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民族精神”如列为治安处罚将会对性少数社群带来极大隐忧
我在工作中,会接触到很多同性恋者的家长。 有一位湖北的妈妈说,她跟她的女儿每次出去逛街,总是开开心心的出去,生着闷气回来,从小到大,她看中的,想给女儿买的衣服,她女儿从来没有看中过。妈妈想买裙子,觉得女孩子穿裙子好看,漂漂亮亮的,但女儿要买 …
最近,对这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叫好,是不是太多了一点?
昨天的文章,因为聊到了一点“锁喉女”的事,有朋友就留言说:小西,同样是动手,聊聊前两天上热搜的“地铁判官”吧?
“地铁判官”是前两天在网上爆火的一个新词儿。事发是在青岛地铁上,有位大妈一个人占了俩座还拒不退让,别人说她,其老伴还下场帮腔,“我占十个你也管不着!”
孰料话音刚落,旁边有个小伙子就突然从斜刺里冲出来,抬手就扇了那大爷一巴掌,随后转身扬长而去。
这段视频因为被围观者无意中全程记录,在网上很快就火了。而因为不像“锁喉女”事件那样牵扯“伤害民族感情”的问题,它其实更能检测民间对这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公共场合“轻暴力行为”的态度。
而不出意外的,网络上的多数评论,都是给这小伙子鼓掌叫好,有说违规占座的两个“老东西”该打的,有说“天下苦地铁霸凌久矣”的。于是这个小伙迅速获封了“地铁判官”的称号,还被P成了各种褒义的表情包。
但是,看热闹叫好的人散场之后,多深究了一点来龙去脉的人却逐渐咂摸出这事儿味道好像不太对。
首先是从这小伙子的账号动态上来看,他好像对一切让他愤怒事物的反应,都是“上去就是两耳光”,福岛核排污的时候他宣称要扇日本人两耳光,成都母女暴打国产游戏原神的coser女孩,导致对方住院时,他的转发留言也是“扇她两耳光”。
颇为讽刺的是,由于这位“地铁判官”总是过于言简意赅,在后一个事件中,他甚至没有说清楚自己要扇耳光的人是谁:
他到底是想打那对施暴母女?还是那个穿着国产游戏服装,仍被说成崇洋媚外的女孩?我没看明白。
可是这依然不妨碍他爆火之后该条转发获得了上千人的点赞和转发——好像大家觉得打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有个人打就可以了。
而更进一步的深挖,则曝出这个小伙似乎精神疑似有问题,有女孩声称曾在公开场合遭遇过他的骚扰。
而一个自称是他朋友的人则爆料说,他的精神确实不太稳定,请为他喊好的看客们适可而止,防止这哥们受表扬后热血上头再出去闯祸。
但饶是如此,依然有人坚持不懈的去挺他,比如微博上某高赞评论就点评曰:“小伙精神可能有问题,但三观肯定没问题。”
但我觉得,能说出这种话的网友,本身精神应该就有点问题——“这人疯了,但他三观很正”这怎么可能呢?
