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补天?
这是一篇延宕了一个月的报告。 写完后,呦呦鹿鸣收到数千条留言。仿佛从那个封闭大楼里渐次打开一个又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一个很少为大众所知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在庄严肃穆的审判大楼中,在闪闪发光的国徽下,在笃笃咚咚的法槌声旁,在高高堆起的卷宗 …
这事情其实非常恐怖,有导致司法崩塌的危险。
一个基层法官一年审六七百个案子,根本没有时间认真阅读完案件材料。大量的法官开庭时才看材料,甚至庭后才看材料。
判决非常敷衍潦草。形式上,我曾经多次给法官打电话指出错别字问题。
一审错审错判,二审维持,申请再审就驳回再审申请。老百姓一些有理的事情被活生生审判成没理,并且所有救济手段被空耗。
你们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现状是,人民群众甚至感受不到案件被认真对待。
2013 年 3 月 17 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答记者问时,李克强在谈及廉政时提出 “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他还表示,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开紧日。
此后,政法部门的行政编制(中央政法编)就一个也没有增加过。2018 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全国基层法院员额法官数额为中央政法编 39%之内。答主所在法院中央政法编制为 51 个,员额法官数 39%,确定为 19 人。四年时间过去了,无论是中央政法编制总数,还是员额法官数,一个也木有增加!
实际上,不但没有增加,政法部门中央政法编制还略有所减少。这就是 2018 年监委成立之时,公、检、法、司内部纪委、监察人员凡是并入纪委、监委的,中央政法编制随同带走。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干警转隶至监委后,带走的中央政法编制更多。
各部怎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呢?只有聘请临时工、合同工了,无他法。今年开始,答主所在法院财务正式上收至市里,基层法院成了报帐制单位,这些个临聘人员开支又将成为一个新难题了!
既然花 10 个人的钱招 10 个人能干完 20 个人的活,又怎么会去花 20 个人的钱招 20 个人呢?
什么?案件数太多办案压力太大法官辞职怎么办?出台个规范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职业文件不就好了。
什么?法官猝死了?全国法院通报表扬学习先进精神不就好了。
因为以前的队伍不干净,自己作的。
去年参加了个小会,主要就是解决本地法官数量严重不足等问题。
这个法院有 80 来号人,真正办案的大概不到一半人。
为什么呢?
20 年有 16 人因为以前的案件牵连、被检举等问题,被勒令不得参与办案。大概 5 人入狱。
21 年有个大整顿大家都知道了,又有 8 人入狱,包括一、二把手和一位业界精英、五一奖获得者(大家可以查 51 奖名单。这个人有多强呢?模范 f 官、优秀 f 官、xx 政法大学还在网上挂着他的杰出校友事迹。年办案量近 500,从中牟利,亲手把自己送进去的,啧啧,合法抢劫的模范),还有 12 人问题严重,待查。不得办案。
怎么说呢?
80/90 后的基层法官简直是悲催到极点,干着以前四倍的工作量,评优评先基本没份,各种荣誉被上面这些老一辈的法官全部占了。不干事但拿钱多,倍儿爽啊。
去年有 6 个年轻一辈的法官辞职。老法官中有人在外面说是他们有污点怕交代。可没想过自己怎么对待年轻人的。
有位女法官办案忙到流产。认识她的人都说她能力强,办案多,但没拿过优秀。
唉
最后的处理方式是:
1. 退休的 3 个老人不给退。老黄牛,兢兢业业一辈子。必须给予肯定!
2. 犯事的全部从轻从无,不然没法运转了。虽然这是为他们继续谋福利创造了条件,但总算是回归了正常状态吧。【多说一句,学香港不是不行,但除了既得利益者,没有任何人会投赞成票的。小会的时候某人也发出类似感慨,凭啥科班出身的 8090 辛苦一辈子不如你下班后吃顿饭赚的呢?哪怕有一口气在,也要喷死这帮老王八蛋。】
3. 新领导承诺:评优评先和晋升偏向给 8090 后新人(不然要辞职走光了。1k5 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补贴优先给老人(不然人家天天到单位练太极练书法瞎逼逼,能把精神小伙气死)
(这个今年应该全部落实到位,不存在谁先谁后谁没有了。以前是财政不足,名额有限)
最后是当时的汇报人进去了。 某部门在该人的带领下,创造了交代问题最少,干部最廉 j 的奇迹。可惜事实证明他只是怕引火烧身。
喜大普奔。
总体来说,2021 年是大胜利的一年,陈年积弊被一刀切,该处理的处理,该忍的忍了,反正教育的目的是达到了。希望这帮人能发挥作用吧,毕竟个个都是有点本事的。
希望大整顿继续,抬板凳跟大家一起吃瓜。
我们法院,别说法官了,书记员都招不到,招到了也不给交社保。省会城市拿着 2000 出头的工资还指挥人家加班结案,资本主义听了都流泪。
看见知乎上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不?
很多很厉害的实名的公务员大 V 都是公检法的,尤其是公的比较多,好几个都是十几万粉还各种出书写作的。还有很多大 V 是医生、教师、律师。
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很闲吗?是他们上班不务正业吗?
当然不是
原因其实很简单,干了政法口,不论你是律师还公检法,你就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奇葩有多少,沙雕有多少,你每天看各种案子就跟看段子一样,非常欢乐。
干了教师和医生,你也会认识到这个世界上的奇葩有多少,人性有多丑恶。
这就是这些人写书,写小说,写帖子的快乐源泉。
故事都来源于生活,生活中发生的事,远比小说要精彩的多。
不要问为啥不扩充,你觉得这个问题是扩充能解决的吗?
你以为法官就是判案子吗?
naive
中心组学习要搞吗?党员学习要搞吗?教育整顿要弄吗?一堆行政上的事要搞吗?
再者说了,编制就那么多,怎么扩?现在更是员额制了,一个萝卜一个坑,增加一个员额,谁给你批呢?
凡间本来有不少神仙在各司其职,土地、山神、灶王、城隍、门神。。。
但上天总是觉得这些家伙离信众太近,如果真站到凡人那边去还真不好办。
为了铲除这些外部神仙的根基,把凡间的事情都归到西天去管,有事儿就去拜佛吧!
可西天就这么点儿人,以前都是处理土地、山神、灶王、城隍、门神。。。弄不了的事儿。
现在什么都必须找西天才能解决,马上就显得人手不够了。
但成佛的成本太高,上天也负担不起那么多佛,就只能这样凑合。
结果就是拜佛越来越不灵,西天忙得要死,而土地、山神、灶王、城隍、门神。。。却都因为没用被遣散了。
每次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很生气
法官说案子多忙不过来累得不行
医生说病人多医患矛盾严重
警察说警力不足天天加班
教师说奇葩学生家长乱举报
等等等等。。。。。。
可不管是哪个现身说法举例子诉苦的,都少不了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领导和稀泥,奇葩追责制度,当事人受委屈
法官说有结案率要求,所以得。。。
医生说以前用心救人结果反被罚钱,所以得。。。
警察说累得要死忙不过来,所以得。。。
教师说教育局和学校只听家长和学生的,所以得。。。
等等等等。。。。。。
这让我想起这些年也很热闹的快递小哥和顾客之间的矛盾
顾客投诉了,顾客差评了 — 平台扣钱,总部扣钱,不管任何理由,有就扣钱
所以顾客跟快递小哥之间经常有矛盾产生
可问题在哪呢?
现在很多人都给出了答案,问题在平台,在扣钱制度上!!!
平台把制度问题造成的矛盾,推给了顾客和快递小哥,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两边装好人
对顾客:快递小哥很辛苦,请体谅
对快递小哥:顾客坚持投诉,我也没办法
怎么到了警察、法官、医生、教师这里,就全成了职业苦楚,没人追究根源呢?
尤其是医生和教师这两个,医患矛盾和师生矛盾,哪一个例子都让人看得生气
明明是制度和上头的问题,责任和后果偏偏都由医生和教师本人承担
教师和医生受了委屈,自然就会把怨气撒到病人和学生身上
这一点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但不想接受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强者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抽刀向更弱者
在病人和领导、制度之间,在学生和领导、制度之间,教师和医生们似乎都很明智地选择了弱者
是,没错,病人家属无理取闹,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强迫要求医生道歉赔钱
是,没错,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教育局为了息事宁人,强迫要求教师道歉甚至开除
问题在哪?不是很明显吗?
这世界上恶人有的是,我们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碰到
我们之所以还能有勇气开始每一天的生活,难道不是因为相信这个社会能够维护最基本的公平和正义吗?
是谁不顾事实,罔顾正义,牺牲了公平呢?
我气的是,这些个受了委屈的,一个个都只会在网上诉苦卖惨
更可恨的是,那些看到只是看到听说同事同行受了委屈的,也都在网上诉苦卖惨
就没一个敢于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好,为了伸张正义也好,追求改变现状,改变制度的吗?
领导处置有问题,向上反映啊,申请复议啊,坚决不接受啊
制度事实有问题,向上反应啊,提出修改意见啊,拉帮结伙提意见啊
在网上哭诉,自己的职业多么辛苦多么难过能解决问题吗?连个具体地点人名都没有,除了博取同情有啥用啊?
还拿快递小哥来举例,平台都是私人企业,小哥们想提意见也无处可提,或者说平台压根会无视他们的意见
可你们不一样啊,你们在大部分人眼里可都是体制内的人啊
体制内没有意见反馈途径?领导没有上层领导?
再说警察和法官,整天喊人少活多人少活多工作忙
你倒是在体制内发声啊,改变现状啊!
你还指望着对体制内工作情况一无所知的网友们集体请愿,给你们增加编制?还是请愿改变什么网友们完全不知道的什么狗屎考核机制?
指望外行人发声改变行业顽疾,开什么国际玩笑啊?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嘲笑我,说什么天真幼稚空喊口号什么的,或者又说什么增加编制要花钱什么的
可问题就摆在那里,要么你就想办法解决问题,要么你就当忍者
你这不想着解决问题,只想着喊疼喊累 —- 借用鲁迅先生的话,人的悲欢并不相同,我只觉得吵闹
自助者天助,自己不想救自己的人,不过是一群不敢出头怕被穿小鞋怕丢工作的懦夫罢了
在最后,我举个实际发生的例子,来证明合法合理途径抗争实现改变的实例;
山东省乡村医生的退休待遇问题
据说原本省里下的政策,乡村医生是没有什么退休待遇的,养老金和普通农民一样,一个月一百块钱
很多乡村医生联合起来,反对这个政策,说我们不求跟教师相同待遇,但这待遇也太差了,坚决不同意
后来就多次组团上访,最终政策改了,乡村医生的退休待遇改了,改成了按工龄计算,每年 20 元的标准
这样一个工龄三十年的乡村医生,养老金就成了每个月 30*20=600 元
虽然跟教师完全没法比,但至少也算是有了相当大的改善
我知道这个,是因为我爸就是乡村医生,去过上访现场的人
回到这个问题下,为什么基层法院不扩充法官?
