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战到底算不算绑架平民的恐怖主义?

by 蓝色药丸2, at 07 February 2020, tags : 战争 游击战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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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葱用户 蓝色药丸2 提问于 2/7/2020

我觉得游击战就是绑架平民的恐怖主义,用来逼迫平民和自己站在一起。但仔细想想,很多时候游击战是弱国反抗大国最后的手段(比如法国反纳粹游击队和波罗的海三国反苏游击队)

品葱用户 Wallflower 评论于 2020-02-06

Partisan和Guerrilla中文翻译都是游击队,但是这两个单词含义不同,Partisan是合法的战斗人员,被俘后享受战俘待遇;而Guerrilla是不合法的,被抓后可以就地枪决。

Partisan的直译是游击军,它必须满足下面的条件:

1、始终保有受同一参战方军事核心指挥的军事架构,而该参战方亦对所属负责;2、有固定明显之服帜并能在相当距离识别;3、公开携带武器;4、依据成文战争法规及不成文的战争习惯法从事军事行动,比如接受敌方投降并保持战俘、不驱役战俘为己方战争行为服务、不劫掠平民等等。

Guerrilla请参见共产党的游击队,还有电视剧里的《铁道游击队》和《敌后武工队》。

为什么Guerrilla不合法呢?

你想一个道理,如果一支军队没有军事核心指挥,粮饷靠自己筹措,那么这群手里有枪的人会做什么善良的事吗?

穿着平民的衣服,实施绑架、暗杀、抢劫,并且隐藏在平民里,这样的做法只能让平民感到恐惧与仇恨。

品葱用户 正義終將戰勝歸來 评论于 2020-02-07

看看那些抗日神剧,都有一个经典的桥段——主角一帮人躲藏在某村庄被日本人发现,主角得到消息跑了,留下一脸懵逼的村民,日本人来了逼问村民,无辜的村民一脸懵逼的表示不知情,然后全村被灭,而主角一帮人在远处的山上/树林看着这一幕,流下了眼泪,愤愤的表示要多杀鬼子给村民报仇。

品葱用户 hkfool 评论于 2020-02-07

仅举个例子吧,美国南北战争结束,李将军签字。
不少人对他说:南军并不是弱者,还可以打下去。(比如游击战)
李将军认为这是内战……总之签下自己的名字认输。
他是一位军事素养极高的军人,北军亦不得不承认。

品葱用户 Anticommunist 评论于 2020-02-07

游击战不过是中共吹出来的神话,大家都知道抗日时中共根本不敢惹日军。45年后打国军靠的是苏联援助和日军遗产武装起来的正规军团。

正规军团打治安战优势是巨大的,而且越是费拉的地区越是如此,什么切格瓦拉、杨靖宇,如果不能进入正规战,都是迟早会被当地政府军消灭的。

品葱用户 雜種書記親衛隊 评论于 2020-02-06

我認爲綁架與否取決於平民的態度。如果平民不願與游擊隊共存亡,就應該主動爲正規軍提供游擊隊的情報。如果是刻意庇護游擊隊,應該被一同視作戰爭人員(或者說是間諜?因爲參與戰爭行爲而沒有穿着軍裝)。

