · 谢赫 · 穆罕默德,和 911 有关,这哥们硬生生受了 183 次水刑。
甚至由于长期的睡眠剥夺以及其他酷刑导致他可以承受比一般人更久的窒息以及一边说话一边睡觉的本事。
就这样,CIA 还是经常被自己人拷打。
内部人士举报这种刑法不人道,各种记者媒体也上眼药。
奥巴马上来之后就废除各种小黑屋和强化审讯手段。
至少目前迈入 20 年后,美国的晶哥还是喜欢用心里手段让你老实交代。
除非你是一个黑人,并且居住在芝加哥,还被芝加哥晶哥拴过……
至少目前,诸如电刑、水刑、羞辱姿势之类的招数不敢明着对受害者用,因为欧美司法对于这个还是满忌讳,你真这样干了你的证据链全被算没用了。
顺便提一嘴,根据财新的内蒙的那个被玩死的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电刑、水刑还有点性虐。
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玩的最变态的往往是 00 后的新警察。
冲浪太久见过的黑暗面可以让他们更有计划性的实施。
刑讯逼供,认罪了,说明打对了。
刑讯逼供,不认罪,说明嫌犯对抗执法,打的还不够,继续打。
对岸美国哪哪都不好。
但是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执法记录全球公开,是不是美国人都可以提交时间段申请(叫修佛斯的留学生博主也申请过,10 刀邮寄全部当事警员的完整执法录像光碟)(追车查车办案抓人枪战)已经养活了一大堆 up 主了 这个制度就很好嘛,我们应该学习这个制度。
理论:
坏警察: 不能刑讯逼供,束手束脚。
好警察: 刑讯逼供只是少数。
实际:
坏警察: 不交代就继续打你。
好警察: 只要交代了,就不让他打你了。
我相信杜培武现在肯定不会了
此题由共和国的历史上有第一女神探之殊荣的聂海芬来答比较合适,此人破案率百分之百。
2014 年 4 月 14 日讯,“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责。”终于启动。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称,调查组将对 “二张” 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案件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 “女神探”。
然而据搜狐新闻报道,2016 年浙江在线记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未对此案件提起过公诉,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这个案件,且检察院也未对这个案件进行公诉。聂某本人亦称至今仍在正常在岗上班,未受处分。
有个国家的权力机关,是觉得自己是管理者,是大家长的角色。平日里没接触过警察吗??你给他讲法条,他会觉得你在挑战他 “家长” 的权威。
什么时候权力机关才是为宪法服务,为公民服务?
现在几乎没有刑讯逼供。
基本上是精神折磨。比如监视居住,住的是软包房,没太阳,二十四小时白炽灯,吃饭极其清淡 。
没电脑没手机没电视没人讲话,你能挨多久?
听说的,本地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怀疑下属一高管,在某项目招标时高管收了他举荐的乙方的好处费,于是找璟芳关系把这个高管关了 24 小时,不让睡觉。该高管出来时泪流满面,当即辞职工资也不要了。至于该董事长怀疑的事,自然是捕风捉影无迹可寻。目前该公司项目烂尾官司缠身,但董事长依然担任本地仁大、正邪和弓伤莲要职,荣誉满身,四处出席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活动,其所读大学曾发文公然称颂他为慈善家。
想啥呢,就小王受过的那一套给你搞一遍,人家说你是魔法少女你都能认。

这种为什么要吞评论呢
张三是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的路上汽车拐了个弯,然后到看守所入所的时候,张三外表无伤,但是就是有点不对劲,你猜拐弯去干啥了
这个话题下面一堆人民好警察,要不是我在公安干过临时工就真信了。
人是环境的产物,只要你不主动离开环境,就一定会被环境改造。
早年间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班的时候负责某个频道的流量,在流量目标比较正常的时候实现手段也就比较正常。我们就提高内容质量,增加更新效果,多互动,培养好的内容源泉。。。
后来来了个女领导,通过不断加码很快就把流量任务加到了不正常的指标。而且不给任何资源也不给任何指导,就是生拍。
这时候会怎么样呢?只要你不想离开就得想别的办法了。好在那会儿整体都管得松,连喜闻乐见的爱情动作明星都用上了,可谓是奇计百出。
结果流量当然是上去了,可这个频道真正的目标用户大幅减少,我也越干越没劲就辞职走了。
听老同事说各种拍脑门的任务更加繁重,他们就干脆找技术改数据了。随便打开一个页面都是几百万的点击,可实际上用户已经走光了。领导们也知道,但为了给客户的数据好看也就默许了。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决不能辞职,必须在这个环境里泡着,会不会也变成毫无底线的人呢?
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犯不上为了破案赌上工作,考进来也够费劲的。
刚入警确实会为了抵赖狡辩的嫌疑人而愤怒,真的恨不得动手,但也知道底线,最多拍桌子拍的手痛,把鼠标拍坏,把喉咙喊哑。
至于现在?其他回答下那么多冷嘲热讽,你愤怒也好,逼供也罢,没人夸你,省省吧。
审不开就放呗,破案率低那是领导操心的事,我能力不足就把我逐出办案组吧
有个女警,很有名,两三天破案的那种,直到出现一个没被判死刑的,后来翻案了
这问题就天真傻了,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负责,做好人还是坏人不是他们自己能决定的。
大部分人,小椅子一坐,小板子一放,小手铐一铐。
对面 2-3 个穿制服的。
你那个嘴就跟松了的棉裤腰一样,突突突往外说,不该说的,该说的,都说了。
比较难搞的是经济犯,小黑屋关着,软包包着,吃饭睡觉拉屎洗澡都有人看着。
让你难受有一万种方法,睡觉的时候不能翻身,必须平躺,不能关灯,洗澡不能超过 5 分钟。
经济犯一身金尊玉贵,老婆孩子都跑国外,哪吃得了这种苦。
能不能扛得住这事儿,得问问他们的自己人:杜培武先生
自己人如果扛不住,那就意味着,你也扛不住
自己人如果扛得住,那就意味着,你也可以扛
至于会不会的事情,是两码事。
聂海芬:我从来没有刑讯逼供过,他们都是自己认罪的
我在派出所的时候,辖区里有一个人,简称他为风哥,风哥这个人呢,不喝酒,是一点毛病也没有的,只要喝上酒,那就变身了。
几乎天天晚上喝多了往派出所里打电话,注: 不是 110,是派出所的座机,骂警察,什么话脏,骂什么话,他的哥哥是镇公务员,民警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没人搭理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来报警电话,接电话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辅警,老辅警岁数大了,没受过这气,也跟他对骂了起来。
一个月后,风哥来派出所办户籍,让老辅警看到了,拎脖领子到生活区就是一顿大嘴巴子,风哥口鼻穿血,不过风哥也是个汉子,没还手,我估计是没喝酒的事儿,挨打了以后直接去县局告状去了,虽然他有辱骂前科,局里还是给这位老辅警一个处分。
但是老辅警不在乎,都五十来岁的人了,还是个辅警,怕啥啊?后续风哥离老远看到老辅警都得绕道走。
关注点完全反了,落马的警察里,几乎都是收钱放人吧?
你应该问: 如果你是办案民警,你会收钱放人吗?你会听领导的话放人吗?
题主电影看多了,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就是铁饭碗,办案民警从来就不会苦于嫌疑人不认罪。相反,民警苦于案件太多。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民警案件太多懒得查,糊弄糊弄把人放了(怠于侦查)。
实际上的心态是,厉声恐吓和好言相劝交叉着来,也就是所谓的红脸白脸,不认就不认,大不了白忙活,白忙活的时候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况不认也可以定罪。管他认不认,统统移送检察院,放我这碍眼。检察院放就放了,被害人闹事让他去找检察院。
我去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带队领导就说,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我们好好干活,就是凭良心,去帮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去惩奸除恶。没良心的也有,就是那些啥也不干的大混子,让他搬个卷都不愿意。
我师傅说,我为啥要为了公家的事把自己搭进去?他认罪了能给我升职加薪?他不认罪能给我处罚?案件每天都有,根本就办不过来,要是把我调离刑警队,我还落个清静。
在检察院阶段,每一次讯问,检察官都会问你是否有刑训逼供情况,如果有,检察官几年的 kpi 完成,什么业务竞赛、大比武可以把这个案件拉出来反反复复讲,反反复复获奖,侦查监督部门的领导得请承办检察官好好吃一顿。
至于那个专业反动言论的光头强答主,闭着眼睛胡扯绝大多数都会刑训逼供,天天在扯监视居住。这个监视居住的适用次数极少,成天把个例当普遍。不懂非要硬答,真是无大语。
这个你得去问杭州市公安局的女神探聂海芬。
什么叫 “确实犯了重罪”?你真要证据确凿就不需要刑讯逼供了
不会。
我在派出所的执法办案队干了五年民警,从来没碰过嫌疑人一指头,为啥?因为没必要!
首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办案讲究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信口供”,而且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定案,因为口供作为言词证据,可信程度比其他证据要低。相反,如果其他证据能形成证据链,即使没有有罪供述的口供也能定罪。
记得三年前办了一个性侵的案子,嫌疑人从被传唤到刑拘到提请逮捕,折腾了一年多,十几次供述,均没认罪,但是民警结合其他证据,心里明白嫌疑人确实干了。性侵案件难点在于取证困难,现场两个人一证一供,嫌疑人又不承认,怎么办?当时气的确实想打人,想拖到厕所抽丫一顿嘴巴,但是后来控制住了。案子还得继续办,怎么办,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其他客观证据定他!最后经过大量工作,抽丝剥茧,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嫌疑人被判了一年。听到这个结果,对于办案民警来说别提有心里多爽了!维护正义,打击犯罪,规范执法,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包括嫌疑人,他被判的心服口服。
现在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一旦出了冤假错案,一辈子追责。哪个民警会为了一份口供,去刑讯逼供,毁了自己一辈子呢。
啥是真本事?刑讯逼供不是真本事,把案子办好了,能诉出去,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才是真本事!
越是大城市,执法越规范,从出警到送拘,全程有录像或者执法仪视频。即使规范执法,也会有嫌疑人在开庭时翻供,更别提当时刑讯逼供了。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认就不认吧,案子还得看证据,证据不足,法定不起诉或者存疑不起诉呗,作为办案民警来说,穷尽侦查手段,案子办的没有瑕疵,足矣!
毕竟,案子能不能破,民警工资不少一分钱。
说句不好听的,真正会刑讯逼供的民警往往是你们眼中的有正义感的警察,就是一份普通工作,我他妈为什么要刑讯逼供,把自己的饭碗给丢了,说白了,这个案子我破不了,那是我能力问题,又不是我态度问题,总不能因为我破不了案就把我开除吧?
刑讯逼供?开什么玩笑,我是不想要这份工作了,还是想去体验监狱生活了?嫌工作不好可以辞职,也不能去犯罪啊!
审讯不下来,对民警基本不会有影响,顶多是开会的时候领导大发雷霆。对了,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那就是民警不急领导急。
事实中,刑讯逼供一旦案发,检察机关介入,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审讯无法突破怎么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努力就行了,审不下来真的没啥,但是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问责机制就启动了。
现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破不了案或者审不出来是能力问题,但是如果急于破案出现诸如刑讯逼供之类的现象,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说白了那是智商问题。
可以看看纪委监委公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院也在看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7 年公开发行的《刑讯逼供罪》一书披露,自 1979 至 1989 年,全国平均每年查处刑讯逼供案 360 件;[4] 而 1991 至 1998 年,平均每年查处 400 多件。[5]21 世纪后,仅有零星公布的数据,譬如 2003 年 1-10 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刑讯逼供立案 400 多件。

小捕头听说过本省的同行,还是新警,刑讯逼供后被律师发现,两个参与审讯的新警都进了看守所,才上班没两年就成了阶下囚。教训这么惨痛,还敢刑讯逼供?
其实,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很多,并不是非要刑讯逼供才能突破,我们工作中也往往遇到一个嫌疑人怎么审都审不下来,但是有的老侦查员上阵,就能拿下口供,你说他刑讯逼供了吗?当然没有。比如下面这个我曾经写过的审讯经过:
某盗窃惯犯,在看守所七进七出,和很多民警都成老熟人了,但是只要敢放出来,那就一定继续盗窃。多次的打击处理,也使其增长了不少的反侦察意识和对抗审讯的方法。比如某次,一个临街店铺被盗,使用的是技术开锁,我们这里会技术开锁的就没几个人,而这惯犯刚放出来没多久,肯定又是他了。
往审讯椅上一坐,就开始和我套近乎,喊我:“某领导,你在号里就对我这么好,我肯定给你说实话,这次真不是我干的。”(我在看守所干过,对待在押人员不打不骂不体罚)。我就势陪他聊我在号里是怎么照顾他的,有几次号头想欺负他都被我制止了,但是既然犯错了就要承认,如果好好承认,我会继续安排照顾,不承认,也就是不给我面子,该进去还是要进去,照顾是不用谈了。
然后又就着案情帮他分析,告诉他所有手段、时间、遗留证据都指向他,不承认零口供也是一样办他。
可是聊了大半天,这家伙就一个原则,态度非常好,但就是不承认。
我失败了,又换了两个侦查员都没审出来,虽然明知道是他干的,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这时候,口供还是重要的。
没办法,换一个老侦查员上了,我坐在旁边学习学习。
快老侦查员一上来就问他饿不饿,惯犯说不饿,老侦查员说,我也不给你聊案情,也不逼你,咱们聊家常。
“你老婆呢?”
“跑回新疆了”
“还回来不?”
“回来个逑啊,估计又有相好的了”
“儿子呢?”
“儿子在家”
“儿子饿不饿?中午饭有没有人管?你儿子该上学了你知不知道?同龄的孩子都该上二年级了,你儿子还在街上游荡,你看看你儿子长得多漂亮,像外国人一样,长得像你新疆的老婆,比你好看多了,也比你聪明,上次我就说让你儿子去某某学校上学,我这边给校长打招呼了,结果你不同意,说要带他去新疆,现在你老婆这个情况,我看去新疆也不靠谱。”
惯犯低头不语,眼圈红了。
“前几天知道你出来了,正准备找你说说这事,马上就 9 月份了,该开学了,再不去把报名手续弄好,就又错过了。你这次要是同意,我给某校长再打个招呼,做做工作,让他上谁谁的班里,你也知道谁谁特别负责,教出来的学生都是好苗子,你难道还让儿子走你的路!?”
惯犯眼圈更红了。
“我不给孩子说你的情况,就说你去打工挣钱了,说都是你安排他去上学的,学费的事你不用管,食宿学校全包,你儿子是个好苗子啊,好好培养,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媳妇,有个好工作,做个让人尊敬的人多好”。
“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不相信我?咱们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我说的话有没兑现的?我是看你儿子是个好孩子,别毁了孩子!”
“我讲,我都讲,是我干的,我本来是想挣一笔,然后带孩子就去新疆找他妈去,可我也知道找了也没用,他妈不认我了,孩子也丢下了,孩儿可怜啊!” 痛哭流涕。
竹筒倒豆子,全部交代。
当天,我陪着这老侦查员去联系了学校,校领导和老侦查员很熟悉了,当时就答应了,然后我们去带孩子吃了饭,买了新衣服和文具,这孩子确实漂亮,像新疆少数民族的,还是个单纯的孩子。
后来,大家(包括领导)还给这孩子捐了钱,由班主任保管,学校也表示可以负担食宿,顺利入学。
后来,又有两次审讯攻坚,久攻不下,这老侦查员往那一坐,慢条斯理开始谈感情,聊家常也是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刑讯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从我逛几年知乎来看,现在明显有个知乎警察悖论。
一方面很多人在说,电动车手机丢了,报警警察不作为。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在说,警察在办案的时候不可能不刑讯逼供,警察明显是在超作为。
所以,我大概清楚了,这是两波人。
骂警察不作为的受害者居多
骂警察超作为的嫌疑人居多
而吃瓜群众呢,自然是谁带头跟着谁,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离谱的现象。
现在在说会不会刑讯逼供,答案是不会
以前刑讯逼供常见的时候,那是 60 后 70 后干活,那个年代的人,说白了,有股笨劲蠢劲,有江湖气,办事认真,负责。
而现在,警队中坚力量是 80 后,90 后,甚至 00 后,没有前辈那种犟劲了,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办,嫌疑人你愿意交代就交代,不交代零口供也能办案。
并不会。
鉴于现在的舆论形式和仇警恨警心态,刑训逼供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意义。
抓到嫌疑人了,按程序问一遍,他认就认,不认就不认。讯问的时候,礼貌一点,客气一点,大家一派和气的把流程走一遍,然后把能找到的证据和笔录报上去,上面说关就关,说放就放。
刑训逼供图什么。
图破案?案子破不破都不影响工作。
图升职?升不升职和破案有什么关系?
图加薪?案子破不了,工资一分不会少。
图结仇?和嫌疑人和睦相处不好吗。
图表扬?你看网上会夸你吗。
所以,刑训逼供图个啥,我想不明白。
补充一点,刑训逼供的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前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比如破案之后,能让我当局长,那我也会尝试各种手段去破案,不排除暴力手段,这个风险我觉得可以接受。
就像没人会闲得无聊去杀人,但是有人会为了一百万而动手,有人会为几十万而动手,心理价位不同而已。
但是,但是,但是
没人会为了刑训逼供而去刑训逼供,破案的效率低到令人发指,最终的结果蠢到无法直视。
如果不是他干的,打死他,他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检察院,法院,律师,都不是吃素的。
看对于什么罪犯吧。反正我姥爷讲的,90 年代沈阳警察审毒贩,上来就用铁棍子抡折他一条腿,然后给他看电视里边以前审讯毒贩的录像,然后给他一张纸,一句话都不用问,让他自己写,哪里写的有问题就打,每日没夜的打,熬鹰水刑都上。反正上边都说了,别的犯罪可以当人类看,毒贩不用当人看。
你就像一个人问题:
你的拘留体验和 KPI 对于民警来说,哪个对民警更重要?
鉴于不看完全文先丢一句知乎好警察的评论在这两天比较多,而且都提到了河北的案件,这样吧,我重新编辑在前头加点东西
首先,对于一个普通日子人而言,是办成一单案件重要,还是自己的头重要?很显然保全自己重要,那河北十一条友为什么要冒着个风险?大部分回答是当然是为了立功受奖,那我也明白回答你,基本上没有这种好事,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办的嫌疑人判下来,我们也没有好处,命案和重大案件我都办过,现在是我上班第五年,截至目前我手里连个嘉奖都没有,更何况,没有什么好处比我们的头重要,所以,你要是再问那河北这十一条友图什么,那我只能说,我真的想不通,如果从功利的角度无法解释,那我只能说这十一条友责任心太浓,浓到可以牺牲自己的前途去为被害人讨还公道。作为日子人,没有任何被害人或者领导可以指望我拿自己的头去搏,所以就算你们再怎么阴阳怪气,我也坚持我的头比案件重要得多,我更不明白的一点在于,为什么按照刑诉法的要求讯问和取证,这在你们眼里是不合理的、是脱离现实的、是知乎好警察,这依法侦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如果不是的话,抛开刑诉法不谈在你们眼里证据应该到底应该怎么获取?既然都抛开刑诉法不谈了还取什么证?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把那些明知刑讯逼供可能送走自己但仍然坚持声称会为了办案刑讯逼供的人叫做知乎好警察,因为这样的人才比较脱离现实符合你们对警察责任心的期待,我这种日子人才是你们心中的躺平摆烂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税金小偷,当然,如果你一定要给我扣知乎好警察的帽子,我还是希望你在下定义之前先把论证做好,以及前置 “我已阅读全文”。**接下来是原回答:
我是办案民警,在我眼里,我饭碗的安全比我对于嫌疑人能判更重要
如果你认为公检法是一伙的,我能告诉你,公安会和老检讨论逮捕和起诉的要求,但没有指望过老检和我兄兄弟弟
就算嫌疑人在笔录里完全如实供述,而公安机关未能取得其他证据,这叫孤证,在这种情况下老检要是敢诉,我自己都会想这检察官到底有几个头,何况纪委?
不太清楚为什么表达我的头比嫌疑人如实供述更重要这件事也会被阴阳怪气,为了追求程序合法实现自我保护原来也是错的,离奇的是我看你们自己也能举例说明刑讯逼供给侦查员带来了什么后果,看来也是知道刑讯逼供可能是要被判的,不过从实际看来,知乎网民认为为了让嫌疑人完全按照办案单位的预想去供述而刑讯逼供就是对的,毕竟诸位确实一边认同刑讯逼供是非法取证一边嘲讽为了取证合法实现自我保护的侦查员,这样的行为可以帮助你更快地在宛平南路 600 号找到和你类似的病友
为了保证嫌疑人和律师没法咬我一口就是错的,换句话说诸位认为讯问的时候锤人是理所应当的,不锤就是知乎好警察了,我个人不太清楚诸位在自己经历过的刑案中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如果你曾是嫌疑人,或者你刚被取保放出来,现在仍然是嫌疑人,我认为你多少沾点 M 的属性,但我仍然尊重你与众不同的癖好;如果你是被害人,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如果你希望办案民警拉人回来锤我还是希望你能理智一点,毕竟我们单位接过的百万电诈大单也不少,即使损失如此惨重,这些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要求我们把嫌疑人拉回来以后先锤一轮,不太清楚你遭遇了什么会导致你对公安机关有这样的病态期望
当然如果你既没有作为嫌疑人接受过讯问,也没有作为被害人配合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那我还是建议多看刑诉法和与讯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嫌字多,也可以对我在上文中提到的孤证两个字进行一些了解,如果关联查询对你来说还是过于超纲,我也愿意出于尝试启发你的目的而引用一个词: 孤掌难鸣
什么年代了还刑讯逼供,以中国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都是直接诱供就行了
记住,朋友,全中国的警察,都开始客客气气认认真真按照法定流程,跟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爱说就说,不爱说就算的时候。
您出门最好穿上防弹背心,带上钢盔。
您一天能看到的有恃无恐黑社会成员,肯定比警察多几倍。
规则的力量。
譬如,在知乎这个平台范围内,平台规则近乎法律。
它赋予了答主在不违反规则的情况下,任意评论的权力;也赋予了答主删除一切在自己答复之下,看着不顺眼的评论的权力,拉黑一切不太会说话的知友的权力。
而评论者,有看和不看的权力,有支持或者反对答主意见的权力,却无力保护自己的评论。
这就是权力应用的延展和阶层性,或者不同位置上的被动与主动。
话都说不利索,规则都不知道,在这跟掰扯法治精神,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么?
需要你这么义正言辞的反对刑讯逼供么?
你别说刑讯逼供,诱供引导留下痕迹,都能把整份证据推翻,嫌疑人拍拍屁股就无事发生了。
算了,懒得打字了。
对评论区里理解我原回答里的意思的朋友,说声抱歉。
刚才删评论手滑,全删了,不好意思啊。。。
反正我做侦查的时候
连一根头发我都不会去碰
案子办不出来
关我屁事
听懂了没?
忽然想到了一个听说的童话故事。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当然也可能不是太久远,我记不太清了。
话说啊,在一个神秘的东方国度,有一个蜀地的,叫张伟的富商公子。
他有着充裕的财富,美丽的女友,体面的职业,丰富多彩的生活。
有一天,他去到了神秘东方国度的西部区域,去滑雪。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在回来的时,他突然接到了西部区域六扇门的神秘来电。
来电内容很简单,通知他,有人告发他盗窃滑雪板。
他这时候才发现,哦,他的滑雪板拿错了。
它们实在他相似了,甚至都是一个品牌的。
张公子向捕快表示歉意,但是他现在在东瀛国,不太方便,并表示回国后愿意赔偿或者将施主的滑板寄回。
听到张公子不在东方国度,来电那头很快,结束了对话
没几天,他回到了蜀地。他心里一直牵挂着这件事情。
他来到了蜀地的六扇门,将这个案件询问蜀地的六扇门捕快。
捕快去核实了一下,回来后,以奇怪且包含深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说道:“你被告发盗窃高价值物品,现在依照相关律令,对你采取拘役”。
他大惊失色:“啊,我只是不小心拿错了,我愿意双倍赔偿失主。或者…."
" 够了!我们要按流程处理,请你配合!”
“这。。。”
公子很无奈,但也只能配合,他在牢狱中,苦苦等待了三天。
终于,捕快又来提审他了。
“你!出来,有人要提审你,老实配合!”
“哦。。好的,好的”
公子心惊胆战,自幼生活安逸的他,何从遇到过这等事情。
昏暗的提审室内,公子哥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双手被锁链固定住。
他内心凄凄惶惶的等待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昏暗的房门被打开了。
微弱的光线从门扉中照了进来,他心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黑影走了进来,室内的灯光瞬间照亮。
他注视着两个,穿着快手服,走进来的捕快,他们的面容,有些不同于中原人,应该是带着西域胡人的血统。
进来的捕快,也冷冷的注视着他。
“姓名!”
“张伟 "
张公子颤颤巍巍的,配合着他们的问话。
好了,下面我们问的话,你都老老实实回答。
张公子,吞了屯口水,点了点头。
“说话!听没听到!'
" 哦哦我听到了。我一定配合”。
张公子被吓了一跳,赶忙回答。
“天命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七,你在哪里?”
张公子想了想,他知道他们在问什么了。
“我在西部新区某个偏远的县城的滑雪场”。
捕快冷冷的点了点头。
” 为什么偷滑雪板!“
” 我没有!我是拿错了,我真的拿错了,你们可以用回光术,看看!“
” 现场的回光装置!显示就是你偷的。我劝你坦白从宽,不然你会很麻烦,你也不想再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吧 “。
一个鼻子高耸眼窝凹陷的捕快说完,示意旁边的捕快,把审讯室内的回光装置关掉。
” 其实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事情。“
” 一个滑雪板而已,我们还得不远万里赶到这里来 “。
” 真的是,哎!“
这个捕快忽然语气缓和了下来,甚至有点自怨自艾。
” 这样吧,你呢,把这个文书签了,把滑板的赶紧还给人家,交点罚金,这事呢就算完了."
说着,他走到,张公子身旁,递上准备好的文书和笔。
张公子惊魂稳定,摸不清情况,只得拿起文书一看,竟是个认罪状。
他猛地的抬头:“我真没,。。“
还不待其说完,另一个捕快就怒斥道:” 敢不签,我们就带你回西部调查了!”
张公子心神恍惚,身旁的捕快,向怒斥他的捕快道:“算了,算了。”
又转身微笑的和他说:“没多大事,一个滑板而已,别有那么大顾虑”。
“我们大老远来,确实心情不好,你理解一下,签了吧,赔点钱,大家都方便”。
张公子听闻,心里摇摆不定,但看了看那个凶神恶煞的捕快,还是咬了咬牙,勾画了文书。
见他签了文书,两个捕快相视一笑,转身离开。
“嘭!”
大门被狠狠关上。
张公子整个人愣愣的呆坐在椅子上。
没多久,张公子真的就被释放了,当然赔偿是难免的。
他从六扇门出来,看着眼前繁华的街道,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他从未感觉自由这么宝贵,这么难得。
三天过去了,他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切都好像恢复到了往昔,一切那么安逸且美好。
“叮叮叮”。
一串传音机的响声。
张公子皱着眉拿起一看,竟是西部区域的陌生来电,他内心一突。
“是张伟吗?”
张公子内心忽然刺骨的冰冷,呆呆答道:“是,是我”。
“我这里是西部区域,天南道,天山县,天山镇六扇门。"
" 你有刑名指控,且已签字画押,我们现在通知你,明天巳时,来本衙门报道,过期,六扇门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明白了吗?”。
张公子整个人都傻了,仿佛三九的的天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又仿佛整个人干脆掉进了冰窟。
” 喂,听到了!“
" 听到了。”
张公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掉的电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发上躺了不知多久,仿佛全是的精气神都被僵尸吸干了。
张公子买了最近的金翅大鹏夜班票,几经周转,终于在翌日巳时赶到了天山镇六扇门衙门。
“那个,我是来报道的。“
门房冷冷的看着他,想看一直案板上的肉。
” 等着!“
终于他又见到了那两个捕快,他们露着玩味的笑容,看着他。
” 这样啊,我们呢,现在比较忙,你呢,先在我们这边等等?“
他们微笑着看向他,语气也温和。
但是张公子感觉他们看自己,好像自己小的时候,过年的时候爷爷看着年猪。
” 那,大概要等多久?“
张公子,费力的问着。
” 那我哪知道,看情况吧 “。
” 可我蜀地那边,生意上,还有很多要忙的…"
捕快收起笑容,语气森森道:” 谁不忙?我们不忙吗?赤县有人比我们忙吗?!“
” 你呢,能等,就等,不能等,你就回去试试!“
张公子喃喃道:” 那我要住哪里?“
捕快随意且流畅的说道:” 我们会给你指定客栈居住,没我们的允许,你不能离开天山镇 “。
” 明白吗 “
” 明白 “
张公子感觉自己失去所有力气。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都住在偏僻简陋的天山客栈,付着东瀛大酒店的房钱,时不时被传唤。
可现在他已经不在乎钱了,这段时间,他的电话被打爆了,生意不知道黄了多少桩。
那些衙役,明里暗里,早不知敲自己多少笔银子。
看着眼前满目的荒凉,他感觉现在每天,每时每刻对自己的内心都是煎熬。
梦里不知身是客,他忽然理解李煜了,每天唯有在梦里才能不惶恐。
如果可以,他愿意花五十万两银子,了结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好像永无止境。
他想到了,他曾经去过的塞上草原。
那里生活着游牧民族。这个民族以游牧为生,祖上喜欢骑射狩猎。
连他们的孩童自幼都会骑在马背上,射杀狡猾的兔子。
他们唯一不足的,就是发现猎物的眼睛。
于是他们观察到了天上的雄鹰,他们想驯服它,以为己用。
可是雄鹰遨游九天之上,生性桀骜,怎么才能驯服它呢?
他们很苦恼,虽然一代代人的摸索。
他们学会了熬鹰。
将失足的雄鹰捕获后,将他锁住,一直观察它,盯着它,甚至挑逗它。
直到…..
终于有一天,在他的超能力疏通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事情呢,我们还要调查,这样吧,你先回蜀地,有事我们再联系你。”
“我……”
张公子好像吃了个苍蝇一样。
他还是回了蜀地,因为再不回去,他就要破产了。
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西部的来电传唤了。
来来回回已近两年,他的内心从惶恐到了麻木。
终于,有一天。
他遇到了个世外高人,高人告诉他。
官府芝士,讲究个,圈里制衡二字
他,悟了。
他找到了,天山县的廉政公署,咬牙,豪掷了千金。
廉政公署的典吏,眼神奇异的看了看他。
终于捕快不再找他的麻烦了。
但是……


最终,张公子,因为生意问题,还是决定远赴东瀛,余生在东瀛渡过。
全剧终。
美国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不是给出答案了吗?
刑讯逼供不一定是利益驱使。
而是权力和人性在驱使。
我痛恨刑讯逼供。
但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刑讯逼供。
和利益无关,只是权力扭曲了人性而已。
之前不是有个派出所副所长打校园霸凌者的例子吗?
大庭广众之下,公安基层领导都敢直接打人。
可见即使 2025 了,刑讯逼供依然是屡见不鲜。
说实话,执行记录仪是一个好东西。
如果有人投诉帽子执法的时候怎么样,帽子必须拿出视频证明自己,不然就是不仅要默认帽子做了,而且还要外加一条违规执法。
如果这样,说实话,才会改善环境。
现在很搞笑,拿不出视频来,结果是证明这事情没发生过。
这不就是在让别人别拿出来么。
如果我是办案警察,那我是否刑讯逼供就要看整体环境怎么样
如果司法是透明的,环境是有监督的,**那我疯了啊?去刑讯逼供干嘛?为别人的事儿把自己陷进去?**我脑子又没病,打工而已,没必要做傻事吧?我也要生活,我也有家要养的好吧?
但如果司法是完全不透明的,环境是我们自己人说了算的,**那我疯了啊?为什么不去刑讯逼供?用别人的性命给我自己升官发财,傻子才不做好吧?**我脑子又没病,无本万利的事情谁不做谁傻子好吧?我也要生活,我也要升官发财好吧?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普通人,做不做恶从来不是看人性的,而是看环境
不会。
这个我必须用亲身经历给民警证明一下,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也不打人。
五年前我因为在微博群里说了不该说的,被叫去写保证书,民警根本没有打我,只是警告我不要乱说话,说我在网上干啥他们都能看见,让我签字完了就放我走了,后来一个市局的人也给我打电话确认,这事就过去了。
我当时吓尿了,去了之后就差哭出来了,信誓蛋蛋的保证不再乱加群,并当面退了群。
设想一个场景,你进了指居地点,看到上级派来的老油条在焊铁椅子,老油条的跟班在玩手摇电话机,辅警 A 和辅警 B 在聊是电阴茎更狠还是爆菊花更狠,辅警 CDE 在朝嫌疑人撒尿,辅警 FGH 在倒腾执法记录仪抠硬盘,你这时的选择是:
A,“啊哈哈我不刑讯逼供,告辞。”
B,偷偷藏起执法记录仪硬盘,消极配合。
C,一起撒尿。
其实真的不需要刑讯逼供,关一关,99.99 的普通人就老实了。
我们老家国企大下岗的时候,很多工人会闹事,甚至还会游行。帽子叔叔每次只抓带头的,抓起来,行政拘留,在里面给吃给睡,只有一个——不给上厕所,另外手绑着。
10-15 天以后,敲锣打鼓告知全镇子,他们要被放出来了。工友们聚过去准备接风洗尘,然后出来的人,浑身屎尿臭,仿佛是茅坑里捞出来的一般,尤其是一些带头的纺织女工,直接羞耻的再也不敢见人,外出打工去了。
两三次以后,再也没人带头了,这国企,就顺顺利利的倒闭了。打人?不存在的,连一根手指头都没伤着。
另外,我真的不是在黑谁,过去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我还愤愤不平,觉得他们真坏,现在才知道,他们真的已经很善良了,换某些地方你试试。
你以为的很多冤假错案:说是你干的就是你干的,不是你干的也必须是你干的;
实际上的很多冤假错案:证据链不扎实,但大差不差,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人了,唯一的问题是 TA 还不招,怎么办?好办,让 TA 招了就是了。
一说后者的代表性案例,就不得不提冉某波被害案。
2011 年,一个叫冉某波的人被害,案发现场是他和与他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妇陶某常年厮混的地方。
案发后,被害人的母亲和妻子一致认定此案就是陶某所为。公安在听取被害人家属的证词后拘捕了陶某并对其进行了多次审讯,送检后检察院也对陶某进行了审讯。
事后证实,可能是因为现场勘查人员存在疑罪从有思维,使得他们在勘查案发现场时没有找到第三人进入案发现场的关键痕迹,致使此案在侦查时严重偏离正确侦查方向。
公检两家共计审讯陶某 13 次,其中陶某作有罪供述 9 次,案件就这样送到了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海波那里。张海波在审理此案后发现除口供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实际证据不足,遂决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疑罪从无原则作无罪判决。
被害人家属在听说张海波法官准备做无罪判决后竟煽动舆论指责张海波法官放跑凶手。面对内部政法机构与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形成的内外双压,张海波愣是依然硬顶着作了无罪判决。此后的张海波一直在被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围攻,直至一年半后黎某的落网。
黎某落网时身负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诸多罪名,在核查串并其所犯案件时意外发现他身上还有余案,经核查竟是冉某波被害案。
在听说冉某波被害案成功告破的时候,张海波法官方才从她作无罪判决后被指责她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的围攻中解脱出来。
事后,为表彰张海波在面对内外夹击的境地下依然能坚持住疑罪从无原则,从而成功避免了一桩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法授予张海波法官个人二等功,以示奖励。
20251101 加更:
评论出现神人,把我这种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的行为和电车难题里让电车压一人的行为相提并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别的话题下聊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有不只一个人指责我说我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是在反对舆论监督。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说这种话的人才是那种电车难题里把车指向一个人的那种人,底下有评论直接指出了他们这种心态,即被害人家属和很多群众极其需要一个人的死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和痛苦,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凶,可以重要也可以不重要,因为为了这个社会的所谓总幸福,即便个人的幸福被损害了,那也是对的。
我无话可说,只能衷心祝愿下一次冤假错案搞到他们头上。
有的人说,民警为了破案立功,所以会刑讯逼功。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一个民警想靠破案立功,他这一年不得破个三五十起以上的案子才能立功。为了一两起案子,他不止于。你要说十几起案子都打一遍嫌疑人,可能吗?
你说警察真不打人吗?我真不敢说。我是天津的,我还是警察的时候抓过 14 5 的小孩偷车内财物。因年龄不满 16,抓到就放。问他们,为什么要往天津来偷东西。回答,因为天津的警察不打人。在其他某些省,也知道他们年龄不够,处理不了他们。打他们一顿,不是为了逼供,是为了让他知道疼,让他们以后不敢来自己辖区内犯罪。
以前办冤假错案,顶多记大过处分。国家赔偿也是国家出钱帮赔。
现在,办冤假错案需要国家赔偿的,扣至少两年的工资赔。一分钱不出,拍拍屁股挪个窝没那么好的事儿了。
这是一个伪问题。
你不做,总有人做。
要么你被动调离,换愿意动手的人来。
要么你主动改变,参与刑讯逼供。
总之,最后能留下的,一定是愿意动手的。
更何况,
虐人可比刷抖音爽多了。
抖音你刷两个小时会累。
虐人你越虐越精神。
很多时候,刑讯逼供其实并不是为了破案,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理解的刑讯逼供是对嫌疑人动手上刑,把他们打一顿,逼他们认罪。
out 啦,这年头没有警察会用这种方式,打人和上刑会有伤,一查出来职业生涯就芭比 Q 了。
现在基本不会动手了,但一样有方法给嫌疑人上强度,比如上手铐罚半蹲,蹲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用多久你就受不了,人家没打你,你身上也没伤,想告人家刑讯逼供都告不进去。
比如熬夜审讯,你在拘留室里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叫你起来,拉到审讯室,大灯泡往你脸上一照,开始审你,反复来几次,保证你精神崩溃。
我看港产警匪片里,警察还拿很厚的电话本垫在胸口,然后用锤子打,一锤子下去让你胸口发闷难受,但又没有伤,也不知道那边是不是这样审案子的。
动手打人是最没脑子的方法,相信能进编制的都是聪明人,根本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想要审讯犯人,用广为流传的两个办法即可,第一种办法,把嫌疑人拷在暖气片上,让犯人站不直也蹲不下,估计坚持不了 24 小时就全部招了。第二种办法,把嫌疑人固定在审讯椅上,用 500 瓦的白炽灯贴脸照着,估计也坚持不了 24 小时就全部招了。
受害人好惨,丢了皮我也要还他一个公道( X )
扛个罪怎么了?雕明就是见打了才老实( V )
重罪那种一般都是大案要案了,关注的人太多,身为一个小明紧按规行事就好。没必要去出什么风头。
如果是一般的小纠纷小案子那就无所谓了,猪猡随打随骂不影响什么。是非曲直不重要,凑够绩效早点下班才重要。
现在能在网上公开看到的执法记录仪是阿美莉卡的,连美国那种这么讲究公共隐私的地方执法记录仪普通人都能看到,反倒是我东大,满大街的摄像头,一说要执法记录仪不是没电就是说涉及公共隐私普通人不能看。
B 站有个 UP 主叫细细的蓝线,就是转发老美的警察执法记录仪。
警察那叫一个专业
孩子,听说过零口供定罪吗?
只要证据链齐全,你一句话不说都照样定罪
甚至你一句话不说,情况只会对你更不利
我只想问这个问题下面所有的好警察一个问题——
如果您有一天在宾馆查房时要求睡眼惺忪的我出示身份证,我没好气的说:根据《身份证法》…… 根据《人民警察法》…… 甚至根据《宪法》…… 你们没有权利查询我的身份证。
这时您会选择:
A、“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B、“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
C、“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 “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D、其他。
现在的警察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入体制内的?破案的手段他们有几个懂的?为了政绩提高破案率哪个地方嘛不是靠刑讯逼供的?
八十年代的冤假错案率,只要上刑讯逼供,可以达到 4-6 成左右。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冤假错案,你没有申冤渠道,,有渠道,也不能让认错,只能是变相解决。
刑讯逼供的最终形态,就是军阀化,分裂,因为没有人是安全的。
这个也看大环境的,当初严打的时候,本着命案必破原则,高层对刑讯逼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不出人命,手段五花八门,所以那时的命案都能破,但枪毙的是不是凶手就不一定了。
有些案子,法院和检察院也会看出问题,所以就有了一些明明是该判死刑的案子判了无期,其实就是法官觉得证据不足的。
但现在使用刑讯逼供的不多了,毕竟一旦出问题是要丢饭碗的,更多的会使用一些软暴力,比如不让嫌疑人睡觉这些
刑讯逼供?不大可能,办不了不办,踢一脚打一顿就可能被撤销公职了,你猜我们律师遇到警察刑讯逼供有多开心?!
朋友抓了一个嫌疑人,摄像头都拍到他了,离得有点远,他就是不承认是他,死活撬不开口,朋友审不下来队长上,队长也审不下来,气得队长骂嫌疑人,嫌疑人就跟他对骂,互相问候娘亲,我真的笑死,队长至此也没动手。最后的最后,到时间了只能放人。
审不下来就下次抓住再说,自己这身衣服重要吧,好不容易考上的,脱了警服还能干啥就是个问题。
今天看到个视频笑死
起因是小偷躲在河提上,群众有人怕他饿坏了,给他一个包子,他也没客气,继续躲在河提上让群众给他丢下去,他来接住。
民警: 你怎么有脸吃下的?
嫌疑人: 我就不要脸吃的


看到很多好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没必要,没好处。大致意思是说刑讯逼供也不能给你升职什么的,不刑讯逼供也不会降职。
但这不就是说,要是你可以获得好处(对你来说有必要了),那些警察就很可能会做了。
所以,我们要的杜绝,是司法的透明,不是凭警察的良心来断定我们生死,而是整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保护我们。
不会。
治安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又没新的证据,我到点就放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罢了。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就先刑拘,批不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后续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继续侦查就是。
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 “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都在那假装外国贵宾。
原则极其简单、有效:
一、看看旁边的人(甲乙丙同事)干没干
二、观察他干完了之后有没有事
三、只要他干完了没说,有样学样,能干到把大地捅穿
所谓讯,所谓逼,换个字就行了。整人。
毫无后果的是,做起来能有多肆无忌惮,都不敢想。
画面太可怕。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段子,有几个 streamer 跑进美军军营采访:
Q: why you join the amry?
A: to kill people
什么样的官是好官是包拯,海瑞,焦裕禄?这样的清官,朝廷的面子?那是高俅,蔡京,秦桧,和珅给上面捞钱的里子?
其实都不是,是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一个官员历经了晚清,民国,北洋,汪伪,中共五朝元老,他是怎么做的呢?
遇到百姓之间的案卷只要不涉及官场的就秉公执法,涉及到官场了能给平民百姓争取的就尽力争取。但是他绝不会为了百姓,或者说是没有舆论支持和组织背景的百姓,去和官僚阶级的任何人对着干一查到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得罪了百姓最多丢官。得罪了官僚阶级,那就得没命。
你的人生是别人的 KPI 和升职之路
我的 KPI 和升职之路是你的人生
不会。
嫌疑人不开口、案件搞不开最多是能力问题,工资不会少我一分,谁有本事谁上吧。
但动粗了后果需要自己买单。
咱又不傻……
在下就是一基层所里的小吏!
你问我会不会刑讯逼供?
我想说点实在的,也不扯什么虚的,高大上的。
啥叫刑讯逼供啊,在我看来,能让人看出来被询问人挂彩,带伤的,那都是胡作非为似的刑讯逼供,这种办案的都是胆大妄为,这个让人家到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也不冤枉,只要司法公职被人家逮着刑讯逼供证据了,最轻脱制服,稍重的就刑讯逼供罪定罪量刑了!
具体来说,不管是针对被询问人捆绑还是违规使用器械。不论是采用冻,饿晒烤这样残忍方式的(之前我知道的一个办案的饿被询问人,导致晕厥被 120 拉走,直接让人家检察院立案了),还是被询问的人在里面弄出轻伤,或者询问完就自杀的。
这都是明星犯罪了,严重践踏公民刑事司法人权了。这种行为被定罪量刑是必须的了。
但是除了这些,你说实践中,在询问过程中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点皮毛都不能摸的纯粹也不切实际。
办案的面对的是些啥人?不能说绝对吧,反正大部分都是不老实的人。哄着他供述罪行,现实吗?
所以刑讯逼供罪是道界限,这个罪名的意义是划了条界限!不管你多么急切的想给眼前的坏人定罪,还是记住,凡事有度,别过界!要保障基本人权,要维护司法公正,但是在这个原则之下,也要讲求办案实效,所以,没有办案民警会为了破一个案子而去刑讯逼供,但是也没有一个被询问的嫌疑人会被哄着供述!

这个不是简单的一个逼供的问题,这个里面可能会涉及一个破案率考核,整个单位的考核。年底的年终奖。
之前接触过社区搞计生的,他们的年终奖考核是 98%,整个社区只能有一个超生指标,一但有超过的,他们晚上凌晨会 10 个人搞两辆面包车去超生家庭,直接暴力拉走,8-9 个月的都流产掉。
你在知乎问这个问题就很好笑,会不会有人一边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一边在问嫌疑人问题。
对他们来讲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大不了被严肃处理,被停职或者免职。

身在淤泥而不染是很难做到的事。
我曾听到一位民警亲口说过自己刑讯逼供的事迹,“门一关窗帘一拉把人打一顿” 之类的,所以刑讯逼供基本上是那些办案民警的惯常手段。
连我二年级的女儿都觉得我懒得无可救药,所以,我与其刑讯逼供,还不如偷懒啦。
我会想尽办法撒泼打滚不作为。
不立案不就行了嘛(摊手)。
哪有那么多刑事案件?
在我看来:
这一件是民事纠纷,建议您自己去找法院。
这一件有经济往来,按规定,我们不能插手民间经济事务。
这一件是生活琐事,希望您能放宽心。
这一件是贵单位内部管理事务,我们不能干涉。
这一件是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建议您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这一件是市场经济行为,我才疏学浅,不敢妄言,但出于个人角度,友情提示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这一件事情最重要的是身体!案子不案子的先不说,麻烦您赶紧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后面有情况再联系。
这一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办案范围,但您刚才提到的这么几个问题,可以先向某某窗口咨询和反映。
这一件事您先稳定一下情绪,别急,好好回忆一下事情经过,写一个书面的材料交过来,我们先看一下。
这一件是谈恋爱,我觉得年轻人还是要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爱情观……
肯定会啊,刑讯逼供,破案率上去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老老实实找证据,破案慢,破案率低,不划算,至于风险嘛,没看到浙江女神探吗?人家现在平安退休,退休工资一两万,你说爽不爽
执法记录仪不公开,执法不允许拍照。
虽然我自认正气,但急了眼,恐怕也忍不住会刑讯逼供。
鄙人不是公安民警,但是
如果我遇到山东费县消失的夫妻那四个或者北京南新华街拆迁房那四个双胞胎……
我就算脱掉警服,把牢底来坐穿,我也要把他们挨个暴揍,暴揍,暴揍,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哪个,我就问问哪个,无论现任还是曾任的民警敢在知乎承认自己会去刑讯逼供?
为啥不用?别人都用我不用,我还怎么进步?
我只是想进步我有什么错?
社会主义把鬼变成人,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
侵华日军贱淫辱掠,无恶不作,回国以后却成了守法公民,所以这是日本人的错还是军国主义的错?
若逼供,且被发现,上面要处理的话,民警就得脱警服了,严重点就进去了。
若不逼供,即使破不了案,也不用脱警服吧,没听说过哪个民警因为破不了案脱警服的,因为破不了案担责的也是领导担责,不是民警担责。
怎么选很显然的。
公检法里,公到底是怎么排到前面去的呢。

没人管,我必用。
这玩意就跟考试作弊一样,可以直接摸出答案来,没人管那我不得抄疯了?
这是最高效,收益最高的手段,没有之一。
之所以不允许刑讯逼供,主要是因为这招不够正义,不是因为这招不好。
如果这招真不好,那情报工作为啥又允许刑讯逼供了?因为情报工作不需要讲正义,干就完了。情报工作杀俘虏都是公允的,遑论刑讯逼供乎?
这就是很多人的错误认知了。
事实上,刑讯逼供是一个收益远远大于损失的手段。
只是因为它不够正义,所以司法过程不允许使用。
绝对不是因为它不够好用。
我们至今也不清楚浙江女神探是如何侦破 300 多起大案的,平均每个案件破案时间只有两天,手上又有多少冤魂?真是个可怕的数字
怕监控的不一定是小偷,还能是警察!
某种程度上,后者想销毁录像证据的心,比前者还强烈
因为小偷大不了认栽了,出来干这行,谁没个马失前足的?对坐牢当回家一样,心理接受度相对要高!
但警察不行,一旦栽了一辈子都完了,还牵连上层,一连串有头有脸都会波及!会无所不用其极销毁把柄!
我办了很多案件,别说刑训逼供了,诱导我都不干。回答跟证据差不多能对上就行,能解释过去就行,如实记录就行,这样最省心省力,也没有风险。
刑讯逼供根源根本不在办案民警。
因为上面有指标,很多地方要求破案率 80% 以上。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很落后,没监控,有监控也可以带口罩帽子,想想都知道,80% 不可能。但是上面定指标的可不管你。那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靠口供了。
嫌疑人不招,上面又疯狂压力你,你会怎么做?你可以不做,也有的是人做。
所以,源头问题不解决,怪办案民警没有意义。
看了不少例子,现在比起刑讯逼供,警察更喜欢言语上的威逼利诱,比如变着法的让你 “签完字就可以回家了”,结果等你签完字就回不了家了。
当然了,对于真犯事的还是坦白交代比较好。
90 年代末,在同学家玩游戏机,他家住的地方比较特殊,和派出所在一栋楼,可能那时候条件艰苦,底下两层是派出所,中间两层是街道办事处,顶楼是住家属。
晚上和同学下楼的时候,听到一楼派出所传来呼爹喊娘的哭声,过去看热闹,同学他爸是楼上街道办事处上班的,又住上面,所以派出所彼此都认识。只有一两个 jc 在值班,有个 jc 叔跟同学打招呼,也不避讳,说是抓了个小偷在审,我们好奇去看,旁边房间有一男的被绳子绑在椅子上,头发脸上乱七八糟的。我们那时候已经是高中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同学问这样搞没事吧?jc 叔点根烟道: 这个 b 是惯偷,刚才在 xx 市场有人报案被偷,他就在附近,肯定是他们一伙人搞的,偷了东西不认,不打不行。然后把门一关,走走,小孩懂什么。那房间还有窗户,我们通过窗户缝继续看热闹,只见大嘴巴子抽得啪啪直响,完了一套连招,一脚蹬到墙角边上。那小偷也是硬,死活不认,嘴里一直不停的说没偷,真的没偷,最后好像是说答应问一问同伙,记不太清了
民警的话好像确实不会,但是刑警的手法可就不一样了,再碰上点类似全国扫黑除恶的专项,那就是实打实的业绩了……

你一小破老百姓用得着我官老爷出手?
抓你娃过来掐掐小脸,哟,他吓尿了。
你招不?
只要没有监控,你就是玉皇大帝下凡
一万种不同样的办法让你说话,并且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坑,他们问询的话和笔录上的东西可完全不是一会事。
要么就是 “自杀” 灭口
就算是逼供至死,参与人员也最多蹲二年,大一点的也就是个停职。
目前为止,完完整整不带删减从执法前到执法结束中间全程清晰的录像,只看过米国的
这种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一事一议。
公安系统很庞大,警种很多,部机关的各个局,北京的市局及区分局,和山沟沟里的派出所,深浅是不一样的;面对的案情,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也不一样。
保定这个事,被打死的其实也属于基层的村霸群体,面对这种人,基层公安不流氓,还真就镇不住。但除非你就是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基层小单位,同事之间全熟,或当地政法条口内部斗争不是太残酷,或嫌疑人明确就一社会底层的 “滚刀肉”,
否则尽量不要这么干
KPI 这个东西,搞不赢最多就是末位淘汰,下去听招呼而已。但如果你刑讯逼供被同系统但又不同山头的同志知道了,捏了你的小辫子,后果有时是不可预料的,再或者后果当时不显现而已,因为这种烙印是一辈子抹不掉的。有时候,人家在背后搞你也不是为了搞你,而是为了引起某种连锁反应,你搁家琢磨半宿,可能才能反应过来人家给你穿小鞋的真实目的是啥。这年头,同行之间互相使绊,并且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的事防不胜防。
能干死你的,都特么 “自己人”
尤其是在大厅局或者比较核心的业务线条上,又尤其是在这个各种内部审计和审查跟失心疯了一样的年头,你啥事没有,都有可能被撸一顿呢,你还自己拉一屁股屎?现在这个环境是啥 B 样,经历过点制内斗争的同志,懂得都懂。任何一点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瑕疵,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顶格处理;有点风吹草动就特么上上下下风声鹤唳。所以啊,这几年凡事尽量不要冲在前面,能 “往后捎” 就“往后捎”。
不止是公安,整个政法系统,都早就不是那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年代了。现在凡事都要在 “框框” 里。
更尤其是在经侦和反黑等比较敏感的业务条口,更更尤其是遇到跟你不熟的,隔了几层的领导,比如上级单位临时借调你去办某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明里暗里暗示你往 “死里搞” 的话,千万不要这么干。
一定要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重要的事说三遍
他们自己咋不上?真要是能立功的大好机会,咋不用自己的嫡系?为什么把你借调上来,给你搁这了?这案子水有多深?嫌疑人什么背景?事情又牵扯了谁?案子背后有没有制内领导的人事竞争?是否牵扯派系斗争?甚至政法系统内部斗法?咱 “跪的太远”,天天杵在工作层面上,有时候真看不清。
如果不幸真被上级单位 “抓壮丁” 去办案,并且有迹象显示这案子 “水有点深”,比如嫌疑人社会关系复杂,比如他微信通讯录里有大量领导关系,甚至政法系统的领导关系就一大堆,或者某个高层领导突然“高度关注” 这个案子了,呵呵,这时候你的处境,保不齐和嫌疑人的处境一样凶险。你一定咬紧了后槽牙,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就只讲证据,和证据链的完整性,讲案情的逻辑闭环,讲嫌疑人的口供是否能自洽。常规动作咱都可以做,什么诈一诈呀,诱一下骗一下呀,这都行。但超过常规动作哪怕只有一毫米,对不起,我不会干了!反正你们让我办,我就只会这么办,报告我也只会这么写。甭管他们怎么指着鼻子骂你,损你,实在不行,换人办呗?让你替他们背黑锅,给他们当枪使的事,千万不要干。现在的领导,一个比一个没格局,都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现实世界就没有祁厅长那么仗义的人,切记。
遇到这种烫手的案子,你傻不拉叽地把白的办成黑的了,就问你,你说的清谁黑谁白吗?万一过几天,更大的神仙一句 “批示”,黑的那头又变白了呢?到时候,你成啥了?当时让你去电人家的那帮孙子,他们又成啥颜色了?再退一万步讲,你的直管领导要是跟你“切割” 了呢?你亲老大的仕途安全,要是和你的利益突然矛盾了呢?
再说了,升迁提干,跟破案有关系吗?业务干的好的同志,几个有好下场的?
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当你知道自己刑讯逼供的结果要么是升官发财,要么是自罚三杯之后,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当然了,我说的是以前
那当然了
只要刑讯逼供,我就能轻松办出一大堆铁案,就能干满指标,就能保住工作,稳步升迁,狠狠赚大米,民众软肋这么多,我都不用费力他们就招
唯一的代价只是冤死冤狱一大堆民众,降低司法公正度,损害法律形象而已,关我什么事?我可是帽子叔叔,上面又不管下面这些有的没的,这不是很值吗?

2022 年年初,暴钦瑞父亲暴继业遭同村的暴增强实名举报
暴增强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等部门举报暴记忠等人涉黑涉恶线索。
2022 年 4 月,石家庄市公安局将暴继业等人的犯罪线索交裕华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核查过程中,暴增强指使包工头孙会强等 8 人作伪证,故意捏造事实。
2022 年 7 月 7 日凌晨
河北石家庄高邑县住建局职员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参与殴打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被新乐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同被监视居住的还有其父亲、叔叔、同村村民等共 10 人。
此案被命名为 “5·25” 专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和高邑县公安局联合办案。
在 7 月 7 日至 7 月 19 日期间,办案人员为获取暴钦瑞等人有罪供述,采取了多种刑讯逼供手段,包括殴打、电击、吊铁笼、限制性体位等
同期被监视居住 10 人含其父亲,叔叔 9 人造刑讯逼供包括、电击生殖器、强迫舔舐肛门、对嘴撒尿等
7 月 19 日 21 点 38 分,暴钦瑞突发不适被送往医院,7 月 20 日凌晨,暴钦瑞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办案人员系统性掩盖:销毁审讯设备、删除聊天记录、伪造口供等。
2025 年 9 月 28 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望都县法院分别作出判决:
主犯张旭光(新乐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因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被判 16 年;
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数罪并罚获刑 6 年;
马林炫:故意伤害罪获刑 5 年;
李少华、陈泽平、马帅(辅警):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 2 年至 1 年 9 个月;
耿春远(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刑讯逼供罪获刑 3 年;
任力鹏、王连达: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 2 年 10 个月、2 年。
其余 10 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案件尚未定论。此外,最初诬告暴家的暴增强,也因诬告陷害等罪被提起公诉。
当年检察院有侦查权,一次遇到一个给假冒商标通风报信的家伙,二十多岁,让我们几次跑空。
抓住后做了半个小时思想工作,就是不肯招供,气的我们立刻上背铐,拳打脚踢,不到三分钟,就招了。
做半天思想工作抵不上踹一脚,有的时候真管用。
我会!
开玩笑,每年的局里都有破案指标,而且还有奖金!
你想象一下,上有局里领导的催促,下有同级别的同事攀比!
更何况,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还可以给自己减压!
我一个普通民警,刑讯逼供没有收益的,办不下来大不了挨顿批,又不影响我收入,而且万一出事了我是要脱衣服的。不过不少民警是会对那些 16 岁以下的动手的,因为这帮小孩根本收拾不了,只能把他们打怕赶到别的辖区犯事。
多说一嘴,普通民警是真的不想办案,要不是有人监督,那真的是连询问都懒得搞,没人监督的话有人报警就是询问完给立个案,然后就放在那。
这底下的回答有点离谱了,现在是 2025 年,不是 2005 年,大数据 + 天网 + 技侦这么发达的今天,能被当成嫌疑人带进去讯问的是啥你们心里没数吗?回答里面一堆人跟这帮人一个战线的搞不懂是想干嘛。
以前有可能,但现在基本上不会了,普通案件没必要冒风险,现在能让自己立功(三等功及以上)的大案,按要求是要做到的全程合法(让自己的功劳不出意外)。
我们所前几个月接的一个命案,局长政委天天来问情况,副局长 + 法制全程盯着,平时小案子守嫌疑人都是辅警,这个案子必须两个民警守着。
现在挨打一般是就一种情况,那种无法送去拘留蹲监狱的未成年和一些惯偷,隔三差五在你的辖区打人、偷东西,扰民。他家里人已经放弃了,这个时候为了让这帮人少搞事情,就会拉到没监控的地方打,让对方悔改几乎是不可能的,目的是把这帮人打出自己的辖区,犯事也是去别的辖区犯事。
真正有脑子的办案民警,都不会刑讯逼供。
真正干过刑讯逼供的警察,其实都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别看这些人把犯人折腾的那么惨,其实他们自己更惨,只是没有人帮他们宣传罢了。
我讲下这里面的道理吧。
警察刑讯逼供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罪的,一种是被冤枉的。
第一种:有罪的人。本身就是犯罪分子,本来就不是好人,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你不去惹他他还想着怎么害你呢,现在你把他揍的那么狠,这样的人但凡有点办法,他能不报复你?
一个犯罪分子可能没有办法或没有机会报复你,那么十个呢?二十个呢?一百个呢?
这些犯罪分子自己没有办法,他有没有同伙、好朋友、好兄弟、拜把子的兄弟,这些人会不会帮他来报复你?
或许你比较厉害,有枪又会拳,你能保护自己,你能 24 小时保护你的家人吗?你的老婆孩子老爸老妈都有贴身的保镖吗?
一个人如果真心暗算另一个人,成功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
你刑讯逼供的人越多,你得罪的黑恶势力就也越多,数量多了,量变就会产生质变,早晚报应到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身上。
这些,你的领导会告诉你吗?你看看那些公安局里当领导的,有几个会自己动手刑讯逼供的?
第二种:被冤枉的人。有罪的人挨了揍都心存怨念,无罪的人怨念会不会更深?无罪的人一旦有了机会,那种报复肯定比无罪之人更狠。
而且,无罪的人一旦平反冤案,肯定要追究刑讯他的警察,这时打人的警察肯定会被公安局推出来背锅,你不背锅,公安局怎么平息媒体舆论?
刑讯逼供是得罪黑白两道的行为!你以为只有毒贩会报复警察吗?其他犯罪分子都不会记恨警察?
大家以为警察的工资很高,待遇很好?
哼哼!我这辈子都不会劝任何我认识的人去当警察的,就是当警察也是当经警,法警或者行政之类,刑侦和治安是绝对不能干的,还有交警更是不能干。
大家明白了吧。。。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珍爱生命,远离刑讯!



一个苏秦背剑下去,圆明园我烧的都得承认
不会,因为知乎上都是好警察。
各位,来吃饺子啦。

除了少数变态,大多数警察刑讯逼供的时候都相信自己是在执行正义。
因为人伤害人本身就是需要精神力量的,没有精神力量支持的普通人伤害他人后常常会 PTSD。
刑讯逼供的不合理,根子从来不在于保护罪犯的权益,而在于你相信正义不等于你真的正义。
像提问者这种 “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只能说根子上就是刑讯逼供的好苗子。
从客观角度,阻止刑讯逼供的唯一方法,就是外部监督。
因为当一个系统——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坚信自己是正义的时候,所有对这一点的质疑都会被扭曲为 “对抗正义”,结果就是被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赶出去,或者直接碾碎。
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来阻止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被贯彻下去。只有当轮子停下来了,才能回头看看方向是不是走错了。运转中的轮子很难被阻止,任何很难做的事情都无法稳定实现,只能期待奇迹。
不限这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懂这一点:**如果要让一件事常常发生,就要降低它的难度,如果要让一件事很少发生,就要提高它的难度。**对于个例,这种做法效果不大,毕竟偶发因素太多。但对于惯例,难度就决定它的成败。
不要依赖一个两个人的良心。良心不是奇迹,但一个人凭良心对抗一个系统,这是实打实的奇迹。
大家要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刑讯逼供,不是某些人想的那样。我经过大记忆恢复术或者一系列办法,让嫌疑人说出那句,比如,人是我杀的,事是我做的,那么就结束了,就结案了,刑讯逼供就成功了,当然,在很早一段时间之前,确实有很多地方是这么做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参考某女警。女检
而真正的刑讯逼供达到的效果是你通过一系列办法,让一言不发、什么都不承认的嫌疑人说出。人是他杀的,事是他干的,并且说出是以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做的,凶器在哪里,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而如果作为一名办案人员,一名警察,你前期经过了无数的摸排,无数的工作,做了所有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一个刑讯逼供,导致最后嫌疑人在任何一个阶段反共,而这份口供被非法证据排除,那么可能导致你之前做的所有的。符合规定的。付出辛苦的工作都毁于一旦。
刑事案件中强调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经常能听到的叫零口结案,目前很多的刑事案件,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对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之前所收集的证据就足以对嫌疑人进行定罪。
之前有很多人问过我。我在开庭之前,即使做了有罪供述,承认了一切的罪行,那么我开庭的时候可不可以翻工,可不可以?说之前是受到了刑讯逼供威逼做出的不符合实际的口供呢?我们只能说,你在开庭过程中完全可以放,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人能控制的了你。但你要想好。在开庭之前,你所有的口供以及进入到卷宗的证据都是有相应的录音录像的,不会有任何人按着你的手指头进行签字画押。其次,在上面我也说过了,重证据轻口供。之前对你做出的有罪推定是结合了在案的其他证据,比如说一些书证、物证和你的口供。那么现在你如果翻供了,那么同理,你也要拿出。与之相匹配的其他证据证明你之前的口供是假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某诈骗案件。开庭之前你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但是开庭上你说我没有实施诈骗,之前都是逼我。但是你却说不清楚你的银行卡里为什么进了钱,那咋办嘛
第一点,屡见不鲜这四个字就属于杜撰,没有数据支撑。
第二点,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案子破不了,是民警的个人能力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民警。
第三点,破不破案和民警的晋升、待遇毫不相干。
第四点,为了案件出任何一点纰漏,承担责任的不是单位,而是办案民警个人。
民警也是人,既然是人,就必定有好人、坏人和变态。
本来是好人的,基层民警各种案件都要管,会接触很多毁三观的变态案件,例如迷晕老婆叫来其他男人、家里堆满自制炸蛋、撒人分尸……
总之,民警接触到的真变态,比电影更刺激。久而久之,民警若心理扭曲了,也会有变态行为,甚至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
———————————
另外本来就是坏人,当了警察还是坏人。
不会。这种事就和吸毒一样,你刑讯了,大概率会出成绩,就和吸毒一样,会获得短期的欢愉。但长久来看,必然是会出事的,就和吸毒最后一定倾家荡产一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谁考公也不容易,升不升的上去不重要,不脱衣服走人才是王道。
再苦一苦辅警,骂名我来背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当你被抓进去,除非犯罪嫌疑人马上再次犯案,并立马被抓,且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或者想戴罪立功,承认有关你的案件是他干的,或交代拿出证据证明你是被冤枉的。这个看运气,速度快的话是荆爱国,速度慢的话就是呼格吉勒图,不过,故意杀人未遂居然只判几年

其实说清两点就可以了
1 刑讯逼供是存在的,并且是国家法律是明确禁止的
2 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有机会刑讯逼供
所以,回到问题,这些警察会不会刑讯逼供显而易见了
其实题主想问的应该是警察现在会不会打人了,打人不等于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主要是为了获取口供去打人,现在烦这个神干嘛,被打的不是我,被偷东西的也不是我,你爱说不说呗,有多少证据你认多少呗,我在办案的时候证据不足处理不了的时候被害人来问,我把大概的情况说一下,然后在补充一句没办法哦,现在又不是二十年前了,要是搁二十年前我把他(嫌疑人)往小黑屋一带保证他说,保证能处理,现在这个大环境怎么办呢。基本上受害人都会说对对对,确实哦,现在公安不能和以前一样了。是不是我也省了不少事情?
但是公安是不是就不打人了?说不打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揍人呢?最常见的,故意挑衅你,我说的挑衅不是说只要质疑就算,你愿意和我拌扯我乐意至极,我说你是互殴,你说不对我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什么什么巴拉巴拉,可以啊,我扯不过你我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看法嘛正常,大不了我把你说的内容传达给法制咯,他们也认可你说的就按你说的来,这个都是无所谓的。那什么叫挑衅?其实就两点,要么把公安当傻子,要么就是一般老百姓都说不出来这个话。什么叫把公安当傻子,举个例子,前几年不是从缅北带回来一批搞电诈的嘛,问你去缅北干嘛的,你说你去旅游,去上班,去开店我都能接受,哪怕你说你去那边买老婆都行,怕被处理人之常情嘛对吧,基本上回来审讯女的都说自己在那边出台干小姐,男的都说是大厨在烧饭,反正就是不干电诈,这些人也都是慢慢磨嘴皮子,也不会动手打他,但是有个哥们的回答我一直记忆犹新,他给我来一句我开始想去电诈园区,去了之后就被当地的军阀的女儿看上了,人家要和我搞对象,我就不去园区了,后来同盟军打过来,我对象老爸和我说他们要坐飞机跑出去,没办法带我走,我就被遣返回来了。那哥们要是真的长得帅我捏着鼻子也认了,160 的身高,歪瓜裂枣的长相,你这样和我说是不是就是纯粹的侮辱我的智商?那天晚上要不是忙不过来我是真的想揍他,换句话说要是能忙过来我肯定揍他。
还有一种就是普通老百姓压根都说不出来这种话的挑衅,主要群体就是二十来岁就是小痞子混到五十来岁成滚刀肉的这种,常见于喝完酒闹事的,给各位模拟一下:问:你叫什么名字?答: 关你叼事?问:给我好好说话!答:你算个几把?问:你今晚为什么 xxx(闹事的内容),答:你算什么东西,老子和你说,一个小逼民警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老子混的 xxx(一般开始吹嘘自己混的多好),问:你别和我说这些的,你酒 醒了,没醒在这坐着醒酒。答:玛丽隔壁的你算什么东西啊,教老子做事啊,问:(开始不理他让他耍会酒疯)答:你别因为你穿个屌破警服老子就怕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民警还把自己当回事,你和老子搞,老子和你搞到底巴拉巴拉(请各位自行脑补)。一般这种情况下素质高点的把对方摁住捆起来,素质低一点的关掉执法记录仪剩下的各位都懂。
所以怎么说呢,你老老实实生活不惹事不闹事,民警闲的没事打你啊,至于有没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嫌疑人被民警暴揍逼供,没有可能,因为我不是受害者,你说与不说我工资不少一分,打人也是体力活啊兄弟们,磨几句嘴皮子不交代就拉几把倒呗,反正受害人那边我也能解释的过去,我冒着风险打你干嘛,一份工作而已啦,现在就不要再说什么职业荣誉感之类的啦,那么较真干嘛,干的不开心说出来人家也只会让你辞职去干农民工啦
民警?刑讯逼供?
是不是吃饭不给钱,偷个电瓶,人家不认,你就往死里打?
什么是民警你先搞清楚。
如果是重刑犯,出警的都是刑警。
如果是一个小偷,正好背后涉及贩毒团伙,不用你来,派出所长比你更着急。
所有小地方,为了搞钱,对于刑讯逼供一块,早就已经玩儿得飞起。只是你们现在才知道罢了
从人性上看 绝大部分人都会
损害其他人让自己的升官发财 非常符合人性 且人类这几千年来都是这么干的
不这么做的才是极少数 这是人类 dna 决定的
会,而且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他没有证据。
比如犯人要上厕所吧,厕所里暖气片可以铐手铐吧,厕所里没有监控吧。
再比如用厚厚的书垫着猛锤看不出外伤吧。
再比如犯人饿了给他煮一桶泡面,哎呀,我不小心把一整袋盐撒进去了,这很合理吧。
再比如我出审讯室休息一会,让辅警进去帮忙看半个小时犯人,监控也关掉了,这很正常吧。
不会。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为什么要刑讯逼供触犯刑法呢,万一出了问题得不偿失,零口供的案件又不是不能办。就算审讯不出来,别人最多说你水平低,说你笨,总比刑讯逼供让你住监狱、开除你要强吧。一份工作而已,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没必要和别人过不去
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只关心怎么拿到工资奖金
如果领导明确要求我动手,不然扣奖金,那我就肯定打,这不是白得的机会吗
反正出了事也是领导命令的
要是没这个前提,我是不会对别人施加任何压力的
愿意招最好,不愿意招我肯定也不反对
总不能为了个破案子,把自己搭进去吧
再说了,领导就干净吗?已经做了狗,冲谁叫不是汪汪?
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对立面监督,就会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错误,发现不了自己的错误,如果这个人权力巨大且无法有效监督,是什么情况不用我说吧。
在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
没有证据怎么 “确实” 人家 “犯了重罪” 呢?
有没有可能人家是被 “确实” 了呢?
还是说被不被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结了, 奖金有了, 至于蹲监狱挨枪子的人是不是真的凶手并不重要?
法律文书网是不是已经没了?
之前还能看看法庭直播,现在是不是也掐了?
话说,法庭直播里面有些法官别说具不具备基本的法律修养了,我看真该先去找个人类转。一不会说普通话,二对流程完全不懂,三对待当事人双方口出污言秽语
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3 年辅警一枚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 我工作的地方是这样的
治安案子肯定不会 那怕坐实了 也不会 (特别的精神小伙除外,比如 15-17 岁拉车门 只要不轻伤 基本没问题,而且这也不算刑讯逼供吧。吸毒除外)
刑案看情况 百分之 99 不会 因为第一次笔录不说的最多百分之 10,不能再多了。很多人在第一次笔录就认了 那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各种套路
我见过的 一个强奸案子 在没抓到人的时候 已经把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就差嫌疑人口供了 都在女性 yd 里检测出 DNA 了 女性手机也有录音 明确的反抗了 附近监控的时间也跟受害者口供对应
总之一句话 就差嫌疑人笔录了 嫌疑人这边东拉西扯 12 个小时了 没说的 小黑屋 小黑屋去了一趟就很听话了
为什么小黑屋 就算他不认 百分之 99 零口供也能办 只是麻烦很多 而且并不是百分之百
所以 如果能够零口供也能办的刑案最后的肯定是小黑屋
我的伯父一家都是警察,这么说吧,有良心的人是做不了这个职业的
不会!
实话跟你说!
办案,破案跟提拔升迁压根不是直接相关的。
别出问题,别出事才是提拔升迁的根本。
这是我工作多年的血泪教训。
刑讯逼供,不一定能破案,但是很容易惹祸出事。
办一万个案子,出一个问题,都会影响仕途,不如少办一些案子,但是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件,不留任何隐患。
最后我想说,现实中的公安民警办案,永远都是团队作战,一个民警想单枪匹马走完研判到蹲守,抓捕,审讯,羁押等等流程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没有孤胆英雄,也没有那么多神探。都是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来把工作做好的。
最后的最后,祝福在座的各位都能平安退休!

刘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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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小马,一个专业靠谱的公安,公考类答主,为您答疑解惑,欢迎关注和咨询,不走弯路。(咨询可自己选择不公开)



我是一个中医黑,但是我真的在中医热点的时候买过中医的股票;
我非常痛恨铺张浪费、造价离谱的政府工程,但是在我职业生涯中所做的所有项目都是政府工程,甚至我自己还费劲心思造就了好几个天价项目;
我是一个 1450,但是我拍起官员马屁来,完全违背自己的良心;
我是一个共存派,但是我在一个口罩 8 块钱的时候,给县政府捐过 8000 个口罩……
所以,如果我是一个警察,我想我大概率会刑讯逼供。
并非洗白,却是真实想法!现在的刑讯逼供跟以往的并不一样,以前没有证据,完全靠屈打成招,但现在的刑讯逼供是,你有监控,基本证明就是这个嫌疑人所为,但他就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然后上手段被查。
你要说,民警是否违法犯罪,根据规定,是违法犯罪了。但你有没有想过。民警完全可以在嫌疑人说不是他干的就放了他,为何没有放,而是要刑讯逼供?
归结一点,放过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刑讯逼供的警察,不一定就不是好警察。
我明明感觉是你丫干的,你给我睁眼说瞎话
拿我当傻子耍,当礼拜天过?
你看我咋收拾你
于是明着暗着的刑讯逼供就开始了
但是我的感觉,对吗?
大庭广众的执法记录仪都可以不用公开,出了啥事分分钟全网捂嘴,我要有这么强大的后援不搞那是对不起咱妈的栽培厚爱
既然假设我是办案民警,那我不会,因为重罪归刑警管,干我一个民警屁事,民警只管治安案件,犯罪的找刑警谢谢
如果你觉得刑讯逼供是合理的,那你的同事在处理你刑讯逼供案件的时候对你刑讯逼供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会也不可能。
教员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很多人攻击警察,很多人自以为了解内幕。可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公安系统内部流程,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几乎是堵死了各种路子,往规范执法上逼。因为涉密,无法细说,但事实如此。
以上这是不能。
以前的老警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有一种案子没破显得自己无能的莫名的责任感,没人教没人逼,自发的,所以为了破案他们过程不那么正义,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有人肯定说你别说都是为了进步,怎么说呢,有一部分肯定是为了进步,但大部分其实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不信就算了。但是从 90 后参警开始,上一辈抹黑的名声在自媒体环境中无限放大,这个舆论环境不用多说,促成了很多民警心理变化,核心就是责任感不那么强了。我们所里的小伙子们几乎就是明着说,你态度好,就费时费力帮你解决。你态度不好,我按照程序走完流程,也不怕投诉,毕竟虱子多了不咬人。案件上就更不用说了,抓到人了,很多都是不说的,无所谓,符合 0 口供起诉的起诉,不符合的起诉被检察院退侦就继续补充侦查,执法细则如此详细,按部就班即可,案件的破案率轮不到基层民警头大。
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只是据我观察,警队里按部就班完成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高强度压力自己想奉献的越来越少了。尤其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警情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能管则管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嘛可能你们都不信,这些热心肠的民警投诉率常年占据全所前三,哈哈哈,笑死个人。扯远了。
以上是不会。
综上所述,不想也不能。
不会,这玩意得罪人,搞出冤假错案你自己兜着,拿几个钱儿啊?这么拼命,他不老实交代就这么耗着呗,车轮审讯直接能把一个人逼疯。
傻子才逼供,案子办不下来最多就是业务水平不精,逼供被抓出来,饭碗都保不住。
而且跟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采用物理手段,不累吗?不难受吗?一份工作而已,能做多少做多少,尽力而为顺其自然就可以了。难不成把真凶抓出来,把坏蛋送进牢里,是能带来很多工资? 还是给自己带来伸张正义的虚幻满足感?
这世界那么多坏蛋,你还能把他们全抓了? 你个基层小喽喽,还能激浊扬清,还世道清白么?是能拯救世界,海晏河清么?
能做多少是多少,做不动就让别人做,局里那么多警察,至于为了破个案把自己逼上绝路么?属实是脑子不清醒,谁逼供谁沙币!
歪一下。
有这么个事,12 岁男孩把同小区内 6 岁小女孩拐骗至偏僻角落准备实施强奸,幸好被一成人发现制止,后经调查如果不是被发现,小女孩真的要惨遭毒手。
但因未遂且年龄小于刑事责任年龄,就责令男孩家长严加管教。
问题来了:如果你在这小区里,恰巧你也有个几岁的小女儿,你会怎么办?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警察暴揍了犯罪嫌疑人一顿,犯罪嫌疑人招供了,承认他杀了人。OK!结案!
你太天真了!
首先,你要把所有的细节都相互印证起来,形成报告。包括杀人时间,杀人地点,杀人动机,杀人凶器等等。就算是嫌疑犯配合你,你两共同编造出整个凶杀案的过程。第一步就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内部审核。你的领导和你的同事,会不断把案件的疑点反馈给你,要求你补充侦查。终于在你和犯罪嫌疑人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侦查。案子交到了检察院。
案子到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就不受公安机关控制了。而是受检察院控制。提审犯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问犯罪嫌疑人承认杀人否。你认为,犯罪嫌疑人还会配合检察院承认杀人吗?就算你运气好,犯罪嫌疑人又承认杀人了。
案子到了法院,这时犯罪嫌疑人受法院控制。并且有律师介入,你认为他会配合法院承认杀人吗?
整体来讲,刑讯逼供,既不正当,实际操作难度还大,容易翻案。
你可能要问,如果我能做到天衣无缝那不行了?你能做到天衣无缝,那就不叫刑讯逼供了,那叫准确迅速办成了铁案。
看什么罪
如果只是那种闯红灯,逆行,酒驾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那自然不会,该刑拘刑拘。
如果是那种小偷,打群架(没有达到重伤或死亡),打不打不知道,骂是少不了的。
如果是遇到那种杀人魔鬼(非冲动杀人或是杀死幼童的),人贩子,强奸犯。
你以为的叔叔:


实际上的叔叔:

90 年代在深圳一个公司很熟悉的人,前年在一个他曾经干过几年的某个人一抖音文案下。我顺便问一下能找到谁不?结果半小时后他说谁找他。然后联系上。加微信,聊了这几十年在干嘛。他就说进去了三年。问了原因是;可能年轻点的不知道,90 年代,各种打架斗殴的,娱乐场所看场收费的都看作平常事,只要没打没,赔偿了事,我说这个人吧深圳辞工回老家了,那时候声色遍地。有晚去歌厅打架了,为怎么打的不知道,反正他跑了,后来抓住他,就是不承认,群架嘛,那时候没监控,
这边就是打,因为身体棒,原来深圳一个支队几年练得很厉。练过排打,这个我和他一个公司时知道。普通东西打没什么用。几天后就用棒球棒打,这个就受不了,突然情绪崩溃,把棒球棒缴了反打审讯人员。这我只说结果,三人受重伤,一个终身残。判三年原因咬定刑讯逼供,审讯室那来的棒球棒?
他说要不无期了。按现在的情况也不止三年。还有一个当时打个架没监控跑了就跑了,猛打抓住的人交待出来的,抓住了也猛打,真没必要。
虽说现在提倡重证据,轻口供
但,还是有很多罪,需要靠口供定罪。
你想想,你作为警察负责处理的案子,一直结不了案,准备的材料一直被检察院退回来,你的考核绩效一直上不去。你凭着经验或者现有的证据,就是知道他干的,但关键的物证一直找不到,他就是不说。悲惨的受害者天天跑来哭,甚至不停的投诉和上访。
正如我一个叔叔说的:“做警察这么多年,该干的,不该干的,反正都干了!”
在别的帖子抬了一会关于刑讯逼供的杠,突然刷到这个帖子,就过来瞎白话几句。
先说结论 会 因为我真干过;不会 因为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干了,也不会再承认自己干过了。
讲讲我的第一次刑讯逼供吧(纯属虚构,这是小说)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翻着自己的剪报本,想找点灵感给领导写篇好点的调研文,但由于中午喝了二两酒,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起来,对桌的建哥终于忍不住了:“小马,我带你玩去吧?”
我们走街串巷到了他战友开的一家小旅馆,一进门,大厅里坐着三个穿白衬衣打黑领带,的黑丝卡哇伊美女,荷尔蒙上行,大脑指挥腰子分泌的肾上腺素催动植物神经到窦房结放电,导致我心跳加速了一下。
美女慵懒的扫视着,突然变得冷若冰霜,互相低语一声,拎着包包就离开了,我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没追着看。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三个老手,她们是看到了我俩穿着一样的裤子,一样的皮带才离开。 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她们离开才是很酷很老道的做法。
老板听到声音笑着迎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何觉得有一丝不爽,就抢在建哥前面冷冰冰的说道:“例行检查”,老板瞅向建哥,建哥很尴尬:“没事,就是瞅瞅”
小旅馆里没住几个人,很快转到了二楼一间,里面有三个吊毛正躺着看电视,看到我们神情明显有一丝慌乱,我问老板为啥没登记,老板讪讪的赔笑:“他们是过来找人的,就歇一会就走,不过夜,来打工的,老实孩子。”
我默不作声的开始翻看他们带着的东西,每人一个双肩背包,每个包里都有一双球鞋一双手套,一顶棒球帽和一副黑口罩,鞋底掌前半截都用锋利的刀片割出了一条条横纹;两个书包里有微型手电,另一个包里是一个小头灯。另外还搜出的东西包括两把大螺丝刀,一个开锁用的飞机插,一把锉刀,大小克丝钳,一大团棉纱,两个大玻璃瓶,一个小塑料喷雾瓶,大玻璃瓶上的标签用指甲抠的烂唧唧的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来一瓶是醇醚,一瓶是氯仿(哥罗芳),小塑料喷雾瓶是最令我心惊的,里面装的是阿玛尼亚(假名,高手自然知道是啥,但求您不要说明,这知识扩散对社会没好处),简单说就是销毁指纹和血迹用的。
一个书包背后有一把一尺左右的长条硬物,但找不到从哪装进去的,我怀疑是刀,所以很谨慎的往后退了一步,蹲下去搜(事后证明是一把不锈钢尺状物,很薄很光滑),一个吊毛突然暴起撞倒我夺门而出,另外两个吊毛也冲过来,我迎面一个窝心脚踹倒了一个,同时薅住了另一个,推给建哥,然后下楼去追第一个。
可惜我穿了一双宽松的皮鞋,跑不到五百米鞋就飞了一只,路边群众哈哈大笑,和我一起看着第一个吊毛像猴子一样穿过一片菜地跑远了。
我呼哧带喘回到二楼,却发现只剩地下捂着肚子的吊毛了,建哥和老板尴尬的瞅着我说没拉住,那个也跑了,老板问我要不要给我根绳子把这个绑住,我气哼哼没说话去小卖部打了个 110 请求支援,小卖部的老太太撇着嘴强行要了我 5 毛钱。
由于已经下班了,我只能把吊毛带回办公室,建哥很不爽,他不想加班,而且这事坏了他的面子,于是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走了,剩下我一个面对吊毛,开始了讯问,或者规范点说,是询问,因为没有刑事证据。
首先我让吊毛指认了自己的包,他略微思索了下指认了有醇醚的一包,我问他带醇醚干什么,他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我被噎了一下,接着问其他东西干什么用的,他慢条斯理的解释,手电是走夜路要用,帽子、口罩球鞋是平常穿的,手套是搬东西用的,我突然插入问为什么把鞋底割破?他楞了一下回答,不是自己割的,是在工厂打工时被地下的铁屑割的,我说他俩的鞋底也是铁屑割的?他很吃惊的说,他俩鞋底也破了?
没切入点,只好从头捋,问他身份信息,他用明显的云南口音回答说自己叫王飞,是湖北红安县人,自幼跟着奶奶流浪长大,没见过爹娘,也不知道奶奶的真实姓名,后来过一座山的时候奶奶死了,他把奶奶埋掉就自己开始流浪打工。
然后问他目的地,他说就是此地,自己有天突然想到有个一起打工的朋友说是这边人,让他混不下去了就来投奔一起打工,可以给找工作。这个朋友没有联系方式,不是姓张就是姓王,也可能姓刘来着,反正就在这一带,不知道具体地址。打算一边找工作一边慢慢打听着找。
问他同行人身份,他回答说,不知道具体信息,高个吊毛是在武汉长途车站认识的,两个人一起抽烟,高个吊毛问他干啥去,他说找朋友打工,高个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就一起去买了票。他们互相就喊 “喂” 或“哥们”,没问过真实姓名。
再问猴子吊毛,他说是此地认识的,当时他们俩下车问路,问到了猴子吊毛,猴子吊毛正蹲着抽烟,问他俩干嘛的,他们说找朋友打工,猴子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们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三人就一起去旅馆开了房,商量下一步,还没来得及互通身份,我就来查房了,大家就散了,他就被我抓来了,表示自己是好人,天天扶老太太过马路,现在被人诬陷是坏人,很紧张,很不舒服。
好吧,只是例行检查,没人说你是坏人,说清楚事就放你走。
哦那我走吧?你能不能把我送回旅馆,钱包在那两个人身上,你能不能帮我找他们,要不就借 100 块钱给我?
你先说醇醚哪来的吧?
他说车路过河南的时候,上来一个乘客和他们聊天,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了这个瓶子让他闻:“刺激吧?送给你吧,没事了可以闻着玩 “然后那个人就下车走了。
我肺火辣辣的疼,咬牙接着问他,你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要随身带着?
“他对我挺好,还送我东西,我舍不得扔掉呀” 他瞅着我,眼神深幽幽的,满是真诚。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总觉得那深幽幽里带着一丝讥笑。
你特么编瞎话也得编的有个谱吧,我是不是看着特别像沙币啊!?我有点无能狂怒了,把杂志搓成一卷…………
(本来应该是重点,但想了想,发出来效果可能并不好,反而徒增口实,其实大家也能脑补出情节,还是暂时删掉吧,看看大家回帖反应再下决定)
就这样放掉?
我心里极度不甘,狗哥笑着捏了捏我的脸:你没经验,已经把他打皮了。现在超过 24 小时,我接手也来不及了。记住,打人不是要他身体难受,而是追求让他精神极度恐惧直至崩溃,尤其是有经验的嫌犯,他已经总结了上次挨打的经验,心里不服,这次就是赌气要看看自己能不能挺过对抗,所以内心是渴望你动刑的,你这时候一上手,他发现不过如此,会有一种成绩感,你再添灯油式的上强度,反而让他逐步适应,大脑分泌更多的多巴胺,这时候不仅疼觉变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欣快感,这就是打皮了,再动刑就完全没作用了。必须通过沟通,让他回到现实,身体内激素减弱,等状态最低谷的时候,再突审。
那咱们等等吧?
你负责办手续?狗哥语气开始带有嘲讽,先行拘留,受案,核验身份,层层需要领导签字,你是想给自己人挖坑么?
邮局发快递到红安需要 5 天,当地派出所核查 7 天,邮寄回来还要 5 天,这还是最快的情况,拘留一定会超过 15 天,而且你踹断了他一条肋骨,脸上也有伤,万一他找到律师,你大概率会死,刑讯逼供,没有领导会保你。
那他万一真是坏人呢?
狗哥用一种耐人寻味,看沙币的眼神盯着我:咱们不是神,管不了大众苍生,咱们就是挣工资的,咱们找不到突破口,也没精力去盯着,他们也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收手,只要干就迟早会被抓住,老天自会收他,你别特么咸吃萝卜淡操心。
随着一口烟喷出,他再也懒得理我,扔掉烟头忙去了。
大约半年以后,某地有高层攀爬入室案发生,歹徒深夜用床单把熟睡中的一家人分别绑住,严刑逼打,问出了银行卡密码,取钱回来后,歌喉灭口,据说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手段案件,已经并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人员获得了其中一人面部照片,带着棒球帽,面容有点扭曲而且不清晰,由于光线和拍摄角度特殊,眼睛显得特别大,放射出精光。
我越看越觉得像三个吊毛之一,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梦里都是吊毛那深幽幽的讥笑。
出于尊敬,我去找了狗哥,狗哥当场给了我一个爆栗,你他妈有病吧? 天天有人死,关你淡市啊?除了供出来你可能渎职放跑过嫌疑人,你能提供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吗?本来想收你当徒弟,你真不是那个材料。
好消息是那个案子最终破了,我那时已经比较老成,天天忙于写材料调研,甚至都没问一句涉案人员信息。
狗哥像狗又像鹰,眼神犀利,思维毒辣,公认天生吃刑侦饭的奇才,连破大案,业内闻名,但一生蹭蹬,不被人理解,死的又憋屈离奇,想起他就难受,或许有一天会写写他,但又怕敏感东西太多。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够不爽的了。
我们村里有个惯偷,六十多岁了,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监狱里过的。每次把他抓到派出所,民警都往他脸上吐唾沫星子,无不气愤地说 “你恶心死我们了,整天给你打交道!”
我办案是不会。
我师兄那保不齐莫须有的可会。
咱们很多答主留意一下,问的称谓是你。
也就是我,问我,我肯定不会。
但是问题如果说,你见过刑讯逼供吗?
那答案就得耐人寻味了。
我自己也办过案子,但是先说一点,我不会打嫌疑人!
首先,办案是有流程的,不是靠你那点口供的,是看证据的!
第二,我不需要升官,违规办案的事情就像一个尾巴,随时被人捏着睾丸!
在 02 年入的警到后来离职,从警十余年,办过的的刑案不下百件(所在单位不是基层单位),我从不靠口供我看证据,我曾经靠零口供让嫌疑人定罪了!
我觉得看情况吧,如果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不会,真的心情不好关你一天就老实了,或者拖到没监控的厕所打一顿。。
如果是那种大案命案要案可就来活了,这种是可以升职加薪的还有指标,尤其是那种证据就差一点必须要口供的情况那更是要上手段,调空调温度,饿几天,吊起来双手反拷半蹲不蹲半站不站的,到这一步百分之 95 的人应该都差不多了。。接下来还有的硬茬就需要些高级手段了,例如隔着书本用锤子打,水刑让他感受窒息感,老式电话线,电棍电击,如果要拳打脚踢的话现在有验伤技术,可以试着打完多关几天。。。其他的还有各种方法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审讯是门技术活,那么刑讯逼供也是,能把审讯和刑讯逼供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嫌疑人特征合起来玩得得心应手的才是高手
为啥要刑讯逼供,犯得着为了单位的办案指标把自己弄进去?刑事案件破案率那么低,好多案子几十年都没破,咋滴刑讯逼供就破了?法官有枉法裁判罪,律师有律师伪证罪,警察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粘上那哪一条都完了,直接被扫地出门!案子破不破与我何干,嫌疑人抓不抓与我何干,,再说了,答案要案局长和 zfw 会居中协调,检察院法院按照他们意思来起诉裁判就 OK。工资不少发,假期不少耍就很满足了,警察说一份工作,没必要那么较真,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了。
只要默认刑讯逼供合理,那早晚有一天任何人都能承受到被刑讯逼供的滋味。
就像制作秦国法律的商鞅,亲手尝试了他编制出的五马分尸之刑。
本来他有机会逃的,但他亲自制定的法律规定了,民众没有介绍信的不得走出自己的居住村落。
即便这样,他还是有可能逃的,但他编的另一条法律民众举报有奖,如果犯人经过不举报有可能被连坐。
成功的让他逃不出秦国,秦国人严格遵守他定的法律,把他举报了。
商鞅做法自缚,算是喜大普奔了。
刑讯不一定是为了逼供。禁止刑讯逼供不单单是为了保护嫌疑人,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
其实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考量,如果刑讯能破案,关键时刻或许还可以考虑。比如恐怖分子在商场藏了颗炸弹,他死活不招放在哪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警察,也很难说会怎么做。
现实中很难遇到这种极端紧急情况。一般案件刑讯逼供会屈打成招造成冤案,比如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这俩案子跟上面举的恐怖分子的案例还有个明显的区别,就是这俩案其实是还不知道真凶是谁,仅仅是怀疑,而恐怖分子案已经确定了他安装了炸弹,只是不知道安在哪里了。
有个警察说,世界上就没有被冤枉的人。这是一种文学表达。如果不抬杠,在某种语境下其实他说的是对的。大部分案子,明眼人都一目了然,更不用说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可他就是不招,你也没办法。当然老刑警也有出错的时候,偶尔冤枉个把的,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判断都是对的呀,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就应该支持刑讯逼供。你看,这是一个价值取舍问题。
可惜功利主义者想的太美好了,我有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观点,以前也没人说过,我冒着被封号的风险讲一下吧:
很多时候,刑讯不是为了逼供,仅仅是为了取乐。
在以前,明明嫌疑人都招了,还是免不了一顿打。执法者将此当作一种惩罚,都看过水浒传吧,杀威棒就是这个作用。这是传统,没人觉得有什么错,犯罪挨打,天经地义。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某些人心里,这个陋习根深蒂固。所以经常曝出虐待嫌疑人的丑闻。
我曾经很天真,从自私的角度,我支持刑讯逼供。虽然我可能也会犯罪,但是我敢作敢当,所以不会挨打。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在变态那里,你招不招都得挨打。
虐待能给满足他的性快感。
不要抬高某些工作,也不要歧视某些群体,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人性都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邪恶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实施。如果给你以正义的名义,随意惩罚犯人,你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变态。一开始只是逼供,后来发展成惩罚,最后不可避免地沦为取乐。传统的捕头大多都是变态,满清十大酷刑也都是他们发明的。
哪怕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你会相信绳艺勒蛋蛋,电棍捅阴道,这些手段是为了正义吗?
农村和以前的老火车站抓小偷都听说吧,经常有小偷被打死,甚至还有打错的。动手的都是本地的无赖混混,你说他们有多少正义感吗?不是的,他们就是起哄,取乐。
暴力与性是密不可分的,无论多么善良的人,骨子里都有暴力因子,某种时候,虐待能让人性高潮。
所以我说禁止刑讯逼供,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就是要从根上杜绝他们打人上瘾,成为变态,从而堕入恶鬼道。
小的时候,老人教育我们不要犯罪,说进去了要挨打,而且是酷刑,不只是坐牢那么简单。看来他们是真懂旧社会传统。
现在法制社会了,且基层都是八零九零后,基本不会刑讯逼供了,你不招拉倒,零口供也能办案。倒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老家伙,值得警惕。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签了认罪认罚了,再当庭翻供。
一般法庭会不予采纳,还是会打回补充证据,再按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还是会被检方加重量刑建议,最后判的更重。
开篇先明确,没必要刑讯,能结案就结案,不能结案到期放人,毕竟手头上大把案件,没心思管这一两个老运动员。
过分点的说,以前还在办案岗位上时,前期侦查摸排,嫌疑人要是老运动员,案子不好弄,我甚至都不太想抓,因为抓了没几天就得放,单人单案就刑拘七天,呈捕再加七天,合着拘的时间还没行政处罚长。
但要强调: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据我所知,10 年代以前还是很多会刑讯的,那时的办案主力一般是 90 年代进队伍的地方政法中专和部队转业。当时的刑讯逼供、滥用私刑,是常态,军转老哥的在部队里就爱动手,这不是新闻(啥叫提干,当过兵的都懂)。其次当时的打,主要是社会治安太乱,我的前辈跟我说:
刑讯本身也是为了打到这个人不敢再作案,起码不敢在这个辖区作案。
我认为这既是刑讯又是滥用私刑,是违法的,并不应该拿到台面说,当事民警应该被追责。但从当年的客观情况而言,社会效果不错。
15 年前后都还有不少。18、19 年扫黑除恶后好了很多,21 年教育整顿后又好了很多。
到现在,这个年代的办案主力基本不刑讯逼供了。
不刑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窃以为有三:
换个表述,按我近些年带过的徒弟的表现与说法,那就是:
以前破不了案是种耻辱,现在破不了案最好,他能力不足,请马上把他调离办案岗位。
请问多数青年民警都是这种心态的时候,谁会去刑讯逼供。
另外有的人提到,领导要求的问题。
首先局领导都很忙,没空盯着一个案件,以前可能会,原因跟上面青年民警的心态一样,辖区里有破不了的案,是耻辱;
现在的局领导盯的是整体的破案率,刑拘人数、行拘人数。即使是大案要案,刑拘了,领导也不会怎么过问了。而会刑讯的民警本身是办案的精干力量,那么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是应该在一个案子上耗几个精干力量去审讯,还是应该抓人刑拘后能破结就破结,不能破结就把警力解放出来去破多几个案,刑拘多几个人。
显而易见,按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后者。毕竟刑讯耗那一两天,或者牛逼的耗个一两周的,还不如解放出来,多抓几个人。
基于评论,我可能需要明确一下,我说的少,是刑讯逼供的少,但我个人的职业生涯看,滥用私刑却是很多的。这个要分清。
刑讯逼供我认为是办案人员基于结案的目的,使用暴力或虐待等方式取得非法证据,本质还是为了办案。现在已经很少了,很少人为了办案去刑讯逼供。这个方式方法是违法犯罪的。为了程序合法,理应禁止刑讯逼供。
但滥用私刑就不是了,这个很多,这是人类的劣根性,别说警察了,厂里的保安抓到小偷都会上去给几脚打几个耳光。更多场景比如说,偷狗贼被群众打断腿,警察还要保护偷狗贼。你说这是警察这个职业的问题吗?
假设一种理想状态,嫌疑人如实供述,那么刑讯逼供不会发生,但滥用私刑一样可能发生。
这才是很多人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打的情形,这种我认为应该是要按故意伤害去处理的好,而不是刑讯逼供,这个还是要分清的好。
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而言,禁止刑讯逼供能减少冤案几率,这是绝对的好。但滥用私刑,可以说就不是为了办案,更谈不上冤案,这个我认为是道德和制度的双重问题,不能简单看待。
至于个人会不会滥用私刑,老实讲,这个看程度,打人的没有,但是体罚学生,我还是干过的,打群架的、偷东西的学生在派出所抱头蹲到家长来接。这个程度,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能过我自己的心理关。
这让我想起阿美莉卡的执法记录,当然我不是说人家有多好,其实很多视频里面警察的态度我也不喜欢。
但人家的法律就是有监控按记录判罚,没记录那就看受害者叙述了,我说的不大准确,但没有监控记录被起诉的警察局百分百赔偿和警察直接默认为有问题。
目前得到的线索是:
你当年参与了珍珠港偷袭事件
炸鬼子的原子弹投放也与你有关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
义和团起义运动是你发起的
老蒋从大陆跑到台湾去的飞机还是你家族提供的
98 年的洪水爆发都是你在上游放水导致的
啥?
还不交代?
兄弟们,继续,再加把劲儿
开玩笑,真以为被翻案了,什么事都没有?
东大这地方,体脂内,都是等风头过了,再找你算账的。
不会。
第一,办案讲证据,人证确凿,物证确凿,存在监控。才会去抓人。
有上述条件的,已经能确实是犯罪嫌疑人了。
那还有什么刑讯逼供的必要,需要的就是让他自己讲出作案经过,目的。
监控给他一看,基本上都承认了,多磨磨嘴皮子就行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宝贝。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可怕的不是这些事,而是根本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
用刑讯逼供是那种懒惰的人,不想花时间花力气和精力去破案,甚至门都懒得出去,所以用这种方法把人逼认罪,只要有人背黑锅它就可以交差了事!
这种人就是败类中的败类,为警界蒙羞。
设想一下,你身边的民警因为刑讯逼供立功受奖 升官发财,你能不心动。所以在那个大染缸里,很难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逼供,别说逼供了,诱供引供我都不带做的。破不破案跟我有啥关系啊?伸张正义那是我一个月五千多的人该想的事儿吗?监控能拍到就算被害人命好,拍不到你就自求多福吧,人家不承认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跟我谈什么立案不查、破案率低,我能查的都查了,他不认,没监控,没办法
我最好奇的是洗地的 “通讯员” 有没有是被刑讯逼供判刑关进去的。
在牢里每天努力发帖好好表现想早日出去平冤昭雪,结果今天收到的任务是 “控制刑讯逼供舆情” 那该有多讽刺啊。

如果有的话可以尝试在评论结尾多加一个句号。
之前民警刑警都有可能,原因自己想。现在,民警大概率不会,刑警不好说。
举例,一个案子,涉及公共安全,领导严令限期破案,若未破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更大规模的民众生命财产损失,办案刑警会被 “能干干,干不了滚”。你猜办案的刑警会怎么做?
再具体的例子,国内的知道也不敢说,去美片、港片找吧,很多都是真实案例改编的。
我辛辛苦苦才考上的编制工作,嫌疑人又不是我的杀父仇人,又没有高官厚禄等着我,功劳是领导的,黑锅是自己的,除非是个傻子,否则谁愿意这么干。
“我会!” 这是一个扫黑英模的回答。
昨天跟一个同事在车上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刚从扫黑的专班回来。
这个涉黑案当中,犯罪团伙实施了一个持刀砍人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发生过去有八九年了,被害人手指被砍掉两截,面部长达 12 厘米的疤痕到如今依然鲜红。特别是他右腿脚筋被砍断,现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一跛一跛。
时间也许能抚平伤口,但是鲜红的疤痕和终身的残疾,似乎时刻在诉说那个夜晚撕心裂肺的疼痛。
当时参与这起案件的有五个人,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已经死亡。
当年的案卷已经丢失。
没有监控,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更没有高科技的电子数据。
现在,似乎除了在每一个和当年一样下雨的夜晚被害人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了。
怎么办?
真的要任凭犯罪在时间的长河里隐藏,在风中飘散?任凭被害人独自一人带着终身残疾一次又一次在噩梦中惊醒却无任何公道?
我的同事抽到专班领头突破这起故意致人重伤案。当年的五个人因为其他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现实不是电影,对于多次 “进宫” 的惯犯而言,多么高超的审讯技巧仿佛都收效甚微。
选择不刑讯逼供是简单的,砍的不是他的家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该他做的工作已经竭尽全力了,法院轻判,不能追究这五个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就算有责任也是当年 “保护伞” 的责任,他完全可以选择轻轻松松的方式正常上班下班,不会触及刑讯逼供的法律红线,按月领取工资,平稳退休,何乐不为。。
就从个人功利考量角度,他有一百个坏处选择刑讯逼供,他也有一百个好处不选择这么做。
好像有某种东西动摇这种简单的选择。
峥嵘岁月,热血铸就。
是的,热血!一种嫉恶如仇的血性,让他突破了五个人的审讯!
我很好奇,他说我不能跟你说,但是我可以跟你说的是我从头到尾没有打他,特别是发问的方式从来不是逼他,是不是你干的?而是只问一句话,你把事情的经过说一下?
五个人是独立审讯的,但是五个人描述事情的经过,以及砍人的细节是吻合的。
或许手段非常规,但是我们深信不会造成冤假错案,同步录音录像也会让法官相信,给他们加上故意伤害的量刑不会冤枉他们。
一般的办案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那么也就是说不一般的民警会刑讯逼供
但是现在这样的一个执法环境下,你刑讯逼供无疑是拿自己的前途看玩笑
身边就有一个真实案例:
民警只是在讯问过程中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脾气暴躁了一点,把嫌疑人正在吃饭的饭盒丢到了办案区地上,纪委部门发现后就对该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
还有个民警为了从嫌疑人那里获得更多信息,竟然答应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并实施了这个不合理的要求,最后该民警被调离了公安系统
所有,也有人会为了破案兵行险着,当然这是一种策略,但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就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那些不守规矩,经常挨处分的警察才是主角,电视剧也因为有这样的矛盾点才有看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民警办案都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毕竟他们不是电视剧的主角,没有主角光环,在他们生后还有家人。
我还以为是 1992 年的事,没想到是 2022 年的事

当年有幸在某地级市的检察院当过一段文员
在当文员期间,就了解到我们的当地发生了一件帽子叔叔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
最后涉事的帽子叔叔该扒装扒装,该处分处分
最后到底进没进去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有规定
我们没有刑讯逼供,只有 “大记忆恢复术”。
你好,不会。因为我没有警察荣誉,案子办不出来只能说受害人倒霉,违规办出来了我倒霉,我还想多拿两年工资。
逼供与否其实和帽子叔叔的个人倾向关系不大,而是和上面对破案率的要求比较大。
如果上面要求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破案率,或者限期必破,按照正规方式做不到,那之后你懂的。
一着急踹你两脚,那是他个人原因。但要是一帮人没日没夜,轮番整到你招供为止,这就不是个人问题了。
3. 待业青年吴志军:
七月十五日晚,我和郑立平在瑶台公园早冰场滑冰,正玩得高兴,郑立平捅了我一下,让我注意栏杆外面站着的两个女孩,就是周丕丽和李飞飞。我不认识她们,可她们俩老看我,目不转睛地看。郑立平说是两个 “喇”,于是我们就滑出场子,换了鞋追她们。她俩看见我们走过去,转身就走。郑立平赶上去问她们是不是酱油坊中学田径队的,她们光笑不说话。郑立平说 “有戏”,就又追上去把她们拦住,问可不可以和她们“认识一下”。接着他把互相挽着手的周丕丽、李飞飞分开,搂住周丕丽。周丕丽:“别动手动脚的,让别人看见不好。” 郑立平说:“怕别人看见,咱们就到后山去。”把周丕丽往后山带。我看李飞飞一个人跟在后面挺无聊的就上前和她并排走,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在哪儿上学,她都一一告诉了我。郑立平带着周丕丽钻进了林子,我对李飞飞说咱们别老跟着他们,怪碍他们事的。李飞飞笑了,不走了,和我在山坡上坐下来了。我们俩聊天,什么都聊,国内国外、“改革”、“三中全会”,聊得挺欢。后来她自个儿主动靠在我身上,我就势摸了她的奶子,她没言声,也没反对。月亮照到了我们坐的地方,她还说再往黑处挪挪。这时就听那边嚷了起来,李飞飞说咱们去看看出了什么事,我们走过去,看见了那三个工人民兵大叔。
工人民兵大叔对我们很好,没打没骂,只是委婉地向我们指出,我们这样做不对,不符合 “五讲四美” 的精神文明准则,和蔼地让我们跟他们去趟派出所,到那里“把事情讲清楚”。到了那里,派出所的周大叔更加和蔼可亲地对我们进行了批评帮助,特别是他对我们的那种毫不歧视的口气,我感动得簌簌掉泪。我问我自己,要是我亲爸爸遇到这件事能像周大叔这样心平气和吗?回答是:不会的。周大叔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呵!
在这里,我要揭发一件事,在工人民兵大叔带我们去派出所的路上,郑立平曾悄悄地对我说:“不能讲真的,死咬住是谈恋爱就没事了。” 我没有上他那个当,现在看来,老实是老实对了。
关于李飞飞这个人,开始我对她印象并不好,认为她很轻浮,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多情、美丽、贞洁的女孩子,十分浅薄。后来一接触,发觉她其实是个很深沉的女孩子,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对爱情有着热烈的向往和追求,那种追求很虚幻,又不能不说很真挚。说实话,尽管我的行为很荒唐、很轻率,但从内心讲,我认为我不是在玩弄她的感情,我也是重感情的人,也受了党这么多年的教育,我想我是有点——绝不是瞎说——爱上她了,想跟她结婚…… 嗯,当然是达到法定年龄之后。
听说她的失踪后,我很难过,也自贵。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亵渎了她的身体,偏偏这事又让别人知道了,不光彩地被擒住了,一个骄傲、有尊严的女孩子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地接受这种耻辱?我愿意走遍天涯去寻找她,自个儿掏钱。我想她不会走得太远,她这样的女孩子走到哪儿都会惹人注目的,再说她孤单单的,也没什么有钱的、可以收容她的朋友,这是她亲口跟我说的。那天晚上她跟我诉过很长时间苦,说自己连个体面的亲戚都没有,平时只能到唯一的舅舅家去串门,而舅舅家的一个比她大很多的表哥又是个色鬼,总是跟她动手动脚。你们别以为我知道这么多情况,就好像我跟她的关系有多深,有的人一辈子待在一起没话,而有的人一碰上就像火柴碰上磷纸,立刻擦出火星。
我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心里挺烦的。又觉得反正也没人管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点什么。法制观念淡薄,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去强奸,两人愿意就合理合法。经过派出所周大叔的耐心帮助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干了不该干的事,摸了不该摸的地方,客观上起了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的作用,亲者痛仇者快,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殷切期望。我决心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从头做起,重新设计一个 “我”;诚心诚意地接受
政府的任何处分,认罪伏法,绝无半点怨言;向张海迪、曲啸学习,从逆境中奋起,和郑立平这样的坏人彻底断绝关系,立大志,吃大苦,开创自己生活的新局面,做个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青年,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2. 瑶台公园派出所民警周至刚:
七月十五日晚九点多联防队的老赵将李飞飞、周丕丽、吴志军、郑立平四人押到派出所,说四人在后山林子里有伤风败俗行为。老赵走后,我逐一对四人进行了讯问。少女之一周丕丽陈述,她与李飞飞同是酱油坊中学初二(3)班同学,七月十五日晚到瑶台公园闲逛乘凉,在 “母与子” 塑像旁遇到吴、郑二人搭讪,要与她们“交朋友”。她们与吴、郑二人素不相识,对吴、郑二人的要求也未置可否,但吴志军旋即手搂李飞飞颈,将其拉扯裹胁而走,她只得跟随而去。在后山林中,郑立平将她带到一边与李分开,正要对她进行猥亵,联防民兵出现。
吴、郑二人的供述与周的供述大致一样,吴承认曾三次摸了李的乳房。他的这一供述遭到了李的坚决否认。
李飞飞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得相当焦躁,所述事实与其他三人的陈述出入很大。
首先,她称与吴志军早就相熟,这次瑶台相会是放学路上约好的。吴确曾提出要和她 “交朋友”,实际上这一要求是一月前吴通过她的好友周丕丽向她提出的。她表示年龄尚小,正在上学,若吴真有“互相照顾” 的诚意,可先结拜兄妹。吴表示 “不在乎形式”,同意了。七月十五日晚上就是他们“兄妹” 的首次约会。整个约会过程中,直到联防民兵出现,吴都是对她很尊重、很规矩的,“当然说了一些开玩笑逗乐的话”。她说她发誓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瞎说一气”,但她又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画押。
我看出她有很强烈的畏惧心理,便向她指出,不必惧怕流氓报复,揭发小流氓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唯有向公安人员作伪证,才会贻祸个人,后果严重。李仍不据实交待,反而一个劲问我会不会把她的材料装人档案,我说你既然敢作就要该敢当,并再次要她在讯问记录上签字,遭到她的再次拒绝。我只得对她说:“你不签字也没用,这些情况我都要向你们学校和你父母反映,混是混不过去的。”
这时,各路联防民兵又源源不断地送来一对对形迹可疑的男女,我无暇再在他们这件小事上费工夫。这件事的确是件不起眼的小事,我既无心深究也不想怎么惩罚他们,他们四个都很年轻,又无前科,吓唬一下,训诫几句,叫他们以后老实点就行了。另外我对李飞飞的倔犟和不可理喻实在也有些厌倦,便把那两个男孩叫进来,让他们滚蛋,明天写份检查交到派出所来。两个女孩我本打算用摩托车把她们送回家,但李飞飞坚决不坐,我就让她们自己走回家,路上不许停留,不许再跟那两个小流氓搭话。她们走的时候是夜里一点,后来我就忙别的去了,这件事不是你提我早忘了,屁大的事。
据我的观察,这几个人中李飞飞的态度最不老实,她对讯问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的回答使我强烈感到她在试图隐瞒什么。我认为不能排除她有更大的不法行为。她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唯恐此事被传出去,使我不得不怀疑,她是畏惧,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她的其他更严重的不法行为暴露。她竭力把这件事描绘成正当、合情合理的行为,甚至不惜为流氓分子吴志军开脱,很明显是试图逃避打击。
这个女孩子岁数不大,貌似老实怕事,但从我积累的经验看,这种不大的女孩子中也不乏老练狡猾、善于伪装者。我上过这种 “单纯可爱” 的女孩子的当,总认为她们只是受害者,实际上,在很多案件里,她们往往是害人者。也许她真的跟吴志军早就相熟,但绝非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纯洁无邪的关系,也许他们早就鬼混在一起,无所不为,甚至可能是一个流氓集团。我印象中这个女孩似乎很面熟,很可能被我们打击过。去年,我们派出所在瑶台公园抓获过一个全由少男少女组成的流氓鬼混团伙,因为人数太多,甄别了一下,首犯送了分局,一般胁从就放了。我记不清那里面有没有这个女孩子,他们的活动方式和这次很像,一对对分开,美其名曰谈恋爱,回头要查查当时的讯问记录。
我们正在布置对这个女孩子的寻找工作,我已经和各车站派出所、收容所打了招呼,我担心这个女孩子会畏罪潜逃。另外我也对街道布置了对吴志军等人的监视,当然我相信他们在这里的供述,但我不相信这就是事情的全部,我随时准备对他们重新收容。
——本文节选自王朔小说《各执一词》
法制社会讲证据的,证据不足啊,放人!
找证据?没有怎么找,难道要我捏造吗?要不你来!
知友们一致认为这是好警察,被侵害人心想 “MMP 这个警察肯定被收买了”。
第一,这件事几乎是肯定以及一定的,而且恐怕你们还会看到大量 “当事人” 用“亲身经历”告诉你【犯罪分子有多坏多狡猾】,以此来让你觉得【这些人就是纯粹的恶】【这些人配得上这样对待他们】,不要觉得奇怪,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由于他们本身就掌握了宣传口径,因此他们什么人什么样,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么?
第二,事实上其实传统意义、字面意思的刑讯逼供,确实不多,原因主要两个,一个是没必要,办案者是 GWY,说到底就是上班,没有必要为了办个案冒这种风险;再一个是不需要,如果你真的接触过这个行当你就会知道,传统意义上的刑讯逼供压根用不着的,空调开冷点热点,饭给你少吃几口或几顿,水给你少喝两口,睡觉规矩多一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太多了,根本不用真的刑讯逼供。
回旋镖打到自己就后悔了
真要觉得不大记忆恢复术就做不了事,那可以不干嘛。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真的就是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不会。不会。不会。
不要高估人的底线和低估人性的恶。
一套刑讯逼供下来,让犯罪嫌疑人承认他是野生奥特曼他都会老老实实承认的。
过去法制不健全的年代,因为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新闻看的还不够吗?
就那几千块钱破工资,让我刑讯逼供,业绩是所长的,出了事我背锅,傻啊?
无论你想不想你都会被裹挟参与进去,我不相信河北这十一个警察都觉得刑讯逼供是正确的,但是自己的直属领导已经陷进去了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办案民警能干啥就算你是更高级别的警察又如何?挡了别人升官发财的路自然有人来收拾你!


