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刁民”,竟敢状告物业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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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装了,摊牌了。

明面上,一些物业公司总是声称,自己是服务业主的。

但很多时候,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最近,长沙某小区的物业公司,一不小心就说了心里话:

有些居民,就是刁民!

事情的曝光很有戏剧性,说是物业公司不小心,把对居民的“满意度调查”表格,发到业主群里。

在这份内部资料上,尊敬的业主,有些成了敏感客户,有些成了刁民,就差再来个反贼了。

而且一栋楼里,几乎都是“敏感客户”,都是需要管的。

每个居民的身份资料,行为习惯,组织关系,都清清楚楚。

搞这个“满意度”是要干嘛?是解决他们的问题吗?

至少从表格来看,这不像是要解决问题,而是要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根据不同的属性,展开一系列的应付措施,安排的明明白白。

当然,如此“服务上帝”的物业公司不止一家。

早在年初,杭州某小区的“买菜群”里,也有一些物业的小可爱,把内部文件错发到业主群里了。

每个业主的属性,也是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瞅瞅吧,业主们花钱,哪里是买服务,是买大爷来伺候的啊。

提出问题的时候,他们总说马上解决,然后能拖则拖。

收取物业基金、维修费的时候,他们挨家挨户通知,从不缺席。

你以为你是上帝,他们是仆人。

但实际上,你是“刁民”、“刺头”,他们才是老爷。

所以很多时候,我都不太明白,我们为什么需要物业?

02

其实物业这个东西也是舶来品,最早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

说当时,有个叫奥克维娅•希尔的业主,为其名下出租的物业制定了一套规范租户行为的管理办法,出乎意料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居住环境,还使业主和使用者的关系变得友善起来,招到当地人的纷纷效仿,并很快普遍推广于世界各国。

从这个情况看,物业的产生是自发的、自愿的。

但到了中国后,物业开始有了新的特色。

比如,业主们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被开发商强行指定物业公司。

而且在交房当天还必须缴纳1整年的物业费(虽然法定是3个月,但很多楼盘实际操作非常霸道。)

其次,《物权法》中规定,小区的公共部分收益归业主所有。

比如楼梯口、公告栏的广告费,业主群里的销售广告回扣,还有小区空闲车位的出租费。

但实践情况中,大部分都是进了物业的腰包。

还有人防地下室的处分与收益,很多物业竟然占为己有,擅自售卖。

至于服务、绿化、维修方面,不少物业公司也是想尽办法投机取巧,能捞一笔是一笔。

比如减员以吃空饷,赚维护费的差价,减少服务质量等等。

在防控期间,有些黑物业更是扮演大老爷的角色——控制物资的流通,吃拿卡要。

当然了,我不是说所有物业都这样,只是说部分比例。

但我相信,这样的比例,绝不是小数字!

**至少,明星都不能幸免。
**

03

回过头来想想,中国人买房,本来就很难了。

房贷利率——全世界上最高水准之一。

预售制,公摊面积——中国楼市之特色。

同时,害要承受烂尾的风险。

还要和骂自己是“刁民”的物业斗智斗勇。

这是在买房享受吗?

说残酷一点,这是拿出自己大半生的积蓄,透支外来的收入,在为某些利益群体“做公益”啊!

当然,想要一下子改变局面是很难的。

比如取消公摊和期房,几乎是众望所归,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但偏偏就有很多专家跳出来反对。

这些专家都是什么嘴脸?

不是让你掏空口袋买房,就是让给农民进城接盘。

正是因为这些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我们才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我想,我们必须要保持进一寸的欢喜。

去年,成都某小区就打响了取消物业的第1枪——业主联合起来,驱逐了小区物业,成立了新的自治组织。

他们把原来的2.7元/平的物业费,活生生给降到了0.5元/平。把300元**/月的停车费降到了50元/月。**

此外,小区电梯、床栏里的广告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这不就舒服了吗?这不就自己做主人吗?

经济学家早就说了:

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

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

我们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当然是最好的。

为什么我们的物业有那么多的问题?

因为那些自信说为我们服务、解决问题的黑物业,往往就是问题的本身。

那些欺压业主的行为,总是以服务业主的名义进行的!

我们不需要这样的特色物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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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不说假话的博主,温和吐槽,让人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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