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有很多律师和记者被认为是 “公知”?
知乎用户 Conantallman 发表 贴几张图吧,你就了解我们国内很多律师通常都在造谣或者走在造谣的路上 这位律师说,近四年我国对外援助达六万亿人民币。四年啊,最多还是俄罗斯 4000 亿美元啊! 打脸的来了,2019 年我国发表对外援 …
在讨论法律有没有用的时候,人们容易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认为法律是一种「魔咒」,一念出来就可以分开红海、起死人肉白骨、让资本家吓得自己拿起绳子往电线杆上爬;二是认为法律就是一个笑话,在绝对的威权和潜规则面前来看,只是像祥林嫂念经一样可笑。
这都不对,法律没这么有用,也没那么不堪,它不能阻止一切不公,但可以让对方心存顾忌、增加一点作恶的成本,而这一点点成本,有时就能给自己增加解决问题的斡旋空间。
举个例子:前一阵有个朋友遇到点事,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不想续签无固定期限,他就开始念经了(有一定夸张化处理和脑补的成分,事情大概是这么个事情) :
-- 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续订,那公司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啊,你不会真的想要从第四十条找理由,说我上个月有三天没打卡下班就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吧?让我康康,这个公司规章制定流程合法吗,还是领导昨天刚在群里发的?就算合法,你确认法院会认可?我这里也检索了一些案例,咋跟你说的情况不一样呢。。。
-- 你要拿第四十条说事,说我不胜任工作呢,我承认自己最近的确有这么一丢丢摆烂,但你也没有调整我的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啊,是不是你也要反思一下?
-- 好,谈一个经济补偿是吧,谈呗,没啥不能谈的,别忘了,算过去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也得把奖金加上。
-- 凭什么?因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说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你要觉得法律很可笑那我也没办法,我们也可以一起去把这个笑话讲给劳动仲裁庭,让他们听听好不好笑。或者咱哥俩也别搞这么麻烦了(在小纸条上刷刷写了几个数递过去),我也不指望严格按照法律拿个 2N 的补偿,各让一步,在 N+1 和 2N 之间双向奔赴一下。老板,你也不想再去麻烦法务跑一趟或者出了负面舆情找人删帖吧,看看这个数有没有得商量?
这样达成的结果,不能说法律完全赢了,最终拿到的补偿比法律规定的要低;但也说不上输,在尽可能少牵扯精力的情况下,拿到了一点毕业奖学金。
对很多打工人来说,问法律有没有用,就像是在问「国家机器有弹道导弹和隐形战斗机,我手里攥着把小手枪管不管用」、「歹徒人高马大的,我带着防狼喷雾有没有用」、「窃格瓦拉千里不留瓶,是不是买车锁也没有用」。确实,在绝对的力量面前,用法律武器跟对方殊死搏杀可能也会落败,但毕竟有的时候能让对方犯个嘀咕 – 真要闹这么难看吗?就算我能 neng 死对方,溅自己一脸血、咬崩两颗牙,是不是也不这么划算?
能让对方动这种念头、坐在桌上谈判,已经算是有点用了。如果终归不能「上头有人」,那脑袋里装着点法律知识,也不是坏事。
人情能大到法没用的人,应该不至于让自己儿子纠结报考啥大学学啥这种问题 ·············
这个回答自昨天发布之后,一天之内多了几千个赞,下面的评论也很多。我就挑几类评论说一下吧:
1、如果觉得这是在比烂或者 “围美救中”,直接往下看下一个回答就行。这个理解能力,不值当的在这儿继续说这个问题。
2、下面评论中有几十个回答都在拿《中县干部》中提到的基层家族式政治说事。我很怀疑这些人或者只看过《中县干部》,或者就不会对现实有任何思考。不管是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基层政治的家族化倾向是难以避免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基层社会流动性差,本身人与人之间沾亲带故的几率就很高,另一方面基层的待遇相对较差,使用本地人进行治理的成本相对更低——同样给 3000 的工资的体制内干工作,本乡本土的人家里有车有房,觉得还能接受,但如果是外地人过来,这 3000 的工资养家糊口就不够了。在实际的政治中,如何避免中高级官员的裙带化、集团化,才是最考验政治能力的地方。
3、从最简单的逻辑上讲,在一个社会中,律师能起到的作用越大、收入越高,就越能证明律师是否参与一个案件能够对最终的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否则律师也不会挣那么多钱。而顺着这个逻辑往下推,那么一个人有没有钱请律师、有没有钱请到好的律师,对最终的结果会不会有影响呢?如果没有影响,律师为什么要收这么高的费用呢?
很多人在看《李狗嗨》的时候,都是一边笑一边觉得日本的法律很 “公平”,古美门这样的人都可以活得很好——可这就是自己自动把个人代入了古美门一方。放到现实中,如果真有一天你打官司的时候,你发现对方聘请的律师是古美门,一个本来是自己受屈的事情最后你还得赔对方钱,你还觉得法律“公平”?这个逻辑不就等价于“谁的钱多谁就有理” 么?
4、评论中还有不少人再说 “美国的高官虽然是一家人,但有严格的监督体系,人人都廉洁奉公,没有徇私舞弊……”,这…… 行吧,你这么想那就没啥好说的了。
5、一个社会的法治化程度是与其社会发展水平相关的,指望一个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的法治化水平,这是不现实的。所以,这并不是说 “一样烂” 的问题,承认发达国家的法治化水平更高,这不是什么难事。但人的底线是会随着环境的发展而变化的,在你看来的 “秉公执法” 在另一个环境里可能就充满了人情的因素。反过来讲,假如中国是人情社会的话,那是不是说别的国家不是?至少,就中国周边的这些国家来说,印度、越南、俄罗斯等等,论 “人情” 的程度,中国是高是低?
这也是我在知乎上回答社会相关的问题,一直以来的出发点:你在说中国的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分清楚这到底是 “中国” 这个国家的独有问题,还是以 “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 共有的问题。如果是前者,那么与 “中国” 对等的概念就是外国,而如果是后者,那么很多问题就是个发展问题。
而现实中的情况是,绝大多数的人都在把后者当成前者来说。比如,他们说 “中国是人情社会,外国人人奉公守法”、“中国的科研体系比外国差得远” 等等,那就是完全是当通辽宇宙不存在了,他们眼里的外国默认就是一只手都数的过来的那几个发达国家。你要跟他们说中国也没那么差,人家反手就甩一句“比烂是吧”。那你还能说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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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很多州你都能看到这种组合:比如老爹是州长或州议会的领导,大儿子是州议员,小儿子是州检察长,女婿是县治安官——像现在的拜登,当年他是州议员的时候,大儿子就是州检察长。
中国不管怎么是人情社会,也还没出现省长、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的领导都是一家子人的情况吧?
而但凡有点正常人类逻辑的话,总不至于相信能把持这一州公检法权的一家子,都是因为个人能力出众上来的吧?
再进一步说,在这种情况下,在遇到重大案件的时候,你跟这一家子的关系好或者不好,会不会影响最终的案件审判?
那在美国学法有没有用?是个人都会跟你说有用,并且律师是个高收入的职业。
这矛盾么?不矛盾。因为一个普通律师一辈子能接的绝大多数案子,根本走不到跟省部级领导接触的那一步。
就拿我爸来说,作为基层政法系统的公务员,他这一辈子能碰到的案子,都是最普通的民事赔偿、离婚、债务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等等。而代理这些案子的律师,也都是本地的普通律师。这种案子的标的一般都不大,当事人的收入普遍也不高,就算想走人情,这里面都没那么多油水。你自己算算一个代理费几千块的案子,需要多少的人情去弄?这玩意儿够成本么?
你要说这里面律师跟法官、检察官的个人交情,对最终的审判结果没有一点影响,那肯定说的过于绝对。但要说因为有人情,学法律没用,这也是扯淡。
就说个最基本的——如果以后你要做生意,合同方面的一切事情,想要尽可能地避开各种坑,总得需要律师帮你把关吧?两个人打离婚官司,一方觉得另一方出轨了或者有过错,怎么样合法地收集证据,这也是需要律师加以提醒的吧?
法律本身就不存在绝对公正。在现实的审判中,一些人情因素肯定会对审判有一定影响,但这个影响也得是建立在一些基础上也能成立。就比如前面说的,你跟别人有了合同纠纷,别人在合同里埋了个大坑,而这个大坑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你自己的律师人情再大还能让法官直接宣布适用法条无效?
用下面某位朋友的话来总结就是:
实际上,欧美国家律师的收入之所以高,其中绝大多数的收入都来自商业领域以及上面说的这些非诉业务。好比,一个离婚官司,很多律师收费并不低。而对律师来说,只要能在庭前做好证据收集,法官基本都会按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人情能起到的决定因素没那么高。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即便自己有足够好的律师团队,那这个团队最大的作用也肯定不是等出了事再看你能不能胜诉,而是在一开始能不能规避掉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就算是官司打赢了,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是很大的。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你是看了很多法律相关的影视剧——影视剧里的律师大多数都是刑事案件或者重大的民事案件,那样冲突才够剧烈——才决定要去做律师,并且目标就是奔着刑事律师去的话,估计的确会有较大的失望概率。但这并不代表整个律师行业都没用,也不是说就不能学法。
而回到开头所说,“人情”这玩意儿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体现方式。比如,在欧美国家,推荐信制度在很多行业都广泛存在,军校甚至需要州议员、国会议员、副总统这个级别的推荐信,但在中国考大学,不管是考 985 还是军校,你就负责把分数考好就行了,并不需要操心找谁写推荐信。而在另一些领域,中国的 “人情” 又比美国要重的多。那种以为出了国就是太平世界的人,只能是对国外给予了太好的期待。
总的来说,律师可以学,在很多小地方,律师甚至也是非常不错的就业方向。哪怕是在更 “人情” 的中国古代,讼师这个职业虽不怎么受待见,但也依然有生存的空间。甚至于说在《水浒传》这种小说里,精通律法的刀笔小吏还有直接影响人生死的能力。而如果说你的确对法律感兴趣,却仅仅因为 “人情” 这个因素而就不去学,那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嗯,跟父亲说法学是考公的王牌专业,其他的就别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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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这么多人点赞认同我也是没想到的,毕竟这也是抖机灵的回答。父母的社会智慧大多数来源于经验,法律打不过人情大多数都在熟人社会这个框架内,可是现在这个框架随着人口流动变大已经慢慢的淡化了,比如小时候街坊四邻都是亲戚朋友,大家都很熟络,有问题一般沟通解决,解决不了找个有点面子的中间人也能调解开。现在邻居相见不相识才是普遍的情况,再用这种思路解决问题,对方可能压根就不接受,或者哪里去找双方都认同的中间人啊。法律作为调解社会矛盾的功能才会因此具有更多的实用价值。
但法律不是万能的,这是共识,所以孩子在和父母沟通选专业问题的时候,很难与父母达成共识,那就需要沟通的技术了。父母作为长辈,已经掌控了孩子十多年的人生,想通过说理来主导这种不平等的沟通是非常困难的,不如弯道超车打破沟通僵局,这是智慧也是妥协,希望题主能尽量选择跟父母有良性的沟通方式,而不是对抗的表达意见。
爸爸讲得很对,但要加个字:“只”——学法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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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法,你就会明白。法学是哲学社科之一种,哲学社科之外还有世界。
学了法,你就会明白。法,不仅仅是法典、法条,也可能是约定,也可能是先例,也可能是红头文件。
约定、先例、红头文件,就会涉及到主体,一些非常具体的人。
不能狭隘的、僵化的、教条的理解法律条文,它们不是渔网上的丝线,它们是渔民手中的大杀器——伸缩弹性自如,当它们遇到一位高超、娴熟的老渔民——将如臂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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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学科分类,就像在培养产业工人,诸多学科共同发展才能解决一个社会问题,流水线上的多重工序共同打造了一辆汽车、一部手机。你学任何一个单一学科,都不足以让你未来生活一帆风顺,除非你成为该领域的行业标杆。
法学,研究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再没有其他学科,那么重视、贴近于 “人情社会” 这四个字。
相信爸爸吧,就去学法学。
也可以去警校学法学,兼顾妈妈的意见,有一群好兄弟,有一个好身体,毕业就业方便,太完美了。
人情社会?
中国这不叫人情社会,自古以来就是单纯的利益交换和利益绑定罢了,在台面上的就是古人玩烂的 “联姻”,在暗地里的就是放眼寰宇都无法根治的“贿赂”。你说这对于普通人太过于遥远,那么我们经常出的“人情” 是什么?这次我给你,下次你给我,不给我就代表着断交,就不就是利益交换吗?
人情社会是什么?首先,人情绝对不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而是建立在 “情” 的基础之上,不是简单的金钱和物质,例如友情、亲情、爱情等等这些情感。加之,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一切关系的总和”,人情社会自然就是人一切感情关系的总和。
而从古至今,人情都被逐渐扭曲成了利益关系。父母与子女成为了抚养和赡养的利益关系,甚至还夹杂着基因带来的传宗接代的本能;上司和下属成为了利用和服从的利益关系。就连所谓的亲情在重大的利益面前都会出现 “七国之乱”“八王之乱”“九子夺嫡”“靖康之难” 这些互相厮杀的历史事件。
虽然我并不否认存在纯粹的感情,但是比起利益真的有点不值一提。什么是人情,ABC 三者招标项目,C 能力逊于 AB 但与我最熟悉,B 与 A 能力在伯仲之间不分上下,但是 A 虽然不像 C 那么熟但我也比较熟悉,这时候应该选 A 才对,这才是人情的用处。
说到这里,负责招标的兄弟们都知道,很多时候都针对 C 做一些特异化的标准,再找一些陪标的。这样 A 和 B 可能就不是那么吃香了,这也逼着 A 和 B 和我搞好关系,于是乎 “应酬” 来了,我的好处也来了。
说到这里题主应该能理解了,世上这一切都正如这一句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而法律管的就是超出利益一块儿的内容,没有大毅力者,是无法耕耘下去的。利益相关者是不会允许法律来管辖他们,最多也就是愿意被上一级利益约束一阵子。
#学法#
学法律不见得总和 “主持正义” 有关。
实际上中国下一个时代的主要法律服务缺口是非诉讼业务。
主要是帮人提前规避法律风险,提高经营、婚姻、遗嘱的实践水平。
我不做律师已经很多年了。
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
因为无论从哪方面看,我都是个做律师的一块好料,而且律师也曾经是我梦寐以求的职业。
当年没有想那么多,一直 follow my heart,信马由缰。人到中年,回过头来细想,其实也不后悔。
在中国,学法大概有这么几种出路:
这个,呵呵,你能研究啥?
就一条,什么是 “法”,允许自由讨论不?真的就是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不光是法律,所有的人文科学,都是不能真正的深入研究的。有个 “大框框” 摆在那里的,而且现在这个框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批判、质疑、学术自由,这些都是不存在的。
略过吧,说多了这个回答就没了。
持法律之利剑,除人间之邪恶!
有这种想法的人,还能在外面跑的,已经没有几个了。
我经常和同学们讲,如果我继续做律师,可能也早就进去了。因为当有些事情,就发生在你的眼前,这种冲击,是和你看新闻看报道不一样的。你没法忍,你忍不住!
唐山烧烤店,为什么能上热搜?很大一个原因,其实就是因为有监控,有画面。国家管得最严的是什么?是电影是直播,文字类的东西就松很多。《亮剑》,小说可以有上下两部,电视剧就只能拍第一部,为什么?你想想,你自己想。
当你面前,站着那个因为强权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男人,你看他两鬓斑白,你听他如泣如述…… 你扛不住的。
这是最后的一个选项,对大多数人来说,唯一的选项。
既然是做生意,做啥不好,偏偏做律师?一辈子在矛盾纠纷的漩涡中。
钱是能挣那么点钱,但真的没地位。
公检法司,第一位的就是公安,其次才是检察院和法院,律师就是被司法局(排在最后面)管着的 “法律个体户”,能有啥地位?法官把律师拷篮球架,还只是个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就抓律师的,比比皆是。(段子怎么说的?正经律师谁还接刑案呀?!)
就是收入,也是靠自己挣的,谁给你发工资?全靠自己。年轻的时候,前面很多年,很难熬的。
所以,从世俗的角度,你爸是对的。
钱挣那么多干嘛?够用就行。
你爸,看清了这个社会运行的真相。
而且你爸妈也很开明,没有逼你,多和他们交流下吧。
当然,如果你真的有鸿鹄之志,敢叫日月换新天,虽千万人吾往矣,那我只有祝福!正是因为无数这样的年轻人,我们的明天才有希望。
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问天下,谁是英雄?
同学们,评论当心,我可是一条评论都没删哟!ʅ(‾◡◝)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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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学私信我的经历,哈哈,这个就说来话长了,给大家搬运一下吧:
我的大学是一所还过得去的政法院校,但我的专业就相当的悲催了:国际贸易。我入学的时候我们系刚刚成立两年,据说是以前的马列教研室转过来的,师资力量可想而知。但几位老师上马列国际政经关系之类的课还真不错,上课就相当于听评书了。
所以在这种环境下,学校有一个 “辅修双学位” 的政策(学国际贸易的同时学习法律):我们的老师极力推荐,因为我们学校国贸的文凭真的不值钱,还是法学吃香。又因为修双学位还得再交学费,为了照顾家庭困难的同学,老师还提到一个备选方案:参加自考。
所以,我面临了我人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选择。辅修双学位,还是参加自考?
我倒是不缺钱,但双学位听着这么容易,能学到东西么?以后含金量高不高?在我踌躇犹豫的时候,我碰到了教我们法学基础的老师。
尽管是国贸专业,但毕竟是政法院校,我们大一就开了一门《法学基础》的课程。讲课的老师姓翁,看上去很年轻,一脸的络腮胡子。他很有意思,教材扔一边,第一节课就讲人性,而且很注意课堂交互,他先提问:
“你们之前有没有了解过,或者思考过‘人性’?人性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是自私的,还是高尚的,是善还是恶?”
刚好我们高中语文老师讲过,所以我毫不犹豫的举手:“知道!”
他很高兴,让我站起来回答。
“对人性的研究,古今中外已有很多看法。
“中国最主流的观点是人性本善,所谓‘人之初,性本善’,这是儒家的经典看法;除此以外,也有相反的看法,比如荀子,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认为需要后天的教化,才能除去人性中的恶;还有韩非子,他认为人性无所谓善恶,不过‘好利恶害’而已。
“在国外,对人性的探讨着重强调‘理性’。认为人既具有动物的原始兽性,比如圣经中的原罪;但又具有人的‘理性’,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忏悔救赎……
我侃侃而谈,说了好几分钟。翁老师听到有点发愣,回过神来,走到我的面前:“你把你的名字告诉我!”
一瞬间教室掌声雷动!
所以后来我和翁老师走得很密切。我把我关于自考和双学位的犹豫告诉他,他问我的想法,我说我还是想试试自考!他很高兴,笑着说:“好!” 所以我就瞬间下定了决心。
多年以后回想往事,这个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整个人生!我选择了自考,从此我的人生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
大四七月,其他同学都毕业工作去了,我在继续学习英语,准备出国留学。也是翁老师唆使的!他申请到了公派出国留学的资格,马上就要到英国牛津大学读博了。他告诉我与其读国内的研究生,不如出国留学。不要怕花费多,大投入才有大产出。我想他是人生地不熟想有个伴儿吧?
2003 年 6 月,非典肆虐。我只拿着 offer,杀向北京办理签证,结果当然是拒签。现在回想起来,胆儿真肥,跑这一趟,能全须全尾的回来,也算是不错了。
回重庆之后立即准备司法资格考试_(以前有评论说没听说过 “司考”,^_^,这就是代沟呀,最早叫 “律考”,我们那时候叫 “司考”,现在叫 “法考”)_。
所谓的 “国际贸易” 专业就不要去想它了,我对他根本无爱,纯粹就是混的一个文凭。记得大二那年暑假和老爸一起看新闻,我随口问道:“这期货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爸一下就炸了:“我还准备问你呢!你学国际贸易的,怎么不知道这个?”回到学校翻书查了一下,这还真是学过的,看了一遍,什么 “纸上交易” 之类的,还是不太懂。
从考大学填志愿开始,我就是一心奔着当律师去的。我们这一代人,最早知道律师这个职业,都是通过电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法网柔情》,里面的律师,戴着假发穿着法袍,在法庭上唇枪舌战力挽狂澜。现在都还记得那些经典的场景:
“反对!” 律师腾的站了起来。
“反对无效。” 法官面无表情的说。
一连串的询问,环环相扣。
“哦,这么说你是没有亲眼看见的咯?那你之前为什么那么肯定?” 律师犀利的眼神像刀锋一样明亮。
证人支支吾吾开始结巴,旁听席一片哗然。
“肃静!肃静!” 法官使劲的敲着法槌。
证人额头冒汗,还想解释但已经语无伦次。
“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 律师断然厉喝。
多么让人热血沸腾的场景啊!你是愿意当那个像木偶傀儡一样的法官呢,还是舞台的主角,众人的中心,把案件演绎得像一场跌宕起伏的情景剧?
在少年的心中,律师的生活,亮丽光鲜,每一天都像在战斗都像在演戏,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职业了,没有之一。
而我第一次出庭,地点是在法官的办公室。
法官宣布开庭,是这样的:“本来呢,是应该去审判厅,但是那里还没装空调。所以我们就将就一下,在这里把这个案子讨论一下。
“这个…… 大家找个位置坐下来,先。你们原告,坐沙发上吧。嗯,被告坐这边。哦?座位不够,那小李,你去隔壁再搬个凳子过来……”
简单利索的走个形式,法官问了案子的几个关键点,然后就总结了:“你们还有什么意见?这样吧,你们把意见都交上来,我们接下来会合议的。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我想,一堆人围着一个小茶几,要是再摆点瓜子花生,就是一个茶话会了。
虽然有些失望,但这些没有影响我立志成为一名大律师的万丈豪情。所以,给没给签证,能不能出国,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通过司法资格考试!
司考我准备了四个月,当时真是下了死功夫。大概半米高的 A4 纸大小的教材、法条和题库,堆在桌子上,我从早看到晚,来来回回总共应该是看了三遍。永远都记得我在这间屋子里看书,老弟就在另一间屋子打游戏,极品飞车的轰鸣声,伴随着 “追逐风和闪电的力量,随风奔跑有梦做翅膀……” 的嚎叫,把我的心挠的,像猫抓一样。终于忍不住过去想打一把,老弟一副苦口婆心的表情,嘴里扔出两个字:“看书!”我就只能灰溜溜的走开了。
不能不急啊。毕业一年多了,要是这次司考过不了,就得等明年。难道我还要让家里再养我一年?
考完司考,焦急的等成绩。这时候,干点啥呢?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我在人才市场看到一个招英语老师的职位,你可以来试试呀?”
英语老师?我自己英语都是渣,还去当老师?但我那朋友觉得我英语好啊,六级都过了!忘了当初怎么去应聘面试之类的。总之,我就顺利的成了一名光荣的英语老师。
这是一个成人英语培训机构,生意看起来不错。来学习的学生要求都不高,能帮助他们过职称英语、公共外语、三四级就行了。小班上课,还弄了一个黑人外教,我除了上课,还是半个外教助教,就是和学员交流时做点翻译之类的。
估计这是主管照顾我。主管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戴个眼镜,平时斯斯文文的,但一笑起来就蔫坏蔫坏的,很喜欢和我吹牛。想来是因为他说的那些女孩子都不感兴趣——讲的是些什么呢?
黑社会出去讨债:
“客客气气的走到老赖面前,什么都不说,先请对方看我的工作证:《刑满人员释放证明》”
……
还有,打架误伤了警察,赶紧跑,听到后面再喊:“站住!不许跑!”
“傻子才不跑,” 心里想,继续。
“再跑就开枪了!”
那更要跑了,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
“砰” 的一声,枪响了。
还在跑,知道那是鸣枪示警,朝天上打的。
又 “砰” 的一声枪响,这回一下就载到地上了。
“打到了?” 我睁大了眼睛,赶紧问。
“没有,腿软了!”
我们两个哈哈大笑。
当时我怎么就没留个心眼,问他以前究竟是干嘛的?反正我是听得津津有味,他也讲得特有成就感。
他在办公室里弄了一个小书架,除了英语以外还有几本管理励志之类的书籍。我记得最深的,是《把信送给加西亚》。
翻了几页,咦?我觉得写得蛮好的:给一个目标,排除万难全力以赴的去完成。就应该这样啊!就拿到办公桌上去看,正看得起劲的时候,另外一个李老师下课回来了,朝我桌子上的书递了个眼色,瘪了瘪嘴:“让你写读后感啊?一天到晚就想给我们洗脑!”
我莫名其妙,应承了两声。好半响才回过神来,原来她以为是主管让我看的。估计以前他们都被要求看过,而且还得写读后感。但不明白的是,什么 “洗脑”?我不觉得啊!难道我已经被洗脑了,或者根本就不需要洗?
那段时间,我周围全是美女。老师全是女孩子,除了我,一天到晚在办公室绿肥红瘦叽叽喳喳的闹个不停。我的学生也全是美女,因为老师是学生选的,女学生也喜欢选我。当然不是因为我长得帅,而是男老师就这么独一个。嗯,我想想,好像学生里面男生都很少。唉,那段日子,真是舒坦呀!万红丛中一点绿,上课就是和学生吹牛,秀一下我的蹩脚英语,心安理得的接受下面一群美女仰慕的目光……
收入呢,我记得很清楚,800 元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然后按课时再提成,好像我一个月能拿 1200 左右的样子。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全勤奖。只要一个月每天不迟到,就有 50 元的全勤奖。而我居然拿到了全勤奖!就为了 50 元,连期末考试都可以忘掉的我,居然能一个月不迟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我现在都还记得我下车之后拼命狂奔的样子,到公司像条狗一样的伸着舌头喘气,一群女老师围着我打趣:“看来拿全勤奖还要靠体力哟!”,“我们女孩子身体差,应该要点折扣哟?”
现在想来,那居然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快乐的日子!
但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我的司考成绩出来了,顺利过关,而且还冒线一大截。心里那个高兴夹杂着淡淡后悔的心情呀——早知道我就多打几把极品飞车了。
所以英语老师就不能做了,辞职吧。学校的主管挺爽快的,首先恭喜,然后自掏腰包请我们 “搓” 了一顿。我们表示感谢,他大笑着说:“其实就是给自己找个理由喝酒!”
几乎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都认为我已经开始了攀登人生高峰的激情岁月。律师啊!地球人都知道,富得流油的人,而且是唇枪舌剑风度翩翩,“挥法律之利剑,除人间之邪恶”……
二十二岁的我,意气风发,粪土当年万户侯。
很顺利的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然后我就傻眼了,这不科学呀!——律师居然没有工资。原来律师就是个 “法律个体户”:工资分文没有,收入全靠自己接案子,当事人名义上和律师事务所签协议,律师费要交给所里,其实这费用就是所里扣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之后又返给律师。嗯,就就是工资。你有案子你就有工资,没案子就喝西北风去吧。
更坑爹的是,我刚拿司法资格证,还只是一个实习律师,按规定不能独立承接业务,还得找一个 “老” 律师带。哎哟,我的个神,什么情况呢?比如一个案子律师费 10000 元,先得交所里一半,剩下的一半再交一半给带我的老师,到我手里就只有 2500 元。
这还不是最无法忍受的,最难受的是一天到晚呆在所里没事做。每天早上假装去上班,到了所里就发呆,有同事来了吹吹牛,混了一天就假装下班吧!所里给我们实习律师唯一的任务是轮流值班,守在所里等当事人上门咨询。我一个月收了 500 元咨询费,所里的同事都叫我 “财神爷”。当时我不懂啊,反正来咨询,先说好要收费,200 元一个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客户居然都老老实实的缴了。500=200+200+100,这 100 是怎么一回事呢?记得是个下岗女工,说她经济困难,我给所里汇报了一下,减免了她一半。现在想起她感激的眼神,我真想给自己一耳光!
后来才知道,咨询都免费的,哪里还收钱?
所里给我指定了一个老律师 “带” 我,我叫他罗老师。其实他也不老,40 岁左右的样子,高高瘦瘦的,随时都锁着眉头,偶尔他笑一下,你就有春暖花开的感觉。有时候他出去办案会叫上我,几次过后,他就对我说:“你很聪明,但是聪明外露,不好。你以后注意‘三多一少’:多看多听多想少说。”
啥意思啊?做律师,还怕的别人觉得你聪明?而且我已经说得够少了,好像我都没怎么说,好吧?!
跟罗老师一起,还是有些有趣的事。一次两个男人拎着一个皮箱进了他的办公室,十几分钟之后出来了,罗老师告诉我这是他老乡,贩毒的,老二被抓了,老大找律师 “摆平”,只要留他一条命,箱子里全是现金。罗老师没敢接,对我说:“这些人,沾不得。”
中国的律师一般都不喜欢刑事案件:风险太高而且没有技术含量。如果要讲法律,律师可以把公诉方轰成渣,但公检法不吃这一套,恼羞成怒之后是会抓律师的。所以,刑案律师,要么是铮铮铁骨的汉子,要么就是四处混关系塞红包的 “法律掮客”。
我又被泼了一瓢冷水,本来一直想做刑案的,但我的骨头既没有那么硬也没有那么软,好为难。
那就只剩下民事案件了,可是这块肥肉争的人太多。所以那时候特别流行 “风险代理”:官司赢了再收律师费,但最刺激的是“案子执行了再收律师费”。行外人可能不懂两者的区别,有句话叫“赢了官司输了钱”:官司打赢了,法院判了,他该赔你 100 万;但人家没钱赔,或者法院执行不了,有什么用?所以你又交诉讼费(给法院)又花律师费,多花了一笔冤枉钱毛都捞不到一根。因为“执行难” 是个大问题,所以包执行的案子律师提成相当高,50% 的都有。罗老师就接了一个一千多万的案子,30% 的提成,我看着签了合同眼睛都直了。
回来的路上,罗老师笑着说:“你以为这 300 万就都是我的?早得很呢!就算最后全部弄成了,各种打点之后,能有 50 万到口袋里就不错了。” 我嘿嘿嘿的笑了笑:“50 万也不错啊!”
替别人高兴完了,我自己呢?我是一分钱也没有啊!毕业都一年多了,还向家里伸手,这种滋味不好受。穷则思变,我就开始动脑筋了。
我最开始的想法是去做一个小车司机。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去给别人开车当司机。我忘了这个搞笑的想法是怎么产生的,后来好像还有其他一些想法,现在都忘了。因为我很快就找到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公司法务。
凭着过得去的英语、大学时候作为代理人出庭的两份判决书和司法资格证,我很快应聘成为我们重庆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务人员,主要负责他们厂里国际贸易方面的纠纷。
于是我到律师事务所 “辞职”,其实也不算辞职,就是做个交代。他们想挽留我,但我得挣钱过日子呀;我希望我能把实习律师的关系继续“挂” 在这个所里面,但被他们拒了。无所谓,爷根本不当一回事。
但对带我的罗老师,还是要郑重的表示一下。说了一些没营养的话,都忘了,就记得他说过的一句话:“年轻的时候,可以多闯闯多试一试,但不能一辈子都这样漂着。” 老师说得很诚恳,我听得懵懵懂懂。
这是在暗示我什么吗?批评我,鼓励我?罗老师带我没多久,最多两个月,他看出我什么来了?我觉得我挺老实本分的一个人呀?我现在找到一份 “正式工作” 了!我没 “漂” 了好吧!
不管如何,我告别了我少年时代曾经魂牵梦萦的律师事务所,告别了所里那些可爱的人:从西藏回来一直想写本书的春哥,大大咧咧数着一叠一叠钞票的老曹,喝着最浓最浓的茶抽着最烈最烈的烟的罗老师…… 我见过很多人,和他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很短,之后我们再也没有任何交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们的印象如此之深?或许,他们的笑容他们的眼神,有一种我特别向往的东西。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沾沾自喜于自己的聪明伶俐。要是我还傻乎乎的待在律师事务所,哪能有今天?你看,做公司法务多爽:
首先,公司里有这么多案子,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多么宝贵的锻炼机会啊!律师事务所里待了两个月,案子的毛都没见到一个;再待上几个月,估计连法院的路都不知道怎么走了。
其次,在公司里干还有工资,旱涝保收。我已经毕业一年多了,这时候有工资有收入能独立生活,“不向家里要钱”,这六个字说出来硬气得叮当响!
最后,两不耽误啊!最终我肯定还是要做独立律师的,现在只是一个过渡嘛。所以,找到了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把我的实习关系 “挂” 在那里,一年之后我一样换律师执业证,那时候有了经验有了人脉,就可以真正的独立办案了。
这日子过得不要太爽啊!哈哈!准备出国留学,浪费了我一年的时间;但做成公司法务,我可是抄了近道哟。
也就是那几天,我老爸刚好上重庆出差。我懒洋洋的半躺在宾馆白色的床单上,一副大彻大悟的模样,“树挪死,人挪活啊!……”
“你工资是怎么谈的?” 他问我。看得出来,他也很高兴,我毕业都一年半了,总算是有一份看起来挺不错的工作了。
“我要 2000,人事回的 1700”,我很随意的答道。
“也不错了,黎叔给你估的也就 800-1000。要是你(面试时)多要点,(工资)可能还会更高。” 老爸喜滋滋的说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两周之内,我就把这份工作辞了。
“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老爸的话,就像一根刺,扎进我幼小的心灵。我就翻来覆去的想啊:“我是不是真的就把自己给便宜卖了?”