面对没有任何制约的权力,你能指望的只有他们的良心和正义感,这玩意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有?
傻子才刑讯逼供呢!破不了案就破不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破了案你就发财了还是就升官了?打人出了事你就是嫌疑人,放着稳定工作不干去给自己找刺激??
抛开党性啊、为人民服务啊这些不说,就算你没有什么人品
你移送检察院,如实报告,他们决定不起诉还是补充侦查还是起诉,就行了
刑事案件,你一个公安民警,想好好办就好好办,不好好办就跟检察院大眼瞪小眼看着办,一没人给你钱二不是大领导有权势,你逼供图什么?快感吗?想被立典型吗?纪委留置可不是 37 天封停啊!
要看监督严不严了,反正权利只对上边负责。
以前觉得能破案光荣,现在觉得自己安全最重要。
现在一切按照程序来,严格保障嫌疑人的饮食、休息、人格等权利。尤其那种几进宫的老油子,更是注意保障他的权益,有证据就定,没证据哪怕明知道就是他干的,放人就是。
刑讯逼供,怕是想进去了。
你猜学区房为什么那么贵
好学校为啥那么吃香
任何行业,绝对好的从业者跟绝对的好学生一样,都是极少数
大部分人都是随波逐流而已
所以这个事就跟你家小孩上学一样
你是相信是金子在哪都发光
还是相信氛围,环境,纪律的力量
如果办不明白案子,我没本事,我回去练去!
最讨厌最可怕的就是——
“打!打!”
一上来犯罪嫌疑人还没张嘴呢……“啊打!打!打!不说就打!”
…… 什么啊?!
结果弄的没有是非了,全是逼供,全是伪证。
而且伪证和假口供非常堂而皇之地…… 走上了公堂,
虚假、弄虚作假已经成了非常堂而皇之的事情——这个我是特别的讨厌!
因为什么?
你这个问题就问的不对,法治国家哪来的刑讯逼供,一切都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希望戴罪立功的表现。
一个月 5000 块钱的片警,玩什么命啊
当然不会,把嫌疑人绳之以法,给被害的老百姓讨回公道,这些和保住自己的工作相比不值一提,当然,这些都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混。那些拼了搭上自己前途命运也要和犯罪嫌疑人死磕到底的警察确实有,这些人还保留着一些对警察这个职业不切实际的荣誉感正义感和责任感,甚至会去同情被害的老百姓,所以会不择手段的去对付嫌疑人,在我看来这种人都是幼稚和可笑的,也是广大网友口中的恶警坏人,最后除了能得到被害人的感激之外,一文不值。
题主,你也认为目前依旧存在刑讯逼供,那么为了所谓破案率和政绩,谁在那个位子上,都有可能刑讯逼供。
事实上,刑讯是手段,逼供是目的,两者并不总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办法,无需刑讯也能逼供……
比如动用嫌疑人的亲人家属去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比如各种坦白从宽地画大饼,再比如利用“囚徒心理” 等心理战术…… 当然还有不少 “冷暴力” 措施:利用寒冷、噪音、色彩、饥饿等等,多的是无视人权的做法。
总之,虽然目前还尚未排除,但我相信 “大刑伺候” 只是极少数,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扒掉警服,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更文明的方式逼供。

光一个诱供你就受不了,我前段时间在新加坡丢失护照,用旅行证经过广州边检入境时,那几个警察看我就像是在看行走的业绩,盘问时每句话里面都在埋坑,期待我下意识露馅,无意识承认自己是东南亚搞电诈回来的。
我想问一下各位警察,我在被录口供的时候,我没按照他的说法说,录像Ga就关了,然后就开始恐吓我教我回答,你看是不是这样的这样来教我,我按照他说的说了才开始录像,中间不按照他说的他又关了,再次教,最后我不愿意签字就把我关到一个房间,必须做的笔直,做了好几个小时,让一个人看着我,这是不是逼供诱供,我不签字不给我走
我想起那个云南杜案件了。
杜平时刑讯逼供,
杜被冤枉了,被同事刑讯逼供。
杜平反了,同事被上面来调查的人刑讯逼供。
并且第一次去法院,杜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认罪的,然后法官让带下去重新审问。
第二次,就当场认罪了。

大庭广众执法记录仪都不能在网上公开。
你的提问太搞笑了。
小时候见过,被铐在小拇指一样细的铁栏杆上,光着脚,浑身上下只剩个刺眼的红色三角裤头,被电棍电击得屎尿俱下,水磨石地面上流了一滩,一直淌到木头沙发腿前。刚开始还能嚎哭,十几下后操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把该招的不该招的全撂了,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跟他的身体一样扭曲成了奇怪的形状,因为全是鼻涕眼泪或者口水,蜷在地上,手在头顶摇摇晃晃的挂着,像被打断脊梁在低声呜咽的狗,你只是往身前探,他都会应激颤抖抽泣,怯于和一个孩童对视。
审讯的那个年轻人,也就警校毕业不到两年,而在那之前半小时,刚给我用新蒸的馒头捏了个小猪,红豆做的眼睛扎在上面,传神又呆萌,就在食堂的小圆桌上。
这些都是近三十年前的旧事。也不知道从哪刻起,我养成了对人外热内冷的态度。某些时候,冷得能冻到自己。
“5·25”专案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5·25”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指居”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2014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2014年所谓“殴打农民工”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指定的居所”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16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指定居所”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30秒,大便60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原本作为“较宽松措施”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12天夜里。2022年7月19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7月2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月20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月19日21时38分医院接到120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3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月19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离世已426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年11月25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年4月22日,距离暴钦瑞去世642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年8月,新乐市公安局“5·25”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8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3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年9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11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深一度”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掩耳盗铃”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开发”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证据”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年增加了“指定居所”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或宣布案件“特殊”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B1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方便”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16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10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51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2019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8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年7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多余”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年8月、2025年2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1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
6.2成功关禁闭
我给南京警察点个赞。
南大碎尸案很多年了,没有破案,这么多年了,这个案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上个热搜,但是,他们并没有胡乱抓个人打一顿,屈打成招。这个案,肯定是很多领导的遗憾。
这个世界上,有无头案,有冤死的鬼,有破不了的案,才是真实的世界。
假如某个地方的破案率常年是100%,我的感觉不是安全,而是恐怖。
在知乎上肯定没有这种事。可是云南杜培武一开始也是警察。。。。
“只要有刑讯逼供存在,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庭审自辩。
到目前为止,我唯一看过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自阿美利卡。
这个问题下的知乎好警察的回答,都给我一种“我不刑讯逼供,我不办案了还不行吗?”的感觉,我得说一句,老百姓对警察抱有怀疑,这个责任不在老百姓
肯定有人会评论“有本事你以后别报警啊”,就跟知乎好医生说的“那以后你别去医院看病了”
不会。
所以我当不了这个警察。
我倒是被刑讯逼供过。
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DNF60级版本,我刷深渊掉了裂创心灵之刃,走出网吧,在路上散步,正开心呢,被一伙警察扭到警车上。
原来是有路人仙女与我擦肩而过,指认我伙同另一个人,一周前抢劫过她。
进了警局,自然是刑讯逼供,强迫喝水,鞋刷打脸,飞踢踹肚,人格侮辱,红脸白脸。
我没抗住,招供了。
但因为口供全是编的,自相矛盾,并且毫无证据,最终我被放了。
刑讯逼供之下,何求不得呢?
但中国社会也就这样,所以我转移到了勉强有点文明气息的东南地区,远离了西北故土。
中国的警察是靠良心指导工作的,你会不会被刑讯逼供,完全看对方的良心。
知乎好警察一说刑讯逼供都不会,怎么,那些因为刑讯逼供被判刑的案子都是假的?
我前些天看到的报道里提到多起指定居所非正常死亡的事都是假的?
好奇怪啊
日本鬼子虐待中国人就是牢记仇恨,无法原谅的
中国人虐待中国人,就变成正义的了
就该立法,从被抓到进局子最后上法庭,有一秒钟录像丢失,所有口供全部认定无效,因此取得的证据也无效。
警察该抓抓,多送点进去给新大学生腾位置,那么多人无业呢。他们的素质总比从污泥里爬出来的高。
不认可的话自己去查18大以来,公检法系统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自首投案。
知乎好警察的逻辑很奇怪,抢劫强奸杀人投毒爆炸纵火,一旦被抓,就得进去,说不定还会被判死刑,一辈子就完了,不一样还有人铤而走险。“好警察”用这种逻辑来说明不存在刑讯逼供,太他么蠢了
现在没有刑讯逼供了哈,也就是空调给你调的风有点大。
你要是投诉人家拿风吹你,你得有证据。
监控?监控还能监控室温?
你说你冻的打哆嗦,我说你那是做贼心虚给吓的。
啪啪给拷住,站不起来蹲不下,能抗住三个小时的人就不多了。
至于在没监控的地方放个水盆上电棍,你有权利验伤,又不是不让你验。
再说了,那都是辅警干的,关我民警什么事。
这有一个认知误区,刑讯逼供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
而是在私密空间里,权力的无限膨胀导致刑讯逼供。
电视剧化描述就是:你喊呀,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哈。
满足了施暴者的虐杀心理,满足了施暴者的性快感,大脑足量供应多巴胺。这些才是刑讯逼供的由来。
一个人连续工作七个小时会很累,哪怕是做自己喜欢的事,玩喜欢的游戏,刷七个小时短视频,也都会很累。
但虐待另外一个人,七个小时不嫌多。
这是今年年初报道过的一个真实案例,上蹿下跳七个小时,整整七个小时的连续兴奋,直到被虐待者断气。
刑讯逼供算什么,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才是撒手锏。
云南警察杜培武的妻子背着杜培武出轨,和公安局副局长搞婚外情,后来两人一起被枪杀,杜培武作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抓到真凶后杜培武才被无罪释放。
根据杜培武的说法:
他是学刑侦的,有反侦察经验,都扛不住,更别说普通人了。
他也曾对嫌疑人动过粗,但这次从警察“沦为犯罪”的经历,让他换位思考,反思过去的工作方式。
他还承认:
“从前办案我都是假设他们是有问题的,现在我对他们没有先入之见。
所以说,知乎好警察们别在为自己的找补了,否则哪天这个待遇也会落到你的头上。
还有知乎好警察还搁那赌气,放狠话,说什么“嫌弃我们刑讯逼供?行啊!那以后你们被人打了、抢了,别来找我们!”
怎么,你们破案就只有刑讯逼供一种方式,是吗?
呵呵,无奖竞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个回答,我会关评论。贵州的好警察
这就开始耍官威,警告我了,佩服,草民给你磕一个!
就说我在知乎遇到过的两位好警察,你猜他们会不会刑讯逼供?
好警察A。我骂了聂神探,说她是法制的耻辱,A私信问我是姓石破还是姓赖。
好警察B。谈到杜培武案,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杜案不是冤案,因为“无法排除杜培武买凶杀人的可能”。还是这位,另有好警察C支持,认为佘祥林案一点都不冤,“只是办案中出现了一点小瑕疵”,佘没有杀妻,但那个无名女就是他杀的,办案警察太草率,搞错了死者。
所里有个老警察,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经常说他们当年碰上滚刀肉,一顿警棍不怕他不撂,现在都成大爷了,骂不得碰不得。
招笑晶哥。
小心哪天早晨一睁眼,自己就成了杜培武。
这么说吧,这世界上没有聂海芬破不了的案,而聂也凭这门绝技升官、写书、当紧孝叫兽、并获山巴洪骑手荣誉称号。
如果你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你会不会以此为榜样?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
拿着鞭子一顿抽:你到底说不说!
真实的刑讯逼供:
桌上放个录音机,里边传出你小女儿的哭泣声。
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刑讯逼供想不留下证据太简单了。办案单位又不是监控全覆盖的,厕所、车上都没监控吧。可以搜一下2022年河北暴钦瑞,刚开始尸检说是心脏病死的,最后最高检挂牌督办尸检是刑事逼供致死的。
还有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呢,最近几年在只居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好几个(贵州、河北、内蒙古等),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把嫌疑人饿成植物人的(江苏泰州),而且基本上都没监控。
深读!嫌犯“指居”期间死亡频发,何以至此?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上边还有一个当了13年警察的坚定认为刑讯逼供是正确的。
警察不行跟逼供,你上街都要带头盔。
民警给保安递一个复杂的眼神,保安会以为立功的时刻到了而高潮,立刻把自己无限拔高到正义的化身,任何对象都可以是被消灭的邪恶,别说刑讯逼供,杀人放火啥都敢干。
真事,西域某边陲小镇。
一办案人(该人上一代也是G安),在某次办案时刑讯逼供,把当事人一只眼睛给弄失明了。小地方,当事人和办案人父母还算熟人,甚至可能还有七拐八绕的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其父母费尽关系,倾其所有,出到一百多万请求当事人不要追究。但奈何当事人也是一个小老板,恨之入骨,宁可任何赔偿都不要也要让其坐牢,而且该小老板也不过是有涉黑嫌疑,只不过赶到“扫黒除鳄”的风头上被抓进去,后来查清没啥大问题又无罪释放(这是后话)。
最后的最后,办案人被判缓刑,工作丢了,婚也离了。
我想不通,办案人图啥?就算刑讯逼供能破案立功,都不至于让其提拔到副科级。这到好,两代人(加他自己三代)在GA系统内的人脉积累一下清空。还背了案底,离婚又脱了一层皮。为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公事赔上了自己的前途。
大部分时候根本用不上刑讯逼供,诱供就够用了。
你杀人的时候是不是戴了手套?回答是还是不是,不允许回答其他的。
你不回答就是不配合,因为没有缄默权。
回答是还是不是都是承认杀人。
至于刑讯逼供,光一个熬鹰就能熬死99%的人。
多少冤假错案是口供造假?
现在的司法,没有口供几乎不会办案,拿下口供,其他证据不足又怎样?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诉上去,法官自由心证会帮你“补全”。
什么?你跟我说刑法明确规定不要轻信口供,只有口供不能定罪?
你说的对,但你说的是课本知识,我说的是司法实践。李四强了解一下,一个智障居然能录口供还签字画押。
你说我不懂法,我笑你不懂法。
很多人笑话浙江那个女神探,但我敢说在全国,浙江都是数得上号的文明法治。
参警十年,见过一些民警因工作原因出事的,从来没见过有一个领导担责的,没一个领导出事的,最后承担后果的都是办案民警,所以说奉劝一下各位,刑讯逼供真没必要,案子能办就办,尽最大的努力去掌握客观证据,实在办不了就算了,案子办不成也开除不了你,局长也不会因为你会办案就给你升职。工作而已,大家大多都是家里顶梁柱,自己要是倒了家里人怎么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管从任何角度,都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报侥幸心理,真出了事后悔就来不及了

所以说好警察都在知乎上

有什么办法可以大幅度降低冤假错案吗?有的兄弟有的,如果有把人关进去三年的,那就把调查这个案子的和审判的都丢进去关三年,如果是墙壁的,那就都一起拉去墙壁
现在的问题是,乱判案的惩罚太低了,即使是用法律杀人的聂海芬,竟然还有一个功成名就的晚年,是时候来一次公检法界的严打了
转自凤凰网:


对嘴撒尿,电击生殖器,舔皮鸭。
没看过骂人这么脏的
我做不了民警
大晚上当着别人孩子恐吓人家父亲
跨省抓人
很多人都不报警了,心里没一点数吗?
真把人惹急了,想看看破锋八刀到底有没有用
借用一个警察朋友的解答:
越是大案要案,
越是谨慎,
毕竟在刑讯逼供这个问题上被抓住把柄属于低级失误范畴,
得不偿失。
反而是14岁以下小逼崽子砸门撬锁,
你抓住现行了都不能处理,
反而会受到对方嘲讽,收获被害人投诉这种套餐
甭提多憋屈了。
于是有了12月底铐篮球架子上浇凉水等类似办法。
我说你不怕别人告你刑讯逼供?
他翻了我一眼:刑讯逼供必须是案件侦办过程中,我又不当案子办,刑什么讯?逼什么供?我要他们从此不敢踏足我辖区。
治安案件,当事人从被抓直到签字认罚;刑事案件,当事人从被抓那一刻起直到会见律师不许联系外界,在看守所也不允许打电话。很多治安案件有什么证据还打电话找同伙销毁?纯属控制狂自己骗自己,另外就是心理阴暗怕被拘留者找关系捞自己,即不好分辨话又不好明说,干脆一刀切,凭人多势众耍流氓。
你得跟虐待你的人申请打电话才能投诉他。
剥夺打电话的权利说明公检法自甘沦为绑架犯,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即不可为的原则,无理剥夺当事人自我救济的手段,是对人权的恶意侵犯。
不需要这个监督那个监督,只要保证当事人的通话权利,绝大部分执法者就不敢为所欲为。
领导让我咋办我就咋办
领导能让我升职!
泥腿子的感谢和舆论能吗?不能!
权利只对权利的来源负责
刑讯逼供不是最可怕的,加上伪造证据才强得可怕。
警察先把凶器粘点死者的血扔进猪圈。
然后给嫌疑人上手段,问他是不是把凶器丢猪圈了?
这特么无解。
不用怀疑,只要领导敢下令,大于99%的警察会服从,这是制度决定的。不要试图考验人的良心。
规定审问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取得的供述一概无效,多一双外部的眼睛在场比10个好警察管用。
我不会。
我有个同事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我观察之后发现,他有几个表现。
第一,不爱开执法记录仪,经常性的不开。
第二,不爱穿警服,喜欢穿便装,不爱带警察证。
第三,不注重程序,不用法言法语,老是认为只要把案子办了就行。
和他原单位接触之后,发现这不是个别现象,普遍的都存在这个情况。
马宁远:你在王直那当什么头目。
齐大柱:什么王直,我不认识王直。
马宁远:到时候你就会说认识了。
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觉得凶手就是他,但执法程序有问题,证据收集有问题,被律师抓了小辫子给做了无罪辩护。
要是在咱这,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下去他是肯定会招的,但一旦开了这口子,你觉得苦兮兮抓真凶手的和随便抓一个杀良冒功的哪种人更多?
有个笑话:
衙役甲:你觉得贼人好抓还是老百姓好抓?
衙役乙:当然是老百姓好抓了。
衙役甲:那抓起来谁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甲:那刑讯逼供谁会招供?
衙役乙:想必都会挨不住招供。
衙役甲:既然如此为何要去抓贼?抓贼还有被贼伤到的风险,而百姓信任我等,只会让我等还他一个清白,越是这样越是容易对付。
衙役乙:了然。
打与不打,要看背景!!!
对,你没看错,就是背景。
案子打破了,有没有人捧你?
出事被追责,有没有人保你?
仅此而已
杨佳当初碰到的如果是知乎上的好警察
就不会有下面这句话了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那我给你一个说法
人头指标早就不下了……
全国警力万人比有万分之十二,不讨论接近一半在部、厅、市、区机关,一万人里面少说也有七个正式警察在一线,也不讨论其中有巡警、交警、户籍警、社区警以及所队长和老弱病残,十万人左右的镇街,配置五到八个办案民警,怎么说也算是富裕吧,想当年云龙兄要有这配置可敢打省城了。
再说现在是按各种违法警情分类计算升降率,逐月同比,逐年环比,发案上升打击就要上升,与考核挂钩。
很合理的!
如果我是领导,刚参加完上级组织的会议,听取了上级的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文件精神传达确实到位。赶紧让办公室发通知,下午召开专项打击动员会,要求部门一把手和业务骨干参加,不得请假,纳入考核。啥?B局组织了作风整顿会,冲突了?那通知部门其他负责人和业务民警、办案民警参加,其他纪律要求不变,对了,会后拉个群,要求各部门每天在群内回复工作进度,告诉他们,我会逐一检查和点评的。
如果我在机关,领导开会传达了精神,部署了行动,要落实落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从即日起,机关部门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强化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按照分工牵头督导工作,优化保障功能,办案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导向。
如果我在业务部门,领取了方案并签了字,要抓住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压实压紧的态度。有案不立?问责。有案不破?问责。有罪不纠?问责。人少太忙?需要区分是个人工作态度问题还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每天工作情况并附相应证据。证据不够不能立案?等等,我戴个眼镜,通过案卷材料分析,这条街商铺的监控没有调取,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没去走访,违反了规定第八条,应予通报,依据规定第十二条,应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民警问责计分。还要通知办案部门,抽查已办理的案件,上次是今年的,这次要选去年的,可真忙啊。
如果我是所队长,考核决定着部门待遇和职务升迁,虽然打不了省城,但可以打打县城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考核为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压压警情、拼拼打击,我可听说了,昨天竞争对手为了排名,抓了五个,内勤民警,通知办案民警五分钟后开会,今天抓十个,对了,还要强调要依法办理、文明执法,这个月不规范执法太多了,2%考核占比又没拿到。
啥?如果我是办案民警?今天值班出警,等会开会,明天执勤,后天上午梳理案卷配合检查,下午去交涉案财物,不然又被通报,大后天值班,躺又躺不平,卷又卷不过,那就选择性的卷。方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不考核的,组织组织调解,不好办的案子,可能是经济纠纷,到手的人头,证据不够,又不承认,创造创造条件,能办的一定要办咯。
重要申明:结论是您推测的,我可什么都没说!距离很远,不好办的!
身边不少警察朋友
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辖区里那些小偷小摸N进宫的惯犯,抓起来先打一顿那是惯例。
刑警队的朋友告诉我,重大刑事案件,没人会动手,甚至预审时提问都要小心翼翼,避免出现诱供行为。
小知识:刑辩律师会见时的第一个问题,通常都是问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如果获得肯定答案,刑辩律师是非常开心的。他心里知道,这个案子有的打了。
哦对,别幻想在中国作出所谓的完美犯罪,天眼系统远比你想象中的强大。
就好像最顶级的老千也不可能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赌场里出千成功,人家用高科技监控你,在摄像头面前,再高明的手法也白费。
怪我不严谨了,小偷小摸的惯犯也不会每个都打。
会挨打的是类似于我下面评论里讲的偷窥佬,不动手他是真不承认,不承认就没法处理,不处理受害人没法交代。所以适当上点强度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案例来的如此神奇,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涉嫌校园霸凌的孩子,从开始被全网声讨甚至被处分,到现在又有大量网友给他送锦旗。
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评论区里的杠精们,还有人觉得警察不会打人吗?
假如最后查出来是冤案,按照自然法中反坐复仇的原则,判你几十年行不行?
很多人是不是活在象牙塔或者乌托邦之中?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发生了大案要案,如果我想表现自己,想立功升迁,那么我就昧着良心,随便找个替死鬼,刑讯逼供,最后屈打成招,承认了,我则因为破了大案要案,立下大功,被领导赞赏,不久就高升了。假如我很佛系,决定躺平,抓了嫌疑人不肯招,就不招呗!大不了放了,反正我也不求升官发财。
事实上的刑讯逼供,辖区内发生了大案要案命案,以前讲究政治挂帅,讲究命案必破,大案必破,百日破案什么的。你破不了案,刑警队领导骂你,市局每天问案件突破情况,甚至市领导也不断关注,个别重特大案件可能省厅甚至中央都在关注,各级领导的压力都在你这里。况且人民群众因为发生了重特大恶性案件,惶惶不可终日,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你作为守护百姓的人民卫士,你可以躺平吗?你对得起公安领导,市领导,对得起人民群众吗?你不迅速破案,对得起党和人民吗?
然后你走进了审讯室,把监控关了……或许那时候还没监控,或者随便把人往办公室暖气片上一拷就开始审讯。
几小时后,也可能几天以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招了。
而你也因为破了大案要案被领导赏识,并且接受媒体的采访,被称为神探、犯罪克星,不久之后升官了,而你的儿女也因为你是个光荣的人民警察而骄傲,长大后也想报考警校,做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总之,你们全家都为你感到光荣。直到你光荣的退休,还流传着你是屡破奇案,专办铁案的大神探的传说……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刑讯逼供是全球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用的手段。
区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用什么级别的刑法以及事后有无惩罚措施。
比如说被誉为警察国家的米国其实很喜欢用这个手段。
但是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晶哥更喜欢用心理压迫用“里德审讯法”的手段让你老老实实交代。
说白了就是疲劳战术,那个和美国仅有一国之隔的东方大国也喜欢用这个。
只不过一般是给领导用。
说,对他审问时**‘电响器’**暂停一会儿。OOO说他渴望睡觉,受审时说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或是睏得不会说话了。专案组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迫使OOO‘交代’、‘承认’自己的罪行呢?OOO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OOO说,为了减少痛苦,为了活下去,他是什么都承认,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OOO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OOO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邱会作回忆录》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都是体面人所以对于领导一般是文雅一点。
而同样是电牛子、殴打、睡眠剥夺、水刑、羞辱性姿势,其实美国人也干了。
但是很有趣的是,这些手段是布什授权给CIA可以搞的“特殊审问”。
审问的对象都是谁呢?
苦力怕份子、毒枭头目、敌对组织特工等等高危份子。
比如倒霉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和911有关,这哥们硬生生受了183次水刑。
甚至由于长期的睡眠剥夺以及其他酷刑导致他可以承受比一般人更久的窒息以及一边说话一边睡觉的本事。
就这样,CIA还是经常被自己人拷打。
内部人士举报这种刑法不人道,各种记者媒体也上眼药。
奥巴马上来之后就废除各种小黑屋和强化审讯手段。
至少目前迈入20年后,美国的晶哥还是喜欢用心里手段让你老实交代。
除非你是一个黑人,并且居住在芝加哥,还被芝加哥晶哥拴过……
至少目前,诸如电刑、水刑、羞辱姿势之类的招数不敢明着对受害者用,因为欧美司法对于这个还是满忌讳,你真这样干了你的证据链全被算没用了。
顺便提一嘴,根据财新的内蒙的那个被玩死的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电刑、水刑还有点性虐。
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玩的最变态的往往是00后的新警察。
冲浪太久见过的黑暗面可以让他们更有计划性的实施。
刑讯逼供,认罪了,说明打对了。
刑讯逼供,不认罪,说明嫌犯对抗执法,打的还不够,继续打。
对岸美国哪哪都不好。
但是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执法记录全球公开,是不是美国人都可以提交时间段申请(叫修佛斯的留学生博主也申请过,10刀邮寄全部当事警员的完整执法录像光碟)(追车查车办案抓人枪战)已经养活了一大堆up主了 这个制度就很好嘛,我们应该学习这个制度。
理论:
坏警察:不能刑讯逼供,束手束脚。
好警察:刑讯逼供只是少数。
实际:
坏警察:不交代就继续打你。
好警察:只要交代了,就不让他打你了。
我相信杜培武现在肯定不会了
此题由共和国的历史上有第一女神探之殊荣的聂海芬来答比较合适,此人破案率百分之百。
2014年4月14日讯,“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责。”终于启动。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案件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
然而据搜狐新闻报道,2016年浙江在线记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未对此案件提起过公诉,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这个案件,且检察院也未对这个案件进行公诉。聂某本人亦称至今仍在正常在岗上班,未受处分。
有个国家的权力机关,是觉得自己是管理者,是大家长的角色。平日里没接触过警察吗??你给他讲法条,他会觉得你在挑战他“家长”的权威。
什么时候权力机关才是为宪法服务,为公民服务?
现在几乎没有刑讯逼供。
基本上是精神折磨。比如监视居住,住的是软包房,没太阳,二十四小时白炽灯,吃饭极其清淡 。
没电脑没手机没电视没人讲话,你能挨多久?
听说的,本地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怀疑下属一高管,在某项目招标时高管收了他举荐的乙方的好处费,于是找璟芳关系把这个高管关了24小时,不让睡觉。该高管出来时泪流满面,当即辞职工资也不要了。至于该董事长怀疑的事,自然是捕风捉影无迹可寻。目前该公司项目烂尾官司缠身,但董事长依然担任本地仁大、正邪和弓伤莲要职,荣誉满身,四处出席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活动,其所读大学曾发文公然称颂他为慈善家。
想啥呢,就小王受过的那一套给你搞一遍,人家说你是魔法少女你都能认。

这种为什么要吞评论呢
张三是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的路上汽车拐了个弯,然后到看守所入所的时候,张三外表无伤,但是就是有点不对劲,你猜拐弯去干啥了
这个话题下面一堆人民好警察,要不是我在公安干过临时工就真信了。
人是环境的产物,只要你不主动离开环境,就一定会被环境改造。
早年间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班的时候负责某个频道的流量,在流量目标比较正常的时候实现手段也就比较正常。我们就提高内容质量,增加更新效果,多互动,培养好的内容源泉。。。
后来来了个女领导,通过不断加码很快就把流量任务加到了不正常的指标。而且不给任何资源也不给任何指导,就是生拍。
这时候会怎么样呢?只要你不想离开就得想别的办法了。好在那会儿整体都管得松,连喜闻乐见的爱情动作明星都用上了,可谓是奇计百出。
结果流量当然是上去了,可这个频道真正的目标用户大幅减少,我也越干越没劲就辞职走了。
听老同事说各种拍脑门的任务更加繁重,他们就干脆找技术改数据了。随便打开一个页面都是几百万的点击,可实际上用户已经走光了。领导们也知道,但为了给客户的数据好看也就默许了。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决不能辞职,必须在这个环境里泡着,会不会也变成毫无底线的人呢?
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犯不上为了破案赌上工作,考进来也够费劲的。
刚入警确实会为了抵赖狡辩的嫌疑人而愤怒,真的恨不得动手,但也知道底线,最多拍桌子拍的手痛,把鼠标拍坏,把喉咙喊哑。
至于现在?其他回答下那么多冷嘲热讽,你愤怒也好,逼供也罢,没人夸你,省省吧。
审不开就放呗,破案率低那是领导操心的事,我能力不足就把我逐出办案组吧
有个女警,很有名,两三天破案的那种,直到出现一个没被判死刑的,后来翻案了
这问题就天真傻了,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负责,做好人还是坏人不是他们自己能决定的。
大部分人,小椅子一坐,小板子一放,小手铐一铐。
对面2-3个穿制服的。
你那个嘴就跟松了的棉裤腰一样,突突突往外说,不该说的,该说的,都说了。
比较难搞的是经济犯,小黑屋关着,软包包着,吃饭睡觉拉屎洗澡都有人看着。
让你难受有一万种方法,睡觉的时候不能翻身,必须平躺,不能关灯,洗澡不能超过5分钟。
经济犯一身金尊玉贵,老婆孩子都跑国外,哪吃得了这种苦。
能不能扛得住这事儿,得问问他们的自己人:杜培武先生
自己人如果扛不住,那就意味着,你也扛不住
自己人如果扛得住,那就意味着,你也可以扛
至于会不会的事情,是两码事。
聂海芬:我从来没有刑讯逼供过,他们都是自己认罪的
我在派出所的时候,辖区里有一个人,简称他为风哥,风哥这个人呢,不喝酒,是一点毛病也没有的,只要喝上酒,那就变身了。
几乎天天晚上喝多了往派出所里打电话,注:不是110,是派出所的座机,骂警察,什么话脏,骂什么话,他的哥哥是镇公务员,民警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没人搭理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来报警电话,接电话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辅警,老辅警岁数大了,没受过这气,也跟他对骂了起来。
一个月后,风哥来派出所办户籍,让老辅警看到了,拎脖领子到生活区就是一顿大嘴巴子,风哥口鼻穿血,不过风哥也是个汉子,没还手,我估计是没喝酒的事儿,挨打了以后直接去县局告状去了,虽然他有辱骂前科,局里还是给这位老辅警一个处分。
但是老辅警不在乎,都五十来岁的人了,还是个辅警,怕啥啊?后续风哥离老远看到老辅警都得绕道走。
关注点完全反了,落马的警察里,几乎都是收钱放人吧?
你应该问:如果你是办案民警,你会收钱放人吗?你会听领导的话放人吗?
题主电影看多了,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就是铁饭碗,办案民警从来就不会苦于嫌疑人不认罪。相反,民警苦于案件太多。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民警案件太多懒得查,糊弄糊弄把人放了(怠于侦查)。
实际上的心态是,厉声恐吓和好言相劝交叉着来,也就是所谓的红脸白脸,不认就不认,大不了白忙活,白忙活的时候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况不认也可以定罪。管他认不认,统统移送检察院,放我这碍眼。检察院放就放了,被害人闹事让他去找检察院。
我去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带队领导就说,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我们好好干活,就是凭良心,去帮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去惩奸除恶。没良心的也有,就是那些啥也不干的大混子,让他搬个卷都不愿意。
我师傅说,我为啥要为了公家的事把自己搭进去?他认罪了能给我升职加薪?他不认罪能给我处罚?案件每天都有,根本就办不过来,要是把我调离刑警队,我还落个清静。
在检察院阶段,每一次讯问,检察官都会问你是否有刑训逼供情况,如果有,检察官几年的kpi完成,什么业务竞赛、大比武可以把这个案件拉出来反反复复讲,反反复复获奖,侦查监督部门的领导得请承办检察官好好吃一顿。
至于那个专业反动言论的光头强答主,闭着眼睛胡扯绝大多数都会刑训逼供,天天在扯监视居住。这个监视居住的适用次数极少,成天把个例当普遍。不懂非要硬答,真是无大语。
这个你得去问杭州市公安局的女神探聂海芬。
什么叫“确实犯了重罪”?你真要证据确凿就不需要刑讯逼供了
不会。
我在派出所的执法办案队干了五年民警,从来没碰过嫌疑人一指头,为啥?因为没必要!
首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办案讲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信口供”,而且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定案,因为口供作为言词证据,可信程度比其他证据要低。相反,如果其他证据能形成证据链,即使没有有罪供述的口供也能定罪。
记得三年前办了一个性侵的案子,嫌疑人从被传唤到刑拘到提请逮捕,折腾了一年多,十几次供述,均没认罪,但是民警结合其他证据,心里明白嫌疑人确实干了。性侵案件难点在于取证困难,现场两个人一证一供,嫌疑人又不承认,怎么办?当时气的确实想打人,想拖到厕所抽丫一顿嘴巴,但是后来控制住了。案子还得继续办,怎么办,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其他客观证据定他!最后经过大量工作,抽丝剥茧,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嫌疑人被判了一年。听到这个结果,对于办案民警来说别提有心里多爽了!维护正义,打击犯罪,规范执法,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包括嫌疑人,他被判的心服口服。
现在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一旦出了冤假错案,一辈子追责。哪个民警会为了一份口供,去刑讯逼供,毁了自己一辈子呢。
啥是真本事?刑讯逼供不是真本事,把案子办好了,能诉出去,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才是真本事!
越是大城市,执法越规范,从出警到送拘,全程有录像或者执法仪视频。即使规范执法,也会有嫌疑人在开庭时翻供,更别提当时刑讯逼供了。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认就不认吧,案子还得看证据,证据不足,法定不起诉或者存疑不起诉呗,作为办案民警来说,穷尽侦查手段,案子办的没有瑕疵,足矣!
毕竟,案子能不能破,民警工资不少一分钱。
说句不好听的,真正会刑讯逼供的民警往往是你们眼中的有正义感的警察,就是一份普通工作,我他妈为什么要刑讯逼供,把自己的饭碗给丢了,说白了,这个案子我破不了,那是我能力问题,又不是我态度问题,总不能因为我破不了案就把我开除吧?
刑讯逼供?开什么玩笑,我是不想要这份工作了,还是想去体验监狱生活了?嫌工作不好可以辞职,也不能去犯罪啊!
审讯不下来,对民警基本不会有影响,顶多是开会的时候领导大发雷霆。对了,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那就是民警不急领导急。
事实中,刑讯逼供一旦案发,检察机关介入,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审讯无法突破怎么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努力就行了,审不下来真的没啥,但是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问责机制就启动了。
现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破不了案或者审不出来是能力问题,但是如果急于破案出现诸如刑讯逼供之类的现象,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说白了那是智商问题。
可以看看纪委监委公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院也在看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7年公开发行的《刑讯逼供罪》一书披露,自1979至1989年,全国平均每年查处刑讯逼供案360件;[4]而1991至1998年,平均每年查处400多件。[5]21世纪后,仅有零星公布的数据,譬如2003年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刑讯逼供立案400多件。

小捕头听说过本省的同行,还是新警,刑讯逼供后被律师发现,两个参与审讯的新警都进了看守所,才上班没两年就成了阶下囚。教训这么惨痛,还敢刑讯逼供?
其实,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很多,并不是非要刑讯逼供才能突破,我们工作中也往往遇到一个嫌疑人怎么审都审不下来,但是有的老侦查员上阵,就能拿下口供,你说他刑讯逼供了吗?当然没有。比如下面这个我曾经写过的审讯经过:
某盗窃惯犯,在看守所七进七出,和很多民警都成老熟人了,但是只要敢放出来,那就一定继续盗窃。多次的打击处理,也使其增长了不少的反侦察意识和对抗审讯的方法。比如某次,一个临街店铺被盗,使用的是技术开锁,我们这里会技术开锁的就没几个人,而这惯犯刚放出来没多久,肯定又是他了。
往审讯椅上一坐,就开始和我套近乎,喊我:“某领导,你在号里就对我这么好,我肯定给你说实话,这次真不是我干的。”(我在看守所干过,对待在押人员不打不骂不体罚)。我就势陪他聊我在号里是怎么照顾他的,有几次号头想欺负他都被我制止了,但是既然犯错了就要承认,如果好好承认,我会继续安排照顾,不承认,也就是不给我面子,该进去还是要进去,照顾是不用谈了。
然后又就着案情帮他分析,告诉他所有手段、时间、遗留证据都指向他,不承认零口供也是一样办他。
可是聊了大半天,这家伙就一个原则,态度非常好,但就是不承认。
我失败了,又换了两个侦查员都没审出来,虽然明知道是他干的,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这时候,口供还是重要的。
没办法,换一个老侦查员上了,我坐在旁边学习学习。
快老侦查员一上来就问他饿不饿,惯犯说不饿,老侦查员说,我也不给你聊案情,也不逼你,咱们聊家常。
“你老婆呢?”
“跑回新疆了”
“还回来不?”
“回来个逑啊,估计又有相好的了”
“儿子呢?”
“儿子在家”
“儿子饿不饿?中午饭有没有人管?你儿子该上学了你知不知道?同龄的孩子都该上二年级了,你儿子还在街上游荡,你看看你儿子长得多漂亮,像外国人一样,长得像你新疆的老婆,比你好看多了,也比你聪明,上次我就说让你儿子去某某学校上学,我这边给校长打招呼了,结果你不同意,说要带他去新疆,现在你老婆这个情况,我看去新疆也不靠谱。”
惯犯低头不语,眼圈红了。
“前几天知道你出来了,正准备找你说说这事,马上就9月份了,该开学了,再不去把报名手续弄好,就又错过了。你这次要是同意,我给某校长再打个招呼,做做工作,让他上谁谁的班里,你也知道谁谁特别负责,教出来的学生都是好苗子,你难道还让儿子走你的路!?”
惯犯眼圈更红了。
“我不给孩子说你的情况,就说你去打工挣钱了,说都是你安排他去上学的,学费的事你不用管,食宿学校全包,你儿子是个好苗子啊,好好培养,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媳妇,有个好工作,做个让人尊敬的人多好”。
“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不相信我?咱们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我说的话有没兑现的?我是看你儿子是个好孩子,别毁了孩子!”
“我讲,我都讲,是我干的,我本来是想挣一笔,然后带孩子就去新疆找他妈去,可我也知道找了也没用,他妈不认我了,孩子也丢下了,孩儿可怜啊!”痛哭流涕。
竹筒倒豆子,全部交代。
当天,我陪着这老侦查员去联系了学校,校领导和老侦查员很熟悉了,当时就答应了,然后我们去带孩子吃了饭,买了新衣服和文具,这孩子确实漂亮,像新疆少数民族的,还是个单纯的孩子。
后来,大家(包括领导)还给这孩子捐了钱,由班主任保管,学校也表示可以负担食宿,顺利入学。
后来,又有两次审讯攻坚,久攻不下,这老侦查员往那一坐,慢条斯理开始谈感情,聊家常也是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刑讯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从我逛几年知乎来看,现在明显有个知乎警察悖论。
一方面很多人在说,电动车手机丢了,报警警察不作为。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在说,警察在办案的时候不可能不刑讯逼供,警察明显是在超作为。
所以,我大概清楚了,这是两波人。
骂警察不作为的受害者居多
骂警察超作为的嫌疑人居多
而吃瓜群众呢,自然是谁带头跟着谁,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离谱的现象。
现在在说会不会刑讯逼供,答案是不会
以前刑讯逼供常见的时候,那是60后70后干活,那个年代的人,说白了,有股笨劲蠢劲,有江湖气,办事认真,负责。
而现在,警队中坚力量是80后,90后,甚至00后,没有前辈那种犟劲了,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办,嫌疑人你愿意交代就交代,不交代零口供也能办案。
并不会。
鉴于现在的舆论形式和仇警恨警心态,刑训逼供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意义。
抓到嫌疑人了,按程序问一遍,他认就认,不认就不认。讯问的时候,礼貌一点,客气一点,大家一派和气的把流程走一遍,然后把能找到的证据和笔录报上去,上面说关就关,说放就放。
刑训逼供图什么。
图破案?案子破不破都不影响工作。
图升职?升不升职和破案有什么关系?
图加薪?案子破不了,工资一分不会少。
图结仇?和嫌疑人和睦相处不好吗。
图表扬?你看网上会夸你吗。
所以,刑训逼供图个啥,我想不明白。
补充一点,刑训逼供的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前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比如破案之后,能让我当局长,那我也会尝试各种手段去破案,不排除暴力手段,这个风险我觉得可以接受。
就像没人会闲得无聊去杀人,但是有人会为了一百万而动手,有人会为几十万而动手,心理价位不同而已。
但是,但是,但是
没人会为了刑训逼供而去刑训逼供,破案的效率低到令人发指,最终的结果蠢到无法直视。
如果不是他干的,打死他,他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检察院,法院,律师,都不是吃素的。
看对于什么罪犯吧。反正我姥爷讲的,90年代沈阳警察审毒贩,上来就用铁棍子抡折他一条腿,然后给他看电视里边以前审讯毒贩的录像,然后给他一张纸,一句话都不用问,让他自己写,哪里写的有问题就打,每日没夜的打,熬鹰水刑都上。反正上边都说了,别的犯罪可以当人类看,毒贩不用当人看。
你就像一个人问题:
你的拘留体验和KPI对于民警来说,哪个对民警更重要?
鉴于不看完全文先丢一句知乎好警察的评论在这两天比较多,而且都提到了河北的案件,这样吧,我重新编辑在前头加点东西
首先,对于一个普通日子人而言,是办成一单案件重要,还是自己的头重要?很显然保全自己重要,那河北十一条友为什么要冒着个风险?大部分回答是当然是为了立功受奖,那我也明白回答你,基本上没有这种好事,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办的嫌疑人判下来,我们也没有好处,命案和重大案件我都办过,现在是我上班第五年,截至目前我手里连个嘉奖都没有,更何况,没有什么好处比我们的头重要,所以,你要是再问那河北这十一条友图什么,那我只能说,我真的想不通,如果从功利的角度无法解释,那我只能说这十一条友责任心太浓,浓到可以牺牲自己的前途去为被害人讨还公道。作为日子人,没有任何被害人或者领导可以指望我拿自己的头去搏,所以就算你们再怎么阴阳怪气,我也坚持我的头比案件重要得多,我更不明白的一点在于,为什么按照刑诉法的要求讯问和取证,这在你们眼里是不合理的、是脱离现实的、是知乎好警察,这依法侦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如果不是的话,抛开刑诉法不谈在你们眼里证据应该到底应该怎么获取?既然都抛开刑诉法不谈了还取什么证?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把那些明知刑讯逼供可能送走自己但仍然坚持声称会为了办案刑讯逼供的人叫做知乎好警察,因为这样的人才比较脱离现实符合你们对警察责任心的期待,我这种日子人才是你们心中的躺平摆烂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税金小偷,当然,如果你一定要给我扣知乎好警察的帽子,我还是希望你在下定义之前先把论证做好,以及前置“我已阅读全文”。**接下来是原回答:
我是办案民警,在我眼里,我饭碗的安全比我对于嫌疑人能判更重要
如果你认为公检法是一伙的,我能告诉你,公安会和老检讨论逮捕和起诉的要求,但没有指望过老检和我兄兄弟弟
就算嫌疑人在笔录里完全如实供述,而公安机关未能取得其他证据,这叫孤证,在这种情况下老检要是敢诉,我自己都会想这检察官到底有几个头,何况纪委?
不太清楚为什么表达我的头比嫌疑人如实供述更重要这件事也会被阴阳怪气,为了追求程序合法实现自我保护原来也是错的,离奇的是我看你们自己也能举例说明刑讯逼供给侦查员带来了什么后果,看来也是知道刑讯逼供可能是要被判的,不过从实际看来,知乎网民认为为了让嫌疑人完全按照办案单位的预想去供述而刑讯逼供就是对的,毕竟诸位确实一边认同刑讯逼供是非法取证一边嘲讽为了取证合法实现自我保护的侦查员,这样的行为可以帮助你更快地在宛平南路600号找到和你类似的病友
为了保证嫌疑人和律师没法咬我一口就是错的,换句话说诸位认为讯问的时候锤人是理所应当的,不锤就是知乎好警察了,我个人不太清楚诸位在自己经历过的刑案中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如果你曾是嫌疑人,或者你刚被取保放出来,现在仍然是嫌疑人,我认为你多少沾点M的属性,但我仍然尊重你与众不同的癖好;如果你是被害人,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如果你希望办案民警拉人回来锤我还是希望你能理智一点,毕竟我们单位接过的百万电诈大单也不少,即使损失如此惨重,这些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要求我们把嫌疑人拉回来以后先锤一轮,不太清楚你遭遇了什么会导致你对公安机关有这样的病态期望
当然如果你既没有作为嫌疑人接受过讯问,也没有作为被害人配合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那我还是建议多看刑诉法和与讯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嫌字多,也可以对我在上文中提到的孤证两个字进行一些了解,如果关联查询对你来说还是过于超纲,我也愿意出于尝试启发你的目的而引用一个词:孤掌难鸣
什么年代了还刑讯逼供,以中国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都是直接诱供就行了
记住,朋友,全中国的警察,都开始客客气气认认真真按照法定流程,跟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爱说就说,不爱说就算的时候。
您出门最好穿上防弹背心,带上钢盔。
您一天能看到的有恃无恐黑社会成员,肯定比警察多几倍。
规则的力量。
譬如,在知乎这个平台范围内,平台规则近乎法律。
它赋予了答主在不违反规则的情况下,任意评论的权力;也赋予了答主删除一切在自己答复之下,看着不顺眼的评论的权力,拉黑一切不太会说话的知友的权力。
而评论者,有看和不看的权力,有支持或者反对答主意见的权力,却无力保护自己的评论。
这就是权力应用的延展和阶层性,或者不同位置上的被动与主动。
话都说不利索,规则都不知道,在这跟掰扯法治精神,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么?
需要你这么义正言辞的反对刑讯逼供么?
你别说刑讯逼供,诱供引导留下痕迹,都能把整份证据推翻,嫌疑人拍拍屁股就无事发生了。
算了,懒得打字了。
对评论区里理解我原回答里的意思的朋友,说声抱歉。
刚才删评论手滑,全删了,不好意思啊。。。
反正我做侦查的时候
连一根头发我都不会去碰
案子办不出来
关我屁事
听懂了没?
忽然想到了一个听说的童话故事。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当然也可能不是太久远,我记不太清了。
话说啊,在一个神秘的东方国度,有一个蜀地的,叫张伟的富商公子。
他有着充裕的财富,美丽的女友,体面的职业,丰富多彩的生活。
有一天,他去到了神秘东方国度的西部区域,去滑雪。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在回来的时,他突然接到了西部区域六扇门的神秘来电。
来电内容很简单,通知他,有人告发他盗窃滑雪板。
他这时候才发现,哦,他的滑雪板拿错了。
它们实在他相似了,甚至都是一个品牌的。
张公子向捕快表示歉意,但是他现在在东瀛国,不太方便,并表示回国后愿意赔偿或者将施主的滑板寄回。
听到张公子不在东方国度,来电那头很快,结束了对话
没几天,他回到了蜀地。他心里一直牵挂着这件事情。
他来到了蜀地的六扇门,将这个案件询问蜀地的六扇门捕快。
捕快去核实了一下,回来后,以奇怪且包含深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说道:“你被告发盗窃高价值物品,现在依照相关律令,对你采取拘役”。
他大惊失色:“啊,我只是不小心拿错了,我愿意双倍赔偿失主。或者…."
“够了!我们要按流程处理,请你配合!”
“这。。。”
公子很无奈,但也只能配合,他在牢狱中,苦苦等待了三天。
终于,捕快又来提审他了。
“你!出来,有人要提审你,老实配合!”
“哦。。好的,好的”
公子心惊胆战,自幼生活安逸的他,何从遇到过这等事情。
昏暗的提审室内,公子哥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双手被锁链固定住。
他内心凄凄惶惶的等待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昏暗的房门被打开了。
微弱的光线从门扉中照了进来,他心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黑影走了进来,室内的灯光瞬间照亮。
他注视着两个,穿着快手服,走进来的捕快,他们的面容,有些不同于中原人,应该是带着西域胡人的血统。
进来的捕快,也冷冷的注视着他。
“姓名!”
“张伟”
张公子颤颤巍巍的,配合着他们的问话。
好了,下面我们问的话,你都老老实实回答。
张公子,吞了屯口水,点了点头。
“说话!听没听到!'
“哦哦我听到了。我一定配合”。
张公子被吓了一跳,赶忙回答。
“天命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七,你在哪里?”
张公子想了想,他知道他们在问什么了。
“我在西部新区某个偏远的县城的滑雪场”。
捕快冷冷的点了点头。
”为什么偷滑雪板!“
”我没有!我是拿错了,我真的拿错了,你们可以用回光术,看看!“
”现场的回光装置!显示就是你偷的。我劝你坦白从宽,不然你会很麻烦,你也不想再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吧“。
一个鼻子高耸眼窝凹陷的捕快说完,示意旁边的捕快,把审讯室内的回光装置关掉。
”其实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事情。“
”一个滑雪板而已,我们还得不远万里赶到这里来“。
”真的是,哎!“
这个捕快忽然语气缓和了下来,甚至有点自怨自艾。
”这样吧,你呢,把这个文书签了,把滑板的赶紧还给人家,交点罚金,这事呢就算完了.”
说着,他走到,张公子身旁,递上准备好的文书和笔。
张公子惊魂稳定,摸不清情况,只得拿起文书一看,竟是个认罪状。
他猛地的抬头:“我真没,。。“
还不待其说完,另一个捕快就怒斥道:”敢不签,我们就带你回西部调查了!”
张公子心神恍惚,身旁的捕快,向怒斥他的捕快道:“算了,算了。”
又转身微笑的和他说:“没多大事,一个滑板而已,别有那么大顾虑”。
“我们大老远来,确实心情不好,你理解一下,签了吧,赔点钱,大家都方便”。
张公子听闻,心里摇摆不定,但看了看那个凶神恶煞的捕快,还是咬了咬牙,勾画了文书。
见他签了文书,两个捕快相视一笑,转身离开。
“嘭!”
大门被狠狠关上。
张公子整个人愣愣的呆坐在椅子上。
没多久,张公子真的就被释放了,当然赔偿是难免的。
他从六扇门出来,看着眼前繁华的街道,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他从未感觉自由这么宝贵,这么难得。
三天过去了,他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切都好像恢复到了往昔,一切那么安逸且美好。
“叮叮叮”。
一串传音机的响声。
张公子皱着眉拿起一看,竟是西部区域的陌生来电,他内心一突。
“是张伟吗?”
张公子内心忽然刺骨的冰冷,呆呆答道:“是,是我”。
“我这里是西部区域,天南道,天山县,天山镇六扇门。"
“你有刑名指控,且已签字画押,我们现在通知你,明天巳时,来本衙门报道,过期,六扇门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明白了吗?”。
张公子整个人都傻了,仿佛三九的的天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又仿佛整个人干脆掉进了冰窟。
”喂,听到了!“
“听到了。”
张公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掉的电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发上躺了不知多久,仿佛全是的精气神都被僵尸吸干了。
张公子买了最近的金翅大鹏夜班票,几经周转,终于在翌日巳时赶到了天山镇六扇门衙门。
“那个,我是来报道的。“
门房冷冷的看着他,想看一直案板上的肉。
”等着!“
终于他又见到了那两个捕快,他们露着玩味的笑容,看着他。
”这样啊,我们呢,现在比较忙,你呢,先在我们这边等等?“
他们微笑着看向他,语气也温和。
但是张公子感觉他们看自己,好像自己小的时候,过年的时候爷爷看着年猪。
”那,大概要等多久?“
张公子,费力的问着。
”那我哪知道,看情况吧“。
”可我蜀地那边,生意上,还有很多要忙的…”
捕快收起笑容,语气森森道:”谁不忙?我们不忙吗?赤县有人比我们忙吗?!“
”你呢,能等,就等,不能等,你就回去试试!“
张公子喃喃道:”那我要住哪里?“
捕快随意且流畅的说道:”我们会给你指定客栈居住,没我们的允许,你不能离开天山镇“。
”明白吗“
”明白“
张公子感觉自己失去所有力气。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都住在偏僻简陋的天山客栈,付着东瀛大酒店的房钱,时不时被传唤。
可现在他已经不在乎钱了,这段时间,他的电话被打爆了,生意不知道黄了多少桩。
那些衙役,明里暗里,早不知敲自己多少笔银子。
看着眼前满目的荒凉,他感觉现在每天,每时每刻对自己的内心都是煎熬。
梦里不知身是客,他忽然理解李煜了,每天唯有在梦里才能不惶恐。
如果可以,他愿意花五十万两银子,了结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好像永无止境。
他想到了,他曾经去过的塞上草原。
那里生活着游牧民族。这个民族以游牧为生,祖上喜欢骑射狩猎。
连他们的孩童自幼都会骑在马背上,射杀狡猾的兔子。
他们唯一不足的,就是发现猎物的眼睛。
于是他们观察到了天上的雄鹰,他们想驯服它,以为己用。
可是雄鹰遨游九天之上,生性桀骜,怎么才能驯服它呢?
他们很苦恼,虽然一代代人的摸索。
他们学会了熬鹰。
将失足的雄鹰捕获后,将他锁住,一直观察它,盯着它,甚至挑逗它。
直到…..
终于有一天,在他的超能力疏通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事情呢,我们还要调查,这样吧,你先回蜀地,有事我们再联系你。”
“我……”
张公子好像吃了个苍蝇一样。
他还是回了蜀地,因为再不回去,他就要破产了。
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西部的来电传唤了。
来来回回已近两年,他的内心从惶恐到了麻木。
终于,有一天。
他遇到了个世外高人,高人告诉他。
官府芝士,讲究个,圈里制衡二字
他,悟了。
他找到了,天山县的廉政公署,咬牙,豪掷了千金。
廉政公署的典吏,眼神奇异的看了看他。
终于捕快不再找他的麻烦了。
但是……


最终,张公子,因为生意问题,还是决定远赴东瀛,余生在东瀛渡过。
全剧终。
美国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不是给出答案了吗?
刑讯逼供不一定是利益驱使。
而是权力和人性在驱使。
我痛恨刑讯逼供。
但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刑讯逼供。
和利益无关,只是权力扭曲了人性而已。
之前不是有个派出所副所长打校园霸凌者的例子吗?
大庭广众之下,公安基层领导都敢直接打人。
可见即使2025了,刑讯逼供依然是屡见不鲜。
说实话,执行记录仪是一个好东西。
如果有人投诉帽子执法的时候怎么样,帽子必须拿出视频证明自己,不然就是不仅要默认帽子做了,而且还要外加一条违规执法。
如果这样,说实话,才会改善环境。
现在很搞笑,拿不出视频来,结果是证明这事情没发生过。
这不就是在让别人别拿出来么。
如果我是办案警察,那我是否刑讯逼供就要看整体环境怎么样
如果司法是透明的,环境是有监督的,**那我疯了啊?去刑讯逼供干嘛?为别人的事儿把自己陷进去?**我脑子又没病,打工而已,没必要做傻事吧?我也要生活,我也有家要养的好吧?
但如果司法是完全不透明的,环境是我们自己人说了算的,**那我疯了啊?为什么不去刑讯逼供?用别人的性命给我自己升官发财,傻子才不做好吧?**我脑子又没病,无本万利的事情谁不做谁傻子好吧?我也要生活,我也要升官发财好吧?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普通人,做不做恶从来不是看人性的,而是看环境
不会。
这个我必须用亲身经历给民警证明一下,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也不打人。
五年前我因为在微博群里说了不该说的,被叫去写保证书,民警根本没有打我,只是警告我不要乱说话,说我在网上干啥他们都能看见,让我签字完了就放我走了,后来一个市局的人也给我打电话确认,这事就过去了。
我当时吓尿了,去了之后就差哭出来了,信誓蛋蛋的保证不再乱加群,并当面退了群。
设想一个场景,你进了指居地点,看到上级派来的老油条在焊铁椅子,老油条的跟班在玩手摇电话机,辅警A和辅警B在聊是电阴茎更狠还是爆菊花更狠,辅警CDE在朝嫌疑人撒尿,辅警FGH在倒腾执法记录仪抠硬盘,你这时的选择是:
A,“啊哈哈我不刑讯逼供,告辞。”
B,偷偷藏起执法记录仪硬盘,消极配合。
C,一起撒尿。
其实真的不需要刑讯逼供,关一关,99.99的普通人就老实了。
我们老家国企大下岗的时候,很多工人会闹事,甚至还会游行。帽子叔叔每次只抓带头的,抓起来,行政拘留,在里面给吃给睡,只有一个——不给上厕所,另外手绑着。
10-15天以后,敲锣打鼓告知全镇子,他们要被放出来了。工友们聚过去准备接风洗尘,然后出来的人,浑身屎尿臭,仿佛是茅坑里捞出来的一般,尤其是一些带头的纺织女工,直接羞耻的再也不敢见人,外出打工去了。
两三次以后,再也没人带头了,这国企,就顺顺利利的倒闭了。打人?不存在的,连一根手指头都没伤着。
另外,我真的不是在黑谁,过去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我还愤愤不平,觉得他们真坏,现在才知道,他们真的已经很善良了,换某些地方你试试。
你以为的很多冤假错案:说是你干的就是你干的,不是你干的也必须是你干的;
实际上的很多冤假错案:证据链不扎实,但大差不差,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人了,唯一的问题是TA还不招,怎么办?好办,让TA招了就是了。
一说后者的代表性案例,就不得不提冉某波被害案。
2011年,一个叫冉某波的人被害,案发现场是他和与他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妇陶某常年厮混的地方。
案发后,被害人的母亲和妻子一致认定此案就是陶某所为。公安在听取被害人家属的证词后拘捕了陶某并对其进行了多次审讯,送检后检察院也对陶某进行了审讯。
事后证实,可能是因为现场勘查人员存在疑罪从有思维,使得他们在勘查案发现场时没有找到第三人进入案发现场的关键痕迹,致使此案在侦查时严重偏离正确侦查方向。
公检两家共计审讯陶某13次,其中陶某作有罪供述9次,案件就这样送到了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海波那里。张海波在审理此案后发现除口供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实际证据不足,遂决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疑罪从无原则作无罪判决。
被害人家属在听说张海波法官准备做无罪判决后竟煽动舆论指责张海波法官放跑凶手。面对内部政法机构与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形成的内外双压,张海波愣是依然硬顶着作了无罪判决。此后的张海波一直在被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围攻,直至一年半后黎某的落网。
黎某落网时身负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诸多罪名,在核查串并其所犯案件时意外发现他身上还有余案,经核查竟是冉某波被害案。
在听说冉某波被害案成功告破的时候,张海波法官方才从她作无罪判决后被指责她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的围攻中解脱出来。
事后,为表彰张海波在面对内外夹击的境地下依然能坚持住疑罪从无原则,从而成功避免了一桩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法授予张海波法官个人二等功,以示奖励。
20251101加更:
评论出现神人,把我这种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的行为和电车难题里让电车压一人的行为相提并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别的话题下聊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有不只一个人指责我说我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是在反对舆论监督。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说这种话的人才是那种电车难题里把车指向一个人的那种人,底下有评论直接指出了他们这种心态,即被害人家属和很多群众极其需要一个人的死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和痛苦,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凶,可以重要也可以不重要,因为为了这个社会的所谓总幸福,即便个人的幸福被损害了,那也是对的。
我无话可说,只能衷心祝愿下一次冤假错案搞到他们头上。
有的人说,民警为了破案立功,所以会刑讯逼功。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一个民警想靠破案立功,他这一年不得破个三五十起以上的案子才能立功。为了一两起案子,他不止于。你要说十几起案子都打一遍嫌疑人,可能吗?
你说警察真不打人吗?我真不敢说。我是天津的,我还是警察的时候抓过14 5的小孩偷车内财物。因年龄不满16,抓到就放。问他们,为什么要往天津来偷东西。回答,因为天津的警察不打人。在其他某些省,也知道他们年龄不够,处理不了他们。打他们一顿,不是为了逼供,是为了让他知道疼,让他们以后不敢来自己辖区内犯罪。
以前办冤假错案,顶多记大过处分。国家赔偿也是国家出钱帮赔。
现在,办冤假错案需要国家赔偿的,扣至少两年的工资赔。一分钱不出,拍拍屁股挪个窝没那么好的事儿了。
这是一个伪问题。
你不做,总有人做。
要么你被动调离,换愿意动手的人来。
要么你主动改变,参与刑讯逼供。
总之,最后能留下的,一定是愿意动手的。
更何况,
虐人可比刷抖音爽多了。
抖音你刷两个小时会累。
虐人你越虐越精神。
很多时候,刑讯逼供其实并不是为了破案,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理解的刑讯逼供是对嫌疑人动手上刑,把他们打一顿,逼他们认罪。
out啦,这年头没有警察会用这种方式,打人和上刑会有伤,一查出来职业生涯就芭比Q了。
现在基本不会动手了,但一样有方法给嫌疑人上强度,比如上手铐罚半蹲,蹲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用多久你就受不了,人家没打你,你身上也没伤,想告人家刑讯逼供都告不进去。
比如熬夜审讯,你在拘留室里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叫你起来,拉到审讯室,大灯泡往你脸上一照,开始审你,反复来几次,保证你精神崩溃。
我看港产警匪片里,警察还拿很厚的电话本垫在胸口,然后用锤子打,一锤子下去让你胸口发闷难受,但又没有伤,也不知道那边是不是这样审案子的。
动手打人是最没脑子的方法,相信能进编制的都是聪明人,根本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想要审讯犯人,用广为流传的两个办法即可,第一种办法,把嫌疑人拷在暖气片上,让犯人站不直也蹲不下,估计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第二种办法,把嫌疑人固定在审讯椅上,用500瓦的白炽灯贴脸照着,估计也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
受害人好惨,丢了皮我也要还他一个公道( X )
扛个罪怎么了?雕明就是见打了才老实( V )
重罪那种一般都是大案要案了,关注的人太多,身为一个小明紧按规行事就好。没必要去出什么风头。
如果是一般的小纠纷小案子那就无所谓了,猪猡随打随骂不影响什么。是非曲直不重要,凑够绩效早点下班才重要。
现在能在网上公开看到的执法记录仪是阿美莉卡的,连美国那种这么讲究公共隐私的地方执法记录仪普通人都能看到,反倒是我东大,满大街的摄像头,一说要执法记录仪不是没电就是说涉及公共隐私普通人不能看。
B站有个UP主叫细细的蓝线,就是转发老美的警察执法记录仪。
警察那叫一个专业
孩子,听说过零口供定罪吗?
只要证据链齐全,你一句话不说都照样定罪
甚至你一句话不说,情况只会对你更不利
我只想问这个问题下面所有的好警察一个问题——
如果您有一天在宾馆查房时要求睡眼惺忪的我出示身份证,我没好气的说:根据《身份证法》……根据《人民警察法》……甚至根据《宪法》……你们没有权利查询我的身份证。
这时您会选择:
A、“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B、“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
C、“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D、其他。
现在的警察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入体制内的?破案的手段他们有几个懂的?为了政绩提高破案率哪个地方嘛不是靠刑讯逼供的?
八十年代的冤假错案率,只要上刑讯逼供,可以达到4-6成左右。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冤假错案,你没有申冤渠道,,有渠道,也不能让认错,只能是变相解决。
刑讯逼供的最终形态,就是军阀化,分裂,因为没有人是安全的。
这个也看大环境的,当初严打的时候,本着命案必破原则,高层对刑讯逼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不出人命,手段五花八门,所以那时的命案都能破,但枪毙的是不是凶手就不一定了。
有些案子,法院和检察院也会看出问题,所以就有了一些明明是该判死刑的案子判了无期,其实就是法官觉得证据不足的。
但现在使用刑讯逼供的不多了,毕竟一旦出问题是要丢饭碗的,更多的会使用一些软暴力,比如不让嫌疑人睡觉这些
刑讯逼供?不大可能,办不了不办,踢一脚打一顿就可能被撤销公职了,你猜我们律师遇到警察刑讯逼供有多开心?!
朋友抓了一个嫌疑人,摄像头都拍到他了,离得有点远,他就是不承认是他,死活撬不开口,朋友审不下来队长上,队长也审不下来,气得队长骂嫌疑人,嫌疑人就跟他对骂,互相问候娘亲,我真的笑死,队长至此也没动手。最后的最后,到时间了只能放人。
审不下来就下次抓住再说,自己这身衣服重要吧,好不容易考上的,脱了警服还能干啥就是个问题。
今天看到个视频笑死
起因是小偷躲在河提上,群众有人怕他饿坏了,给他一个包子,他也没客气,继续躲在河提上让群众给他丢下去,他来接住。
民警: 你怎么有脸吃下的?
嫌疑人: 我就不要脸吃的


看到很多好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没必要,没好处。大致意思是说刑讯逼供也不能给你升职什么的,不刑讯逼供也不会降职。
但这不就是说,要是你可以获得好处(对你来说有必要了),那些警察就很可能会做了。
所以,我们要的杜绝,是司法的透明,不是凭警察的良心来断定我们生死,而是整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保护我们。
不会。
治安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又没新的证据,我到点就放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罢了。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就先刑拘,批不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后续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继续侦查就是。
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都在那假装外国贵宾。
原则极其简单、有效:
一、看看旁边的人(甲乙丙同事)干没干
二、观察他干完了之后有没有事
三、只要他干完了没说,有样学样,能干到把大地捅穿
所谓讯,所谓逼,换个字就行了。整人。
毫无后果的是,做起来能有多肆无忌惮,都不敢想。
画面太可怕。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段子,有几个streamer跑进美军军营采访:
Q: why you join the amry?
A: to kill people
什么样的官是好官是包拯,海瑞,焦裕禄?这样的清官,朝廷的面子?那是高俅,蔡京,秦桧,和珅给上面捞钱的里子?
其实都不是,是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一个官员历经了晚清,民国,北洋,汪伪,中共五朝元老,他是怎么做的呢?
遇到百姓之间的案卷只要不涉及官场的就秉公执法,涉及到官场了能给平民百姓争取的就尽力争取。但是他绝不会为了百姓,或者说是没有舆论支持和组织背景的百姓,去和官僚阶级的任何人对着干一查到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得罪了百姓最多丢官。得罪了官僚阶级,那就得没命。
你的人生是别人的KPI和升职之路
我的KPI和升职之路是你的人生
不会。
嫌疑人不开口、案件搞不开最多是能力问题,工资不会少我一分,谁有本事谁上吧。
但动粗了后果需要自己买单。
咱又不傻……
在下就是一基层所里的小吏!
你问我会不会刑讯逼供?
我想说点实在的,也不扯什么虚的,高大上的。
啥叫刑讯逼供啊,在我看来,能让人看出来被询问人挂彩,带伤的,那都是胡作非为似的刑讯逼供,这种办案的都是胆大妄为,这个让人家到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也不冤枉,只要司法公职被人家逮着刑讯逼供证据了,最轻脱制服,稍重的就刑讯逼供罪定罪量刑了!
具体来说,不管是针对被询问人捆绑还是违规使用器械。不论是采用冻,饿晒烤这样残忍方式的(之前我知道的一个办案的饿被询问人,导致晕厥被120拉走,直接让人家检察院立案了),还是被询问的人在里面弄出轻伤,或者询问完就自杀的。
这都是明星犯罪了,严重践踏公民刑事司法人权了。这种行为被定罪量刑是必须的了。
但是除了这些,你说实践中,在询问过程中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点皮毛都不能摸的纯粹也不切实际。
办案的面对的是些啥人?不能说绝对吧,反正大部分都是不老实的人。哄着他供述罪行,现实吗?
所以刑讯逼供罪是道界限,这个罪名的意义是划了条界限!不管你多么急切的想给眼前的坏人定罪,还是记住,凡事有度,别过界!要保障基本人权,要维护司法公正,但是在这个原则之下,也要讲求办案实效,所以,没有办案民警会为了破一个案子而去刑讯逼供,但是也没有一个被询问的嫌疑人会被哄着供述!

这个不是简单的一个逼供的问题,这个里面可能会涉及一个破案率考核,整个单位的考核。年底的年终奖。
之前接触过社区搞计生的,他们的年终奖考核是98%,整个社区只能有一个超生指标,一但有超过的,他们晚上凌晨会10个人搞两辆面包车去超生家庭,直接暴力拉走,8-9个月的都流产掉。
你在知乎问这个问题就很好笑,会不会有人一边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一边在问嫌疑人问题。
对他们来讲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大不了被严肃处理,被停职或者免职。

身在淤泥而不染是很难做到的事。
我曾听到一位民警亲口说过自己刑讯逼供的事迹,“门一关窗帘一拉把人打一顿”之类的,所以刑讯逼供基本上是那些办案民警的惯常手段。
连我二年级的女儿都觉得我懒得无可救药,所以,我与其刑讯逼供,还不如偷懒啦。
我会想尽办法撒泼打滚不作为。
不立案不就行了嘛(摊手)。
哪有那么多刑事案件?
在我看来:
这一件是民事纠纷,建议您自己去找法院。
这一件有经济往来,按规定,我们不能插手民间经济事务。
这一件是生活琐事,希望您能放宽心。
这一件是贵单位内部管理事务,我们不能干涉。
这一件是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建议您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这一件是市场经济行为,我才疏学浅,不敢妄言,但出于个人角度,友情提示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这一件事情最重要的是身体!案子不案子的先不说,麻烦您赶紧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后面有情况再联系。
这一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办案范围,但您刚才提到的这么几个问题,可以先向某某窗口咨询和反映。
这一件事您先稳定一下情绪,别急,好好回忆一下事情经过,写一个书面的材料交过来,我们先看一下。
这一件是谈恋爱,我觉得年轻人还是要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爱情观……
肯定会啊,刑讯逼供,破案率上去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老老实实找证据,破案慢,破案率低,不划算,至于风险嘛,没看到浙江女神探吗?人家现在平安退休,退休工资一两万,你说爽不爽
执法记录仪不公开,执法不允许拍照。
虽然我自认正气,但急了眼,恐怕也忍不住会刑讯逼供。
鄙人不是公安民警,但是
如果我遇到山东费县消失的夫妻那四个或者北京南新华街拆迁房那四个双胞胎……
我就算脱掉警服,把牢底来坐穿,我也要把他们挨个暴揍,暴揍,暴揍,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哪个,我就问问哪个,无论现任还是曾任的民警敢在知乎承认自己会去刑讯逼供?
为啥不用?别人都用我不用,我还怎么进步?
我只是想进步我有什么错?
社会主义把鬼变成人,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
侵华日军贱淫辱掠,无恶不作,回国以后却成了守法公民,所以这是日本人的错还是军国主义的错?
若逼供,且被发现,上面要处理的话,民警就得脱警服了,严重点就进去了。
若不逼供,即使破不了案,也不用脱警服吧,没听说过哪个民警因为破不了案脱警服的,因为破不了案担责的也是领导担责,不是民警担责。
怎么选很显然的。
公检法里,公到底是怎么排到前面去的呢。

没人管,我必用。
这玩意就跟考试作弊一样,可以直接摸出答案来,没人管那我不得抄疯了?
这是最高效,收益最高的手段,没有之一。
之所以不允许刑讯逼供,主要是因为这招不够正义,不是因为这招不好。
如果这招真不好,那情报工作为啥又允许刑讯逼供了?因为情报工作不需要讲正义,干就完了。情报工作杀俘虏都是公允的,遑论刑讯逼供乎?
这就是很多人的错误认知了。
事实上,刑讯逼供是一个收益远远大于损失的手段。
只是因为它不够正义,所以司法过程不允许使用。
绝对不是因为它不够好用。
我们至今也不清楚浙江女神探是如何侦破300多起大案的,平均每个案件破案时间只有两天,手上又有多少冤魂?真是个可怕的数字
怕监控的不一定是小偷,还能是警察!
某种程度上,后者想销毁录像证据的心,比前者还强烈
因为小偷大不了认栽了,出来干这行,谁没个马失前足的?对坐牢当回家一样,心理接受度相对要高!
但警察不行,一旦栽了一辈子都完了,还牵连上层,一连串有头有脸都会波及!会无所不用其极销毁把柄!
我办了很多案件,别说刑训逼供了,诱导我都不干。回答跟证据差不多能对上就行,能解释过去就行,如实记录就行,这样最省心省力,也没有风险。
刑讯逼供根源根本不在办案民警。
因为上面有指标,很多地方要求破案率80%以上。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很落后,没监控,有监控也可以带口罩帽子,想想都知道,80%不可能。但是上面定指标的可不管你。那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靠口供了。
嫌疑人不招,上面又疯狂压力你,你会怎么做?你可以不做,也有的是人做。
所以,源头问题不解决,怪办案民警没有意义。
看了不少例子,现在比起刑讯逼供,警察更喜欢言语上的威逼利诱,比如变着法的让你“签完字就可以回家了”,结果等你签完字就回不了家了。
当然了,对于真犯事的还是坦白交代比较好。
90年代末,在同学家玩游戏机,他家住的地方比较特殊,和派出所在一栋楼,可能那时候条件艰苦,底下两层是派出所,中间两层是街道办事处,顶楼是住家属。
晚上和同学下楼的时候,听到一楼派出所传来呼爹喊娘的哭声,过去看热闹,同学他爸是楼上街道办事处上班的,又住上面,所以派出所彼此都认识。只有一两个jc在值班,有个jc叔跟同学打招呼,也不避讳,说是抓了个小偷在审,我们好奇去看,旁边房间有一男的被绳子绑在椅子上,头发脸上乱七八糟的。我们那时候已经是高中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同学问这样搞没事吧?jc叔点根烟道:这个b是惯偷,刚才在xx市场有人报案被偷,他就在附近,肯定是他们一伙人搞的,偷了东西不认,不打不行。然后把门一关,走走,小孩懂什么。那房间还有窗户,我们通过窗户缝继续看热闹,只见大嘴巴子抽得啪啪直响,完了一套连招,一脚蹬到墙角边上。那小偷也是硬,死活不认,嘴里一直不停的说没偷,真的没偷,最后好像是说答应问一问同伙,记不太清了
民警的话好像确实不会,但是刑警的手法可就不一样了,再碰上点类似全国扫黑除恶的专项,那就是实打实的业绩了……

你一小破老百姓用得着我官老爷出手?
抓你娃过来掐掐小脸,哟,他吓尿了。
你招不?
只要没有监控,你就是玉皇大帝下凡
一万种不同样的办法让你说话,并且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坑,他们问询的话和笔录上的东西可完全不是一会事。
要么就是“自杀”灭口
就算是逼供至死,参与人员也最多蹲二年,大一点的也就是个停职。
目前为止,完完整整不带删减从执法前到执法结束中间全程清晰的录像,只看过米国的
这种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一事一议。
公安系统很庞大,警种很多,部机关的各个局,北京的市局及区分局,和山沟沟里的派出所,深浅是不一样的;面对的案情,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也不一样。
保定这个事,被打死的其实也属于基层的村霸群体,面对这种人,基层公安不流氓,还真就镇不住。但除非你就是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基层小单位,同事之间全熟,或当地政法条口内部斗争不是太残酷,或嫌疑人明确就一社会底层的“滚刀肉”,
否则尽量不要这么干
KPI这个东西,搞不赢最多就是末位淘汰,下去听招呼而已。但如果你刑讯逼供被同系统但又不同山头的同志知道了,捏了你的小辫子,后果有时是不可预料的,再或者后果当时不显现而已,因为这种烙印是一辈子抹不掉的。有时候,人家在背后搞你也不是为了搞你,而是为了引起某种连锁反应,你搁家琢磨半宿,可能才能反应过来人家给你穿小鞋的真实目的是啥。这年头,同行之间互相使绊,并且“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事防不胜防。
能干死你的,都特么“自己人”
尤其是在大厅局或者比较核心的业务线条上,又尤其是在这个各种内部审计和审查跟失心疯了一样的年头,你啥事没有,都有可能被撸一顿呢,你还自己拉一屁股屎?现在这个环境是啥B样,经历过点制内斗争的同志,懂得都懂。任何一点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瑕疵,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顶格处理;有点风吹草动就特么上上下下风声鹤唳。所以啊,这几年凡事尽量不要冲在前面,能“往后捎”就“往后捎”。
不止是公安,整个政法系统,都早就不是那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年代了。现在凡事都要在“框框”里。
更尤其是在经侦和反黑等比较敏感的业务条口,更更尤其是遇到跟你不熟的,隔了几层的领导,比如上级单位临时借调你去办某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明里暗里暗示你往“死里搞”的话,千万不要这么干。
一定要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重要的事说三遍
他们自己咋不上?真要是能立功的大好机会,咋不用自己的嫡系?为什么把你借调上来,给你搁这了?这案子水有多深?嫌疑人什么背景?事情又牵扯了谁?案子背后有没有制内领导的人事竞争?是否牵扯派系斗争?甚至政法系统内部斗法?咱“跪的太远”,天天杵在工作层面上,有时候真看不清。
如果不幸真被上级单位“抓壮丁”去办案,并且有迹象显示这案子“水有点深”,比如嫌疑人社会关系复杂,比如他微信通讯录里有大量领导关系,甚至政法系统的领导关系就一大堆,或者某个高层领导突然“高度关注”这个案子了,呵呵,这时候你的处境,保不齐和嫌疑人的处境一样凶险。你一定咬紧了后槽牙,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就只讲证据,和证据链的完整性,讲案情的逻辑闭环,讲嫌疑人的口供是否能自洽。常规动作咱都可以做,什么诈一诈呀,诱一下骗一下呀,这都行。但超过常规动作哪怕只有一毫米,对不起,我不会干了!反正你们让我办,我就只会这么办,报告我也只会这么写。甭管他们怎么指着鼻子骂你,损你,实在不行,换人办呗?让你替他们背黑锅,给他们当枪使的事,千万不要干。现在的领导,一个比一个没格局,都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现实世界就没有祁厅长那么仗义的人,切记。
遇到这种烫手的案子,你傻不拉叽地把白的办成黑的了,就问你,你说的清谁黑谁白吗?万一过几天,更大的神仙一句“批示”,黑的那头又变白了呢?到时候,你成啥了?当时让你去电人家的那帮孙子,他们又成啥颜色了?再退一万步讲,你的直管领导要是跟你“切割”了呢?你亲老大的仕途安全,要是和你的利益突然矛盾了呢?
再说了,升迁提干,跟破案有关系吗?业务干的好的同志,几个有好下场的?
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当你知道自己刑讯逼供的结果要么是升官发财,要么是自罚三杯之后,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当然了,我说的是以前
那当然了
只要刑讯逼供,我就能轻松办出一大堆铁案,就能干满指标,就能保住工作,稳步升迁,狠狠赚大米,民众软肋这么多,我都不用费力他们就招
唯一的代价只是冤死冤狱一大堆民众,降低司法公正度,损害法律形象而已,关我什么事?我可是帽子叔叔,上面又不管下面这些有的没的,这不是很值吗?

2022年年初,暴钦瑞父亲暴继业遭同村的暴增强实名举报
暴增强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等部门举报暴记忠等人涉黑涉恶线索。
2022年4月,石家庄市公安局将暴继业等人的犯罪线索交裕华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核查过程中,暴增强指使包工头孙会强等8人作伪证,故意捏造事实。
2022年7月7日凌晨
河北石家庄高邑县住建局职员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参与殴打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被新乐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同被监视居住的还有其父亲、叔叔、同村村民等共10人。
此案被命名为“5·25”专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和高邑县公安局联合办案。
在7月7日至7月19日期间,办案人员为获取暴钦瑞等人有罪供述,采取了多种刑讯逼供手段,包括殴打、电击、吊铁笼、限制性体位等
同期被监视居住10人含其父亲,叔叔9人造刑讯逼供包括、电击生殖器、强迫舔舐肛门、对嘴撒尿等
7月19日21点38分,暴钦瑞突发不适被送往医院,7月20日凌晨,暴钦瑞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办案人员系统性掩盖:销毁审讯设备、删除聊天记录、伪造口供等。
2025年9月28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望都县法院分别作出判决:
主犯张旭光(新乐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因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被判16年;
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数罪并罚获刑6年;
马林炫: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
李少华、陈泽平、马帅(辅警):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至1年9个月;
耿春远(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刑讯逼供罪获刑3年;
任力鹏、王连达: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10个月、2年。
其余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案件尚未定论。此外,最初诬告暴家的暴增强,也因诬告陷害等罪被提起公诉。
当年检察院有侦查权,一次遇到一个给假冒商标通风报信的家伙,二十多岁,让我们几次跑空。
抓住后做了半个小时思想工作,就是不肯招供,气的我们立刻上背铐,拳打脚踢,不到三分钟,就招了。
做半天思想工作抵不上踹一脚,有的时候真管用。
我会!
开玩笑,每年的局里都有破案指标,而且还有奖金!
你想象一下,上有局里领导的催促,下有同级别的同事攀比!
更何况,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还可以给自己减压!
我一个普通民警,刑讯逼供没有收益的,办不下来大不了挨顿批,又不影响我收入,而且万一出事了我是要脱衣服的。不过不少民警是会对那些16岁以下的动手的,因为这帮小孩根本收拾不了,只能把他们打怕赶到别的辖区犯事。
多说一嘴,普通民警是真的不想办案,要不是有人监督,那真的是连询问都懒得搞,没人监督的话有人报警就是询问完给立个案,然后就放在那。
这底下的回答有点离谱了,现在是2025年,不是2005年,大数据+天网+技侦这么发达的今天,能被当成嫌疑人带进去讯问的是啥你们心里没数吗?回答里面一堆人跟这帮人一个战线的搞不懂是想干嘛。
以前有可能,但现在基本上不会了,普通案件没必要冒风险,现在能让自己立功(三等功及以上)的大案,按要求是要做到的全程合法(让自己的功劳不出意外)。
我们所前几个月接的一个命案,局长政委天天来问情况,副局长+法制全程盯着,平时小案子守嫌疑人都是辅警,这个案子必须两个民警守着。
现在挨打一般是就一种情况,那种无法送去拘留蹲监狱的未成年和一些惯偷,隔三差五在你的辖区打人、偷东西,扰民。他家里人已经放弃了,这个时候为了让这帮人少搞事情,就会拉到没监控的地方打,让对方悔改几乎是不可能的,目的是把这帮人打出自己的辖区,犯事也是去别的辖区犯事。
真正有脑子的办案民警,都不会刑讯逼供。
真正干过刑讯逼供的警察,其实都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别看这些人把犯人折腾的那么惨,其实他们自己更惨,只是没有人帮他们宣传罢了。
我讲下这里面的道理吧。
警察刑讯逼供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罪的,一种是被冤枉的。
第一种:有罪的人。本身就是犯罪分子,本来就不是好人,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你不去惹他他还想着怎么害你呢,现在你把他揍的那么狠,这样的人但凡有点办法,他能不报复你?
一个犯罪分子可能没有办法或没有机会报复你,那么十个呢?二十个呢?一百个呢?
这些犯罪分子自己没有办法,他有没有同伙、好朋友、好兄弟、拜把子的兄弟,这些人会不会帮他来报复你?
或许你比较厉害,有枪又会拳,你能保护自己,你能24小时保护你的家人吗?你的老婆孩子老爸老妈都有贴身的保镖吗?
一个人如果真心暗算另一个人,成功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
你刑讯逼供的人越多,你得罪的黑恶势力就也越多,数量多了,量变就会产生质变,早晚报应到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身上。
这些,你的领导会告诉你吗?你看看那些公安局里当领导的,有几个会自己动手刑讯逼供的?
第二种:被冤枉的人。有罪的人挨了揍都心存怨念,无罪的人怨念会不会更深?无罪的人一旦有了机会,那种报复肯定比无罪之人更狠。
而且,无罪的人一旦平反冤案,肯定要追究刑讯他的警察,这时打人的警察肯定会被公安局推出来背锅,你不背锅,公安局怎么平息媒体舆论?
刑讯逼供是得罪黑白两道的行为!你以为只有毒贩会报复警察吗?其他犯罪分子都不会记恨警察?
大家以为警察的工资很高,待遇很好?
哼哼!我这辈子都不会劝任何我认识的人去当警察的,就是当警察也是当经警,法警或者行政之类,刑侦和治安是绝对不能干的,还有交警更是不能干。
大家明白了吧。。。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珍爱生命,远离刑讯!