我想,大概是因为基层法官们不敢组团上访吧
开什么玩笑。
单位编制人员数量,要动这东西的难度估计比单位盖栋楼的难度都大。
根本不是法官数量不够的问题,而是在依闹治国的诸多案例背景下,基层法院工作量全面失控的问题。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大解决方案,去法院应该是最后一步,也是产生文案数据最多的一步。
然而前几种民事纠纷解决方案的前提,不是公平正义,而是双方对解决结果的预期相似。
举个例子,司机 a 开车实线变道撞到 b 车,肯定是他全责,结果司机 a 开着五菱,b 是保时捷,于是调解一下,b 认了…… 以前这个问题不大,保时捷司机也有这个心理预期,逼死了对面也掏不出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换个案例就更麻烦了,假如某个小仙女,觉得某司机意图不轨,先手一刀抹喉…… 你们觉得他们的心理预期分别是什么?司机肯定想获得几毛钱赔偿款,小仙女呢?按过往案例调解,司机能接受吗?如果司机不依不饶,走诉讼流程,又增加了多少工作量?
以上两个案例,当形成习惯之后,五菱撞了保时捷,下车不道歉,直接要求保时捷赔钱,怎么办?女乘客伤了人,报警直接要求受害者赔钱,怎么办?
只要闹起来,全世界都会帮。
不诉讼,又能怎么办?
诉讼,又能怎么样?
基层法院填补再多的法官都没用的……
为什么基层法院不扩充法官?
为什么基层社区不扩充社区工作者?
为什么医院不扩充医生护士?
为什么学校不扩充老师?
为什么一面到处在缩编,一面合同岗派遣岗到处开花。
所有所有的问题就是老龄化,40-60 年龄段积累了大量的人,但他们不可能搞实际工作只能搞搞管理,精力已经不行了,但体制内不可能按年龄裁员的,这样子说不过去,而老人老办法和论资排辈导致这一批人也不能待遇给的少。
因为编制受限。
同时因为立法的落后,导致违法成本极低,形成了大量本不应该出现的民事纠纷,而政府现在对于这类事件是放任不管,只让法院解决。这就导致法院大量资源被消耗在本不应该消耗的地方,但同时政府又不希望付出等量的成本,即不增加基层编制。
最后说一句深层次的话,为何我国立法会落后,是因为我国法律追求的并不是所谓公平正义,而是维护稳定,这是整个司法实践的问题,到此为止,不多说了。
钱得留着支援非洲人民建设水电站和补贴非洲人民来华留学,1 个留学生不算占用的学校资源,光补贴 1 年就要 10 万,能养 2 个地方小法院法官。
某基层院长要求领导多给几个编制名额,说人不够用,领导说,你们要以一敌五,发扬什么精神,如何如何如何。
基层法院人手不够已经成为共识,大多数法官开庭前才会看材料,导致开庭的时候对事实部分的提问常有遗漏,有的稀里糊涂能大体上认定事实就判了,有的不得不再开一次庭。
现在法官水平整体上是比较高的,但是开庭的时候由于准备不充分,甚至完全没有准备,导致当事人和律师会觉得这个法官不行。判决书百分之八十都不是法官写的,多由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写判决,法官负责最后的审核和修改,毕竟法官才是第一责任人。
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法官,如果转行去做律师,用不了两年就会成为最优秀的律师,法官之间除案子外,经常讨论的话题一定有跳槽。
有位法官名校毕业水平较高,但日常结案率倒数第一,整天加班,有时候周末都来加班,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公务员。原因竟然是他每一个案子都要仔细研究,这样的法官有法治信念,但领导不喜欢。
某一天下午,这位法官说,昨晚又加班到九点,晚上很晚才睡,今中午又没睡着,感觉眼都要瞎了。书记员说,眼瞎了判案子能快一点。很好笑,但又很真实。
青年人刚考上法官绝大多数都有法治信念,刚进法院大家眼里都有光,但用不了三个月,大量的卷宗就会把人的的意志消磨掉,桌上柜子里算是卷,每天面对这样的环境是令人绝望的,尤其是那些名校毕业抱负远大的青年法官助理而言,人就像写判决机器一样,和最初的理想不同,根本没有时间去做那么多想象中维护正义的事情,这对人的打击是很大的。还有蛮不讲理的当事人,尽管蛮不讲理的终归是少数,但架不住案子多,最后人会变得只想尽快完成手头的工作赶紧休息一会。最可怕的是,根本完不成。
有些单位天天忙的转不过来,又有的单位天天闲的浑身疼,就很魔幻。
法院就是 50 个(正编)人的钱,35 个人(正编岗位)分大头钱,用剩下 15 个人钱去招聘 65 个聘用 / 派遣人,最终,上层看就是 100 个人。
但,实际上 80 个人干活(15 个正编员额法官,5 个正编法官助理,60 人聘用 / 派遣在干活)。
以上数字取大概比例。(还有 20 个人在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啊)
想不到吧 ,某新一线中院一共 2000 人,但就缺审案的员额法官(25-30w),正编法官助理(18-20w),书记员 / 聘用法官助理(4-5w / 年)。
现在,为了把 15 人钱发挥极致,书记员招聘在校研究生(不买社保、发补贴 2k)/ 实习律师(律协买社保、发补贴 3k),美其名曰: 实习法官助理(6 个月),资本家听了都流泪。
当然很多派出法庭法官真的惨。
财政养不起那么多人。
与其扩充,不如让案件减少。
比如离婚案件,一次判决离婚的如凤毛麟角,多数二次三次甚至四次以上,其实是对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
还有就是民事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很多人肆意违法。如果能大幅提高民事违法成本,相信案件数量会大大减少。
某 1700 万人口的城市,每年招聘法官人数不超过四五十,即便拟定每人年薪 50 万,对财政来说也是九牛一毛。但智囊团转念一想,这个预算拿来招聘劳务派遣 or 直聘合同工能招几千人,何乐而不为?基于法学生人口红利的现状,即使要求过法考,依然不愁无人报名,这和公考招来的小白助理有何不同?因为学习了行测申论所以办案能力强吗并不是。
另一个原因,扩编牵一发动全身。法院扩编了,那公安怎么说,警力不足已经是个持续了 nnn 年的问题,正好隔壁扩编了,那公安扩编也提上日程吧(滑稽),然后某委某办等单位也开始哭了。。。
于是领导:小李,真有你的!去通知 ** 人力资源公司,这个月面向 ** 大学法学院再招 50 个合同工来!有法院律所实习经历的优先!过法考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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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波,我看评论区有些毕业早几年的根本不了解 2022 年的就业形势,或者是机构派来的无脑法吹。
2022 年,某 1700w 人口城市辖区 400w 人口区级基层法院劳务派遣司法辅助人员名额一放出来就被抢完了 还轮得到你挑三拣四?真以为过了法考就舔着要你?
招不来人,留不住人!工作压力大、收入待遇低和司法环境不尽理想是最主要的原因。
一、为什么不能增加法官的数量?
1、现行的法官编制数量基本上根据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根据常住人口的数量核定的,未预见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开始人口大流动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
比如一个县基层法院所在地区常住人口 80 万人,公安机关登记外来人口也是 80 万人,加上未登记的人口,远远超过 200 万人。外来人口多的县基层法院案件就会累计案件,而外来人口少的基层法院案件就相对来说就少很多。
**2、忙不忙都是相对的。**有些法院一个案子半年都毫无踪影,处理结果的速度,慢到天荒地老。上级领导又不傻,给基层法院扩充人员。领导不知道基层法院每天在干嘛,何况还有中院、省院可以处理大案子。
**3、扩充需要财政支持,政法部门的行政编制少得可伶。**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那太简单了,招临时工啊!举一个例子。
目前,湖北全省法检书记员职位表基本公布完毕,只剩极个别县区的职位表未出。招聘人数共计 2063 人,其中检察院 685 人,法院 1378 人。
什么是书记员?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各级法院职能)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
聘用制书记员
顾名思义即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分为直签制及劳务派遣制。直签:由法院、检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个人档案,党关系会转至该单位,工资等福利待遇也由该单位提供。
劳务派遣:由各招聘单位指导拟聘用人员与经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多是劳务派遣方式。
工作内容
了解了本次招聘的性质,我们来看一看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1.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其中,主要的工作内容有以下两点:①庭审速录 ②档案装订掌握了以上工作技能,面对日常任务就 so easy 啦!
