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打人事件侦办进展,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等被查,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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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中国网​ 发表

此 “轻伤” 非彼“轻伤”;刑事案件里的轻伤轻微伤绝不是老百姓口中 “受了点轻伤” 那么无碍大雅,要严重得多且对受害者影响深远——事实上如果受害者够得上伤情鉴定里的轻伤,来医院必然是血肉模糊惨不忍睹让普通人看的毛骨悚然…

如果我放一张平时上班时见到的「轻伤患者」照片,一定过不了审。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 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我把搜集的相关轻伤二级评定标准放在最后)

而重伤的定义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简单来说,外伤导致生命危险是妥妥重伤,让人完全丧失某项感官 / 某部分活动能力也算重伤,彻底毁容算重伤,其他够不上这个标准的,都是轻伤。

就算被打的惨不忍睹头发糊的都是血,人来医院都意识模糊精神崩溃(失血 + 神经系统创伤 + 心理崩溃),最后验伤也多半是轻伤…

如果是被踹肚子、击打腹部造成内脏损伤,这类隐患极大的伤害是短期内很难被验出来的——比如受到胰腺挫伤,胰小管的水肿和损伤都是长久存在的,如果当时还好半年后突然胰腺炎了,你说算谁的?

而像女性乳房受损、男性阴囊损伤这种涉及性功能的私密部位损伤,除了肉体伤害外还有强烈的精神耻辱感和心理创伤——比如被人撩阴脚踹到 egg 出现阴囊血肿,验伤没影响生育能力但发现从此之后自己不行了…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作为一个经常见到打架外伤急诊的医务工作者,我朴素地觉得这样的标准太严苛了…(当然,更严格的是工伤认定标准…)

比如对甚少进行暴力活动身体对抗的小老百姓来说,被打了头开瓢缝几十针剃一半头发、眉骨 / 眼眶鼻骨骨折永久性破相、耳根被削断听骨被打坏功能受损、被捅成气胸,甚至内脏受损各种实质性脏器出血…(这类出血其实相当难鉴定,无创检查只有 CT 和彩超,对脏器功能的影响很难判别)你觉得天要塌了下半辈子被改写了… 结果验出来是个**「轻伤」**。

而这些轻伤痛在身上疼在心里,既长时间影响生理机能,又深远影响心理健康;伤痕和身体缺失会造成长久的耻辱感加深心理创伤(我们文化里其实有伤疤羞辱的传统),恶化社交关系交际。

这种「轻伤」相较于其实际伤害,太轻了太脱节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和长期从事暴力活动的犯罪分子相比,老百姓对暴力伤害的承受能力更低,反抗付出的成本更大——我针对自身侵害进行了反抗,和犯罪者拼了命,被往死里打,结果法律认定就是个「轻伤」,打人的混混还洋洋自得意犹未尽觉得下手可以再重一点…

当然,相信法律和规则的制定是有充分考量的,我这属于不太懂法的老百姓胡诌,欢迎法律专业的朋友指正。

知乎用户 凌楚眠​​ 发表

这次通报中有这样一段话:

对重点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方式,迅速依法开展核查调查,坚决查清查透查彻底。

我认为有必要在这里和大家解读一下:

挂牌督办:

可以理解为公安部对地方一些比较典型的、有影响的、重大的案件,通过社会公示等办法,督促限期完成侦办。

结合《通报》第一段文字

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

我们可以理解为,挂牌督办是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和办案阻力较大的案件,由公安部派出专门工作组及专家赴各地随同作战、参与办案,并进行阅卷、指导和督办,为案件侦办工作解决难题,排除干扰,确保案件侦办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公安部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亦明确

公安部每年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提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坚决 “打伞破网”,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败相结合;坚持侦查办案与“打财断血” 同步开展,全面追缴、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采用挂牌督办,可以看出本案的后续才是关键,即:

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所以大家可以放心,这件事一定可以做到查清!查透!查彻底!

异地用警:

指使用其他地方的警力来办理本地的案件。一般是在办大案、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车辆、打击黑恶势力等活动中使用。

为什么要异地用警?

  1. 防止行动泄密。
  2. 防止人情办案、人情执法。
  3. 打击黑恶势力多采用,可有效防止黑势力打击报复。
  4.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地方(特别是牵连地方主要领导的案子)。

提级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 修正)》

第二十四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下列犯罪中重大案件的侦查: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二)恐怖活动犯罪;
(三)涉外犯罪;
(四)经济犯罪;
(五)集团犯罪;
(六)跨区域犯罪。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

因此,这份《通报》不仅是对唐山打人事件的一个阶段性汇报,更是表明了案件后续的可能走向。

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目前来看,上述人员只是查处的冰山一角,扫黑除恶尚在进行!

知乎用户 孟三宝​ 发表

基本确定了几个事情:

① 网上纷纷扬扬的女生去世、被 LJ 等谣言不实,但是这个 “轻伤二级” 肯定还是会被传得纷纷扬扬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的伤情等级判断和大众认知的受伤程度是两个概念。但构成轻伤,就是可以 “刑” 了。

普通人以为的 “轻伤”,比如被打成熊猫眼、鼻子骨折或打出鼻血、打掉一颗牙之类,法律上叫 “轻微伤”;
普通人认为比较严重的伤害,比如被打成身体部分骨折,被器物砍伤、打伤至影响部分功能但未 “丧失功能”,法律上叫做 “轻伤”,所以被砍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打到听力受损之类的,都属于这个范畴;
那么,法律意义上的 “重伤” 是怎样的呢?
一般得程度严重到使人肢体残废(对,不是简单打断手脚),毁容(比较严重的,而不是小口子),丧失(重点,“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

② 这帮混子不是单纯的酒蒙子,身上有更严重的罪,这次不但一锅端,还会挖出其他罪行来并罚,而且肯定最终会从重顶格处理;

③ 此处不敢用 “保护伞” 这个词,但是公安系统的问题肯定是在挖在查了,不然不会直接公布这层面的结果,不过这不应该是最终的,肯定还要继续打老虎、拔保护伞。

说难听点的,如果这次这么严重了还是到此为止,唐山还是以前那个唐山,唐山人能离开的都离开吧,这城市没救了。

知乎用户 罗夏 发表

根据通报中已知的内容,这是一个共有 9 名涉案人员参与,受害者 4 女 1 男轻伤 / 轻微伤的涉黑团伙,涉案金额为 14.8+66.03=80.83 万元。

事件发生后各路网络大 V,意见领袖,社会名嘴,报刊主编,主流媒体,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主流或非主流媒体,各层级职权范围内或者职权范围外的官员争相出声,人人表态,个个过关,唯恐落于人后,形同政治运动。

引发的关注甚至已经达到了上达天听的级别,引发的舆论海啸自美国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以来所仅见,移动互联网普及以来,头一次见到能在全领域打破信息茧房,整体式出圈的热点事件,以至于对互联网的理解仅限于朋友圈和 “相亲相爱一家人” 群的中老年群体亦有了解。

相关衍生影响四面波及,纵向铺开,上纲上线式扩大化,例如 6 月 18 日,河北省秦皇岛展开大排档管制刀具排查,菜刀,剪刀等全部用铁丝捆绑,上锁。

大家要是认为此次事件的性质和危害,与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此次事件的舆论热度,此次事件的波及范围是对等的,是平级的,是正常的,是合理的。

那我无话可说。

如果有人认为这事的性质真的足够严重到让整个中国社会沸反盈天将近一个星期,那我想反问你一句,你知道谁是虞关荣吗?

2018 年,浙江省查处一起近年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涉黑案件。当年 5 月,杭州市公安局、金华市公安局出动近 500 名警力,对以虞关荣为首的重大涉黑涉恶团伙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虞关荣在内的团伙成员 33 名,缴获一批违禁品,扣押大量涉案财产。至去年 6 月,检察院共批准逮捕 59 人。
2019 年农历春节前后,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又连续公布两份该涉黑案背后的腐败及 “保护伞” 问题,共牵出 27 名官员,其中 17 人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
微信号 “政知圈”2 月 12 日刊文称,春节前后,就虞关荣涉黑案件,浙江分两次共对 27 名涉案领导干部进行了审查调查。而且,27 人中有 17 人是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包括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滨江区委) 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慎非,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阮文广等人。
从名单中可以看到,27 人中,17 人来自公检法司政法单位,杭州市公安局有 12 人。
据浙江省公安厅消息,杭州滨江区虞关荣等人涉嫌黑恶犯罪案件近日侦查终结,已对虞关荣等 59 名犯罪嫌疑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28 项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前,警方通报称,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体系严密,采取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的方式开办多家企业非法牟取巨额利益,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多种犯罪,非法垄断杭州滨江土方、市政绿化、土建工程项目,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和营商环境。
该团伙还涉及非法持有枪支、聚众赌博、吸毒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以虞关荣为首的犯罪团伙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涉及案件多、涉及罪名多,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黑恶性质明显。
目前的公开报道中并没有披露太多虞关荣等人违法的细节,但根据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名单可以看到,虞关荣等人除了疏通了多名政法系统官员,还打通了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的关系。
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党组书记来国炎、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副总指挥翁建成,二人都接受了审查调查。政知圈在滨江区政府网站上看到,智慧新天地规划建设于 2013 年正式启动,是滨江区近年来极为重要的规划建设项目。
值得一说的是,虞关荣等 59 人重大涉黑案被写入浙江省检察院 2019 年工作报告。据浙江省纪委监委介绍,这是浙江省近年来查处 “保护伞” 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涉及面最广的案件。

这要比唐山那几位狠多了也黑多了吧?

然而这是知乎搜索虞关荣的结果

再搜索唐山

还是那句话,你们要是认为这种情况是正常的,那我无话可说。

知乎用户 托卡马克之冠​ 发表

最新通报里的四个重要信息:

1、四名被打女子伤情情况:经司法鉴定,两人轻微伤,两人轻伤二级(目前仍在住院接受治疗)。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无疑。

2、打人团伙同时涉嫌网络赌博、开设赌场、洗钱、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伙人,烂到底了。

3、大家关心的是否存在涉黑恶组织犯罪问题,仍在查。等后续。

4、对于相关警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在监察调查。等后续。

知乎用户 胖乎律师​​ 发表

法律上的轻伤和你生活中认为的轻伤是两个概念。

伤害伤残鉴定标准都有固定的法律依据,不是通过视频去鉴定伤害的严重等级。

知乎用户 开到荼靡花事了 发表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 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经全力工作,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阶段性进展,

经查,2022 年 6 月 7 日,陈某亮(男,43 岁)等 4 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 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6 月 10 日凌晨,陈某志等 5 人与陈某亮等 4 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 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奇(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 岁)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河北、江苏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于 6 月 11 日将 9 名涉案人员(7 男 2 女)全部抓获。6 月 12 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 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 岁)、李某(女,29 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 月 20 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 年 12 月 12 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2018 年 9 月 23 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 14.8 万元。2022 年 6 月 9 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 7 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 66.03 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连日来,唐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并通过现场接待、网上搜集等,深入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全面梳理研判,逐一核查、分类处理,对重点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方式,迅速依法开展核查调查,坚决查清查透查彻底。

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公安机关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侦办等后续进展情况。

知乎用户 中国警方在线​ 发表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 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知乎用户 如初 发表

早在案发之处,我就大胆预测本案为轻伤,这也符合实践中的一些规律特点,比如过程残忍,手段激烈,结果并不见得会重。特别是通报中提到病情稳定后,我就更倾向于轻伤。事实证明,轻伤二级属于轻伤中的轻伤,结果上看并不重。原回答可参考下文。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警方已抓获全部 9 名涉案人员,他们将受到哪些处罚?

有黑必有伞,是恶也如此。所以本案有公职人员被调查审查并不意外。

意外的是,在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结束并转入常态化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束不久,发生这样的事令人痛心。

本案警方通报中,嫌疑人还涉嫌多起违法犯罪事实,故恶势力跑不了。

希望本案可以给公职人员一些警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好好行使,不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势必会被人民抛弃。

知乎用户 煎茶官​ 发表

轻伤二级已经很严重了,只不过从学理上定义为轻伤而已,不能单纯的从字面意思理解。

知乎用户 长沙向律师​​ 发表

轻伤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 厘米以上。

  (二)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 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 平方厘米以上。

  (三)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 平方厘米以上。

  (四)颅骨骨折。

  (五)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六)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知乎用户 财经十一人​ 发表

算是一个大进展

辛苦工作人员

而且顺便破了受害人死亡的谣言

看到很多人在结《轻伤二级》

轻伤二级其实挺严重的

这么多双眼睛看着

不至于在伤情鉴定上造假

从通报来看,这伙人犯的事不止打人

洗钱,非法拘禁啥的都有

希望严查严打

顺便挖挖后面的伞

能如此猖狂这么久

背后的利益关联人应该不少吧

局长被查只是个开始

有能量的还在后头吧

另外,小巷里的监控是否可以公开?

还有受害人的情况

既然你们说没事

为什么没有任何关于她们的消息?

知乎用户 苏格拉深不见底​ 发表

唐山打人案侦办进展和被打女孩最新情况如何?河北省公安厅刚刚通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人被查

每经编辑 毕陆名

据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此外,据央视新闻 21 日消息,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时间线: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许,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辖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10 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该案件,通报称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正在全力实施抓捕。

11 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 日晚,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官方微博通报,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12 日上午,河北 “廊坊公安” 公众号 12 日发布警情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 9 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12 日下午,唐山市召开夏季社会治安整治 “雷霆风暴” 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 “雷霆风暴” 专项行动。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有为而威邪恶畏,为民得民万民颂!

饱食终日无所用,丧民失民天下知!

知乎用户 大黑儿 发表

唐山的问题不是四名女子被打,而是四名女子 “当街” 被打。

这表明唐山警务机关对于黑恶势力的威慑力低到发指。

知乎用户 口隹安 发表

看了这伙人的犯罪经历简直是经典中的经典,属于很多城市都会有的社会人巅峰位置。

他们的特点是人脉广面子大,谁都能说得上话却实际地位并不高。专门承接一些要债强拆之类的脏活,主业是承包工程养大车。手底下养着几个打手,还有一些商铺出租,所谓的赌场也就是麻将扑克之类的。

这种小团伙属于地痞流氓的天花板,有小钱有点地位,官商各界认识不少人。背后一般也没啥保护伞,暴力机关一碰就完,典型的尿壶。

所以看通报里纪委审查的那些干部没提和这个案件有直接关系,甚至和这伙人都可能只有点间接关系,比如吃个饭啥的。

你要说这些干部是干净的也不必然,只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根据惯例必须得有干部出来负责。至于到哪一级为止,要看省里的态度了。

知乎用户 卧牛 发表

各位猜猜这几年马副区长都在忙着干啥?

知乎用户 何学源​​ 发表

轻伤二级一词成为继普通外科医生后又一一个用来判断网友对于一些专业概念的认知鉴定器

经一些网友的提醒之后我也认为一开始的某些措辞不妥,对措辞进行了修改。

知乎用户 逆天了呀 发表

值得关注的点,我总结如下:

1、轻伤二级,不构成重伤害罪,法定刑期最高三年

2、寻衅滋事罪法定刑期最高五年

3、河北省公安厅通报事件进展,显然案件实质上已经提级侦察

4、河北省公安厅通报案件进展,而不是唐山市或者是廊坊市通报,显然是为了增加公信力,也透漏出来案件发酵的破坏力,超乎想象。

唐山成为世界媒体关注的焦点,上一次还是在 1976 年的 “唐山大地震”。

5、犯罪嫌疑人陈某志等人有犯罪前科,属于法定从重情形,但目前最高刑期只有五年

6、犯罪嫌疑人陈某支等人是否存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目前还不得而知,有待河北警方进一步侦查。

7、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两人的四名女生,为何迟迟不发声,让唐山成为世界媒体的焦点 1,很光荣么?

如果从保护被害人的角度出发,其家人、亲戚代为发声也未曾不可?

在昨日舆论发酵后,今日中午河北通报事件进展,是否有故意压低事件热度的嫌疑?