一个苏秦背剑下去,圆明园我烧的都得承认
不会,因为知乎上都是好警察。
各位,来吃饺子啦。

除了少数变态,大多数警察刑讯逼供的时候都相信自己是在执行正义。
因为人伤害人本身就是需要精神力量的,没有精神力量支持的普通人伤害他人后常常会PTSD。
刑讯逼供的不合理,根子从来不在于保护罪犯的权益,而在于你相信正义不等于你真的正义。
像提问者这种“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只能说根子上就是刑讯逼供的好苗子。
从客观角度,阻止刑讯逼供的唯一方法,就是外部监督。
因为当一个系统——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坚信自己是正义的时候,所有对这一点的质疑都会被扭曲为“对抗正义”,结果就是被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赶出去,或者直接碾碎。
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来阻止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被贯彻下去。只有当轮子停下来了,才能回头看看方向是不是走错了。运转中的轮子很难被阻止,任何很难做的事情都无法稳定实现,只能期待奇迹。
不限这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懂这一点:**如果要让一件事常常发生,就要降低它的难度,如果要让一件事很少发生,就要提高它的难度。**对于个例,这种做法效果不大,毕竟偶发因素太多。但对于惯例,难度就决定它的成败。
不要依赖一个两个人的良心。良心不是奇迹,但一个人凭良心对抗一个系统,这是实打实的奇迹。
大家要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刑讯逼供,不是某些人想的那样。我经过大记忆恢复术或者一系列办法,让嫌疑人说出那句,比如,人是我杀的,事是我做的,那么就结束了,就结案了,刑讯逼供就成功了,当然,在很早一段时间之前,确实有很多地方是这么做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参考某女警。女检
而真正的刑讯逼供达到的效果是你通过一系列办法,让一言不发、什么都不承认的嫌疑人说出。人是他杀的,事是他干的,并且说出是以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做的,凶器在哪里,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而如果作为一名办案人员,一名警察,你前期经过了无数的摸排,无数的工作,做了所有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一个刑讯逼供,导致最后嫌疑人在任何一个阶段反共,而这份口供被非法证据排除,那么可能导致你之前做的所有的。符合规定的。付出辛苦的工作都毁于一旦。
刑事案件中强调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经常能听到的叫零口结案,目前很多的刑事案件,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对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之前所收集的证据就足以对嫌疑人进行定罪。
之前有很多人问过我。我在开庭之前,即使做了有罪供述,承认了一切的罪行,那么我开庭的时候可不可以翻工,可不可以?说之前是受到了刑讯逼供威逼做出的不符合实际的口供呢?我们只能说,你在开庭过程中完全可以放,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人能控制的了你。但你要想好。在开庭之前,你所有的口供以及进入到卷宗的证据都是有相应的录音录像的,不会有任何人按着你的手指头进行签字画押。其次,在上面我也说过了,重证据轻口供。之前对你做出的有罪推定是结合了在案的其他证据,比如说一些书证、物证和你的口供。那么现在你如果翻供了,那么同理,你也要拿出。与之相匹配的其他证据证明你之前的口供是假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某诈骗案件。开庭之前你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但是开庭上你说我没有实施诈骗,之前都是逼我。但是你却说不清楚你的银行卡里为什么进了钱,那咋办嘛
第一点,屡见不鲜这四个字就属于杜撰,没有数据支撑。
第二点,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案子破不了,是民警的个人能力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民警。
第三点,破不破案和民警的晋升、待遇毫不相干。
第四点,为了案件出任何一点纰漏,承担责任的不是单位,而是办案民警个人。
民警也是人,既然是人,就必定有好人、坏人和变态。
本来是好人的,基层民警各种案件都要管,会接触很多毁三观的变态案件,例如迷晕老婆叫来其他男人、家里堆满自制炸蛋、撒人分尸……
总之,民警接触到的真变态,比电影更刺激。久而久之,民警若心理扭曲了,也会有变态行为,甚至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
———————————
另外本来就是坏人,当了警察还是坏人。
不会。这种事就和吸毒一样,你刑讯了,大概率会出成绩,就和吸毒一样,会获得短期的欢愉。但长久来看,必然是会出事的,就和吸毒最后一定倾家荡产一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谁考公也不容易,升不升的上去不重要,不脱衣服走人才是王道。
再苦一苦辅警,骂名我来背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当你被抓进去,除非犯罪嫌疑人马上再次犯案,并立马被抓,且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或者想戴罪立功,承认有关你的案件是他干的,或交代拿出证据证明你是被冤枉的。这个看运气,速度快的话是荆爱国,速度慢的话就是呼格吉勒图,不过,故意杀人未遂居然只判几年

其实说清两点就可以了
1 刑讯逼供是存在的,并且是国家法律是明确禁止的
2 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有机会刑讯逼供
所以,回到问题,这些警察会不会刑讯逼供显而易见了
其实题主想问的应该是警察现在会不会打人了,打人不等于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主要是为了获取口供去打人,现在烦这个神干嘛,被打的不是我,被偷东西的也不是我,你爱说不说呗,有多少证据你认多少呗,我在办案的时候证据不足处理不了的时候被害人来问,我把大概的情况说一下,然后在补充一句没办法哦,现在又不是二十年前了,要是搁二十年前我把他(嫌疑人)往小黑屋一带保证他说,保证能处理,现在这个大环境怎么办呢。基本上受害人都会说对对对,确实哦,现在公安不能和以前一样了。是不是我也省了不少事情?
但是公安是不是就不打人了?说不打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揍人呢?最常见的,故意挑衅你,我说的挑衅不是说只要质疑就算,你愿意和我拌扯我乐意至极,我说你是互殴,你说不对我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什么什么巴拉巴拉,可以啊,我扯不过你我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看法嘛正常,大不了我把你说的内容传达给法制咯,他们也认可你说的就按你说的来,这个都是无所谓的。那什么叫挑衅?其实就两点,要么把公安当傻子,要么就是一般老百姓都说不出来这个话。什么叫把公安当傻子,举个例子,前几年不是从缅北带回来一批搞电诈的嘛,问你去缅北干嘛的,你说你去旅游,去上班,去开店我都能接受,哪怕你说你去那边买老婆都行,怕被处理人之常情嘛对吧,基本上回来审讯女的都说自己在那边出台干小姐,男的都说是大厨在烧饭,反正就是不干电诈,这些人也都是慢慢磨嘴皮子,也不会动手打他,但是有个哥们的回答我一直记忆犹新,他给我来一句我开始想去电诈园区,去了之后就被当地的军阀的女儿看上了,人家要和我搞对象,我就不去园区了,后来同盟军打过来,我对象老爸和我说他们要坐飞机跑出去,没办法带我走,我就被遣返回来了。那哥们要是真的长得帅我捏着鼻子也认了,160的身高,歪瓜裂枣的长相,你这样和我说是不是就是纯粹的侮辱我的智商?那天晚上要不是忙不过来我是真的想揍他,换句话说要是能忙过来我肯定揍他。
还有一种就是普通老百姓压根都说不出来这种话的挑衅,主要群体就是二十来岁就是小痞子混到五十来岁成滚刀肉的这种,常见于喝完酒闹事的,给各位模拟一下:问:你叫什么名字?答: 关你叼事?问:给我好好说话!答:你算个几把?问:你今晚为什么xxx(闹事的内容),答:你算什么东西,老子和你说,一个小逼民警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老子混的xxx(一般开始吹嘘自己混的多好),问:你别和我说这些的,你酒 醒了,没醒在这坐着醒酒。答:玛丽隔壁的你算什么东西啊,教老子做事啊,问:(开始不理他让他耍会酒疯)答:你别因为你穿个屌破警服老子就怕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民警还把自己当回事,你和老子搞,老子和你搞到底巴拉巴拉(请各位自行脑补)。一般这种情况下素质高点的把对方摁住捆起来,素质低一点的关掉执法记录仪剩下的各位都懂。
所以怎么说呢,你老老实实生活不惹事不闹事,民警闲的没事打你啊,至于有没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嫌疑人被民警暴揍逼供,没有可能,因为我不是受害者,你说与不说我工资不少一分,打人也是体力活啊兄弟们,磨几句嘴皮子不交代就拉几把倒呗,反正受害人那边我也能解释的过去,我冒着风险打你干嘛,一份工作而已啦,现在就不要再说什么职业荣誉感之类的啦,那么较真干嘛,干的不开心说出来人家也只会让你辞职去干农民工啦
民警?刑讯逼供?
是不是吃饭不给钱,偷个电瓶,人家不认,你就往死里打?
什么是民警你先搞清楚。
如果是重刑犯,出警的都是刑警。
如果是一个小偷,正好背后涉及贩毒团伙,不用你来,派出所长比你更着急。
所有小地方,为了搞钱,对于刑讯逼供一块,早就已经玩儿得飞起。只是你们现在才知道罢了
从人性上看 绝大部分人都会
损害其他人让自己的升官发财 非常符合人性 且人类这几千年来都是这么干的
不这么做的才是极少数 这是人类dna决定的
会,而且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他没有证据。
比如犯人要上厕所吧,厕所里暖气片可以铐手铐吧,厕所里没有监控吧。
再比如用厚厚的书垫着猛锤看不出外伤吧。
再比如犯人饿了给他煮一桶泡面,哎呀,我不小心把一整袋盐撒进去了,这很合理吧。
再比如我出审讯室休息一会,让辅警进去帮忙看半个小时犯人,监控也关掉了,这很正常吧。
不会。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为什么要刑讯逼供触犯刑法呢,万一出了问题得不偿失,零口供的案件又不是不能办。就算审讯不出来,别人最多说你水平低,说你笨,总比刑讯逼供让你住监狱、开除你要强吧。一份工作而已,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没必要和别人过不去
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只关心怎么拿到工资奖金
如果领导明确要求我动手,不然扣奖金,那我就肯定打,这不是白得的机会吗
反正出了事也是领导命令的
要是没这个前提,我是不会对别人施加任何压力的
愿意招最好,不愿意招我肯定也不反对
总不能为了个破案子,把自己搭进去吧
再说了,领导就干净吗?已经做了狗,冲谁叫不是汪汪?
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对立面监督,就会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错误,发现不了自己的错误,如果这个人权力巨大且无法有效监督,是什么情况不用我说吧。
在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
没有证据怎么"确实"人家"犯了重罪"呢?
有没有可能人家是被"确实"了呢?
还是说被不被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结了, 奖金有了, 至于蹲监狱挨枪子的人是不是真的凶手并不重要?
法律文书网是不是已经没了?
之前还能看看法庭直播,现在是不是也掐了?
话说,法庭直播里面有些法官别说具不具备基本的法律修养了,我看真该先去找个人类转。一不会说普通话,二对流程完全不懂,三对待当事人双方口出污言秽语
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3年辅警一枚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 我工作的地方是这样的
治安案子肯定不会 那怕坐实了 也不会 (特别的精神小伙除外,比如15-17岁拉车门 只要不轻伤 基本没问题,而且这也不算刑讯逼供吧。吸毒除外)
刑案看情况 百分之99不会 因为第一次笔录不说的最多百分之10,不能再多了。很多人在第一次笔录就认了 那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各种套路
我见过的 一个强奸案子 在没抓到人的时候 已经把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就差嫌疑人口供了 都在女性yd里检测出DNA了 女性手机也有录音 明确的反抗了 附近监控的时间也跟受害者口供对应
总之一句话 就差嫌疑人笔录了 嫌疑人这边东拉西扯12个小时了 没说的 小黑屋 小黑屋去了一趟就很听话了
为什么小黑屋 就算他不认 百分之99零口供也能办 只是麻烦很多 而且并不是百分之百
所以 如果能够零口供也能办的刑案最后的肯定是小黑屋
我的伯父一家都是警察,这么说吧,有良心的人是做不了这个职业的
不会!
实话跟你说!
办案,破案跟提拔升迁压根不是直接相关的。
别出问题,别出事才是提拔升迁的根本。
这是我工作多年的血泪教训。
刑讯逼供,不一定能破案,但是很容易惹祸出事。
办一万个案子,出一个问题,都会影响仕途,不如少办一些案子,但是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件,不留任何隐患。
最后我想说,现实中的公安民警办案,永远都是团队作战,一个民警想单枪匹马走完研判到蹲守,抓捕,审讯,羁押等等流程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没有孤胆英雄,也没有那么多神探。都是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来把工作做好的。
最后的最后,祝福在座的各位都能平安退休!

刘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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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中医黑,但是我真的在中医热点的时候买过中医的股票;
我非常痛恨铺张浪费、造价离谱的政府工程,但是在我职业生涯中所做的所有项目都是政府工程,甚至我自己还费劲心思造就了好几个天价项目;
我是一个1450,但是我拍起官员马屁来,完全违背自己的良心;
我是一个共存派,但是我在一个口罩8块钱的时候,给县政府捐过8000个口罩……
所以,如果我是一个警察,我想我大概率会刑讯逼供。
并非洗白,却是真实想法!现在的刑讯逼供跟以往的并不一样,以前没有证据,完全靠屈打成招,但现在的刑讯逼供是,你有监控,基本证明就是这个嫌疑人所为,但他就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然后上手段被查。
你要说,民警是否违法犯罪,根据规定,是违法犯罪了。但你有没有想过。民警完全可以在嫌疑人说不是他干的就放了他,为何没有放,而是要刑讯逼供?
归结一点,放过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刑讯逼供的警察,不一定就不是好警察。
我明明感觉是你丫干的,你给我睁眼说瞎话
拿我当傻子耍,当礼拜天过?
你看我咋收拾你
于是明着暗着的刑讯逼供就开始了
但是我的感觉,对吗?
大庭广众的执法记录仪都可以不用公开,出了啥事分分钟全网捂嘴,我要有这么强大的后援不搞那是对不起咱妈的栽培厚爱
既然假设我是办案民警,那我不会,因为重罪归刑警管,干我一个民警屁事,民警只管治安案件,犯罪的找刑警谢谢
如果你觉得刑讯逼供是合理的,那你的同事在处理你刑讯逼供案件的时候对你刑讯逼供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会也不可能。
教员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很多人攻击警察,很多人自以为了解内幕。可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公安系统内部流程,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几乎是堵死了各种路子,往规范执法上逼。因为涉密,无法细说,但事实如此。
以上这是不能。
以前的老警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有一种案子没破显得自己无能的莫名的责任感,没人教没人逼,自发的,所以为了破案他们过程不那么正义,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有人肯定说你别说都是为了进步,怎么说呢,有一部分肯定是为了进步,但大部分其实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不信就算了。但是从90后参警开始,上一辈抹黑的名声在自媒体环境中无限放大,这个舆论环境不用多说,促成了很多民警心理变化,核心就是责任感不那么强了。我们所里的小伙子们几乎就是明着说,你态度好,就费时费力帮你解决。你态度不好,我按照程序走完流程,也不怕投诉,毕竟虱子多了不咬人。案件上就更不用说了,抓到人了,很多都是不说的,无所谓,符合0口供起诉的起诉,不符合的起诉被检察院退侦就继续补充侦查,执法细则如此详细,按部就班即可,案件的破案率轮不到基层民警头大。
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只是据我观察,警队里按部就班完成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高强度压力自己想奉献的越来越少了。尤其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警情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能管则管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嘛可能你们都不信,这些热心肠的民警投诉率常年占据全所前三,哈哈哈,笑死个人。扯远了。
以上是不会。
综上所述,不想也不能。
不会,这玩意得罪人,搞出冤假错案你自己兜着,拿几个钱儿啊?这么拼命,他不老实交代就这么耗着呗,车轮审讯直接能把一个人逼疯。
傻子才逼供,案子办不下来最多就是业务水平不精,逼供被抓出来,饭碗都保不住。
而且跟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采用物理手段,不累吗?不难受吗?一份工作而已,能做多少做多少,尽力而为顺其自然就可以了。难不成把真凶抓出来,把坏蛋送进牢里,是能带来很多工资?还是给自己带来伸张正义的虚幻满足感?
这世界那么多坏蛋,你还能把他们全抓了?你个基层小喽喽,还能激浊扬清,还世道清白么?是能拯救世界,海晏河清么?
能做多少是多少,做不动就让别人做,局里那么多警察,至于为了破个案把自己逼上绝路么?属实是脑子不清醒,谁逼供谁沙币!
歪一下。
有这么个事,12岁男孩把同小区内6岁小女孩拐骗至偏僻角落准备实施强奸,幸好被一成人发现制止,后经调查如果不是被发现,小女孩真的要惨遭毒手。
但因未遂且年龄小于刑事责任年龄,就责令男孩家长严加管教。
问题来了:如果你在这小区里,恰巧你也有个几岁的小女儿,你会怎么办?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警察暴揍了犯罪嫌疑人一顿,犯罪嫌疑人招供了,承认他杀了人。OK!结案!
你太天真了!
首先,你要把所有的细节都相互印证起来,形成报告。包括杀人时间,杀人地点,杀人动机,杀人凶器等等。就算是嫌疑犯配合你,你两共同编造出整个凶杀案的过程。第一步就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内部审核。你的领导和你的同事,会不断把案件的疑点反馈给你,要求你补充侦查。终于在你和犯罪嫌疑人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侦查。案子交到了检察院。
案子到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就不受公安机关控制了。而是受检察院控制。提审犯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问犯罪嫌疑人承认杀人否。你认为,犯罪嫌疑人还会配合检察院承认杀人吗?就算你运气好,犯罪嫌疑人又承认杀人了。
案子到了法院,这时犯罪嫌疑人受法院控制。并且有律师介入,你认为他会配合法院承认杀人吗?
整体来讲,刑讯逼供,既不正当,实际操作难度还大,容易翻案。
你可能要问,如果我能做到天衣无缝那不行了?你能做到天衣无缝,那就不叫刑讯逼供了,那叫准确迅速办成了铁案。
看什么罪
如果只是那种闯红灯,逆行,酒驾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那自然不会,该刑拘刑拘。
如果是那种小偷,打群架(没有达到重伤或死亡),打不打不知道,骂是少不了的。
如果是遇到那种杀人魔鬼(非冲动杀人或是杀死幼童的),人贩子,强奸犯。
你以为的叔叔:


实际上的叔叔:

90年代在深圳一个公司很熟悉的人,前年在一个他曾经干过几年的某个人一抖音文案下。我顺便问一下能找到谁不?结果半小时后他说谁找他。然后联系上。加微信,聊了这几十年在干嘛。他就说进去了三年。问了原因是;可能年轻点的不知道,90年代,各种打架斗殴的,娱乐场所看场收费的都看作平常事,只要没打没,赔偿了事,我说这个人吧深圳辞工回老家了,那时候声色遍地。有晚去歌厅打架了,为怎么打的不知道,反正他跑了,后来抓住他,就是不承认,群架嘛,那时候没监控,
这边就是打,因为身体棒,原来深圳一个支队几年练得很厉。练过排打,这个我和他一个公司时知道。普通东西打没什么用。几天后就用棒球棒打,这个就受不了,突然情绪崩溃,把棒球棒缴了反打审讯人员。这我只说结果,三人受重伤,一个终身残。判三年原因咬定刑讯逼供,审讯室那来的棒球棒?
他说要不无期了。按现在的情况也不止三年。还有一个当时打个架没监控跑了就跑了,猛打抓住的人交待出来的,抓住了也猛打,真没必要。
虽说现在提倡重证据,轻口供
但,还是有很多罪,需要靠口供定罪。
你想想,你作为警察负责处理的案子,一直结不了案,准备的材料一直被检察院退回来,你的考核绩效一直上不去。你凭着经验或者现有的证据,就是知道他干的,但关键的物证一直找不到,他就是不说。悲惨的受害者天天跑来哭,甚至不停的投诉和上访。
正如我一个叔叔说的:“做警察这么多年,该干的,不该干的,反正都干了!”
在别的帖子抬了一会关于刑讯逼供的杠,突然刷到这个帖子,就过来瞎白话几句。
先说结论 会 因为我真干过;不会 因为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干了,也不会再承认自己干过了。
讲讲我的第一次刑讯逼供吧(纯属虚构,这是小说)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翻着自己的剪报本,想找点灵感给领导写篇好点的调研文,但由于中午喝了二两酒,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起来,对桌的建哥终于忍不住了:“小马,我带你玩去吧?”
我们走街串巷到了他战友开的一家小旅馆,一进门,大厅里坐着三个穿白衬衣打黑领带,的黑丝卡哇伊美女,荷尔蒙上行,大脑指挥腰子分泌的肾上腺素催动植物神经到窦房结放电,导致我心跳加速了一下。
美女慵懒的扫视着,突然变得冷若冰霜,互相低语一声,拎着包包就离开了,我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没追着看。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三个老手,她们是看到了我俩穿着一样的裤子,一样的皮带才离开。 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她们离开才是很酷很老道的做法。
老板听到声音笑着迎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何觉得有一丝不爽,就抢在建哥前面冷冰冰的说道:“例行检查”,老板瞅向建哥,建哥很尴尬:“没事,就是瞅瞅”
小旅馆里没住几个人,很快转到了二楼一间,里面有三个吊毛正躺着看电视,看到我们神情明显有一丝慌乱,我问老板为啥没登记,老板讪讪的赔笑:“他们是过来找人的,就歇一会就走,不过夜,来打工的,老实孩子。”
我默不作声的开始翻看他们带着的东西,每人一个双肩背包,每个包里都有一双球鞋一双手套,一顶棒球帽和一副黑口罩,鞋底掌前半截都用锋利的刀片割出了一条条横纹;两个书包里有微型手电,另一个包里是一个小头灯。另外还搜出的东西包括两把大螺丝刀,一个开锁用的飞机插,一把锉刀,大小克丝钳,一大团棉纱,两个大玻璃瓶,一个小塑料喷雾瓶,大玻璃瓶上的标签用指甲抠的烂唧唧的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来一瓶是醇醚,一瓶是氯仿(哥罗芳),小塑料喷雾瓶是最令我心惊的,里面装的是阿玛尼亚(假名,高手自然知道是啥,但求您不要说明,这知识扩散对社会没好处),简单说就是销毁指纹和血迹用的。
一个书包背后有一把一尺左右的长条硬物,但找不到从哪装进去的,我怀疑是刀,所以很谨慎的往后退了一步,蹲下去搜(事后证明是一把不锈钢尺状物,很薄很光滑),一个吊毛突然暴起撞倒我夺门而出,另外两个吊毛也冲过来,我迎面一个窝心脚踹倒了一个,同时薅住了另一个,推给建哥,然后下楼去追第一个。
可惜我穿了一双宽松的皮鞋,跑不到五百米鞋就飞了一只,路边群众哈哈大笑,和我一起看着第一个吊毛像猴子一样穿过一片菜地跑远了。
我呼哧带喘回到二楼,却发现只剩地下捂着肚子的吊毛了,建哥和老板尴尬的瞅着我说没拉住,那个也跑了,老板问我要不要给我根绳子把这个绑住,我气哼哼没说话去小卖部打了个110请求支援,小卖部的老太太撇着嘴强行要了我5毛钱。
由于已经下班了,我只能把吊毛带回办公室,建哥很不爽,他不想加班,而且这事坏了他的面子,于是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走了,剩下我一个面对吊毛,开始了讯问,或者规范点说,是询问,因为没有刑事证据。
首先我让吊毛指认了自己的包,他略微思索了下指认了有醇醚的一包,我问他带醇醚干什么,他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我被噎了一下,接着问其他东西干什么用的,他慢条斯理的解释,手电是走夜路要用,帽子、口罩球鞋是平常穿的,手套是搬东西用的,我突然插入问为什么把鞋底割破?他楞了一下回答,不是自己割的,是在工厂打工时被地下的铁屑割的,我说他俩的鞋底也是铁屑割的?他很吃惊的说,他俩鞋底也破了?
没切入点,只好从头捋,问他身份信息,他用明显的云南口音回答说自己叫王飞,是湖北红安县人,自幼跟着奶奶流浪长大,没见过爹娘,也不知道奶奶的真实姓名,后来过一座山的时候奶奶死了,他把奶奶埋掉就自己开始流浪打工。
然后问他目的地,他说就是此地,自己有天突然想到有个一起打工的朋友说是这边人,让他混不下去了就来投奔一起打工,可以给找工作。这个朋友没有联系方式,不是姓张就是姓王,也可能姓刘来着,反正就在这一带,不知道具体地址。打算一边找工作一边慢慢打听着找。
问他同行人身份,他回答说,不知道具体信息,高个吊毛是在武汉长途车站认识的,两个人一起抽烟,高个吊毛问他干啥去,他说找朋友打工,高个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就一起去买了票。他们互相就喊“喂”或“哥们”,没问过真实姓名。
再问猴子吊毛,他说是此地认识的,当时他们俩下车问路,问到了猴子吊毛,猴子吊毛正蹲着抽烟,问他俩干嘛的,他们说找朋友打工,猴子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们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三人就一起去旅馆开了房,商量下一步,还没来得及互通身份,我就来查房了,大家就散了,他就被我抓来了,表示自己是好人,天天扶老太太过马路,现在被人诬陷是坏人,很紧张,很不舒服。
好吧,只是例行检查,没人说你是坏人,说清楚事就放你走。
哦那我走吧?你能不能把我送回旅馆,钱包在那两个人身上,你能不能帮我找他们,要不就借100块钱给我?
你先说醇醚哪来的吧?
他说车路过河南的时候,上来一个乘客和他们聊天,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了这个瓶子让他闻:“刺激吧?送给你吧,没事了可以闻着玩“然后那个人就下车走了。
我肺火辣辣的疼,咬牙接着问他,你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要随身带着?
“他对我挺好,还送我东西,我舍不得扔掉呀”他瞅着我,眼神深幽幽的,满是真诚。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总觉得那深幽幽里带着一丝讥笑。
你特么编瞎话也得编的有个谱吧,我是不是看着特别像沙币啊!?我有点无能狂怒了,把杂志搓成一卷…………
(本来应该是重点,但想了想,发出来效果可能并不好,反而徒增口实,其实大家也能脑补出情节,还是暂时删掉吧,看看大家回帖反应再下决定)
就这样放掉?
我心里极度不甘,狗哥笑着捏了捏我的脸:你没经验,已经把他打皮了。现在超过24小时,我接手也来不及了。记住,打人不是要他身体难受,而是追求让他精神极度恐惧直至崩溃,尤其是有经验的嫌犯,他已经总结了上次挨打的经验,心里不服,这次就是赌气要看看自己能不能挺过对抗,所以内心是渴望你动刑的,你这时候一上手,他发现不过如此,会有一种成绩感,你再添灯油式的上强度,反而让他逐步适应,大脑分泌更多的多巴胺,这时候不仅疼觉变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欣快感,这就是打皮了,再动刑就完全没作用了。必须通过沟通,让他回到现实,身体内激素减弱,等状态最低谷的时候,再突审。
那咱们等等吧?
你负责办手续?狗哥语气开始带有嘲讽,先行拘留,受案,核验身份,层层需要领导签字,你是想给自己人挖坑么?
邮局发快递到红安需要5天,当地派出所核查7天,邮寄回来还要5天,这还是最快的情况,拘留一定会超过15天,而且你踹断了他一条肋骨,脸上也有伤,万一他找到律师,你大概率会死,刑讯逼供,没有领导会保你。
那他万一真是坏人呢?
狗哥用一种耐人寻味,看沙币的眼神盯着我:咱们不是神,管不了大众苍生,咱们就是挣工资的,咱们找不到突破口,也没精力去盯着,他们也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收手,只要干就迟早会被抓住,老天自会收他,你别特么咸吃萝卜淡操心。
随着一口烟喷出,他再也懒得理我,扔掉烟头忙去了。
大约半年以后,某地有高层攀爬入室案发生,歹徒深夜用床单把熟睡中的一家人分别绑住,严刑逼打,问出了银行卡密码,取钱回来后,歌喉灭口,据说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手段案件,已经并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人员获得了其中一人面部照片,带着棒球帽,面容有点扭曲而且不清晰,由于光线和拍摄角度特殊,眼睛显得特别大,放射出精光。
我越看越觉得像三个吊毛之一,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梦里都是吊毛那深幽幽的讥笑。
出于尊敬,我去找了狗哥,狗哥当场给了我一个爆栗,你他妈有病吧?天天有人死,关你淡市啊?除了供出来你可能渎职放跑过嫌疑人,你能提供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吗?本来想收你当徒弟,你真不是那个材料。
好消息是那个案子最终破了,我那时已经比较老成,天天忙于写材料调研,甚至都没问一句涉案人员信息。
狗哥像狗又像鹰,眼神犀利,思维毒辣,公认天生吃刑侦饭的奇才,连破大案,业内闻名,但一生蹭蹬,不被人理解,死的又憋屈离奇,想起他就难受,或许有一天会写写他,但又怕敏感东西太多。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够不爽的了。
我们村里有个惯偷,六十多岁了,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监狱里过的。每次把他抓到派出所,民警都往他脸上吐唾沫星子,无不气愤地说“你恶心死我们了,整天给你打交道!”
我办案是不会。
我师兄那保不齐莫须有的可会。
咱们很多答主留意一下,问的称谓是你。
也就是我,问我,我肯定不会。
但是问题如果说,你见过刑讯逼供吗?
那答案就得耐人寻味了。
我自己也办过案子,但是先说一点,我不会打嫌疑人!
首先,办案是有流程的,不是靠你那点口供的,是看证据的!
第二,我不需要升官,违规办案的事情就像一个尾巴,随时被人捏着睾丸!
在02年入的警到后来离职,从警十余年,办过的的刑案不下百件(所在单位不是基层单位),我从不靠口供我看证据,我曾经靠零口供让嫌疑人定罪了!
我觉得看情况吧,如果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不会,真的心情不好关你一天就老实了,或者拖到没监控的厕所打一顿。。
如果是那种大案命案要案可就来活了,这种是可以升职加薪的还有指标,尤其是那种证据就差一点必须要口供的情况那更是要上手段,调空调温度,饿几天,吊起来双手反拷半蹲不蹲半站不站的,到这一步百分之95的人应该都差不多了。。接下来还有的硬茬就需要些高级手段了,例如隔着书本用锤子打,水刑让他感受窒息感,老式电话线,电棍电击,如果要拳打脚踢的话现在有验伤技术,可以试着打完多关几天。。。其他的还有各种方法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审讯是门技术活,那么刑讯逼供也是,能把审讯和刑讯逼供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嫌疑人特征合起来玩得得心应手的才是高手
为啥要刑讯逼供,犯得着为了单位的办案指标把自己弄进去?刑事案件破案率那么低,好多案子几十年都没破,咋滴刑讯逼供就破了?法官有枉法裁判罪,律师有律师伪证罪,警察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粘上那哪一条都完了,直接被扫地出门!案子破不破与我何干,嫌疑人抓不抓与我何干,,再说了,答案要案局长和zfw会居中协调,检察院法院按照他们意思来起诉裁判就OK。工资不少发,假期不少耍就很满足了,警察说一份工作,没必要那么较真,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了。
只要默认刑讯逼供合理,那早晚有一天任何人都能承受到被刑讯逼供的滋味。
就像制作秦国法律的商鞅,亲手尝试了他编制出的五马分尸之刑。
本来他有机会逃的,但他亲自制定的法律规定了,民众没有介绍信的不得走出自己的居住村落。
即便这样,他还是有可能逃的,但他编的另一条法律民众举报有奖,如果犯人经过不举报有可能被连坐。
成功的让他逃不出秦国,秦国人严格遵守他定的法律,把他举报了。
商鞅做法自缚,算是喜大普奔了。
刑讯不一定是为了逼供。禁止刑讯逼供不单单是为了保护嫌疑人,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
其实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考量,如果刑讯能破案,关键时刻或许还可以考虑。比如恐怖分子在商场藏了颗炸弹,他死活不招放在哪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警察,也很难说会怎么做。
现实中很难遇到这种极端紧急情况。一般案件刑讯逼供会屈打成招造成冤案,比如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这俩案子跟上面举的恐怖分子的案例还有个明显的区别,就是这俩案其实是还不知道真凶是谁,仅仅是怀疑,而恐怖分子案已经确定了他安装了炸弹,只是不知道安在哪里了。
有个警察说,世界上就没有被冤枉的人。这是一种文学表达。如果不抬杠,在某种语境下其实他说的是对的。大部分案子,明眼人都一目了然,更不用说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可他就是不招,你也没办法。当然老刑警也有出错的时候,偶尔冤枉个把的,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判断都是对的呀,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就应该支持刑讯逼供。你看,这是一个价值取舍问题。
可惜功利主义者想的太美好了,我有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观点,以前也没人说过,我冒着被封号的风险讲一下吧:
很多时候,刑讯不是为了逼供,仅仅是为了取乐。
在以前,明明嫌疑人都招了,还是免不了一顿打。执法者将此当作一种惩罚,都看过水浒传吧,杀威棒就是这个作用。这是传统,没人觉得有什么错,犯罪挨打,天经地义。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某些人心里,这个陋习根深蒂固。所以经常曝出虐待嫌疑人的丑闻。
我曾经很天真,从自私的角度,我支持刑讯逼供。虽然我可能也会犯罪,但是我敢作敢当,所以不会挨打。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在变态那里,你招不招都得挨打。
虐待能给满足他的性快感。
不要抬高某些工作,也不要歧视某些群体,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人性都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邪恶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实施。如果给你以正义的名义,随意惩罚犯人,你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变态。一开始只是逼供,后来发展成惩罚,最后不可避免地沦为取乐。传统的捕头大多都是变态,满清十大酷刑也都是他们发明的。
哪怕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你会相信绳艺勒蛋蛋,电棍捅阴道,这些手段是为了正义吗?
农村和以前的老火车站抓小偷都听说吧,经常有小偷被打死,甚至还有打错的。动手的都是本地的无赖混混,你说他们有多少正义感吗?不是的,他们就是起哄,取乐。
暴力与性是密不可分的,无论多么善良的人,骨子里都有暴力因子,某种时候,虐待能让人性高潮。
所以我说禁止刑讯逼供,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就是要从根上杜绝他们打人上瘾,成为变态,从而堕入恶鬼道。
小的时候,老人教育我们不要犯罪,说进去了要挨打,而且是酷刑,不只是坐牢那么简单。看来他们是真懂旧社会传统。
现在法制社会了,且基层都是八零九零后,基本不会刑讯逼供了,你不招拉倒,零口供也能办案。倒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老家伙,值得警惕。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签了认罪认罚了,再当庭翻供。
一般法庭会不予采纳,还是会打回补充证据,再按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还是会被检方加重量刑建议,最后判的更重。
开篇先明确,没必要刑讯,能结案就结案,不能结案到期放人,毕竟手头上大把案件,没心思管这一两个老运动员。
过分点的说,以前还在办案岗位上时,前期侦查摸排,嫌疑人要是老运动员,案子不好弄,我甚至都不太想抓,因为抓了没几天就得放,单人单案就刑拘七天,呈捕再加七天,合着拘的时间还没行政处罚长。
但要强调: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据我所知,10年代以前还是很多会刑讯的,那时的办案主力一般是90年代进队伍的地方政法中专和部队转业。当时的刑讯逼供、滥用私刑,是常态,军转老哥的在部队里就爱动手,这不是新闻(啥叫提干,当过兵的都懂)。其次当时的打,主要是社会治安太乱,我的前辈跟我说:
刑讯本身也是为了打到这个人不敢再作案,起码不敢在这个辖区作案。
我认为这既是刑讯又是滥用私刑,是违法的,并不应该拿到台面说,当事民警应该被追责。但从当年的客观情况而言,社会效果不错。
15年前后都还有不少。18、19年扫黑除恶后好了很多,21年教育整顿后又好了很多。
到现在,这个年代的办案主力基本不刑讯逼供了。
不刑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窃以为有三:
换个表述,按我近些年带过的徒弟的表现与说法,那就是:
以前破不了案是种耻辱,现在破不了案最好,他能力不足,请马上把他调离办案岗位。
请问多数青年民警都是这种心态的时候,谁会去刑讯逼供。
另外有的人提到,领导要求的问题。
首先局领导都很忙,没空盯着一个案件,以前可能会,原因跟上面青年民警的心态一样,辖区里有破不了的案,是耻辱;
现在的局领导盯的是整体的破案率,刑拘人数、行拘人数。即使是大案要案,刑拘了,领导也不会怎么过问了。而会刑讯的民警本身是办案的精干力量,那么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是应该在一个案子上耗几个精干力量去审讯,还是应该抓人刑拘后能破结就破结,不能破结就把警力解放出来去破多几个案,刑拘多几个人。
显而易见,按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后者。毕竟刑讯耗那一两天,或者牛逼的耗个一两周的,还不如解放出来,多抓几个人。
基于评论,我可能需要明确一下,我说的少,是刑讯逼供的少,但我个人的职业生涯看,滥用私刑却是很多的。这个要分清。
刑讯逼供我认为是办案人员基于结案的目的,使用暴力或虐待等方式取得非法证据,本质还是为了办案。现在已经很少了,很少人为了办案去刑讯逼供。这个方式方法是违法犯罪的。为了程序合法,理应禁止刑讯逼供。
但滥用私刑就不是了,这个很多,这是人类的劣根性,别说警察了,厂里的保安抓到小偷都会上去给几脚打几个耳光。更多场景比如说,偷狗贼被群众打断腿,警察还要保护偷狗贼。你说这是警察这个职业的问题吗?
假设一种理想状态,嫌疑人如实供述,那么刑讯逼供不会发生,但滥用私刑一样可能发生。
这才是很多人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打的情形,这种我认为应该是要按故意伤害去处理的好,而不是刑讯逼供,这个还是要分清的好。
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而言,禁止刑讯逼供能减少冤案几率,这是绝对的好。但滥用私刑,可以说就不是为了办案,更谈不上冤案,这个我认为是道德和制度的双重问题,不能简单看待。
至于个人会不会滥用私刑,老实讲,这个看程度,打人的没有,但是体罚学生,我还是干过的,打群架的、偷东西的学生在派出所抱头蹲到家长来接。这个程度,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能过我自己的心理关。
这让我想起阿美莉卡的执法记录,当然我不是说人家有多好,其实很多视频里面警察的态度我也不喜欢。
但人家的法律就是有监控按记录判罚,没记录那就看受害者叙述了,我说的不大准确,但没有监控记录被起诉的警察局百分百赔偿和警察直接默认为有问题。
目前得到的线索是:
你当年参与了珍珠港偷袭事件
炸鬼子的原子弹投放也与你有关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
义和团起义运动是你发起的
老蒋从大陆跑到台湾去的飞机还是你家族提供的
98年的洪水爆发都是你在上游放水导致的
啥?
还不交代?
兄弟们,继续,再加把劲儿
开玩笑,真以为被翻案了,什么事都没有?
东大这地方,体脂内,都是等风头过了,再找你算账的。
不会。
第一,办案讲证据,人证确凿,物证确凿,存在监控。才会去抓人。
有上述条件的,已经能确实是犯罪嫌疑人了。
那还有什么刑讯逼供的必要,需要的就是让他自己讲出作案经过,目的。
监控给他一看,基本上都承认了,多磨磨嘴皮子就行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宝贝。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可怕的不是这些事,而是根本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
用刑讯逼供是那种懒惰的人,不想花时间花力气和精力去破案,甚至门都懒得出去,所以用这种方法把人逼认罪,只要有人背黑锅它就可以交差了事!
这种人就是败类中的败类,为警界蒙羞。
设想一下,你身边的民警因为刑讯逼供立功受奖 升官发财,你能不心动。所以在那个大染缸里,很难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逼供,别说逼供了,诱供引供我都不带做的。破不破案跟我有啥关系啊?伸张正义那是我一个月五千多的人该想的事儿吗?监控能拍到就算被害人命好,拍不到你就自求多福吧,人家不承认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跟我谈什么立案不查、破案率低,我能查的都查了,他不认,没监控,没办法
我最好奇的是洗地的“通讯员”有没有是被刑讯逼供判刑关进去的。
在牢里每天努力发帖好好表现想早日出去平冤昭雪,结果今天收到的任务是“控制刑讯逼供舆情”那该有多讽刺啊。

如果有的话可以尝试在评论结尾多加一个句号。
之前民警刑警都有可能,原因自己想。现在,民警大概率不会,刑警不好说。
举例,一个案子,涉及公共安全,领导严令限期破案,若未破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更大规模的民众生命财产损失,办案刑警会被“能干干,干不了滚”。你猜办案的刑警会怎么做?
再具体的例子,国内的知道也不敢说,去美片、港片找吧,很多都是真实案例改编的。
我辛辛苦苦才考上的编制工作,嫌疑人又不是我的杀父仇人,又没有高官厚禄等着我,功劳是领导的,黑锅是自己的,除非是个傻子,否则谁愿意这么干。
“我会!”这是一个扫黑英模的回答。
昨天跟一个同事在车上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刚从扫黑的专班回来。
这个涉黑案当中,犯罪团伙实施了一个持刀砍人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发生过去有八九年了,被害人手指被砍掉两截,面部长达12厘米的疤痕到如今依然鲜红。特别是他右腿脚筋被砍断,现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一跛一跛。
时间也许能抚平伤口,但是鲜红的疤痕和终身的残疾,似乎时刻在诉说那个夜晚撕心裂肺的疼痛。
当时参与这起案件的有五个人,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已经死亡。
当年的案卷已经丢失。
没有监控,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更没有高科技的电子数据。
现在,似乎除了在每一个和当年一样下雨的夜晚被害人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了。
怎么办?
真的要任凭犯罪在时间的长河里隐藏,在风中飘散?任凭被害人独自一人带着终身残疾一次又一次在噩梦中惊醒却无任何公道?
我的同事抽到专班领头突破这起故意致人重伤案。当年的五个人因为其他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现实不是电影,对于多次“进宫”的惯犯而言,多么高超的审讯技巧仿佛都收效甚微。
选择不刑讯逼供是简单的,砍的不是他的家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该他做的工作已经竭尽全力了,法院轻判,不能追究这五个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就算有责任也是当年“保护伞”的责任,他完全可以选择轻轻松松的方式正常上班下班,不会触及刑讯逼供的法律红线,按月领取工资,平稳退休,何乐不为。。
就从个人功利考量角度,他有一百个坏处选择刑讯逼供,他也有一百个好处不选择这么做。
好像有某种东西动摇这种简单的选择。
峥嵘岁月,热血铸就。
是的,热血!一种嫉恶如仇的血性,让他突破了五个人的审讯!
我很好奇,他说我不能跟你说,但是我可以跟你说的是我从头到尾没有打他,特别是发问的方式从来不是逼他,是不是你干的?而是只问一句话,你把事情的经过说一下?
五个人是独立审讯的,但是五个人描述事情的经过,以及砍人的细节是吻合的。
或许手段非常规,但是我们深信不会造成冤假错案,同步录音录像也会让法官相信,给他们加上故意伤害的量刑不会冤枉他们。
一般的办案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那么也就是说不一般的民警会刑讯逼供
但是现在这样的一个执法环境下,你刑讯逼供无疑是拿自己的前途看玩笑
身边就有一个真实案例:
民警只是在讯问过程中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脾气暴躁了一点,把嫌疑人正在吃饭的饭盒丢到了办案区地上,纪委部门发现后就对该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
还有个民警为了从嫌疑人那里获得更多信息,竟然答应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并实施了这个不合理的要求,最后该民警被调离了公安系统
所有,也有人会为了破案兵行险着,当然这是一种策略,但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就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那些不守规矩,经常挨处分的警察才是主角,电视剧也因为有这样的矛盾点才有看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民警办案都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毕竟他们不是电视剧的主角,没有主角光环,在他们生后还有家人。
我还以为是1992年的事,没想到是2022年的事

当年有幸在某地级市的检察院当过一段文员
在当文员期间,就了解到我们的当地发生了一件帽子叔叔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
最后涉事的帽子叔叔该扒装扒装,该处分处分
最后到底进没进去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有规定
我们没有刑讯逼供,只有“大记忆恢复术”。
你好,不会。因为我没有警察荣誉,案子办不出来只能说受害人倒霉,违规办出来了我倒霉,我还想多拿两年工资。
逼供与否其实和帽子叔叔的个人倾向关系不大,而是和上面对破案率的要求比较大。
如果上面要求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破案率,或者限期必破,按照正规方式做不到,那之后你懂的。
一着急踹你两脚,那是他个人原因。但要是一帮人没日没夜,轮番整到你招供为止,这就不是个人问题了。
3. 待业青年吴志军:
七月十五日晚,我和郑立平在瑶台公园早冰场滑冰,正玩得高兴,郑立平捅了我一下,让我注意栏杆外面站着的两个女孩,就是周丕丽和李飞飞。我不认识她们,可她们俩老看我,目不转睛地看。郑立平说是两个“喇”,于是我们就滑出场子,换了鞋追她们。她俩看见我们走过去,转身就走。郑立平赶上去问她们是不是酱油坊中学田径队的,她们光笑不说话。郑立平说“有戏”,就又追上去把她们拦住,问可不可以和她们“认识一下”。接着他把互相挽着手的周丕丽、李飞飞分开,搂住周丕丽。周丕丽:“别动手动脚的,让别人看见不好。”郑立平说:“怕别人看见,咱们就到后山去。”把周丕丽往后山带。我看李飞飞一个人跟在后面挺无聊的就上前和她并排走,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在哪儿上学,她都一一告诉了我。郑立平带着周丕丽钻进了林子,我对李飞飞说咱们别老跟着他们,怪碍他们事的。李飞飞笑了,不走了,和我在山坡上坐下来了。我们俩聊天,什么都聊,国内国外、“改革”、“三中全会”,聊得挺欢。后来她自个儿主动靠在我身上,我就势摸了她的奶子,她没言声,也没反对。月亮照到了我们坐的地方,她还说再往黑处挪挪。这时就听那边嚷了起来,李飞飞说咱们去看看出了什么事,我们走过去,看见了那三个工人民兵大叔。
工人民兵大叔对我们很好,没打没骂,只是委婉地向我们指出,我们这样做不对,不符合“五讲四美”的精神文明准则,和蔼地让我们跟他们去趟派出所,到那里“把事情讲清楚”。到了那里,派出所的周大叔更加和蔼可亲地对我们进行了批评帮助,特别是他对我们的那种毫不歧视的口气,我感动得簌簌掉泪。我问我自己,要是我亲爸爸遇到这件事能像周大叔这样心平气和吗?回答是:不会的。周大叔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呵!
在这里,我要揭发一件事,在工人民兵大叔带我们去派出所的路上,郑立平曾悄悄地对我说:“不能讲真的,死咬住是谈恋爱就没事了。”我没有上他那个当,现在看来,老实是老实对了。
关于李飞飞这个人,开始我对她印象并不好,认为她很轻浮,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多情、美丽、贞洁的女孩子,十分浅薄。后来一接触,发觉她其实是个很深沉的女孩子,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对爱情有着热烈的向往和追求,那种追求很虚幻,又不能不说很真挚。说实话,尽管我的行为很荒唐、很轻率,但从内心讲,我认为我不是在玩弄她的感情,我也是重感情的人,也受了党这么多年的教育,我想我是有点——绝不是瞎说——爱上她了,想跟她结婚……嗯,当然是达到法定年龄之后。
听说她的失踪后,我很难过,也自贵。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亵渎了她的身体,偏偏这事又让别人知道了,不光彩地被擒住了,一个骄傲、有尊严的女孩子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地接受这种耻辱?我愿意走遍天涯去寻找她,自个儿掏钱。我想她不会走得太远,她这样的女孩子走到哪儿都会惹人注目的,再说她孤单单的,也没什么有钱的、可以收容她的朋友,这是她亲口跟我说的。那天晚上她跟我诉过很长时间苦,说自己连个体面的亲戚都没有,平时只能到唯一的舅舅家去串门,而舅舅家的一个比她大很多的表哥又是个色鬼,总是跟她动手动脚。你们别以为我知道这么多情况,就好像我跟她的关系有多深,有的人一辈子待在一起没话,而有的人一碰上就像火柴碰上磷纸,立刻擦出火星。
我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心里挺烦的。又觉得反正也没人管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点什么。法制观念淡薄,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去强奸,两人愿意就合理合法。经过派出所周大叔的耐心帮助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干了不该干的事,摸了不该摸的地方,客观上起了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的作用,亲者痛仇者快,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殷切期望。我决心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从头做起,重新设计一个“我”;诚心诚意地接受
政府的任何处分,认罪伏法,绝无半点怨言;向张海迪、曲啸学习,从逆境中奋起,和郑立平这样的坏人彻底断绝关系,立大志,吃大苦,开创自己生活的新局面,做个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青年,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2.瑶台公园派出所民警周至刚:
七月十五日晚九点多联防队的老赵将李飞飞、周丕丽、吴志军、郑立平四人押到派出所,说四人在后山林子里有伤风败俗行为。老赵走后,我逐一对四人进行了讯问。少女之一周丕丽陈述,她与李飞飞同是酱油坊中学初二(3)班同学,七月十五日晚到瑶台公园闲逛乘凉,在“母与子”塑像旁遇到吴、郑二人搭讪,要与她们“交朋友”。她们与吴、郑二人素不相识,对吴、郑二人的要求也未置可否,但吴志军旋即手搂李飞飞颈,将其拉扯裹胁而走,她只得跟随而去。在后山林中,郑立平将她带到一边与李分开,正要对她进行猥亵,联防民兵出现。
吴、郑二人的供述与周的供述大致一样,吴承认曾三次摸了李的乳房。他的这一供述遭到了李的坚决否认。
李飞飞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得相当焦躁,所述事实与其他三人的陈述出入很大。
首先,她称与吴志军早就相熟,这次瑶台相会是放学路上约好的。吴确曾提出要和她“交朋友”,实际上这一要求是一月前吴通过她的好友周丕丽向她提出的。她表示年龄尚小,正在上学,若吴真有“互相照顾”的诚意,可先结拜兄妹。吴表示“不在乎形式”,同意了。七月十五日晚上就是他们“兄妹”的首次约会。整个约会过程中,直到联防民兵出现,吴都是对她很尊重、很规矩的,“当然说了一些开玩笑逗乐的话”。她说她发誓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瞎说一气”,但她又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画押。
我看出她有很强烈的畏惧心理,便向她指出,不必惧怕流氓报复,揭发小流氓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唯有向公安人员作伪证,才会贻祸个人,后果严重。李仍不据实交待,反而一个劲问我会不会把她的材料装人档案,我说你既然敢作就要该敢当,并再次要她在讯问记录上签字,遭到她的再次拒绝。我只得对她说:“你不签字也没用,这些情况我都要向你们学校和你父母反映,混是混不过去的。”
这时,各路联防民兵又源源不断地送来一对对形迹可疑的男女,我无暇再在他们这件小事上费工夫。这件事的确是件不起眼的小事,我既无心深究也不想怎么惩罚他们,他们四个都很年轻,又无前科,吓唬一下,训诫几句,叫他们以后老实点就行了。另外我对李飞飞的倔犟和不可理喻实在也有些厌倦,便把那两个男孩叫进来,让他们滚蛋,明天写份检查交到派出所来。两个女孩我本打算用摩托车把她们送回家,但李飞飞坚决不坐,我就让她们自己走回家,路上不许停留,不许再跟那两个小流氓搭话。她们走的时候是夜里一点,后来我就忙别的去了,这件事不是你提我早忘了,屁大的事。
据我的观察,这几个人中李飞飞的态度最不老实,她对讯问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的回答使我强烈感到她在试图隐瞒什么。我认为不能排除她有更大的不法行为。她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唯恐此事被传出去,使我不得不怀疑,她是畏惧,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她的其他更严重的不法行为暴露。她竭力把这件事描绘成正当、合情合理的行为,甚至不惜为流氓分子吴志军开脱,很明显是试图逃避打击。
这个女孩子岁数不大,貌似老实怕事,但从我积累的经验看,这种不大的女孩子中也不乏老练狡猾、善于伪装者。我上过这种“单纯可爱”的女孩子的当,总认为她们只是受害者,实际上,在很多案件里,她们往往是害人者。也许她真的跟吴志军早就相熟,但绝非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纯洁无邪的关系,也许他们早就鬼混在一起,无所不为,甚至可能是一个流氓集团。我印象中这个女孩似乎很面熟,很可能被我们打击过。去年,我们派出所在瑶台公园抓获过一个全由少男少女组成的流氓鬼混团伙,因为人数太多,甄别了一下,首犯送了分局,一般胁从就放了。我记不清那里面有没有这个女孩子,他们的活动方式和这次很像,一对对分开,美其名曰谈恋爱,回头要查查当时的讯问记录。
我们正在布置对这个女孩子的寻找工作,我已经和各车站派出所、收容所打了招呼,我担心这个女孩子会畏罪潜逃。另外我也对街道布置了对吴志军等人的监视,当然我相信他们在这里的供述,但我不相信这就是事情的全部,我随时准备对他们重新收容。
——本文节选自王朔小说《各执一词》
法制社会讲证据的,证据不足啊,放人!
找证据?没有怎么找,难道要我捏造吗?要不你来!
知友们一致认为这是好警察,被侵害人心想“MMP这个警察肯定被收买了”。
第一,这件事几乎是肯定以及一定的,而且恐怕你们还会看到大量“当事人”用“亲身经历”告诉你【犯罪分子有多坏多狡猾】,以此来让你觉得【这些人就是纯粹的恶】【这些人配得上这样对待他们】,不要觉得奇怪,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由于他们本身就掌握了宣传口径,因此他们什么人什么样,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么?
第二,事实上其实传统意义、字面意思的刑讯逼供,确实不多,原因主要两个,一个是没必要,办案者是GWY,说到底就是上班,没有必要为了办个案冒这种风险;再一个是不需要,如果你真的接触过这个行当你就会知道,传统意义上的刑讯逼供压根用不着的,空调开冷点热点,饭给你少吃几口或几顿,水给你少喝两口,睡觉规矩多一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太多了,根本不用真的刑讯逼供。
回旋镖打到自己就后悔了
真要觉得不大记忆恢复术就做不了事,那可以不干嘛。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真的就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不会。不会。不会。
不要高估人的底线和低估人性的恶。
一套刑讯逼供下来,让犯罪嫌疑人承认他是野生奥特曼他都会老老实实承认的。
过去法制不健全的年代,因为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新闻看的还不够吗?
就那几千块钱破工资,让我刑讯逼供,业绩是所长的,出了事我背锅,傻啊?
无论你想不想你都会被裹挟参与进去,我不相信河北这十一个警察都觉得刑讯逼供是正确的,但是自己的直属领导已经陷进去了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办案民警能干啥就算你是更高级别的警察又如何?挡了别人升官发财的路自然有人来收拾你!


面对没有任何制约的权力,你能指望的只有他们的良心和正义感,这玩意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有?
傻子才刑讯逼供呢!破不了案就破不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破了案你就发财了还是就升官了?打人出了事你就是嫌疑人,放着稳定工作不干去给自己找刺激??
抛开党性啊、为人民服务啊这些不说,就算你没有什么人品
你移送检察院,如实报告,他们决定不起诉还是补充侦查还是起诉,就行了
刑事案件,你一个公安民警,想好好办就好好办,不好好办就跟检察院大眼瞪小眼看着办,一没人给你钱二不是大领导有权势,你逼供图什么?快感吗?想被立典型吗?纪委留置可不是37天封停啊!
要看监督严不严了,反正权利只对上边负责。
以前觉得能破案光荣,现在觉得自己安全最重要。
现在一切按照程序来,严格保障嫌疑人的饮食、休息、人格等权利。尤其那种几进宫的老油子,更是注意保障他的权益,有证据就定,没证据哪怕明知道就是他干的,放人就是。
刑讯逼供,怕是想进去了。
你猜学区房为什么那么贵
好学校为啥那么吃香
任何行业,绝对好的从业者跟绝对的好学生一样,都是极少数
大部分人都是随波逐流而已
所以这个事就跟你家小孩上学一样
你是相信是金子在哪都发光
还是相信氛围,环境,纪律的力量
如果办不明白案子,我没本事,我回去练去!
最讨厌最可怕的就是——
“打!打!”
一上来犯罪嫌疑人还没张嘴呢……“啊打!打!打!不说就打!”
……什么啊?!
结果弄的没有是非了,全是逼供,全是伪证。
而且伪证和假口供非常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公堂,
虚假、弄虚作假已经成了非常堂而皇之的事情——这个我是特别的讨厌!
因为什么?
你这个问题就问的不对,法治国家哪来的刑讯逼供,一切都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希望戴罪立功的表现。
一个月5000块钱的片警,玩什么命啊
当然不会,把嫌疑人绳之以法,给被害的老百姓讨回公道,这些和保住自己的工作相比不值一提,当然,这些都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混。那些拼了搭上自己前途命运也要和犯罪嫌疑人死磕到底的警察确实有,这些人还保留着一些对警察这个职业不切实际的荣誉感正义感和责任感,甚至会去同情被害的老百姓,所以会不择手段的去对付嫌疑人,在我看来这种人都是幼稚和可笑的,也是广大网友口中的恶警坏人,最后除了能得到被害人的感激之外,一文不值。
题主,你也认为目前依旧存在刑讯逼供,那么为了所谓破案率和政绩,谁在那个位子上,都有可能刑讯逼供。
事实上,刑讯是手段,逼供是目的,两者并不总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办法,无需刑讯也能逼供……
比如动用嫌疑人的亲人家属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比如各种坦白从宽地画大饼,再比如利用“囚徒心理”等心理战术……当然还有不少“冷暴力”措施:利用寒冷、噪音、色彩、饥饿等等,多的是无视人权的做法。
总之,虽然目前还尚未排除,但我相信“大刑伺候”只是极少数,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扒掉警服,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更文明的方式逼供。

光一个诱供你就受不了,我前段时间在新加坡丢失护照,用旅行证经过广州边检入境时,那几个警察看我就像是在看行走的业绩,盘问时每句话里面都在埋坑,期待我下意识露馅,无意识承认自己是东南亚搞电诈回来的。
我想问一下各位警察,我在被录口供的时候,我没按照他的说法说,录像Ga就关了,然后就开始恐吓我教我回答,你看是不是这样的这样来教我,我按照他说的说了才开始录像,中间不按照他说的他又关了,再次教,最后我不愿意签字就把我关到一个房间,必须做的笔直,做了好几个小时,让一个人看着我,这是不是逼供诱供,我不签字不给我走
我想起那个云南杜案件了。
杜平时刑讯逼供,
杜被冤枉了,被同事刑讯逼供。
杜平反了,同事被上面来调查的人刑讯逼供。
并且第一次去法院,杜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认罪的,然后法官让带下去重新审问。
第二次,就当场认罪了。

大庭广众执法记录仪都不能在网上公开。
你的提问太搞笑了。
小时候见过,被铐在小拇指一样细的铁栏杆上,光着脚,浑身上下只剩个刺眼的红色三角裤头,被电棍电击得屎尿俱下,水磨石地面上流了一滩,一直淌到木头沙发腿前。刚开始还能嚎哭,十几下后操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把该招的不该招的全撂了,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跟他的身体一样扭曲成了奇怪的形状,因为全是鼻涕眼泪或者口水,蜷在地上,手在头顶摇摇晃晃的挂着,像被打断脊梁在低声呜咽的狗,你只是往身前探,他都会应激颤抖抽泣,怯于和一个孩童对视。
审讯的那个年轻人,也就警校毕业不到两年,而在那之前半小时,刚给我用新蒸的馒头捏了个小猪,红豆做的眼睛扎在上面,传神又呆萌,就在食堂的小圆桌上。
这些都是近三十年前的旧事。也不知道从哪刻起,我养成了对人外热内冷的态度。某些时候,冷得能冻到自己。
“5·25”专案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5·25”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指居”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2014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2014年所谓“殴打农民工”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指定的居所”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16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指定居所”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30秒,大便60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原本作为“较宽松措施”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12天夜里。2022年7月19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7月2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月20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月19日21时38分医院接到120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3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月19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离世已426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年11月25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年4月22日,距离暴钦瑞去世642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年8月,新乐市公安局“5·25”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8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3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年9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11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深一度”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掩耳盗铃”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开发”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证据”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年增加了“指定居所”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或宣布案件“特殊”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B1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方便”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16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10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51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2019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8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年7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多余”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年8月、2025年2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1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
6.2成功关禁闭
我给南京警察点个赞。
南大碎尸案很多年了,没有破案,这么多年了,这个案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上个热搜,但是,他们并没有胡乱抓个人打一顿,屈打成招。这个案,肯定是很多领导的遗憾。
这个世界上,有无头案,有冤死的鬼,有破不了的案,才是真实的世界。
假如某个地方的破案率常年是100%,我的感觉不是安全,而是恐怖。
在知乎上肯定没有这种事。可是云南杜培武一开始也是警察。。。。
“只要有刑讯逼供存在,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庭审自辩。
到目前为止,我唯一看过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自阿美利卡。
这个问题下的知乎好警察的回答,都给我一种“我不刑讯逼供,我不办案了还不行吗?”的感觉,我得说一句,老百姓对警察抱有怀疑,这个责任不在老百姓
肯定有人会评论“有本事你以后别报警啊”,就跟知乎好医生说的“那以后你别去医院看病了”
不会。
所以我当不了这个警察。
我倒是被刑讯逼供过。
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DNF60级版本,我刷深渊掉了裂创心灵之刃,走出网吧,在路上散步,正开心呢,被一伙警察扭到警车上。
原来是有路人仙女与我擦肩而过,指认我伙同另一个人,一周前抢劫过她。
进了警局,自然是刑讯逼供,强迫喝水,鞋刷打脸,飞踢踹肚,人格侮辱,红脸白脸。
我没抗住,招供了。
但因为口供全是编的,自相矛盾,并且毫无证据,最终我被放了。
刑讯逼供之下,何求不得呢?
但中国社会也就这样,所以我转移到了勉强有点文明气息的东南地区,远离了西北故土。
中国的警察是靠良心指导工作的,你会不会被刑讯逼供,完全看对方的良心。
知乎好警察一说刑讯逼供都不会,怎么,那些因为刑讯逼供被判刑的案子都是假的?
我前些天看到的报道里提到多起指定居所非正常死亡的事都是假的?
好奇怪啊
日本鬼子虐待中国人就是牢记仇恨,无法原谅的
中国人虐待中国人,就变成正义的了
就该立法,从被抓到进局子最后上法庭,有一秒钟录像丢失,所有口供全部认定无效,因此取得的证据也无效。
警察该抓抓,多送点进去给新大学生腾位置,那么多人无业呢。他们的素质总比从污泥里爬出来的高。
不认可的话自己去查18大以来,公检法系统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自首投案。
知乎好警察的逻辑很奇怪,抢劫强奸杀人投毒爆炸纵火,一旦被抓,就得进去,说不定还会被判死刑,一辈子就完了,不一样还有人铤而走险。“好警察”用这种逻辑来说明不存在刑讯逼供,太他么蠢了
现在没有刑讯逼供了哈,也就是空调给你调的风有点大。
你要是投诉人家拿风吹你,你得有证据。
监控?监控还能监控室温?
你说你冻的打哆嗦,我说你那是做贼心虚给吓的。
啪啪给拷住,站不起来蹲不下,能抗住三个小时的人就不多了。
至于在没监控的地方放个水盆上电棍,你有权利验伤,又不是不让你验。
再说了,那都是辅警干的,关我民警什么事。
这有一个认知误区,刑讯逼供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
而是在私密空间里,权力的无限膨胀导致刑讯逼供。
电视剧化描述就是:你喊呀,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哈。
满足了施暴者的虐杀心理,满足了施暴者的性快感,大脑足量供应多巴胺。这些才是刑讯逼供的由来。
一个人连续工作七个小时会很累,哪怕是做自己喜欢的事,玩喜欢的游戏,刷七个小时短视频,也都会很累。
但虐待另外一个人,七个小时不嫌多。
这是今年年初报道过的一个真实案例,上蹿下跳七个小时,整整七个小时的连续兴奋,直到被虐待者断气。
刑讯逼供算什么,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才是撒手锏。
云南警察杜培武的妻子背着杜培武出轨,和公安局副局长搞婚外情,后来两人一起被枪杀,杜培武作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抓到真凶后杜培武才被无罪释放。
根据杜培武的说法:
他是学刑侦的,有反侦察经验,都扛不住,更别说普通人了。
他也曾对嫌疑人动过粗,但这次从警察“沦为犯罪”的经历,让他换位思考,反思过去的工作方式。
他还承认:
“从前办案我都是假设他们是有问题的,现在我对他们没有先入之见。
所以说,知乎好警察们别在为自己的找补了,否则哪天这个待遇也会落到你的头上。
还有知乎好警察还搁那赌气,放狠话,说什么“嫌弃我们刑讯逼供?行啊!那以后你们被人打了、抢了,别来找我们!”
怎么,你们破案就只有刑讯逼供一种方式,是吗?
呵呵,无奖竞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个回答,我会关评论。贵州的好警察
这就开始耍官威,警告我了,佩服,草民给你磕一个!
就说我在知乎遇到过的两位好警察,你猜他们会不会刑讯逼供?
好警察A。我骂了聂神探,说她是法制的耻辱,A私信问我是姓石破还是姓赖。
好警察B。谈到杜培武案,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杜案不是冤案,因为“无法排除杜培武买凶杀人的可能”。还是这位,另有好警察C支持,认为佘祥林案一点都不冤,“只是办案中出现了一点小瑕疵”,佘没有杀妻,但那个无名女就是他杀的,办案警察太草率,搞错了死者。
所里有个老警察,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经常说他们当年碰上滚刀肉,一顿警棍不怕他不撂,现在都成大爷了,骂不得碰不得。
招笑晶哥。
小心哪天早晨一睁眼,自己就成了杜培武。
这么说吧,这世界上没有聂海芬破不了的案,而聂也凭这门绝技升官、写书、当紧孝叫兽、并获山巴洪骑手荣誉称号。
如果你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你会不会以此为榜样?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
拿着鞭子一顿抽:你到底说不说!
真实的刑讯逼供:
桌上放个录音机,里边传出你小女儿的哭泣声。
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刑讯逼供想不留下证据太简单了。办案单位又不是监控全覆盖的,厕所、车上都没监控吧。可以搜一下2022年河北暴钦瑞,刚开始尸检说是心脏病死的,最后最高检挂牌督办尸检是刑事逼供致死的。
还有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呢,最近几年在只居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好几个(贵州、河北、内蒙古等),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把嫌疑人饿成植物人的(江苏泰州),而且基本上都没监控。
深读!嫌犯“指居”期间死亡频发,何以至此?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上边还有一个当了13年警察的坚定认为刑讯逼供是正确的。
警察不行跟逼供,你上街都要带头盔。
民警给保安递一个复杂的眼神,保安会以为立功的时刻到了而高潮,立刻把自己无限拔高到正义的化身,任何对象都可以是被消灭的邪恶,别说刑讯逼供,杀人放火啥都敢干。
真事,西域某边陲小镇。
一办案人(该人上一代也是G安),在某次办案时刑讯逼供,把当事人一只眼睛给弄失明了。小地方,当事人和办案人父母还算熟人,甚至可能还有七拐八绕的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其父母费尽关系,倾其所有,出到一百多万请求当事人不要追究。但奈何当事人也是一个小老板,恨之入骨,宁可任何赔偿都不要也要让其坐牢,而且该小老板也不过是有涉黑嫌疑,只不过赶到“扫黒除鳄”的风头上被抓进去,后来查清没啥大问题又无罪释放(这是后话)。
最后的最后,办案人被判缓刑,工作丢了,婚也离了。
我想不通,办案人图啥?就算刑讯逼供能破案立功,都不至于让其提拔到副科级。这到好,两代人(加他自己三代)在GA系统内的人脉积累一下清空。还背了案底,离婚又脱了一层皮。为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公事赔上了自己的前途。
大部分时候根本用不上刑讯逼供,诱供就够用了。
你杀人的时候是不是戴了手套?回答是还是不是,不允许回答其他的。
你不回答就是不配合,因为没有缄默权。
回答是还是不是都是承认杀人。
至于刑讯逼供,光一个熬鹰就能熬死99%的人。
多少冤假错案是口供造假?
现在的司法,没有口供几乎不会办案,拿下口供,其他证据不足又怎样?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诉上去,法官自由心证会帮你“补全”。
什么?你跟我说刑法明确规定不要轻信口供,只有口供不能定罪?
你说的对,但你说的是课本知识,我说的是司法实践。李四强了解一下,一个智障居然能录口供还签字画押。
你说我不懂法,我笑你不懂法。
很多人笑话浙江那个女神探,但我敢说在全国,浙江都是数得上号的文明法治。
参警十年,见过一些民警因工作原因出事的,从来没见过有一个领导担责的,没一个领导出事的,最后承担后果的都是办案民警,所以说奉劝一下各位,刑讯逼供真没必要,案子能办就办,尽最大的努力去掌握客观证据,实在办不了就算了,案子办不成也开除不了你,局长也不会因为你会办案就给你升职。工作而已,大家大多都是家里顶梁柱,自己要是倒了家里人怎么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管从任何角度,都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报侥幸心理,真出了事后悔就来不及了

所以说好警察都在知乎上

有什么办法可以大幅度降低冤假错案吗?有的兄弟有的,如果有把人关进去三年的,那就把调查这个案子的和审判的都丢进去关三年,如果是墙壁的,那就都一起拉去墙壁
现在的问题是,乱判案的惩罚太低了,即使是用法律杀人的聂海芬,竟然还有一个功成名就的晚年,是时候来一次公检法界的严打了
转自凤凰网:


对嘴撒尿,电击生殖器,舔皮鸭。
没看过骂人这么脏的
我做不了民警
大晚上当着别人孩子恐吓人家父亲
跨省抓人
很多人都不报警了,心里没一点数吗?
真把人惹急了,想看看破锋八刀到底有没有用
借用一个警察朋友的解答:
越是大案要案,
越是谨慎,
毕竟在刑讯逼供这个问题上被抓住把柄属于低级失误范畴,
得不偿失。
反而是14岁以下小逼崽子砸门撬锁,
你抓住现行了都不能处理,
反而会受到对方嘲讽,收获被害人投诉这种套餐
甭提多憋屈了。
于是有了12月底铐篮球架子上浇凉水等类似办法。
我说你不怕别人告你刑讯逼供?
他翻了我一眼:刑讯逼供必须是案件侦办过程中,我又不当案子办,刑什么讯?逼什么供?我要他们从此不敢踏足我辖区。
治安案件,当事人从被抓直到签字认罚;刑事案件,当事人从被抓那一刻起直到会见律师不许联系外界,在看守所也不允许打电话。很多治安案件有什么证据还打电话找同伙销毁?纯属控制狂自己骗自己,另外就是心理阴暗怕被拘留者找关系捞自己,即不好分辨话又不好明说,干脆一刀切,凭人多势众耍流氓。
你得跟虐待你的人申请打电话才能投诉他。
剥夺打电话的权利说明公检法自甘沦为绑架犯,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即不可为的原则,无理剥夺当事人自我救济的手段,是对人权的恶意侵犯。
不需要这个监督那个监督,只要保证当事人的通话权利,绝大部分执法者就不敢为所欲为。
领导让我咋办我就咋办
领导能让我升职!
泥腿子的感谢和舆论能吗?不能!
权利只对权利的来源负责
刑讯逼供不是最可怕的,加上伪造证据才强得可怕。
警察先把凶器粘点死者的血扔进猪圈。
然后给嫌疑人上手段,问他是不是把凶器丢猪圈了?
这特么无解。
不用怀疑,只要领导敢下令,大于99%的警察会服从,这是制度决定的。不要试图考验人的良心。
规定审问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取得的供述一概无效,多一双外部的眼睛在场比10个好警察管用。
我不会。
我有个同事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我观察之后发现,他有几个表现。
第一,不爱开执法记录仪,经常性的不开。
第二,不爱穿警服,喜欢穿便装,不爱带警察证。
第三,不注重程序,不用法言法语,老是认为只要把案子办了就行。
和他原单位接触之后,发现这不是个别现象,普遍的都存在这个情况。
马宁远:你在王直那当什么头目。
齐大柱:什么王直,我不认识王直。
马宁远:到时候你就会说认识了。
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觉得凶手就是他,但执法程序有问题,证据收集有问题,被律师抓了小辫子给做了无罪辩护。
要是在咱这,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下去他是肯定会招的,但一旦开了这口子,你觉得苦兮兮抓真凶手的和随便抓一个杀良冒功的哪种人更多?
有个笑话:
衙役甲:你觉得贼人好抓还是老百姓好抓?
衙役乙:当然是老百姓好抓了。
衙役甲:那抓起来谁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甲:那刑讯逼供谁会招供?
衙役乙:想必都会挨不住招供。
衙役甲:既然如此为何要去抓贼?抓贼还有被贼伤到的风险,而百姓信任我等,只会让我等还他一个清白,越是这样越是容易对付。
衙役乙:了然。
打与不打,要看背景!!!
对,你没看错,就是背景。
案子打破了,有没有人捧你?
出事被追责,有没有人保你?
仅此而已
杨佳当初碰到的如果是知乎上的好警察
就不会有下面这句话了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那我给你一个说法
人头指标早就不下了……
全国警力万人比有万分之十二,不讨论接近一半在部、厅、市、区机关,一万人里面少说也有七个正式警察在一线,也不讨论其中有巡警、交警、户籍警、社区警以及所队长和老弱病残,十万人左右的镇街,配置五到八个办案民警,怎么说也算是富裕吧,想当年云龙兄要有这配置可敢打省城了。
再说现在是按各种违法警情分类计算升降率,逐月同比,逐年环比,发案上升打击就要上升,与考核挂钩。
很合理的!
如果我是领导,刚参加完上级组织的会议,听取了上级的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文件精神传达确实到位。赶紧让办公室发通知,下午召开专项打击动员会,要求部门一把手和业务骨干参加,不得请假,纳入考核。啥?B局组织了作风整顿会,冲突了?那通知部门其他负责人和业务民警、办案民警参加,其他纪律要求不变,对了,会后拉个群,要求各部门每天在群内回复工作进度,告诉他们,我会逐一检查和点评的。
如果我在机关,领导开会传达了精神,部署了行动,要落实落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从即日起,机关部门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强化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按照分工牵头督导工作,优化保障功能,办案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导向。
如果我在业务部门,领取了方案并签了字,要抓住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压实压紧的态度。有案不立?问责。有案不破?问责。有罪不纠?问责。人少太忙?需要区分是个人工作态度问题还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每天工作情况并附相应证据。证据不够不能立案?等等,我戴个眼镜,通过案卷材料分析,这条街商铺的监控没有调取,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没去走访,违反了规定第八条,应予通报,依据规定第十二条,应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民警问责计分。还要通知办案部门,抽查已办理的案件,上次是今年的,这次要选去年的,可真忙啊。
如果我是所队长,考核决定着部门待遇和职务升迁,虽然打不了省城,但可以打打县城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考核为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压压警情、拼拼打击,我可听说了,昨天竞争对手为了排名,抓了五个,内勤民警,通知办案民警五分钟后开会,今天抓十个,对了,还要强调要依法办理、文明执法,这个月不规范执法太多了,2%考核占比又没拿到。
啥?如果我是办案民警?今天值班出警,等会开会,明天执勤,后天上午梳理案卷配合检查,下午去交涉案财物,不然又被通报,大后天值班,躺又躺不平,卷又卷不过,那就选择性的卷。方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不考核的,组织组织调解,不好办的案子,可能是经济纠纷,到手的人头,证据不够,又不承认,创造创造条件,能办的一定要办咯。
重要申明:结论是您推测的,我可什么都没说!距离很远,不好办的!
身边不少警察朋友
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辖区里那些小偷小摸N进宫的惯犯,抓起来先打一顿那是惯例。
刑警队的朋友告诉我,重大刑事案件,没人会动手,甚至预审时提问都要小心翼翼,避免出现诱供行为。
小知识:刑辩律师会见时的第一个问题,通常都是问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如果获得肯定答案,刑辩律师是非常开心的。他心里知道,这个案子有的打了。
哦对,别幻想在中国作出所谓的完美犯罪,天眼系统远比你想象中的强大。
就好像最顶级的老千也不可能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赌场里出千成功,人家用高科技监控你,在摄像头面前,再高明的手法也白费。
怪我不严谨了,小偷小摸的惯犯也不会每个都打。
会挨打的是类似于我下面评论里讲的偷窥佬,不动手他是真不承认,不承认就没法处理,不处理受害人没法交代。所以适当上点强度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案例来的如此神奇,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涉嫌校园霸凌的孩子,从开始被全网声讨甚至被处分,到现在又有大量网友给他送锦旗。
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评论区里的杠精们,还有人觉得警察不会打人吗?
假如最后查出来是冤案,按照自然法中反坐复仇的原则,判你几十年行不行?
很多人是不是活在象牙塔或者乌托邦之中?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发生了大案要案,如果我想表现自己,想立功升迁,那么我就昧着良心,随便找个替死鬼,刑讯逼供,最后屈打成招,承认了,我则因为破了大案要案,立下大功,被领导赞赏,不久就高升了。假如我很佛系,决定躺平,抓了嫌疑人不肯招,就不招呗!大不了放了,反正我也不求升官发财。
事实上的刑讯逼供,辖区内发生了大案要案命案,以前讲究政治挂帅,讲究命案必破,大案必破,百日破案什么的。你破不了案,刑警队领导骂你,市局每天问案件突破情况,甚至市领导也不断关注,个别重特大案件可能省厅甚至中央都在关注,各级领导的压力都在你这里。况且人民群众因为发生了重特大恶性案件,惶惶不可终日,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你作为守护百姓的人民卫士,你可以躺平吗?你对得起公安领导,市领导,对得起人民群众吗?你不迅速破案,对得起党和人民吗?
然后你走进了审讯室,把监控关了……或许那时候还没监控,或者随便把人往办公室暖气片上一拷就开始审讯。
几小时后,也可能几天以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招了。
而你也因为破了大案要案被领导赏识,并且接受媒体的采访,被称为神探、犯罪克星,不久之后升官了,而你的儿女也因为你是个光荣的人民警察而骄傲,长大后也想报考警校,做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总之,你们全家都为你感到光荣。直到你光荣的退休,还流传着你是屡破奇案,专办铁案的大神探的传说……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刑讯逼供是全球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用的手段。
区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用什么级别的刑法以及事后有无惩罚措施。
比如说被誉为警察国家的米国其实很喜欢用这个手段。
但是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晶哥更喜欢用心理压迫用“里德审讯法”的手段让你老老实实交代。
说白了就是疲劳战术,那个和美国仅有一国之隔的东方大国也喜欢用这个。
只不过一般是给领导用。
说,对他审问时**‘电响器’**暂停一会儿。OOO说他渴望睡觉,受审时说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或是睏得不会说话了。专案组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迫使OOO‘交代’、‘承认’自己的罪行呢?OOO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OOO说,为了减少痛苦,为了活下去,他是什么都承认,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OOO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OOO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邱会作回忆录》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都是体面人所以对于领导一般是文雅一点。
而同样是电牛子、殴打、睡眠剥夺、水刑、羞辱性姿势,其实美国人也干了。
但是很有趣的是,这些手段是布什授权给CIA可以搞的“特殊审问”。
审问的对象都是谁呢?
苦力怕份子、毒枭头目、敌对组织特工等等高危份子。
比如倒霉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和911有关,这哥们硬生生受了183次水刑。
甚至由于长期的睡眠剥夺以及其他酷刑导致他可以承受比一般人更久的窒息以及一边说话一边睡觉的本事。
就这样,CIA还是经常被自己人拷打。
内部人士举报这种刑法不人道,各种记者媒体也上眼药。
奥巴马上来之后就废除各种小黑屋和强化审讯手段。
至少目前迈入20年后,美国的晶哥还是喜欢用心里手段让你老实交代。
除非你是一个黑人,并且居住在芝加哥,还被芝加哥晶哥拴过……
至少目前,诸如电刑、水刑、羞辱姿势之类的招数不敢明着对受害者用,因为欧美司法对于这个还是满忌讳,你真这样干了你的证据链全被算没用了。
顺便提一嘴,根据财新的内蒙的那个被玩死的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电刑、水刑还有点性虐。
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玩的最变态的往往是00后的新警察。
冲浪太久见过的黑暗面可以让他们更有计划性的实施。
刑讯逼供,认罪了,说明打对了。
刑讯逼供,不认罪,说明嫌犯对抗执法,打的还不够,继续打。
对岸美国哪哪都不好。
但是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执法记录全球公开,是不是美国人都可以提交时间段申请(叫修佛斯的留学生博主也申请过,10刀邮寄全部当事警员的完整执法录像光碟)(追车查车办案抓人枪战)已经养活了一大堆up主了 这个制度就很好嘛,我们应该学习这个制度。
理论:
坏警察:不能刑讯逼供,束手束脚。
好警察:刑讯逼供只是少数。
实际:
坏警察:不交代就继续打你。
好警察:只要交代了,就不让他打你了。
我相信杜培武现在肯定不会了
此题由共和国的历史上有第一女神探之殊荣的聂海芬来答比较合适,此人破案率百分之百。
2014年4月14日讯,“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责。”终于启动。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案件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
然而据搜狐新闻报道,2016年浙江在线记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未对此案件提起过公诉,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这个案件,且检察院也未对这个案件进行公诉。聂某本人亦称至今仍在正常在岗上班,未受处分。
有个国家的权力机关,是觉得自己是管理者,是大家长的角色。平日里没接触过警察吗??你给他讲法条,他会觉得你在挑战他“家长”的权威。
什么时候权力机关才是为宪法服务,为公民服务?
现在几乎没有刑讯逼供。
基本上是精神折磨。比如监视居住,住的是软包房,没太阳,二十四小时白炽灯,吃饭极其清淡 。
没电脑没手机没电视没人讲话,你能挨多久?
听说的,本地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怀疑下属一高管,在某项目招标时高管收了他举荐的乙方的好处费,于是找璟芳关系把这个高管关了24小时,不让睡觉。该高管出来时泪流满面,当即辞职工资也不要了。至于该董事长怀疑的事,自然是捕风捉影无迹可寻。目前该公司项目烂尾官司缠身,但董事长依然担任本地仁大、正邪和弓伤莲要职,荣誉满身,四处出席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活动,其所读大学曾发文公然称颂他为慈善家。
想啥呢,就小王受过的那一套给你搞一遍,人家说你是魔法少女你都能认。

这种为什么要吞评论呢
张三是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的路上汽车拐了个弯,然后到看守所入所的时候,张三外表无伤,但是就是有点不对劲,你猜拐弯去干啥了
这个话题下面一堆人民好警察,要不是我在公安干过临时工就真信了。
人是环境的产物,只要你不主动离开环境,就一定会被环境改造。
早年间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班的时候负责某个频道的流量,在流量目标比较正常的时候实现手段也就比较正常。我们就提高内容质量,增加更新效果,多互动,培养好的内容源泉。。。
后来来了个女领导,通过不断加码很快就把流量任务加到了不正常的指标。而且不给任何资源也不给任何指导,就是生拍。
这时候会怎么样呢?只要你不想离开就得想别的办法了。好在那会儿整体都管得松,连喜闻乐见的爱情动作明星都用上了,可谓是奇计百出。
结果流量当然是上去了,可这个频道真正的目标用户大幅减少,我也越干越没劲就辞职走了。
听老同事说各种拍脑门的任务更加繁重,他们就干脆找技术改数据了。随便打开一个页面都是几百万的点击,可实际上用户已经走光了。领导们也知道,但为了给客户的数据好看也就默许了。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决不能辞职,必须在这个环境里泡着,会不会也变成毫无底线的人呢?
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犯不上为了破案赌上工作,考进来也够费劲的。
刚入警确实会为了抵赖狡辩的嫌疑人而愤怒,真的恨不得动手,但也知道底线,最多拍桌子拍的手痛,把鼠标拍坏,把喉咙喊哑。
至于现在?其他回答下那么多冷嘲热讽,你愤怒也好,逼供也罢,没人夸你,省省吧。
审不开就放呗,破案率低那是领导操心的事,我能力不足就把我逐出办案组吧
有个女警,很有名,两三天破案的那种,直到出现一个没被判死刑的,后来翻案了
这问题就天真傻了,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负责,做好人还是坏人不是他们自己能决定的。
大部分人,小椅子一坐,小板子一放,小手铐一铐。
对面2-3个穿制服的。
你那个嘴就跟松了的棉裤腰一样,突突突往外说,不该说的,该说的,都说了。
比较难搞的是经济犯,小黑屋关着,软包包着,吃饭睡觉拉屎洗澡都有人看着。
让你难受有一万种方法,睡觉的时候不能翻身,必须平躺,不能关灯,洗澡不能超过5分钟。
经济犯一身金尊玉贵,老婆孩子都跑国外,哪吃得了这种苦。
能不能扛得住这事儿,得问问他们的自己人:杜培武先生
自己人如果扛不住,那就意味着,你也扛不住
自己人如果扛得住,那就意味着,你也可以扛
至于会不会的事情,是两码事。
聂海芬:我从来没有刑讯逼供过,他们都是自己认罪的
我在派出所的时候,辖区里有一个人,简称他为风哥,风哥这个人呢,不喝酒,是一点毛病也没有的,只要喝上酒,那就变身了。
几乎天天晚上喝多了往派出所里打电话,注:不是110,是派出所的座机,骂警察,什么话脏,骂什么话,他的哥哥是镇公务员,民警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没人搭理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来报警电话,接电话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辅警,老辅警岁数大了,没受过这气,也跟他对骂了起来。
一个月后,风哥来派出所办户籍,让老辅警看到了,拎脖领子到生活区就是一顿大嘴巴子,风哥口鼻穿血,不过风哥也是个汉子,没还手,我估计是没喝酒的事儿,挨打了以后直接去县局告状去了,虽然他有辱骂前科,局里还是给这位老辅警一个处分。
但是老辅警不在乎,都五十来岁的人了,还是个辅警,怕啥啊?后续风哥离老远看到老辅警都得绕道走。
关注点完全反了,落马的警察里,几乎都是收钱放人吧?
你应该问:如果你是办案民警,你会收钱放人吗?你会听领导的话放人吗?
题主电影看多了,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就是铁饭碗,办案民警从来就不会苦于嫌疑人不认罪。相反,民警苦于案件太多。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民警案件太多懒得查,糊弄糊弄把人放了(怠于侦查)。
实际上的心态是,厉声恐吓和好言相劝交叉着来,也就是所谓的红脸白脸,不认就不认,大不了白忙活,白忙活的时候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况不认也可以定罪。管他认不认,统统移送检察院,放我这碍眼。检察院放就放了,被害人闹事让他去找检察院。
我去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带队领导就说,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我们好好干活,就是凭良心,去帮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去惩奸除恶。没良心的也有,就是那些啥也不干的大混子,让他搬个卷都不愿意。
我师傅说,我为啥要为了公家的事把自己搭进去?他认罪了能给我升职加薪?他不认罪能给我处罚?案件每天都有,根本就办不过来,要是把我调离刑警队,我还落个清静。
在检察院阶段,每一次讯问,检察官都会问你是否有刑训逼供情况,如果有,检察官几年的kpi完成,什么业务竞赛、大比武可以把这个案件拉出来反反复复讲,反反复复获奖,侦查监督部门的领导得请承办检察官好好吃一顿。
至于那个专业反动言论的光头强答主,闭着眼睛胡扯绝大多数都会刑训逼供,天天在扯监视居住。这个监视居住的适用次数极少,成天把个例当普遍。不懂非要硬答,真是无大语。
这个你得去问杭州市公安局的女神探聂海芬。
什么叫“确实犯了重罪”?你真要证据确凿就不需要刑讯逼供了
不会。
我在派出所的执法办案队干了五年民警,从来没碰过嫌疑人一指头,为啥?因为没必要!
首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办案讲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信口供”,而且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定案,因为口供作为言词证据,可信程度比其他证据要低。相反,如果其他证据能形成证据链,即使没有有罪供述的口供也能定罪。
记得三年前办了一个性侵的案子,嫌疑人从被传唤到刑拘到提请逮捕,折腾了一年多,十几次供述,均没认罪,但是民警结合其他证据,心里明白嫌疑人确实干了。性侵案件难点在于取证困难,现场两个人一证一供,嫌疑人又不承认,怎么办?当时气的确实想打人,想拖到厕所抽丫一顿嘴巴,但是后来控制住了。案子还得继续办,怎么办,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其他客观证据定他!最后经过大量工作,抽丝剥茧,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嫌疑人被判了一年。听到这个结果,对于办案民警来说别提有心里多爽了!维护正义,打击犯罪,规范执法,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包括嫌疑人,他被判的心服口服。
现在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一旦出了冤假错案,一辈子追责。哪个民警会为了一份口供,去刑讯逼供,毁了自己一辈子呢。
啥是真本事?刑讯逼供不是真本事,把案子办好了,能诉出去,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才是真本事!
越是大城市,执法越规范,从出警到送拘,全程有录像或者执法仪视频。即使规范执法,也会有嫌疑人在开庭时翻供,更别提当时刑讯逼供了。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认就不认吧,案子还得看证据,证据不足,法定不起诉或者存疑不起诉呗,作为办案民警来说,穷尽侦查手段,案子办的没有瑕疵,足矣!
毕竟,案子能不能破,民警工资不少一分钱。
说句不好听的,真正会刑讯逼供的民警往往是你们眼中的有正义感的警察,就是一份普通工作,我他妈为什么要刑讯逼供,把自己的饭碗给丢了,说白了,这个案子我破不了,那是我能力问题,又不是我态度问题,总不能因为我破不了案就把我开除吧?
刑讯逼供?开什么玩笑,我是不想要这份工作了,还是想去体验监狱生活了?嫌工作不好可以辞职,也不能去犯罪啊!
审讯不下来,对民警基本不会有影响,顶多是开会的时候领导大发雷霆。对了,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那就是民警不急领导急。
事实中,刑讯逼供一旦案发,检察机关介入,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审讯无法突破怎么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努力就行了,审不下来真的没啥,但是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问责机制就启动了。
现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破不了案或者审不出来是能力问题,但是如果急于破案出现诸如刑讯逼供之类的现象,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说白了那是智商问题。
可以看看纪委监委公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院也在看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7年公开发行的《刑讯逼供罪》一书披露,自1979至1989年,全国平均每年查处刑讯逼供案360件;[4]而1991至1998年,平均每年查处400多件。[5]21世纪后,仅有零星公布的数据,譬如2003年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刑讯逼供立案400多件。

小捕头听说过本省的同行,还是新警,刑讯逼供后被律师发现,两个参与审讯的新警都进了看守所,才上班没两年就成了阶下囚。教训这么惨痛,还敢刑讯逼供?
其实,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很多,并不是非要刑讯逼供才能突破,我们工作中也往往遇到一个嫌疑人怎么审都审不下来,但是有的老侦查员上阵,就能拿下口供,你说他刑讯逼供了吗?当然没有。比如下面这个我曾经写过的审讯经过:
某盗窃惯犯,在看守所七进七出,和很多民警都成老熟人了,但是只要敢放出来,那就一定继续盗窃。多次的打击处理,也使其增长了不少的反侦察意识和对抗审讯的方法。比如某次,一个临街店铺被盗,使用的是技术开锁,我们这里会技术开锁的就没几个人,而这惯犯刚放出来没多久,肯定又是他了。
往审讯椅上一坐,就开始和我套近乎,喊我:“某领导,你在号里就对我这么好,我肯定给你说实话,这次真不是我干的。”(我在看守所干过,对待在押人员不打不骂不体罚)。我就势陪他聊我在号里是怎么照顾他的,有几次号头想欺负他都被我制止了,但是既然犯错了就要承认,如果好好承认,我会继续安排照顾,不承认,也就是不给我面子,该进去还是要进去,照顾是不用谈了。
然后又就着案情帮他分析,告诉他所有手段、时间、遗留证据都指向他,不承认零口供也是一样办他。
可是聊了大半天,这家伙就一个原则,态度非常好,但就是不承认。
我失败了,又换了两个侦查员都没审出来,虽然明知道是他干的,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这时候,口供还是重要的。
没办法,换一个老侦查员上了,我坐在旁边学习学习。
快老侦查员一上来就问他饿不饿,惯犯说不饿,老侦查员说,我也不给你聊案情,也不逼你,咱们聊家常。
“你老婆呢?”
“跑回新疆了”
“还回来不?”
“回来个逑啊,估计又有相好的了”
“儿子呢?”
“儿子在家”
“儿子饿不饿?中午饭有没有人管?你儿子该上学了你知不知道?同龄的孩子都该上二年级了,你儿子还在街上游荡,你看看你儿子长得多漂亮,像外国人一样,长得像你新疆的老婆,比你好看多了,也比你聪明,上次我就说让你儿子去某某学校上学,我这边给校长打招呼了,结果你不同意,说要带他去新疆,现在你老婆这个情况,我看去新疆也不靠谱。”
惯犯低头不语,眼圈红了。
“前几天知道你出来了,正准备找你说说这事,马上就9月份了,该开学了,再不去把报名手续弄好,就又错过了。你这次要是同意,我给某校长再打个招呼,做做工作,让他上谁谁的班里,你也知道谁谁特别负责,教出来的学生都是好苗子,你难道还让儿子走你的路!?”
惯犯眼圈更红了。
“我不给孩子说你的情况,就说你去打工挣钱了,说都是你安排他去上学的,学费的事你不用管,食宿学校全包,你儿子是个好苗子啊,好好培养,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媳妇,有个好工作,做个让人尊敬的人多好”。
“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不相信我?咱们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我说的话有没兑现的?我是看你儿子是个好孩子,别毁了孩子!”
“我讲,我都讲,是我干的,我本来是想挣一笔,然后带孩子就去新疆找他妈去,可我也知道找了也没用,他妈不认我了,孩子也丢下了,孩儿可怜啊!”痛哭流涕。
竹筒倒豆子,全部交代。
当天,我陪着这老侦查员去联系了学校,校领导和老侦查员很熟悉了,当时就答应了,然后我们去带孩子吃了饭,买了新衣服和文具,这孩子确实漂亮,像新疆少数民族的,还是个单纯的孩子。
后来,大家(包括领导)还给这孩子捐了钱,由班主任保管,学校也表示可以负担食宿,顺利入学。
后来,又有两次审讯攻坚,久攻不下,这老侦查员往那一坐,慢条斯理开始谈感情,聊家常也是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刑讯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从我逛几年知乎来看,现在明显有个知乎警察悖论。
一方面很多人在说,电动车手机丢了,报警警察不作为。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在说,警察在办案的时候不可能不刑讯逼供,警察明显是在超作为。
所以,我大概清楚了,这是两波人。
骂警察不作为的受害者居多
骂警察超作为的嫌疑人居多
而吃瓜群众呢,自然是谁带头跟着谁,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离谱的现象。
现在在说会不会刑讯逼供,答案是不会
以前刑讯逼供常见的时候,那是60后70后干活,那个年代的人,说白了,有股笨劲蠢劲,有江湖气,办事认真,负责。
而现在,警队中坚力量是80后,90后,甚至00后,没有前辈那种犟劲了,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办,嫌疑人你愿意交代就交代,不交代零口供也能办案。
并不会。
鉴于现在的舆论形式和仇警恨警心态,刑训逼供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意义。
抓到嫌疑人了,按程序问一遍,他认就认,不认就不认。讯问的时候,礼貌一点,客气一点,大家一派和气的把流程走一遍,然后把能找到的证据和笔录报上去,上面说关就关,说放就放。
刑训逼供图什么。
图破案?案子破不破都不影响工作。
图升职?升不升职和破案有什么关系?
图加薪?案子破不了,工资一分不会少。
图结仇?和嫌疑人和睦相处不好吗。
图表扬?你看网上会夸你吗。
所以,刑训逼供图个啥,我想不明白。
补充一点,刑训逼供的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前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比如破案之后,能让我当局长,那我也会尝试各种手段去破案,不排除暴力手段,这个风险我觉得可以接受。
就像没人会闲得无聊去杀人,但是有人会为了一百万而动手,有人会为几十万而动手,心理价位不同而已。
但是,但是,但是
没人会为了刑训逼供而去刑训逼供,破案的效率低到令人发指,最终的结果蠢到无法直视。
如果不是他干的,打死他,他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检察院,法院,律师,都不是吃素的。
看对于什么罪犯吧。反正我姥爷讲的,90年代沈阳警察审毒贩,上来就用铁棍子抡折他一条腿,然后给他看电视里边以前审讯毒贩的录像,然后给他一张纸,一句话都不用问,让他自己写,哪里写的有问题就打,每日没夜的打,熬鹰水刑都上。反正上边都说了,别的犯罪可以当人类看,毒贩不用当人看。
你就像一个人问题:
你的拘留体验和KPI对于民警来说,哪个对民警更重要?
鉴于不看完全文先丢一句知乎好警察的评论在这两天比较多,而且都提到了河北的案件,这样吧,我重新编辑在前头加点东西
首先,对于一个普通日子人而言,是办成一单案件重要,还是自己的头重要?很显然保全自己重要,那河北十一条友为什么要冒着个风险?大部分回答是当然是为了立功受奖,那我也明白回答你,基本上没有这种好事,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办的嫌疑人判下来,我们也没有好处,命案和重大案件我都办过,现在是我上班第五年,截至目前我手里连个嘉奖都没有,更何况,没有什么好处比我们的头重要,所以,你要是再问那河北这十一条友图什么,那我只能说,我真的想不通,如果从功利的角度无法解释,那我只能说这十一条友责任心太浓,浓到可以牺牲自己的前途去为被害人讨还公道。作为日子人,没有任何被害人或者领导可以指望我拿自己的头去搏,所以就算你们再怎么阴阳怪气,我也坚持我的头比案件重要得多,我更不明白的一点在于,为什么按照刑诉法的要求讯问和取证,这在你们眼里是不合理的、是脱离现实的、是知乎好警察,这依法侦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如果不是的话,抛开刑诉法不谈在你们眼里证据应该到底应该怎么获取?既然都抛开刑诉法不谈了还取什么证?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把那些明知刑讯逼供可能送走自己但仍然坚持声称会为了办案刑讯逼供的人叫做知乎好警察,因为这样的人才比较脱离现实符合你们对警察责任心的期待,我这种日子人才是你们心中的躺平摆烂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税金小偷,当然,如果你一定要给我扣知乎好警察的帽子,我还是希望你在下定义之前先把论证做好,以及前置“我已阅读全文”。**接下来是原回答:
我是办案民警,在我眼里,我饭碗的安全比我对于嫌疑人能判更重要
如果你认为公检法是一伙的,我能告诉你,公安会和老检讨论逮捕和起诉的要求,但没有指望过老检和我兄兄弟弟
就算嫌疑人在笔录里完全如实供述,而公安机关未能取得其他证据,这叫孤证,在这种情况下老检要是敢诉,我自己都会想这检察官到底有几个头,何况纪委?
不太清楚为什么表达我的头比嫌疑人如实供述更重要这件事也会被阴阳怪气,为了追求程序合法实现自我保护原来也是错的,离奇的是我看你们自己也能举例说明刑讯逼供给侦查员带来了什么后果,看来也是知道刑讯逼供可能是要被判的,不过从实际看来,知乎网民认为为了让嫌疑人完全按照办案单位的预想去供述而刑讯逼供就是对的,毕竟诸位确实一边认同刑讯逼供是非法取证一边嘲讽为了取证合法实现自我保护的侦查员,这样的行为可以帮助你更快地在宛平南路600号找到和你类似的病友
为了保证嫌疑人和律师没法咬我一口就是错的,换句话说诸位认为讯问的时候锤人是理所应当的,不锤就是知乎好警察了,我个人不太清楚诸位在自己经历过的刑案中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如果你曾是嫌疑人,或者你刚被取保放出来,现在仍然是嫌疑人,我认为你多少沾点M的属性,但我仍然尊重你与众不同的癖好;如果你是被害人,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如果你希望办案民警拉人回来锤我还是希望你能理智一点,毕竟我们单位接过的百万电诈大单也不少,即使损失如此惨重,这些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要求我们把嫌疑人拉回来以后先锤一轮,不太清楚你遭遇了什么会导致你对公安机关有这样的病态期望
当然如果你既没有作为嫌疑人接受过讯问,也没有作为被害人配合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那我还是建议多看刑诉法和与讯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嫌字多,也可以对我在上文中提到的孤证两个字进行一些了解,如果关联查询对你来说还是过于超纲,我也愿意出于尝试启发你的目的而引用一个词:孤掌难鸣
什么年代了还刑讯逼供,以中国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都是直接诱供就行了
记住,朋友,全中国的警察,都开始客客气气认认真真按照法定流程,跟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爱说就说,不爱说就算的时候。
您出门最好穿上防弹背心,带上钢盔。
您一天能看到的有恃无恐黑社会成员,肯定比警察多几倍。
规则的力量。
譬如,在知乎这个平台范围内,平台规则近乎法律。
它赋予了答主在不违反规则的情况下,任意评论的权力;也赋予了答主删除一切在自己答复之下,看着不顺眼的评论的权力,拉黑一切不太会说话的知友的权力。
而评论者,有看和不看的权力,有支持或者反对答主意见的权力,却无力保护自己的评论。
这就是权力应用的延展和阶层性,或者不同位置上的被动与主动。
话都说不利索,规则都不知道,在这跟掰扯法治精神,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么?
需要你这么义正言辞的反对刑讯逼供么?
你别说刑讯逼供,诱供引导留下痕迹,都能把整份证据推翻,嫌疑人拍拍屁股就无事发生了。
算了,懒得打字了。
对评论区里理解我原回答里的意思的朋友,说声抱歉。
刚才删评论手滑,全删了,不好意思啊。。。
反正我做侦查的时候
连一根头发我都不会去碰
案子办不出来
关我屁事
听懂了没?
忽然想到了一个听说的童话故事。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当然也可能不是太久远,我记不太清了。
话说啊,在一个神秘的东方国度,有一个蜀地的,叫张伟的富商公子。
他有着充裕的财富,美丽的女友,体面的职业,丰富多彩的生活。
有一天,他去到了神秘东方国度的西部区域,去滑雪。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在回来的时,他突然接到了西部区域六扇门的神秘来电。
来电内容很简单,通知他,有人告发他盗窃滑雪板。
他这时候才发现,哦,他的滑雪板拿错了。
它们实在他相似了,甚至都是一个品牌的。
张公子向捕快表示歉意,但是他现在在东瀛国,不太方便,并表示回国后愿意赔偿或者将施主的滑板寄回。
听到张公子不在东方国度,来电那头很快,结束了对话
没几天,他回到了蜀地。他心里一直牵挂着这件事情。
他来到了蜀地的六扇门,将这个案件询问蜀地的六扇门捕快。
捕快去核实了一下,回来后,以奇怪且包含深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说道:“你被告发盗窃高价值物品,现在依照相关律令,对你采取拘役”。
他大惊失色:“啊,我只是不小心拿错了,我愿意双倍赔偿失主。或者….”
“够了!我们要按流程处理,请你配合!”
“这。。。”
公子很无奈,但也只能配合,他在牢狱中,苦苦等待了三天。
终于,捕快又来提审他了。
“你!出来,有人要提审你,老实配合!”
“哦。。好的,好的”
公子心惊胆战,自幼生活安逸的他,何从遇到过这等事情。
昏暗的提审室内,公子哥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双手被锁链固定住。
他内心凄凄惶惶的等待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昏暗的房门被打开了。
微弱的光线从门扉中照了进来,他心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黑影走了进来,室内的灯光瞬间照亮。
他注视着两个,穿着快手服,走进来的捕快,他们的面容,有些不同于中原人,应该是带着西域胡人的血统。
进来的捕快,也冷冷的注视着他。
“姓名!”
“张伟”
张公子颤颤巍巍的,配合着他们的问话。
好了,下面我们问的话,你都老老实实回答。
张公子,吞了屯口水,点了点头。
“说话!听没听到!'
“哦哦我听到了。我一定配合”。
张公子被吓了一跳,赶忙回答。
“天命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七,你在哪里?”
张公子想了想,他知道他们在问什么了。
“我在西部新区某个偏远的县城的滑雪场”。
捕快冷冷的点了点头。
”为什么偷滑雪板!“
”我没有!我是拿错了,我真的拿错了,你们可以用回光术,看看!“
”现场的回光装置!显示就是你偷的。我劝你坦白从宽,不然你会很麻烦,你也不想再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吧“。
一个鼻子高耸眼窝凹陷的捕快说完,示意旁边的捕快,把审讯室内的回光装置关掉。
”其实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事情。“
”一个滑雪板而已,我们还得不远万里赶到这里来“。
”真的是,哎!“
这个捕快忽然语气缓和了下来,甚至有点自怨自艾。
”这样吧,你呢,把这个文书签了,把滑板的赶紧还给人家,交点罚金,这事呢就算完了.”
说着,他走到,张公子身旁,递上准备好的文书和笔。
张公子惊魂稳定,摸不清情况,只得拿起文书一看,竟是个认罪状。
他猛地的抬头:“我真没,。。“
还不待其说完,另一个捕快就怒斥道:”敢不签,我们就带你回西部调查了!”
张公子心神恍惚,身旁的捕快,向怒斥他的捕快道:“算了,算了。”
又转身微笑的和他说:“没多大事,一个滑板而已,别有那么大顾虑”。
“我们大老远来,确实心情不好,你理解一下,签了吧,赔点钱,大家都方便”。
张公子听闻,心里摇摆不定,但看了看那个凶神恶煞的捕快,还是咬了咬牙,勾画了文书。
见他签了文书,两个捕快相视一笑,转身离开。
“嘭!”
大门被狠狠关上。
张公子整个人愣愣的呆坐在椅子上。
没多久,张公子真的就被释放了,当然赔偿是难免的。
他从六扇门出来,看着眼前繁华的街道,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他从未感觉自由这么宝贵,这么难得。
三天过去了,他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切都好像恢复到了往昔,一切那么安逸且美好。
“叮叮叮”。
一串传音机的响声。
张公子皱着眉拿起一看,竟是西部区域的陌生来电,他内心一突。
“是张伟吗?”
张公子内心忽然刺骨的冰冷,呆呆答道:“是,是我”。
“我这里是西部区域,天南道,天山县,天山镇六扇门。"
“你有刑名指控,且已签字画押,我们现在通知你,明天巳时,来本衙门报道,过期,六扇门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明白了吗?”。
张公子整个人都傻了,仿佛三九的的天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又仿佛整个人干脆掉进了冰窟。
”喂,听到了!“
“听到了。”
张公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掉的电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发上躺了不知多久,仿佛全是的精气神都被僵尸吸干了。
张公子买了最近的金翅大鹏夜班票,几经周转,终于在翌日巳时赶到了天山镇六扇门衙门。
“那个,我是来报道的。“
门房冷冷的看着他,想看一直案板上的肉。
”等着!“
终于他又见到了那两个捕快,他们露着玩味的笑容,看着他。
”这样啊,我们呢,现在比较忙,你呢,先在我们这边等等?“
他们微笑着看向他,语气也温和。
但是张公子感觉他们看自己,好像自己小的时候,过年的时候爷爷看着年猪。
”那,大概要等多久?“
张公子,费力的问着。
”那我哪知道,看情况吧“。
”可我蜀地那边,生意上,还有很多要忙的…”
捕快收起笑容,语气森森道:”谁不忙?我们不忙吗?赤县有人比我们忙吗?!“
”你呢,能等,就等,不能等,你就回去试试!“
张公子喃喃道:”那我要住哪里?“
捕快随意且流畅的说道:”我们会给你指定客栈居住,没我们的允许,你不能离开天山镇“。
”明白吗“
”明白“
张公子感觉自己失去所有力气。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都住在偏僻简陋的天山客栈,付着东瀛大酒店的房钱,时不时被传唤。
可现在他已经不在乎钱了,这段时间,他的电话被打爆了,生意不知道黄了多少桩。
那些衙役,明里暗里,早不知敲自己多少笔银子。
看着眼前满目的荒凉,他感觉现在每天,每时每刻对自己的内心都是煎熬。
梦里不知身是客,他忽然理解李煜了,每天唯有在梦里才能不惶恐。
如果可以,他愿意花五十万两银子,了结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好像永无止境。
他想到了,他曾经去过的塞上草原。
那里生活着游牧民族。这个民族以游牧为生,祖上喜欢骑射狩猎。
连他们的孩童自幼都会骑在马背上,射杀狡猾的兔子。
他们唯一不足的,就是发现猎物的眼睛。
于是他们观察到了天上的雄鹰,他们想驯服它,以为己用。
可是雄鹰遨游九天之上,生性桀骜,怎么才能驯服它呢?
他们很苦恼,虽然一代代人的摸索。
他们学会了熬鹰。
将失足的雄鹰捕获后,将他锁住,一直观察它,盯着它,甚至挑逗它。
直到…..
终于有一天,在他的超能力疏通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事情呢,我们还要调查,这样吧,你先回蜀地,有事我们再联系你。”
“我……”
张公子好像吃了个苍蝇一样。
他还是回了蜀地,因为再不回去,他就要破产了。
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西部的来电传唤了。
来来回回已近两年,他的内心从惶恐到了麻木。
终于,有一天。
他遇到了个世外高人,高人告诉他。
官府芝士,讲究个,圈里制衡二字
他,悟了。
他找到了,天山县的廉政公署,咬牙,豪掷了千金。
廉政公署的典吏,眼神奇异的看了看他。
终于捕快不再找他的麻烦了。
但是……