书记员薪资待遇
1. 都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2. 综合工资 + 绩效奖金。据公告统计,普遍薪资在 3000-5000,较高地区能达到 7 万 / 年,出差有是补助的,有五险一金,部分地区有年绩效奖金。
二、针对基层法院人员不足,提出相关建议,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1、建章立制,分层递进释放改革效能
**对一些案件情况相似、基本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对此,法官向当事人发送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说明了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低成本、一次性等优势,并指导调解员按照速裁案件办理流程指引,有条不紊地开展批量送达、批量调解,减少立案到结案时间。合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动群众诉求解决走上 “快车道”。别拖了,相同的案子,事实清楚,符合小额诉讼的,一次性解决。
2、优化布局,繁简结合提升审判质效
“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从 “多元调解 + 速裁” 入手,配备 “速裁” 团队,比如每个团队以 1 名速裁法官为核心,配备 1 名书记员、2-3 名特邀调解员,分工有序实现诉调配合、高效衔接。作为一个外行人,有些时候真的看不懂法院判一个案子咋就慢成了那个样子,明明就事实清楚,法条明晰,根据法条不就判了,咋就一搞搞半年、一年、两年都弄不出来。
比如哪些经济扯皮纠纷的,谁应该承担赔款的。就应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纠纷快速解决,法官指导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盘考量案件争议、调解差距、当事人履约能力等因素,耐心地对被告进行释法劝解,督促被告主动履行了义务,解决了原告的 “燃眉之急”。
3、内外联动,供需适配拓宽解纷渠道
打造网上诉讼调解平台,(县)区法院联合辖区内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等多元解纷力量密切配合,健全特邀调解制度,构建 “在线调解 + 司法确认” 新模式,完善诉前委派调解与司法确认的程序衔接。有资源的,可以聘请有法学基础,甚至特别懂法的专业人士(如大学教授等)组成特邀调解员参与司法调解工作等。
比如基层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较多,与行业调解机构(比如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内外联动,多元解纷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类似的信用卡偿还贷款,最好以集中调解、示范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化解,这不也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4、案行云端,智能支撑回应诉讼需求
让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网络平台,完善在线诉讼方式,回应互联网时代群众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满足境内外不同地点,出庭时间难以协调,且部分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法官可以通过案件空间系统组织当事人谈话、逐一核对证据、促成和解。案件空间系统采用聊天室的设计方式,拓展办案空间维度,将司法服务从固定场所、固定时间搬到随地接入、即时沟通的移动群组,法官和当事人无需添加好友,即可实现实时联络 “一键即聊”、诉讼事务 “异步办理”。
**法院积极适用线上开庭、电子送达,减轻当事人奔波诉累;探索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大幅提升庭审效率;利用案件要素摘要表加批量文书智能生成系统,为文书写作赋能增效,使现代科技在繁简分流改革中形成强大助推力。
三、针对法官后备力量不足问题,以下方法可缓解相应需求
自从《法官法》修改后,2002 年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一批高文凭、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逐渐融入法官队伍。但随着法官准入 “门槛” 的提高,乃至近年来最后这一时期司法改革 “员额制” 等关键内容的实施,基层法院法官人数总体呈递减态势,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法官断层问题日益显得突出。由局点显现、蔓延,终于成势。2019 年 12 月 6 日,有法律类公众号发布《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分组调研,相关调研报告称,法官 “青黄不接” 现象已初步呈现,法官后备力量不足问题日趋严重。
以上调研结论,基本毋庸置疑,不再赘论。
为此,笔者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改革法院编制设置。**法院编制、人事权应当充分考虑法院工作自身职业特点,尤其结合目前现状,不应再如以往考量绝对掌控,必要时赋予法院自身在一定幅度范围内建议、申请扩编权力。
** 法官实行单独选任。**法官不再列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或者行政编不再是法官的身份条件,只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再通过一些业务考核和政治考察合格都可以成为法官。
** 尽快增加法官员额指标。**原来以行政编制 39% 确定员额指标的改革标准,对于推动全国司法改革功不可没,运行至今,带来问题时隐时现,比如劳累过度、健康堪忧,等等,通过扩大比例增加员额数量,显性效应是分流案件、分散压力,隐性效应是稳定军心、鼓舞斗志。
**二、大力引进通过司法考试的社会人员和优秀法律本科毕业生。**可借鉴大学生村官这一做法,在法院设立公益性岗位,增加事业编制名额,将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专业毕业生招聘进来,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建立有利于发挥人才效能的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实现法官人才资源的优先开发与积累,以弥补当前法官的严重短缺。可以采取 “先进后出” 的办法,在未通过司法考试之前,统一任命为助理,既可大大缓解目前法官(检察官、警察)人数严重不足的状况,又避免了当前随意雇佣临时工、协警的问题。
**三、延长法官工作年限。**法官和其他国家公务员不同,其工作性质的专业性和经验性使得法官的工作年限有理由、有必要高于其他公务员工作年龄。而现实是基层法官 53 岁即要内退,中级法院法官 57 岁即要内退二线,不能再从事审判工作,这是一种极大的人才资源浪费。建议修改法官退休的年龄为 65 岁左右。
**四、提高法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证法官的收入。**进入法官的 “门槛” 高,法官的待遇起点也应该高。《法官法》对法官的职业收入问题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实际上各地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而大大的不同,都等同于当地行政机关公务员,因此,要尽快制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法官等级相对应的具体的实施制度,切实提高并落实法官的福利、津贴等待遇。只有确保法官能够领取相应的工资和津贴,并逐步提高法官待遇、包括政治待遇,才能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
内容有综合北京朝阳法院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张东超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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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财政的钱有限。
因为增加编制真的很难。
大家常常听说一个词叫「考编」,这里的编就是指「编制」,俗称「萝卜坑」。
国家有一个专门管编制的部门,叫**编办。**
国家目前对于编制的态度应该是总体控制、缓慢增加。因为增加编制,意味着需要增加政府开支,与当前政府压减政府开支的思路不符。
如果想要增加编制,就得找编办,就得提出站得住脚的理由。
这理由通常就得分析当前遇到的难点,需要进行一通论证。但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人。
但你的报告不能真的这么写,得从工作现状、工作难点分析起,最后才得出需要增加人的结论。
而且这是体现在书面上的,看不见的是领导去大力协调、去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其中艰难,只有经历者才知。
如果能为本单位挣得几个编制,毫不客气的说,这完全可以算「开疆拓土」,属于大功一件。
基层法院也是公务员之一,所以想要增加编制,也不是什么容易事啦。
补充一个常识:
与有「编制」的人相对应的,通常叫合同工或者临时工。
「编制」大部分时候意味着稳定,意味着终生,约等于永久劳动合同。
所以有时候,在有的部门里,可以听到合同工或者临时工会对着有编制的人说:真羡慕你们这些有编制的。
有编制和没编制通常有以下区别:
1. 稳定性。
刚才说到,有编制的人,相当于和单位签了一个终生的劳动合同。
只要不犯错,就能在单位干一辈子。
这在心理上有安全感。
2. 福利待遇
虽然在同一家单位工作,但有编制的和没编制的福利经常两样。
比如在法院,有编制的法官,逢年过年会有一些福利。但如果是聘用制的书记员,情况就不一样了。
人情味比较浓的法院,会一视同仁;差一点的,就降低福利的价值;再差一点的,干脆就不发了。
这也意味着,虽然在同一屋檐下工作,但待遇完全不一样。(个人觉得,没必要这样,给临时工发点也花不了几个钱)
3. 晋升渠道
合同工、临时工通常没有晋升渠道,一些关键时刻还得出来背锅。
所以法院里的聘用制书记员,大部分都是做一段时间,下一步要么是考进法院编制,要么就是利用在法院的人脉资源出去做律师。
供参考。
这事我只能匿名说一下。一个三百本卷的一审案子要一个月内诉到法院去。然后过年前两个书记员妹子一起辞职了。干哭了。一周七天。早上上班坐在那里就起不来了。中午吃饭休息一下。下午上班继续长在椅子上。吃完晚饭要接着肝到十一点半。这种高强度活男人肝不到一周就跑了。女人好歹韧性好一点。实在遭不住(哭到眼泪都没有了)才会跑。这种类似的案子情况基本每个季度都要至少来一次。然后还有日常作业要完成。包括不限于各种普通日常任务(杀人,强奸,涉黑,涉毒)创城,禁毒的各种活动,抗疫的各种活动,各种会议,各种检查。有编制的提桶跑路会犹豫很久。没编制的男孩子最短跑路时间是一周。妹子们好歹能抗至少半年。所以娘子军化不可避免。对了。。还有案件代练。这事属于懂得都懂。也不方便展开说。
早上天天累的睡着不想起。卡着打卡时间上班。中午无论如何都必须回家咪一下。不然晚上加班要头疼。不是老公温柔家里一肩挑估计早就被离婚了。
同。单位有人早上七点就去晨练。准时吃早饭。吃完散步聊天。做完操还要再练一会养生太极。中午饭后也不回家。继续满院子散步聊天。晚上饭后悠哉的散步回家。关键是拿的还比我多很多。
对了。那个三百本因为当事人众多为了防止串供所以分别关在本地之外的周边五个地市。主犯在单程高速路四个小时开外的地市。
也不知道还能肝多久。已经好几年没有休过假了。腰椎颈椎都不好。唉。。。。以前觉得主持正义。现在只觉得想多睡会。那怕躺床上发会呆也行。太难了。
无论从任何层面讲,法院,检察院,警局等等从事法律有关工作的单位,并不直接参与生产,因此作为完全脱产者,其社会人口比例上限是固定的,甚至你可以把他们同餐厅的服务员,送外卖的外卖员,网吧的网管等一同看做服务业人员。都是在社会秩序,资源调配,人的情感精神生活上面进行贡献的。而对于人的基本物质需求,并不能像农民,工人,医生那样进行产出。因此受限于生产力,其总人数占的人口比例是在一段历史时间内是稳定的。
说人话就是一产二产不够养不起三产这么多人。
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一个县也就是官员加小吏不到一百人处理所有的政务,即等同于今天整个县的公务员在编与非编的人的工作,这就是生产力不足的典型妥协方式。
而到今天,生产力虽然较之提升了数百倍,但是想要把依法治国推行到乡村而不是靠乡绅族长处理,想要把最小的民事纠纷也通过法律解决而不是里正族老说了算,其从业人员比例翻几百倍都不一定够。
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大量的撰稿,up,明显,餐饮等等三产的出现又大量分流了这部分人员数额,导致的结果就是,想要扩充。但扩充到全面养不起,扩充几个没意义的尴尬境地。
因为法院编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培养一个法官需要五年到十年,现在招来,至少五年以后才能当法官。
法院书记员的改革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基层派出所的辅警大量扩招是另一个例子。
欠发达地区的乡镇行政编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个东西完全是看经济,假如你们县法院扩充了 10 个法官编制,那隔壁县呢?中国有多少这样的县区,经济好一点的县加几个完全没问题,关键很多中西部的县的财政已经透支的很厉害了。
所以,在经济可以的地方会大量招聘法院辅助人员其中包括办公室辅助、书记员、政治部辅助、法警辅警等等。像珠三角某些区的法院所有工作人员高达六百多人(包含非编制人员)。但是在中西部县城,县里面法院可能只有一两百人。这就能看出区别。编制这个东西怎么说呢,牵一发而动全身。增减编制极其复杂,县法院盖几栋大楼可能都比增加一个编制容易。这个东西是跟钱有关但是又不是全是钱的问题,是涉及一个身份问题的认证问题。
我国的发展形势如何,当前的情况下很多县并不是缺少编制人员,而是大量冗员。除了能接受发达地区辐射的县城,大部分县城未来发展并不理想,东北的县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量的年轻人逃离县城人口锐减,等到人口大量减少后,过多的编制只会导致一地鸡毛。现在很多中小学就已经出现了这种问题,在中部某县因为生源减少大量中小学合并导致教师过多,这已经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了。
我的天?
这是体制外的人问出来的吧?
一,编制限制
二,员额限制
哪个基层单位不想扩充人员??
这是想的问题吗?
你去问省级政府吧
取决于系统中相对弱势的生态位和地方财政状况;
1. 系统中强势部门分两类,一类是跟财政直接相关的部门,比如税务、国土、本地纳税大户企业,另一类是有合法伤害权的部门,典型的如公安系统、纪委;
而法院属于工具型部门;
你对家里的榔头、起子、扳手能有多重视?也不会去买镶金边黄杨木盒子装工具吧,一个廉价塑料盒子,不破到用不了都懒得去换;
2. 各级法院拨款靠各级地方政府,从 94 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责任(要管的事,要花的钱)增多,也导致地方政府对法院系统的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所以富裕地区的法院,日子过得还是阔以的)
3. 作为工具部门,工作环境也没人太在意,反正大把的人愿意考公务员;
4. 其实这些年,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也一直在增加,奈何人员增加的数量(缓慢线性增加),确实比不上案件增加数(快速倍数增加);
话说回来,基层部门,有哪个是不累的?公检法社区…… 每天处理的都是群众身边具体事,哪家基层单位(从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不是拿健康和性命在工作?