8、以目前唐山一连串的网爆事件来看,黑恶势力保护伞可能不局限于路北区这个层级,后续调查有待纪委监委、检察院介入侦破。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真切的希望这不是一句官话、套话,能够落实到行动中。

知乎用户 满城全是黄金甲​ 发表

贪官误国,墨吏伤民。

二十四史里误国的官写的太多,伤民的吏写的太少,对于老百姓来说,直接伤害基本都是来自于吏。

古代文人很少写自己被吏伤害的事,因为他们基本都是官,吏伤不到他们,从这个角度才可以看到杜甫的伟大,但其实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吏也动过他,动的都是老百姓。

我以前常说,官塑造不了一个城市的面貌,真正塑造城市面貌的是吏,这个不能深说,有阅历的人自己体会。

从古至今吏治都是大事,因为一直没有好办法,不像官治找到了好办法,就是通过科举给前途,给理想,给信念,让官有可能产生道德。

而吏最大的问题是无法产生道德,没有道德肯定就会伤民,因为道德最底层的东西就是爱,爱人。

怎么办?不知道,应该会长时间存在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请勿关注 发表

从上到下的彻查

前几天我就已经说过了,唐山的事不是换几个高级领导就能够解决的,这个地方大概率是从上烂到下,成体系,成规模的腐败。

具体点说,就是上到原来的高级干部,下到普通警察,公务人员,都有相关的利益牵连。否则怎么解释 “雷霆行动” 举报电话居然打不通?

新上任的唐山公安局局长会亲自过问下边举报电话该安排哪个这种事吗?这事都要局长过问了,那要你们普通警察是干嘛的?

问题就是这么一件小事,居然都能出错!

这说明什么?即便空降来一个扫黑模范,我下边人就敢把你架空,你弄个 “雷霆行动” 又怎么样,我依旧敢处处给你使绊子。

强龙难压地头蛇,唐山的水深的很,除非从上到下,普通警察,公务员,有问题的通通换掉,否则难还清明。

所幸,现在开始慢慢向好了,不必过于悲观

知乎用户 毛洪涛先生千古 发表

2 个无需住院的轻微伤,2 个需要住院的轻伤。

如果按 “上海发布” 的标准,就是 2 个无症状挨打者,2 个轻症挨打者。中症率、重症率、死亡率为 0.00%。

说明打人非常非常的 mild,无非就是一个 “大号磕了一下”,应该 “与打人共存”。

黑社会经济也是经济。现有的扫黑除恶措施,极大地摧毁了黑社会经济,让人失去了投资黑社会极其连带产业的信心,导致黑社会成员可能饿死,黑社会成员消费的烧烤店也要关门了,烧烤店的员工也会因此饿死。

为了几个无症状挨打者和轻症挨打者,为了官员们的乌纱帽,居然要让黑社会成员和烧烤店员工们都拿不到工资饿死,让整个唐山陷入经济衰退,实在是罪大恶极。

应该早日放弃代价过高的”扫黑除恶 “政策,执行” 与恶势力共存“。

什么时候官员们不会因为这种小小的无症状、轻症挨打者而被查,什么时候官员们不需要为了保乌纱帽去扫黑除恶,而是放心大胆的” 与恶势力共存 “,什么时候唐山经济就起飞了!到那时候,阿拉上海 ip 共存壬心目中的完美社会,王道乐土,就来了!

知乎用户 还是不注名好 发表

1. 案件的定性: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这是不是说:9 个人、2 个团伙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相对而言,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定罪轻,《有组织犯罪法》涉及的定罪重。

2. 受害人王某某(女,31 岁,被骚扰者)、刘某某(女,29 岁),二级轻伤,在普通病房住院治疗。另外 2 名受害者远某、李某为轻微伤,没有留院治疗、自行离开。

3. 出警时间 28 分钟。2 时 40 分许,开始骚扰。2 时 41 分,派出所接到报警。3 时 09 分到现场,有民警和辅警。

4. 还发现其他线索,例如网络赌博洗钱等。通报在这一段,关于发现的其他线索中说,“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5. 目前的处置、追责是在公安系统。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马爱军,被异地调查,被廊坊市纪委监委员审查和监察调查。

涉案的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民警陈志伟,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等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丰南区纪委监委审查。

另外,还有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被免职。

通报说,案件侦办取得 “阶段性进展”。

没有说的,网友比较关心的有:

1. 迈巴赫从哪里来的?7777 的牌照怎么上的?

2. 有没有保护伞?保护伞是不是仅仅局限于公安系统?

知乎用户 煮酒杂谈 发表

本狐为知友们分享更多细节:

【唐山打人案详情披露:接警后 28 分钟派出所民警率辅警到现场】

6 月 21 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南都记者注意到,河北警方披露,事发当天 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通报显示,2022 年 6 月 7 日,陈某亮(男,43 岁)等 4 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 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6 月 10 日凌晨,陈某志等 5 人与陈某亮等 4 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 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 岁)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6 月 21 日通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冲热搜问结果,通报出来了又不信,是没你想要的结果吗?

ps:轻伤二级已经很严重了,他只是叫轻伤,不代表不严重……

知乎用户 安新蜂农​​ 发表

那些传谣造谣的,过来道个歉啊,别装没事人啊

你们也出来走两步,要不我也怀疑……

知乎用户 蓝天是我的保护色​​ 发表

回应了的有:

1、被打女孩两个轻伤二级、两个轻微伤

2、警方接报后到现场耗时 28 分钟

3、陈某志就是之前网上讨论的陈某志,2015 年非法拘留他人。

4、2018 年陈某志指使他人抵押盗窃车辆 14.8 万元

5、2022 年陈某志网络赌博洗钱,涉案 66.03 万元

6、陈某志等人开始赌场,正在侦查是否涉黑

7、对出警不及时等内部问题已经开始调查

8、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长被免职

需要关注的是还没有回应的:

1、2017 年是否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案?

2、2018 年刑拘在逃的陈某志,为什么能够提起诉讼?

3、陈某志是否曾经营水产养殖公司,是否与特大黑社会组织渔霸杨国全有某种关联?

“有黑必有伞,有恶必有腐”

请继续调查,继续深挖,挖出背后的保护伞。

早日还大家一个有黑必扫、有伞必抓、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法治唐山。

知乎用户 蜗牛蜗牛等等我​ 发表

黄赌毒不分家,暴利背后肯定存在暴力。

所有涉黑涉暴共性是背后肯定有黑保护伞。

现在唐山只是老虎苍蝇一起打罢了。

然而已经太晚了,现在得挖骨疗伤不可了。

唐山不愧是人称小哥谭,是罪恶都市现实取景地。现实比电影还要精彩,还要玄幻!

唐山官场塌方式腐败不是一天两天了,是时候刮骨疗伤,惩前毖后了。

唐山 “烧烤店黑恶势力事件”,绝非偶然,是典型塌方式腐败的冰山一角。

唐山官场有庞杂的政经体系。除市委书记、市长外,落马的副市长级别的就多达两位数。这几年,唐山落马的重要官员,数量之多,令人吃惊。

他们分别是:

1、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曾自诩唐山的 “布衣市长”,在唐山一干就是 37 年。从唐山地区行署办公室资料员开始,官至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唐山市委书记,后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所得;

2、原唐山市市长陈学军,任唐山市委常委职位长达 18 年时间,后从唐山市长任上调离,任河北省住建厅党组书记,仅一个月即落马。

3、原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河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艾文礼,唐山人,曾任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8 年,被查。

4、不久前,原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唐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胡国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原唐山市副市长于山,河北迁西人,是张和书记的老乡。在张和任唐山市委书记期间,于山被迅速提拔至唐山市副市长,后任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后调任到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出任一把手,2019 年 6 月,被调查。

6、原唐山市市长高建民,去年自唐山市市长调任中国国际商会河北商会党组书记、会长,并于今年 1 月份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7、原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久宗,退休达 4 年之久的王市长,于今年 2 月份,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原唐山市副市长李国忠,于 2017 年调任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并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一时传为佳话,高风亮节,不曾想于 2019 年 7 月就被调查:

经查,李国忠背弃初心使命,思想滑坡蜕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规决策、违法行政;在办理土地出让、规划手续审批、承揽工程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9、原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沛然,也于 2020 年落马。值得一提的是,此人曾是反腐能手:2010 年,邓沛然在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任上曾出了一本书,名叫《创新之路:唐山市反腐倡廉建设新模式》。反了 12 年,越反越多,挺讽刺的吧?!

10、原唐山市副市长李晓军,曾任玉田县县长、县委书记,盘踞唐山长达 35 年;

这两年,唐山的公检法系统也绝对波澜四起:

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少安,

唐山市丰润区原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刘金良,

唐山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政委卢广杰,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临港治安分局局长徐大志,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贠卫东,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明旭,

原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杨浩,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杨立铭

…… 纷纷被查。

唐山市下辖 7 个市辖区、3 个县级市、4 个县。辖区领导落马者众:

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贾兴利,

唐山乐亭县委书记, 后任定州市委书记(副厅级)的王东群

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副书记杨靖山等等。

唐山官场的腐败问题让人触目惊心!

坍塌方式腐败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定范围地区内出现的系统性腐败问题,即常说的 “一窝黑”、“一班蛀” 等案件现象,是当代腐败的重要形式之一。

塌方式腐败是腐败现象的一大类型,其重要特征是某一地区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出现系统性、群体性、持续性的大面积贪腐枉法行为,凝聚了公然对抗民主法治建设的力量团体,出现了暗中对抗中央政党管理的地方势力。它是个人腐败量变积累发展成集体腐败质变的必然结果,是腐败问题即将进入终极阶段的前奏。塌方式腐败现象在古今中外都屡见不鲜,并非某国家或某时期才有的特殊产物,历朝历代的末期都出现过塌方式腐败。

腐败问题从来不是单独的,能看到就证明已经非常严重,控制不住了。

主要特点

1、集体性:塌方式腐败涉案人员非常之多,他们彼此间相互贪污行贿、滥用职权、纵容违法、互利共存等,进而形成利益共同体,组成强大犯罪团伙,“前腐后继、成批落马、集体堕落、大小齐贪” 等是其最基本特点;

2、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涉案领域十分广泛,无论国家企业、行政单位、军事单位、媒体艺术、事业单位还是私企个人,都可能在利益动机的驱使下卷入腐败的漩涡中,一旦全面查处,总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揪住一连窜事件;同一个部门单位,自上而下各级职位官员要员都可能存在一连窜的腐败作风,牵扯出一整条利益集团链;

3、持久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塌方式腐败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型,它是小腐败长期汇聚演变而来的;

4、区域性:塌方式腐败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整片地区都陷入腐败泥潭,镇、县、市,乃至省或国都有可能;

5、动荡性:塌方式腐败势必激化更多社会矛盾,从而诱发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群体事件、安全事故等。

知乎用户 及第状元郎 发表

当时看到廊坊公安局异地调查这个案件的时候

同志们在群里交流统一认为

省里已经不信任唐山市了 已经准备要动手了

而且肯定也是异地纪委办案

果然 现在廊坊市纪委开始调查了

而下面的派出所的干部们 由唐山市别的区纪委调查

这说明啥:省里不信任唐山,唐山不信任路北。

我只能说 :一首凉凉送给这几个同志

百分百是要被干了,就看涉案金额多少了,异地指定管辖基本上都是往重了搞,你懂得。

另外: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我估计路北区乃至唐山市的某些大佬们 最近应该天天晚上睡不着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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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张三炒面 发表

所谓狐假虎威,拍死狐狸(即黑恶势力)当然必要,但最关键的是要打掉那些老虎们。

知乎用户 难得糊涂​​ 发表

抓人效率不高,处理了区局长、所长、警务站副站长、和民警,这我能理解,但是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被调查有点奇怪,是第一段里提到的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

15 年陈继志造成被害人商某轻伤一级,18 年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了刘某,并对刘某进行批捕,18 年年底一审,19 年年初二审驳回,两份判决书中陈继志都是刑拘在逃状态。

2019 年 7 月路北巡控发表了《110 那些事——光明里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提到 15 年发生的这件事。

提到陈继志已经落网,那就是在二审到 2019 年 7 月 1 日抓捕侯程亮这段时间内陈继志落网。

那为啥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还要被调查呢?

是还有什么猫腻吗?

高赞回答里提到

2019 年 4 月到借款纠纷案判决日期 2019 年 6 月 25 日这段时间,陈继志还能进出法院,到庭参加诉讼。

难免不让人怀疑陈继志当初真的落网了吗?

陈继志在 2015-2016 年间,陈继志多次坐飞机出行,陈继志刑拘在逃状态又是如何通过机场安检的?

陈继志真的是刑拘在逃吗?

从后续层出不穷的举报视频,和公安局门口的长队能看出唐山人民群众对唐山的积怨已深,事情不要止步于此,等后续更多通报。

知乎用户 毛肚不爱吃火锅​ 发表

果不其然,路北的公安分局很多警察身上不干净!

分局长和派出所长正在接受调查,副分局长被免职,这都是直接承担这次事件责任的领导

但审查肯定不仅限于一个派出所或者是一个分局,也一定会有更多的警察和领导被查出问题。

这一次严查下来,很多唐山的派出所和分局的位置可能就都空出来了!

这一波利好路北分局和唐山市公安系统走正道的民警

知乎用户 公子北辰 发表

根据最新《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伤情程度主要分为 5 个等级:重伤一级、二级,轻伤一级、二级,轻微伤。

那么在刑事案件中,重伤、轻伤、轻微伤分别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后果?

以故意伤害罪为例,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轻微伤是不够成犯罪的,只有造成轻伤二级以上后果才构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过失行为导致他人伤害后果的,只有造成重伤以上后果才构成犯罪,即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造成他人轻伤、轻微伤的均不构罪。

当然,轻微伤也可以成为构罪条件,如在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即可构成犯罪。同时轻微伤也是治安处罚(拘留)的依据标准。

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以及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量刑时,一级要比二级从重量刑,属于两个量刑层次。

所以说,牙齿被打掉两颗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要求警察抓人。当然如果只被打掉一颗牙或牙齿松动,那么也可以要求公安对加害人予以治安处罚,比如治安拘留。

知乎用户 《财经》杂志​ 发表

信息披露总是慢一步,非得网上提出质疑才能详细公布。

殴打他人到轻伤二级和寻衅滋事罪那个罪重就怎么判,这一点毋庸置疑。首犯十年八年出不来。

赔偿不用关心,即使这几个人家里面不出,执行也会很到位,当不了老赖。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们不会在像上几次一样,得到庇护,行若无事。监狱是一定要进去的,唐山市这一次应当不敢在徇私枉法。

这几个 “伞” 对他们而言,已经够啦,攀附到这个程度也跟他们匹配。

现在,重要的是其余的 “伞” 都怎么连根挖起,让唐山市的社会面稳定下来,老百姓能出门不在担惊受怕。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终于见到伤情通报。

还欣慰吧,只是轻伤。

知乎用户 禁界 发表

好家伙,打出一个即将被连根拔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or 恶势力)

唐山打人案中的打人者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是否构成涉嫌故意伤害罪?

知乎用户 一蛋​ 发表

@莱布尼茨

实名反对该答主。

该答主原回答为

第一,轻伤是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分水岭,有轻伤即入刑,可不是治安拘留这种十五天就能出来的。法医鉴定的轻伤,与群众理解的 “轻” 可不是一个东西。所以该答主所暗示的 “有轻伤就意味着背景不简单” 是不了解法律造成的。

第二,淡化是舆论应对的常用方式,反对政府一切行为难道成了所谓的政治正确了嘛?通报已经出来,公安部、省公安厅已经现身,所有人员均被处罚。公安部都出来定调子了,这时候还激化舆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所以该答主所暗示的 “有淡化舆论就意味着背景不简单” 是不理智的。

第三,暂不认定黑社会?中国对黑社会有明确的名词界定,我国不存在黑社会这个名词,但是有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通常来说,具备一定经济能力,且兼具较大政治影响力的犯罪集团,才能称得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先不论够不够这种组织犯罪标准,退一万步来说就是,这种认定需要大量的证据核实,一个月就想形成证据链还要向社会公布是不可能的。所以该答主暗示的 “暂不认定黑社会意味着有背景” 是既不理智也不了解法律造成的。

知乎用户 始知书剑是无端 发表

陈继志等人果然有保护伞,只不过这保护伞之上的保护伞又会是谁?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伞不破,法不立。

知乎用户 社会主义接砖人 发表

只查到公安分局是不够的。

排着队去 “递冤状” 的群众,都是这一个分局的“功劳”?