最终,张公子,因为生意问题,还是决定远赴东瀛,余生在东瀛渡过。
全剧终。
美国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不是给出答案了吗?
刑讯逼供不一定是利益驱使。
而是权力和人性在驱使。
我痛恨刑讯逼供。
但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刑讯逼供。
和利益无关,只是权力扭曲了人性而已。
之前不是有个派出所副所长打校园霸凌者的例子吗?
大庭广众之下,公安基层领导都敢直接打人。
可见即使2025了,刑讯逼供依然是屡见不鲜。
说实话,执行记录仪是一个好东西。
如果有人投诉帽子执法的时候怎么样,帽子必须拿出视频证明自己,不然就是不仅要默认帽子做了,而且还要外加一条违规执法。
如果这样,说实话,才会改善环境。
现在很搞笑,拿不出视频来,结果是证明这事情没发生过。
这不就是在让别人别拿出来么。
如果我是办案警察,那我是否刑讯逼供就要看整体环境怎么样
如果司法是透明的,环境是有监督的,**那我疯了啊?去刑讯逼供干嘛?为别人的事儿把自己陷进去?**我脑子又没病,打工而已,没必要做傻事吧?我也要生活,我也有家要养的好吧?
但如果司法是完全不透明的,环境是我们自己人说了算的,**那我疯了啊?为什么不去刑讯逼供?用别人的性命给我自己升官发财,傻子才不做好吧?**我脑子又没病,无本万利的事情谁不做谁傻子好吧?我也要生活,我也要升官发财好吧?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普通人,做不做恶从来不是看人性的,而是看环境
不会。
这个我必须用亲身经历给民警证明一下,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也不打人。
五年前我因为在微博群里说了不该说的,被叫去写保证书,民警根本没有打我,只是警告我不要乱说话,说我在网上干啥他们都能看见,让我签字完了就放我走了,后来一个市局的人也给我打电话确认,这事就过去了。
我当时吓尿了,去了之后就差哭出来了,信誓蛋蛋的保证不再乱加群,并当面退了群。
设想一个场景,你进了指居地点,看到上级派来的老油条在焊铁椅子,老油条的跟班在玩手摇电话机,辅警A和辅警B在聊是电阴茎更狠还是爆菊花更狠,辅警CDE在朝嫌疑人撒尿,辅警FGH在倒腾执法记录仪抠硬盘,你这时的选择是:
A,“啊哈哈我不刑讯逼供,告辞。”
B,偷偷藏起执法记录仪硬盘,消极配合。
C,一起撒尿。
其实真的不需要刑讯逼供,关一关,99.99的普通人就老实了。
我们老家国企大下岗的时候,很多工人会闹事,甚至还会游行。帽子叔叔每次只抓带头的,抓起来,行政拘留,在里面给吃给睡,只有一个——不给上厕所,另外手绑着。
10-15天以后,敲锣打鼓告知全镇子,他们要被放出来了。工友们聚过去准备接风洗尘,然后出来的人,浑身屎尿臭,仿佛是茅坑里捞出来的一般,尤其是一些带头的纺织女工,直接羞耻的再也不敢见人,外出打工去了。
两三次以后,再也没人带头了,这国企,就顺顺利利的倒闭了。打人?不存在的,连一根手指头都没伤着。
另外,我真的不是在黑谁,过去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我还愤愤不平,觉得他们真坏,现在才知道,他们真的已经很善良了,换某些地方你试试。
你以为的很多冤假错案:说是你干的就是你干的,不是你干的也必须是你干的;
实际上的很多冤假错案:证据链不扎实,但大差不差,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人了,唯一的问题是TA还不招,怎么办?好办,让TA招了就是了。
一说后者的代表性案例,就不得不提冉某波被害案。
2011年,一个叫冉某波的人被害,案发现场是他和与他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妇陶某常年厮混的地方。
案发后,被害人的母亲和妻子一致认定此案就是陶某所为。公安在听取被害人家属的证词后拘捕了陶某并对其进行了多次审讯,送检后检察院也对陶某进行了审讯。
事后证实,可能是因为现场勘查人员存在疑罪从有思维,使得他们在勘查案发现场时没有找到第三人进入案发现场的关键痕迹,致使此案在侦查时严重偏离正确侦查方向。
公检两家共计审讯陶某13次,其中陶某作有罪供述9次,案件就这样送到了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海波那里。张海波在审理此案后发现除口供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实际证据不足,遂决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疑罪从无原则作无罪判决。
被害人家属在听说张海波法官准备做无罪判决后竟煽动舆论指责张海波法官放跑凶手。面对内部政法机构与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形成的内外双压,张海波愣是依然硬顶着作了无罪判决。此后的张海波一直在被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围攻,直至一年半后黎某的落网。
黎某落网时身负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诸多罪名,在核查串并其所犯案件时意外发现他身上还有余案,经核查竟是冉某波被害案。
在听说冉某波被害案成功告破的时候,张海波法官方才从她作无罪判决后被指责她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的围攻中解脱出来。
事后,为表彰张海波在面对内外夹击的境地下依然能坚持住疑罪从无原则,从而成功避免了一桩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法授予张海波法官个人二等功,以示奖励。
20251101加更:
评论出现神人,把我这种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的行为和电车难题里让电车压一人的行为相提并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别的话题下聊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有不只一个人指责我说我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是在反对舆论监督。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说这种话的人才是那种电车难题里把车指向一个人的那种人,底下有评论直接指出了他们这种心态,即被害人家属和很多群众极其需要一个人的死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和痛苦,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凶,可以重要也可以不重要,因为为了这个社会的所谓总幸福,即便个人的幸福被损害了,那也是对的。
我无话可说,只能衷心祝愿下一次冤假错案搞到他们头上。
有的人说,民警为了破案立功,所以会刑讯逼功。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一个民警想靠破案立功,他这一年不得破个三五十起以上的案子才能立功。为了一两起案子,他不止于。你要说十几起案子都打一遍嫌疑人,可能吗?
你说警察真不打人吗?我真不敢说。我是天津的,我还是警察的时候抓过14 5的小孩偷车内财物。因年龄不满16,抓到就放。问他们,为什么要往天津来偷东西。回答,因为天津的警察不打人。在其他某些省,也知道他们年龄不够,处理不了他们。打他们一顿,不是为了逼供,是为了让他知道疼,让他们以后不敢来自己辖区内犯罪。
以前办冤假错案,顶多记大过处分。国家赔偿也是国家出钱帮赔。
现在,办冤假错案需要国家赔偿的,扣至少两年的工资赔。一分钱不出,拍拍屁股挪个窝没那么好的事儿了。
这是一个伪问题。
你不做,总有人做。
要么你被动调离,换愿意动手的人来。
要么你主动改变,参与刑讯逼供。
总之,最后能留下的,一定是愿意动手的。
更何况,
虐人可比刷抖音爽多了。
抖音你刷两个小时会累。
虐人你越虐越精神。
很多时候,刑讯逼供其实并不是为了破案,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理解的刑讯逼供是对嫌疑人动手上刑,把他们打一顿,逼他们认罪。
out啦,这年头没有警察会用这种方式,打人和上刑会有伤,一查出来职业生涯就芭比Q了。
现在基本不会动手了,但一样有方法给嫌疑人上强度,比如上手铐罚半蹲,蹲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用多久你就受不了,人家没打你,你身上也没伤,想告人家刑讯逼供都告不进去。
比如熬夜审讯,你在拘留室里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叫你起来,拉到审讯室,大灯泡往你脸上一照,开始审你,反复来几次,保证你精神崩溃。
我看港产警匪片里,警察还拿很厚的电话本垫在胸口,然后用锤子打,一锤子下去让你胸口发闷难受,但又没有伤,也不知道那边是不是这样审案子的。
动手打人是最没脑子的方法,相信能进编制的都是聪明人,根本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想要审讯犯人,用广为流传的两个办法即可,第一种办法,把嫌疑人拷在暖气片上,让犯人站不直也蹲不下,估计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第二种办法,把嫌疑人固定在审讯椅上,用500瓦的白炽灯贴脸照着,估计也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
受害人好惨,丢了皮我也要还他一个公道( X )
扛个罪怎么了?雕明就是见打了才老实( V )
重罪那种一般都是大案要案了,关注的人太多,身为一个小明紧按规行事就好。没必要去出什么风头。
如果是一般的小纠纷小案子那就无所谓了,猪猡随打随骂不影响什么。是非曲直不重要,凑够绩效早点下班才重要。
现在能在网上公开看到的执法记录仪是阿美莉卡的,连美国那种这么讲究公共隐私的地方执法记录仪普通人都能看到,反倒是我东大,满大街的摄像头,一说要执法记录仪不是没电就是说涉及公共隐私普通人不能看。
B站有个UP主叫细细的蓝线,就是转发老美的警察执法记录仪。
警察那叫一个专业
孩子,听说过零口供定罪吗?
只要证据链齐全,你一句话不说都照样定罪
甚至你一句话不说,情况只会对你更不利
我只想问这个问题下面所有的好警察一个问题——
如果您有一天在宾馆查房时要求睡眼惺忪的我出示身份证,我没好气的说:根据《身份证法》……根据《人民警察法》……甚至根据《宪法》……你们没有权利查询我的身份证。
这时您会选择:
A、“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B、“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
C、“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D、其他。
现在的警察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入体制内的?破案的手段他们有几个懂的?为了政绩提高破案率哪个地方嘛不是靠刑讯逼供的?
八十年代的冤假错案率,只要上刑讯逼供,可以达到4-6成左右。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冤假错案,你没有申冤渠道,,有渠道,也不能让认错,只能是变相解决。
刑讯逼供的最终形态,就是军阀化,分裂,因为没有人是安全的。
这个也看大环境的,当初严打的时候,本着命案必破原则,高层对刑讯逼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不出人命,手段五花八门,所以那时的命案都能破,但枪毙的是不是凶手就不一定了。
有些案子,法院和检察院也会看出问题,所以就有了一些明明是该判死刑的案子判了无期,其实就是法官觉得证据不足的。
但现在使用刑讯逼供的不多了,毕竟一旦出问题是要丢饭碗的,更多的会使用一些软暴力,比如不让嫌疑人睡觉这些
刑讯逼供?不大可能,办不了不办,踢一脚打一顿就可能被撤销公职了,你猜我们律师遇到警察刑讯逼供有多开心?!
朋友抓了一个嫌疑人,摄像头都拍到他了,离得有点远,他就是不承认是他,死活撬不开口,朋友审不下来队长上,队长也审不下来,气得队长骂嫌疑人,嫌疑人就跟他对骂,互相问候娘亲,我真的笑死,队长至此也没动手。最后的最后,到时间了只能放人。
审不下来就下次抓住再说,自己这身衣服重要吧,好不容易考上的,脱了警服还能干啥就是个问题。
今天看到个视频笑死
起因是小偷躲在河提上,群众有人怕他饿坏了,给他一个包子,他也没客气,继续躲在河提上让群众给他丢下去,他来接住。
民警: 你怎么有脸吃下的?
嫌疑人: 我就不要脸吃的


看到很多好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没必要,没好处。大致意思是说刑讯逼供也不能给你升职什么的,不刑讯逼供也不会降职。
但这不就是说,要是你可以获得好处(对你来说有必要了),那些警察就很可能会做了。
所以,我们要的杜绝,是司法的透明,不是凭警察的良心来断定我们生死,而是整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保护我们。
不会。
治安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又没新的证据,我到点就放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罢了。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就先刑拘,批不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后续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继续侦查就是。
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都在那假装外国贵宾。
原则极其简单、有效:
一、看看旁边的人(甲乙丙同事)干没干
二、观察他干完了之后有没有事
三、只要他干完了没说,有样学样,能干到把大地捅穿
所谓讯,所谓逼,换个字就行了。整人。
毫无后果的是,做起来能有多肆无忌惮,都不敢想。
画面太可怕。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段子,有几个streamer跑进美军军营采访:
Q: why you join the amry?
A: to kill people
什么样的官是好官是包拯,海瑞,焦裕禄?这样的清官,朝廷的面子?那是高俅,蔡京,秦桧,和珅给上面捞钱的里子?
其实都不是,是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一个官员历经了晚清,民国,北洋,汪伪,中共五朝元老,他是怎么做的呢?
遇到百姓之间的案卷只要不涉及官场的就秉公执法,涉及到官场了能给平民百姓争取的就尽力争取。但是他绝不会为了百姓,或者说是没有舆论支持和组织背景的百姓,去和官僚阶级的任何人对着干一查到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得罪了百姓最多丢官。得罪了官僚阶级,那就得没命。
你的人生是别人的KPI和升职之路
我的KPI和升职之路是你的人生
不会。
嫌疑人不开口、案件搞不开最多是能力问题,工资不会少我一分,谁有本事谁上吧。
但动粗了后果需要自己买单。
咱又不傻……
在下就是一基层所里的小吏!
你问我会不会刑讯逼供?
我想说点实在的,也不扯什么虚的,高大上的。
啥叫刑讯逼供啊,在我看来,能让人看出来被询问人挂彩,带伤的,那都是胡作非为似的刑讯逼供,这种办案的都是胆大妄为,这个让人家到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也不冤枉,只要司法公职被人家逮着刑讯逼供证据了,最轻脱制服,稍重的就刑讯逼供罪定罪量刑了!
具体来说,不管是针对被询问人捆绑还是违规使用器械。不论是采用冻,饿晒烤这样残忍方式的(之前我知道的一个办案的饿被询问人,导致晕厥被120拉走,直接让人家检察院立案了),还是被询问的人在里面弄出轻伤,或者询问完就自杀的。
这都是明星犯罪了,严重践踏公民刑事司法人权了。这种行为被定罪量刑是必须的了。
但是除了这些,你说实践中,在询问过程中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点皮毛都不能摸的纯粹也不切实际。
办案的面对的是些啥人?不能说绝对吧,反正大部分都是不老实的人。哄着他供述罪行,现实吗?
所以刑讯逼供罪是道界限,这个罪名的意义是划了条界限!不管你多么急切的想给眼前的坏人定罪,还是记住,凡事有度,别过界!要保障基本人权,要维护司法公正,但是在这个原则之下,也要讲求办案实效,所以,没有办案民警会为了破一个案子而去刑讯逼供,但是也没有一个被询问的嫌疑人会被哄着供述!

这个不是简单的一个逼供的问题,这个里面可能会涉及一个破案率考核,整个单位的考核。年底的年终奖。
之前接触过社区搞计生的,他们的年终奖考核是98%,整个社区只能有一个超生指标,一但有超过的,他们晚上凌晨会10个人搞两辆面包车去超生家庭,直接暴力拉走,8-9个月的都流产掉。
你在知乎问这个问题就很好笑,会不会有人一边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一边在问嫌疑人问题。
对他们来讲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大不了被严肃处理,被停职或者免职。

身在淤泥而不染是很难做到的事。
我曾听到一位民警亲口说过自己刑讯逼供的事迹,“门一关窗帘一拉把人打一顿”之类的,所以刑讯逼供基本上是那些办案民警的惯常手段。
连我二年级的女儿都觉得我懒得无可救药,所以,我与其刑讯逼供,还不如偷懒啦。
我会想尽办法撒泼打滚不作为。
不立案不就行了嘛(摊手)。
哪有那么多刑事案件?
在我看来:
这一件是民事纠纷,建议您自己去找法院。
这一件有经济往来,按规定,我们不能插手民间经济事务。
这一件是生活琐事,希望您能放宽心。
这一件是贵单位内部管理事务,我们不能干涉。
这一件是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建议您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这一件是市场经济行为,我才疏学浅,不敢妄言,但出于个人角度,友情提示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这一件事情最重要的是身体!案子不案子的先不说,麻烦您赶紧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后面有情况再联系。
这一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办案范围,但您刚才提到的这么几个问题,可以先向某某窗口咨询和反映。
这一件事您先稳定一下情绪,别急,好好回忆一下事情经过,写一个书面的材料交过来,我们先看一下。
这一件是谈恋爱,我觉得年轻人还是要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爱情观……
肯定会啊,刑讯逼供,破案率上去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老老实实找证据,破案慢,破案率低,不划算,至于风险嘛,没看到浙江女神探吗?人家现在平安退休,退休工资一两万,你说爽不爽
执法记录仪不公开,执法不允许拍照。
虽然我自认正气,但急了眼,恐怕也忍不住会刑讯逼供。
鄙人不是公安民警,但是
如果我遇到山东费县消失的夫妻那四个或者北京南新华街拆迁房那四个双胞胎……
我就算脱掉警服,把牢底来坐穿,我也要把他们挨个暴揍,暴揍,暴揍,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哪个,我就问问哪个,无论现任还是曾任的民警敢在知乎承认自己会去刑讯逼供?
为啥不用?别人都用我不用,我还怎么进步?
我只是想进步我有什么错?
社会主义把鬼变成人,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
侵华日军贱淫辱掠,无恶不作,回国以后却成了守法公民,所以这是日本人的错还是军国主义的错?
若逼供,且被发现,上面要处理的话,民警就得脱警服了,严重点就进去了。
若不逼供,即使破不了案,也不用脱警服吧,没听说过哪个民警因为破不了案脱警服的,因为破不了案担责的也是领导担责,不是民警担责。
怎么选很显然的。
公检法里,公到底是怎么排到前面去的呢。

没人管,我必用。
这玩意就跟考试作弊一样,可以直接摸出答案来,没人管那我不得抄疯了?
这是最高效,收益最高的手段,没有之一。
之所以不允许刑讯逼供,主要是因为这招不够正义,不是因为这招不好。
如果这招真不好,那情报工作为啥又允许刑讯逼供了?因为情报工作不需要讲正义,干就完了。情报工作杀俘虏都是公允的,遑论刑讯逼供乎?
这就是很多人的错误认知了。
事实上,刑讯逼供是一个收益远远大于损失的手段。
只是因为它不够正义,所以司法过程不允许使用。
绝对不是因为它不够好用。
我们至今也不清楚浙江女神探是如何侦破300多起大案的,平均每个案件破案时间只有两天,手上又有多少冤魂?真是个可怕的数字
怕监控的不一定是小偷,还能是警察!
某种程度上,后者想销毁录像证据的心,比前者还强烈
因为小偷大不了认栽了,出来干这行,谁没个马失前足的?对坐牢当回家一样,心理接受度相对要高!
但警察不行,一旦栽了一辈子都完了,还牵连上层,一连串有头有脸都会波及!会无所不用其极销毁把柄!
我办了很多案件,别说刑训逼供了,诱导我都不干。回答跟证据差不多能对上就行,能解释过去就行,如实记录就行,这样最省心省力,也没有风险。
刑讯逼供根源根本不在办案民警。
因为上面有指标,很多地方要求破案率80%以上。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很落后,没监控,有监控也可以带口罩帽子,想想都知道,80%不可能。但是上面定指标的可不管你。那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靠口供了。
嫌疑人不招,上面又疯狂压力你,你会怎么做?你可以不做,也有的是人做。
所以,源头问题不解决,怪办案民警没有意义。
看了不少例子,现在比起刑讯逼供,警察更喜欢言语上的威逼利诱,比如变着法的让你“签完字就可以回家了”,结果等你签完字就回不了家了。
当然了,对于真犯事的还是坦白交代比较好。
90年代末,在同学家玩游戏机,他家住的地方比较特殊,和派出所在一栋楼,可能那时候条件艰苦,底下两层是派出所,中间两层是街道办事处,顶楼是住家属。
晚上和同学下楼的时候,听到一楼派出所传来呼爹喊娘的哭声,过去看热闹,同学他爸是楼上街道办事处上班的,又住上面,所以派出所彼此都认识。只有一两个jc在值班,有个jc叔跟同学打招呼,也不避讳,说是抓了个小偷在审,我们好奇去看,旁边房间有一男的被绳子绑在椅子上,头发脸上乱七八糟的。我们那时候已经是高中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同学问这样搞没事吧?jc叔点根烟道:这个b是惯偷,刚才在xx市场有人报案被偷,他就在附近,肯定是他们一伙人搞的,偷了东西不认,不打不行。然后把门一关,走走,小孩懂什么。那房间还有窗户,我们通过窗户缝继续看热闹,只见大嘴巴子抽得啪啪直响,完了一套连招,一脚蹬到墙角边上。那小偷也是硬,死活不认,嘴里一直不停的说没偷,真的没偷,最后好像是说答应问一问同伙,记不太清了
民警的话好像确实不会,但是刑警的手法可就不一样了,再碰上点类似全国扫黑除恶的专项,那就是实打实的业绩了……

你一小破老百姓用得着我官老爷出手?
抓你娃过来掐掐小脸,哟,他吓尿了。
你招不?
只要没有监控,你就是玉皇大帝下凡
一万种不同样的办法让你说话,并且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坑,他们问询的话和笔录上的东西可完全不是一会事。
要么就是“自杀”灭口
就算是逼供至死,参与人员也最多蹲二年,大一点的也就是个停职。
目前为止,完完整整不带删减从执法前到执法结束中间全程清晰的录像,只看过米国的
这种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一事一议。
公安系统很庞大,警种很多,部机关的各个局,北京的市局及区分局,和山沟沟里的派出所,深浅是不一样的;面对的案情,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也不一样。
保定这个事,被打死的其实也属于基层的村霸群体,面对这种人,基层公安不流氓,还真就镇不住。但除非你就是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基层小单位,同事之间全熟,或当地政法条口内部斗争不是太残酷,或嫌疑人明确就一社会底层的“滚刀肉”,
否则尽量不要这么干
KPI这个东西,搞不赢最多就是末位淘汰,下去听招呼而已。但如果你刑讯逼供被同系统但又不同山头的同志知道了,捏了你的小辫子,后果有时是不可预料的,再或者后果当时不显现而已,因为这种烙印是一辈子抹不掉的。有时候,人家在背后搞你也不是为了搞你,而是为了引起某种连锁反应,你搁家琢磨半宿,可能才能反应过来人家给你穿小鞋的真实目的是啥。这年头,同行之间互相使绊,并且“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事防不胜防。
能干死你的,都特么“自己人”
尤其是在大厅局或者比较核心的业务线条上,又尤其是在这个各种内部审计和审查跟失心疯了一样的年头,你啥事没有,都有可能被撸一顿呢,你还自己拉一屁股屎?现在这个环境是啥B样,经历过点制内斗争的同志,懂得都懂。任何一点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瑕疵,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顶格处理;有点风吹草动就特么上上下下风声鹤唳。所以啊,这几年凡事尽量不要冲在前面,能“往后捎”就“往后捎”。
不止是公安,整个政法系统,都早就不是那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年代了。现在凡事都要在“框框”里。
更尤其是在经侦和反黑等比较敏感的业务条口,更更尤其是遇到跟你不熟的,隔了几层的领导,比如上级单位临时借调你去办某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明里暗里暗示你往“死里搞”的话,千万不要这么干。
一定要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重要的事说三遍
他们自己咋不上?真要是能立功的大好机会,咋不用自己的嫡系?为什么把你借调上来,给你搁这了?这案子水有多深?嫌疑人什么背景?事情又牵扯了谁?案子背后有没有制内领导的人事竞争?是否牵扯派系斗争?甚至政法系统内部斗法?咱“跪的太远”,天天杵在工作层面上,有时候真看不清。
如果不幸真被上级单位“抓壮丁”去办案,并且有迹象显示这案子“水有点深”,比如嫌疑人社会关系复杂,比如他微信通讯录里有大量领导关系,甚至政法系统的领导关系就一大堆,或者某个高层领导突然“高度关注”这个案子了,呵呵,这时候你的处境,保不齐和嫌疑人的处境一样凶险。你一定咬紧了后槽牙,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就只讲证据,和证据链的完整性,讲案情的逻辑闭环,讲嫌疑人的口供是否能自洽。常规动作咱都可以做,什么诈一诈呀,诱一下骗一下呀,这都行。但超过常规动作哪怕只有一毫米,对不起,我不会干了!反正你们让我办,我就只会这么办,报告我也只会这么写。甭管他们怎么指着鼻子骂你,损你,实在不行,换人办呗?让你替他们背黑锅,给他们当枪使的事,千万不要干。现在的领导,一个比一个没格局,都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现实世界就没有祁厅长那么仗义的人,切记。
遇到这种烫手的案子,你傻不拉叽地把白的办成黑的了,就问你,你说的清谁黑谁白吗?万一过几天,更大的神仙一句“批示”,黑的那头又变白了呢?到时候,你成啥了?当时让你去电人家的那帮孙子,他们又成啥颜色了?再退一万步讲,你的直管领导要是跟你“切割”了呢?你亲老大的仕途安全,要是和你的利益突然矛盾了呢?
再说了,升迁提干,跟破案有关系吗?业务干的好的同志,几个有好下场的?
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当你知道自己刑讯逼供的结果要么是升官发财,要么是自罚三杯之后,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当然了,我说的是以前
那当然了
只要刑讯逼供,我就能轻松办出一大堆铁案,就能干满指标,就能保住工作,稳步升迁,狠狠赚大米,民众软肋这么多,我都不用费力他们就招
唯一的代价只是冤死冤狱一大堆民众,降低司法公正度,损害法律形象而已,关我什么事?我可是帽子叔叔,上面又不管下面这些有的没的,这不是很值吗?

2022年年初,暴钦瑞父亲暴继业遭同村的暴增强实名举报
暴增强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等部门举报暴记忠等人涉黑涉恶线索。
2022年4月,石家庄市公安局将暴继业等人的犯罪线索交裕华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核查过程中,暴增强指使包工头孙会强等8人作伪证,故意捏造事实。
2022年7月7日凌晨
河北石家庄高邑县住建局职员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参与殴打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被新乐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同被监视居住的还有其父亲、叔叔、同村村民等共10人。
此案被命名为“5·25”专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和高邑县公安局联合办案。
在7月7日至7月19日期间,办案人员为获取暴钦瑞等人有罪供述,采取了多种刑讯逼供手段,包括殴打、电击、吊铁笼、限制性体位等
同期被监视居住10人含其父亲,叔叔9人造刑讯逼供包括、电击生殖器、强迫舔舐肛门、对嘴撒尿等
7月19日21点38分,暴钦瑞突发不适被送往医院,7月20日凌晨,暴钦瑞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办案人员系统性掩盖:销毁审讯设备、删除聊天记录、伪造口供等。
2025年9月28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望都县法院分别作出判决:
主犯张旭光(新乐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因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被判16年;
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数罪并罚获刑6年;
马林炫: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
李少华、陈泽平、马帅(辅警):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至1年9个月;
耿春远(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刑讯逼供罪获刑3年;
任力鹏、王连达: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10个月、2年。
其余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案件尚未定论。此外,最初诬告暴家的暴增强,也因诬告陷害等罪被提起公诉。
当年检察院有侦查权,一次遇到一个给假冒商标通风报信的家伙,二十多岁,让我们几次跑空。
抓住后做了半个小时思想工作,就是不肯招供,气的我们立刻上背铐,拳打脚踢,不到三分钟,就招了。
做半天思想工作抵不上踹一脚,有的时候真管用。
我会!
开玩笑,每年的局里都有破案指标,而且还有奖金!
你想象一下,上有局里领导的催促,下有同级别的同事攀比!
更何况,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还可以给自己减压!
我一个普通民警,刑讯逼供没有收益的,办不下来大不了挨顿批,又不影响我收入,而且万一出事了我是要脱衣服的。不过不少民警是会对那些16岁以下的动手的,因为这帮小孩根本收拾不了,只能把他们打怕赶到别的辖区犯事。
多说一嘴,普通民警是真的不想办案,要不是有人监督,那真的是连询问都懒得搞,没人监督的话有人报警就是询问完给立个案,然后就放在那。
这底下的回答有点离谱了,现在是2025年,不是2005年,大数据+天网+技侦这么发达的今天,能被当成嫌疑人带进去讯问的是啥你们心里没数吗?回答里面一堆人跟这帮人一个战线的搞不懂是想干嘛。
以前有可能,但现在基本上不会了,普通案件没必要冒风险,现在能让自己立功(三等功及以上)的大案,按要求是要做到的全程合法(让自己的功劳不出意外)。
我们所前几个月接的一个命案,局长政委天天来问情况,副局长+法制全程盯着,平时小案子守嫌疑人都是辅警,这个案子必须两个民警守着。
现在挨打一般是就一种情况,那种无法送去拘留蹲监狱的未成年和一些惯偷,隔三差五在你的辖区打人、偷东西,扰民。他家里人已经放弃了,这个时候为了让这帮人少搞事情,就会拉到没监控的地方打,让对方悔改几乎是不可能的,目的是把这帮人打出自己的辖区,犯事也是去别的辖区犯事。
真正有脑子的办案民警,都不会刑讯逼供。
真正干过刑讯逼供的警察,其实都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别看这些人把犯人折腾的那么惨,其实他们自己更惨,只是没有人帮他们宣传罢了。
我讲下这里面的道理吧。
警察刑讯逼供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罪的,一种是被冤枉的。
第一种:有罪的人。本身就是犯罪分子,本来就不是好人,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你不去惹他他还想着怎么害你呢,现在你把他揍的那么狠,这样的人但凡有点办法,他能不报复你?
一个犯罪分子可能没有办法或没有机会报复你,那么十个呢?二十个呢?一百个呢?
这些犯罪分子自己没有办法,他有没有同伙、好朋友、好兄弟、拜把子的兄弟,这些人会不会帮他来报复你?
或许你比较厉害,有枪又会拳,你能保护自己,你能24小时保护你的家人吗?你的老婆孩子老爸老妈都有贴身的保镖吗?
一个人如果真心暗算另一个人,成功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
你刑讯逼供的人越多,你得罪的黑恶势力就也越多,数量多了,量变就会产生质变,早晚报应到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身上。
这些,你的领导会告诉你吗?你看看那些公安局里当领导的,有几个会自己动手刑讯逼供的?
第二种:被冤枉的人。有罪的人挨了揍都心存怨念,无罪的人怨念会不会更深?无罪的人一旦有了机会,那种报复肯定比无罪之人更狠。
而且,无罪的人一旦平反冤案,肯定要追究刑讯他的警察,这时打人的警察肯定会被公安局推出来背锅,你不背锅,公安局怎么平息媒体舆论?
刑讯逼供是得罪黑白两道的行为!你以为只有毒贩会报复警察吗?其他犯罪分子都不会记恨警察?
大家以为警察的工资很高,待遇很好?
哼哼!我这辈子都不会劝任何我认识的人去当警察的,就是当警察也是当经警,法警或者行政之类,刑侦和治安是绝对不能干的,还有交警更是不能干。
大家明白了吧。。。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珍爱生命,远离刑讯!



一个苏秦背剑下去,圆明园我烧的都得承认
不会,因为知乎上都是好警察。
各位,来吃饺子啦。

除了少数变态,大多数警察刑讯逼供的时候都相信自己是在执行正义。
因为人伤害人本身就是需要精神力量的,没有精神力量支持的普通人伤害他人后常常会PTSD。
刑讯逼供的不合理,根子从来不在于保护罪犯的权益,而在于你相信正义不等于你真的正义。
像提问者这种“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只能说根子上就是刑讯逼供的好苗子。
从客观角度,阻止刑讯逼供的唯一方法,就是外部监督。
因为当一个系统——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坚信自己是正义的时候,所有对这一点的质疑都会被扭曲为“对抗正义”,结果就是被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赶出去,或者直接碾碎。
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来阻止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被贯彻下去。只有当轮子停下来了,才能回头看看方向是不是走错了。运转中的轮子很难被阻止,任何很难做的事情都无法稳定实现,只能期待奇迹。
不限这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懂这一点:**如果要让一件事常常发生,就要降低它的难度,如果要让一件事很少发生,就要提高它的难度。**对于个例,这种做法效果不大,毕竟偶发因素太多。但对于惯例,难度就决定它的成败。
不要依赖一个两个人的良心。良心不是奇迹,但一个人凭良心对抗一个系统,这是实打实的奇迹。
大家要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刑讯逼供,不是某些人想的那样。我经过大记忆恢复术或者一系列办法,让嫌疑人说出那句,比如,人是我杀的,事是我做的,那么就结束了,就结案了,刑讯逼供就成功了,当然,在很早一段时间之前,确实有很多地方是这么做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参考某女警。女检
而真正的刑讯逼供达到的效果是你通过一系列办法,让一言不发、什么都不承认的嫌疑人说出。人是他杀的,事是他干的,并且说出是以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做的,凶器在哪里,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而如果作为一名办案人员,一名警察,你前期经过了无数的摸排,无数的工作,做了所有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一个刑讯逼供,导致最后嫌疑人在任何一个阶段反共,而这份口供被非法证据排除,那么可能导致你之前做的所有的。符合规定的。付出辛苦的工作都毁于一旦。
刑事案件中强调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经常能听到的叫零口结案,目前很多的刑事案件,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对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之前所收集的证据就足以对嫌疑人进行定罪。
之前有很多人问过我。我在开庭之前,即使做了有罪供述,承认了一切的罪行,那么我开庭的时候可不可以翻工,可不可以?说之前是受到了刑讯逼供威逼做出的不符合实际的口供呢?我们只能说,你在开庭过程中完全可以放,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人能控制的了你。但你要想好。在开庭之前,你所有的口供以及进入到卷宗的证据都是有相应的录音录像的,不会有任何人按着你的手指头进行签字画押。其次,在上面我也说过了,重证据轻口供。之前对你做出的有罪推定是结合了在案的其他证据,比如说一些书证、物证和你的口供。那么现在你如果翻供了,那么同理,你也要拿出。与之相匹配的其他证据证明你之前的口供是假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某诈骗案件。开庭之前你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但是开庭上你说我没有实施诈骗,之前都是逼我。但是你却说不清楚你的银行卡里为什么进了钱,那咋办嘛
第一点,屡见不鲜这四个字就属于杜撰,没有数据支撑。
第二点,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案子破不了,是民警的个人能力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民警。
第三点,破不破案和民警的晋升、待遇毫不相干。
第四点,为了案件出任何一点纰漏,承担责任的不是单位,而是办案民警个人。
民警也是人,既然是人,就必定有好人、坏人和变态。
本来是好人的,基层民警各种案件都要管,会接触很多毁三观的变态案件,例如迷晕老婆叫来其他男人、家里堆满自制炸蛋、撒人分尸……
总之,民警接触到的真变态,比电影更刺激。久而久之,民警若心理扭曲了,也会有变态行为,甚至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
———————————
另外本来就是坏人,当了警察还是坏人。
不会。这种事就和吸毒一样,你刑讯了,大概率会出成绩,就和吸毒一样,会获得短期的欢愉。但长久来看,必然是会出事的,就和吸毒最后一定倾家荡产一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谁考公也不容易,升不升的上去不重要,不脱衣服走人才是王道。
再苦一苦辅警,骂名我来背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当你被抓进去,除非犯罪嫌疑人马上再次犯案,并立马被抓,且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或者想戴罪立功,承认有关你的案件是他干的,或交代拿出证据证明你是被冤枉的。这个看运气,速度快的话是荆爱国,速度慢的话就是呼格吉勒图,不过,故意杀人未遂居然只判几年

其实说清两点就可以了
1 刑讯逼供是存在的,并且是国家法律是明确禁止的
2 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有机会刑讯逼供
所以,回到问题,这些警察会不会刑讯逼供显而易见了
其实题主想问的应该是警察现在会不会打人了,打人不等于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主要是为了获取口供去打人,现在烦这个神干嘛,被打的不是我,被偷东西的也不是我,你爱说不说呗,有多少证据你认多少呗,我在办案的时候证据不足处理不了的时候被害人来问,我把大概的情况说一下,然后在补充一句没办法哦,现在又不是二十年前了,要是搁二十年前我把他(嫌疑人)往小黑屋一带保证他说,保证能处理,现在这个大环境怎么办呢。基本上受害人都会说对对对,确实哦,现在公安不能和以前一样了。是不是我也省了不少事情?
但是公安是不是就不打人了?说不打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揍人呢?最常见的,故意挑衅你,我说的挑衅不是说只要质疑就算,你愿意和我拌扯我乐意至极,我说你是互殴,你说不对我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什么什么巴拉巴拉,可以啊,我扯不过你我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看法嘛正常,大不了我把你说的内容传达给法制咯,他们也认可你说的就按你说的来,这个都是无所谓的。那什么叫挑衅?其实就两点,要么把公安当傻子,要么就是一般老百姓都说不出来这个话。什么叫把公安当傻子,举个例子,前几年不是从缅北带回来一批搞电诈的嘛,问你去缅北干嘛的,你说你去旅游,去上班,去开店我都能接受,哪怕你说你去那边买老婆都行,怕被处理人之常情嘛对吧,基本上回来审讯女的都说自己在那边出台干小姐,男的都说是大厨在烧饭,反正就是不干电诈,这些人也都是慢慢磨嘴皮子,也不会动手打他,但是有个哥们的回答我一直记忆犹新,他给我来一句我开始想去电诈园区,去了之后就被当地的军阀的女儿看上了,人家要和我搞对象,我就不去园区了,后来同盟军打过来,我对象老爸和我说他们要坐飞机跑出去,没办法带我走,我就被遣返回来了。那哥们要是真的长得帅我捏着鼻子也认了,160的身高,歪瓜裂枣的长相,你这样和我说是不是就是纯粹的侮辱我的智商?那天晚上要不是忙不过来我是真的想揍他,换句话说要是能忙过来我肯定揍他。
还有一种就是普通老百姓压根都说不出来这种话的挑衅,主要群体就是二十来岁就是小痞子混到五十来岁成滚刀肉的这种,常见于喝完酒闹事的,给各位模拟一下:问:你叫什么名字?答: 关你叼事?问:给我好好说话!答:你算个几把?问:你今晚为什么xxx(闹事的内容),答:你算什么东西,老子和你说,一个小逼民警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老子混的xxx(一般开始吹嘘自己混的多好),问:你别和我说这些的,你酒 醒了,没醒在这坐着醒酒。答:玛丽隔壁的你算什么东西啊,教老子做事啊,问:(开始不理他让他耍会酒疯)答:你别因为你穿个屌破警服老子就怕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民警还把自己当回事,你和老子搞,老子和你搞到底巴拉巴拉(请各位自行脑补)。一般这种情况下素质高点的把对方摁住捆起来,素质低一点的关掉执法记录仪剩下的各位都懂。
所以怎么说呢,你老老实实生活不惹事不闹事,民警闲的没事打你啊,至于有没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嫌疑人被民警暴揍逼供,没有可能,因为我不是受害者,你说与不说我工资不少一分,打人也是体力活啊兄弟们,磨几句嘴皮子不交代就拉几把倒呗,反正受害人那边我也能解释的过去,我冒着风险打你干嘛,一份工作而已啦,现在就不要再说什么职业荣誉感之类的啦,那么较真干嘛,干的不开心说出来人家也只会让你辞职去干农民工啦
民警?刑讯逼供?
是不是吃饭不给钱,偷个电瓶,人家不认,你就往死里打?
什么是民警你先搞清楚。
如果是重刑犯,出警的都是刑警。
如果是一个小偷,正好背后涉及贩毒团伙,不用你来,派出所长比你更着急。
所有小地方,为了搞钱,对于刑讯逼供一块,早就已经玩儿得飞起。只是你们现在才知道罢了
从人性上看 绝大部分人都会
损害其他人让自己的升官发财 非常符合人性 且人类这几千年来都是这么干的
不这么做的才是极少数 这是人类dna决定的
会,而且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他没有证据。
比如犯人要上厕所吧,厕所里暖气片可以铐手铐吧,厕所里没有监控吧。
再比如用厚厚的书垫着猛锤看不出外伤吧。
再比如犯人饿了给他煮一桶泡面,哎呀,我不小心把一整袋盐撒进去了,这很合理吧。
再比如我出审讯室休息一会,让辅警进去帮忙看半个小时犯人,监控也关掉了,这很正常吧。
不会。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为什么要刑讯逼供触犯刑法呢,万一出了问题得不偿失,零口供的案件又不是不能办。就算审讯不出来,别人最多说你水平低,说你笨,总比刑讯逼供让你住监狱、开除你要强吧。一份工作而已,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没必要和别人过不去
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只关心怎么拿到工资奖金
如果领导明确要求我动手,不然扣奖金,那我就肯定打,这不是白得的机会吗
反正出了事也是领导命令的
要是没这个前提,我是不会对别人施加任何压力的
愿意招最好,不愿意招我肯定也不反对
总不能为了个破案子,把自己搭进去吧
再说了,领导就干净吗?已经做了狗,冲谁叫不是汪汪?
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对立面监督,就会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错误,发现不了自己的错误,如果这个人权力巨大且无法有效监督,是什么情况不用我说吧。
在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
没有证据怎么"确实"人家"犯了重罪"呢?
有没有可能人家是被"确实"了呢?
还是说被不被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结了, 奖金有了, 至于蹲监狱挨枪子的人是不是真的凶手并不重要?
法律文书网是不是已经没了?
之前还能看看法庭直播,现在是不是也掐了?
话说,法庭直播里面有些法官别说具不具备基本的法律修养了,我看真该先去找个人类转。一不会说普通话,二对流程完全不懂,三对待当事人双方口出污言秽语
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3年辅警一枚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 我工作的地方是这样的
治安案子肯定不会 那怕坐实了 也不会 (特别的精神小伙除外,比如15-17岁拉车门 只要不轻伤 基本没问题,而且这也不算刑讯逼供吧。吸毒除外)
刑案看情况 百分之99不会 因为第一次笔录不说的最多百分之10,不能再多了。很多人在第一次笔录就认了 那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各种套路
我见过的 一个强奸案子 在没抓到人的时候 已经把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就差嫌疑人口供了 都在女性yd里检测出DNA了 女性手机也有录音 明确的反抗了 附近监控的时间也跟受害者口供对应
总之一句话 就差嫌疑人笔录了 嫌疑人这边东拉西扯12个小时了 没说的 小黑屋 小黑屋去了一趟就很听话了
为什么小黑屋 就算他不认 百分之99零口供也能办 只是麻烦很多 而且并不是百分之百
所以 如果能够零口供也能办的刑案最后的肯定是小黑屋
我的伯父一家都是警察,这么说吧,有良心的人是做不了这个职业的
不会!
实话跟你说!
办案,破案跟提拔升迁压根不是直接相关的。
别出问题,别出事才是提拔升迁的根本。
这是我工作多年的血泪教训。
刑讯逼供,不一定能破案,但是很容易惹祸出事。
办一万个案子,出一个问题,都会影响仕途,不如少办一些案子,但是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件,不留任何隐患。
最后我想说,现实中的公安民警办案,永远都是团队作战,一个民警想单枪匹马走完研判到蹲守,抓捕,审讯,羁押等等流程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没有孤胆英雄,也没有那么多神探。都是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来把工作做好的。
最后的最后,祝福在座的各位都能平安退休!

刘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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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中医黑,但是我真的在中医热点的时候买过中医的股票;
我非常痛恨铺张浪费、造价离谱的政府工程,但是在我职业生涯中所做的所有项目都是政府工程,甚至我自己还费劲心思造就了好几个天价项目;
我是一个1450,但是我拍起官员马屁来,完全违背自己的良心;
我是一个共存派,但是我在一个口罩8块钱的时候,给县政府捐过8000个口罩……
所以,如果我是一个警察,我想我大概率会刑讯逼供。
并非洗白,却是真实想法!现在的刑讯逼供跟以往的并不一样,以前没有证据,完全靠屈打成招,但现在的刑讯逼供是,你有监控,基本证明就是这个嫌疑人所为,但他就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然后上手段被查。
你要说,民警是否违法犯罪,根据规定,是违法犯罪了。但你有没有想过。民警完全可以在嫌疑人说不是他干的就放了他,为何没有放,而是要刑讯逼供?
归结一点,放过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刑讯逼供的警察,不一定就不是好警察。
我明明感觉是你丫干的,你给我睁眼说瞎话
拿我当傻子耍,当礼拜天过?
你看我咋收拾你
于是明着暗着的刑讯逼供就开始了
但是我的感觉,对吗?
大庭广众的执法记录仪都可以不用公开,出了啥事分分钟全网捂嘴,我要有这么强大的后援不搞那是对不起咱妈的栽培厚爱
既然假设我是办案民警,那我不会,因为重罪归刑警管,干我一个民警屁事,民警只管治安案件,犯罪的找刑警谢谢
如果你觉得刑讯逼供是合理的,那你的同事在处理你刑讯逼供案件的时候对你刑讯逼供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会也不可能。
教员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很多人攻击警察,很多人自以为了解内幕。可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公安系统内部流程,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几乎是堵死了各种路子,往规范执法上逼。因为涉密,无法细说,但事实如此。
以上这是不能。
以前的老警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有一种案子没破显得自己无能的莫名的责任感,没人教没人逼,自发的,所以为了破案他们过程不那么正义,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有人肯定说你别说都是为了进步,怎么说呢,有一部分肯定是为了进步,但大部分其实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不信就算了。但是从90后参警开始,上一辈抹黑的名声在自媒体环境中无限放大,这个舆论环境不用多说,促成了很多民警心理变化,核心就是责任感不那么强了。我们所里的小伙子们几乎就是明着说,你态度好,就费时费力帮你解决。你态度不好,我按照程序走完流程,也不怕投诉,毕竟虱子多了不咬人。案件上就更不用说了,抓到人了,很多都是不说的,无所谓,符合0口供起诉的起诉,不符合的起诉被检察院退侦就继续补充侦查,执法细则如此详细,按部就班即可,案件的破案率轮不到基层民警头大。
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只是据我观察,警队里按部就班完成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高强度压力自己想奉献的越来越少了。尤其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警情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能管则管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嘛可能你们都不信,这些热心肠的民警投诉率常年占据全所前三,哈哈哈,笑死个人。扯远了。
以上是不会。
综上所述,不想也不能。
不会,这玩意得罪人,搞出冤假错案你自己兜着,拿几个钱儿啊?这么拼命,他不老实交代就这么耗着呗,车轮审讯直接能把一个人逼疯。
傻子才逼供,案子办不下来最多就是业务水平不精,逼供被抓出来,饭碗都保不住。
而且跟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采用物理手段,不累吗?不难受吗?一份工作而已,能做多少做多少,尽力而为顺其自然就可以了。难不成把真凶抓出来,把坏蛋送进牢里,是能带来很多工资?还是给自己带来伸张正义的虚幻满足感?
这世界那么多坏蛋,你还能把他们全抓了?你个基层小喽喽,还能激浊扬清,还世道清白么?是能拯救世界,海晏河清么?
能做多少是多少,做不动就让别人做,局里那么多警察,至于为了破个案把自己逼上绝路么?属实是脑子不清醒,谁逼供谁沙币!
歪一下。
有这么个事,12岁男孩把同小区内6岁小女孩拐骗至偏僻角落准备实施强奸,幸好被一成人发现制止,后经调查如果不是被发现,小女孩真的要惨遭毒手。
但因未遂且年龄小于刑事责任年龄,就责令男孩家长严加管教。
问题来了:如果你在这小区里,恰巧你也有个几岁的小女儿,你会怎么办?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警察暴揍了犯罪嫌疑人一顿,犯罪嫌疑人招供了,承认他杀了人。OK!结案!
你太天真了!
首先,你要把所有的细节都相互印证起来,形成报告。包括杀人时间,杀人地点,杀人动机,杀人凶器等等。就算是嫌疑犯配合你,你两共同编造出整个凶杀案的过程。第一步就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内部审核。你的领导和你的同事,会不断把案件的疑点反馈给你,要求你补充侦查。终于在你和犯罪嫌疑人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侦查。案子交到了检察院。
案子到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就不受公安机关控制了。而是受检察院控制。提审犯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问犯罪嫌疑人承认杀人否。你认为,犯罪嫌疑人还会配合检察院承认杀人吗?就算你运气好,犯罪嫌疑人又承认杀人了。
案子到了法院,这时犯罪嫌疑人受法院控制。并且有律师介入,你认为他会配合法院承认杀人吗?
整体来讲,刑讯逼供,既不正当,实际操作难度还大,容易翻案。
你可能要问,如果我能做到天衣无缝那不行了?你能做到天衣无缝,那就不叫刑讯逼供了,那叫准确迅速办成了铁案。
看什么罪
如果只是那种闯红灯,逆行,酒驾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那自然不会,该刑拘刑拘。
如果是那种小偷,打群架(没有达到重伤或死亡),打不打不知道,骂是少不了的。
如果是遇到那种杀人魔鬼(非冲动杀人或是杀死幼童的),人贩子,强奸犯。
你以为的叔叔:


实际上的叔叔:

90年代在深圳一个公司很熟悉的人,前年在一个他曾经干过几年的某个人一抖音文案下。我顺便问一下能找到谁不?结果半小时后他说谁找他。然后联系上。加微信,聊了这几十年在干嘛。他就说进去了三年。问了原因是;可能年轻点的不知道,90年代,各种打架斗殴的,娱乐场所看场收费的都看作平常事,只要没打没,赔偿了事,我说这个人吧深圳辞工回老家了,那时候声色遍地。有晚去歌厅打架了,为怎么打的不知道,反正他跑了,后来抓住他,就是不承认,群架嘛,那时候没监控,
这边就是打,因为身体棒,原来深圳一个支队几年练得很厉。练过排打,这个我和他一个公司时知道。普通东西打没什么用。几天后就用棒球棒打,这个就受不了,突然情绪崩溃,把棒球棒缴了反打审讯人员。这我只说结果,三人受重伤,一个终身残。判三年原因咬定刑讯逼供,审讯室那来的棒球棒?
他说要不无期了。按现在的情况也不止三年。还有一个当时打个架没监控跑了就跑了,猛打抓住的人交待出来的,抓住了也猛打,真没必要。
虽说现在提倡重证据,轻口供
但,还是有很多罪,需要靠口供定罪。
你想想,你作为警察负责处理的案子,一直结不了案,准备的材料一直被检察院退回来,你的考核绩效一直上不去。你凭着经验或者现有的证据,就是知道他干的,但关键的物证一直找不到,他就是不说。悲惨的受害者天天跑来哭,甚至不停的投诉和上访。
正如我一个叔叔说的:“做警察这么多年,该干的,不该干的,反正都干了!”
在别的帖子抬了一会关于刑讯逼供的杠,突然刷到这个帖子,就过来瞎白话几句。
先说结论 会 因为我真干过;不会 因为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干了,也不会再承认自己干过了。
讲讲我的第一次刑讯逼供吧(纯属虚构,这是小说)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翻着自己的剪报本,想找点灵感给领导写篇好点的调研文,但由于中午喝了二两酒,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起来,对桌的建哥终于忍不住了:“小马,我带你玩去吧?”
我们走街串巷到了他战友开的一家小旅馆,一进门,大厅里坐着三个穿白衬衣打黑领带,的黑丝卡哇伊美女,荷尔蒙上行,大脑指挥腰子分泌的肾上腺素催动植物神经到窦房结放电,导致我心跳加速了一下。
美女慵懒的扫视着,突然变得冷若冰霜,互相低语一声,拎着包包就离开了,我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没追着看。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三个老手,她们是看到了我俩穿着一样的裤子,一样的皮带才离开。 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她们离开才是很酷很老道的做法。
老板听到声音笑着迎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何觉得有一丝不爽,就抢在建哥前面冷冰冰的说道:“例行检查”,老板瞅向建哥,建哥很尴尬:“没事,就是瞅瞅”
小旅馆里没住几个人,很快转到了二楼一间,里面有三个吊毛正躺着看电视,看到我们神情明显有一丝慌乱,我问老板为啥没登记,老板讪讪的赔笑:“他们是过来找人的,就歇一会就走,不过夜,来打工的,老实孩子。”
我默不作声的开始翻看他们带着的东西,每人一个双肩背包,每个包里都有一双球鞋一双手套,一顶棒球帽和一副黑口罩,鞋底掌前半截都用锋利的刀片割出了一条条横纹;两个书包里有微型手电,另一个包里是一个小头灯。另外还搜出的东西包括两把大螺丝刀,一个开锁用的飞机插,一把锉刀,大小克丝钳,一大团棉纱,两个大玻璃瓶,一个小塑料喷雾瓶,大玻璃瓶上的标签用指甲抠的烂唧唧的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来一瓶是醇醚,一瓶是氯仿(哥罗芳),小塑料喷雾瓶是最令我心惊的,里面装的是阿玛尼亚(假名,高手自然知道是啥,但求您不要说明,这知识扩散对社会没好处),简单说就是销毁指纹和血迹用的。
一个书包背后有一把一尺左右的长条硬物,但找不到从哪装进去的,我怀疑是刀,所以很谨慎的往后退了一步,蹲下去搜(事后证明是一把不锈钢尺状物,很薄很光滑),一个吊毛突然暴起撞倒我夺门而出,另外两个吊毛也冲过来,我迎面一个窝心脚踹倒了一个,同时薅住了另一个,推给建哥,然后下楼去追第一个。
可惜我穿了一双宽松的皮鞋,跑不到五百米鞋就飞了一只,路边群众哈哈大笑,和我一起看着第一个吊毛像猴子一样穿过一片菜地跑远了。
我呼哧带喘回到二楼,却发现只剩地下捂着肚子的吊毛了,建哥和老板尴尬的瞅着我说没拉住,那个也跑了,老板问我要不要给我根绳子把这个绑住,我气哼哼没说话去小卖部打了个110请求支援,小卖部的老太太撇着嘴强行要了我5毛钱。
由于已经下班了,我只能把吊毛带回办公室,建哥很不爽,他不想加班,而且这事坏了他的面子,于是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走了,剩下我一个面对吊毛,开始了讯问,或者规范点说,是询问,因为没有刑事证据。
首先我让吊毛指认了自己的包,他略微思索了下指认了有醇醚的一包,我问他带醇醚干什么,他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我被噎了一下,接着问其他东西干什么用的,他慢条斯理的解释,手电是走夜路要用,帽子、口罩球鞋是平常穿的,手套是搬东西用的,我突然插入问为什么把鞋底割破?他楞了一下回答,不是自己割的,是在工厂打工时被地下的铁屑割的,我说他俩的鞋底也是铁屑割的?他很吃惊的说,他俩鞋底也破了?
没切入点,只好从头捋,问他身份信息,他用明显的云南口音回答说自己叫王飞,是湖北红安县人,自幼跟着奶奶流浪长大,没见过爹娘,也不知道奶奶的真实姓名,后来过一座山的时候奶奶死了,他把奶奶埋掉就自己开始流浪打工。
然后问他目的地,他说就是此地,自己有天突然想到有个一起打工的朋友说是这边人,让他混不下去了就来投奔一起打工,可以给找工作。这个朋友没有联系方式,不是姓张就是姓王,也可能姓刘来着,反正就在这一带,不知道具体地址。打算一边找工作一边慢慢打听着找。
问他同行人身份,他回答说,不知道具体信息,高个吊毛是在武汉长途车站认识的,两个人一起抽烟,高个吊毛问他干啥去,他说找朋友打工,高个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就一起去买了票。他们互相就喊“喂”或“哥们”,没问过真实姓名。
再问猴子吊毛,他说是此地认识的,当时他们俩下车问路,问到了猴子吊毛,猴子吊毛正蹲着抽烟,问他俩干嘛的,他们说找朋友打工,猴子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们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三人就一起去旅馆开了房,商量下一步,还没来得及互通身份,我就来查房了,大家就散了,他就被我抓来了,表示自己是好人,天天扶老太太过马路,现在被人诬陷是坏人,很紧张,很不舒服。
好吧,只是例行检查,没人说你是坏人,说清楚事就放你走。
哦那我走吧?你能不能把我送回旅馆,钱包在那两个人身上,你能不能帮我找他们,要不就借100块钱给我?
你先说醇醚哪来的吧?
他说车路过河南的时候,上来一个乘客和他们聊天,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了这个瓶子让他闻:“刺激吧?送给你吧,没事了可以闻着玩“然后那个人就下车走了。
我肺火辣辣的疼,咬牙接着问他,你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要随身带着?
“他对我挺好,还送我东西,我舍不得扔掉呀”他瞅着我,眼神深幽幽的,满是真诚。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总觉得那深幽幽里带着一丝讥笑。
你特么编瞎话也得编的有个谱吧,我是不是看着特别像沙币啊!?我有点无能狂怒了,把杂志搓成一卷…………
(本来应该是重点,但想了想,发出来效果可能并不好,反而徒增口实,其实大家也能脑补出情节,还是暂时删掉吧,看看大家回帖反应再下决定)
就这样放掉?
我心里极度不甘,狗哥笑着捏了捏我的脸:你没经验,已经把他打皮了。现在超过24小时,我接手也来不及了。记住,打人不是要他身体难受,而是追求让他精神极度恐惧直至崩溃,尤其是有经验的嫌犯,他已经总结了上次挨打的经验,心里不服,这次就是赌气要看看自己能不能挺过对抗,所以内心是渴望你动刑的,你这时候一上手,他发现不过如此,会有一种成绩感,你再添灯油式的上强度,反而让他逐步适应,大脑分泌更多的多巴胺,这时候不仅疼觉变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欣快感,这就是打皮了,再动刑就完全没作用了。必须通过沟通,让他回到现实,身体内激素减弱,等状态最低谷的时候,再突审。
那咱们等等吧?
你负责办手续?狗哥语气开始带有嘲讽,先行拘留,受案,核验身份,层层需要领导签字,你是想给自己人挖坑么?
邮局发快递到红安需要5天,当地派出所核查7天,邮寄回来还要5天,这还是最快的情况,拘留一定会超过15天,而且你踹断了他一条肋骨,脸上也有伤,万一他找到律师,你大概率会死,刑讯逼供,没有领导会保你。
那他万一真是坏人呢?
狗哥用一种耐人寻味,看沙币的眼神盯着我:咱们不是神,管不了大众苍生,咱们就是挣工资的,咱们找不到突破口,也没精力去盯着,他们也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收手,只要干就迟早会被抓住,老天自会收他,你别特么咸吃萝卜淡操心。
随着一口烟喷出,他再也懒得理我,扔掉烟头忙去了。
大约半年以后,某地有高层攀爬入室案发生,歹徒深夜用床单把熟睡中的一家人分别绑住,严刑逼打,问出了银行卡密码,取钱回来后,歌喉灭口,据说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手段案件,已经并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人员获得了其中一人面部照片,带着棒球帽,面容有点扭曲而且不清晰,由于光线和拍摄角度特殊,眼睛显得特别大,放射出精光。
我越看越觉得像三个吊毛之一,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梦里都是吊毛那深幽幽的讥笑。
出于尊敬,我去找了狗哥,狗哥当场给了我一个爆栗,你他妈有病吧?天天有人死,关你淡市啊?除了供出来你可能渎职放跑过嫌疑人,你能提供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吗?本来想收你当徒弟,你真不是那个材料。
好消息是那个案子最终破了,我那时已经比较老成,天天忙于写材料调研,甚至都没问一句涉案人员信息。
狗哥像狗又像鹰,眼神犀利,思维毒辣,公认天生吃刑侦饭的奇才,连破大案,业内闻名,但一生蹭蹬,不被人理解,死的又憋屈离奇,想起他就难受,或许有一天会写写他,但又怕敏感东西太多。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够不爽的了。
我们村里有个惯偷,六十多岁了,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监狱里过的。每次把他抓到派出所,民警都往他脸上吐唾沫星子,无不气愤地说“你恶心死我们了,整天给你打交道!”
我办案是不会。
我师兄那保不齐莫须有的可会。
咱们很多答主留意一下,问的称谓是你。
也就是我,问我,我肯定不会。
但是问题如果说,你见过刑讯逼供吗?
那答案就得耐人寻味了。
我自己也办过案子,但是先说一点,我不会打嫌疑人!
首先,办案是有流程的,不是靠你那点口供的,是看证据的!
第二,我不需要升官,违规办案的事情就像一个尾巴,随时被人捏着睾丸!
在02年入的警到后来离职,从警十余年,办过的的刑案不下百件(所在单位不是基层单位),我从不靠口供我看证据,我曾经靠零口供让嫌疑人定罪了!
我觉得看情况吧,如果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不会,真的心情不好关你一天就老实了,或者拖到没监控的厕所打一顿。。
如果是那种大案命案要案可就来活了,这种是可以升职加薪的还有指标,尤其是那种证据就差一点必须要口供的情况那更是要上手段,调空调温度,饿几天,吊起来双手反拷半蹲不蹲半站不站的,到这一步百分之95的人应该都差不多了。。接下来还有的硬茬就需要些高级手段了,例如隔着书本用锤子打,水刑让他感受窒息感,老式电话线,电棍电击,如果要拳打脚踢的话现在有验伤技术,可以试着打完多关几天。。。其他的还有各种方法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审讯是门技术活,那么刑讯逼供也是,能把审讯和刑讯逼供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嫌疑人特征合起来玩得得心应手的才是高手
为啥要刑讯逼供,犯得着为了单位的办案指标把自己弄进去?刑事案件破案率那么低,好多案子几十年都没破,咋滴刑讯逼供就破了?法官有枉法裁判罪,律师有律师伪证罪,警察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粘上那哪一条都完了,直接被扫地出门!案子破不破与我何干,嫌疑人抓不抓与我何干,,再说了,答案要案局长和zfw会居中协调,检察院法院按照他们意思来起诉裁判就OK。工资不少发,假期不少耍就很满足了,警察说一份工作,没必要那么较真,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了。
只要默认刑讯逼供合理,那早晚有一天任何人都能承受到被刑讯逼供的滋味。
就像制作秦国法律的商鞅,亲手尝试了他编制出的五马分尸之刑。
本来他有机会逃的,但他亲自制定的法律规定了,民众没有介绍信的不得走出自己的居住村落。
即便这样,他还是有可能逃的,但他编的另一条法律民众举报有奖,如果犯人经过不举报有可能被连坐。
成功的让他逃不出秦国,秦国人严格遵守他定的法律,把他举报了。
商鞅做法自缚,算是喜大普奔了。
刑讯不一定是为了逼供。禁止刑讯逼供不单单是为了保护嫌疑人,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
其实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考量,如果刑讯能破案,关键时刻或许还可以考虑。比如恐怖分子在商场藏了颗炸弹,他死活不招放在哪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警察,也很难说会怎么做。
现实中很难遇到这种极端紧急情况。一般案件刑讯逼供会屈打成招造成冤案,比如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这俩案子跟上面举的恐怖分子的案例还有个明显的区别,就是这俩案其实是还不知道真凶是谁,仅仅是怀疑,而恐怖分子案已经确定了他安装了炸弹,只是不知道安在哪里了。
有个警察说,世界上就没有被冤枉的人。这是一种文学表达。如果不抬杠,在某种语境下其实他说的是对的。大部分案子,明眼人都一目了然,更不用说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可他就是不招,你也没办法。当然老刑警也有出错的时候,偶尔冤枉个把的,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判断都是对的呀,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就应该支持刑讯逼供。你看,这是一个价值取舍问题。
可惜功利主义者想的太美好了,我有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观点,以前也没人说过,我冒着被封号的风险讲一下吧:
很多时候,刑讯不是为了逼供,仅仅是为了取乐。
在以前,明明嫌疑人都招了,还是免不了一顿打。执法者将此当作一种惩罚,都看过水浒传吧,杀威棒就是这个作用。这是传统,没人觉得有什么错,犯罪挨打,天经地义。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某些人心里,这个陋习根深蒂固。所以经常曝出虐待嫌疑人的丑闻。
我曾经很天真,从自私的角度,我支持刑讯逼供。虽然我可能也会犯罪,但是我敢作敢当,所以不会挨打。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在变态那里,你招不招都得挨打。
虐待能给满足他的性快感。
不要抬高某些工作,也不要歧视某些群体,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人性都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邪恶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实施。如果给你以正义的名义,随意惩罚犯人,你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变态。一开始只是逼供,后来发展成惩罚,最后不可避免地沦为取乐。传统的捕头大多都是变态,满清十大酷刑也都是他们发明的。
哪怕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你会相信绳艺勒蛋蛋,电棍捅阴道,这些手段是为了正义吗?
农村和以前的老火车站抓小偷都听说吧,经常有小偷被打死,甚至还有打错的。动手的都是本地的无赖混混,你说他们有多少正义感吗?不是的,他们就是起哄,取乐。
暴力与性是密不可分的,无论多么善良的人,骨子里都有暴力因子,某种时候,虐待能让人性高潮。
所以我说禁止刑讯逼供,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就是要从根上杜绝他们打人上瘾,成为变态,从而堕入恶鬼道。
小的时候,老人教育我们不要犯罪,说进去了要挨打,而且是酷刑,不只是坐牢那么简单。看来他们是真懂旧社会传统。
现在法制社会了,且基层都是八零九零后,基本不会刑讯逼供了,你不招拉倒,零口供也能办案。倒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老家伙,值得警惕。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签了认罪认罚了,再当庭翻供。
一般法庭会不予采纳,还是会打回补充证据,再按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还是会被检方加重量刑建议,最后判的更重。
开篇先明确,没必要刑讯,能结案就结案,不能结案到期放人,毕竟手头上大把案件,没心思管这一两个老运动员。
过分点的说,以前还在办案岗位上时,前期侦查摸排,嫌疑人要是老运动员,案子不好弄,我甚至都不太想抓,因为抓了没几天就得放,单人单案就刑拘七天,呈捕再加七天,合着拘的时间还没行政处罚长。
但要强调: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据我所知,10年代以前还是很多会刑讯的,那时的办案主力一般是90年代进队伍的地方政法中专和部队转业。当时的刑讯逼供、滥用私刑,是常态,军转老哥的在部队里就爱动手,这不是新闻(啥叫提干,当过兵的都懂)。其次当时的打,主要是社会治安太乱,我的前辈跟我说:
刑讯本身也是为了打到这个人不敢再作案,起码不敢在这个辖区作案。
我认为这既是刑讯又是滥用私刑,是违法的,并不应该拿到台面说,当事民警应该被追责。但从当年的客观情况而言,社会效果不错。
15年前后都还有不少。18、19年扫黑除恶后好了很多,21年教育整顿后又好了很多。
到现在,这个年代的办案主力基本不刑讯逼供了。
不刑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窃以为有三:
换个表述,按我近些年带过的徒弟的表现与说法,那就是:
以前破不了案是种耻辱,现在破不了案最好,他能力不足,请马上把他调离办案岗位。
请问多数青年民警都是这种心态的时候,谁会去刑讯逼供。
另外有的人提到,领导要求的问题。
首先局领导都很忙,没空盯着一个案件,以前可能会,原因跟上面青年民警的心态一样,辖区里有破不了的案,是耻辱;
现在的局领导盯的是整体的破案率,刑拘人数、行拘人数。即使是大案要案,刑拘了,领导也不会怎么过问了。而会刑讯的民警本身是办案的精干力量,那么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是应该在一个案子上耗几个精干力量去审讯,还是应该抓人刑拘后能破结就破结,不能破结就把警力解放出来去破多几个案,刑拘多几个人。
显而易见,按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后者。毕竟刑讯耗那一两天,或者牛逼的耗个一两周的,还不如解放出来,多抓几个人。
基于评论,我可能需要明确一下,我说的少,是刑讯逼供的少,但我个人的职业生涯看,滥用私刑却是很多的。这个要分清。
刑讯逼供我认为是办案人员基于结案的目的,使用暴力或虐待等方式取得非法证据,本质还是为了办案。现在已经很少了,很少人为了办案去刑讯逼供。这个方式方法是违法犯罪的。为了程序合法,理应禁止刑讯逼供。
但滥用私刑就不是了,这个很多,这是人类的劣根性,别说警察了,厂里的保安抓到小偷都会上去给几脚打几个耳光。更多场景比如说,偷狗贼被群众打断腿,警察还要保护偷狗贼。你说这是警察这个职业的问题吗?
假设一种理想状态,嫌疑人如实供述,那么刑讯逼供不会发生,但滥用私刑一样可能发生。
这才是很多人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打的情形,这种我认为应该是要按故意伤害去处理的好,而不是刑讯逼供,这个还是要分清的好。
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而言,禁止刑讯逼供能减少冤案几率,这是绝对的好。但滥用私刑,可以说就不是为了办案,更谈不上冤案,这个我认为是道德和制度的双重问题,不能简单看待。
至于个人会不会滥用私刑,老实讲,这个看程度,打人的没有,但是体罚学生,我还是干过的,打群架的、偷东西的学生在派出所抱头蹲到家长来接。这个程度,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能过我自己的心理关。
这让我想起阿美莉卡的执法记录,当然我不是说人家有多好,其实很多视频里面警察的态度我也不喜欢。
但人家的法律就是有监控按记录判罚,没记录那就看受害者叙述了,我说的不大准确,但没有监控记录被起诉的警察局百分百赔偿和警察直接默认为有问题。
目前得到的线索是:
你当年参与了珍珠港偷袭事件
炸鬼子的原子弹投放也与你有关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
义和团起义运动是你发起的
老蒋从大陆跑到台湾去的飞机还是你家族提供的
98年的洪水爆发都是你在上游放水导致的
啥?
还不交代?
兄弟们,继续,再加把劲儿
开玩笑,真以为被翻案了,什么事都没有?
东大这地方,体脂内,都是等风头过了,再找你算账的。
不会。
第一,办案讲证据,人证确凿,物证确凿,存在监控。才会去抓人。
有上述条件的,已经能确实是犯罪嫌疑人了。
那还有什么刑讯逼供的必要,需要的就是让他自己讲出作案经过,目的。
监控给他一看,基本上都承认了,多磨磨嘴皮子就行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宝贝。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可怕的不是这些事,而是根本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
用刑讯逼供是那种懒惰的人,不想花时间花力气和精力去破案,甚至门都懒得出去,所以用这种方法把人逼认罪,只要有人背黑锅它就可以交差了事!
这种人就是败类中的败类,为警界蒙羞。
设想一下,你身边的民警因为刑讯逼供立功受奖 升官发财,你能不心动。所以在那个大染缸里,很难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逼供,别说逼供了,诱供引供我都不带做的。破不破案跟我有啥关系啊?伸张正义那是我一个月五千多的人该想的事儿吗?监控能拍到就算被害人命好,拍不到你就自求多福吧,人家不承认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跟我谈什么立案不查、破案率低,我能查的都查了,他不认,没监控,没办法
我最好奇的是洗地的“通讯员”有没有是被刑讯逼供判刑关进去的。
在牢里每天努力发帖好好表现想早日出去平冤昭雪,结果今天收到的任务是“控制刑讯逼供舆情”那该有多讽刺啊。

如果有的话可以尝试在评论结尾多加一个句号。
之前民警刑警都有可能,原因自己想。现在,民警大概率不会,刑警不好说。
举例,一个案子,涉及公共安全,领导严令限期破案,若未破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更大规模的民众生命财产损失,办案刑警会被“能干干,干不了滚”。你猜办案的刑警会怎么做?
再具体的例子,国内的知道也不敢说,去美片、港片找吧,很多都是真实案例改编的。
我辛辛苦苦才考上的编制工作,嫌疑人又不是我的杀父仇人,又没有高官厚禄等着我,功劳是领导的,黑锅是自己的,除非是个傻子,否则谁愿意这么干。
“我会!”这是一个扫黑英模的回答。
昨天跟一个同事在车上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刚从扫黑的专班回来。
这个涉黑案当中,犯罪团伙实施了一个持刀砍人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发生过去有八九年了,被害人手指被砍掉两截,面部长达12厘米的疤痕到如今依然鲜红。特别是他右腿脚筋被砍断,现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一跛一跛。
时间也许能抚平伤口,但是鲜红的疤痕和终身的残疾,似乎时刻在诉说那个夜晚撕心裂肺的疼痛。
当时参与这起案件的有五个人,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已经死亡。
当年的案卷已经丢失。
没有监控,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更没有高科技的电子数据。
现在,似乎除了在每一个和当年一样下雨的夜晚被害人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了。
怎么办?
真的要任凭犯罪在时间的长河里隐藏,在风中飘散?任凭被害人独自一人带着终身残疾一次又一次在噩梦中惊醒却无任何公道?
我的同事抽到专班领头突破这起故意致人重伤案。当年的五个人因为其他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现实不是电影,对于多次“进宫”的惯犯而言,多么高超的审讯技巧仿佛都收效甚微。
选择不刑讯逼供是简单的,砍的不是他的家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该他做的工作已经竭尽全力了,法院轻判,不能追究这五个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就算有责任也是当年“保护伞”的责任,他完全可以选择轻轻松松的方式正常上班下班,不会触及刑讯逼供的法律红线,按月领取工资,平稳退休,何乐不为。。
就从个人功利考量角度,他有一百个坏处选择刑讯逼供,他也有一百个好处不选择这么做。
好像有某种东西动摇这种简单的选择。
峥嵘岁月,热血铸就。
是的,热血!一种嫉恶如仇的血性,让他突破了五个人的审讯!
我很好奇,他说我不能跟你说,但是我可以跟你说的是我从头到尾没有打他,特别是发问的方式从来不是逼他,是不是你干的?而是只问一句话,你把事情的经过说一下?
五个人是独立审讯的,但是五个人描述事情的经过,以及砍人的细节是吻合的。
或许手段非常规,但是我们深信不会造成冤假错案,同步录音录像也会让法官相信,给他们加上故意伤害的量刑不会冤枉他们。
一般的办案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那么也就是说不一般的民警会刑讯逼供
但是现在这样的一个执法环境下,你刑讯逼供无疑是拿自己的前途看玩笑
身边就有一个真实案例:
民警只是在讯问过程中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脾气暴躁了一点,把嫌疑人正在吃饭的饭盒丢到了办案区地上,纪委部门发现后就对该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
还有个民警为了从嫌疑人那里获得更多信息,竟然答应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并实施了这个不合理的要求,最后该民警被调离了公安系统
所有,也有人会为了破案兵行险着,当然这是一种策略,但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就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那些不守规矩,经常挨处分的警察才是主角,电视剧也因为有这样的矛盾点才有看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民警办案都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毕竟他们不是电视剧的主角,没有主角光环,在他们生后还有家人。
我还以为是1992年的事,没想到是2022年的事

当年有幸在某地级市的检察院当过一段文员
在当文员期间,就了解到我们的当地发生了一件帽子叔叔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
最后涉事的帽子叔叔该扒装扒装,该处分处分
最后到底进没进去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有规定
我们没有刑讯逼供,只有“大记忆恢复术”。
你好,不会。因为我没有警察荣誉,案子办不出来只能说受害人倒霉,违规办出来了我倒霉,我还想多拿两年工资。
逼供与否其实和帽子叔叔的个人倾向关系不大,而是和上面对破案率的要求比较大。
如果上面要求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破案率,或者限期必破,按照正规方式做不到,那之后你懂的。
一着急踹你两脚,那是他个人原因。但要是一帮人没日没夜,轮番整到你招供为止,这就不是个人问题了。
3. 待业青年吴志军:
七月十五日晚,我和郑立平在瑶台公园早冰场滑冰,正玩得高兴,郑立平捅了我一下,让我注意栏杆外面站着的两个女孩,就是周丕丽和李飞飞。我不认识她们,可她们俩老看我,目不转睛地看。郑立平说是两个“喇”,于是我们就滑出场子,换了鞋追她们。她俩看见我们走过去,转身就走。郑立平赶上去问她们是不是酱油坊中学田径队的,她们光笑不说话。郑立平说“有戏”,就又追上去把她们拦住,问可不可以和她们“认识一下”。接着他把互相挽着手的周丕丽、李飞飞分开,搂住周丕丽。周丕丽:“别动手动脚的,让别人看见不好。”郑立平说:“怕别人看见,咱们就到后山去。”把周丕丽往后山带。我看李飞飞一个人跟在后面挺无聊的就上前和她并排走,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在哪儿上学,她都一一告诉了我。郑立平带着周丕丽钻进了林子,我对李飞飞说咱们别老跟着他们,怪碍他们事的。李飞飞笑了,不走了,和我在山坡上坐下来了。我们俩聊天,什么都聊,国内国外、“改革”、“三中全会”,聊得挺欢。后来她自个儿主动靠在我身上,我就势摸了她的奶子,她没言声,也没反对。月亮照到了我们坐的地方,她还说再往黑处挪挪。这时就听那边嚷了起来,李飞飞说咱们去看看出了什么事,我们走过去,看见了那三个工人民兵大叔。
工人民兵大叔对我们很好,没打没骂,只是委婉地向我们指出,我们这样做不对,不符合“五讲四美”的精神文明准则,和蔼地让我们跟他们去趟派出所,到那里“把事情讲清楚”。到了那里,派出所的周大叔更加和蔼可亲地对我们进行了批评帮助,特别是他对我们的那种毫不歧视的口气,我感动得簌簌掉泪。我问我自己,要是我亲爸爸遇到这件事能像周大叔这样心平气和吗?回答是:不会的。周大叔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呵!
在这里,我要揭发一件事,在工人民兵大叔带我们去派出所的路上,郑立平曾悄悄地对我说:“不能讲真的,死咬住是谈恋爱就没事了。”我没有上他那个当,现在看来,老实是老实对了。
关于李飞飞这个人,开始我对她印象并不好,认为她很轻浮,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多情、美丽、贞洁的女孩子,十分浅薄。后来一接触,发觉她其实是个很深沉的女孩子,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对爱情有着热烈的向往和追求,那种追求很虚幻,又不能不说很真挚。说实话,尽管我的行为很荒唐、很轻率,但从内心讲,我认为我不是在玩弄她的感情,我也是重感情的人,也受了党这么多年的教育,我想我是有点——绝不是瞎说——爱上她了,想跟她结婚……嗯,当然是达到法定年龄之后。
听说她的失踪后,我很难过,也自贵。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亵渎了她的身体,偏偏这事又让别人知道了,不光彩地被擒住了,一个骄傲、有尊严的女孩子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地接受这种耻辱?我愿意走遍天涯去寻找她,自个儿掏钱。我想她不会走得太远,她这样的女孩子走到哪儿都会惹人注目的,再说她孤单单的,也没什么有钱的、可以收容她的朋友,这是她亲口跟我说的。那天晚上她跟我诉过很长时间苦,说自己连个体面的亲戚都没有,平时只能到唯一的舅舅家去串门,而舅舅家的一个比她大很多的表哥又是个色鬼,总是跟她动手动脚。你们别以为我知道这么多情况,就好像我跟她的关系有多深,有的人一辈子待在一起没话,而有的人一碰上就像火柴碰上磷纸,立刻擦出火星。
我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心里挺烦的。又觉得反正也没人管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点什么。法制观念淡薄,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去强奸,两人愿意就合理合法。经过派出所周大叔的耐心帮助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干了不该干的事,摸了不该摸的地方,客观上起了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的作用,亲者痛仇者快,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殷切期望。我决心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从头做起,重新设计一个“我”;诚心诚意地接受
政府的任何处分,认罪伏法,绝无半点怨言;向张海迪、曲啸学习,从逆境中奋起,和郑立平这样的坏人彻底断绝关系,立大志,吃大苦,开创自己生活的新局面,做个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青年,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2.瑶台公园派出所民警周至刚:
七月十五日晚九点多联防队的老赵将李飞飞、周丕丽、吴志军、郑立平四人押到派出所,说四人在后山林子里有伤风败俗行为。老赵走后,我逐一对四人进行了讯问。少女之一周丕丽陈述,她与李飞飞同是酱油坊中学初二(3)班同学,七月十五日晚到瑶台公园闲逛乘凉,在“母与子”塑像旁遇到吴、郑二人搭讪,要与她们“交朋友”。她们与吴、郑二人素不相识,对吴、郑二人的要求也未置可否,但吴志军旋即手搂李飞飞颈,将其拉扯裹胁而走,她只得跟随而去。在后山林中,郑立平将她带到一边与李分开,正要对她进行猥亵,联防民兵出现。
吴、郑二人的供述与周的供述大致一样,吴承认曾三次摸了李的乳房。他的这一供述遭到了李的坚决否认。
李飞飞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得相当焦躁,所述事实与其他三人的陈述出入很大。
首先,她称与吴志军早就相熟,这次瑶台相会是放学路上约好的。吴确曾提出要和她“交朋友”,实际上这一要求是一月前吴通过她的好友周丕丽向她提出的。她表示年龄尚小,正在上学,若吴真有“互相照顾”的诚意,可先结拜兄妹。吴表示“不在乎形式”,同意了。七月十五日晚上就是他们“兄妹”的首次约会。整个约会过程中,直到联防民兵出现,吴都是对她很尊重、很规矩的,“当然说了一些开玩笑逗乐的话”。她说她发誓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瞎说一气”,但她又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画押。
我看出她有很强烈的畏惧心理,便向她指出,不必惧怕流氓报复,揭发小流氓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唯有向公安人员作伪证,才会贻祸个人,后果严重。李仍不据实交待,反而一个劲问我会不会把她的材料装人档案,我说你既然敢作就要该敢当,并再次要她在讯问记录上签字,遭到她的再次拒绝。我只得对她说:“你不签字也没用,这些情况我都要向你们学校和你父母反映,混是混不过去的。”
这时,各路联防民兵又源源不断地送来一对对形迹可疑的男女,我无暇再在他们这件小事上费工夫。这件事的确是件不起眼的小事,我既无心深究也不想怎么惩罚他们,他们四个都很年轻,又无前科,吓唬一下,训诫几句,叫他们以后老实点就行了。另外我对李飞飞的倔犟和不可理喻实在也有些厌倦,便把那两个男孩叫进来,让他们滚蛋,明天写份检查交到派出所来。两个女孩我本打算用摩托车把她们送回家,但李飞飞坚决不坐,我就让她们自己走回家,路上不许停留,不许再跟那两个小流氓搭话。她们走的时候是夜里一点,后来我就忙别的去了,这件事不是你提我早忘了,屁大的事。
据我的观察,这几个人中李飞飞的态度最不老实,她对讯问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的回答使我强烈感到她在试图隐瞒什么。我认为不能排除她有更大的不法行为。她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唯恐此事被传出去,使我不得不怀疑,她是畏惧,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她的其他更严重的不法行为暴露。她竭力把这件事描绘成正当、合情合理的行为,甚至不惜为流氓分子吴志军开脱,很明显是试图逃避打击。
这个女孩子岁数不大,貌似老实怕事,但从我积累的经验看,这种不大的女孩子中也不乏老练狡猾、善于伪装者。我上过这种“单纯可爱”的女孩子的当,总认为她们只是受害者,实际上,在很多案件里,她们往往是害人者。也许她真的跟吴志军早就相熟,但绝非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纯洁无邪的关系,也许他们早就鬼混在一起,无所不为,甚至可能是一个流氓集团。我印象中这个女孩似乎很面熟,很可能被我们打击过。去年,我们派出所在瑶台公园抓获过一个全由少男少女组成的流氓鬼混团伙,因为人数太多,甄别了一下,首犯送了分局,一般胁从就放了。我记不清那里面有没有这个女孩子,他们的活动方式和这次很像,一对对分开,美其名曰谈恋爱,回头要查查当时的讯问记录。
我们正在布置对这个女孩子的寻找工作,我已经和各车站派出所、收容所打了招呼,我担心这个女孩子会畏罪潜逃。另外我也对街道布置了对吴志军等人的监视,当然我相信他们在这里的供述,但我不相信这就是事情的全部,我随时准备对他们重新收容。
——本文节选自王朔小说《各执一词》
法制社会讲证据的,证据不足啊,放人!
找证据?没有怎么找,难道要我捏造吗?要不你来!
知友们一致认为这是好警察,被侵害人心想“MMP这个警察肯定被收买了”。
第一,这件事几乎是肯定以及一定的,而且恐怕你们还会看到大量“当事人”用“亲身经历”告诉你【犯罪分子有多坏多狡猾】,以此来让你觉得【这些人就是纯粹的恶】【这些人配得上这样对待他们】,不要觉得奇怪,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由于他们本身就掌握了宣传口径,因此他们什么人什么样,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么?
第二,事实上其实传统意义、字面意思的刑讯逼供,确实不多,原因主要两个,一个是没必要,办案者是GWY,说到底就是上班,没有必要为了办个案冒这种风险;再一个是不需要,如果你真的接触过这个行当你就会知道,传统意义上的刑讯逼供压根用不着的,空调开冷点热点,饭给你少吃几口或几顿,水给你少喝两口,睡觉规矩多一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太多了,根本不用真的刑讯逼供。
回旋镖打到自己就后悔了
真要觉得不大记忆恢复术就做不了事,那可以不干嘛。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真的就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不会。不会。不会。
不要高估人的底线和低估人性的恶。
一套刑讯逼供下来,让犯罪嫌疑人承认他是野生奥特曼他都会老老实实承认的。
过去法制不健全的年代,因为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新闻看的还不够吗?
就那几千块钱破工资,让我刑讯逼供,业绩是所长的,出了事我背锅,傻啊?
无论你想不想你都会被裹挟参与进去,我不相信河北这十一个警察都觉得刑讯逼供是正确的,但是自己的直属领导已经陷进去了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办案民警能干啥就算你是更高级别的警察又如何?挡了别人升官发财的路自然有人来收拾你!