以法官数量增加来给日益暴涨的案件数量消肿,带来了哪些非预期性后果。
1、司法人员数量的投入本是为了化解诉讼的爆炸式增长,但是司法人员数量却也因此而爆炸式增长,在司法机构内部和外部产生应对此数量爆炸的新的管理、监督机构。对法官进行管理、内部监督的人员增多,从事审判的法官平均办案数量被摊平,平均每个法官的办案数量比率反而减少,司法投入并未带来相应正比例的回报:①不断的进行资源投入,但投入没有取得正比例的效益,边际收益下降;②投入被投入自身所侵蚀,恰恰是所用以增加效益产出的手段同时导致效益产出减低,从而出现内卷化。
2、由于法院人员数量过多,根本无法实现全员听审,各个独任审判员之间、合议庭之间、办案片区甚至审判庭之间,均无法彼此聆听,致使法院在所辐射的司法管辖区域内无法做到司法统一,不能做到在同一个事态上以一个声音说话。结果,同一个法院内,因为裁判人员的不同,对同一案件的结论不同,导致司法的裁断几乎完全无法做到可预测,难以获得 “不同案不同判” 这一朴素的平等观出发的公众的认同。最终的修复手段只好选择建立集中统一的领导:原本增加法官数量是为了消解案件激增,而法官数量增大后,为了避免众声喧哗,抑制可能的案件承办人的滥权以及裁断不统一,做到一个声音说话,法院内部必然构建一个层级化的控制结构,而层级化的控制结构形成进一步强化了对承办法官的意见由较高层级的法官进行复核、核准、签发这一积久的作法。委托—代理链条的延长,导致法院内部效率进一步降低,就单位时间来统计,反而表现为法院积案增多,从而又产生进一步增加法官数量的需求。效率低—需求—反馈—投入—效率更低—再需求—再反馈—再投入……,形成结构化的恶的再生产。
3、司法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管理层级增厚,传递链增密,意志机关对末端人员行为的识别钝化,法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机会主义心理倾向增加。原本构建以司法替代群众运动和行政主导作为新的治理方式,以有效化解冲突、消解矛盾,从而增强政治正当的愿望,反而由于司法权恣意成为制造更大冲突、扩大更多不满、激化更激烈矛盾的因素,政治正当被冲击。类比罗纳德 · 里根的著名句式,最后很可能成为:法院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它就是问题。
4、法官人数众多,法官的自我认同降低、社会认同弱化,职业的荣誉感淡漠。如此大规模的法官行走于社会,公众、舆论等对法官行为的监控困难,难以通过及时的和事后的准确行为识别以遏制权力贴现。中央和地方财政亦均难对如此数量巨大的法官群体进行大规模的福利提升,无以通过货币收益实现行为诱导。不断涌入法院的法官候选人进一步稀释了只是在职位稀少条件下普通法官才具有的职业荣誉感,刺激普通法官和下级法官只有通过晋级、晋职而获得超越。
5、在任何非鲁滨逊世界的以人集聚的群体中,只要进行层级序列分类,就会搅动原本平和的状态,激活每个人的超越自我和超越他人的克服、竞争欲,以实现自我满足和社会认同,而当这种分类不仅带来稀缺性的物质实利也带来非物质的荣誉、荣耀感时,实现社会分层内的向上流动冲动更强。以上述诸种货币和非货币的诱导为工具,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院院长对本院,强化了内部的以服从和被服从为特征的行政支配,从而实现了 “管人与管事相结合”,通过管住人达到管住事的目的。多年来学界疾呼的司法自主,最终只是在法院内部形成越来越强的“上命下从” 甚至“主动请命”。法官为了晋升、提级、提职,一方面业务上取悦上级,另一方面审判、执行事务上不惜徇私、索贿,以获取向上层层运动的资本。整个食物链的最初级对象是当事人。社会不满虽仅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但坚硬的科层制序列实际是诱导司法腐败的一个主要的刺激源。
舒马赫曾有名言:“小的是美好的”。为什么机构是小的就一定是美好的?因为一个小编制规模的法院,才会消解因大而产生的上述流弊,实现意志与执行力合一,使得中国法院成为有作为的法院。法院编制增加导致的法院规模巨观化,以及由此导致的法院效能降低的结果,促使我们对以编制增加应对案件数量增长的思路进行反思。
转载于——《法制与社会》2012 第五期
老家山东,这是本次省考核减岗位的情况,大家有什么想法?
因为在扩招法官背后的人,一个成功的法官背后必然站着一群的助理和书记员。
可以看到法院是年年招法官助理的,除了有编制的法官助理外,还有大量无编制的合同工。
法官的工作压力其实是分摊到了法官背后的人的身上的。
每年法考一出成绩,听法官说的最多的就是我们院可能又要走多少人了,我最近对我的书记员都比较好之类的话。
可以说聘任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本身就是很多法学学子没有获得理想法考成绩的过度选项,既可以摸熟法检运行的流程和规律,也可以积累一定的人脉。
当然目前有的省份在限制聘任制工作人员离职从事律师行业,这对很多同行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
但个人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因为我们国家的体制,有编制和无编制是两种身份,甚至说的严重一点是两种人也不为过。
这种情况下,统一对待未免太不公平。
不过对法院来说严重的不仅是法官少,而是法官助理也少,除了经济发达省份,很多欠发达地区的法官助理招聘是比较难的,当然这个是相较于检察院和其他公务员岗位而言。
君不见多少公考机构吹嘘法学红利,就举例法官助理岗位报不满没人报报考少。
那是因为大家清楚知道这种岗位进去简直是比卖命还卖命,还不一定能拿到钱,前途也很渺茫,想要离职还被各种限制。
这种岗位的报考自然是少有问津,当然到公考机构的嘴里这就变成大家身在福中不知福,只能说各有各的看法吧。
除了助理和书记员,法院把一些业务 “外包”,比如诉前调解中的公证处,比如批量案件中的律师等,都是分担法官压力的办法。
除此之外,仲裁也是分流法院压力的办法。
只能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并不一定要扩招法官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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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一个专业而有温度的律师,点关注不迷路。
这是因为对员额法官的比例有限制,大概是不超过 39%,有些法院还不到这个比例,而且这个比例法院自己还没法突破。另外基层法院编制数基本上是固定的。编制数固定那么法官的数额也是固定的,而增加编制目前来讲是不可能的。所以,基层法院想增加员额法官数量,但是根本就没这个权限。
至于案多人少,大家都知道,但就是无法拿出解决方案,只能继续压榨那些基层司法民工,要讲奉献,于是加班是常态。而有些法院宣传,也很极端,总是宣传一个员额法官一年能办上千个案件,对外行人来讲,其他法官一年能办上千个案件,你一年办几百个还瞎逼逼什么呢?那不是轻松他妈哭轻松,轻松死了?
但是上层说司法改革成功了,那就是成功了。
基层法院确实难,特别是民事和执行,法官、书记员、法官助理几乎都不够。对于小县城的体制内来说,法院这个单位可以说是很艰苦的了。
但编制这个东西是比较难申请和规划的。所以,国家选择了其他方法来解决 “基层法院法官不足” 的问题。毕竟,如果不治理源头,修储水池就是无底洞工程。
这些年的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以及法治建设都是解决基层办案压力的途径。而且这些方法比增加编制和人员更是一劳永逸。
很多问题只要提升一下格局就会发现,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的方式不可取,必须寻找根源和整体协调发展才行。真正导致基础法院办难压力大的原因,是普法教育、法制社会建设的不足和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解决问题的途径单一化。
法院尚且不遵守《劳动法》能指望他们公正裁决劳动纠纷吗?
前执行法官回答你的问题
我不是很懂这个行政问题,但是我就说一下我个人的理解。
法官也是公务员,公务员就是有编制,编制是有严格限制的,法院里没有编制,就招不进有编制的公务员,扩充编制基本是不可能的,一个法院基本就是固定的这些编。
现在员额制改革以后,就是不是你符合法官条件就能做法官,而是你符合条件了,还要院里有员额的名额。
员额法官的名额是根据法院每年收案件数量和院里总共编制人数来确定员额法官比例的,基层法院员额数不能超过全院所有编的 30% 多,具体我记不清了,但是肯定没有到 40%。
这个比例好像是 2016 年作出的,现在还是这么执行,但是从 2016 年以后,法院每年案件数都不断增长,就出现了还是以前的那些员额法官,但是要办以前一倍两倍或者更多倍的案子,法官人数没有涨,但是案件数不停的涨。
首先,法官是公务员,定员定编,法官的编制不是法院说了算,是地方政府说了算。地方政府看到的却是,二线比一线人还多,你要是地方政府你是不是也想说你们把二线调一线去啊,他才不管你二线都是些什么人呢。另外,对地方政府而言,法院是个外人,这就是现行体制下扭曲的三权分布,法院没有任何自主权却被排斥到行政权以外。
其次,法院不是垂直管理,却又深受上级法院干预,而在这个金字塔结构中,那三十多个高院和最高,在他们那个权力体系中却相对弱势。首席能自己消化的苦难绝对不拿出来说。或许首席是觉得说了也没人听?
第三,就是上面说的自己消化苦难这件事。离职率高,那好,不仅不让你离职也不让你在所在辖区办案,律协还把不满五离职的也设置了门槛。
第四,亲疏有别。现在的状况,大体质改不了,那只能在审级上下功夫,毕竟四级呢。均衡案件量,提高部分一审案件的审级,为基层减负也能提高质效。而现在做法正好相反,大幅度提高中高一审标准,全推基层。一线城市还好,二三线城市中院还能有案子不?中原专注二审?一审到二审的案件量的确是比以前多了,但十个案子一个二审还是普遍情况。中院不专注审判专注什么?专注研究?那高院专注什么?最高院专注什么?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员额制。员额制把年轻人的晋升通道堵死了,以前小地方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就两年,北京也就 4 年,现在呢?北京这边工作 7 年的基层有一个入额,8 年的三个,9 年的不到一半,10 年的还有没入的。这还是用案件量把一部分当时挤进去到老法官压垮了人家退额才腾出来的名额。还有好多地方中高弄的,要入额就得去基层,有的怕调不上来不敢去,有的去了就是占人家基层的名额。
一开始觉得首席法学出身,应该很懂,现在发现,首席可能是在灵山生活久了,忘了凡间百姓的疾苦。
了解下上海 206 工程吧,中央政法委牵头,5 年投资超过 20 亿。
高层的态度很明显了,与其多招法官,不如投资技术,智能辅助裁判系统嘛,
给大家康康这个系统的智能程度
法官员额编制数量是在员额改革当年法院受理案件数确定的。指标由省里分到市里,再又市里分到区里,其实,中院也可以机动调整基层法院的员额法官编制数。然而,改革当年 2016 年的收案数,距今 5 年过去了,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案件的变化,导致现在的法官办案量激增,加之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了退了一批法官,年纪的法官助理们也不愿意入额了,法官更加稀缺。三四百已经不算多了,六七百也有。
所有基层的法、师、医、公,都很缺人,问题也差不多。
1. 在编人数很多,干活的人很少。
20% 的人干了 80% 的工作,真不是开玩笑。
2. 想来的不够条件,够条件的不想来。
举个例子,“消失的夫妻” 案里,那个没枪毙的未成年快放出来了。
如果让他当你孩子的老师,或者当你家附近的基层法官,
你放心不?
3. 很多时候,基层累,不是因为缺人,
而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 “身心俱疲”,
尤其 “心累”,才是最主要的。
至于原因,大家都知道,但没人敢说。
从一人一天一个变成一人两天一个,意义大吗?
