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家暴了,活该!”
· 点击上方“晚睡”将我们设置为星标哦 · 本文作者 | 晚睡 今年3月21日,诗人余秀华在微博公开宣布与男友杨槠策的恋情。 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于我而言,这确实是一份意外。但是一个46岁的女人,还有什么意外不能接受?” 余秀华对待爱 …
正文
现在点进#余秀华疑似被家暴#的词条,关联的第一条动态,是一段抖音直播录屏,在这个视频里,余秀华盯着镜头,质问着拿着手机的男友杨槠策
“你打我的时候,你怎么不直播?”
随后镜头一转,杨槠策将摄像头直接对准了蓬头垢面且情绪失控的余秀华,他指责余酒后尿裤子,将她的尴尬窘态暴露在了直播里。
再往下刷是这个事件的一系列后续,大概就是余秀华发微博“杨槠策疑似出轨,且家暴,他抽了余上百个耳光,掐她的脖子。”,杨槠策回应承认打人,但反向指控感情纠纷,最后是当地妇联回应。
事情很清晰,从妇联的报道看,解决也在路上。
但这些微博底下的评论,还是让我很难过,因为我突然发现,在我们这些喜欢她的读者眼里的余秀华,和大众认知里的,是两个样子。
在我们眼里,她就是一个对爱极度渴望的正常女人,顺便成了个诗人,她自嘲“荡妇”,把和男友第一次见面就开房这样的事情写出来,在诗歌里三天两头描绘性爱,这是对传统荡妇羞辱的消解。,
她是可以在「余秀华诗歌研讨会」上对着所有人问,我的研讨会值得开吗?的那种诗人。
她最勇敢的地方就是袒露,她可以用空出的一颗心不断地去喜欢新的人,甚至可以在网上直接对着公众人物示爱(其实是对暗恋的人表白),可以在争议里,对着网上骂她的人说:日你娘。
她对爱的渴望和对情绪的展现欲,超乎常人。
当然,余秀华是讲不清的,所有的标签对她都是某种意义上的侮辱,我也从来没想过写出百分之一的她,上面的也只是一些印象。
只是说,我们以为那么多人喜欢她,余秀华文学艺术馆在她的老家落地,新闻媒体多有采访,她应该是被接受了的。
但这次的事件以及大众的一些反应,让我意识到,这些印象,好像只是停留在了我们这些小部分人眼里。
在评论区的人眼里的余秀华是另一个样子。
我节选几个在不同微博里相对高赞的评论。
这是我最担心的地方,余秀华符合我们以往所有性别暴力事件中,被舆论纠察的“不完美女性受害人”的几乎所有特征。
荡妇(这还是她自己说出来的。)
长得不符合主流审美。
情绪不稳定。
从不掩饰自己的情欲、喜恶。
生理有缺陷。
不再符合生理意义上的年轻。
她就是一个对自己身上所有可能会被大众解读为“瑕疵”的地方,都不加掩饰的人。而她现在成了一个性别暴力事件的女性受害者。
这在当下的舆论环境中,可谓高危。
更糟糕的是,在很多女性****的眼中,余也同样是咎由自取,因为她恋爱初期所展现出来的恩爱,甜蜜,一个诗人面对爱情的义无反顾,被打后还要加一句“他对我其实挺好的”,都成了他们眼中的恋爱脑,背叛女性力量的娇妻,满身才气却仍旧无法逃脱桎梏命运的梦女的证据。
这一切的一切,总结为一句话,不过就是:“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是你咎由自取。”
一个完美符合性别暴力事件中放荡的“不完美受害人”的女性,同时与一个咎由自取的恋爱脑特征相吻合。
同时,以往一件又一件类似事件中的那些“不完美受害者”也在余秀华的身上重叠交错**********。这是最让人难过的。好像什么也没变好,然后类似的事情轮到一个又一个你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
也许依旧没什么用,但我还是想在这里替余秀华和余秀华们说些什么。
还是先说余秀华吧。
熟悉余秀华诗歌的人,应该都会很理解她在一开始恋爱时的那种义无反顾,余秀华太渴望爱了。这种渴望,正是余在这段关系里看起来“恋爱脑”的根源所在,她对爱情的渴望,直接演化成为了一种沉沦,以及沉沦延伸出的,对关系里的人的妥协。
这种沉沦不是字面意义上不清醒的那种,相反是她知道爱情就是这个样子,骗自己也骗别人,不然她也不会写这段——
“离婚,分手,无非就是换个人谈感情,把衣服脱给另一个人看,做着各式各样的老动作,新鲜感过后依然会为各种问题而争吵,谁也逃不过,人借爱这个字,干尽世间所有的丑事。”
所以,她愿意相信杨槠策,又或是说,愿意相信杨檚策给予她的一种关于爱情的幻想。
余秀华不是不懂,她不仅懂,而且豁达。在网友问及她和杨的关系的时候,余秀华大胆写下“杨槠策说和我恋爱,像是我嫖了他”这样不羁又大胆的宣言,在别人提醒她杨檚策可能是别有用心的时候,余说“他还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多赚点钱也好。”
我不想去说这种一边清醒一边沉沦的爱是有错的,它是一种选择,承担最后内心受伤的可能性就好,但这不应该被当做家庭暴力的一种诱因。
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二点。
我不太希望大家以后在类似的性别暴力事件中,第一反应是去细究当事人在爱情里的对错纠纷,因为爱情是最讲不清的东西,不可能有人在爱情中完美入场,完美退场,什么都没做错。
你甚至讲不清爱情里的人到底怎么是对的怎么是错的,这都只有当事人能明白,这些对错在性别暴力事件也并不重要,反而是转移并模糊了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
所有嘲笑余秀华的言论,娇妻也好,荡妇也罢,无论他们的初衷如何,最终的直指点,一定会间接地分散本该聚焦在家庭暴力问题上。
**这也是他的男友即使最终承认了“十几巴掌”,但大篇却都在回答自己为什么打她,以及自己还爱她,反问大众“把一个爱她的人逼着动手打人,真的是我一个人的错吗?”**的原因。
因为大众关注点早已偏向了这些鸡毛下的情感纠纷。
可明明重点从来不是爱不爱,谁花了谁多少钱,是打没打,是我们不要把她当做“名人余秀华”。
这也是为什么,在过去,我们总是会在撰写新闻报道的时候,要求求证信源的真实性,我们需要听到更多关于他者的叙述,而不是对个人做煽情化或是奇情式的报道与营销。
我们需要关注的,不是一个感情里的“荡妇”,更不是一个“娇妻”或是“恋爱脑”,更不该是那个有着诸多标签的“余秀华”。
当暴力事件来袭时,我们最应该做、且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做的事,是追问,加害者到底有没有对受害者实施暴力行为?如果实施了,伤势如何?又是怎么实施的?动机又是什么?
老生常谈,但还是要说,不要保持对受害者过度窥探的惯性。
这种惯性的、存在于集体中的始终贯穿的对于情感中的弱势方的凝视与“挑刺”,恰恰在不经意间弱化了加害方的错误。
一种思考习惯,往往会成为一种群体自我实现的未来预言。
当我们习惯了去细究受害者的问题,去探究受害者背后的隐私,再由她身上的一些列隐私延伸出“她有罪”的罪证时,对于加害者的谴责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一定会减弱——“一定是她蠢”“都是她自己相信爱情,是她太蠢”,这些问责,在无意间成为了一种逃罪的理由,且屡试不爽。
但这恰恰是值得且需要我们每个人警惕的地方。
在“余秀华”以外,我们真正应该关注的——是被家暴的,具体的余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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