不查到高育良、祁同伟,很难让群众信服。

唐山的官场地震如果不够震,只让我想到 “弃卒保车” 四个字。

知乎用户 蓝色龙骑兵 发表

陈继志可不是个一般的混混儿,这又是搭建网络赌博平台,又是搞洗钱犯罪,又是搞贷款诈骗的,这要是放在美国都属于白领犯罪了:

这也是关于犯罪活动走向的一个重要的风向标 —- 以往那些打打杀杀的地痞流氓们已经开始转为从事更为隐蔽的犯罪活动。

陈继志这次是彻底失算了。他本来是从事隐蔽犯罪活动的,他这次一打人,直接变成公开犯罪活动了,然后警方在调查他的公开犯罪活动时挖出他的隐蔽犯罪活动 —- 他这次可赔大了。

这也算是 “小不忍者乱大谋” 的一种体现吧 —- 他之所以要殴打白衣女子,是因为白衣女子那句“有病啊你啊”,结果闹成了全国皆知的伤害案件,连带着把他从事的那些隐蔽犯罪活动也给带出来了。

而且这一纸通报出来,打了多少自媒体的脸?

不是说这四名女子是刚参加完高考的高中生么?

我一开始就知道这又是自媒体造的谣:

关于唐山事件的讨论中存在的两大认知错误

然后还有说陈继志一进门就对老板说他要把那个白衣女子拖到路边性侵的,还有拿越南发型模特的照片冒充白衣女子的,还有出来冒充陈继志的哥哥和受害者的母亲的: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后,你都有哪些感想?

这些造谣的自媒体是不是应该被追究责任呢?

知乎用户 黄金大亨​ 发表

拔出萝卜带出泥呗,这伙人中有的人除了打人以外还涉嫌这几个罪名:

赌博罪(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五年以下,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洗钱罪(五年以下,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非法拘禁罪(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重伤的三到十年,致人死亡的十年以上)
掩饰隐瞒犯罪(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会(三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参加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之前我在劝大家不要见风就是雨,不要看见人多就是黑社会。

19 年的时候办过一起涉恶案件,所以对黑恶势力的认定有一定的了解,这人犯的这几个罪名不就是黑社会的下游犯罪吗?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二点: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村霸” 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地下执法队” 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 “水军” 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

赌博→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条龙服务啊,加上非法拘禁,定黑社会未来可期呀。

至于衙门的人被查,那就是随带的事儿,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哪里可以赌博、嫖娼,衙门会不知道?有的是跟着倒了大霉,自己没有干亏心事,可辖区里出了事儿,肯定跑不了。但是有的肯定不冤枉,光抓保护伞那不就是说明唐山黑吗?多处分几个,就分不清哪个是主要的保护伞了。

知乎用户 糯米 lawyer​ 发表

最新警情通报也出来了,之前在网上言之凿凿各种所谓本地人都知道、有人亲眼所见、造谣诅咒四位被害人、为了流量曝光和其他见不得光目的造谣、传谣者们愿意站出来认个错为被害人道个歉吗?

关心受害人我能理解,但是为了流量和自己的利益各种关于受害人的谣言怎么离谱怎么编就过分了吧?到这个时候还嘴硬不相信通报一定坚持让受害人亲自露脸就离谱了吧!将心比心你是受害人的话这个时候愿意站在聚光灯下面被人曝光个人隐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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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西风漫卷 发表

这位女装大佬按唐山标准,够得上死刑立即执行了(手动狗头)

╮( ̄▽ ̄)╭

知乎用户 黄色节制 发表

有件很好笑的事儿,从事件一开始,就有网友要求女孩:没事出来走两步。

这几年 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已经成了一个流行词,动辄自己就能 PTSD 的是网络时代,怎么到了女孩这里就忘记了呢?

如果一个人,在街上,莫名其妙被打了一巴掌,寻求正义无果,那么我相信她会闹。

如果一个人,吃着烧烤唱着歌,突然被 9 个人围殴,遭遇严重暴力,甚至感觉自己可能被打死。她可能会 PTSD。

那么这些天,她会经历:

  • 被打的场景和细节反复的在脑海中闪现,重复的体验当晚的痛苦经历,无法控制。
  • 在被重新提示当晚的暴力事件后,心理和生理双重厌恶。
  • 主动回避与当晚发生的事件有联系的人、物、概念。她不会想看新闻、不会想看被打得监控,也不会想吃烧烤。
  • 负性的认知和情感反应。绝望、悲观、无助、木纳、愤怒,和突然的情绪爆发。
  • 高度的警觉,甚至会自杀、自伤。

然后,网友们,为了自己的爆棚正义感,要求她们勇敢的面对,亲自出来走两步。

我不管你愿不愿意痛不痛苦,我觉得你死了,除非亲自出来走两步。

就算女孩亲自出来走两步,真不好意思,我觉得你是替身不是你,请你证明你是你。

这时候,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女孩们已经不再做为人而存在。而是一个证物,必须按照我们的指令做出规范的动作。

如果动作不够规范,那么还要继续完成下一个动作。

知乎用户 张胜利​ 发表

通报内容信息量很大,我挑几个大家关心的重点说。

第一,我们最关心的被打女孩信息有了,打的最重的白衣服女孩,王某某 31 岁是轻伤二级,还有一个被打女孩刘某某 29 岁也是轻伤二级,不太理解为什么轻伤?懂的在评论区说说。

第二,打人主犯陈某志确实有前科,已查明的有对商某凯实施殴打非法拘禁,伤情鉴定也是轻伤。还有实施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正在查。为这届网友点赞,这些信息网友都已经扒出来了,这里有个问题,网友扒出来的陈某志刑拘在逃通报里一句没提,不知是没有还是没在查。

通报最大的亮点是由河北省公安厅发布。

知乎用户 宋大地爱读书 发表

很多人之前没接触过暴力事件,觉得唐山这伙人下手这么狠,都快打死人了,怎么也要判无期吧

我前两天在自己的答案里就有点 “众人皆醉我独醒” 的说了这么一句:

为什么这么多人喷唐山打人事件中拿啤酒瓶砸人渣男的黑衣女子?

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伙流氓因为丰富的犯罪经验,在最后依旧保留了一丝丝理智,没有真正的痛下杀手,给受害人留了一口气,也给它们自己留了一条活路。

真的按中国现有的治安条例来看,这件事就是个很普通的治安事件,这几个人都是打架斗殴的老手,他们比普通人更熟悉法律的边界,所以下手看起来凶狠,实际在法律意义上不是重罪。

如果没有其他犯罪行为,没有引起舆论关注,“就事论事” 的去判罚,他们积极赔偿(事后其中一个流氓就发抖音大言不惭的说要赔 60W 平事,根本没后果),获取被害人 “谅解” (中间会有什么猫腻自己可以想象,很可能进了局子第二天被打的四个女性的家庭地址就被这伙人知道了)

满足我上面说的那段,最后很可能这些人连最轻微的处罚都可以逃避。

法律对于一般人的震慑作用,远不止表面上的惩罚措施

1 法律执行时的弹性和来自检方的压力,比如华为前员工,阿里被诬告案,货拉拉跳车案,都在进入正式审理程序之前符合法规的被收押了上百天。普通人在没有关系和法律资源的情况下,面对公检法是绝对弱势的一方

2 伴随案件而来的社会压力:单位的辞退 + 周围人的风评是比坐牢更让普通人害怕的副作用。弄不好可能一辈子就都毁了,见义勇为反成被告,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事年年都有发生。

而对于唐山事件打人者这种职业流氓恶棍而言,如果不是舆论曝光带来的 “从严从快” 的特案特办,一般意义上的治安处罚条例对他们而言几乎就不存在

1 他们有钱有关系,抓进去当天就能取保候审出来,根本不需要走羁押流程

2 他们没有社会关系的压力,犯的事越多越大反而会让他们更出名

这也是整个系统最让人寒心的地方:

即使一切都合法合规,越南的司法体系更多只能用来震慑和针对普通的守法公民,对于熟悉法律边界的坏人基本没有效力。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也很希望公检法是站在我这边的,可惜不是。

知乎用户 王大帅 发表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打人事件侦办进展,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等被查,这充分说明了百姓的怀疑和声讨是绝对真实的,警黑勾结的违法现象必须受到坚决地查处。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以来,群情激奋,愤怒声讨邪恶势力相互勾结殴打普通女性的邪恶违法现象,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是长治久安,我们这个社会根本不需要什么遮遮掩掩的这个、那个的风暴,就像学雷锋那样,难道只有那几天学雷锋才是学雷锋吗,每年只能有那几天学雷锋吗?社会的治安情况也是如此,你老想搞什么吸引眼球的风暴行动,却忘了长治久安的治安职责,这就是彻彻底底的渎职行为。

上梁不正下梁歪,唐山如此混乱的治安情况必须坚决纠正,必须坚决查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严重渎职的违法行为,给社会一个交代、给百姓一个交待,绝不能再隔靴挠痒、轻描淡写的处理渎职人员和渎职现象了,不管涉及到谁,都应该一查到底。

知乎用户 未来宇宙巨变 发表

一般来说:

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 ​

轻伤二级

而轻伤一级,其实就已经很重了

知乎用户 羊哥​ 发表

四个女孩还活着,让不少人失望了

知乎用户 溯白​ 发表

这路北分局的怎么又是局党委书记又是局长,这是党政一把抓吗?

其实全国可以核实一下,两者分开还是两职合一,哪种贪腐的概率大呢。要不然有的分开有的合一,不成了看人下菜了吗?

知乎用户 雪泥鸿爪 123 发表

我是个人觉得还有更多鱼,路北分局局长之外还有其他人,一个局长都被查了,下面上面的关系不得捋捋,怎么上位的,谁提携的,这些等待下一次通报,不过从这次通报来看,公安部的督导组肯定会顺着这条线索摸,只不过具体过程和结果还得再等等。

是时候收掉唐山的伞见见太阳了。

知乎用户 漂移蜗牛​ 发表

之前关于唐山打人事件,就专门发表过一篇文章说到底该如何适用法律(文章附上,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唐山打人事件到底应该如何适用法律才能让被害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之前看到有些法律人士,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断言受害人伤情肯定是重伤。这是极不负责的言论,如果鉴定结论不是重伤,该怎么收场?所以法律人士应该是谨言慎行的,而不是胡说八道。

由于之前看到有些法律人士回答问题时,恨不得把相关的法律条文全都粘贴上去,但是这不是法律人士应该做的。

因为法律条文规定的每个字大家都认识,所以法律人士真正需要做的就是到底该如何适用法律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社会矛盾合理合法的纠纷化解 ••••••

关于唐山事件,只谈法律,不谈其他。

相关公职人员被调查,理所应当。

国家为何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个部门?

因为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对公职人员全覆盖的监督。

对于公职人员被调查,无非是涉嫌最常见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

切记贪污、受贿罪可是有死刑的!

贪污、受贿金额 3—20 万,3 年以下;20—300 万,3—10 年有期徒刑;300 万以上,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如果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处死缓的,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估计唐山被调查的这些公职人员的级别应该没那个福气适用顶格处罚的这款规定了,但是不排除个别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数额达到顶格处罚的可能。

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刑罚相对贪污受贿来说就比较轻了,而且立案追诉的门槛比较高。

唐山事件中相关公职人员明显存在不负责任的嫌疑。

而玩忽职守罪就是指: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立案追诉标准:

造成 1 人死亡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2 人、轻伤 4 人以上,或者重伤 1 人、轻伤 7 人以上,或者轻伤 10 人以上的。

当然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不止上述一种情况。

根据目前情况来看,相关公职人员到底涉嫌何种罪名、会给予何种处罚,只有等官方调查通报予以公布了。

根据上述通报,一定要清楚一点,免职≠撤职,二者相差甚远,甚至天壤地别。

根据《公务员法》第 62 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免职显然不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行列,其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处分,因此免职是可以重新任命职务的!

撤职就不一样了,属于处分,被撤职后级别也会下降,工资也会受到影响。

知乎用户 法律人田猛​ 发表

关于警方针对轻伤的调解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 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受害人的伤情和之前流出的消息吻合了,“60 万解决问题,和解了”。结合警方出警时间(报警后 10 分钟左右),猜测一下整体过程。

犯罪嫌疑人搭讪不成与受害人发生肢体冲突,殴打受害人致使对方轻微伤至轻伤不等。警察接警后赶到现在,第一时间把所有人带到了警察局,调查一看,认为就是夏天烧烤摊常见的打架斗殴事件。

加上受害人伤情不严重,犯罪嫌疑人愿意出重金赔偿(60 万),这事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于是做受害人工作,受害人初步谅解,于是警察本着息事宁人,就把几个犯罪嫌疑人放走了。(至于是否涉及包庇的问题,有待后续调查)

知乎用户 未名小法师​ 发表

又不是第一次。。

官方应该给个办法了。。

类似这种执法官员一手遮天,官官相护的局面,底层民众想要破局真的纯靠运气。。

明清之乱,始于底层暴动,官官相护,民不聊生,上天无路,申冤无门。

知乎用户 来生回首望今世 发表

首先恭喜唐山再上最后几个热搜就可以先下场了

后面就可以重点关注荷兰存款案了

知乎用户 Yoker 的枯燥生活​ 发表

警情通报的几个细节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

2 点 40 分,骚扰、殴打

2 点 47 分,逃离

2 点 55 分,4 名女子被 120 送医

2 点 41 分,接到群众报警

3 点 09 分,民警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民警比 120 晚到 14 分钟,距离接到报警 28 分钟

而机场路派出所距离事发烧烤店直线距离 800 米!!!!!

驾车距离 1800 米,看地图

奇怪的是,百度导航搜不到这个店名咯~

将近半个小时时间,你们在干啥?请示保护伞?通知人跑路?

等着法律的严惩吧!

知乎用户 EthanHQian​ 发表

最重要的应该是之前一死三重伤遥言的破灭,

医院否认唐山被打女子去世传言,称伤者住院情况不便透露,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但我看照片人都快被打死了…… 都进 ICU 了…… 轻伤二级……

根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标准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虽说公安初步判定和最终司法鉴定结果肯定有出入,但也不至于从最初的重伤掉到轻伤二级吧,再往下都轻微伤了。

这个问题相当重要,因为是量刑的关键因素,我建议重新鉴定,多跑几家试试。

之前预测保护伞最高到市公安局副局长,看来是分局局长啊。

知乎用户 吴念真​ 发表

讲个笑话:

几年前 “什么?这时候还派普通外科医生,不普通的外科医生哪去了?”

现在 “什么?打的这么严重才是轻伤?才二级?这不属于重伤吗?”