品葱用户 Donleagles 评论于 2020-02-07

  请参考20世纪最危险的心灵,卡尔·施密特的重要论文《游击队理论》以及其著作《政治的概念》,游击队的本质是政治性的,而非法理性的。
  因为“游击队的战斗是非正规的(irregular),但正规与非正规战斗的区别仰赖于何谓’正规’的界定,并且只有在战争组织的现代形式中才能够找到。”因此,必须配合着国际法、战争论述以及战争技术的考虑,上述历史时点的战斗事件才可能让“游击队”之理论上的意义以及内涵上的转变得以建构出来。
  1814-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确立了一套战争原则,直到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仍支配着欧洲陆战的军事实践,施密特称之为“古典”的欧洲战争法:正规的国家军队之间、战争法(jus belli)之主权体(sovereign bearers)之间的战争。
  1907年的〈海牙陆战法规〉(Hague Convention)将民兵、志愿兵和人民自发起义的参战者在“归属于责任上级、固定和远处可分辨的标志、公开携带武器和遵守战争法的规定和惯例”等条件下,能够与正规武装力量处于同等的地位。1949年〈日内瓦公约〉(Geneva Convention)更扩大了〈海牙陆战法规〉的规定,在军事占领区内”以往被当作游击队员对待的抵抗战士,只要是有组织的,便被视为正规战士”。游击队表面上的合法化为混淆战争与和平、军人与平民、敌人与罪犯、国家间战争与内战等区别铺平了道路,尤其为全面战争(total warfare)提供了可能性。
  特别是伴随着20世纪共产主义暴力革命的兴起,基于古典政治概念的纯国家之间的战争,已经被革命党派之间的战争所取代。施密特认为:列宁认识到暴力以及流血的革命内战和国家间的战争不可避免,进而肯定了游击战是整个革命进程的必要成分。在列宁的观念中,游击队是国家内战和国际内战的重要形象,他并试图将游击队变成共产党中央领导的有效工具:在列宁看来,游击战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斗争形式』,使用这种形式毋须教条主义或者预定的原则,…目的是在世界各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凡服务于这个目的的,便是好的和正当的。游击队问题因而可能非常间单地得到解决:受共产党中央控制的游击队是和平战士和光荣的英雄;一旦脱离党中央的控制,游击队就成了无政府主义流氓和人类的敌人。
  对列宁来说,革命战争产生于绝对的敌对关系,而且这种绝对的敌对性不受限制。问题是:谁是这种绝对的敌人?很明显地,列宁的绝对敌人是阶级敌人,这也是他强大战斗力量的所在。而毛泽东的敌人则更可怕,完全取决于革命领袖的意志。
  随着战争之敌对关系的界定迈向革命的意识形态步伐而进,游击队的敌人也从“实际的敌人”(real enemy)变成了“绝对的敌人”,敌对关系也愈加使得国际公约内的“受约束的敌对性”(conventional enmity)变得不可能,进而使得敌我双方趋向相互毁灭。
  回到你的问题,游击战算不算恐怖主义,或者说游击队=反人类吗?施密特认为,游击队是无法消除的现象,为了防止游击队导致战争的绝对化与反人类化,施密特将游击队界定为:1.游击队员是非正规的战士;2.拥有强烈的政治品格(political character);3.具有高度机动性;4.拥有依托大地的品格(telluric character)。其中“游击队员立足于大地品格是非常必要的,由此才能证明自己在空间上处于守势——即限制敌对性,从而防止一种抽象正义的绝对诉求”。施密特再度发出警语:“当一个如列宁这样的职业革命家的战争学说盲目摧毁一切传统的战争限制时,战争成了绝对的战争,游击队员变成对绝对敌人怀有绝对敌对性的承载者。”说穿了,游击队必需依托与空间限制,不能向共产主义战士或者圣战分子一样到处活动。当然很多人批评施密特,说施密特的政治理论是道德虚无主义的政治,无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区别。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某些依托所谓绝对道德真理而无所限制的战争形式(游击战)在人类历史上导致了极大的人道灾难,比如20世纪的共产革命、21世纪的伊斯兰圣战。至少在游击战争方面,我们不能将其无线扩大化。

品葱用户 tm5484 评论于 2020-02-07

真正的游击战应该是苏芬战争时的芬兰模式 所谓的敌后游击无非是像is混进难民里发动恐怖袭击 其实用屁股想都知道共军抗战期间打死的“敌军”大部分都是平民而已

品葱用户 Fumihk 评论于 2020-02-06

不算是綁架吧!?那些政府(包括納粹)真的有緊張過那個地方的人民的生命安危嗎?如果他們根本不緊張,對他們的性命安危不痛也不癢,何來的綁架之説呢?
如果他們緊張,就不會在那個地方迎擊……那游擊戰就不會發生啊!
而且到了這個時候,那個政府通常都已經把在場的所有人民當作敵人了吧?何來的人質?用來威脅誰呢?游擊隊嗎?

品葱用户 萨格尔王吃冰棒 评论于 2020-02-07

20世纪初的战争本来就是总体战,全民都会被纳入战争范畴,只不过具体的方式不一样。这也是美国人往日本扔原子弹的合理性来源,因为某种意义上日本全民皆兵。游击战也是总体战的一个体现。

品葱用户 香港魔法師 评论于 2020-02-06

打仗技术而言,最重要有舆论配合。配合得好,就算多低端的手法,也能给出前因后,让人接受。

恐怖分子的定义是小众反抗,而且还未成功。

如果你成功反抗了,又有大众支持,又可以说是革命新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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