这答案到哪里去找?人才市场啊!我就又悄悄的把我的简历往其他公司发,看有没有个回信。
很快我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年薪十万!十万!!十万!!!” 砸得我晕头转向,原来我是这么牛逼的一个高端人士?
买了火车票,迅速奔向广东茂名。
到了茂名,刚下火车,就接到他们公司老总的电话:“到了?我们马上过来接你。”看看,看看!人家这态度。什么叫 “折节下交” 什么叫“礼贤下士”?嗯,看来沿海一带发达是有原因滴,我颌首沉吟。
看到他们老总我心里暗暗吃了一惊,这是一个看上去比我年龄稍微大一点的年轻人,穿着一件雪白雪白的衬衣,不知是他偏瘦还是衣服偏大,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他要过来给我拎行李,那怎么好意思呢?我赶紧推辞,随着他一起往车站外面走。“我们公司的车出去办事了,我们打个的吧!” 他说。
“行行行”,我连声附和。
可是走过了一排又一排的出租车,他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直到一排摩托车前,他才停了下来。哦,原来是打 “摩的” 呀?
“我们正在收拾宿舍,今天先住宾馆吧”,他告诉我。
然后我们两个人,就乘着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的往白云宾馆驶去。
我看到夜色中白云宾馆的霓虹灯火辉煌,但这个 “摩的” 拐了个弯,在白云宾馆的对面停了下来,这里是一个破破烂烂的白云宾馆招待所。这绝对是真事,现实比小说更精彩!我不知道这位兄弟有没有看过红遍大江南北的《国产零零柒》,按现在流行的说法:“哥们,你千里迢迢把我骗过来,看你逗比的吧?”
接着他把我领到前台。“开个房间”,他很豪气的说完,然后就一屁股坐到前台对面的沙发上。
于是我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前台。
“住哪种?” 前台阿姨问道。
“有哪几种?” 我问。
“有 25 的,和 35 的。”
“那就 35 的吧。” 这价格便宜得有点让我心虚。
拧着行李爬到 5 楼,挺大的一个房间,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空调是坏的。吊扇半夜的时候也坏了,电火花一闪 “啪” 的一声,吓得我魂飞魄散,大半夜热的睡不着,没办法跑到一楼让老板娘给我搬来一个落地扇才睡着。
这个所谓的 “公司老总” 陪我吹了半夜的牛,两句话就套出他们是干啥的。一个做传销的,你还要从国内国外经济形势谈起?!好吧,吹牛是我的强项。我从《国富论》开讲,再谈凯恩斯主义布雷顿森林体系,最后以改革开放激荡二十年做结尾,表明 “沧海横流,方显男儿本色” 的豪情和决心。他们很满意的离开了,说明天一早过来接我去他们公司宿舍。
明天一早,一早我就在闹铃声中爬起来猖狂逃窜了!吓死我了,还好这招待所不是他们的老巢。我也是 “要钱不要命” 了,走之前还去前台把押金给退了。
离开茂名,我就奔上海去了。那里,我也收到了一个面试通知。而且,那里,还有我的女神。
女神就是女神,没有其他任何的含义。大学同学,新疆女孩,高挑,白皙,说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和一口很流利的英文。我们的交集很少很少,但她说过的一句话,我记一辈子:“你们重庆人就是有盆地意识”。
时至今日,我仍然不太清楚什么是 “盆地意识”,我仍然生活在这片盆地里;但我想,我会用我的一生来证明:我拒绝封闭,不再怯懦,永远不会害怕未知,永远不会停止攀登,我会去看更美更壮阔的风景。
遭遇传销的经历被没有影响到我信心。这只是一个意外,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到了上海之后,找到面试公司附近的一家宾馆住了下来。每天 200 多元的房费感觉有点小贵,但想到我马上都是十万年薪的身价了,咬咬牙就认了吧。
好好的休息了一天之后面试。面试的过程有一种当时说不出来的感觉,后来知道,那叫做 “professional”(专业 / 职业化)。他们的人事面完之后,是一位美女总裁接着谈,现在就记得两点:
他问我的职业规划是什么。“‘职业规划’是什么东西?” 我在心里嘀咕,然后按照我的理解回答,“准备先在公司呆两年,混点工作经验……” 最后还不忘强调一点,“我最终还是要回律师事务所做一个真正的律师的!”
另外就是面试结束了,他们让我等通知。还要等通知?我心里咯噔一下。不要误会,我那时候还不知道等通知就等于没戏了,我是在担心我宾馆的住宿费,一晚上两百啊!所以我只能弱弱的问一句:“要等多久?” 这位美女总裁就傻掉了。
无论如何,我还是知道了:这次求职远没有之前的顺利,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退了房,到附近找个便宜点的旅馆。人生地不熟,就靠两条腿在周围瞎晃悠。我皮耷嘴歪的转了半天,看到一个小卖部外面立着一个牌子:“红星招待所”。
“嗯,看样子应该不贵”,我心里想,就过去问一问。结果进了门,老板就带着我往下走。开始我没太在意,因为重庆是山城多坡地,很多地方平街的门面是七八楼的都有。但进了房间,我问窗户在哪里的时候,就惊呆了,这居然是地下室!
地下室就地下室吧,我实在是走不动了,懒得再去其他地方找了。而且价格也能接受,大通间,6 个人,每晚 20 元。
唯一不好的是,地下室里手机没有信号,所以每天早上,我都得出去——让手机信号满格,不然用人单位打电话找不到我怎么办?所以,我永远的记得,大上海车水马龙的马路边上,我一份报纸看了无数遍之后的落寞萧瑟。
晚上回到地下室,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走廊里的人络绎不绝,端着脸盆搭着毛巾,在来去公共澡堂的路上,卸下一身的疲惫,拖鞋 “啪哒啪哒” 懒洋洋的声音让人感觉像散了骨架似的。房间里天南海北的人,操着不同口音的普通话,聊着五湖四海的经历。廉价香烟升腾起阵阵烟雾,冲淡了空气中若有若无的汗味,更夹杂着洗发香波的淋漓,氤氲着一种亦真亦幻的人间气息。
我旁边的床铺很特别,床单被套明显是家用的,而且上面铺着一大张牛皮纸,写着:“床单个人清洗不易,勿坐!被套个人所有,勿动!”
床主回来的时候,我仔细打量了他两眼,微胖,中等身材,五六十岁的样子,戴着眼镜,嘴角微翘,好像天生一副笑脸的样子,不像是个不好打交道的人啊。
他看到我在看他,和我点了点头。随便聊了两句,洗漱完毕之后就躺在床上看书。我转过头来一看,咦?是本象棋书。顿时来了兴趣,凑个头去看。
“你会下象棋?” 他问。
“会呀,就是不知道还有下象棋的书。” 我笑着说。
他来了兴趣:“要不?我们来上一盘?”
他居然随身带着象棋,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干柴烈火自然一拍即合。和他走棋,一种束手束脚被层层叠叠捆起来的感觉,特别不爽。几盘下来,输得抓耳挠腮,他兴致不错,还点评两句:“你是野路子,但思路灵活,不错不错!” 我那心里憋屈啊:“你管我野路子家路子,赢了你就是好路子!” 但就是赢不了,呜呼哀哉。
慢慢的就熟捻了起来。当他知道我是律师之后,立马兴奋了起来,棋都不下了,要请教我一个案子。
还真是个有挑战性的案子。首先,跨国纠纷;其次,事涉伦理纲常。他要告他在美国的儿子,讨要抚养费!
当时的我(好吧,我承认,现在的我也一样),对这种案子连头绪都没有。简单的说,到哪里去告状都不知道。“原告就被告”?到美国去告?哪一级法院?诉讼用英文?适用美国法律…… 自然会想,能不能在中国起诉?中国起诉了被告怎么应诉?应诉了怎么执行?…… 总之一团浆糊。
但场面还是要撑起来的。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问,反客为主,给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还能给对方一种深思熟虑面面俱到的感觉。
“嗯”,我轻咳一声,端起了架子,“你的儿子多大岁数?……”
一番交谈下来,我大致摸清了底,然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在心头。面前这个中年人,居然曾经是上海理工大学的教授!而今天,他只能挤在这样一个地下室,希望通过诉讼能获得他远在美国的儿子给他一笔养老费。
他是改革春风中较早下海经商的那一批人,在大学里发现了国外的一种安防器材,国内还不能生产,就自己琢磨仿制,成功后毅然辞职办起了公司。
因为产品在国内独一无二,价格远比国际市场便宜,他很快赚得盆满钵满。头顶儒商光环阔绰多金,外面有了女人,被家里原配发现之后,各种纠结曲折,最终还是和原配离婚,净身出户,儿子归老婆,小三光荣转正。所以按他的话说,“她(前妻)就给儿子灌输了一些‘不好’的思想”,最终这个儿子也不认他这个老爸了。
然后剧情急转直下,他仿别人,别人也能仿他。他技术能力强,但经营就不行了。所以每况愈下,原来的徒子徒孙一个个要么另立门户要么转投他人门下。他亏得越来越多,小三和他也过不下去了,再离婚,又剜去他一半家产。
时至今日,他还有一套十几平米的房子正拆迁,所以无家可归,盘算着还是地下室旅馆划算,干脆长租了一个床位,就在我的旁边。而他的儿子,由原配一直拉扯大,出国留学最后定居美国,据说发展不错,连他妈也一并接了过去,如今只有消息不见人影。之前联系到他儿子,他儿子在越洋电话里大笑三声,然后挂断了电话。
这么狗血的知音剧情,如果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就坐在我的面前,亲口告诉我他这些不光彩的往事,我信你才怪!
接下来的几天,他带我走街串巷,去吃他说的 “物美价廉” 的盒饭,让我知道了大上海原来还有这么些个背街的小巷,一样的低矮破旧污水横流。看着他像周围的民工一样,捧着一个大盆子,狼吞虎咽,还不忘给我补充一句:“饭菜都可以随便加,不要钱,吃一顿可以顶两顿”,我在心里悲叹:“谁知道他曾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大学教授,曾经是一个叱诧风云的儒商”?
妻离子散,无家可归,人近黄昏,浮生如梦,这就是所谓的 “无处话凄凉” 吧!
但他好像没有这种自觉,一边吃饭一边给我打气。
“律师费我暂时没有,但这个案子肯定是能赢的!到时候你直接从里面提成就是了。他在美国,这个抚养费得按美国的标准来算,而且是美元,换成人民币怎么也不少了!”
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心理,我没有接茬,而是问:“这个案子估计不好弄啊!如果打不赢你以后怎么办?”
我似乎听到他微微叹了一口气。盆子里的饭也吃得差不多了,他放下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餐巾纸,给我一张,然后自己擦了擦嘴。
“我要这笔钱呢,其实不是为了养老,我还是要做事的。” 他说得很平静,也很坚决,“我又发现了一种新的器材。这个器材,那就没那么容易仿制了!” 他的眼睛慢慢的亮了起来:“告诉你呀,这一次,就算养老金拿不到,拆迁还要补我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怎么也要值几十万,算算也够我的启动资金了……”
我当时就直接被吓傻了,一把年纪了,你还玩儿?“你就不怕真的‘死无葬身之地’?” 这句话差点就脱口而出。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很后悔,后悔当时没有附和两句,给他一丝慰藉一点希望。我傻傻的表情看在他的眼里,不知道他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有的事,输了就输了,可以一笑了之;有的事,你输不起!所以你一辈子都认不了这个输,你一定会想我还要再赌一把——说不定这一次,就能把所有输了的再赢回来呢?
一无所有的人,只能活在希望里。
“呵呵”,他自个儿笑笑:“小叶啊,‘世事如棋局局新’。这人生啊,像一盘棋,又不只是一盘棋……”
我忘了后来我们怎么一起回去怎么分手道别,只记得后来他知道我在地产公司上班,很是高兴:“房地产不错啊!以后十年,中国经济的增长点啊。” 那一年,是 2004 年。
但中国经济走向,和我这个小角色没什么关系,我还得继续苦逼的找份工作养活自己。那时候求职的网站已经有了,最火的好像是中华英才网;但现场招聘还是主流,所以我满上海的跑招聘会。在招聘现场就发现了一种叫做 “求职驿站” 的地方,是专门为求职者提供住宿的。
房子就在附近,我去看了一下。真的很不错:首先,不是地下室,手机信号满格;然后,交通方便;最后,所有的求职者聚在一起,不孤独呀!楼道里一张张青春洋溢的脸,和地下室旅馆形成鲜明对比,让人的精气神一下就提了起来,“原地满血复活”。当我知道这个地方就是几个上海大学生搞起来的时候,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 “做生意”(那时候没“创业” 这个词)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嘛。
我果断的从地下室搬到了这里。在求职驿站我住的的是 “上等房” 三人间。室友里有一个大连人,大概是个水手之类的,异常魁梧高大,说是来找工作的,但我看他一天到晚瞎玩儿,背着一个硕大的背包,看地图就是看外滩周庄之类的。另外一个比我大几岁,三十左右的样子,精神利索,话不多气质沉稳。但第一个晚上,他就给我们一个惊喜。
他捣弄出一把吉他来,问会不会打扰我们。哪会呢?我们赶紧起哄,来一曲来一曲!这种场面估计他也见得多了,笑笑就开始了。
天啊!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现场版的吉他演奏。震撼,特别震撼,和听磁带听 CD 听功放什么的完全不一样。
旋律响了起来,他边弹边唱:
“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
孤独总在我左右
……
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
注定我暂时的漂泊
无法停止我内心的狂热
对未来的执著
……
拥抱着你 OH MY BABY
可你知道我无法后退
……
”
当时只是觉得各种兴奋激动,小脸涨得通红,使劲鼓掌叫嚣。如果是现在让我再听一次,我一定沉默不语满含热泪!这样,或许才是给他的最高褒扬。
他很谦虚或者自觉,一曲过后,就是自己拨弄着一些我们弄不明白不成曲的调子,但不知道是不是记忆加持,总觉得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悲怆激昂。
他找工作不急,人才市场转转,有时候一天都没投出一份简历;但只要一投简历,就会坐在那里,巍然不动,一聊就是好久,旁边的求职者要么自觉的围成一个圈,看他表演;要么就纷纷散去,让他一个人表演。从他身上,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 “气场”。
他自己说,他已经做到上市公司总裁助理的位置。结果几个同学一捣鼓,他辞职开公司,要把粮食卖到非洲去——他们一哥们是非洲一个小国的总统 / 酋长儿子什么的。告诉他们,“中国的粮食太便宜太多了,只要运到他们那里,换黄金换象牙换钻石,都跟玩儿似的”。
结果傻乎乎的折腾了很久,前前后后投入了几十上百万,最后卡住了。粮食是国家战略储备物资,运不出去!各种关系都用尽了,实在没有办法,所以半生积蓄就打了水漂。
上海待了差不多二十来天,还是没有找到工作。和驿站里的高手交流,我也慢慢明白,当时十万年薪对我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记得他们的原话是:“十万是个坎,翻过这个坎,那以后的职场就前途无量了。但很多人一辈子就在这个坎上,这就是所谓的职场‘天花板’”。
他们听了我的面试过程哈哈大笑。然后,我才明白:求职面试都是需要一些技巧的。之前我能很顺利的找到工作,靠的是实力碾压;大上海人才济济精英荟萃,我这点本事就不够看了。
但这个时候,我得先回重庆一趟:我的法学自考论文要答辩了。
话说自考真的不错,每个科目考试难度不低纪律严格,末了这最后的论文答辩也组织得有模有样。我统招的国贸专业,都不知道答辩是个什么东西。所以还是拜自考所赐,我有了一次论文答辩的经历。
现场的气氛还是比较紧张的,前面有的同学不知是紧张还是怎么的,都答得磕磕碰碰的。有个女同学答完了就趴在桌子上,估计是哭了吧。
轮到我了。我的论文主题就是要提高刑事诉讼律师的地位,赋予律师侦查权(啧啧!想想就舒坦,律师加侦探的生活,哈哈)。答辩的三个老师,其中一个老师我上(应该算是‘偷听’)过她的课,她老公是检察院的,所以知道她的立场,一直不喜欢她,但这次栽倒她手上了。我总感觉她好像记得我的样子,难道是我骨骼清奇?
“律师是个人执业,侦查权是公权力。公权力怎么能授予个人呢?” 她打蛇还打得挺准。
“公权力是一个虚拟概念,任何公权力实际上都是由个人实施的。真正进行侦查活动的也是公安检察人员,公安局检察院那栋房子就能够去侦查么?” 我反应得也还挺快。
能感觉到下面有压抑的笑声了。
“不是那栋房子,检察院是指一个组织;通过组织,可以规范约束权力的行使。律师呢?”
“律师也是有组织的啊!不是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么?”
下面有人憋不住,笑出声来了。
“律师收当事人的钱,为当事人服务,怎么能保证案件的公正?” 她可能觉得我有点胡搅蛮缠,声音不由得高了些。
“案件的公正是由法院来保证的。公安人员检察官也靠办案过日子(我没说升官发财,但意思传递到即可),就能保证他们的公正么?这些年这么多的冤假错案就是证明嘛!我国长期以来,公检法不分家,他们之间的相互监督形同虚设,真正的监督制衡,还真只能由‘收了当事人钱’的律师来完成。” 我觉得我终于占据了主动。
场面有点冷。另外一个穿白色连衣裙带着黑框眼镜秀秀气气的老师把话接过去:“你就在从事律师工作吧?”
“嗯,是的。”
“知道四川彭水马明案么?”
“知道”,我刚好看到过这个案子。那是 80 年代律师马明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逃脱,结果该律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子,当时颇具影响力。
“你是怎么看的?这个律师该不该承担‘玩忽职守’的责任,或者有没有过错?”
“当然没有!” 我斩钉截铁。
之前那个老师发飙了!权利你都要有,责任一点不担?吧啦吧啦就开始上课演讲质问之类的,有点声色俱厉的味道了。
等她说完,我不紧不慢的说道:“我觉得呢,权利义务应该是统一的。讲到追究责任,就首先要看他是否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律师手无缚鸡之力,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犯人跑了,应该是看守所的责任才是吧?” 完了,若有所思的补充一句:“要让律师能逮住犯罪嫌疑人,至少得给律师配把枪吧!”
下面哄堂大笑!
答辩完了,我心里还是有点小紧张。这个自考,答辩成绩要 “良” 以上才能发学位证的,看样子我把这老师气得够呛,要是她笔下稍微那么一哆嗦…… 唉,好好的,我逞什么能呢?
但最终他们给我的居然还是 “优”!那一刻,我满怀敬意。今日我以母校为荣!
就在我准备 “再向上海行” 的时候,接到了一个重庆公司的面试通知。他们电话里说得很诚恳:“我们老总专程从北京赶回来,你一定要抽时间过来一趟!”我仔细查了一下,正规房地产公司,这次应该不是传销吧?老总都专程从北京回来了,这么给面子?那是应该去看看的。很后来我才回过神来了,就一个重庆本地企业,还什么 “专程” 从北京回来?就刚好从北京出差回来吧?
有了上海的经历,这次面试还是很成功的,我着重强调企业法务工作大有可为,律师深入了解企业,企业有效保障律师,无疑是企业和律师的双赢选择云云。公司老总听得乐呵呵的,当场就拍板:“在这里干吧!” 让人立马把合同拿过来,“签了!”
“啊?” 我有点傻眼,但之前的豪言壮语已经放出去了,看看待遇还过得去,一咬牙签了吧!哎哟,我的大上海,来日方长后会有期了。
老总姓李,大家都叫他李董(事长),我送他一个雅号:“你全懂”。
烦啊!我辛辛苦苦写好的答辩状,他总是要改一下。你改得好我也就服了,改得不伦不类让人哭笑不得。法律文书,是有其专业性的!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要求清晰简练深刻,你看看你搞的这些东西?“公司自成立以来,上缴利税 1346 万元,为政府解决数百人的就业问题……” 我的个妈呀!你做政府工作报告啊?还一定要塞一份某某领导的批示作为证据,好吧,你一定要说中国是人治社会,领导批示有分量,但人家批了什么?“已阅”、“请转某某阅”…… 这样也能扯个虎皮当大旗?当人家是瞎的呀?
开始我还要说上几句,这时候他总是大度的摆摆手,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小叶,你不懂……” 几次之后,我算是明白了:“好好好,我都不懂,你全懂!你全懂好了吧?你全懂还招我们进来干嘛呢?”
每次出庭,我念答辩状都脸红,似乎都能感受到法官和对方律师眼中浓浓的嘲讽意味!我多想说一句:“天地良心,这不是我写的,好吧?!”
“你全懂”在法院系统的名声臭到了家。公司除我以外还有两个律师,组成法务部,专门给他打官司。有一个所谓的 “法律台账”,记录每个案件的进展情况——A4 纸小四号字密密麻麻三页。“你全懂” 每周开会挨个理,要理一个下午直到满天星光。所有的案子我们都是被告都是败诉,但是我们绝不认输,一审输了打二审,二审输了申请再审,再审完了拒不执行,强制执行就提执行异议…… 策略就是 “打不赢你我也要拖死你”!有的案子已经拖了五六年了,法院还是没能执行。“你全懂”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次说到这里总是炫耀他的光辉战绩:“两次,两次我都是在(执行)拍卖场上,高院下函中止执行,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时候旁边就有个陈总,竖起大拇指,来上两句马屁:“高!李董做事,总是出其不意……”摇头晃脑马屁精的模样,唉,大家自行脑补吧!
公司说是地产公司,根本没有新的楼盘开发。有块特好的地,但没钱开发,诉讼缠身,也没人和他合作呀!就收点老小区物业费门面租金过日子。因为和老小区业主有房屋买卖纠纷,小区业主不缴物业费;于是 “你全懂” 就组织保安打着维修的幌子,断水断电。业主里也有横的,山城人吃辣椒性子急,喜欢用拳头讲话,所以物业部每天乒乒乓乓,好不热闹。
我看到最激烈的一次是物业搞了个乌龙,断电断错了人家。刚好这户人家里只有一个老太婆,她不知道啊,以为是停电了。老年人也特能忍,摸黑了两周,才觉得不对劲,给儿子打了电话。这一下,捅了马蜂窝了,老太婆几个儿子,带了一大群人,到物业部一通乱砸,那场面,生动啊!而且这次我才知道:牛逼,物业部的所有门窗玻璃都是钢化的!砸不坏。
这次保安理亏,没有还手。但也有彰显其战斗力的时候,一次和门面卖场的租户起纠纷,把人家的经理脑袋给开了瓢,让我到医院送医药费。打得那个惨啊,绷带里裹着的,就一个猪头。
特别有讽刺意味的是,“你全懂”啥事都眉毛胡子一把抓的人,还组织我们看企业管理的视频,不看还不行。作为法务人员,勉强可以算中层(比保安强嘛),所以也得去。记得好像是余世维的课,主要谈的就是 “放权”,那时候“放权” 是个流行概念啊。虽然老余讲得很有表现力,但一来我想 “这和我有半毛钱关系”,二来夏日炎炎,我就闭目聆听一会儿吧。一会儿,有人把我推醒,很贴心的给我一张纸巾,让我插擦嘴角的哈喇子。“李董好,你也来看呀?讲得真不错!” 我精神抖擞的说。满屋子哄堂大笑。
下班有一个财务室的同事和我顺路。慢慢熟悉了之后,原来财务的命运和我们法务一样悲催,在李董英明的指手画脚下,一本烂帐烂得谁都搞不懂。“唉!你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我马上纠正他,“至少李董懂的嘛!他全懂的!‘你全懂’啊!”我们哈哈大笑。于是,这个雅号迅速传遍了公司。只有 “你全懂” 一个人不知道,看来他还算不上 “全懂” 嘛?
夕阳西下,卸下一天的疲惫,两个同命相连的年轻人,一起吐槽他们的傻逼老总,那是职业生涯中多么基情四射的回忆啊!
忘了受到什么刺激,我决心从这家公司离职。给家里打电话,说了我的想法。
“唉!” 电话这头都能感受到我爸的哀叹无语:“干得好好的,这才几个月,怎么又要……”
“谁说干得好好的?你是不知道,再这样下去,我一世英名都毁了。”
“你有个什么一世英名?!”
“我以后要在这圈子里混的,人要脸树要皮……”
“……”
又说了会儿,我爸可能懒得说了:“电话里说不清楚,你找黎叔商量一下吧!”
黎叔?好啊!我偶像级人物,他自己大学毕业一年不到,八十年代,就扔了 “铁饭碗”,下海经商,一身传奇啊!行,我就服他。
给黎叔打个电话,“黎叔,晚上有没有空?我请你洗脚。”
“你请我洗脚?” 他吃了一惊。
“是啊,你请了我那么多次,我也好歹请你一次嘛。”
“哈哈哈哈!” 他笑得很开心:“好好好,你小叶请我,我一定过来。”
“好,我下班了你开车来接我吧!”
黎叔和我爸有业务往来,简单的说,他在我爸厂里做建筑工程。第一次看到他我还在读高中,感觉他整个人,就一标准的成功商人形象:胖,脸上总是带着笑,亲切,不卑不亢,坐在椅子里就像一尊弥勒佛。印象中有点深的是,我们一起唱卡拉 OK,他唱了一首《爱拼才会赢》,荒腔走板的,但挺深情。
我上大学以来,我爸就把我托付给黎叔照顾了。但我们其实一直没什么交往,逢年过节吃个饭而已。真正让我对他重视起来的是我出国留学筹资金的事。
……
我好多年前写的,后面就写黎叔了:看似厉害的人是怎么分析问题的?,还留着大坑待填呢,这里就不挖坑了,O(∩_∩)O 哈哈~
“律师就是搞笑的”。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魔都律师说的。
他常常痛陈行业弊病,大骂所遇不平事,感慨自己学错了专业。
有次我开玩笑说:犯了案子找你,能不能给我捞出来?
魔都律师笑:“以前有个人,听说要判无期,赶紧找我打官司,最后一天牢都没做。”
哟?
“直接枪毙!”
然后又严肃说:我要是个骗子,你找我没用。我要是个有实力的律师,给你在看守所里使劲打,打到换律师为止。
我……
但这并不影响他在上海买房买车,坐拥双人病房规模的办公室。
他的助理工资,直追我院科研助理岗。
我问:你的助理有证吗?
他反问我:你们医院的科研助理,有执医证吗?
这个观点明显是不对的。
中国是人情社会,说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要想成事,人际关系很重要。
通常讲人事,比如人事部、人事厅,人在前事在后。中国人很信奉一点,有人好办事。有了人才有事,有了到位的人际关系,才能够办成想办的事。
所以,在我们这个社会有一个普遍现象,大家将很多精力投入到经营人际关系方面。你认识我,我认识他,总喜欢通过喝酒吃饭喝茶扩大自己的朋友圈。
但事实上,这样的交集真正起到了多大作用,实际上是要打个问号的。实际上,有很多社交活动都是无效的。
人与人之间,真正能够在关键时候出手相助的关系,少之又少。大多数不过是认识而已,加了个微信而已,绝对谈不上给你多大的帮助,至少谈不上改变你前途命运的程度。
真正能够给你大的帮助的,也绝对不是通过人际交往中刻意认识的朋友。一定是跟你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这不需要你刻意去交际。再有就是那些跟你有心里层次交往的人,对你人品人格很认可的人,比如同学、老师,或者认识多年的朋友。
所以,我们不能成天思考如何去认识更多的人,与更多的人交际,仿佛我们就有了多少朋友,我们就能办成多少事情。这是不对的。
交际交往贵在精,而不是重在多。
现实中还往往有一个现象,就是习惯于到处社交的人,往往把握不好人际交往的边界。轻则义气承诺,随意合作,相互担保……
殊不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利息交往,资源互换。当然不要觉得太俗,不愿意面对,事实就这么回事。要么是谋求经济资源互换,得到物质利益最大化,要么是智识资源互换,得到思想或心理满足最大化。
现实中,前者占大多数。而恰恰是前者,最容易因为利息达不到或不均,而最终发生冲突和矛盾。
当我们学习法律,我们就会明白,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有边界的,应当提前考虑边界和风险。这样,我们才会有更加成熟的社交思维,尽量去做到不因利散而缘散,也不因利而刻意交际做无效的社交。
盲猜你爸应该没什么成就,没赚到多少钱,也没捞到什么权。
中国过去三四十年是一个空白市场,只要敢冲敢打,就算本事不大,也能捞到点家底。
只要能赚点钱的,都觉得自己靠的是本事,没人会觉得自己靠的是人情。
反过来没什么本事的,不能理解为什么别人能他不能,只能把原因归结为人情。
你不要被你爸洗脑,记住两个现实。
1。所有社会都是人情社会。中国是外国也是。但是人情社会不等于你就可以有人情帮忙,别人有你没有也不用太惊讶。没有人情,你可以靠本事,这个社会靠本事也是有饭吃的。而且靠本事可以做出人情,没本事的人什么人情都不会有。
2。人情的本质是利益交换和感情投资。所谓利益交换就是你有本事能帮上别人的忙,别人会跟你做人情。你没有任何本事,谁跟你有人情?我想跟省部级高官有个人情往来,人家理我吗?我连面都见不到。但是如果我能帮他个独一无二的忙,那我至少能得到点好处,这么简单的事你能明白吧。
所谓感情投资对于普通人是可遇不可求。假如我爹跟某个省部级高官在年轻未发迹的时候关系极好,那我可能会沾到点光。要是没有这个运气,那就啥都不用想。
所以总结下来就是你爸说的东西就是扯,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但是跟他理解的人情没什么关系。什么法庭胜诉靠人情云云,属于张口就来,你就问问他有没有打过官司吧。从你爸这高度来看,你家在你毕业以后的职业道路上大概率也帮不上什么忙。
你想考法律就去考,就业道路比警察大学宽很多。但是如果你学的不好,考个不太好的大学,那还不如去警察大学,这意思你明白吧。
你和你爸谁对,就看红码储户们能不能拿回存款了。
都拿回了,你对,拿不回,好好听你爸的。
没啥好争的。
您只管学您的法律,不要理会其他的。
中国到底是什么社会,没有谁真正清楚。
圈层不同,眼界不同,见识不同,地域不同,看到的中国也就不同。
但是您可以自己选择自己想走的路。
法学领域山头林立、山头主义横行,这谁不知道啊。
尤其是政法院校,动辄就宣传自己垄断某个片区的法律行业,其实真的好吗?
对学校来说可能是好的,毕竟确立了学校的一席之地也解决了学生就业,科研产出有时也有规模效应。但也可能是不好的,因为学校内部也在立山头,比如某个学科大佬压制着下面一堆等待上进的青年教师,非常常见。(就算是东部某政法,那几个大佬做的事大家私下也都知道)
但对社会呢?
山头主义使得身份成为了正统,所谓 “五院四系” 通过这种模式巩固自己的地位,降低行业流动性(想入此行,先入我门)。这与法学追求的多元、平等、无歧视相符么?对人的选拔不看实际能力,而看毕业背景。如果说 911 尚有高考成绩作为背后的支撑依据,那 “五院四系” 这种考分离散极大的组合又何以找到作为筛选标准的合理依据呢?
理想中的法治社会,应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应当是多元理论相互碰撞交织的,应当是信奉真理,理论的胜出应当是因其内在合理性。然而现实中政法院校与非政法院校法学院的较量,却往往是靠规模取胜、人海战术。
最后,行业片区的垄断,是否影响司法体系运作?若你作为当事人,对面的律师,台上的法官、检察官、辅助人员乃至体系其他人都是同学关系、校友关系,甚至师生关系、师兄弟(妹)关系,你是否有一种忧虑感、无助感?如果你是一个非该校出身的法律从业人员,你觉得自己职业生涯如何面对类似这种场景?案外人有无可能通过这种关系施加影响?
因此,从目前法学教育阶段开始,这种人情味就很足了。
但要不要破解这种情况、怎样破解?法律职业人员的代表性和多元性如何考虑?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法律人,这是需要四思索的。
是不是人情社会,与选什么专业没有必然关系。
论据和论证根本不匹配论点。
就算是人情社会,判决里面揉进了其他因素,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你看看什么是错案追究责任制。
就算是人情社会,你当警察又能如何?当法官又能如何?对于没有关系的人,只有努力提升自己一条路。考了个警校就可以让自己有关系?普通警察要比普通法官有关系?
这有什么逻辑联系吗?
全世界都是人情社会,以为大城市和发达国家不讲人情世故的都是根本没机会讲人情的(没有融入本地人生活)。
人情社会和学法一点点都不冲突。
绝大部分人情,游离在法律事务以外。毕竟绝大部分法律纠纷发生在普通人之间,即便极少数人情可以左右法律的情况,也需要法律做遮羞布。
法律和人情不是敌对关系,法律和正义也没必然关系,法学更多是一种工具,一种手段,尽可能事前规避风险,事中减少损失,事后挽回损失的工具,绝大多数法律纠纷,不会上演影视剧中正义邪恶冲突的桥段。
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展,国家越强大,越需要法律。
当然,这些跟你父亲说不明白,这个年龄思维已经僵化了,你自己明白就行。
你这么回答你老爹。
学法,反而能有很多门路建立人脉,反而能够利用这个社会规则,何乐不为?