零件报废了才是重伤,不好使只是轻伤,我国的伤害等级划分的非常明确。

此外伤害等级并不会明显影响九狗的判罚,寻衅滋事是口袋罪,光这一次殴打女性基本就是三至五年,再加上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这几项罪名都是涉黑涉恶的标志性罪名。

可以说涉恶肯定是定上了,涉恶基本就是各项罪顶格,数罪并罚不减。就以公告上的几项为例,本次寻衅滋事加上以往的,基本八年左右,开设赌场两年半到三年,非法拘禁一年半到两年半,收赃一年到一年半,拿赃物抵押涉嫌诈骗四年左右,聚众斗殴不详咱们就算三年到四年。

这就二十年到二十三年了,涉恶再顶一个格,考虑到数罪并罚,基本主犯二十二年左右,其他参与者视情节,最少应该不会少于五年。那俩女的不知道,让子弹飞一会儿。

涉恶减刑本身就受限制,假设某志判二十二年,实际服刑期应该会在十九年左右。

知乎用户 太坚易勃​ 发表

1、四名被打女子伤情情况:经司法鉴定,两人轻微伤,两人轻伤二级(目前仍在住院接受治疗)。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无疑。

轻伤二级的标准为:

a.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 以上。

b.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 以上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 以上。

c.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 以上。

d. 颅骨骨折。

e.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打人团伙同时涉嫌网络赌博、开设赌场、洗钱、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3、是否存在涉黑恶组织犯罪问题,仍在调查查。等后续。
4、对于相关警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在监察调查。等后续。

知乎用户 如来戏红尘 发表

为什么老百姓受伤才能换来唐山的安宁?监管部门在干什么?塔寨禁毒模范村,唐山文明城市

知乎用户 听风君​ 发表

能放下一点点心了,四个女孩们没有大事是最好的结果。轻伤标准以及量刑这个只能交给更有专业的人去评断。

但人民在这件事上要求知情权、监督权都是正当举动,这么久才能出通报,且媒体迟迟无法联系受害人或家属,甚至受害人或家属也没有通过媒体表达 “正在配合调查,不方便详细说” 或者“目前不愿被打扰”,反而嫌疑人家属纷纷网上发声,都是值得警惕的。

另外,多家媒体昨天的发声,对今天的通报也是起了巨大作用的,记者的采访权,记者在唐山的遭遇也希望能早日有个说法。

此外就是等案件的具体进展,如 “陈某某是否为在逃人员”,“陈某某自行去医院鉴定伤情 “等。

关于通告,派出所相关人员也肯定正在接受调查:

2:40 接到报警

2:47 9 人逃离

2:55 120 抵达受害人送医

3:09 派出所抵达现场处理警情

对于恶性伤害案件和案发地理位置,这个时间是合理的吗?为什么第一份通报说当场带了人回去调查?如果 47 分已经逃离,那么带去调查的是谁,为什么当时第一份通报语焉不详?

更不要说嫌疑人还能去医院鉴定伤情,几人纷纷出逃,等到当天视频广为流传,引起争论,才回复 “正在抓捕”。部分嫌疑人到了江苏才被抓获。

希望女孩们早日康复!

知乎用户 Ms.Wan 发表

鱼太大,线绷太紧,怕切线。

知乎用户 官官居柩 发表

刚开始,不用着急。

那么多举报的,就一个路北区,哪能罩得住啊。

看下文吧 。

要不然,应该也交代不了。

知乎用户 瑞冠口腔李​ 发表

能进 icu 的轻微伤,我只能说这打的很专业,视觉效果爆炸但人没事

禁止恶意怀疑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官方通告整体上是可信的。有几点值得关注:

1. 有两位女孩是司法鉴定意义的轻伤二级,实际上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受伤。另外两位女孩是轻微伤。“死人”的谣言终于不攻自破。市民自发送花(菊花)可能源于网络上 “死人” 的谣言。也不要责怪这个谣言的滋生,源于官方披露不及时。

2. 从群众报警到民警来到现场,用时 30 分钟左右。

3. 路北区公安局有 “人事地震”,副局长被免职,局长与部分基层民警被调查。人事地震的原因,要么是因为区域治安的管理维护不利,要么是因为他们属于保护伞的范畴。

4. 这伙嫌疑人本质上就是开(网络甚至实体)赌场、非法高利贷、暴力催债等一系列一条龙灰黑色利益(产业)链的。性质上是否属于黑恶势力(黑社会),官方还在调查。但在我看来,很像黑恶势力了,我老家以前就有。

5. 数罪并罚 + 前科 + 全社会影响恶劣,够这伙 “黑恶组织” 吃一壶的了。

祝女孩们安好!我相信这就是真相,这个案例不仅仅给了唐山一个警示,也将给全国各地一个警示。期待最后正义的处理结果!

知乎用户 小麦丫 发表

一开始就说了轻伤。

反正我向来就是站在群众的对立面的。

知乎用户 Forza 蓝鹰 发表

#警方通报唐山打人事件的侦办进展情况 #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

唐山,大家斗殴事件,初步通报已经出来了,后面的事情肯定还有,因为,还在继续侦办中,公安机关会及时向社会通报侦办等等后续进展情况的,我们静静等待!!!

知乎用户 实战专家鲍明忠​ 发表

就在刚刚,有一条官方通告发出了。

上面写的很清楚

两名受害为轻伤二级,两名受害人为轻微伤。

而今天已经是唐山雷霆风暴行动时间已然一周。

而在这一周的时间,路北分局的局长等人已经被控制,而一周雷霆风暴我们能在网上得知的消息为以下几个。

唐山火车站劝退,需要本地社区接收。

记者被控制人身自由 7 小时。

除此之外,雷霆行动有何可以拿出来通告,让人民为之一振的好消息?有什么可以还唐山朗朗乾坤的好消息?

更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距离事情发生之后被害人四名女子一点消息都传不出来,两名住院女子的伤情严重,只能经由所住医院传递信息。

而两名轻伤回家女子目前也是没有一点消息,只有在官方通报中反复的强调轻伤,已回家。

现在我最大最急切的想法就是让四名失联的受害人站出来,哪怕是不发声,就让我们知道他们还安全就足够了。

知乎用户 大晨​​ 发表

轻伤二级已经不轻了。

但还是让某些什么撞死轮奸等着迟人血馒头的失望了。

两码事,一码归一码。

严惩施暴者,严惩造谣者,严惩网暴烧烤店老板娘的。

知乎用户 铜墙铁壁方校长​ 发表

轻伤二级还是重伤一级?

其他地区的知名司法鉴定医生都是专业能力不行?

还是我看不懂《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素养太低?

难道要等女孩伤情恢复之后再鉴定?

可伤情恢复后,那叫**伤残鉴定,不叫伤情鉴定**。

诊断报告为什么不能公布?

之前曝光又被火速删除的 18 项诊断报告是真是假?

如果是假?为什么相关行为人没有被刑事拘留

如果是真?为什么要隐瞒报告?

公信力是这么建立的吗?查!狠狠地查!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司法鉴定所主任鲁植艳表示,伤情按轻重程度一般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和重伤一级。

该事件中,受伤女子如果面部有创口伤,长度达 1 厘米以上,面部只要是有骨折,牙齿脱落或折断两颗以上的,就构成轻伤二级。如果**受伤女子面部有容貌毁损的,即使是轻度的,可能构成重伤。**而嘴部受伤如导致牙齿外露 3 颗以上或者牙齿脱落、折断 7 颗以上也构成重伤。

鲁植艳称,女子出入病房需要借助轮椅,说明肢体受伤,则需要根据四肢受损伤的情况来做鉴定,只要四肢的长骨有骨折,就构成轻伤二级以上伤情。

唐山被打女子,遭多人脚踹瓶击头部,造成的脑部损伤程度,则需要依靠影像学的资料进行鉴定,通过 CT 或者是磁共振检查,关键是看颅骨有没有骨折,硬膜下有没有出血,如果有出血或者血肿,一般情况下肯定也是轻伤以上。

**另一家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也表示,唐山被打女子疑似多处受伤,伤情等级的鉴定一般以最严重的一处定级,而对于面部的伤情定级,一般要高于身体其他部位,如果女子鉴定结果显示是多处伤的话,属于量刑的加重情节。**现在最大的不确定位置就是头部是重伤还是轻伤,头部重伤的标准是脑部需达到挫裂伤,有神经系统症状,目前没看到影像学资料,不好界定。

法医解读唐山被打女子伤情:面部伤情定级高于其他部位,如有多处伤量刑将加重

我是

@墨昭 Difenrir

为民谋利,应当争先恐后;为民除害,不能畏葸不前。

女子实名举报唐山黑社会团伙,称遭囚禁 16 小时,逼迫下跪关狗笼,警方抓获 4 名嫌犯,具体情况如何?媒体评唐山打人事件「挑战了大众的安全感,需让施暴者付出沉重代价」,当社会秩序被挑战时我们可以做些什么?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唐山黑社会团伙,对其敲诈勒索、暴力打砸,真相如何?事件后续可能会如何进展?

知乎用户 墨昭 Difenrir 发表

拉出黑来带着白

哪有那么多纯黑,黑则易折灰则长存

差不多其实都是灰恶势力

知乎用户 醉酒看狗 发表

926 米 28 分钟 走路是吧??

#唐山打人案警方 28 分钟到达现场

知乎用户 兔崽与雪姑 发表

别的先不论,单就伤情回答一下,伤情鉴定按照法律标准不能质疑,是不是有人要质疑鉴定报告造假?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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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科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单位,是不是他也要包庇唐山?

知乎用户 三年又三年 发表

能公布出警视频吗?来消除公众质疑,要想打消疑虑,不如公开视频,这些都是定案的东西,没什么不能看的!

知乎用户 林深见鹿 er 发表

保护伞和渎职都是罪恶的温床,必须严查严惩。

知乎用户 沈大侠 发表

真心请教,按轻伤二级标准,8 厘米的头部伤口、颅骨骨折等,明显都是奔着打死人去的。

为何要归入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知乎用户 岁月无限 发表

路北分局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具体是什么,可以等待后续的通报。

其实从 10 号以来的通报来看,就能发现蛛丝马迹。

这是 10 号的通报,是路北分局发布的。

11 号抓到 8 人,依然是路北分局通报。

12 号,9 名嫌犯全部抓获,结果人被关到了廊坊市,通报是廊坊广阳分局发布的。有趣了吧。

今天的通报,变成河北省公安厅了。通告里宣布了对路北分局相关人员的处理与调查。

知乎用户 大秦​ 发表

果然有事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都有可能,既然省纪委监委指定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说明事情不小,否则不会异地管辖。

大胆推测,会不会人当时民警出现场后,已经控制了嫌疑人,然后被放走了?

要不,怎么这么多人接受调查,还异地。

知乎用户 庞九林律师​ 发表

**1、局长落马是最大成果。**对涉案人员的查处,已经不是最主要的了,自然定会严惩。核心信息是:果然揪出了一把不大不小的伞。这才是最大的成果。

2、打伞才是打黑除恶的关键。 打黑最最重要的,是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这才是根本。想想普通百姓当街卖个甘蔗都寸步难行,有人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却能逍遥法外,没有保护伞怎么可能?所以打蛇打七寸,打伞才是打黑的关键。只有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将各路牛鬼蛇神打个抱头鼠窜,落花流水,正义才能得到完全的伸张,法治才得以长期维护。

**3、果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火如荼的扫黑除恶行动刚过,才开过庆功会,领过军功章。都没发现啥大的问题。群众一发威,一举报,保护伞就现形了。一同落水的,肯定还有各路牛鬼蛇神。所以,依靠群众,永远是长治久安的关键。

知乎用户 沉默的贵族 发表

1、这份声明这个时候发出来其实代表省里态度。之所以公安厅发,是留余。可进可退。

2、提到的二陈是弃子。名字都不提的,基本过关。

3、自爆了二陈网络赌博案,估计是有铁证在别人手。把案子安给二陈属于弃卒保帅。网赌没有背景根本做不了。网安大队不是吃素的。既然能发公告,说明二陈工作做通了。会背锅。

4、另一个背锅选择的李副局长。这个相当不严谨。因为一个分局再有分工,出警不利事后放人这些操作,都不该副局长去背锅。一把手负责制不是只有权力没有义务,权责不一致很打击体制内人的士气。初步估计路北区分局局长关系很奈斯。所以省里另有安排。异地审查远离风口浪尖。但李副局毫无疑问是事后突破口,另一派如果有能力把李副局拿走异地督办,以开除 + 刑责威胁,很容易突破李副局心理防线。现在让他背锅他背,是基于省里罩得住,不会砸饭碗,后果不严重,事后有补偿基础上。当然,如果斗争激烈到那地步,李副局会不会自杀都不一定。

5、公布了四女伤情,但不给四女及其家属发声渠道,说明安抚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未完全拿捏住当事人。否则下一步就是安排当事人接受采访,尽快结案。有人说这是普通治安案件,我还真没见过寻常治安案件这么控制受害人家属不让接受采访的。隐私权和当事人自由言论权相比,属于下位权和上位权。更何况要不要接受采访,要不要顾及隐私,选择权不应该是唐山 zf,而是这几个当事人及其授权家属。而从事后这四女的朋友发微博引爆舆论来看,四女是有讲述自己遭遇欲望的。唯其如此,才被以隐私为由严格控制。

6、轻伤一级属于公诉案件,轻伤二级可以是自诉案件,可以走调解。这个分寸拿捏是为了给二陈之外一些人洗脱找依据。我们会看到,二陈基本被 ko,剩下七人里必然有人试图调解,然后处理超级轻。

7、马局仍在异地审查,李副局尚可能被突破,当事人及家属尚未完全拿捏住。陈某两人能不能后续顶住压力两说。这个案子完全没有到尘埃落定地步,让子弹飞一会儿。

8、这份通告,把洗不掉的案情给出了鉴定结论且能自圆其说。 其他事情上给博弈双方留够了空间,且尽量不引火烧身。算得上大手笔。只可惜李副局这个处理属实画蛇添足。属于惯性思维(体制内出事一堆人分担责任,避免一人担责过大影响仕途,尤其爱用用积年上不去副职和当事基层工作人员分责),格局没有打开。壁垒很容易从内部攻破。这种积年没心气的副职,如果我是锦衣卫办案,先示以雷霆之威,再给堂堂正正之出路,李副很容易跳反。一个跳反的副局能交代的内幕就多了。

知乎用户 芦苇​ 发表

通报里提到了之前的商某 2015 年 12 月 13 日,刘某、陈某志、高某、侯某亮、王某等人打为轻伤。

商某受到的轻伤被鉴定为一级主要伤情如下:

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这么严重的伤才轻伤一级

白衣女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已经是往高鉴定了

“轻伤二级的大概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如果按寻隙滋事罪,完全可以五年以上。

这就是被公知和带路党号称国际接轨的法律系统,其实是国际 “接鬼”。

整个法律体系的问题,这两年公知人人喊打,公知最多的领域是法律系统,它们在悄无声息的修改我们的法律系统。

它们废除流氓罪,释放出了黑恶势力和各种校园凌霸。

它们把寻隙滋事罪束之高阁,用上故意伤害罪。因为寻衅滋事罪是相对的重罪,很轻松五年以上!

而故意伤害罪不论对错,只论谁伤的重,轻伤的伤情可不轻,打的很严重才能鉴定为轻伤,打断一根肋骨不算轻伤,打个半死法医鉴定完很有可能也就是个轻伤。

但轻伤罪很轻,一般不超过三年,如果谅解了可以和解,压根不用坐牢。如果赔偿损失了,不管是否谅解都可以减半,也就是不到两年。

这也是唐山打人案凶手有恃无恐打人的关键,只要打不死,基本都用不着进去,有这么大的舆论攻击,它们都跑到江苏了,如果没有舆论压力,它们将继续在江苏继续逍遥。

那帮法律系统的公知总说法律系统要与世界接轨,真的接轨了吗?它们只想搞乱我们的国家

做个大家都知道的对比:

2015 年 3 月 30 日,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罗兰岗公园的群体霸凌事件,具体也就是强行剥去其衣裤,并用高跟鞋等异物殴打受害人,用烟头烫伤受害人的乳头,掌掴,用剪刀剪去其头发并令受害人将其吃下等等。和国内的校园凌霸差不多,

美国的判决如下:法院对中国留学生凌虐同学一案进行最后的审判:翟某瑶、杨某涵、章某磊分别获刑 13 年、10 年、6 年。服刑期满后,三人将被驱逐出境。

国内的话基本是不了了之!

公知把流氓罪剔除,污名化寻衅滋事罪,它们不告诉我们美国有折磨罪,而且是重罪!

【张捷说法】从唐山打人案谈寻衅滋事罪_哔哩哔哩_bilibili

知乎用户 蓝色天空之城 发表

我之前听有人说过

那种小混混打架的时候

知道打哪里是轻伤

那能打哪不能打

真的假的啊?