面对没有任何制约的权力,你能指望的只有他们的良心和正义感,这玩意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有?
傻子才刑讯逼供呢!破不了案就破不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破了案你就发财了还是就升官了?打人出了事你就是嫌疑人,放着稳定工作不干去给自己找刺激??
抛开党性啊、为人民服务啊这些不说,就算你没有什么人品
你移送检察院,如实报告,他们决定不起诉还是补充侦查还是起诉,就行了
刑事案件,你一个公安民警,想好好办就好好办,不好好办就跟检察院大眼瞪小眼看着办,一没人给你钱二不是大领导有权势,你逼供图什么?快感吗?想被立典型吗?纪委留置可不是37天封停啊!
要看监督严不严了,反正权利只对上边负责。
以前觉得能破案光荣,现在觉得自己安全最重要。
现在一切按照程序来,严格保障嫌疑人的饮食、休息、人格等权利。尤其那种几进宫的老油子,更是注意保障他的权益,有证据就定,没证据哪怕明知道就是他干的,放人就是。
刑讯逼供,怕是想进去了。
你猜学区房为什么那么贵
好学校为啥那么吃香
任何行业,绝对好的从业者跟绝对的好学生一样,都是极少数
大部分人都是随波逐流而已
所以这个事就跟你家小孩上学一样
你是相信是金子在哪都发光
还是相信氛围,环境,纪律的力量
如果办不明白案子,我没本事,我回去练去!
最讨厌最可怕的就是——
“打!打!”
一上来犯罪嫌疑人还没张嘴呢……“啊打!打!打!不说就打!”
……什么啊?!
结果弄的没有是非了,全是逼供,全是伪证。
而且伪证和假口供非常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公堂,
虚假、弄虚作假已经成了非常堂而皇之的事情——这个我是特别的讨厌!
因为什么?
你这个问题就问的不对,法治国家哪来的刑讯逼供,一切都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希望戴罪立功的表现。
一个月5000块钱的片警,玩什么命啊
当然不会,把嫌疑人绳之以法,给被害的老百姓讨回公道,这些和保住自己的工作相比不值一提,当然,这些都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混。那些拼了搭上自己前途命运也要和犯罪嫌疑人死磕到底的警察确实有,这些人还保留着一些对警察这个职业不切实际的荣誉感正义感和责任感,甚至会去同情被害的老百姓,所以会不择手段的去对付嫌疑人,在我看来这种人都是幼稚和可笑的,也是广大网友口中的恶警坏人,最后除了能得到被害人的感激之外,一文不值。
题主,你也认为目前依旧存在刑讯逼供,那么为了所谓破案率和政绩,谁在那个位子上,都有可能刑讯逼供。
事实上,刑讯是手段,逼供是目的,两者并不总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办法,无需刑讯也能逼供……
比如动用嫌疑人的亲人家属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比如各种坦白从宽地画大饼,再比如利用“囚徒心理”等心理战术……当然还有不少“冷暴力”措施:利用寒冷、噪音、色彩、饥饿等等,多的是无视人权的做法。
总之,虽然目前还尚未排除,但我相信“大刑伺候”只是极少数,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扒掉警服,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更文明的方式逼供。

光一个诱供你就受不了,我前段时间在新加坡丢失护照,用旅行证经过广州边检入境时,那几个警察看我就像是在看行走的业绩,盘问时每句话里面都在埋坑,期待我下意识露馅,无意识承认自己是东南亚搞电诈回来的。
我想问一下各位警察,我在被录口供的时候,我没按照他的说法说,录像Ga就关了,然后就开始恐吓我教我回答,你看是不是这样的这样来教我,我按照他说的说了才开始录像,中间不按照他说的他又关了,再次教,最后我不愿意签字就把我关到一个房间,必须做的笔直,做了好几个小时,让一个人看着我,这是不是逼供诱供,我不签字不给我走
我想起那个云南杜案件了。
杜平时刑讯逼供,
杜被冤枉了,被同事刑讯逼供。
杜平反了,同事被上面来调查的人刑讯逼供。
并且第一次去法院,杜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认罪的,然后法官让带下去重新审问。
第二次,就当场认罪了。

大庭广众执法记录仪都不能在网上公开。
你的提问太搞笑了。
小时候见过,被铐在小拇指一样细的铁栏杆上,光着脚,浑身上下只剩个刺眼的红色三角裤头,被电棍电击得屎尿俱下,水磨石地面上流了一滩,一直淌到木头沙发腿前。刚开始还能嚎哭,十几下后操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把该招的不该招的全撂了,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跟他的身体一样扭曲成了奇怪的形状,因为全是鼻涕眼泪或者口水,蜷在地上,手在头顶摇摇晃晃的挂着,像被打断脊梁在低声呜咽的狗,你只是往身前探,他都会应激颤抖抽泣,怯于和一个孩童对视。
审讯的那个年轻人,也就警校毕业不到两年,而在那之前半小时,刚给我用新蒸的馒头捏了个小猪,红豆做的眼睛扎在上面,传神又呆萌,就在食堂的小圆桌上。
这些都是近三十年前的旧事。也不知道从哪刻起,我养成了对人外热内冷的态度。某些时候,冷得能冻到自己。
“5·25”专案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5·25”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指居”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2014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2014年所谓“殴打农民工”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指定的居所”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16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指定居所”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30秒,大便60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原本作为“较宽松措施”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12天夜里。2022年7月19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7月2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月20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月19日21时38分医院接到120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3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月19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离世已426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年11月25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年4月22日,距离暴钦瑞去世642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年8月,新乐市公安局“5·25”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8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3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年9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11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深一度”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掩耳盗铃”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开发”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证据”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年增加了“指定居所”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或宣布案件“特殊”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B1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方便”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16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10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51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2019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8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年7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多余”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年8月、2025年2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1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
6.2成功关禁闭
我给南京警察点个赞。
南大碎尸案很多年了,没有破案,这么多年了,这个案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上个热搜,但是,他们并没有胡乱抓个人打一顿,屈打成招。这个案,肯定是很多领导的遗憾。
这个世界上,有无头案,有冤死的鬼,有破不了的案,才是真实的世界。
假如某个地方的破案率常年是100%,我的感觉不是安全,而是恐怖。
在知乎上肯定没有这种事。可是云南杜培武一开始也是警察。。。。
“只要有刑讯逼供存在,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庭审自辩。
到目前为止,我唯一看过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自阿美利卡。
这个问题下的知乎好警察的回答,都给我一种“我不刑讯逼供,我不办案了还不行吗?”的感觉,我得说一句,老百姓对警察抱有怀疑,这个责任不在老百姓
肯定有人会评论“有本事你以后别报警啊”,就跟知乎好医生说的“那以后你别去医院看病了”
不会。
所以我当不了这个警察。
我倒是被刑讯逼供过。
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DNF60级版本,我刷深渊掉了裂创心灵之刃,走出网吧,在路上散步,正开心呢,被一伙警察扭到警车上。
原来是有路人仙女与我擦肩而过,指认我伙同另一个人,一周前抢劫过她。
进了警局,自然是刑讯逼供,强迫喝水,鞋刷打脸,飞踢踹肚,人格侮辱,红脸白脸。
我没抗住,招供了。
但因为口供全是编的,自相矛盾,并且毫无证据,最终我被放了。
刑讯逼供之下,何求不得呢?
但中国社会也就这样,所以我转移到了勉强有点文明气息的东南地区,远离了西北故土。
中国的警察是靠良心指导工作的,你会不会被刑讯逼供,完全看对方的良心。
知乎好警察一说刑讯逼供都不会,怎么,那些因为刑讯逼供被判刑的案子都是假的?
我前些天看到的报道里提到多起指定居所非正常死亡的事都是假的?
好奇怪啊
日本鬼子虐待中国人就是牢记仇恨,无法原谅的
中国人虐待中国人,就变成正义的了
就该立法,从被抓到进局子最后上法庭,有一秒钟录像丢失,所有口供全部认定无效,因此取得的证据也无效。
警察该抓抓,多送点进去给新大学生腾位置,那么多人无业呢。他们的素质总比从污泥里爬出来的高。
不认可的话自己去查18大以来,公检法系统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自首投案。
知乎好警察的逻辑很奇怪,抢劫强奸杀人投毒爆炸纵火,一旦被抓,就得进去,说不定还会被判死刑,一辈子就完了,不一样还有人铤而走险。“好警察”用这种逻辑来说明不存在刑讯逼供,太他么蠢了
现在没有刑讯逼供了哈,也就是空调给你调的风有点大。
你要是投诉人家拿风吹你,你得有证据。
监控?监控还能监控室温?
你说你冻的打哆嗦,我说你那是做贼心虚给吓的。
啪啪给拷住,站不起来蹲不下,能抗住三个小时的人就不多了。
至于在没监控的地方放个水盆上电棍,你有权利验伤,又不是不让你验。
再说了,那都是辅警干的,关我民警什么事。
这有一个认知误区,刑讯逼供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
而是在私密空间里,权力的无限膨胀导致刑讯逼供。
电视剧化描述就是:你喊呀,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哈。
满足了施暴者的虐杀心理,满足了施暴者的性快感,大脑足量供应多巴胺。这些才是刑讯逼供的由来。
一个人连续工作七个小时会很累,哪怕是做自己喜欢的事,玩喜欢的游戏,刷七个小时短视频,也都会很累。
但虐待另外一个人,七个小时不嫌多。
这是今年年初报道过的一个真实案例,上蹿下跳七个小时,整整七个小时的连续兴奋,直到被虐待者断气。
刑讯逼供算什么,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才是撒手锏。
云南警察杜培武的妻子背着杜培武出轨,和公安局副局长搞婚外情,后来两人一起被枪杀,杜培武作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抓到真凶后杜培武才被无罪释放。
根据杜培武的说法:
他是学刑侦的,有反侦察经验,都扛不住,更别说普通人了。
他也曾对嫌疑人动过粗,但这次从警察“沦为犯罪”的经历,让他换位思考,反思过去的工作方式。
他还承认:
“从前办案我都是假设他们是有问题的,现在我对他们没有先入之见。
所以说,知乎好警察们别在为自己的找补了,否则哪天这个待遇也会落到你的头上。
还有知乎好警察还搁那赌气,放狠话,说什么“嫌弃我们刑讯逼供?行啊!那以后你们被人打了、抢了,别来找我们!”
怎么,你们破案就只有刑讯逼供一种方式,是吗?
呵呵,无奖竞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个回答,我会关评论。贵州的好警察
这就开始耍官威,警告我了,佩服,草民给你磕一个!
就说我在知乎遇到过的两位好警察,你猜他们会不会刑讯逼供?
好警察A。我骂了聂神探,说她是法制的耻辱,A私信问我是姓石破还是姓赖。
好警察B。谈到杜培武案,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杜案不是冤案,因为“无法排除杜培武买凶杀人的可能”。还是这位,另有好警察C支持,认为佘祥林案一点都不冤,“只是办案中出现了一点小瑕疵”,佘没有杀妻,但那个无名女就是他杀的,办案警察太草率,搞错了死者。
所里有个老警察,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经常说他们当年碰上滚刀肉,一顿警棍不怕他不撂,现在都成大爷了,骂不得碰不得。
招笑晶哥。
小心哪天早晨一睁眼,自己就成了杜培武。
这么说吧,这世界上没有聂海芬破不了的案,而聂也凭这门绝技升官、写书、当紧孝叫兽、并获山巴洪骑手荣誉称号。
如果你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你会不会以此为榜样?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
拿着鞭子一顿抽:你到底说不说!
真实的刑讯逼供:
桌上放个录音机,里边传出你小女儿的哭泣声。
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刑讯逼供想不留下证据太简单了。办案单位又不是监控全覆盖的,厕所、车上都没监控吧。可以搜一下2022年河北暴钦瑞,刚开始尸检说是心脏病死的,最后最高检挂牌督办尸检是刑事逼供致死的。
还有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呢,最近几年在只居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好几个(贵州、河北、内蒙古等),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把嫌疑人饿成植物人的(江苏泰州),而且基本上都没监控。
深读!嫌犯“指居”期间死亡频发,何以至此?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上边还有一个当了13年警察的坚定认为刑讯逼供是正确的。
警察不行跟逼供,你上街都要带头盔。
民警给保安递一个复杂的眼神,保安会以为立功的时刻到了而高潮,立刻把自己无限拔高到正义的化身,任何对象都可以是被消灭的邪恶,别说刑讯逼供,杀人放火啥都敢干。
真事,西域某边陲小镇。
一办案人(该人上一代也是G安),在某次办案时刑讯逼供,把当事人一只眼睛给弄失明了。小地方,当事人和办案人父母还算熟人,甚至可能还有七拐八绕的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其父母费尽关系,倾其所有,出到一百多万请求当事人不要追究。但奈何当事人也是一个小老板,恨之入骨,宁可任何赔偿都不要也要让其坐牢,而且该小老板也不过是有涉黑嫌疑,只不过赶到“扫黒除鳄”的风头上被抓进去,后来查清没啥大问题又无罪释放(这是后话)。
最后的最后,办案人被判缓刑,工作丢了,婚也离了。
我想不通,办案人图啥?就算刑讯逼供能破案立功,都不至于让其提拔到副科级。这到好,两代人(加他自己三代)在GA系统内的人脉积累一下清空。还背了案底,离婚又脱了一层皮。为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公事赔上了自己的前途。
大部分时候根本用不上刑讯逼供,诱供就够用了。
你杀人的时候是不是戴了手套?回答是还是不是,不允许回答其他的。
你不回答就是不配合,因为没有缄默权。
回答是还是不是都是承认杀人。
至于刑讯逼供,光一个熬鹰就能熬死99%的人。
多少冤假错案是口供造假?
现在的司法,没有口供几乎不会办案,拿下口供,其他证据不足又怎样?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诉上去,法官自由心证会帮你“补全”。
什么?你跟我说刑法明确规定不要轻信口供,只有口供不能定罪?
你说的对,但你说的是课本知识,我说的是司法实践。李四强了解一下,一个智障居然能录口供还签字画押。
你说我不懂法,我笑你不懂法。
很多人笑话浙江那个女神探,但我敢说在全国,浙江都是数得上号的文明法治。
参警十年,见过一些民警因工作原因出事的,从来没见过有一个领导担责的,没一个领导出事的,最后承担后果的都是办案民警,所以说奉劝一下各位,刑讯逼供真没必要,案子能办就办,尽最大的努力去掌握客观证据,实在办不了就算了,案子办不成也开除不了你,局长也不会因为你会办案就给你升职。工作而已,大家大多都是家里顶梁柱,自己要是倒了家里人怎么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管从任何角度,都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报侥幸心理,真出了事后悔就来不及了

所以说好警察都在知乎上

有什么办法可以大幅度降低冤假错案吗?有的兄弟有的,如果有把人关进去三年的,那就把调查这个案子的和审判的都丢进去关三年,如果是墙壁的,那就都一起拉去墙壁
现在的问题是,乱判案的惩罚太低了,即使是用法律杀人的聂海芬,竟然还有一个功成名就的晚年,是时候来一次公检法界的严打了
转自凤凰网:


对嘴撒尿,电击生殖器,舔皮鸭。
没看过骂人这么脏的
我做不了民警
大晚上当着别人孩子恐吓人家父亲
跨省抓人
很多人都不报警了,心里没一点数吗?
真把人惹急了,想看看破锋八刀到底有没有用
借用一个警察朋友的解答:
越是大案要案,
越是谨慎,
毕竟在刑讯逼供这个问题上被抓住把柄属于低级失误范畴,
得不偿失。
反而是14岁以下小逼崽子砸门撬锁,
你抓住现行了都不能处理,
反而会受到对方嘲讽,收获被害人投诉这种套餐
甭提多憋屈了。
于是有了12月底铐篮球架子上浇凉水等类似办法。
我说你不怕别人告你刑讯逼供?
他翻了我一眼:刑讯逼供必须是案件侦办过程中,我又不当案子办,刑什么讯?逼什么供?我要他们从此不敢踏足我辖区。
治安案件,当事人从被抓直到签字认罚;刑事案件,当事人从被抓那一刻起直到会见律师不许联系外界,在看守所也不允许打电话。很多治安案件有什么证据还打电话找同伙销毁?纯属控制狂自己骗自己,另外就是心理阴暗怕被拘留者找关系捞自己,即不好分辨话又不好明说,干脆一刀切,凭人多势众耍流氓。
你得跟虐待你的人申请打电话才能投诉他。
剥夺打电话的权利说明公检法自甘沦为绑架犯,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即不可为的原则,无理剥夺当事人自我救济的手段,是对人权的恶意侵犯。
不需要这个监督那个监督,只要保证当事人的通话权利,绝大部分执法者就不敢为所欲为。
领导让我咋办我就咋办
领导能让我升职!
泥腿子的感谢和舆论能吗?不能!
权利只对权利的来源负责
刑讯逼供不是最可怕的,加上伪造证据才强得可怕。
警察先把凶器粘点死者的血扔进猪圈。
然后给嫌疑人上手段,问他是不是把凶器丢猪圈了?
这特么无解。
不用怀疑,只要领导敢下令,大于99%的警察会服从,这是制度决定的。不要试图考验人的良心。
规定审问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取得的供述一概无效,多一双外部的眼睛在场比10个好警察管用。
我不会。
我有个同事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我观察之后发现,他有几个表现。
第一,不爱开执法记录仪,经常性的不开。
第二,不爱穿警服,喜欢穿便装,不爱带警察证。
第三,不注重程序,不用法言法语,老是认为只要把案子办了就行。
和他原单位接触之后,发现这不是个别现象,普遍的都存在这个情况。
马宁远:你在王直那当什么头目。
齐大柱:什么王直,我不认识王直。
马宁远:到时候你就会说认识了。
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觉得凶手就是他,但执法程序有问题,证据收集有问题,被律师抓了小辫子给做了无罪辩护。
要是在咱这,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下去他是肯定会招的,但一旦开了这口子,你觉得苦兮兮抓真凶手的和随便抓一个杀良冒功的哪种人更多?
有个笑话:
衙役甲:你觉得贼人好抓还是老百姓好抓?
衙役乙:当然是老百姓好抓了。
衙役甲:那抓起来谁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甲:那刑讯逼供谁会招供?
衙役乙:想必都会挨不住招供。
衙役甲:既然如此为何要去抓贼?抓贼还有被贼伤到的风险,而百姓信任我等,只会让我等还他一个清白,越是这样越是容易对付。
衙役乙:了然。
打与不打,要看背景!!!
对,你没看错,就是背景。
案子打破了,有没有人捧你?
出事被追责,有没有人保你?
仅此而已
杨佳当初碰到的如果是知乎上的好警察
就不会有下面这句话了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那我给你一个说法
人头指标早就不下了……
全国警力万人比有万分之十二,不讨论接近一半在部、厅、市、区机关,一万人里面少说也有七个正式警察在一线,也不讨论其中有巡警、交警、户籍警、社区警以及所队长和老弱病残,十万人左右的镇街,配置五到八个办案民警,怎么说也算是富裕吧,想当年云龙兄要有这配置可敢打省城了。
再说现在是按各种违法警情分类计算升降率,逐月同比,逐年环比,发案上升打击就要上升,与考核挂钩。
很合理的!
如果我是领导,刚参加完上级组织的会议,听取了上级的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文件精神传达确实到位。赶紧让办公室发通知,下午召开专项打击动员会,要求部门一把手和业务骨干参加,不得请假,纳入考核。啥?B局组织了作风整顿会,冲突了?那通知部门其他负责人和业务民警、办案民警参加,其他纪律要求不变,对了,会后拉个群,要求各部门每天在群内回复工作进度,告诉他们,我会逐一检查和点评的。
如果我在机关,领导开会传达了精神,部署了行动,要落实落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从即日起,机关部门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强化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按照分工牵头督导工作,优化保障功能,办案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导向。
如果我在业务部门,领取了方案并签了字,要抓住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压实压紧的态度。有案不立?问责。有案不破?问责。有罪不纠?问责。人少太忙?需要区分是个人工作态度问题还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每天工作情况并附相应证据。证据不够不能立案?等等,我戴个眼镜,通过案卷材料分析,这条街商铺的监控没有调取,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没去走访,违反了规定第八条,应予通报,依据规定第十二条,应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民警问责计分。还要通知办案部门,抽查已办理的案件,上次是今年的,这次要选去年的,可真忙啊。
如果我是所队长,考核决定着部门待遇和职务升迁,虽然打不了省城,但可以打打县城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考核为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压压警情、拼拼打击,我可听说了,昨天竞争对手为了排名,抓了五个,内勤民警,通知办案民警五分钟后开会,今天抓十个,对了,还要强调要依法办理、文明执法,这个月不规范执法太多了,2%考核占比又没拿到。
啥?如果我是办案民警?今天值班出警,等会开会,明天执勤,后天上午梳理案卷配合检查,下午去交涉案财物,不然又被通报,大后天值班,躺又躺不平,卷又卷不过,那就选择性的卷。方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不考核的,组织组织调解,不好办的案子,可能是经济纠纷,到手的人头,证据不够,又不承认,创造创造条件,能办的一定要办咯。
重要申明:结论是您推测的,我可什么都没说!距离很远,不好办的!
身边不少警察朋友
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辖区里那些小偷小摸N进宫的惯犯,抓起来先打一顿那是惯例。
刑警队的朋友告诉我,重大刑事案件,没人会动手,甚至预审时提问都要小心翼翼,避免出现诱供行为。
小知识:刑辩律师会见时的第一个问题,通常都是问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如果获得肯定答案,刑辩律师是非常开心的。他心里知道,这个案子有的打了。
哦对,别幻想在中国作出所谓的完美犯罪,天眼系统远比你想象中的强大。
就好像最顶级的老千也不可能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赌场里出千成功,人家用高科技监控你,在摄像头面前,再高明的手法也白费。
怪我不严谨了,小偷小摸的惯犯也不会每个都打。
会挨打的是类似于我下面评论里讲的偷窥佬,不动手他是真不承认,不承认就没法处理,不处理受害人没法交代。所以适当上点强度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案例来的如此神奇,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涉嫌校园霸凌的孩子,从开始被全网声讨甚至被处分,到现在又有大量网友给他送锦旗。
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评论区里的杠精们,还有人觉得警察不会打人吗?
假如最后查出来是冤案,按照自然法中反坐复仇的原则,判你几十年行不行?
很多人是不是活在象牙塔或者乌托邦之中?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发生了大案要案,如果我想表现自己,想立功升迁,那么我就昧着良心,随便找个替死鬼,刑讯逼供,最后屈打成招,承认了,我则因为破了大案要案,立下大功,被领导赞赏,不久就高升了。假如我很佛系,决定躺平,抓了嫌疑人不肯招,就不招呗!大不了放了,反正我也不求升官发财。
事实上的刑讯逼供,辖区内发生了大案要案命案,以前讲究政治挂帅,讲究命案必破,大案必破,百日破案什么的。你破不了案,刑警队领导骂你,市局每天问案件突破情况,甚至市领导也不断关注,个别重特大案件可能省厅甚至中央都在关注,各级领导的压力都在你这里。况且人民群众因为发生了重特大恶性案件,惶惶不可终日,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你作为守护百姓的人民卫士,你可以躺平吗?你对得起公安领导,市领导,对得起人民群众吗?你不迅速破案,对得起党和人民吗?
然后你走进了审讯室,把监控关了……或许那时候还没监控,或者随便把人往办公室暖气片上一拷就开始审讯。
几小时后,也可能几天以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招了。
而你也因为破了大案要案被领导赏识,并且接受媒体的采访,被称为神探、犯罪克星,不久之后升官了,而你的儿女也因为你是个光荣的人民警察而骄傲,长大后也想报考警校,做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总之,你们全家都为你感到光荣。直到你光荣的退休,还流传着你是屡破奇案,专办铁案的大神探的传说……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刑讯逼供是全球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用的手段。
区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用什么级别的刑法以及事后有无惩罚措施。
比如说被誉为警察国家的米国其实很喜欢用这个手段。
但是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晶哥更喜欢用心理压迫用“里德审讯法”的手段让你老老实实交代。
说白了就是疲劳战术,那个和美国仅有一国之隔的东方大国也喜欢用这个。
只不过一般是给领导用。
说,对他审问时**‘电响器’**暂停一会儿。OOO说他渴望睡觉,受审时说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或是睏得不会说话了。专案组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迫使OOO‘交代’、‘承认’自己的罪行呢?OOO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OOO说,为了减少痛苦,为了活下去,他是什么都承认,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OOO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OOO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邱会作回忆录》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都是体面人所以对于领导一般是文雅一点。
而同样是电牛子、殴打、睡眠剥夺、水刑、羞辱性姿势,其实美国人也干了。
但是很有趣的是,这些手段是布什授权给CIA可以搞的“特殊审问”。
审问的对象都是谁呢?
苦力怕份子、毒枭头目、敌对组织特工等等高危份子。
比如倒霉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和911有关,这哥们硬生生受了183次水刑。
甚至由于长期的睡眠剥夺以及其他酷刑导致他可以承受比一般人更久的窒息以及一边说话一边睡觉的本事。
就这样,CIA还是经常被自己人拷打。
内部人士举报这种刑法不人道,各种记者媒体也上眼药。
奥巴马上来之后就废除各种小黑屋和强化审讯手段。
至少目前迈入20年后,美国的晶哥还是喜欢用心里手段让你老实交代。
除非你是一个黑人,并且居住在芝加哥,还被芝加哥晶哥拴过……
至少目前,诸如电刑、水刑、羞辱姿势之类的招数不敢明着对受害者用,因为欧美司法对于这个还是满忌讳,你真这样干了你的证据链全被算没用了。
顺便提一嘴,根据财新的内蒙的那个被玩死的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电刑、水刑还有点性虐。
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玩的最变态的往往是00后的新警察。
冲浪太久见过的黑暗面可以让他们更有计划性的实施。
刑讯逼供,认罪了,说明打对了。
刑讯逼供,不认罪,说明嫌犯对抗执法,打的还不够,继续打。
对岸美国哪哪都不好。
但是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执法记录全球公开,是不是美国人都可以提交时间段申请(叫修佛斯的留学生博主也申请过,10刀邮寄全部当事警员的完整执法录像光碟)(追车查车办案抓人枪战)已经养活了一大堆up主了 这个制度就很好嘛,我们应该学习这个制度。
理论:
坏警察:不能刑讯逼供,束手束脚。
好警察:刑讯逼供只是少数。
实际:
坏警察:不交代就继续打你。
好警察:只要交代了,就不让他打你了。
我相信杜培武现在肯定不会了
此题由共和国的历史上有第一女神探之殊荣的聂海芬来答比较合适,此人破案率百分之百。
2014年4月14日讯,“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责。”终于启动。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案件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
然而据搜狐新闻报道,2016年浙江在线记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未对此案件提起过公诉,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这个案件,且检察院也未对这个案件进行公诉。聂某本人亦称至今仍在正常在岗上班,未受处分。
有个国家的权力机关,是觉得自己是管理者,是大家长的角色。平日里没接触过警察吗??你给他讲法条,他会觉得你在挑战他“家长”的权威。
什么时候权力机关才是为宪法服务,为公民服务?
现在几乎没有刑讯逼供。
基本上是精神折磨。比如监视居住,住的是软包房,没太阳,二十四小时白炽灯,吃饭极其清淡 。
没电脑没手机没电视没人讲话,你能挨多久?
听说的,本地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怀疑下属一高管,在某项目招标时高管收了他举荐的乙方的好处费,于是找璟芳关系把这个高管关了24小时,不让睡觉。该高管出来时泪流满面,当即辞职工资也不要了。至于该董事长怀疑的事,自然是捕风捉影无迹可寻。目前该公司项目烂尾官司缠身,但董事长依然担任本地仁大、正邪和弓伤莲要职,荣誉满身,四处出席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活动,其所读大学曾发文公然称颂他为慈善家。
想啥呢,就小王受过的那一套给你搞一遍,人家说你是魔法少女你都能认。

这种为什么要吞评论呢
张三是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的路上汽车拐了个弯,然后到看守所入所的时候,张三外表无伤,但是就是有点不对劲,你猜拐弯去干啥了
这个话题下面一堆人民好警察,要不是我在公安干过临时工就真信了。
人是环境的产物,只要你不主动离开环境,就一定会被环境改造。
早年间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班的时候负责某个频道的流量,在流量目标比较正常的时候实现手段也就比较正常。我们就提高内容质量,增加更新效果,多互动,培养好的内容源泉。。。
后来来了个女领导,通过不断加码很快就把流量任务加到了不正常的指标。而且不给任何资源也不给任何指导,就是生拍。
这时候会怎么样呢?只要你不想离开就得想别的办法了。好在那会儿整体都管得松,连喜闻乐见的爱情动作明星都用上了,可谓是奇计百出。
结果流量当然是上去了,可这个频道真正的目标用户大幅减少,我也越干越没劲就辞职走了。
听老同事说各种拍脑门的任务更加繁重,他们就干脆找技术改数据了。随便打开一个页面都是几百万的点击,可实际上用户已经走光了。领导们也知道,但为了给客户的数据好看也就默许了。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决不能辞职,必须在这个环境里泡着,会不会也变成毫无底线的人呢?
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犯不上为了破案赌上工作,考进来也够费劲的。
刚入警确实会为了抵赖狡辩的嫌疑人而愤怒,真的恨不得动手,但也知道底线,最多拍桌子拍的手痛,把鼠标拍坏,把喉咙喊哑。
至于现在?其他回答下那么多冷嘲热讽,你愤怒也好,逼供也罢,没人夸你,省省吧。
审不开就放呗,破案率低那是领导操心的事,我能力不足就把我逐出办案组吧
有个女警,很有名,两三天破案的那种,直到出现一个没被判死刑的,后来翻案了
这问题就天真傻了,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负责,做好人还是坏人不是他们自己能决定的。
大部分人,小椅子一坐,小板子一放,小手铐一铐。
对面2-3个穿制服的。
你那个嘴就跟松了的棉裤腰一样,突突突往外说,不该说的,该说的,都说了。
比较难搞的是经济犯,小黑屋关着,软包包着,吃饭睡觉拉屎洗澡都有人看着。
让你难受有一万种方法,睡觉的时候不能翻身,必须平躺,不能关灯,洗澡不能超过5分钟。
经济犯一身金尊玉贵,老婆孩子都跑国外,哪吃得了这种苦。
能不能扛得住这事儿,得问问他们的自己人:杜培武先生
自己人如果扛不住,那就意味着,你也扛不住
自己人如果扛得住,那就意味着,你也可以扛
至于会不会的事情,是两码事。
聂海芬:我从来没有刑讯逼供过,他们都是自己认罪的
我在派出所的时候,辖区里有一个人,简称他为风哥,风哥这个人呢,不喝酒,是一点毛病也没有的,只要喝上酒,那就变身了。
几乎天天晚上喝多了往派出所里打电话,注:不是110,是派出所的座机,骂警察,什么话脏,骂什么话,他的哥哥是镇公务员,民警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没人搭理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来报警电话,接电话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辅警,老辅警岁数大了,没受过这气,也跟他对骂了起来。
一个月后,风哥来派出所办户籍,让老辅警看到了,拎脖领子到生活区就是一顿大嘴巴子,风哥口鼻穿血,不过风哥也是个汉子,没还手,我估计是没喝酒的事儿,挨打了以后直接去县局告状去了,虽然他有辱骂前科,局里还是给这位老辅警一个处分。
但是老辅警不在乎,都五十来岁的人了,还是个辅警,怕啥啊?后续风哥离老远看到老辅警都得绕道走。
关注点完全反了,落马的警察里,几乎都是收钱放人吧?
你应该问:如果你是办案民警,你会收钱放人吗?你会听领导的话放人吗?
题主电影看多了,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就是铁饭碗,办案民警从来就不会苦于嫌疑人不认罪。相反,民警苦于案件太多。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民警案件太多懒得查,糊弄糊弄把人放了(怠于侦查)。
实际上的心态是,厉声恐吓和好言相劝交叉着来,也就是所谓的红脸白脸,不认就不认,大不了白忙活,白忙活的时候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况不认也可以定罪。管他认不认,统统移送检察院,放我这碍眼。检察院放就放了,被害人闹事让他去找检察院。
我去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带队领导就说,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我们好好干活,就是凭良心,去帮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去惩奸除恶。没良心的也有,就是那些啥也不干的大混子,让他搬个卷都不愿意。
我师傅说,我为啥要为了公家的事把自己搭进去?他认罪了能给我升职加薪?他不认罪能给我处罚?案件每天都有,根本就办不过来,要是把我调离刑警队,我还落个清静。
在检察院阶段,每一次讯问,检察官都会问你是否有刑训逼供情况,如果有,检察官几年的kpi完成,什么业务竞赛、大比武可以把这个案件拉出来反反复复讲,反反复复获奖,侦查监督部门的领导得请承办检察官好好吃一顿。
至于那个专业反动言论的光头强答主,闭着眼睛胡扯绝大多数都会刑训逼供,天天在扯监视居住。这个监视居住的适用次数极少,成天把个例当普遍。不懂非要硬答,真是无大语。
这个你得去问杭州市公安局的女神探聂海芬。
什么叫“确实犯了重罪”?你真要证据确凿就不需要刑讯逼供了
不会。
我在派出所的执法办案队干了五年民警,从来没碰过嫌疑人一指头,为啥?因为没必要!
首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办案讲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信口供”,而且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定案,因为口供作为言词证据,可信程度比其他证据要低。相反,如果其他证据能形成证据链,即使没有有罪供述的口供也能定罪。
记得三年前办了一个性侵的案子,嫌疑人从被传唤到刑拘到提请逮捕,折腾了一年多,十几次供述,均没认罪,但是民警结合其他证据,心里明白嫌疑人确实干了。性侵案件难点在于取证困难,现场两个人一证一供,嫌疑人又不承认,怎么办?当时气的确实想打人,想拖到厕所抽丫一顿嘴巴,但是后来控制住了。案子还得继续办,怎么办,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其他客观证据定他!最后经过大量工作,抽丝剥茧,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嫌疑人被判了一年。听到这个结果,对于办案民警来说别提有心里多爽了!维护正义,打击犯罪,规范执法,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包括嫌疑人,他被判的心服口服。
现在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一旦出了冤假错案,一辈子追责。哪个民警会为了一份口供,去刑讯逼供,毁了自己一辈子呢。
啥是真本事?刑讯逼供不是真本事,把案子办好了,能诉出去,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才是真本事!
越是大城市,执法越规范,从出警到送拘,全程有录像或者执法仪视频。即使规范执法,也会有嫌疑人在开庭时翻供,更别提当时刑讯逼供了。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认就不认吧,案子还得看证据,证据不足,法定不起诉或者存疑不起诉呗,作为办案民警来说,穷尽侦查手段,案子办的没有瑕疵,足矣!
毕竟,案子能不能破,民警工资不少一分钱。
说句不好听的,真正会刑讯逼供的民警往往是你们眼中的有正义感的警察,就是一份普通工作,我他妈为什么要刑讯逼供,把自己的饭碗给丢了,说白了,这个案子我破不了,那是我能力问题,又不是我态度问题,总不能因为我破不了案就把我开除吧?
刑讯逼供?开什么玩笑,我是不想要这份工作了,还是想去体验监狱生活了?嫌工作不好可以辞职,也不能去犯罪啊!
审讯不下来,对民警基本不会有影响,顶多是开会的时候领导大发雷霆。对了,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那就是民警不急领导急。
事实中,刑讯逼供一旦案发,检察机关介入,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审讯无法突破怎么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努力就行了,审不下来真的没啥,但是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问责机制就启动了。
现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破不了案或者审不出来是能力问题,但是如果急于破案出现诸如刑讯逼供之类的现象,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说白了那是智商问题。
可以看看纪委监委公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院也在看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7年公开发行的《刑讯逼供罪》一书披露,自1979至1989年,全国平均每年查处刑讯逼供案360件;[4]而1991至1998年,平均每年查处400多件。[5]21世纪后,仅有零星公布的数据,譬如2003年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刑讯逼供立案400多件。

小捕头听说过本省的同行,还是新警,刑讯逼供后被律师发现,两个参与审讯的新警都进了看守所,才上班没两年就成了阶下囚。教训这么惨痛,还敢刑讯逼供?
其实,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很多,并不是非要刑讯逼供才能突破,我们工作中也往往遇到一个嫌疑人怎么审都审不下来,但是有的老侦查员上阵,就能拿下口供,你说他刑讯逼供了吗?当然没有。比如下面这个我曾经写过的审讯经过:
某盗窃惯犯,在看守所七进七出,和很多民警都成老熟人了,但是只要敢放出来,那就一定继续盗窃。多次的打击处理,也使其增长了不少的反侦察意识和对抗审讯的方法。比如某次,一个临街店铺被盗,使用的是技术开锁,我们这里会技术开锁的就没几个人,而这惯犯刚放出来没多久,肯定又是他了。
往审讯椅上一坐,就开始和我套近乎,喊我:“某领导,你在号里就对我这么好,我肯定给你说实话,这次真不是我干的。”(我在看守所干过,对待在押人员不打不骂不体罚)。我就势陪他聊我在号里是怎么照顾他的,有几次号头想欺负他都被我制止了,但是既然犯错了就要承认,如果好好承认,我会继续安排照顾,不承认,也就是不给我面子,该进去还是要进去,照顾是不用谈了。
然后又就着案情帮他分析,告诉他所有手段、时间、遗留证据都指向他,不承认零口供也是一样办他。
可是聊了大半天,这家伙就一个原则,态度非常好,但就是不承认。
我失败了,又换了两个侦查员都没审出来,虽然明知道是他干的,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这时候,口供还是重要的。
没办法,换一个老侦查员上了,我坐在旁边学习学习。
快老侦查员一上来就问他饿不饿,惯犯说不饿,老侦查员说,我也不给你聊案情,也不逼你,咱们聊家常。
“你老婆呢?”
“跑回新疆了”
“还回来不?”
“回来个逑啊,估计又有相好的了”
“儿子呢?”
“儿子在家”
“儿子饿不饿?中午饭有没有人管?你儿子该上学了你知不知道?同龄的孩子都该上二年级了,你儿子还在街上游荡,你看看你儿子长得多漂亮,像外国人一样,长得像你新疆的老婆,比你好看多了,也比你聪明,上次我就说让你儿子去某某学校上学,我这边给校长打招呼了,结果你不同意,说要带他去新疆,现在你老婆这个情况,我看去新疆也不靠谱。”
惯犯低头不语,眼圈红了。
“前几天知道你出来了,正准备找你说说这事,马上就9月份了,该开学了,再不去把报名手续弄好,就又错过了。你这次要是同意,我给某校长再打个招呼,做做工作,让他上谁谁的班里,你也知道谁谁特别负责,教出来的学生都是好苗子,你难道还让儿子走你的路!?”
惯犯眼圈更红了。
“我不给孩子说你的情况,就说你去打工挣钱了,说都是你安排他去上学的,学费的事你不用管,食宿学校全包,你儿子是个好苗子啊,好好培养,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媳妇,有个好工作,做个让人尊敬的人多好”。
“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不相信我?咱们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我说的话有没兑现的?我是看你儿子是个好孩子,别毁了孩子!”
“我讲,我都讲,是我干的,我本来是想挣一笔,然后带孩子就去新疆找他妈去,可我也知道找了也没用,他妈不认我了,孩子也丢下了,孩儿可怜啊!”痛哭流涕。
竹筒倒豆子,全部交代。
当天,我陪着这老侦查员去联系了学校,校领导和老侦查员很熟悉了,当时就答应了,然后我们去带孩子吃了饭,买了新衣服和文具,这孩子确实漂亮,像新疆少数民族的,还是个单纯的孩子。
后来,大家(包括领导)还给这孩子捐了钱,由班主任保管,学校也表示可以负担食宿,顺利入学。
后来,又有两次审讯攻坚,久攻不下,这老侦查员往那一坐,慢条斯理开始谈感情,聊家常也是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刑讯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从我逛几年知乎来看,现在明显有个知乎警察悖论。
一方面很多人在说,电动车手机丢了,报警警察不作为。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在说,警察在办案的时候不可能不刑讯逼供,警察明显是在超作为。
所以,我大概清楚了,这是两波人。
骂警察不作为的受害者居多
骂警察超作为的嫌疑人居多
而吃瓜群众呢,自然是谁带头跟着谁,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离谱的现象。
现在在说会不会刑讯逼供,答案是不会
以前刑讯逼供常见的时候,那是60后70后干活,那个年代的人,说白了,有股笨劲蠢劲,有江湖气,办事认真,负责。
而现在,警队中坚力量是80后,90后,甚至00后,没有前辈那种犟劲了,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办,嫌疑人你愿意交代就交代,不交代零口供也能办案。
并不会。
鉴于现在的舆论形式和仇警恨警心态,刑训逼供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意义。
抓到嫌疑人了,按程序问一遍,他认就认,不认就不认。讯问的时候,礼貌一点,客气一点,大家一派和气的把流程走一遍,然后把能找到的证据和笔录报上去,上面说关就关,说放就放。
刑训逼供图什么。
图破案?案子破不破都不影响工作。
图升职?升不升职和破案有什么关系?
图加薪?案子破不了,工资一分不会少。
图结仇?和嫌疑人和睦相处不好吗。
图表扬?你看网上会夸你吗。
所以,刑训逼供图个啥,我想不明白。
补充一点,刑训逼供的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前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比如破案之后,能让我当局长,那我也会尝试各种手段去破案,不排除暴力手段,这个风险我觉得可以接受。
就像没人会闲得无聊去杀人,但是有人会为了一百万而动手,有人会为几十万而动手,心理价位不同而已。
但是,但是,但是
没人会为了刑训逼供而去刑训逼供,破案的效率低到令人发指,最终的结果蠢到无法直视。
如果不是他干的,打死他,他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检察院,法院,律师,都不是吃素的。
看对于什么罪犯吧。反正我姥爷讲的,90年代沈阳警察审毒贩,上来就用铁棍子抡折他一条腿,然后给他看电视里边以前审讯毒贩的录像,然后给他一张纸,一句话都不用问,让他自己写,哪里写的有问题就打,每日没夜的打,熬鹰水刑都上。反正上边都说了,别的犯罪可以当人类看,毒贩不用当人看。
你就像一个人问题:
你的拘留体验和KPI对于民警来说,哪个对民警更重要?
鉴于不看完全文先丢一句知乎好警察的评论在这两天比较多,而且都提到了河北的案件,这样吧,我重新编辑在前头加点东西
首先,对于一个普通日子人而言,是办成一单案件重要,还是自己的头重要?很显然保全自己重要,那河北十一条友为什么要冒着个风险?大部分回答是当然是为了立功受奖,那我也明白回答你,基本上没有这种好事,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办的嫌疑人判下来,我们也没有好处,命案和重大案件我都办过,现在是我上班第五年,截至目前我手里连个嘉奖都没有,更何况,没有什么好处比我们的头重要,所以,你要是再问那河北这十一条友图什么,那我只能说,我真的想不通,如果从功利的角度无法解释,那我只能说这十一条友责任心太浓,浓到可以牺牲自己的前途去为被害人讨还公道。作为日子人,没有任何被害人或者领导可以指望我拿自己的头去搏,所以就算你们再怎么阴阳怪气,我也坚持我的头比案件重要得多,我更不明白的一点在于,为什么按照刑诉法的要求讯问和取证,这在你们眼里是不合理的、是脱离现实的、是知乎好警察,这依法侦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如果不是的话,抛开刑诉法不谈在你们眼里证据应该到底应该怎么获取?既然都抛开刑诉法不谈了还取什么证?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把那些明知刑讯逼供可能送走自己但仍然坚持声称会为了办案刑讯逼供的人叫做知乎好警察,因为这样的人才比较脱离现实符合你们对警察责任心的期待,我这种日子人才是你们心中的躺平摆烂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税金小偷,当然,如果你一定要给我扣知乎好警察的帽子,我还是希望你在下定义之前先把论证做好,以及前置“我已阅读全文”。**接下来是原回答:
我是办案民警,在我眼里,我饭碗的安全比我对于嫌疑人能判更重要
如果你认为公检法是一伙的,我能告诉你,公安会和老检讨论逮捕和起诉的要求,但没有指望过老检和我兄兄弟弟
就算嫌疑人在笔录里完全如实供述,而公安机关未能取得其他证据,这叫孤证,在这种情况下老检要是敢诉,我自己都会想这检察官到底有几个头,何况纪委?
不太清楚为什么表达我的头比嫌疑人如实供述更重要这件事也会被阴阳怪气,为了追求程序合法实现自我保护原来也是错的,离奇的是我看你们自己也能举例说明刑讯逼供给侦查员带来了什么后果,看来也是知道刑讯逼供可能是要被判的,不过从实际看来,知乎网民认为为了让嫌疑人完全按照办案单位的预想去供述而刑讯逼供就是对的,毕竟诸位确实一边认同刑讯逼供是非法取证一边嘲讽为了取证合法实现自我保护的侦查员,这样的行为可以帮助你更快地在宛平南路600号找到和你类似的病友
为了保证嫌疑人和律师没法咬我一口就是错的,换句话说诸位认为讯问的时候锤人是理所应当的,不锤就是知乎好警察了,我个人不太清楚诸位在自己经历过的刑案中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如果你曾是嫌疑人,或者你刚被取保放出来,现在仍然是嫌疑人,我认为你多少沾点M的属性,但我仍然尊重你与众不同的癖好;如果你是被害人,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如果你希望办案民警拉人回来锤我还是希望你能理智一点,毕竟我们单位接过的百万电诈大单也不少,即使损失如此惨重,这些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要求我们把嫌疑人拉回来以后先锤一轮,不太清楚你遭遇了什么会导致你对公安机关有这样的病态期望
当然如果你既没有作为嫌疑人接受过讯问,也没有作为被害人配合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那我还是建议多看刑诉法和与讯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嫌字多,也可以对我在上文中提到的孤证两个字进行一些了解,如果关联查询对你来说还是过于超纲,我也愿意出于尝试启发你的目的而引用一个词:孤掌难鸣
什么年代了还刑讯逼供,以中国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都是直接诱供就行了
记住,朋友,全中国的警察,都开始客客气气认认真真按照法定流程,跟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爱说就说,不爱说就算的时候。
您出门最好穿上防弹背心,带上钢盔。
您一天能看到的有恃无恐黑社会成员,肯定比警察多几倍。
规则的力量。
譬如,在知乎这个平台范围内,平台规则近乎法律。
它赋予了答主在不违反规则的情况下,任意评论的权力;也赋予了答主删除一切在自己答复之下,看着不顺眼的评论的权力,拉黑一切不太会说话的知友的权力。
而评论者,有看和不看的权力,有支持或者反对答主意见的权力,却无力保护自己的评论。
这就是权力应用的延展和阶层性,或者不同位置上的被动与主动。
话都说不利索,规则都不知道,在这跟掰扯法治精神,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么?
需要你这么义正言辞的反对刑讯逼供么?
你别说刑讯逼供,诱供引导留下痕迹,都能把整份证据推翻,嫌疑人拍拍屁股就无事发生了。
算了,懒得打字了。
对评论区里理解我原回答里的意思的朋友,说声抱歉。
刚才删评论手滑,全删了,不好意思啊。。。
反正我做侦查的时候
连一根头发我都不会去碰
案子办不出来
关我屁事
听懂了没?
忽然想到了一个听说的童话故事。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当然也可能不是太久远,我记不太清了。
话说啊,在一个神秘的东方国度,有一个蜀地的,叫张伟的富商公子。
他有着充裕的财富,美丽的女友,体面的职业,丰富多彩的生活。
有一天,他去到了神秘东方国度的西部区域,去滑雪。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在回来的时,他突然接到了西部区域六扇门的神秘来电。
来电内容很简单,通知他,有人告发他盗窃滑雪板。
他这时候才发现,哦,他的滑雪板拿错了。
它们实在他相似了,甚至都是一个品牌的。
张公子向捕快表示歉意,但是他现在在东瀛国,不太方便,并表示回国后愿意赔偿或者将施主的滑板寄回。
听到张公子不在东方国度,来电那头很快,结束了对话
没几天,他回到了蜀地。他心里一直牵挂着这件事情。
他来到了蜀地的六扇门,将这个案件询问蜀地的六扇门捕快。
捕快去核实了一下,回来后,以奇怪且包含深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说道:“你被告发盗窃高价值物品,现在依照相关律令,对你采取拘役”。
他大惊失色:“啊,我只是不小心拿错了,我愿意双倍赔偿失主。或者….”
“够了!我们要按流程处理,请你配合!”
“这。。。”
公子很无奈,但也只能配合,他在牢狱中,苦苦等待了三天。
终于,捕快又来提审他了。
“你!出来,有人要提审你,老实配合!”
“哦。。好的,好的”
公子心惊胆战,自幼生活安逸的他,何从遇到过这等事情。
昏暗的提审室内,公子哥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双手被锁链固定住。
他内心凄凄惶惶的等待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昏暗的房门被打开了。
微弱的光线从门扉中照了进来,他心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黑影走了进来,室内的灯光瞬间照亮。
他注视着两个,穿着快手服,走进来的捕快,他们的面容,有些不同于中原人,应该是带着西域胡人的血统。
进来的捕快,也冷冷的注视着他。
“姓名!”
“张伟”
张公子颤颤巍巍的,配合着他们的问话。
好了,下面我们问的话,你都老老实实回答。
张公子,吞了屯口水,点了点头。
“说话!听没听到!'
“哦哦我听到了。我一定配合”。
张公子被吓了一跳,赶忙回答。
“天命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七,你在哪里?”
张公子想了想,他知道他们在问什么了。
“我在西部新区某个偏远的县城的滑雪场”。
捕快冷冷的点了点头。
”为什么偷滑雪板!“
”我没有!我是拿错了,我真的拿错了,你们可以用回光术,看看!“
”现场的回光装置!显示就是你偷的。我劝你坦白从宽,不然你会很麻烦,你也不想再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吧“。
一个鼻子高耸眼窝凹陷的捕快说完,示意旁边的捕快,把审讯室内的回光装置关掉。
”其实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事情。“
”一个滑雪板而已,我们还得不远万里赶到这里来“。
”真的是,哎!“
这个捕快忽然语气缓和了下来,甚至有点自怨自艾。
”这样吧,你呢,把这个文书签了,把滑板的赶紧还给人家,交点罚金,这事呢就算完了.”
说着,他走到,张公子身旁,递上准备好的文书和笔。
张公子惊魂稳定,摸不清情况,只得拿起文书一看,竟是个认罪状。
他猛地的抬头:“我真没,。。“
还不待其说完,另一个捕快就怒斥道:”敢不签,我们就带你回西部调查了!”
张公子心神恍惚,身旁的捕快,向怒斥他的捕快道:“算了,算了。”
又转身微笑的和他说:“没多大事,一个滑板而已,别有那么大顾虑”。
“我们大老远来,确实心情不好,你理解一下,签了吧,赔点钱,大家都方便”。
张公子听闻,心里摇摆不定,但看了看那个凶神恶煞的捕快,还是咬了咬牙,勾画了文书。
见他签了文书,两个捕快相视一笑,转身离开。
“嘭!”
大门被狠狠关上。
张公子整个人愣愣的呆坐在椅子上。
没多久,张公子真的就被释放了,当然赔偿是难免的。
他从六扇门出来,看着眼前繁华的街道,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他从未感觉自由这么宝贵,这么难得。
三天过去了,他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切都好像恢复到了往昔,一切那么安逸且美好。
“叮叮叮”。
一串传音机的响声。
张公子皱着眉拿起一看,竟是西部区域的陌生来电,他内心一突。
“是张伟吗?”
张公子内心忽然刺骨的冰冷,呆呆答道:“是,是我”。
“我这里是西部区域,天南道,天山县,天山镇六扇门。"
“你有刑名指控,且已签字画押,我们现在通知你,明天巳时,来本衙门报道,过期,六扇门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明白了吗?”。
张公子整个人都傻了,仿佛三九的的天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又仿佛整个人干脆掉进了冰窟。
”喂,听到了!“
“听到了。”
张公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掉的电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发上躺了不知多久,仿佛全是的精气神都被僵尸吸干了。
张公子买了最近的金翅大鹏夜班票,几经周转,终于在翌日巳时赶到了天山镇六扇门衙门。
“那个,我是来报道的。“
门房冷冷的看着他,想看一直案板上的肉。
”等着!“
终于他又见到了那两个捕快,他们露着玩味的笑容,看着他。
”这样啊,我们呢,现在比较忙,你呢,先在我们这边等等?“
他们微笑着看向他,语气也温和。
但是张公子感觉他们看自己,好像自己小的时候,过年的时候爷爷看着年猪。
”那,大概要等多久?“
张公子,费力的问着。
”那我哪知道,看情况吧“。
”可我蜀地那边,生意上,还有很多要忙的…”
捕快收起笑容,语气森森道:”谁不忙?我们不忙吗?赤县有人比我们忙吗?!“
”你呢,能等,就等,不能等,你就回去试试!“
张公子喃喃道:”那我要住哪里?“
捕快随意且流畅的说道:”我们会给你指定客栈居住,没我们的允许,你不能离开天山镇“。
”明白吗“
”明白“
张公子感觉自己失去所有力气。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都住在偏僻简陋的天山客栈,付着东瀛大酒店的房钱,时不时被传唤。
可现在他已经不在乎钱了,这段时间,他的电话被打爆了,生意不知道黄了多少桩。
那些衙役,明里暗里,早不知敲自己多少笔银子。
看着眼前满目的荒凉,他感觉现在每天,每时每刻对自己的内心都是煎熬。
梦里不知身是客,他忽然理解李煜了,每天唯有在梦里才能不惶恐。
如果可以,他愿意花五十万两银子,了结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好像永无止境。
他想到了,他曾经去过的塞上草原。
那里生活着游牧民族。这个民族以游牧为生,祖上喜欢骑射狩猎。
连他们的孩童自幼都会骑在马背上,射杀狡猾的兔子。
他们唯一不足的,就是发现猎物的眼睛。
于是他们观察到了天上的雄鹰,他们想驯服它,以为己用。
可是雄鹰遨游九天之上,生性桀骜,怎么才能驯服它呢?
他们很苦恼,虽然一代代人的摸索。
他们学会了熬鹰。
将失足的雄鹰捕获后,将他锁住,一直观察它,盯着它,甚至挑逗它。
直到…..
终于有一天,在他的超能力疏通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事情呢,我们还要调查,这样吧,你先回蜀地,有事我们再联系你。”
“我……”
张公子好像吃了个苍蝇一样。
他还是回了蜀地,因为再不回去,他就要破产了。
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西部的来电传唤了。
来来回回已近两年,他的内心从惶恐到了麻木。
终于,有一天。
他遇到了个世外高人,高人告诉他。
官府芝士,讲究个,圈里制衡二字
他,悟了。
他找到了,天山县的廉政公署,咬牙,豪掷了千金。
廉政公署的典吏,眼神奇异的看了看他。
终于捕快不再找他的麻烦了。
但是……


最终,张公子,因为生意问题,还是决定远赴东瀛,余生在东瀛渡过。
全剧终。
美国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不是给出答案了吗?
刑讯逼供不一定是利益驱使。
而是权力和人性在驱使。
我痛恨刑讯逼供。
但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刑讯逼供。
和利益无关,只是权力扭曲了人性而已。
之前不是有个派出所副所长打校园霸凌者的例子吗?
大庭广众之下,公安基层领导都敢直接打人。
可见即使2025了,刑讯逼供依然是屡见不鲜。
说实话,执行记录仪是一个好东西。
如果有人投诉帽子执法的时候怎么样,帽子必须拿出视频证明自己,不然就是不仅要默认帽子做了,而且还要外加一条违规执法。
如果这样,说实话,才会改善环境。
现在很搞笑,拿不出视频来,结果是证明这事情没发生过。
这不就是在让别人别拿出来么。
如果我是办案警察,那我是否刑讯逼供就要看整体环境怎么样
如果司法是透明的,环境是有监督的,**那我疯了啊?去刑讯逼供干嘛?为别人的事儿把自己陷进去?**我脑子又没病,打工而已,没必要做傻事吧?我也要生活,我也有家要养的好吧?
但如果司法是完全不透明的,环境是我们自己人说了算的,**那我疯了啊?为什么不去刑讯逼供?用别人的性命给我自己升官发财,傻子才不做好吧?**我脑子又没病,无本万利的事情谁不做谁傻子好吧?我也要生活,我也要升官发财好吧?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普通人,做不做恶从来不是看人性的,而是看环境
不会。
这个我必须用亲身经历给民警证明一下,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也不打人。
五年前我因为在微博群里说了不该说的,被叫去写保证书,民警根本没有打我,只是警告我不要乱说话,说我在网上干啥他们都能看见,让我签字完了就放我走了,后来一个市局的人也给我打电话确认,这事就过去了。
我当时吓尿了,去了之后就差哭出来了,信誓蛋蛋的保证不再乱加群,并当面退了群。
设想一个场景,你进了指居地点,看到上级派来的老油条在焊铁椅子,老油条的跟班在玩手摇电话机,辅警A和辅警B在聊是电阴茎更狠还是爆菊花更狠,辅警CDE在朝嫌疑人撒尿,辅警FGH在倒腾执法记录仪抠硬盘,你这时的选择是:
A,“啊哈哈我不刑讯逼供,告辞。”
B,偷偷藏起执法记录仪硬盘,消极配合。
C,一起撒尿。
其实真的不需要刑讯逼供,关一关,99.99的普通人就老实了。
我们老家国企大下岗的时候,很多工人会闹事,甚至还会游行。帽子叔叔每次只抓带头的,抓起来,行政拘留,在里面给吃给睡,只有一个——不给上厕所,另外手绑着。
10-15天以后,敲锣打鼓告知全镇子,他们要被放出来了。工友们聚过去准备接风洗尘,然后出来的人,浑身屎尿臭,仿佛是茅坑里捞出来的一般,尤其是一些带头的纺织女工,直接羞耻的再也不敢见人,外出打工去了。
两三次以后,再也没人带头了,这国企,就顺顺利利的倒闭了。打人?不存在的,连一根手指头都没伤着。
另外,我真的不是在黑谁,过去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我还愤愤不平,觉得他们真坏,现在才知道,他们真的已经很善良了,换某些地方你试试。
你以为的很多冤假错案:说是你干的就是你干的,不是你干的也必须是你干的;
实际上的很多冤假错案:证据链不扎实,但大差不差,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人了,唯一的问题是TA还不招,怎么办?好办,让TA招了就是了。
一说后者的代表性案例,就不得不提冉某波被害案。
2011年,一个叫冉某波的人被害,案发现场是他和与他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妇陶某常年厮混的地方。
案发后,被害人的母亲和妻子一致认定此案就是陶某所为。公安在听取被害人家属的证词后拘捕了陶某并对其进行了多次审讯,送检后检察院也对陶某进行了审讯。
事后证实,可能是因为现场勘查人员存在疑罪从有思维,使得他们在勘查案发现场时没有找到第三人进入案发现场的关键痕迹,致使此案在侦查时严重偏离正确侦查方向。
公检两家共计审讯陶某13次,其中陶某作有罪供述9次,案件就这样送到了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海波那里。张海波在审理此案后发现除口供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实际证据不足,遂决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疑罪从无原则作无罪判决。
被害人家属在听说张海波法官准备做无罪判决后竟煽动舆论指责张海波法官放跑凶手。面对内部政法机构与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形成的内外双压,张海波愣是依然硬顶着作了无罪判决。此后的张海波一直在被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围攻,直至一年半后黎某的落网。
黎某落网时身负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诸多罪名,在核查串并其所犯案件时意外发现他身上还有余案,经核查竟是冉某波被害案。
在听说冉某波被害案成功告破的时候,张海波法官方才从她作无罪判决后被指责她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的围攻中解脱出来。
事后,为表彰张海波在面对内外夹击的境地下依然能坚持住疑罪从无原则,从而成功避免了一桩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法授予张海波法官个人二等功,以示奖励。
20251101加更:
评论出现神人,把我这种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的行为和电车难题里让电车压一人的行为相提并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别的话题下聊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有不只一个人指责我说我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是在反对舆论监督。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说这种话的人才是那种电车难题里把车指向一个人的那种人,底下有评论直接指出了他们这种心态,即被害人家属和很多群众极其需要一个人的死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和痛苦,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凶,可以重要也可以不重要,因为为了这个社会的所谓总幸福,即便个人的幸福被损害了,那也是对的。
我无话可说,只能衷心祝愿下一次冤假错案搞到他们头上。
有的人说,民警为了破案立功,所以会刑讯逼功。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一个民警想靠破案立功,他这一年不得破个三五十起以上的案子才能立功。为了一两起案子,他不止于。你要说十几起案子都打一遍嫌疑人,可能吗?
你说警察真不打人吗?我真不敢说。我是天津的,我还是警察的时候抓过14 5的小孩偷车内财物。因年龄不满16,抓到就放。问他们,为什么要往天津来偷东西。回答,因为天津的警察不打人。在其他某些省,也知道他们年龄不够,处理不了他们。打他们一顿,不是为了逼供,是为了让他知道疼,让他们以后不敢来自己辖区内犯罪。
以前办冤假错案,顶多记大过处分。国家赔偿也是国家出钱帮赔。
现在,办冤假错案需要国家赔偿的,扣至少两年的工资赔。一分钱不出,拍拍屁股挪个窝没那么好的事儿了。
这是一个伪问题。
你不做,总有人做。
要么你被动调离,换愿意动手的人来。
要么你主动改变,参与刑讯逼供。
总之,最后能留下的,一定是愿意动手的。
更何况,
虐人可比刷抖音爽多了。
抖音你刷两个小时会累。
虐人你越虐越精神。
很多时候,刑讯逼供其实并不是为了破案,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理解的刑讯逼供是对嫌疑人动手上刑,把他们打一顿,逼他们认罪。
out啦,这年头没有警察会用这种方式,打人和上刑会有伤,一查出来职业生涯就芭比Q了。
现在基本不会动手了,但一样有方法给嫌疑人上强度,比如上手铐罚半蹲,蹲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用多久你就受不了,人家没打你,你身上也没伤,想告人家刑讯逼供都告不进去。
比如熬夜审讯,你在拘留室里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叫你起来,拉到审讯室,大灯泡往你脸上一照,开始审你,反复来几次,保证你精神崩溃。
我看港产警匪片里,警察还拿很厚的电话本垫在胸口,然后用锤子打,一锤子下去让你胸口发闷难受,但又没有伤,也不知道那边是不是这样审案子的。
动手打人是最没脑子的方法,相信能进编制的都是聪明人,根本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想要审讯犯人,用广为流传的两个办法即可,第一种办法,把嫌疑人拷在暖气片上,让犯人站不直也蹲不下,估计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第二种办法,把嫌疑人固定在审讯椅上,用500瓦的白炽灯贴脸照着,估计也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
受害人好惨,丢了皮我也要还他一个公道( X )
扛个罪怎么了?雕明就是见打了才老实( V )
重罪那种一般都是大案要案了,关注的人太多,身为一个小明紧按规行事就好。没必要去出什么风头。
如果是一般的小纠纷小案子那就无所谓了,猪猡随打随骂不影响什么。是非曲直不重要,凑够绩效早点下班才重要。
现在能在网上公开看到的执法记录仪是阿美莉卡的,连美国那种这么讲究公共隐私的地方执法记录仪普通人都能看到,反倒是我东大,满大街的摄像头,一说要执法记录仪不是没电就是说涉及公共隐私普通人不能看。
B站有个UP主叫细细的蓝线,就是转发老美的警察执法记录仪。
警察那叫一个专业
孩子,听说过零口供定罪吗?
只要证据链齐全,你一句话不说都照样定罪
甚至你一句话不说,情况只会对你更不利
我只想问这个问题下面所有的好警察一个问题——
如果您有一天在宾馆查房时要求睡眼惺忪的我出示身份证,我没好气的说:根据《身份证法》……根据《人民警察法》……甚至根据《宪法》……你们没有权利查询我的身份证。
这时您会选择:
A、“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B、“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
C、“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D、其他。
现在的警察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入体制内的?破案的手段他们有几个懂的?为了政绩提高破案率哪个地方嘛不是靠刑讯逼供的?
八十年代的冤假错案率,只要上刑讯逼供,可以达到4-6成左右。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冤假错案,你没有申冤渠道,,有渠道,也不能让认错,只能是变相解决。
刑讯逼供的最终形态,就是军阀化,分裂,因为没有人是安全的。
这个也看大环境的,当初严打的时候,本着命案必破原则,高层对刑讯逼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不出人命,手段五花八门,所以那时的命案都能破,但枪毙的是不是凶手就不一定了。
有些案子,法院和检察院也会看出问题,所以就有了一些明明是该判死刑的案子判了无期,其实就是法官觉得证据不足的。
但现在使用刑讯逼供的不多了,毕竟一旦出问题是要丢饭碗的,更多的会使用一些软暴力,比如不让嫌疑人睡觉这些
刑讯逼供?不大可能,办不了不办,踢一脚打一顿就可能被撤销公职了,你猜我们律师遇到警察刑讯逼供有多开心?!
朋友抓了一个嫌疑人,摄像头都拍到他了,离得有点远,他就是不承认是他,死活撬不开口,朋友审不下来队长上,队长也审不下来,气得队长骂嫌疑人,嫌疑人就跟他对骂,互相问候娘亲,我真的笑死,队长至此也没动手。最后的最后,到时间了只能放人。
审不下来就下次抓住再说,自己这身衣服重要吧,好不容易考上的,脱了警服还能干啥就是个问题。
今天看到个视频笑死
起因是小偷躲在河提上,群众有人怕他饿坏了,给他一个包子,他也没客气,继续躲在河提上让群众给他丢下去,他来接住。
民警: 你怎么有脸吃下的?
嫌疑人: 我就不要脸吃的


看到很多好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没必要,没好处。大致意思是说刑讯逼供也不能给你升职什么的,不刑讯逼供也不会降职。
但这不就是说,要是你可以获得好处(对你来说有必要了),那些警察就很可能会做了。
所以,我们要的杜绝,是司法的透明,不是凭警察的良心来断定我们生死,而是整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保护我们。
不会。
治安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又没新的证据,我到点就放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罢了。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就先刑拘,批不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后续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继续侦查就是。
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都在那假装外国贵宾。
原则极其简单、有效:
一、看看旁边的人(甲乙丙同事)干没干
二、观察他干完了之后有没有事
三、只要他干完了没说,有样学样,能干到把大地捅穿
所谓讯,所谓逼,换个字就行了。整人。
毫无后果的是,做起来能有多肆无忌惮,都不敢想。
画面太可怕。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段子,有几个streamer跑进美军军营采访:
Q: why you join the amry?
A: to kill people
什么样的官是好官是包拯,海瑞,焦裕禄?这样的清官,朝廷的面子?那是高俅,蔡京,秦桧,和珅给上面捞钱的里子?
其实都不是,是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一个官员历经了晚清,民国,北洋,汪伪,中共五朝元老,他是怎么做的呢?
遇到百姓之间的案卷只要不涉及官场的就秉公执法,涉及到官场了能给平民百姓争取的就尽力争取。但是他绝不会为了百姓,或者说是没有舆论支持和组织背景的百姓,去和官僚阶级的任何人对着干一查到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得罪了百姓最多丢官。得罪了官僚阶级,那就得没命。
你的人生是别人的KPI和升职之路
我的KPI和升职之路是你的人生
不会。
嫌疑人不开口、案件搞不开最多是能力问题,工资不会少我一分,谁有本事谁上吧。
但动粗了后果需要自己买单。
咱又不傻……
在下就是一基层所里的小吏!
你问我会不会刑讯逼供?
我想说点实在的,也不扯什么虚的,高大上的。
啥叫刑讯逼供啊,在我看来,能让人看出来被询问人挂彩,带伤的,那都是胡作非为似的刑讯逼供,这种办案的都是胆大妄为,这个让人家到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也不冤枉,只要司法公职被人家逮着刑讯逼供证据了,最轻脱制服,稍重的就刑讯逼供罪定罪量刑了!
具体来说,不管是针对被询问人捆绑还是违规使用器械。不论是采用冻,饿晒烤这样残忍方式的(之前我知道的一个办案的饿被询问人,导致晕厥被120拉走,直接让人家检察院立案了),还是被询问的人在里面弄出轻伤,或者询问完就自杀的。
这都是明星犯罪了,严重践踏公民刑事司法人权了。这种行为被定罪量刑是必须的了。
但是除了这些,你说实践中,在询问过程中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点皮毛都不能摸的纯粹也不切实际。
办案的面对的是些啥人?不能说绝对吧,反正大部分都是不老实的人。哄着他供述罪行,现实吗?
所以刑讯逼供罪是道界限,这个罪名的意义是划了条界限!不管你多么急切的想给眼前的坏人定罪,还是记住,凡事有度,别过界!要保障基本人权,要维护司法公正,但是在这个原则之下,也要讲求办案实效,所以,没有办案民警会为了破一个案子而去刑讯逼供,但是也没有一个被询问的嫌疑人会被哄着供述!

这个不是简单的一个逼供的问题,这个里面可能会涉及一个破案率考核,整个单位的考核。年底的年终奖。
之前接触过社区搞计生的,他们的年终奖考核是98%,整个社区只能有一个超生指标,一但有超过的,他们晚上凌晨会10个人搞两辆面包车去超生家庭,直接暴力拉走,8-9个月的都流产掉。
你在知乎问这个问题就很好笑,会不会有人一边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一边在问嫌疑人问题。
对他们来讲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大不了被严肃处理,被停职或者免职。

身在淤泥而不染是很难做到的事。
我曾听到一位民警亲口说过自己刑讯逼供的事迹,“门一关窗帘一拉把人打一顿”之类的,所以刑讯逼供基本上是那些办案民警的惯常手段。
连我二年级的女儿都觉得我懒得无可救药,所以,我与其刑讯逼供,还不如偷懒啦。
我会想尽办法撒泼打滚不作为。
不立案不就行了嘛(摊手)。
哪有那么多刑事案件?
在我看来:
这一件是民事纠纷,建议您自己去找法院。
这一件有经济往来,按规定,我们不能插手民间经济事务。
这一件是生活琐事,希望您能放宽心。
这一件是贵单位内部管理事务,我们不能干涉。
这一件是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建议您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这一件是市场经济行为,我才疏学浅,不敢妄言,但出于个人角度,友情提示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这一件事情最重要的是身体!案子不案子的先不说,麻烦您赶紧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后面有情况再联系。
这一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办案范围,但您刚才提到的这么几个问题,可以先向某某窗口咨询和反映。
这一件事您先稳定一下情绪,别急,好好回忆一下事情经过,写一个书面的材料交过来,我们先看一下。
这一件是谈恋爱,我觉得年轻人还是要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爱情观……
肯定会啊,刑讯逼供,破案率上去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老老实实找证据,破案慢,破案率低,不划算,至于风险嘛,没看到浙江女神探吗?人家现在平安退休,退休工资一两万,你说爽不爽
执法记录仪不公开,执法不允许拍照。
虽然我自认正气,但急了眼,恐怕也忍不住会刑讯逼供。
鄙人不是公安民警,但是
如果我遇到山东费县消失的夫妻那四个或者北京南新华街拆迁房那四个双胞胎……
我就算脱掉警服,把牢底来坐穿,我也要把他们挨个暴揍,暴揍,暴揍,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哪个,我就问问哪个,无论现任还是曾任的民警敢在知乎承认自己会去刑讯逼供?
为啥不用?别人都用我不用,我还怎么进步?
我只是想进步我有什么错?
社会主义把鬼变成人,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
侵华日军贱淫辱掠,无恶不作,回国以后却成了守法公民,所以这是日本人的错还是军国主义的错?
若逼供,且被发现,上面要处理的话,民警就得脱警服了,严重点就进去了。
若不逼供,即使破不了案,也不用脱警服吧,没听说过哪个民警因为破不了案脱警服的,因为破不了案担责的也是领导担责,不是民警担责。
怎么选很显然的。
公检法里,公到底是怎么排到前面去的呢。

没人管,我必用。
这玩意就跟考试作弊一样,可以直接摸出答案来,没人管那我不得抄疯了?
这是最高效,收益最高的手段,没有之一。
之所以不允许刑讯逼供,主要是因为这招不够正义,不是因为这招不好。
如果这招真不好,那情报工作为啥又允许刑讯逼供了?因为情报工作不需要讲正义,干就完了。情报工作杀俘虏都是公允的,遑论刑讯逼供乎?
这就是很多人的错误认知了。
事实上,刑讯逼供是一个收益远远大于损失的手段。
只是因为它不够正义,所以司法过程不允许使用。
绝对不是因为它不够好用。
我们至今也不清楚浙江女神探是如何侦破300多起大案的,平均每个案件破案时间只有两天,手上又有多少冤魂?真是个可怕的数字
怕监控的不一定是小偷,还能是警察!
某种程度上,后者想销毁录像证据的心,比前者还强烈
因为小偷大不了认栽了,出来干这行,谁没个马失前足的?对坐牢当回家一样,心理接受度相对要高!
但警察不行,一旦栽了一辈子都完了,还牵连上层,一连串有头有脸都会波及!会无所不用其极销毁把柄!
我办了很多案件,别说刑训逼供了,诱导我都不干。回答跟证据差不多能对上就行,能解释过去就行,如实记录就行,这样最省心省力,也没有风险。
刑讯逼供根源根本不在办案民警。
因为上面有指标,很多地方要求破案率80%以上。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很落后,没监控,有监控也可以带口罩帽子,想想都知道,80%不可能。但是上面定指标的可不管你。那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靠口供了。
嫌疑人不招,上面又疯狂压力你,你会怎么做?你可以不做,也有的是人做。
所以,源头问题不解决,怪办案民警没有意义。
看了不少例子,现在比起刑讯逼供,警察更喜欢言语上的威逼利诱,比如变着法的让你“签完字就可以回家了”,结果等你签完字就回不了家了。
当然了,对于真犯事的还是坦白交代比较好。
90年代末,在同学家玩游戏机,他家住的地方比较特殊,和派出所在一栋楼,可能那时候条件艰苦,底下两层是派出所,中间两层是街道办事处,顶楼是住家属。
晚上和同学下楼的时候,听到一楼派出所传来呼爹喊娘的哭声,过去看热闹,同学他爸是楼上街道办事处上班的,又住上面,所以派出所彼此都认识。只有一两个jc在值班,有个jc叔跟同学打招呼,也不避讳,说是抓了个小偷在审,我们好奇去看,旁边房间有一男的被绳子绑在椅子上,头发脸上乱七八糟的。我们那时候已经是高中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同学问这样搞没事吧?jc叔点根烟道:这个b是惯偷,刚才在xx市场有人报案被偷,他就在附近,肯定是他们一伙人搞的,偷了东西不认,不打不行。然后把门一关,走走,小孩懂什么。那房间还有窗户,我们通过窗户缝继续看热闹,只见大嘴巴子抽得啪啪直响,完了一套连招,一脚蹬到墙角边上。那小偷也是硬,死活不认,嘴里一直不停的说没偷,真的没偷,最后好像是说答应问一问同伙,记不太清了
民警的话好像确实不会,但是刑警的手法可就不一样了,再碰上点类似全国扫黑除恶的专项,那就是实打实的业绩了……

你一小破老百姓用得着我官老爷出手?
抓你娃过来掐掐小脸,哟,他吓尿了。
你招不?
只要没有监控,你就是玉皇大帝下凡
一万种不同样的办法让你说话,并且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坑,他们问询的话和笔录上的东西可完全不是一会事。
要么就是“自杀”灭口
就算是逼供至死,参与人员也最多蹲二年,大一点的也就是个停职。
目前为止,完完整整不带删减从执法前到执法结束中间全程清晰的录像,只看过米国的
这种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一事一议。
公安系统很庞大,警种很多,部机关的各个局,北京的市局及区分局,和山沟沟里的派出所,深浅是不一样的;面对的案情,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也不一样。
保定这个事,被打死的其实也属于基层的村霸群体,面对这种人,基层公安不流氓,还真就镇不住。但除非你就是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基层小单位,同事之间全熟,或当地政法条口内部斗争不是太残酷,或嫌疑人明确就一社会底层的“滚刀肉”,
否则尽量不要这么干
KPI这个东西,搞不赢最多就是末位淘汰,下去听招呼而已。但如果你刑讯逼供被同系统但又不同山头的同志知道了,捏了你的小辫子,后果有时是不可预料的,再或者后果当时不显现而已,因为这种烙印是一辈子抹不掉的。有时候,人家在背后搞你也不是为了搞你,而是为了引起某种连锁反应,你搁家琢磨半宿,可能才能反应过来人家给你穿小鞋的真实目的是啥。这年头,同行之间互相使绊,并且“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事防不胜防。
能干死你的,都特么“自己人”
尤其是在大厅局或者比较核心的业务线条上,又尤其是在这个各种内部审计和审查跟失心疯了一样的年头,你啥事没有,都有可能被撸一顿呢,你还自己拉一屁股屎?现在这个环境是啥B样,经历过点制内斗争的同志,懂得都懂。任何一点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瑕疵,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顶格处理;有点风吹草动就特么上上下下风声鹤唳。所以啊,这几年凡事尽量不要冲在前面,能“往后捎”就“往后捎”。
不止是公安,整个政法系统,都早就不是那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年代了。现在凡事都要在“框框”里。
更尤其是在经侦和反黑等比较敏感的业务条口,更更尤其是遇到跟你不熟的,隔了几层的领导,比如上级单位临时借调你去办某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明里暗里暗示你往“死里搞”的话,千万不要这么干。
一定要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重要的事说三遍
他们自己咋不上?真要是能立功的大好机会,咋不用自己的嫡系?为什么把你借调上来,给你搁这了?这案子水有多深?嫌疑人什么背景?事情又牵扯了谁?案子背后有没有制内领导的人事竞争?是否牵扯派系斗争?甚至政法系统内部斗法?咱“跪的太远”,天天杵在工作层面上,有时候真看不清。
如果不幸真被上级单位“抓壮丁”去办案,并且有迹象显示这案子“水有点深”,比如嫌疑人社会关系复杂,比如他微信通讯录里有大量领导关系,甚至政法系统的领导关系就一大堆,或者某个高层领导突然“高度关注”这个案子了,呵呵,这时候你的处境,保不齐和嫌疑人的处境一样凶险。你一定咬紧了后槽牙,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就只讲证据,和证据链的完整性,讲案情的逻辑闭环,讲嫌疑人的口供是否能自洽。常规动作咱都可以做,什么诈一诈呀,诱一下骗一下呀,这都行。但超过常规动作哪怕只有一毫米,对不起,我不会干了!反正你们让我办,我就只会这么办,报告我也只会这么写。甭管他们怎么指着鼻子骂你,损你,实在不行,换人办呗?让你替他们背黑锅,给他们当枪使的事,千万不要干。现在的领导,一个比一个没格局,都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现实世界就没有祁厅长那么仗义的人,切记。
遇到这种烫手的案子,你傻不拉叽地把白的办成黑的了,就问你,你说的清谁黑谁白吗?万一过几天,更大的神仙一句“批示”,黑的那头又变白了呢?到时候,你成啥了?当时让你去电人家的那帮孙子,他们又成啥颜色了?再退一万步讲,你的直管领导要是跟你“切割”了呢?你亲老大的仕途安全,要是和你的利益突然矛盾了呢?
再说了,升迁提干,跟破案有关系吗?业务干的好的同志,几个有好下场的?
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当你知道自己刑讯逼供的结果要么是升官发财,要么是自罚三杯之后,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当然了,我说的是以前
那当然了
只要刑讯逼供,我就能轻松办出一大堆铁案,就能干满指标,就能保住工作,稳步升迁,狠狠赚大米,民众软肋这么多,我都不用费力他们就招
唯一的代价只是冤死冤狱一大堆民众,降低司法公正度,损害法律形象而已,关我什么事?我可是帽子叔叔,上面又不管下面这些有的没的,这不是很值吗?

2022年年初,暴钦瑞父亲暴继业遭同村的暴增强实名举报
暴增强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等部门举报暴记忠等人涉黑涉恶线索。
2022年4月,石家庄市公安局将暴继业等人的犯罪线索交裕华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核查过程中,暴增强指使包工头孙会强等8人作伪证,故意捏造事实。
2022年7月7日凌晨
河北石家庄高邑县住建局职员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参与殴打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被新乐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同被监视居住的还有其父亲、叔叔、同村村民等共10人。
此案被命名为“5·25”专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和高邑县公安局联合办案。
在7月7日至7月19日期间,办案人员为获取暴钦瑞等人有罪供述,采取了多种刑讯逼供手段,包括殴打、电击、吊铁笼、限制性体位等
同期被监视居住10人含其父亲,叔叔9人造刑讯逼供包括、电击生殖器、强迫舔舐肛门、对嘴撒尿等
7月19日21点38分,暴钦瑞突发不适被送往医院,7月20日凌晨,暴钦瑞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办案人员系统性掩盖:销毁审讯设备、删除聊天记录、伪造口供等。
2025年9月28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望都县法院分别作出判决:
主犯张旭光(新乐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因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被判16年;
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数罪并罚获刑6年;
马林炫: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
李少华、陈泽平、马帅(辅警):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至1年9个月;
耿春远(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刑讯逼供罪获刑3年;
任力鹏、王连达: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10个月、2年。
其余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案件尚未定论。此外,最初诬告暴家的暴增强,也因诬告陷害等罪被提起公诉。
当年检察院有侦查权,一次遇到一个给假冒商标通风报信的家伙,二十多岁,让我们几次跑空。
抓住后做了半个小时思想工作,就是不肯招供,气的我们立刻上背铐,拳打脚踢,不到三分钟,就招了。
做半天思想工作抵不上踹一脚,有的时候真管用。
我会!
开玩笑,每年的局里都有破案指标,而且还有奖金!
你想象一下,上有局里领导的催促,下有同级别的同事攀比!
更何况,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还可以给自己减压!
我一个普通民警,刑讯逼供没有收益的,办不下来大不了挨顿批,又不影响我收入,而且万一出事了我是要脱衣服的。不过不少民警是会对那些16岁以下的动手的,因为这帮小孩根本收拾不了,只能把他们打怕赶到别的辖区犯事。
多说一嘴,普通民警是真的不想办案,要不是有人监督,那真的是连询问都懒得搞,没人监督的话有人报警就是询问完给立个案,然后就放在那。
这底下的回答有点离谱了,现在是2025年,不是2005年,大数据+天网+技侦这么发达的今天,能被当成嫌疑人带进去讯问的是啥你们心里没数吗?回答里面一堆人跟这帮人一个战线的搞不懂是想干嘛。
以前有可能,但现在基本上不会了,普通案件没必要冒风险,现在能让自己立功(三等功及以上)的大案,按要求是要做到的全程合法(让自己的功劳不出意外)。
我们所前几个月接的一个命案,局长政委天天来问情况,副局长+法制全程盯着,平时小案子守嫌疑人都是辅警,这个案子必须两个民警守着。
现在挨打一般是就一种情况,那种无法送去拘留蹲监狱的未成年和一些惯偷,隔三差五在你的辖区打人、偷东西,扰民。他家里人已经放弃了,这个时候为了让这帮人少搞事情,就会拉到没监控的地方打,让对方悔改几乎是不可能的,目的是把这帮人打出自己的辖区,犯事也是去别的辖区犯事。
真正有脑子的办案民警,都不会刑讯逼供。
真正干过刑讯逼供的警察,其实都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别看这些人把犯人折腾的那么惨,其实他们自己更惨,只是没有人帮他们宣传罢了。
我讲下这里面的道理吧。
警察刑讯逼供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罪的,一种是被冤枉的。
第一种:有罪的人。本身就是犯罪分子,本来就不是好人,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你不去惹他他还想着怎么害你呢,现在你把他揍的那么狠,这样的人但凡有点办法,他能不报复你?
一个犯罪分子可能没有办法或没有机会报复你,那么十个呢?二十个呢?一百个呢?
这些犯罪分子自己没有办法,他有没有同伙、好朋友、好兄弟、拜把子的兄弟,这些人会不会帮他来报复你?
或许你比较厉害,有枪又会拳,你能保护自己,你能24小时保护你的家人吗?你的老婆孩子老爸老妈都有贴身的保镖吗?
一个人如果真心暗算另一个人,成功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
你刑讯逼供的人越多,你得罪的黑恶势力就也越多,数量多了,量变就会产生质变,早晚报应到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身上。
这些,你的领导会告诉你吗?你看看那些公安局里当领导的,有几个会自己动手刑讯逼供的?
第二种:被冤枉的人。有罪的人挨了揍都心存怨念,无罪的人怨念会不会更深?无罪的人一旦有了机会,那种报复肯定比无罪之人更狠。
而且,无罪的人一旦平反冤案,肯定要追究刑讯他的警察,这时打人的警察肯定会被公安局推出来背锅,你不背锅,公安局怎么平息媒体舆论?
刑讯逼供是得罪黑白两道的行为!你以为只有毒贩会报复警察吗?其他犯罪分子都不会记恨警察?
大家以为警察的工资很高,待遇很好?
哼哼!我这辈子都不会劝任何我认识的人去当警察的,就是当警察也是当经警,法警或者行政之类,刑侦和治安是绝对不能干的,还有交警更是不能干。
大家明白了吧。。。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珍爱生命,远离刑讯!



一个苏秦背剑下去,圆明园我烧的都得承认
不会,因为知乎上都是好警察。
各位,来吃饺子啦。

除了少数变态,大多数警察刑讯逼供的时候都相信自己是在执行正义。
因为人伤害人本身就是需要精神力量的,没有精神力量支持的普通人伤害他人后常常会PTSD。
刑讯逼供的不合理,根子从来不在于保护罪犯的权益,而在于你相信正义不等于你真的正义。
像提问者这种“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只能说根子上就是刑讯逼供的好苗子。
从客观角度,阻止刑讯逼供的唯一方法,就是外部监督。
因为当一个系统——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坚信自己是正义的时候,所有对这一点的质疑都会被扭曲为“对抗正义”,结果就是被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赶出去,或者直接碾碎。
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来阻止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被贯彻下去。只有当轮子停下来了,才能回头看看方向是不是走错了。运转中的轮子很难被阻止,任何很难做的事情都无法稳定实现,只能期待奇迹。
不限这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懂这一点:**如果要让一件事常常发生,就要降低它的难度,如果要让一件事很少发生,就要提高它的难度。**对于个例,这种做法效果不大,毕竟偶发因素太多。但对于惯例,难度就决定它的成败。
不要依赖一个两个人的良心。良心不是奇迹,但一个人凭良心对抗一个系统,这是实打实的奇迹。
大家要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刑讯逼供,不是某些人想的那样。我经过大记忆恢复术或者一系列办法,让嫌疑人说出那句,比如,人是我杀的,事是我做的,那么就结束了,就结案了,刑讯逼供就成功了,当然,在很早一段时间之前,确实有很多地方是这么做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参考某女警。女检
而真正的刑讯逼供达到的效果是你通过一系列办法,让一言不发、什么都不承认的嫌疑人说出。人是他杀的,事是他干的,并且说出是以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做的,凶器在哪里,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而如果作为一名办案人员,一名警察,你前期经过了无数的摸排,无数的工作,做了所有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一个刑讯逼供,导致最后嫌疑人在任何一个阶段反共,而这份口供被非法证据排除,那么可能导致你之前做的所有的。符合规定的。付出辛苦的工作都毁于一旦。
刑事案件中强调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经常能听到的叫零口结案,目前很多的刑事案件,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对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之前所收集的证据就足以对嫌疑人进行定罪。
之前有很多人问过我。我在开庭之前,即使做了有罪供述,承认了一切的罪行,那么我开庭的时候可不可以翻工,可不可以?说之前是受到了刑讯逼供威逼做出的不符合实际的口供呢?我们只能说,你在开庭过程中完全可以放,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人能控制的了你。但你要想好。在开庭之前,你所有的口供以及进入到卷宗的证据都是有相应的录音录像的,不会有任何人按着你的手指头进行签字画押。其次,在上面我也说过了,重证据轻口供。之前对你做出的有罪推定是结合了在案的其他证据,比如说一些书证、物证和你的口供。那么现在你如果翻供了,那么同理,你也要拿出。与之相匹配的其他证据证明你之前的口供是假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某诈骗案件。开庭之前你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但是开庭上你说我没有实施诈骗,之前都是逼我。但是你却说不清楚你的银行卡里为什么进了钱,那咋办嘛
第一点,屡见不鲜这四个字就属于杜撰,没有数据支撑。
第二点,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案子破不了,是民警的个人能力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民警。
第三点,破不破案和民警的晋升、待遇毫不相干。
第四点,为了案件出任何一点纰漏,承担责任的不是单位,而是办案民警个人。
民警也是人,既然是人,就必定有好人、坏人和变态。
本来是好人的,基层民警各种案件都要管,会接触很多毁三观的变态案件,例如迷晕老婆叫来其他男人、家里堆满自制炸蛋、撒人分尸……
总之,民警接触到的真变态,比电影更刺激。久而久之,民警若心理扭曲了,也会有变态行为,甚至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
———————————
另外本来就是坏人,当了警察还是坏人。
不会。这种事就和吸毒一样,你刑讯了,大概率会出成绩,就和吸毒一样,会获得短期的欢愉。但长久来看,必然是会出事的,就和吸毒最后一定倾家荡产一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谁考公也不容易,升不升的上去不重要,不脱衣服走人才是王道。
再苦一苦辅警,骂名我来背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当你被抓进去,除非犯罪嫌疑人马上再次犯案,并立马被抓,且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或者想戴罪立功,承认有关你的案件是他干的,或交代拿出证据证明你是被冤枉的。这个看运气,速度快的话是荆爱国,速度慢的话就是呼格吉勒图,不过,故意杀人未遂居然只判几年

其实说清两点就可以了
1 刑讯逼供是存在的,并且是国家法律是明确禁止的
2 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有机会刑讯逼供
所以,回到问题,这些警察会不会刑讯逼供显而易见了
其实题主想问的应该是警察现在会不会打人了,打人不等于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主要是为了获取口供去打人,现在烦这个神干嘛,被打的不是我,被偷东西的也不是我,你爱说不说呗,有多少证据你认多少呗,我在办案的时候证据不足处理不了的时候被害人来问,我把大概的情况说一下,然后在补充一句没办法哦,现在又不是二十年前了,要是搁二十年前我把他(嫌疑人)往小黑屋一带保证他说,保证能处理,现在这个大环境怎么办呢。基本上受害人都会说对对对,确实哦,现在公安不能和以前一样了。是不是我也省了不少事情?
但是公安是不是就不打人了?说不打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揍人呢?最常见的,故意挑衅你,我说的挑衅不是说只要质疑就算,你愿意和我拌扯我乐意至极,我说你是互殴,你说不对我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什么什么巴拉巴拉,可以啊,我扯不过你我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看法嘛正常,大不了我把你说的内容传达给法制咯,他们也认可你说的就按你说的来,这个都是无所谓的。那什么叫挑衅?其实就两点,要么把公安当傻子,要么就是一般老百姓都说不出来这个话。什么叫把公安当傻子,举个例子,前几年不是从缅北带回来一批搞电诈的嘛,问你去缅北干嘛的,你说你去旅游,去上班,去开店我都能接受,哪怕你说你去那边买老婆都行,怕被处理人之常情嘛对吧,基本上回来审讯女的都说自己在那边出台干小姐,男的都说是大厨在烧饭,反正就是不干电诈,这些人也都是慢慢磨嘴皮子,也不会动手打他,但是有个哥们的回答我一直记忆犹新,他给我来一句我开始想去电诈园区,去了之后就被当地的军阀的女儿看上了,人家要和我搞对象,我就不去园区了,后来同盟军打过来,我对象老爸和我说他们要坐飞机跑出去,没办法带我走,我就被遣返回来了。那哥们要是真的长得帅我捏着鼻子也认了,160的身高,歪瓜裂枣的长相,你这样和我说是不是就是纯粹的侮辱我的智商?那天晚上要不是忙不过来我是真的想揍他,换句话说要是能忙过来我肯定揍他。
还有一种就是普通老百姓压根都说不出来这种话的挑衅,主要群体就是二十来岁就是小痞子混到五十来岁成滚刀肉的这种,常见于喝完酒闹事的,给各位模拟一下:问:你叫什么名字?答: 关你叼事?问:给我好好说话!答:你算个几把?问:你今晚为什么xxx(闹事的内容),答:你算什么东西,老子和你说,一个小逼民警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老子混的xxx(一般开始吹嘘自己混的多好),问:你别和我说这些的,你酒 醒了,没醒在这坐着醒酒。答:玛丽隔壁的你算什么东西啊,教老子做事啊,问:(开始不理他让他耍会酒疯)答:你别因为你穿个屌破警服老子就怕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民警还把自己当回事,你和老子搞,老子和你搞到底巴拉巴拉(请各位自行脑补)。一般这种情况下素质高点的把对方摁住捆起来,素质低一点的关掉执法记录仪剩下的各位都懂。
所以怎么说呢,你老老实实生活不惹事不闹事,民警闲的没事打你啊,至于有没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嫌疑人被民警暴揍逼供,没有可能,因为我不是受害者,你说与不说我工资不少一分,打人也是体力活啊兄弟们,磨几句嘴皮子不交代就拉几把倒呗,反正受害人那边我也能解释的过去,我冒着风险打你干嘛,一份工作而已啦,现在就不要再说什么职业荣誉感之类的啦,那么较真干嘛,干的不开心说出来人家也只会让你辞职去干农民工啦
民警?刑讯逼供?
是不是吃饭不给钱,偷个电瓶,人家不认,你就往死里打?
什么是民警你先搞清楚。
如果是重刑犯,出警的都是刑警。
如果是一个小偷,正好背后涉及贩毒团伙,不用你来,派出所长比你更着急。
所有小地方,为了搞钱,对于刑讯逼供一块,早就已经玩儿得飞起。只是你们现在才知道罢了
从人性上看 绝大部分人都会
损害其他人让自己的升官发财 非常符合人性 且人类这几千年来都是这么干的
不这么做的才是极少数 这是人类dna决定的
会,而且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他没有证据。
比如犯人要上厕所吧,厕所里暖气片可以铐手铐吧,厕所里没有监控吧。
再比如用厚厚的书垫着猛锤看不出外伤吧。
再比如犯人饿了给他煮一桶泡面,哎呀,我不小心把一整袋盐撒进去了,这很合理吧。
再比如我出审讯室休息一会,让辅警进去帮忙看半个小时犯人,监控也关掉了,这很正常吧。
不会。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为什么要刑讯逼供触犯刑法呢,万一出了问题得不偿失,零口供的案件又不是不能办。就算审讯不出来,别人最多说你水平低,说你笨,总比刑讯逼供让你住监狱、开除你要强吧。一份工作而已,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没必要和别人过不去
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只关心怎么拿到工资奖金
如果领导明确要求我动手,不然扣奖金,那我就肯定打,这不是白得的机会吗
反正出了事也是领导命令的
要是没这个前提,我是不会对别人施加任何压力的
愿意招最好,不愿意招我肯定也不反对
总不能为了个破案子,把自己搭进去吧
再说了,领导就干净吗?已经做了狗,冲谁叫不是汪汪?
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对立面监督,就会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错误,发现不了自己的错误,如果这个人权力巨大且无法有效监督,是什么情况不用我说吧。
在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
没有证据怎么"确实"人家"犯了重罪"呢?
有没有可能人家是被"确实"了呢?
还是说被不被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结了, 奖金有了, 至于蹲监狱挨枪子的人是不是真的凶手并不重要?
法律文书网是不是已经没了?
之前还能看看法庭直播,现在是不是也掐了?
话说,法庭直播里面有些法官别说具不具备基本的法律修养了,我看真该先去找个人类转。一不会说普通话,二对流程完全不懂,三对待当事人双方口出污言秽语
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3年辅警一枚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 我工作的地方是这样的
治安案子肯定不会 那怕坐实了 也不会 (特别的精神小伙除外,比如15-17岁拉车门 只要不轻伤 基本没问题,而且这也不算刑讯逼供吧。吸毒除外)
刑案看情况 百分之99不会 因为第一次笔录不说的最多百分之10,不能再多了。很多人在第一次笔录就认了 那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各种套路
我见过的 一个强奸案子 在没抓到人的时候 已经把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就差嫌疑人口供了 都在女性yd里检测出DNA了 女性手机也有录音 明确的反抗了 附近监控的时间也跟受害者口供对应
总之一句话 就差嫌疑人笔录了 嫌疑人这边东拉西扯12个小时了 没说的 小黑屋 小黑屋去了一趟就很听话了
为什么小黑屋 就算他不认 百分之99零口供也能办 只是麻烦很多 而且并不是百分之百
所以 如果能够零口供也能办的刑案最后的肯定是小黑屋
我的伯父一家都是警察,这么说吧,有良心的人是做不了这个职业的
不会!
实话跟你说!
办案,破案跟提拔升迁压根不是直接相关的。
别出问题,别出事才是提拔升迁的根本。
这是我工作多年的血泪教训。
刑讯逼供,不一定能破案,但是很容易惹祸出事。
办一万个案子,出一个问题,都会影响仕途,不如少办一些案子,但是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件,不留任何隐患。
最后我想说,现实中的公安民警办案,永远都是团队作战,一个民警想单枪匹马走完研判到蹲守,抓捕,审讯,羁押等等流程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没有孤胆英雄,也没有那么多神探。都是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来把工作做好的。
最后的最后,祝福在座的各位都能平安退休!

刘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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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中医黑,但是我真的在中医热点的时候买过中医的股票;
我非常痛恨铺张浪费、造价离谱的政府工程,但是在我职业生涯中所做的所有项目都是政府工程,甚至我自己还费劲心思造就了好几个天价项目;
我是一个1450,但是我拍起官员马屁来,完全违背自己的良心;
我是一个共存派,但是我在一个口罩8块钱的时候,给县政府捐过8000个口罩……
所以,如果我是一个警察,我想我大概率会刑讯逼供。
并非洗白,却是真实想法!现在的刑讯逼供跟以往的并不一样,以前没有证据,完全靠屈打成招,但现在的刑讯逼供是,你有监控,基本证明就是这个嫌疑人所为,但他就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然后上手段被查。
你要说,民警是否违法犯罪,根据规定,是违法犯罪了。但你有没有想过。民警完全可以在嫌疑人说不是他干的就放了他,为何没有放,而是要刑讯逼供?
归结一点,放过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刑讯逼供的警察,不一定就不是好警察。
我明明感觉是你丫干的,你给我睁眼说瞎话
拿我当傻子耍,当礼拜天过?
你看我咋收拾你
于是明着暗着的刑讯逼供就开始了
但是我的感觉,对吗?
大庭广众的执法记录仪都可以不用公开,出了啥事分分钟全网捂嘴,我要有这么强大的后援不搞那是对不起咱妈的栽培厚爱
既然假设我是办案民警,那我不会,因为重罪归刑警管,干我一个民警屁事,民警只管治安案件,犯罪的找刑警谢谢
如果你觉得刑讯逼供是合理的,那你的同事在处理你刑讯逼供案件的时候对你刑讯逼供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会也不可能。
教员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很多人攻击警察,很多人自以为了解内幕。可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公安系统内部流程,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几乎是堵死了各种路子,往规范执法上逼。因为涉密,无法细说,但事实如此。
以上这是不能。
以前的老警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有一种案子没破显得自己无能的莫名的责任感,没人教没人逼,自发的,所以为了破案他们过程不那么正义,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有人肯定说你别说都是为了进步,怎么说呢,有一部分肯定是为了进步,但大部分其实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不信就算了。但是从90后参警开始,上一辈抹黑的名声在自媒体环境中无限放大,这个舆论环境不用多说,促成了很多民警心理变化,核心就是责任感不那么强了。我们所里的小伙子们几乎就是明着说,你态度好,就费时费力帮你解决。你态度不好,我按照程序走完流程,也不怕投诉,毕竟虱子多了不咬人。案件上就更不用说了,抓到人了,很多都是不说的,无所谓,符合0口供起诉的起诉,不符合的起诉被检察院退侦就继续补充侦查,执法细则如此详细,按部就班即可,案件的破案率轮不到基层民警头大。
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只是据我观察,警队里按部就班完成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高强度压力自己想奉献的越来越少了。尤其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警情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能管则管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嘛可能你们都不信,这些热心肠的民警投诉率常年占据全所前三,哈哈哈,笑死个人。扯远了。
以上是不会。
综上所述,不想也不能。
不会,这玩意得罪人,搞出冤假错案你自己兜着,拿几个钱儿啊?这么拼命,他不老实交代就这么耗着呗,车轮审讯直接能把一个人逼疯。
傻子才逼供,案子办不下来最多就是业务水平不精,逼供被抓出来,饭碗都保不住。
而且跟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采用物理手段,不累吗?不难受吗?一份工作而已,能做多少做多少,尽力而为顺其自然就可以了。难不成把真凶抓出来,把坏蛋送进牢里,是能带来很多工资?还是给自己带来伸张正义的虚幻满足感?
这世界那么多坏蛋,你还能把他们全抓了?你个基层小喽喽,还能激浊扬清,还世道清白么?是能拯救世界,海晏河清么?
能做多少是多少,做不动就让别人做,局里那么多警察,至于为了破个案把自己逼上绝路么?属实是脑子不清醒,谁逼供谁沙币!
歪一下。
有这么个事,12岁男孩把同小区内6岁小女孩拐骗至偏僻角落准备实施强奸,幸好被一成人发现制止,后经调查如果不是被发现,小女孩真的要惨遭毒手。
但因未遂且年龄小于刑事责任年龄,就责令男孩家长严加管教。
问题来了:如果你在这小区里,恰巧你也有个几岁的小女儿,你会怎么办?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警察暴揍了犯罪嫌疑人一顿,犯罪嫌疑人招供了,承认他杀了人。OK!结案!
你太天真了!
首先,你要把所有的细节都相互印证起来,形成报告。包括杀人时间,杀人地点,杀人动机,杀人凶器等等。就算是嫌疑犯配合你,你两共同编造出整个凶杀案的过程。第一步就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内部审核。你的领导和你的同事,会不断把案件的疑点反馈给你,要求你补充侦查。终于在你和犯罪嫌疑人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侦查。案子交到了检察院。
案子到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就不受公安机关控制了。而是受检察院控制。提审犯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问犯罪嫌疑人承认杀人否。你认为,犯罪嫌疑人还会配合检察院承认杀人吗?就算你运气好,犯罪嫌疑人又承认杀人了。
案子到了法院,这时犯罪嫌疑人受法院控制。并且有律师介入,你认为他会配合法院承认杀人吗?
整体来讲,刑讯逼供,既不正当,实际操作难度还大,容易翻案。
你可能要问,如果我能做到天衣无缝那不行了?你能做到天衣无缝,那就不叫刑讯逼供了,那叫准确迅速办成了铁案。
看什么罪
如果只是那种闯红灯,逆行,酒驾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那自然不会,该刑拘刑拘。
如果是那种小偷,打群架(没有达到重伤或死亡),打不打不知道,骂是少不了的。
如果是遇到那种杀人魔鬼(非冲动杀人或是杀死幼童的),人贩子,强奸犯。
你以为的叔叔:


实际上的叔叔:

90年代在深圳一个公司很熟悉的人,前年在一个他曾经干过几年的某个人一抖音文案下。我顺便问一下能找到谁不?结果半小时后他说谁找他。然后联系上。加微信,聊了这几十年在干嘛。他就说进去了三年。问了原因是;可能年轻点的不知道,90年代,各种打架斗殴的,娱乐场所看场收费的都看作平常事,只要没打没,赔偿了事,我说这个人吧深圳辞工回老家了,那时候声色遍地。有晚去歌厅打架了,为怎么打的不知道,反正他跑了,后来抓住他,就是不承认,群架嘛,那时候没监控,
这边就是打,因为身体棒,原来深圳一个支队几年练得很厉。练过排打,这个我和他一个公司时知道。普通东西打没什么用。几天后就用棒球棒打,这个就受不了,突然情绪崩溃,把棒球棒缴了反打审讯人员。这我只说结果,三人受重伤,一个终身残。判三年原因咬定刑讯逼供,审讯室那来的棒球棒?
他说要不无期了。按现在的情况也不止三年。还有一个当时打个架没监控跑了就跑了,猛打抓住的人交待出来的,抓住了也猛打,真没必要。
虽说现在提倡重证据,轻口供
但,还是有很多罪,需要靠口供定罪。
你想想,你作为警察负责处理的案子,一直结不了案,准备的材料一直被检察院退回来,你的考核绩效一直上不去。你凭着经验或者现有的证据,就是知道他干的,但关键的物证一直找不到,他就是不说。悲惨的受害者天天跑来哭,甚至不停的投诉和上访。
正如我一个叔叔说的:“做警察这么多年,该干的,不该干的,反正都干了!”
在别的帖子抬了一会关于刑讯逼供的杠,突然刷到这个帖子,就过来瞎白话几句。
先说结论 会 因为我真干过;不会 因为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干了,也不会再承认自己干过了。
讲讲我的第一次刑讯逼供吧(纯属虚构,这是小说)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翻着自己的剪报本,想找点灵感给领导写篇好点的调研文,但由于中午喝了二两酒,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起来,对桌的建哥终于忍不住了:“小马,我带你玩去吧?”
我们走街串巷到了他战友开的一家小旅馆,一进门,大厅里坐着三个穿白衬衣打黑领带,的黑丝卡哇伊美女,荷尔蒙上行,大脑指挥腰子分泌的肾上腺素催动植物神经到窦房结放电,导致我心跳加速了一下。
美女慵懒的扫视着,突然变得冷若冰霜,互相低语一声,拎着包包就离开了,我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没追着看。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三个老手,她们是看到了我俩穿着一样的裤子,一样的皮带才离开。 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她们离开才是很酷很老道的做法。
老板听到声音笑着迎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何觉得有一丝不爽,就抢在建哥前面冷冰冰的说道:“例行检查”,老板瞅向建哥,建哥很尴尬:“没事,就是瞅瞅”
小旅馆里没住几个人,很快转到了二楼一间,里面有三个吊毛正躺着看电视,看到我们神情明显有一丝慌乱,我问老板为啥没登记,老板讪讪的赔笑:“他们是过来找人的,就歇一会就走,不过夜,来打工的,老实孩子。”
我默不作声的开始翻看他们带着的东西,每人一个双肩背包,每个包里都有一双球鞋一双手套,一顶棒球帽和一副黑口罩,鞋底掌前半截都用锋利的刀片割出了一条条横纹;两个书包里有微型手电,另一个包里是一个小头灯。另外还搜出的东西包括两把大螺丝刀,一个开锁用的飞机插,一把锉刀,大小克丝钳,一大团棉纱,两个大玻璃瓶,一个小塑料喷雾瓶,大玻璃瓶上的标签用指甲抠的烂唧唧的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来一瓶是醇醚,一瓶是氯仿(哥罗芳),小塑料喷雾瓶是最令我心惊的,里面装的是阿玛尼亚(假名,高手自然知道是啥,但求您不要说明,这知识扩散对社会没好处),简单说就是销毁指纹和血迹用的。
一个书包背后有一把一尺左右的长条硬物,但找不到从哪装进去的,我怀疑是刀,所以很谨慎的往后退了一步,蹲下去搜(事后证明是一把不锈钢尺状物,很薄很光滑),一个吊毛突然暴起撞倒我夺门而出,另外两个吊毛也冲过来,我迎面一个窝心脚踹倒了一个,同时薅住了另一个,推给建哥,然后下楼去追第一个。
可惜我穿了一双宽松的皮鞋,跑不到五百米鞋就飞了一只,路边群众哈哈大笑,和我一起看着第一个吊毛像猴子一样穿过一片菜地跑远了。
我呼哧带喘回到二楼,却发现只剩地下捂着肚子的吊毛了,建哥和老板尴尬的瞅着我说没拉住,那个也跑了,老板问我要不要给我根绳子把这个绑住,我气哼哼没说话去小卖部打了个110请求支援,小卖部的老太太撇着嘴强行要了我5毛钱。
由于已经下班了,我只能把吊毛带回办公室,建哥很不爽,他不想加班,而且这事坏了他的面子,于是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走了,剩下我一个面对吊毛,开始了讯问,或者规范点说,是询问,因为没有刑事证据。
首先我让吊毛指认了自己的包,他略微思索了下指认了有醇醚的一包,我问他带醇醚干什么,他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我被噎了一下,接着问其他东西干什么用的,他慢条斯理的解释,手电是走夜路要用,帽子、口罩球鞋是平常穿的,手套是搬东西用的,我突然插入问为什么把鞋底割破?他楞了一下回答,不是自己割的,是在工厂打工时被地下的铁屑割的,我说他俩的鞋底也是铁屑割的?他很吃惊的说,他俩鞋底也破了?
没切入点,只好从头捋,问他身份信息,他用明显的云南口音回答说自己叫王飞,是湖北红安县人,自幼跟着奶奶流浪长大,没见过爹娘,也不知道奶奶的真实姓名,后来过一座山的时候奶奶死了,他把奶奶埋掉就自己开始流浪打工。
然后问他目的地,他说就是此地,自己有天突然想到有个一起打工的朋友说是这边人,让他混不下去了就来投奔一起打工,可以给找工作。这个朋友没有联系方式,不是姓张就是姓王,也可能姓刘来着,反正就在这一带,不知道具体地址。打算一边找工作一边慢慢打听着找。
问他同行人身份,他回答说,不知道具体信息,高个吊毛是在武汉长途车站认识的,两个人一起抽烟,高个吊毛问他干啥去,他说找朋友打工,高个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就一起去买了票。他们互相就喊“喂”或“哥们”,没问过真实姓名。
再问猴子吊毛,他说是此地认识的,当时他们俩下车问路,问到了猴子吊毛,猴子吊毛正蹲着抽烟,问他俩干嘛的,他们说找朋友打工,猴子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们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三人就一起去旅馆开了房,商量下一步,还没来得及互通身份,我就来查房了,大家就散了,他就被我抓来了,表示自己是好人,天天扶老太太过马路,现在被人诬陷是坏人,很紧张,很不舒服。
好吧,只是例行检查,没人说你是坏人,说清楚事就放你走。
哦那我走吧?你能不能把我送回旅馆,钱包在那两个人身上,你能不能帮我找他们,要不就借100块钱给我?
你先说醇醚哪来的吧?
他说车路过河南的时候,上来一个乘客和他们聊天,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了这个瓶子让他闻:“刺激吧?送给你吧,没事了可以闻着玩“然后那个人就下车走了。
我肺火辣辣的疼,咬牙接着问他,你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要随身带着?
“他对我挺好,还送我东西,我舍不得扔掉呀”他瞅着我,眼神深幽幽的,满是真诚。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总觉得那深幽幽里带着一丝讥笑。
你特么编瞎话也得编的有个谱吧,我是不是看着特别像沙币啊!?我有点无能狂怒了,把杂志搓成一卷…………
(本来应该是重点,但想了想,发出来效果可能并不好,反而徒增口实,其实大家也能脑补出情节,还是暂时删掉吧,看看大家回帖反应再下决定)
就这样放掉?
我心里极度不甘,狗哥笑着捏了捏我的脸:你没经验,已经把他打皮了。现在超过24小时,我接手也来不及了。记住,打人不是要他身体难受,而是追求让他精神极度恐惧直至崩溃,尤其是有经验的嫌犯,他已经总结了上次挨打的经验,心里不服,这次就是赌气要看看自己能不能挺过对抗,所以内心是渴望你动刑的,你这时候一上手,他发现不过如此,会有一种成绩感,你再添灯油式的上强度,反而让他逐步适应,大脑分泌更多的多巴胺,这时候不仅疼觉变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欣快感,这就是打皮了,再动刑就完全没作用了。必须通过沟通,让他回到现实,身体内激素减弱,等状态最低谷的时候,再突审。
那咱们等等吧?
你负责办手续?狗哥语气开始带有嘲讽,先行拘留,受案,核验身份,层层需要领导签字,你是想给自己人挖坑么?
邮局发快递到红安需要5天,当地派出所核查7天,邮寄回来还要5天,这还是最快的情况,拘留一定会超过15天,而且你踹断了他一条肋骨,脸上也有伤,万一他找到律师,你大概率会死,刑讯逼供,没有领导会保你。
那他万一真是坏人呢?
狗哥用一种耐人寻味,看沙币的眼神盯着我:咱们不是神,管不了大众苍生,咱们就是挣工资的,咱们找不到突破口,也没精力去盯着,他们也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收手,只要干就迟早会被抓住,老天自会收他,你别特么咸吃萝卜淡操心。
随着一口烟喷出,他再也懒得理我,扔掉烟头忙去了。
大约半年以后,某地有高层攀爬入室案发生,歹徒深夜用床单把熟睡中的一家人分别绑住,严刑逼打,问出了银行卡密码,取钱回来后,歌喉灭口,据说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手段案件,已经并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人员获得了其中一人面部照片,带着棒球帽,面容有点扭曲而且不清晰,由于光线和拍摄角度特殊,眼睛显得特别大,放射出精光。
我越看越觉得像三个吊毛之一,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梦里都是吊毛那深幽幽的讥笑。
出于尊敬,我去找了狗哥,狗哥当场给了我一个爆栗,你他妈有病吧?天天有人死,关你淡市啊?除了供出来你可能渎职放跑过嫌疑人,你能提供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吗?本来想收你当徒弟,你真不是那个材料。
好消息是那个案子最终破了,我那时已经比较老成,天天忙于写材料调研,甚至都没问一句涉案人员信息。
狗哥像狗又像鹰,眼神犀利,思维毒辣,公认天生吃刑侦饭的奇才,连破大案,业内闻名,但一生蹭蹬,不被人理解,死的又憋屈离奇,想起他就难受,或许有一天会写写他,但又怕敏感东西太多。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够不爽的了。
我们村里有个惯偷,六十多岁了,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监狱里过的。每次把他抓到派出所,民警都往他脸上吐唾沫星子,无不气愤地说“你恶心死我们了,整天给你打交道!”
我办案是不会。
我师兄那保不齐莫须有的可会。
咱们很多答主留意一下,问的称谓是你。
也就是我,问我,我肯定不会。
但是问题如果说,你见过刑讯逼供吗?
那答案就得耐人寻味了。
我自己也办过案子,但是先说一点,我不会打嫌疑人!
首先,办案是有流程的,不是靠你那点口供的,是看证据的!
第二,我不需要升官,违规办案的事情就像一个尾巴,随时被人捏着睾丸!
在02年入的警到后来离职,从警十余年,办过的的刑案不下百件(所在单位不是基层单位),我从不靠口供我看证据,我曾经靠零口供让嫌疑人定罪了!
我觉得看情况吧,如果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不会,真的心情不好关你一天就老实了,或者拖到没监控的厕所打一顿。。
如果是那种大案命案要案可就来活了,这种是可以升职加薪的还有指标,尤其是那种证据就差一点必须要口供的情况那更是要上手段,调空调温度,饿几天,吊起来双手反拷半蹲不蹲半站不站的,到这一步百分之95的人应该都差不多了。。接下来还有的硬茬就需要些高级手段了,例如隔着书本用锤子打,水刑让他感受窒息感,老式电话线,电棍电击,如果要拳打脚踢的话现在有验伤技术,可以试着打完多关几天。。。其他的还有各种方法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审讯是门技术活,那么刑讯逼供也是,能把审讯和刑讯逼供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嫌疑人特征合起来玩得得心应手的才是高手
为啥要刑讯逼供,犯得着为了单位的办案指标把自己弄进去?刑事案件破案率那么低,好多案子几十年都没破,咋滴刑讯逼供就破了?法官有枉法裁判罪,律师有律师伪证罪,警察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粘上那哪一条都完了,直接被扫地出门!案子破不破与我何干,嫌疑人抓不抓与我何干,,再说了,答案要案局长和zfw会居中协调,检察院法院按照他们意思来起诉裁判就OK。工资不少发,假期不少耍就很满足了,警察说一份工作,没必要那么较真,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了。
只要默认刑讯逼供合理,那早晚有一天任何人都能承受到被刑讯逼供的滋味。
就像制作秦国法律的商鞅,亲手尝试了他编制出的五马分尸之刑。
本来他有机会逃的,但他亲自制定的法律规定了,民众没有介绍信的不得走出自己的居住村落。
即便这样,他还是有可能逃的,但他编的另一条法律民众举报有奖,如果犯人经过不举报有可能被连坐。
成功的让他逃不出秦国,秦国人严格遵守他定的法律,把他举报了。
商鞅做法自缚,算是喜大普奔了。
刑讯不一定是为了逼供。禁止刑讯逼供不单单是为了保护嫌疑人,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
其实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考量,如果刑讯能破案,关键时刻或许还可以考虑。比如恐怖分子在商场藏了颗炸弹,他死活不招放在哪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警察,也很难说会怎么做。
现实中很难遇到这种极端紧急情况。一般案件刑讯逼供会屈打成招造成冤案,比如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这俩案子跟上面举的恐怖分子的案例还有个明显的区别,就是这俩案其实是还不知道真凶是谁,仅仅是怀疑,而恐怖分子案已经确定了他安装了炸弹,只是不知道安在哪里了。
有个警察说,世界上就没有被冤枉的人。这是一种文学表达。如果不抬杠,在某种语境下其实他说的是对的。大部分案子,明眼人都一目了然,更不用说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可他就是不招,你也没办法。当然老刑警也有出错的时候,偶尔冤枉个把的,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判断都是对的呀,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就应该支持刑讯逼供。你看,这是一个价值取舍问题。
可惜功利主义者想的太美好了,我有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观点,以前也没人说过,我冒着被封号的风险讲一下吧:
很多时候,刑讯不是为了逼供,仅仅是为了取乐。
在以前,明明嫌疑人都招了,还是免不了一顿打。执法者将此当作一种惩罚,都看过水浒传吧,杀威棒就是这个作用。这是传统,没人觉得有什么错,犯罪挨打,天经地义。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某些人心里,这个陋习根深蒂固。所以经常曝出虐待嫌疑人的丑闻。
我曾经很天真,从自私的角度,我支持刑讯逼供。虽然我可能也会犯罪,但是我敢作敢当,所以不会挨打。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在变态那里,你招不招都得挨打。
虐待能给满足他的性快感。
不要抬高某些工作,也不要歧视某些群体,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人性都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邪恶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实施。如果给你以正义的名义,随意惩罚犯人,你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变态。一开始只是逼供,后来发展成惩罚,最后不可避免地沦为取乐。传统的捕头大多都是变态,满清十大酷刑也都是他们发明的。
哪怕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你会相信绳艺勒蛋蛋,电棍捅阴道,这些手段是为了正义吗?
农村和以前的老火车站抓小偷都听说吧,经常有小偷被打死,甚至还有打错的。动手的都是本地的无赖混混,你说他们有多少正义感吗?不是的,他们就是起哄,取乐。
暴力与性是密不可分的,无论多么善良的人,骨子里都有暴力因子,某种时候,虐待能让人性高潮。
所以我说禁止刑讯逼供,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就是要从根上杜绝他们打人上瘾,成为变态,从而堕入恶鬼道。
小的时候,老人教育我们不要犯罪,说进去了要挨打,而且是酷刑,不只是坐牢那么简单。看来他们是真懂旧社会传统。
现在法制社会了,且基层都是八零九零后,基本不会刑讯逼供了,你不招拉倒,零口供也能办案。倒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老家伙,值得警惕。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签了认罪认罚了,再当庭翻供。
一般法庭会不予采纳,还是会打回补充证据,再按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还是会被检方加重量刑建议,最后判的更重。
开篇先明确,没必要刑讯,能结案就结案,不能结案到期放人,毕竟手头上大把案件,没心思管这一两个老运动员。
过分点的说,以前还在办案岗位上时,前期侦查摸排,嫌疑人要是老运动员,案子不好弄,我甚至都不太想抓,因为抓了没几天就得放,单人单案就刑拘七天,呈捕再加七天,合着拘的时间还没行政处罚长。
但要强调: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据我所知,10年代以前还是很多会刑讯的,那时的办案主力一般是90年代进队伍的地方政法中专和部队转业。当时的刑讯逼供、滥用私刑,是常态,军转老哥的在部队里就爱动手,这不是新闻(啥叫提干,当过兵的都懂)。其次当时的打,主要是社会治安太乱,我的前辈跟我说:
刑讯本身也是为了打到这个人不敢再作案,起码不敢在这个辖区作案。
我认为这既是刑讯又是滥用私刑,是违法的,并不应该拿到台面说,当事民警应该被追责。但从当年的客观情况而言,社会效果不错。
15年前后都还有不少。18、19年扫黑除恶后好了很多,21年教育整顿后又好了很多。
到现在,这个年代的办案主力基本不刑讯逼供了。
不刑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窃以为有三:
换个表述,按我近些年带过的徒弟的表现与说法,那就是:
以前破不了案是种耻辱,现在破不了案最好,他能力不足,请马上把他调离办案岗位。
请问多数青年民警都是这种心态的时候,谁会去刑讯逼供。
另外有的人提到,领导要求的问题。
首先局领导都很忙,没空盯着一个案件,以前可能会,原因跟上面青年民警的心态一样,辖区里有破不了的案,是耻辱;
现在的局领导盯的是整体的破案率,刑拘人数、行拘人数。即使是大案要案,刑拘了,领导也不会怎么过问了。而会刑讯的民警本身是办案的精干力量,那么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是应该在一个案子上耗几个精干力量去审讯,还是应该抓人刑拘后能破结就破结,不能破结就把警力解放出来去破多几个案,刑拘多几个人。
显而易见,按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后者。毕竟刑讯耗那一两天,或者牛逼的耗个一两周的,还不如解放出来,多抓几个人。
基于评论,我可能需要明确一下,我说的少,是刑讯逼供的少,但我个人的职业生涯看,滥用私刑却是很多的。这个要分清。
刑讯逼供我认为是办案人员基于结案的目的,使用暴力或虐待等方式取得非法证据,本质还是为了办案。现在已经很少了,很少人为了办案去刑讯逼供。这个方式方法是违法犯罪的。为了程序合法,理应禁止刑讯逼供。
但滥用私刑就不是了,这个很多,这是人类的劣根性,别说警察了,厂里的保安抓到小偷都会上去给几脚打几个耳光。更多场景比如说,偷狗贼被群众打断腿,警察还要保护偷狗贼。你说这是警察这个职业的问题吗?
假设一种理想状态,嫌疑人如实供述,那么刑讯逼供不会发生,但滥用私刑一样可能发生。
这才是很多人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打的情形,这种我认为应该是要按故意伤害去处理的好,而不是刑讯逼供,这个还是要分清的好。
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而言,禁止刑讯逼供能减少冤案几率,这是绝对的好。但滥用私刑,可以说就不是为了办案,更谈不上冤案,这个我认为是道德和制度的双重问题,不能简单看待。
至于个人会不会滥用私刑,老实讲,这个看程度,打人的没有,但是体罚学生,我还是干过的,打群架的、偷东西的学生在派出所抱头蹲到家长来接。这个程度,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能过我自己的心理关。
这让我想起阿美莉卡的执法记录,当然我不是说人家有多好,其实很多视频里面警察的态度我也不喜欢。
但人家的法律就是有监控按记录判罚,没记录那就看受害者叙述了,我说的不大准确,但没有监控记录被起诉的警察局百分百赔偿和警察直接默认为有问题。
目前得到的线索是:
你当年参与了珍珠港偷袭事件
炸鬼子的原子弹投放也与你有关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
义和团起义运动是你发起的
老蒋从大陆跑到台湾去的飞机还是你家族提供的
98年的洪水爆发都是你在上游放水导致的
啥?
还不交代?
兄弟们,继续,再加把劲儿
开玩笑,真以为被翻案了,什么事都没有?
东大这地方,体脂内,都是等风头过了,再找你算账的。
不会。
第一,办案讲证据,人证确凿,物证确凿,存在监控。才会去抓人。
有上述条件的,已经能确实是犯罪嫌疑人了。
那还有什么刑讯逼供的必要,需要的就是让他自己讲出作案经过,目的。
监控给他一看,基本上都承认了,多磨磨嘴皮子就行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宝贝。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可怕的不是这些事,而是根本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
用刑讯逼供是那种懒惰的人,不想花时间花力气和精力去破案,甚至门都懒得出去,所以用这种方法把人逼认罪,只要有人背黑锅它就可以交差了事!
这种人就是败类中的败类,为警界蒙羞。
设想一下,你身边的民警因为刑讯逼供立功受奖 升官发财,你能不心动。所以在那个大染缸里,很难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逼供,别说逼供了,诱供引供我都不带做的。破不破案跟我有啥关系啊?伸张正义那是我一个月五千多的人该想的事儿吗?监控能拍到就算被害人命好,拍不到你就自求多福吧,人家不承认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跟我谈什么立案不查、破案率低,我能查的都查了,他不认,没监控,没办法
我最好奇的是洗地的“通讯员”有没有是被刑讯逼供判刑关进去的。
在牢里每天努力发帖好好表现想早日出去平冤昭雪,结果今天收到的任务是“控制刑讯逼供舆情”那该有多讽刺啊。