不知是否是错觉,似乎今年年初社会放开以后,民间的这种社会轻暴力事件就层出不穷,远有清明、五一期间旅游高峰期高铁、景区排队时发生的若干口角,近有此次“地铁判官”,以及他“点评”过的重庆母女暴打coser,如果再宽泛一点谈,我曾经点评过的红衣大妈大闹苹果店、以及网红“铁头惩恶扬善”大闹新东方、以及前两天的“锁喉女”也可以归属于此类。
这些事件的共同特点,大抵都是“心有不爽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当事人会采用掌掴、锁喉甚至暴打的方式对待他们“看不惯”的他人。而更令人感到侧目的,这是这些事件激起的社会反映——就像此次大多数网民为“地铁判官”叫好一样,很多人会因为种种理由旗帜鲜明的站到打人者、施暴者的那一边去。丝毫不顾及一个基本社会常识——不管怎么说,打人总是不对的,普通公民没有执法权,在未遭到他人的人身暴力伤害之前,你先动手打人,肯定是违法的。
可是我们却看到,我们的舆论现在却热衷于为这种动手者叫好,甚至发展出了靠自拍各种自力“惩恶扬善”以赚取流量的、如“铁头”一般的网红。乃至于“地铁判官”在被发现疑似精神有问题后,依然有人要称赞他“精神可能有问题,三观绝对正”(这话说得),这个风向是值得担忧的。
考察历史,对“侠客”的叫好与崇拜似乎是中国人一种根深蒂固的民族偏好。这种偏好的成因也许有两点,第一是对社会秩序败坏的普遍失望与对侵害自身利益者的痛恨。第二则是对这种侵害展现出的怯懦与畏葸。人们对那些切实侵害自身利益的行为不敢言、甚至也不敢怒,因而滋生了一种强大的戾气无处发泄,却又自己不愿承担“出手”执行暴力行为的责任。于是就热切的呼唤能有“侠客”搞法外施裁,“血流五步、伏尸二人”也好,“上去就甩他两耳光”也罢,总之要有人能替我出了这口恶气。
甚至有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不追求这种“法外制裁”是否公平公正,比如前文说的那位地铁判官对谁都是“上去就两耳光”,有时甚至没言明到底打的是哪一方,但依然挡不住大众为他叫好——因为说到底,大多数人,可能就是想听个响,至于打谁,冤不冤,无所谓。
以此看来,当下互联网上很多网民对社会轻暴力事件的叫好与崇拜,不过是“侠客崇拜”的有一次回潮。
但“侠客崇拜”其实是有问题的。
首先,“侠客”的制裁所依赖的是他个人的自由心证——我觉得谁不义,我就可以扇谁、杀谁。再发展一小步,其实就是我看谁不顺眼,我就可以“削他”。所以你会看到很多黑社会流氓、地痞,往往都觉得自己有“侠气”。侠客与流氓,二者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相通,甚至可以互化。
而普通民众一边自身胆怯懦弱,一边又幻想能有侠客出来执行无规章、无约束的“法外制裁”,又会导致另外一个问题:
我们对这些“判官”“侠客”其实缺乏有效的约束,无法制约他们向流氓进行转化。于是“侠客崇拜”的终局总会滑向“流氓崇拜”乃至“强权崇拜”。
古代史上的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其出身都是典型的流氓(也可以说是典型的“侠客”),“屠龙少年终成恶龙”的故事总是一再发生,侠客们从最初的“替民出手”发展到后来的“随意出手”,最终成长为口含天宪、说一不二的皇权君主,其成长曲线总是那样的平滑。
所以一个社会、尤其是现代社会,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崇拜侠客。你要明白那些对所有看不惯事物的意见都是“上去就是两耳光”的“地铁判官”或“铁头哥”。公众对他们的崇拜中,包含的是什么呢?
是对程序正义的蔑视、
是对好勇斗狠的狂热、
是对自身的道德直觉的迷之自信,
是在平素的过于顺从中压抑积累、不得伸张的戾气。
这些情绪是不正常的,甚至可以说是有毒的,侠客崇拜本身也可以说是一种有毒的社会心态。
而“毒树之上必无善果”是一个法理学常识,所以我们不可以期待“地铁判官”这样的小伙,能够帮我们惩治“苦之久矣”的“地铁霸凌”问题。
很多人在看他甩那大爷一巴掌时,只顾解气,却忘记了,一个壮小伙子在公共场合为一点小事殴打老年人,这其实也是一种很严重的“霸凌”,如果这个行为都能获得叫好和鼓励,以后会有更多的人遵从自己的“自由心证”,“该出手时就出手”。但他们出手的理由和动机,也许就未必是你觉得解气的“一人占俩座”了——熊孩子大吵大闹可不可以?邻座的乘客,说了几句不符合你三观的话可不可以?
只要“普通公民无暴力执法权”这条底线一破,这些都可以。
当然我知道,我这样一说,肯定有读者要反驳——不要“地铁判官”、不要“锁喉女”,那我们怎么敦清社会公序良俗?难道遇到个占座的、插队的、大声喧哗的,都只能报警么?警察来了又能咋办?不疼不痒教育两句?光靠公权力维持得住公序良俗么?