比如,我们圈内律师曾自我调侃,律师就是皮条客,是各类人脉的中间人。
比如,很多法官退休后会专门做资源轮转这样的工作,对外往往是一些公司或者一些公司的法律顾问的皮囊。
打开视野。中国的 “人情”,跟行业关系不大,只跟你的出生背景和你后期运作有关。
当然,大多数人,不论行业为何,都不是能够玩弄人脉而是被玩弄人脉挤兑资源的群体,而且是被挤兑了也并不知情的群体。所以学不学法又如何呢,都是咸鱼,无所谓的啦。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哎呀我们也没怎么样嘛,这玩意儿真的有国别差异吗?那可能是我们观察的还不够,遇到的还不多。最主要的是,我们没达到可以看到人脉流动的这个高度,还处于被人脉了也无法自知的层次,也即我们大多数人的老百姓层次。
按你爸的逻辑,中国是人情社会,那其实学什么都没用,因为学什么最终都是看人情讲关系,警察同样讲人情。
对于这种爱用 “人情社会” 理论的人,“人情”是他评判绝大多数事情的唯一标准,短时间内不可能扭转他的想法。
所以要达到你的学法的目的,不该直接出言反驳法学不是 “人情社会”,而是要顺着他的人情逻辑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
你要告诉他: 中国既然是人情社会,那么最有用的专业必然是最讲人情的专业!
法学院就是中国社会最讲人情的地方,而且比警察学院的人情管 “用” 多了。
一,法学院讲出身,爱论资排辈,非常重视校友资源。校友相见不仅仅是办案会行个方便,甚至于体制内通过提携形成派系,山头林立,例如《人民的名义》中的 “汉大帮”。
二,警察学院也讲人情,但是绝大部分警察学院(除刑警学院和公安大学)都只能辐射本省的人情社会。而法学院则不然,很多一般的法学院在全国各省都有校友会,更不要说名校,不论在天涯海角,法学 “人情社会” 明显更广阔更团结。
三,警察学院的人情单一,只在公安系统内通行。法学院毕业不仅可以在检法两院讲人情,还可以在公安讲人情,公检法御三家打通的人情肯定比一家人情更有用。
所以很容易得出结论,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不学法寸步难行,但不是学了法学知识有用,而是法学院积累的人情有用。要积累人情,法学院比警校强。
小事情讲人情,大事情讲法律,更大的事情讲政治。
有没有用,跟能不能挣钱是两回事。你爹有很强的工具人思维,非得要孩子 “有用”。
何苦呢。
有个段子说
一个银行行长家的孩子问他:“爸爸,你们银行是怎么赚钱的?” 行长点了根烟说:“孩子,去冰箱拿块肉出来。” 孩子照他所说拿了块肉出来,行长又说:“再放进去。” 孩子又放了进去,行长问:“手有油没?” 孩子答:“有……”
银行业当然不是段子讲的这么简单,但事实是,就算你法我笑. jpg,只要法律的形式还在,负责走这个形式的人就有钱赚,就算本质上是走过场,那也无所谓,钱赚到口袋里了,你还有啥不知足的…
再直白点,你觉得宗教有用么,本质上无用,死后上不上天堂,来世能不能享福,灰飞烟灭后有没有 72 个处女,说实在对当前的我们没有任何意义,纯属空头支票。现代社会科学昌明,宗教从根上讲不通,更近似于心理按摩,兜售的是信仰。但能卖出去,所以神职人员有赚头。
你把法律当成大众的一种信仰,再想想,能不能安身立命。
选不选这个专业,你得看毕业后的出路,比如政法体系公务员比其他条线的待遇是不是好,体制外的出路是不是广,职业生涯怎么走,工作环境如何。而不是看这个专业有没有用。
都有用,没有没用的,就看对谁有用。云在青天水在瓶,各自干好自己的事。自己体会。
所谓 “法治社会” 也是人情社会,
不过是法律精英们获得一定统治权的社会。
学法不是为了懂法,用法,而是凭借这套法律知识挤进法律精英的圈子,和其他法律精英们建立起 “关系”,然后凭借这个关系从事利己或者利他的行为。
因此你去学法还是没错的,
遇到问题,那个 xx 律师是你同学,xx 法官是你老师,xx 人大代表你们一起吃过饭,有什么事情说一声就行,他们会帮你解决,下次你又帮他们解决问题,
没有别的原因,因为你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你是科班出身,你们是一个圈子。
不要迷信法律,不要迷信科学,不要迷信任何死的知识,用教员的精神来说,人才是最大的力量。
我当年高考的时候,我父亲也希望我去考军校或是警校
我当时特反感当警察!也不想去部队!
也没啥目标,老师、警察都瞧不上。
经过多年的社会毒打后,我发现父亲是对的。
他很了解我!
我就是个很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对于我这样的人,能当警察或是军人或是做老师,已经是比较好的选择了。
我现在很羡慕老师这个职业!
对于警察我也有很大改观!
我有同学做警察,也有同学去了部队,待遇是真的好!
而且警察和军人分很多种的,不全是特别忙、特别危险的那种。
说这么大堆,是希望你认真考虑一下父母的建议,毕竟,只有他们是真正为你着想!
确实是这样的,在中国到哪都是人情社会!
是人情社会和法律有没有用是不矛盾的。
普通老百姓,遇到问题想到找人,也是很正常的。
运用法律,是有门槛和成本的。
很多时候,法律都不是最优解!
也就是说,人情也发挥作用,法律一样发挥作用的。
不是排斥的关系!
法律是哲学演化来的,本身就是为了社会治理。
但法律确实受很多因素左右的。
如何理解和适用法条,确实是存在差异的!
并不是说完全被人情左右了!
我虽然学了法律,但遇到问题,我也是尽量用别的办法去解决,这样成本最低。
作为过来人,我建议高考生,认真考虑一下自己将来的职业规划,多了解一下信息,不要想当然!
没有完美的职业!
上帝在每份礼物后面都标好了价码!
关键就看我们如何选择!
哪些是能接受和不能接受的
哪些是能做到和不能做到的。
你爸应该没什么钱吧?
或者说在千禧年这段经济爆炸的时候没本事赚到钱
我知道的,例如我爸,靠着承包绿化,光是 03 年就小赚了几百万,之后碰到了全国大基建,在风口上上车,赚了很多,我差不多是 05 年上初中的时候就知道这辈子自己都不愁了。
千禧年左右敢下黑手,敢打敢拼的几乎都发财了。
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全都是觉得自己特牛逼,白手起家,靠的是本事。
但你说他们没走关系嘛?
我爸第一桶金是靠他的发小,那个叔叔从小混到大,80 年代严打时候差点被枪毙,后来及时跑路润到外地躲过了逮捕,后来风头下来,靠着在外地混来的钱,硬生生在那个网络没普及的年代把案子给销了,后来靠着开运输站,土方赚了大钱,后来跑去运营灰色的洗浴中心,跟小赌场赚到了一大波钱,并且在 08 年再次严打前及时洗白上岸,现在已经是个美国人了,并且用自己华侨的身份帮小孩混进了 985。
这个叔叔记着我爸的好,他当年跑路的 23 块钱是我爸从家里偷给他的,我奶奶知道后也没说什么,一个村子的,他平时祸害也是祸害其他村子,所以在他跑路的时候时不时给他家送点自己种的水果蔬菜。
后来城市化扩建,我们村子被并入了县城,整个县城都在搞开发,我爸借着那个叔叔的脸,在完全没本钱的情况下,去抢工程,然后用那个叔叔的脸去白嫖草皮,花木,等拿到工程款才把钱给还上。
我觉得我爸全靠那个叔叔,我爸也承认自己第一桶金靠他,但是之后接着大基建风口起来,我爸觉得全是他自己牛逼,关系全都是靠自己拉上的。
中国是人情社会嘛?肯定是啊,但问题是全世界都这样啊,美利坚也这样啊,难道你忘了美国高校那个掮客案了?这不就是靠着关系走后门嘛?
那个已经成为美国人的叔叔在国内靠暴力赚钱的年代依旧要养一大帮子律师,这说明法律肯定有用啊,如果人情可以大到无视法律,这人怕不是……
当年 GMD 有法律,我们就研究他们的词句,钻他们的漏洞,现在我们不要重蹈覆辙。
这不是原话,懂得自然懂,不懂的别去搜。
1、偶遇的饭局,无论别人再怎么邀请,你都不要去。
2、你不是出气筒,没必要替别人出气。
3、借了别人的钱一定要按时还,如果一次还不了就分多次,如果没钱就多联系对方,千万别因愧疚而不理对方,很容易被人误解为理所当然的不闻不问。
4、能坐在一定位置上的人,绝对有他的过人之处,不管你有多讨厌他。
5、不要在网络上随便和别人撕逼,谁知道显示器背后是什么。
6、刚进入一个新圈子时,尽量别显得太油滑,而是诚恳的寻求别人的帮助。
既有的势力都会很乐意帮助你,因为入场时你的立场并不明确,跟他们做相应的利益交换形成信任,很容易开展自己的工作,建立自己的人脉。
7、不要做羞耻心太强的人,强者都是孤独,且没有太大的羞耻心,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他都能够安心理得的该吃吃,该睡睡,而穷人,越在意面子,就越会受到伤害,别人一两句难听的话,他就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
8、不要轻易把内心最脆弱、最不愿示人的部分展现给别人看,靠同情收获来的朋友,内心不一定能看得起你。
9、不要去接同事们讨论的闲扯八卦,有些是为了钓鱼而设的,如果你去接话,那么你就成了那条鱼。
10、别人请客,请的是你,而不是你的朋友,如果非要带自己的朋友过去,那就做好付账的准备,自己的人脉,不该让别人掏钱来维护。
11、别人帮了忙,给予实质性的回报比你说一句 “谢谢” 要好很多。
12、不要嘲笑失败了的人,什么都不敢做的人,才最可笑。
13、少说反问句 “听明白没?”“不然你以为呢?”“我怎么知道?” 说这些话时或许你别无他意,但其实伤人又伤心。
所以生活中,能用陈述句的就不要用反问句,人际交往中 80% 的反问句都是终极话题的大杀手。
14、关系再好的朋友,再亲密的家人,再无间的发小,通通都会在不知不觉间离你而去,不是说关系变质了,而是每个人的成长路径不一样,能陪着你走一段路,就已经是件很幸运的事情了,其它的就随缘吧。
15、没人能抵抗得住利益的诱惑,如果有,要么是利益不够大,要么给的东西不是他想要的,要么背后有他承担不起的风险。
16、“但是”、“不过”、“所以” 后面的话,才是对方真正想说的话。
17、赞美,是成本最低的获得别人好感的小妙招,多赞美别人一段时间后,你就会发现人际关系变得越好越顺滑了。
就像现在,你花一秒钟给我点个赞,我就会夸你是个漂亮聪明的小可爱~
18、要小心身居高位的女人,因为比起同级的男人,她们面临的是更惨烈的争夺。
19、人并不知道未来,当下得罪人毫无疑问会断自己的一条后路。
即便是为了排除异己,也需要精心策划,不要让其他人看到你的意图。
20、不要代替别人做任何决定,不然出问题了都怪你。
21、想要混进一个好圈子,最有效的办法不是请客送礼吃饭,而是你要做事,能办成事,能挣到钱才是王道。
22、越是亲近的人,越难以接受你的突然发达,更容易嫉妒和记恨你,在他们眼里你和他们是同一个水平的,凭什么你现在过得这么好,他们却不能。
所以越是有钱,就越要在他们面前卖惨,说自己过得不开心压力大不如意,让他们心里平衡。
23、不要试图改变任何人,也不要指望任何人会因为你而改变,他们只会因为你挣钱的多少而改变。
记住,成年人世界里唯一的一条准则,就是利益面前,先小人后君子。
24、所谓的人情世故,不过都是经验之谈,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规则,而这个规则就是人们约定成俗的行事风格。
对于什么都不懂的小白,最好的做法就是跟着大部队走,模仿复制,虽然模仿不出彩,但绝对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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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其它回答,或许会对你有所帮助,强烈推荐你看看:
我换一种思维说一个我自己的观点,那就是你爸爸说学法没用,其实你只要不学造航天飞船之类的东西,学啥其实都没多大用。
因为你改变不了这个社会。
你说学历史有用吗?我就是学历史的,当你总结出一大套历史规律之后你会发现,并不会有什么用,个人该犯的错误还是会犯,社会的改变是因为经济基础变了,而不是你个人懂得了什么历史道理。
学中文有用吗?说一句欠揍的话:你是中国人还需要上大学学中文?
学外语有用吗?英语人才严重饱和,小语种不好找工作。
学金融有用吗?你看那群金融系专业毕业的好多所谓的高材生,一部分当了银行柜员,一部分卖保险去了,考上研究生的多数也预测不准可能会发生的经济危机,八个专家对同一个经济现象恨不得有十六种看法,你说哪个说法准——反正肯定有一个对的。
发现了吧,学啥都没用。你未必能改变社会,也不一定有利于个人。
那既然这样,专业该怎么选择呢?我的答案是,既然是这样,你想选择啥都可以,既然别的专业也是一样的没用,为什么就不能选择一样没用的法律呢?
那么这么说我们学习的意义在哪里?学习本身没有意义。你得学好了才配谈学习的意义。
周恩来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讲明白了学习的意义,那是因为周恩来学习好,别忘了,后来的周恩来是南开的学生,一个学习垫底的就别谈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了,中国指你早亡国灭种了。同理,张载可以说横渠四句,那是他在理学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所以探索出了横渠四句——不要因为跟风而成天 “为往圣继绝学” 的。你要是学的比张载好,你总结的会比张载更好。
十个外行说一百种学法律的意义,不如罗翔说一句,我不是鼓吹精英的力量,我只是想说,你连刑法长啥样都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法律的意义。
你在烧烤摊喝了两瓶啤酒跟我扯国家大事,美其名曰 “位卑未敢忘忧国”,你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说这句话的人在南宋文坛历史上好歹是鼎鼎大名,不是看不起你,你算什么跟我俩在这拜登云云,普京如何的。
有人说学历史做什么:“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但是你看知乎上也有这样的问题
为什么有的知乎提问者会有这样的疑惑,是因为压根没学明白历史,所以才会问。我并不是苛责上面的这个题主,可能他的本专业并不是历史。但是能说出 “究天人之际……” 的是司马迁,他是史学家。
同理,中文不也是一样吗?我说学中文的部分估计会有好多人喷我:“难道学中文不是可以陶冶情操吗?你个民族虚无主义者!” 来,我有现成的例子
有多少人说自己喜欢古诗词,大谈古文学都是叶公好龙,当你没学明白的时候就自然不懂中文的真正意义何在。
我讲这么多只是希望阐明一个态度,如果坚定学习法律,不要理会学法的意义何在,先学精,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比如说干掉罗翔,我几年能干掉罗翔在法律界的地位,那个时候你自然就知道法律对社会的意义何在了。
第一,小朋友,大锅锅给你一句话你现在可能还不理解:成人的想法一般不在字面上。
懂不懂你记住这个事就行。
你爸不想让你学法,根本原因是他想按他想法来,但是又不能说 “劳资说了你闭嘴听着”,于是找个舆论制高点打击一下不同意见,动不动就是国家如何美国如何等等。
别当真。
第二,没资源没门路没天赋,建议三思。
法律这个体系内我认识的所有人,也可能是凑巧吧,都是一家子拐弯亲戚都在里面那种。你管这叫人情社会也行,但是可能 90 后的年轻人不知道,现在真的托不到多少人情,多数是资源互换。说白了除非啥局长副厅级,不然就是报团取暖。
总之有熟人了养老可以,发展初期真的很难。
得有思想准备。
第三,说中国学法没用的,我也说句不好听的,除非你上层人物,有一个专业法律咨询的圈子,不然就是底层法牢骚而已。
但凡现在买卖个房子,银行投个资,甚至炒个股啥的,哪里不占着法律。
就算都没有,你总得是消费者吧,不懂点法,网购你都天天被人忽悠对吧?
当然了,确实有群体比如你爸那样的,连网购都不会,成天电视购物各种 “神奇” 韭菜的,那确实是不知道法律有啥用,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个活法。
最后一点建议吧。你要想当律师,其实也不用一开始就扎进去。先走上社会历练几年,学点本事认识点高人,然后再兼职考证也不耽误。
我有几个朋友,销售、研发、工程安装…… 然后现在天天朋友圈都是去什么监狱会面重型犯,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条条大路通罗马。
参加工作之后,跟公检法司(其实按最正规的排序应该是法检公司)还有政法委这些政法战线上的同志们交流的时候,不止有一人,也不止有一次地跟我提到过一句话:
“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
那什么时候看法律呢?
“考试的时候”
当然这肯定是一句玩笑话,参加工作之后我越来越感受到法律在工作中的分量(单位经常组织法律学习,法律下乡宣传,也聘请了法律顾问。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想推出什么政策的话还要请教法律顾问看看这个政策有没有违法风险。)
但是,这句玩笑话在夸张的成分下,多少带了点真实: 就举刚才的例子
经常说一府两院,指政府,法院,检察院这三个分权制衡的部门,而公安局和司法局是政府下属的部门。从宪法规定的层级上,法院检察院(县法院院长是副县级)是和政府平辈的,是公安局(县公安局局长理论上是正科级)和司法局的长辈,从理论上和法律以及政府文件上也都是 “法检公司” 的排序,但为什么现实中大家都说 “公检法司” 呢?
这是法律还是政治?
还有,有一个过法考的同志跟我抱怨,在他法考证书上签名的人,出事了(是谁大家都知道),现在还要去换法考证,具体来说就是换个人签名。
这是法律还是影响?
真正的审判在开庭前就已经结束了,开庭一方面是为了程序正义,另一方面是给律师们在他的辩护人面前一个表演的机会罢了。
这是法律还是人情?
还有的事情在这里都不能展开讨论,比如党和法之间的关系,政法委和它带的四个部门的关系,检查院反贪事务被剥离之后的存在意义,法院里没有进入党委的普通法官能否独当一面,展开讨论我号就没了。
我是共产党员,在党报之外的公开场合,我不能说党的坏话。看到网友发一些表情包 “你说。。我都觉得好笑”,“不要把。。当挡箭牌”,我也是百感交集。
说了这么多,题主愿意去学法律,我是支持的,父亲的看法太片面,总归要看到好的地方,但是对题主,在学习法律的同时,也要看到法律之外的东西。
至于专业选择的问题,警察院校部分专业参加公安联考,相当于是包分配,上岸率是比法律专业高了不少,你父亲从这个角度出发是挺好的,但是你父亲比较开明也没有逼你,那你还是朝自己感兴趣的方向走下去吧。
1、这个社会,只有虚拟的尊严和真实的利益,送礼了,就有无数的鲜花和掌声,坚守信念有个屁用啊!
2、关系问题解决了,持续送礼就是了,反正就是一直送一直送,从此生生不息,繁衍不止。
3、女上位的事太多了,有姿色又有能力的女人也太多了,道德就是她娘的个屁。
4、求人办事千万别送什么水果、牛奶、特产品、茶叶,这些都是过家家用的,真要办事,得用大洋。
5、喜欢送茶叶的小伙儿还入世未深,真正的老油条自然知道茶叶这东西不能送,除非金叶子。
6、送礼送什么啊?烟酒现金。烟当然不一定非要中华,酒也不一定非要茅台,现金也不一定非要几万几十万。你那里平常送什么烟,你就送什么烟;你那里平常送什么酒,你就送什么酒;你那里平常送多少钱,你就送多少钱。因地制宜就可以。【私人号:AW20228899】
7、送出去的礼看起来很贵,其实很便宜。
8、有时候,能送现金就不要送虚的,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没用,是废物。
9、哪有什么白手起家呀?能立起来的 99.99% 都是关系户,皇帝传位都只传给自己的后代,你没有关系凭什么帮你啊?
10、不要给和尚送礼,更不要给和尚捐钱,和尚从来不捐钱,也不做好事儿,但是人家拿着你的钱过的风生水起。
11、跟领导聊天不能有情绪,一有情绪,咱就出局了。
12、老李送礼 10 多年了,有天他喝多了,对小张说,他存了 1000 多万。小张慌了。问他怎么弄的?他说就是每天送礼,赚钱了就送礼,弄着弄着,就有了。迷茫多年的小张,听了老李的话,忽然不迷茫了,或许这就是醍醐灌顶吧……
13、会送礼,会搞关系,会巴结人,即使他能力不强,硬实力不出众,依旧可以链接万物……
14、刘邦会搞关系会送礼会散财,所以他朋友多,走到哪里都有人帮他,愿意为他卖命。
15、不抽烟、不喝酒、不足疗,也就失去了社交 “语言”……
16、在公司里,听话是最难最难的,年轻叼毛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意义不大,为什么他是老大身边的红人啊?为什么他顺风顺水啊?他听话。为什么他在一个底层岗位呆了十多年都上不去呀?不听话呗。
17、咱想让别人帮咱的忙,说完事立马发一个 200 元的红包过去,说你不收就不要帮我了,不然的话我会难受一辈子的,成不成都无所谓。愿意帮咱的人就多了。有人一张嘴就是白嫖,一张嘴就是白嫖,那他肯定就立不起来。
18、找媳妇难吗?一点都不难,那些找不到媳妇的,不是因为太老实了,都是因为太抠了,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因为太抠了。
19、送礼的基础是要有感情,谁都不愿意被强干,钱是万能的,但并不代表人家缺你这几个钱儿。
20、这年头,什么都有价格,这年头,良心和道义,是个屁,唯有白花花的银子,才能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21、善待自己,就是不断的送礼,搞钱搞钱搞钱,不搞钱,就是糟蹋青春,糟蹋自己,糟蹋人生。
22、对于世界,我们连屁都算不上,对于我们自己,我们就是救世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活得连狗都不如,还在乎个狗屁道德啊,那不是傻逼么。
23、在社会上,不送礼,很容易挂掉,人挂了,就啥都没了,不要老想着道德,要多想怎么更好的活下去,活着才有希望,死了屌毛没有。
24、跟世界较真的人注定格格不入,被道德束缚的人注定郁郁寡欢,人生不是条条框框,而是随机应变,一潭死水是没有活力的。
25、咱啊,只巴结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能提拔咱的人,巴结的人多了,等于谁都没巴结,一把手和二把手是竞争对手,他们俩都支持咱,就表示咱上不去了。
26、有关系想在公司、学校插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没关系求爷爷告奶奶,该进不去还是进不去。
27、他经常给老大送礼,他工作上出了事,老大会帮他压下去,人啊,总归是人吧。
28、平时多烧香,关键时刻,“神” 才会眷顾咱,要是咱平时不烧香,临事抱佛脚,佛会让咱滚蛋,佛也害怕呀!
29、不送钱,人家迟早弄死咱,送钱就是在保命,很多人头铁,总想试试撞南墙是什么感觉,之后就没了。
30、为什么你被边缘化了啊?因为你没和他们一起玩,团队里不需要清高。
31、会送礼,生活就好点,不会送礼,生活就残酷点,生活啊生活,他是个蛋。
32、有时候不是咱不努力,而是咱没去给人家送礼。
33、不敢送礼?怕被拒绝?不愿意承担风险,也就无法承担财富。
34、只要我给他好处,他就愿意帮我的忙,谁 TND 不喜欢钱啊!
35、被生活强奸多了,才知道人情世故的威力。
36、咱有良心不代表所有人都有良心,咱有道德不代表所有人都有道德,只有当咱拿起枪炮,人家才会对咱毕恭毕敬。
37、跟领导处关系要多送礼,没用的屁话少说,都是人精,谁看不出你那些花花肠子?
38、不送礼,处处是炸弹,处处是危险,处处要人命。
39、有道德的人不一定过的好,没道德的人不一定过的差。
40、我真的不是想发要你的钱,而是拿你的钱,办你的事!至于花多少,那就是另外的事了。
41、选秘书,就是选美大赛,专业技能是个人就能干,关键是有事秘书干,没事嘿嘿嘿。
42、员工其实就是 “奴隶”,开最少的钱,干最多的活。
43、给我送礼的,坐办公室,不送礼的,调到基层。
44、送礼,不一定有回报率,不过不送是肯定没回报率,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习惯性承担风险,这世界上哪有 100% 的成功啊。
45、车上随时准备着烟酒的人,多是能吃饱饭的勇士。
46、女下属长的漂亮,就容易被潜规则,长得不漂亮,同样会被潜规则,女人主动起来,就没男人什么事了。
47、咱跟领导关系不错,所有的不违反原则的事他都会帮咱,同等条件下,一个人有关系,一个人没关系,你说领导帮谁?
48、为什么小刘能一步登天啊?领导一把 “宝贝” 放古玩店里卖,小刘就把 “宝贝” 买回来,又在逢年过节把 “宝贝” 送给领导,玛勒戈壁,小刘不起飞谁起飞呀?
49、领导或者领导的老婆病了,咱得高兴的跳起来,什么叫机会啊?这就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该咱表演的好机会。谁去了,谁没去,领导心里门清,以后的相处,你说领导会怎样呀?
50、为什么领导喜欢用小人啊?小人听话啊!小人会送礼啊!小人眼睛头亮啊!小人处处为领导着想,他深知,伺候好了领导,自己升职才有希望。权力这东西,真他妈让人上瘾、让人痴迷、让人陶醉……
51、老大 “身体不太好”,喜欢找小姐姐按按摩洗洗脚做做 SPA,咱送一张 VIP 贵宾卡,希望老大多多保养身体,注重身体健康,毕竟身体才是每个人的本钱嘛!必须得重视起来。
52、小 A 是名牌大学研究生,在研究生里面,他是发表论文最多的,被系里刘教授的女儿看上了,正好他也喜欢人家,毕业了,他顺利留校。知识真她娘的改变命运……
53、领导的小姨子开了个青瓷会所,在文物市场用几千块钱买了个 “莲花尊”,转手 500 万卖给张总,张总的项目终于得手了,果然,古玩无价。
54、她太牛逼了,隔三差五的去上司家洗窗帘,擦地板,照顾上司的生活,她是合格的狗腿女,把领导舔的一塌糊涂,这不,上周她又升职加薪了,而同事只会说上司瞎了眼。
55、领导喜欢写字,小 A“厚着脸皮”非要买几幅,领导只能 “勉为其难” 的卖了,其实彼此都知道,领导刚学写字不到两年,写的字那不过是鬼画桃符,更不可能卖出高价钱。为什么小 A 能日进斗金啊?他懂这些秘而不宣的潜规则。
56、为什么他要给领导找伴侣啊?为了拍领导的马屁让自己爬上去,xx 院长有两个人选,他是其中之一。领导丧偶几十年,内心一直想找个伴侣,他帮领导搞定感情,领导帮他搞定权力…… 咱不为人家做贡献,人家凭啥为咱着想啊?
57、周总在饭局上问女婿最近生意怎么样?女婿说还可以,再把剩下的材料出出去应该能挣五六十万,小 A 立马说我正好有个朋友,托我买材料,这批货我要了。周总欣慰的点了点头……
58、老大喜欢小妹妹,小张就在郊外搞了个农家饭庄,里面有好些个干妹妹,专门负责陪老大唱歌、喝酒、消磨时光……
59、领导的小姨子喜欢上了小徐,本来这个项目凭小徐自身实力是拿不到的,在和小姨子穿道授液之后,他,有资格了。
60、小赵这个小伙子不错,一如既往地尊敬我,知道我喜欢抽烟喝酒按摩,三天一小送,五天一大洗,我呢,也一如既往地爱护他,照顾他,每次的晋升名额我都给他留着,不提他提谁呀。小吕就不行了,看见我进门既不知道开门,也不知道打招呼,天天对着个破手机傻笑,上了十多天班,就让他卷铺盖滚蛋了。
61、什么是社会潜规则啊?笔试靠自己,面试靠关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62、这个项目,小 A 前后送出去了 50 万,加上自己的关系、人脉,才把这个项目做成,赚了 200 万。某些关系不用送礼,某些人必须送礼,关系和送礼永远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63、江湖办事,没关系,行吗?不行,一个是老大的侄子,一个是陌生人,你说老大帮谁?他叔叔是一把手,人家被录取,是两年前就定下来的事,你刚毕业,自认为自己很牛逼,觉得很多人会抢着要,其实啥都不是,比你有能力又有关系的人,大有人在,光想凭实力就想脱颖而出,就是痴人说梦,有几个大人物没关系?有几个大牛白手起家?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凭什么会是你?不要尊崇什么白手起家,更不要尊崇出身贫寒的人大富大贵,父亲不努力,孩子就得承担一切,父亲努力,孩子多多少少就轻松些,自己不努力,孩子就更难,自己努力,将来孩子就少受点罪。多搞钱,多搞关系,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64、跟领导比赛,得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咱在赛场上把领导弄下去了,领导就会在职场上把咱弄下去…… 小孩喜欢打打杀杀,成人尊崇人情世故。
65、那些高价买茶叶的,你以为人家看上的是茶叶吗?他看上的是老板背后的关系人脉,关系人脉决定什么啊?项目花落谁家。
66、为什么小徐非要凑 1000 万买青瓷会所啊?买了才有机会,不买一定没有机会。
67、街上卖烟的、卖酒的商店小道道多吗?非常多,艺术品拍卖的小道道多吗?也非常多,奢侈品大牌店的小道道多吗?当然多了,凡是涉及交易的,都有可能存在不为人知的小道道。
68、为什么我一直打牌一直输啊?人家手里有家伙,要是我老赢人家钱,人家不高兴,不帮我忙咋办啊?人生啊,有舍才有得嘛!
69、为什么很多人愿意当老大啊?除了工资、奖金,光是逢年过节、生日、住院,这一块会收多少红包?按一个小弟每年贡献 10 万来算,100 个小弟,就是 1000 万,就这,还是最低限度,再加外水,一年轻轻松松北京一套房。
70、什么叫潜台词啊?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正常情况下不行”
“原则上不可以”“原则上不行”
“正常走程序不可以”“正常走程序不行”
71、他是领导的亲戚,一入职就有好位置,大家心里也都清楚,跟他说话一口一个哥的叫着,下班争先恐后的请他吃饭唱歌,哪有什么世态炎凉,只是你不得势罢了。
72、什么叫酒精考验啊?我是领导,饭桌上,谁喝酒我记不住,谁不喝酒我能记住……
73、冒犯领导了,赶紧找机会跟领导认个错,解释解释,带着好烟好酒好茶。认个错,不亏什么,不认错,这段职业生涯,也就这样了。
74、怎么送礼啊?
第一步:先送水果、茶叶、土特产、话费油卡这些小玩意儿,试试人家收不收礼,不要一上来就送烟酒现金。
第二步:只要他收了这些小玩意儿,再送烟酒人家还收。
第三步:烟酒收了,再送现金黄金人家接收起来就自然了。
75、什么叫 “因人而试” 啊?什么叫 “因人设岗” 啊?他会送礼,他有关系,原本他没有蛋糕,现在有了。
76、笔试过了,面试需要 15 万,他父母咬牙出了,现在他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还能随意安排任何人的待遇。
77、过年 “怪象”:喝的人不知茅台贵,买的人不知茅台味;抽中华的不买中华,不抽中华的买中华……
78、想升职分好处分利益怎么送礼啊?
带上茅台华子去领导家请教领导(连领导家都不知道在哪儿的、连领导家都进不去的已经被自动过滤了)
问:领导,我够条件吗?
领导要是说不够,
就说:那我怎么样才能够条件呢?
领导说……
咱说:谢谢领导指点。
第二次再带上票子,
说:“这事让您费心了,成不成都没关系,这是我的一点点心意”
有人不懂事不送礼不懂规矩,领导能让你上去吗?
79、想去老大家送礼,知道小区但不知道门牌号,千万不要提着东西在小区问路,你他娘的这不是坑爹么?
80、为什么他要托关系调上来啊?镀金来了,上来了,之后的平级调动就简单了,关系是第一生产力嘛!
81、老大生病了,老大住院了,咱怎么送礼啊?把技术好的干妹妹送过去伺候,小妹妹比咱会照顾病人,咱大老粗能搞鸡毛啊,服务伺候人这事,得专业人士做才行,一个月给干妹妹开 3 万块钱的工资,其它什么都不要送了,都是垃圾。送什么都不如送服务,送什么都不如送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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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司法工作人员(公检法)的真实收入,就知道学法律有没有用了。
学法的时候,总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可是实践中没几个案件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程序法就是负责搞笑的。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仿佛不处在同一时空,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不提赫赫有名的占坑式法援、有案不立、报案无回执等等问题,就连审判程序都少见完全合法的。
随便举个例子,除了个别特殊案件,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很少能见到依法通知被害人(当事人)参加开庭的,审查起诉阶段就连《权利义务告知书》都没有,被害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审判完毕了,你可敢想吗。
被害人究竟是不是案件当事人?答案显而易见,法律早有规定,可实践与理论完全两回事。
你再看看部门规章和地方的一些规定,有些内容我都不好意思说出来,运用在实践中更是啼笑皆非。
还是举个例子,有一次开庭,律师问道:某行政法规 6 月 1 日生效,该法规规定经营某行业应当(必须)先获得 xx 经营许可证,可是申请 xx 经营许可证的某部门规章 8 月 1 日才生效,请问 6 月 1 日——8 月 1 日这 2 个月期间如何申请 xx 经营许可证?如若不能申请办理 xx 经营许可证,该经营者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我来翻译一下上面的问题,律师问的是 6 月 1 号开始,法规要求有证经营(以前不需要办证),可是办证的规定 8 月才生效,请问这两个月全国的企业是不是喝西北风?是不是变相要求全国的企业停工、停产、停销?