如果有的话可以尝试在评论结尾多加一个句号。
之前民警刑警都有可能,原因自己想。现在,民警大概率不会,刑警不好说。
举例,一个案子,涉及公共安全,领导严令限期破案,若未破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更大规模的民众生命财产损失,办案刑警会被“能干干,干不了滚”。你猜办案的刑警会怎么做?
再具体的例子,国内的知道也不敢说,去美片、港片找吧,很多都是真实案例改编的。
我辛辛苦苦才考上的编制工作,嫌疑人又不是我的杀父仇人,又没有高官厚禄等着我,功劳是领导的,黑锅是自己的,除非是个傻子,否则谁愿意这么干。
“我会!”这是一个扫黑英模的回答。
昨天跟一个同事在车上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刚从扫黑的专班回来。
这个涉黑案当中,犯罪团伙实施了一个持刀砍人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发生过去有八九年了,被害人手指被砍掉两截,面部长达12厘米的疤痕到如今依然鲜红。特别是他右腿脚筋被砍断,现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一跛一跛。
时间也许能抚平伤口,但是鲜红的疤痕和终身的残疾,似乎时刻在诉说那个夜晚撕心裂肺的疼痛。
当时参与这起案件的有五个人,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已经死亡。
当年的案卷已经丢失。
没有监控,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更没有高科技的电子数据。
现在,似乎除了在每一个和当年一样下雨的夜晚被害人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了。
怎么办?
真的要任凭犯罪在时间的长河里隐藏,在风中飘散?任凭被害人独自一人带着终身残疾一次又一次在噩梦中惊醒却无任何公道?
我的同事抽到专班领头突破这起故意致人重伤案。当年的五个人因为其他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现实不是电影,对于多次“进宫”的惯犯而言,多么高超的审讯技巧仿佛都收效甚微。
选择不刑讯逼供是简单的,砍的不是他的家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该他做的工作已经竭尽全力了,法院轻判,不能追究这五个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就算有责任也是当年“保护伞”的责任,他完全可以选择轻轻松松的方式正常上班下班,不会触及刑讯逼供的法律红线,按月领取工资,平稳退休,何乐不为。。
就从个人功利考量角度,他有一百个坏处选择刑讯逼供,他也有一百个好处不选择这么做。
好像有某种东西动摇这种简单的选择。
峥嵘岁月,热血铸就。
是的,热血!一种嫉恶如仇的血性,让他突破了五个人的审讯!
我很好奇,他说我不能跟你说,但是我可以跟你说的是我从头到尾没有打他,特别是发问的方式从来不是逼他,是不是你干的?而是只问一句话,你把事情的经过说一下?
五个人是独立审讯的,但是五个人描述事情的经过,以及砍人的细节是吻合的。
或许手段非常规,但是我们深信不会造成冤假错案,同步录音录像也会让法官相信,给他们加上故意伤害的量刑不会冤枉他们。
一般的办案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那么也就是说不一般的民警会刑讯逼供
但是现在这样的一个执法环境下,你刑讯逼供无疑是拿自己的前途看玩笑
身边就有一个真实案例:
民警只是在讯问过程中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脾气暴躁了一点,把嫌疑人正在吃饭的饭盒丢到了办案区地上,纪委部门发现后就对该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
还有个民警为了从嫌疑人那里获得更多信息,竟然答应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并实施了这个不合理的要求,最后该民警被调离了公安系统
所有,也有人会为了破案兵行险着,当然这是一种策略,但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就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那些不守规矩,经常挨处分的警察才是主角,电视剧也因为有这样的矛盾点才有看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民警办案都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毕竟他们不是电视剧的主角,没有主角光环,在他们生后还有家人。
我还以为是1992年的事,没想到是2022年的事

当年有幸在某地级市的检察院当过一段文员
在当文员期间,就了解到我们的当地发生了一件帽子叔叔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
最后涉事的帽子叔叔该扒装扒装,该处分处分
最后到底进没进去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有规定
我们没有刑讯逼供,只有“大记忆恢复术”。
你好,不会。因为我没有警察荣誉,案子办不出来只能说受害人倒霉,违规办出来了我倒霉,我还想多拿两年工资。
逼供与否其实和帽子叔叔的个人倾向关系不大,而是和上面对破案率的要求比较大。
如果上面要求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破案率,或者限期必破,按照正规方式做不到,那之后你懂的。
一着急踹你两脚,那是他个人原因。但要是一帮人没日没夜,轮番整到你招供为止,这就不是个人问题了。
3. 待业青年吴志军:
七月十五日晚,我和郑立平在瑶台公园早冰场滑冰,正玩得高兴,郑立平捅了我一下,让我注意栏杆外面站着的两个女孩,就是周丕丽和李飞飞。我不认识她们,可她们俩老看我,目不转睛地看。郑立平说是两个“喇”,于是我们就滑出场子,换了鞋追她们。她俩看见我们走过去,转身就走。郑立平赶上去问她们是不是酱油坊中学田径队的,她们光笑不说话。郑立平说“有戏”,就又追上去把她们拦住,问可不可以和她们“认识一下”。接着他把互相挽着手的周丕丽、李飞飞分开,搂住周丕丽。周丕丽:“别动手动脚的,让别人看见不好。”郑立平说:“怕别人看见,咱们就到后山去。”把周丕丽往后山带。我看李飞飞一个人跟在后面挺无聊的就上前和她并排走,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在哪儿上学,她都一一告诉了我。郑立平带着周丕丽钻进了林子,我对李飞飞说咱们别老跟着他们,怪碍他们事的。李飞飞笑了,不走了,和我在山坡上坐下来了。我们俩聊天,什么都聊,国内国外、“改革”、“三中全会”,聊得挺欢。后来她自个儿主动靠在我身上,我就势摸了她的奶子,她没言声,也没反对。月亮照到了我们坐的地方,她还说再往黑处挪挪。这时就听那边嚷了起来,李飞飞说咱们去看看出了什么事,我们走过去,看见了那三个工人民兵大叔。
工人民兵大叔对我们很好,没打没骂,只是委婉地向我们指出,我们这样做不对,不符合“五讲四美”的精神文明准则,和蔼地让我们跟他们去趟派出所,到那里“把事情讲清楚”。到了那里,派出所的周大叔更加和蔼可亲地对我们进行了批评帮助,特别是他对我们的那种毫不歧视的口气,我感动得簌簌掉泪。我问我自己,要是我亲爸爸遇到这件事能像周大叔这样心平气和吗?回答是:不会的。周大叔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呵!
在这里,我要揭发一件事,在工人民兵大叔带我们去派出所的路上,郑立平曾悄悄地对我说:“不能讲真的,死咬住是谈恋爱就没事了。”我没有上他那个当,现在看来,老实是老实对了。
关于李飞飞这个人,开始我对她印象并不好,认为她很轻浮,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多情、美丽、贞洁的女孩子,十分浅薄。后来一接触,发觉她其实是个很深沉的女孩子,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对爱情有着热烈的向往和追求,那种追求很虚幻,又不能不说很真挚。说实话,尽管我的行为很荒唐、很轻率,但从内心讲,我认为我不是在玩弄她的感情,我也是重感情的人,也受了党这么多年的教育,我想我是有点——绝不是瞎说——爱上她了,想跟她结婚……嗯,当然是达到法定年龄之后。
听说她的失踪后,我很难过,也自贵。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亵渎了她的身体,偏偏这事又让别人知道了,不光彩地被擒住了,一个骄傲、有尊严的女孩子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地接受这种耻辱?我愿意走遍天涯去寻找她,自个儿掏钱。我想她不会走得太远,她这样的女孩子走到哪儿都会惹人注目的,再说她孤单单的,也没什么有钱的、可以收容她的朋友,这是她亲口跟我说的。那天晚上她跟我诉过很长时间苦,说自己连个体面的亲戚都没有,平时只能到唯一的舅舅家去串门,而舅舅家的一个比她大很多的表哥又是个色鬼,总是跟她动手动脚。你们别以为我知道这么多情况,就好像我跟她的关系有多深,有的人一辈子待在一起没话,而有的人一碰上就像火柴碰上磷纸,立刻擦出火星。
我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心里挺烦的。又觉得反正也没人管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点什么。法制观念淡薄,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去强奸,两人愿意就合理合法。经过派出所周大叔的耐心帮助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干了不该干的事,摸了不该摸的地方,客观上起了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的作用,亲者痛仇者快,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殷切期望。我决心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从头做起,重新设计一个“我”;诚心诚意地接受
政府的任何处分,认罪伏法,绝无半点怨言;向张海迪、曲啸学习,从逆境中奋起,和郑立平这样的坏人彻底断绝关系,立大志,吃大苦,开创自己生活的新局面,做个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青年,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2.瑶台公园派出所民警周至刚:
七月十五日晚九点多联防队的老赵将李飞飞、周丕丽、吴志军、郑立平四人押到派出所,说四人在后山林子里有伤风败俗行为。老赵走后,我逐一对四人进行了讯问。少女之一周丕丽陈述,她与李飞飞同是酱油坊中学初二(3)班同学,七月十五日晚到瑶台公园闲逛乘凉,在“母与子”塑像旁遇到吴、郑二人搭讪,要与她们“交朋友”。她们与吴、郑二人素不相识,对吴、郑二人的要求也未置可否,但吴志军旋即手搂李飞飞颈,将其拉扯裹胁而走,她只得跟随而去。在后山林中,郑立平将她带到一边与李分开,正要对她进行猥亵,联防民兵出现。
吴、郑二人的供述与周的供述大致一样,吴承认曾三次摸了李的乳房。他的这一供述遭到了李的坚决否认。
李飞飞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得相当焦躁,所述事实与其他三人的陈述出入很大。
首先,她称与吴志军早就相熟,这次瑶台相会是放学路上约好的。吴确曾提出要和她“交朋友”,实际上这一要求是一月前吴通过她的好友周丕丽向她提出的。她表示年龄尚小,正在上学,若吴真有“互相照顾”的诚意,可先结拜兄妹。吴表示“不在乎形式”,同意了。七月十五日晚上就是他们“兄妹”的首次约会。整个约会过程中,直到联防民兵出现,吴都是对她很尊重、很规矩的,“当然说了一些开玩笑逗乐的话”。她说她发誓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瞎说一气”,但她又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画押。
我看出她有很强烈的畏惧心理,便向她指出,不必惧怕流氓报复,揭发小流氓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唯有向公安人员作伪证,才会贻祸个人,后果严重。李仍不据实交待,反而一个劲问我会不会把她的材料装人档案,我说你既然敢作就要该敢当,并再次要她在讯问记录上签字,遭到她的再次拒绝。我只得对她说:“你不签字也没用,这些情况我都要向你们学校和你父母反映,混是混不过去的。”
这时,各路联防民兵又源源不断地送来一对对形迹可疑的男女,我无暇再在他们这件小事上费工夫。这件事的确是件不起眼的小事,我既无心深究也不想怎么惩罚他们,他们四个都很年轻,又无前科,吓唬一下,训诫几句,叫他们以后老实点就行了。另外我对李飞飞的倔犟和不可理喻实在也有些厌倦,便把那两个男孩叫进来,让他们滚蛋,明天写份检查交到派出所来。两个女孩我本打算用摩托车把她们送回家,但李飞飞坚决不坐,我就让她们自己走回家,路上不许停留,不许再跟那两个小流氓搭话。她们走的时候是夜里一点,后来我就忙别的去了,这件事不是你提我早忘了,屁大的事。
据我的观察,这几个人中李飞飞的态度最不老实,她对讯问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的回答使我强烈感到她在试图隐瞒什么。我认为不能排除她有更大的不法行为。她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唯恐此事被传出去,使我不得不怀疑,她是畏惧,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她的其他更严重的不法行为暴露。她竭力把这件事描绘成正当、合情合理的行为,甚至不惜为流氓分子吴志军开脱,很明显是试图逃避打击。
这个女孩子岁数不大,貌似老实怕事,但从我积累的经验看,这种不大的女孩子中也不乏老练狡猾、善于伪装者。我上过这种“单纯可爱”的女孩子的当,总认为她们只是受害者,实际上,在很多案件里,她们往往是害人者。也许她真的跟吴志军早就相熟,但绝非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纯洁无邪的关系,也许他们早就鬼混在一起,无所不为,甚至可能是一个流氓集团。我印象中这个女孩似乎很面熟,很可能被我们打击过。去年,我们派出所在瑶台公园抓获过一个全由少男少女组成的流氓鬼混团伙,因为人数太多,甄别了一下,首犯送了分局,一般胁从就放了。我记不清那里面有没有这个女孩子,他们的活动方式和这次很像,一对对分开,美其名曰谈恋爱,回头要查查当时的讯问记录。
我们正在布置对这个女孩子的寻找工作,我已经和各车站派出所、收容所打了招呼,我担心这个女孩子会畏罪潜逃。另外我也对街道布置了对吴志军等人的监视,当然我相信他们在这里的供述,但我不相信这就是事情的全部,我随时准备对他们重新收容。
——本文节选自王朔小说《各执一词》
法制社会讲证据的,证据不足啊,放人!
找证据?没有怎么找,难道要我捏造吗?要不你来!
知友们一致认为这是好警察,被侵害人心想“MMP这个警察肯定被收买了”。
第一,这件事几乎是肯定以及一定的,而且恐怕你们还会看到大量“当事人”用“亲身经历”告诉你【犯罪分子有多坏多狡猾】,以此来让你觉得【这些人就是纯粹的恶】【这些人配得上这样对待他们】,不要觉得奇怪,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由于他们本身就掌握了宣传口径,因此他们什么人什么样,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么?
第二,事实上其实传统意义、字面意思的刑讯逼供,确实不多,原因主要两个,一个是没必要,办案者是GWY,说到底就是上班,没有必要为了办个案冒这种风险;再一个是不需要,如果你真的接触过这个行当你就会知道,传统意义上的刑讯逼供压根用不着的,空调开冷点热点,饭给你少吃几口或几顿,水给你少喝两口,睡觉规矩多一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太多了,根本不用真的刑讯逼供。
回旋镖打到自己就后悔了
真要觉得不大记忆恢复术就做不了事,那可以不干嘛。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真的就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不会。不会。不会。
不要高估人的底线和低估人性的恶。
一套刑讯逼供下来,让犯罪嫌疑人承认他是野生奥特曼他都会老老实实承认的。
过去法制不健全的年代,因为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新闻看的还不够吗?
就那几千块钱破工资,让我刑讯逼供,业绩是所长的,出了事我背锅,傻啊?
无论你想不想你都会被裹挟参与进去,我不相信河北这十一个警察都觉得刑讯逼供是正确的,但是自己的直属领导已经陷进去了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办案民警能干啥就算你是更高级别的警察又如何?挡了别人升官发财的路自然有人来收拾你!


面对没有任何制约的权力,你能指望的只有他们的良心和正义感,这玩意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有?
傻子才刑讯逼供呢!破不了案就破不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破了案你就发财了还是就升官了?打人出了事你就是嫌疑人,放着稳定工作不干去给自己找刺激??
抛开党性啊、为人民服务啊这些不说,就算你没有什么人品
你移送检察院,如实报告,他们决定不起诉还是补充侦查还是起诉,就行了
刑事案件,你一个公安民警,想好好办就好好办,不好好办就跟检察院大眼瞪小眼看着办,一没人给你钱二不是大领导有权势,你逼供图什么?快感吗?想被立典型吗?纪委留置可不是37天封停啊!
要看监督严不严了,反正权利只对上边负责。
以前觉得能破案光荣,现在觉得自己安全最重要。
现在一切按照程序来,严格保障嫌疑人的饮食、休息、人格等权利。尤其那种几进宫的老油子,更是注意保障他的权益,有证据就定,没证据哪怕明知道就是他干的,放人就是。
刑讯逼供,怕是想进去了。
你猜学区房为什么那么贵
好学校为啥那么吃香
任何行业,绝对好的从业者跟绝对的好学生一样,都是极少数
大部分人都是随波逐流而已
所以这个事就跟你家小孩上学一样
你是相信是金子在哪都发光
还是相信氛围,环境,纪律的力量
如果办不明白案子,我没本事,我回去练去!
最讨厌最可怕的就是——
“打!打!”
一上来犯罪嫌疑人还没张嘴呢……“啊打!打!打!不说就打!”
……什么啊?!
结果弄的没有是非了,全是逼供,全是伪证。
而且伪证和假口供非常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公堂,
虚假、弄虚作假已经成了非常堂而皇之的事情——这个我是特别的讨厌!
因为什么?
你这个问题就问的不对,法治国家哪来的刑讯逼供,一切都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希望戴罪立功的表现。
一个月5000块钱的片警,玩什么命啊
当然不会,把嫌疑人绳之以法,给被害的老百姓讨回公道,这些和保住自己的工作相比不值一提,当然,这些都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混。那些拼了搭上自己前途命运也要和犯罪嫌疑人死磕到底的警察确实有,这些人还保留着一些对警察这个职业不切实际的荣誉感正义感和责任感,甚至会去同情被害的老百姓,所以会不择手段的去对付嫌疑人,在我看来这种人都是幼稚和可笑的,也是广大网友口中的恶警坏人,最后除了能得到被害人的感激之外,一文不值。
题主,你也认为目前依旧存在刑讯逼供,那么为了所谓破案率和政绩,谁在那个位子上,都有可能刑讯逼供。
事实上,刑讯是手段,逼供是目的,两者并不总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办法,无需刑讯也能逼供……
比如动用嫌疑人的亲人家属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比如各种坦白从宽地画大饼,再比如利用“囚徒心理”等心理战术……当然还有不少“冷暴力”措施:利用寒冷、噪音、色彩、饥饿等等,多的是无视人权的做法。
总之,虽然目前还尚未排除,但我相信“大刑伺候”只是极少数,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扒掉警服,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更文明的方式逼供。

光一个诱供你就受不了,我前段时间在新加坡丢失护照,用旅行证经过广州边检入境时,那几个警察看我就像是在看行走的业绩,盘问时每句话里面都在埋坑,期待我下意识露馅,无意识承认自己是东南亚搞电诈回来的。
我想问一下各位警察,我在被录口供的时候,我没按照他的说法说,录像Ga就关了,然后就开始恐吓我教我回答,你看是不是这样的这样来教我,我按照他说的说了才开始录像,中间不按照他说的他又关了,再次教,最后我不愿意签字就把我关到一个房间,必须做的笔直,做了好几个小时,让一个人看着我,这是不是逼供诱供,我不签字不给我走
我想起那个云南杜案件了。
杜平时刑讯逼供,
杜被冤枉了,被同事刑讯逼供。
杜平反了,同事被上面来调查的人刑讯逼供。
并且第一次去法院,杜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认罪的,然后法官让带下去重新审问。
第二次,就当场认罪了。

大庭广众执法记录仪都不能在网上公开。
你的提问太搞笑了。
小时候见过,被铐在小拇指一样细的铁栏杆上,光着脚,浑身上下只剩个刺眼的红色三角裤头,被电棍电击得屎尿俱下,水磨石地面上流了一滩,一直淌到木头沙发腿前。刚开始还能嚎哭,十几下后操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把该招的不该招的全撂了,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跟他的身体一样扭曲成了奇怪的形状,因为全是鼻涕眼泪或者口水,蜷在地上,手在头顶摇摇晃晃的挂着,像被打断脊梁在低声呜咽的狗,你只是往身前探,他都会应激颤抖抽泣,怯于和一个孩童对视。
审讯的那个年轻人,也就警校毕业不到两年,而在那之前半小时,刚给我用新蒸的馒头捏了个小猪,红豆做的眼睛扎在上面,传神又呆萌,就在食堂的小圆桌上。
这些都是近三十年前的旧事。也不知道从哪刻起,我养成了对人外热内冷的态度。某些时候,冷得能冻到自己。
“5·25”专案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5·25”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指居”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2014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2014年所谓“殴打农民工”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指定的居所”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16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指定居所”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30秒,大便60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原本作为“较宽松措施”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12天夜里。2022年7月19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7月2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月20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月19日21时38分医院接到120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3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月19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离世已426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年11月25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年4月22日,距离暴钦瑞去世642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年8月,新乐市公安局“5·25”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8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3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年9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11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深一度”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掩耳盗铃”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开发”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证据”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年增加了“指定居所”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或宣布案件“特殊”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B1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方便”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16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10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51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2019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8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年7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多余”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年8月、2025年2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1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
6.2成功关禁闭
我给南京警察点个赞。
南大碎尸案很多年了,没有破案,这么多年了,这个案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上个热搜,但是,他们并没有胡乱抓个人打一顿,屈打成招。这个案,肯定是很多领导的遗憾。
这个世界上,有无头案,有冤死的鬼,有破不了的案,才是真实的世界。
假如某个地方的破案率常年是100%,我的感觉不是安全,而是恐怖。
在知乎上肯定没有这种事。可是云南杜培武一开始也是警察。。。。
“只要有刑讯逼供存在,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庭审自辩。
到目前为止,我唯一看过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自阿美利卡。
这个问题下的知乎好警察的回答,都给我一种“我不刑讯逼供,我不办案了还不行吗?”的感觉,我得说一句,老百姓对警察抱有怀疑,这个责任不在老百姓
肯定有人会评论“有本事你以后别报警啊”,就跟知乎好医生说的“那以后你别去医院看病了”
不会。
所以我当不了这个警察。
我倒是被刑讯逼供过。
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DNF60级版本,我刷深渊掉了裂创心灵之刃,走出网吧,在路上散步,正开心呢,被一伙警察扭到警车上。
原来是有路人仙女与我擦肩而过,指认我伙同另一个人,一周前抢劫过她。
进了警局,自然是刑讯逼供,强迫喝水,鞋刷打脸,飞踢踹肚,人格侮辱,红脸白脸。
我没抗住,招供了。
但因为口供全是编的,自相矛盾,并且毫无证据,最终我被放了。
刑讯逼供之下,何求不得呢?
但中国社会也就这样,所以我转移到了勉强有点文明气息的东南地区,远离了西北故土。
中国的警察是靠良心指导工作的,你会不会被刑讯逼供,完全看对方的良心。
知乎好警察一说刑讯逼供都不会,怎么,那些因为刑讯逼供被判刑的案子都是假的?
我前些天看到的报道里提到多起指定居所非正常死亡的事都是假的?
好奇怪啊
日本鬼子虐待中国人就是牢记仇恨,无法原谅的
中国人虐待中国人,就变成正义的了
就该立法,从被抓到进局子最后上法庭,有一秒钟录像丢失,所有口供全部认定无效,因此取得的证据也无效。
警察该抓抓,多送点进去给新大学生腾位置,那么多人无业呢。他们的素质总比从污泥里爬出来的高。
不认可的话自己去查18大以来,公检法系统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自首投案。
知乎好警察的逻辑很奇怪,抢劫强奸杀人投毒爆炸纵火,一旦被抓,就得进去,说不定还会被判死刑,一辈子就完了,不一样还有人铤而走险。“好警察”用这种逻辑来说明不存在刑讯逼供,太他么蠢了
现在没有刑讯逼供了哈,也就是空调给你调的风有点大。
你要是投诉人家拿风吹你,你得有证据。
监控?监控还能监控室温?
你说你冻的打哆嗦,我说你那是做贼心虚给吓的。
啪啪给拷住,站不起来蹲不下,能抗住三个小时的人就不多了。
至于在没监控的地方放个水盆上电棍,你有权利验伤,又不是不让你验。
再说了,那都是辅警干的,关我民警什么事。
这有一个认知误区,刑讯逼供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
而是在私密空间里,权力的无限膨胀导致刑讯逼供。
电视剧化描述就是:你喊呀,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哈。
满足了施暴者的虐杀心理,满足了施暴者的性快感,大脑足量供应多巴胺。这些才是刑讯逼供的由来。
一个人连续工作七个小时会很累,哪怕是做自己喜欢的事,玩喜欢的游戏,刷七个小时短视频,也都会很累。
但虐待另外一个人,七个小时不嫌多。
这是今年年初报道过的一个真实案例,上蹿下跳七个小时,整整七个小时的连续兴奋,直到被虐待者断气。
刑讯逼供算什么,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才是撒手锏。
云南警察杜培武的妻子背着杜培武出轨,和公安局副局长搞婚外情,后来两人一起被枪杀,杜培武作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抓到真凶后杜培武才被无罪释放。
根据杜培武的说法:
他是学刑侦的,有反侦察经验,都扛不住,更别说普通人了。
他也曾对嫌疑人动过粗,但这次从警察“沦为犯罪”的经历,让他换位思考,反思过去的工作方式。
他还承认:
“从前办案我都是假设他们是有问题的,现在我对他们没有先入之见。
所以说,知乎好警察们别在为自己的找补了,否则哪天这个待遇也会落到你的头上。
还有知乎好警察还搁那赌气,放狠话,说什么“嫌弃我们刑讯逼供?行啊!那以后你们被人打了、抢了,别来找我们!”
怎么,你们破案就只有刑讯逼供一种方式,是吗?
呵呵,无奖竞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个回答,我会关评论。贵州的好警察
这就开始耍官威,警告我了,佩服,草民给你磕一个!
就说我在知乎遇到过的两位好警察,你猜他们会不会刑讯逼供?
好警察A。我骂了聂神探,说她是法制的耻辱,A私信问我是姓石破还是姓赖。
好警察B。谈到杜培武案,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杜案不是冤案,因为“无法排除杜培武买凶杀人的可能”。还是这位,另有好警察C支持,认为佘祥林案一点都不冤,“只是办案中出现了一点小瑕疵”,佘没有杀妻,但那个无名女就是他杀的,办案警察太草率,搞错了死者。
所里有个老警察,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经常说他们当年碰上滚刀肉,一顿警棍不怕他不撂,现在都成大爷了,骂不得碰不得。
招笑晶哥。
小心哪天早晨一睁眼,自己就成了杜培武。
这么说吧,这世界上没有聂海芬破不了的案,而聂也凭这门绝技升官、写书、当紧孝叫兽、并获山巴洪骑手荣誉称号。
如果你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你会不会以此为榜样?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
拿着鞭子一顿抽:你到底说不说!
真实的刑讯逼供:
桌上放个录音机,里边传出你小女儿的哭泣声。
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刑讯逼供想不留下证据太简单了。办案单位又不是监控全覆盖的,厕所、车上都没监控吧。可以搜一下2022年河北暴钦瑞,刚开始尸检说是心脏病死的,最后最高检挂牌督办尸检是刑事逼供致死的。
还有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呢,最近几年在只居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好几个(贵州、河北、内蒙古等),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把嫌疑人饿成植物人的(江苏泰州),而且基本上都没监控。
深读!嫌犯“指居”期间死亡频发,何以至此?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上边还有一个当了13年警察的坚定认为刑讯逼供是正确的。
警察不行跟逼供,你上街都要带头盔。
民警给保安递一个复杂的眼神,保安会以为立功的时刻到了而高潮,立刻把自己无限拔高到正义的化身,任何对象都可以是被消灭的邪恶,别说刑讯逼供,杀人放火啥都敢干。
真事,西域某边陲小镇。
一办案人(该人上一代也是G安),在某次办案时刑讯逼供,把当事人一只眼睛给弄失明了。小地方,当事人和办案人父母还算熟人,甚至可能还有七拐八绕的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其父母费尽关系,倾其所有,出到一百多万请求当事人不要追究。但奈何当事人也是一个小老板,恨之入骨,宁可任何赔偿都不要也要让其坐牢,而且该小老板也不过是有涉黑嫌疑,只不过赶到“扫黒除鳄”的风头上被抓进去,后来查清没啥大问题又无罪释放(这是后话)。
最后的最后,办案人被判缓刑,工作丢了,婚也离了。
我想不通,办案人图啥?就算刑讯逼供能破案立功,都不至于让其提拔到副科级。这到好,两代人(加他自己三代)在GA系统内的人脉积累一下清空。还背了案底,离婚又脱了一层皮。为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公事赔上了自己的前途。
大部分时候根本用不上刑讯逼供,诱供就够用了。
你杀人的时候是不是戴了手套?回答是还是不是,不允许回答其他的。
你不回答就是不配合,因为没有缄默权。
回答是还是不是都是承认杀人。
至于刑讯逼供,光一个熬鹰就能熬死99%的人。
多少冤假错案是口供造假?
现在的司法,没有口供几乎不会办案,拿下口供,其他证据不足又怎样?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诉上去,法官自由心证会帮你“补全”。
什么?你跟我说刑法明确规定不要轻信口供,只有口供不能定罪?
你说的对,但你说的是课本知识,我说的是司法实践。李四强了解一下,一个智障居然能录口供还签字画押。
你说我不懂法,我笑你不懂法。
很多人笑话浙江那个女神探,但我敢说在全国,浙江都是数得上号的文明法治。
参警十年,见过一些民警因工作原因出事的,从来没见过有一个领导担责的,没一个领导出事的,最后承担后果的都是办案民警,所以说奉劝一下各位,刑讯逼供真没必要,案子能办就办,尽最大的努力去掌握客观证据,实在办不了就算了,案子办不成也开除不了你,局长也不会因为你会办案就给你升职。工作而已,大家大多都是家里顶梁柱,自己要是倒了家里人怎么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管从任何角度,都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报侥幸心理,真出了事后悔就来不及了

所以说好警察都在知乎上

有什么办法可以大幅度降低冤假错案吗?有的兄弟有的,如果有把人关进去三年的,那就把调查这个案子的和审判的都丢进去关三年,如果是墙壁的,那就都一起拉去墙壁
现在的问题是,乱判案的惩罚太低了,即使是用法律杀人的聂海芬,竟然还有一个功成名就的晚年,是时候来一次公检法界的严打了
转自凤凰网:


对嘴撒尿,电击生殖器,舔皮鸭。
没看过骂人这么脏的
我做不了民警
大晚上当着别人孩子恐吓人家父亲
跨省抓人
很多人都不报警了,心里没一点数吗?
真把人惹急了,想看看破锋八刀到底有没有用
借用一个警察朋友的解答:
越是大案要案,
越是谨慎,
毕竟在刑讯逼供这个问题上被抓住把柄属于低级失误范畴,
得不偿失。
反而是14岁以下小逼崽子砸门撬锁,
你抓住现行了都不能处理,
反而会受到对方嘲讽,收获被害人投诉这种套餐
甭提多憋屈了。
于是有了12月底铐篮球架子上浇凉水等类似办法。
我说你不怕别人告你刑讯逼供?
他翻了我一眼:刑讯逼供必须是案件侦办过程中,我又不当案子办,刑什么讯?逼什么供?我要他们从此不敢踏足我辖区。
治安案件,当事人从被抓直到签字认罚;刑事案件,当事人从被抓那一刻起直到会见律师不许联系外界,在看守所也不允许打电话。很多治安案件有什么证据还打电话找同伙销毁?纯属控制狂自己骗自己,另外就是心理阴暗怕被拘留者找关系捞自己,即不好分辨话又不好明说,干脆一刀切,凭人多势众耍流氓。
你得跟虐待你的人申请打电话才能投诉他。
剥夺打电话的权利说明公检法自甘沦为绑架犯,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即不可为的原则,无理剥夺当事人自我救济的手段,是对人权的恶意侵犯。
不需要这个监督那个监督,只要保证当事人的通话权利,绝大部分执法者就不敢为所欲为。
领导让我咋办我就咋办
领导能让我升职!
泥腿子的感谢和舆论能吗?不能!
权利只对权利的来源负责
刑讯逼供不是最可怕的,加上伪造证据才强得可怕。
警察先把凶器粘点死者的血扔进猪圈。
然后给嫌疑人上手段,问他是不是把凶器丢猪圈了?
这特么无解。
不用怀疑,只要领导敢下令,大于99%的警察会服从,这是制度决定的。不要试图考验人的良心。
规定审问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取得的供述一概无效,多一双外部的眼睛在场比10个好警察管用。
我不会。
我有个同事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我观察之后发现,他有几个表现。
第一,不爱开执法记录仪,经常性的不开。
第二,不爱穿警服,喜欢穿便装,不爱带警察证。
第三,不注重程序,不用法言法语,老是认为只要把案子办了就行。
和他原单位接触之后,发现这不是个别现象,普遍的都存在这个情况。
马宁远:你在王直那当什么头目。
齐大柱:什么王直,我不认识王直。
马宁远:到时候你就会说认识了。
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觉得凶手就是他,但执法程序有问题,证据收集有问题,被律师抓了小辫子给做了无罪辩护。
要是在咱这,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下去他是肯定会招的,但一旦开了这口子,你觉得苦兮兮抓真凶手的和随便抓一个杀良冒功的哪种人更多?
有个笑话:
衙役甲:你觉得贼人好抓还是老百姓好抓?
衙役乙:当然是老百姓好抓了。
衙役甲:那抓起来谁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甲:那刑讯逼供谁会招供?
衙役乙:想必都会挨不住招供。
衙役甲:既然如此为何要去抓贼?抓贼还有被贼伤到的风险,而百姓信任我等,只会让我等还他一个清白,越是这样越是容易对付。
衙役乙:了然。
打与不打,要看背景!!!
对,你没看错,就是背景。
案子打破了,有没有人捧你?
出事被追责,有没有人保你?
仅此而已
杨佳当初碰到的如果是知乎上的好警察
就不会有下面这句话了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那我给你一个说法
人头指标早就不下了……
全国警力万人比有万分之十二,不讨论接近一半在部、厅、市、区机关,一万人里面少说也有七个正式警察在一线,也不讨论其中有巡警、交警、户籍警、社区警以及所队长和老弱病残,十万人左右的镇街,配置五到八个办案民警,怎么说也算是富裕吧,想当年云龙兄要有这配置可敢打省城了。
再说现在是按各种违法警情分类计算升降率,逐月同比,逐年环比,发案上升打击就要上升,与考核挂钩。
很合理的!
如果我是领导,刚参加完上级组织的会议,听取了上级的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文件精神传达确实到位。赶紧让办公室发通知,下午召开专项打击动员会,要求部门一把手和业务骨干参加,不得请假,纳入考核。啥?B局组织了作风整顿会,冲突了?那通知部门其他负责人和业务民警、办案民警参加,其他纪律要求不变,对了,会后拉个群,要求各部门每天在群内回复工作进度,告诉他们,我会逐一检查和点评的。
如果我在机关,领导开会传达了精神,部署了行动,要落实落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从即日起,机关部门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强化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按照分工牵头督导工作,优化保障功能,办案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导向。
如果我在业务部门,领取了方案并签了字,要抓住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压实压紧的态度。有案不立?问责。有案不破?问责。有罪不纠?问责。人少太忙?需要区分是个人工作态度问题还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每天工作情况并附相应证据。证据不够不能立案?等等,我戴个眼镜,通过案卷材料分析,这条街商铺的监控没有调取,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没去走访,违反了规定第八条,应予通报,依据规定第十二条,应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民警问责计分。还要通知办案部门,抽查已办理的案件,上次是今年的,这次要选去年的,可真忙啊。
如果我是所队长,考核决定着部门待遇和职务升迁,虽然打不了省城,但可以打打县城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考核为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压压警情、拼拼打击,我可听说了,昨天竞争对手为了排名,抓了五个,内勤民警,通知办案民警五分钟后开会,今天抓十个,对了,还要强调要依法办理、文明执法,这个月不规范执法太多了,2%考核占比又没拿到。
啥?如果我是办案民警?今天值班出警,等会开会,明天执勤,后天上午梳理案卷配合检查,下午去交涉案财物,不然又被通报,大后天值班,躺又躺不平,卷又卷不过,那就选择性的卷。方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不考核的,组织组织调解,不好办的案子,可能是经济纠纷,到手的人头,证据不够,又不承认,创造创造条件,能办的一定要办咯。
重要申明:结论是您推测的,我可什么都没说!距离很远,不好办的!
身边不少警察朋友
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辖区里那些小偷小摸N进宫的惯犯,抓起来先打一顿那是惯例。
刑警队的朋友告诉我,重大刑事案件,没人会动手,甚至预审时提问都要小心翼翼,避免出现诱供行为。
小知识:刑辩律师会见时的第一个问题,通常都是问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如果获得肯定答案,刑辩律师是非常开心的。他心里知道,这个案子有的打了。
哦对,别幻想在中国作出所谓的完美犯罪,天眼系统远比你想象中的强大。
就好像最顶级的老千也不可能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赌场里出千成功,人家用高科技监控你,在摄像头面前,再高明的手法也白费。
怪我不严谨了,小偷小摸的惯犯也不会每个都打。
会挨打的是类似于我下面评论里讲的偷窥佬,不动手他是真不承认,不承认就没法处理,不处理受害人没法交代。所以适当上点强度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案例来的如此神奇,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涉嫌校园霸凌的孩子,从开始被全网声讨甚至被处分,到现在又有大量网友给他送锦旗。
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评论区里的杠精们,还有人觉得警察不会打人吗?
假如最后查出来是冤案,按照自然法中反坐复仇的原则,判你几十年行不行?
很多人是不是活在象牙塔或者乌托邦之中?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发生了大案要案,如果我想表现自己,想立功升迁,那么我就昧着良心,随便找个替死鬼,刑讯逼供,最后屈打成招,承认了,我则因为破了大案要案,立下大功,被领导赞赏,不久就高升了。假如我很佛系,决定躺平,抓了嫌疑人不肯招,就不招呗!大不了放了,反正我也不求升官发财。
事实上的刑讯逼供,辖区内发生了大案要案命案,以前讲究政治挂帅,讲究命案必破,大案必破,百日破案什么的。你破不了案,刑警队领导骂你,市局每天问案件突破情况,甚至市领导也不断关注,个别重特大案件可能省厅甚至中央都在关注,各级领导的压力都在你这里。况且人民群众因为发生了重特大恶性案件,惶惶不可终日,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你作为守护百姓的人民卫士,你可以躺平吗?你对得起公安领导,市领导,对得起人民群众吗?你不迅速破案,对得起党和人民吗?
然后你走进了审讯室,把监控关了……或许那时候还没监控,或者随便把人往办公室暖气片上一拷就开始审讯。
几小时后,也可能几天以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招了。
而你也因为破了大案要案被领导赏识,并且接受媒体的采访,被称为神探、犯罪克星,不久之后升官了,而你的儿女也因为你是个光荣的人民警察而骄傲,长大后也想报考警校,做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总之,你们全家都为你感到光荣。直到你光荣的退休,还流传着你是屡破奇案,专办铁案的大神探的传说……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刑讯逼供是全球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用的手段。
区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用什么级别的刑法以及事后有无惩罚措施。
比如说被誉为警察国家的米国其实很喜欢用这个手段。
但是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晶哥更喜欢用心理压迫用“里德审讯法”的手段让你老老实实交代。
说白了就是疲劳战术,那个和美国仅有一国之隔的东方大国也喜欢用这个。
只不过一般是给领导用。
说,对他审问时**‘电响器’**暂停一会儿。OOO说他渴望睡觉,受审时说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或是睏得不会说话了。专案组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迫使OOO‘交代’、‘承认’自己的罪行呢?OOO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OOO说,为了减少痛苦,为了活下去,他是什么都承认,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OOO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OOO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邱会作回忆录》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都是体面人所以对于领导一般是文雅一点。
而同样是电牛子、殴打、睡眠剥夺、水刑、羞辱性姿势,其实美国人也干了。
但是很有趣的是,这些手段是布什授权给CIA可以搞的“特殊审问”。
审问的对象都是谁呢?
苦力怕份子、毒枭头目、敌对组织特工等等高危份子。
比如倒霉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和911有关,这哥们硬生生受了183次水刑。
甚至由于长期的睡眠剥夺以及其他酷刑导致他可以承受比一般人更久的窒息以及一边说话一边睡觉的本事。
就这样,CIA还是经常被自己人拷打。
内部人士举报这种刑法不人道,各种记者媒体也上眼药。
奥巴马上来之后就废除各种小黑屋和强化审讯手段。
至少目前迈入20年后,美国的晶哥还是喜欢用心里手段让你老实交代。
除非你是一个黑人,并且居住在芝加哥,还被芝加哥晶哥拴过……
至少目前,诸如电刑、水刑、羞辱姿势之类的招数不敢明着对受害者用,因为欧美司法对于这个还是满忌讳,你真这样干了你的证据链全被算没用了。
顺便提一嘴,根据财新的内蒙的那个被玩死的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电刑、水刑还有点性虐。
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玩的最变态的往往是00后的新警察。
冲浪太久见过的黑暗面可以让他们更有计划性的实施。
刑讯逼供,认罪了,说明打对了。
刑讯逼供,不认罪,说明嫌犯对抗执法,打的还不够,继续打。
对岸美国哪哪都不好。
但是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执法记录全球公开,是不是美国人都可以提交时间段申请(叫修佛斯的留学生博主也申请过,10刀邮寄全部当事警员的完整执法录像光碟)(追车查车办案抓人枪战)已经养活了一大堆up主了 这个制度就很好嘛,我们应该学习这个制度。
理论:
坏警察:不能刑讯逼供,束手束脚。
好警察:刑讯逼供只是少数。
实际:
坏警察:不交代就继续打你。
好警察:只要交代了,就不让他打你了。
我相信杜培武现在肯定不会了
此题由共和国的历史上有第一女神探之殊荣的聂海芬来答比较合适,此人破案率百分之百。
2014年4月14日讯,“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责。”终于启动。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案件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
然而据搜狐新闻报道,2016年浙江在线记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未对此案件提起过公诉,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这个案件,且检察院也未对这个案件进行公诉。聂某本人亦称至今仍在正常在岗上班,未受处分。
有个国家的权力机关,是觉得自己是管理者,是大家长的角色。平日里没接触过警察吗??你给他讲法条,他会觉得你在挑战他“家长”的权威。
什么时候权力机关才是为宪法服务,为公民服务?
现在几乎没有刑讯逼供。
基本上是精神折磨。比如监视居住,住的是软包房,没太阳,二十四小时白炽灯,吃饭极其清淡 。
没电脑没手机没电视没人讲话,你能挨多久?
听说的,本地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怀疑下属一高管,在某项目招标时高管收了他举荐的乙方的好处费,于是找璟芳关系把这个高管关了24小时,不让睡觉。该高管出来时泪流满面,当即辞职工资也不要了。至于该董事长怀疑的事,自然是捕风捉影无迹可寻。目前该公司项目烂尾官司缠身,但董事长依然担任本地仁大、正邪和弓伤莲要职,荣誉满身,四处出席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活动,其所读大学曾发文公然称颂他为慈善家。
想啥呢,就小王受过的那一套给你搞一遍,人家说你是魔法少女你都能认。

这种为什么要吞评论呢
张三是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的路上汽车拐了个弯,然后到看守所入所的时候,张三外表无伤,但是就是有点不对劲,你猜拐弯去干啥了
这个话题下面一堆人民好警察,要不是我在公安干过临时工就真信了。
人是环境的产物,只要你不主动离开环境,就一定会被环境改造。
早年间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班的时候负责某个频道的流量,在流量目标比较正常的时候实现手段也就比较正常。我们就提高内容质量,增加更新效果,多互动,培养好的内容源泉。。。
后来来了个女领导,通过不断加码很快就把流量任务加到了不正常的指标。而且不给任何资源也不给任何指导,就是生拍。
这时候会怎么样呢?只要你不想离开就得想别的办法了。好在那会儿整体都管得松,连喜闻乐见的爱情动作明星都用上了,可谓是奇计百出。
结果流量当然是上去了,可这个频道真正的目标用户大幅减少,我也越干越没劲就辞职走了。
听老同事说各种拍脑门的任务更加繁重,他们就干脆找技术改数据了。随便打开一个页面都是几百万的点击,可实际上用户已经走光了。领导们也知道,但为了给客户的数据好看也就默许了。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决不能辞职,必须在这个环境里泡着,会不会也变成毫无底线的人呢?
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犯不上为了破案赌上工作,考进来也够费劲的。
刚入警确实会为了抵赖狡辩的嫌疑人而愤怒,真的恨不得动手,但也知道底线,最多拍桌子拍的手痛,把鼠标拍坏,把喉咙喊哑。
至于现在?其他回答下那么多冷嘲热讽,你愤怒也好,逼供也罢,没人夸你,省省吧。
审不开就放呗,破案率低那是领导操心的事,我能力不足就把我逐出办案组吧
有个女警,很有名,两三天破案的那种,直到出现一个没被判死刑的,后来翻案了
这问题就天真傻了,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负责,做好人还是坏人不是他们自己能决定的。
大部分人,小椅子一坐,小板子一放,小手铐一铐。
对面2-3个穿制服的。
你那个嘴就跟松了的棉裤腰一样,突突突往外说,不该说的,该说的,都说了。
比较难搞的是经济犯,小黑屋关着,软包包着,吃饭睡觉拉屎洗澡都有人看着。
让你难受有一万种方法,睡觉的时候不能翻身,必须平躺,不能关灯,洗澡不能超过5分钟。
经济犯一身金尊玉贵,老婆孩子都跑国外,哪吃得了这种苦。
能不能扛得住这事儿,得问问他们的自己人:杜培武先生
自己人如果扛不住,那就意味着,你也扛不住
自己人如果扛得住,那就意味着,你也可以扛
至于会不会的事情,是两码事。
聂海芬:我从来没有刑讯逼供过,他们都是自己认罪的
我在派出所的时候,辖区里有一个人,简称他为风哥,风哥这个人呢,不喝酒,是一点毛病也没有的,只要喝上酒,那就变身了。
几乎天天晚上喝多了往派出所里打电话,注:不是110,是派出所的座机,骂警察,什么话脏,骂什么话,他的哥哥是镇公务员,民警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没人搭理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来报警电话,接电话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辅警,老辅警岁数大了,没受过这气,也跟他对骂了起来。
一个月后,风哥来派出所办户籍,让老辅警看到了,拎脖领子到生活区就是一顿大嘴巴子,风哥口鼻穿血,不过风哥也是个汉子,没还手,我估计是没喝酒的事儿,挨打了以后直接去县局告状去了,虽然他有辱骂前科,局里还是给这位老辅警一个处分。
但是老辅警不在乎,都五十来岁的人了,还是个辅警,怕啥啊?后续风哥离老远看到老辅警都得绕道走。
关注点完全反了,落马的警察里,几乎都是收钱放人吧?
你应该问:如果你是办案民警,你会收钱放人吗?你会听领导的话放人吗?
题主电影看多了,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就是铁饭碗,办案民警从来就不会苦于嫌疑人不认罪。相反,民警苦于案件太多。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民警案件太多懒得查,糊弄糊弄把人放了(怠于侦查)。
实际上的心态是,厉声恐吓和好言相劝交叉着来,也就是所谓的红脸白脸,不认就不认,大不了白忙活,白忙活的时候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况不认也可以定罪。管他认不认,统统移送检察院,放我这碍眼。检察院放就放了,被害人闹事让他去找检察院。
我去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带队领导就说,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我们好好干活,就是凭良心,去帮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去惩奸除恶。没良心的也有,就是那些啥也不干的大混子,让他搬个卷都不愿意。
我师傅说,我为啥要为了公家的事把自己搭进去?他认罪了能给我升职加薪?他不认罪能给我处罚?案件每天都有,根本就办不过来,要是把我调离刑警队,我还落个清静。
在检察院阶段,每一次讯问,检察官都会问你是否有刑训逼供情况,如果有,检察官几年的kpi完成,什么业务竞赛、大比武可以把这个案件拉出来反反复复讲,反反复复获奖,侦查监督部门的领导得请承办检察官好好吃一顿。
至于那个专业反动言论的光头强答主,闭着眼睛胡扯绝大多数都会刑训逼供,天天在扯监视居住。这个监视居住的适用次数极少,成天把个例当普遍。不懂非要硬答,真是无大语。
这个你得去问杭州市公安局的女神探聂海芬。
什么叫“确实犯了重罪”?你真要证据确凿就不需要刑讯逼供了
不会。
我在派出所的执法办案队干了五年民警,从来没碰过嫌疑人一指头,为啥?因为没必要!
首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办案讲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信口供”,而且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定案,因为口供作为言词证据,可信程度比其他证据要低。相反,如果其他证据能形成证据链,即使没有有罪供述的口供也能定罪。
记得三年前办了一个性侵的案子,嫌疑人从被传唤到刑拘到提请逮捕,折腾了一年多,十几次供述,均没认罪,但是民警结合其他证据,心里明白嫌疑人确实干了。性侵案件难点在于取证困难,现场两个人一证一供,嫌疑人又不承认,怎么办?当时气的确实想打人,想拖到厕所抽丫一顿嘴巴,但是后来控制住了。案子还得继续办,怎么办,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其他客观证据定他!最后经过大量工作,抽丝剥茧,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嫌疑人被判了一年。听到这个结果,对于办案民警来说别提有心里多爽了!维护正义,打击犯罪,规范执法,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包括嫌疑人,他被判的心服口服。
现在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一旦出了冤假错案,一辈子追责。哪个民警会为了一份口供,去刑讯逼供,毁了自己一辈子呢。
啥是真本事?刑讯逼供不是真本事,把案子办好了,能诉出去,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才是真本事!
越是大城市,执法越规范,从出警到送拘,全程有录像或者执法仪视频。即使规范执法,也会有嫌疑人在开庭时翻供,更别提当时刑讯逼供了。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认就不认吧,案子还得看证据,证据不足,法定不起诉或者存疑不起诉呗,作为办案民警来说,穷尽侦查手段,案子办的没有瑕疵,足矣!
毕竟,案子能不能破,民警工资不少一分钱。
说句不好听的,真正会刑讯逼供的民警往往是你们眼中的有正义感的警察,就是一份普通工作,我他妈为什么要刑讯逼供,把自己的饭碗给丢了,说白了,这个案子我破不了,那是我能力问题,又不是我态度问题,总不能因为我破不了案就把我开除吧?
刑讯逼供?开什么玩笑,我是不想要这份工作了,还是想去体验监狱生活了?嫌工作不好可以辞职,也不能去犯罪啊!
审讯不下来,对民警基本不会有影响,顶多是开会的时候领导大发雷霆。对了,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那就是民警不急领导急。
事实中,刑讯逼供一旦案发,检察机关介入,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审讯无法突破怎么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努力就行了,审不下来真的没啥,但是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问责机制就启动了。
现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破不了案或者审不出来是能力问题,但是如果急于破案出现诸如刑讯逼供之类的现象,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说白了那是智商问题。
可以看看纪委监委公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院也在看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7年公开发行的《刑讯逼供罪》一书披露,自1979至1989年,全国平均每年查处刑讯逼供案360件;[4]而1991至1998年,平均每年查处400多件。[5]21世纪后,仅有零星公布的数据,譬如2003年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刑讯逼供立案400多件。

小捕头听说过本省的同行,还是新警,刑讯逼供后被律师发现,两个参与审讯的新警都进了看守所,才上班没两年就成了阶下囚。教训这么惨痛,还敢刑讯逼供?
其实,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很多,并不是非要刑讯逼供才能突破,我们工作中也往往遇到一个嫌疑人怎么审都审不下来,但是有的老侦查员上阵,就能拿下口供,你说他刑讯逼供了吗?当然没有。比如下面这个我曾经写过的审讯经过:
某盗窃惯犯,在看守所七进七出,和很多民警都成老熟人了,但是只要敢放出来,那就一定继续盗窃。多次的打击处理,也使其增长了不少的反侦察意识和对抗审讯的方法。比如某次,一个临街店铺被盗,使用的是技术开锁,我们这里会技术开锁的就没几个人,而这惯犯刚放出来没多久,肯定又是他了。
往审讯椅上一坐,就开始和我套近乎,喊我:“某领导,你在号里就对我这么好,我肯定给你说实话,这次真不是我干的。”(我在看守所干过,对待在押人员不打不骂不体罚)。我就势陪他聊我在号里是怎么照顾他的,有几次号头想欺负他都被我制止了,但是既然犯错了就要承认,如果好好承认,我会继续安排照顾,不承认,也就是不给我面子,该进去还是要进去,照顾是不用谈了。
然后又就着案情帮他分析,告诉他所有手段、时间、遗留证据都指向他,不承认零口供也是一样办他。
可是聊了大半天,这家伙就一个原则,态度非常好,但就是不承认。
我失败了,又换了两个侦查员都没审出来,虽然明知道是他干的,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这时候,口供还是重要的。
没办法,换一个老侦查员上了,我坐在旁边学习学习。
快老侦查员一上来就问他饿不饿,惯犯说不饿,老侦查员说,我也不给你聊案情,也不逼你,咱们聊家常。
“你老婆呢?”
“跑回新疆了”
“还回来不?”
“回来个逑啊,估计又有相好的了”
“儿子呢?”
“儿子在家”
“儿子饿不饿?中午饭有没有人管?你儿子该上学了你知不知道?同龄的孩子都该上二年级了,你儿子还在街上游荡,你看看你儿子长得多漂亮,像外国人一样,长得像你新疆的老婆,比你好看多了,也比你聪明,上次我就说让你儿子去某某学校上学,我这边给校长打招呼了,结果你不同意,说要带他去新疆,现在你老婆这个情况,我看去新疆也不靠谱。”
惯犯低头不语,眼圈红了。
“前几天知道你出来了,正准备找你说说这事,马上就9月份了,该开学了,再不去把报名手续弄好,就又错过了。你这次要是同意,我给某校长再打个招呼,做做工作,让他上谁谁的班里,你也知道谁谁特别负责,教出来的学生都是好苗子,你难道还让儿子走你的路!?”
惯犯眼圈更红了。
“我不给孩子说你的情况,就说你去打工挣钱了,说都是你安排他去上学的,学费的事你不用管,食宿学校全包,你儿子是个好苗子啊,好好培养,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媳妇,有个好工作,做个让人尊敬的人多好”。
“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不相信我?咱们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我说的话有没兑现的?我是看你儿子是个好孩子,别毁了孩子!”
“我讲,我都讲,是我干的,我本来是想挣一笔,然后带孩子就去新疆找他妈去,可我也知道找了也没用,他妈不认我了,孩子也丢下了,孩儿可怜啊!”痛哭流涕。
竹筒倒豆子,全部交代。
当天,我陪着这老侦查员去联系了学校,校领导和老侦查员很熟悉了,当时就答应了,然后我们去带孩子吃了饭,买了新衣服和文具,这孩子确实漂亮,像新疆少数民族的,还是个单纯的孩子。
后来,大家(包括领导)还给这孩子捐了钱,由班主任保管,学校也表示可以负担食宿,顺利入学。
后来,又有两次审讯攻坚,久攻不下,这老侦查员往那一坐,慢条斯理开始谈感情,聊家常也是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刑讯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从我逛几年知乎来看,现在明显有个知乎警察悖论。
一方面很多人在说,电动车手机丢了,报警警察不作为。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在说,警察在办案的时候不可能不刑讯逼供,警察明显是在超作为。
所以,我大概清楚了,这是两波人。
骂警察不作为的受害者居多
骂警察超作为的嫌疑人居多
而吃瓜群众呢,自然是谁带头跟着谁,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离谱的现象。
现在在说会不会刑讯逼供,答案是不会
以前刑讯逼供常见的时候,那是60后70后干活,那个年代的人,说白了,有股笨劲蠢劲,有江湖气,办事认真,负责。
而现在,警队中坚力量是80后,90后,甚至00后,没有前辈那种犟劲了,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办,嫌疑人你愿意交代就交代,不交代零口供也能办案。
并不会。
鉴于现在的舆论形式和仇警恨警心态,刑训逼供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意义。
抓到嫌疑人了,按程序问一遍,他认就认,不认就不认。讯问的时候,礼貌一点,客气一点,大家一派和气的把流程走一遍,然后把能找到的证据和笔录报上去,上面说关就关,说放就放。
刑训逼供图什么。
图破案?案子破不破都不影响工作。
图升职?升不升职和破案有什么关系?
图加薪?案子破不了,工资一分不会少。
图结仇?和嫌疑人和睦相处不好吗。
图表扬?你看网上会夸你吗。
所以,刑训逼供图个啥,我想不明白。
补充一点,刑训逼供的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前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比如破案之后,能让我当局长,那我也会尝试各种手段去破案,不排除暴力手段,这个风险我觉得可以接受。
就像没人会闲得无聊去杀人,但是有人会为了一百万而动手,有人会为几十万而动手,心理价位不同而已。
但是,但是,但是
没人会为了刑训逼供而去刑训逼供,破案的效率低到令人发指,最终的结果蠢到无法直视。
如果不是他干的,打死他,他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检察院,法院,律师,都不是吃素的。
看对于什么罪犯吧。反正我姥爷讲的,90年代沈阳警察审毒贩,上来就用铁棍子抡折他一条腿,然后给他看电视里边以前审讯毒贩的录像,然后给他一张纸,一句话都不用问,让他自己写,哪里写的有问题就打,每日没夜的打,熬鹰水刑都上。反正上边都说了,别的犯罪可以当人类看,毒贩不用当人看。
你就像一个人问题:
你的拘留体验和KPI对于民警来说,哪个对民警更重要?
鉴于不看完全文先丢一句知乎好警察的评论在这两天比较多,而且都提到了河北的案件,这样吧,我重新编辑在前头加点东西
首先,对于一个普通日子人而言,是办成一单案件重要,还是自己的头重要?很显然保全自己重要,那河北十一条友为什么要冒着个风险?大部分回答是当然是为了立功受奖,那我也明白回答你,基本上没有这种好事,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办的嫌疑人判下来,我们也没有好处,命案和重大案件我都办过,现在是我上班第五年,截至目前我手里连个嘉奖都没有,更何况,没有什么好处比我们的头重要,所以,你要是再问那河北这十一条友图什么,那我只能说,我真的想不通,如果从功利的角度无法解释,那我只能说这十一条友责任心太浓,浓到可以牺牲自己的前途去为被害人讨还公道。作为日子人,没有任何被害人或者领导可以指望我拿自己的头去搏,所以就算你们再怎么阴阳怪气,我也坚持我的头比案件重要得多,我更不明白的一点在于,为什么按照刑诉法的要求讯问和取证,这在你们眼里是不合理的、是脱离现实的、是知乎好警察,这依法侦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如果不是的话,抛开刑诉法不谈在你们眼里证据应该到底应该怎么获取?既然都抛开刑诉法不谈了还取什么证?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把那些明知刑讯逼供可能送走自己但仍然坚持声称会为了办案刑讯逼供的人叫做知乎好警察,因为这样的人才比较脱离现实符合你们对警察责任心的期待,我这种日子人才是你们心中的躺平摆烂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税金小偷,当然,如果你一定要给我扣知乎好警察的帽子,我还是希望你在下定义之前先把论证做好,以及前置“我已阅读全文”。**接下来是原回答:
我是办案民警,在我眼里,我饭碗的安全比我对于嫌疑人能判更重要
如果你认为公检法是一伙的,我能告诉你,公安会和老检讨论逮捕和起诉的要求,但没有指望过老检和我兄兄弟弟
就算嫌疑人在笔录里完全如实供述,而公安机关未能取得其他证据,这叫孤证,在这种情况下老检要是敢诉,我自己都会想这检察官到底有几个头,何况纪委?
不太清楚为什么表达我的头比嫌疑人如实供述更重要这件事也会被阴阳怪气,为了追求程序合法实现自我保护原来也是错的,离奇的是我看你们自己也能举例说明刑讯逼供给侦查员带来了什么后果,看来也是知道刑讯逼供可能是要被判的,不过从实际看来,知乎网民认为为了让嫌疑人完全按照办案单位的预想去供述而刑讯逼供就是对的,毕竟诸位确实一边认同刑讯逼供是非法取证一边嘲讽为了取证合法实现自我保护的侦查员,这样的行为可以帮助你更快地在宛平南路600号找到和你类似的病友
为了保证嫌疑人和律师没法咬我一口就是错的,换句话说诸位认为讯问的时候锤人是理所应当的,不锤就是知乎好警察了,我个人不太清楚诸位在自己经历过的刑案中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如果你曾是嫌疑人,或者你刚被取保放出来,现在仍然是嫌疑人,我认为你多少沾点M的属性,但我仍然尊重你与众不同的癖好;如果你是被害人,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如果你希望办案民警拉人回来锤我还是希望你能理智一点,毕竟我们单位接过的百万电诈大单也不少,即使损失如此惨重,这些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要求我们把嫌疑人拉回来以后先锤一轮,不太清楚你遭遇了什么会导致你对公安机关有这样的病态期望
当然如果你既没有作为嫌疑人接受过讯问,也没有作为被害人配合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那我还是建议多看刑诉法和与讯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嫌字多,也可以对我在上文中提到的孤证两个字进行一些了解,如果关联查询对你来说还是过于超纲,我也愿意出于尝试启发你的目的而引用一个词:孤掌难鸣
什么年代了还刑讯逼供,以中国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都是直接诱供就行了
记住,朋友,全中国的警察,都开始客客气气认认真真按照法定流程,跟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爱说就说,不爱说就算的时候。
您出门最好穿上防弹背心,带上钢盔。
您一天能看到的有恃无恐黑社会成员,肯定比警察多几倍。
规则的力量。
譬如,在知乎这个平台范围内,平台规则近乎法律。
它赋予了答主在不违反规则的情况下,任意评论的权力;也赋予了答主删除一切在自己答复之下,看着不顺眼的评论的权力,拉黑一切不太会说话的知友的权力。
而评论者,有看和不看的权力,有支持或者反对答主意见的权力,却无力保护自己的评论。
这就是权力应用的延展和阶层性,或者不同位置上的被动与主动。
话都说不利索,规则都不知道,在这跟掰扯法治精神,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么?
需要你这么义正言辞的反对刑讯逼供么?
你别说刑讯逼供,诱供引导留下痕迹,都能把整份证据推翻,嫌疑人拍拍屁股就无事发生了。
算了,懒得打字了。
对评论区里理解我原回答里的意思的朋友,说声抱歉。
刚才删评论手滑,全删了,不好意思啊。。。
反正我做侦查的时候
连一根头发我都不会去碰
案子办不出来
关我屁事
听懂了没?
忽然想到了一个听说的童话故事。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当然也可能不是太久远,我记不太清了。
话说啊,在一个神秘的东方国度,有一个蜀地的,叫张伟的富商公子。
他有着充裕的财富,美丽的女友,体面的职业,丰富多彩的生活。
有一天,他去到了神秘东方国度的西部区域,去滑雪。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在回来的时,他突然接到了西部区域六扇门的神秘来电。
来电内容很简单,通知他,有人告发他盗窃滑雪板。
他这时候才发现,哦,他的滑雪板拿错了。
它们实在他相似了,甚至都是一个品牌的。
张公子向捕快表示歉意,但是他现在在东瀛国,不太方便,并表示回国后愿意赔偿或者将施主的滑板寄回。
听到张公子不在东方国度,来电那头很快,结束了对话
没几天,他回到了蜀地。他心里一直牵挂着这件事情。
他来到了蜀地的六扇门,将这个案件询问蜀地的六扇门捕快。
捕快去核实了一下,回来后,以奇怪且包含深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说道:“你被告发盗窃高价值物品,现在依照相关律令,对你采取拘役”。
他大惊失色:“啊,我只是不小心拿错了,我愿意双倍赔偿失主。或者….”
“够了!我们要按流程处理,请你配合!”
“这。。。”
公子很无奈,但也只能配合,他在牢狱中,苦苦等待了三天。
终于,捕快又来提审他了。
“你!出来,有人要提审你,老实配合!”
“哦。。好的,好的”
公子心惊胆战,自幼生活安逸的他,何从遇到过这等事情。
昏暗的提审室内,公子哥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双手被锁链固定住。
他内心凄凄惶惶的等待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昏暗的房门被打开了。
微弱的光线从门扉中照了进来,他心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黑影走了进来,室内的灯光瞬间照亮。
他注视着两个,穿着快手服,走进来的捕快,他们的面容,有些不同于中原人,应该是带着西域胡人的血统。
进来的捕快,也冷冷的注视着他。
“姓名!”
“张伟”
张公子颤颤巍巍的,配合着他们的问话。
好了,下面我们问的话,你都老老实实回答。
张公子,吞了屯口水,点了点头。
“说话!听没听到!'
“哦哦我听到了。我一定配合”。
张公子被吓了一跳,赶忙回答。
“天命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七,你在哪里?”
张公子想了想,他知道他们在问什么了。
“我在西部新区某个偏远的县城的滑雪场”。
捕快冷冷的点了点头。
”为什么偷滑雪板!“
”我没有!我是拿错了,我真的拿错了,你们可以用回光术,看看!“
”现场的回光装置!显示就是你偷的。我劝你坦白从宽,不然你会很麻烦,你也不想再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吧“。
一个鼻子高耸眼窝凹陷的捕快说完,示意旁边的捕快,把审讯室内的回光装置关掉。
”其实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事情。“
”一个滑雪板而已,我们还得不远万里赶到这里来“。
”真的是,哎!“
这个捕快忽然语气缓和了下来,甚至有点自怨自艾。
”这样吧,你呢,把这个文书签了,把滑板的赶紧还给人家,交点罚金,这事呢就算完了.”
说着,他走到,张公子身旁,递上准备好的文书和笔。
张公子惊魂稳定,摸不清情况,只得拿起文书一看,竟是个认罪状。
他猛地的抬头:“我真没,。。“
还不待其说完,另一个捕快就怒斥道:”敢不签,我们就带你回西部调查了!”
张公子心神恍惚,身旁的捕快,向怒斥他的捕快道:“算了,算了。”
又转身微笑的和他说:“没多大事,一个滑板而已,别有那么大顾虑”。
“我们大老远来,确实心情不好,你理解一下,签了吧,赔点钱,大家都方便”。
张公子听闻,心里摇摆不定,但看了看那个凶神恶煞的捕快,还是咬了咬牙,勾画了文书。
见他签了文书,两个捕快相视一笑,转身离开。
“嘭!”
大门被狠狠关上。
张公子整个人愣愣的呆坐在椅子上。
没多久,张公子真的就被释放了,当然赔偿是难免的。
他从六扇门出来,看着眼前繁华的街道,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他从未感觉自由这么宝贵,这么难得。
三天过去了,他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切都好像恢复到了往昔,一切那么安逸且美好。
“叮叮叮”。
一串传音机的响声。
张公子皱着眉拿起一看,竟是西部区域的陌生来电,他内心一突。
“是张伟吗?”
张公子内心忽然刺骨的冰冷,呆呆答道:“是,是我”。
“我这里是西部区域,天南道,天山县,天山镇六扇门。"
“你有刑名指控,且已签字画押,我们现在通知你,明天巳时,来本衙门报道,过期,六扇门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明白了吗?”。
张公子整个人都傻了,仿佛三九的的天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又仿佛整个人干脆掉进了冰窟。
”喂,听到了!“
“听到了。”
张公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掉的电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发上躺了不知多久,仿佛全是的精气神都被僵尸吸干了。
张公子买了最近的金翅大鹏夜班票,几经周转,终于在翌日巳时赶到了天山镇六扇门衙门。
“那个,我是来报道的。“
门房冷冷的看着他,想看一直案板上的肉。
”等着!“
终于他又见到了那两个捕快,他们露着玩味的笑容,看着他。
”这样啊,我们呢,现在比较忙,你呢,先在我们这边等等?“
他们微笑着看向他,语气也温和。
但是张公子感觉他们看自己,好像自己小的时候,过年的时候爷爷看着年猪。
”那,大概要等多久?“
张公子,费力的问着。
”那我哪知道,看情况吧“。
”可我蜀地那边,生意上,还有很多要忙的…”
捕快收起笑容,语气森森道:”谁不忙?我们不忙吗?赤县有人比我们忙吗?!“
”你呢,能等,就等,不能等,你就回去试试!“
张公子喃喃道:”那我要住哪里?“
捕快随意且流畅的说道:”我们会给你指定客栈居住,没我们的允许,你不能离开天山镇“。
”明白吗“
”明白“
张公子感觉自己失去所有力气。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都住在偏僻简陋的天山客栈,付着东瀛大酒店的房钱,时不时被传唤。
可现在他已经不在乎钱了,这段时间,他的电话被打爆了,生意不知道黄了多少桩。
那些衙役,明里暗里,早不知敲自己多少笔银子。
看着眼前满目的荒凉,他感觉现在每天,每时每刻对自己的内心都是煎熬。
梦里不知身是客,他忽然理解李煜了,每天唯有在梦里才能不惶恐。
如果可以,他愿意花五十万两银子,了结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好像永无止境。
他想到了,他曾经去过的塞上草原。
那里生活着游牧民族。这个民族以游牧为生,祖上喜欢骑射狩猎。
连他们的孩童自幼都会骑在马背上,射杀狡猾的兔子。
他们唯一不足的,就是发现猎物的眼睛。
于是他们观察到了天上的雄鹰,他们想驯服它,以为己用。
可是雄鹰遨游九天之上,生性桀骜,怎么才能驯服它呢?
他们很苦恼,虽然一代代人的摸索。
他们学会了熬鹰。
将失足的雄鹰捕获后,将他锁住,一直观察它,盯着它,甚至挑逗它。
直到…..
终于有一天,在他的超能力疏通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事情呢,我们还要调查,这样吧,你先回蜀地,有事我们再联系你。”
“我……”
张公子好像吃了个苍蝇一样。
他还是回了蜀地,因为再不回去,他就要破产了。
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西部的来电传唤了。
来来回回已近两年,他的内心从惶恐到了麻木。
终于,有一天。
他遇到了个世外高人,高人告诉他。
官府芝士,讲究个,圈里制衡二字
他,悟了。
他找到了,天山县的廉政公署,咬牙,豪掷了千金。
廉政公署的典吏,眼神奇异的看了看他。
终于捕快不再找他的麻烦了。
但是……


最终,张公子,因为生意问题,还是决定远赴东瀛,余生在东瀛渡过。
全剧终。
美国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不是给出答案了吗?
刑讯逼供不一定是利益驱使。
而是权力和人性在驱使。
我痛恨刑讯逼供。
但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刑讯逼供。
和利益无关,只是权力扭曲了人性而已。
之前不是有个派出所副所长打校园霸凌者的例子吗?
大庭广众之下,公安基层领导都敢直接打人。
可见即使2025了,刑讯逼供依然是屡见不鲜。
说实话,执行记录仪是一个好东西。
如果有人投诉帽子执法的时候怎么样,帽子必须拿出视频证明自己,不然就是不仅要默认帽子做了,而且还要外加一条违规执法。
如果这样,说实话,才会改善环境。
现在很搞笑,拿不出视频来,结果是证明这事情没发生过。
这不就是在让别人别拿出来么。
如果我是办案警察,那我是否刑讯逼供就要看整体环境怎么样
如果司法是透明的,环境是有监督的,**那我疯了啊?去刑讯逼供干嘛?为别人的事儿把自己陷进去?**我脑子又没病,打工而已,没必要做傻事吧?我也要生活,我也有家要养的好吧?
但如果司法是完全不透明的,环境是我们自己人说了算的,**那我疯了啊?为什么不去刑讯逼供?用别人的性命给我自己升官发财,傻子才不做好吧?**我脑子又没病,无本万利的事情谁不做谁傻子好吧?我也要生活,我也要升官发财好吧?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普通人,做不做恶从来不是看人性的,而是看环境
不会。
这个我必须用亲身经历给民警证明一下,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也不打人。
五年前我因为在微博群里说了不该说的,被叫去写保证书,民警根本没有打我,只是警告我不要乱说话,说我在网上干啥他们都能看见,让我签字完了就放我走了,后来一个市局的人也给我打电话确认,这事就过去了。
我当时吓尿了,去了之后就差哭出来了,信誓蛋蛋的保证不再乱加群,并当面退了群。
设想一个场景,你进了指居地点,看到上级派来的老油条在焊铁椅子,老油条的跟班在玩手摇电话机,辅警A和辅警B在聊是电阴茎更狠还是爆菊花更狠,辅警CDE在朝嫌疑人撒尿,辅警FGH在倒腾执法记录仪抠硬盘,你这时的选择是:
A,“啊哈哈我不刑讯逼供,告辞。”
B,偷偷藏起执法记录仪硬盘,消极配合。
C,一起撒尿。
其实真的不需要刑讯逼供,关一关,99.99的普通人就老实了。
我们老家国企大下岗的时候,很多工人会闹事,甚至还会游行。帽子叔叔每次只抓带头的,抓起来,行政拘留,在里面给吃给睡,只有一个——不给上厕所,另外手绑着。
10-15天以后,敲锣打鼓告知全镇子,他们要被放出来了。工友们聚过去准备接风洗尘,然后出来的人,浑身屎尿臭,仿佛是茅坑里捞出来的一般,尤其是一些带头的纺织女工,直接羞耻的再也不敢见人,外出打工去了。
两三次以后,再也没人带头了,这国企,就顺顺利利的倒闭了。打人?不存在的,连一根手指头都没伤着。
另外,我真的不是在黑谁,过去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我还愤愤不平,觉得他们真坏,现在才知道,他们真的已经很善良了,换某些地方你试试。
你以为的很多冤假错案:说是你干的就是你干的,不是你干的也必须是你干的;
实际上的很多冤假错案:证据链不扎实,但大差不差,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人了,唯一的问题是TA还不招,怎么办?好办,让TA招了就是了。
一说后者的代表性案例,就不得不提冉某波被害案。
2011年,一个叫冉某波的人被害,案发现场是他和与他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妇陶某常年厮混的地方。
案发后,被害人的母亲和妻子一致认定此案就是陶某所为。公安在听取被害人家属的证词后拘捕了陶某并对其进行了多次审讯,送检后检察院也对陶某进行了审讯。
事后证实,可能是因为现场勘查人员存在疑罪从有思维,使得他们在勘查案发现场时没有找到第三人进入案发现场的关键痕迹,致使此案在侦查时严重偏离正确侦查方向。
公检两家共计审讯陶某13次,其中陶某作有罪供述9次,案件就这样送到了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海波那里。张海波在审理此案后发现除口供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实际证据不足,遂决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疑罪从无原则作无罪判决。
被害人家属在听说张海波法官准备做无罪判决后竟煽动舆论指责张海波法官放跑凶手。面对内部政法机构与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形成的内外双压,张海波愣是依然硬顶着作了无罪判决。此后的张海波一直在被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围攻,直至一年半后黎某的落网。
黎某落网时身负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诸多罪名,在核查串并其所犯案件时意外发现他身上还有余案,经核查竟是冉某波被害案。
在听说冉某波被害案成功告破的时候,张海波法官方才从她作无罪判决后被指责她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的围攻中解脱出来。
事后,为表彰张海波在面对内外夹击的境地下依然能坚持住疑罪从无原则,从而成功避免了一桩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法授予张海波法官个人二等功,以示奖励。
20251101加更:
评论出现神人,把我这种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的行为和电车难题里让电车压一人的行为相提并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别的话题下聊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有不只一个人指责我说我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是在反对舆论监督。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说这种话的人才是那种电车难题里把车指向一个人的那种人,底下有评论直接指出了他们这种心态,即被害人家属和很多群众极其需要一个人的死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和痛苦,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凶,可以重要也可以不重要,因为为了这个社会的所谓总幸福,即便个人的幸福被损害了,那也是对的。
我无话可说,只能衷心祝愿下一次冤假错案搞到他们头上。
有的人说,民警为了破案立功,所以会刑讯逼功。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一个民警想靠破案立功,他这一年不得破个三五十起以上的案子才能立功。为了一两起案子,他不止于。你要说十几起案子都打一遍嫌疑人,可能吗?
你说警察真不打人吗?我真不敢说。我是天津的,我还是警察的时候抓过14 5的小孩偷车内财物。因年龄不满16,抓到就放。问他们,为什么要往天津来偷东西。回答,因为天津的警察不打人。在其他某些省,也知道他们年龄不够,处理不了他们。打他们一顿,不是为了逼供,是为了让他知道疼,让他们以后不敢来自己辖区内犯罪。
以前办冤假错案,顶多记大过处分。国家赔偿也是国家出钱帮赔。
现在,办冤假错案需要国家赔偿的,扣至少两年的工资赔。一分钱不出,拍拍屁股挪个窝没那么好的事儿了。
这是一个伪问题。
你不做,总有人做。
要么你被动调离,换愿意动手的人来。
要么你主动改变,参与刑讯逼供。
总之,最后能留下的,一定是愿意动手的。
更何况,
虐人可比刷抖音爽多了。
抖音你刷两个小时会累。
虐人你越虐越精神。
很多时候,刑讯逼供其实并不是为了破案,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理解的刑讯逼供是对嫌疑人动手上刑,把他们打一顿,逼他们认罪。
out啦,这年头没有警察会用这种方式,打人和上刑会有伤,一查出来职业生涯就芭比Q了。
现在基本不会动手了,但一样有方法给嫌疑人上强度,比如上手铐罚半蹲,蹲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用多久你就受不了,人家没打你,你身上也没伤,想告人家刑讯逼供都告不进去。
比如熬夜审讯,你在拘留室里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叫你起来,拉到审讯室,大灯泡往你脸上一照,开始审你,反复来几次,保证你精神崩溃。
我看港产警匪片里,警察还拿很厚的电话本垫在胸口,然后用锤子打,一锤子下去让你胸口发闷难受,但又没有伤,也不知道那边是不是这样审案子的。
动手打人是最没脑子的方法,相信能进编制的都是聪明人,根本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想要审讯犯人,用广为流传的两个办法即可,第一种办法,把嫌疑人拷在暖气片上,让犯人站不直也蹲不下,估计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第二种办法,把嫌疑人固定在审讯椅上,用500瓦的白炽灯贴脸照着,估计也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
受害人好惨,丢了皮我也要还他一个公道( X )
扛个罪怎么了?雕明就是见打了才老实( V )
重罪那种一般都是大案要案了,关注的人太多,身为一个小明紧按规行事就好。没必要去出什么风头。
如果是一般的小纠纷小案子那就无所谓了,猪猡随打随骂不影响什么。是非曲直不重要,凑够绩效早点下班才重要。
现在能在网上公开看到的执法记录仪是阿美莉卡的,连美国那种这么讲究公共隐私的地方执法记录仪普通人都能看到,反倒是我东大,满大街的摄像头,一说要执法记录仪不是没电就是说涉及公共隐私普通人不能看。
B站有个UP主叫细细的蓝线,就是转发老美的警察执法记录仪。
警察那叫一个专业
孩子,听说过零口供定罪吗?
只要证据链齐全,你一句话不说都照样定罪
甚至你一句话不说,情况只会对你更不利
我只想问这个问题下面所有的好警察一个问题——
如果您有一天在宾馆查房时要求睡眼惺忪的我出示身份证,我没好气的说:根据《身份证法》……根据《人民警察法》……甚至根据《宪法》……你们没有权利查询我的身份证。
这时您会选择:
A、“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B、“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
C、“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D、其他。
现在的警察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入体制内的?破案的手段他们有几个懂的?为了政绩提高破案率哪个地方嘛不是靠刑讯逼供的?
八十年代的冤假错案率,只要上刑讯逼供,可以达到4-6成左右。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冤假错案,你没有申冤渠道,,有渠道,也不能让认错,只能是变相解决。
刑讯逼供的最终形态,就是军阀化,分裂,因为没有人是安全的。
这个也看大环境的,当初严打的时候,本着命案必破原则,高层对刑讯逼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不出人命,手段五花八门,所以那时的命案都能破,但枪毙的是不是凶手就不一定了。
有些案子,法院和检察院也会看出问题,所以就有了一些明明是该判死刑的案子判了无期,其实就是法官觉得证据不足的。
但现在使用刑讯逼供的不多了,毕竟一旦出问题是要丢饭碗的,更多的会使用一些软暴力,比如不让嫌疑人睡觉这些
刑讯逼供?不大可能,办不了不办,踢一脚打一顿就可能被撤销公职了,你猜我们律师遇到警察刑讯逼供有多开心?!
朋友抓了一个嫌疑人,摄像头都拍到他了,离得有点远,他就是不承认是他,死活撬不开口,朋友审不下来队长上,队长也审不下来,气得队长骂嫌疑人,嫌疑人就跟他对骂,互相问候娘亲,我真的笑死,队长至此也没动手。最后的最后,到时间了只能放人。
审不下来就下次抓住再说,自己这身衣服重要吧,好不容易考上的,脱了警服还能干啥就是个问题。
今天看到个视频笑死
起因是小偷躲在河提上,群众有人怕他饿坏了,给他一个包子,他也没客气,继续躲在河提上让群众给他丢下去,他来接住。
民警: 你怎么有脸吃下的?
嫌疑人: 我就不要脸吃的


看到很多好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没必要,没好处。大致意思是说刑讯逼供也不能给你升职什么的,不刑讯逼供也不会降职。
但这不就是说,要是你可以获得好处(对你来说有必要了),那些警察就很可能会做了。
所以,我们要的杜绝,是司法的透明,不是凭警察的良心来断定我们生死,而是整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保护我们。
不会。
治安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又没新的证据,我到点就放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罢了。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就先刑拘,批不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后续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继续侦查就是。
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都在那假装外国贵宾。
原则极其简单、有效:
一、看看旁边的人(甲乙丙同事)干没干
二、观察他干完了之后有没有事
三、只要他干完了没说,有样学样,能干到把大地捅穿
所谓讯,所谓逼,换个字就行了。整人。
毫无后果的是,做起来能有多肆无忌惮,都不敢想。
画面太可怕。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段子,有几个streamer跑进美军军营采访:
Q: why you join the amry?
A: to kill people
什么样的官是好官是包拯,海瑞,焦裕禄?这样的清官,朝廷的面子?那是高俅,蔡京,秦桧,和珅给上面捞钱的里子?
其实都不是,是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一个官员历经了晚清,民国,北洋,汪伪,中共五朝元老,他是怎么做的呢?
遇到百姓之间的案卷只要不涉及官场的就秉公执法,涉及到官场了能给平民百姓争取的就尽力争取。但是他绝不会为了百姓,或者说是没有舆论支持和组织背景的百姓,去和官僚阶级的任何人对着干一查到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得罪了百姓最多丢官。得罪了官僚阶级,那就得没命。
你的人生是别人的KPI和升职之路
我的KPI和升职之路是你的人生
不会。
嫌疑人不开口、案件搞不开最多是能力问题,工资不会少我一分,谁有本事谁上吧。
但动粗了后果需要自己买单。
咱又不傻……
在下就是一基层所里的小吏!
你问我会不会刑讯逼供?
我想说点实在的,也不扯什么虚的,高大上的。
啥叫刑讯逼供啊,在我看来,能让人看出来被询问人挂彩,带伤的,那都是胡作非为似的刑讯逼供,这种办案的都是胆大妄为,这个让人家到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也不冤枉,只要司法公职被人家逮着刑讯逼供证据了,最轻脱制服,稍重的就刑讯逼供罪定罪量刑了!
具体来说,不管是针对被询问人捆绑还是违规使用器械。不论是采用冻,饿晒烤这样残忍方式的(之前我知道的一个办案的饿被询问人,导致晕厥被120拉走,直接让人家检察院立案了),还是被询问的人在里面弄出轻伤,或者询问完就自杀的。
这都是明星犯罪了,严重践踏公民刑事司法人权了。这种行为被定罪量刑是必须的了。
但是除了这些,你说实践中,在询问过程中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点皮毛都不能摸的纯粹也不切实际。
办案的面对的是些啥人?不能说绝对吧,反正大部分都是不老实的人。哄着他供述罪行,现实吗?
所以刑讯逼供罪是道界限,这个罪名的意义是划了条界限!不管你多么急切的想给眼前的坏人定罪,还是记住,凡事有度,别过界!要保障基本人权,要维护司法公正,但是在这个原则之下,也要讲求办案实效,所以,没有办案民警会为了破一个案子而去刑讯逼供,但是也没有一个被询问的嫌疑人会被哄着供述!

这个不是简单的一个逼供的问题,这个里面可能会涉及一个破案率考核,整个单位的考核。年底的年终奖。
之前接触过社区搞计生的,他们的年终奖考核是98%,整个社区只能有一个超生指标,一但有超过的,他们晚上凌晨会10个人搞两辆面包车去超生家庭,直接暴力拉走,8-9个月的都流产掉。
你在知乎问这个问题就很好笑,会不会有人一边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一边在问嫌疑人问题。
对他们来讲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大不了被严肃处理,被停职或者免职。

身在淤泥而不染是很难做到的事。
我曾听到一位民警亲口说过自己刑讯逼供的事迹,“门一关窗帘一拉把人打一顿”之类的,所以刑讯逼供基本上是那些办案民警的惯常手段。
连我二年级的女儿都觉得我懒得无可救药,所以,我与其刑讯逼供,还不如偷懒啦。
我会想尽办法撒泼打滚不作为。
不立案不就行了嘛(摊手)。
哪有那么多刑事案件?
在我看来:
这一件是民事纠纷,建议您自己去找法院。
这一件有经济往来,按规定,我们不能插手民间经济事务。
这一件是生活琐事,希望您能放宽心。
这一件是贵单位内部管理事务,我们不能干涉。
这一件是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建议您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这一件是市场经济行为,我才疏学浅,不敢妄言,但出于个人角度,友情提示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这一件事情最重要的是身体!案子不案子的先不说,麻烦您赶紧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后面有情况再联系。
这一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办案范围,但您刚才提到的这么几个问题,可以先向某某窗口咨询和反映。
这一件事您先稳定一下情绪,别急,好好回忆一下事情经过,写一个书面的材料交过来,我们先看一下。
这一件是谈恋爱,我觉得年轻人还是要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爱情观……
肯定会啊,刑讯逼供,破案率上去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老老实实找证据,破案慢,破案率低,不划算,至于风险嘛,没看到浙江女神探吗?人家现在平安退休,退休工资一两万,你说爽不爽
执法记录仪不公开,执法不允许拍照。
虽然我自认正气,但急了眼,恐怕也忍不住会刑讯逼供。
鄙人不是公安民警,但是
如果我遇到山东费县消失的夫妻那四个或者北京南新华街拆迁房那四个双胞胎……
我就算脱掉警服,把牢底来坐穿,我也要把他们挨个暴揍,暴揍,暴揍,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哪个,我就问问哪个,无论现任还是曾任的民警敢在知乎承认自己会去刑讯逼供?
为啥不用?别人都用我不用,我还怎么进步?
我只是想进步我有什么错?
社会主义把鬼变成人,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
侵华日军贱淫辱掠,无恶不作,回国以后却成了守法公民,所以这是日本人的错还是军国主义的错?
若逼供,且被发现,上面要处理的话,民警就得脱警服了,严重点就进去了。
若不逼供,即使破不了案,也不用脱警服吧,没听说过哪个民警因为破不了案脱警服的,因为破不了案担责的也是领导担责,不是民警担责。
怎么选很显然的。
公检法里,公到底是怎么排到前面去的呢。

没人管,我必用。
这玩意就跟考试作弊一样,可以直接摸出答案来,没人管那我不得抄疯了?
这是最高效,收益最高的手段,没有之一。
之所以不允许刑讯逼供,主要是因为这招不够正义,不是因为这招不好。
如果这招真不好,那情报工作为啥又允许刑讯逼供了?因为情报工作不需要讲正义,干就完了。情报工作杀俘虏都是公允的,遑论刑讯逼供乎?
这就是很多人的错误认知了。
事实上,刑讯逼供是一个收益远远大于损失的手段。
只是因为它不够正义,所以司法过程不允许使用。
绝对不是因为它不够好用。
我们至今也不清楚浙江女神探是如何侦破300多起大案的,平均每个案件破案时间只有两天,手上又有多少冤魂?真是个可怕的数字
怕监控的不一定是小偷,还能是警察!
某种程度上,后者想销毁录像证据的心,比前者还强烈
因为小偷大不了认栽了,出来干这行,谁没个马失前足的?对坐牢当回家一样,心理接受度相对要高!
但警察不行,一旦栽了一辈子都完了,还牵连上层,一连串有头有脸都会波及!会无所不用其极销毁把柄!
我办了很多案件,别说刑训逼供了,诱导我都不干。回答跟证据差不多能对上就行,能解释过去就行,如实记录就行,这样最省心省力,也没有风险。
刑讯逼供根源根本不在办案民警。
因为上面有指标,很多地方要求破案率80%以上。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很落后,没监控,有监控也可以带口罩帽子,想想都知道,80%不可能。但是上面定指标的可不管你。那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靠口供了。
嫌疑人不招,上面又疯狂压力你,你会怎么做?你可以不做,也有的是人做。
所以,源头问题不解决,怪办案民警没有意义。
看了不少例子,现在比起刑讯逼供,警察更喜欢言语上的威逼利诱,比如变着法的让你“签完字就可以回家了”,结果等你签完字就回不了家了。
当然了,对于真犯事的还是坦白交代比较好。
90年代末,在同学家玩游戏机,他家住的地方比较特殊,和派出所在一栋楼,可能那时候条件艰苦,底下两层是派出所,中间两层是街道办事处,顶楼是住家属。
晚上和同学下楼的时候,听到一楼派出所传来呼爹喊娘的哭声,过去看热闹,同学他爸是楼上街道办事处上班的,又住上面,所以派出所彼此都认识。只有一两个jc在值班,有个jc叔跟同学打招呼,也不避讳,说是抓了个小偷在审,我们好奇去看,旁边房间有一男的被绳子绑在椅子上,头发脸上乱七八糟的。我们那时候已经是高中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同学问这样搞没事吧?jc叔点根烟道:这个b是惯偷,刚才在xx市场有人报案被偷,他就在附近,肯定是他们一伙人搞的,偷了东西不认,不打不行。然后把门一关,走走,小孩懂什么。那房间还有窗户,我们通过窗户缝继续看热闹,只见大嘴巴子抽得啪啪直响,完了一套连招,一脚蹬到墙角边上。那小偷也是硬,死活不认,嘴里一直不停的说没偷,真的没偷,最后好像是说答应问一问同伙,记不太清了
民警的话好像确实不会,但是刑警的手法可就不一样了,再碰上点类似全国扫黑除恶的专项,那就是实打实的业绩了……

你一小破老百姓用得着我官老爷出手?
抓你娃过来掐掐小脸,哟,他吓尿了。
你招不?
只要没有监控,你就是玉皇大帝下凡
一万种不同样的办法让你说话,并且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坑,他们问询的话和笔录上的东西可完全不是一会事。
要么就是“自杀”灭口
就算是逼供至死,参与人员也最多蹲二年,大一点的也就是个停职。
目前为止,完完整整不带删减从执法前到执法结束中间全程清晰的录像,只看过米国的
这种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一事一议。
公安系统很庞大,警种很多,部机关的各个局,北京的市局及区分局,和山沟沟里的派出所,深浅是不一样的;面对的案情,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也不一样。
保定这个事,被打死的其实也属于基层的村霸群体,面对这种人,基层公安不流氓,还真就镇不住。但除非你就是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基层小单位,同事之间全熟,或当地政法条口内部斗争不是太残酷,或嫌疑人明确就一社会底层的“滚刀肉”,
否则尽量不要这么干
KPI这个东西,搞不赢最多就是末位淘汰,下去听招呼而已。但如果你刑讯逼供被同系统但又不同山头的同志知道了,捏了你的小辫子,后果有时是不可预料的,再或者后果当时不显现而已,因为这种烙印是一辈子抹不掉的。有时候,人家在背后搞你也不是为了搞你,而是为了引起某种连锁反应,你搁家琢磨半宿,可能才能反应过来人家给你穿小鞋的真实目的是啥。这年头,同行之间互相使绊,并且“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事防不胜防。
能干死你的,都特么“自己人”
尤其是在大厅局或者比较核心的业务线条上,又尤其是在这个各种内部审计和审查跟失心疯了一样的年头,你啥事没有,都有可能被撸一顿呢,你还自己拉一屁股屎?现在这个环境是啥B样,经历过点制内斗争的同志,懂得都懂。任何一点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瑕疵,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顶格处理;有点风吹草动就特么上上下下风声鹤唳。所以啊,这几年凡事尽量不要冲在前面,能“往后捎”就“往后捎”。
不止是公安,整个政法系统,都早就不是那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年代了。现在凡事都要在“框框”里。
更尤其是在经侦和反黑等比较敏感的业务条口,更更尤其是遇到跟你不熟的,隔了几层的领导,比如上级单位临时借调你去办某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明里暗里暗示你往“死里搞”的话,千万不要这么干。
一定要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重要的事说三遍
他们自己咋不上?真要是能立功的大好机会,咋不用自己的嫡系?为什么把你借调上来,给你搁这了?这案子水有多深?嫌疑人什么背景?事情又牵扯了谁?案子背后有没有制内领导的人事竞争?是否牵扯派系斗争?甚至政法系统内部斗法?咱“跪的太远”,天天杵在工作层面上,有时候真看不清。
如果不幸真被上级单位“抓壮丁”去办案,并且有迹象显示这案子“水有点深”,比如嫌疑人社会关系复杂,比如他微信通讯录里有大量领导关系,甚至政法系统的领导关系就一大堆,或者某个高层领导突然“高度关注”这个案子了,呵呵,这时候你的处境,保不齐和嫌疑人的处境一样凶险。你一定咬紧了后槽牙,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就只讲证据,和证据链的完整性,讲案情的逻辑闭环,讲嫌疑人的口供是否能自洽。常规动作咱都可以做,什么诈一诈呀,诱一下骗一下呀,这都行。但超过常规动作哪怕只有一毫米,对不起,我不会干了!反正你们让我办,我就只会这么办,报告我也只会这么写。甭管他们怎么指着鼻子骂你,损你,实在不行,换人办呗?让你替他们背黑锅,给他们当枪使的事,千万不要干。现在的领导,一个比一个没格局,都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现实世界就没有祁厅长那么仗义的人,切记。
遇到这种烫手的案子,你傻不拉叽地把白的办成黑的了,就问你,你说的清谁黑谁白吗?万一过几天,更大的神仙一句“批示”,黑的那头又变白了呢?到时候,你成啥了?当时让你去电人家的那帮孙子,他们又成啥颜色了?再退一万步讲,你的直管领导要是跟你“切割”了呢?你亲老大的仕途安全,要是和你的利益突然矛盾了呢?
再说了,升迁提干,跟破案有关系吗?业务干的好的同志,几个有好下场的?
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当你知道自己刑讯逼供的结果要么是升官发财,要么是自罚三杯之后,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当然了,我说的是以前
那当然了
只要刑讯逼供,我就能轻松办出一大堆铁案,就能干满指标,就能保住工作,稳步升迁,狠狠赚大米,民众软肋这么多,我都不用费力他们就招
唯一的代价只是冤死冤狱一大堆民众,降低司法公正度,损害法律形象而已,关我什么事?我可是帽子叔叔,上面又不管下面这些有的没的,这不是很值吗?