打架的时候还能顾上这事嘛

希望坏人都被抓进去

知乎用户 明黎​ 发表

不要被民意裹挟,

依法依规认定,

依法判决,

依法处罚,

这就够了。

法律能被民意,个人所影响,

才是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茂腔 发表

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知乎用户 南明离火 发表

老汉城烧烤已经被百度地图给删了。

实景地图被 PS 上去的树叶挡住了。

知乎用户 蒋甬杭​ 发表

我补充回答一下轻伤重伤问题。

生活中理解的重伤基本上等于法律上的轻伤。比如普通的骨折。

法律上的重伤是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无法复原的伤害,比如割掉大拇指,比如脾脏破裂割了脾脏,比如艾滋病,比如严重骨折以至于恢复后仍然有不能功能永久性丧失的。

养伤半年能恢复成正常人的,这一般不属于重伤

知乎用户 风见野 发表

刚刚河北省公安厅通报了 4 位受害者的具体情况,没有生命危险,伤势稳定,这让广大网民揪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紧接着河北省公安厅又通报了事件侦办的进展情况,对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也依法进行审查调查,并通报了目前审查情况进展。真是大快人心啊!

接下去还有几点需要继续加油办理:

1、施暴者的审查和判决;

2、受害者的民事赔偿;

3、司法机关内部纪律的继续整顿侦查;

4、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继续深挖和肃清。

还是要提个醒:这些事情的通告希望一有结果尽快公布!

谣言止于真相,歪曲止于公正,愤怒止于公平,舆情止于公开,所以只有公平、公正、公开,才能平民愤,查真相,纠歪曲,稳舆情。

接下去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知乎用户 传奇的侠客​ 发表

公布前:“我们要看到女孩的近况!希望她们都平安无事”

公布后:“什么!?她们居然只是轻伤?”

……

这些键盘侠啊,总想把自己日常的怂 B 情绪宣泄到网络中去。

他们巴不得这几个女的被打残打死,然后判那些人死刑枪毙半小时,这样才大快人心。

他们才不关注什么是轻伤,还有判罚标准。

你不用发伤残标准,发了他们也不看,他们只要自己爽。

都轻伤二级了…… 还不够重么?

知乎用户 既然青春留不住 发表

终于有一只靴子落了地,看来是公安局的分局局长被查办了,另外还有两名公安人员,这也算是唐山无故打女人案打击保护伞的最新的成果了。

不过那 4 个女人的伤情现在第 11 天了才公布,未免拖的太久了。

知乎用户 重生二舅影视写作​ 发表

定的是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比故意伤害严重,可以判十年。

致两人轻微伤,两人轻伤二级,按寻衅滋事罪判十年是没问题的。

轻伤二级在法律上已经是比较严重的伤害了。至于很多人质疑为什么不是重伤?简单点说,轻伤是被打受伤了,重伤是被打致残了。大家生气也没有用,法律也不是今天早上才规定的。

施暴者还有前科,还有网上聚赌等等,七七八八一搞,20 年到无期都是有可能的。

对受害者来说,事情闹大了,民事赔偿估计就争取不到多少了。毕竟就算是受害者谅解,施暴者也减不了多少刑,他自然就不愿意破财消灾,那就按法律程序来判了。

附带的民事赔偿就算法院判决下来,还有难搞的执行这一关。这种混混可能自己早就和老婆离婚转移财产了,自己名下一毛钱都没有,执行个毛线啊。

其他的就不说了。

知乎用户 一地鸡毛 发表

一件普通的夜市打人案件,凌晨发生的事情,公安部白天就指挥各级下属部门通力合作,抓到嫌疑人,这个速度真的很快

知乎用户 墨哦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也就是说,才能判三年啊?

这是三年之后出来又是一条好汉的意思吗?

看出来了没,法律这么做的目的是让你不随便打架,不是让你被打后能够申冤的!!!

另外查了这么多人,是不是已经算是咱 P 民们的胜利了?

知乎用户 任逍遥 发表

唐山警方终于公布了四名被打女子的伤情结果。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如果定故意伤害罪,即使有两个轻伤,最高也只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定寻衅滋事罪,最高可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从发生起因来看,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逞强耍横;客观上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两轻伤、两轻微伤,伤害后果达到了司法解释规定的寻衅滋事犯罪标准,因此完全可以定寻衅滋事罪。所以,打人者最终估计会被顶格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知乎用户 大杨说法​ 发表

借用著名皮套人七海的一句名言:

我是真的怀疑有些人闲的程度啊!

怎么就那么多人巴不得这些受害人死啊?

怎么那么多人希望受害人出来讲述自己的噩梦经历来满足旁观者的猎奇心理啊?

我看有些人是真的蠢,有些人是真的坏,还有些人,又蠢又坏。

有评论说的好,受害人没有责任和义务出来让沙雕网友闭嘴。

还有造谣生事者,记住,网络上口嗨 / 无脑黑也就图一乐,但造谣真的是违法的,别等到有一天被抓了还要狡辩

知乎用户 哥不是毅帝 发表

看通报,从接到报警到出警到位,接近半小时,就那么不到一公里,实在是不算快啊

知乎用户 才子是我弟 发表

我还在关注他们一行人如何做到日行八百公里跑去江苏的,很多人反馈疫情防控普通人正常出门都难,这几人居然能跑那么远?

知乎用户 相瓜人士 发表

中国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唯结果论的,轻伤三年以下,重伤三年以上,如果是徒手打人,不用刀之类的器械,还挺难导致重伤的,但哪怕轻伤,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

我们来感受下轻伤二级的标准

轻伤二级的标准为: a.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 以上。 b.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 以上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 以上。 c.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 以上。 d. 颅骨骨折。 e.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这类伤就是典型徒手打击形成的,而且徒手打人会造成不同的伤,验伤的时候不同部位的不同损伤,每一处应当单独评价,分别评定损伤程度,不同部位的同类损伤可以累加。

如果是不同部位,不同的伤,那在验伤的时候挺吃亏的。

说得直接点,你拿一把刀捅人,捅一下可能就是一个重伤,三年以上,可像唐山被打女孩,感觉浑身是伤,反倒只认定出一个轻伤。

我再说一类案例,比如某男打了女孩一巴掌,属于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一巴掌只要打的不重,轻微伤都够不上,想治安处罚都难,这也是为何很多男人敢徒手打人,是知道只要没打出事情,就不会有处罚,打人的目的也不是要对方伤,就是要对方服,要给对方巨大的心灵威慑。

日本刑法里有一个罪叫做暴行罪,“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处 2 年以下惩役、30 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拘留或者科料。” 只要打人,哪怕没伤害结果,也构成犯罪。

英美法上也把伤害罪通常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有殴击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

法律反对的是殴打本身,而不仅仅是暴力带来的后果。

知乎用户 莱布尼茨​ 发表

我看大家关注点都在是不是轻伤。有个点大家都没注意到嘛?15 年到现在,肆无忌惮的犯罪,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洗钱,为什么直到曝出这件事才被查出来呢?这背后没有 “黑保护伞”?是不是有更多的事呢?这不算黑恶势力?我觉得这应该更值得关注。打黑扫恶那么多年,这些黑恶势力还那么猖狂?这不值得大家思考?

知乎用户 xwkl 发表

一个路北分局局长被查,这只是开始。

这么大个城市,这么多起实名举报,雷霆行

动还得继续努力!

一个分局局长敢这样做,他就不可能不知道

后果,但是他却做了,这才是最可怕的。

希望继续努力,再接再厉,抓更多。

知乎用户 Hitman​ 发表

知乎用户 燕山之源 发表

关禁闭而已,风头过了照样出来蹦跶

知乎用户 国产喷头 发表

建议对这样性质恶劣的案件进行通报的时候,名字写全名,不要用某某某,看的我眼花。

知乎用户 再无悟空 发表

我不专业

但我尊重专业

看各位贴出来的伤情等级标准

即便是等级意义上的 “轻伤”

那个疼痛也是我不太愿意去想象的

有结果比没结果强

明确结果比藏着掖着强

知乎就是一网络茶馆

很多人在里边自命不凡情绪输出

其实 emmmm 并没有什么用

知乎用户 得闻墩 发表

唉 其实这些混混下手都是这样 看着很吓人,一鉴定又全是轻伤。

反而是不经常打架的,情绪一紧张,反而容易下死手 搞死人

知乎用户 刘天 发表

想起了宰相刘罗锅里的歌词: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是不是是也不。

目前看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永远的循环模式,阶段性的抓一批,再安静一段时间,然后再循环。

顺便也查查附近的村镇银行吧,毕竟,那个更易引发群体事件,对国家信用危害更大。

知乎用户 新一​ 发表

都是些虾兵蟹将,学学江苏吧,拿下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

知乎用户 潇湘夜雨 发表

这等臭鱼烂虾,也敢,也能来背这锅?

连派出所民警都出来了,要笑死我吗?他可能是有问题,但他是主要人物吗?

查了一下,按最高的副区长算好像也只是副处级,要按分局局长算就是正科

再看看下面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都什么?所长?副站长?民警?保护伞就这?感情就打通这条线是吧?


嘿我差点都被带偏了,我还是个学媒体的

你唐山就这点事?那么多实名举报的呢?唐山排在公安局门口那一百多号人呢?这些查到哪去了?该处理的人呢?不会想就这么糊弄过去吧?

“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这个调查到谁头上了?能不能给个消息?

知乎用户 Dao 发表

怎么现在知乎跟微博一样九漏鱼那么多?轻伤二级已经很严重了,好不好?几年前丽江女游客被流氓殴打,画面看上去惨不忍睹触目惊心,但是也就是轻伤。重伤的话那就跟死侍差不多了,基本上要致残了。

知乎用户 你说的都对 发表

如果这伙人半夜不闹这出,他们的网络赌博平台就成功运行下去了… 希望警方加大打击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的力度。

知乎用户 凡凡不高兴 发表

大家来看看轻伤二级的标准,不是咱口头意义的轻伤。

**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 厘米以上。**

**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 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 平方厘米以上。**

**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 平方厘米以上。**

**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知乎用户 太空人 发表

小虾够了差个小鱼

知乎用户 一辈子到的孤独 发表

你们喷也喷对方向好吗?是分不清是敌是友啦?

没有键盘侠,这种事早就被打太极压下去了

当你被迫害被压迫的时候,你在网络发声寻求这些键盘侠帮助的时候怎么不骂人家呢?

你觉得扫黑失败,zf 公信力下降是谁之过与?

知乎用户 不如梦一场 发表

最近看到两个案件

1. 唐山打人案件

2. 广东 17 岁女杀男童案件

对比两个案件热度 挺有意思的

现在唐山伤情鉴定出来了 轻伤二级

有没有可能最后结果是

唐山判的比广州更重一些呀

那样就更好玩了

知乎用户 绝不放手 发表

等吧,刚刚开始,阻力很大的。

知乎用户 安生 5050 发表

之前就说过路北区公安局凉了

并且这只是开始,随着后续调查深入,检,法,两系统也逃不掉的。

贴个之前回答的链接 https://www.zhihu.com/answer/2526151550

知乎用户 1450 绩效考核员 发表

一个轻伤案掩盖吴姓犯,牵出贪腐犯,妙哉。

知乎用户 猫猫爱睡觉 发表

笑 TM 死人了。

警察: 老板老板,鉴定出来了,轻伤二级(仅比轻微伤高)

老板: 轻伤最多判三啊,谅解可缓刑啊……

警察: 老板老板,你看警情通报怎么写?

老板: 按照民意,这几个人是要枪毙的。如果就写个轻伤,估计要被喷死……

警察: 老板这样,打人事件如果判一缓一,咱们可以来个数罪并罚,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你看怎么样?

老板: 可以,打人判一换一,结合其他罪名,枪毙……

突然有一丝心疼陈继志…… 十年赌场无人问,一番拳脚天下知,在民意的裹挟下被公正的司法部一顿正义审判。

陈继志罪有应得,司法部门弹冠相庆,键盘侠心满意足,被打女士民事赔偿…… 表面大团圆,社会稳定,基本面向好,歌唱祖国……

哎…………………… 打人就打人,处罚什么官员,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人家铁了心跟玩套路,你还觉得自己是个人?

散了吧,能润就润。

知乎用户 高高 sama 发表

巧治磨牙 : 将橘子皮清洗,放进白糖水中泡 5 天,每天晚上临睡前吃 1 个橘子皮,持续 3~4 天就可以奏效。

知乎用户 洛亦仙 发表

轻伤?呵呵。

事情进展至此,所有唐山人都有责任。

做为一个外地人,我正式宣布:

1、今生不踏入唐山境内 1 步

2、拒绝与任何唐山藉人士来往,包括工作和生活

3、祝唐山人民身体健康,祝唐山永无灾害。

知乎用户 陈烦了 发表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 年 12 月 12 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2018 年 9 月 23 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 14.8 万元。2022 年 6 月 9 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 7 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 66.03 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同日,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知乎用户 齐鲁名士 发表

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侦办进展,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情况。

与此同时,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 5 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相关视频截图 图源:@澎湃新闻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经全力工作,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阶段性进展。

经查,2022 年 6 月 7 日,陈某亮 (男,43 岁) 等 4 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 (男,41 岁) 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6 月 10 日凌晨,陈某志等 5 人与陈某亮等 4 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 (女,31 岁) 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 (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 岁) 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河北、江苏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于 6 月 11 日将 9 名涉案人员 (7 男 2 女) 全部抓获。6 月 12 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 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 (女,24 岁)、李某(女,29 岁) 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 月 20 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 年 12 月 12 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2018 年 9 月 23 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 14.8 万元。2022 年 6 月 9 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 7 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 66.03 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同日,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山打人事件颇受社会关注。今天多条关于唐山打人事件的新闻冲上百度热搜。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最新通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与此同时,据人民日报消息,警方通报唐山打人事件最新情况,4 名女子伤情亦同时公布。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 岁)、李某(女,29 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 月 20 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据河北公安通报,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 年 12 月 12 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

**  来看报道!**

**  接受审查**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最新情况**

  河北省公安厅今天亦对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通报,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经全力工作,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阶段性进展。

  经查,2022 年 6 月 7 日,陈某亮(男,43 岁)等 4 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 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6 月 10 日凌晨,陈某志等 5 人与陈某亮等 4 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 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 岁)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河北、江苏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于 6 月 11 日将 9 名涉案人员(7 男 2 女)全部抓获。6 月 12 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 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 岁)、李某(女,29 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 月 20 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其他犯罪**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 年 12 月 12 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

  2018 年 9 月 23 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 14.8 万元。2022 年 6 月 9 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 7 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 66.03 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连日来,唐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并通过现场接待、网上搜集等,深入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全面梳理研判,逐一核查、分类处理,对重点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方式,迅速依法开展核查调查,坚决查清查透查彻底。

  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公安机关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侦办等后续进展情况。

知乎用户 易能斌 发表

我,不,信!

知乎用户 风露渐暖 发表

弃车保帅屡试不爽,事实证明养猪,不仅能填饱肚子,还能保命

知乎用户 大鱼 发表

猫当了老鼠的大哥意味着什么?

知乎用户 淘淘米猫​ 发表

我看到一些不知道是人是鬼的,开始对 “轻伤二级” 很不满意,不知道 ta 们是如何看待上面这个案例呢?

知乎用户 冰封的火炎 发表

看到这个问题的评论,我很想说我国伤情鉴定的命名可能要改下?

轻伤,重伤,危重伤?

大家好像对轻伤不太理解,但事实上轻松已经很重了,重伤基本是残疾。

知乎用户 句号 发表

打人

1 分钟后路人报警

7 分钟后打人者逃跑

15 分钟后 120 赶到将被害人拉走

接警 28 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此时,打人的,被打的已经都不在现场了

知乎用户 飘零久 发表

进 ICU 才轻伤二级?