如果你觉得这就够扯了,那你就太天真了。有的企业因此被处以天价罚款,只能被迫破产。
中国是人情社会,但当你没那个人情的时候你怎么办?你还是只有靠法律。
退一万步讲,即便用人情解决问题,你懂法理学法,甚至你就是执法者,你才有可能成为人情的受益者,要不然坑你就没商量。
第三,人情是法律体系的有效补充,但不能代替法律体系。除了上法庭解决的很多问题以外,还有很多不上法庭,但是依靠法律解决的,比如说你办个公司得注册吧?你不注册光有人情,你公司可以经营吗?
第四,那些用人情代替法律的很多最后,都证明了没有太好的下场,这两天唐山的事件可以多给你爸看看,我相信,在媒体曝出来之前,他们就是依靠着强大的人情去解决问题的,但是现在呢?
我就从一个很低的层面答吧。承认中国是人情社会,也承认法律会被人情影响——所以你不学法怎么让人和你讲人情呢?
就算是人情社会,**讲人情的根本动力不也是对方的能力对你有用吗?**需要别人能力的出人情,有能力的收人情,这不是基本规则吗?你见过求人办事的收礼吗?
所以同一个人情社会,就会有两种不同思路,一种是 “中国是人情社会,学这没用学那没用”,反正以后会察言观色递华子,夹菜倒酒拍马屁,年根上拎着猪肉对着单子一家一家送就行。另一种就是 “中国是人情社会,你把这个学了那个也学了,将来到一定位置上,天天收人情”。
**两个思想都很低俗,但不得不承认,后者比前者来得硬气。**这也不新鲜《范进中举》都看过吧?人情社会一直没变,中举前得求老丈人接济,也是人情,天天看屠户的脸色,咋不是人情呢?中举之后反过来,人疯了,老丈人救女婿,想的不是把疯病治好,反倒是想着打了大老爷以后不好办(合着前面啐人家就忘了)。
你学了法,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是别人求着你。只不过你还需再看别人的人情罢了。怎么就没用了?
**再者,现在当警察不需要懂法吗?**你以为还和几十年一样,基层警察,只讲人情,随便扒拉老百姓没事呢?搞不好一个事情上了网,连你这派出所都得掀了顶。
你爸对法庭里的事是怎么回事的认识是正确的
但那是里子
里子是不能宣之于外的
宣之于外的是面子
面子要讲公平公正,一切都是依法,这也是时代不可扭转的趋势
你爸没看到这一层
只要面子这一层还需要,那学法的人就大大的需要
不仅需要学法的人,还需要学的特别好的人
因为只有学的特别好才能做到,让拧着的里子和面子衔接的天衣无缝。
背景毫无 PS 痕迹
就像阿力木那样
这样,才能天龙人高兴的同时,又建设和谐社会
做到以上这两点的任何一点,都可以赚钱的
你学的好,两者都能做到
那是可以赚大钱,做大官的
你可以把我写的这些拿给你爸看
问问他是不是这个理。
至于上个警察学校轻松
你们家从哪得来的这样的结论
有这事吗?
学法不如上警察学校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你能考上的学校不咋滴
学校背景不咋滴的法学一般来说确实不如学校背景不咋滴的警察学校好找一个对口又稳定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上警察学校轻松有部分是成立的。
而且一旦这个前提成立,你爸的话,也更有些道理了。
因为在学校不咋滴的情况下,里子面子的事基本上轮不到你去掺和。你学的东西确实意义不大。
要是这种情况,那就是你自己问题描述不清了,不怪你爸妈说啥。
那如果是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看你自己的人生理想
如果没什么远大理想
就想毕业工作上班过下去
听你爸妈的,去上那个警察学校
毕业找个对口工作干,猜你爸妈大概率这方面可能还有些能帮你的地方
如果你还有些野心和抱负想闯出点名堂
那就还去学你的法学,后边不断的深造提升自己
因为法学,你自己主观能动性能发挥作用的地方,以及他与这个世界互动的空间,和发展的潜力上限,要比警察学校好很多。
适于你不断的折腾成长
以上
学法是很有用的,你要努力当一个好的工具人,为领导意见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这就是人情。
法律工作的领域很广。诉讼,非诉、交易。
企业上市、兼并重组资本运作啥的,都是名利双收的事情。
当然,成为这种层次的律师,门槛比较高。
这要看你怎么定义,有用
想用法律就业的话,我想这位吃皇粮的法制办的周主任,即便他本人不是学法的,他手底下的人肯定也有学法的
想用法律解决一些问题的话,那就听周主任一句劝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有些好笑
政法大学,政在法前,法律在我朝是比较尴尬的存在
你爸爸和你都没错。
你爸爸是实然,
你是应然。
现实很肮脏,但因此理想才显可贵。
只有相信法治尊重法治的人越多,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学法的最大作用是让你获得报名法考的资格,
都不用等到拿法律职业资格证之后,
只要考完了主观题,
你就能把之前学的记的大部分法律知识全忘了。
剩下记得的那部分知识,一部分是高频运用的,
另一部分会让你成为坚定的神神,
看着各种社会新闻,天天想着宪法为什么不能限制公权力、维护私权利,想着行政权为什么做不到法无授权即禁止,最后总结出一句:
学法确实没用。
法制社会大家都遵守法律,学法还有点用,但前提得是法制社会,现在我们是什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人根本不守法。尤其是那些社区的,不作为,违法乱纪,恶意刁难老百姓,跟他们的上级单位多次反映社区的违法事实,都无功而返。你说学法有什么用,别人都会觉得你是刺头事妈,你学完法律再去面对现实,更多的是信仰的崩塌和对不正之风的无奈。
所以学法不如学点人情事故。
你说法律我都觉得有点好笑
就说河南附红码事件,普通人你要是敢伪造红码最低的也得是拘留 10 天,严重点判你几年都算法治社会救了你。
那群给几千人附红码的 “技术人员” 怎么处理的?有一个人判刑了吗?要是普通人搞得你觉得 3 年以下有期徒刑跑得了吗!
双方背景势力差距不大的打官司,法律还是有用
除此之外,你跟我谈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你爸有打过官司吗?他是法律职业从事者吗?他是怎么得出法庭更看人情这个结论的?电视剧还是新闻报道?
中国那么多律师,个个看人情,法官不是有一堆孝敬的子孙?多少律师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有关系然后输得体无完肤。
不要看他的结论,而要看他结论的依据。
法官有终身责任制,案子是不敢乱判的。
司法环境与你父亲那个时代相比,又有所不同。
中国是人情社会吗?
看在哪个阶层吧。
如果都是靠人情靠关系能解决问题,那么要法律干嘛?为什么法院还有那么多案件?
都是因为商业社会中大家大都是陌生人,不讲人情,讲法律,讲信用。
所以撕破脸皮对簿公堂。
当然,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权力或金钱达到一定的高峰,交往的法则或许是政治,是人情,而不是法律。
但与大多数人无关。
大多数人都是依法生活,而不是看人情。
学法与警察谁优谁劣看个人选择,但不是因为人情社会这一点。
学习法律不重要
通过学习法律混进去很重要
有一句法谚叫,法不外乎人情。
你需要好好的理解,法律和人情不是敌对的关系。这个大逻辑搞清楚了,我相信你会给你爸爸满意的回答的。
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仍然未能建立现代法治社会。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 现在仍然深受封建因素的惯性一一人情观念影响,且其影响仍然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这种因素的影响下,中国人的法律观念极具特色。在 “人情” 观念影响下,中国人的法律观念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
1. 目前中国人淡薄的法律观念
(1) 对法的理解。法律被视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是 “阶级法”。人情社会里,熟人之间有点事用不到法律, 比如借款,口头说说就行,大家都知根知底,签订合同有时候甚至被看做 “不给面子”。
(2) 对法的本位的理解。法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律的遵守应该包括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个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中国人民认为法律的遵守仅仅是履行义务, 时至今日,这种观念仍未得到较大改变。这也体现了中国人法律观念的淡薄性。
(3) 对法的独立意识的理解。我国的司法独立是相对的、有限的。我国的司法独立规定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司法机关仍很大程度. 上受制于同级的立法机关,法官不仅不能独立于法院,而且法官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司法不能完全独立也体现了中国人司法方面法律观念的淡薄性。
2. 中国人情观念在诉讼中的体现
(1) 中国人诉讼的人情化。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因为考虑到要使裁判结果符合人情,为使当事人所接受并真正地解决纠纷等因素,不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作出超出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判决和裁定的行为。
(2) 无讼的追求。中国封建社会是自己自足的农业社会,加上受 “家国同构” 宗法制度的影响,人们活动范围小,案件发生时能忍则忍,不能忍宁愿找人调解也不打官司。
“人情” 为重法律文化的弊端
在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下,人情并不会公然与法律对抗,却以潜规则的形式暗行于法律之下,寻找机会变通法律的运用。
1. 人情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冲突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在法治社会里,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人情观念里,法律对有些人在有些地方却不适用。在今天, 我们不得不承认法治社会下亟待解决的问题是隐而不彰且无所不在的人情传统的惯性影响,在许多方面使法治精神大打折扣。
2. 人情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冲突性
在市场经济中,为了实现优胜劣汰、节约社会资源和机会的目的,社会机会与资源的合理配置应该是通过公平竞争实现的。若让人情观念来染指社会资源和机会的合理流动, 则公平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很难建立起来,且必定会滋生腐败。
3. 人情社会下百姓对司法机关执法整体的信任和拥护亟待加强法国著名学者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违法行为更可十白,不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判决则把水源给破坏了”。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加强是十分必须的,公平合理公正的裁判使得百姓会对司法机关执法能力产生信任,社会公平正义影响增强,司法公信力形成。然而,当今的各种不良社会认知却加剧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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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逻辑禁不起琢磨。
中国是人情社会所以学法没用。那汉语言文学、历史、哲学…… 这些明说搞无用之用的人文学科更 “没用”。
人文社科那个最有用?一般认为是金融,听名字就觉得富贵。
可金融业更讲圈子讲人脉,所以金融也没用。
人文社科不行,那理工科?数学、理论物理、理论化学…… 理科也讲无用之用,别学。
那工科,现在最火的是计算机了吧,但你爸妈又想让你轻松一点,嗯……
令尊令堂在逻辑上的谬误在于弄错了前提,而且大前提小前提都错。她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
大前提:选专业一定要选一个到社会上就能用的。
小前提:中国是人情社会,不讲法律。
结论:学法没用。
大前提的错误在:选专业不一定要选一个到社会上就能用的。
安安心心在象牙塔里做学问就饿死了?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当年那些君王将相现在又在哪儿呢?
专业一定要在社会上用吗?我国本科生毕业五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不到 10% 吧。
你在学校里养成的思维方式,学习习惯才是让你受用终生的。
小前提错误在:中国讲人情所以就不讲法律了?
法律是什么?是这个社会运行的规则。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法学好就好在你在学校里就会直接学到这个社会运行的规则。
很多学法的确实容易愤青不接地气,认为德国的法律好,美国的法律好,中国法律这不合理那不合理。但你又不是德国人美国人,中国的规则好与不好,它就在那里,客观存在。
多想想为什么,想通了估计将来在社会上面对很多事都能得心应手。
海瑞是怎么一本大明律闯天下的?是吧。
再退一步,如果你以后真从事法律行业,难道因为中国是人情社会,有托关系走后门的现象,你学法律就没用了?
最难听的说,人家陈清泉收了好处瞎判也是 “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们手上”,只要隐去山水集团明知蔡成功擅自质押股权,或者直接说证据不足,人家的判决在表面上就无懈可击。
不学习你连人情都走不明白,舞弊你都不会。
最后,为什么你妈会觉得报了警察大学将来就轻松了?
根据我所知的身边案例,他们认为的 “轻松” 多半是指好找工作,因为警校还有点包分配那味儿。至于工作累不累,待遇咋样,社会地位如何,上升空间咋样,他们也不知道。
可警察学院在校是军事化管理,叠豆腐块那种,你的高中同学在大学可以翘课恋爱,你在叠豆腐块跑操。
工作后 5+2 白加黑也是常态,轻松到哪儿了?
在警察学校学的炉火纯青,到了现实中的警察系统就能平步青云了?
如果令尊令堂对选专业的认知只到这一步,说明他们对这个问题的认知并没有因为多吃 20 年咸盐就比你更深,听过来人一句劝,还是你自己的兴趣优先。
女儿养大要出嫁的,养女儿没用,我该怎么办?
人情没用的时候,就该想到法律了
你觉得有用就学
你认同你爸的就不学
你妈让你报考警察、你想学法、你爹说学法意义不大、部分得考虑人情,理由是中国是人情社会。
你的意思是对警察没兴趣,你爹不让你学法。
这我得问你,你是怎样的家庭,需要你赚钱养家?你爹妈退休收入稳当吗?
所有不考虑现实的去选专业,都是耍流氓!!!
先给你解决你所提及的问题,警察好东西,如果教师没有前些年出台政策,教师永远比不上医生,因为现在教师变成了定向了明白不。
警察基本上考上好的大学也都是定向的,而且,基本上跟定向没啥区别。
竟然能上警察说明你的成绩比较好,最起码是中等偏上的水平吧。
法律跟你爹说的差不多,因为大部分法律也是基于人权而来的,并且法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所以你想要完全公平公正化是非常不现实,咱们科学点,就说是中国特色好不。
回到我提及的问题,你家庭如果是小康家庭、爹妈退休收入稳定,没问题,你干啥都可以,你只需要对自己负责。如果你是低于小康水平,爹妈不知能否安稳退休,不好意思,现实点,去个稳当的专业吧。
具我浅薄的认知,法是分很多种类的,在专业上很难,但是我建议学法医专业类似的解剖、医药专业等等,这是最好的,根本就不妨碍你学法、而且能够保证家庭和睦。
我出来社会也就那么 3 年,我非常后悔我选会计学,真的。996,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理想,没有信仰,没有家庭。我希望你们选专业的时候能够有信仰、有家庭、有理想。
年轻人,最好学通用的专业:化学试剂之类的、工程机械、电气水利等,虽然工程机械、电气水利都挺难,就业也意味着一辈子就这样,但最起码来说,技术在手对吧,你要是想我学个经济管理类的,那就是不是被高端人才鄙视就是被土包子鄙视,什么时候才能够遇到伯乐腾飞呢?
多考虑考虑未来吧。
“中国是人情社会”,这确实是目前的国情,只是他未能看到的是中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这一变化。
而关于后半句 “学法没用”,我的想法是:其实消灭法盲的重要程度,并不亚于消灭文盲。
解放前我国文盲程度高达 90%,目不识丁是我爷爷奶奶那一辈的永远的通吧,甚至包括我母亲那一代,最多是初中的学历。
现在到了 2022 年,和 1949 年对比一下,这个进步难道不明显吗?
类推法治建设,其实也是从法盲时代过度到法律意识觉醒的时代,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经阶段。
而法治社会需要大力推动法律人才的供给,这也是我们国家正在做的事情。
政策是 2025 年争取律师人数冲 75 万(不包含公检法、法务、仲裁员、公证员、调解员),但想想我国 14 亿人口、1.5 亿家企业(截至 2022 年 5 月),市场需求还是比较大的。
另外,律师属于经验加成,经办的案子越多越有经验,而且即便退休了也能像医生看看诊,写写律师函、法律意见书什么的补贴家用,不用太担心退休了缺钱,毕竟能力在。
四字总结是 “未来可期”。
二、关于学法的 Disadvantage
当然,看待事情要双面,不能只看好的一面,那接下来是不太好的一面,请做好心里准备:
1、行业人才供给和竞争
律师业也免除不了 28 定律和金字塔,即 80% 的业务收入掌握在 20% 人的手里,即越往金字塔尖(高收入)的人群数量越少。
2、时间成本
题主的情况应该是高中,按照每年 16 万人过法考,差不多 4 年后社会就增加 64 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整个竞争会趋向白热化的。
像现在 2022 年,律师业竞争已经可以没底线到 6.2 元出律师函了,远远低于行业最低标准。
疫情之下国内社会已经 “内卷” 的不行了,可以预见等题主毕业会是更激烈的竞争格局。
所以要做好心理准备,职场多多少少有点自然界 “优胜劣汰” 的丛林规则。
3、实习成本
律师业最让人诟病的还是实习制度吧,实习期限 1 年,中途换所会导致实习期重算。
基本上实习律师被带教律师拿捏的死死的,今年我已经听说了不少奇葩的实习经历,这也是我通过了法考之后没有马上去律所的原因:
一来实习收入不高,仅能维持温饱;
二来遇上好的带教老师需要运气;
三则直接跳槽从实习律师做起,收入断崖式下跌。
以上是我对法律从业的一些看法,供题主参考。
不过年轻人刚毕业,和我这种 10 年职场老鸟考虑的东西不一样,应届生总是比我能吃苦的,这点我倒不太担心。
行业竞争嘛,各行各业都激烈,也不缺律师这行。
我始终觉得重要的是磨练好自己的技能,有一技之长不用担心饿死。
苦尽会甘来的,但是得熬得住。
能说出来人情社会学法没用这话说明你爸在人情社会也混的一无是处,这两者没有任何冲突。
他应该是个一辈子一事无成然后天天嘟囔着谁谁谁就是靠关系,自己有关系自己也早上天了这样的人。
学不学法无所谓,重要的是你爸的话你要选择性的听,听越多坑越大。
既然考虑学法,应该是文科生,且属于比较会独立思考的那一拨了吧。
如果是高三的学生,那我就说几句。
20 年前我高考的时候,也觉得学法律多好,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正义感。家里也有人从事这个行业,原先是法官,后来开的律所,专门做经济类的案子,收入非常不错。但是填志愿的时候,在专业和学校之间选择了学校,没学法律。
当时觉得华东政法大学是个好大学啊,现在怎么说呢,家人在上海一高校工作,招研究生的时候被同事拦住,说华东政法的学生不要,原话是学校太差了(华东政法的人也别生气,观点看法不一样很正常)。
我从 20 年后看,完全能够看见法律专业的下降轨迹。零几年的时候,似乎北京有次运动,不允许非京户籍的律师在北京执业吧,我记得那个时候开始,律师的地位就越来越下来。收入的话,我感觉认识的几个青壮年律师都还好。但是你爸爸说的没错,这些人必定有人情关系。
我们这个土壤,跟西方的思维其实是格格不入的(法律不是工具,是思维的具体表现),中国最大的法是什么法,你可以去听听罗翔老师怎么说的。
我只能说,我如果学法,完全不可能过现在的生活,我还是挺庆幸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没选理科。
有用是有用。人情社会也确实是人情社会。
但不至于像你爸说的,人情社会学法没用。甚至他说的打官司能胜诉绝大部分都是靠关系完全是偏见。确实在某些地方,法律被人情所约束。但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法律也是至关重要的。普通人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途径或许还是上诉。而法律中也有要求公正独立价值,程序正义等要求就是为了法律能独立于人情之外实现公正。
至少就我目前看到的,学法可以有法治思维,有正义感,对超过正义的强权有不满。学法可以当律师,考公岗位多等优势。
对于文科来说,法律是首选专业之一。对于理科来说,计算机等专业非常火爆。如果你对法律有兴趣,可以走这条路。
你们是不是觉得最 rule of law 的 common law 就是你幻想中的那种全凭本事不看关系的社会,就没有各种 connection 满天飞的事?
你该努力出人头地,实现抱负,做出一番成绩给你爸爸看。
人要从实际出发,你自己在什么层面,就要适应什么层面的规则。
你如果是年入千万的上市公司 CEO,你在当地法院和其他小公司打商业案子是可以不用考虑一些法律;反之你是小公司和上市公司打也一样。
如果你是某地一把手,你和平头百姓打行政诉讼,你是可以不用考虑一些法律程序;反之你是平头百姓和一把手打官司也一样。
………………
如果你和对面都是平头百姓,法官判案不看法律看什么?看谁长得顺眼?
原生家庭在很多时候对一个人的影响弊大于利。
很多家长总是停留在过去那个时代,信心满满的试图用自己的理解在一窍不通的领域里给孩子指明方向。
客观的说,大部分上一代靠体力劳动供养我们成人,他们功不可没,但也同样因为他们只会体力劳动,所以有些方面,不要听他们的。
问题很好。
我是一个报读警校法学,被调剂非法学,后来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司考失败,公考上岸为国内法治程度最好的城市——广州的一名公务员。
首先,现阶,可能真的学法在实务中取得好结果的真不多。很多时候当场百度查的法条就够用了。
曾经我也是憧憬有法必依的。凡是依法死杠。该怎么怎么。虽然很多人提醒,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还不少人以此来讽刺读书无用。讽刺书本归书本,社会归社会。我当年很不服。
自己出来了。发现实务真的不是这样。为什么呢?为什么书本的和实际不一样?
总结为一句:法制执行力和成本。
实际社会有很多变通方法来规避法律。“书本是书本,实际是实际” 这句谚语的本质就是成本。
很多事情都有一个成本问题。我国司法解决争端的途径实在不济。老赖横行也就是这个原因。很多老赖不是没有能力还,而是不想还钱。见过不少低级欠债者,欠几千几万的。实际上根本不是还不起,稍微咬咬牙,绝对可以。只是他们不想。对此,旧方法可能真是上门闹闹加点语言威胁,甚至气场强点就能马上还。如果你走法律程序,几千块拖你一年半载没问题。成本谁大谁小?
还有举证成本。原告方基本需要全部承担无法报销。
更不用说律师费了。小老赖深知自己理亏。也根本不打算打。就是拖。而原告则要把证据罗列成法官喜欢的格式。其中的收集证据成本原告给,证据有了,各类法律文书也是需要原告准备,没有法律知识,请律师呗。费用都是原告付了。
对于法院也是,老赖入刑举证难度大,大把垃圾案。很难从老赖那乱成一团的社会关系中找到其真是财产。
所以在低层次。法律真的没什么用。
然,在高层次。还是有点用的。不过要求你学法到顶端。
就是做大标的的法律纠纷。大律师行处理的大问题,标的大的,都是 ok 的。因为成本够玩。拿着法条就是杠。
几千万的标的。几万的差旅取证、鉴定费,上百万的律师费用完全没问题。时间也耗得起。
所以,你有没有信心做顶层?做律师的顶层 1%。
当然不用很高要求要 1%。做到大概 5%,也能在区县里面的少有收入了。
当然了,以上是假设你学法是为了做律师。这也是法律精通的最好职业。
如果你是为了考个法考作为法官、某些公务员的敲门砖的话,那当我没说。如果真的是法官公务员此类的话,该法学专业的、法考通过的硬性条件的,那还是得规规矩矩考啊。此时你可以回复你爸:我当他妈知道中国是人情社会,学法没用了。然而不学法我连考法官(某些职位的公务员) 的门槛都没有啊!
说中国不是法治社会、社会上讲人情多于讲法,这些虽然片面但也不算全错,但要由这些得出学法没用的结论,那就是喷子思维、反社会人格。
学法有没有用,是看你能不能靠它谋生,而不是看你能不能靠它来主持正义。实际点说,在文科领域,法学是就业范围最广的学科之一,仅此一点学法就是有用的,何况当律师是文科行业里少数通过努力可能预期拿到高薪的行业。
学法还能保护自己,避免犯错,免踏社会上的很多坑,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你多学一点就会多有一分保障,你见过有哪个专业运动员不知道比赛规则的?法律就是社会运行、竞争的规则。不论你学什么专业,都应该学法。
别把社会不公当做逃避的理由,社会从来都不公,人还能不活了?
你想学法律,你爸说学这玩意没用。但你又坚持要学,你爸也没反对。
所以你可以学了。
那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问题啊!
你问别人你该怎么办?那你办什么了?谁要你办了?
你的问题就是你爸不认同你的想法嘛,可是你有没有想到,你也不认同你爸的想法啊!
那你爸怎么做的,他尊重你的想法。可是你呢,你好像没有想过要尊重他,你只想改变他。
这种行为是否正确先不说,就说说有多难吧,一个人数十年的经历和认知构成的观点,不是你能轻易改变的。
实在有些看不下去,有的人看似说的头头是道,纵观古今,横穿中美,谈论法治和人情,实在是扯了个大淡!只顾着展示自己的优越感,离谱!
题主的问题核心是什么法治和人情吗?跟这玩意有关系吗?人家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问题好吧。
我的答案是,题主想学什么无所谓,也可以不认同父母的观点,但是至少要像你父母那样,在别人和自己想法不一致的时候,知道尊重别人。
就这样,没了。
你爸的感觉还是比较准的,经验还是很丰富的,中国还是人情社会,学法做律师之类的还是需要很多的人脉关系,还要情商高,还要懂得经营各种客户关系。很多年轻律师案源竞争很激烈,特别是现在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很多人,法律毕业生也非常多人,法律专业连续几年被教育部纳入就业红牌专业
你学法是要谨慎考虑,三思而后行
在警察学院学法学还可以的,可以认识很多警察同志,以后出来当法官检察官律师,这方面的资源也许用得着。
“爸妈也尊重我的决定”
既然如此你还说啥,就报自己想学的就行了。
你大概是想通过知乎的帮助说服你爸爸?
这个真做不到,也没必要。
本来你爸爸说的就有一定道理,中国确实不能算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但真正阻碍法制的倒不是人情,而是行政。行政力量在我国是大于法制力量的。
但是,行政力量不仅仅大过法制,还大过其他所有力量,难道这个社会就只有从政一条路可行?
法制确实没有理想中的美好,但并不妨碍这依然可以是一个事业方向。
你父亲对你的担心,我想大概是怕你理想中的法制梦会破碎,然后被打击。
你试图改变他的想法,还不如告诉他你大致也能懂这里面的黑暗面,但你依然愿意选择,不会后悔。毕竟哪个行业都有自己的黑暗面。
但是,法律当中的所谓人情世故可能真的比其他行业更多一些,如果你性格上不喜欢复杂的人际关系,更喜欢按部就班地按条框办事,可能确实需要思考下法律是否适合自己。
在美国,考大学、读研究生,名人的推荐信很重要。这不就是 相当于我国高考 “递条子” 吗?
美国西点军校,报考者必须有美国国会议员或者美军将军的推荐信。 这才是统治阶层内部的小圈子。
看你家庭背景,看你的目的。
如果想当一个好法官,好律师,维护法律的人。 但是背景不足, 那就和人情社会冲突。
如果背景足够,那还是和人情社会冲突,和法律维护公正公平一样冲突。
如果是考公某个差事,积累一些资源,以后赚点好处费,维护阶级利益, 那人情社会正好帮助你, 有背景更好,没背景就少捞一点。 把法律当成一种技术工具。
有一句话叫做
有理想,维护良知的 不考公。
但凡接触过律师或者打过官司的,谁不清楚? 你不找个朋友,或者多送点好处,就算这么做了,都容易被两头吃,被人忽悠。 开庭执行,法官想推迟就推迟,但是你不行。 本地法官或者有一定背景的,那偏向性也很明显。
所以人情社会的优点和缺点,完全看你所处的位置和目的。
令尊有点 out 了。
中国是人情社会没错,但就因为是人情社会,学法才价值大的很。
因为要讲人情,又不能明面上全是人情,这时候就得有专业人士,通过专业操作,让本来人情的事,全都变成义正言辞的法律说出来。
这种专业人士可能是法官,也可能律师,还可能法学教授,反正都得是专业优秀的人。你让个大老粗,他直接面上都搞成人情,那太难看,也容易让人抓小辫子啊。
这里代表人士就是学外语出名的陈院长,他的名言就是法律解释权还不是在我这里,通过严谨的解释,让本身吃相难看的高小琴,行为完全合法了。
当然陈院长是艺术角色,话说的直白了,这是为了方便观众理解。现实中哪需要把这种话直接说出来啊?肯定正常说法一定要反复强调法律正义性。把正义一面反复渲染,把生意本质掩饰好。
这才是目前正常的趋势。
一些答案里说的那些军转大老粗,专业性不行,所以办出来不好看,未来终究是要边缘化的。真正未来越来越扛大梁的,只能是专业的、优秀的法律人士,才能让人情、生意包装的到位。
只不过现实大家说话这么一掩饰,不像电视剧里说那么直白,忽悠住了一些人。比如令尊。真以为义正言辞说法律的人,和人情不是一回事了。
那什么,各位铁子们,底下回复的时候注意点用词,老是提示有回复点进去看被删除有点搞的
以下原答案
法学在读大学生给你逼叨几句吧,不过这会你是不是已经报完专业了,那就当听个乐子吧。
宪法这方面,我可以直接告诉你,老师上课的原话是你这辈子可能就上这门课和法考会用到,你应该能懂我的意思。
立法方面,中国是没有法律流派的,中国的任何法律研究专家,知名如罗翔,牛逼如张思之先生都是没有资格直接插手立法的,更不要提立法思想流派。所以相关的法律研究是什么情况你应该也能懂。
所以说,学法干嘛,对我的卷王同学来说是为了以后进红圈所,当带律师挣带钱的,对我这种摆烂人来说是为了能进公检法不用去考三不限的,你要进来最好就先抱定这种现实态度,你要是想搞什么建设法治,什么法律良心,看什么香港外国律政片子,那我劝你还是早早润,理想破灭的样子不好受
你爸说中国是人情社会,这个是没有错的。现实生活中,法院也确实存在很多案件是通过人情或者 “钞能力” 获胜。但是,这个和学法律似乎没有必然联系。个人觉得,你爸是希望你有个安稳的工作,其次是警察属于实权部门,有相当大的话语权。但是,法律是个工具。学习法律出路未必比警察差,你爸很可能是希望有包分配的这种,毕业即有铁饭碗。法律呢,目前基本上没有包分配的。这一点是劣势。但是,学习法律进入公检法的其实很多,除此之外,很多部门也需要学习法律的。主要是你能否进入。如果本科学校不错,有选调,那选择法律是个好选择。如果不是,自己有信心通过公务员考试,那么选择法律至少不是个坏选择。即便没有进入体制内,法律就业面也还行,不要被社会上的法学就业难所吓倒。因为我国法学范围很广,家政都算。实际上学习法律的就业不难。还有,你自己感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样至少学习会与动力。如果后面有学术梦想和潜力,当一个大学老师也是不错的。
你问你铁哥们借 100 万然后不还,你看他会不会因为人情就不来告你。
“爸,你有什么人情资源可以留给我?”
你可以考警察大学的法学专业。
你爹说学法没用,你就说:是是是,您老说的对,可是学法律考公务员的机会多呀!
等你大学毕了业,你爹妈催你考公务员,你就说:是是是,您二老说的对!我报名了,老考不上,没办法呀!
有时候对父母就得阴奉阳违。
你如果不喜欢人情关系复杂,可以去南方,去一线城市,越是大地方,越尊重规则。
在中国律师真的没什么用武之地。如果你在落后地区,那是真的没用,你再精通法律,都顶不上领导一句话。
现在只有经济发达地区,外贸生意比较多的地方才需要律师多一点。
举个例子,十几年前我一内陆长辈因房屋买卖纠纷和卖家打官司。案子是这样的,我长辈买对方的房子,双方都是熟人。当时对方以都是熟人(有亲戚关系)为由称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我长辈付清全部房款后,由对方交房,我长辈简单装修并入住 7、8 年,这 7、8 年中房价一直在涨,对方开始后悔,意思要加钱才行。我长辈拒绝,后对方起诉法院要求判买卖无效,理由是没有签合同,当时那笔钱只是借款(当地片区因为手续问题也一直没有办理产证手续)。
本来这是很简单的官司,房款已经交清,并办理了交房入住 7、8 年,买家已经装修且水电表都更了户名,是事实上的买卖关系。
但是初级法院居然判我长辈输了。据说对方在法院里有熟人。
后来上诉到中级法院,才把房子赢回来。
我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是我很理解他的观点有着怎么样的现实基础。
不同意他的观点,是因为我觉得,说中国是人情社会这句话的人,还有后半句他没说出来:欧美不是人情社会。
这其实是个谎言!
欧美不但是人情社会,而且是个离开人情就寸步难行的社会。比如英国就是一个阶层极其固化的社会。在伦敦,从一个人写信的邮编里面,就能分析出他们家的房价、他上的什么小学、中学和大学,他会从事什么工作,能赚多少钱。可能有些许的偏差,但是基本不会有太大出入。以至于伦敦的女孩子找对象,一听是某某大学某某学院的,就知道这个男人是 “既可爱又有钱那种”——这个评价出自于英国某大学某女性教授之口。
批判了资本主义的腐朽,我接下来告诉你为什么你爸会这么说,以及我为什么不同意。
江必新,
男,汉族,1956 年 9 月生,湖北枝江人,1985 年 1 月参加工作,1975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这个人,写了一本书,叫做《法治国家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
里面他很尖锐的指出了一点:目前,(2014 年)中国守法成本很高,违法成本很低。
从 2014 年到 2022 年,8 年过去了。我们国家在法治道路上面发生了哪些变化,哪怕是知乎上面的年轻人,也能很清晰的给出一个比较。
比如,打黑除恶——黑恶势力,说穿了,就是人情社会下的产物。黑恶势力武力值很高吗?智力很高吗?都不是。他们就是靠着人情社会庇护。现在怎么样了呢?这八年来,多少黑恶势力死刑的死刑、蹲监狱的蹲监狱?现在都已经要打小打早了。与此同时,美国的黑恶势力怎么样?又有什么本质性的变化吗?没有吧?