恕我直言,这根本不是扩招不扩招的问题,而是基层治理的问题。
基层矛盾纠纷多,然后就导致案件多,案多人少就忙不过来,忙不过来就想到了扩招,这个思路本身就是错的。
法院应当是兜底断后的作用。一个矛盾产生了,应当有其对应的纠纷化解力量,乡镇、街道、社区、妇联、消协等等,各种行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的作用,实在解决不了了,然后再上法院,而不是万事先上法院。
真正对的思路应当是重塑基层治理力量。过去,我们的基层治理很多都是靠着基层的人来做,干了几十年的老村长说话可能比法官要管用十倍。
但是现在,一方面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基层尤其是农村的这种基于血脉亲戚和熟人关系的社会体系在逐渐瓦解,社会自我调节纠纷的能力弱了,另一方面族长、村长这样非法治的治理模式确实也会导致地方势力野蛮生长、封建落后思想死灰复燃等一些问题。在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下降,自然而然地就涌入法院,寻求正义的解决。
但是问题就在于,基层治理的责任本来就不是法院一家单位的呀。如果法院扩招,致力于不断把法院 “做大做强”,甚至进化成全能法院,那么相对应的,社会上其他化解矛盾纠纷的力量只会越来越弱,没有创新的动力也没有相应的社会资源,最后只会变成无能的巨婴。
那些被弱化的社会力量,除了承担着矛盾调节的作用,还起着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比如社区服务、法律咨询等等。如果他们没用,那么社会则会进一步失衡,案件会进一步增多,到时候量再厉害的法院也办不完这些案子。更何况,有些事情,并不是用判决可以解决的(比如邻里纠纷案件判很简单,但是保证后续不发生矛盾很难,再比如离婚案件,离婚率高也不是法院能解决的)。
所以正确的思路永远不是基层法院扩招,而是根据时代发展,培育新的社会基层治理力量。
旧的社会在瓦解,新的社会在形成,眼睛要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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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好些人评论,可能是我没有说清楚吧,那就再解释一下。
强调一下,本回答探讨的是合理的制度应该是怎样的,在现在的矛盾下,制度应该往哪个方向发展的问题,而不是不改变现状的情况直接折腾出一个 “完美” 的制度。
本答案讨论的是法治的思路,而不是法院治国的思路。
①基层治理不单单是指调解,还可以有很多别的办法。
好多人都把我说的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理解成和稀泥、讲人情。虽然目前现状的确是很多地方做工作就是调解,想要用法律解决问题就只能上法院。但是,我们要讨论的难道不是未来合理的发展模式嘛?
比如,如果在法院之外能够获取法律服务,那何必上法院呢?比如,交警队可以帮你把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算清楚,让双方了解清楚自己的责任和后果,再由当事人自己选择赔钱了事还是上法院,是不是也能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
再比如,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妇联等能够提供足够的普法和妇女儿童保障,是不是能够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
再比如,如果真的落实劳动保护,落实工程保证金,是不是农民工讨薪的事情就会少很多?
借贷、婚姻、相邻纠纷、交通事故等等,有很多案件其实真的没有必要上法院,又浪费时间又浪费当事人钱。方法还有很多,但是需要我们去实践,去摸索,但是绝对不是简单地丢给法院去干。一股脑儿让纠纷都用诉讼去解决,这是懒政!
②依法治国不是依法院来治国,主张让别的单位和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是排除法院,更不是排除法律的作用。
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依法行政。我看见有好几个小伙伴评论街道社区根本不懂法啊,不懂法可以学(日常生活中经常用的法律其实就那么几条),也可以直接招法学院的人就职。
当然,法院还是会发挥兜底作用的,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上法院,这是公民的权利。当然,法院也要与时俱进,注重提高自己的效率,发挥自己社会治理的作用,而不是扩招。
③关于强制力的问题。
有小伙伴提出,别的组织没有强制力的问题。
法律赋予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力,这种强制执行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很厉害的,它能够剥夺人的财产、人身自由,甚至生命。但是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很无力的,它不可能让破碎的婚姻好回来,在彻底破产的被执行人身上也执行不到钱,它的作用是很限的。
过去,我们的社会除了法律,还有很多别的看似非强制其实是强制的力量,比如宗族关系、亲情、社会舆论。为什么以前的人讲信用?因为他要在这个村生活一辈子,如果失信于人,会一辈子抬不起头,这就有了约束力。过去,这种约束力在人们心目中甚至远大于法律。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传统的社会在瓦解,其实,在资本的洗涤下,每个人都是逐渐原子化的,传统的那种强制力在逐步瓦解。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也是反对单独依靠讲人情的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因为靠不住。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早就讲过了,“它” 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漠无情的 “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任何联系了。
所以,现代社会案子越来越多,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转型变化的结果,它绝不是法院扩招就可以解决的。
先从大面上说,要做一个能够审理案件的员额法官,要几年?要经历一些什么?
首先,你的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试,考过这个,你才有资格去法院考公务员。
其次,你要考公务员,考上了以后,你才能进法院。
最后,进了法院,你能审案子吗?审不了啊,那咋办?还得再考一次员额啊!
以上这三部,卡死了多少人?你以为基层院只缺少审判法官吗?不是哦,执行局里人更缺!天天不是头秃就是抑郁!
然后从经济收入上看,仅看正常收益,法官这个职业,并不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在终身追责的基础上,干的的确是要操卖白粉的心,拿的确真的是卖白菜的钱,基于这个角度,能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还要做法官?
最后,我们再说一说其他方面,基层院不想有人吗?想,当然想,但是,编制标准就在那,上面有中院,下面有派出庭,越大的城市,越是确认,越大的城市,对于法官专业的需求越高,随着管辖的范围增大,法官这个职业,再按照正常标准走的基础上,发展潜力,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在大家都有很强的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能不能留住人、怎么留住人,其实是现在更应该考虑的问题。
法院检察院人很多,但是法官检察官不多,闲人多了就把法官数挤少了。
扩招一个法官,就能挤到法院一个不是法官还光给法官添活的人。非法官们的所有存在感都要通过给法官找事来体现,比如查查卷有没有订好,有没有错别字;安排法官轮流去扫大街拍照片;给法官们来个考核、考试、开会,这样本来 8 小时审案子,一折腾还有 4 小时。法官够用才怪
以后最好就是法院里 80% 以上都得是法官,压缩行政人员编制,释放出来给法官。
现在其实问题挺严重的,很多地方法院招不到学法律的法官,又缺人,只能降低标准,随便一个本科考出 A 证就能当法官,很多法律都不懂怎么用。还扩充,基本需求都没法保证,怎么扩充啊?
法院隔壁来答一下。
法院情况不特别清楚,答一下法院隔壁的情况。
我们 123 部是刑检,就是干大家通常所认知的检察院的批捕起诉的活,人力奇缺,绝大多数办案组都是 2 个人。自嘲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不受重视,不给人,不给额,入额的竞争比是 1 比 10 以上,每周固定加班两天。
456789 部是其余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侦监、未检、案管。被称作是新兴产业,占据了大量编制,他们也办案啊,系统上点一下按钮,就是办了案了,或者一年几十个案子,几个员额办,事少人多,入额的竞争比是 1 比 1 到 3。
法院只怕也差不多吧。
扩充个啥呀?
现在 32% 的员额,一个人就能办 500 件案子。
以后改成 16% 的员额,一个人就可以办 1,000 件了,也许更多。
这一下就 “扩充” 了,那就更成功了!
中国警察数量也很少,远远达不到各个发达国家的警民比例,那么为什么不扩充警察呢?
我们隔壁的旗县法院,年轻法官都不愿意留,转行干律师了,人越来越少。
因为同样的工作时长,挣得更多。
而且没有那么重的终身制的责任。
时间对所有人都公平,一人一天只有 24 个小时。
另一方面,基层的案子很大一部分是民事诉讼里离婚相关,谁看谁头大。
说鸡毛蒜皮我觉得有点过,毕竟对于每一个案子背后的家庭来说,都是难过的坎。
但又远远没到刑事案件那种慎之又慎的地步。
所以耗时又难搞。
罗翔老师说,法律是平衡的艺术,这话我认为很贴切。
但换算到基层工作量上,就十分吓人了。
制度问题,唉,我也只是个提出问题的人,并没有解决问题的学识和能力,只能从自身角度给个建议。
在我小的时候,基层单位每人每月的收入,大概和本地一平米房价持平,也就是说一人一个月,工资够买本地一平米房。
如今法院的待遇根本赶不上房价,如果法官们能多挣一些,是不是人才流失就有可能好转。
以上都是我观察本地法院的想法,不具有普适性,也就是平时和他们吃过饭,偶尔也和律师聊,请理性观看哈。我明白自己的单线程想法非常稚嫩,主要不是相关从业者,想不到太深,如有错漏,必定是我考虑不周。
法官是中央政法编,而编制的数量是有限的,如果能扩充话,法院也不会喊案多人少这么多年了。
何止基层法院缺,其实几乎所有基层的单位都缺,但能怎么办?上头就是不给。也不是不给,你找再多人也没用,因为上头就给你这点经费。
一般幼稚的人都这样,觉着自己很聪明,能让别人既干了活还不拿钱最后还要夸自己。嗯,根据能量守恒定律,那么肯定有其它不对劲的地方。所以,你看基层要么有些瞎混,说起来光明正大义正词严,一到真干人影都不见;要么自己想办法弄钱,比如出租大院比如啥的,有了钱就可以招人,但因为这是属于自己单位招,所以编制外。
现在问题很清晰:顶层去抓人,一抓一个准,说明个个都富裕,你说需要加钱吗?那底层呢?明明几百个人的工作,结果给几个人去做,天知道干点啥了,除了个身份,钱其实也不多。老百姓呢?去办点事像求爷爷告奶奶一样,还要走流程还要等结果,最后还敷衍了事。
好了,到这里事情也就清楚的很了,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
问题不在法官数量,是在法官素质。
●一部分不干活的都没人举报