骂我乱喷的可以去看看公安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没错,颅骨骨折,脑神经损伤这些看似很重的伤害都是轻伤二级,但是前提需要是未危及生命

知乎用户 我竟无言以对 发表

轻伤的评级可以看介绍,这个没必要去争论。

半小时出警,唐山晚上可见其繁华,晚上都堵车呢。

如果没出这事,这伙人按通告说搞网络诈骗的是不是还可以大摇大摆的开车全国做 “生意”?

里面说了有涉及洗钱这洗的有没有 “白” 钱?

先稳稳,坐等下一步结果再吐槽。

知乎用户 sky 发表

还是没有被打女士及家属的发声!但凡公信力有一丢丢都不会传言四起甚至于公众更信这些传言!注意,我没说是谣言哈!所有的辟谣都抵不过被打女士或者被打女士家属的一句发声重要!

后续估计最多拉出来个市级领导背个不大不小的锅,各大官媒喜大普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毒教材的事也压下去了!

总结: 总有人把天灾人祸写成歌功颂德!总有人需要把天灾人祸写成歌功颂德!总有人希望把天灾人祸写成歌功颂德!

知乎用户 莫言 发表

我自己查自己,装模作样,继续你们的表演。黑鸭,真是黑鸭

知乎用户 太阳 发表

这份通报写得明明白白,彻底攻破一段时间以来的网络谣言。

也希望以后能冷静关注,普通网民不要被舆论左右。

通报里提到了对马爱军的调查,想必是已经有线索了。

后续还要关注的大概是问题发生的事件,是否存在带病提拔的可能。

知乎用户 牛正烂 发表

2:41 接警 3:09 到现场,这是正常的吗?目击者说的十几分钟呢?作为对比,120 是 2:55 到的。

知乎用户 你懂得 发表

![](data:image/svg+xml;utf8,)

事情发展这么多天了,

你们见过受害者发声了,

还是见过哪个受害者家属发声了?

是他们没有手机吗,还是他们不敢呼吸了?

知乎用户 川流不息 发表

有一个问题,

如果网民想知道刑事案件的具体信息,

官方能不能公开披露受害者伤情鉴定照片甚至是尸体照片?

受害者没死的话,且受害者同意披露是不是就可以合法公开受害者伤情鉴定文件?

受害者死亡,直系家属同意,是不是也可以公开相关照片?

知乎用户 冈比亚总统私生子 发表

还是那句话,看不懂,但我大为震撼!

知乎用户 我和我的影子 发表

大家都已经习惯了星巴克的中杯、大杯、超大杯

以为伤情是轻伤、中伤、重伤、重重伤

但实际上就是轻微伤、轻伤、重伤

知乎用户 星队长 发表

看看地图吧。1.4 公里。路北分局 28 分钟到位的,啥也不用说,严重失职行为。值班的公安领导免职都是轻的,应该查一查渎职行为。

出事人们一般先报警,出现伤情才会想起来找 120,推理大概打 120 时间为 2 点 45~47 分,那么可以计算出 120 是 8-10 分钟到位的。120 救助路程 3.2 公里(最近医院距离)大约是路北分局的 1.5~2 倍。这个出警速度是没啥好洗白的。个人建议把路北分局民警同志都送到 120 急救去学习一下!

参考资料:

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知乎用户 死神的宝宝 发表

从官方通告中可以看出这四名被打的女子两个轻伤两个轻微伤。

其实,二级轻伤的判定标准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 “没啥大事”,我也相信不可能造假。

其实这反而挺好的,因为这说明这四名女子受伤并不是特别严重,希望她们快点好起来。

重点是犯罪人的判罚和打伞破网(如果有的话)

从警情通报过程中,对犯罪人的调查通报也比较详细,希望能在法律范围允许内从重处罚。

另外就是到底有没有保护伞,如果有的话能不能这次给揪出来。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重点是打伞,希望这次真的能彻查到底,给唐山市民一个公道,给全国人民一个公道。

知乎用户 西瓜海鸥​ 发表

舆论为什么可以绑架司法?

知乎用户 接盘侠 发表

十几天了,终于等到了最新消息!

舆论每年最多只能解决几百起案件,而好的法律制度才可以解决甚至杜绝千千万万个案件。依法治国、完善法制、有法必依、肃清司法体系的毒瘤和蛀虫才是关键!当老百姓不再需要舆论的时候,才是法制建设真正成功的时候!

注意:今天两条重大信息的发布者,都不是雷霆行动的组织者。都是——河北省公安厅。

唐山的那些人们啊,争口气吧!!

知乎用户 四月烟火 发表

最新通报里的四个重要信息:

1、四名被打女子伤情情况:经司法鉴定,两人

轻微伤,两人轻伤二级(目前仍在住院接受治

疗)。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打人者涉嫌故意

伤害罪无疑。

2、打人团伙同时涉嫌网络赌博、开设赌场、洗

钱、聚众斗殴、寻蛘滋事 非法拘禁等违法犯

罪活动。这伙人,烂到底了。

3、大家关心的是否存在涉黑恶组织犯罪问题,

仍在查。等后续

4、对于相关警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在

监察调查,等后续。

知乎用户 爱橙鲁一百下 发表

知乎用户 痞子谭 发表

令人可悲的是,已经有了 “成都 49 中”、“哈尔滨自焚”、“河南高考试卷调包” 等官宣反转的案例,还是有很多不理智的人在大搞阴谋论和情绪输出。

知乎用户 我就是理中客 发表

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抓得太多又好像在被舆论牵着鼻子走,这个尺度不好拿捏哦

知乎用户 许涵仁​ 发表

光一个分局局长就有这么大能量,那省级的是不是能启动核武器了?

知乎用户 adfhhli 发表

透过现象看本质,本次通告算是彻底普及了司法程序中伤情鉴定的详细信息。

同时也结结实实给中国老百姓上了一节伤情鉴定课。

同时也告诫所有人:

以后但凡遇到类似事件,要么机智应对,要么抵死反抗,且必须是暴力对抗,能致残就别藏着掖着,能致死就利落痛快,要不然,等你的只会是伤情鉴定报告上轻飘飘的两个字:“轻伤”……

而致人轻伤及以内,只会判处三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亦可在法院调解下,取得谅解书以减轻判罚……

犯罪成本何其低哉,若有钱、有权、有势之人,那还不是随意拿捏众生?

而你,则只能傻乎乎的看着鉴定报告单,带着伤病后遗症和精神压力,苟活终生……

唉……

欺人者不畏法?

立法者不保民?

执法者不利民?

若再遇此类状况,

可让百姓如何是好……?

知乎用户 玖仟歲 发表

异地用警,现在看来对于查处黑恶势力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异地用警过多,将来会不会出现新的腐败,这是要值的人们去思考的,打黑为什么要常态化,说的直接一点,打不掉,春风吹又生,才是最为可怕的,现在异地用警,短时间内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明天后天,这样的事情一多,腐败还会以新的形势出现,那个时候的腐败要怎么样去打呢?我们不能说一切问题都要等发生后再去想办法,再去弥补,现在要想一想,如何把人民群众与政府相联系起来,政府不只是要对人民群众发号施令,更多是由人民群众去监督,由人民群众去选举,这才是最终的目的。

知乎用户 心向自由奔 发表

就这样吧,满意了

我就继续 996OK 了,你们继续关注吧

知乎用户 ChanHooo 发表

这个案件说明当代做恶人是多么爽,即便被群众追着打最后还是有官方来护着维护所谓的人权,连恶徒的姓名都一直藏着掖着不让人知道。

知乎用户 kokoli 发表

至今没有当事人接受采访,不奇怪吗?

知乎用户 且行 发表

2021 年的成都 49 中也是这样:

“网友” 义愤填膺

网络暴力

“不让声音消失”

阴谋论地方学校、政府、公安

官方几度发布调查报告

舆论反转

“让子弹飞一会”

一哄而散

2022 年 6 月距离 2021 年 5 月仅 25 个月

知乎用户 哎呀哎 发表

希望更多人清醒,不被舆论裹挟

知乎用户 知乎故事会 发表

体制内处理问题最常见的办法就是丢卒保车,向下问责,另外问一句,现在外地人能去唐山了吗

知乎用户 林玉 发表

被查人都有一个共同称呼:共产党员。

知乎用户 笑对人生 发表

扫黑除恶都进入第四年了,开赌场、暴力打人犯罪依然猖狂发生!我不知道是这些违法犯罪分子不惧社会主义铁拳,还是相关省市的扫黑除恶只是做做表面工作,有关部门有没有失职渎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你问心无愧吗??

然后现在都是一些副职被顶出来

知乎用户 不吃香菜​ 发表

在我们谴责暴力的同时,弱势一方到底该如何保护自己才是要思考的问题

面对困境如何用心理学技巧解决问题

著名社会心理学家西奥迪尼教授在其《影响力》这本享誉世界的畅销书中讲述的在公共场合如何有效求助的理论和结论。

公众场合有效求助,除了要大声呼救,最重要的是请向特定人呼救,说出具体诉求。

在公众场合遇到生命危险,说 “救救我”“帮助我” 是不够的,因为观众很多时候并不认为你的呼救与他有关。大家都在看热闹,没有责任感。

并且诉求不清晰时,想帮你的人,也可能会有顾虑。他们会考虑发生了什么?到底该不该帮,如何帮才是合适的?

所以,西奥迪尼教授建议,要说 “那位穿蓝夹克的男士请帮我报警”!

实验证明,这样在公众场合求助,获得帮助的概率大为增加。

特别是,面对遭遇车祸等创伤发生的场景下。

面对 “施暴者”,我们可以 “打回去吗”?

在遇到这种问题时冲动的人通常会选择 “打回去”

打回去一时爽,但……

我国法律并不支持 “以暴制暴” 的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要处以拘留和罚款。

也就是说,即便你是在被施暴后,打了回去,如果造成他人严重受伤的后果,依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所以,在面对 “施暴者” 时,什么也不管直接“打回去”,并不是什么最好的选择。但请记得如果施暴者的做法对你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你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任何时候生命安全最重要。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其实我们有要想到更理智,且能让施暴者承担代价更大的好方法。

最后,所以当你自己被施暴之后,要想办法收集证据,可以让周围群众帮你,也可以自己暗中打开手机的录音键。用来搜集被施暴的证据。

还有一个方法,你也可以将施暴者引导至有监控或者人流量大的地方,可以有效威慑施暴者或更利于搜集证据。

知乎用户 西安外事学院​ 发表

被害人就医后,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同时经伤情鉴定,为轻伤或者轻微伤。远某、李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这时很多网友估计会很不满或者想是不是有内幕还是官方在刻意隐瞒什么,其实不然,相信政府相信在新媒体时代这些终究会得到证明。另外,根据官方文件,颅骨骨折,颧骨骨折,肋骨骨折 2 处以上,骨盆骨折等这些伤势可以被认定为轻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唐山接连发生了多起受害人实名举报的事件,公安局门口甚至排起了长队,一天了才轮到,至此开始引起了高层及央妈的高度重视,开始了雷霆行动,河北省委书记也表态要严查彻查尽快办理。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唐山市路北区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正在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也分别被调查

知乎用户 凌霄豆豆​ 发表

辛苦辛苦。

空气键盘打字。 无电源显示屏操作历历在目。

辛苦辛苦。

知乎用户 装甲尼禄​ 发表

打人事件侦办的最新进展是撤了分局局长,呵呵, 局长是参与打人了还是被打了? 今年挺多魔幻现实的事件

知乎用户 一二三三二一 发表

牙都打掉了叫轻伤,可能是六颗以下吧,但是女孩子牙齿打掉不亚于毁容,没种牙的人不懂种牙多费钱费力,可能只有打残才算重伤?

icu 转入普通病房叫入院普通病房,这春秋笔法真是开了眼了。

6 月 12 日,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唐山打人事件中的陈继志等 9 人执行逮捕。13 日下午,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发布消息称,两名伤势较重的女子,目前已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不在 ICU 了”。

所以说某些 nt 在这纠结女方有没有进 icu 是不是给恶臭施暴者洗地?

出门吃饭被猥亵还加一顿暴打,存款不翼而飞还给红码,开个蛋糕店要被打砸恐吓,见义勇为被打残 tm 居然没人负责,只能去汽车站一坐几十年。

累了,毁灭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遮遮掩掩欲盖弥彰这么久你给出这么个答案,狗都不信

还有,别再说谣言!新冠还没结束,我手机里还存着当初武汉刚发生新冠时央视的不信谣不传谣的报道,被派出所要求写保证的新闻!李文亮医生虽然不在了,但他不会被遗忘!当初武汉隐瞒疫情的人却至今骑在普通人头上!

知乎用户 knot 发表

为人民服务

刁民除外

大家能搞钱的搞钱

搞不到钱的注意安全

知乎用户 小意思 发表

所以不让当地公安局查办,已有预判!肯定的!

知乎用户 德国师爷德国法律​ 发表

感觉就是拉出来挡枪的,仅仅是黑警么?难道没有黑法官?黑官?

知乎用户 秋岚 发表

有黑必有伞……

唐山这么一看,

全国没有几个官员是经得起查的……

各级官员只好每天烧香拜佛求保佑自己地盘上不要有大舆情……

知乎用户 烧饼馒头包子麻花 发表

就没有领导责任?要苍蝇,蚊子,硕鼠一起打。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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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离远上谱

分局局长被查,明显是为了顶包。

大老虎没有被打掉

对结果还是很不满意!

知乎用户 趟 Jolly 发表

弃卒保车

知乎用户 小闲 发表

12 点 48 分更新

事情搞明白了,关于 2 点 46 分到达现场的说法,来源于派出所民警陈志伟,最早是总台发布的,被各大媒体转载。

然后最新消息,陈志伟被调查了。。。

~ 分割线~

最早 2 点 41 分有人打报警电话已经确定了,但是警方到达现场的时间很迷。

一、6 月 12 日 网传 6 点 09 分警方到达现场

二、6 月 13 日 警方回应 6 点 46 分到达现场

三、6 月 21 日 警方通报 3 点 09 分到达现场

目前为止,警方到达现场时间有三种说法。

1. 网友:6 点 09 分(6 月 12 日网传)

2. 警方:2 点 46 分(6 月 13 日回应)

3. 警方:3 点 09 分(6 月 21 日通报)

很抱歉,我没有能力核实具体到达的时间,毕竟我不在现场,以上所有都来源于公开搜索。

但是我希望:

据说路程间隔是 1.6 公里,2 点 41 分报警,2 点 47 分嫌犯出逃。

不要求我们的人民卫士个个都是刘翔,但还是希望再快一点,快一点。

知乎用户 艾亦文 发表

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被查

马爱军,男,汉族,1966 年 8 月出生,河北乐亭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1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 年 9 月参加工作。现任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副区长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

公开资料显示,马爱军毕业于唐山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毕业后成为乐亭县公安局科员,此后他历任乐亭县公安局古河派出所副所长、汀流河派出所所长兼指导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兼教导员、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等。

2008 年 7 月,马爱军履新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分局政委,后任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分局局长、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等。

2018 年 7 月,马爱军担任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人选,2018 年 8 月任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根据路北区政府官网显示,马爱军最后一次露面是在 4 月 27 日。

当天上午,路北区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马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厅首次通报案件进展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许,河北省唐山市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视频曝光之后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

6 月 10 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唐山路北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目前正在全力实施抓捕。

此后,路北分局 4 次发布警情续报,通报抓捕进展。

  • 6 月 10 日晚,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归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抓捕中。
  • 6 月 11 日早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称,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公安机关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 6 月 11 日中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称,当日上午将陈某亮、马某齐等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在全力抓捕中。
  • 6 月 11 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称,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打人事件最后 1 名嫌疑人沈某俊在江苏盐城落网。至此,该案 9 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6 月 11 日晚,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首次就该案发布通报。

通报称,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

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经全力工作,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阶段性进展。

通报还指出,连日来,唐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并通过现场接待、网上搜集等,深入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全面梳理研判,逐一核查、分类处理,对重点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方式,迅速依法开展核查调查,坚决查清查透查彻底。

知乎用户 谷佐看世界​​ 发表

官方公布得好!就是晚了太多,任凭谣言四起。但是转念想想,假如没有这波谣言,真相还要拖多久才能公布?