比如,贪腐问题。贪腐为什么可以?谁在庇护那些贪官?他们为什么庇护那些贪官?靠的不就是行贿编织起来的关系网吗?这个关系网不就是人情社会吗?结果现在怎么样呢?虽然我也认同 “反贪永远在路上 “,但是起码一点是大家公认的:确实已经初步做到了不敢腐、不能腐。初步,只是初步啊。
比如,中国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破解 “执行难” 问题
………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但是我并不是要下结论,法律就一定有用。
法律不是万能的。
太多太多的问题,本来就不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
比如你去一个私企工作,老板的小舅子什么都不干,就知道一个人围着那个新来的漂亮女员工打转,工资还拿的比你多,你不服,但是法律管不了。当然,这样的事情,在国企里面也有,不过不像私企这么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
但是这个例子就能证明学法没用?用最简单的逻辑推理也知道,这个结论肯定是错误的啊。
正确的结论是什么?我来给一个供你们批判、思考:
人情在目前的中国有没有用呢?有用。不过我想指出一点,违法的人情,虽然仍然存在,但是越来越少,越来越没用。
法律有没有用呢?有用。但是只是在法律调整的范围内有用,在法律调整的范围外没用——这本来就是法治国家的内涵之一: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人情的归人情。
所以,学法,不仅仅是法律人的特权,普通人多多少少也应该学一点法律。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忍气吞声的错误认为:现在中国是人情社会,所以我吃点亏就吃点亏吧!
不是这样的。
比如,如果你觉得开车没有违章,却被罚款了,你是可以申诉的。这就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力;
比如,如果你醉酒了,就找代驾吧,别开车了!开车遇到临时检查被拉去抽血,也别老想着到处托关系找人情,让自己脱罪了,你的人情没那么强大,还容易拖累朋友。
我写了 1400 多字了,你们这些观众老爷们一个赞都不给我,这个时候,你说法律有用吗?很显然没用。
人情就有用了!
我懂你爸的意思,他是觉得,我们这个社会还不是很公平,大家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希望人人讲法律,遇到事情的时候,可以找法律解决,而不是找关系解决。
但你爸以为只有中国才是人情社会,外国都是法律第一,就像欧美一些律政剧里的剧情一样,律师可以在法庭之上滔滔不绝,义正辞严,最后谁有理法官就听谁的,而不是谁有钱谁有权就听谁的。
可是你仔细想想,是不是感觉这事儿也有点不对劲呢?
就拿美国当今总统拜登举例吧。
拜登儿子亨特 · 拜登,这个人的各种破事想必都知道,曾经因为吸毒,被被从美国海军预备役除名,然后马上出任乌克兰最大私营天然气公司 Burisma 董事(引发了通乌门),2022 年 3 月 31 日,俄罗斯国防部又证实亨特 · 拜登参与美在乌克兰的生物实验项目,而现在这个人担任国家政策和美国全球领导联盟中心主任。
拜登另一个儿子博 · 拜登,2007 年至 2015 年年初,博 · 拜登担任特拉华州检察长。而在此期间,拜登当的是特拉华州联邦参议员,美国副总统等。
而拜登女婿霍华德 · 克雷因(犹太人),比拜登女儿阿什利 · 拜登大 15 岁,婚前不过是普通整形外科医生,结果婚后,就跨学科当上了拜登癌症基金会总干事。
所以,拜登的子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父亲的 “人情” 关系,你觉得能混得这么风生水起吗?
如果你跟拜登家族关系好,然后在拜登的老家特拉华州打官司,你觉得这期间的关系不会产生有利的司法效果吗?
要是美国不是人情社会了,人情不管用了,为什么拜登一家子要深刻介入到特拉华州行政司法体系?他们仅仅是为了找份工作混口饭吃吗?特拉华州人才有多少?为什么偏偏博 · 拜登就可以当首席检察官?
你要说这期中没啥关系,全在阳光下运行,那你自己开心就好。
再说了,你觉得别人可以人情社会,但到你我这种层次的人,你有讲人情的机会吗?说句不好听的,你提着猪头都不知道进哪个庙。
拿别人举例子不太好,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能接触到的最大的 “官” 就是我们村委会主任,连乡镇的一个科员我都不认识,你觉得我配人情社会吗?
那我这种普通人最终是靠什么?还是法啊,还是要找律师啊。因为跟我打交道,有纠纷的人,大家也都是普通人,也都是提着猪头都不知道进哪个庙的人,都没啥关系,那不就只能找法律解决么?这个社会上多的还是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吧?
从律师从业人员变多(2012 年以来,全国律师人数年均增长 10% 以上),律师收入水平提高,也可以看出,这个社会,学法还是很有用的。至于学法找工作的问题,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用不用法律,和普遍的知识水平有关系
我们的平均知识水平是快速提升的,特别是互联网加快了这个进程。
未来肯定更多看法律咯。
老辈人的人生经验,只能供参考,也就是心里面挂个弦: 别那么绝对,总有例外
打过几场官司,与某公某法打过几次交道,不得不承认你爸说得对。
不知道为什么提示我回答这个问题,简要回答一下:
1. 显然,问题不是在讨论学法有没有用的问题,是说法律有没有用的问题,而实质上是要讨论一下人生规划、职业规划:学什么专业才能实现理想,有利于个人发展,或者说的庸俗一点:好就业。
2. 不赞同你妈妈说的考警察大学将来轻松一点。各行各业哪有多么轻松的工作,警察工作实际上更辛苦啊,纪律多,制度多,工作多,即使混日子也不如其他机关好混。当然,上警察大学不一定警察工作。
3. 不赞同你爸爸说的学法没用。法学毕业找工作并不一定是去法庭上打官司,可以做的工作种类很多很多,爸爸似乎是仅指的做律师工作。即使仅律师工作,也有诉讼和非诉,诉讼工作也并非胜诉靠人情,比如本人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从来不搞什么人情,工作靠法律靠证据靠专业,客户信赖的也是你的专业能力,而不是什么人情。当然不排除某些区域某些场景下有人爱搞这些事情。
4. 依你爸爸的观点,大部分专业都没用的,也不用上了。大学有好几百个专业,你爸爸的理解、我们网友的理解、甚至老师的理解都是片面的,谁也不能了解到这么多,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兴趣。
5. 建议:高考成功只是万里长征迈开了第一步,最重要的是继续努力。
北京刘春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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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预见的未来,你爸说学法律没用这句话是对的,不过嘛,做人最重要就是开心,如果学法律能让你开心,那就去学法律吧。
法律不外乎人情。这里的人情是正经正常正当的人情。那种不正当的人情影响,恰好是法律想要努力克服克制的。当然,拥有强大人脉网的既得利益者是不会轻易放弃人情资源的。人情与法律,此消彼长。希望有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就努力学习和实践法律,克服不当人情影响吧。
知道它 “没用”,学了才有用;
真信它 “有用”,学了也没用。
先不说法学的事,先说说这警察大学,真不是什么好专业……
公检法里警察是最累事最多最杂的,还要接触很多社会闲杂人员,非常消耗人。而且大多数时候别人放假警察上班,各种值班出勤,重大活动保障…… 如果不是有一个警察梦,最好还是别去。
学法律,想去律所就去律所,想走体制内稳定就考检法,而且学法律也可以考公安系统啊,但是检察院法院真的比公安香多了…… 所以为什么要把路给自己走死了呢?明显学法选择面更广啊。
中国确实是人情社会,哪个地方都会有黑暗面,但阴影的另一面总有阳光不是吗?而且很多小案子,真用不上什么人情你爸想太多了…… 知道法官一个月审多少案子吗?真以为是个人都有人情可用呢?
我去年帮家里处理了一个案子,经历二审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学法的底气就是,法官只要敢乱判,我就敢上诉,上诉不行我就申诉。以我这几年的感觉,人情是有的,但大部分还是因为各方法律水平不行,你专业过硬,大部分人一看就懂,也不敢太过分的。
刷到这个回答起码四五次了…… 看在那么有缘分就来答一下。
我看很多人肯定答主父亲的时候提到了中县干部中的定量和质性分析。我是社会学兄弟学科社会工作学出身。中县干部这本书确实揭露了所谓的关系社会。但我想说的是,很多人拿这篇论文当小说看的,殊不知合格的社会学论文,特别是博士论文,不是讲故事的文章,而是要做出理论贡献。中县干部这篇论文,被高估的是质性分析,被低估的是提出来的理论模型:内外环关系模型
在这个双环模型中,内环是现行的干部政策和规章制度,外环则是关系运作,外环围绕内环旋转。在干部的晋升中,先有外环的关系运作,运作成熟后,才表现为内环的正式程序,以及组织任命文件的下达,也就是外环的关系运作往往是非正式的,但是,非正式运作的结果,一定会按照正式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程序来实施,其表现就是正式任命文件的下发,从而给予非正式运作结果以合法的形式。而中县干部所说的 “成了”,也就是指任命文件的下发,只有这样,才算是整个关系运作的结束。
虽然论文中的很多东西经历时间的打磨已经出现很多不一致的地方,但是这个模型却展现了可怕的生命力,至今还有很强的描述力和解释力。无论是招投标、还是岗位晋升、办公室的勾心斗角,几乎全部都是以关系为根本,以规章为手段。事无巨细几乎全部都是先敲定人,再办理手续。
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人情社会还是要围绕着规则转的,读法律,明白内环规则,起码保证不被下套子、使绊子。相比迷信所谓的 “人情”,会少吃很多的亏,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先把“智” 吃了有何不可呢?
我建议你少看美剧和港剧,少看律政电视剧。你不相信你爸,你去问家族里的相关从业者。
当然,我还是建议你学法,因为法学专业公检法都能考。而且普通大学的大学期间非常轻松自由,4 年心安理得的闲暇啃老生活,人生仅此一次。
当你姑姑、叔叔、伯伯欠你爸钱又不还的时候,你就知道啥有用了。
虽不是学法的,但官司还是打过几次的,就算律师还算靠谱,结果也通常低于预期。
如果你是看剧看多了想当律师,学法确实没啥用,但不是因为中国是人情社会。更为准确的说,我们如今的社会形态对于中低层属于 “裙带资本主义” ,对于高层属于 “国家资本主义” (有点黑色幽默吧)后面这个定义,有兴趣可以翻翻桥水的达利奥讲的一些东西,这大哥是真神人,有点看破红尘那味。
但社会形态这个,实际上跟学法有没有用毛关系都没有。学法没用的核心原因在于,由于我国并不采取三权分立的架构,整个司法体系从立法到执法实质上是完全服务于政权的,它是一个附庸地位。
比如,疫情下想要强制清零,直接立法不配合核酸检验都可以判刑。
比如,唐山打人事件,引起舆论就必然重判,没有舆论的话可能连点水花都没有。
又比如,可以试试状告一下地方政府。结果差不多跟踢球抗议裁判一样,先给你个红码,啊不,红牌再说,赛后可能还要追罚。不管吹的对不对,是不是黑哨,人家是裁判,不能碰。
或者,地方政府不谈,试试在深圳告一下腾讯?南山必胜客岂是浪得虚名。
这就算了,关键是它还要搞指标业绩制。悬案不能有,冤案不存在。一个人的一生,可能就因为本年度结案率要求 95% 以上被毁了。最终结果,自然就是程序正义被完全无视。方便是方便了,恶果总是跑不掉的。最近有个词好像被频繁提起,叫公信力。
所以某种程度上,你爸说的一点没错,不是吃过亏或者占过便宜的话,应该是体制内的人吧,看的事情多了。位置不会特别高,不然自己的脸面还是得维护的,虽然是这个理,讲话不会这么白。
如果你还相信法律的公正性,我为你感到开心,这意味着你还没有被不公正的对待过。
至于学法,学法如果能进公检体系,那前途还是大大滴。要是做律师,就建议还是算了。
完美一致!你和你爸妈的想法完全一致的呀!
你爸妈让你考警察,不就是为了让你更好的学习法律,实践法律吗?
我猜你应该是把学习法律狭义理解了,从事法律职业需要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拿到这个证书才能从事检察官、法官、公证员、律师等职业。
警察是我们国家的强制机关,拥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力,更需要依法办事,如果能考上警察,拿下职业资格证书,积累人脉,后期想做律师,轻松跳出来,不更完美?
别听你爹的!你如果喜欢法学,就坚持学下去!以后职业前景很广阔的,你可以考法硕,可以当公务员,可以考律师。尤其是商法经济法领域,大企业都是高薪聘请法律顾问的。当然,如果法律某个专业和英语都精通,之后就是有很大的用武之地的,任何一个跨国项目,都是需要法务人员把控风险的。这些不是靠什么人情,就是靠自己的实力的。
当然,至于你爹说的人情社会,那为啥你就不能也进入那个黑暗的人情社会?比如你学了法律,也进入司法系统,为啥就不能也融入那个人情社会甚至成为吃拿卡要者?你爹总是以被害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反倒是应该培养你适应那环境,也成为吃人者才对啊,这才是改变自己的思维。
先说观点,这是句废话,令尊的观点对,但是也不对。
初学法学或者说略知皮毛的法学学者们总会有种冲动,就是迷信法律,术语叫 “陷入法律万能主义的逻辑死循环里”,同样的,不懂法律或者少部分门外汉们也会陷入到经验主义的怪圈里,术语叫 “法律虚无主义”。这两种观点术语属于思想极端化的偏激产物,都不可取。
法理学有一部分就是讲发的作用,其中有很重要的一节只是就是法律的局限性,而局限性是无法克服避免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把法的局限性视为法律的缺点,但是缺点和局限性的区别在于,缺点是可以克服避免的,而局限性则不然。
举例而言,你失恋想不开从十八层大楼楼顶跳楼掉下来摔成肉沫,张三说这人真蠢就因为一个对象就跳楼了真不值,李四说这人真蠢跳楼了不会飞起来才摔死了。说你蠢想不开是批评骂你的缺点,而说你不会飞才摔死了是批评骂你的局限性,二者有啥区别一目了然。
唐山烧烤摊打人事件发展至今有一群人疯狂鼓吹 “法律虚无主义”,经典反问:“这群畜牲们作威作福草芥人命的时候你们崇拜信仰的法律在哪?” 犯罪分子落网后又会阴阳怪气:“抓了也肯定不判,判了也肯定不重,重判也有关系几天就出来了。”甚至连带着把辩护律师祖宗十八代也问候一遍(发个牢骚)。他们的逻辑很简单:法律不一定能阻止不了打人,过硬关系或者背景一定能阻止打人,所以法律的作用不如关系的作用。这个三段论推理看起来颇有道理,但是他们忽视了所谓关系和法律的共同的局限性:信则有,不信则无。
再来一个假设,假设唐山烧烤摊打人事件中,被害的女生大喊一声:我是厅长的闺女。暴徒们可能会有一下反应:
A. 其中一暴徒大喊一声:我是部长的儿子,然后继续施暴。
B. 被害女生大喊:我是厅长的闺女。暴徒也喊:我也是厅长的儿子,但我爸是公安厅的你爸是环保厅的,然后继续施暴。
C. 被害女生大喊:我是厅长闺女。暴徒大喊:我爸是处长,打扰了大小姐。暴徒跑路。
D. 被害女生大喊:我是厅长闺女。暴徒兴奋到苍蝇搓手,大喊:我们就爱揍领导的女儿。然后继续施暴。女生继续喊:我要让我爸宰了你们!暴徒们回答:那就别怪哥哥们收下不留情杀人灭口了。女生卒。
你会发现那些人所迷信的关系也会有不灵的时候和场合,这个时候我们再进行一个三段论推理:法律不一定阻止暴徒打人,关系也不一定阻止暴徒打人,所以法律和关系在阻止打人这件事情上都没用。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个谬论,也就是说片面地否认法律的作用和关系的作用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迷信二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会造成结果的反噬,迷信法律的丧失人性,迷信关系的锒铛入狱。我实习这两年里这两种人都见过,结局好的是一个都没见过,迷信关系的大哥酒驾被抓,嚣张到和交警动刀子,案发后他仰仗的关系们要么和他一块进去了要么和他划清界限,即使进了监狱还妄想着他的关系们能救他出去;迷信法律的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勾引男当事人,用合法手段让前妻几乎净身出户,和当事人结婚后半个月又离婚分走大半财产结果到现在变成律所潘金莲,被律所开除律协除名。你也许可以说那个大哥的关系不够硬,也可以说女律师没有脑子不知道转移注意力,但你绝对不能否认他们的恶果都是他们所迷信的东西直接带来的。
说的有点偏,最后再扣一下主题。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大部分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法律和关系其实更像是多面体中的某两面,缺少任何一面都会导致我们社会关系发展的缺失和畸形,令尊因更相信关系而否定法律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同时,不管题主最后有没有学习法律,我希望题主你也不要陷入到 “法律万能主义” 的偏激里,解决实际问题讲究的永远是灵活。
打个不那么恰当的比喻,这就是 “好产品” 与“好销售”之间的关系。
不光是中国,放眼世界都是朝中有人好办事,有关系有人脉大概率能成为 “好销售”,法学专业功底扎实,经验丰富大概率可以成为 “好产品”。二者之间不是对立关系,很多人可以兼具,也有人择一而栖。
如果按照法律演绎三段论来论证你父亲的话那么逻辑推理必然是不周延的。
大前提:中国是人情社会
小前提:案子审判全靠关系
结论:学法没用
不周延的地方在于中国是人情社会但不要忽视法治化进程,律师与法检关系熟,充其量在立案,排案进度上可以熟悉地咨询询问下,一定程度加快进程。远不至于因为相熟就随便判案,法检都实行终身责任制,一线城市法官每年办案数量基本超 300 个,那么多案子终身负责,尤其在现在狠抓反腐倡廉主题下,得多大利益才会冒这么大风险(换位思考下)。轻者丢饭碗,重者吃皇粮。你看到的靠关系多数现在已经进去了,没进去的也快了,不止是审判人员,律师进去的也不少。
大部分律师还是靠专业度搏口碑的,这是常规律师成长路径,专业化程度高,态度认真,工作负责,客户认可,反过来客户成为你口碑的宣传者。当然现在一些律所分工越来越细化,甚至设置了案源律师岗位,说白了就是顶着律师头衔干着销售的活,办案律师就一心一意办案。这就是择一而栖之。
市场上能看到的大律师,大小所高伙,都是二者兼具型。既是出色的专业能力强的 “好产品”,又是会经营的 “好销售”。
至于结论学法有没有用。如果有人脉有关系只想做个案源型律师,即使不懂法,也能走出个性化路子。如果想做个 “好产品” 或者二者兼具型,学法就是块敲门砖,知名法学院校友遍天下,如何成为出色 “销售” 各显神通。
这是从职业发展选择 or 前景来说。如果从兼具理想情怀来说的话,法治化的进程还在继续,法律人无论今后选择做学者,律师还是进法检亦或者做法务,再或者其他行业,都能一定程度上利用专业所学为别人解决问题,解决麻烦从而收获成就感荣誉感。甚至一些岗位可以通过对疑难案件的判决成为指导性案例,对社会现状现象提出专业性见解,这些都无疑可以一定程度上推动进步甚至成为里程碑,这也无疑是对人情社会的理性修正。
总而言之,法学专业选择只是表象,思考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才是本质的问题。
令尊说的对
在世界上的一些地区,普通人权益被权贵侵犯,普通人维权时,法律没用。**普通人权益被普通人侵犯,普通人维权时,法律有用。**权贵权益被权贵侵犯,权贵维权时,法律有用。权贵权益被普通人侵犯,权贵维权时,法律有用。
这法律理论上至少在四分之三的情况下发挥了作用。
而会计在任何情况下都没用。
全日制法学专业比会计专业强太多了。
不学会计,学法学。
你爸这个话因果关系完全不对的。
直接撕裂了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人情社会也有做事标准也就是道德标准,而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标准。
人情社会就能随便打人,随便侵吞他人财物,随意诈骗吗?
当然不是,学法律以后进入法院,检察院也算是公务员,和警察待遇也没啥区别。
做律师的话要考证,后面要实习,有点难度,但是前途也是不错的。
进企业可以做法务,工资待遇特别高,前提是找到相应工作。
总之法学是比较难学的,目前来看在国外是属于高收入群体,对应的都是高级工作岗位,在日本美国,从事法律和医学行业的都是社会地位最高的阶层。国内虽然法务,律师,这些还没有像国外那样地位那么高,但是前景和趋势是良好的。
就是没用
hhhhh
真事,一个宁夏回族,学法回来的进了体制,家里有亲戚犯事了,这位同志大义灭亲
然后到现在不敢回村,见亲戚就挨骂,几乎是与原来割裂了
最难受的是,他割裂了,单位其他人还有自己的基本盘,然后 zz 斗争斗不过,被欺负,也没人帮忙说话,就这样基本算 g 了
所以该怎么办???
我们出事的时候经常想的都是咱们上面没有人(我爸出事之后我妈经常这样想)
却没有想过是不是体制出了问题?领导者怎么怎么了?在我确定我自己没问题的情况下我只能这么想对吧
所以到底哪出了问题呢?为什么我们的大环境、zf 越来越接受不了批评呢?捂着嘴不让说话?
towa,越压越容易出事啊
咱想办法联系请教一下热心肠的警察叔叔和法官、检察官
你爸说得对,学法确实没啥用。。我拒绝了湖南师大☠️ 法学院院长肖北庚等人安排的课程材料造假安排,它就把我延期毕业,真是坑,然后没多久,又把我档案丢了,更绝的是,事后不承认接受过我的档案,说是三年前入学的时候没收到,气死我了。。。。。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辅导员阎英等人知假造假,不安排实践实习,反而要求、安排我对实践实习材料进行造假,被拒绝后就莫名其妙地把我的档案弄丢了,一年过去了,真是让人无语啊。211 高校,水这么深,还是法学院呢,知假造假,真是无语死了。以前我也是小粉红,现在看清了这社会,这世道现在到底怎么了?建议大家还是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造假,不然就会像我这样悲剧,拿学校这些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压根就没人在乎什么公平正义,都是嘴巴上忽悠人的,哎!!这世道,法学院尚且如此。。。
警察大学也可以学法律的。。。这两个不冲突。。。
这个问题我还是有点发言权的,先说学法有没有用,首先当前法治社会,越来越多的领域开始制度化,重视制度建设,这是大趋势;其次法学作为实用性极强的学科,在考公考编上确实还有优势(虽然越来越难也是真的)。
人情社会的问题,不方便多说,只能说在中国文化土壤下有其存在的道理,而且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也不是说彻底改变就一定符合当下社会情况。法与情的度是每个法律人必修的一课。因此不能因为人情社会的存在就否认学法的合理性。
jc 类学校如何呢?对于女生可以说极其不友好,分数高的离谱,收的人极其少。男生考起来会更轻松。另外 jc 学校确实有很多人在躺平,因为联考比起公务员国考省考简单不知道多少倍。jc 学校普遍重工作实践,因此对于学术可能重视程度就不如重点地方院校。但是也有很多同学有自己的想法在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学习考研。综上,学法很好,jc 学校也有其无敌的就业优势,但是想追求更多专业可能性以及想体验一个没有拉练执勤、更加多元的大学生活请慎重考虑 jc 学校。
换个角度来看问题,
题主觉得在津巴布韦学经济有用吗?
唐山打人事件不是视频被放到网上会是怎样的结果?这个社会发展的不完善,所以争取当一个当权者比当 P 民强。
你爸说得没错,罗翔老师亲口证明。
学习法律可以避免你进入人情世故之中 中国的确是人情社会 ,但是不是什么人情都值得还的 学法可以避免你还那些 不应该还的人情 。
不需要难过,也不需要纠结,你这个问题其实没那么复杂。
猫哥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你可以报考中国公安大学的法学专业,这样既满足了你父母的期待,你又能学到法律知识。
你妈妈看似随意的一说,往往代表了父母深思熟虑,这是他们对你的期待,或者是你们家里有一定的资源,在你入行以后,等支持你事业发展,所以对父母的建议,尽可能的要采纳。
根据你父亲的口吻,他应该是对法律这个行业有较深的了解,但是了解的又不是很全面。他说的很多案件 “法庭上看得还是人情,那些看似公平的案件能胜诉靠的很大部分都是人情” 这句话有失偏颇。
尽管我国是人情社会,但是法律规定了不同案件的底线,在法律规定的底线之上,可能会有一些暗箱操作,但是超越法律底线判刑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了,比如云南孙小果案件,该人到底还是被依法执行了死刑。现实中,法律并非没有作用,相反法律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法律无用论过于片面。
进一步讲,你学了法律,可以去做法官,去做检察官,你可以坚决依法办案,确保你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的合法性,我国司法行业一直需要你这样有情怀的年轻人。
报考公安类院校,最好的学府就是公安大学,在这里你可以结识很多今后各地警界精英,可以学到很多警务知识和实战技能,也能学到你渴望学习的法律知识,也不影响你报考法律资格考试。等你大学读了四年,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四年感受,选择考研或者是就业。
以后你可以选择性就业,考公务员、做警察、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都是没有问题的。
人情世故是生活,学法及一切追求独立思想是超越;人情世故的生活是人的沉沦状态,人不再是特定的人,只是大家般的一般人,把追求生命意义交给都知道又都找不到的大家;超越是从沉沦生活的走出,是一种通过不断超越而不断追求生命意义的人生。
选择沉沦,付出少,风险小,无意义;选择超越,付出多,变化多,有意义。因此,人生的价值是一种自我选择并行动的过程,生存只是一种遵从被选择并较少担责的生活状态。
你这样和他说。中国政府提出要建设法治国家。以后,政府和个人一定会更加按照法律办事,人情因素会减少。
从游戏玩家的角度来说,玩游戏时会经常遇到文本没有描述、甚至与文本冲突的实装效果。
因此对于游戏玩家来说,一个 bug 如果一直没被修复,那它就不被视为 bug,而是游戏机制。
如 LOL 诺手 E 可以拉回闪现走的单位(持续多年,今已修复)、CSOL 的斧子龙炮 bug(持续多年,今已修复)
这类 bug 的修复会影响到使用上述机制的玩家,也许会劝退一小部分人,但有利于游戏寿命的延长。
你爸应该也是受益于人情或受害于人情社会的代表吧。从应然的角度来看学法人心中恪守的也不应是绝对公平正义,而且相对的公平正义。从实然角度来看,相对的公平正义也是奢侈和稀缺的。也正因为此,学法的价值在这个公信力和正义普遍缺失的社会里弥足珍贵。依法治国的正当性毋庸置疑,学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如果这个国家和社会想继续朝着合理方向前进,只要是理性人都不会拒绝学法的机会。
你爸不太了解这行或者随口一说,虽然不够理性,但是也没什么恶意。你不要听这种错误言论就好啦,也不要对他的话耿耿于怀。
正因为人情社会所以才需要学法律的人来安抚人心。
呵呵!去问一下:“爹你有多大的人情呢?”
学啥都没用,但是你只能靠学啥来维生!毕竟随便你多少人情总有人人情比你大!
所以,这种问题纯粹就是忽悠。
很简单,你可以在警官大学里面学法
你不用去反驳,坚持你的想法
好好学下去,用知识和真理去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
警察是份职业,法学是门学科,二者并不冲突。学法学可以当警察,读警校也可以学法学。至于考什么学校读什么专业,要看你自己的人生规划了。如果想顺利工作,那么考警校挺好;如果想继续深造读研读博,那么建议考个法学专业较好的院校,本科阶段打好基础。
其实仔细一想话也不算错。
可以不学法,也没人强求你学法。
就像是一把剑,你可以不用,你也可以没有,你不用的时候当然可以说它没用。
但是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它就是你最后的稻草。
用你爸的身份证去贷个款 等被银行起诉的时候就知道有没有人情世故的帮着解决问题了
能上警校肯定好啊大哥。警校有些专业是法学类的,也不影响你参加法考。而且,警校毕业生大概率有工作保障。律师真没那么好干,真的。社牛能帮律师朋友介绍案件,同时看不上普通律师那点收入。
冒昧揣测一下,你爸爸可能不是生活在一、二线城市。这点揣测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域,法律发挥的作用就越大,这就是所谓陌生人社会和熟人社会的区别。即便是在最广大的三四线城市和广大农村,法律在法庭审理中的作用也是远远高于人情因素的,而且会越来越高,这是客观事实。
巧了,这句话别人也跟我讲过。
你爸爸认为他所在的不太大的圈子里,规则就是熟人之间的人情往来。
你应该有自己的思考,眼光放大一点,在这个圈子里他只看到了人情社会,那么更大的地方呢?法律才是主流社会规范。
再深究下去,在这个小圈子里法律就真的没有用吗?你当公检法是摆设?
你爸爸的这句话前半句没错,中国是人情社会,这个没法改变,人情社会也没有不好,不过这个不代表法庭上是看人情的。
法律是个工具,是帮助处理事情的方式之一,甚至是最后才选择的方式,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是需要付出时间精力金钱,很多时候法律都不是最优解。如果能通过情和理解决了,有何不可,为何不好。
学法也是一个漫长辛苦的过程,最后很多人也未必从事这个行业甚至不在这个领域。
前人的话总有一定道理,多沟通了解,没必要反其道行之
你大可以问他,那当律师不学法只跑关系行不行的通?
工作是为了挣钱,又不是为了有没有用。
只要学法以后找工作能赚到钱,管他是不是人情社会,有没有用干嘛?
法治中国,法制中国,随法律健全,法律人大有作为。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人情和法都不是无用,也绝非万能
人生道路自己选择,可以选择听从父母,也可以选择听从内心
但做好对一切结果负责的准备
发不外乎情,讲情也讲法,才是现状,关键看你怎么运用。
???你老爸什么文化水平??我老爸一年级水平都知道跟我说要努力学法,,,家里的地被别人占了,都没处说去。
家长说啥不重要,你自己觉得才重要
一,听从内心的召唤,你未必后悔。让他人安排你的人生,你肯定后悔。
二,经验而言,关系在司法问题上并不那么好使,除非来自绝对的权力。对案件决定性的是司法自有的一套规则。司法问题还很多,但这不正是你实现理想的舞台吗?
三,无论做警察,还是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一定要对法治抱有信仰。
人情社会更需要学法。
谁不希望把人情往来,关系后门做的滴水不漏,合法合规呢?
你父亲想表达的意思我明白,但是他犯了逻辑上的错误,要说人情社会,那美国也是人情社会,你能说在美国学法没用吗?
现实是,在中国真正有实力的人或组织并不依靠打官司来赢得利益。不信你去看看你们当地最牛的企业家,他打了几个官司?有多少事还没立案,就已经解决了?如果有人欠他钱,你信不信人家一个电话就能解决?更别说南山必胜客这种组织了,这么多年几乎未尝败绩,很多事在开庭之前就决定了,这样说来,靠打官司来争取自己权益的大部分是老百姓,而老百姓的官司往往集中在小额借贷,民间家庭纠纷领域,劳动领域等,从这些人手里赚律师费是很困难的。
告诉你爸爸,人情社会是人类共性,不区分我国和外国。曾经有个跨境案子,我们作为中方律师,与我们聘请的外方律师沟通案情。我们找到了相似案情的案例,询问案件预期效果是否也能相似。外方律师告诉我们,案例当事人的背景、关系等等不同,所以很难追求 “类案同判”。
另外,人情关系非法学研究的东西,那可能是心理学、社会学领域思考的问题;换言之,你学法的目的是什么?得自己先想明白。
你该早点明白,不要用自己的人生为代价,去买单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保证自己不违法不乱纪,防止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不被严重损害利益,我觉得这就是一般大众了解和学习法律的意义。所以学法一定是有用的。我需要强调一点的是,中国的司法环境并不是你父亲想想的这样,其他回答也做了说明,我不赘述。但我希望回应你父亲一句,你对这个国家有信心,你就该对司法更有信心。
你要思考的是是否坚持通过大学课程系统性学习法律。法律是社会性学科,它的普遍适用性决定了理解和学习门槛很低。即使你大学不主修法律,也可以通过自学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现在社会需要复合型人才,如果你有其他专长有同时精通该行业的相关法律知识,对你未来就业会更有帮助。
另外,希望你认真考虑读警察学校的建议。基层民警几乎是体制内公认的最忙碌和辛苦的工作。当然,基层法院也很忙碌,但法院法警相比民警要轻松一些。
有人当里子也有人当面子
不是说当面子就赚不到钱了
拿出高中政治书。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如果学法没用,那未免也太瞧不起统治阶级了。
你就告诉你爸,你学法就是为了跟在统治阶级屁股后面喝口汤。
有用,牛逼的律师人情事变同样牛逼,因为律师就是销售自己,我们老师说法律人是没有性格的,和什么人都处得来,放心即使是人情社会,律师也会大大帮助你,因为任何人情除了有亲情关系,重要的是价值的基础上,既懂法又懂情才是大佬
只学法律条文确实没用,因为教条化只会有害而无一利。
学法要学法的内涵,学法的实质,法律本身就没脱离人情社会,法律是一种人情社会的理性化,秩序化管理、利害关系的平衡性管理。
不学法,只会被人情所左右,而当你真的学会法律了,你可以左右人情的、
虽然学法没用,可是考公了能在人情社会过得好啊
人情社会也是法理的一环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要素流动的加快会不断深化陌生人社会的特点。
另外,社会领域的不断细分新增、专业化,导致个人的作业不断缩小,很多将仅限于有关领域。
但法律的多样性和广泛适用性,以及法律精神原则的抽象性灵活性可以超出上述限制来进行社会关系调整和社会治理。
父亲的选择基于过去和现在的经验,但时代在迅速变化。不盲从,很多时候他对未来认识的正确性并不会比你超出太多。别人的观点和自己的观点都有可能错,但自己做的选择不会让自己后悔和迁怨他人。
您好,我是 “掌上权利” 的小编——红豆。
在中国,人情确实很重要。但是,法律并不是无用。
如果法律无用,国家就不会如此的重视法治建设。也不会大力的培养法治人才。
法律有何用?法律究竟是怎样的一份工作?只有自己亲自体会之后,才能发表意见。法律之中,也包含人情。就像法律既有实体正义,也有程序正义。
所以,如果楼主真的想学习法律,小编建议您看一些法律视频,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自己去了解职业,这样才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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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个比人情更高的实话,法律是非常有用的,法律是维护统治的工具,所以你如果法律方面研究精深,你在上层社会和中高层社会是非常受欢迎的。
但绝大多数人是接触不到这些层次的人的。
现在也是法治社会,坚定自己想做,坚持自己的梦想,也许这社会上有人情,但是对于弱者来说,法律途径也是保护自己的有利手段,我觉得没有必要事事以父母为中心吧,关键是要看自己有什么想法啊 (๑> <๑)(๑> <๑)
你爸说的是对的,但我爸小时候说我学习不好,不会有大出息,然后扭头就泡妞去了。
还好我没听我爸的话,把泡妞作为一生的追求。
中国确实是人情社会,但是学法并不是没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们现行法律很多都是为了保护无产阶级的,可以说保护弱者的法条就是国家与无产者的契约,如果有一天这些法条彻底没有用了,那么至暗时刻也就来了
凡事都要辩证的看
你爸的话不能说全错
中国确实是人情社会,如果你了解历史,仔细想想,哪朝哪代都是人情社会,不会处理人情世故,闭门造车,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学法肯定有用,学法才能知法,才能不犯法。
最近这几年国家对法制体系建设力度更大,多数单位都是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君不见每年有那么多的人因违法违规,被相关不能处理,这都是很好的例证
学法还可以当律师,考法检等单位的公务员,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陈星律师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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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优渥的话就没有任何问题,就像哲学一样,当成一个兴趣爱好来学;
反之,
这位兄台所言你需要着重考虑。
在立法者们非平民化、立法理念严重落后;相当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或行使公权力之人法治观念淡薄、公权力滥用普遍的基础上,我需要指出:理论与实物中的巨大差距。
学法才能更深刻地更完整地理解社会。
?? 学警察不也可以学法吗? 你可真 6,一定要去读法学专业? 法学毕业以后有几个能进入法院检察院? 给你进入公安就算是给了你施展抱负的机会,你不干? 爱干嘛干嘛去吧
法不外乎人情,但是法律是比道德更高的存在。人类社会不可能完全排除人情,但你也要看到国家的管理者都在努力完善法制和推进法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具象化的规矩。学法有用,至少法、检、公的公务员考试你可以参加,法考你可以参加,公司法务部门你可以应聘。目前确实出现法律人员过多,就业困难的问题,法律人都知道。但是,其他专业就不是这样吗?人口基数在,大学扩招,这些都不不可避免的。如果你没有过硬的人情资源,学什么都差不多。
法就是个工具,但是个工具就有用,就看你怎么用。现在国家重视法制,说明国家意识到这个工具没用好。
和他一起学学民法典
想学就学 社会是法治社会 解决问题也得靠法 你说呢
想学就学呗,有没有用,能赚钱就好了。。。。。。
什么有用没用的
读个大学找个工作混口饭吃,跟中国是不是人情社会有毛关系
要是学法没用,考警校就更没用了。
警察就是执法的,学法都没用了,学执法还能有啥用?