2022年年初,暴钦瑞父亲暴继业遭同村的暴增强实名举报
暴增强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等部门举报暴记忠等人涉黑涉恶线索。
2022年4月,石家庄市公安局将暴继业等人的犯罪线索交裕华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核查过程中,暴增强指使包工头孙会强等8人作伪证,故意捏造事实。
2022年7月7日凌晨
河北石家庄高邑县住建局职员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参与殴打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被新乐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同被监视居住的还有其父亲、叔叔、同村村民等共10人。
此案被命名为“5·25”专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和高邑县公安局联合办案。
在7月7日至7月19日期间,办案人员为获取暴钦瑞等人有罪供述,采取了多种刑讯逼供手段,包括殴打、电击、吊铁笼、限制性体位等
同期被监视居住10人含其父亲,叔叔9人造刑讯逼供包括、电击生殖器、强迫舔舐肛门、对嘴撒尿等
7月19日21点38分,暴钦瑞突发不适被送往医院,7月20日凌晨,暴钦瑞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办案人员系统性掩盖:销毁审讯设备、删除聊天记录、伪造口供等。
2025年9月28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望都县法院分别作出判决:
主犯张旭光(新乐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因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被判16年;
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数罪并罚获刑6年;
马林炫: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
李少华、陈泽平、马帅(辅警):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至1年9个月;
耿春远(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刑讯逼供罪获刑3年;
任力鹏、王连达: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10个月、2年。
其余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案件尚未定论。此外,最初诬告暴家的暴增强,也因诬告陷害等罪被提起公诉。
当年检察院有侦查权,一次遇到一个给假冒商标通风报信的家伙,二十多岁,让我们几次跑空。
抓住后做了半个小时思想工作,就是不肯招供,气的我们立刻上背铐,拳打脚踢,不到三分钟,就招了。
做半天思想工作抵不上踹一脚,有的时候真管用。
我会!
开玩笑,每年的局里都有破案指标,而且还有奖金!
你想象一下,上有局里领导的催促,下有同级别的同事攀比!
更何况,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还可以给自己减压!
我一个普通民警,刑讯逼供没有收益的,办不下来大不了挨顿批,又不影响我收入,而且万一出事了我是要脱衣服的。不过不少民警是会对那些16岁以下的动手的,因为这帮小孩根本收拾不了,只能把他们打怕赶到别的辖区犯事。
多说一嘴,普通民警是真的不想办案,要不是有人监督,那真的是连询问都懒得搞,没人监督的话有人报警就是询问完给立个案,然后就放在那。
这底下的回答有点离谱了,现在是2025年,不是2005年,大数据+天网+技侦这么发达的今天,能被当成嫌疑人带进去讯问的是啥你们心里没数吗?回答里面一堆人跟这帮人一个战线的搞不懂是想干嘛。
以前有可能,但现在基本上不会了,普通案件没必要冒风险,现在能让自己立功(三等功及以上)的大案,按要求是要做到的全程合法(让自己的功劳不出意外)。
我们所前几个月接的一个命案,局长政委天天来问情况,副局长+法制全程盯着,平时小案子守嫌疑人都是辅警,这个案子必须两个民警守着。
现在挨打一般是就一种情况,那种无法送去拘留蹲监狱的未成年和一些惯偷,隔三差五在你的辖区打人、偷东西,扰民。他家里人已经放弃了,这个时候为了让这帮人少搞事情,就会拉到没监控的地方打,让对方悔改几乎是不可能的,目的是把这帮人打出自己的辖区,犯事也是去别的辖区犯事。
真正有脑子的办案民警,都不会刑讯逼供。
真正干过刑讯逼供的警察,其实都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别看这些人把犯人折腾的那么惨,其实他们自己更惨,只是没有人帮他们宣传罢了。
我讲下这里面的道理吧。
警察刑讯逼供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罪的,一种是被冤枉的。
第一种:有罪的人。本身就是犯罪分子,本来就不是好人,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你不去惹他他还想着怎么害你呢,现在你把他揍的那么狠,这样的人但凡有点办法,他能不报复你?
一个犯罪分子可能没有办法或没有机会报复你,那么十个呢?二十个呢?一百个呢?
这些犯罪分子自己没有办法,他有没有同伙、好朋友、好兄弟、拜把子的兄弟,这些人会不会帮他来报复你?
或许你比较厉害,有枪又会拳,你能保护自己,你能24小时保护你的家人吗?你的老婆孩子老爸老妈都有贴身的保镖吗?
一个人如果真心暗算另一个人,成功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
你刑讯逼供的人越多,你得罪的黑恶势力就也越多,数量多了,量变就会产生质变,早晚报应到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身上。
这些,你的领导会告诉你吗?你看看那些公安局里当领导的,有几个会自己动手刑讯逼供的?
第二种:被冤枉的人。有罪的人挨了揍都心存怨念,无罪的人怨念会不会更深?无罪的人一旦有了机会,那种报复肯定比无罪之人更狠。
而且,无罪的人一旦平反冤案,肯定要追究刑讯他的警察,这时打人的警察肯定会被公安局推出来背锅,你不背锅,公安局怎么平息媒体舆论?
刑讯逼供是得罪黑白两道的行为!你以为只有毒贩会报复警察吗?其他犯罪分子都不会记恨警察?
大家以为警察的工资很高,待遇很好?
哼哼!我这辈子都不会劝任何我认识的人去当警察的,就是当警察也是当经警,法警或者行政之类,刑侦和治安是绝对不能干的,还有交警更是不能干。
大家明白了吧。。。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珍爱生命,远离刑讯!



一个苏秦背剑下去,圆明园我烧的都得承认
不会,因为知乎上都是好警察。
各位,来吃饺子啦。

除了少数变态,大多数警察刑讯逼供的时候都相信自己是在执行正义。
因为人伤害人本身就是需要精神力量的,没有精神力量支持的普通人伤害他人后常常会PTSD。
刑讯逼供的不合理,根子从来不在于保护罪犯的权益,而在于你相信正义不等于你真的正义。
像提问者这种“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只能说根子上就是刑讯逼供的好苗子。
从客观角度,阻止刑讯逼供的唯一方法,就是外部监督。
因为当一个系统——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坚信自己是正义的时候,所有对这一点的质疑都会被扭曲为“对抗正义”,结果就是被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赶出去,或者直接碾碎。
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来阻止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被贯彻下去。只有当轮子停下来了,才能回头看看方向是不是走错了。运转中的轮子很难被阻止,任何很难做的事情都无法稳定实现,只能期待奇迹。
不限这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懂这一点:**如果要让一件事常常发生,就要降低它的难度,如果要让一件事很少发生,就要提高它的难度。**对于个例,这种做法效果不大,毕竟偶发因素太多。但对于惯例,难度就决定它的成败。
不要依赖一个两个人的良心。良心不是奇迹,但一个人凭良心对抗一个系统,这是实打实的奇迹。
大家要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刑讯逼供,不是某些人想的那样。我经过大记忆恢复术或者一系列办法,让嫌疑人说出那句,比如,人是我杀的,事是我做的,那么就结束了,就结案了,刑讯逼供就成功了,当然,在很早一段时间之前,确实有很多地方是这么做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参考某女警。女检
而真正的刑讯逼供达到的效果是你通过一系列办法,让一言不发、什么都不承认的嫌疑人说出。人是他杀的,事是他干的,并且说出是以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做的,凶器在哪里,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而如果作为一名办案人员,一名警察,你前期经过了无数的摸排,无数的工作,做了所有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一个刑讯逼供,导致最后嫌疑人在任何一个阶段反共,而这份口供被非法证据排除,那么可能导致你之前做的所有的。符合规定的。付出辛苦的工作都毁于一旦。
刑事案件中强调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经常能听到的叫零口结案,目前很多的刑事案件,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对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之前所收集的证据就足以对嫌疑人进行定罪。
之前有很多人问过我。我在开庭之前,即使做了有罪供述,承认了一切的罪行,那么我开庭的时候可不可以翻工,可不可以?说之前是受到了刑讯逼供威逼做出的不符合实际的口供呢?我们只能说,你在开庭过程中完全可以放,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人能控制的了你。但你要想好。在开庭之前,你所有的口供以及进入到卷宗的证据都是有相应的录音录像的,不会有任何人按着你的手指头进行签字画押。其次,在上面我也说过了,重证据轻口供。之前对你做出的有罪推定是结合了在案的其他证据,比如说一些书证、物证和你的口供。那么现在你如果翻供了,那么同理,你也要拿出。与之相匹配的其他证据证明你之前的口供是假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某诈骗案件。开庭之前你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但是开庭上你说我没有实施诈骗,之前都是逼我。但是你却说不清楚你的银行卡里为什么进了钱,那咋办嘛
第一点,屡见不鲜这四个字就属于杜撰,没有数据支撑。
第二点,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案子破不了,是民警的个人能力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民警。
第三点,破不破案和民警的晋升、待遇毫不相干。
第四点,为了案件出任何一点纰漏,承担责任的不是单位,而是办案民警个人。
民警也是人,既然是人,就必定有好人、坏人和变态。
本来是好人的,基层民警各种案件都要管,会接触很多毁三观的变态案件,例如迷晕老婆叫来其他男人、家里堆满自制炸蛋、撒人分尸……
总之,民警接触到的真变态,比电影更刺激。久而久之,民警若心理扭曲了,也会有变态行为,甚至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
———————————
另外本来就是坏人,当了警察还是坏人。
不会。这种事就和吸毒一样,你刑讯了,大概率会出成绩,就和吸毒一样,会获得短期的欢愉。但长久来看,必然是会出事的,就和吸毒最后一定倾家荡产一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谁考公也不容易,升不升的上去不重要,不脱衣服走人才是王道。
再苦一苦辅警,骂名我来背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当你被抓进去,除非犯罪嫌疑人马上再次犯案,并立马被抓,且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或者想戴罪立功,承认有关你的案件是他干的,或交代拿出证据证明你是被冤枉的。这个看运气,速度快的话是荆爱国,速度慢的话就是呼格吉勒图,不过,故意杀人未遂居然只判几年

其实说清两点就可以了
1 刑讯逼供是存在的,并且是国家法律是明确禁止的
2 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有机会刑讯逼供
所以,回到问题,这些警察会不会刑讯逼供显而易见了
其实题主想问的应该是警察现在会不会打人了,打人不等于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主要是为了获取口供去打人,现在烦这个神干嘛,被打的不是我,被偷东西的也不是我,你爱说不说呗,有多少证据你认多少呗,我在办案的时候证据不足处理不了的时候被害人来问,我把大概的情况说一下,然后在补充一句没办法哦,现在又不是二十年前了,要是搁二十年前我把他(嫌疑人)往小黑屋一带保证他说,保证能处理,现在这个大环境怎么办呢。基本上受害人都会说对对对,确实哦,现在公安不能和以前一样了。是不是我也省了不少事情?
但是公安是不是就不打人了?说不打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揍人呢?最常见的,故意挑衅你,我说的挑衅不是说只要质疑就算,你愿意和我拌扯我乐意至极,我说你是互殴,你说不对我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什么什么巴拉巴拉,可以啊,我扯不过你我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看法嘛正常,大不了我把你说的内容传达给法制咯,他们也认可你说的就按你说的来,这个都是无所谓的。那什么叫挑衅?其实就两点,要么把公安当傻子,要么就是一般老百姓都说不出来这个话。什么叫把公安当傻子,举个例子,前几年不是从缅北带回来一批搞电诈的嘛,问你去缅北干嘛的,你说你去旅游,去上班,去开店我都能接受,哪怕你说你去那边买老婆都行,怕被处理人之常情嘛对吧,基本上回来审讯女的都说自己在那边出台干小姐,男的都说是大厨在烧饭,反正就是不干电诈,这些人也都是慢慢磨嘴皮子,也不会动手打他,但是有个哥们的回答我一直记忆犹新,他给我来一句我开始想去电诈园区,去了之后就被当地的军阀的女儿看上了,人家要和我搞对象,我就不去园区了,后来同盟军打过来,我对象老爸和我说他们要坐飞机跑出去,没办法带我走,我就被遣返回来了。那哥们要是真的长得帅我捏着鼻子也认了,160的身高,歪瓜裂枣的长相,你这样和我说是不是就是纯粹的侮辱我的智商?那天晚上要不是忙不过来我是真的想揍他,换句话说要是能忙过来我肯定揍他。
还有一种就是普通老百姓压根都说不出来这种话的挑衅,主要群体就是二十来岁就是小痞子混到五十来岁成滚刀肉的这种,常见于喝完酒闹事的,给各位模拟一下:问:你叫什么名字?答: 关你叼事?问:给我好好说话!答:你算个几把?问:你今晚为什么xxx(闹事的内容),答:你算什么东西,老子和你说,一个小逼民警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老子混的xxx(一般开始吹嘘自己混的多好),问:你别和我说这些的,你酒 醒了,没醒在这坐着醒酒。答:玛丽隔壁的你算什么东西啊,教老子做事啊,问:(开始不理他让他耍会酒疯)答:你别因为你穿个屌破警服老子就怕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民警还把自己当回事,你和老子搞,老子和你搞到底巴拉巴拉(请各位自行脑补)。一般这种情况下素质高点的把对方摁住捆起来,素质低一点的关掉执法记录仪剩下的各位都懂。
所以怎么说呢,你老老实实生活不惹事不闹事,民警闲的没事打你啊,至于有没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嫌疑人被民警暴揍逼供,没有可能,因为我不是受害者,你说与不说我工资不少一分,打人也是体力活啊兄弟们,磨几句嘴皮子不交代就拉几把倒呗,反正受害人那边我也能解释的过去,我冒着风险打你干嘛,一份工作而已啦,现在就不要再说什么职业荣誉感之类的啦,那么较真干嘛,干的不开心说出来人家也只会让你辞职去干农民工啦
民警?刑讯逼供?
是不是吃饭不给钱,偷个电瓶,人家不认,你就往死里打?
什么是民警你先搞清楚。
如果是重刑犯,出警的都是刑警。
如果是一个小偷,正好背后涉及贩毒团伙,不用你来,派出所长比你更着急。
所有小地方,为了搞钱,对于刑讯逼供一块,早就已经玩儿得飞起。只是你们现在才知道罢了
从人性上看 绝大部分人都会
损害其他人让自己的升官发财 非常符合人性 且人类这几千年来都是这么干的
不这么做的才是极少数 这是人类dna决定的
会,而且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他没有证据。
比如犯人要上厕所吧,厕所里暖气片可以铐手铐吧,厕所里没有监控吧。
再比如用厚厚的书垫着猛锤看不出外伤吧。
再比如犯人饿了给他煮一桶泡面,哎呀,我不小心把一整袋盐撒进去了,这很合理吧。
再比如我出审讯室休息一会,让辅警进去帮忙看半个小时犯人,监控也关掉了,这很正常吧。
不会。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为什么要刑讯逼供触犯刑法呢,万一出了问题得不偿失,零口供的案件又不是不能办。就算审讯不出来,别人最多说你水平低,说你笨,总比刑讯逼供让你住监狱、开除你要强吧。一份工作而已,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没必要和别人过不去
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只关心怎么拿到工资奖金
如果领导明确要求我动手,不然扣奖金,那我就肯定打,这不是白得的机会吗
反正出了事也是领导命令的
要是没这个前提,我是不会对别人施加任何压力的
愿意招最好,不愿意招我肯定也不反对
总不能为了个破案子,把自己搭进去吧
再说了,领导就干净吗?已经做了狗,冲谁叫不是汪汪?
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对立面监督,就会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错误,发现不了自己的错误,如果这个人权力巨大且无法有效监督,是什么情况不用我说吧。
在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
没有证据怎么"确实"人家"犯了重罪"呢?
有没有可能人家是被"确实"了呢?
还是说被不被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结了, 奖金有了, 至于蹲监狱挨枪子的人是不是真的凶手并不重要?
法律文书网是不是已经没了?
之前还能看看法庭直播,现在是不是也掐了?
话说,法庭直播里面有些法官别说具不具备基本的法律修养了,我看真该先去找个人类转。一不会说普通话,二对流程完全不懂,三对待当事人双方口出污言秽语
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3年辅警一枚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 我工作的地方是这样的
治安案子肯定不会 那怕坐实了 也不会 (特别的精神小伙除外,比如15-17岁拉车门 只要不轻伤 基本没问题,而且这也不算刑讯逼供吧。吸毒除外)
刑案看情况 百分之99不会 因为第一次笔录不说的最多百分之10,不能再多了。很多人在第一次笔录就认了 那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各种套路
我见过的 一个强奸案子 在没抓到人的时候 已经把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就差嫌疑人口供了 都在女性yd里检测出DNA了 女性手机也有录音 明确的反抗了 附近监控的时间也跟受害者口供对应
总之一句话 就差嫌疑人笔录了 嫌疑人这边东拉西扯12个小时了 没说的 小黑屋 小黑屋去了一趟就很听话了
为什么小黑屋 就算他不认 百分之99零口供也能办 只是麻烦很多 而且并不是百分之百
所以 如果能够零口供也能办的刑案最后的肯定是小黑屋
我的伯父一家都是警察,这么说吧,有良心的人是做不了这个职业的
不会!
实话跟你说!
办案,破案跟提拔升迁压根不是直接相关的。
别出问题,别出事才是提拔升迁的根本。
这是我工作多年的血泪教训。
刑讯逼供,不一定能破案,但是很容易惹祸出事。
办一万个案子,出一个问题,都会影响仕途,不如少办一些案子,但是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件,不留任何隐患。
最后我想说,现实中的公安民警办案,永远都是团队作战,一个民警想单枪匹马走完研判到蹲守,抓捕,审讯,羁押等等流程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没有孤胆英雄,也没有那么多神探。都是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来把工作做好的。
最后的最后,祝福在座的各位都能平安退休!

刘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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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中医黑,但是我真的在中医热点的时候买过中医的股票;
我非常痛恨铺张浪费、造价离谱的政府工程,但是在我职业生涯中所做的所有项目都是政府工程,甚至我自己还费劲心思造就了好几个天价项目;
我是一个1450,但是我拍起官员马屁来,完全违背自己的良心;
我是一个共存派,但是我在一个口罩8块钱的时候,给县政府捐过8000个口罩……
所以,如果我是一个警察,我想我大概率会刑讯逼供。
并非洗白,却是真实想法!现在的刑讯逼供跟以往的并不一样,以前没有证据,完全靠屈打成招,但现在的刑讯逼供是,你有监控,基本证明就是这个嫌疑人所为,但他就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然后上手段被查。
你要说,民警是否违法犯罪,根据规定,是违法犯罪了。但你有没有想过。民警完全可以在嫌疑人说不是他干的就放了他,为何没有放,而是要刑讯逼供?
归结一点,放过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刑讯逼供的警察,不一定就不是好警察。
我明明感觉是你丫干的,你给我睁眼说瞎话
拿我当傻子耍,当礼拜天过?
你看我咋收拾你
于是明着暗着的刑讯逼供就开始了
但是我的感觉,对吗?
大庭广众的执法记录仪都可以不用公开,出了啥事分分钟全网捂嘴,我要有这么强大的后援不搞那是对不起咱妈的栽培厚爱
既然假设我是办案民警,那我不会,因为重罪归刑警管,干我一个民警屁事,民警只管治安案件,犯罪的找刑警谢谢
如果你觉得刑讯逼供是合理的,那你的同事在处理你刑讯逼供案件的时候对你刑讯逼供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会也不可能。
教员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很多人攻击警察,很多人自以为了解内幕。可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公安系统内部流程,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几乎是堵死了各种路子,往规范执法上逼。因为涉密,无法细说,但事实如此。
以上这是不能。
以前的老警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有一种案子没破显得自己无能的莫名的责任感,没人教没人逼,自发的,所以为了破案他们过程不那么正义,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有人肯定说你别说都是为了进步,怎么说呢,有一部分肯定是为了进步,但大部分其实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不信就算了。但是从90后参警开始,上一辈抹黑的名声在自媒体环境中无限放大,这个舆论环境不用多说,促成了很多民警心理变化,核心就是责任感不那么强了。我们所里的小伙子们几乎就是明着说,你态度好,就费时费力帮你解决。你态度不好,我按照程序走完流程,也不怕投诉,毕竟虱子多了不咬人。案件上就更不用说了,抓到人了,很多都是不说的,无所谓,符合0口供起诉的起诉,不符合的起诉被检察院退侦就继续补充侦查,执法细则如此详细,按部就班即可,案件的破案率轮不到基层民警头大。
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只是据我观察,警队里按部就班完成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高强度压力自己想奉献的越来越少了。尤其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警情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能管则管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嘛可能你们都不信,这些热心肠的民警投诉率常年占据全所前三,哈哈哈,笑死个人。扯远了。
以上是不会。
综上所述,不想也不能。
不会,这玩意得罪人,搞出冤假错案你自己兜着,拿几个钱儿啊?这么拼命,他不老实交代就这么耗着呗,车轮审讯直接能把一个人逼疯。
傻子才逼供,案子办不下来最多就是业务水平不精,逼供被抓出来,饭碗都保不住。
而且跟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采用物理手段,不累吗?不难受吗?一份工作而已,能做多少做多少,尽力而为顺其自然就可以了。难不成把真凶抓出来,把坏蛋送进牢里,是能带来很多工资?还是给自己带来伸张正义的虚幻满足感?
这世界那么多坏蛋,你还能把他们全抓了?你个基层小喽喽,还能激浊扬清,还世道清白么?是能拯救世界,海晏河清么?
能做多少是多少,做不动就让别人做,局里那么多警察,至于为了破个案把自己逼上绝路么?属实是脑子不清醒,谁逼供谁沙币!
歪一下。
有这么个事,12岁男孩把同小区内6岁小女孩拐骗至偏僻角落准备实施强奸,幸好被一成人发现制止,后经调查如果不是被发现,小女孩真的要惨遭毒手。
但因未遂且年龄小于刑事责任年龄,就责令男孩家长严加管教。
问题来了:如果你在这小区里,恰巧你也有个几岁的小女儿,你会怎么办?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警察暴揍了犯罪嫌疑人一顿,犯罪嫌疑人招供了,承认他杀了人。OK!结案!
你太天真了!
首先,你要把所有的细节都相互印证起来,形成报告。包括杀人时间,杀人地点,杀人动机,杀人凶器等等。就算是嫌疑犯配合你,你两共同编造出整个凶杀案的过程。第一步就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内部审核。你的领导和你的同事,会不断把案件的疑点反馈给你,要求你补充侦查。终于在你和犯罪嫌疑人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侦查。案子交到了检察院。
案子到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就不受公安机关控制了。而是受检察院控制。提审犯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问犯罪嫌疑人承认杀人否。你认为,犯罪嫌疑人还会配合检察院承认杀人吗?就算你运气好,犯罪嫌疑人又承认杀人了。
案子到了法院,这时犯罪嫌疑人受法院控制。并且有律师介入,你认为他会配合法院承认杀人吗?
整体来讲,刑讯逼供,既不正当,实际操作难度还大,容易翻案。
你可能要问,如果我能做到天衣无缝那不行了?你能做到天衣无缝,那就不叫刑讯逼供了,那叫准确迅速办成了铁案。
看什么罪
如果只是那种闯红灯,逆行,酒驾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那自然不会,该刑拘刑拘。
如果是那种小偷,打群架(没有达到重伤或死亡),打不打不知道,骂是少不了的。
如果是遇到那种杀人魔鬼(非冲动杀人或是杀死幼童的),人贩子,强奸犯。
你以为的叔叔:


实际上的叔叔:

90年代在深圳一个公司很熟悉的人,前年在一个他曾经干过几年的某个人一抖音文案下。我顺便问一下能找到谁不?结果半小时后他说谁找他。然后联系上。加微信,聊了这几十年在干嘛。他就说进去了三年。问了原因是;可能年轻点的不知道,90年代,各种打架斗殴的,娱乐场所看场收费的都看作平常事,只要没打没,赔偿了事,我说这个人吧深圳辞工回老家了,那时候声色遍地。有晚去歌厅打架了,为怎么打的不知道,反正他跑了,后来抓住他,就是不承认,群架嘛,那时候没监控,
这边就是打,因为身体棒,原来深圳一个支队几年练得很厉。练过排打,这个我和他一个公司时知道。普通东西打没什么用。几天后就用棒球棒打,这个就受不了,突然情绪崩溃,把棒球棒缴了反打审讯人员。这我只说结果,三人受重伤,一个终身残。判三年原因咬定刑讯逼供,审讯室那来的棒球棒?
他说要不无期了。按现在的情况也不止三年。还有一个当时打个架没监控跑了就跑了,猛打抓住的人交待出来的,抓住了也猛打,真没必要。
虽说现在提倡重证据,轻口供
但,还是有很多罪,需要靠口供定罪。
你想想,你作为警察负责处理的案子,一直结不了案,准备的材料一直被检察院退回来,你的考核绩效一直上不去。你凭着经验或者现有的证据,就是知道他干的,但关键的物证一直找不到,他就是不说。悲惨的受害者天天跑来哭,甚至不停的投诉和上访。
正如我一个叔叔说的:“做警察这么多年,该干的,不该干的,反正都干了!”
在别的帖子抬了一会关于刑讯逼供的杠,突然刷到这个帖子,就过来瞎白话几句。
先说结论 会 因为我真干过;不会 因为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干了,也不会再承认自己干过了。
讲讲我的第一次刑讯逼供吧(纯属虚构,这是小说)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翻着自己的剪报本,想找点灵感给领导写篇好点的调研文,但由于中午喝了二两酒,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起来,对桌的建哥终于忍不住了:“小马,我带你玩去吧?”
我们走街串巷到了他战友开的一家小旅馆,一进门,大厅里坐着三个穿白衬衣打黑领带,的黑丝卡哇伊美女,荷尔蒙上行,大脑指挥腰子分泌的肾上腺素催动植物神经到窦房结放电,导致我心跳加速了一下。
美女慵懒的扫视着,突然变得冷若冰霜,互相低语一声,拎着包包就离开了,我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没追着看。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三个老手,她们是看到了我俩穿着一样的裤子,一样的皮带才离开。 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她们离开才是很酷很老道的做法。
老板听到声音笑着迎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何觉得有一丝不爽,就抢在建哥前面冷冰冰的说道:“例行检查”,老板瞅向建哥,建哥很尴尬:“没事,就是瞅瞅”
小旅馆里没住几个人,很快转到了二楼一间,里面有三个吊毛正躺着看电视,看到我们神情明显有一丝慌乱,我问老板为啥没登记,老板讪讪的赔笑:“他们是过来找人的,就歇一会就走,不过夜,来打工的,老实孩子。”
我默不作声的开始翻看他们带着的东西,每人一个双肩背包,每个包里都有一双球鞋一双手套,一顶棒球帽和一副黑口罩,鞋底掌前半截都用锋利的刀片割出了一条条横纹;两个书包里有微型手电,另一个包里是一个小头灯。另外还搜出的东西包括两把大螺丝刀,一个开锁用的飞机插,一把锉刀,大小克丝钳,一大团棉纱,两个大玻璃瓶,一个小塑料喷雾瓶,大玻璃瓶上的标签用指甲抠的烂唧唧的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来一瓶是醇醚,一瓶是氯仿(哥罗芳),小塑料喷雾瓶是最令我心惊的,里面装的是阿玛尼亚(假名,高手自然知道是啥,但求您不要说明,这知识扩散对社会没好处),简单说就是销毁指纹和血迹用的。
一个书包背后有一把一尺左右的长条硬物,但找不到从哪装进去的,我怀疑是刀,所以很谨慎的往后退了一步,蹲下去搜(事后证明是一把不锈钢尺状物,很薄很光滑),一个吊毛突然暴起撞倒我夺门而出,另外两个吊毛也冲过来,我迎面一个窝心脚踹倒了一个,同时薅住了另一个,推给建哥,然后下楼去追第一个。
可惜我穿了一双宽松的皮鞋,跑不到五百米鞋就飞了一只,路边群众哈哈大笑,和我一起看着第一个吊毛像猴子一样穿过一片菜地跑远了。
我呼哧带喘回到二楼,却发现只剩地下捂着肚子的吊毛了,建哥和老板尴尬的瞅着我说没拉住,那个也跑了,老板问我要不要给我根绳子把这个绑住,我气哼哼没说话去小卖部打了个110请求支援,小卖部的老太太撇着嘴强行要了我5毛钱。
由于已经下班了,我只能把吊毛带回办公室,建哥很不爽,他不想加班,而且这事坏了他的面子,于是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走了,剩下我一个面对吊毛,开始了讯问,或者规范点说,是询问,因为没有刑事证据。
首先我让吊毛指认了自己的包,他略微思索了下指认了有醇醚的一包,我问他带醇醚干什么,他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我被噎了一下,接着问其他东西干什么用的,他慢条斯理的解释,手电是走夜路要用,帽子、口罩球鞋是平常穿的,手套是搬东西用的,我突然插入问为什么把鞋底割破?他楞了一下回答,不是自己割的,是在工厂打工时被地下的铁屑割的,我说他俩的鞋底也是铁屑割的?他很吃惊的说,他俩鞋底也破了?
没切入点,只好从头捋,问他身份信息,他用明显的云南口音回答说自己叫王飞,是湖北红安县人,自幼跟着奶奶流浪长大,没见过爹娘,也不知道奶奶的真实姓名,后来过一座山的时候奶奶死了,他把奶奶埋掉就自己开始流浪打工。
然后问他目的地,他说就是此地,自己有天突然想到有个一起打工的朋友说是这边人,让他混不下去了就来投奔一起打工,可以给找工作。这个朋友没有联系方式,不是姓张就是姓王,也可能姓刘来着,反正就在这一带,不知道具体地址。打算一边找工作一边慢慢打听着找。
问他同行人身份,他回答说,不知道具体信息,高个吊毛是在武汉长途车站认识的,两个人一起抽烟,高个吊毛问他干啥去,他说找朋友打工,高个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就一起去买了票。他们互相就喊“喂”或“哥们”,没问过真实姓名。
再问猴子吊毛,他说是此地认识的,当时他们俩下车问路,问到了猴子吊毛,猴子吊毛正蹲着抽烟,问他俩干嘛的,他们说找朋友打工,猴子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们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三人就一起去旅馆开了房,商量下一步,还没来得及互通身份,我就来查房了,大家就散了,他就被我抓来了,表示自己是好人,天天扶老太太过马路,现在被人诬陷是坏人,很紧张,很不舒服。
好吧,只是例行检查,没人说你是坏人,说清楚事就放你走。
哦那我走吧?你能不能把我送回旅馆,钱包在那两个人身上,你能不能帮我找他们,要不就借100块钱给我?
你先说醇醚哪来的吧?
他说车路过河南的时候,上来一个乘客和他们聊天,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了这个瓶子让他闻:“刺激吧?送给你吧,没事了可以闻着玩“然后那个人就下车走了。
我肺火辣辣的疼,咬牙接着问他,你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要随身带着?
“他对我挺好,还送我东西,我舍不得扔掉呀”他瞅着我,眼神深幽幽的,满是真诚。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总觉得那深幽幽里带着一丝讥笑。
你特么编瞎话也得编的有个谱吧,我是不是看着特别像沙币啊!?我有点无能狂怒了,把杂志搓成一卷…………
(本来应该是重点,但想了想,发出来效果可能并不好,反而徒增口实,其实大家也能脑补出情节,还是暂时删掉吧,看看大家回帖反应再下决定)
就这样放掉?
我心里极度不甘,狗哥笑着捏了捏我的脸:你没经验,已经把他打皮了。现在超过24小时,我接手也来不及了。记住,打人不是要他身体难受,而是追求让他精神极度恐惧直至崩溃,尤其是有经验的嫌犯,他已经总结了上次挨打的经验,心里不服,这次就是赌气要看看自己能不能挺过对抗,所以内心是渴望你动刑的,你这时候一上手,他发现不过如此,会有一种成绩感,你再添灯油式的上强度,反而让他逐步适应,大脑分泌更多的多巴胺,这时候不仅疼觉变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欣快感,这就是打皮了,再动刑就完全没作用了。必须通过沟通,让他回到现实,身体内激素减弱,等状态最低谷的时候,再突审。
那咱们等等吧?
你负责办手续?狗哥语气开始带有嘲讽,先行拘留,受案,核验身份,层层需要领导签字,你是想给自己人挖坑么?
邮局发快递到红安需要5天,当地派出所核查7天,邮寄回来还要5天,这还是最快的情况,拘留一定会超过15天,而且你踹断了他一条肋骨,脸上也有伤,万一他找到律师,你大概率会死,刑讯逼供,没有领导会保你。
那他万一真是坏人呢?
狗哥用一种耐人寻味,看沙币的眼神盯着我:咱们不是神,管不了大众苍生,咱们就是挣工资的,咱们找不到突破口,也没精力去盯着,他们也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收手,只要干就迟早会被抓住,老天自会收他,你别特么咸吃萝卜淡操心。
随着一口烟喷出,他再也懒得理我,扔掉烟头忙去了。
大约半年以后,某地有高层攀爬入室案发生,歹徒深夜用床单把熟睡中的一家人分别绑住,严刑逼打,问出了银行卡密码,取钱回来后,歌喉灭口,据说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手段案件,已经并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人员获得了其中一人面部照片,带着棒球帽,面容有点扭曲而且不清晰,由于光线和拍摄角度特殊,眼睛显得特别大,放射出精光。
我越看越觉得像三个吊毛之一,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梦里都是吊毛那深幽幽的讥笑。
出于尊敬,我去找了狗哥,狗哥当场给了我一个爆栗,你他妈有病吧?天天有人死,关你淡市啊?除了供出来你可能渎职放跑过嫌疑人,你能提供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吗?本来想收你当徒弟,你真不是那个材料。
好消息是那个案子最终破了,我那时已经比较老成,天天忙于写材料调研,甚至都没问一句涉案人员信息。
狗哥像狗又像鹰,眼神犀利,思维毒辣,公认天生吃刑侦饭的奇才,连破大案,业内闻名,但一生蹭蹬,不被人理解,死的又憋屈离奇,想起他就难受,或许有一天会写写他,但又怕敏感东西太多。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够不爽的了。
我们村里有个惯偷,六十多岁了,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监狱里过的。每次把他抓到派出所,民警都往他脸上吐唾沫星子,无不气愤地说“你恶心死我们了,整天给你打交道!”
我办案是不会。
我师兄那保不齐莫须有的可会。
咱们很多答主留意一下,问的称谓是你。
也就是我,问我,我肯定不会。
但是问题如果说,你见过刑讯逼供吗?
那答案就得耐人寻味了。
我自己也办过案子,但是先说一点,我不会打嫌疑人!
首先,办案是有流程的,不是靠你那点口供的,是看证据的!
第二,我不需要升官,违规办案的事情就像一个尾巴,随时被人捏着睾丸!
在02年入的警到后来离职,从警十余年,办过的的刑案不下百件(所在单位不是基层单位),我从不靠口供我看证据,我曾经靠零口供让嫌疑人定罪了!
我觉得看情况吧,如果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不会,真的心情不好关你一天就老实了,或者拖到没监控的厕所打一顿。。
如果是那种大案命案要案可就来活了,这种是可以升职加薪的还有指标,尤其是那种证据就差一点必须要口供的情况那更是要上手段,调空调温度,饿几天,吊起来双手反拷半蹲不蹲半站不站的,到这一步百分之95的人应该都差不多了。。接下来还有的硬茬就需要些高级手段了,例如隔着书本用锤子打,水刑让他感受窒息感,老式电话线,电棍电击,如果要拳打脚踢的话现在有验伤技术,可以试着打完多关几天。。。其他的还有各种方法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审讯是门技术活,那么刑讯逼供也是,能把审讯和刑讯逼供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嫌疑人特征合起来玩得得心应手的才是高手
为啥要刑讯逼供,犯得着为了单位的办案指标把自己弄进去?刑事案件破案率那么低,好多案子几十年都没破,咋滴刑讯逼供就破了?法官有枉法裁判罪,律师有律师伪证罪,警察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粘上那哪一条都完了,直接被扫地出门!案子破不破与我何干,嫌疑人抓不抓与我何干,,再说了,答案要案局长和zfw会居中协调,检察院法院按照他们意思来起诉裁判就OK。工资不少发,假期不少耍就很满足了,警察说一份工作,没必要那么较真,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了。
只要默认刑讯逼供合理,那早晚有一天任何人都能承受到被刑讯逼供的滋味。
就像制作秦国法律的商鞅,亲手尝试了他编制出的五马分尸之刑。
本来他有机会逃的,但他亲自制定的法律规定了,民众没有介绍信的不得走出自己的居住村落。
即便这样,他还是有可能逃的,但他编的另一条法律民众举报有奖,如果犯人经过不举报有可能被连坐。
成功的让他逃不出秦国,秦国人严格遵守他定的法律,把他举报了。
商鞅做法自缚,算是喜大普奔了。
刑讯不一定是为了逼供。禁止刑讯逼供不单单是为了保护嫌疑人,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
其实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考量,如果刑讯能破案,关键时刻或许还可以考虑。比如恐怖分子在商场藏了颗炸弹,他死活不招放在哪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警察,也很难说会怎么做。
现实中很难遇到这种极端紧急情况。一般案件刑讯逼供会屈打成招造成冤案,比如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这俩案子跟上面举的恐怖分子的案例还有个明显的区别,就是这俩案其实是还不知道真凶是谁,仅仅是怀疑,而恐怖分子案已经确定了他安装了炸弹,只是不知道安在哪里了。
有个警察说,世界上就没有被冤枉的人。这是一种文学表达。如果不抬杠,在某种语境下其实他说的是对的。大部分案子,明眼人都一目了然,更不用说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可他就是不招,你也没办法。当然老刑警也有出错的时候,偶尔冤枉个把的,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判断都是对的呀,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就应该支持刑讯逼供。你看,这是一个价值取舍问题。
可惜功利主义者想的太美好了,我有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观点,以前也没人说过,我冒着被封号的风险讲一下吧:
很多时候,刑讯不是为了逼供,仅仅是为了取乐。
在以前,明明嫌疑人都招了,还是免不了一顿打。执法者将此当作一种惩罚,都看过水浒传吧,杀威棒就是这个作用。这是传统,没人觉得有什么错,犯罪挨打,天经地义。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某些人心里,这个陋习根深蒂固。所以经常曝出虐待嫌疑人的丑闻。
我曾经很天真,从自私的角度,我支持刑讯逼供。虽然我可能也会犯罪,但是我敢作敢当,所以不会挨打。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在变态那里,你招不招都得挨打。
虐待能给满足他的性快感。
不要抬高某些工作,也不要歧视某些群体,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人性都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邪恶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实施。如果给你以正义的名义,随意惩罚犯人,你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变态。一开始只是逼供,后来发展成惩罚,最后不可避免地沦为取乐。传统的捕头大多都是变态,满清十大酷刑也都是他们发明的。
哪怕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你会相信绳艺勒蛋蛋,电棍捅阴道,这些手段是为了正义吗?
农村和以前的老火车站抓小偷都听说吧,经常有小偷被打死,甚至还有打错的。动手的都是本地的无赖混混,你说他们有多少正义感吗?不是的,他们就是起哄,取乐。
暴力与性是密不可分的,无论多么善良的人,骨子里都有暴力因子,某种时候,虐待能让人性高潮。
所以我说禁止刑讯逼供,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就是要从根上杜绝他们打人上瘾,成为变态,从而堕入恶鬼道。
小的时候,老人教育我们不要犯罪,说进去了要挨打,而且是酷刑,不只是坐牢那么简单。看来他们是真懂旧社会传统。
现在法制社会了,且基层都是八零九零后,基本不会刑讯逼供了,你不招拉倒,零口供也能办案。倒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老家伙,值得警惕。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签了认罪认罚了,再当庭翻供。
一般法庭会不予采纳,还是会打回补充证据,再按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还是会被检方加重量刑建议,最后判的更重。
开篇先明确,没必要刑讯,能结案就结案,不能结案到期放人,毕竟手头上大把案件,没心思管这一两个老运动员。
过分点的说,以前还在办案岗位上时,前期侦查摸排,嫌疑人要是老运动员,案子不好弄,我甚至都不太想抓,因为抓了没几天就得放,单人单案就刑拘七天,呈捕再加七天,合着拘的时间还没行政处罚长。
但要强调: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据我所知,10年代以前还是很多会刑讯的,那时的办案主力一般是90年代进队伍的地方政法中专和部队转业。当时的刑讯逼供、滥用私刑,是常态,军转老哥的在部队里就爱动手,这不是新闻(啥叫提干,当过兵的都懂)。其次当时的打,主要是社会治安太乱,我的前辈跟我说:
刑讯本身也是为了打到这个人不敢再作案,起码不敢在这个辖区作案。
我认为这既是刑讯又是滥用私刑,是违法的,并不应该拿到台面说,当事民警应该被追责。但从当年的客观情况而言,社会效果不错。
15年前后都还有不少。18、19年扫黑除恶后好了很多,21年教育整顿后又好了很多。
到现在,这个年代的办案主力基本不刑讯逼供了。
不刑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窃以为有三:
换个表述,按我近些年带过的徒弟的表现与说法,那就是:
以前破不了案是种耻辱,现在破不了案最好,他能力不足,请马上把他调离办案岗位。
请问多数青年民警都是这种心态的时候,谁会去刑讯逼供。
另外有的人提到,领导要求的问题。
首先局领导都很忙,没空盯着一个案件,以前可能会,原因跟上面青年民警的心态一样,辖区里有破不了的案,是耻辱;
现在的局领导盯的是整体的破案率,刑拘人数、行拘人数。即使是大案要案,刑拘了,领导也不会怎么过问了。而会刑讯的民警本身是办案的精干力量,那么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是应该在一个案子上耗几个精干力量去审讯,还是应该抓人刑拘后能破结就破结,不能破结就把警力解放出来去破多几个案,刑拘多几个人。
显而易见,按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后者。毕竟刑讯耗那一两天,或者牛逼的耗个一两周的,还不如解放出来,多抓几个人。
基于评论,我可能需要明确一下,我说的少,是刑讯逼供的少,但我个人的职业生涯看,滥用私刑却是很多的。这个要分清。
刑讯逼供我认为是办案人员基于结案的目的,使用暴力或虐待等方式取得非法证据,本质还是为了办案。现在已经很少了,很少人为了办案去刑讯逼供。这个方式方法是违法犯罪的。为了程序合法,理应禁止刑讯逼供。
但滥用私刑就不是了,这个很多,这是人类的劣根性,别说警察了,厂里的保安抓到小偷都会上去给几脚打几个耳光。更多场景比如说,偷狗贼被群众打断腿,警察还要保护偷狗贼。你说这是警察这个职业的问题吗?
假设一种理想状态,嫌疑人如实供述,那么刑讯逼供不会发生,但滥用私刑一样可能发生。
这才是很多人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打的情形,这种我认为应该是要按故意伤害去处理的好,而不是刑讯逼供,这个还是要分清的好。
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而言,禁止刑讯逼供能减少冤案几率,这是绝对的好。但滥用私刑,可以说就不是为了办案,更谈不上冤案,这个我认为是道德和制度的双重问题,不能简单看待。
至于个人会不会滥用私刑,老实讲,这个看程度,打人的没有,但是体罚学生,我还是干过的,打群架的、偷东西的学生在派出所抱头蹲到家长来接。这个程度,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能过我自己的心理关。
这让我想起阿美莉卡的执法记录,当然我不是说人家有多好,其实很多视频里面警察的态度我也不喜欢。
但人家的法律就是有监控按记录判罚,没记录那就看受害者叙述了,我说的不大准确,但没有监控记录被起诉的警察局百分百赔偿和警察直接默认为有问题。
目前得到的线索是:
你当年参与了珍珠港偷袭事件
炸鬼子的原子弹投放也与你有关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
义和团起义运动是你发起的
老蒋从大陆跑到台湾去的飞机还是你家族提供的
98年的洪水爆发都是你在上游放水导致的
啥?
还不交代?
兄弟们,继续,再加把劲儿
开玩笑,真以为被翻案了,什么事都没有?
东大这地方,体脂内,都是等风头过了,再找你算账的。
不会。
第一,办案讲证据,人证确凿,物证确凿,存在监控。才会去抓人。
有上述条件的,已经能确实是犯罪嫌疑人了。
那还有什么刑讯逼供的必要,需要的就是让他自己讲出作案经过,目的。
监控给他一看,基本上都承认了,多磨磨嘴皮子就行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宝贝。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可怕的不是这些事,而是根本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
用刑讯逼供是那种懒惰的人,不想花时间花力气和精力去破案,甚至门都懒得出去,所以用这种方法把人逼认罪,只要有人背黑锅它就可以交差了事!
这种人就是败类中的败类,为警界蒙羞。
设想一下,你身边的民警因为刑讯逼供立功受奖 升官发财,你能不心动。所以在那个大染缸里,很难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逼供,别说逼供了,诱供引供我都不带做的。破不破案跟我有啥关系啊?伸张正义那是我一个月五千多的人该想的事儿吗?监控能拍到就算被害人命好,拍不到你就自求多福吧,人家不承认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跟我谈什么立案不查、破案率低,我能查的都查了,他不认,没监控,没办法
我最好奇的是洗地的“通讯员”有没有是被刑讯逼供判刑关进去的。
在牢里每天努力发帖好好表现想早日出去平冤昭雪,结果今天收到的任务是“控制刑讯逼供舆情”那该有多讽刺啊。

如果有的话可以尝试在评论结尾多加一个句号。
之前民警刑警都有可能,原因自己想。现在,民警大概率不会,刑警不好说。
举例,一个案子,涉及公共安全,领导严令限期破案,若未破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更大规模的民众生命财产损失,办案刑警会被“能干干,干不了滚”。你猜办案的刑警会怎么做?
再具体的例子,国内的知道也不敢说,去美片、港片找吧,很多都是真实案例改编的。
我辛辛苦苦才考上的编制工作,嫌疑人又不是我的杀父仇人,又没有高官厚禄等着我,功劳是领导的,黑锅是自己的,除非是个傻子,否则谁愿意这么干。
“我会!”这是一个扫黑英模的回答。
昨天跟一个同事在车上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刚从扫黑的专班回来。
这个涉黑案当中,犯罪团伙实施了一个持刀砍人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发生过去有八九年了,被害人手指被砍掉两截,面部长达12厘米的疤痕到如今依然鲜红。特别是他右腿脚筋被砍断,现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一跛一跛。
时间也许能抚平伤口,但是鲜红的疤痕和终身的残疾,似乎时刻在诉说那个夜晚撕心裂肺的疼痛。
当时参与这起案件的有五个人,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已经死亡。
当年的案卷已经丢失。
没有监控,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更没有高科技的电子数据。
现在,似乎除了在每一个和当年一样下雨的夜晚被害人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了。
怎么办?
真的要任凭犯罪在时间的长河里隐藏,在风中飘散?任凭被害人独自一人带着终身残疾一次又一次在噩梦中惊醒却无任何公道?
我的同事抽到专班领头突破这起故意致人重伤案。当年的五个人因为其他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现实不是电影,对于多次“进宫”的惯犯而言,多么高超的审讯技巧仿佛都收效甚微。
选择不刑讯逼供是简单的,砍的不是他的家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该他做的工作已经竭尽全力了,法院轻判,不能追究这五个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就算有责任也是当年“保护伞”的责任,他完全可以选择轻轻松松的方式正常上班下班,不会触及刑讯逼供的法律红线,按月领取工资,平稳退休,何乐不为。。
就从个人功利考量角度,他有一百个坏处选择刑讯逼供,他也有一百个好处不选择这么做。
好像有某种东西动摇这种简单的选择。
峥嵘岁月,热血铸就。
是的,热血!一种嫉恶如仇的血性,让他突破了五个人的审讯!
我很好奇,他说我不能跟你说,但是我可以跟你说的是我从头到尾没有打他,特别是发问的方式从来不是逼他,是不是你干的?而是只问一句话,你把事情的经过说一下?
五个人是独立审讯的,但是五个人描述事情的经过,以及砍人的细节是吻合的。
或许手段非常规,但是我们深信不会造成冤假错案,同步录音录像也会让法官相信,给他们加上故意伤害的量刑不会冤枉他们。
一般的办案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那么也就是说不一般的民警会刑讯逼供
但是现在这样的一个执法环境下,你刑讯逼供无疑是拿自己的前途看玩笑
身边就有一个真实案例:
民警只是在讯问过程中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脾气暴躁了一点,把嫌疑人正在吃饭的饭盒丢到了办案区地上,纪委部门发现后就对该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
还有个民警为了从嫌疑人那里获得更多信息,竟然答应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并实施了这个不合理的要求,最后该民警被调离了公安系统
所有,也有人会为了破案兵行险着,当然这是一种策略,但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就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那些不守规矩,经常挨处分的警察才是主角,电视剧也因为有这样的矛盾点才有看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民警办案都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毕竟他们不是电视剧的主角,没有主角光环,在他们生后还有家人。
我还以为是1992年的事,没想到是2022年的事

当年有幸在某地级市的检察院当过一段文员
在当文员期间,就了解到我们的当地发生了一件帽子叔叔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
最后涉事的帽子叔叔该扒装扒装,该处分处分
最后到底进没进去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有规定
我们没有刑讯逼供,只有“大记忆恢复术”。
你好,不会。因为我没有警察荣誉,案子办不出来只能说受害人倒霉,违规办出来了我倒霉,我还想多拿两年工资。
逼供与否其实和帽子叔叔的个人倾向关系不大,而是和上面对破案率的要求比较大。
如果上面要求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破案率,或者限期必破,按照正规方式做不到,那之后你懂的。
一着急踹你两脚,那是他个人原因。但要是一帮人没日没夜,轮番整到你招供为止,这就不是个人问题了。
3. 待业青年吴志军:
七月十五日晚,我和郑立平在瑶台公园早冰场滑冰,正玩得高兴,郑立平捅了我一下,让我注意栏杆外面站着的两个女孩,就是周丕丽和李飞飞。我不认识她们,可她们俩老看我,目不转睛地看。郑立平说是两个“喇”,于是我们就滑出场子,换了鞋追她们。她俩看见我们走过去,转身就走。郑立平赶上去问她们是不是酱油坊中学田径队的,她们光笑不说话。郑立平说“有戏”,就又追上去把她们拦住,问可不可以和她们“认识一下”。接着他把互相挽着手的周丕丽、李飞飞分开,搂住周丕丽。周丕丽:“别动手动脚的,让别人看见不好。”郑立平说:“怕别人看见,咱们就到后山去。”把周丕丽往后山带。我看李飞飞一个人跟在后面挺无聊的就上前和她并排走,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在哪儿上学,她都一一告诉了我。郑立平带着周丕丽钻进了林子,我对李飞飞说咱们别老跟着他们,怪碍他们事的。李飞飞笑了,不走了,和我在山坡上坐下来了。我们俩聊天,什么都聊,国内国外、“改革”、“三中全会”,聊得挺欢。后来她自个儿主动靠在我身上,我就势摸了她的奶子,她没言声,也没反对。月亮照到了我们坐的地方,她还说再往黑处挪挪。这时就听那边嚷了起来,李飞飞说咱们去看看出了什么事,我们走过去,看见了那三个工人民兵大叔。
工人民兵大叔对我们很好,没打没骂,只是委婉地向我们指出,我们这样做不对,不符合“五讲四美”的精神文明准则,和蔼地让我们跟他们去趟派出所,到那里“把事情讲清楚”。到了那里,派出所的周大叔更加和蔼可亲地对我们进行了批评帮助,特别是他对我们的那种毫不歧视的口气,我感动得簌簌掉泪。我问我自己,要是我亲爸爸遇到这件事能像周大叔这样心平气和吗?回答是:不会的。周大叔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呵!
在这里,我要揭发一件事,在工人民兵大叔带我们去派出所的路上,郑立平曾悄悄地对我说:“不能讲真的,死咬住是谈恋爱就没事了。”我没有上他那个当,现在看来,老实是老实对了。
关于李飞飞这个人,开始我对她印象并不好,认为她很轻浮,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多情、美丽、贞洁的女孩子,十分浅薄。后来一接触,发觉她其实是个很深沉的女孩子,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对爱情有着热烈的向往和追求,那种追求很虚幻,又不能不说很真挚。说实话,尽管我的行为很荒唐、很轻率,但从内心讲,我认为我不是在玩弄她的感情,我也是重感情的人,也受了党这么多年的教育,我想我是有点——绝不是瞎说——爱上她了,想跟她结婚……嗯,当然是达到法定年龄之后。
听说她的失踪后,我很难过,也自贵。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亵渎了她的身体,偏偏这事又让别人知道了,不光彩地被擒住了,一个骄傲、有尊严的女孩子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地接受这种耻辱?我愿意走遍天涯去寻找她,自个儿掏钱。我想她不会走得太远,她这样的女孩子走到哪儿都会惹人注目的,再说她孤单单的,也没什么有钱的、可以收容她的朋友,这是她亲口跟我说的。那天晚上她跟我诉过很长时间苦,说自己连个体面的亲戚都没有,平时只能到唯一的舅舅家去串门,而舅舅家的一个比她大很多的表哥又是个色鬼,总是跟她动手动脚。你们别以为我知道这么多情况,就好像我跟她的关系有多深,有的人一辈子待在一起没话,而有的人一碰上就像火柴碰上磷纸,立刻擦出火星。
我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心里挺烦的。又觉得反正也没人管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点什么。法制观念淡薄,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去强奸,两人愿意就合理合法。经过派出所周大叔的耐心帮助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干了不该干的事,摸了不该摸的地方,客观上起了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的作用,亲者痛仇者快,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殷切期望。我决心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从头做起,重新设计一个“我”;诚心诚意地接受
政府的任何处分,认罪伏法,绝无半点怨言;向张海迪、曲啸学习,从逆境中奋起,和郑立平这样的坏人彻底断绝关系,立大志,吃大苦,开创自己生活的新局面,做个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青年,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2.瑶台公园派出所民警周至刚:
七月十五日晚九点多联防队的老赵将李飞飞、周丕丽、吴志军、郑立平四人押到派出所,说四人在后山林子里有伤风败俗行为。老赵走后,我逐一对四人进行了讯问。少女之一周丕丽陈述,她与李飞飞同是酱油坊中学初二(3)班同学,七月十五日晚到瑶台公园闲逛乘凉,在“母与子”塑像旁遇到吴、郑二人搭讪,要与她们“交朋友”。她们与吴、郑二人素不相识,对吴、郑二人的要求也未置可否,但吴志军旋即手搂李飞飞颈,将其拉扯裹胁而走,她只得跟随而去。在后山林中,郑立平将她带到一边与李分开,正要对她进行猥亵,联防民兵出现。
吴、郑二人的供述与周的供述大致一样,吴承认曾三次摸了李的乳房。他的这一供述遭到了李的坚决否认。
李飞飞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得相当焦躁,所述事实与其他三人的陈述出入很大。
首先,她称与吴志军早就相熟,这次瑶台相会是放学路上约好的。吴确曾提出要和她“交朋友”,实际上这一要求是一月前吴通过她的好友周丕丽向她提出的。她表示年龄尚小,正在上学,若吴真有“互相照顾”的诚意,可先结拜兄妹。吴表示“不在乎形式”,同意了。七月十五日晚上就是他们“兄妹”的首次约会。整个约会过程中,直到联防民兵出现,吴都是对她很尊重、很规矩的,“当然说了一些开玩笑逗乐的话”。她说她发誓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瞎说一气”,但她又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画押。
我看出她有很强烈的畏惧心理,便向她指出,不必惧怕流氓报复,揭发小流氓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唯有向公安人员作伪证,才会贻祸个人,后果严重。李仍不据实交待,反而一个劲问我会不会把她的材料装人档案,我说你既然敢作就要该敢当,并再次要她在讯问记录上签字,遭到她的再次拒绝。我只得对她说:“你不签字也没用,这些情况我都要向你们学校和你父母反映,混是混不过去的。”
这时,各路联防民兵又源源不断地送来一对对形迹可疑的男女,我无暇再在他们这件小事上费工夫。这件事的确是件不起眼的小事,我既无心深究也不想怎么惩罚他们,他们四个都很年轻,又无前科,吓唬一下,训诫几句,叫他们以后老实点就行了。另外我对李飞飞的倔犟和不可理喻实在也有些厌倦,便把那两个男孩叫进来,让他们滚蛋,明天写份检查交到派出所来。两个女孩我本打算用摩托车把她们送回家,但李飞飞坚决不坐,我就让她们自己走回家,路上不许停留,不许再跟那两个小流氓搭话。她们走的时候是夜里一点,后来我就忙别的去了,这件事不是你提我早忘了,屁大的事。
据我的观察,这几个人中李飞飞的态度最不老实,她对讯问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的回答使我强烈感到她在试图隐瞒什么。我认为不能排除她有更大的不法行为。她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唯恐此事被传出去,使我不得不怀疑,她是畏惧,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她的其他更严重的不法行为暴露。她竭力把这件事描绘成正当、合情合理的行为,甚至不惜为流氓分子吴志军开脱,很明显是试图逃避打击。
这个女孩子岁数不大,貌似老实怕事,但从我积累的经验看,这种不大的女孩子中也不乏老练狡猾、善于伪装者。我上过这种“单纯可爱”的女孩子的当,总认为她们只是受害者,实际上,在很多案件里,她们往往是害人者。也许她真的跟吴志军早就相熟,但绝非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纯洁无邪的关系,也许他们早就鬼混在一起,无所不为,甚至可能是一个流氓集团。我印象中这个女孩似乎很面熟,很可能被我们打击过。去年,我们派出所在瑶台公园抓获过一个全由少男少女组成的流氓鬼混团伙,因为人数太多,甄别了一下,首犯送了分局,一般胁从就放了。我记不清那里面有没有这个女孩子,他们的活动方式和这次很像,一对对分开,美其名曰谈恋爱,回头要查查当时的讯问记录。
我们正在布置对这个女孩子的寻找工作,我已经和各车站派出所、收容所打了招呼,我担心这个女孩子会畏罪潜逃。另外我也对街道布置了对吴志军等人的监视,当然我相信他们在这里的供述,但我不相信这就是事情的全部,我随时准备对他们重新收容。
——本文节选自王朔小说《各执一词》
法制社会讲证据的,证据不足啊,放人!
找证据?没有怎么找,难道要我捏造吗?要不你来!
知友们一致认为这是好警察,被侵害人心想“MMP这个警察肯定被收买了”。
第一,这件事几乎是肯定以及一定的,而且恐怕你们还会看到大量“当事人”用“亲身经历”告诉你【犯罪分子有多坏多狡猾】,以此来让你觉得【这些人就是纯粹的恶】【这些人配得上这样对待他们】,不要觉得奇怪,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由于他们本身就掌握了宣传口径,因此他们什么人什么样,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么?
第二,事实上其实传统意义、字面意思的刑讯逼供,确实不多,原因主要两个,一个是没必要,办案者是GWY,说到底就是上班,没有必要为了办个案冒这种风险;再一个是不需要,如果你真的接触过这个行当你就会知道,传统意义上的刑讯逼供压根用不着的,空调开冷点热点,饭给你少吃几口或几顿,水给你少喝两口,睡觉规矩多一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太多了,根本不用真的刑讯逼供。
回旋镖打到自己就后悔了
真要觉得不大记忆恢复术就做不了事,那可以不干嘛。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真的就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不会。不会。不会。
不要高估人的底线和低估人性的恶。
一套刑讯逼供下来,让犯罪嫌疑人承认他是野生奥特曼他都会老老实实承认的。
过去法制不健全的年代,因为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新闻看的还不够吗?
就那几千块钱破工资,让我刑讯逼供,业绩是所长的,出了事我背锅,傻啊?
无论你想不想你都会被裹挟参与进去,我不相信河北这十一个警察都觉得刑讯逼供是正确的,但是自己的直属领导已经陷进去了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办案民警能干啥就算你是更高级别的警察又如何?挡了别人升官发财的路自然有人来收拾你!


面对没有任何制约的权力,你能指望的只有他们的良心和正义感,这玩意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有?
傻子才刑讯逼供呢!破不了案就破不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破了案你就发财了还是就升官了?打人出了事你就是嫌疑人,放着稳定工作不干去给自己找刺激??
抛开党性啊、为人民服务啊这些不说,就算你没有什么人品
你移送检察院,如实报告,他们决定不起诉还是补充侦查还是起诉,就行了
刑事案件,你一个公安民警,想好好办就好好办,不好好办就跟检察院大眼瞪小眼看着办,一没人给你钱二不是大领导有权势,你逼供图什么?快感吗?想被立典型吗?纪委留置可不是37天封停啊!
要看监督严不严了,反正权利只对上边负责。
以前觉得能破案光荣,现在觉得自己安全最重要。
现在一切按照程序来,严格保障嫌疑人的饮食、休息、人格等权利。尤其那种几进宫的老油子,更是注意保障他的权益,有证据就定,没证据哪怕明知道就是他干的,放人就是。
刑讯逼供,怕是想进去了。
你猜学区房为什么那么贵
好学校为啥那么吃香
任何行业,绝对好的从业者跟绝对的好学生一样,都是极少数
大部分人都是随波逐流而已
所以这个事就跟你家小孩上学一样
你是相信是金子在哪都发光
还是相信氛围,环境,纪律的力量
如果办不明白案子,我没本事,我回去练去!
最讨厌最可怕的就是——
“打!打!”
一上来犯罪嫌疑人还没张嘴呢……“啊打!打!打!不说就打!”
……什么啊?!
结果弄的没有是非了,全是逼供,全是伪证。
而且伪证和假口供非常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公堂,
虚假、弄虚作假已经成了非常堂而皇之的事情——这个我是特别的讨厌!
因为什么?
你这个问题就问的不对,法治国家哪来的刑讯逼供,一切都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希望戴罪立功的表现。
一个月5000块钱的片警,玩什么命啊
当然不会,把嫌疑人绳之以法,给被害的老百姓讨回公道,这些和保住自己的工作相比不值一提,当然,这些都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混。那些拼了搭上自己前途命运也要和犯罪嫌疑人死磕到底的警察确实有,这些人还保留着一些对警察这个职业不切实际的荣誉感正义感和责任感,甚至会去同情被害的老百姓,所以会不择手段的去对付嫌疑人,在我看来这种人都是幼稚和可笑的,也是广大网友口中的恶警坏人,最后除了能得到被害人的感激之外,一文不值。
题主,你也认为目前依旧存在刑讯逼供,那么为了所谓破案率和政绩,谁在那个位子上,都有可能刑讯逼供。
事实上,刑讯是手段,逼供是目的,两者并不总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办法,无需刑讯也能逼供……
比如动用嫌疑人的亲人家属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比如各种坦白从宽地画大饼,再比如利用“囚徒心理”等心理战术……当然还有不少“冷暴力”措施:利用寒冷、噪音、色彩、饥饿等等,多的是无视人权的做法。
总之,虽然目前还尚未排除,但我相信“大刑伺候”只是极少数,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扒掉警服,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更文明的方式逼供。

光一个诱供你就受不了,我前段时间在新加坡丢失护照,用旅行证经过广州边检入境时,那几个警察看我就像是在看行走的业绩,盘问时每句话里面都在埋坑,期待我下意识露馅,无意识承认自己是东南亚搞电诈回来的。
我想问一下各位警察,我在被录口供的时候,我没按照他的说法说,录像Ga就关了,然后就开始恐吓我教我回答,你看是不是这样的这样来教我,我按照他说的说了才开始录像,中间不按照他说的他又关了,再次教,最后我不愿意签字就把我关到一个房间,必须做的笔直,做了好几个小时,让一个人看着我,这是不是逼供诱供,我不签字不给我走
我想起那个云南杜案件了。
杜平时刑讯逼供,
杜被冤枉了,被同事刑讯逼供。
杜平反了,同事被上面来调查的人刑讯逼供。
并且第一次去法院,杜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认罪的,然后法官让带下去重新审问。
第二次,就当场认罪了。

大庭广众执法记录仪都不能在网上公开。
你的提问太搞笑了。
小时候见过,被铐在小拇指一样细的铁栏杆上,光着脚,浑身上下只剩个刺眼的红色三角裤头,被电棍电击得屎尿俱下,水磨石地面上流了一滩,一直淌到木头沙发腿前。刚开始还能嚎哭,十几下后操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把该招的不该招的全撂了,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跟他的身体一样扭曲成了奇怪的形状,因为全是鼻涕眼泪或者口水,蜷在地上,手在头顶摇摇晃晃的挂着,像被打断脊梁在低声呜咽的狗,你只是往身前探,他都会应激颤抖抽泣,怯于和一个孩童对视。
审讯的那个年轻人,也就警校毕业不到两年,而在那之前半小时,刚给我用新蒸的馒头捏了个小猪,红豆做的眼睛扎在上面,传神又呆萌,就在食堂的小圆桌上。
这些都是近三十年前的旧事。也不知道从哪刻起,我养成了对人外热内冷的态度。某些时候,冷得能冻到自己。
“5·25”专案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5·25”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指居”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2014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2014年所谓“殴打农民工”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指定的居所”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16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指定居所”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30秒,大便60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原本作为“较宽松措施”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12天夜里。2022年7月19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7月2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月20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月19日21时38分医院接到120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3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月19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离世已426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年11月25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年4月22日,距离暴钦瑞去世642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年8月,新乐市公安局“5·25”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8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3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年9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11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深一度”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掩耳盗铃”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开发”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证据”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年增加了“指定居所”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或宣布案件“特殊”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B1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方便”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16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10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51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2019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8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年7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多余”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年8月、2025年2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1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
6.2成功关禁闭
我给南京警察点个赞。
南大碎尸案很多年了,没有破案,这么多年了,这个案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上个热搜,但是,他们并没有胡乱抓个人打一顿,屈打成招。这个案,肯定是很多领导的遗憾。
这个世界上,有无头案,有冤死的鬼,有破不了的案,才是真实的世界。
假如某个地方的破案率常年是100%,我的感觉不是安全,而是恐怖。
在知乎上肯定没有这种事。可是云南杜培武一开始也是警察。。。。
“只要有刑讯逼供存在,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庭审自辩。
到目前为止,我唯一看过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自阿美利卡。
这个问题下的知乎好警察的回答,都给我一种“我不刑讯逼供,我不办案了还不行吗?”的感觉,我得说一句,老百姓对警察抱有怀疑,这个责任不在老百姓
肯定有人会评论“有本事你以后别报警啊”,就跟知乎好医生说的“那以后你别去医院看病了”
不会。
所以我当不了这个警察。
我倒是被刑讯逼供过。
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DNF60级版本,我刷深渊掉了裂创心灵之刃,走出网吧,在路上散步,正开心呢,被一伙警察扭到警车上。
原来是有路人仙女与我擦肩而过,指认我伙同另一个人,一周前抢劫过她。
进了警局,自然是刑讯逼供,强迫喝水,鞋刷打脸,飞踢踹肚,人格侮辱,红脸白脸。
我没抗住,招供了。
但因为口供全是编的,自相矛盾,并且毫无证据,最终我被放了。
刑讯逼供之下,何求不得呢?
但中国社会也就这样,所以我转移到了勉强有点文明气息的东南地区,远离了西北故土。
中国的警察是靠良心指导工作的,你会不会被刑讯逼供,完全看对方的良心。
知乎好警察一说刑讯逼供都不会,怎么,那些因为刑讯逼供被判刑的案子都是假的?
我前些天看到的报道里提到多起指定居所非正常死亡的事都是假的?
好奇怪啊
日本鬼子虐待中国人就是牢记仇恨,无法原谅的
中国人虐待中国人,就变成正义的了
就该立法,从被抓到进局子最后上法庭,有一秒钟录像丢失,所有口供全部认定无效,因此取得的证据也无效。
警察该抓抓,多送点进去给新大学生腾位置,那么多人无业呢。他们的素质总比从污泥里爬出来的高。
不认可的话自己去查18大以来,公检法系统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自首投案。
知乎好警察的逻辑很奇怪,抢劫强奸杀人投毒爆炸纵火,一旦被抓,就得进去,说不定还会被判死刑,一辈子就完了,不一样还有人铤而走险。“好警察”用这种逻辑来说明不存在刑讯逼供,太他么蠢了
现在没有刑讯逼供了哈,也就是空调给你调的风有点大。
你要是投诉人家拿风吹你,你得有证据。
监控?监控还能监控室温?
你说你冻的打哆嗦,我说你那是做贼心虚给吓的。
啪啪给拷住,站不起来蹲不下,能抗住三个小时的人就不多了。
至于在没监控的地方放个水盆上电棍,你有权利验伤,又不是不让你验。
再说了,那都是辅警干的,关我民警什么事。
这有一个认知误区,刑讯逼供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
而是在私密空间里,权力的无限膨胀导致刑讯逼供。
电视剧化描述就是:你喊呀,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哈。
满足了施暴者的虐杀心理,满足了施暴者的性快感,大脑足量供应多巴胺。这些才是刑讯逼供的由来。
一个人连续工作七个小时会很累,哪怕是做自己喜欢的事,玩喜欢的游戏,刷七个小时短视频,也都会很累。
但虐待另外一个人,七个小时不嫌多。
这是今年年初报道过的一个真实案例,上蹿下跳七个小时,整整七个小时的连续兴奋,直到被虐待者断气。
刑讯逼供算什么,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才是撒手锏。
云南警察杜培武的妻子背着杜培武出轨,和公安局副局长搞婚外情,后来两人一起被枪杀,杜培武作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抓到真凶后杜培武才被无罪释放。
根据杜培武的说法:
他是学刑侦的,有反侦察经验,都扛不住,更别说普通人了。
他也曾对嫌疑人动过粗,但这次从警察“沦为犯罪”的经历,让他换位思考,反思过去的工作方式。
他还承认:
“从前办案我都是假设他们是有问题的,现在我对他们没有先入之见。
所以说,知乎好警察们别在为自己的找补了,否则哪天这个待遇也会落到你的头上。
还有知乎好警察还搁那赌气,放狠话,说什么“嫌弃我们刑讯逼供?行啊!那以后你们被人打了、抢了,别来找我们!”
怎么,你们破案就只有刑讯逼供一种方式,是吗?
呵呵,无奖竞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个回答,我会关评论。贵州的好警察
这就开始耍官威,警告我了,佩服,草民给你磕一个!
就说我在知乎遇到过的两位好警察,你猜他们会不会刑讯逼供?
好警察A。我骂了聂神探,说她是法制的耻辱,A私信问我是姓石破还是姓赖。
好警察B。谈到杜培武案,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杜案不是冤案,因为“无法排除杜培武买凶杀人的可能”。还是这位,另有好警察C支持,认为佘祥林案一点都不冤,“只是办案中出现了一点小瑕疵”,佘没有杀妻,但那个无名女就是他杀的,办案警察太草率,搞错了死者。
所里有个老警察,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经常说他们当年碰上滚刀肉,一顿警棍不怕他不撂,现在都成大爷了,骂不得碰不得。
招笑晶哥。
小心哪天早晨一睁眼,自己就成了杜培武。
这么说吧,这世界上没有聂海芬破不了的案,而聂也凭这门绝技升官、写书、当紧孝叫兽、并获山巴洪骑手荣誉称号。
如果你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你会不会以此为榜样?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
拿着鞭子一顿抽:你到底说不说!
真实的刑讯逼供:
桌上放个录音机,里边传出你小女儿的哭泣声。
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刑讯逼供想不留下证据太简单了。办案单位又不是监控全覆盖的,厕所、车上都没监控吧。可以搜一下2022年河北暴钦瑞,刚开始尸检说是心脏病死的,最后最高检挂牌督办尸检是刑事逼供致死的。
还有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呢,最近几年在只居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好几个(贵州、河北、内蒙古等),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把嫌疑人饿成植物人的(江苏泰州),而且基本上都没监控。
深读!嫌犯“指居”期间死亡频发,何以至此?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https://www.shaoxing.com.cn/p/3220334.html
上边还有一个当了13年警察的坚定认为刑讯逼供是正确的。
警察不行跟逼供,你上街都要带头盔。
民警给保安递一个复杂的眼神,保安会以为立功的时刻到了而高潮,立刻把自己无限拔高到正义的化身,任何对象都可以是被消灭的邪恶,别说刑讯逼供,杀人放火啥都敢干。
真事,西域某边陲小镇。
一办案人(该人上一代也是G安),在某次办案时刑讯逼供,把当事人一只眼睛给弄失明了。小地方,当事人和办案人父母还算熟人,甚至可能还有七拐八绕的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其父母费尽关系,倾其所有,出到一百多万请求当事人不要追究。但奈何当事人也是一个小老板,恨之入骨,宁可任何赔偿都不要也要让其坐牢,而且该小老板也不过是有涉黑嫌疑,只不过赶到“扫黒除鳄”的风头上被抓进去,后来查清没啥大问题又无罪释放(这是后话)。
最后的最后,办案人被判缓刑,工作丢了,婚也离了。
我想不通,办案人图啥?就算刑讯逼供能破案立功,都不至于让其提拔到副科级。这到好,两代人(加他自己三代)在GA系统内的人脉积累一下清空。还背了案底,离婚又脱了一层皮。为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公事赔上了自己的前途。
大部分时候根本用不上刑讯逼供,诱供就够用了。
你杀人的时候是不是戴了手套?回答是还是不是,不允许回答其他的。
你不回答就是不配合,因为没有缄默权。
回答是还是不是都是承认杀人。
至于刑讯逼供,光一个熬鹰就能熬死99%的人。
多少冤假错案是口供造假?
现在的司法,没有口供几乎不会办案,拿下口供,其他证据不足又怎样?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诉上去,法官自由心证会帮你“补全”。
什么?你跟我说刑法明确规定不要轻信口供,只有口供不能定罪?
你说的对,但你说的是课本知识,我说的是司法实践。李四强了解一下,一个智障居然能录口供还签字画押。
你说我不懂法,我笑你不懂法。
很多人笑话浙江那个女神探,但我敢说在全国,浙江都是数得上号的文明法治。
参警十年,见过一些民警因工作原因出事的,从来没见过有一个领导担责的,没一个领导出事的,最后承担后果的都是办案民警,所以说奉劝一下各位,刑讯逼供真没必要,案子能办就办,尽最大的努力去掌握客观证据,实在办不了就算了,案子办不成也开除不了你,局长也不会因为你会办案就给你升职。工作而已,大家大多都是家里顶梁柱,自己要是倒了家里人怎么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管从任何角度,都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刑讯逼供,不要报侥幸心理,真出了事后悔就来不及了

所以说好警察都在知乎上

有什么办法可以大幅度降低冤假错案吗?有的兄弟有的,如果有把人关进去三年的,那就把调查这个案子的和审判的都丢进去关三年,如果是墙壁的,那就都一起拉去墙壁
现在的问题是,乱判案的惩罚太低了,即使是用法律杀人的聂海芬,竟然还有一个功成名就的晚年,是时候来一次公检法界的严打了
转自凤凰网:


对嘴撒尿,电击生殖器,舔皮鸭。
没看过骂人这么脏的
我做不了民警
大晚上当着别人孩子恐吓人家父亲
跨省抓人
很多人都不报警了,心里没一点数吗?
真把人惹急了,想看看破锋八刀到底有没有用
借用一个警察朋友的解答:
越是大案要案,
越是谨慎,
毕竟在刑讯逼供这个问题上被抓住把柄属于低级失误范畴,
得不偿失。
反而是14岁以下小逼崽子砸门撬锁,
你抓住现行了都不能处理,
反而会受到对方嘲讽,收获被害人投诉这种套餐
甭提多憋屈了。
于是有了12月底铐篮球架子上浇凉水等类似办法。
我说你不怕别人告你刑讯逼供?
他翻了我一眼:刑讯逼供必须是案件侦办过程中,我又不当案子办,刑什么讯?逼什么供?我要他们从此不敢踏足我辖区。
治安案件,当事人从被抓直到签字认罚;刑事案件,当事人从被抓那一刻起直到会见律师不许联系外界,在看守所也不允许打电话。很多治安案件有什么证据还打电话找同伙销毁?纯属控制狂自己骗自己,另外就是心理阴暗怕被拘留者找关系捞自己,即不好分辨话又不好明说,干脆一刀切,凭人多势众耍流氓。
你得跟虐待你的人申请打电话才能投诉他。
剥夺打电话的权利说明公检法自甘沦为绑架犯,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即不可为的原则,无理剥夺当事人自我救济的手段,是对人权的恶意侵犯。
不需要这个监督那个监督,只要保证当事人的通话权利,绝大部分执法者就不敢为所欲为。
领导让我咋办我就咋办
领导能让我升职!
泥腿子的感谢和舆论能吗?不能!
权利只对权利的来源负责
刑讯逼供不是最可怕的,加上伪造证据才强得可怕。
警察先把凶器粘点死者的血扔进猪圈。
然后给嫌疑人上手段,问他是不是把凶器丢猪圈了?
这特么无解。
不用怀疑,只要领导敢下令,大于99%的警察会服从,这是制度决定的。不要试图考验人的良心。
规定审问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取得的供述一概无效,多一双外部的眼睛在场比10个好警察管用。
我不会。
我有个同事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我观察之后发现,他有几个表现。
第一,不爱开执法记录仪,经常性的不开。
第二,不爱穿警服,喜欢穿便装,不爱带警察证。
第三,不注重程序,不用法言法语,老是认为只要把案子办了就行。
和他原单位接触之后,发现这不是个别现象,普遍的都存在这个情况。
马宁远:你在王直那当什么头目。
齐大柱:什么王直,我不认识王直。
马宁远:到时候你就会说认识了。
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觉得凶手就是他,但执法程序有问题,证据收集有问题,被律师抓了小辫子给做了无罪辩护。
要是在咱这,一套大记忆恢复术下去他是肯定会招的,但一旦开了这口子,你觉得苦兮兮抓真凶手的和随便抓一个杀良冒功的哪种人更多?
有个笑话:
衙役甲:你觉得贼人好抓还是老百姓好抓?
衙役乙:当然是老百姓好抓了。
衙役甲:那抓起来谁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贼。
衙役甲:那刑讯逼供谁会招供?
衙役乙:想必都会挨不住招供。
衙役甲:既然如此为何要去抓贼?抓贼还有被贼伤到的风险,而百姓信任我等,只会让我等还他一个清白,越是这样越是容易对付。
衙役乙:了然。
打与不打,要看背景!!!
对,你没看错,就是背景。
案子打破了,有没有人捧你?
出事被追责,有没有人保你?
仅此而已
杨佳当初碰到的如果是知乎上的好警察
就不会有下面这句话了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那我给你一个说法
人头指标早就不下了……
全国警力万人比有万分之十二,不讨论接近一半在部、厅、市、区机关,一万人里面少说也有七个正式警察在一线,也不讨论其中有巡警、交警、户籍警、社区警以及所队长和老弱病残,十万人左右的镇街,配置五到八个办案民警,怎么说也算是富裕吧,想当年云龙兄要有这配置可敢打省城了。
再说现在是按各种违法警情分类计算升降率,逐月同比,逐年环比,发案上升打击就要上升,与考核挂钩。
很合理的!
如果我是领导,刚参加完上级组织的会议,听取了上级的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文件精神传达确实到位。赶紧让办公室发通知,下午召开专项打击动员会,要求部门一把手和业务骨干参加,不得请假,纳入考核。啥?B局组织了作风整顿会,冲突了?那通知部门其他负责人和业务民警、办案民警参加,其他纪律要求不变,对了,会后拉个群,要求各部门每天在群内回复工作进度,告诉他们,我会逐一检查和点评的。
如果我在机关,领导开会传达了精神,部署了行动,要落实落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从即日起,机关部门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强化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按照分工牵头督导工作,优化保障功能,办案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导向。
如果我在业务部门,领取了方案并签了字,要抓住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压实压紧的态度。有案不立?问责。有案不破?问责。有罪不纠?问责。人少太忙?需要区分是个人工作态度问题还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每天工作情况并附相应证据。证据不够不能立案?等等,我戴个眼镜,通过案卷材料分析,这条街商铺的监控没有调取,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没去走访,违反了规定第八条,应予通报,依据规定第十二条,应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民警问责计分。还要通知办案部门,抽查已办理的案件,上次是今年的,这次要选去年的,可真忙啊。
如果我是所队长,考核决定着部门待遇和职务升迁,虽然打不了省城,但可以打打县城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考核为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压压警情、拼拼打击,我可听说了,昨天竞争对手为了排名,抓了五个,内勤民警,通知办案民警五分钟后开会,今天抓十个,对了,还要强调要依法办理、文明执法,这个月不规范执法太多了,2%考核占比又没拿到。
啥?如果我是办案民警?今天值班出警,等会开会,明天执勤,后天上午梳理案卷配合检查,下午去交涉案财物,不然又被通报,大后天值班,躺又躺不平,卷又卷不过,那就选择性的卷。方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不考核的,组织组织调解,不好办的案子,可能是经济纠纷,到手的人头,证据不够,又不承认,创造创造条件,能办的一定要办咯。
重要申明:结论是您推测的,我可什么都没说!距离很远,不好办的!
身边不少警察朋友
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辖区里那些小偷小摸N进宫的惯犯,抓起来先打一顿那是惯例。
刑警队的朋友告诉我,重大刑事案件,没人会动手,甚至预审时提问都要小心翼翼,避免出现诱供行为。
小知识:刑辩律师会见时的第一个问题,通常都是问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如果获得肯定答案,刑辩律师是非常开心的。他心里知道,这个案子有的打了。
哦对,别幻想在中国作出所谓的完美犯罪,天眼系统远比你想象中的强大。
就好像最顶级的老千也不可能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赌场里出千成功,人家用高科技监控你,在摄像头面前,再高明的手法也白费。
怪我不严谨了,小偷小摸的惯犯也不会每个都打。
会挨打的是类似于我下面评论里讲的偷窥佬,不动手他是真不承认,不承认就没法处理,不处理受害人没法交代。所以适当上点强度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案例来的如此神奇,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涉嫌校园霸凌的孩子,从开始被全网声讨甚至被处分,到现在又有大量网友给他送锦旗。
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评论区里的杠精们,还有人觉得警察不会打人吗?
假如最后查出来是冤案,按照自然法中反坐复仇的原则,判你几十年行不行?
很多人是不是活在象牙塔或者乌托邦之中?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发生了大案要案,如果我想表现自己,想立功升迁,那么我就昧着良心,随便找个替死鬼,刑讯逼供,最后屈打成招,承认了,我则因为破了大案要案,立下大功,被领导赞赏,不久就高升了。假如我很佛系,决定躺平,抓了嫌疑人不肯招,就不招呗!大不了放了,反正我也不求升官发财。
事实上的刑讯逼供,辖区内发生了大案要案命案,以前讲究政治挂帅,讲究命案必破,大案必破,百日破案什么的。你破不了案,刑警队领导骂你,市局每天问案件突破情况,甚至市领导也不断关注,个别重特大案件可能省厅甚至中央都在关注,各级领导的压力都在你这里。况且人民群众因为发生了重特大恶性案件,惶惶不可终日,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你作为守护百姓的人民卫士,你可以躺平吗?你对得起公安领导,市领导,对得起人民群众吗?你不迅速破案,对得起党和人民吗?
然后你走进了审讯室,把监控关了……或许那时候还没监控,或者随便把人往办公室暖气片上一拷就开始审讯。
几小时后,也可能几天以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招了。
而你也因为破了大案要案被领导赏识,并且接受媒体的采访,被称为神探、犯罪克星,不久之后升官了,而你的儿女也因为你是个光荣的人民警察而骄傲,长大后也想报考警校,做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总之,你们全家都为你感到光荣。直到你光荣的退休,还流传着你是屡破奇案,专办铁案的大神探的传说……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刑讯逼供是全球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然会用的手段。
区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用什么级别的刑法以及事后有无惩罚措施。
比如说被誉为警察国家的米国其实很喜欢用这个手段。
但是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晶哥更喜欢用心理压迫用“里德审讯法”的手段让你老老实实交代。
说白了就是疲劳战术,那个和美国仅有一国之隔的东方大国也喜欢用这个。
只不过一般是给领导用。
说,对他审问时**‘电响器’**暂停一会儿。OOO说他渴望睡觉,受审时说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或是睏得不会说话了。专案组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迫使OOO‘交代’、‘承认’自己的罪行呢?OOO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OOO说,为了减少痛苦,为了活下去,他是什么都承认,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OOO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OOO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邱会作回忆录》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都是体面人所以对于领导一般是文雅一点。
而同样是电牛子、殴打、睡眠剥夺、水刑、羞辱性姿势,其实美国人也干了。
但是很有趣的是,这些手段是布什授权给CIA可以搞的“特殊审问”。
审问的对象都是谁呢?
苦力怕份子、毒枭头目、敌对组织特工等等高危份子。
比如倒霉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和911有关,这哥们硬生生受了183次水刑。
甚至由于长期的睡眠剥夺以及其他酷刑导致他可以承受比一般人更久的窒息以及一边说话一边睡觉的本事。
就这样,CIA还是经常被自己人拷打。
内部人士举报这种刑法不人道,各种记者媒体也上眼药。
奥巴马上来之后就废除各种小黑屋和强化审讯手段。
至少目前迈入20年后,美国的晶哥还是喜欢用心里手段让你老实交代。
除非你是一个黑人,并且居住在芝加哥,还被芝加哥晶哥拴过……
至少目前,诸如电刑、水刑、羞辱姿势之类的招数不敢明着对受害者用,因为欧美司法对于这个还是满忌讳,你真这样干了你的证据链全被算没用了。
顺便提一嘴,根据财新的内蒙的那个被玩死的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电刑、水刑还有点性虐。
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玩的最变态的往往是00后的新警察。
冲浪太久见过的黑暗面可以让他们更有计划性的实施。
刑讯逼供,认罪了,说明打对了。
刑讯逼供,不认罪,说明嫌犯对抗执法,打的还不够,继续打。
对岸美国哪哪都不好。
但是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执法记录全球公开,是不是美国人都可以提交时间段申请(叫修佛斯的留学生博主也申请过,10刀邮寄全部当事警员的完整执法录像光碟)(追车查车办案抓人枪战)已经养活了一大堆up主了 这个制度就很好嘛,我们应该学习这个制度。
理论:
坏警察:不能刑讯逼供,束手束脚。
好警察:刑讯逼供只是少数。
实际:
坏警察:不交代就继续打你。
好警察:只要交代了,就不让他打你了。
我相信杜培武现在肯定不会了
此题由共和国的历史上有第一女神探之殊荣的聂海芬来答比较合适,此人破案率百分之百。
2014年4月14日讯,“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责。”终于启动。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案件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
然而据搜狐新闻报道,2016年浙江在线记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未对此案件提起过公诉,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这个案件,且检察院也未对这个案件进行公诉。聂某本人亦称至今仍在正常在岗上班,未受处分。
有个国家的权力机关,是觉得自己是管理者,是大家长的角色。平日里没接触过警察吗??你给他讲法条,他会觉得你在挑战他“家长”的权威。
什么时候权力机关才是为宪法服务,为公民服务?
现在几乎没有刑讯逼供。
基本上是精神折磨。比如监视居住,住的是软包房,没太阳,二十四小时白炽灯,吃饭极其清淡 。
没电脑没手机没电视没人讲话,你能挨多久?
听说的,本地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怀疑下属一高管,在某项目招标时高管收了他举荐的乙方的好处费,于是找璟芳关系把这个高管关了24小时,不让睡觉。该高管出来时泪流满面,当即辞职工资也不要了。至于该董事长怀疑的事,自然是捕风捉影无迹可寻。目前该公司项目烂尾官司缠身,但董事长依然担任本地仁大、正邪和弓伤莲要职,荣誉满身,四处出席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活动,其所读大学曾发文公然称颂他为慈善家。
想啥呢,就小王受过的那一套给你搞一遍,人家说你是魔法少女你都能认。

这种为什么要吞评论呢
张三是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的路上汽车拐了个弯,然后到看守所入所的时候,张三外表无伤,但是就是有点不对劲,你猜拐弯去干啥了
这个话题下面一堆人民好警察,要不是我在公安干过临时工就真信了。
人是环境的产物,只要你不主动离开环境,就一定会被环境改造。
早年间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班的时候负责某个频道的流量,在流量目标比较正常的时候实现手段也就比较正常。我们就提高内容质量,增加更新效果,多互动,培养好的内容源泉。。。
后来来了个女领导,通过不断加码很快就把流量任务加到了不正常的指标。而且不给任何资源也不给任何指导,就是生拍。
这时候会怎么样呢?只要你不想离开就得想别的办法了。好在那会儿整体都管得松,连喜闻乐见的爱情动作明星都用上了,可谓是奇计百出。
结果流量当然是上去了,可这个频道真正的目标用户大幅减少,我也越干越没劲就辞职走了。
听老同事说各种拍脑门的任务更加繁重,他们就干脆找技术改数据了。随便打开一个页面都是几百万的点击,可实际上用户已经走光了。领导们也知道,但为了给客户的数据好看也就默许了。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决不能辞职,必须在这个环境里泡着,会不会也变成毫无底线的人呢?
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犯不上为了破案赌上工作,考进来也够费劲的。
刚入警确实会为了抵赖狡辩的嫌疑人而愤怒,真的恨不得动手,但也知道底线,最多拍桌子拍的手痛,把鼠标拍坏,把喉咙喊哑。
至于现在?其他回答下那么多冷嘲热讽,你愤怒也好,逼供也罢,没人夸你,省省吧。
审不开就放呗,破案率低那是领导操心的事,我能力不足就把我逐出办案组吧
有个女警,很有名,两三天破案的那种,直到出现一个没被判死刑的,后来翻案了
这问题就天真傻了,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负责,做好人还是坏人不是他们自己能决定的。
大部分人,小椅子一坐,小板子一放,小手铐一铐。
对面2-3个穿制服的。
你那个嘴就跟松了的棉裤腰一样,突突突往外说,不该说的,该说的,都说了。
比较难搞的是经济犯,小黑屋关着,软包包着,吃饭睡觉拉屎洗澡都有人看着。
让你难受有一万种方法,睡觉的时候不能翻身,必须平躺,不能关灯,洗澡不能超过5分钟。
经济犯一身金尊玉贵,老婆孩子都跑国外,哪吃得了这种苦。
能不能扛得住这事儿,得问问他们的自己人:杜培武先生
自己人如果扛不住,那就意味着,你也扛不住
自己人如果扛得住,那就意味着,你也可以扛
至于会不会的事情,是两码事。
聂海芬:我从来没有刑讯逼供过,他们都是自己认罪的
我在派出所的时候,辖区里有一个人,简称他为风哥,风哥这个人呢,不喝酒,是一点毛病也没有的,只要喝上酒,那就变身了。
几乎天天晚上喝多了往派出所里打电话,注:不是110,是派出所的座机,骂警察,什么话脏,骂什么话,他的哥哥是镇公务员,民警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没人搭理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来报警电话,接电话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辅警,老辅警岁数大了,没受过这气,也跟他对骂了起来。
一个月后,风哥来派出所办户籍,让老辅警看到了,拎脖领子到生活区就是一顿大嘴巴子,风哥口鼻穿血,不过风哥也是个汉子,没还手,我估计是没喝酒的事儿,挨打了以后直接去县局告状去了,虽然他有辱骂前科,局里还是给这位老辅警一个处分。
但是老辅警不在乎,都五十来岁的人了,还是个辅警,怕啥啊?后续风哥离老远看到老辅警都得绕道走。
关注点完全反了,落马的警察里,几乎都是收钱放人吧?
你应该问:如果你是办案民警,你会收钱放人吗?你会听领导的话放人吗?
题主电影看多了,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就是铁饭碗,办案民警从来就不会苦于嫌疑人不认罪。相反,民警苦于案件太多。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民警案件太多懒得查,糊弄糊弄把人放了(怠于侦查)。
实际上的心态是,厉声恐吓和好言相劝交叉着来,也就是所谓的红脸白脸,不认就不认,大不了白忙活,白忙活的时候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况不认也可以定罪。管他认不认,统统移送检察院,放我这碍眼。检察院放就放了,被害人闹事让他去找检察院。
我去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带队领导就说,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我们好好干活,就是凭良心,去帮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去惩奸除恶。没良心的也有,就是那些啥也不干的大混子,让他搬个卷都不愿意。
我师傅说,我为啥要为了公家的事把自己搭进去?他认罪了能给我升职加薪?他不认罪能给我处罚?案件每天都有,根本就办不过来,要是把我调离刑警队,我还落个清静。
在检察院阶段,每一次讯问,检察官都会问你是否有刑训逼供情况,如果有,检察官几年的kpi完成,什么业务竞赛、大比武可以把这个案件拉出来反反复复讲,反反复复获奖,侦查监督部门的领导得请承办检察官好好吃一顿。
至于那个专业反动言论的光头强答主,闭着眼睛胡扯绝大多数都会刑训逼供,天天在扯监视居住。这个监视居住的适用次数极少,成天把个例当普遍。不懂非要硬答,真是无大语。
这个你得去问杭州市公安局的女神探聂海芬。
什么叫“确实犯了重罪”?你真要证据确凿就不需要刑讯逼供了
不会。
我在派出所的执法办案队干了五年民警,从来没碰过嫌疑人一指头,为啥?因为没必要!
首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办案讲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信口供”,而且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定案,因为口供作为言词证据,可信程度比其他证据要低。相反,如果其他证据能形成证据链,即使没有有罪供述的口供也能定罪。
记得三年前办了一个性侵的案子,嫌疑人从被传唤到刑拘到提请逮捕,折腾了一年多,十几次供述,均没认罪,但是民警结合其他证据,心里明白嫌疑人确实干了。性侵案件难点在于取证困难,现场两个人一证一供,嫌疑人又不承认,怎么办?当时气的确实想打人,想拖到厕所抽丫一顿嘴巴,但是后来控制住了。案子还得继续办,怎么办,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其他客观证据定他!最后经过大量工作,抽丝剥茧,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嫌疑人被判了一年。听到这个结果,对于办案民警来说别提有心里多爽了!维护正义,打击犯罪,规范执法,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包括嫌疑人,他被判的心服口服。
现在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一旦出了冤假错案,一辈子追责。哪个民警会为了一份口供,去刑讯逼供,毁了自己一辈子呢。
啥是真本事?刑讯逼供不是真本事,把案子办好了,能诉出去,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才是真本事!
越是大城市,执法越规范,从出警到送拘,全程有录像或者执法仪视频。即使规范执法,也会有嫌疑人在开庭时翻供,更别提当时刑讯逼供了。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认就不认吧,案子还得看证据,证据不足,法定不起诉或者存疑不起诉呗,作为办案民警来说,穷尽侦查手段,案子办的没有瑕疵,足矣!
毕竟,案子能不能破,民警工资不少一分钱。
说句不好听的,真正会刑讯逼供的民警往往是你们眼中的有正义感的警察,就是一份普通工作,我他妈为什么要刑讯逼供,把自己的饭碗给丢了,说白了,这个案子我破不了,那是我能力问题,又不是我态度问题,总不能因为我破不了案就把我开除吧?
刑讯逼供?开什么玩笑,我是不想要这份工作了,还是想去体验监狱生活了?嫌工作不好可以辞职,也不能去犯罪啊!
审讯不下来,对民警基本不会有影响,顶多是开会的时候领导大发雷霆。对了,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那就是民警不急领导急。
事实中,刑讯逼供一旦案发,检察机关介入,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审讯无法突破怎么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努力就行了,审不下来真的没啥,但是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问责机制就启动了。
现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破不了案或者审不出来是能力问题,但是如果急于破案出现诸如刑讯逼供之类的现象,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说白了那是智商问题。
可以看看纪委监委公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院也在看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7年公开发行的《刑讯逼供罪》一书披露,自1979至1989年,全国平均每年查处刑讯逼供案360件;[4]而1991至1998年,平均每年查处400多件。[5]21世纪后,仅有零星公布的数据,譬如2003年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刑讯逼供立案400多件。