●一部分故意拖延的会赢得势力
●干活认真快速的就让他累死
=
法官体系,那可是上可至天的肥肉。
素质不提高,数量越多越危险。
首先,基础法院的员额法官并不少,只是院领导、党组成员、庭长等等领导占了一半以上,专职审判的法官就很少了。其次,多数法院的管理理念还是行政管理理念,注重党政务虚,并不注重法律赋予法院的职责 - 审判,有些基层法院的院长根本没有从事过审判活动或法律水平在普通律师水平以下。再,就是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值得堪忧,法官是通过公务员和司法资格考试就可以取得,和普通律师在一个水平线上。因此司法改革以来,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司法的公平公正和效率问题。只是改变了司法公开的问题。
要改变现状,首先要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任命基础法院院长的首要条件应当是其审判业务水平或法律水平。其次,所有基层员额法官就是专职办案,法官负责制。院长、付院长、庭长、党组成员不再分管和审批案件,员额法官兼任付院长、庭长、党组成员的,以履行法官职责为主,和没有兼任领导岗位的员额法官同样的审判任务同样的审判职责。其次,法官职级脱离行政职级,打开法官仅凭审判活动的晋升通道,让法官专心审判活动,使法官队伍专业化。其次,法官的审判权力独立的同时加大纪律监察监督,疏通当事人举报、申诉、信访等渠道,公开信访申诉信息。其次,取消法官的公务员考试,法官卸任后不能从事律师的回避限制缩短到一年。以贯通律师和法官的相互交流渠道,吸引高水平的法律人才到审判活动第一线,,
基层部门不缺人,缺的是干活的人,基层一半以上的人 s 都是等退休的。分配给他任务就各种推脱,用不来电脑。不会做,各种借口。还有故意做不好留给领导没能力什么事都办砸的印象,这样领导就不会分配任务给他。可以继续摸鱼划水等退休。
首先,法院干警受公务员编制限制
其次,法院的法官也受员额限制
先不说法官吧,说说书记员,法院绝大部分书记员都是没有公务员编制的,是非编干警,也就是平时大家所说的合同工、临时工
由于书记员没有公务员编制,工资不高,工作量还大,所以法院很难留住书记员
法院想给书记员加工资留人嘛,报告打过去,可能隔壁公、检乃至其他机关单位知道了,他们也会打报告说我们也案多人少,我们也累,我们也要加工资,于是就都不给加了
不给加工资,那就招多点人呗,但是即便是非编干警,同样也有编制的限制,因为这些编外人员的工资也还是要政府来给的
有些法院为了多招几个人,节衣缩食把其他方面的预算节省下来用来招人,这就是编外中的编外了
非编干警要扩招都那么困难,在编干警就只会更加难
倒是想扩充,但是人实在是少。
你想想,同样是过了司法考试的人,优先选择的多为律师;不做律师靠公务员的,也是优先考虑那些事少活轻松的岗位;就算要选司法行业,检察官也比法官更吸引人。
就算考上了,也要从底层做起,没有三五年工作经验都没法独立判案。另外一名法官独立办案,还要配一个书记员,这样你需要招的人数就要翻倍。
另外,光招人也不解决问题,还要硬件配套设施,你总不能让法官在操场上办公吧?多招法官就需要更多的办公室;法官开庭是要法庭的,你招了更多的法官,那就需要更多的法庭。这样就需要更大的办公楼,地方财政支出就未必有这个预算了。
逻辑错了。
唯物主义政府解决问题,首先要求助于技术进步,然后才是人。
可以说随着技术的进步,不用创新的工种,都会被计算机技术与相关专业交叉解决,包括律师、法官、翻译、基层医生。
遇到缺人就堆人,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就是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盛不下了就换大盆,这种解决思路去办事,那个位子栓块肉,哈士奇都能干。
基层法院不是法官不足,最重要的问题是法官事务性工作太多,时不时各种 D 政事务,强制去小区门口给居民做核酸检测,强制给建 D 70 周年出节目之类的不胜枚举,所以扩充再多都没用,北京现在有聘任制书记员制度,一个师妹在朝阳法院做聘任制书记员,说是书记员,其实已经是担任法官的角色了,平时除了 (独自) 约当事人谈话、独自写案情稍微简单点的判决书之外,还有很大部分是帮法官做一些事务性工作,经常加班。所以如果把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切掉,让法官仅仅做纯粹的法官,那题主说的这些问题可能就不那么突出了。
有的基层法院,人多案子少,进去就能开始享受退休生活。
有的基层法院,人少案子多,法官经常五加二白加黑的拼命。
我也想知道编制是怎么设置的。
我去的很多县基层法院以及四五线城市的市辖区基层法院,永远都是工作人员比当事人还少。
既然知道案件少,就不应该设置这么多编制,而且员工都已经是养老状态了,但每年都还在招人。
说实话和吃空饷也没太大区别了,毕竟没干多少活,财政为什么要养这些人,我想不明白。
哪怕拿出十个编制分到真正忙的基层法院,差异也不会如此巨大。
几年前 消防队还是公安现役体制时代,大城市的消防人员不够用了怎么办?这种义务兵员额,国务院中央军委也不给增加啊? 那就照合同制消防员编入 公安现役消防中队使用呗。算经济账,这种临时工比 义务兵还划算。义务兵服完兵役回家乡属于退伍军人,事情多着呢,国家得终身负责
因为要把编制放到更重要的岗位,当然不是公安。
一方面,如其他答主所言,编制数量是确定的,很难改变。
另一方面,改革的目标就是法官队伍精英化,说白了就是用更少的人干更多的活。如果扩编,那不成打自己脸了吗?
我倾向于养不起那么多公检法,他们待遇实打实的当地顶流。
因为社会运行不规范或者当事人的侥幸心理,导致案件频繁出现,比如商品房买卖,当事人钱交了,结果房子被抵押给别人了
还有阶段性的问题,比如离婚率升高,许多人无法协商就得去法院离婚,前段时间疫情的购买口罩诈骗案也多
经济犯罪成本低,于是集资诈骗案子多,境外电信诈骗多
农民工权利保障不完善那些年,农民工要钱得打官司
法官队伍就去擦这个屁股
另外,法院系统也不放弃权力
结果,就是肠梗阻
1 平均数掩盖了系列案、法官助理办理的、领导挂名的、复杂案等情况,见过庭长一年审一千七百多件案子,普通法官审理几百件,不应该见贤思齐吗?2 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看不出法官工作超负荷,安徽省 2021 年审限结案率 99.9%,小额简易速裁平均审理天数 37.82 天。有律师朋友碰到开庭隔日就出判决书的法官,我几次都是交完诉被强制诉前调拖四五个月才给正式立案,法官为了高院均衡结案考核也没法子。如果审限从交诉状开始计算,数据就完全不一样了。
法官的工资在同一地区是碾压其他单位 gwy 的,如果招收过多法官,知乎就会有一个新问题 “如何看待 gwy 过多给地方财政造成太多负担”
因为现行状态下,不需要对下负责,基层痛感无法真实传达上去。
上面当然也会不痛不痒地说两句基层辛苦了,但到底有多辛苦?这个东西没有切肤之痛。
搞到最后就是,基层很辛苦,我们也不容易,我们能坚持,基层也坚持下吧。
实际上根本不是一回事。
这个问题的另一个点,是上面只管下任务,根本不考虑基层工作实际,甚至下的任务都不一定讲道理。比如有证农房出图斑了,90 年代集中发的土地证历史原因都没有用地红线,结果非要提供合法套合图,不然就得拆。
类似的无礼要求进一步增大了基层工作难度和压力,但上级提出要求的人无需对此负责,所以各种奇思妙想只会越来越多。
扩充法官只会增加案件数量,只有减少法官,才能减轻基层法官负担。懂不?
还不懂的。可以思考一个问题。把高考录取率提高减轻了学生负担了吗?但是如果大幅降低高考录取率,比如降低到现在的十分之一,你猜学生负担是会增加还是减少?
编制这个东西,是上级定的,每个上级在定编制的时候,都充分考虑了本级乃至下一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预留了足够甚至冗余的各种成本,从场地到器材到资金到人力
但是,制定编制的上级在面对基层工作的时候,是另外一副嘴脸,他们对基层工作的量和质从内心里不认可——基层的工作数量虽然多,但是都很简单——简单换算的话,上级一项 “复杂” 的工作需要两个、三个甚至五个人来完成;基层的十项 “简单” 工作,有一个最多两个人就够了
招临时工不香么?
你不干,有的是…
法院缺的是能审案的人,可惜一大批不能审案的人占着编制。
如果,如果,如果,如果,如果。。。如果!!!!最高法出台一个文,要求各级法院院长每年收案数 / 结案率不得低于全院均值(或者不得低于最高办案法官的 70%)。。。。想想就有趣
不要让满腿泥的人想办法,要让讲话的人亲自干活才会有所调整。
基层法院不是案多人少,是案多办案人少。
给人们的感觉是,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维护公正,保护社会良序的作用。
为什么有太多的混子非常嚣张地对受害者说 “有本事你去告我啊!!!”
我的亲身经历,有道理,有证据,打不赢官司。事后,若能不担责任,我非常想把我的法官和代理律师丢到粪坑里,让他们吃饱。一个拿着纳税人的工资不办事,一个拿着原告的代理费不办事。反倒对于被告和被告律师没有什么恨意。
无脑无良地学习商君的 “一孔制”,全盘否定宗族、行会等民间组织的 “有限执法权”,全盘否定他们对于社会良序的作用,所有的民间问题都让法院去解决。把所有的支流都堵上,就需要主流道拥有足够的通流能力,否则,干旱洪涝是必然的结果。
太多不应该出的纠纷出来了,太多不应该打官司的事情打官司了,太多人心变坏了,放心,官司只会越来越多,法院只会越来越忙,判决质量只会越来越差,
————直到那一天,有太多的人经历过打官司,太多的人知道司法途径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除了坏人和走投无路的好人,没有人愿意去法院,案件数量才会降下来。
基层法院至少扩充百分之十才行,基层的法官与法官助理编制都严重不足,你能想象一个人口接近 200 万的县级市执行局法官只有四个,助理八个吗?其中年纪偏大的还占了一多半。
我们国家的基层法官平均一年要处理将近 200 件案子,一天多就得结案一个,怎么忙的过来?一方面判决质量下降一方面导致法官难以应付大量离职去干律师。
当然凡事就怕对比,我们和印度一比瞬间就不那么辛苦了,所以司法人员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印度十四亿人口而且处于社会发展的混乱期间,海洋法系的国家,更需要大量法官。可印度在编法官仅有 2 万名,其中还有百分之三十的吃空饷,据统计印度某些邦挤压的案件即便法官天天不吃不喝的审理也得等 320 年。
因为编制是有定额的,基层法院不能随意变动。而现在各种改革推动下基层法院面临的是留不住人也招不进人,试想一下你通过千难万险考过了司法考试,正青春有干劲的时候,被各种考核指标压着,被领导各种要求着,被各方当事人监督着,在看看不够还贷款的工资,和升迁无望遴选不让,你会报名考吗。要知道司法考试可是国家大考,公务员考试也是一场激烈拼杀,就这样过了三关斩了五将的一群年轻人,最起码得给个敬重才能靠信仰安慰自己吧。
要是注意观察的话,你会看到政府要干事的部门都缺人,但都要招人的话估计税收不一定能扛得住 ·
法律系统现在的情况是法院想办法拖延立案,搞的我们律师现在在当事人面前很难办,我们律师都替法官急希望法院多招点人分担点案件
头脑壳疼!
基层,咋说呢,扩充不扩充是上级决定的。不是本级能决定的。
而且你扩充了,上级也会给你更多工作直到继续饱和。
基层法院也很想知道答案
中院也想知道答案
编制,编制,还是特么的编制
曾经我放弃保底中院、冲刺高院,以为了解中国的法治根在基层
结果只是猜对一半,苦不堪言,基层哪基层法院啦啦……
这个问题底下有说法官参与本地区党政事务性工作太多的,抗洪救灾防疫扶贫什么的。我就问一句,地方上的年底绩效法院拿不拿?如果拿,这些事情就应该做!
所有单位都要增加编制
名额分配没有向基层倾斜,另外基层法院越发无人问津。
不是基层法院不想增加法官员额,而是员额是按照中央政法编制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受编制限制,想增加也增加不了
各地法官配比是按照三定方案来的,已经远远落后于社会和经济发展,加之员额改革,导致法官人数大幅度减少,这也是改革的阵痛吧。
都说了要过紧日子,还怎么扩招!不领工资吗。
思路有问题,扩充了法官,案件增多怎么办?还要增加吗?