不过单纯从就业的角度上考虑,我也推荐你读警校,只是你爸的理由太扯淡
无论如何,法是寒门子弟唯一依靠,你要是不依靠的话,莫怪耶稣不给你救赎
他说的不准确,法律可能有时没用,学法对你做法律相关工作还是有用,这个学法单纯是指弄个法学学历和通过司法考试,因为这是从事相关工作的敲门砖
而且当警察就不需要人情啦?你没关系没机遇一辈子当片警,人关系硬的锻炼一下就到省厅市局
有的,你會認識很多需要法律的個人和組織,他們都掌握些合法非法的手段。用不用是另一回事。
人情社会没有错,但是我们的法治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一些漏洞正在一步一步堵上,所以还是要对法治充满信心的!
我想问你一句,中国是法治社会还是人治社会?
笑死,人情和法律有啥冲突么?这真搞笑。不用理他就行了。
家里亲戚和身边的朋友在公检法和律所的都不少,出于人际关系和公司业务,所以经常和他们打交道和往来,这里不谈利弊,只说现实。
先说警察。你上了警察大学,只要学校不是特别 Low,只要你在学校的成绩不是特别差,那你毕业后继续穿警服的概率就会非常大,当然你也可以在警校选择法学专业,成绩优异且专业过关的话,通过了司法考试或拿到律师证后可以选择律所就业及考取法官和检察官。这是在满足你父母建议且同时可以达到你要求的首选。
再说现实。无论你选择了警校还是学法,如果你家里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内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资源和人脉,那其实你毕业后的结局是差不多的。在各方面成绩和专业都比较普通的情况下,你是无法参与到父母所说的「人情社会」里的。**「人情社会」的前提,是你本身及家庭的背景、资源、人脉、可利用价值等因素达到了某个层级,普通人是既不配谈「人情」,也不配参与「社会」,更深入不到真正的「人情社会」里。**这就像很多人经常把「信息差」挂在嘴边一样,但是绝大部分人的个人能力和各方面的综合实力是接触和认识不到真正的「信息差」的,顶多算是突破了一点「信息茧房」。
**所以,你是警察也好,律师也罢,只要你的「人情社会」参与度没有达到相应的量级,那它都会和你的职业毫无关系。**你的父母让你上警察学校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更轻松一点,你学法的目的是为了匡扶正义或保持公正,这两个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同时它们又都是矛盾的。因为只要你参与「人情社会」的实力不够,那其实无论你是去警校还是学法,甚至当一个私企的打工人,都没有多大的区别。只能靠近权力或只能在权力的边缘徘徊,都说明你的「人情社会」参与度不达标,只有手握权力的人,才有资格决定什么是公正,什么又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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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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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法考看法律。
我曾经在公安局巡特警中队当内勤,我最好的发小是警校毕业,现在也在公安局工作,曾经是派出所内勤,现在转户籍民警了,前任也在公安。现在自己过了法考在当律师。根据我的经验,如果你是女孩子,我强烈建议你学法律。理由如下:
1. 在收入方面。如果去警察学院,毕业以后大概率就是去公安局工作了,虽然说现在警校生进公安比较容易,基本上毕业就送,但是想去一二线城市还是有一定难度。如果去 3 线及以下城市的公安,首先你的工资大概到手 10w 左右(包括创文创卫奖金、年终奖、加班费等所有合法收入)公积金单边 1000 左右,这个工资比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基本持平。但是法官检察官助理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办案量增加,会有大幅提升,公安的工资提升相对不多。 如果跟律师比,那更低,我现在所在的律所,基本上执业 2 年以上的律师,普遍有 20w 以上的收入。
2. 在社会地位方面。我个人感觉是 法官 = 检察官 = 男民警 > 律师 > 女民警。 为什么会把民警的社会地位分男女呢? 因为检察官和法官的工作,男女都可以做,性别影响不大,你身为女孩子,一样可以靠能力把业务做到极致,律师同理。但是如果在公安上班,性别影响非常大。众所周知,公安主要工作是侦查犯罪,维护治安。侦查大队(刑侦经侦)、治安大队、派出所外勤,这些比较核心的业务岗位,一般是不会给女性工作机会。我发小在警校学的是侦查专业,毕业后考入公安局后一样只能担任内勤工作,相当于就是一般的行政文员,工作非常乏味,经常加班,一样要值班,并且上升空间非常小,做的工作难出成绩,没有成就感,没有任何权力可言。
3. 工作环境方面。物质环境上,如果毕业后去公安局,大概率头几年会分配到偏远的乡镇派出所。哪怕不在乎基础设施差这些,单就回一趟家,车程普遍 2 小时就让人非常难受。如果表现特别积极(自愿 996、自愿舔领导),会有借调回市里的机会。如果想躺平也没问题,只要做好一辈子待在乡镇的准备就好了。 人文环境方面,我个人感觉公安里的人对女性并不友好,可能是因为核心业务都牢牢掌握在男性手里的原因,女性普遍从事边缘性、辅助性的工作,导致女性被尊重感不高。如果你以后想成就一番事业,性格好强的话,我建议你最好不要选择去公安局。我在公安这几年,一直是觉得非常压抑的,出来当律师后才觉得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如果你学法律,毕业后想安逸稳定,可以去司法局、检察院。如果不追求一二线城市,小城市的检察院司法局还是非常容易考的。如果追求高薪,毕业后去做律师、做法务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学法律比考警校就业面要宽得多,对女孩子来说,法律和警校一定无脑推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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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今社会中**,必要的人际交往是少不了的,有的人出身环境较好,而且接受教育程度也不错,在校园内是 天子骄子,可是在步入工作岗位之后,曾经的优越感都没有了,在岗位上没有建树。
可是有一类人不论是出生自然环境或是接纳文化教育水平全是不尽如人意**,但是由于她们有着了与人相处的工作能力,因此在职人员场混的风生水起的。我坚信在日常生活中那样的事例许多见,只是一项沟通交流和与人相处的实力就能后来者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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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所以,今天借这个机会,代表公司代表我个人感谢您对我们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祝福】我先敬您一杯,祝愿我们今后的合越来顺利,也祝您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回忆】转眼间跟大家一起工作已经一年了,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大家对我都特别的照顾
【感谢】所以一直想找个机会感谢大家,今天大家能够给我这个面子,一起坐下来吃饭我感到特别的开心
【祝福】我先敬大家一杯,祝愿各位同事生活舒心,工作顺心。
酒桌礼仪往往被称作文化艺术,敬酒也是必须看机会的,假如你的敬酒目标如今正空闲出来得话是可以的,可是你一定要明确在本次饭局中**,比你真实身份高的的人早已先向领导敬酒了才可以。**
有些人由于不喜欢饮酒,可是又要想在领导眼前有一定的主要表现,因此就耍了一些自以为是,因而在敬酒的流程就将敬酒变成了敬饮品。
实际上你这种自以为是会被领导一眼看穿的,并且领导会觉得你的诚心不够,不崇拜他,假如确实是要想躲酒得话,可以托词去洗手间或是是通电话,可是相近这类小托词但是用一次到 2 次就可以了,干万不可以在一次饭局中经常的应用,那样也许会得不偿失。
任何人请你去他家吃饭都别空着手去 (特别是亲戚)
到家里做客,称之为拜访家中有长辈的,带点补品;
家中有小孩的,带点水果零食;
临时决定去湖友家,就带几道熟食;
如果朋友爱喝酒,那你就拎两瓶好酒。
原因有三:
1、礼尚往来,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
2、若对方家里有老人,带点东西是对老人的一种尊重;如有孩子,算是
3、你去别人家做客,别人自然会想着招待,你带着东西互不相欠,便于未来继续走动。
**难堪的话术:**大家新年好,干杯!
高情商范例:
各位亲朋好友,大家好:
今天能够全家团聚,非常开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慢慢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平时忙于各自事业,能够聚在一起非常难得,今天能有机会相聚,在这,就让我们大家痛快的喝起来!下面,我先代表我和我的家人敬大家一杯!
在新的一年里:
祝愿长辈们: 身体健康、事事顺心!
祝愿姐妹们:财源滚滚、节节高升!
祝愿小朋友们:学业有成、考上理想大学!
愿没成家的,早日找到如意郎君、白马王子!
**难堪的话术:**叔叔、阿姨你们好,额,吃好喝好!
高情商范例:
叔叔、阿姨好,今天在来之前,我说实话我内心特别的志忑、特别的紧张,但是今天见到二位这么随和、通情达理也松了一口气。我想跟叔叔、阿姨说,我特别想做你们的女婿,我也特别感谢你们培养了如此优秀的女儿,感谢你们同意我们交往,我在未来一定会好好的去照顾她爱护她,也会好好地孝敬双方的老人。
在这里呢我想说,我平常不怎么会㖘酒,但是今天我特别开心,我要给叔叔、阿姨敬上满满的一杯酒,在这里祝福叔叔、阿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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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领导孩子什么礼物?1915 赞同 · 178 评论回答 1915 赞同 · 178 评论回答 1915 赞同 · 178 评论回答40 多岁的女领导适合送什么礼品?6663 赞同 · 649 评论回答 6686 赞同 · 651 评论回答 6686 赞同 · 651 评论回答每年给领导送礼两次,今年不想送了可以吗?951 赞同 · 79 评论回答 952 赞同 · 79 评论回答 952 赞同 · 79 评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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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不听老人言?
按你爹说法,西方不更靠 “人情”?
只要你演讲的好,感动了陪审员,你有可能无罪释放。
扯淡。
就算是人情社会嘛,你一辈子能打几次官司,你的对手都是关系户?
好吧,你是律师,律师和法官有关系是吗?
亲属回避原则,至于朋友,呵,法官凭什么赌上职业?
有时候你们把社会想的黑暗是对的,但有时候你们想得真的过于黑暗了。以渔沟中学那次事为例,明明就是死者喊高一年级去打人,高一年级的看初中生不好意思帮忙,让他们单挑,因为胸气不足被打断气。结果硬扯什么杀人者亲戚是某个领导,要找政府要说法。
那怕他爸是领导,只要不是县委班子,他能解决杀人案?你说是亲戚,亲戚真的好爱你哦,帮你背杀人案。奇葩。
你想报考法学院,你会发现你的选择都是 “政法大学”,政在法前,政大于法。
事实也是如此,在我国,法律的使命就是为政求治,它没有独立地位独立品格,而我们所说的 “依法治国” 则是要以 “法律至上” 为前提的,从这一点上讲,有些说法从根本上就是悖论。
同时你再看看党政机关,本来说的是司法独立,于是三法机关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这本来是个相对科学的设置,但你得知道,三法机关之上还有个领导叫政法委,而除了政法委,各级党委又拥有对司法工作的指导指挥权。
深层次上、宏观上就是这么个状况,那么具体到微观上,权大于法的事情就会屡见不鲜,孙小果只是极端的例子,举个小例子,我上学那阵,政法委书记的女儿跟我同校同级,学校领导为了照顾这个女生,竟然把期末考试的题暗中送给她,结果女生又把题泄给了她的男朋友,她男朋友又泄给了舍友,最后全村的人都知道期末考什么题。
所以一线律师有句名言: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你爹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的透明,法律也并非百无一用,面对来自公权的侵害,面对不懂法的私权主体,都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肯定比全然不懂要强得多。在基层和平民百姓的小案件上,如果法官不受贿,那么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在用法律的方式解决着问题。
如果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看,你爹这个 “学法没用” 的说法最早可能就是金科玉律无价之宝,但它每十年就会贬一次值,所以你想学法的话我个人很赞同,也许将来多少也能靠你来匡扶一下正义。
不了解学法的作用的人,可能首先没有一个适应当代的正义观。
这里说的正义观并不是一个道德概念。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是各种社会利益的合理衡平。**正义并非通过绝对的公平体现,正义寄托了许多人过于理想的希冀,但是正义永远不会实现过于理想的希冀,也不会把它当做目的。
回到题主与父母的观念之争。题主父母认为我国还是人情社会,这看到了千年历史对当今时代的形塑痕迹。首先不论这一点对不对,在多大程度上准确。人的因素是任何社会避不开的话题,古代人治不必说;即使是现代建设中法治社会,**因为法治体系不是一个闭环的、可以自给自足的体系,它的运转有赖外界输入的资源。**这个资源包括政治目的等一系列现代社会的追求,这些资源既构成了法的内容,也构成了法的价值。无论多么五花八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人的意志的投射。法治只是排除人的恣意,并非排除人的意志。
所以,法治社会也好,人治社会也罢,其运转的主观因素都是人的意志,任何社会都要追求各种社会利益的合理衡平——尽量以温和的方式,否则便会开始天翻地覆的进程。
不论法如何贯彻制定者亦或是其他人的意志,如何不能保证自己绝对意义上的独立,**但是仍不可否认,法已经成为社会调控的最有力因素。**这也是学习法学的价值之一。
前排回答有一点说的很对,只学狭义的法没用,至少没什么大用处。因为正如前文所说——法的价值在于合理衡平各种社会力量的利益。因此只学习手段是不够的,正如优秀的方法论需要搭配合理的世界观。法学也需要学习广义的人情世故,**天理、国法、人情是中国社会延续千年的逻辑圈。**法并非孤立存在,手段也并非孤立存在,但是手段无疑有其价值。
先说到这里,去备战法学生期末考辽
孙悟空自从被唐僧救出来之后发誓要铲奸除恶惩恶扬善,遇到那些害人的妖怪就想着根据大唐的律法一个个敲死。
第一次碰到吃马的小白龙想敲死结果菩萨过来说是自己人,这个不能敲;
第二次碰到非法拘禁、强奸妇女的猪妖时又想敲死,菩萨过来说这个是自己人,不能敲;
第三次碰到已经形成妖怪头目黄沙怪时又忍不住想敲死,结果灵吉菩萨把它带回灵山了,不让他敲;
第四次碰到喜欢吃人的沙僧,这又是一个自己人不能敲;
后面终于碰到一个没有后台的白骨精时,这次终于能执行大唐的律法了,结果这个不长眼的唐僧又开始护着它,悟空当着他的面杀了她三次,大唐律法岂是你一个小小白骨精能够触犯的?
警察大学为啥会轻松呢?
不对,警察为啥会轻松呢?
你爸妈咋想的?
我表哥当年读公安大学的时候,在北京,大冬天,光膀子做俯卧撑,背枪在山上蹲一天,警察大学应该也差不多吧。
毕业之后当民警,日常工作就是帮老奶奶找猫猫、劝架、逮酒蒙子、找丢的手机和孩子,然后就是写材料。哦对,晚上还得出警,而且 80% 是逮酒蒙子。经常被酒蒙子误伤,你还不能打回去。
往上倒十年,我伯伯还两天两夜不睡觉跨省抓捕过逃犯,这事儿他吹嘘了一辈子,到我哥这,就只能逮个酒蒙子,在我伯伯面前只有沉默、沉默和沉默。
说个笑话,人教的事儿出了后,某县检察院去新华书店查封他们觉得不合规的出版物。这是 2022 年哦。
做为维护法律最重要的机构:检察院,去合法开设的经营性场所,滥用职权查封出版总署批准的合法出版物。不能说名正言顺,只能说是匪夷所思,超出想象。这就是中国法制建设的缩影。
前段时间,我和我妈争论过类似的事情。
就是我特别喜欢照章办事,按规矩办事,并且我深切的认为所谓强调人请,还有试图偷奸耍滑钻规矩漏洞的人,才是这个社会的蛀虫。
虽然他们确实在现今可以获得远超出他们理应得到的利益,但是长久之后,社会一定会完蛋的。
我妈就说,现在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这就是规则,当所有人都在偷奸耍滑的时候,如果你依然保持正直,那你就会落后,就会被排斥。
她还说,这不是在教我做坏事,这是教我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社会规则,我们都是普通人而已,是无法于强大的社会规则进行抗衡的。
而我反驳说,我作为社会中的一分子,我理应为了我想过上的生活而去努力,不仅仅是针对我自己,也是针对他人,针对这整个社会。
酒桌上我不想喝酒,那我就不喝,我不会为了一点前途和利益放弃我的坚持;我不想巴结领导,违心的说一些恶心我自己的话,那我就不说,给我穿小鞋,我就换一家上班。
而我能有这个底气的原因,就是我自身确实有实打实的能力,我有别人不会的技术,我是整个团队的核心,我可以真正创造利益,所以我有底气去拒绝我不想做的事情。
这个社会风气不好,我们谁都清楚。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只是顺着走,那不好的社会风气永远不会改变。而我勇敢的迈出去了一步,之后只要有哪怕一个人,看到了我的勇敢,也跟着同样走出来了一步,那这个社会就可以逐渐变好。如果所有人都无动于衷,社会永远就是这个烂样子。
什么都不做,很轻松,但一切都改变不了;只有做了,才会改变,即使微不足道,也是一种力量。
我妈听完后告诉我,她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她坐上高位之后也确实做出了一些不同于以往坏风气的改变,但是她知道这有多难,因为她不像我。我目前还没有经过太多的社会毒打,我还可以说出来这种很富有理想主义的话。而她不同,她是真正体会过,也尝试改变过,所以她知道这样做会有多么痛苦,多么难。
作为我的妈妈,她也希望这个社会变好,自己的孩子可以生活在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但是,她只是不希望我因为努力迈出了这一步,导致生活工作上的不顺。
她认为谁都可以迈出这一步,也鼓励这样做,只是她不希望我是迈出那一步的人而已。
所以呢,有理想没有错,人没有理想就是咸鱼。
但是也需要适当的理解,可怜天下父母心。
所以呢,有能力就去做,没有能力就顺应潮流。
有理想肯定是好的,但是也一定要有能和理想相配的实力。
他的認知脫離不了他的社會經驗。
接下來,就是你要思考他的社會經驗是會延續下去還是會改變。
我的建議是你要好好讀美國歷史。
不是落櫻神斧華盛頓那種美國建國神話,而是 1920 年代的美國怎麼面對當時的社會矛盾。
別以為大陸目前遇上的問題是特例。美國早就走過這段路。
知乎用户年龄普遍偏低 社会阅历尚浅 象牙塔里非黑即白的价值观其实是可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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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各位都是中国人(包括官员),大家都有义务去维护这个国家的运行以及安全,正义。
大家觉得很多事情跟自己没有关系,觉得自己吃好和喝好,然后在网络不停的喊口号,打击 “汉奸”,不给国家造成麻烦就对的起国家了
这其实跟不负责任没有什么区别
大家认为,只要大家团结一心,互相信任,就能保证这个国家的未来。
那么当大家犯了错误的时候可能公正,公平这个词不会存在。
大家团结一心,认为自己走的路是对的,绝对没有错误的,结果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所以
兄弟,你爸前半句确实说的对的
学法肯定是有用的。
首先,知法可以保证自己不犯法,也可以使自己更好的运用法律保障自身权益。现实中是有人因不了解法律而犯法的,也有人成功运用法律维权的。
其次,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因为封建传统文化造就的,也是人性使然,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也不是单靠法律或者制度就能解决的,要摒弃掉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就否认法律作用的思维。中国的法治建设在不断进步,整个社会的运行会越来越规范,总有一些领域是人情无法突破法律限制的,而且这些领域会越来越多,人情社会是有风险的,靠人情办事就意味着有违法的风险,那么学法后,依法办事则可以避免自己陷入人情陷阱之中。
最后,这个社会有其客观运行的规律,法律也是其规律的体现,学习法律能更好的观察规律,顺应规律者,方能成功。
在美国学法确实是有用,当个讼棍,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收入都很高;当个大法官,一辈子都位高权重。
而且美国是判例法,无论什么样的局面,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随时都可能翻盘。
在中国就不行了,因为社会地位和权力在其他体系手里。或者说法庭在中国只是一个比较小的环节,其他的流程相对美国占比太大了,才会使人感觉学法没用。
说来说去,就是律师和法官的权力在中国没有美国那么大,没有超然地位和话语权。
为什么呢?因为美国的州权太大了,美国是合众国。美国不像中国,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拥有超然地位,可以裁定一切争议。等于是这种超然地位和话语权下放到了律师和法官这一层手里。于是,学法就显得很有用。美国的三权分立,实质上变成了顶层的自我架空,从而对资本失去威胁性,被资本收买的讼棍才能为虎作伥。毕竟一个可以破产停摆的中央政府,很难想象能对资本有什么威胁性。
至于中国是不是人情社会,并不好说,实际上全国性的社会网络在打压地方性的亲缘网络。人情一年比一年难做,关系一年比一年难找。不像在美国,人情关系那是吃饭喝水,完全合法,根本不需要冒着风险贪污腐败。不是说在这方面中国就做的比美国好了,而是说现在的中国,绝大部分人根本做不了太大的人情,从而显得美国比较随便自由。美国全国性的组织没有取得超然地位,使得伊万卡这样高干子弟还要抛头露面,属于是有点不堪了。
题主父亲的话并非全错。
中国的确是人情社会。社会普遍存在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意识。
存在决定意识。因为现实存在,所以父亲才会有 “人情社会” 一说。
那么法律有不有用?
这半句,父亲说得不确切,至少是有漏洞。
中国现代意义的法律一一即规定公民权利义务的法律是从清未开始。之前的几千年,都是粗糙的法制。既无宪法,也无明显的民刑之分,对公民权利规定较为模糊,更多规定的是公民强制性义务,使公民更自觉地服从社会秩序。
民国时期的法律,开始走上 “现代” 立法之路。但由于持续不断的战争,和统治者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再加上公民普遍文盲居多,这写在纸上的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局限很大。公民连生命权都难以保障,其他政治和民事权利更无从落实。
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拖到了新中国。比如 “男女平等”,比如 “婚姻自由”,比如 “反对家暴”,比如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比如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都是基本实现的。
不过社会发展是有起伏的。比如 “重男轻女”,法律规定是违法的,但人们的心魔中却有偏轨的认知。
比如 “依法行政”,但实残中行政权却不时 “出轨”。比如前不久唐山打人事件后,有人居然一手遮天,连唐山都想一封了事。
比如 “抚养义务”,有的人年轻时对子女不管不顾,老了不中用时却向子女提 “赡养义务”,有的地方法律还支持这种人。这就出现了不公平现象。再比如,老人再结婚,却遭子女干涉,老人却无计可施。这也是一种不公平。
再比如,学校教育越权管理。有的学校侵权,不让男女生走在一起(哈哈,校长可能是孔子直系后代)。学生放假发朋友圈要受处分。看看,这就是违法、越权的典型行为。
。。。。。。
这些年来,法治在艰难险阻中逐步完善。现在的问题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贪赃枉法,判而不执等。
法治的进程是走得慢,走走停停,还有反复,但在进步。
这就是值得期待的。
我爸也和我说过中国是人情社会,年轻时很不屑,后来见的多了,但是,我还是只想做我自己。
就像,你是找一个你喜欢的人,还是找一个父母喜欢的人呢?
虽然父母喜欢的人,也可能还好,只是少了那一份欢喜,感觉还是不太一样。
你爸妈虽然给你建议,但最后还是尊重你的选择。
而我爸就直接改了我的志愿,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学设计,唯一的一点天赋,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所剩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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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情社会,学法就没用了麽?
当然有用了。
法律是这个世界的规矩,是这个社会的底线。
你想学法,一定是一个充满正义的人。
你能坚持自己的兴趣,并且没有改变初衷,你也是一个有主见的人。
这就是一个法官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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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一般的人情:
例子 1:我和保洁
保洁用她的小推车帮我拉东西,我给她一些牛奶和吃食。
保洁给我说,她认为她的工作不好,我说,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没什么不一样的。
有一次食堂老板不在,保洁看门,我临走,她抓了一大把水果塞给我。
单位只开两个门,别的门不让走,但是保洁在,就让我赶快过去,再关上门。
**结论:**其实并不是多大点事,只是行个方便罢了。
例子 2:找人情
办不成:
上个月,不知道谁的关系来找我们办业务,在我这就很快,因为我本来办业务就是最快的,到最后一步了,明明五分钟就可以办完的业务,愣是让那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不是业务很难,而是踢皮球用了半个小时,打电话不接,后半个小时就墨迹。
办成:
我有次去医院打疫苗,我一看,排队人这么多,我一个微信喊办公室的小妮子出来,让她领着我,到那登记,打针,开溜。
**结论:**找人情办事,是中国最普遍的现象,只是有些时候找的人不对,要么找的人不给面子、不买账,要么拿钱不办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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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真的有老一辈说的那么好麽?
也好,但是也有不好。
因为人情是相互的,别人帮了你,但是当别人让你帮的时候,如果风险很大,你帮不帮?
学法的弊端是,凡事没有证据,就等于不存在这件事。
就像我的前任拿刀威胁我,而我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没有证人,我写到网上,网友就让我报警,我拿什么报警,我怎么证明他的行为,后来我便躲在自己封闭的壳里,不见人、不社交,拒绝了所有人,这样我就会安全一些。
有些话,说了不知道会不会被封,如果法律大佬有意维护谁,那不管多少证据,都不会出现在呈堂证供上,也许,这就是法律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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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警察,还是法官,也都只是一份职业,拿着一份工资,具体什么案子,碰上什么人,都靠运气。
且不说别的,就说我的工作,我不愿意群众多跑趟,便能准备的模板都准备好,如果下班我顺路,就把材料送过去,这在同事看来,就是闲的、没事干、收受贿赂等,我并不在意,因为我问心无愧,我只是想把我的工作做好而已。
除了我上面说的让群众等一个小时的,还有很多,等很久就算了,有的让跑好几趟的,不是我的业务,我没办法管,我还要在这个工作环境中生存,自然不会去惹是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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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我我最近在学社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我最开始也不知道,只是想着国家人社网上有这个证,纯粹考证而已。
后来我发现居然是这么鸡毛蒜皮的事情,我并不喜欢书本上说的那些,而且有很多案例,真的让人无法作答。
法律都保护不了的人心,一个社工如何去保护,如果我想考高级社工,我还必须接个案好多个,我不知道我这条路,还走不走下去了。
我的正义不是打败邪恶,而是抚慰那些被伤害过的心。
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能量场,有的人轻轻点拨就可以自愈,有的人,怎么说,都在自己的执念里呆着。
我的路,还在摸索…… 未知的未来。
傻啊,就因为是人情社会。
两头都会走人情,那就看谁更懂法律啦~
这不优势就来了
如果是法律社会,那学法不得卷死?这会儿就别去趟浑水,去走人情。
这叫差异化优势~
设个局,
亲自把老爷子送进去。
中国律师是一个高度饱和的行业,内卷十激烈。
1. 全国共有 600 多个法学院,如果你能考上五院四系,或者清华,交大,浙江大学的法律专业,你可以去读。
2. 最好长期学习的准备,学历起步硕士博士,需要持证,考证难度很高。
3. 履历,现在法律专业不是看能力,而是看关系,五院四系出来,没一个是傻子,能力已经排除了,很多人能靠关系进大律所实习,律所要靠这些关系拉案子,毕业后履历非常好看,要做好和他们竞争的准备。
4. 一般人只能考公,进检察院,再出来合伙人或者去大律所,只能说,非常难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5. 做好几年打杂,收入不高的准备,没关系,很难接到案子的。
如果你觉得以上都不是什么问题,你就可以报名。
不学法怎么运用法律武器整人啊?还人情社会,他这个当爹的给儿子留了多少人情?靠他的人情靠得住吗?
你爸说得基本正确,不过要微调,就是法律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不是完全没用。
参考现实案例就知道了。
普通人把自己的健康码弄红要判刑的,但是有些同志把一千多人的健康码弄红就不用判刑,参考郑州把村镇银行储户健康码赋红码案例。
女子坐车割喉司机,女子获赔 1500 元。要是我割喉司机,那是要以故意杀人罪判刑的。
酒吧,KTV,大排档,晚上喝醉了打起来的这种事,真的是非常常见,都是以互殴定性,偏偏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以寻衅滋事、故意伤人定性。
如果完全按照法律来,以上案例里面,同罪不应该同罚吗?怎么还那么多同罪不同罚的情况出现?因为最终执行这些法律的还是一个个的人,讲的还是人情。需要结合具体的社会关系,地位,性别,年龄,国籍,是否上热搜等因素综合处理。
题主说的情况再次印证了我以前写的一个回答,穷人家的孩子翻身为什么难,最大的障碍很可能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父母,比如父母落后的观念。
**第一,**孩子想学法学,做父母的首先应该是鼓励,至少要鼓励孩子有独立的主见,有为自己前途谋划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一种可贵的成长。其次,如果父母不了解法学是学什么的,将来就业是干什么的,就应该利用自己的社会经验和人脉关系,主动去学习了解。
但是题主的父亲做了一件非常平庸的事,就是以自己的固执和偏见,轻易地否定、打击孩子的热情。
绝大多数中年人,长期生活在基层,所见所知的只有很小范围的事。所以很多人得出结论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学法没有用”。这句话适用于中国所有地方吗?很显然不是的,没有谁能够代表中国。
你是法律工作者吗?你是法院的干部吗?你对当地法制状况和公检法运作情况知道多少?恐怕也只是道听途说。拿道听途说的东西去指导孩子,岂不是误人子弟?
**第二,**中国是人情社会不假,但并不表示法律就跟《大明律》一样是冠冕堂皇的废纸。
说法官判案完全靠人情就太假了。现在案件的判决文书都要上网,且终身跟随法官。基层法院判错的案子,上级法院可以纠正,而且会影响法官的职业前途。法官徇私的可能性越来越小,除非你能开出他 “无法拒绝的条件”。国家法制状况在不断地进步,老百姓享受的权利越来越多,官员受到的监督越来越多。
现在国家县一级的政府部门、各单位办事都要严格遵照规章制度。人情不是不能用,但想用人情跨越法规,代价非常大。
第三,可能有些地方法制建设没跟上,导致公信力不强,但这只是个别。越是大城市,法治越是规范。年轻人将来考大学可以去更好的地方。
去年有一档很火的职场真人秀《令人心动的 offer》第二季,讲 8 位名校毕业的年轻人在 “红圈” 律师事务所,也就是顶尖律所实习的事。中国最顶尖的律师,或者说收入最高的律师,一般的执业领域都是资本市场。比如大公司、大资本的投资并购、IPO 什么的。
顶尖律师年薪可能高达几百万,上千万。最近担任互联网巨头企业字节跳动 CFO(首席财务官)的高准,就是北大法学本科,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博士,在国际律所担任律师超过 20 年。
现在很多企业家、企业高管也是学法律出身,法律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然后你告诉我学法学没用?