造谣者私利熏心,被喷被罚一点问题没有。但是,谣言并不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官方施压,持续刺激互联网的记忆。毕竟我们国家缺少自由媒体的监督机制,除了热搜和谣言,似乎没有任何途径可以给到官方压力。

另外,提醒一下没有记忆的互联网,东航事故至今官方没有公布任何有效进展。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在等下一波 “谣言” 呢?

知乎用户 蟪蛄话春秋 发表

在通报中没看到对白衣女和黑衣女一人一酒瓶的行为的定性,很失望。

十恶不赦的人也有辩护权,所以,讲法律就单纯点讲法律。

如果官方最终都不提那两酒瓶子,那就是刑不上仙女了。

那以后就祈祷 girls help girls 吧,国男惹不起

知乎用户 风清扬 发表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 “包庇”,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等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 “纵容”,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第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
(一)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 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 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
(四) 致使某一区域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别严重破坏的;
(五) 致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逃匿,或者致使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查禁工作严重受阻的;
(六)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出警速度有待提高

知乎用户 秦秦秦 发表

分局局长,而已,小苍蝇

知乎用户 大聪明 发表

现在算一件小事完了,那更大的涉黑涉恶问题呢,受害群众来源是整个唐山市吧,之前的扫黑除恶呢,去年的政法队伍专项整治呢,你唐山市政法委在干什么?你唐山市公安局在干什么?

往大了说,这里是河北,京城的护城河,在这里敢为非作歹的是何许人也?

你这不整个换个血我都觉得你在鼓励从事黑恶活动,毕竟收益远大于风险。让我看看唐山市乃至河北如何处理。

只怕最后拉出来一两个典型然后就此打住,那我还是建议大家削尖脑袋进体制。毕竟收益远大于风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从 2020 年疫情开始,如今两年半了,官员处理通告看了几百条,发现评论区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

极(我指 99%)大多数普通群众根本分不清 “免职” 和“撤职”,两者的区别,我还是不解释了,有人能看到这个回答的话,自己百度一下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唐山还是人民的唐山!请永远相信中国共产党!

知乎用户 曾强 发表

关键是谁认定的?真实性如何?而不是去纠结轻重问题。

仔细思考整个案子吧,背后的问题更多。当然,我们浮于表面就行,能看到这个事件有个好的结尾,就挺好了。

知乎用户 触手可及​ 发表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除此以外向刑罚力度偏转的舆论引导都是诡计,连受害人的真实情况都还没确定就讨论刑罚,公告轻伤就是轻伤?当所有人都是瞎子?

知乎用户 牢记谨慎发言 发表

在 2022 年 6 月 10 日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最平凡不过的一个夜里。

大家可能刷刷手机,在外面吃吃夜宵。

但在唐山,路北区,某烧烤店

却成为了 4 名女孩,人生中最暗的午夜。

那一夜很黑,很绝望,想反抗,但无力。

前提回顾:

三四学社:唐山被打女孩伤情如何?曾经一度在 ICU 中度过,现在已经转普通房三四学社:盘点唐山 20 起实名举报,多起直指路北区,背后水有多深?三四学社:医院辟谣否认唐山被打女孩去世的谣言,真相对我们来说重要吗?

这些文章,或多或少都被限制了流量,但想了解的友友们,可以自行阅读

群众只想知道真相

在 10 号到今天 11 号

事情已经过去了 11 天,但官方一直没有证实的通告,只是简单地说了女孩没事,轻伤

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任谁看到 4 分钟的施暴视频,和女孩进医院的照片

都不会觉得这是轻伤,然而官方的不通告,导致舆论两极化,甚至一度传出女孩去世等谣言

再结合期间层出不穷的举报,让唐山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黑幕

群众为什么想知道真相?

我用马丁 · 尼默勒的一句话

N 粹杀人的时候我选择沉默,到了最后没人愿为我发声

案情通告,被打女孩,2 名 2 级轻伤,2 名轻伤,九霸背后案件累累

今天,2022 年 6 月 21 日

案情已经初步确定

河北省厅也在今天发出通告

时间线索是这样的

九霸 2 时 40 分开始对白衣女孩进行骚扰被拒。

之后就对 4 名被害女孩实施殴打,过程共 7 分钟,其中有 4 分钟多的监控录像

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

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虽然这时候已经过去了 28 分钟了

但并非像其他谣言说是 3 小时后才出警处理。

看来有很多人故意把 3 点谣传成 3 小时后

以陈某志为首的 9 名犯罪嫌疑人,殴打 4 名年轻女子后

分别造成了

女子王某(31 岁被骚扰的当事人,白衣女孩)

刘某(29 岁)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远某(24 岁)、李某(29 岁)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这些伤情都是由司法部门判定的,不存在谣言,请大家不要带节奏。

然后陈某志等人之前一些犯罪前科,也被列表出来

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2015 年 12 月 12 日,陈某之前的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

2018 年 9 月 23 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 14.8 万元。

2022 年 6 月 9 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 7 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 66.03 万元。

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说,他们是在本来有案底在逃的嫌疑犯了!

因为他们真的不是在违法的路上,就是在违法的路上!

也许他们当晚没动手,但他们总会有动手的一天!也许下次就是直接灭口了!

此外,有关部门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

还有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

至于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这个其实很明显,没点黑恶还敢开赌场?

但我们是还是要凭证据说话。

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路北区多名相关领导被查

因为唐山最近实名举报增多,唐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通举 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

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鉴于内部问题

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

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 问题开展深入调查

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最新消息

路北区副区长,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

正在分别接受唐山市纪委调查。

至于结合之前的实名举报

背后有没有更高位的人会接受调查,一切仍需等官方通告。

别做太多猜疑,我们只需要关注事件通告就可以了。

同时,我们也要做好识别谣言,不要给某些西方势力操纵言论的机会。

在这个时候,肯定会有人煽风点火的,我们要相信组织!

正道的光,终究照耀下来

在事情发生了将近 11 天,有关部门又一次体验到舆论的重要。

烧烤九霸的行为,震惊中央,就连国外媒体也争相报告。

也许第五纵队也趁着机会利用舆论在互联网做势。

万幸的是,我们不再是容易被互联网信息蒙蔽和糊弄。

大家十分理智地等待正式通告。

九霸知道事情通天,就各奔东西,企图出省来躲避法律的严惩。

在相关部委统一指挥,各省厅的配合下。

最后的九霸之一,也难逃法网。

在 11 号,最后一霸为了逃避追捕,还跑进了燥热茂密的丛林当中

甚至连鞋子都跑掉了

但我想说一句:只有你敢违法,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都会把你抓回来,接受法律的审批!

然而,九霸事件只是一起引子,更多在唐山的受害者,也曾这件事,站出来了

也很快被相关部门核实到位,进行部署,统一核实,全部有违法行为的,都抓拿归案!

在这里我忍不住,大叫一声好!

正义虽然迟来,但永远不会缺席!

正道的光,终究会冲散黑雾,照耀在大地之上!

正如他们的乐队所说:唐山依旧是英雄的城市!!!

知乎用户 三四学社 发表

赌加洗钱。66 万。

这是瞧不起谁呢?

但凡了解地下博彩的。

小庄家一天的流水都不止这些。

洗 66 万????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是刚结束吗?

知乎用户 11 点睡 发表

伤者病情稳定,家属情绪良好,她们不愿意网络发声,也希望其他人不要打扰她们的生活。

这有点让我想起了货拉拉案件。

如果罗翔是货拉拉司机的律师,那么翻案的几率有几成?

司法太过复杂,怪不得很多人小事情不想报警,大点的事不想去法院。

维权要堵路或者越级上访。

讨薪要跳楼而不是找相关机构。

只是不知道这次是小赢中赢还是大赢。

不管你赢不赢,反正我是赢麻了。

知乎用户 龙门卫兵 发表

我不敢说这个局长涉黑,但是肯定平时的工作作风肯定是有问题的,通过最近的集中上访举报就知道了,另外管辖的部门工作作风应该也有问题,平时应该存在懒怠散漫的作风。

知乎用户 桃梨杏梅 发表

只关心受伤的 4 个女孩,只谈论伤情鉴定结论

1、相信法医,相信科学,千万别胡乱联想。

法医不傻,傻也做不了法医;这批法医各方面应该是全国顶尖,不是全国顶尖也不可能参与此次工作。至少是个专家组,还会有专门监督人员,不是一两个人说了算。

2、法医不会、不敢、不能、也没有任何理由作假 --— 这只是一个鉴定结论,离成为定罪的证据还有若干时间、环节和指正。

导火索再粗再长,也只是起个 “导火索” 的作用。

3、从视频上看,打得那么狠那么重,结论却是轻伤。恰恰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打人者是一群经验丰富、冷血无情却又手法老道的惯犯,具有职业特点。

我们老家有句话," 会打的,打一顿 ; 不会打的,打一棍”

什么意思???经常打人的,把人打得头破血流、皮开肉绽,却没有多少伤!善良百姓不会打人,被逼急了,偶一出手,把人重伤甚至打死了。

-—– 再仔细看看那个视频,你会明白这句话!!!

知乎用户 安大河 发表

说句很难听的话。

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

百姓与管理百姓的一方之间,已经存在了极大的不信任。

百姓不去逼,管理者不会动。

两方之间存在着不小的敌对情绪,互相把对方视为洪水猛兽。

这件问题后要思考的是,

如果改变管理者在民众眼中的形象。

知乎用户 色小喽 发表

很明显就知道黑恶势力横行,是因为有人充当了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容放纵违法犯罪人员。

这些人一般身处暴力机关,一般人确实很难撼动,作为人民群众的保护伞,却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作为一个坚定的爱国主义者,深深爱着这个国家,对于黑恶势力保护伞,却是感到深深的无力。作为一个势单力薄的群众,根本没有与这些势力对抗的能力。

也从心里知道这种保护伞是不会消失的,普遍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

就是因为这一部分的蛀虫,给大部分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工作人员抹黑,使国家政府的形象受损。

这十年来,大到全国范围,小到我生活的县城,国家发展的脉络清晰可见。

希望国家继续加大反腐力度,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肃清社会风气,尽可能营造一个平安的社会环境。

作为一个中国人,永远对国家、政府、人民抱希望,不会向一些人一样吃的国家反国家,不忘本,从自己做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抱怨、否定和抹黑。

共勉!

知乎用户 等待花开 发表

挖前科就是要搞数罪并罚,暗示了两个关键信息

一,对这伙捣乱搞事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他们吃铁拳,而且是依法吃铁拳

二、伤者情况没传的那么离谱,不然光打人这事就能直接铁拳收尾了,不用挖前科

个人觉得处理思路蛮好的

知乎用户 超科学的大电磁炮 发表

Buff 叠满:非法拘禁、违法销赃、网络赌博、聚纵斗殴、非法洗钱、开设赌场、寻衅滋事…

真现实版法外狂徒斧头帮琛哥啊,他应该喜欢看周星驰的功夫,配乐走起…… 当当当当… 当当当当……

知乎用户 文明开拓者 发表

感觉这都是些小虾

知乎用户 城里的乡巴佬 发表

一个地方的治安不好,当地公安局局长和它上面的领导有很大问题,至少失职

知乎用户 Davy Nemo 发表

顶顶顶…… 多半年就出来了

知乎用户 小牛头 发表

先上通报

从这段话可以得知,这群人平时打架斗殴、赌博洗钱、寻衅滋事啥都干,换句话说就是无恶不作。这骚扰不成动手打人算是这里面一条条最轻的一个了。就现在通报的这些就能让他们吃好几年牢饭了,但是还在调查,说明要一锅端,还要挖出其他罪行来数罪并罚,从严处理来平息舆论。

另外,他们如此嚣张却现在被舆论关注才开始处罚调查,很明显是因为他们是当地地头蛇手下的小弟。他们社交广泛,社会地位处于巅峰位置,谁见了都不敢惹,有点狐假虎威的意味。但其实他们主要是帮地头蛇维护社会治安,讨要债务,洗钱,做做打手,打一些法律擦边球,比如说开设赌场就是棋盘室打打麻将。总的来说就是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让上面的人的手是干净的。

他们是地痞流氓中的头头,是县城首富最器重的左右护法,有点小富有点面子,官商都有涉猎,一出事就可以断尾的。

他们肯定跟大官员说不上话,说跟官员完全没关系也不可能,也就是跟小官员也就是吃端饭麻烦您照顾一下小弟生意这种。看这件事情这么多双眼睛盯着看,公安机关一定会查出点什么给唐山人民一个交代。

目前是这样,处置、追责是公安系统在执行,唐山市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党组成员被异地调查,被廊坊市纪委监委员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些官员的被捕让唐山人民看到了希望,唐山不是法外之地,相反,这是法治社会的典范。

再来关注一下被打女生,两个没住院的轻微伤,两个住院的轻伤二级。首先,此轻伤并不是我们印象里的那个轻伤,通俗来说是指没有不可逆转的伤害。我们在庆幸她们没有性命之忧的同时,也为这个定伤是否能使加害者落入法网而担忧。

让我们持续关注这件事情的进展。

知乎用户 七七不叭叭 发表

都在讨论伤情鉴定。

这个很多专业人士已经解答过。

我的关注点在摸鱼上,摸鱼得先摸大的。

小的摸多了,大鱼就会警觉;

而摸大鱼惊扰了小鱼,相较而言,损失只是暂时的。它胆战心惊的再长两年,只要它敢再掀波澜,那会儿摸出来,才能杀伐果断。

某小组成立发布会没看到市区领导的名字和身影。

做这个决策的,肯定不是某分区领导

而且,好多电影里有这样的场景。

小喽啰被抓了,立马有人带话:

你家人已经安顿好了,你扛下来,你好,你家人也好。

希望这拽出的线头不要被人半路截断,线头那端拴着多少臭鱼烂虾,得扯出水面才能看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刚查了一下:轻伤二级的标准为: a.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 以上。 b.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 以上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 以上。 c.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 以上。 d. 颅骨骨折。 e.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所以现在大家所谓群情激奋. 不过是因为公布的结果不是自己想看到的结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不得自罚两杯?

知乎用户 cctv 发表

这几十万我也有,好想知道怎么开上迈巴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热度这么高的案件,连个厅级保护伞都不查,仅到区公安局为止,扫黑除恶的力度不够强力。

或者说区公安局长就足以保护黑社会了?政法队伍要多整顿几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煎茶官

来解释一下,什么叫 “轻伤二级属于轻伤中的轻伤,结果上看并不重。”

你想表达什么,伤情鉴定轻伤只有两级,所以轻伤二级伤的就不重了吗,文字游戏好玩吗。

人血馒头好吃吗。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打人事件侦办进展,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等被查,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知乎用户 星月留下 发表

出警时间落实了。

知乎用户 Daddy 发表

河北省唐山市 ×

河北省绿藤市 √

知乎用户 chen1970 发表

国家的公信力就这么一点点没的

知乎用户 非得要两个字 发表

这么大的事要想平民愤,要么几个臭鱼烂虾众判到底,要么搞出来个大鱼顶缸。

知乎用户 胃疼已好转 发表

从监督公检法司的角度,进行一些提醒。

教员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现在我党一直强调:全面从严治党。

谈点历史钩沉。

1929 年,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在福建上杭古田村召开,毛主席做政治报告,朱德总司令做政治报告,陈毅传达中央九月来信。

毛主席分析了红四军党组织松懈的几个问题:

一是党员加入太随便,许多不够党员资格的也拉了进来,特别是官长不要任何条件,一概拉进。

二是各级党部的工作做到了解决问题,但完全忘却了教育同志一个任务。

三是一般地纪律松懈。

四是所有官长既都成了党员,结果所有军事政治机关的工作人员,便很少的注意他的社会职业的工作了。

五是上下级关系不密切。

六是支部大会及小组会,有很多没有按时开。

毛主席强调 “红军党的组织问题现在到了非常之严重的时期,特别是党员的质量之差和组织之松懈,影响到红军的领导与政策之执行非常之大。”


唐山案件的反思和整顿清理,才刚刚开始。

知乎用户 小刚哥说教育 发表

又到了看客们喜闻乐见的重判环节了。

“枪毙人贩子” 那次他们听不懂,这一次同样也不会听得懂。

知乎用户 Open Fish 发表

什么苍蝇老虎一起打?都是蛆虫!只有持续高压状态一刻不放松才能改变唐山政治面貌!对于官员渎职必须严惩,党员身份不是护身符,更不能充当官员犯罪的保护伞!人民拥护的共产党是必须要体现公平公正,必须建立精准机制!对人民建立征信机制,对某些党员居然可以降为四级科员,一句女朋友就可以既往不咎,那么体现的是什么? 所以它们不怕,大不了降级处理照样吃俸禄,关系网一样存在,你认为变成四级科员就可以阻止它继续违法吗?