本质上还是要全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减少诉讼案件,减少刑事案件,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的调解作用。
因为,法院正在实行员额制改革。最多只有政法编制总数的 39% 的人员可以成为法官。而政法编是无法随意增加的。考录到法院的法官助理,必须干满五年以上,才有机会参加成为法官的考试。而入额考试的空额有特别少,所以补充法官不容易。
投诉人:孙昌强,被投诉人:黄奎年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事实经过一、孙昌强在 2018 年我作为原告在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大石桥市天红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人民法院调解,作出 (2018) 辽 0882 民初 2803 号民事调解书,由被告大石桥市天红地产有限公司偿还我借款 190 万元及逾期利息。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我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将被告大石桥市天红地产有限公司对盖州市人民政府的到期债权予以冻结 260 万元二 2019 年年初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大石桥市天红地产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回款 800 万元依法执行,并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查封、冻结的先后顺序分配给四个申请执行人,其中排序第一、第二的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我与另一个申请人张天旭得到部分执行款,各分得 130 万元;每人个让给排在后面的执行人(患病人)优先于此人,至此,被执行人公司尚欠投诉人 60 万元本金及利息没有得到执行。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告知我,待下一批被申请人大石桥市天红地产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回来时,优先支付给我和张某某,法院开会讨论后,由执行员吕法官与我、张某签订一份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专委会讨论决定了有关执行款的分配方案并加盖人民法院章,专委会讨论决定应该具有法律效力,承办法官应该按照分配方案对执行款项进行分配,但现承办法官徇私办案、未按专委会讨论决定顺序执行。(现存在执行卷宗中)。到 2019 年 6 月份,被执行人大石桥市天红地产有限公司到帐的到期债权达到 100 多万元。当我再次到法院要求给付执行回款时,法院执行局更换,办案人,变更后的执行法官黄奎年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办案,按人事关系或者谁给钱回扣多就先给谁执行款,专委会讨论决定给我优先支付,应由其他申请人共同分配。截止目前,我再没分配到一分钱执行款,而与我同顺位的申请人张某某于 2019 年年底,他的债权已全部得到落实。据我了解,排在我申请执行之后的若干申请人不知通过何种关系,也都分配到了执行款并得到全部执行款,这说明了被举报人黄奎年利用职权,行贿受贿的不法行为,辜负国家以及百姓的重托,执法、犯法的行为,侵害了投诉人的切身利益,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投诉人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请求依法查明给予处分。三、我认为,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分配方案已有专委会定论的情况下,盖带着国徽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大印,并让我签字协议,按法律程序,我应该是最优先得到执行款的原告,为什么盖着人民法院国徽大印专委会决定书,就让他们给作废了不履行。但事实是现在的承办法官黄奎年将法院有效裁定放在一边 执法而不办法、在执行款到账的情况下,不按顺序执行分配,并在办案中,不作为、贪污受贿、吃请的情况大有存在,把排在后面的人执行款乱放了的事实,对投诉人是不公平的。四、被投诉人黄奎年,近期又在大石桥豪宅小区金龙御景购房豪宅两处,在晨光小区一处,作为工资不高的公职人员也让人对其购房巨款生疑,与其工资收入不成正比。妻子也不上班我觉得应该向贵机关举报查实。执行款已经到账一年多才放款给和他有关系人,给回扣钱多的,而且还是乱放执行款,这明显带有瑕疵我是安分老实的老百姓不想举报,但是黄奎年法官不公正,太让老百姓失望了,应该让每一位老百姓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看到希望得到公正待遇,被投诉人黄奎年不配合工作,乱放款卷中不给提供,法院的领导都知道黄法官在乱放执行款,就是庒着不给处理,超期不执行决定,昌太、天红公司执行回款三四千万,分给 30 多个人,掌握这个权利,利用职权乱发放执行款,那个人申请执行人都给点回扣,不然他能给发放款吗,我有证据证明黄奎年乱发放款人名单。另在调查过程中黄奎年根本不配合迟迟拒不交出放款人名单六、黄奎年到了法院执行局工作后,购买了高档小区金龙御景房屋两处,在江南小区一处,共计三处房屋,购买后就招待客人办酒席,变相受贿事实存在。另大石桥市法院和有关领导其袒护、包皮执行法官黄奎年滥用法律而不顾作出违法的行为。综上所述事实清楚、我手冲乱放款的名单,证据确凿依法查明被投诉法官黄奎年严重违法行为,利用职权收受他人钱物,办人情案吃回扣,相信国家法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民心不可违,顺应民心。国事、民事、乃天下大事,事事都应关心。风声、雨声,与群众呼声,声声入耳。我本不愿意这么做,事出有因,这也是我无奈之举,只能这样,对不起了…,各级领导真正把问题落到实处来解决,你我相向而行,互相做出切实的努力,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中抽查宝贵时间查问此事,实在是找不到庙门了,给投诉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为盼!!电话 18241779899
这个问题我想以我最近的经历来回答是再好不过的了。
学校是最典型的政法类学校,快毕业了,除了我这个在职有工作拿工资但全日制上学的三旬老汉以外,老弟们都忙着考公、选调。头几个月老弟们各个都是愁眉苦脸,问原因,答:“就那破地方居然只招 2 个人,且不说别的学校,咱们隔壁就有三只报名的,这么卷,我还不如回老家继承家产呢!”。
本以为老弟们的考公梦即将面临内卷的现实而破灭,一日中午,寝室老弟们突然狂欢起来,隔壁寝室也传出同样的声音,问原因,答:“公告出来了,咱们学校所在地的十几个基层法院每个都招几十个法官助理,检察院也是,太爽了!感谢五年前的师兄们拿到户口然后出去干律师给我们腾出了位置!”
上边很清楚,人够用的,再多的话,就该也内卷了。
再说了,案子多了,就像对于医生来说的病人,多了,焉知非福。
削弱法检,基层部门泛政治化,其实是有意为之的
最根本的原因是 ‘没钱’。
本人在体制内工作过,家里也有好几个体制内的。我大概了解公务员的收入。
就拿我生活的一个中部二线城市,一个正式的公务员国家一年对他的支出杂七杂八 全部的费用在 40 万左右。就算是临时工 ,比如派出所的协警 ,法院的书记员,一年的工资 社保 公积金 服装费 体检费 伙食费 办公经费等等也要八九万。
别说是正式公务员,就是招十个临时工,一年政府的开支都要多出近百万了。要知道中国很多县一年的财政收入 也没多少。中国月收入 1 千元以下的还有 6 亿人。
很多时候,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那真是万万不能的。
什么,你居然觉得国家想方便你们打官司?
这是一种治国手段,打官司容易了,比如你今天起诉明天就有法官跟进,帮你解决问题,这个效率你肯定满意,然后呢,这个法官数量肯定是比警察数量还多,那律师数量呢?同样的法律也会变的更复杂,更细分,这样利于商业活动么?凡是法律涉及到的都会被这个漩涡吞噬,只会拖慢社会整体的运作。
打官司难了,有什么民事纠纷的事儿你都会自己想办法解决,因为你知道,真去了法院得两三个月才有结果。
话说回来,一个法官一年能处理七百件案子,这其中的上诉比例有多少?恐怕没多少吧,说明了很多案子本身并没有那么复杂。
我们需要法院,但是鼓励尽量不要上法院
因为穷。
为什么改革开放?为什么撤销编制和那么多公有制企业?
因为穷,养不起,就是这么简单。
因为生产力不够,支撑不了完全社会主义的生产制度,就是这么简单。
为什么要扩充法官? 就因为案多人少? 其他执法机关呢? 事情就少了?
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整个社会管理机制的问题,过于追求程序正义,对于结果正义,倒成了其次。法院工作量大增,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要去法院,公安等国家暴力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都是小绵羊,动不动就是 “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啊”“法院怎么判我们怎么办”“对不起,我们知道是这样,但必须见到法律文书才能办理”。法院自己又给自己下了很多套,尤其是执行,不知道为啥执行一个法院判决还要跑 N 多次,你是暴力机关,不是居委会好吧。
第二就是现在绝大多数单位如果不是编制不满,真缺人的很少,缺的是能干活的人。一个单位如果有四分之三的人能用心办事,都不会有大问题。关键是容易办有好处的事情落不到基层,不给待遇不给权力,真正干活的能不能喝汤都难说,有一点瑕疵还要受气,那我凭什么不选择摆烂要自讨苦吃?基层躺平的风气是日甚一日,光靠画大饼是没法长期忽悠人的。
而且现在务虚的风气越来越重,政治学习不能说不要,但所有事都以政治为首位,就说不过去吧?能有一半时间来搞本职工作就谢天谢地了。
大多数领导在待遇上是吃干抹净,院长,副院长能专心办案吗?一年到头找几个没风险的案子,挂个名,就能多拿几万块钱的津贴,换谁不乐意啊?
不仅仅是法院,检察院,教育,卫生系统都一样,又想当领导有权,又不愿放弃专业技术职称待遇,说到底,还是组织和人社部门的问题,谁允许双肩挑的?行政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都不能区分要你们干嘛啊?
这是个大问题。
趋势。
城市化和乡镇居民老龄化的趋势。
基层分两类,一个是街道社区,一个是乡镇村屯。
人口涌向城市,社区人多事杂。
乡镇人少了,坏人变老了,留在乡镇都是刺头,麻烦不少。
经济发展,经济,交通案件增加,刑事案件见图。
特别要说的,机动车醉驾酒驾,一年 30 万起。
还是判一缓一太少了
即使不扩招,每年上级公司交办的任务年底还不是各显神通完成了的啊,数据还是好看的啊。
“案多人少” 矛盾化解的重点在案多。通过多元化解,将矛盾化解在不同地方,真正进入法院立案的数量变少,这是当前的解决思路吧!不是一味的扩充人员,让每个法官成为 “办案机器人”,一天收 1000 个交通事故案件,新增两个法官办理,不如在交警队设立快处调解,当场当下及时化解 60%,剩余 40% 进入司法程序,这样感觉会好点,毕竟编制也是有限的。
现在的公务员编制一般是总量不变,动态调整!地方上很难增加编制。如果调整,法检又是政法专项编,和其他党群口、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又不太一样,除非取消政法专项编(法院估计自己都不愿意取消),这样地方比较方便动态调整编制使用,但是增加法检的编制,意味着其他单位编制的减少!这又是一大难题,毕竟现在都挺缺人的,特别是基层!