你以为学法律的就是去法院,或者当律师?法学的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可供选择的职业非常多。可以当律师,可以当法务,可以进体制内… … 如果你有志于学法,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去打听,而不是听某一个人的偏见。
我以我在香港经历过的一个案件,来给你说一下一个我看到的法治社会的法律是怎样的。
2019 年,我们在香港,因为牵扯到一项员工纠纷,被入境处起诉,如果诉讼失败,我们必须入监一年左右,并且无法在香港继续逗留。所以我们必须找大律师,费用好像是几千港币一小时,具体已经忘记,反正很贵,只要你一联系律师,或者律师出门来找你,都会计算,出庭的话,会更贵。中间还会有律师和法院,和入境处之间的信件邮件沟通,一封信件一万。
然后上庭的时候,本来法院安排的时间,律师团队和我们到法院等了一上午,最后被告知,因为这原因,那原因,法院要将你的案件往后延期,我们的案件就这样被延期三次,每次延期都是一个月起步,当天没有开庭,律师费用照算,延期回去等待,律师费用又多一笔。 就这样,我们案件前后拖了差不多快一年才审理,费用花掉差不多一百万港币。这一年里,因为案件挂挡,签证没法续,工作不能做,不能出境,等于你没有任何渠道去搞收入,还要支付高额的香港生活成本和律师费用。最搞笑的是,开庭后,法官迟到半个小时,底下人说法官在看股市,然后没有一个人有意见,大家就很自然的等待。但这半小时,我们是要付费的呀
后来,我还知道,香港的大律师,和法院系统是互通的,我们那个大律师,受理完我们的案件,就去当轮值大法官,所以,司法系统内部,高度垄断,你请了大律师,法官都认识,法官自由裁量权又大,你说她卖不卖大律师这个人情,不卖,总有你回去继续律师,我来轮值法官的时候。所以开庭后没多久,入境处就开始找我们调解。
我这还算是一个很普通的案件,很多香港本地人做生意都会无意中触犯,没什么钱,不像我们一样顾忌的,那自然不用请大律师,由政府指派,那你放心,十有八九就是坐监,交罚款。
所以,在香港,你有钱,请一个大律师团队,基本上所有案件都能帮你搞定,没钱,就等着法律的正义吧。 这就是我看到的法治社会。
呵呵
我不带任何歧视观念。但只想说,越是社会阶级往下,越是草莽的人,往往越会持有这种观念——“法律没毛用,法律那是为有钱人服务的,法律算个屁”
法律思维可以说是人类社会运行的最高智慧,其背后蕴含着道德,伦理,哲学的思维
如果把一个国家,社会的运行比作一台机器,那么法律就是这台机器程序的脚本语言,底层逻辑。你对这种规则和逻辑了解的越透彻,就越能在这个世界中混的游刃有余。
法律当然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没有漏洞,但前提是你要懂法,才能运用法律(知道哪里有漏洞可钻),如果有人认为法律没毛用,不愿意去了解规则。那就只能被这个世界玩的团团转。
所以你明白,为什么越是社会上层的人,对于法律的了解往往更多。
不仅要学法,懂法,用法,还要思考法律背后蕴含着的哲学思想。下可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日常权益,上可修身齐家,经商理政,治国平天下。
政治学
)
赚钱?可以,很卷
仕途?可以,计算机,会计,法律都可以选,公考王牌专业
学法能学到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学法能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我之前是笃信的,现在不敢确信了。
考试看法律
这个问题好,表面上和产品管理无关,但是核心思维就是同出一辙。
你要理解你父亲的这句话,就得先明白什么是法。中国是个法制社会,法制就是治理社会的手段,来源于法家学说,核心成熟期就是韩非子,法家的核心是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简单来说人们应该客观的看待问题,不要收到情感的羁绊,用规则去管理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限制人们的行为向好的方向发展。那么学法,就是学这套规则,学的是如何使用这套规则。
那么法制是怎么管理人类的呢?其实法家的根本还儒家,也就是入世,治世,简答来说: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说白了,就是用规则来约束人向善,不能只是思维引导,而是要限定规则。
但是法家的的问题是啥呢?其实佛家,道家都是给出了答案,因为无论是佛还是道,都是不是入世,而是出世。也就是远离世间纷扰。例如佛家说: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当作如是观。也就是说一切事物规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应该用规则去限定。例如道家:上善若水,虚怀若谷,海纳百川。也就是让我们遵循大的规则走向和规律。
理解了法,那么就看你父亲说的人情社会和法学之间的关系。我们举例:最近的唐山打人事件中,如果你是其中一个路人,因为阻挠对方大人而出手,你是不是犯罪了?如果按照法律,对方没有对你进行侵犯,你要等对方打你了,你才能还手。如果对方打你一拳,你捅了对方一刀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对方非常凶猛,你捅了对方两刀算不算杀人?我们只是来举例,不做细节讨论哈。
你父亲说的人情社会的问题,也是法学要解决的难题,古往今来还没人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法力不外乎人情,没有人情的法理就不是法理了,因为法是教导人向善,规范人向善,是惩恶扬善。但是当人情无法判断的时候,这个法就无法执行,高一点,低一点,对一点,错一点,完全是人情在掌握。例如:如果一个罪犯杀人了,是不是应该判死刑。但是如果是一个被虐待很多年的妻子杀了丈夫应该承担什么职责?我们也就是举例,不做深入讨论啊。
总结:法律是非常好的职位,也是非常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工具。作为法制国家,我们应该尊法,守法,懂法。每个行业都懂法,守法了,研究深了就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但是当法理碰到人情,该如何处理是个大问题,简单来说你就业后,你要面对两个问题。1、法维护了谁的权力,法本身就是规则,规范。但是怎么用这套规则就会影响你现在的认知,甚至颠覆你的认知,当有人用法律的条款逃避了惩罚,你该如何自处?2、法理不外乎人情,当人情和法理冲突了你该如何抉择?是选择法理还是选择人情。这个问题是现在的法律面临的无解问题,我们可以遵循客观,但是人类还没有办法把所有的事情全部客观。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喜欢而且认知到了学法律要面临的问题,你可以坚持,说服你的父亲,毕竟这个行业还是非常有前途的。但是如果你认知到法律的真实,也认知到了法的困难。你父亲给你的建议非常中肯,可以选择一条和法律相关的学科,例如:文学,哲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当然这些学科可能没有法学从业道路好,也是研究人性,但是不对人性的对错做决策,这样你就可以避免这个人情社会的法制问题。
祝好!
BTW:为什么说这个产品经理的本质相同呢?其实产品设计的就是规则,是计算机的规则,人的行为规则,只不过这个规则作用于企业、行业、市场。是符合市场的规则,懂得运作的原理,才知道如何设计产品,包括功能、界面、体验。系统化的管理,就是站在高度用规则去帮助人类,注意:我强调的是不是限制性,而是创造性。是帮助、影响、甚至引导人类的使用和发展。
1 告诉他社会是变的,这四十年的趋势就是人退法进,只要中国在发展这个趋势不会变,不是说人情会消失,欧美一样靠关系。但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你能想象一个中等发达国家的生产力依靠吃饭喝酒这样的生产关系吗。相信法律的本质是相信中国的未来
2 公司法,和会计一样,越是大公司越看中这方面。在投行的重组并购业务里面,金融人和经济人都没有财务人和法律人好使。前两个不是研究员就是充门面的数字话术,全球资本市场的生产力主要还是在法律财务以及对基本面和技术面的量化。
3 总结一下,如果想推动一些变化,吃到未来中国变革的巨大红利,从法律入手,往考公和检察院方向发展; 如果现在就想让法律的价值最大化,往离婚诉讼公司法重组并购发展,钱越多的地方,越讲究台面上的名正言顺,被人在合同上挖了司法解释无异议的坑,神仙都救不了。
如果你确实喜欢法律,以后打算进公检法 or 做律师,就坚持你自己的想法!
其次,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有关系背景、有能力搞政治仕途的人还是少数……. 也不要想得太多
你爸的观点是很荒谬的,中国是从封建社会过度而来的,在旧社会,衙门作风盛行,以金钱赎罪的情况确实是存在的。衙门口冲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现在是新社会了,18 大后,司法队伍在整顿,极大多数司法人员是好的。
如果你从实用性的角度来评判法学,维度实在太多,并且与你日后想生活的地方、想从事的行业等等因素有极大关系。因此我不想从学法有用没用这么大的问题讨论,我想跟你分享一下我学习法律的时候的乐趣与痛苦。
法学这个学科与自然科学、其他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有较大的差异,并且可以与其他学科交融,从其他学科的视野来探讨法学本身,例如法经济学就可以从效益与成本这个问题来回答法律问题。这是一个包容的学科,可以与你的各种兴趣相结合的学科,如果你对哲学感兴趣,法哲学给你带来的挑战与思考绝对让你感到惊喜,这个学科的兼蓄包容会让你在 “学习” 与“智识挑战”上有更多进路选择。
同样想跟你谈到的是,未来的中国,或者说一步一步走向现代化强国的中国,是离不开法治的帮助的,因此学习法学,不一定说要你投入到立法与司法的建设中,仅仅是守法(包括消极的遵守与积极的使用)就能给你带来收益,一个懂得合规经营的老板或者懂劳动法的劳动者,就不会在法律利益上让他吃亏,从功利一点的角度,或许法学也能给你带来些 “好处”。
但不得不说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会有一些痛苦,作为一个社会性、实践性的学科,受社会价值观评判的可能性要大于自然科学,在这个方面如果心智不够成熟,将会对你所学到的东西产生怀疑,更不用说毕业后,在传统的公检法或律师领域又面临着极大的就业压力,因此选择要慎重。
抱歉该回答没有就你的问题谈问题,因为个人认为那些问题需要经历与时间去充实,并且是相对性的,我只能从另外几个角度简单谈一谈这个问题,希望对你能有些帮助。
你爸爸应该是 60、70 后这一代,他们基本是没读书,受十年影响(1966~1976),文化断层,极端反智,且崇洋媚外比任何一代都严重(80 年代末改革开放他们刚好 20 岁左右)。因为没读过什么书,且学历都是工作后造出来的,造成这个年龄段的领导德不配位的比较多,体制内德不配位造成了溜须拍马、习惯于人情世故,信 “关系” 不信法律,这一代违法乱纪多于任何一代。商人涉黑、投机倒把、靠关系抢占资源的乱象在这一代是常态。
我也是学法的研究生,现在在法律行业,本科学的土木工程(家里人要求的,你懂的),现在房地产业建筑工程行业已经被这一代整垮了,也拖累了国家的经济正向发展。我很鄙视这一代,是的,我很鄙视我爸妈这一代人
我爸支持我学法,他认为学法非常有用。
他也坚持中国是人情社会,他教我各种现实的道理,逢年过节各种礼节来往和人情世故关系的处理从来不避讳我,甚至主动给我讲其中的利害关系。
我懂他的意思,他认为学法是我自己的事,学什么都可以有前途,也可以都没前途。这其中的重点不在专业,在我自己。
他只是像个老师一样,教会我所有他生存的技能,不管那是对错,也不管是否有用,至少,他用这些观念和行为平稳的过了五十年。
他不希望我只是学习法律,变的书本主义,不能清醒的认识这个社会,但是我知道,我们就是普通人,无法看清所有,所以他把他踩过的坑一个一个的告诉我,不只是要求我避开,甚至期盼我能举一反三。
你问问他谁跟谁求人情。
有的家长也是人间异物,有事求人对着医师公低三下四,然后让孩子当他从没正眼瞧过的工程师。
就因为是人情社会,学法才有用啊,不管正面负面都是。
1、这个社会,只有虚拟的尊严和真实的利益,送礼了,就有无数的鲜花和掌声,坚守信念有个屁用啊!
2、关系问题解决了,持续送礼就是了,反正就是一直送一直送,从此生生不息,繁衍不止。
3、女上位的事太多了,有姿色又有能力的女人也太多了,道德就是她娘的个屁。
4、求人办事千万别送什么水果、牛奶、特产品、茶叶,这些都是过家家用的,真要办事,得用大洋。
5、喜欢送茶叶的小伙儿还入世未深,真正的老油条自然知道茶叶这东西不能送,除非金叶子。
6、送礼送什么啊?烟酒现金。烟当然不一定非要中华,酒也不一定非要茅台,现金也不一定非要几万几十万。你那里平常送什么烟,你就送什么烟;你那里平常送什么酒,你就送什么酒;你那里平常送多少钱,你就送多少钱。因地制宜就可以。
7、送出去的礼看起来很贵,其实很便宜。
8、有时候,能送现金就不要送虚的,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没用,是废物。
知乎上有句话,我深以外然:“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很不幸,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学医,二是学法,最后我选择了法律。
等到博士毕业,经常有学弟学妹来咨询法学读博或者读研的事情,我一般开头第一句话是:“兄弟(妹妹)和哥说说有啥想不开的想学法律呢?” 确定确实是四大皆空遁入空门以后,再开始讲考研考博心得体会。
因为太难了,毕业难,就业难,就业以后收入增长难。你和我说你认识年薪千万的大律师过得无比滋润,好吧,如果可以请把他微信推给我,我也好好抱抱大佬的大腿。而且这个行业无比内卷,原来有个号称天下第一难考的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据说考过以后马上就可以打通任督二脉,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然后现在这玩意儿人手一份,到律所应聘,没个法律资格还干个毛线,现在讲究的是双证、三证、多证律师,什么 CPA,CFA, 保险精算师,证券从业资格,甚至外国法律执业资格,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们考不到。
至于学法有没有用,这是一个很难给出答案的问题。每个专业都有学得好的和不好的,专业有没有用关键看学的好不好,看学完后社会混的好不好,和专业本身其实没多大关系。当然,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确实有兴趣,肯下功夫钻研某一门课程和专业,肯定会对专业学习有很大好处。但往往麻烦的是,年轻人的兴趣来得快退的也快,今天想学这个,明天想干那个,遇到一点挫折就换个兴趣(就像我本人一样)。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坚韧不拔的决心,往往比选择哪个专业更重要,当然,如果可以,选择一个轻松点的专业,至少到了中年,头上的头发还能剩下不少。
至于中国是不是人情社会这种事情,更是个宏大而开放式的话题。公园老大爷也能拍着桌子给咱们讲两个小时,无数学者头发都掉完了也没对这个问题研究出个所以然来。从专业的角度来看,法律本来就是社会科学的一种,是研究、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学科。由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大的方面上,法律与当前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且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和工具。如果说某一国家法律不起作用,仍然主要依靠道德、宗教、宗族或是其他治理手段进行治理的话,一般认为该国的社会治理水平尚停留在较低的水平,国家意志无法有效的传导给社会个体。显然,从目前的社会组织和动员能力可以看出,现代中国并不属于低水平社会治理的国家。
你爸说的没毛病,中国社会确实人情社会,但是,你要反问一句。
第一:你能跟未来社会上的多少人产生真正的人情?
第二:维护这些人情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
第三:在你无权,无势,无钱的情况下,跟你产生人情的人,本身有多大的社会价值,有社会价值的人为什么要跟你产生人情??
第四:如果是依靠父母的人情,那将来父母有异动,这个人情能否延续,能否变成你的人情??
说白了,中国社会真正的权力阶层是没有人情的。所谓人情要么是权钱交换,要么是权力互动,大家都在一个层面上,互相照应。
而底层社会的人情,在商业法则面前毫无价值,只不过都是落寞人的心灵慰藉而已。不会产生任何有价值的结果。
所以努力学习,强大自生,跻身进入权力阶层,才能维护好你父亲口中所谓的人情!
因为你爹对 “人情社会” 的理解仅仅限于“人情”,仿佛这人情只是和人家能够打得好交道、能在酒桌上畅谈一样;
但他忽视了这人情背后其实是有支柱的,这支柱便是人的社会化程度和相应的能力;
从最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你不能给他人提供社会中的价值,光靠酒桌上的觥筹交错打造的人情关系其实是空中楼阁;
而学法懂法对法有深刻理解并会运用法律,就是社会能力的一部分,能够作为 “入场券” 帮助你打造“人情关系”;
地方行政级别越高,于体制内能力就越重要,所谓 “人情” 只是作为第二顺位,在两人能力相当时才起作用;光谈抽象的 “人情” 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拿抽象的 “人情” 来反对具体的“法律专业选择”,更是攻击偏离、没有道理的。
这一点是你劝说你爹应该着重考虑的部分。
中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所谓纯粹的人情社会,费孝通说中国古代是礼治而不是人治,礼≠人情,反倒是和法密切关联,礼法礼法,礼和法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的政治上层建筑的主体;
即使是在古代中国,你也不能说法不重要;恰恰相反,中国不是一个 “人情社会”,而是 “礼法社会”。
更不要说到了今天,因为人的集聚程度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远超前现代,单靠 “人情”,很多时候是解决不了、调和不了复杂的社会关系的;
从中长期趋势来看,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关系调节的作用和地位只能越来越重要,法学相关专业从中长期来看吃香是肯定的。
学法,别管那么多,想学就学。
学法总比学天坑强吧,只要不是特别离谱的愿望,大学一定要学自己喜欢的。
我见过太多被家长逼着选专业的人了,那样读四年是很痛苦的。人这一辈子能有愿望而且亲身实现的机会不多,不要让自己痛苦。
更不要怕专业影响多大,本科重要的就是学校而不是专业。所以与其纠结报哪个专业,不如看看学校咋滴,专业挑喜欢的学就好。
至于人情社会,学了的知识用不上……
你要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知识本身都没有用,重要的是知识能让你跨过门槛。
就比如你高中学的东西大部分就没用,但是你不学这个就只能去厂里打螺丝。法学也是一样,你学了才能过法考,进入司法体制。
此外,当警察有什么好的?除非你们家有关系认识人,否则我真看不出来这比法律工作舒服在哪。
你爸英明,姜还是老的辣。
我是学法律的。
我毕业后从事的工作,和法律不怎么沾边。
我比较学渣,毕业后从事非法律专业工作,也就放弃法考了。我 2001 年毕业,转眼工作 20 多年了。
你爹地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完全。
法学的追求是什么?是公平正义。法学的特点是什么?是程序大于实体。法学的思想根源是什么?是伦理学。我总结的,不一定对。
法理不外乎人情,这两点本就不矛盾。
当然,你爹地说的人情可能是另一层意思。这不能否认,是这样的。但是,俗话说我吃亏也要吃在明处吧。至少我要明确地知道是你做了不地道的事情,对吧?
我觉得,学习法学,或者说去理解法学,要重点避开两个误区:
一个是我懂法了就天下无敌。这是不可能的,就像武侠片里说的,别以为自己有点功夫就可以闯荡江湖。法律不是功夫,不要把它视作自己的武器或工具,法律如果真的这么厉害,就不会有黑社会了。法律是社会运转的底线,是弱者的最后一丝保障,对法律要时刻心存敬畏,因为你也可能会成为弱者。政治的尽头是同情心,法律的底层是伦理道德。法律也有不正确的,是恶法。恶法要被良法替代,我们每个人都应为此贡献一分力量。
另一个是实体大于程序。一般情况下,程序是为实体服务的,法律也是。但是在我们学习法律的时候,老师会强调程序正义的基础性和前提性特征。你会理解,没有程序正义的实体正义是虚无的,很可能是一个骗局。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恶贯满盈、供认不讳的罪犯,也需要经过审判才可以定罪,并且要保障其得到妥当辩护的权利。个人认为,这是我学习法律最大的思维上的收获。
再穿插一件真事:1999 年中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炸,那时我还在大学读书。我记得那天晚上学校里很多学生开始游行,后来还到街上去游行,喊口号。还有人自制了旗子。但是我们法学系去的学生很少。至少我的想法是这样:当地也没有美国使领馆,你这样出去游行、喊口号,你是挺痛快的,但是,有卵用?大半夜的除了扰民还有别的意义吗?
综上,如果你想学习法律,个人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不论你将来是否从事法律行业,学习法学会培养你的逻辑思维,和综合考虑问题的能力,以及培养严谨、冷静的作风。不论将来从事什么行业,都是大有裨益的。前提是,不要执迷于用法律的观点去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法律解决通常是最后一道防线,是没办法的办法。
润去国外
说对也对,说不对也不对!
中国确实是一个人情社会。处理很多事情矛盾,绕过法律,通过人情关系解决。但这种方式,造成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尖锐。
从长远来看,中国处理矛盾的方式,越来越法律化。依法依规治国,依法依规解决社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你能不能改变你爸的观点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清楚的知道社会发展的方向、文明发展的方向。并把相关的知识能力累积起来,在社会上才能脱颖而出。
你爸只说了一部分。
中国是人情社会,但是中国也是形式社会。
中国人最讲究一个” 名正言顺 “。
你要去公检法。法本是必须的。
你要当掮客,有个律师身份就很好。
你要干什么事情,起码形式上要合法、合规不能被别人挑出刺来。
不装外宾的聊一聊。
令尊说的话是已经老行情了,而且我猜令尊可能有好些年没求人办事了吧。
中国是人情社会吗?是的
现在只靠人情行吗?不行咯。
现在的行情是,没有人情还是很难办成事,但有了人情大部分情况也只能办顺水推舟的事,很难办 “逆天改命” 的事了。
怎么让逆天改命变成顺水推舟呢?答案就藏在 “法” 里。
人情只能在法律轨道范围之内的合理运行。
在检察官眼里生活确有困难是情、犯罪后态度是情,在法官眼里积极赔偿是情、主观恶性不大是情,在被害人眼里道歉是情、谅解也是情。
法律从不是一个冰冷的工具,它本身就是维护人们情感的防线。若没有法律,正义便总是缺席,恶意便肆无忌惮。
有人总是给人情打上一个卑鄙的标签,仿佛这背后充满的是钱权的交易。又总喜欢给他划上一个不存在的范围,仿佛只存在于中国。但他们没有看到,那些不当的钱权交易正在一点点变少,那些恶意的人也受到了惩罚。他们也没有看到,在那些所谓文明的西方,法治背后也有资本的笑话。
重回问题本身,在人情社会学法律是否有用?当然有用,从自身来说法律可以规范我们的行为,教会我们客观的看待世界,若有余力也确实可以获得经济和心理的回馈。从社会运转看,法治的人情有时是法律人之间的人情,不懂法的人总要找个懂一些的人帮着搭上人情,这个人就是律师。
所以,法治思维是每个人必备的思维模式,没有人会怀疑氧气对人是否有用。
以前我还有那么点相信法治,自从 22 年出自愿静态管理三个月没出小区以后,各地各种强力的防疫政策频出,我觉得政策才是大过天的,法治什么的再说吧。
PS:坚决支持疫情防控上不封顶,没有终点站,只有加油站。
有人提到了毛爷爷说过 “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仿佛一个无法无天肆意妄为的形象立刻呈跃眼前。
我们来看看出处:“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
很显然,毛主席的强调的是要教育大众,养成习惯,不要单纯地靠严刑峻法野蛮治理,所谓不教而诛,就是这个意思。
延申开来,这也暗合古人的治国之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只有屁股歪了的,才会恶意歪曲。
断章取义,恶意诽谤,莫此为甚,简直是另一个 “知识越多越反动” 套路的翻版。除了说明你们咬牙切齿的痛恨和恐惧,还能说明什么?
这个逻辑叫我很费解。
如果说,你是打算用法律解决中国什么问题的话,那么显然你父亲是对的。
但是你区区一介平民,读书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吗?学法律可做律师,做法务,考公检法系统的公务员,怎么就没用了呢?
匪夷所思这脑回路
的确,人情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很重要,但是:
第一,社会上越来越多的诉讼与纠纷是以法治的精神、至少是以法治的形式得以解决的。即便在某些时刻法治的精神无法在场,你对法治形式的掌握也并非无用。
第二,从长远来看,法治是政治与社会进步的方向。一个社会越文明,它的成员对经过程序固定下来的共同体规则便越尊重。
第三,法治与人情、法治与道德在根本上并不冲突,反而相辅相成。这个世界上有相当数量的事情无法也不需要用法律的方式解决,只要涉及到法治程序之外的交往与协商,人际关系便发挥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最好不要把两者截然分开,否则会自生烦扰。
至于你的专业选择问题,我觉得至少有以下方面需要考虑:
1、你对本专业的感兴趣程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是否能够持续地发展;
2、你对本专业的禀赋,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你发展得有多好;
3、本专业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即长远来看,本专业是否是不可替代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发展的稳定性;
4、本专业是否符合你的社会期待,即学习本专业是否与你的家庭、朋友、师长对你的期待相符合,这影响了你学习本专业是否会遇到阻力。
至于你和父母的沟通,我觉得你的爸爸妈妈能够尊重你的决定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说明他们很开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找个机会好好再和他们聊一聊,尽可能让他们理解你的选择~ 祝好~
作为一个法学生,作为一个全家人除了我都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你听高赞那些片面化和那些情绪化的回答来决定你未来的人生,只能耽误你自己一辈子。你做出了错误的选择,那几个高赞会对你负责吗?不会,不负责他当然想说什么说什么,赞又不给你。
知道律师做什么吗?除了上法庭打官司,金融、并购、继承、上市、知识产权、公司法务…… 多了去了,上法庭给犯罪嫌疑人辩护,TVB 里那种剧情,是律师工作很小一部分。
其次,即使是人情社会,不等于法律没用。哪个社会没有人情?
学法没用?那每年司法考试那么多人上培训班考司法考试,是吃多了吗?没事学个没用的东西?我身边从父亲那一辈的朋友,到我这一代的朋友,做法律的,并不一定所有人都是高收入的,但几乎没有低收入的。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那几个高赞不负责任的摘下笼头胡喷一通,得了几千赞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他们会对你负责吗?你听他的放弃了一个很好前景的行业,他们未来给你安排工作吗?
现在的法律工作,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律师,有几个人会认为这些工作没前途?真搞笑。
再好的法律也需要人去执行!
现在得政法院校就像以前的师爷,都是传统技能。
你可以放心的学法律,因为学法律的一群人可以混在一起,垄断法律的制定和解释权。
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更好的保障法律的客观公正。
那要看怎么定义这个有用
如果你爸的 “有用” 是要通过学法改变这个社会现状,那你个人学不学法确实很难有用,或者说你学什么都很难有用
反推亦然,真到了你能改变社会现状的时候,也肯定不是因为你曾经大学是学什么的
而如果你爸的 “有用” 是让你在这个社会立足,那学法,不管是领证当律师,还是考公进体制,都是还算不错的选择
加更,之前只看了标题,没有看题主仔细的问题描述,抱歉
看来题主的爸爸认为的无用仅是法律适用层面的无用
这个怎么说呢,说没有这种现象,那纯属是把自己当外宾了
但是也不要一杆子打死,或者说,大部分人遇到的案子,根本不值得法官去跟你有所谓的 “关系”,小案看法律,大案看政策是真的,你爸所说的关系,在现在,特别是越发达的地区,就越少见,所以题主可以放心,至少这不是你选择法律的障碍。
不公平的事情也是有的,但往往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根本不懂法,白遭欺负了。举个例子,我自己的亲戚也遇到过题主父亲所描述的情景,之前欠了高利贷(为了还赌债),拿房子做了抵押,然后跟妻子协议离婚,并且在另一个案子里(关于妻子是否就债务承担共同责任的问题)妻子已经胜诉,但这时候放贷者起诉要求拍卖房子,按理来说即使拍卖,妻子也至少能获得拍卖房款的一半,但由于妻子欠缺法律意识,可能当时也焦头烂额没有顾得上,导致拍卖款直接被全部用于偿债,后来我学了法,我妈跟我谈起那个阿姨现在带着孩子生活艰难,我既感慨,又庆幸。
感慨如果当时那个阿姨如果能找一位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至少现在不会这么艰难;庆幸自己学了法,以后要是再有亲朋好友遇到法律上的问题,我可以伸出援手。
法律是约束底层的牛马普通人的。
吃完原告,吃被告,人情社会才学法。不是人情社会早用机器人当法官啦
你有这个老爹真是倒霉,建议不换。
按照他的逻辑,反正都是人情,警察和法学那就没区别了,为什么要换呢。
你爸的观点:‘中国是人情社会,学法没用’肯定是有问题的。
首先,不止中国是人情社会,国外一样是人情社会,人不是计算机,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这就意味着大部分的人肯定是不理性的,或者说社会首先是由人情组成,法律和道德只是用来约束个人的行为以保证社会可以稳定的运行。
其次,学法没用更是武断,即便你未来不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一个懂法的人一定可以活得更好,也可以即时地帮助身边人和家人,这就是你的价值所在。
2. 关于价值
很有趣,我爸当年跟我说过一套有些不一样的人生感悟:工作这种事情,越是底层的岗位越需要情商,越是高级的岗位越需要智商,如果你想自己当老板,情商和智商是要并存的。
我不敢完全苟同我爸的说法,毕竟同样是一个高级的岗位,一个 CEO 和一个科学家的能力要求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 CEO 需要兼具向上和向下管理,要说一点情商需求没有,肯定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从我爸的感悟中领悟了一种东西,叫做价值,而价值这种东西,带入到工作场景来讲,便是你的生存价值,或者说能力。
学法的人要懂法律,程序员要会写代码,厨师要会炒菜,本质上都是在说某人在某个岗位是否能够贡献价值,或是创造价值。
父母要照顾孩子,夫妻要相如以沫,长辈要照着晚辈,本质上是在说某人以某种身份在创造价值
价值≥技能,前者代表着你能够承担或分担某个责任,和他人产生联系,后者仅是你自己的能力
从这个角度来讲,其实我们是活在一个向他人贡献价值同时对他人索取价值的社会,对于” 我该怎么办 “这句疑问,其实要从你和你爸之间的道理之争,上升到你想要创造什么样的价值,收获什么样的回报上来。但是我个人认为,这套逻辑是建立在你明确的知道想要什么样的生活的基础上来。
3. 关于生活
从唯心的角度来阐述,生活是你从出生到死亡的一段人生体验,你的一辈子也许会创造很多价值,对社会和人类文明也好,对亲人老板同事也罢,无论是什么价值,都是永久存在的,但是对于你自身来讲,你的贡献和收获在你死亡的那一刻,将不复存在,唯一对你个人,对你这段生命旅程来讲,最大的价值,最珍贵的事物,是你对这段人生体验的感受
我觉得人活一辈子,最重要的是定义自己
在生命的终点,你想收获什么样的感受?→你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你的事业是怎样的,你的感情是怎样的,你的生活安排是怎样的?→你想得到什么样的价值,你愿意给予什么样的价值?→你如何定义自己,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别着急,这是一个很宏大的命题,很多人想了一辈子都没有想明白;由于生命的感受是动态的,你现在所想的,和你未来所想的一定是不一样的,一眼望到头的人生肯定也缺少了很多探索的乐趣
另外人生也是很无奈的,很多时候,你的运气,你的出生,或是在你很多道理没有明白的懵懂阶段所做得看似没有规划的事情,都决定了你的上限,99% 的事情都是不完美的,也都是需要去妥协的
但即使在有限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尽量去追求我们想要的生活
比如我,我希望自己的生活是快乐且自由的,我想要收获一段愉快的人生体验。那么首先我就不会去做一些让我焦虑和不自由的事情,比如背负房贷,又比如结婚和彩礼
我的家庭并不算特别富有,我必须要工作,我会尽量结合我自身的特性,去做一份至少让我不痛苦的工作,我自认为是一个有想法且富有创造力的人,因此我从事的工作也是一份需要创造性的工作
我不想为职业生涯去焦虑,于是我会结合自己的兴趣去发展副业,在刚毕业的时候就开始保险理财,现在起码不工作省着点花,也能做到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我的生活不是 100% 按照我设想的来的,但是围绕着我的目标,我力所能及的做到最好
我每周一定会空出一天的时间和自己独处,来回顾这段时间自己的感受,来明确自己的人生
我觉得自己去这么做,也许一辈子也没法完全达到自己的目标,但是在我临死前,我一定不会后悔自己度过了这样的人生
4. 你的人生
最后,回到你的问题,” 我该怎么办 “
我觉得无论你爸说什么,对你来讲都是参考,你的人生由你自己体会,由你自己定义,也由你自己负责
你要想清楚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人生,想要收获什么样的感受
对于学习和职业的规划,会受到大环境、运气和社会的影响,但是你的感受,是最真实的
满足你当下的感受,起码你人生的一段时间是快乐的,但是也要注意不可走极端,因为感受是动态的,过于极端的行为永远会带来后悔,太多的后悔损害的是你人生的体验
首先想清楚你的人生,然后按照你的想法勇敢地走下去,去收获属于你自己独特的人生体验
预判一波你爸应该没什么成就,没赚到多少钱,也没捞到什么权。
所谓人情社会,其本质是交换社会,遵循最简单、最原始的人类社会规则。
只不过所有的交易,都披着一层情感的外衣罢了
在这个社会中,你要想真正混得开、混得好、往前混,就得有交易价值,有了交易价值,你才有资格给这些交易价值披上人情的外衣,去践行人情社会的潜规则。
精通法律,本身就是一项较为稀有的交易价值,怎么会没有用呢?
