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可能严格落实劳动法吗?
知乎用户 李松如律师 发表 您好啊! 首先您的问题我觉得有点不对, “我国有可能严格落实劳动法吗?” 目前来说的话,无论您在我国哪个地区我敢说没有劳动仲裁委员会敢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吧?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自颁布以来一直是处于生效 …
2012 年 4 月 9 日,江苏省启东市汇龙中学高二学生(江成博)在例行的升旗仪式上,把老师事先 “审查” 过的演讲稿 “私自” 换成自己准备的稿子:“我们是人,不是机器,就算是机器也不是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的机器……”
瞬间,江成博的演讲获得了全校 3000 多名学生的鼓掌喝彩。然鹅,汇龙中学却对全校学生进行了广播训导:
“你们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事情该说、什么事情不该说,按照学校目前的模式,你们获得知识,考取理想的大学,今后能够更好地生活,而学校也能因此获得更高的升学率,这是一种双赢。”
那么,到底什么才算是 “明辨是非” 呢?
当时,对于这个引起热议的事件,人民网还特意转发了钱江晚报题为《从中学生下跪看鲁迅的价值》的评论文章:
鲁迅的深刻,不仅在于他发现 “吃人”,还洞见“吃” 的方法:“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汇龙中学关于 “更好的生活” 的许诺,就是 “互相劝勉,互相牵掣” 的纽带。不过,“更好的生活”前面要加上 “跪着” 两个字…… 而一百年后的这些教育者,深谙如何获得 “更好的生活”,本能地知道江成博这样的站立者,对自己所向往的、已经获得的“更好的生活” 来说,是一种威胁;如果所有人在精神上都跪着,就看不出谁跪着,谁站着;但只要有一个人站起来了,就把所有跪着的人给显出来了。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把那个要站起来的人摁下去,或者用 “更好的生活” 教育他跪下。
2015 年,浙江金华万达广场利用偷梁换柱手法制造史上最牛霸王条款,4000 多业主却在一年后拿到补充协议才发现上当受骗。1 月 28 日,几百名退房的业主在金华万达广场门口集体下跪维权。
对此,国内广大观众纷纷表示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是花钱买房的甲方,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的通过法律程序站着维权?
2012 年 12 月 29 日,由于代理三亚市某农场 83 名职工相关农场经营权案 [1]、但却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两审均判败诉,59 岁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带领职工到三亚市 XFJ 门前跪访。
当时,在两审法院的判决中,双方争议最大的就是究竟该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的第 41 条、还是第 42 条。两审法院在判决中引用的是第 41 条: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相对人 “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对此,刘景一认为这个判决是 “强盗逻辑”,因为农场属于不动产,所以理所当然应该依据第 42 条规定:对涉及“不动产” 的具体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且,基于 “特别优于普通” 的法律适用规则,必须优先适用。刘景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拿到判决书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一点法律根据没有,一步法律程序都没走。下跪是我提出来的没办法,只有这个办法了。男儿膝下有黄金,更何况我是这样一个身份(法学教授),在跪的那一刻内心也很挣扎,但想想,我个人膝下的黄金和 83 人的公平正义谁轻谁重,这种做法可能是让他们获救的唯一希望,如果不那么做,83 人一分钱得不到。”
然并卵。即使是抛下法学教授的面子,刘景一当时的跪访也毫无效果。
在跪访事件公开后,三亚市中院在给海南省高院的汇报中,关于时效问题的解释却采用的是另一个 “知道原则”:在 42 条中规定,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起诉的期限应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而农场职工自 1991 年就知道农场土地被镇政府“侵夺” 的事实,因此应从 1991 年算起、现在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最终,无论是三亚市中院、还是凤凰镇政府,都只是将该案纳入 WW 事件来处理。
如今,刘景一仍然在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法律,而对于他的下轨维权,他的学生们都激烈反对,认为 “这不是一个法律人应该提倡的做法”。其中,对他震动最大的一件事则是:有个学生亲口对他说,自己将来不想从事法律工作了。
除了学生和普通阶层人群(尤其是农民)之外,中产阶层也概莫能外。
2020 年 6 月,原本具有深圳高级中学初中部学区房资格的泰安轩、竹园小区、财富广场、泰然公寓、安华小区的部分业主,却由于买的是 “商务公寓” 而收到了 “初审不合格” 的信息。
于是,一群花了几百万买房的家长聚集到教育局门口下跪维权。家长们表示:
房子虽只有 20、30 平,但之前在小学入读都是被认定为住宅、而不是公寓;而且购买的价格也是一样的,都是 10 多万一平。之前申请深圳中学初中部也没有任何问题,为什么今年就突然不行了呢?
对此,深圳高级中学初中部的回应则是:
考虑到有人花了 1000 多万买了正式的住宅商品房,还要担心自己孩子积分不够不能入读;学校的招生压力 “太大”,因此才对招生范围作出调整。
要知道,买得起这个地段房子的家长基本上都是千万资产的中上阶层。
比这些家长资产、层级更高的阶层,则是买别墅的。就在这些家长下跪维权的一个月之前(5 月初),泰禾北京院子的业主,就曾集体从北京飞深圳,在泰禾深圳院子门口集体下跪维权。因为他们购买的豪宅楼盘已停工半年多,部分业主甚至都没有网签。而一套北京院子的价格,则高达 2000 万。
以上这些案例,仅仅只是国内特色主义 WQ 的冰山一角。尤其是在强拆、农民工讨薪、P2P 庞氏骗局等众多 sensitive 领域里的集体 WQ,则更是不能说的秘密。没人知道,这究竟是国内的某种神秘遗传基因,还是某种不断(人为)循环的源代码 [2]。
尤其是在 “时代变了” 的今天,在一个连许多话都不能说的封闭系统内部,这些问题也从一个生物遗传学问题变成了一个深邃的哲学问题。
鲁迅在《无声的中国》中写道:青年们先可以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了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将自己真心的话发表出来…… 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必须有了真的声音,才能和世界的人同在世界上生活。
楼下保安则说,众所周知,美分和买办在国内代表的都是跪拜西方的人,但却没人知道(敢说)在国内下跪的人应该叫什么。而在现实生活中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还没遭受生活毒打的人;另一种是遭受了毒打,但以他的智商根本不知道是谁在打他。
知乎用户 李松如律师 发表 您好啊! 首先您的问题我觉得有点不对, “我国有可能严格落实劳动法吗?” 目前来说的话,无论您在我国哪个地区我敢说没有劳动仲裁委员会敢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吧?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自颁布以来一直是处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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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正好家住上海普陀区,小区停车政策跟题目里面说的差不多。 正好也参与了小区停车政策的全过程,我想对于这个问题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 题目中说租户车辆停车,按外来车辆计算,明显就是小区车位不够,租户车辆没有包月停车权 …