体制内基层通病:干活苦累,有关系的调走,没关系有本事的辞职,剩下没关系没能力的。人都不愿意在基层呆,活越来越多,干活的人永远不够,恶性循环。
可以啊,不过谁来为他们的编制待遇,生活补偿付款呢
长期来看,财政不发达的地区编制是逐渐缩减的,鹤岗已经不在招编制人员了。当地经济下滑时,基层人员收入都不太可观。能考上法官的人,职业能力水平很高,不过为什么不去律师界大展宏图呢,收入还更可观
这种时候合同工作用就凸显出来了,无需考虑清退问题,因为开走后有大把人员补上,而且很便宜,但并不能当法官,无法使用法律权利。
再者,基层人员是需要到处走访四处奔波的,喝茶看报是即将退休人员或有关系的人才有的权力,这种人多,但绝对不会是你。法官在交通运输不变的地区时,是需要一步一步的向当地人们科普法律法规的知识,大多数事情亲力亲为,不仅仅为了工资,还有法律理想。到现在嘛,理想多多少少有点空
所以不愿扩充的问题总归是财政问题。
编制总量不变,但编制可以在不同部门调剂,比如气象局档案局很多人浮于事,而法院公安长期人手不足,建议每三年根据经济发展调整一次编制,而且公务员编制人数应该和城市经济总量服务人口规模挂钩。
一句话,没钱。
中小学一个班大几十人,为什么扩充老师,老师的精力有限,要照顾到所有学生,一个班不应该超过 30 人。
我们老家乡镇,2 万多人,没有警察,最近的派出所在 20 公里外的隔壁乡镇,像这样几个乡镇才有一个派出所的情况我相信不仅仅是在我老家,2 万多人连一个警察都有没,这合理吗?为什么不扩充警察队伍?同样我们这里也没有消防,以前镇上有两条街,房子都是木头的,失火一次烧半条街,消防不远万里赶过来早就晚了。
这种例子比比皆是。
有些人带节奏带的飞起,骂政府的时候就是大政府有扩权的冲动,公务员数量太多了,问为什么不扩充基层法官就是一个人干 2 个人的活为什么要多招人?这他么不矛盾吗?
因为能给基层法院扩编的人不在基层法院
忙的又不是我
干嘛那么麻烦
要明确一点,法律其实是底线,一个正常的社会并不应该有这么多触及底线的事件。就好像一个正常的公司,员工待遇的重点在于是否有额外年假,是否有提供健身培训等额外服务,而不是在能不能按时发工资,交不交五险一金上。
一个 ofo 押金问题不能集体诉讼而要拆成一个个案件;劳动纠纷和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层出不穷,罚完还有赚;双方同意离婚还要上法庭取得法官同意。“严格立法普遍违法”+“社会组织被取缔,一有纠纷就要上法庭”,案子多是理所当然的,甚至说这个案件量还没达到应有的数量。
因为编制进入了,基本就要终生负责,而这,是多大的成本?
假如一个人 30 岁进入编制,干到 60 岁退休,活到 80 岁。
那么,扩招一个人,就意味着要承担他未来 50 年的成本。
可是很多乡镇目前都是人口流出的。
你为了现在解决问题,10 年后人口流出了,那编制怎么办?剩下 40 年纯负担啊
要扩编,照例先灵魂三问:吃什么、喝什么、钱哪来?
要知道很多地方退休养老金和公务员工资都已经快要发不起了,到处都在压减三公经费、整体限薪,各行各业都在哭着喊着要求减税降费,再扩编准备吃谁家大米呢?
再说了,扩不扩编不是干活的基层法官说了算,能对扩编说了算的不会当干活的基层法官。
另外简单扩编也不能快速解决问题,不是今天扩编明天裹件袍子就能顶事儿的。案子太多审不过来一大原因是案件工作量分布不均,基层法院内部、基层与中高级法院之间的案件分布不均是个长期无解的问题,干活的太少、吃大米的太多才是主要问题所在。
实在不行多印几张奖状、多做几个徽章、多办几场表彰大会、多评几个先进代表不就好了嘛,花不了几个钱。
我是老衲,请说人话。
武汉的非洲留学生二十四小时不断电、两人寝 / 单人寝,每个月补贴 1 万元左右,免学费(含语言班),送学历, 还有奖学金。财政每年给每个留学生的预算打个折,算 20 万。
20 万在我老家可以养两个法官咯~,年轻法官养四个都行
他们都是聪明人,如果真的是要累的趴下不能动的,他们绝对能想到办法去处理,如果法院基层不够用,是不是会起诉的人愤怒导致投诉?只要法官认真办事,那不就跟他们没关系了吗?只要打官司的人投诉多了,这边出了问题,那肯定有人管的。那管理层他又不是傻子。也没有人投诉,法官又那么能干。那为什么要加人?你法官再怎么安排的,一天也就只能审那么多案子,你还能,一天一个人开 4 次庭不成,上有对策,下有良策。有多少个案子,慢慢处理呗,能处理多少就处理多少。简单程序,虽然说规定三个月,我没时间处理,我随便找个理由我就能拖着,说不定太麻烦了,很多人在这里就撤诉了。如果请的人多了,反而不一定轻松。都叫了这么多人,效率还是这么低。你都没借口了。
不是不想扩,是没人报。
坐标东北某大学,本省的公检法司律我们学校的人挺多的。这两年我们同学中基本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检察院香法院累,检察院自从改革将反腐职能剥离到监察委后,整体工作强度低于法院。法院一年几百个案子,男性刚进去还有可能给你扔进执行局。有时候被当事人威胁,甚至 20 年时候香坊一名法官被怀恨在心的当事人杀死。我们这帮小学生说到底都是普通老百姓日子人,不是超人,没人想整日身处矛盾最中心提心吊胆,何况与检察院相比工资都差不多。
同期毕业的同学,工作定下来的,有去检察院、烟草电网、律所、国企、外企法务的,目前还没听说有考法院的,有可能也是一小部分吧
一是编制方面的原因,法官必须是行政编制。现有法院公务员编制,是很久(好像是八九十年代)以前按照地区人口数量核定的,以后基本冻结,没有大的增加过。
这就导致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迁入地区)法院一直面临案多人少的问题,很多法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超过行政编制人员。另一方面,很多法院因为太忙,还处于缺编状态(人员招不满)。
基层法院的确需要增加人手,但就我个人观点,很多附加的工作其实和老百姓感受没有太大关系。比如审判信息化中的部分工作,本身初衷是服务法官,到头来反而是法官被信息化给奴役了,比如了卷宗扫描,电子卷宗编目排序。这些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
还有就是考核排名,实际就是内卷,平均审理期限能无限制压缩么?怎么平衡审判质量和效率?
要是纯办案倒没那么累,太多的考核,简直是要卷死的节奏。
我个人的感觉就是一年比一年累,累到几乎吃不消的程度,短期内没有看到跳出循环的希望。
也希望每一个在岗位上勤勤恳恳,公正廉洁的法官,能得到社会理解和尊重吧。
因为走的还不够多,
也可以理解为 “法棍” 太多。
当一个行业人太少时,
我们得看看原因在哪,
比如制造业,
比如工程领域。
基层法院员额有限。
没钱。
有钱也解决不了,不如拖着看上面有没有好办法。
一、豫 b 中院本来有一百五十多人通过司法考试可以办案,员额制改革后只给了六十几个名额,办案人员只剩六十个,每人工作量 * 2.5
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面崩溃,各种渠道全部选择和稀泥,配合立案登记制,案件如潮水般涌进法院,且很难一审即解决纠纷,多半得上诉,工作量 * N。
行政机关要是积极作为法院的压力能轻很多,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商品或者食品欺诈,再比如劳动仲裁,广州的仲裁院基本是能推就推,对老百姓找借口,或者就干脆不理,最后只能到法院寻求救济,
与其抱怨法院人少,法律人们,更现实的办法是逼行政机关作为,我们有专业知识,法院我们不敢杠,行政机关除了司法局其他还是能杠的,
级别低职数不够。没职数就没位置没待遇,没待遇没人爱来,所以数量上不去。
基本上公务员缺人都是这个原因。大机关不缺人就是因为提升很快。我爹 80 年代大专生,一级主任科员,四调无望。我 33 岁,明年就提四调了。我爹比我能力强多了,只不过他的单位比我单位低了三级。
根本原因是违法成本低,比如欠钱不还,打官司最多是把钱还了而已,稳赚不赔,你罚它个几倍试试,什么?没钱?没钱坐牢打工还!杀一儆百才对,问题是不杀一,那就会有百这个数量级的案件,而且只会越来越多!
还有处理流程太复杂,就不能像处理交通事故一样快速处理吗?很多案件其实非常简单明了,比如欠钱不还,一两个执法人员直接去现场半小时内做出判决,绰绰有余,不服再上诉呗,非要全部上诉,流程烦多!耗时耗力!
据我观察,我们大部分问题都是下层基层的,但制造问题的大部分不是下层基层,解决问题的人多数是下层基层官员,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原则的人多数不是基层下层的官员。
你问为什么,只能说干活的他们自己说了也不算。
当然如果有人想干事,是真的可以雷厉风行的做到,比如教辅一事,但不想做也确实挺难,比如劳动法,比如改进基层单位。
自古如此。
我觉得根源不在这,根源是各行各业的监管部门推诿扯皮和稀泥,就我之前起诉移动那个事情,但凡监管部门能督促一下移动正视问题也不会闹到法庭上去,可是再小的事受害者也不能自认倒霉吧,法院大部分都是这种鸡毛蒜皮的案子
因为当未认证的老赖真的很爽。你不要就不给,你要也不给,你要调解就跟你调解,反正就是不还或者给很少的一点。你要是起诉,那也没事,只要在最后宣判之前把钱还给你就是了,宣判之前和解,就没有不良记录,反正没什么损失。即使在宣判之前还了,那也是免息用了很长的时间了,最多就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也不亏。更何况还有不少过了诉讼时效完全不用还了。
这不是能扛吗,年年绩效有提升,办法那么多
众所周知,劳动法管不了公务员。
主要是没钱。现在很多地区县区财政都非常紧张,每个月最大的事情就是发工资,拆东墙补西墙,先把这个月工资发了。扩充法官,钱从哪来?而且不仅发院缺人,其他系统也缺,都加人,财政根本负担不起。
说到底,其实几乎所有的公务员单位都不缺人!缺的是能做事的人。
在网上诉苦的都是单位被压榨的年轻人,但是回头想想,你们看看自己单位,养了多少每天闲出屁的人?
所以扩招再多的人也没用,做事的还是那些被压榨的,扩招无非是多养几个闲出屁的人而已。
为什么只想到增加数量。
却不想想,如何提升效率?
现在网络通讯如此便利,为什么不充分发挥下?
让法官们网络办公,还能增加下不发达地区法官们的收入,同时实现异地监督。
1. 扩充法官就能保证公平正义?
2. 开庭不过几小时,平均每个工作日 3 个案子,并不是一个案件从头到尾由一个法官负责。
3. 公务人员越多,对农民、制造业工人就越不公平。
员额法官工资比其他职务高
一个法院法官或者叫有审判能力的人员是够的,但是只有员额可以审案,还有很多占着员额名额的领导,所以就不够了
这个问题可以拓展一下,包括其他单位,甚至基层乡村老师也是一样的
大的问题是,在编人数超级多,都快挤爆地方财政了,但是干活的人就是不足,乡村小学都快没学生了,在编老师人数是学生人数好几倍,但是仍然需要招人。
谁知道咋回事啊
为每年系统内开除公务人员设一个高 kpi 就能解决无法优化结构的问题了。各类基层公务员系统招人时其实都是供大于求的。
大家都在吐槽法官少,偏远地区法官岗位公务员也没人报,是不是说明现在行情处于底部,可以抄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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