试举例: 你用税法知识成功帮助某企业家合理避税若干而不要报酬,这不就让他欠你的情了吗?如果对方欣赏你的能力,是会合理回报你的,例如给自己的开发商朋友打招呼,让你以低于市价 30%的价格成功拿到一套房,开发商朋友为什么会卖这位企业家的面子呢?因为开发商前几年资金链断裂,是企业家及时出手援助帮他渡过难关。
看,这就是人情社会,与你学法律并不冲突
同事有个律师闺蜜,两人关系甚好。
有一次,闺蜜的女儿发烧,由于闺蜜夫妻俩都脱不开身,同事得知后便赶紧带孩子去了医院。
她不仅忙前忙后,还自垫医疗费,让闺蜜十分感动。
后来,闺蜜对同事说:“以后在法律方面有什么事,尽管说话。”
自那以后,同事果真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想着让闺蜜给帮忙,渐渐地对她产生了依赖感,而闺蜜却从来没有得到什么回报。
去年,同事想买一套二手房,在签合同的时候有些条款不懂,又想让闺蜜给免费帮忙。
可不想,闺蜜这次并没有好好帮她把关,最终导致同事在经济上损失惨重。
后来,同事从闺蜜的一位朋友那才得知,原来闺蜜早就觉得欠同事的人情已经还完了,这次就没有太用心。
很多时候,伤害你的不是别人的无情,而是你对别人的心存幻想。
摘自公众号【十点读书】推文片段
其实我有想过考司法证,我是个理想主义者。中国政府一直提倡法治。而且法治是迈入现代化强国必要因素。很多人,都知道中国是人情社会,但我们却深深陷在这里面,有没有人想过,你痛恨人情社会,但是我们每天却依然是这样做的。当你是政客时,当你是老总时,当你是法官时,你依然会成为人情的附属品。我们的后代依然会陷入人情的陷阱。社会是整个国家集体意志的具体化表现,分到每个人头上,也大多是这样,所以你痛批时,也需要冷静的想想,你是不是也是受惠于人情带来的点点滴滴。
我是比较理想主义的。我很期待,真正的法治,法制!虽然现实还是有些远,但不努力,不去想着改变,那我们一直都会陷在人情里面无法自拔。
真心希望我们能越来越现代化!毕竟炎黄子孙就是生活在这片热土上,我们期待它越来越好,期待民族复兴,也要为理想而努力奋斗。否则如何达到现代化强国?如何让我们的后代更好?如何让民族屹立在世界之林?难道靠吹牛?靠口号?靠天天想着社会的黑暗面吗?
遵从你的内心想法,坚守自己的信念,人生很多时候不管怎么选择都有后悔的时候,至少那时你可以对自己说问心无愧。
你爸爸说的没问题啊,只不过理解的角度不同而已,你有什么疑问吗?
你需要的是改变自己的固有思维。你要知道法律是人发明的,并不是万能的,而且也是有局限性的。
如果是一个非人的存在来控制法律,那估计就不存在人情和人为干预法律了。就真正成了所谓的公平的了。
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区别的不是吗?
一切以人为本。
你所能做是尽力而为,然后接受结果,别的都白扯。
你以为做警察就没人情了吗,一样的。看连续剧李雪健老师演的张作霖说他儿子张学良,什么是江湖,江湖就是人情世故?
所以自己平衡自己和家庭的关系,是坚持自己所想还是听取家庭意见,本质来说没什么大问题。
法律,政治,历史,是非常痛苦的学科。
学到最后,要么说鬼话吃口饭,
要么被物理消失。
知乎总推送这种半生不熟的问题,让一帮人讨论,看得人无语
中国有些事讲人情看关系实力,有些也不讲,我不懂也不知道这个国家总体情况,我也不是学法的
但这种说法肯定是以偏概全,把某一方面存在定义为全部都是,推测出结论,喜欢随意下结论也是老传统了…… 这样说,法院整天加班办案,在做什么?你说你认识谁不就好了,还要法律干嘛?
如果你是上层人,那法律多少打点折扣,比如酒驾直播那些事儿,这种不公平随处可见,还有那些分析体制怎么做事的,都已经似乎默认了,我就纳闷每次是不是不是同一拨人?
我们只能做好自己,别想太多,这种问题要么故意问要么太年轻,搞不懂为什么老让我看这种问题,影响观感
如果是 40 年前,我会同意你。现在嘛,我支持你爸,你学宪法肯定会有出路的,说不定就是在政府上班了。
但是经过一件件案件之后,你就会发现越来越无能为力的,有的时候宪法规定这么做,但总是有人可以托关系就不需要这么做。
到最后,你就会对宪法失望。
网上有很多公开的庭审视频资料,一路看下来,我深深地感受到辩护律师在法庭行的无力感。
好多时候,多说多错,少说少错。
越是据理力争,越是判的重。
你爸明白人
小案看法律
中案看影响
大案看政治
其实你爸说的没错,看唐山就知道了,法律只是管住底层人民的枷锁,对稍有 “实力” 的人而言其实没多大的约束。
去考警察吧!加入他们,至少能保护好自己的家人。
如果,你真能带来 “公平公正” 的话,去学法吧!
刚考上大学那年的暑假我去学车 师兄弟姐妹里有个快 50 的大叔
他不仅年纪是学员里独一无二的 很多行为也是别人没有的 一般人是天天来练 而他是偶尔才来 更奇特的是他是自己开着一辆手动普桑来练倒库
后来和师傅闲聊 才知道这位老学员大有来头 他是本地的镇上的公务员 靠着过硬的关系和地位 已经无证开车十多年了 是要不是他觉着国家的法制日趋完善 事故面前人情终究大不过法理 他才不会来补个驾照的
要看你报的是哪一档院校,我是 02 级的法学生,同学很多也在司法这个行业,不过我没从事这个行业,一线的法律运用和司法这个行业的实际工作,确实跟你学校里学的差别非常大,但是学法的过程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过程,你的头脑接受比较好的法学训练,对你将来不管从事哪一个行业都会很有助益,法学涉及的社会面和社会现象也多,善于触类旁通也是一个优势,上学的时候读法带点理想主义,到社会上摔打接受接受现实教育,两项磨合,就有点类似于过去说的学贯中西,我这么说你了解了吧。
就业和发财,跟你学的那些法条倒是没啥大的关系,你老爷子和你都有点线性思维,从 A 简单的到 C,把专业和就业收入简单的对照了,其实大部分人都很难从事所学专业。从事所学专业的人,后期的升迁和收入也大多和专业无关。
法律和警察都是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老百姓要想过得去,首先还是要混个工具人的身份,牧羊犬总是会比羊群更得牧羊人照顾的。
所以不管你学法也好,读警校也好,最终归宿只要是法院和公安,那都是好的结果。
热门法院答主吐槽国内法律问题和警察问题,同样的问题警察也是会遇到,军转干部法院有,警察系统也会有,法院吐槽警察不依法办案,警察也会吐槽自己要办的案件堆积如山,除了领导下达的指标案件,其他案件都恨不得自动解决,所以现在过得舒服的人都是合法合理利用自己的职业获取更多的利益的人。
人类历史都是这么过来的,宋襄公坚持仁义被后人嘲笑了几千年,兵不厌诈的孙武被拜为兵圣几千年,宣扬真善美是一回事,博弈论才是社会运行的真理
作为一个理工科学生 我对于法律或者说法学的认识有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法律是神圣而崇高的,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学好法律可以 “行侠仗义”,平天下不平事。投身法学是很有前途的。
第二个阶段: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所以它未必一定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恶法也是法。生活中一些匪夷所思的判决那是因为我们站在公序良俗或者朴素正义的角度去看的,如果从国家的角度,思考一下为什么要这样设定,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比如你父亲说的法院判决看人情。从这个意义来看,学法没用。
第三个阶段:大框架已经定下来了,但即使在有限的框架下,还是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在力所能及的推动公平正义,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从这个意义来看,学法还是有用的,起码还是有一些事情是能做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
成就都不是很高
一般谈人情的
要么就是一个圈子
要么就是社会底层
这些人往往办的事,都是些小事
例如孩子转班,审车,街道办证等等之类
他们的职业大多都是,干一天活、有一天饭吃的工作
不信你看看真正的中产阶级,连亲戚都可以背叛,你跟他们谈人情? 不如先谈谈利益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的明天
70 后 80 后迟早退出舞台,当代年轻人的圈子有的大,有的小,但有个共同点: 都是不同行业不同出身的人。你敢保证你人到中年,人情还走的通么???
别忘了,男人的中年往往是 30~50 岁,壮年也就 20~30 岁
靠人情办事? 你看看 00 后给不给老板面子? 等你中年时找 00 后帮忙,他给你谈规章制度,你的人情留着给入土的老家伙们谈吧
时代变化可不是老中国,可以保持 5000 年的农业时代,你也不是什么人上人,故步自封玩人情,你有那个实力么?
法学的话可以学法制史、国际法专业,也可以学法学门类下的其他专业,比如监狱学。考警察学校也可以不当警察啊,不过警察也有很多种,不喜欢去当公安的警察,也可以去监狱或者法院当警察。
孩子,首先肯定的告诉你:学法有用,国家就是依靠法律维系着的,我们的生老病死埋和怀都受到法律的调整。
当然,你爸所表达的不是我上面说的那个讨论范围。他的意思是,对于你个人而言,学法实现不了你的人生理想,你理想当中的公平正义不能够通过法律获得——人情大过法!
是,我们都听说甚至经历过以人情关系破坏法律所构建的公平正义的事。甚至每天都能从各种媒体上看到一两起这类案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失去作用了,就意味着对法律的信仰崩塌了。
即便我们不再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也应该明白:用人情破坏法律是少数人、变态,遵守法律的才是多数人、常态。所以我们才对那些少数人那么深痛恶绝,而不是想成为那样的人。
这是从虚处来讲。
从实处来讲,如果你不是具备那少数人资格的人,那么:
1、学法律比学公安学就业选择更广,而且学法也能考各个机关的警察,并且很受欢迎;
2、虽然警院的公安专业也学法律,但只是涉及这个警种的少数几门,而且公安专业一般只能考公安机关的警察;
3、法律不代表公正只是追求公正,不要给它戴上光环,从事法律职业跟其他任何职业一样都会遇到困难、消极、自我否定,但是它会让你常怀敬畏之心,珍惜眼前生活。
以上。
中国的人情,有时能够凌驾于法律、契约、规则之上。
在中国办事情,很多都是在 “情” 与“法”之间权衡。法是底线,情是上线。大部分事情的处理,就在底线和上线之间来回游荡。
所以我们爱讲:“求求情”,“礼轻情意重!”,“不看僧面看佛面”,“打狗也得看主人”。
同样,相对于智商,我们更推崇情商高的人……
然而,市场经济属于非人格化的交易,不认情,只认钱,显得不近人情,没有人情味。
北方人往往会觉得上海、广东等地的人,更加 “小气”,不如自己家乡人 “热情”。
但,同时他们也由衷感慨:在上海办事儿容易,比较讲规矩,公事公办,不用托门子找关系,也不用支付人情债。
在那些计划经济官僚作风重的地区,越看重 “人情”,没有关系寸步难行。
21 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南北经济差距越来越大,这个现象的出现,也与这个重人情,轻规矩有一定关系。
中国的 “人情社会” 是怎么逐步形成的?
中华民族属于传统的农耕民族,土地作为农耕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要求稳定的社会结构。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
人们彼此互相依赖,过着集体主义的生活,谁也离不开谁。
由于共同生活中各人互相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和长期的,在授受之间无法一笔一笔地清算往回,人情关系的雏形就出现。
施与——回报的这种观念无形的在每个人的观念生根发芽,每个在关系中付出的人,都期待将来换取更过的资料和资源。
这就为什么会说,礼尚往来。
正是中国人情社会的存在,才维系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承和延续。
差序格局,决定了我们之间交往依赖于熟人圈子。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由此生长出的上层建筑儒家,必然重农抑商,更加认亲情血缘,而排斥 “家” 以外的商品交易。
一般商人,由于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不被信任。
而无法有效的商业交换,反过来强化了人们对 “家” 的依赖:离开家,个人很难生存。除了家族,你没有其他路可以走。
所以,中国的传统商业伦理,一般就是基于家和家族人格化的交易存在。
长此以往造成的文化习惯,就是相对于非人格化的 “法”,国人更喜欢讲人格化的 “情”,情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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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随笔,喜剖析社会、解读人性,研究生活中的人情世故、社会经验。希望对你有所触动,也欢迎志同道合者一起分享交流。(私人号:langshu188)**
写有电子书:《人性天书 72 卷》《职场升迁秘籍》《送礼绝学 48 章》等添加即送(收藏党、伸手党不要来,谢谢)
你爸爸说的对的,你爸爸那一辈人都没上过学,身边的人都是不识字,自然不需要法律知道。
但是你这一辈人都上过学,学过大量法律知识,等到你爸那一辈人不在了,你这一辈人成为社会中坚力量的时候,学过法律知识的人才大有作为。
其他行业同理,尤其是科学研究更是如此。诺贝尔得奖者指日可待。
我觉得你爸爸说的是对的,也许这就是他活着这么多年的领悟,确实我自己也慢慢意识到了年纪越大越觉得一切都是那么荒唐。当你还是少年时有着一颗赤诚火热的向为社会做贡献的心,一心向善追求公平正义,然而当进入社会多年后你才能自己体会什么是力不从心,你的一颗赤子之心会在社会里随意被践踏倒连你自己都开始自我怀疑。没错,中国就是人情社会,这是中国人自己知道,外国人也公认的意识。如果你有很强烈的正义感想学法律,将来面对 的各种事情一定会让你很痛苦,而如果你想要个体面的工作和不错的待遇可以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学法律也是条不错的选择。
总结:你太理想,你爸也不够精明。
1. 关于要不要听你爸的话。
你爸:儿子,中国是人情社会,咱家有人脉,你换个某某专业吧,毕业之后我通关系给你弄个 nb 岗位!
这种情况下,劝你乖乖听拥有 “人情” 的老爸的安排。
你爸:儿子,中国是人情社会,咱家没有人脉,你这个专业没用(但是就是不说什么专业在这种背景下真正有用)。
这种情况下最好不要听你那老爹的全盘安排,他不是你的敌人,但有可能是你的猪队友。
2. 如果你坚持想学法律怎么办?
摆出事实:这个专业考公,容易上岸。
普通家庭的孩子填报志愿,跟爸妈扯什么 “理想”“喜欢” 都没用,不如直接说未来就业前景。
以前我小的时候我爸说了,学书法没用,因为现在只有名人的字画才卖钱;
他还说了,当作家也没用,现在社会上有哪个作家真正挣钱的;
然后我还想练武术,这个想法在没说出口之前就已经被我自己否决了。
所以现在我在苦逼的干着我自己不怎么喜欢也不怎么挣钱的工作。我爸呢?他丝毫不在意,他离我十万八千里也没法在意。当时做什么决定不管周围的人怎么影响你的观点,最终承担这个决定的后果只有你自己而已。别人可以大言不惭的说出这个行业如何如何,然后转头发表完这件事跟他就没任何关系了。而做出决定的你却是需要在人生以后的每时每刻都承担做出这个决定的后果。
所以不必在意别人怎么说,自己喜欢就好。有时候在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道理就是最正确的道理,反而是人们听的多了不以为然。
你说这个是人情社会我都觉得搞笑. jpg
人情社会基础好歹是人文主义吧,起码要基于 “人情” 吧。现在这种不过是法律执行缺位导致的唯利是图泛滥的野蛮生长的情况罢了。
因为很多闰出去的也是底层 没有资格体会到国外的人情社会而已 看不到就说没有
记住中国是法治国家
学法怎么可能会没有用?
不是人情社会,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贵族可以随意解释法律
我当年想读历史系,研究历史的时候,面对的是群嘲。
我妈嘲笑我,你肯定脑子坏了,结果我脑子真的因为压力大坏了。
我们老师嘲笑我,用兴趣选择职业,你以后怎么吃饭?
我同学嘲笑我,历史这种东西都是没用的,外国人没人对中国历史感兴趣的。
搞历史专业的嘲笑我,成绩不拔尖、学校不好,你家庭条件怎样?
我爷爷说,跟考试没关系的闲书少看。
我奶奶说,怎么办,你这样以后养不活自己啊。
我父亲倒是没说什么,我就把它看作一种支持吧,但在大家群嘲我的时候,他也只能默然不语。
万幸的是,我最后从很多愿意鼓励我的人身上汲取能量,坚持了自己的选择,我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想想过去,多少有点 “长使英雄泪满襟” 的感觉,有些人觉得我年纪轻轻很老成,很复杂,我想说,没办法,一个人想经历什么不是自己能选择的。但是,自己选择的后果都是自己承担的,如果别人做选择,后果也是你自己承担的。你是为别人的选择承担后果,不如真正地为自己活一回。开心也好,落寞也好,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
现在看看这些群嘲不但不正确而且无知的可笑,看看你父亲的言论,莫名地感到有些相似。我想说,父母是不容易的,你一定要尊重他们,但是正如有首歌唱的:“别人的意见听一听,自己做决定。” 因为,最后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的人,永远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啊。
说法有没有用,其实看你的理解了。如果你抱着依法治国的理想去学,然后可能会异常痛苦,毕竟作为普通人,一年都要被冲击好多次,更别说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负又懂法的人了。
毕竟,依法治国,现在依然是个笑话而已。
好像是这样,除非你去当讼棍能赚钱有用。
法律都是约束像我这样的屁民的。
现在的法律其实很难保护没有关系的人。
有关系再讲法律就如虎添翼。
没有关系讲法律翅膀再硬也是一只鸡。
实力相当,法律就是力量
实力悬殊,力量就是法律
大胆怀疑中国法律一直落后于现实版本有一个原因可能是法律界鬼太多了,存在越修正越离谱的可能。
“乱我家者,太子也。”
乱尔家者,乃父也。
学法还是有用的,但是具体还得看你是什么人。
在这个社会如果你有权,那么法律是为你服务的,如果你有钱,那么法律可以为你而改变,如果你既没钱又没权,那么恭喜你,法律就是为你量身定制的。
如果你敢闹事,就让你认识一下什么是法!如果你敢搞事,就让你体会一下什么是律!
如果你是前两类人可以不懂法,如果你是后者最好还是学法吧,毕竟是约束你一辈子的东西。
不要轻易相信上一代人的经验,变化太快了。
所以你爸肯定没什么大钱,你看懂法的都是什么人,再看不懂法的都是什么人,这是我唯一能确定的。
我的观点是,不要相信任何一种成功学!
无论是老一辈的人情世故成功学,和还是新一代的转变思维成功学,本质上都是在否定科学知识的普通适用性。
所谓科学知识的普通适用性,就是说世界上没有绝对正确的道理,但有绝对正确的科学知识。
任何一种成功学,都是从结果向原因的逆推。这种逆推往往忽略了一些细微但重要的前提条件,使得其结论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此,这些成功学并不适合所有人。
但科学知识肯定是适合所有人的,否则国家就应该把教科书里的知识全部改成各种成功学。
所以,对于别人说的所谓成功学道理,听过就可以忘了。不用当真。
中国是人情社会没错,法没用也没错,但不代表学法没用。
很多人都以为法制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纵观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法制的时间其实很短。现代社会由于美国的宣传让很多人觉得社会治理就应该靠法制,那是因为美国的历史很短,人口复杂等很多原因导致美国法制比较容易实现。中国历史悠久,社会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历史对当代社会的影响一直很深远。历史上中国就一直是人治,不论是官僚还是乡绅,主要就是靠精英治理。因此中国历来就是人情社会,法律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最大的作用应该还是威慑作用,警示大家不要违法犯罪。
但这不代表学法没用,学法可以当律师,去法院,去检察院,都是很好的职业,收入和地位都很高。最近 B 站很火的罗翔教授就是学法的,因此对法律有兴趣的话,应该坚持自己的主见。
有一种观念叫做有法必依;有一种观念叫做 “恶法非法”。
有一种观念叫做忠君爱国;有一种观念叫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都对。
看你站在狭义还是广义角度看了;看你抓住了内核还是在外围打转了。
反正什么样的螺丝钉社会都需要,看安在哪里了。
你爸如果不是愤世嫉俗偏激,那就是很睿智地抓住内核了,绝对不无道理,甚至很有道理。
但如果自己实力有限,那也只是能抓住而已,对自己对别人都没好处。
螺丝钉要认命好好当螺丝钉,那还可能当个好螺丝钉,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螺丝钉,重要性升高(但绝对高度有限)的螺丝钉。
螺丝钉要是啥都看透了,那连什么样的螺丝钉也别想当成了。但于人于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人是要吃饭的,要追求更好生活的,比现在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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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透又能做绝,万中无一。
谈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你爹那都是多少年前老掉牙的 社会经验了!现在 连我们门口老头老婆都不用了! 他还这么说,你爹 真是够不爱学习的!
以后的社会一定是以法律和事实为基础的社会,而且以后的社会是稳定和谐的。绝对不会再出现个人主义。
那些 想着 讨好别人, 搞 什么什么所谓的私底下的 给好处,潜规则, 慢慢 就压根 就不好用了!
我才不到 40 岁,就觉得当初要是好好学习,也不至于现在能看到一切,却因为自己没有技术,岁数超过了学习技能的 时间的话, 老子早就去玩命 学个 编程或者 互联网制造了!
可千万别信什么人情狗屁不是啊!别被电视剧害了!
真的如果拿到了证据和 实证, 你以为 你和法官好 就会 帮你? 谁会没事拿自己的乌沙卖人情?
直接把你卖了, 换人家的 座位稳定!
穷人对于世界的理解,真可怜。,
听你爸的
现在中国不缺正义的法学生
但中国缺的是正义的执法者
中国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因为执法的不公导致法的公信力崩塌
法不是没用,从古至今法都有,主要看怎么执行
你若真想改变你爸的态度
就投身公检法机关,誓死捍卫法的正义,而不是做律师捞钱
让他相信,法是有用的,只是执法、司法者没用
如果你没这个志向,而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当个律师养家糊口,你就会发现律所也得讲人情
你现在提这个问题很容易让一群被现实捶打的人和正义的法学生、律师、法学老师们对立引战互怼,他们研究了一辈子的专业突然被人说没用,还怎么体现法学专业者的光辉和尊严
从而忽视了你问题的解决方法
所谓人情不过是官僚腐败的另一个名字
人情在嘴上,规矩在肚子里,法在心里。
你就成功了。
你就说 “爸,我得学法,才能卖别人人情。”
人情社会(x)
封建思想的新社会(√)
首先,人情社会有很多精神病做法,学法只是教你如何做一个正常人,只有做一个正常人,这样你才不会陷入走错一步万劫不复的境地。真诚永远比虚伪更有效,普通人就要以普通人的姿态活着。
浅陋的猜测一下,他既不懂法,人际场上混的也不怎么样…
是啊,是人情社会。那你爸能够 “人情”、“人情世故” 说清楚吗?你身边有人说的清楚吗?
如果房子里有一个巨大无比、却又说不清的运动机制的大象。安全起见是离开这里。要么提前准备。
准备什么?当然是保命的准备。
生老病死,结婚、教育、医疗、养老、遗嘱。这几个重大的关头、事件,将容不得半点含糊。
再说了谁说 “人情” 是“我是二大爷的邻居的三外甥女的同桌,今天托你帮个忙。”“我们打小撒尿和泥一起玩到大的,好兄弟帮我个忙。”???
这不是人情。
人情是,遇见陌生人,如果他的年纪可以可以当我大爷,我就把你当我大爷。可以当我女儿我就把你当我女儿。把陌生人、不特定的群体当成与自己有感情链接的对象,去考虑、去照顾他们。
什么意思那?今天我去修路,虽然我们全家,出了五服的亲戚都没有盲人,但这条路我考虑到天下盲人都是我的亲人,特意修了一条盲道。
你们可以会问这不是政 - 府干的事情吗?这不是公共服务吗?是呀,因为他们用 “情” 将自己与每个人链接在了一起。
灵活用法
也许,我可以很简单地和题主交流一下这个问题:
本人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一本法学院的普通法学生,而且我大一的时候从计算机院转到法学院,可能也遇到了和题主一样的问题吧
既然题主提到了父亲的问题,那我就从这个切入点来回答吧。我的爸爸也是一名很典型的理工科思维的人,对待问题的基本看法就是有用没用。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意义,究竟什么有用?理工科有用吗?能做出什么创新发明吗,很难,大部分的从业者都是为了饭碗而已,那么法律也是,法律行业确实比较难闯荡,但是法律学习其实不怎么吃天赋,只要努力认真学习,肯定会有收获,这已经足够了。所以对于法律行业的下线其实不那么低。
至于我国的法治现状,确实不容乐观,但是也就是如此,才更需要法律的从业者啊,需要像题主这样的新鲜血液的加入,我也相信,如果题主不感兴趣也就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了吧。
所以,希望题主可以好好去交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人情社会、学法没用”,一句话,就把现代社会解体,把中国打回到未开化的境地了。
当然,你爸的话也有几分道理。
法律硕士在读,还没进入社会遭受社会毒打,只是从一个学生角度来说:
**针对人情:**很多家长(包括我的一些亲戚),特别喜欢用人情来形容一切社会关系,在他们眼里社会关系就是纯粹的人情往来,这并不是不对,而是由于他们长期社会生活的总结。
但是只要是总结,就会存在主观偏差,受到自己过往经验的影响,只看到一部分原因,而没看到整体。
这个很难与他们争论出结果,因为这在他们看来,就是几十年的人生经验。
**针对选择法学:**看问题描述是因为题主认为懂法在社会上很重要,想法是没错的,但是如果想踏入法律行业还可以多了解了解法学的未来就业情况。我的一个简单观点就是找一个这个行业的普通就业者,幻想如果未来我也在这个位置上我会不会后悔,如果你觉得不后悔,那么这个职业也是值得你选择的(这也是我决定当年从土木跑路的原因之一)。
学法会让你学会怎么使用人情,只单纯的讲人情没什么用,人情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特别是纠纷,反之纠纷会毁掉人情,学法让你知道怎么在人情社会利用规则维护人情。
如果你是女孩,你学当然有用,因为至今为止,法律更多的是保护男人和有钱人的那一方,而非女性权益、婚姻、动物都没有一个合理平权的保护法规。
如果可以你完全可以以女性的身份,站在法治最高处,帮助更多的女性、动物去帮助平权女性社会权益保护,和更人情合理化动物保护法。
学啥也没用。
法的用武之地不少,只要你学通学懂学精,会行稳致远的。
虽然我经常吐槽:“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但是如果你要我推荐两个专业,我会毫不犹豫推荐医学和法学。
为什么我推荐学法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学法的选择很多。
最大的优势在于考公务员,真的是百搭。
除此之外,法务、律师甚至很多其他行业都可以选择。
第二个,知道风险。
这个社会给大学生的第一堂课,就是人心险恶。
传销、非法集资的公司我就先不说。
被冒用身份信息、行贿受贿真的很常见(正如令尊所说,中国是人情社会)分内之事和违法行为真的需要分清楚。
还有个题外话,找对象容易。
不骗你,我大学同学,据我所知,没有男生是单身的。大家能说会道,各种故事信手捏来,找对象妥妥的。
但是学法也不好,你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专业选的好,年年是高考,可不是骗人的。
不要刻舟求剑哦。
2000 年左右 mba 在中国大火,那一批大学生好多都报考了工商管理,结果毕业即失业,反而是土木工程专业大火了。
2010 年左右全国大工地,建筑,土木工程专业如日中天,结果那批大学生毕业没几年就遭遇房地产严控,大面积裁员,就业堪忧。眼睁睁看着互联网和软件开发崛起。
你父亲说对了一半: 中国现在确实是人情社会。但中国是要发展的,要发展就必须走法制化。一个发达的 “人情社会 “是不可能建成的,中华民族要崛起,法制水平必须要提升。
从这个角度看,法学专业的前景已经触底,即将反弹。
对于普通人来说,法确实不如警。
当然我们现在不主要讨论这个,说人情社会的问题。
我可以直接撕开这个脓包,脓疮,现阶段,中国,乃至于全世界的法律,都是伪公平的。
法律的本质是维护政权稳定,而不是真的追求根本不存在的公平。
你看和银行的官司,普通人能赢吗?
赢的几率是多少?
一个自助终端 10 万不到的钱拿了,枪毙。
一个贪官数个亿,减刑来减刑去,十年内就能跑出来。
规则本身制定就是不公平的,学法,无非就是在别人制定好的规则里,螺蛳道场做文章罢了。
那既然规则本身制定就有问题,请问你学法真的认为输赢不是靠人情,而是靠懂法知法?能通过法律规则去压倒对方?
真那么 “公平”、“公正”,为什么制定规则时候不公平公正呢?
底子就不正,你怎么可能觉得玩规则能玩赢对方????
你能赢得,都是可以赢的。
真正要公平公正的,你基本一个都赢不了。
再说白点,你打不赢跨阶级的战斗。
中国说好听点,就是人情社会。
人情社会,呵呵,你爸这是高情商的说法,实际上是强者为王的社会。
弱者都是围绕着强者讨活的。
普通人学法,没有关系,确实不一定够做个警察舒服。
你真想做律师做出 “成绩”,良心那是要大大的没有的。
要懂得选择对手,这条就能让你注定不能,也不敢扶弱除强。
这涉及到新手律师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另外一个故事。
而警察,不用选择对手,只需要你真的能搞进编制。
也就是做警察,老实做,能吃公家饭。
做律师,绝大多数都得抛掉正义。
有没有顶级律师是正义人士,有,问题人家是天才。数量稀少且不可复制。
要记住,能靠实力出人头地是天才,是万中选一,就像主播一样,头部的可以讲实力,对于普通人来说,生存是另外一种游戏规则。
当然如果你是个辅警,那和新手律师五十步笑一百步,只能呵呵哒……
说明你爸终究是你爸
这种真相其他人不可能告诉你
你爱听不听
说明你爸爸没见识。
中国是人情社会不假,但是,如果不懂法律,你无论经商还是从政还是做学问恐怕都寸步难行。
现在的人情社会和过去不一样。
你带大金链子纹身,在人情社会,也没有人重视你。
你和人聊天社交满嘴全是胡柴,都是违法行为,记住无论你老乡还是亲戚都会离你远远的。
五分钟解决问题
第一步。打开电脑
第二步。搜索中国宪法
第三步。把中国宪法看完
第四步。联系一下实际看看宪法执行的怎么样
然后你心里就有数了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
不不不,你爸只说对了一半,学法是用来制裁别人的,轮到自己就用人情。
你父亲看得很清
乐,你给我说打官司看人情,是人钱吧。
对于律师行业,在资源这方面,确实很重要,慢慢积累,一切都会好的。
就这么说吧。醉驾可能也就关一个月。出事了就判刑。判刑也就是两年起步。
你和交警有关系。人家放你跑。你和公安里边有关系。十几天就出来了。你要关系和法院好。也就按最低的来。
你要碰上关系就不好的该咋来咋来。恶劣的。我们这有个农村酒席喝多了的。小孩子晚上发烧。去医院起码五十多公里。席上都喝多了没一个人能开上去。这人喝多了不说还超速了还撞警察车上去了。
最后给他判的是危害公共安全。六年。
撞上公安的车不能走保险啊?不就顶了交警两句。
你法我笑罢了。
要换你那个年代公安更恶劣。现在改了罢了。而且改好很多了。换以前你还想你法我笑。法都法不出来。
你爸说的是实话,在拆那,法律唯一的作用是在自己碰上事的时候有个心理准备。
学点技术含量的
因为是在选专业。你们分歧在你爸认为专业是为就业服务的,你认为是为兴趣服务的。
你们有两个途径能达成一致,前提都是你给出明确的未来规划。
方向 1
家里经济条件不错,不需要考虑未来生计,你爸认同大学可以去学感兴趣的专业。
方向 2
详细了解专业就业情况,找出可行的发展途径,把自己的发展计划告诉他们。
如果考虑就业,又是应用型专业,兴趣的落点不应该在专业本身,而应该在未来的工作内容上。
人情社会 VS 法治社会;群众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民事与刑事;理想与现实;法官与律师。
首先中国是不是人情社会,应该是的,此人情是相对法治而言的。
其次只要涉及到群众内部矛盾,我想法治还是可以主导一些案件的走向的,当然有些不排除人情的影响。
据说现在做律师的话很多倾向做民事,能挣钱且风险小。
有理想总归是好的,很崇拜罗翔,也佩服他可以坚持,现实中从业人员有几人有法治、法制理想,一份工作而已。
法官与律师,能做还是去做法官吧,稳定且是公务员。
那法院岂非形同虚设,事实上有些矛盾就是用人情难以解决的,比如他欠你 100 万他也有钱,比如他欠了三个互不相干的人各相当于一栋楼的钱,可是他能偿债的房产只有一栋,每个人都想多分点,怎么分配?再说狠点,他抢劫诈骗甚至杀人,人情能解决?事实上民法行政法案件还能私了,正常刑法案件没有一件是当事人的关系网络能解决的。
我上初中时,有一门课程,劳技,就是专门教你怎么种地的,没错,真的是教你种地的,那时候真的不理解,作为一名学生,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将来要去种地,但是每逢考试的时候,这门课程还是必考的科目
你应该听你爸的
人情是一种捷径的话,那相对于什么是捷径呢?是相对于法律这个背景板。如果没有法律这个非捷径的背景,那你爸嘴里的人情也毫无意义,你爸的问题在于,他以为他把握到了这个社会游戏的一个规则,让他可以虐其他玩家,但是他没想过:别人不陪他玩怎么办?法律正是保证这个游戏能进行下去的东西,保证大部分玩家不挂机,不卸载游戏。法律就是在你被别人更大的人情碾压时你所期望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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