不!

所以, 党纪党规不应当作为腐败党员及公职人员的保护伞!

知乎用户 长春子 发表

我的意见是:

打人要轻判,要符合法律,是为了应付煞笔湾仔,国际社会和法律理中客的小可爱们。建议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以往的犯罪事实要重判,原来的寻细滋事,组织赌博,坑蒙拐骗,,,多罪并罚,,死刑。,是为了贯彻扫黑除恶的决心。

湾仔: 哇,机车啦,,打个人判死刑,,中国不是法治社会

大陆: 没有的啦,一年零三个月,国际法律体系里算轻的啦,我们是法治国家,你鸡母鸡啦?

湾仔: 信你才怪的拉,机车啦,,死刑啊?

大陆: 说了的啦,他原来那么多罪,数罪并罚的啦,,

总之,即要重判,平民愤,贯彻国家扫黑除恶的决心,,又要让法律理中客和湾仔们没话说,

知乎用户 大悦雅园斧远邦 发表

终于有进展了。从现在的舆论走向来看,肯定是要往死里打了,恶人下场我们不必担心。

倒是有点让我注意,我觉得年底的大会可能能需要修订《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了。

不用整那么概括简练,因为网民看不懂。

改掉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类,直接变为:

让人无法承受的伤痛;

超级难受,濒临自戕的伤痛;

很难受,但还能忍受的伤痛;

难受,影响生活的伤痛;

难受,不影响生活的伤痛;

有些难受,但不严重的伤痛;

不难受,但有伤口的伤痛;

没什么事的伤痛……

类似这样通俗易懂的描述,然后进行细分归类,分级也不用。

省得有小可爱觉得定为 “轻伤” 一定是医院有黑幕。

知乎用户 無茶君​ 发表

查查查。

如果觉得查起来不好做,直接查他的账户和相关人的账户吧,还有资产问题,都查一查,百密一疏,总有端倪的。

知乎用户 催米 GC 发表

怎么不去谴责暴徒?不去谴责政府不作为,而是去谴责受害者和周围群众?因为他们知道谴责谁安全。

知乎用户 shanon 发表

我只想问一下:陈某志作为在逃人员怎么逍遥法外这么多年而且继续作恶的?

知乎用户 一生何求​ 发表

分局被查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市局长查不查才是重点之一

知乎用户 真相​ 发表

唐山事件有感

大庭广众戏良妇,未成反将掌来蒲。

狐假虎威是老赖,拳打脚踢真恶毒。

想来娇小弱女子,酒瓶破头轮番扑。

骨伤背惨倒血泊,谁人会怜香惜玉?

看客虽多却不惧,自是恶习难去除。

气焰嚣张与跋扈,背后没有大老虎?

前科累累不嫌多,罪恶是罄竹难书。

此举一出天下怒,接二连三实名举。

公安司法有盲区,只能廊坊召旧部,

破除层层保护伞,方能协力镇恶虎!

知乎用户 广龙诗词评天下 发表

唐山自治共和国抓了一个小喽喽

知乎用户 决空论患者​ 发表

现在伤情分级和量刑之间的关系是不是该与时俱进一下?

现在不比之前了,之前受点伤都挺正常的,现在治安好了,一般遇不到受伤害。所有现在其实应该更加珍视人的身体状况了。

就现在的标准来说,你砍掉个小手指头才算轻微伤,但其实呢?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很大很大的事了。已经非常严重的影响生活质量了。却在量刑方面对轻微伤力度不够,这就造成了施暴者所受惩罚比起来受害者所受痛苦就是九牛一毛。

古代经常有人不怕伤害自己身体,,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当时人均寿命就短,所付出的代价也少,现在都活七八十八九十岁,谁都不想拿自己生命开玩笑了。

底层逻辑是一样的。命更珍贵了,就一个提高伤害生命的成本。

知乎用户 李青铜​ 发表

下手重于泰山, 受伤轻于鸿毛。

知乎用户 风一样的飞子 发表

以前买伞只知道天堂伞,看来唐山伞质量更好。

知乎用户 看不见的焦虑 发表

都出来工作了

知乎用户 蓝色地球 发表

人体损伤标准以及对应的惩罚太荒谬了。这让坏人熟悉此标准而肆无忌惮。

知乎用户 ddddd 发表

打人案进展,副局长被免

唐山打女人案件,通告了最新进展;

先是把过程还原,公布详细时间线;

受伤女孩有好转,轻伤二级争议点;

副局长已经被免,快一点严惩罪犯;

谢谢您的关注

知乎用户 丫韵 发表

相信中央

相信河北

一定会将那些伞伞们绳之以法

知乎用户 诺曼地豆腐 发表

相同类型的答案下再写一遍

直到今天 还有很多视频 进行所谓的爆料

声称在现场 看见施暴者开车反复撞击几个女生 讲的那是一个生动

现在警方通报出来了 对这些造谣者来说 比他自己被车撞了都难受

肯定会有一堆人开始各种分析 就说警方通报是假的

我身边有个同事

每天一定要喷政府黑暗

只要在今日头条 抖音上看到所谓的 “爆料者” 分享或者分析 “真实情况” 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在办公室给我们讲

一堆跳梁小丑

知乎用户 是繁华呀​ 发表

支持严惩凶手,也希望不要信谣传谣,保护受害者。

知乎用户 微拍堂​ 发表

还真像是几天前知乎上一位老哥说的,不公布伤情有可能是为受害者争取更多的民事赔偿

如果仅仅是伤害案,那么不应该批捕 9 人,毕竟有人不仅没动手,还劝架来着。

警情通报里说的是网络赌博洗钱,反正一大堆问题,涉黑情况正在调查。

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以及一些其他站长、所长被调查了一批。唐山警界不干净,至于是否会拔出萝卜带出泥,看后续发展吧。

知乎用户 花鸟人共栖 发表

明朝执行打板子的太监,据说要练内功,怎么打人能打到恰到好处,是需要练的,比如场面非常惨烈血腥,皮肉模糊,但是歇几天就好了类似于现在的轻伤,有的人挨板子,打完不青不肿,看上去好好的,回家过几天瓦特了,怎么练这门绝技呢,不辟冬寒夏暑,四更而起,用三块砖摞起来,中间放夹宣纸,最后练到什么程度呢算可以出师呢,达到随心所欲,比如一板子下去,三块砖碎了,纸没碎,这叫皮肉相连,再比如一板子下去,纸碎砖好好的,这叫骨筋魂牵梦绕,再比如最后一块砖碎,其余砖和纸都毫发无损,这叫猴子捞骨,再比如上面一块砖碎,其余全好,这叫坐井观皮,那么问题来了,唐山的这些人渣用的是那种独门绝技呢? ( )本题是单选请给出你的正确选项

A 皮肉相连 B 骨筋魂牵梦绕

C 猴子捞骨 D 坐井观皮

知乎用户 真真推推 发表

有个问题,通告说一直在普通病房,但医院工作人员又说从 icu 出来了?为什么前后矛盾了。

轻伤二级对普通人来说已经非常严重了,你们知道重伤是啥级别么?重伤一级基本得是植物人或严重致残,二级基本是脏器受损永久后遗症,基本需要连续进 icu 的那种。

首先这通告可以确定,该犯罪团伙还开设赌场,参与网络赌博洗钱,以及这次兴性质极其恶劣的打人事件,是否涉黑说还在调查中,但我觉得十有八九没跑了。

这么多罪名叠起来来,主犯四名男子应该会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剩下的人估计根据相关情节来判断是否从犯,反正慢慢叠呗。

还有,这事这么久了居然才下马一个副局长?深度还是不够啊。

等连带网一起被抓。

知乎用户 沉迷下棋的小美人鱼​ 发表

能不能把伤残标准改的更接地气一些

知乎用户 CatcherInSky 发表

神蛆失望死了,它们群里那什么菊花茉莉花白蜡烛都准备好了居然才轻伤,这特么怎么表演啊

知乎用户 开玩笑 发表

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唐山的其他分局局长有没有事?这么猖狂的社会治安问题能是打掉一个小局长能好转的?听说那几个人都是搞赌场的,迈巴赫都开上了,说明从业有年头了,早干嘛去了呢?

知乎用户 我爱吃香菜 发表

没有诚意,我看到了敷衍。

知乎用户 殷乎哲也 发表

朋友圈一堆视频伤情照片,脸上那么恐怖的伤口,整张脸都肿了还轻伤?不知道怎么算的?那群畜生不会以寻衅滋事定罪吧,那真的是把人民群众按在地上摩擦了!

知乎用户 沐夏逝水 发表

大家对轻伤可能不太了解,

举个例子,

那个被割脖子奖励一千五的案子和湖南高速杀人上半身都是血的案子,

连轻伤都算不上。

知乎用户 爱丁真堡 发表

这个消息一出来很多朋友大呼 “大快人心”。善恶终有报了。

我始终感觉大部分人对于 “被查” 有一定的误解。

被查并不代表着让他坐牢,也不意味着撸了他的官,甚至不一定有不可能让他丢了饭碗。

接受审查调查,仅仅是一个调查程序的启动,那些领导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一个负领导责任,充其量一个党内警告,影响是六个月内不能提拔而已。

而这个事件中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出警民警会受到如何处理?

根据目前已经公布的信息,从接到报警到抵达现场用了半个小时时间,这里讨论的空间就大了,根据公安部接处警规定,城区 5 分钟之内到达现场,但是如果是凌晨 3 点呢?

如无正当理由显然出警超时,党纪处分肯定跑不了一脚,但是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呢?

现场报警 2 点 41 分

歹徒逃跑 2 点 47 分

到达现场 3 点 09 分

根据司法解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构成本罪,无疑本案有重大社会影响,但是其出警慢和本案的危害结果以及重大社会影响是否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抛开背后的利益输送和其他违法行为,单纯这个事情发生后出警这个问题,出警民警最少是严重警告,如果根据调查,他出警慢吞吞和当事人被打,视频传播,嫌疑人逃跑等有直接因果关系,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这无疑又是给全国基层接处警民警敲响了一次警钟。

派出所民警确实不容易。

知乎用户 墨鱼嘚嘚​​ 发表

这是一个精准上升的打击运动

很多网友也早有预料这会是一次成功的旧伞拔除

知乎用户 茹音 发表

知乎用户 魂归战袍 发表

公安局应该是社会稳定的维护者,正义的主持者,可是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公安局有问题,老百姓可就遭殃了。当领导的不像领导像流氓,像黑社会,这社会就好不到哪去。

不过,现在这领导已经落马了,接下来要肃清流毒,拨乱反正,恢复社会稳定、和谐、安宁。

不要认为自己是权力的使用者就可以为所欲为,欺压百姓。权力也是双刃剑,用不好可就自己把自己坑了。

希望,唐山能真正做到除恶务尽,清除害群之马。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知乎用户 听雨 发表

不查都是焦裕禄

一查都是赖小民

知乎用户 龙的天空 发表

我就这么说吧,结合目前上面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已经在提前为打黑铺路了。

5 年内少出点门吧,买点防身的东西。

知乎用户 万物生 00999 发表

至少说明,河北唐山的扫黑除恶之路,真正起步了。雷霆专项行动,也应该会进入落地下沉阶段。整体来看,虽然目前被查的人员级别并不高,也就是副处级,但预计后续还会再深挖,包括前期已经被查处的书记,子弹还会再飞一会的。

从唐山市公安局官网公布的信息来看,收到市民来件 14816 件,办结来件 14800 件,只有 16 件未办结,办结率高达 99.89%,舆论汹涌之下,办事效率不可谓不高。但不知这个办结是如何衡量的?无论如何,让民众有正常的申诉渠道,是好的开始。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彻底根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还需假以时日,在制度规定、行政审批、执规执纪、刑事侦查、法院审批等领域,进行全方位整治,必须得将黑恶势力连根拔起,再栽下新的树苗,才能长成大树。

从这次通报主体来看,由河北省公安厅直接发布的,也印证了 “提级管辖” 的操作。出来这么大影响的案件,必须由更高层级的部门来统筹处理,才能保证权威性和时效性,虽然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上,一直是个问题,但至少表明方向是正确的。

这次通报的信息量不小,但还是有些需要深挖的关键点,包括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受害者后续补偿、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甚至充当保护伞、社会治安体系重新构建等问题。

查处人员不是目的,如何在以后减少甚至杜绝涉黑案件,增强领导干部的 “政治三力”,提高广大公职人员的责任心,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才是唐山的 “系统工程”,考验唐山人民的智慧。

接下来,舆论还会持续关注唐山,至少短期内唐山的一举一动,还将聚焦在镁光灯下。这也是好事,举全国人民之力,帮助唐山挤脓排毒,虽不能算荣耀,但至少也具有参考价值。

知乎用户 AA 普罗大众​​ 发表

又是小罗罗当替罪羊

知乎用户 人间不值得 发表

轻伤就已经很严重了,法理上的轻伤和你想的不一样,严重得多。其次还涉及洗黑钱。多次殴打拘禁他人,网络赌博。

知乎用户 醒着做梦 发表

知乎用户 逃课侠归来 发表

罚酒三杯。

知乎用户 吴大树先生​ 发表

搞了半天,就这几个人?

知乎用户 140 斤的瘦子 发表

我国是法治国家,抓捕只是第一步,后面的重头戏是审判。

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1 摸后背,语言骚扰,扇巴掌,是否算行凶,是否算暴力犯罪?

2 女同伴直接酒瓶开坏人脑袋,算不算正当防卫行为?

知乎用户 慕远方 发表

通篇都是槽点,随手指出几点来,欢迎补充:

第一,0241 报警,0247 逃离,0255 被 120 送医,0309 警察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请问怎么处置的?处置什么?当事双方都不在现场了,有没有去医院询问受害方?有没有去追捕嫌疑人?是如果没有,难道是去处置现场的玻璃渣吗?

第二,“办案过程中发现其他违法犯罪线索”——敢不敢说清楚到底是不是刑事在逃?如果是,那么他们后来还敢大摇大摆开公司上法院打官司,相关的公检法一串人员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调查?

第三,“轻伤二级”——是怎么样的轻伤二级,头骨骨折?神经功能障碍?还是脸上创口十几厘米,毁容?利用一个法律轻伤定义来含糊其辞,想让老百姓误以为很轻?

第四,“迅速开展核查”——那么外地入唐山困难,贵州赴唐山采访的记者被抓摁下跪,跟侦破打人事件有什么关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不信,我坚决不信。

自媒体的哥哥姐姐们,你们快出来辟谣了,我只相信你们。

你们说,有女生当场死亡,我信;

你们说,女生们被 QJ,甚至 LJ,我也信;

你们说,有女生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我信;

你们说,……

我都信。

你们有视频,有各种拼接视频,都是证据,比这什么幺蛾子通报更真实。

你们快出来辟谣嘛,通报说的太假了,只有你们才能主持公道了。

你们的通报才是真相,你们才是正道的光。

也只有你们才能维护社会光明正义了,求求你们了,快出来吧。

我在呼唤你们,你们听到了么?

泪目……

知乎用户 列元术 发表

深挖彻查,幕后还有大一点的老虎。

知乎用户 白头村妇 发表

我国还是人治国家,离法治还远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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