小捕头听说过本省的同行,还是新警,刑讯逼供后被律师发现,两个参与审讯的新警都进了看守所,才上班没两年就成了阶下囚。教训这么惨痛,还敢刑讯逼供?
其实,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很多,并不是非要刑讯逼供才能突破,我们工作中也往往遇到一个嫌疑人怎么审都审不下来,但是有的老侦查员上阵,就能拿下口供,你说他刑讯逼供了吗?当然没有。比如下面这个我曾经写过的审讯经过:
某盗窃惯犯,在看守所七进七出,和很多民警都成老熟人了,但是只要敢放出来,那就一定继续盗窃。多次的打击处理,也使其增长了不少的反侦察意识和对抗审讯的方法。比如某次,一个临街店铺被盗,使用的是技术开锁,我们这里会技术开锁的就没几个人,而这惯犯刚放出来没多久,肯定又是他了。
往审讯椅上一坐,就开始和我套近乎,喊我:“某领导,你在号里就对我这么好,我肯定给你说实话,这次真不是我干的。”(我在看守所干过,对待在押人员不打不骂不体罚)。我就势陪他聊我在号里是怎么照顾他的,有几次号头想欺负他都被我制止了,但是既然犯错了就要承认,如果好好承认,我会继续安排照顾,不承认,也就是不给我面子,该进去还是要进去,照顾是不用谈了。
然后又就着案情帮他分析,告诉他所有手段、时间、遗留证据都指向他,不承认零口供也是一样办他。
可是聊了大半天,这家伙就一个原则,态度非常好,但就是不承认。
我失败了,又换了两个侦查员都没审出来,虽然明知道是他干的,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这时候,口供还是重要的。
没办法,换一个老侦查员上了,我坐在旁边学习学习。
快老侦查员一上来就问他饿不饿,惯犯说不饿,老侦查员说,我也不给你聊案情,也不逼你,咱们聊家常。
“你老婆呢?”
“跑回新疆了”
“还回来不?”
“回来个逑啊,估计又有相好的了”
“儿子呢?”
“儿子在家”
“儿子饿不饿?中午饭有没有人管?你儿子该上学了你知不知道?同龄的孩子都该上二年级了,你儿子还在街上游荡,你看看你儿子长得多漂亮,像外国人一样,长得像你新疆的老婆,比你好看多了,也比你聪明,上次我就说让你儿子去某某学校上学,我这边给校长打招呼了,结果你不同意,说要带他去新疆,现在你老婆这个情况,我看去新疆也不靠谱。”
惯犯低头不语,眼圈红了。
“前几天知道你出来了,正准备找你说说这事,马上就9月份了,该开学了,再不去把报名手续弄好,就又错过了。你这次要是同意,我给某校长再打个招呼,做做工作,让他上谁谁的班里,你也知道谁谁特别负责,教出来的学生都是好苗子,你难道还让儿子走你的路!?”
惯犯眼圈更红了。
“我不给孩子说你的情况,就说你去打工挣钱了,说都是你安排他去上学的,学费的事你不用管,食宿学校全包,你儿子是个好苗子啊,好好培养,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媳妇,有个好工作,做个让人尊敬的人多好”。
“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不相信我?咱们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我说的话有没兑现的?我是看你儿子是个好孩子,别毁了孩子!”
“我讲,我都讲,是我干的,我本来是想挣一笔,然后带孩子就去新疆找他妈去,可我也知道找了也没用,他妈不认我了,孩子也丢下了,孩儿可怜啊!”痛哭流涕。
竹筒倒豆子,全部交代。
当天,我陪着这老侦查员去联系了学校,校领导和老侦查员很熟悉了,当时就答应了,然后我们去带孩子吃了饭,买了新衣服和文具,这孩子确实漂亮,像新疆少数民族的,还是个单纯的孩子。
后来,大家(包括领导)还给这孩子捐了钱,由班主任保管,学校也表示可以负担食宿,顺利入学。
后来,又有两次审讯攻坚,久攻不下,这老侦查员往那一坐,慢条斯理开始谈感情,聊家常也是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刑讯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从我逛几年知乎来看,现在明显有个知乎警察悖论。
一方面很多人在说,电动车手机丢了,报警警察不作为。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在说,警察在办案的时候不可能不刑讯逼供,警察明显是在超作为。
所以,我大概清楚了,这是两波人。
骂警察不作为的受害者居多
骂警察超作为的嫌疑人居多
而吃瓜群众呢,自然是谁带头跟着谁,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离谱的现象。
现在在说会不会刑讯逼供,答案是不会
以前刑讯逼供常见的时候,那是60后70后干活,那个年代的人,说白了,有股笨劲蠢劲,有江湖气,办事认真,负责。
而现在,警队中坚力量是80后,90后,甚至00后,没有前辈那种犟劲了,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办,嫌疑人你愿意交代就交代,不交代零口供也能办案。
并不会。
鉴于现在的舆论形式和仇警恨警心态,刑训逼供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意义。
抓到嫌疑人了,按程序问一遍,他认就认,不认就不认。讯问的时候,礼貌一点,客气一点,大家一派和气的把流程走一遍,然后把能找到的证据和笔录报上去,上面说关就关,说放就放。
刑训逼供图什么。
图破案?案子破不破都不影响工作。
图升职?升不升职和破案有什么关系?
图加薪?案子破不了,工资一分不会少。
图结仇?和嫌疑人和睦相处不好吗。
图表扬?你看网上会夸你吗。
所以,刑训逼供图个啥,我想不明白。
补充一点,刑训逼供的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前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比如破案之后,能让我当局长,那我也会尝试各种手段去破案,不排除暴力手段,这个风险我觉得可以接受。
就像没人会闲得无聊去杀人,但是有人会为了一百万而动手,有人会为几十万而动手,心理价位不同而已。
但是,但是,但是
没人会为了刑训逼供而去刑训逼供,破案的效率低到令人发指,最终的结果蠢到无法直视。
如果不是他干的,打死他,他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检察院,法院,律师,都不是吃素的。
看对于什么罪犯吧。反正我姥爷讲的,90年代沈阳警察审毒贩,上来就用铁棍子抡折他一条腿,然后给他看电视里边以前审讯毒贩的录像,然后给他一张纸,一句话都不用问,让他自己写,哪里写的有问题就打,每日没夜的打,熬鹰水刑都上。反正上边都说了,别的犯罪可以当人类看,毒贩不用当人看。
你就像一个人问题:
你的拘留体验和KPI对于民警来说,哪个对民警更重要?
鉴于不看完全文先丢一句知乎好警察的评论在这两天比较多,而且都提到了河北的案件,这样吧,我重新编辑在前头加点东西
首先,对于一个普通日子人而言,是办成一单案件重要,还是自己的头重要?很显然保全自己重要,那河北十一条友为什么要冒着个风险?大部分回答是当然是为了立功受奖,那我也明白回答你,基本上没有这种好事,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办的嫌疑人判下来,我们也没有好处,命案和重大案件我都办过,现在是我上班第五年,截至目前我手里连个嘉奖都没有,更何况,没有什么好处比我们的头重要,所以,你要是再问那河北这十一条友图什么,那我只能说,我真的想不通,如果从功利的角度无法解释,那我只能说这十一条友责任心太浓,浓到可以牺牲自己的前途去为被害人讨还公道。作为日子人,没有任何被害人或者领导可以指望我拿自己的头去搏,所以就算你们再怎么阴阳怪气,我也坚持我的头比案件重要得多,我更不明白的一点在于,为什么按照刑诉法的要求讯问和取证,这在你们眼里是不合理的、是脱离现实的、是知乎好警察,这依法侦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如果不是的话,抛开刑诉法不谈在你们眼里证据应该到底应该怎么获取?既然都抛开刑诉法不谈了还取什么证?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把那些明知刑讯逼供可能送走自己但仍然坚持声称会为了办案刑讯逼供的人叫做知乎好警察,因为这样的人才比较脱离现实符合你们对警察责任心的期待,我这种日子人才是你们心中的躺平摆烂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税金小偷,当然,如果你一定要给我扣知乎好警察的帽子,我还是希望你在下定义之前先把论证做好,以及前置“我已阅读全文”。**接下来是原回答:
我是办案民警,在我眼里,我饭碗的安全比我对于嫌疑人能判更重要
如果你认为公检法是一伙的,我能告诉你,公安会和老检讨论逮捕和起诉的要求,但没有指望过老检和我兄兄弟弟
就算嫌疑人在笔录里完全如实供述,而公安机关未能取得其他证据,这叫孤证,在这种情况下老检要是敢诉,我自己都会想这检察官到底有几个头,何况纪委?
不太清楚为什么表达我的头比嫌疑人如实供述更重要这件事也会被阴阳怪气,为了追求程序合法实现自我保护原来也是错的,离奇的是我看你们自己也能举例说明刑讯逼供给侦查员带来了什么后果,看来也是知道刑讯逼供可能是要被判的,不过从实际看来,知乎网民认为为了让嫌疑人完全按照办案单位的预想去供述而刑讯逼供就是对的,毕竟诸位确实一边认同刑讯逼供是非法取证一边嘲讽为了取证合法实现自我保护的侦查员,这样的行为可以帮助你更快地在宛平南路600号找到和你类似的病友
为了保证嫌疑人和律师没法咬我一口就是错的,换句话说诸位认为讯问的时候锤人是理所应当的,不锤就是知乎好警察了,我个人不太清楚诸位在自己经历过的刑案中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如果你曾是嫌疑人,或者你刚被取保放出来,现在仍然是嫌疑人,我认为你多少沾点M的属性,但我仍然尊重你与众不同的癖好;如果你是被害人,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如果你希望办案民警拉人回来锤我还是希望你能理智一点,毕竟我们单位接过的百万电诈大单也不少,即使损失如此惨重,这些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要求我们把嫌疑人拉回来以后先锤一轮,不太清楚你遭遇了什么会导致你对公安机关有这样的病态期望
当然如果你既没有作为嫌疑人接受过讯问,也没有作为被害人配合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那我还是建议多看刑诉法和与讯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嫌字多,也可以对我在上文中提到的孤证两个字进行一些了解,如果关联查询对你来说还是过于超纲,我也愿意出于尝试启发你的目的而引用一个词:孤掌难鸣
什么年代了还刑讯逼供,以中国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都是直接诱供就行了
记住,朋友,全中国的警察,都开始客客气气认认真真按照法定流程,跟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爱说就说,不爱说就算的时候。
您出门最好穿上防弹背心,带上钢盔。
您一天能看到的有恃无恐黑社会成员,肯定比警察多几倍。
规则的力量。
譬如,在知乎这个平台范围内,平台规则近乎法律。
它赋予了答主在不违反规则的情况下,任意评论的权力;也赋予了答主删除一切在自己答复之下,看着不顺眼的评论的权力,拉黑一切不太会说话的知友的权力。
而评论者,有看和不看的权力,有支持或者反对答主意见的权力,却无力保护自己的评论。
这就是权力应用的延展和阶层性,或者不同位置上的被动与主动。
话都说不利索,规则都不知道,在这跟掰扯法治精神,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么?
需要你这么义正言辞的反对刑讯逼供么?
你别说刑讯逼供,诱供引导留下痕迹,都能把整份证据推翻,嫌疑人拍拍屁股就无事发生了。
算了,懒得打字了。
对评论区里理解我原回答里的意思的朋友,说声抱歉。
刚才删评论手滑,全删了,不好意思啊。。。
反正我做侦查的时候
连一根头发我都不会去碰
案子办不出来
关我屁事
听懂了没?
忽然想到了一个听说的童话故事。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当然也可能不是太久远,我记不太清了。
话说啊,在一个神秘的东方国度,有一个蜀地的,叫张伟的富商公子。
他有着充裕的财富,美丽的女友,体面的职业,丰富多彩的生活。
有一天,他去到了神秘东方国度的西部区域,去滑雪。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在回来的时,他突然接到了西部区域六扇门的神秘来电。
来电内容很简单,通知他,有人告发他盗窃滑雪板。
他这时候才发现,哦,他的滑雪板拿错了。
它们实在他相似了,甚至都是一个品牌的。
张公子向捕快表示歉意,但是他现在在东瀛国,不太方便,并表示回国后愿意赔偿或者将施主的滑板寄回。
听到张公子不在东方国度,来电那头很快,结束了对话
没几天,他回到了蜀地。他心里一直牵挂着这件事情。
他来到了蜀地的六扇门,将这个案件询问蜀地的六扇门捕快。
捕快去核实了一下,回来后,以奇怪且包含深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说道:“你被告发盗窃高价值物品,现在依照相关律令,对你采取拘役”。
他大惊失色:“啊,我只是不小心拿错了,我愿意双倍赔偿失主。或者….”
“够了!我们要按流程处理,请你配合!”
“这。。。”
公子很无奈,但也只能配合,他在牢狱中,苦苦等待了三天。
终于,捕快又来提审他了。
“你!出来,有人要提审你,老实配合!”
“哦。。好的,好的”
公子心惊胆战,自幼生活安逸的他,何从遇到过这等事情。
昏暗的提审室内,公子哥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双手被锁链固定住。
他内心凄凄惶惶的等待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昏暗的房门被打开了。
微弱的光线从门扉中照了进来,他心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黑影走了进来,室内的灯光瞬间照亮。
他注视着两个,穿着快手服,走进来的捕快,他们的面容,有些不同于中原人,应该是带着西域胡人的血统。
进来的捕快,也冷冷的注视着他。
“姓名!”
“张伟”
张公子颤颤巍巍的,配合着他们的问话。
好了,下面我们问的话,你都老老实实回答。
张公子,吞了屯口水,点了点头。
“说话!听没听到!'
“哦哦我听到了。我一定配合”。
张公子被吓了一跳,赶忙回答。
“天命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七,你在哪里?”
张公子想了想,他知道他们在问什么了。
“我在西部新区某个偏远的县城的滑雪场”。
捕快冷冷的点了点头。
”为什么偷滑雪板!“
”我没有!我是拿错了,我真的拿错了,你们可以用回光术,看看!“
”现场的回光装置!显示就是你偷的。我劝你坦白从宽,不然你会很麻烦,你也不想再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吧“。
一个鼻子高耸眼窝凹陷的捕快说完,示意旁边的捕快,把审讯室内的回光装置关掉。
”其实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事情。“
”一个滑雪板而已,我们还得不远万里赶到这里来“。
”真的是,哎!“
这个捕快忽然语气缓和了下来,甚至有点自怨自艾。
”这样吧,你呢,把这个文书签了,把滑板的赶紧还给人家,交点罚金,这事呢就算完了.”
说着,他走到,张公子身旁,递上准备好的文书和笔。
张公子惊魂稳定,摸不清情况,只得拿起文书一看,竟是个认罪状。
他猛地的抬头:“我真没,。。“
还不待其说完,另一个捕快就怒斥道:”敢不签,我们就带你回西部调查了!”
张公子心神恍惚,身旁的捕快,向怒斥他的捕快道:“算了,算了。”
又转身微笑的和他说:“没多大事,一个滑板而已,别有那么大顾虑”。
“我们大老远来,确实心情不好,你理解一下,签了吧,赔点钱,大家都方便”。
张公子听闻,心里摇摆不定,但看了看那个凶神恶煞的捕快,还是咬了咬牙,勾画了文书。
见他签了文书,两个捕快相视一笑,转身离开。
“嘭!”
大门被狠狠关上。
张公子整个人愣愣的呆坐在椅子上。
没多久,张公子真的就被释放了,当然赔偿是难免的。
他从六扇门出来,看着眼前繁华的街道,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他从未感觉自由这么宝贵,这么难得。
三天过去了,他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切都好像恢复到了往昔,一切那么安逸且美好。
“叮叮叮”。
一串传音机的响声。
张公子皱着眉拿起一看,竟是西部区域的陌生来电,他内心一突。
“是张伟吗?”
张公子内心忽然刺骨的冰冷,呆呆答道:“是,是我”。
“我这里是西部区域,天南道,天山县,天山镇六扇门。"
“你有刑名指控,且已签字画押,我们现在通知你,明天巳时,来本衙门报道,过期,六扇门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明白了吗?”。
张公子整个人都傻了,仿佛三九的的天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又仿佛整个人干脆掉进了冰窟。
”喂,听到了!“
“听到了。”
张公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掉的电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发上躺了不知多久,仿佛全是的精气神都被僵尸吸干了。
张公子买了最近的金翅大鹏夜班票,几经周转,终于在翌日巳时赶到了天山镇六扇门衙门。
“那个,我是来报道的。“
门房冷冷的看着他,想看一直案板上的肉。
”等着!“
终于他又见到了那两个捕快,他们露着玩味的笑容,看着他。
”这样啊,我们呢,现在比较忙,你呢,先在我们这边等等?“
他们微笑着看向他,语气也温和。
但是张公子感觉他们看自己,好像自己小的时候,过年的时候爷爷看着年猪。
”那,大概要等多久?“
张公子,费力的问着。
”那我哪知道,看情况吧“。
”可我蜀地那边,生意上,还有很多要忙的…”
捕快收起笑容,语气森森道:”谁不忙?我们不忙吗?赤县有人比我们忙吗?!“
”你呢,能等,就等,不能等,你就回去试试!“
张公子喃喃道:”那我要住哪里?“
捕快随意且流畅的说道:”我们会给你指定客栈居住,没我们的允许,你不能离开天山镇“。
”明白吗“
”明白“
张公子感觉自己失去所有力气。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都住在偏僻简陋的天山客栈,付着东瀛大酒店的房钱,时不时被传唤。
可现在他已经不在乎钱了,这段时间,他的电话被打爆了,生意不知道黄了多少桩。
那些衙役,明里暗里,早不知敲自己多少笔银子。
看着眼前满目的荒凉,他感觉现在每天,每时每刻对自己的内心都是煎熬。
梦里不知身是客,他忽然理解李煜了,每天唯有在梦里才能不惶恐。
如果可以,他愿意花五十万两银子,了结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好像永无止境。
他想到了,他曾经去过的塞上草原。
那里生活着游牧民族。这个民族以游牧为生,祖上喜欢骑射狩猎。
连他们的孩童自幼都会骑在马背上,射杀狡猾的兔子。
他们唯一不足的,就是发现猎物的眼睛。
于是他们观察到了天上的雄鹰,他们想驯服它,以为己用。
可是雄鹰遨游九天之上,生性桀骜,怎么才能驯服它呢?
他们很苦恼,虽然一代代人的摸索。
他们学会了熬鹰。
将失足的雄鹰捕获后,将他锁住,一直观察它,盯着它,甚至挑逗它。
直到…..
终于有一天,在他的超能力疏通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事情呢,我们还要调查,这样吧,你先回蜀地,有事我们再联系你。”
“我……”
张公子好像吃了个苍蝇一样。
他还是回了蜀地,因为再不回去,他就要破产了。
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西部的来电传唤了。
来来回回已近两年,他的内心从惶恐到了麻木。
终于,有一天。
他遇到了个世外高人,高人告诉他。
官府芝士,讲究个,圈里制衡二字
他,悟了。
他找到了,天山县的廉政公署,咬牙,豪掷了千金。
廉政公署的典吏,眼神奇异的看了看他。
终于捕快不再找他的麻烦了。
但是……


最终,张公子,因为生意问题,还是决定远赴东瀛,余生在东瀛渡过。
全剧终。
美国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不是给出答案了吗?
刑讯逼供不一定是利益驱使。
而是权力和人性在驱使。
我痛恨刑讯逼供。
但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刑讯逼供。
和利益无关,只是权力扭曲了人性而已。
之前不是有个派出所副所长打校园霸凌者的例子吗?
大庭广众之下,公安基层领导都敢直接打人。
可见即使2025了,刑讯逼供依然是屡见不鲜。
说实话,执行记录仪是一个好东西。
如果有人投诉帽子执法的时候怎么样,帽子必须拿出视频证明自己,不然就是不仅要默认帽子做了,而且还要外加一条违规执法。
如果这样,说实话,才会改善环境。
现在很搞笑,拿不出视频来,结果是证明这事情没发生过。
这不就是在让别人别拿出来么。
如果我是办案警察,那我是否刑讯逼供就要看整体环境怎么样
如果司法是透明的,环境是有监督的,**那我疯了啊?去刑讯逼供干嘛?为别人的事儿把自己陷进去?**我脑子又没病,打工而已,没必要做傻事吧?我也要生活,我也有家要养的好吧?
但如果司法是完全不透明的,环境是我们自己人说了算的,**那我疯了啊?为什么不去刑讯逼供?用别人的性命给我自己升官发财,傻子才不做好吧?**我脑子又没病,无本万利的事情谁不做谁傻子好吧?我也要生活,我也要升官发财好吧?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普通人,做不做恶从来不是看人性的,而是看环境
不会。
这个我必须用亲身经历给民警证明一下,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也不打人。
五年前我因为在微博群里说了不该说的,被叫去写保证书,民警根本没有打我,只是警告我不要乱说话,说我在网上干啥他们都能看见,让我签字完了就放我走了,后来一个市局的人也给我打电话确认,这事就过去了。
我当时吓尿了,去了之后就差哭出来了,信誓蛋蛋的保证不再乱加群,并当面退了群。
设想一个场景,你进了指居地点,看到上级派来的老油条在焊铁椅子,老油条的跟班在玩手摇电话机,辅警A和辅警B在聊是电阴茎更狠还是爆菊花更狠,辅警CDE在朝嫌疑人撒尿,辅警FGH在倒腾执法记录仪抠硬盘,你这时的选择是:
A,“啊哈哈我不刑讯逼供,告辞。”
B,偷偷藏起执法记录仪硬盘,消极配合。
C,一起撒尿。
其实真的不需要刑讯逼供,关一关,99.99的普通人就老实了。
我们老家国企大下岗的时候,很多工人会闹事,甚至还会游行。帽子叔叔每次只抓带头的,抓起来,行政拘留,在里面给吃给睡,只有一个——不给上厕所,另外手绑着。
10-15天以后,敲锣打鼓告知全镇子,他们要被放出来了。工友们聚过去准备接风洗尘,然后出来的人,浑身屎尿臭,仿佛是茅坑里捞出来的一般,尤其是一些带头的纺织女工,直接羞耻的再也不敢见人,外出打工去了。
两三次以后,再也没人带头了,这国企,就顺顺利利的倒闭了。打人?不存在的,连一根手指头都没伤着。
另外,我真的不是在黑谁,过去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我还愤愤不平,觉得他们真坏,现在才知道,他们真的已经很善良了,换某些地方你试试。
你以为的很多冤假错案:说是你干的就是你干的,不是你干的也必须是你干的;
实际上的很多冤假错案:证据链不扎实,但大差不差,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人了,唯一的问题是TA还不招,怎么办?好办,让TA招了就是了。
一说后者的代表性案例,就不得不提冉某波被害案。
2011年,一个叫冉某波的人被害,案发现场是他和与他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妇陶某常年厮混的地方。
案发后,被害人的母亲和妻子一致认定此案就是陶某所为。公安在听取被害人家属的证词后拘捕了陶某并对其进行了多次审讯,送检后检察院也对陶某进行了审讯。
事后证实,可能是因为现场勘查人员存在疑罪从有思维,使得他们在勘查案发现场时没有找到第三人进入案发现场的关键痕迹,致使此案在侦查时严重偏离正确侦查方向。
公检两家共计审讯陶某13次,其中陶某作有罪供述9次,案件就这样送到了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海波那里。张海波在审理此案后发现除口供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实际证据不足,遂决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疑罪从无原则作无罪判决。
被害人家属在听说张海波法官准备做无罪判决后竟煽动舆论指责张海波法官放跑凶手。面对内部政法机构与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形成的内外双压,张海波愣是依然硬顶着作了无罪判决。此后的张海波一直在被指责法官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所围攻,直至一年半后黎某的落网。
黎某落网时身负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诸多罪名,在核查串并其所犯案件时意外发现他身上还有余案,经核查竟是冉某波被害案。
在听说冉某波被害案成功告破的时候,张海波法官方才从她作无罪判决后被指责她放跑凶手的汹汹舆论的围攻中解脱出来。
事后,为表彰张海波在面对内外夹击的境地下依然能坚持住疑罪从无原则,从而成功避免了一桩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法授予张海波法官个人二等功,以示奖励。
20251101加更:
评论出现神人,把我这种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的行为和电车难题里让电车压一人的行为相提并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别的话题下聊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有不只一个人指责我说我批判舆论指责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官放跑凶手是在反对舆论监督。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说这种话的人才是那种电车难题里把车指向一个人的那种人,底下有评论直接指出了他们这种心态,即被害人家属和很多群众极其需要一个人的死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和痛苦,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凶,可以重要也可以不重要,因为为了这个社会的所谓总幸福,即便个人的幸福被损害了,那也是对的。
我无话可说,只能衷心祝愿下一次冤假错案搞到他们头上。
有的人说,民警为了破案立功,所以会刑讯逼功。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一个民警想靠破案立功,他这一年不得破个三五十起以上的案子才能立功。为了一两起案子,他不止于。你要说十几起案子都打一遍嫌疑人,可能吗?
你说警察真不打人吗?我真不敢说。我是天津的,我还是警察的时候抓过14 5的小孩偷车内财物。因年龄不满16,抓到就放。问他们,为什么要往天津来偷东西。回答,因为天津的警察不打人。在其他某些省,也知道他们年龄不够,处理不了他们。打他们一顿,不是为了逼供,是为了让他知道疼,让他们以后不敢来自己辖区内犯罪。
以前办冤假错案,顶多记大过处分。国家赔偿也是国家出钱帮赔。
现在,办冤假错案需要国家赔偿的,扣至少两年的工资赔。一分钱不出,拍拍屁股挪个窝没那么好的事儿了。
这是一个伪问题。
你不做,总有人做。
要么你被动调离,换愿意动手的人来。
要么你主动改变,参与刑讯逼供。
总之,最后能留下的,一定是愿意动手的。
更何况,
虐人可比刷抖音爽多了。
抖音你刷两个小时会累。
虐人你越虐越精神。
很多时候,刑讯逼供其实并不是为了破案,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理解的刑讯逼供是对嫌疑人动手上刑,把他们打一顿,逼他们认罪。
out啦,这年头没有警察会用这种方式,打人和上刑会有伤,一查出来职业生涯就芭比Q了。
现在基本不会动手了,但一样有方法给嫌疑人上强度,比如上手铐罚半蹲,蹲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用多久你就受不了,人家没打你,你身上也没伤,想告人家刑讯逼供都告不进去。
比如熬夜审讯,你在拘留室里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叫你起来,拉到审讯室,大灯泡往你脸上一照,开始审你,反复来几次,保证你精神崩溃。
我看港产警匪片里,警察还拿很厚的电话本垫在胸口,然后用锤子打,一锤子下去让你胸口发闷难受,但又没有伤,也不知道那边是不是这样审案子的。
动手打人是最没脑子的方法,相信能进编制的都是聪明人,根本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想要审讯犯人,用广为流传的两个办法即可,第一种办法,把嫌疑人拷在暖气片上,让犯人站不直也蹲不下,估计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第二种办法,把嫌疑人固定在审讯椅上,用500瓦的白炽灯贴脸照着,估计也坚持不了24小时就全部招了。
受害人好惨,丢了皮我也要还他一个公道( X )
扛个罪怎么了?雕明就是见打了才老实( V )
重罪那种一般都是大案要案了,关注的人太多,身为一个小明紧按规行事就好。没必要去出什么风头。
如果是一般的小纠纷小案子那就无所谓了,猪猡随打随骂不影响什么。是非曲直不重要,凑够绩效早点下班才重要。
现在能在网上公开看到的执法记录仪是阿美莉卡的,连美国那种这么讲究公共隐私的地方执法记录仪普通人都能看到,反倒是我东大,满大街的摄像头,一说要执法记录仪不是没电就是说涉及公共隐私普通人不能看。
B站有个UP主叫细细的蓝线,就是转发老美的警察执法记录仪。
警察那叫一个专业
孩子,听说过零口供定罪吗?
只要证据链齐全,你一句话不说都照样定罪
甚至你一句话不说,情况只会对你更不利
我只想问这个问题下面所有的好警察一个问题——
如果您有一天在宾馆查房时要求睡眼惺忪的我出示身份证,我没好气的说:根据《身份证法》……根据《人民警察法》……甚至根据《宪法》……你们没有权利查询我的身份证。
这时您会选择:
A、“我有病?
多破一个也没奖,少破一个也不罚。
升职靠关系,又不看业绩。”
B、“干警察就是一个良心活,你不好好干,那就没有证据,你一点事没有,工资一分不少,领导也拿你没着。你好好干,领导也不会念你好。”
C、“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D、其他。
现在的警察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入体制内的?破案的手段他们有几个懂的?为了政绩提高破案率哪个地方嘛不是靠刑讯逼供的?
八十年代的冤假错案率,只要上刑讯逼供,可以达到4-6成左右。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冤假错案,你没有申冤渠道,,有渠道,也不能让认错,只能是变相解决。
刑讯逼供的最终形态,就是军阀化,分裂,因为没有人是安全的。
这个也看大环境的,当初严打的时候,本着命案必破原则,高层对刑讯逼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不出人命,手段五花八门,所以那时的命案都能破,但枪毙的是不是凶手就不一定了。
有些案子,法院和检察院也会看出问题,所以就有了一些明明是该判死刑的案子判了无期,其实就是法官觉得证据不足的。
但现在使用刑讯逼供的不多了,毕竟一旦出问题是要丢饭碗的,更多的会使用一些软暴力,比如不让嫌疑人睡觉这些
刑讯逼供?不大可能,办不了不办,踢一脚打一顿就可能被撤销公职了,你猜我们律师遇到警察刑讯逼供有多开心?!
朋友抓了一个嫌疑人,摄像头都拍到他了,离得有点远,他就是不承认是他,死活撬不开口,朋友审不下来队长上,队长也审不下来,气得队长骂嫌疑人,嫌疑人就跟他对骂,互相问候娘亲,我真的笑死,队长至此也没动手。最后的最后,到时间了只能放人。
审不下来就下次抓住再说,自己这身衣服重要吧,好不容易考上的,脱了警服还能干啥就是个问题。
今天看到个视频笑死
起因是小偷躲在河提上,群众有人怕他饿坏了,给他一个包子,他也没客气,继续躲在河提上让群众给他丢下去,他来接住。
民警: 你怎么有脸吃下的?
嫌疑人: 我就不要脸吃的


看到很多好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没必要,没好处。大致意思是说刑讯逼供也不能给你升职什么的,不刑讯逼供也不会降职。
但这不就是说,要是你可以获得好处(对你来说有必要了),那些警察就很可能会做了。
所以,我们要的杜绝,是司法的透明,不是凭警察的良心来断定我们生死,而是整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保护我们。
不会。
治安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又没新的证据,我到点就放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罢了。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肯说就先刑拘,批不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后续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继续侦查就是。
没必要为了个口供进行刑讯逼供惹自己一身骚,现在又不是唯口供论。
我自己又不在乎什么所谓的“排名 指标”。
领导觉得我能力不行就尽快把我调离办案口。
都在那假装外国贵宾。
原则极其简单、有效:
一、看看旁边的人(甲乙丙同事)干没干
二、观察他干完了之后有没有事
三、只要他干完了没说,有样学样,能干到把大地捅穿
所谓讯,所谓逼,换个字就行了。整人。
毫无后果的是,做起来能有多肆无忌惮,都不敢想。
画面太可怕。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段子,有几个streamer跑进美军军营采访:
Q: why you join the amry?
A: to kill people
什么样的官是好官是包拯,海瑞,焦裕禄?这样的清官,朝廷的面子?那是高俅,蔡京,秦桧,和珅给上面捞钱的里子?
其实都不是,是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一个官员历经了晚清,民国,北洋,汪伪,中共五朝元老,他是怎么做的呢?
遇到百姓之间的案卷只要不涉及官场的就秉公执法,涉及到官场了能给平民百姓争取的就尽力争取。但是他绝不会为了百姓,或者说是没有舆论支持和组织背景的百姓,去和官僚阶级的任何人对着干一查到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得罪了百姓最多丢官。得罪了官僚阶级,那就得没命。
你的人生是别人的KPI和升职之路
我的KPI和升职之路是你的人生
不会。
嫌疑人不开口、案件搞不开最多是能力问题,工资不会少我一分,谁有本事谁上吧。
但动粗了后果需要自己买单。
咱又不傻……
在下就是一基层所里的小吏!
你问我会不会刑讯逼供?
我想说点实在的,也不扯什么虚的,高大上的。
啥叫刑讯逼供啊,在我看来,能让人看出来被询问人挂彩,带伤的,那都是胡作非为似的刑讯逼供,这种办案的都是胆大妄为,这个让人家到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也不冤枉,只要司法公职被人家逮着刑讯逼供证据了,最轻脱制服,稍重的就刑讯逼供罪定罪量刑了!
具体来说,不管是针对被询问人捆绑还是违规使用器械。不论是采用冻,饿晒烤这样残忍方式的(之前我知道的一个办案的饿被询问人,导致晕厥被120拉走,直接让人家检察院立案了),还是被询问的人在里面弄出轻伤,或者询问完就自杀的。
这都是明星犯罪了,严重践踏公民刑事司法人权了。这种行为被定罪量刑是必须的了。
但是除了这些,你说实践中,在询问过程中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点皮毛都不能摸的纯粹也不切实际。
办案的面对的是些啥人?不能说绝对吧,反正大部分都是不老实的人。哄着他供述罪行,现实吗?
所以刑讯逼供罪是道界限,这个罪名的意义是划了条界限!不管你多么急切的想给眼前的坏人定罪,还是记住,凡事有度,别过界!要保障基本人权,要维护司法公正,但是在这个原则之下,也要讲求办案实效,所以,没有办案民警会为了破一个案子而去刑讯逼供,但是也没有一个被询问的嫌疑人会被哄着供述!

这个不是简单的一个逼供的问题,这个里面可能会涉及一个破案率考核,整个单位的考核。年底的年终奖。
之前接触过社区搞计生的,他们的年终奖考核是98%,整个社区只能有一个超生指标,一但有超过的,他们晚上凌晨会10个人搞两辆面包车去超生家庭,直接暴力拉走,8-9个月的都流产掉。
你在知乎问这个问题就很好笑,会不会有人一边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一边在问嫌疑人问题。
对他们来讲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大不了被严肃处理,被停职或者免职。

身在淤泥而不染是很难做到的事。
我曾听到一位民警亲口说过自己刑讯逼供的事迹,“门一关窗帘一拉把人打一顿”之类的,所以刑讯逼供基本上是那些办案民警的惯常手段。
连我二年级的女儿都觉得我懒得无可救药,所以,我与其刑讯逼供,还不如偷懒啦。
我会想尽办法撒泼打滚不作为。
不立案不就行了嘛(摊手)。
哪有那么多刑事案件?
在我看来:
这一件是民事纠纷,建议您自己去找法院。
这一件有经济往来,按规定,我们不能插手民间经济事务。
这一件是生活琐事,希望您能放宽心。
这一件是贵单位内部管理事务,我们不能干涉。
这一件是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建议您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这一件是市场经济行为,我才疏学浅,不敢妄言,但出于个人角度,友情提示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这一件事情最重要的是身体!案子不案子的先不说,麻烦您赶紧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后面有情况再联系。
这一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办案范围,但您刚才提到的这么几个问题,可以先向某某窗口咨询和反映。
这一件事您先稳定一下情绪,别急,好好回忆一下事情经过,写一个书面的材料交过来,我们先看一下。
这一件是谈恋爱,我觉得年轻人还是要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爱情观……
肯定会啊,刑讯逼供,破案率上去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老老实实找证据,破案慢,破案率低,不划算,至于风险嘛,没看到浙江女神探吗?人家现在平安退休,退休工资一两万,你说爽不爽
执法记录仪不公开,执法不允许拍照。
虽然我自认正气,但急了眼,恐怕也忍不住会刑讯逼供。
鄙人不是公安民警,但是
如果我遇到山东费县消失的夫妻那四个或者北京南新华街拆迁房那四个双胞胎……
我就算脱掉警服,把牢底来坐穿,我也要把他们挨个暴揍,暴揍,暴揍,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哪个,我就问问哪个,无论现任还是曾任的民警敢在知乎承认自己会去刑讯逼供?
为啥不用?别人都用我不用,我还怎么进步?
我只是想进步我有什么错?
社会主义把鬼变成人,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
侵华日军贱淫辱掠,无恶不作,回国以后却成了守法公民,所以这是日本人的错还是军国主义的错?
若逼供,且被发现,上面要处理的话,民警就得脱警服了,严重点就进去了。
若不逼供,即使破不了案,也不用脱警服吧,没听说过哪个民警因为破不了案脱警服的,因为破不了案担责的也是领导担责,不是民警担责。
怎么选很显然的。
公检法里,公到底是怎么排到前面去的呢。

没人管,我必用。
这玩意就跟考试作弊一样,可以直接摸出答案来,没人管那我不得抄疯了?
这是最高效,收益最高的手段,没有之一。
之所以不允许刑讯逼供,主要是因为这招不够正义,不是因为这招不好。
如果这招真不好,那情报工作为啥又允许刑讯逼供了?因为情报工作不需要讲正义,干就完了。情报工作杀俘虏都是公允的,遑论刑讯逼供乎?
这就是很多人的错误认知了。
事实上,刑讯逼供是一个收益远远大于损失的手段。
只是因为它不够正义,所以司法过程不允许使用。
绝对不是因为它不够好用。
我们至今也不清楚浙江女神探是如何侦破300多起大案的,平均每个案件破案时间只有两天,手上又有多少冤魂?真是个可怕的数字
怕监控的不一定是小偷,还能是警察!
某种程度上,后者想销毁录像证据的心,比前者还强烈
因为小偷大不了认栽了,出来干这行,谁没个马失前足的?对坐牢当回家一样,心理接受度相对要高!
但警察不行,一旦栽了一辈子都完了,还牵连上层,一连串有头有脸都会波及!会无所不用其极销毁把柄!
我办了很多案件,别说刑训逼供了,诱导我都不干。回答跟证据差不多能对上就行,能解释过去就行,如实记录就行,这样最省心省力,也没有风险。
刑讯逼供根源根本不在办案民警。
因为上面有指标,很多地方要求破案率80%以上。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很落后,没监控,有监控也可以带口罩帽子,想想都知道,80%不可能。但是上面定指标的可不管你。那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靠口供了。
嫌疑人不招,上面又疯狂压力你,你会怎么做?你可以不做,也有的是人做。
所以,源头问题不解决,怪办案民警没有意义。
看了不少例子,现在比起刑讯逼供,警察更喜欢言语上的威逼利诱,比如变着法的让你“签完字就可以回家了”,结果等你签完字就回不了家了。
当然了,对于真犯事的还是坦白交代比较好。
90年代末,在同学家玩游戏机,他家住的地方比较特殊,和派出所在一栋楼,可能那时候条件艰苦,底下两层是派出所,中间两层是街道办事处,顶楼是住家属。
晚上和同学下楼的时候,听到一楼派出所传来呼爹喊娘的哭声,过去看热闹,同学他爸是楼上街道办事处上班的,又住上面,所以派出所彼此都认识。只有一两个jc在值班,有个jc叔跟同学打招呼,也不避讳,说是抓了个小偷在审,我们好奇去看,旁边房间有一男的被绳子绑在椅子上,头发脸上乱七八糟的。我们那时候已经是高中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同学问这样搞没事吧?jc叔点根烟道:这个b是惯偷,刚才在xx市场有人报案被偷,他就在附近,肯定是他们一伙人搞的,偷了东西不认,不打不行。然后把门一关,走走,小孩懂什么。那房间还有窗户,我们通过窗户缝继续看热闹,只见大嘴巴子抽得啪啪直响,完了一套连招,一脚蹬到墙角边上。那小偷也是硬,死活不认,嘴里一直不停的说没偷,真的没偷,最后好像是说答应问一问同伙,记不太清了
民警的话好像确实不会,但是刑警的手法可就不一样了,再碰上点类似全国扫黑除恶的专项,那就是实打实的业绩了……

你一小破老百姓用得着我官老爷出手?
抓你娃过来掐掐小脸,哟,他吓尿了。
你招不?
只要没有监控,你就是玉皇大帝下凡
一万种不同样的办法让你说话,并且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坑,他们问询的话和笔录上的东西可完全不是一会事。
要么就是“自杀”灭口
就算是逼供至死,参与人员也最多蹲二年,大一点的也就是个停职。
目前为止,完完整整不带删减从执法前到执法结束中间全程清晰的录像,只看过米国的
这种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一事一议。
公安系统很庞大,警种很多,部机关的各个局,北京的市局及区分局,和山沟沟里的派出所,深浅是不一样的;面对的案情,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也不一样。
保定这个事,被打死的其实也属于基层的村霸群体,面对这种人,基层公安不流氓,还真就镇不住。但除非你就是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基层小单位,同事之间全熟,或当地政法条口内部斗争不是太残酷,或嫌疑人明确就一社会底层的“滚刀肉”,
否则尽量不要这么干
KPI这个东西,搞不赢最多就是末位淘汰,下去听招呼而已。但如果你刑讯逼供被同系统但又不同山头的同志知道了,捏了你的小辫子,后果有时是不可预料的,再或者后果当时不显现而已,因为这种烙印是一辈子抹不掉的。有时候,人家在背后搞你也不是为了搞你,而是为了引起某种连锁反应,你搁家琢磨半宿,可能才能反应过来人家给你穿小鞋的真实目的是啥。这年头,同行之间互相使绊,并且“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事防不胜防。
能干死你的,都特么“自己人”
尤其是在大厅局或者比较核心的业务线条上,又尤其是在这个各种内部审计和审查跟失心疯了一样的年头,你啥事没有,都有可能被撸一顿呢,你还自己拉一屁股屎?现在这个环境是啥B样,经历过点制内斗争的同志,懂得都懂。任何一点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瑕疵,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顶格处理;有点风吹草动就特么上上下下风声鹤唳。所以啊,这几年凡事尽量不要冲在前面,能“往后捎”就“往后捎”。
不止是公安,整个政法系统,都早就不是那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年代了。现在凡事都要在“框框”里。
更尤其是在经侦和反黑等比较敏感的业务条口,更更尤其是遇到跟你不熟的,隔了几层的领导,比如上级单位临时借调你去办某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明里暗里暗示你往“死里搞”的话,千万不要这么干。
一定要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顶住压力。重要的事说三遍
他们自己咋不上?真要是能立功的大好机会,咋不用自己的嫡系?为什么把你借调上来,给你搁这了?这案子水有多深?嫌疑人什么背景?事情又牵扯了谁?案子背后有没有制内领导的人事竞争?是否牵扯派系斗争?甚至政法系统内部斗法?咱“跪的太远”,天天杵在工作层面上,有时候真看不清。
如果不幸真被上级单位“抓壮丁”去办案,并且有迹象显示这案子“水有点深”,比如嫌疑人社会关系复杂,比如他微信通讯录里有大量领导关系,甚至政法系统的领导关系就一大堆,或者某个高层领导突然“高度关注”这个案子了,呵呵,这时候你的处境,保不齐和嫌疑人的处境一样凶险。你一定咬紧了后槽牙,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就只讲证据,和证据链的完整性,讲案情的逻辑闭环,讲嫌疑人的口供是否能自洽。常规动作咱都可以做,什么诈一诈呀,诱一下骗一下呀,这都行。但超过常规动作哪怕只有一毫米,对不起,我不会干了!反正你们让我办,我就只会这么办,报告我也只会这么写。甭管他们怎么指着鼻子骂你,损你,实在不行,换人办呗?让你替他们背黑锅,给他们当枪使的事,千万不要干。现在的领导,一个比一个没格局,都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现实世界就没有祁厅长那么仗义的人,切记。
遇到这种烫手的案子,你傻不拉叽地把白的办成黑的了,就问你,你说的清谁黑谁白吗?万一过几天,更大的神仙一句“批示”,黑的那头又变白了呢?到时候,你成啥了?当时让你去电人家的那帮孙子,他们又成啥颜色了?再退一万步讲,你的直管领导要是跟你“切割”了呢?你亲老大的仕途安全,要是和你的利益突然矛盾了呢?
再说了,升迁提干,跟破案有关系吗?业务干的好的同志,几个有好下场的?
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当你知道自己刑讯逼供的结果要么是升官发财,要么是自罚三杯之后,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当然了,我说的是以前
那当然了
只要刑讯逼供,我就能轻松办出一大堆铁案,就能干满指标,就能保住工作,稳步升迁,狠狠赚大米,民众软肋这么多,我都不用费力他们就招
唯一的代价只是冤死冤狱一大堆民众,降低司法公正度,损害法律形象而已,关我什么事?我可是帽子叔叔,上面又不管下面这些有的没的,这不是很值吗?

2022年年初,暴钦瑞父亲暴继业遭同村的暴增强实名举报
暴增强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等部门举报暴记忠等人涉黑涉恶线索。
2022年4月,石家庄市公安局将暴继业等人的犯罪线索交裕华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核查过程中,暴增强指使包工头孙会强等8人作伪证,故意捏造事实。
2022年7月7日凌晨
河北石家庄高邑县住建局职员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参与殴打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被新乐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同被监视居住的还有其父亲、叔叔、同村村民等共10人。
此案被命名为“5·25”专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和高邑县公安局联合办案。
在7月7日至7月19日期间,办案人员为获取暴钦瑞等人有罪供述,采取了多种刑讯逼供手段,包括殴打、电击、吊铁笼、限制性体位等
同期被监视居住10人含其父亲,叔叔9人造刑讯逼供包括、电击生殖器、强迫舔舐肛门、对嘴撒尿等
7月19日21点38分,暴钦瑞突发不适被送往医院,7月20日凌晨,暴钦瑞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办案人员系统性掩盖:销毁审讯设备、删除聊天记录、伪造口供等。
2025年9月28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望都县法院分别作出判决:
主犯张旭光(新乐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因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被判16年;
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数罪并罚获刑6年;
马林炫: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
李少华、陈泽平、马帅(辅警):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至1年9个月;
耿春远(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刑讯逼供罪获刑3年;
任力鹏、王连达:刑讯逼供罪分别获刑2年10个月、2年。
其余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案件尚未定论。此外,最初诬告暴家的暴增强,也因诬告陷害等罪被提起公诉。
当年检察院有侦查权,一次遇到一个给假冒商标通风报信的家伙,二十多岁,让我们几次跑空。
抓住后做了半个小时思想工作,就是不肯招供,气的我们立刻上背铐,拳打脚踢,不到三分钟,就招了。
做半天思想工作抵不上踹一脚,有的时候真管用。
我会!
开玩笑,每年的局里都有破案指标,而且还有奖金!
你想象一下,上有局里领导的催促,下有同级别的同事攀比!
更何况,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还可以给自己减压!
我一个普通民警,刑讯逼供没有收益的,办不下来大不了挨顿批,又不影响我收入,而且万一出事了我是要脱衣服的。不过不少民警是会对那些16岁以下的动手的,因为这帮小孩根本收拾不了,只能把他们打怕赶到别的辖区犯事。
多说一嘴,普通民警是真的不想办案,要不是有人监督,那真的是连询问都懒得搞,没人监督的话有人报警就是询问完给立个案,然后就放在那。
这底下的回答有点离谱了,现在是2025年,不是2005年,大数据+天网+技侦这么发达的今天,能被当成嫌疑人带进去讯问的是啥你们心里没数吗?回答里面一堆人跟这帮人一个战线的搞不懂是想干嘛。
以前有可能,但现在基本上不会了,普通案件没必要冒风险,现在能让自己立功(三等功及以上)的大案,按要求是要做到的全程合法(让自己的功劳不出意外)。
我们所前几个月接的一个命案,局长政委天天来问情况,副局长+法制全程盯着,平时小案子守嫌疑人都是辅警,这个案子必须两个民警守着。
现在挨打一般是就一种情况,那种无法送去拘留蹲监狱的未成年和一些惯偷,隔三差五在你的辖区打人、偷东西,扰民。他家里人已经放弃了,这个时候为了让这帮人少搞事情,就会拉到没监控的地方打,让对方悔改几乎是不可能的,目的是把这帮人打出自己的辖区,犯事也是去别的辖区犯事。
真正有脑子的办案民警,都不会刑讯逼供。
真正干过刑讯逼供的警察,其实都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别看这些人把犯人折腾的那么惨,其实他们自己更惨,只是没有人帮他们宣传罢了。
我讲下这里面的道理吧。
警察刑讯逼供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罪的,一种是被冤枉的。
第一种:有罪的人。本身就是犯罪分子,本来就不是好人,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你不去惹他他还想着怎么害你呢,现在你把他揍的那么狠,这样的人但凡有点办法,他能不报复你?
一个犯罪分子可能没有办法或没有机会报复你,那么十个呢?二十个呢?一百个呢?
这些犯罪分子自己没有办法,他有没有同伙、好朋友、好兄弟、拜把子的兄弟,这些人会不会帮他来报复你?
或许你比较厉害,有枪又会拳,你能保护自己,你能24小时保护你的家人吗?你的老婆孩子老爸老妈都有贴身的保镖吗?
一个人如果真心暗算另一个人,成功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
你刑讯逼供的人越多,你得罪的黑恶势力就也越多,数量多了,量变就会产生质变,早晚报应到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身上。
这些,你的领导会告诉你吗?你看看那些公安局里当领导的,有几个会自己动手刑讯逼供的?
第二种:被冤枉的人。有罪的人挨了揍都心存怨念,无罪的人怨念会不会更深?无罪的人一旦有了机会,那种报复肯定比无罪之人更狠。
而且,无罪的人一旦平反冤案,肯定要追究刑讯他的警察,这时打人的警察肯定会被公安局推出来背锅,你不背锅,公安局怎么平息媒体舆论?
刑讯逼供是得罪黑白两道的行为!你以为只有毒贩会报复警察吗?其他犯罪分子都不会记恨警察?
大家以为警察的工资很高,待遇很好?
哼哼!我这辈子都不会劝任何我认识的人去当警察的,就是当警察也是当经警,法警或者行政之类,刑侦和治安是绝对不能干的,还有交警更是不能干。
大家明白了吧。。。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珍爱生命,远离刑讯!



一个苏秦背剑下去,圆明园我烧的都得承认
不会,因为知乎上都是好警察。
各位,来吃饺子啦。

除了少数变态,大多数警察刑讯逼供的时候都相信自己是在执行正义。
因为人伤害人本身就是需要精神力量的,没有精神力量支持的普通人伤害他人后常常会PTSD。
刑讯逼供的不合理,根子从来不在于保护罪犯的权益,而在于你相信正义不等于你真的正义。
像提问者这种“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只能说根子上就是刑讯逼供的好苗子。
从客观角度,阻止刑讯逼供的唯一方法,就是外部监督。
因为当一个系统——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坚信自己是正义的时候,所有对这一点的质疑都会被扭曲为“对抗正义”,结果就是被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赶出去,或者直接碾碎。
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来阻止这个自以为的正义被贯彻下去。只有当轮子停下来了,才能回头看看方向是不是走错了。运转中的轮子很难被阻止,任何很难做的事情都无法稳定实现,只能期待奇迹。
不限这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懂这一点:**如果要让一件事常常发生,就要降低它的难度,如果要让一件事很少发生,就要提高它的难度。**对于个例,这种做法效果不大,毕竟偶发因素太多。但对于惯例,难度就决定它的成败。
不要依赖一个两个人的良心。良心不是奇迹,但一个人凭良心对抗一个系统,这是实打实的奇迹。
大家要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刑讯逼供,不是某些人想的那样。我经过大记忆恢复术或者一系列办法,让嫌疑人说出那句,比如,人是我杀的,事是我做的,那么就结束了,就结案了,刑讯逼供就成功了,当然,在很早一段时间之前,确实有很多地方是这么做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参考某女警。女检
而真正的刑讯逼供达到的效果是你通过一系列办法,让一言不发、什么都不承认的嫌疑人说出。人是他杀的,事是他干的,并且说出是以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做的,凶器在哪里,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而如果作为一名办案人员,一名警察,你前期经过了无数的摸排,无数的工作,做了所有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一个刑讯逼供,导致最后嫌疑人在任何一个阶段反共,而这份口供被非法证据排除,那么可能导致你之前做的所有的。符合规定的。付出辛苦的工作都毁于一旦。
刑事案件中强调重事实、重证据、轻口供。以及经常能听到的叫零口结案,目前很多的刑事案件,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对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之前所收集的证据就足以对嫌疑人进行定罪。
之前有很多人问过我。我在开庭之前,即使做了有罪供述,承认了一切的罪行,那么我开庭的时候可不可以翻工,可不可以?说之前是受到了刑讯逼供威逼做出的不符合实际的口供呢?我们只能说,你在开庭过程中完全可以放,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人能控制的了你。但你要想好。在开庭之前,你所有的口供以及进入到卷宗的证据都是有相应的录音录像的,不会有任何人按着你的手指头进行签字画押。其次,在上面我也说过了,重证据轻口供。之前对你做出的有罪推定是结合了在案的其他证据,比如说一些书证、物证和你的口供。那么现在你如果翻供了,那么同理,你也要拿出。与之相匹配的其他证据证明你之前的口供是假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某诈骗案件。开庭之前你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但是开庭上你说我没有实施诈骗,之前都是逼我。但是你却说不清楚你的银行卡里为什么进了钱,那咋办嘛
第一点,屡见不鲜这四个字就属于杜撰,没有数据支撑。
第二点,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案子破不了,是民警的个人能力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民警。
第三点,破不破案和民警的晋升、待遇毫不相干。
第四点,为了案件出任何一点纰漏,承担责任的不是单位,而是办案民警个人。
民警也是人,既然是人,就必定有好人、坏人和变态。
本来是好人的,基层民警各种案件都要管,会接触很多毁三观的变态案件,例如迷晕老婆叫来其他男人、家里堆满自制炸蛋、撒人分尸……
总之,民警接触到的真变态,比电影更刺激。久而久之,民警若心理扭曲了,也会有变态行为,甚至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
———————————
另外本来就是坏人,当了警察还是坏人。
不会。这种事就和吸毒一样,你刑讯了,大概率会出成绩,就和吸毒一样,会获得短期的欢愉。但长久来看,必然是会出事的,就和吸毒最后一定倾家荡产一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谁考公也不容易,升不升的上去不重要,不脱衣服走人才是王道。
再苦一苦辅警,骂名我来背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当你被抓进去,除非犯罪嫌疑人马上再次犯案,并立马被抓,且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或者想戴罪立功,承认有关你的案件是他干的,或交代拿出证据证明你是被冤枉的。这个看运气,速度快的话是荆爱国,速度慢的话就是呼格吉勒图,不过,故意杀人未遂居然只判几年

其实说清两点就可以了
1 刑讯逼供是存在的,并且是国家法律是明确禁止的
2 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有机会刑讯逼供
所以,回到问题,这些警察会不会刑讯逼供显而易见了
其实题主想问的应该是警察现在会不会打人了,打人不等于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主要是为了获取口供去打人,现在烦这个神干嘛,被打的不是我,被偷东西的也不是我,你爱说不说呗,有多少证据你认多少呗,我在办案的时候证据不足处理不了的时候被害人来问,我把大概的情况说一下,然后在补充一句没办法哦,现在又不是二十年前了,要是搁二十年前我把他(嫌疑人)往小黑屋一带保证他说,保证能处理,现在这个大环境怎么办呢。基本上受害人都会说对对对,确实哦,现在公安不能和以前一样了。是不是我也省了不少事情?
但是公安是不是就不打人了?说不打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揍人呢?最常见的,故意挑衅你,我说的挑衅不是说只要质疑就算,你愿意和我拌扯我乐意至极,我说你是互殴,你说不对我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什么什么巴拉巴拉,可以啊,我扯不过你我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又不同的看法嘛正常,大不了我把你说的内容传达给法制咯,他们也认可你说的就按你说的来,这个都是无所谓的。那什么叫挑衅?其实就两点,要么把公安当傻子,要么就是一般老百姓都说不出来这个话。什么叫把公安当傻子,举个例子,前几年不是从缅北带回来一批搞电诈的嘛,问你去缅北干嘛的,你说你去旅游,去上班,去开店我都能接受,哪怕你说你去那边买老婆都行,怕被处理人之常情嘛对吧,基本上回来审讯女的都说自己在那边出台干小姐,男的都说是大厨在烧饭,反正就是不干电诈,这些人也都是慢慢磨嘴皮子,也不会动手打他,但是有个哥们的回答我一直记忆犹新,他给我来一句我开始想去电诈园区,去了之后就被当地的军阀的女儿看上了,人家要和我搞对象,我就不去园区了,后来同盟军打过来,我对象老爸和我说他们要坐飞机跑出去,没办法带我走,我就被遣返回来了。那哥们要是真的长得帅我捏着鼻子也认了,160的身高,歪瓜裂枣的长相,你这样和我说是不是就是纯粹的侮辱我的智商?那天晚上要不是忙不过来我是真的想揍他,换句话说要是能忙过来我肯定揍他。
还有一种就是普通老百姓压根都说不出来这种话的挑衅,主要群体就是二十来岁就是小痞子混到五十来岁成滚刀肉的这种,常见于喝完酒闹事的,给各位模拟一下:问:你叫什么名字?答: 关你叼事?问:给我好好说话!答:你算个几把?问:你今晚为什么xxx(闹事的内容),答:你算什么东西,老子和你说,一个小逼民警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老子混的xxx(一般开始吹嘘自己混的多好),问:你别和我说这些的,你酒 醒了,没醒在这坐着醒酒。答:玛丽隔壁的你算什么东西啊,教老子做事啊,问:(开始不理他让他耍会酒疯)答:你别因为你穿个屌破警服老子就怕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民警还把自己当回事,你和老子搞,老子和你搞到底巴拉巴拉(请各位自行脑补)。一般这种情况下素质高点的把对方摁住捆起来,素质低一点的关掉执法记录仪剩下的各位都懂。
所以怎么说呢,你老老实实生活不惹事不闹事,民警闲的没事打你啊,至于有没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嫌疑人被民警暴揍逼供,没有可能,因为我不是受害者,你说与不说我工资不少一分,打人也是体力活啊兄弟们,磨几句嘴皮子不交代就拉几把倒呗,反正受害人那边我也能解释的过去,我冒着风险打你干嘛,一份工作而已啦,现在就不要再说什么职业荣誉感之类的啦,那么较真干嘛,干的不开心说出来人家也只会让你辞职去干农民工啦
民警?刑讯逼供?
是不是吃饭不给钱,偷个电瓶,人家不认,你就往死里打?
什么是民警你先搞清楚。
如果是重刑犯,出警的都是刑警。
如果是一个小偷,正好背后涉及贩毒团伙,不用你来,派出所长比你更着急。
所有小地方,为了搞钱,对于刑讯逼供一块,早就已经玩儿得飞起。只是你们现在才知道罢了
从人性上看 绝大部分人都会
损害其他人让自己的升官发财 非常符合人性 且人类这几千年来都是这么干的
不这么做的才是极少数 这是人类dna决定的
会,而且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他没有证据。
比如犯人要上厕所吧,厕所里暖气片可以铐手铐吧,厕所里没有监控吧。
再比如用厚厚的书垫着猛锤看不出外伤吧。
再比如犯人饿了给他煮一桶泡面,哎呀,我不小心把一整袋盐撒进去了,这很合理吧。
再比如我出审讯室休息一会,让辅警进去帮忙看半个小时犯人,监控也关掉了,这很正常吧。
不会。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为什么要刑讯逼供触犯刑法呢,万一出了问题得不偿失,零口供的案件又不是不能办。就算审讯不出来,别人最多说你水平低,说你笨,总比刑讯逼供让你住监狱、开除你要强吧。一份工作而已,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没必要和别人过不去
如果我是办案民警,我只关心怎么拿到工资奖金
如果领导明确要求我动手,不然扣奖金,那我就肯定打,这不是白得的机会吗
反正出了事也是领导命令的
要是没这个前提,我是不会对别人施加任何压力的
愿意招最好,不愿意招我肯定也不反对
总不能为了个破案子,把自己搭进去吧
再说了,领导就干净吗?已经做了狗,冲谁叫不是汪汪?
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对立面监督,就会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错误,发现不了自己的错误,如果这个人权力巨大且无法有效监督,是什么情况不用我说吧。
在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重罪,但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且不配合的情况下
没有证据怎么"确实"人家"犯了重罪"呢?
有没有可能人家是被"确实"了呢?
还是说被不被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结了, 奖金有了, 至于蹲监狱挨枪子的人是不是真的凶手并不重要?
法律文书网是不是已经没了?
之前还能看看法庭直播,现在是不是也掐了?
话说,法庭直播里面有些法官别说具不具备基本的法律修养了,我看真该先去找个人类转。一不会说普通话,二对流程完全不懂,三对待当事人双方口出污言秽语
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3年辅警一枚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 我工作的地方是这样的
治安案子肯定不会 那怕坐实了 也不会 (特别的精神小伙除外,比如15-17岁拉车门 只要不轻伤 基本没问题,而且这也不算刑讯逼供吧。吸毒除外)
刑案看情况 百分之99不会 因为第一次笔录不说的最多百分之10,不能再多了。很多人在第一次笔录就认了 那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各种套路
我见过的 一个强奸案子 在没抓到人的时候 已经把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就差嫌疑人口供了 都在女性yd里检测出DNA了 女性手机也有录音 明确的反抗了 附近监控的时间也跟受害者口供对应
总之一句话 就差嫌疑人笔录了 嫌疑人这边东拉西扯12个小时了 没说的 小黑屋 小黑屋去了一趟就很听话了
为什么小黑屋 就算他不认 百分之99零口供也能办 只是麻烦很多 而且并不是百分之百
所以 如果能够零口供也能办的刑案最后的肯定是小黑屋
我的伯父一家都是警察,这么说吧,有良心的人是做不了这个职业的
不会!
实话跟你说!
办案,破案跟提拔升迁压根不是直接相关的。
别出问题,别出事才是提拔升迁的根本。
这是我工作多年的血泪教训。
刑讯逼供,不一定能破案,但是很容易惹祸出事。
办一万个案子,出一个问题,都会影响仕途,不如少办一些案子,但是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件,不留任何隐患。
最后我想说,现实中的公安民警办案,永远都是团队作战,一个民警想单枪匹马走完研判到蹲守,抓捕,审讯,羁押等等流程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没有孤胆英雄,也没有那么多神探。都是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来把工作做好的。
最后的最后,祝福在座的各位都能平安退休!

刘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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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中医黑,但是我真的在中医热点的时候买过中医的股票;
我非常痛恨铺张浪费、造价离谱的政府工程,但是在我职业生涯中所做的所有项目都是政府工程,甚至我自己还费劲心思造就了好几个天价项目;
我是一个1450,但是我拍起官员马屁来,完全违背自己的良心;
我是一个共存派,但是我在一个口罩8块钱的时候,给县政府捐过8000个口罩……
所以,如果我是一个警察,我想我大概率会刑讯逼供。
并非洗白,却是真实想法!现在的刑讯逼供跟以往的并不一样,以前没有证据,完全靠屈打成招,但现在的刑讯逼供是,你有监控,基本证明就是这个嫌疑人所为,但他就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然后上手段被查。
你要说,民警是否违法犯罪,根据规定,是违法犯罪了。但你有没有想过。民警完全可以在嫌疑人说不是他干的就放了他,为何没有放,而是要刑讯逼供?
归结一点,放过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刑讯逼供的警察,不一定就不是好警察。
我明明感觉是你丫干的,你给我睁眼说瞎话
拿我当傻子耍,当礼拜天过?
你看我咋收拾你
于是明着暗着的刑讯逼供就开始了
但是我的感觉,对吗?
大庭广众的执法记录仪都可以不用公开,出了啥事分分钟全网捂嘴,我要有这么强大的后援不搞那是对不起咱妈的栽培厚爱
既然假设我是办案民警,那我不会,因为重罪归刑警管,干我一个民警屁事,民警只管治安案件,犯罪的找刑警谢谢
如果你觉得刑讯逼供是合理的,那你的同事在处理你刑讯逼供案件的时候对你刑讯逼供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会也不可能。
教员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很多人攻击警察,很多人自以为了解内幕。可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公安系统内部流程,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几乎是堵死了各种路子,往规范执法上逼。因为涉密,无法细说,但事实如此。
以上这是不能。
以前的老警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有一种案子没破显得自己无能的莫名的责任感,没人教没人逼,自发的,所以为了破案他们过程不那么正义,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有人肯定说你别说都是为了进步,怎么说呢,有一部分肯定是为了进步,但大部分其实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不信就算了。但是从90后参警开始,上一辈抹黑的名声在自媒体环境中无限放大,这个舆论环境不用多说,促成了很多民警心理变化,核心就是责任感不那么强了。我们所里的小伙子们几乎就是明着说,你态度好,就费时费力帮你解决。你态度不好,我按照程序走完流程,也不怕投诉,毕竟虱子多了不咬人。案件上就更不用说了,抓到人了,很多都是不说的,无所谓,符合0口供起诉的起诉,不符合的起诉被检察院退侦就继续补充侦查,执法细则如此详细,按部就班即可,案件的破案率轮不到基层民警头大。
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只是据我观察,警队里按部就班完成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高强度压力自己想奉献的越来越少了。尤其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警情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能管则管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嘛可能你们都不信,这些热心肠的民警投诉率常年占据全所前三,哈哈哈,笑死个人。扯远了。
以上是不会。
综上所述,不想也不能。
不会,这玩意得罪人,搞出冤假错案你自己兜着,拿几个钱儿啊?这么拼命,他不老实交代就这么耗着呗,车轮审讯直接能把一个人逼疯。
傻子才逼供,案子办不下来最多就是业务水平不精,逼供被抓出来,饭碗都保不住。
而且跟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采用物理手段,不累吗?不难受吗?一份工作而已,能做多少做多少,尽力而为顺其自然就可以了。难不成把真凶抓出来,把坏蛋送进牢里,是能带来很多工资?还是给自己带来伸张正义的虚幻满足感?
这世界那么多坏蛋,你还能把他们全抓了?你个基层小喽喽,还能激浊扬清,还世道清白么?是能拯救世界,海晏河清么?
能做多少是多少,做不动就让别人做,局里那么多警察,至于为了破个案把自己逼上绝路么?属实是脑子不清醒,谁逼供谁沙币!
歪一下。
有这么个事,12岁男孩把同小区内6岁小女孩拐骗至偏僻角落准备实施强奸,幸好被一成人发现制止,后经调查如果不是被发现,小女孩真的要惨遭毒手。
但因未遂且年龄小于刑事责任年龄,就责令男孩家长严加管教。
问题来了:如果你在这小区里,恰巧你也有个几岁的小女儿,你会怎么办?
你以为的刑讯逼供,警察暴揍了犯罪嫌疑人一顿,犯罪嫌疑人招供了,承认他杀了人。OK!结案!
你太天真了!
首先,你要把所有的细节都相互印证起来,形成报告。包括杀人时间,杀人地点,杀人动机,杀人凶器等等。就算是嫌疑犯配合你,你两共同编造出整个凶杀案的过程。第一步就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内部审核。你的领导和你的同事,会不断把案件的疑点反馈给你,要求你补充侦查。终于在你和犯罪嫌疑人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侦查。案子交到了检察院。
案子到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就不受公安机关控制了。而是受检察院控制。提审犯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问犯罪嫌疑人承认杀人否。你认为,犯罪嫌疑人还会配合检察院承认杀人吗?就算你运气好,犯罪嫌疑人又承认杀人了。
案子到了法院,这时犯罪嫌疑人受法院控制。并且有律师介入,你认为他会配合法院承认杀人吗?
整体来讲,刑讯逼供,既不正当,实际操作难度还大,容易翻案。
你可能要问,如果我能做到天衣无缝那不行了?你能做到天衣无缝,那就不叫刑讯逼供了,那叫准确迅速办成了铁案。
看什么罪
如果只是那种闯红灯,逆行,酒驾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那自然不会,该刑拘刑拘。
如果是那种小偷,打群架(没有达到重伤或死亡),打不打不知道,骂是少不了的。
如果是遇到那种杀人魔鬼(非冲动杀人或是杀死幼童的),人贩子,强奸犯。
你以为的叔叔:


实际上的叔叔:

90年代在深圳一个公司很熟悉的人,前年在一个他曾经干过几年的某个人一抖音文案下。我顺便问一下能找到谁不?结果半小时后他说谁找他。然后联系上。加微信,聊了这几十年在干嘛。他就说进去了三年。问了原因是;可能年轻点的不知道,90年代,各种打架斗殴的,娱乐场所看场收费的都看作平常事,只要没打没,赔偿了事,我说这个人吧深圳辞工回老家了,那时候声色遍地。有晚去歌厅打架了,为怎么打的不知道,反正他跑了,后来抓住他,就是不承认,群架嘛,那时候没监控,
这边就是打,因为身体棒,原来深圳一个支队几年练得很厉。练过排打,这个我和他一个公司时知道。普通东西打没什么用。几天后就用棒球棒打,这个就受不了,突然情绪崩溃,把棒球棒缴了反打审讯人员。这我只说结果,三人受重伤,一个终身残。判三年原因咬定刑讯逼供,审讯室那来的棒球棒?
他说要不无期了。按现在的情况也不止三年。还有一个当时打个架没监控跑了就跑了,猛打抓住的人交待出来的,抓住了也猛打,真没必要。
虽说现在提倡重证据,轻口供
但,还是有很多罪,需要靠口供定罪。
你想想,你作为警察负责处理的案子,一直结不了案,准备的材料一直被检察院退回来,你的考核绩效一直上不去。你凭着经验或者现有的证据,就是知道他干的,但关键的物证一直找不到,他就是不说。悲惨的受害者天天跑来哭,甚至不停的投诉和上访。
正如我一个叔叔说的:“做警察这么多年,该干的,不该干的,反正都干了!”
在别的帖子抬了一会关于刑讯逼供的杠,突然刷到这个帖子,就过来瞎白话几句。
先说结论 会 因为我真干过;不会 因为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干了,也不会再承认自己干过了。
讲讲我的第一次刑讯逼供吧(纯属虚构,这是小说)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翻着自己的剪报本,想找点灵感给领导写篇好点的调研文,但由于中午喝了二两酒,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起来,对桌的建哥终于忍不住了:“小马,我带你玩去吧?”
我们走街串巷到了他战友开的一家小旅馆,一进门,大厅里坐着三个穿白衬衣打黑领带,的黑丝卡哇伊美女,荷尔蒙上行,大脑指挥腰子分泌的肾上腺素催动植物神经到窦房结放电,导致我心跳加速了一下。
美女慵懒的扫视着,突然变得冷若冰霜,互相低语一声,拎着包包就离开了,我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没追着看。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三个老手,她们是看到了我俩穿着一样的裤子,一样的皮带才离开。 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她们离开才是很酷很老道的做法。
老板听到声音笑着迎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何觉得有一丝不爽,就抢在建哥前面冷冰冰的说道:“例行检查”,老板瞅向建哥,建哥很尴尬:“没事,就是瞅瞅”
小旅馆里没住几个人,很快转到了二楼一间,里面有三个吊毛正躺着看电视,看到我们神情明显有一丝慌乱,我问老板为啥没登记,老板讪讪的赔笑:“他们是过来找人的,就歇一会就走,不过夜,来打工的,老实孩子。”
我默不作声的开始翻看他们带着的东西,每人一个双肩背包,每个包里都有一双球鞋一双手套,一顶棒球帽和一副黑口罩,鞋底掌前半截都用锋利的刀片割出了一条条横纹;两个书包里有微型手电,另一个包里是一个小头灯。另外还搜出的东西包括两把大螺丝刀,一个开锁用的飞机插,一把锉刀,大小克丝钳,一大团棉纱,两个大玻璃瓶,一个小塑料喷雾瓶,大玻璃瓶上的标签用指甲抠的烂唧唧的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来一瓶是醇醚,一瓶是氯仿(哥罗芳),小塑料喷雾瓶是最令我心惊的,里面装的是阿玛尼亚(假名,高手自然知道是啥,但求您不要说明,这知识扩散对社会没好处),简单说就是销毁指纹和血迹用的。
一个书包背后有一把一尺左右的长条硬物,但找不到从哪装进去的,我怀疑是刀,所以很谨慎的往后退了一步,蹲下去搜(事后证明是一把不锈钢尺状物,很薄很光滑),一个吊毛突然暴起撞倒我夺门而出,另外两个吊毛也冲过来,我迎面一个窝心脚踹倒了一个,同时薅住了另一个,推给建哥,然后下楼去追第一个。
可惜我穿了一双宽松的皮鞋,跑不到五百米鞋就飞了一只,路边群众哈哈大笑,和我一起看着第一个吊毛像猴子一样穿过一片菜地跑远了。
我呼哧带喘回到二楼,却发现只剩地下捂着肚子的吊毛了,建哥和老板尴尬的瞅着我说没拉住,那个也跑了,老板问我要不要给我根绳子把这个绑住,我气哼哼没说话去小卖部打了个110请求支援,小卖部的老太太撇着嘴强行要了我5毛钱。
由于已经下班了,我只能把吊毛带回办公室,建哥很不爽,他不想加班,而且这事坏了他的面子,于是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走了,剩下我一个面对吊毛,开始了讯问,或者规范点说,是询问,因为没有刑事证据。
首先我让吊毛指认了自己的包,他略微思索了下指认了有醇醚的一包,我问他带醇醚干什么,他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我被噎了一下,接着问其他东西干什么用的,他慢条斯理的解释,手电是走夜路要用,帽子、口罩球鞋是平常穿的,手套是搬东西用的,我突然插入问为什么把鞋底割破?他楞了一下回答,不是自己割的,是在工厂打工时被地下的铁屑割的,我说他俩的鞋底也是铁屑割的?他很吃惊的说,他俩鞋底也破了?
没切入点,只好从头捋,问他身份信息,他用明显的云南口音回答说自己叫王飞,是湖北红安县人,自幼跟着奶奶流浪长大,没见过爹娘,也不知道奶奶的真实姓名,后来过一座山的时候奶奶死了,他把奶奶埋掉就自己开始流浪打工。
然后问他目的地,他说就是此地,自己有天突然想到有个一起打工的朋友说是这边人,让他混不下去了就来投奔一起打工,可以给找工作。这个朋友没有联系方式,不是姓张就是姓王,也可能姓刘来着,反正就在这一带,不知道具体地址。打算一边找工作一边慢慢打听着找。
问他同行人身份,他回答说,不知道具体信息,高个吊毛是在武汉长途车站认识的,两个人一起抽烟,高个吊毛问他干啥去,他说找朋友打工,高个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就一起去买了票。他们互相就喊“喂”或“哥们”,没问过真实姓名。
再问猴子吊毛,他说是此地认识的,当时他们俩下车问路,问到了猴子吊毛,猴子吊毛正蹲着抽烟,问他俩干嘛的,他们说找朋友打工,猴子吊毛说:哦,那太棒了,你们带上我,咱们一起去吧,三人就一起去旅馆开了房,商量下一步,还没来得及互通身份,我就来查房了,大家就散了,他就被我抓来了,表示自己是好人,天天扶老太太过马路,现在被人诬陷是坏人,很紧张,很不舒服。
好吧,只是例行检查,没人说你是坏人,说清楚事就放你走。
哦那我走吧?你能不能把我送回旅馆,钱包在那两个人身上,你能不能帮我找他们,要不就借100块钱给我?
你先说醇醚哪来的吧?
他说车路过河南的时候,上来一个乘客和他们聊天,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了这个瓶子让他闻:“刺激吧?送给你吧,没事了可以闻着玩“然后那个人就下车走了。
我肺火辣辣的疼,咬牙接着问他,你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要随身带着?
“他对我挺好,还送我东西,我舍不得扔掉呀”他瞅着我,眼神深幽幽的,满是真诚。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总觉得那深幽幽里带着一丝讥笑。
你特么编瞎话也得编的有个谱吧,我是不是看着特别像沙币啊!?我有点无能狂怒了,把杂志搓成一卷…………
(本来应该是重点,但想了想,发出来效果可能并不好,反而徒增口实,其实大家也能脑补出情节,还是暂时删掉吧,看看大家回帖反应再下决定)
就这样放掉?
我心里极度不甘,狗哥笑着捏了捏我的脸:你没经验,已经把他打皮了。现在超过24小时,我接手也来不及了。记住,打人不是要他身体难受,而是追求让他精神极度恐惧直至崩溃,尤其是有经验的嫌犯,他已经总结了上次挨打的经验,心里不服,这次就是赌气要看看自己能不能挺过对抗,所以内心是渴望你动刑的,你这时候一上手,他发现不过如此,会有一种成绩感,你再添灯油式的上强度,反而让他逐步适应,大脑分泌更多的多巴胺,这时候不仅疼觉变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欣快感,这就是打皮了,再动刑就完全没作用了。必须通过沟通,让他回到现实,身体内激素减弱,等状态最低谷的时候,再突审。
那咱们等等吧?
你负责办手续?狗哥语气开始带有嘲讽,先行拘留,受案,核验身份,层层需要领导签字,你是想给自己人挖坑么?
邮局发快递到红安需要5天,当地派出所核查7天,邮寄回来还要5天,这还是最快的情况,拘留一定会超过15天,而且你踹断了他一条肋骨,脸上也有伤,万一他找到律师,你大概率会死,刑讯逼供,没有领导会保你。
那他万一真是坏人呢?
狗哥用一种耐人寻味,看沙币的眼神盯着我:咱们不是神,管不了大众苍生,咱们就是挣工资的,咱们找不到突破口,也没精力去盯着,他们也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收手,只要干就迟早会被抓住,老天自会收他,你别特么咸吃萝卜淡操心。
随着一口烟喷出,他再也懒得理我,扔掉烟头忙去了。
大约半年以后,某地有高层攀爬入室案发生,歹徒深夜用床单把熟睡中的一家人分别绑住,严刑逼打,问出了银行卡密码,取钱回来后,歌喉灭口,据说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手段案件,已经并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人员获得了其中一人面部照片,带着棒球帽,面容有点扭曲而且不清晰,由于光线和拍摄角度特殊,眼睛显得特别大,放射出精光。
我越看越觉得像三个吊毛之一,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梦里都是吊毛那深幽幽的讥笑。
出于尊敬,我去找了狗哥,狗哥当场给了我一个爆栗,你他妈有病吧?天天有人死,关你淡市啊?除了供出来你可能渎职放跑过嫌疑人,你能提供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吗?本来想收你当徒弟,你真不是那个材料。
好消息是那个案子最终破了,我那时已经比较老成,天天忙于写材料调研,甚至都没问一句涉案人员信息。
狗哥像狗又像鹰,眼神犀利,思维毒辣,公认天生吃刑侦饭的奇才,连破大案,业内闻名,但一生蹭蹬,不被人理解,死的又憋屈离奇,想起他就难受,或许有一天会写写他,但又怕敏感东西太多。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够不爽的了。
我们村里有个惯偷,六十多岁了,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监狱里过的。每次把他抓到派出所,民警都往他脸上吐唾沫星子,无不气愤地说“你恶心死我们了,整天给你打交道!”
我办案是不会。
我师兄那保不齐莫须有的可会。
咱们很多答主留意一下,问的称谓是你。
也就是我,问我,我肯定不会。
但是问题如果说,你见过刑讯逼供吗?
那答案就得耐人寻味了。
我自己也办过案子,但是先说一点,我不会打嫌疑人!
首先,办案是有流程的,不是靠你那点口供的,是看证据的!
第二,我不需要升官,违规办案的事情就像一个尾巴,随时被人捏着睾丸!
在02年入的警到后来离职,从警十余年,办过的的刑案不下百件(所在单位不是基层单位),我从不靠口供我看证据,我曾经靠零口供让嫌疑人定罪了!
我觉得看情况吧,如果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不会,真的心情不好关你一天就老实了,或者拖到没监控的厕所打一顿。。
如果是那种大案命案要案可就来活了,这种是可以升职加薪的还有指标,尤其是那种证据就差一点必须要口供的情况那更是要上手段,调空调温度,饿几天,吊起来双手反拷半蹲不蹲半站不站的,到这一步百分之95的人应该都差不多了。。接下来还有的硬茬就需要些高级手段了,例如隔着书本用锤子打,水刑让他感受窒息感,老式电话线,电棍电击,如果要拳打脚踢的话现在有验伤技术,可以试着打完多关几天。。。其他的还有各种方法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审讯是门技术活,那么刑讯逼供也是,能把审讯和刑讯逼供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嫌疑人特征合起来玩得得心应手的才是高手
为啥要刑讯逼供,犯得着为了单位的办案指标把自己弄进去?刑事案件破案率那么低,好多案子几十年都没破,咋滴刑讯逼供就破了?法官有枉法裁判罪,律师有律师伪证罪,警察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粘上那哪一条都完了,直接被扫地出门!案子破不破与我何干,嫌疑人抓不抓与我何干,,再说了,答案要案局长和zfw会居中协调,检察院法院按照他们意思来起诉裁判就OK。工资不少发,假期不少耍就很满足了,警察说一份工作,没必要那么较真,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了。
只要默认刑讯逼供合理,那早晚有一天任何人都能承受到被刑讯逼供的滋味。
就像制作秦国法律的商鞅,亲手尝试了他编制出的五马分尸之刑。
本来他有机会逃的,但他亲自制定的法律规定了,民众没有介绍信的不得走出自己的居住村落。
即便这样,他还是有可能逃的,但他编的另一条法律民众举报有奖,如果犯人经过不举报有可能被连坐。
成功的让他逃不出秦国,秦国人严格遵守他定的法律,把他举报了。
商鞅做法自缚,算是喜大普奔了。
刑讯不一定是为了逼供。禁止刑讯逼供不单单是为了保护嫌疑人,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
其实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考量,如果刑讯能破案,关键时刻或许还可以考虑。比如恐怖分子在商场藏了颗炸弹,他死活不招放在哪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警察,也很难说会怎么做。
现实中很难遇到这种极端紧急情况。一般案件刑讯逼供会屈打成招造成冤案,比如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这俩案子跟上面举的恐怖分子的案例还有个明显的区别,就是这俩案其实是还不知道真凶是谁,仅仅是怀疑,而恐怖分子案已经确定了他安装了炸弹,只是不知道安在哪里了。
有个警察说,世界上就没有被冤枉的人。这是一种文学表达。如果不抬杠,在某种语境下其实他说的是对的。大部分案子,明眼人都一目了然,更不用说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可他就是不招,你也没办法。当然老刑警也有出错的时候,偶尔冤枉个把的,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判断都是对的呀,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就应该支持刑讯逼供。你看,这是一个价值取舍问题。
可惜功利主义者想的太美好了,我有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观点,以前也没人说过,我冒着被封号的风险讲一下吧:
很多时候,刑讯不是为了逼供,仅仅是为了取乐。
在以前,明明嫌疑人都招了,还是免不了一顿打。执法者将此当作一种惩罚,都看过水浒传吧,杀威棒就是这个作用。这是传统,没人觉得有什么错,犯罪挨打,天经地义。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某些人心里,这个陋习根深蒂固。所以经常曝出虐待嫌疑人的丑闻。
我曾经很天真,从自私的角度,我支持刑讯逼供。虽然我可能也会犯罪,但是我敢作敢当,所以不会挨打。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在变态那里,你招不招都得挨打。
虐待能给满足他的性快感。
不要抬高某些工作,也不要歧视某些群体,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人性都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邪恶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实施。如果给你以正义的名义,随意惩罚犯人,你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变态。一开始只是逼供,后来发展成惩罚,最后不可避免地沦为取乐。传统的捕头大多都是变态,满清十大酷刑也都是他们发明的。
哪怕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你会相信绳艺勒蛋蛋,电棍捅阴道,这些手段是为了正义吗?
农村和以前的老火车站抓小偷都听说吧,经常有小偷被打死,甚至还有打错的。动手的都是本地的无赖混混,你说他们有多少正义感吗?不是的,他们就是起哄,取乐。
暴力与性是密不可分的,无论多么善良的人,骨子里都有暴力因子,某种时候,虐待能让人性高潮。
所以我说禁止刑讯逼供,也是为了保护执法者,就是要从根上杜绝他们打人上瘾,成为变态,从而堕入恶鬼道。
小的时候,老人教育我们不要犯罪,说进去了要挨打,而且是酷刑,不只是坐牢那么简单。看来他们是真懂旧社会传统。
现在法制社会了,且基层都是八零九零后,基本不会刑讯逼供了,你不招拉倒,零口供也能办案。倒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老家伙,值得警惕。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签了认罪认罚了,再当庭翻供。
一般法庭会不予采纳,还是会打回补充证据,再按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还是会被检方加重量刑建议,最后判的更重。
开篇先明确,没必要刑讯,能结案就结案,不能结案到期放人,毕竟手头上大把案件,没心思管这一两个老运动员。
过分点的说,以前还在办案岗位上时,前期侦查摸排,嫌疑人要是老运动员,案子不好弄,我甚至都不太想抓,因为抓了没几天就得放,单人单案就刑拘七天,呈捕再加七天,合着拘的时间还没行政处罚长。
但要强调: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据我所知,10年代以前还是很多会刑讯的,那时的办案主力一般是90年代进队伍的地方政法中专和部队转业。当时的刑讯逼供、滥用私刑,是常态,军转老哥的在部队里就爱动手,这不是新闻(啥叫提干,当过兵的都懂)。其次当时的打,主要是社会治安太乱,我的前辈跟我说:
刑讯本身也是为了打到这个人不敢再作案,起码不敢在这个辖区作案。
我认为这既是刑讯又是滥用私刑,是违法的,并不应该拿到台面说,当事民警应该被追责。但从当年的客观情况而言,社会效果不错。
15年前后都还有不少。18、19年扫黑除恶后好了很多,21年教育整顿后又好了很多。
到现在,这个年代的办案主力基本不刑讯逼供了。
不刑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窃以为有三:
换个表述,按我近些年带过的徒弟的表现与说法,那就是:
以前破不了案是种耻辱,现在破不了案最好,他能力不足,请马上把他调离办案岗位。
请问多数青年民警都是这种心态的时候,谁会去刑讯逼供。
另外有的人提到,领导要求的问题。
首先局领导都很忙,没空盯着一个案件,以前可能会,原因跟上面青年民警的心态一样,辖区里有破不了的案,是耻辱;
现在的局领导盯的是整体的破案率,刑拘人数、行拘人数。即使是大案要案,刑拘了,领导也不会怎么过问了。而会刑讯的民警本身是办案的精干力量,那么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是应该在一个案子上耗几个精干力量去审讯,还是应该抓人刑拘后能破结就破结,不能破结就把警力解放出来去破多几个案,刑拘多几个人。
显而易见,按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后者。毕竟刑讯耗那一两天,或者牛逼的耗个一两周的,还不如解放出来,多抓几个人。
基于评论,我可能需要明确一下,我说的少,是刑讯逼供的少,但我个人的职业生涯看,滥用私刑却是很多的。这个要分清。
刑讯逼供我认为是办案人员基于结案的目的,使用暴力或虐待等方式取得非法证据,本质还是为了办案。现在已经很少了,很少人为了办案去刑讯逼供。这个方式方法是违法犯罪的。为了程序合法,理应禁止刑讯逼供。
但滥用私刑就不是了,这个很多,这是人类的劣根性,别说警察了,厂里的保安抓到小偷都会上去给几脚打几个耳光。更多场景比如说,偷狗贼被群众打断腿,警察还要保护偷狗贼。你说这是警察这个职业的问题吗?
假设一种理想状态,嫌疑人如实供述,那么刑讯逼供不会发生,但滥用私刑一样可能发生。
这才是很多人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打的情形,这种我认为应该是要按故意伤害去处理的好,而不是刑讯逼供,这个还是要分清的好。
为了破案的刑讯逼供基本没有了,但不是破案为目的的滥用私刑还是很多的。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而言,禁止刑讯逼供能减少冤案几率,这是绝对的好。但滥用私刑,可以说就不是为了办案,更谈不上冤案,这个我认为是道德和制度的双重问题,不能简单看待。
至于个人会不会滥用私刑,老实讲,这个看程度,打人的没有,但是体罚学生,我还是干过的,打群架的、偷东西的学生在派出所抱头蹲到家长来接。这个程度,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能过我自己的心理关。
这让我想起阿美莉卡的执法记录,当然我不是说人家有多好,其实很多视频里面警察的态度我也不喜欢。
但人家的法律就是有监控按记录判罚,没记录那就看受害者叙述了,我说的不大准确,但没有监控记录被起诉的警察局百分百赔偿和警察直接默认为有问题。
目前得到的线索是:
你当年参与了珍珠港偷袭事件
炸鬼子的原子弹投放也与你有关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
义和团起义运动是你发起的
老蒋从大陆跑到台湾去的飞机还是你家族提供的
98年的洪水爆发都是你在上游放水导致的
啥?
还不交代?
兄弟们,继续,再加把劲儿
开玩笑,真以为被翻案了,什么事都没有?
东大这地方,体脂内,都是等风头过了,再找你算账的。
不会。
第一,办案讲证据,人证确凿,物证确凿,存在监控。才会去抓人。
有上述条件的,已经能确实是犯罪嫌疑人了。
那还有什么刑讯逼供的必要,需要的就是让他自己讲出作案经过,目的。
监控给他一看,基本上都承认了,多磨磨嘴皮子就行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宝贝。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可怕的不是这些事,而是根本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
用刑讯逼供是那种懒惰的人,不想花时间花力气和精力去破案,甚至门都懒得出去,所以用这种方法把人逼认罪,只要有人背黑锅它就可以交差了事!
这种人就是败类中的败类,为警界蒙羞。
设想一下,你身边的民警因为刑讯逼供立功受奖 升官发财,你能不心动。所以在那个大染缸里,很难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逼供,别说逼供了,诱供引供我都不带做的。破不破案跟我有啥关系啊?伸张正义那是我一个月五千多的人该想的事儿吗?监控能拍到就算被害人命好,拍不到你就自求多福吧,人家不承认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跟我谈什么立案不查、破案率低,我能查的都查了,他不认,没监控,没办法
我最好奇的是洗地的“通讯员”有没有是被刑讯逼供判刑关进去的。
在牢里每天努力发帖好好表现想早日出去平冤昭雪,结果今天收到的任务是“控制刑讯逼供舆情”那该有多讽刺啊。

如果有的话可以尝试在评论结尾多加一个句号。
之前民警刑警都有可能,原因自己想。现在,民警大概率不会,刑警不好说。
举例,一个案子,涉及公共安全,领导严令限期破案,若未破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更大规模的民众生命财产损失,办案刑警会被“能干干,干不了滚”。你猜办案的刑警会怎么做?
再具体的例子,国内的知道也不敢说,去美片、港片找吧,很多都是真实案例改编的。
我辛辛苦苦才考上的编制工作,嫌疑人又不是我的杀父仇人,又没有高官厚禄等着我,功劳是领导的,黑锅是自己的,除非是个傻子,否则谁愿意这么干。
“我会!”这是一个扫黑英模的回答。
昨天跟一个同事在车上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刚从扫黑的专班回来。
这个涉黑案当中,犯罪团伙实施了一个持刀砍人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发生过去有八九年了,被害人手指被砍掉两截,面部长达12厘米的疤痕到如今依然鲜红。特别是他右腿脚筋被砍断,现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一跛一跛。
时间也许能抚平伤口,但是鲜红的疤痕和终身的残疾,似乎时刻在诉说那个夜晚撕心裂肺的疼痛。
当时参与这起案件的有五个人,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已经死亡。
当年的案卷已经丢失。
没有监控,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更没有高科技的电子数据。
现在,似乎除了在每一个和当年一样下雨的夜晚被害人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了。
怎么办?
真的要任凭犯罪在时间的长河里隐藏,在风中飘散?任凭被害人独自一人带着终身残疾一次又一次在噩梦中惊醒却无任何公道?
我的同事抽到专班领头突破这起故意致人重伤案。当年的五个人因为其他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现实不是电影,对于多次“进宫”的惯犯而言,多么高超的审讯技巧仿佛都收效甚微。
选择不刑讯逼供是简单的,砍的不是他的家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该他做的工作已经竭尽全力了,法院轻判,不能追究这五个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就算有责任也是当年“保护伞”的责任,他完全可以选择轻轻松松的方式正常上班下班,不会触及刑讯逼供的法律红线,按月领取工资,平稳退休,何乐不为。。
就从个人功利考量角度,他有一百个坏处选择刑讯逼供,他也有一百个好处不选择这么做。
好像有某种东西动摇这种简单的选择。
峥嵘岁月,热血铸就。
是的,热血!一种嫉恶如仇的血性,让他突破了五个人的审讯!
我很好奇,他说我不能跟你说,但是我可以跟你说的是我从头到尾没有打他,特别是发问的方式从来不是逼他,是不是你干的?而是只问一句话,你把事情的经过说一下?
五个人是独立审讯的,但是五个人描述事情的经过,以及砍人的细节是吻合的。
或许手段非常规,但是我们深信不会造成冤假错案,同步录音录像也会让法官相信,给他们加上故意伤害的量刑不会冤枉他们。
一般的办案民警是不会刑讯逼供的,那么也就是说不一般的民警会刑讯逼供
但是现在这样的一个执法环境下,你刑讯逼供无疑是拿自己的前途看玩笑
身边就有一个真实案例:
民警只是在讯问过程中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脾气暴躁了一点,把嫌疑人正在吃饭的饭盒丢到了办案区地上,纪委部门发现后就对该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
还有个民警为了从嫌疑人那里获得更多信息,竟然答应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并实施了这个不合理的要求,最后该民警被调离了公安系统
所有,也有人会为了破案兵行险着,当然这是一种策略,但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就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那些不守规矩,经常挨处分的警察才是主角,电视剧也因为有这样的矛盾点才有看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民警办案都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毕竟他们不是电视剧的主角,没有主角光环,在他们生后还有家人。
我还以为是1992年的事,没想到是2022年的事

当年有幸在某地级市的检察院当过一段文员
在当文员期间,就了解到我们的当地发生了一件帽子叔叔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
最后涉事的帽子叔叔该扒装扒装,该处分处分
最后到底进没进去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有规定
我们没有刑讯逼供,只有“大记忆恢复术”。
你好,不会。因为我没有警察荣誉,案子办不出来只能说受害人倒霉,违规办出来了我倒霉,我还想多拿两年工资。
逼供与否其实和帽子叔叔的个人倾向关系不大,而是和上面对破案率的要求比较大。
如果上面要求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破案率,或者限期必破,按照正规方式做不到,那之后你懂的。
一着急踹你两脚,那是他个人原因。但要是一帮人没日没夜,轮番整到你招供为止,这就不是个人问题了。
3. 待业青年吴志军:
七月十五日晚,我和郑立平在瑶台公园早冰场滑冰,正玩得高兴,郑立平捅了我一下,让我注意栏杆外面站着的两个女孩,就是周丕丽和李飞飞。我不认识她们,可她们俩老看我,目不转睛地看。郑立平说是两个“喇”,于是我们就滑出场子,换了鞋追她们。她俩看见我们走过去,转身就走。郑立平赶上去问她们是不是酱油坊中学田径队的,她们光笑不说话。郑立平说“有戏”,就又追上去把她们拦住,问可不可以和她们“认识一下”。接着他把互相挽着手的周丕丽、李飞飞分开,搂住周丕丽。周丕丽:“别动手动脚的,让别人看见不好。”郑立平说:“怕别人看见,咱们就到后山去。”把周丕丽往后山带。我看李飞飞一个人跟在后面挺无聊的就上前和她并排走,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在哪儿上学,她都一一告诉了我。郑立平带着周丕丽钻进了林子,我对李飞飞说咱们别老跟着他们,怪碍他们事的。李飞飞笑了,不走了,和我在山坡上坐下来了。我们俩聊天,什么都聊,国内国外、“改革”、“三中全会”,聊得挺欢。后来她自个儿主动靠在我身上,我就势摸了她的奶子,她没言声,也没反对。月亮照到了我们坐的地方,她还说再往黑处挪挪。这时就听那边嚷了起来,李飞飞说咱们去看看出了什么事,我们走过去,看见了那三个工人民兵大叔。
工人民兵大叔对我们很好,没打没骂,只是委婉地向我们指出,我们这样做不对,不符合“五讲四美”的精神文明准则,和蔼地让我们跟他们去趟派出所,到那里“把事情讲清楚”。到了那里,派出所的周大叔更加和蔼可亲地对我们进行了批评帮助,特别是他对我们的那种毫不歧视的口气,我感动得簌簌掉泪。我问我自己,要是我亲爸爸遇到这件事能像周大叔这样心平气和吗?回答是:不会的。周大叔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呵!
在这里,我要揭发一件事,在工人民兵大叔带我们去派出所的路上,郑立平曾悄悄地对我说:“不能讲真的,死咬住是谈恋爱就没事了。”我没有上他那个当,现在看来,老实是老实对了。
关于李飞飞这个人,开始我对她印象并不好,认为她很轻浮,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多情、美丽、贞洁的女孩子,十分浅薄。后来一接触,发觉她其实是个很深沉的女孩子,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对爱情有着热烈的向往和追求,那种追求很虚幻,又不能不说很真挚。说实话,尽管我的行为很荒唐、很轻率,但从内心讲,我认为我不是在玩弄她的感情,我也是重感情的人,也受了党这么多年的教育,我想我是有点——绝不是瞎说——爱上她了,想跟她结婚……嗯,当然是达到法定年龄之后。
听说她的失踪后,我很难过,也自贵。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亵渎了她的身体,偏偏这事又让别人知道了,不光彩地被擒住了,一个骄傲、有尊严的女孩子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地接受这种耻辱?我愿意走遍天涯去寻找她,自个儿掏钱。我想她不会走得太远,她这样的女孩子走到哪儿都会惹人注目的,再说她孤单单的,也没什么有钱的、可以收容她的朋友,这是她亲口跟我说的。那天晚上她跟我诉过很长时间苦,说自己连个体面的亲戚都没有,平时只能到唯一的舅舅家去串门,而舅舅家的一个比她大很多的表哥又是个色鬼,总是跟她动手动脚。你们别以为我知道这么多情况,就好像我跟她的关系有多深,有的人一辈子待在一起没话,而有的人一碰上就像火柴碰上磷纸,立刻擦出火星。
我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心里挺烦的。又觉得反正也没人管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点什么。法制观念淡薄,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去强奸,两人愿意就合理合法。经过派出所周大叔的耐心帮助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干了不该干的事,摸了不该摸的地方,客观上起了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的作用,亲者痛仇者快,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殷切期望。我决心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从头做起,重新设计一个“我”;诚心诚意地接受
政府的任何处分,认罪伏法,绝无半点怨言;向张海迪、曲啸学习,从逆境中奋起,和郑立平这样的坏人彻底断绝关系,立大志,吃大苦,开创自己生活的新局面,做个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青年,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2.瑶台公园派出所民警周至刚:
七月十五日晚九点多联防队的老赵将李飞飞、周丕丽、吴志军、郑立平四人押到派出所,说四人在后山林子里有伤风败俗行为。老赵走后,我逐一对四人进行了讯问。少女之一周丕丽陈述,她与李飞飞同是酱油坊中学初二(3)班同学,七月十五日晚到瑶台公园闲逛乘凉,在“母与子”塑像旁遇到吴、郑二人搭讪,要与她们“交朋友”。她们与吴、郑二人素不相识,对吴、郑二人的要求也未置可否,但吴志军旋即手搂李飞飞颈,将其拉扯裹胁而走,她只得跟随而去。在后山林中,郑立平将她带到一边与李分开,正要对她进行猥亵,联防民兵出现。
吴、郑二人的供述与周的供述大致一样,吴承认曾三次摸了李的乳房。他的这一供述遭到了李的坚决否认。
李飞飞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得相当焦躁,所述事实与其他三人的陈述出入很大。
首先,她称与吴志军早就相熟,这次瑶台相会是放学路上约好的。吴确曾提出要和她“交朋友”,实际上这一要求是一月前吴通过她的好友周丕丽向她提出的。她表示年龄尚小,正在上学,若吴真有“互相照顾”的诚意,可先结拜兄妹。吴表示“不在乎形式”,同意了。七月十五日晚上就是他们“兄妹”的首次约会。整个约会过程中,直到联防民兵出现,吴都是对她很尊重、很规矩的,“当然说了一些开玩笑逗乐的话”。她说她发誓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瞎说一气”,但她又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画押。
我看出她有很强烈的畏惧心理,便向她指出,不必惧怕流氓报复,揭发小流氓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唯有向公安人员作伪证,才会贻祸个人,后果严重。李仍不据实交待,反而一个劲问我会不会把她的材料装人档案,我说你既然敢作就要该敢当,并再次要她在讯问记录上签字,遭到她的再次拒绝。我只得对她说:“你不签字也没用,这些情况我都要向你们学校和你父母反映,混是混不过去的。”
这时,各路联防民兵又源源不断地送来一对对形迹可疑的男女,我无暇再在他们这件小事上费工夫。这件事的确是件不起眼的小事,我既无心深究也不想怎么惩罚他们,他们四个都很年轻,又无前科,吓唬一下,训诫几句,叫他们以后老实点就行了。另外我对李飞飞的倔犟和不可理喻实在也有些厌倦,便把那两个男孩叫进来,让他们滚蛋,明天写份检查交到派出所来。两个女孩我本打算用摩托车把她们送回家,但李飞飞坚决不坐,我就让她们自己走回家,路上不许停留,不许再跟那两个小流氓搭话。她们走的时候是夜里一点,后来我就忙别的去了,这件事不是你提我早忘了,屁大的事。
据我的观察,这几个人中李飞飞的态度最不老实,她对讯问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的回答使我强烈感到她在试图隐瞒什么。我认为不能排除她有更大的不法行为。她拒绝在讯问记录上签字,唯恐此事被传出去,使我不得不怀疑,她是畏惧,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她的其他更严重的不法行为暴露。她竭力把这件事描绘成正当、合情合理的行为,甚至不惜为流氓分子吴志军开脱,很明显是试图逃避打击。
这个女孩子岁数不大,貌似老实怕事,但从我积累的经验看,这种不大的女孩子中也不乏老练狡猾、善于伪装者。我上过这种“单纯可爱”的女孩子的当,总认为她们只是受害者,实际上,在很多案件里,她们往往是害人者。也许她真的跟吴志军早就相熟,但绝非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纯洁无邪的关系,也许他们早就鬼混在一起,无所不为,甚至可能是一个流氓集团。我印象中这个女孩似乎很面熟,很可能被我们打击过。去年,我们派出所在瑶台公园抓获过一个全由少男少女组成的流氓鬼混团伙,因为人数太多,甄别了一下,首犯送了分局,一般胁从就放了。我记不清那里面有没有这个女孩子,他们的活动方式和这次很像,一对对分开,美其名曰谈恋爱,回头要查查当时的讯问记录。
我们正在布置对这个女孩子的寻找工作,我已经和各车站派出所、收容所打了招呼,我担心这个女孩子会畏罪潜逃。另外我也对街道布置了对吴志军等人的监视,当然我相信他们在这里的供述,但我不相信这就是事情的全部,我随时准备对他们重新收容。
——本文节选自王朔小说《各执一词》
法制社会讲证据的,证据不足啊,放人!
找证据?没有怎么找,难道要我捏造吗?要不你来!
知友们一致认为这是好警察,被侵害人心想“MMP这个警察肯定被收买了”。
第一,这件事几乎是肯定以及一定的,而且恐怕你们还会看到大量“当事人”用“亲身经历”告诉你【犯罪分子有多坏多狡猾】,以此来让你觉得【这些人就是纯粹的恶】【这些人配得上这样对待他们】,不要觉得奇怪,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由于他们本身就掌握了宣传口径,因此他们什么人什么样,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么?
第二,事实上其实传统意义、字面意思的刑讯逼供,确实不多,原因主要两个,一个是没必要,办案者是GWY,说到底就是上班,没有必要为了办个案冒这种风险;再一个是不需要,如果你真的接触过这个行当你就会知道,传统意义上的刑讯逼供压根用不着的,空调开冷点热点,饭给你少吃几口或几顿,水给你少喝两口,睡觉规矩多一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太多了,根本不用真的刑讯逼供。
回旋镖打到自己就后悔了
真要觉得不大记忆恢复术就做不了事,那可以不干嘛。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真的就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不会。不会。不会。
不要高估人的底线和低估人性的恶。
一套刑讯逼供下来,让犯罪嫌疑人承认他是野生奥特曼他都会老老实实承认的。
过去法制不健全的年代,因为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新闻看的还不够吗?
就那几千块钱破工资,让我刑讯逼供,业绩是所长的,出了事我背锅,傻啊?
无论你想不想你都会被裹挟参与进去,我不相信河北这十一个警察都觉得刑讯逼供是正确的,但是自己的直属领导已经陷进去了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办案民警能干啥就算你是更高级别的警察又如何?挡了别人升官发财的路自然有人来收拾你!


面对没有任何制约的权力,你能指望的只有他们的良心和正义感,这玩意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有?
傻子才刑讯逼供呢!破不了案就破不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破了案你就发财了还是就升官了?打人出了事你就是嫌疑人,放着稳定工作不干去给自己找刺激??
抛开党性啊、为人民服务啊这些不说,就算你没有什么人品
你移送检察院,如实报告,他们决定不起诉还是补充侦查还是起诉,就行了
刑事案件,你一个公安民警,想好好办就好好办,不好好办就跟检察院大眼瞪小眼看着办,一没人给你钱二不是大领导有权势,你逼供图什么?快感吗?想被立典型吗?纪委留置可不是37天封停啊!
要看监督严不严了,反正权利只对上边负责。
以前觉得能破案光荣,现在觉得自己安全最重要。
现在一切按照程序来,严格保障嫌疑人的饮食、休息、人格等权利。尤其那种几进宫的老油子,更是注意保障他的权益,有证据就定,没证据哪怕明知道就是他干的,放人就是。
刑讯逼供,怕是想进去了。
你猜学区房为什么那么贵
好学校为啥那么吃香
任何行业,绝对好的从业者跟绝对的好学生一样,都是极少数
大部分人都是随波逐流而已
所以这个事就跟你家小孩上学一样
你是相信是金子在哪都发光
还是相信氛围,环境,纪律的力量
如果办不明白案子,我没本事,我回去练去!
最讨厌最可怕的就是——
“打!打!”
一上来犯罪嫌疑人还没张嘴呢……“啊打!打!打!不说就打!”
……什么啊?!
结果弄的没有是非了,全是逼供,全是伪证。
而且伪证和假口供非常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公堂,
虚假、弄虚作假已经成了非常堂而皇之的事情——这个我是特别的讨厌!
因为什么?
你这个问题就问的不对,法治国家哪来的刑讯逼供,一切都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希望戴罪立功的表现。
一个月5000块钱的片警,玩什么命啊
当然不会,把嫌疑人绳之以法,给被害的老百姓讨回公道,这些和保住自己的工作相比不值一提,当然,这些都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混。那些拼了搭上自己前途命运也要和犯罪嫌疑人死磕到底的警察确实有,这些人还保留着一些对警察这个职业不切实际的荣誉感正义感和责任感,甚至会去同情被害的老百姓,所以会不择手段的去对付嫌疑人,在我看来这种人都是幼稚和可笑的,也是广大网友口中的恶警坏人,最后除了能得到被害人的感激之外,一文不值。
题主,你也认为目前依旧存在刑讯逼供,那么为了所谓破案率和政绩,谁在那个位子上,都有可能刑讯逼供。
事实上,刑讯是手段,逼供是目的,两者并不总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办法,无需刑讯也能逼供……
比如动用嫌疑人的亲人家属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比如各种坦白从宽地画大饼,再比如利用“囚徒心理”等心理战术……当然还有不少“冷暴力”措施:利用寒冷、噪音、色彩、饥饿等等,多的是无视人权的做法。
总之,虽然目前还尚未排除,但我相信“大刑伺候”只是极少数,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扒掉警服,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更文明的方式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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