是的,怎样惩罚社会中的轻违规和不道德行为、维持甚至改良社会的公序良俗,这个事情自古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以中国先秦时代的百家争鸣而论,对解决这个问题,就至少有四派观点:
法家尚法,主张建立一条严苛而细密的律令制度,用国家暴力把老百姓的一言一行都严格的规训起来,老百姓稍有逾矩,就抓起来承受酷刑。
墨家尚侠,有点类似于我们之前说的侠客崇拜,主张社会精英用“行侠”这类积极手段去主动干预社会的发展,导民向善。
道家则尚无为而治,《道德经》说“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要而言之,也就认为只要搞最彻底的自由放任,良性社会秩序会自己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无论“侠客”“圣贤”还是君主,都不需要主动施加管理。
以上这三种主张,在我看来都缺乏足够的历史说服力,其实最合理的可能还是儒家的观点——《论语》中孔子有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中,应当先由社会精英作出道德垂范,形成“风气”,而后平民百姓就会像草随风动一般,随着这种风气改良自身的行为。
孔子的这个理想并非纸上谈兵,考察西方近代社会风气的改良史会发现,很多现代发达国家的公序良俗之所以较好,其最初起源就在19世纪以后风行的“绅士风度”——欧洲旧式贵族的一些礼节,受到了新兴中产阶层的认可和改良,促使他们在公共场合中争当文明有礼的“绅士”,而这种“绅士风度”一旦成为风气,又会带动更下层、更多的民众争相效仿。以至于“做个绅士”(Be a gentleman)成为了风行一时的统一社会标准。
最终,虽不能人人皆为绅士,但至少可以让社会的大多数成为受规则、懂礼节、重法制的公民,这样社会对个别破坏秩序行为的治理成本才能大幅降低,形成良性循环。
所以一个现代国家公序良俗的建立,是需要有一批社会精英率先以身作则、进行垂范,并形成“风”气。且中下层的民众必须认同、羡慕、想成为这种精英才行。
所以,也许,我们的公序良俗长期改善不力,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中国近代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个有教养又受尊重的社会精英阶层的缺位与消失。
科举制度被废除后,传统农业士绅阶层因为上升路径被断、逐渐劣化为土豪劣绅,而工业化受挫和动荡的近代局势又没给近代工商业中产阶层以形成属于他们的“绅士风度”的时间,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阶层本来有可能勉强填补这个缺位。但却因为种种原因被一再打压和贬低,乃至沦落到了被嘲笑、被奚落的“臭老九”,甚至一度反过来被鼓励去向工人、农民去学习行为规范。这就导致了更良善的社会行为规范缺乏一个“成风”的策源阶层。
你观察一下那些在公共场合不守公序良俗、不文明、不礼貌、乃至公然践踏规则的人——无论是占座的大爷大妈,还是掌掴他们的“判官”小伙——你会发现他们都带有一种异常强大的道德自满感和阶层自信感。
我大声喧哗、我违规占座、我胡乱插队、甚至我出手伤人,但我知道我依然是个好人!能抢到座、排上队、甚至打你一巴掌,那都是我的本事!我觉得这样活着就挺好,甚至我“是老北京正黄旗的!头顶上还有通天纹呢!”
你文明有礼?你说话轻声?你懂得排队?你遇到纠纷还文绉绉念叨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你装什么逼啊?显得你比我地位高是怎么着?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如果缺乏一个所有人都想成为,或者至少想模仿、想“装”一下的君子群体、良善精英阶层。想让社会秩序变得更加文明有理,导人向善,是很难的。更不可指望“地铁判官”这种行为——因为说到底,有座位就占、有队就插,大爷大妈这种有便宜就占的行为可能还只是“小市民逻辑”。可是看人不爽,想上去“扇他两巴掌”就“扇他两巴掌”的“地铁判官”,所奉行的则是目无法纪、强者为尊的“流氓逻辑”,后者本质上讲还不如前者。你今天为了一个“恶人自有恶人磨”,就崇拜了后者,明天地铁上挤满了这种“判官”怎么办?焉知没有一两个看你不爽,也甩你两巴掌?
想要建立一套文明、和谐的公序良俗,还是需要一个全社会都认同、并争相想要模仿、成为的精英阶层率先垂范。而我们现在急缺的可能就是这样一个阶层——一说起“资本家”就想起“挂路灯”,一说起知识分子,就想起“公知”,各个阶层之间谁也不看不起谁,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宁可去热捧“地铁判官”的原因所在吧。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愿我们先有一批有能力、有教养、受尊重、被模仿的君子,而不是地铁判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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